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日(星期三)9時1分至10時5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麗君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第二案。 二、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台電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報告,時間為8分鐘。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要求,本人謹代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台電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提出專案報告如下: 壹、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 美國早期核電廠設計中之用過核子燃料管理策略乃採用包含再處理的封閉型燃料循環,因此,各核電廠貯存池的設計容量僅考量用過核子燃料從爐心退出後,於貯存冷卻一段時間後,即運往再處理廠進行再處理。但1979年之後,美國政府顧慮核子擴散的問題,決定放棄再處理而改採直接處置策略,於是導致各核電廠普遍存在有用過核子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的問題,我國國內核電廠均購自美國,因此也有此問題。國際上各國核電廠均採用中期貯存(InterimStorage)的設施來解決用過核子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的問題,其方式大致可分為兩種:濕式貯存及乾式貯存。國際上商轉中的濕式貯存設施,共有31座,分布於歐洲、美洲及亞洲等15個國家,大多在西年1964~2000年之間建造啟用,2000年後國際上僅有1座濕式貯存設施建置,位於中國甘肅,商轉時間為2003年。其中法國、英國、俄羅斯及日本六個所村設置的16座濕式貯存設施,主要是配合該國用過核子燃料採取再處理之需求,中國大陸設置濕式貯存設施亦為發展再處理,並非是因為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空間不足之緣故。截至2014年10月止,國際濕式貯存設施相關資料如附表一。 在乾式貯存方面,目前國際上營運中的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共有121座,分布於歐洲、美洲、亞洲及非洲等22個國家,其中美國的乾式貯存設施有71座、德國有16座、加拿大有9座;另有4座預定或已規劃之乾貯設施(附圖一)。綜合上述的資料,顯示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方式,係目前國際間普遍採行的做法。 國際上常見的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方式,包括混凝土貯存窖( ConcreteVault)、金屬護箱(MetalCask)、混凝土護箱( ConcreteCask)、混凝土模組(ConcreteModule)等四種。 以美國為例,以上四種乾式貯存方式中,美國均有核能電廠採用,但除了混凝土貯存窖之設計有建築物之外,其他三種乾式貯存方式,在美國的實務經驗,均未在貯存護箱或模組外另加蓋建築物。全美目前共有71座乾式貯存設施,其中有7座位於沿海地區,均為混凝土貯存護箱。歐洲國家及日本採用金屬護箱的乾貯方式,主要是考量再處理運送、再取出操作及重覆使用的方便性。貯放在建築物內除具有較佳的景觀效果,另因金屬護箱表面輻射劑量較混凝土護箱略高,建築物可做為附加的輻射屏蔽,以確保符合廠界的輻射劑量限值。 上述四種乾式貯存設施對用過核子燃料的貯存安全設計標準皆相同,包含貯存設施之結構、熱傳、屏蔽、臨界、密封或輻射防護等均須滿足相關法規要求。乾式貯存技術在核能先進國家已有20年以上的安全使用經驗,上述各種乾貯設施的設計均能妥善考量各種安全問題,有效防止事故發生。乾式貯存護箱可藉由空氣自然對流散熱,不需電力長期維持冷卻水循環系統,沒有機電設備老舊損壞的問題,具有較佳耐震能力與防海嘯影響能力,且在設施貯存容量上有較大的彈性,因此已成為國際間優先採用的貯存方式。但如何在四種型態中,考量適合不同的用過核子燃料管理策略、不同的場址特性包括天候在內和不同的除役策略的最佳選擇,乃為核能設施營運者(即台電公司)的責任。 [image: image1.jpg] 貳、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 由於核一、二廠現有用過核子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無法滿足電廠運轉40年之需要,因此台電公司參照歐美先進國家的做法,規劃於核電廠現有廠區內興建乾式貯存設施,將貯存於燃料池內的用過核子燃料移往乾式貯存設施進行貯存,以維持機組安全運轉。 