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星期三)9時至11時4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志偉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陳鎮湘  林郁方  江啟臣  邱志偉  詹凱臣  馬文君  簡東明  陳唐山    (出席委員11人) 請假委員:蕭美琴  楊應雄 列席委員:羅淑蕾  孔文吉  陳明文  李貴敏  邱文彥  管碧玲  葉宜津  吳育仁  周倪安  黃偉哲  賴振昌  楊麗環  尤美女  姚文智  顏寬恒     (列席委員15人) 列席人員: 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天忠及所屬相關人員(部長嚴明請假) 國家安全局局長李翔宙及所屬相關人員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部長葉匡時請假) 科技部政務次長錢宗良(部長張善政請假) 經濟部資訊中心主任馬正維(部長杜紫軍請假) 法務部資訊處處長陳泉錫(部長羅瑩雪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部長陳威仁及署長王卓鈞請假) 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蕭秀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虞孝成(主任委員石世豪請假)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總經理鍾福貴(董事長蔡力行請假) 主  席:邱召集委員志偉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國家安全局局長、交通部部長、科技部部長、經濟部部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率警政署署長、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報告「中國網軍入侵我國政府機關及社群網站之現況及對國安之影響、如何避免各機關機密文件資料遭駭客竊取、我國對資安防護之軟硬體規劃及建構期程、相關人才培訓、對中國之攻擊能量、資安預算編列狀況、責任歸屬,以及如何有效整合各單位之資安能量」,並備質詢。 (國家安全局局長李翔宙、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天忠、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胡延年報告,委員李桐豪、蔡煌瑯、江啟臣、陳鎮湘、林郁方、邱志偉、詹凱臣、馬文君、管碧玲、陳唐山、周倪安、姚文智等12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局長李翔宙、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天忠、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胡延年、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科技部政務次長錢宗良、法務部資訊處處長陳泉錫、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刑事警察局研究員邱紹洲、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蕭秀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虞孝成、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總經理鍾福貴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簡東明、陳歐珀、蕭美琴、楊應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勞動部部長、教育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交通部部長、法務部部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之樣態與處理程序,以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台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並備質詢。 主席:首先要向委員會報告的是,由於現在正值內閣總辭階段,屬於看守內閣性質,所以今日包括外交部史次長亞平在內的各部會列席人員皆為常務主管。 現在先請外交部史次長報告。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本部曾於本(103)年4月9日應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邀請,提出「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報告,今天本人謹代表外交部續就「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之樣態與處理程序,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臺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進行報告。 「青年度假打工」是本部配合政府政策推動擴大我青年與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之一,其目的是在使國內18歲至35歲青年到世界各國深度體驗不同的文化及生活方式,並可同時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累積人生閱歷,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及拓展國際視野,提升自我競爭力,藉由在當地度假打工資助旅費,使遊歷的成果更加充實。 目前我國已與13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這些國家分處於亞洲、大洋洲、歐洲及北美洲,其中紐西蘭、澳大利亞係分別於民國93年2月及7月簽署,98年至102年陸續增加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7個國家,本(103)年我再分別與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等4個中歐國家簽署,累計歐洲國家已有8個,佔與我簽署度假打工協定國家總數的六成。 另由於度假打工計畫執行情況良好,日本、德國同意自本年10月起,與我相互提供的度假打工名額由原約定的2,000人、200人分別調增至5,000人、300人;日本並同意自本年12月8日起,與我互免度假打工簽證費,每位申請者每次可節省簽證費用新臺幣1,100元。 本案自推動以來,甚受國內青年歡迎,迄本年10月底已逾15萬名我國青年參與。倘以累計人次計算,我國青年以赴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三國度假打工的人數最多,其中赴澳洲者約近13萬人次。 一、紐西蘭:「臺紐度假打工計畫協議」自93年6月起實施,每年名額6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6,000位我國青年參與。 二、澳大利亞:「臺澳度假打工簽證瞭解備忘錄」自93年11月起實施,每年名額無限制,停留期限1年,且符合條件者得申請第二次簽證續留一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129,900位我國青年參與,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申請人數最多者。 根據澳洲移民暨國境保護部統計資料顯示,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年度計算方式),澳洲政府共計核發我國青年29,366件度假打工簽證(較前一年度下滑17.9%),目前在澳洲度假打工的我國青年人數約為23,800人(較前一年度減少5.7%)。 本(2013-2014)年度我青年獲發簽證總數及停留在澳洲度假打工之人數,均為最近5年內首度出現負成長,相較過去幾年每年急遽增加,顯示我青年赴澳度假打工人數有趨緩之勢。另獲發第一次簽證者倘第一年在澳洲偏遠地區從事特定行業(農、林、漁、牧業等)達88天者,得在澳境內申請第二次簽證續留一年。本年度獲發第二次簽證者較上年度增加幅度甚大,顯見我赴澳度假打工擬在澳停留達2年者日益增多。 三、日本:「臺日關於實施度假打工簽證制度換文」自98年6月起實施,每年名額2,0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2萬名我國青年參與。 由於臺日度假打工協定實施成效良好,兩國政府同意自本年10月26日起度假打工名額調增為5,000名,為各國與我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予我名額次多者;另日方同意自本年12月8日起,與我互免度假打工簽證費,每位申請者每次可節省簽證費用新臺幣1,100元,以每年5,000名申請者計,全年可節省我國人簽證費達500萬元。 四、加拿大:「臺加有關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自99年7月起實施,每年名額由99年之200名,至100年增加到1,000名,停留期限1年,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年齡限制與匈牙利、斯洛伐克同為最寬者(18歲至35歲)。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4,700位我國青年參與。 五、德國:「臺德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自99年10月起實施,每年名額200名(本年10月11日起調增為每年300名),停留期限1年,為第一個與我國相互實施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歐洲國家。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750位我國青年參與。 六、韓國:「臺韓度假打工簽證瞭解備忘錄」自100年1月起實施,每年名額4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1,200位我國青年參與。 七、英國:「臺英青年交流計畫」自101年1月起實施,每年名額1,000名,停留期限2年,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停留期限最長者。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2,500位我國青年參與。 八、愛爾蘭:「臺愛度假打工計畫」自102年1月起實施,每年名額4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350位我國青年參與。 九、比利時:「臺比度假打工協定」自102年3月起實施,每年名額2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3年10月31日,累計約有200位我國青年參與。 十、匈牙利:臺匈兩國於本年2月22日簽署「度假打工計畫協議」,預計於明(104)年1月1日實施,每年名額100名,停留期限1年,匈國為第一個與我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中歐國家。 十一、斯洛伐克:臺斯兩國於本年4月15日完成簽署「度假打工瞭解備忘錄」,並於本年10月23日起正式受理申請,每年名額100名,停留期限1年,為中、東歐地區第一個與我國正式實施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 十二、波蘭:臺波兩國於本年11月5日簽署「青年文化與教育交流計畫協定」,並已自本年12月1日起開放申請,每年名額200名,停留期限1年。 十三、奧地利:臺奧兩國於本年11月18日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每年名額50名,停留期限6個月,預計近期內實施,為歐洲第8個、全球第13個與我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 針對本部與相關部會積極合作推動「青年度假打工計畫」方面做如下報告: 一、建立「青年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 近年我國參與度假打工計劃青年人數明顯增加,惟亦衍生交通事故及工安等問題,因牽涉層面甚廣,必須整合各部會相關資訊及資源,使本計畫推動更為周全,本部爰於本年6月首度邀集教育部、勞動部、僑委會及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召開協調會議,並正式成立「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及各部聯繫窗口,嗣於本年9月及11月擴大邀請法務部、交通部等部會部派員出席定期召開的協調會議,共同研議包括保險保障、慎選仲介、防範犯罪、交通安全、建立聯繫網絡、急難救助、青年返國就業輔導及鼓勵外國青年來華度假打工等度假打工應注意事項與相關議題,盼進一步整合相關部會資訊平臺與資源,提供度假打工青年更完整實用的資訊與更便捷及時的服務,並由相關部會共同協助宣導度假打工應注意事項。 行政院對此計畫的推展情形亦甚為重視,本年10月20日行政院馮政務委員燕邀集勞動部、教育部及本部召開「青年度假打工對外宣導協調會議」,會中裁示,青年度假打工應界定為「深度國際探索」,未來請相關部會依下列三階段繼續推動:(一)「事前」加強宣導: 由教育部負責統籌規劃辦理,本部及其他部會則提供必要資訊與協助;(二)「事中」提供各國完整資訊與協助個案處理: 由本部負責整合並隨時更新充實「青年度假打工」專屬網頁資訊,並協同其他部會及駐外單位提供度假打工青年更完善的服務;(三)「事後」輔導就業: 由勞動部負責規劃度假打工青年返國後的就業訓練與媒合等相關事宜。此一政策方針充分展現政府一體關懷及服務青年與國際接軌與未來職涯發展的用心。 二、度假打工青年未購買(或未購足)海外意外及醫療保險問題之處理情形 由於與我簽訂度假打工協定國家大多為先進國家,當地醫療費用相當高昂,部分國家(如澳洲)並未強制要求我度假打工青年於申請簽證時須出示購買意外及醫療保險文件,倘我度假打工青年出國前未購(或未購足)適當保險,致渠等發生意外時無法支付龐大醫療費用,往往造成當事人及其家屬極大的困難。 針對此節,本部於例次度假打工說明會中均特別加強宣導,另本部及駐外館處亦積極利用網路、文宣摺頁及各種適當場合向我國青年及家長加強宣導,呼籲青年赴各國度假打工前應購足適當且涵蓋度假打工期間的意外與醫療保險外,另(一)透過跨部會協調機制,函請保險業權責主管機關金管會與產(壽)險同業公會及國內保險業者研議,以網路續保(或加保)或由我駐處提供相關文件驗證方式,提供我海外度假打工青年更便捷的保險加保(或續保)服務,以維護其等權益。金管會刻正就此節與本部相關單位及產(壽)險公會及保險業者積極研議中,可望於本年年底至明年初提出具體建議方案。(二)鑒於度假打工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以交通事故居多,本部亦已同步請相關駐處查報各駐在國重要交通標誌及交通安全資訊,俟彙整後將請交通部協助編製各度假打工國家交通安全資訊專屬網頁,並加強宣導,以維護我國青年在海外的人身安全。 三、更新本部「度假打工」網站資訊及整合跨部會資訊 (一)充實並隨時更新本部「青年度假打工」專屬網站資訊 1.本部上(102)年4月建置之「臺灣青年FUN眼世界」網站(網址:youthtaiwan.net;迄已有超過194萬人次點閱)設有「青年度假打工專區」,提供度假打工之「最新消息」、「打工資訊」、「小品短文」、「答客問」、「照片影片」、「相關連結」及「留言板」,並隨時更新相關資訊。 2.各相關駐外館處亦在其網站提供相關訊息,如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網站提供「澳洲度假打工背包客須知」,包括行前準備、在澳安全、尋求協助管道和道路規則(靠左行駛)等資訊;駐雪梨辦事處則在臉書開設粉絲專頁,提供澳洲消費者權益、勞資權益、個人安全維護、交通規則、房屋租賃、法律諮詢等注意事項資訊,以供我度假打工青年參考運用。 (二)整合並連結各部會相關網頁資訊 本部刻正透過定期召開之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研議將本部「度假打工」專屬網頁與教育部(行前注意事項暨檢核表、青年出國貸款)、勞動部(私人仲介機構選擇建議及協助返國度假打工青年就業)、交通部(交通安全)、法務部(防制犯罪及反毒)、衛福部(健保)、僑委會(僑商聯絡網及協助救難輔助機制)及金管會(保險)等相關部會的網站宣導資訊建立聯結,以提供我國青年更完善的度假打工資訊。 在加強各項宣導作為方面,分為以下幾點: (一)製作文宣摺頁 1.為協助我國青年申請度假打工簽證,本部針對不同的國家印製「度假打工注意事項」等文宣摺頁,簡介相關國家的國情資料、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緊急聯絡電話、出發前應準備各項證件、醫療保險及意外險、居留期間應注意事項等資訊,讓準備赴國外度假打工青年能獲得最需要、最完整的資訊;並將視本計畫進展情形持續更新相關資訊及印製宣傳小冊或摺頁,提供已參與及有興趣參與度假打工青年及其家屬參用。 2.本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並於大廳陳設度假打工摺頁供民眾取用。 3.