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至13時2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育敏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24分至9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育仁  蔡錦隆  王育敏  田秋堇  陳節如  楊玉欣  蘇清泉  徐少萍  江惠貞  林淑芬  鄭汝芬  趙天麟  徐欣瑩  楊 曜  劉建國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黃偉哲  陳歐珀  李桐豪  邱文彥  賴振昌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簡東明  廖國棟  羅明才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副署長 張子敬 主任秘書 謝燕儒 環境督察總隊 總隊長 蕭清郎 綜合計畫處 處長 葉俊宏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處長 陳咸亨 水質保護處 處長 許永興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處長 袁紹英 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 處長 蕭慧娟 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處長 朱雨其 廢棄物管理處 代理處長 賴瑩瑩 永續發展室 執行秘書 劉宗勇 能資方案室 執行秘書 楊慶熙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執行秘書 蔡鴻德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執行秘書 馬念和 環境檢驗所 代理所長 顏春蘭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所長 陳麗貞 法規委員會 科長 張雅惠 秘書室 主任 劉慶仁 會計室 主任 駱慧菁 統計室 主任 張惠菁 政風室 主任 阮冠 人事室 主任 李玉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莉容 基金預算處 科長 邱幼惠 主  席:田召集委員秋堇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林淑梅    薦任科員 高佳伶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二、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 三、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決議 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特別收入基金)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環境保護基金,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66億0,694萬5,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72億9,709萬7,000元,照列。 3.本期短絀:6億9,015萬2,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信託基金)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審查結果: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54億3,949萬6,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47億2,767萬6,000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7億1,182萬元,照列。 三、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信託基金)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審查結果: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46萬5,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900萬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753萬5,000元,照列。 四、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本案須經黨團協商。 五、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及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保險局營業基金預算案及非營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信託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二、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健康照護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處理)。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財政部部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等就「新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所訂禁止促銷與優惠方式之適切性、可行性、對民眾產生之衝擊影響評估,以及相關部會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先進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勞工保險局營業基金預算案及非營業基金等預算案,以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作業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等預算案。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保險局營業基金案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3,543億9,718萬7,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3,543億9,718萬7,000元。 3.稅前淨利:0元。 (三)服務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733萬3,000元。 (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特別收入基金)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就業安定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42億6,096萬5,000元。 2.基金用途:165億0,411萬5,000元。 3.本期短絀:22億4,315萬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信託基金)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51億5,637萬6,000元。 (三)總支出:27億1,735萬9,000元。 (四)本期賸餘:224億3,901萬7,000元 10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信託基金)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466億6,602萬8,000元。 (三)總支出:1億6,736萬5,000元。 (四)本期賸餘:464億9,866萬3,000元。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一信託基金)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億4,299萬7,000元。 (三)總支出:1億8,799萬5,000元。 (四)本期賸餘:5億5,500萬2,000元。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作業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醫療藥品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276億2,371萬元。 2.業務總支出:269億3,884萬7,000元。 3.本期賸餘:6億8,486萬3,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2億3,819萬3,000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作業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5億0,518萬8,000元。 2.業務總支出:3億5,259萬1,000元。 3.本期賸餘:1億5,259萬7,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1億2000萬元。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6,420萬8,000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作業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5,556億2,228萬3,000元。 2.業務總支出:5,556億1,959萬5,000元。 3.本期賸餘:268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90萬3,000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作業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788億0,302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788億0,302萬5,000元。 3.本期賸餘: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特別收入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健康照護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89億2,488萬3,000元。 2.基金用途:150億9,414萬3,000元。 3.本期短絀:61億6,926萬元。 (三)解繳國庫:10億元。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特別收入基金)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社會福利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25億3,334萬8,000元。 2.基金用途:31億1,743萬8,000元。 3.本期短絀:5億8,409萬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主席:好,以上有關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主管之預算,並無委員提案,全部照列,並送院會協商。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育敏及田召集委員秋堇補充說明,配合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應修正部分,授權議事人員予以計列。 有關基金的審查,到此告一段落,涉及基金審查與會前來的各部會同仁,現在可以離席。 繼續進行今天議程有關奶粉議題之專案報告。現在依序請相關部會進行報告,因為列席部會比較多,所以報告時請大家把握時間,以3至5分鐘為原則。 首先請衛福部林主任秘書報告。 林主任秘書四海: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新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所訂禁止促銷與優惠方式之適切性、可行性、對民眾產生之衝擊影響評估,及相關部會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本部應邀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推廣母乳哺育重要性及相關措施 一、推廣母乳哺育重要性 (一)依據實證研究指出,母乳哺育對嬰兒能降低其腸胃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及中耳炎的危險機會,減少高危險群的兒童期糖尿病機會,減少過敏,且認知發展較好。而婦女藉由母乳哺育能使產後子宮恢復較快,產後出血機會較小,身材恢復較快,而且得乳癌、卵巢癌及骨質疏鬆的機率減少。 (二)依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之建議,全球性母乳哺育推動,應鼓勵嬰兒純母乳哺育6個月,之後適當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乳到2歲或2歲以上。 二、母乳哺育相關措施 (一)落實推動母乳哺育相關法規 推動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婦女於公共場所公開哺乳之權利,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驅離。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全國依法應設置之哺集乳室公共場所,包括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運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另,已於102年12月公告訂定「鐵路對號列車與高速鐵路列車應設置哺集乳室」,並與產學合作鼓勵公共場所及職場廣設哺集乳室。 (二)辦理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 自90年開始實施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透過提昇醫療人員專業素養、加強對孕產婦之衛生教育及改善院所政策與友善環境設計,另對於因醫療需求或產婦無法哺餵母乳,尊重其選擇哺餵的方式,提供其所需之諮詢及衛教,以提供人性化及有效性之母嬰親善支持環境。 (三)建置職場母乳哺育環境 1.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育有3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父母可以輪流請育嬰假共1年,期間可支領6成薪資、有1歲以下小孩的哺乳媽媽,每天2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時間,宣導鼓勵職業婦女持續哺乳。 2.推動「健康職場認證」方案,將職場是否設置哺(集)乳室、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及相關宣導衛教等列為評分項目之一。 3.結合勞動部針對雇主及人事主管辦理「優質的職場哺育環境條件」議題宣導,每年每縣市至少辦理1場。 4.將哺集乳室稽查列入縣市考評項目,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辦理哺集乳室創意競賽,含依法應設置之公共場所及自願設置之職場。 (四)提供母乳相關諮詢管道 1.全國176家認證通過之母嬰親善醫療院所,提供母乳哺育衛教及與指導,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部國民健康署)網站下載(http://www.hpa.gov.tw/BHPNet/Web/Index/Index.aspx)。 2.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健康署)提供之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及關懷網站(http://mammy.hpa.gov.tw),提供即時且便利之母乳哺育諮詢及資訊,協助解決母乳哺育及嬰兒餵食等問題。 3.健康署提供免費下載「母乳一指通」APP,內容包括:哺乳步驟教學,擠餵提醒,哺乳QA,支持團體等。 4.健康署亦印製「母乳哺育教戰手冊」配送至各出生醫療院所,提供給孕產婦,另也可至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http://health99.hpa.gov.tw/default.aspx)」下載「母乳哺育教戰手冊」及相關衛教單張。 貳、「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修正說明、可行性及適切性 一、法源依據與修正說明 為推廣母乳哺育之政策,避免母乳哺育政策受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一歲以下配方奶粉)廣告及促銷活動之影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參酌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規定,並邀集相關機關團體、專家學者召開多次溝通會議,方於103年10月1日公布修正「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限制範圍,104年1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限制「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除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及僅供醫事人員使用之說明資料外,不得為之。 (二)限制「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促銷,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為之。 二、「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之可行性 自民國86年起,前衛生署業規範業者「不得有針對銷售點的廣告、贈送樣品,或任何針對消費者,以達零售目的的促銷方式」,至103年止,已實施長達17年。為考量「產婦抑或嬰兒有哺育母乳之困難」,故按「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特價、減價、折扣、分期或買一送一等價格或數量優惠,於未有廣告前提下,尚不在該辦法限制範疇。 三、「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之適切性 有關近期備受爭議之「限制以開罐價為促銷」議題,因考量產品開封時,銷售人員、開封使用器具及周圍環境等問題,嬰兒體質敏感脆弱,且「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可能為嬰兒主要食品之來源,衛生安全部分仍應更為謹慎,是以,暫未開放以「開罐價」形式為促銷。未來,衛福部除推動母乳哺育政策外,亦將持續依據國人實際需求調整相關規定,以維護母嬰健康及消費權益。 參、平抑「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價格相關作為 一、掌握連鎖藥局嬰幼兒奶粉調價資訊 對於市售嬰幼兒(含嬰兒)奶粉價格之變動情形,食藥署為掌握連鎖藥局通路販售之嬰幼兒奶粉調價資訊,已函請連鎖藥局每月2日定期提供所販售之嬰幼兒奶粉調價資料;並為因應重大事件及配合政策需要,採取機動式不定期聯繫連鎖藥局填報調價資訊,有效掌握各大連鎖藥局通路實際販售嬰幼兒奶粉之價格變動情形,可確實反映消費者實際購買之價格,以便即時將價格變動結果提送穩定物價小組參處。 二、辦理嬰兒奶粉查驗登記 衛福部為促進嬰兒健康,鼓勵母乳哺育,嬰兒奶粉並非一般嬰兒唯一營養來源,惟對於部分婦女無法以母乳哺育或特殊醫療需求嬰兒,食藥署辦理一歲以下嬰兒奶粉查驗登記,提供無法以母乳哺育之嬰兒安全而且充分的營養。