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7日(星期一)9時36分至9時5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2時21分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0時58分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1時18分 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淑慧  陳碧涵  蔣乃辛  黃國書  賴振昌  鄭麗君  呂玉玲  黃志雄  陳亭妃  何欣純  陳學聖  高金素梅 許智傑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桐豪  李貴敏  盧秀燕  許添財  陳歐珀  楊麗環  呂學樟  邱文彥  潘維剛  薛 凌  張慶忠  蕭美琴  簡東明  林淑芬  羅明才  田秋堇  王惠美  蘇清泉  林滄敏  顏寬恒  陳怡潔  黃偉哲  黃昭順  鄭天財  周倪安  葉津鈴  尤美女  楊瓊瓔  陳明文  林岱樺  邱志偉    委員列席32人 列席人員:(11月30日) 教育部政務次長        林思伶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組長         陳妙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技正     曾素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副組長       饒美菊 (12月2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蔡春鴻率同有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朱文成 (12月3日) 教育部部長          吳思華率同有關人員 文化部主任秘書              李連權 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11月30日)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12月2日)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台電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陳亭妃、蔣乃辛、鄭麗君、何欣純、陳碧涵、田秋堇、呂玉玲等7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文成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黃志雄、黃國書、許智傑、田秋堇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12月3日) 三、教育部部長就「大學校院住宿供需失衡問題及解決策略」、「全國各大學校院宿舍資源之校際合作」及「青年創意生活城辦理進度」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四、教育部部長及文化部就「臺北市蟾蜍山文化景觀之保存」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計有委員陳碧涵、陳亭妃、許智傑、黃國書、林岱樺、鄭麗君、邱志偉、呂玉玲、賴振昌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等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蔣乃辛、黃志雄、陳淑慧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 論 事 項 (11月30日) 一、併案審查委員田秋堇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振昌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委員鄭麗君等19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蔣乃辛、陳碧涵、黃國書、賴振昌、呂玉玲、鄭麗君、田秋堇等7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思伶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亭妃、黃志雄、陳淑慧、許智傑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審查通過條文: 1.草案第五條,除照現行條文第一款至五款「之意見」均修正為「之諮詢指導意見」外,餘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2.草案第十六條,除第三項首句之「飲食教育」修正為「健康飲食教育」、第四項「學校應安排學生參與學校餐飲準備過程」修正為「學校應鼓勵學生參與學校餐飲準備過程」外,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3.草案第二十條,除「共同辦理社區健康教育、飲食教育及環境保護活動」修正為「共同辦理社區健康飲食教育及環境保護活動」外,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4.草案第二十一條,除第二項後段「哺育母乳環境措施等」修正為「哺育母乳環境設施等」外,餘照委員陳亭妃等提案通過。 5.草案第二十二條,除第三項「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為「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項「每學期至少一次」修正為「每學年至少一次」外,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6.草案第二十三條,除第一項末段「實施營養教育」修正為「實施健康飲食教育」、第三項末句「並禁止使用經基因改造產品」修正為「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外,餘照委員盧秀燕等提案通過。 7.草案二十三條之一,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8.草案二十三條之二,綜合各提案修正如下: 「第二十三條之二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學校午餐輔導會,負責規範、輔導、考核及獎懲學校辦理午餐相關業務。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午餐應成立學校午餐供應會或相當性質之組織,其組成、評選、供應及迴避原則,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其成員組成,現任家長應占四分之一以上。 