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星期一）9時9分至16時47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許委員智傑","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上午11時27分","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下午5時27分","地    點：（12月17日）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12月18日）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蔣乃辛    高金素梅  陳碧涵    潘維剛    陳淑慧    何欣純    陳亭妃    黃志雄    孔文吉    鄭麗君    許智傑    陳學聖    呂玉玲  ","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李桐豪    許添財    林德福    盧秀燕    賴振昌    邱文彥    鄭天財    賴士葆    廖正井    羅明才    薛  凌    陳明文    葉津鈴    蘇清泉    周倪安    陳歐珀    吳育仁    顏寬恒    林滄敏    黃偉哲    楊應雄    江啟臣    楊瓊瓔    管碧玲    王惠美    劉櫂豪    廖國棟    陳怡潔","      委員列席28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專門委員：謝淑津","主任秘書：劉其昌","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簡  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蘭","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12月17日）","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依本院財政委員會103年10月1日台立財字第1032101090號函所附公務預算審查報告範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決議："],["段落：歲入部分"],["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90項　青年發展署，無列數。","第91項　國家圖書館，無列數。","第92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26萬元，照列。","第93項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無列數。","第94項　國家教育研究院，無列數。","第95項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第102項　青年發展署，無列數。","第103項　國家圖書館148萬5,000元，照列。","第104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88萬元，照列。","第105項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無列數。","第106項　國家教育研究院510萬8,000元，照列。","第107項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3萬元，照列。","第4款　財產收入","第102項　青年發展署9萬6,000元，照列。","第103項　國家圖書館96萬4,000元，照列。","第104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215萬2,000元，照列。","第105項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1,000元，照列。","第106項　國家教育研究院223萬7,000元，照列。","第107項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1,967萬7,000元，照列。","第7款　其他收入","第99項　青年發展署19萬3,000元，照列。","第100項　國家圖書館97萬4,000元，照列。","第101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無列數。","第102項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97萬9,000元，照列。","第103項　國家教育研究院35萬5,000元，照列。","第104項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5萬元，照列。"],["段落：歲出部分"],["二、歲出部分","第11款　教育部主管","第1項　教育部"],["本項通過決議2項：","(一)針對教育部以課程時數和師資安排不足為由，拒絕將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列入高中，甚至是國中必修，不只漠視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可能失傳，更有違憲法保障原住民與母語語言文化。","根據民間文教團體表示，多數家庭已喪失本土語言能力，需要學校教學來搶救，而且國、高中本土語文師資可從台文系所學生，或有教學經驗的人來擔任，師資不是問題，教育部應該研議對策予以因應，而非無作為。","本土語言和原住民族語課程目前在國中放在社團活動，學生如果想學，校方才安排課程，高中則完全沒有相關課程，如此對學生很不公平、對多元族群也相當不尊重，日前教育部蔣偉寧前部長也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多次公開承諾會把國中的本土語文課，由現行的選修改為必選。因此，要求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儘速研擬原民語課程與閩客語等母語，列為國中必修、高中校訂之課程方案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俾利維護保障原住民族，客家人及各個族群學習母語之權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孔文吉","(二)綜觀國際上經營文創產業成功的國家，必然都是將自己的文化特色融入文化產品中，例如北歐的雷神索爾神話、日本宮崎駿的卡通……等等。因此，台灣的文創產業若要成功，本土文化的融入，必然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尤其在當前台灣和中國的產業已經從早期上下游的垂直分工進入相互競爭的時代，如何建立具有台灣特色的文創產業，已經變成當務之急。","在諸多具本土文化特色的項目之中，本土語言無疑是一切的基礎，舉凡歌仔戲、傳統工藝等，無一不是建立在本土語言的基礎之上；而成功使用本土語言的看板，作為「在地特色」的表現，因而吸引許多顧客上門。","本土語言能力和本土文化既然是發展文創的根本，教育部就應重視這方面的教育，讓它由現行只在國小的課程，向上延伸到國中、高中，同時向下扎根到幼兒園。否則，虛有其表的文創產業，終究也不過會是缺乏深層內涵的吃吃喝喝而已。是以，除要求教育部落實本土語言課程，更應會同文化部將本土語文運用於文創產業之中，並於2週內，將具體方案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本項尚有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學校校務運作是採分層負責，平日專責各工作領域，在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上則須結合教師教學、輔導專業、行政等人力，才能有效發揮維護校園安全的功能。高中職校軍訓教官，在學校長期深受倚重與肯定，一般教師及職員負責教學與行政業務等工作以負荷沉重，難有額外時間或意願來負責校園安全工作，原學校對教官多有其需求，由於軍訓教官受過部隊各項戰備演訓等訓練，皆具備上述緊急應變、危機處理的知能及使命必達的特質。另就校園安全而言，包含學生生活照護與輔導、校內外學生緊急意外事件處理、推動校園反毒、反霸凌、防制黑幫入侵、天然災害緊急應變處理等，都是校園隨時可能發生的狀況，而教官每年365天、每天24小時機動待命，以便隨時因應處理各項狀況，對校園安全貢獻極大。現今校園學生偏差行為問題往往牽扯校外人士，如涉及毒品、幫派，學校人員常因無受過相關訓練而無法有效因應，而教官基於維護校園安全之職責，幾乎都是第一時間前往處理，因此校園安全是保障學生的第一道防線，絕不可輕忽或因政策調整而產生空窗期，故教官守護校園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教育部應維持現行學校配置教官之政策，將教官留在校園，不可率然處置，任意造成學校人員浮動，以維護校園安全。"],["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陳淑慧　　黃志雄","(二)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同時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8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十二年國教預算、進行朝野協商時，亦作成附帶決議：「自103年度起，教官將在八年內陸續退出校園」，意即自110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校園將不再有教官。","爰要求教育部應自104針對「八年內教官退出校園」一案，提出逐年年度計畫與執行成效，並將用於軍訓教官之教育經費逐年收回，改用於國防教育師資之培育，最終使軍職人員之人事費用完全回歸國防預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第3項　體育署78億4,927萬5,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4項：","(一)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屬於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時程自102年起至106年底止，由中央政府每年編列繼續性經費補助，但體育署卻未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在104年度預算書中將全部計畫內容列出，不利本院審查亦不符法制。爰要求體育署於1個月內進行檢討並將具體資料說明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二)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顯示，全國（不含台北市與新莊地區）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進度嚴重落後，至103年9月底止僅完工3座，大幅落後原有計畫。爰要求體育署立即檢討施工未達進度之工程，提出相關改善計畫，積極督導執行單位，並將檢討與改善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三)我國不乏優秀運動選手，在籃球、棒球、高爾夫、羽球、網球、撞球、跆拳道、舉重、超馬等項目，表現皆讓全世界刮目相看。然而我國對於運動人才的培育付之闕如，投注資源的缺乏，導致近年來常有選手出走、轉國籍的情事或是傳言發生，衝擊我國運動人才培訓的士氣。","爰建請體育署檢討目前相關人才培育政策，從培訓到未來生涯輔導，從制度面至環境面，提出整體性計畫。並應積極思考尋求外界協助，例如企業進行贊助之可行性，以豐富體育人才培育之財源。"],["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四)現行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雖有針對青年奧運奪牌者頒予國光獎章殊榮，卻未給予獎助學金之鼓勵。青年奧運已實施兩屆，是國際著名賽事之一，選手奪牌實屬不易，若無從小有計畫性、連續性的訓練，則要在國際運動舞台上發光發熱、為國爭光難如登天；且青年奧運與奧運、亞運等同屬著名國際賽事，其奪牌獎勵實不應有所差距。教育部體育署應於3個月內研擬修改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增列青年奧運奪牌選手亦能比照頒予獎助學金之鼓勵，以鼓勵我國青年選手為國爭光。"],["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第4項　青年發展署原列3億9,711萬2,000元，減列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300萬元（含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9,411萬2,000元。"],["本項通過決議8項：","(一)凍結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孔文吉　　陳淑慧　　黃志雄","(二)凍結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辦理青年職場體驗業務」5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三)凍結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1,000萬元（含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中「業務費」100萬），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何欣純"],["連署人：潘維剛　　孔文吉　　陳淑慧　　黃志雄　　陳亭妃　　鄭麗君","(四)凍結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中「推動青年社會參與」1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陳亭妃　　蔣乃辛"],["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陳碧涵　　潘維剛","(五)凍結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蔣乃辛　　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陳碧涵　　潘維剛","(六)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協助大專畢業生創業，自98年起開始創業團隊補助計畫，並輔導創業團隊成立公司，截至102年底止共成立294家公司，但迄今已有120家公司結束營運，青年發展署卻未對公司後續情形進行了解及追蹤。為避免國家補助資源浪費，並將過去辦理結果提供未來政策訂定參考，爰要求青年發展署於3個月內針對已結束營運之120家公司進行檢討，了解過去營運情形及結束原因，並確認其餘174家公司目前營運狀況，將相關檢討及營運情形報告以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RICH職場體驗網履歷投遞人次作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但履歷投遞人次不等於實際參與體驗人數。為確實衡量施政計畫執行成效，爰要求青年發展署於1個月內針對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進行檢討，重新考量以實際媒合或參與人數作為衡量準據，並將檢討及修正後之衡量標準等相關資料以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八)為協助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業或就學，青年發展署自97年度起試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期藉由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協助青少年能回到學校就學或進入職場就業。102年度「青年生涯輔導─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分支計畫預算3,500萬元。","惟經查：1.每年度輔導青少年參訓人數僅數百人，即輔導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計畫功能與執行成效應立即檢討改善。2.部分縣市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未能受益，亟需檢討該計畫執行的公平性。","綜上，青年發展署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未考量各縣市培訓員額分布及培訓單位間績效評比，明顯失去公平合理性，故應針對上述缺失研謀改進，提升計畫執行效益。是以，特要求教育部於2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本項通過附帶決議1項：","(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執行青年公共參與計畫時，對邀請參與青年對象應全面普及化。參與計畫之對政府所提之政策建言與意見，應將其連結至政府各相關部會之業務，並追採納政策之項目。在青年國際參與與體驗部分，應重視國際青年學生來台之機會，能與國內青年學生共同學習，分享了解不同文化，增進同儕學習影響之效益，對此二計畫之執行應更宏觀的調整及修正，並擬定書面改進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及連署人：陳淑慧　　陳碧涵　　何欣純　蔣乃辛","第5項　國家圖書館3億0,244萬9,000元，照列。","第6項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1億6,181萬3,000元，照列。","第7項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1億8,570萬6,000元，照列。","第8項　國家教育研究院5億7,126萬1,000元，照列。","第9項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1億2,086萬7,000元，照列。"],["段落：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段落：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12月18日）","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決議：","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0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210萬元，增列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50萬元，改列為260萬元。","第3款　規費收入","第11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7億4,105萬元，增列第1目「使用規費收入」第2節「場地設施使用費」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億7,105萬元。","第4款　財產收入","第11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1億7,134萬3,000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1,550萬元（含第1節「權利金」1,500萬元及第2節「租金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8,684萬3,000元。","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2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5,500萬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第7款　其他收入","第11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464萬8,000元，照列。","二、歲出部分","第2款　行政院主管","第6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38億5,847萬8,000元，減列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1節「器物管理研究及展覽」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資訊管理與維護」100萬元及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中「其他房屋」之辦理大故宮計畫500萬元，共計減列6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億5,197萬8,000元。"],["本項通過決議53項：","(一)凍結「業務費」中「國外旅費」5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　　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3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　　陳淑慧　　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辦公廳舍及其他建築修繕等費用1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四)凍結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2節「書畫管理研究及展覽」3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及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五)凍結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3節「圖書管理研究及展覽」中「圖書文獻展覽」3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六)凍結第2目「文物管理及展覽」第4節「南院文物管理研究及展覽」785萬4,000元（含「南院文物展覽」5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未來將典藏於南院之文物清單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　　蔣乃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潘維剛　　陳淑慧","(七)凍結第4目「文物加值運用與管理」15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呂玉玲　　陳淑慧　　黃志雄"],["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八)凍結第5目「資訊管理維護」中「故宮行動電子化服務計畫」1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陳亭妃"],["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　　何欣純　　鄭麗君","(九)凍結第6目「安全管理維護」5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　　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十)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度授權之權利金計1億3,600多萬元，為次要收入來源，顯見珍貴文物具有龐大商機。然而，104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的社教推廣經費中，扣除差旅費及採購教具、設備費、展示維運等資本門，僅餘下275萬元進行教育推廣，恐有「重文創、輕文化」不利於文化紮根之疑慮。","博物館畢竟是以文化、社會教育與學術為使命的機構，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在典藏文創化的主流價值之外，強化文化機構的社教、傳承使命及學術功能，會同相關單位如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等，針對「分齡分眾社教推廣之具體作為」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十一)博物院功能日新月異，從傳統的典藏展示功能，擴張至教育推廣及文創產業發展之角色。惟國立故宮博物院在文創加值的推展歷程中，陸續傳出中國大陸侵權盜版案件，事前未能及時妥處、事後求償未果，已損及我國文物資產運用權益。","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加值運用與管理」工作計畫下編列訴訟費用200萬元，以辦理文化侵權訴訟案件，然而訴訟是事後手段，非預防型措施，保護機制實有必要加強面向。","爰此，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將現行保護措施予以制度化，研擬強化文物加值管理之作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十二)有鑑於近幾年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寶文物及相關文創商品屢遭盜版仿冒，然國立故宮博物院卻未能及時因應處理，導致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資產運用權益嚴重受損。為避免我國珍貴文物資源一再遭到侵權，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個月內檢討現行仿冒查緝機制，並積極針對侵權行為採取相關法律作為，確保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著作權利。相關檢討與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十三)大故宮計畫開發案已規劃多年，然受到建築安全及環境保護等問題影響，導致開發案至今仍未獲核定。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參觀人數持續成長，為避免國立故宮博物院因人潮過多造成參觀品質下滑，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3個月內規劃研議若大故宮未能照預期進度完成的情況下，如何積極提升國立故宮博物院參觀品質？相關檢討與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十四)有鑑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來出版品及圖像授權權利金收入有逐年下滑趨勢，為提升國立故宮博物院權利金收入以充裕國庫，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個月內檢討近年權利金收入減少原因，積極研議增加文物授權商品使用。相關檢討與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十五)因應博物館國際化發展趨勢，國立故宮博物院積極推動出版品授權、品牌授權及文物圖像授權等業務。惟自近年來，陸續發生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圖像及商標遭到仿冒、盜用等事件，嚴重損及我國文物資產運用權益；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眾多珍藏文物，文創出版品授權業務數量龐大且商機無限，除應建立嚴密之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稽核工作以外，亦應積極成立專責小組，對外進行侵權盜版之查緝，必要時，亦得採取委外辦理方式，確實掌握時效追蹤盜版案件，以確保我國珍貴文物資產運用權益。"],["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碧涵　　蔣乃辛　　潘維剛","(十六)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我國文化場館中層級最高者，肩負文物保存與科技技術、文史與藝術教育推廣、創意動能乃至藝文外交之多元功能。近年來國立故宮博物院推展許多數位計畫，例如「線上典藏」、「文物3D賞析」等，整合展覽資訊與線上課程，且在現場結合多種數位媒體，讓參觀者得以親身「參與」展覽；「太平洋鄰里協會」中馮院長更進一步提出合作推展「4D博物館」，為期4年，編列1億7,000萬元，「第1年的2,000萬已經撥下來」。然則上開計畫雖為國立故宮博物院「與世界同步」之規劃，相關內容卻未透漏給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詳加說明「故宮channel」之規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十七)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我國層級最高之文教場館，肩負藝文推廣與普及教育之責；然國立故宮博物院為「國家」層級之博物館，應考量提供對外地觀眾之便利性、對弱勢族群之服務、對偏鄉之教育推廣，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多次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對「身心障礙及社會弱勢之參訪人數」數量提交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或納入績效指標，國立故宮博物院不僅未予以重視，更在回覆立法院決議、附帶決議等事項之辦理情況中，言「3.此類團體往往因身心障礙、社會障礙等因素，與博物館接觸不多，需與社會服務或教育機構共同合作，雖服務人數難以大幅成長，惟如能刺激學員對於藝術文化之興趣，仍有其非量化足以評估之效益」。這顯示了國立故宮博物院於「推廣」上的認知偏差，卻未能說明國立故宮博物院的「走出故宮，服務大台北地區及遠地之身心障礙團體」得如何納進績效指標。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於3週內重擬針對身心障礙及社會弱勢之推廣與納入績效指標，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十八)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我國層級最高之文教場館，肩負藝文推廣與普及教育之責；然國立故宮博物院為「國家」層級之博物館，應考量提供對外地觀眾之便利性、對弱勢族群之服務、對偏鄉之教育推廣。國立故宮博物院於北部本館、南部分院，可推行相關之推廣事宜；然中部卻付之闕如。除場館延伸之推廣，國立故宮博物院亦應結合教育部，共同研擬針對「資源弱勢學校」之教育推廣方案。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結合「霧峰北溝」之規劃，會同教育部、文化部，擬具針對台灣中部之藝文教育推廣計畫，對「資源弱勢學校」加強推廣藝文教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十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年年僱用大量臨時人員，造成「臨時人員酬金」年年成長、居高不下。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為限（96年12月31日前因組織特性、特殊業務進用者；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國立故宮博物院業務費有1/5編列於臨時人力酬金（5,434萬3,000元），104年度增編臨時人員7人。