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9時7分至13時2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節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函送修正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並請衛生福利部蔣部長丙煌、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就「近五年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運用之工作成果與檢討」提供相關資料，並備質詢。"],["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報告。","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針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召開審查會議，丙煌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為防制菸品之危害，維護國民健康是衛生福利部的職責，本部提出「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運用之工作成果與檢討」專案報告說明，敬請各位　委員不吝指教：","壹、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99至103年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年收入約為320億元，因吸菸人口數逐年降低，預估105年菸捐收入約為305億元，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應視受輔導與照顧者實際需求，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但其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之1%，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年度，預算程序編列，其餘額依下列比率分配之：70%供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5.5%供癌症防治之用、4%供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之用、2.5%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用、2%供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之用、6%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衛生保健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之用、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獲配單位包括：農委會、財政部及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照護司、心口司、科技組，以及所屬健保署、疾管署、健康署。","貳、菸品健康福利捐管理"],["段落：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後段之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一、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後段之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段落：「菸捐」與「菸稅」均為政府收入，其預算、執行與決算，均須依政府法令辦理、受相關機關法令監督，但捐與稅有兩個不同處，第一，「捐」係「專款專用」，依法定用途分配，其目的與流向清楚，衛生福利部並將經費執行結果公布於網站，接受透明化監督，亦是因此，外界能詳查明細，提出意見與批評；至於「稅」，則依體制係流入“大水庫”，統籌分配到各部會預算中，無從區分來源與流向，亦無從檢討與批評。第二，「菸捐」與「菸稅」之法源依據與主管機關不同；菸捐依菸害防制法，主管機關是衛福部，菸稅依菸酒稅法，主管機關是財政部。"],["二、「菸捐」與「菸稅」均為政府收入，其預算、執行與決算，均須依政府法令辦理、受相關機關法令監督，但捐與稅有兩個不同處，第一，「捐」係「專款專用」，依法定用途分配，其目的與流向清楚，衛生福利部並將經費執行結果公布於網站，接受透明化監督，亦是因此，外界能詳查明細，提出意見與批評；至於「稅」，則依體制係流入“大水庫”，統籌分配到各部會預算中，無從區分來源與流向，亦無從檢討與批評。第二，「菸捐」與「菸稅」之法源依據與主管機關不同；菸捐依菸害防制法，主管機關是衛福部，菸稅依菸酒稅法，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段落：菸品健康福利捐獲配單位撥付基金包括：健保基金402專戶(健保署)、健保紓困基金403專戶(健保署)、醫發基金(醫事司)、疫苗基金(疾管署)、社會福利基金、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健康署)、醫發基金(醫事司)，有關各基金預算編製與執行、決算編造、會計事務處理及國庫事務處理，係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國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三、菸品健康福利捐獲配單位撥付基金包括：健保基金402專戶（健保署）、健保紓困基金403專戶（健保署）、醫發基金（醫事司）、疫苗基金（疾管署）、社會福利基金、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健康署）、醫發基金（醫事司），有關各基金預算編製與執行、決算編造、會計事務處理及國庫事務處理，係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國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段落：菸品健康福利捐用途均為提供民眾預防保健與健康照護，以及菸害防制，有關補助民間團體推動業務僅占菸捐總經費萬分之1.4，其補助均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衛生福利部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以及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審議作業要點等規定，菸捐使用均須將原始憑證連同收支明細表，彙送機關審核，並按季於機關網站公開，且年度補助報表均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四、菸品健康福利捐用途均為提供民眾預防保健與健康照護，以及菸害防制，有關補助民間團體推動業務僅占菸捐總經費萬分之1.4，其補助均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衛生福利部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以及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審議作業要點等規定，菸捐使用均須將原始憑證連同收支明細表，彙送機關審核，並按季於機關網站公開，且年度補助報表均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段落：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公開透明化，並降低外界質疑，於本辦法第5條增訂各受分配機關以明顯標示或其他方式，表達款項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建立外部監督考核機制，及受分配機關於網站公開，年度經費之執行情形、成效、金額、補(捐)助事項及受補(捐)助單位名稱與金額等相關資訊，以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使用管理，臻於完善。"],["五、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公開透明化，並降低外界質疑，於本辦法第5條增訂各受分配機關以明顯標示或其他方式，表達款項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建立外部監督考核機制，及受分配機關於網站公開，年度經費之執行情形、成效、金額、補（捐）助事項及受補（捐）助單位名稱與金額等相關資訊，以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使用管理，臻於完善。","參、菸品健康福利捐辦理成效及調整後擬強化重點"],["一、健保安全準備部分：","(一)菸捐分配健保安全準備，大幅減輕民眾保費負擔，健保財務多年來因收支結構性失衡而出現短差，受益於菸捐分配收入之挹注，縮小健保財務缺口，使原應於93年調漲健保費率之期程得延至99年。截至103年底，13年間菸捐分配健保安全準備收入累計達2,171億元，協助全國民眾及雇主減輕約4%保費負擔。","(二)自98年起，菸捐每年分配4%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100年提高為6%，截至103年底累計補助金額達97億餘元。以103年為例，該年度約有28萬名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困難者藉由菸品健康福利捐協助繳納部分健保費，適時減輕弱勢民眾之經濟負擔及就醫財務障礙。","(三)過去50年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吸菸造成癌症、中風、心臟病、氣喘等數百種疾病。根據已發表的醫學文獻，顯示菸害造成的疾病醫療費用約占各國醫療費用的10%（6-15%，中推估10%），菸捐分配金額將持續挹注健保安全準備。"],["二、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用：","(一)自98年至103年底累計補助金額達97億餘元。以","103年為例，該年度約有28.1萬名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困難者藉由菸品健康福利捐協助繳納部分健保費，適時減輕弱勢民眾之經濟負擔及就醫財務障礙。","(二)目前因經濟景氣尚未完全復甦，失業者人多，其健保之欠費金額亦隨之上升，本署基於政府照顧弱勢者之考量並保障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權益，本項經費將可協助經濟困難者減輕繳費壓力並順利脫貧。"],["三、預防醫學部分與臨床醫學部分："],["(一)預防醫學部分：","1.99年起成立疫苗基金，藉由菸捐之挹注，加速新疫苗的提供，提高民眾免疫力。","2.由於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挹注，疫苗基金得順利運作，並加速新疫苗導入，提高幼童健康保障。","3.99年實施幼兒常規接種五合一疫苗，取代傳統三合一疫苗，不但增加對b型嗜血桿菌的保護，且降低接種後副作用，減少挨針次數，大幅提升接種便利性及品質，每年接種人次約80萬，至104年受益人次達480萬。","4.98年起提供小一學童接種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Tdap），增加學童對百日咳的保護力。100年再改用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Tdap-IPV），提升接種便利性，每年接種人次約22萬，至104年累計受益人次約150萬。","5.98年起逐年擴大幼兒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接種對象，陸續納入5歲以下高危險群、經濟弱勢幼兒以及全國1-5歲幼童，並自104年起列入常規接種項目，擴增對幼兒健康的保護，減少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可能引起嚴重併發症之風險，降低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個案數及發生率，至104年累計受益人次約170萬。","6.健康福利捐是我國重要的疫苗財源，隨著國際疫情變化、新疫苗導入及疫苗價格上漲趨勢，原分配額度已明顯不足以支應疫苗需求經費。增加菸品健康福利捐挹注疫苗基金比率，延續國內疫苗接種作業，持續提供民眾必要且優質的疫苗，維持群體免疫成效，照顧兒童及長者健康。"],["(二)臨床醫學部分：","1.鼓勵醫療機構辦理醫療及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平均已減少72%之司法訴訟比率，使民眾能獲得社會互助，減少訴訟程序，改善醫病關係。","2.強化急診轉診網絡落實醫院緊急醫療分級制度，對急重症傷病患提供綠色通道，可儘速得到適當治療。","3.對內、外、婦產、兒、急診科住院醫師，藉由提供完訓一年，給予新台幣12萬元津貼補助，103年共計補助1,484位住院醫師，以因應五大科醫師人力不足之危機，使民眾能得到適當之醫療照護。","4.補助29家醫院（含建置5家示範中心及3家離島地區醫院）辦理特殊需求者牙科醫療服務網絡計畫，103年服務30,111人次。","5.精進全國性眼角膜保存庫的品質，提升至國際最高標準、精進捐贈眼角膜之處理檢驗作業，保障國人國內眼角膜移植及術後品質。","6.精進醫療機構皮膚保存庫之運作流程，提升皮膚組織臨床使用效能，並健全皮膚保存庫品質管理機制，以因應國人燒燙傷緊急醫療所需。","7.提升兒童重症與緊急醫療服務品質，優質兒童重要疾病的專業醫療團隊、強化醫院兒科與緊急醫療量能。","8.與時俱進的遠距醫療照護，創新整合醫療照護模式，透過資通訊技術，應用於緊急醫療體系，提升醫療照護效能。"],["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部分：","(一)每年投入6億元補助偏遠及離島地區提供在地化急重症醫療資源，免除偏鄉民眾舟車勞動之苦，爭取黃金救命時間。","(二)為強化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全時或特殊時段（夜間與假日、觀光旅遊旺季）之緊急醫療服務，共於台東大武及成功、新北市貢寮設立3個「夜間或假日救護站」，嘉義阿里山及瑞里、苗栗泰安及雪見、南投日月潭及清境農場、台中谷關、合歡山雪季及秀姑巒溪泛舟等地設置9個「設立觀光地區急診醫療站」，提升新北市瑞芳、花蓮鳳林及玉里、宜蘭礁溪、台南新化、南彰化、台東關山等7地醫院之急診能力，每月共提供900診次之急診醫療服務，約可服務急診病患約18,000人次，提供24小時照護服務不中斷。","(三)102年起辦理「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由19家醫學中心支援18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72名急重症醫師人力，協助提升「急診」、「加護病房」、「腦中風」、「心血管」、「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醫療服務資源與品質。","(四)本部並運用菸捐收入，補助本部澎湖醫院設置心導管設備，102年12月已落成啟用，至104年7月止已進行219人次治療，並於黃金時間內搶救病人，預估節省新台幣6,000餘萬元之後送費用，領先各國離島醫療，提供在地民眾就近醫療，減少轉診後送。","(五)擴大辦理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協助提升「急診」、「加護病房」、「腦中風」、「心血管」、「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等六大章節醫療能力，擴大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共同支援。","(六)充足兒童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兒童緊急醫療能力，針對兒科緊急醫療能量不足的縣市，鼓勵發展兒科急重症醫療，促使醫院能挹注或留住人才，為偏鄉民眾增進醫療福祉。","(七)持續辦理「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品質計畫」，獎助縣市內無醫學中心且唯一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者，協助維持該地區重度級醫院之緊急醫療照護能力品質。","(八)持續且擴大辦理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夜間與假日、觀光旅遊旺季之緊急醫療服務。"],["五、菸害防制部分成效：","(一)國人吸菸率、二手菸暴露率持續下降，成人吸菸率由97年21.9%降至103年16.4%、青少年國中學生吸菸率由97年的7.8%降至103年的5.0%；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98年的14.8%降至103年的11.5%6年減少89萬吸菸人口。法定禁菸場所二手菸暴露率持續下降，自97年23.7%明顯下降至103年的7.5%，保護率達9成以上。","(二)戒菸治療比照一般健保治療，每次藥費自付額不超過200元，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可再減免20%，低收入戶、原住民、山地暨離島地區全免使戒菸比買菸便宜，以消彌健康不平等，促進國人健康；另，開辦戒菸衛教補助，截至104年10月計3,246家醫事機構提供服務，較去年同期的2,810家成長15.5%，涵蓋全臺99.4%鄉鎮市區，加上巡迴醫療可達100%。「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合約醫事機構及人員為3,013家及7,055人。二代戒菸實施至今（101.3-104.7）已服務超過107萬人次、31萬人，幫助超過8.6萬人成功戒菸，推估短期可節省超過4.7億元的健保醫療費用支出，長期可創造361億元的經濟效益。","(三)稽查全國禁菸及菸品販賣場所共491萬餘次，開立處分書8,243件、罰鍰5,381萬餘元。","(四)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取自於吸菸者，應用於其健康，提供戒菸服務，故增加比率部分主要係用於二代戒菸。為達黃金十年成人吸菸率減半至10%目標，持續結合各界發動全面性宣導、營造無菸環境、提供多元戒菸服務、推動各式菸害教育等。未來仍將持續強化二代戒菸服務，由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補助吸菸者戒菸，預估105年將服務71萬人次、24萬人，若以6個月點戒菸成功率25%計算，預估幫助6萬人成功戒菸，以每一成功戒菸者，短期每年可省下醫療費用5,481元推估短期可節省超過3.2億元的健保醫療費用支出，長期可創造252億元的社會經濟效益。"],["段落：癌症防治部分："],["六、癌症防治部分：","(一)全球第一個完整涵蓋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之四項癌症篩檢的國家，其中口腔癌篩檢為我國特有。擴大四癌篩檢自99年上路，至103年共提供2,380萬人次服務；發現23.5萬例癌前病變及癌症。大幅提高四癌篩檢率，本署於民眾、醫療院所及衛生局所端等面向，推動相關措施，子宮頸癌篩檢率已自98年70%提升至103年73.5%；乳癌篩檢率自98年11%提升至103年38.5%；大腸癌篩檢率自98年10%提升至103年40.7%；口腔癌篩檢率自98年28%提升至103年54.3%。每年約篩檢524萬人次，約可發現5萬名癌前病變及1萬名癌症個案。","(二)整體癌症5年存活率由92年至96年的48.3%提升至97年至101年的54.2%（增加5.9%）。","(三)2014年委託225家醫療院所辦理「醫院癌症篩檢／診療品質提升計畫」，要求醫院設置門診篩檢提示系統、建立陽性個案轉介單一窗口、配合衛生局社區篩檢及辦理院內衛教及戒檳班等，並運用WHO所發展出的「健康促進醫院」模式，輔導醫院於院內推動癌症篩檢，並改變醫院過去重醫療輕預防的情形，帶動醫院醫療文化與作業模式之變革。2014年參與醫院共完成四癌篩檢264.1萬人次，篩檢量占上述全國篩檢量50.5%，相較2009年同期篩檢量成長達2倍，已發現之癌前病變暨癌症數達3.8萬人。","(四)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計畫」，104年度計有8家醫院提出申請，截至103年計有55家醫院通過認證，另對於目前尚無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的3縣（台東、南投及苗栗）之8家醫院，持續辦理「跨院際癌症醫療照護合作試辦計畫」，癌患民眾在地接受跨院醫療照護數量。補助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辦理癌症個案管理中心建置計畫，聘任個案管理師提供資源單一窗口服務，並於105年補助台東縣綠島鄉與蘭嶼鄉乳攝車，提升離島地區罹癌民眾之照護品質。","(五)為提供新診斷癌症病人從確診到治療階段導航服務，協助參與癌症醫療品質提升計畫之醫院成立「癌症資源中心」，由94年試辦6家到104年67家提供癌友與家屬服務，一年約提供15萬人次服務。","(六)自1996年起推動安寧療護，於2004年與安寧照顧協會合作，於8家醫院試辦「安寧共同照護服務」，並於2005年起擴大補助，截至2014年底，分別有50、69與110家醫院提供安寧住院、安寧居家與安寧共同照護服務，分別服務10,755人、6,063人及23,551人，大幅提高癌症病人安寧療護利用率，由2000年7%大幅提升至2012年50.6%。","(七)在各層級政府及全國各地，運用多元媒體通路與擴大辦理相關活動加強檳榔防制宣導，並結合各部會及民間團體合作於社區、職場、校園、軍隊等場域加強營造不嚼檳榔環境，18歲以上男性嚼檳率已由2007年17.2%降至2014年9.7%。","(八)實證顯示吸菸導致多種癌症，且為有效降低癌症對國人健康之威脅，國民健康署依國際實證提供四癌篩檢，故增加比率部分主要係用於提供癌症篩檢服務。將持續結合醫療體系及公共衛生體系，強化提升四種癌症篩檢率，預估105年將篩檢540萬人次，發現約6.5萬名癌前病變及不自知之癌症患者，並透過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減低健保負擔。以目前篩檢規模保守估計，一年至少可減少健保費用約26億元，並有效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九)2010年推動第一期癌症研究計畫─「建置癌症卓越研究體系計畫」（2010~2013年），以降低癌症死亡率為目標，聚焦於未來5-10年提高國人癌症存活率或降低癌症死亡有明顯衝擊的研究議題/問題。2013年已提供10,535件癌症分子檢驗服務，形成癌症教材、診療指引共60件，提供民眾正確的癌症診斷及癌症治療照護；支援/整合區域內20家醫院癌症診療服務及人員訓練，提昇區域內醫院癌症診療與照護水準；建立44項癌症分子檢驗項目；發表SCI論文數共519篇，其中1/4為SCI impact factor大於5的癌症研究論文。獲得11件專利，完成25件技術轉移，培育醫師科學家、研究護士等376人。","(十)發展第三期癌症研究Roadmap，掌握國家癌症研究方向及防治政策推動，加速突破目前癌症研究瓶頸，具體解決國人癌症防治問題，達成2025年國人癌症過早死亡減少25%之目標。包括初段的健康行為模式、危險因子、環境汙染與職業災害及政策評估等研究；次段的提高篩檢率、發展癌症早期診斷之生物標記、癌症篩檢效益及新興癌症篩檢等研究；三段預防的精準與個人化醫療、癌症存活者及兒童癌症研究等。"],["段落：衛生保健部分："],["七、衛生保健部分：","(一)菸捐用於健全婦幼及生育保健服務環境、強化兒童、青少年及中老年健康促進、推動非傳染病防治、營造健康及高齡友善支持環境並推動場域健康促進等政策。","(二)每年提供民眾婦幼健康服務受益人數，在孕產婦全人健康促進計畫─先天性畸形篩檢補助，於妊娠20週前後提供1次超音波檢查，約20萬人；補助產前遺傳診斷及遺傳性疾病檢查檢查人數約5.1萬案；補助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21萬人次；提供高風險孕產兒關懷追蹤服務，每年服務約3萬人；2次產前衛教評估與指導服務約40萬人次；7次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約110萬人次；滿4歲及滿5歲學齡前兒童斜弱視及視力篩檢約35萬人次等。","(三)婦幼健康之成果，包括：哺集乳室之場所已100%完成設置，全國產後6個月以下純母乳哺育率為45.8%，接近WHO 2025年標準50%；矯正出生性別比失衡，由99年的1.090改善（下降）為103年的1.069。","(四)為預防快速高漲的慢性病負擔，積極推動健康體重管理計畫，自100年推動，至103年，4年共289萬人次參與，共減重447萬公斤，平均每年有70萬人參加，平均每人減重1.54公斤，每年有超過5萬人由過重或肥胖回復正常體位。我國成人過重及肥胖率從2005-2008年的43.5%，下降至2013-2014年43%，顯示成人過重及肥胖情形呈趨緩趨勢，達成WHO 2025年遏止肥胖盛行率上升之目標。成人規律運動比率也從2010年的26%，上升至2014年的33%。","(五)為提升慢性疾病管理，於全國22縣市全面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成立214家糖尿病及166家腎臟病健康促進機構，結合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提升照護品質。糖尿病標準化死亡率由91年之30/每十萬人口下降至102年的25.8/每十萬人口，降幅達14%。","(六)透過衛生局、所及社區醫療機構，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結合，100年結合1,333個、101年結合1,454個、102年結合1,672個、103年結合1,826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老人健康促進。