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星期四)9時3分至12時1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主席:今天討論的基金,上次會議已經詢答結束,現在進行審查,審查程序如下:作業基金就業務計畫、業務收支、解繳國庫淨額、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及補辦預算等部分;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與短絀、解繳國庫等部分逐項審查。 現在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一、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濟部主管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部分: (一)經濟作業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9頁 業務總收入99億1,595萬3,000元 業務總支出92億8,628萬元 本期賸餘6億2,967萬3,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p.70)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p.64)3億5,617萬5,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p.75)無列數 補辦預算部分(p.93)3,764萬4000元 1.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1~1-6頁 業務總收入15億7,005萬3,000元 業務總支出13億1,207萬9,000元 本期賸餘2億5,797萬4,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p.l-61)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p.1-55)1億9,162萬4,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p.l-64)無列數 補辦預算部分(p.1-73)3,764萬4,000元 2.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2-1~2-6頁 業務總收入82億8,465萬6,000元 業務總支出74億1,331萬9,000元 本期賸餘8億7,133萬7,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p.2-52)1億6,455萬1,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P.2-60)無列數 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3-1~3-5頁 業務總收入6,124萬4,000元 業務總支出5億6,088萬2,000元 本期短絀4億9,963萬8,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p.3-38)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國庫增撥基金額(p.3-39)無列數 4.水資源作業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7頁 業務總收入73億8,060萬1,000元 業務總支出82億3,563萬元 本期短絀8億5,502萬9,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p.94-95)20億4,800萬元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p.83-85)23憶7,920萬2,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p.96)無列數 (1)水資源作業基金(個別):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1~1-6頁 業務總收入73億7,810萬1,000元 業務總支出82億3,313萬元 本期短絀8億5,502萬9,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p.1-92、1-93)20億4,800萬元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p.1-84、1-85)23億7,920萬2,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p.1-94)無列數 (2)溫泉事業發展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2-1~2-2頁 業務總收入250萬元 業務總支出250萬元 本期餘絀無列數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5.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6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97億6,629萬元 2.基金用途236億6,830萬8,000元 3.本期短絀39億0,201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1)推廣貿易基金: —、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1~1-3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74億6,837萬5,000元 2.基金用途92億7,750萬3,000元 3.本期短絀18億0,912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2)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2-1~2-2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20億6,352萬3,000元 2.基金用途23億6,371萬9,000元 3.本期短絀3億0,019萬6,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3)石油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3-1~3-2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5億6,984萬2,000元 2.基金用途57億6,483萬6,000元 3.本期短絀11億9,499萬4,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4)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4-1~4-2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56億6,455萬元 2.基金用途62億6,225萬元 3.本期短絀5億9,770萬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6.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7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08億4,994萬1,000元 2.基金用途44億7,611萬7,000元 3.本期賸餘63億7,382萬4,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7.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6頁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2億4,553萬4,000元 2.基金用途3億9,592萬9,000元 3.本期短絀1億5,039萬5,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委員提案部分: 1、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4,962萬7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為5億6,088萬2千元,業務成本及費用竟是業務收入11倍之多,致本年度將產生之短絀高達4億9,963萬8千元,財務惡化問題亟待解決,否則將不利基金永續利用。爰此,提案增列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科目: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案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2億940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略減782萬3千元,減幅0.64%,卻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1億3,022萬3千元,增幅12.07%,另查該分基金之水電費、郵電費、國內旅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材料及用品費等部分科目於104年度截至8月底,其實際數與預算分配數差異甚鉅,實現率僅30%~70%,且103年度預算執行率亦偏低,然105年度預算金額卻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甚鉅,顯未按年度實際業務需求核實估列,亦不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爰提案酌予減列本分基金105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3,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善。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3、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科目:勞務成本 案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勞務成本」編列10億5,944萬6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略減376萬5千元,減幅0.35%,卻較前(103)年度決算增加1億2,127萬5千元,增幅達12.93%,查該分基金勞務成本之平均單位成本,亦由103年度之179.91元增加至105年度之199.78元,成長11.04%,應加強檢討控管其勞務成本,合理撙節費用以利基金經營,爰提案酌予減列其「勞務成本」預算2,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4、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科目:銷貨成本 案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銷貨成本」編列1,522萬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109萬4千元,增幅7.74%,然其平均單位成本則由103年度決算的5.71元,增加至105年度6.72元,增幅達17.69%,應再檢討控管以合理撙節相關費用,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分基金「銷貨成本」預算1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5、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科目:出租資產成本 案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105年度「出租資產成本」編列9,411萬元,較前(103)年度決算增加571萬2千元,增幅6.46%;惟鑒於該分基金園區仍有部分土地或廠房閒置及低度利用,截至104年7月底止,已放租之土地、廠房中仍屬空置者分別計有9萬2,384平方公尺、1萬3,059平方公尺,顯有待積極檢討改善,以強化園區土地及廠房之合理運用,爰提案酌予減列其「出租資產成本」1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6、 單位名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70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水電費 本年度預算數:41,059千元 建議:刪減5,000千元 增刪理由: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各項成本支出,水電費105年度合計編列4,105萬9千元。查103年基金之水電費預算數為3,522萬7千元,然決算數為2,879萬5千元,執行率為81.74%。105年度編列4,105萬9千元,明顯高於實際需求,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除5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 單位名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70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本年度預算數:59,860千元 建議:刪減10,000千元 增刪理由: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各項成本支出,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5年度合計編列5,986萬元。查103年基金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數為5,639萬元,然決算數為4,451萬,執行率為78.93%。105年度仍編列5,896萬元,明顯高於實際需求,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8、 單位名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70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專業服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161,240千元 建議:刪減20,000千元 增刪理由: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各項成本支出,專業服務費105年度合計編列1億6,124萬元。查103年基金之專業服務費預算數為1億3,299萬4千元,然決算數為1億1,820萬2千元,執行率為88.88%。105年度編列數1億6,124萬元,明顯高於實際需求,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除2,0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9、 單位名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70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材料及用品費 本年度預算數:15,401千元 建議:刪減1,000千元 增刪理由: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各項成本支出,材料及用品費105年度合計編列1,540萬1千元。查103年基金之材料及用品費預算數為1,875萬8千元,然決算數為1,301萬2千元,執行率為69.37%。105年度編列數1,504萬1千元,明顯高於實際需求,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除1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 單位名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2-29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3年度所轄大園工業區等19座汙水處理廠,因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或未依規定每三個月申報廢汙水處理設施之水質、水量及監測資料,或與水汙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或自動監測設施未依期限完成,或未將廢水與雨水分流收集等,遭環保機關認定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罰鍰金額高達2,361萬元,爰酌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業務總支出2,000萬元,請經濟部提出水污染改善措施向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科目:業務成本與費用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73億9,589萬4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增加9億6,301萬6千元,大幅增加14.97%;然鑒於截至104年6月底止,所轄利澤、美崙、南崗、斗六、雲林科技、彰濱、屏東、屏南等8處工業區已租售未使用土地面積合計280.9公頃,占全部未使用土地面積之83.05%,顯示閒置工業用地仍集中在少數工業區,亟待積極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爰提案酌予減列其「業務成本與費用」2%,以惕勵檢討改進。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2、 單位名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2-29 款項目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勞務成本─服務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974,134千元 建議:刪減20,000千元 增刪理由: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105年度編列9億7,413萬4千元。查103年基金之勞務成本中服務費用決算數僅為9億1,187萬,105年度編列數1億6,124萬元,明顯高於實際需求,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除2,0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13、 單位名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2-29 款項目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勞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 本年度預算數:127,082千元 建議:刪減2,000千元 增刪理由: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勞務成本項下,材料及用品費105年度1億2,708萬2千元,雖比104年度減少1千萬元。然查103年該項材料及用品費決算數僅為1億2,382萬8千元,105年度編列數1億2,708萬2千元,仍有樽節開支空間,爰提案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14、 經濟作業基金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於「勞務成本」項下「折舊、折耗及攤銷─什項設備折舊」編列1,277萬6千元,104年度編列864萬4千元,預算數增加413萬2千元,增加比率達47.8%。惟預算較上年度增幅高達近5成,說明欄並未詳細說明,不利本院預算之審議。爰此,提案減列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於「勞務成本」項下「折舊、折耗及攤銷─什項設備折舊」預算2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5、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科目:投融資業務成本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投融資業務成本」編列33億1,077萬1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增加9億6,539萬9千元,增幅41.16%,幾乎均編列為不動產投資成本;惟查本科目近三年度預算編列呈現大幅震盪變化,卻欠缺完整規劃與具體說明,其預算配置恐有未當,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投融資業務成本」3,000萬元,以惕勵檢討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6、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科目:管理及總務費用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3億3,665萬8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3,015萬5千元,增幅9.84%,惟查所轄工業區已租售土地尚未使用情形、大部分催收款項轉銷呆帳問題、污水處理廠屢遭環保機關裁罰等缺失,均顯示其管理效能亟待檢討改善,爰提案酌予減列其「管理及總務費用」1,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進。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7、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科目:勞務成本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編列1億732萬2千元,係為辦理南科、南港生技、新竹生醫等育成中心之水電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折舊等費用,較上(104)年度預算增加332萬2千元,增幅3.19%;然查該分基金自設育成中心年年短絀,惟採OT委外營運之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受委託單位年報酬率高達2成以上,顯見其營運績效及營運成本管控實有待檢討改善,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分基金「勞務成本」2,000萬元,俟其就如何檢討提升自設育成中心營運績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邱議瑩  陳明文 18、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科目:投融資業務成本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投融資業務成本」編列1,813萬2千元,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1,788萬2千元,占本科目比重98.62%,主要係為「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委託投資管理計畫、委託信託銀行管理計劃、投資業務功能計畫費用,但查創業育成投資歷年來委託投資績效欠佳,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分基金「投融資業務成本」200萬元,俟其具體檢討委託投資退場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9、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案由:有鑑於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雖統計園區土地出租率(截至104年7月底止)已達99.58%,較102年度、103年度成長,惟查部分廠商已招商確定但尚未進駐,或於進駐園區後未依投資擴廠計畫執行、建廠計畫未依期限完工或承租廠址遭污染等,未能真正進行投資經營,導致已放租土地及廠房長期空置,顯示該分基金對土地廠房之管理作業仍有待檢討改善,爰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強化投資計畫之審查與追蹤機制,積極輔導低度利用之廠商釋出廠房,提升閒置產業用地供需雙方媒合效率,以強化園區土地及廠房之合理運用,並將追蹤辦理情形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20、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案由:有鑑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轄各園區103年度整體廠商營業額3,802.97億元,已較102年度減少65.54億元,且區內公司103年度經解散、遷出等資金大於設立、遷入者,而多數園區現況容積率仍低於法定容積率,如截至104年8月底止,屏東園區法定容積率為300%,但現況容積率卻僅有69%,使用比率僅23%,是現有各園區內使用比率最低者,顯見園區投資環境有待積極檢討改善,爰請經濟部處應針對老舊園區容積率偏低,影響園區土地利用強度及使用效益問題,研議加速老舊園區更新再造方案,落實營造產業發展優質環境,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21、主決議 單位名稱: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案由:據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統計,截至104年7月底止,園區土地出租率已達99.58%,與102年度96.68%、103年度98.12%相較,顯示園區土地出租率連年上升,惟部分廠商未依投(增)資擴廠計畫執行、建廠計畫未依期限完工或承租廠址遭汙染等,致土地閒置及低度利用,顯示園區的土地利用尚有改善空間。爰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加強投資計畫之審查與追蹤,並積極輔導低度利用之廠商釋出廠房,提升閒置產業用地供需雙方之媒合效率,以強化園區土地及廠房之合理運用。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22、 案由:截至104年7月底止,加工出口園區廠商之建廠計畫未依期限完工、未依投(增)資擴廠計畫執行或承租廠址遭汙染等已放租土地面積共計9萬2,384平方公尺,另有部分承租廠商終止租約,卻仍占用園區土地,顯見主管機關對於土地利用並未追蹤,亦未針對占用廠商進行積極處置,造成土地低度利用。爰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管理處重新檢討土地利用計畫,並提出改善方案及針對占用廠商進行處理。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3、 案由:據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統計,截至104年7月底止,園區土地平均出租率已達99.58%,較102年度96.68%、103年度98.12%,分別成長2.9%及1.46%。惟出租率雖達近年高峰,然部分已招商確定之投資廠商卻尚未進駐,迄今預計承租卻尚未進駐土地面積共達7.66公頃,降低土地運用效能。爰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管理處應加強已招商確定之投資廠商如期進駐,並持續追蹤審查,避免造成土地低度利用,致有意設廠廠商無法取得適宜土地。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4、 案由:高雄、楠梓及台中等三處加工出口園區發展多年,平均屋齡偏高;為改善加工出口園區投資環境,促進產業積極投資,經濟部於102年推動「建構加工區優質投資環境─園區老舊廠房再興計畫」,惟推動至今已2年,以老舊廠商拆除重建為例,高雄、楠梓及台中等三處老舊園區之可設廠土地面積為143.36公頃,拆除重建之土地面積為7.09公頃,僅占4.95%,占園區可供設廠土地面積之比率仍偏低,再興工作之推動亟待加強。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管理處加強加工出品區園區之再興工作,以解決廠商用地之需求。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5、 案由:加工出口區基金轄下管理各項園區土地資源有限,廠商經常面臨廠房用地不足的問題,卻礙於各園區之使用容積比率皆有偏低的情況,影響園區土地使用之效能,空間結構不利高科技或新興產業之發展。