本部並將上述宣傳摺頁電子化,國人亦可從本部全球資訊網站中查詢下載相關訊息。 (二)多元宣導度假打工資訊 1.本部曾多次舉辦「度假打工經驗分享座談會」,邀請曾經赴海外度假打工的青年朋友分享經驗及心得,讓有意參加度假打工活動的青年,能透過面對面的溝通,獲得一手資訊及交換心得,作好更充分的準備。本部於本年5月及6月分別假嘉義中正大學及高雄美麗島捷運站各舉辦乙場「澳紐度假打工經驗分享暨領事座談會」,並採取網路線上直播,及上掛本部Youtube影音平臺,普遍獲得有意參與度假打工青年的歡迎。另本部曾於103年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大型國際旅展及本部例行新聞說明會等場合,分送度假打工摺頁及加強宣導相關資訊。 2.本部亦將度假打工座談會資料函請全國超過一百所大專院校協助宣傳,並透過安排各國訪團至國內大專院校參訪時,向青年學子廣為宣傳度假打工計畫,以擴大參與及增進活動成效。 3.鑒於澳大利亞高居我國青年度假打工的首位,我駐澳各處近年來亦經常在駐地舉辦經驗座談會及年節聯誼活動,除關懷我在澳度假打工青年,並宣導下列資訊,以期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1)宣導應購買足購的意外及醫療保險; (2)宣導安全須知及守則,協助青年朋友瞭解赴澳旅行及度假打工所需具備的正確知識與觀念; (3)提醒遵守當地法律並注意自身安全,事前務必多方瞭解及蒐集相關資訊; (4)提醒如有必要透過仲介,應確定係合法仲介,並詳細審閱簽訂的契約,以確保自身權益; (5)提醒於旅途中務必提高警覺,避免輕信他人遭到詐騙;遇到急難事件可利用本部及駐外館處的急難救助管道尋求協助。 4.未來本部將積極配合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持續擴大辦理度假打工宣導說明會,並續透過現場網路直播方式,便利有意參與度假打工青年上網收視。 另外,我們也研議規劃建置度假打工青年之聯繫網絡,鑒於我度假打工青年獨立性高,且赴各國度假打工期間的工作變動性及流動性甚高(如紐西蘭、德國規定每3個月須更換雇主、澳洲同一雇主不得超過6個月),除非渠等出國前確實作出國登錄或主動與相關駐外館處聯繫,恐不易確實掌握其動向與行蹤,本部已請僑委會研議洽請僑商提供度假打工機會資訊並上傳於全球僑商服務網,並協助建立海外主要僑團輔助聯絡網之可行性。 另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出國登錄」專區已增列「度假打工」項目,同時亦請勞動部研議吸引擬赴海外度假打工青年主動至勞動部及領務局進行出國登錄的具體可行方案(如建置度假打工青年返國後協助輔導就業網站),以利勞動部、本部及駐外館處掌握度假打工青年的動態及提供更完善的資訊與服務。 在我國青年赴海外度假打工之趨勢、類型分析及風險評估,本部及駐外館處之各項相關作為: 一、據相關駐處回報,我國青年赴各國度假打工的類型不盡相同,惟因屬短期打工形式,爰大多從事餐飲、觀光、旅館、清潔、工場、農(牧、礦)場、中文學校及華人商店等非專業性工作,致在各國所面臨的風險亦態樣不一。另我青年赴各國度假打工大多數未透過仲介安排,而多係透過各國就業中心、打工媒合網站或友人介紹等管道尋覓打工機會。 二、度假打工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以交通事故居大多數,其次為勞資糾紛、租屋糾紛、工傷、因病住院或證件遭竊等。基於「事前準備勝於事後救助」,避免憾事一再發生,本部除設置24小時專人值班的旅外國人急難專線電話,並印製「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暨通訊錄」、「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卡」、開發智慧型行動裝置「旅外救助指南」App(自101年7月正式啟用以來,已獲超過13萬人次下載)。 另本部及駐外館處已針對上述我度假打工青年較常遭遇的問題,持續透過網站、臉書(FB)、摺頁及舉辦宣導說明會等各種方式加強宣導,包括本年度曾利用北中南三都4場大型國際旅展設攤宣導,吸引約8萬人次參與,發送逾7萬3千份旅外安全文宣品,另以燈箱廣告、多媒體廣告及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提醒民眾注意旅外安全及介紹本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措施,外界反應良好。 三、倘我度假打工青年在海外發生意外或急難狀況,本部及相關駐外館處獲悉後均立即啟動急難救助機制,相關同仁並將本同理心,於第一時間對當事人及其家屬提供必要協助,在當地無駐館或人員,則請僑胞或當地志工於第一時間前往協助、探視,之後我們的駐處同仁也會到現場服務。 鑒於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自推動以來,甚受我青年朋友歡迎與肯定,未來本部將賡續積極推動與其他先進國家洽簽青年度假打工協定,為青年提供更多元的海外經驗,開創更多交流的機會,並協同各國政府及相關部會創造更為便利及安全的度假打工環境與條件,以提昇我青年的國際觀與國際競爭力。 「為民服務」不但是本部的職責,更是當前外交核心工作中重要的一環。由於我國青年每年出國度假打工的人數逐年增加,本部除將請相關駐外館處善加運用轄區資源,設法與我度假打工青年建立聯繫管道外,亦將持續協同相關部會對度假打工青年加強宣導重要資訊、及提供必要協助與服務,以展現政府對青年族群的關懷與用心。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今天的議題有提到青年在外度假打工的投保情形和發生事故的樣態統計,可是你們的報告中卻並未提及。到底現在有多少在外度假打工的國人未投保? 史次長亞平:(在席位上)沒有這部分的統計資料。 主席:至於事故樣態方面,其實各國的狀況都不一樣,比如在英國有幾件交通事故、有幾件其他事故等,請外交部提供相關資料。 相關各部會均已提出書面報告,請問有無口頭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第一位請楊委員應雄質詢。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委員會在這兩年曾經討論過這個議題,本席很高興看到今天的報告中提及已經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而且已經開過幾次會,這部分業務之前是由教育部青年署統籌推廣,現在各相關部會都有參與,由於青年在外打工的急難救助事件一再發生,請問外交部在人力方面有無壓力?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駐外館處的人力不足暫時沒有辦法改善,但是遇到有急難救助需求的時候,我們全部的同仁都全力以赴,如果在地方比較偏遠或離駐處很遠的地方,我們可能要協同僑委會,也請當地僑領、僑務榮譽職、僑胞或志工參加協助的工作,用這些方式來…… 楊委員應雄:我記得上一次在討論度假打工的主角是外交部與僑委會兩個單位,我們發現外館的人力如果再增加這些事項會有一些壓力,所以我們當時也提出來,僑務委員會在僑民、僑商的連結上要盡一部分力量,你們兩個單位目前在這個區塊上如何協作?當然今天在事前、事中與事後的分工都有分出來了,在事中的部分,外交部與僑委會的連結怎麼樣? 主席:請僑委會呂副委員長答復。 呂副委員長元榮:主席、各位委員。僑委會對於在國外度假打工青年的協助與輔導方面,跟外交部在國內有一個平臺的機制,這個機制有兩個主要的功能,第一個,我們建置僑商服務網,希望在國內透過海外各地的商會,以臺灣商會為例,臺灣商會在全世界各地70個國家、地區都有設立分會,透過各分會在當地提供適當的職缺,我們在僑商服務網上會做一個公告。 楊委員應雄:你這邊講的是,這個平臺建立起來,包括公告打工的工作機會,希望在地僑胞或僑商如果有這樣的機會能提供出來? 呂副委員長元榮:他們有認證與安全的考量。第二個,我們也提供各地的緊急聯絡網,誠如剛剛史次長提到的,結合各地僑領、僑務榮譽職、僑胞、志工或海外慈善公益團體,在政府沒有辦法立即到的地方,他們在當地會立即提供協助。 楊委員應雄:這個非常重要,僑委會在青年度假打工這個區塊可以盡一份心力,這個平臺如果建立起來,對於人力的平均分配或分擔一定會有相對的好處。 我再請教一下史次長,你在新加坡待過那麼久,現在國內到新加坡度假打工的人數如何? 史次長亞平:我們跟新加坡沒有簽度假打工協定,所以在新加坡沒有度假打工的人。 楊委員應雄:雖然沒有簽協定,但是有沒有去那邊度假打工的現象?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應該不允許。 楊委員應雄:不允許? 史次長亞平:對,如果沒有簽度假打工的協定,那麼…… 楊委員應雄:像有的到賭場做荷官,那算是什麼? 史次長亞平:那是正式去就職,就是有人邀請他去那邊工作。 楊委員應雄:我在新聞上也看到我們有一些學生會過去那邊,這樣是非法? 史次長亞平:不是,他們是合法去工作,跟度假打工完全不同。 楊委員應雄:外交部認為那部分有沒有空間?因為在新加坡華人滿多的,度假打工不外乎讓我們的青年有國際視野與交流機會,我們有沒有跟新加坡談過,或者根本市場不存在? 史次長亞平:我們有嘗試跟新加坡談,但是他們對簽度假打工協定沒有興趣,所以他們並沒有準備要開放度假打工,不像澳洲是開放給很多國家度假打工,我們當然是其中之一,但是它對很多歐洲國家也開放,所以各個國家的政策並不相同。 楊委員應雄:新加坡在這個區塊的政策是不對臺灣開放,對其他國家呢? 史次長亞平:也沒有對其他國家開放度假打工,他們的勞工都是直接進口擔任勞工。 楊委員應雄:直接做正式的工作? 史次長亞平:對,正式的工作。 楊委員應雄:我看很多人跑到新加坡。現在發生度假打工最大的問題就是,可能沒有保險,發生意外以後後續的處理,造成個人或家屬經濟上的負擔。你們在6月與9月有跟保險局開過會議,請教保險局曾局長,在你們的書面報告裡面有講,外交部有邀請你們針對青年度假打工保險部分一起研討,對於前面發生的這些問題,你們做什麼規劃?有沒有請保險業者提供一些積極作為,或者讓我們這些去度假打工的青年能夠在事前做比較完善的規劃與保障?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曾局長答復。 曾局長玉瓊: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部分我們配合外交部加強宣導,讓這些度假打工的青年人知道根據他們工作的需要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或醫療保險;另外,在投保方面我們也提供加強服務,讓他們能夠在網路上投保,這是最近我們增加的服務。當然,將來我們也會在網站上建立一些平臺,像外交部所提到的,在年底之前我們就會把這個平臺架構起來,將來這些青年人出國前或到國外之後要投保或續保都會增加很多的方便。 楊委員應雄:你們的整套機制跟保險業者都有一套完整規劃? 曾局長玉瓊:對。 楊委員應雄:在事前宣傳上已經跟其他各部會的平臺做好協調了嗎? 曾局長玉瓊:有,有跟…… 楊委員應雄:教育部是在事前宣導嗎? 曾局長玉瓊:是。 楊委員應雄:假如他在國外發生意外,在全民健康保險的部分呢? 曾局長玉瓊:全民健保這部分不是我們主管的業務。 楊委員應雄:在申請健保給付上我想瞭解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魯:主席、各位委員。在全民健保這一塊,只要他沒有退保,就是還在投保的狀態之下,如果發生醫療費用,當事人回來以後,在6個月內檢具診斷證明與收據,就可以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楊委員應雄:所以這部分只要他沒有退保,你們還是可以執行的,而在申請保險金的速度上是不是可以搭配? 蔡副署長魯:只要他提出申請,我們一定會在一個月內核定,核定的範圍是以台灣地區醫學中心的標準來核定。 楊委員應雄:就是以我們這邊的標準來核定? 蔡副署長魯:是。 楊委員應雄:次長,我再請教一下,國內大家都鼓勵青年打工,認為現在的小朋友、年輕人需要一些國際上的歷練跟交流,就這區塊,外交部應該是持鼓勵的態度吧? 史次長亞平:是。 楊委員應雄:報告提及你們有協調的平台,在未來的工作重點上,你們就這區塊要加強的有哪些? 史次長亞平:當然我們還是認為宣導很重要,對於青年到海外度假、打工,我們一方面是希望藉這個機會體驗不同國家文化,甚至學習語言,但另一方面,我們還是希望他們能平安回來,所以我們會加強安全方面的宣導,就是利用這個平台,我們來跟各部會合作,就這部分提供更好的資訊及服務。 楊委員應雄:我們跟13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當然也希望他們能提供安全上的保障,這些國家大多是先進國家,在跟他們溝通上,有哪些方式可以提供更好、更多的工作機會?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我們並不負責提供工作機會,而是說青年到了當地有幾個管道,可以在當地找就業服務中心,或者…… 楊委員應雄:我的意思是,你們平常有沒有主動請就業服務中心提供給我們更多機會,還是採比較被動的方式,讓這些要去打工的人自己去找?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這是度假打工計畫,並不是以打工為主,很多青年出去度假也不一定要打工,每個人的決定是不一樣的,而且流動性很高,因為是鼓勵度假,像在澳洲,他們也不會在一個城市待太久,而是會在整個澳洲流動,所以他們個人的選擇及偏好的部分都由他們自己來決定,而且很多去過的人會口耳相傳哪些雇主較好等資訊,這部分是由青年自己決定要不要打工、哪種形式的打工、在哪個城市打工。 楊委員應雄:經過兩、三次的檢討,希望各部會在平台上的建立能更完整一點,畢竟這是一個趨勢,外交部在這方面負責的工作也會較多一點,請多加注意。謝謝。 史次長亞平: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質詢。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明年的米蘭世界博覽會台灣到底參不參加?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政府並沒有在那邊參與,企業界或民間…… 蔡委員煌瑯:我們參不參加? 史次長亞平:明年我們政府並沒有要組團參與。 蔡委員煌瑯:三年多以前上海世博會我們政府就去參加啦。 史次長亞平:是,報告委員…… 蔡委員煌瑯:即使委曲被歸類在國內區,跟香港、澳門在一起…… 史次長亞平:三年前的情況並不是如此,相關的世博參與…… 蔡委員煌瑯:明年的世博會為什麼不參加? 史次長亞平:這是由經濟部跟國貿局、貿協負責的,並不是由外交部決定的。 蔡委員煌瑯:我問你,外交部願不願意參加?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向來沒有參加世博,都是由經濟部、國貿局…… 蔡委員煌瑯:米蘭台商會的賴天福總會長透過政商關係在義大利官方運作,為我們爭取到在企業區330坪的場地。 史次長亞平:我們歡迎企業去參與。 蔡委員煌瑯:但你們不給錢。 史次長亞平:這個是國貿局的問題,委員,你問錯單位了。 蔡委員煌瑯:上次在上海世博會花了幾十億。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沒有花一毛錢。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同不同意、贊不贊成?外交部協不協助? 史次長亞平:經濟部是主管單位,我們當然是協助。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同不同意? 史次長亞平:經濟部如果同意,我們就同意。 蔡委員煌瑯:經濟部有沒有人來? 主席:蔡委員,今天是討論度假打工議題,所以…… 蔡委員煌瑯: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企業區那個場地,旁邊就是俄羅斯館、日本館跟阿拉伯館。 史次長亞平:企業要去參與,我們當然都支持。 蔡委員煌瑯:總共的經費大概要3億。 史次長亞平:政府的經費能否負擔要由經濟部來決定,外交部無法替經濟部決定。 蔡委員煌瑯:希望外交部、經濟部、交通部都要幫忙,因為這一次的主題非常好,就是食物安全、糧食危機,剛好台灣發生食安問題,我們要出口到義大利的面膜因為食安問題被退貨,這次如果可以參加…… 史次長亞平:並非如委員所說的,這個資訊可能有問題。 蔡委員煌瑯:不是,外交部要強烈要求經濟部參加。 史次長亞平:我們沒有辦法強烈要求,經濟部是主政單位。 蔡委員煌瑯:這是讓台灣曝光的好機會,這次的米蘭博覽會預估有1,500萬人會去參觀。 史次長亞平:我們儘量來協助,但委員可能要請經濟部……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應該要在跨部會協調當中強烈建議要參加,這個不參加會讓台灣曝光的機會更少,外交部在做外交工作,希望能將台灣能見度、能量儘量向國際放送。 史次長亞平:我們當然希望提升能見度…… 蔡委員煌瑯:這次如果在食安危機之後透過世界博覽會將台灣美食…… 史次長亞平:但是如果政府花錢在企業區裏面參加博覽會,我相信委員後來可能也會覺得不太適合。 蔡委員煌瑯:政府向國際去募款也可以,不是…… 史次長亞平:那要看經濟部有沒有辦法募款。 蔡委員煌瑯:向企業募款也可以。三年前在中國上海舉辦的世博會花了幾十億都可以…… 史次長亞平:這個是貿協主辦的。 蔡委員煌瑯:而且被規劃在國內區都可以…… 史次長亞平:據我了解,並非如此。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這次不能?台商那麼努力爭取到330坪,而且位置、地理環境還不錯。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這個問題可能要問主政單位經濟部,我們來協助。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也可以借位上架,因為米蘭世博會說,在國家館裏面如果有國家不能參加,可以聯合其他國家,然後把主題做出來,像吐瓦魯、帛琉、斐濟、海地這些國家沒有能力參加,我們可以跟他們聯合參加,這叫借位上架,這樣也可以,只是要看外交部努不努力。 史次長亞平:不是努不努力的問題,報告…… 蔡委員煌瑯:我覺得外交部現在好像變成陸委會的外交處。 史次長亞平:委員,這是經濟部主管的業務,真的應該要請經濟部…… 蔡委員煌瑯:你們不要只做兩岸的工作。 史次長亞平:我們沒有做兩岸的工作,如果我們只做兩岸的工作,今天的結果可能也不是如此,這事是由經濟部主政的。