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5日(星期三)9時4分至12時1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1時38分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4分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時2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費鴻泰  李應元  徐欣瑩  蔡正元  曾巨威  潘維剛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桐豪  李貴敏  陳歐珀  邱文彥  呂學樟  葉津鈴  蘇清泉  楊瓊瓔  簡東明  賴振昌  王惠美  林滄敏  江啟臣  黃偉哲  楊麗環  黃昭順  周倪安  翁重鈞  顏寬恒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 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會計處 處長 黃成昌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交通部人事處 科長 蘇月娥 中華電信公司人力資源處 主任級管理師 陳瓊芳 管理師 張燕芬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副組長 鄭英圖 文化部主計處 副處長 吳浚郁 秘書處 專門委員 黃慧娟 人事處 專門委員 葉雪梅 國家發展委員會 簡任視察 姜瑞貞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事業管理處 專門委員 張筱貞 榮民公司 副總經理 吳俊德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副處長 張育珍 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曾銘宗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蘇郁卿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李滿治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政務次長 吳當傑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紀珠 總經理 蕭長瑞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黃忠銘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凌忠嫄 總經理 林水永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友才 總經理 吳漢卿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慶年 總經理 鄭美玲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周伯焦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光曦 總經理 張雲鵬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楊豊彥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廖燦昌 總經理 林士朗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林鴻琛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明道 總經理 施建安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潤逢 副總經理 陳長義 104年11月19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會計處 處長 黃成昌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安旋 總經理 林讚峰 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雪香 財政部印刷廠 廠長 連坤耀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巫忠信 主  席:薛召集委員凌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經財政部張部長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許添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薛凌、曾巨威、費鴻泰、李應元、李桐豪、孫大千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徐欣瑩、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審查結果如下: 甲、財政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1億5,009萬1,000元,增列62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5,071萬1,000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248萬元,減列38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10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1億3,761萬1,000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1億3,861萬1,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1億7,137萬3,000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80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二、作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8,115萬4,000元,增列「業務收入」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215萬4,000元。 2.業務總支出:3,132萬6,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4,982萬8,000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5,082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折減基金繳庫數:3,015萬8,000元,照列。 (五)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六)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七)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八)補辦預算部分:資產之變賣26萬1,000元,照列。 三、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8,802億1,308萬8,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8,802億0,911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397萬8,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乙、行政院主管 一、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76億6,131萬4,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84億6,526萬3,000元,照列。 3.本期短絀:8億0,394萬9,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就「國內金融業佈局亞洲現況及未來發展策略與因應措施」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許添財、賴士葆、盧秀燕、林德福、賴振昌、李應元、費鴻泰、潘維剛、孫大千、羅明才、薛凌、周倪安、李桐豪、曾巨威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104年11月19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經財政部張部長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許添財、賴士葆、林德福、薛凌等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盧秀燕(2份)、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審查結果如下: 甲、財政部主管 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814億8,211萬6,000元,增列「營業收入」5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19億8,211萬6,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709億6,515萬5,000元,減列「行銷費用」項下僻地津貼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09億6,465萬5,000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5億1,696萬1,000元,增列5億0,050萬元,改列為110億1,746萬1,000元。 (三)生產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2億4,948萬7,000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502萬2,000元,照列。 二、財政部印刷廠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9億8,741萬9,000元,增列「營業收入」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9,241萬9,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8億8,386萬9,000元,照列。 3.稅前淨利:1億0,355萬元,增列500萬元,改列為1億0,855萬元。 (三)生產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2,008萬8,000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處理復議案2案。 1、 針對104年11月19日本委員會第8屆第8會期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營業預算案,通過增列營業收入5億元乙案,提請復議,建議修正增列為營業收入5億元、營業成本及盈餘配合調整。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李應元  賴士葆  林德福  薛 凌  曾巨威 2、 針對104年11月19日本委員會第8屆第8會期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財政部印刷廠105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通過增列營業收入500萬元乙案,提請復議,建議修正為增列營業收入500萬元,營業成本及盈餘配合調整。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盧秀燕  吳秉叡  薛 凌  林德福 主席:請問各位,對復議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宣讀有關復議案兩案應變更之預算科目及金額。 針對復議案第1案變更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營業預算審查結果之部分內容如下: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814億8,211萬6,000元,增列「營業收入」5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19億8,211萬6,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709億6,515萬5,000元,配合營業收入增列,應隨同修正增列營業成本4億7,142萬3,000元,減列「行銷費用」項下僻地津貼50萬元,增減互抵後,計增列4億7,092萬3,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14億3,607萬8,000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5億1,696萬1,000元,增列2,907萬7,000元,改列105億4,603萬8,000元。 針對復議案第2案變更財政部印刷廠105年度營業預算審查結果之部分內容如下: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9億8,741萬9,000元,增列「營業收入」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9,241萬9,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8億8,386萬9,000元,配合營業收入增列,應隨同修正增列營業成本383萬8,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8,770萬7,000元。 3.稅前淨利:原列1億0,355萬元,增列116萬2,000元,改列1億471萬2,000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變更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變更後之金額及科目確定,並列入紀錄。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土銀保險經紀人子公司)105年度營業預算,本人有機會就該公司(含子公司)業務重點與預算編列概要提出報告,深感榮幸。謹簡要報告如下: 一、設立目的及業務重點 (一)臺灣土地銀行 該行設立初期係為辦理不動產及農業信用之專業銀行,以調節住宅、土地及農業金融,發展農林漁牧事業,並協助政府推行住宅、土地及農業政策;嗣為因應金融環境變革與市場激烈競爭,積極進行企業改造計畫,逐漸轉型為全方位銀行,致力發展企業金融、個人金融、信託及財富管理等四大核心業務,以提高經營績效,並積極辦理不動產金融及運用專業利基,拓展信託業務,主攻金融資產證券化、不動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及受託投資共同信託基金等,且戮力拓展電子金融及國際金融等業務。 (二)土銀保險經紀人子公司 藉由整合銀行客戶資產規模及對銀行品牌之信任度,提供客戶多元化及客製化理財服務,以整合行銷銀行保險等為主要業務。 二、105年度主要營運目標 (一)存款營運量:臺灣土地銀行預計達成新臺幣(以下同)2兆950億元,較104年度預算目標1兆9,650億元,增加1,300億元,約6.62%。 (二)放款營運量:臺灣土地銀行預計達成1兆8,724億元,較104年度預算目標1兆7,450億元,增加1,274億元,約7.3%。 (三)代理業務營運量: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預計達成95億8,50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目標85億元,增加10億8,500萬元,約12.76%,主要係致力於擴大保險承作規模,追求長期穩定投資報酬目標。 三、105年度整體營業收支及淨利 (一)整體營業總收入536.07億元,主要係利息收入473.16億元、手續費收入33.44億元、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14.51億元及外幣兌換利益3.44億元等。 (二)整體營業總支出459.87億元,主要係利息費用258.02億元、營業費用155.07億元及各項提存12.99億元等。 (三)前述整體營業總收支相抵後,本期淨利為76.20億元,較104年度預算數66.34億元,增加9.86億元,約14.86%,主要係臺灣土地銀行辦理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活化措施,變賣利益增加等影響所致。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 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編列5.39億元,包括土地0.3億元、房屋及建築0.53億元、機械及設備3.08億元、交通及運輸設備0.21億元、什項設備0.77億元與租賃權益改良0.50億元,主要係整修營業廳舍及汰換電腦中心主機等機械設備。 五、其他重要計畫 為強化臺灣土地銀行資本結構,除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5年度增資該行70億元外,另預計辦理現金增資暨股票初次上市(IPO)300億元,以維持其適當資本適足率,避免影響業務推展。 至有關臺灣土地銀行(含土銀保險經紀人子公司)105年度營運計畫及預算詳細編列內容,另由該公司負責人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存保公司)105年度業務計畫及營業預算,應邀率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深感榮幸。