目前除了楠梓第二園區部分個案專案申請容積率至520%,其餘多數園區現況容積率皆低於法定容積率。爰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管理處針對各加工出口區容積率偏低情形積極改善,並提出因應方案,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6、 案由:加工出口區區內公司103年度設立、遷入之登記資本額為25億7,408萬元,實收資本額15億3,722萬元;同期間解散、遷出、撤銷、廢止之登記資本額為40億2,680萬元,實收資本額22億5,719萬元。解散、遷出、撤銷、廢止資金大於設立、遷入之資金,尤其高雄園區103年度解散、遷出、撤銷、廢止登記之資本額高達24億7,000萬元。顯見園區無法塑造出良好投資環境,吸引廠商進駐。為保護我國產業競爭力,爰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管理處加強招商工作,完善投資環境,以利國家經濟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27、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案由:有鑑於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所轄大園工業區等19座污水處理廠,103年度因未確實操作及管理污水設備而屢遭環保機關裁罰,受裁處件數甚至較102年度呈倍數成長,顯見未能確實辦理污水處理廠之營運管理工作,且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污)水後產出污泥之去化管道與最終處置設施不足,不僅影響污泥最終處置妥適性,更增加相關處理成本,經濟部工業局應確實追蹤檢討所轄污水處理廠之操作管理問題,並儘速研議改善污泥去化管道與最終處置設施,以落實執行各項污染防治工作,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強化工業區污染防治管理效能。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28、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案由:有鑑於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自91年度起辦理「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簡稱006688措施)迄今,因廠商承租後於94至103年間退租,部分土地及廠房退租期間已長達1年至9年,除衍生相關履約爭議外,因退租後導致閒置之土地及廠房面積高達27.77公頃,該分基金投資購置成本達32億387萬元,累計相關負擔費用亦高達4,289萬餘元,顯已造成基金相當負擔,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檢討該方案後續處理情形,並儘速研議具體改善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有效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情形、強化工業區管理效能。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29、主決議 單位名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為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情形,辦理「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由該基金向銀行借款,投資取得經濟部工業局及地方政府開發已公告未出售之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出售或出租予廠商,惟因部分廠商退租衍生相關履約之爭議,導致土地及廠房閒置面積達27.77公頃,相關的投資購置成本也高達32億餘元,原提案要求經濟部於一個月內研擬具體改善措施送交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儘速予以處理。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30、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至104年度至7月底止,「催收款項」科目餘額計有2億2,615萬3千元,主要為管理費收入、土地租金收入、廠房租金收入等應收未收之款項,惟該項科目應催收款項金額龐大,且以欠款逾2年以上居多,又2年以上欠款多陸續轉為呆帳。同期間轉銷呆帳後收回之金額僅6萬元,103年度未依規定持續追蹤債務人動向,顯見主管機關無積極催繳,無法維護基金之權益。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加強稽催廠商之欠費,追蹤債務人之動向,以確保債權,維護基金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31、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下部分工業區因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或未依規定申報水質、水量及監測資料等因素,遭環保機關裁罰,金額高達2,361萬餘元,顯見該分基金對於轄下工業區之汙水處理並未積極監督,而遭環保機關懲處。另該分基金所轄工業區產出之汙泥,主要委由合格業者處理,惟國內合格可處理支機構可處理之總量不足消化國內實際產出汙泥量,影響汙泥處理之效率,恐造成相關成本之增加。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改善方案,妥善監督及管理汙水及汙泥,落實環保亦避免不必要之裁罰支出。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32、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自91年起辦理「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後因廠商退租而衍生相關爭議,惟退租後閒置土地及廠房面積高達27.77公頃,投資購置成本達32億0,387萬元;另,截至103年12月底止,該分基金負擔大樓水費、電費、管理費等共486萬餘元,加計履約爭議產生之衍生費用,及承租廠商積欠租金違約金等3,802萬元,累計負擔費用高達4,289萬餘元。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檢討因應方案,並積極追討承租廠商積欠之費用,以維護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33、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下的雲林離島工業區新興區因廠商投資案計畫終止或受環評程序延宕,於94年間暫停施工,僅完成東二區造地283公頃,自99年1月4日公告標售,歷經6階段12次標售,均無人投標。惟因該工業區建設不完全,無法立即提供廠商設廠,且現況市場需求不明,預估十年內無法處分任何土地,該分基金亦無法於短期內回收,甚至會增加龐大的利息支出,將造成基金沉重負擔,影響基金正常運作。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提出因應方案,以避免負債影響基金之永續運作。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34、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管理維護之工業區共計60處,截至104年6月底止工業區土地租售率雖高達98.84%,然已租售土地仍有225筆,面積338.22公頃之土地尚未使用。其中利澤、美崙、南崗、斗六、雲林科技、彰濱、屏東、屏南等8處工業區已租售未使用土地面積合計280.9公頃,占全部未使用土地面積之83.05%,顯示閒置工業用地集中在特定工業區,亟待改善。在台投資企業常因工業用地取得困難,以致於降低投資意願,土地不當使用恐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提出因應方案,避免潛在投資廠商因土地問題卻步,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35、 案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管理維護之工業區計60處(不含雲林離島工業區),截至104年6月底止整體工業區土地租售率為98.84%,雖大部已租售,惟已租售土地仍有225筆,面積338.22公頃之土地尚未使用,占已租售比率為3.62%,目前企業在台投資常因工業用地取得困難,但部分工業區卻有已租售未使用之閒置土地,致有意設廠廠商無法取得適宜土地,爰提案要求應儘速研謀解決對策,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36、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81年度起支援辦理專案貸款,推動「出口貸款海外投資貸款海外營建工程貸款」、「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等業務,105年度預計貸款7億元,較104年度預算數8億元減少1億元,主要係預估「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需求減少所致;惟查截至103年底,該長期貸款之貸出餘額僅2,851萬5千元,且101年底至104年7月底止「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僅新增4件,「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更是無人申請,顯見執行成效欠佳,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積極檢討現行貸放機制,研議改善相關配套措施,俾利落實政府協助弱勢中小企業之美意。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37、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案由:鑒於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委託華陽開發、中華開發、創新工業、兆豐商銀及台灣育成等5家公司從事投資,實際撥付15億1,348萬7千元,惟查截至103年底止,已累計虧損高達2億7,508萬3千元,而華陽開發及創新工業等2家公司從事投資已處分完竣之信託投資事業更大半為損失,迄今尚未處分之部分投資事業亦虧損嚴重,或全數認列損失、或連續3年度虧損、或累積虧損占實收資本額逾半數,顯見其投資績效欠佳,該分基金應確實檢討其委託投資之監督管理與績效評估,並針對投資策略失當、嚴重虧損者具體研訂並執行退場機制,以減少投資短絀、健全財務管理,落實扶植國內新創事業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38、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案由:台灣中小企業家數達135萬家,已佔台灣全體企業家數的97.6%,更創造858.8萬個就業機會,實為支撐國家經濟的中流砥柱;然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卻年年發生鉅額短絀,105年度預計短絀高達4億9,963萬8千元,截至105年底預計基金餘額71億2,826萬9千元,仍有累積短絀27億4,697萬元,且查該分基金業務成本及費用為業務收入之11倍餘,部分業務又不具投入產出關係,實不符作業基金精神,如該分基金短絀情形無法有效改善,恐將於10年後耗盡,顯見其財務惡化問題不容忽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審慎檢討該分基金預算配置及財務惡化問題,就該分基金之收支管理及短絀情形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俾利該基金財務健全發展,長期穩定支援中小企業。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39、主決議 單位名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4,962萬7千元,業務成本及費用5億6,088萬2千元,業務成本及費用是業務收入的11倍餘,造成4億9,963萬8千元之鉅額短絀,然104年度預算案中,關於基金無法自給自足、短絀情形無法有效改善等問題,已作成過決議,但就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顯見未積極改善,基金年年短絀,將造成政府財政負擔,且也不利於基金之永續經營,爰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就上述問題,積極檢討改善,並提出具體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0、主決議 單位名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案由: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於92至93年度陸續委託兆豐商銀、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華陽中小企業開發公司及創新工業技術移轉公司等5家管理顧問公司辦理投資案之評估及管理作業,惟截至103年度止,實際撥付15億1,348萬7千元,虧損累計高達2億7,508萬3千元,投資績效顯然欠佳,爰提案要求主管機關針對投資情形,於一個月內作出檢討及改善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1、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置目的在於協助中小企業之發展,同時也辦理長期貸款計畫作為中小企業發展之後盾,經濟部應主動協助各企業取得專案性貸款、緊急性貸款及配合企業轉型調適之貸款。我國企業亟需轉型,惟截至103年底長期貸款之貸出餘額僅2,851萬5千元(含1年內到期之長期貸款轉列短期貸款1,370萬5千元),且101年度至104年7月底止,除「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於101年度辦理4件、1,240萬元外,並無其他新增貸款案件,案件數及融資金額均偏低,執行成效欠佳。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積極推廣長期貸款計畫,重新檢討放款機制,以利企業整體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42、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服務收入」2,685萬元及「租金及權利金收入」835萬6千元,係為育成中心營運收入及土地租金、權利金收入。辦理南科、南港生技、新竹生醫等育成中心之各項費用,列入「勞務成本」共計1億0,732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7,211萬6千元。鑒於各育成中心營運後廠商租金等收入尚不足以支應實際支出,又育成中心興建成本龐大,營運長期虧損,恐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對各育成中心之營運提出檢討報告,以利育成中心經營之永續。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43、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委託華陽開發、中華開發、創新工業、兆豐商銀及台灣育成等5家公司從事投資,實際撥付15億1,348萬7千元,截至103年底止累計虧損高達2億7,508萬3千元,雖有針對各公司營運狀況提供改善建議及視事業情況出脫持股,然而未處分部分投資事業仍連年發生虧損,顯示改善措施仍未見成效,績效欠佳亟待改善。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研議加強改善,以利基金之永續經營,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44、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87年度起年年發生短絀,預計截至105年基金餘額71億2,826萬9千元,累積短絀27億4,697萬元,恐將在10年內耗盡。中小企業穩健成長,對於我國經濟發展極為重要,然該基金短絀情形持續多年仍無改善,已損及財務健全發展之可能性,甚至未來恐將成為政府財政之負擔。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財務狀況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尤其針對收支運用與管理監督提出改革方案,以維護基金之永續。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45、主決議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預計貸款7億元。惟查:該基金自81年度起支援辦理專案貸款,惟截至103年底長期貸款之貸出餘額僅2,851萬5千元,且101年底至104年7月底止「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僅新增4件,「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則無人申請,為免影響政府協助弱勢中小企業之美意,允宜檢討調整貸放機制,並研議改善相關配套措施,積極協助業者與金融機構洽談融資事宜,俾落實該計畫預期目標。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連署人:黃昭順  李貴敏 46、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年年發生短絀,鉅額累積短絀未來恐須折減基金或由公務預算編列填補,且105年度預計短絀高達4億9,963萬8千元,105年12月31日預計累積短絀高達27億4,697萬元,已損及財務之健全發展,爰提案要求檢討改善,期有效縮減短絀,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47、 案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信託投資80家中小企業(截至104年8月底止),已處分36家,尚未完成處分44家,前述尚未完成處分之44家中,或全數認列損失、或連續3年度虧損、或累積虧損占實收資本額逾半數,投資績效欠佳,爰提案要求建立退場機制,以減少投資短絀。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48、 單位名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15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105年度編列業務收入72億6,162萬9千元及業務外收入1億1,897萬2千元,合計73億8,060萬1千元;另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71億3,737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10億9,825萬1千元,合計82億3,563萬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8億5,502萬9千元。惟預算編製時,必須審慎分析構成損益之個別項目,並參酌以往年度執行情形及未來可能情況,覈實編列。水資源作業基金歷年來「本期賸餘(短絀)」預算數均低列,肇致賸餘決算數差異過大(詳附表1),並遠超過原編列預算數,顯示水資源作業基金年度預算多未參酌實際執行情形覈實編列,收支科目估列不實,致歷年來餘絀預決算數差異過大,部分年度超出預算數比率極高或金額甚大,預算編列流於形式,爰提案要求水利署增列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業務總收入5億元。 水資源作業基金100-104年度本期賸餘(短絀)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決算與預算 數比較增減 100 -880,896 223,334 1,104,230 101 174,618 663,684 489,066 102 -754,948 -38,661 716,287 103 -679,471 1,006,790 1,686,261 104 -652,213 1,997,428 2,649,641 資料來源:1.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 2.100-103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04年度為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49、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共編列6,816萬6千元,惟中央政府財政日益惡化,各項出國計畫應審慎編列。然部分科目項下之旅運費僅簡略敘述「參加各項會議與研討會及出國考察研習等」,並未詳細說明會議細目及目的,不利本院之審查。爰此,提案減列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旅運費」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0、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售電成本」預算數4億0,169萬6千元,其中「一般服務費」編列2億20514萬8千元,占售電成本之56.05%,主要是支應水利署北區及南區水資源局所屬石門及曾文電廠營管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而受託之民間機構預計進用之勞務承攬人力103人(北區70人、南區33人)外包費用等所需,售電業務委外辦理,對降低基金負擔成效著實有限,且基金業務外包之後,基金員工更免於做事,爰提案刪除預算1,5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51、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售電成本」預算4億0,169萬6千元,項下編列「一般服務費」2億2,514萬8千元,佔售電成本比例為56.05%,係為支應水利署北區及南區水資源局所屬石門及曾文電廠營管業務委託民間管理之外包費用。惟以105年度預計進用勞務承攬人力103人計算,平均每人每年用人成本竟高達218萬5千元,顯無降低基金負擔之成效。爰此,提案減列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售電成本」項下「一般服務費」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2、 單位名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39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105年度編列「售電成本」預算數4億0,169萬6千元,其中「一般服務費」編列2億2,514萬8千元,占售電成本56.05%,為支應水利署北區及南區水資源局所屬石門及曾文電廠營管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的外包費用,惟查水資源作業基金設置目的即為辦理水庫發電、給水、疏濬及清淤、觀光、溫泉政策規劃等工作,售電業務委託外包,對降低水資源作業基金財務負擔成效有限;鑒於政府目前財政困窘,編列預算應秉持撙節原則,並避免外包業務過於浮濫,爰提案凍結售電成本─一般服務費2,000萬元,請經濟部水利署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3、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之「行銷及業務用」科目編列「業務費用」預算12億4,950萬元,部分經費未依規定用於與水源保育相關之項目與業務,有悖專款專用精神,爰提案酌予刪除預算1,5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54、 單位:水資源作業基金 科目:管理及總務費用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億3,564萬8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2,527萬6千元,增幅達22.9%,惟查該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年度預算多未參酌實際執行情形覈實編列,致歷年來餘絀預決算數差異過大,105年度短絀更高達8億5,502萬9千元,較上年度惡化31.09%,應秉撙節原則合理抑制行政管理總務支出,落實財務管理並提昇資源運用效益,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2,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55、主決議 單位名稱:溫泉事業發展基金 案由:105年度編列「徵收收入─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預算250萬元;另編列「其他營業費用─雜項業務費用」預算250萬元,為該基金之全部業務成本與費用,收支相抵後無賸餘。惟目前溫泉事業發展基金業務單純且(預算)規模小,卻以「分基金」方式存在,徒增編審及行政作業成本,有違立法本意。為提升整體營運績效,爰建議經濟部將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納入母基金管理運用,簡併為水資源作業基金之內部作業單位統籌管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相關預算執行效益追蹤管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56、主決議 單位名稱:水資源作業基金 案由:105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編列「售電成本」預算數4億0,169萬6千元,其中「一般服務費」編列2億2,514萬8千元,占售電成本之56.05%,主要是支應水利署北區及南區水資源局所屬石門及曾文電廠營管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對降低基金負擔成效著實有限。故於擬議將相關業務委外辦理時,不宜涉及核心業務範疇,除了預算書內詳細說明其必要性外,要秉持撙節及務實原則,並定期檢視其業務量之合理性及可行性,避免過於浮濫。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相關預算執行效益追蹤管考。 提案人:葉津鈴  邱議瑩  陳明文   57、 案由:溫泉事業發展基金105年度「業務收入」250萬元,「業務成本與費用」250萬元。該分基金業務單純且預算規模較小,又與水資源作業基金性質相近,卻仍個別以分基金方式存在,不僅有違預算法之規範,且增加審查成本。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基金設置,並提交溫泉事業發展基金與水資源作業基金整併可能性之專案報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8、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自99年度至103年度皆有支出超出預算數之情形,5年金額高達42億3,449萬1千元,超支併決算支應不足經費幾乎成為常態,又經費超支原因多為重複發生,顯見計畫預算精神並未落實。惟預算係為年度財務計畫,除重大特殊情況外,各項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確實執行。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過去頻繁超支併決算之情況提出說明報告,並將須於後年補辦預算確實補辦,以利本院之審查。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59、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編列業務收入72億6,162萬9千元及業務外收入1億1,897萬2千元,合計73億8,060萬1千元;另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71億3,737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10億9,825萬1千元,合計82億3,563萬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8億5,502萬9千元。惟水資源作業基金歷年來常有「本期賸餘(短絀)」預算數低列之情形,主要原因為各年度收入低估、費用高估,導致賸餘決算數差異甚鉅,顯見編列未進詳實,預算編列流於形式。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全面檢討預算編列應盡確實,以利本院之審查。