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但是外交部要具體向……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儘量來協助。 蔡委員煌瑯:義大利的部分,你11月中帶著義大利訪問團去見馬總統對不對?有嗎? 史次長亞平:我沒有。 蔡委員煌瑯:你沒有嗎?11月中你沒有陪義大利訪問團去見馬總統嗎? 史次長亞平:不是我陪的,那次我有公務,我沒有去。 蔡委員煌瑯:義大利的國會議員當面邀請總統去米蘭參加世博會。 史次長亞平:你是說去年還是今年?去年11月? 蔡委員煌瑯:即使是去年也沒有關係,他們有正式邀請、表示善意嘛! 史次長亞平:我們有告訴所有的議員,我們非常樂意參與,我們希望在國家區,議員也認為…… 蔡委員煌瑯:你們三年前為什麼不跟中國講說我們要在國家區?三年前為什麼不講? 史次長亞平:三年前的事情我可能沒有辦法回答,但是我們當時有跟義大利政府、議員…… 蔡委員煌瑯:你明知道用國家館不可能,中國會抗議嘛!所以我們即使排除萬難,委曲求全都要參加…… 史次長亞平:沒有,我們有跟義大利做各種可能的安排,但是義大利…… 蔡委員煌瑯:希望外交部跟經濟部、交通部協商、溝通,務必要參加米蘭世博會。 史次長亞平:我們尊重主管部會的意見,也會全力協助。 蔡委員煌瑯:請你去努力。 史次長亞平:是。 蔡委員煌瑯:另外,我再讓你看一個Line的貼圖,台灣有個在日本非常傑出的漫畫家叫Red Soda,他畫了一個台灣跟日本國旗的貼圖,但是到Line的個人原創申請上架居然被打回來,你知道他被打回來的原因是什麼嗎?他說這個有中華民國國旗的圖貼,可能傷害、毀謗或攻擊一個特定的人物、國家或團體,因此拒絕他上架,請問次長,你認為這樣的貼圖有什麼不妥嗎? 史次長亞平:我看不太清楚,但是…… 蔡委員煌瑯:這是用中華民國跟日本國旗國徽製作而成的Line的貼圖,結果Line的官方居然拒絕他的原創,不讓他上架的理由是它會攻擊到某一個國家人物或是團體。我請問這個Line的貼圖是攻擊到哪個國家?在中華民國的境內不能用中華民國的國旗當作Line的貼圖,這是什麼樣的情形? 史次長亞平:這要問Line的公司,我也覺得不合理。 蔡委員煌瑯:對,我請外交部去跟Line的公司抗議。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要跟Line的公司抗議?好啦! 蔡委員煌瑯:問他們有事嗎?這明顯的是用政治理由在打壓我們的國旗,我們希望外交部向日本Line的官方去抗議。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剛剛你不是才叫我們要委曲求全嗎? 蔡委員煌瑯:委曲求全是在米蘭的世博館。 史次長亞平:在義大利要委曲求全,在日本就不要委曲求全? 蔡委員煌瑯:這個部份你還要委曲求全嗎? 史次長亞平:我是覺得都不應該委曲求全,所以我們在義大利也不應該委曲求全,企業區就不能代表國家。 蔡委員煌瑯:那你在中國上海的時候,為什麼委曲求全? 史次長亞平:我們沒有呀!那跟外交部沒有任何關係。 蔡委員煌瑯:你不是說要活路外交、彈性外交嗎? 史次長亞平:在大陸的部分跟外交部沒有任何關連。 蔡委員煌瑯:你們今天不能在這裡耍嘴皮! 史次長亞平:沒有,外交部確實對於3年前上海世博我們完全是…… 蔡委員煌瑯:國家的尊嚴是非常嚴肅的,連一個Line的官方都要欺負我們的國家,說它會攻擊到某人跟團體,它到底是攻擊到哪個人或是團體還是哪個國家呢?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外交部是要維持國家的尊嚴,我們該爭取的一定爭取,該堅持的一定堅持,不能委曲求全,我們也覺得不應該委曲求全,我們的標準是一定的。 蔡委員煌瑯:這個作者是愛國家的台灣人,他的女朋友是日本人,所以他們兩人聯合設計了一個這樣的貼圖,希望Line的官方通過他們的原創後可以上架。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Line是一個私人企業。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 史次長亞平:對,我們當然可以跟他表達我們的意見,但是外交部是負責做政府之間的交往。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要在任何地方捍衛中國民國的尊嚴。 史次長亞平:是,委員,但是我們是負責政府和政府之間的交往。 蔡委員煌瑯:你也知道Line的貼圖已經影響到每個人的生活,同時透過Line的貼圖可以強化國家的忠誠跟民眾的愛國意識,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鼓勵他!結果中華民國Line的官方公司居然拒絕他,說它會攻擊某個人物、國家跟團體。 史次長亞平:我建議委員直接跟Line的官方公司抗議。 蔡委員煌瑯:我會,但是外交部…… 史次長亞平:你的抗議絕對非常有用。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不能夠好像沒有事一樣。 史次長亞平:不會,我們負責政府跟政府之間的交往,我們一定會堅持我們的立場。 蔡委員煌瑯:這個明顯有打壓台灣的意圖,我再給你看個東西,瑞典最近承認巴勒斯坦是一個國家,在過去瑞典把巴勒斯坦跟台灣同樣定位為屬性不明的國家及地區。 史次長亞平:我們不認為台灣跟巴勒斯坦是同一類的。 蔡委員煌瑯:但最近瑞典把巴勒斯坦定位為一個國家了,瑞典的民眾主動在瑞典登報,要求瑞典政府要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連我們友邦的民眾都在幫我們在捍衛台灣主權的時候,外交部時時刻刻都要捍衛台灣人的主權。 史次長亞平:是。 蔡委員煌瑯:所以Line的官方顯然對台灣有歧視,他對台灣人原創的Line創意貼圖充滿了政治性歧視,而且拒絕的理由太荒謬!這樣的設計會攻擊到哪一個國家、哪一個團體、哪一個人呢?所以不管它是政府、企業或是民間,外交部都責無旁貸要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去瞭解。 蔡委員煌瑯:對,我再告訴你,這位Line的作者在國旗貼圖被拒絕之後,他馬上把貼圖改成日本跟韓國的國旗,結果他再去申請原創貼圖的時候,主辦單位改以「疑侵權」拒絕它上架。為什麼是侵權?因為你不是韓國人,也不是日本人,而去提出申請,你沒有去徵求這個國家的同意是不是讓你使用國旗,所以就用侵權、違反版權的理由退回。請問次長,如果我們的民眾要在Line的官方貼圖或是在其他地方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有沒有版權問題? 史次長亞平:我們當然是歡迎儘量使用中華民國國旗。 蔡委員煌瑯:有沒有版權問題? 史次長亞平:沒有版權問題。 蔡委員煌瑯:譬如說這個人用Line製作了他個人的國旗貼圖去上架,請問這個人有沒有侵犯中華民國的版權? 史次長亞平:我個人認為是沒有。 蔡委員煌瑯:沒有嘛!這就表示Line的官方是胡說八道,他就是要打壓台灣,所以理由是千奇百怪,無非就是要打壓中華民國的主權而已。 史次長亞平:所以委員我們不接受任何打壓。 蔡委員煌瑯:對,所以我現在就具體向你反映。 史次長亞平:我希望委員也要瞭解外交部基本上會維護國家主權。 蔡委員煌瑯:希望如此。 史次長亞平:一定會的,該維護的一定要維護;該堅持的一定要堅持。 蔡委員煌瑯:我告訴你,今天立法院只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開會,很多委員會都沒有開會,這表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是立法院模範生,所以我們的主席非常認真,也表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不會因為現在馬英九跛腳了就不開會,我們還是照樣推動政務,所以我們今天在這邊談了很多問題都對國家有很大的幫助。我剛剛有提案,也徵詢國民黨委員的支持,大家也認為我們爭取進入米蘭世博會對國家有益,對國家的曝光、能見度都很有幫助。 史次長亞平:但是企業區我個人認為並不合適,企業區以國家的名義去參與……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要去幫忙找錢,只有3億,並不多啦! 史次長亞平:不是,這個…… 蔡委員煌瑯:請經濟部或是外貿協會找錢,才3億,有什麼困難呢? 史次長亞平:這要請經濟部主政。 蔡委員煌瑯:對台灣而言,3億沒什麼困難。 史次長亞平:而且在企業區用政府的錢合不合適也是要考慮的。 蔡委員煌瑯:另外,強力打壓台灣主權的Line的官方,請外交部去瞭解一下,要適時的提出我們的抗議,外交部要有立場,不能沒有立場,好不好? 史次長亞平:是。 蔡委員煌瑯:謝謝你。 史次長亞平: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史次長,羅秘書長好幾次都是因公請假,不知道是什麼事情請假? 主席:次長,你知道羅秘書長今天請假的原因嗎? 李委員桐豪:他上次也是請假。 主席:我也注意到了,好像幾乎每次都請假。 李委員桐豪:他每次都請假,似乎有一個…… 主席:有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 李委員桐豪:好,沒有關係,我的質詢時間已經在進行。 次長,我想先瞭解的是跟今天的主題沒有太大關係,但是我有深深感受的問題。前幾天我在一個國家,在電視上看到泰國的廣告,這個廣告並不是在推銷泰國,而是在推銷泰國的汽車零件。我想請問一下,我們的國際宣傳是以國家宣傳為主體,還是配合我們產業重點發展方向到各個國家進行宣傳?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如果是個別產業的話,可能是經濟部在負責,外交部…… 李委員桐豪:我現在想要瞭解的是,當要做整體協調性宣傳的話,部會之間如何進行?還是各自為政?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是透過…… 李委員桐豪:who is in charge? 史次長亞平:行政院。 李委員桐豪:行政院?現在已經變成行政院了? 史次長亞平:行政院發言人室有一個平台。 李委員桐豪:顯然我們的新聞局應該要保留才對,是不是?行政院又說新聞室七十多個員工,是因為很多人到處shuffling沒有地方擺,才擺到他的辦公室裡面。 史次長亞平:是他們堅持要那麼多人的。 李委員桐豪:他們並沒有真正去做這些事情,他們有做這些事情嗎? 史次長亞平:他們有開過協調的平台會。 李委員桐豪:就像我剛剛講的,譬如我們在東南亞重點促銷的產品或者產業是什麼?這些產品跟產業要如何包裝成國家的形象,用MIT的方式進行深入的宣導?我覺得我看到泰國的auto parts在某一個國家宣傳以後,我深深的受到一種啟發,也就是我們的政府在推廣的時候,不是只有一個台灣地圖或是台灣形象去做廣告,而是要同時有實質性配合國家產業發展在那個地區推動。所以我在這裡提出一個誠摯的建議,不管你說是外貿協會也好,經濟部也好,甚至農委會或是其他部會都好,可不可以進行一個有效的協調?因為我現在只認為外交部的國際宣傳是負責任的,如果不是由你負責任而是到行政院發言人室的話,那對不起!這個政府的組織是有問題的。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我可能只能提出建議在行政院的平台裡面來協調,因為行政院已經建立協調平台,也召開會議…… 李委員桐豪:國家形象是由哪個單位負責? 史次長亞平:整體國家形象當然是由外交部負責,但是外交部比較不會…… 李委員桐豪:你曾經參與包裝國家形象之推廣協調事務嗎? 史次長亞平:整體國家形象廣告是由外交部負責執行,但是如同委員方才提及的部分,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產業項目,必須由經濟部與外貿協會提供資訊…… 李委員桐豪:不止如此,還包括觀光局在內,對不對? 史次長亞平:以前我們使用他們所做的material在相關國家做文宣,但是,基本上,他們對產業或觀光有其專業…… 李委員桐豪:總而言之,在國家預算有限的情況之下,應發揮整體戰力,以產生足夠的經濟效益,這是政府應該追求的目標。 史次長亞平:是,我們會努力協調。 李委員桐豪:本席希望由外交部負責協調,若你們未能完成協調事宜,我會繼續追查。 史次長亞平:是的。 李委員桐豪:現在很麻煩的問題在於,到底新聞發言人由誰負責監督? 史次長亞平:行政院院長。 李委員桐豪:立法院有辦法監督嗎? 史次長亞平:立法院監督各部會…… 李委員桐豪:現在立法委員能夠監督行政院院長嗎?通常立法委員只有在總質詢時才監督行政院院長。就國家體制而言,新聞發言人只不過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這是新聞局裁撤之後所衍生的一大問題。 第二個問題,本席根據外交部報告計算,至今有十六萬五千六百餘名台灣青年到海外度假打工。請問次長,目前有多少名外國青年來台灣度假打工? 史次長亞平:根據我們從簽證上的估算,目前來華度假打工的總人數約有3,000人。 李委員桐豪:就某種程度而言,原本度假打工目的是希望各國之間能夠互惠(reciprocal),也開放彼此的交流。請問次長,其中到底發生什麼問題? 史次長亞平:導致外國人來台灣度假打工的人數一直無法成長,其原因如下:第一,工資問題;第二,工作內容與型態;第三,歐洲國家大都是到鄰國度假打工的人數較多,到與自己國家距離很遠的人數較少。我們面臨以上幾個因素,而且我們有大力的promote,但是外國人來台灣度假打工人數成長的速度不夠快。 李委員桐豪:目前外國人來台灣度假打工只有3,000人,如果再增加300人,成長幅度會達到百分之十;但是,這方面數量的base太小。依照次長的說法,外國人度假打工考量因素,除了想要前往國家的吸引力以外,該國生活條件、工資條件也造成度假打工產生不對稱的現象,為此政府提出哪些因應策略?我們如何歡迎國民所得比我國還低的青年人來台灣度假打工? 史次長亞平:我們已經與一些國家洽談中,在尚未洽簽之前,我無法直接說明正在洽談的有哪些國家;但是據我了解,我們正在洽談的國家也有工資比我國還低的,所以我國對這些國家的青年人就非常具有吸引力。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們吸引東南亞地區的青年來台灣度假打工,是否會受到所謂「外勞」政策的限制? 史次長亞平:我們與他國談論度假打工過程必須非常地謹慎,如何區隔度假打工與來台工作,以避免他們變成非法外勞,所以我們會與相關部會共同合作,不過我們有朝著這個方向在…… 李委員桐豪:雖然這涉及簽證問題,與今日會議所討論的「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的主題無關,不過本席要提醒次長,我積極主張即使對外勞地區的簽證也應該適度開放,所謂的「適度開放」是透過電腦或技術性的方式進行線上簽證,我會繼續向外交部追問此事。 史次長亞平:是。 李委員桐豪:請教次長,我國有十六萬五千六百多餘青年人到海外度假打工,我們設想他們出國度假、打工,外交部有沒有針對十六萬五千六百多餘名青年人進行事後訪談與調查?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有些度假打工的青年人出國後不見得會跟我們連絡,當然本部鼓勵他們與我們連絡。 李委員桐豪:外交部不是被動等待這些青年人跟你們連絡,而應該由外交部主動邀請這些青年人進行訪談調查。 史次長亞平:不是的,問題是他們…… 李委員桐豪:我換個方式詢問,請問外交部、勞動部與教育部對於我國青年到國外度假打工,有沒有經費進行事後的專案研究或是進行考核調查?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孟良: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掌握度假打工的資訊正與外交部持續進行中,所以目前我們並沒有針對這部分進行專案研究。 李委員桐豪: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建議,主要是希望了解我國青年到國外度假打工出國前的設想與出國後的學習心得,其中有哪些建議值得我們改進?我詳閱今日各部會報告,感覺上似乎是我們想到要怎麼樣就去做,這叫做open-end;如果我們要把它收回來,這叫做control。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我們有邀請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與大家分享度假打工的經驗。 李委員桐豪:事實上,外交部、勞動部與教育部等三個單位都有編列研究經費,我國已有十六萬五千六百多名青年人到國外度假打工,到底他們在海外遭遇哪些事情值得外交部改善?而不是任由我們在這裡設想他們會發生哪些問題,這正是我所謂的open-end,外交部應該請他們提供一些feedback。 史次長亞平:有些青年人會透過網站給我們一些feedback。 李委員桐豪:那只是個人的feedback。 史次長亞平:這就無法強迫…… 李委員桐豪:我不是強迫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人要給你們feedback,而是相關單位應該以專案研究計畫展開調查。本席也要特別提醒教育部,除了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人之外,教育部也應該就海外交換學生的心得、成果進行專案調查,否則政府推動相關政策時,你們有沒有思考到底有哪些可改進之處而我們卻沒有改善?所以本席籲請勞動部與教育部多加思考要如何推動相關政策,並了解執行成果。 請問次長,我國到海外度假打工的青年人如何與外館聯繫?通常他們發生問題才會與外館聯繫,還是在什麼情況之下會與外館聯繫?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鼓勵到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人在出國前先行上網登錄…… 李委員桐豪:執行成效如何? 史次長亞平:許多到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人會上Facebook,後來我們透過外館在網站成立粉絲頁,他們會在Facebook的外館粉絲頁上留言、登錄。雖然許多人很樂意跟我們聯絡,但是我們還是要尊重個人的決定…… 李委員桐豪:沒有錯,這確實是on the voluntary basis,縱使到國外度假打工的都已經是成年人,但是許多家長仍然會擔心他們自身的安危。