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1時37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薛委員凌","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至9時28分","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3時8分","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3時14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賴士葆    林德福    潘維剛    蔡正元    李應元    盧秀燕    許添財    費鴻泰    徐欣瑩    羅明才    吳秉叡    曾巨威    孫大千    薛  凌","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李桐豪    張慶忠    陳歐珀    李貴敏    吳育昇    王惠美    呂學樟    邱文彥    黃昭順    葉津鈴    陳怡潔    賴振昌    陳亭妃    周倪安    廖國棟    蔣乃辛    何欣純    林滄敏    簡東明    顏寬恒    楊麗環    陳學聖    蘇清泉    陳素月    趙天麟    管碧玲","      委員列席26人","主    席：潘召集委員維剛","專門委員：黃素琴","主任秘書：林上民","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104年11月9日（星期一）","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草案」提報院會案(機密部分舉行秘密會議)。"],["一、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草案」提報院會案（機密部分舉行秘密會議）。"],["段落：審查李永恆君等人民請願案計21件："],["二、審查李永恆君等人民請願案計21件：","(一)李永恆君為修正「銀行法」第12條之1及第12條之2條文請願案。","(二)林銘燦君為陳請修正證券交易法，有關營業員等相關人員洩露個資處以刑責請願案。","(三)張福生君為請釋示保險法第62條之文義請願案。","(四)張年芸君為強力支持本院要求金管會，撤換所轄證券週邊單位拒絕提供薪酬資料之主管請願案。","(五)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為研擬之「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議意見請願案。","(六)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檢送「證券交易法」有關內線交易與財務預測之修法建議請願案。","(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提出請願案。","(八)謝和翰君為陳請釋示「銀行法」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之立法意旨請願案。","(九)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就「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提出建議，請參閱卓處請願案。","(十)陳雅嫺君為建請修正「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銀行辦理房宅貸款已取得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請願案。","(十一)黃森源君為建請制定「保險消費者保護法」，以遏止保險界動輒助長訴訟歪風及浪費司法資源，並確實維護保戶權益請願案。","(十二)謝和翰君為陳請釋示「銀行法」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的立法意旨，就銀行可否將客戶未到期存單擅自撤單解約請願案。","(十三)高雄市工業總會為建請政府積極介入金融體系排除以高利率迫害基層勞工之疑慮，請修法規範放款利率合理範圍，一旦放款利率高於規範值，法院不受理地下錢莊之索還案件，雇主亦可拒絕配合扣款請願案。","(十四)邱文豐君為就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保險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修正建議請願案。","(十五)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為強烈反對刪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傷害醫療費用給付請願案。","(十六)中華民國工業總會為堅決反對在「證券交易法」中增訂上市櫃公司影響董事會之正常運作、全體股東之權益及公司營運發展請願案。","(十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為反對立法委員提案在「證券交易法」中增訂上市櫃公司應設置由工會或受僱者選任的勞工董事之規定請願案。","(十八)台灣國際移民人權保護組織協會為管制新臺幣不准旅客隨身攜帶超過6萬元台幣之法源依據，已不適合時代需求，敬請修法請願案。","(十九)劉宇宸君為請願立即三讀表決通過其所提「中華民國審計法」請願案。","(二十)徐義輝君為建請修法，廢除首長特別費法律除罪化，以維法治，以昭公允請願案。","(二十一)劉家梅君為主計總處、審計部與立法院所行之「會計法」第99條之1，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應予立即廢除請願案。"],["決議：","一、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含機密部分）照草案通過，提報院會討論。","二、有關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俟該等委員會送達本委員會後，授權議事人員整理，逕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段落：有關處理李永恆君人民請願案等21件，均已宣讀完畢，該等人民請願案亦經行政主管機關查復及副知請願人在案，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擬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三、有關處理李永恆君人民請願案等21件，均已宣讀完畢，該等人民請願案亦經行政主管機關查復及副知請願人在案，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擬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段落：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委員潘維剛說明提案要旨，財政部張部長報告預算案及行政院提案並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賴士葆、費鴻泰、孫大千、曾巨威、李應元、潘維剛、羅明才、陳學聖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決議：","壹、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如下：","甲、財政部主管","一、中國輸出入銀行","(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20億1,909萬1,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5億6,094萬7,000元，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業務宣導費」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6,074萬7,000元。","3.稅前淨利：原列4億5,814萬4,000元，增列20萬元，改列為4億5,834萬4,000元。"],["(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739萬5,000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2,758億1,658萬1,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692億9,335萬3,000元，減列「業務費用」120萬元（含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宣導費」1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超時工作報酬」20萬元），共計減列1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92億9,215萬3,000元。","3.稅前淨利：原列65億2,322萬8,000元，增列120萬元，改列為65億2,442萬8,000元。"],["(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增加投資16億6,847萬5,000元，照列。","(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8億3,784萬7,000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部分：增加資金之轉投資3億1,041萬2,000元、收回資金之轉投資25億元，照列。","貳、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9案。","一、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不予審查。","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學聖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審查結果：第一條、第五條、增訂第七條之一、第十二條、增訂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草案」案。"],["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李桐豪等17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李桐豪等17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七、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段落：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翁重鈞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九條條文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翁重鈞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九條條文草案」案。","（經委員盧秀燕說明提案要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就行政院提案分別提出報告並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羅明才、孫大千、管碧玲、賴振昌、李桐豪、陳素月、潘維剛、趙天麟、費鴻泰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經濟部工業局吳局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陳學聖、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決議：","壹、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李桐豪等17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案。"],["一、審查結果：","(一)第十三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增列第三項為「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得繼受合併之財產或營業部分依相關法律規定已享有而尚未屆滿或尚未抵減之租稅獎勵。但以合併後存續或新設機構中，屬合併消滅機構部分原適用之範圍為限，且其繼受之租稅優惠，屬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獎勵條件及標準者，於繼受後仍應符合同一獎勵條件及標準。」