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3年12月4日(星期四)9時14分至11時32分 地  點 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9時38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偉哲  丁守中  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黃昭順  陳怡潔  王惠美  陳明文  李慶華  楊瓊瓔  林岱樺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張嘉郡 列席委員:廖正井  許添財  賴士葆  李桐豪  李貴敏  盧嘉辰  賴振昌  邱文彥  蘇清泉  吳育仁  薛 凌  蔡錦隆  周倪安  盧秀燕  高金素梅 陳亭妃  呂學樟  江惠貞  蔣乃辛  鄭天財  陳碧涵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 經濟部常務次長 沈榮津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專門委員 伍其昌 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吳豐盛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昭義 總經理 楊錦榮 副總經理 管道一 副總經理 王國禧 副總經理 邱有進 生物科技事業部執行長 余聰仁 量販事業部副執行長 方淑慧 油品事業部執行長 洪火文 商品事業部副執行長 胡國洲 砂糖事業部執行長 左希軍 畜殖事業部執行長 林世榮 精緻農業事業部執行長 袁寶珠 休閒遊憩事業部執行長 黃進良 土地開發處副處長 曾吉彬 企劃處處長 顧孝柔 資產營運處處長 陳秀姬 財務處處長 楊旭麟 人力資源處處長 彭明鑑 秘書處處長 賴才棱 農業經營處處長 簡銘宏 會計處處長 許芬娥 副處長 鄧台雄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林秀燕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廖委員國棟代理)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詢答及處理) (經濟部沈常務次長、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陳董事長報告。)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因為現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稍後再行確定。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報告委員會,因為本案於上次會議業已詢答完畢,我們也收了部分的案子,所以今天會議收案收到9時30分,中間有半小時讓議事人員處理,10時再正式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現在繼續開會,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我們處理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處理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預算書 二、營業收支部分 營業總收入:6,665億8,859萬1,000元 營業總支出:6,947億2,235萬5,000元 稅前淨損:281億3,376萬4,000元 三、生產成本部分參閱預算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319億9,682萬5,000元 六、資金運用部分參閱預算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委員提案部分: 1、 103年度台電公司電費銷售收入6,502億2,992萬元,較102年度減少0.99%,經查台電102年10月1日第二階段調漲電價8.49%,且103年1-4月售電量較去年同期增加6億度,增幅達0.99%,電費收入亦增加173億元,成長幅度達10.9%,且主計單位亦預估今年台灣經濟狀況溫和成長,即使推動節能方案,用電量理應小幅成長,營業收入有低估之嫌,建議增列65億元。 提案人:陳怡潔  陳明文  葉津鈴 2、 台電公司103年度電費銷售收入編列650,229,920千元,較102年度減少0.99%,查台電102年10月1日第二階段調漲電價8.49%,且103年1-4月售電量較去年同期增加6億度,增幅達0.99%,電費收入亦增加17,300,000千元,成長幅度達10.9%,台電公司營業收入顯有低估之嫌,爰提案建議增列電費銷貨收入60,000,0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廖國棟 3、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項下編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計1億2,963萬4千元,經查該津貼係根據78年經濟部函示同意,距今超過20年,時空背景已不同,現今多數人都具備駕照,且該公司工作人員兼任駕駛之情況,係為前往現場辦理本職業務所需,兼任駕駛職務實難謂符合「地區、職務危險性及稀少性」之要件。另外,該公司適用該規定之公務車僅2532部(102年10月底資料),但每年領取津貼者卻高達3、4千人,發放過於浮濫,建議減列20%。 提案人:陳怡潔  陳明文  葉津鈴 4、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項下編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計1億2,963萬4千元。按台電公司規定91年度以後進用人員不得支領本項加給,該項加給之支領人數均呈現逐年遞減趨勢,惟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兼任司機加給1億2,963萬4千元,不僅超過101年度預算數,觀察經費實際支用情形,更較101年度決算數超出1,309萬餘元、較102年預估決算數超出1,442萬餘元,103年度經費顯有高估之嫌;另公務車輛僅2,532部,支領本項加給人數卻達3,000人,恐有指派浮濫變相支領加給之疑慮,正當性不足。綜上,爰提案刪減本預算金額1,400萬元,以杜浮弊。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蘇震清 5、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項下編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計129,634千元,惟依台電公司規定91年度以後進用人員不得支領本項加給,爰此,該項加給之支領人數與預算需求勢將呈現逐年遞減之趨勢,查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兼任司機加給129,634千元,高於101年度決算數,與前述遞減趨勢不符;又該津貼係依據78年經濟部函示同意,距今超過20年,時空背景不同,實有檢討之必要性,爰提案減列5,0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廖國棟 6、 台電公司103年度郵電費5億9,197萬9千元,較101年度決算數4億8,195萬3千元增加1億1,002萬6千元,增加幅度高達22.83%,較同年度營業收入增幅20.30%為高,爰建議103年度台電公司郵電費酌予減列1,500萬元。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葉津鈴 7、 103年度台電公司旅運費3億5,634萬5千元,較101年度決算數2億7,382萬7千元增加8,251萬8千元,增幅高達30.14%,較同年度營業收入增幅20.30%高出約10%,爰建議103年度台電公司旅運費酌予減列2,800萬元。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李慶華 8、 台電公司103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億8,293萬5千元,較101年度決算數1億5,105萬3千元增加1億3,188萬2千元,增幅高達87.31%。台電公司為獨占事業,並無廣告宣傳業務競爭之需要,且公司鉅額虧損,應以撙節為要,爰建議103年度台電公司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酌予減列1億元。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李慶華 9、 103年度台電公司─水力發電費用編列7,757,011千元,較101年度決算7,553,321千元,增加203,690千元,增幅達2.7%,亦較102年度決算7,415,897千元,增加341,114千元,增加4.5%,增幅有擴大趨勢另查水力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郵電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保險費、棧儲、包裝、代理與加工費、專業服務費、公共關係費,這7項費用103年度預算之編列,均較102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此外102年度旅運費更有超支情事,103年度旅運費並編列有顯無急迫性、必要性之大陸地區旅費,故依103年度預算與102年度、101年度預算之比較,顯見台電公司於水力發電費用未見撙節之作為,爰提請針對水力發電費用酌予減列5億元。 說明:台電公司─水力發電費用─服務費用之預、決算數比較 (單位:千元) 103年預算 102年決算 增加金額 增幅 郵電費 4,566 3,572 994 27.83%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5,035 3,026 2,009 66.39%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410,468 401,332 9,136 2.28% 保險費 5,793 3,691 2,102 56.95% 棧儲、包裝、代理與加工費 45,909 37,717 8,192 21.72% 專業服務費 189,785 165,293 24,492 14.82% 公共關係費 1,637 1,208 429 35.51%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10、 103年度台電公司─火力發電費用編列3,680億1,069萬9千元,就102年度決算數3,134億0,840萬4千元,增加了546億0,229萬5千元,增幅達17.4%。另查,火力發電費用項下主要支出係為材料及用品用─燃料,103年度編列3,295億2,570萬元,其中發電及生火燃料,共編列3,295億0,303萬3千元;103年度國際原油價格已大幅跌落,另依據台電公司網站所發布之「損益表」,103年1~10月燃料支出之實績為2,603億元,依此伸算,全年大約僅需3,100億餘元,單就燃料支出部分,確有約2百億元預算額度可以撙節,另查台電公司於103年8月時針對發電用天然氣價格,曾「抱怨中油賣給台電的天然氣太貴」,且指出「北部天然氣接收站若由台電興建,台電能自行掌控半數發電成本,並比照燃煤8成長約、2成現貨的採購方式。以今年6月的國際價格來看,台電評估一年可省78.96億元,以每戶每月用電500度的家庭計算,一年可省240元電費。」