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3日（星期一）9時9分至11時35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羅委員淑蕾","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14分","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1時30分","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出席委員：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羅淑蕾    管碧玲    陳素月    簡東明    許淑華    林國正    李鴻鈞    劉櫂豪    陳根德    楊麗環    王進士","      委員出席14人","請假委員：陳雪生","列席委員：許添財    盧秀燕    林德福    李貴敏    邱文彥    李桐豪    呂學樟    張慶忠    葉津鈴    蘇清泉    楊瓊瓔    賴振昌    徐少萍    王惠美    林滄敏    潘維剛    盧嘉辰    陳怡潔    羅明才    江啟臣    蕭美琴    黃偉哲    孔文吉    鄭天財    周倪安    黃昭順    吳育昇    邱志偉","      委員列席28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專門委員：黃輝嘉","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1月16日（星期一）","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段落：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本日會議所列二項議程，合併詢答，分開處理。由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航港局局長祁文中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志清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葉宜津、羅淑蕾、陳素月、管碧玲、林國正及徐少萍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航港局局長祁文中、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志清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許淑華、簡東明、楊麗環、劉櫂豪及蕭美琴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段落：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三、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段落：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除第14、17及18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外，餘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四、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除第14、17及18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外，餘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航港建設基金審查結果：","(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86億0,769萬2,000元，照列。另「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預算，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隨同調整。","2.基金用途：原列119億7,835萬8,000元，減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1,823萬8,000元（含「馬公碼頭區金龍頭及國際旅運中心之民間投資可行性研究及招商計畫」1,543萬8,000元、「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280萬元）、「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澎湖港埠建設計畫」項下「龍門尖山碼頭區碼頭岸電系統建置」2,000萬元，共計減列3,823萬8,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9億4,012萬元。","3.本期短絀：原列33億7,066萬6,000元，減列3,823萬8,000元，改列為33億3,242萬8,000元。","(三)解繳國庫：11億0,676萬8,000元，照列。"],["(四)通過決議12項：","1.有鑑於105年度編列「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58億1,656萬7,000元，分別占基金105年度總收入86億0,769萬2,000元之67.57%，及總支出119億7,835萬8,000元之48.56%，為該基金105年度最主要支出計畫。由於部分子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欠佳，計畫結餘款繳回金額甚高，允宜審酌工程執行進度，覈實檢討105年度預算需求，以維基金資源之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8億1,656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2.有鑑於105年度編列「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第1年度經費1億2,000萬元。經查：本計畫將併目前辦理中之「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至110年）」提報行政院，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未符，實有未洽，允應檢討改正。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億2,0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3.鑑於自由貿易港區之設置係為使貨物自由流通，消弭國際貿易障礙，作為全球產業供應鏈之承接點，協助產業創造附加價值利潤，推動臺灣經貿發展。惟目前自由貿易港區業務推動因涉及多項關務議題，仍待協調精進，俾使貨物能自由流通，更減少行政管制，爰要求交通部協調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持續推動關務精進作為，並協調自由港區相關單位，研擬多元創新營運模式，以求共同推動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4.鑑於中國天津濱海新區發生大爆炸，致使當地民眾及工廠人員傷亡相當慘重，故我國商港亦應強化並建立危險品管理機制，以避免我國各港口之危險物品儲放區域發生類似慘劇。倘若危險品一旦爆發災害事故，不僅波及災害現場周邊建物及民眾生命安全，更將造成國家財產及經濟損失，影響甚巨；爰建請交通部責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航港局，儘速重新檢視商港管理機制、落實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規範事項、強化港區危險品管理查核、加強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及檢討法規修正等，以避免重蹈他國覆轍，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5.依據商港法規定，商港服務費應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惟以現行航港建設基金之收入範圍非僅包含商港服務費，支出亦不以國際商港建設為限。故從106年之預算書，應以附錄方式就商港服務費之收支及累積賸餘情形詳實說明，俾確切落實商港法之規定。"],["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6.現行娛樂漁船，其實際上均以載客從事海上觀光為主，但其卻仍由漁業署所管轄。為確保乘客之人身安全及將來海上觀光之品質，爰建議航政主管機關應於1年內將類此之娛樂船、觀光船均回歸航政主管機關管理。"],["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7.台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105年開始續編第二期工程收土計畫。鑑於過去曾發生以爐渣或其它廢棄物充填情況，造成汙染情況。爰要求此收土計畫，必須排除爐渣或其它廢棄物，以確保環境不受汙染及造地品質。"],["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8.鑑於105年度預計平衡表編列「其他資產─什項資產」科目9,766萬4,000元，主要為商港服務費欠費之催收款。然商港服務費為我國建設國際商港之主要資金來源，105年度預算案商港服務費欠費之催收款竟仍高達9,766萬4,000元，且部分商港服務費欠費多年，仍未完成催繳程序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允應確實依法並參據立法院決議積極檢討改善徵收及催繳作業，爰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於1個月內研議有效策進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以維護政府權益。"],["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9.鑑於蘇澳港近年來積極辦理招商轉型，釋出閒置土地，並成立自由貿易港區，目前已有電動車、舊建物活化、觀光暨轉運專區等業者進駐，業者同時也在周邊建置飯店、商場，並規劃購置船舶航行龜山島、南澳等地區，可望帶動宜蘭縣及蘇澳港之發展。臺灣鄰近日本沖繩縣，距離僅約600多公里，每年造訪日本沖繩縣的觀光客將近800萬人次，其中石垣島、與那國町、宮古島等南方3島的觀光客將近100萬人次，臺灣可將基隆港與那霸港合作發展為雙樞紐港、開闢臺灣與石垣島客貨運航線、建構宜蘭和與那國町一日生活圈，吸引日本沖繩縣之觀光客延伸旅遊行程至宜蘭，並可將宜蘭之農產品及民生物資運往沖繩縣。爰建請交通部責成所屬善用宜蘭之地理優勢，推動宜蘭至與那國町、石垣島或沖繩間之航線開闢，以促進宜蘭地區之觀光及產業發展。"],["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10.有鑑於103年4月韓國發生世越號渡輪沉沒，造成295人死亡、172人受傷，中國在104年6月發生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翻沉事件，造成442人死亡、12人受傷，發生事故船齡都在20年以上，可見船齡老舊對航行安全有一定程度之關聯。反觀，我國目前5艘營運金門─廈門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船隻，平均船齡高達23年以上，船齡最高已達29年，最新的也有15年，相較於中國經營金廈小三通航線船舶船齡平均僅約10年，我國業者船舶船齡明顯偏高，對於每年有約150萬人次小三通的旅客安全，將是一大威脅；此外，現行航港局辦理小三通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分配，卻訂定有「既有船舶營運」優先條款，讓新進業者難以取得航線營運分配，顯然有過度保障既有業者之嫌，也是造成業者不願汰換舊船之原因。基於提升航行安全與打破特定業者壟斷之嫌，要求交通部針對小三通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分配有關船齡限制與既有業者保障條款，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11.我國與TPP成員國之貿易往來，在2014年出口1,029.7億美元占我國出口之比重為32.83%，進口1,016.6億美元占我總進口之比重為37.1%。","我國與RCEP成員國之貿易往來，在2014年出口1,816.8億美元占我總出口之比重為57.92%，進口1,493.6億美元占我總進口之比重為54.5%。","2003至2014年我國對TPP成員國之投資額占我對外投資16%，計274億美元；對RCEP成員國之累計投資額占我國對外投資額高達81%，計1,403億美元，顯見我國與TPP及RCEP成員國間貿易依存度相當高。","TPP已於104年10月5日談判完成，RCEP也即將完成談判，但臺灣是否能加入談判仍存有變數。交通部航港局身為我國航運政策的領導者，面對海運環境變化，應積極訂定相關策略及作法，協助業者因應TPP/RCEP協定生效後，對海運相關產業所產生之衝擊。"],["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林國正　　劉櫂豪","12.旗津地區為高雄最早開發之地，居民多世居該地而從事漁業捕撈等相關工作，由於不諳法令，甚多住居從未登記土地所有權，長期飽嚐「有厝無地」之苦；近年來因港務公司進行港區土地劃分與土地地籍整理工作，與旗津地區居民產生諸多土地與地上物所有權認定之爭議，港務公司為解決爭端，動輒以訴訟的手段提告居民，歷經數年協調，目前已有7戶完成訴訟程序，並仍有24戶訴訟中及63戶將遭提告訴，居民苦不堪言！","鑑於旗津居民土地所有權問題有其歷史地理的特殊因素，實非現行法律可以解決，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暫停所有訴訟程序，提出專案解決。俟未來相關法令重新制定後，再予依法處理，以促進住者有其屋的公平正義。"],["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五)另有委員提案5案，不予處理：","1.澎湖、布袋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其104年編列預算以逾發包金額，105年續編之200萬元不具必要性，爰予以刪除。"],["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2.航港建設基金105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郵電費」科目項下「郵費」編列150萬元，比較上年度編列2萬5千元，增加147萬5千元，雖計畫說明較上年度增加商港服務費收取作業相關文書所需郵資，惟歷年預算未曾編列該項支出，且本年度也未說明新增理由與必要性，爰此，105年度「郵費」編列150萬元，應予以刪減100萬元，其餘數凍結二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應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3.航港建設基金105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編列1,321萬元，其中辦理港區外圍專用道路及既成道路之維護費用編列550萬元，比較上年度編列150萬元，增加400萬元，由於未說明預算增加之理由，為避免造成預算浪費、浮編預算，爰此，105年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1,321萬元，應予以刪減40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管碧玲　　劉櫂豪","4.航港建設基金105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科目項下新增「公共關係費」編列300萬元，除辦理與各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港口所在縣市政府、航商業者聯繫所需外，航港局另強調是為推動我國加入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其相關非政府組織，需積極協調國內公協會、相關國際組織及國家溝通交流，惟航港局已於105年公務預算編列600萬元成立STCW資訊研究中心，也是因我國非IMO之會員國，藉此中心委託國內公協會與相關國際組織、國家進行交流，以取得國際認同，顯然兩者目的、作用相同。爰此，為避免預算浪費，有關105年度在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新增「公共關係費」編列300萬元，應予以刪減10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管碧玲　　劉櫂豪","5.航港建設基金105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材料及用品費」編列352萬3千元，比較上年度編列182萬6千元，增加169萬7千元、成長93%，究其計畫內容主要是辦理商港服務費收取作業之行政與辦公材料所需，惟查本年度預算商港服務費收入48億2,800萬元，僅較上年度成長2.4%，然行政管理材料等耗材卻需增加93%，顯不相當與不合理，爰此，有關105年度「材料及用品費」編列352萬3千元，建議參酌上年度預算，應予以刪減15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管碧玲　　劉櫂豪"],["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212億8,120萬3,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5億6,474萬6,000元，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中「業務宣導費」100萬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展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200萬元，計減列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5億6,174萬6,000元。","3.稅前淨利：原列67億1,645萬7,000元，增列300萬元，改列為67億1,945萬7,000元。"],["(三)服務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新增投資4億5,130萬元，照列。","(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77億1,418萬5,000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有提案3案，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1.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攤」項下編列「捐助」預算2,082萬1,000元，其中1,300萬元係為帶動臺灣整體海運經貿等產業發展，推進海運升級，建立海運經貿智庫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海運經貿研訓基金會」，然而推動海運發展本為港務公司之本職，且交通部已有運研所作為智庫，港務公司成立基金會不僅疊床架屋，成立後恐是酬庸港務公司退休高官之肥貓機構，爰此，105年度編列「捐助」預算2,082萬1,000元，其中有關成立「財團法人海運經貿研訓基金會」之1,3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管碧玲　　劉櫂豪","2.港務公司105年度編列1,300萬元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海運經貿研訓基金會，但此基金會定位不明，又無業務發展必要。其成立後亦無其他經費可資運用持續運作，恐成為港務公司隱匿資金、移轉財產予私人之工具，又成為尾大不掉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爰將其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管碧玲","3.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編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海運經貿研訓基金會」1,300萬元。惟該公司新成立海運發展學院業務不僅尚未見具體成效，再規劃獨資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海運經貿研訓基金會，根本沒有必要，亦未見其成果，欠缺具體計畫內容，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八)通過決議21項：","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中，其「其他營業成本─代理費用」編列2,171萬5,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252萬4,000元，暴增1,919萬1,000元，亦即增加近7倍。","雖臺灣港務公司表示主要係辦理船舶維修業務增加，其相關代理費增加所致，卻全然未說明預算暴增7倍之原由，為避免臺灣港務公司胡亂增加預算，爰將「其他營業成本─代理費用」編列2,171萬5,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針對其辦理船舶維修業務增加之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中，其「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編列525萬6,000元，較104年度大幅增加近1倍，且相關「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更高出225倍。","雖臺灣港務公司表示主要係拓展自營商店業務收入增加，其印刷包裝紙等費用隨同增加所致，經查，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預計收入增加1,734萬8,000元，然支出也增加高達1,472萬元，為避免臺灣港務公司胡亂以拓展自營商店業務為由恣意編列經費，爰此將「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編列525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針對其拓展自營商店業務之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中，其「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材料及用品費」編列4,883萬6,000元，不僅使用材料費提高50%，且商品也暴增1,100多萬元。","雖臺灣港務公司表示主要係拓展自營商店業務收入增加，其商品等費用隨同增加所致，經查，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預計收入增加1,734萬8,000元，然支出也增加高達1,472萬元，為避免臺灣港務公司胡亂以拓展自營商店業務為由恣意編列經費，爰將「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材料及用品費」編列4,883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針對其拓展自營商店業務之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中，其「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364萬9,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334萬元，暴增30萬9,000元。","雖臺灣港務公司表示主要係公司朝多角化經營，相關文宣手冊、宣傳海報印製需求增加，致印刷及裝訂費增加。