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鎮湘","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5分","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出席委員：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蔡煌瑯    蕭美琴    李桐豪    江啟臣    詹凱臣    陳唐山    邱志偉    馬文君    楊應雄","      （出席委員13人）","列席委員：陳歐珀    許添財    李貴敏    盧秀燕    林德福    邱文彥    楊麗環    潘維剛    賴振昌    楊瓊瓔","      （列席委員10人）","列席人員：國防部軍政副部長陳永康及所屬人員（部長高廣圻請假）","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林秀春","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專門委員：紀珠","主任秘書：鄭世榮","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凍結案等3案：","(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行銷及業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二)「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博愛專案計畫」及「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等2案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決定：報告完竣，准予動支。","討  論  事  項","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一、作業基金","(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防部軍政副部長陳永康、主計局代局長陳國勝、政治作戰局局長王明我、軍備局局長何安繼報告，委員蔡錦隆、黃偉哲、陳鎮湘、林郁方、蔡煌瑯、蕭美琴、李桐豪、江啟臣、詹凱臣、邱志偉、許添財、楊瓊瓔、馬文君等13人質詢，均由國防部軍政副部長陳永康、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蒲澤春、政務辦公室主任梅家樹、政治作戰局局長王明我、軍眷服務處處長林耀宗、軍備局局長何安繼、生產製造中心主任羅意中、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周皓瑜、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章元勳、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尚永強、軍醫局局長吳怡昌、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胡延年、陸軍司令部參謀長全子瑞、海軍司令部參謀長蕭維民、空軍司令部參謀長柏鴻輝即席答復。）","決議：","壹、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貳、審查結果：","國防部主管","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收入總額：287億6,327萬5,000元，照列。","2.支出總額：277億5,064萬7,000元，照列。","3.本期賸餘：10億1,262萬8,000元，照列。","(三)解繳國庫淨額：原列7億9,106萬8,000元，減列「生產事業」4,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億5,106萬8,000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15億5,526萬元，減列「醫療事業」之「土地」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5,476萬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19項：","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11億4,818萬2,000元，其中2億6,986萬3,000元係規劃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有償撥用9筆國有土地，作為國軍台中總醫院（以下簡稱台中醫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以下簡稱新竹分院）停車場用地，以解決就醫民眾停車位不足問題；該土地價款將分4年（105至108年）以分期付款方式支應，資金來源全數為自有資金。該事業台中醫院及新竹分院規劃購置土地雖編有「需求構想書」，然其內容僅估算每年停車費收入，對於停車場之興建成本、營運成本及營運風險等資料均未有適當估算及說明，亦未就「購地自建」以外之替代方案進行評估，投資計畫之編製及評估顯過於簡略，允有未當。此外，新竹分院擬增設之停車位平均成本每個逾百萬元，如再考量興建成本、每年經營與維護成本等，除已偏低之投資報酬率恐再調降外，投資回收年限更恐將拉長，其購地預算之必要性尤待商榷，爰針對「醫療事業」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與擴充」項下「土地」編列2億6,986萬3,000元中，凍結4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江啟臣    詹凱臣    蔡錦隆    陳鎮湘","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2.有鑑於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積極開源節流、設法提高產銷業務量，以使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衡諸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屬302廠，雖為國有民營之形式，然因人事費過高、產能過低，致使國軍軍被服補給困難，承商因虧損而無以為繼；209廠則因政策之故，迄今仍以國防部公務預算維持經營，有違體制，爰請國防部就209廠調整回歸基金經營，及302廠近10年「國有民營」經營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江啟臣    蕭美琴","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編列「福利及文教事業」業務「銷貨成本」2億3,589萬1,000元，其業務包括出版、印製「勝利之光」、「吾愛吾家」及「奮鬥」等刊物，受到資訊科技化、數位化的影響，平面刊物需求逐漸衰退，對於內容的需求也與過去不同，然國軍各項刊物內容未能創新突破。國防部應檢討刊物的編輯方向、重新評估發行需求、規劃未來以電子化推行文教業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4.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計有三軍軍官俱樂部等6個事業單位，提供國軍官兵暨眷屬等特定對象住宿、餐飲及擊球等服務，其中三軍軍官俱樂部、陸軍聯誼廳及海軍四海一家餐廳部提供餐飲服務；海軍四海一家住宿部及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提供住宿服務；左營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提供擊球服務。然經審計部查核，其成本管控欠佳，服務品質亦待提升；又部分設施委商經營，未按實際使用面積簽訂合約，短計土地使用費，經營管理亟待強化。國防部應針對上述情形及左營、清泉崗高爾夫球場與「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球場」之關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江啟臣    蕭美琴","5.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737萬7,000元，係辦理中心冷氣設備、碎紙機、公文櫃、桌椅、影印機、飲水機等各項保養維修，惟105年度編列較104年度編列之728萬9,000元為高，且103年度決算數僅40萬3,000元，恐有浮編之嫌，國防部應針對「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6.立法院審查99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決議：「應自100年度起，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然至今卻未遵照辦理，殊屬欠當。基金內各事業業務性質迥異，且有個別管理機構，獨立營運各負盈虧責任，允宜分別編列，建請國防部於下年度預算確實按事業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黃偉哲","7.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所涉款項龐鉅；惟因該基金過往計息方式並未依規定辦理，偏低之貸放利率已使其運用收入鉅額減少，實已損及基金權益。而是項融通款項即將於104年底屆期重新議約，然依該基金105年度預算書資料，其計息利率僅0.74%，與定期存款利率1.07%相較，仍有相當差距，顯該基金辦理資金融通之計息方式仍未能依作業程序規定及立法院之決議：「以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辦理，允有未當，建請國防部依規定改善該狀況。","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8.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近10年賸餘約200億元，多以解繳國庫方式處理，其賸餘繳庫比例，遠高於其他部會，甚至解繳國庫額度超出賸餘數，導致基金資本持續下降；且因未能提存公積擴充基金資本，影響其活用資金改善機具設備以及營運效能。爰請國防部自106年度起，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賸餘分配，應提高「提存公積」或「撥充基金」之比例，俾能加速更新生產設備、精進軍品產製技術及效能，以提升國防戰備能量，另積極充實國軍醫療硬體資源，及持衡推展各項服務工作與福利措施，建構優質服役環境，以落實官兵照顧。","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9.截至104年8月底，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各事業對退離職聘僱人員仍有5,412萬餘元勞保年資損失補償金待追繳，允宜依所訂追繳作業要點儘速辦理，以維護基金權益。","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10.101至104年度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4年預算的總額為315億1,400萬元，其中研發預算編列5億3,600萬元，僅占1.7%；105年度更僅占0.91%，偏低的研發經費，不利於對傳統武器、彈藥的性能研改提升，難以滿足射程更遠、射速更快、精度更高、殺傷更強、重量更輕、用途更廣等「武器新概念」的發展趨勢。建請國防部應依據防衛作戰「打」的需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傳統武器彈藥性能提升研究發展規劃」之書面報告。","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11.國防部軍醫院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院，皆為我國重要之醫療單位，為使資源使用發揮最大效益，建請國防部應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溝通，整體規劃國軍醫院與榮民醫院醫療資源配置，使資源能充分整合，並建立合作模式。","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12.國防部軍醫院設置應配合國軍整體作戰計畫，以及重要軍事行動基地，建請國防部通盤檢討現有國軍醫院配置資源，及軍醫院設置位置，以確保作戰時期，軍醫院能發揮最大效能，使國軍官兵生命安全獲得最大保障。","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13.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中，有關「福利及文教事業」之「福利事業」，主要在統籌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各項生活用（食）品之供應配銷。惟近年來受到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頻繁之促銷活動配合其地點之便利性，使該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有漸趨萎縮現象，105年度福利（營）站販售福利品之預計業務收入更較104年度大幅向下調降5,242萬4,000元，降幅為9.04%，業務明顯趨於萎縮。要求國防部應積極研究如何促進福利品銷量或新增銷售項目以爭取客源，而非以調降業務收入目標之消極方式面對；並進一步評估轉型及與外界廠商合作之方式，引進一般軍士官兵所喜愛之商店、餐廳或產品，遂行作業基金追求最高剩餘之經營原則。","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14.近年來受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逐漸萎縮，105年度福利（營）站販售福利品預計收入5億2,763萬1,000元，較104年度之5億8,005萬5,000元減列5,242萬4,000元（減幅達9.04%）；而103年度決算數中，福利品收入達成率亦僅68.07%，建請國防部檢討目前營運方向及內容，積極開源節流，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15.國防部推行軍人儲蓄獎券之目的，在於培養官兵袍澤良好儲蓄習慣，然近年因購券者逾15年未兌回本金而喪失請求權之獎券張數及面額頗高，該事業對購券者權益保障措施顯有待加強。此外，該獎券實為保本商品，然卻以無記名方式銷售，其妥適性亦待商榷，建請國防部研議軍人儲蓄獎券記名發行之可行性，俾降低購券者因遺失、失竊或滅失而無法兌回之風險。","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16.國軍實行食勤委外後，傳出不少爭議事件。104年遭台南地檢署起訴之農正鮮公司灌水牛肉貪瀆弊案，相關遭起訴涉嫌貪瀆之不良廠商卻仍在承攬國軍食勤委外標案。讓有爭議的副食品供應廠商，同為廚房外包廠商，此舉將形同球員兼裁判，恐將使用來歷不明之農漁產品或加工品，戕害我國軍飲食衛生健康，根本置國軍官兵權益於不顧。爰建議國軍副食供應中心，應與縣市農會產銷班，訂定契作合約就近採購，以保障國軍飲食安全及食物品質，並請國防部就「國軍副食品採購檢討及食勤外包廠商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17.建請國防部檢討自105年起，國軍常備單位地面部隊中，戰鬥部隊和戰鬥支援部隊迷彩帆布皮鞋（或戰鬥靴）的配賦基準，由每人1雙改為每人2雙。","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18.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已先後獲得戰搜直升機（OH-58D）、超級眼鏡蛇攻擊機（AH-1W）、阿帕契攻擊直升機（AH-64E）及黑鷹通用直升機（UH-60M），此4種科技先進的機種其飛行及保修困難度，都遠高於老舊的通用直升機（UH-1H），惟飛行員的空勤加給卻相同；甚至U型機機工長領有空勤加給，待遇優於A、O型機機工長，形成「不同工、卻同酬」及「高難度、待遇少」的不合理現象，嚴重影響陸航人員士氣及造成反淘汰。建請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應正視此一長期存在的情況，本於「不同工、不同酬」之原則，規劃合理的專業加給及技術增支額度，以爭取優秀飛行及保修人才投入先進機種的部隊。","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19.鑑於合理的軍人待遇是激發從軍的重要誘因之一，而差異化、階梯級距式的各種津貼（加給、獎金），更能打破齊頭式平等，鼓勵軍隊成員積極進修，提升專業職能，達到優質人力「長留久用、留優汰劣」推動募兵制的效益。建請國防部參酌美軍津貼設計的優點，依「服役長短、能力強弱、學識高低、專長多寡」等條件的差異性，設計階梯級距式的專業加給，以利招募及留用優質的人才。","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收入總額：原列60億3,925萬4,000元，增列「業務外收入」項下「財務收入」之「租賃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0億4,425萬4,000元。","2.支出總額：原列69億7,563萬元，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中「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522萬元、「業務外費用」項下「財務費用」之「利息費用」72萬元，共計減列594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9億6,969萬元。","3.本期短絀：原列9億3,637萬6,000元，增減互抵後，減列1,094萬元，改列為9億2,543萬6,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40萬元，減列10萬元，改列為30萬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7項：","1.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從99年開始持續編列眷村文化保存經費，進行眷村文化保存工作；惟遴選過程冗長，計畫執行進度緩慢，該基金原預期有8處可於104年度內核撥第1期30%開辦費用，然依目前進度研判，已預估均無法於104年底前完成，104年度至8月底止，執行率仍掛零，期間恐已造成眷村有形或無形之文化隨時間消逝，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中「眷村文化保存初期代辦費」編列6,292萬5,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2.「國軍志願役現役官兵申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屋價售作業要點」規定，區分34坪型將級、30坪型校級、28坪型尉、士官級、26坪型志願士兵等4種階級坪型，其評比資格係按「年資、考績及眷口數」計算績分；然因尉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僅15年，而士官服役年齡可至50─58歲，故就服務年資及眷口數績分評比，尉級軍官將居於劣勢。經查第一次尉、士官抽籤名冊總計1,363員，其中尉官僅54員、士官達1,309員；中籤人員計有227員，尉官僅有7員、士官達220員，顯示評選條件之設計，確實對尉級軍官有失公允，建請國防部儘速修正該作業要點，以符公平照顧之德意。","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3.近年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等商服設施之銷售情況欠佳，完工後房舍若無法順利出售取得資金，對基金財務調度及成本將構成沉重負擔，顯示該基金對於各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之商服設施（店舖）處分過於緩慢，允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籌措償債財源，並避免資源閒置。","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未能依行政院核定之計畫期限，於102年底前完成所有眷村改建工程，其中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案執行過程涉有多項缺失，致遲至104年4月始完工，逾行政院要求期限達1年4個月，且預估至105年6月始能交屋，已損及眾多待安置眷戶權益，執行機關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應儘速依合約及相關規定，檢討追究承商相關責任。","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5.現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規劃改建之眷村，其原眷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改建者，對不同意改建之眷戶，主管機關得逕行註銷其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收回該房地，並得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此規定雖經司法院大法官第727號解釋並未違憲；但大法官會議亦指出其未充分考慮不同意改建所涉各種情事，有關法益之權衡有未臻妥適之處，要求相關機關應儘速通盤檢討改進。建請國防部研修相關之規定及就如何保障眷戶之權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6.國軍老舊眷村近年來發展為特有之文化資產，國防部自101年2月評選出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後，迄今開辦進度著實緩慢。鑑於眷村文化之保存作業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及時維護與蒐整，不容一再延宕，宜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輔導各地方政府儘快提送修訂版計畫書，並加速該等計畫書之複審作業，協助其解決相關土地移撥作業程序問題，使該等老舊眷村保存計畫得以儘速執行。","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7.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該基金辦理保存眷村文化之開辦進度實過於緩慢。鑑於眷村文化之保存作業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及時維護與蒐整，不容一再延宕，宜請該基金輔導各地方政府儘快提送修訂版計畫書，並加速該等計畫書之複審作業，協助其解決相關土地移撥作業程序問題，使該等老舊眷村保存計畫得以儘速執行。","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原列116億8,824萬4,000元，增列「財產收入」項下「租金收入」150萬元（含「台北國軍英雄館」100萬元及「高雄國軍英雄館」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6億8,974萬4,000元。","2.基金用途：原列48億5,196萬元，減列750萬元（含「老舊營舍整建計畫」50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8億4,446萬元。","3.本期賸餘：原列68億3,628萬4,000元，增減互抵後，增列900萬元，改列為68億4,528萬4,000元。","(三)解繳國庫：無列數。","(四)通過決議7項：","1.105年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12萬元，主要用於敦親睦鄰及業務推展，預算雖與104年相同，但就基金用途而言，該基金目的是為檢討無運用計畫之營區土地，並將其處分後辦理老舊營舍之整建，故實無編列公關費拓展業務之需要。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經費用途之書面報告。","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詹凱臣","2.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編列內容過於簡略，缺乏具體分析，且基金運用計畫為預算審議之重點，其計畫內容應充分揭露。經查該基金雖編列成本分析表，然在列示個別整建之單位成本及預算部分過於簡略，不利於立法院預算審議。建請國防部於106年度檢討基金編列模式，基金預算編列應遵循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將計畫內容充分揭露，以便受公眾監督。","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黃偉哲","3.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係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105年度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000元，增加8億0,046萬7,000元，增加幅度達36.05%；然其執行率卻逐年降低，以10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例，僅達58.31%，且預算保留數8億7,159萬7,000元為近年新高，顯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允有未當，建請國防部應切實詳盡審核，始得編列預算。","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4.