對於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安全管制,原能會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採取「建造執照」與「運轉執照」兩階段審查制度,同時在設施興建、試運轉與運轉期間執行安全與品質的監督與檢查,以確保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的安全。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安全管制流程如圖二。 [image: image2.jpg] 一、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安全管制 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第一期設計容量為30組貯存護箱,每組護箱可貯存56束用過核子燃料,總計可貯存1,680束。該貯存護箱的設計,係由國內技術引進美國NAC公司經獲美國核管會審查通過的UMS護箱系統,並加以改良成為INER-HPS貯存護箱。 台電公司於96年3月29日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向原能會提出申請。經原能會依法辦理公告展示、徵詢各界意見及舉行聽證,並邀請學者專家協助審查。97年11月台電公司提報之「環評差異分析報告」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後,原能會確認符合物管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後,於97年12月3日核發建造執照。該貯存設施之水土保持計畫於99年9月13日獲前台北縣政府(今新北市政府)審查核定,並於100年1月12日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後,台電公司開始動工興建,原能會隨即派員執行每月定期、專案及無預警檢查,以監督該設施工程符合安全品質要求。台電公司已完成貯存基座及混凝土護箱之興建與製造。 台電公司於100年11月提報該設施試運轉計畫申請,經原能會邀集學者專家嚴密審查後,於101年5月核准試運轉計畫。台電公司即展開設備組件功能驗證及測試作業。原能會於每一測試步驟均派員執行專案檢查,同時邀請具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協助查核,以管制試運轉作業安全,及確認符合原設計之安全功能。 台電公司依計畫於完成第一階段的功能驗證測試,於102年3月提報設施整體功能驗證結果報告,經原能會邀請專家學者嚴格審查,確認符合安全分析報告的要求後,於102年9月同意台電公司續依前核准的試運轉計畫書,進行後續第二階段熱測試作業。惟因台電公司尚未取得新北市政府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致尚無法進行熱測試作業。 二、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安全管制 核二廠乾貯設施係採用美國NAC公司設計的MAGNASTOR護箱系統,該護箱系統已獲得美國核管會審查核准使用。每組護箱可貯存87束用過核子燃料。台電公司規劃之第一期設施將設置27組貯存護箱,總計可貯存2,349束用過核子燃料。 台電公司於101年2月14日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向原能會申請核二廠乾貯設施建造執照,經原能會查核申請文件、申請人資格及送審資料之完整性後,於101年3月15日受理該申請案,並由原能會物管局籌組審查團隊進行安全分析報告審查。 核二廠乾貯設施的安全分析報告,係依照原能會「申請設置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安全分析報告導則」規定之內容架構撰寫,其內容共11章。物管局對安全分析報告的審查,主要以國內與美國之相關法規與技術標準為根據。參照之我國法規包括: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申請設置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安全分析報告導則、輻射防護法及其相關規定等;美國之法規與標準則包括:美國聯邦法規(10 CFR72)、美國核管會技術規範1536號與1567號;另外參照我國與國際之相關工業標準,如國家標準(CNS)、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標準、美國混凝土協會( ACI)標準、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標準等。 安全分析報告的審查團隊由原能會物管局邀集30位國內專家學者所組成,分成綜合、場址、運轉、核臨界、屏蔽與輻射防護、結構、熱傳、密封、意外事件以及品質保證等共10個分組,進行審查作業。另外,原能會物管局並針對熱傳分析、屏蔽與輻射防護等關鍵性議題,與國內學術機構合作進行相關研究,且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NCREE)平行驗證結構耐震安全,並邀請日本中央電力研究所(CRIEPI)協助確認密封鋼筒材料耐腐蝕等議題,另與美國核管會建立管道提供審查處理的經驗供參考。 