（結合率達9成以上）。辦理老人健康促進活動（全國阿公阿嬤健康動起來），近四年（100年103年）累計有7,185隊，達29萬人次以上長輩參加。65歲以上長者社會參與由98年的40.5%增加為102年的42.3%。","(七)鼓勵縣市結合轄區醫療院所辦理整合式篩檢，100年至103年計服務130萬6,000餘人。103年度發現「疑似異常或異常」之個案分別為高血壓8萬920人，高血糖3萬9,293人，高血膽固醇6萬8,617人，平均轉介追蹤完成率達90%以上。","(八)推動22縣市辦理高齡友善城市計畫，皆已連署世界衛生組織高齡友善城市都柏林宣言，我國成為全球推動高齡友善城市涵蓋率最高的國家；推動高齡友善機構共179家；結合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深入社區辦理三高防治宣導活動；試辦三高救心全人健康管理計畫；配合世界高血壓日、心臟病日、糖尿病日及中風日等防治辦理記者會等健康傳播。","(九)透過多元管道推動代謝症候群防治宣導教育，使民眾對腰圍警戒值之認知率，由95年之3%提升至103年的45.8%。","(十)未來將持續推行健康新世代計畫，將新生兒健康照護期程向前延伸至提供新婚夫妻健康諮詢及新婚健康手冊，進行高風險孕產兒的風險分級與管理，並藉由低體重與早產兒之主動通報，提供高風險群健康關懷及追蹤服務，持續促進及提升新生兒的健康。推動人工生殖補助第二階段計畫。推動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立法，對國人易缺乏之營養素，進行強化與補充，倡議健康飲食，持續對不健康食品之管制；擴大慢性病疾病管理範疇，試辦心血管及慢性呼吸道疾病管理模式；持續關注弱勢健康，縮小健康不平等，促進國民健康平權。"],["段落：罕見疾病部分："],["八、罕見疾病部分：","(一)設置罕見疾病個案之通報資料庫，截至104年10月底止通報罹患公告罕病個案10,018人。截至104年9月底公告207種罕見疾病，87種罕見疾病藥物名單、40項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84項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二)補助提供罕見疾病病人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項目，101年至103年補助包括：","1.協助各診療院所及罕病病人取得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品及緊急需用藥物，統籌供應及全額補助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品37項及儲備供應新診斷罕病病人緊急需用藥物10項，計補助3,691人次，共1億9,860萬元。","2.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維生所需居家醫療照護器材（包括：呼吸器、氧氣製造機、血氧監測儀、咳痰機等）租賃費用，計1,153人次，共2,579萬元。","3.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國外確認診斷檢驗及84項國內確認診斷檢驗費用，計141人次，共367萬元。","4.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公告代謝性罕見疾病營養諮詢費用，計972人次，共29萬元。","5.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醫療費用、罕見疾病藥物經健保收載程序，依法未列入給付品項前，該段期間所生之藥費：補助非典型尿毒溶血症候群個案SOLIRIS藥劑截至104年7月計補助305萬元。","(三)於104年10月19日起實施，補助因罕見疾病需限制蛋白質攝取之罕見疾病病人，取得配方奶粉外的低蛋白食物，以增加先天性代謝異常的罕見疾病病友之飲食變化性。每人每年補助最高7,000元之低蛋白米麵購買費用。","(四)刻規劃罕見疾病全人照護服務計畫，研議公開徵求由醫療機構組成醫療團隊，以個案管理模式，提供罕病個案全人照護及關懷服務。","(五)增加分配比率部分將用於強化：1.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作業，獎勵各級醫療機構、研究機構及罕見疾病相關團體從事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相關人力培育、研究及設備所需經費；2.辦理罕見疾病國際醫療合作，補助罕病病人至國外接受國際醫療合作之醫療服務項目費用；3.提供罕病病人及其家庭心理支持、生育關懷服務、支持性與緩和性照護等項目；4.補助「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5條第4項罕見疾病藥物經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收載程序，依法未能列入健保給付品項前，該段期間所生之藥費；5.整合罕病預防與照護服務，自罕病之預防措施至發現病人後之相關醫療照護，納入產前遺傳診斷、遺傳性疾病檢驗及新生兒篩檢等預防與篩檢檢驗補助費用，縮小健康不平等。"],["段落：社會福利及長照資源發展部分："],["九、社會福利及長照資源發展部分：","(一)提供本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營運所需，可跨縣市收容轉介個案，協助鄰近縣市安置保護性或緊急安置個案，以補足部分財源不足縣市安置機構不足的問題；另中央社會福利機構可於處分縣市所轄不良機構時，作為個案安置的後盾，使乏人照顧之老人、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者獲妥適之安頓與照顧。","(二)本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包含4家兒少福利機構、6家老人福利機構及3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103年底計安置2,984人，提供全天候照顧環境，並藉由多元化服務，陪伴兒童及少年成長，使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享有尊嚴與優質的生活。住民或家屬平均滿意度達94%，每年預算執行率皆達100%。","(三)為維持部屬13家社會福利機構之照顧品質，菸品健康福利捐原分配比率已不足以因應現況需求，需穩定持續且增加菸捐分配金額挹注社會福利基金，以為困苦失依的兒少、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打造一個溫馨、有尊嚴的家園。另亦將分配金額做為「長照基金」發展長照資源和人力之用。"],["段落：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十、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目前菸葉收購政策仍持續辦理，雖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擬定輔導補助基準，並於產地辦理說明會宣傳，惟台灣菸酒公司仍持續保價收購且收益高，致多數農民無轉作意願，執行率低。持續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並將分配金額做為農業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例如檳榔）之用。"],["段落：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十一、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103年查獲私劣菸品1,690.35萬包，市價9億1,464萬餘元。截至104年9月底止，查獲私劣菸品700.47萬包，市值3億6,945萬1,696元。","肆、總結","鑑於人口老化、少子化，衛生福利部為增進弱勢福利與保護國民健康，減少國民罹病、殘障與死亡率，能提高民眾的健康獲益，促進全民健康與生命品質，並能有效減少民眾使用健保資源，爰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授權，進行菸捐分配額度評估與檢討，經審慎評估健保目前運用之比率偏低、各菸捐用途所需，以及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制定公布，得增列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途等，故修訂菸捐之分配及運作辦法，俾使菸捐之分配使用更符實需，發揮最大效益。","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對於菸害防制，維護國民健康業務的關心，對業務之推動，有極大之助益，丙煌在此敬致謝忱，衛生福利部研擬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尚祈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接下來謹就「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之修正進行報告。","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為菸害防制法之立法目的，本法第二章明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為衛生福利部的職責，本部謹說明如次，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壹、背景說明","一、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明訂：「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及第62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8條規定「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一個月至三個月之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惟有關「健保安全準備」累積至104年4月底，提存後安全準備餘額為1,388.56億元，推估至104年底安全準備可達2,292億元，約5.12個月保險給付支出，105年更會更達2,449億元，將超過該條訂定以1個月至3個月為原則之上限甚多，恐引發調降保險費率及提高健保支出之爭議。例如，本部自102年1月徵收健保補充保費，健保署已自今（104）年起將平均眷口數由0.7人調降至0.62人。","四、行政院秘書長103年6月17日院臺農字第1030138221號函、行政院秘書長103年12月22日院臺衛字第1030157752號函示儘速檢討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比率；行政院104年3月18日院授主預社字第1040100554號函建議檢討由菸品健康福利捐優先分配於尚須國庫挹注之基金。","五、104年5月15日行政院杜政務委員紫軍、顏政務委員鴻森等協商結論：「……三、依衛生福利部『102-106年度健保財務狀況及政府應負擔36%法定下限差額』資料估計，104年健保安全準備總額預計將超過健保法第78條訂定以1個月至3個月為原則之上限甚多，恐引發調降保險費率及提高健保支出之爭議，且考量健保費率易降難升，安全準備總額應儘可能維持一定水準，以兼顧健保財務及國家財政。目前每年菸捐分配70%挹注於健保安全準備，其他運用於弱勢照顧之比率偏低，尚有檢討空間，仍請衛生福利部儘速檢討菸捐分配比率」。","六、審計部審核本部103年度健康照護基金附屬單位決算，於104年4月21日台審部三字第1040052191號函復審核通知注意事項：『一、有關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及運用情形……雖各受配機關（基金）已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按季公開對民間團體或個人補（捐）助案件之補（捐）助事項、對象、金額及核准日期等。惟相關資訊散見於受配機關網站……請檢討強化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用資訊透明度；二、……菸品健康福利捐未獲有效運用，損及政府資源運用效益，請儘速檢討分配比率，審視實際需求檢討分配比率，提升政府資源運用效能。』","七、依立法院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明定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5年至少120億元」，該基金財源如下：(一)政府預算撥充；(二)菸品健康福利捐；(三)捐贈收入；(四)基金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又104年5月15日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檢討及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並明訂社會福利項下長照資源發展之分配比率」。","八、癌症篩檢業務費用自95年由健保移入公務預算，再於103年又將公務預算之婦癌篩檢14.3億元改移由菸金支應，相當於需要多分配5%菸捐於癌症防治，此14.3億元係子宮頸癌及乳癌篩檢相關費用，都不是規劃在菸捐本來分配比率內，移入時即已先經協商決定：若菸捐未能調漲，基金額度將不敷使用，即應啟動重新分配菸捐比率之配套措施，調高癌症防治之獲配比率。目前103-104年是用以前年度剩餘款先支應，而今剩餘款已用罄。故分配比率之調整係反應每年提供520萬人次篩檢服務之事實。","九、鑑於人口老化、少子化，本部為增進弱勢福利與保護國民健康，特加強菸害防制、戒菸，以及照顧因為菸害而產生的疾病或受害者，彌補菸害造成的醫療成本損失，同時減輕健保與長照負擔，並運用在全民的疾病預防、癌症防治、孕婦、新生兒篩檢、兒童預防注射、偏鄉醫療等用途，亟需增加相關經費挹注。","十、綜上，本部為發揮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最大效能，並公開透明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情形，以使大眾能充分瞭解，爰調整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比率，並增訂監督考核與公開透明機制而修正本辦法。","貳、修正重點","此次「菸品健康福利捐運作及分配辦法」主要修正條文為第4條及第5條，修正重點說明如下：","一、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使用更符實需，俾發揮最大效益，調整分配比率；並增列由農業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例如檳榔）之用，以有助於癌症防治；另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制定公布，增列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途。（修正條文第4條）","二、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應視受輔導與照顧者實際需求，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但其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之1%，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年度預算程序編列，其餘額分配比率及使用機關如下表：","三、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公開透明化，並降低外界質疑，明定各受分配機關以明顯標示或其他方式，表達款項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建立外部監督考核機制，及受分配機關於網站公開，年度經費之執行情形、成效、金額、補（捐）助事項及受補（捐）助單位名稱與金額等相關資訊，以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使用管理，臻於完善。（修正條文第5條）","參、總結","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對於菸害防制，維護國民健康業務的關心，對業務之推動，有極大之助益，丙煌在此敬致謝忱，尚祈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主席：謝謝蔣部長。請財政部吳次長報告。","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承邀出席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二委員會聯席會議，就衛生福利部及本部函送修正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第5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係扣除菸農照顧經費後1%供中央與地方查緝私劣菸品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其中90%撥供中央及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經費，10%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撥供中央及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經費部分，由本部國庫署統一編列預算供中央及地方私劣菸品查緝機關執行，10%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由本部賦稅署編製預算撥交各地區國稅局執行。以下謹就本部執行概況簡要說明如次：","一、私劣菸品查緝作為方面","(一)訂定「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結合海關、海巡署、警政署及地方政府等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加強海境及岸際暨市面之聯合查緝私劣菸品。","(二)辦理傳統民俗節慶前全國同步專案查緝每年5次，以嚇阻不法業者利用節慶販賣違法菸品。","(三)全國各地方政府抽檢轄區菸類製造、進口、販賣業家數由99年8,288家，逐步增加至103年1萬310家，以強化查緝範圍。","二、實際查獲績效方面","本部99年私劣菸品查獲數量為1,418件，至100年增為2,602件，近年聯合查緝積極辦理，雖查緝家數增加，但實際查獲量已趨下滑，103年度查獲私劣菸品件數1,813件、1,690萬包，市價約9億1,464萬餘元。","三、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作為方面","(一)各地區國稅局依城鄉差距及轄區特性，運用多元管道及方式加強向民眾宣導拒買未稅低劣菸品。","(二)透過辦理多元化宣導活動教育民眾正確租稅常識，藉以防杜菸品稅捐逃漏，提醒消費者勿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銷售之菸品，增進國民對菸品正確消費觀念及誠實納稅之認知，以維護自身健康及防杜逃漏維護租稅公平，103年度辦理306場次。","四、結語","本部持續結合部會間不同業務屬性及資源，共同執行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工作，近年來上述查獲數量持續降低，顯示已有效打擊私劣菸品及走私等犯罪行為，本部將持續精進查緝技巧，防制走私及私劣菸品之流通。本次修正辦法本部獲分配比率仍維持原額度1%並無變動，請各委員續與支持。","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謝謝吳次長。請農委會農糧署林副署長報告。","林副署長麗芳：主席、各位委員。今日大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二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議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運用之工作成果與檢討，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於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運用於菸農之關心，以下謹就本會近期對輔導菸農轉作辦理情形提出說明，敬請不吝指教。","壹、我國菸產業概況","民國35年政府公布「臺灣省菸草專賣規則」，在有計畫輔導下栽培菸草。依據臺灣菸酒公司資料，目前菸農戶數約1,800餘戶，種植面積703公頃，主產地在南投、嘉義及高雄等。","貳、菸捐分配農委會情形","一、「菸害防制法」於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其中第4條有關「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略以，菸品健康福利捐用於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之1%。","二、衛生福利部自民國99年起至102年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配撥菸捐經費予農委會辦理菸農轉作輔導與照顧，每年提撥1%，金額為2億元，共撥8億元。","參、輔導離菸轉作辦理情形與成果"],["一、辦理情形：","(一)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針對臺灣菸酒公司國產菸葉繳菸名冊之菸農，秉適地適作原則輔導轉作長期（果樹）、短期作物（蔬菜、花卉、雜糧及中草藥等）等，並提供補助措施，相關輔導轉作措施及補助基準如附件。","(二)輔導菸農領取轉作補助後即由本會統一造冊送臺灣菸酒公司登錄自願離菸。","二、辦理成果","(一)宣導菸農轉作：經辦理計畫及宣導說明會4場次，自103年起分別於花蓮縣玉里地區，高雄市美濃區、南投縣草屯鎮及嘉義縣中埔地區等菸草主要產區各辦理1場次宣導會，依本會轉作補助基準並結合各區農業改良場宣導菸農轉作高經濟作物，強化農民意願，以鼓勵轉作（型）。","(二)轉作意願調查：依據菸害防制策進會委員會議決議，研析「國際或其他國家之離菸作法規劃我國之可行方案」，於101年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臺灣菸農經營現況及轉作可行性調查」計畫，分析日本及美國菸田廢耕均以菸草公司發放補償金收回種植權方式為主，國內菸農則在菸酒公司停止收購菸葉後才有轉作意願。","(三)實際轉作：自99年起至本（104）年9月，計7戶菸農申請轉作輔導，面積1.61公頃，計支用3,719千元，尚有7.9億元未支用。","肆、檢討與精進","一、本會自99年起推動菸農轉作面積約1.61公頃，檢視無法擴大辦理之原因如次：","(一)依據101年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臺灣菸農經營現況及轉作可行性調查」計畫研究分析顯示，臺灣菸酒公司持續以每公頃2,500公斤、每公斤約204元辦理收購，農戶每公頃收入達50萬元（淨收益介於35-40萬元間），相對收益較其他作物高，致轉作意願甚低，輔導轉作空間有限。","(二)菸草屬冬秋季裡作且生產期短，囿於氣候環境因素可供推薦轉作之作物品項有限，又加上擁有繳菸權利，農民不種植時仍可轉讓權利，持續享有收益，也影響農民轉作意願。","二、本會檢討後續辦理事項","(一)洽請臺灣菸酒公司落實查核種植菸葉工作，讓有意願轉型之農戶參與計畫，辦理離菸轉作。","(二)嘉義地區菸農團體代表及民意代表等建議採取菸農領取每公頃60萬元後即切結離菸，以1次性離菸方式輔導停種菸葉，本會洽相關部會評估。","伍、結語","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二委員會關切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運用於輔導菸農轉作離菸，係影響國人健康主要關鍵議題之一，本會將配合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持續檢討精進，以確保輔導菸農離菸轉作其他經濟作物並停止菸草生產，維護國人健康，並聽取各委員意見，據以改善。","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質詢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上午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臨時提案須與今日議程相關。","首先請江委員惠貞質詢。","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議程要討論財政部函送修正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這並非修法案件，亦非立法案件，而是因應長照法的通過，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20億元的經費明列菸捐要提撥支應，所以你們要調整分配比率。這個辦法原是備查，之後改由委員會審查。