卻全然未說明需求暴增之原由，為避免臺灣港務公司胡亂增加預算，爰將「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3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針對多角化經營致使業務增加之相關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5.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中，其「其他營業費用─員工訓練費用─服務費用」編列2,767萬7,000元，然而，該經費卻包含將推行「海運發展學院計畫」培育海運相關人材，推廣進修課程等相關事宜之費用編列在內。","雖臺灣港務公司提高員工水準，培養優秀人才是臺灣港務之福，惟現今我國既有多所海事學校，竟然未以優先運用我國現有相關海事學系進行產學合作，更耗費鉅資另外成立一個學院，未見其功效，且預算並無明列於預算書上，明顯規避立法院之監督。","爰此，針對105年度有關海運發展學院計畫之預算2,767萬7,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管碧玲","(1)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1,992萬5,000元，較上（104）年度預算588萬元增加1,404萬5,000元，增加幅度高達338%，港務公司說明表示預算增加係為強化人力資本及增進研究能力，致力產業人才培育及建立海運智庫之相關訓練，講課鐘點及稿費、教育訓練費用增加所致，惟提供員工教育訓練雖為港務公司之職責，但港務公司例年來將大量研究案委外處理，是否有需要增進研究能力尚未可知，且目前國內已有眾多相關科系進行港務海運之相關研究，港務公司顯無獨立建立智庫之必要，另外據該公司提供之說明資料表示增加之預算，其中750萬元係用於辦理12梯次之菁英主管訓練之用，平均一梯次之費用高達62萬5,000元，令人匪夷所思，顯然預算有浮濫編列之情形，爰此，105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應予以刪減50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本案併第5案處理。","6.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編列1,472萬元，針對各項慶典活動費及航港、國會記者聯誼會等，顯有浪費公帑之嫌，爰凍結四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其相關慶典及國會記者聯誼對港務發展提供其相關資料，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7.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其他費用」針對員工親子活動費共編列139萬6,000元，因臺灣港務公司並未於預算書上說明該筆費用如何運用，凍結預算四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員工親子活動費與臺灣港務發展之間的關聯性，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8.有鑑於新興計畫「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相關建設計畫」總經費42億2,650萬元，工期105年1月至110年12月，105年度編列1億0,300萬元。經查：該計畫包含臺北港南碼頭區及相關設施工程、臺中港第105號碼頭後線設施設置工程及高雄港第77～79號碼頭改建工程等3項子計畫。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該3項子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將於提送「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一併納入報核。基此，該新興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容有未符，預算籌編作業核有欠當。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億0,3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林國正","(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相關建設計畫」預算1億0,3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國正　　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本案併第8案處理。","9.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附屬周邊事業多達5家，然除臺灣港務港勤子公司及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外，皆無預算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有規避國會監督之情形。又轉投資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公司及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皆刻意投資持股低於50%，實有規避國會監督。爰此，105年度對該兩公司投資金額4億5,130萬元予以凍結四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轉投資之子公司補送預算書，並針對轉投資持股低於50%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10.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投資成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公司，以因應郵輪港之政策。但此公司之性質等同於海港之桃機公司，但持股卻未過半，將來其主導權恐落入外資公司手上，不利於我國國家門戶海港之發展。爰凍結其105年度投資金額1億3,130萬元之四分之一，待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管碧玲","1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投資成立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其係為因應現在及將來之大型貨櫃船。但其應先探詢民間有無投資意願或現行裝卸公司輔導其轉型，而非由自己投入資金成立。且其投資持股未達半數，合資對象未定，是否能帶動國內廠商升級轉型或被外國廠商搶走主導權，均在未定。未確保投資效益及國內廠商之未來，爰凍結其投資金額3億2,000萬元之四分之一，經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12.有鑑於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編列「國內旅費」3,109萬3,000元、「國外旅費」584萬元及「大陸地區旅」費373萬9,000元，合計4,067萬2,000元，較104年度預算3,950萬9,000元，增加116萬3,000元。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營業基金編列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旅費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國內外旅費，未見特殊需求而有增加編列之具體說明，卻較104年度預算增加，有違行政院所定預算零成長原則，核有欠當。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每季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項經費使用說明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1)臺灣港務公司105年度於「業務費用─旅運費」項下編列1,542萬5,000元。","經查港務公司105年度國內及國外旅費分別較104年度預算增加116萬7,000元及21萬元。惟該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就國內外旅費編列說明，如同往年度僅簡略說明：依現行出差旅費標準及業務需要，未見有因特殊需求而需增加預算之說明事項，該公司對於國內、外旅費之規劃及預算之籌編，未盡覈實，核有欠當。","爰此，刪除本筆經費300萬元，並凍結剩餘全數經費，俟該公司針對各次出差之規劃，及其實際需求度，做一詳細分析，於3個月後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本案併第12案處理。","1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商港多已申設自由貿易港區多年，營運成效尚未達預期目標，審計部於102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亦分別提出：自由貿易港區之推動，對提升整體貨物量及港埠競爭力，暨對結合地方關聯產業之發展，成效未如預期；及現行自由貿易港區貿易量值，未符預期目標，建請交通部強化自由貿易港區之相關配套措施，以吸引廠商進駐等審核意見。並應審慎檢討現行所屬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營運招商政策，並釐定年度營運目標，以利外界監督考核其推動成效。"],["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林國正　　劉櫂豪","14.針對紅毛港遷村後，原住戶遷移至他處，原紅毛港舊址重建文化園區後，其餘的做為港務發展之用，園區保留下來了，但過去紅毛港存在的痕跡卻越來越模糊。日前，因唯一能指明他們過去所居住地區方向的指引被拔除了，居民在FB上發起運動，一起回到原指標處，掛上了臨時製作仿紅毛港標示的布條替代原本的標示牌，為重現紅毛港存在的軌跡，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該指示牌之回復甚至重新塑造紀念碑，以凸顯紅毛港過去存在的記憶。"],["提案人：林國正"],["連署人：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15.根據統計，全台從事釣魚相關休閒活動之人口約為300萬人，而在高雄則約有20萬人，為高雄市民重要之休閒娛樂活動，我國自詡為海洋國家，政府本應在發展觀光、休閒之立場，給予協助。然事實卻不然，由於政府沒有重視、支持，高雄的釣友們只能冒險攀爬消波塊，苦無一個安全的釣魚場所，高雄港眾多碼頭中卻未規劃任何一個可供釣友使用，反觀台中港，有條件開放釣魚區，並已開放100號碼頭供民眾垂釣。對此，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分公司應站在民眾之立場，替人民設想，開放過去紅毛港、南星計畫等劃定範圍內，規劃有條件開放之釣魚區，以發展相關休閒活動。"],["提案人：林國正"],["連署人：葉宜津　　陳歐珀","16.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預定於106年12月完工，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將於108年12月完工，而高雄港東側聯外高快速公路系統（國道7號）環評未過，興建無期！","據聞港務公司之應變計畫包含以借道過港隧道為替代方案。若然，屆時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預估每日裝載2萬貨櫃之貨車將穿越旗津過港隧道通往聯外道路，擠壓原本即相當擁擠之旗津客運情形。爰要求交通部不得如此便宜行事，未來亦不得僅以貨櫃吞吐為唯一思考來規劃道路。而應以同時解決旗津發展觀光後之道路承載困境，以旗津人、車出入為主軸，據以規劃旗津第二條美麗大道（隧道或跨海），以同時解決貨櫃中心聯外與旗津居民聯外的問題。"],["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17.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0%投資成立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但其業務均為原來母公司之經營業務，其成立之意義何在另人費解。爰要求其往後預算書均應附錄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之預算明細，其公司相關人員亦應出席相關會議，以利監督。"],["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歐珀","18.鑑於港務公司在101年成立之初，訂了三大原則：一、「不對內競爭」，二、「不與民爭利」，三、「不主動收回已開放民營之碼頭裝卸業務」。然從預定成立「高雄洲際貨櫃碼頭公司」，假借120及121號碼頭合併整體規劃，影響原來120號碼頭自營碼頭的作業生態；及在基隆規劃成立「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將基隆港西岸原屬於民營之西19、西20、西21碼頭納入港務公司來看，即與上述三原則有所違背。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研議如何積極導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民間業者形成公私夥伴關係，加強合作開拓新市場，並攜手邁向國際化的評估書面報告，避免與民爭利，而共創雙贏。"],["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19.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3月1日成立，係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港埠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趨勢，朝政企分離方式改制，將原分開獨立營運之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等四大國際商港，整併由港務公司營運，期以港群觀念統合各港經營發展，俾提高我國港埠競爭力。惟該公司整併迄今已逾3年，營業收入均未達預算目標，除臺北港外各港貨櫃裝卸量未見明顯成長，高雄港於世界排名亦未見進步，整併成效仍待研謀強化。爰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於1個月內研議有效策進策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俾有效發揮整併綜效，以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20.為提升營運技術與效能，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0月16日成立臺灣港務港勤公司，專職於拖船業務。自成立以來，公司經營績效顯著，獲利穩定成長。然而，在部分營運策略上，港勤公司的經營方針明顯重商趨利，例如於104年7月，任意調漲花蓮營業所交通船（引水交通船）收費。雖經協調，已於104年11月恢復原收費標準，然而作為國營事業單位，理應扮演協助者角色，促進花蓮港務發展; 其恣意調整費用之舉，已影響當地船公司的投資與未來營運計畫。有鑑於花蓮港務的健全及穩定發展的重要性，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整法令公布實施前，不得隨意調整服務費用。"],["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管碧玲　　陳歐珀","21.有鑑於港務公司自99年起開始辦理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總經費62億3,943萬元；且基隆港西岸客進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已執行之工程款逾7.7億元，卻因與地方政府間之回饋金爭議及對於文化資產規劃方向差異，相關工程即將終止，除造成公帑虛擲外，亦影響我國港埠之發展！爰建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基隆市政府針對回饋金及文化資產保存持續溝通協商，以利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早日動工。"],["提案人：葉宜津　　許淑華　　管碧玲　　徐少萍","(九)另有委員提案1案，不予處理：","1.營業外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796萬4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陳歐珀","11月18日（星期三）"],["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本日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文祺報告後，計有委員葉宜津、陳歐珀、李昆澤、楊麗環、羅淑蕾、管碧玲、王進士及許添財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文祺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劉櫂豪、簡東明及林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決議："],["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段落：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三、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審查結果：","(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3,215億5,173萬7,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112億5,163萬3,000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21萬8,000元、「管理費用」項下「會費、捐助與分攤」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費7,000元，計減列22萬5,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12億5,140萬8,000元。","3.稅前淨利：原列103億0,010萬4,000元，增列22萬5,000元，改列為103億0,032萬9,000元。"],["(三)服務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原列44億1,549萬5,000元，減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之出國考察經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4億1,499萬5,000元。","(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通過決議16項：","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郵件處理費」項下「服務費用」編列17億2,354萬元，惟中華郵政公司履次發生違反勞動法規之情事，其中桃園郵局在104年度已被查出4次（3月、8至10月）違反勞動法規之紀錄，郵政公司對勞動法規之漠視令人髮指，爰此，105年度「服務費用」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郵件處理費」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中「用品消耗」編列2億0,322萬5,000元，據中華郵政公司表示，近4年來郵差送信遭狗追咬件數為2,045件，因此郵政公司以「用品消耗」編列預算提供500支網球拍做為防身之用，然而多數郵差表示，帶著球拍很不方便，對住戶也不好意思，有違服務宗旨，且據了解，部分郵局係採行隨身攜帶狗點心之方式避免與狗發生衝突，爰此，105年度「用品消耗」應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3.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機場捷運A7站）」之「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預算編列21億8,487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郵務部門連年虧損，但卻仍有大宗郵件優惠措施，對已不敷成本之業務，無異係又對於廠商之補貼。爰要求自105年3月起，取消無名址郵件之大宗優惠折讓措施。"],["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5.鑑於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營運業務虧損連連，卻大慷人民之慨給與商務郵件低價折扣顯不合理，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郵政業務（特別郵資部分），2年內達成損益平衡之目標，以減少國庫虧損。"],["提案人：葉宜津　　王進士　　陳歐珀","6.有鑑於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員工人數彙表中，生產部門（郵務）預算員額為1萬2,486人，較104年度1萬3,184人減少698人，惟其「勞務成本」科目中與郵務有關之「郵件處理費」、「郵件運輸費」及「其他郵務成本」，編列「用人費用─津貼」預算共計5億8,065萬3,000元，反較104年度預算5億5,732萬9,000元增加2,332萬4,000元（增幅約4.18%），顯欠合理。又該公司105年度無論郵件營運量，抑或郵務預算員額均較104年度減少，相關津貼理應隨同減少始為合理。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1)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用人費用─津貼」預算編列預算共計5億8,065萬3,000元，較上（104）年度預算5億5,732萬9,000元增加2,332萬4,000元（增幅約4.18%），依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員工人數彙表中顯示，生產部門（郵務）預算員額為1萬2,486人，較104年度1萬3,184人減少698人，105年度預估郵件營運量26億1,585萬9千件，較104年度減少6,229萬3千件，為近5年度新低，整體郵務營運狀況呈衰退現象，員額也未增加，相關津貼預算實無增列之理，爰此，105年度「用人費用─津貼」應比照104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2,332萬4,000元。"],["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本案併第6案處理。","7.