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至9時2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林委員德福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1分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3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盧秀燕  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李應元  賴士葆  賴振昌  孫大千  薛 凌  費鴻泰  羅明才  蔡正元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翁重鈞 列席委員:廖正井  盧嘉辰  李桐豪  楊應雄  陳歐珀  楊麗環  羅淑蕾  鄭天財  簡東明  孔文吉  江啟臣  周倪安  管碧玲  邱文彥  李貴敏  邱志偉  黃偉哲  潘維剛  曾巨威  陳怡潔  徐欣瑩  顏寬恒  蘇清泉  黃昭順  吳育仁  林鴻池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 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國庫署 署長 凌忠嫄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蕭長瑞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光曦 總經理 高明賢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朱潤逢 總經理 林水永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友才 總經理 魏美玉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慶年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周伯焦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楊豊彥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廖燦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胡光華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黃添昌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張明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曾玉瓊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述德 中央銀行 總裁 彭淮南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胡亞生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103年11月13日(星期四) 中央銀行 總裁 彭淮南 外匯局 行務委員 龔新光 業務局 副局長 蕭翠玲 經濟研究處 副處長 林淑華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國庫署 署長 凌忠嫄 關務署 副署長 莊水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國際財政司 副司長 李雅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曾銘宗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曾玉瓊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主  席:薛召集委員凌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就「發行台灣存託憑證之監管、資金流向追蹤,以及公股銀行對頂新集團之債權保障措施暨該集團所持有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政府所採之策略」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中央銀行彭總裁列席備詢。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報告後,計有委員盧秀燕、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李應元、賴士葆、賴振昌、薛凌、孫大千、費鴻泰、羅明才、曾巨威、李桐豪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中央銀行彭總裁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及本委員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有鑑於TDR制度設計不周全,導致公司募資變相流入巨商富賈之私人金庫,建請禁止以股東個人而非該屬上市公司申請TDR之發行,俾免外國上市公司之股東在台進行炒作,且徒使台灣資金流入該股東私人口袋,既無助於該上市公司之經營,更無助於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 提案人:許添財  賴振昌  薛 凌 二、有鑑於國有土地常以活化之名進行地方都市更新計畫,惟常發生變相圖利廠商與財團之嫌,為有效控管國有土地資產,避免淪為財團牟利工具,建請研議五百坪以上之國有土地不得參與都更,五百坪以下者不得參與私辦或以建商為「實施者」之都更。 提案人:許添財  賴振昌  薛 凌 103年11月13日(星期四) 一、邀請中央銀行彭總裁就「如何避免企業透過國內外利率差異,進行套利,進而影響國內金融及匯率之穩定,暨一般企業及壽險業者海內外資金調度、投資,對台灣金融、外匯市場影響」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就「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之跨政府協議(IGA)及台美租稅協定之簽署與推動情形」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財政部張部長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薛凌、賴振昌、費鴻泰、李桐豪、曾巨威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楊瓊瓔、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及本委員會;另有關在台灣具有美國籍或綠卡之人士,依據美國FATCA條款,約須向美國繳納稅款金額多少,請財政部於3個月內推估該數據資料函送本會全體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草案」。 主席:今天的會議先進行公開預算部分,再進行機密預算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相關事項及內容。 一、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有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迄於103年11月13日未函復審查報告。 二、本次會議所列審查總報告草案係依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及交通委員會三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予以彙編,原則尊重各委員會審查結果。 三、宣讀中華民國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