本席倒是提出一個建議,也是on the voluntary basis,通常家人會為老年人購買長者專用手機,當年長者發生危急時,只要按下緊急按鈕,手機立即傳簡訊給家人;同樣地,我們可以思考採用類似的概念,譬如我們可以iWatch的概念設計成一款手機,其中具有locator的功能,就是當青年人在國外遭遇危急時,只要按下緊急按鈕,手機立即傳簡訊給當地外館,外館人員便可獲知當事人位置及求助訊息,得以給予適當協助。因為這是on the voluntary basis,外交部外館可以提供這樣的service,甚至外交部應該設法擴大到民眾出國旅遊時都可以使用的服務。總而言之,外交部對contact系統應該做更好的規劃。謝謝。 史次長亞平: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發生新竹楊姓青年到澳洲度假打工時發生車禍的事,國人進而關切我國青年到國外度假打工的問題,能否請外交部針對今日會議主題,說明政府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尚有改進空間?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台灣民眾在澳洲打工不幸發生車禍的事,因車禍地點位處偏遠的伯斯(Perth),外交部在當地並沒有設處,所以在第一時間,我們是聯絡急難救助的志工先到現場提供協助,之後外交部就協助他的哥哥安排機位與簽證等各相關事宜,讓他趕快趕到伯斯,之後我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的同事才趕到伯斯跟他們會見,我們對他們在當地的協助,就是協助他們與醫院溝通,我們也瞭解他目前的狀況已經穩定,從加護病房出來,已經到普通的病房,繼續的醫治。 在整個急難救助的處理上,通常台灣人如果入境到了澳洲打開手機,就會出現外交部傳的簡訊,這個簡訊上會有我們的緊急聯絡電話,告知萬一發生事情可以打24小時的聯絡電話,所以通常發生急難救助事情時,他們會主動聯絡我們的緊急聯絡電話,然後我們會看他的位置,再決定是否由我們駐處的同仁直接到現場去協助,如果太遠而緩不濟急的話,我們就會請當地的僑領或志工在第一線提供協助。 我們在行政方面是儘量給予協助,或是他們有時候需要語言的協助,我們也會給予協助,其他部分就看家屬有什麼樣的要求,大概的處理是這樣。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這個案例應該給外交部對未來有關出國度假打工很好的借鏡與參考。 史次長亞平:是。 陳委員鎮湘:這件事讓本席聯想到一些問題,第一,我們對於度假打工的部分,本席看到資料是從民國94年就開始,我們不知道這件事是所謂的計畫作為還是狀況作為?也就是說,這是應我們民眾的需求還是外交部認為有這個必要?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這也是一個國際趨勢,例如很多歐洲國家都有gap year,就是念書念到一個段落就到外國遊學一年,但是遊學不能夠打工,如果打工就變成非法打工,所以有一些青年並不是存了很多錢,他可能到了國外二、三個月後,盤纏用盡就想打工,如果我們沒有簽度假打工協定就會變成非法打工,因此為了因應青年希望出國並停留比較長的時間,而且能夠有打工機會來資助他的旅費,才有度假打工的簽證,外交部為因應此趨勢而簽這個度假打工的協定,讓青年有比較多的選擇。 剛開始就是紐西蘭跟澳洲,所以大家都前往紐西蘭跟澳洲,我們認為歐洲也有很多值得學習或看的地方,所以我們也慢慢的擴大到歐洲、加拿大、日本及韓國等。 陳委員鎮湘:本席希望跟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與目標能夠結合,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毫無目標的雙方做了個協調,這些年輕人的下一步呢?有一些國家的語言不是我們那麼急需要的,有一些國家的專長是我們需要瞭解,所以是不是就這方面進行密切結合?將來就是為用而派,為用而去度假,將來是不是應該朝這個走向比較實用一點?質的方面是本席方才所講,但量的需求也要有所考量,不是雙方無限制的擴大,如果這樣,年輕人到外面就是純粹的打工,這樣就失去我們原來的用意。 史次長亞平:我們本來簽這個度假打工協定的用意,不是以打工為主,而是以度假、遊學、學習、瞭解外國的環境與文化為主,因為澳大利亞沒有給我們任何名額的限制,以致於造成很多年輕人就優先選擇到澳大利亞,而且在符合一些條件的情況下,他可以再次申請,也就是他可以停留二年,所以造成在澳大利亞的人數比較多。 但是,基本上目前簽度假打工的國家,都是比較先進的國家,都是青年認為比較有吸引力可以去學習,例如歐洲很多國家,他們認為可以去瞭解與學習的,所以將來我們在這方面會特別的注意。 陳委員鎮湘:其次,澳洲最近舉行了G20,也看到中國大陸進行國是訪問,他們希望跟澳洲政府由商業關係提升到戰略夥伴關係,本席認為這對我們來講都是一個很大的警惕,不知道外交部的立場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我們跟澳洲的關係目前還是非常的密切跟友好,當然澳洲也是我們重要的對外輸出市場以及經貿的夥伴,所以我們除了持續雙邊之間的經貿協商會議及能礦協商會議,以加強雙邊的交往,教育、文化的合作也很密切,澳洲對我們來講,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友好國家,外交部會持續加強跟澳洲的關係。 我們希望下一個目標是有機會能夠洽談ECA(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就是讓雙方的貿易能夠更緊密。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你可以看到大陸跟澳洲已經簽了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們來講是馬上要面臨的問題。 史次長亞平:是。 陳委員鎮湘:既然我們跟澳洲有這麼良好的關係,我們是不是藉這個機會能夠儘快加速推動?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鎮湘:他們在太平洋島國進行國是訪問,對我們在太平洋島國外交邦交國數量有沒有產生影響?我們看到中國大陸對這方面也做了很多財力上的支出,包括一些貸款等等,會不會對他們產生一些影響? 史次長亞平:我們當然要維護邦交,對這些相關的訊息都會非常密切的關注,所以關於這一次的相關情勢,我們在各邦交國都有很仔細的去瞭解,目前根據我們的瞭解,是沒有影響到我們跟南太友邦的邦誼,我們還是會朝向繼續加強跟南太友邦合作的方向,尤其我們希望對他們的援助或相關合作計畫都是對他們國家發展與人民生計有幫助,能夠讓他們真正感受到我們對他們的協助是對他們國家發展有利,我們會朝這個方向持續的加強。 陳委員鎮湘:中國大陸習近平現在提出的一帶一路,以本席軍人的背景,本席認為它是一個雙拳攻勢,陸地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是影響國家非常重要的一個戰略構想。 史次長亞平:是。 陳委員鎮湘:不管它用什麼樣的方式,那一定是對現在跟未來的發展,以及全球所有經過這些地方的國家產生很大影響力,甚至對美國重返亞太都造成影響力,但是本席希望聽聽看外交部對這方面的看法。 史次長亞平:中國大陸現在不管是經濟或政治力量崛起後,他們在整個區域方面或安全、經貿方面都會加強影響力,對東南亞這些國家來講,在經貿方面對中國大陸是有一些依賴的地方,但是在安全方面,我們認為很多國家還是對於美國有安全的需求。所以在比較需要保持平衡方面,這些東南亞國家也很清楚,不可能完全都靠向中國大陸,畢竟在安全的issue上,他們還是需要美國的支持。所以我認為相關情勢的發展也是值得我們關注,對中華民國臺灣來講,更重要的還是怎麼樣能夠加強跟這些國家實質的合作關係,這個對我們來講是比較重要的。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我們未來的責任可能更重。 史次長亞平:是。 陳委員鎮湘:由此再延伸到南海的問題,我們都瞭解菲律賓已經將九段線等問題訴請國際仲裁,對我們的太平島也特別提出他們的意見,我們對這方面有沒有我們的看法? 史次長亞平:當然我們還是堅定我們主權的主張,在整個南海地區,除了現在在太平島的相關作為,包括碼頭與機場跑道各方面的修建,我們會繼續加強,同時我們也得到美方的了解,知道這並不是擴張,而是維持補給之需要。 陳委員鎮湘:我想美方對這方面應該很清楚。 史次長亞平:他們非常了解。 陳委員鎮湘:對於島的認定有三個標準,第一個是淡水,第二個是綠色植被,這些我們都具備了,而第三個則是自給自足。我們是不是應該由外交部及相關單位,尤其是海巡署,考慮這個島如何自給自足,讓我們對這個島的所有權能得到國際的認定,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要先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對不對?不管它怎麼弄,除了該申請的、該強化的,我們該表態的就要表態,而屬於我們自己這部分又要怎麼去強化。方才我所講的三個要件,外交部了解嗎?這方面是不是有所規定?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這部分是海巡署及…… 陳委員鎮湘:你們可能要進一步去了解。 史次長亞平:是。 陳委員鎮湘:因為島的認定完成之後,才有經濟水域的問題,今天不是填海造地就算完成了,對不對?有關淡水的問題,這已經有了,憑良心說,這些島我去過兩次,周邊的島之中只有太平島有淡水,植被也不是問題,其實要自給自足並不難,以往我們在外島都是自給自足,這方面外交部、相關單位及國安會都要做考量,好不好?謝謝。 史次長亞平: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打工度假這個議題在委員會中已經討論過很多次,對於打工度假機制之建立,其實大家都滿樂見的,這個機制之建立有助於臺灣的年輕人在沒成家、沒有其他經濟包袱及負擔之前,讓經驗更為豐富多元,並讓他有更多在國際上學習甚至存一點錢的機會,我想這個價值相當正面。本席年輕時甚麼工都打過,夏天幫人家除草,冬天幫人家剷雪,周末就去教堂當清潔工,雖然工作都很辛苦,但是對年輕人而言,能靠自己的雙手賺錢是一個成就感。 其實本席所在意的並不是年輕人到國外去從事相當辛苦的勞動工作,我想任何年輕人有這樣的歷練並非不好,我自己就有過這樣的經驗,我覺得非常寶貴。我們所在意的是會不會面臨被剝削的問題,以及職場安全、人身安全等層次的問題,畢竟是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度,我們要為這些年輕人確保的倒不是工作種類或內容,因為任何艱困的工作,任何人不分階級都應該要有這樣的歷練,我們所要確保的是整個機制是不是能保護這些年輕人在面臨危機、危難或身體傷害之時能有適當的保護措施。 在很多國際談判的過程中、包括TPP,也都提到基本勞動標準,我也知道澳大利亞、歐美等國家都有其勞動標準,一般來說都適用於外籍勞工,但是現在發生一個問題,這也是今天議程的重點。目前臺灣是強制納保,尤其是健康保險,但是其他很多國家的保險則是私有化的機制,甚至是商業化的機制,並沒有強制納保,這就會產生一些問題,很多年輕人為了省下那一點錢而不願意加保,或是因為他不知道而未加保,如果是因為不願意,那他就要去承擔這個風險;但如果是因為他不知道、沒有想到這個問題可能帶來的嚴重性,那我們就有責任要去做更好的宣導及輔導,尤其是在他們申請簽證的過程中。 第二,我認為政府該做的是在後續各種雙邊談判過程中將這個納入,連同簽證,我們甚至可以要求這些國家的政府,因為既然是要去工作,在這個國家就要有適當的保險。對很多年輕人來說,他可能會覺得自己在臺灣已經有加入健保,為什麼到那邊還要加保,可是這確實存在風險,同時也要確保這些國家的法令一定要確實執行。數據顯示,臺灣是各國赴澳打工延簽一年比例最高的國家,有一些年輕人為了要延簽,會不會涉及要求他要去做免費的工作,例如農場就不付薪,就為了累積88天的延簽資格而產生一些剝削的問題?這些層次是政府應該多用心去關心的。對於一些具體的要求,我希望你們在後續的雙邊談判中協商,就基本勞動標準一定要能有所提升,像臺灣就是強制納保,任何外國人到臺灣,都享有與臺灣人一樣的健康醫療保險,而對於非強制性、未公有化且屬於商業化機制保險的國家要怎麼處理,還是應該要有一套機制。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謝謝委員。第一步我們除了未來與澳洲談判的過程中會做討論之外,目前也會跟澳洲駐臺代表處合作,把我們的宣傳資料放在那邊,將來我國青年去申請簽證時,鼓勵他們要有充分的保險。畢竟臺灣的保險是很不錯的,只是很多年輕人沒有投保,有人則是只投保180天而沒投保到365天,這部分我們已經與金管會研商,將來怎麼讓他們能在線上投保,而不需要返國,若是保險逾期,在當地就可以加保或是延長保險效期。我們會提供這些服務,讓青年不要因為沒有保險而遭受傷害,這是一個重要的目標。 蕭委員美琴:保險雖然不是強制性的,可是如果可以的話,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至少要讓他知道有關權利及相關的服務,而且要強烈鼓勵,我想這是我們應該要有的態度。 史次長亞平:是。 蕭委員美琴:另外,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尤其是與澳大利亞之間,我們面臨一個不公平的狀態,現在歐洲及日本則沒有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是免簽證,但是澳大利亞要求要簽證,可是它在臺灣又不發給,這就產生一個可剝削空間的狀態。目前它要求國人一定要透過香港的特定旅行社辦理,有些是國內的旅行社,但是它不在臺灣發給簽證,澳洲駐臺代表處說它沒有這項業務,因為它與我國沒有邦交,所以一定要在香港辦,然後又不讓國人上網申辦電子簽證,像美國AIT就開放可以上網申辦。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自己上網買機票,而非透過旅行社,可是簽證卻一定要透過旅行社,而且不同的旅行社有不同的價碼,有的旅行社甚至說:你不跟我買機票,我就不幫你辦簽證。它要求就是要經由這些特定的旅行社,本席覺得這一方面有圖利特定旅行社的問題,另一方面它又創造一個進一步剝削這些年輕人的機會,使他們在辦簽證過程中要面臨一個不公平的狀況,我覺得這是要去要求改善的地方。我們給予澳大利亞免簽證待遇,或是核發各種簽證時,在該國都有提供服務,可是它對我們國人卻是這樣,我覺得這極度不公平,應該立即透過雙邊領務談判去解決。 史次長亞平:這部分我們會立刻來注意,其實就簽證便利部分我們一直有與澳洲協商,我們當然希望澳洲第一步最好能朝向電子簽證,也就是讓我們能夠上網申請。 蕭委員美琴:這麼多國家都已經上網了。尤其他對臺灣不公平的是不讓你直接在臺灣辦理。 史次長亞平:對,要透過一定的旅行社。 蕭委員美琴:他一定要透過第三國,要透過另外一個地方辦理,變成我們要多付一筆費用給旅行社。即使簽證本身是免費的,但這些旅行社就專門在賺所謂的簽證服務費用,而且這個費用也不是澳洲政府在收,對他們哪有什麼好處?此外,不同旅行社有不同的標準,有的就直接拒絕說不幫你辦理,因為你的機票沒有向他購買,他想要配套來多賺你的錢,這都會產生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你們是否能夠就此一問題即時要求對方改善處理?最好是可以讓我們直接在臺灣填表申請,或是可以上網辦理。 史次長亞平:好,這個我們會積極處理。 蕭委員美琴:另外,我們都在討論臺灣年輕人出國度假打工的問題,但這畢竟是一個雙向的雙邊協定,我們同時也允許別的國家的年輕人到臺灣來,我想這也是好事,讓其他國家的年輕人來臺灣有一個體驗跟臺灣互動、旅遊、學習、打工的機會,但我看各部會幾乎都沒有提供這個數據,只有提供我們到哪些國家的有多少人。關於這些國家有多少人到臺灣來打工度假的數據,你們有沒有? 史次長亞平:我們是從我們各外館發出的簽證來看,大概是…… 蕭委員美琴:可是對方國申請來臺灣,也應該有一些基本數據。 史次長亞平:從他們申請到臺灣的簽證來看,是將近3,000人。 蕭委員美琴:有哪些國家?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最多的還是日本,韓國次之。 蕭委員美琴:你們後續是否能把各國的數據提供給我們?數據不是重點,我在意的是別的國家的年輕人來臺灣的價值是什麼?他的打工內容也許是教語文,或是做一些社會服務,或是在觀光旅遊界為臺灣代言,但我另外一層所在意的是行政院號稱要做,但一直沒有好好推動的華語教學計畫與中心。我們如果能吸引外國年輕人來臺灣同時學習中文,創造出一個專門教外國人中文的華語教育產業,就可以創造很多中文老師的工作機會,同時他也要在這裡租房子、吃飯,就有很多附帶的邊際經濟效應。同時要想的是怎麼樣讓他在臺灣的經驗更豐富?現在來的大概都是年輕人,在社會上未必有什麼發展,但未來可能在各行各業有所成,而在他的人生經歷裡面有這段在臺灣的年輕日子,這會是一個正面經歷,我相信未來臺灣可以多出很多很多國際大使與代言人。 史次長亞平:是的。 蕭委員美琴:我想在這方面應該做更好的配套與規劃,當然這不只是外交部的問題,包括教育部、觀光局等各部會,應該做更好的跨部會協調,將配套機制建置起來,讓更多外國年輕人將臺灣視為一個可以來打工度假、備受國際肯定的好的國際體驗,我想這不只是邊際經濟效應的問題,還包括長期營造一個國際對臺灣友善的環境,同時對臺灣的年輕人來說,有更多國際年輕人來臺灣互動交流,對他們來說也都是相當豐富的經驗,好不好? 史次長亞平:是,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蕭委員美琴:關於你們接下來的跨部會的相關規劃及後續工作,也希望你們能定期將整個規劃的書面提供立法院參考。 史次長亞平:是。謝謝委員。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度假打工是你負責管理的業務,「Working Holiday」對臺灣的年輕人而言,好像是以度假之名,行工作或打工之實。你們對這個有很崇高的理想,希望能夠將青年度假打工定位成深度的國際探索,但是政府跟年輕人之間的動機有明顯差距,理想與現實狀況也有很大差距,我覺得這不是深度的國際探索,而是深度的國際勞動,很多學生都是為了賺他的人生第一桶金。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選擇澳洲?當然他們沒有名額限制,這是一個主要原因;另外,跟歐洲其他國家相比,澳洲距離臺灣相對比較近,而且工作機會比較多、工資也比較高,很多年輕人是為了去賺他人生第一桶金,因為他在國內找不到工作。