有鑑於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專案計畫─自動化機器設備購置計畫」第4年所需經費3億4,446萬6,000元，係為提升郵件處理效率，減少用人費用，而擬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7套及管理資訊系統設備1套，以增強市場競爭力。經查：該公司自動化機器設備購置計畫因受招標因素影響，迄至104年8月底止累積執行率僅0.03%，尚有3億6,800萬元待執行，105年度預算再編列3億3,446萬6,000元，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未合。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8.隨著網路科技發達，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自100年度起迄103年度，3年間已成長58.35%，預估105年產值將達1.12兆元，顯見電子商務市場與宅經濟發展所創造之網購包裹與快捷郵件交寄商機正快速成長。然中華郵政公司近年來在包裹及快捷郵件收寄量方面，不僅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有顯著成長，105年度預算甚至較100年度決算衰退10.47%，不利其郵件業務發展。爰決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如何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所帶來之商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作為書面報告，以因應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之困境。"],["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9.中華郵政公司郵件業務營運量呈下降趨勢，除因傳統函件收寄量受網際網路及電信科技發達之衝擊而日漸減少外，尚因包裹與快捷郵件等業務不僅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與宅經濟發展而成長，甚至呈衰退現象所致，該公司應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所帶來之商機，以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之困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計畫。"],["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10.中華郵政公司郵件業務營運量呈下降趨勢，除因傳統函件收寄量受網際網路及電信科技發達之衝擊而日漸減少外，尚因包裹與快捷郵件等業務不僅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與宅經濟發展而成長，甚至呈衰退現象所致，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偏遠地區積極辦理傳統函件的業務，並在都會區加強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所帶來之商機，以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之困境。"],["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林國正　　楊麗環","11.郵政商城自99年建置作業平台並正式對外招商營運起，迄至104年8月底止，加盟店家數已逾2,100家，預估105年度將達到2,400家。然隨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之增加，郵政商城之營業額及營業收入雖隨之逐年擴增，惟整體之營運仍呈虧損狀態。爰決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如何提升獲利能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策進作為書面報告，以期儘速轉虧為盈。"],["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王進士","12.郵政商城自99年10月正式對外招商及營運起，迄至104年8月底止已近5年，隨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之增加，郵政商城之營業額及營業收入亦隨之逐年擴增，惟整體之營運仍呈虧損狀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提升獲利能力，以期轉虧為盈。"],["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王進士","13.近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均逾13億元，惟內容簡略難以瞭解及評估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擬辦理局屋修繕之局處所名稱、所欲汰換之設備種類、數量及使用年限等相關資訊，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王進士","14.中華郵政將啟動整併計畫，預計將裁撤近百間支局，最快104年底率先裁撤國軍營區內郵局，105年起陸續整併業務重疊、使用率低的支局，至少300名員工受影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王進士","15.中華郵政公司服務據點遍及全國，為民眾提供郵儲壽各項服務，近年來對老舊郵局進行營業環境及空間改善與美化，提供民眾整潔、明亮與便利的用郵環境，應給予正面看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善與美化營業環境時，應注重及加強對非都市地區的改善，尤其是中南部、東部及偏鄉地區，如此，既可提升服務非都市地區民眾，亦可提供員工較優質的上班環境，另外，在觀光地區郵局進行環境改善與美化，也可讓郵局成為遊客拍照及打卡之觀光景點，帶動當地觀光人潮，創造附加價值。"],["提案人：許淑華　　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王進士","16.中華郵政公司擁土地85.6公頃、建物1,435棟，帳面價值高達822億元，該公司近年積極辦理資產活化工作，預計收益於5年內由2億3,000萬元倍增至5億元。由於該公司多次案例已將位於都會區之資產改建出租予連鎖性商業旅館，甚至設定地上權標予五星級飯店集團經營20年，形同將國營事業資產進行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後，大量委由少數人、單一行業運用，缺乏公益性與公共性。爰要求未來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活化使用應將公益性與公共性納入，並需照顧弱勢與兼顧社會公平正義之原則。"],["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八)另有委員提案2案，不予處理：","1.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27億9,653萬2千元，較上（104）年度增加7,061萬元，其費用大多用於各項業務之外包承攬，唯今年（104）11月初才傳出楊梅郵局之外包商有違反勞基法之情事，且過去也時有承攬勞工反映有違反勞基法之事件，中華郵政公司業務委外顯有失查，並未善盡為勞工保關之責，爰此，105年度「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應予刪減2億圓。"],["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2.有鑑於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科目編列優存超額利息2,739萬7千元，係以郵政員工優惠存款本金約304億4,100萬元，以及優存利率1.630%與正常利率1.540%間之差額計算而得，惟其預算數自103年度之648萬8千元，逐年增加至105年度之2,739萬7千元，其適法性及合理性均待酌。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國營事業管理法等之相關規定，國營事業人員之俸給係以法律定之，各機關不得另行自定俸給項目及數額支給，且其人員之待遇及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不得為標準以外之開支。然該公司卻以修訂郵政員工儲金要點作為郵政員工優存利率調整之依據，並在行政院與交通部未依權責核定下，逕由該公司自行訂頒實施，又該利息補貼經費不僅年年擴增，甚有超支併決算辦理情事。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739萬7千元。"],["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決算書案。"],["一、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決算書案。"],["段落：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二、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段落：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三、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書案。"],["段落：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四、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以上四案合併詢答）"],["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報告。","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之103決算及105預算暨相關資料提出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本部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一向極為重視，目前均係依據民法、各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上開財團法人，目前均毋須仰賴政府補捐助，且均能發揮功能。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協助發展郵政業務及推動郵政相關公益事項、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協助發展電信業務相關公益事務、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積極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深化研發以提升國內工程技術水準、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推展國民外交並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有關詳細報告內容，請會計處洪處長向各位委員另作說明。敬請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主席：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報告。"],["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決算書案提出報告：","一、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與郵政有關之事業，並協助發展郵政業務及推動郵政相關公益事項。"],["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辦理郵政相關公益事項。","(2)辦理郵政相關活動及業務發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租金（土地、房屋租金）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辦理郵政活動及稅捐（房屋稅、地價稅）支出等。","(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5,529萬3千元（其中租金收入8,534萬7千元、處分資產利益5,108萬4千元、利息收入1,564萬9千元及其他收入321萬3千元），較預算數減少2,354萬元，主要係部分房地原顧問公司評估之租金價格較高，實際市場租金價格較低所致；總支出1億1,957萬9千元（其中房屋稅及地價稅5,342萬元、活動支出4,595萬3千元、公益支出680萬元及其他業務支出1,340萬6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125萬4千元，主要係該會配合收入減少，撙節支出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賸餘3,571萬4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228萬6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14億196萬8千元，負債1,695萬9千元，淨值13億8,500萬9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3,746萬9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採購什項設備222萬9千元。"],["4.轉投資：無變動。","二、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電信相關事業，協助發展電信業務，推動電信或社會相關公益事務，及協助或支援政府辦理各項事務。"],["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辦理產業管理計畫及推動電信公益活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租金、投資利益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稅捐支出及電信活動支出等。","(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4億8,869萬2千元（其中出售房地利益3億7,916萬7千元、租金收入9,436萬3千元、投資利益788萬3千元、利息收入512萬2千元及其他收入215萬7千元），較預算數增加3億8,884萬9元，主要認列出售土地利益所致；總支出9,926萬1千元（其中土地、房屋稅捐及保險費8,915萬3千元、及其他業內外支出1,010萬8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13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通化街拆屋還地案，相關支出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賸餘3億8,943萬1千元，較預算數增加3億8,771萬1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11億7,948萬2千元，負債483萬4千元，淨值11億7,464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3億9,751萬5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無。"],["4.轉投資：無變動。","三、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中心主要係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以協助及協調資訊服務之整合、交換。"],["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網域名稱註冊管理。","(2)網路安全暨中心技術服務。","(3)IP位址管理。","(4)國際事務、媒體傳播與推廣活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支出為網域名稱及IP位址管理業務之支出。","(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5,479萬7千元（其中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等業務收入1億4,663萬5千元、利息收入310萬7千元及其他收入505萬5千元），較預算數增加2,652萬4千元，主要係域名管理費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146萬6千元（其中網域名稱及網址服務費等業務費用4,225萬4千元、域名管理相關費用5,719萬3千元及委辦支出201萬9千元），較預算數減少2,127萬元，主要係因進用人員減少及撙節支出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賸餘5,333萬1千元，較預算數增加4,779萬4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6億7,479萬2千元，負債1億8,811萬6千元，淨值4億8,667萬6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5,333萬1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採購什項設備317萬3千元。"],["4.轉投資：無。","四、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工程司以發揮我國專門人才之技術知識、促進交通建設、改進工程技術、提升科技發展及協助國內外之經濟發展為目的。"],["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投資收益、租金收入、財務及其他收入等；支出為研究發展費用及管理費用。","(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2億8,776萬元（其中財務及其他收入1億747萬6千元、投資收益1億683萬7千元、租金收入6,670萬7千元及服務收入674萬元），較預算數增加9,223萬2千元，主要係財務收入及投資收益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8,403萬6千元（其中研發費用5,353萬元、營運相關費用5,222萬8千元、服務成本1,321萬1千元及其他支出6,506萬7千元），較預算數減少999萬2千元，主要係撙節營運相關費用及研發費用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賸餘1億372萬4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億222萬4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47億5,089萬4千元，負債6億2,844萬9千元，淨值41億2,244萬5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641萬5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機房暨辦公室裝修、採購電腦及辦公設備等469萬8千元。"],["4.轉投資：無變動。"],["段落：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五、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基金會主要係協助國籍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提升飛安等活動之推展。"],["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辦理人才培育訓練。","(2)航空產業專業暨相關管理訓練。","(3)提升我國民航競爭力專案研究。"],["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投資收益及模擬機租金收入；支出為模擬機維護管理、折舊費用及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相關活動之推展支出。","(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693萬6千元（其中模擬機使用收入9,395萬3千元、利息收入1,104萬元及金融資產評價利益146萬元及其他收入48萬3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2億1,383萬元，主要係華航年度虧損，致無認列投資收益所致；總支出4億1,996萬2千元（其中認列投資華航損失2億6,977萬1千元、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6,458萬1千元、財務成本4,751萬4千元及其他業務支出3,809萬6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億9,699萬9千元，主要係認列投資華航損失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短絀3億1,302萬6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4億1,082萬9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184億1,559萬9千元，負債45億476萬元，淨值139億1,083萬9千元。淨值較上年度減少9億7,412萬5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無。"],["4.轉投資：無變動。"],["段落：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六、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會主要係以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育國際觀光人才，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並配合政府政策參與相關公益活動為目的。"],["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積極推動公益業務。","(2)接待外賓促進國民外交及中外社會敦睦聯誼。","(3)研究國際觀光服務事業之發展、引進新知。","(4)從事觀光事業之教育及文化宣導與推廣。","(5)提供餐旅學校學生實習，培育國際觀光、餐飲人才。"],["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餐飲收入、客房收入及會費收入等；支出為餐飲、客房等各項支出。","(二)103年度決算編列情形","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5億2,597萬6千元（其中餐飲收入8億9,296萬1千元、客房部收入4億4,995萬5千元、聯誼會會費收入1億211萬7千元及其他收入8,094萬3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億2,838萬7千元，主要係受客房整修影響，客房、食品等收入減少所致；總支出15億7,085萬9千元（其中營業費用12億6,163萬5千元、餐飲成本2億7,145萬8千元、聯誼會商品銷售成本640萬2千元及其他成本3,136萬4千元），較預算數減少8,242萬5千元，主要係營業費用、食品及客房部成本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短絀4,488萬3千元（台北圓山大飯店盈餘6,893萬2千元、台北圓山聯誼會虧損560萬6千元、高雄圓山大飯店虧損1億820萬9千元），較預算數減少4,596萬2千元。","2.