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空污旗還沒告訴你的事:空氣污染防制法總體檢」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104年4月16日(星期四)9時39分至12時3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趙委員天麟 主席:現在開會。今天公聽會題目為「空污旗還沒告訴你的事:空氣污染防制法總體檢」。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包含總量管制、中央與地方分工等議題,但是空污法已經多年沒有進行檢視與大修,而且每每修正到某一個條款,如本席及劉委員建國等所提案的空污法第十二條與總量管制有關的修正時,就會遭受很大阻力。但是空污確實已經成為我們健康的殺手,而且不管是PM10或PM2.5,都已經被證實與致癌風險間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相信今天出席的專家學者及社環委員會委員都長期關心這個議題,而非在中國大陸開始關心之後,我們才突然對這件事關切起來。剛剛會議開始之前大家也談到,即使是PM10,昨天中國北京也到達嚴重超標狀態。可見不管是固定污染源或移動污染源,都已經到了刻不容緩、必須予以防制與管理的程度。 雖然空污法第十二條目前還卡在行政院,但是分區總量管制卻已經先行,至於分區總量管制有沒有盲點?我想剛剛很多專家學者都在事前記者會上有點到。 日前中部地方政府不待中央有所作為即開始自力救濟,採取了相關的行政措施。不久前,教育部也推動在校園升起空污旗,所以今天會場兩邊就是我們向教育部借來的空污旗。空污旗固然可以凸顯問題,但是我們寧可不要看到空污旗的出現,我們要的是真正的空氣污染防制。至於空污旗的級距是否確實?當中有無可加強之處?這都是今天可以討論的。 現在我先處理時間問題,由於中午12時30分本會議室將召開由劉委員建國所主持的驗光人員法朝野協商會議,所以我希望我們的會議可以在12時前結束。 今天所討論的題綱為: 一、全國細懸浮微粒污染現況與成因評估。 二、從空氣污染防制法檢視國內空氣污染物減量進程。 三、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修正與執行。 四、各相關部會機關應有之空污防制配套政策。 希望大家集思廣益,提出建言,作為空污法的修法參考。 在此先提醒出席的學者專家、團體代表,請填寫發言登記單,稍後進行完一輪發言後,可以再進行第二輪發言登記。 每位上台發言時間為5分鐘,發言時請先介紹單位、職稱、姓名以利公報記錄。 今天在座有幾位委員出席,各位委員是要先發言,還是稍後發言?原本我希望團體代表能與學者專家在同一階段發言,再請出席的部會機關代表回應;之後如果有希望再進行第二輪發言的,也請登記,我希望今天至少能進行兩輪發言,並於12時前結束。 在座的田委員秋堇與劉委員建國,是否要先發言?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沒關係,讓民間團體朋友與學者專家先發言。 主席:兩位委員如果有意見,可以隨時表達。至於想發言的學者專家及代表,可以填發言單發言。各位如果有準備資料,卻無法於發言時間裡唸完,請提供給本委員會,我們會列入紀錄。 現在請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楊澤民執行長發言。 楊澤民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我簡單以一張圖來表示目前臺灣的空污狀態。過去環保署在2013年與2014年曾經以手動方式來檢測空污,而這類測站有30個,至於PM2.5與PM10的測站有76個,但是如果採手動方式,則只有30個。這是環保署所公布的2013年與2014年的年均值,而為了達到三年平均為15,必須等到今年年底才能宣布臺灣的三級空品區。但是如果要達到三年年平均為15,那麼2013年加2014年,再加上2015年就要小於45。如果要小於45,那麼很多數字就會變成負值,我想環保署官員應該都很清楚,這是不可能的!因為2013年與2014年都不及格了,除非各地所測得的PM2.5統統變成負值,但這也是不可能的!我認為環保署不該等到年底,必須及早預防、及早準備減量,甚至可以根據當前的數值直接宣布:臺灣西海岸沒有二級空品區,全部都是不及格的三級空品區!在美國,如果未能達到標準,該州就有提出SIP的義務,讓大家知道如何計畫才能達到標準。我認為臺灣除了花蓮、台東勉強及格外,其餘各縣市,特別是西海岸,如用美國的最新標準12來看,那麼很多縣市都必須提出SIP計畫!相信環保署也曾經要求各地方政府努力思考解決這問題,但是從我們所取得的資料來看,早在去年年底就可以宣布臺灣西海岸沒有二級空品區,必須提出減量標準與規劃,並具體履行。 我知道主席與高雄地區非常努力在與教育部配合,推動學校空氣品質升級計畫,因為學校是教育最重要的一環,我們必須讓孩子學習正確的資訊,這樣孩子回家才會告訴家長,讓大家知道我們的空氣真的是糟透了,務必要儘快實施減量!台灣現在的標準仍然是15,幾年前或許仍是全世界最嚴的,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了,因為美國已經改為12。WHO宣布PM2.5為第一級致癌物,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採行12為標準,台大公衛學院的專家也建議採12或10為標準。以此標準來看高雄小港區就會發現,居然沒有一塊是綠色的。 由上述資訊來看,要環保署動起來,那麼立法院也必須給予足夠的武器才能執行,讓中南部及臺灣西海岸的空氣品質能儘速達標。我也建議採用台大公衛學院的建議,將標準由15降為12,以前環保署自誇是全世界最嚴的,如果要繼續保持此一成果,就必須將標準降為12。同時告訴我們的學童,我們的空氣品質沒有一天是綠色的,至於教育部的空污旗則標示35在綠色範圍,是可以外出的,但是我認為那只是一種綠色系的標示,會誤導孩童,讓孩童認為這是健康的!一旦受到誤導,孩童就可以出去運動,這樣老師也無法保護那些比較特殊敏感體質的孩子,甚至因此而氣喘、致死,那麼不只環保署,包括立法院及社會各階層都必須負擔很大的責任。所以社會各階層都必須給孩童正確的教育資訊,謝謝! 主席:謝謝執行長的提醒。根據一些公開資料顯示,不只中南部,連自詡為首都的北部,是臺灣政經中心區域,都已經全部淪陷了!所以這已經不是南部人或中南部人的議題了,這是全臺灣、是整個西部地區的共同議題。至於空污旗的顏色標示會不會有誤導之嫌?甚至標準會不會太寬鬆?我想稍後環保署及教育部可以據此做回應。 現在請地球公民基金會王敏玲副執行長發言。 王敏玲副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知道中南部空氣污染很嚴重,剛才楊執行長也提到這點,所以就不用多說了。現在我想表達幾點意見。 大家都知道高屏空品區污染很嚴重,但是我們的問題不是只有細懸浮微粒。每年從入秋到整個冬天,甚至延續到春天,空氣品質都相當相當不好,尤其1月、2月過年這兩個月更慘。好不容易熬到天氣越來越熱,終於有一點點夏天的感覺時,細懸浮微粒的濃度終於降了,但是臭氧濃度又飆高了!我們常常告訴小朋友,不要以為細懸浮微粒濃度降低就沒事,下午出去就會發現,臭氧濃度又高了!升空污旗的老師告訴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其實這不只是因為夏天臭氧濃度高的問題而已,去年10月高雄測站中,前金測站、左營測站的臭氧月平均濃度超過50ppb,同一時間其他測站都只有20、30,但是高雄市林園測站卻高達58ppb,這麼高的數值,請問怎麼辦?空污減量都喊幾年了,到現在我們仍舊面臨最糟糕的狀況,真不知道所謂的減量是減到哪裡去了? 去年10月新的PM2.5指標出現,雖然尚未經過統整,但我們還是先升起空污旗,讓大家知道現在空氣狀況不好,請大家不只要注意PSI,也要注意PM2.5。高雄左營文府國小舉辦升空污旗活動後,從去年11月、12月,歷經今年的1月、2月、3月,前後共五個月,小學生上課的時間有85天。這85天中,升起空污旗的時間有64天,等於七、八成時間空氣品質都非常糟!一位學校老師透過其他人轉達一封信給我,讓我看了很難過,覺得很罪惡。信中提到,上個禮拜好幾天空氣品質很不好,星期三朝會後,班上進行體能訓練,因為從冬天空氣品質不佳後已經很久沒進行了。果然如預期的,孩子的體能退步很多,跑一圈、跑兩圈後就跑不動了!升空污旗戴口罩後,也就減少了戶外活動,為的是孩子的健康。但是國衛院的一位教授又說,不運動危害如高血壓,會折壽!身為高屏媽媽,即使我是地球公民基金會員工,我還是不知道我該怎麼辦!請政府告訴我們,我們該怎麼辦?我要問,是什麼樣的政府可以容許一個國家中有361萬高屏地區的人,一年365天,不曉得哪一天可以出去運動?空品年報告訴我們,PSI良好的比例小於等於50。我們罵PSI罵最久,可是現在空品年報中有PSI,我還是得看。根據年報顯示,高雄市PSI良好的機率有29.35%,也就是三成,當一位關心空品的老師看到這份年報後說,到底是地球公民基金會講的對,還是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講的對?還是中華民國空品年報講的對?人家說三成啊!是我們危言聳聽嗎?我不瞭解!這是左營地區去年365天的空品圖,就是長這樣!不是紅色,就是紫色,一年365天中,左營找不到一天可以安心出去運動!所以我不知道是我們精神錯亂,還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手動值、自動值已經搞不清楚,已經精神錯亂,不知道要怎麼弄清楚。我們說沒關係,我們用寬鬆的、看最保守的手動值就好,因為自動值都偏高。手動值能夠合格我就已經要偷笑了,問題是年報中卻只有高雄市美濃測站及前金測站PM2.5的手動值,住在小港的居民要看哪個站的數值?當然是看前金站,可是他會認為這可以解釋小港的情況嗎?一個手動監測站到底可以解釋多大範圍?況且只有2個站,這樣我們可以去看、相信這個數值嗎? 最後,在沈署長任內我們曾經強調過,二氧化硫的濃度也是偏高的,二氧化硫的空品標準該檢討了,該看看國外的標準來檢討台灣的了。高雄市是全台灣二氧化硫濃度最高的城市,而高雄市裡面二氧化硫濃度最高的地方是小港區,小港區裡面二氧化硫濃度最高的地方是大林埔,請大家幫他們想想辦法! 主席:謝謝王副執行長的發言,我們也感同身受,身為公眾人物、社會運動者、政治人物的我們也同時是家長,所以我們都很希望能得到這個答案。方才在網路上有人留言說他分不清楚空品年報跟環保團體所公布的有何不同,其實PSI就是一個相對落後的指標,如果用相對落後的指標而沒有把PM2.5計算進去的話,當然我們會有若干看起來是綠色的、合格的空氣品質,我們長期一直要求能有新的AQI標準,我們認為這一點太牛步化,也會讓我們誤以為我們的空氣還是相對良好,如果把PM2.5的值加進去,恐怕就會像前面幾位學者所說的,我們已經是天天都不合格了。 第一輪的發言目前只有登記3位,如果有學者專家要發言,請儘速登記。 現在請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葉光芃醫師發言。 葉光芃醫師:主席、各位委員。樓下有一個記者會,主題是有關中南部的事情,田委員要我特別提醒一點,根據年報,台北市大同、中山PM2.5小於12微克的日數也是掛零,環保署說那是自動監測等等,沒關係,這都是可以討論的,稍後我會顯示出相關數字。雖然現在有升空污旗,但是我們採用的是英國的標準DAQI,這就是偉大發明,如果根據鄭尊仁醫師的說法,在台灣,自動監測達到17微克就會引發氣喘,如果暴露在28微克之下,隔天他可能就會肺功能下降,所以目前我們看到的12微克,其實是要打8折、打7折,謝處長以前說打7折、打6折,17打6折就是10以下了,打7折還是12,結果今天我們把達到17微克就會有危險的情況卻說是安全的。 主席:如果學者有需要用到相關設備,請先做測試,否則可能會占用到時間,因為目前電腦暫時無法運用,所以請葉醫師先進行測試,之後再發言。 現在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陳椒華副教授發言。 