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星期四）9時7分至12時2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鄭委員汝芬"],["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解凍案25案。"],["十二、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解凍案25案。","(一)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衛生福利科技發展與管理」之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奈米科技政策科學化及管理體系建構計畫，作成凍結2,467萬6,000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構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之推動遠距健康照護，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之辦理比較分析不同健保計費制度，提出短、中、長期建議方案，以及持續進行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等保險制度相關研究，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四)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及「建立雲端醫療照護服務計畫」，作成凍結四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五)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作成凍結1,8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六)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不含人事費），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七)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促進健康老化及產業升級-新藥及保健食品之研發」，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八)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3目第1節「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項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九)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之業務費，作成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一)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十二)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四)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作成凍結1億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五)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六)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七)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八)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十九)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項下「醫院營運輔導」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作成凍結2億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疾病管制署第3目「防疫業務」，作成凍結三十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一)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二)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重建食品藥物安全計畫」，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第3目「健保業務」，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四)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第1目「科技發展計畫」，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十五)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第1目「科技發展計畫」，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報告。","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會審理本部主管104年度法定預算解凍案，邀請本部提出專案報告，懇請各位委員盡量支持，讓我們既定的業務可以順利執行。本部主管104年度預算總共有77案預算凍結案，其中本部49案，疾管署3案，食藥署12案，健保署4案，國健署2案，社家署6案，中醫藥研究所1案，今天排定的議程有25案，以下簡略地就這25案的業務辦理情形以簡報方式做重點說明。","接下來請疾管署簡單報告MERS的狀況。"],["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報告。"],["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接下來由我向大家報告目前MERS的疫情以及我們的因應方式。"],["壹、流行現況：","一、自101年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發現首例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病例，至今年6月3日全球累計1,179例確診病例，其中442例死亡，死亡率高達38%，病例集中在中東地區。","二、南韓於今年5月20日公布出現首例MERS-CoV境外移入病例，迄6月4日共有35例確診病例（含中國廣東1例），其中2例死亡。首例為68歲男性，曾至巴林、沙烏地阿拉伯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返國後發病因診斷時間較晚，以致於後續產生傳染現象；病例年齡介於25-79歲，23男12女，為指標個案之接觸者（醫療人員、同病房病患、探視同病房患者之家屬）及與第二波感染病患同病房之患者，該國已出現第三波感染疫情。目前韓國累計病例數為全球第三高，僅次於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三、韓病病例其中一例在尚未確診但有症狀時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惠州市，為與首例個案同病房患者的兒子，目前於中國大陸隔離治療中，其密切接觸者69名觀察中，未有出現異常情形者。"],["貳、風險評估：","目前MERS-CoV應仍屬有限性人傳人，但易造成院內感染，且尚無有效治療藥物或可預防疫苗。中東輸出病例已分布4大洲16國，尚未在各國引起大規模疫情。惟此次南韓疫情發展，經本署評估不排除社區感染，增加我國境外移入的風險，但造成我國社區流行可能性低。國內迄今累計通報26名疑似病例，均經檢驗排除感染。"],["參、因應整備：","一、我國因應MERS-CoV疫情已歷3年，因應南韓疫情，疾管署成立應變小組，並立即召開指揮官會議，且擬定境外移入個案3種情境3套措施。","二、衛生福利部蔣丙煌部長親自視察疾管署的整備作為及應變醫院收治病患的演練，要求以韓國疫情情境為鑑，強化「邊境檢疫、院感管制、國際合作、風險溝通」等作為，持續嚴密監控疫情發展，必要時即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適時調整防疫作為與應變層級，","三、我國已對南韓首爾提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二級：警示（alert），首爾除外的南韓地區建議等級為第一級：注意（watch）並修訂MERS-CoV通報病例定義，納入「首爾醫院出入史」。從今天開始針對從南韓入境旅客全面發放健康管理須知，必要時進行登機檢疫。","四、要求全國指定收治MERS-CoV病患的6家應變醫院及其他醫療院所，檢視防護裝備，提高警覺，看診時務必詢問個案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及群聚史（TOCC），並加強感染控制措施，且應進行模擬演練，本署亦將進行實地督查。除6家應變醫院外，尚有其他醫院也進行模擬演練，部長昨天也視察了部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五、持續透過大眾媒體及新傳媒加強對民眾的衛教溝通，結合旅遊業者對前往流行區旅客加強衛教，應避免接觸駱駝或生飲駱駝等動物奶，如無醫療上之理由，應避免前往醫院，同時注意呼吸道防護及手部清潔；返國時（後），如出現發燒等症狀，應主動告知檢疫人員或戴上口罩，依照1922的指示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接觸史及旅遊史。","肆、結論","目前MERS-CoV疫情主要集中於中東地區，尤其是沙烏地阿拉伯，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有持續性人傳人的現象，但仍無法排除自中東輸出病例的風險。本次南韓MERS-CoV疫情，經評估目前對我國整體社區的風險尚低，但是防疫及醫療工作者仍應保持高度警戒。我國已建置有新興傳染病應變整備體系並持續運作，本部將嚴密監測疫情發展，並視疫情變化適時調整因應策略，確保國內防疫安全，維護國人健康。","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11點30分開始處理臨時提案。","請楊委員玉欣發言。","楊委員玉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您看這個數字1,134,850，您覺得它代表哪個族群？"],["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身障族群。","楊委員玉欣：是，我今天要談的就是身障議題，因為在休會期間將會召開許多相關的公聽會會議，我想今天可能是這個會期最後一次就教於部長，所以想跟部長談一談身心障礙的議題。部長，您是否瞭解身心障礙的障礙類別，您可以隨意講出兩種障礙類別嗎？"],["蔣部長丙煌：總共有好多種。","楊委員玉欣：對，非常困難。請鄧司長談一談，八大身心障礙類別，請您隨意講個兩種。"],["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譬如第一類是屬於心智類，還有屬於肢障類的，另外還有一類是屬於眼耳鼻這種感官類，大概總共有八大類，另外還有多重障礙者。","楊委員玉欣：身心障礙鑑定BSDE這個業務是照護司主管，後面才是社家署，我隨便唸3個，一個是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這是第一類；接下來是循環造血免疫及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再有一類是消化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隨便唸就是3類，這只有處理BS，就是身體構造的問題，後面環境障礙和需求評估等等還不論，這只是講鑑定，這些全部都不要講，光講這個名稱，連名稱我們都很難唸清楚。我要表達的是身心障礙的問題非常複雜，而且每一類當中從輕度、中度到極重度，他的困境跟需求也非常不同。我們大概可以理解身心障礙的問題很複雜，從這每一類、再到他不同的程度、再到他的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的需求，其實困境都非常大，而每一個障礙者其個體的障礙，就是他一生的命運，就是他一生都在這個困境裡面。","第一個問題是複雜，第二個問題是跨部會，剛剛提到的所有問題都是屬於高度的跨部會議題，需要跨部會協調。今天社家署沒有列席，上週我們在總統府接見慈暉媽媽，在10個媽媽中有5個媽媽發言，這5個媽媽分別講到大學不開缺、一等親不能當助理員、低收入戶薪資設算，也就是擬制收入的問題以及輔具、環境等種種問題。