國立故宮博物院用大量臨時人員處理經常性業務，無異是變相增加用人費用；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檢討整體預算之人事經費與業務費項下臨時人力酬金之編列與人力之運用，並於3週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報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二十)國立故宮博物院之文物於民國54年前暫存於台中霧峰北溝，本（103）年度10月3日指定為歷史建築；然國立故宮博物院近年來多著眼本館力推大故宮、立足南院探索亞洲，忽視位處中台灣「藏寶隧道」之歷史文化價值。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會同文化部，針對歷史建築「霧峰北溝」研擬活化再利用之文創園區方案，相關方案應考量北溝之文史意義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之教育推廣與文物保存使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二十一)國立故宮博物院之觀展品質屢遭詬病，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曾為附帶決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檢討空間政策與重新規劃觀展動線，卻屢屢被回以「大故宮計畫」解決展場空間問題。然當前之場館配置，在常態展、特展與人氣展品的動向上易相互影響，除展館本身遊客之聲響外，部分展館亦仍受到休息區遊客聲音之干擾。相關動線相互干擾問題，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積極規劃，而非僅以志工、臨時人員等人力維持場館之觀展品質。"],["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二十二)針對第4屆華人收藏家大會將於11月3日至4日於上海舉行，而該會的第3屆曾在台北舉辦並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合作舉辦，清翫雅集、中華文物學會協辦，當時，國立故宮博物院還「特別為此」延長展覽時間至晚間9點半。","而第4屆華人收藏家大會由上海市政府及文物管理委員會、文學藝術聯合會、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舉辦，會中，中國還刻意邀請台北清翫雅集首任會長蔡一鳴和台灣畫廊羲之堂演講。","綜上所述，眾所皆知，諸如此類皆是中國政府與其所屬單位、團體慣用的統戰拉攏，意圖「連結兩岸」之手法，惟國立故宮博物院卻樂於迎合中國政府，對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委外特展採取對外招標方式，由得標廠商支付所有成本，該院收取回饋金、場地租金及水電費，而收費標準由廠商訂定，送國立故宮博物院核准後實施。經查：1.委外特展參觀人數呈現減少趨勢，應探究人數下降原因，以供未來展覽內容規劃之參考；2.回饋金之訂定應將院方負擔相關費用計入，適度反映成本。綜上，國立故宮博物院舉辦委外特展活動，鑑於參觀人數出現下降趨勢，應儘速探究原因俾調整策展方向，作為後續展覽成果之評估參據，以供文物展覽規劃方向參考。回饋金僅以參展人數為計算基礎，不足以反映成本，應將院方負擔之文物維護等相關費用納入考量，以適度回收成本。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立即改正，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四)國立故宮博物院長期委託該院員工消費合作社販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生產之出版品、文物仿製品、藝術紀念品及品牌授權等商品。該項代理商品收入列為合作社銷貨收入，依96年度至102年度該社銷貨收入統計，逾96%以上來自國立故宮博物院委託代辦業務。經查：1.合作社法第3條：「合作社之種類及業務如左：……六. 消費合作社：經營生活用品之銷售業務。經營前項業務之合作社，除第10款外，為適應社員需要，得兼營或經營與主管業務有關之其他附屬業務。」、第3條之l規定： 「信用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分別依信用合作社法、保險法之規定；其未規定者，依本法之規定。前項以外之合作社，除政府或公益團體委託代辦之業務外，應受左列限制：……三、供給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不得以物品提供或售與非社員。……。」；2.員工消費合作社歷年銷貨收入比率逾96%來自委託代銷業務，已與設立宗旨脫勾。","綜上，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以代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產製品為主要營運項目，且逾9成以上之營業額來自委託代銷業務，而經營社員生活用品銷售業務反成為附屬性業務，顯與設立宗旨脫勾，適法性頗值商榷。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立即改正，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五)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與創產屢遭盜印、抄襲事件不斷，2013年7月國立故宮博物院所推出的「朕知道了」紙膠帶紅遍兩岸，創造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商機。惟近日北京故宮也推出一系列文創商品，包括朝珠耳機和頂戴花翎官帽傘以及「朕就是這樣漢子」摺扇，外界質疑北京故宮根本是抄襲台灣故宮的「創意」。","國立故宮博物院開賣「朕知道了」紙膠帶後，在淘寶網居然可以買到，在中國也處處可見贗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朝野立委更多次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要正視仿冒品氾濫的問題，惟國立故宮博物院不理不睬。如今，北京故宮最近出了一系列商品，包括要價120人民幣（約600元台幣）的朝珠耳機以及「朕就是這樣漢子」摺扇，外界紛紛質疑「兩國故宮高層頻頻互訪交流，原來是在『傳授』創意」、「和台北故宮的『朕知道了』紙膠帶如出一轍」、「該物原創構思明明來自台灣故宮為何要說自己原創」等等批評。對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不應默許，應於1個月內，查明中國侵權事實儘速提起訴訟，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六)針對中國國台辦直屬國營企業九洲音像出版公司與國立故宮博物院接洽拍攝紀錄片，2009年在中國央視播映已經侵權，拍攝紀錄片的導演周兵更進一步將侵權影像出書、製作成手機App公開販售，此等行徑國立故宮博物院完全視而不見與默許。經查，2008年周功鑫擔任院長時，更指示該院文化行銷處跟九洲公司的專題部副經理胡驍商討合作拍攝事宜，版權由雙方共有，周功鑫、馮明珠、文化行銷處處長徐孝德都有蓋章簽名。","然而，關於上開嚴重遭侵權乙事，國立故宮博物院卻礙於對方有國台辦撐腰，不敢主張權利、不敢提起訴訟乙案。基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週內，除立即對中國方面採取法律行動之外，並應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七)針對日前故宮遭批評，擁有許多館藏的國立故宮博物院卻只有「菜市場級」的參觀品質乙事，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卻表示，「故宮也希望維持參觀品質，但已用盡能耐。除非我們不要那麼多人來參觀……」等不負責之消極、被動之語。外界質疑，國立故宮博物院明明有編列經費在做「綜合規畫書」，因此參觀環境和品質不該如此，應亟思提升參觀品質，勿再讓國立故宮博物院蒙羞。基此，爰要求故宮於2週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八)針對國立故宮博物院及中央研究院於10月21日至23日在國立故宮博物院召開「太平洋鄰里協會」，該會共有10個國家、地區超過200位專家學者參與，然而21場研討子議題則包括：數位藝術歷史、數位人文、MOOCs、後數位時代的創新思維與加值應用、圖書館紙本收藏管理（圖書館異地倉儲）、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的資訊科技創新等。","會中，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表示，國立故宮博物院未來將推出為期4年的「4G行動博物館計畫」，經費達新台幣1億7,000萬元。國立故宮博物院也將與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合作推出「故宮channel」互動平台，預計推廣給20所偏鄉學校使用，讓偏鄉學童透過網路就能看到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基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除確實落實「偏鄉學童透過網路就能看到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之外，並須於1週內將「4G行動博物館計畫」之逐年經費、該計畫子項目、計畫期程、如何讓偏鄉學童看到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及如何申請和標準等計畫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二十九)針對外界質疑與擔憂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一連串爭議事件，包括，員工監守自盜是否涉及人謀不臧？對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於1個月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國立故宮博物院第3次文物總盤點於97年10月起開始辦理，已於101年4月27日完成，並經該院說明該次盤點係依據78年7月至80年5月辦理文物總清點後所編製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存台79年度清點清冊」進行盤點，盤點結果數量完全相符。經查：國立故宮博物院收藏文物數量龐大且種類繁雜，102年3月間發現5件文物附件及殘片遺失，肇因於庫房典藏行政疏失。又，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之藏品種類龐雜，極具珍貴歷史價值，應確實進行典藏文物之點驗與核對，且落實藏品登錄管理業務，以善盡文物維護管理職責。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立即改善檢討，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一)國立故宮博物院目前場地出租供為營運範圍包括禮品部供應中心、閒居賦咖啡廳、富春居咖啡座、三希堂、停雲書店、玲瓏販賣部及複製書畫販售區等處所。經查：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之公有財產屬公務用財產，依法不得擅為收益；陸續租賃開放為營業用，營業場地面積達現有展覽面積3成以上，公用財產用途有本末倒置之虞。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營業場所林立，正館營業面積將近展覽室面積之3成，文化藝術殿堂淪為賣場，爰國立故宮博物院應予檢討節制，避免公用財產之用途本末倒置，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二)國立故宮博物院為與國際接軌，近年來推動與國外博物館舉辦相互借展活動，近3年來籌劃之國外展覽借展活動，尤以國立故宮博物院頻頻往中國展覽更需當心。經查：1.國外借展應慎選借展文物，並預為風險評估，擬妥展場危機處理應變措施，確保文物之安全，亦即，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國外借展應依前揭規定處理，除要求該國提供免司法扣押保證外，尚需視展場環境及平等互惠原則慎選借展文物；2.借展活動應建立具體衡量指標，以呈現國外借展成效，並輔以行銷措施，俾拓展國外文物市場。","綜上，國立故宮博物院推動國外借展，除應檢視展場環境及互惠原則慎選借展文物外，尚需擬妥展場危機處理應變措施，確保文物安全性，並建立具體衡量指標，以呈現國外借展成效。此外，可輔以相關行銷策略，以拓展我國國外文物市場，提高文化交流之附帶效益。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立即改正，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三)針對大故宮計畫進入二階環評，國立故宮博物院日前所舉辦的地方說明會，多數居民皆發言反對原址修建，且抨擊院方無替代方案，認為院方只追求賺大錢，而不顧居民生活，因此要求院方重新審慎考慮另外選址。","由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的大故宮計畫，預計8年開發新館2.2公頃、藝文特區4.8公頃，總經費222億元。因交通影響衝擊、基地排水滯洪規劃、土石流潛勢溪流及邊坡安全以及土方開挖運送規劃等疑慮未澄清，去（2013）年12月25日環保署環評委員會第252次會議決議，進入二階段環評審查。惟經查，1.竟沒有替代方案：院方認為本案無替代方案，對於民間所提，「將正館中的賣場和餐廳全數遷出，場地回歸展覽之用；行政大樓和圖書文獻大樓外觀和正館一樣，建議改為展場無需另建新館」作為替代方案，認為不可行；2.地質弱帶位置不明大興土木有疑慮： 居民表示，國立故宮博物院報告針對崁腳斷層剪裂帶，認為可能因地質構造而形成弱帶，此弱帶對於新建物位置選擇、基礎型式設計及施工安全影響，應進一步查明確切位置、延伸風向或角度等性質後評估；質疑國立故宮博物院進一步的評估在哪裡？3.疑犧牲居民生活： 附近社區居民表示，國立故宮博物院擴建只考慮擴大面積、賺更多錢，卻是犧牲居民的生活。國立故宮博物院最該做的是提高參觀品質，朝向精緻、有特色的發展吸引大眾參觀；4.零方案違背環評法： 對於院方表示無替代方案，環團律師表示，零方案，不但不合理也不合法。","綜上，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週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四)有鑑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又被質疑，國立故宮博物院維護智慧財產權消極被動。原來中國深圳的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竟沒有經過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授權，就播放影片來販賣國立故宮博物院館藏複製品，甚至還有中國書商直接從國立故宮博物院網站抓圖翻印出書，一本連台幣100元都不到，就連國立故宮博物院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在考察報告中直呼，國立故宮博物院完全沒有抓仿冒品的機制。2800年前毛公鼎上的500字銘文好像活了過來，活靈活現演繹漢字演變。","國立故宮博物院製作的動畫，在中國深圳舉辦的文化產業博覽會登場，不過這影片卻被考察的國立故宮博物院人員抓包，發現沒有經過授權就播放，連一旁看板上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商標都是「中國製造」？商機流到對岸，國立故宮博物院內部正直的員工看不下去，考察報告直言國立故宮博物院發現複製品根本無法求證，而且國立故宮博物院從不公布已遭查獲的盜版品項跟公司，對外聲稱打擊假貨卻連標準機制都沒有，對於維護智慧財產權光說不練，做了最壞示範。基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週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五)針對國立故宮博物院10月23日發出「象牙、犀牛角，來國立故宮博物院欣賞就好。」新聞稿，宣稱推出「匠心與仙工─明清雕刻展」及「集瓊藻─院藏珍玩精華展」清宮舊藏象牙及犀牛角作品，並表示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前往參觀，也呼籲民眾，在欣賞這些古代藝術品精湛技術及藝術成就時，別漠視野生動物保育及環境保護觀念……云云。惟，國立故宮博物院此極具矛盾的舉動，無非是要掩飾自己展出這種擬鼓勵國人對象牙及犀牛角製品的大量追求，顯然與世界先進國家亟力保護瀕臨絕種之物種之行徑背道而馳。","然外界質疑，國立故宮博物院為何推出此種有損我國國際名譽之展覽？此決策從有到無如何形成？甚至還發出「自相矛盾」式的新聞稿？基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六)有鑑於中國政府與所屬國營公司等方面不斷發生對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盜印、侵權，甚至收買與勾結國立故宮博物院部分不肖員工或退休高層做出不當勾結事宜……等，國立故宮博物院不僅視若無睹，完全置之不理之外，國立故宮博物院本月25日竟還與中國方面聯合舉辦「第七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在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展示「翠玉白菜」系列，如手機吊飾、鑰匙圈，還有「朕知道了」紙膠帶、「朕又來了系列」商品、「朕就是這樣的漢子」運動手環等，完全無視專家學者的質疑和國會歷次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對中國方面屢屢侵權、盜印乙事應做出更積極作為，例如，採取訴訟之決議。","基此，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委員，並提起訴訟、予以追究。"],["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七)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利用文物衍生商品每年獲利達數億元，鉅額盈餘卻進員工口袋，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日前也召開會議要求收回，惟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卻於今（103）年4月23日召開社員大會，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行銷處處長指出，這些盈餘是按當時內政部補充法律之函釋規定，經由當時社員大會的決議執行，顯然國立故宮博物院自認並無違法。後來投票表決時，則以贊成追繳者0票、反對追繳者291票、棄權者116票，通過「反對追繳」。","然，監察院日前糾正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誤用法令」，將90年至97年間「非由社員創造之盈餘」分配給社員；其次，今年2月，內政部再度召集法務部、國立故宮博物院等單位開會，除了國立故宮博物院之外，各部會也都認同內政部法規會意見，認為應收回盈餘。法務部在會議中也說，本案若無共識，宜循司法途徑解決。綜上所述，教委會已經做出數次決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該依法退回不法盈餘，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依法退回不法盈餘之外，並於2週內將具體改善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八)國立故宮博物院曾在花蓮黎明教養院進行「小班上課導覽」、「DIY互動式」推廣活動，即展出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國寶複製文物，讓身心障礙院生能有機會能夠體驗文物。國立故宮博物院該次能與身心障礙團體共同合作安排讓多障、自閉症等學生體驗與參觀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相信對其教育學習有所助益。綜上，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於2週內，研議出定期於全國各縣市輪流辦理下鄉推廣教育活動之方案，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俾利國立故宮博物院展品成為全國身心障礙孩童們的「療癒大使」。"],["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三十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委託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銷售出版品及文物仿製品，比照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之代售酬金最高上限計算佣金，有欠合理。經查相關規定：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及第2項：「各機關應就其出版品自行定價銷售或委託代售，並提供行政院研考會洽定之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統籌展售。」、「前項代售酬金，以不超過出版品定價之40%為限。……。」；2.國立故宮博物院院區出版品、文物仿製品及餐點等業務經營委託合約書第6條：「甲方同意乙方得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故宮博物院出版品管理注意事項』之規定承銷出版品。」、第7條之3：「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之場地、設備及設施，須分攤甲方為維持該等設施運作之費用，其比率為甲方水電總支出費之17%，網路資訊及電話系統維護費每月各為1萬5,000元，空調設備維護費為甲方年度預算該項總維護費之17%。」。","綜上，國立故宮博物院委託其員工消費合作社銷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之出版品與文物仿製品，該社已具備場地租金之優惠，分攤相關水電費等比率低於2成，惟代銷佣金卻比照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代售酬金之最高上限，給予商品售價40%之佣金，有欠合理，應予適度調降。是以，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十)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破毀無剩餘價值產品之報廢，列為銷貨成本，不利評估存貨管理措施之妥善性。國立故宮博物院各年度漬損商品報損原因主要包括：出版品書皮黃漬或染色、內頁空白、發泡、發黃、倒裝、漏印；文物仿製品則多為破損等，顯示相關文物商品未予妥善保管，以致產生漬損。而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商品報廢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認列為報廢損失，故非自然毀損商品，不屬於正常營業成本範圍。故將文物漬損商品全數比照商品盤損列入銷貨成本，難以評估存貨管理措施之妥善性，亦影響財務報表允當表達，顯有欠當。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依相關規定揭露當期認列之漬損商品金額，俾利外界監督。"],["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十一)有鑑於教育部聲稱願意推動讓全國每個學生在國中畢業前，到故宮看過展覽。然全國目前有500多萬名中小學學生，各縣市擁有的文化資源不同，城鄉落差相當大，對於有很多偏遠地區或經濟弱勢家庭的中小學生，甚至從未到過國立故宮博物院看展，顯然，政府欲推動的美感教育，應該要有具體行動。","是以，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動積極與教育部研議進行普查全國中小學學生，有多少學校和學生未到過國立故宮博物院看展覽？普查之後，再商議和社福單位或縣市政府合辦邀請中低收入戶經濟弱勢之學生。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2週內，提出具體計畫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俾讓弱勢學生和都會學生機會均等，有機會到國立故宮博物院看展。"],["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十二)國立故宮博物院每年度皆預估出版品及衍生性商品之生產目標，今年度預算各類出版品預計印製書籍16萬本、印製圖片及明信片8萬6,000張、文物仿製品1萬1,800件及衍生紀念品195萬件，以上印製成本為2億2,099萬1,000元。經查：審計部日前曾會同國立故宮博物院相關單位抽查各類禮品庫存情形，發現部分圖片禮品發生長期滯銷之情形，經國立故宮博物院說明，迄101年12月底部分圖片禮品及特展書籍庫存數量過多，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年年印製各類出版品及文物商品，但大部分商品未覈實估計銷售需求量，導致印製數量過多，發生滯銷之情形，不利相關成本控管，故應審慎估計各類商品印製數量，以符合市場實際需求。基此，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十三)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00年度辦理「國立故宮博物院附設博物館商店暨餐飲服務委託經營管理案」採購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惟因招標爭議而廢標。爾後國立故宮博物院改採分別招標，餐飲標案已於102年9月9日決標，由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得標，而博物館商店衍生性商品銷售業務以補充合約方式，仍委由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經查：1.逕立補充合約將已屆期限合約展期，流於便宜行事，不符公平公開原則；2.以成立博物館專業法人為由，暫緩博物館商店委託經營招標作業，違反採購法規定。","綜上所述，國立故宮博物院將博物館商店衍生性商品銷售業務以補充合約方式，委由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代銷基金產製品，未透過公開招標作業，不符公平公開原則。且以成立博物館專業法人為由，暫緩博物館商店委託經營之公開招標作業，皆有違採購法規定，是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儘速改正，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十四)鑒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精品近年屢遭對岸及坊間公司仿冒，並公然於網購平台上販賣，明顯有違反著作權之嫌，但國立故宮博物院對於違反著作權提告之事並無專責單位處理，而是採任務編組的消極性處理方式。是以，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應成立打擊著作權侵犯之專責單位，並有效積極打擊國立故宮博物院著作權遭侵犯之案件。"],["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四十五)鑒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精品近年屢遭對岸及坊間公司仿冒，並公然於網購平台上販賣，明顯有違反著作權之嫌，但國立故宮博物院對於違反著作權之律師經費104年度僅編列100多萬元，此經費編列過少，並無法有效聘請專業法務人員至對岸打擊著作權遭侵犯之事宜。因此，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05年度起，應考量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精品著作權遭侵犯之情形，增列打擊著作權侵犯之律師費用，以有效打擊國立故宮博物院著作權遭侵犯違法之情事。"],["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四十六)鑒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將於104年底完工啟用，屆時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將為南台灣帶來許多觀光旅遊人潮，為有效連結南台灣文化觀光旅遊景點與路線，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應積極與文化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交通部觀光局及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商討，建立南部文化旅遊路線事宜，以有效帶動南台灣的文化觀光旅遊人潮。"],["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四十七)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我國編制規格最高之文化場館，惟其作為管理前清宮殿典藏之博物館，除館藏的展示與研究外，早年亦承載過多國族建構之符碼。查各國重要博物館，近年皆走向多元觀點，以更真切地發現並體驗歷史。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引入新思維，參考如瑞典國立歷史博物館（Statens historiska museum）之作法，從民族與性別多元之角度，重新檢視國立故宮博物院陳列空間背後的詮釋意念，並於6個月內就檢視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四十八)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965年11月12日，設址於臺北市士林區外雙溪，至2015年為50週年。查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遷臺並暫存臺中霧峰北溝庫房、為新建「中山博物院」舉辦之公開競圖與在外雙溪現址新建國立故宮博物院，皆為我國近代史上重要事件，此值50週年應進行回顧；矧世界各主要博物館，對其自身空間脈絡之展現多甚為重視，國立故宮博物院作為我國規格最高之文化機關，不應忽略此一歷史責任。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今年年底，在與其半世紀院史密切相關之臺北士林、臺中霧峰及嘉義太保，分別擇處展示包括文物搬運、競圖與建院等重要史料；國立故宮博物院並應於2個月內，就此展示之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四十九)預算法34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第4點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10點亦要求，公共工程主辦單位應辦理可行性評估。惟國立故宮博物院未就原提案與替選案進行分析，宣稱原擬定計畫為唯一方案。矧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應補足程序，就可能替選案進行研究，但依國立故宮博物院於同年10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之專案報告可知，並未依前項決議進行。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於後續規劃評估階段，需納入擴大故宮南院或其他地區等作為「大故宮計畫」替選案之研究評估，在此研究結果完成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前，「大故宮計畫」不得進行環評以外作業。"],["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五十)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度於各工作計畫編列臨時人員酬金，共計142人、5,434萬3,000元，惟查國立故宮博物院多年來技工、工友皆超過標準人數，卻仍僱用逾100多名臨時人員，諸多計畫皆進用臨時人員，造成臨時人員酬金經費年年成長，且用以處理經常性業務，亦不符進用臨時人員條件。