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年輕人是有一個選擇,並不能說所有人都是這樣。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就比例上來看,我們當然希望能拓展他們的國際觀,做深度的國際探索。 史次長亞平:在工作過程中,他用英文來工作,這對他的語言也是一種提升。 邱委員志偉:很多都不需要語言能力,譬如去摘水果、擠牛奶。 史次長亞平:摘水果也要能跟老闆溝通。 邱委員志偉:都是低度的互動,所以在一年過後,我覺得對他們的英文並沒有太多提升,反而是存了一些錢。 史次長亞平:我的看法跟委員不同,因為我們事後有做很多經驗分享,很多年輕人回來後對於度假打工改變了他們整個人生觀與態度,都有很正面的認定。 邱委員志偉:這個我承認,一定有正面的助益,但是你說是要以度假為主、打工為輔,對不對? 史次長亞平:對。 邱委員志偉:主要目的是要度假,而不是打工,但現實狀況剛好相反。 史次長亞平:也未必,很多人是在一定的時間之內打工幾天之後就去度假,所以這是一個搭配。 邱委員志偉:打工幾天之後就有錢,就可以去度假? 史次長亞平:對,因為他們賺了一定的錢之後……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工作的比率遠大於度假的比率。 史次長亞平:未必,每個人的選擇不一樣,我們尊重青年人的…… 邱委員志偉:你們應該統計一下他們的樣態到底是打工多還是度假多,你這種講法是有點美化帳面,或是將現實狀況做一些美好的陳述。為什麼在這次澳洲發生這個問題後,我緊急安排這個議題?而且全立法院8個委員會只有我們這個委員會開會,因為這是一個很急迫、很重要的問題,他們去打工,但沒有所謂的意外險與醫療險。請問一個學生在國外一年期的意外險與醫療險大概要花多少錢?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曾局長答復。 曾局長玉瓊:主席、各位委員。一年期大概是一千多元。 邱委員志偉:才一千多元,學生一定付得起,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沒有投保?第一,是你們的宣傳不夠。第二,是否可以用補助方式,由政府補助一半?到目前總共有16萬的度假打工青年,即使由政府出一半,金額也不大;不要說一半,三分之一好了,讓他們有誘因去辦保險;甚至你們全部幫他們出也可以。 史次長亞平:我們沒有這個預算。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你們沒有預算,但你支不支持由相關單位支付這個預算? 史次長亞平:支持。 邱委員志偉:請問教育部,過去是由青輔會的青發署主管這個業務,青年的權益很重要,我剛才問了局長,保費才一千多元,我們出國度假打工的學生人數也不多,可否用國家預算補助或支應? 主席:請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施副署長答復。 施副署長建矗:主席、各位委員。現行機制可以貸款,貸款部分是跟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的,學生出國前可以貸款12萬元,作為旅費、機票費,回來再慢慢償還。 邱委員志偉:已經貸款三億多了,但本席認為這不是錢的問題,首先應該讓他們充分得到這個訊息,有時候不是他們不願意繳,而是忘了,這部分是不是宣傳不夠?第二,你們有沒有統計目前在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有多少比率沒有投保?有沒有什麼機制可以掌握這個訊息? 施副署長建矗:我們有設計一個檢覈表,提醒他們出國前先檢查是不是都做了,例如有沒有投保等。 邱委員志偉:要加強宣傳。此外,你們現在有一個跨部會協調機制,可以把這個問題提出來,看看能否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學生在國外的醫療、意外險,一般而言,政府都應加以協助,以這次為例,所需經費一百七十幾萬元,動用了很多國家資源去協助,如果他當初有支付一千多元投保意外、醫療險,就不會產生這個問題,由此可見,目前的跨部會協調機制並沒有針對急迫性問題提出解決之道。請問這個協調機制的負責人是誰?史次長,我覺得你應該把它列為議題討論,看看能否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助、支應。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加強,當時也是因為這樣才請金管會參與。 邱委員志偉:多久開一次會? 史次長亞平:已經開了3次會,宣導部分,教育部刻正積極進行。 邱委員志偉:是定期會議還是不定期會議? 史次長亞平:定期的,每2個月開一次會。 邱委員志偉:希望下次開會時能把這個議題提出來。 史次長亞平:好。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有可能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助?有關反毒部分,法務部提出很多反毒宣傳,國內青年常在國外吸毒嗎? 主席:請法務部保護司游司長答復。 游司長明仁:主席、各位委員。反毒宣傳方面,是103年我們參加協調會時被賦予的任務。 邱委員志偉:史次長,你們賦予法務部這個任務是基於什麼動機、原因? 史次長亞平:內容包括犯罪防制和反毒,不是只有反毒。 邱委員志偉:在國外犯罪的年輕人多不多? 史次長亞平:犯罪防制方面,一則防止別人犯罪傷害到他,一則防止他去犯罪,這兩個部分都有,反毒部分,我們則持續宣導青年不要碰毒品。 邱委員志偉:在國外度假打工的學生,吸毒情況嚴重嗎? 史次長亞平:目前並沒有接到這樣的案例,這是一個基本的宣傳。 邱委員志偉:但是法務部把它列為重大的議題在宣導。 史次長亞平:沒有重大,他們參加協調會扮演的角色就是這個部分。 邱委員志偉:你們的報告提到很多毒品種類、毒品照片,是不是年輕人在國外吸毒的情況很嚴重? 史次長亞平:在澳洲、紐西蘭曾經發生學生販運冰毒的情形,雖然只是少數人,但因有些刑責很重,所以只要有類似情形,我們就要提醒他們。 邱委員志偉:現在已經與13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但是還有2個國家沒有生效。 史次長亞平:對,剛簽署不久。 邱委員志偉:以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為例,奧地利算高所得,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是中歐國家,他們的所得應該比台灣低,當地學生應該有意願到台灣度假打工。 史次長亞平:有些學生到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度假打工,是對當地的文化、語言有興趣,所以要看這些國家的學生是不是也對中文有興趣。 邱委員志偉:互惠要雙方啦! 史次長亞平:當然。 邱委員志偉:國內有16萬學生到國外度假打工,國外學生到台灣度假打工的只有3,000人,而且集中在日本和韓國。 史次長亞平:如果完全不會講中文,他自己也會顧慮到台灣能不能工作,如果他找了工作,卻不會講中文…… 邱委員志偉:使用英文也可以啊! 史次長亞平:匈牙利、波蘭並不是全部使用英文。 邱委員志偉:和我們簽約的國家,有很多是非英語系國家。 史次長亞平:對,但是有些學生對這些國家的語言有興趣。 邱委員志偉:這些國家申請的情況如何?以已經生效的斯洛伐克為例,100名會不會額滿? 史次長亞平:雖然剛開始申請,但是現在還沒有人申請。 邱委員志偉:對嘛,那就沒有意義嘛!台灣有哪些人使用斯洛伐克語? 史次長亞平:但是斯洛伐克的英文還可以。 邱委員志偉:如果要學英文,乾脆去英國、澳洲就好,幹嘛去斯洛伐克? 史次長亞平:但是英國有名額限制,會額滿。 邱委員志偉:英國有名額限制? 史次長亞平:是。 邱委員志偉:現在的名額是二千多? 史次長亞平:只有1,000個名額,每次一開放就馬上額滿。 邱委員志偉:到英國停留的時間很長,可以停留2年。工作樣態是哪些? 史次長亞平:都有,除了醫生這種專業以外,他們開放所有工作。 邱委員志偉:最大宗的是什麼? 史次長亞平:這個我們沒有辦法…… 邱委員志偉:他們從事哪一種行業,你們應該要了解。 史次長亞平:國人到了海外,有他的自由,如果他不跟我們聯絡、不告訴我們,我們根本不可能了解,最多只能鼓勵他們來登記,然後告訴我們,何況他們打工時會一直流動,今天可能去餐廳,明天可能去果園,後天可能去農場,這個部分我們真的沒有辦法了解。 邱委員志偉:各種工作樣態都有可能? 史次長亞平:當然都有可能,英國是除了醫師這種專業行業不能做以外,其他行業全部開放,要到貿易公司打工也可以。 邱委員志偉:律師也可以? 史次長亞平:律師、醫師這種有專業執照的行業不可以,其他工作都可以。 邱委員志偉:大學教授呢?現在不是有很多流浪博士嗎? 史次長亞平:那麼年輕的教授也不容易見到啦! 邱委員志偉:德國呢? 史次長亞平:德國大概有180名學生。 邱委員志偉:加拿大、英國等英語系主要國家的名額能不能擴大?我們可否和加拿大、英國政府溝通,把名額放寬? 史次長亞平:好。 邱委員志偉:美國的部分有沒有可能? 史次長亞平:美國現在好像沒有開放度假打工。 邱委員志偉:對所有國家都沒有開放嗎? 史次長亞平:對,他們沒有這樣的機制,也比較沒有興趣來討論。 邱委員志偉:日本呢? 史次長亞平:剛剛宣布增加到5,000名。 邱委員志偉:申請狀況如何? 史次長亞平:原來2,000名額時,申請人數差不多是1,700、1,800。 邱委員志偉:現在一下子擴增到5,000…… 史次長亞平:他們的意思是,打開這個上限,有需求就會有人,沒有需求當然也無所謂,因為這沒有強制性。 邱委員志偉:我到日本時,常常碰到到日本打工度假的青年,各行各業都有,他們之所以到日本打工,是因為日本的治安好,收入也比較高,所以日本部分可以再加強力道,多做宣傳。它的樣態有沒有做相關的統計?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打工的樣態我們都沒有辦法完整統計。 邱委員志偉:布吉納法索過渡政府已經形成了,請問正式政府什麼時候會上路? 史次長亞平:他們希望明年儘快選舉。 邱委員志偉:選舉時程訂出來了嗎? 史次長亞平:我沒有確切的時程,但臨時政府上台以後要求在最短時間內進行選舉,據我所知,明年上半年應該會選舉。 邱委員志偉:大使跟臨時政府的總理有沒有見過面? 史次長亞平:有聯繫,也有見面。 邱委員志偉:他們有沒有具體承諾雙邊關係、兩國邦交關係不會受到影響? 史次長亞平:據我們的了解,目前雙邊邦誼很穩固,並沒有任何影響。 邱委員志偉:過渡政府的態度,對台灣還是維持正式邦交關係? 史次長亞平:對。 邱委員志偉:未來可能成立的新政府人選呢? 史次長亞平:這個當然不曉得,要看選舉結果,不過我們跟各方都有交往,所以我們認為應該……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確定新政府組成立後,對雙邊關係不會造成影響?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努力,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你們會努力?好像有一點疑慮。 史次長亞平:不是,因為還沒有選出總統,目前我們的看法是很穩固,沒有什麼疑慮。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邱委員志偉):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不管外面的環境如何,個人還是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是。 詹委員凱臣:打工度假以前是很難想像,因為語言、文化、法律都不同,事實上會衍生很多問題的。我只是想先確定一個觀念,對外交部、僑委會來講,打工度假的那些人跟我們一般在海外的觀光客,權利、義務有何不同? 史次長亞平:拿到度假打工簽證的人,表示他可以合法打工。 詹委員凱臣:但是對外交部照顧海外國人…… 史次長亞平:沒有不一樣,完全一樣。 詹委員凱臣:既然沒有不一樣,那些人為什麼可以接受政府補助?一般觀光客可不可以接受政府補助?海外僑胞可不可以接受政府補助?為什麼因為他們是用打工度假的名義,身分、權利就不一樣?照理來講,應該一樣啊!這一點你同意嗎? 史次長亞平:我們對所有海外國人的照顧是一樣的。 詹委員凱臣:站在外交部或僑委會的立場,不管用什麼名義出國,不管他們從事什麼事情,他們都是我們的國民,這一點我要提醒外交部和相關單位,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是一樣的,一般觀光客也是一樣。 史次長亞平:是。 詹委員凱臣:據我所知,很多人護照延簽,我看了現在免簽的13個國家,大部分是英語系先進國家,如果開放了非洲、中南美洲,會有很多人申請嗎?你想呢? 史次長亞平:應該不會。 詹委員凱臣:因為度假打工,其實非洲度假也不錯,看動物大遷徙,我就去了好幾次,雖然沒看到,但是也不錯。請問會有很多人想去嗎? 史次長亞平:沒有很多人,但是有些人可能會有興趣。 詹委員凱臣:我看大部分是以先進國家為主,這些國家還和我們中華民國簽了免簽條約。 史次長亞平:有些都有免簽證的條約。 詹委員凱臣:如果有太多延簽的人,留在那邊不回來了,甚至犯法了,會不會影響我們將來免簽的情況?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我們在外度假打工的青年表現都還不錯,只有非常少數,就像我們剛才所講的,販賣冰毒,所以基本上各國對我們台灣去的青年都還是滿肯定的。 詹委員凱臣:如果他們申請,有沒有被拒絕? 史次長亞平:我們曾經發現有一些人去申請,後來想要再去,但不合規定,他們會改英文名字,但是這是違反規定的。以澳洲為例,一個人只能一次,符合某些條件的話,可以延簽一次,但是有人已經去過一次,覺得澳洲很好,想要再去,可能就會改名字。 詹委員凱臣:你是說一個國家只能去一次嗎?有這個規定嗎?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都是以一次為原則。 詹委員凱臣:譬如有一個人去澳洲,一年之後回來,過了6個月之後,他想再去澳洲。 史次長亞平:基本上不行,除非符合延簽條件,才可以延長一年,但以一次為原則。 詹委員凱臣:不能去兩次就是了。 史次長亞平:對。 詹委員凱臣:如果一個人去了澳洲回來,再去其他國家如日本、韓國…… 史次長亞平:可以,這是個別國家的限制。 詹委員凱臣:另外,我想請問一下,這些人在海外如果犯了法,要怎麼辦? 史次長亞平:他都受當地法律的管制,就是在當地犯法,一定受到當地法律的拘束,所以如果真的有犯法的情形,會依照當地法律來處理。 詹委員凱臣:如果受了傷,住了醫院,怎麼辦?像這次發生的事情,你們如何處理? 史次長亞平:當然我們會給予協助,對於所有在海外的國人,不管什麼身分,我們都一樣,他受傷了,我們當然第一時間就要照顧他、了解他的需求。這個案子發生在伯斯,距離我們的駐處非常遙遠,所以第一時間我們是請當地的志工先去協助,他住進醫院之後,我們也有幫他翻譯;另外,台北這邊有協助他的家人趕赴澳洲,然後我們駐處也派同仁到現場去服務。 詹委員凱臣:但是他要求以SOS的方式緊急運回台灣。 史次長亞平:事實上,這個案子的當事人並沒有向我們駐處提出經費、SOS飛機的要求,但是他們有打聽SOS飛機的可能性,認為價錢很高。 詹委員凱臣:但是網站上有說他曾經向外交部提出要求,被拒絕了。 史次長亞平:沒有。 詹委員凱臣:所以要澄清一下。 史次長亞平:他們有澄清他們並沒有向我們提出要求,我們也沒有拒絕他,他們是了解到經費很高、醫藥費很高,所以在網站上說明這件事情,希望有人能夠提供意見,據我了解,他們有表示對外交部的協助很感謝。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史次長。 接下來請教衛福部,這位當事人到海外一年,健保是不是可以停保?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詹委員凱臣:停保之後,他在海外發生問題,怎麼辦?國內健保就不管了,是不是? 蔡副署長魯:他如果辦理停保,超過6個月停保是生效的,那這6個月就沒有台灣地區的醫療保險。 詹委員凱臣:他回到國內以後,如果已經超過6個月了,那些因為受傷、生病所衍生的醫療費用怎麼辦? 蔡副署長魯:那他可能就要負擔這個風險。 詹委員凱臣:現在青年要到海外打工度假時,政府有沒有強制他參加什麼保險? 蔡副署長魯:健保署沒辦法要求任何個人去參加任何商業保險,但是我們在港口或機場有一些宣導品,提醒國人如何注意自己健保的權益,只要他是在保的情況之下,在國外發生醫療費用,只要檢具病歷、收據和診斷證明,回台就可以申請自墊醫療費用,健保會以台灣醫學中心的標準來給付。 詹委員凱臣:因為年輕人去海外打拚,我們當然很鼓勵,但是他們必須了解相關的情況,中華民國的健保是全世界最好的,他們到了海外如果還以為可以用很便宜的價錢享有健保,那是很難想像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出國之前辦理停保了,到了海外之後發覺停保有問題,想再加入健保,怎麼辦? 蔡副署長魯:我們有開放網路。 詹委員凱臣:也可以參加,是吧?怎麼繳費? 蔡副署長魯:他只要辦了恢復保險,保費回國再繳都可以。 詹委員凱臣:也就是說他們如果在海外發生問題,若有健保,等到回國之後,台灣是依照健保的標準去評估、給付。 蔡副署長魯:是的。 詹委員凱臣:再請問僑委會,事實上,人到了海外,誰都掌握不住,勞動部、法務部、外交部都很難以管控,所以最有關係的就是僑委會了,因為僑委會在外交部的館處都有服務中心,你們手上還有最大的資源──僑務榮譽職人員,這些人分布在商會等組織,是最有辦法的,所以我認為僑委會其實有很多工作可做。我現在只是在想,海外有些地方缺少中文師資,這是一個很專業的問題,你們也不能教每個去那邊度假打工的人教中文,僑委會是否可以配合,讓這些度假打工的人去教中文? 主席:請僑委會呂副委員長答復。 呂副委員長元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和我國簽訂有度假打工協議的國家一共13國,這13國如果需要中文師資的話,僑委會很樂意作這方面的媒合。但是這部分要他們自己申請,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資訊,我們很樂意把它公布出來,也架設了一個僑商的服務網,除了服務台商之外,有任何的工作機會、各地臺灣商會認證等資訊,我們會透過該網站公布出來。另外,如果有中文學校或教授中文的工作機會,我們也會加以公布。 詹委員凱臣:當然這是比較專業,如果他只有18、20歲,沒辦法教中文而你們硬要他教的話也很奇怪,但我是認為可以配合一下,做師資方面的補充。