資產負債表：資產38億2,405萬2千元，負債14億6,581萬6千元，淨值23億5,823萬6千元。淨值較上年度減少8,925萬7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辦理設備汰舊換新、工程整修及設備新品採購等計2億9,469萬2千元。"],["4.轉投資：無。"],["段落：結語"],["七、結語","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在業務方面，均能發揮功能，包括協助郵政、電信發展、提升國內工程技術、協助國內航空業發展及推展國民外交上均有成效。未來本部將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接續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提出報告：","一、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與郵政有關之事業，並協助發展郵政業務及推動郵政相關公益事項。"],["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辦理郵政相關公益事項。","(2)辦理郵政相關活動及業務發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租金（土地、房屋租金）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辦理郵政活動及稅捐（房屋稅、地價稅）支出等。","(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億2,294萬3千元（其中租金收入1億762萬2千元、利息收入1,532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071萬4千元，主要係租金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2,223萬9千元（其中房屋稅、地價稅6,800萬7千元、郵政活動支出2,425萬1千元、公益支出1,020萬元及其他支出1,978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272萬2千元，主要係稅捐及公益活動支出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70萬4千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14億608萬3千元，負債1,765萬8千元，淨值13億8,842萬5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70萬4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1,515萬元，其中1,500萬元係進行房屋改裝及裝修；其餘15萬元，係採購電腦設備。"],["4.轉投資計畫：無。","二、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電信相關事業，協助發展電信業務，推動電信或社會相關公益事務，及協助或支援政府辦理各項事務。"],["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辦理產業管理計畫及推動電信公益活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租金、投資利益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稅捐支出及電信活動支出等。","(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億1,891萬9千元（其中租金收入1億50萬元、投資收益1,417萬5千元及利息收入424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08萬1千元，主要係土地租金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1,788萬6千元（其中土地、房屋稅捐及保險費1億485萬元、律師、代書及公證費446萬5千元、管理費用421萬、公益活動經費200萬元及其他236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362萬5千元，主要係公益支出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03萬3千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11億8,212萬1千元，負債386萬3千元，淨值11億7,825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03萬3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無。","4.轉投資計畫：為增裕收入，編列1億元預計購置中華電信（股）公司股票。","三、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中心主要係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以協助及協調資訊服務之整合、交換。"],["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網域名稱註冊管理。","(2)網路安全暨中心技術服務。","(3)IP位址管理。","(4)國際事務、媒體傳播與推廣活動。"],["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支出為網域名稱及IP位址管理業務之支出。","(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億2,966萬4千元（其中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1億1,607萬元、IP年費及位址分配費收入908萬2千元、利息收入262萬6千元、軟體維護及技術服務費收入188萬6千元），較上年度減少76萬6千元，主要係教育訓練及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減少所致；總支出1億1,415萬元（其中網域名稱及網址服務費等業務費用4,548萬7千元及域名管理相關費用6,866萬3千元），較上年度減少554萬8千元，主要係撙節支出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551萬4千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6億9,534萬2千元，負債1億5,624萬元，淨值5億3,910萬2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551萬4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2億5,020萬元，其中2億4,400萬元，係辦理購置辦公房舍；其餘620萬元，係採購電腦通訊相關設備。"],["4.轉投資計畫：無。","四、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工程司以發揮我國專門人才之技術知識、促進交通建設、改進工程技術、提升科技發展及協助國內外之經濟發展為目的。"],["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投資收益、租金收入、財務及其他收入等；支出為研究發展費用及管理費用。","(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2億1,890萬元（其中投資收益1億1,303萬9千元、租金收入6,600萬元、財務及其他收入3,756萬1千元及服務收入230萬元），較上年度減少710萬元，主要係財務及其他收入減少所致；總支出2億1,750萬元（其中研發費用8,500萬元、營運管理費用5,400萬元、服務成本1,000萬元及其他支出6,850萬元），較上年度減少595萬元，主要係服務成本及營運管理費用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40萬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47億2,457萬9千元，負債6億1,600萬3千元，淨值41億857萬6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468萬3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430萬元，其中30萬元，係進行辦公設備之採購及房屋設備之維修；其餘400萬元係採購電腦及攝影相關設備。"],["4.轉投資計畫：無。","五、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基金會主要係協助國籍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提升飛安等活動之推展。"],["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辦理人才培育訓練。","(2)航空產業專業暨相關管理訓練。","(3)提升我國民航競爭力專案研究。"],["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投資收益及模擬機租金收入；支出為模擬機維護管理、折舊費用及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相關活動之推展支出。","(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9億1,224萬5千元（其中投資華航及台灣高鐵公司收益6億1,100萬元、模擬機租金收入8,786萬5千元及財務收入12億1,338萬元【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利息補償金】），較上年度增加13億2,459萬3千元，主要係增列利息收入及投資收益；總支出1億5,868萬9千元（其中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6,985萬9千元、財務成本3,999萬8千元及其他經費4,883萬2千元），較上年度減少4,534萬8千元，主要係財務成本、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等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7億5,355萬6千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221億4,884萬9千元，負債14億648萬1千元，淨值207億4,236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8億9,617萬5千元。"],["3.固定資產投資：無。"],["4.轉投資計畫：無（參與高鐵私募普通股26億元將於104年完成）。","六、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一)財團法人概況","1.該會主要係以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育國際觀光人才，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並配合政府政策參與相關公益活動為目的。"],["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積極推動公益業務。","(2)接待外賓促進國民外交及中外社會敦睦聯誼。","(3)研究國際觀光服務事業之發展、引進新知。","(4)從事觀光事業之教育及文化宣導與推廣。","(5)提供餐旅學校學生實習，培育國際觀光、餐飲人才。"],["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餐飲收入、客房收入及會費收入等；支出為餐飲、客房等各項支出。","(二)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8億9,468萬元（其中餐飲收入10億7,123萬1千元、客房收入6億3,505萬4千元、聯誼會會員收入1億2,468萬1千元及其他收入6,371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億45萬3千元，主要係台北圓山大飯店客房裝修工程完工，及餐飲部門重新規劃新營業廳，致客房及餐飲收入調升；總支出18億1,507萬元（其中營業費用14億7,895萬6千元、餐飲成本3億2,393萬1千元及其他支出1,218萬3千元），較上年度增加5,573萬1千元，主要係裝修工程完工驗收後提列折舊費用、配合營業目標提高及新餐廳成立，相關營業費用、餐飲成本相對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7,961萬元（台北圓山大飯店盈餘1億7,276萬9千元、台北圓山聯誼會盈餘382萬9千元、高雄圓山大飯店虧損9,698萬8千元）。","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37億2,763萬2千元，負債12億6,918萬9千元，淨值24億5,844萬3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7,961萬元。","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3,058萬9千元，辦理設備新購、汰舊換新、工程整修等。"],["4.轉投資計畫：無。","七、結語","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在業務方面，均能發揮功能，包括協助郵政、電信發展、提升國內工程技術、協助國內航空業發展及推展國民外交上均有成效。未來本部將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主席：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虞副主任委員報告。","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本會主管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結果暨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平日對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各項業務給予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敬佩與感謝。","本會對於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之監督管理，一向極為重視，並依據民法、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通訊傳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下謹就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結果，以及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壹、103年度決算結果","一、收入總額：決算數2億9,588萬7千元，較預算數2億9,315萬7千元，增加273萬元，約0.93%，主要係利息收入、外幣評價匯兌盈益及沒入採購案押標金等業務外收入增加所致。","二、支出總額：決算數2億4,685萬9千元，較預算數2億9,129萬9千元，減少4,444萬元，約15.26%；主要係承攬政府及民間委託研究案及委託管理維運案之支出，考量部分委託案屬年度合約性質，執行期間以既有人員加班方式因應，達到員額控管，撙節固定性人事費用。且為優先配合委辦專案執行，內部能量育成費用有延後支用情形。","三、本期餘絀：以上收支相抵後決算數賸餘4,902萬8千元，較預算數185萬8千元，增加4,717萬元。","貳、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一、檢測驗證業務","賡續提供資通訊產品檢測驗證服務，因應無線通訊技術發展及電信業者LTE網路建置，擴充LTE檢測能量，滿足國內業者需求。開拓安規EN/IEC 60950、EN/IEC 60065等檢測業務，提供資通訊產品及影音類產品完整檢測驗證服務。在配合本會技術監理政策方面，將進行新興技術規範研究，依據技術演進趨勢，支援本會訂定、修正各項技術規範草案。","二、資通安全業務","賡續提供共同準則標準（Common Criteria）與資通安全技術規範之檢測評估及顧問諮詢服務，協助國內廠商導入符合產品開發流程之國際標準，進而取得國內外認證。","三、資通訊相關業務及其他","賡續執行電信業者委託之「號碼可攜集中式資料庫」管理維運服務，並深化寬頻上網速率評量技術能量，協助電信業者提升服務品質，確保消費者權益。","參、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一、收入總額：預算數3億3,773萬9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820萬3千元，主要係資通訊相關產品之檢測驗證服務及電信業者相關技術服務收入。","二、支出總額：預算數3億3,408萬3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799萬8千元，主要係執行檢測驗證服務及受委託業務所需人事費、業務費等支出。","三、本期餘絀：以上收支相抵後預算數賸餘365萬6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20萬5千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肆、結語","電信技術中心自創設以來，積極厚植資通訊技術相關服務能量，對於協助本會監理政策及監理技術規範研擬、國內資通訊設備產品檢測驗證及推動國內電信號碼可攜服務、網路服務品質提升等，均能積極充分發揮其功能，並呈現具體成效。上述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決算暨105年度預算案，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詢答之前先宣告以下事項：一、本委員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四、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之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五、中午原則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首先請楊委員麗環發言。","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上午報載東森電視被一家公司收購，該公司董事長肖文閣乃來自中國大陸，大家疑慮這是否有中資介入的問題。請問虞副主委就此事件的看法？"],["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東森要尋找買主之申請案並未送進本會，本會接到此申請案時，我們一定會依據相關法令嚴格審查。","楊委員麗環：既然這個問題已在討論，並已見報，你們一定要審慎、注意。"],["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楊委員麗環：不要引起國人的疑慮，好不好？","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謝謝。","楊委員麗環：接下來請教交通部，行政院希望刺激景氣，因而實施補助旅遊住宿、遊樂區等政策，這是交通部所主管，該政策的用意是好的，尤其這段時間的天氣很適合旅遊，也適合活絡經濟，可是這個政策和過去的政策一樣，政府每次都突然實施，不但沒有做好完整的配套措施，也未和民眾說清楚、講明白，請問交通部執行這個政策時有沒有遇到狀況？"],["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承認這個處理時間確實比較短。","楊委員麗環：你們須要求幕僚人員提供首長政策執行建議時，不要想到就進行，要想想這會牽涉到多少人均想爭取的優惠活動。這不能一錯再錯，每次政策都倉促成形，這樣會造成很大的民怨。","陳部長建宇：我們事先也有處理，而這次民間較有抱怨之處大概是網路的部分，關於這個部分，我一開始即特別要求他們一定要進行壓力測試。當時原來預估網路流量大致20、30萬人次，我要求進行壓力測試後，他們處理到可容許110萬人次，但是沒想到當時網路流量卻超出預期，達到約140萬人次。","楊委員麗環：這根本不會沒想到，對於這麼好的機會，大家都會搶。","陳部長建宇：是，所以當天我們一直關注他們的處理情況，直到當日下午，系統終於穩定，次日我也持續關注，亦請科技中心主任加派人手進駐觀光局，現在一切都已穩定。","楊委員麗環：這本來是好意，也是要鼓勵業者能在旅遊季節帶動商機，可是如此的狀況引來很大的民怨，我們辦公室就接獲許多上網爭取優惠的民眾在抱怨連連。關於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和消費者說明，如果他們沒有訂到卻尚未知曉，麻煩你們要向他們解釋和道歉。","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如果大家搶到序號後，卻未到旅館登記，那就會浪費了。因此我們期待取得序號者儘早進行登錄，這樣才可以真正達到刺激消費的效果。","楊委員麗環：緊接著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希望部長有這樣的經驗後，就要及早做好各項規劃，包括南來北往、返鄉、旅遊景點等等的交通，你們都要和地方政府及早做好疏散、紓解的工作。還有明年燈會要在桃園舉辦，請問目前的進度如何？","陳部長建宇：明年首先會遇到元旦假期，其次是農曆春節，再來是燈會，對於這些，我們均按照計畫處理。至於燈會，除地方政府和觀光局處理外，我們的政務次長也準備召開燈節相關的交通疏導計畫會議，最後我本身亦會主持二、三次會議。"],["楊委員麗環：這有其必要性。"],["陳部長建宇：是。","楊委員麗環：這些年來，我們的經濟真的不是很好。然而談到最近的新社花海節，行政院有補助該活動，我們一大早到關西休息站時，真的看到每一、兩分鐘就有一部遊覽車，況且還有很多退休年長者也會揪團去賞花，這樣旅遊帶動經濟非常不錯，尤其是國內旅遊，這是非常好的！因此本席非常希望未來的元旦或過年假期，交通部能盡量讓交通順暢，因為人們能到達之處就可以帶來商機，如此讓一些景點或區域可以因為節慶帶動商機。"],["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楊委員麗環：尤其是桃園燈會，因為桃園市長是新上任，之前也沒有太多行政經驗，加上如今正值選舉期間，他還要著力於輔選工作，所以他對於燈會的進度或未來規劃的完整性恐怕有所不周。當然最後地方政府仍要承接所有來來去去的民眾，但是請交通部一定要盡力協助，好不好？"],["陳部長建宇：我們一定全力協助。"],["楊委員麗環：務必讓桃園燈會能辦好。"],["陳部長建宇：謝謝。","楊委員麗環：另外，關於交通部所屬某些單位的起薪非常低一事，本席曾特別要求，也質詢過。