國立故宮博物院應針對現有臨時人力進行檢討，逐年降低臨時人力之運用，回歸公務機關用人常態。"],["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蔣乃辛　　潘維剛　　陳淑慧","(五十一)依據93年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以「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為正式名稱，並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故宮南院與故宮博物院同屬國家博物院層級，故宮南院編制不應矮化。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須依照93年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之組織及員額標準，由院長領導具完整博物館功能之一級單位職掌業務單位進行營運。"],["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陳明文","(五十二)依據93年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以「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為正式名稱，並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須維持93年核定之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名稱─「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不宜隨意更改故宮南院之正式名稱及定位。"],["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陳明文","(五十三)因應兩岸故宮交流日益頻繁，我國立故宮博物院也常常應大陸故宮之邀前往大陸開展；且國立故宮博物院也積極推動出版品授權、品牌授權及文物圖像授權等業務。惟近年來，陸續傳出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圖像及商標遭到仿冒、盜用等情事，嚴重損及我國文物資產運用權益，而國立故宮博物院負責辦理遭盜用、仿冒等相關業務人員不足，以致辦理成效不彰。","由於我國每年赴大陸旅遊人數眾多，再加上近年來公民參與益發興盛，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妥善結合相關資源，透過建置網路平台，讓民眾能及時回報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遭到仿冒、盜用情事，再由原本負責人員進行後續查證與究責，透過全民參與讓文物遭仿冒、盜用的追蹤、查緝更為有效，以確保我國珍貴文物資產運用的權益。"],["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段落：十二月十八日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時，以提供書面報告為經費動支條件者，書面報告應經提案委員及當日會議主席之同意。"],["五、十二月十八日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時，以提供書面報告為經費動支條件者，書面報告應經提案委員及當日會議主席之同意。","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一、審查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段落：繼續審查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未審竣部分)。"],["二、繼續審查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未審竣部分）。"],["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代為介紹文化部出列席官員。","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文化部的同仁大家都已經很熟悉，是否容我直接介紹表藝中心的同仁？今天列席的有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國慈、國家兩廳院李藝術總監惠美、臺中國家歌劇院王藝術總監文儀及國家交響樂團呂音樂總監紹嘉。謹做以上介紹，謝謝。"],["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代表呢？"],["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沒來。","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不起，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官員有事先請假，今天委員之質詢如有涉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部分，就由兩廳院總監答復。"],["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的官員為何未列席？","主席：簡文彬應該是有請假，盧主任有請假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沒有，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簡文彬總監……","主席：簡總監有打電話給本席，但是……","洪代理部長孟啟：他在總辭交接以前就先辦了請假手續，現在人正在德國，但是事實上他在那邊也是在處理公務。"],["主席：OK。"],["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主席：現在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營運、政策方針進行報告。","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業依行政院訂定之「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編竣，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今天的會議，邀請文化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就該中心之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深感榮幸，敬請　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正。","壹、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立宗旨","為提升國內表演藝術水準，充實國民文化生活內涵，並配合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之法人化策略，將仍屬國家任務而性質上不適宜由行政機關實施之業務，設立具公法人性質之行政法人。","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依　大院三讀，並經總統於103年1月29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0731號令公布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設立，並於同年4月2日掛牌成立，將原由教育部監督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改由文化部監督。該中心包含「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等北中南三個場館，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NSO），將以此三館為據點，展開臺灣新世紀的表演藝術文化創新工程。","貳、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業務計畫重點","該中心依其設立宗旨，已訂定104年度業務重點計畫如下，並由各場館藝術總監及音樂總監，再據以擬訂104年度各項工作計畫。","‧落實一法人多館所制度：由董事會統籌場館共通事務，並由各場館藝術總監依區域屬性發展各場館特色。","‧推動館際合作：資源整合分享，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引領區域發展：三場館經營品牌，發展獨立特色。","‧打造全民藝文沃土：落實公民文化藝術參與，推動人文藝術專業教育。","‧發展國際接軌和交流：三場館善用籌碼，建立國際網絡與夥伴關係。","參、文化部104年度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預算編列","一、中心104年度預算總額為13億4,571萬元，其中政府公務預算補助收入9億1,000萬元，補助比例約為總預算的67.6%，各場館之補助額度及主要支用項目分列如下：","‧國家兩廳院（含董事會）：4億219萬3千元，其中529萬1千元為兩廳院退休人員退休退職給付與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臺中國家歌劇院：2億5,000萬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1億1,500萬元。"],["‧國家交響樂團：1億4,280萬7千元。","二、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預計將分別於104年及105年的下半年納入中心營運，惟考量大型表演藝術廳（院）的成立，不只硬體工程，更重要的是軟體營運、節目規劃以及市場養成。為使該二場館在納入後之營運可無縫接軌，本部在104年已編列補助籌備及營運經費，由中心分別組成營運推動小組，進行營運相關規劃及籌備，如營運團隊培訓、設施設備檢視實作、開館節目規劃接洽、國際網絡連結及消費市場養成等，務必使該二場館在納入時，相關營運所需之人力資源及設備均已到位，以順利開館營運。","肆、結語","以上係依據行政法人法第35條第2項規定，就本部監督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主席：繼續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就104年度預算業務計畫及營運管理進行報告。","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今天的會議，邀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就運作情形、104年工作計畫及預算提出報告。","壹、前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103年4月2日正式掛牌成立，宣示了一個「一法人三場館」新時代的來臨，包含了「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北中南三個場館，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NSO）.。身為全國第一個「一法人多場館」的行政法人，本中心的核心任務，依其母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之設立宗旨，辦理三場館之經營管理、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推廣及交流，以提升國家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為臺灣表演藝術的新世紀展開文化創新工程。","本中心經營模式方面，設置條例第11條訂定「董事長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中心」，19條則明訂「各場館藝術總監綜理各場館業務，對外代表所屬場館」。在這兩個條文之精神下，董事長與三場館藝術總監以集體經營、共識決議的理念發揮團隊精神，確實分工卻又密切合作。過去八個多月，本中心在董事會監督下，執行第一階段的起跑工作，其內容為：","一、本中心乃重大國家資源，必須建立完善的法治基礎。董事長與三位藝術總監以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之126套營運規章為基礎，進行修正、改善、整合與更新，製造並完成一套由董事會通過、適用於日後各場館以及全中心的完整制度，讓本中心成為一個健全的組織。","二、三場館的藝術總監們已經董事會任命，分別由李惠美、王文儀、簡文彬擔任兩廳院、歌劇院及衛武營藝術總監，並且開始進行各所屬場館之營運與各項計畫的推動。同時，NSO音樂總監呂紹嘉將於104年7月任期結束後續任音樂總監一職，繼續帶領NSO。"],["段落：兩廳院和NSO已將335位員工從教育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順利轉入本中心，維持安定的工作環境。"],["三、兩廳院和NSO已將335位員工從教育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順利轉入本中心，維持安定的工作環境。","貳、104年工作計畫重點","一、國家兩廳院","104年兩廳院持續進行多項工作計畫，以增加國際競爭力，其中重點項目包括展開兩廳院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演藝設備更新計畫。國家音樂廳將於104年6-9月休演4個月，進行演出場地、觀眾席、前後台化妝室等多項整修工程，以提供世界級安全專業的音樂廳升級服務。","二、NSO","因應國家音樂廳整修工程，104年NSO的樂季節目雖減少演出場次，但同往年相比，NSO增加更多企業與校園之推廣講座音樂會活動及演出，以達到深耕國內精緻藝術的目的。","三、「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交接計畫","歌劇院預計在104年下半年、衛武營在105年下半年正式納入本中心。為此，本中心已成立「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及「衛武營營運推動小組」，由兩場館藝術總監擔任召集人，全面展開籌備及開幕工作。","在歌劇院部分，本中心規劃從1-10月間的四個期程，由歌劇院營推小組視驗收進度，進行納入前之各項銜接工作及軟體規劃。包括人力召募培訓、公共服務設施開放、觀眾藝術體驗及啟動劇場演出，邀演對象包括國內外優秀藝術團體及中臺灣在地團隊。","在衛武營部分，工程是由文化部「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負責竣工，105年上半年進行試營運，秋天正式開館。衛武營營推小組自104年起也分階段進用培植專業人員，逐步接續場館硬體設施及技術業務之銜接，達到籌備處裁撤時之無縫接軌。","104年衛武營營推小組也將策辦約50檔、超過250場次之展演行銷活動，除續辦衛武營童樂節、玩藝節外，也邀請南臺灣在地團隊進行南部藝文紮根推廣演出，以及維也納愛樂管弦樂團等國際團隊來臺演出，提高衛武營在國內外的能見度。"],["段落：三館一團整體串連工作計畫"],["四、三館一團整體串連工作計畫","透過三場館及樂團的串連以及資源整合分享，本中心將發揮一法人多場館制度之最高能量與效益。本中心將以館際合作、區域發展、國際接軌、人才培育為工作重點，由三場館藝術總監及NSO音樂總監擬定工作計畫並負責執行。"],["(一)館際合作：","1.資源分享","以中央廚房概念出發，各場館的行政、財務、法務以同一套規章由本中心統籌管理。在作業系統方面，以兩廳院原有之財務、票務、會員等系統為架構，調整因應各場館需求，所增加的成本由各場館分攤，以節省開發新系統經費。","2.三場館節目串連","為了分攤演出製作費和旅運費所能降低的成本，三場館將於104年建立連線機制，進行節目共製、節目巡演活動。例如兩廳院將與歌劇院合作節目包括：舞蹈空間舞團、國光劇團的創演新作、邀請法國瑪姬．瑪漢舞團演出、共製《彼得潘》親子音樂劇；NSO也將參與歌劇院試營運期間之演出。","(二)區域發展","三場館除各自發展場館區域特色之外，也該各自定位為資源中心，不僅必須投入觀眾培養，更須與在地政府、團隊積極合作，帶動地區表演藝術發展，並加入城市行銷行列。","未來三場館的常態演出節目場次將以70%國內節目及30%國外節目的比例為規劃原則，並以在地團隊為場館優先合作對象。104年NSO也將於各縣市舉辦16場大小型巡迴演出，推展音樂欣賞人口。","(三)國際接軌","「國際表演藝術文化之合作及交流」為本中心重要的任務之一，三場館更是孕育扶植臺灣表演藝術產業的重要基地。本中心將透過三方平台，引進更具多元的節目給國內觀眾，也帶領國內團隊參與國際演出拓展國際市場，讓國內外的表演藝術團隊、觀眾認識臺灣，進而產生合作交流機會。","例如兩廳院將續辦TIFA臺灣國際藝術節等具品牌特色藝術節、駐館藝術家計畫等；NSO與阿姆斯特丹大會堂等四大管弦樂團共同委託譚盾創作、並與蘇黎世歌劇院跨國歌劇製作等。此外，三館一團積極參與國際網絡平台，為臺灣表演藝術發聲，引進最新劇場資訊，提升國內劇場工作者專業能力。","(四)人才培訓及技術交流","歌劇院與衛武營將優先召募在地工作人員，歌劇院90%人力來自臺中及中臺灣各縣市，衛武營目前招募工作中應徵人數也超過90%來自南臺灣。兩廳院將繼續定期辦理劇場管理課程及國際工作坊，以因應國內多所專業劇場相繼落成啟用的需求。NSO之樂團學苑「跨越計畫」也繼續提供管弦樂演奏人才的定期訓練機會。","參、104年度預算","為執行104年工作計畫，本中心104年度總預算13億4,571萬元，其中包含文化部公務補助預算9億1千萬元。有關詳細之預算編列內容，請參考附錄，希望各位委員支持並指教。","肆、結語","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對臺灣表演藝術發展及社會大眾非常重要的國家資源，要讓這個資源發揮它應有的效能，包括如何吸引足夠的觀眾坐滿三個場館十一個表演空間所涵蓋的一萬三千多個位子以及發揮影響力，這都是三個場館所必須承載的重責大任並要做好萬全準備，才能夠真正為臺灣表演藝術產業拼整出更豐厚的能量。","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各項提案時，若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首先請蔣委員乃辛發言。","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高興陳董事長今天能到立法院備詢，過去以來，我一直堅持董事應該要至立法院報告，審查預算時董事長也應該要列席，這並不是針對你個人，說實話，我們對你個人是滿欽佩的。"],["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蔣委員乃辛：臺北市政府由長安東路舊址搬遷至現址時，將舊址變成為當代藝術館，由當代基金會經營，經營得有聲有色。此外，臺北故事館也是由你負責，尤其在花博期間，除了花以外，最大的亮點就是臺北故事館。"],["陳董事長國慈：謝謝。","蔣委員乃辛：今天你能來接管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一職，我們很期待一方面善盡民意代表監督之職，另一方面想要了解，現在採取一法人多館所制度，那麼將來整體經營方向為何？因為過去的兩廳院、現在的臺中國家歌劇院及未來的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如果光是由總監來做說明，他只能針對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個別經營做報告，而無法做整體性的報告；事實上，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之間的關係要如何成為一個團隊、要如何做市場區隔，又要如何在各自互補的情況下來經營，這就要由國家藝術表演中心來表示意見，而不是由總監來表示意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直堅持董事長要列席本會做報告的理由。而且國家藝術表演中心今年的預算有十三多億元，其中政府補助9.1億元，占了67%左右，這筆錢配合你未來的規劃與發展夠不夠用？這些都是我們審查預算時所要考量的問題，因此很高興你今天前來列席。","首先請教董事長，國家藝術表演中心一法人多館所制度之後，觀眾席增加了，現在兩廳院有4,200個座位，加上臺中國家歌劇院有三千多個座位、衛武營國家藝術中心有六千多個座位，一共有一萬三千多個座位，一下子增加了二至三倍的觀眾容量，請問你們要如何吸引這些觀眾？又要如何培養藝文欣賞的觀眾？","其次，因為場次增加，現在兩廳院每年約有一千零五十幾場次的表演，去年是一千零三十幾場，今年的數字則尚未統計出來，現在一下子增加了這麼多觀眾席位，那我們的表演場次會增加多少？相對地，要如何提升國內表演人才及團隊的品質？","再者是人才培育的問題，現在有這麼多廳院提供表演場地，人才培育不但是團體表演人才的培育，還有要如何與教育部結合，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培育演藝人才，凡此都是未來國家藝術表演中心所需要關心的部分。請主任先就座位提升至每天能容納一萬三千多人之後，觀眾要從何而來做個說明。","陳董事長國慈：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我知道委員所提的問題亦即一般人所關心的「蚊子館」的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董事會一開始就非常重視，文化部也一再提醒，實際上，不只中部及南部，其實兩廳院也是要加重這個任務。關於臺中國家歌劇院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準備要用甚麼方式讓大家對此一問題能稍微感到安心，我可否請臺中國家歌劇院王文怡總監先針對臺中部分做說明？","蔣委員乃辛：董事長，本席方才說過，他只能針對臺中國家歌劇院部分做說明，然而現在高鐵非常方便，從臺北到臺中只要一個半小時、到高雄只要兩小時，很快就能到達，在這種情況下，這三個廳院及場館在節目安排及觀眾分配上，一方面要做在地的觀眾，還有一部分則可以做流動的觀眾，這就是本席方才所說的，一個是市場區隔、另一個是互補，所以整體來說，請問國家藝術表演中心在這部分有甚麼規劃？","陳董事長國慈：整體性而言，各場館都有串連的概念，所謂串聯包括委員所說的發展在地觀眾以及不同地區觀眾的移動，再加上節目的串聯，將來他們計畫有一些巡迴演出，做不同的搭配，他們也會一起合作製作一些節目，以吸引各地不同的觀眾，這是大家在做每一件事之時都有的警覺性，亦即發動整體的能量來開發這個市場。"],["蔣委員乃辛：巡迴演出是表演團體的流動……","陳董事長國慈：對，是表演及人才培育。"],["蔣委員乃辛：從臺北、臺中、高雄……"],["陳董事長國慈：這都有可能。","蔣委員乃辛：那麼，觀眾部分有沒有辦法流動？有些節目觀眾可以搭乘高鐵到臺中觀賞，只要45分鐘就到了，對不對？觀眾也可以到衛武營國家藝術中心去看不同特色的表演，因為有時候有些表演活動，台北有、台中也有、高雄也有，如何吸引北部的觀眾到台中、高雄欣賞他們那邊的表演，也讓南部或中部的觀眾到台北，這就需要有互相的特色，在競爭下如何能互補，我相信也希望未來董事長能在這方面多考量一下。像你剛剛講的，將來有70%的表演是國內的，30%是國外的，當然國外的不需要我們去擔心，而國內的表演團體有沒有辦法一下子增加那麼多？我剛剛講過，中正紀念堂兩廳院現在一年才一千零五十幾場，將來可能一下子增加到一年有三千多場或四千多場，尤其衛武營有六千多個觀眾席位，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沒有這麼多的表演團體？","陳董事長國慈：有關如何讓民眾可以很方便參與每個場館，聯合行銷部分其實是每一個場館都在策劃中的事情，另外就是用會員資源分享的方式也是可以串連全國的觀眾。再來是我有一個很重要的具體案子，幾位總監正在研究中，就是與高鐵合作，特別針對音樂廳人口的移動，來做一個方便的安排。","蔣委員乃辛：剛剛還有講到人才培育的問題，尤其是跟教育部的部分，因為你們應該是在第一線，你們最瞭解觀眾及表演團體，在這種情況下，未來的人才培育，你們要如何跟教育部協調，以培養出我們需要的表演藝術人才？不曉得董事長有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陳董事長國慈：對於這部分，老實說我自己還沒有參與到這樣的構想，可是我一定會把這個建議帶回去，跟大家繼續做研究。","蔣委員乃辛：因為場次增加了以後，學生能不能參與部分的表演，當然是在表演品質維持的情況下，如何能夠讓學生有參與、表演，或是讓學生來當觀眾，還有就是票務方面能否某種程度給予學生免費，讓他們去看，或是某個時段專門提供給學生。"],["陳董事長國慈：是的。","蔣委員乃辛：另外我要講最後一個問題，有關現在的預算，政府補助9.1億到底夠不夠？","陳董事長國慈：以我的瞭解，如果一切如期進行的話，應該是夠。如期進行的意思就是有很多中部跟南部的計畫，要配合整個工程完成，以目前大家的瞭解是夠的。"],["蔣委員乃辛：現在的9.1億是經營的費用？"],["陳董事長國慈：對。"],["蔣委員乃辛：並不是工程的費用？","陳董事長國慈：不是，工程費用不是……","蔣委員乃辛：因為台中歌劇院跟衛武營實質上還沒有開始經營，對不對？","陳董事長國慈：對，還沒有。","蔣委員乃辛：如果實際經營的話，9.1億夠不夠？如果不夠的話，你們要怎麼辦？另外依照你們的財源收入有五項，包括政府補助、研究經費、募款、表演收入跟其他，你們將來有沒有可能自給自足、自負盈虧，有沒有辦法？","陳董事長國慈：我的瞭解是這是一個過程，兩廳院27年以來，自籌的部分每年都一直在增加，我知道台中跟高雄也把這個當成將來的工作目標，希望自籌部分的比例可以逐漸增加。以明年104年來說，台中跟高雄比較沒有機會自己製造一些收入，從後年正式營運以後，就希望能往這個方向走。","蔣委員乃辛：所以我剛剛問近期9.1億夠不夠，將來遠期可否自給自足，然後政府的補助跟自行籌措的財源、表演收入如何能呈現平衡，我想這部分也是未來經營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陳董事長國慈：我們會往這方面努力。"],["蔣委員乃辛：謝謝。"],["陳董事長國慈：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碧涵代）：請許委員智傑發言。"],["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三個國家的廳院總共有一萬三千多個席位對嗎？"],["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是。","許委員智傑：那地方呢？地方各縣市有一些表演的空間，你知道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各文化局、文化中心都有，現在比較大的有兩個，一個是屏東的演藝廳，另一個是馬上要合作的彰化……"],["許委員智傑：那高雄呢？"],["洪代理部長孟啟：高雄中正廳、大東藝術館。"],["許委員智傑：大東你知道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我知道，但還沒有實際去觀摩過。","許委員智傑：其實剛才蔣委員提到這一萬三千多個席位，只是國家音樂廳而已，再加上全國各縣市裡面的表演場所，全部席位加起來以後，我不知道總共有多少，請問部長知道嗎？"],["洪代理部長孟啟：這個……"],["許委員智傑：還是文化部有任何資料可以知道各縣市的表演席位有多少？沒有統計？"],["洪代理部長孟啟：我想我們應該來做這件事情。","許委員智傑：所以我現在要提醒部長，文化部不知道各縣市有多少席位，再加上這一萬三千多個席位，恐怕一天就有30,000個席位。你的文化布局是怎麼樣？如果沒有考慮到當地的問題，其實光是這一萬三千多個席位就很傷腦筋了，再加上地方縣市政府自己蓋的場所，未來蚊子館真的是令我們非常擔心的問題。文化部應該就這部分去做統計跟瞭解，還有文化部要如何跟地方縣市政府搭配，你們將來是互相搶來搶去，還是有一個搭配的空間？未來如何整體培養不同水準表演團體的分布，而不是中央跟地方亂成一團，我不知道部長是否對此有所規劃？","洪代理部長孟啟：現在所執行的是活化縣市表演中心、文化中心的計畫，我們正在執行，從三年前整個場館的審視、管理人才的培養，還有跟在地團隊的合作……"],["許委員智傑：部長你都沒有回答到重點。","洪代理部長孟啟：在我的構想中，其實應該從三個大的方向來做這樣的思維，第一是現在臺灣的政治發展已經趨向於區域自理，所以應該從生活圈的概念來去想……","許委員智傑：部長，我今天會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希望文化部先去做統計。","洪代理部長孟啟：好，應該做的。","許委員智傑：文化部未來跟地方政府應該如何合作？然後文化部應該是當文化的龍頭，就像剛才陳董事長所報告的區域發展，三個場館要定位為資源中心，那是否有定位為文化龍頭的角度呢？還是只是大家互相搭配，但搭配結果怎麼樣不知道？中央的三個表演中心跟地方應該怎麼搭配，請問董事長有沒有什麼觀念？"],["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資源中心，我沒有特別想到當龍頭，我們是自己給自己一個任務，不只是在中南部經營一個音樂廳，而是要整合當地的資源、帶動並扶植當地的團隊、帶動當地的觀眾，以及參加……","許委員智傑：你沒有要當龍頭，那要當什麼？還是地方的教育局、文化局當龍頭？","陳董事長國慈：應該這麼說，我想針對不同的事情，我們都願意負起責任帶個頭，可是說要成為當地的龍頭，因為這個名詞我不太瞭解，不好意思，就是我們要參與這個工作，我們也主動要做很多事情，但是……","許委員智傑：那我要問董事長，以這樣的觀點，你有沒有想說在地要創造什麼價值？","陳董事長國慈：第一是要有附屬該館本身非常在地的特色，第二是招募的人才以本地為主，剛剛我也報告過……","許委員智傑：這是必要的行政程序，不是價值，我問的是你要創造什麼價值？","陳董事長國慈：希望能凝聚當地表演藝術的團體跟民眾，也要跟地方政府密切合作，比如當地文化局團隊、場地的規劃跟整合，我們都會參與，還有教育局一些比較扎根性的小孩子……","許委員智傑：請問部長，有關剛才問董事長的問題，到時候各地的表演中心跟縣市的教育局、文化局之間，到底文化部能夠帶什麼樣的價值跟資源到地方教育局、文化局去互動，這樣才有辦法影響整個方向。坦白說，你有帶資源去、有帶方向去，讓他們跟你配合，你才有辦法創造你要的方向跟價值，如果你今天什麼都沒有，就像剛才董事長所提到的以在地的角度作思考，只做衛武營、歌劇院、兩廳院的事，事實上在當地，坦白說文化局也不一定會理你，到時候就會變成兩個各自為政的團體，而這兩個各自為政的團體應該由誰來整合，我覺得要由文化部來整合。如果文化部對此沒有思想，未來如何讓各地的表演中心跟各縣市的文化局作最好的搭配？部長對此是否應該有所思考？","洪代理部長孟啟：我接續剛才跟您所報告的，我們從生活圈的概念來講，我們希望跟縣市之間變成夥伴關係，同時我們會作為平台，把在地的文化藝術團隊人才結合在一起，在這個平台我們就可以做相互的支援與合作，同時也基於地方上的需要，我們來做一些人才的培養，還有營運、觀眾培養等等這方面的事情。","許委員智傑：我跟文化部提過很多次，文化部本來要做的百分之百的工作，你就把它規劃百分之九十，不見得所有東西都由文化部自己來完成，百分之十的資源其實你應該到地方，去配合地方的文化局、地方的縣市政府或地方的社團，讓各個地方能夠把活力激發出來，而不是所有資源都是中央集權，然後才去做最好的規劃。坦白說，如果只有中央做最好的規劃，永遠就沒辦法做最好的規劃，要把觸角張開嘛！讓各地的意見進來，讓各縣市可以參與。我在此要對文化部要求，你們如何去跟地方做結合，請做一個規劃給我，我希望有一個很具體的，不然每次講一講到最後又沒有了。文化部要如何跟地方文化局、地方社團結合，甚至如何做一些扎根的工作，讓他們培養基本的藝術人才、音樂人才，將來不要讓營運中心、藝術中心或地方縣市局的表演場所變成過多的蚊子館。","我想就是兩件事情，一個是希望文化部統計各縣市所有表演場所的席位到底有多少，第二是從文化部的角度來講，如何去協調、整合，剛才董事長有提到，除了這三個表演中心以外，跟地方如何搭配。最後我還有一個要求，剛才董事長有提到三個館場的節目串連，我在此要提醒一下，剛剛蔣委員也有提到，因為高鐵很方便，有時候第一場要放在高雄或台中，而不是永遠把第一場放在台北，不然高雄永遠都要排在第二場、第三場。將來愈是成熟的地方，你就要擺在後面一點，要把第一輪節目放在剛開始或新鮮的地方，就像看連續劇一樣，重播的收視率一定會比較不好，收視率最好的一定是第一場播出的。我希望對此能夠一起思考，讓南部、讓衛武營、讓我們所擔心的問題，文化部都可以提早規劃，然後把品質做好。","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指教，我們會認真來做這樣的規劃跟……","許委員智傑：剛才我講的那兩個資料，麻煩整理一下給我，我要看一下怎麼做。"],["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主席（蔣委員乃辛代）：請潘委員維剛發言。","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您雖然是代理部長，但是我覺得整個文化部的政策，其實你相當熟悉，今天談的是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對於這部分，我們原來的概念中，這是行政法人，也是我們整個政府組織第一個行政法人，當時是兩廳院，現在行政法人是擴大變成一個行政法人、三個館場，再加上一個NSO。