陳椒華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要報告的內容主要是針對空污總量,目前環保署的高屏空污總量是用申報量來計算,而環評通過的部分則有一個環評量,縣市政府有發許可量,現在的總量是用申報量來計算,以高屏為例,高雄現在申報量和許可量的差額大概有3、4倍之多,換句話說,如果縣市政府已經給許可量了,這些工廠還是可以繼續排放,排放到它給的這個許可量,假如現在我們要減量而沒有把這部分講清楚的話,訂這個總量可以說是沒有用的,一方面要減量,但是開發單位還是可以繼續排放。 上次我在Facebook看到主席去跑步,體重變得很標準,但是我可以跟趙委員打賭,看你敢不敢去南星路跑步,如果你每天敢去那裡不戴口罩跑30分鐘,吸進來的某種東西會很多。最近大家在談燃煤的部分,燃煤發電廠燃燒出來的PM2.5裡面含有砷、汞、鎳、鉻等,這些分別是一級、二級致癌物,把這些東西吸進去之後就容易致癌,我們現在發現靠近工業區的癌症罹患率、發生率、死亡率是偏高的,環保署應該注意這個問題。 現在除了重金屬、致癌物,還有VOC也是偏高的,高雄小港測站的苯、乙苯、苯乙烯也是一級、二級致癌物,我們看到這裡的量是全台灣最高的,這裡的居民有兩萬多人,他們遭遇的風險更高,如果高屏總量通過而沒有解決他們還會繼續排放的問題,我們又聽到北高雄的石化特區要搬到南高雄,這樣會再惡化這裡的空氣品質,這該怎麼辦?這裡的居民要怎麼活呢?所以我們要求經濟部要正視這個問題!如果你們一定要把北高雄的石化特區搬到南高雄,那就要編列巨額經費來遷村,你們一定要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也會請陳菊市長面對這個問題,即靠近工業區的致癌物、PM2.5的部分。 我們當然都會擔心PM2.5,但是PM2.5裡面的致癌物,愈靠近工業區是愈高的,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的話,我們看到環保署的環評還在繼續通過,對於現在的環評,我們真的非常生氣,因為環評委員在評估一個案子只管新增加的部分,像下午六輕又要擴廠,關於六輕4.6的環評,將會增加苯27萬噸、二甲苯五十幾萬噸,這都是一級、三級致癌物,如果你只算新增的風險,它就不會超過這個限制,所以我要請環保署針對修法的部分,你們要修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10公里範圍內的健康風險評估要做整體的、總體的風險評估,就是新增加既存。另外,因為工業區各個工廠目前排放出來的重金屬都沒有檢測,這些一級、二級致癌物都沒有檢測,所以要修相關法規,把重金屬、PM2.5、PM10、VOC等都納進來,而且不能只測3種,要把鉻、砷等重金屬的檢測都要納進來,謝謝! 主席:方才陳副教授提及許可量、申報量之間的落差會讓我們的空氣分區總量管制看起來很有成效,但事實上它可能反而是不存在意義的。 現在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現在台灣每個人都要發一支這種叫做騙我們的空污旗、騙台灣人的空污旗,每個人每天都帶著空污旗,政府高層才會重視這個問題,否則本題無解!台灣的食安問題一再發生,台灣的水資源又一再有狀況,現在連空氣都讓我們非常驚恐,到底台灣人民應該住在哪個地方才是一塊淨土,才可以吸到一口乾淨的空氣?我看全台應該已經沒有淨土了。說真的,我今天的心情很沈重,有這麼多團體甚至連公部門的許多官員也滿重視這個問題,如果政府高層沒有一個上位計畫來面對這件事,這件事真的是無解!在無解的過程中,台灣的災難就要開始了。我一再強調,中國有柴靜,台灣的「柴靜」早就有好多位了,在許多人發出這種聲音的過程中,我們的政府視而不見、不敢面對,而且現在許多相關數據已經呈現出來,我們所謂的總量管制,誠如陳椒華老師所講的,關於那個量的計算,我們還focus在那個地方,都沒有變動,但是我們的空氣品質卻一再惡化。 國健署昨日公布一個數據,肺癌發生率排名第二,婦女占了8成,絕對與空氣污染的狀況有關,這是國健署講的,但是講一講有何作用?衛福部部長講話了嗎?行政院相關長官講話了嗎?你們要如何因應?你們要如何降低這部分?你們要如何確保台灣婦女不再受到肺癌的侵襲?誰講話了?誰有具體作為?沒有!對於空污問題,如果沒有辦法比照少子化把它視為一個國安問題,我想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處理、非常難處理。 方才陳老師也說過,石化園區要從北高雄遷移到南高雄,下午環保署要審查六輕4.6期擴廠計畫,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什麼政府對空氣污染品質的因應、態度?如果我們國家沒有把空污問題當成一個國安問題、沒有一個上位的計畫,我必須跟大家說,全台灣包括官員們,大家的壽命都會很短、很短命!台灣再有100個、10,000個柴靜,統統不得安靜,空氣不得乾淨! 自從謝燕儒擔任空污處處長之後,積極與相關團體在彰基醫院開了好幾次協調會、論證會,並積極去做改善,現在謝處長也變成環保署主秘,陳處長也很積極、有作為,但是如果經濟部不配合、經濟部的態度不修正、教育部仍然墨守成規,搞了一支空污旗、騙人的空污旗,六十幾是紅旗,六十幾以下是綠旗,這實在是莫名其妙!有空來學學我們雲林縣,雲林縣常出現沙塵暴,因為那裡有一條濁水溪,我們早就受到空氣污染,濁水溪沿岸幾個鄉鎮的學生在面對空氣污染的過程中是吃飯配沙,當空氣很差的時候,這些老師、校長如何教這些學生去閃避風飛沙的傷害?教育部現在才跟全國學校說,超過60以上就升紅旗,若是65以下就升綠旗,這種騙小孩的教育,教育部對我們的下一代有交代嗎?難道你沒有子女在某間學校上課嗎?難道你沒有子孫在空污很嚴重的區域上課嗎?你這樣在教小孩、騙老師,叫校長去做這種欺騙社會的行為,如果你們還是持續用這樣的態度,要如何解決台灣的空污問題?如何降低PM2.5的濃度?不可能啦!絕對不可能!這樣對自己都無法交代!在整個教育體系裡面,不只是空污旗的標準搞不清楚狀況,還用欺騙的方式,那我們的教育就失敗了!如果是比照美國AQI的標準,你只是叫學生躲在教室裡面坐以待斃、戴口罩、戴N95、戴N99、戴3個、戴4個、戴5個或改善所有氣密窗等,真的是這樣的作為嗎?不是啦!絕對不是這樣! 今天趙委員召開公聽會,前兩天我也開了公聽會,再往前推一場又一場的公聽會,請問謝主秘、陳處長,到底我們改變了什麼?到底我們降低了多少量?到底我們可以阻絕多少業者的擴建、持續帶來台灣災難的計畫?我們阻絕了嗎?我們阻擋了嗎?你們的上層長官有聽到你們的專業數據以及你們想要有積極作為嗎?沒有!如果他們不支持你們,下面的人做得要死、提供更多數字,這些團體像葉醫師、陳椒華老師提供了相關的色塊,政府高層統統是色盲,因為他們看不到這些色塊的嚴重性,所以台灣真的會有大災難來臨,台灣真的生病了,如果高層這些人不趕快醫治、不趕快打一劑強心劑的話,我想台灣的空污會愈來愈糟糕。相對的,台灣的相關醫療給付、社會福利降低,台灣整個環境受到這樣的侵襲會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所以今天我特別感謝趙委員召開這個公聽會,我希望社環委員會全體委員都能把這件事當成是自己的責任,因為空氣是不分藍綠的,當發生食安問題時,你可以選擇自己不吃那一樣東西,水也可以節約,可是空氣則不同,有種你就30秒不要呼吸試試看!你說在臺灣要搬到甚麼地方去?你可以住在一個空氣品質特別好的地方,但是細懸微粒可以飆到海拔一、二千米之處,你覺得住到山上就會沒事嗎?有種你就住到玉山去! 今天我真不知道要從何說起,我覺得如果不把公衛問題當成國安問題,政府高層沒有一個上位計畫,這件事不用政治去解決,那麼臺灣人不知道要再讓這麼糟糕的空氣、這麼嚴重的PM2.5傷害到甚麼程度!如果政府視而不見、政府不積極作為、高層不把它當作一回事,那麼臺灣真的會馬上發生災難。身為立法委員,我想我們有責任,我們會持續透過一場又一場的記者會、公聽會、抗議,或是到某個學校拜託所有學生每天拿紅旗去上課,我們已經沒有甚麼旗幟可以代表臺灣現在的狀況了,就讓臺灣每一個學生、每一位人民每天都帶著一面紅旗,這樣才可以讓世界看到,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怎麼可以讓空氣品質惡化到這種程度而沒有對策!而讓這些業者繼續擴廠,傷害臺灣的空氣品質,而這些團體一而再、再而三的訴求都無法得到具體的回應,臺灣政府真的麻木不仁到這種程度?我想可能要走到那一天。謝謝。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無怪乎他會如此語重心長,因為他跟我一樣都很重視這件事,他也是空汙法修正案率先的提案人之一,可是現在空汙法被玩弄到甚麼程度?已經名存實亡!我們一直要求訂出新的指標,卻遲遲無法出爐,他前兩天還在斗六市召開一場馬拉松式的公聽會,可見這是地方上一個很沉重的議題,所以我們給劉委員比較長的發言時間。 繼續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感謝在場所有環保團體及醫界朋友,我記得當年反國光石化時辦的千人餐會,馬英九總統有到會場,當時彰化醫界聯盟要求要訂定PM2.5 的標準,那時很少人聽過PM2.5,但是現在PM2.5 已經變成一個國際性的議題。對臺灣而言,我們在國光石化興建時期突然發現,如果它如期運轉,那麼全國每個人平均會折壽23天,這件事變成軒然大波!經過柴靜發表的「穹頂之下」紀錄片,我們更知道這些問題。我跟大家報告,也請在場官員考慮一件事,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公布,PM2.5 這種細懸浮微粒並沒有安全值,它在甚麼時候才是安全的?只有數值為0之時才是安全,即使只有1微克都會造成危害。今天民間團體朋友不斷論述的是,目前我們的日平均值35微克是不足以保護我們的孩子及有氣喘、高血壓的老人,事實上也不只是老人家,對有氣喘及高血壓的年輕人一樣危險。 我跟各位報告,溫哥華的PM2.5 的平均值是4微克,他們都還覺得不足以保護他們的孩子,所以還設法想要往下降。今天我們要論述甚麼?目前的日平均值是35微克,所以你可以堂而皇之地掛出綠旗,基本上這造成一種欺騙!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訂的標準是日平均值25微克,但是它也說這並不是真正的安全標準,而是不得已,在過去並不清楚的情況下,我們許可那麼多工廠設立,所以我們現在深陷其中,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造業自己擔!如果今天我們沒有辦法立刻修改我國PM2.5 為35微克的日平均值,至少也要標出參考值,就是現在雖然是綠旗,但是高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25微克,這對健康敏感族群是有風險的,不要欺騙人民,要告訴大家,事實上PM2.5 並沒有所謂的安全標準值,為甚麼要把這個話講清楚呢?過去我們一直以經濟冠帥,認為空氣是沒有價格的,而把污染物質排放到空中,認為非常划算;結果現在我們發現,那些排放到空中的汙染是用人民的五臟六腑來過濾,那些是致癌物質、重金屬,而且不只是致癌物質,甚而是致畸胎物質。所以我們認為今天要正本清源把它講清楚,讓人民知道這些關心PM2.5 的人並不是杞人憂天,這是一件真正應該擔心的事,並不是只有會擔心的人健康才會受影響,不擔心的人健康一樣會受到影響,因為人體的構造都一樣,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國家至少要盡到告知的責任。 日前修改食管法之時,我們不斷強調消費者的知情權,所以要將標示全展開,要有諸多規定。前幾天我還在食藥署為了基因改造食品的標示而大戰三百回合,就是為了知情權。所以我認為今天應該要給人民空氣品質的知情權,至少在公布之時要告訴人民:雖然國家的標準是35微克,但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我們現在還是不及格的。因為我們的人民很弱勢,當我們的空氣汙染管制PM2.5 值超標時,你能夠做甚麼?你只能選擇不出門,或是出門戴口罩,不要讓人民連必須在家自保都不知道!不要讓人民連出門必須戴口罩都不知道!而且要告訴人民,出門帶一般醫療用口罩是沒用的,就算是帶N95口罩也沒有用! 本席認為,今天我們要回去考慮,過去我們不斷把汙染物質排放到空氣中,今天大家「頭殼 扌冒 咧燒」,連要讓孩子呼吸一口乾淨的空氣都那麼困難,我們還要繼續容許工廠擴廠嗎?今天下午一點半,環保署就要進行六輕擴廠環評環差會議,我覺得非常心痛!