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日(星期一)9時14分至9時1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淑慧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5時25分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上午9時15分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陳淑慧  陳碧涵  潘維剛  蔣乃辛  鄭麗君  高金素梅 許智傑  陳亭妃  呂玉玲  何欣純  陳學聖  黃志雄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黃偉哲  邱志偉  邱文彥  林德福  李桐豪  廖正井  盧嘉辰  李貴敏  賴振昌  王進士  江啟臣  陳歐珀  蘇清泉  管碧玲  葉津鈴  吳育昇  蔡錦隆  姚文智  江惠貞  陳明文  徐欣瑩  顏寬恒  王惠美  鄭天財  徐少萍  黃昭順  楊瓊瓔  楊麗環  陳怡潔  羅明才  許添財  吳秉叡  賴士葆  周倪安  薛 凌  廖國棟  李昆澤  羅淑蕾  吳育仁  葉宜津  簡東明    委員列席41人 列席人員: (11月17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蔡春鴻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 吳月萍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林秀燕 (11月19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蔡春鴻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梅英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容 (11月20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馮明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幸敏 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1月17日及19日) 一、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4項 原子能委員會151萬元,照列。 第155項 輻射偵測中心,無列數。 第156項 核能研究所15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5項 原子能委員會1億3,433萬8,000元,照列。 第166項 輻射偵測中心174萬1,000元,照列。 第167項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2,050萬5,000元,照列。 第168項 核能研究所1億3,90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5項 原子能委員會,無列數。 第166項 輻射偵測中心,無列數。 第167項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無列數。 第168項 核能研究所234萬1,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3項 原子能委員會1萬元,照列。 第164項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無列數。 第165項 核能研究所105萬3,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8款 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原子能委員會6億1,493萬1,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3,000萬元,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鄭麗君  許智傑  何欣純  陳淑慧 連署人:呂玉玲  蔣乃辛 (二)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1節「原子能科學發展」(含「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1,500萬元,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許智傑  何欣純  鄭麗君  呂玉玲  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黃志雄  陳學聖  潘維剛 (三)自民國97年至103年8月底止,我國核能電廠共有82件違規事件,其中興建中核四廠之違規事件計37件,且以100年度台灣電力公司持續自行辦理/核定龍門(核四)工程設計變更案並據以進行現場施工作業,達2級違規最為嚴重。經查,各項違規事項尚有19件迄未改善完成,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4年度「核設施安全管制」項目編列8,061萬3,000元,針對國內6部運轉中核能機組與2部興建中核能機組,執行安全監督及品質管制工作,應積極督促台灣電力公司確實進行改善,並將改善計畫於年度預算執行前,送達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呂玉玲  蔣乃辛 (四)為確保國人食品消費之安全,我國自發生核災地區進口之食用商品,皆應標示出廠當時之環境輻射值係數,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會同衛生福利部共同制定我國食用商品標示內容中之輻射標準值係數,以供國人採購食用商品時有公開與完整之資訊作為選擇之依據。          提案及連署人:陳淑慧  陳碧涵  呂玉玲 (五)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將調整為直接隸屬行政院之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除核能安全管制業務外,核能研究所(以下簡稱核研所)將改隸經濟及能源部。因應上開組織改造規劃,核研所主要業務及預算員額將移撥經濟及能源部,另規劃100人移入核安會,包括移撥核安會派出單位「核安管制研究中心」之員額66人。