台電公司於101年3月15日向原能會提出申請後,原能會即依法辦理公告展示、徵詢各界意見及舉行聽證,並邀請學者專家協助審查。安全分析報告歷經六次審查,並由台電公司針對審查意見逐項回覆說明,已澄清審查委員所提出之安全相關意見,主管機關審查結論認為「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安全分析報告經審查結果可以接受」,貯存設施依審查通過之安全分析報告興建,能符合安全要求,並足以保障公眾與設施之安全。經確認符合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核照規定,原能會於104年8月7日核發建造執照。惟因核二廠乾貯設施之水土保持計畫,迄今尚未獲得農委會審查同意,目前尚未動工建造。 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未來興建期間,原能會將嚴格監督興建工程與設備製造品質,設施興建完成後,台電公司應依法送審試運轉計畫、完成兩階段功能驗證測試及提出運轉執照申請,經原能會核准後,始得正式運轉。原能會將秉持專業嚴謹的態度,切實做好各階段之審查與安全把關工作。 三、有關密封鋼筒鹽霧腐蝕議題之說明 核一、二廠乾貯設施採用美國核管會核准並認證之貯存護箱系統,其密封鋼筒材質為304L低碳不銹鋼,適合使用於耐腐蝕要求苛刻的環境,如沿海貯存環境,美國核管會通過之使用年限可達40年以上,美國乾式貯存設施設置於沿海地區之案例如圖三。安全分析報告審查期間,原能會參照美國金屬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Metals)針對304不銹鋼在沿海潮濕及鹽霧環境下的腐蝕測試結果,以乾貯設施使用期限40年估算,其局部金屬表面平均腐蝕深度將小於0.01公分,相對於乾貯設施之密封鋼筒厚度均在1公分以上,對結構完整性影響極小,不會影響密封鋼筒之貯存安全性。 為進一步監測密封鋼桶的結構完整性,原能會已訂定「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維護與監測計畫導則」,要求台電公司併同運轉執照申請文件送審,要求未來乾貯設施營運使用後,應切實執行維護監測計畫,以確保貯存安全。維護與監測計畫的重點包括貯存護箱溫度、環境輻射、邊坡、混凝土基座、保安以及貯存護箱鋼材之腐蝕劣化等監測作業。此外,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應規劃乾貯設施密封鋼筒腐蝕劣化監測技術之研究發展,並與國際接軌,以進一步保障長期的貯存安全。 [image: image3.jpg] 四、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 在乾貯設施安全管制的資訊公開方面,原能會已建置放射性物料管理專屬網頁,對民眾所關心的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相關資訊,均主動公開上網供民眾閱覽。而為加強地方民眾對乾貯設施建造施工之參與,原能會辦理「民間參與訪查活動」,邀請新北市政府、石門區公所及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環保團體及學者專家等20位代表,實地訪查核一廠乾貯設施施工狀況,並且進行座談聽取訪查人員意見。截至目前為止,已辦理11次訪查活動,成效良好。未來核二廠乾貯設施若開始施工後,原能會亦將會比照辦理資訊公開及民間參與的訪查活動。 參、結語 原能會為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對於核能電廠用過燃料的中期貯存,訂有明確管制規範,台電公司不論採用何種貯存方式,均需符合法規要求。 在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的安全管制,原能會除依法執行嚴格專業審查之外,並力求資訊公開透明,在設施建造執照申請的審查過程中,依法辦理聽證,聽取各界意見;設施興建期間也邀請地方人士、環保團體及學者專家等,辦理民間參與設施興建品質訪查活動。未來乾式貯存設施營運期間,原能會亦將持續嚴格檢查,並規劃將乾式貯存設施之輻射劑量及溫度即時監測資訊,連結至原能會核安監管中心,進行全天候24小時的監督,並公開於原能會網站,讓民眾能夠安心放心。 主席:請問台電公司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蔡主委是何時知道核三廠2號機反應爐的螺樁無法退出的?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日期我忘了,大概是在此事發生後沒幾天,應該不超過一星期。 陳委員亭妃:沒幾天的話,應該就不是第一時間了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當然不是第一時間。 陳委員亭妃:不是第一時間的話,你是何時得知的?是被報派才知道?還是台電主動向你報告? 蔡主任委員春鴻:台電沒有主動向我報告,而是我們核管處的同仁跟我報告的。 