在反國光石化時,我就發現國光石化還沒有動工,但是隔著濁水溪在最接近六輕的彰化大城鄉,只要吹南風時,他們就無時無刻不在接受六輕的污染,如果國光石化再蓋下去,他們遭受的就是國光加六輕污染的加乘,所以我才在社環委員會提案,要求國家衛生研究院應該進行長期健康風險的監測,現在國衛院委託詹長權老師所做的監測出來了,各式各樣的重金屬污染在大城鄉鄉民的體內都驗出來,所以今天我們面對這樣的狀況,國家如果連公布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來告知人民這件事都不肯做的話,有人告訴我說那就是故意傷人。 我覺得今天這個標準非常重要,因為南部高屏地區現在要做空污總量的管制計畫,我就打電話給環保署官員,我說為什麼中部不需要做?他說中部跟北部一樣,都是二級空品區,所以不用做。我說天下哪有這種事,中部的空氣品質怎麼可能跟北部一樣?這就是自欺欺人,然後讓公務員應作為而不作為。我覺得所有欺騙的源頭就是從過於寬鬆的標準開始,要停止這個欺騙的源頭,也必須從加嚴PM2.5及PM10的標準開始做起,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主席:田委員也是我們長期的環保鬥士,謝謝田委員。 請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葉光芃醫師發言。 葉光芃醫師: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劉委員及田委員都講得很好,我現在要跟各位報告的是前天最新的資料,在由環保署舉辦的「空氣污染改善現況及未來精進方案」公聽會中,顯示中龍鋼鐵每年環評承諾排放的粒狀物是2,434公噸,結果2014年他們的排放量是769公噸,只有環評承諾的30%,這樣他們還有什麼下降空間?還有什麼改善空間?可見當初的環評應該太過寬鬆。接下來看台塑,他們也說自己是走在法令之前,麥寮發電廠排放粒狀物的環評承諾是25mg/Nm3,結果103年他們平均只有8.5mg/Nm3;意思是人家做得很好,環評承諾給他們25mg/Nm3,他們才排放8.5mg/Nm3,只有3成。此外,BACT的排放標準也是25mg/Nm3,而他們已經做得比BACT還要好,只有三分之一,還要叫他們做什麼?就好像一百公尺我已經只跑8秒,還要我怎麼改善?他們早就已經比最佳可行控制技術還要低,排放量只有3成。現在台塑及中龍鋼鐵的排放量都不到環評承諾,今天我們才會在這裡開會,如果他們都達到BACT的標準,臺灣的空氣污染可能增加3倍,所以我們的環評是不是太寬鬆了?下午竟然還要開環差會議,讓六輕擴廠。 接下來看到的這張投影片是魏國彥署長與林佳龍市長開記者會,他們都說台中是二級空品區。再下一張是環評大會今年通過為台積電打造的中科擴建案的畫面,大家看到是魏國彥署長擔任主席,在最後一次會議時,於所有人的抗議聲中,他一直強調:我是主席!我是主席!整個環評大會的最後4次會議,我都全程參與,從頭到尾我都瞭解有哪些問題,我也提出很多問題,但他們全部沒有回答。我提到關於台積電要使用的電,有沒有交代?關於埔里下風處的問題,有沒有交代?這不只是對台中有影響而已,對彰化有沒有影響?麥寮有沒有影響?完全都沒有交代,就在亂軍之中通過,好像張慶忠一樣。環評大會變成講力而不是講理,只是一個比拳頭的地方,只要舉手表決能過就好了。更何況我們的環評又太過寬鬆,所以我才說:主秘,他都已經做到比BACT還要好,你還有什麼辦法?沒有辦法了,他只有BACT的3成。 另外,臺北的狀況其實也不好,士林、大同及中山等測站即使是自動監測,也沒有一天是小於12;我們不要說是手動或自動監測的關係好了,溫哥華的PM2.5 是4,他們都還不滿意;我們是12,如果大家要滿意,我也沒有辦法。所以剛才有立委說,沒有什麼是安全的。 我們看到劉建國委員舉辦公聽會之後,今天經濟部竟然出來說要限電,埔里空污減量自救會就馬上在網路上說:又來了,又在恐嚇了!全台灣人民對中央有期待,結果中央怎麼回應?第一個是欺騙,第二個就是恐嚇,所以台電講以後大家就停電。 最後我要說,2012年我在彰基醫院辦了一場「為臺灣PM2.5具體減量我能做什麼」的會議,當時邀請了能源局、工業局、台電、交通部等單位參加,3年過去了,還是沒有因應之道,還在講會缺電;當時我就提出我們一定要往什麼方向發展,但是3年過去,臺灣的空氣有什麼改善?都沒有!最後一招就只會用恐嚇、用欺騙。我今年想要參加能源會議,透過所有方式都無法參加,請柯建銘委員幫我說,也無法參加;台聯黨團的葉委員表示願意將名額讓給我,結果我也不能進去聽。我這麼關心台灣的空氣、燃煤及核電,竟然沒有資格進去發聲,這就是我們的經濟部及能源局,你們只會把聲音關在外面,但是也只能關住我們的聲音而已。現在埔里要舉辦全台灣的第一次遊行,他們可能會成立埔里鎮的空污防制委員會,現在中央是由環保署副署長擔任召集人,然而中央卻還在睡覺,可是地方都已經覺醒了。目前手腳都已經動起來了,可是中央的大腦卻還沒有動,去年沈世宏在這裡說要彙整各部會,而魏國彥署長也說要以跑百米的速度來做,可是1個月過去了,我不知道他跑了多少?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記得在三、四年前遇到葉醫師時,他還沒有成立空污環保團體,可是他非常積極,我一到彰化,他就來找我講空污的問題,從那時開始,本席就覺得台灣的空污問題非常重要,而且我也在社環委員會。昨天國健署發布肺癌已經排名第2位,這是非常嚴重的狀況,他們還宣布肇因大部分是來自於空氣污染。現在我們將這個議題炒起來,到處都沸沸揚揚開公聽會來凸顯問題,可是環保署及地方政府還是不去解決這個問題。 本席已經向環保署建議過好幾次,比如宜蘭台塑工廠的煙囪所冒出的白煙都有污染,但是他們跟我說這是正常的。我到德國去參觀他們的石化廠,工廠過濾出來的水可以排放到多瑙河,這些水都非常清潔,為什麼環保署無法處理到這種程度呢?這是你們的怠惰,因為沒有嚴格去處罰。有關煙囪排放的標準到底在哪裡,你們的空氣標準都是浮報及虛偽的,今天如果不是這些環保團體在做監測並且將數據公布的話,我們都會被蒙在鼓裡。 現在為了我們下一代及全民的健康,如果環保署沒有監督好空污問題,接下來就是衛福部的問題。由於健康問題非常重要,這比吃東西還重要,東西可以不吃,但是能夠不呼吸嗎?現在問題已經點出來了,台北市是工程、汽車、柴油車及摩托車在製造污染,有關高雄的部分,你們沒有好好去管制重工業的煙囪排放,也騙我們這樣就是標準,如果符合標準的話,為什麼高雄的空污問題會那麼嚴重呢?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本席要很鄭重向環保署表示,如果你們繼續腐爛而且沒有作為的話,我們立法院馬上就要修空污法,屆時將會加重處罰,否則台灣的空氣不會有好的一天,當然健保經費也會一直增加。另外,你們在教育方面也是騙人的,全民無法知道標準在哪裡,而且你們發布的標準也是假的,這叫全民該怎麼辦呢?從BACT的標準來講,環保署的責任還是最大的,雖然各地都成立了空污防制委員會,可是中央還是要給他們一些指導,也要有法能讓他們去抑制地方工廠等的污染源。 本席很慶幸民間陸續有這樣的團體來監督環保署,否則我們還是被蒙在鼓裡。這幾天媒體的報導都是中度、輕度或重度,可是你們要把相關數據講出來,不能讓媒體只是這樣來報導而已。我聽不懂什麼叫輕度、中度或重度,每次也只是這樣在報導。本席請你們在媒體上要將數據公布出來,可是你們也沒有做這樣的動作,環保署應該深切去檢討! 主席: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發言。 粘麗玉主任:主席、各位委員。我特別show這張圖,因為有一位教授知道我今天要參加公聽會,他叫我將這張圖拿給官員看一看。這是國家環境策略規劃綱領,2008年至2012年是潔淨環境,環保署將2012年到2017年訂為健康的環境,所謂健康的環境就是要求PM2.5 及重金屬等,當然也包含關鍵性的污染物,都要降低對敏感族群的影響。我們就停在2012年到2017年,環保署表示很多方面都要減量,但是今天我們不得不來此告訴各位,有關我們在環評會上所受到的委屈。我們一直要求健康風險評估,針對中科的健康風險評估也已經提出那麼多的數據,但是環保署長到了最後還是不處理,他說這與委員會不相關。我們非常不滿,如果健康風險評估不重要的話,國家還要訂定這樣的策略嗎? 針對健康風險評估的部分,我曾經去問過環評委員,他們表示只能透過立法院去修法。當初只訂定一個增量而已,這樣去訂定的人是住在外太空嗎?既存風險、增量風險及所有的總量都要算進去,每次在環評會都因為增量一句話就將我們趕出來。我在鹿港出生,長大於台中,我覺得空污總量要算進來,甚至重金屬也一定要算進來,可是環保署說只有算汞,其他都沒有算!剛剛有人提到溫哥華的PM2.5 是4,我也在那邊生活過,當時學校還會說今天千萬不要出去,因為外面的空污非常嚴重,我第一次在美國聽到什麼叫PM2.5,我就很奇怪,什麼是PM2.5?竟然連我們都是大人了,還叫我們不要出去,有熱浪來襲時,也叫我們不要出門,我們都在心裡偷笑,在我們台灣三十幾度算什麼!可是在美國就開始警告人民千萬不要出門,出去會怎樣怎樣,而我們的政府,竟然是用「好」、「不好」名詞,誰看得懂啊!當初我在美國讀書時,都已經有相當年紀,學校竟然還會特別警告我們那天不要校外教學,不要出去,否則身體會怎樣等等!反觀我們政府,只會用那種欺騙民眾的說法,讓民眾以為無關緊要,只是「良」「不良」的問題,這種打分數方法是很奇怪的,所以,我們還是要呼籲,既然政府有心進行檢測,就應該把所有空污總量算進來,既存的、增加的,統統要計算進來。像中科大肚山一案,當初審國光石化時,健康風險評估的專家也認為國光石化有很多既存的風險,對孕婦、小孩統統有危險,可是到了中科大肚山,又是另一個標準,等於是專家學者的標準不一。今天趙委員既然召開這個公聽會,有關健康風險評估部分,既存的和增加的風險就應該統統算進來,對此,環評委員表示他們不能逾越規定,所以也就只能靠立法院了!謝謝!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謝謝主席今天舉辦這樣一個公聽會,雖然彰化醫界聯盟及環保團體一再呼籲政府重視PM2.5 問題,但是一般民眾仍然聽不太懂什麼是PM2.5 或PM10,大家根本搞不懂,但是柴靜「穹頂之下」這部影片一出來,大家突然就懂了,原來在我們生活的週遭,尤其在我們每天視而不見的呼吸空氣裡,細懸浮微粒對人體有那麼大的影響。我們看到國內民眾罹癌比例越來越高,尤其是肺腺癌,當然在這個部分我們非常遺憾,雖然我們的公衛很發達,但是攸關人民健康方面的公衛調查,卻是有所欠缺,最近我們也看到詹教授公布了所謂健康指數,實在是非常恐怖。細懸浮微粒的存在,並不只是在大的石化工廠,其實它是無所不在的,我們看到很多女性不抽菸,但是得肺腺癌的比例卻那麼高,這當然包括煮飯時的油煙,甚至是醫界使用的電燒手術,每每也會產生各種煙霧,而只要是煙霧,就都會含有所謂的PM2.5,對於這樣的問題,政府應該要加以重視,如果我們不希望健保破產,就必須讓人民健康,那麼前面的預防措施就必須做好,而這些預防措施,除了衛福部以外,環保署、勞動部也都應該積極配合,甚至提升到整個行政院層級。至於如何在源頭管制所謂的PM2.5 及PM10,本席認為我們的總量管制標準定得太低,PM2.5 的標準在WHO是每立方公尺10微克,而我們的規定是15微克,基此,雖然我們看到我們很多地方都符合標準,但其實都已經到了損害人體健康的程度,這部分標準值本席認為應該下修;另外在PM10部分,WHO的標準是20微克,我們的標準是65微克,是人家的三倍!本席要說的是,我們台灣人沒有比較勇,所以我們的標準不應該定得這麼寬鬆,希望政府能夠正視這個議題,把總量標準下修,更應該成立跨部會組織,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好好正視這個議題,如果我們不想讓健保破產,要讓台灣人民可以健康的生活,健康的老化,這部分是非常重要的。謝謝。 主席:以上第一輪發言完畢。今天列席的部會包括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教育部、勞動部及交通部氣象局,現在請這些部會代表一一上台回應。 請環保署謝主任秘書發言。 謝主任秘書燕儒: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非常感謝主席召開這次公聽會,我們也非常感謝剛剛各界提供給我們的建言,我首先要強調的是,因為今天的發言都有列入紀錄,所有的發言、意見,立法院也會交給我們逐項進行深入檢討,所以我今天在此並不是回應完就好了,所有問題都有紀錄,我們後續都會深入檢討。 其實院長在最近的行政院會已經指示各部會要特別重視空氣污染防制議題,尤其是空氣品質的提升,院會裡也指示相關部會的分工、配合,這點我要先跟各位說明。