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成立迄今17年之久，並自101年度起將軍事工程及設施納入辦理。為支應龐大工程資金需求，持續檢討不適用營地陳報行政院核納基金來源清冊，以增加基金來源。然近年來由於土地處分受限500坪以上不再標售，雖透過標租、設定地上權、有償撥用等多元方式活化利用；惟迄今不適用營地之處分，無論是面積或收入之達成率均未及五成，建請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宜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積極檢討活化措施，以充裕財源。","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5.國防部多年來配合國家及地方發展需要，辦理營區及土地釋出（騰讓），計有11處營區424筆土地，面積184.4公頃；另結合兵力精簡，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並檢討無運用營地，自97至104年9月底，已核定移管高達2,049.21公頃土地。考量釋出土地容易，將來若有土地需求，將耗費鉅資且獲得困難，尤其國軍迄今未能開發符合防衛作戰場景的灘岸戰鬥、城鎮戰及山隘守備等防禦及反擊戰鬥射擊場，難以滿足「為戰而訓，戰訓合一」的訓練需求。建請國防部務須整體規劃運用國軍營地，切勿零星釋出土地，應集中資源積極朝淺山發展，整建大型基地及三軍聯合攻防戰鬥射擊場，建構國軍優質的實戰訓練環境。","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黃偉哲","6.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000元，增加8億0,046萬7,000元，增加幅度達36.05%。查行政院近年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之數量逐年增多，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逐年攀升；然各年度執行績效卻有待加強，102年度為64.68%，103年度則僅58.31%，保留數8億7千萬餘元，占該年度預算數14億7,900萬元之比率達58.82%，104年度至8月底執行率僅24.69%，顯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建請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上項相關書面報告，並加強計畫控管效能。","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7.國防部目前為配合國軍兵力精簡以及結合推動土地活化政策，將其中高價值土地納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來源，以作為老舊營區整建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期能吸引優秀青年投身軍旅。然為更有效提升全民國防的意識及一般民眾對於國軍的興趣與認同感，建請國防部清查全國低度利用或閒置營區之位址及使用情形，研擬開放適合民間團體長期無償承租之低利用或閒置營區，舉辦與國防相關之休閒活動，並由承租土地之團體負責該營區內管理清潔之工作，俾藉民間之力，擴大民眾參與國防事務，激發全民防衛意識，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之「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段落：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段落：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主席：現在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報告。"],["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壹、前言","承蒙委員先進對本會各項安置及醫療工作指導與支持，謹致最崇高的敬意與謝忱。","本會為落實政府賦予妥善照顧榮民之政策，設置「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4年度截至9月底止，依各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及營運目標審慎執行結果，賸餘分別為2億6,088萬8千元及15億1,737萬6千元，績效良好。另105年度持續依基金設立宗旨，秉持創新精神，配合營運目標及產業脈動，辦理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與農場經營；透過3所榮總醫療體系，提供醫療服務、加強醫學研究及教學訓練。現謹就本會主管「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摘報如后。","貳、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本會主管「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下設清境農場、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彰化農場、臺東農場及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6個分基金，致力於輔導安置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照顧榮民/眷之生活與相關農產生產及投資事業之經營管理。","一、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一)鼓勵就學進修，提升就業技能","考量退除役官兵軍中所學專長往往未能與退後就業市場需求契合，本會透過輔導適性就學、補助榮民參加大專校院及國家考試進修、提供職技專長訓練等，協助取得就業知能及技術證照，俾提升職場競爭能力。","1.鼓勵就學榮民透過職業適性評量及職涯諮詢，選讀與未來就業有關科系，審核讀書計畫與就業目的相符者，提供學雜費補助1,035人次，落實「以就業為導向」之就學政策。","2.補助榮民參加大專校院進修950人次，以獲取就業相關知能；補助參加國家考試進修170人次，鼓勵報考公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取得任用資格。","3.職訓中心辦理考取證照及就業導向技能訓練1,618人次；運用民間團體訓練資源，辦理多元類別委外訓練1,820人次。","4.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結合地區產業特性，並考量退除役官兵實際就業需求，辦理榮民/眷委外訓練3,840人次，擴大訓練能量，提升專業能力。","5.持續推動與地區大型企業廠商或工商團體結盟，依廠商、團體用人需求，共商辦理「產訓合作」訓練。訓後依合作方式，進入公司工作，以達即訓即用。","(二)提供多元輔導，促進榮民就業","辦理職業適性評量、職涯諮詢服務，提供榮民/眷生涯規劃與就業選擇參考；積極拜會國內優質企業，開拓工作職缺；結合中央及地方就業服務資源，辦理就業媒合、創業輔導及補助等輔導措施，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1.為協助榮民/眷瞭解個人性向特質，建立正確選擇職場方向，規劃辦理職業適性評量、職涯諮詢服務5,000人次，以作為榮民/眷個人生涯規劃與就業選擇之參考。","2.為拓展就業機會，規劃洽訪國內優質企業1,100家，開拓工作職缺，並與其中具指標性之企業暨工商團體洽簽「合作備忘錄」或「合作意向書」，建立人力供需合作管道。","3.本會與國防部、海巡署建立聯繫平臺，掌握屆退官兵需求，結合勞動部及地方政府就業服務資源，共同為榮民及屆退官兵辦理就業媒合活動計115場9,221人次，促進適才適性就業。","4.規劃榮民/眷創業育成輔導15場次，施訓1,200人次；協助有意創業榮民/眷申請政府開辦之創業性貸款，另由本會給予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以減輕經濟負擔，順利創業圓夢。","5.各榮服處運用就業促進服務人員及社區服務組長體系，掌握地區事業機構用人需求，推介榮民/眷就業5,000人次。","6.為協助完成學業、職訓後及待業榮民順利就業，並瞭解已輔導就業之榮民/眷在職場上的現況、聽取渠等對本會就學、就業輔導工作的建言，規劃以座談方式，邀請榮民/眷1,240人次參與。","(三)推廣安全友善農業，落實土地永續利用","1.農場農產品生產貫徹安全採收期，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性。持續於武陵農場宜蘭分場及臺東農場轄區推廣有機栽培，設立有機集團栽培區，並向農委會農糧署申請補助改善基礎設施，提升委託經營戶從事友善土地耕作之意願。","2.積極辦理農場經管土地委託經營，以達適地適用及維護優質農業經營環境。","3.為精進土地管理，運用內政部營建署建置之衛星變異點網路通報查報系統，強化土地監測管理之精度及效度。","(四)推廣特色旅遊，提升遊憩品質","1.配合時節特色，推展農場套裝旅遊行程，並積極參加國、內外重要旅展，以提高平日及淡季遊客量。","2.賡續投入資金，辦理農場老舊設施設備改善及汰換，於105年度編列預算共約1億8,000萬元，用於穩定水源與整修客房衛浴、公廁及無障礙步道等遊憩設施，藉以提升服務品質，加強整體競爭力。","(五)強化投資事業營運績效，增加投資收益","1.各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遴選，以專業化導向，不以軍中階級為考量；須具有財務、企業管理專長或相關學歷（程）者，否則不予推薦。如無符合資格之人選，本會得公開甄選專業人員，以提升營運績效。","2.賡續要求會薦高階經理人強化財務、企業管理能力。另委託專業機關辦理中高階主管企業管理研習暨會派董監事講習，以增進投資事業中高階經理人與會派董監事公司治理觀念。","3.妥研投資事業年度營運目標，對會薦高階經理人除年度考評外，亦實施每季考核，督促提升經營績效，以增加本會投資事業收入。","二、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一)收支餘絀","1.總收入：編列22億8,282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9億9,677萬9千元，增加2億8,604萬1千元，約14.33%。主要係增列前榮民印刷廠土地之處分利得1億5,279萬8千元、長期股權投資收益7,836萬4千元、農場觀光旅遊服務收入5,635萬4千元所致。","2.總支出：編列12億7,227萬9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2億4,365萬9千元，增加2,862萬元，約2.30%。主要係因應農場營收成長，成本隨同增加所致。","3.本期賸餘：收支相抵後，賸餘10億1,054萬1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7億5,312萬元，增加2億5,742萬1千元，約34.18%。","4.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賸餘圖表詳表1及圖1。","(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列2億1,112萬4千元，係提升農場、職訓中心整體服務、教學品質，更新各項遊憩設施及教學設備所需。較104年度預算數121億0,639萬5千元，減少118億9,527萬1千元。主要係減列承接榮民公司新店寶元段及林口南勢埔段土地120億元之一次性項目所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圖表詳表2及圖2。","(三)資金之轉投資","105年度配合各公司增資計畫，編列投資金額1億元。較104年度預算減少7億5,228萬8千元，係減列為促進榮民公司之清理，承接其轉投資欣欣水泥及泛亞工程公司股權投資金額之一次性項目所致。","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本會主管「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下設臺北、臺中及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3個分基金，以自負盈虧方式運作，致力於辦理退除役官兵及民眾就醫服務。同時執行國家公共衛生政策任務，推動醫學教學訓練及臨床研究，以提升榮民醫療體系之競爭力與服務品質。","一、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一)更新設施設備，提升服務品質","1.採購先進儀器設備，建置高階超快速電腦斷層掃瞄、放射治療（RT）專用大孔徑16切4D電腦斷層模擬定位等癌症治療尖端技術。","2.臺北及臺中榮總興建新門診大樓，臺北榮總規劃興建新醫療大樓，各級榮院進行耐震補強及病房整修工程，提供民眾優質就醫環境及服務品質。","3.高雄榮總賡續規劃辦理興建長照及醫療大樓先期作業，以提供南部地區亞急性照護、長期照護、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國際醫療及預防醫學等服務。","(二)優化醫療照護，推展公衛任務","1.持續強化由3所榮總、12所榮總分院、16所榮家保健組組成以病人為中心之三級醫療照護網，提供榮民/眷初段健康促進、次段急性醫療，及末段復健與長期照護服務之全人照護。","2.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健康與衛教宣導，支援榮家預防保健、疾病篩檢及健康管理，提供社區內榮民及一般民眾各式健檢及癌症、三高篩檢。辦理巡迴醫療及居家護理，平衡城鄉醫療差距，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政策。預計辦理健康講座16萬人次、預防保健10萬8千人次、健康諮詢28萬人次，提供居家訪視服務3萬人次，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巡迴醫療服務、義診計31萬人次。","3.執行防疫政策，督導各所屬機構辦理疫病通報、防治宣導、人員教育訓練及感染管制措施，並加強整備作業，以防範疫情發生。","4.加入各項災害發生地區緊急醫療網，擔負救災醫療任務。協同當地縣市衛生局，設置假日醫療站、支援衛生所等偏鄉醫療急救服務。","(三)整備長照資源，推動安寧療護","1.整備長期照顧服務人力，強化各級榮院服務體系及人員資源量能。","2.擴展安寧緩和照護服務，提供癌症末期病人更完善照顧及減少無效醫療；培訓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人員，提升專業能力及照護品質，並宣導榮民預立醫療照顧計畫。","3.自95年起，3所榮總分別成立高齡醫學中心，設置高齡醫學病房及高齡醫學整合性門診，各榮總分院於104年全面開設整合性門診，105年預計提供3萬人次整合性門診服務。","4.賡續於3所榮總及桃園、新竹、員山、玉里、鳳林、臺東、埔里、嘉義、臺南及屏東10所分院推動中期照護及全民健康保險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提供榮民/眷急性醫療之後的全人整合照護。","(四)精進教學研究，創新醫療技能","1.督導3所榮總，依本會核心醫療照護任務長期整體規劃、執行及提升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預計完成醫學研究共計656案，包括臺北榮總心血管疾病、免疫學研究等352案，臺中榮總高齡與榮民慢性阻塞性肺病之相關研究等164案，高雄榮總高齡醫學研究等140案。","2.培訓各科專科醫師及醫事人力，辦理各類醫護及醫事人員持續教學訓練，提升臨床與醫事人員專業知識技能及醫學研究風氣，結合臨床醫學工作，有效提高照護品質及醫療效能。","3.辦理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Post Graduate Yearprogram，PGY），於醫學系畢業生進入專科醫師訓練前，先給予一般醫學訓練，以使新進醫師具備醫療技術能力，提升基層醫療服務品質，預計招訓PGY醫師216員。","二、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一)收支餘絀","1.總收入：編列503億7,973萬2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482億8,058萬8千元，增加20億9,914萬4千元，約4.35%。主要係醫療收入增加所致。","2.總支出：編列497億2,570萬5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478億6,509萬4千元，增加18億6,061萬1千元，約3.89%。主要係醫療收入增加，醫療藥品、衛材等成本隨同增加，與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增加所致。","3.本期賸餘：收支相抵後，賸餘6億5,402萬7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4億1,549萬4千元，增加2億3,853萬3千元，約57.41%。","4.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賸餘圖表詳表3及圖3。","(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列36億1,603萬6千元，係為提升醫療及服務品質。包括採購先進儀器、資訊設備等18億8,271萬1千元；臺北、臺中榮總新門診大樓興建計畫（建物部分），分別編列5億8,500萬元、5億8,196萬8千元；整建房舍5億4,700萬元；整地、圍籬設置200萬元及臺北榮總新建醫療大樓基本設計階段所需經費1,735萬7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30億1,151萬7千元，增加6億0,451萬9千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圖表詳表4及圖4。","肆、結語","本會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係以促進退除役官兵就業及落實就醫政策為設立宗旨。依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審慎營運，力求產生賸餘，俾能循環運用永續發展，財務狀況尚稱穩健。對於退除役官兵就業技職專長培訓、就業媒合及榮民/眷醫療照護等，確有助益。展望未來，因應募兵制推行將結合前瞻思維及與時俱進執行力，持續精進提升服務品質。","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正與支持，俾使本會就業安置及就醫服務施政益臻完善。","報告完畢","恭請指導","主席：報告委員會，請各位委員將本次審查的提案最遲在10時前提供，以利議事人員整理。","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請黃委員偉哲發言。","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基金編列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4億多元，請問，現在各榮民醫院的耐震度和建築物年限大概情形如何？因為台灣地震頻傳，本席認為，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那就拆除重建。一般建築物有其固定年限，50年、60年不等，鋼筋水泥長一點，磚造短一點，但到底現在情形如何？是不是藉由這樣的補強，就可以達到一定的耐震程度和水準？"],["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已經做完所有詳評，對於有危險……"],["黃委員偉哲：耐震結構的評估？","董主任委員翔龍：對！都做好了，現在就是在做補強部分。就像委員說的，假如我們評估這樣的投資不符合效益或年限真的太久了，那就拆除重建，這部分我們也有許多整建計畫，但只要經過建築師公會評估認為可以稍作補強，我們就補作，有危險性的，就澈底不用，詳細情形，我請處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退輔會就醫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在規劃建築物詳評部分，目前有78件，都已經全數完成；需要補強的有34件，已經完成11件，因為醫療機構必須顧及正常醫療運作及病患收療，所以我們是採取分區、分年方式辦理。剩下的23件，預計在106年底會全部完成。","黃委員偉哲：我要強調兩點，第一，建築物的安全性是最重要的，第二，在設備方面，希望不要發生像前兩天有私立醫院醫師和醫院之間的爭議，表示洗腎機幾十年沒換等等，坦白講，這些都是不應該也不能接受的情形，醫療設備方面應該是好的，而不是足堪使用即可。總之，建築物必須是安全的，人員不能過勞。過去醫院有所謂四大皆空，就是有些科別沒有人，或是醫護人員尤其是護理人員，因為工作時間、工作性質而有過勞問題等等，我們常常在網路上或媒體上看到相關報導，譬如本身吊著點滴卻還在服勤的護理人員，我們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現象，榮民醫院或作業基金有盈餘，我們希望可以優先照顧這些同仁，這些我們都是支持的，但如果費用是拿去吃吃喝喝，或是做一些比較屬於育樂性質的花費，坦白講，我們比較不能同意，所以，等一下預算審查時，我們也會秉持這樣的原則來處理。","另外，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部分，國際旅展將在本週五開幕，退輔會所屬的一些農場，是不是也會參與？"],["董主任委員翔龍：有。詳情請事業處楊處長說明。"],["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次旅展，我們所有農場都有參與，目的是要加強我們的行銷。"],["黃委員偉哲：是第一次嗎？","楊處長駕人：不是，我們每年都會參加。","黃委員偉哲：現在各地農場訂房率不是居高不下、一位難求嗎？某種程度就像醫院病床一樣，很多需要醫療照顧的人，還要拜託民意代表安排住院床位。因為這些農場大都位在觀光旅遊熱門景點，常常都是一房難求，基此，本席就要請教，你們的長遠規劃，到底是要擴增這些農場的住宿房間數？還是要提高品質？當然，參加旅展是好事，可以讓全國民眾更了解，也更願意前往，問題是現在已經很難訂房，譬如武陵農場，打電話根本訂不到房間，一次、兩次、三次，可能民眾想去的意願都冷卻了，你們一方面要加強行銷，拓展業務，另方面卻沒有辦法提供足夠的服務品質，那參加旅展是什麼意思？","楊處長駕人：分兩個部分向委員說明。第一，基本上，我們所有訂房都是透過網路系統，這樣比較公平、公開。第二，誠如委員所言，我們在旅館增建以及設施改善……","黃委員偉哲：再怎麼公平、公開，還是沒辦法解決供與需的問題啊！","楊處長駕人：平常時間沒有這個問題，只有在特定主題旅遊或假期時，才會有這樣的現象。"],["黃委員偉哲：特定主題當然就是花季、國定假日等等。","楊處長駕人：是，或是清境的風箏節等等，就會比較有這樣的情況產生，平常住房率差不多是七成左右。"],["黃委員偉哲：七成也比國內一般旅館都高。"],["楊處長駕人：是。比其他同業還高。","黃委員偉哲：就像我剛才講的，還是訂不到房間啊！你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總不能像馬總統過去說的，買不到花東的車票就去找他，現在是不是訂不到房就去找你呢？","楊處長駕人：報告委員，如果在網路訂不到房間，我們會保留其權益，一有空房出缺，就會主動通知他，而且，我們現在也陸續投資增建住宿房間。最近5年，包括福壽山、清境農場、武陵農場，除了增建以外，也針對設施進行改善。"],["黃委員偉哲：質跟量都要提升吧？"],["楊處長駕人：是的。謝謝委員。","黃委員偉哲：另外，退輔會所屬的職訓中心跟勞動部的職訓中心，如何分工？彼此之間有沒有橫向聯繫？有些項目的訓練，你們報名人數太多，可以轉介到他們那邊去嗎？或他們人數太多時，可以轉介到你們這邊來嗎？你們有橫向聯繫？還是各行其是？","董主任委員翔龍：跟委員報告，其實是有的。最主要是勞動部辦的職訓中心，參訓人員年齡通常比較年輕，而我們大概都是中高齡以上四十幾歲的人來參加受訓，以這些人為主力……"],["黃委員偉哲：以退除役官兵為主力？","董主任委員翔龍：所以我們到勞動部那邊，通常無法報名進去，所以才由我們自己來做，另外對於我們實在有需要的項目、科別，我們也會委託他們辦理，他們會以額外增加員額方式收我們的人員。"],["黃委員偉哲：訓練項目別有沒有分工？是一樣的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有些不一樣，基本上，他們有開的，我們不會開，就是儘量不重複，因為我們希望政府的所有資源，都能集中有效運用。"],["黃委員偉哲：你們中間有橫向聯繫就好。"],["董主任委員翔龍：有。","黃委員偉哲：有一些分工，也可以避免公家資源的消費。謝謝。"],["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有這麼多榮民醫院，一般而言，他們的表現都還可以，但本席有一個問題請教主委，以埔里為例，埔里地區有榮民醫院，也有民間醫院，主委有沒有做過調查，這兩家醫院之間的關係為何？"],["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埔里除了埔里分院外，還有基督教醫院，的確我們來做……","李委員桐豪：這麼小的地方，有這麼多醫院，他們之間的競合關係為何？"],["董主任委員翔龍：這點請埔里分院院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退輔會中榮埔里分院葛院長說明。","葛院長光中：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埔里最主要是有一個埔里基督教醫院跟榮民醫院，兩大醫院分居埔里的東西方，我們兩個醫院基本上是採取合作態度，所以他們有設心臟導管科別，我們有這類病患就會轉診給他們，而他們碰到外科科別，譬如他們神經外科和骨科醫師比較缺乏，他們就會把相關病患轉給我們。","李委員桐豪：因為這個小區域有兩間大醫院，醫院之間會不會有競爭關係？有沒有評估過要如何增加就診病人？","葛院長光中：兩間醫院的發展策略不一樣，他們是以婦、兒科為主，榮民醫院則以內、外科為主，我們一方面有點競爭，一方面又滿合作的，彼此都滿好的。","李委員桐豪：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想跟主委討論一件事，榮民醫院是非常重要的醫療系統，以整個國家的大型醫療來說，有大型的民間醫院，也有榮民醫院，還有軍醫院，他們之間的布局關係如何？