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9時12分至16時21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節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9時5分至12時48分","14時36分至16時51分","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21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蘇清泉    江惠貞    林淑芬    楊玉欣    王育敏    劉建國    鄭汝芬    田秋堇    林鴻池    陳節如    趙天麟    徐少萍    楊  曜","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許添財    盧秀燕    林德福    陳歐珀    黃偉哲    顏寬恒    李貴敏    潘維剛    李桐豪    楊麗環    陳明文    薛  凌    邱文彥    呂學樟    李昆澤    王惠美    賴振昌    楊瓊瓔    林滄敏    葉津鈴    徐欣瑩    李貴敏    鄭天財    孔文吉    薛  凌    蔣乃辛    邱志偉    何欣純    吳育昇","      （委員列席30人）","請假委員：吳育仁","（10月19日）","主    席：楊召集委員玉欣","專門委員：戴文堅","主任秘書：劉錦章","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研 究 員  鄭翔勻","      簡任編審  黃維郎","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林淑梅","      薦任科員  高佳伶","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10月19日）"],["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決議："],["段落：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收支部分，審查結果："],["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收支部分，審查結果：","甲、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78項　衛生福利部465萬元，照列。","第179項　疾病管制署450萬元，照列。","第180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22萬元，照列。","第181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3,246萬8,000元，照列。","第182項　國民健康署47萬1,000元，照列。","第183項　社會及家庭署，無列數。","第184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5,000元，照列。","第3款　規費收入","第143項　衛生福利部原列1億3,078萬3,000元，增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資料使用費」1,000萬元、第2節「場地設施使用費」300萬元，共計增列1,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4,378萬3,000元。【1.4.】"],["本項通過決議2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資料統計應用之「使用規費收入」編列1,331萬5,000元。","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之設立目的，係將個別健康資料予以加值以產生具應用價值之集體資訊，促進公共衛生決策品質、相關學術研究及醫療保健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研發創新之參考依據，用以增進全民福祉。健康加值應用作為健康研究與政策的用途雖值得肯定，然而目前卻無相關法源作為使用和管理之依據，顯然對於國人資料應用之保障，仍有疑慮。儘管目前已委託「104年度衛生福利資料應用法制規劃計畫」研究","案，然仍待相關法案之提出，以確立相關法律保障之健全。","爰此，凍結「使用規費收入」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提出法規草案，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辦理。【2】"],["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資料統計應用之「資料使用費」收入編列1,331萬5,000元。","根據統計處提供資料顯示，資料使用費收入單103年即突破2,000萬元，場地設備費逾1,200萬元，104年度兩者更均已於7月底突破預算書所編列之收入金額，可見該中心之收入甚豐。根據原統計室100年「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指導會」會議紀錄之討論，顯見最初設置該中心之運作設想為自負盈虧，該中心的收費標準以「可否滿足相關人員與設備的維護為最大考量，……，如果未來使用者增加，就可以考慮降低收費標準」。為因應國衛院自105年度起不再釋出健保資料，可預期未來該中心之資料申請案勢必提升，因此在先考量因應申請案提升狀態下，衛生福利部應善用中心收入，優先針對該中心之人力及設備進行提升。","爰此，凍結「使用規費收入─資料使用費」200萬元，待提出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未來「人力及設備提升規劃」或「資料使用及場地設備費收入調降規劃」，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辦理。【3】"],["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第144項　疾病管制署8,053萬4,000元，照列。","第145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0億1,545萬元，照列。","第146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2億1,802萬1,000元，照列。","第147項　國民健康署，無列數。","第4款　財產收入","第189項　衛生福利部301萬元，照列。","第190項　疾病管制署62萬6,000元，照列。","第191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47萬7,000元，照列。","第192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1億5,187萬7,000元，照列。","第193項　國民健康署16萬1,000元，照列。","第194項　社會及家庭署150萬元，照列。","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9項　衛生福利部原列5億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醫療藥品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第10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列1億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第7款　其他收入","第194項　衛生福利部3,492萬5,000元，照列。","第195項　疾病管制署52萬8,000元，照列。","第196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5萬1,000元，照列。","第197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82萬1,000元，照列。","第198項　國民健康署8萬8,000元，照列。","第199項　社會及家庭署1億6,393萬7,000元，照列。","第200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32萬5,000元，照列。","乙、歲出部分","第20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2,018億5,276萬3,000元。","第1項　衛生福利部原列1,610億7,456萬7,000元，除第1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7億4,0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第2目「科技業務」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150萬元、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100萬元、第3目「社會保險業務」第1節「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之「長期照顧保險籌備工作」20萬元、第7目「一般行政」50萬元、第8目「醫政業務」中「推動國際健康產業」250萬元（含「辦理國際健康產業政策及重要措施宣導」200萬元）、第13目「國際衛生業務」3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10億6,856萬7,000元。","【7.8.16.25.33.49.53.68.】"],["本項通過決議80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衛生福利科技發展與管理中，編列「捐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執行『以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5,956萬4,000元。","醫藥品查驗中心成立於1998年，主要目的為提升臺灣醫藥品審查之品質與效率，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使患者及早獲得所需藥品，達到增進國人健康與福祉的使命。該中心在醫藥科技評估（HTA）報告中，主要係為蒐集各國之相關評估及經濟效益分析，然而藥品給付與否影響不僅僅是財務考量，評估報告缺乏本土資料，更未提出病患影響評估及醫學倫理探討，對於病患之用藥權益恐有影響。","爰此，凍結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以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5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醫藥品查驗中心提出醫藥科技評估報告未來檢討改進措施，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9】"],["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科技發展工作中，編列「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服務計畫」2,892萬3,000元。","健保資料庫自89年起提供學術研究使用，累計至104年8月，發表於國際期刊之論文有1,878篇，其中發表於Impact Factor大於3以上的期刊者有949篇，而發表於Impact Factor大於10的期刊者有30篇，顯示了本資料庫對於促進醫藥衛生實證研究的效果，在學術上也提升了我國的國際形象。而自105年度起，全民健保資料庫將不再由國家衛生研究院釋出，改由衛生福利部統計處之「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統一管理。未來學術單位若欲使用該資料庫，除應向統計處提出申請外，更需於前述中心內操作使用。有鑑於健保資料庫之學術價值珍貴，及未來分析人員必須付費在特定區域、時間之內分析數據，因此統計處應有相關教學課程與諮詢，以利使用者更加熟悉資料特性和資料分析及後續結果攜出之規則，而非只有現階段的各種限制；另，此舉亦可降低因資料使用/解讀錯誤所衍生之後續問題。","爰此，凍結「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服務計畫」15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提出具體教學課程與諮詢服務之規劃及落實之時程，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4】"],["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三)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業務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23億6,217萬2,000元，為辦理多項衛生研究。惟我國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問題，即便政府投入大量補助預算，仍有八成民眾不敢生小孩。而我國嬰兒存活率仍不到世界衛生組織之標準，加上小兒疾病之治療又較成年人複雜，故研究小兒之衛生健康實屬必要。然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5年度之研究預算仍未見列小兒之健康研究，爰此，爰凍結該項預算3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提出相關檢討改進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7】"],["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四)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業務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提升國人氣候變遷之健康識能與調適策略研究」編列2,720萬元。","氣候變遷於國際間早已是耳熟能詳之重要議題，近年來與「氣候變遷」相關之研究計畫甚多，且國內外與氣候變遷相關之流行病學、公共衛生及健康等研究眾多，應節省公帑、避免重複現有之研究，著重各界資料之通用與整合。","為求有限資源之效益最大化原則，爰凍結「提升國人氣候變遷之健康識能與調適策略研究」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9】"],["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五)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項下編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508萬7,000元，為辦理健保會委員會議、總額執行成果評核會議等。惟有關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上路後各界醫師批評聲浪不斷，甚而死亡者給付竟比救活者還多，導致醫師是否會見死不救之道德疑慮。而中央健康保險署更於明年要擴大實施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並將新生兒納入，如此一來按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新生兒住院竟然只能住院住七天，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前二階段辦理情形報告及未來規劃報告，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23】"],["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六)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之「一般事務費」編列324萬6,000元。有鑑於至104年8月國民年金平均繳費人數比率僅48.34%，未達半數，其中臺東縣、花蓮縣、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雲林縣等6縣之繳費人數比率未達4成，且欠繳保險費者，25歲至39歲繳費人數比率為37.75%，顯示未滿40歲民眾繳費率偏低，故為提高國民年金繳費率，應針對繳費率較低縣市與民眾加強宣導。爰此，凍結「社會保險業務─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一般事務費」預算5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提高上開繳費人數偏低縣市及民眾國民年金繳費率不佳之解決方法與宣導具體計畫，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編列1億8,201萬4,000元。發生於104年6月27日的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事故，至9月17日為止，共造成12死487傷，其中11人性命垂危，是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以來臺灣受傷人數最多的意外。105年度「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在「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分支計畫中編列「補助新北市政府設置627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業務所需各項費用1,336萬6,000元」，而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表示，八仙樂園列為共同加害人，同屬業務過失致死的被告，將進行求償。故為有效監督本案確實執行，爰將此預算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執行進度及績效報告，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29】"],["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八)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中「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編列1億4,476萬9,000元。有鑑於衛生福利部為強化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於「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中規劃支給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分別針對執行高度風險與一般風險業務之社工人員，每人每月發給2,000元與1,000元之工作補助費，立意良善；惟上開工作補助費所需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與地方政府按4：6之比例分攤，據部分縣市政府反映財務吃緊，財主單位編列是項經費有困難，恐將影響社政單位無法按月核發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爰此，凍結105年度「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項下「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將地方政府有無覈實編列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列入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考核「社會工作考核組」之評分項目，並提出104年至105年中央及地方政府編列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之經費明細、實際核發人數與金額等數據，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九)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一般行政」編列8億8,491萬8,000元。2013年7月，以原行政院衛生署為基礎，整合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兩大社會民生事務，設置「衛生福利部」之後，組織人力及人事預算均有所提升。而綜觀本工作計畫，以下幾個問題值得探討：","1.從最近幾個年度人事費預決算得知（如下表），衛生福利部人事費賸餘數相當多，102年度2,762萬3,000元，103年度4,117萬4,000元，顯示編列預算時並未詳加精算。","2.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預計進用臨時人員4人，派遣人力59人、勞務承攬142人以及研發替代役67人，雖然較上年度減少45人，但在行政院各部會中仍然名列前茅，實有進一步精簡之必要。","3.明年1月16日將進行總統及國會改選，基於新政府新人事，因此，首長特別費117萬9,000元應先予以部分凍結，以利新人事得以使用。","4.新衛生福利大樓於去年6月18日啟用，迄今才1年多，但105年度即編列「整修檔案庫房及辦公房舍等」經費650萬元，洵有不當。","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200萬元（含特別費），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檢討報告，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33】"],["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十)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預算「一般行政」編列8億8,491萬8,000元，較104年度增加1,119萬1,000元，增幅1.2%，亦較103年度8億6390萬7,000元增加，然根據審計部103年度決算報告，該預算仍有6.43%未執行率，顯見執行效率仍有待檢討，抑或仍有撙節空間。","爰此，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其人事、業務費用等支出狀況詳細說明，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徐少萍　　江惠貞　　楊玉欣","(十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編列15億9,065萬6,000元，其中「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編列1億0,883萬5,000元，其中並以「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註記於健保卡累計人數達總人口數之百分比」做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然根據調查，86%的民眾希望在人生最後一哩路能安寧善終，別再受無效醫療拖磨；能回到熟悉的社區善終，更是多數末期病家的心願。但依據醫改會針對縣市安寧資源盤點結果，在全國總共50個醫療網次區域中，竟高達9個（相當五分之一）是安寧病床／共照／居家三大皆空的死角。這些「零」資源區分布在花蓮、臺東、竹縣、苗栗、屏東、雲林等六縣市的35鄉鎮，末期病人只能進城（市區）或離鄉背井（至外縣市）才有安寧資源，在地善終成奢想。爰凍結「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2個月內提出針對安寧死角鄉鎮之改善計畫，並研擬透過居家或社區安寧方式，由鄰近1小時內車程醫療團隊支援照顧等補強方案，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39】"],["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醫政業務業務項下「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編列7,687萬元。","經查，人體研究法第十八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審查會，並公布其結果。前項之查核，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專業機構、團體辦理。審查會未經查核通過者，不得審查研究計畫。」衛生福利部為執行此法令要求，故每年編有預算執行審查會之查核作業。為確保審查會查核之公正，查核委員在實地查核前需參加共識會議等，以達到不同委員都能以相同標準進行查核。但是查核委員實地查核時，即使未依照查核共識，隨自已意思對審查會做過度不當要求，卻未留下任何證據。審查會方面也怕遇到隨意要求的委員，而對查核標準做最嚴格解釋，甚至造假以求符合。查核過程若能全程錄影，便可改善此不當弊端。查核過程若能全程錄影，便可在事後確認審查會的作業方式是否已提升至查核時的狀況。","審查會查核既是公權力的執行，則應全程錄影，以避免查核委員和審查會私相授受。此錄影內容，更可作為新任查核委員之教育訓練所用。公權力的執行均應全程錄影，無所謂侵犯隱私之疑慮。例如：警察執行酒駕取締，全程錄影可避免警察執法過度，也確保優良警察的清白，若擔心隱私，可由錄影檔案的流通管制來處理。","爰此，凍結「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經費100萬元，待審查會建立全面審查錄影機制並實際運作後，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43】"],["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十三)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醫政業務業務項下「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編列7,687萬元。","國內各大醫院開刀房進行手術時，經常以使用雷射、超音波刀、雙極和單極電燒等儀器來切割組織、病兆，或以燒灼來止血，也因而產生手術煙霧。而這些煙霧經實驗分析內含上百種有毒氣體，除了帶有異味、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外，甚至具備致癌的可能。現階段衛生福利部雖已針對手術室煙霧委託研究「開刀房內手術煙霧物質之及時偵測採購案」，然而仍待未來更具體之改善方案出爐，以確實改善醫院內手術房之煙霧危害，以提升醫事人員工作品質。","爰此，凍結「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醫院手術室煙霧危害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44】"],["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十四)105年度衛生福利部於醫政業務業務項下「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業務費編列8,491萬3,000元。據兒科醫學會調查指出，全臺兒科急診資源艱困地區（24小時兒科急診有2間醫院甚或更少），已由四年前全臺22個縣市中的6個縣市（27%），增加到現今18個縣市中就有11個縣市（61%），亦即全臺有超過一半的縣市已經列入兒科急診資源艱困地區；且僅有42%的區域醫院（兒科訓練醫院），真正由兒科醫師擔任第一線醫師診治兒科急診，顯見目前兒科急診已面臨相當大之困境。爰此，凍結「醫政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業務費」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具體改善現行兒科急診困境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十五)105年度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編列8億1,164萬9,000元。存在下列問題：","1.新增「辦理長照服務量能提升工作」經費3億9,084萬8,000元，應係「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的加長版，然而新計畫內容是否是長照十年計畫的延續？抑或是有新的計畫項目，照護司並未詳加說明，而且「辦理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名稱又是長照十年計畫的核心業務。","2.長期照顧服務法104年5月15日通過，預定民國106年開始實施，相關子法修訂工作之計畫項目，在105年度預算書中並未有說明；其次，修訂子法過程中應廣聽現有長照機構意見。","3.長照及護理機構之評鑑，其結果是要提供民眾選擇長照及護理之家，以及政府品質輔導與改善參考，然而評鑑過程出現不少問題，導致受評單位抱怨連連，其公平客觀性備受質疑。","基此，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供詳細計畫內容和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6】"],["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十六)105年度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之「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編列4,213萬3,000元。根據統計，我國護病比高達1：13，護理師超時工作之狀況亦屢見不鮮。國人對於護理師之尊重亦並未普及，部分民眾甚至將護理師視為看護小妹使喚，急診暴力之迫害護理師亦經常首當其衝。種種因素導致臺灣護理人員平均服務年資僅7.7年，而且10家醫院有9家缺護理師，有執照的護理人員僅6成留在臨床照顧病人，惡劣之就業環境令大量護理師出走，甚至連帶影響青年學子於選擇科系時之意願。衛生福利部身為主管機關，應即刻重視此問題，以免醫療體系上之護理人員缺乏之缺口越滾越大。惟於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上並未載明改善醫療環境之相關規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改善護理人員之就業環境之相關檢討與改善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7】"],["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中醫藥業務項下「中醫規劃及管理工作」編列997萬7,000元，為辦理研修中醫醫療管理政策、法規、督導中醫醫事及相關事項。惟我國中醫政策不明，近年來開放學士後中醫學系，造成中醫學生人才過剩、失去總量管制之意義，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未來整體中醫政策相關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3】"],["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八)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中醫藥業務項下「中醫藥政策發展業務」編列112萬2,000元，為辦理政策規劃諮詢、研究成果等相關事項。惟日前衛生福利部舉辦「設立中藥師之可行性」政策方向研議公聽會，造成相關業者人心惶惶。而有關「中藥材商管理人員」之相關修法也未見推動，造成中藥行業式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未來中醫藥相關政策方向及中藥材商管理人員相關政策進程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4】"],["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九)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綜合規劃業務」編列9,026萬6,000元存有下列問題：","1.分支計畫「綜合規劃」，其中「開創全民均等健康照護計畫」（102-105），計畫內容重點包括：完備健康照護體系、健全急重症照護網絡、建構弱勢族群照護網、強化偏遠地區醫療網、建置管理資訊系統、培育醫事人力及確保醫療照護品質等，分別由醫事司、心口司、照護司、國際合作組及醫管會等單位執行，而綜規司編列381萬3,000元委辦費，有科目名稱卻未說明委辦事項及簡單內容。","2.分支計畫「衛生福利人員訓練業務」，係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位於南投草屯）之營運經費，故以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科目編列，然以103年度預算觀之，平均每位受訓人員費用為3,230元似有偏高；其次，衛生福利部新建大樓已搬遷至臺北南港，衛生福利人員訓練應儘量善用部本部現有設備及資源，俾節省經費。","基此，凍結「綜合規劃」5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5】"],["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二十)105年度衛生福利部國際衛生業務項下「國際醫衛人才培育及醫療衛生援助合作」編列1,976萬6,000元，為辦理雙邊人才交流。惟我國於代訓初期為避免影響我國醫學生之總額規定，及實習時與病患溝通之語言障礙，初期即限制友邦醫學生在我國實習之可能性。而友邦之學士後醫學生課程結束後回到自己國家後，卻苦無實習機會，等於只差最後一哩路，替友邦代訓之美意卻打了折扣。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相關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9】"],["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二十一)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公費生培育業務，其長程目標係為培育重點科別醫師人力，以及均衡城鄉差距，經查10年來內科及急診醫學科醫師服務期滿留任率僅為33.3%及25%。總體上之各類醫事人員留任率雖為78.57%，惟衛生福利部未針對該計畫之重科別訂立留任目標，爰建議衛生福利部未來對於公費生培育應檢討公費醫師招生方式，檢討分發服務方式，訓練階段不宜採計為服務年資，且建立公費醫師之福利待遇保障制度，促進公費醫師之留任。【6】"],["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二十二)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共有6個分支計畫，除社會保險司負責3個之外，其餘3個分支計畫分別由「全民健康保險會」、「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以及「國民年金監理會」等任務編組單位來執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以及國民年金監理業務。問題如下：3個任務編組單位分別由3位簡任級參事兼執行秘書來負責，但從預算規模來看，三者業務應有差別，因此人力應適當妥善規劃，俾善用高階人力資源。【21】"],["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二十三)過去我國有三百多萬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這些人當中，許多人是經濟弱勢的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國民年金即是針對此部分的不足，讓以往未能被納入社會保險網絡的國民，也能共享社會保險的好處，並獲得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預算總說明，新訂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領取率，作為健全社會保險制度之關鍵績效指標；惟現階段國民年金保險最大問題為被保險人繳費率偏低，爰請衛生福利部針對繳費率偏低問題持續加強改善，以落實社會保險照顧民眾之精神。【22】"],["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　　王育敏","(二十四)經過6個會期的努力，立法院終於在第七會期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為了面對高齡化之社會，必須有社福三法來作為支持後盾，健康保險法、國民年金法，以及長期照顧服務法，至於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財務來源，目前長遠規劃就是以長期照顧保險法來當作穩定來源，雖然這個會期確定無法通過，但仍必須多方與民眾溝通，讓民眾瞭解所謂「保險制」與「稅收制」之不同、優劣。請衛生福利部應持續規劃推動長照保險，並加強溝通，說明長照保險政策規劃精神及內容，以提升民眾對於長照保險制度的認識與支持度。【24】"],["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　　王育敏","(二十五)有鑑於國民年金保險自97年10月開辦以來，即出現中央應負擔款項財源不足之問題，103年度因中央政府遲未明訂財源與籌措撥補，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產生156億元積欠款，然104年度衛生福利部只編列167億元，僅用以補足103年積欠之保費本息，104年度預估產生資金缺口335億元；囿於中央政府財政困難，預算編列嚴重不足，預估105年度國民年金保險將產生381億元鉅額欠款，2年內倍速成長，恐影響民眾繳費意願，並加重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缺口。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健全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結構之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26】"],["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二十六)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條設置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105年度起成為社會福利基金之分基金，衛生福利部編列1億9,574萬1,000元補助，占該基金來源2億4,108萬5,000元的八成一，而基金主要用途為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計畫及暴力防治處遇計畫，因該基金係屬新設基金，外界均寄予厚望，期盼該基金發揮功能，因為家庭暴力是全世界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尤其外籍配偶及新住民因為爭取子女監護權不易，或是入出境的問題，而必須忍受家庭暴力。基此，為督促衛生福利部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建議2個月內研提外籍配偶家庭暴力防治相關檢討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1】"],["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二十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業務計畫」經費1億0,274萬元，然我國兒少保護權益未見提升，為督促該部重視兒童受虐問題，建議1個月內研提如何減少我國兒童受虐案件之建議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2】"],["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二十八)1.針對「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召開第16屆臨時董事會。(1)重新選出第17屆董事(2)並應責成第17屆董事會應依醫療法第33條第2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於6個月完成該會章程修正及章則制訂，報衛生福利部許可，衛生福利部亦應依醫療法審查該臨時董事會第17屆董事選任事宜許可案。","2.馬偕基金會同意撤回104年7月3日及10月15日訴願案。【35】"],["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　　柯建銘","(二十九)有鑒於醫療法第46條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一定比例「社會福利金」，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積極承擔其公益責任，每年這些醫院的社福金累積至少二、三十億元；公立醫院更應做領頭羊，依據醫療法21條規定，公立醫院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扣除費用後餘額之一定比例，辦理醫療救濟。但近年該經費未有效運用、或是民眾不知此資源可運用的爭議頻傳。例如104年9月26日Nownews媒體報導，一名62歲男子到高雄某公立醫院看病，因貧窮欠下看診費，卻被醫院工作人員在其診斷證明書加註「非常有病、無恥之徒」的字樣，而醫院也未主動告知有需求病家相關醫院社福金資訊，病家根本無從得知，此外醫院社福金也存在「撥而不用」、「不當挪移運用」等爭議。"],["衛生福利部應辦理下列事項：","1.上網公開各財團法人醫院、公立醫院醫療社福金之補助項目、申請資格，並要求公布於醫院布告欄或提供當地社會局、社福團體。","2.彙整近兩年財團法人醫院與部立醫院社福金的使用情形報告（需含執行計畫與成果、救助金申請資格條件、補助人次、實際核准人次與金額），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6】"],["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三十)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編列預算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計畫，105年應達成50-59歲年齡層人口群10萬人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約50-59歲年齡層人口之3%），同時努力加速達成40萬人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為目標。另外衛生福利部應逐年增編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預算，並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相關宣導（推動）種子人員訓練，且參與人員應有來自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地區醫院或長期照護機構，以建立機構推動此業務之能力。【37】"],["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三十一)為保障病人醫療自主權與善終權利，衛生福利部應在現行相關法規及105年度「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相關預算詳加規劃，針對「預立醫療計畫（ACP）」及「預立醫療指示（AD）」研議標準作業流程、運作模式及具體配套規劃，增加病人與家屬對醫療決策認識與瞭解，促成其共融決策。【40】"],["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三十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編列預算要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計畫，加強推廣鼓勵民眾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註記於健保IC卡，及讓更多民眾及醫事人員對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有正確之認知，105年應完成40萬人簽署目標。另外衛生福利部應結合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同醫療網區域網絡，辦理生命末期臨終照護意願徵詢相關訓練課程，讓醫療機構臨床醫護人員獲得正確概念，以保障末期病人醫療品質。【41】"],["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三十三)截至104年7月僅近30萬人在健保IC卡登錄同意進行安寧緩和醫療，占全體國民僅1.28%，顯然衛生福利部應加強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的認知及認同，要求105年要加強宣導工作，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編列預算要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計畫，應逐年提高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計畫預算的比例，以加強推廣鼓勵民眾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註記於健保IC卡，衛生福利部設定的目標值不應過度保守，105年應努力加速達成40萬人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為目標，主要目標族群50-59歲年齡層人口完成1萬人簽署。另外衛生福利部應結合民間團體與醫療機構，辦理推廣安寧緩和醫療相關訓練課程，以建立醫護人員正確之觀念，獲得雙贏之醫療照護。並請衛生福利部針對準備氣切的病人及家屬，先提供影片，詳述後續病人變化，及家屬可能面臨處理之狀況，並製作宣導單張，供醫護人員向家屬說明，並建立以上資訊正確傳達病人及家屬之機制。【42】"],["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　　楊玉欣"],["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三十四)國內民眾普遍對於預立醫療計畫及安寧緩和醫療之善終權利，抱持中性或者正面的態度，較少比例明確表示排斥，但實際簽署的比例仍少，衛生福利部應於105年「醫政業務」項下「提升醫療機構服務品質」相關預算辦理「醫療自主暨善終權利」宣導計畫，以病人、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為宣導對象，結合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同醫療網區域網絡，辦理相關病人自主權利及安寧緩和醫療相關課程，以強化醫療機構、醫療團隊與民眾及家屬溝通程序及認知，以保障非末期病人之自主及善終選擇權利。【45】"],["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三十五)近年來醫事環境惡劣、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除工時長、待遇低及照顧病患人數過多外，醫事糾紛問題也是讓醫師逃離職場的最大因素之一。衛生福利部僅依賴培育公費生挹注醫師人力，卻忽略醫事人員喪失對臨床工作之熱忱與榮耀，爰請衛生福利部提出重點科別公費生養成計畫對於挹注偏鄉醫師人力及留任措施之相關報告。【46】"],["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三十六)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醫政業務下分支計畫「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路」編列1億0,555萬1,000元，辦理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督導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與評鑑等業務。然衛生福利部未依104年6月8日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委員會第24次委員會議通過臨時提案(六)提交急診及加護病房相關評鑑資料至該委員會，且依據醫改會104年調查：9成以上急診及加護病房的基層醫護人員均反映實際照護護理人力根本不符評鑑規定；8成以上有實際遇過或聽聞過醫學中心加護病房技術性關床；中央健康保險署104年醫院總額評核報告《急診品質提升方案》中亦顯示醫學中心有3成重症病患該入住加護病房而無法於6小時內入住，方案實施以來皆未改善，考量延遲入住恐造成病患死亡率上升，衛生福利部應辦理下列事項：","1.上網公開各醫學中心近兩年急診人力評鑑結果、應有及實際急診及加護病房護病比數據。","2.上網公開各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近兩年之〈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作業自評資料表〉的「1.4.9急診病人轉出、轉入統計及原因分析」、「6.2加護病房床位調度機制」、「6.3.1在急診等候入加護病房超過6小時以上的人次、月平均於急診等候轉入加護病房時間、月平均急診停留時間」等數據。【47】"],["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三十七)衛生福利部要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成立國際醫療機構，但「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還有爭議，很多招商優惠措施不明確，成果恐不易達成。衛生福利部宜檢討原因，並在不損及國內民眾權益前提下，研謀改善措施，衛生福利部應該評估醫療實務為先驅帶動生技產業發展之可行性，同時考量臺灣產業特性與國內外標竿案例進行分析，瞭解醫療範疇與生技產業建立密切連結之關鍵成功因素，相關資料納入未來政策推行參考，在現行法規為基礎下，搭配國際新興醫療科技趨勢，讓臺灣醫療服務大幅升級。【52】"],["提案人：蘇清泉　　吳育仁"],["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　　鄭汝芬","(三十八)衛生福利部105年度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共編列預算9億5,592萬3,000元，為辦理心理及口腔健康等相關業務。惟心口司自設立以來即被外界批評對口腔健康毫不重視，以105年度預算來看，心理健康業務占5億5,701萬l,000元，而口腔衛生業務僅占3億9,891萬2,000元。為提升國人口腔健康照護品質，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儘速研議提出口腔健康業務相關計畫或施政策略。另2個月內提出食鹽加氟相關效益報告。【55】"],["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三十九)104年10月1日，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化療注射劑調配室」掛牌啟用，讓澎湖離島偏鄉癌症患者可免臺澎兩地奔波，直接就地進行化療療程，對患者是一大福音，也落實「醫生動、病患不動」目標。惟目前澎湖及離島醫療除硬體上有待衛生福利部檢討改進外，於醫事人力上不足亦是當務之急需解決之問題。不只是醫師或護理師極為缺乏，化療注射劑調配室之專業藥師人力問題亦須重視。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申請以醫療發展基金專案辦理；另就離島醫療相關人力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58】"],["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四十)衛生福利部105年度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編列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費用2,752萬8,000元，為辦理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所需業務。惟根據我國長照資源來看，失智的照顧資源比失能低很多，全臺現在有22萬失智或疑似失智症者，預估隨人口老化，到2020年，超過65歲長者，每20人即有1人失智，然我國對失智症照護之資源是少之又少。根據照護司統計，我國進入老年化社會後，以照顧服務員為例，目前每年人力缺口約三、四千人，預計幾年後長照保險上路，人力缺口將「增加一個零」，達3萬多人。綜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改善長照服務人力需求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59】"],["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四十一)中藥材80%來自中國大陸，中藥材含重金屬事件時有所聞。衛生福利部應加強中藥材監測，逐步增加中藥材邊境查驗品項，維護民眾中藥用藥安全。另，衛生福利部應妥為規劃民俗調理業輔導政策，健全民俗調理從業秩序。【62】"],["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四十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衛生福利部負有「全國性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事項」，惟衛生福利部成立以來至今尚未對無障礙環境提出通盤政策規劃，已數次遭受身障團體批評；交通部、教育部、內政部營建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皆於各自管轄範圍內推動無障礙改善，卻因相對缺乏身心障礙專業，許多無障礙規範不符合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也缺乏跨部會整合。","衛生福利部雖設立「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邀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列席，負責整合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相關事宜，應扮演整合協調相關部會推動無障礙環境之角色。","為督促衛生福利部善盡身心障礙主管機關職責，爰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整合各部會現行無障礙環境推動措施，提出無障礙環境整體施政計畫、納入政府施政方針、並於身權小組提會報告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7】"],["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四十三)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約三分之二多位處偏遠離島地區，或為特殊功能之醫院，且受當地人口數、就醫量、特殊群體服務之限制，另須配合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公醫使命及任務，並提供弱勢族群之照護，經營較為不易。","為有效提升該部所屬醫院病床占床率及營運績效，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持續監督要求所屬醫療機構遵照法規行事，並積極提升服務量能與品質，擬定提升占床率改善措施，例如：強化醫護人員招募、發展重點科別、積極參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各項試辦計畫、成立安寧病房等。並且持續強化醫院營運，關懷弱勢族群，照顧偏遠地區醫療、進行垂直與水平整合，形成醫療合作網絡，以落實公醫任務。【70】"],["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四十四)有鑑於國人老化現象加劇，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長期照護體系經費4億1,837萬6,000元。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從需求、供給、法制及財務等四面向，分階段規劃建構長期照顧制度，並依據實際需求情形，依地區別協助解決長照資源供不應求情形，以落實長照計畫之目的。【71】"],["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陳節如　　蘇清泉","(四十五)有鑑於衛生福利部105年度施政目標，包括均衡醫療資源分布，強化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照護，建立急重症照護網路，提升離島及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急重症照護品質。依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5年5月所作近5年每位醫師服務人口數統計資料顯示，我國103年度醫療資源缺乏（每位醫師服務人口多於6,000人）鄉鎮共17個，其中大埔鄉及烏坵鄉甚至無醫師人力，顯示偏遠地區醫療資源亟待強化。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正視偏遠地區之醫療資源極度不足問題，並妥擬策略加以改善。【72】"],["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陳節如　　蘇清泉","(四十六)有鑑於我國長照需求與日俱增，且衛生福利部105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包括：建構完整長照服務制度及體系，推動長照服務網計畫，整合長照機構與人力資源。爰建請衛生福利部除應按設定目標加強辦理外，亦應儘速提出長照保險相關法案，以利國民健康與國家發展。【73】"],["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陳節如　　蘇清泉","(四十七)有鑑於衛生福利部105年度將「推廣安寧緩和醫療之觀念，建構友善臨終照護環境，以提升相關照護品質」納為施政重點。然歷經近6年僅總人口數之1.28%安寧抉擇簽署人數之現況觀之，該項政策之推廣仍待加強。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加強推廣正確觀念，使更多末期病患有機會接受安寧照護服務。【74】"],["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陳節如　　蘇清泉","(四十八)有鑑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曾犯妨害性自主罪、性騷擾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擔任保母。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托育人員申請托育服務需檢具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然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規定，警察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受緩起訴處分之刑事案件非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範圍，故不會記載於該證明內，顯見對於托育服務人員資格查核恐有疏漏。衛生福利部協調內政部警政署透過行政協助以取得托育人員相關前科紀錄，於3個月內提報處理結果，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維護嬰幼兒人身安全。【75】"],["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四十九)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及兒童托育照顧業務，歷年來編列經費均不敷支應，為使照顧服務不間斷，符合廣大民眾之需求，爰要求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與建置長照服務體系、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及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76】"],["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五十)近年隨著國際景氣影響，國內經濟成長疲弱，景氣處於低緩狀態，工廠解僱員工或放無薪假情形頻傳，首先受衝擊的即為社會底層之弱勢家庭，導致其經濟生活更為陷困，但衛生福利部之社會救助業務相關公務預算卻未增反減。為使貧窮或生活陷入急困者獲得妥適之照顧並減緩所得差距擴大，衛生福利部應挹注充沛之社會救助資源，並落實擴大照顧弱勢，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社會救助業務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77】"],["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五十一)有鑑於衛生福利部為保障社工人員人身安全，推動「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105年已編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充實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教育訓練等，另「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經費編列尚包括依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補助地方政府366名約聘社工人事費、攸關社工人員應試權益之年資審查、繼續教育積分審認及專科社工師甄審試務等相關業務之推動，係屬法定業務及社工專業制度推展，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社會工作業務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又為促進我國社會工作專業與社會福利之國際交流接軌，衛生福利部應自106年度起編列經費參與國際會議，以增加臺灣本土社工之國際能見度。