,顯見在3,295億餘元的燃料費用中佔了2,047億7,974萬8千元的天然氣所需經費,一年恐有近80億元的糊塗帳;基於上開之伸算及台電之說法,火力發電費用可以再行撙節;爰針對火力發電費用提請酌予減列250億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廖國棟  王惠美  楊瓊瓔   11、 103年度台電公司─核能發電費用編列297億3,505萬元,惟查近兩年(102年至103年11月)被原能會查出有「核子設施違規事項」共有12件,且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每個廠都有,甚至有因人為疏失造成反應爐跳機事件,台電對於核能發電之管理確有疏失;另查103年度核能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63億6,425萬3千元,較102年度決算57億1,843萬3千元,增加了6億4,582萬元,增幅高達10.15%,此外,服務費用項下的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2年度預算數編列2,363萬1千元,但是102年度決算數卻為3,869萬4千元,超過原編列預算數超出1,506萬3千元,連此等最可撙節的預算,未在原預算額度內,還超支了1,500多萬元,台電公司在核能發電費用項下經費的使用,居然是這樣子便宜行事、大肆浪費;爰針對103年度核能發電費用297億3,505萬元,提請減列10%,避免台電無效率經營再漲電價讓全民受苦。 說明:「核子設施違規事項」(102年至103年11月) 廠別 年度 違規事項 核三廠 103 未確實依循程序書步驟查證機組狀態即進行偵測試驗,造成反應爐保護系統動作,反應爐跳脫斷路器開啟。 核一廠 103 採用設備前未明確開立其設計需求,造成設備上線後受影響而發生異常事件。 核三廠 103 程序書內容不完善且未確實確認操作之正確性,以致反應器冷卻水排放至PRT;以及程序書未明確指示即引用其他程序書進行需逐步確認之偵測試驗。 核二廠 103 消防水系統隔離期間,消防巡視與後備消防系統之建立未能符合要求。 核三廠 102 消防系統未依TRM規定執行測試,且修改程序書逕自不予執行。 核一廠 102 2號機SBGT A串執行線上維修作業,相關NCD處理流程不符合程序書規定,施工程序亦不符合品保規定。 核三廠 102 修改FSAR內防火法規依據,未依規定執行10CFR50.59之完整評估程序。 核一廠 102 設備測試結果及指示出現異常時,未依規定確實登錄並開立請修單。 核三廠 102 未遵循管制程序,致操作掛卡中之設備,造成安全相關之注硼槽(BIT)系統不可用。 核一廠 102 在未開立檢修工作連絡書提出工作申請且完成潛在風險評估審查作業前,即逕行現場作業,導致反應器保護系統(RPS)動作,且急停復原過程中爐水降溫率超過運轉技術規範之限制。 核三廠 102 二號機161kV外電不可用,逾越運轉技術規範的運轉限制條件,且未依規定時限採取行動。 核二廠 102 因人為作業疏失導致ECW Pump 2P-4B自動啟動及 E12-F014B RHR 熱交換器進口隔離閥開啟。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12、 查103年度台電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費用編列25億4,076萬1千元,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3年度編列2億0,737萬3千元,然而檢視102年度本科目項下服務費用編列預算2億2,864萬6千元,但決算數卻為3億4,065萬5千元,超支了1億1,200萬9千元,實視預算制度於無物;另查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已指出台電公司風力機組之可用率低於民營業者甚多,顯見台電公司於管理面、實務作業面,均有重大問題,爰針對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提請酌予減列1億元,以惕勵台電重視再生能源之推動。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13、 馬政府漲電價時,經濟部及台電說會進行經營改革。然而跨年度檢視台電公司預算書,台電公司自民營發電廠購入電力之總度數,101年為37,959,500千度,103年度為36,606,400千度,103年度的購入電力總度數較101年度減少了1,353,100千度(減幅3.56%),但檢視購電預算之總金額,103年度編列124,363,352千元,卻較101年度119,131,043千元,增加了5,232,309千元(增幅4.39%),比較預算書,呈現的是購入電力總度數減少了,但是購電支出金額卻增加了52億餘元,實不合理,根本就是把承受漲電價的全民當成冤大頭一般,經濟部、台電所言經營改革就是空話一場。爰針對103年度台電公司─購入電力─民營電廠部分1,243億6,335萬2千元,提請減列10%,要求經濟部、台電應落實其向社會許諾的經營改革。 說明:台電購入電力─民營電廠部分─購入總度數、總金額之比較 103年度 101年度 比較 購入電力之總度數(千度) 36,606,400 37,959,500 103年度較101年度減少1,353,100千度(─3.56%) 購入電力之總金額(千元) 124,363,352 119,131,043 103年度較101年度增加52億3,230萬9千元(+4.39%)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14、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購入電力項下編列1,555億3,778萬9千元購入電力493億88萬3千度,平均每度成本高達3.15元。經查,台電102年發電成本為每度2.27元,購入電力成本卻為每度3.06元,較自行發電成本高出34.8%,即使火力發電部分,台電成本每度2.73元,民營電廠3.32元,仍舊高出21.6%,造成台電嚴重虧損,而民營電廠獲利頗豐,建議減列本項預算5%,並凍結20%,待台電與民營電廠洽談合理購電價格,並向本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李慶華  陳明文  葉津鈴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15、 台電公司103年度編列輸電費用356億1,942萬3千元,較102年度決算319億9,359萬元,增加了36億2,583萬3千元,增幅高達11.33%,再與101年度決算323億4,838萬1千元,也大幅增加了32億7,104萬2千元;另查輸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3年度編列18億4,583萬5千元,較102年度服務費用決算16億0,530萬9千元,增加了2億4,052萬6千元,增幅達14%,以上數據,均未見台電有進行撙節之舉,而台電為社會詬病的無效率經營,更將造成全民承受漲價之苦,爰針對輸電費用提請酌予減列10%。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16、 查台電單單就的變壓器採購,即遭監察院於三年內連續糾正三次在案,監察院糾正文甚至指出:採購作業積弊成習,連個電壓器採購,台電從管理到採購實務,都能出現如此重大弊案;另查台電公司103年度編列配電費用488億1,516萬7千元,較102年度決算455億9,709萬2千元,增加了32億1,807萬5千元,增幅高達7.1%,未見台電有所撙節,而台電為社會詬病的無效率經營,更將造成全民承受漲價之苦,爰針對103年度配電費用,提請酌予減列35億。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17、 台電公司103年度編列其他營業成本3億0,599萬1千元,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服務費用1億0,930萬9千元,較102年度預算9,025萬2千元,1,905萬7千元,增幅達21.11%,未見撙節支出,反大幅成長,爰針對103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提請酌予減列10%,惕勵台電公司先由成本面撙節做起。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18、 查台灣電力公司為國內獨占性質之綜合電業,行銷費用是在該公司進行經營改革檢討之際,允應優先撙節支出之費用,惟查103年度台電公司行銷費用66億2,035萬4千元,與102年度決算數58億9,753萬7千元相比較,大幅增加7億2,281萬7千元,增幅高達12.26%;另查103年度行銷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1億7,180萬5千元,與業務直接相關的印刷及裝訂費2,053萬1千元、公告費164千元,另外,編列業務宣導費1億5,111萬元,查預算書之說明,業務宣導費係用來發行有關刊物、宣導節約能源、製作電台宣傳資料、舉辦各種座談會與參觀電力建設及各項業務之宣導,顯非行銷業務之必須支出,且在台電無效率經營下,漲電價已經害苦百姓,在不知節制的濫編宣導費用,實非合理,爰針對103年度行銷費用提請酌予減列7億5千萬元,以杜台電濫編預算之行徑。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19、 台電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書第174頁「行銷費用明細表」內「服務費用」項下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億681萬6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數9億6,466萬3千元及前(101)年度決算數8億6,090萬7千元增編約數千餘萬元,經瞭解主要係委託外界抄表及收費等所需代理費由102年度之5億8,792萬6千元調增為103年度之6億2,482萬2千元(第179頁)計增3,689萬6千元。 查經濟部為取代人工抄表業已推動「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方案」,且101年經行政院核定「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台電公司已連續多年鉅額虧損,理應思考調降各項費用,台電公司103年度委託外界抄表及收費等所需代理費是否必須再予調增預算,顯應再斟酌。 故台電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行銷費用」內「服務費用」項下增編之「委託外界抄表及收費等所需代理費3,689萬6千元」核有欠當,為免台電公司加重其營運虧損,爰提案酌予減列689萬6千元。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廖國棟  王惠美 20、 台電公司103年度「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代理費」預算編列624,822千元;據了解,經濟部為取代人工抄表業已推動「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方案」,且於101年經行政院核定「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代理費預算需求應呈現逐年遞減之趨勢,惟103年度預算較102年度增列36,896千元,與前述遞減趨勢不符,礙於台電公司已連續多年虧損,為撙節支出,爰提案建議減列台電公司103年度「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代理費」10,0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廖國棟 21、 查監察院糾正案,有關台電部分在103年度已有三件,顯見該公司之公司治理,尚待加強,另查103年度管理費用編列14億8,162萬6千元,較102年度決算13億9,319萬2千,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向社會承諾說要進行經營改革,但是該公司103年度的管理費用較102年度決算增加了8,834萬4千元,增幅6.35%,從管理面來看,社會根本感受不到台電真有從節流面做起;爰針對管理費用提請酌予減列1億元,以惕勵台電強化其公司治理。