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主　　席　詹委員凱臣","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41分；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43分","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出席委員：邱志偉    黃偉哲    楊應雄    蔡煌瑯    林郁方    李桐豪    蕭美琴    陳鎮湘    詹凱臣    江啟臣    蔡錦隆    陳唐山    馬文君","      （出席委員13人）","列席委員：顏寬恒    鄭天財    盧嘉辰    陳明文    陳歐珀    賴振昌    林德福    周倪安    楊麗環    李貴敏    邱文彥    薛  凌    廖國棟    葉津鈴    陳怡潔    呂學樟    簡東明    尤美女    徐欣瑩    王惠美    蘇清泉    楊瓊瓔    徐志榮    劉櫂豪    孔文吉    林滄敏    陳其邁","      （列席委員27人）","主    席：蕭召集委員美琴","專門委員：紀珠","主任秘書：鄭世榮","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5月27日（星期三）","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本院議事處函請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條約締結法草案」案；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條約締結法草案」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條約締結法草案」案等3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第5會期第1次會議分別報告後，均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討  論  事  項","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條約締結法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條約締結法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條約締結法草案」案。","（江啟臣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報告行政院提案及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說明，委員黃偉哲、楊應雄、蔡煌瑯、蕭美琴、李桐豪、蔡錦隆、林郁方、江啟臣、詹凱臣、陳鎮湘、尤美女、陳唐山等12人質詢，均由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條法司司長申佩璜、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談判代表李大塊即席答復。）","決議：","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二、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三、委員馬文君、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5月28日（星期四）","報  告  事  項","本院議事處函請本會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周倪安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陳唐山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薛凌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3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第7會期第8、9、10、11、12次會議分別報告後，均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討  論  事  項","一、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周倪安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陳唐山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本院委員姚文智等2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祺分別針對本院黨團及委員提案提出說明，委員黃偉哲、李桐豪、蔡煌瑯、陳鎮湘、蕭美琴、詹凱臣、蔡錦隆、林郁方、江啟臣、李貴敏、陳唐山、孔文吉等12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祺、法律事務司司長周志仁、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胡延年即席答復。）","決議：","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二、審查結果：併案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本院委員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3案。","(一)照委員馬文君等17人提案，併同委員馬文君、詹凱臣、林郁方、江啟臣、黃偉哲、李桐豪等6人修正動議修正通過之條文：","1.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修正為「撤職」；第五款修正為「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或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第七款修正為「依法停止任用」；第二項次句「於休職期滿許其回役」，修正為「於休職期滿應許其回役」；第三句及第四句「第七款人員，不予回役；」刪除；末句「予以……」修正為「核定……」。","2.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修正為「停役原因消滅，經核定免予回役」；第八款修正為「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八款規定，停役滿三年未回役。」第九款修正為「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免除職務處分或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並刪除第二項。","(二)其餘條文均予保留，擇期繼續審查。","三、委員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項目：二、邀請外交部部長報告「外交部駐外館處之館長統一指揮權暨各駐外單位協助辦理外交事務成果」，併請國防部、僑務委員會、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勞動部、科技部、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派員列席，並備質詢。"],["項目：三、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其他業務租金」2億4,152萬7,000元，檢送「駐外館長職務宿舍租賃作業檢討報告」案。"],["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2案："],["一、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2案：","(一)凍結「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1,000萬元案。","(二)凍結「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中北美司經費2,000萬元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林郁方等19人擬具「國防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林郁方等19人擬具「國防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9人擬具「國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9人擬具「國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報告。","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非常榮幸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各位委員就「外交部駐外館處之館長統一指揮權暨各駐外單位協助辦理外交事務成果」進行報告。對於各位委員們長期支持本部工作，推動國會外交，本人代表外交部全體同仁，表示由衷感謝之意。以下謹就駐外機構統一指揮現況及跨部會合作促成之外交工作成果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壹、駐外機構統一指揮現況","一、法源依據","目前我國除本部外，尚有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調查局、經濟部、交通部觀光局、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科技部、僑務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家安全局等共20個機關派員駐外。","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為改善我國原有駐外機構設置法源龐雜且法律位階不一，以及統一指揮法源依據之問題，以完備我政府駐外機構設置、人力配置及館長指揮監督權之整體規劃，本部經與上述各派員駐外機關歷經多次研商，近幾年來已逐步完成駐外機構設置、提昇館長指揮監督權之相關法源依據。(一)首先，「駐外機構組織通則」於101年1月20日經大院三讀通過、同年2月3日奉總統令公布並自9月1日起施行。(二)其次，本部依據前揭「通則」第6條之授權及歷年來大院、監察院關切與建議事項，邀集各機關共同研商訂定「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並於102年5月14日報奉行政院核定，嗣於6月7日由本部發布施行並送大院備查。"],["二、駐外機構統一指揮業務與駐外館長指揮監督權責：","依上述「通則」及「辦法」相關規定，駐外機構統一指揮業務及館長指揮監督權責摘述如下：","(一)館長指揮監督範圍：各機關駐外人員承其原派機關之命辦理業務，並受所屬駐外機構館長之工作協調及指揮監督。前項範圍包括所屬駐外機構之共同性業務（如輪值緊急聯絡電話、辦理國慶酒會等）及其他交辦事項，由館長視業務性質合理分派之。","(二)駐外機構內部單位之設置：各機關配屬駐外機構內部單位之設置、調整、裁撤及人員配置之增減，應事先會商本部，並由本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三)人員派駐程序：各機關派於駐外機構之主管或職務最高人員之任免遷調，應先洽本部意見後辦理；其他人員之任免遷調，應知會本部。前開人員並由本部給予適當名義或同意以本職職稱對外。","(四)人員任期上限：各機關駐外人員一次駐外期間，依各機關規定辦理，以不逾六年為原則。前項期間，因受駐在國或地區政策、法令之限制或業務上之需要，得延長或縮短；經延長者，一次駐外期間合計不得超過九年。","(五)人事考核權：各機關派於駐外機構之內部單位主管或職務最高人員，每年四月、八月應受館長之平時考核，考核結果由館長報本部轉其原派機關參考；其年終考績、考成由館長提供評擬意見後，報由本部轉請原派機關審議後由其機關首長核定，核定結果與館長評擬意見不同，致受考人年終考績、考成變更等次者，原派機關應述明原因，函知本部轉該館長參考。","(六)不適任人員之處理：各機關接獲本部核轉館長建議調整其所屬駐外人員職務之函文後，除有特殊情形經會商本部同意者外，應於三個月內完成檢討所屬人員之職務調整事宜。","(七)館務會議：駐外機構館務會議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由館長擔任主席，各機關派於駐外機構內部單位主管或職務最高人員均應出席；主席並得指派相關人員列席。館務會議之紀錄及決議事項，應按月提報本部備查。","(八)政策性事務處理原則：各機關處理具政策性之涉外事務，應函請本部轉駐外機構辦理，並副知其配屬該駐外機構之人員；各機關駐外人員處理具政策性事務，應陳請館長核判後，以該駐外機構名義發文其原派機關，並副陳本部。","(九)資訊交流：各機關駐外人員經辦之重要工作及資訊，應隨時陳報駐外機構館長，館長亦應適時適度提供相關資訊予所配屬之各機關駐外人員參考運用。各機關駐外人員赴所屬駐外機構轄區外洽公時，應與該業務所屬轄區內之外館館長聯繫，必要時得參加該館處之館務會議。","貳、各機關駐外單位協助辦理外交事務成果","我外交工作旨在營造與爭取一個有利我國人民生存發展之國際環境，駐外機構業務內容包含政治、經貿、文教、科技、觀光、司法互助、國際宣傳、領務、僑務及海外國人急難救助等諸多工作面向。政府各部會駐外單位業務如前所述係由駐外機構館長綜理，並指揮、協調相關機關駐外單位合作執行。茲扼陳近幾年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與其各駐外單位協助辦理外交事務成果案例如下：","一、擴大參與國際組織，提升國際能見度","本部與經濟部、財政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協調合作，積極且務實地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衛生大會」（WHA）、「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艾格蒙聯盟」（EG）等國際組織之會議及周邊會議。我民航局長於102年以「國際民航組織」（ICAO）理事會主席「特邀貴賓」身分，出席睽違42年的ICAO大會，亦是本部與交通部通力合作之成果。另身為「亞太經濟合作」（APEC）21個正式會員體之一，本部與相關部會一向秉持尊嚴平等及實質有效原則，持續積極參與APEC架構下之各項會議與計畫，創造經貿商機，並提升我國際能見度。","二、簽署雙邊經濟合作協定，創造經貿新契機","本部與經濟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近幾年分就業務職掌範圍參與各項重要經濟合作協定之談判，於101至102年間與相關國家分別完成「臺日投資協議」、「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之簽署，對我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具有指標性意義。