同時,這次全國能源會議,對於能源的供應,當然也是從減排、低污染或低碳方面著手,這是行政院層級的政策方向。另外,由各部會組成中央督導會報,我們在運作幾輪後,後續會加以檢討,假設各部會配合情況良好,也許我們可以繼續運作,但是假設需要更高層級來指揮,我們也會建議行政院予以提升,在此先向各位報告。 再者,98年我擔任處長時,那時PM2.5 也是一個全新的議題,今年已是104年,我們很感謝醫界聯盟及立法院所有委員大家一起關心這個議題。這幾年我們已經定有空氣品質標準,就是剛剛提到的35微克和15微克,好多學者提到排放標準要加嚴,及PM2.5 的預警指標,這些都是我們很重要的參考,當然還有指定削減計畫及三級防制區等,現在在各縣市中,我們總共有三百多項工作項目每天都在進行中。在特殊性工業區監測部分,我們分別在六輕、林園等四個工業區的鄰近鄉鎮設置監測站,今年就會開始運作。其實這裡就會有剛剛提到的很多項目,包括重金屬、PM2.5,我們是一步、一步進行。至於空氣品質標準35微克和15微克部分是否應考慮加嚴,我想當時我們公布時,所能參考的就是美國和日本的標準,他們已經是最嚴格的數字,後來美國是有再加嚴,所以我們會針對整個減量和執行情形加以檢討。其實以美國和日本的經驗,他們在定出標準後,大概每五年會做一次檢討,十年希望達成目標,這部分我們可能就是要加速檢討。 另外就是各項排放標準的加嚴,就我記憶所及,在這幾年當中,我們對於石化業揮發性有機物、鋼鐵業、電業及玻璃業的排放標準是加緊加嚴當中,業界也要來配合,這裡有提到幾項,我只是列舉而已。 剛剛楊博士有特別提到空氣污染防制計畫SIP,目前空污法就有地方政府要提報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經環保署審查之後公布實施,由縣市首長具名公布,過去都是2年1本,PM2.5這個議題新出來之後,我們現在要求6年1次進行更深入的檢討,對轄區民眾來負責,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加強。 至於環評部分,對於健康風險評估的部分需要檢討,剛剛粘主任與陳老師也有提到這個部分,不管是項目或總量,我們都會加以檢討。陳老師有提到總量是怎麼計算的,其實近幾年來,有關環評的案件,我們都是從實際排放量來下手,大家也都知道,許可量或環評核定量事實上是一個數學,我們會從實際排放量來下手,而且要求要抵換,大家對於抵換是1.2比1或是從哪裡來、健康風險是不是一樣,這些都要在環評裡面提出來檢討,不過方向是朝這個方向在進行的。 另外,有關預警措施,目前的AQI、10級制度或我們提供給媒體PM2.5數字然後再播放出來,這裡面都有很多檢討空間,剛剛大家有提出相關的建議,不過我們的第一步有踩出去了,我現在每天早上都會看到從南到北的測站的分級與燈號,當然採用分級與燈號是比較簡單的作法,但是其實我們都有提供PM2.5的數字給電視台,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持續檢討,最後還有通報與預防措施的部分,因為時間關係,還有其他部會要做回應,如果稍後有時間,第二輪發言時我再做仔細的回應。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蕭副局長發言。 蕭副局長振榮: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感謝主席安排這次公聽會,我身為經濟部代表,聽到了非常多專家學者對經濟部,尤其是對工業局的建議。剛才環保署謝主秘也提到院長非常重視空氣污染防制這項工作,經濟部會遵照院長的指示,特別是產業界,不僅要重視生產產值,而且要同等的重視空氣污染品質的防制,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遵照院層級的指示。 剛才有很多委員及專家學者都提到經濟部應該要配合環保署的相關標準去要求產業界,對於這個部分,我舉二個例子來向大家報告,其實我們也都有根據環保署的要求來進行配合。第一,剛才謝主秘有特別提到特殊工業區空氣品質的監測,我們在四個工業區的區界四周與適當地區,分別規劃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希望藉此降低與掌握工業區排放空氣污染物對周遭空氣品質造成的影響,今年會啟動的是六輕與林園工業區的空氣品質監測設施,這已經經過當地環保局審查通過,預計今年中旬可以開始啟動監測,後續也會根據監測結果,掌握當地空氣品質狀況,並協助輔導當地工業區相關產業廠商進行空氣污染防制的作為。第二,剛剛謝主秘也特別提到,環保署近年積極檢討相關特殊行業別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經濟部都全力配合,最近幾年特別針對固定源粒狀物排放、鋼鐵業、電力業、石化業、玻璃業等,我們都全力配合環保署完成修法,未來也會基於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推動產業界配合環保署所訂定的加嚴標準,並配合執行,站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立場,這是我們應該努力的,也是我們應該要全力配合的。以上。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剛才環保署主秘發言時並沒有回應我剛才的說法,我們在公布時應該告訴人民,我們的標準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值不一樣,雖然我們現在是綠旗,但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值,現在是超過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25微克的。另外,既然我們的日平均值是30微克,與美國的標準一樣,那我們的年平均值也應該與美國一樣,美國的年平均值是12微克,我們不應該還維持15微克,不然年報出來的時候,這就有造假的空間了,因為根據美國的標準是不合格的,但是根據我們的標準卻是合格的,這樣會造成人民的混亂與錯誤。 其次,我們現在把標準加嚴,但是監測結果超標時,人民除了待在家裡或戴口罩出門外就別無選擇了,這是錯誤的,因為人民是最無辜的,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提出因應之道,如果監測結果超標,國營企業就應該啟動緊急因應機制,例如中部超標,台中火力發電廠就要停掉一個機組或二個機組,或是地方協調,除了台中火力發電廠之外,還有其他公營國營單位也應該採取某種降低污染的措施,不然監測之後要如何?沒有錯,如果我們停掉一座或二座燃煤火力發電機組,就要啟動天然氣發電,而電價成本可能會因此提高,因此想要享受便宜電價的工廠,就要設法去減低污染,不然我們就只好啟動降低燃煤的機載,轉而提高天然氣的機載,根據電價公式,下次的電價就要調高了,這樣的做法就是讓這件事情變成大家都有責任,產業也有責任,而不是讓小老百姓只能選擇五臟六腑要不要接受這些超標的空氣污染。我認為今天至少要把這個結論做出來,而不是束手無策!政府不是只訂定標準進行監測並針對監測結果來舉紅旗或綠旗就好,剩下的就由大家自己看著辦、這不是政府應該做的?而是如果監測結果是紅旗,那政府應該多做點什麼把超標狀況降低與改善,至少要把超值的部分降到紅旗再降到綠旗,這樣就是功德一件,所以政府不可以袖手旁觀,如果只是用人民的錢買儀器去做監測,用人民的錢po在網路上告訴大家今天是綠旗還是紅旗,其他的就讓人民自己看著辦,這樣人民能做什麼?只能默默選擇受害的程度嗎?我們只有選擇受害程度的權利嗎?不應該這樣吧!所以我建議中部的總量管制計畫要趕快開始進行,不要再自欺欺人的說「中部與北部一樣,都是二級空品區,所以不用做,只有高屏才需要做」。那天我就跟那個官員講這樣不對吧?難道要等到中部變成三級空品區時才要做總量管制計畫嗎?應該是現在尚未成為三級的時候就趕快做,這樣第一,空氣品質有可能不會繼續惡化成為三級;第二,還有機會慢慢改善空氣品質。所以,我認為今天我們從中部開始試辦,如果中部空氣品質超標時,就把台中火力發電廠關掉一個機組或兩個機組,如果還不夠,就繼續關閉第三個機組或第四個機組,其他就啟動大潭天然氣發電廠,我覺得政府至少要承諾做到這件事。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游副署長發言。剛才很多人都提到日前國健署公布的癌症相關指標,對照今天的公聽會,看看你們有沒有更新的資訊要告訴大家。 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空污旗還沒告訴你的事」公聽會,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空污防制的配套政策,我在此提出報告。第一,剛剛各位專家學者及立委們也都提到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非常大,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不只癌症,包括其他像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疾病也都跟空污有關係,因空氣污染所引起的死亡,各類疾病所占百分比分別為缺血性心臟病占40%,中風也占40%,慢性阻塞性肺病占11%,肺癌占6%,兒童急性下呼吸道感染占3%。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在2013年也發表了一份「室外空氣污染導致癌症」的報告指出,有足夠證據顯示暴露在室外空氣污染將導致肺癌及增加膀胱癌的風險。室外空氣的污染物,除了剛才大家較為關心、談論較多的PM之外,也包括了柴油引擎的廢氣,當然也包括吸菸及二手菸等人類確定致癌因子。 WHO在2014年也曾提出減少空氣污染的五大建議,第一,在工業方面,WHO建議要採用乾淨的技術,減少工業煙囪的排放及改善城市跟農業廢棄物的管理。第二,在交通運輸方面,建議城市應優先推廣捷運、步行、自行車網絡及都市間鐵路及客運,使用更乾淨的高載貨柴油車或具低排放量的車種和燃料。第三,在城市規劃方面,建議應使城市的設計規劃更為緊密,提高建築物的能源效率以降低耗能。第四,在發電方面,建議多使用低排放燃料,推廣可再生無燃燒的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及水能,以及汽電共生系統與分散式能源的利用,例如小型電網跟屋頂太陽能的發電。第五,在城市及農業廢棄物管理方面,建議推動廢棄物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及廢棄物再處理,或者生物廢棄物管理之改良方法。 在國民健康這部分,衛生福利部目前基於權責推動以下措施:第一,設計PM2.5 的衛教單張及比較詳細的參考資訊,這部分的教材都已經放在網路上,也傳送給教育部及各健康職場及健康醫院,希望所有的醫師、醫護人員及教育人員都能獲得衛教傳播的訊息。第二,我們也在國民健康署的網站設置PM2.5 健康自我保護專區,隨時將新的訊息放在網站專區。第三,當環保署公布PM2.5 濃度較高時,我們也會適時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應做好保護措施。第四,在減少環境空氣污染源頭這部分,我們也提倡綠色交通,鼓勵民眾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或使用低污染的車輛,並推動低碳醫院運動。第五,針對室內PM2.5 重要來源之菸害,本部也推動:(一)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職場禁菸;(二)建議民眾減少使用炭火燒烤食物;(三)避免室內焚香;(四)無菸家庭及無菸職場。第六,因應衛環委員會給我們的建議,今年我們已經邀集教育部、環保署及經濟部工業局召開「中小學空氣污染防制衛教聯繫會議」,訂定「中小學空氣污染防制宣導與衛教實施計畫」,現在已經開始執行;另外,我們四個部會也共同調查全國工業區周界三公里範圍之中小學名單及各該學校學童之健檢資料,以分析學童之健康情形,最後,環保署與本部也委託國衛院共同進行「懸浮微粒特徵對民眾健康影響之研究」計畫。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邱專門委員發言。