目前辦理嬰兒奶粉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之廠商已逾20家,核准產品超過200項,嬰兒奶粉進口多元,單一品牌輸入量比率亦不超過2成,消費者有多元之選擇。核可產品資訊均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並宣導消費者善加利用網站,增加市場透明度,有助於避免品牌迷思及壟斷哄抬價格之虞。 肆、總結 本部承蒙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完成多項政策推動,對業務之執行,有極大之助益,在此敬致謝忱。尚祈 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指教。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報告。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承 大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囑咐,請本會針對「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乙事提出報告並備詢,謹在此先向各位委員關心嬰幼兒奶粉價格波動情形及公平交易業務的推動,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忱。 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法,並據公平交易法第26條規定依檢舉或職權主動立案進行調查,專責查處事業關於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均以行政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達成執法的最大利益,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公共利益為前提。針對近來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本會均採取積極主動因應措施,密切注意市場狀況,隨時就相關業者是否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情事進行查處。以下謹就本會對於奶粉價格波動之因應與查處情形提出報告如次。 一、本會對於奶粉價格波動之因應及查處作為: (一)本會歷來針對嬰幼兒奶粉價格波動情形,均主動立案查處,尤其102年12月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紐西蘭進口奶粉零關稅,針對相關奶油、奶粉業者調價情形;以及近來部分嬰幼兒奶粉業者先後調價情形,均已主動立案進行相關調查。本會查處作為主要包括:函請奶粉業者提出其調價決策、奶粉進口成本與銷售市況等說明,或約談相關奶粉業者到會說明。又本會亦曾函請財政部與經濟部國貿局等主管機關提供進口商取得成本之資料,亦派員至嬰幼兒奶粉銷售通路(藥局)實地訪查奶粉零售市況,並瞭解藥局零售通路以會員制方式,推出會員優惠價或「開罐價」促銷等情形。 (二)奶粉市況說明: 1.嬰幼兒奶粉市況:按國內嬰幼兒奶粉零售市場競爭激烈,依衛生福利部「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許可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可知,目前國內共有近30家業者從事嬰兒奶粉之製造或銷售。復按國內嬰兒奶粉業者主要均係進口,102年各業者嬰兒奶粉之總進口值約28億元,其中前5大業者為台灣雀巢公司、美商亞培公司、台灣雪印公司、友華生技公司及美強生公司等5家業者(各家進口值市占比率約在19%至8%之間)。惟各家業者產品種類、品牌設定及配方屬性不同,於國內嬰兒奶粉市場尚未見有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供需之市場功能之業者。 2.成人奶粉市況:按成人奶粉之替代性較嬰幼兒奶粉高,消費者除購買成人奶粉外,尚可直接購買鮮乳或其他調味穀粉替代。目前國內成人奶粉3大業者中,雀巢公司與遠東恆天然公司先後於102年7月及9月調漲,兩者調價時點有相當差距,尚無一致性調漲價格之事證,且相關業者經常推出各項促銷活動,成人奶粉零售價格調整相當頻繁,至於佳格公司之成人奶粉產品則無調價。 3.通路銷售市況:本會實地訪查瞭解,相同品項奶粉於不同通路之售價多有不同,且奶粉實際零售價格多低於上游業者建議零售價格,而藥局通路業者亦常以會員制搭配「開罐價」優惠之方式吸引消費者購買。部分廠牌嬰幼兒奶粉之建議零售價、藥局零售標價以及會員開罐價,三者之價差相當顯著(每罐900公克裝之價差可達1、200元之間)。惟藥局之「開罐價」促銷多搭配會員制,並限制每位會員每週限購1罐(符合一般嬰幼兒食用需求)限量供應,對於奶粉價格上漲之衝擊頗有緩和之效。至於本次衛生福利部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涉及禁止開罐價促銷與優惠,係屬主管機關權責,尚無涉公平交易法。 (三)奶粉進口業者取得成本之變化情形: 1.參照財政部關務署嬰兒奶粉進口統計資料顯示,101年進口嬰兒奶粉平均單價為每公斤294元、102年上漲為每公斤305元、103年1月至8月則為每公斤343元,倘以101年1月(每公斤270元)至103年8月(每公斤349元)之平均價格估計,近3年業者進口之嬰兒奶粉漲幅將近3成,顯示業者近年來嬰兒奶粉之取得成本(不含國內營運、管銷成本)確有上升之況。 2.另參照財政部關務署全脂奶粉進口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全脂奶粉進口成本係從101年10月每公斤90元之低點開始上漲,持續上漲至103年4月之最高點每公斤158元,漲幅達7成以上,103年8月尚在每公斤130元,顯示近年來業者進口全脂奶粉(未經調製之乳粉原料)之成本確有上升之況。 二、近期奶粉業者調價之查處情形: (一)103年5月至11月間,部分嬰幼兒奶粉業者先後調漲其個別嬰幼兒奶粉系列產品價格之時間點並不相同,審究業者所調漲之奶粉「品項」前次調價迄今均已歷經1年至3年不等之期間,又部分業者為外商,係由總公司主導相關調價作業,而案關業者嬰幼兒奶粉產品售價原本即有不同之價格區間;此外,部分業者因市場策略調整,而些微調降部分嬰幼兒奶粉售價或僅調漲部分品牌或特殊配方(如水解蛋白)奶粉之售價,尚非調漲全系列奶粉產品建議售價。另有部分調漲售價奶粉業者為刺激買氣,已陸續針對其調漲售價之奶粉品項規劃安排優惠促銷活動。 (二)近年來本會持續針對嬰幼兒奶粉業者調價是否涉有聯合行為等情形主動立案調查,以積極行動遏止不法。目前本會針對103年5月以來部分嬰幼兒奶粉業者之調價行為是否涉有聯合行為之疑慮,仍續行調查中,倘發現業者有聯合行為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具體事證,將依法嚴懲。 三、結語 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法,其立法宗旨係尊重市場機制,強調市場自由競爭,遇有奶粉等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本會本於權責積極查處,密切注意市場狀況,嚴防業者藉機從事聯合行為違法情事。以上報告,謹懇請各位委員鑒察。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研發會甘執行秘書報告。 甘執行秘書薇璣: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就「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各位 委員不吝指教。 一、奶粉價格變動情形 (一)進口價格;因為國內的奶粉多為進口,所以我們可依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來了解目前業者進口的成本情況,據統計今年以來,嬰兒及成人奶粉進口平均單價均呈現上漲走勢。其中嬰兒奶粉(1歲以下)部分,103年9月進口平均單價,較上年同月上漲9.28%,累計1至9月平均單價較上年同期上漲10.97%;成人奶粉(1歲以上)部分,103年9月進口平均單價較上年同月上漲24.50%,累計1至9月平均單價較上年同期上漲13.52%,所以整體來看,嬰兒和成人奶粉的進口平均單價是呈現上漲的走勢。 表1 近年奶粉進口價格變化情形 單位:美元/公斤;% 101年 102年 103年1-9月 嬰兒奶粉(1歲以下) (19011000104) 平均單價 9.90 10.27 11.33 較上年同期變動率 6.82 3.73 10.97 成人奶粉(1歲以上)(19019021,1901902 平均單價 7.57 7.77 8.65 較上年同期變動率 3.97 2.60 13.52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二)國內價格: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103年11月國內整體奶粉價格較上年同月上漲1.50%,累計1至11月價格則較上年同期上漲3.49%。 (三)綜上,今年奶粉進口成本漲勢相對為高,國內奶粉價格雖亦呈上漲,惟其漲幅尚未超過進口成本增幅。 表2 近年國內奶粉價格變化情形 單位:% 101年 102年 103年1-11月 較上年同期變動率 3.10 2.18 3.49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二、跨國奶粉查價情形 由於受限各國消費者習慣、國情因素,同品牌奶粉之配方未必一致,加上國際奶粉廠商可能因銷售政策之考量,販售品牌或系列亦有所不同,故跨國奶粉價格尚難以同一基準進行比較。惟為大致掌握亞鄰國家奶粉售價,經本部持績請外館就泰國、新加坡及香港等類似品牌嬰幼兒奶粉價格進行初步瞭解,他們於11月19日所回報的結果情形是,除泰國較我國價格相對便宜,而新加坡及香港均較我國價格為高。 三、持續關注價格變動,籲請業者維持價格穩定 由於我國為市場經濟體制,國內市售嬰幼兒奶粉之品牌及品項眾多,廠商個別商品價格之漲跌,倘係考量市場供需、成本因素及行銷策略後自行決定,為市場機能運作之結果;惟為兼顧消費者權益,本部將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適時召開本部「重要商品及原物料市況監理小組」會議,持續關注奶粉等重要民生商品之價格變化,適當時機促請業者採行對消費者有利之措施,合理反應商品價格,以回饋消費者。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請財政部許次長報告。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近期國內物價波動,謹就財政部協助相關主管機關抑制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之因應措施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壹、前言 首先謹將近期國內奶粉進口價格波動情形如下說明(詳附件) 一、嬰兒奶粉:自103年1至10月之進口平均價格為333元/公斤相較於102年同期平均價格為300元/公斤,平均單價增加11.1%。另自103年1至10月相較於102年同期,其進口價值減少23.4%、進口量減少31.0%。 二、調製奶粉:自103年1至10月之進口平均價格為281元/公斤相較於102年同期平均價格為248元/公斤,平均單價增加13.2%。另自103年1至10月相較於102年同期,其進口價值增加15.7%、進口量增加2.2%。 貳、目前財政部協助相關機關之因應措施 一、配合權責機關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消費者保護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等,基於業務職掌所需,提供奶粉進口價格資料,俾利該等機關監控物價之參考。 二、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之「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進口水果及奶粉價格情勢,以及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之監控機制」,提供相關行政部門各項奶粉之進口價格變化資料。 三、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適時提供相關商品進口價格變化資料,以供掌握民生物價變動趨勢,採取物價穩定措施。 參、未來工作重點 一、確保機動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 財政部研議機動降稅案件徵詢產業主管機關意見時,均請各產業主管機關聯繫協調相關業者,研具業者如何將降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及該等機關後續監控之具體作法檢送財政部後,再辦理報行政院核定事宜。 二、財政部將本於職權注意是否有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等情事。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余副司長報告。 余副司長麗貞: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本次會議,深感榮幸,謹就「新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所訂禁止促銷與優惠方式之適切性、可行性、對民眾產生之衝擊影響評估,以及相關部會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與本部職掌有關部分報告如下: 壹、民生商品價格漲跌,是民眾最關心議題 物價漲跌因素,包括經濟上供需、貨幣匯率、成本等經濟因素影響,如小吃店或一般商家調高價格,多數與經濟因素有密切關聯,屬經濟現象一環。然如係以人為不法操縱等非經濟因素使價格波動,將造成民眾生活恐慌、引起社會物議及民怨。其中對於以人為操作商品價格,如以經濟上之聯合與壟斷力量操控商品價格者,涉及公平交易委員會職掌業務,但如以強暴、脅迫或囤積方式而涉有犯罪者,則為本部所屬檢察與調查機關嚴加查緝之對象。本部自100年以來已積極採行相關措施,期能有效查緝以暴力、脅迫或囤積等方式,人為不法操縱商品價格之犯行。 貳、建立「查緝非法囤積與聯合哄抬物價跨部會聯繫窗口」 本部於100年2月25日邀請經濟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現改為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現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改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立「查緝非法囤積與聯合哄抬物價跨部會聯繫窗口」,以加強部會間聯繫。此外,在物價有異常波動並疑涉有犯罪時,各檢察機關均會與相關主管機關、轄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官、重要民生物資產業(工業)公會、各地調查處站、司法警察機關及其他機關,共同會商查緝(處)轄區內不肖業者以非經濟因素人為炒作及哄抬物價、囤積及聯合壟斷民生物資價格之犯罪行為。 參、辦理「舉發囤積商品單一窗口」 行政院召開「穩定物價小組」第35次會議,決議辦理「民眾舉報非法囤積單一窗口」工作,行政院100年11月3日院臺經字第1000057492號核定之「舉報商品囤積單一窗口實施計畫」,由本部調查局以專線「0800-007-007」負責辦理。迄至103年11月底,受理民眾舉發案件合計共93件,所受理案件均與犯罪無涉,已轉請有關機關辦理完畢並回復民眾,透過民眾舉發,迅速發掘不法進而採行必要措施以遏阻之。再者,本部亦要求本部調查局務必將各主管機關辦理情形回復民眾,使民眾能瞭解與感受政府對於辦理穩定物價工作之努力與決心,並藉以抒解民怨。在物價異常波動時,該舉發窗口可發揮其功能,本部仍將持續督導本部調查局辦理該項工作。 肆、修正刑法第251條以符社會現狀 本部為對於以和平手段囤積、散布流言哄抬物價之行為,科以刑事責任,特擬具刑法第251條修正案,該修正條文亦蒙 大院支持,於10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同年6月18日公布施行,該修正條文對「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民生與工業必需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以強暴、脅迫妨害民生與工業必需品之販運」、「意圖影響民生與工業必需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等3種不法哄抬物價及囤積居奇行為態樣,科以刑責。各檢察機關對故意以上開手法影響物價者,均嚴加查緝,以利維持物價穩定。 伍、結語 物價異常波動影響民眾權益甚鉅,本部除研擬刑法第251條修正案外,並建立「查緝非法囤積與聯合哄抬物價跨部會聯繫窗口」及「舉發囤積商品單一窗口」,期能藉由行政機關與民眾所提供訊息,嚴加查辦以囤積不應市銷售、強暴、脅迫、散布不實資訊哄抬價格等非法方式,人為操控商品價格之犯行。本部將持續督導所屬檢察及調查機關辦理相關工作,以利穩定物價。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報告。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謹就「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阻業者不當漲價行為」提出專案報告,敬請 指教。 壹、前言 鑒於奶粉為重要民生必需品,為確保供應充足及價格穩定,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已召開多次會議,責成相關機關嚴密監控奶粉業者調價動態,必要時進行有關查處作為,妥適因應。 本處為「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負責穩定物價上、中、下游分工網絡中,有關「下游」端之民生物價監測等部分業務。為瞭解民生物價波動情形,本處自96年起即定期(每月5日及20日左右)派員前往臺北市6大賣場就17項民生物價進行訪查,其中奶粉即為訪查品項之一。謹就奶粉價格變動情形及本處相關因應作為進行說明。 貳、奶粉價格變動情形 一、奶粉進口平均單價之變動情形: 據經濟部及財政部統計資料,本(103)年1至9月,嬰兒(1歲以下)奶粉進口平均單價每公斤(下同)11.33美元,較去(102)年同期10.21美元,上漲11.0%;幼兒(1歲以上)及成人奶粉進口平均單價8.65美元,較去年同期7.62美元,上漲13.5%,顯示今年以來奶粉進口成本大致呈現上漲趨勢,且維持近年來之高檔。 二、市售奶粉價格之變動情形: 依本處赴6大賣場就奶粉價格訪查結果,本年11月平均價格,較去年同期上漲3.0%;但與上(10)月平均價格比較,漲幅則縮小為1.2%,顯示近來奶粉價格已有逐步回穩之趨勢。 參、就近期奶粉品項漲價之瞭解情形 一、查近期漲價之奶粉業者,為雪印及桂格等2品牌之嬰幼兒奶粉,經本處暸解如下: (一)雪印奶粉: 1.調漲品項:A1嬰兒奶粉、F2較大嬰兒奶粉、T3成長奶粉、強い子1嬰兒奶粉、強い子2較大嬰兒奶粉及強い子3成長奶粉等6款,自本年11月1日起調漲4.8%-5.l%。 2.漲價理由:雪印公司表示,該公司雖為日系品牌,惟乳源為澳洲,自去年10月以來,澳洲原廠已3度調高報價,累計調幅近1成。為反映成本,因而調漲價格。 (二)桂格奶粉: 1.調漲品項:ProBaby嬰兒奶粉、ProBaby較大嬰兒奶粉及ProBaby幼兒成長奶粉等3款,自本年11月1日起調漲9.4%-9.5%。 2.漲價理由:佳格公司表示,其乳源來自法國及丹麥。嬰兒及較大嬰兒奶粉,係為反映原物料成本上漲;至幼兒奶粉則係配方升級及營養素調整,為反映成本,因而調漲價格。 二、經查上述二品牌奶粉前一次漲價,均在去年7月;經就去年7月以來業者之進口成本變化初步觀察,其進口平均單價大致呈上升趨勢。惟考量業者定價涉及相關成本結構及市場供需等因素,進口成本之影響比重有待瞭解;且本次漲價時點又再度相同(均於本年11月調漲),是否有漲幅不合理或聯合漲價情形,有查證之必要,是本處已函請經濟部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進一步查處,並為相關必要之處置。 肆、本處因應作為 一、資訊充分揭露: 為讓消費者瞭解重要民生必需品之價格變動情形,本處101年起於行政院網站之「穩定物價小組專區」,公布若干較知名品牌產品於個別賣場之每月平均價格;其中奶粉計公布13個品項。藉由相關價格資訊之揭露,提供消費者選擇或比價之參考。 二、查證業者漲價之理由: 針對媒體報導或本處查得漲價之奶粉品項,本處均逐一向業者瞭解漲價理由,並提「穩定物價小組」會議報告,作為政策決定之參考。另每月查得6大賣場奶粉價格漲幅明顯(較上月同期上漲超過一成)之品項,均函送經濟部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參處。 三、促請業者提出優惠方案: 本處向奶粉業者關切漲價理由時,均籲請業者推出對消費者有利之措施(如促銷優惠方案),以減輕消費者負擔。 四、持續落實部會分工: 鑒於嬰幼兒奶粉業者先後調漲價格情形時有所聞,本處已於去年8月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開會,請經濟部、公平交易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從掌握業者獲利狀況、增加市場透明度、持續監測業者調價行為等三個面向,積極掌握奶粉業者之原料成本等營利狀況,以暸解業者售價與成本變動間之合理性,並適時因應。