陳委員亭妃:台電也沒有向原能會報備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據我瞭解是有的。 陳委員亭妃:我想瞭解是什麼時候?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能要查一下紀錄。 陳委員亭妃:是什麼時候報備的? 主席:請原能會核管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欣:主席、各位委員。發生的當天,我們駐廠的同仁就已經知道了,所以有回報…… 陳委員亭妃:所以此事是駐廠同仁先知道的嗎? 張處長欣:駐廠同仁在第一時間有掌握這個訊息,之後再經他們的程序研判後,於16日正式以書面通報的方式通報我們。 陳委員亭妃:這是何時發生的? 張處長欣:12日當天發生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了。 陳委員亭妃:12日發生,15日才以公文通報嗎? 張處長欣:發生當天他們就已經通知了我們的駐廠視察員,所以我們的駐廠視察員便已回報給我們了。因為他們後續還要再經研判的程序,待確認後才以書面通報我們。 陳委員亭妃:所以並不是第一天對不對?他們第一天只通知了你們駐廠的人員,所以你們的駐廠人員才過去,至於你們得到公文通報的時間則是15日,也就是說等整個程序瞭解之後,到了15日才通報你們嗎? 張處長欣:對,正式的書面是在16日通報給我們的。 陳委員亭妃:12日發生,16日才通報你們。 張處長欣:因為他們研判整起事件,確定是屬於品質不符的案件後,才經他們自己的程序以正式書面通報我們。 陳委員亭妃:什麼叫做「自己的程序」? 張處長欣:是既定的程序。 陳委員亭妃:什麼是「既定的程序」?按照規定是一天之內就要完成報備告知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我瞭解,此事並非異常事件,誠如剛才我們處長講的,是屬品質不良事件。 陳委員亭妃:不是「異常事件」?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品質不符」。 陳委員亭妃:你們認為它不是異常事件,所以台電和原能會都以同樣標準認為這不是異常事件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陳委員亭妃:太可怕了吧!難怪台電會私立下說,螺樁有四、五十支,只有這支沒修到沒關係。原來原能會根本就是在當台電的靠山嘛! 張處長欣:對於異常事件,我們有對異常事件的規定;而大修期間,我們也有大修期間…… 陳委員亭妃:你們都不把它當成異常事件了,怎麼會照異常事件的SOP進行呢? 張處長欣:大修期間針對安全相關的結構系統組建,如果有品質不符的情形,按規定是要報給我們的,所以他們也必須報給我們。 陳委員亭妃:這差很多耶!在大修期間,你認為它是品質不良…… 張處長欣:是品質不符案件。 陳委員亭妃:品質不符不具急遽危險,對不對? 張處長欣:機組已經停下來了。 陳委員亭妃:到底有無危險? 張處長欣:並沒有立即危險,因為其機組已經停下來…… 陳委員亭妃:是誰評斷沒有立即危險的? 張處長欣:因為所有系統都按照正常功能在運轉。 陳委員亭妃:是誰評斷的?這也是你講的,你有在現場嗎?你並沒在現場。 張處長欣:我們的駐廠視察員都在現場。 陳委員亭妃:你們的駐廠人員在現場,所以是駐廠人員通知你們此事沒有問題,係屬品質不符而已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視察員不會講「這是沒有問題的」,他會判斷此事是否屬於異常事件。 陳委員亭妃:但不論是主委還是處長,你們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是不是「有問題」和是不是「異常事件」是兩回事。 陳委員亭妃:當我們在監督核能廠的異常問題時,請問原能會的角色應該擺在哪裡?是監督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亭妃:還是完全和台電公司的角色一樣? 蔡主任委員春鴻:到底哪一種狀況算是異常事件,我們原能會定有一標準,此標準在國際上都是一樣的。台電在第一時間必須先自行判斷,當然剛剛有提到…… 陳委員亭妃:台電自己判斷之後,……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駐廠視察員第一時間知道之後,他也會進行判斷。 陳委員亭妃:你們的駐廠人員也這麼說,所以你們就將它判定為這只是品質不符而已,沒有立即危險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陳委員亭妃:這樣很恐怖耶!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是根據專業所做的判斷。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你們的態度會和地方縣政府有那麼大的差別? 接下來我要請教台電,為什麼你們沒有通知屏東縣政府?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當初定的通知協議中,對於事故,我們當然要立即在最短的時間向屏東縣政府通報。