空污旗政策即將實施,剛才多位先進都就教標準如何訂定以及是否跟美國的標準不一等等問題,請邱專門委員一併回答。 邱專門委員仁杰: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的指教,教育部在此有幾點向各位報告:第一,空氣品質不佳對學童的影響最大,部裡受到的影響也最大,可能是受害最嚴重的部會,所以本部相當重視空氣品質,也期待空氣品質能夠改善,因此本部也協助地方政府所屬小學辦理空氣品質旗幟計畫。各位可以看到我身後這四面旗幟的旗色,這是本部目前實施試辦計畫所設計的旗幟,希望能藉由空污旗的示警,有效地讓學童做出正確的防護。但是,教育部本身並未制定任何空污標準,我們也沒有權責制定空污的標準,目前學校所掛旗幟的顏色都是從環保署網站所公布的PSI跟PM2.5 兩個數值當中取比較嚴重的那一個為標準,請學校掛出相應的旗色,針對顏色之分級或者指標需要改進、檢討的部分,也應該請環保署跟國健署檢討修正,本部將會配合辦理。本部目前執行的空氣品質旗幟計畫中所掛出的綠、黃、紅、紫四種顏色的旗幟,都是配合目前環保署在網站上所公告的旗色標準,與環保署的標準一致,所以本部並沒有另定標準,也沒有訂定標準的權責。本部推動空氣品質旗幟計畫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藉由正確地反映環保署所公告的空氣品質以做出適當的防護,並非如剛才有些先進所的是在美化目前空氣品質的狀況,本部沒有必要透過這個計畫去美化什麼東西,也希望、期待空氣品質能儘快改善,以維護學童的健康。未來本部也會配合衛福部國健署及環保署,在校園內進行空氣污染防制,尤其是PM2.5 防制之衛教宣導。以上報告。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副司長發言。 謝副司長蒨蒨: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許多學者專家針對空氣污染提出了很多建言,勞動部也深切了解目前空氣污染的問題日益嚴重,大家都非常關心這樣的議題。由於空氣污染會影響到所有在工作崗位上的勞工,空氣污染程度不同,不同工作態樣之勞工所受影響有異,因此勞動部主管之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即清楚明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因此我們很清楚地了解,當空氣品質惡化時,雇主實在有責任要保護勞工,減少其暴露危害。 因此,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就參考環保署空氣污染指標訂定「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戶外工作勞工危害預防指引」,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當中。本指引很清楚地明訂,當空氣品質惡化時,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必須參考本指引,調配勞工在戶外與室內工作的時間、更換工作型態及提供適當之呼吸防護器具,以保護勞工減少暴露危害。 另外,每個縣市的情況不一,所以去年10月29日勞動部正式發文給各縣市政府,當空氣品質惡化時,如果轄區首長已經通知所屬機關停止上班,就必須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來處理。當空氣污染非常嚴重的時候,勞工可以不用出勤;如果勞工因此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是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別,而且不得有強制勞工補行上班、扣全勤獎金或解僱等不利之處分。我們在去年10月已經通函給各縣市政府,一定要告訴轄區的事業單位,務必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勞動部先就以上簡要說明。 主席:最後一個官方單位是氣象局,很多委員和媒體都很關心氣象局能否將空污列為正式播報項目,這一點請氣象局一併說明。 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張副局長發言。 張副局長修武:主席、各位委員。氣象局做以下說明:第一,為了讓民眾更了解PM2.5 細懸浮微粒污染問題,我們在網頁上有提供環保署PM2.5 細懸浮微粒監測網的超連結。由於使用氣象局網頁的人相當多,相信這會讓更多民眾了解目前的情況。 第二,我們每天都會發布「天氣小幫手」這類比較通俗化的氣象報導,在內容當中,我們也會說明PM2.5 的情況。 第三,我們氣象局的主任預報員每天都會和電台連線,如果環保署有發布比較重要的空污報導,我們也會在連線時一併說明。 以後如果有新的措施,氣象局都會全力配合。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官方第一輪的回應。第二輪有6位專家學者登記發言,由於時間已近11時30分,為了讓每一位都能發言,必須縮短發言的時間,而且官方代表不再逐一回應,端看大家提出來的問題是由哪個單位負責,再請他們回應就好。第二輪發言時,第一次發言者,時間為5分鐘;第二次發言者,時間為3分鐘。 現在請成功大學法律系王毓正副教授發言。 王毓正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要講的有四點,第一點,雖然空污法第一條即明定要保障人民健康,可是從整個制度設計及這幾年的執行情況來看,它還是會被認為是一個偏向管制經濟行為的法規,也就是淪為經濟本位。這樣的立法精神或基本立場造成中央、地方立法權限的認定逐漸變得不合時宜。我們向來認為我們對固定污染源的管制是一個經濟管制行為(當然,移動污染源也有這樣的問題),從憲法解釋的角度來看,經濟管制行為屬於中央立法權限,除非保留了一些權限允許地方另訂法規,否則地方的規定不能與中央牴觸。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了,原本空氣污染可能是局部性的問題,例如在工廠或工業區附近可能有一些固定污染源,屬於區域問題;然而PM2.5 並非區域問題,而是跨區域的問題,臺灣哪個地方躲得掉?當各縣市政府都面臨這樣的問題時,要如何保障地方人民的健康?地方人民的福祉向來都被認為是固有的地方自治事項;人民的健康屬於地方福祉之一,因此也是固有的地方自治事項,但是遇到經濟管制之後,它就必須全面退縮,唯有中央立法容許地方有特別規定的權限時,它才可以為特別立法。事實上,這是完全不合理、不合時宜的! 從這個大原則來看,這整部法律的基本思維必須要調整,並澈底地檢討和修正。舉例而言,目前空污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後段明文規定,地方可因特殊需要另訂加嚴標準;但是另一方面,它又訂了程序合法性的要件,亦即必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核定之。從這個角度來看,你會發現地方特別立法的權限只剩下另訂加嚴標準,而且也不是它說了就算數,還必須由中央和相關部會來核定。由此可知,地方人民福祉的保障真的已經被壓縮到無以復加了!這種情況當然必須修法。我甚至想過,不然我們反面解釋好了,既然只有地方另訂加嚴標準時才需要核定,那其他屬於地方自治權限的部分,地方就直接立法好了。當然這樣解釋會有問題,但是如果中央不放手,讓地方有保障地方人民健康的空間,地方在施政的壓力之下搞不好會這樣解釋啊!它可能會說,除了排放標準需要中央核定之外,其他的都不需要中央核定。今天有很多部會列席,所以我想提醒大家,應該儘量讓地方有保障地方人民健康的權限。 反過來看,目前空污的影響及其相關議題都是跨行政區域、跨中央部會的,無論是總量管制或是否要廢核,難道行政院不需要出面積極整合嗎?當然要!剛才謝主秘有提到,他們非常樂意地向中央反映。我相信大家應該都會認為(起碼我是如此)行政院一定要站出來,在法律上,我們必須給它一個明確的地位,因為它有整合的義務。 其次,我覺得三級防制區是一個很弔詭的制度,三級防制區是什麼樣的性質?就是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區域會被公告為三級防制區。三級防制區很誇張的地方在於,法律並未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使該區域符合空氣品質標準,而是一直這樣下去也沒有關係、新增污染源也沒有關係。我認為這部分是不夠的。 另外,在二級防制區內,新增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必須證明不超過空氣品質同受影響之鄰近防制區污染物容許增量限值。請問我們現在有這個機制嗎?舉例而言,臺中在核發許可時有去估算高雄的數值嗎?有人可能會問,距離有那麼遠嗎?有!目前有研究報告證實,中部的空污也會影響到高雄,那你有沒有去問高雄的污染物有沒有超過增量限值?事實上,目前我們的機制並沒有辦法回應這樣的問題。 最後一點,空污旗之後要怎麼辦?剛才很多專家都有提到,你知道又能怎麼樣?不是只叫大家不要出去而已,真的要這麼委屈嗎?空污法第十四條有規定緊急應變措施,你可以限制交通工具之使用、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及機關之活動。如果各位去看第十四條,它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緊急防制辦法,但是訂了之後,15年都沒有修正,我不知道15年前我們在訂定這個辦法時,有沒有考慮到PM2.5?如果沒有的話,這個緊急防制辦法能夠適用PM2.5 的防制嗎?我認為這是一個必須嚴肅以待的問題。以上,謝謝。 主席:請義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吳明孝助理教授發言。 吳明孝助理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義守大學吳明孝,很榮幸今天來這邊提供一些法律意見。剛才我刻意不在第一輪發言的原因是,一方面,這次的主題會涉及到一些事實與科學的問題;另一方面,我想先了解目前行政部門的因應措施。在進入法律面的討論之前,我覺得有兩個基本前提必須要先確立,這樣臺灣空氣污染的問題才有辦法獲得實質解決。第一個,我們到底是要錢不要命,還是要命不要錢?如果你選擇要錢不要命的話,所有的問題幾乎就回到原點了。第二個,我們是不是天龍人?為了讓會議稍微輕鬆一點,我有帶一張天龍人的照片來,其實天龍人的特質就是現在鄉民常常講的「不知民間疾苦」。此外,它有一個很重要的哏,在「海賊王」裡面,天龍人不只是高高在上的貴族,他們還戴個氧氣罩;換言之,他們和一般人不一樣,呼吸不一樣的空氣,這就是天龍人的心態。他們高高在上,連呼吸的空氣都和你不一樣,你吸什麼空氣當然就和他們無關,所以我覺得用天龍人來形容非常貼切。 其實我的意見和王教授大同小異,大概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目前空氣污染防制法還是屬於中央集權,再加上因為它是一個科學問題,所以過去我們對於空污法的理解是比較偏重於管制技術面。這種管制技術面的結果導致今天大家還要在這邊討論這個問題,我想在座的各位都非常、非常清楚,這個標準是可以操弄的。目前標準是由中央制訂的,那是不是由環保署說了算?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很多事情不是環保署說了算,幕後還有經濟部和行政院,而且還得考量到所有的產業。所以談到加嚴標準時,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這是否真的能夠解決現在的問題?目前所有的權限都在中央手上,但是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如果他希望有所作為,就必須從法制面著手。根據環境基本法和地方制度法,環境保護事項都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可是我們環保相關法令的立法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許多關鍵性的權力必須報請中央機關審核,將地方的自主權限架空了。