【78】"],["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五十二)鑑於兒虐案件、目睹暴力兒童成年後弒親、情侶分手暴力事件頻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通報人數逐年增加，本院特要求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設置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比照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之規模，推動目睹兒少保護、延長通常保護令效期及放寬延長次數、增列年滿16歲之未同居親密伴侶暴力納入保護令適用……等家暴法新制；惟查衛生福利部編列撥入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之公務預算1億9,574萬1,000元，僅較104年度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業務預算增加5,150萬1,000元；另查國內網路色情充斥，原「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已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新法擴大保護範圍至利用兒少從事色情表演以供人觀覽，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色情物品，以及將利用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侍應工作入法規範，惟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業務之公務預算，卻未配合新制推行而增加，顯不利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新制及相關保護服務之推展。為使整體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兒童及少年、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等保護服務業務持續推動，行政部門應有具體精進作為及積極防治策略，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保護服務業務及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79】"],["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楊玉欣","(五十三)臺灣醫療院所多、分布密集，民眾如果沒有固定的醫院看病，個人看診與用藥資料就會分散在不同的醫療院所內，容易造成民眾因跨院就醫而產生索取病歷不便、重複用藥等問題。","因此，衛生福利部在民國91年度推動「醫療院所病歷電子化試辦計畫」、96年度推動「國民健康資訊基礎建設」及98年度推動至今之「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補助計畫」，希望透過雲端技術的發展解決過去紙本病歷昂貴、促進院際病歷交換解決家屬與病患為了病歷奔波以及較為環保的問題。","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了降低用藥過量、提升用藥安全及品質，103年8月1日起推動電子藥歷服務，提供診間醫師或藥師可透過健保資訊服務系統即時查詢病人近期藥品之就醫資訊。","鑒於電子病歷與雲端藥歷使用之技術類似且同屬衛生福利部轄下所推動之業務，衛生福利部應當朝逐步整合兩項計畫之功能，避免資源浪費並提供民眾更便利之服務方向辦理，先請規劃於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建置經病人簽署書面同意書後，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醫事人員可查詢病人檢查檢驗結果及出院病歷摘要資訊之功能。【80】"],["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江惠貞　　徐少萍　　楊玉欣","(五十四)衛生福利部105年度辦理急難救助工作，編列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實施計畫所需獎補助費3億5,100萬元及衛生福利部急難救助金541萬8,000元。經查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實施計畫自97年8月開辦以來，除98年度因金融風暴及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預算執行率達9成外，99年度至100年度執行率未達6成，往後101至103年度各年預算執行率均未達8成，乃致年年產生經費流出。","但衛生福利部急難救助金，近年來卻因預算規模大幅縮減，自101年度之2,000餘萬元，至104年度已減少為300餘萬元，致執行結果年年大幅超支，尤其103年度超支近千萬元，且均由馬上關懷計畫預算流用支應。有鑑兩項急難救助計畫之救助對象相似，建議應研議是否予以整併，以提升國家財政運用效率。【81】"],["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江惠貞　　徐少萍　　楊玉欣","(五十五)離島病患轉診至臺灣，礙於交通阻隔等因素，造成病患家庭人力沉重負擔。為提升離島偏鄉地區醫學中心支援計畫，主管機關應建立完整轉診支援服務機制，研擬支援離島之醫院，針對由其支援醫師所轉診至臺灣的離島病患，應優先轉送支援離島之臺灣醫學中心，並針對轉診病患之住院、檢查等醫療，提供接續式、連續性服務，直接安排住院與治療，讓病人有完整與便利的醫療服務。【82】"],["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陳節如","(五十六)針對離島偏鄉醫事人力養成計畫，為完善計畫執行與有效提升地方醫療品質。主管機關應強化培訓在地醫事人員精進醫療技術，應將目前僅訓練至專科醫師即須返鄉服務之現行制度，依地方需求，可延長至完成次專科醫師訓練後，再返回地區服務，促進在地養成之醫師人力具有更完善醫療品質。【83】"],["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陳節如","(五十七)近來常有癲癇患者於公共場所發病之情況發生，新聞媒體大多披露協助者「英勇」提供手指、竹筷，甚至木板……等物體供患者發病時咬住，以成功解救患者。然而，當患者癲癇發作時，正確的作法便是「千萬別塞東西到癲癇患者的嘴巴中，且應維持患者的呼吸道暢通」，因為癲癇很少會咬舌，咬到也不會致死，但口中塞滿東西卻會被悶死！","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應於警察機關、學校單位，及一般民眾……等衛教宣導場合時，加強針對「癲癇」疾病之『正確』衛教宣導，以確保癲癇患者發病時之人身安全，並避免錯誤的救護機制因媒體報導廣為流傳、以訛傳訛。【84】"],["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五十八)有鑑於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2012年12歲兒童齲齒經驗指數為2.5顆，是新加坡的2倍，香港的6倍，現行雖有免費未滿6歲及未滿12歲弱勢兒童牙齒塗氟政策，惟因預算不足，致服務量不足。為服務更多兒童，105年度衛生福利部「兒童塗氟」等相關預算應排除統刪，俾改善學童齲齒率，並應積極宣導家長注重兒童牙齒清潔，以維護我國兒童口腔健康。【85】"],["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五十九)我國人口老化速度持續攀升，103年底已達12%，推計107年將進入WHO所定義老年人口占14%之高齡社會。故為因應我國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快速增加，行政院於103年訂定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然依10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提供失智症患者使用之機構資源，存有服務涵蓋率偏低及服務資源分布不均情形，依103年度各縣市辦理情形，混合型日照中心及失智症老人日照中心收納失智者約1,282人，及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55人，合計占103年失智老人人口推估數13萬5,000人之比率僅0.99%，未及1%，服務涵蓋率明顯偏低；且尚有基隆市、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5縣市未設專責失智症老人日照中心，因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加速提升失智者長照服務量能，並提出具體實施方案。【86】"],["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六十)偏遠地區醫療品質長年成為當地民眾關注焦點，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2年1月4日增設「增進偏遠地區醫療服務品質計畫」該方案已把偏遠地區醫療品質不佳的狀況列入補助範圍，但是對於偏遠地區救護車輛的問題上卻無法有效的解決方式，嚴重影響偏遠地區病患的黃金救援時間，目前，衛生福利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的偏遠補助款項上，是對於偏遠地區人員品質與醫療品質進行補助，並無對救護車進行補助。但是救護車輛與醫護人員皆為重要，兩者牽一髮動全身，密不可分。故衛生福利部應對救護車輛的品質，連結消防單位與地方，確實監督與輔導，俾解決偏遠地區就醫急救的問題，為使全國緊急醫療救護業務持續推動，衛生福利部應挹注充沛之緊急醫療資源，以落實其機制，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緊急醫療業務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87】"],["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六十一)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工作計畫主要內容是要照顧生活困難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權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的生活，協助其自立。105年度預算數為15億2,627萬4,000元，衛生福利部應就以下幾個事項儘速檢討改善並提出說明：","1.1957福利諮詢專線網站資料建置尚待加強，尤其中央福利百寶箱縣市福利百寶箱以及每日讀報資訊之資料幾乎沒有。","2.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自立脫貧方案，就其人口數及預算相較比例甚低；其次，應就執行自立脫貧方案之成效進行利弊得失檢討，俾利後續精進。","3.請說明各分支計畫獎補助費之行政作業費以及獎補助費之執行成效。","4.各分支計畫獎補助費之明細表以及近3年之實際分配表。【88】"],["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六十二)依自殺防治中心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3年全國自殺死亡人數為3,546人（自殺粗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15.2人），相較102年之3,565人（自殺粗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15.3人）減少19人，就自殺粗死亡率而言，減少0.7%；標準化自殺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11.8人，較102年（每10萬人口12.0人）減少1.7%，並離開世界衛生組織（WHO）2011年所定義之高自殺危險區域（每10萬人口13人），顯示防治自殺已有成效，然而我國已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對於憂鬱症之防治仍多停留在宣導方面，對於建立篩檢機制仍付之闕如，鑒於憂鬱症患者是自殺高危險群之一，美國在1991開始訂定國家憂鬱症篩檢日，也在公元1999年把降低自殺率訂為國家目標。基此，衛生福利部應提出積極防治憂鬱症導向自殺之策略方案及作為。【89】"],["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六十三)長期照顧服務法已完成立法，於106年正式生效。該法第15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與均衡服務及人力資源，應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考量在地老化及社區照顧已為世界各國長照趨勢，社區居民可將失能者就近安置於當地小型照顧機構，減少失能者環境適應之苦，便利家屬探視，也可強化長照服務提供者與當地社區互動合作，創造失能者、家屬及機構三贏局面。建請衛生福利部訂立長照機構設立標準之餘，也應妥善運用長照基金提出具體輔導計畫，鼓勵長照機構業者精進服務品質，改善設施設備，增加服務能量及多元服務型態，以滿足民眾長照需求。【90】"],["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吳育仁　　徐少萍","(六十四)因人口結構高齡化，國內獨居之老年身心障礙者人數逐漸增加，加之少子化下許多身心障礙者無其他兄弟姊妹，長期倚賴雙親照顧，家長擔憂自己年邁後難以負荷照顧重擔，若不幸過世，則身障子女將面臨無人照顧之絕境。此類情況尤以心智功能障礙者、慢性精神疾病患者最為嚴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雖已編列預算補助社福團體、機構設置身心障礙者社區家園，協助身心障礙者生活於一般社區環境，然而，該項補助每年預算額度極其有限，難以符合高齡化社會實際需求，且許多精神疾病患者因顧慮外界觀感而不願接受身障鑑定，遂無法參與前述社區居住計畫。","建請衛生福利部檢討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相關預算編列，整合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社會及家庭署資源，並研議由各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擔任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監察人之可行性。【91】"],["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六十五)為保障人身自由，避免精神疾病患者遭他人不當留置於醫療機構，精神衛生法於民國96年修正提高強制住院門檻，目前國內因精神疾病遭強制住院人數已大幅減少，修法成效已非常明顯。","然而，許多未達強制住院標準之嚴重病人須由家屬承擔主要照顧責任，卻因患者缺乏病識感無法規律就醫，而且國內精神疾病居家及社區照顧資源嚴重不足，無法提供病患家庭必要支持服務，導致家屬在長期照顧壓力下不僅身心飽受煎熬，也容易與病人發生衝突，徒增許多社會悲劇。","建請衛生福利部儘速提出精神病患社區照護改善規劃，針對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提供外展式醫療及家庭支持服務，協助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接受治療，減輕家屬照顧負擔。【92】"],["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六十六)拜科技進步之賜，許多聽障者使用助聽器或植入電子耳，提升殘存聽力，並訓練傾聽、發音及唇語辨識，運用改善後之聽覺接收訊息。對聽障者而言，聽力輔具是必要醫療器材，政府應保障聽障者得以合理價格取得助聽器或電子耳。","衛生福利部雖已編列預算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輔具，減輕其經濟負擔，惟部分市售聽障輔具售價遠高於進口成本，聽障者縱然領有政府補助，仍須支付高額，更遑論動則上百萬之人工電子耳及早期療育費用，對許多經濟條件不寬裕家庭而言更是遙不可及。","建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邀集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相關單位，蒐集聽力輔具售價及進口成本，並研議防止聽力輔具價格哄抬之管理機制，以維護聽障者取得必要醫療器材之基本人權。【93】"],["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六十七)有鑑於臺灣加速邁入高齡社會，龐大長期照顧需求應運而生，惟衛生福利部推動我國長照相關計畫歷年編列經費均不敷支應，105年度雖已增編，仍是杯水車薪，為使長期照顧服務不斷炊，要求立法院自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案起，應將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及建置長照服務體系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94】"],["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吳育仁　　徐少萍","(六十八)有鑒於身心障礙者生活有賴各項福利服務的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亦明定政府應提供各項支持服務，但政府歷年編列之預算仍不敷支應。為使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不斷炊，爰要求立法院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應將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95】"],["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吳育仁　　徐少萍","(六十九)近來臺灣發生許多自然、人為的災害及社會事件，例如捷運隨機殺人、澎湖復興航空空難、高雄氣爆、食品安全、八仙塵暴等事件，毒品（特別是K他命）氾濫日趨嚴重，家庭暴力及兒虐案件通報數攀升，除造成民眾的不安情緒及對健康的危害之外，心理健康的問題亦會逐漸增加。為提升民眾心理健康，減少災害、毒品氾濫及社會問題帶來之心理健康危害，挹注充足之心理健康業務經費有其必要性。","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推動我國心理健康業務，105年度編列之預算額度已是維持最基本業務推動的費用，無法再減列。為使服務不間斷，符合廣大民眾之需求，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96】"],["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鄭汝芬","(七十)有鑑於身心障礙者之身體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致影響其生活功能、活動與社會參與，其有賴各項服務的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亦明定政府應提供各項評估及服務，但政府歷年編列之預算仍不敷支應。為使身心障礙者服務及身心障礙制度之不中斷，要求立法院自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案，應將推展身心障礙制度及福利服務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97】"],["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鄭汝芬","(七十一)根據2011年臺灣兒童及青少年口腔狀況調查報告顯示，3至4歲齲齒率為61.55%，5到6歲兒童齲齒率78.05%，相較於世界衛生組織訂定指標：5至6歲兒童齲齒率小於5成的目標，顯見臺灣兒童的口腔預防保健仍需加強，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有關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弱勢兒童應為每3個月補助一次，同時研議食鹽加氟防齲之可行性。【98】"],["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七十二)為健全福利服務體系，優先照顧弱勢族群，爰要求衛生福利部105年度建置輔具整合窗口之縣市涵蓋率，應從50%提高到60%。【99】"],["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七十三)為結合在地資源，由在地提供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爰要求衛生福利部105年度應確實完成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年度目標值，並提升據點的服務量能;但例如南彰化十鄉鎮65歲以上的老人占人口比率為17.10%，明顯高於全國平均值，因此前述老人人口占人口比率高於全國平均值者，以及資源不足地區，應優先設置。【100】"],["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七十四)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107年底前完成設立22大區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中心」，並建置全國性照顧者友善互動式平臺網站，協助成立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逐步落實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101】"],["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七十五)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法定每5年1次「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及「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調查」，納入「家庭照顧者生活狀況」項目，以掌握全國家庭照顧者實際資訊，有效制定回應家庭需求之長期照顧政策。【102】"],["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楊玉欣　　蘇清泉","(七十六)衛生福利部所屬26家醫院，其中約三分之二位於偏遠離島地區或為特殊功能醫院，受人口數、就醫量之限制，經營較為不易，且自90年起公務預算補助遞減56%（由56.5億元減少至24.51億元），而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為肩負起公醫照顧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之責，盡其所能開源節流。","有鑑於臺灣加速邁入高齡社會，如何輔導所屬醫院建立病患安全就醫作業環境、提供便捷貼心服務及優質醫療、執行公共衛生政策、辦理社區關懷服務及提升營運績效，顯屬當務之急。惟歷年來編列經費均不敷支應，為使醫療照護服務提升，請求立法院自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案，應將醫院營運業務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103】"],["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楊玉欣　　鄭汝芬","(七十七)為鼓勵教學醫院提供良好之訓練場所及教學資源，俾使醫療機構新進醫事人員均能接受必要之訓練，達成提升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安全之目標，衛生福利部推動「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此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款設置目的很清楚，是為銜接學校教育與畢業後之臨床教育，使新進的醫事人員獲得獨立照護實踐能力，然而，自101年起逐年補助教學醫院的點值，依著預算編列不足，逐年下降，104年補助每點換算相當為0.71元，相較於101年第一季1.46元下降了50%，相較於去年第一季也打了7折，衛生福利部提到主要經費打折的原因起源於此項預算編列由公務預算支出轉為特種基金而浮動。教學醫院肩負醫學教學工作及接受教學評鑑的工作沉重，且主管機關對於醫學教學計畫的要求逐年提升，補助教學醫院的費用卻逐年大幅減少，造成教學醫院承辦教學計畫的壓力。","爰此，建議106年度起衛生福利部補助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應以公務預算依據實際預估申請點數，編足至少一點一元的預算金額，避免因菸害防制基金的變動，而造成教學醫院的損失，也造成教學醫院承接醫學教育計畫的意願，間接恐影響醫學教育的品質。【104】"],["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吳育仁　　王育敏　　楊玉欣　　鄭汝芬","(七十八)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期推動國人檳榔戒治與口腔癌防治工作，工作計畫有戒檳榔衛教人員培訓計畫、口腔黏膜檢查醫師教育訓練計畫、營造無檳榔支持環境工作計畫、青少年無檳榔環境促進計畫等等。近年來國人嚼食檳榔率雖已下降，惟口腔癌死亡率仍未開始下降，足見各項計畫仍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嚼食檳榔之國人皆為勞工及弱勢之民眾，政府理應多給予照顧與協助，讓他們能遠離口腔癌之危害。政府雖財政困難，國民健康署仍應重視國人嚼食檳榔所造成之國人健康危害，積極爭取預算。【105】"],["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吳育仁　　王育敏　　楊玉欣　　鄭汝芬","(七十九)有鑑於10年內我國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及急診科等五大科醫師由於工作負擔沉重，年輕醫師多不願意投入，致使醫師老化嚴重，未來恐發生醫院醫師人力供給不足問題，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表研究2022年醫師人力五大皆空人數不足，偏鄉地區及急重科醫師人力不足情形更是雪上加霜，屆時難以因應老化的社會需求，影響國人醫療至鉅。惟衛生福利部之醫政業務相關公務預算卻逐年減列，顯不利於挹注相關業務之推展。為因應未來人口老化、五大皆空產生之醫療問題，醫師人力及醫療體系應有妥適規劃及精進作為，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時，應將醫政業務之醫事人力培育訓練與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106】"],["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吳育仁　　王育敏　　楊玉欣　　鄭汝芬","(八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為公設財團法人，且為國內唯一的「任務導向」國家級醫藥衛生研究機構，除擔負國人健康的科研先鋒，更以實證基礎的知識見解，扮演政府醫藥衛生政策的智庫，成立至今於新藥與疫苗研發、重大環境健康議題與醫藥衛生政策等均有具體之研究成果。","國衛院之年度經費包含該院全年度的研究發展經費、人員費用及院區基本營運費用等。醫藥衛生研究需長期穩定的經費支持，國衛院多年來累積之醫藥衛生研究成果已陸續展現，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5年預算時，應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排除統刪，以確保國家醫藥科技研究發展水準與國際競爭力。【107】"],["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第2項　疾病管制署原列56億4,529萬1,000元，減列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之「臺灣防疫雲發展計畫」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6億4,479萬1,000元。【111】"],["本項通過決議9項：","(一)經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新增計畫氣候變遷相關傳染病對國人健康及防疫影響之評估，經查近年來登革熱受全國暖化之影響漸趨嚴重，今年度臺南更創下史上死亡最高紀錄，我國屬熱帶氣候，登革熱發生已是常態，加上全球暖化之影響未來更有可能疫情北移，致北臺灣陷入疫區。105年度疾病管制署新增氣候變遷之研究計畫，為使計畫執行具體且確為政策所需，應邀集外部委員確實評核計畫的可行性，且有效管控執行進度，以避免浪費公帑。【112】"],["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二)104年登革熱疫情進入大流行，創近年度新高紀錄。依疾病管制署提供資料，全球及東南亞國家疫情嚴峻亦有影響。又近年來國際間新興傳染病不斷，而我國對外港埠也不斷擴增，入境人數不斷攀升，疾病管制署負責邊境檢疫業務，應確實充實人力，有效調配，不可有所鬆懈，避免國境出現防疫漏洞。【114】"],["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三)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檢疫防疫業務」編列1億1,559萬2,000元，為辦理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二期計畫。惟我國登革熱防疫經費年年遞減，且年年動用第二預備金。根據行政院資料顯示去年度動用第二預備金3,000萬元給高雄市，今年度則是給臺南市4,200萬元，且不排除再次動用。防疫如同作戰，各地方政府面臨第一線之作戰需求，如年年等候第二預備金動支程序，恐失防疫先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除應提出有效作為降低流行疫情規模，並應爭取長期穩定的經費資源推動登革熱防治工作，減少第二預備金之動支。另防疫本是災害防救的一環，為儘速減災，防疫業務經費應優先排除統刪。【115】"],["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四)104年至今全臺登革熱本土病例已達25,379例，死亡人數已逾百人，創歷年新高，登革熱疫情在暖化趨勢下，會愈來愈嚴重，且由南向北擴散，未來人口集中之都會區都將是疫情嚴重區域。而本年登革熱致死率約千分之三至四，比2013年新加坡疫情致死率高出8至10倍。根據分析，這波疫情死亡個案年齡中位數為77歲，且有40%病患年齡超過55歲，但新加坡死亡中位數僅52歲，55歲以上只有14%，顯示年齡是造成致死率的主要因素。由於臺南市55歲以上民眾高達六成四沒有抗體，與新加坡多數民眾因長年週期性流行而有高達九成有抗體，感染者以兒童為多，明顯不同。因此，我國應在登革熱疫情尚未本土化，率先研議發展提供長者預防的本土疫苗，亦可嘉惠全球類似國家。爰此，中央與地方應挹注足夠的防疫資源於疫區，同時結合國內外學研機構，落實創新防治技術，3年內研議出提供長者預防性本土疫苗的初步成果；又應通盤檢討，於每年高峰期結束後提出完善檢討報告及改善方案。【116】"],["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五)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編列4億3,818萬4,000元，為辦理愛滋防治第五期五年計畫。惟針對愛滋病終極目標是為「去特殊化」，除透過宣導、教育外，應積極廢除特別立法，讓愛滋防治全面回歸一般傳染病防治體系，才不會讓感染者遭受歧視、排擠的問題層出不窮。因此，請疾病管制署積極推動廢除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118】"],["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六)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感染症防治中心（原國軍臺南空軍醫院）2003年政府為SARS徵收作為專責醫院，之後為提升我國面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及新興傳染病整體應變能力，規劃建置為感染症防治中心，過去至少花了1億2,000萬元建置，每年度並且編列高額相關預算，平時只有教育訓練和演習，而且還未曾啟用收治傳染病患者。此次登革熱非人傳人，正應該藉此實測檢視現有人力物資設施是否足以應付伊波拉出血熱……等新興傳染病，要求疾病管制署應善加利用感染症防治中心，加強演習，使其在真正遇有新興傳染病疫情時能發揮功能。【120】"],["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緊急應變整備業務」編列3億4,055萬9,000元，為辦理因應我國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指出，孕婦及幼童都是流感的高危險群，孕婦如果染流感易有併發症，應打疫苗防範。依據疾病管制署統計：去年發現感染流感者，以65歲以上老人、孕婦和小孩有併發症比率高，我國於去年將孕婦列為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約只有9,000多人施打，以嬰兒出生數約210,383位而言，施打率不到3成，應積極研議提高孕婦施打流感疫苗普及率的措施。【121】"],["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八)有鑑於104年登革熱疫情狂飆，全國登革熱病例數超過兩萬人，為歷年之最，單臺南地區病例數占比高達9成，高雄地區病例數維持上升趨勢，更有防疫醫師批評，臺南僅做表面功夫，防疫起步太慢；依現行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地方縣市係真正執行轄區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者，顯見疫情之擴大，在於地方政府未落實防疫工作。據上，疾病管制署應聯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落實社區動員及孳生源清除工作、對民眾衛教、提高醫療體系通報警覺及提供病患適切處置，同時要求地方政府提出具體提升防疫效能之方案，以有效控制登革熱疫情發展。【122】"],["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九)現今有許多研究指出，全球氣候變遷會導致環境生態之改變，不正常的降雨量，間接成為病媒蚊孳生的溫床。根據王正雄（1997）研究指出，臺灣可能因受全球溫室效應的影響，氣候溫暖化，30年來年平均溫升高0.2~0.9℃；冬季月平均溫升高0.9~3.0℃，冬季月平均低溫升高1.5~4.0℃，可見「暖冬」現象。此一狀態，已改變登革熱病媒蚊的媒病潛能，且埃及斑蚊、白線斑蚊兩種病媒蚊之密度有逐年提升，分布地點有逐漸擴展、活動季節有逐漸延長之現象。另依據疾病管制署與國際合作發表之研究成果指出，登革熱與超級聖嬰高溫相關，每2至5年有區域大流行現象。","承上，對照2014年、2015年以來之登革熱疫情嚴峻（如下表），建請疾病管制署針對氣候變遷可能造成大規模疫情之傳染病提早研擬因應對策、進行密切監控，並加強宣導民眾對於流行病的正確防疫常識與生活習慣。【123】"],["註：2015年病例統計至2015/10/10（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網頁）"],["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第3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列28億3,124萬7,000元，減列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9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含「食品安全巨量資料分析及資訊科技化建置計畫」50萬元）、第2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第1節「食品業務」112萬元〔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業務」之「國外旅費」中參加國際生命科學會（ILSI）總部年會12萬元、「食品邊境查驗及流通暨工廠稽查業務」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重建食品安全計畫」7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節「藥粧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含「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50萬元、「藥粧安全風險監控、檢驗機構管理及品質認證管理業務」50萬元），共計減列402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億2,722萬7,000元。【125.141.143.147.148.153.154.166.172】"],["本項通過決議28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之「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獎補助費360萬元。近年來中央政府獎補助費預算編列逐年增長，其中對團體及私人之補捐助經費約占半數，但相關獎補助法令眾多且零散，缺乏統整性獎補助基本法或給付行政法，其補捐助資源之運用效益亦難以掌握。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自99年度以來，每年皆編列獎補助費捐助團體及私校，雖然計畫名稱不盡相同，金額亦稍有增減，例如105年度編列「捐助團體辦理國際間基因改造產品發展與法規環境最新議題之研究」、「獎助私校辦理農業生技產品發展與安全性議題之基層教師觀念培育及民間知識傳遞」。基因改造產品為近年社會大眾積極討論之熱門議題，農業生技亦在農業轉型升級的推動下成為顯學，為充分運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捐助此兩項議題研究之效益，爰凍結「科技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分支計畫「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獎補助費15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自99年度至今對團體及私校獎補助費捐助計畫之成果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27】"],["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之「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編列2億6,914萬4,000元。","1.食品藥物管理署每年用在食品安全之預算不少，例如科技發展工作中，分支計畫「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105年度編列「辦理食品安全風險辨識與風險評估，並研究精進管理策略與風險溝通」所需經費為9,500萬元。","2.精進我國食品安全計畫每年均有編列，但年年委託研究卻也年年皆發生重大食安風暴，如：今年1月豆腐乳含工業染劑二甲基黃、今年3月發生潤餅皮添加「吊白塊」、今（104）年4月手搖飲料店的茶類飲料殘留農藥、今（104）年10月漂白劑殘留超標等，讓人懷疑計畫之存在之必要性，為節省國家公帑，降低民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多編列機動檢驗及稽查等科目預算。","綜上，凍結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0】"],["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三)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編列2億6,914萬4,000元。","食品藥物管理署多年前曾委託12項健康食品之安全與功效評估方法，然而至今也已歷時多年，尚有多項功效評估方法未予修正，有待加強。","爰此，凍結「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預算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應修正之健康食品安全與功效評估方法公告，並提出後續健康食品管理查核規劃之說明，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31】"],["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二)至(三)合併凍結200萬元。","(四)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4,303萬元。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國會聯絡評鑑調查結果出爐，衛生福利部（不含所屬單位）被評比為效率低、態度敷衍，並以高達（-201分）之成績，高居服務表現最差部會之首，其中衛生福利部食品附屬機關食品藥物管理署，長期以來表現更是差強人意，面對國會調閱資料，時常秉持不說明、不提供、不誠實的「三不」政策規避監督，無故拖延之情況相當嚴重，此舉已嚴重背離憲政原則。故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43】"],["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五)中央政府委辦費預算逐年成長，但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而降低，且部分機關業務委外比率偏高，整體委辦效益顯待檢討。而委外研究案件眾多，欠缺適當控管機制，研究資源整合亦有待加強。查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辦經費合計高達11億1,362萬3,000元，幾乎占機關歲出預算四成。其中為辦理強化食品源頭管理機制相關業務，編列委辦費相關餐飲業者符合GHP操作指引草案及其他法規研擬300萬元。然其委辦內容為「辦理GHP中有關餐飲業者管理規定適法性評估及擬訂、辦理擇定單一餐飲業研擬GHP指引或專章」，實為政府機關應自行負責執行之任務，不宜委外辦理。爰凍結「食品業務」計畫下分支計畫「重建食品安全計畫─委辦費─相關餐飲業者符合GHP操作指引草案及其他法規研擬」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59】"],["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六)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業務」項下「藥粧企劃管理業務」業務費編列1,429萬1,000元，為辦理藥粧企業管理業務。經查立法院曾於104年5月舉辦「餐廳打卡，按讚恐觸法？」公聽會，會中曾有部落客指出因現行「化粧品管理條例」仍要求化粧品廣告須事前審查，故如部落客心得分享文遭當地衛生局認定有廣告嫌疑時，極有可能因為未先送審而遭罰款，已造成網路世界部落客人心惶惶。爰此，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如何建立網路藥粧用品心得文與廣告文之界線應如何區分之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61】"],["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七)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業務」項下「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業務」編列1億7,513萬2,000元，其中委辦費編列6,065萬元。有關查驗登記技術性資料評估及審查計畫之委辦費編列3,250萬元，惟日前報章媒體曾報導過藥品使用工業級原料之事，此委辦計畫費用甚高，關於此計畫之相關內容於預算書上未見說明，爰此，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此計畫之預計成效及相關報告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2】"],["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八)105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粧業務」項下編列「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業務」1億7,513萬2,000元。","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自民國87年起設置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ADR）。該系統長年來通報率甚低，主要恐因第一線醫療人員事務繁忙，或醫院端為避免通報徒增困擾以致要求醫事人員消極通報等因素。然而，對於食品藥物管理署身為藥品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應本於鼓勵醫療第一線將療效不等現象進行通報，進而確保藥品品質，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爰此，凍結「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業務」50萬元，待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藥品療效不等通報之通報機制、通報率改善措施，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63】"],["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九)105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粧業務」項下「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編列1億3,950萬元。","經查，監察院於104年上半年度糾正衛生福利部對於醫療器材查核作業欠缺主動，以致廠商恐有不法機會。其中並指出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醫療器材保存期限標示之查核作業，並未研訂相關程序、依據及認定標準，致使稽查人員欠缺辨別能力，無法判斷標示之真偽。醫療器材對於人體之影響層面極廣，嚴重者甚可危害生命，應以審慎態度進行管理查核。","爰此，凍結「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50萬元，待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醫療器材之查核擬定作業程序、依據及認定標準，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67】"],["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十)105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粧業務」項下「藥粧安全風險監控、檢驗機構管理及品質認證管理業務」；「重建藥物安全計畫」編列2億3,292萬1,000元。在103、104年國內藥廠自用原料藥查核之符合率均符合且達致預期的高標，然於104年在碳酸鎂、碳酸鈣事件，接連又產生「生達高克痢」事件，造成國人用藥疑慮，徒增民怨，顯係查核不實，有造假之嫌，肇因於整組管理明顯鬆散。","綜上，爰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1】"],["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一)105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粧業務項下編列「重建藥物安全計畫」1億0,757萬6,000元。","繼先前食安風暴尚未停歇，未料今年度胡椒粉摻進工業用碳酸鎂事件，意外進一步引爆藥品違規使用不符規格之原料藥。製作藥品使用工業級原料之重大違規事件，顯見我國藥品品質及藥廠監控之嚴重把關不力。雖然，數月來食品藥物管理署積極建構原料藥追蹤追溯系統，並要求業者上網登錄，然未來之查廠、不定期抽檢原料藥是否符合登錄資料，以及如何確保藥品賦形劑之合法性……等，才是後續重要機制。","爰此，凍結「重建藥物安全計畫」200萬元，待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藥品安全之原料藥及賦形劑之未來查核管理機制提出規劃報告及具體時程，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74】"],["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十二)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之委員應比照食品藥物管理署各委員會、諮議會之成員，進行利益自我揭露，主動提報本人之專職、兼職及顧問職；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為相關從業人員或其業務上之利益明顯與食品藥物管理署之職權相關；均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會議應全程錄音、錄影，必要時逐字記錄備查，會議紀錄於一週內上網公告，並依衛生福利部健康照護基金項下，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上公布基金之預算、結算及收支明細。【124】"],["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十三)為落實修正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委託研究餐飲業及其使用食品容器具衛生安全與國家攝食資料庫擴充應用、市售基因改造黃豆對國人飲食攝入之暴露量及健康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辨識及危害特徵描述與風險評估及管理精進策略資料蒐集」等計畫，計畫內容應再包括反式脂肪、食品添加物磷酸鹽等對國人飲食攝入之暴露量及健康風險評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次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第一季計畫成果報告。【132】"],["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十四)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科技發展工作」計畫下分支計畫「導入健康風險評估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編列委辦費檢驗機構認證管理法規研究278萬元，主要辦理收集國內外檢驗機構之管理法規資料，進行我國相關管理法規之分析研究，以期參酌國際上規範，精進國內相關法令，與國際管理趨勢一致；另，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施政管理之需要，研議相關法規之修正意見，並提供現行檢驗機構管理相關法令疑義之法規諮詢等內容；此外，辦理檢驗機構人員法制訓練，提升檢驗機構對相關法規之認識，提高檢驗機構人員的法律知能，達到知法守法並依循食安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檢驗業務。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完整研究國內外相關法規對檢驗機構之管轄現況，並蒐集各國檢驗機構管理之法規資料，做為食品檢驗機構法規增修之參考，周延精進管理法規，強化檢驗機構之監督管理，維持檢驗品質及公信力，共同維護國內食品安全及衛生。【134】"],["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十五)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辦之食品中高風險病原、市售即食食品食媒性病原之調查研究等計畫係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疾病管制署等3部會之4年期合作計畫（103-106年），其目的在結合上游農場畜牧養殖端、中游食品加工餐飲端及下游醫藥衛生疾病端進行跨部會系統性食媒性病原體之監測，除釐清污染源及致病原、阻斷食物污染鏈外，亦期能建立臺灣重要食媒性病原體之疾病負擔及流行病學背景資料，以防範疾病於未然。食品藥物管理署依中游食品加工餐飲端種類繁多之本土食品逐年規劃，強化抽樣件數，考量食品藥物管理署人力分配不足以負擔此大規模之調查監測計畫。","爰此，建請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本土食媒性病原資料庫之建立，應考量新興飲食文化（如鮮食即食食品）及諸多外食文化（熟食食品型態），針對高風險病原加強系統性監測提供預警，並建立隨時反應於政策及措施之機制，以保障國人食的安全。【135】"],["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十六)鑑於10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務」項下「食品企劃管理」業務費共2,581萬9,000元，其中委辦費項下為民服務專線委辦計畫編列700萬元，食品藥物管理署當務之急應建立公正、明確之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及為民嚴格把關。爰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加強為民服務專線，以完善專線之運作，提供民眾更便利之陳情、檢舉、諮詢及意見反映管道，並於105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相關成果書面報告。【145】"],["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七)2013年11月4日田委員秋堇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指出植物油經氫化加工處理所產生反式脂肪對健康的危害，要求主管機關於當年11月15日前研擬加註警語之規範，提案通過並刊登公報。食品藥物管理署卻以11月21日召開之「增修訂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相關規範及指引手冊專家法規討論會議」之會議結論，反對加註警語，藐視國會決議。2015年6月16日美國FDA宣布三年後全面禁止使用部分氫化植物油脂，食品藥物管理署亦從善如流於9月7日公告三年內禁用部分氫化植物油，證明田委員當初提案應落實執行。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2018年部分氫化油全面禁用之前，已要求業者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應進一步要求業者針對部分氫化油標示相關醒語供民眾參考。【146】"],["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十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下與教育部及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建立連繫窗口，105年度為即時反映校園食品與午餐問題，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協助學校辦理午餐事宜，提高對學校、團膳廠商、食材供應商之抽查率，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二個月內提出加強校園午餐之管理對策，並與教育部、國防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建立飲食安全聯合稽查機制，會同執行監獄矯正機關、教養院、老人院等封閉型場所稽查。【149】"],["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十九)有鑑於我國許多食品均於外國輸入，102年發生油品混充、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104年手搖杯茶葉農藥超標事件，惟食品藥物管理署101-103年赴國外查廠多集中於歐美等先進國家，年平均僅有30廠次且項目侷限於家畜肉品，查核次數及品項。顯有不足，為落實源頭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將依上年度輸入數量與考量產品風險，查核品項由肉品擴大到油脂、乳品等大宗進口食品；另將茶葉農藥殘留一事，依國別風險機動調整邊境查驗比例，以擴大查核品項範圍及稽查頻率，落實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國人食的安全。【150】"],["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二十)有鑑於食品安全管理業務涉及各部會機關職掌、資源分配，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強化跨部會資訊系統實質整合，同時運用資訊化技術，介接各部會資訊系統之食品安全相關資料，以加速食品安全訊息之掌握，尤其食安問題首重源頭管理，因此應優先介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化學雲現有相關資料，避免有毒化學品流入食品，以達食品安全源頭管理之目的。【152】"],["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二十一)欲重建我國食品安全，僅加強消費者食品衛生教育尚嫌不足，應順應時代需求，擴充為「健康飲食教育」，以提升民眾對於飲食的知能，及對食物的選擇能力，並建立國人正確之飲食習慣。爰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健康飲食教育精神及內容融入食品衛生志工計畫，並於105年計畫執行前，將課程規劃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55】"],["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二十二)查美國、歐盟、日本及韓國等先進國家營養素可宣稱之生理功能皆多於我國，為增列「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中「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強化消費者對營養素生理功能之認知，進而促進國人飲食教育，爰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實蒐集先進國家相關規範，評估科學資料，委由具有法律相關背景並邀集營養、食品科學、消費者保護、行銷學、語文等領域專家學者妥為研議，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104年「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計畫執行結果。【156】"],["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二十三)現代食物供應鏈路途遙遠且時間拉長，食品添加物為必要之惡，然添加實屬不得已，主管機關應抱持管制立場，提醒業者節制使用。且我國近年已爆發多次與食品添加物相關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主管機關更應加強對食品添加物的管理，除參考貿易往來友國之相關規定，也應考量本國特殊狀況及需求，規範從嚴，更不應屈就業者濫用食品添加物之現狀。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進行系統性修正時應從嚴，非屬第一類防腐劑但具防腐效果之亞硫酸鹽類、硝酸鹽、亞硝酸鹽類、磷酸鈉、醋酸鈉、醋酸等等各項食品添加物皆應明訂限制用量，並明定即食餐飲食品不可添加食品添加物之規定。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次會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情況之書面報告，以落實國會監督之責。【157】"],["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林淑芬　　劉建國","(二十四)我國近年爆發多次與食品添加物相關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食品添加物加強管理，已實施查驗登記與強制登錄雙軌制。此外，追溯追蹤系統上傳非追不可、自主管理強制檢驗及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等管理措施逐步實施。考量食品添加物產業特性，多屬客製化、產品品項多，且多為小型或家庭式工廠，為使業者及早因應以符合食品相關管理規定，需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進行上傳非追不可系統作業，包含實地輔導業者、舉辦法規說明會、系統操作說明及實機操作、並設置諮詢服務專線等。