今後仍將持續分工合作,遏阻業者不合理漲價。 伍、結語 市售奶粉品牌及品項眾多,個別奶粉品項價格之漲跌,倘係個別業者考量市場供需、成本因素及行銷策略後自行決定,屬市場機能運作之結果,原則應尊重市場機制。惟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本處將本於部會權責分工,持續就奶粉價格之波動與相關機關保持密切連繫,並配合「穩定物價小組」辦理相關事宜。敬請 賜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每位質詢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非本會委員,質詢時間為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11時30分開始處理臨時提案。 本席是第一位登記質詢的,所以現在先請吳委員育仁暫代主席位。 主席(吳委員育仁代):請王委員育敏質詢。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所討論的議題,其實係與很多媽媽及幼兒有關,因為奶粉是他們幾乎每一天都會使用到的產品,而今天食藥署所公告的促銷管理辦法是有作過變動的,亦即你們於今年3月與10月所公告的內容,其實是不一樣的,3月公告時提到,不得以樣品與贈品做促銷,這樣的大原則,當時大家並無反對意見,但是10月所作的公告,卻鉅細靡遺,就連折扣券也不可以,開罐價格更是其間最大的爭議,並且也被取消,這是在你們10月公告的版本中,所引發的最大爭議,然而對你們3月所公告的版本,大家並沒有太大的意見,而且實務上也的確可行,但10月公告的版本確實引發非常強大的爭議,在10月公告的辦法中,你們直接取消開罐價,這對媽媽們的衝擊有多大,你們知道嗎?從上星期到現在民怨沸騰,主要就是因為你們傷到他們的荷包,因為現在市場上每罐奶粉的開罐價平均可以便宜50~150元不等,如果從每個小孩每個月4~6罐的奶粉消耗量來看,一個月可以省下300~600元,一年足足可省下3,600~7,200元,這就是直到禮拜天,我的手機還一直響個不停的原因,因為有很多媽媽打電話給我,還有的媽媽打電話跟我說:「委員,你一定要把這樣不合理的實施辦法擋下來,您知道這樣的措施對我們的荷包有多傷嗎?」,本席幫這些媽媽們估算過,的確3,600~7,200元的價格對媽媽的荷包傷很大,但之前3月的公告,並沒有作這樣的規範,但是到了10月公告時,卻增加這麼多內容,這當中究竟是為了什麼而作這樣的改變?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垂詢,我們第一次公告是在103年3月24日,的確誠如委員所說的,我們第一次公告的是,對於嬰兒配方奶粉不得以樣品、贈品為促銷,這樣簡單的文詞,與以前是一致的,在這期間,我們也接獲許多意見,但並不是針對這一條,而是針對另一個廣告促銷行為的部分,所以我們於8月份時召開第二次委員會,於會中我們針對所有辦法、條文再全面重新review、檢視一次。當時所有參與的委員、民間團體或人員等,大家都一致認為哺餵母乳已經受到許多媽媽的喜歡,但是也有一些母親,由於自身的關係,所以無法親自哺餵母乳,因此他們對嬰兒奶粉的購買地點或廣告,會不會對他們產生誤導,也做過一些討論,其間對於正面表列部分,我們也做了一些規範,包括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以及搭配其他物品銷售等措施,對於其他部分,我們是持開放的立場,像是特價、買一送一等措施都可以,但是對於「開罐價」,這在當時討論時,對於開罐這個行為討論當時很多委員或參與者都認為這不是一個安全衛生的行為。 王委員育敏:署長,如果你向所有的媽媽打聽,開罐價一事在實務上已施行多久了?我要問的是,實務上有否因為開罐行為對兒童產生任何安全上的風險?到目前為止,有沒有發生任何一個案例?另外,你知道開罐的方式為何?其實是消費者在現場要結帳時,老闆才問媽媽要不要開罐?開罐也可能只開一個小缺口,然後馬上蓋起來,消費者就帶回家。媽媽也不會把已開罐的奶粉留到幾個月後再給孩子吃,所謂的開罐奶粉就像在家裡開罐一樣,馬上就會給孩子食用。這件事我必須說,食藥署你們真的是管太寬也管太大,另外,這是不必管的事情,你們卻拿來管,引發這麼強大的民怨,所以本席認為你們公告的措施應該暫緩實施。事實上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什麼?是奶粉的價格居高不下,我們沒有能力把奶粉價格壓下來,但是開罐價這種小折扣、小確幸,你們卻要透過這種方式將其取消,完全跟民意背道而馳,這是讓民眾無法接受的。本席待會將提出一個臨時提案,你們必須暫緩即將在1月公告的辦法,你們應再廣為蒐集民意,看看如何調整才是最適當的,在尚未達成共識之前,不可這樣匆促上路。如果你們仍執意要匆促上路,我很擔心媽媽們都要上街頭了,因為那是每天都要面對的經濟壓力。 另外,推廣哺育母乳一事,本席絕對贊成,從聯合國的guideline來講,母乳哺育值得推廣,但是無論如何推廣母乳哺育,有些母親就是必須餵食嬰兒配方奶,這兩者完全是兩件事。如果業者願意給予消費者一些優惠或折扣,這是不應該被取消、剝奪的,但是我們如何去提倡更友善的母乳哺育環境,提高母乳哺育的數量,這是國健署該做的業務,所以你們兩個單位應該要分工,而不是讓國健署的政策影響到食藥署的政策。你們兩個單位應該分頭進行,這兩件事情不要打架。我剛剛也看了母乳協會的新聞稿,我們今天不是要讓哺乳的媽媽跟餵配方奶的媽媽兩者互相對立或相互攻擊,眼看這件事快要變成是這樣,這也是不對的。無論是哺乳媽媽或餵配方奶的媽媽都很辛苦,他們都負擔著養育小孩的責任,所以政府或各個團體的責任是如何支持他們,支持他們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再去剝奪他們該有的一些權益,好不好?我希望你們在政策思考上應該要更周延。 接著我要詢問關於漲價的問題,我們看看另一個圖表,這是本席的辦公室蒐集到的、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自己做出來的圖表,公平會應該可以看出,奶粉價格的曲線圖一直往上升,剛才的報告中也看到奶粉上漲的幅度了。請教公平會張處長,你們到底有沒有發現業者輪漲的情況?它不是一次聯合漲價,業者旗下品牌眾多,這個月宣布這個品牌漲價,下個月宣布那個品牌漲價,如果業者採取輪漲方式,最終所有價格曲線都往上升,公平會究竟管還是不管?對於奶粉價格輪漲的現象,公平會管不管?此外,請教財政部,針對你剛才提到的價格問題,進口的價格雖然有微調,但是平均的奶粉進口價格大約是1公斤300多元,但是末端的零售價,我們可以看到市場通路的價差高達200元,這當中到底奶粉廠商的利潤有多高?我不知道財政部有沒有查稅?有沒有好好查一下稅?為什麼奶粉的價格這麼貴,而零售端的價差可達200元,這代表什麼?代表當中的利潤還不小。就像我們知道很多衣服的折扣一樣,如果它可以打到3折、5折,可以採取這種促銷價格時,代表它原來的成本其實並沒有那麼高。剛才財政部的報告表示,平均進口價大約1公斤300元,但是現在末端的售價有的800元,有的900元,所以業者的整體獲利情況,財政部是否應該查一下稅?這些奶粉廠商到底賺了多少錢? 主席: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每公斤平均價格大約上漲至330元,至於零售商的價格當然包括管銷費用以及匯率變動的因素等等。 王委員育敏:你們可否查一下奶粉的平均成本價格組合?比如管銷費用占多少?因為進口成本你們已經掌握了,每公斤進口價格大約是300多元,其他的部分是否有不合理之處?在座有些媽媽們很關心的是,我們不希望業者大打廣告進行促銷,又把整個行銷的成本加到媽媽的身上,每罐奶粉又要賣這麼貴,這部分財政部可否好好查一下?你們今天的報告並未提出這方面的分析。 許次長虞哲: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跟營業稅這部分,我們本來就要查的。 王委員育敏:你們多久可以查出來?1個月? 許次長虞哲:要看查幾家。 王委員育敏:好,待會我再提一個臨時提案,你好好想一想你們多久可以查出來?這部分我希望財政部用你們的力量好好地替人民把關,好不好? 許次長虞哲:好。 王委員育敏:另外,關於公平會的部分,你說你們現在還在調查,請問調查結果何時出爐?關於你們現在已立案調查嬰幼兒奶粉的部分,你說尚未結案,現在仍在調查,請問調查結果何時出爐?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嬰幼兒奶粉還有其他相關的民生物資,只要有上漲,我們都會立案。 王委員育敏:對啊,立案調查就要有調查結果啊! 張處長恩生:對。此案是在今年5月份立案,我們可以儘速辦理,但是業者有些牽涉到跟國外聯絡,只要資料齊全的話…… 王委員育敏:你們預計此案何時結案? 張處長恩生:就看業者相關資料回覆的…… 王委員育敏:你們5月份就立案了,應該也調查得差不多了吧? 張處長恩生:對。 王委員育敏:何時可以結案?你要把結案報告送本委員會,請問何時可送來? 張處長恩生:關於期間的問題,我們會儘速辦理。 王委員育敏:好,那就今年12月月底調查結果出爐,送交本委員會,可以嗎? 張處長恩生:可以,到12月底我們會把調查的情況送到貴委員會,如果我們要繼續調查,我們另外再繼續調查。 王委員育敏:好,你另外再立案調查,好不好? 張處長恩生:對。 王委員育敏:我想知道你們今年5月立案調查到今年年底的結果。 張處長恩生:對,到目前的狀況。 王委員育敏:謝謝。兩位請回。奶粉此一議題,許多媽媽非常關心,本委員會今天召開此一專案報告,就是希望各部會都要動起來,一個是針對漲價的問題,我們一定要窮盡一切方法,想辦法替母親們看緊荷包,不要讓奶粉的價格再繼續上漲;另外,則是食藥署公布的辦法引起的民怨非常強大,所以本席認為不可貿然上路實施。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質詢。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邱署長辛苦了。現在我們鼓勵母親哺育母乳,哺育1個月這部分的成效非常良好,請問目前哺育母乳3個月及6個月的比例各為多少?我們有需要那麼多的嬰兒奶粉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際指標係6個月以下的純母乳哺育率,目前國內的比率是48.7%。 蘇委員清泉:1個月? 邱署長淑媞:6個月以下全部混合一起看。 蘇委員清泉:就是將近一半? 邱署長淑媞:對。如果是1個月以下純母乳哺育的比率,目前是70.8%。 蘇委員清泉:換言之,從第一個月就需要補充嬰兒奶粉了,因為比率只有七十幾percent。 邱署長淑媞:對。 蘇委員清泉:請問李秘書長,一般嬰孩到幾歲就可以補充粥等雜糧副食品? 主席:請社團法人台灣兒科醫學會李秘書長答復。 李秘書長秉穎:主席、各位委員。一般而言,4到6個月可開始添加副食品,1歲以後固體食物變成主食,奶類食物變成副食。 蘇委員清泉:所以嬰兒跟較大嬰兒奶粉都只是補充的食物?還是當主食? 李秘書長秉穎:嬰兒未滿6個月之前,奶類食物是主食,6到12個月是過渡階段,滿12個月以後,固體食物要變成主食。 蘇委員清泉:好。 邱署長淑媞: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它是substitute,也就是正常情況下6個月以下的嬰兒喝母乳,6個月以後並非就添加配方奶,不是這樣,而是添加副食品,所以正常情況下不需要嬰兒奶粉。但是若母親沒有哺育母乳時就需要嬰兒奶粉,所以奶粉是母乳的替代品,6個月以下嬰兒奶粉可完全替代母乳,6個月以上的嬰兒則部分替代,因為6個月以上嬰兒需要母乳加上副食品。 蘇委員清泉:我知道署長有一個小孩,請問秘書長,你有幾個小孩?你也只有一個?我有四個小孩,所以奶粉是我感到非常切身的問題,我的太太也在上班,因此老大、老二接續出生時,我的妻子哺育母乳的時間大約不及半個月,同時那個時代也比較沒有在鼓勵母乳哺育,所以幾乎四個小孩全部都是喝牛奶長大的,直到6、7個月開始添加一些副食品。台灣現在一年出生的嬰兒數大約19到20萬之間,龍年才有20幾萬,到底我們一年要進口多少奶粉?102年1月到10月進口700多萬公斤,而103年同期才進口400多萬公斤,到底台灣需要多少?沒有人知道確實的統計數據。 本席另外一個問題是,我透過小三通去大陸,大陸自由行的旅客到了金門,在許多超商或免稅店多數購買兩樣東西:一個是酒,另一個就是奶粉。陸客一直買,奶粉補貨都來不及,我問陸客為何買奶粉,他們說第一,大陸買的奶粉全是假的;第二,三聚氰胺事件之後,他們對國內奶粉的信心全部崩盤。台灣嬰兒奶粉的價格約只有中國大陸的一半,甚至我們的奶粉價格也比香港便宜約兩成左右,所以陸客到金門就只買酒跟奶粉。更誇張的是,同一條船到廈門水渡碼頭下船出了港口,馬上就有人把東西提走,當場就在算現金給錢,我想早知道我就多帶幾罐奶粉。我的問題是,我們既然鼓勵哺育母乳,如果能讓1個月、3個月到6個月的母乳哺育比率更高一些,事實上奶粉的需求量不至於太高。不過職業婦女越來越多,現在每家醫院或公共場所的哺乳室或擠乳室都滿完善的,這部分如果能夠加強,我們用嬰兒奶粉的比率,這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是不是會更好?請問秘書長,你的看法如何? 李秘書長秉穎:委員所言甚是。現在各大醫院都有母乳哺育評鑑,兒科醫師也完全支持母乳哺育,我們主要的目標就是將母乳哺育率推到最高,配方奶的使用,只是在不得已母親無法哺育時才使用。 蘇委員清泉:所以嬰兒奶粉算是補充的就對了。現在我們一年到底需要多少嬰兒奶粉?我看到102年1到10月進口700多萬公斤,而今年103年1到10月居然進口490幾萬公斤,相差將近300萬公斤,我看國內的嬰兒奶粉大部分是陸客買的吧,所以我們的需要量到底是多少?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既然需要量只有一點點,稅率部分是否應該減少一些,不要增加那些不得已必須使用配方奶的父母的負擔,財政部看得上這一小塊的稅收嗎?現在沒有人敢生小孩了,答詢台上兩位大官都是生一個,我太太還生四個實在很勇敢。向各位報告,我養老大的時候,一罐奶粉的價格是一百零幾塊,聽說現在一罐奶粉的價格已經漲到七、八百塊?900塊?難怪年輕人不敢生小孩。我養老么時,一罐奶粉的價格也差不多是一百五十幾塊而已,現在一罐要八、九百塊,誰養得起?所以嬰兒奶粉免稅都不為過,因為所需數量很少,我們既然要鼓勵國人生育,就是要採取多方面的措施。署長,我對你的期許是再拉高母乳哺育率,盡量少用嬰兒奶粉等配方奶來補充,到6、7個月以後就開始補充粥等副食品,這樣不是更好嗎?你的看法呢? 邱署長淑媞:是,我們一直在往這個方向努力,大家一起來做,尤其像母嬰親善措施的推廣,非常感謝兒科醫學會、婦產科醫學會以及護理人員共同幫忙。根據我們的分析,母嬰親善措施確實顯著提高了母乳哺育成功的機會,這部分醫療人員功不可沒。 蘇委員清泉:不過另外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的嬰兒奶粉賣的很便宜,中轉或自由行的陸客來台大肆採購,那也不是辦法,所以要像香港一樣,購買嬰兒奶粉要限量,一個人最多只能購買4罐,這也是另外一個議題。 請教財政部許次長,關於我剛才提到的另一個問題,既然少子化是國安問題,嬰兒奶粉如果勢不可免,補充的量如果能夠壓到最少最好,這麼少的量對我國的稅收簡直是900頭牛的一毛,對於這部分,你有沒有什麼想法,能讓我們的年輕人敢結婚,結婚後敢生小孩,這也是很重要的一環,請問你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關稅這部分我們會配合產業主管機關,現在關稅占整體稅收的比例已經很低,財政仰賴關稅的階段已經過去了,所以現在假如產業主管機關認定要降稅,降稅有兩種:一種是機動降稅,另一種是直接修正,我們都可以考慮接受。但是很重要的是,之前好幾次透過機動降稅方式減低關稅,但是降稅以後業者並未將減少的稅收回饋給消費者,所以這部分就要請產業主管機關協調,包括剛才委員提到的,要協調業者將降稅的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否則降稅就無異白降了。謝謝。 蘇委員清泉:上週五開始,油電車的貨物稅減半,是不是? 許次長虞哲:油電車的貨物稅很早就減半了。 蘇委員清泉:很早就減半,到上週五就取消了,對不對? 許次長虞哲:不是取消,而是稍微限縮一下,讓比較符合…… 蘇委員清泉:要符合四個條件才能減半? 許次長虞哲:對。 蘇委員清泉:連油電車都可以將貨物稅減半,如此攸關國安的撫育下一代的議題,直接就將關稅免掉也OK,因為數量太少了嘛!所以,我們往那個方向來努力,好不好? 許次長虞哲:我們配合主管機關,但是在降稅後,主管機關後續一定要有能夠督促業者回饋消費者的措施。 蘇委員清泉:對,再來就是業者要將降稅利益完全回饋給年輕夫妻。 許次長虞哲:對。 蘇委員清泉:我們往這個方向來努力,好不好?謝謝。 主席(王委員育敏):請吳委員育仁質詢。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了台灣母乳協會提供的資料,覺得非常好,有幾個問題要就教於高秘書長。 台灣母乳協會的論點很清楚,就是鼓勵餵母乳,因為配方奶可能由於製造過程不夠好而影響嬰兒健康,這是母乳協會的第一個看法。第二個看法就是大企業不斷透過廣告去促銷配方奶,還說母奶比較不好,挾著強大的廣告包裝,讓媽媽們有錯誤的想法,以為配方奶比較好,母奶不好,乾脆不用母奶,只用配方奶,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台灣母乳協會高秘書長答復。 高秘書長宜伶:主席、各位委員。是,那是全世界研究的結果。 吳委員育仁:目前有一個小議題,就是廠商用廣告促銷配方奶,實質效果是降低奶粉價格,消費者也直接受益,這樣非常好。剛剛官員報告時也提到,降價的方式之一可能是將已經開罐的奶粉降價出售,消費者買回去以後馬上用,一個嬰兒一個月的用量大約900公克,大概就是5罐左右,媽媽為了兼顧省錢和維護孩子的健康,不可能屯積奶粉,對於奶粉以這種方式促銷,你們有什麼看法? 高秘書長宜伶:我們的想法很清楚,我們剛才說過,那是正面表列,除了開罐價以外,那些都是可以做的,所以打差價也是合法的,所以我們不會針對「開罐價」這3個字,但是這3個字不是我們發明的,在2007年、2008年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政策就指出希望不要有開罐價這個東西,因為配方奶並不是無菌的,有很多父母以為配方奶是無菌的,其實配方奶有被污染的風險。 吳委員育仁:你提出的說法非常好,你們說配方奶可能有菌,所以要加強檢驗配方奶,看了你們的資料,引發我的一些想法,過去大家因為成人吃的糧食有混摻、攙偽的疑慮而加強查緝,根據我蒐集來的資料,有很多品牌的配方奶價格非常高,獲利空間很大,而剛才王育敏委員質詢時提到配方奶粉不排除有輪漲的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會想要了解近年來進口配方奶粉查緝情形如何,這個問題等一下請相關官員上台回答。到底有沒有去查?食藥署有沒有去檢驗?對於目前廣告促銷的做法,你們有什麼看法?你們支持嗎? 高秘書長宜伶:我們當然不支持廣告,前幾天我收到一個媽媽來信,他說他懷孕後就去一間媽媽教室上課,後來收到促銷奶粉的廣告傳單,這種行為政府在這十幾年來已經管制,要求業者不可以這樣做,但是他們私下還是這樣做,而傳單上說那種奶粉可以使小孩知動情語表現非凡,沒有人這樣廣告母奶,可是這些廣告標語寫得很好,推銷的商品是配方奶,是成長奶粉,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我們政府有能力花這麼多錢去為母奶打廣告嗎? 吳委員育仁:如果廣告促銷手法可以達到降價的效果,那你們的看法如何? 高秘書長宜伶:這是實質降價,所以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去平抑物價,做到實質降價,剛才王委員提供的資料很好,他說一公斤300元,可是現在都是900克就賣七、八百,還可以集點換贈品,這代表廠商有空間可以降價。我一個朋友餵小孩吃了一年配方奶,結果他換到2台小汽車和一堆玩具,還有嬰兒床,這些東西不用錢嗎?當然要。 吳委員育仁:促銷手法越多,贈品越多,廣告行為越多,就會有更多成本轉嫁給消費者,但是很多廠商要進入市場時也不得不搭配這些行為,增加一些誘因,才能給消費者信心,這有時候也是很難拿捏的。 高秘書長宜伶:這就是為什麼世界衛生組織要推出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來保護母奶的原因,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抵擋那麼多廠商的壓力。我們認為廣告不該是哺乳資訊的提供者,提供者應該來自醫學會、醫師、兒科學會或政府,可是很多配方奶的廣告是夾雜在哺乳資訊裡,很多媽媽是看了這些資訊以後被誤導。 吳委員育仁:我要再跟你確認一下,你們對於開罐費達到實質降價一事的態度是如何? 高秘書長宜伶:如果政府認為開罐後安全無虞,把「開罐價」這3字從管理規則中拿掉,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我們不希望配方奶可以廣告,我們會建議修正,最重要的理由是,我們要依循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配方奶粉不應該廣告和促銷,但是實質降價一事我們不反對。謝謝。 吳委員育仁:好,接下來我要請教食藥署姜署長。 姜署長,最近幾年有沒有人去檢舉並要求查配方奶粉的成分及有沒有混摻、攙偽?有沒有人成立公司,把幾個品牌的奶粉湊一湊,推出一個新品牌?你們有沒有去查?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一歲以下的嬰兒奶粉必須經過查驗登記,我們手上已經有的查驗登記許可資料中,約有20家公司、20種品項的嬰兒奶粉,在查驗登記的內容裡,已經得到許可的公司必須接受我們每年、每季的查驗,或是業者自主管理。在進口的時候我們也會做邊境的查驗。 吳委員育仁:這一點非常重要,有提到這樣的問題,就要給消費者信心。中國大陸三鹿牌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導致嬰兒食用後身體受到影響,我們在這部分必須特別注意。 現在大家鼓勵餵母奶,這是哪個單位主管的?如果我們簽訂台紐協議,紐西蘭向我國輸入乳品就是零關稅,如果台灣的嬰兒奶粉價格過高,政府有沒有考慮讓有官股的台糖公司從紐西蘭進口牛奶來賣給消費者?