主管機關應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廚房,並因應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需要,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午餐,並會同農業主管機關協助在地食材供應事宜。其補助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另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並派員訪視;其稽查項目、校數等執行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 9.委員田秋堇等提案第二十三條之三,不予採納,維持現行條文。 (二)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三)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推請鄭召集委員麗君補充說明。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三、第二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臨時提案 一、鑒於近期國際恐怖攻擊事件頻傳,諸多重大國際賽事亦成為鎖定目標,教育部做為國內體育最高主管機關,為將維安因素防範於未然,應積極協助台北市政府就2017世大運之維安規劃議題,就中央角度提供必要之跨部會協調與支援,務使世大運之籌備能有最高規格且縝密的安全防範,請教育部協調台北市政府於3個月內就維安部分進行規劃,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提出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黃國書  陳碧涵 決議:修正通過。 二、鑒於日前進行之棒球十二強賽事,中華棒協在賽事籌備過程中屢出狀況,造成國內球迷不滿,教育部做為國內體育最高主管機關,對於國際賽事承辦,不應只是在賽會期間沾光收割,更應對接受教育部賽事補助之相關協會就規劃部分進行要求,以免貽笑國際。同時,對於國內協會缺乏民主參與,與剝削球員之狀況,請教育部就國際賽事舉辦之改善與單項協會公民參與問題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莫讓單項協會成為台灣體育進步障礙。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黃國書 決議:修正通過。 三、鑒於目前大專整併過程中,頻頻出現教育部無視各校意願,由上而下強行要求整併。然而,大專院校整併實涉及學校之組織章程變更,應透過審慎之民主程序,並依組織章程規定經校務會議決議方可為之。是故,請教育部切勿帶頭違法,強行要求大專院校在缺乏民意與溝通的基礎上推動大專院校之整併,對社會做出不良示範。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黃國書 決議:修正通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率同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就「表演藝術中心之業務概況」進行簡報。 主席:請文化部許次長報告。本日不進行詢答。 許次長秋煌: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今天的會議,邀請文化部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業務概況」提出報告,以下謹分三部分向各位委員說明。 壹、前言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於103年4月成立,為符合劇場經營之專業與特性,採行政法人模式經營管理,並由本部監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北中南三個場館,另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NSO)」,未來這三館一團將在表藝中心的整合帶領下,進行資源整合與館際合作,並個別發揮區域領頭羊的角色,帶動臺灣北中南各地之表演藝術發展。 貳、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現況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館一團,現已有國家兩廳院及國家交響樂團依其既有基礎持續運作規劃,另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等二場館,雖仍在興建工程階段,惟中心為使場館能順利接軌營運,業已自104年1月1日起成立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及衛武營營運推動小組,以就場館未來營運事宜進行規劃,並與硬體建設進行銜接。 表藝中心各場館其營運現況概述如下: 一、國家兩廳院 國家兩廳院經近三十年的耕耘,以世界獨一無二的中式宮殿式專業劇場而備受國際矚目,無論是已建立品牌的「臺灣國際藝術節」(TIFA)、「世界之窗」系列、「新點子.系列、「夏日爵士派對」系列,還是102年方展開的「1+1雙舞作」,都已成為臺灣表演藝術團隊向世界發聲的重要舞臺,同時也是國際一流節目亞洲巡演的首選劇場。 為能持續提供更為完善的劇場環境,國家兩廳院自104年起展開更新硬體設備計畫,除於年度預算內執行的工作項目之外,更包括兩項大型專案,即「演出設備系統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及「前後台設施品質提升工程計畫」。國家音樂廳(含演奏廳)已於104年6-9月間歷時四個月的修繕工程,進行演出場地、觀眾席、前後臺化妝室等多項整修工程,在所有工作團隊的努力下順利完成。 此外,國家兩廳院自105年7月至106年2月將進行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國家戲劇院演出設備系統及前後臺設施升級計畫」,期盼106年邁入30周年之際以嶄新面貌與新場館攜手開創臺灣表演藝術新局。然,為服務廣大藝文觀眾,戲劇院於休館整修期間,兩廳院仍將持續辦理「臺灣國際藝術節」、「夏日爵士派對」、「國際劇場藝術節」等品牌節目系列,同時進行「兩廳院藝術出走」計畫,將廳內優質節目帶入各縣市,也協助國內團隊於此非常時期穩定表演藝術發展。 二、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此二場館硬體建築工程均已接近完成,為籌劃其開館節目及未來營運事宜,104年起已展開營運團隊組織整備,進行員工培訓及營運前期規劃,並積極策劃藝術節慶與藝文活動,以樹立場館形象。同時也積極連結公部門及民間資源,活絡在地藝文團隊,以培養在地群眾與認同,拓展藝文欣賞人口。 