但是在這次的事件中,機器已經全部停下來了,蓋子也全都打開了,只是中間有一根螺樁退不下來,所以當時我們現場的同仁與原能會的駐廠觀察員有研究此事屬於何種情況,待判斷後才進行一些適當地處理。 陳委員亭妃:這支沒有退出來的螺樁沒修到也沒關係嗎?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現在正在想辦法,也立刻通知原廠,畢竟這樣的狀況在世界上發生過很多次,他們也有固定的應變措施,所以並沒有什麼大問題。 陳委員亭妃:因為發生過很多次,所以你們認為沒有立即的危險嗎? 朱總經理文成:因為機組都已經停下來了。 陳委員亭妃:請問對於這一支螺樁,我們預計要怎麼處理? 朱總經理文成:原則上,我們希望能將它妥善地取出,當然我們…… 陳委員亭妃:要如何妥善地取出來?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會和原廠的技師商量,因為他們已就這樣的事件在其他各家電廠處理過很多次,所以我們商量好並經原能會的同意後,就會進行適當處理了。 陳委員亭妃:我剛剛之所以會問這一段就是因為你們現在已不將它當作事故,故未通知屏東縣政府。然而,屏東縣政府是攸關所有屏東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主管單位,如今,你們不將它視為一起事故而未通知他們,我們一想到就覺得可怕。核三廠2號機突然有一根螺樁退不出來,你們都說依照專業判斷沒有立即危險,可是一般民眾只要一聽到居然有螺樁無法退出,請問民眾會不會恐慌? 朱總經理文成:我不能說有人不會,但是我想此事是因為工程上…… 陳委員亭妃:不是有人「不會」,而是「一定會」。如果你就住在屏東縣,一定會聽到住在附近的人其實都是膽顫心驚的,不曉得核電廠何時會發生問題。如今在歲修的時候,突然發現有根螺樁根本就退不出來,台電與原能會雙方都用同一個鼻孔出氣地說此事沒有問題,但原能會是監督單位,居然會和台電站在同一陣線說沒有問題。結果屏東縣政府完全不知此事……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很抱歉,我還是忍不住要打斷你,我們並沒有說「沒有問題」…… 陳委員亭妃:你剛剛從頭到尾都說「沒有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是說「它不屬於異常事件,沒有立即的安全顧慮」。 陳委員亭妃:你是說只是品質不符所以沒有問題,但你也不敢打包票一定沒有問題嘛!所以這就是屏東縣政府一直在擔心的,如果週邊所有縣民都指責「你們屏東縣政府在做什麼,為什麼連核三廠有一根螺樁退不出來都不知道?」請問屏東縣政府該怎麼回答?難道要說「台電沒有跟我說」?「台電說沒有立即危險,所以不是事故」?這樣是會有問題的!此事須不須要檢討?核能廠的所有問題或不同的狀況只要一發生,是不是都應告知屏東縣政府?主委,是不是理應如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針對這件個別的案子,因為…… 陳委員亭妃:誠如你剛剛說的,你也不敢說完全沒有危險。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剛剛講的是「沒有問題」,我們從來沒說過這是「沒有問題的」,我們還是會追蹤與監督台電後續的處理。 陳委員亭妃:所以還是有問題的嘛!是不是應該…… 蔡主任委員春鴻:當然還是有問題需要解決,所以我們並沒說「沒有問題」。 陳委員亭妃:其實在整個SOP該進行的過程中,你們應該要讓更多人得知此事而不是隱瞞。你們其實就是故意隱瞞……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故意隱瞞。 陳委員亭妃:我不相信,否則屏東縣政府為什麼不知道?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有什麼事要故意隱瞞呢? 陳委員亭妃:主委,現在核一、核二廠的乾貯是以露天貯放的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陳委員亭妃:他報給你們的是「露天貯放」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在你們自己的報告中都說,國外的金屬護箱也可以放置在建築物內,作為附加的輻射屏蔽,以確保符合廠界的輻射劑量限值?這是你們報告中寫的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報告之所這樣寫,是因為一般金屬護箱的設計,我猜想是因為不銹鋼比混凝土貴,所以其設計的厚度不似混凝土那麼厚,故其屏蔽效果相對較差。因此,如果要符合廠界的輻射劑量限值的話,它通常還會再加一個…… 陳委員亭妃:我只是問你台電現在的核一、核二廠是否還是使用露天貯放而沒有屏蔽?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其屏蔽就是外面的混凝土護箱。 陳委員亭妃:就是混凝土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陳委員亭妃:可是這樣就無法達到我們的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以。如果無法達到我們的標準,我們就不會核准了。 