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剛聽了董事長的報告說明，我覺得這次文化部能延攬陳董事長來擔任這個職位，我覺得真的是非常不容易，而且我們也非常支持。不管是在藝術的修養上、在法律的專業上，還有長時間對文化藝術的付出上，我想這些大家都看得到，但是首先我要提出來的是，她有這麼多專業，但是對於這個位置，我希望她不要以志工的心態來做，我希望文化部也不能跟她說不必報告，只要儘量發揮就好。但我剛剛一聽，其實我有點擔心，就是我覺得建立法治基礎是非常重要的，以她的專業應該是沒有問題，而且做好了。但是我覺得彼此的關係、法人跟館場的關係，感覺上是既分工又合作，但還是要歸行政法人總管，包括所有政策的捏拿、方向上，還有營運的管理，不然到時候營運收入還是要問董事長啊！可是我們可以看到，比如台中國家音樂廳也還沒有交過來，請問有交過來嗎？"],["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潘委員維剛：衛武營也沒有交過來，而且現在工程延誤，要到104年年底才完工，又延了一年，這個部分到底誰要負責，我們不能找法人董事長，因為她根本都不知道，還沒交給她啊！對此文化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因為你們沒有充分的授權，將來責任的歸屬不能正式的釐清，在這裡面有第十一條、第十九條，我覺得我們心裡面對這個部分要有一個打算，否則就會像公共電視到最後完全失控了，你們文化部什麼都管不到，那要怎麼掌管國家所有的文化政策呢？部裡面的想法到底是怎麼樣？"],["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針對衛武營有一個工程小組在進行，由盧主任負責，所以關於工程的部分當然是由這個小組負全部的責任。","潘委員維剛：部長，本席不是問你工程進度由誰負責，我是問你們文化部在政策上到底準備要怎麼做？","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於大的政策方面，基本上，我個人的態度是比較接近「一臂之距」的原則，因為我個人的理念是認為，一個藝術工作者最重要的就是他的創造力，創造力就是他的生命力。第二個就是要讓他有自由創造的空間，這個空間其實是他的活力來源，因此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是扶助和協助，要扶助他的成長，並協助他解決困難，不要去多做一些不必要的行政介入。","其次，我們也希望三個場館就像陳董事長剛剛報告時所講的一樣，採附設式的合作，許委員智傑剛才所問的問題，也是我心裡面所考量的問題，就是現在往往把一個館當成一個單點來思維，導致這個館的力量非常薄弱、非常的辛苦，所以我們希望能夠進行整合。","潘委員維剛：部長，現在3,200個位子要變成13,000個位子，大家都很擔心會變成蚊子館，你們要知道，中央對政策的拿捏很重要，當然要跟地方合作，像台北市有兩廳院、也有社教館，文化局就是管社教館。本席不是說不要合作，但是各場館對整體藝術的發展都各有自己的概念，我們希望能夠多元化，很多東西都必須要統合，例如國外的表演藝術團體，因為占30%，如果只到一個地方，這樣就沒有效益。如果沒有進行整合，每個場館各自為政，這叫多元發展嗎？最後會浪費錢又沒有效益。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要更大力的支持陳董事長，三個場館當然要聽董事會的，但是要提出報告，先整合好再去發展。他們可以提出新的構想，不過不能各自發展，最後變成「不要多管我，如果管我就是干涉藝術」，這樣就空有行政法人之名，董事長並不是政府的行政人員，我們是希望借重他的才華、專業知識、藝術素養，我真的很佩服他，其實他是一位大律師，之前在台積電擔任法務長，也當過國家文化基金會的執行長，認養了很多藝術團體機構，以他的專業素養，我們不該只讓他去做行政事務，這樣太可惜了！","洪代理部長孟啟：在我們的理想裡面，就像剛剛我們跟許委員報告的一樣，就是從生活圈的概念來做，一個表演團體不一定只在一個點表演，要把縣市的一些點結合起來，這樣可以節省成本，而且讓地方都能夠分享。","潘委員維剛：這樣聽起來讓我很擔心，我覺得你有點欠缺大的概念，像這種大型的藝術表演，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都是由你來決定嗎？如果你這樣指示，那將來要怎麼做呢？","洪代理部長孟啟：將來表演藝術中心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但是要去跟縣市整合的時候，就是由我們來做，因為在行政上要做整合的工作，這並不是屬於表演藝術中心的權責範圍，所以我們會來協助解決行政上的困難、協調行政的事務。","潘委員維剛：部長，你不要想著一次就可以包山包海，應該要階段性來做，你們要提倡藝術文化、美的教育，就應該要跟地方結合，讓人民有這方面的素養，並培養藝術人口，而不是全部下鄉。你們有能力全部下鄉嗎？你們要編列多少預算才夠？這些錢是由你們出，還是由行政法人的預算來支付？而且本席很擔心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工程的進度延宕，這要由誰來負責？"],["洪代理部長孟啟：當然是我們負責。","潘委員維剛：你們要怎麼負責？又要再延宕一年，問題出在哪裡？","洪代理部長孟啟：工程有實質上的困難，我們會固定開會……"],["潘委員維剛：應該要有人負責、要有人去處理啊！","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我們現在正在處理，已經不斷的在就衛武營的問題進行協調並解決困難，至於跟國外廠商之間，譬如說我們跟奧地利代表處、荷蘭代表處也有協調來解決問題。我們對所有問題都會一步一步的來解決，絕對不會推諉。","潘委員維剛：部長，工程延宕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誰要為這件事情負責？你只是去研究，大家都知道有問題，但是你們不能如期完成，就沒有辦法向我們交代，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全力朝這個方向努力。","潘委員維剛：還有，現在關於各個收支管理、會計制度內控的資料，其實他們都還沒有送到董事會，你知道嗎？更不要說核備的程序了！像這樣會不會有疊床架屋的情況？而且你們能不能真正的來整合？到底會不會有問題？","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於委員所提他們應該要送的資料，都已經送到董事會了，董事會也會開會來審查。"],["潘委員維剛：什麼時候送到的？"],["洪代理部長孟啟：12月。","潘委員維剛：我們真的很擔心，像董事長這麼一位很好的人才，他在自己的第一職場結束之後才開始學彈鋼琴，我覺得這就是很大的鼓勵，我們應該在我們有能力的時候去追求藝術、追求真善美的境界，以作為人生的價值，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但是文化部不能什麼都不管，找到一個好人才，跟他說：「就交給你了！」，但是你們每天天馬行空的想一大堆事情，不能把所有的工作區隔得非常清楚，這樣一來效率、效能都會打折。有些不該歸他的責任，所有的事情都還沒有交到他的手裡，他能管什麼？像台中、高雄都沒有交到他手裡，他能管什麼？","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非常負責的、完整的讓陳董事長發揮他的長才，我在此也非常謝謝陳董事長的奉獻，好的人才是很難得的，這是我們最大的資產，所以我們也會盡心盡力的來……","潘委員維剛：你們要靜下來思考，要先定位清楚，因為定位最重要，現在看起來第十一條、第十九條最後會各自表述，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好好的想清楚，應該要充分授權，也要讓三個場館的執行長能夠清楚的理解，至少他們都要向董事會負責、向董事長負責，要溝通協調，並不是要去限制他們，但是整合、統合非常重要，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的確是如此，謝謝。"],["主席（許委員智傑）：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董事長，你今天是第一次到立法院來備詢，剛剛潘委員說不要浪費你這位人才，讓你只做行政管理工作。董事長，請問你就任之後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期許和作為是什麼？"],["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過去8個多月以來，其實每一位在中心的工作人員，包括我在內，都有著同樣的期許，也就是照我們的設置條例來把這個中心的宗旨做出來。我個人並沒有覺得我只是參與所謂的行政事務，因為中心裡面幾位行政、財務方面的主管們都非常的能幹，也完全很順利的銜接一個法人、三個場館的架構。我覺得我們在過去8個月做比較多的是一些政策面的擬訂和確定，跟董事會那邊的溝通以及在底下執行面的規劃也都在進行中。","陳委員碧涵：董事長，這就是潘委員所說的行政管理，我想如果只是做這些業務，可能就不需要用到你這麼優秀的人才。"],["陳董事長國慈：不敢當。","陳委員碧涵：我們希望藉由你在國際化這方面的經驗，能夠讓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與國際接軌，你身為第一任的董事長，你需要有一定的高度，請問你在這方面準備好了嗎？","陳董事長國慈：在幾位總監的支持下，我覺得我準備好了。","陳委員碧涵：好，這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花了10年的時間，最後三讀通過，本席也感到很榮辛，因為我也是推手之一。其實本席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有很多的期許，第一，我希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能夠在全球文化的定位上有所表現；第二，我希望能夠發掘本土文化藝術推廣到海外的價值；第三，我希望我們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可以讓我們國家的表演藝術團體躍上世界舞台，吸引全球的目光；第四，我希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可以幫助藝文團隊，讓我們國家能夠實現文化輸出的目標。這些都是本席的期許，你認為你可以做到嗎？","陳董事長國慈：委員的這些期許，其實也就是我們每一天在做各種工作時心中所期許的事情。","陳委員碧涵：希望你們不要忘記，我們在推動任何一個計畫或策略的時候，一定要記得這四大期許，並不斷的提醒自己，這樣我們才會走得穩，我們的方向才會對。當然，這樣的願景最重要的就是要奠基在我們自己的藝術能量上，尤其是台灣的表演藝術不但要蓬勃發展，更要追求精緻，而且還要本土化。關於本土化，本席要跟你分享一點，我認為本土化如果做得夠澈底，就會是國際化，你應該能夠了解。"],["陳董事長國慈：我非常同意。","陳委員碧涵：現在北中南有三大具有指標性的場館，本席希望這不只是提供表演的場所，而且應該是孕育表演的地方。"],["陳董事長國慈：是。","陳委員碧涵：其實這一萬三千多個座位只是這三大場館，全省所有大大小小的文化中心加起來，絕對不是只有這樣，可是國內不一定有足夠的表演藝術團體可以去填滿這三大場館、11個表演空間，台灣的劇場經營其實不是問題，問題是在舞台上的節目，台灣的大型表演團體、大型節目愈來愈少了，如果我們連表演者、觀賞者都缺乏，那這三大場館、11個空間就會變成只為了吸引團體、吸引觀眾這樣的層面在那裡打轉，而不是為了藝術來服務。這個是不同層次的問題，觀眾是必要的、是基本的，但是絕對不是我們這三大場館的唯一目標。"],["陳董事長國慈：我同意。","陳委員碧涵：所以現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應該要去思考，不要只是想著要如何培養觀眾而已，還要能夠想到這是一個公法人，如果是公法人，就有一種強烈的公共性質。所以我們要跳脫一種經營場館的思維，除了要讓表演藝術團體利用之外，還要提供額外的服務，譬如說要有駐館創作，或是協助製作、排練、試演、培訓及行銷，更重要的是教育功能。像這樣的事情，在深化教育推展的時候，當然就可以培育並開發潛在的觀眾，也會因為這樣提升我們本土國民的文化藝術修養，並讓場館建立在地的關係。所以不要只是為了建立在地的關係而就只做那件事情，還要去想到基層教育推廣，如果你們可以做得好，這3個需求全部都會滿足，你認同嗎？"],["陳董事長國慈：我完全認同。","陳委員碧涵：你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提到你要引領區域發展，請問要如何引領？","陳董事長國慈：剛剛委員說的時候，我一直在點頭，因為我非常認同培養觀眾只是整個過程最下游的部分……"],["陳委員碧涵：請你具體的說明你要如何引領？","陳董事長國慈：就是包括駐地人才的培育、扶植當地的劇團，扶植的方法就是優先跟他們合作，讓他們有演出的機會，把他們帶到國際上……","陳委員碧涵：你預計要花多少時間來培植他們？事實上，除了大台北地區以外，很多地方的表演藝術團體都有碰到一些困難，而且問題非常嚴重。"],["陳董事長國慈：是。"],["陳委員碧涵：你要怎麼支持這3位藝術總監去引領區域？","陳董事長國慈：如果他們有任何的計畫，董事會都會支持，這是我們能夠做的事情。"],["陳委員碧涵：所以都只是被動的嗎？","陳董事長國慈：董事會是屬於被動，可是這幾位總監們要擬出各種計畫是主動的。","陳委員碧涵：所以你一定會支持，必要時還會跟文化部力爭嗎？"],["陳董事長國慈：一定會。"],["陳委員碧涵：請問你對這9.1億滿意嗎？","陳董事長國慈：以我的了解，就我們所希望能夠達成的事情，我是滿意的。","陳委員碧涵：以我的了解，剛開始不是9.1億，而是超過9.1億，後來跟文化部溝通之後，就變成九點多億，再一個下午之後就變成9.1億，董事會從來都沒有說任何話，要怎麼去協助藝術總監向「一臂之距」的文化部去力爭你們的權益？而且這個具體可行的計畫都已經經過審查了，為什麼經費還不斷的縮減？","其次，你說要打造全民藝文沃土，關於你們要如何做這件事情，今天可能沒有時間討論，本席就問你一個最具體的問題，我在10月17日總質詢的時候有向江宜樺院長提出要求，他做了兩個允諾，你知道這兩個允諾是什麼嗎？"],["陳董事長國慈：不知道。","陳委員碧涵：本席希望董事長要知道，因為這對我們國家表演藝術的發展非常重要，第一個，我要求提高文化建設經費，因為我們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要自負盈虧是相當困難的，所以江院長承諾，對文化基礎建設部分，無論是在硬體或軟體上一定會逐年挹注。此外，就難以自負盈虧的部分，一定會給予額外的考量。"],["陳董事長國慈：是。","陳委員碧涵：第二個，我要求比照國家重大建設，在國發基金裡面匡列文化軟體建設經費，因為我們已經有了硬體，可是軟體卻沒有跟上，我們要花10年的時間去打造藝文沃土，包括觀眾的培養，你知道院長對這件事情怎麼回應嗎？"],["陳董事長國慈：不知道。","陳委員碧涵：他說需要多少經費是透過國發基金或公務預算，包括公共建設經費或是若干比例由文化方面的基金協助，會請龍部長及其他相關部會首長仔細規劃，你知道這件事情了嗎？"],["陳董事長國慈：現在知道了。","陳委員碧涵：洪部長，從10月17日總質詢之後，我們文化部對這件事情推動了多少？"],["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屬於國發會的部分，我們會跟國發會討論，而且我們希望把軟體建設列入社會發展。"],["陳委員碧涵：有在推動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已經跟他們開過會了，現在計畫也已經報……"],["陳委員碧涵：好。"],["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希望把它列為新興計畫並得到支持。","陳委員碧涵：這牽涉文化軟體建設經費以及自負盈虧的困難度，所以要全盤規劃。","其次，我很關心臺中的國家歌劇院要如何交接。從照片看起來，施工到一半，還沒有施工完就辦活動，場地都是粉塵，而且外面在辦演出，可是表演者跟工作者要爬過去再到後台。王總監要辦理交接，我希望你們釐清所有要交接的事項，同時陳董事長要完全協助。如果沒有達到所有的標準跟要求的話，不要隨意交接，王總監可以做到嗎？"],["主席：請臺中國家歌劇院王總監說明。","王總監文儀：主席、各位委員。可以，我們會配合文化部的驗收團隊，一起執行您剛剛的期許。","陳委員碧涵：我好不容易在總質詢得到兩個重要的承諾，希望文化部不要輕易放棄這個權益，可以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可以，我們會全力爭取並貫徹執行。","陳委員碧涵：要快，而且要給我期程。陳董事長，對於我剛剛的期許，希望您回去之後找多一點時間與我們共同研議，可以嗎？","陳董事長國慈：謝謝委員，一定會的。"],["陳委員碧涵：謝謝。"],["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恭喜部長榮升代理部長。請問洪代理部長有什麼看法？"],["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我只是代理一下。","呂委員玉玲：你來帶領文化部這個大家庭應該有很多想法，請問你現在對文化部有什麼新的規劃？重點工作放在哪裡？","洪代理部長孟啟：基本上我是代理，等這個會期結束，新的部長來之後就由新的部長繼續，所以我在這邊最大的重點就是……"],["呂委員玉玲：延續工作。","洪代理部長孟啟：事實上龍部長過去3年已經打了很好的基礎，另外整個規劃的方向上，我們在今年度及明年度的工作計劃也很有秩序的整理出來了，而且各個司長及5個室處的團隊在磨合當中彼此有了默契，所以我的義務就是讓這個團隊持續朝既有的方向一步一步的向前推進，等新的部長來了以後，我們就可以把前面很好的結果交到他手上。"],["呂委員玉玲：本席期許文化部在你的帶領下展現更好的成績。"],["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呂委員玉玲：你現在是代理部長，現在台北最夯的話題是文化局長是遴選的，文化部要不要也用遴選的方式？您認為這個想法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我沒有權力講這個話，因為這是上面長官的政策決定，不過遴選跟尋才各有利弊。因為不是我的權責，所以我不便越權表達任何意見，對此我向委員表示歉意。","呂委員玉玲：現在很多民眾都希望共同參與公共事務並一起討論，因為他們希望國家的政策會更好。"],["洪代理部長孟啟：這是應該的。"],["呂委員玉玲：你認為遴選也是好方法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是方法之一，但是中間在技術上有很多部分要周延處理，不然當中會有一些小困難。","呂委員玉玲：謝謝部長，我們今天在討論文化部的預算，本席看到預算很多都是用於文化提升。金馬獎剛剛辦完，請問在金馬獎當中，台灣得到幾個獎項？"],["洪代理部長孟啟：最佳女主角。"],["呂委員玉玲：還有呢？","洪代理部長孟啟：另外是台灣投資的影片，但是最佳男女配角是大陸的演員。"],["呂委員玉玲：我們只得到2個獎項。"],["洪代理部長孟啟：這是我們要持續努力的。","呂委員玉玲：大部分的獎項像是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還有最佳劇本都是大陸的。南韓用力扶植及支持影視音，反觀文化部及國家的政策為什麼越做成績越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分兩點跟委員報告，首先對影視音的扶助是列到文創裡的旗艦計畫，而且持續在做，並得到國發會的支持，文化行政方面是我們要努力的。另外我個人對金馬獎的看法，金馬獎最大的特點是已經形成亞洲地區的信用，這個信用反而開闊了我們的世界跟視野。雖然我們現在沒有得到獎項，但是我們在這個基底之下一定會更好。這個品牌的建立的確是不容易，譬如拿韓國釜山跟日本東京的2個影展與台灣相比，事實上台灣……","呂委員玉玲：你沒有瞭解真正的原因，你們處理的細緻度不夠，南韓跟大陸在處理的過程就不是這樣，你們更細緻的話會更好。本席發現文化部執行影音政策的部門是影視音的產業局，可是規劃的卻是部內的影視司，這凸顯規劃歸規劃，執行歸執行，兩個人各做各的。其實一個組織由上而下執行下去，規劃好就要去執行，這樣才不會窒礙難行，但是你們的產業局跟影視司各做各的，這就是你們細緻度不夠的原因，你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洪代理部長孟啟：委員提的意見一針見血，事實上龍部長還在任的時候我們已經開始檢討了，就是司跟局是不是在組織上整併或……","呂委員玉玲：要整合這兩個部門，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在功能上趨於一致，加強橫向的協調跟整合，並思考在組織上是不是可以整併，這是我們在部裡頭研究及檢討的。","呂委員玉玲：我希望你們要瞭解問題所在，組織有問題的話就整合並調整好，讓上面的政策在執行的時候可以徹底而且完全，這樣才有效率。要不然你看金馬獎，我們這次得了幾個獎項，明年辦金馬獎時台灣都沒有得到獎項怎麼辦？你們一定要好好檢討，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我們應該檢討。","呂委員玉玲：其次，我們看了國立表演藝術中心的預算，剛剛幾個委員也有提到，國家劇院跟衛武營的藝術文化中心的工程都延遲了。另外，表演的業務經費方面我們支持很多，但是9.1億不是小錢，而且所有的表演中心都屬於行政法人，國家對行政法人補助經費的時候，也希望他們能夠趕快自給自足，業務蒸蒸日上，這樣會更好，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是。","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希望逐年減少，讓他們自己做，只要他們的業務做得更好就可以減少，但是我看到預算沒有逐年減少，這表示你們輔導得不好嗎？","洪代理部長孟啟：重點是我們應該更努力的協助他們，尤其是他們在行政上遭遇的困難，而且我們不能把責任推到他們身上，因此我們要協助。能夠自負盈虧以及業務蒸蒸日上是我們的理想，比如國立交響樂團，這8年以來收入已經從六百多萬增加到五千多萬了，這是發展的好現象，但是在現實的環境下，他們還未有充分的能力時，我們還是要協助他們。預算是9.1億，可是如果他們確實沒有能力的話，我們還是可以給他們一點協助。","呂委員玉玲：如果他們的營運績效好的話，他們自給就夠了。看目前的情形，補助款年年增加，沒有年年減少，這表示你們的績效跟輔導沒有成功，是不是這樣？"],["洪代理部長孟啟：這是我們要檢討的。"],["呂委員玉玲：要加強。"],["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希望彼此建立良性的互動。","呂委員玉玲：本席發現臺中國家歌劇院的營運推動小組在104年的預算只編列1.97億，但是政府給2.5億，為什麼他們自己才編1.97億，你們卻要給2.5億，你怕他們錢不夠用，所以多編一點給他們用嗎？","洪代理部長孟啟：不是，一個大的場地在營運之前要準備，像他們前一年……","呂委員玉玲：他們自己規劃好就是1.97億，你為什麼要給他們那麼多？","洪代理部長孟啟：1.97億裡面，有他們自己規劃節目以及進行人才培養等等……","呂委員玉玲：沒有錯，我是說……"],["洪代理部長孟啟：2.5億是我們……","呂委員玉玲：臺中歌劇院自己需要多少錢就編列上來，為什麼你們要多編給他們？","洪代理部長孟啟：2.5億，第一個是軟體，譬如電腦、廣播或電視，這個大概是8,000萬……","呂委員玉玲：你認為這樣合理嗎？本席沒有辦法接受你的解釋。預算都是他們編列過來，然後由你們審查並排進去……"],["洪代理部長孟啟：2.5億是屬於……","呂委員玉玲：你們沒有照他們的1.97億編，反而多編給他們2.5億，你們多編的部分在哪裡？規劃在哪裡？這樣子的編法不合理。","洪代理部長孟啟：預算實質上本身是2.7億，至於2.5億是在資本門，光是一個殼子處理完，裡面細部的部分我們還是必須協助他們，現代的聲光、音響及電腦等設備部分尤然。我們是用這樣的方式協助。","呂委員玉玲：你給我報告，說明2.5億跟1.97億的落差。剛剛講到你們的組織─產業局跟影視司，你知道問題所在就要處理。另外衛武營也是一樣的情形，衛武營有藝術文化中心的籌備處，另外又有營運推動小組，又是兩個組織、又要各做各的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前面的階段是負責工程，後面的階段就是在工程之後，我們現在必須無縫接軌及結合，所以這些……"],["呂委員玉玲：以後會調整為一個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已經進駐了，同時有跟國外大的表演團隊接洽，因為有的表演團隊必須在1、2年前就談定，這一方面也有人員進駐。另外一個是地方──大高雄地區以及南部地區表演團隊還有表演場地的合作，也是由未來的營運小組負責。","呂委員玉玲：今天本席提了幾點，你們都要列入考量，好好計畫並跟本席報告，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好，謝謝。"],["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剛在聽其他委員質詢的時候，還是聽到有人在用「下鄉」兩個字，可是毛院長已經說不要講「下鄉」兩個字了。我們都是網路上的鄉民，但是各位長官若是要到地方上看很多基層的文化建設或表演活動的話，是去關心全台灣的每一個角落跟每一位國民，因此我希望你們不要再用「下鄉」兩個字。","其次，我非常感謝陳碧涵委員，因為他質詢時在後面拿出幾張照片。我必須說會有這樣的狀況是為了選舉。大家都心知肚明，臺中的國家歌劇院明明還沒有辦法讓所有的工程完工，卻不斷的要求趕工，只為了在11月29日前有一些表演。為什麼網路上大家的批評跟反彈那麼大？這是因為為了趕工，他們讓工作團隊日以繼夜爆肝加班，結果完成了一個大劇場並如期表演。其原因是現任市長為了競選連任，需要一個功績跟歷史性的定位。我們當然謝謝他過去的努力，但是這樣為了選舉趕工加班真的非常不好。那些照片就是告訴我們，即使到現在，所有的場館，包括裡面的小劇場及實驗劇場等等統統都還沒有完工，統統都還是如同陳委員提出的照片，工作人員在前場表演，可是還要爬過施工區才能進入後台準備表演，這樣的情況真的不應該。請問洪代理部長，文化部要進行驗收，是不是？"],["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對，這是我們一定要做的。"],["何委員欣純：預計驗收的時程是什麼時候？"],["洪代理部長孟啟：預計今年10月份驗收。"],["何委員欣純：是明年。"],["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不起。"],["何委員欣純：是明年4月份。"],["洪代理部長孟啟：4月份。"],["何委員欣純：部長連驗收的時程都不瞭解。"],["洪代理部長孟啟：明年我們……","何委員欣純：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再重講一次。現在還在施工當中就趕著表演了，完全還沒有進入驗收就在試營運，結果引起大家批評。我講這1分鐘的時間是為了讓你趕快看小抄跟資料，好讓你回答國家歌劇院的問題。","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在今年的9月份納入，然後在明年的3月到9月，預計用6個月的時間進行驗收。驗收的組成方面，將來是跟臺中市政府、文化部以及營運小組一起進行。","何委員欣純：所以很明確，是明年3月到9月驗收，是不是？"],["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何委員欣純：預計驗收完成的時程是9月，那麼在9月就全部點交給文化部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要的驗收單位是臺中市政府，我們一起……"],["何委員欣純：工程是他們做的……"],["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同……","何委員欣純：驗收的時候你們要參與，因為現在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其中一個場館。","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我們會同來做……"],["何委員欣純：預計什麼時候點交給文化部？"],["洪代理部長孟啟：驗收之後的9、10月份……"],["何委員欣純：按照你們原來預定的時程開幕及開館嗎？"],["洪代理部長孟啟：預定是11月。","何委員欣純：是明年的11月，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是，明年的11月。","何委員欣純：按照文化部跟臺中市文化局原來預定的時程，明明就不應該有表演活動。11月的第一場活動是幾號呢？"],["洪代理部長孟啟：11月23號。","何委員欣純：一直到現在12月20日是今年度的最後一場表演，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何委員欣純：還好上天保佑沒有發生任何事情，如果在這一段時間，這些表演場的所有表演工作人員或參觀的觀眾發生意外的話，誰該負責任？"],["洪代理部長孟啟：我想……","何委員欣純：我不是要求你表態，只是說如果依法的話如何處理。如果過去還沒有驗收就開始表演，在這一段時間若發生工安問題或是造成觀眾的危險，依法是誰要負責任？"],["洪代理部長孟啟：依法由台中市政府負責。","何委員欣純：選舉前的種種風波，過去就算了，但當我們提醒要注意這件事時，人家都說我們是為了選舉所以打擊現任市長，其實我們不是唱衰胡市長，我們也很感謝他，不過仍需就事論事。還好老天保佑，沒有發生任何意外，一旦發生意外，請問誰要擔責任？部長，請好好驗收。","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一定會非常嚴謹且嚴格地驗收，如同委員所說，不論安全、服務品質或演出水準等問題，都必須於驗收時一一考量。","何委員欣純：部長剛剛說明年9月才會驗收，而我聽說台北兩廳院的音樂廳與演奏廳將在明年6月到9月時休館維修，是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何委員欣純：這段時間裡，可能讓表演團體找到其他替代的表演場所嗎？如果可以且台中國家歌劇院來得及驗收，是不是能將一些國際級節目或具專業水準的表演節目移到台中？","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朝此方向努力，前提是明年9月的驗收能順利，就可以提前在10月啟用，不過最大的前提考量仍舊是安全，這是絕對不容草率的。","何委員欣純：當然，安全絕對是第一的，這不僅僅涉及觀眾安全，更涉及工作人員與表演團隊的安全。當初金馬獎為何不在台中舉行？因為考量到安全，考量到尚未驗收。","剛剛陳委員提到一點，臺灣有那麼多的表演場所，而台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則是一法人多館所，大家不僅資源共享，彼此間也有競合關係，為什麼？因為如果台北沒有表演空間的話，這些表演團體可以來台中表演，讓台中的觀眾也可以有機會欣賞到更多的表演節目。但是台中原本就有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術中心以及地方的文化中心等，也有演藝廳及表演場所，所以我想知道，文化部是否調查過全臺灣各縣市，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所管轄的表演場所及文化中心數量？"],["洪代理部長孟啟：目前總共有22個文化中心。"],["何委員欣純：有多少演藝廳、表演廳？你們有沒有統計？","洪代理部長孟啟：這22個文化中心中，有的有兩個小廳。"],["何委員欣純：多少席位？"],["洪代理部長孟啟：2萬3,000個席位。","何委員欣純：光台中就有屯區藝文中心及港區藝術中心，那麼地方的藝文活動或表演場所，如何在文化部規劃下，可以與國家歌劇院或衛武營做相互的合作與競爭？如何資源共享？設置國家表演中心除了希望能邀請到專業團隊，也希望能邀請國際級的表演團隊來台以外，更希望能帶動地方，使其表演升級、專業升級，乃至藝文人口的推廣，對此文化部有無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有，在營運管理方面，我們三年前就在做地方的……"],["何委員欣純：三年前做到現在？","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持續在調查、培植，也希望地方館所能有藝術團隊駐館，並對該團隊進行補助……","何委員欣純：我講的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畢竟現在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不只台北兩廳院，還有中部的國家歌劇院及南部的衛武營，所以你們在營運策略方面，如何與地方藝文中心及表演場所資源共享？做到既合作又維持著微妙的競爭關係？我認為這是一個宏觀的策略性問題，是文化部所必須規劃的。"],["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也希望表演藝術中心能扮演起橫向的整合平台……"],["何委員欣純：現在有此平台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希望表演藝術中心能變成這樣一個平台，如把台中附近的表演團隊吸納進來，同時與臺灣交響樂團組成策略聯盟，並由台灣交響樂團擔負起人才培育等工作。","何委員欣純：雖然你是代理部長，但我認為這問題不在於部長更替上，這是上位的、宏觀的文化政策，讓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與地方藝文中心維持在一個資源共享又互相競合的微妙關係中。