對於各位委員多年來審查存保公司預算給予大力支持,特藉此機會表示由衷感謝。謹就該公司營業政策、業務計畫重點及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報告如下: 存保公司為我國辦理存款保險之唯一專責機構,肩負金融安全網及保障存款人權益之雙重政策性任務。近年來除配合政府完成金融改革政策,成功讓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平和退出市場外,並積極參與金融安全網各項制度及措施之規劃與執行,有效改善金融環境並維護金融穩定。另為因應恢復實施存款保險限額保障制度,修訂存款保險條例、提高保障額度為新臺幣300萬元、擴大保障範圍,並積極宣導以強化民眾信心。 存保公司為加強承保風險管理,持續透過場外監控機制及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依存款保險條例及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對要保機構辦理查核,配合政府政策採取相關監理措施並加強與相關金融監理機關資訊交流及合作,適時掌控要保機構之整體經營狀況,引導要保機構健全經營暨降低經營風險。 壹、營業政策 一、充實準備金,強化對存款保險制度之信心 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充實與否攸關存保制度之健全運作及長遠發展,亦是維繫存款人信心及提高存保公司風險承擔能力之基石。鑑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自103年7月1日修正施行後,原自100年起撥供存保公司一般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之銀行業營業稅稅款,改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由本會統籌作為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用。此後,存保公司一般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僅能靠保費收入累積。截至104年10月底止,一般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約551億元,農業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約40億元。未來,存保公司將視整體經濟金融情勢、要保機構財務負擔能力及獲利情況,適時研議調整存款保險費率,並配合相關監理政策,加強承保風險控管,降低理賠案件損失,以加速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之累積並儘速達到2%目標比率,俾提升存保公司理賠能力及強化存款人對存款保險機制之信心。 二、落實場外監控機制功能,以控管承保風險 存保公司為加強承保風險控管,將賡續強化及運用場外監控機制及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密切注意要保機構財、業務風險變化,並對異常警訊適時採取必要措施,引導要保機構降低經營風險。 三、落實與相關監理機關資訊交流,並配合採取必要監理措施 持續與各相關主管機關加強監理資訊交流及聯繫,以及時取得要保機構相關經營資訊,控管承保風險;要保機構如發生經營危機或有其他影響金融秩序之虞者,將配合採取必要監理措施,以維護金融安定。 四、辦理存款保險條例第24條規定之法定事項查核,對新設申請參加存款保險之金融機構辦理承保審核實地查證,控管承保風險 104年截至10月底止,存保公司計辦理52家要保機構存款保險費基數、69家要保機構電子資料檔案建置內容及29家要保機構申報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資料等項目之實地查核;另104年度辦理2家農會信用部申請參加存款保險之實地查證作業,並督導該等機構建立完善業務規章及風控機制。 五、繼續辦理已退場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未結事項及清理事宜,對不法人員辦理民刑事責任追究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處理退場之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於該基金100年底屆期結束後,截至104年10月底止,尚有中聯及慶豐待處分之保留資產,由存保公司以接管人身分續行處理。高企、中興、花企、東企、寶華及中華等6家金融機構已核准終止接管並勒令停業清理,其中寶華銀行已清理完結,其餘5家依清理計畫辦理相關事宜。 另截至104年10月底止,對疑涉刑事不法案件移送檢調機關偵辦者計有183件;對不法人員辦理之民事訴訟求償案件計有143件,其中已獲勝訴判決確定者101件,21件尚在審理中。 六、適時檢討與研究存款保險法制,強化存款保險功能,並與國際規範接軌 為使存款保險機制持續發揮金融安全網功能,配合我國金融實務之需,適時研議保障範圍、要保機構退場處理機制及其他存款保險法制,使存款保險制度更臻完備。另將依據國際組織發布之準則暨相關研究,檢視我國存款保險機制,期使我國存保制度更臻完善。 七、積極推動存款保險國際事務合作交流 存保公司自91年5月加入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ADI)成為其創始會員以來,即積極參與該協會各項活動,目前擔任執行理事會理事及研究準則委員會主席等重要職務。截至104年10月底止,與加拿大、阿根廷及蒙古等3家存款保險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並與法國、德國、韓國及日本等16個同業簽訂合作備忘錄或合作交流意向書。存保公司長期參與多項國際研究計畫並協助制定國際準則,未來將繼續透過積極參與國際會議或簽署合作備忘錄等方式,強化國際交流與合作。 貳、業務計畫重點 一、賡續充實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提高風險承擔能力及強化存款人對存款保險制度之信心。 二、強化場外監控機制,加強與相關金融監理機關之資訊交流及聯繫,以控管承保風險。 三、加強風險差別費率評等系統相關機制之運作,以確認要保機構申報資料、檔案之正確性,並有效反映其財、業務現況及經營風險。 四、配合主管機關立即糾正措施,及時處理問題要保機構,並以最適方式履行存款保險責任,保障存款人權益。 五、賡續辦理存款保險條例第24條規定之法定事項查核,及對新設申請參加存款保險之金融機構辦理承保審核實地查證,以控管承保風險。 六、賡續以接管人或清理人身分了結已退場之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未結事務,並對該等機構不法人員辦理民事責任求償,以維社會公平正義。 七、研修存款保險法制,強化存款保險功能,以穩定金融秩序及保障存款人權益。 八、持續積極參與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事務與研究,強化與各國存款保險機構之合作,以提升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功能與國際接軌。 參、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主要業務營運目標: 105年度預算存款保險營運值(保費收入)預計為85億8,001萬4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2億3,006萬元,主要係全體要保機構存款維持小幅成長等所致。 二、營業預算主要內容: (一)收支情形: 1.營業總收入: 105年度預算營業總收入編列90億9,873萬8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9,837萬5千元,係利息收入及保費收入增加所致。 2.營業總支出: 105年度預算營業總支出編列90億9,873萬8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9,837萬5千元,主要係營業收入增加,提存特別準備隨同增加所致。 3.本期淨利: 105年度預算本期淨利無列數,係依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保公司每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餘額,應全數提存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列為營業支出所致。 (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其資金來源: 105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20萬6千元,包括機械及設備432萬4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14萬元、什項設備274萬2千元,所需資金全數以營運資金支應。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作如下宣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預算等提案,請於11時之前送至主席台,以便議事人員整理。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8月11日徐光曦董事長、高明賢總經理風光上任,媒體還大肆宣揚,說他非常嚴格,讓土銀同仁在工作上感到相當的壓力;相形之下,就是以前太輕鬆囉!但是吳當傑次長在監交時,把王董事長誇得飛上了天,現在王董事長及他女兒都被調查局調查,徐光曦董事長也才上任1年又幾天就離開了,這有沒有內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內幕就是劉燈城董事長屆齡了。 許委員添財:這跟他有什麼關係? 張部長盛和:他屆齡退休了,就要做安排。 許委員添財:我說的是徐光曦。 張部長盛和:所以徐光曦就到華南金控去了。 許委員添財:就隨他跑來跑去? 張部長盛和:他在兆豐擔任總經理十幾年。 許委員添財:反正土銀也不重要,就用一個代理的;而那個飛上天的也沒那麼厲害。現在財金沈淪,次長也可以代理董事長。你對土銀的表現滿意嗎? 張部長盛和:土銀當然有改進的空間,它的利息收入占83%。 許委員添財:全國的銀行統統都有改進空間,不要用模糊的說法,這樣不公平。 張部長盛和:我要說的就是它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太高。 許委員添財:為何利息收入的比重會太高?因為它不開發嘛!沒有跟著時代進步,跟社會脫節嘛!守株待兔嘛!從2010年開始,ROA、ROE的部分只有土銀在下降,臺銀、合庫的數字本來就很難看,但是他們在進步,土銀則是全國倒數三名中,唯一還在退步的,土銀的存放款利差也是最低的。 張部長盛和:它有一些政策放款,所以放款利率大概是最低的。 許委員添財:政策放款要專案,不能盲目的讓它一手遮天。從南到北,那些現在逃亡海外的,當過議長、當過立法委員的,他們的公司哪一家不是政策貸款?哪一家不是政策投資?結果他們卻跑路,掏空全國人民血汗錢,破壞整個金融體系公平、合理、有效營運的就是這些人,難道官商沒有勾結嗎?官惡商奸這雖然不是全部,但少數卻害了體制。今天說要IPO,有這麼簡單嗎?這是民營化的前兆,但是你們對民營化已經決定了嗎?你們主管的民營化管理基金現在虧損累累,民營化是好的嗎? 張部長盛和:土銀IPO不是為了民營化,是為了提高資本適足率。 許委員添財:提高資本適足率為何要對民間釋股?你們要提高資本適足率,我們也不擋你們,但國發會的國發基金可以舉債變成自己的資本去投資,毫無金融紀律。自償性的特別收入、特別目的的基金可以舉債,以短支長,舉新還舊,一年內的債務可以每年換單,變成無限期債務,比長期債務還要長期,這在理論上怎麼講?怎麼會這樣?所以我要請主席做個裁決,IPO的民營釋股在實行之前一定要先來財委會重新報告,這沒有那麼簡單。而且土銀與臺銀合併就很好,大方向是合併,細節再談。同樣都是公營銀行,員工權益比高不比低,如果它比別人低就加上來,這有什麼困難? 張部長盛和:我們曾經提過,但被大院否決了。 許委員添財:當時為何要否決,我並不清楚,但現在大勢所趨是規模要儘量放大,而臺銀又不可能民營化。你們可以到奧地利去學學,並不是公營的就不好,奧地利經濟學獨樹一幟,透過公營的改革,比民營更自由化,但比民營還要高效率、更公平、更維持社會正義,所以這要看人。現在是制度不全,人謀不臧,我從網路看到土銀貸給鼎力公司29億呆帳,現在收回的情形如何? 主席:請臺灣土地銀行吳代理董事長說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鼎力部分,目前就我們所瞭解,整個債權應該都可以確保,不會有損失。 許委員添財:都可以確保?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是。 許委員添財:該公司的董事長、負責人都被抓去關,你們的債權還可以確保?說得這麼輕鬆。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不是,我們有些抵押,還有一些…… 許委員添財:還有鼎力的相關企業呢?陸泰陽董事長不是被抓去關了嗎?出來了沒有?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有鼎力與陸力兩家,我剛才提到對於鼎力的債權我們正在努力。 許委員添財:王耀興董事長的女兒從美國拿個碩士回來,變成陸泰陽的特別助理,他們公司的人說她一個月領30萬,但財政部看她的報稅單,平均一個月領不到11萬,其餘的20萬是逃稅還是沒有那回事?這也沒有向社會說明。一個女孩子,碩士回國,擔任董事長的特別助理,而那位董事長是掏空該公司的人。別人任內的營業額一年五、六十億的成長,不需要貸款,他一上任就借十幾億,還把公司掏空,作假帳,以預付款方式付出去,都是假買賣,我們的董事長還跟他哥倆好,我在網路上都看到了,真的很難看,你還說債權可以確保!要來專案報告,這29億確保嗎?董事長被關,債權還確保?這用膝蓋想也知道。我本來不想問的,但此風不可長,你代理董事長,要好好的去找員工瞭解一下,看有多少內幕與黑幕。我們立法院的預算中心也提到,土銀員工有500萬優惠存款,上班時有優惠存款,退休金也有優惠存款,連退休金以外的還有優惠存款,這是怎麼弄出來的故事? 張部長盛和:這些都改進了,97年之後的新進員工都沒有了。 許委員添財:舊的員工呢? 張部長盛和:那是過去的…… 許委員添財:不可以,他退休後就是退休員工,還有什麼新進不新進的? 張部長盛和:委員也知道這個歷史,他們原來是高考公務員,可以領月退的,後來月退拿掉,改為一次退。 許委員添財:其他銀行都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臺灣銀行也一樣。 許委員添財:其他銀行如果一樣的話,就還可以,但這很不公平。 張部長盛和:97年之後就改了。 許委員添財:這是很小的地方,我們提出來檢討,其實這沒有那麼重要,如果銀行賺錢,薪水高一點、福利比較好,這都無所謂,但是這整本帳太難看了,業績爛到這種地步,今天給你增資,對資本適足率的幫助也有限,無法符合金管會的要求。如果能一舉符合金管會的標準,有很多營運計畫,一次到位,也就罷了。 張部長盛和:現在國營銀行只有兩家,就是臺銀與土銀,由於有很多法律限制,所以今天中午我們要協商臺銀金控條例,如果沒有鬆綁的話,這兩家都很難成長。 許委員添財:鬆綁是法律的問題,另一方面是自己內部結構體質的相關問題,這要另外處理。我問東,你講西;我問西,你講東。這些資本給他三次、四次,都沒有用,也不能達到金管會的標準,這不是鬆綁不鬆綁的問題,鬆綁是要靈活化,但基本要求、基本條件還不夠,你們增加資本做什麼?我看不懂。而且IPO的300億要民間釋股,這有很多問題,就這麼簡單嗎?我們看到的資料,國發基金向你們買的股票跟民間買的股票就有3.3元的價差,這是要做什麼用的?民間釋股的對象都不知道是誰,為什麼一下子就要給他3.3元?國發基金也不講話,為什麼買的比較貴?自己基金買的價格應該比較便宜才對。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整個價格還沒有定案,都還沒有開始談。 許委員添財:所以我說來這裡好好報告後再說吧!要歸零,這個土銀不只是要改革,是要好好改造的,問題是究竟自己獨立改造,還是跟其他公營銀行合併改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問到這裡。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條文中是規定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之目標比率為2%。如果是2%那就不得了,要3,800億,結果現在只占保額內存款的0.29%,才500多億。 主席:請中央存保公司桂董事長說明。 桂董事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吳委員秉叡:最近很多金融機構所繳的特別營業稅分配收入都拿去補接管保險公司的洞,沒有撥到存保公司來,你對這點有什麼看法? 桂董事長先農:目前的存款賠償準備金已經有590億的規模,達到保額內存款0.29%,我們會繼續…… 吳委員秉叡:法律給你的目標規定是2%,你們才達到0.29%,只有目標的十幾趴。而且這些錢在最近幾年內都要拿去補保險公司的洞,雖然現在我們的存款相當安定,短期內不會出現銀行之間大規模倒債的狀況,看起來相對安全,但是保險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預備有任何風險,既然法律給你們的目標是2%,你們就要想辦法達到這個目標。 桂董事長先農:我們希望讓存款人的信心能夠穩定,增加存款。存款的基本量增加後,我們的保費收入就會增加。 吳委員秉叡:本來是會增加,但是今年有259億都拿去補保險公司的洞了,否則這259億就可以放到準備金去了。 桂董事長先農:保險公司這部分處理好之後,將來金融營業稅2%的金額也可以流用到處理銀行方面的事情。 吳委員秉叡:但保險這部分的洞要處理很多年,還好這段期間東牆沒有出事,所以東牆的磚就拿去補西牆,你身為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董事長,這方面也應該極力爭取。 桂董事長先農:我們每個月、每一季都會監控要保機構的風險,目前不管在資產品質、資本適足率、獲利能力方面,都非常平穩,存款人的存款相當安全。 吳委員秉叡:我瞭解,我只是提醒你,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可以將這個比率下修,不一定要2%;目前看來這2%是合理的,因為沒有人說要檢討。既然2%是合理的,但你們現在才0.29%,距離有點遠,要加油。 桂董事長先農:是,我們會繼續努力。 吳委員秉叡:接下來請教張部長,我剛才看到你跟許委員對話,在那裡站了很久,所以讓你休息一下,先問了存保公司董事長。