就10個媽媽而已，讓5個人發言，5個人發言的內容是天南地北、完全不同，但是講到衛福部的代表就是社家署列席，所有人想到身心障礙就想到社家署，但是他們的問題中只有1題社家署可以回答，所以此處呈現的是身心障礙是跨部會的問題，非常的困難。","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通過了，也請司長來講一下，也許部長也瞭解CRPD最重要的精神，可不可以講個一、兩點？對身心障礙者而言，CRPD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典範轉移，從過去是一個客體，現在從一個主體的概念來看身心障礙者，過去是「權益」，但現在變成「權利」，是基本人權的概念，由於時間的關係，我就代部長回答好了，這個問部長太困難了，不過部長非常關懷弱勢族群，我們都感受得到。我要談的就是，上述所說的所有工作，尤其CRPD這麼重要的工作是在身心障礙福利組，這個組裡面編制的人力非常少，除了人力短少之外，也沒有組長，在此我要訴求的就是，請部長回去想一想，因為處理身心障礙的問題真的相當困難，組長這個缺空閒已久，組長這個缺一定要補足，否則我們現在看到一個障礙者就是他個人終其一生的困難以及這個家庭的困境，這是我第一個訴求。","身權公約在去年8月1日三讀通過，12月3日施行，至今已經生效半年了，衛福部必須在兩年內提出優先檢視清單，這個很重要，我們要問的是我們要如何提出這份優先檢視清單？按照剛才的那種分類，可能大家就會非常困擾，但是我以大家比較能瞭解的聽障跟視障這兩個類別來向部長請教。以聽障朋友為例，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現在大樓失火了，警鈴大作，此時聽障朋友聽不到，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失火了；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車禍現場，大家要打119，聽障朋友怎麼打？他沒有辦法打。搶救之後送進醫院，聽障朋友講話嗯嗯啊啊的，沒有人聽得懂，有沒有手語人可以幫他緊急處理？沒有。再看到特殊學校的集體性侵案件，大家會覺得是什麼樣的障礙類別，可能會想到智能障礙，沒錯，但是接下來就是聽障，我們會覺得為什麼是聽障產生集體性侵？我用聽障來表達的是，其實每一個障礙類別都非常的複雜跟困難。","再以視障為例，上次已經就教部長，部長知道我們視障者有用藥安全的問題，而且視障一年只有200本書，我們可以閱讀上百萬本書，可是視障者一年只有200本不到的有聲書，所以資訊落差非常大。再加上現在的社會全面電子化、資訊化、智慧化，有各種App，所以App對他們很重要，但是所有的App都有技術的困難，所以我們要去定App的無障礙技術規範，讓所有視障者能夠使用所有的App，這在科技上並非很困難，但是我們必須去處理。我們可以想像，一位視障者拿500元去買菜，對方告訴他總共200元，找給他300元，他怎麼知道自己拿到的是300元，他看不見鈔票；搭乘計程車時，我們如何知道車費是多少，靠著看跳表的數字，雖然跳表時有滴滴的聲音，但是看不到就不知道多少錢，你看這麼基本的生存需求與條件，從買菜、搭車到吃藥、看病、求救，視障者到現在還是相當困難。我舉的例子都是非常簡單的例子，最近考試院通過一個國家考試身心障礙者權益維護措施辦法並公告一個禮拜，結果這個公告規定不分任何障別，就是加長20分鐘的考試時間，不管什麼障別、不管什麼程度都是增加20分鐘。","部長，我拉拉雜雜說了這麼多就是要讓部長了解一件事情，身心障礙福利組的組長一定要補齊之外，CRPD的國家優先檢視清單和國家報告、目標、期程和會議的資訊要透明，為什麼我們需要做視障APP的資訊技術，我怎麼會知道這麼多，以及上述我所說的都有答案，考試院才公布點字試題會在2年內改為盲用電腦，我們馬上就接到電話問到改盲用電腦，那試題提供的是明眼字檔還是點字檔？你有聽過明眼字檔和點字檔嗎？我們會覺得盲用電腦不就是一台電腦嗎？但不是，如果是後天失明，對文字的圖形會有概念，就和完全沒看過字所使用的檔不同。諸如此類，我們怎麼會知道這些點點滴滴，每次我談身心障礙，所有人都會覺得那不關我的事，是很遙遠、很冷的議題，但這都是一個人一生的困難。所以，我在這裡說我怎麼會知道這些事情，以及這些事情的解答，我們怎麼能夠提出？理由很簡單，都是這些障礙者及障礙團體不斷不斷來告訴我們。我們現在處理優先檢視清單和國家報告，最重要的訴求就是能夠讓資訊透明、開放列席，讓這些障礙者及公民團體在每一場會議中都能列席，而且提供意見。我覺得只有讓障礙者能夠參與，而且把他們真實生活的困境透過一個平台能夠表達出來，再讓我們檢視，否則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檢視，如果將優先檢視清單發給所有部會check list，讓他們自行勾選有沒有做到其中幾點，那是沒有辦法改善身心障礙者現在的困境。我們好不容易有這個CRPD，我最後的訴求就是有關優先檢視清單的做法，請部長回部裡討論一下，希望在1個月內能夠提出，這個做法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是要會各部會讓各部會自行處理，還是你真的想要改變障礙者的困境？如果真的要改變障礙者的困境，那就開放列席吸收他們的意見，而且跨部會的議題如果讓社家署身心障礙科處理是很困難的，就像上述我所說，我們怎麼有辦法向考試院提出點字盲用電腦，還有不分障別考試時間一律加20分鐘是不對的。以台大一個優秀學生陳俊翰為例，他取得會計師及律師執照，又到哈佛念書，在美國考律師執照，一般人考2天，但美國讓他考3天，而且還提早一天考試，他們並不會擔心洩題的問題，考試地點設在飯店，對美國來講他是一個外國人，但我們可以由此看到一個國家怎麼想像如何讓障礙者的能力能夠發揮，我們卻是不分障別一律增加20分鐘考試時間，因為這種議題的主管單位是身心障礙科，但要讓身心障礙科針對這種議題和考試院溝通是很困難的。所以我覺得一定要開放列席讓障礙者和公民團體協助監督和制定正確有效的檢視，今天我提出最重要的兩個議題，一個是身心障礙福利組的組長編制能夠補齊，一個就是優先檢視清單的做法在一個月內能夠提出，然後我們再持續討論，部長的看法如何？"],["蔣部長丙煌：遵照辦理。","楊委員玉欣：好，謝謝部長。"],["主席（蘇委員清泉代）：請鄭委員汝芬發言。","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記得在5月27號提到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時南韓有5例是不是？現在過了一個禮拜，媒體報導與剛剛疾管署周副署長報告現在已經增加為35例，院內感染也暴增到1,312人，而且有209所學校停課，是不是"],["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是。","鄭委員汝芬：現在又增加為500多所，訊息一日數變，這是因為南韓對疾病傳染的管控做得不好，還是他們的敏感度不夠？或者他們就是為了觀光考量？","蔣部長丙煌：當然我們不便批評，不過……","鄭委員汝芬：不便批評也沒關係，對於他們這樣的處理方式，剛剛周副署長提到我們是靠大眾媒體傳播機制，除此之外難道我們沒有其他管道可以加強宣導嗎？都沒有其他管道了嗎？","蔣部長丙煌：除了利用傳統媒體，上禮拜我們還買了一個廣告刊登相關訊息。","鄭委員汝芬：你要積極，因為速度在轉變。"],["蔣部長丙煌：我們也會用社群媒體處理。","鄭委員汝芬：旅遊業者帶動相關資訊是最直接、最到位的，如果民眾到中東、巴林、大公國的話，我們要不要防治？目前我們防治的就是南韓，因為我們入出境南韓的頻率比較高是不是？","蔣部長丙煌：關於旅遊，我們其實有找旅遊業者，告知他們帶團應注意事項，這些事情都已經做了。","鄭委員汝芬：如果只是為了觀光旅遊，可以不去疫區的話，我們就儘量請他們不要去。"],["蔣部長丙煌：是。","鄭委員汝芬：因為那個速度真的太嚇人，1,100多個病例就死了440多個，死亡率真的太高了。你們也說這個毒性比SARS還高，雖然說不要進去醫院就不會感染，但很顯然南韓現在已經瓦解了。","蔣部長丙煌：目前看起來，我們有點擔心他們是不是有點失控，所以我們在密切注意當中。","鄭委員汝芬：確實是有點失控了，5月27號只有5例，現在已經擴充到多少？甚至有500多所學校都禁止上課，相關訊息我們真的要好好掌握。","蔣部長丙煌：是，我們會密切注意嚴陣以待。","鄭委員汝芬：不管是在桃園機場或松山機場，不論哪個關卡，我們真的要嚴格做好把關工作，尤其是從相關疫區回來的旅客，我們要更加嚴格好不好？"],["蔣部長丙煌：是。"],["鄭委員汝芬：如果隱匿疫情進入香港的話是不是要被處罰？"],["蔣部長丙煌：他們有他們的規定。"],["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說明。","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如果醫師或醫師以外醫事人員沒有即時通報要處罰9萬到45萬，甚至我們還規定到村里長、導遊、領隊，或者旅社管理人知道但未通報的話可處1萬到15萬罰鍰。","鄭委員汝芬：要管理村里長，資訊就要透明讓他們知道，因為村里長是和民眾最直接接觸，也是接觸最緊密的，事實上發送疫情相關訊息傳單也是一個辦法，但你們印製速度要快一點。","周副署長志浩：好，這方面我們會加油。","鄭委員汝芬：成功大學團隊耗費3年時間研究塑化劑使幼童性早熟，部長覺得成功大學的研究有沒有公信力？","蔣部長丙煌：就我所了解這個研究不是新的，而是過去就做過了。","鄭委員汝芬：你覺得他們有沒有公信力，包括過去及現在他們所研究出來的結果？"],["蔣部長丙煌：我覺得應該是有所根據。","鄭委員汝芬：如果有所根據，我們有衛福部、國衛院等很多研究機關，現在我們要不要以研究成果做為基礎，再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風險評估？","蔣部長丙煌：我想風險評估是應該要做的，不過其實我們已經有做一些事情，例如我們在101年已經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鄭委員汝芬：雖然101年有做相關修法，但是目前市面上使用塑膠容器的頻率還是很高，尤其微波爐……","蔣部長丙煌：是，但是我們已經有針對嬰幼兒特別處理了。"],["鄭委員汝芬：可是嬰幼兒部分的選項只有4項而已？"],["蔣部長丙煌：就是有4種塑化劑是不可以用的。","鄭委員汝芬：嬰幼兒的免疫力本來就比較弱，對這部分本來就應該更加嚴格把關。","蔣部長丙煌：我們再來研議看看有沒有可以進一步處理的，因為塑膠器材在市面上使用得非常廣，我們現在針對嬰幼兒使用的會特別再處理。","鄭委員汝芬：我們真的覺得非常恐慌，像我就沒辦法在家裡做飯，所以外食比例真的非常非常高，當我們去買麵，哪有可能隨身攜帶磁碗去裝，所以都是用塑膠袋裝回來。"],["蔣部長丙煌：理論上這種要儘量避免。","鄭委員汝芬：大家也知道要儘量避免，既然部長也說到要儘量避免，在這部分要怎麼嚴格把關？","蔣部長丙煌：剛剛跟委員報告過，相關食品器具容器食品包裝衛生標準對於溶出都有一定規範。"],["鄭委員汝芬：我現在想到微波爐就覺得很恐怖。"],["蔣部長丙煌：微波爐和塑化劑的關係嗎？","鄭委員汝芬：微波爐和塑化劑有沒有直接關係？因為微波容器都是PE材質、塑膠材質，它們都可以耐高溫不是嗎？","蔣部長丙煌：用在微波的容器當然要注意，大概要用PP這類材質比較能夠耐高溫。"],["鄭委員汝芬：就是因為要加熱……"],["蔣部長丙煌：如果PE大概就不太行。","鄭委員汝芬：因為要加熱，而加熱的過程……","蔣部長丙煌：是。其實我們對微波爐也有相關規定，如果使用在微波的器具就要注意能夠耐溫的程度，這些都有相關規定。","鄭委員汝芬：不論是7-11或全家便利商店，食物微波的頻率有多高，請部長也去注意一下好不好？"],["蔣部長丙煌：好。"],["鄭委員汝芬：謝謝部長。"],["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韓國因為沒有SARS的經驗，所以MERS在韓國就產生院內及社區感染。"],["主席（鄭委員汝芬）：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沒有社區感染。"],["陳委員節如：可是已經有500多所學校停課。","蔣部長丙煌：對，他們已經在管控了。"],["陳委員節如：希望他們能夠提高警覺。去韓國的陳醫師有沒有來？"],["蔣部長丙煌：今天沒有來。","陳委員節如：他回來之後有沒有向部長報告目前韓國的情況？他是去協助，還是去觀察？"],["蔣部長丙煌：我請副署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說明。","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這次防疫醫師陳醫師去韓國主要有兩個任務，第一是了解韓國的疫情及防治作為，第二是和我們在當地的僑胞見面，傳遞我們國家的關心，並教導他們怎麼樣防止受到感染。他去韓國看了之後感覺到韓國因為沒有受過SARS的洗禮，雖然做了一些與我們相近的防疫措施，例如他們有負壓隔離病房，也有相關訓練，但是床數的部分並不像我們是指定某家醫院，一旦要收治就整個清空，可能他們的警覺性及院感的部分應該是可以再努力、再加油的。"],["陳委員節如：他回來就是這些報告？","周副署長志浩：對，報告裡還有提到國人因為經過SARS洗禮，的確在防護措施上做得比韓國好很多，例如戴口罩的比例。","陳委員節如：目前MERS是沒有藥物可治療，那是用什麼治療方式？","周副署長志浩：跟委員報告，目前世界上是用支持性療法，雖然還有一些療法被討論，比如以血清治療等等，但是這些都還沒有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不過是有人在這麼嘗試。"],["陳委員節如：我們這邊還沒接到他們的病毒分析？","周副署長志浩：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表示，他們可能現在正在做，我們也很關注他們的進展。"],["陳委員節如：我們可不可以也拿到資料？