為期組改得以無縫接軌,前述66人業經行政院同意先行分年移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移撥期程分別為101年度移撥10人、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移撥28人,惟截至103年7月31日止有部分為空缺移撥,實際缺額尚有36人,組改後核安會恐面臨核安管制研究人才培育、留用與經驗傳承問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儘速研擬配套方案,針對我國核能人才老化與不足加以補強,並將相關精進方案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呂玉玲  陳碧涵 連署人:孔文吉  蔣乃辛  陳淑慧 (六)核能安全是核電廠興建過程中必須最優先考量的,但龍門電廠從設計到施工已多次傳出違規缺失及測試異常事件,以致社會大眾對龍門電廠運轉安全之信心漸失。為確保日後龍門電廠進行封存時之安全無虞,消除民眾對核電廠疑慮,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基於替民眾把關核能安全之專業立場,應嚴格審查台灣電力公司龍門電廠封存計畫,並落實封存期間之安全管制,以確保未來系統設備之可用性。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何欣純  黃志雄 (七)在福島事件過後,我國自日本進口的食品與漁獲均已加強輻射檢驗抽測,但抽測比率仍偏低,且測得數據需先送交檢測單位才進行判讀是否需管制。為提高日本進口食品抽檢率及輻射檢測效率,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與衛生福利部協商,購置相關機器設備,針對日本輸入食品於邊境查驗時即提供立即快速輻射檢測,並要求日本產地主動提供輻射檢測合格證明供國人或政府相關單位查驗,保護國人食的健康。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何欣純  黃志雄 (八)確保核安是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責無旁貸的責任,有關核安執行的人才培育及留用將影響核安管制效能。且除核電廠外,在醫療及工業等其他產業亦需相關專業核能人才。為維持核能安全所需人力,提升我國原子能科技人才之專業素養,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議增加原子能相關人才培育經費、積極鼓勵學校投入相關原子能科技專案研究計畫,且與教育部協商增列與原子能科技相關項目之公費留學名額、推行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等相關計畫,避免核安管制出現人力斷層,影響國家核能安全。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何欣純  黃志雄 (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過去以製作核能安全光碟及相關文宣品方式進行核安宣導,但未見顯著成效。為提升民眾對核能安全及緊急應變措施之認知,降低國人對核電廠安全疑慮,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檢討現行核安宣傳方式與效果,多利用電子媒體、網路宣傳等管道擴大效果,提升民眾核能相關知識,增加民眾對核安之信心,相關檢討情形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何欣純  黃志雄 (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自1989年開始每2年輪流於南、北核能電廠擇一舉行1次核安演習,包括輻射偵測、劑量評估、民眾掩蔽、疏散與收容、碘片模擬發放、除污及醫療救護等,在2001年後改為每年1次。 自311福島核災後,國內外開始更注重相關的預防措施,然而我國的核安演習國人參與率一直偏低,且一直未見更精進作為。 爰此建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儘快針對核安演習提出檢討改善及精進計畫,可朝進行跨部會聯合辦理方向研議,邀請教育部、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等單位共同辦理,號召全民一同響應,落實核安演習。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 (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編有「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相關計畫與經費,此計畫目的為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各項原子能展覽及溝通活動、加強與民眾及團體之溝通等,然而針對核能相關資訊之公開性以及透明性,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作為飽受民眾質疑,且為數不少之民眾對於核電廠及核能應用等相關事務亦持懷疑與反對態度,顯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溝通以及宣傳上有需檢討改善之處。 爰此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上述問題提出檢討改進方案,加強公信力。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 (十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編有「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該預算目標為針對國內6部運轉中核能機組與2部興建中核能機組執行安全及品質管制。然而資料顯示,近年來各核能電廠違規事項頻傳,部分違規事項發生至今已逾3年未獲改善,顯見核能電廠運轉、維護及管理有待強化,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未善盡督促台灣電力公司之責任。 爰此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上述問題提出檢討改進方案,加強對於台灣電力公司監督能力。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 (十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今科技部)在「93年度政府科技發展策略規劃報告」的原子能領域中指出:「原子能領域發展之隱憂在於人才短缺問題嚴重,核能發電及研究機構均有青黃不接之現象。」顯示核工相關人才的流失與斷層是我國核安議題的最大隱憂。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1年6月所公布的資料顯示,近10年內,核工專業人才平均需求為39人、核工相關人才平均每年至少需48人,也就是平均總共約需87人,然而我國大專校院所培育的人才恐無法應付此需求。 「非核家園」是我國長期的政策目標,然而相關後續作業,如核電廠之除役、廢棄物之處理以及最終處置場之決定等,仍需專業人才的參與才得以進行。 爰此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積極改善方案,並結合教育部、科技部的專業,提供人才培育之協助。