臺中國家歌劇院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通過之附帶決議,該場館後續將於原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興建完成、辦理土地、建築物及相關財產無償捐贈國有事宜,並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後,始移轉併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計最快可於105年上半年完成捐贈程序。目前,本部已與臺中市政府就各項捐贈及銜接事宜進行多次協商會議,並責成表藝中心組成營運團隊籌劃歌劇院後續營運事宜,俾利屆時得以順利無縫接軌。 另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預計將於106年上半年取得使用執照後規劃辦理試營運;考量其工程進度及開館時程,本部除持續進行各項藝文人口培育計畫外,亦由表藝中心衛武營營運推動小組持續於南臺灣辦理各項推廣活動,期能於場館正式開館前,持續培養南臺灣藝文欣賞人口。此外,本部亦已與衛武營籌備處、衛武營營推小組不定期召開平臺協商會議,以使各項軟硬體順利銜接。 三、國家交響樂團 國家交響樂團將持續以「樂季」(即當年9月至次年7月)型式規劃演出節目,在音樂總監的計畫下,2015/2016樂季以「早期浪漫樂派」為音樂的核心,並邀請四位世界重量級大師(「指揮巨擘」系列)為NSO團員的音樂演奏能量帶來新刺激。2016/2017樂季則以「NSO 30樂季」為主軸,辦理NSO「三十而立之年」。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發展願景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承載了臺灣表演藝術產業發展的重責大任。未來,在臺中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逐步完工營運後,北中南三場館將更能發揮「一法人多館所」之制度設計,透過場館串連以及資源整合分享,同時結合文化部表演藝術政策,整體帶動臺灣表演藝術發展。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本會請假的委員有許委員智傑、何委員欣純,請列入紀錄。 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本案報告完畢。二、本日會議之議事錄,授權會議主席確認後,分送各委員。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進行至此告一段落,會後,我們要前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的國家兩廳院進行實地考察,歡迎各位委員踴躍參加。 鄭委員麗君:(在席位上)今天是本會期最後一天委員會會議,主席要不要講一些對文化部期勉的話? 主席:謝謝,我也很感謝。今天是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最後一週的委員會,也是本委員會本屆最後一次會議。鄭召委是我的好戰友,我們之間雖然有很多立場和主張不盡相同,但是都有共同的目標,就是為民喉舌,我們希望能創制很多福國利民、影響深遠的法案。尤其本席是從學校借調、被國民黨徵召進入立法院擔任不分區立委,在這8個會期之中,各位見證到本席在問政上的態度和專業的奉獻。更重要的是,在本席的推動及大家的合作下,我們完成了幾個重要的法案。 首先是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成立,這個法案歷經10年,所以在今天最後一次會議。我們安排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到本委員會向各位報告,這是有意義的。因為好不容易歷經10年,在好多人的努力之下,行政法人得以創立。就像是剛才次長的報告一樣,我們希望用一法人多館所的精神,把國家表演藝術政策藉由兩廳院或其他3個館場落實,讓台灣人民享受表演藝術文化的薰陶,帶動國家藝文活動的品質、文化的享受以及文化的解釋。在各位的努力之下,希望這個行政法人的成立能夠達到預期的理想。 在文化議題上,我們共同推動了博物館法、電影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最近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這些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是非常不容易的,因為牽涉到很多細節,肩負很多人民的期許。 在教育的部分,本席特別感到欣慰的是,我能夠把學生輔導法、技職及職業教育法納入議程推動,並順利完成。另外,我們共同努力的有終身教育法、補習教育法以及夏日樂學。在文化傳承上,語言是最重要的工具,本土教育要落實成功,必須把文化族群的記憶符號一起納入,才有可能實現。而夏日樂學計畫在本席的建議和推動之下,第一年試辦就非常成功。 此外,我對文化部還有更多的期許,那就是在中興新村成立科技和表演藝術的創意實驗基地,並且繼續推動下去。科技和表演藝術的落實是時代的趨勢,也是創意的發揮及挑戰,文化要和科技這個時代的驅動力結合,相互為用。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具有新興意義的表演型式,同時還要帶到科技產業裡面一起同步成長。本席希望在中興新村建立我國唯一一座數位劇場,讓數位藝術在這個基地好好發展下去,培育幕後的技術人才。本委員會朝野立委都非常強調人才培育,而人才培育需要實際的做法,務實地推動。 最後,由於本席是客家族群的代表,我對客家文化研究及客家學門的建構持續地努力,非常感謝本委員會的所有委員給予本席的支持,不分朝野對本席給予信賴。在科技部和中研院之下都把客家文化研究和新興客家學門的建構放到計畫裡面加以推動。本席最後一個願望是希望台灣能作為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中心的基地,這是台灣最具有挑戰性和使命性的地方。 本席來自藝術界,因此推動了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最近又修訂藝術教育法,如果順利的話,明天就會進行三讀。 這4年日子過得非常快,要推動法案比民眾想像得辛苦,必須做非常多的功課,也要了解這些法案如何能為國家帶來深遠的影響。本席即將要離別,這4年來收穫非常地豐盛,從一位學校的教授、從一位沒有政治背景的角色,在這裡奉獻了4年,跟著各位一起成長。不管日後有沒有機會再進到立法院或是在其他場合和各位相見,我都會記住大家一起打拚的時刻。很感恩,尤其今天最後一場會議是文化部及國家兩廳院的夥伴參與,等於是我生活中每個脈絡天天接觸的各位陪著我在這裡劃下一個句點。我很感謝,謝謝鄭召委,也謝謝大家,我們一起努力。 鄭委員麗君:(在席位上)不懂國民黨為什麼不提名陳碧涵,遺珠之憾。 主席:謝謝,接著我們按照計畫去進行考察,現在散會。 散會(9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