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0、 案由:水資源作業基金105年度預定辦理「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等相關工作,惟該項預算並未以專案計畫形式編列,而與其他預算科目混和編制,導致計劃與預算編列瑣碎零散,不利整體計畫推行,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將該項業務改以專案計畫方式編列預算。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1、主決議 單位名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案由: 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105年度預算於「業務收入─徵收收入─保育與回饋收入」編列12億5,000萬元;並於「業務成本與費用─行銷及業務用─業務費用」編列12億4,950萬元,主要基於「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原則,對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之取(用)水者,收取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並對因劃設水質水量保護區權益受限之居民,提供回饋補償。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係專供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惟部分經費未依規定用於與水源保育相關之項目與業務,有悖專款專用精神。此外,部分地區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用於水資源保育設施比率,呈逐年下降趨勢,爰要求水利署盡快研謀改善措施,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率,保障地方使用回饋金之權益,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2、主決議 單位名稱:水資源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案由: 經濟部於96年度依溫泉法設置溫泉事業發展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其中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為該基金之全部業務收入,編列「徵收收入─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250萬元,並於「其他營業費用─雜項業務費用」編列全部業務成本費用250萬元,惟收支相抵後無賸餘。目前「溫泉事業發展基金」業務單純且規模有限,雖已歸併同一基金,卻以「分基金」方式存在,徒增編審成本,經濟部允宜儘速檢討前開分基金之設置與運作,將溫泉取用費提撥收入納入母基金管理運用,集中資源、統籌管理,將之簡併為水資源作業基金之內部作業單位。以落實基金實質簡併原則之同時,亦可提升整體營運績效。爰要求經濟部針對前開分基金之設置與運作提出具體檢討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3、 單位:水資源作業基金 案由:有鑑於水資源作業基金超支併決算幾已成常態性,99年度至103年度水資源基金以超支併決算方式支應不足之經費,金額高達42億3,449萬1千元,查其部分經費實際執行均有超逾原定預算之情形,而應屬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營運計畫,亦有未符預算作業體制於以後年度補辦預算情事,顯示其年度業務計畫多未能與預算縝密結合,預算編列及經費支用之管控作業均有待加強檢討,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應確實檢討改進,加強該基金預算控管及追蹤考核機制,就各項估計數與預算目標差異情形,審核分析其原因並調整收支估測,避免預算編列流於形式。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64、 單位:水資源作業基金 案由:105年度編列「售電成本」預算數4億0,169萬6千元,其中「一般服務費」編列2億2,514萬8千元,占售電成本之56.05%,主要是支應水利署北區及南區水資源局所屬石門及曾文電廠營管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而受託之民間機構預計進用之勞務承攬人力103人之外包費用等所需,然有鑑於售電業務委託外包對於降低基金負擔成效有限,且基金核心業務不宜作為外包業務項目,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應就該基金將售電業務委外辦理之必要性,以及委外業務成效評估機制,於二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避免其外包業務過於浮濫。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65、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2,256萬9千元。惟查,至104年8月底止,我國出口已連續7個月衰退,連續3個月出現2位數衰退,未見轉正跡象,累計較去年同期出口減幅8.8%,創金融海嘯以來最大跌幅。嚴峻之出口表現更衝擊我國經濟成長,鑒於我國104年出口表現持續惡化之困境,國貿局應就其該工作計畫執行成效務實檢討並妥適調整,俾強化我國出口競爭力。爰提案予於凍結1/10預算,俟提出改善計畫報告後始於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楊瓊瓔 連署人:黃昭順  李貴敏  翁重鈞 66、 單位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1-27 案由: 貿易推廣基金105年度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預算57億2,256萬9千元,辦理各項貿易推廣專案計畫並捐補助產業團體及廠商相關拓銷市場措施,然今年我國出口持續衰退,累計較去年同期出口減幅8.8%,且前十大出口產品額多大幅下滑,對主要市場中國及東協支出口亦銳減,爰提案凍結3,000萬元,待主管機關經濟部研謀改善對策,並向經濟委員會提交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7、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推廣貿易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預算編列4,476萬3千元,主要為國外旅費、大陸地區旅費與其他運費,雖較104年預算減少459萬4千元,但較103年決算增加1,930萬8千元,增幅75.85%。然根據預算書所列,編列之國外旅費,大部分皆為政府代表參加例行性之國際經濟會議,如APEC、WTO、OECD相關會議、中南美洲國家經貿會議等;或參加與貿易往來國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然這些會議均屬經濟部本部或所屬單位公務預算之範疇,理應由各該單位編列相關經費預算,但卻由該基金編列預算支應,顯不合理。爰此,提案減列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推廣貿易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68、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2 款項目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旅運費 本年度預算數:44,763千元 建議:刪減5,000千元 增刪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服務費用中之旅運費,105年度編列4,476萬3千元。然查103年該項費用之決算數僅為2,545萬5千元,高出約近兩千萬元,有撙節開支之空間,爰提案刪除5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69、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3 款項目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本年度預算數:35,000千元 建議:刪減20,000千元 增刪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服務費用中之印刷裝訂及廣告費,105年度編列3,500萬元。然查103年該項費用之決算數僅為1,406萬,高出兩千多萬元,且其中辦理區域經濟整合行銷計畫廣宣經費3,000萬元,毫無細目,編列浮濫,爰提案刪除2,0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70、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推廣貿易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3,50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3,149萬成長351萬,增幅11.15%;較103年度決算數1,406萬增加2,094萬,增幅148.93%。然根據財政部所公布之我國今年以來出口狀況,截至104年10月為止,已出現連續九個月衰退,且連續五個月出現兩位數衰退,為金融海嘯以來最嚴重首見。且針對台灣加入對經濟有所助益的國際區域經濟整合,如TPP,至今仍無突破性進展,顯見花錢做廣告並無助於台灣加入國際經貿整合與促進貿易發展。爰此,提案減列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推廣貿易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1、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4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152,205千元 建議:刪減15,000千元。 增刪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服務費用中之專業服務費,105年度編列41億5,220萬5千元,然查103年該項費用之決算數僅為39億6,505萬3千元,仍有樽節開支之空間,爰提案刪除1億5,0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2、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4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152,205千元 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增刪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服務費用中之專業服務費,105年度編列41億5,220萬5千元,其中高達三十多億是委託外貿協會執行。查外貿協會雖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但其預算並未送立法院審查。爰提案凍結預算數五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供外貿協會之105年度預算書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3、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19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 本年度預算數:1,428,784千元 建議:刪減30,000千元 增刪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捐助、補助與獎助,105年度編列14億2,878萬4千元,查103年該項費用決算數僅為12億6,164萬4千元,仍有樽節開支之空間,爰提案刪減3千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4、 單位:推廣貿易基金 科目: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個別廠商及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經費8億3,000萬元,雖較上年度預算略減4.05%,然查該分基金自100年度起逐年編列相關經費鼓勵國內廠商積極參加國際展覽,但執行迄今各年度廠商申請補助經核定後又取消之件數甚多,100年度至103年度取消比率分別高達23.75%、32.97%、43.25%、36.82%,亦未能有效協助廠商拓展國際市場,爰提案凍結該基金105年度「捐助個別廠商及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經費預算3,000萬元,俟國貿局確實檢討修正該捐助計畫申請審查作業與後續輔導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75、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捐助個別廠商及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經費8億3,000萬元,其中「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業務」為2億元,執行迄今,各年廠商申請補助經核定後又取消之件數偏多,造成審查資源浪費,爰提案凍結預算2,000萬元,請推廣貿易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76、 單位名稱:推廣貿易基金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21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貿易推廣工作計畫─其他支出─邀請各國重要經貿人士及工商團體訪台 本年度預算數:8,100千元 建議:凍結四分之一 理由: 推廣貿易基金有關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其他支出─邀請各國重要經貿人士及工商團體訪台,105年度編列810萬元,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供103年、104年邀訪名單及績效評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77、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項目:購置固定資產 案由:105年度「國家會展中心(南港展覽館擴建)興建計畫」編列購置固定資產33億8,125萬9,000元,其中由推廣貿易基金負擔25億3,799萬1,000元,惟本案推動期間遭遇施工廠商長期缺工及發生工安事故等因素,致預算執行進度累積落後,為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爰提案刪減屬推貿基金部分之25億3,799萬1,000元。 提案人:楊瓊瓔 連署人:張嘉郡  黃昭順  翁重鈞 78、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33億8,125萬9千元(其中8億4,326萬8千元係由國貿局公務預算負擔,推廣貿易基金負擔25億3,799萬1千元),興建南港二館。該計畫多次修正且拖工進度再度延宕,顯見工程控管機制出現問題,爰提案凍結預算3億元,請推廣貿易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79、 單位:推廣貿易基金 科目: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33億8,125萬9千元,興建南港二館,該計畫期程為97年至105年8月止,總經費72億6,640萬元;惟查該計畫因規劃與執行未當,業經三次修正計畫,辦理期程由原訂101年完工,延後至105年8月底止,然其修正期程後102年度和103年度又再出現工程進度落後情事,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0.14%及78.58%,按目前辦理進度恐仍無法於期限內完工驗收,爰提案凍結該基金105年度「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預算30%,俟國貿局加強計畫控管機制,確實檢討改善工程屢屢延宕問題,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80、 單位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1-30 案由: 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基金用途編列92億7,750萬元3千元,其中編列「用人預算」3,931萬7千元,員額統計74人,其中專任人員有53人,經查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中,自辦業務之比率偏低,且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人員之規範,推廣貿易基金配置53名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皆令人質疑,爰提案酌予刪除基金用途500萬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81、 單位名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歲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8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33,000千元 建議:增列5,000千元 理由: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有關財產收入之權利金收入105年編列3,300萬元,比104年度預算3,800萬減列500萬元。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有關權利金收入決算數99年為3,019萬元、100年為3,531萬元、101年3,328萬元、102年2,157萬元、103年為2,898萬元。若以當年度支出相比績效偏低,99年1.5%、100年2.3%、101年1.7%、102年1.0%、103年1.4%,相當每投資100元,僅能回收1-2元,強化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研發績效及研發成果商品化之成果,爰提案增列權利金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82、 單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科目: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案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計10億3,067萬7千元,其中「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編列8,200萬元。據能源局統計,103年度工業大用戶共計3,252家,其總用電量1,212億度,已占全國用電量之48.25%,因此能源局將工業大用戶作為實施及推廣節能之主要對象;惟查截至104年8月3日止,節電目標未達1%之工業大用戶家數計1,304家,約有四成用戶未達節電標準,節能成效顯有不彰,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基金105年度「專業服務費」2,000萬元,俟能源局確實檢討改善計畫成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83、 案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計10億3,067萬7千元,其中「能源研究成果推動與宣傳」1億185萬元,104年7月1日起核四已正式進行封存,且台電公司亦配合燃氣增加預計擴建大潭電廠7號至10號機組,顯示現行天然氣中長期需求實有應配合檢討之必要,但能源局卻表示將於民國113年第3座天然氣接收站完工營運後,再滾動檢討天然氣中長期需求,不僅不符現況,亦無法發揮指引作用,爰提案刪除預算5,000萬元,以惕勵能源局強化行政效率。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84、 案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計10億3,067萬7千元,其中「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編列8,200萬元,工業大用戶用電率占全國比率近5成,99年度至103年度有高達2/3工業大用戶節電率未達1%,顯見該計畫執行效益不彰,爰提案刪除預算3,2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85、 案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以下稱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計10億3,067萬7千元,其中「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編列8,200萬元。惟查,能源局為瞭解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效,歷年執行節能計畫均要求受委託單位進行實地查核,統計99年度至103年度累積查核家數已達1,293家。然參據同期間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果,高達2/3用戶節電率未達1%,其中又以節電率少於0.1%之用戶家數為最多。顯示該計畫雖推動多年,未能有效提升工業大用戶節電意願,節能成效不彰。爰此,提案刪減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項下「科技計畫─能源效率管理與節能技術推廣輔導─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1,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86、 單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科目:捐助、補助與獎助 案由: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惟查能源基金於102年度至104年度補助縣市節能推廣計畫預算累計1億3,100萬元,然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該計畫執行決算數僅5,183萬4千元,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9.55%及76.34%,且有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根本無法配合,顯見其計畫推動成效不彰,相關規畫應予適度檢討修正,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基金105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1,000萬元,俟能源局確實檢討修正計畫,落實輔導各縣市參與以充分發揮計畫成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87、 單位:石油基金 科目:捐助、補助與獎助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3億8,145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查100年度至102年度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1.81%、24.70%、24.78%,連年執行成效欠佳,且本計畫100年度至103年度決算數平均約1億餘元,105年度本計畫預算編列卻高達3億8,145萬元,執行量能恐有高估之虞,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基金105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5,000萬元,俟其就105年度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計畫具體內容與執行成效評估,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88、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2億7千萬元,依本計畫規劃台電公司須於104年度完成台澎海纜及32MW風機之設置,截至104年7月底止,大型風力機組及臺澎海底電纜迄未設置,嚴重影響計畫進度,爰提案凍結預算5,000萬元,請石油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89、 單位名稱:石油基金 歲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3-11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擔、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之獎勵石油及天然氣探勘開發補助 本年度預算數:550,000千元 建議:刪除1/5,並凍結1/5(110,000千元) 理由: 石油基金係依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由中央主管機關向探採或輸入石油業者徵收。雖然基金用途有石油、天然氣探勘開發之獎勵。然而,其主要補助單位為經濟部所屬之中油公司,等於將徵收之收入又回歸中油公司,這種從左口袋拿出又放回右口袋的方式,實有待改善,爰提案刪除石油基金105年所編列之獎勵石油及天然氣探勘開發補助預算5億5,000萬元,刪除1/5,並凍結1/5(110,000千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近3年度補助明細資料及105年度補助預算之具體效益分析,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90、 單位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3-12 案由: 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3億8,145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經查連年補助卻成效欠佳,104年度預計補助電動小客車46輛、乙類大客車110輛及甲類大客車20輛,然截至104年度7月底止,實際僅補助電動小客車20輛,該補助預算近年度平均決算數約為1億餘元,105年度卻編列預算3億8,145萬元,執行能量頗令人懷疑,爰提案酌予刪減該預算3,000萬元,以免造成預算浮編之虞。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91、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8億0,372萬7千元,其中「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編列3億8,145萬元。惟查,100年度至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1.81%、24.70%、24.78%。且石油基金103年度預算數僅編列1億4,500萬元,立法院並於審議103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時,作成刪減本計畫500萬元之決議,爰當年度預算數修正為1億4,000萬元,決算數1億3,616萬3千元,故當年度預算執行率方提高至97.26%。考量本計畫100年度至103年度決算數平均約1億餘元,105年度本計畫預算編列高達3億8,145萬元,其執行能量頗值懷疑。