因為零關稅,所以進口價格很便宜,可以回饋給消費者,你們有沒有想到這一點? 姜代理署長郁美:由官方來進口? 吳委員育仁:不是,由台糖來做。你們應該建議台糖來做。 姜代理署長郁美:可能要跟經濟部來協議。 吳委員育仁:既然有價差,如果有空間,我們跟紐西蘭簽訂台紐協議以後進口乳品零關稅,有政府股份的台糖公司可以用這種方式平抑物價,從紐西蘭進口配方嬰兒奶粉,價格就可以降低,這也是我們未來必須思考的問題。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謝謝委員,業者必須向我們申請查驗登記。 吳委員育仁: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質詢。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國健署邱署長:現在鼓勵哺餵母乳的成效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國際指標,6個月以下嬰兒哺育母乳的比率是48.7%,接近世界衛生組織2025年的目標50%,不過,在民國101年和102年,本來已經在持續上升的趨勢漸漸遲緩,在101年是49.6%,在102年變成48.7%。 陳委員節如:為什麼會遲緩?跟奶粉漲價有關嗎? 邱署長淑媞:不會,如果是奶粉漲價,應該是喝母奶的會變多。 陳委員節如:對,這是兩件事情嘛。國健署對於台灣目前推動哺育母奶的狀況有沒有詳細了解?國人生育之後哺乳時間到底有多久?你們有沒有調查? 邱署長淑媞:有,我們有算平均時間,整體來講,平均大概是3個月,如果是在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出生的寶寶,平均可以吃母奶吃到3.3個月,如果是在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出生的寶寶,平均吃到2.6個月。 陳委員節如:上班族的部分呢? 邱署長淑媞:根據我們分析結果,有工作的媽媽哺餵母奶的時間和純母乳哺育率會受影響,會比較低。 陳委員節如:上班族平均哺乳多久?你們有沒有針對上班族哺乳時間和成效做調查? 邱署長淑媞:上班會有影響,因為上班就比較不方便,所以在我們的分析裡,有上班的媽媽純母乳哺育率相對於沒有上班的媽媽低一點。但是如果委員要直接的數字,我們需要去拿。 陳委員節如:還沒有做調查? 邱署長淑媞:都有調查,而且做過多變項的分析。 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在做過這些調查之後,再來做法令的判斷,其實哺乳和奶粉漲價沒有太大關係,對不對?這是兩回事。有些母親想要哺乳,可是沒有奶水。 邱署長淑媞: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是分開處理的,我們並沒有歡迎漲價,這是分開的。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聽廣大人民的聲音,要聽廣大母親的聲音,不是你們一味鼓勵哺乳他們就可以哺乳。 邱署長淑媞:沒有,沒有,委員,這是誤會,是分開處理的。 陳委員節如:這是整個環境的問題,現在大醫院有哺乳室,一些比較有水準的百貨公司也設有哺乳室,我們也有訂定法令,要求有多少人以上的員工就必須設置哺乳室。 邱署長淑媞:不是針對員工,是公共場所都要有。 陳委員節如:有多少面積的公共場所就要有哺乳室,對不對? 邱署長淑媞:對。 陳委員節如:現在有沒有?你們應該要去盯這個問題啊! 邱署長淑媞:現在幾乎已經是百分之百達到了。 陳委員節如:百分之百有哺乳室了嗎? 邱署長淑媞:依照法令規定的場所執行率到百分之百了,法令並不是規定所有場所都要有。 陳委員節如:目前有多少?法令規定是照面積來算,有多少已經設了? 邱署長淑媞:有2,025個處所。 陳委員節如:夠嗎?你覺得夠嗎?你們應該從大環境去布局,才能夠讓這些想要哺乳的職業婦女能夠哺乳,哺乳率才會增加。 我曾經到台北市南機場一帶訪視,知道大部分低收入戶家庭都是自己哺乳,他們如果有吃奶粉,就是從社會局領到奶粉。 邱署長淑媞:根據我們的分析,高收入的家庭母乳哺育率比較高,因為他們有這樣的資訊。 陳委員節如:低收入的家庭自己哺乳也比較多。 邱署長淑媞:比高收入的少,這是資訊的關係,所以禁止廣告是很重要的。 陳委員節如:現在台灣哺乳的百分比到底是多少? 邱署長淑媞:剛才已經向委員報告6個月以下的數據。 陳委員節如:據我所知,大部分都是1到3個月,沒有到6個月。 邱署長淑媞:對,這當然會一直遞減,剛剛有報告過,1個月的部分,純母乳哺育率是70.8%,到了產後2個月,就降到65%,因為很多上班媽媽到這時候還有產假,到了產後4個月,就降到57%,到了產後6個月,就降到48.7%。 陳委員節如:我自己生4個小孩,我大部分時間都是讓小孩在產後前3個月吃母奶,4個月以後就讓他們吃稀飯或其他副食品,其實奶粉是一定要的輔助品,因為有很多狀況,比如媽媽要出去工作,或帶小孩到公共場所,哺乳很不方便,就要用奶粉來替代。 邱署長淑媞:我們是鼓勵把母乳擠出來。 陳委員節如:你知道現在台灣一年奶粉消費額是多少嗎?哪個部會可以回答?進口四百九十多萬公斤奶粉,國人到底用了多少?哪個部會可以回答?你們都沒有統計嗎?公平會或經濟部知道嗎?沒有人知道!進口這麼多,到底用了多少?其他的奶粉到哪裡去?台灣在做外銷嗎?進口之後才外銷嗎?一罐賣到八、九百元,對於真正要哺乳的母親來說,情何以堪?你們應該去抑制價格。 食藥署,你們改管理辦法第五條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能用折扣價、開罐價?為什麼不能用這個做廣告?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之前我們並沒有正面表列,所以變成我們必須要用解釋的方式來讓所有銷售點知道如何才能符合我們在哺育母乳或管理上的規範,所以我們在這次公告裡是用正面表列的方式。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抑制廣告,可是我到藥房去的時候,藥房也可以告訴我這個資訊,現在資訊傳得很快,靠手機就可以傳出去,這樣算不算違法? 姜代理署長郁美:如果不屬於我們正面表列的部分,都可以。 陳委員節如:那你們列出這個有什麼意義?人家一樣可以打廣告和促銷嘛! 姜代理署長郁美:廣告也有一些定義,就是專業人員的雜誌或宣傳單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公開的…… 陳委員節如:我剛剛問你,用簡訊傳出去算不算違法?如果一位母親到藥房獲得這個消息,然後用line傳出去了怎麼辦? 姜代理署長郁美:簡訊裡要是有鼓勵到某個指定地點購買的話,可能就有促銷的行為,但是內容只是提到某個地方有買一送一或特價的話,是可以的。 陳委員節如:這個沒有違法。台灣進口四百九十多萬的奶粉,現在用了多少?你們沒有辦法回答,而且造成業者哄抬物價的結果。請公平會張處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 陳委員節如:你們是用什麼方式,有沒有去查?業者有沒有囤積?你們都不知道嗎? 張處長恩生:我們是查他們有沒有聯合行為。 陳委員節如:有沒有聯合行為? 張處長恩生:我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事證,但是調查行動還是在持續進行。 陳委員節如:你們沒有辦法掌握台灣嬰兒跟大嬰兒的奶粉需求量及使用量到底是多少。劉處長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答復。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不是消保處的業務,所以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陳委員節如:這個一查就知道了。漲價漲到這樣子,你們叫這些母親情何以堪?台灣的家庭貧富差距這麼高,公平會及消保會卻都沒有採取抑制的行動,請問到底什麼時候要處理?公平會立案調查的結果什麼時候可以公布? 張處長恩生:剛剛是說12月底將我們調查及瞭解的情形先向大院做一個…… 陳委員節如:調查之後你們準備怎麼辦? 張處長恩生:調查之後就依照我們的法令進行處理,如果有違法事證的話就可以處分,沒有違法事證的話…… 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控制價格,進口是三百多塊,賣出去是八百多塊,哪能有這麼高的利潤?台灣的少子化現象已經這麼嚴重了,加上奶粉價格那麼高,這樣誰敢養小孩?這是你們失職。物價抑制的部分要不要處理?為什麼售價會漲到8、900塊?你算一算進口的稅、成本價跟末端的銷售價,然後你們要將比例規定出來。公平會跟消保會在做什麼?要任由這些業者哄抬物價嗎?進口這麼多之後台灣到底用了多少?用量那麼少價格還那麼高,你們還鼓勵人家生小孩,問題是政府都沒有在管。我希望食藥署要暫緩實施這一條,因為有太多人反映,而且我們也接到這個消息。另外,我希望公平會、消保會、食藥署還有國健署都要配合,不是各自管各自的,不互相相聯繫,任由這些廠商哄抬物價,而且有沒有囤積也不知道,台灣到底吃了多少奶粉也不知道。你們沒有真正瞭解進口多少以及賣出多少,其實這是可以規定的,公平會應該要有一個標準。 主席:謝謝陳委員。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蔡委員錦隆質詢。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福部要禁止業者用開罐價打折,以及採贈送樣品等方式促銷牛奶,是不是?有推行這個政策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依據食安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訂定這個管理辦法。 蔡委員錦隆:你們訂定這個管理辦法妥適嗎?你們有沒有分析過?你們是以希望推廣母乳、開罐環境容易影響嬰兒跟平穩物價這3個目的訂定管理辦法,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 蔡委員錦隆:但是如果是以推廣母乳來講,其實台灣的母親都瞭解母乳是最好的,這個大概不用宣傳。事實上全國民眾從讀書的時候就知道母乳是一流的,是最好的嬰兒食品,不過就是有一些困難,譬如分泌及數量等的種種問題,母親才不得以讓小孩子吃奶粉。因此為了推廣母乳這個目的講不太通。其次,你說開罐環境容易影響嬰兒,可是我看到他們在推廣的時候,大概都只當場開1瓶。其實業者是希望消費者買他們的產品而且不要退貨。當場開會有什麼環境影響及污染的問題?影響應該不大,而且那1瓶是有打折的。他們的意思及概念是消費者吃這一牌就好了,同時希望消費者不要現在拿幾罐,明天反悔又拿回來退貨,這樣他們要賣給誰?嬰兒大部分都是有習慣性的,今天覺得這個品牌的奶粉不錯而且能夠適應,大概就很少換來換去,所以也沒有這個問題。另外所謂的平穩物價就更荒謬了,什麼叫平穩物價?就是處理出價太高的問題,可是這跟平穩物價有什麼直接的關係?我看到報告提到,你們是依照3大理由訂定這個管理辦法,可是我覺得你們需要再斟酌一下,不然不只沒有達到政策目的,反而增加民眾的困擾。這個措施有必要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謝謝委員的垂詢。訂定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最重要是要讓母親們有關嬰兒奶粉的知識不要被誤導。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也有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而且全世界已經有165個國家推行,並有105個國家把這個守則放入法律。我國在去年102年6月19號也放進去了,所以才依據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訂出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就像委員剛才說的,要是我們訂的辦法有過嚴或需要再斟酌的部分,我們絕對會再做考量。 蔡委員錦隆:你們用這3個原因修管理辦法不符實際。你們當然是依照國際公約辦理,但是有一些管理方式不要造成擾民的狀況,結果你們的目標沒有達到,反而造成人民不必要的困擾。我自己養過4個小孩所以很清楚,他們在那裡當場開罐至少省200塊,200塊也算是小確幸。其實業者的意思只是希望消費者不要退,就吃特定這一牌,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 蔡委員錦隆:消費者回去也要開,沒有開的話可以拿來退,而且他們只有開1瓶,不可能開2、3瓶,怎麼可能會有污染的事情?政策要有效,造成擾民就不好了,好不好?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 蔡委員錦隆:最大的問題其實就是價格,我看網路上的媒體報導,國際上大洋洲全脂奶粉的離岸價格從5,400美元降到2,700美元,不過我沒有查證;其次脫脂奶粉也從5,100美元降到2,600美元,但是國內不僅沒有降,反而漲。涉及運費的原油從100美元降到70美元,另外天然氣從最高的300美元降到100美元,可是我們看到國內的奶粉又要漲10%,張處長有沒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物價的問題,公平會認為這是整體經濟的表現,而且價格的漲跌是由市場機制決定。對於業者要怎麼輔導或以什麼樣的行政措施予以要求,可能要找相關主管機關…… 蔡委員錦隆:不是相關主管機關,而是公平會要負起責任,不能到最後只有處理廣告不實的部分,這樣的話太消極了,你們就不能配合政府由你們直接進口嗎?你們進口的話,就可以有效且清楚的瞭解為什麼廠商不願意讓物價跌。像日本的匯率跌這麼多,我們的東西也沒有跌,MAZDA的汽車都刊登廣告,說要採跟國內汽車一樣的價錢,就是因為匯率的問題,事實上日圓從78塊跌到現在一百二十幾塊。可是公平會卻告訴我們現在沒有辦法處理,那要公平會做什麼?奶粉這樣還要漲價,對嗎?你覺得這樣合理嗎?癥結是出在這裡,人民沒有感受到。公平會有沒有提出什麼辦法? 張處長恩生:我們依照…… 蔡委員錦隆:本席在問你。 張處長恩生:我知道。我們已經依照法定職權立案,並在持續調查當中。 蔡委員錦隆:公平會就不要了,裁撤好了。過這麼久的時間,你現在還在立案調查,也沒有想出辦法,那要公平會做什麼?你就不能給人民一個交代嗎?為什麼奶粉的離岸價格跌這麼多,油價跌這麼多,別國的匯率也跌這麼多,可是國內的物價還要上漲?公平會說都立案調查了,那請問你們要多久才能調查出來?3年內可以嗎? 張處長恩生:不是,我要跟委員報告…… 蔡委員錦隆:政黨都輪替了。 張處長恩生:公平會是執行公平交易法,不是嬰兒奶粉的主管機關。 蔡委員錦隆:這也是公平交易法的其中一項。過去只能漲,是因為原物料及油價上漲,問題是現在跌了,可是物價也不跌,奶粉的物價還上漲10%,這樣公平嗎?這樣合理嗎?公平會要調查一下是不是不合理。公平會的官員是這樣的態度,難怪沒有辦法讓人民感受到公平會的功能。你們動不動就是立案調查,可是都沒有結果,難怪選票差這麼多,因為人民無感。你們要替人民想一想,什麼都跌了,為什麼只有物價不跌?這不是公平會應該要查,並且給人民一個交代的事情嗎?你告訴我什麼時候可以查出來。 張處長恩生:剛才…… 蔡委員錦隆:你用麥克風講,這是要錄音的。 張處長恩生:剛才貴委員會已經決議,委員也有要求,因此我們會在12月底將調查的情形跟委員會報告。 蔡委員錦隆:要到12月底嗎? 張處長恩生:12月底。如果是就目前的現況及我們調查的情形的話,相關意見還沒有完成。 蔡委員錦隆:你們不能有所作為嗎?譬如你們跟政府機關配合,如果真的有不合理的物品,可不可以進口一點? 張處長恩生:對於整個物價問題,在行政院有穩定物價小組統籌處理,各部會各司其責。 蔡委員錦隆:那公平會…… 張處長恩生:我們也在穩定物價小組裡面。 蔡委員錦隆:所以這不關你們的事? 張處長恩生:我們有分工,至於分工執行的狀況,會在年底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蔡委員錦隆:有公平會,可是人民沒有感受到。其實政府存在的道理就在這裡。 主席:謝謝蔡錦隆委員的質詢。 等一下會有一個臨時提案,內容是要求包括行政院及各部會,一定要針對奶粉漲價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剛剛所有委員垂詢的內容,希望大家回去都要往這個方向思考,包括直接由台糖大量進口,或藉由財政部查價及查稅的方式,瞭解業者的利潤是不是有過高的情況。 請田委員秋堇質詢。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高秘書長,為什麼33年前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要制定國際母乳代用品,也就是配方奶的銷售守則,禁止包括嬰兒配方奶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等母乳代用品以廣告樣品特價或特賣的方式促銷? 主席:請台灣母乳協會高秘書長答復。 高秘書長宜伶: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在當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現母乳哺育率跟廣告有非常大的關係,而且廣告帶來的深刻影響包括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的經濟,所以他們訂立這樣一個禁止促銷的辦法。 田委員秋堇:就像剛才我們講的,現在反而是社經地位較高的婦女知道要餵母乳,而一般較為貧窮的婦女,都以為配方奶比母乳好,所以花錢去買配方奶。其實我自己就有親身經歷,當年我要餵第一個小孩時,我婆婆因為他是男孩非常高興,但是當我餵他母乳時,她非常不同意,她跟我說:「我們又不是買不起奶粉!」我聞言深受打擊,因為婆婆養的3個小孩,都是餵母乳,所以我以為她會好好教我,但是沒有,她是在旁邊不斷的反對我,弄到我第一個小孩餵母乳就失敗了,因此,我兒子到現在還覺得滿嘔的! 不過,我想了解一下,配方奶和母奶對小孩的好處到底在哪裡?是否請許瓊心醫師告訴我們大家? 主席:請社團法人台灣兒科醫學會許醫師答復。 許醫師瓊心: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母乳可以說是老天爺製作最好的東西,它的好處,現在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增加小孩的抵抗力,減少疾病的感染,而且對於將來避免肥胖、罹患糖尿病等等,都很有幫助,同樣的,餵食母乳對媽媽本身也有很多好處,包括降低媽媽將來得到某些癌症的機率,還有至少它直接就可以哺育,不用經過沖泡。現在國外母乳的代用品,大部分都是易開罐的奶水,嬰兒可以直接食用,這就是為了避免在調配當中發生一些問題,好比比例弄錯或是遭到污染。我不太了解為什麼在台灣,我們的小孩沒有母奶可以喝時,還是要用奶粉沖泡?其實這已不符世界潮流,因為配方奶在沖泡過程中很容易遭到污染,加上台灣氣候潮濕,開罐之後保存不易,尤其廠商促銷都是以大罐裝為主,所以醫師都會叮嚀小孩的母親,嬰兒適用的是小罐,這樣可以在短時間用完,而且是不得已才用配方奶…… 田委員秋堇:但我相信大部分媽媽都不知道,總認為大罐的比較便宜,所以就買大罐的。 許醫師瓊心:對,所以醫護人員要教導新生兒母親。相信在場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在國外,他們的嬰兒都是喝奶水,之所以不用奶粉,就是因為打開後…… 田委員秋堇:即使是配方奶,也是調製好的液體狀奶水。 許醫師瓊心:就是一瓶打開後就這樣喝。 田委員秋堇:有點像「安素」那樣。 許醫師瓊心:就是不要在沖泡過程中,打開這個罐子,造成…… 田委員秋堇:每一個家庭的條件不一樣,剛才我看到資料說沖泡奶粉時,水溫要高於70度…… 許醫師瓊心:對,就是為了避免奶粉裡面的細菌…… 田委員秋堇:但是我們的媽媽都教我們沖泡奶粉時要先放冷開水,調勻後再加入熱水,所以大部分都不到70度吧? 許醫師瓊心:這是不對的。 田委員秋堇:而且我們用的大部分是塑膠奶瓶,如果水溫超過70度,可能也不太好,因為塑化劑會不會溶解出來? 許醫師瓊心:對,配方奶就是有這樣的缺點,所以我們學會也體會到有些媽媽確實沒有足夠的母乳,必須使用母乳替代品,不過,我們對易開罐有較多的質疑,包括…… 田委員秋堇:開罐價。 許醫師瓊心:對,既然有這樣調降空間,政府為什麼不全面去了解一下奶粉的價錢?在三、四十年前,我們買一罐奶粉只要一、兩百元,而現在一罐要七、八百元,有的甚至高達900元,如果稍微大罐一點就要一千多元,所以我們的護理師說,他們養一個小孩,一個禮拜就要花上1,500元左右。 田委員秋堇: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能夠鼓勵母乳哺育,因為可以省下很多奶粉錢,當然,媽媽會比較辛苦,像我後來生下老二,就餵母乳成功了,當時我決定要在大醫院裡面餵食成功之後才出院回家,因為我知道家裡沒有人可以依賴…… 許醫師瓊心:我可不可以再補充一下? 田委員秋堇:是。 許醫師瓊心:為什麼反倒是低知識水準的媽媽會選擇配方奶?因為她們比較容易受到一些不正當銷售方式的影響…… 田委員秋堇:像廣告、促銷等等…… 許醫師瓊心:對,高知識水準的媽媽哺育母奶的…… 田委員秋堇:她們比較知道母乳的好處,不會貪圖方便…… 許醫師瓊心:對,有些媽媽買奶粉時太容易受到商業化影響,明明醫師已經告訴她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她的小孩必須喝某種奶粉,可是她去買時,藥商就幫她更改,告訴她這個牌子不對等等…… 田委員秋堇:記得我當年生小孩時,還會說哪個牌子是女生吃的、哪個牌子是男生吃的…… 許醫師瓊心:對,其實他會推銷利潤較高的,然後把利潤少的弄掉。我覺得這是我們國家非常後退的作法。 田委員秋堇:還有,今天大家都在談開罐價,誠然,我們應該給無法哺育母乳的媽媽公平且合理價格的奶粉,而不是要她們冒著奶粉被污染的風險去求取低價,所以即便是密封,也應該是低價,怎能說開罐後冒著奶粉被污染的風險,才能獲得低價?請問其他的罐裝食品可以容許這樣嗎?業者可以在上面開個洞,然後算消費者比較便宜嗎?如果不行,為什麼單單只有奶粉可以?