，其餘照提案內容通過。","(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三)現行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刪除。","二、以上3案均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貳、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及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一、審查結果：","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依行政院提案、委員趙天麟等人提案及委員盧秀燕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為","「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六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五萬元。","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四年以上汽缸排氣量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新機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四千元。","本條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二、以上2案均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參、審查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繼續審查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委員羅淑蕾等3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翁重鈞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九條條文草案」案等7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散會","主席：由於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議事錄暫不確認。","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主管（管理）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等4個非營業特種基金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本人就各該基金設置概況、業務重點及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深感榮幸，謹擇要報告如下：","壹、地方建設基金"],["段落：基金設置概況及105年度業務計畫"],["一、基金設置概況及105年度業務計畫","(一)地方建設基金前身為「臺灣省建設基金」，88年依照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改隸中央後，由本部承接，其設立目的在於協助地方推動公共建設，促進地方發展，以貸款方式提供優惠利率資金，協助地方政府等籌措公共投資建設財源，促進地方繁榮。","(二)105年度該基金預計繼續提供新臺幣（下同）60億元優惠利率資金，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辦理公共建設工程、教育建設與私立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增置或修建設備、農田水利會辦理農田水利建設及多角化經營事業暨吸引投資規劃公共建設等具效益性之地方建設。"],["段落：105年度業務收支及賸餘"],["二、105年度業務收支及賸餘","(一)業務總收入1億5,009萬1千元，為辦理融資業務所產生利息收入。","(二)業務總支出1,248萬元，包括行銷及業務費用933萬3千元暨管理及總務費用314萬7千元。","(三)以上業務總收支相抵後，預估賸餘1億3,761萬1千元，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3,376萬2千元後，為1億7,137萬3千元，悉數解繳國庫。"],["段落：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共編列80萬元，主要係建置高可用性架構儲存設備及汰換網路伺服器等。"],["三、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共編列80萬元，主要係建置高可用性架構儲存設備及汰換網路伺服器等。","貳、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一、基金設置概況及105年度業務計畫","(一)為靈活開發利用大面積國有土地，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於99年設置該基金，期透過基金運作，積極推動國有土地開發，增進土地利用效益，為國庫建立永續財源，並協助推動地區產業與都市發展，提高經濟成長及改善居住環境。","(二)105年度為辦理本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賡續編列委託專業服務費1,220萬元，以推展國有土地開發，促進土地利用效能，創造更大資產價值。","二、105年度業務收支及賸餘","(一)業務總收入8,115萬4千元，包括收取世貿三館出租及利用收入7,555萬6千元、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暨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租金收入143萬4千元、權利金收入213萬3千元，及存款利息收入203萬1千元。","(二)業務總支出3,132萬6千元，包括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賡續協助辦理本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相關費用1,220萬元、所經管房屋折舊費用590萬4千元、稅捐及規費等相關費用1,322萬2千元。","(三)以上業務總收支相抵後，預估賸餘4,982萬8千元，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2億1,628萬6千元後，為2億6,611萬4千元，悉數列入未分配賸餘，以充裕基金自有資金。","參、中央政府債務基金","一、基金設置概況及105年度業務計畫","(一)中央政府為加強債務管理功能與增進償債能力，依公共債務法第11條規定，於89年設置該基金，在不增加政府原有債務餘額前提下，轉換高利率債務為低利率債務，並籌措穩定適足財源，償還政府到期債務，且提前償還一部或全部債務，及辦理付息作業等。","(二)該基金105年度預計發行公債或向金融機構舉借6,886億9,770萬元資金，連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撥入之國債還本收入730億元，合計7,616億9,770萬元，全數支應年度內到期及未到期債務還本所需。另由中央政府總預算分別編列撥入支應債務付息支出及事務費支出1,180億4,105萬9千元及4億7,028萬7千元。","二、105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賸餘","(一)基金來源8,802億1,308萬8千元，其中：","1.舉借債務收入6,836億9,770萬元。","2.債務事務費收入4億7,028萬7千元。","3.債務還本收入730億元。","4.債務付息收入1,180億4,105萬9千元。","5.債務折價補貼收入50億元。","6.利息收入404萬2千元。","(二)基金用途8,802億911萬元，其中：","1.還本付息計畫8,802億904萬6千元，包括：","(1)債務還本支出7,616億9,770萬元。","(2)債務付息支出1,180億4,105萬9千元。","(3)債務事務費支出4億7,028萬7千元。","2.一般行政管理計畫6萬4千元。","(三)以上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估賸餘397萬8千元，加計以前年度基金餘額3億3,025萬1千元後，為3億3,422萬9千元，留供以後年度還本付息財源。","肆、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一、基金設置概況及105年度業務計畫","(一)為加速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於90年度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15條規定設置，以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政府所得資金為財源，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所需政府負擔支出及財務艱困事業不足支付移轉民營支出等。","(二)該基金105年度預計支應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本部等所屬事業有關政府應負擔之民營化前退休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三節慰問金、早期退休人員生活困難濟助金、加發6個月薪給及補償各項損失之費用等民營化所需支出79億6,342萬4千元。","二、105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賸餘","(一)基金來源76億6,131萬4千元，包括：","1.國庫撥款收入70億1,400萬元。","2.政府售股撥入收入3億7,000萬元。","3.依規定收回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原請領公勞保補償金1億2,441萬4千元。","4.收取已移轉民營事業分10年繳回前由該基金支付之結算金1億5,000萬元。","5.財產處分收入280萬元。","6.存款利息收入10萬元。","(二)基金用途84億6,526萬3千元，包括：","1.支應政府應負擔之民營化前退休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三節慰問金、早期退休人員生活困難濟助金、加發6個月薪給及補償各項損失之費用等民營化所需支出79億6,342萬4千元。","2.一般行政管理計畫5億183萬9千元，主要係為支應上述各項負擔，預計調借短期資金之利息費用。","(三)以上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8億394萬9千元，加計以前年度短絀627億5,175萬5千元後，為635億5,570萬4千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以上是本部主管（管理）非營業特種基金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編列之重點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支持。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談到的民營化基金，政府又編列了70億來填補，到底要填補到什麼時候？"],["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依我們的精算，各部會的民營化基金潛藏負債大概有1,500億，目前短缺600多億，有些股票也沒辦法釋出，股票沒辦法釋出當然有很多因素。","吳委員秉叡：我現在不是跟你講釋出，這裡面有很多都是退休金，包括三節慰助等，你們有沒有一個預估數，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減少？不然的話，現在基金累積的缺口已經到達635億了。","張部長盛和：回歸到各部會是正辦，但看起來是有困難的，因為其中有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退輔會等各主管部會。","吳委員秉叡：這個事情我等一下再問你，現在我先問前面的部分，已經連續3年都撥70億去填補，未來幾年會下降還是升高？還是……"],["張部長盛和：慢慢下降。","吳委員秉叡：要到什麼時候？過那麼久了，90年到現在已經15年了，當時就退休的人現在年紀也已經大了，所以下降的速度是如何？","張部長盛和：對於年紀大還存活的人，當然我們就繼續編列。","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就基金你們每一年要填補的規模，下降的速度是怎麼樣？","張部長盛和：有在下降，像今年就編列70多億。"],["吳委員秉叡：連續3年都70億啊！"],["張部長盛和：講白一點就是要靠時間啦！"],["吳委員秉叡：我看你們是沒有預估過啦！","張部長盛和：老實講，這個也不好預估，因為大家的壽命也愈來愈長。","吳委員秉叡：這也是整個年金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從當年設計年金制度、拿月退的時候到現在，國人平均餘命已經延長了多少年！我看過那個資料，當初的設定男性大概為72、73歲，現在男性國民的平均餘命已經達到78、79歲了，有6、7年的差距，等於說退休人員又領了七、八十個基數，這是一個很可怕的天文數字，一直在累積當中。前兩天我有同學也跟我說：「我們這一代的人，以後大家有可能都活到九十幾、一百歲。」照這樣來講的話很可怕。我們是從司法官訓練所出來的，23歲開始計算年資，做到五十幾歲就可以領月退了。假設真如我同學所講的大家可以活到90歲，只要工作30年，結果國家要養他們四、五十年，這很可怕！"],["張部長盛和：這要大家一起嚴肅的面對。","吳委員秉叡：第二個問題，回歸到各部會有什麼好處，你知道嗎？至少有舉債上限，現在用基金的方式，沒有算在舉債上限裡面，大家說中華民國的公部門舉債5兆6,000多億，其實不止！因為有很多都隱藏在基金裡面，沒有算進去。","張部長盛和：因為他們的股票是可以賣的，所以把它當做自償性……"],["吳委員秉叡：問題是事實上已經決議不讓他們賣股票了。","張部長盛和：對，就是立法院決議的問題，如果決議可以賣……","吳委員秉叡：如果回歸到各部會的話，每一年的支付、所欠的部分可以算到舉債的額度裡面去嘛！你們把它存在民營化基金裡面，這樣是規避舉債上限的限制。其實怎麼樣算都是國家出錢，財政部編70億來填補，是掛在財政部的帳下，然後掛在這個基金裡面，沒有列入舉債上限，如果回歸到各部會，就列入舉債上限了，所以這是有關財政紀律的問題。像這樣有隱藏性負債的基金有多少？不是只有民營化基金，還有其他的基金。","張部長盛和：這些所謂的潛藏負債跟退休年金一樣，每年用一定的速度變成國家的負債，只是說不是一次性的，譬如今年編70億，這70億變成國家的負債。退休年金部分，我們也編1,400億，變成1,400億的負債，所以每年變成負債……","吳委員秉叡：這些我了解、也聽得懂，問題是有一個法定的舉債上限，除了每一年更動GDP的計算方式外，你們說是跟國際接軌，讓占GDP的比例下降、舉債空間跑出來，另外一個方式就是隱藏嘛！你知道我講的意思嗎？"],["張部長盛和：我了解。","吳委員秉叡：國家的總債務應該要有一個總上限，加以控管。","張部長盛和：我了解。這是公債法上的定義，我們有研究國際公債的定義，事實上自償性負債是不列入公共債務裡面的。","吳委員秉叡：這個基金本來是想要有自償性，現在自償已經不可能了，如果是自償性的話早就破產了，對不對？就是用政府的預算在撥補。類似這樣的情形，你站在財政部長的角度來思考，公債法這個法律訂定的目的何在？就是要控管國家的總體債務嘛！而不是隱藏在各樣的自償性基金裡面，說是這個不計入。為什麼每次拿臺灣跟國際比，我們都沒辦法接軌，原因在哪裡？因為我們公債的計算方式跟其他國家不一樣。","張部長盛和：國際比較我們都做過了，跟IMF的公債定義差不多。"],["吳委員秉叡：那他們可以用自償性基金隱藏一大堆負債嗎？"],["張部長盛和：這就是自償性的定義。","吳委員秉叡：像今天我們談的這個基金，名目上是自償性，事實上完全沒有自償，這兩、三年來有哪一筆收益？幾乎沒有，或只有一點點，占很少的比例。有啦！漢翔公司去年你們突襲賣了……","張部長盛和：中央債保，有部分的……"],["吳委員秉叡：那個比例很低。"],["張部長盛和：對。"],["吳委員秉叡：跟整個基金相較不成比例。","最後請教一個問題，中央政府債務基金連續兩年從有賸餘變成短絀，原因是什麼？","張部長盛和：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就是還本付息，高利率到期的就還本……","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前幾年都還有賸餘，為什麼103、104年看起來都虧損，是什麼原因？今年又說可以賸餘300多萬，是因為你們在發行公債跟國庫券的標售時，訂了一個上限，超過的部分就不處理，不處理的話，不足額的部分要怎麼填補？要用短期債務，還是用其他方式？舉個例子，本來要發行國庫券，假設要發行500億，結果依利率得標的只有450億，結標就是450億，不足的50億你們要怎麼處理？"],["張部長盛和：短期的融通我們就……"],["吳委員秉叡：但短期融通的利率就比較高嘛！"],["張部長盛和：對。","吳委員秉叡：所以這可能是造成資金餘絀的原因嘛！