爰此,提案減列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子計畫「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預算1,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92、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3億8,145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本計畫100年度至103年度決算數平均約1億餘元,105年度本計畫預算編列高達3億8,145萬元,執行能量令人懷疑,爰提案凍結預算1億元,請石油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93、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近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電價補貼項目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惟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如101年度及102年度風力發電電價補貼預算執行率分別僅24.58%及33.48%,爰提案凍結預算2億元,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94、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3億5,225萬元,104年度電力供應備用容量率預估僅10.4%,全國面臨缺、限電風險遽增,顯見各類新興再生能源開發進度緩慢,爰提案酌予凍結預算3,000萬元,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95、 單位:推廣貿易基金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用人費用」3,931萬7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略減1.13%,仍較前年度決算增加3.22%,編列員額總計74人,包括兼任人員21及專任人員53人;惟查該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2,256萬9千元,其中高達97.53%預算皆係委外辦理業務或捐補助經費,各項推廣貿易工作自辦業務比率明顯偏低,且查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規範,本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對於經濟部主管部分亦作成通案決議要求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聘僱人員之依據,爰請國貿局依據本院決議,落實檢討該基金配置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96、 單位:推廣貿易基金 案由:國貿局為協助廠商拓銷新興市場,自101年起陸續成立海外商務中心,現計有15個國家17個城市分別設有據點,可提供便捷之商務辦公基地,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亦編列「委託辦理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8,353萬3千元,辦理設立及營運全球60個海外辦事處及據點之人事費用、營運費用、業務費用及旅運費用,然查目前部分新興市場海外商務中心使用情形並不踴躍,諸多據點之獨立辦公室、收費辦公桌或短期免費辦公桌尚無使用家次,國貿局顯應積極檢討強化相關推廣措施,有效鼓勵廠商運用各該海外商務中心資源,以充分發揮協助廠商市場拓銷之效益,避免耗置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97、 單位:推廣貿易基金 案由:國貿局為強化印尼與印度市場開發,透過高層經貿訪問團、籌組拓銷團、辦理採購大會邀請買主來台採購等方式來協助廠商拓展出口,然查2010年至2015年7月底止我國對印尼和印度之出口總額,分別係由2012年51.9億美元減至2014年38.35億美元、由2011年44.27億美元降至2014年34.26億美元,跌幅均逾二成,且2015年出口均為負成長,顯見其市場拓銷成效不彰,且查自2015年起我國又遭遇印尼及印度調高消費品進口關稅或提出反傾銷防衛等不利貿易措施,國貿局卻未能及時因應,核有未當,爰請國貿局加強檢討其辦理高層多功能經貿訪問團及拓銷團之實質效益,確實深化雙邊經貿對話管道,具體研議相關因應作為,以降低我國出口產業衝擊,並於二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98、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2,256萬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7,487萬9千元,減幅1.29%,係辦理各項貿易推廣專案計畫並捐補助產業團體及廠商相關拓銷市場措施,期提升廠商出口競爭力,開拓全球市場。惟根據財政部公佈資料指出,截至104年10月為止,我國出口連續九個月衰退,也是連續第五個月出現兩位數減幅度,出口表現持續低迷,104年第四季出口確定衰退,這是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首見。鑒於我國104年出口表現持續惡化之困境,爰提案要求國貿局應就各項貿易推廣工作計畫執行成效進行檢討,並妥適調整,俾強化我國出口競爭力。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99、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33億8,125萬9千元,興建南港二館。查該計畫原定期程為97年至101年止,總經費63億6,700萬元,因規劃與執行未當,經100年5月、100年12月及103年12月之3次修正計畫後,執行期間延長為97年至105年8月止,總經費調增為72億6,640萬元,調增緣由為物價上揚、申辦建照相關外部審議期程延長與額外新增諸多要求等。惟工程經修正期程後,102年度及103年度再出現工程進度落後情事,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0.14%及78.58%,104年又因廠商出工人數嚴重不足及發生重大工安事故遭停工,致工程再度延宕。該計畫預計於105年4月完工、8月驗收移交,惟按目前執行進度,建築工程與機電工程多未完成,勢難於期限內完工。爰此,提案要求國貿局應加強計畫控管機制,以改善工程屢延宕問題。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0、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捐助個別廠商及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經費8億3,000萬元,其中「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業務」為2億元;另編列「委託辦理捐助法人、團體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經費1,000萬元,委託辦理相關申請及審查作業。該計畫係自100年度起捐助個別廠商參加國際展覽活動並委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辦理相關事宜,旨在鼓勵國內廠商積極參加國際相關展覽,以拓展國際市場。惟100年至104年8月底止,該計畫捐助國內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情形,廠商申請補助經核定後又取消之件數偏多,造成審查資源浪費,爰此,提案要求國貿局應強化申請審核機制,俾改善執行成效。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1、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委託辦理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8,353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用4億7,588萬8千元、營運費用(含辦公房舍及設備租金、設施養護費等)2億6,177萬4千元、業務費用1億2,020萬4千元及旅運費用2,566萬7千元,係設立及營運全球60個海外辦事處及據點。惟參據海外商務中心104年截至8月底止使用情形,總計有187家次廠商使用,但部分新興市場海外商務中心使用情形仍未踴躍,如獨立辦公室之波蘭(華沙)、印度(孟買)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使用家次均為0;而收費辦公桌除日本(大阪)及巴西(聖保羅)外,其餘據點之使用家次亦均為0,且短期免費辦公桌亦有多處據點使用家次為0。爰此,提案要求國貿局應積極鼓勵廠商充分運用各該海外商務中心資源,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以充分發揮協助廠商市場拓銷之效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2、 案由:推廣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2,256萬9千元。辦理各項貿易推廣專案計畫並捐補助產業團體及廠商相關拓銷市場措施,期提升廠商出口競爭力,開拓全球市場。根據財政部統計,至104年8月底止,我國出口已連續7個月衰退,連續3個月出現2位數衰退,未見轉正跡象,累計較去年同期出口減幅8.8%,創金融海嘯以來最大跌幅,爰提案要求研謀改善對策,強化我國出口競爭力。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103、 案由:能源局於103年8月1日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104年至108年期間能源大用戶(即工業大用戶)平均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惟能源局統計,截至104年8月3日止,節電目標未達1%之工業大用戶家數計1,304家,約有4成用戶未達節電標準。爰此,要求能源局應針對推動工業大戶節能節電效果不彰積極檢討,研謀改善,俾達成節能省電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4、 案由: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以推動夏月節電期間縣市競賽。然根據能源局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無法配合,致有放棄提案或未參與競賽等情形。爰此,提案要求能源局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競賽,並就各縣市所提之計畫內容詳加審核,以充分發揮計畫成效。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5、 案由:為因應未來天然氣需求,中油公司已展開第3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及興建計畫,藉由北中南3座接收站分區供氣,以提高燃氣比率並降低未來可能引發之缺限電風險。爰此,要求能源局應配合天然氣中長期需求現況滾動調整我國天然氣中長期需求推估,以符實際。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6、主決議 單位名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能源管理法第五條之一,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每年經營能源業務收入之千分之五範圍內收取。但是依其他法律規定繳交電能或石油基金者,免收取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歷年來僅有台電繳納,其餘油、電事業都免予收取,顯不合理。由於,電費之計價公式,台電相關費用均列入計價成本,因此,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視,台電負擔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費率與其他事業繳交電能或石油基金費率之合理性。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7、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3億8,145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查,100年度至102年度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1.81%、24.70%、24.78%,顯見執行率不佳。爰此,提案要求石油基金應針對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預算執行率及補助情形不佳之情形檢討改進,以積極推動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8、 案由:為建構低碳家園,行政院於99年核定澎湖低碳島專案計畫,推動時程為100年至104年,然而本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已確定無法於104年底達成預期目標。鑑於澎湖低碳島計畫為我國第一個結合各種低碳技術及資源之指標性案例,其主要訴求在於再生能源占比達5成以上,但卻無法按原定計畫期程達成,爰要求相關機關應積極檢討改進,經濟部更應提出計畫延宕之檢討報告及改善措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9、 單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惟查能源局近年來辦理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101及102年度風力發電電價補貼預算執行率分別僅24.58%及33.48%,而經濟部於103年1月16日訂定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亦無法促使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顯見現行風力發電示範獎勵及電價補貼計畫皆需重新檢討修正,方能有效促進我國風力發電之發展,達成提高自主能源及推廣再生能源目標。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10、 單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225萬元,其中包含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BIPV)示範獎勵730萬元;惟查然該計畫自99年推動至103年底設置件數僅10件,計畫執行率實過於低落,其推動不力或可究因於BIPV定義與建造型式難以了解,然能源局除加強宣導外,更應落實檢討是項示範獎勵計畫申請整體流程過於繁雜、BIPV設置成本偏高等問題,重新研訂相關推動計畫,俾利相關資源投入能有效發揮替代既有建材及建築節能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陳明文   111、主決議 單位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案由: 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預算13億5,225萬元,針對再生能源之推動,更應採行積極作法,爰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加強辦理新興再生能源示源獎勵,並將檢討及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2、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捐助私校與團體」13億5,225萬元,包含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730萬元。能源局於99年4月29日訂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鼓勵民眾設置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s,以下稱BIPV),後於103年8月13日修正該辦法,更名為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並將BIPV納入免競標範圍,希冀能提高設置意願。惟據能源局之資料顯示,本計畫自99年推動至103年底設置件數僅10件,顯見計畫執行不佳。爰此,提案要求能源局應加強宣導BIPV外,亦應簡化民眾申請流程,俾利達到替代既有建材及建築節能效益計畫之推動。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3、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3億5,225萬元。面對未來電力備用容量率可能持續下降之風險,提高再生能源之開發與利用將是政府重要政策,然目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示範獎勵項目過度集中於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其他新興再生能源補助件數甚少,恐不利於再生能源發展。爰此,要求能源局應加速推動各類新興再生能源之開發,以達到增加再生能源供應之來源。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4、 案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62億0,225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48億5,000萬元,包含太陽光電48億2,400萬元、風力發電1,400萬元、生質能400萬元及地熱能800萬元。由預算配置可知,政府補貼項目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為主,惟風力發電補貼成效欠佳,預算執行率及裝置容量皆未如預期。如101年度及102年度風力發電電價補貼預算執行率分別僅24.58%及33.48%,顯見執行成果不佳。爰此,要求能源局應加強辦理風力發電示範獎勵及電價補貼計畫,並檢討相關計畫推動不力之處,以促進我國風力發電之發展,俾利達成提高自主能源及推廣再生能源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5、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編列9,651萬5千元。103年度及104年度業務宣導費決算數僅約3千餘萬元,105年度預算卻編列高達9千餘萬元,有浮濫編列之疑慮,爰提案刪除預算5,0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116、 單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科目: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編列9,651萬5千元,惟查其近年業務宣導費預、決算執行結果,102年度及103年度決算數分別僅3,107萬5千元、3,373萬1千元,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2.20%及59.69%,未逾8成,顯示其業務宣導費預算過度寬列,且預算未列明理由及用途,恐未按業務需要覈實編列,爰提案酌予減列其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預算5,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進並撙節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17、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編列9,651萬5千元,與104年度預算案數相同,惟仍較103年度法定預算數5,651萬5千元增加4,000萬元,且預算並未列明理由及用途,難以判斷是否按業務需要覈實編列,且103年度及104年度業務宣導費決算數僅約3千餘萬元,105年度預算卻編列高達9千餘萬元,顯有浮編之嫌。爰此,提案減列核後端基金105年度業務宣導費1,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18、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編列9,651萬5千元,經查該科目雖與104年度預算數相同,卻較103法定預算數5,651萬5千元高出4,000萬元,且預算並未列明理由及用途,難以判斷是否按業務需要覈實編列,爰提案要求刪減該預算1,000萬元,以避免預算浮報,力求節約。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9、 單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科目:捐助、補助與獎助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計2億4,361萬1千元,惟查核後端基金管理會雖訂有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要點,惟回饋金之運用範圍甚廣,統計98年度至104年8月底止,發放回饋金總計10億3,838萬1千元,用於公共建設與設備購置比率卻偏低,顯示現行回饋要點未能詳予規範並有效執行,爰提案酌予凍結105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1/5,俟其修正現行回饋要點,具體明訂回饋金運用條件及原則,並督促受補助單位配合辦理回饋金受查事宜,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20、 單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科目: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理計畫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理計畫」經費編列1億8,301萬2千元,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投資可行性研究、環評調查委託案及設施功能評估技術服務等業務;惟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址仍有爭議,爰提案酌予凍結105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理計畫」經費3,000萬元,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21、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7,451萬7千元,用於辦理說明會、座談會、文宣及各活動。然105年度預算較104年度預算5,501萬5千元增加1,950萬2千元,增幅達35.45%,然103決算數僅為1,057萬5千元,廣告預算大幅暴增,顯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此,提案刪減核後端基金105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22、 單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科目: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編列購建固定資產5億2,645萬元,辦理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工程;惟查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嚴重落後,且相關計畫之辦理仍有爭議,爰提案酌予減列「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2,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23、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用」編列5,302萬2千元,主要用於法律事務、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委託調查研究費。惟103年度決算數僅為2,257萬7千元,預算大幅增加,顯有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刪減核後端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用」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24、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參、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密封鋼筒鹽霧腐蝕劣化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究」編列24,523千元,然而「核一、核二廠乾貯密封鋼筒製造使用鋼材不鏽鋼304L,不鏽鋼304L不適合台灣沿海的高濕度、高鹽分的鹽霧環境,乾貯密封鋼筒易產生應力腐蝕龜裂(SCC),而有輻射外洩問題。如使用較不易產生應力腐蝕龜裂之鋼材製造密封鋼筒或將目前露天乾貯設施改為室內貯存加裝減鹽裝置,即可不必編列此經費。」,爰針對「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密封鋼筒鹽霧腐蝕劣化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究」24,523千元,提請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  尤美女 125、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參、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本年度購置固定資產計編列機械及設備526,450千元,系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工程經費。」,然而「核一、核二廠乾貯密封鋼筒製造使用鋼材不鏽鋼304L,不鏽鋼304L不適合台灣沿海的高濕度、高鹽分的鹽霧環境,乾貯密封鋼筒易產生應力腐蝕龜裂(SCC),而有輻射外洩問題。依台電有關氯鹽沉積量的實測數據乾貯一期為82.9毫克/年,乾貯二期為84.7毫克/年,根據美國核管會實驗結果,每平方公尺累積0.1克氯鹽份就會使鋼材產生應力腐蝕(龜裂),而有輻射外洩問題。爰針對「本年度購置固定資產計編列機械及設備526,450千元,系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工程經費。」526,450千元,提請刪減預算1/2 並凍結剩餘預算,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  尤美女 126、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編列購建固定資產5億2,645萬元,辦理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工程;另「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項下編列「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29億3,800萬元,辦理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業務,該計畫辦理期限長達20年,計畫總經費高達113億元,實屬龐鉅,且核後端基金104年度及105年度預算書對本計畫揭露之資訊,爰提案刪除「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全數預算。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127、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肆、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發展功能及安全評估技術」編列89,340千元,台電公司擬採瑞典SKB-3方法垂直貯存,然而103年5月19日至5月30日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及台電公司赴瑞典、芬蘭考察放射性廢棄物營運設施出國報告中記錄「瑞典、芬蘭目前用過核子燃料銅廢棄物罐之處置概念已經發展更為經濟之水平貯存中,有可能取代垂直貯放,其試驗可長期追蹤及並考慮參與相關實驗。」;另美國雅卡山也規劃採水平置放,日本亦規畫採水平置放,採水平置放有利於日後再取出,且水平置放較適於會發生地震地區。爰針對「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發展功能及安全評估技術」編列89,340千元,提請全數凍結,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陳明文  高志鵬  蘇震清  尤美女 128、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編列32億4,293萬2千元,其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用項下「其他」編列29億3,800萬元係辦理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業務。惟查,本計畫辦理期限長達20年,計畫總經費高達113億元,實屬龐鉅,然而核後端基金104年度及105年預算書對本計畫揭露之資訊,皆為簡略說明,且本計畫報院核定本及台電公司就本計畫所為之相關研究報告等皆列密件,致外界甚至立法院均無從得知其詳情,難以判斷經費編製之依據,更遑論評估其成本效益或合理性。且立法院經濟委會員於104年3月16日決議暫停台電公司招標案,且在預算未經本院審議前,不得再辦理招標,故台電公司已暫停本計畫之後續作業。