請問部長，如果這個辦法的審查未通過，你們要如何處理呢？"],["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回到原點。"],["江委員惠貞：那麼長照需求的量要如何處理？","蔣部長丙煌：沒有辦法，就回到原點。","江委員惠貞：就是無法動支這個經費，是不是？"],["蔣部長丙煌：對。","江委員惠貞：現在你們因為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而進行這樣的處理，但是過去葉金川時代，健保安全準備的分配比率已從90%降到70%，這次你們提出的修正版本則要降至50%，高達66億元，其實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的經費不是全部來自菸捐。","蔣部長丙煌：是，沒錯。"],["江委員惠貞：你們要分配多少比率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蔣部長丙煌：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至少要120億元，分5年撥充，1年約需24億元，其來源包括菸捐。我們這次將其列為3%，約9億、10億元。另外，房地合一稅也應該挹注，公務預算亦然。於是我們經過綜合考量，認為這樣的比率應該合適。"],["江委員惠貞：所列比率是3%、5%或20%？"],["蔣部長丙煌：分配3%於長照。","江委員惠貞：應該差不多如此。這次你們將健保安全準備的分配比率一時調降20%，約66億元，雖然最近健保會委員等各界都來遊說，希望菸捐能支應罕病的需求及其他國健署作為的經費。我們也不是認為如此不可以，而是這些現在都有撥補，只是你們認為那些經費不足，希望透過這次修正一併調整，但是這次一併調整的數字會不會太多，再者，最近有這麼多問題和討論的很大原因來自補充保費，目前這看來有2,085億元的結餘，但是真正到位有多少？"],["蔣部長丙煌：有一千多億元。","江委員惠貞：這可能連一千三百億元都不到，因為其中有很多經費是政府要撥補的，卻尚未到位，而這尚未到位並非現今的政府才這樣，而是歷朝政府一路以來皆如此。簡言之，這是虛列帳戶。更何況我們本來預測今年能入帳的經費很充裕，但是明年在GDP也無法「保1%」的情況下，明年的補充保費一定很慘。當然兩、三年內健保安全準備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可是五年後就不知道了。"],["蔣部長丙煌：是。","江委員惠貞：對於你們現在要這麼快撥補健保安全準備，本席認為如今景氣普遍不好，動能又未見起色，雖然有人提出第四季似會反彈，但是反彈也不會那麼迅速，況且這個反彈會是曇花一現或具持續性動力，我們看不出。既然如此，你們是不是應該採取比較謹慎的態度？既然這次修正乃因應長照需求，你們便先補足這5%，其他部分先不要動。至於罕病需求或其他國民照護的相關業務部分，你們依然按照原有比率操作，這樣應該暫時能撐住。","蔣部長丙煌：跟委員說明如下，其一，很多其他方面的運用經費的確不足，所以我們才要適度調整。其二，如果好好處理其中很多經費如癌症防治、疫苗基金等等，健保開支便能降低，因為這些屬於預防醫學。其三，這次會提出這些修正的原因是我們認為這個比率是動態的，這可以視需要來調整，如果我們在明年、後年認為這個比率不對，就再度調整。","江委員惠貞：問題在於自葉署長時代，健保安全準備的分配比率從90%降到70%時，這就沒有彈性了，我們當然都很希望這個比率是動態的。"],["蔣部長丙煌：這應該是動態的。","江委員惠貞：就這幾年的事實來看，這是動態的嗎？"],["蔣部長丙煌：我們可以隨著時間提出調整。","江委員惠貞：你們以前的紀錄不好，就算現在提出以後這要有彈性，人家也會認為這無法有彈性。你們過去的確沒有彈性機動調整這個比率，這個比率從90%降到70%就沒再動了。這個案件本來只是備查案……"],["蔣部長丙煌：對。","江委員惠貞：這個部分本來應該尊重衛福部的行政裁處，不論這些經費要挹注疫苗基金或癌症防治，本席都不反對，只是民眾當下所能繳付已是泥菩薩過江。況且菸稅和菸捐是連動的，而菸稅、菸捐在今年年底前可能都很難處置。","之前健保安全準備的分配比率從90%降到70%，已降20%，現在還要再降至50%，金額又達66億元，這不算少數。衛福部可能還是要適度調整這個20%，雖然這些經費好像不是從民眾的口袋出來，而是原來就有，但是我們仍然希望你們要穩健支應。部長方才提到長照約需3%就夠，一年大概不到10億元，然而你們現在舉出大旗告訴人家，這次修正菸捐的分配比率是因為長照法，結果卻連其他部分一起動。","如果這純粹是備查案，我們尊重衛福部的裁量權，但是這已在審查，我們就必須提醒你們注意，這是不是可以更穩健處置。如果衛福部今年調10%，後年你們發現這不夠，明年便再調5%、10%，因為它是浮動、機動的。現在你們動太多，大家會想這有沒有需要動那麼多。如果這不需動那麼多，你們就從10%、5%慢慢調整，如此你們也較能穩健面對各界的質疑。簡言之，大家認為這並非要使用這麼多經費，不需分配這麼多。請問未來一年內，你們有可能要執行這麼多量嗎？","蔣部長丙煌：這些都經過評估，例如疫苗基金的確不足。"],["江委員惠貞：基金原來是多少？"],["蔣部長丙煌：一年有20億元。"],["江委員惠貞：這個缺口有這麼大嗎？"],["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答復。","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有，因為公務預算大概只能到7億元。"],["江委員惠貞：那是因為經費編列不足或每年被酌減、被凍結。","郭署長旭崧：這個經費沒有酌減，也沒有凍結，而是編列不足，但是編列不足的原因之一是主計單位認為我們有菸捐支應。因此我們也是受害人，我們當然希望以最穩定的財源來支應，公務預算是最好，這是目前我們受到的……","江委員惠貞：你們會被強烈質疑菸捐本應用於處理菸害防制的相關工作，但是疫苗和菸害防制有直接關係嗎？"],["郭署長旭崧：二者確實沒有直接關係。","江委員惠貞：雖然經費只是左手換右手處置，且我們也不是認為疫苗基金不應該被挹注，但是政府不能在本預算中便宜行事到認為這有個小水庫可運用。正因如此，所以你們每次調整菸捐都會備受質疑。徵收菸捐基於「菸害防制法」，經費要用於菸害導致的各種病症、各種國民健康問題，可是疫苗則屬於預防醫學。"],["蔣部長丙煌：菸捐的用途包括預防保健、健康照護和菸害防制。","江委員惠貞：本席知道。說穿了，預防保健和菸害有何關係，要有關係也應該是和菸害有關的預防保健。"],["蔣部長丙煌：我們的整個概念超過這個部分。","江委員惠貞：政府對抽菸者徵收菸捐，因為抽菸者抽菸導致國人傷害，且造成空氣品質不佳，所以抽菸者願意繳納。雖然預防保健是法有明文能以菸捐支應，然而這也是長期以來人家不服之因，於是衛福部每次調菸捐、菸稅時，這些人會認為你們都說那些是他們造成的，所以要對他們徵收菸捐。不然，你們就以其他法源來課徵，那麼你們如何運用這個經費，人民也願意。但是衛福部現在不是這樣處理，你們認為抽菸者抽菸，不但污染空氣，而且二手菸傷人，甚至害己，你們除運用菸捐經費來補救這些傷害，也進行其他防治。","本席不是認為疫苗基金不應該有這麼多經費，而是依靠菸捐處理其作業者不應該占這麼大比率。菸捐長期被認為是衛生福利部的私房錢，大家不能看到這筆經費，各部會不可以一起用。身為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委員，本席絕對贊成，可是為何那麼多其他委員會的委員或其他各界人士會質疑？因為這個經費的來源是「菸害防制法」，而不是其他法律。","關於這個20%，你們能不能以更穩健的遞減方式處理？不要一時調20%，你們思考思考，這樣今天的審議過程也許會更順利些，好不好？謝謝。","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不過，我必須再強調，我們真的已經過很仔細地討論和協調。","江委員惠貞：今天委員會充分討論，本席不會太直接反對你們，但是必須提醒你們，菸捐的來源和經費支應是長期被質疑的問號。","蔣部長丙煌：是，謝謝。","江委員惠貞：雖然我們能理解，也願意體諒，但是希望你們能更審慎面對。","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委員。"],["主席：謝謝。請劉委員建國質詢。","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接續剛才江委員的問題，疫苗基金期待的是最穩定的財源，而疫苗基金最穩定的財源來自菸捐，請問你們剛才的答復是不是這樣？"],["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答復。","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不是，菸捐當然不是一個最穩定的財源，假使能夠從公務預算來的話，那當然是最好的一件事情。","劉委員建國：剛才部長的答復是你們已經有充分的討論，請問經過這樣的調整之後，對於疫苗基金可以挹注多少？所占的比率是多少？你們原本期待公務預算才是最穩定的財源，但顯然公務預算不足以讓疫苗基金得到穩定的財源挹注，所以你們回過頭來經過充分討論之後，認為還是要透過菸捐的挹注，才可以讓疫苗基金達到某種程度的穩定，我這樣講應該沒有弄混你的意思吧？","郭署長旭崧：大致上沒錯，也就是說，這次是將3成調整為5成，2成當中用於疫苗基金的部分就會從原來的1.5%上升到2.8%，所以當然是增加，這也是為了因應未來新疫苗的引進。","劉委員建國：從1.5%到2.8%就是增加將近一倍之多。你們一直期待公務預算能夠成為疫苗基金最穩定的財源，但長期以來就是這麼不穩定，就是沒辦法期待公務預算，反而是現在菸捐進行調整，疫苗基金才得到比較穩定的財源挹注，我這麼講應該沒有錯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政府就是亂了套，本末倒置到極盡的地步，讓本席沒有辦法接受，我相信本委員會的任何一位委員應該也都難以接受。就像剛才江委員所講的，疫苗基金和吸菸者買菸所付出的菸捐到底有什麼關係？疫苗是要預防什麼？難道是施打下去之後可以讓吸菸人口數降低嗎？還是吸菸人口會從A傳到B，再從B傳到C？疫苗基金和吸菸狀態完全沒有相干。疫苗基金穩定的經費來源本應是公務預算，結果公務預算從頭到尾都沒有辦法讓疫苗基金穩定，反而是菸捐調整之後竟然成為疫苗基金最穩定的財源，這是什麼社會？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到了極點！"],["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郭署長也講過，我們當然很希望公務預算能充分編足，但各部會、各單位每年都想盡辦法在爭取政府預算，而大餅就是這麼大，所以誠如委員方才所言，公務預算的爭取有時並不是那麼……","劉委員建國：公務預算的爭取當然必須由部長和行政院及主計單位充分溝通，就像郭署長所講的，疫苗基金必須要有穩定的財源，萬一有什麼狀況，才不必東挪西湊，像你們之前就動用過第二預備金。照理說，這個基金必須有公務預算做為穩定財源，結果你們向行政院爭取不到，反而必須從菸捐來挹注，而且比率從1.5%變成2.8%，幾乎是100%的成長，變成疫苗基金的穩定財源，這根本說不過去嘛！","其次，你們洋洋灑灑寫了這麼多有關菸捐分配的修正緣由，其中提到國健署「癌症防治」現行分配比率為5.6%，修正之後變成11%，相當於100%的成長，請問你們準備拿去做什麼？其次，醫事司和疾管署的「提升預防醫學品質」及「提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的分配比率從原本的4%變成7.3%，增加了3.3%，也有百分之八十、九十的成長，另外還有一大堆諸如此類的例子，隨便一個署就可以從菸捐裡面增加10億、15億、20億的經費。委員會在審查預算的過程當中，連一、二百萬都要錙銖必較，而且我們發現給你們機會之後，有時執行率的落差竟然大到我們無法接受的地步，如今竟可從菸捐當中大張旗鼓地擴大到這種程度！雖然你們在報告當中有提到現在分配到的經費到底拿去做了什麼，但本席要請教，修正之後，增加了這麼高的分配比率，你們要拿去做什麼？這些你們有寫嗎？這麼多的項目，你們有寫嗎？"],["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在第二份報告當中有提到。"],["劉委員建國：你要叫我們這些委員及全國人民如何相信？光就國健署來講好了……"],["邱署長淑媞：癌篩就是我們已經在做的乳癌篩檢及子宮頸抹片篩檢……","劉委員建國：你們的分配比率從5.5%變成11%，等於是增加100%的菸捐挹注……","邱署長淑媞：還不夠，因為已經在篩檢了，這是健保的項目，健保不給付而提出來……"],["劉委員建國：顯然你們長期以來在公務預算當中就沒有積極去爭取嘛！"],["邱署長淑媞：公務預算要加稅。","劉委員建國：公務預算要加稅是另外一回事，站在國人保健的立場，癌症防治是非常重要的，貴署應該積極去爭取才對，怎麼可以差這麼多？"],["邱署長淑媞：我們有……","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以前癌篩是在健保的給付項目當中，現在把它移出來，所以需求就出現了。","劉委員建國：你們要怎麼乾坤大挪移我不清楚，而且我相信連你們裡面的人都不清楚。現在從健保裡面移走20%，我不曉得健保署署長有沒有意見；如果健保署署長沒有意見的話，那就更糟糕了！我們曾在委員會當中說過健保補充保費課徵到那麼多，總共有八、九百億，等同於當初消費券花費的額度，本席甚至懷疑是不是消費券花得太多，所以才故意從補充保費去做處理，當時本席還說你們已經課徵到某種程度了，是不是要調整？部長和署長都說不可能，結果行政院馬上把你們強姦，補充保費當中有四、五項馬上就降低門檻！你們有錢了，可以讓行政院強姦，其實人家健保會還不服咧！現在又要把菸捐挹注到健保費的比率從原本的70%降為50%，整整降了20%，可見健保真的太強、太神氣了！問題是可以這樣嗎？你們在這邊信誓旦旦說絕對不能調，因為這是連動的，費率和補充保費怎麼可以單方面調整，法律明文規定這是不可以的等等，反正你們就是說不行，如果是這樣的話，行政院強姦你們的時候，你們怎麼悶不吭聲？還好還有健保會起來發聲。現在到底誰又要強姦健保署了？從70%降為50%，這20%是多大的數額？剛才江委員說是66億，請問只是這樣而已嗎？包括國健署、醫事司、疾管署、照護司、社家署、綜合規劃司等等，綜合規劃司從菸捐裡面拿了一筆錢來做什麼？說什麼要進行藥物濫用宣導、正確使用安眠藥、對抗失眠沒煩惱，經費來自哪裡？就是用菸捐來挹注，然後辦摸彩、抽iPhone 6，結果有一百多萬人瀏覽，請問這和菸捐有什麼關係？難道錢多到這種程度嗎？"],["主席：請衛福部綜規司楊司長答復。","楊司長芝青：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每年年初都會組成一個工作小組，邀請學者專家來訂定當年度所要推動的衛教宣導主軸，104年度共有四個衛教宣導主軸，包括食品安全教育、藥物濫用防制、疫病防治及高齡友善環境，每一個宣導主軸的經費大約是700萬上下，這些都是委辦計畫，利用多媒體管道去做宣傳，包括平面、網路及電視託播，這次我們是委託……","劉委員建國：這次菸捐調漲，綜合規劃司可以增加的經費是多少？","楊司長芝青：我們這次都沒有調高，反而明年度還往下調，原本是4,000萬，明年變成3,800萬，我們並沒有增加。"],["劉委員建國：什麼叫做4,000萬變成3,800萬？"],["楊司長芝青：就是從衛生保健的部分拿來……","劉委員建國：就菸捐而言，綜合規劃司原本是分配到多少？這次修正之後，你們的分配比率是增加還是減少？","楊司長芝青：這次重新分配我們並沒有增加，反而是減少。"],["劉委員建國：減少多少？"],["楊司長芝青：大概兩、三百萬左右。","劉委員建國：減少太多了！是因為iPhone買太多了，所以貴部才會調整你們的部分嗎？","楊司長芝青：不是。因為我們都是委託廠商，獎項的提供都是由廠商來決定，廠商可以平均分配或集中金額在第一獎，這次這個廠商剛好是集中在第一獎，其他都是很小的獎項，最主要是為了提高點閱率。這次的點閱率達到兩百多萬人次，比以前的績效都還要好。我們主要是為了提升對民眾的宣導，回饋到民眾的健康……","劉委員建國：本席所看到的資料顯示點閱率是一百多萬人次，而你剛才所說的是兩百多萬人次，恭喜你，你已經達到某種程度的效益，但我還是不清楚這和菸捐的直接關係到底是什麼？跟菸害防制的直接關係是什麼？因為安眠藥使用不當，所以你們要進行用藥相關宣導我沒有意見，你們要送什麼東西我也沒有意見，但這些到底和菸捐有什麼關係？你們講了衛生保健，也提到補助醫療缺乏地區，另外還有罕見疾病，罕見疾病相關經費從2%變成2.7%，如果本席所看的預算沒有錯誤的話，101年相關經費是1.8億元，102年也是1.8億元，103年還是1.8億元，經過調整之後變成8.23億元，增加了將近7億元的經費。請問在菸捐挹注的過程當中，有關罕病的部分，你們到底是怎麼做的？突然增加這麼多預算，要拿來做什麼？你們原本做什麼我們大概都清楚，但是增加之後你們預計要做什麼，我們根本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要我們怎麼同意你們進行調整？","再者，健保署的立場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健保署現在變成小媳婦、裡外不是人？這是什麼樣的政府體制？衛福部怎麼會變成如此不堪？","蔣部長丙煌：整個調整是在衛福部的體制之下大家協商出來的，最後的決策當然是我做的。我剛才已經說明過整個調整的前提在於各方面都有這樣的需求，而且大家都知道目前健保的安全準備比較高，所以現在的狀況是可以做一些調整的。但調整應該是動態的，換句話說，一、兩年以後，如果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覺得這樣的比率不太對，我們可以再調回來，但目前的確有這樣的需要，而且健保的安全準備是有能力承擔的。","劉委員建國：不論是調漲或調降健保費率，絕對都和全民息息相關，不論是調降或調高健保補充保費門檻，也和全民息息相關，難道這和本委員會沒有息息相關嗎？修正菸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的過程為什麼要送到委員會來審查？如今健保費來自菸捐的挹注比率從70%降到50%，調降比率如此之高，你們說要補充到長照保險的部分去，問題是社家署社會福利部分的分配比率原本是3%，現在也只不過變成8%而已，顯然你們是用長照之名，要把健保費來自菸捐的挹注比率從70%降到50%，說那20%要挪去挹注長照的相關準備，但我們現在看到的只有8%，也就是只增加5%而已，相對而言並沒有那麼多啊！","蔣部長丙煌：那部分一年大概需要24億的經費，它的來源除了菸捐以外，還有房地合一稅及公務預算等等，所以這樣的挹注應該差不多足夠了。","劉委員建國：本席要再善意提醒一下部長，事情不應該是這樣處理的，我不想形容為什麼菸捐會被說成是小金庫，如果這叫做小金庫的話，我們委員會也不需要審查了。問題在於這麼大的預算規模竟然可以這麼草率地進行這樣的分配與調整，而我們看不到你們未來所要執行的狀態，此外，健保安全準備來自菸捐的挹注比率調降了20%，說是要拿來挹注長照的相關準備，而長照的相關準備經費顯然沒有這麼多，這樣本席真的沒辦法接受。","最後是有關化粧品、洗髮精雌激素致癌的報導，請問這是什麼狀況？"],["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鄒研究員答復。","鄒研究員玫君：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化粧品的管理，因為各國的管理規定……","劉委員建國：根據報導，目前歐盟、美國、大陸等地都已陸續禁用，我政府近日清查兩百多種產品，明年7月起跟進。請問這是你們發布的訊息嗎？"],["鄒研究員玫君：這是我們發布的訊息沒有錯。"],["劉委員建國：請說明清楚。","鄒研究員玫君：我們在10月9日做了一個預告，也就是說，如果化粧品含有這三類雌激素成分的話，從明年7月開始就要全面禁用，原因在於世界衛生組織已在101年將其列為致癌物，各國……"],["劉委員建國：世界衛生組織早在101年就已將其列為一級致癌物？","鄒研究員玫君：是的，我們在……","劉委員建國：人家都已經開始陸續禁用，而我們必須到明年7月才全面禁用，也就是說，要讓使用這些洗髮精的消費者繼續使用到明年7月是嗎？","鄒研究員玫君：報告委員，各國的管理不一，這三項成分目前日本還是容許的，我們對於化粧品的管理方式和日本比較接近，可是今年有比較多的研究報告提出來，所以我們在幾個月之前也做了一個評估，到最近才定案。也就是說，我們還是會比日本先一步，與國際上其他國家做一樣的規定，但是業界需要做一些準備，所以我們在最近預告，給大家兩個星期的時間，如果業者必須做一些更換處方的準備……","劉委員建國：部長，如果她所講的這些狀況你可以聽得下去的話，現在媒體都在這裡，就請你做一個宣示吧！如果這樣的講法，全體國人以及使用這些洗髮精的消費者都可以接受的話，你們就做一個宣示吧！因為現在日本還沒有禁用，所以我們跟隨日本的腳步，是這樣嗎？果真如此，日本的長照做得這麼好，為什麼臺灣的長照到現在還比不上人家的一根腿毛！你們說臺灣的健保做得這麼好，請問世界各國有人仿照臺灣的健保嗎？現在歐盟、美國和大陸都已經陸續禁止使用，而我們卻還要等到明年7月！"],["鄒研究員玫君：我們原本也顧慮到……","劉委員建國：這種東西你要不要繼續洗？請你回答我，這種東西你要不要繼續洗？","鄒研究員玫君：我們會再做一個評估，如果有需要我們會提前……","劉委員建國：你先回答我，這種東西你要不要繼續洗？","鄒研究員玫君：因為現在業者已經陸陸續續來申請了，我們可以考慮申請變更配方，也可以考慮把時間提早，主要是在業者的處方準備上，我們可以……","劉委員建國：部長，你再不講話真的會出事，我不騙你！","蔣部長丙煌：我會要求他們把期限提前，他們去評估一下，把它提前。","劉委員建國：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拖到明年7月，對不對？"],["蔣部長丙煌：我們把它提前。","劉委員建國：請你們立即針對所有產品加以檢討與評估，以最快的速度來處理，甚至在一個星期或兩個星期內就應該公布！"],["蔣部長丙煌：我們來評估、來提前。","主席：你們真的很瞎！好像都沒有腦袋一樣，人家都已經宣布是致癌物了，你們還這樣子慢半拍。","劉委員建國：已經知道是一級致癌物了，你們怎麼可以這樣處理！"],["主席：你們真的是慢半拍。","劉委員建國：請部長積極一點，好不好？","蔣部長丙煌：好，謝謝。"],["主席：你可以寫一個提案。","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劉委員提出很多寶貴的資料，讓我們上了一課，我剛才也聆聽超過20分鐘，以前我當立委的時候我就主張應該開放第二次發言，大家都有機會，因為有些人真的很認真，齊頭式的平等給予同樣的時間反而是不好的，例如對我來說時間就太多了，因為我沒有研究，我只有充滿疑惑，對國家前途充滿茫然感，例如：菸捐、菸稅是本來就是應該課的，以價制量，而且它的社會成本那麼高，應該把社會成本讓生產者內部化，但是結果如何呢？","邱署長，本席有幾個問題要嚴肅的請教你，請你微笑的答復。"],["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是。","許委員添財：菸捐好不容易才拿到，這樣的分配，你認為合理不合理？","邱署長淑媞：在分配上它是先用在因為菸捐增加的醫療支出，這本來是好事，但是它也必須幫健保及長照做長遠的建設，也就是用在預防上面，這樣未來健保的支出才不會不斷的高漲。","許委員添財：對於國民健康涉及菸害有因果關係的，不管是事先的預防或事後的補救，這筆錢不應該讓一般的健保費繳納者來承擔，所以生產菸、吸菸的人就要負起社會成本的責任，對不對？","邱署長淑媞：對，它有外部性。","許委員添財：但是現在農委會打算就菸農的損失找菸捐來補助，如果菸捐、菸稅以價制量的作法有產生效果，菸農的工作權、生計可能會受到影響，但怎麼會找菸捐來給付呢？產業調整的結果怎麼會找菸捐來給付呢？而且菸捐又是一個補助或補償，並沒有真正去做轉業的輔導，所以政策、制度亂無章法，至於行政態度、能力要怎麼講，我找不到形容詞，我們的經濟為什麼會這麼沒有國際競爭力呢？我們的社會為什麼會這麼亂？拜託人民應該要清醒一點，把這個政府換一下，真的就是這樣子，但光換政府、光換總統是沒有用的，傳統的官僚習性不改，政務官不敢講真話、不敢進行改革的提案與努力，選出總統後4年一晃，懂得時候已經下台了。如果照你的理想，國民健康署應該增加多少錢？可以多做多少工作？我現在是在幫你講話。","邱署長淑媞：事實上，像剛才大家關心的癌症部分，等於是沒有增加，因為本來在……"],["許委員添財：都沒有增加嘛！","邱署長淑媞：環境賀爾蒙所造成的問題，還有乳癌的問題現在篩檢都不夠用。"],["許委員添財：表示課菸捐、菸稅根本無效嘛！","邱署長淑媞：目前為什麼是11%？因為11%都還不夠用，所以我們面臨到必須停辦某一些癌症篩檢的可能性。","許委員添財：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部長應該替你說話，然後你也要提案，表示不需要分配到其他地方，因為你自己已經不夠用了，這筆錢必須全部給你們用，不然就會對不起這些犧牲者，不是嗎？其實抽菸是不得已的，你不要以為抽菸是想要害人，他是先害自己，為什麼？染上惡習啊！","邱署長淑媞：對，成癮。","許委員添財：尤其很多工作環境，沒辦法找到替代的方法，為什麼要嚼檳榔？因為夜間開車沒睡飽或加班的人，如果不嚼檳榔根本就沒精神啊！沒抽菸也無法工作，很可憐耶！是病耶！你們有針對這些抽菸族、檳榔族特別做健康輔導嗎？菸捐有用在這邊嗎？"],["邱署長淑媞：有。","許委員添財：他自己捐出的錢，應該要用在自己身上或是直接的受害人啊！","邱署長淑媞：有，菸害防治工作這幾年是特別加強戒菸，另外也提供……"],["許委員添財：還有地方補助。"],["邱署長淑媞：對。","許委員添財：地方補助也可以啊！但是應該直接用在環境衛生、國民健康，以及與抽菸有關係的行為、環境等方面去做最基層的努力。"],["邱署長淑媞：是。","許委員添財：無菸公園、無菸巷道、無菸商店、各種交通載具，都要去倡導啊。","邱署長淑媞：有，也很感謝過去委員在這方面的幫忙。","許委員添財：要不然要用在哪裡？如果流用的話，各縣市也不一啊！國健署或衛福部應該把過去放下去的錢公開比一比，看看他們是怎麼用的，讓良幣驅逐劣幣啊！"],["邱署長淑媞：這部分我們每一年都有做評核。","許委員添財：因為現在政府的治理能力已經腐敗到這種地步了，大家都缺錢，為什麼會缺錢？就是大家想做事，想做事才會缺錢，不想做事的人，根本永遠不缺錢！所以應該要回歸原理，期待新政府重來，就這樣啊！要不然到處做假帳，現在做假帳的政府比民間還嚴重哦！例如特別基金幫公務預算在隱藏潛藏性負債，這就是在做假帳，做假帳的政府居然還可以存在，人民被當傻瓜。如果可以做假，那個假就有可能是無底洞、黑洞，政府應該公開出來告訴民眾國家到底負債多少，錢到底是怎麼用的，先弄清楚，我們可以來改革，大家可以共同承擔，但政府卻一直在讓黑洞、黑幕、黑箱存在，便宜行事，惡化下去，這邊是不是有錢補助下去的？補助團體或許有其正當性，但是團體和團體之間呢？有沒有公平性？問題就來了，所以錢拿到以後就亂用。","邱署長淑媞：縣市部分有一半的經費是要靠考核的，我們會去評分……","許委員添財：因為是可憐人在抽菸，不得已的抽菸，其百分比很高，當然因為流行、時尚等原因去抽菸的人也是有，今天政府對於可憐人去課捐、課稅，提高其負擔，他們就會轉去買假菸、偽菸、黑市菸品，造成黑市的猖獗，然後政府再去抓，並發給獎金，有抓到一定會給獎金，可是沒被抓到的比抓到的還多得是，這是財政部的部分，所以國家亂成這個樣子。光這一套菸捐、菸稅，就可以檢討出這個國家政府腐敗無能的亂象，所以一定要做改革，其實處處都需要改革，我為什麼到每個委員會去登記發言？