本部另與相關部會透過辦理國際商展、籌組經貿訪問團赴友邦、新興國家等世界多國，及於國內舉辦「駐華外交暨商務人員企業參訪團」等方式，增進商機媒合，爭取雙邊及多邊經貿合作，以融入全球區域經濟整合之潮流。","三、簽署漁業協議，保障漁民作業權益","本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內政部等相關機關合作，歷經與日本多次協商，於102年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兩國長久以來之漁業糾紛，保障我漁民作業權益；本部另會同上述各機關與菲律賓政府於102年6月啟動「臺菲漁業會談」，建立臺菲漁業爭議執法通聯機制，以及臺菲漁船緊急通報及迅速釋放流程，以避免102年5月「廣大興28號」事件再次發生，確保我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段落：發揮醫療外交軟實力"],["四、發揮醫療外交軟實力","本部與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合作，自102年起委請義守大學設立「學士後醫學系專班」，提供獎學金予友邦優秀青年來華就讀；另自上（103）年起將與太平洋6邦交國及巴紐、斐濟2友好國家原有之各式醫療計畫統整為「太平洋六友邦及友好國家醫療合作計畫」，有效整合資源以提升我醫療外交成效。","另為積極建構亞太地區伊波拉防疫能力，並強化我國與亞太各國醫衛部門的交流，本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本年3月18日宣布成立「伊波拉防疫訓練中心」並開辦首梯課程，美方協助培訓我國專家成為亞太地區專研伊波拉疫情的種子師資，並公開肯定我國對全球抗疫之貢獻，有助提升我國際形象。"],["段落：促進青年與國際接軌"],["五、促進青年與國際接軌","在我相關駐外館處各派駐機關人員之通力合作，目前我已與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等13國簽署青年交流（度假打工）協定，迄今我參與度假打工的青年已逾16萬人。為擴大「青年度假打工協定」成效，本部於103年6月邀集相關部會成立「青年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至今已召開5次跨部會協調會議，邀集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僑務委員會共10個部會代表，共同研議包括急難救助，海外交通安全、醫療及傷害保險加（續）保、青年海外生活體驗貸款、慎選仲介、防範犯罪及返國輔導就業等青年度假打工相關議題。","此外，我駐外館處每年均配合教育部辦理之「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協助我青年學生在各國從事各類志工服務工作，包括教學助理、研究助理、慰問樂齡人士等，自99年迄今計已派遣638個團隊，共8,456人參與，為我青年創造更多增長見聞的機會，協助渠等拓展生活經驗並提升對國際事務的瞭解。"],["段落：推動文化外交，宣介我優質形象"],["六、推動文化外交，宣介我優質形象","為宣介我國文化軟實力及優質形象，落實我扮演「文化交流的推動者」及「中華文化的領航者」兩大角色目標，本部與文化部、教育部及僑委會積極辦理與「軟實力」相關之文化及公眾外交活動，達到鞏固邦誼、深化與非邦交國實質關係及強化國際參與等目標，近年來推動之重要計畫包括：自98年起開辦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迄已安排國內大專優秀青年150團1,154人次赴各國巡演；自91年起舉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13年來總計近2,000個團隊逾7,000名學子參與；結合公私部門資源，協助國內優秀藝文團體或個人出國展演。","另我駐外館處亦積極運用各機關派駐人員的人脈網絡與資源，配合及協助文化部推動海外增設「臺灣書院」據點，目前共有3個實體書院，在64國共設有213個聯絡點，使「臺灣書院」成為各國人士認識我國及行銷我文化軟實力的平台。","參、結語","駐外機構統一指揮相關規定提升至法律及命令位階後，已明確賦予館長指揮監督之權責，逐步提升駐外機構業務執行效能。駐外機構指揮監督事權之統一尚涉及各派員駐外機關之法定職掌及權責，本部未來將繼續強化駐外機構館長統一指揮權責，協調各派員駐外單位辦理各項外交工作，以有效運用政府整體涉外資源，拓展我與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之雙邊、多邊關係，共同為維護國家權益與人民福祉而努力。","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接下來針對104年度預算凍結案報告如下：","依據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今日列入議程有關本部主管預算決議凍結項目計有「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項計2億4,152萬7千元，該報告已送交大院；另「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項計3,000萬元，以下就本部「駐外機構業務」、「國際會議及交流」計畫項下共2項凍結案進行專案報告。","壹、凍結「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1,000萬元案"],["一、凍結事由：","查外交部海外豪奢官舍甚多，其坪型未比照國內政務官標準、房租亦未比照外交部房補費標準，使全球官舍大小、金額落差甚大。爰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二、辦理情形","(一)各國駐外館處館長職務宿舍租賃無普遍客觀之作業標準","為瞭解國際間其他國家駐外館處館長職務宿舍之租賃實務作法，本部前於102年12月13日通函相關駐外館處，洽詢星、馬、泰、日、韓、美等與我具指標性國家之館長職務宿舍租金、租期、面積及有無宿舍管理規定，作為本部檢討駐外館長職務宿舍租賃作業之參考依據。綜整相關館處回報資料，國際間並無普遍、客觀且具代表性之參考準則及數據作為評估及衡量本部租賃館長職務宿舍之統一標準，且我駐外館長職務宿舍與駐地其他國家使節官舍相較，在租金及面積均無高額突出現象。","(二)以駐外館處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做為衡量館長職務宿舍租金基準","國際間雖無館長職務宿舍租賃金額客觀通行之參考準則及數據，惟為訂定租賃館長職務宿舍之統一標準，進一步強化預算撙節使用成效，及遵照　大院103年度外交部主管公開預算分組審查決議，本部業研訂駐外館處館長職務宿舍月租金原則以各駐館（處）表列首席館員每月房租補助費5倍做為上限，並將該書面報告送交　大院。","1.以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做為衡量館長職務宿舍月租金之基準，允屬公平、合理且客觀","本部非擔任館長職務之駐外人員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標準表」支領房租補助，行之有年，已完全制度化。鑒於該房租補助數額係綜合考量駐地租金行情、他國外交人員待遇、行政院主計總處「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駐地治安、衛生情形等資料所訂定，且適時因應調整（調增或調降必須報奉行政院核准），應能如實反應駐地房屋租賃情形，爰以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做為衡量館長職務宿舍月租金之基準，允屬公平、合理且客觀。惟倘館長職務宿舍有豪奢情形，本部將列入實地訪查事項予以專案檢討。","2.各國住宅面積落差極大，暫不設定館長職務宿舍坪型上限","鑒於館長職務宿舍定位明確，其功能與「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之國內機關首長宿舍完全不同；另各國因幅員、物價指數、經濟條件、生活水準、歷史文化、風俗民情迥異，致使興建住宅之面積落差極大，辦理交際應酬之方式亦大不相同，實務上極難訂定統一之租賃面積標準，國際慣例亦無此標準，且設定館長職務宿舍租金標準已然對於可承租房舍面積進行設限，爰暫不對館長職務宿舍之坪型設定上限。","(三)駐外館處館長職務宿舍租賃實務說明","駐外館處館長職務宿舍租賃除須考量公務宴客、社交及應酬等活動之功能需求外，國家形象、安全、交通便利性及觀感等亦為重要因素。符合前揭各項需求之物件，多屬稀少且價高之租賃標的物。倘以各駐外館處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之5倍以下，作為租賃館長職務宿舍租金上限，部分地區恐難覓得符合代表國家形象、安全性及舉辦活動等需求之館長職務宿舍，爰本部原則以各駐地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之5倍金額，作為各駐地租賃館長職務宿舍月租金之上限；並參考各國物價指數漲跌情形，每三年檢討調整租金上限倍率乙次。另考量各地政治、文化、景氣及房地產波動等影響租賃標的物之重要特定變數，倘駐處所覓之妥適標的，經評估後確有超額租賃之必要，可敘明理由報部核准後專案處理。","另，依據本部規定，駐外館宿舍租約到期倘擬換租，租金以不超過原租金為原則。本部為進一步撙節公帑，節約駐外館處館、宿舍租金支出，於103年8月14日制訂駐外館處館、宿舍租金調降敘獎統一標準，截至目前已有部分駐外館處洽獲減租。","三、亟須解凍理由","本部當持續撙節及管控館長職務宿舍相關經費支用，並以上揭館長職務宿舍租金上限統一標準，輔以日後擬租賃標的物租金不超過原有租金金額之原則，請各駐外館處研議於館長職務宿舍租約到期前洽議減免租金或另覓其他合適標的等方案辦理，並將館長職務宿舍租賃情形列入外館訪查項目予以檢討。為避免租賃之館長職務宿舍租金支付預算短缺，造成違約，敬請　大院同意本項預算解凍。","貳、凍結「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中北美司經費2,000萬元案"],["一、凍結事由：","外交部北美司「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104年度預算較103年度增加5,844萬元，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接待經費應予節約，爰予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計畫說明及預期效益："],["(一)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1.為推動包括「國際環境夥伴計畫」（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artnership, IEP）等臺美間實質合作計畫，促進雙方各專業領域之人員交流及深化臺美合作夥伴關係，進而凸顯臺灣作為美國重要國際夥伴及美國「向亞洲再平衡」策略之重要角色，及因應雙邊實質夥伴關係大幅提升，合作領域逐漸擴大，不再侷限於雙邊範疇，爰增編列「臺美合作專案」經費。","2.對於過去試辦之學術交流計畫，如辦理「臺美日三邊安全對話研討會」，因執行成效良好，爰酌增編預算，以利執行。"],["(二)訪賓接待："],["1.103年度辦理情形：","103年度本部洽獲北美地區應邀訪華者，包括美國聯邦層級及全國性質之訪華團、全國性組織、民主、共和兩大政黨訪華團、智庫及學者專家訪問團、地方性質訪華團等，及加拿大在能源、環保、民主及人權等重要議題方面之人士，成效良好，有助於訪賓進一步瞭解我國重要政策、經濟與投資環境及臺灣民主化之過程，並深化對我國文化之認識，進而建立與我政、學等各界重要人士之情誼，亦有利於我適時促請渠等支持友我議案、發表公開友我言論，及增進雙邊實質關係，成效甚佳。"],["2.104年度編列情形：","本部經參酌103年度各類訪團團員實際平均支出數額，及依據104年度邀訪計畫覈實編列是項經費。"],["3.104年度訪賓邀訪重點對象：","針對美國年度工作計畫重點，包括增進臺美安全夥伴關係、推動簽署雙邊投資協定（BIA）及我參與TPP及拓展國際空間等重大目標，將持續以103年度之作法，積極洽邀包括美國聯邦層級及全國性質之訪華團、全國性組織、民主、共和兩大政黨訪華團、智庫及學者專家訪問團、地方性質訪華團等，及加拿大在能源、環保、民主及人權等重要議題方面之人士。"],["三、亟須解凍理由：","鑒於104年度各項計畫業已陸續執行，考量業務推動需要，及為持續積極推動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增進雙邊實質關係，加強我與美、加等國家政要互訪，以深化彼此情誼及對我之支持，敬請　大院同意本項預算解凍。","叄、結語","本部深切瞭解政府財政狀況，為使我外交資源作最有效之配置、發揮最高之效益，相關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均本審慎嚴謹之態度，力求撙節，覈實辦理。為持續推動我國參與各項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交流，敬請各位委員一本長期以來對外交工作之關注與支持，對本部續予督促與鼓勵，並同意解除上述各項書面及專案報告凍結案，以利本部業務之推動，謝謝！"],["主席：請問其他單位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現在請提案人林委員郁方說明提案旨趣，發言時間為3分鐘。","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同仁。9月3日是軍人節，以紀念抗戰勝利，美國的Armed Forces Day是在5月的第三個禮拜六，另外他們在5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一有國殤日（Memorial Day），紀念在戰爭中死難的將士。本席之所以提出修正案，主要是覺得美國這兩個節日的作法，我們最好combine，因為我們現在紀念軍人節，好像常常忘記這些在戰爭中犧牲的將士，彷彿與他們都沒有關係，我們只記得現在的軍人，美國的作法大概比較細膩。","其次，我提出這個修正案是因為我國現在的軍人節，只有軍人放假，一般百姓並未放假，我認為有沒有放假其實差很多，如果一般百姓也可以放假的話，對於軍人節會有較深的體認。當然有人可能會出來表示意見，包括蔡英文主席，有人可能就會說工作的時數已經不太夠了，這樣放假的話，假會不會放太多了一點？勞動部部長在上個月曾經講過，其實我國現在勞工的工時大概是2,124小時，嚴格說來，我們都比日本、歐洲這些國家的工時還要高，甚至比大陸的工時都還要高，所以我不認為多放一天假會放假太多。","本席提案修正的名稱為「軍人節暨陣亡將士紀念日」，大家也許會覺得這個名稱太長了，而且把現在軍人跟陣亡將士放在一起，是否有必要？還是要用「軍人節」涵蓋現在的軍人跟以往過去的軍人，尤其是死難的將士們，就以「軍人」2字包含進來？這樣的名稱，我也不反對。但我最主要是希望將9月3日改為全國國民，無論是各種職業都可以放假的軍人節，這樣比較符合目前希望募兵、希望能提升軍人的地位，讓軍人有較多的榮譽感。","美國的Armed Forces Day因為是在5月的第三個禮拜六，所以無所謂放不放假的問題，可是Memorial Day在5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一，這是全國都放假的。如果和美國相比較的話，我們放一天假也不為過，若以工時來講，我國目前的工時也算高，我認為放一天假也不為過。