另需輔導業者依照風險評估及危害分析與管制精神，就產業特性於來源、製造、儲藏、銷售等各項重要管制環節善加管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一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爰此，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落實輔導。【158】"],["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二十五)根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所含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查驗登記發給許可文件，不得供作食品原料」，惟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審查除了安全性評估外，亦涉及國際貿易議題。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應蒐集包含歐盟之國際相關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審查法規，以調和我國法規政策，進而與國際接軌，於期末時繳交成果報告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相關消保及食安團體並上網以供參考。【160】"],["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二十六)有鑑於現行指示藥品常有外盒標示無警語，盒內說明像教科書之情形，民眾用藥資訊艱澀，無助民眾自我把關用藥安全。據醫改團體所公布之民調指出，高達八成五的民眾希望於藥盒明顯處能有警語或重要指示，而且每五人就有一人認為說明書用詞過於專業，顯見現行指示藥品之標示仍有改進空間。","爰此，建請食品藥物管理署","1.於1個月內，研議輔導業者強化藥盒警語與說明書之方式制訂指示藥之仿單外盒格式，供業者依循。除要求新申請之指示藥品依據新格式制訂其標仿單外，並要求業者於指示藥品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展延時，一併修改其仿單外盒。","2.持續修訂現有之各類「指示藥品審查基準」，除已公告修訂4項類別外，105年底完成另6類基準修訂。","3.將藥事人員親自執行藥師業務列入105年度藥政考評指標，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164】"],["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二十七)鑑於食品、藥物及化粧品之產品安全、品質及效能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納入三級品管、新增建立強制登錄制度、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等政策，並為強化藥品源頭管理，推動原料藥來源登錄及原料藥符合GMP規範，及制定醫療器材專法、修訂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推動「生產力4.0發展方案」中之積層製造技術（3D列印）醫療產品法規等業務，以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實屬重要。惟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0年度起每年均動支第二預備金，基本維持費已明顯不敷支應推動法定工作，要求立法院自審查中央政府105年度預算案起，應將食品藥物管理署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176】"],["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二十八)104年度起，食品藥物管理署全面落實藥廠PIC/S GMP制度，並將於105年度起全面落實原料藥主檔案（DMF,Drug Master File）制度。然而國際間藥品政策不同，因此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品質提升政策下，衍生國內/外藥廠無法（或尚未）取得原料藥證或符合PIC/S GMP認證，但因病患病情所需，於是該藥品便以專案方式輸入之現象。也因此，近來引發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該類藥品是否納入健保給付之討論。","爰此，建請身為藥物准駁權主管機關之食品藥物管理署，應針對前述現象，以不符合我國法規為原則之方向，向中央健康保險署針對該類藥品是否納入健保核價提供建議。另，食品藥物管理署應針對不可替代，且國內無法生產之藥品提出具體輔導/因應機制，以確保民眾用藥權益。【177】"],["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第4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原列55億4,839萬2,000元，減列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1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含「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全民健保制度之精進」、「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社會保險與電子化健康」80萬元、「臺灣健康雲計畫─醫療雲子計畫」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5億4,709萬2,000元。【178.180.181.】"],["本項通過決議18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編列6,939萬5,000元，為辦理各項行政工作、配合業務推展所需經費。經查中央健康保險署去年起開始清查藥師請領健保費用之情形，為國家把關，實屬美意；惟中央健康保險署之基層訪查人員並無任何相關辦案訓練，在訪查時即語帶威脅恐嚇藥局經營人，更甚者傳出偽造文書，假造訪談紀錄。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之公務人員居然如此目無法紀，令人遺憾，爰凍結本項預算凍結200萬元，待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103年之清查報告及改善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82】"],["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醫務管理業務」業務費編列690萬1,000元。有鑑於大多數醫院採取「由急診科醫師負責急診，而兒科醫師處於兼任、諮詢角色」，然採取「兒童急診專任主治醫師制度」醫院，所需聘任之兒科醫師人力配置較多，惟健保給付未相對增加，造成此類醫院虧損缺口擴大，不利兒科急診醫學服務、教學發展，兒童重症（加護病房）之處境亦是如此。爰此，凍結「健保業務─醫務管理業務─業務費」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研議將「兒童急診、兒童加護病房專任主治醫師制度」醫院，健保給付點數加成之方案，以反映醫療品質與人力成本，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7】"],["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三)105年度中央健康保險署於健保業務項下「醫審及藥材組」編列預算9,930萬元。","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第2項載明「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並得邀請藥物提供者及相關專家、病友等團體代表表示意見，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定辦法第7條亦明文「本會議於討論特定藥物是否納入給付或給付變更時，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得邀請該藥物提供者與相關之專家、病友團體代表列席表示意見。」然而，共擬會議卻未曾邀請病友團體與會，僅以「新藥及新醫材病人意見分享平臺」收集病友意見。再者，該網頁之相關專業資訊可近性低，病友仍需自行搜尋相關資料方能獲取專業資訊。","爰此，凍結「醫審及藥材組」經費50萬元，待「新藥及新醫材病人意見分享」平臺上提供議程連結、醫藥科技評估報告（全文版連結及民眾摘要版）及提供提問管道等加強措施，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90】"],["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四)105年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項下「企劃業務」編列2,796萬3,000元，經查為辦理企劃所需業務。惟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宣布調整補充保費，將補充保費的6個收費項目中，股利、利息、租金及執行業務收入由現行新臺幣5,000元調高到2萬元，此舉遭批評為替富人減稅，等於由整體勞工負擔健保之財務狀況，對勞工壓力不減反增。爰此，凍結50萬元，待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何是這幾類群組可以提出提高補充保費之收取條件之研究報告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91】"],["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五)現行Tw-DRGs的診斷架構下，並無法真實反應出病患真正醫療需求與資源耗用，特別是重症、共病及複雜性高的處置項目，所有因疾病複雜度而超出的資源耗用都要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來吸收，也壓榨了整體醫療體系的發展，實在不公平。要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界及付費者溝通尋求共識，檢討Tw-DRGs第一、二階段導入的影響評估及項目分類正確性評估，及宣導Tw-DRGs推展後民眾對其自身醫療費用給付的認識等工作。【179】"],["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吳育仁　　王育敏　　楊玉欣　　鄭汝芬","(六)為促進病友團體參與健保給付決定之流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4年4月建置新藥物病人意見分享資訊平臺，讓病患就臨床使用藥物之治療經驗，提供意見分享，病人也可藉由該平臺表示真實用藥需求，以反映新藥物治療之實質效益，作為新藥物納入健保給付之重要意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應邀集病友團體共同研議後（於105年3月底前）正式公告「新藥與新醫材健保給付建議案病人意見分享作業方式」，向病友團體廣為宣導使用該平臺，並持續改善該平臺，達到友善病患的介面。同時，應邀請病友團體所指定代表親自表達意見並擬訂會議出席代表有雙向溝通之機會。【184】"],["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七)目前依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0年度至103年度訪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統計，該署對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訪查率不及百分之3，且訪查後不合格率大多逼近五成；顯見該署對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違規訪查率偏低、違規查獲率卻又偏高，雖然有逐年改善，但仍有檢討之空間。中央健康保險署雖提出說明，該署對於院所之管控，係採異常管理、精緻查核等模式，該署係透過檔案分析，針對費用申報異常者進行稽查，故而有較高之違規查獲率，且該署亦已達成年度目標訪查率2.7%。惟中央健康保險署仍應主動運用資訊分析系統，加強事前分析之精準度，以利機先掌握醫療院所可能違規資料，方可節省查核人力與物力，並應持續加強違規醫療院所之查核，針對蓄意詐領健保給付之重大違規案件，積極查緝，確保健保醫療資源有效運用。另特約院所不斷發生違規違法情事，亦應加強事前對特約院所發生個案之宣導，俾免院所誤蹈違規處罰。【185】"],["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八)鑒於105年健保DRG將全面上路，各界對於是否會造成重症人球、病家被提早趕出院之情事；查中央健康保險署於99年便規範了DRG不適當出院指標，並提供民眾如有上述不適當出院之情事，可撥打健保專線0800-090-598申訴，然究竟有多少民眾反映相關案件、民眾撥打申訴專線後，究竟可獲得何種幫助，健保是否會啟動相關介入調查仍然未知。要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持續監測民眾就醫權益相關指標並針對DRG個案不當轉診、3日內再急診、14日內再住院之個案加強輔導及審查，以保障病患權益。對於民眾申訴醫療人球等情事妥善處理。【186】"],["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九)根據天下雜誌之健康醫療專訪指出，健保20年來過低的醫療給付，逼得藥廠不顧藥品安全，變更包裝、主成分，只為削減成本；醫院採購藥品，也不再以藥效為優先考量。健保、醫院、藥廠，形成一層壓一層的殘酷食物鏈，出現「糖比藥貴、水比點滴貴」之離譜現象，甚至造成部分國外藥廠開始停止進口藥品至我國，導致醫師無藥可開立、民眾無藥可用的窘境。廉價醫療，為全民省了荷包，但賠上的是你我的醫療品質與用藥安全；爰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研議缺藥的藥價處理機制，並提供104年10月藥物共同擬訂會議於缺藥議題之決議及嗣後之會議紀錄。【188】"],["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建議健保對於醫學中心「門診費用占率」指標之監測分析，應剔除門診手術處置及癌症、器官移植後抗排斥藥物、罕病等特殊又高貴的治療費用，以示公平。為建立一套公平透明監測機制，以避免出現同為醫學中心，卻有人過度「拼門診」、「肥了門診卻瘦了急重難症」之亂象，爰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年底前提供排除門診使用癌症、器官移植後抗排斥藥物、罕病用藥後之醫學中心門診費用占率資料。【189】"],["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一)我國目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共有八個居家相關的醫療計畫，病人因病情須要卻必須被切割照顧。為求資源之有效利用，應將相關計畫進行整合。爰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應整合各界之意見，與相關專家與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研議其整併之後續機制，確認整合方向及具體執行規劃後，2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92】"],["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十二)105年度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列臺北業務組辦公大樓整建工程經費5,800萬元，解決該組辦公廳舍不足，及房舍分散，公文傳遞聯繫不易之困難，且為重新整合單位配置，醫療面單位規劃集中於健保大樓辦公；又配合公園路門診104年7月1日停診，原租用之壽德大樓7樓亦予退租，除因應樓層空間功能之變動而整修外，原公園路門診使用之健保大樓屋齡逾40年，亦需整修以避免公安意外，該署104年已著手逐步整修健保大樓，該等工程確有延續性及必要性。臺北業務組辦公房舍整修計畫雖未經行政院核定，但考量預算為一年一編，該組辦公空間不足之現況及整合之需要確亟須解決，且中央健康保險署已循程序陳報上開計畫中，是項整建工程經費爰予維持，中央健康保險署應於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執行。【193】"],["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十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度編列營建業務下高屏業務組辦公大樓整建工程4,116萬5,000元，經查為高屏業務組中正大樓裝修工程及繳納停車費代金。經查中正大樓裝修工程係原為醫療大樓，為變更為辦公使用，故須辦理使用執照變更，且由於該大樓結構無法設立停車場，故須繳納代金費用。經查該預算較去年度大幅上升，此為國家財政拮据之際，變更為辦公用途須繳納大筆代金，爰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應考量是否部分轉型其他長照空間需求。【194】"],["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四)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健保業務相關行政管理經費嚴重不足，從健保開辦初期以70.57億元的行政經費，管理2,143億元的醫療費用，至105年度行政經費僅55.48億元，管理超過6,195億元的醫療費用，已影響健保業務順利推動，該署105年度預算中，獎補助費、通訊費、一般事務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資訊服務費、設備及投資、水電費及物品等預算，係補助公所與二、三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印製寄發繳款單、醫療費用審查，與維持健保業務順利推動所仰賴之資訊系統、設備及維運等必要經費，應將上開預算項目排除通刪。【195】"],["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十五)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延後至105年1月1日實施藥局端之核扣作業前，應增進藥局調劑作業相關電腦資訊，排除不得歸責於藥局之情形，並加強向醫療院所及藥局說明，避免疑慮，並規範醫事機構在處方箋加註「因病情變化提早回診，經醫師專業認定需要改藥或調整藥品劑量或換藥者」註記，俾利調劑人員精準判讀。【196】"],["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六)醫療隱私屬基本人權之一種，其中精神科重大傷病病人或其家屬，因病情有所顧慮且多有難言之隱，因此要求保障就醫病歷紀錄之隱私，更嚴格於其他重大傷病患者。","有鑑於中央健康保險署要求精神疾病患者請社區復健之醫療院所醫療人員，必須將病患及家屬的資料透過網路上傳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其網路資安疑慮，增加病人不安與排斥，若不幸電子個資遭任意轉拷流出或網路駭客入侵，將戕害其隱私與尊嚴，徒增醫病關係緊張，甚至造成不願接受深入社區之第一線醫療人員訪視之現況。爰此，中央健康保險署應對該等資料要求透過VPN傳輸，確實保護病人隱私資料，以化解病人及其家屬之疑慮。【197】"],["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十七)查健保近年在總額之外，額外編列近百億元專案預算提升住院護理人力，但被外界質疑成效不彰，或是醫院領到補助款或獎勵金之用途未明確規範，至各界難以公開監督。故中央健康保險署必須將10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獎勵金運用情形，上網公開領取醫院之獎勵金額及醫院領取獎勵金後之用途。【198】"],["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八)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查處名冊」內僅列違規醫事機構所在縣市、機構名稱，並未註明所在鄉鎮市區及詳細地址，亦無相關超連結可供點選查詢。故中央健康保險署應儘速辦理下列事項：","1.要求高雄長庚醫院於門診診間、批掛櫃臺或網路，張貼停約處分期間民眾就診權益相關內容及健保申訴電話，以免民眾於該處分期間被院方要求自費，或藉故暫停或延後安排健保相關診治。","2.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研議網站公布「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查處名冊」之呈現方式與內容，必要時提修法建議。【199】"],["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第5項　國民健康署原列26億5,543萬3,000元，減列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80萬元（含「提升全民媒體健康識能」30萬元，其餘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之「企劃綜合業務」10萬元，共計減列9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億5,453萬3,000元。【202.206.207.218】"],["本項通過決議13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民健康業務」編列21億2,447萬9,000元。有鑑於全球面臨飲食不當引發的疾病問題，有超過4,200萬個5歲以下的幼童過重或肥胖，日本、美國等先進國家，近年均大力推動「食育」運動或政策，透過教育提升民眾食的知能，惟我國現行僅進行健康促進宣導活動，欠缺相關完整政策規劃。爰此，凍結「國民健康業務」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研議完整具系統性的食育推廣政策，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2】"],["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二)國民健康署105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重要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計畫，其中編列委辦費用157萬5,000元，為委託研究母乳哺育經濟效益評估研究，經查103及104年度預算書，皆編有本項委辦研究計畫，然皆未見相關研究績效評估報告，且1992年起，臺灣跟隨國際潮流，由行政院衛生署擬定母乳哺育推廣計畫，國民健康署積極改善臺灣地區母嬰親善環境，不斷教育醫護人員及社會大眾有關哺餵母乳知識及技能，迄今已逾20餘年，母乳哺育之經濟效益評估研究非常迫切需要，母乳哺育率才可能持續提升，爰請國民健康署一個月內提出此委辦計畫之規劃執行情形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4】"],["提案人：趙天麟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三)癌症的發生大多來自隨機的基因突變，但部分族群病患因遺傳基因缺陷導致，最著名的就是「遺傳性乳癌與卵巢癌症候群」（Hereditary breast and ovary cancer syndrome），與此症候群最相關的兩個基因是BRCA1與BRCA2（好萊塢知名女星安潔莉娜．裘莉即因多位女性近親死於女性癌症，接受基因檢測得知自己有BRCA1基因突變，於2013年接受預防性雙乳房切除手術，並於2015年接受預防性雙側輸卵管及卵巢切除手術）。在臺灣，乳癌是女性好發癌症的首位，卵巢癌則因缺乏早期症狀而成為女性癌症死亡原因的第八位。如何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這兩項疾病，是中央主管機關必須面對的重大公共衛生議題。根據研究顯示，亞洲人種的BRCA1與BRCA2基因變異機率與西歐婦女相同（Hall, 2009），目前亞洲地區國家對這兩個基因變異均積極投入研究，韓國於2015年4月發表2953例，新加坡於2015年7月發表359例，而臺灣至今僅有張金堅醫師等人於2012年發表的36例、陳永棟醫師56例、侯明鋒醫師18個家族，科學研究上數據嚴重不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於1個月內邀集中央研究院、科技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等，提出如何強化本土乳癌基因變異之研究。【205】"],["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四)我國近年歷經多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引發國人對於飲食品質日益重視，同時亦體認到飲食教育的重要性，及其與環境保護、農業復興、文化傳承的緊密關聯。過去推行之「營養教育」亦應順應時代需求，擴充為「健康飲食教育」，以提升民眾對於飲食的知能，以及對食物的選擇能力，畢竟吃下肚的食物若不安全，營養再充足也有害無益。健康飲食教育係指以在地生產、在地消費觀念為基礎之健康飲食相關課程，期建立國人正確之飲食習慣、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爰國民健康署應將健康飲食教育精神及內容融入提升全民媒體健康識能計畫，並於1個月內將計畫規劃情形，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8】"],["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五)國民健康署105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之人事費編列2億6686萬元。然而根據103年決算顯示，國民健康署編列之4億元左右預算，卻僅執行2億7,000萬元，執行率顯然不足，主要係人事費賸餘數1億1,507萬0,200元之故，顯示該署未積極進用人才。面對國內人口急遽老化與國人預期壽命已出現不增反減之警訊，國民健康署實應更戮力於保健預防及健康促進工作，以確實保障國民健康，避免造成健保及未來長照服務之財務壓力。面對如此嚴峻之挑戰，國民健康署除應更加積極甄補人才外，更應努力爭取人力，例如過去為推廣家庭計畫而派駐於各縣市衛生局之護理人員，因原有任務已告一段落，被列管出缺不補，應極力爭取回補並轉化為健康促進人力，以捍衛國人健康，以減輕上述問題對國內社經等面向之衝擊。【210】"],["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林鴻池　　楊玉欣","(六)有鑑於臺灣中南部地區長期以來空品不佳，空氣不良日比率高達七成三，換言之一百天內不到一個月的空氣是好的，中南部民眾長期呼吸髒空氣，已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根據醫學報告指出，空氣污染物質對於呼吸道疾病及心臟病疾患者、嬰幼兒及老人影響甚鉅。惟衛生單位及環保署應共同研擬改善空氣品質及宣導空氣污染對人體恐產生之危害宣導。爰此，國民健康署應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個月內具體研擬空氣污染與人體健康之衛教計畫，以維護國人健康。【211】"],["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七)為順應時代需求，過去推行之「營養教育」應擴充為「健康飲食教育」，以建立國人正確之飲食習慣、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第一線提供國人健康飲食教育之專業人員應具備前述知能，爰國民健康署應將健康飲食教育精神及內容融入健康促進宣導與衛生人員訓練課程，於1個月內具體擬訂衛生人員健康飲食教育訓練課程，提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14】"],["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八)105年度「國民健康業務」扣除預防保健業務後，與104年度預算相較，增加6,137萬元。其中分支計畫「國民健康指標監測」所編預算，與科技發展工作預算應明確區分用途。此外，國民健康監測研究計畫，雖應政策需求每年或定期辦理，以作為政策制定或衛生業務考評之參據，惟為落實經費使用效益，爰要求國民健康署確實彙編統計年報並於網站公布。另，分支計畫「企劃綜合業務」950萬元，係105年度所新增之項目，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5年度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第十七點規定：「各機關之業務或工作計畫科目，如有增刪或變更者，應依『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規定辦理，並於報送概算函內敘明理由及檢附變動情形對照表，一併請本（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或核備。」為使預算合理使用，爰國民健康署應敘明新增業務之理由，並於兩週內將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15】"],["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九)105年度「國民健康業務」其工作項目下之預防保健服務，其中編列獎補助費用20億3,495萬6,000元，其一為補助成人預防保健，透過醫療院所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可初步篩檢出40歲以上民眾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壓等慢性疾病。惟經國民健康署102及103年「國民營養狀況變遷調查」顯示，臺灣約有457萬人罹患高血壓，其中十八歲以上的民眾，大約每四人就有一人有高血壓。但國民健康署此補助只針對40歲以上之民眾，針對年輕族群並未有相關篩檢辦法，請國民健康署會同勞動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縣市政府共同研議所主管法令中有關健康檢查之整合方向努力。【216】"],["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十)聯合國於104年9月通過永續發展全球目標，首度將非傳染病防治納入，並訂定於2030年前，將非傳染病過早死亡減少三分之一目標，世界各國皆為達成此目標，積極準備；聯合國並集結各國經驗，推廣更有效的非傳染病防治模式。值此國際趨勢，臺灣更應投入國際交流，將我國健康促進與非傳染病防治政策作法與成效，與各國分享，增進對臺灣的好印象，善盡國際責任。爰此，國民健康署應製作我國健康促進政策影片上網，並採QR code電子化模式，不製作光碟，以符合環保節約。【219】"],["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　　劉建國","(十一)人類乳突病毒是導致子宮頸癌之主因，抹片檢查則是早期發現子宮頸癌最有效的篩檢工具。然而仍有許多婦女因「害羞」、「怕麻煩」、「不敢上門診」等原因，不願至醫療院所進行子宮頸抹片檢查。國民健康署於105年度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中編列「未做抹片婦女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查」預算2,000萬元，針對36~69歲且6年以上未做抹片檢查之婦女，提供HPV自採的篩檢，然而近兩年之委託案難以成案，因而造成該項預防保健業務難以推廣。爰此，建請國民應強化HPV自我採檢之推廣政策，以落實疾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標。【220】"],["提案人：陳節如　　田秋堇"],["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十二)根據國民健康署於103年12月底之統計，兒童預防保健轉介疑似發展遲緩計有359人；已轉介並到診進行評估計210人，但已轉介卻未到診之兒童有149案，應瞭解未到診原因與困難，對於未到診兒童之追蹤，提出改善措施。【221】"],["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十三)在臺灣，每年肝病包括慢性肝病、肝硬化及肝癌死亡人數高達13,000人，約占所有死亡人數8%，其中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為全國主要死因的第9位，死亡人數有4,975人；肝癌為全國主要癌症死因的第2位，死亡人數有8,116人，約占所有癌症死亡人數的19%。研究已經證實B型肝炎、C型肝炎就是導致肝病的主因，而根據研究顯示，對35-59歲的B肝帶原和慢性肝炎者每6個月提供1次腹部超音波檢查，可以降低37%的肝癌死亡率。國內多位醫師研究結果顯示，B、C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約可降低6成以上肝癌發生。實證已顯示B型肝炎帶原者、C型肝炎感染者只要定期追蹤，就可避免惡化，重拾健康。但是估計目前約有90萬人需要接受治療，但僅約22萬人接受治療，利用率不到1/4，國民健康署在104年度將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陽性個案追蹤完成率設定為85%，爰要求105年度提高為90%，並請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加強跨單位聯繫，提高抗病毒治療比率。【222】"],["提案人：鄭汝芬　　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第6項　社會及家庭署239億4,171萬9,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8項：","(一)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項下「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老人福利服務─業務費」編列2,590萬6,000元。有鑑於失智人口明顯增加，行政院已發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提供失智症及其家庭所需之醫療及照護，以延緩失智症對社會及家庭的衝擊。然檢視10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提供失智症患者使用之機構資源，接受日照中心服務人數合計為1,282人，且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服務只侷限於臺北市、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等5縣市，服務人數僅有55人，合計僅占全國失智老人人口推估數13萬5,000人之0.99%，顯示整體服務效能有待提升。另查基隆市、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等5縣市仍未設置失智症老人日照中心，服務資源分布亦不均。爰此，凍結105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業務費預算5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出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效能之具體改進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6】"],["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二)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項下「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老人福利服務─業務費」編列2,590萬6,000元。有鑑於我國長照服務體系居家照顧服務員，面臨薪資及工作場所不固定、服務時段零碎、服務內容繁雜與交通安全風險等不佳的勞動條件因素，導致人力長期不足且留職率偏低。爰此，凍結105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業務費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提出鼓勵照顧員月薪制與照護費用的分級方式之具體計畫，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7】"],["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三)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家庭支持服務」編列18億4,931萬6,000元。有鑑於「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實施計畫」自民國93年實施至今已十餘年，期間因應社會新聞事件及相關法律修正，服務對象不斷擴大，導致初篩案量驟增且開案率低，過度消耗有限之社政資源；復因缺乏明確具體之開案、結案及風險評估指標，個案類型愈趨多元，原方案之定位日益模糊，使兒少保護體系初級、次級與三級預防之界線不清。爰此，凍結105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如何提升高風險家庭服務品質（含合理案量、個案分級分類、初訪期限、訪視頻率、結案期限、成效評估、督導機制等）、如何落實各網絡單位之初篩查訪工作、如何加強高風險家庭服務與兒少保護之分工合作（含設置溝通窗口、資訊及時交流、進案/轉案評估機制、共享風險與安全評估、調查與交接期間共訪評估/共案、整合通報派案與服務管理等），以及如何拓展其他預防性兒少及家庭服務方案等，研提具體可行之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0】"],["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林鴻池　　鄭汝芬","(四)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規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作為福利事業主管機關，應協調教育、勞政、衛政、社政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輔具資源整合及相關服務。","目前政府編列預算提供輔具給付、補助及維修服務，卻獨漏行動輔具故障救援。電動輪椅或代步車使用者如果遭遇故障、拋錨等事故，在例假日期間無法聯繫輔具服務單位，且國內輔具廠商多半未提供即時救援服務。除此之外，110、1999及道路救援專線等民眾常用求助管道，相關單位因「非管轄業務」及「缺乏設備」為由，無法提供行動輔具道路救援服務。","考量行動輔具好比肢體障礙者雙腳，且肢障者無法如一般人步行或轉乘大眾交通工具，主管機關應針對行動輔具道路救援提出改善方案。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與民間單位協調建立行動輔具救援機制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23】"],["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徐少萍","(五)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編列49億9,127萬2,000元，其中獎補助費編列49億6,096萬5,000元，而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總經費12億7,400萬元，分8年辦理，105年續編1億2,000萬元；惟根據統計處資料統計，我國中低收入戶老人人口於98年至今，每年人口數皆約12萬人左右，而據預算書所載，累計98至104年6月底服務3萬7,584人。為維護老人權益爰要求社會及家庭署應於1個月內提出補助經費流向及相關業務執行報告。【224】"],["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六)10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編列49億9,127萬2,000元，其中業務費用編列2,590萬6,000元。為辦理老人福利及相關福利機構之措施規劃、評鑑、考核、獎勵等，惟我國小型養護機構49床之限制自86年迄今已20餘年皆無修正；長照法第22條針對住宿型機構規範，遲至明年6月才會上路。根據社會及家庭署統計，全臺目前小型養護機構多達929家、財團法人養護機構109家、公設民營養護機構12家，顯示小型養護機構占最大宗，為健全機構發展，請衛生福利部於長照服務法施行後，輔導機構依相關規定改制銜接或轉型。【225】"],["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七)目前日間照顧中心設置情形，雖大部分縣市均設有日間照顧中心，惟連江縣迄今仍未設置，而花蓮縣僅設置1處，其可近性與普及性仍顯不足。又目前臺東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及連江縣均未設有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而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基隆市、金門縣及連江縣等縣市未提供家庭托顧服務，其服務能量顯無法觸及各地區，影響服務資源之輸送。各縣市日間照顧中心及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資源落差甚鉅，部分服務資源未臻完整，致資源之可近性及普及性仍顯不足。對於長照機構配置與分布未臻切合地區需求，衛生福利部宜依據實際需求情形，協助地方解決長照資源供不應求情形，期望六個月內完成改善專案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228】"],["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蘇清泉　　王育敏","(八)有鑑於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地方政府有責任制訂轄區內的保母合理收費基準，但截至104年9月底，仍有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嘉義市及金門縣等6縣市，未訂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並公告轄內分區收費情形，導致該縣市家長無法查詢所在地區保母收費基準，恐有損家長權益。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督促未依規定之縣市於104年12月底完成訂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1】"],["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蘇清泉　　林鴻池　　江惠貞　　鄭汝芬","第7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億5,611萬4,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一)中醫藥研究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合作辦理國家藥園生物資源調查，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應參考資源調查結果，選定園區特有的藥用植物進行中草藥相關研究，以活化國家藥園。【233】"],["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段落：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黨團協商。"],["二、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黨團協商。","（10月22日）"],["段落：討論事項"],["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一、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二、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三、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四、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本日會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及勞動部陳部長雄文就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及非營業基金預算凍結案提出報告。委員劉建國、王育敏、許添財、楊曜、陳節如、江惠貞、徐少萍及蘇清泉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勞動部陳部長雄文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決議","一、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處理結果：","(一)　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一般行政」（不含人事費）凍結預算四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二)　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凍結預算1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二、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處理結果：","(一)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本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及環境教育基金等基金用途凍結百分之十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另通過決議7項：","1.鑑於加速汰換老舊車輛及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是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的有效方法，爰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規劃加速運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滾存餘額，專案用於補助汰換老舊車輛及大眾運輸，並應逐年檢討執行進度，以於4年內將二行程機車數量降至2015年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第五期環保標準之前的各式柴、汽油引擎之老舊車輛數量降至2015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為目標。"],["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2.鑑於車輛排氣與都會區空氣品質關係密切，實應減少使用中車輛排氣所造成污染。爰此，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一個月內啟動與交通部研商機制，檢討並整合執行使用中車輛排氣定期檢測及獎勵補助機制，以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老舊柴油引擎運輸車輛，並於105年1月18日前提出完整執行方案。"],["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空污基金沒有針對溫室氣體徵收費用，為符合環境特別公課專款專用原則，自2016年起，溫室氣體減量與低碳永續家園建構兩項業務預算，應逐年增加公務預算比例，目標至2020年應高於50%。"],["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目前已公告33項材質，每年雖適時檢討徵收費率，惟仍累積大量結餘，顯見費率調整機制有待改進。","為提高基金運用彈性，請環保署檢討徵收費率調整機制，除依基金收支運用需求訂定安全存量外，研議設定在一定基礎回收率前提下，與實際回收率連動，提出徵收與補貼費率浮動調整方式。另費率機制應具有鼓勵提高回收率之機制設計。"],["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基金餘額過高，資金運用規劃未盡妥善，對民間經濟恐產生負面影響。爰此，環保署應積極督促加強財務運用效能外，並應配合各基金之法定業務編列短絀預算，俾利妥適運用並逐年降低基金餘額，於2019年之前達到適當安全存量之目標。"],["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6.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結餘已達32億元，應檢討在保留適度安全存量前提下，編列短絀預算，專案用於(1)加強補助地方政府、偏遠（離島）地區強化回收系統(2)研究將廢紡織品等更多廢棄物品項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3)提升資源回收再生產業技術、落實回收再利用及廢棄物減量等事項及其研究發展，以達資源永續及經濟併進之效，並逐年檢討專案進度，以於2019年之前將基金結餘降至收入1.5年安全存量水準。"],["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7.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基金結餘已達2.5億元，應於未來四年內編列短絀預算，專案用於(1)環境教育區域中心應按生活圈從四處增為六至七處(2)協助教學類環境教育人員之組織化與參與社會服務之機制(3)強化製作台灣環境保護紀錄片之環境教育教材(4)提供國際與台灣環境資訊與新聞之平台，並逐年檢討專案成效，於2019年前將基金結餘達到適當安全存量之目標。"],["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二)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三)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四)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五)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六)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七)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八)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九)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推動低碳永續家園」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一)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污染防治基金「水污染防治及改善」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三、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處理結果：","(一)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及所屬104年度捐、補助費2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二)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三)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四)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1,00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五)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20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六)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關係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七)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八)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項下補助縣市勞工育樂中心設備汰舊換新、加強消防安全設施及提倡正當勞工休閒等活動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九)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勞工福祉」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局「保險業務」項下「納保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一)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局「保險業務」項下「納保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二)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除外）預算凍結1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十三)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十分之一，其餘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四)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十分之一，其餘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五)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分署管理」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六)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七)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除外）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10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四、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處理結果：","(一)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二)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凍結4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三)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扣除用人費用及「以服務費用支付編制外之進用人力、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所需經費」預算凍結5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四)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業務宣導經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五)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六)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捐、補助費凍結1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七)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委外研究經費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八)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促進青年就業計畫」預算凍結87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九)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師資培訓與數位學習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培力就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一)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利息補貼」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繼續凍結，並提報院會。","(十二)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利息補貼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三)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實施計畫」預算凍結274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四)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跨部會協調事項等相關業務」預算凍結8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五)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等相關事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六)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尊嚴勞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十七)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有關「勞工權益扶助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段落：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凍結案(公務預算2案及非營業基金11案)共13案、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公務預算17案及非營業基金17案)共34案，均已處理完竣，提報院會。"],["五、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凍結案（公務預算2案及非營業基金11案）共13案、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公務預算17案及非營業基金17案）共34案，均已處理完竣，提報院會。"],["段落：委員徐欣瑩、鄭汝芬及林淑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六、委員徐欣瑩、鄭汝芬及林淑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段落：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通過臨時提案4項：","(一)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已於104年10月7日舉辦公聽會，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參與討論「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為協助楊玉欣委員主持該法案後續協商會議，請立法院公報處提供10月7日上午「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公聽會」之錄影畫面予楊玉欣委員，以為參考之用。"],["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劉建國　　王育敏　　鄭汝芬","(二)勞動者是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的主要推手，面對全球金融危機、全球化經濟整合的衝擊，以及快速變遷的國內人口結構的三重夾擊之下，致使工資與最低生活費間的差距逐漸縮小。爰此，要求勞動部於2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相關政策說明報告，以因應國內所面臨之經濟衝擊。"],["提案人：劉建國　　楊玉欣"],["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三)104年9月強烈颱風侵襲台灣，馬英九總統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視察後向國人表示，沒必要就不要出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發生。