而且據悉全世界只有台灣在做這種促銷,如果可以這樣低價,那廠商就應平均分配給所有媽媽才對,而不是誰剛好去藥房誰就能買到。其實我聽說很多藥房採取這種開罐價,是希望吸引顧客上門,然後再順便推銷其他的保健食品。其實這部分正是聯合國禁止的促銷方式之一,今天開罐價的問題出在這裡,而不是說我們反對讓人民有小確幸,可以享有低價的奶粉,我是覺得要給人民的應該是公平、合理價格的奶粉。 另外,我要請教高秘書長,妳剛才說的「知動情語」是什麼啊? 高秘書長宜伶:那是因為有一位媽媽寫信給我們,說她懷孕時,醫師告訴她要餵母奶,而且提到現在的奶粉已經不能廣告之類的,但是她去參加奶粉廠商的媽媽教室時,廠商就廣告了他們的奶粉,而且在試用罐上寫了「知動情語,表現非凡」幾個字,意思就是跟情感連結有關,語言會更好等等一大堆的…… 田委員秋堇:「知」是什麼? 高秘書長宜伶:「知」應該是智力會更高,因為他說奶粉裡面加了DHA。其實這個在母奶裡頭就有,我想許醫師和李醫師應該都很清楚。 田委員秋堇:所以我們國家規定1歲以下食用的奶粉不能廣告,只能廣告1歲以上的…… 高秘書長宜伶:對,現在他們都廣告1歲以上的。 田委員秋堇:但是他們順便告訴消費者,他們也有1歲以下的奶粉…… 高秘書長宜伶:對,而且會送烏克麗麗,還可以抽iPhone 6,我看了也很想抽。 田委員秋堇:如果不知道母乳比較好的話,就會認為這樣有何不可? 高秘書長宜伶:我自己是母乳媽媽,也是配方奶媽媽,因為我的第二個孩子是領養的,所以餵食配方奶…… 田委員秋堇:因為孩子在到你家之前,就已經喝配方奶了? 高秘書長宜伶:所以孩子到我家後就繼續喝配方奶,但我認為政府不能只能提供我們兩種選擇。我知道王委員也很關心領養孩子的權益,也知道臺灣有母乳庫,而一些特殊孩子應該鼓勵其使用母乳庫的母奶,畢竟台灣母乳庫的母奶可以無償提供,特別是像棄嬰一類的孩子更應該接受政府照顧。換言之,今天如果撿到一個嬰兒,你的優先選擇可以不是配方奶,母乳庫的奶水也可以優先,而我兩種媽媽都當過。 田委員秋堇:我是從小看著奶粉廣告長大的。我相信大家都會有一種印象,那就是如果餵食奶粉的話,寶寶就會長得像明治奶粉廣告裡的寶寶一樣可愛,但這是一種錯覺!我的婆婆告訴我,我們又不是買不起奶粉,為什麼你堅持要餵母乳?最慘的是,孩子在醫院時,我雖然告訴護士我要餵母乳,但護士竟然先用奶瓶餵孩子喝奶粉,以致孩子根本不肯吃母乳!而我婆婆則認為我在虐待孩子,孩子不吃,又偏偏要他吃,導致我餵母乳徹底失敗! 高秘書長宜伶:委員所講的不只是臺灣人才有的錯覺,那是全世界人都有的錯覺。為此,菲律賓就在奶粉罐上加警語,作法就像香菸一樣,而這也讓奶粉的銷量降低了。其實不一定要用禁止開罐價這方法,我認為還有很多方式可以使用,不過最重要的是禁止廣告,並給母親正確知識以做正確判斷。 田委員秋堇:我不斷向衛福部官員提起一件事,那就是政府每年到底花了多少錢在餵母乳的廣告上?臺灣又有多少媽媽或準媽媽知道母乳對孩子的寶貴與好處?現在要媽媽餵母乳是非常辛苦的事,因為沒有雙薪的話實在養不起一個家,所以如果媽媽願意餵母乳的話,那麼國家應該頒勳章給媽媽們。問題是,很多媽媽不知道餵母乳的好處,而且被奶粉廣告洗腦後,就已經打定主意不餵母乳,讓孩子也失去吃母奶的機會。家父是小兒科醫師,從小父親就告訴我,牛奶是牛媽媽為牛寶寶準備的,人類的寶寶應該喝的是人乳,這兩者的營養成分不同,比例也不一樣!現在很多人習慣喝配方奶,我的老大也是喝配方奶,但我還是認為人民應該知道母乳的好處。這並不是在為難餵配方奶的媽媽,而是想告訴大家,大家應該聯合起來面對奶粉廠商!廠商可以送iPhone6,可以送小汽車,可以送一堆玩具,就是不降價!再施以小惠,離間母乳哺育的媽媽與配方奶哺育媽媽,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現在他們抓到開罐價這點,藉此痛罵政府官員做錯了,但放眼世界,為何只有臺灣需要破壞奶粉包裝才能得到比較低的價格?這是什麼道理?為什麼要媽媽冒著奶粉受污染的風險才能取得比較低價的奶粉?難道大家不該一起來檢討奶粉的價差究竟何在嗎?既然廠商可以這邊便宜一點,那邊便宜一點,為何不乾脆整體便宜呢?我們不要iPhone6,我們買奶粉也不是為了iPhone6,更不是為了小汽車與玩具。在修訂食管法時我們就說,速食會讓孩子吃了變胖,所以導致兒童變胖的各種速食業不可附贈引誘兒童的玩具,用意就是在於保護媽媽與小朋友,也希望媽媽能有充分的知識與資訊。感謝今天與會的各位學者專家與醫生,雖然食藥署與國健署所做的,其實只是把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標示規範變成辦法。這原本只是一項規範,一個道德勸說,懇請廠商遵循。沒想到今天把這項規範變成辦法,竟讓廠商跳起來了!如果真不得已,我可以放棄開罐價,畢竟這是行之有年的規範!我們退出聯合國就已經夠慘了,這讓我們的媽媽與孩子也跟著失去聯合國相關規範的保護!沒想到現在國家想辦法把聯合國的相關規範變成國內的行銷規範,再變成辦法就讓廠商跳起來了!當年政府做了錯誤的判斷,退出聯合國,現在至少要用國內法來保護我們的媽媽與孩子,這是我的看法,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一直覺得我們的奶粉價格偏高,所以我想知道,對於進口物品的報價,關務署只進行書面審核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周副署長答復。 周副署長順然:主席、各位委員。是。 楊委員曜:譬如從紐西蘭進口來的東西原本每公斤是40元,結果廠商報20元,你們仍只是做書面審核? 周副署長順然:對。 楊委員曜:如果要你們去查實際的進口價,礙於人力之故無法進行,而在機關職務上,這也不屬於關務署所掌,對不對? 周副署長順然:對於一般的進口價格,我們仍有一定的基準在,不論偏高或偏低,我們都會針對交易進行瞭解。 楊委員曜:你們基準來源為何? 周副署長順然:業者經常進口的價格蒐集。 楊委員曜:也就是從進口商報關的平均數字來抓概數? 周副署長順然:因為物品不可能一下子漲高,一定會有相當的穩定價格,所以我們會取一個合理價格蒐集在價格資料檔中。如果發現價格越來越高,甚至很離譜,我們就會進行比對。比如政府已經降稅了,結果廠商卻把價格提高,特別現在關稅已經是零了。 楊委員曜:有沒有這種情況發生? 周副署長順然:目前查無異常,廠商的交易情況仍依據交易條件在進行,並無特別之處。 楊委員曜:如此的話,現在紐澳產品零關稅…… 周副署長順然:只有紐西蘭零關稅。 楊委員曜:現在紐西蘭產品零關稅,而運輸成本也降低了,但因為原產地價格提高,以致國內奶粉價格也提高? 周副署長順然:因為他們報出來的離岸價格比較低。我們這邊還要加上運費和保險費,所以價格會比他們那邊報出來的數字高一點,加上運費和保險費,比起以前還是有上升。 楊委員曜:這是關務署的回答,等一下請公平會來說明一下。 根據剛才關務署的回答,以紐西蘭進口的奶粉為例,現在紐西蘭進口是零關稅,理論上進口的東西會因為免關稅而價格下降,再加上運輸成本降低,以這兩個面向來看,奶粉價格應該要降低,可是奶粉價格卻一直上漲,公平會有沒有去查或問過原產地的價格?因為我們的奶粉都是進口的,所以公平會要去了解有沒有業者聯合哄抬物價的事實,當然必須從進口端去做功課,要不然要如何認定?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要認定是否有聯合哄抬,要看業者之間有沒有合意的行為,合意就是要有意思聯絡或有協議、契約,我們要看他們彼此互相來往的狀況來認定,這才是公平會的重點。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奶粉進口,一般來說,嬰幼兒奶粉進口大部分都是罐裝進口的,在國外就已經包裝好了再進口的,而不是一袋一袋進口到國內再來分裝的,所以各種奶粉進口情形並不是完全一樣。 在價格部分,奶粉價格因素除了原料之外,還包含配方及一些特殊成分,也占了相當高的比例,這些問題可能其他主管機關更清楚。 楊委員曜:公平會就是不用做進口端的物價訪查,只看業者之間有沒有意思聯絡?好,那麼我現在要問一個問題,假如2年之內除了進口端的價格不論,關稅也免,運輸成本降低,國內奶粉價格一直在上漲,各家公司奶粉上漲的時間點也不一樣,這樣是不是就可以證明沒有意思聯絡? 張處長恩生:沒有發生的事情當然不能證明沒有的事情。 楊委員曜:什麼事情沒有發生? 張處長恩生:委員剛才是說沒有意思聯絡。 楊委員曜:我是問你是不是這樣子就表示沒有意思聯絡。我的意思是說,聯合哄抬物價有沒有必須要在同一個時間點?譬如說,總共只有5家業者,業者之間達成協議,在一、兩年內,5家分批漲價,這樣算不算聯合哄抬? 張處長恩生:如果我們有確切的事證…… 楊委員曜:處長,不要用「如果」,我現在問你這種情形算不算是聯合哄抬物價? 張處長恩生:如果只是單純講這樣的狀況,彼此沒有意思聯絡的合意的話…… 楊委員曜:我剛才已經講過,他們就是講好了,只是分階段輪流漲價,不是同一個時間漲,這樣算不算聯合哄抬物價?算不算壟斷行為?算不算是公平會的主管範圍? 張處長恩生:還沒有發生這樣的案例,不過我認為這樣的情形應該…… 楊委員曜:現在看起來就是,你當然覺得沒有發生過,因為你們不查嘛!假如發生任何情況你都不去做功課,不去查,然後就說沒有發生過,對你來說當然就是沒有發生過。 國內主要經營奶粉銷售的廠商只有這幾家,過去兩年奶粉價格節節上升,雖然不是所有公司同一次漲價,也不是一次漲足,可是很有可能是變相的聯合壟斷和聯合哄抬價格,然而你們公平會就是只選那種好做的來做,如果所有公司聯合起來一次漲足,那你當然就知道他們違反公平交易法,可是如果換成其他態樣的漲價,你們都不用去思考,不用去研究,不用去查察,什麼都不用做,是不是這樣子? 張處長恩生:當然不是這樣。 楊委員曜:這是事實,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 張處長恩生:以經濟部剛才提出來的報告來說,國內奶粉的漲幅還沒有超過進口成本,如果只是因為大家…… 楊委員曜:還沒有超過進口成本?你剛才回答本席你們不用去原產地問價格,只憑書面報告說漲價幅度沒有超過原產地的漲幅,你就直接認定沒有聯合哄抬物價,公平會這樣太誇張了吧?有人聽得下去嗎?處長! 公平會要知道廠商有沒有聯合哄抬物價,台灣本身欠缺原物料,所以多數奶粉是進口的,你不從進口端去研究、訪查,只憑書面報告來說國內漲幅還不及原產地的漲幅,就認為沒有聯合哄抬。只因為幾家廠商沒有一次漲足,沒有在同一時間漲,你就認為他們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我本來還有很多問題要問,不過,光是從處長的回答,本席發現,台灣有很多物價方面的問題,公平會並沒有本於業務職掌和權責,去為台灣人民把關。為什麼奶粉漲價大家那麼重視?是因為現在的小家庭收入有限,養兒育女非常困難。假如公平會的態度一直是這樣,本席對於公平會能否為公平交易把關非常擔憂,也質疑你們並不符合國人所要求的存在價值。現在的廠商很聰明,不會在同一時間一次漲足,以後你們要針對一些變相的事實多去思考。 主席:謝謝楊委員。公平會的確要注意這種約定好輪漲的情況。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 1、 有鑑於近年來嬰幼兒奶粉價格只漲不跌,業者常歸因於原物料成本上漲,惟國際上縱未發生重大天災,原物料價格波動不大,油價亦見下跌趨勢,業者仍以原物料上漲、運輸成本增加為由,持續調漲奶粉價格,顯不合理。爰建請經濟部、行政院公平會、消保處、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等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針對如何有效平抑國內奶粉價格,遏止業者不當漲價,提高政府管理強度等,徹底檢討現行法制面、政策面及執行面之缺失,並於兩個月內研提修法評估報告與具體因應對策,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蘇清泉  吳育仁  林鴻池 主席:請經濟部研發會甘執行秘書說明。 甘執行秘書薇璣:主席、各位委員。嬰兒奶粉的進口許可和國內供需都和國內母奶政策有關,所以,希望將衛福部放在前面,然後大家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 主席:這是經濟部的事情,價格是由經濟部主導。現在行政院平抑物價小組有關奶粉的部分是誰在擔任幕僚單位? 甘執行秘書薇璣:整體物價小組是國發會。 主席:奶粉的部分呢? 甘執行秘書薇璣:奶粉好像…… 主席:不是已經開了很多次會嗎?這是經濟部的職責,請回座。第1案照案通過。 現在進行第2案。 2、 有鑑於《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於102年10月公告後,規定一歲以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引起民怨,顯見該政策仍有檢討必要。爰建請經濟部會同行政院消保處、財政部、公平會等相關部會檢討並訂定平抑奶粉價格措施前,暫緩《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之實施,以保障民眾權益與民生需求。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蘇清泉  吳育仁  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103年10公告的。 主席:好。 姜代理署長郁美:「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規範到廣告與促銷兩個行為,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能整個辦法暫緩實施,因為好不容易母法通過,大家對辦法也都有共識,而且我們也符合WHO的規範。所以,我建議將「暫緩『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之實施」修正為「暫緩『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有關開罐價禁止之部分條文實施」,其他還是要依據公告之時間執行。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覺得前面也應該寫一下,如果前面不改的話,變成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也都要一併檢討。 姜代理署長郁美:田委員,我是說第五條條文,因為第五條是說……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是覺得前面「規定一歲以上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引起民怨,顯見該政策仍有檢討必要」的說法很奇怪,這是引用聯合國的規定,我是同意你所說的第五條有關開罐價禁止之部分暫緩實施,但前提是不是要再修正一下,就修正為「不得以開罐價的方式促銷,引起民怨……」?至於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都刪除,這樣才會和後面提到的第五條相呼應。這是根據食管法第二十八條「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及特殊需求者長期食用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我記得當時是王育敏委員提出來的。 主席:我提的是食品,不是嬰兒的部分,這不是我提的。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沒關係,我記得當時你也有支持。 主席:我提的是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這個不知道是誰提的。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1985年就公布了特殊營養食品就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主席:現在的確就是因為第五條,103年3月公告的版本沒有問題,但是10月修正的版本引發大家的討論及爭議,就是這個辦法裡的第五條。所以,應該要針對第五條再修正。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同意,但既然是針對第五條,那前面…… 主席:前面也是針對第五條。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前面的「不得搭配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就不用寫了。 主席:我只是寫出原條文第五條的內容,並不是整個辦法。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第五條只有開罐價可以檢討,但「不得以搭配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事實上都不行,那是違反聯合國規定的。 主席:但是因為剛才署長講的就是要第五條有關開罐價的部分,這樣有關係嗎?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針對第五條的開罐價,但是不可以連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都改。這是從衛生署時代就有的東西,這也是廠商最在意的,不要為廠商開一個這麼大的門。 主席:這個不是,我想今天大家都有看到報紙,還有這麼多委員等著要質詢,待會可能還會反映很多民意,就是媽媽們的抗議,對這個直接這樣解釋可能也不太合理,媽媽們的抗議聲浪的確非常大,連民進黨自己都召開記者會抨擊這樣的政策。所以,我想這是朝野有共識的事情。關於開罐價的部分,後面的文字就照剛才代理署長的建議……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剛剛講開罐價的部分,我可以同意。 主席:文字就是…… 姜代理署長郁美:暫緩「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有關開罐價禁止之部分條文之實施。 主席:對,我想這部分也是大家有共識的。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就是開罐價而已。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不然就倒退回33年了。 主席:就是針對開罐價。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聯合國於1981年公布之後,1983年消基會的董事長就已將其翻譯成中文了。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照食藥署建議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就是開罐價,但前面的「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不要放進去,不要鬧國際笑話。 主席:現在進行第3案。 3、 有鑑於國內嬰兒奶粉價格節節上漲,進口成本價格與零售價格之價差高達300元之多。爰建請財政部於103年12月底前將國內奶粉廠商查稅結果,送交本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亦須於今年12月底前,將已立案調查嬰幼兒奶粉之查價結果,送交本委員會,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請財政部許次長說明。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第一行是不是可以限定在「國內嬰兒奶粉」?因為現在主要癥結是在那裡。 主席:這個可以同意,因為本席關心的是嬰兒奶粉。 許次長虞哲:有關第3行的部分,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是落後的,所以我們現在應該是查102年度;日期的部分等一下再看,這裡是不是可以改為「將102年度前幾大的進口嬰兒奶粉廠商」,查出這些廠商的結果就好了?1年裡進口奶粉的家數有三十幾家,根據公平會的報告,前5大就占了很多,而且幾乎是占一大半,分別在19%到8%之間。 主席:好,你們優先送前5大的資料。 許次長虞哲:「102年度前5大進口嬰兒奶粉廠商」的調查結果,是不是可以在明年2月10號前提出? 主席:因為他們報稅的關係嗎? 許次長虞哲:不是,他們今年5月已經報過稅了。 主席:那你們還要這麼多時間嗎? 許次長虞哲:因為需要查得詳細一點。 主席:你說幾月? 許次長虞哲:明年2月10號以前。 主席:過年是2月18號,那個時候我們已經休會了。 許次長虞哲:那1月底前好了。 主席:好,1月底前。 許次長虞哲:查前5大。 主席:好,102年度的前五大。請你們將修正文字交給議事人員。我們按照財政部的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委員,有鑑於103年國際各種原物料下降,國內各種物價不止維持原價,甚有反漲之情事,爰建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103年物價未隨著國際各種原物料下降之原因,並於14日內將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送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田秋堇  王育敏  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公平會並不是物價的主管機關,而是由國發會統籌並進行分工。這個案件是不是可以併入前案,就是有關於在12月底的這個部分?因為不是我們的權責,所以我們也沒有相關資料。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反正公平會沒有任何責任,不是物價穩定小組,不然就是其他部門主管,這樣的主張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楊曜委員在問的時候,我就知道他不可能問到答案。總共只有幾家進口,而且是分段漲價,結果你們就是奈何不了他,反正你們查不到任何資料。這個案子依照原提案是合情合理的,所以不能改,謝謝。 