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謝謝。 吳委員秉叡:關於公股銀行現金增資案,我沒有說是哪一家銀行,他們由董事會就做了決議,對於公股該增資的比例,國家不去認,譬如說某一家公股銀行,公股比例本來是30%,如果銀行要辦理現金增資,照理公股要認購30%,但因國家沒有打算認購,所以有沒有發生所謂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的狀況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洽泛公股,比方說菸酒公司,也就是不會讓主導權受到影響。 吳委員秉叡:我有聽到一個傳言,你們不認購公股銀行的現金增資,所以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而這些特定人有很多是現在打算競選立委的關係人,讓這些人可以利用此一巧門得到相當程度的助選資金,有無這回事呢?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沒有。 吳委員秉叡:這個傳言傳得是沸沸揚揚。 張部長盛和:我們要洽的對象是泛公股。 吳委員秉叡:你聽得懂我的意思? 張部長盛和:我聽得懂。 吳委員秉叡:所以你不要讓我查出來有哪家公股銀行洽特定人,雖然這些特定人表面上看不出來,因為有所謂的防火牆或是偽裝,所以公股銀行沒有用國家預算認購的部分,你們會洽像菸酒公司的泛公股去認購? 張部長盛和:就是泛公股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沒有概括授權董事會任意洽特定人? 張部長盛和:洽特定人的話,就會影響公股的主導權了,我們的大原則就是公股主導權,持股比例不要有變化。 吳委員秉叡:若部長是持這個態度,則本席表示敬佩,所以你敢保證嗎? 張部長盛和:我敢保證。 吳委員秉叡:因為有人提供我這方面的訊息,所以我會繼續追查。 張部長盛和:歡迎委員調查清楚。 吳委員秉叡:再來,土銀IPO的釋股對象是公開募股還是私下徵詢財團入股? 張部長盛和:我們將300億分成兩階段處理,第一階段IPO募50億,然後有10%給員工認股、90%公開抽籤,第二階段則是募250億。 吳委員秉叡:若仍抽不滿這些額度,則你們會洽特定人嗎?還是會找公家的像菸酒公司來認購?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再來協調。 吳委員秉叡:還不一定? 張部長盛和:對。 吳委員秉叡:如果最後員工認股10%的部分認滿了,剩下90%是用公開抽籤,這部分可能要看社會大眾對土銀有沒有信心,據說公開發行的股價預計是17.69元,所以屆時要看民眾是否認同這個價格,假設沒有認滿,你們考慮由公家的國營事業去認購,還是讓私人財團有機會去認購? 張部長盛和:大概還是以泛公股為優先,因為私人的部分,我們無法去判斷他們的標準。 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樣的目標,拜託部長一定要堅持。 張部長盛和:是。 吳委員秉叡:對於土銀IPO,工會是反對的,而且也有向我們陳情,據了解,其最大的因素是擔心本來現在是公營行庫,將來股權慢慢釋出,有一天可能低於50%,這樣就變成公股銀行,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對。 吳委員秉叡:所以他們擔心其職務上的保障。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已經跟工會溝通很多次了,像現在華南、兆豐、第一等,都是同樣的情況,並沒有任何一位員工被裁員,而且薪水全部都提高,獲利也增加。 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樣的話,員工應該很支持,可是據員工的說法,為了讓員工有投票的機會,所以你們辦了一場假投票,而且這也是我們提出質詢之後,你們決定從善如流,讓員工可以表達意見,關於這點我們是敬佩的,可是員工的陳情提到,的確是有讓他們假投票,但是也勒令分行經理要負責得票的比例,以致分行員工投票時,分行經理可能就會給予有形或是無形的壓力,讓投票的結果傾向於你們原來既定的方向,工會也承認,表面上是超過一半以上支持IPO,但實質上並不然,因為裡面有很多員工受到了壓力,有沒有這樣的狀況呢?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沒有,這個投票是自由意志判斷,而且有百分之八十幾是支持的,基本上,只要我們保證這個IPO不會民營化,比方說財政部持股一定在80%以上,或是立法院做成這樣的決議,那員工就可以安心,因為永遠都是國營事業。 吳委員秉叡:金管會負責的法令可以讓你們這樣做嗎? 張部長盛和:比方說釋股到20%。 吳委員秉叡:這是你們銀行內部的保證,雖然你現在是部長,但不可能永遠是部長,假設三、五年後部長不是你,那該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但是立法院的決議是一直有效的,跟我有沒有當部長無關。 吳委員秉叡:但是立法院目前沒有做成這樣的決議。 張部長盛和:但仍可以做成這樣的決議,就是不得低於80%。 吳委員秉叡:但我們也不願做這樣的決議,因為國家的政策是靈活的,怎可以定死在80%,然後不能改變呢? 張部長盛和:我的意思是說,可以給工會一些保證。 吳委員秉叡:其實工會的疑慮有一個方法可以處理,就是投票所不要以一個分行為單位。 張部長盛和:可以啊! 吳委員秉叡:可以每個縣市為單位,然後去租借一個投票所來投票,讓工會、資方派人來負責,而不是由分行經理負責一個分行,這樣一來他們對投票結果也比較能夠服氣,而不是在所謂的壓力下投票。 張部長盛和:其實8家公股銀行中,只有臺銀、土銀是百分之百的,其他的都是公股銀行,而且待遇提高、獲利增加、員工工作權獲得保障,這些都是沒有疑慮的。 吳委員秉叡:我們回過頭來說,對於臺銀、土銀,國家到底有無特殊的定位?還是所有的銀行都是要跟其他所有銀行一樣,都用同樣的標準來競爭,這個才是上位的問題,臺灣是否需要由國家完全掌控的銀行? 張部長盛和:臺銀的政策任務高,所以要IPO的可能性幾乎是沒有。 吳委員秉叡:但是臺銀也在努力,像今天就要進行政黨協商,我知道這不是要求民營化,但想要儘量減少政府對他們的監督及管控,我認為這是有疑慮的。 張部長盛和:一些採購、增資等規定的確是需要鬆綁的。 吳委員秉叡:這部分我沒有一定的見解,只是告訴部長土銀工會反對的理由就是如此。 張部長盛和:是的。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金管會正在規劃股市揚升方案2.0版,明年1月底前,會先推出二到三項措施,目標是讓台股和國際接軌。請問你認為推動這項方案,對台股有什麼好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推出的股市揚升方案,總共有15項措施,目前已陸陸續續實施,而我們也正在會同證交所、櫃買中心等單位來做相關的研擬,主要目標是希望讓股市的交易制度能夠儘量跟世界接軌,並提升交易的效率。 林委員德福:量能會因為股市2.0重新擁抱台股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交易制度能跟世界制度進一步接軌,交易效率能夠提升,相信以中長期來看,應該可以吸引外資以及國內的投資進來。 林委員德福:這個方案你認為主要能夠吸引大戶回流?還是外資加碼?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我們的大方向就是希望外資繼續留在台灣,然後大戶能夠回流。 林委員德福:你有沒有信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信心。 林委員德福:主委,央行公布10月份M1B年增率連兩月高於M2年增率,維持「黃金交叉」格局,顯示台股資金動能十分充裕。有銀行業者說,這代表台灣資金過度充裕,銀行爛頭寸四溢、資金去化壓力極大。請問事實是不是如此?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從M1B及M2來看,整個國內資金非常的充沛,尤其現在是低利率時代,資金可說是非常的充沛,如此一來,這些資金反而沒有去路。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有辦法把資金導引進入台股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兩個方向,第一,把交易制度來做進一步接軌,第二,其實以國內上市、上櫃公司到9月底的財報來看,上市、上櫃公司的獲利相當亮麗,達到1兆5,101億元,較去年成長5%,總之,很多上市、上櫃公司是有投資價值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土銀要推動IPO,但是到現在為止是不是還有反對聲音?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方才樓下就有少數幾位工會人士在抗議。 林委員德福:請問您覺得這些反對的人是在擔心什麼? 張部長盛和:他們擔心最後會民營化,讓他們的工作權受到影響,但是這部分其實是可以保證的,因為現在其他6家公股銀行,不僅我們的持股比例很少,他們上市、民營化後,工作權的部分還是一樣獲得保障,甚至待遇反而提高了。 林委員德福:您是不是應該解釋清楚,讓員工能夠不再疑惑?另外,為了強化資本,土銀現金增資勢在必行,但是如果無法進行IPO,請問土銀還有什麼替代辦法解決現金增資問題? 張部長盛和:大概就剩下像國發會投資70億,接著就是盈餘少繳庫等方式了。 林委員德福:部長,吳當傑次長曾經向中華郵政提出,在土銀不辦IPO之下,能不能參加土銀的現金增資。但中華郵政表示,要有上市價格,才有合理依據來挹注資金。請問土銀增資會比高鐵增資難嗎? 張部長盛和:首先就是要上市、要有市場,因為泛公股事業投資要有一個公正的市價,而且要有流動性。 林委員德福:如果以發行特別股方式來辦現金增資,有辦法吸引國營事業注資嗎? 張部長盛和:這當然也是可以研究的,但我們還沒有想到用特別股的方式。 林委員德福:部長,金管會要求所有銀行提出Bank 3.0的銀行人員轉型「三年計畫」,並要求每個銀行必須在今年底前將報告提交金管會。請問Bank3.0 的12項業務項目,土銀年底前能完成幾個業務項目? 張部長盛和:本人請吳代理董事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臺灣土地銀行吳代理董事長說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這12項我們有仔細檢測過,土銀要適用的有10項,目前9項已經完成,剩下1項下個月就會完成,而另外兩項是土銀不需要做的。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土銀未來的人力資源進用的制度及薪資限制是不是也應該要調整?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對,這裡面涉及國營事業整體的薪資制度,但如何讓員工的獎酬可以更有彈性或是有一些誘因,則相關政策上可能就要有一些鬆綁。 林委員德福:部長,國發會與主計總處將在禮拜五同時發布景氣燈號及今年經濟成長預測。外界預料10月景氣將繼續亮藍燈,而今年經濟成長將調降到1%左右。請問部長,你認為有辦法保1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努力的話,還是會有機會。 林委員德福:如果連第四季旺季沒辦法保1,那是不是代表景氣還沒有到谷底?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林委員德福:部長,中研院院士胡勝正說,依目前台灣出口、投資及消費研判,確實經濟成長保1有點困難。他認為當前台灣經濟已由數月前「外冷內溫」降溫為「外冰內冷」。請問部長,台灣最近的景氣是不是比前幾個月還更差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當然沒有掌握到全部的數字,只是仍有一些新的變數存在,最主要就是歐美恐攻事件發生以後,看起來歐美的經濟動能也有衰退的跡象,而我們11月外銷的部分,看起來也沒有轉好。 林委員德福:現在證所稅已經退場,股市成交量仍然不增反減,請問股市成交量低迷是不是充分反映經濟景氣? 張部長盛和:證所稅因素清除後,股市就回歸到基本面,如果國內政治能夠安定,經濟景氣能夠復甦,相信股民的信心就能恢復。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股市動能不怎麼好,本來主委信誓旦旦說證所稅拿掉後,量能應該可以出來,顯然這個目標並沒有達到,所以台灣股市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最近其實櫃買的量是有增加,但是集中市場的量並沒有起來,主要是擔心美國升息等不確定因素,假設美國升息確定之後,我覺得量就會出來了。 賴委員士葆:何時會確定會不會升息?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能是在12月中。 賴委員士葆:還有1個月的時間。若美國升息,則對我們是好還是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總體經濟來看,若美國確定升息,表示其經濟穩健成長,所以我們出口總體經濟面就有它的好處在。再來,就股市而言,屆時這個困擾台灣股市很久的不確定因素消除後,相信對我們的股市是會有好處的。 賴委員士葆:的確,短期來看可能是不好,因為一升息,錢就會往那裡跑,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這部分也跑了100多億美元了,也就是慢慢流出去了。 賴委員士葆:即大家預期會升息,所以已經流出去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最近發生了恐攻事件,還有今天土耳其打下俄國的飛機,這些對我們會不會有影響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是昨晚的道瓊及那斯達克指數也都收紅,而且今天亞股相對穩健,所以應該沒有影響。 賴委員士葆:我們很期待股市揚升方案。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正在研議,希望股市揚升方案第二版能夠儘快提出。 賴委員士葆:市場是看量而非看價,所以現在就是把影響量的不確定因素逐一拿掉,屆時照理就會回到基本面、回到應有的活潑度,對於量的部分,目前其實也有一個講法,即全面開放當沖會不會對量有幫助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基本上,上市、上櫃公司能發行權證的都可以當沖,目前約有400檔左右,至於要不要全面開放當沖一事,基本上,這400多檔的權值已經占了89%,要再開放的比例其實是不高的…… 賴委員士葆:但可以讓股市更為活潑。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假設要全面開放,我們正在評估要有配套,這也是我們的選項之一,但是還在評估。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在股市揚升方案2.0版裡面?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評估,可能性是有的。 賴委員士葆:有的喔?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要做…… 賴委員士葆:即使它比例不是很高,可是就整個氛圍,就是鼓勵大家更活潑,當然大家要更注意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它有流動性的問題,其他將近1,160檔的流動性相對比較小,當沖要有配套,我們正在做評估。 賴委員士葆:什麼樣的配套?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如當沖可能會補不回來,再如有一些交易制度或是保證金等等,我們要…… 賴委員士葆:這是一體兩面,看你怎麼看,既然都已經剩下十幾趴而已,現在雖然開放400檔,可是整個值占了八十幾趴了吧,剩下十幾趴,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如果它影響不是很大,你就放了,不是讓市場感覺更活潑?你說會有什麼保證,我覺得那是技術問題而已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其實國外也都沒有任何限制,所以我們正在做評估,一方面看有什麼配套需要一起提出來。 賴委員士葆:你講一個比較具體的配套,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整體還在做評估,比如它的量萬一沒有辦法沖回來…… 賴委員士葆:就是量不夠、沖不回來,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士葆:另外,你是否已經確定把保險業買樓收益率從2.875%降為2.555%?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賴委員士葆:原因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概有三件事情:第一是不動產的稅制已經確定;第二是我相信國內利率在短期間不會調整;第三是替不動產主管機關訂一個最低報酬率,這樣的制度雖然有其歷史背景,但其實不太符合市場機制,所以我們希望中長期讓它回歸市場機制,由保險公司自行訂定。 賴委員士葆:所謂中長期的意思就是政府不要管了,以後連2.555%也不要管了,是不是這個意思?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希望這樣子。 賴委員士葆:就是未來有那麼一天,2.555%也不要了,就是由市場來決定,何必管那麼多,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賴委員士葆:但現階段可能還是有必要訂一下,是不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是慢慢降下來,之後把它廢掉。 賴委員士葆:繼續請教張部長,我們今天討論土銀,工會有些人在外面抗議,他們說土銀不要IPO,一塊錢也不要賣出去,還是百分之百讓國家擁有,部長怎麼看待?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有點保守,他們擔心的就是工作權,其實這是可以受保障的,兆豐持股比例這麼少都還有主導權,員工的工作權一點都沒有影響,反而獲利會大幅提升,員工的待遇會提高。 賴委員士葆:你有沒有跟工會代表溝通過? 張部長盛和:我們吳次長還沒有當土銀董事長前也一直傳達這樣的訊息。 賴委員士葆:怎麼傳達了老半天,現在還在反對? 張部長盛和:總是有少數人堅定認為要在國營事業裡面,事實上,80%也是國營事業,50%還是國營事業。 賴委員士葆:百分之二十幾還是國營事業啦! 張部長盛和:這沒有問題。 賴委員士葆:我想還是要多聽聽工會的聲音。 張部長盛和:是,會多溝通。 賴委員士葆:還是繼續溝通,聽聽他們的意見,工會的主張有其一定的道理,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你為什麼一定要放掉這20%?