我們也可以處理？","周副署長志浩：現在他們非常忙，我們也會努力嘗試，在各國壓力之下，如果他們有病毒序列的話應該會很快公布，當然我們會努力嘗試希望取得病毒報告，但可能會比較晚。","陳委員節如：現在是有院內感染，但還沒有社區感染，本席推動居家醫療整合試辦計畫，就是儘量不要在醫院處理，而是在居家處理，這麼做可能對於一些傳染病是有好處的，像MERS、SARS，目前這個計畫進行到什麼進度，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報告一下？有沒有醫院提出申請，進行的狀況怎麼樣？"],["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說明。","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已經公告了，全省6個業務組已經有院所來申請，目前大概有10家左右，我們會繼續在各地開溝通說明會。"],["陳委員節如：10家分布在哪裡？"],["黃署長三桂：各業務組都有。","陳委員節如：我是問縣市，10家分布在哪幾個縣市？","黃署長三桂：都有，包括南區、台北都有。","陳委員節如：南區、北區，那東區有沒有？","黃署長三桂：我還要再確認一下，因為才公告不久。"],["陳委員節如：中區有沒有？"],["黃署長三桂：中區有。"],["陳委員節如：之後是不是可以把資料給我？"],["黃署長三桂：沒有問題。"],["陳委員節如：這個計畫是希望在半年之後檢討？"],["黃署長三桂：是。"],["陳委員節如：試辦時有沒有窒礙難行之處？","黃署長三桂：報告委員，我們在2個禮拜前才正式公告。"],["陳委員節如：所以都還沒開始？"],["黃署長三桂：是。","陳委員節如：現在是6月，你們在4月就開始了？","黃署長三桂：我們有預告，而且需要公告時間。"],["陳委員節如：請你們密切注意計畫的實施。","碳酸鎂事件之後，TFDA去清查PIC/S的一些藥廠，最近好像有一批最大的檢驗，現在檢驗出多少違規情節？有沒有比較清楚的報告？有多少件？"],["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上次碳酸鎂事件之後的稽查，我們針對後續35家持續在進行，現在是有一些外用藥品和一些食品級的注射──維他命製劑部分，陸陸續續……","陳委員節如：公告了沒有？你們查到之後，有沒有公告？","姜署長郁美：廠商陸陸續續自主通報，我們都有公告在我們的網站上。上個禮拜我們有公布20個品項……","陳委員節如：這次是非常大動作在查，希望這個動作能夠持續，但時間不要拉得太長，你們應該規定一個時程，常常去查察，有沒有這樣的規定？","姜署長郁美：我們查察藥廠是持續在進行，在使用非法或是不符合規定的原料藥部分，廠商其實都會自主通報，我們查獲時，也會有所處理。"],["陳委員節如：現在藥證被廢除的有幾家？","姜署長郁美：到現在為止，我們是用藥事法第二十一條、第十六條或第五十七條處理，都是處分金額或嚴重違反GMP，還沒有嚴重到藥證廢除。"],["陳委員節如：還沒有？"],["姜署長郁美：是。","陳委員節如：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製造、輸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藥、不良醫療器材者，……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得廢止其各該藥物許可證」，難道5年多來，都沒有因情節重大而被廢止藥證嗎？我覺得很奇怪！","姜署長郁美：我們第一次發現就是停止製造，就是暫停其生產線，停止製造，然後市面上的產品要下架回收。","陳委員節如：停止製造，但還沒有廢照？"],["姜署長郁美：對！還沒有廢止許可證。","陳委員節如：為什麼？根據我剛剛唸的條文，應該可以啊！對不對？根據第七十八條規定，應該可以啊！","姜署長郁美：因為他使用的還是屬於食品添加物級的，尤其是口服部分，還沒有嚴重到危害人體健康的事證。","陳委員節如：本席在5月25日發文索取相關資料，但你們一直不給，我希望今天下班前可以提供。這些資料，包括核准許可證的總件數、實際查核總件數、違規總件數、核可總件數，為什麼不給？","姜署長郁美：我們正在統計中，因為數字比較龐大，所以我們從系統裡找……"],["陳委員節如：今天下班前可不可以給？已經統計很久了。","姜署長郁美：好，今天下班以前給。","陳委員節如：我剛剛唸的這些資料都要，有沒有？核准許可證總件數、實際查核總件數、所載之不符規定之各項原料藥和賦形劑名稱，這些全部都要提供。","姜署長郁美：報告委員，我們可以把收集到的資料先給委員，比較困難的部分，可能後續再補。","陳委員節如：好，我需要的規格都在這張表裡，這張表提供給你們，你們儘量在這個範圍內提供。謝謝。","姜署長郁美：好，謝謝。","主席：剛剛陳委員要求的資料，請衛福部下午一定要先給她一份報告，陳委員另要求提供業務實施計畫辦法相關資料，也請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南韓的MERS疫情看起來是越來越嚴重，聽說南韓對防疫比較沒有經驗，部長，是不是這樣？"],["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是，因為他們沒有經歷過SARS。","徐委員少萍：不像我們台灣一有風吹草動，就緊急動員，馬上有防治動作出來。"],["蔣部長丙煌：對！我們很緊張。","徐委員少萍：我看報紙報導，他們好像都是慢吞吞，我真是對這個國家擔心耶！","蔣部長丙煌：我們也很擔心，所以正密切關注中。","徐委員少萍：因為我們離他們很近，國人也很喜歡到南韓旅遊，因為風景不錯，旅遊花費又比日本便宜。部長，你認為他們這樣的態度，或是缺乏經驗，是不是很令人擔憂？現在聯合國衛生單位有沒有派人協助他們？","蔣部長丙煌：有，WHO已經派人去協助他們。","徐委員少萍：雖然已經開始，但他們確診的病例是不是已經達到25例了？"],["蔣部長丙煌：35例了。"],["徐委員少萍：已經35例了？是今天又增加的嗎？"],["蔣部長丙煌：連續幾天都有增加。","徐委員少萍：死亡只有2人，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死亡2例。","徐委員少萍：已經確診，就表示是MERS，對不對？","蔣部長丙煌：對，有35例。","徐委員少萍：MERS的潛伏期大概是2到14天，在14天發病之前，病人沒有感覺嗎？","蔣部長丙煌：所謂潛伏期，就是開始有症狀，理論上，過去14天沒有症狀，就表示沒有感染。","徐委員少萍：現在我們已經把韓國的旅遊疫情等級提升為第二級，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是，但只限首爾。","徐委員少萍：電視上報導很多旅行團都退團了，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有些退了，有些繼續，不過我們有找旅行業者溝通，提醒他們帶團出去要注意的事項，包括不要讓旅客到醫院或其他種種注意事項。","徐委員少萍：不要到醫院，也不要接近動物，為什麼不要接近動物呢？"],["蔣部長丙煌：主要是駱駝。"],["徐委員少萍：為什麼主要是駱駝？","蔣部長丙煌：因為在中東地區發現感染，主要都是經過駱駝……"],["徐委員少萍：韓國有很多駱駝嗎？","蔣部長丙煌：沒有！是韓國人到中東沙烏地阿拉伯去玩，然後帶回來的。","徐委員少萍：好，因為我們台灣有SARS很好的經驗……"],["蔣部長丙煌：對！慘痛的經驗。","徐委員少萍：對！很好的慘痛經驗！經驗是很好，但過程慘痛，現在我們是拿SARS的經驗來防疫嗎？","蔣部長丙煌：對！我們就是用過去的經驗，但除了過去的經驗外，我們還是密切注意各國的防疫準備，看有什麼地方可以持續加強改善，這點我們都有在做。","徐委員少萍：聽說疾管署有派秘密客充當病人，假裝感冒，實地去巡訪第一線醫院是否有落實防疫措施，是真的嗎？","蔣部長丙煌：是，我們有計畫要做，也馬上要做，目前人是還沒有派出去，就是去查訪各醫院在詢問病人時，有沒有按照我們所謂的TOCC去問診。"],["徐委員少萍：你們已經通告一定要按照你們的SOP去做……"],["蔣部長丙煌：對！一定要詢問其旅遊史等各方面訊息。","徐委員少萍：我們的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全台總共有6個醫療網區，也有應變醫院，請問，應變醫院也是6家嗎？","蔣部長丙煌：事實上，加上離島，應該是9家，像我昨天就到北區的醫院，也就是部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進行實兵演習。"],["徐委員少萍：有去看了嗎？","蔣部長丙煌：對！去看，也做了演習，萬一有病人送進來，他們應該走怎樣的通道，做怎樣的處理等等。","徐委員少萍：有去演練了，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是，有去演練。"],["徐委員少萍：醫院防疫用的設備和物品夠嗎？","蔣部長丙煌：目前我們盤點過，數量都夠，細節方面，我請相關單位向委員說明。"],["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說明。","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最需要的N95口罩，我們自己儲備有九十幾萬，將近一百萬，全國加上地方政府與醫療院所，有二百多萬；平面口罩部分，我們手上有三千多萬，加上醫療院所，可能就有五千多萬；防護衣也是十幾、二十幾萬，所以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相當足夠。","徐委員少萍：請問部長，我們在南韓還有許多留學生和僑民，假設疫情不可收拾的話，你們有沒有想好要怎麼做？","蔣部長丙煌：教育部已經和我們接觸，據我了解他們已經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給這些學生口罩等防疫設備，提醒學生相關的注意事項。如果疫情繼續發展，我們應該有……","徐委員少萍：一般人日常生活最要注意的就是戴口罩、勤洗手，不要接觸駱駝。","蔣部長丙煌：也要少去醫院，因為現在都是院內感染。","徐委員少萍：如果韓國疫情不能控制，最後我們的學生和僑民會不會撤離？","蔣部長丙煌：要非常非常嚴重才會撤離，初步可能先派我們的防疫醫師去協助他們。"],["徐委員少萍：這還要和外交部、教育部好好商討。"],["蔣部長丙煌：是。","徐委員少萍：你們在5月29日公告「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自12月31日施行，原料的標示有些應遵行的事項；散裝食品依品項及對象自7月1日起分3階段施行。請問如何分3階段施行？散裝食品比較困難吧？"],["蔣部長丙煌：我請姜署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3階段是從7月1日開始，已經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業者販售農產品型態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或該等原料，如黃豆粉、黃豆殼粉，必須要有標示。10月1日起是沒有辦理公司登記的，如迪化街或市場裡的食品，必須要有標示。12月31日是針對初級加工產品，如豆漿、豆腐、豆花、豆乾等等，也要有標示。","徐委員少萍：這是針對散裝食品分3波來實施，謝謝。"],["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早上第一個發言的委員到本席為止，都在問MERS的問題，部長認為MERS會不會進入台灣？"],["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敢排除這種可能性。"],["蘇委員清泉：可能性有多高？","蔣部長丙煌：目前沒有社區感染，所以可能性比較低。","蘇委員清泉：現在還在院內感染，沒有社區感染，所以進到台灣的可能性雖有，但是……"],["蔣部長丙煌：相對低。","蘇委員清泉：你要把MERS阻絕在境外，昨天你去看相關人員演練，你覺得和2003年的SARS相比，我們準備得如何？12年了，醫護人員都已更換，你覺得他們的警覺性和熟練度如何？","蔣部長丙煌：我認為疾管署對防疫的準備工作還算是很嚴謹，他們每年都有相關的訓練，整個防護網的6個指揮官經常在連繫，並沒有鬆懈。","蘇委員清泉：如果MERS進來的話，在機場應該可以阻絕掉大部分吧？","蔣部長丙煌：如果病人在潛伏期當中沒有症狀，要完全靠機場那邊去阻絕，是有困難的。","蘇委員清泉：韓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病例都是在同一個病室或同一層樓，那麼搭乘同一架飛機，由於機艙是密閉的，坐在病人前後幾排的乘客都是高危險，甚至同一個機艙都有危險性。韓國的病例就是同病室、同樓層，前二、三十個病例都是這樣的，後來有的又跑到其他醫院感染。副署長認為同一架飛機的危險性如何？"],["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說明。","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一般來說，我們認為同一架飛機要特別注意風險，但是從韓國目前這165人來看，並沒有染病的現象，還在追蹤。飛機的換氣率比一般室內都快，一小時換氣12次是最基本的標準，有可能比這個更高。但是飛機畢竟是密閉空間，所以接觸者都要密切追蹤。","蘇委員清泉：韓國這次事情讓我感觸很深，因為韓國人最會膨風、作假，球賽時球員造假，裁判也造假，統統作假不落實。去年船難、公安、消防事件都是如此，這次也是作假不落實，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應該要加強。上次SARS風暴至今已經12年，我們應該要更落實。如果沒有疫情最好，但是我看MERS進來的可能性滿高的。