還有派遣人員的部分，有些單位真的不適宜以派遣人員來處理工作，像技術類的工作。本席之前曾質詢過，如台鐵局等等單位，他們的人員薪制有兩個制度，一個是資位制，另一個是簡薦委制，對不對？"],["陳部長建宇：對。","楊委員麗環：如此造成某些新進人員的待遇不平等，他們同樣是經由國家考試錄取，可是起薪就差一截，且資位制幾乎沒有福利，所以二者的差距相當大。簡薦委制的高考薪資約4.6萬元，資位制的高員級薪資只約3.8萬元。至於補助，簡薦委制有結婚、生育、喪葬及子女教育補助；而資位制只有結婚、生育和子女教育補助。再者，資位制的結婚補助只有2,000元，生育補助只有1,000元；而簡薦委制的結婚補助有2個月本俸，生育補助有2個月本俸，喪葬補助是3至5個月本俸，子女教育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反觀這些資位制的，情況就差很多了，尤其是新進的人員，可能還要面對結婚、成家、養育子女等情況，但兩者間差距很大的情況卻一直都沒有更改，所以問題出在哪裡呢？","陳部長建宇：這個就是我要特別拜託委員會所有委員來幫忙，因為這涉及組改的問題。"],["楊委員麗環：現在組改卡在哪個單位？","陳部長建宇：在黨政協商的過程中，整個案子就放在那裡了，所以我要特別拜託各位委員協助我們，像公路總局在東部招考了23位高考人員，結果只有2位去報到，其中一位原來是在其他單位服務的，換言之，因為交通資位薪資的差距實在太大了，所以變成大家都不太願意去。","楊委員麗環：不是不太願意，而是根本不想去，同樣都是辛苦考進去的，結果一進去就矮人一截，而且什麼福利都沒有，要我也不會想去。","陳部長建宇：有的同仁結婚還不敢報登記，就是因為沒有補助費。","楊委員麗環：有的結婚兩年，小孩都生了，結果還不敢登記結婚，就是想等看看未來是否有補助的可能性，這樣也太超過了吧！","陳部長建宇：我也一直有在拜託，但是黨政協商那邊一直沒有進展。","楊委員麗環：我們都有注意到這個不公平的問題，既然大家都是公平競爭進來，就不應該有這麼大的差別性，的確，對於那些在任比較久的人，也許沒有什麼差別，因為他們不會再面臨結婚、生育等問題，但還是會碰到子女教育補助及喪葬補助的情況，所以還是會受到影響，因此，這個部分你還是要想辦法說服各黨鞭，無論如何交通部組織改造的法案能夠儘快通過。","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支持，在此還是要懇託所有的委員能夠儘量幫我們的忙。","楊委員麗環：這是事涉安全技術性的，你一定要做到安定人心，如果他們沒有辦法安定，隨時都想要離開，則技術方面的傳承可能就會出狀況。"],["陳部長建宇：這也是我們所擔心的。","楊委員麗環：像有的就會便宜行事，然後就予以委外，可是他們做的工作其實比真正任職的正式人員還要多、還要辛苦、還會碰到更大的危險、風險，但他們卻沒有任何的保障，然後薪資又低，像這樣的情況是會影響到文官體制的獨立性及相關保障，本席認為，這部分不應任何政黨輪替而有所改變，這樣國家才能夠安定，所以這個結構性的問題，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考量。","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會繼續努力。"],["楊委員麗環：這樣才是真正愛台灣。"],["陳部長建宇：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的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共有6個，其他補助超過20%的還有哪些？"],["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車安中心補助部分占百分之四十幾，其他部分則是捐助的，還有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等。","陳委員歐珀：關於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安中心），因為目前對大陸製的大客車，我們國家的政策是非常明確的，即不能整車進口，底盤就算未附引擎亦不能進口，只能車身、零件進口，而且還要向車安中心申請合格證之後才能夠進口台灣，此舉的目的是要保護本土產業，避免用人民納稅錢來變相扶植大陸產業，請問部長去過車安中心嗎？","陳部長建宇：本人曾經擔任該中心的董事長，所以有去過，目前該中心是設在彰濱工業區中。","陳委員歐珀：現在大陸製大客車卻大舉入侵，在大陸拆卸後，到台灣再重新組裝，等於變相整車進口，請問車安中心有無做好把關的工作？還是交通部對於陸製品的把關特別的寬鬆？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陳部長建宇：到底允不允許輸入台灣，是屬於經濟部的權責，而我們會依經濟部的權責來處理，如果確實是允許進來台灣組裝的，則我們的打造廠應該就可以處理了，但我還是要強調安全的問題，細節的部分，本人請林司長代為說明。","陳委員歐珀：除了安全之外，最主要是有無符合我們的規定、政策及有無依法辦理，這裡有一份經濟部國貿局針對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的總彙表，其中有一項是大客車未裝引擎者，方才提到有這樣的規定目的是要保護本土產業，避免用人民納稅錢來變相扶植大陸產業，進而侵蝕國家經濟命脈，今年10月27日工商時報有一則新聞，即比亞迪公司電車雖然改名凱勝綠能，但依然是大陸車，所以交通部有嚴格把關嗎？"],["陳部長建宇：本人請林司長代為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從大陸進口這些零組件，必須視經濟部是否允許而定，只要是合法、允許進口的零組件進來國內後進行組裝，則這些組裝廠基本上都要經過安審中心認證合格，具有品質一致性的要求……","陳委員歐珀：這些規定我都了解，但現在國家政策是打算10年要進口五、六百億的大客車採購，所以要讓大陸來侵蝕我們的本土產業嗎？之前到底進來幾輛柴油車？有無取得合格證明？","陳部長建宇：有關委員今天質詢的事項，我們會向經濟部反映，基於培植國內工業的立場，目前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然後從車安的立場來看，前端是在經濟部，所以我們會把委員今天提出來的意見來向經濟部建議，讓經濟部可以完全了解。","陳委員歐珀：我是要提醒你，大陸大客車變相進口的情況非常嚴重，所以車安中心要負起責任，所以應立即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就是可定期也可不定期實施稽查，然後審驗機構（車安中心）要求他們限期改正，還有這些進口且已經變裝的大客車，應立即召回進行全面性的安全查核及監督。","陳部長建宇：我們同意委員的看法，基本上，原來就是按照現有法律的規定在處理，近期之內我也會請車安中心加強處理這一塊。","陳委員歐珀：這部分媒體已有大幅報導，所以請車安中心貫徹執行的工作，畢竟我們每年補助超過百分之四十幾，還有，不要讓本土產業者認為，這是要扶植大陸產業來打擊本土產業，所以這部分請查清楚。"],["陳部長建宇：了解。","陳委員歐珀：再來，近20年來台灣的詐騙案件發生超過50萬件，而且手法愈來愈翻新，比方說透過電信、網路等方式，讓民眾的財產損失保守估計超過1兆元。據了解，近來中華電信在做網路地址電話定位，然後他會念你的地址給你聽，是的就按「1」，不是就按「2」，結果那是詐騙電話，以上是我朋友傳給我的，希望我能透過今天的質詢讓副主委知道，像這樣的電信詐騙，警政署的偵防效果不彰，法務部檢察及偵查體系皆未盡全力，所以詐騙情況層出不窮，詐騙手法也愈來愈高段，而且抓到的人少，未抓到的人多，一個集團中通常也只抓到幾個人頂罪，真的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畢竟犯罪獲利太大、風險又小，這是整體結構的問題，所以NCC是否應召集相關電信業者，研議相關反制的機制，因為一般民眾收到這樣的訊息，一開始並不會意識到這是詐騙電話或是網路詐騙行為，所以在用戶的實質審查上，希望能夠多用一點心力，澈底瓦解詐騙集團的申設，甚至跨部會與檢警研擬聯合查察機制，副主委同意嗎？"],["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加強研究看看如何來改善。","陳委員歐珀：詐騙的行為層出不窮，網路購物的詐騙行為也是很多，因為網路上可以選購的物品比較多、比較便宜，速度也比較快，可是有些人在收到東西後卻發現品質非常的差，甚至跟廣告所呈現出來質感、價值、功能相差甚遠，所以如何規範網路商家的機制要趕快建立起來。","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只是透過網路去進行商品的採購，但後來商品不符合他的期望，這恐怕是跟消費者保護的機構有關，本會跟內政部警政署有建立聯防機制，定期開會加強檢查，以遏止網路上有這種的犯罪。","陳委員歐珀：針對網路商家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NCC雖然不是主管機關，但也應該有一個機制來加以審核或是管理。","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基本上，網際網路上的行為要以實體世界的法律來規範，若其在網路開店有不實的行為，則應該由實體的法律來處罰。","陳委員歐珀：據調查，近二十年來，台灣的詐騙案件發生超過50萬件，等於一年發生2萬5,000件，造成民眾很大的損失，所以政府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看看是由內政部、經濟部或是NCC主導，因為受騙的人數太多了，甚至連教授、立法委員都有受騙，總之，這樣的行為是大家所痛惡的，所以政府應有積極的作為，至少在相關反制機制上要予以建立。"],["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陳委員歐珀：希望未來能有一個整合性的機制，讓網路詐騙、電信詐騙行為能夠減少。","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我們會配合內政部、經濟部。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洛杉磯時報的報導，美國洛杉磯DMG傳媒集團執行長敏茨已經跟台灣東森公司簽約，將以6億美金收購東森電視，此一消息出來之後，對於國內影視市場以及言論自由，甚至國家安全，都造成很大的衝擊，請問副主委清楚DMG公司及其執行長的背景嗎？"],["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雖然這個案子尚未正式送到本會，但本會同仁已經儘量去研析了，不過我們並不知道未來DMG公司會以什麼樣的主體提出申請，但我們確實有在網路上看到DMG有投資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公司，名稱是印紀傳媒公司，而該公司主要股東是肖文閣先生，持有股份占了65.17%，換言之，印紀公司中確實有DMG的投資。","李委員昆澤：在此提醒副主委，依照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他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另外，依照經濟部投審投審會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投資人投資項目若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等敏感性者，主管機關得設限制投資。這個集團創辦人敏茨曾對媒體表示，他已經和台灣的主管機關進行初步的會面，並不擔心他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會構成交易的障礙。請問，他們有跟NCC見面嗎？何時見面？談了什麼？"],["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他有來拜會本會的主秘。"],["李委員昆澤：何時？談了什麼？"],["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謝處長說明。","謝處長煥乾：主席、各位委員。他大概主要是要瞭解，因為那個時間點大概有一個月左右……","李委員昆澤：一個月左右？剛才副主委還說他也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所以請部屬去蒐集相關的資料。你們一個月前就知道了，他來拜會過你們啊！","謝處長煥乾：報告委員，當時媒體傳說的買家有很多組，他到本會來瞭解如果他要買需受哪些法律規範……","李委員昆澤：那奇怪了，為何這個創辦人跟你們會面之後就很有信心地表示，他與中國大陸的關係不會構成投資的障礙，你們到底跟人家談什麼？","謝處長煥乾：沒有，報告委員，他就只是瞭解國內對於外資入股頻道事業時應該遵守哪些規定而已。","李委員昆澤：他對媒體表示已經跟主管機關會面，也表達他跟中國大陸的關係不會影響其投資，更不會形成投資的障礙……"],["謝處長煥乾：我們不管他怎麼說……","李委員昆澤：這個集團的創辦人都已經這樣講了，剛才副主委還說不瞭解狀況，今天主委恰巧也沒來，副主委說他也不知道，是看到媒體報導，才請NCC的同仁去蒐集相關的資料，你們現在又說一個月前他就來跟你們談過了，你們究竟談什麼？","謝處長煥乾：報告委員，那時他根本不是像現在媒體所報導的雙方已經簽約，當時他只是洽談交易的多組對象之一，他來本會瞭解如果他想成為買家必須遵守哪些規定，就僅此而已。","李委員昆澤：好。該集團的負責人向媒體表示，他跟中國大陸的關係不會影響他在台灣的投資，請表達你們基本的立場。"],["謝處長煥乾：那是他的說法……"],["李委員昆澤：NCC的基本立場為何？"],["謝處長煥乾：就是按照法令規定來審查。"],["李委員昆澤：法令規定就是不可以啊！","謝處長煥乾：不管如何，現在就是要看它實際的投資架構、投資者是誰，我們才能做完整的判斷，所以必須要有申請案……"],["李委員昆澤：NCC要對社會大眾開誠布公啊！"],["謝處長煥乾：沒問題。","李委員昆澤：這關係到言論自由的多元，關係到國內影視市場是否能夠健全的發展，也關係到國家的安全，一個月前他就來跟你們談過了，他還跟媒體說沒有問題了。","謝處長煥乾：沒有問題是他說的，我們並沒有這樣說。"],["李委員昆澤：那就請表達你們嚴正的立場。","謝處長煥乾：按照程序他會先向投審會遞案，因本會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投審會將詢問本會的意見，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此案必須獲得政府許可或同意，所以我們會依照我們職掌進行審查，不會有問題。"],["李委員昆澤：NCC要做好把關的工作。"],["謝處長煥乾：是。","李委員昆澤：有關政府所提補助國內旅遊住宿一案，觀光局處理得非常不好，以致於小確幸變成大災難，實在令人扼腕。此案可看出觀光局在三個方面準備不足：第一，錯估網站流量。觀光局也有做所謂的壓力測試，是以10萬人次瞬間湧入作為測試基準，但是當天湧入的流量瞬間就衝到20萬人次。臺鐵局過去有很多次慘痛的經驗，國內臺鐵局搶票最高紀錄曾瞬間達到33萬人次，所以臺鐵局現在的壓力測試基準都已提高到60萬人次，而這次觀光局顯然錯估流量。"],["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對，其實一開始談這個計畫時，我就千叮萬囑要求他們一定要……"],["李委員昆澤：你們根本就沒有準備嘛！","陳部長建宇：他們告訴我已經請外界的資訊專家幫忙，理論上來講應該不會有問題，壓力測試……","李委員昆澤：大當機！而且10萬人搶得序號之後，只有86個人完成登記，你這不是在吃社會大眾的豆腐嗎？","陳部長建宇：當天確實出了問題，這部分我代表觀光局向所有消費者致歉，不過這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李委員昆澤：第一是錯估流量；第二，你們也錯估名額，因為名額不足而造成民眾爭搶，你們現在把名額從11萬5,000個增加到23萬個，主題樂園部分則由4萬增加到8萬，你們也錯估名額啊！","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我們不可能滿足所有要旅遊的人，我們是期待用刺激消費的方式……","李委員昆澤：你說要刺激消費，本來訂定的名額是11萬5,000個，看到社會反映名額不足之後，立刻又增加一倍的名額。","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這不是特別預算，我們要檢視觀光局還有多少資源可使用才能考量應該增加多少經費，畢竟到年底還有多少預算總是要……"],["李委員昆澤：你們這種作法顯然就是為了刺激選舉而不是刺激消費嘛！","陳部長建宇：我想這跟選舉完全無關，大家也都知道現在經濟景氣不好……","李委員昆澤：另外，部長，你們不但錯估流量、錯估名額，你們還錯誤地溝通，上次在交通委員會我還問你們跟相關的飯店業者有沒有好好地對話、溝通，你們說有，這個方案實施之後，現在已經有20家以上的知名飯店退出這個活動，你們的溝通、對話究竟在哪裡？","陳部長建宇：加入的比退出的多啦，有100多家加入，我們當然也都尊重業者的意願，可能一開始的時候大家比較不熟悉，所以覺得比較麻煩，禮拜六、禮拜天我也特別跟觀光局局長、副局長講，像這些一定要讓業者知道……","李委員昆澤：部長，你們的準備工作都做得不夠，操作上都有困難，民眾要取得序號，入住時再由業者輸入序號，民眾才能得到1,000元的補助，這也增加訂房時的負擔。另外，買禮券的消費者或是團客的消費者，飯店業者一般都已收費且是提供優惠，這次加入觀光局的方案之後還要計算折扣的金額來退費，等於增加業者的負擔，業者等於是幫觀光局先墊耶！","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我也怕讓業者先墊，所以禮拜六、禮拜天我特別交代局長，只要消費者入住，業者當天申請，就設法透過公會當天支付，儘早地支付……","李委員昆澤：部長，請你趕快督促，不要讓小確幸變成大災難。","陳部長建宇：我知道，謝謝委員的指教。","李委員昆澤：另外，航發會有7名工作人員，他們的薪水福利每年每人高達150萬元，高居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機構的第一名；另外，你們編列補助航發會的年度預算大概有2,900萬，但主要都不是執行業務，八成五以上都是贊助業務、贊助款項，並非由航發會執行相關的業務，而且根據決算，每年有150萬至200萬元的公共關係費支出，請問這是在做什麼？人民的錢是這樣花的嗎？","陳部長建宇：關於航發會的部分，它的作用在扶持國內的飛航安全，所以很多補助款都用於補助飛航安全的研究計畫，並提供相關的業者參考。","李委員昆澤：所謂的飛航安全計畫，你們只不過是用國家的錢去贊助、補助另一個基金會，你們的業務費中有七成五，每年大概有2,200萬至2,300萬以贊助的方式給台灣飛行安全基金會辦理「人才培訓計畫」，「航空專業管理訓練」則是輪流贊助由中華航空跟長榮航空辦理，說好聽一點是辦理飛安人員的訓練，講難聽一點就是又拿錢去養另一個基金會而已。","陳部長建宇：這個基金會非常重要，因為它要跟國際接觸，有很多國際上的資料……"],["李委員昆澤：這個基金會還是國內航空公司跟地勤公司捐助下成立的財團法人耶！"],["陳部長建宇：這是共同成立的。","李委員昆澤：你們的飛安訓練是由航空公司跟地勤公司成立的基金會辦理，這不是「請鬼拿藥單」嗎？"],["陳部長建宇：不會啦！這個部分其實都……"],["李委員昆澤：不會？這幾年來的飛安事故是怎麼來的？","陳部長建宇：復興航空去年確實表現的比較不好，其他航空業者的飛安在國際上的評比其實都在前面。","李委員昆澤：而且航發會的人事費這麼高，年平均薪資是150萬，中華顧問工程司大概130萬，網路資訊中心是119萬，都是屬於比較貴族的單位；像敦睦聯誼會大概只有83萬，郵政協會大概78萬，電信協會最窮是42萬，為什麼薪資差這麼多？而公關費也是亂編。"],["陳部長建宇：它長期以來都比照華航的方式去處理……","李委員昆澤：它的主要業務都是贊助，全部才7個人，公關費卻高達200萬元！"],["陳部長建宇：公關費最主要是因為有一些所謂婚慶喜宴的……","李委員昆澤：你們是辦婚慶喜宴的？你們又不是桃機公司，又不是港務公司，說有相關業務的費用……","陳部長建宇：是華航員工的婚慶喜宴，有時他們難免會送帖子過來，在這種情形下，也是對華航員工一種所謂給予……","李委員昆澤：部長，最後30秒我提醒你，交通部單位預算編列首長特別費，含部長及三位次長，不過才117萬耶！航發會7個人主要業務都在捐助而非執行業務，然後你們編了200萬說用於婚喪喜慶！"],["陳部長建宇：這些都是給華航的員工啦！","李委員昆澤：真的非常離譜，這筆錢要刪掉。"],["主席：請陳委員根德發言。","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桃園機場現在只剩下南跑道可起降，請問北跑道何時能整修完成？"],["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進度是超前的，原本預定明年1月8日完工，我期待可以提前。"],["陳委員根德：提前？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有沒有針對進度的部分……"],["陳部長建宇：有啦！其實有研究過啦！","陳委員根德：部長，希望部長能夠充分掌控北跑道的啟用……"],["陳部長建宇：我知道。","陳委員根德：因為此事涉及後續春節的航空輸運高峰期，請問能否在12月底之前完成？","陳部長建宇：委員既然這樣說，我們會盡力達成，因為此案我一直在做專案掌控……","陳委員根德：那什麼時候可完工？你說專案掌控，可是顯然你現在尚未掌控啊！你只是說在元月……"],["陳部長建宇：有啦！其實我只是沒有對外宣布而已啦！"],["陳委員根德：原先的工期到何時？","陳部長建宇：原先是年底完成，再加上飛航測試，原排定1月8日完工。","陳委員根德：你之前在委員會就講過今年年底就要完工，現在……","陳部長建宇：對，所以絕對不會有問題，跟委員報告，委員要求的時間我絕對可以達成。","陳委員根德：好，我說的是年底前正式啟用喔！","陳部長建宇：對，沒有錯。","陳委員根德：好，既然你承諾可以正式啟用，那我的問題就問到這裡。正式啟用之後整個航班的調度，包括航管等都還需要適應一段時間……","陳部長建宇：沒有錯，對，所以我已經找民航局及桃機公司的人員坐下來，針對包括航管如何搭配處理等都談過了。","陳委員根德：去年春節時曾發生在桃園機場叫不到計程車的問題，旅客搭計程車要等一個半鐘頭以上，這個問題現在解決了嗎？"],["陳部長建宇：現階段先增加100輛。","陳委員根德：部長，你不要隨隨便便就讓你的部屬騙了，我告訴你，到10月底止總共才489輛。還有，這是一個很畸形的問題，在松山機場登記可接載乘客的計程車數量有1,700多輛，為什麼桃園機場公司到10月底登記的計程車數量才480輛？為什麼要圖利特定的現有計程車？部長我跟你講，這個問題很嚴重喔！"],["陳部長建宇：我瞭解。","陳委員根德：我今年年初就要求交通部針對去年春節所發生的問題進行協調、解決，結果我們在這裡講，在那邊跑的計程車業者要來找我，要找我談什麼？這是行政部門應該解決的問題耶！"],["陳部長建宇：我下午回去馬上找桃機公司來談。","陳委員根德：到現在為止只有489輛，開什麼玩笑！"],["陳部長建宇：我回去瞭解後馬上處理。","陳委員根德：還有，我個人追查的結果，民航局打算不再管桃園機場的計程車問題，希望授權給桃園機場公司。桃園機場登記的計程車到10月底只有489輛，其中屬於台北市的占35%，屬於新北市的占40%，屬於桃園的占22%，屬於基隆和新竹縣市的占3%，我試問一下，這部分……","陳部長建宇：我知道，需要把桃園的比率拉高，這個我來瞭解一下。","陳委員根德：自由市場本來就要讓業者自由競爭，怎麼可以讓旅客下飛機要搭計程車時卻無計程車可搭，圖利特定極少數的業者。","陳部長建宇：是，瞭解。","陳委員根德：部長，我現在要參選，理論上是不應該去碰觸這個議題，你知道嗎？"],["陳部長建宇：我瞭解。","陳委員根德：但是這個關係到整個國家門面，旅客下飛機入境後叫不到計程車，怎麼會有這種情形呢？"],["陳部長建宇：這個我們會處理。","陳委員根德：之前你還沒有接任部長，年初的時候，民航局答應我要增加到1,200輛，結果……","陳部長建宇：對，我的印象中好像要到1,000輛，沒有錯。","陳委員根德：結果在黑板上劃一個數字，1,200輛在哪裡？到現在為止還是489輛，為什麼會這樣？部長，你不認為此事有問題嗎？","陳部長建宇：是，我回去檢討以後把它們要增加的計畫案拿出來，然後向委員報告。","陳委員根德：部長，還有一個問題。台北市跟新北市占了75%的比例，這些計程車跑到晚上9點、10點，載著客人回到台北之後就不再跑了，回台北休息了，但是10點以後，11點、12點，現在甚至到深夜1、2點都還有客機在起降，那1、2點叫不到車怎麼辦？","陳部長建宇：是，我瞭解，謝謝委員的提醒。","陳委員根德：關於這個問題，合理來說，台北市跟新北市的比例占60%都無妨，但現在新北市跟台北市占了75%，如果計程車司機住在桃園，一旦機場沒有計程車，機場方面用無線電call車，計程車從桃園馬上發車到機場不用10分鐘，結果計程車晚上回到台北之後就不再去機場接客，晚上叫不到車，變成在圖利特定的業者。