謝謝。"],["主席：請提案人姚委員文智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姚委員不在場。","請國防部王次長報告。","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國防事務之關心與指導，今日代表部長，就林委員郁方等19人提案增訂國防法第六條之一條文，及姚委員文智等19人提案修正國防法第十四條條文，向各位委員表達感佩之意，本部針對委員提案，提供以下說明，請委員指導！","有關　大院各位委員先進為表彰軍人對國家之貢獻與付出，並顯示國家對為國捐軀英勇將士之感激與尊敬，提案增訂「國防法」第六條之一條文，明定9月3日為「軍人節暨陣亡將士紀念日」，全國放假1日，有助於全體國民體認國軍官兵為國家犧牲奉獻之精神，敬表贊同。惟本案涉及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權責，建議徵詢部會意見，以期周延。","另國防法已明定執行災害防救係軍隊指揮事項之一，惟未確立國軍執行海外災害國際人道救援之區域範圍，本部已依災害防救法及政府政策指導，多次在國內、外執行災害防救任務，委員先進提案修正國防法第十四條，使國軍配合外交部執行國外災害防救任務，有明確依據，符合依法行政原則要求，並兼顧國軍執行災害防救實況，敬表贊同。惟後續執行，配合整體外交政策推動。","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因為今天議程有法律案及預算解凍案，援例本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請江委員啟臣質詢。","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請教柯次長關於這次韓國MERS的疫情，目前MERS的疫情仍持續延燒，雖然台灣過去有對抗SARS的經驗，但韓國面對SARS的經驗似乎是不足的，所以這次的狀況，感覺是愈來愈嚴重了。目前已知有25人感染，有2人已宣告不治，且在感染者中有些還是屬於第三層的感染。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的駐外單位於當地所扮演的角色就非常重要了，請問目前外交部的駐韓代表處有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由於我國之前有對抗SARS的經驗，所以事件發生之後，我們便與主管的衛福部取得聯繫，同時還與我駐韓代表處以及駐釜山辦事處取得聯繫，並於第一時間，請衛福部派醫生前往韓國……"],["江委員啟臣：我們的衛福部有派醫生前往韓國嗎？"],["柯次長森耀：對。"],["江委員啟臣：是什麼樣的醫生？是醫生還是專業人士？","柯次長森耀：就我所知，應該是派瞭解防疫的醫生。"],["江委員啟臣：派醫生到韓國做什麼？","柯次長森耀：除了去瞭解實際的情況以外，同時也要藉此機會向我們的僑胞說明如何防範疫情。目前，我們仍與我駐韓代表處積極地聯繫中，至於衛福部方面，也有做同樣的動作……","江委員啟臣：我們衛福部有沒有跟韓國接觸的對口單位，比如他們的衛生單位或是疾管單位？"],["柯次長森耀：這方面是不是可以請衛福部答復？"],["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商主任答復。","商主任東福：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不只是跟韓國，也有跟WHO的國際衛生條例（IHR）有直接聯絡的管道。","江委員啟臣：韓國發生這樣的事件，請問他們是何時向WHO通報的？你們知道嗎？"],["商主任東福：確實的情況我可能還是要再……"],["江委員啟臣：WHO是如何認定此事的？","商主任東福：WHO在韓國通報之後有給出建議，此疫情是於2012年9月在中東開始的。"],["江委員啟臣：韓國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出現隱匿或延遲通報之情事？","商主任東福：目前看來，此事件與院內感染的控制較為有關，至於是否涉及隱匿，目前我們是沒有……","江委員啟臣：就你們的瞭解，WHO有沒有在這方面對韓國提出什麼警告，或給予什麼advice，告訴他們在處理上要特別注意什麼？或是WHO有沒有發出什麼相關的警告給包括台灣在內的周邊國家？","商主任東福：這次的疫情是在2012年9月從中東發生的，之後也一直持續都有相關的訊息出現。至於委員剛剛關心我赴韓國的防疫醫師，今天該醫師會在疾管署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江委員啟臣：醫生已經回來了嗎？"],["商主任東福：對。","江委員啟臣：請問他到韓國只是單純瞭解當地的狀況，還是有跟韓國的衛生單位洽商什麼事情？","商主任東福：他就是所謂的防疫醫師，過去也有與國際合作的經驗，因此他前往韓國主要就是在觀察疫情以及病毒的狀況。","江委員啟臣：就你們的觀察，目前韓國的疫情是在可控制範圍還是已經無法控制了？","商主任東福：剛剛委員有提到，目前已出現第三層的感染了，所以會有社區感染之虞。我們用比較嚴謹的態度來看待，認為這次有可能會發展成社區感染。","江委員啟臣：如果有可能發展成社區感染的話，台灣在防疫上可以怎麼做？尤其是在邊境以及外交單位這方面該配合進行什麼事情嗎？","商主任東福：我們目前主要有5項應變的策略，包括邊境的管制，醫院院內感染的控制，防疫的物資，包括N95口罩等，另外還有病床。事實上，我們已經指定了六大醫療網，其中就有6個應變醫院。","江委員啟臣：接下來我要繼續請教柯次長，關於韓國的疫情，我們駐外單位一定要特別關注，今天討論的議題是駐外館處的館長統一指揮權，雖然這裡是名為統一，但實際上是否有做到統一指揮，就我個人的瞭解似乎沒有那麼簡單。館長好像是檯面上的統一指揮，但是底下的各分工實際上又回歸到國內的各主管單位。我剛剛在質詢的時候，衛福部其實也有這樣的狀況。衛福部現在有派人常駐韓國嗎？沒有嘛！過去我待的新聞局也是一樣，新聞局的人在外館裡，雖然有些事情在行政上是聽館長的，但在很多實際的業務上還是要聽國內的指揮。像目前韓國出現MERS的時候，駐外館長有必要在第一時間掌握很多訊息，以指揮轄下的國內各對口單位，統一採取一些措施。所以，這部分我們希望外交部能夠特別注意這次韓國所發生的MERS，如果當地確定出現社區感染的話，我覺得台灣要拉高防疫的層級，外交部要整個動員起來，以協助防疫的工作。"],["柯次長森耀：是。","江委員啟臣：另外，有關我們對日本食品偽標的管制措施，對於可能受到311震災輻射影響的食品，我們在上個月實施全面的管制措施，這引起日本很大的反彈，聽說六月中旬我們還要針對這個議題再次協商，是嗎？","柯次長森耀：其實雙方面對這個議題有共識，就是要合作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跟日本方面也已經召開兩次會議。","江委員啟臣：等於還在談，日本方面是希望我們能夠撤除，但我們現在還不願意鬆口，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江委員啟臣：但是在實際的運作上，我們聽到一種狀況，像雪印奶粉在6公斤以下就不用證明，我現在忘了多少公斤，反正就是特定重量數以下的進口，它不需要產地證明，是這樣嗎？","柯次長森耀：我比較不清楚，可以請商主任答復。","商主任東福：就是認定6公斤是自用，是自己攜帶、自己使用。"],["江委員啟臣：自己攜帶就不需要附產地證明？"],["商主任東福：是。","江委員啟臣：這個邏輯很奇怪，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受到輻射污染的食品進到台灣來，如果是自己攜帶要自用，對於6公斤以下的，你確定一定不會受到污染而可以帶進來？這樣的防範措施連日方都覺得怪怪的，就是我們自己有兩套標準嘛！如果是為了避免受到輻射污染的食品進來，我們要求提供原產地證明，那就是不分重量，不分大小，只要是出於該產地就要提供那個地方的產地證明，就是避免受到污染的食品進到台灣，結果你們現在開了一個缺口，對於6公斤以下、自己攜帶的奶粉，你們就認定沒有問題，不管有無證明，全部都可以過關，請問這樣有在替人民把關嗎？本席認為這是很奇怪的事情，甚至本席認為這是滿嚴重的問題，衛福部等於是自己打臉自己，為什麼可以有兩個標準？同樣是防範受輻射污染的食品進來台灣，可是我們有兩套標準，對此衛福部要給我們一個答復，也請外交部特別注意，這也是造成日本可能會對我們抗議的原因。"],["商主任東福：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次長很清楚，除了今日的議題，包括解凍案及有關駐外館處之館長統一指揮權的問題之外，大家相當關注現今韓國MERS疫情的發展情況，對不對？"],["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黃委員偉哲：你們說外交部的警示燈號都會參考衛福部所提供的最新疫情指標，其實你們看媒體報導感染人數持續在上升就知道了，原先都是屬於「第二代感染」，即第一位帶進病毒的人感染給院內其他人，包括醫護人員、其他病患及其家屬，現在變成是「第三代感染」，所謂「第三代感染」，即病患是受到未遭當局隔離的第二代感染者傳染，可知疫情變得相當嚴重。而且，南韓政府包括大統領朴槿惠都講防疫有漏洞、有缺失、太輕忽、太自信，加上病人隱瞞旅遊史。我們不敢說南韓的疫情失控，事實上也還沒有到社區感染，但是疫情變得嚴重是不爭的事實，連我們衛福部都把首爾的感染疫情從第一級警示改列第二級警示，大首爾地區是第二級警示，其他地區是第一級警示。請問次長，為什麼外交部遲遲沒有動作？因為國人旅遊跟外交部是有直接接觸，包括進出機場、退費標準都是看外交部的警示燈號，而不是看衛福部的警示地區，基本上，大家覺得衛福部是針對國內防疫，而要出遊就是要看外交部的旅遊警示燈號。","柯次長森耀：向委員報告，其實這分兩個部分來講……","黃委員偉哲：就一個國家，衛福部有一級、二級、三級，外交部的旅遊警示燈號有灰、黃、橙、紅，政出多門，搞這個什麼東西啊！","柯次長森耀：事實上，外交部從一開始就一直在注意這個事情，也有跟衛福部聯絡，我們也知道昨天衛福部對於首爾的警示提高一級，事實上我們也在做，我們在今天也會相對的發布警訊。","黃委員偉哲：為什麼人家昨天做了，你們才要跟著做？又不是台塑跟中油，就是要晚一天公告漲價。","柯次長森耀：這牽涉到比較專業的問題，我們也要瞭解，我們也希望駐韓國代表處有最新的……","黃委員偉哲：能不能無縫接軌？如果發生在昨天跟今天之間的退費糾紛問題，消費者要找誰啊？","柯次長森耀：就我們的瞭解，其實退費這部分並不是照外交部警示燈號，警示燈號不只純粹都是對於觀光客……"],["黃委員偉哲：資料來源是觀光局跟外交部啊！"],["柯次長森耀：應該還是要依照觀光局……","黃委員偉哲：觀光局是follow外交部，外交部是follow衛福部，不是這樣嗎？結果你們自己又弄得跟人家不一樣，政府是一體的嘛！外交部follow衛福部，我可以理解，因為這是疫情的專業，那你們能不能開個會，就是要同步啊！然後觀光局又follow外交部，怎麼這樣呢？就整個事情來講，人家韓國都檢討他們自己有疏失了，難道我們不會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嗎？只是疫情沒有到台灣而已，我們難道要用這種鬆散的心態來面對嗎？","柯次長森耀：外交部絕對沒有這樣的態度，只是在衛福部發表之後，我們會做一個……"],["黃委員偉哲：公文流程？","柯次長森耀：就是做流程的考慮，事實上我們也不會延緩所有跟外館的聯繫工作，包括我們要瞭解整個國際社會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黃委員偉哲：你是說今天就會做出相對應的反應？"],["柯次長森耀：目前世界衛生組織……","黃委員偉哲：就是你們會跟衛福部一樣，對韓國大首爾地區做處理，對韓國其他地區做另外的處理，會這樣嗎？"],["柯次長森耀：會這樣做。"],["黃委員偉哲：今天會這樣做嗎？"],["柯次長森耀：今天會這樣做。","黃委員偉哲：希望你們早一點，不要再拖拖拉拉了。"],["柯次長森耀：是的。","黃委員偉哲：另外，繼上週「明進財六號」及過去的「廣大興」之外，5月28日又發生漁船跟菲律賓的公務船對峙，當然又是海巡署去把我們的漁船帶回來，不要說救回來，而本席要問的是，外交部的駐菲代表處在做什麼？總統不是認為我們跟菲律賓的關係經過去年「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就已經有所改變，在雙方經濟海域重疊地區能夠做一些比較適法性或是比較合適雙方的處置，怎麼還接二連三發生這種事情呢？"],["柯次長森耀：一方面是簽署協定這個事情一直在進行……","黃委員偉哲：但是在簽署協定之前，雙方能不能有所克制？一定要搞成這樣子嗎？有關海巡署的責任，我們會要求他們，但是外交部呢？"],["柯次長森耀：我們駐菲律賓代表處就這件事情也有跟菲律賓政府表示強烈抗議……","黃委員偉哲：過程是一回事，結果到底是怎麼樣？"],["柯次長森耀：我們現在就是希望在有爭議的重疊經濟海域……"],["黃委員偉哲：尤其現在是漁季。","柯次長森耀：在目前雙方面並沒有簽訂協議的情況之下，因為正處於漁汛期，我們也希望能夠強力護漁，這是一定要做的。另外，我們透過駐菲律賓代表處，要跟菲律賓方面……","黃委員偉哲：人家說事不過三，今年度已經發生兩次了，我們會要求海巡署和國防部，但是外交部對此事也是責無旁貸。","柯次長森耀：是，我們一定會努力。","黃委員偉哲：如果再次發生這種事情，我不敢說要問責於你們，但是如果你們再講一大堆有的沒有的東西，那國人的耐性也會磨光。"],["柯次長森耀：是。","黃委員偉哲：王次長，今天媒體有報導之前發生事情的陸軍601旅跟美國第25戰鬥航空旅締結姐妹旅，你有所悉嗎？還是以訛傳訛？"],["主席：請國防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也有公布這件事情，但是關於細節的部分，我們對國發會也沒有提供，因為這是屬於軍事交流的一部分。"],["黃委員偉哲：那誰可以說明姐妹旅是什麼意思？跟姐妹市有沒有一樣？","王次長信龍：性質可能不是那麼一樣，但是我想就是強化交流。"],["黃委員偉哲：這是只有象徵意義還是有實質意義？"],["王次長信龍：都有。","黃委員偉哲：有象徵意義也有實質意義嗎？有什麼樣的實質意義？這是基層連隊的交流，又不是我們的國防部和他們的國防部，也不是賣我們非常重要、機敏的東西，只是一種交流，有沒有包括演訓？"],["王次長信龍：這裡面應該……","黃委員偉哲：還是你也不知道？這東西沒有什麼機密，所以你應該可以講。","王次長信龍：就軍事交流的部分，如果委員非常關注，我們可以在會後向委員報告，因為真的不太方便公開說。","黃委員偉哲：如果我不關注，怎麼還會問半天？我當然很關注。請問601旅這件事是起步還是終點？"],["王次長信龍：我們會持續來做。"],["黃委員偉哲：所以不排除其他軍事單位的交流？"],["王次長信龍：這方面我們都有持續在做。"],["黃委員偉哲：不排除會有其他的軍事交流就對了？"],["王次長信龍：是的。"],["黃委員偉哲：謝謝。"],["王次長信龍：謝謝。"],["主席：請蔡委員煌瑯質詢。","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我們國軍可以跟太平洋司令部有美台國軍同盟的關係，這是可喜可賀的事情，這是好事，是不是？"],["主席：請國防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蔡委員煌瑯：如果第25戰鬥航空旅願意跟我們的601旅結合成姐妹旅，他們的第七心戰群可以跟我們政戰總隊的心戰大隊簽署「合作協議書」，這具有象徵美台軍事同盟的意義，是不是？","王次長信龍：一般來講，我們是強調軍事交流的部分。","蔡委員煌瑯：本席認為這是軍事同盟，像英國把駐台機構升級為「英國在台辦事處」，AIT要恢復陸戰隊駐守，最近又有兩台法國的戰鬥艦經過我們台灣，本席認為這都不是偶然，可能是因為對台灣戰略軍事地位的重視，這個可能性很高，不是嗎？現在美國又要跟我們台灣的國軍合作，同時邀請我們參加聯合編組的演練，這是好事，不是嗎？