你們有指定的專責醫院，以部立醫院為主？","蔣部長丙煌：主要是部立醫院，有6家，離島還有3家。","蘇委員清泉：這顯示部立醫院非常重要，不能說直轄市要，你就給。遇到疫情時，你們要有自己的樁腳，否則無法動彈，令不出衛福部，沒有人要理你。所以所有的部立醫院都非常重要，一間也不能再送人。","蔣部長丙煌：一定的，我們已立下政策，部立醫院不再釋出。","蘇委員清泉：如果部立醫院成為專責醫院，隔離之後，醫院收入就變為零，你們要如何補助？SARS那次是用去年同期收入打折給醫院。","周副署長志浩：我們的補助主要是針對維護費，由於現在經費困窘，所以我們把應變醫院縮成9家，希望把經費集中運用。","蘇委員清泉：你們是補助設備費，那麼薪水呢？健保呢？","周副署長志浩：一旦啟動了，我們就會依法爭取預算，對於相關費用會參照上一年度醫療收入予以補助。","蘇委員清泉：是健保署補助，還是疾管署補助？"],["周副署長志浩：由公務預算補助。"],["蘇委員清泉：公務預算補助？"],["周副署長志浩：對。"],["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部分除了健保原本的機制以外，我們醫管會在獎勵金方面會特別針對公共政策這部分予以加權，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也會在統籌款部分予以考量，因為目前所有部立醫院有313張負壓隔離病床及714張一般隔離病床，所以基本上我們有將近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強的比例可以作為隔離醫院。","蘇委員清泉：上次SARS疫情爆發時，南部也有死亡案例，所以上次SARS一開始是衛生局負責指揮系統，後來根本指揮不動，之後是健保局出面，健保局出面喊一聲，大家都動起來了，而且效率極高，為什麼？因為它掌握了大家的生殺大權，所以署長擔任非常重要的角色。請問接下來要怎麼補助？是否比照2003年那種模式，讓它能夠維持起碼的運作，照去年額度打折給它，是不是這樣？請問你們有沒有腹案？"],["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說明。","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必要的話，萬一發生這種事，我們大概會跟12年前一樣採取同樣的措施，以保障各醫療院所基本上需要的營運資金。","蘇委員清泉：好，我聽到你這句話就安心了。再來就是全國的基層醫師跟醫院的醫師，我們全聯會希望能跟衛福部配合，我現在正在安排時間，希望能在6月13日再做一次全國視訊加強防疫準備，請所有的醫師再上緊發條，這樣可以吧？"],["蔣部長丙煌：謝謝。","蘇委員清泉：大家是一體的，我覺得這非常重要。最後，我要請教部長，因為待會媒體會問我。關於長照保險法的分攤比例，昨天毛院長已經拍板，你原本說是6：3：1？"],["蔣部長丙煌：是。","蘇委員清泉：我主張企業分攤比例是40%到50%，但因工商界反應非常激烈，所以昨天院長拍板定案決定企業、員工與政府的分攤比例為4：3：3，請問你認為如何？錢要從何而來？","蔣部長丙煌：這部分我們事前都有做一些估算，包括財政部張部長都有參與整個試算，當然需要一些經費來源，目前我們思考的經費來源有幾項，房地合一稅是其中之一，菸品健康捐當然也是其中之一，還有其他一些可能的收入，當時也曾稍微試算，覺得靠這些可能的收入，至少張部長表示大概還能承受，在這個前提之下，毛院長才會……","蘇委員清泉：去年國家總GDP差不多15.5兆，總稅收大約是1.9兆，所以我們的總整體稅賦率大約在12.6到12.7%之間，這個稅率實在太低，如果能拉到13%、14%，甚至15%，財源應該還好，但目前總整體稅賦率實在太低。事實上台灣收入高的人繳很多很多的稅，往後會繳得更高，所以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有仇富反商的心理，這是萬萬不可的，不然台灣真的會出問題。謝謝部長。"],["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委員。"],["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非常關心MERS疫情的發展，很多委員的質詢都非常好，萬一疫情發展到台灣時，衛福部能好好地注意。"],["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是。","吳委員育仁：我今天比較關切的是食品衛生管理的部分，本席注意到4月28日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官方網站的便民下載區放了一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顯見衛福部對於民眾的食品衛生很重視，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動作。甚至未來的食品分類用途從17類分配到28類，我看到的非常多，例如食品的分類，在乳製品的部分就有非常多細項，還有像水果、飲料、零嘴各方面都有，甚至起泡劑、抗氧化劑、碳酸化劑，或者是載體、凝膠劑、保濕劑都有做明文的規定並公告，公告之後就表示衛福部要做一些作業，希望我們有一定的標準。4月28日在便民下載區所放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包含了264頁，內容非常多，可謂鉅細靡遺，我不知道你們做這個動作有何意義？或者準備實施何種新的法規？"],["蔣部長丙煌：這部分請姜署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食品添加物及其限量標準，食藥署一直都非常重視，如何讓它的內容非常清楚，讓所有業者跟民眾可以查詢，內容中所有的編碼跟世界是一致的，對於可以使用的對象、食品類別如何編碼，我們這次通通彙整出來作一公告。這個公告的背後，其實我們是要將它做為系統使用的，尤其在食品源中如何跟所有化學元素介接，在食品工廠中如何去使用，所有產品的編碼跟它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是否符合規定，其實後面我們都還有一連串的工作。","吳委員育仁：對，這非常好，表示我們很重視食品衛生的部分，也不斷在改善。因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未來所有食品內部包含何種物質添加劑必須展開讓大家知道，方便大家查詢，有一個標準可以讓不管是食品製造商或者消費者都有一定的參考可循。草案中有很多項目，我隨便舉個例子，比如碳酸鹽的添加量目前為千分之3，但是我發現到在草案中，你們最高將其提升到千分之44，最低降低到千分之0.1的限量。當然這是其中一個個案，意思就是草案中有放寬的也有限縮的規定，如果是限縮的部分，讓添加物的使用量更安全、更嚴格，把標準調降到對民眾更好的狀況，大家比較不會反對；但是如果讓添加物的使用標準朝著比較放寬、放鬆的方向，讓使用的標準量或攝取量可以提高，如此規定也一定要有修正的基礎，譬如說Codex（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或者其他國家的基礎。比如剛才講的硝酸鹽的添加限量，你們也是要有一個國際的標準才能說服大家，否則你公布這個標準草案是要朝寬鬆的方向發展，這樣就不對了，請問署長對此有何回應？你們公告這個標準草案到底有何目的？","姜署長郁美：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的限量標準絕對是以保護國人健康為優先，所有限量範圍一定會參考國際的Codex等標準，至於它可以用於某一類食品的範圍和百分比為何，我們一定會有公告和審核的程序，它只是一個範圍，但是某一類食品可以使用到多少，這還是要審查。","吳委員育仁：你們公布了兩百多頁，當然是很仔細，也引起大家的注意，我看這個還是草案，你們有沒有預計經過什麼樣的程序，比如讓產官學做一些溝通，尋求各界的共識，符合國人的消費習慣及健康考量才具體實施？還是這個草案公布之後就是最終的版本？"],["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潘組長說明。","潘組長志寬：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的階段只是徵詢大家的意見，其實還沒有到預告程度，我們徵詢大家的意見之後，才會針對分類做最後的草案研擬，研擬之後還是會走預告的程序等等，我們目前只是徵詢意見而已。"],["吳委員育仁：你們預計多久時間可以完成合法性和正當性的行政程序？","潘組長志寬：這還要是看大家在這一段時間對於草案表達意見的程度，如果大家沒有什麼意見，速度就比較快；如果大家對於分類還是有意見，我們就會尊重這些意見，採行邀集大家相互溝通以形成共識的作法。","吳委員育仁：這當然是正面的作法，可以更鉅細靡遺的講清楚，甚至於你們把17類放到這28類，給予明確的規範，也藉由召開公聽會及學者專家來尋求一定的共識，請教部長，你們預計多久時間完成這樣的程序？或是你對於這樣的作法有何看法？","蔣部長丙煌：在前些天，我還詢問他們有關添加物的問題，他們的回應是目前正在翻修食品添加物的相關規範，我們要改變現有的規範一定要有相關的程序，我現在倒不太敢具體要求3個月、6個月或是1年內就要把這個事情完成，不過我的要求就是儘快，我會注意整個進程，不會拖延。","吳委員育仁：本席的看法是這樣，如果要趨於放鬆就要有合理的理由，要有國際標準的理由；如果是趨緊，當然我們會肯定，不過可能要透過公聽會瞭解作業方式有無困難，瞭解趨緊有無合理性或是有無意義，你們是這方面的專業，本席提出這個議題是表達關切的立場，也肯定衛福部在這方面所做的努力。"],["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吳委員育仁：謝謝部長。"],["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覺得除了MERS以外，整個衛福部經歷了上一波的食安風暴，但對於這一波的藥品風暴，大家大概都沒有注意，藥品大廠不但自行變更賦形劑，而且已經離譜到自行變更主成分，而且還怕刑責，所以都改成自爆，即便被查到了，在新聞沒有對外公告之前就講廠商自爆，你們知道廠商自爆就可以逃避什麼責任嗎？哪有廠商會自爆的？請教姜署長，你知道藥事法第二十條是規範什麼嗎？"],["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偽藥。","林委員淑芬：第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中第二款是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請問主席、各位官員及各位同仁，從今年查緝以來，哪一波變更主成分是沒有構成所謂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每一個都構成，那為什麼沒有以偽藥去辦？因為衛福部縱放，就叫業者自爆，就沒有構成第一項所講的經稽查或檢驗，只要自首、自爆，就不構成偽藥，可是它的本質是偽藥。","再請教署長，藥事法第二十一條規範什麼？"],["姜署長郁美：劣藥。","林委員淑芬：第二十一條規定：「本法所稱劣藥，係指核准之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一、擅自添加非法定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賦形劑者。」擅自非法添加工業級碳酸鈣，算不算在第一款之列？當然算。那為什麼沒有用劣藥辦？部長知道屬下在幹什麼勾當？因為叫自首、自爆，是非經稽查或檢驗。你們今年查緝的所有偽劣藥，有哪一波或是哪一家廠商，你們是以藥事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辦理？有嗎？","姜署長郁美：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正在調查跟處分。","林委員淑芬：你現在講的還是用第四十六條。我今天要告訴部長這件事情，這件事情已經5年了，第一個公文是100年5月9日，發文字號是「署授食字第1001100768號」，主旨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本署重申GMP查核時，若發現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查驗登記事項時，倘涉及影響產品之品質及安全者，將評為嚴重違反GMP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這個公文是給公會的。說明第一項：「依「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 GMP）之規定，製造許可的持有者製造藥品時，應確保該藥品適合其預定用途，符合上市許可的要求，且不會由於安全性、品質或有效性的不足而使病人陷於危險，合先敘明。」有效性的不足就是在講無任何療效的成分，而使病人陷於危險，合先敘明。又，說明第三項：「日後GMP查核發現，廠內若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登記事項，除依違反藥事法第46條規定：「經核准製造、輸入之藥物，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核准，不得變更原登記事項。」論處外，若涉及影響產品品質、安全者，將評為嚴重違反GMP規定」。這是100年5月9日的公文。","另外，我們知道最有名的例子就是102年1月7日的公文，發文字號是「署授食字第1021100058號」，在說明一、裡面有提到我剛才講的那張公文，在公文中衛生署說已經通知過大家，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就會被評為嚴重違反GMP規定；說明二則謂：「近來本署執行GMP查核時，經常發現旨揭所提藥品許可證處方與原核准查驗登記事項不符之情事，已涉及食品品質與安全，為免相同情形一再發生，仍請轉知會員依規定確實核對，並備齊所有藥品許可證處方依據備查。」