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陳明文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22、 台電公司103年度員工訓練費用項下編列服務費用2億9,734萬3千元,惟對照102年度服務費用決算數2億1,843萬3千元,本項費用容有再行撙節之空間,爰針對員工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提請酌予減列5,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王惠美  廖國棟 23、 台電公司103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編列36億3,305萬2千元,本科目扣除依能源管理法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規費─其他規費)20億1,800萬元後之預算規模為16億1,505萬2千元,在16億餘元的規模下,居然委外的委託研究調查經費編列了8億2,498萬3千元,超過一半的經費配置用於委託調查研究,然而,研究發展費用項下已編列1億8,412萬元的用人費用,在台電有人力資源、有研究單位、研究能量下,再可運用的16億餘元預算規模下,為何還需配置過半的委外經費,預算配置顯非合理;爰依研究發展費用102年度決算數32億4,837萬4千元為基礎,針對103年度研究發展經費提請酌予減列4億元,以杜浮濫委外之情事。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廖國棟  楊瓊瓔 24、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項下編列其他規費─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0億1,800萬元,考量台電連年虧損,累積虧損已經超過2,000億,經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截至102年底累積剩餘高達22億元,且該基金預算多為委外研究,多年來並未對台灣能源發展產生重大績效,考量台電營運狀況,此項提撥並無急迫性,且能源管理法僅規定提撥上限為千分之五,並未規定下限,為避免增加台電負擔,在台電營運好轉前,應酌予降低提撥比例,建議減列25%。 提案人:陳怡潔  李慶華  陳明文  葉津鈴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25、 台電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書第209頁「營業外費用明細表」內「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編列「什項費用」61億1,188萬8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36億2,840萬3千元及(101)年度決算數30億817萬4千元呈遽增趨勢,經瞭解主要係紅毛港遷村房屋津貼轉列所需費用所致(第212頁)。 查台電公司已連續多年鉅額虧損,101年度決算虧損753億餘元、累計虧損數已高達1,931億餘元,負債總額1兆3,458億餘元,占資產比率已達82.62%。102年度截至9月底止實際營運虧損已達216億餘元,103年度預算案復預計虧損281億餘元,顯示台電公司年來連續營運虧損與債務負擔沈重。 惟查本(103)年度「其他營業外費用」項內「什項費用」中「3.材料及用品費」項下較102年增編列「用品消耗」6,943萬8千元(第211頁),另「7.會費捐助與分攤」項下編列經濟部逕以行政命令要求台電公司編列原屬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之2億8,299萬元(第212頁)捐助基隆、新竹及嘉義市等3個省轄市換裝LED路燈費用,再查與「會費、捐助與分攤費用彙計表」(第253頁)本項列2億3,604萬元,顯金額不符。 故台電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外費用」內「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編列「什項費用」增編列之「用品消耗」6,943萬8千元及「7.會費捐助與分攤」項下編列2億8,299萬元,恐有過度浮編之虞,為免台電公司加重其營運虧損,爰提案酌予減列該預算103年度「用品消耗」及「7.會費捐助與分攤」各10%。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張嘉郡  李慶華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黃偉哲 26、 台電公司103年度「營業外費用」科目編列資產報廢損失22億5,621萬2千元,較101年度決算數11億7,192萬8千元,增加10億8,428萬4千元,增幅達92.52%。台電公司連年發生鉅額資產報廢損失,對營運虧損無異雪上加霜,應就原資產購建計畫之規劃評估是否欠周延,致購入後始發現不適用,或預估耐用年限過於樂觀卻提前報廢、或殘值高估,或計畫擬定欠缺前瞻長遠規劃,致新計畫之執行須提前報廢或拆除以前計畫所購置之資產設備等各種原因深入檢討,具體改進。建議台電公司103年度「營業外費用」科目之資產報廢損失,酌予減列2億元。 提案人:潘孟安 連署人:楊瓊瓔  陳明文  廖國棟  李慶華  黃偉哲  葉津鈴  蘇震清  王惠美 27、 查危險核四雖暫時停工、封存,但後續若再啟封必將耗費巨資,並引發社會重大爭議;另查台電提出之封存經費,第1個年度即需96.16億元(含封存影響數40.09億元、封存用人費7.82億元、核四建廠資金成本48.25億元),封存核四第1個年度居然就要近百億元,且實際封存計畫進行後,不知還會有多少預算黑洞;危險核四自設計伊始至停工封存,外在的斷層、海底火山威脅依舊,且核四廠之設計、施工、品保、安檢等,更是問題重重、積弊難解,爰針對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1)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103年度編列81億2,327萬9千元,除為因應安全檢測已動支、已發生權責者外,其餘全數刪除,並要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於未來年度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業務計畫」項下不得繼續列有「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並應儘速提出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或停建核四之具體計畫。 提案人:蘇震清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28、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編列4,119萬元,惟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專用卸煤碼頭興建位址迄今遲未定案,主體工程無法推動,並經經濟部「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101年6月29日會議決議延緩辦理本計畫,103年度預算案再編列4千餘萬元之支出,其必要性及合理性頗值再斟酌。爰此提案刪除本項預算全數金額4,119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李慶華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蘇震清 28-1 台灣電力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103年度預算原編列197億9,097萬6千元,因工程時程調整致預算需求減少,提案刪減103年度預算6億元。 說明:經查本計畫部分廠房及設備工程進度有落後情形,經審酌本計畫103年度實際工程需要,爰提案刪減103年度預算6億元,台電公司並應全力加強工程執行。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楊瓊瓔  李慶華  黃偉哲  廖國棟 28-2、 台電公司103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通霄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算153億8,498萬3千元,因特種建築物許可申請時程延宕等因素,提案刪減103年度預算刪減8億元,以敷實預算編列。 說明:台電公司「通霄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因特種建築物許可申請,及原廠區拆除工作均已有延宕,影響工程之發包與施作時程,爰提案刪減上開計畫103年度預算8億元,以覈實預算編列。 提案人:王惠美  李慶華 連署人:楊瓊瓔  黃偉哲  廖國棟 28-3、 台電公司103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中「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及「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預算共計編列預算13億5,477萬3千元,因部分風力機組場址暫緩興建等因素,爰提案刪減103年度預算7億元。 說明:查「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因部分風力機組場址遭民眾反對、「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台中龍井部分場址因依規定須增設植樹綠化面積,致可裝置之容量減少,及「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因環評及籌設許可取得作業落後等原因,提案刪減上開計畫103年度預算共7億元,以敷實預算編列。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楊瓊瓔  黃偉哲  廖國棟 28-4、 台電公司103年度購建固定資產「第七輸變電計畫」編列預算180億9,713萬元,其中部分工程因內外在因素影響致預算需求減少,提案刪減103年度預算10億元。 說明:基於本計畫所屬通霄至峨眉之線路工程,因辦理用地變更編定等原因,經查相關工程進度已延宕影響103年度預算執行;另部分工程重新檢討預付工程款支付方式,致降低預算支出。爰提案刪減「第七輸變電計畫」103年度預算10億元。 提案人:王惠美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李慶華  廖國棟 29、 台電公司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項下366億8,180萬7千元。惟台電公司目前計有9名員工借調予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政風處及國營事業委員會,主要係辦理採購稽核、政風及國營會等業務,未符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之臨時性、專業性之借調原則,且借調人員借調期滿歸建後,台電公司又再增派新人並重新起算期限,形成實質之經常性借調,與前揭要點第5點前段:「各機關公務人員借調或兼職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最長以4年為限,……。」不符。再者,近年國際油價及原物料價格高漲,台電公司經營困難情況與日俱增,決算虧損持續擴大,103年度預計虧損281.33億餘元,將有關人員外借辦理非公司事務,形同由該公司負擔他機關之人事費用,無異增加台電公司營運負擔。