對於這些場館，我認為文化部必須有如此宏觀的營運策略，這也是文化部該做的政策與平台。","洪代理部長啟孟：對，這確實是我們應該做的事。","何委員欣純：我認為陳董事長也必須把這點考量進去，他不能只做行政，我希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能站在上位來帶動地方，並與文化部做策略與政策的整合與溝通。","洪代理部長啟孟：對，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何委員欣純：可否給我一份這方面的書面報告？"],["洪代理部長啟孟：好。"],["何委員欣純：謝謝部長。"],["洪代理部長啟孟：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來到這裡感觸很深，撫今追昔，不勝欷噓。審預算的時候我對龍前部長講過，不要搞到最後人去政息，沒想到現在卻看到你形單影隻，我應該沒講錯吧？所以你應該覺得很尷尬吧？不過我要給部長打氣，請你不要走！雖然有人誤會你，認為部長走了你怎麼沒走？而且還身兼代理部長？我認為這時如果再紛亂，對文化部不是好事。在我們審預算的過程中，部長、次長都離開了，很多政策，只剩你比較清楚，所以我還是那句話，請你不要走！你說鍾鼎山林各有其志，但此時此刻，你要勉為其難，承擔起重責大任，這是我對部長的勉勵。"],["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啟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勉勵，我們的團隊還在。","陳委員學聖：我講這些話是有原因的，因為政策具有延伸性。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來說，記得在審組織條例時，不分藍綠，只要是台中的立法委員，全部湧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開會，這是我從沒看過的！為什麼硬把組織條例通過？硬把台中歌劇院塞進來？我從沒看過如此強勢的情況！其實是因為生了以後養不起，就要中央硬吞下去！我不願意得罪所有的台中委員，畢竟他們也知道未來的經營很辛苦，所以我只說，請不要排擠到其他縣市的預算！這句話我講得很清楚！而且我還說可以外含卻絕對不可以內含。"],["洪代理部長孟啟：這並沒有排擠到各縣市。","陳委員學聖：有沒有排擠到，我不知道，但是陳國慈董事長在這裡，我們過去都非常尊重陳董事長，但是你要知道很多地方的辛苦，今年的預算13億，比當初我擔任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長時的文化局全年預算還要多，補助團體4億5,000萬，而表演藝術司今年補助國內所有團體也不過才3億1,000萬，我們給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就給了4億5,000萬，全臺灣其他團體才分享到3億1,000萬，如果再仔細去看，給各縣市活化劇場管理今年也不過只有3,000萬，給各縣市傑出表演藝術團隊全年也不過2,000萬，給那麼多微小、你看不到的團體的錢是這麼少的數字，連你的零頭都不及！","我知道陳董事長經營得很辛苦，但與很多地方團隊相比，他們是比你更加倍辛苦，如果你覺得吃不飽，那他們可能快要餓死了，所以我特別要求您留下來是因為這樣你才知道整個表演藝術中心成立的過程中，這個預算如果排擠到其他各縣市地方表演團隊的補助，您知道三個超級怪獸就摧毀了臺灣最深耕的表演藝術文化，我再次強調，部長，你要留下來，你才知道我講話的原意在哪裡。","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於剛剛陳委員所講的，我滿心有戚戚焉，以前我在臺灣省服務的時候，在文化方面所分給每位民眾的資源大概是1人114元，所以怎麼樣把資源、預算做最好的運用，這是我們要思考的，當然表演藝術中心將來也要負起責任，透過表演藝術中心的場地、設備、既有的行銷技能來協助他們成長，因此在屏東、台中都有區域性的分工，就其本身來說，要運用地方的人才，團隊也要與地方合作，這是我們賦予這二個場的使命。","陳委員學聖：我們曾經去高雄參觀過衛武營，這3個中心總共11個表演空間，合計一萬三千多個座位，我已前擔任小文化局長，也管理3個表演中心──中壢藝術館、桃園文化中心及展演中心，二個1,200個座位、一個500個座位，文化局就已經疲於奔命、很辛苦了，我管理的座位總數還不到3,000，還不到你們一萬三千多個座位的尾數，由此看來，你們要經營起來是多麼辛苦，所以我特別跟陳董事長講，如果你不能把衛武營經營成亞太地區的國際性表演藝術中心，我敢向你保證衛武營絕對垮，因為它沒有那麼大的含納人口，桃園200萬人口都撐不起3,000人的表演空間，何況你們有這麼多位置，我跟許委員都很擔心，而你們不可能永遠都是免費演出，必須要靠自己活起來，所以你們一定要跟地方政府合作，如果今天民進黨說要從地方執政，就先從南部開始，把衛武營經營成一個國際性的表演藝術中心，證明你有執政能力再來談中央，不然衛武營靠中央養，第一，中央養不起，第二，對不起其他縣市的表演藝術團隊，因為他們真的是嗷嗷待哺、非常辛苦。今天我特別用這個數字跟陳董事長、洪部長講，請你們一定要加油，我希望、拜託你們把那三個中心做好。","另外，臺灣還是有很多人願意幫助一些藝術團體，但是他們不知道哪些藝術團體是可以幫助的，因為連個口碑、評鑑都沒有，所以我拜託陳董事長與洪部長，可不可以建立一個平台，讓大家知道有些團體已經吃很飽了，雖然他們也是很辛苦，只要一打出他們的名聲來拍個廣告，也許就有一筆錢進來，可是很多小團體是連這樣的經費都沒有，你就來個宏觀微調，有些地方今年已經補助太多的大團體了，請分一點來養小團體，讓他們變成聯盟，這樣也是對臺灣地方基礎文化團隊的肯定與支持。","洪代理部長孟啟：您的想法我全部認同，事實上，資源必須要做合理的運用，不能讓資源集中在少數，這樣對民間自己願意出來奉獻的團體才是公平的。","陳委員學聖：我講的都很大，但我要考驗你有沒有能力從小的地方做起，如果你做得成功，我就肯定陳董事長希望你真的留下來，就從兩廳院停車那麼小的事情著手，請問洪部長，你有沒有在兩廳院找不到車子的經驗？因為都有人幫你開車？","洪代理部長孟啟：都是我家領導開車，所以……","陳委員學聖：他記憶力比較好，我記憶力比較不好，我與陳委員碧涵常去兩廳院看表演，陳委員坐捷運，我則是自己開車，我不知道國家級兩廳院的停車場水平居然是第三世界的水平，每個車道都只有單向，要停車的人不知道從劇場開到音樂廳中間還有沒有停車位，必須開過去之後才知道有沒有停車位，結果有可能要再繞一圈，在停車場造成交通堵塞、廢氣。那麼簡單的功能，連大安森林地下停車場都做得到，你們竟然做不到，大安森林地下停車場甚至是用水果告訴你停車的區別，而表演藝術中心卻連色塊區別都做不到！"],["洪代理部長孟啟：這個我們要檢討。","陳委員學聖：真的要檢討，我每次在那邊繞，繞完後就會忘記我停在哪裡，在那裡走一圈很大、很遠，這麼簡單的事情，我每次去都生氣，我最近去看蕩寇誌後出來又找不到車子，因為被水滸傳那108個英雄好漢激盪到了，就這麼簡單的事情，我用來考驗你，看你多久能做成，這是第一個。","第二，我們的表演藝術家多可憐，我剛才說過我們全年的預算抵不上表演藝術中心，而小藝術家連停車都停不起，我有一位藝術家朋友，早上9點進場彩排、下午3點演出，演了20分鐘，拿到1,200元的演出費，但他的停車費要付300元，陳董事長知道是什麼原因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剛才陳委員所提的，我們應該要以顧客取向、以使用者真正的需求為取向，我們應該要檢討。","陳委員學聖：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去看演出的人是憑票根計次收費，但沒有票根的人則是計時收費，來參加表演的人從早上9點彩排到下午演出，但他沒有票根，所以只能向觀眾借票根，一位表演者上台演得讓大家蕩氣迴腸，對他非常仰慕，但他下台來要向人借票根，這樣才能計次收費！","洪代理部長孟啟：這個我們很慚愧，我們會立刻檢討改進。","陳委員學聖：表演藝術中心這麼大，到現在擁有三個超大的表演場地，但連小小的停車問題都無法解決，我就不會相信你能做得好。我給您3個月的時間，這也是我希望你不要走的原因，我希望3個月後看到你的政績，就從小小的停車場開始，證明表演藝術中心能做到國家級，如果連停車場都做不好，對不起，我對你是沒有信心的。"],["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立刻檢討改進。"],["陳委員學聖：請兩位加油！謝謝。"],["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主席：文化部要開始做SOP了，有個SOP偏執狂說這樣子還滿好的，可以參考一下。","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孔委員文吉發言。","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應台部長是這次選舉前請辭的首長，本席覺得有些遺憾，因為他還有很多任務尚未完成，之後則由洪代理部長接手。洪代理部長是由次長轉任部長，應該非常勝任，因為你能和立委們溝通。"],["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愛護。","孔委員文吉：特別是本席關心的幾個案子，你都非常支持也非常關心，包括我辦理的原住民模特兒走秀。"],["洪代理部長孟啟：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孔委員文吉：龍部長在任的時間很可惜！他有部落亮點的計畫，卻從未和本席配合去到部落關心、訪視。這是文化部的業務，但是他就這樣離職了！他留了字條給我，說道「1,000天的針砭其實都源於認真」。龍部長是很認真的人！"],["洪代理部長孟啟：對。","孔委員文吉：本席質詢他時，他也非常認真。"],["洪代理部長孟啟：對。","孔委員文吉：對洪部長接任部長一事，我希望你能斟酌代理文化部，因為你能和立委們溝通。龍部長是從大處著眼；你是從小處入手。而今天代理文化部，真要從小處入手，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孔委員文吉：請問洪代理部長對自己有何期許？未來要如何帶動文化部？","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個人的規劃是已承諾長官將代理到這個會期結束。至於現階段要做的事情，在於穩定龍部長原先規劃好的部分，以便將來新任部長到職後，能朝這個方向持續向前推進。","孔委員文吉：本席認為您都能注意基層，也可以從小處著眼。","接下來，因為我們今天討論的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預算，所以請教陳董事長，您是新任或連任？"],["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新任。"],["孔委員文吉：新任？"],["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對於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及國家兩廳院，你們未來有何計畫？要如何提升藝術展演的品質？","陳董事長國慈：這三個場館本身的任務就在提升全國表演藝術的水平，包括觀眾與音樂廳的連接及扶植國內的表演團體，是以其背負進行這兩個任務。"],["孔委員文吉：請問這些藝術總監、音樂總監及執行長都有經過董事會通過嗎？"],["陳董事長國慈：全部都有。"],["孔委員文吉：是誰任命？"],["陳董事長國慈：是我提名。"],["孔委員文吉：是你提名？"],["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你提名他們擔任藝術總監、音樂總監的根據為何？","陳董事長國慈：NSO音樂總監本來就是呂紹嘉先生，這不須任命，而他同意明年合約到期後會續任。另外三位藝術總監乃由我提名，董事會通過，而我提名的依據是他們的適合度和專業知識。"],["孔委員文吉：請問簡文彬先生今天有沒有列席？","陳董事長國慈：他今天請假，抱歉，因為今天這個會議的時間和我們原先的瞭解不同，所以他人在國外。"],["孔委員文吉：請問簡文彬先生現在兼任衛武營的藝術總監嗎？","陳董事長國慈：不是，他是衛武營的藝術顧問。"],["孔委員文吉：藝術顧問？"],["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簡文彬先生目前也是國臺交的音樂顧問？"],["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他既是衛武營的藝術顧問，又是國臺交的音樂顧問？","陳董事長國慈：是，他也是將來衛武營的藝術總監。"],["孔委員文吉：請問呂紹嘉先生為何職務？"],["陳董事長國慈：是國家交響樂團的音樂總監。"],["孔委員文吉：他是音樂總監？"],["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他是指揮家？","陳董事長國慈：是，他本身也是指揮家。"],["孔委員文吉：請問邱瑗為何職務？","陳董事長國慈：邱瑗是國家交響樂團（NSO）的執行長，即呂音樂總監之下管理行政的主管。","孔委員文吉：本席現在要和陳董事長講，因為這些人都是你找來的。"],["陳董事長國慈：邱執行長是原來就在任的。"],["孔委員文吉：本席希望你們音樂藝術界不要搞小圈圈。"],["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不要搞小圈圈。"],["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你們上次演出的蝴蝶夫人歌劇，請來一位韓國男高音，大家的褒貶評價不一。請問未來你們要邀請的國外音樂家是由簡文彬先生或呂紹嘉先生邀請？","陳董事長國慈：如果是NSO，則由呂紹嘉音樂總監決定。"],["孔委員文吉：請問國家交響樂團的負責人是哪位？"],["陳董事長國慈：是呂紹嘉。"],["孔委員文吉：你們有沒有計劃一年準備演出多少歌劇？"],["陳董事長國慈：一年一次。"],["孔委員文吉：一年一次？"],["陳董事長國慈：是。"],["孔委員文吉：董事長有沒有看過這些歌劇？"],["陳董事長國慈：有啊！","孔委員文吉：這些歌劇邀請來的人都是你們音樂總監或藝術總監的好朋友，不管是大陸的或韓國的，這都是在搞小圈圈！","陳董事長國慈：抱歉，因為我過去都是以觀眾的身分欣賞這些演出……"],["孔委員文吉：希望邱瑗執行長你們能多給予國內音樂家及演奏人才機會。"],["主席：請文化部國家交響樂團邱執行長說明。"],["邱執行長瑗：主席、各位委員。是。"],["孔委員文吉：不要搞小圈圈！","邱執行長瑗：我做個說明，在我們的演出中，國內演出者占70%，國外客席占30%。","孔委員文吉：但是你們卻請國外音樂家，國內音樂家有幾位唱得不錯，也有幾位演奏得不錯。"],["邱執行長瑗：是。","孔委員文吉：他們剛剛當女主角，你們給與他們的住宿經費比照公務人員的出差經費，一晚才1,600元，可是國外藝術家卻可以住五星級飯店，有無此種情形？","邱執行長瑗：沒有。剛剛委員提到的蝴蝶夫人歌劇是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的製作，不是NSO的製作。","孔委員文吉：對，不過本席是要提這些問題，對國外和國內音樂家，你們都要給與同等待遇。"],["邱執行長瑗：他們都會住同一個飯店。"],["孔委員文吉：住同一個飯店嗎？"],["邱執行長瑗：是。","孔委員文吉：有位剛剛當女主角者的住宿是比照公務人員的出差經費，一晚1,600元，有沒有這種情況？"],["邱執行長瑗：這不是我們的案例。"],["孔委員文吉：那不是你們的案例？"],["邱執行長瑗：是。","孔委員文吉：還有，對邀請的國外音樂家，你們給予的待遇不錯，譬如坐商務艙等等；然而對國內音樂家，你們只負責車馬費的簡單補助。本席的意思是不論演出的酬勞如何，你們應該對國內及國外演出者的待遇好好做一番檢討，本席剛才說的應該是交響樂團之事，不管是簡文彬、呂紹嘉還是邱瑗，好像都是在搞小圈圈，國內的音樂家都沒有演出機會。","邱執行長瑗：我們每年的歌劇製作都會開放給國內音樂家參加甄選，儘量讓國內音樂家有機會參與，未來會繼續努力。"],["孔委員文吉：本席認為董事長應該針對如何培植國內藝術人才、讓他們有表現機會及其待遇、住宿等方面多做思考。","陳董事長國慈：對於住宿及待遇，我們一定會非常注意，至於藝術人才的培養方面，可行的作法就是讓他們在我們的三個場館演出，享受這些資源，國表藝術中心這邊也會就資源進行整合，增加國內團體在國內外的能見度。"],["孔委員文吉：你們要多重視國內的音樂家。","陳董事長國慈：一定會的，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接下來輪到發言的高委員金素梅、李委員昆澤及羅委員淑蕾均不在場。","現在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多位委員提出許多問題，本席現在則先將焦點放在預算上，請問明年度政府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多少錢？"],["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9億1,000萬元。"],["李委員桐豪：請問中央今年度補助多少？","陳董事長國慈：補助了5億500萬元，不過今年只有國家兩廳院而已。","李委員桐豪：今年補助5億500萬的設計是在收支平衡、沒有餘絀的條件下，下年度補助9億1,000萬元之後的餘絀則為1億1,675萬5,000元，請問你們當初編列預算的邏輯為何？在經營這樣的表演中心時，你們的邏輯是要收支兩平呢還是要有餘絀？在政府大量補助的情況下，有餘絀的目的為何？"],["陳董事長國慈：請本中心的財務主任就其專業向委員說明。"],["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財務部張主任說明。","張主任麗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才說的一億一千六百多萬是用來固定資產及電腦軟體方面的費用，編在我們的平衡表中，也就是收入減去支出剩餘一億一千六百多萬元，用來購置固定資產及電腦軟體，所以加起來還是收支平衡。","李委員桐豪：所以是撥入資本門支出，結果還是收支平衡？"],["張主任麗華：對。","李委員桐豪：一般的預算也會看到資本門的支出，可是你們這裡並沒有寫得很清楚，所以本席以為真的有賸餘，希望你們今後編列預算時能對此做清楚說明。","剛才董事長說現在有三個場館，從兩廳院變成三場館，這個擴大的規模算是滿大的，董事長又說現在這三個場館演出節目的分配是70%國內30%國外，請問這三個場館間到底是什麼關係？","陳董事長國慈：這三個都是在中心之下的表演場館，各有其營運義務，但同時也要串連，其理念是三個場館以一個整體資源對國內表演藝術做出影響力。","李委員桐豪：有委員提到有時會先到高雄展演再到台中、台北等等，你們又提到中央廚房概念，而且好像純然從行政、財務、法務方面著眼，可是你又說在營運面是各自為主，對不對？","陳董事長國慈：中央廚房純粹是體制的管理，意思是各館不能各自為政，但在真正營運及業務方面，每個場館需照顧其本身，然後再顧及三個場館的串連。","李委員桐豪：董事長這樣的說法好像是聯合大學系統，比如加州大學之下還有各加州大學分校一樣。","陳董事長國慈：我會將它比照成企業中的不同部門，共同經營這個企業。","李委員桐豪：所謂的中央廚房是將其提供菜色的原料統一分送到各營運單位去做分配，可是你們的中央廚房只是一個很鬆散的聯合大學系統而已。","陳董事長國慈：我個人是將這個中央廚房概念解釋為一個企業，財務、法務、行政是集中的，可是之下還有不同的部門，比如研發部門、生產部門等，各部門……"],["李委員桐豪：這三個場館的特色為何？","陳董事長國慈：三個場館分別位在高雄、台中、台北，所以第一要務就是就地發展在地特色，第二要務是……","李委員桐豪：以台中歌劇院為例，請問它是以歌劇為主，還是包含交響樂、古典音樂、流行音樂等？當初衛武營就是以流行音樂為主，不是嗎？","陳董事長國慈：有關台中歌劇院的部分，可請我們的藝術總監向委員報告。","李委員桐豪：這些細節等一下再談，本席要瞭解的是當初每個場館都有其設計特色，並根據其特色規劃出場館的環境，以適合一定的表演，當你們在設計場館間的橫向聯繫時，照你剛才的說法僅有行政、財務、法務是跨館作業的，其他則為各自處理其業務，是這樣嗎？","陳董事長國慈：不是的，三個場館是一體的，但位在不同的地方，所以發展方向必須有點不同，但聯繫的時間很多。","李委員桐豪：本席將問題簡化一下，假如今天有一個流行音樂表演團體想租借場館做表演，請問是要到高雄去申請還是到台中、台北去申請？"],["陳董事長國慈：端視他要到哪裡演出而定。"],["李委員桐豪：本席的意思是分別都去申請。"],["陳董事長國慈：都可以啊！完全沒有問題。","李委員桐豪：我想要說的是，除了各個院館之間有一個系統個別申請之外，有沒有可能有一個橫向的協調，讓他可以一次就完成，而不要分成三部分來處理？","陳董事長國慈：這是三個場館的三位總監非常樂意做的事情，就是協調。","李委員桐豪：那是你的問題，不是嗎？"],["陳董事長國慈：可是他們是代表中心業務的營運及推廣。"],["李委員桐豪：誰是中間的協調者？","陳董事長國慈：要看是什麼事情，如果是有關中心的行政事務……","李委員桐豪：我現在純然是user，我是使用者，我要怎麼去接觸藝術中心？","陳董事長國慈：對user來說，他們的窗口就是三個場館的三位總監。"],["李委員桐豪：然後要分別接觸？","陳董事長國慈：分別接觸也可以，拜託一位幫忙協調也可以。","李委員桐豪：這就是我希望的，你們現在是推個人化，還是一個系統？","陳董事長國慈：是一個系統，各位總監都有這樣的準備。","李委員桐豪：我們對於管理的想法是有點落差的，以後有時間再跟你多溝通。我認為這樣會出問題，你應該是在一個大系統之下有子系統來處理，但是子系統處理之外，如果我今天真的想在三個場館都要表演的話，就直接找藝術中心這一個窗口就好了，除非你下面三個系統的橫向連繫都非常好。沒關係，因為現在才剛開始，以後應該會有改善的機會。","另外，此次中正兩廳院從6月到9月要整修4個月，這是一個非常熱的旺季，是不是？","陳董事長國慈：以我們來說，算是淡季。"],["李委員桐豪：是淡季？大概是放假的關係。"],["陳董事長國慈：對。","李委員桐豪：所以NSO就會減少演出場次，是不是？","陳董事長國慈：是，樂季的部分。","李委員桐豪：雖然是淡季，但是這長達4個月，對你們的營運有沒有影響？","陳董事長國慈：會減少一些在音樂廳的場次，但無論是跟企業的合作或是在校園，都有很多彌補的活動。","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對你們的收入會不會有影響。最後，我想瞭解一下，NSO有機會出國演出嗎？"],["主席：請文化部國家交響樂團邱執行長說明。"],["邱執行長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年都有規劃出國演出的機會。"],["李委員桐豪：是大團還是小團？"],["邱執行長瑗：大團。","李委員桐豪：好，謝謝。"],["陳董事長國慈：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育昇、劉委員櫂豪、廖委員正井、邱委員文彥、黃委員偉哲、鄭委員天財、周委員倪安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一個預算的問題，因為我們正在審理文化部的預算，我記得在文化交流預算裡面，你們編列了1,000萬要辦理亞太地區國際文化論壇或高峰會或相關交流活動，對不對？"],["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是有這一項。","鄭委員麗君：你們寫的是「國際文化論壇高峰會議或相關交流」，看起來連名稱都不確定，而當時我們看到的金額是1,000萬，但在審理預算的同時，11月7日你們文化交流司有個內部文件提到「環太平洋文化高峰會計畫」，指的就是這個活動，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是。","鄭委員麗君：其中的預算是多少，你知道嗎？"],["洪代理部長孟啟：這個可否請交流司來說明？","鄭委員麗君：我直接告訴你好了，你們的預算經費是規劃1,700萬元，但你們給我們的預算書上面寫的是1,000萬，我這只是舉一個例子，現在預算都還沒有通過，你們就預謀讓預算超支，這樣好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應該是不對的，我們應該來檢討。","鄭委員麗君：你們的預算書到底是不是真實？是不是如實編列？我們都覺得很懷疑。我因為很好奇，所以仔細的看了，我覺得你們這個高峰會應該好好檢討一下，裡面包括邀請貴賓30人，邀請費用為600萬元，我看起來這些經費的使用狀況還滿浮編的。我舉個例子給你們聽，中研院明年的院士會議開3天，預算是219萬，而你們的會議是5天半，竟然要花1,700萬，請你們回去撙節經費，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好的，我們回去檢討一下。","鄭委員麗君：預算要如實編列，否則我們要重新處理交流司的預算。","洪代理部長孟啟：是，我會去確實瞭解。","鄭委員麗君：今天審查「國表藝」的預算，我們知道在三個場館中，進度相對較落後的，除了衛武營之外，大家對臺中歌劇院的進度也非常關心。選前臺中歌劇院本來還有一些工程在進行收尾，我們卻看到選前就有試演的活動，請問臺中歌劇院到底何時算是完工？"],["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以目前我們的瞭解，臺中是明年3月到6月開始驗收過程。"],["鄭委員麗君：明年3月到6月才驗收？","陳董事長國慈：是的，預計明年9月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的活動是10月才正式安排？"],["陳董事長國慈：是的。"],["鄭委員麗君：10月才正式運作？"],["陳董事長國慈：對。","鄭委員麗君：我身為立委，真的感到很好奇，怎麼選前就有個試演？我現在講當然是有點事後話，不過臺中市民也做出選擇了。我還是要回歸到制度問題，它何時要正式掛牌？"],["陳董事長國慈：正式開館嗎？"],["鄭委員麗君：對。"],["陳董事長國慈：明年9月會掛牌。"],["鄭委員麗君：10月要開始正式運作？"],["陳董事長國慈：對。"],["鄭委員麗君：「國表藝」何時要進入或進駐臺中歌劇院？","陳董事長國慈：從明年初開始，就陸陸續續會做一些銜接的工作。"],["鄭委員麗君：你們是進入還是進駐？剛才我聽不太懂。","陳董事長國慈：都沒有，我們只是開始去……"],["鄭委員麗君：都沒有？沒有你們的人員進入或進駐？","陳董事長國慈：是，因為還沒有完工。這部分可否請臺中歌劇院的藝術總監向委員報告目前實際狀況？","鄭委員麗君：好，請快速的說明。"],["主席：請臺中歌劇院王總監說明。","王總監文儀：主席、各位委員。本中心在明年1月1日就會成立臺中國家歌劇院的營推小組，所有團隊會先借用文化部在臺中的辦公空間，近距離的掌握所有工程狀況，因為辦公空間及所有的前台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才能提供讓我們真正使用。","鄭委員麗君：你現在講的是臺中團隊，我關心的是之前龍部長說「國表藝」要在1月1日如期進駐臺中國家歌劇院，我們不太懂「國表藝」在這個銜接過程的角色，希望「國表藝」要積極。"],["陳董事長國慈：是。","鄭委員麗君：雖然現在在試演，但試演呈現了一些問題，你們應該跟文化部及臺中的新市府，大家好好就行政及工程面進行協調、整合，像你剛才所講的如期正式運作，可以嗎？"],["陳董事長國慈：可以。","鄭委員麗君：接著請教董事長一個比較輕鬆的問題，你知不知道每年柏林愛樂的夏日音樂會都會安排的一首安可曲是什麼？","陳董事長國慈：這把我問倒了，我不知道，對不起！","鄭委員麗君：他們每年夏日音樂會的安可曲都是德國輕歌劇作曲家Paul Lincke的「柏林氛圍」，有人翻為「柏林的空氣」。臺灣人為什麼對這個會很熟悉？因為以前金蘭烤肉醬的廣告配樂就是這個。我們身為臺灣人，都知道「柏林氛圍」這樣的曲子，我今天看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今年的預算中有委託作曲的部分，對不對？"],["陳董事長國慈：有。"],["鄭委員麗君：跟國際團隊合作？"],["陳董事長國慈：是。"],["鄭委員麗君：跟荷蘭合作？"],["陳董事長國慈：對。","鄭委員麗君：我覺得這個計畫不錯，但是我要提醒國表藝，現在有3個場館納入國表藝，當初審理法案時，我們就擔心地方特色不見了，因為你們人在台北，會因從台北看天下而忽略地方特色，我們之所以需要藝術總監，就是希望能具有在地特色，但要發揮在地特色不能只靠在地團隊，需要從國表藝、文化部的高度去看待，其實國際化和本土化是同一件事情，現在大家都知道柏林氛圍，由此可見，越在地化、特色化，越有國際差異性與競爭力，如果你們有這個計畫，未來不管是將國際曲子本土化或推動本土作品，國表藝和文化部都要以這樣的高度、視野去推動。","陳董事長國慈：非常謝謝，完全同意。","鄭委員麗君：我們期待那3個場館都能有地方特色，可以嗎？"],["陳董事長國慈：可以。"],["鄭委員麗君：你們要反映在具體的計畫裡面。"],["陳董事長國慈：是的。","鄭委員麗君：但這件事情並非國表藝董事長一個人的責任，因為董事長負責3個場館的運作。"],["洪代理部長孟啟：對。","鄭委員麗君：文化部負責政策，令人遺憾的是，在你們的報告中看不到表演藝術的政策，你們好像只是國表藝這個行政法人背後的老闆而已，完全看不到政策整合的思維，其實文化部應該運用你們的預算著墨於旗艦性、扎根性計畫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應該的。","鄭委員麗君：相對於國表藝的成立，你有什麼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很重要的一個大原則就是進行資源整合，另外我們也希望變成一個平台，將地方上各文化團體及社區營造集合起來，在這個平台共同對話。此外，我們也要做輻射性發展，提出大生活圈的概念。","鄭委員麗君：次長，我覺得你太消極了，文化部怎麼會只是一個平台？我剛才已經提出很多例子，例如瑞士琉森音樂節、德國舒曼藝術季等，都不是一個場館的事情，是文化部的事情，你們要提出旗艦性、引導性的計畫，也要進行扎根性的人才培養，其實一個場館最重要的是節目內容及團隊的經營，影音設備、人才、數位化等相關政策，都需要文化部，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對。","鄭委員麗君：你們怎麼可以只做一個平台，對文化的發展，你們應該有這樣的視野，以及具體的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好。","鄭委員麗君：相對於國表藝的成立，文化部可不可以提出一個相對應的表演藝術架構、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可以。"],["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提出來？"],["洪代理部長孟啟：可不可以用書面跟委員詳細報告？","鄭委員麗君：好，請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席。你知道胡乃元和嚴長壽推動的Taiwan Connection現在如何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口碑很好。"],["鄭委員麗君：停辦了。"],["洪代理部長孟啟：很辛苦。","鄭委員麗君：他們可能不是沒有錢，而是累了。為什麼累了？因為長期都靠民間在做。為什麼文化部沒有看見？長期以來，這樣的工作都是民間在做，完全看不到文化部的身影，不管未來的文化部長由你或誰接任，希望你們不要像龍部長一樣，花了很多錢，卻只做鎂光燈看得見的事情，30個人花1,700萬……"],["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檢討。","鄭委員麗君：但是現在的扎根工作及文化視野永遠看不到台灣文化發展的重點方向，你們要自己提出具體政策，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好。"],["鄭委員麗君：請你給我書面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好。","鄭委員麗君：柏林愛樂有一個數位音樂廳，未來文化部能不能協助國表藝各個場館有提出數位化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好，我們會給他們一些支持。","鄭委員麗君：你們一再表示要產值化，數位化是很重要的產業潮流，請次長和董事長回去思考一下，好好參考柏林愛樂數位音樂廳的做法，但並非只把資訊放在網站而已，請你們回去好好參考。","洪代理部長孟啟：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清泉、蔡委員錦隆及江委員惠貞皆不在場。","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內閣閣員98%都留下來，今天到教育委員會沒有看到龍部長，反而讓本席有一點失落，因為我一直等她，結果都「等無人」，雖然我不做缺席審判，但是因為有太多東西，即使龍部長缺席，有幾件舊帳我還是要算一下，龍部長任內有在本委員會通過任何修法案嗎？"],["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送到大院待審了，希望能夠……","管委員碧玲：完全沒有任何法案在這裡三讀，對不對？"],["洪代理部長孟啟：現在還沒有。","管委員碧玲：這是一個紀錄──零修法，很可惜，在她任內沒有推動任何制度的改革。"],["洪代理部長孟啟：她已經努力做了。","管委員碧玲：以電影法為例，本席等了3年7個月，她剛好任職3年7個月，本席等所提電影法於101年3月9日審議，102年4月25日本席再度把電影法拿出來，102年5月20日龍部長任滿1年，電影法要逐條討論時，本席提醒龍部長，已經任滿1年了，要趕快提出制度改革，因為電影法還處於威權時代，當時龍部長告訴我會把法案送進來，也在媒體表示要解禁，結果現在法案還躺在這裡，讓本席一等就等3年9個月，但是電影法還是沒有辦法三讀。