從這一點說明，我們可以看出，你們早就發現部分GMP藥廠有變更處方無效成分，並要求他們趕快改進，結果從100年作弊到102年，這些GMP藥廠還是置之不理，直到102年發了那張公文，提出最有名的102年6月30日特赦時效，最重要的含意就是要讓這些違法的GMP藥廠從良，不予以處分，結果公文一發出去之後，就有藥廠針對三千多項藥品自首，而康照洲、許銘能一手主導這些違反藥事法的藥廠就地合法，5年沒有不同反應，就直接等同執行過BE。","部長，現在本席手上有一份我自己辦公室查核你們104年回收的名單，就是104年以來發現所有藥品違法必須強制回收的名單，這正是你們當年提出5年沒有不良反應即給予免做BE的特赦，就在這樣違法公告包庇下，所有藥品必須統統強制下架，這部分的名單至少應該有二十幾項，但我查核到今年的部分，根據藥事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擅自變更賦形劑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準此規定，你們不但沒有移送法辦，甚至連行政處罰都沒有。","再者，根據藥事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這些藥廠不僅涉及製造偽藥、變更主成份，所含有效成分的名稱跟核准部分不符合，其實，這些都是澈澈底底的偽藥，應該適用第八十三條規定，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們不但查到違法的廠商，還要廠商自首自報，然後還假裝他們不構成犯罪，因為沒有經過查驗，所以，你們要求他們自首自報，就不構成偽藥，但事實上，這些廠商已經觸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偽藥罪，如果你們對這些違法的廠商不敢啟動藥事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七條的適用，那麼，我們就要根據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本章各條之罪，或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準此，你們已從100年包庇到現在，請問100年的時候是誰擔任署長與次長？又，在102年進行違法特赦時候的署長與次長是誰？以104年所發出的文來看，剛才提到102年的函文足以認為你們是在包庇廠商。","以葡萄王這麼大的藥廠，當他們被抓到製造劣藥與偽藥時，其生技代理發言人是怎麼說的？他是這樣說的：早期還沒有GMP認證時，購買主成分原料藥，不需要有許可證，多數藥廠與固定原料藥廠合作，所以沒有注意。從過去沒有GMP到現在已經是GMP PIC/S GMP了，廠商居然說他們都還不知道要有許可證才能買藥，真是說謊！","張國周製藥的第三代經營者張元鴻公開說：這次爭議主要是之前衛福部食藥署都是從寬認定，今年起從嚴執行，所以，因為對原料藥管理相關法令規範的認知與判斷有疏失，以致於碳酸氫納原料未能取得自用原料許可。由此可見，一直以來衛福部都在放水，而且放很大，連廠商要購買原料藥必須具備許可證都不知道，我們又怎麼能確保藥品品質安全無虞！廠商說他們也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根本就是騙人的。事實上，從100年至102年的公文，你們提出5年沒有不良反應就免做BE的特赦，廠商早就申請過了，怎麼會不知道？我們認為，廠商根本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你們為什麼會在100年要求廠商自首，免受第二十一條偽劣藥處理？結果廠商不來自首，到102年康照洲、許銘能再給他們一次自首就地合法的機會，卻一直等不到他們來自首，包括像今年衛福部所抓到的一些違法行為，有的甚至連報都不報，還有變更主成分也都沒有自首。","另外，3841向來自首的都是變更賦形劑，至於變更主成分的則是沒有一家廠商自首，一直到今年，你們還是苦苦要求他們繼續自首，但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幾年來廠商不但連賦形劑都違法變更了，甚至還添加工業級原料使主成分都變更。部長，就是因為你們帶頭把法律踩在腳底下，藥事法裡面對這部分不是沒有明文規定，而是你們玩文字遊戲，幫業者閃躲掉法律的制裁，連WHO都講過這件事情，認為你們制定法規過於寬鬆，執法過程中也故意縱放，誠可謂違法行政！針對這件事情WHO的說法是：藥品管理案執法系統最為薄弱的地區，假冒行為也最為猖獗，世界各地都有假藥，範圍從有害有毒物質的隨機混和物到無活性無效物質，一些假藥含有已申報成分和活性成分，看起來與真藥相似，致使衛生專業人員和患者受到矇騙，但是製造假冒藥品卻有大利可圖，有許多國家尚有未制定富有威懾力的法律，造假者往往不對遭起訴感到畏懼。這些講得活靈活現，根本就是針對台灣目前偽劣藥氾濫情況講的，因為我們的法律有讓執法機關玩文字遊戲的空間，才導致這種結果，請問部長，針對我剛才講到的幾件事情，你作何感想？你覺不覺得現在已到達該改革的時刻？對歷年來次長保護藥廠的態度，是不是該管理一下了？","蔣部長丙煌：委員的指教，我都有聽進去，我會跟食藥署來進行檢討，我個人認為保障國人的健康、病人用藥的安全與效能，乃是我們最大的責任，至於廠商有沒有獲利，則不是我們主要關切的問題，所以，回去後我會跟相關部門做進一步檢討。","林委員淑芬：部長，廠商的利潤當然你是關鍵，因為違法廠商是變更藥品的主成分而不是賦形劑，他們拿無活性無效的物質充當有效的成分，延誤人家的醫療，怎麼會不影響國人用藥健康？"],["蔣部長丙煌：所以我們絕對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林委員淑芬：它就發生了！你們為什麼老是用自爆模式，教廠商自己自首；自首就不符合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條規定，要經過稽查或檢驗，所以只要自首，不是經稽查或檢驗來的就不構成偽劣藥？請問這要怎麼辦？難道都沒有公權力，沒有政府了嗎？你們不去稽查，不去檢驗，從100年開始規勸，都已經5年了，這次因為使用工業級賦形劑被抓到，才有這一波，然後還是繼續請他們自首？請他們自首，都已經5年了，也沒有用！自首的、自爆的及稽查檢驗的偽劣藥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蔣部長丙煌：我想我們應該加強稽查、檢驗，並找出不法，來做處理。","林委員淑芬：你認為藥事法需不需要再修正？你鎖定稽查及檢驗的狀況，才能稱為偽藥，問題是它所含有效成份與核准不可，都還沒有許可證，即擅自變更主成分，使用無藥效的物質，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一個需要治療的人，你給他的是沒有療效的藥物，而且它不是一般藥房可以買得到的藥，連健保給付的藥都包含在這裡面，都是無效的。這個國家是怎麼啦？本席並非藥品專家，對藥品也沒有研究，但是當這些消息、新聞出來時，本席覺得太不可思議了，非要去扒出這些資料不可！我們國家還有人在監督這些製藥廠嗎？","主席：林委員，我們就要求他們依法行政，好不好？"],["林委員淑芬：他們就是沒有依法行政啊！"],["主席：我們來要求……","林委員淑芬：他們從100年就在包庇廠商。藥事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假藉權力機會或方法，犯本章各條之罪或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主席：林委員，還有很多委員等著要發言。","林委員淑芬：我知道有很多人在等，但是這個問題已經5年了。"],["蔣部長丙煌：我們會跟食藥署來檢討。","林委員淑芬：本席上次就跟你們說了，光是那張公文違法，就足以用第八十九條移送法辦。康照洲、許銘能都來問：林淑芬是講真的，還是講假的？我是講真的，我一定會移送法辦，但是我現在還沒有時間將所有資料整理出來。因為我說了要移送法辦，結果我要的資料，衛福部就不給，以為我沒有資料就沒辦法移送法辦？你們現在是要包庇，還是要提供本席需要要的資料？過去那3,841項如何就地合法，本席要的不是名稱，而是你們怎麼審查的，怎麼到了最後，統統免做BE？那個過程資料，你們不敢提供嗎？當初特赦的部分，今年被強制下架了幾十項，證明當初包庇的公務員就是犯了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利用職務、權力包庇藥廠，包庇偽藥、劣藥，讓國人吃用工業級賦形劑，沒有療效的主成分，並讓它變成藥廠經營的主文化，每一家都這樣！如果只有一家藥廠這麼做，是這家藥廠有問題，如果兩家藥廠這麼做，勉強說是兩家藥廠有問題，如果三家藥廠都這麼時，就是政府有問題。對於這個邏輯，部長同意嗎？","蔣部長丙煌：原則上我同意，如果有太多這樣的問題時，的確我們在管理上可以做一點檢討。","林委員淑芬：這已經是目前的狀況，請你們回去看一下。"],["蔣部長丙煌：我們來檢討。"],["主席：請林委員鴻池發言。","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照服務法通過時，本委員會曾做了決議，即：長照基金菸捐分配的比例要在三個月之內，儘快送到立法院。這部分應該準備得差不多了吧？"],["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內部還在就分配比例做協調。","林委員鴻池：因為長照制度非常重要，長照服務法要連結後面的長照保險法，才能建構健全的長照體系；長照服務法如未能積極落實，恐怕會影響整個長照效果，本法主要是在健全長照人力、機構，以提升它的品質，其中也涉及到很多細則的建構，這些都需要儘快進行。","蔣部長丙煌：是，我們有11個子法要處理，我已經交代同仁，趕快把時程、進度列出來，並嚴謹的管控，讓它可以完成。","林委員鴻池：希望能儘快將整個時程規劃出來，因為各界都很關注，尤其本委員會也會針對這個部分，繼續來監督，這是長照制度的部分。","MERS疫情來勢洶洶，主要是發生在中東地區，目前在韓國有這樣的病例，因為我們與韓國之間，兩國人民來往非常頻繁，所以我們也要特別的注意。防疫和作戰一樣，要料敵從寬，而我們對疫情的掌握也要提前好幾步才行，所以我們也應該了解病毒的特性及其傳染途徑。針對病毒特性，我們有沒有透過世衛組織去取得病毒基因的定序資料？","蔣部長丙煌：這部分我也問過，當然最好是能夠取得病毒株，但是在目前的狀況下，大概也不易取得。我們希望能得到它的基因序列，據了解他們正在做，其實WHO也在要求。他們做出來之後，理論上就應該公告，我們就可以取得相關的資訊，但是目前還沒有。","林委員鴻池：這部分希望能儘早取得，對於病毒變異也比較能掌握。"],["蔣部長丙煌：是。","林委員鴻池：我們對MERS病毒要非常注意，但有時候社會的恐慌可能比病毒的傷害要來得更大；前兩天不是在Line群組裡面有人在傳播長庚醫院有這樣的病例，實情到底如何？","蔣部長丙煌：那純粹是造謠，所以我們馬上發了新聞稿、開了記者會來澄清此事，我們也表明了這是違法行為，有相關的處分規定，我們正密切注意網路上的謠言，一旦發現，就會立刻處理。","林委員鴻池：衛福部雖然召開記者會澄清，但是有沒有追查來源？","蔣部長丙煌：有，我有要求他們找出來源，給予適當的處分。"],["林委員鴻池：目前追查的狀況如何？","蔣部長丙煌：目前還沒有查到，還在了解當中。","林委員鴻池：因為散布謠言也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的規定，最重可處六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現在網路這麼發達，要避免造成社會恐慌，如果是真的也就罷了，但是散播不實的訊息，對於社會影響頗大，所以我希望能夠儘快查出消息來源。"],["蔣部長丙煌：是。","林委員鴻池：MERS疫情目前對於台灣尚未有直接的影響，請問我們現在作了什麼防疫的準備？","蔣部長丙煌：有，其實我們整個防疫體系都已經動起來了，前天我也去疾管署了解他們的準備工作，包括清點所有防疫物資如口罩、PP服裝等等，我們都去盤點，目前都是足夠的。事實上，我們所有的指揮官在5月22日就已開始開會，規劃如何整體動員。昨天我又去了桃園醫院新屋分院，看他們進行演習，了解如果接到這樣的病患，他們的處置情形。所以，大概整個防疫體系都動起來，嚴謹的面對這件事情。雖然目前韓國還侷限在院內感染，還沒有到社區感染的地步，但是一旦發生社區感染，我們的指揮層級就會立刻提高，現在是成立了應變小組。","林委員鴻池：也就是說我們目前有應變小組，但是還沒有成立指揮中心。那目前我們有沒有規劃一些專責的醫療單位？","蔣部長丙煌：我們本來在島內就有6家、在離島有3家專責醫院，事實上全台的隔離病房也足夠，所以，其他醫院在需要的時候，民眾都可以進得來，那是沒有問題的。","林委員鴻池：希望你們在這部分能夠做好萬全的準備，防疫視同作戰，非常重要，我在此對於衛福部的用心、用力，特別予以肯定，當然還要繼續努力，尤其對於散播謠言的部分，我希望能夠加強追查。","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還是要先談MERS的事情，我一直在Line裡面找一則誇大不實、惡意的在說台灣已經有病例的訊息，你們找得到嗎？"],["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有，長庚的case，我們還在追查謠言的來源。","劉委員建國：那一定要抓出來，你們內部作業還不錯，很快的提供了一個表格和說明給我們，我只要收到朋友的轉來不實的訊息，就立刻予以澄清。"],["蔣部長丙煌：謝謝。","劉委員建國：所以積極的去因應，基本上可以避免國人產生恐慌，也可以遏止一些吃飽太閒的人做一些無聊的事情。