他們之間的競合關係又如何？我再舉個例子，以台南而言，台南有沒有榮民醫院？","董主任委員翔龍：有，在永康。"],["李委員桐豪：有沒有軍醫院？"],["董主任委員翔龍：台南軍醫院比較少了。","李委員桐豪：沒有，撤掉了！因為國家的醫療資源有限，雖然榮民醫院是服務榮民，但我相信如果發生戰爭，榮民醫院也會服務軍人，對不對？"],["董主任委員翔龍：是的。","李委員桐豪：那麼各地區榮民醫院與軍醫院之間的協調關係如何，榮民醫院與民間醫院之間的協調關係又如何，退輔會有沒有在這方面做過思考？台南地區沒有軍醫院，榮民醫院的規模是不是就應該要擴大？我要問的是這個問題。","董主任委員翔龍：的確，您談的這件事情一直都是國防部與退輔會所關注的重點，其實不只是在台南地區，包括龍泉地區，屏東榮院在那個地方，所以那裡沒有國軍的軍醫院，蘇澳地區也一樣，那裡有蘇澳榮民醫院，所以整個蘇澳基地所有醫療就側重在那裡。事實上，軍榮合作是一直都在做，我也常跟他們說，如果榮民醫院營運不好就要撤，但是我們也會考慮到，當地如果沒有軍醫院，榮民醫院就會繼續設置在那裡，因為有些地方的確比較偏僻，當初國軍醫院會選擇撤是這個……","李委員桐豪：以高雄榮總來說，高雄榮總靠近左營地區，左營還有軍醫院，當然是因為海軍過去的長期慣例，但這兩間醫院這麼靠近，如果真的發生狀況，後送或相關醫療服務就產生了不平衡的問題。一樣的道理，今天台南地區沒有軍醫院，已經撤掉了，這時候榮民醫院的發展就應該要有更多資源，要更擴大，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董主任委員翔龍：說真的，正式評估報告沒有，但是這個觀念一直存在我們的心中。","李委員桐豪：我希望你們去評估一下，我們也曾去看過玉里的榮民醫院，玉里榮民醫院在那裡的相對角色就很重要，但是誠如你所說，到了重要區域或都會地區，我們的角色扮演似乎就會有點弱化，所以這個部分請你們去評估一下。剛剛我也提過，不只是榮民醫院與軍醫院的關係，還有榮民醫院與民間各種財團或私人的醫院之間的互動，我們希望醫療資源能夠更平衡的分布，可不可以？"],["董主任委員翔龍：可以的。","李委員桐豪：好的，謝謝。","另外，請問台南榮家目前的狀況如何？","董主任委員翔龍：有關台南榮家的部分，其中程計畫因為台南市政府的需求，我們已經將修正計畫報行政院，目前行政院正在審核。"],["李委員桐豪：預算有沒有出現任何狀況？","董主任委員翔龍：有關預算部分，依據在行政院討論的結果，目前由我們來暫編，各部會將來再歸墊。"],["李委員桐豪：什麼時候可以落實這個計畫？"],["董主任委員翔龍：就看行政院什麼時候核定了。"],["李委員桐豪：現在行政院反而變成障礙了？不是台南市了？","董主任委員翔龍：現在是大家的預算都報到我們這裡來彙整，由我們一起報行政院，行政院會綜合國家的財力再決定，因為那個土地的自償性超過其所需，在我們之前召開的協調會中曾討論過，它的財務自償性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李委員桐豪：好。","主委，在募兵制暫行條例通過後，退輔會有什麼樣的積極作為？","董主任委員翔龍：目前來說，我們是檢查一下所有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的服務事項，因為年輕的志願役士兵很快會退伍。","李委員桐豪：本席專就就業的部分要向主委請教，不是輔導就業，而是退輔會有沒有成立一些機構來協助、落實這些就業機會？","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的配套辦法目前都正在進行中，該公告的都公告了，要報行政院的也都報行政院了，我們成立一些訓練機構或委外辦理，包括評估是否要在南部成立新的職訓中心，如果我們的職訓中心不能做的要如何委外，委外之後怎麼樣來鼓勵這些……","李委員桐豪：這個我們瞭解，保全呢？保全有沒有做？膳食、保全、衛勤工作？","董主任委員翔龍：目前就是依照暫行條例所規定的，如果有牽涉到機敏或安全的部分，將委由退伍軍人團體來做，有關於退伍軍人的比例部分，還在與國防部協商。"],["李委員桐豪：所以會去做？","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還在研究，看什麼時候釋出來……","李委員桐豪：我也可以提供一個建議方向，我到東南亞國家看到很多其他國家在東南亞國家進行重大的基礎工程建設，我非常遺憾我們的榮民工程公司關掉了，台灣也應該要步入這個系統，去協助外交、經濟，在那些地方去做基礎建設工作，我希望輔導會對此也能去思考一下。","董主任委員翔龍：有，我們現在還有支持投資一家泛亞工程。","李委員桐豪：我知道，我們要去那裡協助、幫忙做基礎建設，幫忙投資，這樣能幫忙我們的外交工作，也能幫忙對外經貿。謝謝。"],["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再強調，從古到今強調的是文武合一，所以我們不能只有文而沒有武。雖然未來軍隊的人數大概是20萬左右，約是中華民國管轄地區總人口的1%，人數不多，但是重要性並不差，這是第一點。","第二，退輔會所扮演的角色與國防部一樣，所以是雙主角的角色，我今天提出的就是有關退輔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希望退輔會所有成員在這方面的觀念要正確，如何在徵兵到募兵這個重大轉型期擔任承先啟後的關鍵任務，而且要做得很圓滿，這是你們應該做的。","對於今天要討論的這二個基金，民國48年美援終止，而大陸來台的老兵也慢慢要屆退，在這種狀況下，成立事業、創立事業都需要錢，所以才成立這二個基金，請問這二個基金的主要宗旨與目的是不是都已經達到了？這二個基金面對募兵制的改變，是否需要做些調整？"],["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以安置基金來說，其目的是持續存在的，我們還是要持續利用基金來創造訓練機會，幫助榮民、退伍軍人提升他們在就業市場的競爭力，這部分是持續在做的。醫療來說也是一樣，雖然目前我國的健保制度非常良好，但是對於整個醫療體系來說，因為是從軍醫院一直衍生過來，我們對榮民的照顧還是持續在做，這也是為什麼所有的榮民醫院能受到國人的歡迎，這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陳委員鎮湘：本席要特別提醒，在此重大轉折期間，對於老兵，以往我們設置的榮家並沒有所謂的長照，也沒有所謂的安寧，而是根據他們年歲增長的需求而增加，是必須要做的調整，這是對的，但是回過頭來，對於未來募兵制成員的需求，我們應該做哪些合理的前置性安排與準備，這個工作不能產生間隙，應該要無縫接軌，不知道你們在這方面所做的程度如何？","董主任委員翔龍：非常謝謝委員在這二年對本會與國防部的指導，目前我們與國防部、海巡建立了很好的溝通平台，對此議題有定期聚會，我們現在做的就誠如委員所說，我們希望在他們服役期間就能投入資金，協助他們在就學、就業方面的技能提升，這樣他們退伍時就能用了，而不是到退伍那一天才開始接受技能訓練，這樣對他們來說，空窗期太大了，所以我們希望至少在退伍前一年甚至更早就開始進行就學、就業的技能證照。現在國軍都進入科技兵種，所有技術與民間專長的配合都是我們希望的，如果在服役期間就能打好底子，等到他們退伍時就能無縫接軌，立刻為社會所用。","陳委員鎮湘：這樣的作為非常正確，不過本席要特別提醒退輔會的同仁，我到東定曾詢問過，一個兵的待遇含加給4萬多將近5萬，這樣的待遇是相當高，我們要怎麼樣做到物超所值，也就是訓練的兵真正能符合所謂的精與強，其實4年是不夠的，如何才能留優汰劣、長留久用？當然國防部在這方面要有具體作為，但後續誘因也要能支撐國防部的作為，這樣才能一體，否則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很自然的，留下來的是留劣汰優，那我們的整個募兵制就完全失去其原有精神了。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退輔會與國防部要緊密結合，而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認為自己的事情做好就好，反正已經開出這麼多的職業與工作，至於來不來則是你家的事，不能有這樣的想法，本席希望這二個部會要像連體嬰一樣的結合在一起，這樣的作為才有意義。","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規定得非常清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要如何充分運用憲法給予的權限，我希望退輔會在這個部分要扮演關鍵性的角色，這樣可以吧？"],["董主任委員翔龍：可以。","陳委員鎮湘：接下來是有關組織再造的問題，今天我們談到所謂的出路與尊嚴，在出路方面，原有組織結構的需求勢必不夠，需求不夠就會造成組織的修正，甚至重新創立，本席瞭解國防部有提出後勤委外，但這話說得很容易，如果委外的「外」是敵人的「外」，或是民間不可靠的「外」，將來馬上會產生國安問題，所以這個「外」應該是有計畫、有組織的「外」，而退輔會所扮演的這個「外」的角色就很重要了，所以本席希望你們能與國防部作密切結合，對於他們的需求，你們要盡早規劃。之前有幾位委員提到，原先關閉或即將關閉的部分，應該要去思考如何做個重新整理與需求，關閉很容易，但是要再重新開設是非常的困難，這一點希望退輔會能特別注意。","最後，有關醫療整合問題，這部分之前我談過很多，以後有機會再向主委請教。謝謝。"],["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鎮湘）：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退伍軍人的職業訓練部分，退輔會有自辦也有委辦，而本院預算中心曾經提出，退輔會自辦職業訓練的成本高於委外，而且以整體就業率來說，委外的成效看起來比較大，但是你們似乎還是在擴充自辦經費，當然自辦會有主導權，但對於這件事情，我們應該講求效益，最終目標是要讓所有退伍軍人都能順利就業，找到適合的工作，也能學有一技之長。相較於你們的訓練內容，我看到很多民間職業訓練中心，例如巨匠，他們的收費金額是滿高的，但他們是直接切合市場需求與就業需求的規劃，如果民間所辦的職業訓練中心的就業媒合率比較高，而我們還花這麼高的成本自辦，那就真的要去檢討我們自辦的效益了。主委，是不是應該補助退伍軍人去民間職訓機構受訓，讓他們參加更有效、更能符合就業需求的課程為宜？"],["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翔龍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來說，您講得非常對，如果外面真的做得好，效益也比較好，當然就是要委外去做，我們幹嘛要自己去做。"],["蕭委員美琴：可是你們還是編列很多經費擴充相關的設施。","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尊重預算中心做出的數字，但我們有自己的看法。","蕭委員美琴：為什麼你們的看法是堅持自辦呢？從國家預算的運用及就業媒合率來說，自辦的經濟效益顯然不如委辦。","董主任委員翔龍：事實上不是如此，我請處長詳細報告。"],["蕭委員美琴：主要的重點在哪裡？"],["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103年我們自辦性的就業媒合率是72%，而勞動部的就業率是71%，與他們的預算幅度及人力關係相較之下，其實我們不會比較差。","蕭委員美琴：其實差距不大，我不是在比較你們和勞動部的差距，而是要比較你們和民間職業訓練機構的經濟效益，因為這畢竟是公務預算，而且國家資源有限，應該以最有效益的方式辦理。你們可否提出成本與媒合率的比較表給大家參考？","另外，上次質詢時我也提過這個問題，你們處分往生榮民捐出的資產時應該要詳查。像壽豐鄉發生村民活動中心及村辦公室被你們賣掉的事情，就是因為你們在處分前沒有充分瞭解，使得鄉公所的公共資產被你們賣掉，影響所有村民的權益。我不知道在全國有多少這樣的案例，可是我們期待你們處分往生榮民資產的過程中，不只是查核書面的資訊，應該做更嚴謹地查核，雖然鄉公所找不到當初捐贈的資料，可是只要你們到現場勘查就會知道上面有很多公共建物和村民公共活動的空間。你們做這件事情之後就衍生出後續很多法律上的紛爭和公共利益相關的權益問題，這是影響所有村民權益的問題，我認為你們沒有盡到詳查的責任，應該要檢討，而且以後處分時也應該要做好詳查的工作。還有一個問題，這裡顯然有爭議之處，為什麼你們卻急著變賣？"],["董主任委員翔龍：這部分請處長詳細報告。"],["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此個案，我們是依據法定程序處理，至於委員剛才指教的部分，我們會虛心接受。以目前的作業情況來說，像壽豐鄉這類的案件比較少，但針對這件案子，我們會後會提出書面報告給委員。","蕭委員美琴：我知道你們有在努力，陳副主委也有親自到村辦公室協調，但希望最後能夠獲得兼顧村民權益及法定程序的解決方案，因為畢竟地上建物的產權是由鄉公所建構，而這是有關村民活動空間的問題，希望最後你們和公所及村民能有一個圓滿，而且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否則我覺得這件事創下一個很不好的案例，你們應該要好好檢討。"],["林處長高智：謝謝委員關心。","蕭委員美琴：另外，有關各地榮院尤其是偏鄉分院的照顧部分，本席也多次表示關心，我們城鄉醫療的差距還是非常大，我知道你們也有一些作為試圖改善這種情況，但是問題依然存在，你們可以做更多的努力。最近有一個案例是花蓮南區有個孕婦早產，到榮院就醫時卻說該院設備不足，要她自行到花蓮生產，結果在就醫途中因為路途遙遠，已經34週的嬰兒不幸地失去了生命，而且孕婦本身也是性命危急，還好最後有保住性命。我知道過去你們努力希望能夠增加中南區的醫療資源，也曾經因為方圓一百多公里內只有一名婦產科醫師，對他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雖然玉里地區的醫院在精神科領域有相當多的資源，也是適合療養的環境，但是對於其他科別的需求還是非常大，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更積極提出對於醫護人力資源改善的計畫，並且積極向衛福部尋求資源，我過去也曾要求衛福部提供更多資源挹注偏鄉地區，然而針對醫療作業基金，這兩年你們的預算書都有賸餘款，你們把這些賸餘款用於何種用途？我覺得應該要改善這些真正需要醫療資源補足的醫院。對於賸餘款的用法，你們是否可以給我們書面報告？"],["董主任委員翔龍：好。","蕭委員美琴：對於更進一步改善這些偏鄉醫院的醫護人力及資源，包括從臺北分院借調、輪調的系統。我知道每個地方的人力壓力都很大，可是對這些偏鄉來說，他們在那麼遙遠的地方，有時候轉院還要自己負擔一趟8,000元的救護車費用，從鳳林到花蓮一趟要5,000元，對這些已經非常弱勢的民眾是很大的負擔，而且是因為地方缺乏醫療資源、人力及相關設備，這樣對於一樣繳納健保費，一樣納稅的居民來說極度不公平，請你們進一步提出相關的改善計畫，雖然現在你們有一些作為，但顯然還不夠，還有針對剛才提到的個案也要提出書面報告給我們。"],["董主任委員翔龍：好。"],["蕭委員美琴：謝謝。"],["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很贊成你們成立保全公司，可是有一個問題，據我瞭解，國防部打算釋出的保全工作是北部地區的機關、廠庫及學校這些非部隊單位，共有77個哨點、270名人力，如果你們成立保全公司只是為了做國防部的生意，這樣你們會關門。除非其他政府單位也有類似的需求，並且把機會都交給你們。而且根據政府採購法，保全需要經過公開招標，你們也不見得可以標到，所以這部分有點麻煩，或許你們可以用投資的方式，而不是自己成立一間新的、完全歸屬於你們的保全公司。我可以提供一些資料給你，因為我們試著瞭解後發現沒有那麼簡單，很多事情知易行難，但其他的政府單位也可以檢討是不是能夠這樣做，因為保全交給你們反而比較專業，也可以節省機關用人的經費。關於這部分主委有什麼看法？"],["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的確如此，我們正在進行評估，目前也在與國防部研討他們要釋出的職缺性質，假如是一般性像三軍總醫院的警衛或保全等工作，不需要由我們去做，我們需要做的是像暫行條例裡面規定事涉安全或機敏的部分，這些部分才會需要比較高級的保全人員進入，我們不需要做像一般的大樓警衛這種事情，因為本來保全業就已經很多了，更何況志願役的官、士兵就如同剛才召委所講的，他們原本的薪資就是4萬或5萬元，沒有人會願意做2萬2,000元或2萬3,000元的保全工作，那樣根本招不到人，所以我們的重點會擺在機敏、安全甚至是需要高科技的保全工作，這樣公司才有獲利。而且不論是我們自己設立或是投資事業單位轉投資，都必須要有很好的企劃書，要讓民股的股東能夠同意，因為我們只有占百分之三十幾的股份，還需要說服股權占百分之六十幾的股東們，讓他們願意投資，假如公司沒有盈利，這個案子不可能成立。","林委員郁方：請你們謀定後動，不要為了配合募兵制而匆匆忙忙，最後讓自己吃力不討好，沒有必要這樣。"],["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林委員郁方：另外，萬華有一間榮民印刷場位於錦德里及孝德里，這間印刷場早就關門沒有生產了，有的窗戶破了，整間大樓也都破破爛爛。當時根據我協調的結果，在錦德里的部分後來做成公園，土地所有權現在應該仍在國有財產署手中，而隔壁的孝德里還有一大塊，房子也是破破爛爛的，這當中有安全的顧慮。你們105年度的業務外收入中，編列其他業務收入財產交易賸餘1億5,278萬8,000元，據我瞭解，就是要處分臺北市萬華榮民印刷場位於雙園段的7筆土地。因為錦德里的部分實質上已成為錦德公園，所以你們只能將土地以有償撥用的方式賣給臺北市政府，而孝德里的部分，因為整棟變成危樓，那部分也被臺北市政府劃定為公園預定用地，你們也無法拿到市場上標售。我覺得這2個里一共7筆土地就用有償撥用的方式處分，事實上，有償撥用給臺北市政府也是唯一的處分方式。這部分是國產署負責處理，一共會有四億多元，這些錢最後要回到安置基金，可以用來照顧退除役官兵，不然土地閒置、造成髒亂也會影響你們的名聲，請問主委的看法是如何？","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很認同委員講的這部分，現在是交由國有財產署做後續處理，我們已經編列賸餘就是這個目的，然後將程序交由國產署處理。","林委員郁方：對，因為你們也不可能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唯一的方法就是有償撥用。因為孝德里的部分已經劃成公園預定用地了，臺北市政府也不會同意你們拿去市場上標售，因此處理會有困難，而有償撥用總是可以增加安置基金的財源，你們就有更多錢可以照顧退除役官兵。我覺得這樣是皆大歡喜，當地也很缺乏公園，退輔會當時也很幫忙，雖然沒有處理土地，但願意把地上權用轉讓的方式在該處成立錦德公園，我認為退輔會非常親民，這樣讓民眾對退輔會有非常好的印象，雖然我不住在那附近，但我知道那附近都是房子，而且很多是舊房子，非常缺乏綠地，老人及兒童無路可走，所以我覺得這樣處理皆大歡喜，應該不會有變卦吧？"],["董主任委員翔龍：後面剩下程序在進行。","林委員郁方：所以我有提案建議你們用有償撥用的方式處理這些土地，謝謝主委。"],["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剛才林委員郁方提到的問題，我也是從報紙上得知退輔會自己要成立保全公司。"],["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蔡委員錦隆：我不曉得為什麼你們要成立保全公司與民爭利？","董主任委員翔龍：與民爭利說得太重了，我們要做的事基本上是民間比較不容易做的事情，如果國防部釋出涉及機密、安全等業務，從業人員需要經過考核，這種才是我們要從事的工作，這些人本來就從軍中轉業過來，假如有此機會我們才會做這件事情，因為我們還要討論公司中退伍軍人必須占多少比例，剛才林委員也有提到這需要經過招標，假如民間有公司可以做這件事情，我們也很高興，因為我們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退伍軍人就業，而不是在意開公司的是退輔會或是是其他人，只要退伍軍人有這樣的工作機會就很好，但我們會設立一個標準，假如沒有人做就由我們來做，如果別人可以做就讓別人做。","蔡委員錦隆：涉及機密或一些特殊敏感地區需要特殊人員保全的部分才由你們做，而且你們也有設下規格及條件，如果民間公司符合這些規格和條件也可以加入競標，是這個意思嗎？","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暫行條例就是這樣規定。"],["蔡委員錦隆：所以不會有與民爭利的問題嗎？"],["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會。","蔡委員錦隆：只是有少數特殊的特定項目，現在國防部還沒有釋出。","董主任委員翔龍：沒有，現在只是在研究。","蔡委員錦隆：以後假如釋出機密或敏感地區的部分，由你們設立條件，如果民間公司符合條件也可以加入競標，所以沒有與民爭利的問題。"],["董主任委員翔龍：對。","蔡委員錦隆：如果只是要承攬這些尚未釋出的機密、敏感地區的話還好，因為我一直擔心，民間有這麼多保全公司，而且素質也都很高了，你們為什麼要成立保全公司與民爭利呢？你們應該只會做這部分，其他像管理大樓等等工作應該不會去和民間競爭吧？"],["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不會做這件事。"],["蔡委員錦隆：民間有的你們不會去爭吧！","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如果他們的工作待遇是兩萬多元或三萬元，就像召委剛才所說，志願役的士兵現在就拿四萬元、五萬元，怎麼會去做兩萬多元的工作？","蔡委員錦隆：那還好，因為我會擔心你們成立公司的理由。","其次，有關職訓中心自辦訓練的內容，委外訓練的績效一直都是自辦訓練的3倍效益，也就是自辦的成本貴了3倍，如果效益如此，我建議還是委外來做。","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是那樣，當然是要委外去做，但事實上不是如此。"],["蔡委員錦隆：怎麼不是呢？你們的數字就是這樣。","董主任委員翔龍：假如這些人從來都沒有進過這一行，我們必須從基礎訓練開始一直拉上去的話，訓練時數會比較長。以電工來說，假如他本身就是電工科畢業，已經有一些經驗，只是進來做一些技術訓練，那樣花的時間會比較短，這種是屬於一般民間委外的部分。我們做的部分就是他們是從一般高中畢業……"],["蔡委員錦隆：那麼為什麼民間委外訓練的就業率會高出3倍呢？","董主任委員翔龍：沒有這回事，那個數字是……","蔡委員錦隆：你們的數據就是如此，你們的費用就是高出3倍。","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如此，我請處長向委員說明。"],["蔡委員錦隆：這是你們提供的資料嗎？"],["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這之中有兩個主要的不同點，第一個不同點就是因為訓練的目的和時數問題，我們自辦訓練的成本會比較高是因為訓練時數都在400到900小時之間，而委辦的時數則只有20到80小時……","蔡委員錦隆：我現在講的是就業率，你們訓練了那麼長的時間，結果訓練出來的人的就業率還比人家低啊！","董處長龍泉：就業率的部分係因計算的基礎不同，我們沒有把夜間和短期算進來，以及未排除因故無法就業的部分，其實我們真正的就業率是71%，相較於勞動部的72%，我們並不會太差。以上。","蔡委員錦隆：好，如果制度上有不同的話就另當別論，如果績效真的有差別，乾脆就委外，因為我是從你們提供的資料看到績效。謝謝。","主委，現在行政院推出短期經濟促銷方案，你們有沒有一些單位是配合行政院一起做促銷，例如福壽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等？"],["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我們事業處處長來說明。"],["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我們每年都會配合觀光局舉辦很多旅展，無論是國內或國外都有。"],["蔡委員錦隆：我現在講的是短期促銷方案。","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能做的就是配合國家政策開放相關優惠措施及促銷活動，提升國內整體的旅遊市場。","蔡委員錦隆：我看你們連訂定都來不及，根本無法配合。再請教有關農場被占用的三十幾萬平方公尺土地現在怎麼處置？","楊處長駕人：農場被占用的土地還有30公頃，但我們都符合財政部每年要處理20%的規定。處理的程序上，第一，只要一發現被占用，立即提起訴訟。第二，我們會定期派人去巡查。第三，每半年召開專案會議，確實維護我們被占用土地，依法定程序作相關處理。","蔡委員錦隆：不要說財政部希望處理20%，你們就處理20%，你們總共只有114筆，每年都20筆，6年就搞定了，但是，如果都一直依照這個20%的比率，恐怕30年都沒辦法處理完。","楊處長駕人：謝謝委員，我們會加速處理。","蔡委員錦隆：最後，請主委告訴大家你們對募兵制的配套措施，現在有打算提供水電優惠、就學就業、各項補助等等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已經查過，這方面有六項規定，還有兩個需要修法，而會裡的作業已經全部都做完了，該修法的大概在本月底之前會報院處理，因為現在都在公告、蒐集意見等等。"],["蔡委員錦隆：就是六項的配套措施？提高募兵制的成效？"],["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蔡委員錦隆：你覺得加上這六項之後會有成效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會，尤其對於這些志願役的士兵而言，他最需要的就是就學和就業，我們從這部分予以加強，提升其進市場的競爭力，他們就是想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我們就給予協助。","蔡委員錦隆：好。最後，我還是要講一件事，中清院區的部分，請主委留意一下，你們應該要很積極地來進行。","董主任委員翔龍：有，我跟國防部高部長也一直在談這件事。","蔡委員錦隆：我也跟部長提過了，希望這部分能夠在本會期內完成，中清院區一定要併入中榮。"],["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會去努力。"],["蔡委員錦隆：不能再有任何理由。","董主任委員翔龍：他不釋出的話，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蔡委員錦隆：我知道。","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們會繼續努力。"],["蔡委員錦隆：謝謝。"],["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榮工公司民營化目前的進度如何？