尊嚴勞動（decent work）為勞動部的政策理念，以其創造公平正義的勞動環境，但總是事與願違，國內許多服務業雇主常於颱風假期間，要求員工前往工作場所上班，甚至有的還被要求去外送，勞動部對此表示無法可管。爰此，針對勞動部將勞工權益讓渡於業者（僱主）一事，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提案人：劉建國　　楊玉欣"],["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四)自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以來，因性別歧視而產生的案件仍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11年至2014年受理280件就業歧視案，以懷孕歧視100件最多，其理由多以勞工因懷孕後而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遭受雇主資遣的之案例為多。爰此，要求勞動部針對上述情形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劉建國　　楊玉欣"],["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主席：本日審查預算時，歲入科目以項為處理單位，歲出科目以目為處理單位，每位委員之提案說明以3分鐘為原則；提案委員不在場者，該提案先予以保留，俟全部審查完畢，進行第二輪時，若提案委員還是不在場，該案則不予處理；沒有提案者，該預算照列。","現在進行預算審查。"],["壹、預算部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收支部分："],["段落：歲入部分"],["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5項　環境保護署3,550萬元。","第186項　環境檢驗所232萬元。","第3款　規費收入","第148項　環境保護署3,305萬1,000元。","第149項　環境檢驗所1,077萬元。","第150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188萬3,000元。","第4款　財產收入","第195項　環境保護署62萬9,000元。","第196項　環境檢驗所5萬2,000元。","第197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2,000元。","第7款　其他收入","第201項　環境保護署1,991萬7,000元。","第202項　環境檢驗所，無列數。","第203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無列數。"],["段落：歲出部分"],["二、歲出部分","第21款　環境保護署主管44億3,411萬3,000元。","第1項　環境保護署41億0,016萬8,000元。","第1目　科技發展5,038萬3,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5億2,483萬1,000元。","第3目　綜合計畫22億1,111萬6,000元。","第4目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4,054萬2,000元。","第5目　水質保護9,237萬6,000元。","第6目　廢棄物管理1億3,872萬7,000元。","第7目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3億3,689萬8,000元。","第8目　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2,535萬1,000元。","第9目　環境監測資訊2億1,951萬6,000元。","第10目　區域環境管理4億5,642萬8,000元。","第11目　第一預備金400萬元。","第2項　環境檢驗所2億6,502萬7,000元。","第1目　科技發展1,670萬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3,836萬7,000元。","第3目　環境檢驗1億0,912萬5,000元。","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3萬5,000元。","第5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第3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6,891萬8,000元。","第1目　一般行政5,000萬元。","第2目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1,881萬8,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貳、委員提案部分：","1、"],["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歲入　　　【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43","2款185項1目1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0460010000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罰金罰鍰"],["建議【V】增列：100萬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編列罰金罰鍰來源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違反相關環保法令案件之罰鍰收入，惟105年度編列之預計收入相較起104年度竟減列500千元，顯見環保署對於環保相關法令之查緝績效恐有便宜行事、怠惰督察之虞。爰此，提案增列預算收入100萬元，以示環保署查核違反相關法令之決心及績效。"],["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2、主決議"],["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近年來本院修正通過了許多環境保護的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104年2月4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104年7月1日）等，不但在開罰的範圍做了放寬，同時也加重了罰則，期望在法令更加嚴格的情形下能對不肖廠商產生嚇阻效果，進一步維護我國的環境品質，保障人民生活不受各種污染源的危害。","但環保署主管105年度的歲入預算中罰款及賠償收入部分，卻較104年度減列了50萬元，由3,832萬元減少為3,782萬元。減幅雖然只有百分之1.3，卻顯示出環保署消極執法的保守心態。爰建請環保署宜適度提高罰款及賠償收入之歲入金額，以彰顯環保署對落實環保法規的決心。"],["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3、"],["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103頁"],["科目名稱：0293-國外旅費"],["本年度預算數：5,617千元"],["建議減列數：1,500千元","理由：105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單位0293-國外旅費，高達5,617千元。經查，各單位相關出國考察項目，參訪主題有部分重疊，議題研究成果相似。相關考察業務也欠缺先期研究，審視其出訪之必要性。為撙節預算使用，建請減列出國旅費1,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131-p143","21款1項　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派員出國計畫"],["本年度預算數：5,727千元"],["建議【V】減刪：1,000千元　　　【V】凍結數：1,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出國合計有32項計畫，包括考察計畫3項、開會計畫28項及實習計畫1項，預算數為572萬7,000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2)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3)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4)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環保署105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諸如：「考察日本水體水質汙染削減管制措施與生物及毒性管制規定」、「考察日本石化業及高科技業廢水處理與放流水管制」計畫，國內已有相關法規、規範，該單位目前已有相關監督水質汙染系統，應是檢討稽查監督管理方式，而不是藉由考察方式，再來修正檢討。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其次，出席定期會議中，「國際環保組織活動與雙多邊會議」及「雙邊環保合作協定相關會議」，擬派人數分別為5人及6人，應予以減少；再者，請環保署提供105年度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派員出國計畫明細表，俾利檢視是否有重複情形。綜上，建議刪減派員出國預算1,000千元，其餘凍結1,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5、"],["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科目名稱：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頁數：131"],["本年度預算數：5,727千元"],["建議刪減數：1,000千元","理由：派員出國預算次數頻繁與經費龐大，經查相關出國計畫皆未遵循「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三、「考察前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之規定，未充分搜尋相關學術期刊與網際資訊，直接以國外考察為唯一取得資訊方式，未充分發揮預算效益。此外，參加出國會議，相關業務預期效益不明，相關行程易流於參訪性質，監督不易，各單位重複與類似之行程更時有所聞，其出國之必要性值得商榷，為發揮最大預算效用，建請減列費用共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144-p145","21款1項　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派員赴大陸計畫"],["本年度預算數：1,524千元"],["建議【V】減刪：750千元　　　【　】凍結數："],["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赴大陸計畫合計有8項計畫，預算數為1,524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2)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3)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4)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諸如：(一)「出席兩岸因應氣候變遷學術研討會大會及相關籌劃、工作諮詢會議」、「兩岸環保事務合作交流或合作會議」等，派員出國與天數比例不符，應力求精簡；(二)我國環保技術較中國進步，故應是要由中國派員來我國學習研討；(三)台灣長期受中國空氣污染影響，如何改進空汙問題？應由我方提議改善方案，而不是受於對岸政策控制；(四)派員赴大陸計畫於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其次，請環保署提供105年度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派員赴大陸計畫明細表，俾利檢視是否有重複情形；以及提供103、104年度之考察和參加會議報告，以瞭解成效。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減少非必要或無效之會議，建議刪減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750千元。"],["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6、p53","21款1項1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本年度預算數：50,383千元"],["建議【V】減刪：2,500千元　　　【V】凍結數：5,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50,383千元，計畫存在下列缺失：","一、環保署及所屬基金102年度至104年度1月至8月科技發展及委託研究案辦理件數中完成件數、未完成件數以及完成件數中被參採之件數及比例如表一所示，環保署公務預算之科技發展計畫項目，這幾年來之計畫名稱幾乎不變，然其研究成果到底如何無從檢視？預算書上之說明過於簡略，故環保署應定期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說明科技發展計畫中委辦計畫之成果和被參採之內容重點，以利國會監督。","二、「環境奈米科技知識平台維運及知識管理計畫」編列1,800千元，其中「環境奈米」的名目過於籠統，該項目計畫是否能改善目前環境污染情況？"],["段落：「長程傳輸污染物監測技術研究及推動國際合作計畫」，該項目計畫對於改善目前環境汙染情況有所貢獻，計畫效益有待檢討。"],["三、「長程傳輸污染物監測技術研究及推動國際合作計畫」，該項目計畫對於改善目前環境汙染情況有所貢獻，計畫效益有待檢討。","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2,500千元，其餘凍結5,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改進方案及將近3年（102至104年度）科技發展各委辦計畫之研究成果列表（含計畫名稱、金額、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成果摘要等）送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53","21款1項1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01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本年度預算數：50,383千元"],["建議【V】刪除數：6,700千元 　　　【V】凍結數：3,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科技發展項下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費用共50,383千元，其中竟全數皆為委辦費，環保署將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相關研究全數委外處理，惟不見行政單位對於委辦廠商績效考審機制。鄰近香港發生飲用水含鉛超標爭議案件，我國竟也爆發有3.6萬用戶飲用含鉛水管，環保署編列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項目之調查及評估400萬元，按預算書說明未見其調查項目，故應納入相關調查。綜上，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共3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此委外計畫之考審機制相關評估報告及水質相關調查標準項目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又經查104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算書內於科技發展項下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編列相同之委辦項目，105年度度竟共增加6,700千元，爰此，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6,700千元，以撙節預算。"],["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9、"],["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36、53頁"],["科目名稱：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01環境科學及技術研究–0200業務費"],["本年度預算數：50,383千元"],["建議刪除數：2,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科技發展項目，業務費用多為委辦費，與104年度相較，增列3,038千元。研究項目包含有關噪音管制、奈米科技、懸浮微粒、碳足跡項目等多項研究，相關研究進行多年，已累積許多研究成果，研究計畫之效益欠缺明確性與必要性；此外，委辦費用占業務費用比重過高，宜檢討改進。建請減列科技發展業務費共2,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5、53","21款1項1目"],["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業務中有關「大氣細懸浮微粒及其組成特徵之時間空間分布量測技術」之經費"],["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20,000千元"],["增刪理由：","本年度環保署科技發展業務預算數50,383千元，係委託與補助辦理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經費，其中委辦研究計畫之一「大氣細懸浮微粒及其組成特徵之時間空間分布量測技術開發與應用」係104到107年度之間持續實施之研究計畫，但總經費20,000千元中竟有高達四分之一為用人費用（見預算書177頁），且有鑑於近年來台灣某些特定地區（例如雲、嘉等縣市）的空氣品質始終未見起色，甚至有惡化之趨勢，因此此一計畫之經費20,000千元應該全數凍結，待該署針對用人費用之使用情形與此一技術未來進行應用，改善空氣品質的可能性提出報告，再行解凍。"],["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蘇清泉","11、"],["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5、55"],["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本年度預算數：5億2,438萬1,000元"],["建議【　】增刪【V】　　　凍結數：凍結500萬元"],["凍結理由：","據環保署今年度委辦經費高達6億2,179萬3千元，在組織再造之過程中，機關整併、業務移撥等，可能造成人員不足，非典型勞動力的確是足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但政府機關若持續用非典型勞動力可能礙於機關長期的運作，故應通盤檢討正式員額以及非典型勞動力之比例是否適當。","今年度委辦費高達6億2,179萬3千元，經查104年度為3億5,518萬1千元，且102年度才1億4,399萬6千元，短短幾年成長快三倍，又從100年度至103年度以來非典型勞動人口占比分別為百分之23.63、28.65、28.36、31.17，環保署即將組織再造似乎必須先通盤檢討人力運用效益，才能使組織再造後更快整合業務更快上軌道，故將一般行政人事費之部分五百萬元予以凍結。"],["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1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歲入　　　【V】歲出","21款1項2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不含人事費）"],["本年度預算數：524,831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二分之一"],["增刪理由：","有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尚未妥善完成104年度預算凍結案及決議內容，包括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之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條子法修訂、移動污染源改善方案……等，另為要求環保署積極管制毒性化學物質、改善空氣品質、精進廢棄物處理、加強河川水質污染防治、落實環境影響評估等作業，爰凍結105年度「一般行政」（不含人事費）之二分之一，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105年度之預算凍結案及決議案完成具體檢討改善，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6、58","21款1項3目1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工作中有關「綜合企劃」之經費"],["本年度預算數：64,450千元"],["建議【】增刪　　　【V】凍結數：29,182千元"],["增刪理由：","綜合計畫工作中有關「綜合企劃」之經費中有29,182千元係用於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經費，用途包括專家會議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個案、環境影響評估資料庫更新與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等，但有鑑近年來我國許多重大環境影響評估案，例如北投纜車、林內焚化爐、淡北道路、台東縣美麗灣開發計畫與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等都屢屢發生糾紛，顯示環評制度有進行徹底檢討之必要，因此建請將此部分預算29182千元全數凍結，待該部至本委員會針對環評法規與環評審查作業之修正方向與如何避免糾紛之積極作為進行報告後，方得以准予動支。"],["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蘇清泉","1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58","21款　1項3目　1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企劃（01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211,116千元（10,448千元）"],["建議【V】增刪：500千元　　　【V】凍結數：1,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年度綜合企劃（01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編列經費10,448千元，經查，成效仍存在問題：","台灣位處亞熱帶，每年夏季是登革熱之高峰期，面對登革熱問題，唯有從根本性之面向來理解，方能對症下藥。登革熱實屬一種環境病，需從源頭掌控管理。","環保署綜計處負責辦理施政計畫、重大公共建設及環境保護政策之責，面對登革熱問題，屬於環保署業務，卻未將之視為環境病來處理，明顯有推拖之嫌。","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500千元，凍結1,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15、"],["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58頁"],["科目名稱：第3目第1節─綜合企劃─01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0251委辦費"],["本年度預算數：2,500千元"],["建議減列數：500千元","理由：105年度系爭預算2,500千元，主要為委外辦理各項業務費用，包含科技計畫績效評估、編纂與出版刊物、綜合企劃工作推動，交流與宣傳活動等。相關業務委外進行之必要性值得商榷，委外業務之執行監督不易，為發揮最大預算效用，建請派遣人力費用部分除外，其餘部分減列委辦費共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6、"],["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59頁"],["科目名稱：第3目第1節─綜合企劃工作─02環境管理/委辦費5,700千元"],["本年度預算數：12,100千元"],["建議刪除數：600千元","理由：105年度系爭費用12,100千元，業務範圍包含一般環境管理業務推展工作，其中辦理環境資源管理相關專業領域資訊收集、彙整及分析等業務，委辦費3,600千元，內容包含提升管理決策專業性等效率提升計畫。相關預算說明內容不明，欠缺效益評估，預算使用監督不易，應撙節使用。建請減列委辦費共6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7、"],["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科目名稱：綜合企劃02.環境管理─0251委辦費；頁數：59"],["本年度預算數：5,700千元"],["建議刪減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綜合企劃02.環境管理─0251委辦費5,700千元，其中包含環境資源管理相關專業領域資訊收集項目，委辦進行專業議題蒐集，藉此提升規劃管理之決策品質。相關費用運作效益不明、欠缺具體規劃。未充分發揮預算效益，監督不易，必要性值得商榷。為發揮最大預算效用，建請減列費用共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6、p37","21款1項3目1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分支計畫「03環境影響評估」"],["本年度預算數：29,182千元"],["建議【 V 】刪減：1,500千元　　　【 V 】凍結數：3,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經查內政部公告全國區域計畫，其中有關土地使用政策，要重新檢討水庫集水區範圍、規劃水庫集水區公有地可租售可彈性開發的政策，對水源區水資源及水庫將造成重大影響。依據92年「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6條、「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相關規定，水資源開發政策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再查PM2.5等空氣污染物已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有關環評審查作業中，有關空氣汙染物，包括有機揮發物VOCs、或硫化物SO2、NOx等相關數據之正確性非常重要，環保署有責任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審查前應進行資料正確性的審核。","有鑑於此，環保署環評審查經費之運用，應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政策環評、環評報告書之審查作業應更確實。基此，爰建議將「辦理政策評估說明書審查相關工作」1,300千元；「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1,260千元；以及「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顧問機構評鑑及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業務檢討會」4,500千元等工作皆應精進檢討。","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500千元，其餘凍結3,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19、"],["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6、p37","21款1項3目1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綜合企劃─分支計畫04「國際合作、永續發展及科技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2,720千元"],["建議【 V 】減刪：600千元　　　【 V 】凍結數：1,2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綜合企劃分支計畫「04國際合作、永續發展及科技管理」編列預算計12,720千元，但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雖分別針對不同階段設計不同公共參與程序，惟公共意見對於環境影響評估機關或開發單位欠缺實質拘束力。又公共參與能發揮實質效果之前提下，在於政府機關將資訊充分公開予人民知悉，但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資訊不夠公開、揭露不足；另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報告書之技術性過高，導致資訊公開亦無法使得當地居民充分瞭解開發行為之內容，民眾仍需耗費時間及蒐集，降低公共參與意願，環評審查結論對於開發行為具有否決效力，且涉及環境保護利益、產業發展利益等問題，以上，皆是人民對於政府已缺乏信任，持續推廣英文環保政策月刊，提升我國國際環境形象，推動之成效，令人質疑，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600千元，其餘凍結1,2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20、"],["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60頁"],["科目名稱：第3目第1節─綜合企劃─04國際合作永續發展及科技管理─0293國外旅費"],["本年度預算數：3,074千元"],["建議刪減數：900千元","理由：105年度系爭預算3,074千元，主要為出國參加雙邊會談與諸多環保組織活動。相關會議參與之必要性不明，具體效益值得商榷，國外旅費使用監督不易，為撙節預算，建請刪減國外旅費共9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21、"],["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7"],["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本年度預算數：21億4,666萬6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1億元"],["凍結理由：","105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3目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為21億4,666萬6千元，較104年度增加2億5,536萬9千元，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體預算52.36%，且均為獎助費。然根據審計部103年度決算報告，該預算仍有12.59%未執行率，顯示該署於補助款預算編列過於寬鬆或執行有所不利，導致歲出賸餘數偏高。","爰此，本席提案凍結該預算1億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提昇行政效能及檢討、改善補助計畫編列與執行流程，進行專案報告，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　　徐少萍","22、"],["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63","21款1項3目2節"],["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本年度預算數：2,146,666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10,000千元","凍結理由：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規定，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之回收、清除與處理，均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環保局之職責，惟今年中南部部分縣市未妥善處理一般廢棄物，導致家戶垃圾堆積街頭巷尾，嚴重影響環境衛生。另查雲林、台東等縣市自有焚化爐，但興建後卻遲不啟用，將一般廢棄物委予其他縣市燃燒，此舉不僅浪費既有焚化爐之資源，亦排擠其他縣市之垃圾處理量，導致中南部的垃圾大戰自年初延燒至今，可見渠等縣市政府對於一般廢棄物之處理顯有失職。爰此，凍結「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1,0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督導各縣市政府針對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之方案，及各縣市焚化爐整合協調與應變計畫，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2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3","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業務中有關「01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之經費"],["本年度預算數：451,166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69,004千元"],["增刪理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工作中「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所需經費451,16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69,004千元，原因為「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河川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等經費，但預算書並未說明此一污染整治計畫之實施情形與預期效益，還有將在哪些河川流域執行污染整治工作，以及是否能加強民間環保團體之參與，藉此加強民眾對於環保政策之認同，因此建請將此部分預算69,004千元全數凍結，待該署至本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2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7-38、p63","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分支計畫「01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本年度預算數：451,166千元"],["建議【　】減刪：　　　【V】凍結數：10,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一、據媒體報導，桃園市因前任市長辦理污水處理廠不當，工程大幅延宕，污水下水道接管率僅有5%，導致幾乎所有家庭廢水通通排到河川（南崁溪）再流入大海，污染相當嚴重。","二、有關半導體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偷排廢水污染後勁溪案，高雄高分院二審將全案被告全判無罪，環保署應再補足資料提供相關單位，俾利進一步處理。","三、環保署長期對重要河川進行監測及整治，但二仁溪及北港溪至今仍屬於重度污染河川，實應積極整治改善。（按：雲林縣為改善北港溪水質，規劃「北港溪水質淨化場工程」，雖已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補助，但仍需加強督促。）","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監督環保署做好工作，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防治成效，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25、"],["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3","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本年度預算數：1,363,500千元"],["建議【　】刪除　　　【V】凍結數：300,000千元"],["增刪理由：","今年初以來全台爆發垃圾焚化爐爆量案件，諸多縣市垃圾無處燒，垃圾堆積問題嚴重。針對垃圾問題，環保署僅提出將強化區域聯防及調度功能，但除了無焚化爐縣市可接受編列補助垃圾跨區轉運費用外，竟只提出期盼各地方政府基於「區域合作」及「緊急互助」垃圾處理的理念，來建置「區域聯防」及「跨區合作」機制的垃圾區域合作處理政策。此消極心態將垃圾爆量問題推給各縣市政府自行處理，顯見環保署之明顯怠惰及失職，爰此，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300,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如何改善區域垃圾處理聯防機制報告及有效減少事業廢棄物焚化量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2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4","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　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本年度預算數：13億6,350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1億8,590萬元"],["增刪理由：","1.環保署2006年確認焚化爐處理量已經夠用，無需增建新焚化爐，從此修改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朝向垃圾處理跨縣市區域合作，並持續補貼離島垃圾送回本島處理。","2.今年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設置生質能源化設施7,970萬元，興建離島地區生質能源中心1億620萬元，共計1億8,590萬元，卻沒有看到補貼離島垃圾後送之預算。","3.離島是否要興建焚化爐，事關重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從未在立院報告過，取得國會理解與共識，不應貿然決行。","4.建議全數凍結，待新國會與新內閣取得共識後，再行處理。"],["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2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5","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　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本年度預算數：13億6,350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　凍結9,000萬元"],["增刪理由：","1.城市礦山計畫預計105年度至110年度執行，總金額高達10億5,300萬元。105年度本項目編列9,000萬元。","2.此計畫僅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通過初稿，尚未在行政院通過。","3.本案屬於新計劃，應留待新國會與新內閣處理。","4.建議全數凍結。"],["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2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7","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集應變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146,666千元（1,363,500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30,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所編列經費1,363,500千元，經查，成效仍存在問題：","一、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統計，全國營運中焚化計24座，每年可焚化廢棄物達642萬噸，其中65%為一般廢棄物、35%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顯示全國焚化廠處理家戶垃圾之量能足夠。","二、今年9月，雲林縣發生垃圾危機，原因在於合作縣市的焚化廠歲修並拒收垃圾，垃圾無處去，顯示環保署區域聯防及調度功能未發揮應有之效果，再者，環保署亦未積極主動協調，危及國人健康。","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凍結30,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29、"],["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7、p38、p65","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綜合計畫─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分支計畫「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新增「以城市礦山概念建構具天然災害應變廢棄物處理能量設施計畫」"],["本年度預算數：90,000千元"],["建議【V】減刪：4,500千元　　　【V】凍結數：9,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綜合計畫─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存在下列問題：","一、分支計畫「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新增「以城市礦山概念建構具天然災害應變廢棄物處理能量設施計畫」總經費編列1,053,000千元，分六年辦理，第一年經費編列預算90,000千元，該經費以因應天然災害應變廢棄物處理能量不足及不適燃廢棄物處理問題，並辦理場址周遭綠美化及改善環境等相關工作。因應天然災害廢棄物處理相當重要，但現今各縣市最煩惱的，應是垃圾焚化之問題，如該問題能解決，天然災害所產生的廢棄物及垃圾應能處理，至於，為何特別編列此經費？是否圖利特定縣市補助？啟人疑竇。","二、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4,500千元，其餘凍結9,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備妥完善評估報告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3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6","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　02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本年度預算數：3億3,200萬元","建議【V】　　　增刪【　】凍結數　刪除1億5,000萬"],["增刪理由：","1.本項計畫內容105年與104年執行內容一模一樣。","2.104年僅編列1億8,175.2萬就可以達成政策目標，但是105年卻暴增1億5,000萬。","3.建議刪除添加之部分，僅給與同104年預算即足以支應。"],["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31、"],["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7","21款1項3目2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業務中有關「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之經費"],["本年度預算數：332,000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332,000千元"],["增刪理由：","有關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業務中的「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今年度編列332,000千元經費，係四年實施期程中的第二年；然而，有鑑於此一計畫經費與去年金額181,752千元相較，暴增不少，且整體經費極為龐大，計畫實施結果對於各獲選鄉鎮之環境品質與環境風貌有何增進，還有未來評選之標準以及未來如何持續推動，以及各地方政府將如何使用補助經費，都有待說明，因此建議將全部經費332,000千元予以凍結，待該署至本委員會進行報告後方得以准予動支。"],["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蘇清泉","3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8、p67-69","21款1項4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本年度預算數：40,542千元"],["建議【V】刪減：2,000千元　　　【V】凍結數：4,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科目之預算數編列40,542千元：","一、經查世界衛生組織（WHO）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於103年10月17日宣布空氣污染是主要環境致癌物，危險性與石綿、菸草與紫外線輻射相當。由於台灣之石化、煉鋼業，長期製造出之空氣汙染物始終無改善，汙染物質皆屬於環境致癌物，故環保署之污染防制作業應更積極有效率。","二、101年1月19日公告之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規定」公告事項一之附表一中，有關各行業之排放係數，燃燒塔之硫氧化物（SOx）之排放係數為0.092嚴重偏低，以此係數，六輕之固定空氣污染源燃燒塔硫化物排放量低估。硫氧化物（SOx）為危害人體健康氣體，尤其對肺部傷害大，值台灣罹患肺癌人數節節高升之際，環保署應儘速檢討燃燒塔硫氧化物（SOx）排放係數並修正此係數。","綜上，環保署空保處顯未能改善，故建議刪減5,000千元，其餘凍結5,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33、"],["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67","21款1項4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本年度預算數：40,542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2,000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我國目前空氣污染來源主要以境內污染源為主，惟目前對於使用中車輛要求出廠滿5年者應定期為排氣檢查，查103年度到檢率僅65.93%，亟待改善。其中老舊的二行程機車因添加機油與汽油混合燃燒不完全，嚴重時即成道路上常見之烏賊車，多為民眾所詬病。爰此，凍結「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預算2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提高汽機車排氣到檢率之具體方案，以及針對加速汰換老舊車輛提出短、中、長程之具體目標，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34、"],["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67","21款1項4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本年度預算數：40,542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1,000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近年來我國空氣品質不佳，特定季節常因大氣傳輸導致空氣品質不符合標準，查影響我國空品境外傳輸主要為大陸地區空氣污染物之傳輸，台灣西部受地形影響，污染物濃度容易累積，尤其中部及雲嘉地區易有污染物濃度高值出現，且一次季風影響空氣品質往往持續數日，對敏感族群之健康影響甚鉅。為保障國人健康，凍結「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預算1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加強兩岸空氣污染資訊交換與境外傳輸之監測與技術提升，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可行措施，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35、"],["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7","21款1項4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01空氣品質管理策略規劃及推動"],["本年度預算數：450千元"],["建議【　】刪除　　　【V】凍結數：100千元"],["增刪理由：","「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在100年11月正式公告後，環保署耗費一年補修訂相關子法，又於101年11月23日公告實施後進行半年緩衝期，當時即召開記者會指出配套不足；而在102年4月份到期後又再拖延，遲至103年7月管制場所才啟動列管、今(104)年6月底才設立專責人員，接下來又到等到年底才會訂定明確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環保署計畫時程一拖再拖，始終無法有效維護國人的呼吸健康。又針對室內空氣品質最重要的風管清潔卻未列入考核項目中，致使髒空氣一再排出。爰此，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1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二波管制場域計畫及風管清潔改善措施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3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7","21款1項4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02固定空氣污染源管制"],["本年度預算數：640千元"],["建議【　】刪除數：【V】凍結數：2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編列固定空氣汙染源管制64萬元，為檢討修訂固定汙染源相關法規，辦理固定汙染源排放量申報管理政策及管制成效分析檢討研商會議等等。經查高屏地區空污總量管制自今年6月實施，為徹底了解固定汙染源排放及申報情形，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2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相關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3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8","21款1項4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分支計畫「04全球大氣品質保護」"],["本年度預算數：40,542千元（26,924千元）"],["建議【V】減刪：1,300千元　　　【V】凍結數：2,6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一、依據媒體報導，「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於今年6月底公告實施；新法上路後，高屏地區既有工廠的指標污染物在三年內必須減量五%，廠商若未達標，可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持續未改善且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根據環保署計畫，第一期管制時程為三年，管制污染物種類為粒狀污染物（TSP）、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四種，根據污染物不同，只要既有工廠的排放量超過五噸或十噸的法定規模，該污染物就須納入總量管制。","二、空保處指出，計畫公告後業者有一年的時間申報認可排放量，若試行順利，三年內包含中彰投、雲嘉南兩大區域也會加入空污總量管制的行列；而在第一期總量管制結束前半年，空保處將依照空污改善情形檢討計畫，重新訂定第四到第六年的減量目標。然而台中港有中龍鋼鐵，台中火力發電廠，雲林有麥寮石化工業園區，皆是空污的最大源頭，過去環保署曾說會與工業局研商商議訂出中部空污總量，但至今遲遲未訂出，至今只要走到中部沿海地區，天上灰朦朦，此舉已經嚴重影響中南部縣市民眾身體健康。","三、其次，針對制定空氣污染防制、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制度等項目，以上，過去無論在衛環委員會或是公聽會上，環保署皆已承諾會立即實施辦理，但至今遲遲未訂出，業務執行態度及成效，令人質疑。","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1,300千元，其餘凍結2,600千元，待環保署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3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8　說明4.","21款1項4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04全球大氣品質保護"],["本年度預算數：26,924千元"],["建議【V】刪除數：3,500千元　　　【　】凍結數："],["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下全球大氣品質保護費用共26,924千元，其中編列推動國家綠能低碳總計畫行動方案，彙整及審議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並提供相關行政支援及政策宣傳作業委辦費用為5,500千元。經查，104年度環保署預算書中相同之委辦計畫費用編列為2,000千元，105年度竟暴增至5,500千元，卻無進一步之業務說明，致使立法機關查核預算困難，相關單位恐有迴避監督之虞；爰此，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3,500千元，以撙節預算。"],["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39、"],["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68頁"],["科目名稱：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04全球大氣品質保護委辦費"],["本年度預算數：26,924千元"],["建議刪減數：1,500千元","理由：105年度全球大氣品質保護業務，預算編列26,924千元，與104年預算數2,580千元相較大幅增加，其中委辦費高達26,390千元。上述業務逐年編列預算執行，內容包含相關國際法規修訂、宣傳作業、學術交流活動等，預算使用監督不易，大幅增加之預算效益不明，應撙節使用。建請減列委辦費共1,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4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68","21款1項4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04全球大氣品質保護"],["本年度預算數：26,924千元"],["建議【】刪除【V】凍結數：9,89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下全球大氣品質保護費用共26,924千元，其中因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通過，新增推動建構國家減量目標及階段管制目標管考機制及行政支援，需編列委辦費9,890千元。惟行政機關應自行研議之國家減量目標及階段管制目標等事務，為何全數以委辦處理？以委辦方式外包，其所訂定之減量目標是否公允？實有待商榷。爰此，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9,89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為何需以委辦方式訂定相關目標之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41、"],["單位名稱：空保處"],["【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67~68"],["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本年度預算數：一千兩百四十七萬三千元"],["建議【　】增刪【V 】凍結數：凍結二百三十七萬兩千元"],["凍結理由：","日前德國福斯車廠造假一案轟動國際，據瞭解福斯柴油車在路上實際排放的氮氧化物是標準的40倍，1,100萬輛福斯及216萬輛奧迪的造假裝置，對環境及人體健康許多的傷害，柴油車固然因低轉速大扭力省油而有優勢，由於廢氣過濾器等設備昂貴，在台灣有些人乾脆把功能關閉，有人甚至在上面鑽洞直接排放以避免阻塞，更增加了污染程度。","歐洲各國都在重新檢討柴油車的政策時，我國環保署也應必須通盤檢討有關柴油車的政策，近來又有許多車廠遭點名，例南韓現代、美國Jeep、和瑞典富豪（VOLVO）等車廠的柴油車，實際的氮氧排放量也都比實驗室數值高出許多，環保署應主動提出具體方案，例檢查所有柴油引擎車是否有問題及必須幫助在此波受害的消費者主張該有之權益，故將檢驗新車之委辦費1億1,861千元的五分之一予以凍結。"],["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4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8、p71-72","21款1項5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質保護─分支計畫03「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本年度預算數：92,376千元（39,429千元）"],["建議【V】減刪：4,500千元　　　【V】凍結數：9,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水質保護」分支計畫03「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本年度預算數編列39,429千元，其中存在下列問題：","一、80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法）第9條已訂定總量管制法源，現行規定為：水體有因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者，或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依該水體之涵容能力，採廢（污）水排放之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總量管制方式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擬訂，報請環保署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核定之。該署前因總量管制實施條件尚未成熟而未積極推動，102年4月3日才訂定「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定」，供地方政府推動總量管制政策準據。至今，我國總量管制政策進展緩慢之因。","二、為確保水資源之永續發展，特定水體採行總量管制為必要之手段。惟總量管制工作，包括水質及環境資料彙整、水質評估、對象篩選、污染調查、污染量推估、水質模式建置、涵容能力分析、容許污染量分配、整治成效分析及定期檢視追蹤等作業，推動期長，且所涉利益關係較為複雜；故對於應納入水污染總量管制之水體清單，環保署應予公布，以利我國水資源之永續發展。","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4,500千元，其餘凍結9,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43、"],["單位名稱：水保處"],["【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69、71"],["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本年度預算數：三千九百四十二萬九千元"],["建議【　】增刪【V 】凍結數：凍結七百八十四萬九千元"],["凍結理由：","80年訂定水污法第9條，總量管制法源，又102年訂定「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則」，可是我國對於總量管制部分推動進展卻仍然緩慢，對於我國環境仍是一大傷害。