綜上,爰提案凍結借調人員之用人費用830萬2千元,俟台電公司就人員調派做出檢討調整,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30、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編列「服務費用─水電費」計1億9,997萬5千元,惟查101年度決算有關備勤房屋管理維護費用合計達8億6,827萬4千元,其中水電費支出占1億1,865萬3千元,同期間有關備勤房屋(或公共宿舍)收入總數僅4,512萬8千元,僅占備勤房屋管理維護支出之5.20%,反映該公司扣繳備勤房屋使用費及水電費標準顯屬偏低。再者,近年來電費已有調整,且由該公司負擔大部分之水電費,無異加重營運負擔,合理性待商榷。綜上,爰提案凍結該項目預算1/5(3,999萬5千元),俟該公司就原定宿舍使用費扣收標準之妥適性做出檢討調整,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31、 台電公司103年度於各項發電費用之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項下編列發電機組等生產設備修理保養與保固費計163億1,725萬4千元,然而有部分機組已連續數年編列大修預算,與該公司所定機組大修之間隔時間不合,甚至部分電廠發電機組連續三年以上進行大修,究為機組老舊,必須連年大修,抑或預算編列不實,甚或維修工作不確實,導致維修期程漫無章法?建議凍結本項預算20%,待台電提出檢討改進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王惠美  陳明文  葉津鈴  楊瓊瓔  廖國棟 32、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於各項發電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科目編列各電廠、變電所及輸配電線路等生產設備之年度歲修、定檢及零星維護工作所需之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合共163億1,725萬4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案減少15億6,923萬3千元(減幅約8.77%),惟按台電公司98年度至103年度預算書所列大修機組明細,發現部分機組已連續3年以上排入大修名單,核與該公司所定之各種發電機組大修週期不符,容或有預算編列欠覈實,或維(修)護未確實之虞,均亟待探究原因癥結並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該預算費用1/5(32億6,345萬元),俟台電公司重新檢討維修時序及預算金額合理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連署人:蘇震清 33、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於各項發電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科目項下編列使用材料費3,439.60億餘元,其中發電及生火用燃料費用3,423億4,818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案增加14億2,717萬1千元(增幅約0.42%)。惟台電公司長期以來超級柴油之存量均超過3年之需用量,低硫燃料油存量亦高於2個月之約當耗用量,積存過高之燃料存量勢將積壓資金,徒增營運成本,且台電公司低硫燃料油和超級柴油係由台灣中油或台塑石化公司供應,運補風險並不高,實有必要審慎檢討各種燃料存量之妥適性與合理性。綜上,爰提案凍結該預算費用1/5(687億9,203萬9千元),俟台電公司重新檢討103年度各種燃料之最適存量後,審酌目前燃煤及低硫燃料油之存量調整採購量,再依最新匯率、燃料價格,重新估算103年度之燃料費用需求後,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改善庫存過高積壓資金情形。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蘇震清 34、主決議 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擬議,惟查該擬議之修正公式存在下列修正公式存在下列疑義:(一)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之機制;(二)擬議之修正公式中「最適自有資金」未明確定義,影響「合理利潤」之計算;(三)全數以長期資金成本為投資報酬率之估算基礎,有高估合理利潤,進而高估電價之虞;(四)風險貼水未訂定上下限範圍,有空白授權之疑義;(五)購電費用占台電公司銷售成本比率高達24%,卻將購電費用併入「燃料」項目,未單獨列示,易致失真;(六)以「重建成本」名目將全部累積虧損轉嫁由全民負擔,極為不公。經濟部應就以上疑點,廣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等各界人士,聽取建言,重新修訂,再送本院審議。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35、決議 查台電公司睦鄰經費之目的係為加強與周邊地區之關係,增進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之居民福祉,提昇公司企業形象,以促進電力開發順利進行,惟該公司部分電源開發建設計畫頻遭阻力,甚至暫停緩辦,顯示睦鄰支出對於推動電源開發計畫之助益相當有限,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其睦鄰經費補捐助之實際效益,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王惠美  廖國棟 36、主決議 行政院所訂公務人員借調相關規定: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均應一人一職,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須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始得借調或兼職:(一)專業性、科技性、稀少性職務,本機關無適當人員可資充任,而外補亦有困難者。(二)辦理有關機關委託或委辦之定期事務者。(三)辦理季節性或臨時性之工作者。(四)因援外或對外工作所需者。…。」;查台電公司目前計有9名員工借調予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政風處及國營事業委員會,且行之有年;又前開人員相關人事費用約830萬餘元,實為不當增加台電公司用人成本,爰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檢討清查現有借調人員,如有不合規定或無繼續借調之必要者應儘速歸建。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李慶華  丁守中  廖國棟 37、決議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兼任司機加給1億2,963萬4千元,較101年度決算數為高;另公務車輛僅2,532部,支領本項加給人數卻達3,000人,恐有指派浮濫變相支領加給之嫌,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該項加給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38、決議 台電公司目前借調予經濟部之9名人員,主要係辦理採購稽核、政風及國營會等業務,除不符規定外,在台電公司之鉅額虧損之際,無異增加其營運負擔,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並考量其借調情況,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39、主決議 查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項下編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計1億2,963萬4千元,本項加給之支給緣由,係台電公司以撙節用人為由,訂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兼任司機加給支給要點(以下簡稱兼任司機加給支給要點)」,規定凡工作人員兼任公務車駕駛人員者,發給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並經經濟部經(78)人字第064669號函核准。惟一般行政機關駕駛人員之待遇並無危險加給,復以本項加給訂定之時間為民國78年,迄今相隔20餘年,時空背景已然迥異,現今擁有駕駛執照者頗為普遍,且該公司工作人員兼任駕駛之情況,係為前往現場辦理本職業務所需。爰此,兼任駕駛職務實難謂符合「地區、職務危險性及稀少性」之要件,本項加給之必要性與合理性,實有重新檢討之必要性,爰要求台電公司依行政院訂頒之「車輛管理手冊」第44條第2項規定,檢視核撥本項加給之妥適性。 提案人:王惠美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丁守中  廖國棟 40、主決議 台電公司預計103年底物料存貨為111億3,747萬4千元,物料存貨金額頗鉅。經查,許多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恐已無法使用或已成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此外,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需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等管理風險,無異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台電公司近年來連續鉅額虧損,已呈現營運資金嚴重不足之窘況,財務週轉需仰賴融資調度,積存鉅額物料存貨,無異積壓資金,徒增營運資金需求與財務負擔,亦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爰要求台電公司於3個月內檢討其物料存量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提案人:王惠美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丁守中  廖國棟 41、決議 台電公司部分發電用燃料存量偏高,造成資金不當積壓,甚曾有超過三年用量之情事,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各種燃料存量之妥適性與合理性,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42、決議 根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截自102年度物料存貨104.48億餘元,其中9.29億餘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8.66億餘元,另依據預算書所列存貨─物料,至103年度12月31日之預計數為111億3747萬4千元,高達百億元之物料存貨,定會對台電公司資金運用造成不利,亦增加管理負擔與風險,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其鉅額存貨,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43、決議 台電公司自95年度至101年度,連續7個年度營運虧損,102年度預計虧損230.22億餘元,截至102年度9月底止已虧損216.46億元,103年度預計虧損281.33億餘元,顯示該公司營運績效不彰,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應即研謀有效降低成本、具體的節流措施,以改善該公司之財務,並請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44、主決議 環保署指出,10年以上老舊家電,由於長時間使用效能變差外,加上零件老化,相同使用時間耗電量平均是新產品之2倍。