另外,海外的僑教裡面教標準注音符號的,不多吧? 呂副委員長元榮:我們大部分的教材都有注音符號。 詹委員凱臣:但是並沒有一開始就用注音符號教授,都是用拼音等去教學生。 呂副委員長元榮:我們的教材中有兩個大的政策,第一,我們用正體字教學。第二,在發音部分,包括注音符號、漢語拼音教學,兩者是用多元的教學方式,因為初學階段才會用拼音,到三年級以後,就會直接用文字教學,但這部分僑委會並沒有排斥,我們是用注音符號加漢語拼音對照表的方式。 詹委員凱臣:現在是用漢語還是通用拼音? 呂副委員長元榮:僑委會的教材都是用漢語拼音。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 呂副委員長元榮: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今天討論的主題之前,本席有一個問題,選舉已經結束了,本來是不需要再問這個,但因與外交部有關,我想先聽聽外交部的意見。此次選舉中執政黨有一個「誰讓韓國在偷笑」廣告,韓國朝鮮日報也有報導這件事,這個就與外交有關,我們只是一個地方的選舉,變成我們在挑動仇韓的意思,外交部對此事有何comment?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對這個廣告不是很清楚。其次,我不認為這個屬於仇韓…… 賴委員振昌:這是韓國方面講的,他們說我們的選舉為什麼要把他們扯進來。 史次長亞平:我沒有辦法評論這個。 賴委員振昌:這是跟外交有關的事。 史次長亞平:這個跟外交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韓國媒體出現這樣的評論,因為他們和我國一樣,有言論自由,他們的媒體是自由的。 賴委員振昌:但這個會影響我們的國際外交關係…… 史次長亞平:我不認為這會影響我們與韓國的外交關係。 賴委員振昌:那外交部到底做了什麼事情?這怎麼會跟外交沒有關係?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這個與外交部真的沒有關係,競選與外交部當然沒有關係。 賴委員振昌:我不是講競選,而是說我們的競選廣告…… 史次長亞平:這個廣告與外交部也沒有關聯,我們也不能去禁止任何人做廣告。 賴委員振昌:外交部的駐外單位不是都要把這些當地輿情回報給你們嗎? 史次長亞平:他們有回報。 賴委員振昌:回報的情況是如何? 史次長亞平:輿情回報就事實陳述啊! 賴委員振昌:外交部都不用作任何的分析或因應的預備嗎? 史次長亞平:這個不需要做因應吧?這是一個廣告,並非一個政府的言論或外交部去跟對方做這樣的表達,所以我想韓國也很清楚這是一個廣告,做廣告的人並非政府,所以我們認為這個不會影響到我們與韓國政府的交往。 賴委員振昌:次長,上次部長來這裡的時候,本席問過他一個問題,我們去參加APEC,大家都以為是中國是把我們矮化,結果是我們外交部自我矮化,部長說回去要檢討。結果你今天這樣的回應讓我覺得外交部真的是要檢討,韓國對我們有這樣的言論,我們竟然說自己不用回應、檢討,那外交部有什麼事情需要檢討?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做外交部該做的事情,跟外交部無關的事情,我們當然不需要去做。這個廣告不是政府做的廣告,為什麼外交部要去對一個非政府做的廣告做反應呢?我想委員也很清楚這是一個地方的選舉而非中央的選舉,這樣的廣告是個人候選人做的廣告,與政府並無關聯。以韓國這樣一個先進的國家,他們也瞭解這是我們選舉的一個過程與手段,並不是我們政府的態度,所以,我相信他們的政府…… 賴委員振昌:次長,我本來還不想講,但是聽你這樣回答及從你今天回答的內容來看,你什麼事都推說跟你們外交部無關,楊應雄委員質詢你的時候,你說與外交無關;然後蔡委員煌瑯質詢的,你也說是經濟部的問題;李委員桐豪質詢的,你又說那是行政院新聞局的事。 史次長亞平:確實如此,每個部會各有其執掌。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這件事就到此打住,如果外交部對任務是這樣的消極,我們立法院也會對外交部重新評估。 史次長亞平:該做的我們會認真的做。因為非歸外交部主管的業務,我們確實也不能去過問。經濟部的業務,當然就由經濟部…… 賴委員振昌:若外交部認為工作可以如此消極的話…… 史次長亞平:我們並不消極。 賴委員振昌:那是你的認定,我認為你這樣就是很消極。 史次長亞平:這樣並不消極,一個個人競選的廣告為何會影響我們國家和南韓的關係? 賴委員振昌:這個廣告也牽涉到我們…… 史次長亞平:這是一個個人廣告,是他個人的意見,並不是政府的意見,相信外國媒體也很清楚它是一個個人競選廣告,而不是我們中華民國外交部去登的廣告。 賴委員振昌:自由時報指出我們丟臉丟大了,對此你們要不要做回應? 史次長亞平:自由時報的意見,我們也予以尊重,這是屬於媒體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賴委員振昌:次長,如果你認為外交部應該是這樣被國人看待的話…… 史次長亞平:我認為外交部做外交部該做的事,屬於政府…… 賴委員振昌:好,我們立法院做立法院該做的事情。回到今天的主題,這個協助青年國外度假打工相關事宜係推動擴大青年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請問次長,你認為這個度假打工的定義是度假還是打工? 史次長亞平:以度假為主,打工為輔。 賴委員振昌:我們有多少學子在外國度假打工? 史次長亞平:目前大概是29,000人。 賴委員振昌:外交部對於這些人有沒有做任何的追蹤?這些人之中,度假打工和學習的比率分別各是多少? 史次長亞平:我們尊重他們的選擇。 賴委員振昌:立法院站在監督的立場,本席想知道這項數據,你也要尊重立法院啊!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如果您今天出國旅行,你要到哪裡旅行、做什麼事,政府如果告訴他…… 賴委員振昌:次長,你在跟我講什麼!今天這個情況不是他們出外去旅行! 史次長亞平:這個是以度假為主,他們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旅行。 賴委員振昌:次長,你的報告說這是擴大青年跟國際接軌,是國家的重點工作,你怎麼敢說這只是要旅行而已! 史次長亞平:重點工作就是我們要做一個平臺,讓他們有機會到海外去,不論他們要度假、學習…… 賴委員振昌:你們是不是無政府狀態下的外交部? 史次長亞平:並不是,我覺得委員這樣講並不合理。 賴委員振昌:我剛才所講的只是基本資料。 史次長亞平:不是基本資料,這是國人出外旅遊的一個自由選擇權利。 賴委員振昌:這是就國人出外旅遊的部分,跟觀光有什麼不一樣,那你們為什麼要列為重點工作? 史次長亞平:當然有不一樣,因為我們幫助他們拿到度假打工的簽證以後,他們可以在當地停留比較長的時間,一般觀光可能是30天、60天、90天,度假打工可以停留一年至兩年。這些人出去時有完全的自由選擇權,他們可以去度假、學習,也可以去打工,所以就活動地點也是由他們自己決定。如果到歐洲,因為是免簽證的狀態,所以他們到一個國家度假打工時,也可以利用歐洲申根免簽方式到所有其他的國家去旅遊,像這樣子的一個…… 賴委員振昌:對任何一個國人來講,他們去到哪裡,拿商務、觀光簽證,本來條件就不一樣,這哪有什麼!既然你們把它列為是擴大青年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 史次長亞平:政府就是要協助他們,到了當地,他們要停留…… 賴委員振昌:我只是問你一個基本的數據。 史次長亞平:這不是一個基本數據…… 賴委員振昌:怎麼不是一個基本數據? 史次長亞平:我剛剛已經跟您報告,我們有統計出去參加度假打工的人數,但是沒有辦法限制他們打工、旅行或前去學習的地點。 賴委員振昌:到底政府為這些度假打工的人做了什麼?就只有…… 史次長亞平:第一個,我們需要去跟相關國家洽簽協定,才能夠讓他們去度假打工。 賴委員振昌:我知道,除了洽簽協定以外,我還要問的是,在他們去之前,你們有做了什麼樣的宣導、教育…… 史次長亞平:我們舉辦非常多次的說明會,以及做摺頁、在網路方面的宣傳。 賴委員振昌:以洽簽協定而言,就工作環境條件、薪資、保險方面談了多少? 史次長亞平:關於度假打工,國際上都是訂一個機制,我們開放這樣的機會給青年,並不會去限制到了當地後一定就是提供什麼樣的工作機會,因為它不是一個工作簽證。 賴委員振昌:我不是問你限制他們去做什麼,而是既然有跟他們簽約的話,在簽約內容中提供了多少保障? 史次長亞平:協定的內容就是我們開放這樣的機會讓他們可以到國外停留一個比較長的時間,而且可以合法的打工。他們到了當地以後當然是受到當地勞工法的保障,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相關規定。 賴委員振昌:既然你們把它列為一個與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 史次長亞平:青年跟國際接軌的工作之一。 賴委員振昌:對,在我們聽起來是只有爭取到簽證的時間,其他的就是放牛吃草。 史次長亞平:不是放牛吃草,我們當然…… 賴委員振昌:這怎麼不是放牛吃草? 史次長亞平:我們做很多宣導、資料蒐集,在海外的照顧…… 賴委員振昌:你說做很多資料蒐集,我只問你這些人度假打工的資料,這就沒有啊! 史次長亞平:資料蒐集是提供給青年,當他們出去前要做什麼樣的準備、自己準備好,讓他們…… 賴委員振昌:那行政上所需要的資料呢? 史次長亞平:至於行政上所需要的資料,我們就編印摺頁還有檢查表,跟教育部相關部會都在合…… 賴委員振昌:你在鬼扯什麼! 史次長亞平:我沒有鬼扯,確實是如此。 賴委員振昌:你說以度假為主,我是問你度假打工的比率各有多少? 史次長亞平:這個是讓學生自己決定,一年有12個月,他們要花5個月、7個月或者幾個月去度假還是打工,當然是由他們自己決定,我們沒有辦法去統計。 賴委員振昌:這沒有辦法去統計? 史次長亞平:沒有辦法統計,因為他們也不需要告訴我們。 賴委員振昌:為什麼這次選舉選民會給政府…… 史次長亞平:這跟選舉沒有關係。 賴委員振昌:就這次選舉投票的結果,其實原因就在這裡。 史次長亞平:我想委員的這個評論並不公允。謝謝你…… 賴委員振昌:我覺得我是就事論事。 史次長亞平:我們講的是事實。 賴委員振昌:因為從你們的表現看來,讓我更確定外交部是有問題的。 史次長亞平:對不起!我覺得外交部沒有問題,我們做自己該做的事。 賴委員振昌:我確定是有問題。 史次長亞平:對委員的感覺,我覺得很抱歉。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王委員育敏質詢。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安排的青年度假打工議題的確非常重要,從外交部的報告顯示,到目前已經累計將近13萬人次,本席非常肯定今天主席可以安排這個議題。我也是跨委員會特別來質詢的,今天這個議題其實滿好的,我們可以有一個更好的探討。 史次長,本席覺得今天討論這個議題非常有意義,如同現在政府鼓勵年輕人可以出國度假打工,而外交部也很積極,目前跟13個國家都完成協議。對年輕人來講,他們可以開拓眼界,在這麼年輕的時候有機會透過打工的方式到國外,一方面學習語言,一方面也讓自己增廣見聞,本席非常肯定這個政策走向。 今天大家討論的是,在這樣的政策底下有沒有哪些部分還可以再去改善,我想所有委員應該都支持這個大方向,只是說在過程當中有沒有哪些是可以改善的?我的辦公室也特別去蒐集一些資料,在網路上有一個網站,特別是這些出國度假打工的朋友會在網路上交換資訊,對於他們提出來幾個問題,我覺得我們的確要比較嚴肅的面對。首先是雇主沒有依法幫勞工納保的問題,甚至現在有一種新的狀況,雇主用假承包的方式來規避責任,有一種叫做sham contracting的方式,就是他們本身是勞工,但是雇主就告訴他們說:「你們用一個承包商的名義來包我的這個工作」,所以就規避掉了所應該付的加班費等,或者是他們的薪資被壓低,有這樣的一個情況。對於現在出現的這些度假打工議題,外交部掌握的程度有多少,像這個假承包的方式你們有掌握到嗎?根據各地駐辦事處所反映出來的case,你們有掌握到這樣的情況嗎?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如果我們的青年到海外度假打工遭遇到困難,譬如他們發現工資沒有被誠實給付的話,他們有的時候也會跟駐處聯絡,駐處會去協助他們,我們有感受到,有一些青年出國前會去找仲介,想嘗試在去之前先找到工作,如果所找的不是合法的仲介,就會發生像委員剛剛講的情況,可能去到那邊就會變成黑工。 王委員育敏:有被剝削的情況。 史次長亞平:因為這樣,所以現在我們跟勞動部也做了一個合作,希望勞動部能夠提供合法仲介的名單,讓這些青年要去之前…… 王委員育敏:勞動部都提供了嗎? 蔡副署長孟良:(在席位上)有。 王委員育敏:有,是不是? 史次長亞平:對,他們也將名單掛在網站上。 王委員育敏:事實上,說是度假打工,但我們看到可能還是以打工為主,現在很多年輕人也希望到國外可以多賺一點錢。包括剛剛我講的部分,雇主用假承包的方式去剝削這些年輕朋友;另外一個問題,在第二年申請簽證的時候可能暗藏危險,而且申請在地再留第二年的比例也是上升的,他們可能會去找當地的仲介協助以達到停留之目的。 勞動部做了什麼事情,怎麼提供外交部協助?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孟良:主席、各位委員。從幾個層面看,第一點,現在對於所有到海外打工的部分,包含度假打工,我們有一個網站,是跟外交部共同來建…… 王委員育敏:你們是同一個網站,還是勞動部設一個網站,而外交部又是一個網站? 蔡副署長孟良:外交部是做有關度假打工的一個網站,我們是針對國人海外就業部分,範圍更大。 王委員育敏:但是你們應該要把資訊融入到外交部。 蔡副署長孟良:對,有。 王委員育敏:如果我是一個年輕朋友,今天我上外交部網站看到的是一個網站,上勞動部網站後所告訴我的是另外一個資訊,而教育部青年署所做的又是另外一個網站,從一個使用者的角度來看,為什麼…… 蔡副署長孟良:資訊完全都是連結在一起的。 王委員育敏:都是等同、連結的嗎? 蔡副署長孟良:全部是等同、連結的。 王委員育敏:到哪一個網站所看到的資訊都是一樣的嗎? 蔡副署長孟良:對,都完全是一致的。 王委員育敏:那為什麼你們三個部會不能夠跨部會地整合出一個完全屬於度假打工的專區?三個部會同時去行銷的結果是分散的力量,年輕朋友也搞不清楚,老實說,現在網路討論比較夯的,是一個T-WHY的網站,他們互相交流一些資訊,而且比你們三個部會提供的資訊不論是在密度或是互動頻率都要更快。我希望你們三個部會好好去看,人家只是一個民間網站,為什麼年輕人都喜歡去,你們應該檢討一下自己的網站,你們所提供的資訊是不是太僵化了,不夠跟他們有互動的效果。 今天這個報告找了那麼多部會來,就知道它涉及到的不只是外交部而已,你們自己的報告也提到你們有開跨部會的會議,但我更希望的是你們整體呈現出來的資訊是單一的窗口,今天年輕朋友申請度假打工,他只要上這個網站就可獲得最即時、最新的資訊,而不是分散在你們三個不同部會當中。因為其實勞動部也不是針對度假打工而設立網站,你們的title就不是啊!而是針對海外求職的,所以這就不是量身訂做。對於這部分,你們三個部會可否去整合出來? 蔡副署長孟良:謝謝委員,我想這部分我們會跟相關部會一起,共同建立一個比較完整的資訊。 王委員育敏:勞動部先請回,史次長也先請回,我想問一下教育部。有關度假打工,看起來所有的簽證是來自外交部,而教育部是青年發展署對嗎? 主席:請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施副署長答復。 施副署長建矗:主席、各位委員。對。 王委員育敏:我想問的是,青發署為我們的年輕朋友做了哪些事情?比如像剛剛沒有保險的問題,這件事情不是到了當地才發生,這件事情是青發署的責任,你面對這麼多年輕朋友出國打工,應該讓他們在國內就投好保險,不會像這次我們所看到的個案,發生意外要花上百萬的經費,他們去打工都賺不到這麼多錢,然後他們就苦無經費,沒有辦法回來。請問對於這部分你們做了什麼? 施副署長建矗:報告委員,申請我們海外生活體驗貸款的青年,我們都強制要求他們保險才能簽證。 王委員育敏:這是貸款啊!占的比例有多少? 施副署長建矗:沒有貸款的比例我們就沒有辦法掌握,只能事先告訴他們檢覈表有這一項,請他們要注意。 王委員育敏:所以這就是我講的問題,老實說我看到你們跨部會的整合是有問題的,到目前為止,誰能掌握所有度假打工的名單?不是青發署的話,是外交部嗎?所有的名單在誰身上? 施副署長建矗:目前我們掌握的只有貸款的三千多位名單,這些人都有資料可以去查詢。 王委員育敏:對啊!是有貸款的才有資料,但是一般年輕人申請度假打工出去的,大家都掌握不到資料,也沒有人知道,那我們將近13萬的累積數字是哪裡來的? 施副署長建矗:剛剛是外交部透過國外簽證,從國外駐館單位那邊簽證的…… 王委員育敏:當國外簽證的時候,這個數字不能提前讓青發署知道嗎?請次長再上來一下,我覺得這部分也很有問題,就是年輕朋友出國,他的認知或各方面稍微弱一點,他需要政府資源的幫忙,你們現在當然都是用宣導,但你們的宣導是沒有對象的,你們也掌握不到那些人到底是誰,如果年輕人要先跟外交部得到這個簽證…… 史次長亞平:不是。 王委員育敏:是到了當地你們再給他? 史次長亞平:不是,他的簽證不是向外交部申請,比如要去澳洲的話,就是向澳洲駐臺代表處申請,因為他要去澳洲,就要拿到澳洲的工作簽證,所以他是向澳洲申請,而不是向我們申請。基於資訊的保密,我們並不能要求他們把所有的名單提供給我們。 王委員育敏:那後來你們是怎麼掌握到這13萬人的? 史次長亞平:我們是去問,比如去問澳洲駐臺代表處今年申請度假打工的人數有多少,他才把簽證人數告訴我們。我們現在有設計一個機制,希望要去度假打工的人,首先是澳洲駐華代表處,他們要去申請簽證,我希望能把這些資料提供給它;其次則是我們的網站;再來是透過領務局,所有國人出國的時候都有一個登記的制度,我們也希望鼓勵這些青年,如果要去度假打工,出國前能夠先登記,跟我們連結,讓我們知道他要去澳洲度假打工,如果有提供資訊給我們,我們就可隨時跟他保持聯絡,到了澳洲當地以後,如果還有跟我們駐處聯絡,駐處就會把他加入我們的聯繫網。我們駐處也有成立Facebook粉絲團,就像委員剛剛講的,很多在當地打工的人會去上Facebook,他們會互相交換經驗,所以我們就成立Facebook的粉絲頁,讓他們在網路上加強聯繫,我們也透過這個來跟他們保持聯繫。通常的作法是這樣子,基本上去度假打工的青年是可以選擇要不要跟我們聯絡。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但其實我們在宣導的力道上應該要夠強,特別是我覺得教育部要負起比較大的責任,因為對象是年輕朋友,而你們是青年發展署。