既然是好事，就應該要告訴國人啊！也可以凸顯台灣在軍事戰略地位上的重要性，台美有軍事同盟這樣的具體行動，這樣很好不是嗎？次長，你們國防部不是樂觀其成嗎？"],["王次長信龍：我同意委員的指導。","蔡委員煌瑯：未來也可以繼續深化跟美國的軍事合作，如果未來夏威夷成為台灣跟美國合作的一個基地，這樣也是不錯，有助於台灣未來整體戰力的提升，或是我們可以藉著美軍的協助來突破中國未來可能對台灣整體的封鎖，對於這樣的美台軍事同盟，我認為國防部應該要樂觀其成，而且要盡力使其深化，次長同意嗎？"],["王次長信龍：我同意。","蔡委員煌瑯：你剛剛講的時候好像扭扭捏捏、遮遮掩掩，實在是不需要這樣，你應該要大聲講，講給中國聽也沒有關係，不是嗎？這一點如果能夠落實的話，我會對馬英九按讚，不過這必須是他努力落實的結果，而不是國際形勢所致，台灣也應該受到國際的重視，如果以美軍最近重返亞太地區，第25戰鬥航空旅又以印度洋跟太平洋為駐守地區，那跟台灣的軍事合作顯然對台灣整體的軍事實力或台灣整體的戰鬥力有很大的幫助，所以請國防部要把握機會。"],["王次長信龍：是。","蔡委員煌瑯：本席認為這些都不是偶然，我們也歡迎美國的陸戰隊重返AIT駐守，如果這些國際強權國家的戰鬥艦願意到台灣來跟台灣交流，我們也都同意，不是嗎？"],["王次長信龍：是。"],["蔡委員煌瑯：應該要樂觀其成。"],["王次長信龍：樂觀其成。","蔡委員煌瑯：好像整個國際形勢對台灣愈來愈有利，所以請國防部要把握這個重點，好不好？"],["王次長信龍：是的。","蔡委員煌瑯：柯次長，本席要請你在這裡立即宣布我們將韓國的旅遊警示提升為黃色，因為退團的人愈來愈多，為了要保障民眾的權益，應該要從灰色提升為黃色，確實有這個必要，才短短4天而已，韓國的感染人數就提高4倍，從七、八人增加到30人，而且已經有兩個死亡病例，所以應該要提升為黃色，這樣要退團的民眾權益才能受到保障。"],["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今天一定會來進行。","蔡委員煌瑯：陳建仁前署長提醒我們，他說台灣如果不戒慎恐懼的話，可能台灣會無法避免MERS。我們看到，在上次SARS重創台灣的經濟，當時台灣人坐飛機到日本去，日本的衛生機關在他們登機的時候逐一測量體溫，日本當時就是這樣做的。所以對於從韓國來的班機，我們是不是要增加兩道關卡來量兩次體溫？或是有其他更強力的作法可以把MERS阻絕於境外？這是外交部要努力的事情。","柯次長森耀：剛才衛福部也有報告過，疾管署在國境已經有採取一些措施了，我們對委員的建議都會列入考量。","蔡委員煌瑯：現在韓國人將發燒篩檢體溫降了0.5度，就是降成37.5度，一般是38度以下就不算發燒，他們設了兩道關卡，第一道關卡是38度，第二道關卡是37.5度，我們也可以學習他們這種作法，看這樣能不能將疫情阻絕於關卡外面，這應該是可以學習的作法。而且我們跟韓國之間每年有高達120萬人的流動率，相較於世界各國對韓國目前的旅遊警示管制，台灣應該要用比其他國家更嚴格的標準，因為我們和他們脣齒相依，人員的流動、貨機等等都太頻繁了，所以應該要用高一點的標準，避免類似SARS當時造成舉國驚恐、重創台灣經濟的情況發生。","本席再次重申，MERS應該要有比較高的標準，台灣要戒慎恐懼。外交部在第一線，不能不加強戒備。","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的。事實上，我們一直在做。昨天衛福部提升警示，我們今天一定會跟進。","蔡委員煌瑯：說到提升，譬如把大首爾地區列為橙色也是應該的。現在很多民眾是明天要出門，今天決定不去。假如以你現在標示的灰色─只是提醒注意而已，民眾沒有辦法得到完全退費，而且退費的成數很低。如果外交部把它提高為黃色警示，當天退費也只能退5成；橙色的話，明天、後天，甚至是這個禮拜決定不去，民眾可以得到完全退費。這對民眾權益的保障比較大。","我看韓國疫情的提升速度很快，才4、5天的時間，感染人數就馬上從11人變成30人，顯然這個疫情在擴大。本席認為，外交部應該把大首爾地區提升為橙色警示。這樣一來，如果要退費，民眾的權益才能夠得到保障。外交部應該從善如流。","柯次長森耀：是的，我們今天一定會來做這件事。"],["蔡委員煌瑯：謝謝。"],["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發言的各位同仁都很關心韓國的問題，既然已經詢問這麼多了，所以本席就來問一些別的問題。","有關我們和菲律賓的協議，政府不斷表示今年就會簽署。請問次長，到底會不會簽？"],["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報告李委員，我們有高度的期待，希望今年會簽署。由於這是牽涉到國與國間的事情，我們也沒有辦法說百分之百，不過我們確實是非常努力的。事實上，就我們瞭解，這個案子已經到菲律賓的最高層。我們在等待最後的決策，之後就可以簽署了。","李委員桐豪：障礙在我們，還是菲方？","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事實上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的障礙。","李委員桐豪：既然如此，那為什麼拖這麼久呢？我剛剛還看到，有菲律賓媒體好像說因為最近的漁業、漁船糾紛，所以這方面似乎有一些延緩。","柯次長森耀：因為漁汛期到了，我們很多的漁船還是在雙方面都有一點爭議的經濟海域捕魚。其實這種情況並不是現在才發生，過去也都有發生，只是因為現在雙方面要簽署協定，大概大家會有聯想是否因此有延遲簽署的情況。事實上，我們雙方在漁汛期之前就一直在談。","李委員桐豪：菲律賓在漁業上產生最多糾紛的，是和我們台灣中華民國，還是其他國家有很多漁業相關的糾紛？","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倒沒有相關的紀錄。"],["李委員桐豪：沒有注意到？"],["柯次長森耀：是。","李委員桐豪：他們有關漁業的新法律，是不是針對我們而設的？","柯次長森耀：我們認為不是針對我們國家，因為畢竟菲律賓四面八方都臨海，都有漁船。","李委員桐豪：本席希望，外館在這方面能夠再評估一下，到底這中間有什麼連結性出了問題。我也要建議內政部、海巡署繼續強硬，同時國防部也應該全力支持我們的漁民。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漁業單位能夠特別對到那個海域進行捕魚、漁撈作業的漁民朋友們，做好必要的，不論是教育也好、溝通也好，所有應該有的準備工作，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執。","我希望國家能夠全力支持我們的漁民，也希望外交部在這方面能夠充分掌握對方一連串國內法的動作，和國際交涉之間的關係是什麼，為什麼會這樣拖拖拉拉，尤其漁汛期容易產生一些糾紛。好不好？"],["柯次長森耀：是的。"],["李委員桐豪：謝謝。","其次，有關駐外館處的統一指揮權，去年我們外委會去英國倫敦、比利時和荷蘭。本席雖然沒有時間去荷蘭，但也到不同的國家，接受了外交部駐外單位安排的活動。我注意到一點，特別是在倫敦─因為當時在倫敦也有金管會和中央銀行這些單位，可是這期間卻從未見過金管會、中央銀行單位的相關人員出席。","那時本席當下就很懷疑，到底外館的統合作業發生什麼樣的狀況？這其中包括，第一，訊息有沒有傳遞給不同的單位？因為他們在不同的地方作業。第二，他們作業之後，你們內部有沒有做調查？像本席參加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但我的背景是財政金融。我就非常奇怪，金管會和中央銀行的人員為何都不出席，致使我有很多在館務上需要詢問的事情都不能詢問。請問到底外館對外部單位的統合能力是什麼？","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按照我們的規定，館長當然負有全面的統一指揮……","李委員桐豪：我不責怪啦，因為當時館長剛好在更換。那幾天我一直在等待，在觀察，只是這表示當中顯然完全沒有統合好。本席今天只是提醒你們。","就政府單位而言，雖然你們的報告上說有統合，而且還有人事考核權，但本席很好奇，每個派駐單位的人都有專業項目，外交部的館長如何去考核他？誰負責考核、他的標準在哪裡，次長可以說明嗎？","柯次長森耀：館長負有考核的權力。我們在4月、8月都會有平時的考核，到了……","李委員桐豪：問題就是怎麼考核。譬如說，就我看來，理所當然立法委員來了，監督單位的人來進行所謂考察館務且要求集體出席時，竟然沒有相關單位的人員出席，這不是很奇怪嗎？","怎麼考核？你說，如果我作為館長要怎麼考核他？"],["柯次長森耀：關於央行的派駐人員……"],["李委員桐豪：金管會和央行都不出席。","柯次長森耀：我得到的訊息是，央行派駐倫敦代表辦事處的人員，必須每天全程關注金融市場的變化，並且負擔……","李委員桐豪：我們只是晚上吃個飯，可以吧？"],["柯次長森耀：我想吃飯應該不是問題。","李委員桐豪：吃個飯都不行，我是覺得很驚訝。","這是官方單位，所以本席認為，第一，我們駐外單位的整合度是有疑慮的。金管會和中央銀行有派駐人員的地方只有紐約和倫敦，對不對？獨立為王了，顯然外交部沒有做好統合工作，或是你們沒有能力做好統合工作。我們在這裡要求金管會和中央銀行─你們不必上台備詢，只要把這個訊息帶回去，就是要接受外館的統合指揮。","除了政府單位之外，我們還有非常重要的貿易單位在海外，甚至有其他的各種代表、組織在海外，包括非政府的，請問外交部有辦法做統合嗎？就以最簡單的來講，像外貿協會，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李委員桐豪：我一直主張，外交部在沒有外交關係的地方，要用不同形式的、靈活的運用這些單位。現在既然連金管會和中央銀行都沒有辦法統合了，那這些單位可以統合嗎？","柯次長森耀：委員剛才提到的貿協是基金會，不是屬於政府機關的單位，雖然我們與他們一直有合作的關係，可是沒有上下從屬的關係。然而在央行及金管會的部分，委員提出的看法確實非常重要。","李委員桐豪：下次如果我有機會到紐約，也會去觀察這樣的問題。這是我經過一年來的觀察，到現在才終於講出這樣的話，所以本席在此敬告金管會與中央銀行要注意，在外，政府單位是一體的，另外也要敬告經濟部，外貿協會必須與外交部整合，讓國家整體的力量發揮到最大，各自行事是不對的。","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一定會處理。","主席：李桐豪委員所提的問題非常重要，我在此也要提醒外交部及所有的駐外單位，如果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到貴處拜訪的話，貴館一定要儘可能把所有部會人員集合在一起，不是只有金管會，是所有單位都應該儘可能出來，但有些也許是很特殊的單位，如調查局、軍情局、國安局等等，則可以做適當地考慮。","請陳委員鎮湘質詢。","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高度肯定與支持林郁方委員的提案，九三軍人節對國軍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節日，但是對全國的老百姓而言，不僅是放假紀念而已，對於軍人平時對國家的付出與貢獻、戰時所做的犧牲，都應該表示高度的肯定。","同時，現在是徵兵到募兵轉折的關鍵時刻，我認為軍、文本來就不同，不能以齊一的標準認定，認為他想當然可以當兵是有問題的。今天我們之所以要通過募兵制暫行條例，是希望能以此條例為母法，讓相關部會在一定的時間內，能根據此法修正歷年來所涉及各方面的問題，如此處理，我們的募兵才能夠走下去，請問兩位次長認同嗎？"],["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認同。"],["主席：請國防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認同。","陳委員鎮湘：其次，大家也很關心我們與美國關係的問題。我不認為我們跟美國的陸航接觸或締結姊妹旅就是拿到安全的保單，這是證明臺灣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尤其是對美國，他們的國家戰略是要走向亞太地區，臺灣這座不沈的航空母艦是他們一直關心的。另外必須注意，如果我們想存在，就要有這樣的認知，沒有堅強的國防是有問題的。我也希望國防部在這方面要思考應如何彌補自己的問題及缺點，如何建立制度及強化應有的戰力，這是你們要努力的部分。你們不能因為一點點的突破而沾沾自喜，應該要牢牢把握此機會強化我們一切不足之處。請問王次長同意嗎？"],["王次長信龍：同意。","陳委員鎮湘：我希望你們不要陶醉在已有的東西上，應該努力考量未來要如何強化的問題。","今天我們討論到外館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整合外館的單位，最重要的是如何能發揮統合的力量。其次，雖然每個地區的大小、性質不同，但是國家目標、利益是一樣的，我相信你們對各分區都有檢討，但是外交部可以掌握的是如何面對這些問題和其優先順序，並且可以和相關單位交換意見，譬如情蒐部分並不是國安局一個單位的事情，包括這次MERS的疫情的就是屬於防禦的情報，在這方面應如何整合、如何做出快速的分析，我認為這方面的問題應該要提升到國安的層次來討論，請問柯次長的看法為何？","柯次長森耀：委員的指教我們會馬上研議，因為現在韓國有開始進入社區感染的危險，而我們與韓國之間的交流非常多，所以這方面我們確實提高非常多地警戒，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優先研議。","陳委員鎮湘：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防患於未然，你們常常只依賴出動，弄不好就燎原了，燎原以後再去補救，需要付出多少人力、多少財力？但是損害已經造成。防患於未然就是準備的工作，是在還沒燎原以前先做處理。本席看到所謂第三波感染已經出現了，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鎮湘：你知道第一波、第二波和第三波感染的意思嗎？"],["柯次長森耀：知道。","陳委員鎮湘：換言之，這個傳染在韓國已經失控，在失控的情況下，如果我們還只是等待，就有問題了。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攻擊，要主動採取、主動管制，寧可失之嚴不要失之寬，次長認為呢？","柯次長森耀：是，我非常贊成委員的看法。","陳委員鎮湘：最近馬總統提出「南海和平倡議」，你們特別說了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主權在我是前提，之後才能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我想國安層級應該有思考這些問題具體的作為。"],["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你們近程的具體作為是要強化太平島的防務，要瞭解敦謙礁距離我們只有12公里（12,000公尺），我們到島上看過，他們在積極地強化攻勢，不會理會其他國家要他們停止的意見，等他們完成之後，對太平島絕對會構成威脅。因此，如何強化太平島的防衛就很重要，我不認可所謂丟掉再拿回來的規復作戰，沒有機會了，這是確保的問題，如何確保是你們要努力的。","遠程的目標則是開發太平島成為多功能的開發中心，本席已經多次提出，希望你們能拿出具體作為，如何在環保、漁業、氣象、能源，乃至於旅遊各方面，做有計畫的規劃，提升它的層級，擴大它的影響力，爭取相關國家的認同，降低軍事爭議性。如果只是停留在一個口號就非常危險。","柯次長森耀：我非常贊成委員的意見。其實我們現在也有採取一些作為，不單只是口號，事實上，將來對於總統的「南海和平倡議」，我們還會有一些比較具體的作法。當然，目前我們已向國際社會宣導我們提出來的這個倡議，讓大家瞭解我們希望南海變成一個可以和平航行的海洋，這是非常重要的，希望爭議各方都能自我克制。