爰此,提案全數刪除核後端基金105年度「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辦理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業務預算29億3,8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29、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肆、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專業服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編列51,726千元 ,台電公司擬採瑞典SKB-3方法垂直貯存 , 然而SKB網站卻顯示 「 In Taiwan , … ,there is a much greater risk of earthquakes ,which has to be considered when the repository is designed .」(台灣的條件與瑞典和芬蘭不同,例如台灣有較大的地震風險);另美國雅卡山也規劃採水平置放,日本亦規劃採水平置放,採水平置放有利於日後再取出,且水平置放較適於會發生地震地區。爰針對「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編列51,726千元,提請全數凍結,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  尤美女 130、 單位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肆、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編列138,500千元,惟此委託調查爭議重大,爰提請全數凍結,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明細資料及調查之必要性,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  尤美女 131、 案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計2億4,361萬1千元,其中包含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6,454萬2千元、用過核子燃料濕式貯存回饋金1億0,235萬元及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回饋金1,200萬元。經查,核後端基金管理會為推動核能發電放射性廢棄物貯存作業,增進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與地方之和諧,及周遭居民福祉,訂有「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要點」,然該要點所列示回饋金之運用範圍甚廣,造成日後核後端基金管理會查核受補助單位運用回饋金時,難以用特定條件或原則要求受補助單位配合辦理。爰此,提案建請核後端基金管理會修正現行回饋要點,具體明訂回饋金運用條件及原則,並督促受補助單位配合辦理回饋金受查事宜,方為妥適。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32、 案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以下簡稱核後端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108億4,994萬1千元,包含財產收入41億8,918萬1千元,及其他收入66億6,076萬元。前者係貸予台電公司及購買公債之利息收入,後者係依台電公司105年度預計核能發電量391億8,094萬4千度,以每度核能發電提撥0.17元計算而來。然依台電公司104年度及105年度預算書所示,為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前揭年度需分別再增列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費用及除役負債利息費用78億9,367萬3千元、82億2,221萬8千元,顯見台電公司現行核後端基金提撥率每度0.17元,並未包含上述「除役拆廠產生之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費用」及「各核能機組除役成本」,現行核後端基金提撥率恐有失真。原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重新檢討核後端基金之提撥率,以確實反應未來核能發電之除役成本,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133、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1,030萬元,做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成立地方產業服務團以及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通路拓展、產品行銷推廣計畫。其中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家數偏低,推廣成效不力。爰此,提案刪減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計畫─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500萬元,以撙節公帑,及讓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預算,確實供地方發展所使用。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34、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通路拓展、產品行銷推廣計畫」經費7,550萬元,工作要項之一為:「強化地方特色產品通路功能,維運地方特色產品館,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推廣OTOP遊程及辦理OTOP系列大賞活動」,目前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單位數偏少,虛擬通路尤其缺乏,推動成效異常低落,爰提案酌予凍結預算550萬元,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135、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計畫」3億9,533萬4千元,其中「補助地方產業發展及行銷等相關計畫」2億7,485萬1千元,惟預算運用與計畫目標顯有落差,爰提案酌予凍結預算2,000萬元,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預算運用檢討及強化監理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136、 案由:有鑑於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通路拓展、產品行銷推廣計畫」經費7,550萬元,其地方產業輔導的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惟查截至104年8月底止,國內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者,總計僅31家,且全為實體通路,虛擬通路則毫無進展,顯見其建構地方特色產品行銷通路之成效仍有待檢討加強,應再積極擴大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之普及化,尤其是目前電子商務市場蓬勃發展,更應強化OPOT通路標章之虛擬通路授權,並加強推動各地方政府參與,以增加全國各地方特色產品之銷售據點,俾利地方特色產業拓展商機。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37、 單位: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關鍵策略目標為「活絡地方經濟發展」,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分別為帶動就業人數1萬8,000人及提升產值或商機10億元,惟查該基金各年度帶動地方就業人數呈現逐年下滑趨勢,由101年度4萬4,473人降至103年度1萬9,808人,105年度更將績效指標目標值調降為1萬8,000人,顯見其提升地方就業效益日益減弱;另查有關提升產值或商機部份,自101年度以來已連續3年度達成數均超過20億元,105年度目標值卻僅設定為10億元,顯有過度消極低估情事,核有未當,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衡酌往年關鍵績效指標實際達成情形,積極檢討調整該基金105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以落實活絡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38、 單位: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基金來源2億4,553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3,427萬8千元,增幅約20倍,主要係因增加國庫撥款收入2億3,936萬3千元,然鑒於該基金餘額持續萎縮,105年度預算案預計期末基金餘額將僅2億9,406萬9千元,較104年度餘額減少1億5,002萬7千元,減幅33.78%,若未能有效改善基金財務惡化情況,恐影響基金未來運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合理規劃財務改善方案,並推動地方產業補助計畫回饋金機制有效運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陳明文 139、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基金來源2億4,553萬4千元,較104年度預算1,125萬6千元增加2億3,427萬8千元,增幅2,081.36%。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於98年由國庫撥款成立後,歷來各年度基金來源即均仰賴國庫撥款收入,101年度起國庫撥入款金額大幅減少,在無其他主要穩定之基金收入來源下,導致入不敷出,已連年出現短絀情況,致使基金餘額持續萎縮,推動地方產業補助計畫回饋金機制亦未有效運作,105年度預算案預計期末基金餘額將僅2億9,406萬9千元,若未能有效改善基金財務惡化情況,恐影響基金未來運作。爰此,提案要求經濟部應積極研謀因應對策,改善基金財務狀況,以達促進地方經濟繁榮之目標。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40、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關鍵策略目標為「活絡地方經濟發展」,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及年度目標值分別為:1.提升地方就業,帶動就業人數1萬8,000人。2.促進地方產業發展,提升產值或商機10億元。然參據該基金近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達成情形,其中就業人數部分,各年度帶動地方就業人數呈現逐年下滑趨勢,由101年度4萬4,473人降至103年度1萬9,808人,提升地方就業效益日益減弱,105年度則將績效指標目標值調降為1萬8,000人;另提升商機部分,最近3年度之達成數均遠超過目標值,顯示目標值設定未符現況。爰此,為有效衡量地方產業發展相關補助或輔導計畫成效,並衡酌往年關鍵績效指標達成情形,提案要求地方產業基金應設定具積極性之目標值,調升105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目標值。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41、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地方產業發展計畫」3億9,533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8,353萬元,增幅26.79%,其中「補助地方產業發展及行銷等相關計畫」2億7,485萬1千元、「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997萬8千元及「專業服務費」1億1,030萬元,係透過專業團隊輔導及補助經費挹注等資源,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產業之藍圖規劃、在地企業診斷及人才培訓等,輔導地方特色產業建立永續發展機制;並補助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產業及規劃與設置微型園區,落實地方產業在地輔導,期完善地方產業發展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惟部分行政區域高度仰賴政府資源挹注,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且不利於健全產業永續發展。爰此,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及引導產業永續發展,提案要求經濟部應針對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運作進行檢討,以達成有效扶助地方特色產業自主發展之目標,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42、 案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地方產業輔導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惟目前全國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僅有31處,家數偏低且分布不均,尤其虛擬通路授權為0家,不利地方特色產品之商機拓展。爰此,要求地方產業發產基金應檢討標章推動機制,以提高各級政府機關(構)與所轄營業單位及民間業者參與之意願,俾利地方特色產業拓展商機。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43、主決議 單位名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自98年由國庫撥款成立,往後各年度基金來源均仰賴國庫撥款,101年度起國庫撥入款金額大幅下降,在無其他主要穩定之基金收入來源下,以連年短絀,105年度預算案預計期末基金餘額將僅2億9,406萬9千元,若未能改善基金財務惡化之情形,將影響未來運作,爰提案要求主管機管於一個月內研謀改善對策,提交檢討及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44、主決議 單位名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 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短絀1億5,039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短絀1億5,074萬8千元,過去五年收支皆為短絀,允宜注意財務收支。該基金推動地方產業補助計畫回饋金機制與各類型補助計畫間之關聯性,未有效運作,無法作為穩定收入之來源,導致基金餘額持續萎縮,恐不利基金未來運作。應研謀因應對策,加強各政府單位提案時規劃回饋機制之可能性,逐步提高財務自主性,俾改善基金財務狀況,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提案人:葉津鈴  邱議瑩  陳明文 145、主決議 單位名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 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經費7,5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幅8.66%〉,輔導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惟目前全國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僅31家,家數顯少,尤其虛擬通路授權為0家,應再積極擴大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之普及化,增加全國各地方特色產品之銷售據點。爰請經濟部檢討與改進推動成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利地方特色產業拓展商機。 提案人:葉津鈴  邱議瑩  陳明文 146、主決議 單位名稱: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案由: 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關鍵策略目標為「帶動就業人數」及「提升產值或商機」。就業人數由101年度4萬4,473人降至103年度1萬9,808人,並將105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調降為1萬8,000人,效益日益減弱;近三年提升產值或商機達成數之顯示目標值設定也未符現況。爰此,應衡酌往年關鍵績效指標實際達成情形,設定並調升105年度具積極性之目標值,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有效衡量地方產業發展相關補助或輔導計畫成效。 提案人:葉津鈴  邱議瑩  陳明文 47-1、 單位:經濟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 案由:產業群聚向來為我國產業之競爭優勢,亦為我國創新力及生產力之主要動力來源。惟加工出口區103年度竟發生區內公司經解散、遷出、撤銷、廢止之資金首次大於設立、遷入者的情況,顯見園區之投資環境恐已現警訊,且部分園區廠商營業額大幅下滑,亦對該分基金之管理收入影響頗大。爰要求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擬具相關檢討措施,加強對具有關鍵地位之領導廠商進行招商,透過群聚綜效,形成產業共生體系,以招攬更多企業前來投資。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49-1、 單位:水資源作業基金 案由:經濟部主管水資源作業基金,自104年起連續兩年收支短絀,105年度短絀更達到855,029千元,是近五年虧損最多。而該基金105年度專業服務費卻編列441,400千元,不僅較103年決算數307,940千元高,也高於104年度預算424,668千元。就預算書所列,該項預算辦理講課鐘點費、稿費、出席審查費、訓練費及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用等相關工作。考量水資源作業基金已連續兩年處於虧損情況,再者103年編列307,940千元足可推動該項業務推展,為撙節非必要之開銷,使基金達到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爰提案凍結事項預算20,000千元,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64-1、 單位:水資源作業基金 案由:經濟部主管水資源作業基金,主要是為辦理水庫之發電、給水及觀光,並加強水文氣象資資料之蒐集與研判,辦理工程結構物之觀測與淤積測量,督導水庫灌溉區水系統管理,實施防洪監測及設施維護,達到水庫多目標運轉功能目標,然該基金自102年開始便處於虧損狀態,104年收支短絀652,213千元,105年收支短絀更達到855,029千元,長此以往不僅危害整體基金收支平衡,更不利我國整體水資源利用,爰要求經濟部於三個月內擬具相關檢討報告,以利基金之運用。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88-1、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28億372萬7千元,其中,「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編列2,200萬元;經查,離岸風場之作業與安全評估業已完成,但相關示範計畫時程卻未能如期完成,惟迄今離岸風力第1期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爰此提案凍結「離岸風場開開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經費1千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88-2、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 案由: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28億372萬7千元,其中「千架海陸風力機設置推動及關鍵技術研發」編列9,200萬元;經查,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計畫時程卻未能如期完成,惟迄今離岸風力第1期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爰此提案凍結「千架海陸風力機設置推動及關鍵技術研發」經費5千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經濟部於民國100年8月7日完成「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草案預告,準備帶動風能開發重心由陸域逐步推向離岸。該項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辦法,將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示範開發,預計評選出2案,共可補助業者設置4架風力機組,在104年完成設置,實際上卻未能如期完成。 二、經查,101年3月經濟部能源局向行政院提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簡報資料,其中特別強調計畫執行後將帶來的效益,包過離岸風力發電系統的「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這也是此次示範計畫最重的核心價值,相關政策之進程與時程不明,爰此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89-1、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 案由: 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28億372萬7千元,其中「獎勵石油及天然氣探勘開發補助」編列5億5,000萬元;經查,相關補助經費年年編列,其技術價值、開發權力、油井開鑿主導權並未能被台灣中油實際掌握,加上開鑿油井過程並不透明,致使本院監督不便,爰此提案凍結「獎勵石油及天然氣探勘開發補助」經費3億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89-2、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 案由: 石油基金105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28億372萬7千元,其中「石油開發技術研究發展」編列1億510萬元;經查,相關研究經費年年編列,其技術價值、使用成效均未有明確資料,爰此提案凍結「石油開發技術研究發展」經費1億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92-1、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案由: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共計編列6,000萬元經費,其中「再生能源發展策略、躉購及基金費率研析」編列2,400萬元;經查,本院經濟委員102年審查10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時,即提出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補助計畫因採特定規格限定計畫之執行,導致該計畫原先所設定之「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等核心目標難以達成,未來也將影響原定104年底完成相關計畫之時程;現在已是104年11月,相關離岸示範離岸風力發電尚未能完成,顯見相關策略研究單位當年忽視明顯可見之缺失,卻又不思檢討改進,爰此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發展策略、躉購及基金費率研析」經費1,2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依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釐清相關責任,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93-1、 單位: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案由: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5年「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62億225萬元經費,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編列13億5,225萬元;經查,本院經濟委員102年審查10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時,即提出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補助計畫因採特定規格限定計畫之執行,導致該計畫原先所設定之「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等核心目標難以達成,未來也將影響原定104年底完成相關計畫之時程;現在已是104年11月,相關示範離岸風力發電尚未能完成,爰此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示範補計及推廣利用」經費6億元,俟經濟部能源局依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釐清相關責任,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葉津鈴  楊瓊瓔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黃委員昭順代):現在開始協商。第1案有沒有意見? 張處長信一:因為105年度預算已經增列496萬,也就是收入面我們已經自行增加,是不是就不要再增列?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的話,預算照列。 第2案是通案,先不處理。現在處理第3案,減列2,000萬元,有沒有意見? 葉處長雲龍:我們的業務是在擴充當中,過去是在…… 主席:這是加工出口區的業務成本,我請各位同仁幫忙,因為加工出口區現在做得還算不錯,預算就照列。 第4案銷貨成本部分,有沒有意見? 葉處長雲龍:這部分是台中的部分,那是58年開始設置,所以需要有些維修費用。 主席:大家如果沒有意見,預算就照列。 第5案是出租資產成本,委員提案建議刪減100萬元。 葉處長雲龍:這部分希望能保留,因為我們的業務在擴充中。 主席:好,預算照列。 第6案水電費,委員提案建議減列500萬元。 葉處長雲龍:因為水電支出是以…… 主席:不能減列,好,如果大家沒有意見,預算就照列。 第7案是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照列。 第8案專業服務費,預算也是照列。 第9案材料及用品費,葉委員提案減列100萬元,請葉委員諒解,預算還是照列。 葉處長雲龍:謝謝。 主席:接下來處理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第10案及第11案是通案部分,暫不處理。第12案是勞務成本─服務費用部分,因為這對園區發展有幫助,預算照列。第13案勞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部分,減列200萬元,相關單位有意見嗎? 吳局長明機:現在水污法裁罰標準提高,我們要花更多的錢在材料上,像一些藥水等,都要多花很多錢,是不是可以不要減列? 主席:好,第13案預算照列。 第15案委員建議減列3,000萬元,我覺得這是投融資部分,預算還是照列。第16案減列1,000萬元,有沒有問題? 邱委員議瑩:減1,000萬沒有問題。 主席:不然減列500萬好了! 吳局長明機:我們六十幾個工業區的公共建設,都要由此處理。 凌副組長韻生:因為水污法有增加監測頻率和項目,所以這部分我們也要配合六十幾個工業區的監測項目和頻率。 吳局長明機:現在水污法和土壤防制法標準都已經提高,台灣有六十幾個工業區,我們都要增加成本來做檢測處理。 邱委員議瑩:成本是多少?3億多元是全部做水污嗎? 凌副組長韻生:7,800萬。 邱委員議瑩:7,800萬做水污? 凌副組長韻生:對! 主席:邱委員,預算是不是照列? 邱委員議瑩:主席剛才不是說刪減500萬元? 