主席:公平會就尊重委員的提案,你們把可以提供的資料用報告送上來。 張處長恩生:我們就公平會的職掌及委員會的需求內容,儘量提供相關資料。 主席:好,第4案照案通過。 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大家,臨時提案都已經通過了,不過我要保留我的發言權。第2案印在會議紀錄上,就會呈現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需要檢討的部分包括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特別展示方式;對於這些都要一起檢討,我是反對的。33年前的1981年,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制定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已經白紙黑字講得非常清楚,然後1983年,台灣的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還把這個內容翻成中文,發表在消費者報導第3卷的第2期,因此1984年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才參考各國的標準跟規定,訂定配方食品的國家標準。我們如果連這些都一起檢討並且搞不好一起拿掉的話,會變成國際笑話。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說前提只是保留開罐價,因為我們是檢討開罐價,而且開罐價在全世界也只有台灣有。我們剛剛講了,我不是反對給人民小確幸,如果業者可以送媽媽iPhone、小汽車或一堆玩具的話,那些成本應該反映在奶粉價格的下降。我要特別跟大家講,莫名其妙的是有媽媽冒著奶粉被污染的風險打洞,然後說可以便宜50塊到150塊。他們當然有他們的說法,如果媽媽們願意接受,我也沒有辦法,但是我們不可以倒退。我保留我的發言權,請列入會議記錄。食藥署如果要檢討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我的看法是只能檢討開罐價,其他的必須與國際接軌,不然就請廠商出來講,在台灣用這些林林總總的促銷方式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他們不降價,在那邊施小惠並離間媽媽們?這是商人的手法,我們不求這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我們的家都不大,不要給小孩子不能吃的東西,奶粉降價就好了,給iPhone做什麼?給小汽車做什麼?嬰兒有辦法開小汽車嗎?今天人民當然很慌,而且我們的經濟倒退,所以人民當然很氣,我們也希望政府可以有效管理,但是不要這樣檢討國際標準跟規範,並想要改變它。我國退出聯合國不是只少一張椅子,我們的衛生、國防及教育都被聯合國切除,已經夠慘了,現在對於母親跟小孩子的保護已經不受聯合國規範了,不過至少我們還有人願意把它國內法化。我強烈的表達我的意見,就是只檢討開罐價,至於內容提到不能夠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方式促銷,事實上業者可以降價促銷,他們可以給我們折價券或優待券,全部反映到奶粉的價格上。不要玩施小惠的手法,欺騙媽媽跟孩子。 主席:請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臨時提案第2案裡的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搭配其他物品銷售這些內容,在之前的行銷規範裡本來就有,所以我建議第3行以下修改為「規定一歲以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新增開罐價,引起民怨……」,這樣講得比較清楚一點…… 田委員秋堇:新增開罐價引起民怨? 姜代理署長郁美:其他的是之前就有的內容,跟田委員說的一樣,WHO之前就已經提到了。 田委員秋堇:我可以同意。 主席:我們特別針對開罐價的部分處理,就按照剛剛食藥署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現在繼續進行詢答。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福部等到今天社會上已經民怨四起的時候才要來做抑制業者或廠商以開罐價促銷奶粉的動作,請問代署長,這樣做對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一如剛才幾位委員提到開罐價是目前只有台灣才有的行銷行為…… 鄭委員汝芬:對這種行銷抑制的動作,我們可以接受,惟對母乳宣導的這個區塊,請問衛福部已經做好了嗎?相信社會大眾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喝到母奶,如果不行,當然只好購買配方奶來代替;目前正值國際油價下跌,影響所及,許多物價都跟著降價,唯有奶粉的價格卻仍然居高不下,這是非常不對的事,是否也請消保處上台來表示意見?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答復。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對這部分,我們也建議衛福部能多考慮一下。 鄭委員汝芬:其實,不論官方的消保處或是民間的消基會,對這件事,你們到底有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來做考慮?今天石油已經下跌好幾個百分點,相對的物價也應該配合降價,你們為什麼不在這個時間點跳出來告訴國人奶粉也應該降價?俾給我們的人民留下一個最好的觀感,難道你們連這個工作都沒辦法做好嗎? 劉處長清芳:委員現在是在講開罐價格…… 鄭委員汝芬:對,就是因為業者用開罐價來促銷嬰幼兒奶粉,你們現在禁止用這種促銷方式,本席以為,這無疑是剝奪無法自行哺乳的年輕媽媽的權益。今天隨著國際原油降價,百物也都隨之降價,也就是說,奶粉在這種趨勢下本來就該全面降價,不是非得透過開罐的方式才能降價,你們不要求進口商對進口奶粉全面降價,反而禁止開罐價,這樣合理嗎? 劉處長清芳:衛福部當初禁止嬰幼兒奶粉以開罐價促銷方式,乃是基於食品安全及衛生上的考量,但我們也認為衛福部應站在…… 鄭委員汝芬:我曾親自問過以開罐價購買嬰幼兒奶粉的年輕媽媽們,她們告訴我必須親自到賣場,而且本身也確有購買的意願,業者才願意開給這些年輕媽媽看,並非每一罐奶粉都開好放在架上的,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的。但我們還是希望業者能實質降價,不要用開罐價促銷的方式來做這件事。 鄭委員汝芬:若能要求業者能做到實質降價,當然是最好的方式。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我們一直鼓勵業者要做到實質降價。 鄭委員汝芬:既然油價下跌,國際原物料也都沒有上漲,你們就必須要求廠商不能漲價,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之前我們有到賣場、藥局做過調查,藉以了解他們目前所販售的嬰幼兒奶粉究竟是在何時進口的,結果顯示他們進口的時間大概都是在去年或前年,所以,我們要求他們在這個時候降價是否適當,他們當然是不太願意,不過,我們會做適當的規範…… 鄭委員汝芬:每次我們希望你們應該要求業者或廠商全面降價時,你們都說要做這種時空背景的考慮,但我們認為他們過去也賺過錢,如今遇到國際原油價格不斷下降的時空背景,該降價的就該降價,即使賠錢也還是要照賠,廠商應該有這樣的概念,不是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我們鼓勵所有的廠商都要實質降價,這才是對所有民眾有益的。 鄭委員汝芬:衛福部身為主管機關,對這件事你們要好好督促一下。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的。 鄭委員汝芬:國內目前新生兒的體重降低許多,這顯示他們的營養也普遍降低,如果餵母乳可以改善嬰幼兒的體質,我們當然希望媽媽們能親自哺乳,但事實上,國內年輕媽媽還是很少親自哺育下一代,希望衛福部未來務必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導工作。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一定要這樣做。 鄭委員汝芬:這部分應該是邱署長主管的業務,請問署長,你們對鼓勵媽媽們餵母乳的宣導工作究竟做得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很積極在做這方面的宣導工作,未來也會持續努力去做。 鄭委員汝芬:目前國內媽媽們餵母乳的比例如何?比如10位媽媽們中大概有幾位是餵母乳的? 邱署長淑媞:10位中應該有5位媽媽是親自哺乳的,這個比例主要是針對6個月以下的嬰兒,至於1個月以內以純母乳餵的則占七成。 鄭委員汝芬:如果用母乳能餵到6個月已經算是很標準了!我記得上次署長曾在這裡告訴我們:6個月的母乳是最營養也是最好的嬰兒食品,請問署長,事實是不是這樣? 邱署長淑媞:是的,沒有錯。 鄭委員汝芬:請問署長,你有沒有看過國內新生兒體重減輕的相關數據或報告嗎? 邱署長淑媞:這可能跟使用人工生殖比例的增加有關。 鄭委員汝芬:不論是透過人工生殖或自然生產的方式,在年輕人多不願意生育的環境下,我希望你們一定要對願意生育的年輕媽媽們做好這方面衛教的工作,可以嗎? 邱署長淑媞:是。我們完全贊成委員的看法,不論是進口業者或廠商,對嬰幼兒奶粉的販售都應該反映成本,該降價的就要降價,以減輕父母親的負擔。 鄭委員汝芬:國際原油價格下降的幅度已經這麼大,相對的在貨物運輸的成本上也會減少很多,而且,國內嬰幼兒奶粉從歐洲、澳洲進口的很多,以國人都比較喜歡這些地區所生產的奶粉,當然就應隨著各方面成本的下降而降價,這對要工作無法親自哺乳的媽媽而言是非常需要的;如果沒有辦法把嬰幼兒的身體照顧好,甚至體重減輕,這對一個職業婦女而言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我們希望媽媽們都能以愉悅的心情把孩子照顧得很好,難道不是這樣嗎? 邱署長淑媞:是。 鄭委員汝芬:但若卡在奶粉價格太貴,基於經濟上的考慮,我想一定會給孕婦或媽媽們很大的壓力;過去國際原油價格飛漲時,我們提出降價的要求,可能會讓業者與廠商覺得很困難;如今國際原油價格大幅下滑,奶粉的價格若不隨著下降,要孕婦或媽媽們情何以堪?扣掉每個月昂貴的奶粉錢後,剩下的錢又如何能照顧好一個家,是不是? 邱署長淑媞:是。 鄭委員汝芬:所以,請你們一定要對這部分好好跟財政部溝通一下,同時,也請消保官好好關心一下這個問題。 邱署長淑媞:針對嬰幼兒奶粉價格的部分,今天幾位委員談到供給面、外國旅客來台購買奶粉等問題,都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鄭委員汝芬:到現在為止,外國旅客來台購買奶粉好像只是一項傳聞,事實究竟如何?他們來這裡購買是不是再拿回去轉賣? 邱署長淑媞:照廠商的規則,他們提高價格不怕賣不…… 鄭委員汝芬:針對這部分,你們應該做市場調查,國內所販售的奶粉有沒有再轉售到國外?我覺得應該不會有這種情形,因為獲利根本不夠,民眾是不可能做這種事的! 邱署長淑媞:是透過外國旅客再轉售到國外,也正因為有這種情形才讓廠商無所忌憚漲價。 鄭委員汝芬:既然有這種情況發生,我們就好好討論一下,同時,你們也好好調查一下,可以嗎? 邱署長淑媞:好。 鄭委員汝芬:為了讓年輕孕婦及媽媽們無後顧之憂,針對是否禁止業者或廠商以開罐價促銷嬰幼兒奶粉的行為,希望你們好好研究,因為整個大環境都朝向原物料價格下降的趨勢,為什麼一定要開罐才能有優惠的價格,本來奶粉在這個時候就應該因應這整個大環境降價,對不對? 邱署長淑媞:對。 鄭委員汝芬:現在媽媽們對以開罐價促銷的方式也可以接受,因為這樣她們可以親眼目睹罐子裡面的奶粉,既然媽媽們可以接受這種促銷方式,本席希望食藥署也不要對這部分做太大的改變,可以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謝謝委員的建議。 鄭委員汝芬:你們在提出每項新的政策之前,一定要顧到人民的感受,做好事前的宣導,讓人民可以反應得過來,你們不要一下子想做什麼就馬上要做到,可以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至詢答結束為止。 接下來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跟姜代理署長、邱署長一樣都是典型的職業婦女,在一邊工作的過程當中,一邊養兒育女,所以,長期以來,我對米酒及奶粉的價格都非常重視,特別是為了追蹤奶粉的問題大概花了我差不多10年的時間,一直在尋求如何解決的辦法,終於在去年我提出制定奶粉管理法的專法,這也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有關奶粉價格及解決奶粉相關問題的法案,但可惜的是,這也是一個非常冷門的法案,在立法院只有本席一個人提出這樣的法案,當然也就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惟在這10年當中我早就預測到奶粉遲早會出問題,特別是價格一定會被掌控,甚至被壟斷,進而讓業者、廠商為所欲為;所以,在經過研究多年後我終於提出這個法案。 對台灣這塊土地來說,奶粉就跟石油一樣,國內一直沒有奶粉的生產,所有的畜牧業所生產的牛乳光是製成飲品就已經嫌不夠,更不要說製成奶粉了!所以,國內市場所販售的奶粉就跟石油一樣,不管是嬰幼兒奶粉或是成人奶粉都完全仰賴國外進口,在此前提下,奶粉的來源與價格就完全被外國人所掌控,台灣一點辦法都沒有,因此,本席才想到應比照石油管理法制定奶粉管理法,當初石油管理法的立法動機,主要考慮到石油乃國家重要戰備資源及經濟發展重要能源,在國內不產石油的前提下,我們如何在石油的來源及價格上做有效掌控,爰制定石油管理法,在這個法裡面規範特許執照的方式,準此,若要在台灣做石油生意,必須拿到政府的特許執照,這不是一般人民可以獲得的,若要成為政府特許的廠商,必須為我們國家做好戰備貯存,所以,我們在油源的管理上是有一定的戰備貯存;也就是說,石油廠商在拿到我們政府所發給的特許執照、賺到他們想要獲得的利潤,還必須為我們國家做好石油的戰備貯存;另外,在價格上也會受到管控,廠商不能任意做調整,政府對費率的調整有制定一套計算公式。 今天我們以同樣的立法觀念制定奶粉管理法,國內外廠商若要在台灣做奶粉生意,我們很擔心他們會為所欲為,坦白說,全世界賣奶粉的幾家廠商,就跟賣石油的幾個大廠一樣,所以,如同石油管理法所做的規範,政府對賣奶粉給國人的廠商也應採取核發特許執照的方式,讓他們得以進入國內的奶粉市場,同時,他們也要為我們國家做適當的奶粉戰備貯存,這個觀念主要來自於戰備糧食,政府不需要花錢去貯存,而是由廠商來代為戰備貯存,因為政府給他們特許執照,讓他們在市場上賺錢,他們當然有義務幫政府做戰備貯存。其次,他們在市場上販售奶粉的價格必須接受政府的評議,這就像石油的價格或是學費、有線電視的收費一樣,廠商絕對不能為所欲為。將來一旦發生世界性奶粉荒的時候,廠商必須優先供應國人所需要的奶粉。 如果我們能以重視石油管理法或是糧食管理法的態度重視奶粉管理法,今天我們就不致於要去管廠商要不要以開罐促銷的方式給媽媽們優惠的價格,或是提供哪些贈品,殊不知這些都只是枝微末節,因為我們在上面就已經針對奶粉的供應、價格及戰備貯存制定一套管理的制度,可惜的是,在上一屆立委任期內我就已經提出這樣的法案,但經過幾位閣揆的更迭,至今仍石沉大海,沒有人願意推動這個法案,包括前院長江宜樺從研考會主委升任內政部長、繼而高升到行政院長一職時,也都未曾將此列為重要法案,當時我還告訴他,如果不認同本席所提法案內容,是否請行政院提出自己的版本,但最後行政院還是不提,後來我為了這個法案到處奔走,並不斷思索誰可以做這個法案的主管機關?又誰可以推動這個法案,結果農委會認為奶粉的管理是牽涉到專業問題,所以,應該要由衛福部來管。衛福部的看法則認為奶粉是屬於糧食的領域,應該由農委會主管。我問他們是不是該由經濟部來管?經濟部的說法是他們只管產品的進出口,奶粉的問題他們不管。從各部會的說法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沒有一個政府機關願意管這一塊,試想如果早一點通過這個法案,相關部會不就可以擁有很好的工具了嗎? 其實,我在推這個法案的時候,大家都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話,而且包括農委會、衛福部、公平會、經濟部等多個部會的首長都表態不願意管這個法案,甚至告訴歷任的閣揆說:這個法案是明顯違反WTO的原則,今天國際間都在推行自由貿易,我們怎麼可以用特許的觀念來管理奶粉呢?事實上,這正顯示大家都誤解了WTO的原則,根據WTO的原則,乃是各國產品在WTO的架構下進行公平貿易,既不可以做價格管制,也不可以做輸出的管制,但是當一個國家缺乏某項重要民生資源時,譬如石油等等,基於人道與國家生存發展的考慮,在WTO的架構下有例外的規定,以石油為例,如果某個國家不產石油,WTO就允許該國的政府對石油做特殊管制,這就是我們制定石油管理法的背景。 同樣的,今天台灣並沒有任何奶粉的生產,而國內也的確有很多沒辦法餵小孩母乳的媽媽們,她們的小孩確實需要透過喝奶粉的方式長大,在這種情況下,根據WTO的原則,基於人道、基於國家的生存與發展,就應該允許我們政府對奶粉做特殊管制,因為這樣並不會造成國內生產上的排斥,同時,因為我們本身並沒有輸出奶粉,所以,也不會造成我們跟其他國家在這方面的競爭。基於上述,這個法的制定WTO應該會准許,今天我也願意利用這個機會告訴所有的部會首長,如果你們自己不想接下這個業務就不要亂講話,因為WTO是允許政府對該國所沒有的資源可以藉由特殊管制的方法來做處理;今天我們在面對奶粉問題時,若不能透過奶粉管理法這部專法來掌控國際奶粉大廠進口的量、價格及戰備貯存,不僅在承平時期只能坐視他們為所欲為,未來一旦發生世界性的奶粉荒的時候,我們的政府勢將完全無法掌握奶粉的來源,甚至有錢也買不到,屆時這些國際奶粉大廠會以跟我們政府之間根本沒有deal或是任何契約關係為由,而不進口到台灣來,他們可以把奶粉賣到中國大陸或別的國家會有更好的價錢,他們為什麼要賣給台灣呢?根本就不供應,台灣就會變成有錢也買不到!就像石油一樣,如果政府不透過專門的法律來管理它,平常就訂好契約,萬一發生戰爭或是全世界油荒的時候,人家根本不將石油進口到台灣來,所以當政府講要如何掌控奶粉、平抑它的價格,同時要戰備貯存的這些枝微末節的時候,希望朝野各界能夠正視這個法律,這個法律我花了幾年的時間,一共有16條,它可能訂得不夠好,沒有關係,請行政院相關部會提出相對的法案一起討論。 可是連續10年來,每年我們都在談奶粉夠不夠?價格被壟斷等情形,但是你們從沒有好好的動腦筋想要怎麼管理,今天我真的是語重心長發言,我每天都在宣揚這件事情,可是都沒有獲得重視,我希望今天在談這些枝微末節的時候,你們要好好的想要怎麼掌握奶粉的來源?要怎麼管理它的價格?萬一那一天奶粉荒的時候,要怎麼貯備和供應,這是國家生存發展重要的事情,如果這個事情再做不好,我想不只是打執政黨,朝野都應該要打屁股。為什麼這麼多年以來,這部法律沒有人重視它、推動它?現在大家還在那邊談開罐不開罐,真的是笑死人了!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質詢。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邱署長,對母乳的宣導我是百分之百的支持,我的太太給小孩是餵母乳的,我們的母乳真的是福杯滿溢,還可以分享給朋友,這是很好、值得恭喜的事情。 主席:請衛福部國建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是,恭喜。 趙委員天麟:可是我也有好多朋友是沒有辦法餵母乳,請問他們有沒有罪? 邱署長淑媞:沒有。 趙委員天麟: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邱署長淑媞:我們要給予支持跟協助。 趙委員天麟:對,剛才專家學者講,有包括領養的情況。 邱署長淑媞:對。 趙委員天麟:所以餵母乳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也得到世界的肯定,我相信台灣社會已經不是像過去的那種時代,現在6個月的嬰幼兒吃母乳都有5成。 邱署長淑媞:向委員報告,今天整個是很嚴重的誤解,也就是說奶粉的價格根本不是因為推廣母乳哺育而造成的,奶粉商為了要獲得這些利益,卻拿母乳哺育推廣做為他責難的藉口,我覺得這樣對推廣母乳會是很大的傷害。今天真正的問題是奶粉商有這些利益,他抓著利益不放,所以我們還是要釐清,真正的對象是奶粉商。 趙委員天麟: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完全贊同你的話,這是奶粉商的問題,但就是價格不…… 邱署長淑媞:對,他們對台灣的父母親不友善,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趙委員天麟:我建議乾脆把奶粉禁止進口好了!我剛才聽到專家學者講我們還有母乳庫嘛! 邱署長淑媞:委員,這就是我們剛剛在澄清的…… 趙委員天麟:乾脆把奶粉禁止進口,因為奶粉不好嘛! 邱署長淑媞:它不是不好,我剛剛講的是它的利益對我們的父母不友善。 趙委員天麟:他不ok,你聽我講完,你已經回到國會殿堂,情緒可以冷靜一點,我是很平和的跟你討論這件事情。 我想請教你的是母乳很好,但是奶粉也沒有那麼罪惡,對不對? 邱署長淑媞:它是一個替代品。 趙委員天麟:對,它是在不得已情況下的替代品。 邱署長淑媞:對,沒錯。 趙委員天麟:我們也全力支持你用任何的預算去宣導這件事情,你應該要再加油。 邱署長淑媞:是,而且我們也尊重,當媽媽有困難的時候必須要用配方奶。 趙委員天麟:現在6個月左右的嬰幼兒,已經有5成餵母乳的情況。 邱署長淑媞:是6個月以下嬰幼兒,是包括1個月、2個月等全部合在一起的數字。。 趙委員天麟:更高到7成,我剛剛有仔細聽你的說法,請你要更加油。 邱署長淑媞:對。 趙委員天麟:但我認為這個課題是要完全分開。 邱署長淑媞:是完全分開,我們也知道…… 趙委員天麟:價格問題是很不合理。 邱署長淑媞:是的。 趙委員天麟:所以你們要在這個地方加油,但我也要提醒不要造成另類的母乳優越論,那會讓沒有辦法哺育母乳的人很難過,會讓她們覺得很羞愧,這是不對的,也就是說能哺育母乳是我們很推崇的事情,但沒有辦法哺育母乳,被迫一定要使用配方奶或是奶粉的人,不能讓她有罪惡感。 