因為如果大家都競相加強所謂的填海、造島等等，事實上，也並不是一個能夠獲取和平的方式。但是，太平島本來就是屬於我國主權的島嶼，當然我們本來就有責任把整個太平島的防護或將來的開發做好。","陳委員鎮湘：好，謝謝你。我再提醒一句，中業島、敦謙沙洲原本都是我們的，不要忘記聲索！"],["柯次長森耀：是。"],["主席：謝謝陳委員。","請蔡委員錦隆質詢。","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華爾街日報報導中國外交部將援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六十條的規定，表示可以在專屬經濟海域建立人工島礁，又用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可以建立防禦工事或是對進犯的美軍反擊。兩位次長曾否看過這個報導？"],["主席：請國防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南海的問題，我們國軍一直都對狀況有所掌握。"],["蔡委員錦隆：我知道你們在掌握之中。","王次長信龍：根據我們防衛作戰各項的作為，其實我們都有一些……"],["蔡委員錦隆：你對於中共援用海洋法公約這一條規定有沒有什麼看法？這步棋可能奏效嗎？","王次長信龍：我想，南海這些島嶼早在歷史上就已經很清楚了，就是我們國家的……","蔡委員錦隆：現在不是這個問題。現在是他們先報導要援用這一條，如果奏效的話，不就表示美國對於中國在南海的擴張束手無策了？","王次長信龍：是，這部分我們還會再繼續觀察。","蔡委員錦隆：還要再繼續觀察？這是很重要的。如果束手無策，就只有兩個結論，一個是過不了就打人；另一個就是拍拍屁股走人。不過，從歷史上看，一直以來中共對於領土從來不曾讓過步。現在這個情況是否意味著未來美軍的太平洋聯盟對上中共，在這裡可能會使軍事衝突升高？王次長，你對此有何看法？","王次長信龍：我想，這也就是為什麼馬總統會提出「南海和平倡議」的原因，我認為不管是哪一個對自己主權的聲索國都不希望有這種升高軍事緊張的情況。所以，在這裡必須要有所謂的自我克制，這也是南海和平倡議裡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我們只能向國際社會呼籲，我相信國際社會對這個應該都會有正面的回應。如果中國大陸確實有這個片面、單方的行為，我相信國際社會應該也會有所反應。","蔡委員錦隆：最近即將要舉行聯合軍演，我們也希望能夠參與，但是，我們都知道，中共在人工島礁上從來不曾停過工，一直持續不斷地進行。就這個態勢看來，這兩方的極端不會因此而停歇，可以想見衝突的機率相當高。請問王次長，我們準備好作戰了嗎？","王次長信龍：國軍的各項戰備準備工作是一直持續在強化中，整個太平島地區也是一樣，我們的國軍不論是海軍或空軍，都有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巡弋和演訓的工作，這部分可以請委員放心。","蔡委員錦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已經做好隨時作戰的準備了嗎？"],["王次長信龍：國軍是隨時都在備戰中。","蔡委員錦隆：這個答案聽起來似乎很好，但是，看起來又好像不是很實際。最近我們的軍艦和炮都發展得非常好，不過，對於這個地方我們應該要有所準備。如果這裡發生軍事衝突，我們的金門、馬祖必然會緊張起來，你們有準備了嗎？","王次長信龍：我們各項的演習想定都有很多方案，可以說作了全方位的考量，這部分我可以向委員作報告。","蔡委員錦隆：好，這一部分非常重要，尤其最近又發生了一些小三通的事件。如果南海引爆這個區域的軍事衝突，即使是小衝突，我想，金門、馬祖都會緊張，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軍方對於金門、馬祖這邊有什麼積極的準備工作。王次長，你覺得你們已經有準備了嗎？","王次長信龍：跟委員報告。外島是平戰結合的，平時的戰演訓都是按照計畫在執行；而各種想定，也都列入我們的訓練方案。事實上，我們的外島即使是平時也都在加強戰備中。","蔡委員錦隆：「平時都在加強戰備中」這樣的答案我已經聽好久了，希望我們的國軍確實隨時都處於備戰狀態，不過，我們也不希望像伊拉克那樣，擁有全世界第四強的軍備，卻毫無用武之地。當年伊拉克那麼強……","王次長信龍：委員，要對我們國防部有信心。","蔡委員錦隆：一千二百億美元的軍備，竟然毫無用武之用。所以，希望在這方面好好地自我檢視一下。"],["王次長信龍：是的。","蔡委員錦隆：尤其，菲律賓總統訪日以後，日本也同意加入這個演習了。我覺得，此一區域衝突升高的機會滿高的，我們應該做好準備的工作。","接下來，請問柯次長知道「不要鬧工作室」遭到要求免費拍片的這件事？這個工作室專門拍攝外國人眼中的台灣、談談他們為什麼愛台灣。它的負責人是Johnny，他表示，外國人來台旅遊的人數不斷創新高，很多來台旅遊的外國人因為熱愛台灣，所以，他們在旅途中就拍攝了很多影片，把他們的感受都拍下來。我想，這也是一種宣傳之意。他們所拍攝的影片當中，有幾部是非常好的。其中一部名為「老外為什麼要愛台灣？」的影片裡有談到xx部和xx局，我覺得這個「xx部」講的應該是外交部；還有這個「xx局」講的應該是觀光局。次長，你知不知道這件事？"],["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到的這件事，我在媒體上大致看過，但是，關於這個影片，我們並沒有去……"],["蔡委員錦隆：說這個xx部想用2,000元買他6年的播放權。","柯次長森耀：據我所知，外交部並沒有做這個事情。","蔡委員錦隆：那個「xx部」真的好奇怪！也許是工作部吧？但是，我就覺得他指的好像是外交部。他還講到「xx局」，他沒有寫誰。不過，我倒是覺得，現在是多媒體時代，很多影音科技都已經不一樣了，各位可以看看現在的Line、Facebook，傳播的感染力多強、多高。我們也可以靈活運用，宣導台灣，讓我們台灣能夠在世界上多多曝光。"],["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南海的事情很多人已經提過，儘管馬總統一再強調他所謂的和平倡議，但我認為，這根本是空的。你看最近美國非常強硬的態度，他們的國防部長講的那些話，我想，這是在某種程度上必須要講清楚的。現在馬總統說「不承認、也不抗議」把所謂的「南海和平倡議」掛在嘴上，我認為，沒有人會聽這個理論的。坦白說，對於這件事，我們台灣應該要表示一些態度。對於馬總統這樣的講法，我想，應該不能這樣做。我知道，過去大家常常講「弱國無外交」，這句話也許有一些道理，但是，在面對國家情況危險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硬起來。現在馬總統講的這些話到底是為誰講？他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講這些話，讓他們有機會繼續再做嗎？我想，他心裡面應該是有這種含意啦！我們聽起來是非常不爽的！不應該這樣做嘛！他如果是站在台灣中華民國的立場，就應該要講清楚，在目前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應該要配合美方的態度，來保衛我們國家的安全、領土的完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們敵對的國家，我們在這個時候應該懂得怎麼去選邊嘛！特別是小國家，在某一個範圍內應該要這麼做！當然，在做法上應該要有一點外交手腕。可是，每次講到南海，外交部又跟著他起舞。我認為，這個「南海倡議」是一點用都沒有的。次長，你的看法如何？"],["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南海倡議」提出來以後，委員一定也知道，其實國際社會也有一些正面的反應。不過，我覺得，很重要的就是，當「南海倡議」存在那麼大的一個爭議時，我們需要有我們的話語權。而這個話語權，我們會透過這樣的倡議出來以後，再接下來做一些具體的做法。目前其實我們也接到許多訊息，那就是國際間有相當多的媒體有正面反應。","陳委員唐山：我想，國際間有一些國家知道我們現在的立場，那就是台灣有所謂「一中共識」等等。所以，我們真的要展現我們的決心。歷史告訴我們，姑息到最後都會造成強權的擴張，二次大戰的經驗我們都看得非常清楚。當時的德國、日本都是這樣，所以，到了某種程度我們必須要表現出比較堅強的態度。我提出這樣的看法給各位作一個參考。"],["柯次長森耀：謝謝。","陳委員唐山：另外，今天我們的這個主題提到外交部內部統一指揮權的問題，平常在駐外的單位裡面，經濟部及其他部會也都會有派駐人員，國防部甚至國安局也都有派駐人員。對吧？"],["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唐山：這些人員本來應該是分工合作，但是，我們到國外考察時，總會碰到一些外館的人埋怨說：「經濟部的同事好像都不聽我們外交部館長的指揮。」這就是統一指揮的一個問題。我自己曾經擔任過部長，我知道這個情形，有時候是其他部會派在國外這個單位裡面，年終打考績時，國外的館長給館內同仁打的分數，會送回各同仁在國內所屬部會，如果是經濟部外派的人員，他在外館的考績經濟部部長可以再改，對不對？","柯次長森耀：駐外的館長有考績的建議權，他打好考績以後，送回外交部，本部再轉到他們原來所屬的機關。如果各該機關對於館長所打的考績有意見，他們改了以後，要說明為什麼會有不同的作法。","陳委員唐山：也就是說，他們是可以改的。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唐山：外交部的外館館長是外交部派，如果館長給經濟部的派駐人員考績打C，考績分數送回經濟部後，那位人員的長官又給他A。最後，他們的考績就會變為A，對不對？他所屬原機關的首長有這個權力，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唐山：難怪會造成所謂統一指揮問題的存在。這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柯次長森耀：我想，部與部之間應該還是要協調、彼此尊重，如果館長認為其他機關派駐人員確實在那裡不適任或無法配合的話，他其實還是可以建議該人員回來，然後，請相關部會在3個月內作檢討，看是否要把這位同事調離他的駐地。","陳委員唐山：我剛才曾提到，外館裡面還有其他機關或單位的派駐人員，像蒐集情報方面的工作就有國安局的派駐人員負責。我舉個例子來講，當然，這件事我自己也有一些責任，因為那個時候我正擔任部長。在2005年或2006年的時候，非洲西岸的塞內加爾跟我們斷交。次長，你記得嗎？"],["柯次長森耀：是2005年。","陳委員唐山：那個時候是黃大使在那邊。這個斷交的訊息我們館裡面沒有人知道，國安局派駐在那邊的人員也完全不知道。一直等到上午十點多，該國總統打電話給我們的大使，說：「你十點半可以到我辦公室來，我有事情要跟你談。」大使到了那裡，才知道原來是要跟我們斷交。該國總統跟他說，他們的代表已經在北京與中國簽訂合約，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要跟我們斷交。那天我們的大使接到該國總統的電話，還不知道十點半到總統辦公室要幹什麼。講起來，我們的外館有那麼多不同單位的派駐人員，連國安局都有派駐人員，竟然沒人知道這個要斷交的訊息。當時我受到許多人的責備，尤其是一堆民進黨的委員更是把我罵得很慘。我沒有任何辦法，只能接受大家的責備，因為我要負責任。","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在組織通則及統一指揮辦法通過以後，我們一直在加強這部分。這個加強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館長的領導統御；另一方面就是跟不同單位同仁之間的橫向聯繫。另外，資訊的交流也是其中一部分。","陳委員唐山：所以，這就是一個例子，其他不同單位派駐在同一外館的人員，大家要互相合作，要有多些觸角，有了antenna就可以到處去聽、去找，以取得information。"],["柯次長森耀：是。","陳委員唐山：最後一點，現在我們台灣所需要的並不是中國大陸中國化，而是要國際化。現在好像一碰到什麼事情或經濟問題，就說要跟中國訂定服貿或什麼，這是錯誤的觀念。我們要國際化，不是要中國化。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國際化，就是跟歐洲、美國、日本以及其他國家交流、交易。不要鎖在中國這一塊地區，我們已經鎖太多在中國這個地區裡面了。"],["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南海問題一定會愈演愈烈，其實早在兩、三年前我就看到了。記得當時我和陳委員，好像詹委員也去了，那次我們是到太平島，這是立法委員第一次到太平島考察。我們是很短的時間內連續去了兩次。而且，回來之後，還特別提案主張把八門砲搬上去，以嚇阻越南的船艦不要再靠近我們的太平島水域，而且非常有效，王進旺署長說，那個砲搬上去以後，他們再也沒有進入我們的禁限制水域。其實我們早就看出來了，所以，我個人才在那個時候堅持一定要早點做，因為愈晚做，問題會愈大。當時也有人主張做油氣探勘，那一千多萬是我提案的，而且，我要求礦務局編預算讓中油去做油氣探勘，那算是非常粗淺的探勘，但至少是一個開始。碼頭也是，我們一直要求趕快建碼頭，上次因為有在野黨立委阻撓，所以才擱了一陣子，還好後來又重新恢復動工，大概今年底就會完工。","另外，南海問題當中有一個外交部應該要注意的問題，那就是所謂「十一段線」、「九段線」，這些要去注意一下。當中有些有歷史因素，譬如美方的學者像葛萊儀所提的，要我們就「十一段線」的內涵講清楚，意思大概就是要我們按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澄清，並根據這個說明我們的立場。但事實上，我們宣布「十一段線」是在1947年（民國36年）12月1日，那個時候聯合國的海洋法公約還不知道在哪裡，連醞釀都還沒開始。我要提醒的是，我們要很謹慎地回答問題，特別是委員在這裡問的問題。像稍早有立委問到這是不是我們與美國的軍事同盟？你們國防部的人員要小心！如果回答得模模糊糊，到時候報紙如果報導我們的次長同意我們與美國之間軍事同盟的恢復或什麼的，華府馬上就會有反應，我們就要被打臉了，就像升旗風波一樣。有時候做了就不要講，有時候則是不要誇大其詞、膨風。而且，你們官員在此地回答委員詢問的時候，注意要回答得慢一點、講少一點，這對你們來講，會好一點。否則，到時候媒體一登出來，你們可能會吃不消。關於軍事同盟的問題，我看次長剛剛回答得有點模模糊糊，我真替你擔心啊！不要到時候美國來個打臉的動作，大家都會吃不消，你尤其會感到吃不消。這是很敏感的問題，務必要很注意。我們意思是說，不論是「十一段線」、「九段線」或「U形線」之類的問題，外交部要特別小心地回答。如果回答得不小心，就可能中計了。在上談判桌以前如果不能堅持這些東西，上談判桌就會完全沒有籌碼，「U形線」、「十一段線」這些東西如果讓步太多，你的立場和基礎就不復存在。我們可以在這麼遙遠的地方繼續保留太平島，這些所謂的「U形線」、「十一段線」，是我們在法律上、國際法上跟人家辯論、強調我們主權時很重要的依據之一，所以，我們要很小心地去回答；而且，不要趕時髦、不要妥協。我知道你們官員的心態，因為很多立法委員很凶，特別是在野黨的。你們被罵兩句，就想說早點把事情避過去，於是就講一些模模糊糊的話去附和人家，結果反而害了我們自己國家的利益。","另外一個需要比較注意的，就是菲律賓跟我們的漁業衝突問題。光是最近的5月份就發生了3起糾紛，我不認為這個是單一事件。有時候菲律賓可能變得很狂野，他們才不管所謂的「專屬經濟海域」是否重疊，只認為那裡就是他們的。像漁船明進財六號，它根本就在我們的專屬經濟海域內作業，而且，是在暫定執法線以北。這樣他們也敢進來，尤其，還是武裝人員上船，並要求我們把通訊系統關掉。這叫是可忍，孰不可忍！外交部針對這個事情，講話一定要非常強硬！根本不需要跟海巡署作什麼商量，你們就要先發制人，先提出強烈的抗議和警告。要不然，我們好不容易把紀德艦開到北緯20度以下去嚇阻他們所產生的成果將蕩然無存。菲律賓這樣的國家，我們瞧不起他們。