我從不說好聽話，因為我比人家心痛，所以檢討的時候盡量把問題抓出來。","邱署長淑媞：是，吸菸人數是有下降的，吸菸率有下降。","許委員添財：當然有下降，因為國民水準提高以後，大家會比較注意這個問題嘛！"],["邱署長淑媞：弱勢的人下降比較多。","許委員添財：20年前誰會相信菸害是致癌的主要原因？也沒人知道吸菸造成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的疾病，可是現在相信的人越來越多了。","邱署長淑媞：但是弱勢者下降的更多，這是因為策略有效的關係。","許委員添財：其實當時美國的統計分析就已經下結論，認為有直接的關連、有因果關連，所以抽菸是絕對不行的。"],["邱署長淑媞：對。","許委員添財：但那時候很多人都不相信，現在相信的人越來越多，所以會自動去戒菸，你如何讓他們更相信，臺灣人以前是很衝、很勇的，現在呢？生病的年齡層越來越降低，各種病的年齡層都下降，醫藥費的負擔就會加重，醫學發達、醫術發達，所以平均壽命還在提高，但是健康的壽命卻縮短了。","邱署長淑媞：平均壽命去年也下降了，所以光靠健保是不夠的。"],["許委員添財：連平均壽命都下降了？"],["邱署長淑媞：所以是要做預防的。","許委員添財：所以問題已經相當嚴重了，如果連這個都下降，表示問題已經相當嚴重了。","邱署長淑媞：光有健保，大家拚命看病，但是沒有活得比較好，這對國民的意義是不夠好的。","許委員添財：而且看病本身也會造成新的病，你可以去急診室看看，真的慘不忍睹，連醫生都病了，醫生自己也要生存，有愛心的人會很忙，但可能會過勞死、過勞症，醫護人員是這種狀況，所以大家都慘，為什麼弄成這樣呢？我一直在問這個問題，為什麼弄成這樣呢？誰要負責？","邱署長淑媞：必須要從上游的預防做起，非常感謝委員的指教。","許委員添財：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本席只提最根本的問題，我覺得新政府必須針對這一塊去做努力，臺灣的新政府要改革當然是要做全面的改革，一方面把這邊老舊、漏損的部分堵起來，另一方面也要讓生產力提高，然後各方面更合理化，整體去做調整，把臺灣的經濟弄好，沒有什麼國家安全危機，不要以此來騙我，經濟不好，本身就是自我滅亡，讓經濟更健康已經變成連帶關係了，謝謝。"],["邱署長淑媞：謝謝委員。"],["主席：請蘇委員清泉質詢。","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提分配辦法？"],["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6月通過長照服務法，裡面明定菸捐有一部分要挹注在長照基金裡面，所以我們就開始積極研議。另外，許多菸捐的使用項目，包括罕病、補助缺乏地方的醫療資源、預防醫學等，長期以來都不是很充分，所以我們就趁現在這個時候、健保安全準備比較充裕的時候來做一些調整。","蘇委員清泉：此時不做更待何時，是嗎？"],["蔣部長丙煌：其實很多問題是累積很久的。","蘇委員清泉：健保每一年支付在罕病方面的費用是40幾億，上一次修改愛滋病防治條例，把愛滋病的錢，確診後2年後的部分，也要求健保給付，現在CDC已經不用支付了，CDC只需要支付本席當時在這邊堅持的特殊檢查、檢驗費而已，但這部分是多少錢？我看應該是無底洞，與B肝、C肝一樣，愛滋病的部分有人說是20億，有人說30億，甚至還會更多，因為當健保負責支付以後，就會更開放，因為本席的醫師有人是負責愛滋病的治療，所以我很清楚這一點。","健保的安全準備金現在號稱有2,000多億，資金到位的部分是1,000多億，其他都是虛列的，其實這種虛列早在李登輝時代就開始了，不是現在才有的，阿扁時代也虛列，馬英九時代同樣虛列，政府該出的36%，雖然越講越多，但虛列的數目也越多。","昨天健保委員會的委員有幾位跑來找我，因為健保準備金這樣被蠶食鯨吞、瓜分，前幾天你才和行政院長宣布，補充保費從5,000調高到2萬，因為很多領股息、股利的人都抱怨股價並沒有填權、填息，這樣下來一年就會減少42億，這些都是部長講的。另外，眷口數也減少了，這部分一年也會減少十幾億，這樣合計就達到50、60億了。如果菸捐可以挹注健保，以前是90%，後來調到70%，那時候好像是葉金川擔任署長，現在要調到50%，出手太重了，所以這些健保委員都很擔心，因為現有的準備金才1,000多億，依照現在的國際經濟情勢來看，明年的經濟應該不可能太好，任何人當總統都一樣，不要跟我說新政府就會比較好，試試看就知道。既然明年的國際經濟情勢不好，所以全世界都看壞，唯獨我們在看好，請問我們憑什麼看好？一旦明年的醫療支出增加，準備金馬上就縮水了，甚至掏空，所以健保署也是憂心忡忡，健保委員會的委員，無論是學者專家、醫療提供者、付費者代表，大家都憂心忡忡，我覺得他們做得非常盡責，所以才會非常擔心。是不是不要一下子從70%降到50%，應該折衷一下？","蔣部長丙煌：這個問題我們內部也討論了很久，也視其需求做出最後的決定，今天一開始我答復江委員惠貞時曾經說過，我個人認為像這樣的分配比例，以及70、50，甚至90的部分，理論上都是可以做動態性的調整，所以目前的準備金充分，我們做這樣的調整，明年、後年如果有另外的時空狀況，我們會再做調整，所以也不能去想說調整以後就不會再動了。","蘇委員清泉：分配辦法其實是你自己可以做決定的，根本不需要拿到立法院來做審查，這表示裡面的角力很厲害。"],["蔣部長丙煌：我瞭解。","蘇委員清泉：你說明年要再微調、調整，我告訴你，調整後就不容易再動了，三、五年內是不會再更改的。"],["蔣部長丙煌：不一定。","蘇委員清泉：請署長說明一下健保署的意見好了，最近健保委員都在抨擊你，你要不要回應一下？"],["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剛才已經表示過意見了，這是大家共同決定的結果，因為這是屬於動態的狀態，所以明年、後年如果有需要的話，應該會隨時去做必要的調整。","蘇委員清泉：明年、後年要調，也是拿來立法院審嗎？這不是分配辦法嗎？"],["黃署長三桂：辦法依規定是要送大院做備查。","蘇委員清泉：備查而已嘛！並不是審查，對不對？"],["黃署長三桂：可以改成審查。","蘇委員清泉：部長，昨天楊志良、葉金川在那邊痛罵你調整補充保費，連最硬的葉金川都說今天不談菸捐的漲價，他連談都不敢談，連最硬的他都認為此刻如果要調菸捐、菸稅，以現在的氛圍來說，根本沒人敢講，所以他才會一再退縮到主張調整5元，調整5元不就和本席之前的主張一樣嗎？今年年初我就是主張調5元，我們可以5元、5元慢慢調，否則一下子就要調高20元，再加上菸稅提高5元，誰受得了？第3季的GDP是呈現負成長哦！第4季、全年的目標是保1，我看非常困難，所以這時候這樣做調整會不會造成物價上漲的壓力？上一次油電雙漲已經讓國民黨選到被打趴、幾乎快死掉了，所以菸捐、菸稅要調整免談啦！","有關分配辦法的部分，我還是建議因為健保準備金1,000多億很快就會不足，因為補充保費拿掉一些，眷口數又拿掉一些，加上愛滋病的費用明年要改由健保來支付，大概要用掉30、40億，準備金的錢一直被拿走，很快就用完了，結果你現在一下子又要從70%降到50%，我認為太多，大家都會很艱苦，部長認為呢？","蔣部長丙煌：我還是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經過研議……"],["蘇委員清泉：有詳細的討論嗎？","蔣部長丙煌：真的是有詳細的評估，很多錢都是用在預防醫學，可能可以降低未來健保的支出，還有很多是用在社會福利，目前有很多社會福利單位嗷嗷待哺，所以在此時此刻我們覺得在準備金還充分的情況之下可以做這樣的調整，但是未來如果有需要，可以再調整，這是沒有問題的。","蘇委員清泉：昨天防癌基金會有找我，他們說國健署的四癌篩檢跟成年健檢現在錢不夠，國健署現在用的錢都是以前存下來的錢，就是在吃老本，所以需要一些挹注，否則就會花光光，最後變成空的，像改善偏遠地區醫療的醫療發展基金也有需要。本席不是說70%完全都不能動，而是一下子降到50%，真的有需要降這麼多嗎？讓健保委員會大家都受不了。所以本席建議部長再考量一下，否則健保委員也會受到很大的壓力，部長的看法怎麼樣？還是老套嗎？"],["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的指教。","蘇委員清泉：對於楊志良和葉金川講的話，你的看法怎麼樣？","蔣部長丙煌：其實這兩位都是前輩，我非常尊重他們的看法，很多事情我們都有在做，我們也了解醫護人員過勞、四大皆空、五大皆空等問題，也都有挹注相關經費在處理這一塊，所以這不是我們不知道、也不是我們沒有做的項目。","蘇委員清泉：好，他們希望用那些錢來提升醫療品質和改善過勞的問題。"],["蔣部長丙煌：我們都有在做。","蘇委員清泉：但是現在年輕醫師認為還沒有到位，還是不夠，所以是不是能用更多的精神和經費來處理這個問題？否則不管之後是誰當總統，都一樣抱著頭燒，也沒有真的多厲害，害醫界大家都雞飛狗跳。所以本席再次請你慎重考量，折衷一下，謝謝。"],["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是11月中，新年馬上就要到了，我們要展望明年，今年是紛紛擾擾的一年，但是人要往前看，不要向後看。本席剛才在9樓質詢的時候有問財政部張部長和彭淮南總裁一個問題：「如果展望明年的話，你會選哪個代表字？」彭淮南總裁選了「祥」字，張部長選了「和」字，合起來剛好是「祥和」，請問部長你會選哪個字？是「健」、「康」或什麼字？"],["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期望明年我們整個國家社會比今年更安祥，大家能夠齊心合力的為我們的經濟跟社會安定一起來努力，所以我覺得「祥」、「和」都是好字。"],["盧委員秀燕：那你自己會選什麼字？","蔣部長丙煌：我想選「和」字，因為這個字是比較屬於動態的。","盧委員秀燕：你們剛好這麼有志一同，謝謝。關於菸稅跟菸捐，長期以來社會大眾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們採完全課菸稅的方式，那當然國家的稅制是健全的，可是我們現在有一個問題，因為我們的菸稅是統籌統支，在進到政府的體制以後，它並不像教育預算，教育預算有受到憲法的保障，而且還有一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明定一年不能低於GDP的百分之多少和如何分配，可是我們衛福並沒有。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我們只好透過菸捐的方式來做衛福的支出，不過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況，有人批評菸捐可能會變成你們的小金庫，可是至少它是專款專用。如果我們今天不是透過一定的法令規定在國家的稅收保證衛福支出的話，那很可能即使把菸捐廢掉而進到菸稅，能不能分配到衛福，這是第一個令人質疑的問題，執政者很可能拿去蓋蚊子館，這樣比較有成績，因為做衛福的工作沒有辦法看到績效，而到處去蓋蚊子館則有可能。所以雖然菸捐被拿來做失眠的治療令人覺得不妥，但是如果將來全部要回歸到菸稅的話，你們必須力爭要以法律規定衛福支出占國家總預算一定的比例，否則一方面不贊成菸捐，可是菸稅又不能保障衛福的支出，這樣就會很麻煩。所以除非憲法有修改或是有制定像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這樣的法律，例如衛福經費管理條例，否則本席在一定程度上是支持你們的，不過你們一定要妥善運用菸捐，本席先表示我對這個部分的意見。"],["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盧委員秀燕：另外，在這段時間我們的紫爆情形非常嚴重，空氣污染非常非常的嚴重，嚴重到大家都束手無策，我到現在為止卻沒有看到政府有什麼強而有力的措施。我們這段時間很熱烈的在討論馬習會，很熱烈的在討論證所稅，因為這個禮拜就要表決大戰，我們也討論菸捐、菸稅，可是對無時無刻、分分秒秒在呼吸的空氣這麼糟，我們政府竟然沒有任何緊急的措施，很多人認為空氣不好能怎麼辦呢？我們沒有辦法馬上處理嗎？NO，政府應該要展現態度，而且要緊急處理。中南部最近空氣污染非常的嚴重，政府也沒有一個指導準則，譬如說已經紫爆了，空氣污染已經超過很多倍了，像校園裡面老師都各行其是，因為政府並沒有什麼指導準則，那小孩子到底應不應該停止課外活動，像體育課要不要上？我這兩天問了一些老師跟家長，因為政府沒有指導、也沒有專家告訴他們要怎麼做，所以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樣，有的人認為雖然空氣污染很嚴重，但是運動很重要，小學生很可憐，已經一個禮拜只有兩堂體育課了，如果再不運動真的是不行，所以大家寧願冒險犯難，即使吸著受污染的空氣，還是不能不上體育課。但是也有人說上體育課會更糟糕，因為做有氧運動的時候所吸入的污染物更是好幾倍，很可能造成肺部的損傷，比抽菸更嚴重。部長，如果空氣污染已經達到紫爆的等級，在學校上體育課是不是比抽菸還嚴重？","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空氣污染像PM2.5的濃度太高，的確是有害身體健康，嚴重到一定的程度，應該要減少戶外活動。"],["盧委員秀燕：是要減少還是停止？","蔣部長丙煌：我們有一個標準，就是分為10個等級，像PM2.5如果已經達54至58微克，我們就覺得已經不適合進行戶外活動，如果更高當然就更不合適。基本上，有這樣一個指標，對於這個指標是不是過於寬鬆，可以再檢討。","盧委員秀燕：部長，這兩天不只超過54微克，有些地方都高達兩三倍，如果要減少戶外活動，戶外活動很可能是去參訪或是在外面走一走，那本席要具體的問你，上體育課是做有氧運動，在運動過程中要大量呼吸空氣，如果空氣污染已經達紫爆的程度，應不應該停止體育課？學校現在都莫衷一是，他們也搞不清楚，請問應不應該停止體育課？","蔣部長丙煌：我個人認為應該要停止，包括馬拉松等激烈的活動應該要停止，否則對身體是有傷害的。","盧委員秀燕：所以政府應該要訂定標準，譬如說超過50微克就應該減少哪些活動，如果再超過一倍以上，體育課和體育活動就應該要停止。你們應該要訂定標準，否則老師不知道要不要上體育課，家長也不知道要不要讓孩子上體育課。你們什麼時候可以訂定具體的標準？因為光是掛旗子，大家還是搞不清楚到底要怎麼辦。像這兩天已經達到紫爆等級的好幾倍以上，上體育課會產生什麼樣的危險？你為什麼主張應該不要上體育課和體育活動？是不是對肺部已經達到吸菸的效果了？","蔣部長丙煌：對呼吸系統、眼睛等等都可能會有一些影響，所以應該要停止。","盧委員秀燕：你們是國家最高衛生健康指導機關，政府做事一定要有方法、一定要有措施、一定要能夠掌握速度，所以本席強烈建議你們在一個禮拜之內找教育部來開會。因為教育部懂教育卻不懂健康，而你們懂健康，你們還有國民健康署，所以至少先從校園裡面去做起，否則媽媽都不知道要不要讓孩子戴口罩去學校，也不知道要戴什麼等級的口罩，聽說戴一般的口罩也沒用，有人說應該戴防毒面具，有嚴重到這個程度嗎？我們看到新聞說連戴一般不織布做的口罩都沒有用，是不是？","蔣部長丙煌：口罩有很多等級。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跟教育部都已經開過會，也有做了協商，針對教育部所主管的學校，在懸浮物PM2.5達到什麼濃度應該要停止上體育課，應該很快就會提出一些做法。"],["盧委員秀燕：你們有指導他們嗎？"],["蔣部長丙煌：我們有跟他們開會討論過。","盧委員秀燕：那超過幾倍以上就不是只有停上體育課，連出外參訪、在外面活動、田野調查、field trip、郊遊都應該停止？","蔣部長丙煌：如果PM2.5的濃度超過54個microgram，基本上，這些活動都應該要停止。","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超過54微克，體育課要停、運動要停……","蔣部長丙煌：可以在室內運動，不要到室外。","盧委員秀燕：所以在運動場館裡面運動可以，但是不要到戶外。"],["蔣部長丙煌：對。"],["盧委員秀燕：那到達多少以上連室內運動都不應該做？","蔣部長丙煌：因為我們都在室內，所以就是沒有辦法……"],["盧委員秀燕：那你們收的菸捐會不會給學校買空氣清淨機？至少應該從保護我們的國家幼苗做起。"],["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大氣的污染，不是用空氣清淨機可以解決的問題。","盧委員秀燕：與其送iPad，亂花錢去治療失眠，還不如提供乾淨的空氣，所以可以在室內的運動場館放空氣清淨機。在冬天學校教室都打開窗戶，也不能要大家把窗戶關緊，只要一開窗戶，雖然人在室內，外面的空氣還是會進來，所以買空氣清淨機是不是比買iPad或iPhone有意義？","邱署長淑媞：我們現在是提倡綠色交通，因為目前在台灣大家吸到很多汽機車所排放的廢氣，所以應該要提倡綠色交通以改善空氣，至於室內的部分，因為通常距馬路有一定的距離，所以情況還好，室內的污染主要是來自於二手菸。如果是有燃煤的國家，那污染是來自於燃煤，所以我們的室內空間只要是禁菸，其實應該是OK的。","盧委員秀燕：是，本席提了空氣清淨機，是因為媽媽們有疑惑，大家都搞不清楚應該要怎麼做，家長會想要不要捐什麼東西給學校，因為政府一直都沒有提出具體的指導措施，既然你們已經有跟教育部開會了，也有提出一些措施、辦法跟標準，讓大家知道什麼時候該停課、什麼時候該停止參訪活動、什麼時候該停止運動，請你們把這個標準給本席和衛環委員會所有的委員。"],["邱署長淑媞：好。"],["盧委員秀燕：什麼時候可以提供呢？"],["邱署長淑媞：我們會儘快。"],["盧委員秀燕：今天可以提供嗎？"],["邱署長淑媞：好的。"],["盧委員秀燕：謝謝。","邱署長淑媞：關於委員剛剛所提的問題，我們會請教育部加強對家長進行宣導，讓家長了解，減少他們的疑慮。","盧委員秀燕：也要對學校下指示，像前兩天污染超嚴重，還是有學生在上體育課啊！因為並沒有強制規定不可以上，所以大家都自己看著辦，只是說請大家減少，大家還是搞不清楚標準是什麼，是要減少到什麼程度。","邱署長淑媞：像騎腳踏車的人發現空氣污染對身體有傷害，但是騎腳踏車又對身體有益，比較的結果是利大於弊，所以他們會進行衡量。","盧委員秀燕：所以可以騎腳踏車，但是不要上體育課？"],["邱署長淑媞：就是在空氣污染很高的時候要減少。","盧委員秀燕：你們要列出項目，例如騎腳踏車可以、做體操不行，否則這樣會讓人家都霧煞煞，所以至少要給校園一個具體的指導原則，還要讓勞工、社會大眾知道，謝謝。","主席：國健署應該要提一些標準給學校，看到達什麼樣的濃度就不必上體育課了。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楊委員曜質詢。","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署長，按照你們送來的修正草案，菸捐未來分配給健保安全準備部分將從現在的70%降到50%，大概每年要少掉66億。"],["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一年大概會減少66億。"],["楊委員曜：這樣你會不會擔心健保以後在財務上會有隱憂？","黃署長三桂：跟委員報告，早上部長已經有報告過了，他希望這是一種動態性的調整，因為目前的安全準備可以短暫支應，所以我們有辦法。","楊委員曜：如果是動態性就會有麻煩，因為你們這個運作辦法的修正可能也不是那麼快速，署長的意思是現在先降下來，等有需要的時候再調上去嗎？"],["黃署長三桂：這是衛福部各部門討論出的案子。","楊委員曜：蔣部長，你們想要把健保安全準備的比率改為浮動式嗎？"],["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它是一個辦法，本質上就是可以調整的。"],["楊委員曜：配合這個辦法對嗎？"],["蔣部長丙煌：對。","楊委員曜：本席不是很滿意這個解釋，這樣欠缺執政的前瞻性。請問部長，課菸捐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蔣部長丙煌：最主要的目的是以價制量，希望減少吸菸人口。根據資料顯示，菸價向上，吸菸人口會下降，所以這是最主要的目的。","楊委員曜：我一直以為是因為吸菸對身體有危害，所以使用較多健保費……"],["蔣部長丙煌：對身體有害也是原因之一。","楊委員曜：部長說以價制量是最大的原因，也就是用價格懲罰吸菸者。"],["蔣部長丙煌：不是懲罰。","楊委員曜：很多吸菸者的收入並不豐厚，我認為部長以價制量的答詢有問題。","蔣部長丙煌：我們把菸捐用於很多菸害防制的相關工作及宣導，對吸菸者有一定程度的幫助。","楊委員曜：有關菸害防制，你們用於戒菸治療的部分只有40%，其他都是宣導。"],["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其他很多用在民眾的福利上，大部分是偏遠地區或山地離島等等。","楊委員曜：我說的不是這部分，而是你們有一個宣導類的項目。","邱署長淑媞：您指的是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還是其他項目？"],["楊委員曜：對。"],["邱署長淑媞：這是包含地方政府的經費。"],["楊委員曜：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邱署長淑媞：對，有一些是供地方使用。"],["楊委員曜：你們做很多防制宣導、活動……","邱署長淑媞：一些，只有少數。"],["楊委員曜：效果如何？","邱署長淑媞：這部分是多面向，宣導是為了增加社會大眾的瞭解，所以很重要。"],["楊委員曜：你們要收錢就收錢。"],["邱署長淑媞：最有效的方法是以價制量。","楊委員曜：不要一直講以價制量，我覺得以價制量有幾個盲點，第一，這是一種變相的懲罰，第二，抽菸有成癮性，很多人並不是提高菸價就可以戒除的。","邱署長淑媞：所以才需要如此，我們有提供專業的戒菸治療，這幾年幫助了……","楊委員曜：假如是以價制量，本席在此宣示，以後你們要調漲菸捐本席一定反對到底。一開始大家的想法可能是因為吸菸對身體有害，造成健保的負擔，並且使得周遭環境變差，所以要課徵菸捐，但署長及部長都說是以價制量，若是如此，這樣的價格已經夠了。","邱署長淑媞：在國際上，我們的菸品價格比泰國及馬來西亞低。","楊委員曜：署長在臺灣，不要說國外。","邱署長淑媞：我們的人權不可以比他們低，人權和健康很重要。","楊委員曜：照署長這樣講，為了提高臺灣人權保障，規定一包1,000元好了，以香菸的價格來看臺灣的人權會不會太誇張？"],["邱署長淑媞：因為香菸是有害物質。","楊委員曜：衛福部對於食品安全的管制那麼差，臺灣的物價卻漲上天了。多數的菸捐收入應該用於健保，健保的醫療支出每年以4%成長，我的辦公室也經常接到民眾陳情有關自費藥物的問題，他們的經濟能力不足，但是他想用的藥品需要自費，你們應該把錢用在這部分才對。","蔣部長丙煌：目前菸捐用於全民健保的安全準備，不是直接拿來……"],["楊委員曜：不能拿出來用嗎？","蔣部長丙煌：是。現在安全準備比較充裕，所以我們才……","楊委員曜：因為原本的錢沒有花完，所以你們才沒有用到安全準備，對不對？","蔣部長丙煌：如果有盈餘也可以進入安全準備，但因為目前安全準備比較充裕，所以我們才認為可以做一點調整。"],["楊委員曜：光是以價制量就已經講很多了。"],["蔣部長丙煌：我們沒有談以價制量。","楊委員曜：這次的調整我不是全然反對，因為你們終於願意把離島醫療占的比率提高。","蔣部長丙煌：是，提得滿高的。","楊委員曜：偏遠地區的醫療資源真的很欠缺，所以這筆錢要好好使用，藉此機會我也要和部長溝通一個觀念，有關澎湖縣政府說你們要減少轉診相關的補助，要求他們每年減少10%轉診的人數。"],["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答復。","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減少服務的總數，因為澎湖已成立化療室及心導管室，所以希望他們能夠維持原本的數量。澎湖每年提出增加10%的要求，已提出了5、6年，但包括金門及連江都在減少，由於化療室已經成立，希望他們能將在地醫療及其他資源做整體考量，至少維持原本的數量。","楊委員曜：我告訴部長及司長一個觀念，轉診費用的高低取決於中央政府對離島醫療的態度。我不相信有很多人實際上不需要轉診，卻自己想要轉診，多數的人還是以在地醫療為第一考量，雖然這幾年的醫療水準有提高，但很遺憾地，醫療信心並沒有隨之增強，可能需要再長一點時間，以及挹注更多資源，讓離島居民重新建立在地醫療的信心。","鄧司長素文：我也對澎湖的醫療很有信心，這陣子經過委員及在地人士的共同努力，大家都往這個方向前進，我相信明年就會有很好的進度。","楊委員曜：對，但是我們有信心沒有用，要居民有信心才有用，我們有信心距離居民有信心還有一段差距，謝謝。"],["蔣部長丙煌：謝謝。"],["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調整菸捐分配比率的議題，我長期在財政委員會，9年前或10年前時有12個委員會，這個案子當時由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菸品健康捐是那時衛生署的小金庫，他們有好幾個金庫，我們調出帳本發現好幾個金庫都買了50億的定存單，這些錢怎麼用、日後如何核銷、如何審計都付諸闕如，管理非常不善，因此，當時我們把菸品健康捐提高之後，就明訂將作為健保準備金的部分提高至70%。","現在你們將經費用於地方上像癌症防治等處，我覺得可以支持，使用的方向共有10項，除了第1項做全民健保準備之用，你們要如何監督另外9項的用途？要如何落實監督？舉例來說，中央與地方各種補助、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這些可能會流於形式，也許你們和哪個縣市關係比較好就多補助一點，有的縣市沒有提出需求就少補助一點，所以，這牽涉到公平性的問題。在第四條中，除了第1項及第10項，1%做為地方稽查逃漏稅的獎金之外，請問其他8項你們如何落實監督管理之責？"],["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雖然菸品健康福利捐是專款專用，但其所受監督與一般稅收完全一樣。"],["費委員鴻泰：絕對不一樣。"],["蔣部長丙煌：都是按照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及審計法等相關法律辦理。","費委員鴻泰：以我在立法院那麼多年的經驗，這相對於預算法及審計法，真的差了很大一段距離。我不是反對你們的版本，而是提醒你們要落實監督，否則變成業務主管單位喜歡哪個縣市或團體就把錢給他們，經我們長期觀察，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再者，兩年前你們也曾提過要增加菸品捐，關於這點，我很明確向大家報告，我反對。菸品健康捐一增加是好幾百億，要徵收可以，但應該將其納入稅收中，由中央政府統收統支比較合理，否則你們把小金庫變成大金庫，有其必要嗎？部長的任期到明年5月19日，很多立委的任期是到明年1月31日，但我們還是必須立下制度，從衛福部的角度而言，最好公公婆婆少一點，讓你們能夠專款專用，可是我覺得不妥。","請問部長，為什麼現在收的叫做健保費，不叫健保稅？","蔣部長丙煌：因為它是社會保險，所以是費不是稅。"],["費委員鴻泰：請問健保費和一般商業保險有何不同之處？","蔣部長丙煌：健保的經費是依支出決定費率，並且決定收入。"],["費委員鴻泰：商業保險的保費要收多少錢是以什麼為依據？"],["蔣部長丙煌：一般商業保險會根據風險的評估。","費委員鴻泰：對，就是風險，而健保費不是根據風險，但也沒人敢說這叫健保稅。