你們的安置基金內每年都編一些跟民營化有關的利息支出，現在到底進行到哪了？"],["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我請事業處處長跟您做詳細報告。"],["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榮工公司的清理從97年的907億至今年9月為止只剩下292億，所有的這些都按照行政院核定的程序辦理，其中代舉借的都是為了節約國庫的利息來辦理。"],["陳委員唐山：目標是到何時才……"],["楊處長駕人：目標是106年12月底要執行清理完畢。","陳委員唐山：所以還有兩年多的時間，你們確定能夠如期完成嗎？"],["楊處長駕人：我們會盡力達成。"],["陳委員唐山：原本計畫是在哪一年達成？不是在拖延嗎？","楊處長駕人：原本預定在103年底完成，後來因為很多資產處分必須循法定程序辦理，所以我們再報院，於今年4月19日經行政院核定，再延長到106年底。","陳委員唐山：從每年編的預算看你們這樣子的拖法，造成國人滿重的負擔，光是利息就很多了，上會期我們也曾經對此提出質詢，但至今未見改善。","楊處長駕人：報告委員，我們會加速執行清理計畫。","陳委員唐山：你們的土地賣不出去，又編列預算去買土地，這是什麼樣的邏輯？","楊處長駕人：這是兩部分，去年經過大院的決議，我們編了120億要承購新店和林口的兩筆土地，最主要的目的是，第一，加速清理。第二，保存國家重要資產，將來活化的收益就要回歸到安置基金來促進退伍官兵的就學與就業。","陳委員唐山：政府單位做事不要有那種盈虧都無關緊要的觀念，這個到後來都是納稅人在負擔，你們每年都編的這些經費也都是由納稅人在承擔。所以，大家做事應該要有良心、要能替老百姓著想。"],["楊處長駕人：是。謝謝委員。","陳委員唐山：反正這不是自己的錢的觀念有待你們設法改善，效率方面真的有待加強。"],["楊處長駕人：是。","陳委員唐山：其次，有關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其中旅運費部分，今年編了多少？"],["主席：請退輔會就醫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有關105年度旅運費部分，國外旅費是較去年增加五百多萬。","陳委員唐山：我看到你們105年度編的旅運費是4,058萬，較104年3,280萬增加23.54%。為何增加了這麼多？你們在編列預算時，對於增加的項目都沒有解釋清楚。另外，用品消耗部分編了5億3,591萬，相較104年度也是增加22.53%，百分之二十幾的增幅可說增加很多，預算是怎麼編的，為什麼增加這麼多？","李處長世強：跟委員報告，我們的預算書是根據主計總處的規範格式，表達至六級科目，七級科目的明細，我們可以另外彙整給委員參考。至於增加這麼多的主要原因有二：一、國外旅費較往年增加五百多萬，主要是因為我們要吸取先進國家最新醫療技術，所以選派優秀人員出國進修。二、一般旅費部分，因為醫學中心要辦理國際研討會，必須邀請國外的專家學者來授課、教導我們。所以這兩項的經費編得比較多。另外，我們系統過往的旅費部分一向都編得比較低，因為編得比較低，所以常常阻礙優秀人員……","陳委員唐山：你們說編得比較低，但一年下來夠不夠用？","李處長世強：不夠用，就是因為不夠用……"],["陳委員唐山：不夠用怎麼辦？","李處長世強：在評鑑的時候，常常會被委員質疑。","陳委員唐山：增加這麼多，我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不知道你們的內容到底是怎麼樣，要詳細記載。"],["李處長世強：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陳委員唐山：我們是希望這個錢能用在刀口上，在臺灣的醫療等各方面，不管是哪一個醫院都能再提升水準，對整個國家的名譽來講也有相當大的好處，人家到我們這邊來，就看到臺灣醫療等各方面的進步，所以我們當然樂於支持。但是，怎麼樣花要讓我們知道，一年差不多就增加25%，太多了，增加1/10！在這個項目裡面有什麼開銷等，希望你們講得清楚一點，好不好？"],["李處長世強：是。","陳委員唐山：再請教主委，有關榮民安置的床位等等，現在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董主任委員翔龍：以目前的白河榮家來講，安置率已經提升到百分之八十幾。"],["陳委員唐山：百分之多少？"],["董主任委員翔龍：應該是87%還是百分之八十幾。","陳委員唐山：換句話說，空床位還是有多……","董主任委員翔龍：不多。基本上就白河榮家來講，在養護方面，幾乎已經是滿的。安養的部分是有空位，我們也一直在跟臺南市政府聯繫，表示我們這邊還有一些安養的空位，願意提供給臺南市政府，由他們介紹人進來。","陳委員唐山：我是有一個簡單的想法，榮民老兵因為年齡的關係，床位應該會空很多，現在為什麼會滿？","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養護部分，就中重度失能、失智來說，他們的年紀愈大，這個需求會愈多。原來的安養部分，也就是行動自如、身體都還好的這些人，隨著年紀大、慢慢在地老化之後，他們會搬到養護床那邊去，養護床是針對有中重度失能的需求，所以幾乎都是滿的，但是安養部分的確有空位，就像委員講的，年輕榮民沒那麼多，所以有安養的空床位。空出來的部分，我們就去拜會當地的縣市政府，包括賴清德市長我們都去拜會過，賴清德市長還跟我們副主委簽了合作備忘錄，但是目前為止，臺南市一直都沒有……","陳委員唐山：我是關心臺南市有沒有跟你們做某種程度的聯繫、探討，看他們有沒有辦法運用空出來的床位，都沒有嘛？","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臺南市政府安養之家、仁愛之家的占床率比我們還低，我想他們大概是要先填補自己那部分的床位，如果不夠才會送到我們這裡來。","陳委員唐山：好，你們也可以主動跟他們聯繫。","董主任委員翔龍：都有，謝謝委員。"],["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最近有沒有去輔選？"],["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邱委員志偉：輔選沒有關係，但有幾個原則要注意，第一個，不要在上班時間；第二個，不要違反行政中立；第三個，要據實發言，不要有跟實情過度不符的事情。以上幾點原則……"],["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指導。","邱委員志偉：今天討論兩個基金的部分，看到你們的報告，你說要強化投資事業的營運績效，增加投資效益，所以針對高階經理人的遴選當然要以專業化為導向，不以軍中階級為考量。現在你們遴選的高階經理人是不是都符合這些原則？"],["董主任委員翔龍：對。"],["邱委員志偉：軍中階級我覺得是重要的考量……"],["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是希望他具有這些能力。"],["邱委員志偉：校級的有可能去當專業高階經理人嗎？","董主任委員翔龍：只要國防部推薦過來，他符合這些條件，我們不會……","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是國防部的問題，國防部不推薦校級有能力、專業的人才給退輔會，退輔會沒有辦法遴選？","董主任委員翔龍：其實各階層他們都有推薦，如果……","邱委員志偉：那你告訴我，相關投資事業目前有沒有校級以上的專業經理人？"],["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很多公司的經理級人士，幾乎都是從國防部的校級軍官轉任過來的，當然在條件上就是主委剛才所報告的，必須具有企管相關職能，或者有修習相關學程、具學歷的人才。","邱委員志偉：高階經理人大概是總經理，有校級的嗎？應該沒有吧！最少都要是少將以上。"],["楊處長駕人：經理級的都是以校級為主。"],["邱委員志偉：高階經理人。轉投資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楊處長駕人：董事長、總經理部分，目前從上校轉來的是沒有，但是我們已經要求國防部在推薦的時候不要以階級為唯一的考量，而是要以本職學能跟專業學能為……","邱委員志偉：所以問題是在國防部不推薦校級以上專業經理人，你們沒有辦法去遴選這些校級具專業的人才？"],["楊處長駕人：這一點我們是被動性的。"],["邱委員志偉：這部分應該要跟國防部再協調。"],["楊處長駕人：是。","邱委員志偉：搞不好將官只管大方向、大原則，反而是很多校級的人才在實務上更能理解、進入狀況。","另外，請教主委，岡山榮家目前的空房率、入住率高不高？","董主任委員翔龍：岡山榮家的空房率並不高。我查了一下，養護部分也是百分之百。","邱委員志偉：假如是一般經過市政府社會局轉介的獨居老人，有沒有可能到榮家去？因為本席的選區有很多長輩，也有很多是孤苦無依、低收入戶，或其子女都到其他縣市去工作的人。","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些中低收入戶、縣市政府轉介過來的我們都接受，只要有空床就接受。"],["邱委員志偉：所以一定要透過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董主任委員翔龍：對，因為中低……"],["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條件限制？"],["董主任委員翔龍：大概就是中低收入戶。"],["邱委員志偉：是由社會局去篩選？","董主任委員翔龍：對，他們推薦過來的。"],["邱委員志偉：收費是比照榮民？","董主任委員翔龍：規費很低，我們有一個規費標準也是報到財政部去，都有收費標準。"],["邱委員志偉：跟榮民是一致性的標準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應該是一樣。"],["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需求強度是一樣的。"],["董主任委員翔龍：對。","邱委員志偉：他們經過社會局評估，真的是低收入戶，而且需要有……"],["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就養處處長跟您做個說明。"],["邱委員志偉：相關的收費有沒有差異？"],["主席：請退輔會就養處趙處長說明。","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收費標準是報到財政部國庫署核准，對於這些人的收費標準是，安養的是7,100元、養護的是1萬、失智的是1萬5,000元，較衛福部所屬北、中、南、東機構的收費都要合理、低廉。"],["邱委員志偉：比其他署立醫院或部立醫院來得更為……","趙處長秋瀛：署立醫院現在養護的收費，105年元月1日要提升到2萬1,000元，失智的部分是3萬。"],["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再調降的空間？","趙處長秋瀛：我們已經比衛福部的南、北療要便宜7,000至1萬元，以收費來講，含伙食費及一切醫療，榮家統統比較便宜，而且剛才主委報告過，市政府推薦過來的……","邱委員志偉：可是部立醫院收養的對象是沒有限制的，我說的是經過社會局轉介的低收入戶。","趙處長秋瀛：我們現在釋出的床位就是配合地方政府低收、中低收，只要轉介到……","邱委員志偉：你說的沒有錯，但是對於收費的部分，能不能再進一步檢討，能夠用最低廉的價格？我希望主委能夠……","趙處長秋瀛：目前就是最低。當初我們報到財政部國庫署，它是按照生活指數、公式來算的，……","邱委員志偉：這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提供照顧。"],["趙處長秋瀛：他們希望我們提高。"],["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完全就是按照成本。","趙處長秋瀛：我們報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希望我們提高，因為我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邱委員志偉：這些錢是市政府出，還是……","趙處長秋瀛：市政府出一半，衛福部出一半。只要是地方政府推介到榮家的部分，就是地方政府出一半，然後衛福部補助一半。","邱委員志偉：我還是希望主委可以去檢討收費的標準，能夠適度調降，因為他們的需求強度強，而且收入很低，這些費用當然需要國家來支應，現在是市政府與衛福部各出一半給退輔會。","趙處長秋瀛：我們退輔會還是會完全繳回國庫。地方政府推介過來的低收、中低收，每個月還有3,000元的零用金，另外，他所有的經費由地方政府及衛福部各支應一半，我們榮家把這些全數繳交國庫。","邱委員志偉：好，謝謝。另外，高雄榮總莫院長……"],["董主任委員翔龍：高雄榮總莫院長今天在執行國外的醫療。","邱委員志偉：我覺得莫院長是一個非常好的院長。他的服務很好，為人溫文儒雅，處理事情很明快，也很果斷。我有很多選民都在高雄榮總就醫，不管是需要協助、轉介或病房，莫院長都親力親為，有時候我傳簡訊給他，他在3分鐘之內就回給我，他真的有在做事情、為民服務，所以我要跟主委說，莫院長是一位不錯的院長，你要給他鼓勵一下。"],["董主任委員翔龍：是。"],["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知道忠勇分案這個案子嗎？"],["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我聽過，但是對於忠勇分案的詳情，我並不是完全了解。","陳委員歐珀：本席最近接到忠勇分案的包商向我陳情，我花了相當的時間去了解其中的問題。首先，請教一下，榮工公司董事長是誰派任的？"],["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建議給行政院院長核定的。","陳委員歐珀：那天退輔會李主秘也有出席參加協調，所以他應該很清楚，待會請他作證一下，我講話如果有偏私或不對的地方，請他多多指教。請董主委簡單說明一下榮工公司與空軍司令部雙方針對水電是什麼時候開始申請物調款的，你知道嗎？","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詳情我並不是很清楚，是不是可以請事業處處長跟您報告？","陳委員歐珀：請處長說明一下，好嗎？"],["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有關榮民公司與和穗公司有關弱電工程的爭議，起始點有兩個，一個是92年，另一個是98年。"],["陳委員歐珀：申請多少錢？","楊處長駕人：現在申請的差價是1億6,000多萬。榮民公司主張是182萬，和穗公司主張的物調款差異是1億6,000多萬。"],["陳委員歐珀：後來這個案子是不是有經過仲裁？","楊處長駕人：目前還沒有走到仲裁的程序，只是經過調解，但調解不成立。","陳委員歐珀：沒有，有一個第四期的款項有經過仲裁，後來仲裁的結果是6,800萬的部分，我不曉得你講的是哪一個部分，這個案子分成好幾期、好幾款。"],["楊處長駕人：委員剛才講的第四期工程款是6,000多萬沒錯。","陳委員歐珀：原廠商向榮工公司提出將近1億4,400萬的物調款，後來榮工公司與空軍司令部經過仲裁是6,800萬。請問主委，這筆物調款是不是應該專款專用？","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應該按照合約，但是我對合約的部分不了解。","陳委員歐珀：這個物調款就是要專款專用，目前分配給幾家公司？","董主任委員翔龍：就像我昨天跟委員報告的，合約的部分並沒有……","陳委員歐珀：誰知道？處長知道嗎？董事長不用回覆了，他的態度那天我就知道了……","楊處長駕人：謝謝委員，現在就是和穗公司。"],["陳委員歐珀：只剩下它沒有分配到？"],["楊處長駕人：是。"],["陳委員歐珀：為什麼其他都分配到？","楊處長駕人：因為其他都是按照合約來執行，目前因為與和穗公司還有爭議在，所以沒辦法……","陳委員歐珀：有爭議在，我知道，所以那天我才進行協調，也請工程會顏副主委、退輔會李主任秘書出席。因為雙方認為差距太大，經過工程會調解不成。一般來講，調解不成就送仲裁，你知道美河市的案子最後也是送仲裁嗎？美河市的案子你聽過沒有？"],["楊處長駕人：有聽過。","陳委員歐珀：我那天滿訝異的，我問洪董事長要怎麼處理，竟然從洪董事長的口中聽到那種答復。當天因為工程會顏副主委建議雙方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我就請問洪董事長，他說：我們就是要訴訟。","我跟主委說明一下，不只是這個案子，我之前協調過台電、中油等等，我發現很多國營事業、官股公司財大勢大，只要與民間有糾紛，就送仲裁；仲裁不成，就直接興訟。因為訴訟的時間很久，所以董事長、總經理沒有事情，反正由律師去處理就好了，可是如果進行仲裁，就要準備資料。主委，你們選任的董事長連現在仲裁委員產生的方式都不曉得，還以為是雙方各推薦一個，不是這樣子啦！剛剛我們在審查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預算，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告訴我，經過調解成功的比率為64%，雙方沒有意見再送仲裁的也有百分之十幾，總共加起來有百分之八十幾，結果公股公司、你們的榮工公司竟然可惡到這樣的程度！我在主持會議，跟他們說情論理，他說要送訴訟，我說如果一個民間公司這樣處理的話，早就開槍了，沒有民營公司會這樣走訴訟的。我今天不是偏向哪個廠商，大家就事論事，仲裁委員也不是我找的，對不對？大家講個道理。一般的民營公司把錢放在你那邊，你把錢領了之後不給人家，人家還要花時間跟你打官司。錢在你那邊耶！你請的律師費用國家會幫你出，他們請的律師費用要自己出。沒有這種道理的。我們台灣的產業都是被政府搞壞掉的。現在政府的採購、發包、工程只要有糾紛，大部分的心態都是這樣子，尤其是總經理、董事長，不管人家死活，就決定送訴訟，沒有這個道理啦！","素仰董主委做事情非常明快、果斷，而且「照步行」，我不希望這件事情變成政府的笑柄，在你主政之下的榮工公司董事長竟然腦袋硬成這種程度，我實在不能接受。希望你把這個案子查清楚以後給本席一個回覆，謝謝。"],["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於95年、96年、97年其實在台北、高雄、台中都有所謂的高齡醫學整合門診，以人口老化的趨勢來看，這種做法或許可以讓醫療做一些整合跟資源上的最大應用，可是我們必須要看績效與成效，從你們的資料可以看到這些高齡醫療整合門診，以65歲以上高齡病患的就診率來看，比率都不到1%，所以顯示你當初要設立的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在效果上，並沒有達到目標，而且就接受所謂周全性老年評估的人次來看，相對上來說，比率也非常低，約在5%以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是你宣導的問題，還是你提供的門診服務並非他們所需，畢竟這是在你們醫療作業基金裡面作處理，所以就這點能否說明一下？"],["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請就醫處處長跟您報告。","江委員啟臣：好，簡單說明就好，到底原因是什麼，如果沒有效的話，是否應該改進？"],["主席：請退輔會就醫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基本上整合門診服務的對象是65歲以上，有三種以上的慢性疾病，還有多重用藥問題的個案，並不是所有高齡長者都要到該門診看診，這是第一個要說明的。"],["江委員啟臣：那該門診當初設立的目的是什麼？"],["李處長世強：就是為了65歲以上有多重慢性疾病……","江委員啟臣：那我現在跟你講65歲以上就診的根本不到1%，所以換句話說，其實在整合門診內其他99%的病患，都不符合門診的目標，但是你們還是讓他看，對嗎？若是這樣的話，那你們為什麼不改一個名稱或換一個目標，這樣就不叫高齡醫學整合門診，而且你自己也說65歲以上者是你的整合目標，結果來看病的人都是65歲以下的人。","李處長世強：委員誤會了，要符合65歲以上，而且要有多重慢性疾病，或用藥有問題的人，才會到我們的高齡門診來看診。"],["江委員啟臣：那這個門診的看診人數和效率到底多高？","李處長世強：因為整合門診看診非常耗時，初診大約就需要40分鐘，複診也要10分鐘，另外剛剛委員提到的周全性老年評估做一次大概就需要60到90分鐘，所以服務量一定會較一般門診來得低。","江委員啟臣：所以一年在這個門診看診的人次有多少？以台北來為例，有多少人？因為我剛剛的意思是假設一年看診1,000人，其中65歲以上的不到100人，因為65歲以上所占的比率在1%以下。","李處長世強：每週三家榮總加起來大約有40個診次，每一個診次大約22人，就已經接近飽和狀態。"],["江委員啟臣：22人次？那為什麼我得到的資料比率會是1%？"],["李處長世強：占所有65歲以上看診榮民的1%。","江委員啟臣：是所有榮民的看診量嗎？可是我這邊的資料好像不是這樣，那請把你的資料提供給我，因為我這邊得到的資料是高齡病患在這個門診裡面的看診比例不到1%，我不可能拿來跟全院比，這個資料應該是跟在這個門診裡面全部看診的人數，就歲數來作比較，所以我才提出這項質疑。","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我請台中榮總院長跟您說明。"],["主席：請退輔會台中榮民總醫院許院長說明。","許院長惠恒：主席、各位委員。那筆資料是指全院65歲以上看診的人數中，有1%是65歲以上而且有多重疾病，需要整合藥物做周全性照顧的人。"],["江委員啟臣：是這樣嗎？"],["許院長惠恒：是。","江委員啟臣：好，沒關係，請你把資料提供給我，因為我這邊資料並不是這樣。","另外，我想再請教主委，現在實施募兵制之後，退輔會安置榮民的工作已經跟以前有點不太一樣，募兵制實施之後，你們工作的重點是他們再次就業的職業訓練，可是就你們過去職業訓練的績效來看，你們是否區分為自辦跟委外兩種？"],["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江委員啟臣：自辦跟委外，最大的差別為何？"],["董主任委員翔龍：自辦就是利用我們自己的職訓中心……"],["江委員啟臣：你們自己的職訓中心有多少個？"],["董主任委員翔龍：只有一個。"],["江委員啟臣：其他都是委外？","董主任委員翔龍：其他是由各榮服處自己來辦，但是聘請老師過來。","江委員啟臣：依照預算編列的比例來看，105年自辦訓練是委辦訓練的3.08倍，也就是你們自辦的經費比較高，但是若從他再次就業的比率來看，你們以前委外跟自辦訓練的績效如何？","董主任委員翔龍：誠如方才就業處處長所報告的，以我們自己的績效來講，我們的就業率是71.31%……"],["江委員啟臣：你們有那麼高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是71.7%，勞動部是71.3%，所以我們並不會低。至於預算中心所提供的數據，可能是在哪些地方的母數、基數加減有所不同而造成。"],["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自辦再次就業的績效大約有7成。"],["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江委員啟臣：委辦的部分呢？"],["董主任委員翔龍：只有6成左右。"],["江委員啟臣：自辦比委辦的績效還要好？"],["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職訓中心開辦都一定會滿。","江委員啟臣：你們職訓中心在報名時，有沒有跟學校合作？","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是請老師到職訓中心來，我們還提供學員……"],["江委員啟臣：這些都是在他們退伍之後才到你們職訓中心？還是他們在軍中服役時就跟你們有所接觸？","董主任委員翔龍：大部分是退伍之後才來，但這幾年，我們也接受國防部的退前職訓，大約在他退伍前半年，我們接受委託到我們這裡來受訓。","江委員啟臣：其實之前，我就曾建議過，現在台灣的大學很多，部長說要裁撤50所，我看今天報紙報導有38所列管，在這麼多學校裡面就有很多師資，所以你們應當思考如何與募兵制結合，不要等到他們退伍之後才開始訓練，而是應該利用他在軍中這段時間就開始訓練……"],["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也是我們跟國防部現在正在談的。","江委員啟臣：而且這些訓練專長，他本身在部隊裡就用得到，譬如修車、電機、電子、水電都可以用到，所以本席覺得你們應該把這些多餘的教學能量、學校能量與你們的募兵制結合，這樣不但可以提高募兵的誘因，同時也不會讓這些軍人在他們退伍那天，就是他們失業的開始，而應該是退伍那天是他們另外一段事業的開始。"],["董主任委員翔龍：這是我們的目標。","江委員啟臣：我剛才之所以問這些問題，就是外界質疑你們自辦的成效，外界認為委辦的比你們自辦還好，但為什麼自辦的經費卻編得比委辦還要多？我們希望你們能每年檢討，而不是今年你們自辦比較好，就代表明年一定比較好，其實不一定。"],["董主任委員翔龍：這是長期的。","江委員啟臣：我們希望能夠看到你們的訓練績效，這部分一定要與募兵制作整合，所以不能只是你們自己來做，可能還要結合國防部與教育部。","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對榮民總醫院一直有很高的期待，因為現在榮總在我們台灣，可說是一流的醫院、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技術，也一直保有很高的聲望，所以本席遇有預算編列要增加榮總的各項設備，我個人一向都非常贊成，因為一家醫院要保持最先進的技術，就是設備與人才，這兩方面一定要有，我對這方面一直有很高的期待。但是本院預算中心有點出榮總的一些問題，關於退休醫師轉任之後有沒有領雙薪的問題，主委，你看這個情況是怎麼樣？"],["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所有的人到我們醫院來，不管醫師或公職人員都不會領雙薪，因為依國家的規定，就是要停俸來領我們這邊的薪水，所以絕對沒有任何雙薪的問題。"],["詹委員凱臣：為什麼預算中心還會提出你們有雙薪的問題？","董主任委員翔龍：我想這是有心人士故意渲染，講的不是事實，他的企圖我們不必揣測。","詹委員凱臣：一般來講，不要有雙薪是可以的，但是對於退伍人員真的具有高科技技能，他到另外一個公家機關，一定要限制他的去處、限制他的薪水嗎？我認為不應該這樣一視同仁，他如果到民間，也許享受更高的薪水，但是到公家機關，甚至你們只有投資百分之二十幾、三十幾股份的公司，也因為被認定是公家機關而予以限制，這是齊頭式平等，我認為是不太好的。","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支持！","詹委員凱臣： 現在還有這個制度，你們目前還是要follow這個制度，所以不希望有領雙薪的。","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會，因為他不做切結的情況，我們不可能……"],["詹委員凱臣：你就不可能聘請嘛！"],["董主任委員翔龍：對。","詹委員凱臣：其次，關於榮家改制成養生村的可能性，因為現在銀髮族愈來愈多，我看到一個報告，好像若干年後，臺灣每5個人就有一個超過60還是65歲的老人，如果把整個榮家改成養生村，容納高齡的人口，不只退伍的人員可以來住，你看這個觀念是怎麼樣？"],["董主任委員翔龍：目前我們沒有這樣子的計畫。","詹委員凱臣：這也是一個好主意，因為養生村可以收容一般老人，甚至你可以把養生村弄成國際頂級旅館，收容那些頂級的客戶，這是一個生意。","董主任委員翔龍：的確現在並沒有這樣的規劃，未來我們會看結構、設施，還有我們自己榮民長輩的需求來決定，假如我們真的有空餘或閒置的情況，我們會朝不排除各方面……"],["詹委員凱臣：再來考慮？","董主任委員翔龍：對，現在我們已經開放給各個縣市政府來推介。"],["詹委員凱臣：你剛剛舉的臺南那些？","董主任委員翔龍：各個縣市都一樣，我們有16所榮家，每一所榮家都跟當地縣市政府……"],["詹委員凱臣：都有簽約了嗎？","董主任委員翔龍：都有去聯繫，但是並不是每一所都簽約，因為有的縣市政府根本沒有興趣，現在是臺南、高雄與臺東有興趣，跟我們有簽約，有4所榮家在做這個事情。","詹委員凱臣：再者，剛剛提到榮民總醫院，退輔會都有撥公務預算給他們，包括補助、退撫，他們自己已經在營業了，為什麼政府還要撥款項給他們？