著眼點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不是放掉,而是資本適足率,因為根據BaselⅢ資本適足率的要求標準,大概以後沒有辦法達成那個資本適足率的標準,因此它要增資,預計兩個階段300億,第一階段先增資50億,今年是國發基金給它70億,接著盈餘少繳庫大概7、8億,那是不夠的,所以一定要慢慢的…… 賴委員士葆:同樣的理由,人家會問為什麼臺灣金控不要? 張部長盛和:我們評估過,臺灣金控要IPO不一定有人買,它的政策任務太多,諸如要負責18趴、軍人保險、學生保險等等,這些都侵蝕到它的獲利。 賴委員士葆:所以土銀比較沒有這些問題? 張部長盛和:是,土銀的政策任務比較少。 賴委員士葆:如果臺灣金控沒有這些政策任務,你也想要這麼做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它的政策任務高,我們知道這個可能性不大,所以我們就放棄這個想法。 賴委員士葆:部長怎麼看未來的經濟呢?現在外面都非常悲觀的樣子。 張部長盛和:未來經濟受國際的影響太大了,尤其國際政治局勢動盪不安,這點是最大的變數。 賴委員士葆:最近的恐攻應該會有關係吧? 張部長盛和:對,除了敘利亞,現在美俄又加進去了,這些國際強權都加進去了,變數太大了,實在很難預測。 賴委員士葆:那我們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我們就是先把自己內部做好,比如經濟需要轉型的,我們趕快轉型,要提升競爭力的,我們趕快提升,我們先把自己做好啦! 賴委員士葆:沒有任何其他財政工具可以用嗎? 張部長盛和:就是站穩腳步,自己先蹲好馬步,等到外面局勢一轉好,我們就可以立刻出去了。 賴委員士葆: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提出「小市民問政一」。我們知道台酒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所以我們今天談台酒商品是不會有圖利私人的問題,因為它的產品賣得越好,國庫的收入就越多。實際上,民意代表是民眾最好的朋友,民眾如果有問題,他不會找政府官員或是找公務員,他會找民意代表求助解決,而民意代表的服務範圍包羅萬象,無奇不有。本席最近就接到幾個非常特殊的服務案件,就是委請我代買台酒公司的泡麵,我覺得很奇怪,經詢問後得知現在網路瘋傳台酒公司的泡麵,台酒公司為了去化15年的花雕酒,將其製成泡麵調理包,推出了幾款泡麵,第一款是麻油雞麵,號稱比米酒還好,而且用的是15年的花雕酒;第二款是花雕雞麵,另外還有第三款。結果引起網路瘋傳、民眾熱銷,所有通路商包括超商和大賣場都買不到,剛才我們打電話到台酒公司,他們也證實現在做不出來,外面買不到。本席請教部長,到底要到哪裡才可以買到台酒公司的泡麵?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件事情,本席要為台灣菸酒公司大大按個「讚」!他們非常有創意,最近推出很多新產品,包括這個產品都非常暢銷,所以我鼓勵他們在生產菸酒產品之餘推出創新產品,像委員提到的泡麵就是其中之一。 盧委員秀燕:對,問題是東西好卻買不到,那沒有用啊! 張部長盛和:我問了,正常供貨聽說還要兩天,目前缺貨。 盧委員秀燕:你是不是也有受到選民的請託,否則你怎麼知道還要兩天?本席要提出的是,因為這是國家商品,它的收入全部收歸國有、充實國庫,所以我們希望產品賣得好,可是,國家生產的東西如果產銷不順、供貨不及,部長,那就要唯你是問,這是大事,國家生產的商品應該要源源不斷供應才對,既然這個商品這麼熱銷,可是做不出來,表示我們的生產能力和生產線都有問題,那要怎麼解決呢? 張部長盛和:可能他們沒有想到這項產品會這麼暢銷。 盧委員秀燕:我可以把這些選民服務案都轉給你嗎? 張部長盛和:可以。 盧委員秀燕:是你說的喔? 張部長盛和:我就轉到菸酒公司去。 盧委員秀燕:你們負責可以百分之百供應嗎? 張部長盛和:既然這個產品這麼暢銷,我們請菸酒公司大量生產。 盧委員秀燕: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有民眾很憂慮,因為台酒是為了去化酒才做泡麵,如果這個花雕酒去化完之後,是不是就不再做泡麵了?本席今天早上特別問了台酒公司,他們說這個15年的花雕酒只剩下769萬公升,預計可以做100萬打的泡麵,以現在熱銷的狀況,一個月銷售幾十萬箱可能沒有問題,這100萬箱搞不好半年就賣完了,賣完以後還會繼續做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經營階層要好好考量的問題,就是要繼續生產花雕酒,這是原料之一嘛! 盧委員秀燕:問題是15年的花雕酒用完了,還有10年的花雕酒嗎?還有其他的嗎? 張部長盛和:15年花雕酒應該只是其中之一,花雕酒不一定要到15年才能夠做泡麵。 盧委員秀燕:反正充實國庫,也滿足民眾的需求,我認為民眾的小事是國家的大事。 張部長盛和:好,我們會跟菸酒公司…… 盧委員秀燕:本席之所以要問部長這個問題,就是現在竟然還造成囤積現象,既然在市面上買不到,那就更加稀奇了,所以還有人買來囤積。如果部長能夠保證這款泡麵會繼續生產,可能也會解決大家囤積泡麵的奇怪現象。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轉給台灣菸酒公司。 盧委員秀燕:以上是本席所提出的「小市民問政一」。 本席繼續提出「小市民問政二」。據今天報載,一位女性在自己10歲時被爸爸強迫作保,導致現在成年後銀行向她討債,而且是公股行庫的龍頭銀行,也就是臺銀。事實上,我們已經在1995年修訂民法,未成年人不得擔任債權的保證人,可是當時這位小女孩被抓去作保,導致她現在必須償債,而她也還不起。我們的公股行庫竟然違背民法,讓小朋友作保,這是個問題,而且據本席瞭解,這件事情並非僅是個案,有很多父母親在走投無路時會把小孩抓去當債權保證人,銀行為了債權保證,也糊里糊塗或是明知不可為仍然讓小孩成為保證人。請教曾主委,你們有沒有清查過有多少這種事情?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問題,我們會儘快清查。 盧委員秀燕: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可以清查完成?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在一個禮拜內清查完畢。 盧委員秀燕:本席會提出一個提案,要求你們統一函示,如果作保人現在是小孩,這種案件根本就是違法,現在有多少這樣的案件?你們清查要分兩種,一種是保證人現在是小孩,而銀行業者還故意受理這種案件,這是銀行的重大缺失,當然不得追討;另外一種要清查的是,保證人現在已經成年,但當初訂契約時還是小孩,這部分怎麼處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訂定契約時還未成年,一樣有爭議,這也是違法。 盧委員秀燕:所以銀行不得追債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去瞭解契約,基本上,假設當時訂約時沒有擔保能力,擔保的債權應該不存在。 盧委員秀燕:這是重大的宣示,主委很有guts,希望你們儘快做函示,本席今天也會提案。 繼續請教主委,格羅方德是全世界第二大代工廠,他們企業主最近可能會脫手求現,據說買家很可能是陸資,這會衝擊到我們重要的權值股台積電,這對我們的股市、產業或是出口會有影響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買賣可能還沒有正式成立,不過我們會去瞭解。基本上,台積電的競爭力非常強,雖然現在它的外資占比很高,不過我覺得初步看來應該不會衝擊到台積電。 盧委員秀燕:本席要恭喜曾主委,國民黨宣布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曾主委排名第六,不管怎麼樣,你一定會在明年2月1日就職,可是總統任期是到5月20日以前,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金管會主委勢必要換人,現在就有幾個人選浮上檯面,包括吳次長,因為吳次長以前當過金管會副主委,對金管會業務非常嫻熟,現在又到財政部歷練;另外一個人選就是李紀珠董事長。請問曾主委會做何種推薦?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不是我的職權,而且我也沒有這個權力。 盧委員秀燕:如果毛院長考慮的結果認為龍頭臺銀很重要,不宜更動,而且剩下的任期也不長,到時如果拜託吳次長的話,請問張部長會割愛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長官有決定,我尊重長官的決定。 盧委員秀燕:你會割愛? 張部長盛和:吳次長的個人意願也很重要,要尊重他個人意願。 盧委員秀燕:那我現在就請教吳次長的意願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我目前沒有聽到這樣的訊息,所以我實在沒有辦法表達任何的意願。 盧委員秀燕:公務人員就是要服從國家政策的需求,如果長官要你去,你就要去,不是嗎?還是說長官叫你去,你不去,你要陪張部長奮鬥到底? 吳次長當傑:目前沒有得到任何的訊息。 盧委員秀燕:所以沒有辦法評論? 吳次長當傑:是。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次長。 吳次長當傑: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在8家公股銀行裡面,你認為土銀的表現如何?董事長當然就任時間還不夠久。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土銀的獲利還不錯,獲利稅前有100億以上,稅後有七、八十億,獲利不錯,但是它的獲利結構有改善的空間,它以利息為主,占百分之八十幾,所以它財富管理的收入、企業金融和個金都需要改善。 李委員應元:在你的報告裡面,絕大部分的指標都超過預算,但是土銀是歲出達2兆多的大銀行,部長說有改善空間,請問吳董事事接任至今,你認為哪些地方需要改善? 主席:請臺灣土地銀行吳代理董事長說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如同剛剛部長所說,有關收入的結構面是有需改善的,像是該如何增加手續費收入、財務操作收入等等,因為這部分的相對比重太低,所以一定要加以改善。另外,在自由資本比重方面,土銀是八大公股行庫中排名最後一名的,也就是說,從103年下半年起,因為自由資本不夠,導致無法至海外申設任何分行。 李委員應元:在ROA方面,土銀是0.38%,台積電是31.46%,請問目前國發基金是吳次長處理的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國發基金是由國發會處理。 李委員應元:聽說國發基金要釋出台積電股票來做為臺銀的資本。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沒有,據我了解,國發基金是以自償性的舉債方式來增資,而不是以賣台積電股票的方式來買土銀。 李委員應元:原本是7、10月在談論的事情,但因為媒體各界反映,認為國發基金設立的目的是要促進產業的創新,而不是用來作帳和處理國有銀行的資本問題。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是。 李委員應元:請問部長沒有參加國發基金的相關會議嗎?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這件增資案,就是舉債…… 李委員應元:所以現在已經打消這樣的念頭了嗎?這是不合理的事情。 張部長盛和: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念頭,不是打消,是以舉債的方式來增資。 李委員應元:財經雜誌有相關報導,像是7月29日ETtoday和10月27日工商時報的社論都對此事有所批判,我也認為不可能,不過既然部長和次長都這麼說,對這件事來說也是個好現象。 再來,有關IPO的部分,雖然國發基金不處理台積電的股份了,但是不是有這樣的事情?要由……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預算書中的價錢是估算數,初步是以五大公股行庫在2月份上市的平均價格再打折後所估算出來的,這只是一個預估數目,因為必須要呈現在預算書中,但其實目前價格都還沒確定,包括國發基金要認購的價格也尚未確定。 李委員應元:當然是調查市場狀況後,認為可能的價格嘛!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是按照上市公股銀行的平均價格來計算。 李委員應元:另外,這大概是我第4次詢問有關國有銀行打亞洲盃的問題,不論是臺灣銀行或土地銀行皆碰到資本適足率的問題,是嗎? 主席(潘委員維剛代):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應元:我一直認為部長和曾主委兩位是最有能力處理公公併的事情,主委提過那麼多計畫,如果這件事能在您的任期中完成的話,將會有一項亮麗的政績,您同意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國內的銀行真的需要進一步去整併,泛公股的市占率達49%,假使有機會的話,我贊成整併。 李委員應元:對啊,政策是你提出來的,而且我們銀行的規模還不夠大,應該要繼續擴大規模,像是IPO的增資,姑且不論資本從哪裡來,不論是增資或擴大經營規模,都是臺灣銀行在面臨世界競爭時,所迫切要解決的問題,部長認同嗎? 張部長盛和:我認同,我們的評估報告中也寫到,要擴大scale(規模)和scope(範圍)這兩項。 李委員應元:如果曾主委將來變成曾立委,其實立委能做的事比較侷限,兩位財金首長掌握那麼大的權利,應該要好好地和工會溝通,曾主委有沒有請張部長喝過咖啡,並請部長大力協助公公併的事情?他是老闆,預算都是由他來報告,況且曾主委以前也在財政部服務過,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應元:所以你應該對這件事情很了解,我認為你們對於公公併問題不夠積極,往後還有半年以上的時間,你們兩位還有沒有任何一點企圖心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機會的話,還是希望能整併,因為這是趨勢,即使現在不併,未來也會併。 李委員應元:這問題已經發生好幾次了,從以前提出要打亞洲盃至今,都遇到這個問題,這是一個大、重要且好的問題,也是好的政策方向。部長認為要如何進行?本席曾經說過,對於工會反對一事,我認為是管理部門藉用工會來阻擋此事,銀行界的工會成員個個都是高級知識份子,因此要如何讓大家覺得合併後總收入會提高,銀行的榮譽會提高,國家的信譽和銀行業的競爭力就是在此,兩位身為財政部的首長,有這麼大的面子,怎麼會無法說服工會呢? 張部長盛和:我舉個例子,委員就可以知道困難性。土銀要IPO,不但工會反對,也有很多立委都來質詢此事,由此可見此事的困難度。 李委員應元:我知道有困難度,但是應該沒有比房地合一還困難吧!連早期牽涉憲法的部分,最後都可以處理了。 張部長盛和:土銀如果能夠IPO,因為有IPO才有公正的市價,這樣談整併才有可能。 李委員應元:這部分可以再討論,剛開始工會一定會反對,因為本來是全部公股的銀行,有各種的福利,因此工會覺得比較有保障,但如同部長所說,51%也是完全掌控啊!即使面對這麼大的銀行,30%也是掌控啊!所以這應該不是問題,因此嚴格來說,我認為將問題和責任推給工會,是一種不負責任、沒有創意且推諉責任的做法。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再加強溝通。 李委員應元:兩位這麼有創意,過去也提出各項的政策,但只有這一項是本席非常不滿意的,沒有做嘛!曾主委以前答復很多問題時,態度都很積極,但對於此事就沒什麼回應、創意和做法,只是因為工會反對就停擺了。任何一件事情,工會初期都會反對,因為它無法知道員工權益有沒有受到保障。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論是有可能併他行或被併的對象,它們的工會都曾到我的辦公室談過不下十次。 李委員應元:我知道,但要知道他們在煩惱什麼,人家要做公務人員,就只因為這樣嗎?是不是應該要繼續維護其基本保障呢?因為時間有限,或許要求創意可能做不到,但我認為這個部分仍要繼續努力,至少在2月1日主委到立法院和我們當同事之前,希望能有一定的成果。 另外,有一項也是土銀需繼續加強的地方,有關overbanking的問題,臺灣土地銀行竟然隔街(館前路和懷寧街)就設個分行,這樣不就搶到總行的業務了嗎?再以金門為例,金門的業務有大到要設那麼多的銀行嗎?在這麼短的距離,光土地銀行就有兩間。吳董事長,因為你的位子有部長授權,我希望部長大力推薦你真除董事長,基於公務體系的倫理,你不可能自己提出,但是接任這個職務能夠全力去衝刺,我認為你有這個能力,也希望能夠繼續加強這個部分。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金融業提撥2%的部分,從今年起就沒有了,對不對? 主席:請中央存保公司桂董事長說明。 桂董事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是。 薛委員凌:我從預算中心的資料中看到,行政院多次提出要提高你們的資金運用效力,你應該有接到此訊息吧? 桂董事長先農:是。 薛委員凌:在103年以前,你們的收入有200多億,但由於今年起取消2%的提撥,導致你們的收入減少到100億以下。因為存保公司是安定基金,是針對人民權益的保障和保護,如果你們的收入減少的話,往後該如何因應? 桂董事長先農:基本上我們會監控各個要保公司的風險,使其風險降至最低,我們會密切注意資本適足率、逾期放款比率及備抵呆帳覆蓋率,如果有值得注意的部分,我們就會去查核,請他們改善。 薛委員凌:據我所知,你們未來的收入分成保費和利息兩種,因為你們收益率是來自於定存、債券或其他等等,但就我看來,你們105年的收益率是下降的,100年是1.42%,105年是1.02%,這樣的利率比人民的定存還差,針對這部分,你們要如何去爭取? 桂董事長先農:國際上對於存款賠償準備金的運用有3個原則,第一、不可以虧損,第二、不可以侵蝕本金,第三、要有高度的變現性。所以基本上我們是採安全性和流動性,目前政府都在和中央銀行存款…… 薛委員凌:我知道,但我要跟你探討的是,你們的收益率逐年下降,你們有什麼藥方、處方,要如何去因應? 桂董事長先農:目前利息有調低,我們有撥部分金額去做較安全的投資。 薛委員凌:你有沒有信心往後能回到利率1.4%的水準? 桂董事長先農:我們當然會注意整體利率的波動。 薛委員凌:你們有沒有期許,你們要下處方,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 桂董事長先農:如果利率能調整的話,我們當然…… 薛委員凌:所以還是希望達到這個目標? 桂董事長先農:是。 薛委員凌:再請教曾主委,呆帳覆蓋率的平均值應該是535%吧?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百分之五百多。 薛委員凌:既然平均呆帳覆蓋率是535%,而土銀的覆蓋率是747.55%,這樣的排名應該算在中間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平均數還高。 