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潘維剛 (十四)國人向來喜愛日本進口食品,然而2011年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其食品的安全性遭受國際質疑。我國衛生福利部以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也為因應該事件成立跨部會合作,在邊境進行日本進口食品的抽樣輻射檢測,為民眾安全把關。 福島核災迄今已逾3年,此時間進口之日本食品,輻射值檢驗全數過關。然而近來民眾食安意識興起,並且人民擁有「知」的權利,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與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等部會合作,除從進口食品源頭進行管制外,並應落實資訊公開,以保障民眾權益。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潘維剛 第2項 輻射偵測中心7,392萬7,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輻射偵測中心104年度預算於「天然游離輻射偵測」計畫項下列「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984萬6,000元,辦理「國土環境輻射劑量水平調查與監測網建立」及「緊急應變輻射偵測系統開發建立與應用」。經查,該計畫分4年辦理,即將於104年完成,而該監測網建構完成後,相關緊急應變輻射監測資訊將與內政部國土資訊圖資服務平台TGOS連結及共享平台,惟除該平台外,允宜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之災害資訊平台整合,提供輻射監測數據及供災害緊急應變決策之用,以發揮減災效益。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黃志雄 第3項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8,425萬9,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凍結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呂玉玲  蔣乃辛 (二)我國使用後核子廢料之管理策略為「近程燃料池貯存、中程乾式貯存、長程最終處置」;據查,核二廠1號機、2號機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貯滿之時程分別為105年11月及105年4月,而核一廠1號機將於104年1月面臨貯滿之情形,惟相關中程乾式貯存及長程最終處置的設置工作均未有進展,而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每年度皆於「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計畫項下編列預算,執行用過核子燃料營運及設施之管制,104年度亦編列243萬3,000元,應積極加強推動核廢料處置之工作,以發揮預算使用效率。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黃志雄 (三)依台灣電力公司規劃,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應於105年完成選址作業並提報行政院核定,亦於110年完工啟用。經濟部於101年7月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之建議候選場址,然迄今該二地皆未舉辦公投,導致選址作業延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促請經濟部以及台灣電力公司積極辦理相關作業並與民眾溝通,另一方面亦需研議替代性方案,以強化低放射性廢棄物之處置安全。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 第4項 核能研究所22億4,725萬2,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核能研究所目前已有進行與核設施除役之相關研究,但尚未有實際執行核電廠除役之經驗。為達成未來核電廠順利除役之目標,爰要求核能研究所檢視現有與核電廠除役相關之研究,擴大應用,並重點加強核能人才培育等進行跨部會討論,並與大專校院合作進行相關核電廠除役後核能人才培訓等計畫,加強專業人員訓練,以利後續核電廠除役作業之進行與確保核電安全。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何欣純  黃志雄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為我國從事原子能、能源開發與輻射應用的專責機構,針對國家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及國民健康,提供完整技術解決方案的專責研究機構。核能目前為我國能源供給主力之一,其安全性為我國民所關注,故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其官方網頁專責設置核能專區,提供民眾查詢。惟觀核能研究所之官方網頁,並未仿照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建置相關核能專區,且核能研究所因任務所需,於所內貯存核廢料,其資訊亦無法透過核能研究所網頁獲得,不利於政府核能政策之宣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應於3個月內儘速研擬於該所官方網頁建置核能資訊專區,其中含括核能安全、核電廠資訊、核能研究所存放核物質資訊,並於104年度終止前建置完成。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繼續審查(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11月20日) 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 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為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鑑於行政院有一些人事的相關程序在進行,本席徵求委員會的同意,今日的議程改為禮拜四進行,原本禮拜一和禮拜三是一次會,現在改為禮拜一、禮拜三和禮拜四為一次會。禮拜三的議程是審查教育部附屬單位預算,由於我們已經通知各大學校院校長,牽涉到的人數較為眾多,主席認為不宜變動,就按照原本的議程進行,而行政單位的人事,我想今天早上應該會有個定論,我們不好意思讓委員會空轉整個早上。今日會議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們先休息,今天的議程延到禮拜四再進行,禮拜三照原定議程,現在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9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