部長，這部分是可以精算的……","陳部長建宇：是，委員這個講法合理，我們回去檢討，我會請他們盡快檢討，檢討完成後就向委員報告。"],["陳委員根德：而且馬上就要面臨春節的高峰期……"],["陳部長建宇：瞭解。","陳委員根德：去年我本來要送朋友回台北，朋友說不用，他搭計程車即可，我看到排隊的人龍超過150公尺以上，要等一、兩個鐘頭，我發現了這個問題才向交通部反映，但是已經快一年了仍未能解決。本來在上個會期時民航局告訴我要增加到1,200輛，結果也沒有，部長能否儘速在一個月之內完成規劃？","陳部長建宇：好，沒問題。","陳委員根德：民航局不管這個事情，就很明確地報給部長核定，趕快交給桃機公司解決，桃機公司要解決這個問題，主管單位又是民航局，所以變成績效不彰。","陳部長建宇：我會按照委員的指教，在一個月內儘快處理。","陳委員根德：再來是有關桃園機場年底及春節的輸運，現在有一個問題，今天早上6點多，接近7點的時候，我有個朋友說機場等著入關的旅客都要等一個多鐘頭，我這裡都有相片，他還提到……","陳部長建宇：我們CIQS的人力不足，排隊的……","陳委員根德：對，部長知道這個問題。","陳部長建宇：對，有關CIQS的人力問題，我們一直在跟內政部談。","陳委員根德：這要解決啊，不能不解決。現在不管是移民署、航警，或者臺北關稅局，都是人力不足，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現在搞得機場出境大廳一團亂，品質受到影響。部長，這個問題涉及跨部會，行政院是不是應該出面協調解決？還有，郵政協會和電信協會都是屬於國家公有財產，104年審查預算時就有決議，104年底前要繳回資產，並解散電信協會及郵政協會，這是立法院在預算審查時所作的決議，現在時間剩下1個多月了，部長有計畫嗎？","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後來大家在法律上有一起研究過，因為有事實面及法律面的難度，現在電信協會有轉投資國際電信公司……","陳委員根德：現在不執行也沒關係，但最起碼他們不可以有處分資產的權力。","陳部長建宇：對，我們部裡……"],["陳委員根德：但現在協會有處分資產的權力啊！","陳部長建宇：交通部有不動產資產管理要點，一定要提到董事會，部裡面有董事……","陳委員根德：董事畢竟是交通部派去的，如果是利益的結合……","陳部長建宇：不會啦！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人數占多數。","陳委員根德：以後這兩個協會若要處分財產，就必須到委員會來報告，可以嗎？","陳部長建宇：現在都是一些畸零地才會這樣處理，至於大型資產，他們不敢處理，一定要經過部裡同意。"],["陳委員根德：何謂畸零地？"],["陳部長建宇：就是一些狹小……","陳委員根德：認定就是會有問題。部長，我認為如果沒有辦法解散，若要處分資產就必須向交通委員會說明。","陳部長建宇：因為資產非常非常多，有大大小小……"],["陳委員根德：就是資產多才是問題。"],["陳部長建宇：目前都有逐筆列冊管理。"],["陳委員根德：但是他們有處分權。","陳部長建宇：雖然有處分權，但一定要經過董事會……"],["陳委員根德：問題是董監事有處分權啊！","陳部長建宇：不會啦，都要報到部裡來，部裡要同意……","陳委員根德：我知道要報到部裡，但董監事都是你們派的。","陳部長建宇：不會啦，我不會貿然處理。"],["陳委員根德：我建議要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執行。"],["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歐珀代）：請羅委員淑蕾發言。","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提到東森電視要賣給美國的DMG公司，虞副主委一開始說不知道，後來又說他們有來拜訪，當時是誰帶來拜訪的？"],["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是DMG委託臺灣的律師事務所來了解這樣的投資案，需要遵守什麼樣的法律、法規、規定。"],["羅委員淑蕾：是哪一家律師事務所？","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因為當時不是我接見的，如果委員需要了解這方面資料，是不是會後我們再提供？","羅委員淑蕾：希望你將整個過程，包括怎麼來、誰帶來的、，以及怎麼談的過程提供給我們。因為你們說不知道，但現在報紙登得那麼大、講得那麼清楚，到底背景是什麼？我們真的不容許媒體有中資在操控，因為這是違法的，我希望你們能夠詳加審查，將你們目前所知道的情形，包括誰帶來的、誰委託的，以及將來資金怎麼查核等資料作成一份報告給交通委員會委員，可以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可以。","羅委員淑蕾：剛剛很多委員都在質疑所謂的財團法人，部長真是放縱成一團亂，像電信協會、郵政協會、圓山飯店、航發會及中華顧問公司等等，電信協會及郵政協會因為當時接收了很多財產，包括日本人遺留下來的，收入只有兩項，一個是利息收入，一個是租金收入，這些收入簡直就是中華郵政及中華電信的小金庫，編了那麼多公關費就是在支付他們的婚喪喜慶，台灣郵政協會的員工本來是4個人，現在又增加2個人，董監事有20個，都是你們派的，裡面不是中華郵政的成員，就是交通部的成員，都沒有外界公正人士，預算要怎麼編、怎麼花？請問你，這些董監事多久開一次會？"],["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的印象是一、兩個月開一次會議。"],["羅委員淑蕾：車馬費多少錢？","陳部長建宇：沒有車馬費，有兼職費。","羅委員淑蕾：掌控了那麼多資產，他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存在的意義就是把這些租金、利息當做津貼，這等於是他們的小金庫。"],["陳部長建宇：郵政協會有負責兩岸之間小兩會的……","羅委員淑蕾：兩岸什麼？我說真的，整個政府組織裡，基金會很多，子公司也很多，我們一直關心這個議題，包括交通委員會也作出決議，104年要將這兩個協會的資產全部歸公，並解散掉，你說法律有問題，請問有什麼問題？到現在為止，你都沒有來告訴我們問題出在哪裡。","陳部長建宇：最主要是很多律師界朋友也提出，無論自行解散也好，或者是……","羅委員淑蕾：因為這兩個協會可以請律師當法律顧問，所以他們當然說不能解散。"],["陳部長建宇：部裡面應該也有找大家研究過。","羅委員淑蕾：這樣好了，你告訴我們不能解散的法律依據在哪裡？理由在哪裡？"],["陳部長建宇：是不是我們把相關資料送給委員參考？"],["羅委員淑蕾：什麼時候送給我們？"],["陳部長建宇：很快就可以送來。"],["羅委員淑蕾：已經講了這麼多年。","陳部長建宇：3天內就可以送，沒有問題。","羅委員淑蕾：台灣電信協會也是一樣，資產一大堆、錢一大堆，都跑去哪裡了？等於就是投資中華電信而已嘛！就是拿那些股息、房租、利息……"],["陳部長建宇：台灣電信協會還有國際衛星搜救的會員。","羅委員淑蕾：跟你講真的，你們不要再掛羊頭賣狗肉了，你們成立的目的是什麼？照理講，利息、租金及投資所得的股息都應繳入國庫，結果卻不是，你們都放在自己手上，除非吃剩的、用剩的、花剩的，這樣對嗎？那就是他們的小金庫嘛！"],["陳部長建宇：我想這些錢他們不會亂花啦！","羅委員淑蕾：你看中華顧問公司成立4C以後，5年來全部都虧損，而且是越虧越多。"],["陳部長建宇：中華顧問最重要的是在扶植國內的人才培育。"],["羅委員淑蕾：培訓了什麼？我看都是掛羊頭賣狗肉。","陳部長建宇：大學有很多學生透過輔導的機制可以學習實務界經驗，這些都有很多數據可以……","羅委員淑蕾：學校有學校的課程，那是教育部的事情，不是你們的事。你看中華顧問公司5年來都虧損，但員工一直在增加，用人費用也一直在增加，平均一個人的薪水要130幾萬。","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中華顧問公司一直在協助部裡，就像成立軌道中心、橋梁中心，未來還有一些……","羅委員淑蕾：成立越多中心，董事長就越多，那些是你們部裡自己可以做的事情。","陳部長建宇：沒有啦，他們是引進專家學者成立……","羅委員淑蕾：什麼專家學者？你把這幾家公司的員工列出來，看看到底都是一些什麼人？包括台灣敦睦聯誼會，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薪水竟然比部會首長還要高，中央部會首長的待遇就是19萬，但台灣敦睦聯誼會其實就管一個圓山飯店，董事長是從哪裡來的？薪水居然有29萬，總經理的薪水是23萬。"],["陳部長建宇：這是比照業界的行情。","羅委員淑蕾：都是退休人員去，還要比照業界行情？業界是請什麼樣的人？這些董事長、總經理又是什麼樣的人？","陳部長建宇：總經理都是旅行業、觀光旅館業的專家，我們請他們來協助。"],["羅委員淑蕾：總經理是誰？","陳部長建宇：總經理是蔣先生，董事長是李先生。","羅委員淑蕾：這就是酬庸嘛！薪水比部會首長還高，圓山飯店都虧損，你看預算執行狀況，也是虧損累累。","陳部長建宇：這幾年是因為圓山內部在整修，所以房屋……","羅委員淑蕾：什麼整修？若是整修就提折舊，但他們是虧損累累，你看這幾年來的薪水……","陳部長建宇：因為這2年房屋可以使用的空間只剩下不到二分之一，所以確實營運收入就會比較減少。","羅委員淑蕾：部長，你不要在這裡跟我耍嘴皮子，你要去整頓嘛！"],["陳部長建宇：我們會督導。","羅委員淑蕾：你督導什麼？既然我們之前作過決議，那就依照104年所作的決議，現在時間已經到了，快12月了，這幾個基金會是不是應該併到國家？就像港務公司才成立幾年就成立了5家子公司，有5個董事長、5個總經理，還有好幾個副總，那要幹什麼？你們把本來應該繳入國庫的利息、租金及股息拿來做為你們的開銷，就是剛剛提到的公關費用，甚至比你們的特支費都還高，說是給華航或郵局員工的婚喪喜慶，那應該華航公司自己編，為什麼要編在這裡呢？這是不是分為好幾個部會在編呢？全部集合起來數字有多大？","陳部長建宇：沒有啦，大概這是歷年來的傳統習慣，所以華航那邊……","羅委員淑蕾：不是傳統習慣的問題，不對的就是要改。嚴格講起來，這些就是你們的小金庫。"],["陳部長建宇：大家不會去用這些錢啦！"],["羅委員淑蕾：什麼不會？事實上就是這樣子。"],["陳部長建宇：我們部裡不會用這些錢啦！","羅委員淑蕾：以郵政協會來講，你看1年的收入有多少錢？但收入全部都花掉了，就是花到人事費用、公關費用。","陳部長建宇：沒有，稅還是一大部分。","羅委員淑蕾：美其名是培訓人才，但事實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一大堆，這要怎麼處理？反正立法院就是狗吠火車。"],["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羅委員淑蕾：你就是皮皮的，只要被質詢這12分鐘過了就好，但你要為臺灣的長治久安著想。"],["陳部長建宇：這我都有考慮過。"],["羅委員淑蕾：你考慮了什麼？"],["陳部長建宇：我們會把為什麼沒有在年底前解散的資料送給委員。","羅委員淑蕾：本席要求你，究竟是哪些律師說沒有辦法整併？在104年之前要處理是我們所作的決議。"],["陳部長建宇：我會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羅委員淑蕾：再把這幾家公司所有員工的名單拿來看看，所以我說這些都是你們的小金庫。反正只要今天被罵過了，錢照領，照樣開心。","陳部長建宇：不會啦，交通部向來不會去用這種錢。","羅委員淑蕾：所有人員都是退休人員，都是和交通部有關的人員去占那個缺，只要有一個基金會、有一個子公司，就會有董事長、總經理，還有好幾個副總，甚至還會有一大堆會計人員等等，那又怎樣？用這些人要做什麼？在管什麼？現在還要再增加2個人要幹嘛？"],["陳部長建宇：郵政協會和電信協會現在在辦理財產分割。","羅委員淑蕾：要增加2個人幹嘛？也沒有在擴展業務，就是坐在那裡收租金，收入就是租金、利息，電信協會就多了股息而已，最後就是把原來應該繳國庫的錢拿去發薪水，拿去吃喝玩樂花掉了。"],["陳部長建宇：我會請他們再檢討。","羅委員淑蕾：請把為什麼不能裁撤的理由，還有是哪一個大律師的意見相關資料給我們。","陳部長建宇：好，謝謝。"],["主席（羅委員淑蕾）：請李委員鴻鈞發言。","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前兩天我看到一個松山機場的論壇，這是臺北市政府主辦，還是……"],["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那是臺北市政府主辦的。"],["李委員鴻鈞：裡面談的結論就是各說各的。"],["陳部長建宇：對。","李委員鴻鈞：一個說2020年，另一個說2030年，甚至也有人提到2017年，交通部現在的立場怎麼樣？"],["陳部長建宇：交通部的立場一向沒變。"],["李委員鴻鈞：沒變是指什麼？","陳部長建宇：松山機場遷移需要考慮的面向非常多，不是只有單純從臺北市的都市計畫考量，還有國防、空運、離島等各種面向皆須一併考量。","李委員鴻鈞：不要每次到選舉時，松山機場的存廢就成為炒作的議題，應該要將這個問題定調，而不是到了選舉時就說松山機場要廢，或是要遷移，選舉完後又沒有後續，讓松山機場的發展停滯不前。如果松山機場要續存，就應該好好整頓。","陳部長建宇：我們內部有一個想法，如果軍方能把松山機場的土地釋出，就可以把國內與國際航線分隔，做出適度的處理。"],["李委員鴻鈞：這樣就是大投資嘛！"],["陳部長建宇：對。","李委員鴻鈞：要做這樣的大投資、大改進，改造整個松山機場，必須先決定其存廢。若決定續存，才有辦法改造松山機場。"],["陳部長建宇：在2030年以前根本不可能談這個議題。","李委員鴻鈞：現在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說2030年以前不可能處理，也就是在那年之前，松山機場任何整備及大投資都不可能做到。"],["陳部長建宇：站在我的立場……","李委員鴻鈞：我跟部長講的是一個邏輯與概念，請問松山機場現在飽和了嗎？"],["陳部長建宇：現階段松山機場的量確實已經到了頂點。","李委員鴻鈞：已經到飽和點了，而且旅客還是持續增加，對嗎？"],["陳部長建宇：對。","李委員鴻鈞：既然松山機場已經到達飽和點，航站就需要做處理，其實早就應該要做這個工作，早在松山機場開始國際化時，就應該與空軍基地協調，蓋新的航站。","陳部長建宇：我們在兩年前就已經做這樣的處理，現在因為碰到新的市政府上任，所以停頓下來。","李委員鴻鈞：如果你們不把存廢的問題定調，松山機場永遠只能維持現狀。我們可以預估，從明年開始，松山機場又要一團亂了，因為旅客會開始暴增，那麼和現在的桃園機場有什麼兩樣？這些都是可以被預估的狀況，我們只看到在選舉前存廢的問題不斷被提出，討論了多少次？討論了多少年？將近十幾年了，每次臺北市市長選舉時都會拿出來討論，中央的選舉也會拿出來討論，但松山機場從頭到尾都是這樣。","陳部長建宇：國際上，首都的所在地都有機場，而且也都有存廢的問題。","李委員鴻鈞：中央要有中央的責任，應該要將其定調，這樣松山機場才有未來性與方向性，你們要趕快把存廢定下來。"],["陳部長建宇：我們的想法一直都和委員一樣。","李委員鴻鈞：不是一直把要存要廢的問題閒置，讓松山機場永遠存在，卻永遠無法改進，這樣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現在已經到最急迫的時間點，如果不面對，未來只會更嚴重而已，對不對？","陳部長建宇：對，我同意委員的看法。","李委員鴻鈞：我們在此呼籲，不論是臺北市政府或是各政黨，應該站在理性及專業的角度討論松山機場存廢的問題，一個掛著2020年，另一個掛著2030年，其實中央說2030年也是不對的，因為現在是需要第三跑道，如果第三跑道要到2030年才能建置，那些要負責的相關官員早就應該下台了。","陳部長建宇：這就是交通部面臨的難題，當時設定在2030年的原因是因為涉及區段徵收、土地取得、限建……","李委員鴻鈞：你們把原本不需要徵收的第三跑道往北移，移動之後變成要徵收，當初這個政策是誰定的？","陳部長建宇：當時是地方政府強烈要求，如果放在南邊……","李委員鴻鈞：當初是誰定的政策？這個人才是最大的罪魁禍首，如果沒有把跑道往北移，原來的地點不需要徵收土地，問題早就解決了，第三跑道也早就建置完成，你同意我的說法嗎？"],["陳部長建宇：是。"],["李委員鴻鈞：你同意嗎？"],["陳部長建宇：我知道大家都很急……","李委員鴻鈞：如果當初沒有北移，不需要徵收土地，原規劃的第三跑道現在是否已經完成？還會產生這些問題嗎？定這個政策的人應該是要負起最大責任的人，卻沒有人追究這個問題。同樣的，我們從松山機場的存廢看到桃園機場的問題，最近，你們已經終止全球通公司的資格。對不對？","陳部長建宇：我們發函該公司擬終止資格，但他們可以陳述意見。"],["李委員鴻鈞：終止之後由誰接手？德安嗎？"],["陳部長建宇：按規定我們要求現有的執行者繼續維持營運。"],["李委員鴻鈞：他們不願意。","陳部長建宇：沒有，因為他們是次優的廠商，可以遞補，但要提出遞補的營運計畫書，經過我們核定，如果沒有問題才能繼續。","李委員鴻鈞：上次我就跟部長講過，或許離島航線不賺錢，以前還有離島的公司要競爭，所以要讓這些小公司有存活的機會，那是另一個層次的考量，但現在連小公司都不飛離島了，那麼像長榮、華航這些大的航空公司平時飛黃金路線，是不是有義務要飛這些航線？這就是我上次提過的邏輯，航空公司要飛黃金路線也要服務偏鄉。","陳部長建宇：這就是有沒有瘦肉綁肥肉的可能性，因為離島的跑道比較短……","李委員鴻鈞：德安之所以是次優，表示他有問題存在，你們不能勉強他們飛一年，不把飛離島百姓的安全當一回事。","陳部長建宇：我們已要求民航局做完整的評估，考量後續用何種方式……","李委員鴻鈞：你們現在應該緊急協調這兩家大型的航空公司，思考如何能讓他們飛離島航線。離島班機起降大部分都在松山機場嘛！","陳部長建宇：對，大體上，但也有像七美、望安及東部航線……"],["李委員鴻鈞：一年的量有多少？有200萬班次嗎？","陳部長建宇：應該沒有那麼多，大部分是東部的綠島、蘭嶼。"],["李委員鴻鈞：松山機場的國內航線有將近280萬班次吧！","陳部長建宇：飛松山的航班有兩百三十幾萬，但飛離島那5條線的航班就沒有那麼多。","李委員鴻鈞：以前還有華信和立榮航空飛離島航線，但現在幾乎都沒了。","陳部長建宇：還有，只是有一些小島，像綠島、蘭嶼、七美、望安……","李委員鴻鈞：你們應該從這個方向要求大型的航空公司，因為給他們這麼好的黃金路線，他們應該要有飛離島的義務，所以這部分要好好檢討，上次講了之後你們也沒有做。"],["陳部長建宇：我們有要求大公司做適度的評估。","李委員鴻鈞：要快，你們一直在評估，評估到你下台、下一任部長上台還是在評估。","陳部長建宇：我們有在準備，有備案在處理中。"],["李委員鴻鈞：部長要留點事情、留點政績、留點功績啦！"],["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李委員鴻鈞：你們要把松山機場存廢的問題往前挪，趕快把存廢問題定案，如此松山機場才會有未來，不然永遠只是你存我廢的爭論而已。還有離島的航班也是相同的問題。","再回歸到高鐵的財務問題。"],["陳部長建宇：解決了。"],["李委員鴻鈞：242億是……","陳部長建宇：由基金出，總共大約300億。"],["李委員鴻鈞：這個問題就牽扯到航發會。"],["陳部長建宇：航發會26億。","李委員鴻鈞：航發會的最大股東是華航，占百分之三十幾。"],["陳部長建宇：是。","李委員鴻鈞：我一直很納悶，先前航發會在投資高鐵等部分，到底航發會有沒有好好地管華航啊？","陳部長建宇：據我所知，華航今年已經賺六十幾億了。"],["李委員鴻鈞：華航長期都在虧錢。","陳部長建宇：對，因為前幾年受到反托拉斯的問題，所以……","李委員鴻鈞：什麼反托拉斯？華航的問題一大堆啦！像是投資虎航等等，我都不想多講了，究竟問題的癥結為何？華航和長榮一樣都是航空公司，為何長榮每年都賺那麼多錢，華航卻是每年在虧錢？華航飛的航線有比長榮的差嗎？航發會應該要好好去整頓。","另外，本席前幾天提到有關旅遊網站塞爆的問題，這情形與桃園機場的情形類似，當政府要推動一項新政策的時候，請問我們準備好了嗎？當台灣開放大量觀光客進來，要突破1,000萬大關時，請問我們準備好了嗎？完全沒有準備好！第三跑道仍然看不到，第三航廈也才開始要發包，完工時間都是遙遙無期，機場整個被遊客塞爆。","陳部長建宇：先前1、20年沒做的事情，要在短短幾年內補做，大家都很辛苦。","李委員鴻鈞：然後政府要開放一個利多，大家都很高興，結果網路一下子就塞爆了。所以，當要推動一個好的政策時，應該先檢視我們到底準備好了沒？這些都是其次，本席的重點還是在松山機場，要將存廢的決策定調，不然重複的問題還是一直產生，留點政績下來，好嗎？"],["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許委員淑華、黃委員偉哲、呂委員學樟、蘇委員清泉、李委員桐豪、賴委員振昌、何委員欣純、李委員貴敏、陳委員怡潔、許委員添財、周委員倪安、蔣委員乃辛、高委員金素梅、楊委員應雄及管委員碧玲均不在場。","登記發言之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簡委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各位官員大家好："],["一、台灣郵政協會：","創辦或投資輿郵政有關之事業，並協助發展郵政業務及推動郵政相關公益事項。","(1)辦理郵政相關公益事項。","(2)辦理郵政相關活動及業務發展。","自民國97年以來，「業務支出」逐年提高，導致盈餘起伏不定，104年盈餘僅剩2,712千元，請問為什麼？"],["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評估中心。","二、郵政協會運作資金既以「出租不動產」租金為主為什麼103年度處分不動產，有數筆「讓售行為」？","主席：休息10分鐘後，處理討論事項。","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葉委員宜津、陳委員素月及劉委員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葉委員宜津書面意見：","一、廢除郵政協會、電信協會決議","我們去年做了二個決議，就是要求郵政協會、電信協會在104年以前解散，將財產歸還國家。結果這二個協會去找了法律顧問，說解散於法無據，那照這樣的講法，不就財團法人永遠就無法解散嗎？","現在這二個財團法人的董事全都是交通部掌控，只要要求董事決議解散就解散了，哪有什麼不能解散的問題？這二個財團法人的財產都是國家的，結果現在以私法人形式存在，結果財產不能用於國家，只用於特定人，這就是不公不義的代表，所以交通部馬上可以要求指派的董事召開董事會，決議解散財團法人。","二、中華顧問","中華顧問另以控股形式成立世曦公司，結果中華顧問本身的功能完全不見了，如果是要這樣，那就由交通部直接掌控世曦公司即可，要用這種間接形式，結果世曦公司幾乎不受監督，又成了交通部高官退休後的棲身之所，結果世曦公司一點競爭力也沒有，這幾年來也一直虧損，這種形式的財團法人根本也不應該存在。"],["陳委員素月書面意見：","一、東森電視轉賣給DMG集團相關問題","東森電視傳出賣給DMG娛樂集團，由於其中合夥人之一具有中國解放軍身分，學者擔憂，中國近年崛起，企業拿著資金到處投資，而中資如果買下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台，恐有權決定哪些頻道可上、下架，更有能力箝制輿論。","外資若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查，媒體只會被當作一般企業，就不會用特別角度來嚴審，自然讓中國資本有很多縫隙介入，問題將一直發生，呼籲政府應趕緊修法，讓外國人投資媒體時，能更加透明公開。本席認為，NCC更該有主動權，而這次東森的交易案，若確實有中資，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不應該成立。","經查，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外資直接投資股份是不得超過五十%，另五十%可間接投資，都將依法規嚴格審核。","媒改團體與學者昨日聞訊也紛紛呼籲，DMG集團是中國最大的娛樂傳媒，集團董座更是有解放軍背景的中資，一旦成為東森最大股東，形同遙控台灣許多電視頻道，後果堪憂。本席盼NCC、投審會等主管機關應依法嚴格把關，不得讓中資或以外資管道掌控台灣媒體或系統。"],["劉委員櫂豪書面意見：","電信技術中心標得NCC委辦全國固網寬頻上網速率量測計畫，該中心執行該計畫，係以測速軟體在不影響民眾原來上網或通訊行為下，透過取樣讓軟體排程自動進行消費者端量測，其樣本數規模，固網寬頻上網量測103年為2,880人，行動上網量測103年第二階段為2,734人。NCC並於104年3月4日公布103年第2階段全國3G行動上網速率量測結果：「全國22縣市消費者端平均下載速率為6.27Mbps，較第1階段平均下載速率6.08Mbps提升3.1%；平均上傳速率為1.08Mbps，與第1階段平均上傳速率1.1Mbps相近。」