可是，如果我們表現得太軟弱，搞不好他們還瞧不起我們呢！所以，我勸次長，以後若再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們一定要咬住不放！你要告訴他們，你們是想做什麼。有時候話要先強硬起來，我們的立場清楚，他們就不敢隨便越雷池一步。你們把話講得強硬，國防部、海巡署的後續動作要跟著強硬起來。所以，你們彼此之間要互相壯膽啊！外交部雖然憑一張嘴，但是，一張嘴可以辦很多事情耶！你們的話講出來，國防部、海巡署就要向前走。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次長的看法如何？"],["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事件發生以後，在海巡署趕去護漁的時候，其實我們駐菲律賓代表處就已經有向菲律賓政府強烈抗議了。事實上，針對這件事我們雙方面都有進行處理。所以，才能夠使我們的漁船順利地回來。不過，委員剛才提到有3起可能不是單一偶發的事件，這個我們會特別注意。因為那個地方所謂的「從屬海域」，可能有一些菲律賓公務船的執法人員紀律不是那麼好。這一點是有可能的，當然，因為現在是漁汛期，我們還是要護漁。同時，我們的人員在菲律賓那邊也會強力去交涉。","林委員郁方：基本上，我贊成主席說的，如果我們的同仁到代表處去訪問，你們應該把人找來，介紹一下。"],["柯次長森耀：是。","林委員郁方：互相尊重，我認為是應該的。"],["柯次長森耀：是。","林委員郁方：但是，有一個是例外的。我自己是這樣做，我也希望我們立法院的同仁也要這樣做；而你們自己也要有立場。私人的訪問是不應該進代表處的！你們代表處如果有人跟立委或其他政治人物有私人的交情，儘可在外面見面。要吃飯或做什麼，那是你們自己的事，只要不動用公款。我林某人只要是自己出國，絕對不使用代表處的資源。有一次我到東南亞一個國家去，我甚至主動要他們不要有什麼動作，因為我有過經驗，去到那裡發現代表在那邊歡迎我；我叫他回去，他卻表示至少要吃完中飯。那次以後，我就明白地表示私人行程，請你們不要接待。我認為我們應該要這樣自我要求。可是，你們也要有你們自己的立場。這樣比較好！有一次出國，那時我是召委，另外一位也是召委；結果你們派了3個人去接那位在野黨的召委，我林某人一個人晃出來。我覺得這件事滿有意思的！你們需要派3個人去接一個人嗎？難道你們都不搞外交，專門搞「內交」是不是？很誇張耶！竟然為了一位立法委員而派3個人去接待！需要到這種程度嗎？我還是覺得我比較有品味、有格調，希望我的同仁也都應該要這樣做。私人行程不必打擾代表處。"],["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陳委員鎮湘代）：現在繼續開會。","請詹委員凱臣質詢。","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單單一個會期來講，在立法院裡面我敢說我到外館考察的機會大概比任何人都多。因為既擔任本委員會的召委，又是海外的委員，我去外館的機會實在是非常多。憑良心講，我對外館和它裡面的情況算是很瞭解。今天已是我在這個會期裡最後幾次擔任召委主持的一個會議，因為6月16日就休會了。我特別安排這個主題的原因，就是有感於外館統一指揮權著實非常重要。我到過外館很多次，有館長抱怨館員的，也有館員集體來跟我抱怨館長不好的。但是，無論如何，館長是代表國家。為什麼我們的外交部長去有些地方中共會反對？為什麼署長或其他部長去的時候，別人都不反對？因為外交部長他代表的意義不一樣嘛！所以，政府各機關派駐在海外的這些單位，我們說他們是代表國家。所以，這個統一指揮權非常重要。館長本來就必須對他的館員有考核權，他所考核的，不是該員的專業，而是該員在一般業務上做了多少事情。所以，館長對館員本來就必須具有一些指揮權及考核權。但是，館員不管是來自哪個部會，都要尊重館長。比方說，我來自僑委會，職等不但不比館長低，進入公務員系統的年資還更久，我可以不聽你館長的話啊！為什麼整天都聽你在這邊講？所以，希望你們還是要統一指揮。如果在一個戰區，那個戰區裡面職位最高的是司令或指揮官，他底下有很多單位。以國防部來講，在太平島就有一個海巡單位，海巡如果自己做自己的，不聽國防部的，那麼，這個系統要如何管理？所以，我還是要強調，這個統一指揮非常重要。","另外，請問次長，駐外館處通常一個月開幾次會？剛才你報告的時候說，一個月開一次會。是嗎？"],["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駐外館處一個月開一次會。","詹委員凱臣：像洛杉磯、紐約、舊金山等地的辦事處，每個星期三都要開會，因為他們的事情太多了。但是，有一些很特殊的單位，諸如軍情局、國安局、調查局等等，這些人員有時或許真的有特殊任務，無法陪著立委開會或怎麼樣，這個我們可以諒解。我認為，大部分的外館都沒什麼問題。可以說，至少有98%以上沒有問題，都處理得很好。我記得時間最長的一次是到亞非，當時王大使就處理得很好，陪著我們幾位委員考察。我去了很多外館，感覺他們都處理得很好，我是很感激。但是，我希望所有部會都一定要有「外館統一指揮權」這個觀念，外館代表國家，所以，不管館員是來自哪個部會，都要接受統一指揮權的指揮。本席向來很少請所有部會都來參加會議，通常都只邀請一、兩個部會而已。但今天安排這個議程，邀請各部會人員列席，就是要讓各位瞭解這種程序、這種倫理，大家一定要注意到這一點。","柯次長森耀：非常謝謝委員的用心良苦！很多館長都是外交部派出去的，對這部分我們都一直在精進。我們也認為領導統御是館長不能免除的責任，更是一種藝術，所以，我們希望館長都會回來，如果有機會的話，在我們的外交學院也有類似的課程能夠提供給這些館長。甚至對於未來可能當館長的人，我們也都有這樣的班，讓他們去瞭解應該如何管理好自己的EQ、如何做好領導統御。","詹委員凱臣：但是，憑良心講，館長也不要去欺壓館員，也有些館員跟我們抱怨說：「這個館長實在很差！」當然，若是個人恩怨，我們就不管了。不過，有時候館長還是要注意一下。"],["柯次長森耀：是。","詹委員凱臣：另外，大家都在討論韓國有關防疫的事情。我認為，對於這種防疫事務，外交部或衛生機關都要早一步做。不要等到韓國發布訊息，我們才覺得怎麼樣。如果它是防疫第一級，我們台灣馬上就進入第二級，這種事情是可以早一步做的，事實上，早一步做，也沒有人會罵你們的。因為防疫本來就很重要，要是這個病毒進到台灣來，問題會很大，怎麼得了？再者，韓國與中共已經簽訂FTA了，我個人認為，重點不在他們簽了多少內容、對我們的產業有何影響、對我們的GDP有何影響；而在中共與韓國把台灣當作一個貿易的競爭對手。他們做了多少行動？這些行為對於台灣的未來影響有多大，才是我們要考慮的。一個中韓貿易FTA，也許十年、二十年，在野黨就認為「十年對我們來講，差不了多少，一年才幾千萬美金。」不能這樣想，我們要看的是，韓國和其他國家都是多麼努力，只有我們台灣還在內鬥、還在那邊吵、還在那邊逢中必反。真的是很奇怪！","另外，我前兩天去馬祖考察，感覺國防部表現很好。看到馬祖的防衛系統做得很好，讓我們對國家很有信心。所以，我在此謝謝國防部！我在那邊還看到一份到馬祖視察的名單，裡面以時任陸軍總司令的陳鎮湘委員視察最多次。我在這邊向陳委員表示敬意！這還特地把這份資料拍下來，給陳委員看了一下。","最後，今天的主題當中有一個是九三軍人節，現在這一天只有國防部放假，全國老百姓都沒有放假。我認為，就算這一天全國放假，又怎麼樣呢？但是，我個人認為不要在軍人節上加上陣亡戰士、退伍戰士什麼的，很早以前先總統蔣公時就訂定了九三軍人節，我們就沿用這個名稱，並改為這一天全國放假嘛！我記得，這一天最早是放假，後來改為沒有放假。事實上，現在很多假期都沒有了。台灣光復節、十二月二十五日都已經不放假了。所以，我認為，還是需要考慮一下把這天改為放假，只是題目不要弄得太長，就寫「軍人節敬軍愛國，放假一日。」即可。好不好？謝謝！"],["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主席（詹委員凱臣）：請顏委員寬恒質詢。（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質詢。","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駐外人員當中要有一定的比例要推動經貿外交，外交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推動經貿的合作，促進雙邊的貿易、促進雙邊的投資，一般外交部派出去的外交官，我想這部分畢竟不是他們的專業，需要國貿局、經濟部相關國貿人員去推動雙邊的經貿合作和促進投資。針對國貿局派駐人員，外館的館長有沒有實際的權力？我看他有形式上的權力，依據通則、辦法，好像有形式上的權力，但是他有沒有實際上的權力針對國貿局派駐的駐外經貿人員作業績的考核、行為的考核、績效的考核？館長有沒有實際的權力？"],["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是有這樣的規定，館長有這樣的權力。","邱委員志偉：就我了解，實務上大概就分屬不同系統，他們很多電報不經館長就直接報經濟部、國貿局，這些現象是不是存在？","柯次長森耀：如果是行政方面、業務方面的，只要跟我們政策有關的，應該還是會經過館長。","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所有的業務只要是外館送回國內的，一定要館長簽核，不管各部會、20個單位，你要回來的電報、公文不需要館長簽核嗎？","柯次長森耀：有一些授權的，或者只是內部的業務……","邱委員志偉：我了解有一些館，經濟組組長就自己管自己的經貿業務，館長也不想管，館長也管不動他，他派出去的職等、經歷搞不好比館長還大、還更資深，他怎麼管？所以你要賦予他很明確的法律權力，約束他的作為、約束他的績效，我曾經調查過，所有派駐我們外館的經貿人員招商投資的績效，你要用績效去做評比，你們報告裡面雖然說會簽核意見，然後送原單位審核，如果要變更，就要寫報告，對不對？"],["柯次長森耀：是。","邱委員志偉：通常我覺得各部會就相安無事，送回經濟部大概都是甲等，打乙的很少，縱使他績效不彰，你也不敢給他打乙，因為他不是你外交部的人，即便打乙，回到國內部長或國貿局長還是把他改成甲，這現象是不是普遍存在？","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跟經濟部有一個共識，在年度考核評鑑的時候，兩個部會就在一起討論，平常的時候還有兩次的平時考核。","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如果經濟部長要變更館長所打的考績，必須要經過考績會，而不是寫個報告就可以變更。"],["柯次長森耀：他們內部應該有經過考績會才會變更。","邱委員志偉：沒有，你們報告是說寫一個書面報告就可以變更了。"],["柯次長森耀：就是經濟部本身也許有……","邱委員志偉：要嚴謹一點，你要給館長有指揮權，否則有時候外館叫館長自己開車，館員十幾位都在辦公室裡面，各單位都在辦公室裡面叫不動，叫的都是外交部的人，各單位就搞自己的業務，外交部忙得半死，很多卻待在辦公室裡面，為什麼不能走出辦公室？教育部也是如此，還有教育部所轄的單位竟然沒有去參訪過它的轄區。我舉個例子，駐澳洲兼轄紐西蘭，我問他有沒有去過紐西蘭的大學，他說沒有，這就是因為館長沒有實質的指揮權，所以他才不理他、不怕他。所以，我覺得館務會議一個月開一次太消極了，很多事情變化很快，像傳染病的問題，MERS的問題還要一個月開會一次嗎？"],["柯次長森耀：那當然。","邱委員志偉：立法院每天都在開會，我覺得外館應該每個禮拜開週會才對，人也不多嘛！","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那是原則，大館、小館也有差別。"],["邱委員志偉：大家都會依據原則。","柯次長森耀：可是小館如果只有兩、三個人，其實天天見面，事實上幾乎每天都可以開會。","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這個規定應該從嚴，要有積極性，以兩個禮拜為原則，你們內部可以修改這個規則，把積極度調升起來、調動起來，否則你有準則在，我就每個月開一次。另外，館長綜理館務，所有各部會的資料、機密都可以接觸，館長需不需要做忠誠查核？"],["柯次長森耀：有。"],["邱委員志偉：是比照國防部嗎？他的查核標準是什麼？需不需要測謊？需不需要定期？","柯次長森耀：測謊倒沒有，不過我們都有特殊查核，相關資料都有送到……"],["邱委員志偉：是比照國防部駐外的武官作相關的查核嗎？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考慮。","柯次長森耀：我們是有一個特殊查核辦法，但並不是跟國防部的有關。"],["邱委員志偉：對象是誰？是公使還是館長？"],["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答復。","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所有的駐外大使、代表，依考試院和行政院會同訂定的特殊查核辦法，都有經過特殊查核。"],["邱委員志偉：查核的時間大概多久？查核的頻率多久一次？"],["郭處長素卿：外派的時候。"],["邱委員志偉：就只有一次？"],["郭處長素卿：對。","邱委員志偉：他都還沒有開始執行業務，你去忠誠查核什麼？應該每年都要做忠誠查核嘛！我們當然了解駐外人員事涉很多重大的國家的機密，當然有一定的機制去防弊，我們不是不信任我們的外交人員，但是還是要有一定的機制去防弊。你說派任的時候做一次忠誠查核，我關心的是他執行業務之後，有沒有違背他所賦予的職務，有沒有違背他的忠誠。","柯次長森耀：除了這個以外，赴任的時候、就任的時候當然會有一個特殊查核，但每一年我們都還有平時考核。","邱委員志偉：那是平時考核，平時考核是針對他的業務，我說的忠誠查核有很明確的定義和查核的範圍，應該比照國安人員，因為館長的位子所接觸的業務非常機密，你也不能保證你所派出去的館長或大使都絕對沒有問題。","柯次長森耀：其實在特殊查核以後，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既然館長要負責全館的領導統禦，當然是用人不疑。"],["邱委員志偉：他每年要不要返國述職？"],["柯次長森耀：不是每年都要返國述職。","邱委員志偉：最起碼要在他返國述職的時候做一次忠誠查核，其辦法可以依照國防部或國安單位相關忠誠查核的辦法。","柯次長森耀：可是在他整個執行業務的過程之中，如果沒有發現他有任何類似的問題的話，事實上，如果他做得很好，我們覺得應該可以讓他繼續做下去。","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能從表面去看，當然有很多的機制可以去防弊，我只是提供你這個思維、管道，能夠把這個機制強化起來，因為畢竟國家安全是我們大家最大的共識，不管是外交、國安或國防，相關人員接觸的資料非常機密性，任何一個閃失就可能造成國家安全的漏洞，所以這部分請次長帶回去檢討一下。"],["柯次長森耀：好的。"],["邱委員志偉：多久可以檢討出來？","柯次長森耀：我們會來了解，但是因為這牽涉特殊查核辦法……","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你要去檢討怎麼強化這個機制，有沒有可能比照國防部或國安單位做忠誠查核？查核頻率是否可以提升？檢討一下啦！","柯次長森耀：委員這個建議我們會來做，但是因為這個規定是考試院訂的，也是大院通過的。","邱委員志偉：我知道，我沒有要你們一定要怎麼樣，但是你們要去檢討一下如何強化這個機制。","柯次長森耀：可以做的，我們就來加強。","邱委員志偉：另外，各館處的績效都有一個綜合績效評比，有沒有一個排名，例如30人以上的大館或30人以下的館，要有一個優等、甲等、乙等，針對館的整體績效作評比？","柯次長森耀：我們每一年是有一個館的團體績效的評鑑，這也是有分優等、甲等或乙等。"],["邱委員志偉：有乙等的嗎？"],["柯次長森耀：有。"],["邱委員志偉：這個資料可以公布嗎？"],["柯次長森耀：是否私下再提供給委員？","邱委員志偉：這是機密資料嗎？