然我國地面水體之灌溉渠道及各級排水路，多數未完成劃定水區及公告水體分類之行政程序，導致屢有污染事件發生，且受損水體多為灌溉水源，進而影響人民健康。","對於影響民生甚鉅之水體，應積極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但至104年9月止，僅有彰化縣就東西二三圳及桃園市就黃墘溪、新街溪等，研究總體管制。且應納入水污染總量管制之水體清單，應公布大眾以利全民監督，更應訂定積極推動之目標及期程，故將該計畫預算3,139萬7千元的四分之一784萬9千元予以凍結。"],["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44、"],["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71","21款1項5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水質保護─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業務費"],["本年度預算數：39,329千元"],["建議【　】增刪　　　【 ○】凍結數：3,000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近年來我國缺水問題日益嚴重，根據統計除翡翠水庫外，其餘主要水庫（石門、明德、永和山、曾文、仁義潭、烏山頭、南化）蓄水量偏低，有效蓄水量不達50%，另因水庫集水區開發未獲有效管理，導致水庫淤積以及水質優養化問題日益嚴重，在有效蓄水量不佳、優養化問題未有效改善之情形下，亦使缺水問題逐年嚴重，衝擊民生與農業灌溉等層面廣大。爰此，凍結「水質保護─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業務費」300萬元，待行政院環保署提出針對改善水庫水質，以及解決水庫水質優養化問題，研擬具體可行之短、中、長期計畫，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45、"],["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2","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質保護─04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4,100千元"],["建議【V】刪除2,000千元　　　【V】凍結數：2,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預算書「水質保護」項下編列「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編列14,100千元。惟我國近年來因國民環保意識提升、拍照器材取得便利，有不少事業廢水汙染我國河川情況嚴重，加上日月光廢水案二審無罪，事業單位無責，更讓全民怒火難耐。爰此，提案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2,000千元及凍結本項預算數2,000千元，待環保署研議修正「水汙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後，比照食管法，如何使事業機構真正有責之研議報告後，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46、"],["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72頁"],["科目名稱：第5目水質保護─04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4,100千元"],["建議減列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業務，預算編列14,100千元，業務包含辦理檢討事業廢水管理制度，強化法令規定、制度配套，資料庫維護管理等工作預算，相關法規與制度研究業務，相同內容每年皆編列高額預算，妥當性與效益性值得商榷。其中委辦費13,500千元，相較104年度委辦費12,275千元，大幅增加。預算執行成果與效益不明，費用監督不易。為撙節預算，建請減列系爭預算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4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出：單位預算書頁次：72"],["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4,100千元"],["凍結數：1,410千元","說明：台灣過去對於土地使用分區缺乏管制，對於農地上之工廠始終無法有效管理，導致農地汙染事件頻傳，嚴重威脅國人健康與糧食安全。目前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都在放寬相關規範，違章工廠汙染農地防不勝防。爰提案凍結1/10。待環保署針對未來以專區就地合法的違章工業區放流水制定更嚴格之規範，確保不會污染周遭農地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4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3","21款1項5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質保護　　　05工業區下水道及生活污水管制"],["本年度預算數：847.3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　　　凍結300萬元"],["增刪理由：","1.在水質保護總預算9,237.6萬中，只有300萬關於生活污水管制業務，占比3.25%而已。","2.在環保署提供的水污染物質貢獻研究顯示：來自於生活污水的污染量，竟占全國水污染量的80%，並藉此規劃水污費之徵收。","3.要不是前述污染貢獻量算錯了，就是環保署編列生活污水管制的費用太低。","4.全數凍結，等環保署提出合理數據與改善方案送本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再行解凍。"],["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49、"],["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73","22款1項5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質保護─分支計畫「05工業區下水道及污水管制」"],["本年度預算數：8,473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辦理水質保護（05工業區下水道及污水管制）編列8,473千元，經查此項編列存在相關缺失：","一、廢水排放自動監視及連線傳輸系統沒有發揮應有的效用，卻造成極大的環境污染，才來檢討自動偵測為何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但都為時已晚，且受檢舉廠家大多以損壞為由推卸責任，避重就輕。","二、工廠在規劃廢水排放系統時，會偷偷埋設暗管，並於雨季或氣象條件不佳時，暗暗排放未處理之廢水，且案例不占少數，大都是污染案件爆發後，才被糾舉出廠家埋設暗管。貴單位執行成效明顯偏低，105年度又要擴大自動監測、連線傳輸及查驗，該項目編列令人質疑。","綜合上述，環保署常用防不勝防等字眼來搪塞，放任不肖業者繼續偷排廢水，顯示環保署監督不利，基此，建議凍結1,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5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3","21款1項5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質保護─06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本年度預算數：24,282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2,428千元"],["凍結理由：","鉛是一種很普遍的環境污染物，土壤中可能有來自油漆或汽油的舊鉛塵，而漁船或浮具塗布的油漆也可能溶入海水，進入魚類體內，進而為人攝食。即使是微小劑量的鉛也會傷害人們的健康，例如造成老年人精神敏銳度的損害，相當於老化3~5年的認知能力程度。爰提案凍結「水質保護」計畫項下分支計畫─06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2,428千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漁業署、營建署訂定漁船、浮具、臨水建築不得塗布含鉛油漆之規範，並研擬全面禁用含鉛油漆之期程，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51、"],["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73","21款1項5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水質保護─「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業務費」"],["本年度預算數：24,282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2,000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大陸地區海漂垃圾造成金門與馬祖嚴重垃圾問題，污染離島地區海域與沿岸生態，亦連動阻礙漁業發展與地區景觀，監察院於今（104）年10月亦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環保署長期未正視離島海飄垃圾問題之嚴重性，且亦未積極協助金馬離島地區解決大陸海漂垃圾問題。爰此，凍結「水質保護─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業務費」2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考量離島事務屬性特殊，協助金馬離島地區解決大陸海漂垃圾問題，並協助金門及連江縣政府依據實際需求，研提相關計畫，落實清理海岸垃圾之目標，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5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7","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01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本年度預算數：11,087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108千元"],["凍結理由：","根據台灣清淨海洋行動聯盟（Taiwan Ocean Cleanup Alliance，簡稱TOCA）淨灘調查，2013年我國海灘垃圾分類以塑膠袋為最多，限用塑膠袋政策成效已逐漸鈍化，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重新檢討並加強執行。爰提案凍結「廢棄物管理」計畫下分支計畫─01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1,108千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以下檢討項目並提出改進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檢討限用塑膠袋政策，加強宣導商家不得主動提供塑膠袋。","2.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台灣的垃圾掩埋場距離海岸一公里內或河岸500公尺內之公有掩埋場有102處，在風吹日曬雨淋或浪擊下，部份垃圾早已裸露在外，隨時可能被大浪帶回海中，應檢討是否重新處理這些垃圾掩埋場，以避免二次污染水源及海洋。"],["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52、"],["【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7","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01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本年度預算數：11,087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108千元"],["凍結理由：","根據台灣清淨海洋行動聯盟（Taiwan Ocean Cleanup Alliance，簡稱TOCA）淨灘調查，我國海灘垃圾數年來皆以塑膠袋為首，限用塑膠袋政策應予檢討並更新執行。爰提案凍結「廢棄物管理」計畫下分支計畫03資源循環再利用6,650千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以下檢討項目並提出改進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加強宣導商家不得提供塑膠袋，","2.設置於海邊的垃圾掩埋場應檢討是否重新處理。","3.加強取締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夜市、攤商、早餐店，不得使用保麗龍盛裝餐點。"],["提案人：楊　曜","53、"],["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76","21款1項6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01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業務費"],["本年度預算數：11,087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1,108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國人平日產生之生活廢棄物，種類繁多，且使用年限及排出頻率不盡相同，有些垃圾僅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中累積數量多，但往往沒有落實回收隨意棄置。依據民間環保團體淨灘發現，最常見者多為一次用品散布海灘，例如塑膠袋、保麗龍、瓶蓋、寶特瓶、菸蒂等，且淨灘垃圾總量高達上千公斤，顯見應加強民眾減少一次用產品的使用及宣導生活環保習慣，減少一般廢棄物散布環境。爰此，凍結「廢棄物管理─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業務費」十分之一，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減少一次用品之具體有效源頭改善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5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76-77","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分支計畫「02事業廢棄物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38,727千元（61,140千元）"],["建議【V】減刪：3,000千元　　　【V】凍結數：6,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廢棄物管理分支計畫「02事業廢棄物管理」工作計畫之預算金額61,140千元，過去環保署放寬廢棄物輸入處置，將「有害」改列為「一般」，使五金廢料得以進口來台，擴大國內回收廢五金再生業者，有圖利廠商之嫌，又龐大體積的電子廢棄物需先拆解，然而廢五金中含有汞、六價鉻、鎘、鉛等有害物質，其他廢棄的有毒金屬往往被任意傾倒在鄰近地區，且通常就在農田或飲用水源的周遭，回收處置後之廢水，若無妥當處理，恐又對河川、空氣造成二次污染；政府雖然長期辦理事業廢棄物輸出、輸入過境轉口之政策訂定與檢討，實際參與巴塞爾公約並延續相關決議及相關事項等工作，但對於環境改善卻無明顯成效，普遍對民眾無所助益。基此，建議刪減3,000千元，其餘凍結6,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55、"],["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76頁"],["科目名稱：第6目科技發展工作─02事業廢棄物管理"],["本年度預算數：61,140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業務費61,140千元，業務說明包含辦理立法審查，研議新增法規及配套措施等委辦費。相關法令研究與業務檢討，屬於主管機關業務內日常應進行之事務，相關研究亦已進行多年，費用宜縮減編列；業務費中另包含國際交流等項目，國際旅費相關效益欠缺說明。經費內容之法規研究、國際交流、效益提升計畫等費用應撙節使用，避免預算浮編疑慮。減列預算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5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6","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02事業廢棄物管理"],["本年度預算數：61,140千元"],["建議【】刪除　　　【V】凍結數：5,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預算書廢棄物管理項下編列事業廢棄物管理6,114萬元。惟我國近年來事業廢棄物外露情況嚴重，因焚化爐焚化量燃燒不及，致使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又富駿事業公司計畫在旗山、內門和田寮區交界的馬頭山，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引發在地居民強烈反彈，環團指稱業者尚未通過環評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就在場址內開路，掩埋場附近有車瓜林活動斷層，場址地下水流往旗山溪，恐污染高屏溪攔河堰、阿公店溪。爰此，建請本項預算數凍結5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如何解決事業廢棄物改善計畫及馬頭山廢棄物掩埋場之後續規劃改善報告後，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57、"],["單位、基金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76","21款1項6目"],["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事業廢棄物管理─業務費"],["本年度預算數：61,100千元"],["建議【　】增刪　　　【○】凍結數：5,000千元","凍結理由：有鑑於我國廢棄物管理政策，著重源頭減量及回收再利用兩大面向，經查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率由92年的76.26%，增加至103年的80.57%，可見該政策已略具成效，惟近來頻傳不肖業者利用相關法規之模糊地帶，假借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不當運用事業廢棄物之實，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不利農業安全，進而影響食品安全。爰此，凍結「廢棄物管理─事業廢棄物管理─業務費」5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如何有效杜絕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之問題，提出具體可行之改善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5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77-78","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分支計畫「03資源循環再利用」"],["本年度預算數：138,727千元（66,500千元）"],["建議【V】減刪：1,650千元　　　【V】凍結數：3,3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廢棄物管理」分支計畫「03資源循環再利用」編列66,500千元，其中存在下列問題：","一、台灣是全球石化產業的重鎮，塑膠袋取得便宜且不虞匱乏，但在立法規範不周延及民眾缺乏環保概念的情況下，台灣塑膠袋垃圾量是歐美國家的2~3倍。2003年台灣開始推展限用塑膠袋政策，分別對於百貨公司與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以及有店面的小吃店，對這六類對象進行限用塑膠袋的管制，雖然前五類管制對象的垃圾袋量均減少8~9成，但店面小吃店的部分卻不減反增。","二、在過去，我們都只關注塑膠袋「不易分解」的面向上，卻忽略同樣會造成汙染、破壞生態的包裝產品，所以，被普遍當成塑膠袋替代品的紙類，其使用量增加了。在紙漿的生產過程中，不論採研磨法或化學製漿法，都要加入大量化學物質，即使使用再生紙製漿，也必然是耗能、耗水，若處理失當，可能會造成嚴重的水污染。而且，紙製品的增加，必須付出砍伐森林的代價。由此可見，環保署只針對塑膠袋進行限用政策，卻不及於紙類，顯然有引導民眾走向錯誤的環保觀念。","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650千元，其餘凍結3,3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59、"],["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78頁"],["科目名稱：第6目廢棄物管理─03資源循環再利用"],["本年度預算數：66,500千元"],["建議刪除數：2,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系爭預算66,500千元，與104年度63,004千元相較有所增加。內容包含推動及規劃台灣本島生質能源化政策工作5,000千元，其中研商公聽會、法令研議、業務檢討等項目已編列於相關項目中，對於增列經費辦理相關調查，有重複編列之虞。此外，有關台灣本島各焚化爐相關量能提升仍有待加強，系爭費用之用途值得商榷。為撙節預算使用並發揮預算效益，建請減列2,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6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出：單位預算書頁次：77","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產物用途及去化管理策略評估規劃、研議法規、研訂配套措施及召開研商說明會議等相關工作。"],["本年度預算數：5,000千元"],["凍結數：500千元","凍結理由：經查國內業者引進廢木屑作為鍋爐燃料，其中有一定比例之廢木屑非來自合法再利用廠加工後之產品，因此品質不一，又常混合營建材料及其他垃圾。且多數中小型工廠鍋爐未經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使用廢木屑做為燃料，除無法管控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污染排放外，亦無法勾稽其燃燒後之爐灰及灰渣之合法去化（部分具合法固定污染源許可之廠商，亦將爐渣以非合法管道去化）。以上狀況除可能為台灣空氣污染嚴重肇因之一，亦是近來事業廢棄物流竄之實際狀況。爰提案凍結資源循環再利用預算1/10，待環保署針對工廠引進：廢木屑來源管控、工廠鍋爐固定污染源確實設立及其廢棄物據實申報妥善處理等相關改善工作，並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61、"],["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8","21款1項6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廢棄物管理─03資源循環再利用─4(2)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政策、禁限用、經濟誘因等減量管制措施之法令訂定、宣導、說明等工作委辦費"],["本年度預算數：22,000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2,200千元"],["凍結理由：","美國紐約、舊金山、西雅圖、華盛頓特區等七十餘城市已禁用保麗龍，台南、台中、台北等直轄市亦宣布禁用保麗龍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於104年初宣布將訂定保麗龍杯禁用草案。惟台灣保麗龍回收比例一向偏低，保麗龍杯只是其中一部分，且全國每年估計使用兩億個保麗杯，若無適合替代品，冒然禁用恐將造成更大問題。中央主管機關應先檢討並調整保麗龍回收政策，加強取締違法使用，並在禁用前確認已有業界樂於採用之替代品。爰提案凍結「廢棄物管理」計畫項下分支計畫03資源循環再利用─4(2)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政策、禁限用、經濟誘因等減量管制措施之法令訂定、宣導、說明等工作委辦費2,200千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以下檢討項目並提出改進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歷年淨灘垃圾分類中，保麗龍碎片多來自漁船碰墊、牡蠣養殖業等產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會同漁業署制訂保麗龍漁具的使用規範與回收處理措施，並確實執法。","2.檢討保麗龍回收比例偏低之原因，全國各縣市清潔隊執行任務時是否拒收保麗龍，應全面了解並督促執行。","3.塑膠容器（發泡PS）目前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公斤37.29元，然業者繳納狀況不佳，應檢討是否進行調整。","4.禁用保麗龍杯之政策實施前應確認已有業界樂於採用之替代品，並同時禁止業者使用不利回收之複合材質，避免引發更大問題。","5.加強取締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夜市、攤商、早餐店等，不得使用塑膠容器（發泡PS）盛裝餐點。"],["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6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79","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1公共環境衛生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35,803千元）"],["建議【V】增刪：1,750千元　　　【V】凍結數：3,5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1公共環境衛生管理）所編列經費35,803千元，經查，成效仍存在問題：","一、今年入夏以來，台灣爆發登革熱，截至今年10月22日止，已造成122人死亡，本土病例已達2萬6,353例，其中有98.7%的疫情集中在南高屏地區。","二、根據環保署「清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內文所載：「病媒蚊的生活習性與民眾居住環境息息相關，為避免病媒蚊對噴灑滅蚊藥劑產生抗藥性，因此必需定期清理整頓居家、社區環境，主動清除病媒蚊孳生源，才可有效避免登革熱傳播。」正所謂預防重於治療，登革熱疫情嚴重，顯然環保署源頭防役破功。","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750千元，其餘凍結3,5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6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9","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1公共環境衛生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5,803千元"],["建議【V】刪除數：383千元　　　【V】凍結數：2,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預算書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公共環境衛生管理編列預算35,803千元，其中督導地方政府加強辦理海灘環境清潔維護、推動公廁清潔維護、側溝清理、居家周圍環境維護、環境蟲鼠防治等環境清潔改善工作需業務費14,783千元，經查104年度環保署預算書，同樣業務僅編列14,400千元，爰此，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383千元，以撙節預算。另104年度我國登革熱疫情逐漸加重，甚至有疫情逐漸北移之情形，爰此，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2,0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如何加強地方政府環境清潔維護考核，推動落實環境整潔管理工作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64、"],["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79頁"],["科目名稱：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1公共衛生環境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5,803千元","建議刪除數1,500千元"],["理由：105年度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1公共衛生環境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5,803千元，其中辦理研討會、研商會、訓練等，以及補助各單位廁所清潔、居家環境維護等預算，相關預算效益不明，應撙節使用。建請排除人員酬金與案件計資酬金項目，剩餘部分減列預算1,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65、"],["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9","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環境衛生與毒物管理01公共環境衛生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580.3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1,473.3萬"],["增刪理由：","1.本科目下有督導地方政府加強辦理環境清潔改善工作之業務費，共1,473.3萬。","2.其中環境蚊蟲老鼠防治也是本業務範圍。","3.今年台南地區登革熱疫情爆發，超過兩萬病例。除衛福部疾病管制局、台南市政府責無旁貸之外，環保署毒管處也有督導不周之部分責任。","4.凍結此項業務費，趁季節更迭，疫情降低之際，環保署應徹底檢討反省，改進督導地方政府的方式與效度，提出新方案送新國會報告，以因應明年可能再度爆發的疫情。"],["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6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80","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2執行環境用藥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2,872千元）"],["建議【　】增刪：　　　【 V 】凍結數：5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2執行環境用藥管理）所編列經費2,872千元，經查，成效仍存在問題：","一、據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2015/10/22）指出，台南疫情趨緩，高雄已進入高峰期，為加強防疫力道，已啟動防火牆計畫。","二、據查，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當日，環保署立即採用福密歐戰法，在疫情熱區密集噴藥、孳生源清除，避免蚊子飛到其他區域，以期達消滅病媒蚊之效。經查證，環保署人力、物力、藥力、噴槍均不足，室內與室外所使用的噴槍頭部不一致，導致該理論無效。","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凍結5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6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40、p80-82","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分支計畫「0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68,781千元）"],["建議【V】減刪：2,500千元　　　【V】凍結數：3,5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分支計畫「0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編列68,781千元，問題如下：","一、因應《毒管法》通過後，環保署針對國內既有化學物質及新化學物質開始辦理登錄作業、規劃建置跨部會運用介接及應用機制、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資訊系統維護以及推動線上審查毒性化學物質證照作業；其次，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公告列管評估計畫、……毒性化學物質流向監控及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流布調查，均需委辦費，分別編列3,600千元及49,000千元。以上於104年度即已開始辦理，環保署應說明委辦計畫及單位為何？以及具體成效或辦理進度，以利國會監督","二、至於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資訊系統軟硬體規劃、建立並配合法規增修功能擴充及維護，需設備費11,000千元，因去年已建置（設備費10,000千元），請環保署說明目前建置操作狀況以及設備明細，以利國會監督杜絕浪費。","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其餘凍結3,5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6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81-82","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與毒物管理0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本年度預算數：6,878.1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3,000萬"],["增刪理由：","1.化學品登錄為延續性計畫，自103年執行到107年，現在是第三年，今年編列6,000萬。","2.依照毒管法規定，化學品登錄應朝公設法人機構辦理，而非委託民間工程顧問公司辦理，104年本委員會已經做過相關預算凍結與主決議。","3.環保署屢以來不及辦理行政規劃為由，爭取暫時先交由顧問公司承攬，如今一年期間已過，沒有理由再繼續交由顧問公司辦理。","4.更尤甚者，環保署所屬之環境資源基金會，竟然拒絕環保署對此項任務交付辦理的要求，環保署領導力與環資會的自我定位都大有問題。","5.建請凍結50%，3,000萬。待新內閣提出檢討方案向新國會報告通過後，再行解凍。"],["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69、"],["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80","21款1項7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本年度預算數：68,781千元"],["建議【　】刪除數：　　　【V】凍結數：3,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編列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運作預算6,878萬1千元，為辦理環境用藥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系統等。惟我國近年來食安事件頻傳，9月更傳出毒奶瓶事件，引發家長恐慌。經查食藥署去年3月公告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上月抽驗全台120家超巿、藥粧及婦幼用品店販售的129件奶瓶，發現台灣優生生產的「喜羊羊PES奶瓶」、「優生PP奶瓶」、「優生PES奶瓶」及台灣培寶的「培寶PP奶瓶」殘留不得檢出的雙酚A，濃度介於26到165ppb（parts per billion，十億分之一）。顯見環境毒物並未落實真正列管制度，爰此，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3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真正落實毒性化學管理制度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70、"],["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40、p","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分支計畫「04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217,189千元）"],["建議【V】減刪：2,500千元　　　【V】凍結數：9,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分支計畫「04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編列217,189千元，針對「建構寧適家園計畫」總經費達3,089,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7年度，屬跨年度繼續經費，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第3年主要是(1)辦理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業務推動、督導（輔）地方政府執行及成果宣導等相關工作，(2)辦理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及環境整潔度評比成效提升計畫、營造友善城鄉環境執行管理計畫及友善城鄉環境推廣活動計畫，本年度增列執行災害監控、支援應變及購置環境汙染檢測裝備等經費15,227千元，該項目於預算書未詳細說明，執行成效令人質疑，應提供各計畫明細表，俾利瞭解支出及用途；其次，毒災應變（隊）機制至今仍採取委辦方式辦理（委辦費10,400千元），實屬不妥，若其業務是永續應朝向法定編制規劃；再者，105年度設備及投資編列高達59,500千元，購置細項明細表應提供以利審查及監督。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2,500千元（設備及投資），其餘凍結9,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71、"],["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82-83","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與毒物管理04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本年度預算數：2億1,718.9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　凍結1億500萬"],["增刪理由：","1.本計劃為延續性計畫，自103年執行到107年，現在是第三年，今年編列2億1,000萬。","2.本計劃三項業務之一：維持中央環境事故諮詢、監控中心。104年編列2,750萬，105年卻編列1億400萬，差異甚大，卻無任何說明","3.本項計畫三項業務之二：經常性執行災害預防整備工作。104年編列1億1,827.3萬，105年編列4,650萬，差異甚大，卻無任何說明","4.本計劃三項業務之三：相關硬體建設、設備添購。104年度買了4,900萬，105年還要在投資5,950萬，到底是買了什麼？有無必要？也沒有說明。","5.本委員會多次建請毒災應變應朝中央設至災害防救應變總署規劃，卻始終空有決議，不見行政部門積極規畫。","6.建請凍結50%，1億500萬。待新內閣提出檢討方案向新國會報告通過後，再行解凍。"],["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7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82","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4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本年度預算數：217,189千元"],["建議【　】刪除數：　　　【V】凍結數：30,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編列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費用2億1,718萬9千元，為辦理毒性化學物質中央災後防救工作。惟我國毒災應變隊下轄於環保署，依據《災害防救法》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而成立。氣爆災變時，進行勘測的南部應變隊便是由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支援成立，而在事件中受傷的五位隊員也都是學校聘任的專任助理或在職碩士。這是一份相當重大的工作。除了毒災本身的風險，也由於時效性，必須「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應變人員待命」，且在「一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然而，這些被環保署長魏國彥稱為「學者專家」的隊員，其實是由第一科大以「專案工程師」名義聘僱，以「執行環保局和環保署之工作計畫案」。其月薪約在三、四萬之間，不具公務人員身分。毒災應變隊身分遭媒體披露後，環管處希望毒變隊與消防署整合，環保署長卻希望納編於環保署，而毒災應變隊是環保署2007年起「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計畫」的一環，當計畫終止、預算刪減後，毒災應變隊恐怕也將面臨解散的命運，毒害應變隊面對災害第一現場，其成員應該得到更周全的勞動保障。爰此，提案凍結本項預算數3,0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毒災應變隊未來規劃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7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9、p83","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12,253千元）"],["建議【V】增刪：3,000千元　　　【V】凍結數：6,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所編列經費12,253千元，經查，成效仍存在問題：","一、「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為行政院環保署之設立願景，但全台有高達50間淨水場被驗出供水含鉛，而連接到家戶的外管，竟有7縣市、3.6萬戶是鉛製水管，顯示環保署負責督導，自來水事業等飲用水供水單位及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改善水質之業務明顯失職。","二、環保署辦理飲用水水質標準中較難檢驗項目之抽驗，縱使編列預算，以環保署之行事態度，也未必能檢出。","三、《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一條：「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唯環保署對於供水含鉛未全掌握，對於國會辦公室之詢問，也以該問題並非環保署業務規避職責。","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3,000千元，其餘凍結6,0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徐少萍","7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79、83","21款1項7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2,253千元"],["建議【V】刪除：3,9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預算書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飲用水管理編列預算12,253千元，其中管理飲用水管理資訊系統、地理資訊系統及飲用水全球資訊網更新擴充維護及管理需委辦費5,000千元。經查104年環保署預算書，同樣業務僅編列1,100千元，爰此，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3,900千元，以撙節預算。"],["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75、"],["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83頁"],["科目名稱：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本年度預算數：12,253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業務費編列預算12,253千元，與104年度經費10,941千元相較有所增加。其中辦理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修訂作業，內容包含召開研討會、研商會、諮詢會，相關法規研討編列高額會議與研商費用欠缺妥當，相關預算應撙節使用；另包含推動飲用水管理制度之調查、評估、研析，規劃及推動等業務，相關研究業務編列高額預算，具體內容與效益不明。建請減列預算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76、"],["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83"],["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05飲用水管理）"],["本年度預算數：336,898千元（12,253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　五分之一"],["凍結理由：","105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算「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飲用水管理」，編列1,225萬3千元，其中多項委外計畫為辦理飲用水管理、檢驗、評估分析相關工作，然在「科技發展」又編列400萬元，委外執行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項目之調查及評估，經費及研究計畫恐有重複編列之狀況。","此外，根據環保署家庭飲用水調查報告，近6成民眾對水有臭味、藥水味及沉澱物、雜質、異物感到疑慮，因此選擇會使用濾水器來改善飲水的品質。其顯示環保署對於飲用水水質的監督管理仍有改善空間。","綜上，提案凍結該預算五分之一，待向本委員會報告使用規畫及預期成效，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　　徐少萍","77、"],["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84頁"],["科目名稱：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01重要施政計畫追蹤管考"],["本年度預算數：2,049千元","建議刪除數500千元","理由：105年度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01重要施政計畫追蹤管考編列預算2,049千元，內容包含追蹤管考施政計畫、為民服務品質等業務，並委辦因應組織調整研析管制考核業務。相關業務是否須編列高額預算進行效益值得商榷，預算應撙節使用。建請減列預算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78、"],["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40-41、p84-85","21款1項8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分支計畫「02推動環保標章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5,351千元（12,143千元）"],["建議【V】增刪：600千元　　　【V】凍結數：1,2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分支計畫「02推動環保標章計畫」編列12,143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10,629千元，根據環保署的施政計畫，規劃推動綠色消費、環保產品審核推動及宣導綠色消費，如今獲得環保署認證環保標章僅少數。至今始終無改善，例如：市售洗衣清潔劑中，有許多未獲認證官方環保標章，卻自行標上環保標章，其中還充斥著環保、天然、有機，而環保標章尚未普及，標示氾濫，至此讓消費者難以分辨，已嚴重損及環保體系。並誤導消費者對於環保標章的認知，而政府不斷針對環保標章的宣導，卻還是有許多魚目混珠的現象。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600千元（委辦費），其餘凍結1,2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79、"],["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84頁"],["科目名稱：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02推動環保標章"],["本年度預算數：12,143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02推動環保標章預算12,143千元，其中委辦費10,629千元，內容包含追蹤管考、網站與媒體推廣、宣傳活動等業務。相關委外業務比例過高，每年環保標章之推動效益有待強化。為避免預算使用監督不易，並撙節預算使用。建請減列預算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80、"],["單位名稱：管考處"],["【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94"],["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推動環保標章計畫」12,143千元"],["本年度預算數：一千兩百一十四萬三千"],["建議【　】增刪【V】凍結數：凍結三百萬元"],["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編列「推動環保標章計畫」主要辦理環境保護產品追蹤計畫、監督環境保護產品驗證作業、辦理相關產品查核，迄今共有1萬5,327樣產品通過一類環保標章審查，514件產品通過二類環保標章，但標章產品抽驗不足，對消費者功效及公信力仍有限，99年度至104年度7月底前，抽驗件數分別為98、91、273、329、400、222，與同期累積通過之產品為224、1,552、3,352、3,802、3,802及4,803件，政府對於通過標章後之後續追蹤，抽驗產品數明顯不足，無法提高標章之公信力，且環保標章產品續約率不高，可能是產品申請驗證時間冗長，又或宣導不足無法在市場上表達出實際之效益，環保署應通盤檢討環保標章之續約換證的程序，加強抽驗及宣導，提高廠商申請環保標章的誘因，標章才能永續經營，故將該預算三百萬元予以凍結。"],["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81、"],["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41","21款1項9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監測資訊─分支計畫「02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本年度預算數：219,516千元（91,640千元）"],["建議【V】減刪：1,000千元　　　【V】凍結數：4,5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105年度環保署「廢棄物管理」分支計畫「02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編列91,640千元，其中存在下列問題：","一、南韓首爾大都會區人口總計2,562萬人（首爾市1,044萬人，人口密度17,000/km2），在這樣人口眾多且高密度的地區，韓國政府能在最近五年期間，將PM10空氣汙染物從61ug/m3降至41ug/m3，降幅高達32.8%，至於台灣方面，全國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實際監測結果，PM10濃度已從59.1ug/m3逐年持續下降至50.5ug/m3，改善幅度達約14%。","二、長期的空氣污染，對國民身體危害之大，該問題持續困擾人民及政府，而政府卻始終無有所作為，105年度須增列汰換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備56,722千元，該項目編列高額預算，卻無任何汰換相關明細表，對於執行率，令人質疑。","三、各測站（含交通測站）之數據應定期即時公布並說明，以利大眾檢視。","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其餘凍結4,500千元，待環保署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時程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82、"],["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歲出：單位預算書頁次：88"],["科目：（工作計畫）名稱：02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本年度預算數：91,640千元"],["凍結數：9,164千元","中部地區空氣污染嚴重，大汙染源之一為中龍鋼鐵，現行法規申報量的計算方式並不合理，三個月檢測一次，難以代表每日實際排放量，導致申報量遠低於實際排放量。難以監督其平日之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爰提案凍結1/10，待環保署主動針對中龍鋼鐵空氣污染進行連續監測工作，保障中部人民健康。使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8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80、88","21款1項9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監測資訊─02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本年度預算數：91,640千元"],["建議【】刪除數：　　　【V】凍結數：3,000千元"],["增刪理由：","環境保護署105年度環境監測資訊編列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費用9,164萬元，為健全空氣品質監測站網維護，辦理監測規劃、資料分析業務等等。經查我國空氣品質監測站分為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及其他空氣品質監測站。惟交通測站僅有北高兩座，北部地區位於永和光復路，而南部地區位於鳳山曹公路；環保署雖承諾於中部地區設置，但以我國交通流量相比，北高兩座交通監測站數量實屬過少。爰此，提案凍結本項預算數3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合理監測站制度規劃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84、"],["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41","21款1項9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監測資訊─分支計畫03規劃設計環境保護資訊系統、分支計畫04操作及維護環境保護資訊系統"],["本年度預算數：219,516千元（36,864千元＋29,465千元﹦66,329千元）"],["建議【V】刪減：1,500千元　　　【V】凍結數：6,6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環保署監測全國飲用水保護區及自來水保護區之水質，除水庫庫區之水質檢測外，並沒有檢驗飲用水保護區及自來水保護區內的水質，也沒有檢測水源區內的地下水水質，故未來如有污染，將沒有背景資料可比對，如果有污染情形，根本無法比對污染情形。","查彰化大城最近六輕距離僅約5公里，至103年建議至今，彰化大城遲遲未設光化測站，應增設。又全國光化測站之有機揮發物VOCs自動檢測，目前只測苯、乙苯及苯乙烯等項目，並無法反應污染全貌，故也應增加第1類及第2類致癌物之檢測，應增加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仿、四氯化碳、1.3丁二烯、甲醛、1.2二氯乙烷、丙烯腈、醋酸乙烯酯、乙醛及二氯甲烷等項目檢測。","環保署日前修法放寬水源保護區之開發，皆可能影響水庫水資源破壞，有鑑於此，環保署應加強水庫集水區、飲用水保護區及自來水保護區之污染防治與管理。","爰此，環保署督導不周、監測未能落實，相關資料之建立亦有所偏差，故建議刪減1,500千元（設備及投資），其餘凍結6,6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85、"],["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90頁"],["科目名稱：第9目環境資訊監測─04操作及維護環境保護資訊系統"],["本年度預算數：29,465千元","建議刪減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第9目環境資訊監測─04操作及維護環境保護資訊系統編列預算29,465千元，其中辦理行政公文系統提升業務，相關妥當性與效益性值得商榷；每年皆編列高額個人電腦及週邊設備探究費用，汰舊費用預算應撙節使用。建請減列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86、"],["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91-96","21款1項10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區域環境管理"],["本年度預算數：4億5,642.8萬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　凍結5642.8萬"],["增刪理由：","1.本項預算全部都是督察總隊的人事費與一般行政費用","2.精省至今已經10年，督察總隊也非法定機關，原省環保處官員也早已和中央環保署官員大幅流用，融為一體，自無必須分列預算之必要。","3.