惟消費者抱怨上網速率不如預期的民怨，仍居高不下，顯示電信技術中心的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恐不足以全面瞭解消費者的使用情形；此外電信技術中心的量測結果是以平均速率呈現，惟消費者的使用習慣，通常是在人潮較擁擠的熱點區以及熱門時段使用，通常這時候網路較為不順，而同樣在熱區但是如果在非熱門時段使用，可能速率上會有所提升，但是用取其平均值的方式呈現上網速率，恐無法瞭解民怨所在，NCC應將熱點區的熱門時段其上網平均速率公布，方能讓業者有所依循改善。","郵政協會及電信協會其設立宗旨主要都是以促進相關業務發展，推動公益活動為主，其105年度預算基金淨值分別為郵政協會13億8,772萬1千元、電信協會11億7,825萬8千元，惟郵政協會之董事會由15席董事組成，而電信協會之董事會由9席董事組成，兩協會其業務性質皆以公益活動為主，郵政協會董事會成員卻擴編至15人，實無必要，應比照電信協會將董事成員縮編制9人，如此即可據以推展業務。另104年立法院預算審議時決議：要求郵政協會在保障原有會員權益之基礎下，於104年底前決議將所有資產回捐國家後，並加以解散。惟郵政協會竟函報交通部略以：「原則上立法委員並無要求解散財團法人之權責……倘立法院仍執意解散本協會，本會則依法主張應有權益，必要時將採法律途徑解決。」由於郵政協會是以接收日治時代資產組成，其資產應歸國有，而郵政協會卻屬私法人，歷年來處分資產，已造成國家資產流失，為避免日後紛爭，交通部透過董事會完成財團法人解散，於程序上及法理上皆無不妥，現階段郵政協會15席董事，其中12席由交通部官員指派兼任，董事長更是現任郵政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如果交通部無法控制董事會，而任由郵政協會興訟交通部，則交通部應全面重新指派董事，因為目前指派的董事已無法執行交通部命令，爰此交通部應儘速研提具體方案，解決郵政會資產爭議，避免國家資產流失。"],["主席：現在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一定有很多集團想買東森電視，請問總共有幾個集團來詢問購買的相關事宜？"],["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剛剛已去電詢問主秘，因為他剛好在開會，我們請他火速回復。","管委員碧玲：是只有DMG來詢問，還是也有其他集團？"],["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似乎不只一家來詢問。"],["管委員碧玲：DMG是哪天來詢問的？","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有關這部分，我們也在問主秘，因為他正在開會中。","管委員碧玲：處長似乎知道，是處長主管的？"],["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謝處長說明。","謝處長煥乾：主席、各位委員。因為DMG來的時間，我剛好去參加行政院座談會議，所以是派同仁去接見，現在我們也一直在聯絡主秘。"],["管委員碧玲：由誰安排這個約會的？"],["謝處長煥乾：是他們的人來聯絡的。"],["管委員碧玲：他們是誰？"],["謝處長煥乾：他們好像有台灣的委託律師。"],["管委員碧玲：「他們」指的是誰？"],["謝處長煥乾：就是DMG。","管委員碧玲：所以是DMG委託台灣的律師來詢問，是嗎？"],["謝處長煥乾：對。","管委員碧玲：你再說一次，是DMG委託台灣律師來詢問的嗎？","謝處長煥乾：據初步的了解，是這樣子沒錯，但確實的情形還是要詢問主秘。"],["管委員碧玲：所以是DMG要買？","謝處長煥乾：根據東森電視的說法，在確定是它以前，的確是有多組買家。","管委員碧玲：對啦，但DMG確實想買嘛？","謝處長煥乾：對，沒錯。"],["管委員碧玲：你們教得很好耶！是誰教他們的？那天是誰接見的？"],["謝處長煥乾：是主秘接見的。"],["管委員碧玲：他是來詢問法規命令等問題嗎？"],["謝處長煥乾：是詢問應遵守的相關法規命令。","管委員碧玲：你知道你們教得多好嗎？教到他們已經非常精通我們的法規命令，並找到一個狡猾且聰明的購買方式，就是以集團內一位美國公民的個人身分來購買，我認為一個月前，NCC把他們教得真好啊！","謝處長煥乾：我覺得委員這樣說，對我們而言有點不公平。","管委員碧玲：你們可能是無心的，就只是將法規命令講得很清楚。"],["謝處長煥乾：我們只是告知他們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規之規定。","管委員碧玲：國家招商，不論是誰來詢問，理當提供這種服務。"],["謝處長煥乾：是。","管委員碧玲：我可以修正說法為，你們不論在動機上或心態上，絕對不會想要教他們鑽法律漏洞，可是現在已經造成這種結果了嘛！在他們深知我們的法規命令後，找到一個鑽法律漏洞的方法，就是找一個美國公民，以個人身分來購買。處長剛剛說了一句話，讓我聽了「皮皮挫」，剛剛有委員質詢時問說，你們會嚴審嗎？你們說，我們會依法審查。委員又問說，它們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購買嗎？你們說，現在還不知道他們會用什麼形式來申請。對不對？"],["謝處長煥乾：確實如此。","管委員碧玲：問題就出現了，這就是形式審查主義，如果你們要以形式審查主義去依法辦理的話，我可以告訴你會過，然後全國人民「挫著等」？以今天NCC處長答詢的內容來看，人民只能「挫著等」，為什麼？因為有太多形式可以規避現行的法規命令，可以規避到買方絕對不是中資仍可依法購買東森電視，他現在已經學會了，所以要以美國公民的個人身分來購買。請問處長，如果他真的以美國公民的個人身分來買，依現行法令規定，容不容易認定其為中資？","謝處長煥乾：委員，您剛才的說法應該是媒體這二天報導中的一個說法，我自己也有看洛杉磯……","管委員碧玲：沒關係，我們就以這個說法來分析。","謝處長煥乾：他是講美國的DMG，並沒有講個人，個人的部分是今天部分媒體報導的。至於我們要怎麼審查就是看其投資架構，投資架構送過來之後，我們會根據其投資架構該查該審的都會去查去審，我們一定會嚴審的。剛剛羅委員是講……"],["管委員碧玲：當時來的DMG是美國的DMG還是中國的DMG？"],["謝處長煥乾：美國的DMG。"],["管委員碧玲：但它背後控股是中國DMG。"],["謝處長煥乾：現在看到報紙是這樣寫的。"],["管委員碧玲：所以其實背後是中資。","現在我要問的問題應該要由主委、經濟部部長來答復才對。副主委，如果報紙寫的是對的，他用美國公民個人身分來買，你們真的會相信這是一個美國公民個人身分要來買的案子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我們不曉得是哪一位美國公民，所以不曉得怎麼相信。","管委員碧玲：就肖先生嘛！今天報紙有刊載，而且社會已經沸沸揚揚了，你們應該要給人民一個安定感。如果今天真的用肖先生的名義來買，他是以美國公民個人身分來買，你們審查的立場會真的把他認定為美國公民個人身分來買的嗎？不會還是他們不可這樣？今天媒體都說錯了？","謝處長煥乾：委員剛才講個人，今天媒體報導是說DMG在台發言人說是Dan Mintz個人，不是指肖先生。","管委員碧玲：好，沒關係，如果是Dan Mintz來買，你們會認為他就是個人來買的嗎？"],["謝處長煥乾：所以我們還是要等案子進來……","管委員碧玲：不行啦，如果我是你，我不會這樣回答！","謝處長煥乾：現在報紙寫的部分，該查的我們都會去查。","管委員碧玲：副主委，如果是Dan Mintz用其個人名義來買，你們會以美國公民個人身分來接案審查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有關外國人投資部分，投審會對投資人的股權結構、資金來源會進行嚴格審核。"],["管委員碧玲：你們都沒有責任嗎？你會提供什麼意見？"],["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我們會就我們主管的項目去審查。"],["管委員碧玲：你們會提供什麼意見？你們會認為這是DMG買的還是美國公民個人要買的？","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因為案子還沒有審，我不宜提供個人意見。","管委員碧玲：這樣真的不稱職！實質認定已經出來了，當買方是以DMG集團中美國的DMG公司來向你們接洽，這個實質認定很清楚，就是DMG要買的。第一個動作來跟官方接觸時，你們一定有紀錄，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人來約談什麼事情，這些會有紀錄吧？"],["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管委員碧玲：臺灣中華民國政府NCC已經有個紀錄，記載一個多月前的某年某月某日美國DMG委託臺灣律師某某某來拜會、討論要洽購東森媒體集團相關的法令規定。實質認定很清楚了，很好，謝謝你們，證明是DMG要買，他們委託臺灣律師來詢問，問的很清楚了，回去後就找到這個法律漏洞，把它改成規避臺灣所有法律的美國公民個人來買。今天本席問清楚這個point，絕不允許你們讓他用任何假外資或個人身分來買，全國人民絕不相信，而且已經事實證明想買的是美國DMG公司。","本席告訴你們中資常常如何的狡猾，本席花了二年的時間廢了一個標，這個標是中油要花2,900萬美元完成在台南盆地（彰化、嘉義以南直到左營）海域的海底3D震測，以開採海底天然氣。當時該標案得標的第一順位是馬來西亞商COSL，它是用1元美金（新臺幣30元）在馬來西亞登記的公司，但其背後是中國國營企業─中海油田公司，其控股公司是中國海洋石油公司，就是中國的國營企業。第二順位BGP公司則是以1,000美元在新加坡登記的紙上公司，其控股公司是東方地球物理探勘公司，屬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下的子公司，也是中資。當初的形式審查一切合法，所以就開標了。形式審查一切合法，這就是東森買賣案你們將會遇到的事實，其形式絕對是一切合法，所以我現在把話說在前頭，我絕不允許你們做形式審查，因為實質認定很清楚，有證據、有事實讓你們去做實質認定了，實質認定就是美國DMG集團要來買，因為當初來就是這個集團委託律師來的，由不得你們用形式審查主義來處理這個案子。實質就是中國控股之下的集團要來買，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再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背後是中國控股公司所掌控的美國這家娛樂公司，符合第八條所謂來台投資項目涉及「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你們應該要限制投資。","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我們會嚴格審核。","管委員碧玲：關鍵點在第一個動作就已經很清楚了，是這家公司要買，而不是個人要買！","主席：許委員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許委員淑華書面意見：","今天審查交通部財團法人之預算，本席就中華顧問工程司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提出一些問題。","首先，中華顧問工程司為了遵照政府訂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於96年5月1日轉投資成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由世曦公司概括繼受本工程司原有之工程顧問業務及業績，本工程司則專注於研發及培育工程專業人才等公益使命業務。","據了解，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自92年7月2日公布施行，依據該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從事工程技術顧問之法人，僅限於公司型態，中華顧問工程司之原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自96年7月起應予註銷，無法繼續經營工程技術顧問業務，爰轉投資成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自96年5月成立世曦公司後，中華顧問工程司因主要利基移除，導致營運成果欠佳。而且中華顧問工程司轉型為財團法人後，現今業務範圍僅有研究發展、教育訓練、出版及獎學金等項目，似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業務內容與其所負責之公共事務，並無明顯不同，為避免研究人力、物力之浪費，本席建議研酌將相關業務整併納入運輸研究所，以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並避免疊床架屋及浪費公帑。","另外，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持有華航公司股份達18億餘股，為該公司最大股東，惟華航公司連續3年發生營運虧損，以致原編列投資收益轉認列為損失，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當初係由政府百分之百提供人力及物力等資源所成立，其後因歷史因素，將所持股轉由航發會擁有；依據該公司公開說明書持股比例前十名股東分析，航發會持有18億6,734萬2千股（持股比率34.14%）為最大股東，次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持股比率9.5%）、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率4.82%）、新制勞工退休基金（持股比率4.82%）及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持股比率0.73%），故華航公司雖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然其泛公股比率高達54.01%，政府仍具實質影響力。","101年度至103年度航發會預算編列轉投資華航公司之「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分別為15億6,690萬元、10億2,011萬9千元及12億1,171萬6千元，惟實際執行情形，由於華航公司連續3年營運虧損，航發會決算認列投資損失分別為1億6,937萬6千元、4億5,751萬5千元及2億6,977萬1千元。航發會為華航公司最大股東，本席要求交通部責成航發會應積極監督公司營運與治理並研謀改善，俾利協助提升營運績效。","主席：請賴委員振昌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星期三又要針對廣電三法進行協商了，上次有要求NCC要去做幕僚作業，請問現在進度如何？"],["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持續蒐集各黨團所需要的資訊，並向各黨團解釋各個條文。","賴委員振昌：上星期協商時提出的問題，你們都處理了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的。","賴委員振昌：最近媒體一直說台聯黨圖利無線電視台，反對原民台、客家台等，甚至提出各種不實的指控，請NCC說明，台聯黨11月11日的提案內容是什麼？其實台聯黨團的提案是無線台只必載一台，至於基本頻道則是完全開放，不僅是無線台，包括衛星、無線的公平競爭，只要達到自製率、HD的比例且具公益性質者，無線台可有6個基本頻道，連衛星頻道也可以，這是一個公平的競爭，這樣有什麼不對？台聯黨團的提案內容中，公共電視全數免費必載，包括原住民、客家電視台亦然，我們只多增列一個教育台而已，如果說我們有圖利，應該是圖利教育台。我們要求應列免費的固定頻道，同時保障弱勢團體的媒體近用權，台聯黨團提案的內容白紙黑字就是這樣，請NCC說明我們的提案有什麼不對？最近某些媒體一直在抹黑台聯黨團，請問媒體是可以這樣操作的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本會送進大院的廣電三法修正案中，針對必載頻道部分也是提議1+N，所謂N就是高畫質的自製頻道可考慮列入必載。","賴委員振昌：對，台聯黨團的提案內容白紙黑字就是這樣，但最近許多有線電視業者一再抹黑，指稱台聯黨團圖利無線台，我們講的是1+N，這個N並非數量而是條件耶，我們所提的1+N也是呼應NCC的主張，更離譜的是講我們排擠原民台、客語台，我們的提案中除了原民台、客語台必載之外，還列入了教育台，說我們排擠原民台、客語台實在離譜，我們的提案內容白紙黑字皆可檢驗。","再看下一頁，我們的第二個主張是分組付費，根據中時所做的民調，高達74%的民眾贊成分組付費，所以我們主張分組付費跟民意有何違背？請問NCC對此有何看法？","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對於跨區經營的業者，我們也要求它要分組。","賴委員振昌：由此可見許多有線電視業者對本黨的提案進行不實的陳述或抹黑。再則，本黨主張黨政軍零持股，請看看今天媒體最新的報導，DMG三巨頭之一的肖文閣具有解放軍的背景，我們認為台灣的黨政軍都不應介入媒體，請問NCC可以容許中國的解放軍介入我們的媒體嗎？"],["虞副主任委員孝成：絕對不可能。","賴委員振昌：若說打算併購東森電視的DMG沒有中資的背景、沒有解放軍的身影，能讓國人相信嗎？針對此事，NCC絕對不能再繼續睡覺了，好不好？","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是。但我們現在並不確定DMG裡頭的股權結構為何，這三人可能是印紀傳媒的股東。","賴委員振昌：美國都已證實了，你到現在還講你不知道其股權結構為何，光是這一點，NCC就該打屁股了。謝謝。"],["虞副主任委員孝成：謝謝。","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及臨時提案的處理，並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四案的預算數及各項提案，協商中不休息。","壹、預算數","第二案"],["一、105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8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1億2,294萬3,000元。"],["2.業務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億2,209萬5,000元。"],["3.稅前賸餘：84萬8,000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515萬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9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105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2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1億1,891萬9,000元。"],["2.業務總支出：1億1,788萬6,000元。"],["3.稅前賸餘：103萬3,000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1億元。"],["(五)資金運用部分：第2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三、105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17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1億2,966萬4,000元。"],["2.業務總支出：1億1,415萬元。"],["3.稅前賸餘：1,551萬4,000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5,020萬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8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四、105年度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5~17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2億1,890萬元。"],["2.業務總支出：2億1,750萬元。"],["3.稅前賸餘：140萬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30萬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8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五、105年度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4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19億1,224萬5,000元。"],["2.業務總支出：1億5,868萬9,000元。"],["3.稅前賸餘：17億5,355萬6,000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4～5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六、105年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3頁工作計畫或方針。","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18億9,468萬元。"],["2.業務總支出：18億1,507萬元。"],["3.稅前賸餘：7,961萬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058萬9,000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5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第四案、105年度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數："],["(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12頁工作計畫。","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3億3,773萬9,000元。"],["2.業務總支出：3億3,408萬3,000元。"],["3.稅前賸餘：365萬6,000元。"],["(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695萬2,000元。"],["(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3～14頁現金流量概況。","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計畫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貳、委員提案"],["臨時提案：","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在經濟部國貿局訂有明文規定，目的是要保護本土產業，避免用人民納稅錢來變相扶植大陸產業，而侵蝕國家經濟命脈。然近日大陸變相整車進口非常嚴重，為維護國家政策。爰要求交通部立即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對大陸製大客車進行召回作「品質一致性」查核，防杜變相整車進口而打擊本土產業。"],["提案人：陳歐珀　　羅淑蕾　　李昆澤","討論事項二、","1、","交通部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水準差距甚大，最高的航發會年薪約150萬，最低的台灣電信協會僅約40萬，尤其航發會業務多僅屬贊助其他機構辦理，非自辦業務，卻坐領高薪，以航發會主任秘書為例，主要業務內容係「綜理本會各項業務、印信與戳記之典守」竟然月薪最高可達139,050元，顯然業務與薪酬不成比例。