如果短期資金調度的利率真的比所標的還要高，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多標幾次？","張部長盛和：反正公債跟國庫券發行的原則就是希望高利率的收回，換掉低利率的，節省……","吳委員秉叡：早年高利率的很多，坦白講近十年來利率都已經很低了，現在你們再借新還舊也省不了多少。"],["張部長盛和：到期的就收回。","吳委員秉叡：是，我是說現在你們就算借新還舊也省不了多少。"],["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吳委員秉叡：最後我有一點建議，你們現在都是照稅課收入5%的比例在還積欠債務，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按這樣的還法，現在有5兆6,000多億公債，今年編730億，要再過77年才還得完，而且公共建設固定的折舊跟攤還部分，有的是二十幾年，有的是三十幾年，而有的是五十年。","張部長盛和：有一個觀念就是債務不是要還到零，各國都有適度的舉債做公共建設。","吳委員秉叡：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有世代不正義的問題，因為再過77年才能攤還完畢，有一些是早就超過使用年限、要報廢的東西，結果後代子孫還在背債！考不考慮適度提高還款的額度？","張部長盛和：當然也可以，像過去有還770億的，今年是660億，立法院曾經決議要還到6%，不是5%，也有過。","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就建議你，如果可以的話，像今年有超收，你們就多還一些嘛！","張部長盛和：像今年有超徵，賸餘的我們就會多還。","吳委員秉叡：好，謝謝。","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四大基金是財政部主管的，做為部長，你給這四大基金的經營績效打幾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每一個基金都不一樣，像公債基金是還債用的。"],["許委員添財：打幾分？"],["張部長盛和：我覺得可以打到90分都沒有問題。","許委員添財：那本席在這裡宣布臺灣的財政完蛋了，這樣的報表、成績，你打90分……","張部長盛和：公債基金其實可以打100分，因為它就是借債還債嘛！","許委員添財：公債基金的潛藏性負債每一年增加的速度比公共債務法所規範的數字大了好幾倍，逐年膨脹，一般大家都相信具自償性的特別非營業基金，現在都變成各部會相關單位的潛藏性負債工具，你還打90分！那請教你，地方建設基金的目的何在？","張部長盛和：幫助地方推動建設，還有……","許委員添財：如果地方建設受到你們愈大的幫助，每一年實際提供給地方政府、水利會，以及……"],["張部長盛和：私立學校、鄉鎮。","許委員添財：提供給這些建設的總資金，歷年狀況如何？","張部長盛和：大概就是60億左右，像今年我們就編60億。"],["許委員添財：以前編多少？","張部長盛和：大概多多少少就是這些額度，不會太多，因為那個基金很小……","許委員添財：「大概多多少少就是這些額度」，隨便講講！財政部長說話也要有數據，隨便講講說「大概就是這些額度」，說出「大概」兩個字，財經部會的官員、首長就出問題了！我幫你們算過，2008年到2011年平均是125億，從2012年到2015年平均是75億，2014年、2015年都是編列60億，逐年下降，是地方政府的財政自給度越來越高嗎？地方政府經營建設自償率真的那麼高不需要向你舉債嗎？地方政府的債信那麼好，其他融通管道越來越暢通、利息比你低嗎？不然怎麼會越編越少？"],["張部長盛和：這3年都編60億。","許委員添財：過去都是編100億、120億，現在只剩下60億，地方建設基金是要幫助地方為主的機關來進行建設的資金調度籌措，結果你對它的貢獻卻是越來越少，但你還說可以打90分。"],["張部長盛和：這是省政府留下來的產物。","許委員添財：如果把這個基金拿掉你就是100分了，零缺點，等於零嘛！","張部長盛和：老實講，這筆錢才60億，拿掉也無妨啦，不過是省政府……","許委員添財：60億拿掉也無妨？既然如此，本席建議主席通過決議讓它歸零，拿回來！"],["張部長盛和：這是省政府留下來的產物。","許委員添財：拿回來！拿回來！拿回來！因為部長說零也沒關係，今天我們就將它收回。","張部長盛和：如果通過決議要收回，我們是照辦啦，沒有問題。","許委員添財：決議收回，你又想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張部長盛和：對。","許委員添財：無論對錯，反正是立法院說的，不甘我的事。"],["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都貸出去。","許委員添財：不是，你必須積極作為，否則我一問你就漏氣，數字對不上，最後乾脆說沒有也沒關係，這是部長應有的態度嗎？"],["張部長盛和：地方的建設不是靠這個。","許委員添財：怎麼不是靠這個？我當過市長，好不容易需要調度的時候，那是一個最後的管道……","張部長盛和：全國23個縣市，哪會靠60億呢？","許委員添財：國有財產讓你管，請問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歷年的盈餘狀況如何？請部長說一下。","張部長盛和：目前的盈餘都很高啦，因為……","許委員添財：盈餘很高？2016年編列4,982萬，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許委員添財：2015年編列4,739萬，有沒有實踐還不曉得，2014年編列4,395萬，2013年編列4,869萬，2012年及2011年分別編列1,892萬、2,305萬，數字看來好像是逐年提高，一個國家那麼多的財產讓你去管，結果一年的盈餘才這麼多而已，我這個數字提供給你，你又嚇一跳，7-11光賣茶葉蛋，一年可以賺多少錢？你們應該有這個資料吧？"],["張部長盛和：委員誤解這個基金的原意了。","許委員添財：不管誤解不誤解了，既然要成立基金，既然要編盈餘，盈餘只能提高不能減少，盈餘的績效必須越來越高，如果數字不會說話，那你要用什麼說話？","張部長盛和：基金的支出現在就是財訓所那一塊地在推動，未來還要推動空總、華光社區等地，陸續都會用到這個基金，推動之後錢就會……","許委員添財：如果你運用的基金越多，而且績效夠好，你的盈餘應該會越多，這是很正常的，有什麼好爭論的呢？","張部長盛和：有，我們的盈餘越來越多。","許委員添財：沒生意做，做生意不會賺錢，所以盈餘就會越來越少。","張部長盛和：不會啊，國有財產基金……","許委員添財：速度減緩嘛！不要再爭論了，我是在點出問題，可是你給自己打90分，我真的很為你感到「歹勢」，太高估自己了，自我感覺良好。玄光寺碼頭的阿婆茶葉蛋，一年可以賺多少，你知道嗎？","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玄光寺在哪裡，我沒聽過。","許委員添財：蔡委員，等一下請你告訴部長。"],["蔡委員正元：（在席位上）日月潭啦！","許委員添財：一年賺多少錢，你知道嗎？光是賣一粒茶葉蛋，就可以賺那麼多錢，整個國家財產交給你管理，結果呢？","再來，中央債務基金，你說特別良好……"],["張部長盛和：中央債務基金不是為了要賺錢。","許委員添財：它有三大問題，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要用來節省國庫利息支出，結果節省的金額卻是每一年下降。扁政府時代，平均每一年節省27億，馬政府到今年為止，平均每一年節省2.7億，扁政府平均每一年節省27億，你們才節省2.7億，連負債管理想要省一點錢都省不下來。","張部長盛和：都是同一批人在管啦，這些人都一樣精幹啦！","許委員添財：既然是同一批人在管，那就是領導方面的問題，同一批人在管，為什麼換由你來領導就退步呢？"],["張部長盛和：這和扁政府、馬政府無關啦！債務什麼時候到期……","許委員添財：我是分期間，你說同一批人在管，我就更要質疑領導高層的領導力在哪裡。","張部長盛和：委員不必這樣講啦，都是這一批優秀……","許委員添財：如果執行力一樣，就表示領導力有差啊！"],["張部長盛和：這一批人都一樣優秀啦！"],["許委員添財：不要再爭論了！","再來，債務成長的速度大於稅課收入成長的速度，這一點大家都知道，所以以債養債嘛！舉新債還舊債，結果債務基金的償還，新的年度，也就是2016年一共編列95%，95%是舉新債還舊債，負債並沒有償還哦，但其他如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根本就是100%，超過100%在以債養債！照你的說法，地方建設基金可以歸零，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根本就是穩賠的，應該趕快收起來，該處理的就趕快處理，不然的話，它賺錢是自己用，根本不會繳庫，但賠錢的時候卻要算在你身上。漢翔今年要編列3,700萬股給它的員工，現在的市價是39.9元，可是漢翔卻用面額10元賣給員工，多少員工可以分配這11億？雖然有規定必須保留幾年，員工認股是一個好的制度，但總要有一個標準吧，30、40幾元的股票可以用10元買到，而且外面的人都不能買，只有自己人可以買。台船則是即使有賺錢也不還錢、不繳庫，這就公營事業民營化的結果，所以這套財政調度實在很漏氣，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委員，這些調度都沒有問題，都是歷史共業啦！民營化基金……","許委員添財：就是因為過去一直有問題，才有歷史共業，如果過去一直沒有問題，就沒有歷史共業。"],["張部長盛和：我們管理的好好的。","許委員添財：因為過去有問題，責任釐不清，所以大家都有問題，問題嚴重到沒辦法說是誰的，乾脆要大家共同承擔，叫做共業。","張部長盛和：我們管理的好好的，沒有出問題。","許委員添財：你不要再說了，財務這麼差，你是不是因為快要畢業了，所以覺得沒關係？學期快要結束了，考幾分都沒關係，反正都可以畢業，對不對？難怪你會一直面帶笑容。我是以沈重的心情在詢問，可是你卻用輕鬆的笑容來面對，我們討論的是這一套非常爛的爛攤子財政，拜託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四大基金都沒有問題。","許委員添財：基金的成立除了取代公務以外，它在財務上應該要有貢獻，至少不能增加公務預算最後的負擔。","張部長盛和：是，但這是非營業基金。"],["許委員添財：本來就這樣子啊。"],["張部長盛和：它不是賺錢的啦。","許委員添財：不管營業非營業，都要這樣子啦，非營業也不能賠錢啊！營業賠錢就更不應該，與民爭利、壟斷還賠錢，更是不應該，但非營業根本不能賠錢，少賺錢還無所謂，但是不能賠錢，結果現在統統賠錢，而且變成公務預算隱藏性負債的工具。"],["張部長盛和：沒有賠錢啊。"],["許委員添財：這還能看嗎？","張部長盛和：國產開發基金沒有賠錢，地方建設基金賺錢。","許委員添財：越賺越少，賺得不夠多嘛！"],["張部長盛和：沒有賠錢啦。","許委員添財：還用這麼多人、這麼龐大的基金，請部長拿一個case給我，由我來承包，保證比你編列的預算還要多賺好幾倍給你。","張部長盛和：那還債基金給你包好了，就是給你還債。","許委員添財：那沒有資產，如果有資產就可以處理，連槓桿的著力點都沒有，你居然要包給我，難道要我去印鈔票嗎？"],["張部長盛和：如果委員真的有興趣……","許委員添財：乾脆請彭總裁來兼任基金的董事長好了，多印一些鈔票好嗎？現在中央銀行是幫政府向全民擁有新台幣者課貨幣稅耶，偷偷的課掉1成的稅，因為新台幣無緣無故平均每天就會貶值1成，那就是中央銀行在偷偷幫行政院、財政部課貨幣稅，這筆稅是民眾看不到的，高達1成耶！外匯存底現在已經有61%是假外資或真外資所有，我看大部分是假外資啦，那些人根本是在逃稅，所以臺灣的財政紀律、這一套財政治理真的是……"],["張部長盛和：我們的財政紀律……","許委員添財：你是不是又要用「共業」二字？如果你使用「共業」二字表示問題是很嚴重的，因為「共業」二字跑出來表示問題很嚴重了。","張部長盛和：委員的用意、用心我非常敬佩，但是我們的財政紀律被惠譽信評評為正向，而且進步十幾名，你不要憂心啦！","許委員添財：希臘問題還沒這麼嚴重以前，希臘人民也覺得他們的政府很好。","張部長盛和：我們確實很好，並不是像希臘那樣，請委員放心，謝謝。"],["許委員添財：我放心就完蛋了。"],["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星期立法院院會原本排定要處理證所稅的修法，但是因為國民黨黨團在舉行黨團大會後決議要廢除證所稅，只課徵千分之三的證交稅，對於證所稅的修法變化，請問部長認為證所稅應該要保留還是廢除？"],["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星期五國民黨黨團大會多數決議要廢除，民進黨也主張要廢除，所以兩黨都決議要廢除，我看這個決議差不多就是這樣了。","林委員德福：如果最後修法協商的結果是廢除，你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嗎？","張部長盛和：我國證所稅到現在總共開徵3次，壽命都沒有超過2年，民國63年開徵，65年停徵；78年開徵，79年停徵；這一次102年開徵，104年要停徵，也是2年，可見我國對於資本市場、資本利得的課稅有待凝聚共識。","林委員德福：對於證所稅再度開徵，當初財政部估算每年證所稅將可以收到60到110億左右，不料稅不但沒有課到，3年來，台股的市值蒸發了，證交稅稅收也萎縮將近1,000億左右，這個政策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張部長盛和：其實委員應該也知道，這段期間國際國內動盪不安，證所稅是因素之一，可是大家把所有的因素都歸咎在證所稅上面，這也是今天出現大家想要廢除證所稅聲音的原因。","林委員德福：政府不但沒有課到證所稅，還造成證交稅大幅度的萎縮，當初在尚未推出這項政策前，財政部難道沒有設想過，並研判新制推動之後可能會造成後續的衝擊嗎？"],["張部長盛和：當初這項政策在決策時我不是很清楚啦。","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證所稅更嚴重的後果是因為證所稅排除外資適用，於是國人就化身外資來避稅，扭曲整個台股的結構，逃不掉的大戶只好轉往陸股、港股去棲身，台股的成交量也就因此而一蹶不振，這真的是百害而無一利。本席認為現在要談這項政策的存廢還是太早，因為三讀前都還可能有變化，請問部長，你認為下一屆的政府應該再推證所稅嗎？您的看法是什麼？","張部長盛和：我認為應該要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針對資本市場的稅制做通盤的研議。"],["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來做研究比較不會有爭議？","張部長盛和：這一個委員會可以凝聚產官學，包括民意代表的共識啦！因為這部分如果沒有共識，光是靠財政部自行推出政策，我想共識應該是比較少的。","林委員德福：券商公會莊理事長表示，廢除證所稅將會是政府贏、股民贏、資本市場也贏的三贏結果，預料證所稅廢除後，大戶、中實戶及散戶一定會慢慢回來，如果證所稅廢除對股市有這麼多好處，依您的看法，有什麼方式可以克服證所稅的爭議，讓這個爭議永遠消失？以免股市重挫重蹈覆轍，您的看法是什麼？","張部長盛和：這就是我講的，可能要對整個資本市場稅制去做通盤檢討，而不是光討論證所稅這件事，證所稅與證交稅的關係，與股利所得的關係，相關的所得稅制，包括股利所得究竟是要分開課稅還是合併課稅，對外資、內資的關係又是如何，我覺得這些問題都要去通盤研議，因為今天的資本市場已經和過去不一樣了。","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在這一次整個條文的修正過程中，是不是應該要加註「證交稅內含證所稅」等文字在裡面？","張部長盛和：如果委員要問我的看法，我會表示這段文字可能會有爭議，財政學界的學者應該不會認同，因為一個稅含另外一個稅，那只是一般人的說法，一個稅就是一個稅，如果有含他稅，那人家接著就會問含多少，裡面有多少是所得稅，因為所得稅必須分成給地方，將來地方可能會主張必須分配稅額給他們，到時候要分多少呢？","林委員德福：其實曾主委有相同的看法，因為我在今天的媒體上有看到，曾主委表示證交稅的意涵本來就有證所稅的內容在裡面，所以他自始自終……","張部長盛和：有沒有含其實是有爭議的，所以我們只能這樣講，證所稅開徵與證交稅稅率之間會有連動的關係，但是不能說這個稅含那個稅。"],["林委員德福：有連動？"],["張部長盛和：對。","林委員德福：問題是這一次如果廢除的話，將來不管是誰執政……","張部長盛和：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這裡面的連動，民國59年時證交稅的稅率千分一點五，63年開徵所得稅，接著65年停徵時，證交稅上升到千分之三，所以有連動。