我們可以有資格出去的,都是三十歲以下的人,所以我希望對此教育部也要做好工作,不要因為少了一個保險,產生後面這麼巨大的金錢負擔跟痛苦,那真的是得不償失。 施副署長建矗:我們會在學校中透過學校加強宣傳,讓學生或社會青年出國前先注意一些…… 王委員育敏:對啊!要讓他們明白保險對他們的重要,少少的一點錢就可以保障後面的生活,因為人在海外,真的有很多狀況沒有辦法掌握,這部分我希望將來可以落實,教育部也要加油。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周委員倪安及薛委員凌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簡短請問次長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相信今天應該也有委員關心過,有一位臺灣學生到澳洲度假打工,發生車禍受重傷,而當地的雇主沒有幫他投保,然後還傳出一個很重要的消息,就是家屬申請外交部的海外救援金也被拒絕。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訊息是錯誤的。 黃委員偉哲:是錯誤的? 史次長亞平:是完全錯誤的。 黃委員偉哲:是有接受? 史次長亞平:沒有,他們沒有提出任何申請,他們也沒有要求外交部給他們金錢的支援。 黃委員偉哲:現在傳出來的是他在臺灣的家境並不寬裕,那我們的駐澳代表處可否主動去關心,畢竟人在國外,而且身受重傷。 史次長亞平:我們澳洲代表處已經在第一時間就到現場去協助他,他住在伯斯的皇家醫院。因為西澳離代表處很遠,所以第一時間是先請當地的志工就近照顧,之後我們就協助他在臺灣的家屬,包括簽證、護照與機位都安排好,讓他們能趕快過去。之後我們駐澳代表處也有派同仁前往,我們跟醫院溝通,協助他們翻譯,家屬並沒有對外交部提出任何有關金錢方面的需求。 黃委員偉哲: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可以處理,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這項資訊? 史次長亞平:並不是,據我們的瞭解,他們希望能夠打聽SOS飛機運送回臺灣的可能性,當時被告知金額會很高,他們有在網路上披露這項資訊。但是真正的關鍵不是SOS的飛機,而是他當時的情況非常危急,醫院本身基於醫療的考量,也沒有同意…… 黃委員偉哲:醫院也不同意他? 史次長亞平:醫院也不同意他要轉院,怕影響到他的生命安全,現在情況比較好轉,醫院已經把他從加護病房轉到普通病房,我們也有向醫院爭取看看是否有濟助的措施,就是在整個醫療費用方面能夠幫他們減輕。除此之外,NGO也有一些主動關心並希望能協助的,我們也有幫他們聯繫。目前的情況大概是這樣子,狀況是還不錯。 黃委員偉哲:所以根據您的理解,家屬對於外交部的協助是很滿意的? 史次長亞平:對,他們後來還跟我們一直表示不曉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報導,對我們感到很抱歉。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這個東西要釐清,如果外交部善盡自己該盡的部分,包括責任也好、基於人道關懷也好,或是對於自己同胞的關懷,應該都是可以肯定的。可是正如我剛剛提到的,有哪些可以幫助到他們?你剛剛有講到連NGO都上來了、連志工都過去了、連醫院的醫療費用減免都幫他設想,當然理論上不可能不告知家屬外交部有一筆海外的救援金,這個救援金…… 史次長亞平:我們並沒有海外救援金。 黃委員偉哲:緊急救援金是要還的。 史次長亞平:不是,我們的緊急救援金通常是每人不超過500塊美金的,所以在這個案例上,對他是杯水車薪、不適用的。 黃委員偉哲:這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但也與勞動部相關,因為既然要開放度假打工,怎麼會讓這些年輕人在海外是沒有保險的呢?剛才您回答其他委員時,也有提到去到那邊都要符合當地相關的勞動法令,這些法令絕對不會要求工作者是在沒有保險的情況之下去工作,因此一定是有人違法,有可能是雇主或是打黑工等。 史次長亞平:假使在打工的地方發生工安事故,按照當地法令一定要給勞工有保險,可是這個案例是在路上發生車禍,這就要看當地勞工保險的範圍有多廣。我們認為任何一位青年出去度假打工,也許他只是度假而沒有打工,即使是這樣也要有充分的保險,因為旅遊或開車時有可能也會有狀況。當然他們去打工時,一方面要去瞭解工作環境,還有就是雇主要不要為他們投保;另一方面,我們認為他們在出國時,也應該要買足保險,換言之就是coverage要夠,這樣對他們才會有真正的保障。我們也會鼓勵他們,如果健保不要退保的話,這對他們會多一層保障。因此外交部與金管會及衛福部都在協調,看要如何去宣導,以使學生知道…… 黃委員偉哲:以澳洲而言,國人不管是去求學、工作或旅遊,難免都會發生一些問題,比如不久前在美國的台灣留學生就發生過重大車禍,也因而造成好幾人的傷亡。以澳洲而例,到去年為止,亡故部分高達10件,有4件車禍、3件溺水及2件自殺,還有1件是其他原因,對於這部分是不是能有比較制度性的作法,而不只是你剛才講的志工或NGO等?這也許是政府幫他們額外爭取到的部分,可是志工不一定會來,NGO不一定會有,也不見得一定爭取得到醫院減免醫療費用。你剛才有提到讓他們保險的覆蓋率可以足夠,這方面有沒有制度性的辦法可以做得比較好呢? 史次長亞平:今天召委也有提出這項議題,希望我們透過平台去設想一種方法,就是能讓學生充分瞭解,還有對於充分的保障也可以有比較大的意願,我們會跟金管會、教育部及相關部會來研究。當然宣導絕對是有必要的,而便利性也很需要,金管會表示他們有在設計網路上的投保,這對於青年人會有很大的便利性,因此在制度面或宣導面上,我們都會來加強。 黃委員偉哲:您擔任過駐新加坡大使,曾經有傳言,就是警政署王署長可能會赴新加坡去當謝大使的繼任者,您有沒有聽說過呢? 史次長亞平:我們在外交部沒有聽到這樣的說法,因此並不清楚…… 黃委員偉哲:雖然台灣與新加坡並沒有邦交,可是雙方已經簽了自由貿易協定,因此重要性是有提升的,不過最近也有星光部隊在台灣受訓可能會生變等傳言。剛才有委員詢問選舉廣告牽涉到韓國的事情,過去也發生過新加坡總理在某個談話時,表示不要像台灣一樣,這些事情都會有一定的敏感度。從以上可知,雙方的重要性是有提升,可是密切度卻往反方向在走,從維繫雙方實質關係的必要性而言,您覺得是不是應該由專業的外交人員來做,還是要由天外飛來或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來做呢? 史次長亞平:報告委員,這個問題的政治性太高了,我沒有辦法從外交專業來回答您。 黃委員偉哲:我不跟你提特定人選,但是要提有關繼任者的專業職能或是該具備哪些條件等,因為你擔任過嘛! 史次長亞平:我相信政府在指派代表時,一定會去考量他是否具備提升雙邊關係的能力或有積極的作法等。剛才委員也提到雙邊關係非常重要,也簽了一些指標性發展的協定,我相信政府在決策時,一定會從這些面向去審慎思考。 黃委員偉哲:上面如何決定是上面的事情,您身為次長,也應該有建言的義務啊!這是由部長或總統來決定,可是該講的話,您也會講吧! 史次長亞平:部長會提出他該有的看法。 黃委員偉哲:你會不會提出你應有的看法呢? 史次長亞平:如果被詢問的話,那是當然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次長。 史次長亞平: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貴敏及林委員郁方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原本以為今天的會議會開不成,因為現在還有政府嗎?在內閣總辭之後,如果我們有什麼提案要求部裡去做的話,這會有效嗎?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答復。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還是有正常在運作。 陳委員唐山:在最艱苦的這一刻,本席認為國民黨的黨主席可以辭掉,可是行政院總辭是不恰當的,因為不管選舉的勝敗,政府總是要存在的,現在行政院總辭不就等於沒有政府嘛!此時國防部長應該也辭掉了,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攻打台灣的話,這就是最好的時段,因為我們已經癱瘓掉了。你有沒有這種想法呢? 史次長亞平:國防部也還在正常運作。 陳委員唐山:OK!我們有信心中共不會來,雖然現在沒有政府了,本席認為國人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就是黨主席可以下來,可是在此critical moment,將政府癱瘓掉,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作法。 史次長亞平:雖然有總辭,可是各部會的常任文官都持續在運作,我們會讓政府維持正常運作的狀態。 陳委員唐山:我們很幸運之處,在於台灣的system已經建立好了,而民主的可貴之處就是在這裡,我們的system也是這樣延續下來。 從你們的報告可知,到Australia打工的人數是最多的,本席聽到有委員表示,也有打工者在Australia自殺,你應該最清楚,目前大概有三萬多人在Australia,為什麼選擇Australia的人會最多呢? 史次長亞平:因為目前允許度假打工的國家中,只有澳洲是沒有任何名額限制,只要願意去的人都可以去;其次,澳洲環境非常好,又是英語系國家;第三,他們的工資也很高,綜合各種因素結合,讓我們很多青年朋友願意選擇到澳洲去體驗不同的生活跟學習不同的文化、語言。 陳委員唐山:所謂Working Holiday,是很好的政策,就如同你們的報告中提到的,可以讓年輕人有機會到國外去,這對我們的邦交等等都有加分作用,所以各相關單位應該儘量扶助年輕人到國外去,不管是1年或2年,我想這對這些年輕朋友而言,應該都是非常珍貴的經驗。 另外,我們國家的年輕人到國外打工,那這些國家的人有沒有到我們國家打工的例子? 史次長亞平:有,但人數沒有那麼多。 陳委員唐山:這是一種bilateral、reciprocal,我們去,他們當然也可以來。 史次長亞平:我們當然歡迎他們來。 陳委員唐山:現在針對12個國家有這樣的政策,總計有好幾萬人前往度假打工,譬如有國人到日本打工,那日本有沒有來我國度假打工的? 史次長亞平:也有,但人數沒有這麼多。 陳委員唐山:也有? 史次長亞平:有,像我們到日本去的大概是1,700人,日本到我國來大概是1,300人左右。 陳委員唐山:國人出國打工,工作要怎麼找?有媒介機制嗎? 史次長亞平:有各種可能,有些人是找仲介,有些人是到了當地再找工作中心,看看有沒有適當工作機會,也有很多人是透過相互介紹,因為有些有度假打工經驗的人,會在網路上提供訊息,而這些訊息大概都是經過這樣的方式…… 陳委員唐山:外交部大概沒有能力幫他們找工作吧?應該是沒有,台商在這部分…… 史次長亞平:僑委會有透過台商、僑商系統給予協助。 陳委員唐山:現在一共有12個國家…… 史次長亞平:13個。 陳委員唐山:會不會再增加? 史次長亞平:如果有可能的話,當然是讓青年有多一點選擇,我們簽度假打工合約,只是提供青年朋友選擇的機會,多一點國家,就是多一點選項。 陳委員唐山:這是很好的事,讓年輕朋友有機會出國看看。以前我常常跟外交部同仁講,很多人沒有機會到國外去,而我們外交部同仁一去就是3年、4年,甚至6年,能夠住在國外了解當地的文化等等,一方面又可以替國家做一些事,是很好的機會,很多人到國外旅遊頂多2個禮拜、3個禮拜,到處看看,照個相就回國了,而我們外交部派駐國外的同仁則有機會住在那裡,現在同樣的,年輕人可以到國外打工,也就有1年、2年時間住在國外,2年時間過了,可以再延續嗎? 史次長亞平:大部分國家都是以一次為限,就是到這個國家一次,不管1年或2年,結束後,就不能再重複申請到同一個國家,但是可以選擇到其他國家,只要年齡符合他們的規定即可,所以有些人可能是先去澳洲,然後再去英國或歐洲其他國家,這都是個人的選擇。 陳委員唐山:我曾經聽說一件事,但是不是事實,外交部可以去查證,就是有年輕人到國外去,特別是女生,被介紹到國外的酒店、夜店打工,結果發生一些事情,不知道是否屬實? 史次長亞平:我們當時看到這樣的報導後,也有去求證,據我們駐澳大利亞張大使報回來的資訊顯示,並沒有這樣的情形。我們也跟當地政府聯絡,希望了解這個傳聞的真實性,但並沒有發現像媒體報導的「有台灣女性去做這樣的工作」,並沒有。 陳委員唐山:我想這是一個好的政策,希望各相關單位能夠協助我們的青年朋友,讓他們儘快適應當地的社會,我想這些人當中,可能有未來準備想考外交官的人,是不是? 史次長亞平:其實有很多度假打工回來的人告訴我們,當他們在國內求職時,這一項經歷變成plus,雇主會認為他有語言能力,又能獨立自主面對問題,解決困難,吃苦耐勞,所以我相信有很多度假打工回來的青年,如果透過勞動部協助其就業,也許可以提升我們國家青年的國際觀及素質,這些都有很大的幫助。 陳委員唐山:本席希望今天在座的各單位首長,可以重視度假打工這件事,栽培我們的青年。我認為有些事很難講,或許哪一天,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或是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就在這一批人當中;事情都是未定的,希望政府相關單位可以培養他們,讓他們有機會在國外工作,這點要拜託外交部了。謝謝各位。 史次長亞平:是,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計一案。 蔡委員煌瑯等臨時提案: 決議 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米蘭台商積極奔走,在米蘭世博已在企業館區爭取到自建展館,外交部應秉持活路外交精神,比照上海世博,積極協助台灣與台商參與2015米蘭世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蔡煌瑯  邱志偉  李桐豪  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說明。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參加米蘭世博會基本上還是經濟部主管的業務,外交部也沒辦法指揮經濟部,所以,建議提案內容稍作修改,將第二行「外交部應秉持活路外交精神,比照上海……米蘭世博。」修正為「外交部應秉持活路外交精神,協調經濟部,研議如何協助台灣廠商參加2015米蘭世博。」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是可以啦!但為什麼要限定台灣廠商,政府不行嗎? 史次長亞平:政府不能到企業區參展,委員,這真的不合適,我們可以協助廠商去參加。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米蘭台商會會長講得很清楚,這部分需要政府的幫助,尤其是資源的挹注。 主席:請外交部史次長說明。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所以才說要協調經濟部。 蔡委員煌瑯:你現在講台灣廠商,不把責任攬在身上,而且還回文給台商會說…… 史次長亞平:我們是問了經濟部及貿協之後,把他們的決定客氣的回文轉告他們。 蔡委員煌瑯:你們的決定是因為國家的尊嚴,對不對? 史次長亞平:是啊! 蔡委員煌瑯:3年前參加上海世博會時,不必在意國家尊嚴嗎? 史次長亞平:那個跟外交部真的沒有關係,在大陸地區進行的事情,跟外交部真的沒有關係。 蔡委員煌瑯:這裡面涉及到經費問題,要3億經費…… 史次長亞平:所以才一定要請經濟部…… 蔡委員煌瑯:當然是要請外交部去協調經濟部,如果這3億沒有著落,根本就辦不成! 史次長亞平:就是要研議如何協助他們去…… 蔡委員煌瑯:而且在食安問題發生之後,這個主題正是我們台灣食品業大展身手的機會,如果真的可以到那邊辦世博,主題又是世界糧食,剛好符合台灣目前的食安問題,所以才請外交部積極和經濟部協調,主動找廠商來,因為如果沒有政府力量在後面協助,是沒有辦法辦成的。 史次長亞平:外交部願意積極的協調經濟部,但是這真的是經濟部主管的業務,請委員諒解,我們也不可能去指揮經濟部,可是我們會去協調他們,請他們積極協助。 蔡委員煌瑯:對於米蘭台商會,我還是會在這一、兩天召開協調會,並且把經濟部、交通部、觀光局也找來,因為如果沒有政府的協助,我們不可能去參加米蘭世博會的。所以這個提案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政府要去幫助他們,由政府主導,變身在產業區、企業區,到時我們也可以發給每位參展廠商一件衣服,甚至把國旗穿在身上。這樣可以讓台灣曝光,為中華民國爭取能量。 史次長亞平:經濟部對於參展的廠商都有協助的機制。 蔡委員煌瑯:要有創意,把台灣的文化、美食在現場發揮出來。其實提案怎麼改都沒有關係,重點是政府要協助。 史次長亞平:是,外交部會積極協調經濟部。 蔡委員煌瑯:如果台灣在明年的世博會上缺席,那實在是世界上的笑話,會被國際恥笑。台灣沒有那麼爛、那麼弱,好不好? 史次長亞平:我們會協調經濟部,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按照外交部修正意見通過。今天的會議有林委員郁方、簡委員東明、周委員倪安、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歐珀及馬委員文君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提供書面。 林委員郁方書面質詢: 1.我國與奧地利在今年11月19日簽訂「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此一協定在奧地利方面是否還需要經過國會同意?若需要經奧地利國會同意,年底前可否順利完成?名額為何只有50名? 2.在歐洲國家的醫療支出都非常高,目前相關單位對前往歐洲度假打工的青年,有無硬性規定需先辦妥一定程度以上的醫療保險? 3.今年7月媒體報導,外交部表示紐澳地區毒品市場利潤極高,加上兩國都給國人免簽證待遇,並與台灣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不法集團藉此利誘國人協助販運毒品,以致發生若干起國人遭逮捕、監禁案件。請問截至目前為止,不法集團利用「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利誘國人協助販運毒品的人數為何?多集中於那些國家?對我國與這些國家「青年度假打工協議」的實施會不會有負面的影響? 