爰此，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就所屬主管財團法人專任員工之薪資、福利結構提出檢討改善報告。"],["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管碧玲","2、","郵政協會運作之資金來源係以出租房地之租金收入為主，而房地資產之處分除將影響其日後收入之穩定性外，亦屬該協會之重大決策，建請應事先訂定處分計畫，並於預算書中揭露。"],["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3、","鑑於台灣郵政協會對於房地資產之出售皆未編訂資產處分計書，且未於預算書「業務收入─處分資產利益」項目編列預算，而俟實際資產出售後以併決算方式辦理，102年度「業務收入─處分資產利益」預算數0，決算6,541千元；103年度「業務收入─處分資產利益」預算數0，決算51,084千元，實有迴避國會監督之虞。","該會捐助章程第15條：「（第1項）下列事項，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並報經交通部許可後行之：一、章程變更。二、申請貸款。三、不動產之購買、處分或設定負擔。……（第2項）前項會議之討論，應於會議前十日將議程通知全體董事及交通部，並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準此，處分不動產應屬郵政協會重大決策，既為重大決策即宜預為編訂資產處分計畫並納入預算，俾利本院審議。","爰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於一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產處分計畫。"],["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李昆澤","4、","郵政協會現置有董事15人及監察人5人，惟不論是董事或監察人均係由交通部就該部及郵政現職員工中選任，與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所訂，除政府或交通機關（構）相關業務人員外，宜納入相關研究領域之專家學者，抑或社會公正人士等規定未盡相符。且多數董監事之背景頗為相近，似無法透過董監事之不同專業背景，汲取不同領域之專業知識或外部資源，進而對經營績效產生助益，不利發揮正面監督效果。又相較於專職員工人數4人負責日常會務之運作，其董監事人數達20人，似屬偏高，有違常理，允宜適度縮減。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研議適度縮減，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確實減少冗員。"],["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管碧玲","5、","國際電信開發公司就交通部捐助其參與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之年費，應覈實依其收支項目納編於年度預決算中，以利外界之勾稽與考核；另為撙節政府經費支出，建請審酌自行負擔該國際組織年費之可行性，俾有效發揮該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設立目的。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6、","鑑於台灣電信協會對於房地資產之出售皆未編訂資產處分計畫，且未於預算書「業務外收入─出售房地收入」項目編列預算，而俟實際資產出售後以併決算方式辦理；該協會103年度「業務外收入─出售房地收入」預算數0，決算379,167千元，係因出售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區土地之鉅額交易，實有迴避國會監督之虞。","該會捐助章程第15條：「（第1項）下列事項，非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並報經交通部核可後，不得為之：一、章程變更。二、捐助財產之處分、動支。三、申請貸款。四、不動產之購買、處分或設定負擔。……（第2項）前項會議之討論，應於會議前十日將議程通知全體董事及交通部，並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準此，處分不動產應屬電信協會重大決策，既為重大決策即宜預為編訂資產處分計畫並納入預算，俾利本院審議。","爰提案要求台灣電信協會於一週內將105年度之房地資產出售計畫送達交通委員會，並自106年度起於預算書中編訂資資產處分計畫。"],["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李昆澤","7、","「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原列2億5,02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之辦公房舍現租賃同棟大樓不同樓層，面積分別為136.28坪與67.31坪，合計203.59坪，該中心為因應業務成長需求及資源有效運用，以集中辦公、減少向外租借場地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或活動，以及節省租賃費用。","二、該中心規劃105年度編列預算195,200千元購置土地，48,800千元購置房屋及建築，6,200千元購置電腦通訊相關設備，合計250,000千元，購買120坪辦公室（不含公設），屆時退租原67.31坪而保留136.28坪舊辦公室，約可節省祖金1/3（以105年度編列租金12,550千元，約可節省400萬元）。","三、該項辦公室房舍購置計畫，預算近2.5億元，120坪辦公室加公設每坪將逾150萬元，該中心創立基金19,000千元，至104年底止淨值523,588千元，應否投入近半數淨值資源購置辦公房舍，令人質疑。爰提案將預算全數凍結，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李昆澤","8、","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業務總收入預算數較歷年度決算實績衰退，且購置自用房舍與租賃並行，租金撙節有限，應審慎衡酌辦公房舍需求規模與每坪單價及其運用計畫，以切合業務實需，俾避免閒置或低度利用情事發生。","說明：","一、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為因應業務成長需求，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固定資產投資用以購置辦公房舍2億4,400萬元，而105年度預算案租金支出編列1,255萬元，較104年度預算編列數946萬元不減反增，亦較103年度決算數851萬元增列。","二、該中心之辦公房舍現租賃同棟大樓不同樓層，面積分別為136.28坪與67.31坪，合計203.59坪，該中心為因應業務成長需求及資源有效運用，以集中辦公、減少向外租借場地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或活動，以及節省租賃費用，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以不超過2.5億元購置辦公房舍，辦公房舍總面積連同現租用面積合計350坪（換算含公設）以內，經第4屆第11次董事會議通過，並報交通部核備在案。"],["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9、","政府設置財團法人主要為達成特定政策目的或提升施政效率，同時確保公共任務之妥善實施，使得政府在政策執行方式之選擇能更具彈性，並適當縮減政府組織規模。然中華顧問工程司因時空環境變遷，致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目前執行之業務，不但與其他機構疊床架屋，且是項業務已有民營企業可提供相關服務，實無再由政府參與之必要。此外，該工程司自轉投資成立世曦公司後，主要業務範圍移撥致已無營運實益，且與財團法人應以公益為目的之本質相牴觸外，亦與相關法令規定有悖；另該工程司設立既以從事公益事務為目的，不宜將公積規劃用於商業（營利）性質之投資需求，俾免妨礙其遂行公益之目的。爰此，建請研酌裁撤之可行性，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10、","有關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每年編列約200萬元公關費，由於航發會業務多非自辦，主要像辦理贊助及模擬機租借業務，不若港務公司、桃機公司等，需與外界相關行業交流或爭取業績，卻年年編列約200萬之公共關係費，顯然欠缺正當性，況且航發會董事長是交通部次長兼任，根據航發會104年度5、6、7月損益表，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分別為125,628元、113,184元、88,200元，明顯高於次長特別費，基於航發會性質與業務，該項公共關係費用恐淪為交通部之小金庫抑或是航發會主管之福利，爰此，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公關費應予刪減15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管碧玲","11、","有關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每年編列約200萬元公關費，由於航發會業務多非自辦，主要係辦理贊助及模擬機租借業務，不若港務公司、桃機公司等，需與外界相關行業交流或爭取業績，卻年年編列約200萬之公共關係費，顯然欠缺正當性．況且航發會董事長是交通部次長兼任，根據航發會104年度5、6、7月損益表，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分別為125,628元、113,184元、88,200元，明顯高於次長特別費，基於航發會性質與業務，該項公共關係費用恐淪為交通部之小金庫抑或是航發會主管之福利，為監督公關費使用之情形是否與業務有關，爰此，要求交通部一周內提供航發會近三年公關費之支用明細"],["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管碧玲","12、","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持有華航公司股份達18億餘股，為該公司最大股東，惟華航公司連續3年發生營運虧損，以致原編列投資收益轉認列為損失，要求航發會應積極監督公司營運與治理並研謀善策，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說明：","一、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當初係由政府百分之百提供人力及物力等資源所成立，其後因歷史因素，將所持股轉由航發會擁有；依據該公司公開說明書持股比例前十名股東分析，航發會持有18億6,734萬2千股（持股比率34.14%）為最大股東，次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持股比率9.5%）、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率4.82%）、新制勞工退休基金（持股比率4.82%）及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持股比率0.73%），故華航公司雖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然其泛公股比率高達54.01%，政府仍具實質影響力。","二、101年度至103年度航發會預算編列轉投資華航公司之「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分別為15億6,690萬元、10億2,011萬9千元及12億1,171萬6千元，惟實際執行情形，由於華航公司連續3年營運虧損，航發會決算認列投資損失分別為1億6,937萬6千元、4億5,751萬5千元及2億6,977萬1千元。航發會為華航公司最大股東，要求航發會應積極監督公司營運與治理並研謀改善，俾利協助提升營運績效。"],["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13、","台灣敦睦聯誼所會屬三大作業組織中以台北圓山大飯店營運績效較佳，惟101年度至103年度淨利逐年下降，台北圓山大飯店辦理正大樓專案整修工程已陸續完工並參與營運，要求積推動各項餐飲及客房之配套措施，以利預算目標之達成。","說明","一、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8億6,958萬4千元，較104年度17億6,766萬3千元，增加1億0,192萬1千元（增加5.77%），主要係台北圓山大飯店客房裝修工程已全部完成，及餐飲部門新增圓山牛排館加入營業所致。","二、台灣敦睦聯誼會所屬三大作業組織中，台北圓山聯誼會及高雄圓山大飯店已呈虧損多年，僅台北圓山大飯店營運績效較佳者，惟台北圓山大飯店101年度至103年度營業收入決算數由12億4,371萬5千元降至10億6,934萬7千元，營業淨利由1億3,761萬8千元降至3,897萬8千元，本期餘絀由1億6,437萬9千元，降至6,893萬2千元，營業收入、營業淨利及本期餘絀均呈下降情形，主要應是整修工程影響飯店正常營運所致。","三、台北圓山大飯店105年度之營業收入、營業淨利及本期餘絀預算數均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由於營業場所整修工程已完成，配合硬體設備提升，客房部門規劃爭取日、韓、東南亞、大陸高端團及獎勵旅遊之旅客，餐飲部門規劃提升宴會場地使用率，促銷高單價商品…等策略，以提升營運績效，應積極辦理，以達預算目標。"],["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14、","台灣敦睦聯誼會現任董事長每月薪酬為29萬0,975元、總經理每月薪酬為23萬3,904元。經查：依行政院訂定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3點規定：「各主管機關對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除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外，應衡酌設置性質、規模、人員屬性、民間薪資水準及專業人才市場供需等因素，在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予以核定或備查其薪資基準。」準此，現行公設財團法人董事長或經理人薪資，除因羅致不易或需具特殊專長等原因外，原則上不應超逾中央部會特任首長之待遇。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訂之「政務人員給與表」，各部部長之月支數額為19萬0,500元，惟台灣敦睦聯誼會董事長及總經理每月薪資分別為29萬0,975元及23萬3,904元，遠逾中央部會首長待遇，又以該財團法人之營運性質，尚難謂具有羅致不易或需具特殊專長之例外性，且該財團法人近年度營運情形欠佳，負責人員之薪資亦應檢討從嚴撙節。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應參照行政院所訂原則辦理，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資公允。"],["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管碧玲","15、","有關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03年12月24日決議通過本席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於104年4月分董事會會後，立即提報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具體營運改善計畫」，惟交通部僅於104年1月6日已交路(一)字第1038200671號函覆『已將委員會意見轉請該會董事會配合辦理』後，未再就任何相關改善計畫辦理情形．向提案委員與交通委員會說明答覆，顯然交通部漠視委員提案以及管考監督不實，爰此，要求交通部一周內說明就前述提案自決議通過後迄今之管考辦理情形以及提供高雄圓山飯店活化之改善計畫。"],["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管碧玲","討論事項四、","1、","「業務支出」，原列3億3,408萬3千元，建議刪減15%。","說明：","一、電信技術中心歷年預算編列不實，致使預、決算差距極大，影響「本期賸餘」執行成果，102年度預算本期賸餘571千元，決算達31,271千元，預算達成率高達5,367.03%；103年度預算本期賸餘1,858千元，決算達49,028千元，預算達成率高達2,538.76%之離譜情形。","二、電信技術中心102年決算「業務支出」259,046千元，較預算減少15.22%，103年決算「業務支出」246,801千元，較預算減少15.28%，顯示連續2年「業務支出」皆寬列15%以上，預算金額超列4千萬元以上，然該中心未加檢討，104年度仍增列業務支出至326,085千元，105年度再增列至334,083千元，顯示年年寬列預算，未加檢討，爰提案刪減業務支出預算15%。"],["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李昆澤","2、","電信技術中心上網速率量測樣本數偏少，未能覈實反映合約頻寬與實際使用之落差，消費者缺乏客觀判斷選擇之依據，應改進量測方式，期使量測結果具代表性，以確實提供消費者選擇業者時之參考。通傳會應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增加樣本數，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新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李鴻鈞　　許淑華　　陳根德","3、","電信技術中心量測固網寬頻與行動上網速率立意良好，惟受測樣本數偏少，致消費者實際使用經驗仍存有大量速率未如契約預期之現象，允宜改進量測方式，期使量測結果具代表性，以確實提供消費者選擇業者時之參考。","說明：","一、電信技術中心於「資通訊相關業務及其他」業務計畫項下辦理固網寬頻上網與行動上網速率量測，雖對各業者上網速率提出量測結果，惟該量測無法確實反映契約速率之穩定性，消費者實際上網速率與契約約定頻寬存有落差，上網速率量測效益有限。","二、該中心執行寬頻上網速率評量計畫，係以測速軟體在不影響民眾原來上網或通訊行為下，透過取樣讓軟體排程自動進行消費者端量測。其樣本數規模，固網寬頻上網量測103年度之有效樣本數為2,880人、行動上網量測103年度第二階段有效樣本數為2,734人。"],["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陳根德","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三、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另擇期繼續審查。","現在休息，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休息（11時35分）"]],"block_lines":[1,6,6,9,28,28,29,30,30,32,35,35,36,36,37,39,44,46,48,50,52,54,56,58,60,62,64,69,72,75,77,79,81,83,84,86,90,96,98,100,101,104,107,110,113,117,119,122,124,126,128,131,133,135,137,141,144,146,147,149,150,153,155,157,159,161,163,166,168,168,171,172,172,173,173,174,174,175,177,181,182,185,187,189,191,193,195,197,199,202,204,206,208,210,212,214,216,218,220,223,225,229,229,230,231,231,232,232,233,233,235,240,241,245,248,252,253,257,258,262,263,267,272,276,277,281,282,286,287,288,288,291,295,299,300,301,301,304,310,314,315,316,316,318,322,325,330,334,336,341,346,351,357,361,363,369,373,377,382,383,387,393,399,402,425,428,432,433,442,443,445,447,448,449,451,454,463,466,467,468,470,477,478,485,487,488,494,497,499,502,503,504,511,515,516,517,518,520,521,524,526,527,529,531,539,551,552,554,555,558,560,564,566,568,570,571,573,577,578,587,589,591,593,599,601,610,611,624,630,631,634,635,636,638,642,643,644,646,648,651,653,654,655,658,662,664,665,666,667,670,672,674,675,682,685,692,696,697,698,702,704,705,706,708,712,714,717,719,720,721,722,724,725,729,730,732,734,736,738,744,752,753,754,757,758,759,767,769,774,777,778,781,782,784,785,787,790,796,797,800,801,802,808,814,816,822,828,831,833,836,837,840,842,843,844,845,846,847,849,852,856,857,858,859,863,865,867,872,873,874,875,876,882,887,888,889,892,898,907,910,917,921,925,926,928,929,930,931,932,933,934,936,937,939,940,941,942,943,944,945,947,948,950,951,952,953,954,955,956,958,959,961,962,963,964,965,966,967,969,970,972,973,974,975,976,977,978,980,981,983,984,985,986,987,988,989,991,992,994,996,997,998,999,1000,1003,1005,1009,1012,1017,1020,1023,1028,1035,1041,1044,1047,1050,1056,1063,1066,1069,1078,1081,1087],"person_count":{"決議":2,"航港建設基金審查結果":1,"(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四)通過決議12項":1,"提案人":8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1,"(二)營業收支部分":2,"(三)服務成本部分":2,"(八)通過決議21項":1,"連署人":2,"審查結果":1,"(四)轉投資計畫部分":8,"(七)通過決議16項":1,"主席":24,"洪處長玉芬":1,"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12,"3.主要收入及支出":12,"3.固定資產投資":8,"4.轉投資":6,"接續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提出報告":1,"4.轉投資計畫":5,"虞副主任委員孝成":11,"陳部長建宇":64,"楊委員麗環":4,"李委員昆澤":10,"謝處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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