凍結尾數5642.8萬元，待106年度預算書編列完竣送立法院，呈現出本科目廢除，所有預算已經納入一般行政與人事費項下，再行解凍。"],["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楊　曜","87、"],["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41-42、p92-95","21款1項10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區域環境管理─分支計畫「03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本年度預算數：456,428千元（76,304千元）"],["建議【V】刪減：1,600千元　　　【V】凍結數：3,8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區域環境管理工作計畫項下分支計畫「03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其中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及審查結論執行情形監督專案工作計畫多年來均未加以落實監督，例如經查環保署環評結論監督事宜得當，開發單位才會落實執行環評承諾，以六輕為例，2013年9月經環保署空拍，離島儲槽數量超過三千個，但六輕申報數量近1500個，六輕涉短報違法；又查環保署環評通過需追蹤環評承諾者眾多，然亦未見環保署定期對外公布追蹤情形。","爰此，環保署怠忽職責，未嚴格執行，故建議刪減1,600千元（一般事務費），其餘凍結3,800千元，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88、"],["單位名稱：北、中、南區環境督察大隊"],["【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94、95"],["科目（工作計畫）名稱：04執行環保稽查督察管制工作"],["本年度預算數：五千四百七十五萬七千元"],["建議【　】增刪【V】凍結數：凍結五百四十七萬五千元"],["凍結理由：","依據資料統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由92年度百分之76.26於103年度以提升至百分之80.57，表示再利用政策之執行已有一定之成效，但日前卻有不肖業者運用相關再利用規費模糊地帶，即再利用產品認定為商品不受廢棄物清理法所管制，假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不當運用之實，造成許多環境汙染與危害民眾健康，如日前台南有公司將廢爐渣掩埋於農田一案即是。","環保署應更強化管理措施，善用農林航空測量所航遙測調查業務，有效預防偵測廢置廠址，及善用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之移動紀錄，更應對特定高風險清理機構，其設施量能及清理能力辦理深度現場查核作業，通盤檢討提出改善計畫，故將該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89、決議","案由：有鑑於環保署預算中，101年度至103年度止，各年度委外辦理環保專案（研究報告）分別計有370件、370件及347件，每年金額超過20億元！舉凡政策制定、法案研擬、查驗工作、監測檢驗、計畫執行、民意調查、績效評估、資料庫建置及資訊系統規劃等，幾將大部分業務委託民間辦理，且延續性計畫多由相同廠商辦理！為避免弊端產生，爰建請環保署應加強委辦績效評估及建立完善監督管考機制，實施定期或不定期之監督考核，並將其評鑑結果之建議，提供受託機構限期改善，作為下次續約與否之參考，以確保被委託機構能確實執行受託業務。"],["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蘇清泉　　王育敏","90、決議","案由：有鑑於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與災害應變工作為政府重要施政之一環，故委託民間技術機構成立7個毒災應變隊。隨著毒性化學物質列管數量及毒害防災應變處置需求之增加，培訓公部門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專業人員有其必要性！政府實不宜長期採委辦方式以任務編組方式辦理，爰建請環保署應審慎研議，有次序、階段性培訓地方政府公部門人力承辦該作業，以完備公部門毒災防救組織。"],["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蘇清泉","91、決議","案由：有鑑於環保署於87年規劃進行網際網路事業廢棄物清理資訊即時申報作業，其後陸續公告各批次應上網連線申報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貯存方式及清除處理方法之事業機構，然事業廢棄物隨處傾倒事件時有所聞，影響我國環境甚鉅！爰建請環保署應儘速對於事業與清除處理業者申報不實情形，進行主動覈實勾稽機制，並提高告發及處分率，以強化系統功能，維護我國環境。"],["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92、決議","案由：有鑑於今（104）年登革熱疫情嚴重，全國登革熱病例數超過兩萬人，為歷年之最，台南地區之病例數占比高達九成，高雄地區病例數亦呈現上升趨勢；依現行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地方縣市係轄區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之執行者，顯見今年登革熱疫情擴大，主因在於地方政府未能落實防疫工作。據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落實社區動員及孳生源清除工作，並要求地方政府提出具體提升防治效能之方案，以有效控制登革熱疫情。"],["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徐少萍　　楊玉欣","93、主決議"],["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水污染防治法第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各水系之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工作，目的是據以作為各水區之水體用途及污染涵容量管理之用。","我國現有河川水系計118個，查截至104年8月主管機關已公告河川水系水體分類計51個河川水系，2個區域排水河川。尚有67個水系未完成劃定水區及訂定水體分類作業。爰建請環保署儘速辦理該有67個水系劃定水區及訂定水體分類作業，以利未來規劃水體用途及污染涵容量管理之用。"],["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94、主決議"],["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將從106年起開徵畜牧業水污費，但環保署期望畜牧業的水污費可以達到零排放、零收費的目標。並表示農委會都已輔導養豬戶建置畜牧糞尿處理設備，讓養豬的排泄物經由固液分離、厭氣消化後可以轉成農肥使用。","經本席向養豬協會詢問實際辦理情形，屏東養豬協會表示豬糞轉農肥政策的確獲大多數養豬認同，但要參與政策必須填寫許多文件，產品也必須符合環保標準，如重金屬殘留量等的檢測，養豬戶們仍需要行政單位給予教導與協助。爰建請環保署應專案辦理或委託民間辦理養豬戶輔導事宜。"],["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95、主決議"],["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國內晶圓封裝大廠日月光的高雄廠發生排放廢水污染河川之情形，在社會輿論壓力下，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未盡查證及蒐證之工作，即以片段且不完備之資料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日前被地方法院判決敗訴。","日月光高雄廠污染事件是事實，卻因為地方政府環保局的蒐證不完備或引用法規不正確而敗訴，造成社會輿論之譁然，也對政府保護環境、取締違法廠商的決心產生懷疑。爰建請環保署應督導本署及各地方政府的環保局加強查緝人員蒐證能力、建全相關法規之認識。"],["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96、主決議"],["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環保署105年度水質保護預算下，「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以及「海洋汙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流放管制計畫」項目包含：活力海洋與綠色港灣、水體水質整治成效評估等工作。為促進海洋汙染清除，並維護海域生態發展，環保署應針對澎湖內海底泥與垃圾清除事項，逐年研擬具體計畫與經費支持，強化澎湖海域之污染清除與防治事宜。"],["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97、主決議","依據溫減法的附帶決議，溫室氣體將於十年內停止依空污法認定為空氣污染物，屆時空污基金撥款至溫減基金的適法性將消失，為使溫減基金健全運作，並降低對空污防制計畫的經費排擠效應，爰要求環保署應逐年減少空污基金撥款至溫減基金的經費額度，並於105年6月底前提出溫減基金未來十年的歲入規劃方案。"],["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98、主決議","國內非法棄置事件層出不窮，各界均希望環保署加速污染場址清理及整治工作，然而因土污費課徵費率偏低，各類污染物的徵收費率比例未反應污染現況，且有經過4年才可以調整費率的規定，而該草案已檢討逾一年未有結果，爰要求環保署應盡速針對前述問題完成檢討作業，並於105年3月底前完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修正草案」之預、公告作業。"],["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99、主決議","化粧品使用的塑膠微粒因有難分解且易吸附有機污染物的特性，在底層生物誤食後即進入食物鏈，國外已調查出漁產品檢出塑膠微粒的情形，除嚴重影響生態，也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爰要求環境保護署於105年8月底前完成相關資料收集及環境調查，並研提塑膠微粒之管制策略。"],["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0、主決議","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國24座焚化廠的設計處理容量總共為每日2.465萬噸，以2014年為例，平均每日平均約1.75萬噸，尚未飽和，其中有近三成五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且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廠量及佔比均有逐年增加之趨勢，造成部分地方焚化爐不敷使用，引發垃圾調度問題，爰要求環保署於105年6月年底前提出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方案，以從源頭減量的方式來緩解垃圾處理危機。"],["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1、主決議","我國毒性化學物質的管制，從預防到應變都有很多有待改善之處，說明如下：","一、從高雄氣爆事件可以了解到管線監測的重要性，然而「毒性化學物質法管理法施行細則」卻未將管線運輸認定為運送行為，故毒性化學物質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未針對管線洩漏做預防及偵測；","二、「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近十年未修正，對於偵測誤差、免予設置偵測系統及阻絕系統之規模、部份毒化物另定應設置日期…等管理措施，應視科技發展及危害預防需求適時檢討；","三、「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中關於第四批次運送之車輛仍未公告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恐難以有效追縱毒化物之流向；"],["段落：目前毒災應變體系仍以政府為主，業者為輔，有違立法意旨，且依過去應變隊出勤情況顯示，超過95%為一般化學災害而非毒災，應通盤檢討該如何與現行消防體系統整合，並強化業者責任。"],["四、目前毒災應變體系仍以政府為主，業者為輔，有違立法意旨，且依過去應變隊出勤情況顯示，超過95%為一般化學災害而非毒災，應通盤檢討該如何與現行消防體系統整合，並強化業者責任。","環保署應於105年8月年底檢討前列問題及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後，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2、主決議","鑑於台灣仍有許多灌溉用水仍取自於河川，為有效控管工業重金屬排放影響河川水質，避免導致引灌農地污染情形惡化，環保署應評估檢討修正「放流水標準」，針對水體所引灌的農地污染達一定情形時，應強制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排放量之事業，其放流水需符合灌溉水標準或停止排放。"],["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3、主決議","為落實環評執行以及民眾參與，環保署應清查全國疑似應環評而未環評的案件，並於105年3月底前公開案件清冊及後續處理說明。針對環評通過之開發案件，環保署應定期匯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縱結果，並整合環保署監督成果後，公開相關資料並提供環評大會委員參考。另針對設置監督小組之開發案件，應公開相關即期會議資料並開放民眾參與。"],["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4、主決議","有鑑於事業廢棄物棄置或未依法處理的案件不斷發生，今年仍看到多件大量事業廢棄物不當處置，甚至持續多年，顯見事業廢棄物的申報勾稽系統無法有效發現不法事件，環保署應檢討相關管制措施，並於105年6月年底前提出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系統之檢討報告。"],["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05、主決議"],["單位名稱：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為配合綠色消費導向，讓消費者能清楚選擇有利環境之產品，環保署在81年推行「環保標章」，經歷多年推動，環保標章與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申請案件大幅增加，104年7月31日共有1萬5,841件產品通過環保標章審查，其中514件產品通過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審查，然第一類環保標章產品有效數僅4,720件，第二類亦僅為83件，顯示部分環保標章產品續約率不到1/2。","此外，標章產品審查過後之抽驗密度不足， 99年度至104年7月底抽驗件數為98件、91件、273件、329件、400件及222件，與同期間累積通過環保標章審查之有效產品件數分別為224件、1,552件、3,352件、3,802件、3,802件及4,803件相較，抽驗密度尚偏低。","另以103年度抽驗400件環保標章產品，抽驗結果有12件產品不符合其規格標準要求，不符規格標準管制限值比率達3.0%，不符合率仍高，顯示提高抽驗密度有其必要。","因此，針對產品續約率不高、標章產品抽驗比率偏低問題，環保署應考量環保標章產品驗證程序冗長，除檢討並統一既有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檢測方法外，對於換發新證予以簡化程序，以提升廠商續約意願，並應檢視驗證通過產品品質之符合性，加強市場管理強度及頻率，以確保消費者對環保產品之信心。"],["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　　楊玉欣","106、主決議"],["單位：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已成為各國永續發展工作重點，產品碳足跡也成為產業界熱門話題，透過碳足跡標籤，除促使企業檢討產品製程及供應鏈中，找出減量熱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外，以碳標籤方式傳達產品碳足跡訊息給消費者，可提供選購參考，鼓勵改變消費行為與生活型態，共同努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然環保署從99年開始開放廠商申請使用台灣碳標籤，截至104年10月，僅有87家廠商339件產品之「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申請案經環保署審查通過，成效並不好，究其原因為申請成本高、申請時間長，以及計算碳足跡需要蒐集許多數據，甚或者要向提供零件或原料的供應商要求數據，過程不易。","為鼓勵廠商多申請碳足跡，環保署已有建構台灣本土碳足跡排放係數資料庫，但目前碳係數資料庫目前僅有200多項原物料係數，估計要600多項才較合用。因此，環保署應盡速充實台灣本土碳足跡排放係數資料庫，以加強產品碳足跡標籤的推廣。"],["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　　徐少萍","107、主決議","依環保署分析，PM2.5最大污染源來自汽機車，近年來汽機車數量持續增加，光機車就有一千四百萬輛，其中兩百多萬輛屬老舊、空汙嚴重的二行程機車。這些年來環保署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效果不彰，其中之一在於缺乏友善充電環境。而環保署並非缺乏經費、地方政府每年徵收近七十億空污費。環保署每年補助六億元做機車定檢，但定檢不等於減少空污。排氣檢驗由國家補助，難以使得民眾產生污染自覺，且違反汙染者付費原則。經費若作為電動車輛友善充電設施之經費，應可促進台灣電動車輛使用。減少台灣空氣汙染。爰提案要求環保署應研議，應逐步減少機車污染檢測補助，特別是二行程機車，將經費作為電動車輛友善充電環境基礎建設使用。"],["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108、環保署　主決議","根據「清淨空氣行動」計畫，將編列預算來抑制河川揚塵，爰要求環保署應針對濁水溪揚塵提出改善計畫並執行，並將改善計畫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蘇清泉","109、主決議","環保署","彰化縣歷年農地受重金屬污染情形，截至目前止，累計列管共約493.3公頃，其中尚列管中約218.4公頃，已解除列管約274.9公頃。環保署歷年補助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進行農地污染改善相關工作之經費，共計約新臺幣2億8,339萬3,600元。而目前彰化縣污染農地218.4公頃中，除小部分之0.7公頃污染農地係由污染行為人自行改善，其餘217.7公頃污染農地則由彰化縣政府環保局規劃後續改善方式。爰要求環保署基於中央主管機關立場，督促及協助彰化縣政府環保局儘速提出改善計畫，推動該轄污染農地完成整治，以早日還地於民。"],["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蘇清泉　　","110、主決議","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今（104）年7月1日總統令公布施行，自此臺灣正式邁入減碳新時代。本法是我國第一部明確授權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律，明定我國西元2050年長期減量目標及以五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各部門包含農業部門均需配合，爰要求環保署應會同農業中央主管機關，將來以減緩、調適及綠色成長三大主軸，考量臺灣小農的生計及糧食安全的保障，在兼顧生態、生物多樣性、環境、水資源及溫室氣體減排及管理下，並搭配具經濟誘因的管理措施，輔導臺灣農業（包含畜牧業）面對氣候變遷調適。"],["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蘇清泉　　","111、主決議","環保署","移動污染源為都會區碳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為早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訂定之減碳目標，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溫室氣體減緩策略規劃中，納入移動污染源對溫室氣體減量之衝擊分析評估，並研析提高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標準之可行性，以其早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計畫目標。"],["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蘇清泉　　","112、主決議","環保署　","台灣人均機車數量全球第一，排放的廢氣為都會區懸浮微粒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為達成生態宜居城市的目標，2009年行政院核定「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訂定電動機車數量16萬輛的階段性目標。但截至目前，電動機車數量僅4萬輛，成效仍未達預期。有鑑於此，環保署已於104年度重新調整策略，包括加強二行程機車到檢率、調整「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等措施，預期將有助於電動二輪車推廣。唯為確保政策目標之達成，仍必須慎重考慮各項環境因素變化，動態修正政策。爰此，要求環保署於105年度3月以前提出電動二輪車推廣半年度成效報告，評估是否必須調整或追加相關預算與補助措施，確保政策目標之達成。"],["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蘇清泉　　","113、"],["單位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9、p18","21款2項1目　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科技發展"],["本年度預算數：16,700千元"],["建議【V】刪減：1,000千元　　　【V】凍結數：1,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環檢所105年度科技發展計有8個委辦計畫，分屬所內各個單位（表一），預算數為16,70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2,580千元增加4,120千元，問題如下：","一、計畫1至計畫5皆是4年期中程計畫，將於105年度結束，這些委辦研究計畫其成效為何？如何檢視？環檢所未提供書面說明。","二、歷年來環檢所科技發展之研究成果，對精進該所之政策面或業務面有何助益？亦應提供書面說明。","三、對於原規劃為4年計畫之委辦案，但卻於隔年即終止委辦，研究經費是否有浪費之嫌，例如102年度的「空氣中含氮異味物質之線上監測技術之開發」（1/4），「高科技產業放流水中生物毒性成因之探討」（1/4）。"],["資料來源：整理自105年度環檢所預算書（頁18）","故為監督環檢所科技發展預算，爰此，建議刪減1,000千元，凍結1,000千元，待環保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114、"],["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18頁"],["科目名稱：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01環境檢驗科技發展"],["本年度預算數：16,700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105年度科技發展工作─01環境檢驗科技發展相較104年度預算14,700千元大幅增加。業務說明中包含推動環境鑑識技術開發、奈米評析分析、微萃取技術開發等委辦計畫。上述計畫多為委外性質，且類似研究內容，於以往年度亦已進行多次研究，包含103年度與104年度皆再增加預算加以進行，妥當性有待商榷，研究內容與效益不明，預算不易監督。建請刪減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15、"],["單位名稱：環保署環境檢驗所"],["【　】歲入　　　【 V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9、p18","21款2項3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檢驗"],["本年度預算數：109,125千元"],["建議【　】刪減：　　　【 V 】凍結數：2,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環檢所105年度「環境檢驗」下之「毒化物及廢棄物檢驗」分支計畫01「土壤、廢棄物及毒化物檢測」編列辦理廢食用油流向管理檢測經費500萬元。對此，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建議「辦理廢食用油流向管理檢驗允宜妥善規劃，以收預期成效；亦即示蹤劑試辦對象宜廣，避免均為守法業者，而未達成計畫預期成效，因為廢食用油添加示蹤劑，可以科學方法追蹤廢食用流向，惟在擴大運用前之試辦計畫，允宜縝密規劃，儘可能納入各種情境、區域、業者，以達成試辦計畫之預期目標。」理由為：","一、該所104年2月已完成示蹤劑之開發，公布有10種示蹤劑可添加於廢食用油，該10種示蹤劑符合對環境危害性低、無風險、辨識度高、儀器感度高且減少添加量、與廢食用油之互溶性高、不會造成後續再利用與處理上之困擾等篩選原則；且已完成添加示蹤劑試驗，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自餐廳、小吃店，至合法收集管道之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構構流向。","二、環保署今年起執行「餐飲業廢食用油流向稽查計畫」，取締非法收受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截至今年7月底已稽查餐飲業者2萬7,534家，清除回收業者67家，告發3家，顯示稽查對象守法者為多數。據該署表示，示蹤劑有兩個添加時機，一為在廢食用油交給上游之回收業者前，另則是向回收廢食用油業者收油，再送往下游業者製作肥皂等再利用產品之前；是以，若上揭示蹤劑試辦計畫對象僅納入守法且有意願配合之業者，則試辦結果可能得出示蹤劑之添加，已收嚇阻不法之成效，實非計畫試辦之初衷。","故為監督環檢所環境檢驗預算，爰此，建議凍結2,000千元，待環保署向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116、"],["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22頁"],["科目名稱：第3目第1節檢驗業務規劃管理─03環境檢測機構推動及管理"],["本年度預算數：8,116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104年度預算僅7,652千元，105年度大幅增加。查該所102年度委託民間公司對營運中或新設置之環境檢測機構、機動車輛測定機構檢驗室欲申請之項目，進行品管系統與檢測技術評鑑。102年度檢測結果，各類申請項目共5,793項次（含101年度未結案件750項次），許可項目5,136項次（88.7%）、不許可項目657項次（11.3%）。其中空氣、廢棄物、土壤、噪音及機動車輛噪音測定檢測類不合格率超過10%，高於平均不合格率，103年度與104年度相關業務推展亦未達預期效益。此外，高達半數經費比率為委辦費用，是否有失環檢所法定職責，妥適性值得商榷。相關業務內容另包含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出訪內容與效益不明，預算監督不易。建請刪減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117、"],["單位名稱：環境檢驗所第四組"],["【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27"],["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土壤、廢棄物及毒化物檢測」8,096千元"],["本年度預算數：八百零九萬六千元"],["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兩百萬元"],["刪減理由：","環保署目前公布有10種示蹤劑可以添加在廢食用油中，做為未來追蹤廢食用油流向的標記物。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自餐廳、小吃店，到合法收集管道的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機構流向，自環保署於104年度執行「餐飲業廢食用油流向稽查計畫」取締非法戶截至7月底以稽查2萬7,534家，清除業者67家，告發3家，且稽查結果守法為多數。","廢食用油之管理與食品的烹煮脫不了關係，我國市場、夜市文化又相當盛行，惟在擴大運用前之試辦計畫，應盡可能納入各種區域及業者等相關因素，加速該計畫上路，以及訂定嚴格之達成目標，才能保障民眾健康，故將辦理廢食用油流向管理檢測之預算五百萬元的兩百萬予以凍結。"],["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118、"],["單位名稱：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11、p20-23","21款3項2目節"],["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本年度預算數：18,818千元"],["建議【　】刪減：　　　【V】凍結數：2,000千元"],["刪減或凍結理由：","環訓所施政工作重點包括：加強環保專業訓練，落實辦理空氣污染防制及廢水處理等14類環保專責（技術）人員證照訓練。基於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主張「環訓所為環保專業訓練機構，除辦理各級環保機關人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專業訓練外，亦移用部分公務資源為非公務體系人員提供環保專業課程，為避免環保專業人員訓練資源遭濫用，實應對該類參訓人員收取學費，故該所允應研議檢討擴大納入收費之班別及對象，以符受益者付費原則。」理由如下：","一、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參訓踴躍：該所係以各級環保機關人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環保相關業務人員、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及環保替代役等四類人員為訓練對象，提供各類環保專業技術、環境管理、污染防治等專業訓練。查100年度至104年度7月底該所訓練總人數分別為9,702人、1萬0,071人、9,617人、9,113人及4,687人，其中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參訓人數分別為2,247人（23.2%）、3,143人（31.2%）、1,709人（17.8%）、2,292人（25.2%）及787人（16.8%），各年度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參訓約占訓練總人數之20%，該所訓練能量約五分之一供訓練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之用（詳附表1）。","二、非具公務人員參與環保訓練課程者，收費課程類別偏低：該所103年度環保專業訓練經費決算數1,481萬2千元，使用規費收入92萬8千元（詳附表2），對照當年度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參訓人數2,292人（占訓練總人數之25.2%），明顯偏低。據其105年度預算案編列「行政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127萬元，僅對參與環境影響評估人員訓練班（每人1萬1千元）、各類環境檢驗簽署人訓練班（每人900元）及溫室氣體查驗/抵換人員訓練班（每人4千元）之非政府機關環保從業人員收取學費（101年度至104年度預算編列之收費課程亦同）；惟查該所103年度所辦課程，除上列課程有私人企業學員參訓外，尚有營建工地污染防治訓練班、地下儲槽系統污染監測人員訓練班、環境保護法規訓練班、環境中非游離輻射檢測人員訓練、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許可申請審查訓練班、水污染總量管制及降雨逕流非點源最佳管理技術指引及空氣品質監測技術訓練班等多項課程有私人、檢測機構、顧問公司或事業機構等人員參與（詳附表3），卻未向參訓者收取訓練費，不符受益者付費原則。","※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2.104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3.環訓所鑒於環保志義工培訓已透過環保署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故自103年度起訓練對象調整為4大類別。","※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及其決算書。","※註：1.資料來源，本研究摘錄自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提供之環保訓練課程受訓對象資料。","故為監督環訓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預算，爰此，建議凍結2,000千元，待環保署向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林淑芬"],["主席：現在處理歲入部分。","處理第1案。","第1案因提案人趙委員天麟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2案。","第2案改為主決議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歲出部分。","處理第3案。","第3案因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保留。","現在處理第4案，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劉委員建國等所提第4案，本署說明如下：有關本署出國計畫係出席雙邊環保合作及多邊組織會議，多邊組織會議就像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世界貿易與環境相關會議等，另外派員出國參與環境保護相關協定會議，包括相關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巴塞爾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等，主要是避免我國被邊緣化、引進政策與典章制度、推動與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為了引進歐洲與日本先進國家的管理制度，我們爭取參與相關環境會議，必須要與這些國家進行相關交流，目前也積極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例如TPP，因為需要相關協定諮商，所以我們編列國際環保組織與雙、多邊會議相關出國經費。","我國與美國有簽定台美環保合作協定，目前進行台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第11號執行辦法，還有大氣監測、清潔能源暨環境科學技術合作協定第1號執行辦法；與紐西蘭有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為執行合作計畫，均需定期舉辦相關會議，所以才編列雙邊環保合作協定相關會議的出國經費。","有關考察的部分，今年三個考察是有關放流水標準部分，希望參考可行的技術、瞭解整個事業廢水流程以及最新水處理技術的應用，作為檢討未來標準的參考。以上說明。"],["主席：劉委員有沒有意見？"],["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先保留。","主席：好，第4案先保留。","處理第5案。","第5案因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保留。","現在處理第6案，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關心本署編列赴大陸旅費部分，目前本署與大陸的交流合作正在陸委會與海基會安排下逐步展開兩岸環境保護協議，我們會遵照陸委會與海基會安排的進度逐項與大陸進行磋商，這部分所編列的預算除了通案性要與大陸進行磋商的部分之外，也有個案上的需求，包括空氣、環境毒化物、化學物品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等個別作用項目，我們都有編列赴大陸進行磋商的旅費，這在因應未來兩岸環境保護合作交流上有實務上的需要，請委員給予支持。以上說明。"],["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出的刪減理由寫了4點，你應該針對我提出的刪減理由來回應，但剛才你講的我聽不太清楚，本席認為與中國的一些相關合作會議，不是完全沒有必要，但也不是這麼有必要，可以減少的就減少，反正台灣與中國所簽定的相關合作協議，我引用一位國防部退休將領正式投稿於報上的話，我們簽署這麼多的協議，幾乎沒有一個協議是有用的！","上星期我在委員會曾質詢衛福部，我們與大陸有簽定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或是與食安相關的協議，結果我方正式行文正給中國政府後，他們的態度是要回不回，對口的電話聯絡也不接，一等就是好久，可能說一個星期後要具體答復，但結果是拖了一個月或很久很久，本席對這個計畫有意見，這是理由之一。照理說，本席提案提出了4點刪減理由，你最起碼也要回答一、二項，但是你剛才並沒有針對刪減理由提出說明，所以我覺得應該就依照我的提案，派員赴大陸計畫不需要編列這麼高的預算。","朱處長雨其：剛才委員提到的個案，提案中提到的兩岸因應氣候變遷或空污問題，我剛才有說明可以由個案業務主管部門向委員報告其業務上的需要，是不是請委員允許負責這個項目的……","劉委員建國：我講的不是個案，現在已經快變成通案了，真的是這樣！署長，這是真的，我沒有在開玩笑，我沒有針對你要怎麼樣，而是在與中方的互動上，我覺得對於對岸相關對等機關與政府，我方政府應該清楚表達出一定的態度，如果各位在表達方面有困難，當然就要由監督機關來做這些事情，也就是壞人由我們來做沒關係，如果他們質疑為何你們比較少到對岸去，你們可以說預算被國會刪掉了，原因是中國政府沒有給予台灣政府基本上的對等，那天衛福部就是這樣答復本席的，他說不敢得罪中國對等的官方，例如FDA對等的是中國的質檢總局，我們的科長與他們的科長聯繫、對話、傳mail或官方正式行文，但是要回不回都隨便他們自己決定，站在政府基本的態度與立場，當我們為國家做思考或是接獲人民陳情案件，卻因為怕得罪他們而委曲求全，有時候還不盡全然可以得到我們想要的，所以我認為應該適時地對中國表達一些意見，你們在處理上可能會有你們自己的考量，這個部分我都尊重，所以我說壞人由我們來做沒關係，對於一些交流磋商，中國政府太有錢了，可以讓他們常常過來這裡，而我們不需要常常過去，除非我們過去開會的協調結果可以改變他們的思維，改變他們污染台灣，例如霾害，那我支持你們過去，甚至這樣的經費還不夠，但是不太可能，應該是根本就不可能，那倒不如讓他們過來台灣還比較OK！"],["主席：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仔細傾聽了委員的發言，我想這可能不是個案的問題，而是本署乃至於我國對兩岸事務如何處理、是否夠堅定、強硬的問題。"],["劉委員建國：對。","魏署長國彥：本署自我去年上任以來，有特別成立大陸事務小組，是由綜計處處長擔任主要幕僚與統合工作，在這個部分，確實有看到您剛才提到的現象，所以署裡的基本原則與立場是由這個小組來執行，所有出國計畫都要先經過審核，出國回來的報告也要看過，就是希望能有整合一致、有步驟、有策略的作法，這是本署現在正在做的，至於您的提案，是否能考慮不要減列這麼多，因為這樣等於刪減了一半的經費，會導致內部產生到底是哪個處或哪個業務要去的問題。","委員非常關心這部分的預算，我個人贊成先用凍結的方式，我們可以將後續作法向委員詳細報告，也可以把委員對於個案處理的意見帶回去，在以後出國或類似個案上來做特別的努力，是不是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處理？"],["劉委員建國：那就先保留。","魏署長國彥：好，謝謝。"],["主席：第6案保留。","現在處理第7案，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科技發展部分，105年度的科技計畫有7項，這是多年期的科技計畫，對本署政策研擬的科技依據非常重要，這些科技計畫也要依程序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與科技部審查，至於已經執行完成的科技計畫，我們會依照科技部綱要計畫書所定的績效指標，在計畫執行完成後把執行成果撰寫成績效評估報告書，也會邀請委員進行書面自評，再函給科技部，每年我們會藉由論壇的舉辦把前一年委託執行的重要成果讓社會各界知悉，104年環境科技論壇是以103年各項科技計畫研發成果為主軸，辦理相關環境科技多元發展趨勢與技術運用的專家座談、環保政策科技研究、環境檢測與監測、環保科技產學合作等相關場次，發表了8篇論文，還有一個專題演講─歐盟研發計畫簡介與污染排放國際合作，現場還有20篇的海報論文，在6月3日已經圓滿閉幕了，至於103年相關科技計畫執行成果，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辦公室參考。","至於環境奈米科技知識平台維運及知識管理計畫，其中委員質疑「環境奈米」名目過於籠統，其實環境奈米科技是本署建置的網站名稱，全銜是「環境奈米科技知識平台」，這個平台是為了跟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等單位進行所謂環境健康與安全跨部會合作、整合國內外相關奈米知識源，包括各國際網站等相關資料，即時提供國內網站資訊，以掌握科技的環境影響。這個計畫也包括發行電子報及辦理相關研討會。","另外，有關「長程傳輸污染物監測技術研究及推動國際合作計畫」，這是本署監測處負責的部分，是不是能請主管部門來說明？"],["主席：請環保署環監處蔡處長說明。","蔡處長鴻德：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鹿林山的案子，鹿林山監測站是台灣唯一高度在2,800公尺的背景監測站，這裡建立了很多背景污染物，包括一般傳統污染物、二氧化碳等都有，另外它是長程傳輸的重要依據，所以在各個國家，從大陸或東南亞過來的，這個監測站是可以濾定的非常清楚，而且從大陸來的沙塵、霾的垂直傳輸的分布，我們也可以透過這個監測站來加以瞭解，所以這個監測站的分析是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對於這部分的預算，請委員免予刪減。以上報告。"],["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的績效現在才送到本席這裡，但是這麼厚厚的一本，我可能要拜讀三天三夜，因為本席也沒學過速讀，所以很難在短時間內可以完全理解。","其次，環境奈米科技知識平台維運及知識管理計畫編列180萬，噪音管制、非游離輻射室內外長期檢測技術及光污染防制93萬，大氣細懸浮微粒及其組成特徵之時間空間分布、細懸浮微粒污染源確認與控制策略研究200萬，還有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項目之調查及評估、環境害蟲綜合防治計畫等等，我不是說這些不要去做，而是歷年來統統有在做，是否請你們具體告訴本席，這些對貴署的貢獻是什麼？有需要每年都編列預算嗎？","劉執行秘書宗勇：有關我們負責的環境奈米科技，因為在環境奈米部分，全世界在奈米科技上的研究都持續發展，要持續與國際接軌，所以有特別說明如何與國際間的資訊連結。我們還會透過這個計畫去蒐集國際的奈米知識源，作為國內各項相關計畫研擬之參考，我們也發行國內電子報，提供奈米部分的環境健康安全資訊，另外也會舉辦相關研討會，提供平台，讓大家來討論有關奈米科技的發展，以便與全世界接軌。以上報告。","劉委員建國：但第二個問題還是沒有回答，有需要每年都編列一定的預算嗎？這不是今年才編列的嘛！","劉執行秘書宗勇：有關奈米科技的部分，原來是延續國家型奈米計畫，後面有個三年計畫要繼續推動，是有關跟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之間的合作，所以我們才會持續推動，因為奈米對健康的風險必須持續去關注，所以我們還是持續編列這樣的計畫來推動。"],["劉委員建國：你只針對奈米的部分？","劉執行秘書宗勇：是，我是針對奈米部分的說明。"],["劉委員建國：環保署針對奈米部分編列這樣的預算已經幾年了？","劉執行秘書宗勇：有關奈米部分，之前有個6年的國家型奈米計畫，該計畫已經結束了，之後是要持續將新的相關奈米資訊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等部會做合作與連結。","劉委員建國：我的問題很簡單，這個預算編列在這個項目裡已經編列幾年了？"],["劉執行秘書宗勇：明年是第3年。"],["劉委員建國：第4年還會再編列嘛！"],["劉執行秘書宗勇：我們會評估執行結果再進行檢討。"],["劉委員建國：你們評估這2年的執行結果是什麼？","劉執行秘書宗勇：因為環境奈米科技現在全世界還在持續發展中，所以跟國際接軌及資訊的蒐集與分析還是很重要的事情。","劉委員建國：所以我說的沒有錯，這個部分幾乎是每年都要編列預算的，如果你們評估這2年的效果很好，你可以大聲告訴我，我就支持啊！","劉執行秘書宗勇：目前看起來因為環境奈米科技的部分還在持續發展中，所以持續與國際接軌是有必要的。"],["劉委員建國：所以你無法評估就對了！","劉執行秘書宗勇：不是，目前的狀況……"],["劉委員建國：還是評估的結果不好？","劉執行秘書宗勇：沒有，評估起來就是以目前而言必須要跟國際持續連結。"],["劉委員建國：所以沒有好壞就對了！"],["劉執行秘書宗勇：目前的執行結果是相當良好。","劉委員建國：其他的部分呢？是不太好所以不敢具體地講？編列了好幾年卻講不出所以然？還是編列這麼多年卻沒有很好的成果，所以也不好意思講？"],["主席：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科技計畫部分，環管處有400萬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項目之調查及評估，這個部分……","劉委員建國：你先回答我，這做幾年了？","袁處長紹英：這是例行性的工作，大概做了五、六年。"],["劉委員建國：應該不止啦！"],["袁處長紹英：超過啦！"],["劉委員建國：應該在你還沒到這科之前就已經編了。","袁處長紹英：是。因為地方環保局的檢驗室對鉛重金屬的檢驗量能比較不足，所以長年來都是靠環管處一年大約400萬的預算，一年會執行約6,000項次，其中也包含重金屬鉛的抽驗，昨天我們特別把過去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做的結果公布在飲用水管理資訊系統內，讓全台灣民眾可以參考，檢測結果鉛的部分都沒有檢出。","劉委員建國：你還好意思說把台北市放進去，鉛管在台北市議會被罵到狗血淋頭，現在他們動用第二預備金要把鉛管全部更換。根據你們檢測的結果，鉛對人體到底傷害到什麼程度，對台北市民造成的傷害是什麼？你們在水質檢驗的過程中有沒有凸顯這一部分？","袁處長紹英：有，我們最近公布在網站針對鉛的部分大概有幾百個項次。"],["劉委員建國：鉛絕對有啊！","袁處長紹英：鉛的部分是「ND」，就是沒有檢出。"],["劉委員建國：鉛完全沒有檢出嗎？"],["袁處長紹英：是。","劉委員建國：既然你們這樣講，我只是給貴署一個建議，有些預算已經編了好幾年，應該有必要酌減，甚至有的可以增加，我沒有特別針對某個項目有問題，不過如果你們在委員會的報告都沒辦法鉅細靡遺，而且很有信心，我覺得這種預算編得有點不好，所以我要刪250萬元，這個名稱也不太好聽，那就不刪250萬元好不好？"],["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刪200萬元。","劉委員建國：徐委員說200萬元，我贊成。"],["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我是說250萬元不好。","劉委員建國：對，我接受徐委員的意見，就刪200萬元。"],["主席：凍結的部分呢？"],["劉委員建國：不要凍嗎？","劉執行秘書宗勇：請委員支持不要凍結，謝謝委員。","劉委員建國：不要凍，那像徐委員建議的刪200萬元可以吧！"],["劉執行秘書宗勇：可不可以再減少一點？因為科技預算本來就不多。"],["劉委員建國：你們跟徐委員講。"],["劉執行秘書宗勇：150萬元可以嗎？","劉委員建國：好，150萬元。","主席：第7案減列150萬元，預算不凍結。","處理第8案。","第8案因提案人趙委員天麟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9案。","第9案因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10案，本案為徐委員少萍提案。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0案是大氣細懸浮微粒及其組成特徵之時間空間分布量測技術，這是我們發展國內指標中很重要的一項，特別針對細懸浮微粒對健康的影響。委員關心用人費是否過高，我們編列500萬元的用人費是編列5位研究人員的費用，包含2位研究員、3位副研究員及1位助理，針對國內特定地區量測後，再做監測、分析及研判，這個計畫相當重要，懇請委員能夠給予支持，免予凍結。","主席：徐委員要不要表示意見，全數凍結嗎？"],["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凍200萬元。"],["主席：第10案凍結200萬元。","處理第11案。","第11案因提案人江委員惠貞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12案。","第12案因提案人林委員淑芬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13案，徐委員少萍提案凍結2,918萬2,000元。","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徐委員關心環評的案件，過去經常在司法程序上和司法機關有不同的看法，以致於被司法機關裁判敗訴。我們在今年7月3日已修正並公布環評法施行細則，公布的內容將於明年1月3日生效，這次修正的幅度非常大，包括明訂環評審查及監督的權責，還有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常常只是扮演郵差的角色，把開發單位的資料轉送給主管機關審查，導致書件的品質內容往往不是那麼完整，因此，這次我們在細則修正上特別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扮演的角色，特別對於非屬環境爭議的事項，我們課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環評之前就要釐清清楚，這樣就會減少很多後面行政爭訟的案件過程。","另外，我們也特別加強第二階段環評明列的項目，因為開發單位以前常常為了避免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以很多不同的方式規避，這次在施行細則中明訂哪些項目要二階環評，哪些項目要一階環評等等，已經非常明確地訂出規範。還有為了避免像過去一樣，有一些地方審的案件在審查過程中，地方的單位主管沒有適當迴避，所以這次在修正的施行細則中也明訂，只要是地方政府主政的BOT或自己的開發案件，所有的單位主管都應該在環評會議上迴避，這樣將來在行政爭議上就能夠得到比較完全的支持，可以避免委員關心環評案在司法爭訟上敗訴的情況，這些改善的措施將在明年1月3日正式生效。"],["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明年？","朱處長雨其：對，因為公布後要半年的時間，明年1月3日會開始正式施行。環評有一些費用是屬於例行性的支出，希望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謝謝。"],["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次碰到環境影響評估就有很多環保團體抗爭，訴訟又常輸，不管是法規或是施行細則有些地方需要重新討論、重新修訂，你們已經全盤考慮好了，明年1月3日就會實施，是不是這樣？"],["朱處長雨其：對。"],["徐委員少萍：有沒有lost掉的呢？","朱處長雨其：後面還有一些配套的法規，包括認定標準、作業準則等，我們目前都在進行，因為……"],["徐委員少萍：法規方面是不是也要修訂？","朱處長雨其：對，要滾動式的……"],["徐委員少萍：施行細則已經好了嗎？"],["朱處長雨其：對。"],["徐委員少萍：法規方面的修訂什麼時候會提出？","朱處長雨其：施行細則在今年7月3日已經公告，後面配套的認定標準及作業準則等，預計在今年年底前就會陸續公布。"],["徐委員少萍：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全部弄好？"],["朱處長雨其：因為整個環評過程相當複雜……"],["徐委員少萍：而且碰到新的問題說不定還要再修……","朱處長雨其：是，要持續滾動式地檢討。","徐委員少萍：好，明年1月3日施行細則最重要的部分就可以修訂完成。","朱處長雨其：是，就生效了。","徐委員少萍：這樣我就不凍結了，你們好好做。"],["朱處長雨其：謝謝委員。"],["主席：第13案照列。","處理第14案，劉委員建國提案減列50萬，凍結100萬。","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環保署對於登革熱政策的推動及執行都是由環管處及督察總隊執行，劉委員關心登革熱如何落實執行，與綜計處的預算沒有直接關係，所以向委員建議改為主決議，讓明年度登革熱的工作能夠落實執行「巡」、「倒」、「清」、「刷」，但我們建議不要凍綜計處的預算。"],["主席：第14案保留。","處理第15案，楊委員曜提案減列50萬。","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經費是署裡有一些例行刊物的支出，要做報告的編撰，像環境年度白皮書等，這是我們每年固定做的工作，而且每年的經費也大約在此額度，請委員給予支持，讓我們能夠持續推動這些業務，並且發布報告。"],["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減列50萬。"],["朱處長雨其：希望不要減列那麼多。","楊委員曜：減列50萬已經很少了，不然你們希望減列多少？"],["朱處長雨其：希望委員能減列20萬左右。"],["楊委員曜：減列20萬的話你們還不如直接說不要減列。"],["朱處長雨其：因為我們一共只有250萬的預算。","楊委員曜：主席，減列50萬。","朱處長雨其：委員，不要這樣。"],["主席：還有第16案和第17案不一起談嗎？","楊委員曜：那是委辦費，不一樣。"],["主席：第15案減列50萬元。","處理第16案。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對於環境資源管理相關領域的資料蒐集及分析，我們在環境管理委辦費的部分主要是做一些事情，第一，要蒐集環評14個領域的資料，包括土地利用、文化資產、生態、海洋等等，每年我們針對環評作業上所需要的資料分別進行蒐集，為了蒐集這14個專業領域的資料，必須遴聘一些專業人才協助蒐集、彙整及分析的工作，這些資料……"],["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些當然要做，但你們的預算編多了，減列60萬只占5%，就減列60萬。"],["朱處長雨其：剛剛那個議題……","主席：剛剛第15案減列50萬，第16案減列60萬嗎？"],["楊委員曜：第17案就不減列。"],["主席：第16案減列60萬元。","處理第17案。","第17案照列。","處理第18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提案。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第18案是劉委員關心國內水庫集水區的政策環評及個案環評等問題，另外是針對空氣污染物在環評過程中，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資料正確性的問題。","政府水資源的政策環評在民國90年已經通過，現在任何一項重大的水資源開發都要經過個案環評，因此，針對水資源開發的部分，我們都有相關的配套作業準則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蒐集哪些項目，應該做哪些評估等等。另外，委員也特別關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環評資料審查正確性的問題，我們在今年7月3日的細則中已明確課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來他們對於所送的環評報告內容，必須充分盡到查證的責任，並且有相關規範。委員所關心的這兩項課題，我們在環評作業程序以及相關配套的法案上已經做了相當的調整，預計在明年1月3日細則正式實施後就可以獲得改善，因為環評審查的費用大部分都是例行性的支出，我們必須給委員調查及出席的費用等，請委員支持，不要刪減，也不要凍結這個科目的預算。"],["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兩個問題，第一，內政部的全國區域計畫要不要辦理環評？","朱處長雨其：全國性的區域計畫是自願辦理環評，地方性的區域計畫則要做政策環評，上次在這裡辦過工作坊的公聽會，那時候就是針對各縣市政府的區域計畫要送來做政策環評。"],["劉委員建國：確定要嗎？","朱處長雨其：內政部全國性的區域計畫是自願辦理，而縣市的區域計畫是應實施政策環評的項目，必須要辦裡，所以有兩個不同的區域計畫。"],["劉委員建國：有法律規定一定要做政策環評嗎？"],["朱處長雨其：對。"],["劉委員建國：非做不可。"],["朱處長雨其：內政部的部分是自願的。"],["劉委員建國：內政部如果不做你們也沒轍嘛！"],["朱處長雨其：對。"],["劉委員建國：地方政府一定要做。"],["朱處長雨其：對。","劉委員建國：第二個問題，施行細則是明年1月開始。","朱處長雨其：其實我們現在就已經要求了，只是細則正式生效是明年1月3日。但現在我們審個案的過程中都已經充分要求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證所送來的環評報告的正確性等，而且我們也要求如果已有公部門發布的資料，就應該延續用公部門發布的資料，不能使用自己填報的資料。"],["劉委員建國：明年1月3日才開始嗎？"],["朱處長雨其：這是法令的生效時間。"],["劉委員建國：所以把你們的預算刪一些、凍一些也是正常的。","朱處長雨其：請委員不要這樣，因為環評工作是持續進行，有一些費用是屬於例行性支出。","劉委員建國：內政部全國性的區域計畫是自願的，環保署沒有法令依據要求他們非做不可，但有法律依據要求地方政府要做。","朱處長雨其：我們有向內政部表達過，希望他們能夠送全國性的資料。","劉委員建國：對，你們有表達，他表示尊重，但他不送你們也拿他沒轍。"],["朱處長雨其：全國性的部分目前他們有意願主動要送來做政策環評。","劉委員建國：那天開公聽會他們就沒有意願，什麼時候變有了？","朱處長雨其：在公聽會之後，他們已經有來文問全國性政策環評。","主席：這個案子有3,000萬元，減列150萬元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劉委員建國：對啊！並沒有刪減很多，而且還是明年初才要進行，應該還好！","朱處長雨其：請委員不要刪減那麼多，是不是刪減100萬元就好？","劉委員建國：好，那你要把那個公文給我。"],["主席：凍結部分呢？","朱處長雨其：不要凍結吧！因為這些都是例行支出，每次環評會議都要付錢，如果預算凍結，會計程序會很麻煩。"],["劉委員建國：好啦！但那個公文要給我。"],["朱處長雨其：會。","主席：第18案減列100萬元，預算不凍結。","處理第19案。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科目的預算有限，委員關心的大概就是兩個問題，即環評資訊公開及環評報告過於專業問題。第一，其實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環評書件查詢系統，署裡所有的環評審查報告，都可以在這個網站上充分查詢及下載，另外我們也規範地方政府，對於他們自己審的地方性環評個案也要把資料送進這個系統，所以將來全國所有環評案件，不論規模大小，都可以在這個系統裡查詢和下載，因此在資訊公開部分，應該沒有揭露不足的問題，只要是送進來的環評報告，我們是完全公開的。第二，有關環評報告過於專業問題，事實上，我們已透過不同方式責成相關顧問機構在編纂這些環評報告時，儘可能要考量這些專業用語上的使用。另外，在審議過程中，有任何民眾或團體對這些報告內容有意見，都可以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顧問機構充分說明，我們會逐步改善報告上的專業程度，以便讓一般社會大眾都可以了解環評過程和內容。請委員支持這筆預算，因為規模也不是很多，而且大都是環評作業上的例行支出，請委員予以支持。","劉委員建國：好，那就不刪減，凍結部分就依照提案數額凍結。","朱處長雨其：因為這裡面有部分是永續發展室的預算，是不是可以請劉執行秘書說明，因為預算凍結，可能會影響到他們。"],["主席：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部分預算如果凍結，會凍結到我們永續室的業務，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幫個忙？"],["劉委員建國：那你剛才就要講啊！我已經答應不刪了啊！","劉執行秘書宗勇：因為是凍結預算，是不是請委員幫忙，因為我們的部分不是環評的部分……","劉委員建國：那你建議應該怎麼處理，才會只凍結他們的預算，而不會凍結到你們的？文字應該怎麼修改，我可以配合你。還是凍結他們的預算，但刪減你們60萬？"],["朱處長雨其：那就凍結100萬好了。","劉執行秘書宗勇：好，凍100萬元，我們再自行調整。"],["主席：第19案凍結100萬元。","處理第20案。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環保署有關國外旅費部分在各個科目下都有編列，這點請說明。"],["主席：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詢的這筆307萬4,000元出國計畫預算，主要是針對開會部分，開會部分是包括……","楊委員曜：刪減一些對你們署長好一點，不然每次出國都剛好發生事情，只是多讓人家罵而已！"],["魏署長國彥：（在台下）不怕！","楊委員曜：我想救你，你卻不怕！刪90萬，可以嗎？","劉執行秘書宗勇：刪減額度太高了，因為我們跟美國環保署和美國內部都有合作計畫，就是台美雙方環保合作，這部分對我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另外，還有一些國際組織的參與，包括APEC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世界貿易組織、跨太平洋夥伴協議、自由貿易協定等，後續都可能需要相關協商；至於環境公約部分，這部分包括蒙特婁議定書、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巴塞爾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等等，我們的參與都是非常重要，所以請委員多多支持，預算少刪減一些，是不是可以刪50萬元？","楊委員曜：好啦！你們署長不讓我救，我也沒辦法。"],["主席：第20案減列50萬元。