CDC可以在第一時間作出澄清，我當然非常高興，不過，相對的我們對於南韓MERS的疫情，也應該以如此積極的態度去因應，才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阻絕疫情。在此我想提醒一點，之前疾管署有位羅醫師談到南韓的疫情不夠透明，對於病患在醫院感染沒有一套說法，比起SARS在中國大陸流行時更不透明。現在南韓已經有35名確診病例，依部長或副署長之見，南韓是否有隱匿疫情？","蔣部長丙煌：我們不敢說有這樣的情況，不過我與疾管署都是抱持著最壞的打算在處理這件事情。","劉委員建國：關於南韓現在發展的狀況，羅醫師提出的A、B、C階段，那是他個人對南韓MERS狀況的感受與說法，部長不方便回答也沒有關係。另外，我比較擔憂的是，除了南韓首爾之外，在大田、釜山也發現案例。請問部長知道大田距離首爾多遠嗎？","蔣部長丙煌：我不知道它們距離多遠，不過我們正在查證這件事情，釐清是不是已經傳染到那麼遠的地方了。","劉委員建國：從google地圖查詢，大田到首爾距離約60公里，而釜山距離首爾就更遠了，要再加40公里，差不多一百多公里。韓國這麼大，現在連這些地方都已經出現問題，由這點來看疫情擴散非常迅速。還有朝鮮日報也以「崩潰的MERS防疫」形容南韓現在的疫情。反觀臺灣這麼小，請問現在是否要對南韓全境提升旅遊警示？","蔣部長丙煌：目前時機可能還未到，我們正在密切的觀察，同時我們要注意整個國際包括WHO，做整體的考量。","劉委員建國：部長剛才回答到一句重點，你們已經準備做最壞的打算。"],["蔣部長丙煌：是。","劉委員建國：我提醒你們要不要提升旅遊警示的事情時，也先告訴你們釜山、大田到首爾距離一百多公里，通通都發生這樣的狀況，而他們的最大報也以崩潰的MERS來形容。我覺得再讓國人到韓國旅遊或洽商等非常危險，請問部長知道我們一年來往的人次有多少嗎？"],["蔣部長丙煌：一個月大概10萬人次。","劉委員建國：對，那麼一年等於是一百多萬。這樣的機率是非常危險的。","蔣部長丙煌：如果他們產生社區感染問題就嚴重了，我們就必須更謹慎地應對。","劉委員建國：我覺得要未雨綢繆，可以提升警示就要提升，不要等到發生部長所說的最壞打算後，才開始做這些動作。是不是應該比照你們回應Line不實消息的速度辦理？"],["蔣部長丙煌：我們會審慎評估。"],["劉委員建國：我是善意提醒。","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劉委員建國：Line的訊息大家應該都知道了，疾管署表示，有民眾運用社群軟體傳播一則內容：「大家出門要戴口罩，剛長庚已通報一例MER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無藥可治，致死率高達四成），34歲住內湖檢體明天中午有消息，新聞還沒有，醫生朋友的內線，大家出入公共場所請小心防護。」內容寫的鉅細靡遺。如果這是傳到我個人的Line裡還好，但我們經常都會加入某些Line的群組中，這是幾乎每個群組都有人丟上去。製造這則不實消息的人將訊息丟給我，我再丟給群組，而群組中的人再丟給其他群組，這種消息擴散的速度非常快。我覺得針對這樣的狀況衛福部和CDC應該要更積極，而且要嚴處。"],["蔣部長丙煌：是。","劉委員建國：剛才林委員有特別提到FDA的事情，請FDA不要變成自爆狂，我相信部長剛才或多或少有聽到林淑芬委員質詢的內容，它的內容是不是還有討論的空間是一件事情。對不起，我用這種形容可能不太洽當，但我還是要這麼講，主管機關對於這種事情如果一再讓廠商自爆，是有點變態的行為。","我簡單舉例，張國周只有一張許可證，但怎麼卻發現這麼多違法的藥品？二十幾年了，為什麼要等到他們自爆我們才知道？我善意再提醒一點，要爆就爆大一點，注射劑中含有非藥品級的原料，是不是請這些廠商也自爆？有沒有這樣的狀況FDA比我更清楚。剛才組長私底下有跟我說相關的法規，有些我可以接受、認同，但我要以張國周的案例以及剛剛所講的這件事情提醒你們，請你們真的要小心。","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委員指教。","劉委員建國：最後，再請教部長一點，我們有KPI嘛！"],["蔣部長丙煌：請問是哪個部分的KPI？"],["劉委員建國：KPI談的是績效。","蔣部長丙煌：是，我想請問是哪個計畫或……","劉委員建國：以整體的KPI來說，請問部長對整個KPI的報告有什麼感想？"],["蔣部長丙煌：是針對藥品還是針對哪個項目？","劉委員建國：這裡有好幾項，我挑其中一項，關於護病比的事情。你們自己講得很好聽，好像做得很好，但是在「精進醫療照護體系，保障民眾就醫權利」這項關鍵的績效策略指標中，有一項是護理職業人員比例增加為70%，我不清楚這個指標有什麼意義，可以用來說明護士荒已經獲得改善了嗎？請你們簡單解釋。"],["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是在101年護士荒最為嚴重時，我們估計從102年到105年四年中至少要增加9,200人，以這樣為基礎估算，每年至少在醫療院所的部分要增加2,300人以上，這是以總護理人員在第一線執業的增加比率計算。","劉委員建國：現在是預算解凍案，我經常講我們審查預算要凍、要刪都有一定的理由，不會吃飽閒閒亂刪、亂凍。你們訂這樣的標準有點奇怪，如果今天訂出此標準是要藉由增加護理執業人員以解決護士荒，但實際上護病比的問題卻還是沒辦法改善，雖然這是另一個問題，但兩者之間還是有關聯性。你們不能說比例提升到百分之七十五就好像解決問題了，其實護病比的問題還是無法解決。","鄧司長素文：對，委員講的完全正確。今年我們已經正式把護病比列為醫院評鑑的重點項目，這是從今年新開始的措施，所以我們不是只看總數。","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今天沒有將其列入醫院評鑑，好像你們對於護病比、對於醫療機構都沒轍，這是很奇怪的事！我們是民意機關，當然希望藉著降低護病比，不要讓護理人員過勞，也同意你們編列更多預算，好讓這些護理人員回流，我們不斷這樣積極促成、監督。但如果最後還是演變到主管機關如果沒有用到醫院評鑑，講難聽一點，好像就不得善終，也就是沒有辦法解決，那我會覺得很悲哀。"],["蔣部長丙煌：對啦！","劉委員建國：這兩年來，我們為此就編了這麼多錢，最終卻還是要用醫院評鑑的手段。其實，針對醫院評鑑還有滿多事情可以討論，只是因為時間關係沒有辦法。部長，你既然上台，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從制度面改變，但也有很多事情是在系統面出了滿大的問題，尤其是心態！我剛才就講了，類似張國周事件，我就認為是態度問題。所以，希望你不要讓FDA淪為暴露狂署，會被人譏笑的，那就枉費大家想做事了。如果到頭來被貼上這樣的標籤，真的可惜。","蔣部長丙煌：我們會檢討，謝謝委員。"],["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談解凍案，其中也包括離島偏鄉相關解凍案，所以我也就澎湖醫療的現狀與未來與衛福部蔣部長做個探討。離島因為醫療資源不足，所以轉診鄉親人數一直居高不下，這兩、三年以來，衛福部先後在澎湖建置了心導管室、實施了醫中支援計畫，現在又有化療中心，我大概就先探討這三部分。請問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醫學中心支援計畫中，醫生的人力現狀如何？醫學中心如何支援澎湖醫療？"],["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支援澎湖地區的醫學中心有高雄長庚醫院和奇美醫院支援澎湖醫院，支援的醫師包括急診專科2名、心臟內科1名、神經內科專科醫師1名。在三軍醫院澎湖分院，就由三軍總醫院母院支援，包括急診專科醫師2名、加護病房專責醫師1名，所以每年都以上千萬的總經費在支持。"],["楊委員曜：那你們有沒有評估過效益？","王司長宗曦：效益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就地醫療部分是增加的，至於一些急重症處理，包含心導管與腦中風處理也都有提升，所以空中轉診緊急醫療數字也能下降。","楊委員曜：緊急醫療部分，大概從95年到去年，已經減少到3成，這是事實，可是從整體醫療來看，我們挹注那麼多經費與人力，鄉親卻還是沒有很強的感受，我想，衛福部這邊應該繼續尋找問題根源。請問衛福部蔣部長，是不是這樣？"],["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離島、包括澎湖醫療資源不足的狀況，我們會持續協助改善。其實目前我們已經看到成效了，不過當然還有改善空間。","楊委員曜：例如醫中支援計畫，本席認為可以再擴大一些。現在大多偏重急重症，但事實上，澎湖醫院也缺耳鼻喉科、眼科這些小科。然而以這兩家醫院來講，至少各科都必須有一名常駐人力，這樣才像個醫院。這個部分，你們可能要再檢討一下，好不好？"],["蔣部長丙煌：是。","楊委員曜：部長，你在這個部分，大概必須給相關單位多一些幫忙與協助，好不好？"],["蔣部長丙煌：好。","楊委員曜：澎湖目前的空中轉診頻率降低，最主要是因為心導管室成立，在這個部分，澎湖鄉親是非常有感的，自從心導管室成立以後，實施案例確實多，成功案例更多，所以，只要做了、有成效，信賴感就產生了，也會有愈多人願意在澎湖處理心導管手術。也因此，我必須在化療中心尚未啟用之前，先跟部長做一下關於化療中心的相關探討。事實上，化療中心原本應該在今年1月設置完成並且啟用，現在卻拖了那麼久。關於化療中心，有一份調查顯示，在澎湖103年新增癌症個案中，有意願留在澎湖接受化療者比例非常低，不願意的主要原因，第一是習慣原來的醫師，還有一點是在澎湖的就醫經驗不足，但我認為，這一點應該是在澎湖就醫的經驗不好，這才是澎湖醫療目前最大的問題。就像我剛才講的，心導管室一成立，陳賢生醫師就處理得很好，所以，澎湖人對它就產生信賴感，敢於在澎湖接受心導管手術。但化療不一樣，因為長期以來，澎湖醫療狀況確實不好，所以大家願意留在澎湖的機率才會那麼低。部長，你有沒有什麼想法？既然錢花了、人請了，總不能還是沒有人願意留在澎湖接受化療。","蔣部長丙煌：我想，我們的確要增強患者的信心，讓患者有信心，才會在地接受化療，也能避免奔波，對於這一點，我們確實需要努力，我們也會努力。","楊委員曜：現在當地已經有一位腫瘤科醫師，應該就這名醫師的各項資歷做一定程度的公開，讓澎湖民眾熟悉。對於習慣原醫師的民眾，由於他們一開始接受手術可能不會在澎湖，而是術後化療才會在澎湖進行，那麼，如何協助澎湖醫院去向原手術醫院取得化療計畫書，讓相關醫院同意，這個部分，衛福部可能要承擔這個責任。還有一點，由於澎湖醫院只是地區醫院，所以化療給付可能會有一些問題，這個部分也需要健保署多加幫忙。","還有一點是人力的培訓。我看你們增加的人力，其實都只增加1人，例如腫瘤醫師1人、專案護理師1名，藥師1名，這樣的人力配置夠不夠，可能還要檢討。人力的培訓要注重的是，如何讓醫護人員在工作上展現的專業取得澎湖人的信賴，這是化療中心目前最需要面對的問題，事前工作也必須做足以待，不要錢花了、人請了，卻因為醫療信心不足，讓化療中心雖然設立了，卻沒有澎湖人願意使用。如果澎湖人也不願意使用澎湖醫院的化療中心，那是雙輸，因為搭飛機去做化療的澎湖人真的不少，而且化療不是只做一次或兩次，長時間搭飛機，縱使公部門予以交通補助，但鄉親還是必須額外支出，經濟負擔與生活負擔仍然很大。"],["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心導管中心在您特別促成之後，到現在為止，已經完成兩百多例心導管在地治療，減緩了後送需求。在心導管室之後，我們是要建置化療中心，而化療中心上個月已經開工了，目前進度繼續超前，雖然我們先前還花時間爭取預算、財源，也接受委員指導，但我們仍然預期工期能夠提早。據我們統計，目前澎湖大約有1千例要接受化療，而剛才委員也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信心度，所以，除了癌症醫師是由台大支援，還要受訓2年以外，在澎湖有7位藥師，我們也協助他們在癌症領域做一些提升，我們同時也編制一些護理人員，種種作為就是希望讓澎湖人對在地醫療有信心。還有一些周邊工程，例如剛才委員提到的次專科，我們會努力補強。","楊委員曜：我們要把應該做的先做足，希望建立澎湖鄉親對澎湖醫院化療中心的信賴。","部長，我之前講過，澎湖有很多離島，居民以老人居多，所以，針對離島民眾復健的部分，你們可能也必須研究一下，看是要補充IDS，還是有其他做法。由於衛福部主管的業務也多，所以你們可能要及早規劃，將澎湖與偏鄉的照護與醫療做一定的統合，因為小聚落多，要分散建置比較困難，所以要研究怎麼統合，讓一些離島、偏鄉老人、居民可以獲得比較好的生活照料。","蔣部長丙煌：好，我們會研究。"],["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不在場）簡委員不在場。","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經過幾次協商，現在大致底定，希望這個會期可以二、三讀。我當然知道，MERS問題令人非常緊張，不過因為今天已經有多位委員討論過，所以我想討論一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我剛才上網瀏覽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發現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有8,815人，比我去年召開記者會時的8,585更多了，雖然去年8,500多人中，也有兩百多人接受移植，但是目前等待移植的又更多了，有8,815人在等待移植，這麼多人，如果每個人有兩個家人，那就代表影響1萬6,000人，如果以4個家人計算，就牽涉3萬多人，所以，還是有這麼多人命在旦夕，等待器官移植。","對於這次修法，我認為相當不錯，就是至少我們跨出一大步，最重要的就是擴大國內器官捐贈來源，這也是國際公約要求的，也就是每一個國家應該對等待器官捐贈的國民提供足夠的器官。其中有一點我認為算是達成共識的，就是增加行政人員的角色，也就是在換發健保卡、身分證、駕照時，行政人員應該例行、主動徵詢。