78年開徵證所稅，79年廢掉的時候，證交稅就上升到千分之六，所以確實有連動，但要說這一個含那一個，這句話可能會有爭議。","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國安基金今天需要進場嗎？"],["張部長盛和：我們在嚴陣以待、密切注意。","林委員德福：這一次法國遭到恐怖攻擊，你認為對我國的衝擊是短期還是長期的影響？"],["張部長盛和：我覺得反恐這件事可能會是長期。","林委員德福：我國與歐美的連動，尤其在經濟上，確實是有連動的，當然現在許多比較敏感的地區、人多聚集的地方，都要做很多的控管，這樣絕對會衝擊到經濟、觀光，一定會有連動的，過去本席每一次質詢部長國安基金進場的狀況，你的回答都是「只進不出」，如果是只進不出，難道國安基金退場的時機都要等到指數在高點時才去倒貨賺錢嗎？","張部長盛和：只進不出是指現在，不是永遠，如果永遠只進不出，國安基金就會變成股市大戶，它遲早要出，但不是現在，現在是只進不出。","林委員德福：到目前為止，整個國安基金究竟是賺還是賠？","張部長盛和：如果用淨值來算，還是正數。"],["林委員德福：還是正數？"],["張部長盛和：對。","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根據財政部的資料，國安基金從8月進場到9月底止，只有投入51億，請問你認為這一次國安基金如果要進場，投入的金額會不會比上一次更多？或者還是一樣意思意思？","張部長盛和：不會啦，執行秘書吳次長是證券專業，他會本其專業去觀察國內股市的狀況。","林委員德福：財政部統計處處長表示，臺灣出口表現受國際影響非常深，全球景氣放緩，國際產業競爭加劇，農工原料價格下滑等等因素，不只是會影響到臺灣的出口，亞洲主要國家也是同樣飽受困擾，部長說預估明年第一季經濟景氣會好轉，而且明年景氣會比今年好，請問到現在為止你有幾成把握？","張部長盛和：我上次答詢時也有向委員報告，我說我們看了3個月，第一，外銷訂單衰退幅度縮小了。第二，出口負成長比例縮小了。第三，年底大概是歐美旺季。當然有些突發事件，像巴黎的恐怖攻擊都在意料之外，而這些影響是隨時都要觀察的，不確定因素隨時會出現。"],["林委員德福：這些問題還是會有一些……","張部長盛和：我們審慎樂觀，因為不確定因素隨時會爆發。","林委員德福：好，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大概不斷會被問到同樣的題目，那就是證所稅的問題，因為下午要協商了，原來你是支持國民黨黨團版本，即便黨團版本把核實課稅拿掉換成設算所得 ，也OK嘛，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賴委員士葆：當然我也是這樣的版本，你也在現場，我們幾個委員都是這樣的版本，但因為立法委員是合議制。現在黨團多數委員認為外界聽得比較清楚的是直接廢掉，事實上兩個都一樣，你不覺得兩個都是廢嗎？"],["張部長盛和：對。","賴委員士葆：請問你，萬一全部廢掉，和原來版本的效果是不是完全一樣？","張部長盛和：其實實質效果一樣，股民負擔的都是千分之三，但是名義不同，我們說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個是證交稅率千分之二點五，一個是證交稅率千分之三，可是名義不同，千分之三的證交稅率一定要說含所得稅是會有爭議的。","賴委員士葆：那就矛盾啦，你說支持原來版本，就是證交稅內含證所稅，所以是零點五。","張部長盛和：不是，原來講的是內含，但原來的國民黨版把它分開了，其實就叫內含，所以所得稅是千分之零點五。","賴委員士葆：我就聽不懂了，你說內含有爭議，但證交稅裡有內含……"],["張部長盛和：就把它切開了。","賴委員士葆：那是一個講法，另外一個講法是內含，但內含還是要講比例，所以比例就是零點五。","張部長盛和：就變成法律，千分之三裡面的零點五算所得稅。","賴委員士葆：但也是內含，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要講內含一定要講比例就對了？","張部長盛和：沒有比例的話，說內含，人家就會問多少屬於所得稅，因為還要財政收支劃分，所得稅有6%是給地方的。","賴委員士葆：外界都在看，證所稅紛紛擾擾好幾年了，最早送立法院時在程序委員會就被國民黨團退掉一次，你知道這件事嗎？"],["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賴委員士葆：國民黨團一開始就反對課徵證所稅，後來行政部門推出一個版本，經過整個黨團一直改、一直改，所以是有這樣一段歷史，那時你還不是財政部長，當時程序委員會執行長叫林鴻池委員，小黨鞭是吳育昇委員，我記得沒錯是這樣，那時就退了一次。這個故事可以講很多，外界也都知道這個故事，一開始立法部門沒有人贊成，但是因為行政部門的意志力很堅決，所以立法部門就儘量配合，看怎麼樣在各方面都能兼顧的情況之下讓它通過，到現在我還是支持原來的洪版，但是後來大家決定要把它廢掉，你覺得最好的方式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照我看來，現在應該沒有我表達意見的餘地了，因為黨團已經決定，民進黨的立場也很清楚，我只能這樣說，證所稅紛紛擾擾，剛剛在林德福委員質詢時我也提過，歷史上課徵過3次，但壽命都不長，63年課徵過，只維持2年，78年也課過1次，只維持1年，這次（102年）課到現在（104年）是2年。"],["賴委員士葆：所以證所稅的命就是2年？","張部長盛和：中華民國自有稅制史以來，證所稅就是課這3次，每一次都是1年、2年，我只能這樣說。"],["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會這樣？","張部長盛和：可見資本利得的課稅非常敏感，要非常審慎，而且要很周延。","賴委員士葆：也許過2年你就不在這個位子上，整個廢掉以後可能就沒有證所稅，你認為10年後會不會有另外一個財政部長說要課徵證所稅？","張部長盛和：這當然是難免，因為有所得就要課稅的呼聲永遠存在。股市好轉股民大賺錢，股民賺一天就可以抵過一個月薪水，在民國78年的時候就是這樣，很多學校的司機、工友都辭職，當時我兒子幼稚園的司機、門房全部辭職，那個時候大家就說為什麼所得不必課稅，所以78年就課了。","賴委員士葆：所以只要股市大好，財政部長就有一個壓力，社會會要求課徵證所稅，現在當然沒有這個壓力，現在的壓力是叫你不要課，因為現在證券市場不好，再加上又有恐怖事件。","張部長盛和：對，可見課徵證所稅的呼聲會隨著股市的好壞起伏。","賴委員士葆：那加上一條證交稅內含證所稅就一勞永逸，不會再為這種事情吵了，以後要吵就從這裡吵好了。","張部長盛和：我是認為也不要這麼單純就在這裡解決，因為加這一條就會衍生下一個爭議，那就是我剛剛講的要含多少的問題。","賴委員士葆：那就回到原來的版本，就是千分之零點五。","張部長盛和：是，沒錯。"],["賴委員士葆：那個版本最好了。","張部長盛和：對，所以我會支持原來的版本就是這樣，就是說明含多少。","賴委員士葆：我也支持原來的版本，可惜……"],["張部長盛和：所以已經回到政治問題了。","賴委員士葆：持這樣觀點的人少，持另外觀點的人多，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而這個問題是endless，沒完沒了。","張部長盛和：從歷史上來看，證所稅問題確實是沒完沒了。","賴委員士葆：對，如果不一次解決，我在此也呼籲立委不要分黨派，要不這次就把它擦掉，完全沒有，要不然就是照原來的版本，可以不要千分之零點五，也可以零點四、零點三。"],["張部長盛和：就是把比例明確弄出來。","賴委員士葆：所謂的廢證所稅，這也是廢證所稅，都一樣，其實只是一個講法，大家都在做廢證所稅的事。","張部長盛和：在林德福委員質詢時我也講過，證所稅和證交稅稅率是有連動的，有證所稅時證交稅率會降，沒有證所稅時證交稅率有升，過去是這樣連動的，所以不是「含」的關係，而是連動、互動的關係。","賴委員士葆：這個解釋很深奧，我也聽不懂。","張部長盛和：不會深奧，我講個例子給委員聽，63年還沒有課以前是千分之一點五，等到課證所稅，證交稅率就降到千分之一點五，停徵證所稅，證交稅率就回到千分之三。","賴委員士葆：雖然你這樣講，但當初郭婉容前部長在立法院講過證交稅內含證所稅，幾個禮拜前彭淮南總裁也在這裡這樣講啊！","張部長盛和：委員，那要看他講的時機，也許廢掉的時候證交稅提升到千分之六，他就認為千分之六是含證所稅，所以是要把時機點連起來，而不是說證交稅永遠含證所稅，如果證交稅停徵時含證所稅，證交稅率千分之一點五的時候也含證所稅，這就講不通了。","賴委員士葆：可是彭淮南總裁就站在你現在這個位置，上個月他才這樣講。"],["張部長盛和：我知道。"],["賴委員士葆：只是他沒有講的像你這麼多。","張部長盛和：他也引述郭婉容前部長的話，但要看郭婉容前部長講話的時機點是怎麼樣，也許停徵證所稅，證交稅率就上升到千分之六，那時說千分之六的證交稅是含證所稅。","賴委員士葆：大家關心恐怖攻擊事件的影響，現在台灣景氣並不好，未來也沒有理由會多好，加上又有恐怖攻擊事情，這個恐怖攻擊事件對老美、對西方世界的影響很大，影響這麼大，當然會繼續影響經濟，也一定會影響到台灣，你怎麼看這個事情？","張部長盛和：這牽涉到的問題很深遠、很複雜，因為還牽涉到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信仰，從911攻擊美國雙子星大樓到現在一直沒完沒了，所以這是很長遠的問題，還牽涉到種族及宗教信仰等問題。"],["賴委員士葆：對經濟呢？","張部長盛和：國際動盪不安對經濟絕對是沒有好的影響，因為經濟受政治影響。","賴委員士葆：我引述一個資料，台灣每一年的FDI不僅在四小龍排名最後，還輸給其他國家，包括菲律賓、泰國及越南，去年的FDI只有58億美金，在亞洲12個國家墊底，怎麼會這樣？你怎麼看待？","張部長盛和：對委員講的這個議題，我沒有很清楚。","賴委員士葆：你可以再去了解一下，要帶動GDP，FDI是很重要的項目，現在願意來台灣投資的廠商逐年在遞減。"],["張部長盛和：就是外來投資遞減。","賴委員士葆：越來越少，對這部分財政部應該要努力一下。","張部長盛和：好，謝謝。"],["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法國恐怖攻擊事件對全球股市當然會造成影響，美股就已經受到影響了，台股今天一打開也是綠油油，部長在剛才答詢時有提到，國安基金就是為了因應這種狀況而存在的基金，所以政府早已進場，而且會有所因應，我剛才看到一開盤大概跌了近百點，現在大概是五十點左右，今天國安基金是不是很用力坐鎮、護盤，而且在加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吳次長就在辦公室，因為他是執行秘書。"],["盧委員秀燕：就是要讓股市投資人安心。"],["張部長盛和：他在密切注意。","盧委員秀燕：政府用的力道多少可以讓股市投資人安心，有時操盤人也不一定在現場，但你說次長現在就坐在辦公室，第一是讓大家安心，表示政府密切注意。"],["張部長盛和：是。","盧委員秀燕：第二，金額也很重要。我們是授權五千億，聽說之前只用幾百億就把股市弄好，我知道這是機密，部長不用說出具體數字，但今天是不是會稍微用力一點護盤，譬如超過1,000億、2,000億？","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國安基金的主要目的在恢復股民信心，以及恢復股市秩序，所以多少不是重點，在7,400點進場，立刻就上升1,500點，其實那就很夠了，也與金額無關，而是讓大家知道政府在注意這件事情。","盧委員秀燕：所以你的意思是會看指數，至少不要超過百點嗎？","張部長盛和：是，就是不會讓股民的信心喪失。","盧委員秀燕：你的目標不是以進出金額為主，而是做到信心不要太受影響。"],["張部長盛和：是。","盧委員秀燕：我可不可以這樣講，就是不要超過五十點或百點？"],["張部長盛和：不是。","盧委員秀燕：我現在看大概超過五十點，可能是多空在拉鋸，政府護盤跡象滿明顯的，是不是大概就以五十點當做……","張部長盛和：也不是看那個標準，國安基金主要目的在維護股市秩序及股民信心，如果這件事會讓股民信心動搖，就會進場維護。"],["盧委員秀燕：你覺得指數跌在多少以下就可以讓股民安心？不要超過百點嗎？","張部長盛和：各位都了解，吳次長是證券專業，從年輕到現在，他都是非常專業的，我信靠他的專業。","盧委員秀燕：這幾天他都會坐在那邊，不是只有今天嘛？","張部長盛和：不是，他都一直密切注意，也都有跟我聯絡。","盧委員秀燕：好，你覺得如果跌超過百點就算信心崩潰嗎？","張部長盛和：不會吧，不是這樣的意思，就是看股民有沒有恐慌性的賣出。"],["盧委員秀燕：所以也會看賣量。","張部長盛和：這是很專業的，我沒有他那麼專業，所以我不太敢多講。","盧委員秀燕：另外我想請教，出口數字也是財政部主管項目之一，現在是11月底，前不久我們才在立法院談過明年的經濟展望，但這兩天發生了法國事件，可能明年的經濟展望又不一樣，歐美是全世界經濟龍頭，這兩天假日我走訪民間，很多民眾都很恐慌，他們認為台灣以出口為導向，預估明年歐美景氣會不好，如果歐美景氣不好，訂單就不會來，這對我們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並不有利，你今天要不要重新詮釋展望明年全球經濟景氣和台灣的景氣？","張部長盛和：像這種突發因素當然是我們預期之外，法國巴黎的恐攻事件就是意料之外，但是從我們的數據來看，我們的訂單衰減縮小，出口衰減也縮小，8月的時候是-14.8%，9月是-14.6%，到10月就是-11，所以衰退幅度是越來越小，訂單也一樣。"],["盧委員秀燕：現在衰退情形會不會又提高了？因為訂單可能會受影響。","張部長盛和：不會，數據還沒出來。"],["盧委員秀燕：你預期不會那麼糟？你不會那麼悲觀？","張部長盛和：不會，因為我們的出口市場有40%在中國大陸，百分之二、三十在東南亞國協。","盧委員秀燕：這樣就占了六、七十了，我們只仰賴歐美二、三十。"],["張部長盛和：對。","盧委員秀燕：所以你透過這個具體數字是說歐美部分只占我們出口的百分之二、三十，即使有影響也不致影響太大？"],["張部長盛和：沒有錯。","盧委員秀燕：今年預估我們超徵的稅大概是1,700億，很多人對這1,700億怎麼運用很關心，有些人認為應該刺激景氣，所以政府也端出政策，有人認為應該彌補明年的稅差，另外也有很多人認為政府應該加強還本，我不曉得你的配置是怎麼樣？","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要等到決算，決算以後變成明年的歲計賸餘，明年4、5月編列概算時，歲計賸餘就會納入，要還本或者要加強公共建設……","盧委員秀燕：我談的是比例，如果我們作成決議要求還本比例一定要超過一半以上，你做得到嗎？"],["張部長盛和：一半是指什麼？","盧委員秀燕：若超過1,500億，一半以上大概就是7、800億。","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還本有訂在公債法裡，是稅課收入的5%，已有明定。","盧委員秀燕：是，但因為今年超徵，這是額外的，所以如果我們決議要求這樣做，你做得到嗎？就是加強解決台灣的……","張部長盛和：如果稅課收入增加，就是多的5%拿出來，法律已經明定是5%。"],["盧委員秀燕：不會再多拿就是了？","張部長盛和：如果歲計賸餘要再編預算用來還本也是可以，但那是明年，不是今年。","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決議是明年，可以做得到？"],["張部長盛和：是。","盧委員秀燕：上禮拜通過了我和行政院共同版本的提案，就是汽機車貨物稅減徵方案，從財政委員會審查那天到今天為止，我的電話和辦公室的電話被打爆了，到今天早上都還有接到，很多民眾要買車就在想要怎麼買會比較好，大家可以放心，這是有追溯條款的，從法令公布前半年就可以算，如果現在要買車也沒關係，不過大家還是關心詳細的辦法，因為這要授權你們訂定，希望你們儘快將辦法訂出來，包括第一，追溯多久，第二，減徵多少，第三，幾年以上的車子要汰舊換新的條件是什麼等等，都應該把它定出來，請問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把它定出來？