為什麼健保費和補充保費的定義那麼不清楚？你們不敢說這是費用，費用是base on risk，但現在收的健保費完全不是按照風險，是base on income，若是base on收入就屬於稅的精神，但大家不敢說那是稅，也不承認是保險費，而造成如今的狀況。","利用此機會和關心這個議題的先進們分享，楊志良前署長擔任署長時，為什麼要變成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如果是稅，從家戶所得計算，你們必須克服如何稽徵。如果是費不是稅，五區國稅局沒有辦法稽徵，你們也必須克服稽徵的方式。日後要朝哪個方向前進，只要全民有共識，大家不會有意見，但是你們必須思考稽徵的作業方式，所以必須先搞清楚稅與費的區別，如果不改成健保稅，還是叫健保費，在學理上永遠有很多模糊的空間。","為什麼我剛才會提到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就是按照其風險，小孩子或上年紀的人，年齡越大health insurance會越高，要base on他的風險，可是臺灣的健保費不是風險的概念，而是像稅一樣，根據所得給付，不管是哪一類的所得，部長瞭解嗎？"],["蔣部長丙煌：瞭解。"],["費委員鴻泰：衛福部以及參與相關工作的人應該思考這個問題。","其次，我不反對你們這樣的修正條文，但你們一定要落實監督，因為條文中有關中央與地方的各種分配，一定會分配不均，不要說你們的監督與稅都是一樣的，其實那是不一樣的。","蔣部長丙煌：我們儘量用公開透明的方式，俾讓它受到外部監督。","費委員鴻泰：部長，這不是你說要公開透明就公開透明，事實上，不光是你們這個部會，還有其他很多小金庫都沒有辦法攤在陽光下。","第二件事情是我反對日後再稽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你們如果要做這件事，就請回歸到稅。"],["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田委員秋堇代）：請林委員鴻池質詢。","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調高菸捐或是菸稅的問題，在立法院我們衛環委員會的委員跟財政委員會的委員似乎有些不同的看法，不過，大致上還是有個交集，因為大家質疑課徵菸捐就會變成衛福部的小金庫，也認為這樣好像會失去監督的機會，對這部分大家似又有志一同，所以，在此我希望部長一定要對這部分解除外界的疑慮；另外，如何強化透明監督，讓大家信任這裡面的運作完全沒有問題，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然，你們驟然調高菸捐，必然會引起反彈。","當然，我們希望以價制量，這個方向與目標，相信是大家可以接受的，不過，如果你們不能消除外界對小金庫的疑慮，我想你們所做的調整恐怕是外界難以接受的，本席是相當認認同以價制量的方式，惟以目前提出的調漲方案，一下子就調高20元，在當前這個時機我們認為是十分不宜的。當然，有部分同仁主張應從菸稅著手，因為這種方式可以統收統支，不像菸捐只能專款專用。若採取以價制量的方式，我們認為在價格上不宜一下子調高20元，至於如何平衡菸捐與菸稅，我們認為要再做適當的調整，這樣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比如可以先提高菸捐5元，菸稅也調高5元，以國內目前的情況，這樣的調整，國人的接受度會比較高。否則，以你們現在提出的方案，把菸捐一下子調高20元，外界恐怕是無法認同的，希望部裡面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尤其針對透明監督方面，希望能獲得外界的信任。","接下來本席在這裡要針對一個特別的問題請教部長，現在我手上拿的東西不曉得部長是否曾經看過？"],["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林委員鴻池：這是電子煙，可能很多人沒有看過，它是由供電器、霧化器所組成，只要加上煙油就可以直接拿起來抽，抽起來就像水煙一樣，很酷也滿炫的，因為裡面也加了尼古丁，所以，我們可以將它視為菸的一種，也有人抽的時候不加尼古丁，而是摻一些水果味的東西，像是哈密瓜味或是水蜜桃味，聞起來很香，抽的時候煙霧繚繞，就像抽水煙一樣，時下很多年青人都在使用，過去衛福部也曾經做過這方面的統計，根據103年所做的調查結果，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曾吸過電子菸的人數大概在1.3萬人，18歲以上成年人使用過電子煙的人數則高達36萬人，比起抽菸的人數，這雖然算是少數，不過，吸電子煙有越來越夯的趨勢，而且，目前國內到處都買得到電子煙，因為在這裡面可以加進尼古丁，所以，本席要在此請教部長，目前有沒有法律可以對電子煙進行管制？又，目前衛福部對這一塊有沒有進行管制？","蔣部長丙煌：有的，目前我們把電子煙是歸類為醫療器材，所以，如果市面上有電子煙的販售或吸食，統統是要被罰的。","林委員鴻池：現在就是因為你們把它歸在藥事法的規範，而非菸害防制法，所以，在國內到處都可以買得到電子煙，不是你們進行管制民眾在市面上就買不到，現在網路販售非常多，不管是國內網路購物平台或是國外的網路購物平台，諸如淘寶網、台灣站等等，可以說到處都可以買到，另外，國內有關臉書電子煙的交流社團、粉絲團竟然超過300個，透過Line的交易群組更是不計其數，其中隱藏的交易量非常可怕，這都不是我們能加以統計的，正因為這一塊不在菸害防制法管制的範圍，所以，如有任何販賣都是非法的，在這種情況下，試問我們能管制得了嗎？請問國健署邱署長，你們管制得了嗎？"],["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在歐美國家都已經到了非常氾濫的地步，在台灣這一塊還是可以讓社會大眾討論的事情，目前國人的疑慮是一旦我們把它當成一般的菸品，像一些歐洲的國家在街上就有各種各樣販售電子煙的商店林立，足見他們民眾的使用率相當高，我們國人使用電子煙的比率也只有2%，而且，我們在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中發現，有一半本來就會抽菸，有一半則是原本不會抽菸，所以，有相當多的家長非常擔心，如果開放電子煙的販售，必然會讓使用率往上攀升，原本不會抽菸者在吸了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之後，未來他抽菸的比率勢必會提高，所以，目前為了消除家長的疑慮，我們先努力從嚴管制。像韓國剛開始也是想從嚴管制，後來他們把這一塊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的範圍，電子煙的使用率也是馬上大幅跳升，所以，這方面的確是我們一大難題，在目前立法院或社會大眾還沒有呼籲要放寬管制的前提下，行政部門還是先努力讓它的使用率不要一直往上攀升，或是儘量讓它上升的速度減緩下來。"],["林委員鴻池：署長是認為放寬管制……","邱署長淑媞：因為菸是要抽的，只要民眾不要在室內抽菸……","林委員鴻池：但本席則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就是因為我們目前是把這一塊放在藥事法，導致最後沒有辦法管，變成到處氾濫的情況。"],["邱署長淑媞：國內現在這方面被移送且有涉及刑責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了。","林委員鴻池：但據本席所了解，目前被移送的案件真的很有限，國人到處都可以買到電子煙，主管機關根本沒有管制的能耐，你們可能認為開放後會讓使用者的人數增加，其實不然，因為電子煙裡面有的含有尼古丁，你們既不加以管制，加上電子煙在抽的時候就像抽水煙一樣，甚至還可以加進各種水果的味道，跟一般的菸又不一樣，青少年在好奇心的趨使下可能就會買來嘗試，他們會跟父母說這不是一般的菸而是水煙，到時候反而會傳染得更快。","邱署長淑媞：這就是我們的困難之處，如果因為其中有牽涉到尼古丁，根據菸害防制法，是否含有尼古丁還需要經過檢驗的程序，這樣一來就造成我們沒有辦法立即執法，所以，我們認為，這還需要我們社會來共同討論是否制定一個新的規範，而目前則是先從嚴適用藥事法。","林委員鴻池：這個確實社會需要進一步討論，目前衛福部的看法是若讓它開放反而讓……"],["邱署長淑媞：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會氾濫得更快。","林委員鴻池：其他國家是這樣，不過無法管制會造成更大的問題，現在許多未成年人就在吸食，德國已經在今年立法禁止青少年抽電子煙，德國已經開始做……"],["邱署長淑媞：這部分衛福部也有討論。","林委員鴻池：我希望台灣在這方面能夠再集思廣益，兩相權衡之下究竟要不要納入菸害防制法？其實如果納入菸害防制法，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特別定義所謂「菸品」係「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國健署認為它不是菸草，所以不能將其列入菸害防制法加以適用，但菸害防制法的定義中有所謂的「替代品」，我們應該考量到若政府不加以管制，對於青少年的健康反而是一種戕害。","邱署長淑媞：有的有管制，現在如果看到電子煙公司寄的郵包，還是要做成分的化驗。","林委員鴻池：電子煙並非整支進口的，而是分開成三個部分啊！","邱署長淑媞：沒錯。那個因為有網購，所以變得非常方便。","林委員鴻池：三個部分，一個點菸器，一個霧化器，另外塞瓶煙油，三個部分湊起來就變成一支電子煙啊！","邱署長淑媞：對，海關現在也在查，分開他們也有查。","林委員鴻池：但是他分開進口，你如何查呢？每個單品都可以是合法的。","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的確確有在做，包括網路上我們都有在查，也查獲到不少的案例，不過剛剛委員建議的方向，我們可加以研議。","林委員鴻池：針對這部分，希望衛福部好好地權衡一下，是否應列入菸害防制法加以管制而非列入藥事法予以管制，列入藥事法進行管制到最後都管制不了，到處都可以買得到。謝謝。","蔣部長丙煌：是，我們來研議。謝謝委員。","主席：如果能考慮發放檢舉獎金，我想效果應該會更好。陳委員節如質詢完畢後開始處理臨時提案。","請陳委員節如質詢。","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談到的水煙，可能就抽不到稅了？"],["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電子煙的部分，因為它是非法的，當然無法課稅。"],["陳委員節如：那就不討論了。","菸捐部分健保分配比例降低，從70%降到50%，減少金額大約66億，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是。"],["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61億元。","陳委員節如：沒有，一年將近會減少66億元。補充保費的部分，照你們宣布的方案，請問將短少多少？"],["蔣部長丙煌：42億元。","陳委員節如：所得門檻要2萬元以上才課補充保費，請問此案是否已確定？"],["蔣部長丙煌：應該是確定的。"],["陳委員節如：要實施了？"],["蔣部長丙煌：是。"],["陳委員節如：請問菸捐跟補充保費兩者合計會減少多少？"],["蔣部長丙煌：大概100億左右。","陳委員節如：目前健保的情況，愛滋病106年將回歸健保，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是。"],["陳委員節如：請問這部分目前一年支出多少？"],["蔣部長丙煌：三十幾億。"],["陳委員節如：差不多40億左右吧？","蔣部長丙煌：對，將近40億。","陳委員節如：這部分每年成長20%耶！算一算109年大概就要70億，這部分將來就回歸到健保，是這樣嗎？","蔣部長丙煌：是。那部分會增加健保的開支，沒有錯。"],["陳委員節如：現在健保每年收入多少？"],["蔣部長丙煌：大概6,000億元左右。","陳委員節如：你們說現在所收的健保費再加計補充保費，還可以預支未來5年的支出，是不是？5年沒問題？","蔣部長丙煌：若費率等其他項目維持不變，我們預估大概到民國109年時安全準備會降到1個月以下。"],["陳委員節如：109年只剩下0.99而已喔！","蔣部長丙煌：是，低於1個月。","陳委員節如：這也相當危險。現在健保補充保費應該調整的是在非受僱者的部分，非受僱者這部分如果調下來，金額可以達到多少？"],["主席：請衛福部社保司曲司長答復。","曲司長同光：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全部都調整，當然有好幾十億。","陳委員節如：非受僱者啦！我是說雇主的部分，雇主無須為受僱者給付補充保費。","曲司長同光：對，您提的就是雇主本來是替……","陳委員節如：機構外的，比如聘用講師，並非雇主所僱用的這些……","曲司長同光：對，如果全部都加起來，那麼大概有幾十億。如果您扣掉特定的部分，只專注在特定的團體，那會有不同的狀況；但是如果不特別排除而是全面來看的話，大概幾十億。"],["陳委員節如：有多少？"],["曲司長同光：我記得好像有五、六十億。","陳委員節如：根據第三十四條應該修改的部分你們不修改，反而提高補充保費的門檻為2萬塊，請問這部分公平性在哪裡？","曲司長同光：那一塊對雇主來講，因為那一塊當初的想法……"],["陳委員節如：這一塊是對比如大學、團體這一塊……","曲司長同光：那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實有很多是……","陳委員節如：大概只有8億，我預估大概只有8億。","曲司長同光：是，如果特別只專注在教育部門的話……","陳委員節如：這部分根據第三十四條你們應該要修改，為什麼不改？","曲司長同光：那一塊其實還是會牽涉到，這其中還有許多執行上的一些相對的問題，而且整體來講我們覺得在現階段不應該隨便去修正……","陳委員節如：真正受惠的、真正要修的就是這一條，當初我也想要修正這一條，應該改的你們不改，現在反而採取這種馬上就把門檻提高到2萬塊的方式。請問將門檻提高到2萬塊之後，補充保費的收取預計會減少多少？","蔣部長丙煌：從被保險人的部分預計會減少26億元，從政府部門預計減少16億元，大概總共42億元。"],["陳委員節如：減少42億？"],["蔣部長丙煌：對。","陳委員節如：當初研擬二代健保時曾預估若將費率從4.17調到4.91將可增加200億保費收入，可是因為103年補充保費就收到460億元，這樣扣下來也只不過多了兩百多億，對不對？","曲司長同光：是多兩百多億，沒錯。"],["陳委員節如：那利息的部分呢？24億？"],["曲司長同光：利息一年下來大概二十幾億。","陳委員節如：照剛剛這樣算下來，你說5年以後還是夠，我覺得非常危險，你們用這種方式，屆時若不夠還能增加什麼？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我剛剛有提過，其實所有這些東西理論上都是動態的，目前健保費用的收取也是採收支連動的方式來處理，如果1、2年後對菸捐分配比率部分有其他考量的話，可以再重新調整，這部分都是動態的。因為目前健保的安全準備比較充分，而菸捐只能放在安全準備，並不能挹注到其他地方。","陳委員節如：當初你們就想出一個沒有依據母法的補充保費，然後應該要調二代健保費率4.91%的部分卻不調整，你們說5年以後都夠，但就我看來，5年後還很危險。","蔣部長丙煌：是，會低於1個月的安全準備。","陳委員節如：再回頭談菸捐的問題，現在菸捐的部分是多少？300億嗎？"],["蔣部長丙煌：預估明年大概305億元。","陳委員節如：我所質疑的是，國健署負責宣導癌症防治、罕病醫療費用、菸害防制和衛生保健等工作，這4項的支出是你們的嘛？","邱署長淑媞：是，不只是宣導，還包括醫療。"],["陳委員節如：癌症防治、衛生保健等的宣導應該是非常重要的。"],["邱署長淑媞：那不是宣導……","陳委員節如：這是屬於國家政策，為什麼不編列在公務預算中呢？現在全部都從菸捐拿耶！","邱署長淑媞：先前是因為大家對健保的關切，認為公務預算既然不夠，也不能欠健保，所以才移到菸捐來使用。","陳委員節如：本席還是建議這部分要慢慢移到公務預算去，你們要編出來嘛！","邱署長淑媞：我們有編，但是都沒有拿到。","陳委員節如：不然只靠這種不穩定的財源來做全國人民保健的工作，這是非常離譜的事情！你們總共編列多少錢？100億左右？","邱署長淑媞：沒有，現在連癌症篩檢的經費都不夠。","陳委員節如：這些都是每年必須要做的，像是癌症防治、衛生保健等部分都應該要由公部門編預算來處理啊！為什麼你們一直都不編呢？","邱署長淑媞：政府如果沒有調高人民的課稅的話，就無法編，而菸捐也是一種稅捐，它是對有害物質課捐。","陳委員節如：如果沒有菸捐的話，這筆錢要從哪裡來？還是要編啊！","蔣部長丙煌：以衛福部的立場，是希望有穩定的財源。"],["陳委員節如：對啊！要有穩定的財源來做這些事情嘛！","蔣部長丙煌：我完全贊成要有穩定的財源，如果經費能從公務預算來的話，當然是很好，但從現實面來看，我們不見得能在爭取預算的大水庫上分配到，這個是事實。"],["陳委員節如：癌症防治、衛生保健和罕病醫療費用等都是政府應該負責的費用啊！","蔣部長丙煌：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項目，我完全贊成。","陳委員節如：那為什麼要靠這種不穩定的財源呢？菸捐每年都在降，將來可能連分配都不夠，現在每一項都增加，16億、2.1億、6億和7.5億，總共增加34點多億，這些錢要準備做什麼？還是做這些事情啊！","邱署長淑媞：本來就已經在用，但現在經費不夠了，因為子宮頸抹片篩檢和乳房攝影篩檢的部分都沒有錢，所以這樣調還是不夠的。","陳委員節如：如果經費不夠，國健署的費用就應該大部分要從公務預算來，你們要想辦法改正，要慢慢地將它放到公務預算中。"],["蔣部長丙煌：我們每年都很努力爭取。","陳委員節如：你們說菸捐要挹注什麼？調整後變成8%，其中包含社會福利和長照，第十五條費用的部分每年要編24億，這部分占9億，其他費用要從什麼地方來？"],["蔣部長丙煌：從房地合一、公務預算和其他部分。","陳委員節如：社會福利的費用不過才6億，為什麼還要放這邊來處理？大家都要從菸捐來分錢，請問社會福利編的6億預算要做什麼？"],["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104年菸捐挹注社會福利的部分大概9億多，103年是10億多，這個部分是放在部所屬的13家機構去直接提供第一線弱勢民眾安置的相關費用。","陳委員節如：不是，現在是增加15億喔！如果以這個比例來看，你們要增加8%嘛？"],["簡署長慧娟：對。","陳委員節如：如果這樣子分下來，長照是9億，社會福利是6億喔！"],["簡署長慧娟：因為我們每年的服務費用都短絀大概5億多。","陳委員節如：所以你們編8%後，社會福利部分就可以拿到6億，那本來是編列幾億？","蔣部長丙煌：本來是9億，現在調整後變成15億，增加6億。","陳委員節如：9億是有包括長照，但我現在是將社會福利和長照分開計算。","蔣部長丙煌：長照部分是另外的，分了3%，大概9到10億左右。","陳委員節如：我看不出增加的預算用途為何，還有農委會也很奇怪，從某年開始一年撥2億過去後，現在每年都只有幾千萬，也沒有輔導要少種檳榔等，你們都拿去做補助，請問你們要怎麼處理剩下的6億多？是不是要還回來？這邊錢都這麼少了。"],["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麗芳：主席、各位委員。菸農轉作困難主要是因為財政部還是有收購菸，且裡作利潤太高，所以我們在輔導轉作方面是有困難的，剩下的經費目前是用在……","陳委員節如：你們剛剛的報告我有注意聽，我要問的是，現在剩下的是菸捐的錢，你們既然沒有用到就應該還回來，為什麼會拿去做補助？補助與法令規定不符，法令規定要輔導啊！"],["林副署長麗芳：我們是輔導轉作。"],["陳委員節如：你們並沒有輔導嘛！"],["林副署長麗芳：我們有配合各農業改良場做輔導。"],["陳委員節如：你們輔導什麼？是輔導少種檳榔嗎？","林副署長麗芳：是輔導轉作其他作物，例如果樹等。","陳委員節如：你們沒有輔導，只是補助啊！","林副署長麗芳：有，我們都有技術團在輔導。"],["陳委員節如：但報告上是寫補助。","林副署長麗芳：報告上可能沒有寫清楚，其實我們是輔導轉作，包括長期作物和短期作物，並配合農業改良場的技術專家實際在第一線做輔導。至於有關剩下經費的部分，我們是要用在與檳榔有關的癌症防治方面。"],["陳委員節如：與檳榔有關的癌症防治是你們負責的？","林副署長麗芳：是，那就是檳榔的轉作……","陳委員節如：最後一個問題，有關特殊需求者牙科醫療服務示範中心的部分，現在有7家，為什麼去年新創辦的都不編預算？其實從菸捐這邊拿1億過去就夠了，為什麼今年不編預算，然後讓那7家來分5家的錢？"],["蔣部長丙煌：這部分請心口司答復。"],["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諶司長答復。"],["諶司長立中：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有編預算啊！","陳委員節如：有啦，但是陽明和成大是今年新成立的，你們並沒有補助他們開辦費，只有補助一點設備費而已。","諶司長立中：如果他們有來申請補助，我們還是會給。","陳委員節如：你們沒有錢，別人要怎麼申請？應該每年要給這7家足夠的補助，他們才會處理啊！因為身心障礙將來會牽涉到老人牙齒醫療補助的部分，很多老人有身心障礙問題，所以這部分很重要，部長，這部分是不是要繼續編？","蔣部長丙煌：我們沒有注意到這部分，我會再和心口司研究。"],["陳委員節如：心口司要爭取啊！不能讓5家來share7家的費用。","蔣部長丙煌：我再去了解這部分該如何處理，謝謝委員。","主席：接著進行臨時提案。曾委員，我剛剛已經宣布陳委員質詢完後要進行臨時提案。"],["曾委員巨威：（在席位上）我坐很久了。","主席：我聽主席的，因為主席要我宣布。","曾委員巨威：（在席位上）可是我坐很久了，讓我先說一下。"],["主席：你可能要跟主席說。","曾委員巨威：（在席位上）我坐很久了，都沒有離開，你的質詢我也是從頭聽到尾耶！可以嗎？"],["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那就讓在場委員講完之後再說。","主席：我們今天才9個案子，而且都跟衛福部溝通得差不多了，大概10分鐘就可以處理好。","主席（陳委員節如）：剛剛有宣布你沒有聽到，抱歉。先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為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與均衡服務及人力資源，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6年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其財源之一即為菸品健康福利捐。另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定額分配後之餘額應有8%供社會福利及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由於我國人口老化快速，長期照顧需求急遽增長，長期照顧相關人力及資源亟待充實與布建，而為回應民眾對長照之迫切與多元需求，政府也應加速發展多元、整合及新興之服務型態或項目，故建請衛生福利部於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尚未設置前，將自104年度9月起獲配用於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辦理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之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先置於社會福利基金項下，專款專用，以利照顧服務資源之建置，促進服務之多元可近與均衡發展，普及長期照顧服務網絡。"],["提案人：王育敏　　江惠貞　　楊玉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2案。","2、","依本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衛院與衛福部均有補助癌症經費，菸捐再行補助癌症專案恐因多頭馬車而降低整合效益。但本次「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中卻又在提高癌症防治經費補助。為避免政府資源浪費，建請衛生福利部加強監督管理菸品健康福利捐使用項目與其效率，同時應將菸品健康福利捐使用流向送至立法院，以增進國人對於菸品健康福利捐使用之正面觀感。"],["提案人：林鴻池"],["連署人：楊　曜　　蘇清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3案。","3、","有鑑於我國104年全台兒科急診資源分布，資源艱困地區越來越多，特別是偏鄉地區更缺乏兒科醫師，周邊多數醫療院所沒有夜間兒科急診服務，影響到弱勢家庭急重病孩子就醫立即性。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以「提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用」之菸捐費用，提出改善兒童偏鄉急診專案計畫，以降低醫療資源之城鄉差距。"],["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楊玉欣　　盧秀燕","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4案。","4、","2012年，WHO已公告雌激素為一級致癌物。爰此，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研議含雌激素化粧品待明年七月才全面禁用的政策是否妥適，於3週提交評估報告送本委員會。"],["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楊玉欣"],["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鄒研究員說明。","鄒研究員玫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也同意委員的提案，但時間上可否由3週改為1個月，理由是我們已經公告要兩週內蒐集各方意見，之後還要召集專家委員開會，並處理一些行政作業，因此是不是懇請時間由3週延長為1個月？謝謝。","主席：本席覺得WHO都已經公布了，你們還是慢吞吞的，3週與4週有什麼差別？其實沒有什麼差別，還是請快一點提交評估報告送本委員會。","鄒研究員玫君：因為需要召開會議及處理行政作業的時間，還有各方的意見亦需要蒐集與彙整。","主席：剛剛劉委員的助理說不行，就決定3週，你們就這樣進行吧。