另外，本席也大幅修正文資法，102年4月25日，本席所提文資法修正草案已經完成詢答了，詢答結束，要逐條討論時，龍部長請我等你們的版本進來再一起審。電影法和文資法是急迫需要修正的兩部大法典，本席的版本已詢答完畢，之所以無法進行逐條討論，係因部長希望等你們的版本進來再一起審，法案送進來以後，部長並未積極推動，直到現在委員會都沒有排議程審議，所以部長離開時，修法數字掛零，這是很大的遺憾。她叫我等她，結果文資法一等等了1年8個月，電影法等了3年7個月，到現在還是「等無人」，本席有一點被始亂終棄的感覺。"],["洪代理部長孟啟：現在已經送到大院來了。","管委員碧玲：又不是送來本院讓它躺著就好，部長不是這樣當的，你現在代理部長，也不要這樣回答，因為你這樣回答，讓我們很擔心，萬一你代理部長到2016年的話，像你這種心態，也是繼續讓它躺著嗎？不可以！"],["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很努力。","管委員碧玲：你們一定要很積極熱情的去溝通協調，然後讓它在這裡走出去，完成三讀，這樣才對。","其實本席對龍部長抱持很大的期待，因為她是作家。台灣有一個藝術領域是本席高度關心的，除了推動高雄市電影圖書館之外，我也創辦了南方影展及高雄電影節，本來還推動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只可惜這個部分到現在還不盡如人意。因為我非常關心電影，所以我對身為作家的龍部長有所期待，畢竟台灣的電影要真的起死回生，就要從最源頭的劇本開始耕耘，劇本可說是電影生命的精華，電影的命脈之所在就是劇本。對於一個國家的電影劇本，也就是它的命脈能夠燦然大備或是有一個機制去創造出來，成為我們電場產業的活路，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滿可惜的，對於這方面的機制及制度的建立，我們目前沒有看到非常明確的效果。希望代理部長能夠承先啟後，無論如何不能放棄……","洪代理部長孟啟：是，我們現在也在這方面做了人才的培育……","管委員碧玲：已經快要被放棄了！台灣無論任何一個平台，它的劇本方式已經到達讓人心痛的地步，很多賣座的電影，偶爾會有一、兩個亮點，但是絕大多數即使賣座，我們看了都覺得心痛！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洪代理部長孟啟：是。","管委員碧玲：即使你們輔導的影片高度賣座，看了也讓人覺得心痛……"],["洪代理部長孟啟：這部分的確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管委員碧玲：本席大量的看電影，結果發現，即使是伊朗、巴西及墨西哥的電影，甚至是布吉納法索的電影，容或他們數量不大，也不是主流，可是他們能夠藉由電影藝術去探討問題的能力，是我們遠遠不及的。如果以電影的票房來看，你預期今年會成長還是衰退？我們在100年時，有一個讓大家期待的契機出現，所以國產電影在這一年占了整體電影票房的18.65%，而101年變成11.9%，但是102年又是13.96%，今年預期會是多少？","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統計到11月為止，國產電影票房所占比例是12.23%。","管委員碧玲：所以都是在1成出頭徘徊。從民國100年到現在已經4年了，我們沒有再看到100年的18.65%，當時出現將近2成的契機，之後又down下去了。可見從1成翻到2成的目標，走了4年，還是沒有成功，現在又回到1成出頭，我想這部分亟待你們努力，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好。","管委員碧玲：本席最近在處理樂視電視台伺服器進駐台灣遠傳機房的問題，我一方面關心資安與國安，另一方面也很感慨，因為從樂視自製的節目以及蒐集的中國電影當中，我們容或了解中國電影在缺乏自由主義的大環境下，受到非常大的限制，可是它整個產業鏈所布局的架構以及投資規模、人才組合等等，都值得台灣警惕，因為我們遠遠不如。本席要再次強調，不要放棄企圖心，企圖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我也要叮嚀陳董事長，你們的表演藝術中心，包括流行音樂在內，跟台灣電影一樣，同樣面臨非常大的挑戰，你們自己的期刊都說：「各方面的人才，也面臨中國大量磁吸的挑戰。」第一，我們從樂團來看，今年3月及5月上海交與浙江交分別來台辦理招考，而目前中國樂團裡面有台灣面孔的包括廣州交、杭州愛樂、深圳交響樂團及北京國家大戲院管弦樂團等等，這是音樂家人才的磁吸；第二，在舞台技術人員方面，過去10年，台灣的舞台技術人員，幾乎已經變成中國幾個文化藝術中心，包括廣州大戲院等等重要的中堅份子；第三，最近中國開始來挖導演人才。面臨這些挖角，我們實在對不起相關產業工作者，因為台灣沒有讓他們發揮的基礎和空間，所以當同文同種、同語言、同文化的中國來挖角時，你能叫他們不要去嗎？這種話誰也說不出口。因此，今天要檢討的是，文化部為這個產業到底布局了什麼？創造了什麼樣的舞台給他們？我是看不到的！董事長，現在表演藝術中心突然增加了台中，原來的衛武營和兩廳院，人才要從哪裡來？當我們的人才還沒有培植出來時，已經被中國磁吸了大部分，我想這是你很大的挑戰。","最後，有關幼童能不能進入表演藝術中心這個問題，自從你們所訂的身高標準被罵了以後，就改以6歲做為標準，對此本席不同意，因為這個標準還是太過嚴格，更何況你們承諾在表演節目上要標出兒童符號，可是今年8月份到明年5月份還是沒有做到，包括內蒙古少年合唱團、親子音樂會、美猴王鬧劇以及信誼基金會推出的音樂跟繪本劇場、媽媽說故事、頑皮的莫扎特等等，像這些適合小孩的節目，你們都沒有兒童標示。如果以我們的6歲來做比較，紐約阿波羅劇院是3歲、百老匯劇場是4歲、柏林劇場是5歲、倫敦戲劇院及音樂廳也是5歲。可見我們規定6歲實在過於僵化，也過於嚴格。請你們回去重新研議，好不好？"],["主席：請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說明。","陳董事長國慈：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不是僵硬的用年齡做為標準，而是以節目做為分類，並由父母親自己來做決定。","管委員碧玲：規定在哪裡？我們從現有可以整合的資訊看出你們的標準還是停留在6歲，而且針對兒童節目毫無標示，結果你的制度讓大家搜尋不到，人家根本不知道你的制度是這樣，你們呈現在哪裡？回去好好處理啦！","陳董事長國慈：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麗環、顏委員寬恒、王委員惠美及陳委員淑慧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代理多久了？一個多月嗎？"],["主席：請文化部洪代理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要代理到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邱委員志偉：會期結束之後會有新的部長產生嗎？"],["洪代理部長孟啟：上面長官還在……"],["邱委員志偉：你覺得沒有龍應台的文化部會失去動力、向下沈淪？還是會突破障礙、向上提升？","洪代理部長孟啟：龍部長在兩年多的任期內，已經打下很好的基礎，包括政策規劃的方向也非常明確；另外，我們團隊……"],["邱委員志偉：沒有龍應台的文化部會愈來愈好？還是愈來愈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應該是往更好的方向去發展；當然，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所有同仁要更努力，不能懈怠。","邱委員志偉：任何部會不會因為一個人就失去運作動能，當然領導者很重要，首長也很重要，但也要充分尊重專業，以鼓舞所有同仁士氣，穩健推動政策……","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我非常認同。","邱委員志偉：龍部長在兩年多任內，為人詬病之處就是人事更迭頻繁，造成人事不穩定，希望今後文化部能夠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充分尊重專業，讓所有同仁都能得到正面鼓勵，一起為文化工作努力。"],["洪代理部長孟啟：是。","邱委員志偉：有關表演藝術中心的預算，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探討，第一是對國內藝文團體的扶植，第二是對國內藝文人口的培養。我們先討論藝文人口的培養這部分，目前3個場館所提供的座位大概有一萬三千多個，可見常年性的演出應該非常多，我們擔心藝文人口不足以支撐整個文化藝文產業及表演活動，所以要如何有效培養藝文人口，縮小北、中、南差距？我想必須有自主性的作法來處理這部分的落差，也就是說，每個表演項目及活動可以提供一定的售票比例給經濟弱勢的young person，也就是30歲以下，包括年輕的上班族以及在學的大學生、中學生等等，讓他們來申請。請問文化部願不願意朝此方向思考？","洪代理部長孟啟：在young person方面，根據過去各文化中心表演的資料調查可知，這些人是我們非常大的……","邱委員志偉：他們之所以不參與，主要就是經濟能力不夠，因為隨便一場表演，票價至少500元，有時動輒5,000、6,000元，甚至上萬元，這對學生來說，負擔相當重，即使他們有心想要參與這些藝文活動，也沒有辦法參與，那是很可惜的。因此，政府應該為他們設立一些鼓勵或獎勵的機制，好比提供20%到30%，甚至50%的售票比例，讓他們免費參加。但是目前並沒有這種制度，對嗎？"],["洪代理部長孟啟：之前我們跟財政部也在談文化消費這方面……","邱委員志偉：文化消費可以抵稅，但主要是針對一般受薪階級或有收入的人，對young person沒有幫助，因為他們沒有任何收入。","洪代理部長孟啟：誠如委員所言，我們希望能夠給他們一些免費的優惠，其實我們到國外去看表演，也發現有些學生座位票價極低，讓學生能夠參與……","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免費對於藝文人口的培養，尤其是對young person的鼓勵是非常有效的，而且會有非常好的激勵作用。更何況如果差別訂價，那麼其他50%或是70%的售票價格，也可以酌予提高，這樣一來，就不會因為對學生或是弱勢年輕人提供優惠或是免費，而使成本提高，導致收益受到影響。本席認為這部分應由制度建立去做引導，特別是表演藝術中心轄下3個場館所辦的活動要首先做起。","洪代理部長孟啟：是，我們3個場館本身也訂有策略，亦即針對不同的表演團體及性質，彈性調整票價。","邱委員志偉：我不是指單一活動，而是希望全面從制度上去鼓勵。","洪代理部長孟啟：對，就像委員講的……","邱委員志偉：這部分一定要趕快做，而且早做比晚做好、晚做又比不做好，可是現在根本沒做，希望你能立刻思考及規劃，想想要如何讓young person積極參與藝文活動。","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大概會從兩方面著手，一是針對young person給予費用上的優惠……","邱委員志偉：這樣才能培養藝文人口嘛！藝文人口要從年輕時就開始培養，如果他們在學生時代就有欣賞藝文活動的習慣，那麼他們在成家立業、收入穩定之後，當然會經常參與藝文活動，這等於是一種對年輕人的投資啊！"],["洪代理部長孟啟：對。","邱委員志偉：本席提供這麼好的方法，文化部應該要去思考，並且具體提出獎勵方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認真思考委員的構想……","邱委員志偉：要化為政策、要化為實際的執行面。是否請文化部在3個月內針對young person規劃出一個優惠方案？最好是免費而且又能兼顧營運，好不好？","洪代理部長孟啟：好，我們提出這個方案之後，是否可以先聽取委員的高見，我們大家一起來討論？","邱委員志偉：最好是1個月內提出，我再拜託許召委安排一次專案報告。"],["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另外會跟學校及在地團隊結合……","邱委員志偉：我的訴求非常明確，希望你們能夠具體規劃並形成政策來執行。"],["洪代理部長孟啟：是。","邱委員志偉：另外，藝文團體的補助跟培植也很重要。你說北、中、南3個場館主要是結合在地的藝文團體，做為藝文團體表演的舞台，可是南部藝文團體較少，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很多來自政府或是企業的扶植和獎勵，所以造成這些團體無法維持運作。有鑑於此，本席認為藝文團體跟藝文人口的培養同等重要，但我看到你們今年度的預算還是很少，都是屬於競爭型的，必須提出申請。相對來講，北部團體較多，資源也比較豐富，所以我們對中、南部要有多一點的照顧和鼓勵啦！"],["洪代理部長孟啟：所以我們要更密切的跟地方政府分工合作……","邱委員志偉：像台中歌劇院和衛武營在協助藝文團體的扶植上，應該有多一點的預算……","洪代理部長孟啟：對，我們也是朝此方向在規劃。","邱委員志偉：最起碼不要跟兩廳院有所差別，因為藝文弱勢區是集中在南部，不論是藝文人口的比例或是對藝文團體的扶植，我覺得對南部做的還是太少……","洪代理部長孟啟：針對台中歌劇院和衛武營，我們本身也有一個定位，就是以在地化做為最重要的核心。","邱委員志偉：兩廳院、台中歌劇院和衛武營，就像747大型客機，要順利穩定起飛，當然需要兩個引擎，一個是藝文人口的持續成長，另一個是不斷培植藝文團體。對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對，委員所言，的確是我們未來努力的方向……","邱委員志偉：你不能只說「對」，要具體回應啊！至少你要讓我知道，在預算編列上，針對南部藝文團體的培植應該要明顯多於對北部和中部。在預算上，你要反映出來啊！","洪代理部長孟啟：好，我們會把我們的規劃反映……","邱委員志偉：而且你們每年對3個場館的補助是九億多，其中對兩廳院補助多少錢？"],["洪代理部長孟啟：稍微高一點。"],["邱委員志偉：對啊！你們應該要對衛武營補助多一點嘛！","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它還沒有正式開始營運，未來我們會持續增加。"],["邱委員志偉：到底補助兩廳院多少錢？"],["洪代理部長孟啟：4億多。"],["邱委員志偉：歌劇院呢？"],["洪代理部長孟啟：2.5億。"],["邱委員志偉：衛武營呢？"],["洪代理部長孟啟：1.1億。","邱委員志偉：你看，愈往南愈少！"],["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衛武營的工程還在進行……","邱委員志偉：我們聽了真是滿腹委屈、滿腔怒火，不知要燒向哪裡？4億、2.5億和1.1億，等於是倍數遞減，這是個降冪函數，應該要是升冪函數才對啊！","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未來，也就是明年1月開始，會比較務實的……","邱委員志偉：期初的建置成本相當重要，如果期初就那麼少，我們如何期待未來能夠增加多少？請問新的年度，分配比例大概是多少？"],["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根據工作計畫……"],["邱委員志偉：大概是多少？新的年度要如何分配？"],["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會跟行政院……","邱委員志偉：我會嚴格監督，如果明年還是這種補助比例……","洪代理部長孟啟：不會，105年一定會比今年……","邱委員志偉：這個補助是你決定的嗎？如果1.1億變成1.2億、4.4億變成4.3億，那也不行。一定要很公平，尤其南部要優先……"],["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一定會公平……","邱委員志偉：同等條件，要以南部、中部優先，好嗎？"],["洪代理部長孟啟：好。","邱委員志偉：預算一定要反映出來，否則我會嚴格、嚴格、再嚴格！杯葛、杯葛、再杯葛！","主席：邱委員所提的問題，希望文化部能夠確實執行。","接下來請盧委員嘉辰發言。（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質詢完畢，委員黃志雄、陳亭妃、陳淑慧及鄭汝芬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1.龍部長已卸下文化部的工作，然而在他還就任時最常提的就是─文化事務的盤整、地下管線的整理，現在由洪次暫代部長，試問針對這三年來文政策似乎一直未見亮點有何看法，試問對於台灣文化行政系統，包括組織、制度、思維和工作方式的重新建構感覺與過去文建會還是一樣，台灣對於文化部的期許，不僅僅是行政執行良好的機關，而是提出台灣文化格局的舵手。面對未來挑戰，文化部需要視野和魄力，不能只是一直怪罪過去的文建會，一直推託盤點一直說地下管線複雜，龍部長卸任接受訪問時提到─如今台灣的社會太急躁了，她感慨現今的台灣「像躁鬱症」、甚至表示台灣社會有很多人才都有報效國家的心，但是只要想到必須進立法院，就心涼了，一些認真可愛的人「放到那個結構裡頭去的時候，我們面對的就是蠻橫、無理、侮辱、粗暴。」她感嘆在這樣以傷害為首要目標的環境裡，一流人才怎會願意獻身台灣。試問身為代理部長，你有何看法，你也認為部會人才進到立院備詢後就會降低為國家貢獻的意願嗎？試問接下來文化部會有什麼新政策、作為，尤其現在政府指示要多多關心網路民意動態，及時反映民意，試問你認為就文化部而言，哪些是網路上討論最熱烈最亟待改進的？","2.本席欣見法人化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終於上路，就像明年與體育培訓息息相關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也將於明年元旦掛牌上路，法人化最大好處即是既可維持其公務預算之來源，用人及經費制度上又可以不受公務機關之限制，增加了很大的彈性，對於未來表演藝術中心在營運以及網羅專業人才上有很大的助益。然而相對的這也是挑戰的開始，因為根據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台中歌劇院雖已完工，但須到明年10月才開始營運，衛武營藝術中心更是得等到104年底完工、105年上半年試營運，而國家交響樂團102年自籌比率未達目標值，上述種種現象都表示未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經費自籌與營運方面面臨極大考驗，行政法人本身雖然還是有類公務機關的身分，每年國家編列的公務預算還是佔了一半以上，雖然不需要作到自給自足，但逐年提高自籌比例、運用表演場館是必然的結果，因此勢必會出現找贊助、找節目的需要，未來北中南三場館如何彼此串連，如何將藝術資源運用的更有效率，創造、技術、管理等各環節人才相互流動，把舞台變得更廣，將是營運後最大挑戰。尤其中心未來如果還是長期仰賴政府資金挹注，而不能達成自負盈虧，其如何維持自主運作，避免落入傳統僵化行政體系的窠臼？","3.我國藝文表演團體常常需要尋求資源支持，目前我國藝文團體的經費來源主要可分為兩類，一是國家藝文政策補助，二是市場票房收入。然而，無論是依靠政府或是靠自己的票房收入，表演藝術團體存續的經濟掙扎，一直以來總是在台灣不斷上演。以台灣的藝文市場來看，單薄的表演藝術環境與票房，僅足夠讓為數有限的藝術團隊嶄露頭角，一些無預期的意外，則讓原本脆弱的表演藝術市場，更形艱困。因此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資源整合上路後，許多表演團體期許可以獲得更多的演出機會與場地，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與台中國家歌劇院的陸續成立，對於表演藝術團隊來說的確是好事，一個節目適合的話，三個場館都可以演出，擴大了表演藝術的機會，這些演出場地提供了先進的劇場設備，可以讓表演藝術團隊靈活運用。尤其表演藝術中心的設立意義，代表台灣的表演舞台不只侷限於台北，將會擴展至北中南，試問在市場不足的前提下，未來如何開創國家劇場經營的新模式，如何讓國內眾多的小劇團可以站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各場館的舞台、改善小型團隊經營困境、開創都市內中小型表演和排練空間？另方面如何培養觀眾的養成也相當重要，所謂的培養觀眾不只是指買票看表演的觀眾，而是全方面的市場行銷，因為當一個城市有固定成熟觀眾，將可以同步帶動周邊商品、觀賞文化等相關消費行為的長成。因此未來如何透過國家表藝中心的資源整合、經驗分享，帶動中南部藝文活動、培養中南部觀眾的養成，將是最大考驗，"],["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台中國家歌劇院　外界質疑該院軟體有待加強","台中歌劇院，經過五年工程，現已落成，名列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旗下三大國家級表演廳。惟炫目的硬體建築結構是否能讓進入演出團隊或是觀眾觀賞表演時能同時「賞心悅目」，經外界實地觀察，發現許多軟體設施和規劃，有待加強和修正？佔地一萬五千多坪，台中歌劇院包含了三個大中小不同規模的劇場，可以同時容下近3,000名的觀眾。其中大劇院超過2,014席位，接近台北國家音樂廳的2,074席位，但發現觀眾席位間距並不寬，其間上下樓層台階很短，不到一個跨步，若不控制步伐，會因小碎步而極易絆倒；而劇場左右入口沒有門，演出表演節目時，靠近入口邊側的觀眾極易被遲到觀眾「干擾」。","或許是新落成，大劇院的指標略顯不夠，許多服務規劃略顯簡陋，顯不出國家級的氣魄，第一次造訪會有類似「小巨蛋」的迷圖，而化妝室的通道過窄，男女摩肩接踵後才有區隔，而左右兩側觀眾相湧而入，到女廁入口又一分為二，對習慣一路「守法」排隊觀眾有些混淆。另外，演出時的後台是臨馬路的透明樓層，沒有窗簾遮蔽，演員換裝十分不便？劇院內密密麻麻有如洞穴的構造，就像一個個蟲洞，走在其中，兩旁盡是彎曲的牆面，就像過不完的山洞，這都是建築師的巧思，而最突出黑色的布幕從頂而下，圓形或是整片布幕，未知將來的保養維護，是否能一如常新？","大劇院冷氣吹風位置顛覆傳統，室內完全看不到冷氣吹風口，原來秘密就藏在底下腳踩的地板上，但因啟用時值冬季，尚未能感受其威力，不知真正溽暑季節時，是否能發揮效力？在明年台北兩廳院陸續展開停館維修時刻，台中歌劇院早被許多演藝戲劇團隊視為重要的「據點」，如何能吸引台北的觀眾和表演劇團到台中？將台中歌劇院打造成「國際級」的劇院，對台中歌劇院，確是極待面對的重要課題。","綜上所述，請文化部針對上開諸多爭議，於兩週內，擬具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本席辦公室為禱。"],["陳委員淑慧書面意見：","1.臺中國家歌劇院自92年開始興建，推動已逾10年，屢因工程進度延宕、履約爭議等因素展延期程；經查，行政院於102年11月核定第3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至104年底，文化部並於104年度預算案「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充實縣市文化設施─獎補助費」項下編列補助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經費6.25億元，該中心雖已於103年11月完工啟用，惟工期數度修正、屢次延宕，文化部應確實檢討改進。此外，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支出僅1.97億元，然而編列之政府公務預算補助收入卻達2.5億元，恐超過支出所需之數，允宜檢討減列。","2.依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績效評鑑委員會於103年3月之「102年度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營運績效評鑑報告」，關於營運目標及營運計畫方面，建議國家交響樂團之組織與人事制度等應定期進行檢討以求精進，並將改善計畫納入管考。惟，經查，國家交響樂團102年度自籌比率原訂目標值31.5%，實際值為27.56%，未達目標值，如扣除颱風取消演出之因素後，實際自籌比率28.40%，仍未達目標值，允宜加強檢討改進，以提升經營效能，達到設置行政法人之目的。","3.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營運推動小組104年度成立後，與衛武營籌備處同時並存，其業務內容與性質功能相似，而有疊床架屋之虞，宜檢討並避免預算重複投入。"],["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1.洪代理部長，102年起，文化部以「自己的環境自己創造，自己的藝術家自己疼愛」的理念出發，推動「藝術銀行」，能讓臺灣的孩子隨時接觸藝術，浸潤在美學世界裡。也能讓臺灣的公共空間，展示創作真跡，不再只有複製畫。重要的是，讓臺灣的藝術家被看到，為我們的生活創造驚喜，而在這個藝術銀行計畫的執行上，文化部目前委託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國美館）來辦理，請問文化部有規劃讓藝術銀行收藏的畫，下鄉到彰化縣，也讓彰化縣的孩子也能接觸到這195位藝術家的346件作品？","2.洪代理部長，文化藝術跟一般商品不同，是一種必須有基礎知識經驗，才能獲得其精神樂趣的活動，如果沒有培養起觀賞經驗，一般百姓恐怕不容易踏進藝術殿堂，所以政府想擴大藝文市場，根本之道是不是從培養藝文人口開始著手，有了足夠藝文消費人口，藝文市場才能運作的下去？而對於文化藝術的瞭解及欣賞，是不是從小培養最好，也有助於文化藝術人口的養成？","3.洪代理部長，你知道廣達文教基金會與國內外各大博物館合作，然後把大師作品的複製畫做校園巡迴，甚至帶到偏鄉、離島學校，把艱深的大師作品策劃為適合國中、國小學童學習的教育展覽，鼓勵孩子主動學習分享、創意思考及口語表達能力，次長，如果一個企業的文教基金會都可以這樣做，為何文化部不能仿效，由政府主導去跟各大博物館談合作，讓複製畫或複製雕像也文化下鄉，培養孩子的美感教育？","主席：今日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先宣讀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數。","主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提案之截止時間為12月29日中午前送教委會辦公室，彙整後另擇期處理。","繼續審查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未審畢部分。處理順序為：第一，文化部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提案；第二，文化部主決議；第三，文化部資產局、影視局及其他。本席建議提案內容相近者可一併進行，以相近分支計畫或同一節之方式處理，有助於了解預算之全貌。政府官員欲說明預算或報告預算政策內容，儘量簡要說重點，發言報告時請使用麥克風並表明職稱姓名，以利公報詳實完整之記錄。另為避免干擾發言，請保持會場安靜。","宣讀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提案第203-1案","203-1、","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2節「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0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原列9億1,00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說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已於103年4月成立，一法人三場館的新文化機制亦象徵我國表演藝術進入全新時代，根據文化部新聞稿寫明，未來該中心將「串連整合，分享資源，共同發揮影響力，把臺灣能量帶向國際……」，然高達9億預算如何執行？預期目標？如何將臺灣文化能量帶向國際？該中心代表應提供或進行專案報告與願景說明，爭取立院預算支持。爰提案凍結該中心預算，俟該中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淑慧　　潘維剛　　黃志雄"],["主席：宣讀陳委員碧涵等所提第282-1案及第282-2案。","282-1、主決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自負盈虧為未來營運方向，然檢視其在總預算9.1億元中，扣除管理及總務費與硬體建設經費後，僅以總預算之11.53%作為業務的推動及軟體建置，在其發展初期仍有龐大的建設經費負擔之下，短期內要達成自負盈虧實屬困難；以我國目前表演藝術產業市場發展尚未成熟，期以票房收入平衡收支也非易事，請文化部考量評析各項層面，挹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上的必要經費。"],["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潘維剛　　蔣乃辛","282-2、主決議","為保存國際級歷史古蹟台南天馬台暨其他中央廣播電台對大陸廣播天線並及時活化運用。","台南天馬電台是中央廣播電台的台南分台，短波播音覆蓋面積世界第一，極具國安戰略價值。1969年接受美國政府援助籌建，為美軍協防臺灣的重要戰略佈署。1976年開始對國際及中國大陸播音，具備強大的短波廣播播送能量，廣播範圍涵蓋遍及中國大陸、東北亞、東南亞、歐洲、澳洲、美洲。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六四天安門事件期間都曾發揮強大訊息傳播能力，對退出聯合國後的台灣突破外交困境有極大貢獻，歷史意義重大，直到現在都是大陸民眾突破訊息封鎖的重要管道。為台灣少數具有國際級價值的歷史古蹟，亟應保存。"],["過去租用央廣短波設備的用戶包括：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等國際媒體。","目前中央廣播電台在新北市淡水仍然保有對大陸廣播天線二支、嘉義民雄二支及雲林褒忠一支，同樣深具歷史文物價值，亦應一併保存。","上述各處天線雖經整併，然其中部分天線設施並未充分得到運用，建議應予活化運用，以向國際社會廣傳中華民國民主、自由、繁榮之事實。"],["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陳碧涵　　蔣乃辛　　黃志雄　　呂玉玲"],["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蔣乃辛委員的提案因提案人與連署人均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處理第204案。"],["陳委員碧涵：第204案是我的提案。","主席：陳委員的提案，一定會好好處理。","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第4行「未配合文化中心之成立裁撤」修正為「尚未依法裁撤」，第5行的「合理性允宜斟酌」刪除，其餘遵照辦理。","陳委員碧涵：文字修正後，你們要照辦。","洪代理部長孟啟：是，謝謝委員。"],["主席：第204案修正通過。","處理第20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給我們一點時間，一個月改為二個月，專案報告可否改為書面報告。","陳委員碧涵：因為是文創產業，這是滿重要的，我覺得專案報告是有必要的，因為文創產業牽涉的不只是產值，可能整個作法上，文化部還是要有想法，所以還是專案報告，時間再請下個會期的召委安排。","主席：改為二個月，專案報告照舊。","處理第20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原提案要求我們一個月內進行檢討，可否改為二個月？"],["陳委員碧涵：從現在開始一個月。","何委員欣純：從現在開始一個月，下個會期來報告。"],["洪代理部長孟啟：接受。"],["主席：第206案通過。","處理第20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0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0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在園區整建的活動場域有公共安全的考慮，所以辦的活動比較少，但是在整個完工之後，活動和參加人數都會增加，本案可否撤案？"],["陳委員碧涵：提出書面報告。","洪代理部長孟啟：好，遵照辦理。","主席：對於委員的提案，你們儘量不要當場建議撤案，要撤案也要事先溝通，這樣對委員比較尊重。第209案照案通過。","處理第21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本案取得鄭委員的同意，「(三)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全面調整前，不得以基金支應系爭計畫相關之大型工程。」修正為「(三)本計畫自籌款請優先使用公務預算及計畫貸款支應。」","何委員欣純：我沒意見，但是本席建議，如果你們已經找提案委員溝通過，有修正文字的版本，應該在審議之前放在我們桌上，起碼召委要有一份，以示尊重，免得大家搞混，浪費時間。","主席：我有疑問，你們對其他案子的都有先寫修正的文字，為什麼這個案子沒有先寫？