我們當然要了解哪個館表現不好，既然你有這個機制做評比，優等、甲等、乙等，最低是幾等？"],["柯次長森耀：最低是乙等。"],["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比例？可否會後提供近三年各外館綜合評比的成績？"],["柯次長森耀：我們再請同仁提供。"],["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次長，你知不知道臺灣在1895年被清朝割讓，割讓之後，臺灣人八年抗日，你知不知道我們臺灣人也抗日？"],["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知道。","周委員倪安：今年2015年適逢二次大戰終戰七十週年，我們在前天禮拜天5月31日，在外交部外面的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辦一個臺北大空襲七十週年的紀念會，因為臺北大空襲時，當時的總督府也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總統府，也被摧毀了很多地方，包括整個大臺北死亡超過3,000人，傷重的數萬人，所以我們在5月31日那天做了一個紀念。我們看到外交部有很多的紀念，我們看到我們國家有很多的紀念，包括抗戰七十週年，但是好像遺忘了許許多多臺灣人的歷史，許許多多的阿公阿媽到現在還活著，他們記憶都還猶新，這個是臺灣的歷史。請問次長，因為今年是七十週年，我看到包括德國、日本，都由政府舉辦紀念的活動，他們都因為戰爭死傷數十萬人，我們的國家對於臺灣人民自己的歷史好像不是很重視？","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就我所知道，我們為了紀念抗戰七十週年，事實上有舉行一系列的活動。","周委員倪安：那是抗戰，本席講的是臺灣人的歷史，1945年4月份、5月份的時候，臺灣還在日本管轄之下，臺灣人的國籍寫的是日本，我不曉得次長知不知道這段歷史，但是我想以你的年紀，你可能是被洗腦的一群，跟本席一樣。本席一直不斷地強調，臺灣人要知道臺灣史，我剛才也跟你提到，我們被割給日本之後，臺灣人民也抗日，在短短的八年之間，臺灣人死亡4萬人以上，對照當時的人口數，將近2%，但是中國在抗日的時候，中國當時是4億5,000萬人，死亡人數比例只有0.54%而已，像這樣的歷史，我們臺灣人自己不知道。我再次強調，我們外交人員非常辛苦，要拓展國家外交，也要兼顧自己的家庭，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外交人員在外面如果不是很理解我們臺灣的歷史，他很難對駐外的外國人介紹我們臺灣，臺灣不是只有夜市文化而已，臺灣有很深厚的文化，例如在臺中也挖出了幾萬年前的遺址，臺灣不是沒有歷史、沒有文化的地方，所以本席不斷要求，我們是不是有個專案，讓外交人員駐外6年之後，回來的3年讓他們重新學習臺灣史，這個部分可否專案處理？我有看到你們給我的課程，有一些外語課程等等，但是我沒有看到臺灣。","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我們6月開始在外交學院就會排課來講授臺灣史。","周委員倪安：不是只有兩個小時，是要半年的時間。我們小時候唸中國史和其他史都花了很長的時間，現在為了了解自己的土地和人民，我想花個半年用每個週末上課一次3、4小時的時間不為過。次長可否做這樣的安排？我會持續追蹤，因為本席認為非常重要。","柯次長森耀：我們會請外交學院再排看看，因為課程很多。","周委員倪安：部長給我的回覆裡面，對於東南亞語言的部分，次長知道目前越南人口有多少嗎？"],["柯次長森耀：我不是很清楚。","周委員倪安：菲律賓人口呢？也不清楚？這是我們東南亞的鄰國，不只是我們的鄰國，我們很多人的配偶、臺灣之子的媽媽也是來自這些國家，所以我希望外交部對這些國家能夠多深入了解，越南現在人口已經9,000萬人了，菲律賓有1億，菲律賓人口是世界第十二大國，越南是第十三，這麼大的國家，我們對於東南亞的熟悉度似乎很淺，就本席的了解，我們會泰語的外交官只有一位，全臺灣只有一位，你知道我們有多少臺商在泰國嗎？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地點，你們給我的回應說你們會做外交小尖兵。本席給你一個建議，既然我們現在有這麼多東南亞國家的外配在臺灣，我們是不是做一些專案來栽培這些外配之子？就是他們的母親來自東南亞的國家，因為他們有個優勢，就是語言，他的母親可能說越南話，這部分連移民署都已經在積極進行了，我們為了避免被中國併吞，我們必須多交朋友，多交國外對我們友好的朋友，甚至他們有國人在我們國家當我們臺灣之子的媽媽，這樣的親緣關係也是可以營造和平的情勢，本席也建議你們能夠對於我們東南亞的配偶的小孩多做一些栽培，他們大的都已經高中了，這個部分次長可否來推動？","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我們外交學院有一些特殊語言的課程，上課的當然還是部裡面的同事和他的眷屬，你所提的，只要他有適當的資格可以參與到外交部來……","周委員倪安：不是，我的意思是說外交部要去主動找人，而不是只有栽培外交部的員工和他們的小孩而已。我們把範圍擴大，我想這有利於我們國家的發展，因為這幾年的外交休兵，其實讓我們的外交官在國外非常可憐，非常不值。本席非常關切這個問題，希望能藉此翻動階層，好好利用人才。","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私下再跟委員報告。"],["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盧委員嘉辰、李委員貴敏及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外交部成立多少年了？怎麼會今天才討論駐外機構統一指揮問題呢？各部會派員參與駐外館處相關業務已有幾十年了，各行其是、本位主義，不知道老闆是誰，不在場的鞭長莫及，在場的卻管不到，請問次長，是不是有這樣的問題？"],["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即使過去有這樣的問題，但是我們一直都在改善。","許委員添財：說起來其實就是事在人為，要本著良心和能力做事，有些人是良心不足，隨便做事，有些人是能力不足，想要有作為卻力不從心，所以應該是領導的問題，也就是問題出在總統、行政院長，應該要給駐各國館處一個目標，比如該國正在發展觀光，我們就應該訂一個觀光方面相互來往的目標，要求駐在當地的各部會人員團隊合作，互通聲息。","柯次長森耀：駐外館處駐守在最前線，當然最瞭解如何發展與駐在國的關係。","許委員添財：所以這是領導統御和良心、能力的問題，否則國家哪會沈淪到這個地步！不論是擔任市長或立委，本席出國的機會都很多，也體認到出國很重要，但如果只是出國遊玩，浪費時間、消耗體力，那就是件得不償失的事，但若能達到參訪的目的，比如本席每到一處都能交到朋友，而且只要是交往過的相關人員來到台灣，都會在官方活動之外另外找時間來找本席，所以外交工作非常看重人脈。據本席所知，駐新加坡的謝代表即將退休，請問你們對於退休人員有無成立協會將這些人組織起來？"],["柯次長森耀：我們有成立駐外使節聯誼會。","許委員添財：該聯誼會的功能為何？應該要有積極作為，發揮提出建言、傳承經驗、人脈相通的功能吧？"],["柯次長森耀：我們也有一個外交官協會。","許委員添財：說實在的，外交工作不外是請客、吃飯，但是不能亂請客、亂吃飯，只要一起吃過飯就有感情，有了感情就好做事，這是正常的。就以共產黨打垮國民黨為例，他們不是公開的打仗，而是使出私下結合、成立秘密關係的手段，先生說不動就找夫人，當時國民黨人員有很多人都有小三、姨太太，這就是國之將亡的徵兆，假如臺灣今天也有這種風氣的話，那也就將亡了。至於到底要如何檢視駐外單位的效能，本席認為應該要採目標管理方式，即每個館的目標要公開透明、細膩精緻，要拿到國會來檢視，否則定的目標是空泛的，管理是天馬行空的，次長經驗豐富，應該可以針此提出建議，不要灰心，不要如本席一樣對臺灣處於半灰心狀態，怎麼會搞成這樣呢！","2007年，本席以台南市長身分與新加坡駐台商務辦事處聯絡，去新加坡時是由他們直接接待，那次並未得到外館什麼協助，當時本席站在馬尼拉灣獅子像前聽他們告訴我說前面100公頃要進行填海造陸計畫，在不到10年後的今天，觀光客已經倍增達1,700萬，看看到金沙的觀光客就有多少人！而金沙只占地幾公頃而已，投資的1,700億已經回收了，花費233億興建的濱海灣花園甚至成為世界十大花園之一，臺灣也為了花博花不少錢，可是看看做的是什麼事？根本是白花！人家是把世界五大洲、各國珍貴的、特殊的奇花異木都蒐集在園中，是把錢花在刀口上。本席回來後第三天，柯代表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政府拜託我看到的未來發展十年計畫絕對不能發表，那次他們派出了三個部會的次長相陪，而且都年紀輕輕，不論是經濟、交通、觀光，都是不用看資料就對答如流，現在的中國大陸也是如此，天天都專心在他的業務上，本席看了之後真的是感慨萬千！"],["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外交部雖然已經成立很久了，但是外館統一指揮權是在2013年5月才公布的。","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賴委員振昌、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明文、陳委員亭妃、邱委員文彥、陳委員怡潔、葉委員津鈴、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張委員慶忠及莊委員瑞雄均不在場。","本次會議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蕭委員美琴、楊委員應雄及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一、近來有「新SARS」之稱的「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於南韓的疫情迅速延燒，其致死率高達4成，截至6/2南韓確診MERS患者已增至25人，且其中有2名病患死亡，顯示該病毒威力不容小覷。而據我國觀光局今年一月統計，來台的南韓觀光客超過7萬5,000人次，比去年同月增加27%，為來台旅客的第四大市場，預料暑假期間人數將更大幅成長；另一方面，國人去年赴韓旅遊的人數也有62萬多人次，較前年成長20.8%，預估今年至少成長一至兩成。建請外交部務必與衛福部密切配合，隨時掌握國際疫情最新狀況，以維護國人健康、協助國內協助防疫工作。面對MERS疫情之擴散，外交部會同其他相關部會，對於積極防疫有何具體作為？","二、有關近月來我國漁船三度遭菲國公務船強押、登船檢查事件，外交部應積極捍衛我國漁權，嚴正表達我方立場，日後與菲律賓簽訂《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時，更應爭取我國漁船在雙方重疊的經濟海域上進行合法且不受干擾的漁業工作，為我國漁民尋求最大利益，並保障漁民的工作權與人身安全。另，針對《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協商的具體時程及內容，外交部應適時提供書面資料供本院盡監督之責。","三、鑑於外交部針對各國駐外代表館舍租金偏高問題、以及缺乏較為健全之規範制度，已提出檢討作業，訂定駐地首席館員房租補助費之5倍為駐外館長租金上限，建請外交部在未來規劃時，考量納入以下措施，以確保館長宿舍租金在合理範圍之內：","一、最高上限制倍率不得任意調整，如需調整應以房補費制度調整為之，以利監督。","二、研擬健全有效的駐外館長館舍租金標準。"],["楊委員應雄書面質詢：","我國駐外共計有118使領館處，這些館處內部人員除了主要有外交部的派駐官員外，尚有17個其他政府機關，包括國防部、經濟部、財政部、教育部、僑委會、原能會、農委會、中央銀行、觀光局、移民署、刑警局、文化部、海巡署、金管會、科技部、勞動部、衛福部等的外派人員於我駐外館處辦公。惟這些機關的駐外人員之人事費、業務費、差旅費、以及各種雜費，均由外交部之預算來支應，本（104）年便編了高達2億多元。","17個其他政府機關單位在外交部的館處執行各自的業務，卻由外交部來買單，似非合理。事實上，外交部的預算年年縮水，現在每年僅剩200多億，本身業已捉襟見肘，還要負擔該費用，實有檢討的必要。況其中有些單位本身的預算就很充裕，本席建議外交部應讓這些單位的預算回歸至原所屬部會來編列。","依據現行的「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外館之館長由外交部派任之大使、處長等來擔任，且各機關駐外人員須受所屬駐外機構館長之工作協調及指揮監督。惟館長雖名義上對各機關駐外人員有指揮監督之權，但對其考績卻只能評擬，並送機關首長核覆，若核定結果與館長的評擬意見不同，館長也只能接受，至多由原派機關寫份說明即可。","換言之，外交部既編預算給各機關駐外人員，而外館館長對自己館內各機關駐外人員卻無實質管理權力，此恐造成指揮領導上的弱化，無法真正落實我駐外館處之統一指揮。爰此，本席建議應儘速修訂「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將考核權賦予館長執行，甫能真正收指揮管理之效，並健全行政體制。"],["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依據相關外電報導有逐漸擴大趨勢，目前該疫情在韓國已經造成了兩人死亡的狀況，並且依據資料指出目前對於這次的疫情並沒有有效的醫療藥品可以直接控制，而目前我國與韓國之間交流頻繁，觀光局統計，國人去年赴韓旅遊的人數62萬多人次，並且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因此政府對於相關疫情的控制必須要更嚴謹及快速。","國人目前除了關心疫情的發展之外，最關心的就是韓國旅遊到底還可不可以去，而旅行社目前是否繼續出團的依據是仰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所發布的旅遊燈號，關於韓國的旅遊警示燈號在昨天的上午已經變更為灰色，也就是提醒注意的燈號，但是這個燈號對於旅行業而言尚未達到退費退團的依據，使得原本計畫要前往韓國旅遊的國人對於前往韓國是否會造成身體健康的危險存在非常疑慮，但是旅行社又依賴政府旅遊警示，因此造成國人的困擾。","本席認為關於旅遊警示燈號在旅行社與旅客之間存有爭議的狀況已經非第一次，因此外交部對於旅遊警示燈號政策的修改應該要儘早提出，因為旅遊警示燈號的提升對於兩國關係的緊張程度會向上提升，因此無法配合相關旅遊事項所關心的重點，外交部應該要儘速的跨部會與交通部觀光局協調，交通部觀光局對於旅遊定型化契約訂定不應該以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作為唯一的退費依據，觀光局應該參考外交部燈號自行規範旅行業之出團計畫，才能夠達到主管機關之職責，確保國人權益。"],["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1.工業合作區分直接工合與間接工合兩大類，直接工合為與原案有關之工業合作，間接工合則可為與原案無關的工作項目。例如國防部規劃的P3C所獲得的工業合作點數，直接工合用於P3C的後勤維修建立作業，間接工合則用於根據產業所蒐集的技術轉移需求清單，來談工業技術轉移。","‧經濟部工業局網站公布工業合作需求清單共計45項，與國防部報告中說明建立工業合作需求清單共計171項不符。故國防需求清單項目並未公佈於經濟網站中，應由國防部（軍備局）自行掌控。","2.依報告內容評估，目前工合點數劃分方式為，直接與間接工合各佔該案所有工合點數百分之五十，國防部未來規劃將改為直接工合為佔百分之六十，剩下留給產業間接工合。（這部份國防部與經濟部說法不同，經濟部說明目前已是60：40）。","3.