這樣我們可以答復民眾。","張部長盛和：應該很快，委員剛剛提到的那幾個題目，我們大概都有腹案了，我請賦稅署跟經濟部工業局密切敲定。"],["盧委員秀燕：3天內夠不夠？","張部長盛和：因為立法院還沒有三讀通過，我不知道……"],["盧委員秀燕：我是說你們同時進行。","張部長盛和：我們還是要等法律案通過，相關的辦法才有授權依據，還不能公布。","盧委員秀燕：我瞭解還不能公布，但是現在可以開始一邊……","張部長盛和：有，我們可以密集地跟工業局聯繫。"],["盧委員秀燕：大概一個禮拜左右有一個腹案出來。","張部長盛和：譬如6年怎麼認定，換新的報廢怎麼認定。","盧委員秀燕：通常是法律公布以後，授權半年內公告實施辦法都可以？"],["張部長盛和：是。","盧委員秀燕：我是希望法律公布那一天，你們就可以端出授權辦法出來。","張部長盛和：我們承諾，只要法律一公布，一個禮拜內我們的辦法就有。","盧委員秀燕：太好了，只要立法院快馬加鞭……","張部長盛和：只要總統公布，一個禮拜內我們公布辦法。","盧委員秀燕：因為這個法案還需要各黨團協商，各黨團協商時間可以拖到一個月，所以我在這邊呼籲各黨團。民眾很期盼的事情，有很多機車族、汽車族都在打電話問這個事情，希望各黨團縮短協商的時間，甚至不要協商就按照財委會的版本通過了。","最後一個問題我請教一下，海關負有抓假貨的責任，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沒有錯。","盧委員秀燕：如果明明知道它是假貨，還讓它進口，海關負有抓假貨的責任？","張部長盛和：有，有。","盧委員秀燕：今天報紙就刊登了，光棍節被譏為全世界最大的假貨節，很多東西都是假的。今天政府有一個周邊的單位，我忘記了，它已經公布，大陸光棍節臺灣買的東西大概七、八十億元，很多民眾就擔心這裡面一大堆假貨。請教署長，如果這裡面有假貨，你們會認真稽查去退運嗎？"],["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饒署長說明。","饒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查到了是要沒收，然後移送法辦。","盧委員秀燕：你移送誰，移送馬雲嗎？","饒署長平：不是，移送申報進口人。"],["盧委員秀燕：申報進口的人是買家嗎？"],["饒署長平：對。"],["盧委員秀燕：把買家移送法辦？","饒署長平：我們是這樣子做的，目前是納稅義務人申報的，報單是他申報的，如果有造假的話，我們會移送。但是我跟委員報告……","盧委員秀燕：這好像不符合網購，我去網購買一個東西，他賣我假貨，他不被查，我還要被移送法辦，是這樣子嗎？","饒署長平：實務上是這樣子做，但是大部分都是判不起訴。","盧委員秀燕：部長，我愈問問題愈大，這樣對嗎？","饒署長平：對，就是這樣做的，因為海關……","盧委員秀燕：消費者買到假貨，不但損失了，還被送法辦，這怎麼一回事？應該是賣家有責任吧！"],["饒署長平：進口的人有沒有責任是由法來判定……"],["盧委員秀燕：這個法律合乎邏輯嗎？"],["饒署長平：不是海關判定。","盧委員秀燕：部長，你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怎麼解決，嚇死人了，我一問下去才知道，買到假貨還要被法辦，太離譜了吧！部長能不能說明一下？","主席（李委員應元代）：簡單說明就好，會後再補充資料。","張部長盛和：對，當然，法令目前是這樣規定，聽起來是不合理。","盧委員秀燕：不合理要修正。最後一句話問你，如果法律不合理，這一次你要嚴格執行嗎？買到假貨，你不執行，假貨進來，買的人就倒楣，但是你執行下去，買的人要送法辦，那也不合理。","饒署長平：目前實務上的作法，我們是移請檢察機關追查進貨人到底有沒有責任，如果免責就沒有責任。"],["盧委員秀燕：你認真要查、認真移送的意思？","饒署長平：我們移送是讓有司法檢察權的人調查，他到底有沒有犯罪的嫌疑……"],["主席：是不是會後再補充資料？","盧委員秀燕：會後我們好好討論一下，我聽起來有邏輯的問題。"],["主席：會後再補充說明。","請薛委員凌發言。","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張部長，你今天心情好不好？"],["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不錯。","薛委員凌：我想要請教部長，復徵證所稅的政策在你手上推動，廢除會不會在你手上？","張部長盛和：應該說，復徵不是我推出的，廢除可能會在我任內。"],["薛委員凌：你會不會很難過白忙一場？","張部長盛和：也沒有白忙，公務員做事就是盡力而為。","薛委員凌：課徵證所稅在你手上，要廢除也在你手上。"],["張部長盛和：要課徵沒有在我手上。"],["薛委員凌：是過程嘛！"],["張部長盛和：不是我推的。","薛委員凌：這件事是從102年陸陸續續講到104年，一兩年的時間，當然在部長的位置上你應該也有參與，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有。"],["薛委員凌：你會不會感覺白忙一場？"],["張部長盛和：我都在做善後。"],["薛委員凌：你會不會感覺白忙一場？","張部長盛和：我忙的事情不只這樣，我忙的事情還很多，但是很多都很有成就，像房地合一課稅也是我忙的一項。","薛委員凌：我們都知道部長是從基層出身的，非常瞭解稅，你個人認為是修正，還是廢除？"],["張部長盛和：我認為這個應該通盤研議。"],["薛委員凌：還是你會含淚支持國民黨黨版？","張部長盛和：現在國民黨黨版也不一樣了，星期五黨團大會也是通過廢除。"],["薛委員凌：變來變去一直變嘛！對不對？一下子說重複修……","張部長盛和：我們只有說，由全國最高民意機關來決定。","薛委員凌：當然要由這邊來support，部長不support也不行。"],["張部長盛和：我們在場也沒有講話的餘地。","薛委員凌：你有沒有感覺國民黨的政策方向是忽然變變變，一直變的感覺？你有沒有受到委屈？","張部長盛和：沒有什麼委屈，這是民主政治，因為整個國家在立法院是民主政治，黨也是民主靠舉手表決。","薛委員凌：為了證所稅的問題，讓一些大戶、專業戶或什麼戶都跑掉了，搞得連散戶賺一個便當錢都沒有，你知道嗎？如果國民黨沒有做的話，你要不要代表執政黨向這些散戶、社會大眾道歉？需不需要？","張部長盛和：證所稅雖然有影響，但是沒有影響這麼大。","薛委員凌：為了這個政策，103、104年國家的稅損少收了100億元哦！","張部長盛和：股市的影響不完全是證所稅的因素，雖然有影響，但是影響因素沒有這麼大。","薛委員凌：這個都有數據可言、可以看，不是你我之間的空話。","張部長盛和：對，要看數據背後的原因。","薛委員凌：執政黨的政策一直變到現在，今天下午要協商，你身為執政黨的財政部長，要不要向社會大眾道歉？","張部長盛和：這個既然在立法院決定，就由立法院來決定就好了。","薛委員凌：部長，你不認為很委屈嗎？","張部長盛和：也沒有什麼委屈，盡力而為。","薛委員凌：最近出口我們連九黑，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薛委員凌：你剛剛答復委員說，我們出口的重要標的在大陸，占了4成，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占了39%。","薛委員凌：快4成嘛！你說連九黑的影響沒有關係，還是已經恢復了？","張部長盛和：不是，我的意思是說，有的時候不用太偏重單一因素，不要看得太嚴重。","薛委員凌：11月份剛好有法國恐怖攻擊的問題，本來應該恢復，上一次你在這裡答詢的時候說，11、12月份應該樂觀的，現在怎麼辦呢？有恐怖攻擊問題的影響，你預測我們的出口會好，還是不好？","張部長盛和：今天剛過15號，才兩個禮拜，統計數字還沒有看到。"],["薛委員凌：出口應該有數據嘛！","張部長盛和：我們只能看到一週一週的情況，第一週的數據都還沒有看到。","薛委員凌：財政部這麼短視，出口只有看一週？","張部長盛和：每週會有，然後每個月公布。"],["薛委員凌：財政部這麼短視哦！出口一週一週看？","張部長盛和：對，每週每週看。"],["薛委員凌：這樣臺灣很危險呢！","張部長盛和：不會，因為我們每週都有做統計，事實上，所有的統計都有一定的期間。","薛委員凌：今天我們看到很多媒體都在關心法國遭恐怖攻擊事件，請問張部長，四大基金有沒有因此進場護盤？","張部長盛和：不是四大基金，而是國安基金，我們正嚴陣以待。"],["薛委員凌：請問國安基金會不會進場護盤？"],["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是由執行秘書做決定。","薛委員凌：你認為需不需要進場護盤？既然我們的出口可以每週來看，而我們的股市只要看幾分鐘，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我想吳次長會在辦公室嚴陣以待。"],["薛委員凌：現在國安基金會不會進場？","張部長盛和：國安基金到底有沒有進場，我在這裡當然不知道。","薛委員凌：教宗說這次恐怖攻擊是第三次世界大戰的一部分，請問部長是否認同他這樣的說法？"],["張部長盛和：我沒有看到教宗有這樣講。","薛委員凌：這是媒體報導出來的，教宗說未來恐怖攻擊還會再擴大，部長是否同意他的說法？"],["張部長盛和：教宗這樣講一定有他的道理。","薛委員凌：那麼，你同意他的說法嗎？","張部長盛和：我想也沒什麼同意或不同意，對教宗說了些什麼話，我一向都給予尊重。","薛委員凌：他說這次恐怖攻擊是第三次世界大戰的一部分，你認為如何？"],["張部長盛和：每一個人的講法都有他自己的道理。","薛委員凌：照部長的說法，你是尊重教宗所說的話。"],["張部長盛和：我一定會尊重。","薛委員凌：既然部長尊重教宗的說法，請問我們台灣在面對這樣重大的風險危機該如何處理？","張部長盛和：就是密切注意，隨時因應。","薛委員凌：接下來我要跟部長談談苗栗縣政府財政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地方政府財政異常的控管機制已經出現問題，苗栗縣的議員竟然還說是中央侵犯到地方自治事項，請問部長，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張部長盛和：我們完全尊重地方制度法的權限。","薛委員凌：苗栗縣政府負債的情況，其中長短債的部分已經快破400億了，請問部長是否知道？"],["張部長盛和：知道。","薛委員凌：在此情況下，苗栗縣議員居然還講是中央侵犯到地方的自治，請問部長，他這種說法有道理嗎？","張部長盛和：公債法有規定，地方政府的債務達到預警的程度，我們就要控管他們的統籌分配稅款，這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薛委員凌：這一點我非常了解，問題是目前中央已經補助他們二十幾億，對不對？","張部長盛和：那部分是人事費用，而且這項補助是用他們的錢，不是額外給的。","薛委員凌：他們提出資金調度的申請，以及財政改革的規劃報告，我相信你們都已經接到了，所以，你們才會給他們二十幾億，對不對？","張部長盛和：針對融資平台的部分，我們有給予協助。","薛委員凌：既然中央給他們二十幾億用以支付人事費用，為什麼還會有苗栗縣的警消人員來向本席陳情與抗議，說他們拿不到警消的超勤津貼？","張部長盛和：這項津貼跟中央無關，是屬於地方的權限。","薛委員凌：我當然知道，但他們的理由正是說中央補助苗栗縣政府二十幾億，乃是針對人事維持費用，何況，你們提早撥入也應該有所控管才對吧？","張部長盛和：我們並沒有控管到這麼細，縣長要發給誰，或是要刪減哪部分的費用，我們都只能說這是屬於縣長的權限。","薛委員凌：如果縣政府把中央補助的錢拿來亂用，也是不對的！","張部長盛和：不會，因為……","薛委員凌：如果縣長或縣政府沒有拿去亂用，為什麼還會有警消人員出來陳情、抗議呢？"],["張部長盛和：我可能要進一步了解警消超勤津貼到底是屬於哪一塊。"],["薛委員凌：我覺得人事費用應該優先給付才對。","張部長盛和：有些是屬於福利的部分，可能縣府自己會做控管。","薛委員凌：面對跨年即將到來，各縣市無論是放煙火或是舉辦耶誕活動總是會有的，新北市去年花了2,300萬，台北市燒了1,600萬，聽說苗栗又要花140萬，如果苗栗是從中央補助的二十幾億裡面拿出140萬放煙火的話就不對了！部長，應該好好加以控管才對。"],["張部長盛和：他們應該不會再把錢花在這些活動上。","薛委員凌：在縣府人員的薪水都發不出來的狀況下，居然還要舉辦煙火節，我們認為他們實不宜再舉辦這類型的活動！"],["張部長盛和：中央給他們的錢都是人事費用。","薛委員凌：中央撥給苗栗縣這二十幾億，使用的要件既然是針對人事費用，你們就一定好好加以控管。"],["張部長盛和：是。","薛委員凌：最近很多人在鼓吹行動支付科技發展，以中國11月11日的光棍節為例，慶祝的方式就是購物，此時台灣的廠商大量運用網路購物平台銷往中國，請問部長，網路平台購物會不會有漏稅的問題？","張部長盛和：網路交易是很新興課稅問題，OECD甚至將它列為一個主題，不過，到目前為止，國際上對這一塊還沒有一個很成熟的課稅方法，我們有在蒐集這方面的資料，目前我們是利用現有的稅法來進行控管。","薛委員凌：它是一種客戶對客戶的關係，不是客戶對廠商的關係，在此前提下，即使你們有課稅的依據，政府還是拿不到這筆稅金，譬如淘寶網假如不提供客戶交易的資料的話你們也找不到他們了！","張部長盛和：目前海關對進口的小包裹都有進行抽樣檢查，以了解寄件人有沒有高價低報之情事。","薛委員凌：針對網路銷售到他國這一塊，無論銷售的額度或是課稅的金額，你們到底有掌握多少？","張部長盛和：這可能需要海關的統計資料，如果委員有需要，我們可以在會後補送給委員參考。","薛委員凌：QR Code只要掃一下就可以進行消費，非常方便。","張部長盛和：關於小包裹的部分，快遞公司一定有統計，惟是否屬於網購的部分，可能要另外統計。","薛委員凌：針對網路交易這一塊，你們一定要用心，因為目前全世界都很風行掃QR Code進行購物的方式，它相當方便但是課不到稅，對這一點，部長的看法如何？","張部長盛和：網路交易主要掌握到三流，一是資訊流，二是貨物流，三是金流，所以，我們現在正著手掌握這三流，如果都能掌握得住就可以展開查稅的動作。","薛委員凌：好，謝謝。","主席：薛委員在質詢中希望提供的資料，請財政部會後補送相關資料給委員。","現在請曾委員巨威發言。","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只有一個問題要延續請教部長，就是上星期五我們所決定證所稅的結果，其實，我今天的詢問連我自己都覺得有氣無力，這三年來國內對證所稅的討論，結果竟是這樣，我只能說很遺憾，也覺得很痛心與無奈，當然，如果回到專業的立場來考量，我又覺得非常、非常地可惜，因為我們本來可以為這個國家與社會的未來找到一個相對比較穩定的解決方法，但很可惜的是，在我們自己黨內討論的時候並沒有獲取多數黨同志的支持，今天我還是要利用這個機會以負責任的態度對外界說明問題的癥結所在，以及我們版本的實質內容，還有為什麼我們認為這個證所稅的版本對整個社會的往前是好的、是有幫助的；坦白說，目前外面的訊息有些是以訛傳訛的說法，我覺得部長應該趁這個機會再進一步說明，譬如我們原來的設計是假設證所稅復徵，並有設算所得與核實課稅兩種方法供民眾自由選擇，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說核實課徵稽徵成本很高，稅捐單位沒有辦法承受，且資料會被掌控所以納稅人都會很緊張，因此即使要課所得稅也不應該核實課稅而應該全部設算所得，甚至所得稅都不應該課，只能課徵交易稅。張部長覺得這樣的說法及外界的了解是對的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古人云：「理未易明，事未易察。」「核實」兩個字沒辦法說清楚，事實上核實並不是指全部核實，而是股民有選擇權。