陳委員亭妃:各縣市政府基本上都不敢核准,但為何原能會敢核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場界劑量標準低於國際標準的五分之一,亦即較國際的標準還嚴5倍。 陳委員亭妃:主委,你要不要聽聽我說的?為什麼原能說「可以」的,其他各縣市政府卻都不敢核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我們可以再溝通。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這不是溝通的問題,為什麼原能會的角度和各縣市政府的角度都不一樣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能縣市政府對我們審查為安全的部分不是那麼瞭解。 陳委員亭妃:連核三廠的事件都沒有向屏東縣政府報備,對於核一、核二廠的露天貯放一事,地方政府也都不敢核准,只有原能會說沒問題。這是怎麼回事?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剛才已經解釋過歐洲的設計通常會加上建築,可是在美國不見得有,我所強調的是無論哪一種形式都要符合安全。 陳委員亭妃:原能會的角色必須要能站得住腳,你們不要再…… 蔡主任委員春鴻:一定站得住腳。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我會舉這兩個例子?原能會和地方縣市政府的想法及壓力完全不同,原能會主委……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否認有些看法也許不一樣,但我認為透過溝通可以互相瞭解。 陳委員亭妃:你們的角色要扮演好,千萬不要讓臺灣人民覺得原能會的監督角色變成了執行的角色。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在安全監督的角色上和國際是一致的,我們和國際上許多國家的安全管制機關交流時,從來沒有被批評我們的管制角色有任何問題。 陳委員亭妃:那為什麼臺灣人民不相信呢?你有沒有問過這個問題?為什麼臺灣人民不相信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還是要溝通啦!我們願意加強溝通,讓大家對我們有信心。 陳委員亭妃:因為你們從頭到尾的角色扮演出了問題,所以讓臺灣人民不能相信,連螺樁沒辦法取出的情況,你們也不敢跟屏東縣政府講。為什麼原能會說乾式貯存沒有問題,但所有地方政府都認為有問題而不敢核准?這就是因為你們的角色扮演已經出了大問題!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這幾天正在巴黎召開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關於氣候變遷的問題,大家都非常關注,像今年因為聖嬰現象的關係,所以到現在為止氣溫都比往年還要高。現在大家也非常關心二氧化碳排放量,希望能夠將氣溫升高的範圍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甚至還有人說不能達到2度,最多只能1.5度,如果達到2度的話,將會對地球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1.5度是最大的容忍度。如果這次有國家不自主提出減碳的案子,甚至會遭受其他國家的經濟制裁或貿易制裁。以台電的發電量而言,請問火力發電所占的百分比是多少?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火力發電包括燃煤、燃油及天然氣,所占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幾。 蔣委員乃辛:所以台電是以火力發電為主嗎? 朱總經理文成:目前是以此占大部分…… 蔣委員乃辛:如果包括民營的部分呢? 朱總經理文成:整個計算起來,進入我們系統的部分就是這樣子。 蔣委員乃辛:目前核四已經封存,大家對於核一、核二、核三能不能延役沒有共識,因為貯存場到現在都沒辦法核定,所以不能延役的機率非常大。在這種情況下,針對再生能源的部分,請問台電有什麼樣的目標? 朱總經理文成:關於再生能源,一方面台電會自己努力去做,另一方面也希望民間能夠投資,讓我們的系統能夠容納更多。就我們自行努力的層面而言,因為太陽光電需要有一定的土地面積,而台電沒有那麼多土地,只要我們的建物、倉庫、廠站上面能夠裝設太陽光電系統的,我們都會要求再生處儘速積極處理。其實這方面主要還是依賴民間的投資,因為屋頂都是散播在民間,所以我們希望給系統業者一個機會,也希望他們能夠多多投資。 就風力發電而言,現在有一半的裝置容量是由台電公司所裝置的,未來還會持續增加。因為風力發電的投資和技術比較高,所以民間業者投入得比較少,台電公司會在這方面積極努力。另外一個是比較被大家忽視的小水力,目前臺灣的大型水力大概已經被開發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小水力,台電公司再生處與水利署合作,最遲下個月鯉魚潭水庫的案子就可以成案。 蔣委員乃辛:台電有沒有設定目標?5年後或10年後我們的火力發電可以從目前的比例降到什麼樣的程度?再生能源的比例會提高到什麼樣的程度?這方面你們有沒有規劃?