這個我不是很清楚，主委是不是幫忙解釋一下？","董主任委員翔龍：榮民總醫院雖然自負盈虧，但是我們補助它的事項都不是它的……"],["詹委員凱臣：不是它的營業。","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它的事，譬如它要做教學研究，也是大院要求我們的，每年補助款不得低於10.26億元，因為榮總要去做教學研究。另外，它過去轉制之前那些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我們得補給他們……"],["詹委員凱臣：你還是要繼續？","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得繼續給他們，還有一些公務的病床，這些等於是我們……"],["詹委員凱臣：還是由退輔會負責？","董主任委員翔龍：為了照顧榮民，我們強放過去給榮總的，榮總必須收治，這些錢我們應該給它。還有，就是我們接受推展公衛，到各個社區裡面做巡迴醫療，從事一般公衛任務的時候，這個錢由公務預算支出。"],["詹委員凱臣：他們平常的那些還是自負盈虧？","董主任委員翔龍：其他的都是榮總自己在做，自己員工的薪水都是它自己的基金在運作。","詹委員凱臣：最後，關於退輔會自己成立保全公司，理論上我贊同，但是這個問題又回到我們剛剛討論的肥貓條款，軍人退休之後到你們的保全公司做事，他的薪水怎麼辦？","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都是年輕、精壯的來做保全，不會有退休俸的問題。"],["詹委員凱臣：他們沒有退休俸的問題？"],["董主任委員翔龍：基本上他要精壯的人。"],["詹委員凱臣：你們現在就是要聘用退伍軍人。"],["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些退伍軍人是在軍中待4到9年或十幾年的。"],["詹委員凱臣：不是那些有領退休俸再來轉任職的？","董主任委員翔龍：大概只有極少數管理幹部會有，真正去執勤的，因為要精壯的，不會有退休俸的問題。","詹委員凱臣：基本上我贊同，因為現在很多需要保全，但是你剛剛說，私人公司他們又不去，這樣子……","董主任委員翔龍：一般的保全像三總一般的警衛這些，本來就委託給人家做了，這種我們可能不會去做，我們希望做的就是像暫行條例裡面講的，事涉安全、機敏的，這些比較需要經過考核、信任得過的人，還有他本來就經過嚴格的訓練，具有合格簽證的這些人來做保全，這些人的待遇不會低，如果是現在一般大樓或住宅保全的薪水，這些人不會來做的。我們明明知道他要求的薪水高於一般大樓的保全，因為兩個人qualify的不一樣，在這種狀態之下，以這麼高規格的人力去做比較低階的工作，我們是註定要賠的，公司是不會這樣經營的。"],["詹委員凱臣：對啊！謝謝主委的說明。"],["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主委，你這個安置基金曾經為民營化的榮民公司舉債，幫它做資金的調度，現在已經高達73億餘元求償不得，現在你又要編列90億元去購買榮民公司的土地，來補助它的流動性，變現它的資產，用你的舉債創造它的資產，結果你的基金負債比率一下子暴增到46%，接近50%，理由何在？"],["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不是請事業處處長來說明？","許委員添財：好，簡單說，你們為什麼要買榮工公司的土地？你評估效益怎麼樣？如果報酬率高，土地行情看漲，它自己有市場性，為什麼還要你幫它買呢？你買來做什麼用？"],["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這裡面有兩個最重要的理由：第一，加速榮民公司的清理；第二，幫國庫節省利息。我舉例來說，榮民公司的標售……"],["許委員添財：你舉債不用付利息嗎？","楊處長駕人：要付利息，我跟委員報告，榮民公司的標售利息大概1.75%，但是我們安置基金的標售利息是0.588%，所以中間的差異是幫國庫節省1.2%的利息支出。","許委員添財：這個好像有道理，但是以後對基金財務的健全性、資產負債結構來講，可能無形的損失大於為國庫節省的利息支出。","楊處長駕人：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都有做成本效益的分析。","許委員添財：我把問號留在這裡，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奇怪的操作模式，你們什麼時候、哪個單位會為國庫著想？這實在讓人不敢相信，特別是現在政府公務預算都有舉債上限的規定，所以，到處都可以見到行政部門企圖利用隱藏性負債來解決這種困境，目前隱藏性負債最基本的模式都很明顯，大家也都看得很清楚，反正見怪不怪，到時候就是整個國家財政破產！像原來都是屬於自償性的營業基金與非營業基金，現在統統變成幫公務預算隱藏負債的白手套，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你們退輔會的人原來都是軍人出身，竟然也幫國庫搞這些事情，結果還說是幫國家省錢，我對這種說法要打個問號，請你們事後提出說明，本委員會的委員也應該深究。","其次，你們本身經營的榮民公司都已經慘不忍睹，爛攤子都收拾不完了，現在還居然搞起轉投資，最後轉投資的部分甚至還賠錢，完全沒有創造榮民安置跟基金營利的目的，在此情況下，試問你們究竟為了什麼轉投資？而且你們對轉投資持股的比例，像國華海洋你們持股的比例高達49.68%，這也讓人質疑當初設立國華海洋公司的目的究竟為何、股東成分為何、為什麼營運這麼差，以及退輔會持股為什麼會占這麼多？另外，你們公股的代表就只有幾個人……","楊處長駕人：國華公司營運上主要是受到漁獲與魚價的影響而招致虧損，惟近年來我們已逐漸縮小營運規模及董事會的規模，節約很多人力，以前的虧損我們都會做處理，今年應該可以做得比較好。","許委員添財：這家公司過去營運的方式，我們覺得很奇怪，對你們今天提出的說明，我們事後還要重新研究與了解，因為我們認為政府這套帳真的要重整了，玩不下去了！","再者，關於農場嘉義分場，雖然業者將本求利，但也已經盡心盡力，而你們覺得委外已經沒有希望、沒有任何利基，為了安置的目的，你們就想收回自營；如果連收回自營都划不來的時候，你們乾脆就把土地還給國有財產署，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為什麼還拖了8年（或10年）的時間？","楊處長駕人：有關嘉義分場的問題，我們已有兩次採用ROT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但最後都流標，最近這一次到11月6日公告截止，我們希望能透過特許年件的增加，能夠尋得績優廠商。","許委員添財：我看是沒有希望了，你們也不要再騙人了！除非他們有遠大的計畫，可以就某個特色做強力的投資，同時，在心態上也抱持永續經營的觀念，不急著短期就要回收，換言之，這是需要有大資本、尖端技術來進行開發的事業，雖然分場的地理位置臨水、近水，但不能破壞水源，在此前提下，水土保持、環保及除污的標準就要非常高，而且設備必須非常好，因為分場的腹地是個具有特色的腹地，不是一般人或是一般的資金可以去摸的。你們不妨到瑞士去看看，光是一個歐洲之頂人家就投資多少，三個隧道的匯集於此，他們的回收率（投資報酬率）有多高，所以，有些地方不是不能開發，而是要做長遠的規劃與投資，所謂「放長線釣大魚」的原理就是這樣，台灣有幾家民營公司能有這樣的經營規模？至於公營的部分，試問哪個事業單位有這樣的視野、這樣的國際觀與高度，所以，台灣這個「美麗之島」早被糟蹋了，在觀光上可以說已經變成世界觀光弱國，殊不知目前產業成長最快的就是觀光旅遊業，我們竟然沒有讓台灣這個「美麗之島」發揮所長。","因為退輔會的成立主要是以安置為目的，所以，對一些經營良好的農場，應儘量將你們需要安置人員的比例提高，但現在安置的人員僅占一、兩成，這也實在太離譜了！"],["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退輔會在花蓮吉安鄉有一塊土地，地號為海濱段769，目前歸台東農場管理，對這塊土地花蓮縣政府於99年7月與退輔會簽約，至105年7月14日屆滿，最近花蓮縣政府的公務人員跟本席反映，儘管退輔會是一個在行政院之下的中央級機關，惟跟縣府所簽的契約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你們當然要尊重地方政府，怎麼可以在今年8月1日就突然單方面宣布要終止契約！事先也沒跟地方政府談，這塊土地……"],["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件事並非如委員所說是事起突然，這樣說可能有點偏離……","鄭委員天財：請讓我先做說明，這塊土地本來是一個非常髒亂的地方，上面還有一些違建戶，地方政府費了很大的勁好不容易才把這塊土地處理得非常漂亮，你們卻認為他們違約，為此花蓮縣政府回函告訴你們所有處理都符合縣府相關法規，也符合經濟部水利署相關的規定，他們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這些在回給你們的函文中都寫得清清楚楚，對不對？所以，再怎麼樣……","董主任委員翔龍：委員，可不可以讓我們說明一下？因為委員講的如果偏離了……"],["鄭委員天財：我是從書面公文得知……","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委員問我公文寫的對不對？所以，可否讓我對這部分作說明？","鄭委員天財：因為本席發言時間只有6分鐘，相當有限，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一一進行核對，當然，以後我們也可以到現場去看，現在我只能就花蓮縣政府公文白紙黑字是怎麼寫的告訴你，他們在公文裡寫明是依據花蓮縣政府所有相關法規，無論是要向經濟部河川局或是經濟部水利署申請許可，他們都依法辦理，並將申請許可副知退輔會，因為這些工程或設施都不是在董主委任內發生，所以，你可能不知道一些情況；惟退輔會既然已跟花蓮縣政府簽有契約，就應該跟地方政府好好談，像上次你們跟縣府在吉安鄉進行調解，這都是依據契約而進行的調解，你們就應該藉此機會好好談。今天我跟退輔會討論這件事情，並沒有責難你們的意思，只是質疑你們為什麼這麼急著要把契約終止，畢竟縣府把這塊髒亂的土地處理成這麼漂亮的地方，也是有它的貢獻。以我任職公務人員30年的經驗，要清除一間違建實在很不容易，如今縣府不僅將全部違建清除，還把它建設得漂漂亮亮，在此情況下，你們是不是該跟縣府先做個溝通，畢竟契約還沒有到期，你們到底在急什麼？如果他們有違反使用管制之虞，你們儘可依據水保法、水利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行文給相關部會處理；事實上，即使他們有違反使用管制之處，那也不是光憑你們認定就算數，你們必須行文給相關部會，因為使用上都有管制與法令。","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完全按照合約行事，所以要看合約內容判斷是否違規。挖那個洞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不是我們在意的，但若是合約中規定不可以挖洞，那就是不可以挖洞；至於挖洞是否符合相關法令，就不是我們在意的事。"],["鄭委員天財：但你們在公文裡的用語是「違反使用管制」嘛！"],["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違反合約內容，尤其重要的一點在於改變了地貌，關於這一點，我們在合約中訂得非常清楚，而且我們不是突然中止，而是在中止之前就多次函文告知業者，要求改進，對方卻沒有限期改進。本案目前已經進入調解程序，司法機關也已介入調查。","鄭委員天財：寫得很好啊！就是要照這個程序來。但既然你們在公文中寫的是「違反使用管制」，就要寫清楚違反了什麼法令、被哪個單位處罰了，因為你們寫了「違反使用管制」，而且國家法律也有明白規定。本案針對的畢竟是地方政府，不是其他對象，所以請你們好好調解。"],["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務官輔選乃天經地義，事務官則要遵守行政人員規則，所以，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輔選是應該的。","這幾天，新光醫院發生醫師與醫院之間的嚴重爭執，請問退輔會董主任委員，榮民體系有沒有發生這種事？"],["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沒有，委員應該也很了解，本會所屬醫院都是規規矩矩，不敢也不會有任何這類事件。","蘇委員清泉：榮民體系醫院業務中，外包的多不多？","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是醫療業務，就不會外包。"],["蘇委員清泉：合作案有沒有？","董主任委員翔龍：在研究上可能會有合作案，但醫療業務不能委外。"],["蘇委員清泉：榮總那件事解決得差不多了吧！我說的是體檢外包一事。"],["主席：請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張院長說明。"],["張院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仲裁中。"],["蘇委員清泉：還在仲裁中嗎？"],["董主任委員翔龍：對。","蘇委員清泉：請你們妥善解決，好不好？"],["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蘇委員清泉：所以，榮民醫院醫療業務外包情形幾乎是沒有吧！那我就問第2個問題，林口長庚醫院質子儀今天啟用，過去已經進行過6起病例研究。榮總體系會不會也購置這種儀器？","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向衛福部報告過，原則上，可以通過的應該是重粒子儀器。","蘇委員清泉：所以，你們不會使用質子儀，直接跳到重粒子？那就要花很多錢了。可是你們每年結餘不過5億、6億或4億，要怎麼買？是不是要透過合作方式？","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有善心人士會透過捐款方式負擔一半資金，我們也會分年編列預算自籌。"],["蘇委員清泉：也就是你們自己付一半？總金額要多少？","董主任委員翔龍：根據目前估計，大概要38億。"],["蘇委員清泉：你估得很低耶！應該會超過。","主委，榮總估計，明年醫療基金收入是503億，支出是497億，所以結餘是6億，其中是否包含公務預算收入？"],["董主任委員翔龍：包含。","蘇委員清泉：如果沒有公務預算，你們一年大約要虧損多少？","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因為沒有公務預算，我們也不執行那些以公務預算執行的業務，其實也不會有收入和支出差距的問題。"],["蘇委員清泉：應該是因為你們服務的對象都是弱勢的榮民。"],["董主任委員翔龍：對。","蘇委員清泉：台灣現在的65歲以上老年人口有289萬人，其中有多少榮民？"],["董主任委員翔龍：大概是20萬人出頭。"],["蘇委員清泉：那比例不到一成。","現在3家榮總都設有高齡中心了吧！"],["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蘇委員清泉：是不是一位病人由很多科醫師同時看診？","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由老人醫學科專科診療。","蘇委員清泉：是一個專科，不是好幾科一起看？"],["董主任委員翔龍：對。","蘇委員清泉：所以病人不動，而是醫師移動？","張院長德明：榮總有高齡醫學中心，設置整合性門診。"],["蘇委員清泉：整合性門診是只由一科醫師診療嗎？"],["張院長德明：可以說是一對一。","蘇委員清泉：不，比方說一位病患同時有三高以及其他疾病，那是由多科醫師一起診療嗎？","張院長德明：會有很多科醫師來中心診療，包括復健科、精神科在內。"],["蘇委員清泉：那只能申請一筆診察費嗎？"],["張院長德明：對。","蘇委員清泉：所以健保署很過分吧！真的很過分！我可以幫你們爭取，因為這樣真的太過分了，簡直可以說是「惡質」。","你們新年度的健保準備金編列2,085億，是20年來最高，但我今天查過，已經到位的有1,300多億，其他700多億是政府該出的，占了36%，這部分是虛列的，這些虛列的經費能不能到位？我很懷疑。所以，藉著現在健保準備金最豐裕的此時，是不是應該補齊這些整合式門診的費用？畢竟該給的要給，是不是該研究如何挹注、五大急重難科費用以及補齊醫師，以減少醫師怨言？","再來就是工時問題。主委，工時問題很重要，我們一直在處理，所以值班加上班66小時的目標很快就會實現，你們要因應。醫師全聯會正在與衛福部、勞動部討論，新規定一過，你們就要遵循了，這點很重要。","再來是雲端藥歷問題，北榮過去光是院內的重複用藥，每月花費就高達四、五百萬，現在呢？請問張院長，你們有沒有在處理？我的資料很多喔！","張院長德明：基本上，我們的資訊系統可以過濾掉這種重複用藥狀況。","蘇委員清泉：聽說現在花費已經降到20幾萬，有沒有這回事？"],["張院長德明：非常少。"],["蘇委員清泉：你們有一張處方箋只能開9種藥的限制嗎？"],["張院長德明：沒有限制。"],["蘇委員清泉：有沒有像新光醫院這樣處理？沒有嗎？3個中心都沒有嗎？","我看榮總是比較保守，即使健保只給很小的總額，榮總也會規規矩矩地在限制內執行，所以，標靶藥物或抗癌藥物的使用有時會受到限制，也引發一些怨言。但沒有時間了，我會私下再與主委好好討論，這個問題要妥善處理，否則就會累積成民怨了。"],["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賴委員振昌、蘇委員震清、李委員貴敏及潘委員維剛皆不在場。","請周委員倪安發言。","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退輔會每年的書面報告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非常多協助榮民就業、就學、就養與就醫的成果，包括提供多少人次、經費補助以及照顧等等，但是除了支領終身俸的榮民以外，還有很多榮民失業在家、甚至流離失所，他們向退輔會求助，退輔會卻以個案回稱「不符資格」而不理不睬，本席辦公室就接獲很多電話。"],["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不可以把這些個案告訴我們，讓我們處理？"],["周委員倪安：你們可以處理嘛！","董主任委員翔龍：對，可以。"],["周委員倪安：那麼為什麼還需要委員作為中介？你們其實可以直接做好這項該做的服務啊！","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所以我也覺得很奇怪，我們本來就該做好這些事情。","周委員倪安：本席辦公室也接到選民電話，部分榮民服務處的工作態度不甚良好，是不是因為服務人數太多導致他們情緒不好，本席不得而知，但會不會有人因為同一種工作做太久，出現怠職情況，或者因為沒有任何淘汰機制就有恃無恐？請問主委，對於工作態度不好或者表現不好的官員或服務人員，有沒有淘汰或調動機制？"],["董主任委員翔龍：應該有。"],["周委員倪安：應該有？你們有做過這樣的事情嗎？","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服務人員態度不好，考績就不會好；考績不好，我們也有考績汰除機制。","周委員倪安：所以考績連續不好多久、會怎麼處理？請你們以書面告訴我，不要浪費我的時間。請主委要求屬下，為榮民服務是快樂的工作，要有親切、和藹的態度。"],["董主任委員翔龍：這是應該的。","周委員倪安：不該領薪水卻不做事，要不然就是一推二五六，不理不睬。也有榮民反映，榮服處平常不聯絡他們，也沒有任何服務，只有每個月送一份榮民月刊，但選舉期間就會打電話請他們投給國民黨候選人，難道退輔會現在的功能就是為國民黨服務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周委員倪安：你是說現在不會、還是過去也沒有？"],["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就任之後就不會。"],["周委員倪安：從你就任以來從未發生這樣的事？","董主任委員翔龍：對。如果違反行政中立原則，我們一定嚴懲。"],["周委員倪安：好。","您知道榮民刊物吧？"],["董主任委員翔龍：我知道。"],["周委員倪安：1個月發行多少份？","董主任委員翔龍：1個月發行2次，屬於雙周刊。","周委員倪安：每個月花多少經費？內容除了歌功頌德以外，有沒有積極正面改善榮民權益與生活的效果？"],["董主任委員翔龍：那是一定要做的。"],["周委員倪安：你知道最近一期榮刊報導了什麼嗎？","董主任委員翔龍：事實上，我都會看。","周委員倪安：既然你有看，那最近一期報導什麼？這麼大的標題、這麼大的重點，你有看嗎？應該沒看吧！"],["主席：請退輔會行政管理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志福：主席、各位委員。每一期我都有看。"],["周委員倪安：那最新一期焦點報導什麼？"],["劉處長志福：應該是馬總統接見榮民的相關報導。","周委員倪安：你看！你們都不知道，顯示這本刊物根本可以丟進垃圾桶，反正大家都不會看。"],["董主任委員翔龍：刊印前我們一定會看。"],["周委員倪安：本期榮刊是抗戰七十周年專刊。","劉處長志福：每一期榮刊出刊都會經過初審、複審，還要配合勤組業務。"],["周委員倪安：那你們有看嗎？主委有看嗎？"],["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一定會看。"],["周委員倪安：「我們」？我是問主委有沒有看。","董主任委員翔龍：我一定會看，因為要我批過才能出刊。","周委員倪安：這份刊物必須有實質內容，而且不能淪為洗腦工具，不過以現在的氛圍來看，洗腦也沒什麼用，大家也不太會接受你們這種刊物洗腦，就像國防部的青年日報一樣。而且，再寫也寫不出偉大的馬總統即將要與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一中原則下見面的報導，這真是對我國所有認真工作的軍民打了一個非常大的巴掌，我們的元首用這樣的處理態度，讓國會議長看報紙才知道。總統曾經說過，他若要去跟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見面，必須在國會監督、人民需要的前提下，但現在看起來，是讓我們非常沒有尊嚴。也許你們會覺得「干卿底事」，不干退輔會的事，但我會注意下一期榮刊會不會刊登馬習會的內容，看看你們怎麼寫，我先警告你，是很難寫、很難著筆的，畢竟現在退輔會內大多是過去為我方征戰沙場的人。"],["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本會呂主任秘書說明。"],["主席：請退輔會呂主任秘書說明。","呂主任秘書嘉凱：主席、各位委員。榮民雙周刊其實是要服務榮民，內容以本會政務推動的相關訊息為主，基本上不會刊登所有國家大事或時事。","周委員倪安：我知道，裡面應該是提供如何就醫、配眼鏡等資訊，我也會閱讀耶！","呂主任秘書嘉凱：10月份刊物只有6版，其中一版還是副刊榮民園地，其他版面光是刊登榮服處、榮家活動都來不及了，還要刊登醫藥宣導。","周委員倪安：最後，我要關心榮電的問題。榮電倒閉，但在連年虧損之下，還濫發工作獎金，這完全是不公不義的情況，主委，你清楚嗎？"],["主席：請退輔會事業處楊處長說明。"],["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榮電已經進入破管程序。","周委員倪安：我說的是破管之前，該案到現在還沒結束。本席也接獲很多被倒帳民眾陳情。如果榮電虧損還發獎金，那獎金就應該追回，因為虧損就表示績效不彰，追回獎金才是正途、正道。","楊處長駕人：謝謝委員，這些都已經進入破管程序處理了。"],["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煌瑯、邱委員文彥及孔委員文吉皆不在場。","本次議程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之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次會議有委員馬文君及蔡煌瑯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於2周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周內提供。"],["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一、早年為安置大批大陸來台的退伍軍人，退輔會在全省各地設置許多工廠、農場、漁船公司及甚至百貨公司（欣欣百貨）、客運公司（欣欣客運）、榮工處、榮電、瓦斯公司、廢彈處理廠，那時是真正在收容退役官兵，但陸續因政策、經營不善或股權流失而致經營權轉移。為現在貴會旗下公司許多公司多已委託經營，賺取盈餘經費，或是仍然因占多數股權，安置退役將領或長官的心腹、重要與核心幹部，很多事要做人情，很多人事安插事實上也非主委可決定，這是人情世故，不為難主委說明。","二、但這些企業是國家為犒賞榮民為國辛勞，而容許的特許行業（例如瓦斯公司）。貴會或許具有選擇具財務與企業經營管理的人擇優選派擔任企業內重要幹部（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的權利，例如，財務專長很容易判別，但所謂企業經營管理專業人才，是否能解釋清楚，貴會的定義是什麼，貴會選派的人力多是軍中退役，在國軍中哪一類人才，是符合企業經營管理類的人？請說明清楚？","1.請說明貴會對「企業」與「經營管理」這兩個詞的定義是什麼？台灣有許多家族企業常因經營不善，人謀不臧，私相授受，導致工廠倒閉，這宛如貴會旗下企業的縮影，許多學者為家族企業提出的藥方是引進專業經理人負責經營，引進績效制度決定經理人去留。請說明，在貴會下屬企業中有那些是去年與前年都持續虧損的？貴會的處置方法為何？請問今年至目前還有哪些企業是虧損的？今年一至九月有哪幾家公司獲利較去年同期衰退的？貴會的處置方式為何？","2.今年八月間台北新店瓦斯氣爆，九月間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店氣爆案，最新進展出爐，檢方認定全案將朝欣欣瓦斯公司涉嫌公共危險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請問貴會，對這間公司的重要幹部處置方式為何？