邱署長淑媞:向委員報告,我們完全贊成而且也努力做,但這中間有個困難,是在於今天喝不喝母乳跟穿衣服選哪個顏色不一樣,因為穿衣服選哪個顏色純粹只是選擇,只涉及一個自主權,但是今天喝母乳確實是有福祉最大化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世界衛生組織會在不當的廣告行銷規範上採取措施。因為在科學上它確實是會對孩子跟媽媽都是比較好的,所以當我們在鼓勵大家儘可能餵母乳的時候,對於沒有辦法做到或是不願意做的人,不要過度挫折或打擊,這真的很難拿捏,因為任何一個媽媽都是偉大的,所以我完全贊成不要讓她們受到很嚴重的挫折感。 趙委員天麟:很高興我們有這方面的共識。 另外,雖然很多委員都有問到過但我還是不厭其煩的再問一次,奶粉連續的一直漲價,你們都束手無策,短短3年嬰兒奶粉進口價從每公斤286元漲到333元,漲幅為16%;調製奶粉也從每公斤231元漲到281元,可是你看我手上拿的這些奶粉都不到1公斤,都是800克、900克的奶粉,為什麼要賣到790元、859元、795元呢?這是剛才邱署長提到過的問題,你的平均進口價只有兩、三百塊,現在還在漲,它完全轉嫁給消費者的,不是兩、三成而已,是百分之兩、三百的價錢,公平會現在是採放任的態度,這中間還有經過好幾次的貨物稅減免,你們有什麼作為呢?剛才上一位委員講的結論真的是深得人心,我們現在討論開罐價是一件多麼可笑的議題,應該問的是這中間的差價、重大的利益跟財團間的關連,賺到哪裡去了呢?召委也是聽到很多媽媽抗議的聲音才召開今天的專案報告,大家為了50元、100元的優惠價在計較,結果它動輒漲兩、三倍,請問公平會有什麼作為?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外界對公平會的職掌不是完全清楚,嬰幼兒奶粉的主管機關不是公平會,它的價格主要是靠市場機制來運作,公平會的職掌最主要是看漲價的過程裡面有沒有聯合行為狀況。輪漲的情形是客觀的事實,所以我們必須針對奶粉源頭、價格取得及量的取得做瞭解,並一步一步針對它的調價決策請他來做說明,另外對市售狀況也必須瞭解。至於價格是怎麼來的,據了解它都是進口的,所以財政部關政單位的資料就是我們可以採信的資料,不管國外賣的價錢是多少,進口的資料是多少,那是個事實,這個部分他沒有辦法做欺騙。另外對於相關通路與銷售策略,取得的是多少成的價格,通路再如何販賣,這是牽涉到整個銷售市況,還有利用他們行銷的策略,包含今天講的一些廣告等等,還有廠商認為他們應該要賺的利潤,這些是一個商品在整體物價情勢環境變動之下,來決定商品價格的一個因素。 趙委員天麟:好,我有給你完整的時間,你說明中間成本的部分,可是我真的必須告訴你,其實消費者只想感受到一個有治理能力的政府,消費者想要的不是你幫我們上課,或是告訴我們公平會的職掌,他們想要的是公平會不管面對輪漲也好,這些廠商一致性漲價的價格也好,你們有個霹靂的作為,要讓這些廠商知道!你剛幫我們上課講得那些東西是不必要的!是要被限制的!否則政府會打擊他,不用輪到我們在此計較50塊或100塊,這一點是我們對政府的期許。 你請回,最後我要請教署長。我剛才在臨時提案已經有看到暫緩的決定了,可是我真的必須提醒,後來我們有去瞭解市況,開罐的目的只是因為比較便宜,可能是打9折,所以不希望有人大量採購,然後去其他地方販賣,因此可能是用打洞的方法或是打開一點點,然後就讓民眾帶回家。其實對於一般人來講,就是馬上要食用,沒有剛剛所講那麼偉大的安全問題、健康問題與衛生問題,那就是一個價格問題,就是那群媽媽為了想要打9折,被迫去做這樣的事情。你們要管制這項東西,如果你們的管制有助於價格的降低,說實在的,這些媽媽都不會來跟立法委員抗議,他們還會全力支持你們。你剛剛一直有提到,他們應該要降價?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對,實質降價才是最重要的。 趙委員天麟:是因為政府做不到,所以業者跟消費者產生一個自力救濟的作為,這種作法我也覺得很可笑啊!可是沒有辦法,你知道那有多無奈嗎?所以我很支持召委今天開這個會,也很謝謝你們從善如流,但是暫緩這件事情,總是還會有一個開始,我也希望不要做過度的宣傳,導致我們對母乳的政策受到拖延或受到影響。我只是要提醒,不要一直找小老百姓的麻煩,如果你們沒有能力解決大的問題,我認為尊重這樣的市場發展會比較好。我最後只是提醒,我全力支持母乳,但是我也尊重那些無法餵養母乳的人的權益,謝謝。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公平會、經濟部跟財政部一起上來,我要先表示,今天來的層級這麼低,我們覺得相當遺憾,公平會來了一個所謂的處長,經濟部來了一個國貿局的科長,然後執秘是研發會的執秘,財政部來了賦稅署及關務署的副署長,但我們的核心問題都不是他們幾個能夠回答的。衛福部的常次為什麼沒有來呢?出國?我想整個政府的螺絲快要掉了。 公平會的報告第4頁講到近期奶粉業者調漲的查處情形,今年的5月至11月間,你們認為價格是外國總公司定的,而且各種不同的奶粉有不同的價格區間,這是事實。其次,有些廠商調漲價格是為了刺激買氣,先漲價再促銷,所以你們沒有查到其他的聯合行為是嗎?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 林委員淑芬:財政部的結論是你們研議對業者降稅,然後把降稅的利潤回饋給消費者是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希望這樣子。 林委員淑芬:看有沒有逃漏稅是不是? 許次長虞哲:對。 林委員淑芬:天啊!還有哪個部分?經濟部說我國的奶粉價格還算穩定、是相對便宜的,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許科長答復。 許科長素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提到,跨國其實是非常難比較的,因為規格不一樣…… 林委員淑芬:你的第2頁就是這樣講啊!跟中國、新加坡、香港比較,除了泰國以外,我國的價格相對便宜,這是你們的報告不是嗎? 許科長素珠:跟委員報告,第一段其實我們有講,這樣比較的結果不見得可以完全解讀彼此間價格的…… 林委員淑芬:這是你白紙寫黑字的,今天你是在人民的苦難上嘲笑是嗎?你們財政部讓業者趁火打劫是嗎? 再來請教公平會,我只問幾個問題,請其他兩個部會先回去。你們這種各部會的報告不負責任、丟人現眼,我們人民要問你們的是,奶粉價格真正的核心問題出在哪裡?解決奶粉價格問題的核心霹靂手段是什麼?我問你幾個問題,但我想公平交易委員會只會說不是你們管的,第一是進口價三百多元,到消費者手上變八百多元,我問你,三百多元的價格是誰定的、是怎麼來的?你先回答我。 顯然你們調查過了,進口商在海關進口,一公斤三百多元的價格是怎麼定的?這是你們的專業,也是你們的職掌,請回答我三百多元是怎麼定的? 張處長恩生:三百多元是他們進口的價格。 林委員淑芬:賣到零售端八百多元是誰定的? 張處長恩生:他有建議的零售價格,但是最後的交易對象應該是消費者跟最後的零售商。 林委員淑芬:你把責任推給消費者跟零售商,這簡直是偏頗至極。我先問你,三百多元跳到八百多元的零售價,中間的價格有哪幾個層次?請你回答。亞培的進口商是誰?桂格的進口商是誰?雀巢的進口商是誰?你告訴我這幾大奶粉公司答案,然後他們的進口價格為什麼從一公斤三百多元,跑到零售端變八百多元,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歸不歸公平交易委員會管是一回事,但你調查清楚了沒有?對人民講清楚是你們的責任,你現在就告訴我,他怎麼從成本三百多元變成銷售端一罐不到一公斤八百多元,請你回答我這個程序,這是你本來就應該調查的。 主席,如果他講不出來,請把時間暫停,等他能回答出來,才把時間繼續。 主席:請處長回答。 張處長恩生:我跟委員報告,業界的定價內容,有些部分牽涉到業者業務的秘密,這些營業秘密他們也不見得會做比較細緻的說明,除非跟我們調查的目的有直接關聯,比如跟合意或意思聯絡的部分有關聯…… 林委員淑芬:你現在是一句話就要敷衍國會嗎? 張處長恩生:沒有。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是問你,業者有定價的秘密,但你們基於公共利益、平抑物價、保障嬰兒有奶粉吃、讓民眾買得起、讓一歲以內的嬰幼兒有足夠的食品,是政府要去做的事。OK!你說這不是你的事,你只負責看有沒有聯合行為,那我也要問你,有關定價的過程,請你告訴我如何讓三百多元變成八百多元?你不要告訴我什麼營業秘密或不願意說明,願不願意就看你政府要不要!而不是沒有方法、沒有手段。你現在告訴我,怎麼從三百多元變成八百多元?你就回答我這件事情就好。 張處長恩生:我只能說根據我所瞭解或業者要考量的,他的管銷成本與國內營運,整體而言都算是他成本的一部分…… 林委員淑芬:你就是在替業者說話啊!有這種替業者說話的官員,難怪會有讓人民苦不堪言的奶粉,你到底能不能站在人民的立場想一想啊?他們到底是誰?他們是誰?業者的他們是誰?有管銷成本,有他們必須怎麼樣的考量,他們是誰?我現在沒有叫你負責,我只是叫你把調查的過程講出來,看怎麼從三百多元變成八百多元。 主席,他在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他答非所問嘛!直接回答我的重點。進口商、代理商、外國總公司,你們不是一句話推給外國總公司嗎?那誰是外國總公司?桂格是外國總公司?到臺灣他們自己還成立一間佳格公司,佳格公司就是定價的廠商啊!還有什麼外國總公司?亞培到臺灣還是叫亞培啊!是臺灣公司,就是臺灣亞培啊!還有什麼?都是臺灣公司啊!哪來的外國總公司?你先回答我,佳格、臺灣亞培、臺灣雀巢,他們怎麼把三百多元變成八百多元,你回答我就好了,我沒有叫你做其他的處理,顯然你沒有調查過嘛!顯然你一路包庇嘛!顯然你講不出來嘛!業者說是他的商業機密、營業機密,他不願意說明,你就放水了,是不是?你回答我啊! 主席,今天公平交易委員會來了一位處長,他回答不出來,今天的會不是白開了嗎?今天講其他都是假的,必須讓政府清楚告訴我們這是怎麼回事,我們要先知道問題,才有辦法談如何解決。今天政府跟財團聯手掩蓋問題,我們沒有公權力,我們無法調查啊!人民沒有資訊,無從得知啊!你們就像一塊黑布蓋在那裡,不願意陳述、不願意公開、不願意告訴我們價格是如何過來的,我們今天要怎麼談問題如何解決?請主席裁示,請他立即回答,否則我們今天不散會。 主席:處長,剛剛的問題…… 張處長恩生:對於剛剛的問題,我瞭解委員的想法,但是任何一家業者的定價,從原料變成產品,都要加上他中間努力的付出跟剛剛所講的成本,還有他預期的利潤,大體上就是這些項目。另外還有一些配方的部分,他並沒有特別去做細分。 主席:我在此具體要求,我們早上有通過一個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12月底要把他查的所有報告呈上來,其內容要包含剛才林委員講的,他們的進口價變成末端的零售價,到底其中包含哪些成本?占的比例大概有多少?必須要把這個部分包含在整個報告裡。 林委員淑芬:主席,今天你排這個題目已經排那麼多天了,但他們沒有資料、也沒有報告,還在幫業者開脫,三百多塊加上原料變成產品的成本,這是騙那些沒有養過孩子的人,本人養了二個孩子,特別是嬰幼兒奶粉,有多少是原裝、原罐,還什麼加工成本、管銷成本?根本就是預期利潤啦!就只有預期利潤啦!再來說到配方,那是騙不知道的人,我跟你講,臺灣奶粉百分之百外國進口,數十年來長期由少數的進口商與代理商進口,也就是你們說的外國總公司壟斷國際大品牌的奶粉,形成市場寡占啦!以嬰幼兒奶粉為例,三百多元到零售端變八、九百元,在去年才二百多元而已耶!在前年才二百出頭而已,一樣照賣八、九百元。八年前我養我女兒的時代,進口價才一百多元,就賣我們八、九百元了啦!這中間的暴利誰奪走了? 第二是中間還有一個環節,少數的財團控制了奶粉市場,形成寡占,然後這些不肖的商人,為了競逐更高的利潤,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後,以人為手段變相賣到價格較高的大中國市場,然後把供應量變少,供少於需,價格就上漲。所以三年來,國際上芝加哥的脫脂奶粉現貨跌了25%,期貨跌了7.45%,以今年為例,芝加哥的現貨跌了四成,大家都是腰斬,跌了四成六點八九,期貨跌了33%。再以大洋洲乳品類離岸價格為例,全脂奶粉一噸在今年年初是5,400美元,到現在變成2,700美元,你可以去換算一公斤是多少元;脫脂奶粉是5,100美元變成2,600美元。不管國際三年來如何降價,臺灣價格卻違反國際市場一路漲,就是因為臺灣人把奶粉賣到中國去了。 要解決這個東西,你們提的是什麼報告啊?財政部提什麼降稅報告?我告訴你,要課稅!把進口的奶粉往高價的大中國市場去逐利,所以在必要的時候,為了平抑物價,對於出口的奶粉要課徵出口貨物稅,哪裡沒有手段!還什麼降稅,都降幾年了,2008年到2012年都降四年了,這四年裡面,價格沒有回饋給人民,然後再趁火打劫,假裝要降價,結果降稅還漲價,要課稅!其次,打破市場的寡占和變相的壟斷要怎麼做?這些寡占的代理商與進口商長期控制市場價格,臺灣政府要介入,政府直接到生產端去採購,一次就打破他的利潤壟斷,怎麼會沒有辦法,是做不做的問題啊!所以今天我們要講,是誰在控制國家的市場價格,你們不要一句外國總公司就算了,外國總公司是誰?臺灣代理商是誰?300元怎麼變成800元的?你要公布啊!要透明啊!你連查都沒有查,人家跟你講是商業機密,不告訴你,你就算了。到底有沒有聯合行為,你叫他交代清楚,你自己再去判斷,你現在連調查都沒去調查,就直接縱放,這個政府…… 主席:林委員,謝謝,時間到。 林委員淑芬:這些官員沒有把解決問題的方法跟手段拿出來,占著毛坑不拉屎,還變相包庇這些寡占、壟斷的不肖廠商鉅額暴利。今天我非常遺憾,來的層級這麼低,報告講不出來、答非所問,然後顧左右而言他,真正的核心問題、核心價值、解決手段講不出來,財政部、經濟部、公平會拿這種丟人現眼的報告,這是對立法院最大的侮辱、對人民最大的欺負。現在政府就沒有頭啊!今天是要質詢誰?沒有半個可以負責的在場啦!都是多講的! 主席:謝謝林委員淑芬,有關如何抑制奶粉價格的問題,大家不分朝野共同來監督,並提出最有力的辦法。 請林委員鴻池質詢。 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非常感謝主席安排這個針對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的議程,它看起來好像只是開罐價的問題,不過所衍生的問題卻是很大的,大家都非常的關注。 這次1129的選舉,執政黨大敗,事後當然有各種檢討,但不管是勝利方或是失敗方,其實都是政黨,政黨透過政黨競爭就是為了要為民服務,任何一個政黨的失敗當然需要虛心檢討,勝利的一方也會去做他們該做的事情,不過我覺得人民才是勝利的一方。在這次的選戰裡面大家都認為說我們沒有聽到人民的聲音,任何一個的政黨執政確實要傾聽民意,解決民眾的困難。主席今天排這樣的議程從小處來看,這只是一個小家庭、產婦的小確幸,大家在爭的就只是一個開罐價格的優惠,剛剛很多同仁也提到,其實這不是真正的重點,重點在於為什麼奶粉價格會不斷的一直漲?剛剛林淑芬委員也一再提到各方面的問題,我想一個負責任、為人民做事的政府,真正要去想人民心中的苦,邱署長這次參選宜蘭縣長的選舉,相信能夠體會得到,也唯有真正傾聽民眾的聲音,知道民眾痛苦之所在,能夠提出解決方案,這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所該做的事情。對於奶粉的價格,到底為什麼公平會、經濟部、財政部會共同面臨這種局勢跟問題,我們一年一年的提,但是為什麼就是拿不出對策呢?剛剛公平會處長也特別提到有各種原因,其實民眾要的不是你這樣的回答,民眾要的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問題的政府,我們的官員就是要做這樣的事情,民眾不需要知道你們要怎麼做,他只是要一個答案,所以我希望針對奶粉價格,不只是公平會,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都要針對今天的議題好好努力研究,奶粉價格是一個最根本的,各部會不要有本位主義,行政院是面對人民的,各部會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心中有人民,你自然就會想到,即使不是你的部會的事情,但是你還是可以提出提醒,看該怎麼制訂辦法。舉例來講,今天討論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在修正的時候我不清楚參加的有哪些單位,邱署長有提到在一開始的時候,人家也是認為是要鼓勵哺育母乳所以用這樣的方式,當然剛剛邱署長也講,這不是事實。但是食藥署在當時開會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今天你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把民眾的小確幸給去掉了,雖然是為了維護嬰兒食品安全,但是卻衍生出別的問題,因為當民眾的大問題無法解決的時候,他只要求這麼一個小確幸,而現在你卻把他的小確幸都給斬了,這怎麼辦呢?這是人民的苦啊! 所以各部會及各相關主管單位,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事情,要整體的看,民眾的問題是什麼?這件事情最大的問題是奶粉價格為什麼降不下來?進口價是三百多元,但最後的終端價是八、九百元,這個價格是怎麼產生的?公平會當然有責任去瞭解實際狀況,可是你們卻只查有沒有聯合漲價的問題,怎麼會有聯合漲價的問題呢?要是我也不會用那麼拙劣的手法被你們抓到!那沒有聯合漲價,又會是什麼呢?輪流嗎?你們又說:輪流漲價是不符合聯合漲價的條件,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處理。請問連政府都沒有辦法,叫人民要怎麼辦呢?我也想不出來呀!解決問題是政府該做的,站在立法院的立場,不分任何黨派監督政府,就是為了要解決民眾的問題,這不是黨派問題,所以在野黨的質詢是對的,我們也是這樣質詢。今天公平會處長來參加會議,我相信你也是相當能幹,回去好好反應這個問題,把奶粉的價格做澈底處理,不然民眾只能雙手一攤,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次選舉有沒有盪到谷底,我們要好好的思考,執政不執政決定在於人民心中的感受,這個感受到底是什麼?如果下一次2016年民進黨執政,做的好,民眾會繼續支持;如果做不好,像我們一樣各自為政,也是會繼續的政黨輪替,在民主政治裡面,政黨政治是自然的事情,我希望藉由這次選舉我們可以好好思考,尤其執政黨經過這次挫敗一定要反省,我們要想是不是真正有聽到人民的聲音?我相信我們是有聽到人民的聲音,但重點在於人民的苦我們沒有提出解決的方案,即使有抓到問題之所在提出方向的,有可能是採取的方式不對,也可能是時機不對。我發覺我們有很多大方向、目標是正確的,但要如何做,我覺得是該好好檢討。就奶粉的價格來講,我們就可以好好的想,這個問題說大不大,但說是小問題,你們連小問題都解決不了,大問題還解決的了嗎?所以我們試目以待。公平會以及衛福部等各相關主管單位你們要盯這個。現在再苛責衛福部,我覺得這個太枝節了,它只是個小確幸而已,但你們卻把民眾的小確幸都給斬了,那就會變成大問題。所以我想本末一定要分清楚,拿這個當作案例,政府的施政不是只有奶粉而已,還有太多的項目,以上是我語重心長的發言,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偉哲、李委員貴敏、賴委員士葆、楊委員麗環、王委員進士、劉委員櫂豪、薛委員凌、葉委員津鈴、高委員金素梅、周委員倪安、黃委員昭順、楊委員瓊瓔、廖委員正井及王委員惠美均不在場。 請徐委員少萍質詢。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先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對照,第三條修正內容是「不得為廣告」,原來是沒有禁止,第五條也是一樣,你們的說明中提到根據「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規定,要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限制範圍,只是「限制範圍」,並不是完全禁止,我就不太懂,這個配方食品指的是奶粉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定義是,嬰兒配方食品和較大嬰兒配方的補助食品,一個是指6個月以下,一個是指1歲以下的配方奶粉。 徐委員少萍:是奶粉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 徐委員少萍:市面上一些嬰兒配方食品,好像也有一些是小瓶罐的營養補充品,那個算不算配方食品? 姜代理署長郁美:針對這個管理辦法,我們有一個定義,而定義中針對的就是嬰兒奶粉部分,也就是母乳替代品。 徐委員少萍:「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中並未提到配方食品,所以這裡提到的配方食品,其實指的就是奶粉,對不對?而所謂奶粉的廣告限制範圍,並不是完全禁止廣告,是不是?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 徐委員少萍:那為什麼我們的規定要這麼嚴格?一個母親要給嬰兒食用奶粉,當然需要很多資訊,但全面禁止廣告,資訊要從哪裡來?廣告也是一種資訊來源,為什麼要禁止呢?你們的理由是為了要提倡母乳政策,請教國健署,是這樣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只是英文翻譯的問題,原本就是規範母乳替代品的行銷廣告,所以…… 徐委員少萍:母乳替代品,那就是奶粉啊! 邱署長淑媞:奶粉、奶水或其他替代母乳的東西。在廣告上而言,越弱勢的人,越不容易有完整、正確的資訊,所以這一類商業廣告衝擊最大的、最容易受到誤導的,就是弱勢的人,所以國際上是有對廣告…… 徐委員少萍:有所限制嘛! 邱署長淑媞:對,要非常嚴格的限制。 徐委員少萍:可是我們的規定是全部都不行喔! 邱署長淑媞:跟委員報告,限制只是字面上這麼書寫,國際上就是禁止…… 徐委員少萍:是限制範圍,不是全部禁止,是廣告限制範圍,並沒有規定全部限制。 邱署長淑媞:我們有國際的範圍…… 徐委員少萍:我們比國際規定還嚴格,是全部禁止,是不是? 邱署長淑媞:沒有!委員,內容要看國際規定的內容…… 徐委員少萍:如果是全部禁止,一般比較弱勢的民眾,要從哪裡獲得資訊? 