當然，這裡沒有罰則，我們就是依法提醒行政人員有責任這樣做，事實上，即使沒有做，也沒有罰則，但我們仍然希望提醒大家，他們有這個機會，等於是做功德，或是幫助這些命在旦夕、正在等候器官捐贈的人，每救一個人，其實也就是拯救一個家庭。我們在召開記者會時，曾經有十幾年前接受過肺臟移植的媽媽分享，她的家庭因此得到拯救，她也可以活著看孩子長大。雖然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但她每次談起，還是會紅了眼眶，非常感恩。我想人生在世，要離開世界那一刻，如果軀殼還可以幫助別人，事實上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這個機會。很多親屬在悲痛時，也沒有想到他也可以為他的親屬做這種幫助別人的事。","這次修法還放寬了活體移植的條件，包括20歲以上、出於自由意志的捐贈者，過去需要2名最近親屬同意，現在放寬到只要1名最近親屬證明就可以了。在腎臟活體移植方面，我們增訂了組間配對，也就是2名等待移植的腎臟病患，各自的五等親之間可以互相配對。"],["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對，就是所謂的群體配對。","田委員秋堇：對，群體配對，也都增加了……"],["王司長宗曦：增加了配對成功的機會。","田委員秋堇：是。不過，我的提案版本中原本也包含「情感上緊密關聯者」，因為大家仍有疑慮，所以沒有入法，滿可惜的。我的意思是，除了五等親之內可以進行活體器官捐贈，我的版本還規定，如果有證據顯示與受贈者有明顯個人緊密關聯者，包括現在大家耳熟能詳的同性伴侶，在國外還有鄰居、陌生人之間的利他型器捐。當時在討論這一點時，這些案子還沒有出來，不過我今天帶了報紙，這是5月31日的報導，報導中的泳裝美女是美國一家餐廳的女服務生，她捐了一顆腎臟給一名客人，該名客人跟她並不是非常熟識，甚至沒有緊密情感關聯，而是女服務生因為自己的祖母腎衰竭去世，她一直非常懊惱不能為她的祖母做什麼，所以當她聽到客人因為生病失去了兩顆腎臟，立刻表態說自己有兩顆腎臟，問對方需不需要接受腎臟捐贈。結果手術非常成功，女服務生和受贈客人都可以再活很久。所以我認為，器捐條例預計本會期可以過，但是我們未來或許可以讓國外這種陌生人的利他型捐贈入法。當然，我知道，所有法律都不是一蹴可及，當時你們擔心引發其他副作用，不過我想，以後也許我們還有機會修法，到時候，我未必還是立委，你也可能高升了，但我就是希望我們共同促成先進國家這種利他型器捐入法。","還有一點我覺得相當不錯，就是杜絕器官移植的旅遊與仲介買賣，可不可以請司長再說明一下未來我們會怎麼做？","王司長宗曦：針對這部法，我們後來討論的結果是明確規定器官移植必須無償，更明確地說，不論是器官的提供或取得都必須是無償的，在這樣的精神底下，我們在立法說明中明列一些樣態，把委員所關心的一些樣態，或是一些宣言內容，納入立法說明。如果在提供與取得都必須無償的精神底下，病人明知器官是來自買賣或者不法取得，仍然接受，可能會面臨相當的罰則或刑責。","田委員秋堇：是。我們的目的不是處罰任何人，只是希望所有器官移植都沒有造成新的傷害或者其他生命的傷害，這點我是同意的。","最後，我要向大家報告，去年5月14日器官移植條例草案送出本委員會，今年3月27日、4月22日，我們又兩度與醫事司溝通，我和在場同仁與媒體談到一件事，就是今年4月22日，我們從下午5點多一直協商到晚上9點多，但我沒有虐待衛福部官員，我從6點開始，多次問大家要不要買便當，不過官員都非常堅定地表示不要。等到會議9點多結束，我的助理私下跟我分享，也許他們很擔心吃了委員的便當，委員會就會開到晚上12點。當天除了醫事司王司長宗曦以外，還有其他3位官員，以及法務部檢察司、矯正署、器官登錄中心執行長、台大醫院社會醫學科主任蔡甫昌醫師、外科部主治醫師徐紹勛醫師、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醫師、聯絡人黃千峰醫師、人權律師團體的朱婉琪律師，經過大家的辛苦與努力，5月25日再次協商通過，現在正在黨團簽字階段，我相信應該沒有什麼意外，本會期應該可以二、三讀。今天除了向大家報告，也謝謝在場所有官員，經過我們共同努力，希望這是能為長期在暗夜哭泣、等待器官移植病患與家屬帶來光明的功德法案。"],["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振昌、陳委員亭妃、黃委員偉哲、蔣委員乃辛、呂委員玉玲、呂委員學樟、江委員啟臣、李委員桐豪、鄭委員天財、陳委員歐珀、周委員倪安、李委員貴敏與邱委員文彥均不在場。","本日登記發言的委員皆已發言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到第3案。","1、","目前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雖已針對鄰苯二甲酸脂類（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己二酸二辛酯（DEHA）等6種塑化劑訂出溶出標準，另規定有8種塑化劑不得超過商品重量0.1%，而3歲以下的嬰幼兒食器禁止添加DEHP、DNOP、DBP、BBP。但根據成功大學團隊耗時3年，完成國內第一個塑化劑讓幼童性早熟的研究，發現幼童體內塑化劑多來自飲食；特別是塑膠容器盛裝熱食、加熱食物包覆保鮮膜，塑化劑含量暴增5至10倍；吃一個用塑膠容器裝的微波便當，加一杯500CC塑膠杯飲料，就超過一天塑化劑耐受量。爰要求衛福部於三個月內研議提高塑化劑之溶出標準。"],["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楊玉欣　　蘇清泉　　徐少萍","2、","多數聽障者，溝通方式以手語居多，但是其就醫時，面臨溝通不易之困擾，由於缺乏手語翻譯員在現場，只能藉由紙筆與醫護人員溝通，醫病關係可能會因為溝通上的障礙，導致雙方對於病情無法獲得充分理解。手語翻譯專業服務之提供，向不為醫療院所所重視。爰此，要求衛福部於一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包括如何完善醫療院所的無障礙設施，以提升聽障者的就醫服務品質。"],["提案人：劉建國　　鄭汝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林淑芬　　徐少萍","3、","在4月28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的官方網站上放在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引起注目。","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中使用限量之訂定，應該是兼顧安全性及功能性，根據每日可接受的攝取量，必須小於或等於使用限量。","在符合國人消費習慣和國民健康的考量下，請依據歐盟和國際標準，並邀請產官學界充分討論，取得一定共識後，方能公布實施。"],["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鄭汝芬　　劉建國　　徐少萍"],["主席：現在休息3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1案。","行政單位提出文字修正，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第1案最後1行建議改為「研議是否調整塑化劑之溶出標準」，也就是把「提高」改為「調整」。","主席：本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於三個月內研議是否調整塑化劑之溶出標準」，其餘未修正。","第1案照修正文字通過。","處理第2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跟委員溝通過，修正文字在倒數第4行，改為「要求衛福部於兩個月內」，也就是將「一周」改為「兩個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之後改為「規劃改善報告」，改善前增加「規劃」二字，其他文字如提案文字。"],["主席：一周變成兩個月？好吧！真的做好才是重點。"],["王司長宗曦：是。","主席：第2案文字修正部分，是倒數第4行修正為「要求衛福部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規劃改善報告」，以下未修正。","第2案依照修正文字通過。","處理第3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4案。","4、","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而日前卻有民眾運用社群軟體傳播一則內容：「大家出門戴口罩，剛長庚已通報一例MER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無藥物可治，致死率高達4成），34歲住內湖，檢體明天中午有消息，新聞還沒有，醫生朋友的內線，大家出入公共場所小心防護。」","為避免民眾因錯誤不實疫情訊息而恐慌，爰要求疾管病署對於MERS-CoV疫情要透明公開傳播，同時於疾病管制署官網公布，供各界查詢運用，以及應依法追查首位散播錯誤不實疫情者，並要求疾管署宣導、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觸法。"],["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田秋堇  吳育仁  徐少萍","主席：本案倒數第5行應該修正為「大家出入公共場所小心防護」，加上「入」字。","請問各位，對於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解凍案25案。","現在開始逐案處理。","請問各位，對第一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二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三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四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五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六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七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八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九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三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四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對第十五案解凍有無異議？"],["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有意見。請衛福部王司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原第二十二案（編號十五案）住院醫師工時部分，我們已經將之在放入今年醫院評鑑的正式條文中，並列為必要條文。今年的評鑑如果必要條文沒通過就是死當，在評鑑完成之後就會有一個數字，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決議，將相關資料上網公告。"],["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今天我們不是要為難任何醫院，我們只是要提醒，基本上醫院是為病人而設，如果這些醫護人員缺乏睡眠或有過勞情形，曾經有醫學研究指出，睡眠時數過少或過勞與喝醉酒的狀態很像，很容易發生醫療意外與疏失，到時候這些醫護人員又要承擔第一線的衝突，我們覺得這是不應該的。我們也知道，因為健保給付的關係，很多醫院都覺得給付不足，造成很大的困擾，但是我覺得給醫師正常的休息是應該的。","本席當初針對預算的提案是要求你們要將評鑑結果上網公告，但是，我上網只看到102年教學醫院住院醫師執勤時數現況調查，現在已經是104年6月了，卻還看不到103年的資料。","王司長宗曦：報告委員，103年時並未將之納入評鑑條文，所以當時只是蒐集資料，因為委員的決議是正式評鑑之後的相關數據要上網公告，所以我們是按照這個規劃，在工時部分（包含休息時間、值班時間）已有明確條文，今年底就會有正式的評鑑結果，並上網公告。","田委員秋堇：102年的資料是怎麼出來的？你們有做一個現況調查，對不對？","王司長宗曦：對，我們當時是透過行政或醫策會去蒐集一些教醫院現況調查，所以那些調查等於是醫院自報的，並不像評鑑這麼嚴謹，要去看他的班表或其他資料。","田委員秋堇：好，我了解。你們103年一樣有做現況調查，對不對？"],["王司長宗曦：有。","田委員秋堇：就算103年是由醫院自己報的也無妨，至少那是僅有的資料，請你們也放上網，好不好？","王司長宗曦：好，我們就將去年做的現況調查，類似試評的資料整理一下。","田委員秋堇：對，就立刻放上網。請問這需要多久時間？"],["王司長宗曦：能否同意我們在本週內放上網？","田委員秋堇：好。