台電公司下之營業處所用電設施如:冷氣機,多已過於老舊,礙於營業虧損,多年來未進行汰舊換新,與政府積極提倡節能減碳目標相悖,為能落實政府節能政策,減緩溫室效益,降低台電公司用電支出,爰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清查所屬營業處所老舊用電設施,並逐年編列預算汰舊換新。 提案人:王惠美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丁守中  廖國棟   45、主決議 台電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編列發電機組等生產設備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63億1,725萬4千元,按台電公司98年度至103年度預算書所列大修機組明細,發現部分機組如核一、核二、核三、協和、台中、南部、大潭等電廠,已連續3年以上排入大修名單,與該公司所定之各種發電機組大修週期不符,容或有預算編列欠覈實,或維修未確實之虞,台電公司應就發電機組等生產設備修理保養與保固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楊瓊瓔  丁守中  王惠美  廖國棟 46、主決議 台電公司近年物料存貨快速激增,截至102年9月底已由96年底56.24億元遽增至104.48億元,7年間增幅達85.78%,103年度底預估物料存貨更高達111億3,747萬4千元。據統計,物料存貨約百億餘元,其中9.29億餘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8.66億餘元,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1.08億元。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將衍生品質劣化,耗費儲存空間及管理人力,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積壓營運資金,甚或報廢之浪費情事。台電公司應就物料存貨採購過剩之原因、責任歸屬及去化規劃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潘孟安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丁守中  楊瓊瓔  廖國棟  王惠美 47、主決議 台電公司雖於101年5月1日起取消員工優惠電價措施,惟僻地地區有眷備勤房屋由公司分擔基本電費、單身備勤宿舍由公司負擔20度電費,無疑變相給予入住宿舍之員工用電優惠,顯未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爰要求台電公司於3個月內檢討其妥適性,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丁守中  廖國棟 48、決議 查台電網站現所公開的發電量占比,102年火力發電量占比達75.2%,即國內火力發電裝置容量占我國電能系統裝置容量之比率達七成多,顯示我國電源配比偏重火力發電,然我國火力發電之化石燃料均仰賴進口,電力供應成本恐受國際石化原物料行情牽動,為此,要求台電公司妥適規劃電源系統配比、加強推動再生能源,以符合能源安全原則及減碳政策,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49、決議 根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101年度決算有關備勤房屋管理維護費用合計達8億6,827萬4千元,其中水電費支出占1億1,865萬3千元,惟同期間有關備勤房屋(或公共宿舍)收入總數僅4,512萬8千元,顯示入不敷出情況甚鉅,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並合理調整宿舍使用收費原則,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50、決議 台電公司累積鉅額虧損,部分為經營無效率、不當投資,或費用與獎金福利浮濫所造成,為此要求台電公司釐清虧損之原因與責任歸屬,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51、決議 台電公司有關購電之價格、數量及合約期限等頻遭監察院糾正在案,103年度購電量約22%,購電費用占台電公司銷售成本比率高達24%,顯見購電費用占整體供電成本比重甚高,為此,要求台電公司公開透明其相關資訊,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丁守中  王惠美 52、主決議 台電公司位於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辦公室旁之變電所用地已荒廢多年,顧及當地民眾需求及環境保護原則,爰提案要求台電研擬將部分空間開放予民眾休憩使用之可行性,並保留用地內之樹木。 說明: 1.台電公司位於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辦公室旁之變電所用地已荒廢30餘年,當地民眾陳情要求開放作為簡易公園並保留用地內之樹木。 2.依據台電北供字第1032622605號函表示,該用地將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並承諾將維護管理用地內樹木。 3.惟台電仍於今年9月3日逕行砍伐用地內之樹木,引發當地民眾不滿。 4.爰提案要求台電研擬將部分空間開放予民眾休憩使用,並信守保留用地內樹木之承諾。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廖國棟  黃偉哲  葉津鈴  楊瓊瓔  丁守中  王惠美 53、決議 台電公司辦理「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風力第四期計畫」,分別因特種建築物許可之核發時程延宕、地方管制及籌設許可、施工許可等因素影響執行進度,致預算執行率偏低,顯見台電在規劃、管理等均有問題,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王惠美  廖國棟 54、決議 台電公司辦理「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計103年12月完工,但遭地方民意強烈反對,迄今主體工程無法推動,為此,要求台電公司重新檢討該計畫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王惠美  廖國棟 55、決議 台電公司辦理「彰工火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及「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等2項專案計畫,分別因環評因素以及地質鑽探結果與可行性評估有相當差異遭致緩辦,然該專案計畫以舉債支應,緩辦期間仍需負擔利息費用,恐不利該公司營運,為此,要求台電公司對計畫事前評估嚴謹辦理,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56、決議 根據台電公司98年度至103年度預算書所列大修機組明細,部分機組已連續3年以上排入大修名單,與該公司核電各發電機大修週期不符,為此,要求台電公司確實維護檢討改進,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57、決議 台電公司之用戶未繳納電費或其他營業有關款項之呆帳損失多達億元之規模,然而台電公司逾期帳款多以註銷債權方式處理,加上連年虧損,對該公司營運恐不利,為此,要求台電公司加強逾期電費催繳作業以維護公司權益,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58、決議 台電公司長期虧損外,資產報廢損失亦有逐年增加趨勢,顯見該公司對於計畫擬定欠缺長遠規劃,以致須提前報廢或拆除以前計畫所購置之資產設備,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檢討規畫降低資產報費損失,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59、主決議 我國因自產能源匱乏,進口能源依存度逾百分之九十七,近年來,政府為求能源安全,以能源多元化為主要目標,但以至102年9月底數據觀之,火力發電裝置容量占我國電能系統裝置容量比率高達七成以上,我國電源配比顯過於偏重火力發電,其中,因火力發電之化石燃料主仰賴進口,電源配比中火力發電比重越高,我國發電成本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程度越高,與政府預期目標顯有落差,爰建請台電公司應於一個月內,就電源配比規劃及長期能源開發提出相關檢討報告,以期確保我國能源安全,降低政府受危害之風險。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黃偉哲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60、主決議 台電打破「八年虧損」魔咒,預估103年底可望大賺200億元,而近期國際燃煤與國際原油價格大跌,與油價連動的天然氣價,中油也開始調降。以天然氣價格為例,已調降價格8.33%,預估本月台電的購氣成本可減少10億元。若以最新天然氣價估算,104年全年購氣成本,應能再節省170億元。有鑑於此,經濟部與台電應速反映市場機制,調降電價以嘉惠全民。 提案人:丁守中  葉津鈴  黃偉哲  李慶華  王惠美  楊瓊瓔  廖國棟 61、主決議 針對國際油價跌到腰斬,我國電價卻文風不動,尤其台電公司今年可望大賺200億元,引發國人不滿,本席認為台電公司應當誠實反映原物料價格。本席要求台電公司應調降電價或提出相關優惠措施,落實政府照顧民生之美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黃昭順  葉津鈴  黃偉哲  丁守中  王惠美 連署人:李慶華  楊瓊瓔  廖國棟 62、主決議 政府多年來一直極力推展發電來源多元化政策,不僅發展核能,近年來更逐步增加風力、太陽能發電等再生能源電源供給,但截至102年9月底止火力發電裝置容量占我國電能系統裝置容量之比率為72.55%(含民營火力),顯示迄今我國之電源配比仍偏重火力發電。就相關研究指出,目前台電公司經營成本中,燃料成本占總營運成本比率約1/3,占發電成本比重則超過7成以上。而我國火力發電之化石燃料均仰賴進口,火力發電之比重越高,則我國發電成本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之影響程度也越高,電力供應成本將受國際石化原物料行情牽動。 如今核能四廠停工封存,未來核能一、二、三號廠接續停役之下,台灣的主要發電將以火力發電為主,未來國際石化燃料價格波動而影響台灣電價情況將比現今更嚴重。為降低我國火力發電之比重,使台灣電價不致因國際石化燃料價格波動產生劇烈震盪,維持民生經濟之穩定,爰建請台電公司研擬相關措施,逐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降低火力發電比重,以維持我國電價平穩。 提案人:廖國棟  葉津鈴  丁守中  王惠美  楊瓊瓔  黃偉哲  李慶華 63、主決議 台電103年前10個月共賺了181億元,而全年獲利預估更上看200億元,是台電自2006年以來首度轉虧為盈。然在國際燃煤與國際原油價格均下跌的情況下,中油也開始逐步調降油價與天然氣價格,令外界期待,作為全台最大受益者的台電公司應有調降電價空間,但台電卻以過去累計虧損超過2,000億,所賺來的錢要拿來補之前虧損,無法調降電價回饋民眾。台電公司為國營企業,應戮力維持台灣民生合理電價,力求物價之穩定,然當中油逐步調降油價時台電公司卻未與之同步,反讓民眾認為台電只是一昧爭利而罔顧維持民生物價平穩之責,爰建請台電公司於103年底前研擬電價調降之措施並於104年1月1日起調降電價,以合乎社會大眾之期待。 提案人:廖國棟  王惠美  丁守中  葉津鈴  楊瓊瓔  李慶華  黃偉哲 64、決議 針對國際原油價格近五個月來跌幅達三成多,國內油品供應採浮動機制,民眾已明顯感受油價下跌,紛紛要求各項相關民生物資亦應反應油價跌幅於價格作出適當調降措施,對於國營事業的台電公司攸關民生的電價亦應做為降價調整的啟動示範,引導相關物價隨同原物料漲跌調整,以符民眾期望。