在貴會下轄企業中或為最大股東，有多少公司是總經理與董事長都是由貴會指派，建議貴會採取專業經理人制度，並採取績效制，以避免人謀不臧！"],["段落：醫療基金是貴會最大基金，相信管理這龐大基金需有優秀管理人，主委你可知，在榮民醫院體下，有家醫院在去年曾被點名是挪用預算的黑名單。"],["三、醫療基金是貴會最大基金，相信管理這龐大基金需有優秀管理人，主委你可知，在榮民醫院體下，有家醫院在去年曾被點名是挪用預算的黑名單。","為了提升醫療品質搶救護士荒，健保過去5年已補貼71億元給醫院聘請護士，但醫改會曾在去年公布最新成效評估，點名台北榮民醫院玉里分院連2年「黑名單」，指稱院方不當使用健保補助款，拿去添購護士服、禮品或旅遊聚餐。甚至台中榮民醫院都曾被批評為血汗醫院！本席要強調的是，貴會對所屬三大醫療體系管制機制為何？什麼是決定院長去留條件，請主委說明。"],["蔡委員煌瑯書面意見：","退輔會　自肥最會還會甚麼","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多達四一二四名軍職人員退伍後轉任公職，左手領十八趴、右手再領政府薪俸，且人數年年增加。據了解，北榮院長張德明、副院長何善台、退輔會服務照顧處長林高智與副處長史浩誠都名列其中。立委批評，馬政府不著手年金改革，卻任憑「雙薪肥貓」侵蝕退撫基金，違反公平正義。","四千多人以「校級」軍官退休最多，「將級」退休者也不少，包括張德明去年中將退休接任北榮副院長，今年再升為院長。至於何善台雖為上校退伍，不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去年曾在臉書爆料指出，何靠著妻子長期擔任馬總統秘書，破格出任北榮副院長。不僅院長、副院長，北榮多名科主任、醫師，同樣也領取十八趴。此外，退輔會也有高達一一七○人領取「雙薪」，其中林高智、史浩誠皆為少將退休，而處長是十二職等、副處長為十一職等，月薪分別約十一萬餘元與近十萬元。","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轉任者領「雙薪」逐年增加，在月退金部分，一○一年到一○三年分別為一○六人、一○七人、三二六人，支出金額為三二一八萬餘元、三一八四萬餘元與一億六三一一萬餘元。","在十八趴部分，一○一年到一○三年分別為二三五九人、二四○三人、三六二四人，支出金額分別為三億四二八八萬餘元、三億四九六二萬餘元、五億○六六三萬餘元，但分別有四○七人、四○七人及五百人拒絕提供資料。預算中心解釋，因支領月退者通常同時領有十八趴，故可推算去年領「雙薪」共四一二四人。","馬政府曾在九十九年修法杜絕雙薪肥貓，顯然是喊假的；北榮院長、副院長月薪高達四、五十萬元，科主任月薪也有三、四十萬元，他們「有臉」領十八趴嗎？軍人退撫基金已年年入不敷出，預估一○八年破產，但馬政府為圖利特定族群，繼續任其侵蝕。","而且退輔會還在今年3月4日修正管理要點第22點，將會薦副總經理以上高階經理人資格條件除下修曾任該會處主管、所屬機構首長之時間條件為1或2年外（修正前原條件為2或3年），並增列任該會簡任級職務滿一定年限亦可出任高階經理人。這只是爽到你們這些高階的退休人員，對於基層士兵一點幫忙都沒有！","委員會屢次做成決議，退輔會對於該會會薦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人員，應以專業性為主要考量，但是你們在3月4日修正管理要點第22點卻放寬擔任高階經理4種職務之資格條件，這樣的條件還是以退役將領或退休簡任級高官為主要考量，藐視大院決議。","除此之外，退輔會你們用會內職員職級作為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選派標準，導致指派113席公股代表中，除20席董事由該會退休職員或退役將領擔任，俾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職務外，其餘高達93席董監事職務全數由該會中高階現職人員兼任，平均每位處長級以上人員多因職務而兼任2項公股代表，該指派顯係因職務主政所需而非其所長，獨厚該機關現職人員每月得額外支領高額兼職費。","此外，退輔會所主導經營之部分轉投資事業近年屢因經營不善而辦理撤資或清算解散，亦顯其指派之公股代表因不具專業性所衍生之經營不善問題。退輔會不好好檢討，居然還降低標準，開大門準備養肥貓？","你們更誇張的是，幾乎每個高階將領，退休後幾乎是無縫接軌耶！退休日與轉任日差距日數幾乎都沒超過I5天耶！很多基層要轉職的，找個兩年的大有人在，而且退休後還越領越多錢，是這麼有專業嗎？這麼專業怎麼會搞到破產？","你們口口聲聲說要提高募兵制誘因，但哪一項福利措施是對於基層士兵有幫助的?募兵制就是因為高階將領這些人才失敗的，哪個人願意去當基層士兵讓你們剝削？"],["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對象：行政院退輔會主委董翔龍","問：退輔會每年在書面報告中都冠冕堂皇的說明為榮民就業、就學、就養、就醫提供多少人次、經費的補助與照顧，但是除了支領終身俸的榮民外，還有很多榮民失業在家、流離失所，向退輔會求助都以個案回稱不符資格而不理不睬，本辦接獲許多選民電話表達退輔會官員以及各地榮民服務處的工作態度很差，可能是服務的人數太多而煩躁；但確實有些少數服務人員久任一職而怠惰或作威作福的官員是否有調動與淘汰的機制？為何？主委是否要求屬下為榮民服務是一種快樂的工作，態度親切和藹，不要領薪不做事，一推二五不理不睬，辦事是否要找關係疏通？否則沒有下文？也有榮民反映，平時不聯絡他們，每月送一份榮民月刊外，沒有任何服務，選舉時就會打電話找他們投國民黨候選人，退輔會的功能是為國民黨服務啊？","榮刊每月發行份數多少？每月花用經費多少？這份刊物報導除了歌功頌德退輔會例行工作與馬英九政績外，對榮民權益、生活改善有何積極正面的作用？請說明榮民得到什麼好處？有無數據？你有在看嗎？最近一期在講甚麼？（抗戰七十周年專刊）連你都不看，退輔會裡面官員有誰會看？很多人都把這份刊物當成垃圾丟掉，看也不看，浪費公帑，主委你還要製造多少台灣廢紙破壞環保？你可否在榮刊上做份贊成與停止發行的民調，讓數據說話。投書陳情退輔會為何經常石沉大海？另外反映，退輔會只有照顧上校以上退役軍官，對中下階層官士兵不聞不問，你知道有多少榮民不靠退輔會吃自己。退輔會在報告中提供榮民學雜費補助、進修補助、國家考試補助、辦理就業服務、技能訓練等等總計上萬人次，請問補助與服務對象選擇的標準如何？能否全面俱到，讓榮民來者不拒？","問：退輔會轉投資瓦斯、天然氣、客運等經營，現在又增加經營警衛勤務的保全公司，名為安置未領月退的基層士官兵，本席認為，實則是專門用來安插退役將領佔經理以上階層高位的養老機構；保全公司承攬國軍的營區安全業務，以因應2017年的全募兵方案。請問，這些保全公司是專門為國軍所設立，其中沒有圖利退將的嫌疑嗎？此舉不外乎是再次繼續成立養肥貓公司，讓越來越多的退將能夠有出路分一杯羹；這個保全公司招募人員的誘因卻會引發基層士官兵的退伍潮，讓募兵雪上加霜，而坐享其成的是高階退將，發生狀況，永遠都是基層替罪羔羊。","以退輔會目前投資事業公司的高階經理階層的年薪至少150萬起跳、董事長階層更高達3、400萬以上，而且一任三年天塌下來也不動了他，做得越久領得越多。但是退輔會對於質疑不具備相關專業與經營專長的退將，始終敷衍以對，讓這些公司營運不斷發生虧損與許多狀況，名為投資事業，實則集體圖利自己，榮電公司倒閉就是最好的例子，高層吃飽、員工爭吵、廠商全倒、全民買單、國家財損；尤其榮電倒閉的影響危害到現在還在發酵，而榮電在年年虧損的情況下居然濫發工作績效獎金給酬庸的退將，本席要求追回這些溢領的獎金還給人民，退輔會始終推卸貴任；本席認為成立保全公司又是一個處心積慮浪費公務預算養肥貓賠錢又出狀況的事業。本席堅決反對退輔會成立保全公司。"],["主席：現在開始處理預算。","宣讀退輔會主管非營業基金包括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預算數及相關提案。","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退輔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收入總額："],["(1)業務收入：18億7,446萬1,000元"],["(2)業務外收入：4億0,835萬9,000元"],["2.支出總額："],["(1)業務成本與費用：9億1,061萬9,000元"],["(2)業務外費用：3億6,166萬元"],["3.本期賸餘：10億1,054萬1,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1億元"],["(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1,112萬4,000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清境農場及福壽山農場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900萬元、武陵農場資產之變賣44萬6,000元","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收入總額："],["(1)業務收入：489億3,833萬8,000元"],["(2)業務外收入：14億4,139萬4,000元"],["2.支出總額："],["(1)業務成本與費用：494億9,213萬7,000元"],["(2)業務外費用：2億3,356萬8,000元"],["3.本期賸餘：6億5,402萬7,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6億1,603萬6,000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部分提案：","1、"],["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81"],["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退輔會為增加榮民、榮眷及屆退志願役官兵就業機會，每年均開辦眾多職業訓練課程，然該會對於參訓者不論其受訓目的為何及參訓次數多寡，均採完全免費政策，致100年度至104年度參訓學員中，屬第2次（含）以上參訓之榮民、榮眷人數占比分別高達59.70%及50.6%，資源配置顯欠允當。爰宜本使用者付費原則，對參加職訓次數超過2次之受訓者，以及職訓目的為在職進修、轉業或第二專長參訓者酌收部分負擔，俾提升職訓資源運用效率及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爰提案就「業務收入」安置基金管理會編列9億9,093萬1千元中，提案增列2,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2、"],["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01"],["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編列之職訓中心辦理訓練費用，經詢其中5,620萬5千元為該中心辦理自辦訓練所需經費，包括訓練班次費用2,809萬4千元、購置設備2,721萬7千元及設備維護費用89萬4千元，其餘1,825萬2千元為委外辦理榮民（眷）專業訓練費用。是以，該中心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爰針對「其他業務費用」安置基金管理會於「雜項業務費用」之「榮民職業訓練計畫」項下「職訓中心榮民（眷）專案訓練」編列4,634萬6千元，提案減列2,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3、"],["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01"],["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編列之職訓中心辦理訓練費用，經詢其中5,620萬5千元為該中心辦理自辦訓練所需經費，包括訓練班次費用2,809萬4千元、購置設備2,721萬7千元及設備維護費用89萬4千元，其餘1,825萬2千元為委外辦理榮民（眷）專業訓練費用。是以，該中心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爰針對「其他業務費用」安置基金管理會於「雜項業務費用」之「榮民職業訓練計畫」項下「職訓中心電腦軟體使用及教學設備維護費」編列89萬4千元，提案減列4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4、"],["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45-46"],["科目：業務外費用─利息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億7,213萬8千元","案由：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業務外費用─利息費用1億7,213萬8千元，係安置基金管理會為協助辦理榮民公司推動民營化代償部份貸款及承接榮民公司土地舉債長期債務衍生支利息費用。按榮民公司於98年11月完成核心營造業務民營化後，由退輔會擔負其未民營化業務之清理工作，鑑於行政院核定之「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修正計畫（註1）」（以下簡稱清理計畫）於103年底屆滿，為加速其清理進度，該會規劃由安置基金承接榮民公司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計畫都更土地。該基金前於104年度編列土地承購經費120億元，為籌措是項經費，預計向銀行舉借長期債務90億元，將以該土地未來開發處分收益，作為償還債務之財源。經查：安置基金前為協助榮民公司資金調度，已於97年對外舉債73億餘元，每年由國庫補助利息支出高達5-7仟餘萬元。在前債尚未清償前，又規劃舉債90億元承購榮民公司土地，預計105年底該基金負債總額將達246億餘元，淨值為294億元（註2），負債與淨值比率高達為83.69%。而依退輔會規劃，榮民公司清理計畫於106年底結束後，屆時未能順利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仍將由安置基金於後續年度編列預算承接。經洽該會瞭解，截至104年9月底仍有7筆不動產未完成處分（不含旨揭兩筆土地），未來如均由安置基金舉債承購，該基金財務狀況短期內恐將急遽惡化，本席等認為，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顯有未當。且該基金設置目的為安置榮民就業，然退輔會卻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爰提案將前該利息費用1億7,213萬8千元全數凍結，於主管機關退輔會向本委員會提出該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以及完整之財務規劃專案報告並經本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黃偉哲","註1：退輔會103年以尚有清理業務待繼續處理為由，報經行政院於104年1月19日核定「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第2次修正計畫」，清理期程展延至106年底。"],["註2：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書第63頁。","5、"],["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三)：「3、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1,743萬8千元，，又較104年度之873萬5千元增加870萬3千元，將近增加一倍，且前年度決算數僅806萬3千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743萬8千元，提案減列9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6、"],["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編列「一般服務費」3億6,751萬8千元，較104年度之3億551萬1千元增加6,200萬7千元，本尊節原則，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3億6,751萬8千元，提案減列6,200萬7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7、"],["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68"],["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設置目的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所屬各分基金進用契聘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然查截至104年8月底，該基金勞務承攬人力具榮民（眷）身分比率僅16.81%，比率實屬偏低，恐有違基金設置目的，允應檢討改進。爰針對「勞務承攬人力」編列3,269萬5千元，提案減列2,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8、"],["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68註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設置目的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所屬各分基金進用契聘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然查截至104年8月底，安置基金契僱人員具榮民（眷）身分比率僅24.14%，比率實屬偏低，恐有違基金設置目的，允應檢討改進，爰針對「契僱人力預算」編列2億7,225萬1千元，提案減列1億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9、"],["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09"],["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編列之職訓中心辦理訓練費用，經詢其中5,620萬5千元為該中心辦理自辦訓練所需經費，包括訓練班次費用2,809萬4千元、購置設備2,721萬7千元及設備維護費用89萬4千元，其餘1,825萬2千元為委外辦理榮民（眷）專業訓練費用。是以，該中心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爰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安置基金管理會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2,721萬7千元，提案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10、"],["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47"],["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2億1,112萬4千元，包括清境農場編列8,123萬8千元、福壽山農場編列3,559萬元、武陵農場編列4,612萬8千元、彰化農場編列939萬1千元、台東農場編列1,156萬元、管理會編列2,721萬7千元。經查各分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中僅列示各總帳科目編列數，說明欄中均未詳實說明其購建明細內容及預計效益，欠缺攸關資訊，且各分預算並未說明擬購建固定資產項目，編列方式及內容過於簡略，不利本院預算審議，爰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編列2億1,112萬4千元，提案減列1億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11、"],["科目：購建固定資產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預算書頁次：P47　　　　　本年度預算數：2億1,112萬4千元","主旨：安置基金105年度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2億1,112萬4千元，包括土地改良物1,925萬元、房屋及建築1億1,758萬元、機械及設備3,245萬3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967萬2千元及什項設備3,216萬9千元。然其編列過於簡略，致無法瞭解各該計畫預計增購（汰換）固定資產之具體內容、項目及成本效益等資訊，不利本院預算審議，有欠妥適，允應檢討改進。爰針對105年度安置基金各分預算項下「購建固定資產」共計2億1,112萬4千元，擬凍結3千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12、"],["主旨：","一、安置基金成立宗旨～民國48年美援助安置計畫終止後，賡續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計畫，籌措創立生產事業所需資金。目的～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照顧榮民及榮眷之生活。","醫療基金成立宗旨～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及社會醫療服務。目的～妥善照顧患病及負傷之退除役官兵，提供榮民眷一般醫療服務，推動高科技醫療及醫學研究發展。","二、須確遵89.9.15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基本國策第九項～「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尊嚴、待遇』，並對其退役後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配合「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應與時俱進！研討並增修訂「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相關條文，作為憲法「四就」保障之法源依據。"],["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李桐豪","13、"],["主旨：","一、「出路」、「尊嚴」是貴會配合推動「募兵制」直接有關的後盾與支撐。「四就、服務照顧」為貴會五大核心工作，「出路」除了可增加「招募」的誘因外，是否也能提升「留營」的誘因。","二、「二類、七級」輔導方案設計、規畫之精神與意義，應全面配合國防部「人力、人事政策」，將年資、考績、功績等納入評比，採行「級距式」之輔導照顧的設計規劃，達成「留優汰劣（良兵）、長留久用（精兵）」的目的。","三、請再就「中長期輔導安置計畫」、「二類七級輔導方案」等，有關法源依據與實施管理辦法等，宜深入檢討輔導能量與時效，妥善輔導計畫與功能，增益安置效益與效能，勿再予人酬庸之議！肥貓之嫌！"],["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李桐豪","14、"],["主旨：","一、現行「安置基金」、「醫療基金」是否符合時宜？針對轉投資事業增資、融資或擴展事業體營運範疇，實質增益安置總量。","二、兩大基金之目的與用途，應再就成立「宗旨」再行檢討整合，並精進作為與效能。","三、「收支管理辦法」應速依時需與時效，予以全般整併、全面檢討！將資源全面整合，達成任務與完成使命。更須結合法律制度與組織再造，突破現況僵局！須有創新思維與革新作法，更須上下一致之決心。"],["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李桐豪","15、"],["主旨：","一、目前貴會安置能量嚴重萎縮！應朝「多角化經營／多元化營運」予以轉型！創新突變！資產／資金／土地予以『活化』，應先於法制面尋求改善突破限制。","二，兩大基金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每年「人力外包／勞務採購」項多量大！職缺為何不能「職能自訓」？實質擴充安置能量？另貴會原有之「北、高勞務中心」應考量恢復，並研擬因應與備援方案。","三、應就市場需求與職場變遷，職業訓練中心須適時適切因應與調整，持續提高就業率作為成效指標。"],["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李桐豪","16、附帶決議"],["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2億1,112萬4千元，經查各分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中僅列示各總帳科目編列數，說明欄中均未詳實說明其購建明細內容及預計效益，欠缺攸關資訊，致無法瞭解各該計畫預計增購（汰換）固定資產之具體內容、項目及成本效益等資訊，不利本院預算審議。建請安置基金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17、附帶決議"],["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所屬彰化農場之嘉義分場，自民國98年與委託經營廠商終止契約之後，多年來屢屢發生與委外廠商爭訟案件，致使每年編列權利金收入均無法達成，至今已累計應收而未收權利金達7,950萬4千元，顯見該分場未能審慎評估委外廠商經營能力。嘉義分場由於地處偏僻，自轉型為發展觀光旅遊以來，不論是自營還是委外，年年皆有數千萬不等的虧損，應檢討該分場是否繼續以觀光旅遊做為經營模式，爰建請退輔會檢討該分場未來經營方向，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18、決議","嘉義分場近年經營出現眾多缺失，包括：1.未慎選委外廠商，致農場因訴訟而閒置多年，98年迄今損失權利金收入已近8千萬元。2.權利金收入未考慮實際狀況覈實編列，各年度預算達成率偏低。3.為引進民間參與經營於104年已連續2次政策公告均無廠商投標。基此，安置基金允應重新檢討評估引入民間參與方式經營該分場或將之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兩者之利弊得失，俾增進該分場之使用效率。"],["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19、附帶決議"],["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附列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所示，該基金投資國華海洋公司1億2,831萬8千元，持股比率49.68%，然該基金103年度至105年度對其認列之投資收益均為負值，分別為-262萬3千元、-1,351萬9千元及-115萬6千元。