薛委員凌:既然我們有3、40家銀行,平均覆蓋率大約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是500%左右。 薛委員凌:覆蓋率747%算是落在哪個區間?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這幾年,土地銀行的逾放比率相當低,備抵呆帳覆蓋率提撥的相當充足,所以比平均數高了將近200%左右。 薛委員凌:那後續要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百分之七百多的覆蓋率算是高,如果不提撥這麼高的話,其實土銀的盈餘還會更好。 薛委員凌:土銀的EPS是2.24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薛委員凌:ROA、ROE的部分,有的是0.5%、10.65%,逾放比率設0.2%,依主委的看法,逾放比率0.2%大概是什麼水準? 曾主任委員銘宗:以現在平均數來看,國內的銀行是0.25%,所以土銀的逾放比率也比平均數還低。 薛委員凌:也就是說,土銀的覆蓋率還需要強化,它算是在中段班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薛委員凌:另外,有關去年講的肥咖條款,從103年7月上路後,至今已經實行1年多了,你們在11月份的專案報告中寫到,臺灣大概有4,273位的人受到影響,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薛委員凌:依據103年的申報,當時我們和美國配合的包括金融業、基金、建商、郵局、全球式註冊的開業銀行和證券行等,截至10月24日止總共884家。既然我們去年提供了資訊和帳目給美國,請問有沒有人因此被查稅?有多少人被查稅?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這部分都是自願提供的,目前尚未聽說有被查稅的情況。 薛委員凌:我們這麼配合美國有什麼好處?以相對論來說,有沒有建立在像是PTT或經貿往來等部分?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肥咖條款的部分,假設我們不配合、不提供資料的話,無論是個人和公司,所有在美國的收入將被扣取30%的高稅率。 薛委員凌:就是就嚴課稅30%,請問這部分多不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我們已經配合,所以就沒有被扣30%。 薛委員凌:你們有掌握這些人的狀況嗎?我們也應該要求相對的往來吧!你們有主張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去年我和財政部吳次長到美國去時,有向美方提出這樣的說明…… 薛委員凌:有帶一點收穫回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薛委員凌:另外有關信用卡的問題,主委有聽說5秒鐘就被竊取個資的事情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那是少數的特殊情況。 薛委員凌:你有掌握這部分訊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都有要求金融機構要將處理好個資的部分。 薛委員凌:上星期天下雜誌報導,香港記者用2款手機App做實地測試,因為信用卡一般都會放在皮包或口袋上,只要將手機靠近人5秒鐘,就可以得知其卡號、姓名,甚至連交易額度都可清楚顯示,更可惡的是,他們會刪掉500元、5,000元等小額刷卡的資料,然後去竊取大戶的個資,並且盜刷,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主委,請問我們有什麼防範的因應措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請相關銀行注意這種情況,並做好防範,尤其是針對資訊的洩漏和資訊安全的部分。 薛委員凌:5秒鐘就被竊取資料,卡片就被盜刷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這些特殊的情況,我們有請銀行要多加防範。 薛委員凌:主委,我再跟你請教,我們都知道目前信用卡有效流通的卡數有三千八百多萬張,而信用卡一發就是5年或好幾年,如果要更替的話,因為我們都在發展金融科技,金融3.0也是你的口號,對於這些犯罪問題,你有沒有什麼清查或對策?或是如果要換的話,需要多少時間?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我們推動整個金融科技的過程中,很重要的配套有兩項,第一個是網路的詐騙跟網路的安全,這是很重要的一項;另外一項則要特別注意消費者保護的部分。因此,以後在陸續推金融科技的時候,這兩個配套必須強化,也必須落實。 薛委員凌:我們都知道信用卡的業務慢慢被排擠,因為有悠遊卡的出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薛委員凌:信用卡跟悠遊卡應該是重疊的功效,對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薛委員凌:現在連行動支付卡的時代都來臨了,以前是付現金,再來是卡片的支付,然後是行動卡的支付,現在則是連卡號都不用了,只要手機刷就可以消費,時代已經在進步,既然悠遊卡跟信用卡的功能重疊,那信用卡也要轉型嘛!有關信用卡的流通卡數,從你們的資料得知,去年9月的成長是3.2%,而悠遊卡在同期的成長則是17%。既然是這樣,有一個成長,另一個退化,而且功能還重疊,你是不是應該查一下信用卡的靜止戶有多少,因為申請而沒有使用的話會浪費資源,所以主委應該要有政策來因應,看要如何去改進。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信用卡跟悠遊卡的標的市場是不一樣的,尤其信用卡的額度或消費金額基本上會比較大,而悠遊卡主要還是用在交通,且其金額相對來講比較小。至於您提到有些閒置卡的部分,這部分我們會利用…… 薛委員凌:禮拜一財委會的考察是去信用卡中心,他們董事長有講說信用卡有一個大數據,既然有大數據,這就是一個建置商業價值的資料庫,如果可以普及給大家用,這就是很好的一個作為。主委,既然有這個大數據,是否可以分享給人民,讓大家來用它,這才是好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聯卡中心或聯徵中心,有很多資料在去識別化之後,基本上金管會是贊成對外開放給各界來使用。 薛委員凌:謝謝主委。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記得在前兩個禮拜,針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最低收益率的問題,我曾經就教過主委跟保險局的李局長,當時我也提出了我擔心的地方,如果要維持最低收益率的標準,你們有自己的計算公式。我也詢問過主委,金管會有沒有考慮會做向下調降的動作,但是當時金管會的答案是比較保守的。可是我看到今天的新聞,金管會已經同意要將最低收益率往下調降0.25個百分點,就是從原本的2.805%到現在的2.555%。因此,我要請教主委,金管會是在什麼樣的考量下做出這樣的調降動作?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金管會依照相關的法規訂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最低收益率,本來是2.875%,訂定這個規定其實有其歷史背景,因為過去有很多保險資金流入不動產市場,所以在民國101年的時候訂定了這樣的規定。但是經過了這段期間,保險公會也一直在建議,經過我們斟酌之後,有三個原因,第一,由政府機關來訂定一個最低收益率是否合適,其實這部分可以進一步來檢討,因為我們希望中長期後讓它回歸市場機制,所以初步讓它逐步往下調,以後中長期把它廢掉;第二是有關不動產的稅制已經確定;第三則是國內短期內利息往上的機會不高。基於這三點因素,我們就同意採取保險公會一部分的建議,把它調到2.555%。 孫委員大千:主委,如果我沒有記錯,當時金管會訂定這樣的標準,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希望保險業者用他們的資金來進行炒作商用不動產,所以當時針對保險業者做出放寬的前提是告訴他們,金管會同意他們長期投資商用不動產,但是希望用租金的收入來作為保險公司面對他們那些長天期保單的利率,作為支應的動作。也就是說,你們並不希望保險公司藉由炒樓來獲利,而是希望他們長期穩定持有商用不動產,藉由收取租金來獲利,這應該是當時要定最低收益率最主要的原因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但是我覺得把它定最低收益率其實跟市場機制有不完全相符的地方,假設要防止它炒樓或炒不動產,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做相關的管制,譬如我們會對外宣示,我們真的不希望有大幅的資金從保險資金進入不動產,我們可以用別的方式來進行管制,但有關最低收益率的部分,其實那是市場機制的問題。 孫委員大千:當時我們定2.875%的時候,是用什麼樣的標準來訂定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以三年期的郵儲為標準,再看整個市場商辦收益率的情況做調整。 孫委員大千:當時訂定最低收益率,除了避免保險業者藉機炒作商用不動產之外,其實還有防弊的機制存在,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基本上經過三年多來的實施,我覺得這個規定有完成它階段性的重要任務,所以這次在斟酌剛剛所報告的三點因素之後,有慢慢往下調,至於中長期,我覺得應該回歸市場機制。 孫委員大千:我請教主委,如果回歸市場機制的大方向確定,接下來馬上要規劃的是防弊機制該如何建立,因為不可諱言,其實現在保險業者的資金在市場上還是有很多各式各樣的傳言,有很好的保險業者,但是也有很多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的保險業者,我們當然不希望因為我們全面的放寬、尊重了市場機制,而導致這些不合法或試圖要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業者大行其道。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請教金管會有沒有考慮過?就算要回到市場機制,你們要如何避免當時訂定最低收益率的時候所擔心的問題,或是不要讓它發生?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到時候有必要,金管會會對外說明有關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相關政策。假設某家保險公司是不好的保險公司,我們甚至會限制它做投資,過去也有很多案例,假如是財務狀況不好的保險公司,我們甚至限制它的不動產投資,或是投資超過某一個額度以上,譬如1億或2億以上的額度,超過某一個額度以上就必須專案報金管會核准。 孫委員大千:主委有沒有想過,我們當時訂定所謂的最低收益率,其實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保險業者買賣商用不動產時,到底何種價格才算合理?這個是我們擔心的問題,因為商用不動產買賣,一來一往,資金是非常龐大的。如果完全走到市場機制,他們找幾家鑑價公司來鑑定之後,他們認為是這個價格就付錢了,但是商用不動產到底是否值這個價錢,或是現在用這個價格,過了兩年大賠了,根本不值這個錢,其實對這些保險業者來講,他們很容易把責任撇得乾乾淨淨的。我記得當時我們之所以要訂最低收益率,就是為了避免這件事情發生,為了避免在價格上很難得到一個標準,所以我們用最低收益率這個方式來補強,至少有最低收益率這個門檻在,這些保險公司在買賣商用不動產時不可能太出格,他們不可能買一些根本租不出去、租金非常低的或是變成養蚊子的,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我們就是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所以我們才訂定這個標準,現在我們要逐步把這個標準抽離,要回歸到市場機制,我要請金管會思考的是,以後面對這些問題時,金管會要怎麼辦呢?買了一棟商業不動產,過了兩年之後,發現這棟商業不動產根本不值這個錢,然後就打消呆帳,認列虧損,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拿它沒有辦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只有摸摸鼻子。投資不動產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必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我們會再檢查它到底符不符合法令規定,即時利用而且有收益,我們還會回到保險法的規定去做監理。 孫委員大千:所以這個問題又回來了,這個問題就是收益多少才算合理?租金0.5%、1%或是2%,到底租金多少才合理?我這樣跟主委報告,大的方向,如果監理的相關制度能夠建立完善,我們尊重市場機制,我沒有太大的意見,但是我在這裡要提醒主委跟保險局的問題在於,現階段國內的保險業者並非都是模範生,就算是模範生,也有很多模範生後來學壞了。所以你們要如何去做一個有效的防弊機制、有效的監理制度,我覺得這必須從現在就開始要進行配套,否則我們一手放寬,另一手卻沒有辦法建立相關的機制和制度,以後一旦發生問題,這個問題就不是小問題了,因為商業不動產一下就是個大洞了!我認為金管會必須要很慎重的面對,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孫委員大千:謝謝主委和局長。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薛委員凌):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10分鐘。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順著孫大千委員的發言,關於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鬆綁,本席再多請教幾個問題。保險戶買壽險保單,保單收益大概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看是哪種類型,每一家不太一樣。 費委員鴻泰:當然,各種保險的條件不太一樣,你是否可以舉幾個例子,因為我要跟你連動到保險公司收益率的門檻,你們現在是降一碼,降至2.555%,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請問這個保險公司賣保單,成本大概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相關的作業成本大約是1%左右。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當保險業把它的收益門檻從百分之二點八多降至2.555%,長期來看,只是減少它的獲利,這會不會造成日後保戶到期贖回時,它要負擔的成本會比這個高?會不會?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 費委員鴻泰:如果我們不要去炒作房地產,但是又可以讓這些資金活絡,也可以讓土地交易市場也能活絡起來,我是非常支持不要讓人去炒作房地產,但是目前的作法讓房地產已經進入到冬天,但是我不希望它永遠停留在寒冬,多少要讓它有點活水,這就好像我們覺得社會的治安不好,我們就來個一清、二清、三清、四清、五清等等,但是不能老是天天都在清,還是要讓它能夠活絡。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但是基本上次序是要維持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費委員鴻泰:所以開放這種業務鬆綁,我覺得基本上是對的,尤其是房仲業界,我在菜市場服務時,很多從事房仲業的人,現在不是轉行就是苦撐,我覺得某種程度也要讓他們知道政府的方向為何,讓他們對於自己的人生規劃至少能有一些方向。所以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在此刻適度的鬆綁,我覺得這個策略是對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費委員鴻泰:關於機場退稅,亦即外國觀光客來台灣退稅的部分,目前財政部是要延至明年5月1日,整個退稅E化的新制才開始,是不是如此?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是在1月1日可以開始,不過現場有151個特定營業人的小額退稅要取消,因為他們作業來不及,到7月1日才全面。後來經過我們的檢討,業者反映小額退稅不可以,所以我們…… 費委員鴻泰:小額退稅不可以是指作業來不及,還是有其它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中華電信的作業來不及,所以我們才說提早至5月1日,直接進入第二階段。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小額退稅要取消? 張部長盛和:不取消了,未來是全額退稅。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因為依照我們辦公室所整理的資料來看,如果你們把所有小額消費的退稅都取消,我們一年也會減少一些商機。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要改為全額。 費委員鴻泰:另外,中華電信的手續費是不是要抽14%? 張部長盛和:在國際之間的收費標準上,這大概算是中間。 費委員鴻泰:這算是中間?但是我們感覺這個手續費很高。 張部長盛和:不會,這是在中間。我們把所有國際的收費標準都蒐集過來了,資料可以提供給委員。 費委員鴻泰:它的成本為何? 張部長盛和:建置的成本、人員的維護,另外小額退稅的部分,必須要有人在那裡,譬如101要現場小額退稅,無論1,00萬或是1,000萬,中華電信的人都要在那裡,而且要提供現金退稅。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覺得這14%還是可以的? 張部長盛和:這是在國際收費標準的中間。 費委員鴻泰:如果觀光客不要透過中華電信退稅,他自己可不可以直接跟廠商退稅? 張部長盛和:廠商大概也沒有那個機制了,以後廠商也要跟中華電信簽約。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必須得經過中華電信退稅? 張部長盛和:是,全部由它來做建置。 費委員鴻泰:你們有沒有幫中華電信算過它的投資報酬率大概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算,但是我們有參考各國,因為各國大概都是瑞典的公司(GLOBE BLUE),各國大概都是這樣。看他們收費的標準,我們參考一下,大概是還好。 