爰要求台電公司民生用電價格應於三週內提出價格調降措施。 提案人:王惠美  楊瓊瓔  葉津鈴 連署人:黃偉哲  丁守中  李慶華  廖國棟 65、主決議 台灣電力公司101年4月電價調漲方案,原定一次漲足兩成到兩成五,後改為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於101年6月10日實施,第二階段原訂在101年12月10日,而延至102年10月1日實施,第三階段調漲已經喊停,改由台電以改善經營績效,自行吸收。然依據實施的電價調整方案,台電認為仍有虧損之虞,103年預算編列虧損281億,然而,在國際油價及媒價大跌情況下,台電支出成本大減,估計盈餘超過200億,差距近500億。因此,要求台電一個月內提出電價調降方案。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丁守中  李慶華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蘇震清 主席(楊委員瓊瓔):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先進行銷貨收入部分,就電費收入部分。第1案和第2案一併討論,請台電公司說明。 林副總經理宏遠:向委員報告,因為售電量有變化,到11月份,我們的電費收入已經比編的預算少了70億,等於要多增加130億的電費收入,而電價是固定的,所以這可能做不到,請各位委員諒解。 張處長明杰:售電量估計到前年會少16億度,所以…… 主席:為什麼會少呢? 張處長明杰:因為當初估計的經濟成長率和現在不一樣,所以售電量就沒有到達預期那麼高。 主席:實量實收,對不對? 張處長明杰:對 主席:另外,請教電費漲的部分可以增加多少? 張處長明杰:那已經編進去了,漲價部分已經有表現在預算裡面。 主席:現在原油降了,你們的計算公式還是一樣嗎? 黃董事長重球:台電最主要的原料成本是天然氣,在103年,中油大漲天然氣三次,跌了六次,事實上,今年跟去年的平均價,在11月之前是一樣的,但是12月降了6%,所以電費方面是要到明年才能比較清楚的反映,因為台電的油是用10%左右,所以台電用油部分的影響比較少。 主席:這是103年度的預算,對於104年度的預算,立法院已經決議,就是等新閣揆報告之後才審議。立法院有一個規定,就是朝野協商之後,要在12月8日之前,將103年度的預算全部完成送出去,這是我們今天緊急要做的事情。另外,中油面對原油降或不降的情況,如果其計算公式都一樣的話,民眾會覺得不公平,所以中油董事長也答應了,委員會也作了決議,就是他們在12月底會公布計算的公式,因為很明顯原油就是降了。本席也期許大家要努力,民眾確實是很辛苦,希望台電的計算公式要有所反映,我們很快就會審議104年度的預算,所以台電要儘速研討104年度的計價公式,大概多久時間可以研議出來,讓我們在審查104年度的預算時有個依據,我們就作一個決議,董事長自己說需要多久的時間。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只談104年的話,主要是看天然氣,現在天然氣完全是中油在採購,12月已經降了8%,這個影響會持續到明年。 主席:我現在講的是104年。 黃董事長重球:對,我們現在還在觀察,明年…… 主席:一定會降啦!本席已未卜先知。 黃董事長重球:對,還是會降。 主席:這是全世界的趨勢,董事長是內行人,不用假了! 黃董事長重球:經濟部編預算的時候,我們台電的預算是跟中油對編,中油賣多少錢,我們就要向他們買多少錢,所以完全是看中油,中油降,我們就跟著降,天然氣的部分是這樣。 主席:不是,董事長沒有聽清楚本席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它一定會降,因為原油一定降,甚至有人預估可能會到30元以下。在這樣的情況下,因為以往的計價公式都是針對一直升的情況,而現在是面對一直降的情況,所以你們的計價公式要做調整,升跟降是不同的計價公式。 朱總經理文成:因為我們公司用油只占大概10%,而且是用燃料油,燃料油沒有降,汽柴油才降,所以燃料油這個部分是沒有受影響的,而且10月以前比去年12個月還略漲了一點。但是天然氣的部分,委員講的沒有錯,天然氣對我們影響很大,占我們的燃料支出大概百分之六十多,但是在10月、11月之前,跟去年前11個月比較,基本上也沒有降,但是從12月開始有相當程度的下降,我們會作考慮,因為價格是經常變動的,明年上半年我們會觀察營運的狀況和價格的變化,我們會適時反映價格。 主席:你們是就事實做反映?還是就只是隨著降而做調整而已?本席現在討論的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的電價公式已經在大院等候審議,裡面都有各種機制,包括經營績效、燃料成本等等,如果能夠回歸到固定制度的話,或許大家可以共同討論這件事情。 張處長明杰:我補充說明一下,第1案、第2案是要求增加電費收入,其實我們到10月才收了5,938億,我們的預算是編6,502億,根本就達不到,所以不可能增加,因為當初在編預算的時候,售電量的成長率沒有預期的那麼高,現在已經過了11個月,第1案、第2案要求增加電費收入,可是根本就沒有增加的可能,在去年10月1日調整電價的時候,那個幅度也跟我們編列預算時所預計的幅度不一樣,還要求我們稍微調降電費收入,所以沒有辦法增加。 王委員惠美:所以現在的用電量比較降低嗎? 張處長明杰:對。 主席:數字是多少? 張處長明杰:我們到11月的收入是5,938億,預算是編6,502億,這個都已經達不到了,怎麼可能還增加? 主席:可是經濟部跟我們講有增加。 張處長明杰:確實有成長,可是並沒有像預期那麼高。 黃董事長重球:沒有達到所編列的預算數。 王委員惠美:以你們這樣的成長速度,應該不至於會缺電,對不對?既然現在不缺電,那核四就可以廢掉了。 主席:原本是預估多少? 張處長明杰:我們預估到年底的收入會比我們原編的預算數短收52億,其實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問題不是在收入,而應該是在支出面,包括燃料價格的變動,要減少支出,這樣才比較務實。據我分析的結果,收入沒有辦法增加,還希望能夠減少52億,所以沒有辦法達到第1案跟第2案增加收入的要求。 主席:關於第1案跟第2案,收入部分就照原預算數,不再增加。 第3案到第5案就是針對用人費用項下編列兼任公務車駕駛加給津貼。 吳專門委員黎明:關於第3案、第4案和第5案,我們同意照第4案減列1,400萬。 主席:關於第3案、第4案和第5案,照第4案減列1,400萬。 第6案是關於郵電費的部分。 張處長明杰:第6案是要減列1,500萬,可是我們現在還是要郵寄很多收費單和電費收據給用戶,所以我們建議減列500萬就好了。 王委員惠美:現在不是都用電子帳單嗎? 張處長明杰:可是有很多鄉下地方沒有辦法。 主席:第6案減列500萬。第7案是關於旅運費。 張處長明杰:因為高鐵票價還沒有降下來,所以整個旅運費的支出還是相當多,第7案是要減列2,800萬,我們建議減列800萬。 主席:關於第7案,旅運費就減列800萬,也請你們要努力。 第8案是關於廣告印刷費。 張處長明杰:廣告印刷費總共編了2億多,第8案要減列1億,實在是太多了,減1億就將近減了50%,其實我們很多業務宣導的工作還是必須持續進行,是不是可以不要減? 主席:印刷費的部分是2.8億,減列2,000萬,請你們努力,現在有很多方式應該要改變。 第9案是針對水力發電費用減列5億。 張處長明杰:第9案的水力發電費用是包括折舊等所有的費用。 主席:為什麼會比101年的決算多? 張處長明杰:增加了2億左右,那是101年,可是現在是103年,已經過了2年。 主席:請你針對問題回答,103年的預算比101年的決算多了2億,原因到底是什麼? 張處長明杰:主要是水力運轉設備要折舊,像萬松電廠已經商業運轉了,所以有很多的折舊費用。 葉委員津鈴:增加的比率太高了。 張處長明杰:是不是減1億就好了?因為很多折舊費用都沒有辦法減。 主席:第9案減列1億。 第10案針對火力發電費用要減列250億。 張處長明杰:這個部分主要還是因為燃料價格的關係,整個結構跟燃料價格有變動,把燃料費也算進去,整個火力發電費用有減少,所以可以按照委員的提案。 主席:第10案照案通過,連署人增加王委員惠美、葉委員津鈴、廖委員國棟和楊委員瓊瓔。 第11案是關於核能發電費用。 張處長明杰:這個部分總共是290億,委員的提案是要減10%,要減30億實在是太多了。 蘇委員震清:你們都說中油賣給台電的價格太貴,那我們要請中油賣你們便宜一點嗎? 主席:現在是在討論第11案。 蘇委員震清:我知道,本席是想知道中油賣給你們的價格真的太貴嗎?要不要找他們來溝通?那下次是不是要請中油和台電一起來?本席會繼續注意這個問題。 主席:第11案是針對核能發電要減列10%。 在場人員:核能發電能不能減3億就好?因為這部分主要是花在福島事件之後一些安全措施的改進。 主席:核一已經要除役了吧? 在場人員:還沒。 主席:計畫已經出來了嘛? 在場人員:計畫還沒好,正在規劃。 主席:計畫什麼時候會出? 在場人員:明年底。 主席:第11案減列3億。 在場人員:好,謝謝。 主席:第12案是有關再生能源發電的部分,有委員提案減列1億,請相關單位說明。 蘇委員震清:請說明為什麼不能減?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因為我們的機組很分散,也已經老舊,但是可用率提高很多,所以這部分不要刪比較好。 主席:什麼機器很舊了? 蘇委員震清:這部分我沒有意見,我們只是希望真的要好好推動。 主席:剛剛回答機器很舊,是什麼機器很舊了? 在場人員:因為早期是第一期的。 主席:那是民國幾年開始的? 在場人員:民國90年。 主席:第一期是民國90年開始的是不是? 在場人員:對。 主席:第12案不通過,就照原預算數通過。 第13案及第14案是購入電力的部分,有委員提案凍結20%,也有提案減列5%、10%,請相關單位說明。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因為民營電廠大部分都是用天然氣,到目前為止,天然氣價格增加8.25%,所以以目前來講,購電收入增加52.3%是合理的。事實上,IPP合約已經講好,1年減少16億多,去年已經反映在103年預算裡。 葉委員津鈴:所以是利息降低而已? 在場人員:對,那個已經考慮了,現在純粹是天然氣的問題。 蘇委員震清:總電數已經減少,為什麼錢還會增加? 黃委員偉哲:天然氣價格不是下降了嗎? 在場人員:前天才下降的。 在場人員:購電量減少13.5億,但是天然氣價格1度提高0.26元,是8.25%。 黃委員偉哲:經濟委員會曾作成決議,要求你們跟IPP議價,然後要求他們降價,結果你們還是弄成合約精神,這樣我們對全民不好交代。 主席:請相關單位說明。 在場人員:這個問題在資本利息部分,我們已經和9家都說好了,1年可以減少大約16億,這都已經反映進去了。 主席:會展現在什麼時候? 在場人員:103年已經表現在…… 主席:實際上我們在103年度的決算數就可以看到減16億了是不是? 在場人員:是。 黃委員偉哲:370億才幾度? 蘇委員震清:你們的購入電力減少,購電支出卻增加52億。 黃委員偉哲:1,190億才減16億,只有1%? 蘇委員震清:你們也差不多一點。我們認為民營電廠當初是不是有聯合壟斷之行為,也讓公平會調查,現在重點是你們的購入總電數減少了,怎麼購電支出還會增加那麼多?你們又說已經和他們談好了…… 黃委員偉哲:如果103年的約是102年就議好的,那時候怎麼會沒有辦法降下來?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這是兩個部分,一個是價格的部分,燃料費是隨中油的牌價調整。 黃委員偉哲:向民營電廠購入的每度單位電價漲了多少? 在場人員:燃料費增加8.25%,度數則是減少3.56%。 黃委員偉哲:所以購入度數減少3.56%,但是單位購入價格增加8.25%? 在場人員:對。 黃委員偉哲:這樣也快要1成了。 在場人員:所以購電收入增加52億,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資本費部分,事實上我們已經…… 黃委員偉哲:你們就保證民營電廠穩賺,而台電是穩虧的。 王委員惠美:賺是電廠賺,虧是台電虧,這樣好交代嗎? 黃委員偉哲:現在已經12月了,你們該花的也已經花了,可是你們用這種方式,我們很難交代。 蘇委員震清:要不然保留協商,因為這有點離譜。 主席:他剛剛講的數字,是你們在編列103年度預算時就已經減列16億了,是不是?這要講清楚。現在大家質疑的就是有聯合壟斷的問題,明明他們賺了百分之十幾,而你們都虧錢,但卻沒有展現在我們要減列的數字上,所以我建議兩個方案,第一送協商,第二就是你們現在看可以減列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和利率有關的利息部分已經簽合約改過了,1年是16億左右,這部分大概是下降的。