安置基金轉投資之國華海洋公司近年營運狀況不佳，且該公司已連續數年未發放股利，對於增裕安置基金收入未有貢獻。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研擬提升該公司營運績效之各項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20、決議","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於「業務外收入」中，編列「其他業務外收入─財產交易賸餘」1億5,279萬8千元。鑒於台北市萬華區位於錦德里和孝德里之原榮民印刷廠所屬雙園段等多筆土地，已開闢為公園或劃為公園用地，前述土地應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有償撥用」方式，出售給台北市政府作為公園；出售所得依程序繳入退輔會安置基金，作為照顧退除役官兵之用。"],["提案委員：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委員：陳鎮湘","21、附帶決議"],["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職訓中心）為辦理榮民（眷）專業訓練，經查該中心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且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22、主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105度於安置基金管理會之「其他業務費用」科目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共編列7,445萬7千元，其中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經費之3.08倍，惟查近三年自辦訓練之訓後就業率及就業人員均低於委外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爰建請在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多方檢討，俾提升訓練績效，有效輔導榮民（眷）就業。"],["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23、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自行辦理之訓練，所耗經費較委外辦理為高，然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建請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林郁方　　陳唐山","24、決議","有鑑於退輔會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105年度於安置基金管理會之「其他業務費用」科目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共編列7,445萬7千元，包括榮民（眷）專案訓練4,634萬6千元、教學設備維修費89萬4千元及汰購職訓中心設備2,721萬7千元。經查：(一)職訓中心105年度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二)　職訓中心近3年度（101年度至103年度）自辦訓練之訓後就業率及就業人數均低於委外訓練。綜上，職訓中心自行辦理之訓練，所耗經費較委外辦理為高，然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允宜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25、"],["歲別：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款_項_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協助榮民公司辦理資金調度工作並出面代為借款，不符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所訂「籌措退除役官兵安置計畫長期所需資金」之基金成立宗旨；未來償債財源雖規劃由榮民公司處分及開發資產所得清償，惟倘屆時處分狀況未如預期，低於借款金額時，恐成為政府財政負擔。另該項負債以退輔會名義簽訂借款契約，僅列示於安置基金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退輔會單位預算對債務資訊之揭露卻付之闕如，恐有隱匿政府潛藏債務之嫌，建請退輔會檢討妥處，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26、主決議","案由：鑑於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此外，退輔會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主管機關退輔會允應妥加斟酌，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財務規劃方案之專案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27、決議","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顯有未當。又該基金設置目的為安置榮民就業，然退輔會卻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主管機關退輔會允應妥加斟酌，並研議提出完整之財務規劃方案。"],["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28、決議","退輔會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費」4億0,983萬元。然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下，退輔會自有建築耐震力未完成率仍待改善。顯示退輔會對自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等作業未予重視，爰此建請退輔會盡速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評估作業及相關補強、拆除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29、決議","安置基金各農場經管土地被占用情形嚴重，截至104年8月底，仍有114筆，面積30萬餘平方公尺尚待處理，該基金除應儘速依「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及「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等規定積極處理外，並應研議妥善防範措施，以避免土地被占用情事持續擴增。"],["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30、決議","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政府持股比率多低於50%，爰僅能由該基金指派公股代表，依循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等法制為必要管理，故其所遴選公股代表專業能力之高低優劣，攸關事業運作及發展之良窳。然該基金目前指派113席公股代表中，扣除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等專任代表外，餘93席全數由退輔會中高階以上主管人員擔任，除顯不具專業性而不利轉投資事業之經營外，亦使每人每月得額外支領高額兼職費，已形成變相酬庸加薪之公平性問題，洵非妥適，建請檢討改進。"],["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31、決議","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預算案附列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所示，該基金轉投資事業計有25家，其中持股比率超過20%者計23家。截至104年度8月底止，退輔會共指派30名副總經理以上之高階經理人。經查：退輔會所指派30名高階經理人中，其中15人退休日與轉任日為同一日，合共21人未超過15日即轉任新職，且轉任後支領薪酬大多超過退休前所支領之薪酬，恐難脫外界質疑酬庸之嫌。爰要求退輔會宜考量社會觀感，本於專業依規定妥為遴薦，樹立合理而明確之規範與透明遴薦機制。"],["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32、決議","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政府持股比率多低於50%，爰僅能由該基金指派公股代表，依循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等法制為必要管理，故其所遴選公股代表專業能力之高低優劣，攸關事業運作及發展之良窳。然該基金目前指派113席公股代表中，扣除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等專任代表外，餘93席全數由退輔會中高階以上主管人員兼任，除顯不具專業性而不利轉投資事業之經營外，亦使每人每月得額外支領高額兼職費，已形成變相酬庸加薪之公平性問題，洵非妥適，允應檢討改進。"],["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33、附帶決議"],["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計有25家，共指派30名副總經理以上之高階經理人，其中有13人為董事長、2人為副董事長、8人為總經理、7人為副總經理，皆為退役將領獲退輔會退休簡任官員出任。30人中有15人於退休同日即轉任新職，有6人退休日與轉任日差距未超過15天，且轉任後支領薪酬大多超過退休前所支領之薪酬，恐難脫外界酬庸、肥貓等質疑、批評之嫌。爰建請退輔會考量社會觀感，用人本於專業，重新檢討轉投資事業經理人之派任辦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34、決議","安置基金設置目的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所屬各分基金進用契聘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然查截至104年8月底，該基金契僱人員及勞務承攬人力具榮民（眷）身分比率僅24.14%及16.81%，比率實屬偏低，恐有違基金設置目的，允應檢討改進。"],["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35、主決議","案由：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規定，安置基金主要任務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照顧榮民及榮眷之生活。經查：截至104年8月底，安置基金管理會及各分基金進用契僱人員377人，其中具有榮民（眷）身分者僅91人，比率為24.14%；勞務承攬人力113人中，具有榮民（眷）身分者僅19人，比率更僅16.81%。而契僱人力需求較大之清境農場及福壽山農場，進用榮民（眷）人數比率均不到2成；勞務承攬人力需求較大之森林保育處、武陵農場及基金管理會，其進用榮民（眷）人數比率亦偏低（約2至3成），與基金設置目的不符。建請該基金進用契聘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36、主決議"],["案由：","鑒於花蓮縣壽豐鄉草鼻段352地號土地，因原所有權人故榮民鍾君業已於生前簽署保證書及委託書載明「土地供米棧村無償使用，並委託村長辦理變更登記及過戶」者；然退輔會不察，無視該土地業已有米棧村若干公有建物，竟仍指封標售，導致得標人日後得訴請拆屋還地；影響村民權益以及公所公共資產，應儘速研議補救之道，以免公有暨私有利益均受損害。"],["提案人：蕭美琴　　李桐豪　　陳唐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部分提案：","1、"],["歲別：　　　單位名稱：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_項_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3-25"],["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所屬臺南分院部分經管土地有被占用情事，截至104年8月底，尚有8筆土地計1萬3,403.25平方公尺尚未清理完畢，然部分土地占用戶尚未依規定繳交使用補償金（如永康區永中段367號）或發現新占用戶（如永康區永中段368號），允應積極清理妥處，除應儘速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等規定積極清理外，並應研議妥善防範措施，俾免土地被占用情事持續擴增，爰針對「管理及總務費用」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編列6,186萬6千元，提案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2、"],["歲別：　　　單位名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款_項_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54"],["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根據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員工人數彙計表，勞務承攬人力有3,515人，惟勞務承攬之工作（環保廢棄物清理、營養膳食勞務、環境及設備維護保養、照顧服務員、醫療行政雜務、安全維護警衛勤務）應以契僱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以達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之目的，爰針對用人費用「勞務承攬」編列18億5,364萬9千元，提案減列1億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3、"],["歲別：　　　單位名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款_項_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56"],["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45億8,557萬4千元，較104年度之42億6,425萬7千元增加3億2,131萬7千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41億6,281萬8千元，與105年度相差4億2,275萬6千元，本撙節原則，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5億8,557萬4千元，提案減列4億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4、"],["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科目：旅運費、用品消耗　　　本年度預算數：4,058萬9千元、5億3,591萬4千元","案由：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4,058萬9千元，較104年度之3,285萬5千元增加773萬4千元，增幅23.54%；另「用品消耗」編列5億3,591萬4千元，較104年度之4億3,738萬4千元，增加9,853萬元，增幅22.53%（詳附表1）。經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旅運費編列數中，國內旅費計1,411萬1千元，核已超過104年度之1,362萬9千元；另國外旅費編列2,145萬5千元亦逾104年度之1,601萬8千元；另105年度臺北榮總、臺中榮總及高雄榮總之用品消耗亦皆逾104年度編列數（詳附表2）。然該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書並未說明前揭旅費及用品消耗超限原因，核與前述編列標準未符。本席等認為，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旅運費及用品消耗之編列核與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未盡相符，應按業務實際需要，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編列。爰提案旅運費減列300萬元、用品消耗減列4,5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黃偉哲","5、"],["科目：旅運費　　　單位名稱：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預算書頁次：p.56　　　本年度預算數：4,058萬9千元","主旨：鑑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旅運費」編列數中，國內旅費計1,411萬1千元，核已超過104年度之1,362萬9千元；另國外旅費編列2,145萬5千元亦逾104年度之1,601萬8千元；若從各榮總分預算觀之，除臺北榮總國內旅費及高雄榮總之國外旅費低於104年度外，其餘各榮總之國內旅費及國外旅費皆逾104年度預算數。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三)：「3、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其中：(1)國內旅費：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該單位預算書未敘明增列需求，爰針對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旅運費」部分原列4,058萬9千元，擬減列7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6、"],["歲別：　　　單位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三)：「3、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2,032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1,653萬2千元增加379萬5千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1,467萬6千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032萬7千元，提案減列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7、"],["歲別：　　　單位名稱：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66"],["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三)：「3、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1,164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773萬9千元增加390萬8千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164萬7千元，提案減列4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8、"],["歲別：　　　單位名稱：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66"],["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三)：「3、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861萬5千元，較104年度之858萬4千元增加3萬1千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768萬2千元，與105年度相差93萬3千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861萬5千元，提案減列1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9、"],["科目：用品消耗　　　單位名稱：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預算書頁次：p.56　　　本年度預算數：5億3,591萬4千元","主旨：鑑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用品消耗編列5億3,591萬4千元，較104年度之4億3,738萬4千元，增加9,853萬元，增幅22.53%。其103年度決算數已高達5億5,669萬4千元，不符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明定「3、用品消耗：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爰針對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用品消耗」部分原列5億3,591萬4千元，擬減列5,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10、"],["歲別：　　　單位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四)：「3、用品消耗：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用品消耗」2億5,027萬2千元，較104年度之2億863萬2千元增加4,164萬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編列2億5,027萬2千元，提案減列5,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1、"],["歲別：　　　單位名稱：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四)：「3、用品消耗：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用品消耗」1億2,353萬5千元，較104年度之1億2,257萬9千元增加95萬6千元，爰針對「各項費用彙計」之「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編列1億2,353萬5千元，提案減列1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2、"],["歲別：　　　單位名稱：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7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三、(四)：「3、用品消耗：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核實檢討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用品消耗」1億6,210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1億617萬3千元增加5,593萬4千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9,910萬3千元，與105年度相差6,300萬4千元，爰針對高雄榮總「各項費用彙計」之「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編列1億6,210萬7千元，提案減列6,3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3、"],["主旨：","一、軍榮醫養體系均是國家重大醫養資源，且均屬公立專屬醫院，整合時效與程度易達可行！宜速先期全般規劃、主動全面整合。","二，規劃政策應積極配合「三級醫療網及三級長照網」的政策，採行「區域醫療養護重點發展／具地區特色的醫養重鎮」，共同集力成為具優勢之國際醫療、養護團隊。照顧軍榮民眷！嘉惠社會民眾！創造未來競爭優勢。","三、輔導會當先就「醫、養與服務合一」先行試點，再行全面推廣。醫護人力資源（軍醫體系退伍之醫護人力）應擴大來源、廣儲整備，落實退伍軍人優先錄用政策，人力資源徵才應建立民聘機制，優先建立（軍榮醫護）雙向支援機制，增強軍、榮醫、養、護體系全面整合後之整體功能。"],["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李桐豪","14、決議","台灣逐步邁入高齡化社會，傳統醫療照護體系對於老年化社會所衍生出迥異的照護需求未見得能妥善因應，多數弱勢家庭仰賴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者與日俱增，爰此建請退輔會結合轄下相關醫療院所與安養機構，配合政府之長照政策，與地方政府合作研擬設立「國民養生村」、「優質養生村」等概念，提供予社會上一些弱勢家庭、獨居老人應有之照護。"],["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15、主決議"],["案由：","偏鄉地區的醫療資源普遍不足，遠距網路醫療成為重要輔助措施。然而，頻寬升級的成本高，且多以距離計費，進而導致偏鄉醫院無法負擔費用，突顯出城鄉網路收費不公的事實。