國防部所獲得直接工合項目主要用於國防部或軍種所屬維修/生產工廠，建立武器系統維護能量，少部份提供民間廠場建立軍品維修能量（國防部報告有舉兩例證明）。","‧故國防部作法還是將國防後勤維修能量建立於國防部自行掌控，民間廠商僅為配合執行。國防部目前問題為人事費用居高，且募兵制後戰鬥部隊獲得人力不足，考量台灣近年生育率下降，未來國防部能否獲得足額青壯人力已是問題，惟目前國防部仍將武器系統維護能量建立於國軍自有工廠作法，短期雖可滿足需求，長期而言是否明智之舉，值得評估。且似乎也不符合國防法22條，開宗明義，以「結合民間力量」的旨意。","‧國防部希望藉由工合建立武器裝備廠級維修能量，並企圖建立武器裝備「亞太維修中心」。國防部苦心值得肯定，但武器系統是由各總成件組成，光一兩件總成件建立廠級維修能量，若核心組件仍掌握於原廠手中，此武器系統仍須依賴原廠維護。","‧國防部現有主要武器裝備除SRP雷達外，均非先進武器系統，且獲得時程均較周遭國家晚，（以P3C為例日韓均已使用多年，新加坡甚至已汰除，改購歐洲系統），各國均已建立自有維護體系，國防部希望建立亞太維修中心似乎有誇大成效的嫌疑。","‧國防部工業合作主要用於國防部武器系統維修，但國軍武器系統建置主要依靠「十年建軍構想」，與「五年兵力整建計畫」，中科院也依此途徑實施武器系統研發，近年國防部仍耗費大量國防預算實施武器研發，例如部長最近發表要發展「無人飛機」與「衝壓引擎」，有關「關鍵技術」是否也能納入工業合作需求清單項目內呢？值得國防部深思！另外傳統「武器系統精進」與「研製」也是需求啊？","4.文末，國防部構想運用中科院經驗發展國軍武器系統維修中心，等於在國防規劃構想下，中科院經由國軍的「直接委託」作業，將掌握國軍「武器系統研發」、「生產」、「製造」與「後續維持」。","5.另，近期國防部規劃，針對國內希望參與軍品維護廠商的資格審查，「認識制」、「試研修」等等作業，將委託民間團體執行，也就是未來國內廠商若希望參與國防產業，均將接受國防部指定人民團體或廠商的過濾與管控。不知此一構想是部長，軍備副部長或軍備局局長所提出，是否經過總統授權同意執行？再此，不禁聯想在陳水扁擔任上屆總統的最後任期，由吳乃仁先生所規劃執行達震案，也企圖透過國防部授權的民間公司，執行工合作業的技術轉移國內廠商事情，當時引起輿論譁然，視為一起重大政治弊案。高部長任內若無重大弊案，可為馬總統任期內最後一位國防部長，外界也一直視高部長是馬總統苦心培養，以在最後任內穩住國防事務的一位親信軍人。惟國防部近期無聲無息不尋常推動相關國防後續維持事務。讓人不禁聯想這到底是總統，還是部長想推動的再進化的「達震案」嗎？（藍版達震案）？","6.國家資源是全體國民的，不屬於個人或特定族群，國防工業也是一樣，是納稅人的資產，不是軍方少數將領的或特定團體的，是以國防部是行政機關，任何政策都應該受到國會監督，是以攸關國防工業發展的重要政策─「軍公民營工業配合發展計畫」是否要委由民間團體辦理，請部長好好思考。","主席：現在先處理報告事項第三案及討論事項第一案的預算凍結案，請問各位，對104年度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億4,152萬7,000元、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1,000萬元、「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外賓接待」中北美司經費2,000萬元均准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案決議：一、有關104年度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億4,152萬7,000元、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1,000萬元、「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外賓接待」中北美司經費2,000萬元業已審查完竣，同意解凍，提報院會討論。二、院會討論前不需經黨團協商。三、院會討論時，由詹委員凱臣補充說明。","接下來要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除相關之國防部、勞動部、內政部民政司及消防署、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列席人員外，其他部會列席人員可以先行退席。","（列席人員退席）","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之逐條討論，先將條文念一遍。"],["林委員郁方等19人提案條文：","第六條之一　　九月三日為軍人節暨陣亡將士紀念日，應放假一日。"],["姚委員文智等19人提案條文："],["第十四條　　軍隊指揮事項如下：","一、軍隊人事管理與勤務。","二、軍事情報之蒐集及研判。","三、作戰序列、作戰計畫之策定及執行。","四、軍隊之部署運用及訓練。","五、軍隊動員整備及執行。","六、軍事準則之制頒及作戰研究發展。"],["段落：獲得人員、裝備與補給品之分配及運用。"],["七、獲得人員、裝備與補給品之分配及運用。"],["段落：通信、資訊與電子戰之策劃及執行。"],["八、通信、資訊與電子戰之策劃及執行。"],["段落：政治作戰之執行。"],["九、政治作戰之執行。"],["段落：戰術及技術督察。"],["十、戰術及技術督察。"],["段落：國內外災害防救之執行。"],["十一、國內外災害防救之執行。"],["段落：其他有關軍隊指揮事項。"],["十二、其他有關軍隊指揮事項。"],["主席：請提案人林委員郁方說明。","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的原意是將美國的國殤日和軍人節都涵蓋在內，但如果各位認為「軍人節及陣亡將士紀念日」這個名稱太長的話，本席不反對將「及陣亡將士紀念日」刪除，只留下「軍人節」，這樣也簡單、易懂。"],["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徐次長說明。","徐次長衍璞：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林委員的修正意見，國防部敬表贊同。"],["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張專門委員說明。","張專門委員翠娟：主席、各位委員。人事行政總處是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發布政府機關行事曆，原則上，有關紀念日及節日部分是由內政部訂定，假如這部分在相關辦法中是規定應該放假的，我們當然也會配合。"],["主席：請勞動部綜合規劃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誠：主席、各位委員。大院已經修正勞基法，將法定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而我們現在也配合內政部，針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有關休假部分進行檢討中。"],["主席：所以你們不反對？"],["王司長厚誠：這要看內政部的意見。"],["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羅專門委員說明。","羅專門委員素娟：主席、各位委員。原本軍人節只有軍人放假，如果改為全國都放假，就涉及放假日的增加，影響層面會比較廣。依照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全年紀念日及節日有11天，連同週休二日，全年放假日為115天，符合大院於89年審查公務人員服務法修正草案所做全年放假日在115日至116日的附帶決議，不過近幾年有多位委員及單位建議增加放假日，包括教師節、行憲紀念日、臺灣光復節及元宵節、中秋節隔日等，再者，勞動節本來也只有勞工放假，但有人認為各行各業都是受僱者，因此建議勞動節也全國放假一天，有鑑於增加放假日的建議甚多，本部於去年3月17日即針對紀念日及節日放假相關事宜邀集中央及地方和相關工商團體會商，大家對此都持保留態度，認為應審慎為之，因為會涉及辦公時間、為民服務品質、生產事業成本、產銷運作、交通等國營事業的安排、金融、結匯、海關等諸般事宜，影響的層面比較廣，所以我們認為應凝聚共識後再施行。","主席：我們現在已經邀請各相關單位到場，就是在凝聚共識，本席要知道的是內政部是否有不同意見。","羅專門委員素娟：由於尚有其他增加放假日的建議，所以我們認為應審慎考慮。","李委員桐豪：雖然立法委員沒有假日，但是身為教師，我對於9月28日不放假覺得很不高興，因為教師也很辛苦，結果在教師節只能收到一張卡片。","本席現在要提出會議詢問，請問國防部軍事官兵的假日和一般社會大眾、勞動朋友們的假日有無差異？九三軍人節軍人放不放假？"],["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徐次長說明。"],["徐次長衍璞：主席、各位委員。九三軍人節目前只有軍人放假。"],["李委員桐豪：五一勞動節呢？"],["徐次長衍璞：軍人不放假。","李委員桐豪：所以現在軍人和勞動朋友間的假日是平衡的，一旦將9月3日改為全國都放假，就會變成勞動朋友們多放了一假，那麼五一勞動節時軍人是否也應放假？這部分是不是請召委再評估一下。","主席：不用評估了，每個單位都很贊成，對不對？本條就照案通過。至於五一勞動節軍人要不要放假，則需由內政部自行提案處理。","李委員桐豪：請問本案應否交付協商？如果不需協商，在內政部有意見時，要由誰來協商？","主席：我們先讓案子出委員會，如果他們有異議，可以另行提案。","李委員桐豪：法案出委員會有很多種情況，一種是不需交付協商，此時法案即排入院會討論事項，且排在前面幾案，本席相信沒有一個政黨或政團願意將這類法案拉下議程，如果行政部門沒有保留意見，處理時就只能由國民黨團自己提出要求交付協商，現在你們給了人家一個期待，結果院會處理時又由國民黨自己將其拉下議程，這樣似乎也不太妥當。","林委員郁方：就算是朝野協商，也不會每個案子都放掉，還是有討論空間，李委員的意思是如果我們不說這個案子要交付協商的話，很可能就會由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討論事項並很快的通過，其實不會那麼快啦！","主席：李委員是好意，提醒我們可能會由我們黨團擋下來。","林委員郁方：本席看不出來我們黨團會擋下，本席的意見是讓本案出委員會。","主席：那就按照剛才的決議，本案出委員會。","繼續處理第十四條，請國防部作戰及參謀次長室周次長說明。","周次長皓瑜：主席、各位委員。第十四條的修正可以讓國軍的國內外救災有法律依據，本部敬表同意。","主席：由於本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不通過。","有關國防法第六條之一、第十四條條文修正案，業經審查完竣，報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須經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由本席就議案作補充說明。現在散會。","散會（12時）"]],"block_lines":[1,6,6,9,67,68,69,70,70,71,74,74,75,75,76,82,101,101,104,104,107,107,113,116,133,135,136,139,140,142,144,146,150,156,164,166,167,168,170,173,174,177,178,180,184,185,193,197,201,202,204,205,207,208,217,218,221,223,224,226,227,228,230,232,234,236,237,242,244,246,248,249,251,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4,265,269,271,273,275,276,277,279,281,291,292,293,296,304,305,310,311,320,321,324,328,337,338,339,340,342,347,348,349,353,358,359,362,364,366,375,383,386,388,391,392,394,397,399,403,405,406,409,413,415,416,420,423,425,427,428,431,435,440,444,445,448,455,459,461,463,466,469,470,472,474,475,477,478,479,480,485,486,490,491,499,500,501,502,504,505,506,507,509,510,518,523,526,531,533,536,540,546,551,555,572,574,575,582,582,583,583,584,584,585,585,586,586,587,587,588,590,592,594,596,597,598,604,605,606,607],"person_count":{"主席":38,"二、駐外機構統一指揮業務與駐外館長指揮監督權責":1,"接下來針對104年度預算凍結案報告如下":1,"一、凍結事由":2,"二、計畫說明及預期效益":1,"(一)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1,"(二)訪賓接待":1,"1.103年度辦理情形":1,"2.104年度編列情形":1,"3.104年度訪賓邀訪重點對象":1,"三、亟須解凍理由":1,"江委員啟臣":7,"柯次長森耀":54,"商主任東福":4,"黃委員偉哲":10,"王次長信龍":17,"蔡委員煌瑯":2,"李委員桐豪":4,"陳委員鎮湘":1,"蔡委員錦隆":3,"陳委員唐山":1,"主席（陳委員鎮湘代）":1,"主席（詹委員凱臣）":1,"邱委員志偉":11,"郭處長素卿":2,"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1,"楊委員應雄書面質詢":1,"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1,"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1,"林委員郁方等19人提案條文":1,"姚委員文智等19人提案條文":1,"第十四條　　軍隊指揮事項如下":1,"王司長厚誠":1,"徐次長衍璞":2},"persons":["主席","二、駐外機構統一指揮業務與駐外館長指揮監督權責","接下來針對104年度預算凍結案報告如下","一、凍結事由","二、計畫說明及預期效益","(一)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二)訪賓接待","1.103年度辦理情形","2.104年度編列情形","3.104年度訪賓邀訪重點對象","三、亟須解凍理由","江委員啟臣","柯次長森耀","商主任東福","黃委員偉哲","王次長信龍","蔡委員煌瑯","李委員桐豪","陳委員鎮湘","蔡委員錦隆","陳委員唐山","主席（陳委員鎮湘代）","主席（詹委員凱臣）","邱委員志偉","郭處長素卿","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楊委員應雄書面質詢","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林委員郁方等19人提案條文","姚委員文智等19人提案條文","第十四條　　軍隊指揮事項如下","王司長厚誠","徐次長衍璞"],"title":"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地點":"本院紅樓3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