主席:好,那就減列500萬元。其餘通案部分我們不處理。 接下來是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第17案。 張處長信一:其實這部分的短絀主要是新竹生醫政策性的配合,將來這部分會增加房屋租金200萬,所以這裡增加的300多萬,主要是因為新竹生醫園區。目前育成中心經費已經不足,是不是請委員不要凍結? 邱委員議瑩:好啦! 主席:第17案預算照列。第18案是投融資業務成本,這部分就不要凍結,所以業務總支出部分,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決議部分。第19案有沒有問題?沒有的話,就通過。 第20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21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2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3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4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5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6案有沒有問題?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27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28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29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0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1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2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3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4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5案有沒有問題? 吳局長明機:遵照辦理。 主席:第36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37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38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39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0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1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2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3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4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5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6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7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47之1案有沒有問題?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現在處理水資源作業基金部分。第48案業務總收入部分,增列5億元,請說明。 王署長瑞德:我們的收入一向都很穩定,賸餘部分是因為有時候我們會編列一些休耕費用,但沒有支出,而短絀部分則是因為季節性颱風的掌握,那是滾動式的變動支出,有可能形成短絀現象,所以短絀和賸餘部分每年都會不一樣,總之,我們一定會撙節開支,建議不要增列預算。 邱委員議瑩:好,我沒有意見。 主席:業務總收入預算照列。 業務總支出部分,第49案是旅運費部分。 王署長瑞德:旅運費部分,主要是參加集水和土石相關業務及水庫清淤等相關研討會的旅運費用,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准予我們免刪減? 主席:好,預算照列。第49之1案。 王署長瑞德:這不只是出席費和訓練費,主要是相關業務水文觀測及水庫經營調查業務推動所需要經費,建議免予凍結。 主席:好,預算照列。第50案、第51案及第52案三案類型相同,一併討論。 王署長瑞德:這部分感覺上台電的用人費用較高,但是台電是一個穩定可靠又有制度的公司,我們委託給他們都有盈餘,建議免予刪減。 主席:好,預算照列。第53案。 王署長瑞德:第53案部分,其實目前只有石碇鄉公所有錯誤的支出,我們預計105年要追回來,我們也訂了很多規定,提醒各專戶運用小組分配給各公所時,一定要符合提報的分類表,也把缺失、常態的表都分送給113個保護區,所以,這部分建議免予刪減。 主席:好,沒有意見,預算照列。第54案。 王署長瑞德:第54案之所以會增加2,500多萬,是因為北區水資源局廳舍老舊龜裂,建築物的安全堪虞,所以105年要辦理整修。另外我們預計有20人屆齡退休,相關離職金也需要編列,才會增加2,500多萬,建議免予刪減。 主席:好,預算照列。現在處理決議部分。第55案。 邱委員議瑩:等一下,你們講太快了,我想請教署長,水資源作業基金總項非常多,最近我們南部有關水的問題又引發一些爭議,前兩天我們也特別請你來說明,我看你們另外有編列鑿井復井費用2億多元,我不知道現在中央的政策到底如何,對於鑿井的規劃,像美濃地區手巾寮,現在已經有二十幾個井,最近自來水公司又要去鑿10個井,引起地方非常大的反彈與恐慌,這也是為什麼下禮拜一我當召委時,要安排考察,我看你們水資源作業基金裡有編列這部分相當大一筆費用,就是復井工程2億多元,是不是請水利署藉這個機會說明一下,到底整體計畫及規劃為何?鑿井有沒有數量限制?就是你們認為該地區有地下水,就無限制一直挖?還是會有特定的規劃與方向?未來的水資源運用又是如何? 王署長瑞德:邱委員關心的美濃和旗山地區的鑿井,現階段我們已經協商水公司停止了,這部分水利署並不知情,是水公司在執行,那是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的…… 邱委員議瑩:錢是你們給的,還是水公司自己的? 王署長瑞德:水資源作業基金當初是政府移撥部分經費,就是265億元,我們自己去借貸100億經費,為了八八水災的災後復原工作,這部分是我們提撥給自來水公司,但後來基金從540億down為418億,借貸的100億也down為85億,政府提撥的265億也down下來是185億,這不是水利署執行的,而是水公司執行的。 邱委員議瑩:錢是你們提撥的,如果自來水公司要鑿井,要不要跟水利署報備?還是他們自己決定,想要鑿哪裡就鑿哪裡? 王署長瑞德:這是在行政院核定的計畫裡,不過,為了回應民意需求,我們已經跟水公司協商,目前是停止。 邱委員議瑩:你現在講的只有我這個case啊! 王署長瑞德:是。 邱委員議瑩:這次是因為我帶頭出來反對,我現在問的是通案,如果全國其他地區有這種鑿井事件,需不需要水利署同意?水公司告訴我他們還有送環評,環評都通過了,那要送環評、做這些事之前,水利署需不需要同意?需不需要知道? 王署長瑞德:分兩部分報告,在水資源作業基金裡面,沒有列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這個專案計畫以外的鑿井。第二,我們一般要鑿井,首先要跟縣政府申請鑿井的建造物,然後再申請地下水水權,兩者都必須准許後,才有辦法動作,這是行政程序的部分。 邱委員議瑩:水權的管理在各縣市政府? 王署長瑞德:是。 主席:邱委員關心的問題,你們再找時間跟她說明,不能因為鑿井引發地方上一些意見,尤其是要避免地下水等等問題,好不好? 王署長瑞德:是。 主席:第54案預算照列。處理決議部分,第55案。 王署長瑞德:同意。 主席:第56案。 王署長瑞德:同意。 主席:第57案。 王署長瑞德:照辦。 主席:第58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59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60案。 王署長瑞德:感覺上曾、南、烏好像是一個很大的計畫,要列入專案計畫,但是依照中央政府附屬機關預算編列相關規定,屬於新興計畫或重大更新計畫才需要專案計畫,而曾文南化烏山頭計畫是因為八八水災,做的大部分是既有設施的維護、改善,所以才列到一般建築設備裡。 主席:你覺得文字要修改?還是整個提案不宜? 王署長瑞德:我們的建議是提供整體曾南烏資料給委員。 主席:好,第60案不通過。第61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62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63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64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第64-1案。 王署長瑞德:遵照辦理。 主席:好,再來處理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預算。第65案及第66案是通案,不予處理。第67案、第68案,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預算照列。 徐副局長大衛:對不起,剛剛第65案、第66案我們還沒有表示意見。 主席:那是通案,不是我們處理的,現在先不處理。第69案、第70案,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明文:等一下啦!你是要趕火車嗎? 徐副局長大衛:第69案、第70案最主要是做廣告,我們認為這是非常需要的,因為我們要加入TPP,所以要做台灣整體形象廣告,而且要讓國內、外知道TPP對我們的重要性,我們需要加入,所以這部分建議預算不要減列。 葉委員津鈴:這部分增加了2,000多萬,你要說明理由啊! 主席:增列2,000萬的理由,你們要說明! 徐副局長大衛:103年當初規劃的只有5月到12月,等於是只有半年時間,所以是不一樣的。 葉委員津鈴:所以你們沒有說明清楚啊! 徐副局長大衛:是,抱歉!再加上TPP文本已經公布,現在是我們要卯足全力,開始往前衝的時候,甚至可能還會持續增加一些預算,這部分是一定要打台灣整體形象廣告,拜託委員這方面預算可以不要刪減。 主席:各位同仁如果沒有意見,這部分預算就照列。第71案。 陳委員明文:我們主要是要了解多出的部分到底是在做什麼?我沒有聽清楚啊!這些廣告是要對哪裡做的? 徐副局長大衛:這個廣告國內、外都有,國外的部分,實際上不只是TPP,我們還有其他如產業形象的廣告,這些我們都會做。為什麼要做這些廣告?最主要是打台灣整體形象,主要是國家形象及產業形象,就好像人家看到日本貨,就會認為日本貨是好的一樣。 陳委員明文:104年預算編列多少?你說103年是編列半年預算,那104年呢? 陳主任淑靜:目前規劃的是一整個年度,整個104年度預算,這個科目是3,442萬,可是3,442萬裡還有一些零星的印刷費。 陳委員明文:這部分的零星數額是多少?還有你們現在辦理區域經濟整合行銷計畫的廣告費用有三千多萬,都沒有細目,為什麼? 陳主任淑靜:在這三千多萬中,方才所謂的零星印刷費用來編印中華民國國際貿易發展概況的經費是58萬,另外還有製作我國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說帖和文宣有100萬。 陳委員明文:說帖才100萬,你現在說3,000萬是零星的,那是什麼意思? 陳主任淑靜:在這3,442萬裡面,除了3,000萬以外,還有一些零星的費用就是我剛才講的編印國際貿易發展概況…… 陳委員明文:我們沒有在問你零星的部分,我們是問你3,000萬部分,這3,000萬是否是你所謂的零星,我不知道。 陳主任淑靜:因為103年度是第一年,所以103年度沒有編列,104年度編列3,000萬。 陳委員明文:但是在這幾頁的內容裡面,這筆3,000萬並沒有細目。 徐副主任莉萍:這3,000萬包含報紙、媒體、廣播通路的廣告,還有與校園溝通,也就是包含跟國內所有一般公民大眾還有學校進行溝通,最主要是要加強民眾對本局施政的了解。 陳委員明文:你說區域經濟整合宣傳的對象是學校?還有什麼? 徐副主任莉萍:還有一般大眾。 陳委員明文:對一般大眾要怎麼宣傳? 徐副主任莉萍:我們會在報紙媒體、廣播雜誌、網路進行宣傳。 陳委員明文:花多少錢? 徐副主任莉萍:我們有不同的比例配置。 陳委員明文:要花多少錢? 徐副主任莉萍:因為今年預算的編列就是3,000萬。 陳委員明文:這3,000萬要全部花在我們台灣民眾,讓他們了解如果我們加入TPP、RCEP的重要性,是嗎? 徐副主任莉萍:是。 陳委員明文:你覺得現在台灣民眾對於加入TPP的觀念還不夠嗎?你們只是要宣傳加入TPP的內容,還是要宣傳讓人家知道我們不得不加入TPP的重要性,到底你宣傳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你宣傳的目的是加入TPP的重要性,那我相信現在全國大概都已經了解了;連馬英九與習近平見面時都特別請示他,我們要加入TPP,他同不同意?可見人家都知道,我們如果沒有加入TPP就穩死了;如果中國不答應,我看我們也無法加入,這些重要性從新聞報導中大概都已經凸顯出來,但我們現在要了解的是,你到底要宣傳什麼、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而且是沒有細目、計畫,一下子就把3,000萬放在這裡,說要加強宣傳區域經濟整合的計畫內容,我實在不了解你在講什麼。 主席:請次長說明。 卓次長士昭:事實上加入TPP、RECP的區域經濟整合對我們國家整體經濟的重要性,誠如方才陳委員所說的,全國應該都已經具有共識,但是關於詳細內容及該如何加入,以及加入之後對我們各個產業、國家經濟的影響,國人對這部分可能並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國際貿易局應就這部分在報章雜誌加強宣導。 陳委員明文:基本上我們認為這3,000萬也應該要有一個明細,我們要了解辦理的內容,你們說政策宣導,但要宣導什麼我們不了解,究竟是要向民眾洗腦;還是政策宣導?我們要很清楚的了解這3,000萬要怎麼花,目的為何,但是我們現在都不知道,如果說今天因為要加入TPP,所以要進行宣導,只要不是黑箱作業,而是要鼓勵想了解的民眾都能上網去了解的話,我相信這部分都不需要作宣導,但是如果你們要黑箱作業的話,那民眾怎麼會知道?就連我們在立法院問你們要派幾個人,什麼時候要講、講的內容是什麼──連在立法院你們都不敢告訴我們,那你們還要宣傳什麼?我實在搞不清楚。 徐副局長大衛:謝謝委員指導,這部分我們的確要盡量避免讓人認為有黑箱之虞,所以我們才要全方位進行宣導。 陳委員明文:你們現在就是在黑箱,怎麼會有「黑箱之虞」?所以我才說,只要你們不黑箱的話,就不需要宣傳,民眾自然而然就會知道,但問題是你們現在就不敢公布,所以你們現在就有黑箱之虞,我認為只要加入TPP,一切都公開透明的話,你們只要透過記者會發布,老百姓都會清楚了解。 徐副局長大衛:我們的確知道委員的意思,我們已經這麼做了,我們在TPP的文本一公布之後,我們所有同仁在3天之內把文本都…… 陳委員明文:我相信次長也是談判專家,我不了解你們到底要宣傳什麼,是TPP還是RCEP?如果說是要宣傳加入TPP之後,有哪些產業會遭受損害或影響?若你們要講的是這部分,或許能讓民眾更了解,但如果你們是黑箱作業,很怕這些受損害影響的產業反彈的話,因為你們在談判過程中本來就是黑箱作業,那你們再作宣傳就沒有意義了。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不知道你們到底要宣傳什麼,如果只是要說不加入TPP就會死或不加入RCEP會怎麼樣的話,這樣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到現在為止,這3,000萬也沒有明細,到底要做什麼?要宣傳什麼?我們也不知道。坦白講,到現在為止,你所作的答復,我也無法完全接受。 徐副局長大衛: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我建議一下,因為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在我們的產業類別裡,從年底到明年第一季沒有貿易單的現象已陸續在呈現,這讓我們很憂心,特別是中小產業,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所以政府應該有責任採行多元管道,讓我們有單可接,讓我們的工作權得到保障,我們在中部地區已經看到這個困難點,所以我在此建議主席、次長及行政部門,你們這個金額是大項,因為我們審查預算的時間很短,譬如說3,500萬,你們應當思考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是電視或廣播,還是其他方式,你們應該要有一個計畫表,既然你們會匡列3,500萬,就絕對有其方向,你要讓我們委員了解你這3,500萬中,廣播要占多少?系統要占多少?你一定有這些軌道,才可能統計出一個數字,你們應該讓我們更清楚到底你們所做的方向是什麼,大家好好加以檢討,這是本席要求的第一點。所以針對這3,500萬到底你們的方向是打算怎麼做,本席希望待會可以作成一項決議。 其次,本席要求必須要有進度、內容,我覺得民眾現在很希望知道未來的方向是什麼?政府目前做到哪一個程度?我們的優點、缺點在哪裡?你們要宣傳的優點也要告訴大家,至於缺點、受損的部分,無論我們政府要怎麼做,都一定要讓大家能夠安心,並另外提供配套的管道,這部分是我們必須在談判廣告宣傳的內容中讓民眾了解的,我覺得這部分非常重要,因此針對這個案子,我要建議主席:一、關於你們的方向到底為何,請行政部門必須翔實列明。二、我們要求內容、進度必須公開透明,以便民眾了解。 葉委員津鈴:我是提案人,我很贊同楊委員的提示,我將原本刪除改為凍結,等到他們提出詳細的規劃報告之後,我們再解凍。 主席:我們要不要凍結500萬,不要凍結到2,000萬? 陳委員明文:不是凍結的問題,我們要瞭解的是錢到底是怎麼花的?花這些錢的目的是什麼,例如宣傳是要宣傳什麼,處長你要告訴我們,我們剛剛講的事情你都還沒有答復,或是如何宣傳,是要透過平面媒體、電子媒體,還是網路或廣播,你要告訴我們這些項目所花的比例為何?然後怎麼花法?總是要有一個計畫,所以我們認為很多事情不是你報個3,000萬,說一定要花,如果被凍結500萬,那就花2,500萬也可以,畢竟這2,500萬也是錢,到底是要花在哪裡?坦白講,3,000萬也不是筆小數目,可以協助很多產業,何況有很多勞工會受到衝擊,他們未來的生計也會產生問題,我們應該直接協助這些勞工,上一次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條例來這裡做報告時,勞動部也沒有派人來,來的時候也不知道他在講什麼,到底未來這些受影響的產業、勞工問題會變成怎麼樣?他們也答不出來,事實上也就是我們加入TPP以後,包括農業、畜牧業所受到的影響程度為何,你們也都講不出來,所以對有些比較弱勢的產業因為加入TPP後所產生的衝擊,大家都「掣咧等」,這些事情才是我們真的應該要去因應的,而不是一味的跟民眾洗腦,害怕沒有先洗腦的話,引起民眾反彈就壓不下來,我覺得這不是我們質詢的重點,重點是在談判的過程中要怎麼講,如何讓他更透明化,讓更多產業能夠提早因應,這些才是重點,不是光只顧著洗腦,所以你們是否能夠針對我們所提出的這些疑慮做說明?到底錢是怎麼花的?花的目的是什麼?要宣傳什麼?用什麼方式來花這些預算?這些都是我們要了解的。 徐副局長大衛: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剛才楊委員瓊瓔的提案麻煩寫一下,第一個是凍結500萬,請他們把那個部分再翔實的寫出來,然後再給大家簽名。 陳委員明文:主席,過程比結論更重要。 主席:你認為不用寫結論嗎? 陳委員明文:我們先把要了解的事情先了解完,最後你要做什麼結論或許我們都會尊重主席,但現在的重點是我們想要了解的,卻還不知道,或許只要一句話,這3,000萬花都不用花了,要凍結50萬0或刪除500萬,都不是我們的意思,連他們都答不出來,可能你們自己聽一聽,也會覺得花這3,000萬要做什麼? 徐副局長大衛:跟委員報告,現在初估的細目大概是報紙、雜誌、廣告大概占23%約700萬,再來是廣播媒體製作占12%約350萬,還有文宣品的設計印刷費用占10%約300萬,以及網路、行動媒體方面的行銷占30%約850萬,就是這幾個大項。 陳委員明文:那才2,000萬而已。 徐副局長大衛:後面還有,那我就大概跟委員報告,我們辦理研討會跟座談會占8%,大概是240萬。 陳委員明文:這樣的花費,坦白說我聽起來算是浪費,事實上我們的宣傳還透過座談會、平面媒體是浪費。現在是網路時代、電子媒體時代,尤其是這樣艱深的議題,如果要用文字來做宣傳,民眾的接受程度不會很高,坦白講,你們如果用這種方式,我覺得這些經費是浪費。 徐副局長大衛:報告委員,就是因為TPP比較艱深一點,所以才需要多方面多元的跟公眾、公民團體還有產業界多多互動,要了解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他們認為有什麼是比較需要顧慮的,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去了解並慢慢蒐集,所以這需要比較廣泛去做。 陳委員明文:次長,這筆預算編列多少錢,你知道嗎?他剛剛所說的這筆預算編多少,你知道嗎? 卓次長士昭:3,500萬。 陳委員明文:3,500萬總共不過九行字,如果後來我們沒有追問的話,真的不知道他怎麼去分布,如果不提這個案子的話,要請問次長這些預算編在第幾頁,你可能都還不知道,我們不認為對你來講這個是很重要的,明年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執政都還不知道,但今天已經沒有黨派問題,但針對這筆錢要不要花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這筆錢不需要花,但是如果主席要讓他過,我沒有意見。 主席:講這樣子,很沈重,因為當立法委員本來就是該刪的預算就要刪,該要說明的就要說明;我們不該刪的、不該有黑箱的就不應該有,所以我尊重每位委員的意見,我看了方才幾個提案,剛才葉委員提議減列2,000萬,高委員說減列500萬,加上楊委員與陳委員剛剛都提供很多意見,我能否綜合大家所提的意見,把提案都拿出來,將每位委員的意見做整理,原則上凍結500萬,待報告之後再來處理,這樣好不好?如果大家沒有意見就修正通過。 接下來第71案、第72案,我要請主辦單位,也就是各局處在說明的時候要很快速,而且清楚的讓委員了解。對第71案、第72案有沒有意見? 徐副局長大衛:第71案、第72案部分,實際上我們有增加一點費用,這筆費用是因為明年在高雄要開一個國際企業人才培訓班,這個費用主要是用在這裡,再來是有關EEN歐洲企業經貿網路部分,尤其是在東南亞電商平台這部分…… 主席:我是在問我們的委員有沒有意見,我沒有請你說明,就請你不要一直說明。請你尊重委員,我在請教我們的委員,結果你講一大堆。 徐副局長大衛:抱歉…… 葉委員津鈴:主席,我來講一下,因為103年的決算只有39億6,505萬3,000元,105年又編列了41億5,220萬5,000元,等於他都可以有結餘,所以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就不用編那麼高,所以第71案我才會提案刪除1億5,000萬。 主席:請次長說明,如果刪除1億5,000萬元,你們有工作上的困難嗎? 卓次長士昭:誠如貿易局徐副局長的說明,為了讓南部地區尤其是高雄、台南地區的貿易專業人士能夠享受和北部一樣的服務,所以我們決定在南部開設貿易人才訓練班,這是…… 葉委員津鈴:如果真的要設在高雄,請寫出來。 主席:請貿易局寫一個主決議,然後預算照列。 處理第73案。 陳委員明文:第71案已經通過了嗎? 主席:剛才已經通過寫一個主決議…… 陳委員明文:我還沒有發言。 主席:抱歉,我沒有看到你舉手。 陳委員明文:因為我還沒發言,但如果要通過,我也表示尊重。 主席:好啦!讓它過啦! 陳委員明文:我們還沒有瞭解得很清楚,聽不太懂他們說什麼,可以再聽一下嗎?如果一次就要通過41億,讓人覺得有點草率。 主席:請陳委員表示意見,但是我們已經通過了。 陳委員明文:提案內容寫到103年的決算39億,請說明104年到現在為止的執行數為多少? 主席:請次長說明。 陳委員明文:103年的決算是39億,104年到現在已經將近11月底,你們的預算編列多少,執行多少?推廣貿易基金最主要的經費都編列在此,全面委外,我不瞭解你們這些錢怎麼執行。 陳主任淑靜:104年所有的委辦經費都已發包,到10月為止真正核銷的數字是二十六億七千多萬,這是指單據已經核銷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到11為止的發包數是多少?照理來說,你們的預算不可能到12月才發包,若是如此,年底將無法執行完畢,所以你們應該在6月時就全部發包完成了,而且這筆41億的預算全部都是委外,要執行的錢應該皆已執行。我想瞭解,103年你們花39億,那麼104年你們已經花了多少錢?不需要花的經費就不要花,不可能到12月還要發包,如果你們104年才花26億,但今年又編41億,這樣是不是浮濫編列? 陳主任淑靜:實際的數據我們回去還要經過統計,不過根據剛才稍微統計的結果,到目前為止,發包數已經達40億以上了。 陳委員明文:你們104年編多少預算? 陳主任淑靜:104年編41億1,932萬8,000元,這項委辦經費在105年度已減少745萬元。 陳委員明文:請問「委託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品在海外設置行銷據點」這部分是在做什麼? 何組長莉芬: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的產品共有17類22項,我們協助這些產業海外出口,並且給予參展的優惠補助、提供商情資訊,還有給予人才培訓,在這些方面我們提供資源給想要出口的廠商。 陳委員明文:受影響的產品有多少? 何組長莉芬:17類22項。 陳委員明文:你們的具體作法為何?到每個國家設立行銷據點嗎? 何組長莉芬:這17類22項的產品中,最主要是與紡織相關的產品要到大陸布建通路,行銷據點的計畫是透過在大陸有據點的台商企業為管道,讓這些廠商的產品能在大陸上架,同時透過電子商務的方式協助這些廠商。 陳委員明文:你們怎麼花這3,500萬元?你說要到大陸設據點,但他們原本就有據點了。在這17類22項產品中,請你舉個例子說明。 何組長莉芬:紡織。 陳委員明文:到大陸什麼地方?要花多少錢?怎麼設據點? 何組長莉芬:我們有幾個推動的做法,方法之一是借力使力,讓臺灣的紡織廠商透過在大陸已經有據點的企業通路,在大陸的百貨公司或專賣店上架。另外,我們也介接大陸其他的通路,就是除了台商據點的通路之外,也開發其他通路。 陳委員明文:卓次長,所謂的因應貿易自由化是包括大陸嗎? 卓次長士昭:不是。 陳委員明文:怎麼不是呢?剛才講的就是如此,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的產品有17類22項,而設立的行銷據點則包含大陸。你都沒有在聽!為什麼因應貿易自由化會包含中國呢? 主席:剛才說明的那位官員的職務是什麼? 徐副局長大衛:這個案子是委託台南企業辦理,因為他們在中國大陸有通路,所以藉由他們的通路把國內比較弱勢的產業如紡織品,行銷到中國大陸,這部分也有展現實際的績效。 丁委員守中:很好啊!這對臺灣很好…… 陳委員明文:沒有好不好的問題。請問因應貿易自由化是不是就是指中國?國貿局在花這些錢…… 徐副局長大衛:這些錢是花在全球的自由化措施,台星、台紐都有,以後的TPP也會包含在內。 陳委員明文:這樣會不會助長大陸的紅色供應鏈? 徐副局長大衛:我們覺得不會,因為我們把產品銷到那裡…… 陳委員明文:所謂借力使力的意思是什麼?我們的紡織業不是已經是強項了嗎?這個做法是對的嗎? 徐副局長大衛:這就是像母雞帶小雞一樣,因為台南企業比較大,像紡織業有很多毛巾、織襪等比較弱勢的業者,沒辦法自己去中國拓銷。 陳委員明文: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品在海外設置行銷據點,共3,500萬元,我請你們舉例說明,你們說紡織業在大陸設置據點,這讓我很納悶,還有在其他國家設置據點嗎? 徐副局長大衛:委員只問3,500萬的部分嗎? 陳委員明文:這裡總共有41億委外的項目,我只是簡單問到3,500萬的部分。 徐副局長大衛:3,500萬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如果我問「有關委託辦理協助企業發展國際市場品牌輔導計畫」9,500萬這項,你們也要做說明,這樣我才知道你們的錢怎麼花,直接就通過41億不好。因應貿易自由化應該不包含中國才對吧!但根據你們的說法重點都是在中國,難道不是這樣嗎? 丁委員守中:第一個,我們在國際間早就已經有了嘛!Made in Taiwan的產品已經行銷國際了,而現在中國市場在迷Made in Taiwan的產品,加上臺灣標籤的產品反而賣得更貴、更好。另外,我們要突破加入其他區域的經濟貿易協定也必須先過中國這一關,所以先拚中國市場也是無可厚非,而且中國的部分在41億中只占3,500萬。 陳委員明文:這是其中一個項目,有好幾個項目,我在講1-17頁的第17項,17項有A、B、C,18項有A、B、C、D,後面還有19項、20項及21項,慢慢講。我只是想瞭解因應經濟自由化受影響的產品有多少,他們說有17類22項,然而其中一項紡織業,3,500萬的行銷據點竟然是設在大陸,所以我才會懷疑。 請問第18項「委託辦理協助企業發展的國際市場品牌輔導計畫」9,500萬,你們如何執行? 徐副局長大衛:這9,500萬是我們跟工業局合作,由工業局負責執行。 陳委員明文:怎麼和工業局合作? 徐副局長大衛:這是一個品牌全球拓銷合作計畫。 陳委員明文:工業局有列席嗎?請局長說明,雖然預算編在這裡,但其實錢是由你們主導對嗎? 吳局長明機:這筆錢是結合國內的管顧公司及法人,因為他們對輔導品牌很有能力,我們請他們輔導國內業者做品牌,並且與國際知名的Interbrand業者合作,請他們幫忙做國內品牌鑑價,以各種措施輔導品牌,使其逐步提升。 陳委員明文:你們委託誰?去年也有做,去年委託誰? 吳局長明機:去年是台經院。 陳委員明文:今年呢? 吳局長明機:今年也是台經院。 陳委員明文:這些品牌輔導都是委託台經院做嗎? 吳局長明機:對。 陳委員明文:他們這樣做有沒有具體的成效?請說明有什麼具體成效。 吳局長明機:有,品牌價值…… 陳委員明文:去年執行一年,今年也執行了一年,總有具體成效吧!請舉例說明。 吳局長明機:傳統產業的品牌價值在這幾年都有提升。 陳委員明文:舉例呢?你們每年都花幾億元,局長卻講不出來。 吳局長明機:讓我找一下資料再向委員報告。 葉委員津鈴:你們就把具體的成果講出來。 