這其實是個很大的問題,舉例而言,有鑑於目前空污嚴重,高雄市政府制定自治條例並推行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其標準比環保署所謂的加嚴標準更高。目前反對的聲音主要來自於產業界,他們的質疑是,到時候是要根據環保署的總量管制標準,還是高雄市的標準?問題是,現在環保署的總量管制標準是很鬆的!3年內就會達到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廠商當然會有意見,只要遵守中央的規定就好,何必去管地方的規定?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現行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央集權思維是無法應付空污問題的,許多地方可以做的事情都被綁死了。至於細節部分,我有提供書面意見給委員會參考。 第二個,我要補充剛才王教授的論點,如果要即刻解決空污問題,除了納入PM2.5 之外,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的緊急應變措施也必須發揮功能。依據現行的辦法,它根本只是要地方政府和公私機關訂定防制計畫、訂定防制計畫、再訂定防制計畫。但是其實第十四條可以授權政府機關,以公權力的方式禁止交通工具之使用、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及機關、學校之活動。何謂公私場所之排放?其標準為何?依據條文的規定,它不是處罰停工,而是緊急避難狀況下的停工、停機。可是我們的授權辦法裡面,這些統統付之闕如;換言之,空污法第十四條被架空了,所以我覺得在談修正空污法以及擬訂即刻性的防制措施時,這部分有必要更具體的推動。必須把空氣污染的惡化當成一個災害,就像颱風一樣,必須即刻採取保護安全措施。但是我們沒有,我們現在只是叫大家升空污旗而已,這是沒有意義的。 第三個,我建議這次修正空污法的時候,可以藉由高雄氣爆來思考這個問題。空氣污染有可能是慢性的,但是也有可能是緊急性的。雖然災害防救法本身也有一些問題,但是從這次高雄氣爆的情況就可以知道空污法和災害防救法完全沒有整合。如果現在發生一個緊急的空氣污染事件,相關應變計畫是完全付之闕如的。以高雄氣爆為例,事件本身當然會被當成是一個爆炸災害或是一個火災災害,但如果是化學工廠或是類似的污染源發生這樣的災害,伴隨而來的空氣污染該怎麼處理?以目前環保署毒災應變措施這樣的分工來講,其實是非常不足的,這次高雄氣爆事件就凸顯出這個問題了。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先表達以上這三點意見,謝謝。 主席:請台灣環保聯盟吳麗慧常務理事發言。 吳麗慧常務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很感謝彰化醫療界聯盟的醫師們,尤其是葉光芃醫師,大約在3年、4年前,他們就開始在宣傳PM2.5 的危害。我來自彰化,我最清楚彰化醫療界聯盟的用心。PM2.5 是不長眼睛的,所以這些醫師們很努力在促使環保署和社會各界關注這個問題,後來甚至還成立了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可是很遺憾地,很多非常關注這個議題、非常努力的醫師們都生病了,有好幾位得了肺腺癌。最近可能有很多人在Facebook上看到林世賢醫師得了肺腺癌,他在網路上公布了20封遺書,大家都非常訝異。為什麼我要特別提起他?因為他前天開了一場記者會,呼籲大家限制燃炮。林醫師住在彰化南瑤宮對面,大家都知道「三月瘋媽祖」,全國各地信徒都會前往南瑤宮進香,導致3月份每天都烏煙瘴氣,我不知道林醫師罹患肺腺癌是否與此有關。我特別去看了一下,雖然空氣污染防制法這個母法有規範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但是似乎沒有對廟會活動的空污進行管制。廟會活動經常持續一整天,即使在晚上也會放鞭炮、沖天炮和煙火等,每年彰化縣長和市長還會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媽祖全縣繞境活動,在人口眾多、交通擁擠的地方燃放鞭炮和沖天炮來慶祝。這3年、4年來,彰醫盟的醫師們非常努力,但是我不知道環保署在這方面有什麼成果。102年彰化PM2.5 的平均值是28.2微克;103年好像有改進,降為27.6微克。但是大家都知道,年均值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在乎的是即時值,而即時值在廟會活動期間經常是非常、非常高的,等一下能否請官員們告訴我,這部分要如何管制?我是夜貓子,我發現到了晚上11時、1時甚至2時,都還有很多人不停地放沖天炮、放鞭炮等,我打電話向市長、警察局抗議,他們都說廟會活動、宗教活動無法管制,這個部分能否一併說明?現在我們的癌症鐘越來越短,真的是很可怕! 此外,我要對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草案提出質疑。最近我聽到的是6月份一定要公告,這讓我們很擔憂,因為草案還有很多問題存在。如果6月公告上路,年底臺灣中部和其他地區可能也會成為三級空品區,為什麼要實施這個不成熟、還有很多問題的草案呢?我舉個簡單的例子,空污削減差額要怎麼核算?應該用實際排放量來計算其差額減量吧!但是這個部分好像還沒有確定。至於削減差額的保留、抵換及交易制度,我們也覺得應該再商榷。畢竟空氣本來是很乾淨的,不應該是政府給你多少許可量,而你削減污染量就可以保留它,甚至還能進行交易,這部分我覺得還要再商榷。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楊澤民執行長發言。 楊澤民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我在UC Berkeley念化學,我的指導教授是Melvin Calvin(因研究光合作用而獲得諾貝爾獎),所以我一直覺得我是一個門外漢。當初臺灣很多人在反國光石化的時候,他們對我說:「楊博士,你能不能幫我們解析一下PM2.5 裡面是什麼東西?為什麼它會傷害身體?」,我想主任大概曉得,自從國光石化事件之後,我日以繼夜、拚命地讀環工系的書,我覺得很辛苦,最近我的睡眠越來越少了。我來自臺大化學系,今天有很多我尊重的臺大教授們與會,包括環工系的教授。我問過蔡春進教授,臺灣環工系的教授、副教授、研究生等林林總總加起來大概有幾個人?他說約有七、八百人。我聽了很難過,因為念環工的、念分析的人很多,這麼大的族群(包括我的同學林教授)不是可以在學界教育臺灣的民眾嗎?我們所學何事?前幾天吳義林教授告訴我,那一天報紙的標題是亂寫的!他說臺灣中南部的空氣污染是北北桃吹下來的。如果這個標題真的有誤,環保署應該負起教育民眾的責任,而不是由我來講出一些會得罪人的話。吳義林教授告訴我,標題是他們亂寫的,那我就做球給你,讓你有澄清的機會。 國民政府播遷來臺以後,很多戰後的孩子認為我們可以為這一代做出偉大的事情,有嗎?連空污都沒辦法解決!科技部、教育部、環保署和經濟部,你們曉不曉得對業界嚴格的要求才是科技提升、進步的原動力?我認為你們怠職!我曾經在IBM服務,也在工研院電子所擔任過經理,他們帶給年輕人很多希望。前幾天,我們在斗六舉辦公聽會時,就有學者跳出來指稱這是民粹!在國外,民粹(populism)是指什麼呢?民粹就是那些自認為高級的人對一般民眾的評論。學者認為他們也是高級人,自願和政府官員站在一起,請台電儘量訂出一個期程,逐年將燃煤改為天然氣,請問這些學者的良心何在?我的父親在228的時候被抓去關了,所以我是地方仕紳的後代,但是我們要記住,我們呼吸著一樣的空氣。什麼叫populism民粹?和政府站在一起就不是民粹嗎?昨天有人哭著講他故鄉的痛苦時,這些學者站在哪裡?我在清華大學當過副教授,當初清華大學的校長擔任國科會副主委時,我就對他說:「你負有很大的責任。」,如果身在學界卻不敢講真話、不敢提出建言,這是我們這一代的恥辱!我已經61歲了,葉醫師也一樣,走到今天還有白色恐怖,還認為不能反對科技部或環保署的意見,這是不對的!昨天講「民粹」的那個人只是臺大化工系的博士班學生,他懂得各種能源的開發嗎?媒體訪問他的時候以「學者」稱之,「學者」2個字很偉大,是要對社會負起責任的。我曾經服務於學界,也在高科技領域待過,所以我要呼籲學界的朋友們,這個國家的科技絕對不會因為政府的怠惰和放任而有所進步,請你們想想,現在我們年輕人走到哪裡去了?謝謝。 主席:謝謝楊執行長的苦口婆心。我要再次強調,這場公聽會很有意義,因為大家的發言都會列入公報,作為未來我們修法的參考。 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陳椒華副教授發言。 陳椒華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在第二輪發言時,我要先回應剛才官員(尤其是經濟部)的意見。我們只做特殊工業區的檢測、環境監測是不足的,因為現在的情況已經很嚴重了。我在第一次發言時就強調,這些工業區鄰近的一級致癌物很多,包括VOC。我講一下臺北的情況好了,其實臺北的VOC也不低,移動污染源主要是來自於交通的苯、乙苯和苯乙烯,所以我們應該要提供一些防範的設備給全臺灣負責交通指揮的義消和交通警察。衛環委員會必須正視這些問題,這真的有其緊急性,不是只升空污旗就夠了。現在不僅在二、三級空品區跑步、散步、騎腳踏車很危險,在一般都會區也很危險。 此外,中南部縣市的致癌物濃度都很高,其中有很多污染源是來自於工業區,例如斗六、林園、二林、埔里、前鎮。經濟部要趕快想辦法解決,你剛才講的那些完全沒有用。在小港地區,致癌風險只算了3種(苯,乙苯、苯乙烯)就已經超過十萬分之一了,重金屬都沒有算喔!六輕的致癌風險也是只算VOC就超過萬分之一了,這是以六輕的報告來算的,而且也沒有計算重金屬的部分。所以我要告訴你,燃煤發電的政策要趕快改,不然就請你提出逐年改善的計畫。 此外,我還要告訴經濟部,不只是重工業區,科學園區的風險也很高,例如靠近南科、中科的地方以及后里等。當然,后里還有其他污染源,包括鋼鐵廠、造紙廠和焚化爐,這些你們和科技部都要納入考量,進行整體規劃。除此之外,南科下風處的致癌風險也很高,那邊都是癌症村。其他如中龍鋼鐵、中鋼等地區的致癌風險也都很高,所以你們要重視整體致癌風險,調降排放標準與周界標準,現在環評都很強調要合乎周界標準。 最後,請你們要修正健康風險評估規範、定期檢測法規和修正周界標準。此外,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也要修,增加煙道的檢測。我希望環保署能負起責任,除了調降標準之外,相關的法規也要修訂。至於交通部、衛福部和國衛院,除了剛才提到的那些地區之外,各重工業區也要加強健康風險評估和流行病學調查。目前只有六輕鄰近的彰化大城和台西有做,我們高雄這邊要請趙委員要求衛福部來做。 經濟部,你的責任最大!請加強產業升級再生能源,停止燃煤發電,停止耗水產業,謝謝。 主席:謝謝陳椒華老師非常詳盡且具建設性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參考。 現在請地球公民基金會王敏玲副執行長發言。 王敏玲副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我要順著剛才陳老師的話,其實剛才聽到經濟部的報告,我覺得非常、非常失望。經濟部的報告內容幾乎可以不用講,因為環保署做了什麼事情,我們都知道。經濟部的高度只能做那些事嗎?能源政策和你沒有關係嗎?產業結構的轉型和你沒有關係嗎?報告當中似乎隻字未提!這些事情民間團體講了很多年了!你燃燒什麼東西會對空氣污染造成什麼影響,你會不知道嗎?在能源議題上,田委員不知道開了多少次能源會議,一直在幫我們要求,要求了這麼多年,今天我們還是看到經濟部這種粗淺的報告,真的令人非常失望!我希望經濟部儘快交出能源改革的時間表,至少對於空污改善的部分,你要給我們一個答案。你至少要告訴我們,臺灣三大燃煤電廠──臺中火力發電廠、高雄興達火力發電廠、雲林麥寮火力發電廠──什麼時候可以改?至少中火和興達可以動吧?這和經濟部能源局沒有關係嗎?產業結構我們已經講了很多年了,高污染的產業、高風險的產業、高耗水的產業及高廢棄物的產業,你們該做檢討了吧!