根據日本的經驗，90%以上的人都選擇設算所得的話採核實課稅的人就很少，假如很少的話證券交易商提供資料給納稅人就很清楚，而且也沒有相關問題。大家沒有辦法釐清什麼叫核實，以為要全面核實課稅，但是其實股民是可以選擇的。","曾委員巨威：如果核實課稅的話也是股民自己選擇的，是心甘情願的。"],["張部長盛和：沒有問題。"],["曾委員巨威：是沒有問題的。這是我們首先要很清楚地讓社會大眾了解的。"],["張部長盛和：這些不容易讓外界搞清楚。","曾委員巨威：其次還有很重要的地方，核實課稅的話比設算所得麻煩一點，按照現在的方式來看，即使完全沒有更動也有核實課稅，有一部分的人實際上經稅捐單位以核實的方式課徵了，不是嗎？這些採核實課稅的部分也沒有造成問題，譬如未上市股要核實課稅，非境內居住者也要核實課稅，不管贊不贊成，IPO要核實課稅，興櫃股票也要核實課稅，所以實際上政府有在執行核實課徵的做法。","張部長盛和：這些都講不清楚了，證所稅……","曾委員巨威：我一開始就表明了，台灣社會如果只相信並接受這種理由的話，只能說台灣民眾真的還不夠成熟。我們要釐清，如果明明沒有錯的話就要講清楚，明明不是這樣的話你們也要表達立場，不要讓人家誤會。","其次，人家常常講內外資不公平對待，是這樣嗎？"],["張部長盛和：外資絕大多數是營利事業。"],["曾委員巨威：是。","張部長盛和：若是法人的話外資課20%，內資才課17%，所以對外資反而課得比較重，但是大家以為外資比較輕；個人的部分占少數，只有個位數的百分比。","曾委員巨威：我們原來在設計的時候已經考慮到這個問題，即使假裝這個問題不存在並且把證所稅廢掉，回到原來只課交易稅的狀況，如果大家認為外資跟內資的問題存在的話，這個問題也是仍然沒有解決，因此它跟我們原版本設計的狀況是沒有差異的，但是我們常常碰到人家拿這個理由以訛傳訛，並把此種缺點硬加到身上，導致談論相關問題時遭遇這樣的後果。不管結果會如何，你們對於該表明清楚及爭取的事項還是要努力。我們接受這個事實並把證所稅廢掉，然而大家同時都說廢掉之後又怕未來停掉證所稅，所以形成了一個觀念而且也有共同的瞭解，就是雖然課徵證交稅但是裡面已經內涵證所稅。如果是這樣的話，在實務上及法律上應該怎麼表達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張部長盛和：剛剛前面幾位委員質詢的時候我都陸續表達過，會有諸如在立法說明裡面這樣寫有沒有法律效力、裡面含的證所稅是多少，以及地方政府要求統籌分配並給予6%的話是多少的問題。","曾委員巨威：換句話說，即使大家都認可這樣的觀念，但是要付諸實際的法律文字及內容是有困難的。我再補充一個最根本的問題，就算我們都同意讓台灣的證交稅舉世無雙，包括證所稅，在整個邏輯上是不是要確定所得稅的部分先課徵？假如證所稅不存在的話，就無所謂證交稅包不包括證所稅，對不對？","張部長盛和：這個不必爭執了，我剛才也講得很清楚，證所稅在歷史上有停徵的狀況，而且證交稅也在，這個時候含了證所稅；也有開徵證所稅的狀況，同時證交稅也在，又說含了證所稅。","曾委員巨威：你這樣的說法其實就是長久以來證交稅跟證所稅之間的爭議，事實上到底有沒有包含，基本上在設計及討論制度的時候就要確定。我們在實際上的演變過程當中看到這2個稅互動的關係。","張部長盛和：是連動的。一般來講，證所稅的稅率降低……","曾委員巨威：就是因為有連動關係所以變成關注的焦點，並且因此被解讀為兩者之間其實有含與不含的關係。就算這2個稅是無關的，沒有辦法用內含的方式處理，我們在對這2個稅進行個別調整的時候，仍然可以採取配套的做法，不是嗎？互動關係也許只是顯示出要處理這個問題時，會把另外一個稅當成配套的方式以便減輕改革時的衝擊，所以互動跟替代不必然代表這2個稅的內涵一樣，從而可以混在一起。這個問題已經變成改革的重要障礙，今天假設接受這一陣子走了一圈導致的結果的話，我只能說台灣社會跟政治還不夠成熟接受合理的、公平的以及有效率的改革。如果我們今日看到的結果，其所有的發生原因是因為選舉的話，我的另外一個想法是不要再去談原來理想上應該支持的方案，因為台灣在這個時機顯然不應該再談任何租稅改革；即使在這個時點談任何租稅改革，那個答案都是在不理性的狀況下，受選舉因素干擾所產生及扭曲的結果。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反過來主張所有的稅制改革在現在這個時點要全部停頓。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薛委員凌）：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本來不太想提證所稅，但是今天報紙都刊登而且委員都在問所以提一下。有人說修法是選舉考量，答案為是但是也不是，因為4年前劉憶如前部長提出證所稅，後來在2年前以及去年都有不斷提出修正的版本，其主要目的還是希望股市能夠正常化。剛才張部長跟曾委員的對話我也都聽到了。請教一下，世界上有資本市場的國家中，大概有多少國家有課徵證所稅，多少國家課徵證交稅，又有多少國家是2個稅都有？"],["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針對全世界的國家進行蒐集，但是手上有的資料顯示新加坡有所得稅，同時他們不叫證交稅而是有印花稅，而且是2個並存的其中印花稅是2/1000；個人所得稅則是從2%到20%，營利事業是17%。香港也有，他們的個人有證所稅15%，有印花稅2/1000，至於營利事業是課16.5%。大陸的法人有證所稅，也有1/1000的印花稅，但是個人是沒有的。韓國的話2個都有證交稅為千分之三，個人的證所稅則為千分之十一、千分之二十二、千分之三十三。日本沒有證交稅，有證所稅。我們手上的資料大概就是這些國家。"],["費委員鴻泰：請問美國呢？","張部長盛和：美國沒有證交稅，有證所稅。","費委員鴻泰：本席幾年前曾進行這個方面的study，關於證交稅、證所稅這兩種制度，絕大部分的國家是有其一，且各佔一半，有些國家則兩個都有。由此看來，這是沒有對錯的問題。民進黨指我們是選舉考量，這句話也對，也不對。那麼請問林全為何要在今年暑假提出證所稅一事呢？部長不要回答這個問題。本席想利用這個機會提出，民進黨不要老是亂扣我們帽子。其實以現今國際的狀況，法國遭受恐攻事件，今天美國股市的開盤也不會太好，加上美國要升息、台幣貶值等等因素，要讓股市安定仍為大家的主要考量。","上星期五國民黨黨團召開黨團大會已有決議，本席是支持洪版，但是我們是民主政治，少數服從多數，既然黨團大會已有決議，我沒有理由反對，當天部長也在場。本席認為這也不要說對或錯的問題，這是一個選擇。另外，今日報紙所登部長說的話非常有哲理，你好像不贊成，也不反對，是不是？","張部長盛和：不是，我說這已經沒有談贊成或不贊成的餘地，反正兩黨都已決議要廢證所稅。","費委員鴻泰：民進黨有其主張，國民黨亦有其主張，本席再次報告大家，我支持洪版，但是既然我的黨團有所決議，本席只有尊重，也遵守這樣的決議，希望證所稅一事儘快塵埃落定，讓股市不再充滿不確定性，充滿不確定性也是凌遲這個市場，以上是我的具體建議。","張部長盛和：是，謝謝委員。"],["費委員鴻泰：今天本席就請教到此。"],["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謝謝，請李委員應元發言。","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延續討論證所稅的議題，因為今日下午要協商。對於部長今天的答復，本席還算肯定，其實這是一件困難的事情。繳稅是人民很重要的義務，所以這一定要由國會通過，因而課稅一定要立法，這是舉世皆然的，國會要反映這個狀況，但是這還是要有一定的道理。","關於證交稅的歷程，民國74年曾停徵過，雖然今天大部分的人都沒有提到停徵一事，但是過去曾發生，後來課徵千分之三，之後因有證所稅，而降到千分之一點五，再之後曾提高到千分之六，到民國82年，證交稅再度恢復到千分之三。部長今日上午應答時曾提到，證交稅和證所稅基本有連帶關係，這是從人民繳納稅金的角度來看；至於連帶關係的程度，它在歷史上是一直變動的，要視國會的立法決定。","我們有林全的版本，而林全版本在郭婉容部長時代因為當時電腦科技、資訊科技、資料處理科技尚未那麼發達，所以在技術方面有一定的困難。如今這些技術相較已好一點，對於現在設算所得和核實課稅分開的情況，請問相關軟體是不是已設計出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核實課稅應該沒有問題，因為在102年要開徵時，我們已輔導券商處理好了。","李委員應元：技術方面沒有問題，才能再談其他，再來就是社會對於經濟、稅制、公平等等總合體的看法。","本席對此有如下觀點，其一，證交稅和證所稅是有連動關係，部長上午一直提到二者有連動關係，二者在精神上有連動關係，但是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這個稅基並非所得，你們硬說它是所得稅，本席認為這沒有道理。這次失敗，我們就承認失敗。之前經濟還不錯時，股市一直升往九千多點，委員會的委員曾一度認為不要課徵證所稅，而在證交稅加千分之一，加到千分之四。後來則有不同版本一直浮現。本席認為失敗就承認失敗，只是未來課徵證所稅時，政府必須從歷史經驗注意要一併考量本身國情、總體稅負及經濟狀況。雖然我們的總體稅負比起OECD相對偏低，但是何種稅要加在何處要整體考量。本席贊成到這個階段就全部歸零，並不主張證交稅加註內含證所稅，這樣表示將來沒有機會課徵證所稅，如此也剝奪未來國會進行其他立法的可能性。對就對，不對就不對，失敗就失敗，失敗便重新站起，我們要以這樣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情。對於證所稅，本席抱持這樣的態度。請問部長的看法？","張部長盛和：委員剛剛提到歷史，歷史顯現出證所稅和證交稅完全呈現互動、連動關係。證所稅開徵時，證交稅通常會降低一點；證所稅停徵時，證交稅又會提高一點，二者是連動關係，不是內含關係。","李委員應元：除此之外，包括有些對於稅源、課徵方式等等說法並不是很恰當，本席要特別突顯這點，謝謝。","其次，本席認為財政部發行的「財稅研究」這本刊物不錯，該刊物9月登載一篇文章名為「研發投資抵減與資金使用者成本對企業研發投資之實證分析」，請問部長有機會看這篇文章嗎？"],["張部長盛和：沒有看。","李委員應元：本席想分享這篇文章，該文作者是何怡澄、郭振雄、羅光達、陳國樑等教授，我現在要引用他們的文章來討論，他們運用財政部相關資料研究，分析從產業投資條例到產業創新條例的變動過程中，我國對於R&D支出的稅賦減免效益。本席特別感謝他們的研究。他們在該刊物第94頁特別提到，政府運用稅賦減免鼓勵研發後，有些公司就將他們的智慧財產權移到國外子公司，再由國內母公司向國外子公司購買智慧財產，如此一來，國家本來就提供那些公司稅賦減免，他們賺了一次，但是他們把專利權轉給子公司之後，子公司又向母公司收取紅利，變成是雙重獲利，本席認為這樣非常不公平。所以他也特別提到，如果國內的公司把智慧財產權登記在國外的子公司名下，使得國內的母公司要使用的時候必須給付國外子公司權利金，這樣的雙紅利現象應該要修法做政策的調整，這一點要提醒部長。","張部長盛和：這個問題就是所謂的移轉計價（transfer pricing），我們有專案小組在處理，各國稅局會就移轉計價也就是利潤的輸送進行專案查核。","李委員應元：如果部長有注意到這一點，那很好。這一篇文章還提供了非常多的實證……","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請賦稅署轉知，讓國稅局同仁看這篇文章。","李委員應元：對，這篇文章可以參考，大家互相研究看看，只要是好的政策，尤其是學界有這樣的辛苦研究成果，你們可以用來作為擬定政策時的參考。"],["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應元：其次，在海外的公司有二萬多家，而且現在有很多避稅天堂－百慕達等很多地方，所以分配為臺灣的股利部分，光是保留在海外的就有一兆四千多億元，這是我們一直在談的問題，過去也談過很多次。尤其是最近的G20也提到，因為這件事情已經變成全世界的現象，大家都找地方規避稅負導致國家的稅基腐蝕，同時業者獲得利潤，這是我們應該要處理的事情。這會牽涉到我們之前常常說到的問題，上一次部長也發願了。"],["張部長盛和：有。","李委員應元：時間到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專注在這個部分，利用有限的時間趕快處理，部長應該出來多說話，因為部長是大臣。你們應該以這個論理為基礎，並以相關的數字做為支撐進行改善；在國家財政不良的狀況之下，做這件事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嘛！","張部長盛和：對。委員，OECD有BEPS，就是稅基侵蝕和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其中一個部分我們就有去蒐集資料，就是怎麼樣讓未來的相關課稅制度完善，至於委員剛才說的那個問題，我們也會密切注意。","李委員應元：好，本席認為你們需要行動，因為我們都注意到這一點了。"],["張部長盛和：有。","李委員應元：而且當時都是立法院通過的，只是卡在那個地方，之所以會卡在那個地方，是因為要避免雙重課稅和中國方面的稅務問題，不過這些也處理好了，沒有理由再繼續拖下去了，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的，謝謝。"],["李委員應元：本席認為這部分要儘快處理。"],["張部長盛和：謝謝。","李委員應元：至於其他建設基金的部分，我們將來有機會再說，謝謝。","張部長盛和：好的，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本席聽到張部長對其他委員有關證所稅的回答，本席認為你終於說了一些實話，這個社會充滿了謊言，我們上次已經談到，直接使用證交稅的千分之三來方便便宜行事，順便呼攏一句有證所稅的性質，現在竟然要入法了，雖然只是放在說明欄裡面，但是這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本席覺得更糟糕的是，如果就立法院國會議員的素質來說，我們每次到海外都可以豎起大拇指，你看看，我們有多少位具有博士學位，有多少具有所謂的碩士學位，我們的學歷比你們高，可是本席現在真的很懷疑，我們的學位膨脹到這種程度，但是卻連說個實話都不能說清楚。本席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天真的按照國民黨黨團的說法，把證交稅具有證所稅的性質放到說明欄以後，對財政部未來執行法律方面有沒有什麼困難？"],["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困難性，第一個，這裡面含多少所得稅，我們不知道。第二個，地方政府會要求6%的所得稅要統籌分配。"],["李委員桐豪：訂定這個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後果就是當地方做這樣的要求時，我們沒有辦法答復，因為沒有辦法得知所得稅……","李委員桐豪：地方政府如果真的到行政法院要求財政部把錢拿出來，因為……"],["張部長盛和：裡面含所得稅。","李委員桐豪：當立法說明欄已經寫的這麼很清楚時，你們怎麼回應？","張部長盛和：我們不知道這裡面含有多少所得稅，因為沒有一個明確的稅率，所以我們不知道有多少是所得稅的稅收。"],["李委員桐豪：那怎麼辦呢？"],["張部長盛和：所以就會有爭議啊！所以我說……","李委員桐豪：如果有爭議，法院怎麼處理呢？"],["張部長盛和：法院當然……","李委員桐豪：本席向您報告，除非財政部可以證實、證明證交稅有多少證所稅的比例，如果你們沒有辦法提出具體的事證，法院最簡單的處理方法是什麼？就像我們在學貝氏理論時，如果什麼都沒有Prior的情況下，我們怎麼假定？就是一半、一半，因為Prior就是一半，然後再考慮怎麼樣去分，這時候你們就要把證交稅的千分之三拿一半出來，也就是千分之一點五，就這麼簡單。除非立法院很厲害，又說這裡面有千分之零點五是證所稅，千分之二點五是證交稅。當然，如果今天我們很精確的這麼說，那這個部分就不會有這樣的爭議，但是財政部就必須從那千分之零點五想辦法去處理。"],["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桐豪：所以本席覺得如果立法委員連事實都說不清楚，只是呼攏社會大眾，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這一屆的立法院，這一屆的立法委員會永遠被恥笑，這是一件讓人非常遺憾的事情。