但是IPP每年調度多少量不一定是固定的,都是依照需要來調…… 黃委員偉哲:現在已經比台電本身的天然氣發電成本還高了。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當初每個廠的興建都是公開招標,至於給多少錢,則是依照當初講好的價錢再加上天然氣的價錢。 主席:董事長不用再說了,我們委員一致的意見就是一定要給你們壓力,我們不可能不給你們壓力,所以我再請教董事長,103年度減列16億已經顯現在預算上,但是和我們所要求的還是落差很大,實際上他們還是賺很多,而我們還虧很多,這樣是不公平的一場交易。我就請教你們到底在這部分可以減列多少,這樣比較快,因為我們一定要給你們壓力,104年度的預算我們也還會再看。 黃董事長重球:第14案是減列493億的5%,大約就是25億。 主席:第13案及第14案購電支出再減列25億,好不好? 蘇委員震清:我的提案是要減列10%,就是120幾億,現在只減25億怎麼可以? 主席:等一下還有一個決議。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已經12月了,如果現在砍掉的話…… 蘇委員震清:我們也知道現在已經到年底了,所以我們是實事求是,今年就算已經過了,明年才是大家要翻舊帳的時候,如果你們說25億,現在我們就問最後一次,到底能夠減列多少億?這是會牽涉到明年的預算,我都先講實在話喔! 主席:所以我說104年…… 蘇委員震清:減了以後,到104年大家就定輸贏喔! 主席:對。 黃委員偉哲:最後請問一下,按照合約,你們現在有沒有買足了?還是可以再早買一點?因為民營IPP是那麼貴。 黃董事長重球:每一年情況會不一樣,我們可以少買就會儘量少買。 黃委員偉哲:明年度呢? 黃董事長重球:我不太記得明年度要多買還是少買。 黃委員偉哲:明年度會多買嗎?因為林口機組要退役了。 黃董事長重球:明年可能會多買。 黃委員偉哲:你看。 黃董事長重球:可是這沒辦法,這是調度的問題,不然我們不供電。 主席:第13案及第14案就減列25億,另外再作一個決議,請你們提出104年度的9家民營電廠購電計畫給本委員會。 黃委員偉哲:你們購買的度數不得比今年多。 主席:這樣我們也能夠在104年度審查預算時有依據,各位委員,這樣好不好? 黃委員偉哲:明年度比今年度預計採購增加多少百分比? 黃董事長重球:這部分可能幾個月前和幾個月後要調整。 朱總經理文成:民營電廠有兩種,一種是燒煤的,一種是燒天然氣的,燒天然氣的價格當然比較高,還有更貴的就是燒油的機組,1度要6元,如果不買4元到5元的IPP,就變成要買6元的,那會更賠錢,所以,不是用多少…… 主席:請總經理不要講那麼多了。 蘇委員震清:這部分之前我們就都已經知道。 黃委員偉哲:那你們讓民營電廠賺那麼多就不要了? 主席:蘇委員,這樣應該可以吧?因為是針對104年的部分,應該是來得及,我們做成主決議,請你們在12月底以前,將104年度9家民營電廠購電計畫提供給我們。 黃委員偉哲:有,預算書就有了。 主席:那不準。 黃委員偉哲:那都是拿來騙人就對了? 主席:沒有,那不準確,還要再修改。第13案及第14案減列25億,並做成主決議案。董事長,12月底以前將購電計畫表送到本委員會及各委員。 現在處理第15案,有關輸電費用的部分,希望減列10%,請作說明。 張處長明杰:輸電費用比去年增加32億,主要都是折舊,折舊增加30億,因為線路或變電所陸續完工以後會增加折舊,其他費用並沒有增加,大概增加1至2億左右,所以我們建議,如果要撙節支出,我們建議減1億元,因為折舊是沒辦法減的,由於看到資產就要提折舊…… 主席:好,第15案減1億,拜託一定要將設備弄好。 現在處理第16案,有關配電費用,有委員提案減列35億,請提出說明。 張處長明杰:配電費用也是因為折舊的增加,跟輸電情況一樣,輸配電線路也都是一樣,因為變電所線路的增加,這一部分光線路增加…… 主席:請問比101年度決算增加三十二億多元,那這32.1億都是折舊嗎? 張處長明杰:那裡面有23、24億都是折舊。 主席:好,23、24億折舊的部分不能變,那其他的呢? 蘇委員震清:那以後你們都不用賺錢了,每一項都折舊! 張處長明杰:我們是比照跟輸電一樣也減1億。 主席:24億折舊的不動,另外還增加了7億的部分,請你說明。 張處長明杰:也減1億,好不好? 主席:第16案減1億,勉勵你們,一定要加油! 現在處理第17案,有關其他營業成本的部分,有委員提案減列10%。 張處長明杰:第17案的這部分已經沒有辦法減了。 蘇委員震清:營業成本是不是? 張處長明杰:跟委員報告,有關其他營業成本,就是我們對外承攬,包括石門、曾文電廠承攬業務服務的成本,那個成本會有收入進來,今年到目前為止,成本已經超過定額預算數了,所以更不能減。 蘇委員震清:有關這一點,你的解釋,我聽得進去。 張處長明杰:好,謝謝。 蘇委員震清:這不用減列沒關係。 主席:第17案不予通過,照原預算數通過。 現在處理第18案、第19案及第20案,這3案併案討論,有關行銷費用66億2,035萬4,000元,委員分別提案要減列7.5億、689萬6,000元及1,000萬,請做說明。 蘇委員震清:你們要什麼行銷費用,有哪一個人不知道台電的? 主席:少用電…… 張處長明杰:行銷絕大部分是抄表收費、外包等這些費用…… 黃委員偉哲:沒有,原先104年度的預算要虧損那麼多,那現在103年度,行銷費用增加12%,這是什麼意思?不是增加1%、2%,而是增加12%!你說抄表費用要增加12%…… 蘇委員震清:跟決算相比較,講清楚,這增加的幅度高達12.26%。 在場人員:這裡面主要是抄表跟收費,但是…… 黃委員偉哲:越抄越貴? 在場人員:隨著用戶數的成長增加…… 蘇委員震清:現在又變成是年資提高…… 在場人員:不是,是用戶數自然成長。 蘇委員震清:戶數自然成長? 黃委員偉哲:自然成長12%? 蘇委員震清:所以人數有增加就對了? 在場人員:這是一部分,還有另外一部分,我一直覺得台電有一個社會責任,就是節能…… 黃委員偉哲:花得越來越多就是社會責任? 在場人員:沒有,是節能宣導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要宣傳節能,結果你們自己先浪費!我跟你講,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那麼高! 蘇委員震清:節電的抽獎?我從來也沒有得過獎。 黃委員偉哲:你們在產能固定、市場獨占,而且節能宣導在民間也已經慢慢深植人心的情況下,這種行銷費用應該是逐年下降的,你反而卻越來越增加,而且增加的幅度又那麼高,我覺得這部分可以讓社會公評嘛! 蘇委員震清:對啊!現在人民其實都知道,本來就是要節能,而且這跟去年的決算相比,又增加那麼多…… 黃委員偉哲:業宣費用用來發行刊物,宣導節能減碳,製作電台宣傳資料,舉辦座談會,參觀電力建設。就是這樣子嘛! 蘇委員震清:我提案是刪除七億多嘛! 黃委員偉哲:對。 蘇委員震清:如果說要宣導節能,那應該是能源局的事,也不是你們台電的事情。 在場人員:也是用我們的錢啊! 蘇委員震清:能源局用你們的錢? 黃委員偉哲:那我也不要,所以這部分要刪除,叫他們不要用。 蘇委員震清:黃委員堅持,這樣好不好?那就刪減7億。 廖委員國棟:你們講就好啦?你們講…… 蘇委員震清:他說要減1,000萬而已…… 黃委員偉哲:不行,不可能啦! 蘇委員震清:最主要是跟決算差距多達12%,哪有可能只刪除1,000萬? 黃委員偉哲:刪5億就好。58億增加到66億,這可以拿去讓社會大眾公評,要不然公投也可以。 蘇委員震清:這太離譜了,因為決算跟預算差了12%,你們又要增加,我是覺得這不合理,這樣好了,我們減5億,我原本的提案是減列七億多,現在改成減5億,好不好? 黃委員偉哲:不然這樣子,刪減2億5,000萬。 蘇委員震清:好啦!2億5,000萬,我贊成黃委員的意見。 主席:第18案、第19案及第20案,我們減列2.5億。 現在處理第21案,有關管理費用的部分,委員提案建議減列1億元,請作說明。 蘇委員震清:這個一定可以減,有關管理的部分,這要彰顯領導階層的能力,所以照我的提案通過,減1億啦! 黃董事長重球:不要啦,這樣讓我董事長很難做,你否定董事長的領導…… 蘇委員震清:對啊!所以你要表現給大家看…… 這樣好了,酌減5,000萬,好嗎? 廖委員國棟:減2,000萬,今天是12月5日了…… 蘇委員震清:好啦!廖委員在講了,不過我們是真的希望要好好做到管理的原則,要做好管理,好不好? 黃委員偉哲:結論是怎麼樣? 蘇委員震清:減2,000萬。 在場人員:第22案是員工訓練費,因為總數只有2億多,一下子就要減5,000萬,是不是可以減500萬就好? 主席:第21案減列2,000萬。 現在處理第22案,有關員工訓練費用,請說明。 在場人員:我們現在新進人員的提前運用越來越多…… 主席:讓蘇委員說一下。 蘇委員震清:這我贊成員工訓練,我現在來做一個主決議,這些台電的領導高層,每一個人都要爬電線桿,不然他們都沒有人敢爬電線桿,都叫基層的爬電線桿。 在場人員:好啦!我們一起來爬電線桿。 蘇委員震清:你說這樣,那是你們的工作,是你們在領薪水,又不是我在領薪水,假如我邀你一起爬電線桿的話,你爬得贏我嗎? 主席:第22案,我們照原預算數通過。加油啦!給員工鼓勵。 第23案及第24案,有關研究發展費用,委員分別提案要減列4億及25%,請做說明。 張處長明杰:研發案的部分,我們是經過檢討後,大概可以減1億。能源基金的部分是下一案,我們現在是講第23案,第24案才是能源基金。 黃委員偉哲:我跟你講,研發費用36億,交給能源局20億,剩下16億,其中有8億是委外。 在場人員:當然要委外,你不能自己做,不是什麼專業都…… 主席:董事長,委員的意思是希望自己能做的部分就自己做,不能做的部分才委外。請問比例大約是多少? 在場人員:還是有專業的部分需要委外,朱校長就任後管得很緊…… 黃委員偉哲:有必要那麼高嗎?刪減些許吧! 在場人員:這樣好了!黃委員講的是委外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是。 在場人員:關於委外的部分,預算編列約8億2,000萬,現在已經花了七億多,可以減約1億。 黃委員偉哲:好,就減1億啊! 主席:第23案及第24案關於研究發展費用,減列1億,以勉勵你們。 處理第25案。第25案關於什項費用的「用品消耗」及「會費捐助與分攤」,有委員提案減列10%。請行政單位說明。 張處長明杰:第25案有關「用品消耗」,我們同意減列10%,約694萬;至於「會費捐助與分攤」都是指定項目,沒辦法減列。 主席:何謂指定項目? 張處長明杰:即指定要捐助何單位,在預算書內有逐一列出。若減列10%,則大家的會費都要減列10%,因為會費有一定標準,所以建議本案最後一行『減列該預算103年度「用品消耗」及「7.會費捐助與分攤」…… 主席:就是「用品消耗」的10%…… 張處長明杰:那是OK的,可是關於「會費捐助與分攤」,我們建議不要刪減,因為那是指定項目…… 蘇委員震清:「用品消耗」可以減列10%,至於「會費捐助與分攤」,請說明為何不能減列10%,好不好? 在場人員:換裝LED路燈費用是因為當初政府要推廣LED…… 主席:政策性的啦! 在場人員:這是新竹市、基隆市和嘉義市等較中型的省轄市更裝LED路燈的費用,到今年就結束了。 主席:其他項目為何?委員想要瞭解。 蘇委員震清:我們屏東為何沒有? 在場人員:那時的決議是三個省轄市,就是基隆市、新竹市和嘉義市。 蘇委員震清:我們等很久了,你們都要退休了。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項目? 張處長明杰:還有澎湖5個離島供電的補助。 主席:關於偏鄉的部分,我們不是已做決議要逐年處理了嗎? 張處長明杰:他們自備發電,而我們每年要捐助1,000萬與離島的供電設備。 主席:這樣好了!第25案關於「用品消耗」,減列700萬。 張處長明杰:好,謝謝。 主席:處理第26案。關於資產報廢損失,有委員提案減列2億元。請行政單位說明。你們將資產都報廢了,要如何營運? 張處長明杰:我們有檢討一些報廢措施,到11月時,照情況看來,減列2億是沒問題。 主席:對呀!這個真的要檢討。 黃委員偉哲:超過幾年的呆料有那麼多,你們是如何管理的!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現在將很多舊東西修復重用,這花費很大的功夫。因此我們少買很多東西,報廢的部分就少很多…… 黃委員偉哲:101年度報廢損失約11億7,000萬,103年度報廢損失增加為約22億5,000萬,這叫撙節嗎? 黃董事長重球:可能是林口電廠除役的關係,因為整個廠除役,所以大部分設備…… 黃委員偉哲:好,那麼你們說要減列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減列2億。 主席:第26案照原提案通過。接下來第27案、第28案、第28-1案、第28-2案、第28-3案及第28-4案併案討論。 