費委員鴻泰:我現在問到這個問題,突然想到一件事,憑良心講,中華電信與其他電信業者之間是比較不太公平的競爭,變成中華電信越來越大,這符不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國際公司也有來投標,這是公開招標的。 費委員鴻泰:是國際標? 張部長盛和:是的。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國際標,我就沒有意見。 張部長盛和:它能夠得標,我們很驚訝,因為這種業務幾乎都是瑞典的Global Blue在得標。 費委員鴻泰:Great!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就沒意見。如果是開國際標,中華電信標到,那很好。另外,小額退稅並沒有取消? 張部長盛和:沒有取消。 費委員鴻泰:我們看到資料,好像取消小額退稅對我們的商機會有一點影響。 張部長盛和:對。 費委員鴻泰:再請教一下,我們鼓勵觀光客來臺灣消費,接下來我們可能會考量兩個問題,一個是本國人拿外國的護照就可以退稅,你也知道現在臺灣有雙重國籍的人滿多的,他們在臺灣的親朋好友也很多,如果本國人藉由國際友人或家人擁有國際護照,把商品還是留在臺灣,我們的稅收不是會減少,這怎麼辦呢? 張部長盛和:要帶出境,所以這要靠查驗的機制,就是要符合這些商品在免稅商店……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在機場會被檢查? 張部長盛和:對,要檢驗。 費委員鴻泰:抽查的比率有多高?如果是100%的檢查,通關一定很慢,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那就要透過抽驗的機制進行抽查。 費委員鴻泰:外國人可不可以快速通關?舉例來說,現在我的護照只要申請條碼就可以辦理免人工驗證、快速通關。外國人可不可以快速通關? 張部長盛和:現在快速通關是指入境的部分,入境的時候我們有藍綠燈,…… 費委員鴻泰:出境也可以。 張部長盛和:出境的時候貨物都不檢查,現在是指出口退稅、觀光退稅的時候要抽驗。 費委員鴻泰:在我的印象裡面,出境的時候很少會被檢查。 張部長盛和:海關只檢查入境。 費委員鴻泰:我剛才提到有人可能會透過外國友人買東西留在臺灣,或者國際觀光客買了以後直接賣給agent,賺幾個percent,要如何確保我們可以收得到稅? 張部長盛和:這個就要靠防杜的機制,我想請饒署長說明一下。現在就已經是這樣了,看看怎麼抽檢。 費委員鴻泰:外籍客在臺灣消費是商品免稅,但是我們怕他們不管用什麼方式把商品留在臺灣,等於變相地減少了我們的加值型營業稅。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饒署長說明。 饒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營業稅的問題,我們有一個查驗比率。我們是採風險管理的機制,對於高價的商品,我們一定要做,好像是2、3萬元…… 費委員鴻泰:你們在通關檢驗貨品的時候,沒有分本國客與外國客,只有在護照查驗的時候才有分本國客與外國客?請問:護照查驗的時候,有沒有分本國客與外國客? 饒署長平:沒有分。 費委員鴻泰:請問:你怎麼知道他是外國客,要去查他的貨品? 饒署長平:我們的電腦會篩選出外籍旅客是不是要抽驗。 費委員鴻泰:那什麼時候通知他要驗呢? 饒署長平:以現在來講,退稅的時候,電腦就會告訴他要驗貨,我們要看貨。我們在機場有一個退稅檯。 費委員鴻泰:所以現場有查驗的人員? 饒署長平:有。 費委員鴻泰:他就可以從monitor看到這個人要被檢查? 饒署長平:對,要檢查。我們看到貨物以後,接著還要押運他進管制區。 費委員鴻泰:請問:抽驗的比率有多高? 饒署長平:大概有兩個標準,一個是高價的商品一定要查,…… 費委員鴻泰:有的是100%要檢查的? 饒署長平:對。 費委員鴻泰:還有一個是…… 饒署長平:用抽的。 費委員鴻泰:就像我們去做存貨盤點時分成A、B、C是一樣的?是不是這個意思? 饒署長平:對,就像存貨盤點一樣。 費委員鴻泰:我提醒一下:第一,通關的速度要掌握;第二,不要讓有人走窄門,否則我們的稅會損失。謝謝。 饒署長平: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歐珀、楊委員瓊瓔、黃委員昭順、邱委員文彥、周委員倪安、潘委員維剛、賴委員振昌、葉委員津鈴、高委員金素梅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看到現在國際上出現恐怖攻擊,或是像昨天俄羅斯的飛機被土耳其擊落,每個地方都有一些規模性的不幸事件發生。面對這樣的國際局勢,我本來以為吳當傑次長可能忙於國安基金的事情,無法出席今天的會議,沒想到你竟然出現在這裡,這是不是意謂著國安基金現在沒有在注意國際的情況發展,抑或是國安基金隨時在因應國際非理性或非經濟因素所造成的動盪,屆時國安基金將隨時進場嗎? 主席:請臺灣土地銀行吳代理董事長說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實際情況與您所講的後段部分完全一樣,國安基金刻正密切注意整個國內外情勢的發展,尤其是國際政治、經濟或未來聯準會升息等因素,我們國安基金都密切在觀察,必要時將會隨時進場提振投資人信心。 羅委員明才:現在國際局勢是否符合國安基金進場的條件?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因為國安基金現正處於授權期間,代表它可以隨時進場,所以目前我們會隨時注意所有國際政治、經濟因素,只要有提振信心的必要,在授權期間,國安基金仍然隨時可以進場。 羅委員明才:事實上,這一年來整個台股獲益的表現情況也相當亮麗,可是整個台灣股市、股價的波動,相較於國外來講,大概已明顯落後50%,亦即美國等全世界都在漲的時候,我們卻還在原地踏步,此外現在還打噴嚏,又傷風感冒,簡直是雪上加霜,事實上台股的本益比大概是多少?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在11到13之間。 羅委員明才:事實上是相當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對,比較低。 羅委員明才:台股可說是物美價廉。歷年來,當國安基金出手,好像都是穩賺不賠。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國安基金不是為了賺錢,主要是為了穩定整個股價,從8月25日被授權之後,一直到昨天收盤為止,這段時間我們整個股價的漲幅表現還排名全球第三高,僅次於美國,在亞股的表現也很好。 羅委員明才:相較於全世界幾個重要的股市來說,我們是明顯偏低,換言之,台灣的東西本來就是物美價廉,所以很多觀光客來到台灣都讚賞說俗擱大碗,我們的股市也是一樣,我看有一些金融、傳統等產業的股票,每年的獲益都相當高,股價卻非常低,然而現在連一碗牛肉麵可能都已經8、90元。像我常常在講的兆豐金控,每年配股、配息EPS大約兩塊多,還算不錯,但股價卻不到二十幾元,實在是明顯偏低,大陸金融股的本益比大概都二十幾,我們才11、12,大約便宜40%,所以我相信國安基金如果現在進場,與一般長期投資一樣,應該都會獲益,至少還賺得到配股、配息。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剛才委員提及有些獲利很好、殖利率很高的績優公司,投資人應可以多選擇這些公司,獲利才會比較好,但基本上這些上市公司自己應該多召開一些法說會,公開對外說明他們公司未來的業績是很亮麗的,儘量讓投資人了解這些資訊,多注意基本面。 羅委員明才:國內市場的游資非常多,土銀IPO的第一期釋股是多少?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50億,第二階段是250億,亦即IPO 50億,SPO 250億。 羅委員明才:兩者加總起來,最後釋出的比例是多少?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原則上我們不希望財政部持股低於80%。 羅委員明才:那釋股大約是20%?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是。 羅委員明才:已經充分跟所有員工溝通過了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們都一直持續在跟員工溝通,因為員工比較擔心他們的工作,所以我們也特別跟員工說,基本上80%維持國營事業的型態,他們的工作權益絕對不會受到影響。 羅委員明才:你們還需要多做溝通,也希望能加強保障員工的權益。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這部分,我們一定是列為最優先的。 羅委員明才:其次,這次面對整個國內外局勢的變化,所以提議廢除證所稅。現在我們應當思考如何推動台股,以提升台股的能見度。目前國內的游資氾濫,有多少資金可能會被引導進入股市?像現在台灣的房地產市場,年輕人如果要購買或投資一棟房地產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能否進行教育宣導,讓台灣好的股票可以獲得年輕人的青睞?事實上年輕人可能沒有3、500萬,但可以存個3、5萬或10萬來購買好的績優股,並享有配股、配息,以養成投資理財的概念,這對他們的人生規劃也很好。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 羅委員明才:只要有好的路可以走,就不見得會永遠想說未來沒有前途,沒有希望,只能當月光族,每天只想著把錢花光光,看到人家的iPhone好漂亮,就省吃儉用去購買一支iPhone,再看到人家拿HERMES皮包很漂亮,也寧可3個月不吃飯,只為了買一個皮包,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此你們應該導正年輕人具有正確的理財觀念,將資金投資於績優股,帶動股市正常運作。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這部分與金融教育推廣有關,所以金管會曾透過大專院校相關活動舉辦過說明會。另外,本會過往也曾會同金融總會到全省各地舉辦過園遊會,期能介紹相關的理財專業訊息,以提升民眾的金融知識,我想此舉會讓未來的理財教育有更寬廣的空間。 羅委員明才:最近大咖有無回籠的跡象?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一、停徵證所稅從明年元月一日才開始實施,二、大戶的錢要回籠,必須有一定的程序規劃與安排,我相信應該會陸陸續續回籠。 羅委員明才:亦即有一些部位必須滿足,或適時賣掉之後再匯回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羅委員明才:現在國內的游資加總起來有多少?據我所知,現在保險資金相當多,保險這部分對廢除證所稅的看法如何,是否有加強投資? 曾主任委員銘宗:保險資金非常充沛,可運用的資金總數高達17兆,其中有一半以上流到國外去投資,這部分占國內股市的比例約百分之五點多,最高甚至達到10%,所以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羅委員明才:有些保險業者到國外投資還虧錢,事實上國內的投資標的也不錯,我建議我們是否著手研究修法,讓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上限能從45%回復降到過去20%、25%的水準,這樣將能有效引領三、四兆的資金回台灣,如果這筆資金能夠回來的話,我相信對國內企業會有相當大的幫助。主委的看法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誠如委員所言,現行保險法規定投資海外的資金上限是45%,已實施多年,且業者也有實際上的需要,如果修法將上限調降為百分之二、三十,我相信會造成很大的衝擊。再者,現在國內可用資金投資股市部分的上限是10%,可是真正投資的額度不到6%,還有上兆的資金可用,國內上市上櫃公司前三季獲利高達1兆5,101億元,我們會利用機會鼓勵金融業特別是保險業,在經過審慎評估後,挑選國內本益比相對較低的、表現很好的上市上櫃公司為投資標的,我們樂觀其成。 羅委員明才:保險業用的是大家的資金,前幾年幾家大壽險公司到海外的投資可說是慘賠,希望金管會能多多宣導,引領大家回來投資,其實臺灣有很多很好的投資標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證所稅現已決定廢除,並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金管會在前幾個月針對證券交易成本、手續費、稅金等委外做了一份整體分析研究報告,請問曾主委,目前該報告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未完成,預估可在12月底提出。 曾委員巨威:期中報告已經報告過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有。 曾委員巨威:你們沒有期中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12月底提出的應該是期中報告。 曾委員巨威:目前的環境已經和當時委託研究的原意改變甚多,證所稅都已經廢除了,請問你認為這個報告出來後會否再有突兀的驚人之舉?比如為了證券市場的發展,鼓勵減半課稅或是不應課徵補充保費等,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的環境和委託當時已經有重大變遷,補充保費亦將於1月1日做調整,所以這份報告的重要性相對來說已經大為降低。 曾委員巨威:假如這份報告提出上述建議的話,請問要怎麼辦?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因為情勢已經變化了─證所稅已經廢除,補充保費門檻提高為2萬元,所以應該是不接受這樣的建議吧?應該不會再有震撼性的、讓證券市場鼓舞的消息出現了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不會有太大…… 曾委員巨威:或是即便有這樣的建議出現,但是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不採取任何建議,因為情勢已經不同,不應該再有這樣的打算?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現階段是這樣。 曾委員巨威:主委在很多場合都一再提到希望因為這次證所稅的調整而將不確定的因素確定下來,並期待達到1,200億元的目標,假設一直都無法達到目標,而大家又對於稅所造成的障礙這麼憂心,認為只要能解決稅的問題,對臺灣證券市場的其他一切干擾都不重要,到那個時候,本席建議證交稅減半徵收,請問主委,你同意嗎?觀諸香港、新加坡等國,他們的證交稅只有千分之一,韓國則為千分之二,我們的稅率顯然太高,妨害交易,租稅是證券市場的障礙因素,所以如果達不到目標,乾脆就再加強一下,把證券市場振興起來,不是應該這樣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證券市場固然重要,但是維持政府的財政穩健也很重要。 曾委員巨威:本席了解,但是每次思考這件事的時候,都說什麼對財政不會有影響,採用的邏輯是稅降低後,大戶都回來了,成交量會增加,所以稅收也會增加,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相信委員也會同意,資本市場是個國際化的市場,所以…… 曾委員巨威:我們在談證所稅時也是這樣說的,但是社會不聽取,決策者不採納,所以我們才會走上這條路!主委將在明年的2月1日進入立法院,而本席則將在2月1日畢業,如果到時候未達成主委所說的目標,我將從那時候起,在所有的社論和場合強力建議證交稅減半,我們共同為臺灣的證券市場努力,市場經不起任何租稅的不當干預,我覺得我們就跟隨著這樣的邏輯,用臺灣特別的手段解決我們面對的本土性的問題。本席認為在主委進入立法院之前,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必須要澄清的社會扭曲的觀念,本席希望能在這個場合留下紀錄─我覺得我們的政策是錯誤的。 有關土銀IPO的問題,有一些員工對此有反彈,本席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想請問部長的是,到底我們掌握國營事業─不論是金融或非金融─的目的為何?其實真正的關鍵在於為何需以國營的型態去經營一個企業,如果一個國營事業做了不該做的事,做了一般民間企業都可以做的養雞、養豬、養鵝,但是做得非常好、非常有績效,請問部長,你認為這樣的國營事業應該存在嗎?是不是要站在國庫的角度,因為它能賺錢而予以呵護、維持?本席一直不明白我們到底如何看待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當然我知道你們主要是針對臺灣菸酒或金融機構,雖然在執行過程中會有很多干擾因素,但是我一直期待部長能站在決策者的角度,以更高層次的思維考慮這個問題,也就是事情該不該做比做得好不好更為重要。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委員的意思,臺灣菸酒是值得國營的,因為過去菸酒是專賣,而現在的副產品和創新則是值得鼓勵的。 曾委員巨威:本席了解,所以現在台肥、台鹽等也開始做這些事,部長是站在決策階層思考這些事,本席想要瞭解的是國營事業(包括金融機構)到底該不該民營化,我一直認為台灣在轉折、過渡的過程中太過於重視國營事業的績效,國營事業因為過去績效很差,在有了這些壓力後,做了不該做的事,所以我們逼著他成長,但是這些成長不是基於決策階層去思考他是不是做了該做的事,而是因為他即使做了不該做的事且做得愈來愈好,結果導致我們無法擺脫,這對我們整體資源而言是個浪費,是個錯誤,請部長對本席此一意見做進一步的思考。 再請教主委,有消息說你提到存保公司和保險安定基金要合併,是真的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曾經有這個規劃。 曾委員巨威:怎麼會想到要將二者合而為一?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當銀行和保險都已經實施立即糾正措施時,以後要接管和處理的機會相對的會非常少,不需要有兩套機制。 曾委員巨威:你考慮是它的功能已經沒有需要,還是因為組織人事上的考慮,你把它做這樣的精簡? 曾主任委員銘宗:都有,其實國外像新加坡、韓國也是二合一。 曾委員巨威:第一,你吩咐存保公司要去做這件事,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研議。 曾委員巨威:由存保公司來研議,它本身是當事者,適當嗎?可不可以由一個比較客觀的單位來做這樣的事情,因為存保公司本身要不要跟保險基金合在一起,做出來的決策可能不是那麼公正。第二,什麼時候會出來?我看報紙的講法是6月才出來,對不對?就是研議的結果。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曾委員巨威:到時候你都到這裡來了,你的政策、想法會延續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這個事情已經研議了將近一年,我們本來在這一次的保險法修正要把它納進去,因為有關人員還有不同意見,所以這一次的修法沒有放進來。 