本席想再請問一下，如果今天真的把證所稅廢除有什麼影響？您知道這三大法人的交易量占整個股市的比例大概是多少嗎？","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量的部分，我國是以散戶為主的股市啦！","李委員桐豪：根據統計，以上個月來說，這三大法人的交易量平均占了四成到四成五。如果臺灣的經濟持續發展下去，而且我們的金融市場正常發展的話，這個比例還會繼續往上推；假如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經濟、金融環境的話，大概可以到七成。本席想請問，如果我們廢除證所稅，以現有的制度來說，對於三大法人，他們的課稅負擔是怎麼計算的？","張部長盛和：現有的法人不課證所稅，它是採用最低稅負制。","李委員桐豪：沒錯。以最低稅負制來說，對證券交易所得這個部分要不要核實課稅？"],["張部長盛和：要核實課稅。","李委員桐豪：只是根據你持有時間的長短，來決定到底有多少應該被課徵，對不對？可是最低稅負制有一個問題，如果這個券商或是三大法人有虧損的話，那最低稅負制是算總淨額，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等於就是……","李委員桐豪：如果淨額是負的話，他們就不用課稅，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就沒有課稅。"],["李委員桐豪：但是他們有沒有退稅？他們可不可以退稅？"],["張部長盛和：最低稅負制沒有退稅。"],["李委員桐豪：沒有嘛！"],["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桐豪：所以最低稅負制就等於是一刀砍下去，你賺錢的話可能可以有一部分減免，但是我們要課稅，對不對？如果你虧損了，是沒有辦法退稅的，其實這就是證所稅真正的精義所在，課證所稅不是增加政府的稅收，如果要增加政府的稅收，除非整個證券市場的市值不斷膨脹；長期而言，如果市值不斷膨脹的話，證所稅是正的。如果像臺灣今天把經濟搞成這種樣子，股市像在打擺子，有好幾年是虧損的，整年如果是虧損的話，其實證所稅是減稅方案，它不是減稅方案嗎？所以今天大家把這個證所稅當成所得稅來課，其實並不全然正確。","本席再請問一下，如果今天占交易量四成到五成的這些法人，他們的交易所得已經要課證所稅，那我們今天廢除證所稅的目的何在？是要幫助散戶？還是要幫助這些法人？"],["張部長盛和：法人不受影響。","李委員桐豪：基本上，因為你剛剛說最低稅負制，除非有一個狀況，就是外資，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桐豪：關於證所稅的課徵，外資的租稅負擔和其他的國內法人是不一樣的，這部分反而會牽涉到不公平問題，剛剛曾委員也提到了。所以今天課證所稅與否的問題牽涉的範圍其實很廣，就像本席上次也和你談到的，如果要交證所稅，股票股利要不要課？本席認為股票股利應該要廢除，因為交證所稅，你的所得來源是來自於股票的交易所得，那你的股票股利就不課證所稅了。","更重要的是，以臺灣的金融發展來說，如果真的要讓股市大量成交，要創造非常高度交易的環境；它叫高頻交易，因為市場和市場之間經常在做套利，所以交易成本是非常重要的，沒有交易成本的環境，市場之間的套利、市場的高頻交易才會出現。我個人認為證交稅根本應該降到最小的規模，例如千分之零點五，甚至是萬分之零點五，如果可能的話，連課都不要課，證交稅根本應該降到零。當證交稅降到零的時候，市場是完全自由流動的，但是交易的所得要課稅，這才是真正的公平。為什麼沒有人去談要把證交稅降下來呢？就是因為財政部要課稅。但是財政部所主張的千分之三，您知道那個比例有多大嗎？到底股票一次交易的平均獲利是多少？股票一次交易的平均獲利，如果扣掉千分之三的比例，再加上千分之一點四二五的個別買進、賣出手續費的話，那個比重有多高啊！臺灣真正的問題是交易成本太高了，所以本席覺得大家討論的方向是錯的，推證所稅的目的是要把證交稅壓下來，而且要越壓越低，最後把證交稅廢了，臺灣就是完全的自由開放市場，所以這是本席覺得讓人非常遺憾的事情。","我們再看今天下午的協商結果，如果立法委員提出一個證交稅具有證所稅性質的說法，本席認為把這個說法放進去只會增加法律的不確定性，這是非常不利的。最後還有一點點時間，本席想請問一下，本席看了一下你們的地方建設基金和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這兩個基金真的還要繼續存在嗎？","張部長盛和：它有歷史意義啦！地方建設基金是省府時代就有的，我們是繼承。"],["李委員桐豪：本席知道。"],["張部長盛和：現在的規模也不過是60億元。","李委員桐豪：不是規模的問題，而是這在實務上還有存在的意義嗎？還是你們可以轉型？例如地方建設基金可以改為地分財務改善基金？或者是什麼樣的基金，把它的性質改掉，讓它能夠真正運作，以這些基金的內容看起來，像國有財產基金，你們到最後只有開訓練班而已。","張部長盛和：沒有，未來還有很多要開發的地方，像空軍總部、華光社區都要開發，所以需要這筆錢，謝謝。"],["主席：接下來輪到發言的李委員貴敏、陳委員歐珀、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葉委員津鈴、蘇委員清泉、楊委員瓊瓔、簡委員東明、賴委員振昌均不在場。","請孫委員大千發言。"],["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財政部針對證所稅最後的立場和看法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國民黨黨團已經做出多數決了，所以我們也沒有表達贊成或不贊成的餘地啦！不過我還是要這麼說，對於細節的部分，我們可能會表示意見，例如在立法說明裡面註明證交稅內含證所稅會有疑慮，因為我們是採租稅法律主義嘛！那立法說明是不是法律？第二個，裡面含多少比例？這部分未來可能會不利於執行，因為所得稅有6%要提撥，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但是我們不知道那部分的稅收有多少。","孫委員大千：如果我們在說明欄裡頭只提到類似證交稅本來就有證所稅精神的說詞，財政部可以接受嗎？","張部長盛和：地方政府一樣也可以主張既然有那個精神，那是不是有稅收？事實上我剛才也有表達，從歷史上來看它是有連動關係，而不是內含的關係。就是當有證所稅的時候，證交稅是降低的，當廢掉的時候，證交稅是提高的，所以它是有連動關係，而不是一直內含在裡面。如果是內含的話，表示證所稅停徵的時候，證交稅裡面有包含，所以證所稅停徵的時候它應該是降低的，所以是連動關係。","孫委員大千：對，但是本席相信部長了解我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建議，其實我們是不希望未來還有這樣的爭議。這一次我們紛紛擾擾吵了大概兩、三年，這兩、三年的國家稅收受到影響，尤其是證交稅的稅收，坦白說也受到一些衝擊。我們付出了代價，所以希望這個論戰能夠有機會劃下句點，未來不要再繼續論戰下去。"],["張部長盛和：本來您這個目的……","孫委員大千：本席覺得既然付出了代價，總是要有一些收穫。這個問題已經紛紛擾擾兩、三年，如果最後又回到原點，坦白說，本席認為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原來國民黨黨團的版本符合您說的那個目的，就是把證交稅切出來，千分之零點五是所得稅，千分之二點五是證交稅，因為它有連動關係嘛！既然有所得稅，那證交稅就降低嘛！可是加起來還是千分之三，對股民的負擔是沒有影響的。既然這裡面有千分之零點五的所得稅，那這千分之零點五的稅收，我們就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提撥，即使分給地方政府也無妨，因為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明確執行，未來就不會再爭議是否有所得稅的部分，頂多是針對稅率有所爭議。","孫委員大千：本席要請教一下部長，財政部的法規單位有沒有研究過？你們現在擔心的問題包含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它有連動關係，第二個部分就是地方政府會請求，那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讓這個爭議劃下句點，又能夠避免剛才擔心的問題？有沒有可能尋求解決之道？因為今天就要協商了，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在明天澈底解決。","張部長盛和：老實說，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啦！其實可以回到原來的國民黨黨團版本，全部改為設算制，不要核實課稅，大家爭議的就是核實課稅嘛！其實就是設算千分之零點五、千分之二點五，加起來就是千分之三嘛！這樣未來大概就不會有爭議啦！而且稽徵程序也簡單，稅收也不變，頂多就是所得稅的稅收要提撥一點給地方。","孫委員大千：除了這個方法以外，放在立法意旨裡頭沒有辦法避免這些問題嗎？","張部長盛和：把千分之零點五放在說明欄裡面，我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力，不過在法學者間可能會有爭議。","孫委員大千：其實沒有法律效力對我們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我們在立法意旨裡頭只是把這個精神說清楚，但是在沒有法律效力的情況之下，當然就……"],["張部長盛和：但是將來我們要不要依法執行？","孫委員大千：對，就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對財政部請求。","張部長盛和：我們採租稅法律主義，這樣我們要不要依法執行？如果沒有法律效力，我們當然就不必這麼做，可以告訴地方政府這只是說明、意旨而已。","孫委員大千：對，但是這個說明，本席仍然建議這次協商時能夠把它放進去，因為它畢竟代表我們對證交稅、證所稅問題的一致看法，如果能夠把它放在說明欄裡頭，讓大家知道這次的修法有這樣的精神存在，以後不管證所稅是不是要再度捲土重來，本席認為這樣會比較有幫助。否則如果依照現在在野黨黨團的意見，一切只是回到原點而已，本席覺得如果只是回到原點，卻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難保過了一、兩年之後，社會上這些學者、意見領袖的立場又轉變了，這個部分本席的感受最深。部長，您還記得嗎？"],["張部長盛和：了解。","孫委員大千：當時您站在這裡，本席也站在這裡，那個時候本席因為反對證所稅被罵死了，報紙還寫社論罵本席，但是過了一年之後，馬上就用本席的版本重新修訂證所稅，這對本席來說真的是情何以堪，就經過一年而已；當時罵我們的這群人，忽然在一年之後全部轉向，現在通通轉成主張要廢除證所稅，但我們怎麼知道這些人的腦袋再過一、兩年會不會又轉變回去？所以與其跟著這些人的腦袋走，不如我們就一次把這個紛爭做個終結。本席要拜託部長，財政部恐怕要考慮一下，因為據本席的了解，對於要把這部分放在立法說明裡頭，其實財政部是持保留態度，本席當然了解部長考量的原因是什麼，但是本席要拜託財政部，你們是不是可以在法律面上尋求一個可以解套的方法，讓它可以擺在立法說明裡頭，至少以後再有這些論戰的時候，我們可以拿出那個立法說明給大家看，其實當年修法的時候已經證明這是內含的，大家不要再吵這個問題了。","張部長盛和：委員，這部分需要有高度的智慧，要再思考一下。","孫委員大千：好，拜託一下部長，好不好？因為我們並不是賦稅的專家，所以只能夠表達我們的看法而已，在修法的過程當中，最終我們還是要尊重行政部門的意見，而且也要尊重賦稅單位就相關法律所做的考量。這個問題這一次至少在這個論戰要能夠有一點點小小的收穫，不至於讓過去這幾年在平白無故的亂吵一場之後，莫名其妙又回到原點。所以這兩天，我們在最後的協商過程當中能不能得到一點點收穫，就要拜託財政部了，好嗎？謝謝部長。"],["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潘委員維剛發言。（不在場）潘委員不在場。","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做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已經完畢，委員徐欣瑩、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我國目前沒有外債、是少數零外債的國家，再加上各級政府債務佔GDP比例為45%，比起美國、日本的國債超過GDP達兩倍以上，我國的政府債務品質相較於其他國家較為優良，不至於讓台灣重蹈希臘等國的國債危機。但是政府仍不可自滿於現況，而對各級政府的債務問題以輕忽態度面對。目前各縣市目前債務瀕臨舉債上限，嚴重限縮各級政府以財政擴張方式來進行建設、帶動地方產業發展的空間，值得政府嚴肅面對。","我國對於地方政府債務的控管，主要是以公債法第五條的規定為主，其中，對於地方政府債務上限的管控依據是：「縣（市）及鄉（鎮、市）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各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二十五」。而各縣市政府常見的應對作法，在帳面上的調整作法，主要是虛列歲出預算以提高債限計算的分母，同時將一年期債務轉換為五年期債務來降低債限計算的分子，以此來降低地方政府的債限。尤其是，將一年期債務轉換成五年期債務，只是將債務的償還時間延長，形同「債留後任縣市長」，僅能讓地方政府符合法令，卻沒有辦法改善債務的絕對數字。","請問財政部要對於此種透過帳面調整的方式，以便控制債務的作法，財政部有何具體控管的作法，可以實質的降低地方政府的負債數字？"],["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壹、顧念的是救經濟","如何活絡資本市場，是全球政府的戰略目標。提案在送入委員會討論前，曾與相關部會召開多次會議，並參酌國內外情況及輿情反應，所提議案主要根據如下：首先，股利並非全為現金，亦有股票之可能，如股民未將該股票進行交易，應無現金產生之可能，如以現行之稅則課稅有失公允。","其次，即使提案修正通過，也絕不可能造成政府七百億元年稅收損失，事實上財政部精算後在十一月十一日曾公開宣稱損失為四百億元左右。何況，此損失為預估數，非實際產生數值，這還不含避稅之風險評估在內。","再次，根據現行稅法第十四條，外資課稅比重為廿%，國人實課稅比重約為五十%左右，內外資課稅基準並非一致，影響民眾投入股市之意願，本人所提修正案亦是針對此現象提出修正，鼓勵長期持有，提振股市動能。","如何拯救台灣經濟提案所捍衛的是眾多小股民的血汗錢，絕不是大戶的利益！而非「所能嘉惠的對象絕對是台灣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頂尖富豪，明顯偏袒大富人的租稅提案。」","主席：再來審查討論事項及處理提案，現在宣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案有關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等預算案之審查項目及提案乙案。"],["「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地方建設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至第3頁）：","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頁至第5頁、第9頁、第13頁至第19頁）："],["1.業務總收入：1億5,009萬1,000元"],["2.業務總支出：1,248萬元"],["3.