舉例來說,中鋼的廢爐渣到處丟,連旗山的農地都被挖了好幾公頃,放置一百萬噸的廢爐渣,難道你們都不知道嗎?為此我們召開好幾次的記者會,業者把廢爐渣隨便弄一弄,甚至還可以在上面繼續種香蕉,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難道你們都視而不見?這跟你們經濟部沒有關係嗎? 根據空污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三級防制區裡面既存的固定污染源,應消減污染物排放量;請問你們是否有落實執行?而第七條規定,針對第六條主管機關應據以訂定、公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每兩年必須進行檢討與修正。你們修正了半天,有沒有回到空污法第一條所謂真正的防制空氣污染或是真正的維護國民健康?我們都知道,任何法律的制定,第一條都是最重要的,因為它揭櫫了整個法的立法宗旨與立法精神,但是從現實狀況看來,空氣污染的情況日益嚴重,你們可曾做到維護國民的健康?顯然你們沒有善用這個法條,所以請你們講清楚現在該怎麼辦?究竟該訂定子法抑或要修母法?還是根本可以直接落實在許可證的管理制度?到時候不用修改任何法規,就只要落實去做就可以了,是嗎? 最後要請教教育部,你們根據環保署所做的分級,對我們升了空污旗,我們非常清楚環保署是這方面的專業,可是教育部竟然對國小升了空污旗,不知道國小的學生是幾歲到幾歲的孩童,相信在座的醫生都知道,12歲以前的小朋友肯定是敏感的族群,所以我們希望你們不要只拿環保署的標準來當擋箭牌,你們既然對國小升了空污旗,就要比環保署的標準更嚴格! 主席:請台灣大學環工所張能復教授發言。 張能復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現在謹以在台灣空氣污染工作35年的經驗,跟各位先進探討一些問題,在座很多專家學者過去跟我都相當熟識,所以對各位指出一大堆空氣污染的問題,我內心也覺得很沉痛,這些年來我們對空氣污染的防制與維護改善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著很多缺失,像中國大陸就把PM2.5 稱之為複合性的空氣污染,因為它形成的原因確實非常複雜,今天我在這裡還有人把PM2.5 稱為臭氧;另外,陳石化老師則是提到二氧化硫的問題,我們的空氣污染防制法是在1975年制定的,美國的清空法則是在1970年制定,在過去二、三十年的工作當中,我曾經非常仔細地比較國內外所制定的相關法律究竟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很多規定到了台灣就會變成窒礙難行?經過個人一些研究,簡單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目前總量管制的辦法必須要有一個根本的增修訂,明確列出立法的宗旨及施行辦法,因為過去的總量管制辦法只針對工廠固定的污染源,對於移動性的污染源包括汽機車、柴油車排放廢氣則未列入,以及逸散性污染源,譬如我們看到很多農廢的燃燒,也會產生大量的PM2.5,這些污染源在現行總量管制辦法中可以說一點辦法也沒有。 就我很粗淺的了解,政府應該是分成行政、立法、司法三個層面,其中立法機構是設法出題目,至於整個政府行政體系中,行政院乃是最高執行的機關,應該依法行政、依法辦理;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行政部門能依循的就是法律,所以法的設計到底好或不好,至為重要,這也是我過去二、三十年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所以希望立法機構對總量管制辦法一定要儘快做一個符合現實所需的修正,因為目前這個辦法還卡在日出條款必須等抵換交易(碳交易)相關辦法訂出來後才能確定,但是從空氣污染防制法的立法精神,必須將固定污染源(工廠)、移動性污染源(汽機車、柴油車等共一千六百多萬輛)及逸散性污染源(地方農廢燃燒)等一起納入空氣含污能力的考量,行政機構或經建機構應研擬耗費社會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及對國民福祉最大化的措施,這才真正是總量管制辦法訂定的原意,目前我們在法條上就缺了這部分,所以在此呼籲行政部門或經建機構,應該儘速修改總量管制辦法。 在尋找各種替代方案方面,我覺得抑制總量並減少總量才是正途,畢竟減少總量才是真正發揮效果,空氣品質才能改善變好,同時環境資源才能永續發展,社會成本也才能發揮有效性,最終管制與管理方能兼籌並顧。 關於空氣污染的預防及改善,有關預防的部分,相信大家都知道,至於已經有的污染部分,我們該如何減量就是所謂的改善工作,對這部分,我們應該訂定長、中、短程目標,從我們過去所做的一些努力與事情,有些時候短程目標妨礙了中程目標或長程目標,甚至沒有訂出長程目標,這是我在這個領域工作三十年來所看到的最大缺點。 針對空氣污染的防制,中央如果僅僅訂定空氣品質的標準,我覺得沒有什麼作用,必須徹底執行維護及改善的工作,而這裡面除了有中央政府的權限,還有一些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限,譬如FIP就是整個中央政府的藍圖架構,SIP則是地方政府的藍圖架構,這裡面涉及分層負責的概念,包括權力與責任的部分,過去讓我覺得痛心的地方,就是為什麼很多事情就是做不出來!有權力的沒有責任,有責任的沒有權力。以美國的清空法為例,基本上,它歸責的單位是美國的各個政府機構,包括州政府在內,並不是工廠、老百姓或是機車,在整個法中對這些幾乎是隻字未提,所以如果我們立法的宗旨或是立法精神不做修改,仍然把責任歸於工廠、汽機車或老百姓露天燃燒等等,事實上,這些移動式污染源或是固定污染源,在美國的法律中都擺在地方政府的法規中,也就是regulation或是rule,不是清空「法」的「act」,當我們學習美國或是西方的思考模式,就會發現這個法的漏洞的確相當多。 我們必須在總量管制裡面把公共運輸體系、綠色交通節能減碳化、效率化、污染最小化,納入空氣污染的含污能力及總量管制、管理的考量與規劃建制中。 二、合理分配權力與責任的關係,空污法關於中央跟地方政府執行工作的推動,權力與責任的關係需要明確法制化,也就是在母法裡面必須設有明文,讓權力與責任相副,以避免有權無責或是有責無權的現象一再發生。在推動環境維護及改善的工作上,不同政府單位的責任關係必須予以明確化。 三、空氣品質的維護與改善,需要做短、中、長期規劃與執行,其目標跟策略不應因政黨輪替而輕易變更,政策的不確定,對台灣的發展、產業投資及社會進步都有顯著負面的影響,必須考慮與嚴肅地對待,並明定於立法宗旨之中。 四、無論從學理或實務上來看,對空污進行管末管制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過去在管末管制中裝FTD或SCR、觸媒轉化劑的科技已經到了盡頭,所以節能減碳與綠能產業的發展必須跟空污政策互為表裡,同時在空污法中也要將這部分明定出來,我們看美國的清空法裡面就有這方面的明文規定,相互支援、相互配套,這是21世紀OECD與歐盟國家最重要的思考模式,所以建議未來空污法的修法也能把這部分納入,讓從政部門能有明確的規範據以執行。以上建議,謝謝各位。 主席:請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葉光芃醫師發言。 葉光芃醫師: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剛才部分官員所做的回應,我非常失望,從他們的說明中我們看到最恐怖的就是中央聯合地方來欺騙台灣人民,現在我手上拿的就是中部科學園區的資料,其實中科是二級空品區,實質上它已經降為三級空品區,只是欠缺法律文字而已。其實,台北市也是朝這個方向走,除非小於10,但板橋是負的0.1,即使士林是7,也是不合,所以今年是列為二級,明年就降為三級,事實上情況早就這樣了,行政部門也不要再騙人了。 接下來請各位看下一張有關嘉義市的圖表,它率先參照美國空汙指標(AQI),訂定嘉義市空汙旗懸掛依據準則,比環保署標準更嚴格,多了一個橘色旗,總共有綠、黃、橘、紅、紫、褐等六種不同顏色,讓空汙旗更能反映實際情況,所以在嘉義市也是中央輸地方。根據台大醫師所做的檢測報告,空污值在17.2pg\m3就會造成學童氣喘,如果pg\m3達到28就會造成肺功能下降。 環保署在2011年在空污方面做得很多,速度上也很快,在2012年彰基邀請中央部會討論空污管制的具體實踐,當時還希望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戴口罩,結果從2012年至2014年更換許多局處首長,但換完了,台灣的空污管制還是停滯不前,剛才尤委員提到coal free,我們看加拿大的Chemical Valley Activism只有12.7pg\m3,就讓他們覺得非常shame,我們則是15,請問我們還高興得起來嗎? 接下來這張圖片是台塑公司竟然說麥寮的空污、Cancer Valley跟六輕無關。 繼續看這一張圖片是美國亞歷桑那州全球最大太陽能場,他們愛護地球、愛護自己家鄉的心完全表現出來。 再看加拿大的安大略省,目前已經成為全北美禁燃生煤的地區,也就是所謂的coal free,我們台灣政府一直認為不可能,但是請看看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剛才我有問過有關汽機車怠速的執行,但是我們台灣到現在都沒有推動,請各位看看加拿大是怎麼執行的,他們推出student breathing,讓孩子在後面吸第一口,替我們過濾,這樣做是不是很可憐!所以,教育部可以做很多事情,不是只有掛空污旗而已,一個PM.2.5數值是-7的國家,竟然只能做這種事,所謂patients breathing,相信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一定有很深的感受吧!再看溫哥華,他們請孩童來做怠速大使,由他們列出10個必須做怠速的理由,包括對引擎不好等等,或是用菸等很多東西來做廣告,也使用很可愛的廣告方式,譬如鼓勵大家用walk或是bike的方式保護環境,以喚醒大家重視空氣污染的意識,在國小附近設置idle-free street,為了愛護學童,大人難道可以不怠速?摩托車騎士經過學校時,如果不怠速,就會讓孩子們吸到毒氣,我們難道不能有一個street或是一個zone,可以讓孩子們不會吸到廢氣?殊不知汽機車的廢氣裡面的含有很多骯髒的東西!如果讓孩子們吸進去,將嚴重危害到他們的健康。 請各位看Edmonton的一所小學,在學校裡面就有一百多位學生專門在講怠速,請問教育部,你們能為一個PM2.5數值是-7的國家做什麼事情?光是跟小孩子說怠速而言,你們教育部就可以做很多事情,影響所及,將來我們一定會做到idle-free,他們也不只是靠小孩,外面也有大使,我們只靠衛生局在取締、在罰款,並沒有把NGO的力量帶進來,請看看他們用那麼多myth與fact,包括10秒就要熄火、不熄火就要賠錢,還有awareness、action,我們現在雖然有awareness,但是action卻沒有那麼快,試想連BBQ都在舉辦比賽,我們還能要求乾淨安全的空氣嗎?我們必須透過社區的覺醒、社區的參與來改善空污,今天我第一個問處長,他說他也沒辦法,今天我的職業不是空保處處長,如果我能做到處長,一定會找最好的企業來帶頭做這件事情。最後我要拜託教育部不要再欺騙了,還在那裡講我們是二級空品區,再這樣騙下去,要人民如何配合你們?臺灣很好,awareness很重要,真相要先講出來,才會真正行動,也才會改變臺灣,如果我們的環評還是那麼寬鬆,下午還放水繼續燃煤,那臺灣真的是沒有機會了! 主席:我們原定這個階段還要請工作人員講網友先前跟很多社會運動團體訪談的過程,但事實上,現在會議時間已經不夠了,所以我們請工作人員把網友的意見跟社會團體的意見書面化,並請委員會列入紀錄。 剛才有滿多學者專家的意見是針對環保署跟經濟部,至於教育部的部分,就請酌參剛才學者專家的意見,主要是要彈性、活化,有很多教育的方式,相關的標準是不是要從嚴或是再更嚴,剛才執行長講到的都請行政部門做參考,我們就不請你們再特別回應了,接下來就請環保署跟經濟部各以3分鐘的時間做回應。 先請環保署謝主任秘書說明。 謝主任秘書燕儒:主席、各位委員。下午我們環評審查六輕4.6期環差的議題,裡面就有講到增量抵換來源的認定,當時環評委員有要求五方會議,包括環團、雲林縣政府環保局還有環保署的空保處總隊、開發單位六輕等對這個議題來做個釐清,還不是審查階段,只是釐清它的來源而已,所以,我剛好利用這個機會跟各位做以上報告。 