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時6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持 人 吳委員育昇 協商主題 1.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姓名條例修正草案」案 2.審查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審查本院委員蔡煌瑯等19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6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針對今天的協商主題,請問內政部邱次長有何意見? 邱次長昌嶽:根據姓名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名的人,受到第二項規定以二次為限,許委員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們認為姓名更改過於頻繁,在管理上、在社會秩序維護上,會有一些問題;但是有一些人因為名字的關係,讓他非常痛苦,對於這個部分,政府可以考慮稍微放寬。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他說的是有道理;但是這個道理指的是一般人,對少數有特殊需要者,你的這個道理,他聽不進去。台灣人相信算命,尤其時機不好的時候,相信算名的人更多,遇到不如意的時候,就去改名字,改了兩次之後,如果算命的說還是不好,民眾就會想再改,心想自己又沒有不良紀錄,為何不能改名字?可是主管機關認為,改名會影響社會秩序、有意詐欺;但是從人權的角度來看,即便他過去做錯事,現在想改名字,不想讓過去的錯誤變成他一生的包袱,我們也應該給他機會,這才是更生啊!何況現在資訊發達,政府應該善用科技以補剛剛所說的那些不便之處。本席認為,姓名權是個人的自由,如果連這個自由都要加以限制的話,實在不應該。兩次絕對不夠…… 主席:許委員的意見,本席上次也都仔細聆聽過;所謂:事不過三,就以三次為限? 許委員添財:只能再增加一次嗎?事實上,也沒有人閒著沒事,故意來改名,他也要付出成本,改名之後,畢業證書要改過來。請問,已經改過二次名字共有多少人?絕對不多啦! 主席:事不過三,我覺得三次在社會的理解度中,也能夠包容了,每一個人對自己人生負責,大概三次應該就夠了。 許委員添財:你們真的很保守…… 主席:這不是保守不保守的問題,一旦改為五次,乾脆都不要限制…… 許委員添財:本席就希望不限制,限制是不合理的! 邱次長昌嶽:可否先改成三次? 許委員添財:請查一下改名兩次的人有多少?一定不多啦! 主席:正因為不多,所以三次就夠了!我的邏輯是這樣! 許委員添財:就像陳水扁這個名字,有段時間流行取名陳水扁,後來大家又紛紛改名字,這樣來回就改了兩次。 邱次長昌嶽:老百姓要改名的話,我們都會儘量協助配合,讓他改;委員手邊如果有具體個案需要幫忙,我們可以來想辦法。 許委員添財:所謂的「不雅」是個人的自我解釋,你認為很雅,可是他認為不雅,算命先生說他這個名字有問題,讓他的日子很難過。我們現在是關照少數人的需要。 主席:許委員,我們採漸進的方式,就改為三次。 許委員添財:好啦!我的能力有限,就只能爭取到三次。真的沒有人吃飽飯太閒,成天改名字。想做壞事的人,不用改名字,也會用其他方式去做壞事! 邱次長昌嶽:如果真需要改名字,我們可以透過專案處理。 主席:好啦!就改成三次。謝謝! 散會(12時14分) 法案名稱: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蔡煌瑯等19人、委員許添財等16人分別擬具「姓名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協商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時 協商地點:立法院紅樓301會議室 協商結論: 一、第9條:除將第2項中「以二次為限」修正為「以三次為限」,其餘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二、其餘條文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協商主持人:吳育昇   協商代表:蔡煌瑯  許添財  黃偉哲  柯建銘  賴士葆  李俊俋  林德福  蔡其昌  蕭美琴  周倪安  賴振昌  費鴻泰  廖國棟  陳怡潔  李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