本期賸餘：1億3,761萬1,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第7頁、第10頁）：1億7,137萬3,000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2頁至第3頁、第20頁至第22頁）：80萬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4頁）：無列數。"],["「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3頁至第6頁）：","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第6頁至第7頁、第9頁、第11頁至第12頁、第15頁至第20頁）："],["1.業務總收入：8,115萬4,000元"],["2.業務總支出：3,132萬6,000元"],["3.本期賸餘：4,982萬8,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折減基金繳庫數（第8頁、第22頁）：3,015萬8,000元"],["(五)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七)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2頁）：無列數。"],["(八)補辦預算部分（第8頁、第28頁）：資產之變賣26萬1,000元。"],["「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一中央政府債務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2頁、第5頁、第7頁至第9頁）："],["1.基金來源：8,802億1,308萬8,000元"],["2.基金用途：8,802億0,911萬元"],["3.本期賸餘：397萬8,000元"],["(三)解繳國庫（第5頁）：無列數。"],["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頁至第3頁）：","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3頁、第7頁、第9頁至第10頁）："],["1.基金來源：76億6,131萬4,000元"],["2.基金用途：84億6,526萬3,000元"],["3.本期短絀：8億0,394萬9,000元"],["(三)解繳國庫（第7頁）：無列數。"],["委員提案部分：","1、","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建議案。","一、地方建設基金賸餘建議增列500萬元，收支自行調整。","二、國有財產開發基金賸餘增加1千萬元，收支自行調整。","三、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賸餘增加1百萬元，收支自行調整。"],["段落：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短絀減列1千萬元，收支自行調整。"],["四、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短絀減列1千萬元，收支自行調整。"],["提案人：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　　盧秀燕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開始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開始進行第1案的協商，請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這4項都是非營業基金，不以賺錢為目的，如果有多賺，也是繳國庫。"],["許委員添財：把經營績效的目標定高一點……"],["費委員鴻泰：定高一點的話就定100倍。"],["許委員添財：……100倍……","張部長盛和：我們尊重委員，第1項、第2項加50萬元，好不好？好啦，就加100萬元，但是第3項、第4項不要啦，因為這是還債的嘛。","主席：好，那就如部長說的，第1案、第2案各加100萬元，第3案、第4案不予處理，因為那是還債、償債的部分。好不好？就這樣子。","許委員添財：本席的時間相當有限，但是本席發現一個趨勢……還有努力的空間……政府應該要改變。"],["主席：第1案、第2案盈餘各增100萬元。","許委員添財：政府做了很多工作，弄了一大堆，但是很多資料都顯示趨勢已經在改變。","主席：部長，你們的收入部分，第1項、第2項加100萬元，那支出的部分呢？","張部長盛和：沒有，科目就不要動，就是賸餘加100萬元。","主席：所以科目不調整，盈餘加100萬元。好，那就這樣子，第3項、第4項則不變，謝謝。","（協商結束）"],["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一、地方建設基金賸餘增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二、國有財產開發基金賸餘增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主席：請問各位，對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請議事人員宣讀審查結果。"],["審查結果：","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等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另作業基金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債務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主席：請問各位，對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大家。","休息（11時37分）"]],"block_lines":[1,7,7,10,28,28,29,30,30,52,55,55,57,57,58,59,59,60,60,61,61,62,62,63,63,64,64,65,65,66,66,67,67,68,68,70,75,80,84,85,90,94,106,106,107,108,108,109,109,110,110,111,111,112,112,113,113,114,114,115,115,116,116,117,117,118,118,120,125,127,133,144,144,145,146,149,149,152,152,156,156,204,209,214,215,216,219,222,227,232,233,236,237,238,242,243,244,248,250,262,264,265,271,274,277,279,283,287,289,291,297,299,309,312,316,320,321,325,329,332,333,335,336,339,343,345,350,351,353,360,363,371,372,376,378,383,384,389,392,394,395,397,403,409,412,414,424,427,431,439,440,444,449,452,454,456,457,459,465,467,470,476,480,482,485,487,491,496,499,502,504,508,511,518,522,526,527,528,535,536,537,543,545,547,550,551,554,557,558,559,562,563,564,567,568,570,573,587,589,594,598,600,604,605,607,608,611,613,617,619,623,625,639,640,643,645,647,662,665,666,667,672,673,682,683,685,687,694,695,700,707,713,715,719,722,723,726,728,730,733,736,737,739,741,747,752,753,754,755,758,760,765,766,769,771,772,777,785,789,793,794,796,800,807,808,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7,838,839,840,841,842,843,846,847,848,849,850,851,857,857,858,859,862,866,867,868,872,878,879,883],"person_count":{"決議":3,"決定":2,"(二)營業收支部分":2,"(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2,"(四)轉投資計畫部分":2,"一、審查結果":2,"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1,"主席":25,"張部長盛和":97,"吳委員秉叡":7,"許委員添財":8,"蔡委員正元":1,"林委員德福":4,"賴委員士葆":5,"盧委員秀燕":13,"饒署長平":3,"薛委員凌":12,"曾委員巨威":2,"主席（薛委員凌）":1,"費委員鴻泰":3,"李委員應元":1,"李委員桐豪":5,"孫委員大千":1,"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1,"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1,"「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地方建設基金預算部分":1,"(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至第3頁）":1,"(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頁至第5頁、第9頁、第13頁至第19頁）":1,"1.業務總收入":2,"2.業務總支出":2,"3.本期賸餘":3,"(三)解繳國庫淨額（第7頁、第10頁）":1,"(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2頁至第3頁、第20頁至第22頁）":1,"(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4頁）":1,"「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部分":1,"(一)業務計畫部分（第3頁至第6頁）":1,"(二)業務收支部分（第6頁至第7頁、第9頁、第11頁至第12頁、第15頁至第20頁）":1,"(三)解繳國庫淨額":1,"(四)折減基金繳庫數（第8頁、第22頁）":1,"(五)轉投資計畫部分":1,"(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七)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2頁）":1,"(八)補辦預算部分（第8頁、第28頁）":1,"「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一中央政府債務基金預算部分":1,"(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1,"(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2頁、第5頁、第7頁至第9頁）":1,"1.基金來源":2,"2.基金用途":2,"(三)解繳國庫（第5頁）":1,"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部分":1,"(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頁至第3頁）":1,"(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3頁、第7頁、第9頁至第10頁）":1,"3.本期短絀":1,"(三)解繳國庫（第7頁）":1,"委員提案部分":1,"提案人":1,"協商結論":1,"審查結果":1},"persons":["決議","決定","(二)營業收支部分","(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四)轉投資計畫部分","一、審查結果","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主席","張部長盛和","吳委員秉叡","許委員添財","蔡委員正元","林委員德福","賴委員士葆","盧委員秀燕","饒署長平","薛委員凌","曾委員巨威","主席（薛委員凌）","費委員鴻泰","李委員應元","李委員桐豪","孫委員大千","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地方建設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至第3頁）","(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頁至第5頁、第9頁、第13頁至第19頁）","1.業務總收入","2.業務總支出","3.本期賸餘","(三)解繳國庫淨額（第7頁、第10頁）","(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2頁至第3頁、第20頁至第22頁）","(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4頁）","「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作業基金一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3頁至第6頁）","(二)業務收支部分（第6頁至第7頁、第9頁、第11頁至第12頁、第15頁至第20頁）","(三)解繳國庫淨額","(四)折減基金繳庫數（第8頁、第22頁）","(五)轉投資計畫部分","(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七)國庫增撥基金額（第22頁）","(八)補辦預算部分（第8頁、第28頁）","「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一中央政府債務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2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2頁、第5頁、第7頁至第9頁）","1.基金來源","2.基金用途","(三)解繳國庫（第5頁）","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有關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頁至第3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3頁、第7頁、第9頁至第10頁）","3.本期短絀","(三)解繳國庫（第7頁）","委員提案部分","提案人","協商結論","審查結果"],"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1時37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