我們希望你們邀請長期關心醫師工作狀況的醫改及基層醫勞團體開會，你們過去好像都沒有邀請他們。","王司長宗曦：我們內部檢舉機制部分是有的，確定評鑑條文時有提到在實際評鑑時會有觀察員，其實觀察員也有開會，針對評鑑怎麼進行、實地訪視怎麼邀請等等做討論。"],["田委員秋堇：你說的觀察員是放在評量項目何處？","王司長宗曦：我們進行醫院評鑑時會有觀察員，是邀請民間或消費者、醫用者團體。","田委員秋堇：關於你們的醫用者團體名單，經我去請教，那是舊名單，他們說那個人已經不是他們的理事。","王司長宗曦：基本上，觀察員必須要熟悉評鑑條文，避免到了現場對評鑑條文不了解，所以當初代表醫用者或消費者的觀察員是有經過訓練的，我們每年都會再問他是否有意願繼續擔任觀察員，所以觀察員不一定是代表團體，但是是由相關團體所推薦而組成的。"],["田委員秋堇：今年應該要開放推薦。"],["王司長宗曦：是。","田委員秋堇：不要變成為萬年代表，不懂的永遠不懂，懂的你們就認為他懂，可是對那些人有心，你應該要讓他們參與，或是讓他事先接受訓練，知道評鑑的機制、評鑑的SOP，我相信這並不難。你們現在所邀請的這些醫用者代表，當年他們沒有經驗時也是甚麼都不懂啊，今天他之所以懂得是因為不斷參加你們的評鑑。我覺得你們應該開放，醫用者代表也不要僅限3個，現行是3個團體，你們有3個推薦機構，我的意思是應該要開放給有心之人，如果所推薦的人沒有經驗，就應該要先接受你們的訓練講習，了解評鑑的狀況為何、有何應遵守之規矩、SOP為何等等，你們是不是能在今年就開放？","王司長宗曦：好，我們再徵詢團體，請他們推薦觀察員。","田委員秋堇：我覺得有經驗者當然不錯，但是民間團體現在的反映不佳。今天我不要占用大家的時間，請你找個時間來我的辦公室，我們再論一下。"],["王司長宗曦：是。","田委員秋堇：原則上就這樣通過，我就堅持不繼續凍結，但是我一定會繼續追蹤你們的執行狀況。"],["王司長宗曦：好的。謝謝委員。","主席：謝謝田秋堇委員。關於要開放乙事還是要評估一下，不能急就章。","第十五案解凍。","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所謂的開放是不要只限於原來的，而是要多讓其他團體有機會參與。","主席：好，但還是要審查。","進行第十六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十七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十八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十九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二十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二十一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第二十二案……"],["主席：你是要保留嗎？"],["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第二十二案保留。","主席：好，第二十二案保留。周委員要不要讓行政單位解釋一下？"],["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第二十一案和第二十二案……"],["主席：第二十一案已經解凍了。","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第二十一案與第二十二案是一起的，兩案相關。","主席：周委員，你要不要讓行政單位解釋一下？"],["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好。"],["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食藥署的同仁非常辛苦，但是第二十一案與第二十二案有所重疊，一項編列二億多元、另一項編列三億多元，在你們的系統結構報告裡面有overlap的情況，所以我希望這部分再討論一下，在不需花費這麼多錢的情況下，仍可以把食安做好。"],["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企科組王組長說明。","王組長兆儀：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兩項計畫最大的不同在於，第二十二案是地方執行食安稽查部分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二十一案則與科技有關，主要是做標準訂定的相關研究，我們要跟國際接軌就必須要先做一些研究，才能訂定我們的相關研究，所以兩者有很大的不同，一個屬於業務執行面、另一個屬於研究開發新的標準技術。"],["主席：你們快一點去跟周委員解釋。第二十一案及第二十二案先予保留。","進行第二十三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二十四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進行第二十五案。沒有意見，准予解凍。","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處理第二十一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姜署長說明。","姜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方才已向委員解釋，有關第二十一案是有關於標準、政策及法律的制定，第二十二案主要是執行面與業務面，尤其是對地方衛生與地方政府之補助均編列於此。經與委員協調之後，第二十一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第二十二案解凍。謝謝。","主席：第二十一案原凍結五分之一，修正為凍結十分之一；第二十二案解凍。","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解凍案25案，全部處理完畢，除第二十一案凍結十分之一外，其餘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王委員育敏、江委員惠貞及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詢時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亦請於二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王委員育敏書面意見：","一、國發會「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項下，因應網路頻寬提升與行動載具、智慧聯網的廣泛應用，法規相對應調整，其一討論項目為網路上賣成藥或是醫療器材，現階段已開放第一等級的醫療器材如棉花棒、紗布、OK繃等都可以由藥商在網路上販賣，至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及乙類成藥，目前的進度為何？這些乙類成藥如綠油精、曼秀雷敦軟膏，用藥安全性相對高，開放到網路販售所遇到困難為何？","二、針對遠距醫療照護，健康照護結合雲端科技對一般民眾而言，是相對陌生的議題。目前衛福部預定達到怎樣的設定目標？服務對象是誰？打算怎麼設置佈點？提供怎樣的遠距照護內容？所得到的健康檢測資料會提供怎樣的服務來協助老人擁有個人化的照護服務？且依據遠距照護所得到的資料，勢必將成為龐大的數據資料，可提供部會研究成為規劃長照服務的有利依據，目前彙整這些資料的雲端平台建置進度為何？"],["江委員惠貞書面意見：","案由：鑑於南韓的中東呼吸症候群（MERS）疫情持續擴大，3日再添5例確診病例，總共30例，其中2人已死亡，隔離人數更較前一天暴增573人，達到1,364人，且疫情已從北部的首爾一帶傳到中部城市大田，南部大城釜山也出現2個境外移入的疑似病例。由於MERS有迅速擴大的趨勢，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及早進行防疫準備，並和各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在學校、醫院、社區應加強防疫宣導，避免MERS疫情在台灣傳染，危害全體國人健康。"],["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為緩解國內內、外、婦、兒及急診科醫師出走之困境，100至103年度於健保醫療費用總額內編列90.112億元，用於調整急重難科別之支付標準，依監察院103年7月調查結果，發現102年支付標準調整後差額撥付給執行醫師之比率，有5%醫院表示撥付比率低於15%，僅有30%醫院超過70%。據健保署表示：「各醫院營運狀況不同，且其薪資制度及其獎金之核發規定亦不相同，多數醫院係依據各醫師於調整項目之執行次數及其貢獻按比例核算撥付予醫師之金額，本署未便統一規定其核發之基準，是以並無相關之追扣情形；惟為讓醫師感受到政府及醫院全力支持五大科的良善美意及決心，衛生福利部部長、台灣醫院協會及本署分別於103年1月23日、1月6日及2月18日函請各醫院院長、會員醫院及醫院等確實依提成比率，將支付標準調整經費撥發到執行醫師。」","本席認為衛福部對於醫師荒的問題應該要儘速的協助處理，既然本院已經通過相關預算給予衛福部預算去執行相關計畫，衛福部本來就應該要訂出相關計畫的施行細則，但是依照監察院的調查，衛福部便宜行事並沒有訂定統一發放標準，而是交由各醫院依據自由心證再發放給相關醫師，但是這個情況就會導致醫院可以決定發放給誰，不發放給誰，變成另一種醫院的不良現象，造成醫師間的壓力，這樣的方式甚為不妥，衛福部應該要立即的修正相關發給辦法，要求醫院依據相關級距及條件直接按固定數額撥給執行醫師，這樣才能真正提高醫師選科的意願，而降低特定科別的醫師荒狀況。","本席認為執行醫師除了體力跟精神上的負荷外，現在因為患者的自我意識相當高，對於相關的醫療服務如果造成後續的狀況也都會提出申訴，因此才會造成所謂的醫師荒，因為這些科別的訴訟率相當高，對於這些科別除了要給予執行醫師更多的實質鼓勵之外，對於如何排解相關的醫療糾紛也是衛福部當前必須思考的議題，如果高訴訟率的問題不能妥善處理，則給予再多金錢鼓勵有當將會轉到訴訟費用，對於這個現象雖然有提出醫糾法的版本但是各界意見分歧，衛福部身為主管機關應該要更加努力的說明法案的優點，爭取全部醫師的認同，早日降低醫病關係的壓力，讓國內的醫療品質能夠更好。","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2時23分）"]],"block_lines":[1,6,8,8,9,35,50,51,52,56,58,69,70,72,74,82,84,86,87,93,97,103,104,105,106,113,118,119,123,126,127,130,131,135,136,137,138,140,141,142,144,145,147,148,150,154,156,159,161,162,167,168,169,170,171,172,173,175,176,179,181,187,189,190,194,199,208,211,217,218,219,221,231,232,234,237,242,243,246,250,252,260,261,263,264,267,268,270,271,272,275,281,292,293,294,295,298,301,303,307,308,310,311,313,314,319,321,326,327,328,330,331,334,346,351,352,356,360,361,363,364,371,376,379,386,389,392,395,403,405,409,410,413,418,419,422,424,429,432,434,436,439,442,444,449,454,459,462,468,473,474,477,478,483,484,485,488,497,498,506,507,527,528,530,537,541,544,548,549,553,555,566,567,568,570,571,574,575,577,579,590,593,595],"person_count":{"主席":49,"周副署長志浩":3,"壹、流行現況":1,"貳、風險評估":1,"參、因應整備":1,"蔣部長丙煌":52,"主席（蘇委員清泉代）":1,"鄭委員汝芬":5,"主席（鄭委員汝芬）":1,"陳委員節如":15,"黃署長三桂":5,"姜署長郁美":4,"徐委員少萍":7,"蘇委員清泉":2,"吳委員育仁":2,"林委員淑芬":1,"林委員鴻池":1,"劉委員建國":2,"楊委員曜":1,"王司長宗曦":7,"提案人":4,"連署人":4,"田委員秋堇":3,"周委員倪安":4,"王委員育敏書面意見":1,"江委員惠貞書面意見":1,"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1},"persons":["主席","周副署長志浩","壹、流行現況","貳、風險評估","參、因應整備","蔣部長丙煌","主席（蘇委員清泉代）","鄭委員汝芬","主席（鄭委員汝芬）","陳委員節如","黃署長三桂","姜署長郁美","徐委員少萍","蘇委員清泉","吳委員育仁","林委員淑芬","林委員鴻池","劉委員建國","楊委員曜","王司長宗曦","提案人","連署人","田委員秋堇","周委員倪安","王委員育敏書面意見","江委員惠貞書面意見","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title":"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星期四）9時7分至12時23分","地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席":"鄭委員汝芬","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