曾委員巨威:這個政策會不會因為你離開金管會就停擺?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可能。 曾委員巨威:我比較在乎的不是組織合不合併的問題。主委,不管你在哪裡,我希望你能夠持續思考一個我曾經在這個場合不斷建議的事情,就是這兩個機制如何在充裕的財源之下隨時發揮它的功能,看起來我們的存保保險費率還沒有達到目標值的2%,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如果按照你的預算書上所講的,我看了嚇了一跳,一般金融的部分要140年才能夠達成,如果情況不變的話,農業金融的部分要175年才能夠達成,這個目標值設定的意義在哪裡?就沒有意義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這個預估不是那麼精確,現在營業稅是撥進來統一運用…… 曾委員巨威:但是營業稅部分是不能夠長久依賴的體制,我們還是要回到保險的概念,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曾委員巨威:我在這裡提醒主委,不管你在哪裡擔任任何職務,重要的不是機構的合併,而是我們要完整地配合營業稅、保險費及保險安定基金的提撥,在這三者之間找出一個短、長期配合的整套長遠規畫。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 曾委員巨威:這才是未來能夠根本避免風險的最重要作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存保的保證準備金應該來自保費才是正辦,所以現在調到一年85億元,保險部分以前大概22億元,現在是double大概45億元,朝這個方向在做調整,這個方向才對。 曾委員巨威:現在因為碰到臨時的問題,所以我們用營業稅來做輔助,但是還是要回到正常的體制,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有錯。 曾委員巨威:才能做一個根本的財務規畫。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我們作如下決定:第一,報告及詢答完畢;第二,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第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第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一、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放款業務與業務開發宜多元 該行主要業務項目包括:存款及放款業務、代放業務、證券經紀業務及外匯業務等。經查:利息收入占總收益比率為84.26%,遠高於本國銀行平均之32.44%。本國銀行(全行)104年度1月至8月總收益為1兆5,321億5,100萬元,利息收入為4,969億8,400萬元,利息收入占總收益之比率為32.44%。惟臺灣土地銀行利息收入占總收益之比率高達84.26%,不但遠高於同業水準,亦高於臺灣銀行之20.93%、合作金庫銀行之61.10%、第一商業銀行之36.60%、華南商業銀行之55.78%、彰化商業銀行之50.17%,顯示該公司收益高度仰賴放款業務,新業務之開發亟待積極拓展。 二、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衰退仍請積極改善 營利事業經營績效之良窳,可以其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來衡量。臺灣土地銀行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淨利76億1,979萬3千元、總資產報酬率0.30%及業主權益報酬率5.33%,其中本期與104年度相比,淨利預算高出66億3,440萬元、總資產報酬率高出0.27%,但業主權益報酬率卻較104年度之5.71%為低,又較103年度0.38%及8.20%為低;就長期趨勢而言,依該行99年度至105年度之決算及預算案數據,其年度淨利金額高峰落在103年度,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高峰落在100年度,但自101年度後獲利即年年下降,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由100年度之0.40%及8.82%,下滑至103年度之0.38%及8.20%,105年度預算案數復再降為0.30%及5.33%,顯示該行營運策略及獲利模式建請強化。 三、中央存保公司費率經營風險,有違公平原則 存保公司為我國辦理存款保險業務之唯一專責機構,該公司依據存款保險條例第16條第3項及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第5點等規定,訂定各類金融機構存款保險之差別費率。社會不斷要求政府應予導正及改進。然依現行「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所定,農、漁會信用部等相對較高風險之金融機構,反較銀行與信用合作社適用較低之費率,顯未盡合理。 四、中央存保公司資金運用績效待改進 長期以來,存保公司資金收益仍以中央銀行定存及政府債券之利息收入為主,其利息收入分別為100年度2億3,196萬4千元、101年度2億3,854萬4千元、102年度3億8,661萬6千元及103年度7億0,400萬9千元,雖利息收入逐年增加,然各該年度資金運用收益率僅分別為100年度1.42%、101年度1.48%、102年度1.36%及103年度1.29%,其中103年度更為近年度最低值。 綜上,爰建請相關部會尋謀改善。 主席:處理預算及提案,我們先把預算及提案唸一次。 一、 有關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6頁至第12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第13頁、第27頁至第28頁、第35頁至第47頁): 1.營業總收入:536億0,731萬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451億0,145萬9,000元 3.稅前淨利:85億0,585萬1,000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第40頁至第41頁) 1.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2.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第12頁、第58頁至第59頁):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第9頁至第11頁、第49頁至第53頁):5億3,869萬1,000元 (六)資金運用部分(第31頁至第33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第14頁、第98頁):收回資金之轉投資20億元 二、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7頁至第12頁、第70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第13頁、第15頁至第18頁、第25頁至第27頁、第32頁至第47頁): 1.營業總收入:90億9,873萬8,000元(第15頁)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90億9,873萬8,000元(第15頁) 3.稅前淨利:0元(第15頁) (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第34頁): 1.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2.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第11頁至第12頁、第49頁至第53頁):720萬6,000元 (六)資金運用部分(第28頁至第29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三、預算提案部分: 1. 土地銀行105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中,編列離島及東台地區服務人員之僻地津貼1,750萬8千元。惟東台及離島地區在地人士任職當地分行,另行發給僻地津貼已不符地域津貼發放意旨,建議全數刪除。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李應元  盧秀燕 2. 土地銀行105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旅運費」下編列「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分別為479萬元及402萬9千元,係派員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參加國際會議、研習、業務洽談、業務支援、業務查核及金融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所需經費。經查:101年度至103年度「國外旅費」平均決算數及執行率358萬(執行率約60%);101年度至103年度「大陸地區旅費」平均決算數及執行率271萬(執行率約60%),有寬列之疑。爰此,建議「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各減列20%,共計刪除176萬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 3. 案由:有關土銀首次公開發行(IPO)計畫應向立法院財委會報告後始得施行。 說明: 1.IPO案是否為國有銀行民營化之前哨 該行IPO案為我國政府完全持股銀行對民間釋股之首例,且於政府財政艱困之際,無法對該行大舉注資之不得已選擇,一舉釋出約二成股權,且據該行預估縱使300億元IPO案現金增資順利完成,但為達申設國內、外分支機構標準,108年止該行第一類資本缺口仍高達449億元,藉時缺口補足之財源為何?若政府財政未明顯改善,加以其餘泛公股銀行亦有類此需求,是否續行辦理公開募股,將成為該時純公股銀行之最佳籌資方案?進而使政府持股比率逐漸降低,喪失經營主導權? 2.IPO案有無賤售國家資產 依該行105年度預算案所載,國發基金之認購價暫訂為21.07元(該行104年6月底淨值),IPO案之每股認購價格為17.69元(參考4家上市金融機構104年2月加權平均股價),同年度兩現金增資案,認購價格差異頗大。又該行為合理評估其股票公平價值,業已委託財務顧問公司及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資產鑑價,作為計算該行IPO承銷參考價格方式之一,但因將其列人密件,結果尚未對外公開;惟卻以低於該行每股淨值之價格,暫作為IPO之認購價格,此舉易使國人憶起我國二次金改諸多爭議,恐生賤售國家資產之評議。 復依該行資料,其IPO承銷參考價格之計算主要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依據評價實務慣用之評價方法(市場法、收益法及資產法)推估本行股票公平價值,此價值反映股票市場投資人可能認同之本行股價;第二階段則依據資本市場IPO承銷價格決定之實務做法,訂定合理之承銷參考價格,並提報該行董事會核議後辦理。上市後現金增資(SPO)之承銷參考價格,將參照該行當時股價及相關法規規定,與承銷商議定股價並提報該行董事會核議後,依相關程序辦理承銷事宜。惟鑒於該行IPO為資本完全國有之銀行對外釋股首例,其IPO與SPO之承銷參考價格,仍以不低於當時每股淨值及資產鑑價後之每股價值為宜。 3.IPO之釋股對象、辦理方式與釋股時機,預算案內未予說明 該行105年度預算案未就300億元IPO計畫之釋股對象、辦理方式與釋股時機,予以說明;另據該行資料,其IPO計畫擬分二階段分次承銷方式募集;第一階段約50億元,除保留上限10%由員工認購外,餘90%採「競價拍賣」搭配「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第二階段約250億元,亦保留上限10%給員工認購,並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對外公開承銷,餘80%由原股東依持股比例認購,如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將儘力洽尋政府持股100%之國營事業及四大基金認購。 惟該行IPO計畫之第二階段承銷作業,保留80%由原股東依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仍以財政部及國發基金為主,惟105年度財政部及國發基金,並未將認購前述部分之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案內,故該行第二階段承銷作業之辦理時間點,將左右財政部及國發基金有無預算認購增資股份,若其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另洽之特定人,更易引發爭議。 4.IP0有無影響該行擔任國家優惠金融政策之措施執行者角色 土地銀行因為政府完全持股之銀行,故往年多擔任政府諸多優惠金融政策之措施執行者角色,如辦理低利率政策性貸款、調降政策性貸款利率、免收或減收政策性貸款之手續費及收受農田水利會存款並提撥農田水利會聯合機構輔導經費等,惟IP0後,股東已有民股存在,如何在兼顧民股權益下,繼續執行國家金融優惠措施,實具挑戰性。 5.IP0對該行經營績效及資本適足比率之提昇有何裨益 該行以資本不足擬強化資本為由,辦理IP0計畫,並估算若未能有效充實其自有資本,自103年下半年起已面臨無法申設國外分支機構之困境,無法配合金管會力推金融業打亞洲盃之政策指導,倘以減少放款因應,以符合申設標準,預估至108年度以前該行須收回約5,000億元之放款,將使每年盈餘減少近57億元,嚴重影響其業務發展、市占率及與客戶關係之維繫,更進而影響該行長期之繳庫能力。惟查截自104年6月泛公股銀行中,該行國外分行計有6家,僅多於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之5家,最多者為兆豐國際商銀之22家國外分行、3家代表人辦事處及15家其他分支機構,顯示該行非泛公股銀行中打亞洲杯之最佳對象,實宜專注其土地等金融專業,踏實穩健發展。 又該行105年度國發基金及IP0等現金增資計畫若順利完成,預估對其各類資本適足比率之影響數分別0.41%及1.76%(詳附表4),仍無助於該行106年度達到申設國外分支機構之法規要求(第一類資本比率須不小於9.25%),顯見該行資本不足,不宜僅側重現金增資,更應於控管風險性資產著手,調整風險性資產配置,宜避免承作風險性高、獲利性低之業務,方有助經營績效之成長。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李應元 4、 中央存保公司105年度於「用人費用─福利費」科目編列4,068萬6千元,其中職工福利金提撥數為935萬8千元。經查:我國存款保險制度係強制申請核准制,存保公司基於法律所定而收受之政策性保費收入,與該公司員工貢獻度無關,其每年依強制納保之保費收入為基礎提撥職工福利金,實屬未洽;復以其員工人數觀之,97年度迄105年度員工人數尚微減3人,而近3(103-105)年度所提撥之職工福利金卻平均增約298萬2千元,顯有未盡合理之處。該公司允宜檢討目前職工福利金之計算基礎與提撥率,改以較合理之下限比率計提,以撙節開支,爰建議酌予減列429萬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李應元  盧秀燕   5、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中央存保公司105年度於「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預算1,802萬4千元,係包括電腦軟體維護服務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為履行保險責任而委任財務顧問公司辦理資產負債評估所需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等,惟經查該科目104年度截至9月底止亦僅支用342萬元,99年度至103年度執行率分別為3.85%、3.74%、12.38%、30.63%及18.79%,各年度專業服務費實支數約介於500萬元至800萬元間,顯見105年度預算寬列,對此本席提案刪除中央存保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0,000千元,以資警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林德福  羅明才  李應元   6、 中央存保公司105年度於「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預算1,802萬4千元,係包括電腦軟體維護服務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為履行保險責任而委任財務顧問公司辦理資產負債評估所需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等,經查99年度至103年度決算金額平均為614萬元,平均執行率約(13.8%),顯有寬列,建議減列30%,共計刪除540萬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李應元  盧秀燕   四、臨時提案部分: 1、 本院委員盧秀燕,鑑於近日報導指出有民眾向臺灣銀行借貸七百五十萬元,並由其未成年子女當貸款連帶保證人,後因父親無力清償,子女成年工作後即面臨龐大債務,對此即有律師指出「銀行不能將未成年人列為連帶借款人,該份借款合約應無效」,惟經查目前銀行由未成年子女擔保之形況恐不是個案,鑒此本席提案要求金管會應發函要求各銀行於貸款業務時,應不得由未成年子女為貸款連帶保證人。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林德福  羅明才  李應元   主席:我們先休息5分鐘,5分鐘之後再進行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第1案有關土地銀行「用人費用」中,編列離島及東台地區服務人員之僻地津貼1,750萬8,000元,許委員提案建議全數刪除。 請臺灣土地銀行吳代理董事長說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截至10月份止達成率為88.33%,本行員工的地域加給均有法源依據,且其標準與臺銀一致;再者,過去臺銀與本行均有編列僻地津貼,希望透過僻地津貼能夠對同仁具有安心與安定感,何況我們並沒有特別增加經費,因此,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104年編列多少經費?