你們連建議撤案的都有寫在上面啊！"],["洪代理部長孟啟：這是後來溝通的。","何委員欣純：你有溝通過，要有一份新的版本，起碼要給召委和議事人員。","主席：部長是新任的，所以程序上要先溝通一下。有修改的部分要註明，免得大家搞不清，你若建議撤案要先跟委員講，不要當場建議撤案，這對委員不尊重。另外，部長應該說「遵照辦理」，不是「同意辦理」。"],["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第211案修正通過。","處理第21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1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2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2行建議修正為「文化部應於往後年度督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訂定工作計畫並另行匡列預算辦理。」"],["主席：第220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2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2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文字修正，將倒數第4行「文化部成立後……負起全部政治責任」刪除。","主席：各位委員，有無意見？"],["何委員欣純：龍應台已經負起政治責任下臺了。"],["主席：第222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2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文字修正，將倒數第3行「定期將如太空計畫……，以落實公共電視之設置目的」這部分文字可否給我們保留一點彈性，我們一定會去做。"],["主席：彈性是什麼？"],["洪代理部長孟啟：將這些文字刪掉。"],["何委員欣純：有事先跟鄭委員溝通嗎？"],["洪代理部長孟啟：事先都溝通過了。","何委員欣純：因為你說要有彈性，把「要求」改為「建請」就好，不用把整個文字抽掉。"],["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將倒數第4行「要求」修正為「建請」，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2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2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有一修正……"],["何委員欣純：已經處理過。"],["主席：處理過就已經抽掉了。","處理第22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第227案已經處理過。","處理第22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最後1行「擬定」整體保存計畫可否修正為「推動」？","陳委員碧涵：剛剛第226案，部長說遵照辦理有沒有問題？因為臺北機廠全區保留這件事……","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最後還要經過古蹟審議委員會開會的程序，我們還是要照程序。"],["主席：陳委員是擔心你答應得太快。"],["施局長國隆：我們有成立一個文化資產性的推動小組。","陳委員碧涵：我知道，我是說你們針對臺北機廠這件事，你們當然有這個組織編制，但是現在提案是針對臺北機廠全區保留這件事，你們如果遵照辦理的話，政策就要……","施局長國隆：我們只是督導他們規劃，並不是要變為全區保留。"],["何委員欣純：他們剛剛已經說遵照辦理了。","陳委員碧涵：用「建請」，不要用「要求」，因為這不只是文化部的立場，是全盤的想法，因為你們不是主管單位，你們不宜就答應人家。"],["主席：其他人有無意見？用「建請」或「要求」？"],["何委員欣純：都一樣。","主席：第226案就改為「建請」，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2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將「擬定」改為「推動」，「計畫」2字刪除。"],["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2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文字修正，針對第2行「旗艦戲」及第4行「旗艦計劃」補助，以及第5行「顯見高畫質……」因為除了高畫質之外，我們還有很多其他有檢討必要，所以將「高畫質」、「旗艦」改為「旗艦劇補助之成效，並於一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主席：旗艦戲劇和旗艦劇有何差別？前面改為旗艦戲劇，後面改為旗艦劇，為什麼「戲」不見了？"],["施局長國隆：旗艦劇和旗艦戲劇是同一件事。"],["主席：一回事為什麼會有兩個說法？為什麼不用一個說法就好？漏字對不對？","施局長國隆：對，就改為旗艦戲劇。","主席：將「旗艦劇」修正為「旗艦戲劇」，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3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第2行「偏遠地區之學校」的「之學校」拿掉，修正為「以偏遠地區為主要補助及推廣對象」，如此範圍會更廣；第3行「可以發現該政策之經費補助之地區多為大臺北都會區」改為「可以發現該政策之經費補助未落實於偏鄉弱勢地區」；倒數第2行修正為「文化部應儘速檢討泥土化之藝文推廣活動補助，提升補助經費比例於偏鄉藝文資源較少之地區。」，「下鄉」一律改為「推廣」，因為今天早上院長有指示；另外「中南部及偏鄉」改為「偏鄉」，這樣涵蓋面更廣、更精確。"],["主席：第235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3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2行以下改為「要求文化部應謹慎就大陸政策與兩岸交流的進程妥善規劃，俾能有實質效益。」讓文字更精準，也對我們的要求更嚴格。"],["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3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3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4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4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4行以下改為「文化部本於我國文化業務主管機關，建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應與鄰近場地建立良善伙伴關係，並進行橫向聯繫，妥善規劃藝文活動之安排。」其餘文字刪除。"],["主席：第241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第4行的「將與文化部共商編列」的「文化部」改為「國防部」，因為這個經費事實上在國防部。","主席：希望文化部和國防部好好溝通，第242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第4行「文化部應分五年編列經費培植南部藝文團體」改為「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規劃培植南部藝文團體」，我們會編列預算，但請它負起更核心、更重要的責任。"],["主席：再送一份規劃給本委員會。"],["洪代理部長孟啟：是。"],["主席：第243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4行「是以」之後的文字修正為「建請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於國家兩廳院整修期間可多策劃大型藝文展演活動」，後面文字刪除。","陳委員碧涵：兩廳院是明年6月音樂廳進行整修，衛武營105年才要啟用，你到衛武營辦什麼？"],["主席：戶外啊！戶外可以辦很大的活辦。","陳委員碧涵：可是兩廳院是室內節目，你在室外辦嗎？因為室內的活動搬到室外也有困難。","何委員欣純：應該要有彈性作法，假如室內的表演團體評估可以到室外辦理，可以微調的話，就有可能，可以文字修正。","陳委員碧涵：因為衛武營室內還不能用，是把一些適合在戶外辦的活動移到衛武營，如果不適合，可能就要安排到其他地點。"],["主席：不適合當然就不適合。","陳委員碧涵：對，但是現在修改提案並沒有分室內和室外。","主席：本來就要適合，不適合的去幹嗎？看適合的要怎麼寫。文化部認為文字可以，因為是「多策劃」，沒有要求什麼。"],["陳委員學聖：多策劃大型藝文活動。","主席：戶外活動可以多策劃，第244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3行文化部應「儘速」提出檢討報告送教育文化委員會，可否改為「二個月」。"],["何委員欣純：專案報告。"],["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用書面報告送教育委員會？","陳委員碧涵：剛剛有文創相關的專案報告，可以併在一起。","主席：還是專案報告，二個月內送交教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2行「評估」2字改為「協助」。"],["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倒數第3行「文化部應盡速……」修正為「文化部應協助有意願設置片場之地方政府，並積極尋求有意願之企業進行可行性評估」。"],["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檢討報告可否改為書面報告？","何委員欣純：書面檢討報告，但是書面報告裡面要寫正式設置期程。"],["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4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跟上一案一樣，可否改為書面檢討報告？","何委員欣純：好，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5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5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5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5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5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提案的「102年度」實際上是101年度。"],["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5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5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提出報告可否改為提出書面報告？","陳委員碧涵：沒有寫專案報告，你就不要自己解讀，這等於提醒委員。"],["主席：第256案照案通過。","處理第25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給我們多一點時間，「兩週內」改為「二個月內」？","主席：改為二個月，修正通過。","處理第25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兩週內是否可以改為二個月內？","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5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你們有沒有問過陳亭妃委員？","洪代理部長孟啟：應該都協調過，我們各司的司長都去協調過。","主席：第263案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6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6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第4行「怪異」改為「新」，「並要對申請者審查」後面文字刪除。第2段第4行「審查標準和公開程序」的規定改為「新」的規定；並將「政府黑箱決策、封殺特定廠商的焦慮」等文字刪除。","主席：你們沒有給我們修正的文字，我們聽起來有點亂，先把修正文字印給委員，否則大家聽不懂，本案先保留。","處理第27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前3行文字「針對報載文化部長……並促進藝文活動發展」可否刪除？"],["主席：你是說把龍應台部長講的話刪掉就對了？","施局長國隆：事實上，這是報章雜誌斷章取義，但是提案我們還是照樣辦理。","何委員欣純：先保留一下，把修正的文字印一份給我們看。","陳委員碧涵：這樣修也很奇怪，第一句就謝立功，後面又變成謝姓參選人，我建議文字好好修。","主席：這樣牽涉到個人的提案，好像比較不妥。第271案文字再修一下，修完之後再討論。","處理第272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倒數第2行「兩週內」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面文字刪除。"],["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3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4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龍部長已經不在位置上，這個案可否撤案？"],["主席：第274案不予處理。","處理第275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6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277案。","洪代理部長孟啟：第2段可否改為「基此，文化部應於二個月內將處理進度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8案。","洪代理部長孟啟：第一段最後一句有更精確的文字，就是在本年度3月26日已經完成決標。"],["主席：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79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80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8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為二個月？","主席：改為二個月，照修正通過，","處理第282案。這與陳碧涵委員提到的相關。","洪代理部長孟啟：可否改成改善報告於二個月內送交委員會，其餘我們均遵照辦理。","主席：第282案改為二個月，修正通過。","另陳委員碧涵等所提第282-1案及第282-2案照案通過。","第270案的修正文字，請部長再講一遍。","洪代理部長孟啟：建議本案第1段第4行「怪異的規定」，修正為「新的規定」；並將第1段末行「但卻未公開審查標準，也不知評審資格為何？」刪除；第2段第4行「至於欠缺審查標準和公開程序的規定」修正為「這些新的規定」；並將第5行「政府黑箱決策、」刪除；末行「兩週內」修正為「兩個月內」。","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修正意見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270案修正通過。","繼續處理第271案。","洪代理部長孟啟：關於第271案，我也要很誠實的跟委員報告，龍部長並未承諾他，那是他自己發新聞說文化部答應他如何如何，結果報章就根據他發的新聞把這段文字放上去。","陳委員碧涵：我記得不是這樣，他們邀請龍部長去基隆碼頭時，龍部長說她樂見於這個文化資產要好好的保存，本委員會曾就這件事情問過龍部長，她說西碼頭要保留，至於要全部保留還是部分保留，得尊重評議；另外西三碼頭全部保留，活化再利用。龍部長在本委員會備詢時這樣回答過。","洪代理部長孟啟：因為前面這段文字是對個人，龍部長並沒有對他個人說……","陳委員碧涵：所以這裡的文字要把它寫好，沒有針對他個人，但是部長有針對這個議題表達過。","洪代理部長孟啟：後來的文字內容是龍部長所表達的，也就是她在委員會所做的承諾。","主席：這個主決議案主要是說當時的文化部長公然配合開支票，行政不中立，要求文化部做檢討。現在文化部長已經換人……"],["蔣委員乃辛：先保留啦！"],["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再去跟陳委員報告。","潘委員維剛：保留，送院會。"],["陳委員碧涵：建議你們趕快去跟陳委員商量能否撤案。","主席：主決議部分審查完畢，繼續處理與文資局有關的第283案至第285案。","何委員欣純：本席所提第284案與第283案一樣，所關心的都是臨時人員的酬金問題，他們都是非典型勞動人力或是派遣人力，請問臨時人員的酬金，包含哪幾類？","施局長國隆：第283案所講的臨時人員是依照行政院96年、97年臨時人員進用要點聘用的，它是遇缺不補的，從97年的20位，到現在只剩下15位，這部分是用人事費編列的。至於第284案非典型人力部分，包括臨時人員29位，派遣人力8位，勞務承攬人力96位，兩者並不一樣。勞務承攬人力比較多，主要是因為我們有很多研究規劃案，所聘請的臨時人員、助理，包括1年期的研究案，所聘請的臨時工作人員，也都會納進來；這部分好像是立法院的規定。","何委員欣純：局長既然提到研究案，請問文資局1年有多少研究案的補助？","施局長國隆：那個不是補助案，我們是公開上網招標的。","何委員欣純：不是補助案，是招標案、研究案？","施局長國隆：研究案1年結束後，所聘請的專任助理及臨時助理，都要算進來。"],["何委員欣純：局長剛剛說研究案的臨時助理也都是在臨時……","施局長國隆：不是，不是。","何委員欣純：有關臨時人員的酬金，我們關心的勞務成本、派遣人力部分，加上你們採購或發包出去的研究案，一些臨時性的研究助理等等，可否提供書面資料，讓委員了解你們對臨時性的分類、種類，大概有多少人等等？","施局長國隆：包括清潔、保全人員，我們可以提供。","何委員欣純：包括發包出去的研究案臨時助理在內，請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因為本席想了解文資局裡面有多少這種臨時性的人力，因此擬將減列預算改成酌凍2,000萬。"],["施局長國隆：我們遵照辦理。","主席：第283案至第285案凍結2,000萬元，提書面報告。","繼續處理第286案至第295案與第2目有關之預算。","施局長國隆：跟委員說明，其實文資局的預算包含兩個部分，亦即文創中心（文創產業園區）及文資局業務。文創園區的工程經費編到今年，明年度開始編在經常維護費項下，所以減少的是工程費，而文資局本身的業務則是增加的。今年文創園區共編到2億1,000萬，明年只編4,000萬，少了1億7,000萬，整個文資局的預算在文化資產業務裡面是增加了1,600萬，但是文資局的業務並未減少，是文創園區的預算減少。","何委員欣純：本席看到你們在預算說明欄中，一直提到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包含推動全國古蹟日並與民間團體共同推動台灣的古蹟遺址，本席想了解你們合作的典範是什麼？"],["施局長國隆：委員問的是哪個部分？"],["何委員欣純：比如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的部分……"],["施局長國隆：我們有一個補助作業要點。","何委員欣純：你們在35頁提到舉辦全國古蹟日活動，還有一個宣導活動，編了950萬4,000元；請問你們在和民間團體的合作中，有什麼樣的典範可以讓我們知道？此其一。","第二，你們在36頁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業務編了7,295萬元，其中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編了六百多萬。本席不了解你們用這七千多萬是在維護哪幾座比較有歷史性的、重要性的、獨特性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你們是怎麼推動的？","施局長國隆：一、在辦理全國古蹟日的部分，係由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我們補助他們經費，於每年9月的第3個星期辦活動。今年在新竹舉辦的活動主題，是從哪一條路去看自己的家鄉最美。","何委員欣純：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之後，你們站在文化部文資局的高度，有沒有去統整各縣市文化古蹟日的橫向連繫？","施局長國隆：我們的另一個主題活動是在新竹市展開；各縣市政府提出之後，我們都會加以整合做整體行銷。","何委員欣純：103年度的活動主題是從哪一條路看自己的家鄉最美，我想在座的委員可能沒有人知道這個活動。"],["施局長國隆：因為經費不多。","何委員欣純：你們就舉個例子來聽！文化部將經費補助出去，你們的亮點在哪裡？","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新竹舉辦新竹之心─東門城饗宴」活動，東門是一座古蹟，我們希望全國各地包括新竹市的市民都能了解它。","何委員欣純：各縣市政府提案與民間合作，你們補助給它，站在文化部文資局的角度，你們要扮演統整的角色，而不是把預算撥下去就好，民眾對全國古蹟日這個活動有什麼樣的反應、它的成效是什麼？","施局長國隆：是，跟委員報告，這個東西我們會提一個成果報告。再來是這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地方政府開放所有的古蹟免費參觀，這也是我們的一個重點，而另外一個是他們提出申請來結合社區的活動。","何委員欣純：他們開放免費參觀需要跟你們爭取經費補助嗎？應該是沒有，那個只是在全國古蹟日辦的活動，所以本來就會去做這種全國一致性的動作，而我現在要問的是，這筆錢說多不多，但也有一億五千多萬，先不談硬體的部分，但有一些是你們的宣導費，這樣起碼有九百多萬……"],["施局長國隆：古蹟日的部分是190萬。"],["何委員欣純：但後續還有一個955萬4,000元啊！","施局長國隆：那個不是！而是其他活動的經費，包括產業文化資產的補助等。","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花了一百九十幾萬給各個縣市去辦全國古蹟日，然後用九百五十幾萬去辦理其他的活動，而這些都是要跟民間合作去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或是相關的行銷。","施局長國隆：這個補助要點包含了縣市政府、民間等，然後裡面有很多的計畫，包括古蹟日計畫、世遺潛力點計畫、產業文化資產計畫等，這是分別來申請的。再者，這部分有的經費是可以補助到民間的。總之，我們的補助要點是全面性的、是文資局的單一窗口，每項計畫是分別來申請的，而且每項計畫都有其成果。","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每個計畫當然是開放給地方政府申請，但我現在請局長回答的是，站在文資局的角度，並不只是預算編了之後讓大家來申請，並不是按照往年的方式，由大家提出申請，然後經費補助出去就好了。"],["施局長國隆：我們會把每一年施行的成果……"],["何委員欣純：我希望拿到的書面報告不要就只有數字而已。"],["施局長國隆：是。","何委員欣純：數字的量化是看不出你們辦理的質、成果是如何。還有，像這樣的活動、經費，每年都在辦、每年都在編，實際上在各地引起民眾、社區居民的回饋到底在哪裡？以上是我想知道的。"],["施局長國隆：是。","何委員欣純：再者，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也編了6,251萬2,000元，這是之前龍應台部長泥土化其中之一的預算嗎？","施局長國隆：實際上，在村落、部落裡也有很多古蹟和歷史建築，像在今年度我們就已經推動了109件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的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表示我們已經補助了109件的古蹟、歷史建築。"],["何委員欣純：這是新的計畫嗎？"],["施局長國隆：不是。103年度我們就已經施行了一部分了。"],["何委員欣純：是泥土化的部分嗎？"],["施局長國隆：我們有納入泥土化當中。"],["何委員欣純：是嗎？"],["施局長國隆：對。"],["何委員欣純：所以也在龍部長所提的泥土化當中？"],["施局長國隆：對。","何委員欣純：這是長年有在做的，然後納入在泥土化裡面？","施局長國隆：對。我們每一年都有做，而這是103年的。"],["何委員欣純：每年大概都是這樣的金額嗎？","施局長國隆：對，都沒有辦法增加。","何委員欣純：我們希望能夠增加，但是也要知道你們辦理的成效是如何，如果每年六千多萬，而且編了10年，表示已經有六億多的經費。"],["施局長國隆：但還是不夠。"],["何委員欣純：可是我想知道這些預算是執行到哪裡去了。"],["施局長國隆：這些資料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何委員欣純：尤其這裡有提到包括國定古蹟，你們有很多日常的保全及清潔維護等，而這些保全、清潔維護又是針對哪幾項古蹟？"],["施局長國隆：清潔維護的部分是針對文化部文資局所有的……"],["何委員欣純：自己本身的？","施局長國隆：對，像齊東街、嚴家淦故居這兩項，所有人是我們，亦即這是由我們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部分則是補助給縣市政府，其所有人並不是我們，我們所做的只是主管機關的補助，而嚴家淦故居的部分，我們是管理機關也是主管機關。"],["主席（孔委員文吉代）：泥土化政策有沒有包括之前我在講的古戰場？那是在哪個項目呢？"],["施局長國隆：那是歷史建築。"],["主席：在什麼地方反映呢？"],["施局長國隆：我們會把這109件經費補助的詳細情況提供給委員參考。"],["主席：這109件有沒有包括霧社賽德克巴萊的那個部分呢？"],["施局長國隆：調查研究的部分有將其包括進去。"],["主席：現在還是跟以前一樣就是在調查研究？","何委員欣純：這100多處是歷年累積下來的，還是今年度的部分？"],["施局長國隆：103年度的。"],["何委員欣純：那102年、101年各有幾處？都是一百多處？"],["施局長國隆：可能不只。","何委員欣純：舉例來說，101年你們發現了一百多處歷史建物、遺址，而當年度的預算就足夠來維護管理或是修繕嗎？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可能到102年、103年都還在執行修繕管理的計畫，所以你們應該告訴我們，這樣累積下來到底有多少？換言之，不要只告訴我103年度的，我想知道累積到現在的總數有多少？還有這樣的預算是從哪個年度開始編列？既然你說經費不夠，但若是從10年前開始編，到現在也有六億多的經費，所以我想知道累積到現在有多少數量，雖然你說這部分錢不多，但仍是要花在刀口上，包括有無修繕好、有無維護好呢？"],["施局長國隆：是。","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要求的是，文化部不要只是地方有來申請，給了補助之後什麼都不用管了，照理應該有步驟、計畫來做統整，雖然這很耗費時間，但這不就是文資局應該做的事情嗎？"],["施局長國隆：是。","何委員欣純：像一些委員的提案說明都有提到澎湖天后宮的事情，我們就很擔心你們花了錢去維護、修繕這些歷史建物、遺址，結果修成四不像，換言之，我們想知道你們的成果及遭遇的困難，還有你們到底做到多少、到底哪些是不足的，這些你都要寫出來，才能跟我們講你們錢不夠，需要多編一些，然後部長再去爭取，我們再來支持，如果你們什麼都沒有寫出來，只是寫出一些數字，並沒有質方面的成果出來，那……"],["施局長國隆：我們會把這幾年來補助的成果提供給委員參考。","何委員欣純：本席建議要酌凍，然後請他們報告，不知其他委員有無意見？","主席：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的六千多萬酌凍一點，然後你們要提出成效評估的書面報告。"],["施局長國隆：是。"],["主席：這是六千多萬嗎？","何委員欣純：6,251萬，本席建議，就是7,295萬6,000元的部分凍結1,000萬，然後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好，就是在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業務7,295萬6,000元凍結1,000萬，然後提出書面報告。","還有關於上述所提賽德克巴萊的部分，你們還要調查多久？","施局長國隆：那是南投縣政府在做，而我們也已經在催他們了，此外，5月份時我們也特地去看了一下。"],["主席：這部分也提出一份報告好不好？"],["施局長國隆：是。"],["主席：所以第286案至第295案……","何委員欣純：主席要整個處理了嗎？方才我是對七千多萬的部分提出建議，然後還有一個古物遺址水下文化資產的經費，因為這是第一次編列，然後相關草案也有了，將來就會送來立法院審議，所以請教一下，你們界定的水下文化資產是什麼呢？包括在海洋裡、溪裡嗎？","施局長國隆：水下的都算，像內海裡面、內河裡面的都算。"],["何委員欣純：河下的也算？都市裡面的下水道也算是水下？"],["施局長國隆：下水道不是。","何委員欣純：你們要制定這部法，同時也編列相關預算了，表示之前一定有碰到什麼困難沒有辦法解決，所以其緣由是如何呢？然後你們編列這筆經費是要給誰？","施局長國隆：這筆經費是要來做普查，因為台灣四面環海，有很多水下文化資產，所以我們編了大筆的經費委託中研院在做相關的普查工作，像104年就編了將近3,000萬來做全面的普查，基本上，就是先從澎湖那邊開始做起。"],["何委員欣純：要搭什麼船去做普查？你們的專業技術在哪裡？像中研院的海研五號不是沈船了嗎？","施局長國隆：我們是先用中山大學海科院的船，他們是用聲納、雷達去掃描，然後我們再請中研院派潛水人員去探勘，並撈取一些文物來驗證這個水下到底是什麼東西。","此外，我們也有做全面性的歷史調查，也就是在海岸旁邊到底發生了哪些沈船等歷史事件，然後我們再做個相對應。"],["何委員欣純：所以當初的緣由是什麼？是因為要撈取寶物？","施局長國隆：不是，我們是禁止撈寶物的，很多人都把水下資產看成是水下撈寶……"],["何委員欣純：因為國際上有很多專門在撈海下的沈船、寶物或是古董。","施局長國隆：基於國際公法的約束，其實在很多訴訟當中，那些撈寶的公司後來都敗訴了。"],["何委員欣純：我想知道這個年度注意到這件事情的緣由是什麼。"],["施局長國隆：其實我們九十幾年就開始做普查了。"],["主席：請部長說明。","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主要是分兩大方向，第一，這是跟國際整個趨勢來做配合，而這也宣告我們的領海是我們國家的財產。第二，如果沒有這部法，有些私人盜寶公司就會去撈取，撈完以後我們就沒有辦法去禁止、處罰他們。事實上，現在我們自己探勘出來的大概有三百多個點，包括綠島、東海岸等，基本上，如果現在不做這樣的準備，將來國際的盜寶集團可能就會來……","何委員欣純：方才部長談到領海，若我們的領海跟中國有重疊或是不清楚的地方，請問要如何處理？還有跟日本等鄰國有爭議的區域，你們又是如何處理？"],["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在法裡都做了說明及區隔。","陳委員碧涵：其實水下文化資產這件事情又跟科技部、科技會報及海研一、二、三及五號都有關，而沈船的海研五號據說已經成功的把我們的海上地圖建構出來了，裡面有很多海礁的範圍，其實這與公海地區的海權、國土的定位有關，我們掌有這個地圖後，其他的國家可能都要靠我們的資料去建構相關的東西。因此，這是從國家立場去看待水下文物資產調查的附加價值，其實文化部去做水下資產調查並不是為了要撈寶，而是幾百年來根據歷史記載，附近的海域有很多沈船，如果我們可以把水下文化資產找出來，其實是可以幫我們鑑定、考據當時的歷史拼圖。比方說這個文物應該是在什麼時期，但尚未取得直接的證據來證實，可是在沈船當中若有幾百年前或是幾千年前的文物出土，說不定就可以加以證實。再者，在南島語系或是近代史當中，以客家人為例，之前我們使用的碗筷在沈船當中被發現，因為當初很重的東西一定是放在船艙下方，以增加船隻的穩定度，但可能遇到颱風而翻船了，而船艙下方的生活器物就留在海底下，所以這是可以幫助我們鑑定相關的歷史研究。