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21案，提案人林委員鴻池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22案。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敬佩王委員的提案，王委員的案子主要就是希望環保署能督促各縣市政府針對一般廢棄物提出源頭減量方案，以及各縣市焚化爐整合協調與應變計畫，我想這是一個相當好的建議，基本上我們會遵照委員的建議辦理。","至於凍結「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1,000萬元部分，這筆預算雖然有21億多元，但事實上焚化爐預算占了最多，大概是7億9,630萬元，這筆錢主要是針對目前民有民營焚化廠的攤提建設費用，還有幾個當初我們要求他們停止興建、轉運的費用，大都是延續性的計畫經費，這部分建議是否可以不要凍結，至於委員所提的意見，我們都會積極辦理。"],["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案子，主要是前陣子發生垃圾問題，當然依據廢清法規定，處理的責任是在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沒有扛起他們應該處理家戶垃圾的責任，導致垃圾大戰發生，所以如果真的要追究，地方政府當然是第一個要去究責的對象，地方首長自己沒有能力把地方垃圾處理好，甚至還蔓延到其他縣市，在這樣子的結果後，他們還要砲打中央，我覺得非常不當。本席提出本案是認為中央對地方有督導之責，特別是對過程的督導。當地方出現不當的行為或是失職，沒有做到該做到的事項，我希望環保署還是要有行政權，給予明確具體的行政指導，這點是你們應該做到的。不要等到問題出來後，地方又把所有的問題丟給中央，認為是中央沒有幫他們處理才會導致垃圾大戰，這是本末倒置。按照廢清法的規定，地方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到，這是地方的首長失職。本席提出這個案子是希望提醒環保署，你們還是有督導權，地方必須澈底執行，當地方執行不力或是不當，你們在過程當中就要很明白地給予強烈的行政指導。特別是雲林縣有垃圾焚化廠卻不啟用，自己的問題不解決，最後雲林縣長還跑到立法院要求中央解決，這真是本末倒置。他自己該做的事做了沒有？顯然沒有啊！如果環保署能在過程中強烈地要求他，具體地給予行政指導，就不會到最後好像都是要中央出面收拾。本席的案子就是要環保署負起督導的權責，你們對此責無旁貸，過程的督導非常重要。不要中間沒有行政督導，地方擺爛之後又把問題推回給中央，這是非常不可取的。","焚化爐部分是7億多，本席提案要求凍1千萬，我可以少凍一點，但是我覺得還是該凍結，因為想要push你們。現在雲林李縣長好像已經改口，說是不排除啟用焚化爐，既然如此，你們就要督促他提出具體計畫，而且要有明確的時間表。雲林縣的垃圾不能統統往別的縣市去堆，這樣沒有道理，而這就是你們該去做的，好不好？"],["蕭總隊長清郎：是。","王委員育敏：你們去督促，等雲林縣提出具體成果後，預算再解凍，我可以凍少一點，凍300萬。","蕭總隊長清郎：好，謝謝委員。","主席：雲林縣是環評沒有通過，不是不做，而且有私人的兩座焚化爐在處理。同時焚化爐在水庫旁邊，那天劉建國委員講得很清楚。第22案凍結300萬元，通過。","處理第23案，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們和徐委員協調，說明增加的經費用在什麼地方、如何加強巡守隊，並提供基隆巡守隊的名單給徐委員。所以徐委員同意把本案改成主決議，不要凍結。","至於增列的經費主要是今年度有些工程無法結束，都是跨年度的、延續性的，所以今年度和明年度會匡列一些經費，例如桃園、苗栗、台中、雲林、台南、高雄和屏東等縣市都在這裡面。"],["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增加多少？"],["葉處長俊宏：增加6,900萬4千元。"],["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第二項呢？","葉處長俊宏：第二項是巡守隊如何加強參與，現在全國有377隊巡守隊，將近一萬人。基隆有7隊，每隊的人數和隊長大名都有提供徐委員參考。"],["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預算是連續的，本席就不詢問了。至於處長提供給我的名單，我看到西定河巡守隊是台肥陳廠長當隊長，這似乎不是很適合，應該是民間團體嘛！大家會覺得台肥有污染的嫌疑，廠長卻當民間巡守隊的隊長，我覺得不太適宜。民間巡守隊有很多種，有守望相助巡守隊，這個則是水環境巡守隊。守望相助巡守隊經常辦活動，水環境巡守隊呢？基隆有9隊，不知道他們有辦些什麼活動？我們經常看到報紙報導，河裡面死了很多魚，可能就是水環境巡守隊查出來的。","葉處長俊宏：他們每天會分段排人去巡守，有些是走路，有些騎腳踏車。看到水的顏色變了或是水質很奇怪……","徐委員少萍：市政府有稽查隊，他們做什麼事？","葉處長俊宏：巡守隊一發現有異常就趕快通報稽查隊去稽查，由於人力不夠，所以巡守隊和稽查隊合作。","徐委員少萍：我們經常在報上看到巡守有效果，有些地方沒有查到就看不到效果。我覺得水環境巡守隊和守望相助巡守隊可以整合在一起，守望相助巡守隊人很多，還給一些補助，水環境巡守隊有嗎？"],["葉處長俊宏：縣市政府會幫他們保險。"],["徐委員少萍：出巡時沒有其他費用？都是義務職的？","葉處長俊宏：費用比較少，因為經常門的費用很少。","徐委員少萍：他們在一定的時間出去巡守，地方政府有幫他們保險。我覺得隊員由溪流附近的里民來遴選是最好的，台肥是一個機關，你找他來……"],["葉處長俊宏：那一隊我們再來問看看。","徐委員少萍：我覺得不適當，應該找附近的里民，例如名單中有一個社區理事長，他本身非常熱心，我認識他，這就很適當。如果真的要有績效，找出河流被污染，遴選的隊長非常重要。請問一隊有幾個人？","葉處長俊宏：不一定，西定河那一隊是8個人，大武崙有19個人。"],["徐委員少萍：看河流的長短和區域的寬廣？"],["葉處長俊宏：對。","徐委員少萍：好，那就用主決議。","葉處長俊宏：是，改主決議。","主席：把文字送過來，第23案改主決議。","處理第24案。","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河川的監測，我們會加強對二仁溪、北港溪的整治，尤其最近我們推動把畜牧糞尿導入農地當作肥分，這種做法對二仁溪和北港溪的水質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剛剛在討論第24案時也跟劉委員協調，建議改成主決議，把要做的事情寫在上面。"],["主席：劉委員對本案改成主決議有沒有意見？本案保留。","處理第25案。因提案人趙委員天麟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26案。本案改成主決議後通過。","處理第27案。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研擬一個計畫，要以城市礦山的概念來建構具有天然災害應變廢棄物處理能量的設施，這個計畫的出發點就是解決全國垃圾掩埋場的使用年限問題，以5個大的聯防區來說，除了北區使用年限還在安全值以上，其他4個聯防區使用年限都低於安全值。除了掩埋場容量不足以外，我們也的確需要緊急應變天然災害的措施，所以我們今年主動提出計畫，希望透過區域聯防的觀念，將舊有掩埋場活化，增加的容量也可以讓我們有效應變，如果某個區域發生天然災害，就有足夠的量能加以應變。針對這個計畫，我們編了105年到110年的預算，要來執行，總金額是10億5,300萬元，明年編了9,000萬元，請委員支持我們的計畫，讓國家未來在緊急應變時有足夠的量能加以應付。以上報告，請委員不要凍結這部分的預算。謝謝。","主席：請問署長，內湖垃圾山都市開發的經濟誘因為何？本次開發是開挖掩埋場，是不是要將垃圾送進焚化爐來燒，爭取更多容量？這樣做是否合乎經濟效益？","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內湖垃圾山，本署廢管處吳處長在台北市環保局擔任局長時有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我請他來說明一下效益和做法。"],["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當時台北市會推動內湖垃圾山的清除工作，最重要的因素是它處於基隆河的行水區，會造成河水氾濫的問題，基於這個原因才會清除，後來覺得在台北市有一座五十幾公尺的垃圾山對市政也不好，所以從馬市長時代到郝市長時代就推動計畫，把垃圾山挖出來之後，分成3類，分別是可以資源回收的、可以焚化的及土石，按照目前的垃圾分類方法把這些垃圾處理掉。"],["主席：這個計畫好像行政院還沒有通過嘛？","蕭總隊長清郎：今年3月國發會就同意將這個計畫納入競爭型的計畫，院裡已經開過兩次會議，最後定稿以後，我們預定在11月到12月就會核定下來。","主席：這部分留到下次再處理，現在先凍9,000萬元，因為行政院也還沒有通過。"],["蕭總隊長清郎：可不可以凍一半或少一點？","主席：好，凍一半就是4,500萬。"],["蕭總隊長清郎：好。謝謝委員。"],["主席：第27案改為凍4,500萬後通過。","處理第28案。","主席：第28案和第27案一樣項目。第27案和第28案併案，凍4,500萬，通過。","處理第29案。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第29案的內容就是我剛才談到的城市礦山，我建議不要刪減，凍結的部分我們予以尊重。"],["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提的第28案就和陳委員提的第27案併案，第27案凍4,500萬，我提案建議凍3,000萬幾乎沒有影響力，所以蕭總隊長不用擔心。","關於第29案，蕭總隊長是希望不要刪減相關預算嗎？","蕭總隊長清郎：是。因為這是我們比較積極的作為，全國每個區域都需要有這樣的緊急應變量能的準備，以因應天然災害，所以懇請委員支持，請不要刪減這部分的預算。","劉委員建國：好，那就不刪了。"],["蕭總隊長清郎：凍結部分是不是跟剛剛陳委員的提案併在一起？","主席：剛剛處理第27案、第28案是2案合併凍4,500萬，現在是處理第29案。"],["蕭總隊長清郎：第29案是針對加強基層環保建設的預算。"],["主席：不一樣嘛？"],["蕭總隊長清郎：對。","主席：劉委員，第29案你要減多少？"],["劉委員建國：他說不要刪。","主席：不要減列，那凍900萬呢？"],["劉委員建國：他說要和前兩案合併。","蕭總隊長清郎：對，就是併案來處理。"],["主席：可以併嗎？"],["劉委員建國：我不知道能不能併。"],["主席：應該是可以。","劉委員建國：好，可以就可以。"],["蕭總隊長清郎：謝謝委員。","主席：好，第27案、第28案及第29案合併，凍4,500萬。"],["蕭總隊長清郎：謝謝委員。","主席：我也要修正一下，第26案除主決議外，廢管處部分還是凍結7,970萬，在此更正。","處理第30案。","第30案也是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的部分等一下再唸，第30案通過。","處理第31案。","第31案，徐委員少萍提案要求全數凍結。","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已向徐委員的助理報告過，徐委員是希望針對過去幾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的執行成果，未來環保署能夠安排委員到現場進行了解，我們同意依照委員的指示辦理，因此建議是否免予凍結？","主席：徐委員要求全數凍結，現在他們建議免予凍結，相差那麼多。","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袁處長紹英：跟委員報告，有關「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今年度編列3億餘元，這是四年實施計畫的第二年，這個計畫會一直做到107年為止，會打造台灣12個到20個拔尖能夠符合10項環境衛生指標的鄉鎮，另有20個到40個是精進級，能夠有3個指標符合環境衛生指標項目。過去推動都是採開放機制，讓各縣市自行競爭參與計畫的遴選，這也是鼓勵台灣各縣市按照財力不同分級參與環保署的競爭，希望能夠把台灣的環境改善得很好。5年來這個計畫的執行力都相當好。至於105年的3億3,200萬，我們做了一點點的調整，如果入選為拔尖型是4,000萬，精進級則是1,000萬，必須在明年度執行完畢。而且明年度的預算中，遴選提前在今年辦理，都已經遴選完畢，獲選的鄉鎮市也都同意1年會執行完畢，因此建議委員能夠支持免予凍結。剛剛我也報告過，我們會安排委員到現場進行了解，以新北市來說，萬里、坪林因為獲得補助，使得環境有了很好的改善，對於觀光也有倍增效果。","主席：徐委員，你的案子和我的提案一模一樣，我是改為主決議。"],["徐委員少萍：我要問的是這個計畫的實施期程總共四年是不是？今年是第二年對不對？第一年編多少？"],["袁處長紹英：1億8,000多萬。"],["徐委員少萍：今年編多少？"],["袁處長紹英：今年編3億3,200萬。"],["徐委員少萍：為什麼今年編那麼多？四年總共多少錢？","袁處長紹英：四年總共13億。今年是1億8,000萬，明年的預算是3億3,200萬。","徐委員少萍：二年就是5億2,000萬，這四年你們是怎麼分配的？有沒有先分配好？","袁處長紹英：本來在公共建設計畫是有分配好，但問題是政府財源有困難，所以每一年會逐年檢討編列預算的額度。","徐委員少萍：總經費都已經出來了，總經費沒有檢討嗎？","袁處長紹英：國發會通過的是一個整體計畫，但每一年行政院主計總處還要調整，看環保署給的額度是多少，然後我們按照該年度的預算做調整。因為明年度獲選的單位比較多，而且我們希望明年度能夠做得更好，所以明年度的預算有稍微增加一些。","徐委員少萍：不是稍微增加，你們增加的不少。所以你們每一年的預算都不一樣，是不是？","主席：徐委員，第30案的主決議有增加文字……","徐委員少萍：沒關係，等我問完你再問好不好？"],["主席：我是問你要不要和我的主決議一樣？","徐委員少萍：沒關係，我先問完再看。我覺得既然是一個計畫就應該有完整的思考，但現在不是，現在是有多少錢再編，你剛剛說總共是四年的實施期程，經費是13億，但第一年、第二年就已經5.2億，這13億根本就是虛構的，是大約數額嗎？還是怎麼樣？"],["袁處長紹英：當時國發會通過是一個整體計畫的概念。"],["徐委員少萍：那我就不曉得總經費……","袁處長紹英：主計總處給環管處明年度的預算比較不像今年刪那麼多，因為預算還要送到大院審查，這邊還要刪。"],["徐委員少萍：原來計畫是不是13億？"],["袁處長紹英：原來計畫是13億。"],["徐委員少萍：你們是準備要推動幾個鄉鎮……"],["袁處長紹英：對。"],["徐委員少萍：原先計畫是多少個鄉鎮？"],["袁處長紹英：四年之內總共60個。"],["徐委員少萍：第一年幾個鄉鎮？第二年幾個鄉鎮？"],["袁處長紹英：今年8個。"],["徐委員少萍：今年才8個？那第一年呢？","袁處長紹英：對，因為預算的關係，所以選得比較少，今年是第一年。"],["徐委員少萍：我們現在這個預算是第二年？"],["袁處長紹英：是明年的。"],["徐委員少萍：明年幾個？","袁處長紹英：總共15個，增加2倍。","徐委員少萍：後面還要再增加，否則就不到60個，錢根本都沒有確定嘛，對不對？","袁處長紹英：本來在規劃時是有確定，但是因為行政院預算有限，所以有時候在內部會調整，包括環保署內部預算也會自行調整，因為別的處也會希望有多一點公共建設預算，所以今年我們就被擠得比較少，但明年就給我們比較多預算。"],["徐委員少萍：後年會更多嗎？","袁處長紹英：應該不會了，因為政府的財源還是有困難。"],["徐委員少萍：你的目標是60個鄉鎮對不對？","袁處長紹英：對，所以我們會看預算……","徐委員少萍：我覺得很好，既然你說60個，表示你們已經評估過大概有哪幾個需要幫忙對不對？","袁處長紹英：是，我們有評估過。"],["徐委員少萍：這60個能達到目標嗎？","袁處長紹英：今年的預算到年底一定要用完，同樣的，如果明年度預算通過，各縣市也都要承諾預算能夠達到100%的執行率。"],["徐委員少萍：第一年成效怎麼樣？","袁處長紹英：如果委員需要知道，我們會後再給委員完整的書面資料。"],["徐委員少萍：成效不錯是不是？"],["袁處長紹英：今年做得不錯。"],["徐委員少萍：這是有助於觀光？","袁處長紹英：有助於觀光，我常常這樣形容，如果搭高鐵一路看下去，20年前和20年後，就推動的過去5年來看，整個台灣的景貌及環境衛生的改善有很大助益。","徐委員少萍：所以台灣越來越漂亮了，是不是？"],["袁處長紹英：是。","徐委員少萍：這方面既然有這麼好的計畫，我覺得13億也不多。","袁處長紹英：對，我們會加強來宣導。"],["徐委員少萍：應該多爭取。","袁處長紹英：是，謝謝委員。"],["主席：跟我的案子併案是不是？","徐委員少萍：好，它這個有主決議……","主席：我們有增加第三項。好，第30案及第31案就一併改為主決議。","另外，再度修正，第26案凍結7,970萬，有兩個主決議。","現在處理第32案，劉建國委員提案「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減列500萬、凍結500萬。","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關心的第32案是針對燃燒塔硫氧化物之排放係數0.092嚴重偏低，希望我們能夠修正，事實上這個案子，我們在103年12月2日已經完成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的規定，在公告事項裡面已經修正含硫量的排放係數28.57，已經可以合理反應目前實際的狀況，所以這一個預算懇請委員給予支持，免予刪減跟凍結預算。"],["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看處長報告好像胸有成竹，現在已經做了，對不對？103年的幾月做的？","陳處長咸亨：我們是在今年1月1日生效以後，在今年第1季，亦即在4月份就已經按照新的係數來計算。","劉委員建國：六輕有沒有牴觸到？以前我們講的是係數偏低，現在我們在104年1月1日就已經開始生效了，我們調整這樣的數據之後，六輕的排放係數有沒有超標？"],["陳處長咸亨：這個是我們用來計算空污費的計算方式。","劉委員建國：是，我知道。","陳處長咸亨：排放標準有另外的標準，這個是排放量，排放標準的話……","劉委員建國：我是要請教你，他們有沒有超過？"],["陳處長咸亨：沒有。"],["劉委員建國：沒有？","陳處長咸亨：標準的部分，他們並沒有超出排放的標準，這個用在收取空污費，我們是用硫量跟係數以及濃度來計算。"],["劉委員建國：所以它都合乎這樣的標準值以內？你確定？"],["陳處長咸亨：硫氧化物目前稽查的結果都是合格的。","劉委員建國：全部都是合格的？你確定？我是有做功課的，你要小心。"],["陳處長咸亨：我們再查一下資料。","劉委員建國：我有先提醒你。你搖頭是沒有把握，還是不敢回答？","陳處長咸亨：這個資料，我們還要跟地方環保局瞭解看看，目前是還……","劉委員建國：那就先保留，你瞭解完之後再回覆我。"],["主席：第32案保留。","現在處理第33案，王委員育敏提案凍結200萬。","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移動污染源，特別是使用中車輛要求出廠滿5年者定期排氣檢查，103年度到檢率只有65.93%，我們會積極研究整個老舊車輛到檢率的問題，包括我們如何從車籍的切結報廢，還有我們現在都會通知他們到檢，但是通知以後，退件的比率相當高，他們留有通訊錄及戶籍地，我們會改戶籍地，跟戶籍資料結合，事實上戶籍的資料是比較正確的，我們也會逐步研究是不是後續要訂定比較高的罰則，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把「使用中領有牌照」改為「沒有使用」，事實上很多都是沒有使用，所以定檢率才沒有提高。這些問題我們都會檢討，有關這筆預算是不是懇請委員予以支持？"],["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這個案子，真的是因為看到現在機車排放廢氣的問題還是太嚴重，雖然到檢率有在改善，但是65%將近66%，這個比率如果換算成機車數，沒有到檢的數量是非常龐大的，所以我覺得環保署對於整個空污，除了管制這些工廠以外，對於機車所產生的廢氣，我認為這部分的管制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須要同步進行。所以本席凍結這樣的預算是希望你們可以在這部分再加大力道，我覺得到檢率一定要加強，不然任由它在路上「趴趴走」，對於整個環境，空氣的污染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大，所以本席覺得這部分還是要凍結，希望你們做出來以後，我們再來解凍，好不好？請你們提一個更具體的改善報告之後再來解凍。"],["陳處長咸亨：好。"],["主席：第33案凍結200萬元。","處理第34案，第34案改主決議。","處理第35案，趙天麟委員所提的案子，其實也是一樣的科目跟項目，這一案就先保留。","處理第36案，本案也保留。","處理第37案，劉委員建國提案減列130萬，凍結260萬。","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37案，委員關心的是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實施以後，其他地區特別是中部、雲嘉南地區，是不是要趕緊實施空氣污染的總量管制？事實上我們在今年6月30日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實施以後，我們對於中部及雲嘉南地區相關的減量工作都持續進行，我們也在中央聯繫會報底下成立了中部和雲嘉南地區減量的行動小組，我們特別在中部跟雲嘉南地區做總量管制事先的規劃。所以這一筆預算，我們希望委員能給予支持，免予凍結跟減列，以上報告。"],["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能夠不刪、不凍結……","陳處長咸亨：高屏地區總量管制第一期是三年，我們希望它的成效良好，因為每一個地方特性都不一樣，我們今年是在雲嘉南做先期工作，也就是輔導廠商如何做減量的工作，這也是總量管制之前的先期運作。這個時間我們還是要看高屏地區實施的結果以後，我們再把它擴大到雲嘉南地區。","劉委員建國：我其實就是要聽處長回答，何時可以像高屏地區一樣，對雲嘉南及中彰投做空污的總量管制？你總是要給我們時程，對不對？","陳處長咸亨：給我們一年的時間，我們會提出一個對雲嘉南要實施總量管制的完整報告。","劉委員建國：你還是沒有給我時間，你的回答是一年要提出完整的報告，對不對？"],["陳處長咸亨：是。","劉委員建國：你叫我不要刪，你好意思講嗎？","陳處長咸亨：要不然改凍結，好嗎？","劉委員建國：我也是可以不要刪，但是我覺得你應該……","陳處長咸亨：因為須要做事情，所以預算請盡量不要刪，我們非常重視雲嘉南和中部地區，我們有結合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減量管理。事實上，減量更重要，大家能夠有這樣的共識減少排放，才是最好的改善方式。","主席：所以不刪，改成凍結嗎？","劉委員建國：我沒有要刪，他剛剛說預算是為了做事情，所以不要刪。剛才刪了，不讓你們做事情，我們真的很慚愧，會回去檢討。","主席：第37案凍結260萬元，通過。","處理第38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趙委員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39案。這是楊曜委員的提案，減列150萬元，在同一科目……"],["楊委員曜：（在席位上）我跟趙委員的提案併案。","主席：趙委員現在不在，所以應該是跟劉委員才對。"],["楊委員曜：（在席位上）因為我這個提案和趙委員的案子很相像。"],["主席：所以你們要併案？"],["楊委員曜：（在席位上）對。","主席：要併案的話，大家也不在。","楊委員曜：（在席位上）沒關係，之後再處理。","主席：你要減列150萬元，但他要減列350萬元。","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減列150萬元，他ok。","主席：趙委員是減350萬元，你是減列150萬元。","楊委員曜：對，兩提案要併案。"],["主席：你同意嗎？行政單位也同意嗎？","楊委員曜：對，他們也同意。行政單位要趕快同意，趙委員要減的是350萬元，你們還不趕快同意？"],["主席：請環保署溫減室簡執行秘書說明。"],["簡執行秘書慧貞：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38案、第39案及第40案……"],["楊委員曜：第40案也一樣嗎？","簡執行秘書慧貞：是，整個就是2,692萬4,000元，所有經費項目可以分成3個大區塊，主要是因為溫管法通過之後，跨部會的處理機制、相關子法的處理機制以及所有減緩調適的處理機制，總共有18個子法，一百四十多項行動計畫，因此剛剛有跟委員討論，是不是懇請委員……","楊委員曜：不是這樣，因為裡面還是有政策宣傳作業的委辦費用，我和趙委員提出減列與凍結的理由大同小異。因為趙委員將它分成兩個案，有減列也有凍結，而本席則是提議減列150萬元。如果減列150萬元的話，你們是覺得太少了嗎？","簡執行秘書慧貞：報告委員，經費總共只有2,690萬元……"],["楊委員曜：二千六百……","簡執行秘書慧貞：要執行五個大的計畫項目，所以懇請委員支持。委員也很支持溫管法，所以是不是總共先減100萬元就好？","楊委員曜：好，減列100萬元，至於凍結的部分，我必須要幫趙天麟委員講一下，再凍200萬元好不好？"],["簡執行秘書慧貞：是不是凍100萬就好？","楊委員曜：也就是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嗎？"],["簡執行秘書慧貞：是。","楊委員曜：好，那麼就將這3案併案，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簡執行秘書慧貞：謝謝委員支持。","楊委員曜：主席，第38案、第39案及第40案併案，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主席（田委員秋堇代）：第38案、第39案及第40案3案併案處理，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處理第41案。這是江惠貞委員的案子，江委員不在場，先保留。","處理第42案。這是劉建國委員的案子。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所提的第42案，主要是總量管制，在總量管制的進度上，我們會推動保護農地的重金屬總量管制。目前在署裡面，相關的辦法，包括許可辦法以及放流水標準的修正都已經在預告當中，我們也有協助縣市政府已開始在做總量管制區的劃定了，因此剛剛跟委員辦公室協調的結果就是不刪減。本來是要刪減450萬元，現在不刪了，改成凍結200萬元。本來是凍結900萬元，現在是凍結200萬元。","主席：劉委員，處長說要凍結200萬元。你同意的話，第42案就凍結200萬元。","處理第43案。江委員不在，本案保留。","處理第44案。本案是王育敏委員的提案。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王委員關心的是水庫優養化的問題，因為水庫的優養化，在水庫集水區裡並非事業及下水道的排放問題，大部分是屬於非點源。非點源最主要的問題來自於農民的施肥、森林在下雨的時候，土壤中的營養鹽會流到水庫裡，另外還要包括水庫的沖刷等，因此要推動這部分就必須結合水利署、水土保持局與林務局等單位一起推動。委員對此是建議，由環保署針對整個水庫優養化，研擬短、中、長期的計畫。這部分我們會協同相關部會來推動並提出相關計畫。我建議委員是不是可以讓凍結的金額少一點，不要凍到300萬元？"],["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這個案子，真的是因為我們現在水庫的問題很大，將來環保署還要升格成為環境資源部，至少這些將來都會變成你們的工作，你們現在是以協調為主，但是將來你們會變成主要工作的單位。因為這部分涉及水庫要如何長期維持其蓄水量的問題，本席認為茲事體大，所以還是應該要凍結，以督促你們好好將此事做好，但是可以少凍一點，改凍200萬元。","葉處長俊宏：是不是可以跟剛剛的第42案一樣，凍結200萬元？"],["王委員育敏：凍結200萬好不好？","主席：好，第44案凍結200萬元。","處理第45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趙委員不在場，本案保留。","處理第46案。本案為楊曜委員的提案。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楊委員所關心的是我們在這個分支計畫裡面委辦費比104年度多了大約一百二十幾萬元，所以楊委員說要減列100萬元。請問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減列少一點？我們有跟委員辦公室做過協調溝通，希望能減列50萬元。"],["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增加了一百多萬。","葉處長俊宏：對，是122萬元。","楊委員曜：我們減列的部分，有很多都是從你們增加的額度來考量的。你們現在還是覺得減列100萬元太多嗎？","葉處長俊宏：因為總共只有1,410萬元，最主要是為了要配合水污法的修正，水污法修正以後，事業應該要揭露一些污染物的項目並放到放流水的標準中，另外，對於一些特定的業別，也要對其氨、氮進行管制，這些都是為了配合這次2月4日水污法修正而增加的工作。","楊委員曜：好，你們要減列多少？","葉處長俊宏：是不是可以減列30萬，科目不要限定，讓我們自行調整？"],["楊委員曜：你再說一遍！","葉處長俊宏：可不可以減列30萬，科目不要限定……","楊委員曜：主席，減列80萬元好了。","主席：楊委員，水污法的通過，真的增加了滿多工作的。"],["楊委員曜：增加了滿多工作嗎？"],["主席：因為當時我擔任……","楊委員曜：雖然增加滿多工作，減列的預算也不能愈講愈低。","葉處長俊宏：本來到委員辦公室協調的時候是說減列50萬元，如果還要再減少的話，要跟委員……","楊委員曜：你去協調的結果是減50萬，結果你現在又說減列30萬元，所以我當然就變成減列80萬元。不然，你們是在協調什麼？剛才有一案，你們已經少讓我們刪幾十萬元了，對不對？","葉處長俊宏：委員是不是可以照原本講定的，減列50萬元？因為這筆預算最多只有1,410萬元。","楊委員曜：好啦！我們主席都在替你們講話了，就這樣吧。"],["葉處長俊宏：科目不要限定可以嗎？"],["楊委員曜：好。"],["葉處長俊宏：謝謝委員。","主席：第46案減列50萬元，不限定科目。","處理第47案。","第47案改主決議，請問寫好了嗎？"],["葉處長俊宏：寫好了。"],["主席：請送到主席台來。","處理第48案。","第48案的提案人陳節如委員不在，本案保留。","處理第49案，本案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請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說明。","葉處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等提案的第49案主要是針對廢水排放自動監視及連線傳輸系統問題，原本我們只掌控約50%的水量，目前我們正在修法，也快要發布了，我們會把裝設自動監測設施的門檻降低到1500 CMD以上，這樣就可以監控到80%的水量。剛才我們也和劉委員協調能不能改以主決議督促我們辦理。"],["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Ok。"],["葉處長俊宏：謝謝劉委員。"],["主席：第49案改為主決議。","處理第50案。","第50案改的主決議還在寫，是不是？"],["葉處長俊宏：也寫好了。"],["主席：好。第50案改為主決議。","處理第51案。","第51案是王委員育敏的提案，也改為主決議。","處理第52案。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海洋垃圾問題，其實田委員、王委員也一直非常關心。本提案原本主張凍結十分之一，也就是110萬8,000元，但環保署為了處理海洋垃圾，今年3月依據貴委員會指導，提出海洋垃圾處理方案，相關工作涉及各局處與部會，包括廢管處、環管處、總隊、水保處等等，因為這涉及物質源頭減量、阻隔於海洋，以及一旦垃圾透過溪流流入海洋應如何清理等，各局處都有相關工作。另外，我們在今年4月提出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管理報告，也送到貴委員會，所以，能不能容許我們依據前述兩項，也就是一項方案、一項報告，持續執行，減少海灘垃圾？"],["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隆的觀光區有一處海灘，就是從垃圾掩埋場改建的……"],["吳處長盛忠：應該是潮境公園。","徐委員少萍：對，是潮境公園，最近又坍方了。本席記得剛當上立委時，當地也坍方過一次，讓政府花了很多錢整修，現在又坍方了。所以我很懷疑，垃圾掩埋場改建而成的環場或海岸線是不是會流失得很快？要是不斷流失，最後會不會導致整個海洋都是垃圾？所以我認為要趕快處理，你們現在有處理嗎？而且當地還是觀光地方耶！","吳處長盛忠：我向委員報告2件事，一件是本署督察總隊每年會例行巡查這些掩埋場，第二件是針對委員關心的潮境公園，因為海洋科博館屬於教育部主管……"],["徐委員少萍：公園就在海科館旁邊嘛！","吳處長盛忠：對，而教育部已經撥出400萬準備緊急應變處理。"],["徐委員少萍：400萬就可以處理好？","吳處長盛忠：不是，是緊急處理。","徐委員少萍：我記得第一次就花了2千萬，那很花錢耶！","吳處長盛忠：對，這有好久的歷史了，在大概民國101或102年，當時也做了海堤，花了上億經費。這次可能是因為大浪不斷衝擊，導致部分裸露，但現在當地已經由教育部主管。","徐委員少萍：我認為那個地方真的很不好處理，因為當地正好是浪很強的地方，所以即使修好也還會再發生，應該好好研究一下能不能永久解決。"],["主席：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那個部分會裸露大致上是因為受到海浪沖刷，所以現在的處理分為二個階段，一個就是先由海博館應變，另外400萬就是針對如何防護進行可行性研究。"],["徐委員少萍：這是研究費用喔！"],["蕭總隊長清郎：可能就能比較澈底解決。"],["徐委員少萍：現在海博館有暫時措施嗎？這不會再繼續流失嗎？那也是污染海洋啊！","蕭總隊長清郎：有，他們已經先進行覆土。","徐委員少萍：當地有很多人去參觀，但原因之一卻是海岸垃圾逐漸漂流。","蕭總隊長清郎：我們的處理工作分為兩段，可以馬上做的就先做，第二階段是比較長遠的工作，也就是評估如何減少海浪沖刷，以及加以防範。"],["徐委員少萍：時間差不多要多久？"],["蕭總隊長清郎：我們可能要與海博館聯繫看看。"],["徐委員少萍：再研究？","蕭總隊長清郎：對，他們在進行。","徐委員少萍：不只基隆有這樣的現象，不知道其他縣市有沒有這類垃圾堆成的海岸線，若不注意，海浪衝擊很強的話，垃圾真的會流失。就我所知，這個地點已經流失好多次了，第一次流失時，連副總統都去看了，因為真的滿嚴重的。這次也算嚴重，可是到現在為止，卻還只有暫時維護措施。"],["蕭總隊長清郎：我們是先以應變措施解決。","徐委員少萍：我覺得要盡快，長期把它穩固住。","蕭總隊長清郎：長期的話，等評估好，可能就可以做一些後續處置。","主席：事實上，最近在嘉義八掌溪外面沙洲發現的抹香鯨，解剖之後被發現肚子裡都是垃圾及塑膠袋，體積甚至有車斗那麼大，導致抹香鯨幾乎吃不下東西，慢慢餓死，真的非常悽慘！之前也發生過好幾次，外國學者調查報告也顯示，他們發現的鯨豚類，大多在肚子裡都有垃圾，只是多跟少的差別而已，等於是因為人類而受害。牠們在海洋生活幾千萬年，原本都沒事，卻因為我們不經意造成的汙染而死。剛才徐委員講的那種情況是更恐怖的，因為海岸是垃圾堆起來的，一旦沖刷出去更嚴重，枉費我們之前花那麼多時間淨灘，剛才處長還跟我解釋他們淨灘做了什麼，問題其實滿嚴重的。所以，我建議第52案保留。","處理第53案。","第53案是王委員育敏提案，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出第53案，主因也是現在的一次性垃圾量真的很高，前面幾位委員也以之前的抹香鯨事件為例，牠的胃裡塞滿了我們丟棄的垃圾，這樣的畫面真的讓我懷疑，難道我們不可以有更積極的做法改善這種情況嗎？許多企業發動志工淨灘，每次淨灘都可以清出上千公斤垃圾，如果我們不針對源頭想一些辦法，好好減量、減少垃圾，對整個生活環境來講真的是災難，就是我們製造的垃圾災難。環保署是不是該想一些更積極的做法，除了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還要積極落實、推動環保？假設大家到海邊欣賞美麗風光，卻又帶了一堆垃圾丟棄，汙染海洋，真是一場惡性循環！對於如何減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以及減少垃圾量，環保署應該提出更積極的做法，所以我提案凍結。凍結數也不多，100多萬而已，希望環保署可以改善。"],["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為了處理海洋垃圾，環保署在今年3月已經提出海漂垃圾處理方案，範圍涵蓋各業務處，甚至其他部會，包括農委會、交通部都列入相關工作，我們會持續朝這個方向處理，方案中有15項策略要做，也包括徐委員剛才提到的掩埋場，就是方案中的第8項，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在今年也已向貴委員會提出一般性源頭減量報告，所以能不能請委員同意我們針對上述兩項，也就是一項報告和一項方案，持續推動、執行？","王委員育敏：雖然有計畫，但成效還沒有看到，所以我希望還是要透過這個部分督促你們嚴格落實。"],["吳處長盛忠：對。"],["主席：所以是同意凍結嗎？","吳處長盛忠：不，我們會做，但凍結之後，解凍還要花時間，如果委員同意，我們希望改為主決議，畢竟我們報告也提出了，方案也做了。","主席：這是王委員育敏的提案，請問王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嗎？還是要繼續凍結？"],["王委員育敏：繼續凍結。"],["主席：王委員要求繼續凍結。"],["吳處長盛忠：那我們尊重委員意見。","主席：那就繼續凍結。不過，有一個問題，看了處長提供的環保署整合性方案之後，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人民必須了解，我們覺得隨意、不經意丟棄的，或者丟進垃圾桶就以為能安全處理的塑膠廢棄物，其實仍然是滿危險的，還有跟隨我們外出、流落在戶外的塑膠廢棄物，一旦流入海洋，對海洋中的生物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環保署應該製作宣導短片，讓我們的孩子與民眾了解，我相信，大家只要知道了，就會更小心。我發現，連本院許多垃圾桶內都有一些塑膠袋，要是我在家裡，根本就會洗乾淨後，回收再利用，但一般人都以為清潔隊會處理。我們還曾經發現一頭死掉的鯨豚，牠的胃裡竟然有整包家庭用塑膠袋，雖然是整理過的，但可能因為不小心或是其他狀況流入海裡。我覺得，只要加強宣導，人們對於丟棄每一個一次性使用物品就會更小心，只要更小心，就不會使用，這才是真正的從源頭減量。只要消費者有這樣的觀念，商家也就不會使用一次性、可拋棄的容器了。","第53案繼續凍結十分之一。","處理第54案、","第52案和第53案一樣。","吳處長盛忠：對，至於第54案，劉委員和陳委員特別提到環保署要放寬廢棄物輸入處置的問題，在102年當時確實有這樣的議題，但因為在103年1月20日召開徵詢會議之後受到各界關心，這件事也就沒有再執意進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於廢棄物是否妥善處理，其實我們也辦理實地查訪，希望確認大家妥善處理，假如發現違法，我們會加以取締告發。"],["主席：你現在談的是劉委員建國提出的第54案嗎？","吳處長盛忠：對，第54案。"],["主席：我剛才宣布的是第52案與第53案兩案合併凍結十分之一。","第54案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你剛才說這個政策現在怎麼了？","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政策當時有討論，但是我們在103年1月27日召開徵詢委員會之後，就沒有再重啟這項修法工作。","主席：劉委員，對於他的解釋，你是否滿意？"],["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第54案到第57案都一樣。","主席：第54案、第55案、第56案與第57案都一樣，楊委員曜提的是第55案，王委員育敏提的是第57案。","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剛才對劉委員提案提出解釋時，是不是提到放寬廢棄物輸入處置計畫已經沒有了？"],["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對，沒有再討論此案。","楊委員曜：我提出這項提案，是認為你們大概還有很多相關委辦費用的預算還在逐年增加當中，相關國際旅費的效益也不清楚。第54案與第55案一起討論。","吳處長盛忠：我也向委員報告，委員在第55案中提到，相關預算大多用在一般進行的日常事務，至於出國案，我們今年只剩巴塞爾公約，這場會議是我們每年都要去參加的。其次，廢管處的業務也算龐大，剛才提到，處理海漂垃圾，大家都鎖定源頭減量，就有很多事情要做，除了整套方案，法規也該與時俱進，包括廢清法、資再法，要推動修訂的話，每年都需要經費，所以希望委員支持。"],["楊委員曜：你們是把這項業務委辦出去嗎？","吳處長盛忠：委辦是一個程序，但我們當然也要參與，因為很多事情還是本署同仁才能深入了解。"],["楊委員曜：我現在的意思就是有很多法定研究與業務的檢討仍然屬於主管機關業務內的工作範圍。"],["吳處長盛忠：沒有錯。","楊委員曜：我們認為委辦費用還是過高。我跟劉委員建國把第54案與第55案合併檢討，改為減列100萬。"],["吳處長盛忠：委員是說第54案與第55案？","楊委員曜：對。原本劉委員建國的案子要求減列300萬、凍結600萬，我的提案是要求減列100萬，現在我們合併檢討，決定減列100萬。","吳處長盛忠：非常感謝委員，但減列數可否再少一點？因為放寬廢棄物輸入處置計畫已經不再辦理，楊委員能不能同意改為減列50萬？廢管處業務本來就很複雜。"],["楊委員曜：劉委員有意見嗎？"],["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他沒意見。","主席：好，減列50萬，畢竟業務也不做了。","第54案與第55案合併減列50萬。","處理第56案。","第56案因提案委員趙天麟不在場，保留。","處理第57案。","第57案是王委員育敏的提案，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這項提案與前面提案委員關心的內容不一樣，主要是關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問題，之前曾爆發假藉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不當運用之實，造成環境汙染，這也算嚴重議題之一，應該處理，而這也是環保署廢管處的責任，請問廢管處吳處長，你們怎麼回映？"],["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當然目前廢棄物處理還是靠再利用，因為一年大約有1,800萬多噸廢棄物，再利用技術的提升與再利用產品的適當使用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其次，目前我們大多還是採取總量管制，我已經請同仁把重點改為強度，也就是說，必須計算進貨多少原料、物料，會產生多少東西，這樣才能稽核以及執行後續管制，否則連產生400噸還是500噸都掌控不了。"],["王委員育敏：這項工作要從什麼時候開始做？已經開始了嗎？"],["吳處長盛忠：我已經要求編列在下年度工作計畫中。"],["王委員育敏：所以是明年才會開始做嘛！","吳處長盛忠：對，預算在今年通過後，我們的工作項目有二個，一是以強度管制，二是假設有流用、亂用情事，我們就會個案檢討，業者當初申報不實，問題到底出在哪個環節，我們都會要求個案檢討。所以，我們是增加上述兩項計畫，希望減少委員關心的這種情況。","王委員育敏：這個議題一定要處理，本案可以減少凍結金額，但是你們要具體落實這兩個計畫。","吳處長盛忠：沒問題，我們一定處理。","王委員育敏：俟明年你們提出改善報告後，這個預算再解凍，好不好？本案改為凍結300萬元。","吳處長盛忠：委員是不是通過這個預算，讓我們處理這些事情，這樣不是更好？"],["王委員育敏：你們的話都說得很漂亮。","吳處長盛忠：現在同仁要簽這個企劃書時，我都已經更改了，不然我們提供資料給委員看看，這真是如此處理。","王委員育敏：好，你們提供資料給本席看看，本案就可以改為主決議。","吳處長盛忠：好，沒問題。","主席：王委員考慮將本案改為主決議，你們先將未來要如何處理的資料提供給委員。第57案先保留。","處理第58案。","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本案，委員關心塑膠的問題，塑膠問題延伸到源頭減量，導致有些使用替代品，有些不使用替代品，而替代品又延伸到製造過程中或使用的原料會不會產生另一種污染的問題，這是廢管處考量的重點。譬如PS保麗龍可能要用PP或PE取代，但是其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定劑、塑化劑或某些填充材料，甚至有些會使用複合性材料，這些反而可能影響到往後的回收作業。因此我們考慮要禁用或限用某項東西時，都會考慮這個問題。","至於委員非常關心這些取代品有時或許會產生其他污染，請廢管處加以考量，我們非常感謝委員，請委員通過這個預算，讓我們努力執行這個議題？"],["主席：第58案和第59案併案。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委員提案之第58案與本席提案之第59案併案，而劉委員不同意如此通過這個預算。至於本席的看法，這筆預算內容包括推動及規劃台灣本島生質能源化政策工作約500萬元，其中研商公聽會、法令研議、業務檢討等項目已編列於相關項目中，我認為行政機關真的浪費太多經費和精力在這個部分。特別是生質能源政策，你們在離島推動，且研究那麼久，都沒有下文，現在又要在本島推動和規劃，本席對這筆預算有意見。","吳處長盛忠：剛才我就本案和田委員報告過，未來再生能源除太陽能、光電或其他能源外，只有生質能是將來世界趨勢要推動的。我自今年接任廢管處處長後，有和同仁說明推動生質能的方向。推動生質能大致有三個好處，其一，能減少焚化爐的負擔，譬如一個鍋爐一般也許能燒40噸……","楊委員曜：我們知道推動生質能的好處，不論從推動離島的生質能也好，或電動機車的交換站也好，政策的原意都是好的，但是你們在研議和推動政策時太草率，你們會太草率乃因這個預算太容易通過，所以你們想到的政策，就推動，像本席剛才的舉例，你們研議、推動很久，可是卻沒有成效。","吳處長盛忠：譬如木材本來要進焚化爐燒，假如我們能將之置於鍋爐燒，一個鍋爐普通一天能燒四、五十噸，這就可以減少焚化爐的負擔。其二，目前資源再利用的部分已存在，而我們希望將這個好東西推廣到全國，假如有10個可以成功，就有400噸，便相當於焚化爐的負荷，這對於環境管理是正面的。","楊委員曜：本席不是說你們的政策有問題，而是認為你們在推動政策時太草率，像電動車的電池交換站是有問題的政策嗎？這是好的概念，可是你們推動、試辦的結果也是失敗！離島的生質能中心亦如此。我現在所說是這個部分，並不是說你們的政策構想有問題。","關於這兩案，劉建國委員提案減列165萬元，凍結330萬元，本席則提案減列200萬元，這就照劉建國委員提議，減列165萬元，凍結330萬元，好不好？兩案併案。","吳處長盛忠：我們明年就要推動這個大計畫，且未來談CO2時，一定是推動生質能，這是國家的重要議題。假如委員能同意，我們會從廢棄物的部分執行，請委員支持這個預算。","楊委員曜：我們很支持，因為這個預算總計6,600餘萬元。","吳處長盛忠：因為廢棄物也滿複雜，若委員能支持這樣的主要政策，這對我們的廢棄物處理會幫忙滿大。","楊委員曜：那麼減列100萬元，凍結200萬元，好不好？"],["吳處長盛忠：這是不是可以只減列50萬元？請委員幫忙。","楊委員曜：這個預算減列100萬元就要被劉委員罵了，你還說要減列50萬元。","吳處長盛忠：我知道，委員也是很明理，請委員幫忙。","楊委員曜：那麼這個預算減列50萬元，要凍結多少金額？"],["吳處長盛忠：凍結100萬元好了！"],["楊委員曜：好啦！"],["吳處長盛忠：感謝委員。","主席：第58案及第59案併案，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處理第60案。","請環保署廢管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盛忠：主席、各位委員。本案關於廢木材一事，我們剛剛已和委員報告過，委員希望我們研擬一個主決議。"],["主席：你們尚未研擬出這個主決議？"],["吳處長盛忠：我已大概初步擬出一個稿。","主席：第60案改為主決議，先保留。"],["吳處長盛忠：感謝委員。"],["主席：處理第61案。","吳處長盛忠：針對第61案，是不是請委員同意作個主決議？因為這跟原來那個海洋垃圾是類似的問題。","主席：好，先保留，改主決議，請你們將主決議寫好後送來讓我看。"],["吳處長盛忠：OK。謝謝委員。"],["主席：第62案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第62案、第63案、第64案併案處理。","主席：第62案、第63案、第64案併案處理。楊曜，建國可能要你講，所以他才放心走出去。","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既然要一起討論，那就先請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針對第62案、第63案、第64案，先就楊委員的提案來說明，在第7目有關環境衛生預算3,580萬，其中要做的工作是一般環境衛生的改善，包括登革熱、環境蟲鼠防治、對地方執行環境衛生的考核評比等，懇請委員支持免凍，如果這3個案要凍結預算，我們剛剛有跟委員助理報告過，建議併案凍結100萬。"],["楊委員曜：是減還是凍？","袁處長紹英：是凍，懇請委員支持。","楊委員曜：可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就要求減列175萬了，而且我也要求減列150萬，何況我們談的是減列，並不是凍結。","袁處長紹英：今年的登革熱疫情較嚴峻，很多教授也在講明年還是需要這些預算。","楊委員曜：你還好意思講！我才在想預算數多少跟執行成效根本就沒有什麼關係，我相信去年委員會並沒有刪你們多少預算，但你們今年卻將登革熱搞成全國運動，對不對？審預算時，你們就講了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事實上也不太一樣。減100萬，凍200萬。"],["袁處長紹英：預算在行政院時就已經統刪過一次了。","楊委員曜：你再講行政院刪，這筆預算會審不完喔！你們為什麼每次來委員會就講行政院刪你們的預算？拿行政院刪你們預算當作立法院不能刪的理由嗎？這會不會太誇張了？"],["袁處長紹英：我們只是懇請委員能支持預算。","楊委員曜：對啊，很支持，就是減100萬，凍200萬。","袁處長紹英：是不是減100萬，凍100萬？"],["楊委員曜：好。"],["袁處長紹英：謝謝委員。","主席：第62案、第63案、第64案減列100萬，凍結100萬。","處理第65案。本案是陳委員節如的提案，但陳委員現在不在場，所以保留。"],["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決議。"],["主席：改成主決議嗎？"],["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對。","主席：將主決議送上來。主決議還在擬稿，所以第65案先保留。","處理第66案。本案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第66案、第67案……"],["主席：第66案、第67案都是同一個案嗎？先處理第66案。"],["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第66案有主決議。"],["主席：第66案改成主決議。第67案呢？"],["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凍100萬。","主席：第67案凍100萬，同不同意？","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第67案是有關毒化物的管理，6,878萬的預算包括辦理登錄作業事宜，登錄制度是102年由大院通過的，因此啟動台灣化學物質整個新舊登錄制度上路，這部分必須有委外的審查費用，另外，毒性化學物質種類很多，而環管處人力有限，且必須蒐集國外很多毒化物資料及做風險評估，同時我們必須做一些台灣自己使用的毒化物在環境中的流布調查，這些都是已經規劃出來的部分，也都有具體成果來佐證委辦費的使用情形，所以建議劉委員能支持免凍，如果要凍，懇請凍結較少的預算。以上報告。"],["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毒管法你已經推一段時間了，你非常用心，我刪減這筆預算很清楚是針對設備跟投資，並沒有亂刪。你可以跟我說明，這需要再編這麼多預算嗎？我不會隨便刪你們的預算。","袁處長紹英：這裏的設備費，由於105年要做登錄資料庫，軟、硬體功能必須擴充，因為是新的東西，而且將來整個系統的量是很龐大的數據，所以懇請委員支持，在硬體部分不要加以刪除，因為新制度要上路。"],["劉委員建國：已經……","袁處長紹英：登錄制度是102年通過的，103年才開始規劃執行，今年算是第一年的完成，明年還是有擴充的需要，有很多新的工作必須做，所以硬體的部分必須有相關的預算來挹注。"],["劉委員建國：就凍100萬。"],["袁處長紹英：謝謝委員。"],["主席：第67案凍100萬。","處理第68案。陳委員節如不在場，第68案保留。","處理第69案。趙委員天麟不在場，第69案保留。","處理第70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袁處長紹英：委員這邊同意刪50萬，我們環管處同意配合。","主席：好，第70案刪減50萬。","處理第71案，陳委員節如不在場，第71案保留。","處理第72案。趙委員天麟不在場，第72案保留。","處理第73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袁處長紹英：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飲用水的預算歷年都不高，我印象中，委員對飲用水的預算也都很支持，一、兩年前他還說這個要多編一點，希望能加強處理飲用水這部分。我們編這部分預算主要用於飲用水安全抽驗，剛剛我也報告過，檢驗項目部分105年編的是400萬元，針對台灣的362個淨水廠準備抽驗鉛等較難分析的檢驗項目47項，樣品數通常一年都維持在6,000件到7,000件左右，所以工作量很龐大，如果預算太少，委辦時常會碰到因預算不足而流標，所以懇請委員能支持，我們私底下也拜訪過委員，委員說希望我們好好做，但預算的部分他同意支持我們。以上報告。","主席：好，第73案預算照列。"],["袁處長紹英：謝謝。","主席：處理第74案，提案人趙委員天麟不在場，第74案保留。","處理第75案，第75案改為主決議。","處理第76案，林委員鴻池不在場，第76案保留。","處理第77案，楊委員曜不在場，第77案保留。","處理第78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請環保署管考處蕭處長說明。","蕭處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對於環保標章的部分，委員很關心的是它有無漂綠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很努力在抽查，萬一發現有冒用情形，就移送法辦；其次，就有無漂綠的部分，我們也到市場詳細看，如果有發生此種情形，就會照規定處理。對於業者號稱是環保的東西，我們也在訂定相關規定，不要讓他們妄加號稱，當然這是不容易的事。冒用的部分是目前執行較為徹底的，若有發現就移送法辦，有的案子法官可能判決緩起訴，如果有要求他改善，他當然會立刻改善，而且會登報道歉。我先作以上簡單說明。我們的預算數一千兩百多萬要做4項計畫，懇請不要減列我們的預算。"],["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楊委員剛才有跟我說，他答應你們要刪30萬，對不對？","蕭處長慧娟：對，我們希望能併案處理，就是減30萬。","劉委員建國：30萬是他要刪的，我可以跟他併案，就刪30萬，好不好？"],["蕭處長慧娟：謝謝委員。","主席：第78案、第79案併案，刪30萬。","處理第80案，第80案改為主決議。","處理第81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請環保署環監處蔡處長說明。","蔡處長鴻德：主席、各位委員。第81案是有關汰換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的設備，今年度打算汰換的是PM10的部分，另外，還要汰換監測中心的電腦，以及汰換監測站中的P2C，這是儀器進入地方的設備，已經有問題的設備，我們就先換，目前的情形大概是這樣。委員的提案是減列100萬，凍結450萬，但因為我們是逐年汰換，監測設備在汰換的過程中有些東西我們會儘量做，但希望刪減的幅度不要這麼大，我們跟委員討論的結果，第81案大概是減列50萬。"],["主席：你同意……"],["蔡處長鴻德：同意減列50萬。"],["主席：第81案減列50萬。","處理第82案。","蔡處長鴻德：第82案有關自動監測的部分，事實上我們要做得更多，並不是只有中龍鋼鐵的部分，我們答應在12月底前將6都淹到的監測站拉進來，然後就把它公開。我們建議將第82案改為主決議，而且內容也寫好了。","主席：不只是6都，而是全國，只要有在監測的……","蔡處長鴻德：明年開始做全國的，今年年底先做6都部分。","主席：你現在有在做的，年底之前要全部公開。","蔡處長鴻德：對，這個一定會公開，只要有拉進來的就會公開。","主席：剛剛你們跟我講有些地方政府到現在還沒有公開，我們希望年底之前全國都要公開，已經有在做的，要讓大家知道你們做得多好，這有什麼不好呢？為什麼不公開？","蔡處長鴻德：有些縣市政府還有疑慮，但是6都我已經說服好了。","主席：你們在做電腦連線監測，所以24小時在電腦上都可以看到數據，至少我知道的是這樣子。","蔡處長鴻德：沒有，還沒有連進來，連到縣市……","主席：對，有連到縣市。你們說你們要到什麼時候才會做好？縣市的連到你們這裏……","蔡處長鴻德：6都的部分12月底前就可以做好了，縣市的部分則要到明年。","主席：明年是105年，你們的人怎麼跟我講106年？","蔡處長鴻德：沒有，105年我們就可以把它連進來……","主席：105年，我覺得沒有那麼難，到12月底是6都全部連線到環保署，那就是公開了，但是6都以外的地方政府公開的部分年底之前要做嗎？","蔡處長鴻德：明年，6都以外的是明年。","主席：我知道，但他們自己的……"],["蔡處長鴻德：他們已經……","主席：要到明年是因為你們有電腦連線上的作業，但是6都以外現在正在做的、有連線的，現在就上網嘛。我的意思是電腦連線上網最大的意義是隨時監看，對不對？","蔡處長鴻德：對，沒錯。","主席：你們把它公布等於是全民幫你們監看，這有什麼疑慮？有什麼不好？除非縣市首長對於他們環保局的人員不放心，懷疑有放水，所以怕公開會漏氣，如果是這樣，就更應該公開，對不對？","蔡處長鴻德：這我都同意，但這要說服一些地方政府的……","主席：如果有哪個地方政府不願意，你就告訴我們，好不好？我們把它公布嘛。","蔡處長鴻德：對，6都今年一定沒有問題。","主席：用人民的錢買的電腦連線了，然後把它公布，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蔡處長鴻德：對。","主席：我跟你講，對這種數據有興趣的人不多，但是如果人民之中有人對這個有興趣，你們就應該讓他看到。","蔡處長鴻德：是，沒錯，這我們都同意。"],["主席：好不好？主決議我已經寫了。"],["蔡處長鴻德：好。","主席：處理第83案，提案人趙委員天麟不在場，第83案保留。","處理第84案，本案為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蔡處長鴻德：第84案是關於資訊設備操作跟維護的錢，劉委員這邊講的主要有兩項，一個是自來水水源保護區的水質監測，另外一個是空氣品質的監測，這兩部分我們承諾會做。對於水源區的監測，我們希望能多做就多做，像大城這邊的監測，我們也希望能拉進來，因為現在六輕那邊有在做，我們希望明年能夠納入彰化大城監測站全部的資料，作為特殊性工業區監測資料，所以他們確實有做相關的監測。這些事情交由我們來做沒有問題，我們也會依照委員的建議來執行，但是，有關監測資訊電腦操作的維護經費較少，所以建請委員不要刪減相關經費，並將本案改為主決議。","劉委員建國：主席，本席建議第84案與第85案併案處理。","蔡處長鴻德：劉委員建議第84案與第85案併案處理，事實上，我們已與楊委員溝通，他同意電腦設備經費刪減46萬5,000元。"],["主席：委員建議刪減尾數嗎？","劉委員建國：好，刪減46萬5,000元。蔡處長確定嗎？"],["蔡處長鴻德：確定。","主席：第84案與第85案併案處理，減列46萬5,000元。","第86案保留。","處理第87案。","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提案有關環境影響評估之監督工作，這項工作確實非常的繁雜，感謝這幾年大院委員給予我們諸多的督促與指教，俾利環境影響評估之監督工作能夠朝向科學與落實的方向執行。基本上，本隊列管案件有一千多件，若要做好這一千多件列管案件，整個工作量其實相當龐大。近10年來，經由本隊告發案件罰鍰為一億五千多萬元，實為我們努力工作之成果。至於我們應否對外公布相關資訊，並加以追蹤？本人認為，只要我們的監督工作以不違反個資為前提，我們都願意對外公布相關資訊。事實上，我們同仁都非常用心執行相關工作，懇請各位委員不要刪減及凍結相關經費，讓我們能夠全力做好監督工作。以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不刪可以，凍一些。","蕭總隊長清郎：好的，凍結200萬元好嗎？謝謝。"],["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好。"],["主席：第87案凍結200萬元。","第88案改為主決議。","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陳委員節如）：現在繼續開會。","第89案是徐委員少萍等所提的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0案是徐委員少萍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1案是徐委員少萍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2案是王委員育敏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3案是蘇委員清泉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葉處長俊宏：（在台下）建議在文字上面……","主席：目前提案人不在場，第93案保留至第二輪再行處理。","第94案是蘇委員清泉等提案，保留。","第95案是蘇委員清泉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6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97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98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馬執行秘書念和：（在席位上）有意見，要刪掉一個頓號，已經跟委員辦公室講過了。","主席：那就通過，沒有關係，我們把它放進去。","第99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00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01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可以提文字修正意見嗎？"],["主席：你有沒有跟他溝通好？如果沒有就保留。"],["袁處長紹英：（在席位上）那就保留。","主席：第102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葉處長俊宏：（在台下）也是文字修正。"],["主席：那就保留。","第103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文字已經修正好了嗎？