反正WHO已經公布了，你們沒有準備好就講出來，今天已經在報紙公布。"],["鄒研究員玫君：謝謝委員。"],["主席：第4案通過。","進行第5案。","5、","外界直指菸捐分配就是各單位的小金庫。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經費使用情況明細表。"],["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6案。","由於第6案提案人還在路上，因此第6案保留，稍後再處理。","進行第7案。","7、","我國醫療體系已由四大皆空、五大皆空而至六大皆空……，對國人生命健康安全影響甚鉅。手術及麻醉風險救濟今年已經上路，但急診、內科、兒科至今仍付諸闕如。今菸品健康福利捐重新分配，爰要求醫發基金明（105）年起每年應撥款至少八億，將前述五項（外科、麻醉、急診、內科、兒科）皆納入風險救濟機制內。"],["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說明一下，剛剛署長有跟我解釋，有關手術及麻醉風險救濟之預算，今年只編了一億多元，因為經費很有限，所以只限於重大手術，問題是，像心導管處置等就完全沒有納入，我覺得也滿不公平的。由於手術及麻醉救濟之預算只編了1億元，本席認為應該更完整的將外科、麻醉、急診、內科及兒科納入，所以應該編8億元。剛剛討論時，考慮到的是手術及麻醉風險救濟之預算編1億元，所以覺得5億元應該夠，但是本席認為外科加上麻醉這部分1億元絕對不夠，所以若將外科、麻醉、急診、內科及兒科納入編列5億元應該不夠。"],["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從明年開始先辦一個試辦計畫，要請醫療機構參與及宣導，讓他們了解，所以第一年經費不會使用這麼多，因此是否可以給我們彈性不要寫死，從明年開始就每年編列8億元？希望可以有個範圍，並逐年增加到8億元。","田委員秋堇：好，那麼你們文字要怎麼寫？","王司長宗曦：每年應撥款，逐年增加至8億元。","田委員秋堇：至少5億元，然後逐年增加至8億元，好不好？"],["王司長宗曦：是。","田委員秋堇：那就從明年5億元開始，再逐年增加到8億元。","王司長宗曦：因為匡列太多用不完，也是……","主席：你們現在列舉這麼多科，將來還要不要增加？醫糾都不通過！","王司長宗曦：如果這些科進來，基本上應該都進來了。","主席：醫糾通過，這個就解決了嘛！"],["田委員秋堇：問題是醫糾還通不過啊！"],["主席：你們現在舉例這麼多！","田委員秋堇：沒有，我們就是限六大皆空的這些科別。"],["王司長宗曦：醫療糾紛比較多的。"],["主席：你們現在可以支應幾億元？","王司長宗曦：在手術麻醉加生育事故是兩億六，大概手術麻醉會……","主席：我看馬上會為了生產風險立一個法，你們現在又要這個，那麼每一科都應該立法吧！要不然今年編，明年不編怎麼辦？","田委員秋堇：生育風險的這個法到現在都沒有通過，會不會通過也不知道，如果通過的話，本來放在生育風險的這2億也許就可以留在醫發基金，但是如果這個法沒有通過，當然還是需要醫發基金的挹注，現在問題就是在這裡。以後如果醫糾法通過，我們有特別的醫糾基金，這些當然就完全不需要醫發基金來負擔。","主席：我沒有意見，我是說醫事處自己要抓穩立場，什麼都這樣片面的處理，我覺得不好，要整體考量。","田委員秋堇：這個已經是緊急狀況，不要說健保還沒倒，醫療體系就先倒。","主席：好，第7案修正通過。","進行第8案。","8、","生育風險補償機制試辦至今，平均已減少72%之司法訴訟比例，使民眾能獲得社會互助，減少訴訟程序，改善醫病關係。然26週以下之胎兒目前仍未納入此機制範圍內，爰要求衛福部應寬列生育風險補償經費每年至少兩億，讓所有週數之胎兒，還有因在家生產或臨盆在即趕赴醫院途中過世之婦女皆得到補償。"],["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9案。","9、","我國推動國家級兒童醫院至今仍無著落，降格推動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至今只能暫時以兒童健康及研究中心名義，置於國家衛生研究院之下，經費有限，免強推動，成效恐將不彰。為提高我國兒童醫療之研發、臨床及兒童安全之整體水準，爰要求醫發基金自明（105）年度起應至少每年應寬列兩億辦理之。"],["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回頭進行第6案。","6、","鑒於健保登記罹患有帕金森氏症約6萬多人，患者會出現僵硬、顫抖及行動遲緩，但長期服用藥物易產生「異動症」及開關反應，惟透過腦部深層刺激術（Deep Brain Stimulation）治療，可大幅改善生活。但DBS晶片、導線及電池等80至100萬元醫療器材費對於病患及家屬經濟負擔沈重，且患者每4至6年需要更換電池。健保署目前卻僅同意給付終身一生一次電池補助，對於患者和其家庭只是杯水車薪，爰提案要求健保署應研議每五年需例行性更換電池也納入健保補助項目。"],["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尤委員美女表示要加入第6案至第9案之連署。","提案處理完畢，現在請曾委員巨威質詢。","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要是談菸捐的分配辦法，其間牽涉到一些比例的重新調整，但在談這個分配辦法之前，本席想要跟部長交換一點概念上的問題。關於菸捐與菸稅，在一般討論過程中一直有一些不同的爭議，對於稅與捐二者之間的適當結構或適當比例應該如何分別扮演其應有的角色，這很難拿捏。目前看起來我們的菸捐收得比菸稅高，這當然是歷史因素累積下來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出現後，會引起一個觀念上的問題，就是我們制度設計成這種結構的後果到底恰不恰當。不論從學理上或各國制度上來看，如果有稅與捐並存的情形，原則上當然是以稅為主、捐為輔，這中間的細節與學理依據，我就不談，但是台灣在現行制度之下卻是剛好相反。如果我們單方向的提高菸捐，譬如從20元提高到40元，這是衛福部原先所希望的，在資金運用上的彈性也比較高；然而從根本制度來講，我覺得我們這次如果還要再談將菸捐從20元調到40元，前提是應該要先面對並解決我剛才所提到稅與捐的制度所產生結構失衡的問題。所以我自己提了一個修正案，包括菸酒稅法及菸害防制法的修正，我的想法是為了解決累積下來的問題，這次如果要調菸捐的話，應設法讓菸捐先停在20元不動，而把菸稅調到至少跟菸捐一樣都是20元，兩者調平之後，如果大家都認為還應該再增加一些菸品的負擔，我們再做同時間、同幅度、同步調的捐與稅的調整。如果能這樣，就可以趁這個機會奠定未來有任何變動時，稅與捐之間不會有衝突或矛盾，結構會合理。這是我提的一個案子，希望未來談這個問題時，可以稍微納進這樣一個概念性的討論。這是第一個我想跟部長請教的問題。","其次，我覺得我們對於菸捐在某種程度上逐漸產生了過度依賴的狀態，我們認為菸捐收到的錢可以讓衛福部在使用時有某種彈性，可以保障某些我們希望能發揮的功能與用途。但是我們課菸捐的目的是希望大家少抽菸，就是所謂的以價制量，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大家因為課捐之後價格提高，就都不抽菸了，你喜不喜歡？"],["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我當然喜歡。"],["曾委員巨威：這樣就沒有錢啦！"],["蔣部長丙煌：沒有問題。"],["曾委員巨威：其他那些該做的事怎麼辦？"],["蔣部長丙煌：就爭取公務預算。","曾委員巨威：對嘛！還要公務預算，我就是要跟你交換這個觀念，其實我們該做的事是先以公務預算的角度做一個長久的安排與規劃。我一直在談，捐其實是輔助、協助的功能，如果我們在政策上養成將它當成主要的財源，某種程度上我們的政策目標是衝突的，就會陷入一種困境，又希望提高後大家不要抽菸，但我又喜歡大家抽菸，不要太少人抽菸，否則我就沒有錢可以用。","蔣部長丙煌：沒有，我希望大家不要抽菸。","曾委員巨威：既然部長這樣講，我們就要把整個觀念調整，雖然有菸捐，但我們重要的目標還是希望透過菸捐方式讓大家不抽菸，我們希望菸捐課了以後大家能夠不抽菸，完全沒有菸捐收入，所以未來所有那些項目的規劃都要逐漸調到公務預算去解決，這樣我們就可以讓民眾很清楚的知道菸捐扮演的角色是什麼。這是我跟部長交換的第二個觀念，你今天這樣的宣示，我覺得是重要的概念上的突破，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因為現在每次大家在談菸捐時，某種程度都把它當成是一個好的財源，能夠幫我們做好多事。","現在就回到我們今天要談的事情──菸捐的分配，部長，為什麼我們在這個時間要談重新分配？理由是什麼？","蔣部長丙煌：第一個理由是目前利用菸捐做的各種用途，包括10項用途的經費是不足的，所以要做一些調整。第二個理由是過去70%的菸捐收入放在健保的安全準備，我們看到現在安全準備是比較充裕的，所以覺得這是一個時機來調整。","曾委員巨威：如果是你前面那個理由，因為經費不足所以應該做調整，就回到剛才我跟你交換的觀念，不足這部分還是要依賴菸捐，對不對？"],["蔣部長丙煌：我完全同意……","曾委員巨威：如果趁這次調整菸捐的同時來重新思考，可不可能有些空間留著挪到公務預算，展現一點我們不要完全利用菸捐的分配來解決目前的問題？這是搭配的。另外，你剛才的理由中沒有提到長照服務法的通過，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是？"],["蔣部長丙煌：是。","曾委員巨威：因此我們把本來70%到健保的部分變成50%。接下來就請教部長，要把這個比例重新調整，基本上我們應該要有想法、要有根據。我本來看到這個狀況時覺得很簡單，當健保部分從70%降到50%，就多出20%，但部長剛才的解釋是因為健保現在財務還不錯，滿充足的；對於這樣的回答，我很替部長擔心。健保財務是不是真的很健全？到底能維持多少時間？我們先看看補充保費多餘出來的款項到底是不是代表長久未來財務一個穩健的保障？我個人其實抱持非常懷疑的態度。即使是我們做了這個調整，接下來的問題是要如何調整？我本來的想法是除了健保安全準備外，剩下多出的20%是不是可以按照其他項目的結構攤掉就好，讓每個項目都雨露均霑；結果不是如此，走私菸的部分占1%並沒有動，但有一個東西降下來了，部長知道是哪一項嗎？是對經濟困難者的補助，所以我們對外要有很強烈的說法，因為你在調整時如果對這一項調降，大家馬上就會質疑。我們原來在分配這個時是有想法、有政策目標的，為什麼這次調整時我們認為這一項可以不要增加，反而調降下來？","蔣部長丙煌：這是根據過去所有的支出來看，因為過去這項支出都沒有超過5%。"],["曾委員巨威：它不需要這麼多支出嘛！","蔣部長丙煌：對，過去都只需要5%。","曾委員巨威：這背後代表的意義有兩個：第一，以前用得很差，沒有好好用，沒有成效，所以不需要這麼多。第二，一開始分配時，我們就多分配給它了，所以趁這個機會調整。到底是哪一個？我們一定要有很詳細的數據來證明當時分配的原因是什麼，現在的情況又是什麼，更重要的是社會的觀感。每次談到分配問題時，你如果動到社會弱勢者，好多情況不是我們專業依據能夠解釋的，大家的觀感就造成我們很大的傷害。我要拜託部長，如果照這樣減少的話，你一定要有很多配套說明，讓這些人真的能夠理解，政府不但照顧到他，而且錢還多出來，所以把那些錢挪到別的地方去會更好，拜託你一定至少要做到這個。","蔣部長丙煌：是，謝謝委員。","曾委員巨威：如果能這樣，我覺得今天我們談這個問題時，不但從概念上能夠設定一個重新調整的方向與目標，這個比例的調整也可以免掉一些爭議，好不好？"],["蔣部長丙煌：是。"],["曾委員巨威：謝謝。"],["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王委員育敏質詢。","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召委安排這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的討論，聽到現在，可否請部長再跟大家講一下，到底在修正這個辦法時，你們內部召開過什麼樣的會議？你們內部各個單位是不是都同意做出這樣的修正，所以你們是內部討論定案完之後就公告施行？請你講一下你們討論過程到底是否嚴謹，因為剛才很多委員都在質疑你們調整的標準與依據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之所以要調整分配比例，很重要的原因是使用這個經費的各單位都覺得經費不夠，他們實際有這個需求，所以當我要談如何調整、分配時，各單位當然都有他們的意見，我必須很坦白的說，譬如我們要把健保安全準備從70%降低到50%，健保署當然會有意見；其他單位雖然有調升，但也覺得調升的比率太少，還是不夠。在我們第一次召開會議時，幾乎沒有辦法談下去。"],["王委員育敏：所以你總共大概召開幾次會議才拍板定案？","蔣部長丙煌：我的印象中，正式會議開了2次，但私底下做了很多協調，到最後我必須拿出我當部長的職權說就是這樣，因為要讓每個人滿意是不可能的。","王委員育敏：沒錯，這是做為部長的擔當，也是考驗你的決斷力。聽完大家各自不同的表述之後，你身為部長，當然必須要有所裁示，也要承擔這個裁示之後社會各界的反應與聲音，我覺得部長承擔起這個責任，勇於做出決定，是一件好事。過去我們看到太多部會首長不敢承擔，所以持續一直各自表述，不敢拍板定案。今天你們內部經過多次溝通會議，2次正式會議討論，拍板定案出這樣的運作辦法，基本上我是表示支持的。"],["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王委員育敏：這已經是經過你們內部高度折衝協調之後的結果，所以今天我看到有委員提出要你們再修正一次，我不知道那個後果會是什麼，如果要你們內部再來一遍，實質能達到的政策效果會是什麼？我現在已經聽說有委員要提案退回，讓你們重新檢討，你覺得後果會是什麼？要整個內部再來一次，大家再吵一遍嗎？"],["蔣部長丙煌：我覺得那會造成很高難度的情況。","王委員育敏：既然你們內部經過這麼多的討論、折衝，你也勇於承擔，而你是部長，再退回一遍，你還是部長，我想你已經做出你的決定，所以我們應該讓這套辦法先試用，經過一段時間如果發現有什麼不合理或不妥之處，當然可以依據事實再提出修正；如果現在都還沒有上路，就有委員提出修正，他也沒有事實的依據與看法，只是假設性的說這可能有什麼不妥，所以我的立場是比較支持部長提出這樣的辦法，我想你已經想盡方法去折衝、協調，到現在我相信你們內部的不同單位可能還是有不同意見與聲音，但是拍板定案就是拍板定案，要不然這個政策都不要做了。"],["蔣部長丙煌：是。","王委員育敏：其次，今天媒體在討論的是這整個辦法裡面對於菸捐收到的將近300億的錢，你們的使用方式可能還不夠公開透明。我覺得部長一方面管理菸捐的錢，同時還會看到公益彩券回饋金整個使用及運作的方式，包括你們自己的辦法也某部分承認過去的使用方式還有不夠公開透明的地方，昨天媒體也有訪問我，本席認為，既然社會福利、公益彩券回饋金使用方式是你們管的，菸捐也是你們管的，應該試圖讓整個運作更公開透明，現在民間團體對整個運作方式、實際使用方式有所質疑，剛才葉委員的提案也希望你們公開所有的計畫與財務，現在是民主社會，大家要求公開透明的監督，為了釋眾疑，為了不要讓大家以臆測性方式攻擊你們黑箱作業，甚至質疑菸捐是你們的小金庫，最好的方式就是好好檢討你們的審查機制，並把每一項計畫的使用情況公開上網，向全民報告，我覺得這是在現在的爭議中最好的模式，不知部長以為如何？","蔣部長丙煌：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本來這些經費的運用就應該公開透明，而且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即便是菸捐，還是受到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等相關規定的規範，我們都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也有把相關資訊上網，至於是不是夠詳細，我覺得可以檢討，總而言之，我認為公開、透明絕對是我們要做的方向。","王委員育敏：你們公益彩券回饋金的使用辦法，有一個處理原則，一個作業要點，裡面非常詳細地交代要如何組織起來、怎麼運作、如何公開，甚至包括每個計畫送來時要如何審核等，其實非常清楚，既然在你轄下有一套規範這麼清楚的運作方式，你應該把這個部分再加強。"],["蔣部長丙煌：是。","王委員育敏：今天重新調整比率之後，事實上，每個單位都有增加1.3到2倍的預算，這些錢用在哪些地方，我想民眾會更在意，這些錢如果能好好使用，讓民眾知道其使用效果，我相信你會得到支持，但是如果你使用不當，在民意壓力下，菸捐不可能再增加了，可能會以提高菸稅的方式處理。另外，偏鄉醫療是過去以來一直做得不夠好的部分，這次偏鄉醫療部分從2.5%提高到4.5%，表示衛福部很重視偏鄉醫療，本席剛才的提案有提到偏鄉醫療中的兒童，偏鄉的兒童可能是弱勢中的弱勢，我們不可讓偏鄉的兒童就醫權受到剝奪，未來可否善用菸捐資源來強化偏鄉兒童的就醫權？","蔣部長丙煌：是，委員剛剛的提案，我們同意，事實上，這次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方面增加13億左右，增加幅度不算低，未來我們一定會再強化與兒童相關的醫療。","王委員育敏：這個部分，司長是否要補充？"],["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答復。","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如果醫發基金給我們經費，我們會利用這個機會提出專案計畫，獎勵醫院提升偏鄉兒童急診、緊急醫療服務的能力。"],["王委員育敏：可否提出具體的書面計畫給本席？"],["王司長宗曦：好。"],["王委員育敏：大概需要多久？"],["王司長宗曦：我們會找機會談。","王委員育敏：一個月，好不好？"],["王司長宗曦：是。","王委員育敏：希望一個月之後你們能提出具體的計畫，具體回應社會大眾的要求，因為你們增加了預算、資源，錢要用到哪裡，必須清清楚楚從你們的計畫中編列出來，然後讓大家看見。","邱署長，這次WHO一直提到加工肉品有害健康，可能會變成一級的致癌物，提醒大家少吃。"],["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確定的致癌物。"],["王委員育敏：國健署利用很多菸捐做為癌症的防治。"],["邱署長淑媞：8成用在篩檢。","王委員育敏：這次菸捐調整之後，你們應該也會增加經費，未來你們要怎麼做？這次癌症防治費將從5.5%提高到11%。","邱署長淑媞：其實現在的費用還不夠，依照目前的篩檢量大約需要13%，這次調整後，我們完全在大團隊裡面，大家會一起遵照部長的指示處理，我們還會用過去年度剩餘的一點點錢，因為現在是不夠的。"],["王委員育敏：現在國人的癌症篩檢量非常高。","邱署長淑媞：現在的篩檢量都還不夠，但已經不夠用了，目前乳癌的篩檢比率只有38%而已。"],["王委員育敏：現在需求面很高。"],["邱署長淑媞：對。"],["王委員育敏：目前的經費只能滿足38%。","邱署長淑媞：去年的使用情形，就需要13%菸捐。"],["王委員育敏：但是你們的錢是增加的。"],["邱署長淑媞：因為國人用掉。","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必須讓國人清楚知道，因為國人的需求面非常高，你們才增加經費，但高在哪裡、量增加多少、不足多少，應該透過這次大家充分的討論讓大家了解，換句話說，衛福部所屬各單位要把這筆錢用到哪裡非常清楚地呈現出來，國人才放心讓你們繼續用菸捐的方式使用這筆款項。","邱署長淑媞：是，感謝委員指教。","主席：臨時提案第9案最後增加「提升兒童醫療品質」，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請徐委員少萍發言。（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請田委員秋堇質詢。","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第一屆擔任立委的時候，看過國衛院一份報告，報告中指出，國人因吸菸造成各種病痛而用掉的健保費每年大概300億，本席將市面上流通的菸除以300億，看看每包菸要課多少菸捐才能打平，結果大概需要50元的菸捐才夠，當時一包菸的菸捐是10元，我的辦公室主任到英國留學過，他說英國的菸很貴，一包大概要台幣一百多元，剛才林委員鴻池也表示這是以價制量，我們也很清楚現在不可能，因為邱文達部長時代就想把20元的菸捐提高，但調了半天也沒有辦法，所以我們今天在沒有辦法調菸捐的情況下來談菸捐的重分配。剛剛我關心五大皆空問題的提案都通過了，但財政委員會的委員表示，未來如果有調高的機會，應該變成菸稅，讓這筆錢進入國庫，本席期期以為不可，因為這筆錢進入國庫以後，可能會被拿去做其他用途，例如花博一下就用了一百多億，如果那些錢可以讓台北長期脫胎換骨，我也甘願，問題是台北一樣那麼醜，所以我覺得非常可惜，如果把菸捐放在衛福部，我們非常清楚百分之幾是做什麼的，有多少比率用在疫苗、罕見疾病、癌症的研究與防治、提升預防醫學、臨床醫學、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補助繳不起健保費的低收入戶等，這些都是我們國家要負擔的。我長期在衛環委員會，我希望留下國會紀錄，本席認為衛福部非常重要，但是國家給衛福部的經費永遠都不夠，未來增加的菸捐如果要變成大水庫進入國庫，屆時會有多少經費放在醫療、社福，我非常懷疑，隨隨便便一個建設就要好幾億，但很多都變成蚊子館，最近我們討論花蓮193線問題時，很多花蓮人對我很火大就罵我，我也是硬著頭皮挨罵，看完那個地方的照片，我覺得跟英國彼得兔作者用版稅買下湖區而去信託的那條路一樣美，但因現在正逢選舉期間，很多委員都不敢出來講話，這個我都能體諒，但至少要有人把它擋一下，然後停、看、聽，看看是不是值得花好幾億甚至十幾億去拓寬，如果只為了讓遊覽車大剌剌地去七星潭，而讓這條非常美、台灣非常少有的道路被拓寬，恐怕值得斟酌。由於很多地方花錢投資興建以後反而造成問題，所以我跟財政委員會這些委員的看法非常不一樣，未來如果迫不得已要提高菸捐，菸捐不應該變成菸稅，還是應該放在醫療和社福的領域裡面。","另外，那天總質詢時，我曾請教部長、院長黑箱核刪的問題，我在立法院10年，3屆都在衛環委員會，我看到非常嚴重的問題，早期我跟很多人一樣，都擔心健保會倒，但是這麼多年下來，我發現健保不可能倒的，因為沒有一個執政黨敢讓健保倒。"],["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不能讓它倒。","田委員秋堇：民國93年，菸捐從10元提高到20元，民進黨挨了很多罵，只因健保快要倒了，我們只好硬著頭皮調高，事實上，國民黨那個時候是多數，只要他們反對也過不了，當初大家都沒有反對，就是因為不可以讓健保倒；在健保不會倒的情況下，我看到一個長期存在的危機，那就是我們的救命醫療體系可能會先倒，這個部分已經有很多人以專題報導，就像我昨天講的，劉育志醫師以真實姓名接受遠見雜誌訪問時表示，外科醫師過勞情況非常嚴重，有次病人在麻藥退了的情況下醒來，他抬頭一看，麻醉科醫師、住院醫師、護士都睡著了，整個手術室只有他和病人還醒著，醫護人員過勞情況由此可見一斑。今天我為什麼要講黑箱核刪，因為很多醫護人員、醫事人員覺得現在的健保給付非常不合理，舉例而言，心臟按摩和腳底按摩的給付差不多，一隻哈士奇狗的美容給付和燒燙傷的給付差不多，這些問題由來已久，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之下，這些醫護人員還願意留下來守著，我現在要的不是調高給付，我承認給付之後的事後核刪有其必要，如果有需要，就不應該是黑箱核刪，我問過留學英國而且拿到英國醫師執照的醫生，他說英國沒有事後核刪，如果我的病人是按照醫療指引去做的，就不可能被核刪，現在的問題是連醫生按照醫療指引做都被核刪，由誰核刪？我們不知道。是誰推薦的？我們也不知道。所以他們感到非常痛苦，聽了他們的投訴之後，覺得這很像我小時候面對警總，不知道誰在監聽我們的電話、誰在看我們的信，但是他們卻可以寫報告說某一家思想有問題，如果連判人家死刑的法官都必須在判決書上具名，核刪一定有醫療上的科學根據，為什麼負責核刪的審查醫師可以不用具名？部長，請你說個道理讓我們聽聽看。","蔣部長丙煌：有關事後審查方面，剛剛委員也說這是有必要的。","田委員秋堇：不一定有必要，英國就沒有，如果非必要不可，應該具名，以示負責。","蔣部長丙煌：目前一年核刪金額大概100億左右，約占整個健保的2%。","田委員秋堇：對啊！這樣黑箱核刪的意義在哪裡？造成醫界這麼大的憤怒，被核刪得莫名其妙，他們照老師教的、教科書上的醫療指引做也被核刪，請問下一個病人他們要怎麼治療？這已讓年輕醫師手足無措。","蔣部長丙煌：的的確確還有一些醫師在申報或處理這些事情上有問題，所以我們還是要做事後的檢查。","田委員秋堇：核刪沒有關係，但是要具名，美國也有事後審查，但是他們會具名，以示負責，所以他們抓到的一定是大條的，讓醫生沒有話可講，如果證據確鑿，被抓到的醫生都罰很重，但是不會發生按照醫療指引、老師教的、教科書上面寫的做也被核刪的情形，你們核刪的時候，連強心劑和抗生素都分不清，人家寫的是強心劑，結果你們竟然說這是抗生素而把它刪掉，這已經變成笑話，我問過署長，你們請的審查醫師都是那個領域的專業，這個專業嗎？這是連實習醫師都不會犯的錯誤，你們請的到底是誰？為什麼要具名？你們請的可能是非常專業的醫師，但他可能找工讀生、護士小姐幫他看這些資料。"],["蔣部長丙煌：應該不太可能有這種事情。","田委員秋堇：他們接到核刪的文件明明指名強心劑是抗生素，認為不需要用那麼多抗生素而加以核刪。"],["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所有審查案件都是在健保署辦公室辦的，不可能有外人進來。"],["田委員秋堇：為什麼會分不清強心劑和抗生素呢？"],["黃署長三桂：個案我們可能還要了解一下。","田委員秋堇：你們把食鹽水刪掉，結果那個食鹽水是要溶解粉狀的抗生素（乾粉），所以他們說把食鹽水刪掉難不成要把乾粉直接打進病人的血管裡面嗎？","黃署長三桂：個案方面，容我們檢視後再跟委員報告。","田委員秋堇：好。你們也承認個案有差錯，為什麼那天我請教你這些核刪醫師到底刪得對還是錯，你們有沒有辦法監督或check？你們說沒有辦法，因為你們沒有那個專業，如果這樣，唯一的辦法是讓審查醫師具名。","黃署長三桂：健保署本身沒有專業的人，但是所有審查醫師都有一套內部的稽核，是不是他的審查比率太高或對某一家診所審查太多……","田委員秋堇：已經這麼清楚了，你告訴我是誰，為什麼把強心劑當成抗生素？為什麼把人家要溶解乾粉打進血管的食鹽水刪掉？到底是哪兩個醫生？請你給這兩個醫生的名字。"],["黃署長三桂：容我會後了解是哪個個案再跟委員報告。","田委員秋堇：人家已經白紙黑字貼在臉書那麼久了，你們竟然一點反應都沒有，如果你們要保留事後核刪的機制，老實講，現在已經有總額給付，你們也在推DRGs，事實上，很多醫師、前署長林芳郁都說不需要核刪，你們如果需要事後核刪，就應該成立專案，訂定專業醫療指引，像英國的NICE & SIGN，或由醫療相關團體組成健保審查核刪監督委員會，否則，你們的核刪醫師根本沒有人監督。"],["黃署長三桂：我們裡頭有這個機制。"],["田委員秋堇：什麼機制？","黃署長三桂：剛剛我跟委員報告，所有審查醫師對某一家院所的核刪是不是超過某一個比率，或是某個醫師的核檢率特別高……","田委員秋堇：你們那是從統計學來看，對不對？