事實上，我們若要跟國際接軌，必須有一個很好的管道，像水下文化資產的國際組織等，所以立法院邱文彥委員等對這部分也相當用心，總之，水下的文化資產是相當值得研究的。","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常說應該要由陳委員來當文化部長，他說得比你們講得還好。","洪代理部長孟啟：這部分的緣由及成果，其實文資局是有一套報告的，我們會把該報告提供給委員參考。"],["何委員欣純：請提供報告給我們。"],["洪代理部長孟啟：好。","何委員欣純：其實我們方才就是用一般老百姓的觀點，請你們用簡單的方式來說明，就像陳委員用了很簡單的論述、話語，讓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底編了這麼多錢來支持這項業務是要做什麼、要得到什麼，我想這是一般老百姓想知道的，所以我才說陳委員說得比你們好。"],["洪代理部長孟啟：所以陳委員應該來做文化部長。","何委員欣純：我再問一下，其實剛才陳委員有提到，在你們給我的報告裡面要註明海域發生爭議的時候要依據什麼，對於未來可能產生的國際爭議，我覺得要有一個處理機制。另外，剛才提到中研院的海研一號、二號、三號，五號已經沉了，現在科技部打算去找替代船隻，這個跨部會的合作以及你們這裡提到的國際合作交流，請你們也把它寫在報告裡面，好不好？"],["施局長國隆：我們與法國有國際交流。"],["陳委員碧涵：但是都沒有成行。"],["施局長國隆：馬賽有。"],["陳委員碧涵：因為預算用完了。","施局長國隆：不是，我們有，已經簽了兩期。"],["何委員欣純：理論上法國和荷蘭應該都是可以合作的對象。","施局長國隆：對，我們和法國馬賽水下中心有合作，他們曾經來協助我們查看澎湖碼頭裡面有沒有水窖，我們現在的合作有包括人才培育以及一些學術研究的部分，他們有在協助，明年度他們也會來。","陳委員碧涵：講到這個，我想文化部要有積極作為，因為去年在法國召開水下文化資產國際會議的時候，有邀請立法院裡面的研究專家邱文彥委員等，但是規劃到最後，因為文化部沒有經費所以沒有成行。這個國際會議是透過文化部來提出邀請，所以，文化部在新的年度是不是應該優先把預算放在這個重要的國際會議，本席希望能成行，不要再延宕了，好不好？","施局長國隆：好，謝謝。我們沒辦法出去，但是我們可以舉辦，水下文化可以用一個國際學術論壇的形式在國內舉辦。","陳委員碧涵：像邀請我們去參加國際性的會議，你要去研究就對了。"],["何委員欣純：部長就要幫你想辦法。","施局長國隆：是，謝謝。"],["孔委員文吉：台中市文創園區現在怎麼樣？有重新委外嗎？","施局長國隆：沒有，現在是我們在經營。"],["孔委員文吉：是重新委外還是你們在經營？","施局長國隆：我們只是就部分單棟委外，其餘還是由文資局在全面經營管理。","孔委員文吉：你們在管理方面要多元化，好不好？"],["施局長國隆：是。"],["孔委員文吉：進駐的廠商要有多元化的展現。","施局長國隆：是，我們會這樣做。","主席（許委員智傑）：第3項除了何委員欣純剛才要求的書面報告之外，要不要凍結預算？第2項是凍結1,000萬元並提供書面報告，是不是。"],["何委員欣純：對。"],["主席：第3項要提書面報告。","何委員欣純：第3項凍結5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凍結5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送來就ok了。"],["何委員欣純：書面報告而已啦！","主席：只要把書面報告做好，應該很簡單。","第286案至第295案，「01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的第2款凍結1,0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第3款凍結5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何委員欣純：對不起，我還有一個提案。"],["施局長國隆：五十幾萬那個嗎？","何委員欣純：對，五十幾萬元，你要做什麼？","施局長國隆：那個是每一次媒體和國會要辦考察的時候所需要的事務費用，才五十幾萬而已，一整年辦考察，我們要接待、買便當……"],["陳委員碧涵：什麼叫委員會辦考察？不是吧！","施局長國隆：包括媒體開記者會等等這些，都是我們辦理的部分。"],["陳委員碧涵：那不是每一個司都有這些……","施局長國隆：部裡面也有，也是五十幾萬的樣子。","何委員欣純：請問部長，文化部裡面有多少司、處、局有編這個預算？你知道嗎？"],["陳委員碧涵：他現在不是說用來考察或開記者會什麼的？這筆錢放在哪裡？"],["洪代理部長孟啟：部本部都編在媒體公關。"],["陳委員碧涵：媒體公關？"],["施局長國隆：是國會。"],["陳委員碧涵：那這邊又另外編？","施局長國隆：這是我們的預算書，它是獨立的一本預算書。"],["何委員欣純：酌減啦！"],["陳委員碧涵：所以那筆錢裡面不包含？","施局長國隆：不包含，這是我們自己的預算。"],["何委員欣純：那影視局也有嘍？"],["陳委員碧涵：影視局有多少？","何委員欣純：影視局的公關費用，國會聯繫是多少？沒有啊！"],["施局長國隆：他們在台北……"],["何委員欣純：那個與在台北、台中有什麼關係？"],["陳委員碧涵：你們決算用掉多少？五十多萬？"],["施局長國隆：六十幾萬。","何委員欣純：他們也要開記者會，你們也要開記者會，文化部也要開記者會，文化部自己開記者會，我可以理解，那影視局也是獨立的一個局。","陳委員碧涵：去年用掉六十多萬，是吧？"],["施局長國隆：我們因為逐年降低……","何委員欣純：你編這個預算與在台北、台中有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說部裡面有編預算，編了之後要怎麼統籌運用，我沒有意見，你們要獨立再編一筆錢嗎？影視局也沒編啊！你們還有什麼獨立的單位有編？"],["陳委員碧涵：歷史博物館有嗎？"],["孔委員文吉：台中有一個立法院國會聯絡人。"],["陳委員碧涵：99年就開始編了。"],["何委員欣純：不是啦！要私下問其他獨立的館所有沒有編。"],["陳委員碧涵：有沒有？","何委員欣純：沒有，就只有他們有編。"],["陳委員碧涵：要確定。","何委員欣純：就是查了以後才要問，只有他們有編。"],["孔委員文吉：文資局的國會聯絡人是誰？","陳委員碧涵：意思一下，刪一點點。","何委員欣純：好，刪一點點。"],["孔委員文吉：支持好了！"],["陳委員碧涵：刪2萬元。","何委員欣純：陳委員，妳是文化部部長的最佳人選，等妳當文化部長的時候，我就支持妳。刪5萬元。"],["洪代理部長孟啟：其實文資局是全省在跑。","何委員欣純：不是，這筆錢是國會聯繫，國會聯繫要全省跑嗎？","施局長國隆：是，我們每個地方都要去。","何委員欣純：你們預算書上面寫國會聯繫和協調業務，又要開什麼記者會。"],["陳委員碧涵：因為它有時候會整合。"],["何委員欣純：刪10萬元。","陳委員碧涵：不是，它是把社會資源整合運用合在一起，可不可以把那個拉掉？把國會的部分減少一點。","何委員欣純：什麼叫做社會資源整合運用？這又是一個很好玩的文字，「辦理社會資源整合運用與國會聯絡協調業務」，你們部本部也是這樣子寫嗎？"],["吳處長建國：那個寫法是看它的需求。","何委員欣純：對，所以不是科目的問題，是寫法的問題。"],["吳處長建國：酌刪一些。","何委員欣純：就只有文資局有編，他們有其他的業務費用嘛！刪5萬元。","主席：第293案刪5萬元。你們要說明，不說明的話，人家怎麼知道你怎麼花錢？你要告訴委員，不講當然就要刪，你們要講清楚。減列5萬元。"],["洪代理部長孟啟：遵照辦理。"],["主席：第286案至第295案還有沒有意見？","何委員欣純：我再問一下，第41頁的「傳統藝術保存及維護計畫」與我們去年、前年一直在談的傳統藝術匠師的人才建置以及技藝的保存有沒有相關？"],["施局長國隆：都包括。","何委員欣純：這個我們談了兩年了，針對傳統匠師的人才培育、證照以及專業的建置，可不可以請你給我一個書面資料？","施局長國隆：委員提案以後，我們都有在注意。","何委員欣純：我想知道成果，不是只有注意而已，我想知道到底有沒有建立。"],["洪代理部長孟啟：把那個成果作成書面給委員。","何委員欣純：對，好不好？"],["施局長國隆：好。"],["主席：「重要傳統藝術指定授證及相關特展業務」要提出書面報告。何委員還要提問嗎？"],["施局長國隆：請委員支持。","何委員欣純：文創園區我們之前討論過好多次，專案報告也談過，對於全台灣所有的文創園區，你們目前只處理台中，在你們的預算裡面。","施局長國隆：對，是台中的部分。","何委員欣純：你只處理台中的部分，也就是文資局所在地的那整個園區的維護管理與活化利用。"],["施局長國隆：是。"],["何委員欣純：那給我一個書面資料就好了。","施局長國隆：好，說明我們的經營狀況。"],["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委員。","主席：第286案至第295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意見的話，照剛才宣布的金額來刪減和凍結。","第271案的主決議已經擬好修正文字，請大家參考一下，我們把主決議審完。"],["何委員欣純：按照修正文字通過就好了。"],["主席：請部長唸一下。"],["陳委員碧涵：「行政不中立」這些字眼你們都能接受嗎？","主席：如果現在要改又要去問陳亭妃委員，他們能接受就好了。","陳委員碧涵：你們去和陳委員商量，看「行政不中立」這些字眼要不要一併修掉。","何委員欣純：妳又不是文化部部長，不必那麼緊張，等妳當了文化部部長再來緊張。"],["陳委員碧涵：你們有要配合開支票嗎？沒有啊！你們真的要把它留著嗎？","孔委員文吉：是不是把倒數第3行「文化部長公然配合開支票，實屬亟為明顯的行政不中立」這句話刪除？","陳委員碧涵：把「嚴重失職」也刪除，去向陳委員說一聲嘛！","洪代理部長孟啟：剛才委員建議把「文化部長公然配合開支票，實屬亟為明顯的行政不中立」這句話刪除。","陳委員碧涵：是啊！我們就中立一點來寫，該改則改，該修則修。","洪代理部長孟啟：「否則恐已嚴重失職」這幾個文字，委員也建議把它刪除。","陳委員碧涵：你們去向陳委員說明，案子就列，但是文字修正一下。"],["主席：何委員沒意見嗎？"],["陳委員碧涵：是不是照部長的建議來改？"],["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把這個文字刪除。","主席：前面都照修改的文字，最後這一段……"],["洪代理部長孟啟：最後加上「要求文化部將基隆西二、西三碼頭倉庫保存概況提出報告。」","主席：我建議不要和陳委員亭妃的原始用意差太多，改太多怕陳委員會有意見，改成「文化部長可能公然配合開支票，以後避免……」，這樣好不好？"],["陳委員碧涵：不用啦！","何委員欣純：重點是現在林右昌當選以後，文化部也要支持經費啦！","洪代理部長孟啟：我們把它刪掉好了，因為龍部長已經不在部長一職。"],["陳委員碧涵：那個字眼就刪掉。"],["何委員欣純：最重要是支持西二、西三碼頭的保存、維護管理和活化。","洪代理部長孟啟：將來對於基隆新的市長，我們全力配合支持。","主席：不然就改成「文化部應堅持行政中立原則，繼續協助該縣市藝文活動發展」。"],["何委員欣純：我也沒意見。","主席：文化部的意見是把倒數第3行的「文化部長」以下文字到「失職」都刪掉，後面改成「爰要求文化部將提出基隆西二、西三碼頭倉庫保存概況」。","洪代理部長孟啟：提出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主席：好啦！這樣也可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碧涵：照修正文字通過。","主席：無其他異議，照修正文字通過。"],["洪代理部長孟啟：謝謝。"],["主席：第296案至第298案照列。","處理第299案的主決議，這是本席的提案，要多支持陣頭文化，照案通過。文資局的部分結束。","接下來是影視局的部分。處理第300案至第303案。","張局長崇仁：這個歲入原來規定的是行政規費和罰鍰，現在突然增加那麼多如委員指出的數字，是因為前一年高畫質節目沒有做完，撤案後這個錢就繳庫，這部分也列入歲入。當然以高畫質預算所繳回的數字是合於這個增列的數字，但是原來立這個歲入項目的目的是行政規費和罰鍰的收入，不是我們補助高畫質節目製作沒有完成而收回來的錢，所以我們建請免列，因為它不符合歲入原來的目的。","陳委員碧涵：我們也希望不要有補助出去卻不執行的狀況，也就是說，我們希望文化部的所有計畫都能依照目的去執行，因為不能執行而把賸餘款繳回的歲入，我們也不喜歡看到，只不過如果這項要免列，你們是不是有很清楚的執行能力去做到？如果可以的話，本席就建議同意免列。","張局長崇仁：有關這部分，我們現在修定辦法要求對於補助的項目，他們一定要具有執行能力。","陳委員碧涵：還是先保留，等一下回頭再處理？"],["蔣委員乃辛：只有高畫質會有執行……","張局長崇仁：電影也會、輔導金也會、流行音樂也會，影視音的業者都會，但是這年度是因為高畫質節目繳回的數字，每一年補助業者之後而業者沒有執行完成要繳庫的情況，三個產業都會發生。"],["主席：所以這是補助款沒用完收回來？"],["陳委員碧涵：沒有執行完畢就會繳回來。"],["主席：這不是很正常嗎？","陳委員碧涵：是啊，但是要增列歲入就難，這表示要有很多案子沒有執行完畢才會增列嘛！","主席：增不增列要看個案有沒有執行完畢，所以這個部分就不需要增列了，直接照預算數通過就好。"],["張局長崇仁：謝謝委員。"],["何委員欣純：接下來是第301案到第303案。","張局長崇仁：有關第301案到第303案，影視局有5位臨時人員，這5位臨時人員是依據96年度頒布的規定進用的，在96年行政院規定後，這個員額是因為組改而移撥至影視局的，這5位臨時人員原先是在新聞局服務。"],["何委員欣純：他們負責什麼工作？","張局長崇仁：這5位人員，有1位在電影組，4位在廣電組，他們都是做……","何委員欣純：原來的新聞局的業務併給你們之後，他們……"],["張局長崇仁：隨業務移撥過來。"],["陳委員碧涵：現在還有需要嗎？"],["張局長崇仁：現在還需要進行……","在場人員：委員，這個提案內容與剛剛文資局的一樣，剛剛文資局的方式是提書面報告，這裡是否也能比照？","何委員欣純：好，你們就給我們書面報告。"],["主席：第301案到第303案就改提書面報告。","接下來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先討論第304案到第308案。","何委員欣純：主席，雖然剛才已經針對第303案做成決議，但我想請他們把出國計畫的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影視局的「派員出國計畫」編列75萬吧？"],["張局長崇仁：是。"],["何委員欣純：請你們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張局長崇仁：是。","何委員欣純：另外，本席所提第305案是針對「一般行政」原列1億2,113萬5,000元，要求減列2,000萬，因為文化部及所屬102年度行政院管制計畫共7項，有5項被評核乙等，請問為什麼？這可能牽涉到剛才局長所說，有些高畫質電視是或旗艦計畫內容執行不易而繳回經費，請問這部分的問題出在哪裡？","張局長崇仁：被院列管評核乙等，在電影部分的業務其實比較有點無辜，因為院裡面的理由是我們沒有修正電影法，但電影法不是影視局的業務範疇，也就是說，行政院認為我們沒有把電影環境建置好，應該要修正電影法，使業者能有妥適的營業環境，以此理由將我們評列為乙等。","何委員欣純：這個為理由不對啊！電影法還沒有修，你們的草案也還沒有送來啊！"],["張局長崇仁：它評核就是給的……"],["何委員欣純：部長要去爭取及說明清楚。","張局長崇仁：至於廣電部分，院裡面認為廣電節目的海外行銷績效不好、產值不高，我們應該要再積極推動廣電節目的海外行銷，所以這個也被列為乙等，這二個部分我們都會積極改善，尤其是電影部分，部裡面已經把電影法修正了，送到大院審查。","何委員欣純：局長說因為電影法的關係而被評核為乙等很無辜，但是從你們的預算書第11頁看來，與上年度預算數相比，本年度預算少了一千多萬，我看了細項，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比上年度減列，減列項目是輔助拍攝具市場競爭力或文化藝術等多元性之國片，等於你們減列了國片補助經費1,191萬1,000元，補助放映資訊設備與整修也減列311萬，有關審片室，我們在電影法修正時認為不需要審片室，這個審片室是那個審片室嗎？","張局長崇仁：這是電影片的分級審片，不是內容審片。","何委員欣純：那你們為什麼要減列？包括後續的人才培訓、多元化播映及推廣活動等經費，你們減列了3,621萬耶！","張局長崇仁：並沒有減列那麼多，我們原先希望影視局與影視司的業務一起審查是要整體來看，我們整體對電影產業輔導與獎助經費並沒有減少，這要從整個文化部的預算來看，而不是從影視局單方面的預算來看，例如推動紀錄片方面，紀錄片的部分資源要重新調整，所以在這個業務上並沒有減少多少……","何委員欣純：局長，你這樣說不對啦！預算書是你們送出來的，說明欄也是你們自己寫的，你自己去看第11頁，龍部長答應要做國產紀錄片的國際交流，因此要新增預算，這個我們很支持，但是你們在新增國產紀錄片後，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對於輔助拍攝具市場競爭力或文化藝術等多元性之國片、人才培訓及推廣活動等，總共減列五千多萬，你不能說這是影視司負責的吧！影視司有做這些事情嗎？","張局長崇仁：這部分是沒有這樣做，但是……"],["何委員欣純：是沒有嘛！","張局長崇仁：但是有增列部分，就是在整個預算裡，但項目之間會有移動調整，所以……","何委員欣純：這就產生兩個問題，第一，當我們說要輔導國片、要多元、要培訓人力與人才時，為什麼卻又在這方面減列預算？第二，如果是預算的調整，怎麼會把很重要的部分──輔導臺灣電影事業的預算挪至他處？第三，這是不是代表你們執行不力？過去包括去年度、前年度所編的預算，現在要減列5,000萬，是不是執行不力？","張局長崇仁：委員，並沒有減列5,000萬。"],["何委員欣純：你們自己的預算書裡寫的啊！","張局長崇仁：對，但是其他有增加預算，比方……"],["陳委員碧涵：紀錄片、國際交流經費就是增加的。","張局長崇仁：對，有增加預算，所以預算之間是有調整。","何委員欣純：所以你要回答我為什麼從那個部分來減列？是因為過去執行力不好、用不到那麼多錢，所以你把那部分的預算減列後，把預算挪來做新增的紀錄片國際交流。","張局長崇仁：有競爭力的電影片，可以解釋成我們要加強劇本的開發，例如在輔導多元電影創意故事及劇本開發，從103年度的450萬增加到104年度的600萬，這就是增加的項目；另外，我們對於後製設備方面也有輔導補助，從103年度的2,000萬增加到104年度的3,000萬，所以……"],["陳委員碧涵：原則上是怎麼樣？","何委員欣純：對，你要告訴我從這邊減列到那邊增加，原來的計畫與你現在所說的計畫是否相同？如果不相同，那這些新增計畫的作用、預期成效是什麼？你要讓我知道你們把這塊預算餅東挪西挪、重新調整的原因在哪裡。本席說的這些調整都是你們預算書、預算表中顯現出來的，我為什麼提案要求在一般行政項下減列2,000萬？光就這個問題，本席問了快10分鐘，你們都還說不清楚，要說你們的行政管理會有多好，我不相信！","洪代理部長孟啟：原來減列的是一般性的部分，把這些減列的錢拉到後面去做專門人才的培養，並且明確的列出要培養什麼……","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的問題很簡單，為什麼從這三項去減列？是這三項計畫的原預算數編列不實還是執行不力？對此我很納悶，總是要讓我們知道為何從這三項經費中減列，是因為之前編列預算太多，並沒有那麼多人來申請補助、沒有那麼多計畫要執行，所以從這部分來減列，或者是預算執行不力，就像剛才我說的，預算多編……","孔委員文吉：講不出來，預算就刪2,000萬啦！","何委員欣純：講不出來，就刪2,000萬啊！這裡就減列了5,000萬！","張局長崇仁：委員，其實我們預算總額是減少1,800萬，但是這1,800萬是把我們的資源移到別的地方，例如紀錄片的輔導獎助。","何委員欣純：不對，局長，請你自己去看清楚，總共減列將近5,000萬，你說的增列電影推廣活動七百多萬，加上新增國產紀錄片，這二者相加也才3,200萬。第一，我不知道電影推廣活動為什麼要增列預算，因為這是與獎補助相關的部分，而且我也不曉得你們要補助給誰。第二，新增的國產紀錄片國際交流是過去龍應台部長答應要做的，我們也全力支持，那時候給我們的印象是他要去爭取經費，我們以為是外加經費，結果現在從預算書中發現，那筆經費不是外加，而是從其他預算挪過來，而且你們還是從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挪過來的。對我們而言，第一，本來要輔助國片的經費被刪減一千多萬；第二，在人才培訓、推廣活動方面又減列3,621萬。過去這幾年來我們一再強調要輔助國片，對於國片輔助金的制度要檢討、要多投入經費，結果你們現在還減列！我們這幾年來也要求要進行人才培訓，但是你們卻減列，三千六百多萬！","張局長崇仁：委員，103年度與104年度的電影預算只少了1,800萬，所以不可能有5,000萬的赤字……"],["何委員欣純：你自己這裡減列的嘛！","張局長崇仁：我知道，剛才委員提到的減列三千六百多萬，其中2,000萬是給紀錄片，在紀錄片部分，104年度較103年度就多出國產紀錄片的交流……","何委員欣純：所以嘛，人才培訓減列的三千六百多萬，其中2,000萬是給紀錄片，我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留待社會公評。"],["張局長崇仁：人才培訓沒有減列三千六百多萬……"],["何委員欣純：這個你們自己寫的啊！","張局長崇仁：這個科目是加強電影產業國際合作及推廣，其項下有關人才培訓是1,100萬。","何委員欣純：人才培訓、多元化播映及推廣活動等經費3,621萬，我不知道你們是減列哪個項目，從預算書的說明欄上看來，你們就是減列人才培訓的錢啊！","張局長崇仁：依照103年度的預算數，這6,000萬中，紀錄片製作跟紀錄片推廣各是2,500萬，然後1,100萬是人才培育，所以加起來是6,100萬。","何委員欣純：請你把詳細數字兜清楚後給我，當初龍部長答應要做紀錄片的部分，我們全力支持，但是他要新增的紀錄片國際交流經費是從其他預算科目挪過來的，這是第一點。第二，整體而言，剛才局長也說從預算表中看出來，電影事業的輔導是少了1,892萬1,000元，為什麼？","洪代理部長孟啟：委員，我請他們依照委員所指示，把經費變動原因及流向的對照表向委員另做報告。預算書第26頁電影產業組的部分，實質上有加上很多具體的輔導，包括輔導多元電影創意故事及劇本開發、辦理電影後製作人員輔導、辦理新進人員跟拍或跟隨資深電影從業人員實習、辦理輔助民間參與國際影展及電影交流活動，他們是把錢拉到後面的具體項目了，是不是請他們把預算改變的部分做個對照表給您，至於預算部分就用凍結方式來處理？","何委員欣純：這個我有看到啊！他們就是挪來挪去，這裡減列、那裡新增。","洪代理部長孟啟：對，他們把原則性部分的預算減列，把後面具體項目的預算增加，例如後製作人才、跟拍人員等。","何委員欣純：我的第一個要求是不要減列到輔助國片及人才培訓的相關預算，對此，我希望你們能提出詳細報告；第二，整體來說還是少了1,892萬1,000元。"],["洪代理部長孟啟：總數是增加的。","張局長崇仁：委員，請您翻到廣電部分，廣電增加了2,300萬，影視有部分……","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跟你談電影事業輔導，你卻說廣電，你的意思是把電影事業的輔導經費減列，然後新增到廣電部分嗎？是嗎？從預算看來，你的原則就是這樣！","洪代理部長孟啟：如果我們看預算書，會發現他們在電影方面的預算，是把前面原則性的經費減列一千多萬，然後放在後面的具體項目，包括輔助及培育人才等。委員，我請影視局就此部分做個詳細的報告與說明給您，而這個部分的預算就以凍結方式來處理，好嗎？","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一路減列下來，共減列了5,000萬，用來增加龍應台之前答應的國產紀錄片國際交流費用2,500萬，以及鼓勵製作國產紀錄片計畫經費2,500萬，是不是這樣？所以你們並不是另外爭取經費外加來支持國產紀錄片，而是從電影事業輔導經費中東挪西挪的減列出這5,000萬去做國產紀錄片的輔助與推廣，是不是？你只是挖東牆補西牆，只是預算的挪移。","在場人員：就是這樣，那三項加起來就是五千多萬……","蔣委員乃辛：主席，這個部分先保留，禮拜三再來處理。","何委員欣純：我看直接酌刪，你們再給我資料，不要浪費其他委員的時間。","主席：好，酌刪，今天我們就處理到5點。","洪代理部長孟啟：委員，他們是把秘書室相關業務等比較籠統的部分做個調整，實際上放到電影組，是不是請他們向您做個對照報告，包括處理緣由與處理情形，我們……"],["何委員欣純：要快就酌刪啦！"],["陳委員碧涵：先不要刪啦！"],["孔委員文吉：酌刪啦！"],["洪代理部長孟啟：是不是可以凍結就好……"],["孔委員文吉：你們是不是像何委員所說的把預算挪過來挪過去的？"],["洪代理部長孟啟：事實上……","孔委員文吉：是不是這樣？你們都講不清楚，也不承認！","張局長崇仁：因為原先電影組有部分已經移到廣電組，所以預算會移到廣電組。"],["孔委員文吉：所以預算就移到廣電組了！"],["張局長崇仁：所以整體經費並沒有減少。"],["孔委員文吉：我建議酌刪。","蔣委員乃辛：主席，我建議請他們回去好好弄清楚，反正今天審不完，禮拜三一定要開會，禮拜三早上把詳細東西拿出來後，大家再來討論。事實上，今年編列的預算真的滿奇怪的，東挪西挪的挪到新的單位，有關國片的部分，我們審查影視司的預算時有2,500萬，然後這裡又有2,500萬，另外還有一個5年連續預算又是國產片紀錄片的製作問題，將來這要給國家電影中心，但是國家電影中心到底是什麼樣的單位？說是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但立法院也沒有通過這個東西，然後就把錢拿過去，這些都應該要弄清楚，所以我們就先審查接下來的提案，至於剛剛討論的這個部分，就等禮拜三弄清楚後再來審查。","主席：好，那就禮拜三……","孔委員文吉：如果要繼續開會，就先把這個部分處理完，不然就不要開會了。","陳委員碧涵：我贊成剛才蔣委員的意見，其實也不是只有這個局，還沒有審查到單位都要以此為原則，如果單位轄下的總經費有調配，請快點把相關資料整理好，我們禮拜三再來審查，現在就稍安勿動，也不要減列或怎麼樣，在禮拜三之前，我覺得他們有必要把資料讓委員們瞭解，因為這是很重要的計畫，我們是願意支持的，但是不要讓我們覺得這個錢是搞不清楚的，我認同蔣委員乃辛的建議。","孔委員文吉：我支持何委員，何委員……","陳委員碧涵：何委員，請你支持我。","孔委員文吉：何委員問到重點，但他們都答不出所以然，語焉不詳的，這個錢怎麼挪動的，說實話，我看預算書沒有像何委員看得這麼清楚，如果我們要全部留到禮拜三再審查，那現在就不繼續討論了，請他們回去準備資料，要不然就把這個部分處理好，這個部分處理完畢就休息。","陳委員碧涵：我覺得慎重一點，不差這十幾分鐘啦！"],["孔委員文吉：要給他們一點時間還是怎麼樣？如果……","何委員欣純：你們自己選擇，如果要酌刪，我們說個數字就趕快通過……","蔣委員乃辛：因為後面還有很多提案，今天根本就審查不完，所以禮拜三一定要開會，既然禮拜三要開會，為何不讓他們回去把資料弄清楚並準備好，我們禮拜三再來討論。","主席：現在停止討論，會議先休息，從現在這個提案之後，如果有類似這種情況，先把相關資料整理清楚。"],["何委員欣純：預算都挪來挪去的！","主席：何委員的意思是與其刪減這個，還不如刪減其他行政費來補這裡，不要刪這裡的預算，你們不要挖東牆補西牆！","何委員欣純：而且刪減的是電影產業，我們的國片……","張局長崇仁：其實並沒有刪，只是去做紀錄片。","孔委員文吉：再解釋，我提議刪減1,000萬，然後今天就散會。"],["何委員欣純：我支持。"],["陳委員碧涵：不要啦！我贊成慎重一點。"],["蔣委員乃辛：禮拜三再來啦！"],["陳委員碧涵：禮拜三再來啦！"],["何委員欣純：刪1,000萬啦！但是報告還是要給我們。","張局長崇仁：委員，您剛才講我們的預算已經減少了，如果再刪1,000萬又更少了。","何委員欣純：你現在又說減少了，但剛才說明時卻說沒有減少，只是放到不同業務單位去，我們要不要調錄音帶來聽聽看！"],["張局長崇仁：如果把紀錄片移到廣電組去做的話……"],["何委員欣純：你回去把業務再做調整啊！跟部長講啊！如果你們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編列預算……"],["孔委員文吉：我支持刪減1,000萬。","陳委員碧涵：請二位委員支持本席與蔣委員乃辛，因為經費得來不易，但是對於經費編列原則到底是什麼，我們也要搞清楚，如果他們禮拜三沒有說的很清楚，到時候再來減列也不遲，好不好？謝謝了。"],["何委員欣純：那我們禮拜三再來刪減。","孔委員文吉：回去準備資料啦！這不是經費不足的問題，經費都濫用！","主席：回去準備資料，自己決定刪其他的1,000萬來補今天要刪的1,000萬，你們想一下要從哪裡刪，我們也不希望最後被刪減的是國片的經費，我們希望國片的相關經費能夠增加，所以你們刪其他的1,000萬來補今天要刪的1,000萬。","孔委員文吉：國片根本就沒有！其實也不是國片的部分，你們資料先準備好。","主席：那我們就星期三再開會，今天原本打算要刪減1,000萬，但因為我們是支持國片的，就請文化部準備好其他可以刪減的1,000萬來向我們報告。"],["孔委員文吉：就國際交流啦！","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星期三繼續開會，謝謝。","休息（16時47分）"]],"block_lines":[1,6,6,9,25,25,29,30,30,59,59,62,66,67,71,72,75,76,80,81,83,85,86,88,91,92,94,95,97,99,100,102,103,105,106,108,109,111,112,114,115,117,118,122,123,124,126,132,132,133,133,136,151,153,154,156,157,159,160,162,164,165,167,168,170,171,173,174,176,177,180,181,185,186,188,189,191,192,194,195,197,198,200,201,203,204,206,207,209,210,212,213,215,216,220,221,223,224,227,228,231,232,235,236,238,239,242,243,245,246,248,249,251,252,255,256,260,261,264,265,268,269,272,273,276,277,279,280,283,284,286,287,290,291,293,294,297,298,300,301,303,304,306,307,309,310,312,313,315,316,318,319,321,323,326,327,330,330,335,335,336,337,337,338,340,341,343,348,349,350,365,366,367,371,378,378,389,389,391,411,412,414,422,424,425,431,434,435,436,443,444,445,446,447,448,449,452,453,454,457,458,459,462,467,481,482,484,485,487,497,500,503,506,507,512,514,517,523,525,527,529,532,535,536,538,541,542,546,548,550,552,554,556,558,559,562,568,569,570,571,575,577,578,582,583,586,587,589,590,600,604,605,606,612,616,621,625,628,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41,644,645,648,649,650,651,655,657,659,661,665,670,671,673,674,677,680,681,687,688,689,690,691,693,696,706,713,714,715,720,722,723,725,727,729,731,732,736,737,738,739,742,743,744,745,746,747,748,750,752,754,755,756,757,760,761,762,763,764,766,769,770,771,772,773,776,777,778,779,780,781,782,783,786,787,788,789,792,796,797,798,800,801,802,805,807,809,812,813,814,817,818,821,831,838,839,840,844,845,849,856,857,863,864,865,866,868,869,872,873,875,877,885,887,889,890,891,892,894,895,896,897,898,899,901,903,906,909,911,915,916,917,918,919,923,924,925,927,929,933,935,937,938,939,941,942,943,945,947,948,949,954,957,960,962,964,966,971,973,977,980,984,986,987,988,989,990,991,993,998,1002,1012,1014,1018,1020,1022,1032,1033,1035,1036,1037,1038,1039,1040,1042,1046,1047,1048,1052,1054,1059,1063,1069,1073,1081,1089,1090,1091,1094,1095,1099,1102,1103,1104,1108,1113,1120,1122,1123,1125,1126,1127,1128,1130,1134,1135,1139,1142,1143,1145,1146,1147,1148,1149,1150,1151,1152,1153,1154,1155,1156,1157,1158,1159,116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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