爰此，為提升偏鄉地區醫療服務及城鄉醫學教學功效之品質，建請退輔會應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中匡列偏鄉醫療網路升級之經費，以解決城鄉醫療通訊落差、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16、主決議"],["案由：","公費醫師目前在偏鄉地區只需服務2年、離島只要1年。據衛福部統計，85%以上的公費醫師在服務年滿後便會轉職到大都會區。根據104年初資料，北榮的玉里與鳳林分院合計66名醫生，其中公費醫師為26名，佔39%。公費醫師服務年限短，流動率大，使得下鄉成為一種為了升遷規定或執行公費生義務的過程，而難與地方產生真正情感上的連結，醫療服務成為一種工作，而非關懷。為了強化偏鄉醫務工作與地方的連結，建請退輔會，應研擬更具吸引力的醫師留任辦法，以避免偏鄉地區醫院醫師流動率過大，影響醫療品質、降低醫師與地方真正情感上的連結。"],["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17、主決議"],["案由：","據統計，104年花蓮縣每萬人的執業醫師數達29.1人，全國第四高。病床數每萬人有125.7床，全國第二。表面上花蓮醫療資源看似充足，然而，因花蓮幅員廣大、人口分散，使得醫療資源分配極為不均。例如南區的北榮玉里及鳳林分院在假日或夜間緊急時段，常出現醫護人員不足的現象。為照顧每一個需要醫療救護的患者，爰此，建請退輔會整合花東榮院體系的醫護人員並研擬建置活動或定點式「醫療站」，以填補夜間、假日間的緊急醫療需求。"],["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18、主決議","105年度榮民醫療基金編列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經費4億0,983萬元，惟經查相關建築物補強作業未臻完善，需補強34件中，僅完成6件，仍待補強案尚有28件。其中臺北榮總玉里分院、鳳林分院迄104年8月底皆未完成建築物補強作業分別各尚有2件，顯示該基金部分醫療機構對於自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評估後之相關補強作業，未予重視，允應檢討改進。尤其花蓮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頻繁，為保障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退輔會宜督促所屬各醫院儘速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19、附帶決議"],["單位：退輔會","主旨：退輔會榮民醫院及國防部軍醫院，皆為我國重要之醫療單位，為使資源使用發揮最大效益，建請退輔會應與國防部溝通，整體規劃榮民醫院與國軍醫院醫療資源配置，使資源能充分整合，並建立合作模式。"],["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20、主決議","退輔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旅運費」4,058萬9千元，較104年度之3,285萬5千元增加773萬4千元，核與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其所需經費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不符，爰本於撙節原則，建請於支用時應按業務實際需要，節省公帑。"],["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21、"],["歲別：　　　單位名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為因應人口老化，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每年度接受退輔會公務預算補助辦理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並於臺北、臺中及高雄榮總本院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及周全性老年評估，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於「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項下編列退輔會公務預算補助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經費4,215萬1千元，包括臺北榮總1,902萬元、臺中榮總1,021萬4千元及高雄榮總1,291萬7千元，然高齡患者運用前揭整合門診及周全性老年評估比率仍屬偏低，建請研謀改善高齡整合醫療照護資源之運用，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22、主決議","為因應人口老化，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分別於95年4月、97年1月及96年1月於台北、臺中及高雄榮總本院之高齡醫學中心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以服務年長患者並協助解決頻繁就診與多重用藥問題。惟查高齡醫學門診成立至今，就醫服務量及運用周全性老年評估比率偏低，爰建請退輔會應研謀改善之道，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23、單位：退輔會","主旨：榮民醫院因應人口老化，設立高齡整合門診，透過全面性的評估瞭解病人整體狀況，以避免多重用藥的問題，然而近年來，接受周全性老年評估人次比例偏低，建請退輔會擬定辦法加強宣導，以確保資源或妥善運用。"],["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24、"],["歲別：　　　單位名稱：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案由：依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4年8月底止，該基金累計應收醫療欠費共5萬4,131人次、1億8,646萬1千餘元，其中已逾十年者（93年度以前欠費者），計2,433人次、1,684萬3千餘元，且部分欠費如88年度之170人次、122萬元，欠費時間已超過15年，卻仍懸帳上，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允宜加強清理或依規定轉銷呆帳，建請加強催收作業，另部分醫療機構催收款項之呆帳轉銷比率偏低，且其中尚有醫療欠費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卻仍懸帳上，應即時轉銷呆帳，並積極追索債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25、主決議","案由：鑑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各醫療機構整體催收款項期末結欠數近年居高不下，其101年底計有1億8,859萬9千元，至103年底已增為1億9,011萬5千元，104年8月底更增為1億9,610萬4千元，應加強催收。且，部分醫療機構催收款項呈增長趨勢、辦理呆帳轉銷比率偏低或未轉銷，顯怠於帳務整理，均應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26、主決議","為加強公有建築物結構安全，行政院89年間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要求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並補強工作。惟查退輔會補強作業進度緩辦，所屬各醫院列管建築物應詳評總計78件，其中34件需補強，然目前僅完成6件，有28件須補強之建物仍未執行，為保障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建請退輔會督促各醫院儘速完成。"],["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主席：現在開始協商。","（進行協商）","主席：請幕僚單位逐案說明清楚。先協商安置基金提案，再協商醫療作業基金提案。","處理安置基金第1案。","黃委員偉哲：針對第1案，本席已經與退輔會談好，增列100萬，科目自行調整。","主席：好，增列100萬，科目自行調整。進度弄好了嗎？","黃委員偉哲：對，前置作業已經做了。"],["主席：好。","第2案與第3案併案處理。","黃委員偉哲：第2案與第3案併案減列100萬，科目自行調整。","主席：好，第2案與第3案併案減列100萬，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4案。"],["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主席：你是在建議嗎？"],["黃委員偉哲：有沒有經本會同意？","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沒有，可不可以把專案報告劃掉？"],["主席：你是要求不要凍結嗎？","黃委員偉哲：他們應該是同意繼續凍結，但是退輔會要提出書面報告。","主席：等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就解凍，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就是比照過去。"],["主席：好。","處理第5案。","黃委員偉哲：這是旅運費，請說明。","在場人員：我們在這部分增列了一次性的其他旅運費，主要是要在花蓮大理石工廠放置楊英風大師的作品。他要捐贈給退輔會，我們是受贈單位，未來這些作品將存放在花蓮分廠，一次搬運費大概要864萬。","黃委員偉哲：那改為減列50萬就好了，科目自行調整。","主席：第5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6案。","黃委員偉哲：已經講好了，減列200萬，科目自行調整。","主席：減列200萬，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7案。"],["黃委員偉哲：請說明。"],["在場人員：契僱部分與第6案是同樣的歸屬。"],["黃委員偉哲：可是編在不同科目。","在場人員：對，但最後會歸入同一項下。","黃委員偉哲：我建議第6案與第7案併案減列250萬，科目自行調整。這其實是不同科目，不然就像剛才討論的，第6案減列200萬，第7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主席：好，修正為第6案減列200萬，第7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8案。"],["黃委員偉哲：請針對2億7,000多萬說明。"],["在場人員：這跟第6案的契僱人員性質一樣。","黃委員偉哲：第8案的預算增列了2億7,225萬，現在改為減列200萬好了，同樣科目自行調整。"],["在場人員：這跟第6案的契僱人員性質是一樣的。"],["黃委員偉哲：但編列在不同項下啊！"],["在場人員：兩筆預算是一樣的。","黃委員偉哲：如果是這樣，我就撤案。不過已經處理過了，就沒有所謂的撤案問題。"],["主席：第8案併入第6案處理。","處理第9案。","黃委員偉哲：本案撤回，已經討論過了。"],["主席：第9案撤案。","處理第10案。"],["在場人員：跟前面的案子一樣。"],["主席：跟第9案一樣？撤案。","接下來是決議。處理第11案。"],["黃委員偉哲：我要求凍結。"],["在場人員：已經撤案了。"],["黃委員偉哲：沒有啊！","在場人員：預算一樣，只是內容問題。"],["黃委員偉哲：這是凍結案啊！","主席：本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要凍結多少？"],["在場人員：沒有必要凍結。","主席：本案修正為免予凍結，提出書面報告。","黃委員偉哲：就是免予凍結，也就不用經過同意了。"],["主席：第12案通過。","第13案通過。","第14案通過。","第15案通過。","第16案通過。","第17案通過。","第18案通過。","處理第19案。"],["黃委員偉哲：我要求在3個月提出書面報告。"],["主席：文字部分則統統改為「建請」好了。","黃委員偉哲：本案文字本來就是「建請」，但退輔會要照做喔！"],["主席：你們要做喔！","第20案通過。","第21案通過。","第22案通過。","第23案通過。","第24案通過。","第25案通過。"],["黃委員偉哲：3個月的期限沒有問題吧！"],["主席：處理第26案。"],["在場人員：建議改為書面報告。"],["主席：第26案的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後通過。","第27案通過。","第28案通過。","第29案通過。","第30案通過。","第31案通過。","第32案通過。","第33案通過。","第34案通過。","第35案通過。","第36案通過。","安置基金提案處理完畢，現在開始協商醫療作業基金提案。處理第1案。","黃委員偉哲：已經協調好了，減列100萬，科目自行調整。","在場人員：建議減列20萬，最多50萬啦！","黃委員偉哲：我本來要求減列1,000萬，現在只減列100萬！"],["主席：改為減列50萬啦！","黃委員偉哲：好，減列50萬，以示尊重召委。"],["主席：處理第2案。","黃委員偉哲：已經講好了，改為減列500萬。"],["在場人員：建議免刪。","黃委員偉哲：怎麼可以免刪？這筆預算編列了18億耶！我之前才跟你們講好，而且18億減列500萬，才減了三百七十分之一，就會沒有辦法執行？才三百七十分之一耶！","主席：這個讓他們說清楚，不是幾分之幾的問題。","黃委員偉哲：才三百七十分之一，都沒有辦法執行。","主席：要看有沒有必要，有必要的話，一毛都不能刪，沒有必要的話，當然該刪。","黃委員偉哲：你們剛才跟我講的，如果這樣的話，我們一個個重新來！講話不算話的啊！","在場人員：報告召委，沒有，我只是因為委員講了，我們是真的有難處。","黃委員偉哲：主席，那我們回到安置基金，一個一個來。"],["在場人員：委員要不要再稍微少刪一點？"],["黃委員偉哲：好啊！你們講啊！","在場人員：委員，減100萬，好不好？"],["黃委員偉哲：200萬。","詹委員凱臣：好，同意。","主席：好，減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黃委員偉哲：第3案減少131.7萬元，因為你們增加了2,131.7萬元，我們才減131.7萬元，要不要，你們自己講！"],["在場人員：好。","主席：好，減131.7萬元。","第4案至第8案併案處理。","在場人員：減20萬元，好不好？"],["黃委員偉哲：你們原列4,058萬9,000元。"],["在場人員：主要是在旅運費那部分。","黃委員偉哲：那我們減58萬9,000元，科目自行調整。","主席：第4案至第8案併案減列58萬9,000元，科目自行調整。","第9案至第12案併案處理。","在場人員：比照第11案減100萬元，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好。","主席：第9案至第12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13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4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5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6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7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8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19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0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1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2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3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4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5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處理第26案。"],["在場人員：照辦。"],["主席：照辦。","黃委員偉哲：主席，第24案是建請案。","主席：好，等一下。","在場人員：報告主席，安置基金的第25案，建議還是用書面報告。","黃委員偉哲：好，改成書面檢討報告。"],["主席：安置基金的第25案改成書面檢討報告。","（繼續開會）","主席：退輔會105年度預算非營業基金包括安置基金、醫療作業基金，已經處理完畢，交財政委員會彙整以後送院會審查；院會審查本案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審查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休息（12時4分）"]],"block_lines":[1,6,6,9,148,148,149,150,150,151,151,152,153,242,244,246,250,251,253,259,261,262,265,266,269,271,273,274,276,277,279,282,283,289,290,292,298,302,304,305,306,308,315,320,321,325,331,334,335,337,339,343,344,348,349,352,354,356,357,358,360,363,367,369,371,372,373,377,378,382,384,385,390,392,396,397,403,404,406,414,415,416,421,422,424,426,427,429,430,431,433,434,436,437,444,446,448,454,457,459,462,463,472,473,474,475,477,479,480,481,482,487,490,491,494,495,496,502,504,505,506,508,510,511,512,513,515,516,517,519,521,528,529,536,538,539,541,544,548,550,552,555,562,563,564,567,571,573,576,578,579,582,586,587,590,592,593,596,598,599,600,601,605,607,608,609,610,611,612,615,618,620,622,625,627,629,635,636,638,641,643,645,649,651,653,655,659,660,661,662,663,667,668,670,671,673,675,687,689,693,697,698,701,704,708,710,711,712,713,714,716,721,723,725,728,729,731,732,734,735,738,741,742,745,746,753,754,755,756,758,761,763,765,768,769,772,774,775,776,777,779,781,782,785,786,789,790,791,792,794,795,797,798,799,802,803,808,809,812,814,819,819,821,834,835,840,846,847,848,849,850,851,852,853,854,855,856,857,861,862,863,864,865,866,867,868,869,870,871,872,873,875,876,877,878,880,881,883,884,885,886,888,889,891,892,893,894,896,897,899,900,901,903,905,907,908,909,910,912,913,915,916,917,918,920,921,923,924,925,926,928,929,931,932,933,934,936,937,939,940,941,942,944,945,947,948,949,950,952,953,955,956,958,960,964,965,967,971,972,974,978,979,981,985,986,988,990,992,994,997,999,1001,1004,1005,1007,1009,1012,1015,1018,1020,1021,1022,1023,1025,1026,1029,1032,1035,1038,1041,1044,1047,1049,1051,1054,1057,1059,1061,1062,1064,1065,1066,1067,1069,1070,1072,1073,1074,1075,1077,1078,1080,1081,1082,1083,1085,1086,1088,1089,1090,1092,1094,1095,1097,1099,1100,1101,1102,1104,1105,1107,1108,1109,1110,1112,1113,1115,1116,1117,1118,1120,1121,1123,1124,1126,1128,1129,1130,1131,1133,1134,1136,1137,1138,1139,1141,1142,1144,1145,1146,1147,1149,1150,1152,1156,1157,1160,1162,1164,1166,1168,1170,1172,1175,1177,1179,1182,1184,1185,1186,1187,1189,1190,1193,1194,1196,1198,1199,1200,1201,1203,1204,1207,1210,1211,1218,1223,1224,1225,1227,1230,1231,1241,1242,1243,1248,1249,1251,1252,1253,1255,1258,1260,1261,1263,1264,1265,1267,1269,1272,1280,1281,1283,1290,1291,1292,1293,1308,1310,1312,1320,1321,1323,1327,1331,1332,1337,1340,1341,1343,1344,1346,1347,1349,1350,1352,1353,1355,1356,1358,1359,1361,1362,1364,1365,1367,1368,1370,1371,1373,1374,1376,1377,1379,1380,1385],"person_count":{"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1,"主席":80,"董主任委員翔龍":68,"黃委員偉哲":23,"楊處長駕人":13,"李委員桐豪":6,"主席（詹委員凱臣代）":1,"主席（陳委員鎮湘）":1,"蕭委員美琴":3,"林處長高智":1,"蔡委員錦隆":12,"陳委員唐山":4,"李處長世強":4,"邱委員志偉":14,"趙處長秋瀛":1,"陳委員歐珀":4,"江委員啟臣":11,"許院長惠恒":1,"詹委員凱臣":13,"許委員添財":1,"鄭委員天財":2,"蘇委員清泉":12,"張院長德明":5,"周委員倪安":12,"劉處長志福":2,"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1,"蔡委員煌瑯書面意見":1,"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1,"對象":1,"1.收入總額":2,"(1)業務收入":2,"(2)業務外收入":2,"2.支出總額":2,"(1)業務成本與費用":2,"(2)業務外費用":2,"3.本期賸餘":2,"(三)解繳國庫淨額":2,"(四)轉投資計畫部分":2,"(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七)補辦預算部分":2,"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部分提案":1,"歲別":21,"款項目":14,"工作計畫":21,"分支計畫":21,"提案人":61,"連署人":26,"歲計別":2,"科目":5,"註2":1,"款_項_目":9,"預算書頁次":3,"主旨":5,"單位":6,"提案委員":1,"連署委員":1,"案由":4,"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部分提案":1,"23、單位":1,"劉副主任委員國傳":1,"在場人員":26},"persons":["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主席","董主任委員翔龍","黃委員偉哲","楊處長駕人","李委員桐豪","主席（詹委員凱臣代）","主席（陳委員鎮湘）","蕭委員美琴","林處長高智","蔡委員錦隆","陳委員唐山","李處長世強","邱委員志偉","趙處長秋瀛","陳委員歐珀","江委員啟臣","許院長惠恒","詹委員凱臣","許委員添財","鄭委員天財","蘇委員清泉","張院長德明","周委員倪安","劉處長志福","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蔡委員煌瑯書面意見","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對象","1.收入總額","(1)業務收入","(2)業務外收入","2.支出總額","(1)業務成本與費用","(2)業務外費用","3.本期賸餘","(三)解繳國庫淨額","(四)轉投資計畫部分","(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六)國庫增撥基金額","(七)補辦預算部分","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部分提案","歲別","款項目","工作計畫","分支計畫","提案人","連署人","歲計別","科目","註2","款_項_目","預算書頁次","主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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