剛才不論是幾位教授或執行長都談到緊急應變的防制辦法,包括田委員也有提到這個問題,坦白說,經過我們內部討論,都一致認為這個辦法確實該作修正,尤其是田委員提到當空氣品質不良的時候,能不能從電廠或移動源的部分來做個調控,我們會把這部分納入辦法的修正中,事實上,我們現在跨部會小組就在討論這個議題,如果今年我們的空氣品質不佳,其實可以藉由調控做些改善,所以我們會將此一問題送交跨部會小組進行研究,我們也會請經濟部與電廠共同協調。 有關總量管制的部分,我也做些回應,方才吳老師提及的問題,細節部分尚待商榷,這部分我們也會做到。雖然我們預定日期在6月份,不過我們也了解指定消減量的比例或抵換交易來源的計算方式,上次我們召開公聽會接獲二、三百項的意見,目前正在彙整中,所以我們會再召開公聽會,也會找相關單位研商,務必在大家有共識的情況下進行。至於其他法規的修正部分因為都有做成紀錄,所以我們會逐步納入修法。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蕭副局長發言。 蕭副局長振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主席及各位專家學者給予我們許多指導意見。囿於時間關係,本人回應如下:第一,謝謝王副執行長提醒我們做得還不夠,這部分請容許我再補充說明,王副執行長提醒我們要趕快執行產業升級轉型,事實上,我們正在推動行政院非常重要的政策──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該方案已經過行政院院會核定,我們提出下列幾項重大方向:(一)產業要智慧化;(二)產業綠色化:這正呼應方才委員提及,要提升綠能促成高耗能、高用水的產業進行轉型,至於具體的作法,我們希望各單位能夠提升產值、降低電力及用水量。 第二,我要回應陳椒華教授給予我們的指導意見,我向陳教授說明的是,目前工業區監測項目除了包括7項重金屬監測之外,還包含許多的監測項目,所以工業區監測項目已涵蓋他所關心的項目。 第三,楊執行長特別給我們許多的意見,特別是我們對一些廠商應該有更嚴格的要求。我向楊執行長報告,我們針對大企業及中小企業採取不同的輔導作為,在大企業部分,我們希望它不只是符合一般的標準,因為大企業更有能力做到比較高的標準,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針對汙染防制的作法。至於中小企業的部分,限於人力與物力較為拮据,相關經費較少,技術能量也不夠,所以我們希望透過輔導團體的力量協助中小企業,期待他們將空氣汙染防制措施做得更好。以上是本人回應專家學者的意見。 主席:最後,我們請全程在場聆聽公聽會的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日召開空氣汙染防制法體檢公聽會,邀請工業局、國營會、中油、台電及加工出口區的代表列席,希望相關人員回去能夠好好地研究。國家之所以需要設置國營事業,主要希望國營事業比一般私人企業具有更高的社會責任。本席建議,當臺灣空氣汙染情況嚴重超標時,國營事業理應該做為各界表率,如此我們才能要求私人企業配合,並不是我獨厚、欺負或歧視國營事業,這並非本席的本意,而是本席認為,國家理應由國營企業帶頭改善臺灣空氣汙染的問題。 今日本席全程參與空氣汙染防制法總體檢公聽會,非常感謝各位學者專家及NGO團體的朋友們提供長年的研究與觀察,這對於我們未來的修法有莫大的助益。不過,我也知道立法院要修正一項法案確實不容易,不知道要修到何年何月何日!何況本屆立委任期不到一年,某些法案是否因為屆期不連續,最後會一事無成,這點令我感到憂心,因此本席建議,公部門對於可以做的事情應該立刻去做。 本席聯想到每次搭乘飛機時,空姐都會提醒乘客,萬一飛機發生緊急狀況,請父母先戴氧氣罩之後,再幫小孩戴上。為何航空公司要特別強調這一點?因為通常父母都將小孩列為第一優先,會先幫孩子戴上口罩,所以航空公司會特別提醒家長要先載上口罩。如今父母面臨空氣汙染的問題,所有的父母都身陷空氣汙染的環境中,又如何能保護我們的孩子?事實上,我們的孩子必須接受國民教育,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學時間8小時,教育部與學校應該負起相關責任。譬如,現今環保署制訂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的國家標準只能稱為建議值,事實上,環保署訂出PM2.5日平均值35微克,但WHO建議日均濃度為25微克,而且1年超標不可有3日超過。依照WHO的標準,臺灣哪些地區屬於安全地帶?坦白說,臺灣屬於安全地帶確實非常的少。我不是在恐嚇大家,而是希望大家能夠如實的面對這些問題,正如同我們去做健康檢查一般,如果醫生因為怕病患擔心而不願告知他罹患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病患患有心血管疾病自己卻渾然不知,這不是等於醫生在害死這些病人?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向老師與學生據實以告,雖然環保署建議細懸浮微粒(PM2.5)日均濃度為35微克,但是學校老師在教導學生時告知學生WHO所採用PM2.5的建議值為日濃度25微克。據我所知,將從各縣市選出2間小學,試辦升起4個顏色的「空氣品質旗幟」,為期3個月。方才NGO團體向本席反映,4月至6月正好是中南部空氣品質最好的季節,但事實上,中南部空氣品質最糟的季節在秋季至春季,所以他們認為這樣的試辦根本不具意義。不知為何教育部要試辦學校升起「空氣品質旗幟」?我們臺灣才多大,臺灣的教育體系、管理制度如此健全,全國教師都會上網,政府只要一聲令下說:即日起,各校老師每天上環保署網站查詢之後,轉告學生今天環保署公布PM2.5建議值,並與WHO規定相較空氣品質情況為何。 根據教育部製作空氣品質與其對應旗幟顏色分為:(一)綠色警戒──正常活動;(二)黃色警戒──初級防護;(三)紅色警戒──中級防護;(四)紫色警戒──緊急防護,學生及幼兒上、下學途中或進行戶外活動時,應配戴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工具。請問由誰提供學生及幼兒這些口罩及護目鏡?教育部應該設法解決,到底是由家長集資購買,或是由教育部、學校向企業界溝通,請他們至少要保護我們的孩子吧?雖然我們無法提供像天龍國那樣的氧氣罩,至少也要有口罩及護目鏡,否則「教育部校園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試辦計畫」只是寫「心酸」的而已嗎?難道只有少數幾位學生自行配戴口罩及護目鏡,總不能統統由老師自掏腰包吧?所以本席建議這些問題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討論。此外,依照教育部的規定,雖然綠色警戒學童可以正常活動,但是這樣的數值已經超過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因此本席建議,細懸浮微粒(PM2.5)日均濃度超過25微克時,應列入黃色警戒。本席建議,我們所採用的標準應該比外面更嚴格,其用意在於讓我們的孩子知道,現今我們所面臨的是什麼樣的空氣品質,也讓我們的老師及家長知道,即使全年都沒有出現綠色警戒,這都沒有關係,但是重點在於不要欺騙孩子,我們要搶救兒童的健康,就要從不欺騙孩子開始做起。 最後,本席要提出一項建議,希望主席能夠裁示做為公聽會結論之一。教育部應會同衛福部國健署、兒科醫學會及呂鴻基老師所領導的「兒童健康福利聯盟」,以及有龐大兒童健康資料的健保署,針對我們學校空氣品質的管制訂定一個加強版的標準,如果辦得到的話,我們要從搶救孩子做起,先為孩子戴上氧氣罩。 主席:田委員長期關注這個議題,而且今天全程參與這個公聽會,非常感謝田委員的發言。 公聽會和專案報告不同之處在於這是一個呈現各界意見的場域,但本席還是試著做個結論,請大家參考。首先是今天最大的原則在於我們認為資訊的正確、透明比掩蓋問題重要,在座的許多學者專家、老師和社會運動者長期以來都在凸顯這個問題,比如我們希望未來可以有的臺灣版AQI、先前大家未注意到的PM2.5以及陳家豪老師提到的許多重金屬相關指標等,雖然這會讓政府面臨很重的壓力、讓產業界增加很多成本,但是資訊的正確透明而能凸顯問題仍為首要要務,就如同治安不能吃案、不能有黑數一樣,我們希望環保也不要有黑數,讓相關資訊都能清楚、透明。 不過資訊的清楚透明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徹底解決問題,所以剛才多位老師都談到總量管制要改善的概念,而非訂出一個寬鬆的標準,結果反而讓總量管制成為變相的空氣污染的護航措施,這樣只會讓問題變得更為諷刺、無法解決,所以不論是教育部的空品旗或空污旗,或是勞動部訂定的相關指引,許多學者教授及網友的意見都是希望能有效的運作,而非執行了一個措施後,卻因為標準的寬鬆或指引的無法落實而讓人民無感。特別是大家對教育部有很多期待,因為孩子在你們手中,你們又自認是受害部會之一,所以要請你們慎重研議訂定更嚴格標準的可能性。由於教育部和勞動部依據的都是環保署的標準,所以關鍵還是在於環保署的標準,大家對於環保署訂定的標準──不論是空污或環評──都有很多意見,認為無法符合國際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請你們務必參考這些意見,我們也會持續監督。不過在這當中,最為關鍵的是經濟部的角色,因為空污法第十二條被你們匡住了,如果這個部分不精進,或是因為標準寬鬆使得所謂的精進象徵可以增加二至三倍排放量的話,這樣的精進就沒有意義。所以針對空污標準,不論是第十二條規定的全區或分區的總量管制標準,都會持續監督,剛才有些法律學者對空污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提出修法建議,縱使誠如田委員所言,我們實務上只剩下兩個會期可以修法,但是本席在此承諾,本院衛環委員會包括本席在內,還是會針對剛才提到的長久未能修正的條文努力提案,屆時會請各位專家學者在修法過程中列席表示意見,做為我們修法的參考。 以上是我們在今天公聽會中儘可能做的結論,儘管絕對掛一漏萬,但是我們承諾大家,所有發言內容──如果各位願意提供PPT或書面資料,都會列入公報紀錄,做為修法參考。 田委員秋堇:對不起!本席剛才發言時忘記強調孩子。根據世界兒科醫學的標準,所謂兒少的標準是18歲,所以教育部不能只管到小學而已,國、高中都應包括在內。 主席:這點很重要,尤其是國、高中的孩子運動量更大。 非常感謝本日出席的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和團體代表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全體委員及專家學者的發言和劉委員建國的書面意見都會列入立法院正式公報紀錄,做為本院審查法案的參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本次公聽會內容將做成書面報告,分送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公聽會報告並將做為立法之參考。 劉委員建國書面意見: 一、上(3)月19日,針對空污、PM2.5問題嚴重危害人體,我要求環保署在PM2.5值最嚴重的斗六召開「防制PM2.5的公聽會」。最後公聽會做出18項結論,其中,為了有效解決PM2.5的值,降低污染源,我要求環保署於一個月內,針對禁止大污染源使用高污染之燃媒與石油焦等燃料,提出檢討報告。再者,國人有知的權利,我也要求環保署依資訊公開法公開工廠排放量等資料。最後,柴油車應強制加裝濾煙器,以減少所排放的廢煙。 二、國健署所公佈的報告顯示,肺癌的比例已躍升為十大死因的第二名,我要求針對PM2.5高濃度地區,應結合國衛院、衛福部、教育部等跨部門,並編列經費進行大規模調查,對居民進行全面篩檢工作,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環保署也必須評估空污費的健康捐,以用於肺癌、肺腺癌之檢查。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到此,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