主席,第72案有一項委託外貿協會高達30億的預算並未送立法院審查,爰提案凍結預算五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經濟委員會提供外貿協會105年度的預算書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明文:局長,查到了嗎?請說明具體成效,有查到再講,現在在審查預算,不要亂講。 吳局長明機:我在找比較具體的數字。科技品牌、傳統產業及服務業的品牌都有持續發展,我們希望把品牌擴展到各個業別,讓他們都能成長。這2、3年間,我們在傳統產業…… 陳委員明文:局長都在講空話,你以為楊委員瓊瓔、丁委員守中或黃委員昭順都不懂嗎?講一大篇空話糊弄我們,你可以講實話嗎? 吳局長明機:同仁們在找具體的數字,因為我要找出具體的數字讓委員…… 主席:這樣好了…… 陳委員明文:主席,我還沒講完,慢一點做結論。 主席:我沒有要做結論,既然大家對於第71案及第72案有這麼多意見,我們暫保留,請你們拿出詳細的資料。 陳委員明文:主席,你就是在做結論。 主席:不是,我要暫保留,這個案子沒有要處理,我尊重大家的意見,我們要透明公開。如果委員們認為有不適當的預算,等一下請提出來,我們再刪掉,這2案就暫保留。 陳委員明文:主席,我剛才聽到經濟部對此提案有一個回應,因應經濟自由化提到大陸的通路,那麼對於全球經濟布局的方法是什麼呢?我們是要瞭解這些,要知道他們到底在講什麼。之前我們曾經提過,有一些中國的產品到臺灣過水之後,故意假冒MIT的品牌再銷到全球。我想瞭解,經濟部花這些錢委外的目的是什麼?得到何種效果?但他們卻講不出具體成效。 丁委員守中:陳委員,你自己沒看相關資料,你說我們沒看,我們去…… 陳委員明文:我不敢說你沒看,我知道你有準備功課,你很認真、很專業…… 丁委員守中:成衣公會等相關公會都向我們反映,他們要去大陸…… 陳委員明文:我們是一起監督他們的預算,不是在政策辯論,我們的立場是一致的,現在沒有分藍綠。 丁委員守中:沒有,因為你剛才說不像楊委員瓊瓔、丁委員守中…… 主席:局長,我沒有請你們說明時不要說明。第71案及第72案暫保留,我希望每位委員針對每個案子說明,等一下請你們提供比較重要的書面資料,如果這些預算確實有浮編,我們就把它列出來刪掉。 陳委員明文:其實有沒有浮編倒還是其次,問題是你們這些局長到立法院參與預算審查會議時都是一副「不然你們要怎麼樣」、「你們非通過不可」的態度,現在問你們什麼事情,你們都答不出來。 主席:有沒有浮編很重要,有浮編就是要刪掉。副局長顯然有一點狀況外……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很多事情是這樣,所以我們發現你們政策規劃的能力顯然是失能…… 丁委員守中:那是因為你太強勢,你拿著麥克風一直講,都不准人家講,人家怎麼敢講? 陳委員明文:我給他5分鐘去找資料,我剛剛問的問題…… 主席:不是你給他5分鐘,我已經保留,你要找多少時間,我希望你們…… 丁委員守中:現在你可以看到台灣有很多好的紡織產品,很多好的產品,我們要在大陸廣泛的行銷才能衝破它的紅色供應鏈,讓人家知道,否則的話你再不進去,它以為你沒有東西,取代、什麼都來了,把我們的空間都占了…… 主席:我簡單舉一個例子,剛才經濟部給我的資料,國產車納智捷國內今年只賣了1萬5,000輛,大陸賣了6萬輛,所以不管在大陸或其他國家,我們都必須把對外貿易做得更好,讓我們的產業能夠發展。 第71案、第72案暫保留,請你們把資料準備好,如果大家覺得經濟部有浮編,那我們就把它刪掉。 現在處理第73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陳委員明文:這算是結論是不是? 主席:沒有,我請他們去拿,不是結論。 陳委員明文:所以第71案、第72案怎麼處理? 主席:暫保留啦!等一下回來再處理。 陳委員明文:到我離開以後讓它通過? 主席:你不要這樣污衊大家,陳委員,想當院長的人,講話有時要講好話喔!不要講話都不講好話。 丁委員守中:陳明文要當院長,那話太多了,恐怕我們也要考慮考慮,話太多了,這個沒有中立,廢話太多。 邱委員議瑩:你們這樣是說如果他不講話,你們就支持他當院長喔? 主席:我們沒有這樣講,可是院長是要負責協調的,要當院長的人意見這麼多…… 丁委員守中:要當院長的人,廢話不能太多,廢話太多就不能當院長。 邱委員議瑩:協調的人不可以不講話啊! 主席:意見太多的人不能當院長。 第71案、第72案暫保留,經濟部針對每個案子的說明必須非常清楚,而不是人家講到東,你們又講到西,結果我們永遠無法把案子審下去,大家的時間都非常寶貴,在場許多委員都要參與選舉。 現在處理第73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葉委員津鈴:請問經濟部捐助補助獎助的對象有哪幾類? 主席:請經濟部準備書面資料,本案先保留。 現在處理第74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丁委員守中:請問外貿協會成立時,政府捐助的比例有否超過50%? 在場人員:沒有。 丁委員守中:年度政府預算補助有沒有超過50%? 主席:沒有超過50%。 丁委員守中:也沒有超過50%,按照預算法第四十一條,根本由經濟部監督即可,對不對? 主席:對,理論上是不用送到委員會審查的,但是經濟部已經送出來,我們大家互相尊重。對,我們只能尊重,就是請他們提出細目說明。 第74案照列。 針對第75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76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77案、第78案、第79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0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現在處理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基金來源部分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基金用途部分第82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3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第84案、第85案一起…… 邱委員議瑩:等一下,主席,你慢一點啦!你現在是又要趕火車了嗎?你好歹也讓我們看完嘛! 主席:好,是,謝謝。 丁委員守中:現在才看喔! 邱委員議瑩:不是現在才看,主席念到85的時候,我才看到83的編號而已,你就已經跳到85了,你好歹也讓我們看完嘛!又不是在趕火車,為什麼陳明文一走你就開始趕進度,一直劈里啪啦趕快過去? 主席:沒有,剛才保留的還是一樣保留。 第84案、第85案大家有沒有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6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現在處理(3)石油基金部分,針對第87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8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8-1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8-2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列。 針對第89案、第89-1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葉委員津鈴:關於第89案,請他說明一下,好嗎? 主席:請說明第89案及第89-1案。 陳副局長玲慧:跟委員說明,油氣探勘的經費主要是補助中油跟台塑,過去大家會認為他們的績效不很好,因為探勘工作需要比較長的期間,如果他能探勘到有價值的礦區,可以返還我們的補助款,然後也要給我們一些回饋金,目前我們大概回收了2億3,600多萬元,回收比率大概在14.1%左右。至今基金補助大約有62案,成功的案例大概有10案,國際間的成功案例大概都在20%左右…… 邱委員議瑩:你們國際探勘的部分包括哪些國家? 陳副局長玲慧:查德、澳洲、美國、奈及利亞。 葉委員津鈴:請問成果呢?剛剛我聽到你們至今只回收了2億多,但我們每一年都要編預算耶!你說只有20%的成功率,請問這方面還值得繼續從事嗎?還是旨在維持那些探勘人員的工作而已? 陳副局長玲慧:跟委員報告,20%的成功率是國際探勘的統計值,所以成功率不會很高,目前我們投入了62案,其中有10案成功了,國內的部分有6案,國外的部分有4案。 葉委員津鈴:那回收的利益呢? 陳副局長玲慧:國內部分大概有19億立方公尺,國外的部分是3,458萬桶。 葉委員津鈴:產值是多少? 陳副局長玲慧:我請同仁補充資料。 吳科長奇璋:我們設有回饋金比例,目前收到2億多,大概14%左右,剛剛也報告過,產出的天然氣有18.8億立方公尺,另外大約有3,500萬桶的原油。 葉委員津鈴:請問查德一案我們得到的產值是多少? 在場人員:查德這部分目前探採到的蘊藏量有3,180萬桶原油,至於產值就要看開發當時的油價而定。 邱委員議瑩:這樣算多還是少? 在場人員:算不錯了,再來就是要進行開發的話…… 葉委員津鈴:產值大概有多少美金,你們應該都有資料嘛!既然已經開採出來一段時間了,應該有產值產生了啊! 在場人員:還沒有,跟委員報告,現在是探勘期,如果依照目前的油價來算,價值大概約有9億美金。 邱委員議瑩:這部分我想請你們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你剛才講到查德的部分,幾個國際探勘案中唯一找到較好的礦源應該是在查德,對不對?比較有大的進展的就是在查德,是不是這樣? 在場人員:是,沒錯。對。 邱委員議瑩:據我所知中國現在也積極地到查德進行探勘工作,你們在查德當地的探勘工作似乎是看到中國的人員一來,你們就打算撤退了。這是查德當地的台僑告訴我的,而且查德當地台僑協助你們非常多,包括他們希望你們在那邊設立辦公室、設立永久的地方,可是你們看到中國來就撤退了,你們就不做了,是這樣嗎?如果你們在查德有這麼好的進展,為什麼不繼續做下去?為什麼要撤退?你們講有3,410萬桶,這個收入應該非常高啊!可是你剛才講回收只有3,400多萬,這是美金還是台幣? 在場人員:查德案子是中油公司在那邊獨資做經營人,所以我們在查德有設工作的據點,因為經營人是長期在做探勘的工作。 邱委員議瑩:中油做經營人,所以是中油主導所有的工作? 在場人員:對。 邱委員議瑩:中油自己要喪權辱國,感覺我們好像矮中國一截,你們難道都不能對中油提出任何的糾正或建議嗎?還是任由中油放棄、任由中油撤退回來,把我們挖到的原油全部奉獻給中國?現在查德的狀況就是這樣啊!你們有沒有確實掌握? 在場人員:我們可以把詳細的資料提供委員,目前中油在當地是當經營人,沒有放棄,他們一直很積極進行探勘開發,他們已經對查德政府提出開發計畫,等查德政府同意就可以開始進行,目前進行的階段是這樣。 邱委員議瑩:查德政府那邊,人家台僑已經在協助處理了,結果是我們自己要先放棄,是我們自己要往後倒退。 在場人員:我們把中油公司的詳細資料提供給委員。 邱委員議瑩:好,請把詳細的資料送過來。如果我們的國際探勘有這麼大的成效,我認為政府應該全力支持才對,不能任由中油就往後倒退了,這不是立法院所支持的,而中油的說法就是立法院可能不通過預算,或立法院不同意中油這樣做,這根本是胡說八道。請提供詳細資料給我們。 葉委員津鈴:主席,除了查德之外,是否也可以向委員會一併報告開發的地點? 主席:可以。針對第89案,減列五分之一,凍結五分之一,就是1億1,000萬,對不對? 葉委員津鈴:對。 主席:各位對預算有沒有特別要處理的,本席一起處理。 邱委員議瑩:是指第89案嗎? 主席:對。 邱委員議瑩:預算凍結一部分,請他們提出報告。 葉委員津鈴:就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不減列嗎?好,那就凍結五分之一,請經濟部來做報告,並準備好相關資料,五分之一的預算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89-2案、第90案、第91案及第92案,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剛才楊委員瓊瓔提到第77案、第78案及第79案,減列25億,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葉委員津鈴:現在處理哪一案?速度太快了,我趕不上。 主席:第77案、第78案及第79案,照楊委員瓊瓔意見,減列25億3,000多萬。 繼續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部分,處理第92-1案及第93案。 邱委員議瑩:第90案及第91案呢? 主席:第90案、第91案及第92案,剛才處理過了,邱委員有意見嗎? 邱委員議瑩:這是有關電動車的,剛才唸的不是有關石油的嗎? 主席:現在是石油方面,電動車的部分還沒有處理。 邱委員議瑩:電動車的部分不是第90案和第91案嗎? 主席:是第90案、第91案及第92案這3案,現在處理這個,大家有意見嗎? 邱委員議瑩:有,本席有意見。 主席:有什麼意見? 邱委員議瑩:請吳局長說明電動車的推動計畫,你們是主動積極去推動嗎?還是被動接受申請?你們編列的錢不少,我們上回有談過電動車的市場。 吳局長明機:現在我們的目標是朝向電動大巴,因為電動大巴減少PM2.5的效益會比較高,而且它有車隊在運行,可行性會比較高,明年會進入補助的階段,因為相關的標準建立了兩、三年,今年才有大巴通過檢驗,所以比較大幅度的補助會發生在明年。我們希望委員幫忙,明年如果以大巴為主,我們會非常需要預算。 邱委員議瑩:請問局長,你們推廣電動車這個政策已經執行多久了? 吳局長明機:從民國100年到現在,之前是以小車為主,去年政策調整以大巴為主,因為大巴的外部效益比較高,包括減少PM2.5等,大巴的標準是今年才確定,今年七、八月時有兩、三家公司通過檢驗,有檢驗之後,我們才放心去做補助。 邱委員議瑩:你們預計明年有多少輛大巴得到補助?小客車就不推廣了嗎? 吳局長明機:小客車也會推,但我們是希望小客車跟國際的供應鏈結合,將來去跟國際廠商合作。小車因為油價降低,推動比較緩慢,所以我們改成讓小車去跟國際供應鏈做結合,還是會推;而且小車可能還要跟地方政府合作,地方政府要釋放出停車空間做充電設施,才會有發展的機會,所以小車方面是要跟地方政府合作。至於大車的部分,今年已經把檢驗的基礎環境做好了,明年就可以開始推動,這是我們的希望。 邱委員議瑩:我覺得政府對於推動電動車這方面不夠積極,你們在100年已經開始做電動車推展工作,不管是小客車或是大巴,但4、5年的時間過去了,科技已經日新月異,當年你們推動的標準跟現在的標準已經不太一樣了,我覺得時效跟速度實在太慢了,我一直希望政府能夠在這個區塊多多加強,比如行政院各公務單位每年都有編列換車的預算,如果換電動車有沒有可能得到你們的補助?或是由政府單位開始積極去推廣,你們現在一直講要減少PM2.5和減少空污,但我覺得政府對這個區塊並不太積極,所以每一年的執行成效都非常低,我對此非常有意見。 吳局長明機:因為成本還是很高,主計單位目前還不同意補助公家機關購買,基本上還是補助民間。 邱委員議瑩:主計單位實在太保守了,公家單位每一年的車輛維修費用就可以買好幾輛新車了,每一年每一個單位都在編列購車預算和維修預算,維修預算都可以買好幾輛新車了,為什麼不把那個錢拿來投入電動車市場、把這個錢拿來做推廣? 吳局長明機:我們從今年開始目標著重在大客車,補助車次明年開始會逐年上升,目前大客車已經有137輛了,我們希望每年至少有300輛。 邱委員議瑩:現在全台灣有多少大客車? 吳局長明機:全台灣的電動大客車有143輛。 邱委員議瑩:其他各種大客車總共有多少輛? 吳局長明機:小車不到500輛,大客車是143輛。 邱委員議瑩:你現在講的是電動車? 吳局長明機:是。 邱委員議瑩:你們這個編列可以補助多少輛? 吳局長明機:如果以這個金額,大概一百三十幾輛。 邱委員議瑩:你們的編列只能補助一百三十幾輛,你說明年會有300輛? 吳局長明機:有些會配合交通部那邊還有一部分補助,我們這邊比較偏向遊覽車部分,交通部那邊針對公車這種公共運輸,還有另外的補助,所以我們是幾個部分結合在一起,將來我們也希望爭取一部分環保署的空污經費來做補助,效益會更大。所以這三億多元大概只能補助一百多輛左右,跟委員拜託,儘量能夠支持這個政策。 邱委員議瑩:好,我瞭解。 吳局長明機:謝謝委員! 主席:第90案、第91案、第92案、第89-2案,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列。 第92-1案、第92-2案、第93案一起的,請問各位,對第92-1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各位,對第92-2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各位,對第93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各位,對第93-1案、第94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列。 我們回頭處理第71案、第72案,就是貿易推廣工作計畫。葉委員,我們是不是這樣處理:凍結1億元,請他們把資料送來,給我們報告始得動支? 林委員岱樺:主席,你看怎麼處理,這邊我們用這個案子,這個案子你有連署,用這個案子來取代第71案、第72案,所以你可能要一併考量。 主席:可以,那個部分要寫…… 林委員岱樺:但是那邊不清楚,這一筆當中就是國企中心在去年成立。 主席:沒有關係,我知道,剛才你還沒有來的時候,這個部分他們有說明,但是我覺得你們寫得還是不夠清楚。 林委員岱樺:不清楚。 主席:你們剛才的說明是說,針對南部地區貿易國際班要開班等等,你們把它寫清楚,然後連同這個決議凍結1億元,還是你們不要凍結? 林委員岱樺:你要凍結1億元這麼多? 主席:40億元裡面凍結1億元,是兩件事,因為他們講不清楚,所以讓大家覺得有黑箱。 林委員岱樺:要不要讓副局長講一下? 主席:因為他剛才就是講不清楚,所以我們很生氣。 徐副局長大衛:不好意思。現在要我們提報的資料,請問委員指示的是哪一部分資料? 主席:剛剛講的就是,國際班的資料把它寫清楚。 徐副局長大衛:就是國際班的資料,是不是?就只有國際班的資料。 主席:文字寫清楚,因為你寫的人家不知道要幹什麼,好不好? 徐副局長大衛:好,就是國際班的資料,沒有問題,我們立刻補充。 林委員岱樺:國際班需要多少預算,我希望…… 葉委員津鈴:所以我要你寫清楚。 林委員岱樺:增加在黃委員的提案裡面,把高雄國際班、去年成立的臺中國際班與明年要運作的國際班,這兩筆資料寫在黃委員剛才的提案裡面。 主席:要把它寫清楚,預算你們要刪減、凍結,還是照列?就是第71案、第72案凍結1億元,加主決議,修正通過。 第73案沒有討論,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葉委員津鈴:少3,000萬元。 主席:減列3,000萬元有沒有意見? 葉委員津鈴:因為我要讓他提出對象,其實我沒有主張刪減。 主席:你沒有主張刪減,這樣我們把刪減的部分拿掉,再做一個主決議,請他們把相關重要資料送委員會。 徐副局長大衛:我現在可不可以報告?我們現在已經有資料。 葉委員津鈴:有了? 主席:送來每一個委員一份啊! 葉委員津鈴:就送給我們。 徐副局長大衛:好。 主席:這個預算照列。 新增的第92-2案、第114-1案、第114-2案,這幾個提案我們唸一次。 92-2、 案由:立院院會三讀通過經濟委員會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時作出第二項決議「……氣候變遷導致的極端氣候對於台灣影響越來越大,建請經濟部能源局針對再生能源躉售購費率應重新檢討訂定新的方案,以獎勵國內再生能源的發展,並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自104年起應落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生電能躉購費率均不得低於最近一年公告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以落實法律規定」,能源局迄今未依照決議辦理,因此本席建議凍結能源基金30%。 提案人:廖正井   連署人:黃昭順  楊瓊瓔   114-1、主決議 單位名稱: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預算 案由: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相關產值高達七千億,是我國重點發展新興綠能產業之一,為帶動台灣相關產業發展,爰就經濟部基金補助之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計畫之執行,既由政府基金出資補助獎勵,即應以扶助國內產業發展優先為原則,於國內廠商有風機及其基礎結構之製造與施工能力者,經濟部應監督示範業者,依示範獎勵辦法評選原則,優先採用國內廠商,目前已進行之部分,經濟部應督促示範業者遵循,並應於1個月內查明是否違反前述原則之情形,必要時應依示範獎勵辦法對違反原則示範業者進行處置。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葉津鈴  陳明文 114-2、主決議 單位名稱: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預算 案由:行政院已於101年2月核定「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預計於119年離岸風電推廣目標量規劃達4,000MW,此推動工作將帶動國內離岸風電力海事工程產業發展,爰應以採用國產自主供應產品為優先。為確保國產化之推動,經濟部應配合中長期離岸風力發電推廣目標量,逐年提高我國離岸風力發電海事工程國產化目標,107年國產化目標應達60%以上,110年國產化目標至少應達80%以上,並作為離岸風場區塊開發評選條件。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葉津鈴  陳明文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95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通過。 第96案至第102案有沒有意見? 在場人員: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3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4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5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6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7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8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09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0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1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1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2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3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4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4-1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對第114-2案有沒有意見? 陳副局長玲慧:遵照辦理。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問對第115案至第118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19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20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21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22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23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照列。 請問對第124案有沒有意見? 田委員秋堇:請問主席宣告照列是指預算照列嗎? 主席:是的,預算照列。 田委員秋堇:因為現在台電乾式貯存鋼桶所用的不鋼材質是304L,從國外的紀錄來看,這種不鋼材料對氯鹽沉積會產生腐蝕的作用,而且台電本身所做的實測數據也出來了…… 主席:所以,對第124案田委員主張要刪除全數預算,是嗎? 田委員秋堇:對第124案,本席主張刪減預算二分之一,並凍結剩餘二分之一預算。 主席:第124案陳明文委員是主張預算全數刪除;請問各位,對第124案還有無其他意見? 葉委員津鈴:我也主張全數刪除。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在乾式貯存上所使用鋼桶的材質,有幾個NGO團體是有疑慮的,因此,為了這個問題,我們做了一個研究的案子,如果沒有相關預算,我們就無法得知鹽害對於不鋼的鋼桶有沒有什麼樣的影響,所以,我們建議這個項目的預算減列500萬,俾讓我們在有限的經費下還是能進行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主席:經過執行秘書的說明之後,各位委員還有沒有意見? 田委員秋堇:美國對這方面已經做過研究,他們研究的結果認為鹽害的確會腐蝕貯存的鋼桶,在此前提下,我們為什麼還要再花錢去做美國已經做過的研究。 陳執行秘書布燦:因為每個地方的地理條件都不一樣,空氣中的含鹽量也都不一樣,所以,必須針對我們國家可能作為乾式貯存的地點進行當地環境腐蝕的研究。 田委員秋堇:你們已經決定使用304L不鋼材料所做的鋼桶來進行乾式貯存,怎麼會到現在才來做這方面的腐蝕研究? 陳執行秘書布燦:因為將來仍然要用到這種材料的鋼桶,所以,我們還是要做這方面的研究。 田委員秋堇:你們應該先做好研究,再根據研究結果決定要不要使用這種不鋼的材料。 主席:針對第124案,既然有委員提議要將預算全數刪除,我們就予以尊重,第124案預算全數刪除。 請問對第125案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照列。 田委員秋堇:對第125案,我們具體主張刪減預算二分之一,並凍結剩餘二分之一預算。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個案子是我們要持續進行的工作,正因為是屬於持續進行當中的工作,所以,我們建議減列2,000萬元,不要凍結。 田委員秋堇:就是因為這是屬於你們正在持續進行的工作,所以,我們才提出這個案子,事實上,你們在世貿大樓召開公聽會時,我從早上參加到晚上,可以說從來沒有突襲過你們,只是你們的方法錯誤,我講了又講,即使說破了嘴,你們就是不肯好好做,連朱立倫市長都不准把水土保持的證照發給你們,那時候包括水土保持的問題我們也都跟你們提過;針對現在所發生的問題,你們仍不好好重新去擬訂新的計畫,而是一直投錢下去,我們認為,這根本是在浪費人民納稅的錢,所以,我們提議應減列二分之一,並凍結其餘二分之一預算。 主席(李委員貴敏):請行政部門針對田委員的提問直接作回答。 陳執行秘書布燦:事實上,這項工作目前已進行到這樣的程度,如果我們不能繼續施做相關設備及維護的工作,前面所做的幾十億投資很可能就全部報廢了,這對國家的資產來說,顯然是不太好的事情。 田委員秋堇:你們就是會用這種「頭已經洗下去,不剃也不行」的說法一直來威脅我們,事實上,我們先前就已經告訴過你們如果把髮型設計錯誤,將女生的頭髮剪成男生的髮型,或是把男生的頭髮剪成女生的髮型,我們最不能理解的是,你們就是死都不肯改,還把錢一直投下去,甚至逼全國人民都要接受,這是什麼道理! 主席:請問這項工程是不是已經做完?還是已經進入維修階段?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項工程目前已經進入最後尾聲階段。 主席:所以,你們已經跟廠商簽了約,現在也到了要付工程款的階段,是嗎? 陳執行秘書布燦:是的。 田委員秋堇:這部分應該只有核一而已,對不對? 陳執行秘書布燦:核一跟核二都在一起。 田委員秋堇:核二的部分,你們還沒開始做,對不對?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都有在進行當中。 田委員秋堇:有關核二的部分,你們根本還沒有開始做,因為相關計畫最近才剛剛通過,所以,請你們不要混為一談,本席提議至少要把核二的部分刪掉,本席認為,錯誤的設計就是錯誤的設計,這與藍綠無關,試想,連朱立倫市長都不肯把水土保持的證照發給你們,就表示你們確實有問題! 主席:我剛才聽執行秘書所說,意思是講工程合約已經簽了,在此前提下,他們只有履約一途,否則,就會發生違約與賠償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工程合約既已簽定,對方也已經履約,現今已到最後要完工的階段,我們若將其預算刪掉,會不會造成違約的情況,這是值得大家審慎考慮的問題。不過,田委員提到核二的計畫才剛剛通過,應該不會有這方面的考慮,所以,在這裡行政部門必須釐清幾個問題,第一是核二的工程合約是不是也簽了? 陳執行秘書布燦:是的。 田委員秋堇:他們就是這樣做,不管我們立法院的意見如何,就逕自把合約簽下去,到我們發現問題時,就回答我們合約已經簽了。 主席:田委員,現在合約已經簽定的情況下,你要他們違約嗎? 田委員秋堇:我不相信核二的工程合約已經簽定,所以,請他們把合約簽訂的相關資料拿到本席辦公室,包括跟誰簽的,以及合約金額是多少等跟本席做詳細報告。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會把簽約的資料馬上送過來。 主席:請問田委員對本案的意見如何? 田委員秋堇:我覺得至少要全數凍結。 主席:因為田委員主張全數凍結中含有行政部門要付款的部分,這樣只會逼得他們違約,所以,請田委員凍結一部分,可以嗎?讓他們跟你確認今天所講的內容…… 田委員秋堇:那我提議凍結二分之一。 陳執行秘書布燦:可以凍結2,000萬。 田委員秋堇:如果凍結二分之一,你們至少還可以用到明年6月,而且,如果那時候你們跟我講清楚,到年底之前我也可以同意…… 主席:田委員不會讓你們違約的,畢竟你們若違約就一定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簡單來講,到底可以凍結多少才不致於造成你們違約?而且,這個凍結的金額不會影響到你們現在履約,並讓你們有一段時間可以跟田委員報告。 田委員秋堇:照理講,我應該凍結更多才對。