首先處理第27案,關於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請台電公司說明。 黃委員偉哲:有多少已經發生權責的? 黃董事長重球:到今年底是2,838億,包括人事費等,即照102年初的院會…… 黃委員偉哲:院會決議? 黃董事長重球:對。一號機安檢,二號機停工。 黃委員偉哲:對。 黃董事長重球:就是這樣的方式處理。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這樣,已經撙節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用到今年底,應該是用滿啦! 黃委員偉哲:用完了? 黃董事長重球:用完了。明年開始是另外封存的預算,本來二號機停工而已,合約都還在,可是現在二號機停工後,要和人家解約,那還有違約的損失要處理。 蘇委員震清:明年的封存計畫不是有編列違約的賠償金嗎? 黃董事長重球:那稱為停工損失。此外,對於核四廠,仍然有環評要繼續監控,還有地質調查的部分,這些所需經費很少,但還要繼續做。 主席:第27案是請你們提出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或停建核四之具體計畫。你們對這部分沒問題嘛? 在場人員:改為「建請評估」,不要用「應」啦! 主席:「建請」可以啦! 在場人員:至於停建核四不是台電的…… 黃董事長重球:不要叫台電自己講停建核四嘛! 黃委員偉哲:董事長的意思是經費都已經花完了。 黃董事長重球:經費已經花到今年的部分了,只能砍到這裡,就算不夠用,也不能再多花了。 廖委員國棟:那一案要「建請評估」? 在場人員:第27案的倒數第二行。 廖委員國棟:更改文字是嗎?提案的文字可以啦! 蘇委員震清:改為「建請評估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 在場人員:「……廠之可行性」。 蘇委員震清:改為「建請評估」沒關係,因為這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最主要在於我們真的不可能讓核四繼續處理。 主席:本案倒數第二行改為「建請評估……」及「……可行性」。第27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在場人員:可是其餘全數刪除…… 蘇委員震清:對呀!除已發生權責者外、除為因應安全檢測已動支外,其餘全數刪除。 在場人員:實際上,權責全部發生了。 蘇委員震清:所以這不能胡亂…… 主席:好啦! 蘇委員震清:反正如果沒有發生權責…… 主席:第27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8案至第28-4案。關於深澳、大林、通霄等電廠及風力發電計畫、太陽光電計畫、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等,請行政單位說明。 廖委員國棟:請分別說明。 主席:要分別嗎? 請分別說明。 廖委員國棟:請先說明深澳電廠的部分。 黃董事長重球:關於深澳電廠的部分,現在還有些環評監測需要使用經費,雖然目前計畫尚未啟動,可是經費仍要保留些許。 在場人員:這個保留只有四千多萬。因為這不是停建,是緩建,還要找可行的替代方案…… 主席:現在有在執行嗎? 在場人員:有。還要繼續做環評監測、和當地人溝通等等…… 主席:現在已12月了,你們現在執行多少? 在場人員:一年800萬。 主席:可是這有四千多萬啊! 在場人員:這個經費都是保留的,並沒有編列啦! 主席:對呀! 在場人員:我們要繼續用這個保留經費做環評監測、做溝通,還要做替代方案…… 主席:可是年底到了啊! 在場人員:就再保留。 主席:不是啦!103年用不完這筆錢,乾脆刪除,你們在104年有編列啊! 在場人員:目前看來,刪減2,000萬是沒有問題,因為用不到那麼多啦! 蘇委員震清:現在已經到年底了,你們要算一算到底花了多少,不是實質支出的部分就刪掉,如果留著卻花不掉,到決算時產生落差的話,下一年度不是要刪得更多?這樣處理不好嗎?要不然就還是保留,到決算時再處理。 廖委員國棟:明年編的狀況如何? 在場人員:計畫只到今年,明年開始就不能編了。 主席:你們現在執行了800萬,對不對? 在場人員:一年800萬,之後還有四年需要監測,共計3,200萬元。 在場人員:所以預算不能刪,保留到明年、後年繼續執行。 廖委員國棟:這是跨年度的預算,留給他們吧!就照原列數通過。 蘇委員震清:如果確實是因為明年開始沒有編列預算,所以沒有花掉的部分是要執行後續監測的,本席就同意。 主席:一年800萬,怎麼花也不完。 蘇委員震清:那就刪1,000萬元。 廖委員國棟:先留給他們,明年再看看。 王委員惠美:可是這樣已經失去了編列預算的精神,哪有一個計畫一編編四年的? 主席:今天的發言都有錄音,我們哪可能讓你們有替代方案?減列500萬元好了。 蘇委員震清:你們是從95年開始有這個計畫,到103年為止,累積至今有多少保留數?只有4,000萬元?若果如此,那就照召委的意見。 主席:第28案修正為減列500萬元,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8-1案減列6億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8-2案減列8億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8-3案減列7億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8-4案減列10億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凍結案部分,請問各位,對第29案有無異議? 張處長明杰:因為之前用人費已經刪減過,而且本年度已經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建議這裡不再凍結。 主席:本案撤案。 第30案是有關宿舍方面之預算,之前已經有刪減了,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31案。 張處長明杰:這些之前已經減列了,現在如果再刪減的話,等於是剝兩層皮。 主席:不要亂講話!什麼剝兩層皮,是double監督。既然之前已經有刪減,本案就撤案。 第32案的部分也是之前已經處理了,本案撤案。 第33案的部分也是之前已經處理了,本案撤案。 現在處理決議案部分,請問各位,對第3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60案在「經濟部」之前加上「建請」二字,修正通過,提案人增加楊委員瓊瓔、葉委員津鈴及廖委員國棟。 第61案將「要求」修正為「建請」,修正通過,提案人增加楊委員瓊瓔、廖委員國棟、葉委員津鈴及黃委員偉哲。 請問各位,對第6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提案人增加黃委員偉哲。 請問各位,對第6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64案將「要求」修正為「建請」,修正通過。 第65案將「要求」修正為「建請」,修正通過。我們再次強調,第13案及第14案,你們在103年度IPP的9家民營電廠減列16億的購電收入,顯現在103年度的收入裡面,但是我們認為還是不足,不應當讓民營電廠賺那麼多,讓台電公司賠那麼多。所以我們在第13案及第14案達成共識,購入電力的支出再減列25億,其目的就是希望我們要警惕,在104年度審查預算的時候,請你們一定要詳實,再去跟IPP的9家電廠達到一個社會正義的公平性,以符合民眾的可信度,拜託董事長一定要這樣執行,謝謝。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1案照原編預算數通過。另做成一項決議,內容如下:「針對台電公司發電燃料成本深受國際燃料價格影響,為求台電公司各項電價合理透明,對於燃料成本與電價關係應明確表露,爰要求經濟部對於電價計價公式進行確實檢討,精確燃料成本連動,訂定合理電價。提案人: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第2案照原編預算數通過。 第3案、第4案及第5案併案,照第4案通過。 第6案油電費減列500萬元。 第7案旅運費減列800萬元。 第8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2,000萬元。 第9案水力發電費用減列1億元。 第10案照案通過。 第11案核能發電費用減列3億元。 第12案照原編預算數通過。 第13案併第14案,購入電力減列25億元。另做成一項決議,內容如下:「請台電公司於103年12月底將104年度民營電廠購電計畫及相關預算資料送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楊瓊瓔 黃偉哲 廖國棟 王惠美 葉津鈴 蘇震清」 第15案輸電費用減列1億元。 第16案配電費用減列1億元。 第17案照原編預算數通過。 第18案併第19案、第20案,行銷費用減列2億5,000萬元。 第21案管理費用減列2,000萬元。 第22案照原編預算數通過。 第23案併第24案,研究發展費用減列1億元。 第25案雜項費用、用品消耗減列700萬元。 第26案照案通過。 第27案除將末句改為:「建請評估將核四廠轉變為非核能發電之可行性。」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28案有關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減列500萬元。 第28-1案照案通過。 第28-2案照案通過。 第28-3案照案通過。 第28-4案照案通過。 第29案撤案。 第30案撤案。 第31案、第32案、第33案均撤案。 第34案照案通過。 第35案照案通過。 第36案、第37案、第38案、第39案、第40案均照案通過。 第41案、第42案、第43案、第44案、第45案均照案通過。 第46案、第47案、第48案、第49案、第50案均照案通過。 第51案、第52案、第53案、第54案、第55案均照案通過。 第56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均照案通過。 第60案修正通過,除將倒數第2行「經濟部與台電應速反映市場機制」中「經濟部」三字前增加「建請」二字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61案除將倒數第3行「要求台電公司」等文字改成「建請台電公司」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62案照案通過。 第63案照案通過。 第64案除將倒數第3行「要求台電公司」等文字改成「建請台電公司」,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65案除將倒數第2行「要求台電一個月」等文字改成「建請台電一個月」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主席: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列審查項目,營業收支部分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或無列數。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上述宣讀內容通過。 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關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本會負責審查之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整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於院會討論前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經濟委員會楊召集委員瓊瓔做補充說明。 我要特別感謝所有媒體朋友,因為我們有特別針對購電收入減列25億,希望在審查104年度的時候,IPP 9家電廠能在台電協調下,在這段時間趕快取得共識,以取信於民,達到三贏的政策,這是我們今天審查台電預算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