這個我知道，但是我現在告訴你，我聽到的投訴包括在那個學科裡面的選舉，若沒有順著某人的指引去投票，就被盯上，我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是假，問題是他就表示自從不配合他們的意願投票之後，就被核刪很多。我去問過其他的醫師，跟投訴人不是同一科別的醫師，有沒有這個現象，他也說有。當然這些審查醫師都很資深，是大老級的，大概都有參與學科內的選舉，因為不知道誰是審查醫師，所以就會有人跑來跟他們說，他的老師是審查醫師，是不是要一起揪團來買藥。但是他不喜歡那個藥，也不喜歡那個藥廠，也不想跟他一起買，可是這樣不行哦！然後對方就會要他一起投票支持誰，給他一個名單，但是因為他不想，結果從那一刻起他就大量的被核刪。這是我聽到的，我請教別科醫師，他們也說有。","就算你認為我講的這些都是空穴來風，問題是都已經貼在臉書上面了，抗生素、強心劑傻傻分不清楚，還把止痛藥看成抗生素，然後把抗生素乾粉打在血管裡的食鹽水刪了，有病人投訴胃絞痛、冒冷汗，這種症狀最好的藥就是Buscopan，我也請教過醫師，他說這也沒有什麼其他的藥可以替代，而這個藥竟然被刪掉了，難道是要看病人肚子痛嗎？問題是刪掉的理由是什麼，理由竟然是這種藥是非類固醇抗發炎劑之注射劑，限於無法口服的病人，病人可以口服就不可以用，醫界一片譁然。你說你們有機制，可是我看起來你們的機制就是漏洞百出嘛！所以我說要具名，具名有那麼困難嗎？法官判死刑都要具名，為什麼核刪不用具名呢？美國都具名，為什麼台灣可以不具名？","蔣部長丙煌：我昨天總質詢的時候也有向委員報告過，我們來研議具名的事情，不過，因為台灣醫界不是很大……"],["田委員秋堇：美國醫界也是一樣。","蔣部長丙煌：因為具名以後，我擔心以後很多人不願意擔任委員。","田委員秋堇：我跟主席講一件事情，關於藥害基金，曾經有小孩因為注射疫苗過世，鬧得非常大，相關單位來作專案報告，我記得那是國民黨執政，還請了前衛生署署長陳建仁，我當時主張藥害基金的審查委員應該具名，所有的衛生署官員都告訴我說這樣會找不到醫生，連陳建仁都跑來跟我說不要堅持，不然會找不到醫生，我說我就不相信一旦公布名字，全台灣會找不到醫生來負責藥害基金的審查，我堅持的通過了，結果沒有一個已經接受聘任的醫生和專業人士離開藥害基金。所以，如果醫生不願意具名，就不要擔任審查醫師嘛！這是一個基本的負責。試想法官判人死刑誰敢具名啊？不要說判死刑，判無期徒刑甚至只是判有罪，誰敢具名？難道法官可以匿名審判？當然不行啊！"],["蔣部長丙煌：我們來研議。"],["田委員秋堇：一個月內？"],["蔣部長丙煌：是。","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德福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僅剩一、兩位，今天中午就不休息。","請尤委員美女質詢。","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今天審查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誠如剛剛曾巨威委員提到的，今天要修改第四條，為什麼有的項目增加、有的項目減少？你們在立法理由中只提到安全準備要下降，另一個是長照，至於為什麼要補助經濟困難者的保險費用，你們在立法理由中完全沒有提到。就是每一項譬如全民健保為什麼要降20%，這是一個很大的比率，你們是否應該提出一個試算表或過去的決算作為依據？但是我們都看不到，你們提供的資料只有一堆敘述，我們根本看不出來為什麼全民健保的安全準備足夠，可以去降20%。你們的根據到底是什麼？總要有一個完整的評估報告吧！但是我們完全沒看到。像今天就是討價還價，要增加多少就增加多少、要減多少就減多少。我也不曉得為什麼要減少對經濟困難者保險費的補助，但你們在今天的報告中說明預算成數到百分之九十幾，103年度分配數是19.65億元，執行數18.39億元，執行率是93.59%，未執行的6%多就是要調降的部分嗎？"],["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按照過去的數字顯示，補助經濟困難者保險費大概就用了5%，歷年來差不多都是如此，所以，我們就可以把它從6%調降到5%，那是從實際上的需求來看的。","尤委員美女：我們希望的是，不管今天是修法或作任何改變，總要有根據。","蔣部長丙煌：對，我們應該有更詳細的……","尤委員美女：你的根據應該是有一些試算或評估報告，可是我們好像什麼都看不到，這是第一點。第二，依照你的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是矛盾的，第三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依本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用於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以受輔導與照顧者因配合本法之施行，致無法繼續從事於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與菸草種植相關之工作，且其配合確符本法之立法目的，防制菸害發生者為限。」，所以第三條所謂的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是限於菸農或相關產業的勞工，因為大家減少抽菸了，所以菸草相關產業會萎縮，這些人的工作可能受到影響，菸捐是用於輔導菸草產業的勞工，以及無法繼續從事菸草業工作者；另外，因為抽菸可能造成癌症等疾病，課菸捐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減少抽菸，而不是用這筆錢去鼓勵大家抽菸，希望大家減少抽菸是因為抽菸可能罹患癌症，罹患癌症會造成社會負擔，所以衛福部必須要去研究抽菸和癌症之間的關係，以及預防醫學。也就是說有關的可能只有幾項，但是其中有很多和菸捐是無關的，因此，要嘛就要擴充第三條菸捐的適用範圍，否則，第四條就不符合第三條的規定，就不能編列預算。","蔣部長丙煌：因為菸害防制法已經施行了一陣子，剛才委員指出的第三條和第四條之間的扞格，我們再來研究一下。","尤委員美女：我們也知道第四條的需要，第一，就像剛才曾委員所講的，稅和捐是不一樣的，稅課了之後要繳到國庫去，會納入整個預算，所以，剛才第四條中的很多項目所需經費其實應該編預算，而不是課捐來支應，為什麼能夠課捐？就是因為它有特殊的目的，所以才能額外課人民以義務，否則，抽菸已繳稅了，為什麼還要被課捐？政府總要有理由嘛！因此，我們在第三條明定，因為減少抽菸，會影響菸草相關產業，政府必須輔導相關業者和從業人員，而抽菸可能罹患癌症、二手菸也對公衛造成影響，政府必須進行癌症篩檢，基於以上的理由必須課菸捐。結果課了菸捐之後，政府把它用在和菸無關的事項，民眾又會質疑為什麼政府不需要那麼多錢卻要課那麼多的捐？政府或許可以說是為了減少國民抽菸，因此想以價制量，課很重的菸捐，並在第三條中明定，可是第四條又逾越了第三條的範圍，就是應屬稅的部分卻課捐來支應，這在理由上是講不通的。以上這兩部分，你們應該召集學者專家好好研商。"],["蔣部長丙煌：我們來研究一下。","尤委員美女：當然我們知道這很好用，國家也需要，不可能把一筆錢擱置不用，然後因為國庫缺錢編不出預算，導致很多事情無法執行，我希望這部分可以檢討。"],["蔣部長丙煌：是。","尤委員美女：另外，最近也有人來陳情，我們知道很多人在國外上班賺錢，在國內其實是沒有收入的，我不知道這種人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中低收入戶在社會救助法中有一定的規定。","尤委員美女：我知道，也就是全家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之後，未達稅率20%的收入，就是所謂的中低收入戶。","簡署長慧娟：中低收入戶是指國民生活費的1.5倍以下，低收入戶是指國民生活費的1倍以下，這部分在計算收入時，社會救助法有很明白的規定。","尤委員美女：我今天要問的是，一個人具有雙重國籍……"],["簡署長慧娟：雙重國籍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尤委員美女：沒錯，是我們的國民，可是他所有的收入都在國外，他在國外上班賺錢，住在國外，那他算不算是中低收入戶？","簡署長慧娟：委員是說他在中華民國的所得是0，但是在中華民國以外的地區有所得，那就要看在相關的所得資料中有沒有查到他在中華民國以外的來源所得。","尤委員美女：所以，我現在要問當你們在算中低收入戶時，我剛才查了一下，其實我們真的可以算是福利國家，就是從出生以後的健保、幼兒補助等等，當然我們希望朝福利國家發展，也希望給國民一些福利，但是前提必須是在這個國家有賺錢有繳稅、對國家有貢獻的中華民國國民，若是住在國外的中華民國國民，賺錢、繳稅都在國外，在國內完全沒有繳稅，可是卻能享受健保醫療，只要在國內還有戶籍，補繳健保費，就可以享受所有的健保，對不對？","蔣部長丙煌：有關健保，我們是有一個規定，停保必須6個月以後才能恢復。","尤委員美女：你所謂6個月再恢復，是什麼？","蔣部長丙煌：就是從國外回來，不能馬上用健保，必須要有6個月的……"],["主席（田委員秋堇代）：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本來規定是4個月，現在已經改成6個月了，就是回來以後一定要滿6個月才能復保。","尤委員美女：回來以後不能馬上加保，加保以前沒有繳的不用補繳，對不對？","黃署長三桂：如果停保的話，當然就沒有，如果有戶籍的話，一定要本來就有在繳費的，如果沒有繳費，回來以後就要追繳。","尤委員美女：原來有在繳費，健保費是依照收入的等級去繳的，對不對？"],["黃署長三桂：是的。","尤委員美女：如果在國內沒有收入，就是繳最低的費用。","黃署長三桂：對，第六類。"],["尤委員美女：但是他可能在國外收入非常高。","黃署長三桂：委員講得沒有錯，但是我們無法查到他國外的收入。","尤委員美女：這就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就是國內的受薪階級一毛錢跑不掉，依照其收入必須要繳比較高的健保費，現在又有補充保費的規定，只要他收入稍微增加了一點就要增加保費，可是在國外上班的人，包括他們的小孩，因為我們採血統制，他們的小孩也有中華民國國籍，因為他們在國內沒有收入，而你們也不會去查，所以他們的健保費都是最基本的，但是他們在國外可能收入非常高，這樣公平嗎？你們需不需要就這部分好好檢討、處理？","黃署長三桂：這部分聽起來是不公平，可是我們沒有權力到其他國家去查他的財稅收入，所以實務上沒辦法。","尤委員美女：只有查收入這條路可以走嗎？或許你應該想想其他的辦法，否則，我們就會看到國內有些人繳不起保費，有些人在國內完全沒有繳稅，但在國外很有錢，他只要繳最低的保費就可以回來享受健保，這就造成不公平。其實應該有一些機制，因為原來我們在立法時就一條線畫上去，其實是非常粗糙的，但是事實上社會現象五花八門，我們如何讓制度更細膩，不會讓人覺得不公平，健保署、社家署應就國民收入的根據作全面的檢討和盤點。","黃署長三桂：是，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賴委員振昌、周委員倪安及陳委員怡潔均不在場。","請林委員淑芬質詢。","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署長，根據你們健保署的資料和業務來看，健保署所有的經費和預算都是充足的嗎？"],["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還算……"],["林委員淑芬：完全都不缺錢嗎？健保署對其他醫療補助都是充足、不虞而且是沒問題的嗎？"],["黃署長三桂：預估106年就會有短缺。"],["林委員淑芬：短絀多少？"],["黃署長三桂：99億。"],["林委員淑芬：今年有無短絀？"],["黃署長三桂：今年和明年都不會有短絀。"],["林委員淑芬：以前有沒有短絀？"],["黃署長三桂：96年、97年都有短絀。","林委員淑芬：短絀的話，你們都如何處理？"],["黃署長三桂：短絀的話就向銀行貸款。"],["林委員淑芬：貸款都還清了嗎？"],["黃署長三桂：已全部還清。"],["林委員淑芬：106年之後的短絀要從哪裡找財源？","黃署長三桂：因為有安全準備金，所以大概還可以延續到109年。","林委員淑芬：以前台大公衛學院院長江東亮指出，以2000到2009年的健保補助來看，每100元的醫療費用開銷，健保負擔額從過去的68.3%降至66.4%，在你們過去短絀的時候可能也是調降了健保給付。另外，有一篇關於癌症病人的家庭調查指出，由於健保給付不足，近六成的民眾怕罹癌，癌症家庭每年平均花費47.8萬在治療費用上，負擔相當沈重，有些人乾脆就放棄治療。也不是說癌症醫療支出短絀，它還是有增加的，但是，病人的罹病數還更大幅成長，所以，癌友分配到的健保資源不足。這兩篇好像也是今年的報導，你有掌握到這方面嗎？"],["黃署長三桂：我們看過大概就是這樣的報導。","林委員淑芬：署長請回座，部長，請你聽清楚我鋪陳的邏輯，方才舉的例子是平均醫療費用開銷，健保的負擔額是下降的。其次，以癌症為例，癌友因為分配到的健保資源不足，自費負擔很大，因而放棄治療。根據你們「菸品分配運用及成效與檢討」的書面報告，提到政府要對菸捐的分配運用重新檢討的原因，第一，因為累積到今年四月為止，提存後安全準備餘額為1,388.56億元，推估到104年年底可達到2,292億元，約5.12個月保險給付支出，比法定的1到3個月要高出很多，到明年更會高達2,449億元的準備餘額，將超過法律所訂定1到3個月為原則之上限甚多。重點在於後面的這一句。因為準備餘額比法定要高出甚多，高達6個月，恐怕會引發調降保險費率及提高健保支出的爭議，這就是你們今天為什麼要把菸捐從70%調降為50%的第一個緣由。第二，今年的5月15日，杜紫軍政委及當時另一位政委顏鴻森出來主持院會協商會議，做成一項決論，其中的第三點是，「依衛生福利部『102至106年度健保財務狀況及政府應負擔36%法定下限差額』資料估計，104年健保安全準備總額將超過健保法第七十八條訂定的以1到3個月為原則的上限甚多，恐引發調降保險費率及提高健保支出之爭議……」，為什麼要把菸捐從70%調降為50%？因為健保費超收，超收得多到比法定準備金還多一倍！所以，恐引發調降保險費率或提高健保支出的爭議，且政府考量到如果引發這種爭議，健保費率易降難升，所以，你們要求為了兼顧這個問題及國家財政，每年菸捐分配70%挹注於健保安全準備的部分要調降下來，以上是緣由一和二，三和四就不談了，因為三和四是說明調降下來錢要花到哪裡。一跟二充分說明了健保超收，但超收的錢卻不准用來提高健保支出，也不准落人民口實說要求調降費率，所以，你們今天才要來調降菸捐挹注健保安全準備金。我剛才一開始說的例子，重點就是提高健保支出對於這個社會是高度需要的，這個社會有這麼多人、這麼多疾病、這麼多弱勢者在生病時，政府健保給他的錢卻是不足的，致使他放棄治療。我剛才的案子提到有一個帕金森的病患，他光是換一個DBS的電池就需要42萬，每5年就要換一次，窮人根本就不用做了。此外，我有一位助理的婆婆罹患黃斑部病變，這種病人的眼睛到最後會失明，健保局的規定是要自費，除非患者視力下降到0.5以下，為什麼這些人老是都治不好？你如果要自費就要有錢，如果沒有錢就必須等到視力將近全盲才能醫治，都快瞎了才醫的話，能夠醫得好的嗎？醫師要問，為什麼醫師的診療費用被打折再打折？病人也在問，為什麼政府給的健保補助是如此苛刻，病人得等到眼睛快瞎了才能醫治？各種領域的人都在問，政府的回答是：因為沒有錢。我要告訴各位，怎麼會沒有錢？有錢。有錢到連安全準備餘額是法定最高上限的兩倍、最低下限的六倍。然後你們因為怕落人口實，所以就把安全準備金乾坤大挪移，把錢挪走，就說反正癌症預防也很重要，把錢挪走又無妨。把公務預算原本該放進去的錢挪去給公務預算放得不足的部分用，今天我們講的這個是菸捐，請問，抽菸的人繳的菸捐為什麼要拿去做大腸癌防治工作？這個錢用來做肺癌防治是有道理的，對種菸草的人造成產業衝擊也是有道理的，你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的地區也說得過去，但是大腸癌防治應該是政府公務預算要來編列的，抽菸的人會認為抽菸有這麼大的原罪？為什麼自己被課稅還要被課菸捐，菸捐多到邱淑媞每天都去拍電視廣告，為什麼要叫交菸捐的人負擔呢？邱淑媞去年參選縣長時，為什麼要叫抽菸者幫她的廣告買單呢？為什麼現在要選區域立委的人都要選立委了，邱淑媞還幫他們做廣告、免費上無線電視台、有線電視台的廣告呢，為什麼？難道抽菸的人就是罪該萬死、欠全臺灣人？為什麼政府的癌症防治預算自己不編，卻要叫抽菸者來付？為什麼？為什麼？這個有一些是國家責任，菸捐要指定用途的話也應該要適當，然後是健保署的經費補助不足，貧窮的人沒辦法看病，只能等死，你們卻說為了避免落人口實，絕對不能調降保費，也絕對不能提醫療支出健保補助，所以才要重新檢討、調降菸捐的分配，這是什麼邏輯？這都是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部長，這樣子有道理嗎？"],["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跟委員說明，菸捐挹注健保的話只能放在安全準備，不能放在支出。第二，每年的醫療支出大概都呈現4%到5%的成長，這是固定的，所以我們所有的精算也是根據此一方向來做。第三，菸捐的使用範圍方面，係依照菸害防治法第四條的規範來做，所以它可以用在癌症防治等方面。","林委員淑芬：部長，這整個調配就是你一手決定的，你當然會這麼說。無論是1%的補助經濟困難者保險費還是20%健保安全準備，加起來21%，調降下來的這21%用在哪裡？如果用在長照，對國家總是有好處，結果全部都拿去給國健署居多。國健署有辦法的話就應該把政府預算編列到足，你們課菸捐都課到連反菸團體都覺得有問題了！做事情做到連董氏基金會都認為你們在胡搞亂搞了！剛才曾巨威委員都講了，菸捐的目的是要推動國健署的國家健康預防嗎？這是正確的嗎？菸捐是為了幫你把社會福利不足的公務預算缺口補上嗎？菸捐是要用來推動社會福利嗎？課菸捐是要有助於健康和國家社會福利的嗎？菸捐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降低吸菸人口，使其不再抽菸。但是，我們都知道，現在的菸捐就變成了衛福部的小金庫，成為國健署的專屬金庫，而且只要缺錢就想調高菸捐，就只會向戒不掉菸癮的吸煙者挖錢，而且，有錢的吸菸者戒不掉菸癮還沒有關係，他還可以自我調侃一番說自己貢獻國庫；但窮人遇到這種狀況只能繼續找便宜的菸、水貨菸、假菸來抽，政府這樣做只會讓這些人更戒不掉菸癮，現在有多少窮人都是抽假菸，健康更不平等。所以，國健署有何資格談健康不平等的問題？你們現在的作法就是促進健康更不平衡。發言時間有限，本席講的這些都只是開頭而已，才講到三分之一、四分之一而已。以後立委的質詢應該要改成每人至少30分鐘！"],["主席：（陳委員節如）你可以用書面質詢。"],["林委員淑芬：大家從早上8點開到下午5點！","蔣部長丙煌：好，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應元、羅委員明才、賴委員士葆、吳委員秉叡、陳委員亭妃、潘委員維剛、陳委員歐珀及楊委員玉欣均不在場。","本日詢答全部結束，繼續審查審查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函送修正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本案不宣讀條文，也不逐條審查。本案係行政命令，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僅就本案有無違反、變更或牴觸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進行處理。現在開始審查。","先處理一項附帶決議。","附帶決議","根據本院今年5月15日三讀通過之長照服務法，明定長照發展基金的財源之一為「菸品健康福利捐」，並決議衛生福利部應於三個月內檢討及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以支應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惟衛生福利部此次修正之分配辦法，顯與上述決議相違。行政院應依未來高齡化社會之相關照護需求提升，規劃長遠性資源之分配。其次，菸品健康福利捐屢遭各界質疑補助浮濫，用途不明，缺乏監督機制，儼然淪為衛福部小金庫。爰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之修正。"],["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蘇清泉　　林淑芬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提出的這一項附帶決議，衛福部無法接受，因為這個分配及運作辦法的修正係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相關規定辦理，除非是有違反、變更或抵觸法律者等等才需要做……","主席：部長，你搞錯了，我的提案是用「建請」，希望你們再檢討，並沒有要你們修改。","蔣部長丙煌：主席，如果從實務面來看，這樣的附帶決議會讓整個事情回到原點，如此對所有的特惠福利非常不利，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增加了很多社會福利，包括偏遠地區……","主席：本席只是要你們去檢討一下為什麼經濟困難者會減少等等，並沒有要你們去修改比率。","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建議，如果主席不是這個意思，就應該寫得更清楚一點，因為看起來是要主管機關重新調整比例，這茲事體大，因為辦法才剛通過，也已經公告，而且都已經在做了，所以不宜作更動，但如果只是要求他們檢討社會救助項下的執行細節內容，那當然沒有問題，我剛才也要求他們要公布，但是不涉及比例的調整……","主席：我本來的意思就是這樣，像是社福的經費要去弄……"],["王委員育敏：那你要講清楚。"],["主席：我提案上面是寫「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王委員育敏：整個檢討的範圍太大，你要不要照你剛才的文字，再寫清楚一點？","主席：不會，這是建請案，沒關係。","王委員育敏：不是，就把文字寫清楚嘛！","主席：部長搞錯了，真的沒有關係。","王委員育敏：那你剛才講的，可否附帶放進去，白紙黑字更清楚，因為大家每次白紙黑字……","主席：他們9月就開始實施，我只是要他們再作一些調整或檢討，你們自己去處理。"],["王委員育敏：沒有要調整……"],["主席：只是建請而已啊？檢討一下。","王委員育敏：所以不涉及比例的更動，主席要講清楚，因為這是你的案子。","主席：我只是寫「建請行政院檢討」，你有沒有看到那一行？","王委員育敏：文字再修正一下，讓它能明確一點。","蔣部長丙煌：建議是否修正為「爰建請行政院應納入爾後修正之檢討中」？亦即這次的比例就按照這樣通過，爾後……","王委員育敏：對，這樣可以，合理啦！因為現在已經公告，而且已經在做了，就像剛才主席自己宣告的，這若不涉及違法，是不可以這樣處理的，所以只能要求他們針對內容……","主席：不是，他們九月已經公告而且正在做，我只是要求他們要做一些檢討。","王委員育敏：對，所以主席的意思也不是這樣子……","主席：只有這樣，我並沒有說要調整比例。你跟我講，這樣有什麼不行呢？","王委員育敏：不涉及比例可以，但涉及比例就不行。"],["蔣部長丙煌：那就謝謝主席。"],["主席：我哪裡有寫比例？"],["王委員育敏：因為你是寫整個辦法……"],["主席：沒有啊！我只是要他們檢討一下整體的東西。","王委員育敏：如果是執行面這方面的檢討，不涉及比例，我想沒有問題。","主席：好，「建請檢討」。","蔣部長丙煌：跟主席報告，文字部分明確會比較好，目前的文字上是寫檢討這個的修正，那就表示是整個內容，所以現在修正為「建請行政院應納入爾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之檢討。」","主席：好，就這樣，本項附帶決議修正通過。","審查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函送修正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本案業經審查完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陳召集委員節如補充說明，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次會議之議事錄授權本席核定。委員趙天麟、蕭美琴、楊玉欣、盧秀燕、吳育仁、徐少萍、周倪安及林淑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趙委員天麟書面質詢：","1.菸捐用途不清，宜專款專用：據查衛福部國健署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捐助團體、個人情形季報表，可發現菸捐補助活動多與菸害防制無關；如104年度第一季補助健康路跑活動高達10萬元，另如像新生兒篩檢、孕婦健檢、辦漆彈比賽，甚至連印製「農民曆」也可補助，補助民間團體活動項目浮濫，明顯已與菸捐徵收目的不符。","2.重大長期政策應使用穩定財源，不應皆依賴菸捐：菸捐存在意義是為達到以價制量、降低菸品消費，保護國民健康的效果。惟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四條規定，菸捐可支出項目，除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尚有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等十項。故近期重大社福政策收入來源皆列入菸捐分配範圍，不禁令人困惑究竟政府課徵菸捐係希望民眾吸菸人口降低或提高吸菸人口以獲得充足的社福財源。政府對外說明皆以提高菸捐來降低吸菸率，但是否係利用提高菸捐後的龐大收入「間接」落實各項「社會福利」的政策推廣。","3.菸捐自2002開徵迄今12年已超過2,500億元，如此龐大的金額其運用分配的狀況自然引入關注。行政部門在運用此項資源時，本應充分發揮「專款專用」的屬性，僅能限縮在各項菸害防制的工作上，若主管機關從寬解釋，將該項資源移花接木、轉作他用，甚至成為特定部門之小金庫，則行政部門則難逃行政怠惰或失職之嫌。"],["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一、菸品健康福利捐用途之分配存有檢討空間","根據原《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之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之七成是作為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然目前衛生福利部以健保財源穩定為由，除上調補充保費之門檻外，亦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中菸品健康福利捐撥用至健保準備金之額度，由七成降為五成。