邱署長淑媞:由醫護人員及政府提供有關這方面的正確使用方法。 徐委員少萍:對!但品牌呢? 邱署長淑媞:因為品牌廣告常常有很多商業伎倆…… 徐委員少萍:你現在講的廣告就是品牌廣告,對不對? 邱署長淑媞:不只是品牌,因為…… 徐委員少萍:品牌是不是其中一種? 邱署長淑媞:對。 徐委員少萍:那也不可以啊!我不解的是,為什麼要全部禁止?我認為全部禁止也是很不方便,像類似「專刊」,弱勢民眾不見得有機會獲得這樣的資訊來源,他們較容易看到的就是廣告…… 邱署長淑媞:報告委員,會有的。 徐委員少萍:廣告如果是虛偽的,我們可以管制…… 邱署長淑媞:不是!不是!委員,國際上規範的內容就是禁止的,他們的英語字詞就是廣告行銷的規範…… 徐委員少萍:對啊!沒有禁止廣告嘛! 邱署長淑媞:但是這個守則的實質內容、條文,譬如第五條就已經…… 徐委員少萍:好啦!我是看你們提供的資料中寫的是廣告限制範圍,既然是限制範圍,那就不是全部禁止。剛剛你說要推廣母乳,這點我非常贊成,而且我也曾經跟你們合作過,我是非常非常贊成,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把一些母親想要了解的資訊統統限制住,而完全要聽醫生的。現在是完全聽醫生的嗎? 邱署長淑媞:跟委員報告,在媽媽手冊、兒童手冊裡都有相關訊息記載,還有一些婦產科醫院都有相關衛教項目。 徐委員少萍:那品牌呢?品牌也沒有廣告,不是嗎? 邱署長淑媞:不需要,我們…… 徐委員少萍:有那麼多品牌,民眾怎麼知道要購買哪一種? 邱署長淑媞:我們如何去決定要幫哪個廠牌做廣告?這是不需要的,而且…… 徐委員少萍:我以前在當老師時,就認為小孩還小,應該給他喝好一點的奶粉,所以我在小孩4個月後就給他喝克寧奶粉,小孩也長得很好…… 邱署長淑媞:報告委員,這不是完全都好,或完全都不好的問題,這是比例的問題,如果是喝母乳,那麼小孩的安全跟成長…… 徐委員少萍:假如是不得廣告,那麼政府就要負起完全責任,當然品牌上,還是由他們自己去醫院推銷、廣告…… 邱署長淑媞:不能推銷,不能推銷。 徐委員少萍:有啊!怎麼沒有?很多醫生也都會幫忙做廣告。規定不得在電視上做廣告,那麼在醫院也不能廣告才是,可是他們一樣是有廣告,我的媳婦才剛生了雙胞胎,我了解這樣的情形。如果真如署長所言,廣告限制範圍指的是不得廣告,那麼我們現在這樣的修訂是對的,至於「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這部分剛才提到是暫時保留,因為很多人對開罐價有疑問,是不是? 姜代理署長郁美:報告委員,我們保留的是「開罐價」這三個字,其他的促銷行為與贈品、樣品,都還是不行。 徐委員少萍:3月份制訂「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9月24日修訂,10月1日公告,然後明年1月1日實施,本席認為速度上是滿快的,為什麼會這麼快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們只修訂了其中兩條條文而已。 徐委員少萍:我知道,但為什麼這麼快實施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原來的條文3月份就已經公告了。 徐委員少萍:對!但後來修訂了其中的第三條及第五條,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就是第三條的廣告限制範圍跟促銷辦法。 徐委員少萍:什麼廣告限制範圍?沒有嘛!就是不得廣告! 姜代理署長郁美:宣傳部分,刊登在學術性醫療刊物是可以的,提供給醫事人員使用也是可以的。 徐委員少萍:我的用意不在此,我的意思是你們的動作真的很快,針對第三條、第五條的修訂,你們到底有沒有諮詢過相關專家或開過什麼會議?衛福部在10月20日訂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有沒有? 姜代理署長郁美:有。 徐委員少萍:10月20日訂定,實施日期是105年1月1日,這是針對兒童垃圾食物部分,為什麼這個辦法是103年10月20日訂定,要到105年1月1日才實施,時間拖那麼久,這不是很重要的議題嗎?同樣攸關嬰兒、兒童食品,一個動作那麼快,一個卻那麼慢,是不是食品商給你們的壓力太大,要不然怎麼105年1月1日才要實施? 姜代理署長郁美:報告委員,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的管理,我們本來就有一個原則,這個原則在17年前就已經訂定了,相關條文在以前我們是以規範方式,要求業界和所有相關人員一起遵守,只是去年因為母法有所修訂,我們才在今年3月公告這樣的一個管理辦法。 徐委員少萍:我是說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其重要性不亞於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就是一樣重要,那為什麼這個辦法9月修訂,然後立即公告實施,另外的那個管理辦法也很重要,為什麼要拖到105年1月1日才實施?是不是食品商有壓力給你們? 姜代理署長郁美:沒有。 徐委員少萍:那為什麼要拖那麼久,另外一項卻是超乎的快? 姜代理署長郁美:這是原來就有的條文,我們只是把規範改成辦法,另外一個管理辦法則是新制訂的。 徐委員少萍:原來有的跟新訂定的,一樣都很重要啊!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 徐委員少萍:我的質疑是,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是今年10月20日制訂,為什麼要等到105年1月1日才要實施?我看召委也一直點頭啊! 主席:是,真的是實施日期押得太晚了。 徐委員少萍: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壓力? 主席:這點有必要再檢討,謝謝徐委員幫兒少發聲。 姜代理署長郁美: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昆澤、徐委員欣瑩、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及吳委員秉叡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建國質詢。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這個政策制訂之前,應該都會有所謂的政策評估,就是指這個奶粉事件,有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林主任秘書答復。 林主任秘書四海:主席、各位委員。是。 劉委員建國:這個政策簡單講應該是要給市場信心,請問你們有沒有做過奶粉價格跟母乳哺育人數的統計報告?也就是說,如果奶粉價格越高,會不會導致母乳哺育人數大增?反之,如果價格越低,母乳哺育人數就隨之大減?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 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完全不是針對價格,這次食藥署的規範是針對廣告部分,至於價格部分,其實是廠商未能把利潤回饋給消費者,所以這是兩回事。 劉委員建國:當然,今天廠商的問題是一個問題,但是我要問的是,公部門本身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 邱署長淑媞:因為公部門並沒有打算採取價格策略,所以沒有做過這方面的評估。 劉委員建國:我們沒有採取價格策略,所以就沒有做這樣的評估,是不是? 邱署長淑媞:我們一直是用推廣方式,包括懷孕期間及產後整個友善環境的塑造,以及相關資訊的提供,以鼓勵媽媽們餵食母乳。 劉委員建國:這個已經廣告很久了,連我沒有生過小孩,都知道有這方面的廣告,現在我們是針對奶粉部分,對不對? 邱署長淑媞:是。 劉委員建國:我的問題是,有沒有做過相關的政策評估? 邱署長淑媞:據我所知,這次有關開罐價問題,是食藥署召開會議時,與會專家擔心會造成衛生安全的問題,所以才把這部分列進來,並不是為了要鼓勵大家餵母乳,而針對開罐的部分加以干預,事實上是基於衛生安全考量。 劉委員建國:本席認為,今天我們不能連宣導或政策評估都沒有做,就反對配方奶粉,然後強迫要求母親一定要做這樣的哺乳動作,會不會? 邱署長淑媞:不會。報告委員,並不會,我們的政策也包括針對沒有辦法餵食母乳,或是選擇不餵母乳的母親們,提供他們支持和協助,也就是在配方奶粉的使用上,如何正確使用,也是我們工作的一環。 劉委員建國:你剛才說有開會,就你了解,他們開會的內容…… 邱署長淑媞:是,在確定這樣一個內容之前,是有開過會,也有徵詢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意見。 劉委員建國:好,我要開會的相關會議紀錄,可以吧?那個應該不是機密吧?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答復。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可以。我們會後會提供給委員。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主席: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徐委員欣瑩、黃委員昭順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國內奶粉價格目前面臨步逐步調漲的情況,然而奶粉是新生兒的必需品,因此政府在鼓勵生育的同時,對於相關新生兒必需品之價格也應該花費更多的政策來平抑物價,使得養育的費用不會持續攀升,造成國人對於養育費用有所遲疑使得出生率不斷下降也是原因之一。 國內大多數的奶粉多數依賴進口,政府為了維持奶粉的價格平穩過去對於奶粉進口的關稅以及與奶粉出產大國紐西蘭簽定FTA,期盼能夠真正實現穩定價格的市場狀況,但是從這幾年市場反應價格來看,似乎沒有達到政策目標,市場上的奶粉價格仍不斷上漲,政府相關單位例如關稅單位有必要介入了解相關進□商的真正成本價格,相關進口商聲稱進口成本不斷上漲,因此政府的政策要能夠配合市場的變動,使得平穩奶粉價格的政策能夠發揮真正的效用。 民間對於粉粉價格有所謂的開罐價,也就是購買的時候就將所購買的奶粉真空包裝打開,這樣的作用在於為了維持奶粉新鮮只能夠買少數的奶粉,而重複到商店進行消費。消費者將奶粉買回家後開罐跟購買後立即開罐,兩者回家後的保存方式都相同,一般消費者家中並無其他特殊的設備保存奶粉,衛福部禁止開罐價的目的雖然是在避免奶粉遭到細菌感染,但是卻沒有思考開罐價跟未開罐價兩者之保存方式是否相同,而引起民怨,期盼行政單位施政要從人民的觀點思考政策的發展,才能夠讓政府與人產生共鳴。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嬰兒奶粉促銷、開罐價,有折扣就有業績。衛福部表示,將自明年元月(104.1.1)起禁止任何嬰幼兒配方奶促銷,包括送贈品、樣品、折扣卷。註1 1.部長,上開政策用意為何?可否對消費者的具體保障?其宣導是否俱足?如何避免消費者誤解貴部用意? 二、奶粉查無聯漲?媒體報導學者質疑公平會虛應故事。對此,公平會澄清,近年來嬰幼兒奶粉業者漲價是否涉有聯合行為,每每主動立案調查,並函請相關奶粉業者提出相關資料,或到會說明,並實地進行訪查及蒐集相關事證研判有無聯合行為之虞,絕不會虛應故事。註2 1.主委,目前奶粉價格漲跌情形?為何成本減價卻又不降價?日系商品價格有無降幅?如非虛應故事為何奶粉價格遲不降?貴會有無霹靂手段?部會間如何商討對策?如何讓民眾享有降價小確幸? 三、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日前從中國大陸衛生單位確認,福建省新增1例H7N9流感病例,疾管署宣布福建省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註3 1.部長,對於上開疫情防疫作為?目前全球確診案例?目前大陸警示等級?如何宣導疫情可能風險?是否已將大陸列入高風險地區? 註1:食藥署表示,為持續推廣母乳哺育且母乳營養較配方乳高,日前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明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廣告。 註2:舉如雪印奶粉調漲旗下六款嬰幼兒奶粉售價,幅約百分之五。桂格旗下三款嬰幼兒奶粉每罐漲幅為百分之九點五,嬰兒奶粉年年高漲,對於年輕的雙薪夫妻而言,無異是沉重負擔。 註3:全球自2013年迄今共462例確診病例,包括中國大陸447例、香港10例、台灣4例、馬來西亞1例,世界衛生組織(WHO)11月18日更新177例死亡。 徐委員欣瑩書面質詢: 食藥署在10月1日以預先公告的方式,宣告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的第3、5、7條,預計明年(民國104年)元旦實施,其中在第5條的新修正內容規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搭配其他物品銷售或以特別展示會之方式為促銷」,引發新生兒家長、民眾熱烈討論。食藥署雖曾透過媒體,說明此規定主要是針對開罐價奶粉在開罐後,可能變質、受汙染以致影響嬰幼兒健康疑慮所做處置,但是新生兒家長卻認為,一般以開罐價販售的嬰幼兒配方奶,大多限購一罐,而且大多是在前罐即將喝完才會新購奶粉,因此開罐與未開罐奶粉的儲存、使用幾乎沒有時間差異,認為食藥署的新規定是過度干預。本席為此對衛生福利部提出書面質詢,請貴部具體答覆: 一、衛生福利部雖大力宣導母乳哺育,卻仍有母親採用配方奶哺育新生兒,除了自身生理因素限制泌乳量,還有工作場所無法提供母乳哺育環境所造成的限制,民眾認為開罐價是單純的消費方式,然而衛生福利部所宣告修正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的第5條,卻將開罐價視為促銷。請問衛生福利部的認定理由為何? 二、針對衛生福利部對於開罐價的認定,與民眾認知的差異,而使得民眾有「政府管太多」的感受,本席認為衛生福利部從10月初公布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後就預計在明年1月實施,期間的緩衝期過短、宣導說明不足。請問衛生福利部對於該管理辦法的說明、宣導,是否有後續的補強計畫?若民眾的疑慮仍存在,衛生福利部是否考慮延長實施的緩衝期,以化解民眾疑慮? 黃委員昭順書面質詢: 本席在前次質詢就提醒公平會注意「奶粉一罐從新台幣500多元漲到670元,最大罐的要超過1,000元,市場狀況不適合台灣生育環境」。主委您的回答是;『公平會無法直接干預物價,但若業者透過聯合行為,或其他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政府一定盡職責,共同穩定奶粉價格』。 本席要問: 一、事隔月餘,政府做了什麼【穩定奶粉價格】的具體作為? 二、嬰兒奶粉平均進口價1公斤約300多元,末端零售價格有的卻高達800元以上,政府不應該深入瞭解嗎? 日圓狂貶、日貨卻不降價;紐西蘭進口奇異果、蘋果、奶粉等商品在台紐經濟協定生效後享關稅減免待遇、價格竟不跌反漲。但是公平會的調查報告,結論稱「降價不能只考慮匯率,甚至說漲價有國際因素」,及「各業者產品種類、品牌設定及配方屬性不同,在國內嬰兒奶粉市場尚未見到有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供需市場功能的業者」。 本席很好奇的是: 一、人民的聲音政府是耳聾了嗎?媽媽們的忿忿不平政府毫無感覺嗎? 二、消費者要的是政府應維護人民的權益,遏制不肖攏斷、寡佔或任意漲價的惡意行為,政府要做的是去查清楚、搞明白,如有非法或不當就該制止,不是要政府替進口業者說話,為廠商護航! 這兩天媒體話題熱點「開罐價」,不就是因為奶粉價格持續上漲,逼得父母們不得不四處打聽哪裡的嬰幼兒奶粉便宜?衛福部公布,自104年元月起一歲以下嬰幼兒配方奶將不得以開罐價、折扣卷、贈品搭配等方式促銷,違者將處以4萬至400萬元罰鍰。 「拆封價」的操作方式和用意,是零售商為了讓真正需要長期喝配方奶的顧客可以享受到比較優惠價格的「小確幸」。但為了確保顧客的確是僅供即期自用而非刻意囤貨或轉賣以得利,而拆開封膜、鋁箔的一小部分,讓消費者無法退貨或轉賣,且規定時間內之購買數量上限。 本席認為; 一、政府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回應,人民是要瞭解為什麼國際奶粉價格跌了一半,國內不跌反升? 二、民眾要的是政府有責抑制「民生物價」,給予人民美而廉民生福祉,廠商促銷是市場機制商業行為,只要不影響品質、不是過期商品違害民眾健康,政府有必要管行銷方式嗎? 本席並不反對政府大力推行的母乳哺餵政策,但對無法完全哺育母乳,勢必要用配方奶粉來補充。配方奶是民生必需品,而對於部分嬰兒而言,它是唯一的糧食來源。面臨奶粉漲價,政府不但不想辦法平抑物價,給予補助,反而還下達了禁止促銷的政令,這種不食人間煙火是與民生現實脫節的政令,不但造成父母們更大的經濟負擔。更等於變相懲罰生育子女的國人同胞,並持續打擊國人早已低靡不堪的生育意願。 本席在此要求政府: 一、衛福部應即會同公平會進一步調查上游廠商售價是否有不合理之處?以及是否有聯合漲價之疑慮? 二、即使沒有聯合漲價之實,對國際奶粉價格明明降跌,國內奶粉卻不能呼應,應有具體辦法回應民意! 三、政府應調查是否有以零關稅進口奶粉而後出口轉賣他國,一方面牟取價差,一方面提升我國奶粉進口需求量,相當於變相哄抬國內奶粉價格之情事。 舉凡母乳哺餵相關的設備和耗材如擠奶器、擠奶罩、溢乳墊、儲藏袋,這些開銷其實不會比餵配方奶粉要少;何況還有親餵時耗去的時間成本、必須的營養品補充。再加上職場、公共空間缺乏足夠的哺乳空間,這些都是讓有心想全母乳哺餵的媽媽卻步的阻力。 如果政府希望促進母乳的哺餵,應該採取「鼓勵母親餵母乳」的正向政策,而非「禁止使用母乳替代品」的負向政策。 本席要求: 一、在國際奶粉價格節節上漲時,開罐促銷價是消費者的小確幸,政府不應以「推廣母乳」之名,用政令來禁止嬰兒奶粉的促銷,變相使奶粉漲價更多,造成家庭更大的負擔。 二、「嬰兒奶粉禁止以開罐價、折扣券等方式促銷」的禁令,應予以暫緩。 三、「拆封價」配方奶主要疑慮為奶粉開罐後保存問題,衛福部應加強宣導國人居家保存奶粉之方法及開封後保存期限,以確保幼兒健康。 劉委員建國書面質詢: 一、政策制定之前,皆必須要有所謂的政策評估,而且政策必須要給市場信心。對此,衛福部是否對奶粉價格與母乳哺育人數進行統計?奶粉價格越高,會不會導致母乳哺育的人數大增?或者奶粉價格越低,則母乳哺育的人數大減?任何政策的背後,皆有所謂的「群體意志」,衛福部現階段的母乳政策,是一種「強迫」鼓勵母乳哺育。基本上,母乳哺育是一件好事,但是就母乳量而言,那些因為體質的緣故,導致母乳量沒那麼多的媽媽來說,他們屬於相對弱勢,政府在推廣母乳政策的同時,如何顧及這些只能買配方奶粉的媽媽?需不需要用一種積極的差別待遇,去協助這些媽媽渡過奶粉價格越來越貴的難關?例如:用社會福利去補助、發行奶粉券或奶粉降價? 二、本次會議所討論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僅是針對末端管理問題!10多年前,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既已要求廠商制定公約了,所以今天所討論的促銷管理辦法,顯得衛福部只是「冷飯熱炒」。各大賣場3款配方奶粉(廠牌是s-26金愛而樂、亞培心美力、美強生的優生奶粉),奶粉罐上都有「重要聲明」,上面寫著「母乳是嬰兒的最佳食物。當母親無法餵哺母乳或母乳量不足時,應先請教專業醫師或營養師,選擇適合的嬰兒配方奶粉。請遵照醫護人員、營養師的指導,來決定餵哺奶粉之需要、正確的餵哺方法及餵哺嬰兒有關事宜。」這些重要聲明,重點的關鍵字就是醫生、醫護人員、營養師,就是衛福部如何針對醫生、護理人員、甚至於是坐月子中心所推薦促銷的奶粉進行管理。 三、配方奶粉廣告的促銷,僅僅只是一種補強消費者對該產品的印象罷了!充其量只能顯示出該奶粉牌子是大牌還小牌。再者,母乳於哺育半年後,因母體營養可能不敷嬰兒使用,仍須改用(或搭配)嬰兒配方食品。無論是喝母乳或喝配方奶粉,最後都會「殊途同歸」,所以嬰兒配方食品真正的代言人,是醫護人員。 (一)請問國民健康署,東方人不同於歐美,對於嬰兒與較大嬰兒的配方食品所需的成分含量必定不同於歐美,所以某種成分含量的多寡,就變的很重要。哪種成分是適合東方人體質的?國內兒童的營養需求,有沒有完整地反應在奶粉的配方上?為什麼有的含鐵量較高?有的含鐵量較低? (二)請問食品藥物管理署,在末端管控上,要如何落實檢驗?如何執行抽驗機制?請問醫事司,坐月子中心、醫院所使用的奶粉,才是真正左右婦女在奶粉選擇上的重點,醫院、坐月子中心所使用的奶粉,就是一種廣告、一種促銷的行為,你要如何落實管理?配方奶粉在國內視為民生必需品,可是在歐美,這可是視作「藥物管理」的一部分,國內要不要比照歐美將配方奶粉比照「藥物管理」來看待? 四、建議:一般消費者都會聽信坐月子中心、醫院醫師、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員的推薦,所以無論選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或選擇使用母乳的婦女而言,政府都應該提出更充足的資訊,因為對於「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如何選擇的知識,並不是掌握在我手裡。故應由衛福部整合國民健康署及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務,即國民健康署邀集國內專家學者依國人體質及營養需求,制定一個符合國人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成分、含量比例)的國家標準,並公告周知,以保障國人在選擇「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時,有「知」的權利,再擇由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該標準,制定一檢驗及市售品抽驗機制,讓國人可以安心的使用。 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