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一千四百多萬元。 許委員添財:那就維持原本的經費,不要再增加。你們增加三百多萬元的原因為何?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主要用於調薪。 許委員添財:調薪有調那麼多嗎? 曾委員巨威:你們有增加員額嗎?沒有嘛!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報告委員,這要支給…… 許委員添財:你們要老實地提出,我們不是不讓你們用……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剛剛報告的數字有誤,去年本行的僻地津貼為1,604萬8,000元。 主席:換言之,去年土地銀行的僻地津貼為1,604萬8,000元,今年為1,750萬8,000元。本席建議第1案減列50萬元,好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不是,我們也是覈實編列。 許委員添財:只怕底下……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不會的。審計部都會稽查,不會…… 許委員添財:審計部會查得如此仔細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會,審計部針對薪水部分,絕對不會……公家機關一定是依照規定行事,不會不誠實。 主席:第1案我們減列50萬元,還是除以二?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第1案能否減列10萬元? 主席:那就減列25萬元,好不好?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們都會覈實…… 主席:好,第1案建議刪減25萬元。 處理第2案。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第2案為出國旅費部分可分為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第一,本行編列104年度與105年度國外旅費的經費一樣。第二,大陸地區旅費與去年相比增加88萬元,至於增加大陸地區旅費,主要因為武漢分行已於本月17日開業,金管會要求我們多做實地查核,在本行武漢分行開業之後,我們只是多增加88萬元,確實有其必要性。 許委員添財:請問曾主委,土地銀行有資格赴大陸設置分行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問題。 許委員添財:沒問題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土地銀行已赴大陸設置分行了。 許委員添財:土地銀行的資本適足率不足,不是不能設分行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目前本行在大陸有3家分行,其中武漢是早期申請的,最近才開業,但以後不能再設分行。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標準有沒有提高?應不會發生原本設置的分行要取消?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沒有。 主席:你們要去監督,否則,一家銀行沒有…… 許委員添財:光是增設武漢分行就要增加88萬元的預算?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對,因為武漢分行…… 許委員添財:104年編列多少錢?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900萬元。 許委員添財:105年編列多少錢?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大陸地區旅費增加88萬元。 許委員添財:104年編列630萬元,現在呢? 高總經理明賢:620萬元。 許委員添財:大陸地區旅費不是402萬元嗎?去年呢? 高總經理明賢:大陸地區旅費分為計畫型與非計畫型,非計畫型有減少經費;計畫型則是增加經費,所以總金額並沒有增加,甚至比上年度還減少一些。 許委員添財:另有兩家分行設置在大陸哪裡? 高總經理明賢:一家在天津,另一家在上海。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武漢分行於本月17日新開幕。 許委員添財:好,經費就給你們啦。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謝謝委員。 主席:那第2案就不予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3案,請說明。 張部長盛和:如果IPO要報告之後方能進行,那麼,現階段IPO的程序都要暫停,因為這都要花錢,包括請人家來做DD及相關評估,因此,建議本案作成決議,並將員工的疑慮刪除,也就是說,如果要IPO就必須維持國營事業的型態,不可喪失經營主導權;這樣員工就安心,讓他們繼續做。 許委員添財:應該不只是為員工而已,因為現在IPO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辦法很細節地推論出來,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了解整個IPO的過程,包括對象、定價等等,只要讓人還有疑慮時,我們就不能讓你們開跑,否則,你們一旦開跑,就再也回不來了。因為IPO有增資,為了鼓勵員工,所以給員工,但這是一回事,還必須考慮對外的部分,這部分的問題實在太大了,除了讓人有疑慮的空間很大,各種可能也非常多,所以,你們不要那麼隨便!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從兩個部分跟委員報告,一是它的資本適足率嚴重不足…… 許委員添財:既是資本適足率不足,你們現在增加這些,根本無濟於事,即使你們要增加這些,其他國發基金等等也讓你們再增加多一些,或是員工認股也都可以做,問題是現在一下子從內變成外,也就是外面的資金可以進來,我覺得這部分不要隨便就開始!除非你們真的想走民營化,讓民營化的動作提早開始,但整套民營化的規劃、內容與期程都應該有全案出來,也許你們會告訴我們民營化還早,現在因為政府資金不足,所以為了增資,必須讓民間部分資金出來,這樣上不上、下不下,前不前、進不進,將來開放後先進來的一定會出問題,如果我是銀行家,我當然會對公營銀行有目的,所以,對土銀的部分我一定會先進去,事實上,你們也鼓勵我進去;因為到目前為止你們所揭露的訊息,你們的定價比國發基金定的價格還要低,所以,是你們歡迎他們進來的,我不好意思說他們是來者不善,畢竟我們不能事先預設立場,但可能性實在太高了,所以,我還是要強調這部分不能隨便開始,除非這家公營銀行要民營化,果若如此,就請財政部講清楚,這家銀行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個「闌尾」,也就是所謂的盲腸,割掉它當然不要緊,除非它的存在具有政策上的目的,所以應該加以珍惜,藉此保留它跟臺銀合併的空間,本席質疑如果土銀仍維持公營的型態,為什麼不跟臺銀合併? 你們提出員工的疑慮,其實,員工所疑慮的並不只是其本身的利益,你們不要認為員工都是很自私、總是先顧自己,他們可能還擔心這個門開了以後,以後會發生什麼樣的問題……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其實,從明年開始,舉凡資本適足率不足的銀行,依據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明年就不能進行現金配股了,而且風險的權值與資產都必須降下來,這樣一來土銀的盈餘馬上就會大幅萎縮,所以,這件事已經迫在眉睫,必須馬上做處理。 許委員添財:即便是迫在眉睫,我認為也不差這幾個月的時間,下會期全新的國會就要進來,屆時讓新的民意來做決定,如果要我們現在就做決定開放這部分,我真的怕負起歷史責任,我在這裡先小人後君子把立場講清楚,不過,未來新的國會進來後,若決定要開放這部分,我們現在不如保留他們還可以看的機會,畢竟現在距離明年2月1日成立新國會只有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你們在此歲末年終之際趕著處理這件事,請問真有那麼急嗎?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因為我們決定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必須達到50億,這是為了符合IPO的流動性…… 許委員添財:只要50億你們就讓他們開跑,部長是否要做個調整,你們準備在第一階段開放民間資金進來的部分,目前才缺十幾億而已,其實,你們只要稍加調整一下就可以達到,為什麼要急著開這個大門?我覺得這中間真的有問題,所以,我絕對不放!因為我怕負起歷史責任,這樣做簡直是開玩笑!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委員的歷史責任是由我負責,我今天提出報告,當然要負起責任! 許委員添財:我們立法委員要負起把關的責任,明明差幾個月新國會就要成立,到時候他們的意見究竟如何,我不管,但我們所要負的實質責任已剩下不到一個月,因為12月15日就要休會了,所以,你們可以先處理其他的問題,目前就差這幾億……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現在是土銀的代理董事長,未來土銀若沒有這300億的增資,在資本適足率不足的情況下,整個獲利情形絕對是大幅降低,而且,所有風險性的資產也全部要降下來…… 許委員添財:因為國發基金要投資臺銀、土銀的部分,目前也都處於預算凍結的狀態,必須經過院會協商,所以,現在土銀的部分,我建議也保留送院會處理。 潘委員維剛:建議這部分先給他們。 許委員添財:如果能讓IPO的部分先停下來,我就同意增資的部分,否則,你們硬是先要增資的部分,本席主張一併送院會處理,何況,我們在審查國發基金的部分,IPO的部分也是凍結,所以,你們急也沒用。本席在這裡要呼籲大家一定要好好想一想,究竟是要民營化還是不要民營化,中間這條線一定要劃得很清楚,不要含糊不清。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我們不要民營化。 許委員添財:既然不要民營化,你們就不應對民間開這個門!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這牽涉到流動價格…… 許委員添財:不論是不是流動價格,因為公營銀行都是自家人,這一家賺錢,另外一家也一定會賺錢,這是利益分配問題,因為大家的錢都是來自國庫;等到民間資金進來之後就不一樣了,你們不要小看這部分,而且它進來還不是經過公開上市,完全沒有經過市場考驗,只有幾位董事運作一下,你們以後就得聽命於他了。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第一階段達到50億之後就掛牌,至第二階段250億…… 許委員添財:第一階段開始之後,第二階段你們要擋都擋不住了!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第二階段辦SPO要250億,我們會儘量找一些國營銀行或是半公股的事業進來…… 許委員添財:第一階段的50億裡面民間進來的資金有多少?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第一階段的50億,因為要達到市場的流動性,所以,這50億的部分必須經過公開抽籤。 許委員添財:我認為公開抽籤都沒有用!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這是IPO的遊戲規則。 許委員添財:難道經過公開抽籤的部分,以後都不能買賣嗎?殊不知過去很多公開抽籤的中籤者馬上就轉手獲利,因為有些懷有目的人用加一倍的價錢向他們收購,畢竟他們現在所加的金額還很少,將來所享有的權利卻是大的不得了。 吳代理董事長當傑:這是IPO的正常流程。 許委員添財:我要強調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如果你們要民營化,就請循民營化的途徑,不僅要公開還要透明化,否則,若不要民營化,就請你們不要開此漏洞!真的,這會出問題的。 主席:第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繼續處理第4案,即有關中央存保預算刪減案,請針對福利會用人費用、職工福利金提撥數作一說明。 桂董事長先農:存保公司對於職工福利金的提撥係依據主管機關核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已經含有績效的考量,如果賠款準備金的提撥沒有達到法定的金額,我們的提撥率將會降至千分之零點五,如果我們監控風險適宜,沒有發生賠付事件,就會達到法定金額,屆時就可以適用千分之一的提撥率,所以,建議維持原編預算,俾讓我們員工有個激勵,監控風險適當,不致發生賠付事件。 主席:請問存保公司的職工人數有沒有增加? 桂董事長先農:我們會進補人員,甚至有一些退休人員,我們也會繼續進用。 潘委員維剛:我們同意這筆預算照列。 主席:既然各位委員同意這項預算照列,第4案就不予處理。 接下來第5案與第6案併案處理。 盧委員秀燕:預算是當用則用,我看你們前幾個年度這項預算科目平均都用掉500萬至800萬之間,但明年度你們竟然編列1,802萬,以你們過去幾個年度平均使用的額度都在500萬至800萬之間,明年一下子編那麼多,會不會用不完?你們的業務費應該不會突然在明年一下子跳起來吧? 桂董事長先農:本項服務費有二個科目,一是工程管理諮詢服務費,一是法律服務費,共計編列一千多萬,這項預算的編列主要是以備不時之需,也是未雨綢繆來納編,如果有金融機構發生問題,我們就要聘一些人當財務顧問,當然,如果我們風險監控得宜,這筆費用是不會動支的。 盧委員秀燕:你們編列是項預算,難道是預估明年國內金融機構有這種潛在的風險嗎? 桂董事長先農:因為金融市場瞬息萬變,不曉得何時會發生何種變化。 盧委員秀燕:你這樣講會嚇死人,這幾年來台灣的金融市場在曾主委的管理之下,可以說非常好,各個金融機構都沒有問題。 桂董事長先農:正是主管機關監控風險很適當,所以,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發生問題,至於國際上就不見得如此。 盧委員秀燕:要不然就給你們保留1,000萬好嗎?也就是說,刪掉802萬,因為過去幾個年度你們都只用到500到800萬,坦白說,我們這幾年的金融管理算是很好,一如董事長方才所說,金融機構發生問題的機率實在很低!所以,明年給你們1,000萬應該綽綽有餘,你該不會這麼沒信心吧! 桂董事長先農:前幾年國內金融市場發展正好也很平順,所以,我們沒有用到那麼多的預算,惟一旦發生問題,我們真的需要用到這筆錢反而找不到錢時,問題就有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主席:若刪掉802萬可能刪減的比率會超過50%,我建議刪減15%,金額為270萬。 許委員添財:我從1993年進入立法院以來,沒有一個官員不會這樣講:你們先同意預算的編列,屆時不該用的我們都會省下來。但大家都知道的一個事實是,全國公私營機關(構)到年底都在設法消化預算,董事長與總經理不會消化預算,但承辦人卻拚命忙著消化預算,所以,現在我們應該相信董事長所說的,還是要相信這一、二十年來我們從中央到地方所看到的真實現象?殊不知預算如命令,我們可以在這裡討價還價,或是主動為行政部門加碼嗎? 桂董事長先農:我們一定會努力監控風險,不會讓金融機構發生問題,在我任內請相信我是不會動用這筆預算的。 許委員添財:本來盧委員提案刪減60%,現在主席提議變成刪減15%,請問主席究竟會得到什麼好處? 主席:當然沒有好處。針對第5案與第6案併案減列15%,金額為27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盧委員秀燕等人臨時提案,請金管會說明。 詹局長庭禎:有關保證的規定,基本上是屬於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保證,其保證人有可能是他的財產所有權人,所以,對盧委員提到的個案可否讓我們帶回去研究一下,看看在法律上是不是的確沒有問題,我們再來做這件事。基於上述,建議本案倒數第二行「發函」之前加上「研議」二字,俾讓我們回去可以先就法制面做通盤檢討,不然,現在倉促間發函出去,可能有牴觸民法之虞。 盧委員秀燕:我是個理性的委員,對你們建議增加「研議」二字,我可以接受;不過,之前你們在答詢時曾表示要回去蒐集各種相關案例的態樣一週內回復本席,因為相關案例中有一些現在是小朋友,有一些則是以前在小朋友時期就被當上連帶保證人,有一些是本身為財產所有權人,以致於他們必須當連帶保證人,對這些案例的蒐集,請問你們到底需要多久的時間?一個月嗎?好,那就一個月。 另外,剛才主委在答詢時特別強調,如果現在是小朋友被抓去當連帶保證人,這是絕對不可以的,或是在(1995年)民法修訂以後還被抓去當連帶保證人,更是一律不可以追債,這部分你們一定要確實做到。至於提案的文字寫得寬鬆一點沒有什麼關係,我相信你們會照你們的答詢去做。 主席:對盧委員等人臨時提案,照詹局長建議將倒數第二行「鑒此本席提案要求金管會應發函……」修改為:「鑒此本席提案要求金管會應研議發函……」等字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1案、刪減25萬元。 第2案、不予處理。 第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4案、不予處理。 第5案、與第6案合併處理,刪減270萬元。 臨時提案:除將倒數第二行「應發函要求」等文字修改為:「應研議發函要求」等字樣外,其餘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請議事人宣讀今日會議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另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金融保險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所宣讀之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等預算案審查結果,現作如下決議:「本委員會負責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暨信託基金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併入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薛委員凌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進行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