本席認為當初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的用意，係為了吸菸者將來可能耗損龐大的經濟與社會成本所設；是以，菸品健康福利捐應該積極且充分地使用於菸害防制工作與治療，倘挹注於健保費用調降已失去其本意。此外，健保之盈餘應該優先用於改善醫護人員的工作環境、確保醫療品質，實不宜作為調降菸品健康福利捐挹注於健保準備之用比例分配緣由。"],["楊委員玉欣書面質詢：","一、菸捐分配比率重調後，各項經費用途。","全民健保安全準備比率「由原70%降為50%」，新增8%供「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及長照資源發展」，提高癌症防治、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提升、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預防保健、菸害防制等事項的分配比率。","台灣人的平均餘命持續增加，60歲以上國人平均餘命長達19年以上，然而根據國內學者研究，60歲以上台灣人平均健康餘命卻只有9.3年，只占平均餘命的48%，代表60歲以上民眾，一半以上的平均餘命是活在慢性疾病、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或失能的狀態下。","本席一貫主張「防微杜漸」觀念，政府應該把支援投入在前端的預防保健、健康促進、鼓勵民眾運動、健全營養攝取，降低後端的健保及長照支出。此次菸捐分配辦法修正，提高了癌症防治、預防醫學、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的分配比例，本席希望相關單位預算增加後，應該拿出具體作為。","二、落實罕病法修法成果","《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已於今年1月14日三讀並經總統公告，本次修法新增居家訪視、照護諮詢、緩和性醫療及照護等服務項目，且衛福部也正在研擬跨國醫療及罕見疾病研究補助等子法。","惟法案三讀通過至今已超過半年，行政單位尚未完成相關規劃，無法落實修法成果，殊為可惜。建請衛福部於今年底前完成子法訂定及各項新增法定服務項目之具體落實計畫，並回覆本席。","三、長照宣導","衛福部規劃開辦長照保險制，籌措1,100億財源；而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主張「長照2.0」繼續採行稅收制，以房地合一稅、提高遺贈稅、菸捐來籌措300億財源，兩者規模差異非常大，民眾容易產生混淆，搞不懂為何兩黨主張的數字差這麼多。","民進黨主張之「長照2.0」，宣稱公務預算、房地合一稅、遺贈稅湊齊300億財源投入長照服務。由於房地合一稅、遺贈稅屬於機會稅，其稅收易受景氣影響而不穩定，但是長照需求卻是一直存在，而且在人口老化之下不斷成長，以機會稅做為長照服務財源，具有極大風險。","本席建議衛福部應加強針對「長照2.0」之回應，並應改善長照保險宣導工作，務必讓民眾清楚知道長照保險的必要性，例如為什麼非保險制不可？為什麼得籌到1,100億才夠？繳了保費可以得到什麼服務？衛福部須多跟社會大眾溝通，要實際走入民間，多跟社區團體、身障團體、老人團體互動，不能只是官員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就要民眾接受長照保險。充分的溝通，是一個重大政策成敗的關鍵，建請衛福部正視之。"],["盧委員秀燕書面質詢：","(1)","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每年十一月到隔年三月，大陸霾害隨東北季風襲台，加上國內工業區、汽機車排放的污染，經常導致國內空氣品質不佳，然近日空污情況加劇，台灣各地尤其西部地區灰濛濛一片，幾乎看不到天空，空氣污染程度甚至已達環保署建立指標最嚴重「紫色」等級，鑒此本席為確保民眾生活環境和污染管制問題，特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緊急質詢，要求政府應對於防治空氣污染為積極之計畫。","說明：","一、依環保署去年十月建立「PM2.5濃度指標」，分為綠、黃、紅、紫等四個顏色，再細分10個等級，提供一般民眾、老人家和有心血管疾病等敏感族群活動建議。敏感性族群在達到「黃色」第四級時，就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及身體健康，一般健康民眾在「紅色」第7級時要留意。由於環保署以紫色標示最高等級的第十級，也就是PM2.5在每立方公尺71微克以上，當超過此濃度就被稱為「紫爆」。","二、近日空污來襲主要受氣候條件影響、擴散條件不佳，西半部吹西北風、風速弱，一開始在台中地區累積，再往南擴散到彰化、雲林，甚至於本（11）月9日部分地區如台中沙鹿、西屯、彰化二林、雲林崙背、台西等5個地區PM2.5都達到最高紫爆等級，創下今年入秋以來空氣最髒的一天。","三、國內空氣污染問題持續惡化，政府對此卻未有通盤之應對措施，如近年推動各地區空污總量管制計畫之施行進度和管制成果檢討，和研議其他降低全國PM2.5總排放量之方式；另如空氣污染程度已達危害民眾身體程度時，關於學生戶外活動、大型戶外活動是否停辦等規畫問題、空污防護宣導等政策應一併為整體規劃，對此本席特提出緊急質詢。","(2)","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我國空氣汙染日趨嚴重，加強護樹及植栽綠化可說是重要且急迫的工作。然而，就行道樹的種植、維管，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都各自為政，導致護樹不專業、事權沒統一，損失嚴重，徒增公帑支出。為確保民眾生活環境，衛生福利部應以公共衛生角度偕同農委會、交通部與內政部以科學評估，加強護樹及植栽綠化，特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緊急質詢。","說明：","一、樹木與綠地是城市的肺，植樹與綠化程度則攸關空氣品質與居民健康。尤其我國空氣汙染日趨嚴重，加強護樹及植栽綠化可說是重要且急迫的工作。然而，我國城市中行道樹維護不佳，植穴大小不適、土質不佳、排水不良等問題層出不窮。樹長得好不好颱風一來便知真章，以最近的蘇迪勒颱風為例，颱風過後全國行道樹大量傾倒折損，光是六都就計2萬8千8百多株，實在叫人怵目驚心。","二、行道樹的種植、維管，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都各自為政，導致護樹不專業、事權沒統一，損失嚴重，徒增公帑支出。面對樹倒問題，各部會也僅說明訂了那些法規、出版了那些手冊、中央地方互推權責，卻未見痛定思痛，遑論能統籌各單位建立一貫而完整的護樹標準流程。","三、樹木長大不易，傾倒折損卻在瞬間。徒法規不足以治國、徒手冊不足以救樹。為確保民眾生活環境，衛生福利部應以公共衛生角度偕同農委會、交通部與內政部以科學評估，加強護樹及植栽綠化，統一事權、建立流程，拿出具體作為保護樹木、落實法規。"],["吳委員育仁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吳育仁，鑒於加料「電子菸」日漸普及，且受到年輕人歡迎，使用人口大增。然根據資料顯示，調味電子菸搭配各種口味含尼古丁香精，恐怕比一般香菸更傷身體。再者，網路上販售的電子菸容易購買，沒有年齡管制，且網上產品來路不明，若無嚴格把關，來源與品質都是一大疑慮。因此，強烈建請衛福部應修訂相關法令，增加電子菸相關規範，同時對網上販售之產品進行稽查與把關，避免來路不明的產品危害人民健康，特向衛福部提出質詢。","說明：","一、調味的加料電子菸標榜客制化能調配出各種特殊口味，包括可樂、香草、紅酒、咖啡及薄荷等，口味多變特殊受到年輕人喜愛，使用族群日趨增加，但是根據報告，若使用來路不明的菸油及香精，不僅戒菸不成，恐怕還更傷身體。","二、業者直接於網上販售電子菸會造成消費者購買容易，無法確切知道消費者年紀，導致未成年取得容易，只要下單付款即可購買，導致把關不易。再者，網上販售來源追查不易，成分不透明，應該對於網上販售有一套配套標準與機制，管控網上產品，保障消費者權益。","三、綜觀上述原因，強烈建請衛福部對調味電子菸修訂相關規範，包括清楚的來源與產地標示，以及網上購買和販售標準，防止未成年取之容易，應建立消費者身分查驗程序，以及業者利用網路販售而躲避稽查，刻意隱瞞來源抑或是原料等。特向衛福部提出質詢。","案由：本院委員吳育仁，鑒於台灣吸菸人口年齡日趨下降，青少年吸菸的比例逐年增加，傷害尚在發育的各器官，造成身體健康危害且對青少年經濟造成負擔。我國法規雖明定未成年不得購買菸品，然而法令、把關鬆散，許多超商與雜貨店沒有嚴格禁止，導致未成年菸品取得容易。因此，強烈建請衛福部應盡到相關責任，嚴格規範未成年購買取得菸品，同時嚴加懲處販賣給未成年菸品之店家，店家應同時盡到把關責任。特此向衛福部提出質。","說明：","一、根據資料統計，青少年接觸吸菸多半為高中之前，導致尚在發育的身體造成危害，同時對其經濟能力造成負擔，我國也有對於未成年人禁止吸煙的規範，包括不能購買，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的發展。雖有法律明定，但因為購買菸品容易，導致吸菸年齡逐年下降，青少年吸菸比例大幅增加。","二、連鎖超商與雜貨店販售菸品給未成年，沒有盡到把關責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販售賺錢，相關部會應該與業者進行教育訓練，加強預防機制，避免法令虛設。業者更應在明顯處設立標語，嚴格禁止未成年購買。","三、若業者販售給未成年，應加重罰則，法令已明定未滿18歲不可吸菸，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不應違法販售菸品，若犯法則公布店家資訊，再犯店鋪應加重罰則，必要時應強制停業。","四、綜觀上述原因，強烈建議衛福部應盡到主管機關之責任，並落實法令，對青少年吸菸行為有所規範，尤購買菸品更應強烈把關，避免未成年取得菸品容易而上癮，也應加重業者罰則。特向衛福部提出質詢。"],["徐委員少萍書面質詢：","2002年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挹注，菸害防制工作得以全面推動，成年男性吸菸率約自55%下降至2007年的38.9%，而成年女性吸菸率則維持在4%至5%之間。2006年菸品健康福利捐雖然調高一倍，但分配於菸害防制工作的額度減少40%，而成年人男性吸菸之下降最近三年已呈平緩，顯示仍有努力的空間。","根據「國中生吸菸行為調查」的發現，2004年13至15歲國中學生吸菸率為6.53%，而2006年增高至7.45%；2005年「高中職生吸菸行為調查」發現，16至18歲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為17.13%，顯示青少年吸菸率有逐年、且隨年齡增加的趨勢；研究顯示，由於青少年對菸價的敏感度較高，提高菸價將能有效遏止青少年族群吸菸率的上升。"],["依據現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四條規定菸捐分配額度為：70%供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5.5%供癌症防治之用、4%供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之用、2.5%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用、2%供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之用、6%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衛生保健之用、3%供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之用、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而新修訂的菸捐分配額度為：50%供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11%供癌症防治之用、7.3%供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之用、4.5%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用、2.7%供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之用、5%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用、5%供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之用、5.5%供中央與地方衛生保健之用、8%供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及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此次菸捐分配及運作辦法大幅刪減20%健保安全準備分配至其他部分，其中新增長照資源（5%）。請問衛福部蔣部長，新增長照資源5%每年約可為長照挹注多少經費？為何增加最多的是癌症防治（5.5%）？而補助經濟困難者保費卻遭刪減（1%）？","而新辦法中第五條第四項新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各受分配機關年度經費之執行情形、成效、金額、補（捐）助事項及受補（捐）助單位名稱與金額等相關資訊，應於次年四月前於各機關網站公開。","根據菸捐分配用途，每年有1%、約3億元作為各查緝私劣菸品費用，其中1.6億會交給地方，高雄市府拿到2,500多萬元。但是，從2008年至今，除2009與2014年，高雄市每年拿其中200至230萬元，到世界各地的菸商（傑太日菸）進行考察，這些行程不但跨局處，更有該菸商的台灣地區總經理陪同。","請問衛福部蔣部長，對此有何看法？如何要求各地方政府「專款專用」？讓各地方政府將菸捐確實落實於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及私菸查緝上，避免淪於地方政府的小金庫！","依據財政部統計，2002年政府開徵菸捐後，海關和海巡署連續三年，每年都查獲2,000多萬包走私菸，此期間為台灣走私菸最猖獗的年代；2009年菸捐調漲為每包20元後，到去年已連續六年，每年查獲超過千萬包走私菸，不但國庫稅收年損超過21億，白牌菸恐怕也會影響國人健康。","請問財政部次長，未來如果香菸稅捐提高後，每包香菸售價恐破百元，由於利差大，業者會更願意去冒風險賺取獲利，提高走私菸的誘因，如何更有效查緝私菸？避免國家稅損與危害國人健康。"],["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問：從2009年開始菸捐已經超過菸稅，菸捐平均為菸稅的1.7倍，是我國唯一的一個不正常的捐；2016年度菸捐預計徵收總金額305億。可是我國菸稅收入係編列於總預算統籌運用，財政部長和衛福部長如何編列菸捐收入？","問：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菸捐每包5元。06年菸捐漲到十元，09年再漲到20元，菸捐收入每年破300億元，最高曾超過350億元，形成菸捐比菸稅還要重的稅捐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現在又要增加菸捐，這不是以價制量而是剝削吸菸族群，吸菸族群除了繳稅、健保費，還要抽他一層菸捐，刮他三層皮。抽菸的確令人討厭，但是政府也應遵人民的嗜好，他們不是吸毒，國民健康署長卻以鴉片戰爭對抗吸菸族群，署長是否要為這句不當的言詞道歉。","問：菸稅收入是「統收統支」，菸捐收入依菸害防治法規定「專款專用」。菸捐收入財政部是收支併列方式納入公務預算。衛福部及農委會獲配後納入特種基金辦理。菸捐收入早超過菸稅，成為國民健康署長的私人金庫，造成各利益團體爭先恐後分配的財源，菸捐收入都分配給什麼團體，怎麼使用？你署長決定給誰就給誰？菸捐的分配決定由哪些人參與，依據是什麼？還有宣傳廣告使用浮濫亂七八糟，請署長將近三年來菸捐分配給那些機關、人民團體、民意代表以及購買媒體廣告的明細三天內給本席。","問：本席建議，為了監督菸捐的收入和經費使用，菸捐比照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列入年度歲入總預算後，再補助低收入戶健保費的收支併列方式，並視需要再分配置特種基金，只有這樣才能讓菸捐收入使用公開化、透明化、合理化，才能真正達到菸捐專款專用的立法精神。","問：要漲菸稅或菸捐？財稅專家卻不以為然。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葛克昌說，菸捐與菸稅收入占國庫比率約四．五%，遠高於奢侈稅（約二%）等其他稅收，不合比例原則，「應該先釐清吸菸者用掉多少健保資源，再精算到底要課徵多少。」換句話說，菸捐的調整，應有更合理的評估機制。台北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黃世鑫說，健保醫療費用一年五、六千億元，其中就有三百多億元來自抽菸的人，完全違反比例原則。國外菸價高，國民所得也高，如果未來還要再增加，只會加重吸菸族群、有其是勞工階層的負擔，不符合「賦稅讓有錢人多繳一點」的普世價值。","財稅專家反對再加菸捐的另一原因是，菸捐雖有指定用途，但其中存在的彈性空間大，爭議也大。菸捐如何使用？以去年總計327.48億元菸捐收入為例，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其中七成，229.24億元是作為健保安全準備金；一成作為社會福利之用；另外兩成，則用於中央與地方的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存在最多爭議的就是這兩成菸捐約66.97億元的去向，分別用於國健署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的42.4億元「私人金庫」。財政部國庫署作為各縣市查緝獎金的2.95億元、疾管署疫苗基金11.46億元、衛福部醫療發展基金的9.83億元。","菸捐分配及運用透明度不足；而花大錢宣傳降低吸菸率了嗎？台灣吸菸率從09年的20%降到14年的16.4%，但是，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同期的紙菸銷售量不減反增，從十九．○八億包增加到十九．六八億包。種種亂象，國健署顯然作假。稅收由財政部統籌統支，可受到全民嚴格監督，菸捐監督機制不足，難免有弊端；菸害防制經費應由國家整體規畫，不要淪為一個單位的私房錢。從徵收的金額調整原則，到浮濫花用的爭議，菸捐制度，儼然已背離當初課徵目的，讓菸捐回歸正常稅制，有其必要。"],["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審查","─吸菸救長照、吸菸救健保、吸菸救社福、吸菸救國健署","利用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動國家健康預防的責任本來就是個錯誤。調高菸品價格的目的是希望降低吸菸人口，政府卻將社會福利政策預算建立在菸捐的基礎之上，陷入吸菸推動社會福利、吸菸有助健康預防政策荒謬邏輯。再加上，不只菸稅，還以菸捐的制度形式，使得菸品健康福利捐成為衛生福利部的小金庫，更成為國民健康署的專屬金庫。只要衛福部缺錢，就想調高菸捐！就想要找戒不掉菸癮的吸菸者挖錢。","一、因應長照服務法三讀通過，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納入菸品健康福利捐，衛福部調整菸捐分配比例用途。但是，最後只調整3%（9.15億元）給長照，絕大部分的調整卻是支應國民健康署的業務。根本是假借長照，巧立名目擴大國健署業務費用！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提供菸捐分配會議紀錄與內容，說明為何如此分配？","1.依據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自2009年健康福利捐已超過菸類稅收，101年二者合計為547億元，健康福利捐約為菸類稅收1.7倍。","2.因應三讀通過長照服務法第十六條，明定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五年內撥充編列至少120億元。基金來源包含：政府預算補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衛福部送來立院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調整分配比例的方式，自「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用」合計調降將近21%，分配到其他業務。其中長期照顧資源發展僅分配3%（9.15億元），涉及國健署業務合計分配到10.7%（73.81億元），其中癌症防治分配到5.5%（33.55億元）。所以，這次分配辦法修正，最大的獲利者是國健署！這也難怪，國健署一直製作調漲菸捐的說帖，菸捐調漲，國健署的口袋也飽飽的！2012年立法院法制局曾經提出報告，形容這筆錢是國健署的「小金庫」。","3.從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調降20%，損害被保險人權益！衛生福利部先是同意降低補充保費課徵門檻，造成健保財務收入短缺，如今又調降安全準備20%,。在減少收入的情況下，勢必要減少支出、健保給付。這根本是剝奪被保險人權益，本席接獲巴金森病友聯合會陳情，作為病人我們有權要求得到健保公平的對待，一生只有一次電池補助，對患者而言只是杯水車薪，救命不能只救一半！（如附件）","4.執政黨吹捧長照財源=房地合一稅+菸捐=388億。長照財源不是從量能課稅、資本利得者身上挖錢，衛福部的菸捐大餅，卻是預設菸捐調漲20元，將國家的責任轉嫁在戒不掉的吸菸者身上。國健署沉溺於成年人的整體吸菸率，卻忽視吸菸者背後的經濟能力問題。有經濟能力的吸菸者不在乎，甚至還會自我調侃對國家社會福利有貢獻，沒有經濟能力的吸菸者只能開始找劣質菸、走私菸。國健署的政策是不是更加深了經濟階級的健康不平等！","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散會（13時24分）"]],"block_lines":[1,6,6,8,15,15,16,16,17,17,18,18,19,19,21,25,29,30,37,46,55,60,60,71,71,82,82,93,93,97,97,99,99,126,142,150,169,170,171,174,177,179,180,182,184,188,190,192,197,198,199,200,202,205,207,209,218,220,225,229,230,231,232,235,236,238,241,245,246,249,250,260,263,264,266,271,279,281,284,287,291,292,299,301,306,309,310,312,316,322,326,329,330,336,337,339,342,348,350,352,355,357,361,364,368,370,371,373,375,378,381,389,390,396,397,399,400,405,406,407,408,409,410,415,420,422,424,427,429,431,432,436,438,442,446,447,448,450,452,454,455,463,466,470,471,475,480,481,484,486,487,492,494,495,499,500,505,506,510,511,515,517,520,524,526,540,542,544,545,546,548,550,551,552,553,554,556,557,558,559,563,564,567,570,576,577,580,588,589,592,593,599,602,603,614,616,621,623,625,628,630,636,639,640,641,642,646,648,651,652,653,658,661,664,666,672,677,678,683,684,689,690,691,696,697,701,702,709,710,711,713,718,724,725,727,728,738,739,744,745,750,751,757,758,759,760,761,762,769,771,774,779,780,781,782,784,786,789,791,793,797,801,803,804,805,806,808,811,812,813,814,817,819,820,821,823,824,832,833,841,843,845,846,852,854,855,860,863,864,865,869,876,878,880,881,885,892,897,900,906,909,910,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20,921,922,923,926,928,931,932,934,939,940,941,949,950,957,958,968,969,970,971,977,981,984,996,1009,1021,1024,1025,1032,1040],"person_count":{"主席":61,"一、健保安全準備部分":1,"二、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用":1,"三、預防醫學部分與臨床醫學部分":1,"(一)預防醫學部分":1,"(二)臨床醫學部分":1,"四、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部分":1,"五、菸害防制部分成效":1,"一、辦理情形":1,"蔣部長丙煌":63,"江委員惠貞":6,"郭署長旭崧":1,"邱署長淑媞":29,"劉委員建國":6,"楊司長芝青":2,"鄒研究員玫君":3,"許委員添財":4,"黃署長三桂":15,"蘇委員清泉":1,"盧委員秀燕":8,"楊委員曜":9,"費委員鴻泰":4,"主席（田委員秋堇代）":2,"林委員鴻池":1,"陳委員節如":19,"曲司長同光":2,"簡署長慧娟":4,"林副署長麗芳":2,"諶司長立中":1,"曾委員巨威":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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