凍結多少不會影響現行的履約,你們再找一段時間去跟田委員報告。 田委員秋堇:照理講,我應該凍結更多才對。 陳執行秘書布燦:建議凍結1億。 主席:1億是幾分之幾? 陳執行秘書布燦:五分之一。 主席:凍結1億,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至少要凍結2億。 主席:不要啦! 田委員秋堇:凍結二分之一,他們可以運作到明年6月。 主席:我的重點在於立法院的行為不要造成他們違約,我也覺得他們應該跟你報告,簡單來講,委員有問題,你們就要釐清他的問題,因為每位委員都有他的專業,拜託行政單位要特別尊重委員的意見。現在的問題在於,如果凍結1億,田委員可不可以接受? 田委員秋堇:凍結二分之一,至少他們可以執行到明年6月,並不會造成違約問題,我也尊重你的建議,我覺得你講的有道理。 主席:感謝。 田委員秋堇:凍結二分之一,他們可以履約到明年6月,我的任期只到明年1月底,如果他們能在我的任期內說服我,那沒有問題啊!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是連續性的工作,若一下子凍結那麼多,後續付款會有很大的問題。 田委員秋堇:我不是刪除,而是凍結。 主席:我們剛剛的意見田委員聽進去了,他沒有意思造成你們違約,我們都知道,工程案件違約一定有損害賠償,屆時若由全民買單更傷,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按照你的時程,去跟田委員報告,再拿捏一個彈性的時間,你們能忍受的金額是多少?剛剛你建議凍結1億,田委員主張凍結2億,可否折衷凍結1.5億? 陳執行秘書布燦:那就凍結1億5,000萬。 主席:第125案凍結1億5,000萬,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126案和第130案。 陳執行秘書布燦:國外再處理計畫部分,104年是全數凍結,我們有一個決策小組來做這方面的處理,104年凍結部分都還沒有處理,105年是不是比照辦理,予以全數凍結? 葉委員津鈴:全數刪除。 陳執行秘書布燦:如果刪除,後面就沒有辦法再繼續討論,我們是不是要尊重決策小組?如果105年也全數凍結,在決策小組還沒有做決定以前,讓它繼續維持凍結的狀態,這樣是不是比較有一致性? 田委員秋堇:你們的決策小組是哪些人? 陳執行秘書布燦:立法院的專案決策小組,目前還沒有做任何決策,還繼續處理中。 田委員秋堇:不是翁委員重鈞擔任召集人嗎?你要去拜託他啊!怎麼能因決策小組沒有做決策,所以我們就不能凍你們的預算,也不能刪你們的預算。 陳執行秘書布燦:不是,這個預算全部繼續凍結。 主席:他的意思是,我們可以用凍結的方式,他們不介意,畢竟立法院已經成立專責單位進行監督,所以他建議不要刪除,可以全數凍結。 邱委員議瑩:我們比較主張刪除。 主席:如果刪除,會變成同步封殺原來專案小組的職權。 田委員秋堇:那個專案小組根本開不成會,也沒有辦法開會,開會就像開玩笑一樣,到後來主席都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主席:主席啊? 田委員秋堇:對啊!我們上次在群賢樓101會議室開會,主席躲起來,我們都找不到人,還耍性子說他不當主席了,還是我們拜託他坐上主席台的,簡直就像一場鬧劇。 葉委員津鈴:104年度的預算都沒有結論,105年度的預算根本就不必編,所以我們才主張全數刪除。 田委員秋堇:刪二分之一,凍二分之一。 陳執行秘書布燦:同意。 主席:大家能達成共識,不容易。第126案和第130案刪二分之一,凍二分之一。 處理第127案。 陳執行秘書布燦:第127案是請瑞典公司來看我們所有終極貯存的案子符不符合國際標準,這是國際上一定要進行的作業,也是國內法規的要求,如果全數凍結,執行上可能有困難。 主席:已經簽約了嗎? 陳執行秘書布燦:已經簽約而且執行了,104年已經執行900萬,這是延續性的案子,如果現在凍結,我們有困難。 主席:田委員,這是延續性的案子。 田委員秋堇:我知道,但我還是主張全數凍結,你們請瑞典SKB公司來幫你們做工程管理及諮詢服務工作,我的提案講得很清楚,美國和日本都採取水平放置,也就是未來用過的核燃料拿出來的話是水平放置,我到瑞士考察時,他們給我看未來如何處理的動畫,瑞士有國家專責處理核廢的機構及研究中心,目前瑞士採取水平置放,但是你們現在是用直立式,因為台灣常有地震,所以SKB公司內部的文件也覺得滿不安的,因為瑞典幾乎沒有地震,但是台灣是一個常常有地震的國家,他們自己都承認他們對地震沒有經驗,我覺得SKB公司還滿有職業道德的,但是他們還是接受你們的委託,今天你們連委託的對象都出狀況,民國103年5月19日到5月30日,你們到瑞典、芬蘭考察放射性廢棄物營運設施,你們的報告提到瑞典、芬蘭目前用過的核子燃料同廢棄物罐的處置概念已經發展為經濟的水平貯存,有可能取代垂直貯放,你們花人民的納稅錢到現場考察的報告都說水平貯放比較經濟,美國是水平貯放,日本常有地震,也是水平貯放,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垂直貯放?今天不是不讓你們處理,既然幾十年前蓋了核電廠,這些用過的核燃料棒,我們大家要共同面對、共同處理,但是你們所選擇的公司、你們所選擇的方法總是漏洞百出,所以我才說應該全數凍結、作總檢討,不然你們錢一直花下去,年深月久之後再跟我們講現在已經花多少錢了、就要完成了,所以最後一筆錢也不能不給你們,你們都這樣啊!好像切香腸,每次都用一樣的理由,說頭洗下去了,不能不洗到底。 主席:對啦!但是田委員,因為它是延續性,如果合約裡面有給付期間的話,現在凍結預算,不讓他們給付,到時候損害賠償要全民買單,我覺得也不妥。 陳執行秘書布燦:因為現在還在研究評估階段,我們沒有說一定要採取垂直或水平,兩種都可以,就看將來的設計,如果將來經過評估,認為水平確實比較好的話,當然就會這樣處理。現在都還沒有決定,不會說現在就決定採垂直的方向。SKB公司因為是瑞典公司,比較先進,有些經驗可以當作我們的參考,所以他們來檢視我們,而我們也不是一定非要採取他們的技術不可,事實上,以他們的技術而言,水平、垂直都可以用,我們並無定見,到時候也許就尊重委員的意見也不一定,所以這部分…… 主席:好,聽懂了。田委員! 田委員秋堇:對不起,主席,可是他們在台日高放研討會就報告說,未來要採取垂直的。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都還沒有決定,絕對沒有這種決定,我們從來沒有說一定要採取什麼,都是研討,大家在討論用哪一種比較好,都在討論的階段,所以這只是一個評估的研究工作而已。 田委員秋堇:好,主席,那就凍結二分之一,請他到我辦公室報告,好不好?因為我們讓他過了,以後他要採垂直還是水平都隨他們高興。 主席:田委員,我建議這樣子啦!凍結、向你報告我絕對不反對,但是凍結多少,我的前提是不能造成他們違約啦!這是他們要給人家的服務,不是將來去製造…… 田委員秋堇:主席,我請教一下,這五千萬中有多少要給SKB公司?還是全部都要給SKB公司? 主席:多少錢?你們要講一下啊!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是全部都要給SKB的。 主席:什麼時候要給?是有分期還是……?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會分段給。 主席:好,現在在不影響的情況下,假設最後一期是明年的5月要給,那就凍結那一部分錢,然後你們在付款之前向田委員報告啊! 田委員秋堇:聽說是分3年,是不是?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可不可以先凍結500萬? 主席:田委員,500萬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主席,如果是分3年,我就認為先凍結三分之一。 主席:凍結三分之一,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因為我凍結的是你們後年的,你們明年還是可以。 陳執行秘書布燦:好,我們接受。 主席:好,第127案,預算凍結三分之一。謝謝大家都很理性的討論。 田委員秋堇:對不起,剛才他說要到我辦公室來報告。 主席:好。 行政單位對於每一位對預算編列、使用有疑慮的委員,都務必要讓委員瞭解清楚。 處理第128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 陳執行秘書布燦:報告委員,這也是延續性的潛在處置母岩的特性調查,是針對全國所有地質進行調查,這項調查要從104年一直進行到108年,預算必須持續執行。我們當然知道有很多委員擔心最終處置場會放在台灣本島如大南澳等地,事實上這是兩件事情,我們現在還在調查研究當中,調查之後獲得的地質資料可以讓我們全國來應用,因為我們建立了完整資料庫,這和後續的選擇其實是兩件事情。因此,我們的建議就是可以減列1,000萬元,其他的請讓我們持續性的進行。 主席:田委員,怎麼樣? 田委員秋堇:我為什麼認為這筆預算應該全數凍結?第一,因為我們之前在質詢的時候,他們就跟我說,他們現在都沒有在作調查。第二,事實上,經濟部有中央地質調查所,前所長退休之前,我有一個機會遇到他,他就跟我講他們長期都有在作調查,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另外編列預算進行調查?這一億多都是人民的納稅錢。 陳執行秘書布燦:地調所所作的調查是比較大範圍的,所調查的地質和我們進行的詳細的母岩特性調查範圍不同,如果地調所可以做,當然我們就不用做了,我們進行的調查將來可以提供地調所更多的database,其實對國家是有利的,這個錢絕對不會白花的。 田委員秋堇:我記得這一屆立委剛上任的時候,蕭美琴委員就接到花蓮地區原住民的投訴,說台電在那邊作調查,當時他就陪著這些原住民長老到立法院來開了記者會,台電說不會再繼續進行調查,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們跟我們立法委員講的話都是隨便講講,可以哄就哄、可以騙就騙?然後你們現在化整為零,用委託調查的方式下去做嗎? 主席:有沒有田委員講的情形?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說明一下,當時我們停止鑽探,就是不再鑽井,因為鑽井會讓大家誤以為就要在那邊做最終處置場了,為了避免引起民眾的疑慮,所以我們所有鑽探的工作一律停止,然後用其他的方式例如地面雷達、衛星等持續進行研究分析的工作。鑽井的這部分,我們絕對遵守我們的諾言,就不會再進行,可是其他的研究工作,就是我剛剛講的這部分,可以建立更多的地質資料,對國家有利,所以我們還在進行當中,按照法規,我們一定要進行這方面的作業,如果我們不做就違法了。 主席:好,我懂了。田委員,他的意思就是他當時回覆蕭委員的是鑽井那部分,和現在進行的調查不一樣,所以他們對蕭委員的回覆並無不實的情形。 田委員秋堇:我想要瞭解一下,你們這項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已經進行幾年了?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這項調查從94年開始持續到現在。 田委員秋堇:你們每一年花多少錢? 在場人員:每年大概一億左右。 田委員秋堇:已經10年了,是不是? 在場人員:是,會隨著工作性質、目標有所增減。 田委員秋堇:10年你們花了差不多10億了,要花到什麼時候? 在場人員:到106年會有一個階段目標,會有一份2017年的報告呈現出來。 田委員秋堇:那就是後年,是不是? 在場人員:是。 田委員秋堇:你們現在也差不多研究出個成果了吧? 在場人員:每年都會呈現初步的成果,也都會定期集結成果報告給主管機關原能會。 田委員秋堇:到106年時,你們最後的成果報告就會選定在哪裡了嗎? 在場人員:目前還在做全國性的地質普查。 田委員秋堇:你們花10億元,做了10年。 主席:田委員,有關地質普查的部分,因台灣位處地震帶,所以我認為他們做出來的調查不管將來是在這個處置計畫上也好,還是對整個台灣地質的瞭解上也好,都會有所幫助。 葉委員津鈴:主席,他們94年就開始進行特性調查了,不曉得有關調查的幾個地點,可不可以讓委員會知道? 在場人員:整個全國性調查的範圍,包括台灣以及我國的整個領域,涵括了台灣的西南部、整個東部以及相關的領海,另外像澎湖、金門與馬祖都在其中,所以調查是全面性的,謹作以上說明。 葉委員津鈴:總是有個點嘛!我現在問的是「點」,所以到底是有幾個點? 在場人員:因為這是全面性要做的,所以不能說…… 葉委員津鈴:我問你的是有幾個點? 陳執行秘書布燦:先全面性調查完畢之後,才能進行可行性的分析,針對「點」做更詳細的調查,所以現在尚未進行到「點」的部分,而是在做「面」的部分。 葉委員津鈴:但是母岩的特性具有區域性,而非全台灣或某個海域會怎樣。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要先將全台灣的母岩,也就是將所有的地層調查完畢,才能逐漸知道哪裡有什麼樣的母岩,其特性又是如何,所以要花的時間很長,這個要…… 葉委員津鈴:從94年到現在也有10年了嘛! 陳執行秘書布燦:因為地下的東西非常難處理,也非常難探測…… 葉委員津鈴:你們完成了幾處的母岩特性調查? 陳執行秘書布燦:如果以分區來說的話,5個區域包括外島、北部、東北部地區、西南部地區、東部沿岸等,我們就是分成5區進行廣面調查的。 葉委員津鈴:請問可以提供這5區的資料給委員會嗎? 陳執行秘書布燦:可以,我們會補充這部分的資料。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意見? 田委員秋堇:我覺得至少要凍結二分之一,因為他們一直做,委託了兩年就應提報告,但是到現在卻還是「茫茫渺渺」,也不知道哪裡適合。請問你們之前花了那麼多錢,到底是在調查什麼?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些全面性的資料是非常豐富的,如果要凍結二分之一的話,我們付款就會有困難。 主席:請問你們可以凍結多少? 陳執行秘書布燦:能不能凍結1,000萬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凍結1,000萬元有無異議? 田委員秋堇:這裡是編列1億3,800萬元,如果凍結一半的話,你們至少可以做到明年6月。 陳執行秘書布燦:可否凍結3,850萬元,讓我們還有1億元可以執行? 主席:田委員和葉委員,他們把餘額的3,850萬元…… 田委員秋堇:如果要談餘額的話,就是刪除。 主席:如果刪除的話,他們就會有困難,因為他們在簽約的時候,簽了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這要如何刪除? 田委員秋堇:主席,我們的預算還沒過,他就不應該簽約。 主席:因為這個計畫是有接續性的,他之前有講,這不是一個新的計畫,而是一個接續的計畫,所以…… 田委員秋堇:你們是長期委託誰在做的? 陳執行秘書布燦:是工研院,他們有這方面的特殊專利與技術。 田委員秋堇:不只工研院吧!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部分只有工研院才有相關的技術。 主席:可不可以凍結3,850萬元? 田委員秋堇:至少凍結5,000萬元。 主席:凍結5,000萬元可以嗎?看來是真的有困難,不然要凍結多少錢? 葉委員津鈴:把資料整理出來。 陳執行秘書布燦:委員需要的資料,我們都能提供。因為在進行當中…… 主席:田委員,可不可以凍結3,850萬元? 田委員秋堇:本來我要凍結二分之一,如果凍結二分之一的話,就是凍結六千多萬元,不然凍結三分之一好了。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8案凍結三分之一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29案。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建議減列500萬元,讓它可以持續進行,而這也是個由核研所持續進行的計畫,時間是從104年到108年。 主席:對於第129案,行政單位說要凍結500萬元,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這是要給核研所的錢嗎? 陳執行秘書布燦:是的。 田委員秋堇:大家都認為核研所專業,而且也是國家的機構,但是你們在水平貯放和直立式垂直貯放上,核研所竟然完全沒有意見。如此,請問核研所在專業什麼?他們比瑞典的商業公司還不如。 在場人員:核研所在2009年時,曾提出一份2009報告,其中有針對水平與垂直的部分進行探討。誠如剛才所述,在107年時,也會針對垂直和水平的部分進行探討,但是現在都還在評估中。 主席:田委員這樣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你們在台日高峰研討會上大談107年就要採取垂直式了。 陳執行秘書布燦:不會,我們沒有做出任何結論,那些都只是討論的過程而已,所以我們兩邊都會研究。 田委員秋堇:現場還有日本的專家在問是不是垂直式的,他們也覺得很驚訝。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個部分我們會再研討。 田委員秋堇:這件事情我們討論了這麼久,我去過核一廠看過你們的貯存筒,它建得非常高,地震時萬一倒下來就不得了了。 陳執行秘書布燦:我們當然都會檢討,在技術上我們會分析水平或垂直哪個才比較好,這部分會由專家進行。老實說,我們沒有這領域的專業,所以最後還是要尊重專家的意見。 主席:田委員,這邊只是在評估,如果是評估的話,就讓他做吧!若不讓他們做的話,關於安全性、妥適性等不就都沒依據了嗎? 葉委員津鈴:主席,不曉得這方面的研究是從哪一年開始的?我想,應該不是今年才編列預算的吧! 主席:請行政單位回答葉委員的疑慮。 陳執行秘書布燦:這裡一樣都是長時間的計畫,我們從94年到104年,過去就已進行了10年的研究發展的工作。這部分我們也會同步世界各國研發出來的新技術,像我們就有向日本取得最新的技術,美國亦然,歐洲各國也有發展出新的技術,因此在這個部分,我們要隨時進行發展研究的工作。 主席:理解。 葉委員津鈴:從94年就已經開始評估、研究,到現在也10年了,核研所是不是總該有一個明確結果? 陳執行秘書布燦:跟葉委員報告,我們在106年會把全部的報告交出來,我們稱它為2017的報告,這裡面就會有非常詳細的說明,涵蓋的地點、所做的分析牽涉到很多技術、人力和儀器設備,所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葉委員津鈴:這種研究效率未免太差,花10年都沒有結果,我很不以為然,所以我個人認為這種沒有效率的研究只是在那裡花錢而已,沒有成果,到現在垂直、水平哪個好、哪個壞,我們田委員一直都在請你們說清楚,對不對? 陳執行秘書布燦:報告委員,研究工作世界各國都在進行,花的時間其實都一樣,像歐洲,他們也是花二、三十年的時間,才能夠把地底下的詳細地質資料查清楚,每一條岩石是什麼樣,細縫有多少物質,有多少含量,都是花很長的時間去查,這都是為了安全,所以大家投資了這麼多時間跟金錢,這是非常值得的。 主席:葉委員,因為核子燃料的影響不只當代而已,所以它的安全性真的很重要,由於有關地質的評估現在已經到尾端了,如果最尾端的部分做得不詳實,前9年做的報告可能就不精準了,現在已經到了最尾端,而且只有金額八千多萬,相對而言,算是比較小的,是不是可以讓它過?如果你還有顧慮,請問你有什麼方式?不過,既然已進行到尾端了,可能還是有這個必要,否則,萬一報告是錯的,前面花的錢…… 葉委員津鈴:那就凍結三分之一。 田委員秋堇:今年10月20日至23日,核研所在台日高放會議報告時,還是直立式的,不是垂直式一個方案、直立式一個方案。 主席:現在已經12時,會議延長至處理完畢。 田委員秋堇:美國也是水平式的。 主席:他們沒有反對水平式,而是還沒決定要選擇水平式還是垂直式。 田委員秋堇:如果他們還沒有做最後決定,核研所在今年10月台日高放研討會的報告應該是兩個方案,而不是直接做垂直式的。 主席:如果你們還沒有決定,水平式和垂直式的評估是不是可以擺在裡面? 陳執行秘書布燦:將來會擺進去。 主席:他們會擺進去,現在他們還沒有決定,最後的報告出來時,他們會把水平式和垂直式的評估擺進去。 田委員秋堇:我同意葉委員的提案。 主席:凍結三分之一,可以嗎? 田委員秋堇:凍結三分之一,你們可以做到明年9月。 主席:明年9月距離現在不到1年。 葉委員津鈴:解凍很簡單,將來要解凍的時候,經濟委員會會配合你們。 陳執行秘書布燦:葉委員說會配合我們,這樣凍結就沒有問題。 主席:如果要解凍,你們還是要來報告,不是隨便丟個東西就可以解凍,哪有這種事。 田委員秋堇:請提供今年10月台日高放研討會的資料給我們。 黃委員昭順:乾脆都刪掉。 主席:確定刪掉?這樣會違約,屆時將由全民負賠償責任。 田委員秋堇:預算還沒通過,應該還沒有簽約吧? 陳執行秘書布燦:簽約了,而且在進行當中。 主席:我要提醒大家,做決定之前,要想清楚。 葉委員津鈴:這不是意氣之爭,是安全問題,當然要做,問題是他們已經做10年了,總是要有到底要選擇水平式或垂直式的報告。 主席:他們答應在最後的報告加進水平或…… 葉委員津鈴:現在只是凍結預算,並不是不給你們。 黃委員昭順:請他們在說明欄寫清楚,並把垂直式或水平式都放進去。 主席:做一個決議,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寫一個主決議出來,我們一起提,然後把水平式和垂直式都放進去,這樣就沒有凍結的問題。 主席:第129案不凍結,改為主決議。 田委員秋堇:這麼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們在預算審查時提出來,逼他們討論,他們還是會繼續做垂直式。 主席:這個不應該,主決議趕快寫出來。 第129案不凍結。 第13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2案。 陳執行秘書布燦:3個月提出來。 主席:第132案修正為:並於3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 第133案是有關105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的部分。 葉處長雲龍:第133案可不可以不要刪減?因為105年度預算是針對今年已經核定給地方政府的輔導案。 主席:葉委員,可不可以不刪減? 葉委員津鈴:好啦! 主席:第133案的預算照列。 處理第134案。 葉處長雲龍:第134案凍結500萬,這個案子跟前面那個案子一樣,我已經跟陳委員明文報告過了。 主席:行政單位表示跟陳委員明文溝通過了,所以第134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35案。 葉處長雲龍:第135案跟前面兩個案子不一樣,是要給地方政府的,如果凍結2,000萬,可能會影響…… 主席:第135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決議部分。 請問各位,對第136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36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7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37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8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38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9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39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0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0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1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1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2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2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3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3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4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4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5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5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6案有無異議? 葉處長雲龍:遵照辦理。 主席:第146案照案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一、105年度經濟部作業基金預算議案處理如下:第1案不予通過。 二、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部分:第2案至第9案均不予通過。 三、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第10案至第15案均不予通過;第16案管理及總務費用原提案減列1,000萬元,修正為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四、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第17案、第18案均不予通過。 決議部分:第19案至第47案均照案通過,第47-1案照案通過。 五、水資源作業基金部分:第48案不予通過,第49案、第49-1案、第50案至第54案均不予通過。 決議部分:第55案至第59案均照案通過,第60案不予通過,第61案至第64案及第64-1案均照案通過。 六、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部分:第65案至第68案均不予通過。 第69案及第70案併案處理,以第69案為主,修正為凍結500萬元,報告後始得動支。並作決議一項,內容如下: 105年度推廣貿易基金為我國加入TPP及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編列3,500萬元廣告費用,爰要求經濟部國貿局就廣告計畫的細項內容宣傳方式及計畫進度規劃應公開透明其進度及內容,並提出說明。 提案人:楊瓊瓔  黃昭順 連署人:葉津鈴 第71案及第72案併案處理,以第72案為主,修正為凍結1億元,報告後始得動支。並作決議一項,內容如下: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推廣貿易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委託培訓國際企業經營班2億3,485萬9,000元,要求應針對中南部增設國企班,應至少配置7,200萬元之預算,並應將預算配置及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邱議瑩  陳明文  高志鵬  蘇震清  黃昭順  楊瓊瓔  林岱樺 第73案至第76案均不予通過;第77案至第79案併案處理,照第77案通過,減列25億3,799萬1,000元;第80案不予通過。 七、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部分:第81案不予通過;第82案至第86案均不予通過。 八、石油基金部分:第87案、第88案、第88-1案、第88-2案均不予通過;第89案修正通過,修正為凍結五分之一;第89-1案、第89-2案、第90案、第91案、第92案、第92-1案均不予通過。 九、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部分:第92-2案、第93案、第93-1案、第94案均不予通過。 決議部分:第95案至第114案均照案通過;第114-1案、第114-2案均照案通過。 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部分:第115案至第123案均不予通過;第124案照案通過,全數刪除;第125案修正通過,修正為凍結1億5,000萬元;第126案與第130案併案處理,以第130案為主,原提案為全數刪減,修正為減列二分之一、其餘凍結二分之一後照案通過;第127案修正通過,原提案全數凍結,修正為凍結三分之一後通過;第128案修正通過,原提案全數凍結,修正為凍結三分之一後通過;第129案不予通過,但作決議一項,將原提案內容修正如下: (改主決議)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5年度肆、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發展功能及安全評估技術」編列8,934萬元,台電公司擬採瑞典SKB-3方法垂直貯存,然而103年5月19日至5月30日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及台電公司赴瑞典、芬蘭考察放射性廢棄物營運設施出國報告中記錄「瑞典、芬蘭目前用過核子燃料銅廢棄物罐之處置概念已經發展更為經濟之水平貯存中,有可能取代垂直貯放,其試驗可長期追蹤及並考慮參與相關實驗。」;另美國雅卡山也規劃採水平置放,日本亦規畫採水平置放,採水平置放有利於日後再取出,且水平置放較適於會發生地震地區。爰針對「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發展功能及安全評估技術」編列8,934萬元,要求應針對「水平置放」及「垂直置放」一併評估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田秋堇  陳明文  高志鵬  蘇震清  尤美女  葉津鈴  田秋堇 第130案已與第126案併案處理。 決議部分:第131案照案通過;第132案修正通過,將末句「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修正為「並於3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一、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部分:第133案至第135案均不予通過。 決議部分:第136案至第146案均照案通過。 主席:有委員提案及修正動議部分,照以上協商結論通過;沒有修正動議的部分均照列或隨同調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均已審查完竣,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