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 議程: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態樣與處理程序,以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台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 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2014-12-01/蘋果日報 澳洲打工又傳意外!家住新竹縣新埔鎮的男子楊皓安(25歲)在澳洲伯斯打工年餘,楊母表示,楊皓安是家中次子,大學時就讀觀光科系,休學後去當職業軍人,在四年軍旅退伍後,為分擔家計,轉往澳洲遊學打工,並精進外語能力,不料卻發生車禍意外。楊母指出,車禍造成兒子臀部髖骨、肋骨和頭蓋骨都有骨折,內臟也有破裂情形,因傷勢嚴重、意識昏迷,已轉入加護病房治療,家屬接獲通知後,長子已緊急前往澳洲協助處理。楊男送醫後一度命危,家屬急忙趕至澳洲後才發現:「澳洲僱主並未替他投保」。由於澳洲當地醫療費用昂貴,家屬也無力負擔高達175萬元臺幣的回台就診費用,在臉書上po出求救文章,獲得上千名網友分享集氣,外交部駐澳洲代表處也已緊急提供協助。 一、鑑於「度假打工」於國外發生意外時醫療費用昂貴,舉這個例子來說:請問外交部後續將如何協助本案例? 二、我國青年赴海外度假打工前三名的國家: (1)澳洲(2)日本(3)紐西蘭: 其中赴澳洲第一名:年約2萬9千人次,且幾乎年年人數第一。(第二名:日本,年僅約2千人次)為什麼?是因為澳洲打工薪資遠超過他國嗎?澳洲打工環境(農林畜牧)整體如何?外交部有沒有做過澳洲的工作環境研究報告? 2014-11-28/台灣新生報 赴韓就醫 外交部指名2院有優惠 台灣民眾赴韓國人數將突破六十萬人次,但隨之而來緊急協助事件也增多,外交部為服務民眾,宣布與韓國兩家醫院合作,若就醫可減輕部分醫療負擔。 外交部說明:為服務台灣民眾,已與韓國首爾白醫院及韓國仁川國際聖母醫院簽署「合作意向書」。國人若在這兩家韓國醫院就醫,可享醫療部分費用30%-40%優惠。台灣民眾赴韓國旅遊人數增加,隨之而來緊急救難事件也增多,最近就發生有一位民眾因不適應韓國室內外溫差大,心臟休克、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但2週的住院及手術費用高達6萬美元,這位台灣民眾因出國前沒有購買海外醫療保險,須付出高額醫藥費用。 三、請問外交部:如果「國人赴韓國旅遊」都有此醫療費用優惠,能不能也推廣到和「度假打工合作國家」,讓海外度假打工青年也享受到此等醫療優惠? 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 對象:勞動部、外交部、教育部、衛福部 問:海外就業型態多元,如台灣雇主外派、自行到海外就業、海外度假打工、海外實習等。以海外度假打工來說,雖說申請目的在度假,打工係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但在台灣就業市場不友善的情況下,台灣青年反而藉度假打工去海外工作,已超乎原本設想,然而相關業務卻仍硬被切割,分散在勞動部、外交部、教育部等。本席想請問上述三部會分別負責青年在海外的哪些事務?在何種情況下會與其他部會合作?如何合作?溝通的管道如何?以共同涉及的「就業」問題,有無由勞動部成立跨部會主責窗口之必要? 問:因薪資倒退、各種勞動條件不佳,現在的台灣青年一窩蜂地想往外國去尋找工作機會,勞動部對於青年在海外就業提供如何的協助?就業服務中心有提供海外就業諮詢與媒合?或訓練課程、津貼嗎?如果沒有,有研議提供海外就業服務的可行性嗎? 問:海外工資、工時及其他勞動條件等資訊很基本,但更重要的資訊還有跟工作或在當地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險。以在澳洲度假打工為例,台灣青年會被強制加入當地的健康保險、職災保險、失能保險嗎?可以自由投保嗎?要繳多少保費?給付內容有什麼?發生任何疾病或職業災害能受到何種程度的保障?如果不能加入當地社會保險,那有無投保商業保險相關資訊的提供?台灣健保又能保障到何種程度? 本席要求勞動部應該與外交部、教育部、衛福部於半年內,就台灣密切往來國家中,針對台灣到當地度假打工、實習、工作不同身分別,究竟應強制或自由投保當地社會保險(健康保險、職災保險、失能保險)及相對的保費與給付內容資訊,與投保當地商業保險相關資訊加以研究,並公布於政府網頁上供人民查閱,使國人得以掌握各國社會保險之資訊,提早為各種社會風險做預先之準備。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之樣態與處理程序,以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台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報告) 一、青年度假打工年齡限制 根據外交部報告,目前全球有十三個國家與我國簽署度假打工協議,由於度假打工計畫執行情況良好,其中日本、德國同意自今年10月起,與我相互提供的度假打工名額由原約定的2,000人、200人分別調增至5,000人、300人;日本並同意自本年12月8日起,與我互免度假打工簽證費,每位申請者每次可節省簽證費用新臺幣1,100元。但這是申請者人數調整的部分,年齡的放寬,是否也成為爭取的對象?現在與我國簽有度假打工協議的大多數的國家都有年齡限制─18至30歲,只有三個國家的年齡限制是18至35歲,分別是加拿大、斯洛伐克及匈牙利。這樣的年齡限制造成很多有意願到其他國家利用度假打工的青年,沒有機會可以前往,年齡的條件,究竟要設定在幾歲才適當? 度假打工,本質上還是在度假,讓年輕人藉由這樣的方式增廣見聞,因此一般人18歲高中畢業後,除非家裡有錢或自己儲蓄,否則很少有機會一畢業就出國一年,否則就是要在外國當地不斷工作賺取生活費,這樣一來就喪失「度假」的目的。因此其實很多是上班族,工作三五年,有點積蓄後,想利用度假打工的機會到國外走走,但這時如果又受限於30歲的年齡限制,反而可能喪失機會,對於放寬年齡限制,外交部是否與其他國家談過?有沒有放寬的可能? 二、度假打工求職 目前有多少國人利用度假打工機制申請到國外?求職、就業的狀況如何,外交部是否掌握?在國外要找工作,除了透過代辦公司或友人介紹,就是自己從當地的就業資訊去尋找,但其中有多少陷阱,不為人知。外交部提到今年建置「臺灣青年FUN眼世界」網站,點閱率好像很多,但實際看了,有的國家內容卻非常空泛,相當中肯的回答,但對欲求職者卻沒有實質的幫助,但有的國家就有提供該國的就業服務站資訊,或就業服務網。例如比利時,到底這個網站的內容是哪個單位在管理、維護,對於內容的品質及資訊,是從何而來,有沒有做一個完整的收集及分析?每一個國家的資料庫內容、題目不一,答案的品質也參差不齊,能發揮多少作用?還不如一般民眾到一般的網路社群或網頁(背包客棧)留言發問,外交部要如何結合、發揮這些力量? 例如日本篇: 「Q.度假打工青年該如何尋覓工作? A.(一)一般而言,我國青年甫赴日本不易尋覓工作,許多青年均先熟悉環境後才開始尋職,故尋覓工作前之生活費須先準備。(二)能否找到工作機會之首要條件係日語能力,倘度假打工青年赴日前已俱備相當程度之日語能力,相對上較容易尋覓工作。(三)此外,工作須屬合法,不可因貪圖高報酬而在風化場所等非法地方工作,否則恐觸犯當地法律。」 韓國篇: 「Q1.在韓國容易找到打工的機會嗎? A1.近年來,全球經濟不景氣,韓國打工機會不多,因為韓國年輕人也都在爭取打工機會而擠破頭。 Q2.在韓國打工,能找到什麼工作? A2.這要視本身能做何工作,或有興趣從事何工作而定。倘擁有特殊專業技術或才藝,遇韓國公司臨時有缺,當以高薪禮聘;若盼從事與中文有關的工作,則中國大陸留學生,尤其是持中國大陸護照的朝鮮族青年,應屬最精通中韓文的外國人士,他們對薪資要求不高,故通常充斥於韓國公私機構與大小餐廳旅館。若想擔任韓國人之華語家教,仍須韓語基礎,才能看懂徵人啟事,亦可在教中文時輔以韓語解說。」 比利時篇 「Q.有哪些資源可以協助我找工作?我該注意什麼事? A.(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比利時布魯塞爾區、荷語區、法語區及德語區均設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利用網路可搜尋職缺、上傳個人履歷或提供線上或當面求職諮詢。 布魯塞爾區Actiris(荷、法文):www.actiris.be 荷語區VDAB(荷、英、德、法文):www.vdab.be 法語區Le Forem(法文):www.leforem.be 德語區ADG(德、法文):www.adg.be (2)當地較知名的求職網站如: References(法文及荷文):http://www.references.be/ Indeed(法文、荷文及英文):http://be.indeed.com/ Stepstone(英文、荷文、法文及德文):http://www.stepstone.be/fr/ jobat(法文及荷文):http://www.jobat.be/splash.aspx 在比利時,絕大多數工作需簽訂勞動契約。在與雇主簽訂勞動契約前,務請充分瞭解勞動契約內容,例如是否非法工作、契約期間、終止契約條件、有無違約賠償金、工作時間長短、薪資報酬有無低於最低工資、安全衛生、社會保險及所得稅等權利義務,避免衍生勞資爭議或違反法令。」 陳委員歐珀書面質詢: 外交部報告「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之樣態與處理程序,以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台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 一、「打工度假」為近年國內年輕人出國工作之新趨勢,惟因國人在外語能力、人身保護及生活習性等因素之侷限,已出現諸多安全與急難救助問題,致使駐外館處發生處理之實質困難,此問題前遭監察院指正並要求予以解決,本席亦曾就此問題向外交部提出質詢,要求政府各相關單位協調合作並加強相關宣導措施與能量進行統合,俾供欲從事打工度假的青年朋友及其家屬有較完善考量之依據!然外交部雖宣稱已建立青年度假打工的跨部會協調機制,但從今天的書面報告中,未見具體成果,充其量只有加強宣導作為,本月初在澳洲發生打黑工,因車禍無保險而瀕臨死亡的憾事,然外交部只能提供翻譯,卻無法提供實質的金援,對國人保障不足,仍有努力改善的空間! 次長,今天外交部提供的書面報告中有提到,「青年度假打工」是外交部配合政府政策推動擴大我青年與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之一,其目的是在使國內18歲至35歲青年到世界各國深度體驗不同的文化及生活方式,並可同時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累積人生閱歷,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及拓展國際視野,提升自我競爭力,藉由在當地度假打工資助旅費,使遊歷的成果更加充實。為增進年輕人拓展國際視野,培養更宏觀的國際觀,這確實是很好的制度,次長認同吧?本席請教次長,目前我國已與13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您對這樣的成績滿意嗎?還有向上提升的可能嗎?目前有哪些國家已積極洽談中?次長,對於青年打工度假的制度推動,您最滿意的成果為何?而您認為最不滿意,亟需改進的地方又有哪些? 次長,今天的書面報告有提到,近年我國參與度假打工計劃青年人數明顯增加,惟亦衍生交通事故及工安等問題,因牽涉層面甚廣,必須整合各部會相關資訊及資源,使本計畫推動更為周全,外交部爰於本年6月首度邀集教育部、勞動部、僑委會及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召開協調會議,並正式成立「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及各部聯繫窗口,嗣於本年9月及11月擴大邀請法務部、交通部等部會派員出席定期召開的協調會議,共同研議包括保險保障、慎選仲介、防範犯罪、交通安全、建立聯繫網絡、急難救助、青年返國就業輔導及鼓勵外國青年來華度假打工等度假打工應注意事項與相關議題,盼進一步整合相關部會資訊平臺與資源,提供度假打工青年更完整實用的資訊與更便捷及時的服務,並由相關部會共同協助宣導度假打工應注意事項。話是說得很漂亮,似乎在協助青年朋友的工作上也面面俱到,但本席發現相關問題還是很多,跨部會的協調機制根本沒有展現具體成果,能給予青年朋友的實質幫助有限,充其量只是在加強宣導作為而已? 就像本月初在澳洲發生打黑工事件,新竹一名為幫家計到澳洲打工的男子,在伯斯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腹部、頭部受重傷,一度命危,家屬急忙趕至澳洲後才發現僱主並未替他投保,由於澳洲當地醫療昂貴,家屬無力負擔高達一百七十五萬元的回台就診費用,在臉書上po出求救文章,獲得上千名網友分享集氣,幸好受傷男子經救治後,病情才漸趨穩定,外交部駐澳洲代表處雖也緊急提供協助,但在事發當時,家人無力負擔澳洲昂貴的住院醫療費用,事發後曾詢問外交部能否提供金援協助,但外交部回應只能派員協助翻譯等相關事務,無法提供金援。次長,本案例若未獲集氣網友的幫忙,家屬無力面對龐大醫療費時,是否就可能發生當事人亡故?外交部有注意此事嗎?前面在跨部會的協調機制中有提到,保險保障是重點工作,但遇到這個狀況呢?根本無法提供實質的協助,次長有何看法? 本席認為,目前國人至國外打工度假近達四萬人,多僅購買一般旅行平安險,惟此險種不分被保險人年齡、職業等因素,概以統一費率計收保險費,相較於一般傷害保險須視各級被保險人之年齡、職業等分別以不同之費率計收保險費,一般旅行平安險之保險期間多僅180天,該期間短於打工度假多為1年簽證期間,國外打工度假者長期處於無保險狀態,若因意外事故受傷、殘廢或遇突發疾病,將面臨無法償付鉅額醫療費用之窘況。對此,之前就質詢過外交部,並促請注意此事,現在,居然發生打黑工,雇主未予以投保的狀況,顯然在保險的部分,仍有疏漏有待改進,外交部是否可以研議更完善的措施彌補這樣的漏洞?本席也建議,現在國內對於駕駛人都要求至少要投保強制險,來獲得發生意外時的最低度保障,是否外交部也從這個角度來思考,針對出國打工度假的年輕朋友,強制要求投保最低度的強制險,保費不會太高,一旦發生意外,至少享有最低度的基本保障,不致求助無門,請外交部跨部會協調其他部會研議相關機制的建立,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席提出評估報告。 二、中韓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馬政府心急如焚,上月25日又針對該議題,推出1支新廣告「是誰,讓韓國在竊笑?」,片中直指民進黨一再阻擋法案,才讓台灣「慢慢來」,更稱韓國會「謝謝台灣」,但26日卻遭韓、日媒體批評台灣執政黨利用韓國當負面選舉廣告。馬政府執政不力,不得民心,在選前因選情告急,還不擇手段的消費我們的外交關係,遭到他國的指責,外交部應了解此舉是否傷害了我與他國的友好合作關係,不該讓選舉廣告影響了我國的外交實質利益! 次長,中韓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馬政府心急如焚,上月25日又針對該議題,推出1支新廣告「是誰,讓韓國在竊笑?」,片中直指民進黨一再阻擋法案,才讓台灣「慢慢來」,更稱韓國會「謝謝台灣」,但26日卻遭韓、日媒體批評台灣執政黨利用韓國當負面選舉廣告。次長,這支廣告在選前全力放送,您有看到這支廣告嗎? 這支廣告,由1名身穿韓服的女子,翻弄印有韓國及中華民國國旗的撲克牌,並在開頭就指出「韓國說謝謝台灣,謝謝民進黨在立法院擋下法案」,暗指中韓簽訂FTA,台灣處於落後,讓韓國竊笑。而片中還強調,是因民進黨不斷杯葛,謊稱「大陸市場不懷好意,最好別去」,讓「台灣正式成為亞細亞經濟孤兒」。該廣告推出後,便遭韓國通訊社《Newsis》報導,指出台灣在11月29日將舉行地方選舉,而台灣執政黨卻用韓國當題材,作為負面電視廣告。日本《東洋經濟週刊》也稱,國民黨利用露骨的影片,助長了反韓情結。次長,對於這樣的廣告內容,您有甚麼樣的評價?您覺得這樣做恰當嗎?是否有可能傷害彼此的友好關係? 次長,這支競選廣告十足的煽動仇恨、打擊民進黨與恐嚇選民。國民黨中央執政不力,這次選舉也被選民用選票狠狠地教訓一頓,選到國內徹底崩盤,難道還要選到連外交關係也要崩盤,我們是個小國家,與多數國家沒有邦交,但實質的經貿往來,對我國非常重要,不應隨便拿外交關係來消費,否則受害的仍是自己,次長認同吧?就本席掌握的訊息,此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我外交部和韓國駐台代表處都不願回應對這支競選廣告的看法,但是否傷害了我實質的外交關係?是否也請外交部透過管道了解,並試圖澄清說明,力保我們的外交邦誼,把傷害減到最低。 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 目前我國已與13個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這些國家分處於亞洲、大洋洲、歐洲及北美洲,其中紐西蘭、澳大利亞係分別於民國93年2月及7月簽署,98年至102年陸續增加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7個國家,本(103)年我再分別與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等4個中歐國家簽署,累計歐洲國家已有8個,占與我簽署度假打工協定國家總數的六成。 一、與台灣簽訂13個「度假打工協定」的國家中,美國不在其中。請教次長,外交部是否積極與美國洽簽「度假打工協定」,美方的反應為何?台灣預定何時可以與美國簽署青年打工協定? 二、雖然我與美國沒有簽署打工協定,但坊間業者有代辦到美國打工簽證,謀事等業務,這些到美國打工的青年學子,是否取得打工簽證?在美國是合法工作嗎?簽證的效期多長?到了美國打工的學子,是否也得到同樣的照顧? 三、除了美國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國家要跟我國簽署打工協定? 1.雙方協定是互惠的,請問澳洲等與我國簽署打工協定的13個國家,申請打工簽證來台打工的人數多少?效果如何? 主席:謝謝外交部、勞動部、教育部、衛福部、交通部、法務部、僑委會及金管會等部會的列席官員,今天會議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