如果修正好了就通過。","請問各位，對第10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105案有無異議？","蕭處長慧娟：（在席位上）要修幾個字，有跟委員辦公室講過。","主席：林鴻池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那就通過。","第106案是林委員鴻池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07案是田委員秋堇等提案，也是有文字修正嗎？請問田委員可以嗎？"],["蕭處長慧娟：（在席位上）文字還要討論。"],["主席：那就保留。","第108案是鄭委員汝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09案是鄭委員汝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10案是鄭委員汝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111案是鄭委員汝芬等提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112案是鄭委員汝芬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接下來處理環境檢驗所歲出部分。","第113案是劉委員建國等提案，劉委員不在場，保留。","第114案是楊委員曜等提案，楊委員不在場，保留。","第115案是劉委員建國等提案，劉委員不在場，保留。","第116案是楊委員曜等提案，楊委員不在場，保留。","第117案，江委員惠貞等提案改為主決議。","現在處理環保人員訓練所歲出部分。","第118案是劉委員建國等提案，劉委員不在場，保留。","現在從頭開始進行第二輪處理。","首先處理環境保護署歲入部分。","第1案是趙委員天麟等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意見，通過。","接下來處理歲出部分。","第3案是楊委員曜等提案，因楊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第4案併第20案，刪減50萬，通過。","第5案，因楊曜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第6案是劉委員建國等提案，這一案是主張減列75萬嗎？"],["蕭處長慧娟：（在席位上）不要刪。","魏署長國彥：（在席位上）早上我有跟劉委員報告過這件事，他當時說保留。","主席：因為我也有共同提案，所以可以處理，那就不減列，相關預算照列。","第7案是劉委員建國等提案……"],["在場人員：第7案已經通過了。","主席：對，第7案已經通過了。","第8案是趙委員天麟等提案，第8案併第7案，減列150萬，通過。","第9案是楊委員曜等提案，楊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第11案是江委員惠貞等提案，改為主決議。","第12案是林委員淑芬等提案。"],["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一半。"],["主席：是凍結二分之一？","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是扣除人事費，凍二分之一。"],["主席：請問有沒有意見？","駱主任慧菁：有意見！我是會計主任。有關這個案子，非常感謝林淑芬委員給我們很多寶貴意見及支持，但一般行政經費非常有限，就跟一個家庭一樣，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經費，如果扣掉一半，而下個年度來不及解凍的話，就會有斷炊的可能。所以懇請委員支持，讓這部分的經費少凍結一點，給我們時間來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主席：請問林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林委員淑芬：「少凍一點，多一點經費給你們做事情」，這句話已經聽了3年，至少我到衛環委員會是第3年。我也曾經給你們機會，就以廢管處為例，廢管處一直在講底渣再利用的管理等等，但卻以TCLP為唯一的管制手段及工具。本席希望你們儘速依照複合多效的方法，擬出一個讓臺灣不要變成毒物島的方式來進行管理，結果你們還在那裡拖來拖去，此其一；第二、以空污法為例，第六條等於是被環保署自廢武功、自行閹割，把可以的作為變成不作為，我們看到所謂的三級管制區，本來就要減量，不用到空污總量管制，三級管制區本來就有法律工具可以減量，你們也不做；至於空污法，除了原有的修法版本之外，我們也提出很多與時俱進的意見，在空污那麼嚴重、肺癌比例那麼高的情況下，我們希望你們能儘速拿出管理手段，因為落後的法律，就是對污染最大的縱放，結果你們也沒有拿出來；空污基金那麼多，錢花到哪裡了？沒有人知道！讓你們加強空污監測點的設置，現在也看不到成果；移動污染源所課徵的空污費及其對空污的貢獻量與固定污染源所課徵的空污費及其對空污的貢獻量簡真不成比例，就不要再講其他了。我發現環管處還滿不務正業的，他們都說針對毒性化學物質，沒有人力、無法可管，這麼少的人怎麼去管制那麼多呢？結果現在竟然管制到可以在全國辦活動、發獎金，我還真的不知道當初放的預算是用到哪裡去？在發獎金的時候我就知道了，包括壬基酚的管理還落後那麼多，環管處到底有沒有用心？更不要講水污法及其他的子法等等。","我希望署長、各處處長及所有環保署的朋友們都能知道，今天給你們預算的前提是你們願意苦民所苦，願意針對人民覺得再也不能放縱下去的問題，認真的把責任擔負起來，並把問題解決掉，而不是在這裡說：「給我們錢，讓我們好做事。」我們給你1年，給你2年，到今年還要給你們錢，但你們一樣也沒有做出來，我們希望給你們錢，也希望你們做事，不是在這裡以凍結或刪減你們的預算為樂。總而言之，為什麼林淑芬只拿一條預算來凍結？因為拿很多條也一樣，要做就是要做，不做就是不做，就算拿很多條也沒效，所以我總共只凍結一條，而不是減列。明年誰執政都一樣，我們還是會盯著看，上述所講的這些東西，改進了沒有？你們用垃圾廢棄物、底渣、爐渣再利用，然後說有毒但是無害，請問「無害」要怎麼證明？TCLP是一種方式，但是外國並不是只用這種方式，你們要找出一個方法來，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已經飽受各式各樣的毒害，而環保署最重要、最核心的業務就在這裡，包括廢管處、水保處、空污處這幾個單位，所以土壤污染、地下水整治才是核心業務，而不是在那裡搞別的。如果這幾個問題還是沒有辦法解決，那麼今天不論是給你們預算或是凍結預算，其實差不了多少。"],["主席：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假如我是委員，我也會凍結，在這個大方向上，委員加強監督與鞭策是有幫助的。剛剛委員談到的部分，包括很多業務單位的預算，你並不是專門針對哪一個單位，這是基本的管理、領導統御，加上研考、管考等綜合問題。剛剛您特別提到廢管處、空保處、水保處、土基會及環管處等等，只要我在任一天，就會加強督導，有您的監督也是給我力量，基本上我是支持的，但希望不要凍結這麼大的比例。"],["林委員淑芬：才凍結1,500萬而已。","魏署長國彥：不是，是因為二分之一的關係，不是錢的關係，而是那個百分比的問題。","林委員淑芬：只凍結二分之一，你們的薪水統統有啊！"],["魏署長國彥：去年我們在這邊也曾稍微談過這個事情。","林委員淑芬：去年還含薪水，所以今年連薪水都不談了。"],["魏署長國彥：今年薪水是沒有在談。","林委員淑芬：連薪水都沒有談，都給你們過啊！"],["魏署長國彥：所以是談一般行政。"],["林委員淑芬：只不過是水費、電費及租金。","魏署長國彥：今年才剛剛解凍最後的四分之一，其實是有一些影響。","林委員淑芬：署長，你覺得過去這一年來，你們做了哪些事是值得我們不要凍結或值得國人給予肯定，請問有哪幾件事？你可以講出來，我們聽聽看！"],["魏署長國彥：譬如今年水污法修正案也過了……"],["林委員淑芬：通過水污法修正案是因為發生了日月光事件。"],["魏署長國彥：但我們也一直努力。","林委員淑芬：你們是被動修法的，還有沒有別的？"],["魏署長國彥：溫室氣體減量法也過了。","林委員淑芬：溫室氣體減量法距真正實施減量還有一大段距離，而且在審查法案的時候，我念茲在茲的主張我們並不是要通過一個碳交易法，而是要通過一個實質減量法，結果你們所提的版本，也是經過本人努力修正之下才勉強像一個樣子。事實上，並不是有一個法就好了，而是要訂得好。","魏署長國彥：當初有些預算凍結，就是給我們壓力，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特別努力。","林委員淑芬：沒有，你們的空污法連版本都沒有啊！去年每個委員都說要總量管制，其實不用總量管制，在既有的法條裡面，三級管制區就有限制的法源依據，但你們不願意去啟動。"],["魏署長國彥：現在高屏地區已經正式公布啟動了。"],["林委員淑芬：從沈世宏時代就有那個草案及方案了。","魏署長國彥：我們是在今年7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現在高屏地區……","林委員淑芬：那個地方因為少了一個五輕，所以總量上已經減少很多了。","魏署長國彥：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儘量在努力。","林委員淑芬：我們在審查毒性化學物質法的時候，發現子法竟然架空母法，偷渡很多不應該做的事情。","魏署長國彥：那個能改就要改，在我任內會儘量去改。","林委員淑芬：你講的每件事情都反映一個事實，就是環保署沒有站在最進步、最前面，而是被環境、社會及人民推著才動的。署長，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你或許沒有感覺，但是我要提醒你，環保署的確是落後在社會的後面，讓人民推著被迫往前走。","我覺得環保署最大的問題就在這裡。當然你會說，如果環保署跑到最前面，經濟部門會抗議。如果你盡力了卻達不到目標，我們可以看到你們的用心。然而，你們自甘成為經濟部門的小弟，我們真的是心寒。","魏署長國彥：以前或許我們經常會講，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是有衝突和調和的存在，但是這一年多以來，在這方面，我們和經濟部有更好的溝通，最近的幾個案子都跟這個有關。","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不要談那麼多，就談預算好了，上次我在這裡質詢時曾提到塑膠微粒，對於塑膠微粒，台灣、甚至全球大概都會有一個共識，我們要求啟動管制，在製造清潔用品時，不能添加塑膠微粒。光是這麼簡單的事，你們做好了嗎？已經事隔1個月了，你們做了嗎？","魏署長國彥：我上次提到，現在清潔用品主要是做aggressive的用途，其實我的期望和我的野心都還大一點呢！","林委員淑芬：署長，你的野心不用太大，你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了，今天不要凍結1/2，你先回答我，光是這麼簡單、全世界都有共識，連業者都說：別人一起禁，我就沒意見。","日前，我們還看到一則報導，有一條鯨魚經解剖後發現是因為胃部塞滿塑膠袋、漁網而致死。今天，我們要求塑膠微粒禁止用在每天須使用的清潔用品中，以免讓它每天使用之後流入海洋，之後又回歸到生物鏈裡。它的體積小到連浮游生物都吃得下。這和什麼產業都無關，連這麼簡單的事都無法做，你還叫人家不要凍結預算，你們只要依據第二十一條來做，你們都沒辦法做，還在盤點，然後還說你有更大的計畫。","魏署長國彥：必須知道國內是哪些製造商，做哪些產品，要有目標嘛！","林委員淑芬：你怎麼會不知道，連民間團體都已經調查出300種了，你再在這裡多說，我就直接凍結1/2。光是這麼簡單的事你們都不願意做了！我在這裡強調，你們是「不願意」做。","魏署長國彥：我們要把這件事做得澈底一點，包括粒徑，早上還在談奈米科技，它如果是奈米級的，那要不要禁？我覺得能夠做得周延一點比較好。"],["林委員淑芬：你覺得塑膠微粒可能達到奈米級？","魏署長國彥：因為我們在這邊談的時候，你有提到多少micro……"],["林委員淑芬：我在講的是清潔用品。","魏署長國彥：沒有錯，如果它化整為零，用更細的奈米級，你覺得好嗎？我覺得不好。","林委員淑芬：清潔用品就是清潔用品，管它是奈米級或非奈米級的塑膠微粒，統統不能添加，就這麼簡單，還要管它是什麼級的嗎？只要是塑膠微粒，統統不准添加。"],["魏署長國彥：這需要有學理上的根據。","林委員淑芬：連外國都已經在做了，你們連這個都不願意做，還叫我們給你錢。","魏署長國彥：委員，我們上回有談過這件事嘛！","林委員淑芬：那麼，你們有做跟沒做有什麼不一樣？有環保署跟沒環保署有什麼不一樣？","魏署長國彥：我這邊的資料指出，加州的是5mm，不過這跟你上回談的就不一樣了。","林委員淑芬：你先承諾你願意做，我們再來談管制的手段。","魏署長國彥：我們現在已經開始做了，我們一開始做就有蒐集各方資料了，並不是什麼都不做。","林委員淑芬：蒐集資料就是開始做了。沒關係啦！我們就繼續凍結1/2，扣除人事費，預算才三千多萬而已，凍結1/2，也才一千五百多萬。","主席：好，凍結1/2。","魏署長國彥：報告委員，是不是可以像今年一樣凍結1/4？","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預算才三千多萬而已，人事費用都給他們了，什麼事都不做，只想要錢而已。","魏署長國彥：委員，是不是像今年一樣凍結1/4？","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今年是到院長那裡才改成1/4，本來是凍1/2。","魏署長國彥：所以委員的意思是還是要到院長那裡去協商，是嗎？","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主席，再想想看啦！"],["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然凍1/3好了！","主席：好，凍結1/3。"],["魏署長國彥：謝謝委員。","主席：第12案凍結1/3，不含人事費，本案修正通過。","處理第14案。","請問各位，對第1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2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處理第24案。","請問各位，對第24案有無異議？"],["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沒有改成主決議嗎？","主席：那是你的提案才有改主決議，現在是處理第24案。"],["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改成凍結200萬元。","主席：第24案原本提案建議凍結1,000萬元，現在改凍結200萬元，修正通過。","處理第25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凍結1,000萬元。","主席：第25案改為凍結1,0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32案。","原來提案是建議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請問現在不減列了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沒有啦！"],["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處長，你怎麼說我都能接受，不過你們要針對這樣的數據向署長及在場各位做個說明。","針對燃燒塔硫氧化物係數做調整，從今年1月3日開始將標準提高。在此我提出一些數據請大家參考。我請他們調出3年的資料，104年第一季的排氣量9,219千立方米，排放量是89,805公斤，空污費的申報全額是六十二萬八千多。這是104年的數據，比照103年的第一季，當時排氣量是28,578千立方米，等於少了3倍多。而103年第一季的排放是2,146公斤，等於高出40倍。","其次，104年第二季的排氣量是15,683千立方米，等於比上一季多出2倍。而其排放量是38,797公斤，比104年第一季少了將近3/5，如果再比照103年第二季，103年二季的排氣量是44,444千立方米，排放量是4,088公斤，與104年相較，就排氣量而言，104年比103年少了將近一半以上；若以排放量而言，104年比103年第二季高出將近9倍。你要跟委員會報告清楚，這是什麼樣的數據。"],["主席：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我們把未廢棄燃燒塔的硫氧化物排放係數，原來是0.092公斤，每千立方公尺製成的尾氣。其後在104年1月1日法令生效後，我們就調整為28.571，所以雖然六輕排氣量的申報，在104年第一季並沒有比103年第一季增加，他們是有在檢討並加以改善。但是因為排放量係數提高了，所以空污費所應該繳交的金額就提高相當多，這是在法令修正後所產生的正面效果。","劉委員建國：我們要求的，你們確實有做，排放係數從0.092調整為28.571，那是高於幾倍？"],["陳處長咸亨：280倍左右。","劉委員建國：高於280倍，由此可看出以前有多離譜！這只是針對硫化物的調查而已，其實還有很多項。再看金額，104年第一季是六十二萬八千六百多元，相較於103年第一季的一萬五千多，這樣是幾倍？"],["陳處長咸亨：四十幾倍。","劉委員建國：光是所課的空污費就差了四十幾倍，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說103年第一季的排氣量是28,578千立方米，後來六輕有做調整，所以104年的排氣量有降低，但是它的排放量為什麼高於103年第一季40倍以上？","陳處長咸亨：因為我們是用係數來乘，前面的排氣量是污染防治設備有增加，例如回收某些排出來的氣體，然後再導回燃燒等等，所以實際量出的排氣量降低了。但是因為把包括預算等等的一起計算，算出來的係數提高了。","劉委員建國：你這樣解釋我聽不太懂。排氣量減低，這我知道。但排放量增加那麼高的倍數，這個倍數怎麼算出來的？然後，第二季又不一樣了。","陳處長咸亨：最主要是在製程的尾氣包含相當多的東西，過去大家認為尾氣的含硫量係數只有0.092，這次我們調高到28.571，所以後面硫的排放量是增加的，這只是比較符合現況，不一定是增加的。","劉委員建國：我再唸個數據，請署長也看一下，照這個數據來看真的有問題。103年度第一季的排氣量是28,578千立方米，相對排放量大約低於1/10，是2,146公斤。103年第二季排氣量是44,444千立方米，排放量是4,088公斤，都低於1/10。第三季也是一樣，排氣量是14,893千立方米；排放量是1,370公斤，第四季排氣量是8,573千立方米；排放量是773公斤。奇怪的是，你說有拉高標準，調整完之後，104年第一季的排氣量是9,219千立方米，但排放量卻高於排氣量的10倍以上。然而，第二季又相反，排氣量是15,683千立方米，而排放量只大於排氣量的2倍，是38,797。這樣的數據，你必須說明清楚，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或是原本就應該照這樣的標準，按照係數去課徵空污費？如果照你們這樣講，等同於102年、103年及104年都在亂搞，而且是亂搞到非常離譜，很公式化。","按照數據來看，104年的排氣量一下子降得很低，而排放量卻高出10倍以上。而第二季的排氣量剩15,683千立方米，排放量卻有2倍之多，怎麼會有2到8這麼大的range？這個數字到底代表什麼意義？","陳處長咸亨：跟委員報告，104年就是因為有新的規定，所以依據新規定做調整。就是從尾氣的部分來做計算，而103年以前，是從進氣的地方推算，兩者的計算方式當然會不同，詳細的計算方法，我們可以用更清楚的方式來表達。","劉委員建國：你要做詳細表達，現在就要說給我們聽嘛！"],["主席：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我試圖瞭解委員的意思，回去再來督導。以委員剛才所比較的來說，去年大概都是相差1/10。"],["劉委員建國：對啦！","魏署長國彥：委員剛才也有提到，今年第一季是差10倍，第二季是不到3倍，我想委員要問的是，今年的兩季，為什麼有10倍和2倍多的差距，這個數據是怎麼來的？","剛才處長表示，這是從尾氣來算。現在的問題是，是否因為製程的不同，使得第一季和第二季產生的尾氣不一樣，這是一種可能性。","第二種可能性是，是不是找到什麼妙招，讓第二季可以調整成原來的1/4，這是您的問題所在，我們回去會把這個問題搞清楚，這樣對嗎？"],["劉委員建國：對啦！剛才處長的答復是104年以前是以進氣計算。"],["魏署長國彥：對。","劉委員建國：那時候的係數是以0.092為基準，現在已經提高280倍，以28.571計算。可是104年用尾氣計算的結果，第一季和第二季竟然相差那麼多！","魏署長國彥：我知道您的意思，我們這邊的回答是說硫含量不一樣。而委員的問題是，尾氣的硫含量為什麼會不一樣，這點我們應該做進一步瞭解，不要被他騙到就對了。","劉委員建國：是啊！處長應該簡單做說明，不能就這樣沒辦法說明。","陳處長咸亨：因為要以排氣量乘以硫含量，再換算成係數，所以對於硫含量，他們公司在空污費剛增加時，就會考慮更加緊回收硫的部分，然後再加以處理。這涉及空污費的徵收，所以他們就會去計算。","劉委員建國：我覺得不能被這樣的數據搞亂的原因是它怎樣讓你們檢驗出來的數據可以做這樣大幅的變動，我們不知道他們怎麼去規避、應變，或者怎麼去偷，我們不清楚，但是你看從101、102、103，好像是個公式化，排氣量等於排放量的10倍，你只是去做係數調高倍數之後，他竟然可以從104年開始，將排氣量和排放量的狀況變成一個是少於，一個是高於，我覺得政府不能這樣，主管機關對這件事情要很清楚明確，不管它怎麼規避，我當然不是說你一定要要求它報什麼數據給你，不過這樣的數據是很奇怪的數據，這似乎在閃避。","魏署長國彥：委員明察秋毫，我看完這個數據和你的感覺很像，我們從空污費的金額來講其實大有增加，這讓公司產生壓力，這個壓力有經濟的壓力。今年從第一季和第二季來看，它的排氣量增加了，但是金額反而減少了，這就是委員的問題關鍵之所在，我們假設它是改善製程、增加回收，可是真實如此嗎？這個紀錄要去查，我跟委員同感。","劉委員建國：這是做成研究的表格，你看101、102、103年的資料，101排氣量總共是235,177千立方米，排放量一樣，加總起來就是21,550，金額是15萬多而已。102年是225,363，排放量20,477，其實和往前年度一模一樣，差不了多少，金額是143,341，差7千多元。103年是964,871，比102年度低於一倍以上，排放量也一樣，是8,377，你看金額，金額不是少於一倍，金額是5,864，如果說它103年一直爆炸，沒有辦法製造，有這樣的特殊狀況，你如果這樣答復我，我就可以接受。你如果不知道它103年為什麼降低了這麼多，不管是排氣量、排放量或金額都降低了一倍以上。","陳處長咸亨：金額的部分應該是誤植，我們正在查，以表格中的排氣量和排放量統計下來，金額部分應該是誤植。","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刪你們預算是有道理的，我告訴你，大家自己人，原本刪500萬，因為你誤植又解釋不清楚，所以改為刪50萬，但是凍結的幅度不改變。","主席：第32案刪50萬，凍結500萬。","第35案凍結10萬沒問題吧？"],["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第35案及36案合併。"],["主席：第35案及36案合併凍結15萬。","第41案改主決議。","第43案改主決議。","第45案趙天麟委員提案減列200萬，凍結100萬……"],["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凍結100萬。"],["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不用減列了。"],["主席：第45案凍結100萬。","第48案改為凍結200萬。","第56案改主決議。","第57案也是改主決議嗎？"],["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改為凍結100萬。"],["主席：第57案凍結100萬。","第65案減列100萬、凍結100萬。"],["袁處長紹英：（在台下）已經併案了。"],["主席：第68案凍結500萬。"],["袁處長紹英：（在台下）這樣沒辦法招標。"],["主席：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登錄的部分是大院在2年前通過的新制度，目前都是委託給外面的專業團體辦理，如果凍結500萬的話，招標會受到影響，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凍結。"],["主席：你們104年招標的時候怎麼沒有把不符資格標的刷掉？不合法的單位應該要排除掉。","袁處長紹英：因為當時的登錄委託管理辦法是就專業團體作規範，這段期間我們也在委員的關心之下，不斷地從法制面去了解。目前來講，全世界對於「團體」這兩個字的定義並沒有定論，所以我們也參考公司法和相關規定，必須依照採購法的規定公開招標。委員上個會期所關心的是希望由環保署所成立的財團法人來做……","主席：我講的是你們在招標的時候，資格不符的部分沒有刷掉，還是讓它投標。","袁處長紹英：按照一般公司法所講的，他們也是所謂的專業團體，所以在採購法是沒有辦法排除的。","主席：反正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了，你們還是要小心。","袁處長紹英：我們還是會鼓勵我們自己成立的財團法人環資會來投標，也是鼓勵他們參加，可否請委員不要凍500萬，凍100萬就好了。"],["主席：第68案凍結200萬。","第69案改主決議。","第71案凍結3,000萬，減列50萬。ˊ"],["袁處長紹英：（在台下）凍300萬。"],["主席：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說明。","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主席，剛才我們已經和趙委員溝通過，趙委員同意凍300萬，因為這主要是7個應變隊的薪水和設備。"],["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可以併案嗎？","主席：併案凍500萬好了，劉委員的提案是要減列50萬。","袁處長紹英：減列50萬沒問題，可否凍300萬就好？"],["主席：凍500萬好了。","袁處長紹英：這樣招標很難處理，因為7個應變隊要維持24小時的運作，我們擔心如果凍結太多的話，他們下半年度的薪水可能會受到影響。"],["主席：併案凍結300萬。","第74案改為凍50萬。","第76案不予處理。","第77案不予處理。","第83案改主決議。","第86案凍結5,642.8萬。","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蕭總隊長說明。","蕭總隊長清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遵照委員的建議，關於總隊的人事費和一般行政，明年度就會移到人事和一般行政那邊匯成一筆帳，我們可以照這個方式來做。至於凍結的部分，建請委員免予凍結，因為這基本上還是人事費。"],["主席：督察大隊是不是法定的機關？"],["蕭總隊長清郎：目前是單位。"],["主席：是單位？"],["蕭總隊長清郎：是。","主席：如果是獨立機關，應該要造冊編列預算，如果是非法機關，為什麼要編人事費和行政費用？"],["蕭總隊長清郎：這有歷史的經過。","主席：已經10年了，你們都還不改？","蕭總隊長清郎：所以這部分我們遵照委員的意見，明年度就會調整過來。"],["主席：那就凍5,642.8萬。"],["蕭總隊長清郎：可否凍少一點？可否凍二十分之一就好？因為這是人事費和行政費用。","主席：這個已經講好幾年了，應該要和署本部的科目合併在一起編才對，為什麼這樣編呢？"],["蕭總隊長清郎：我們明年度一定照這樣編。"],["主席：第86案凍結3,000萬。","接下來處理主決議的部分。第93案通過。","第94案通過。","第95案通過。","第101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97、98、99、100案都通過了嗎？只剩下第101案？","主席：第101案及第102案保留，有文字修正，請相關人員和林委員溝通一下。"],["葉處長俊宏：（在台下）第102案照委員提案通過。"],["主席：第101案呢？","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晚2個月好了，修正成10月。"],["主席：第101案照修正通過。","第98案是改頓號，請林委員看一下，要不要讓他們改頓號？","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102案是照我的提案通過，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放流水即便是合乎標準的放流，但水體如果是要引到農地灌溉的，在總量沒有管制的狀況下，達到農地污染一定情形時，一定規模以上的事業要強制符合灌溉水標準或停止排放，而不是只符合放流水標準，這件事情我再強調一次。","請問第98案是哪裡改頓號？"],["主席：請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馬執行秘書說明。","馬執行秘書念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提案最後面那個「預、公告」的「、」可以拿掉，直接寫「預公告」。","林委員淑芬：可以，因為土污費的費率太低了，所以要重新修正收費辦法。"],["馬執行秘書念和：是。"],["主席：接下來處理田委員所提的第107案。","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第107案有文字修正，就是將倒數第三行「友善充電設施」刪除並增加「推動」二字，亦即將「友善充電設施之經費」修正為「推動之經費」。另外，最後一行修正為「將經費作為推動電動車輛及友善環境基礎建設使用」。"],["主席：第107案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第113案劉建國委員提案減列100萬，凍結100萬。","請環保署環檢所顏代理所長說明。","顏代理所長春蘭：主席、各位委員。第113案劉委員提及我們的科技計畫在編列預算時列有4年中程計畫，他非常關心我們的執行成果，希望我們能夠提出書面說明。另外，對於有2個計畫為什麼在第二年就停止委辦，是不是有浪費之嫌，這個我們有跟劉委員辦公室說明，也提供了書面資料，最後委員同意減列50萬。"],["主席：第113案減列50萬。","第114案因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所以不予處理。","關於第115案，劉委員建國提議凍結200萬，請顏代理所長說明。","顏代理所長春蘭：劉委員是關心廢食用油添加示蹤劑的情形，所以提議凍結200萬元，後來我們有提供相關試辦計畫來加以說明。基本上，這項計畫要執行的話，500萬是一次全部使用，若凍結200萬，將會影響執行的成效，所以後來劉委員同意不予凍結。"],["主席：第115案不予凍結。","第116案因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所以不予處理。","再來是歲出部分的第118案，劉委員是要改主決議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對。"],["主席：第118案改主決議。","現在宣讀改主決議以及文字修正的部分。","11、","一、環境保護署105年度委辦經費高達6億2,179萬3千，在組織再造之過程中，機關整併、業務移撥等，可能造成人員不足，多元運用非典人力的確足以解決人力不足問題，但政府機關若持續用非典人力可能有礙機關長期運作。環境保護署非典人力100至103年度占比分別為百分之23.63、28.65、28.36、31.17，應通盤檢討人力運用效能。","二、為使人力運用趨於正常化，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勞務承攬等各類非典人力，均應於規定上限數內運用，不得增加。","14、","臺灣位處亞熱帶，每年夏季是登革熱之高峰期，面對登革熱問題，唯有從根本性之面向來理解，方能對症下藥，請環保署能即早規劃105年度戶外孳生源稽查相關計畫並訂定相關管理機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孳生源清除工作及宣導民眾「巡」、「倒」、「清」、「刷」等工作，以落實登革熱防治工作。","23、","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工作中「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所需經費451,16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69,004千元，原因為「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河川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等經費，但預算書並未說明此一污染整治計畫之實施情形與預期效益，還有將在哪些河川流域執行污染整治工作，以及是否能加強民間環保團體之參與，藉此加強民眾對於環保政策之認同。因此請環保署將增加經費優先用於嚴重污染河段之整治工作，並加強水環境巡守隊之參與。","26、","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度公務預算中，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興建離島地區生質能源中心編列之1億620萬，其中：","1.9,000萬僅限補貼離島垃圾後送本島運費，不得挪作他用。","2.1,620萬補助離島設置處理廚餘設施部分，考量地方財政能力、人口數之不同，依垃圾量比例予以補助。","金門縣與連江縣是否得將家戶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跨境委託中國代為處理，應經由行政院核定，方得為之。","澎湖縣是否興建家戶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焚化爐，除非澎湖縣願意自行籌措100%經費外，若仍需中央政府經費補助，則須向立法院報告，並經由立法院同意後，方得為之。","26-1、","有鑑於各縣市政府處理垃圾之成本，涉及地域、人口數與平均製造量等，導致垃圾處理費用價格不一。以專責北花蓮地區垃圾處理業務之宜蘭利澤焚化廠為例，已諭令自今年11月起調漲每噸從1,192元至1,942元，業已造成花蓮縣政府嚴重財政負擔。建請環境保護署應研議各縣市及跨領域之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費用收受辦法，以利各縣市政府就垃圾處理費用能有一致性之依循標準；亦建請環境保護署應同時加強垃圾減量之獎勵宣導，以互為配套。","30及3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務預算中，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營造友善城鄉環境計畫。應按照下列原則進行：","1.本計畫未來應優先補助財務狀況不佳之第三級到第五級縣市所屬之鄉鎮市公所。","2.各縣市所獲得補助之鄉鎮市，其受補助數比例、補助金額均應該公平、相當，不應集中失衡。","3.107-108年，第二級財力等級之直轄市獲補助件數及金額，不應高於該年度計畫預算之15%。","34、","有鑑於近年來我國空氣品質不佳，特定季節常因大氣傳輸導致空氣品質部分符合標準，查影響我國空品境外傳輸主要為大陸地區空氣污染物之傳輸，臺灣西部受地形影響，污染物濃度容易累積，尤其中部及雲嘉南地區易有污染物濃度高值出現，且一次季風影響空氣品質往往持續數日，對敏感族群之健康影響甚鉅。為保障國人健康，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三個月內針對加強兩岸空氣污染資訊交換與境外傳輸之監測技術提升，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可行措施。","41、","鑑於福斯汽車運用特殊裝置規避排氣檢驗，且有許多車廠也遭點名道路測試排放氮氧化物遠較實驗室測試高出許多倍。爰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主動提出具體方案，配合國際趨勢及時程研議將車載量測系統（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簡稱PEMS）道路實車測試方法納入正式法規測試程序，以避福斯汽車排氣類似案件之發生。並應通盤檢討柴油車相關政策，應確實釐清柴油車對我國環境是好是壞，以保我國永續經營。","42、","80年5月6日修正公布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法）第9條已訂定總量管制法源，現行規定為：水體因有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者，或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依該水體之涵容能力，採廢（污）水排放之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總量管制方式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擬訂，報請環保署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核定之。該署前因總量管制實施條件尚未成熟而未積極推動，102年4月3日才訂定「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定」，供地方政府推動總量管制準據。至今，我國總量管制政策進展緩慢之因。","為確保水資源之永續發展，特定水體採行總量管制為必要手段，惟總量管制工作，包括水質及環境資料彙整、水質評估、對象篩選、污染調查、污染量推估、水質模式建置、涵容能力分析、容許污染分配、整治成效分析及定期檢測追蹤等作業，推動期長，且涉利益關係較為複雜。請環保署督導地方政府針對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染為主的河段加速水污染總量管制之調查、分析及管制方式之規劃，並應於105年6月底前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納入水體水質總量削減管制區污染源許可總量管理方式規定。","43、","80年訂定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總量管制法源，又102年訂定「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則」，可是我國對於總量管制部分推動進展卻仍然緩慢，對於我國仍是一大傷害。目前國內屢有污染事件發生，且受損水體多為灌溉水源，進而影響人民健康。","對於影響民生甚鉅之水體，應積極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但至104年9月止，僅有彰化縣就東西二三圳及桃園市黃墘溪、新街溪等，研究總量管制，請環保署督導地方政府針對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染為主的河段加速水污染總量管制之調查、分析及管制方式之規劃，並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納入水體水質總量削減管制區污染源許可總量管理方式規定，並應公布因事業廢水為主要污染源之水體清單於大眾以利全民監督。","47、","臺灣過去對於土地使用分區缺乏管制，對於農地上之工廠始終無法有效管理，導致農地污染事件頻傳，嚴重威脅國人健康與糧食安全。目前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都在放寬相關規範，違章工廠污染農地防不勝防。請環保署督導地方主管機關加強稽查，對於未取得排放許可之違章工廠，如有排放廢水，應依法處分，並應令停工，以懲處非法業者。","49、","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常用防不勝防等字眼來搪塞，放任不肖業者繼續偷排廢水，顯示環保署監督不利。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擴大應設置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對象，並督導地方環保機關加強事業廢水稽查管制，對重大違規之事業應予以嚴懲。","50、","鉛是一種很普遍的環境污染物，土壤中可能有來自油漆或汽油的舊鉛塵，而漁船或浮具塗布的油漆也可能溶入海水，進入魚類體內，進而為人攝食。即使是微小劑量的鉛也會傷害人們的健康，例如造成老年人精神敏銳度的損害，相當於老化3~5年的認知能力程度。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文漁業署、營建署及相關海洋保育單位重視此一問題，訂定漁船、浮具、臨水建築不得塗布含鉛油漆之規範，並研擬全面禁用含鉛油漆之期程。","51、","有鑑於大陸地區海漂垃圾造成金門與馬祖嚴重垃圾問題，污染離島地區海域與沿岸生態，亦連動阻礙漁業發展與地區景觀，監察院於今（104）年10月亦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環保署長期未正視離島海漂垃圾問題之嚴重性，且亦未積極協助金馬離島地區解決大陸海漂垃圾問題。爰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考量離島事務屬性特殊，積極協助金馬離島地區解決大陸海漂垃圾問題，並依據金門縣及連江縣政府實際需求，補助相關計畫，以達落實清理海灘垃圾之目標。","56、","環境保護署105年度預算書廢棄物管理項下編列事業廢棄物管理6,114萬元。惟我國近年來事業廢棄物外露情況嚴重，因焚化爐焚化量燃燒不足，致使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又富駿事業公司計畫在旗山、內門和田寮交界的馬頭山，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引發在地居民強烈反彈，環團指稱業者尚未通過環評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就在場址內開路，掩埋場附近有車瓜林活動斷層，場址地下水流往旗山溪，恐污染高屏溪攔河堰、阿公店溪。爰要求環保署基於中央主管機關督導高雄市政府依法審查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並於6個月內提出事業廢棄物處理改善報告。","61、","為減少垃圾散布海灘及海洋，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強執行「海漂垃圾處理方案」，持續依「一般廢棄物源頭管理報告」推動一次用產品之減量政策、資源回收政策，並加強政策宣傳等相關工作。","66、","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4年10月22日新聞稿指出，臺南疫情趨緩，高雄市已進入調峰期，為加強防疫力道，環保署立即採用福密歐戰法，在臺南市疫情熱區周邊進行孳生源清除、衛教宣導及預防性投藥工作，目前臺南市病例數雖呈現下降趨勢，請環保署持續督促並協助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訂定相關孳生源清除防治計畫，以有效防治登革熱。","60、","請環保署就全國不分噸數鍋爐燃料之來源管控、登錄（包括木屑……等）；工廠鍋爐固定污染源確實設置、登錄，與其事業廢棄物據實申報妥善處理等，於2個月內研擬相關管理措施。","69、","我國近年來食安事件頻傳，衛生福利部103年公告嬰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104年9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臺抽驗129件奶瓶，結果2家廠商生產的奶瓶不合格，雖已由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法查處，環保單位亦應加強雙酚A運作場所稽查。","75、","有關行政院環保署105年度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05飲用水管理業務預算辦理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修訂作業，鑑於飲用水品質的優劣攸關國民健康，飲用水管理條例規範對象及內容眾多，為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請行政院環保署滾動式檢討修訂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法規，推動飲用水列管項目篩選作業，與時俱進檢討管制項目及管制限值，加強宣導飲用水安全相關資訊，俾利民眾瞭解飲用水相關資訊，並持續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飲用水水質抽驗工作，檢測項目包括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等屬影響健康或可能影響健康物質項目之抽驗，經抽驗水質不合格者依法查處並限期改善，以督導自來水事業等飲用水供水單位改善水質，以保障國人飲用水安全。","80、","105年度環保署「推動環保標章計畫」主要辦理環境保護產品追蹤計畫、監督環境保護產品驗證作業、辦理相關產品查核，迄今共有1萬5,327件產品通過環保標章審查，514件產品通過二類環保標章審查。但對於通過環保標章後之後續追蹤，99年度至104年度7月底前，抽驗件數分別為98、91、273、329、400、222，與同期累積通過之產品為224、1,552、3,352、3,802、3,802及4,803件相比，抽驗產品數不足，且環保標章產品續約率不高，可能是業者不熟悉申請驗證相關程序規定、申請驗證費時等原因。","環保署應通盤檢討環保標章之推廣宣傳效益，加強抽驗環保標章產品品質及販售場所之現場查核，以提高標章之公信力，並加強向業界宣導環保標章申請相關規定，以提高廠商申請環保標章的意願，標章才能永續經營。","82、","中部地區空氣污染嚴重，大型污染源如：台中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六輕……等，現行法規申報量的計算方式並不合理，大多為三個月或半年檢測一次之人工檢測，難以代表每日實際排放量，導致申報量遠低於實際排放量，即使連續監測之資料大多亦不開放，難以監督其平日之空氣污染防制作業，爰提案環保署應增加電腦連續監測之規模，並要求各縣市政府於本年12月底前，公開大型空氣污染排放之列管工廠已連續監測煙道氣之資料，供各界了解各列管工廠對空氣污染控制之努力成效。","83、","我國空氣品質監測站分為一般、工業、背景、交通、國家公園及其他等6類。其中，交通測站集中分布於北、高兩市，環保署雖協助地方政府設置，但和交通流量相比，交通監測站數量實屬過少。目前簡易空氣品質感測科技進步，且物聯網（IOT）技術日新月異，爰提案環保署應於直轄市交通流量較大地區，推動結合感測器科技，試辦空品感測物聯網（IOT），以監測及改善都會區空氣品質，監測成果應公開供各界參考查詢，執行情形亦應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88、","依據統計資料，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由92年度76.26%、至103年度已提升至80.57%，顯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政策之執行已有一定成效。但目前卻有不肖業者運用相關規定模糊地帶，即利用再利用產品認定為商品不受廢棄物清理法所管制，假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不當運用之實，造成許多污染與危害民眾健康，如日前於臺南有公司將廢爐碴掩埋於農田一案即是。","環保署應更強化管理措施，善用航遙測資料、UAV（無人飛行載具）、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紀錄等科技工具加強偵察廢棄物再利用事業非法棄置場址，更應特別針對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加強查核。爰建請環保署應督導所屬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各地方政府環保局針對以合法掩護非法或假再利用名義卻有非法棄置之實的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進行深入查核，以杜絕非法犯罪破壞環境。","93、","水污染防治法第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各水系之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工作，目的是據以作為各水區之水體用途及污染涵容量管理之用。","我國現有河川水系計118個，查截至104年9月主管機關已公告河川水系水體分類計54個河川水系，2個區域排水河川。尚有64個水系未劃定水區及訂定水體分類作業。爰建請環保署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剩餘64個水系劃定水區及訂定水體分類作業，以利未來規劃水體用途及污染涵容量管理之用。","94、","環保署將從106年起開徵畜牧業水污費，但環保署期望畜牧業的水污費可以達到零排放、零收費的目標。並表示農委會都已輔導養豬戶建置畜牧糞尿處理設備，讓養豬的排泄物經由固液分離、厭氣消化後可以轉成農肥使用。","經本席向養豬協會詢問實際辦理情形，屏東養豬協會表示豬糞轉農肥政策的確獲大多數養豬戶認同，但要參與政策必須填寫許多文件，產品也必須符合環保標準，如重金屬殘留量等的檢測，養豬戶們仍需要行政單位給予教導與協助。爰建請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或委託民間辦理養豬戶輔導事宜。","96、","環保署105年度水質保護預算下，「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以及「海洋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計畫」項目包含：活力海洋與綠色港灣、水體水質整治成效評估等工作。為促進海洋污染清除，並維護海域生態發展，環保署應針對澎湖海底垃圾清除及水質監測事項，補助地方政府並監督執行，強化澎湖海域之污染清除與防治事宜。","101、","我國毒性化學物質的管制，從預防到應變都有很多有待改善之處，說明如下：","1.從高雄氣爆事件可以了解到管線監測的重要性，然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卻未將管線運輸認定為運送行為，故毒性化學物質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未針對管線洩漏做預防及偵測；","2.「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近十年未修正，對於偵測誤差、免予設置偵測系統及阻絕系統之規模，部分毒化物另定應設置日期……等管理措施，應視科技發展及危害預防需求適時檢討；","3.「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中關於第四批次運送之車輛仍未公告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恐難以有效追蹤毒化物之流向；","4.目前毒災應變體系仍以政府為主，業者為輔，有達立法意告，且依過去應變隊出勤情況顯示，超過95%為一般化學災害而非毒災，應通盤檢討該如何與現行消防體系整合，並強化業者責任。","環保署應於105年10月底檢討前列問題及法令，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103、","環保署應加強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橫向聯繫，強化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並督導各縣市政府清查既有旅館業，是否有應環評而未環評案件，依法查處並予以嚴辦。另環評通過之開發案件，環保署應定期彙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結果，並彙整環評監督成果，公布於環保署網站供民眾查詢。設置監督委員會或監督小組之開發案件，亦應公開相關即期會議資料，並開放民眾參與。","107、","依環保署分析，PM2.5最大污染源來自汽機車，近年來汽機車數量持續增加，光機車就有一千四百萬輛，其中兩百多萬輛屬老舊、空汙嚴重的二行程機車。這些年來環保署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效果不彰，其中之一在於缺乏友善充電環境。而環保署並非缺乏經費、地方政府每年徵收七十億空污費。經費若作為電動車輛推動之經費，應可促進台灣電動車輛使用，減少台灣空氣汙染。爰提案要求環保署應研議，應逐步減少機車汙染檢測補助，特別是二行程機車，將經費作為推動電動車輛及友善環境基礎建設使用。","108、","依「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年至109年）執行項目「推動河川環境改善，協助河川揚塵防制作業」由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而環保署負責建置「河川揚塵防制推動平台」，控管經濟部水利署、林務局與地方政府執行揚塵改善之進度與情形，並彙整揚塵防制成效。環保署每年編列約7,0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揚塵預警通報、宣傳推廣、防護演練、環境清理等工作，水利署編列約5,000萬元辦理抑制河川揚塵防制措施，林務局編列約2,500萬元辦理保安林新植、撫育等工作。爰要求環保署應將揚塵防制成效之彙整按季公布，以及將彰化縣政府所提改善計畫，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1、","移動污染源為都會區碳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為早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訂之減碳目標，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溫室氣體減緩策略規劃中，納入移動污染源對溫室氣體減量之衝擊分析評估，並提出檢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標準之報告，以期早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計畫目標。","117、","有鑒於環保署公布有10種示蹤劑可以添加在廢食用油中，做為未來追蹤廢食用油流向的標記物。包括添加階段、稽查採樣時機及檢驗分析，可有效掌握廢食用油自餐廳、小吃店，到合法收集管道的回收個體戶或清除機構流向，自環保署於104年度執行「餐飲業廢食用油流向稽查計畫」取締非法戶，截至7月底已稽查2萬7,534家，清除業者67家，告發3家，且稽查結果守法為多數。廢食用油之管理與食品的烹煮脫不了關係，我國市場、夜市文化又相當盛行，惟在擴大運用前之試辦計畫，應儘可能納入各種區域及業者等相關因素，加速該計畫上路，以及訂定嚴格之達成目標。爰建議環境檢驗所應明訂實施試辦對象、期程及預定達成目標。","118、","有鑑於環保專業訓練為環保施政重要之一環，故訓練對象除各級環保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人員外，亦納入公私立事業機構人員。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避免公務資源遭濫用，對非公務體系人員收取訓練費有其必要性！爰建請環保署訓練所應針對環保專業訓練之非公務體系人員，研議擴大收費範圍，或由環保相關基金支應訓練費用，以符合受益者付費原則。","主席：第107案第4行後段增加「環保署每年補助六億元做機車定檢，但定檢不等於減少空污。排氣檢驗由國家補助，難以使得民眾產生污染自覺，且違反污染者付費原則」等文字，其餘同原來宣讀的內容。","另外補充宣告，第6案改為減列20萬；第14案改主決議，方才已經宣讀過了；第30案及第31案合併，內容中的「15%」改為「30%」。","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黨團協商。本次會議到此結束。散會。","散會（16時21分）"]],"block_lines":[1,6,6,9,33,33,35,36,36,48,53,54,58,59,86,90,91,95,96,98,99,103,104,106,107,109,110,112,113,115,116,123,124,127,128,130,131,136,137,141,142,144,145,146,151,152,154,155,157,158,160,161,162,166,167,169,170,172,173,175,176,179,180,182,183,185,186,188,189,191,192,195,196,198,201,202,204,205,207,208,210,211,213,214,216,217,219,220,224,225,227,228,230,231,233,234,236,237,239,240,244,245,248,249,251,252,254,255,257,258,260,261,263,264,266,267,269,270,272,273,275,276,281,282,285,286,288,289,291,292,295,296,298,299,301,302,304,305,311,312,314,315,317,318,322,323,327,328,332,333,335,336,338,339,342,343,345,346,348,349,351,352,354,355,357,358,360,361,364,365,368,369,371,372,374,375,378,379,381,383,384,386,387,389,390,392,393,395,396,398,399,401,402,404,405,408,409,410,412,414,415,420,421,426,427,430,431,433,434,436,437,439,440,444,445,449,450,453,454,458,459,461,462,464,465,467,468,471,472,474,475,477,478,480,481,483,484,486,487,489,490,492,493,495,496,498,499,501,502,508,509,511,512,515,516,518,520,521,523,524,528,529,531,532,534,535,537,538,540,541,543,544,546,547,549,550,552,553,555,556,558,559,561,562,564,565,568,569,571,572,576,577,579,581,582,584,585,587,588,590,591,593,594,596,597,599,600,602,603,605,606,608,609,611,612,614,615,617,618,620,622,623,625,626,628,629,633,634,636,637,639,640,642,643,645,646,648,650,651,652,652,654,654,655,656,656,657,657,658,658,670,671,673,674,676,677,680,681,683,684,686,687,689,690,781,781,782,782,783,783,784,786,787,789,790,792,793,795,796,801,801,805,806,807,807,823,823,848,850,851,853,854,855,857,858,860,863,864,866,867,868,869,870,872,873,875,876,878,879,880,881,883,884,886,888,889,890,892,893,895,896,898,899,900,901,903,904,906,907,909,910,911,912,916,916,918,919,921,922,924,925,926,927,929,930,932,933,934,935,936,938,939,941,942,944,945,946,947,949,950,952,953,954,955,956,957,960,961,963,966,967,968,969,971,972,974,975,977,978,979,980,982,983,985,986,988,989,990,991,996,997,999,1000,1001,1002,1003,1005,1006,1008,1009,1010,1011,1012,1014,1015,1017,1019,1020,1021,1023,1024,1026,1027,1029,1030,1031,1032,1037,1038,1040,1041,1043,1044,1045,1046,1048,1049,1051,1052,1053,1054,1055,1057,1058,1060,1061,1062,1063,1064,1065,1068,1069,1071,1072,1074,1075,1076,1078,1079,1081,1082,1084,1085,1086,1087,1089,1090,1092,1093,1095,1096,1097,1098,1103,1104,1106,1107,1109,1110,1111,1112,1114,1115,1117,1118,1120,1121,1122,1123,1128,1129,1131,1132,1134,1135,1137,1142,1143,1145,1146,1148,1149,1150,1151,1156,1157,1159,1160,1162,1163,1164,1165,1166,1169,1170,1172,1173,1175,1176,1178,1182,1183,1185,1186,1188,1189,1190,1191,1193,1194,1196,1197,1199,1200,1201,1202,1203,1207,1208,1210,1211,1213,1214,1215,1217,1218,1220,1221,1223,1224,1225,1227,1228,1230,1231,1233,1234,1235,1236,1238,1239,1241,1242,1244,1245,1246,1247,1249,1250,1252,1253,1255,1256,1257,1258,1263,1264,1266,1267,1269,1270,1271,1272,1274,1275,1277,1278,1279,1280,1281,1283,1284,1286,1287,1289,1290,1291,1292,1294,1295,1297,1298,1299,1300,1301,1302,1305,1306,1308,1309,1311,1312,1313,1314,1319,1320,1322,1323,1324,1325,1326,1327,1330,1331,1333,1334,1336,1337,1338,1340,1341,1343,1344,1346,1347,1348,1349,1351,1352,1354,1355,1356,1357,1358,1360,1361,1363,1364,1365,1366,1367,1369,1370,1372,1373,1375,1376,1378,1383,1384,1386,1387,1389,1390,1391,1392,1397,1398,1400,1401,1403,1404,1405,1406,1408,1409,1411,1412,1414,1415,1416,1418,1419,1421,1422,1424,1425,1426,1427,1431,1432,1434,1436,1437,1438,1439,1444,1446,1447,1449,1450,1451,1453,1454,1456,1457,1459,1460,1461,1462,1464,1465,1467,1468,1469,1470,1471,147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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