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有一個初步的規劃,但因為現在INDC又有一個新的標準,所以我們還要再重新檢討,這方面可能要加速進行。 蔣委員乃辛:依照經濟部能源局所提供的資料來看,2014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3年還要多,我們不但沒有減少,反而2014年比2013年還要多,而且這項排放量並沒有包含電力,如果包含電力的話,會達到什麼樣的程度?台電自己有沒有算過電力排放量占全國排放量的百分比是多少? 朱總經理文成:現在我手邊沒有相關數據,但我相信現有機組的排放量是很大的,這方面我們用兩個方式來進行,首先是增加現有機組的效率,不管是複循環或汽輪機,那都是幾十年前的科技,現在有一種新的設計,只要更換葉片就可以增加效率,效率增加之後,發同樣的電燃量變少,當然排放量就會減少。其次是新建機組,像林口電廠在11月20日併聯發電,採用「超超臨界」燃煤火力發電機組,比之前的效率增加很多,發同樣的電卻可以減少排放。以上就是我們目前的兩個做法。 蔣委員乃辛:雖然這是經濟部能源局的工作,但台電本身應該也要有一個目標,首先你們要計算電力排碳量占全國排碳量的百分比是多少?火力發電占多少?其他發電占多少?然後你們必須設定目標值,同時思考該如何降低以及降到什麼樣的程度。火力發電要減少到什麼樣的程度?再生能源如何提高?我覺得台電應該要有長遠計畫才對,按你剛才的講法,現在你們只是改善一些發電機組的設備,減少它的排碳量,問題在於如果沒有目標值的話,未來該如何努力呢?台電一定要設定目標值,雖然經濟部能源局已經把電力的排碳量排除在外,但我們2014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還比2013年增加,如果把電力的排碳量加進去的話,我們會增加多少呢?也就是說,2014年的電力排碳量和2013年的電力排碳量相較,究竟是增加或減少?我認為社會大眾和台電本身都應該要知道這樣的訊息,否則我們的減碳就是在玩假的。究竟電力排碳量占全國排碳量的百分比是多少?是不是很嚴重?我相信一定是很嚴重的,因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煤碳,如果我們的火力發電占了百分之七十幾的比例,說不定它就占了全國排碳量的一半以上。按照經濟部能源局所提供的數據來看,目前工廠的排碳量是在降低的,可是電廠的排碳量到底是在增加還是在減少,我覺得這是社會大眾和台電本身都應該要知道的事情。 朱總經理文成:這方面我們當然瞭解,從每年消耗的化石燃料數量增減,我們就會知道排放增減的數量。 蔣委員乃辛: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們到底是多少?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 朱總經理文成:就2014年來看,基本上是略為增加,但今年會增加比較多,主要是因為核一廠一號機從年初停到現在,那部分必須以天然氣和燃油來取代,在這種情況下,排碳量自然就會增加。 蔣委員乃辛:我希望台電不要再指望核電了,如果今天沒有核電的話,台電要怎麼處理?唯一解決之道就是再生能源,當然可以藉由設備可以更新來減少排碳量,但這畢竟是有限的,只有再生能源的增加才能減少火力發電,因此設法大力推動再生能源才是正途。 朱總經理文成:我非常同意蔣委員的指教,我們的目標也是這樣,就像我剛才所講的,針對風力發電和小水力的部分,台電公司會積極投入。在太陽能光電方面,我們會努力塑造大家可以併網的環境,因為有人說目前太陽能光電發展的障礙之一是太陽能光電要接到我們的系統時有些地方有困難,所以今年我們有一些新的做法,原本5000瓦以下併網免費,今年擴張到50瓩以下統統免費。不瞞您說,今年我們所接收的案件爆增好幾倍,我們也很高興看到這樣的結果。針對大規模的地方,像是黃金廊道等等,我們正在研議怎麼樣輸配電能夠予以配合。 蔣委員乃辛:目前再生能源總發電量只占全部發電量的2.8%左右。 朱總經理文成:是很少沒錯,這是排除水力以外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什麼時候可以提高?目標值是多少?你覺得5年以後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可以占多少百分比? 朱總經理文成:我想可能不只是靠台電的力量,我希望所有公民營企業和民眾都能一起來努力。 蔣委員乃辛:就台電本身來講,5年之後的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能夠提高多少? 朱總經理文成:我想5年之後會有相對的增量,風力發電第4期計畫現在已經開始進行,另外是澎湖低碳島計畫,澎湖風力發電的潛力很大,現在的問題是海底電纜沒有辦法順利完成,等到海底電纜完成之後,那邊至少會有九十幾megawatt的量。 蔣委員乃辛:你能不能簡單告訴我一個答案?5年以後台電的再生能源發電可以增加多少百分比? 朱總經理文成:確實的數據我不敢說,因為我手上沒有相關資料,但是我們一直非常積極努力在進行這件事情。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表示台電沒有這份資料嘛!如果台電有資料的話,就一定會知道核能、火力發電、再生能源的發電量比例各是多少。究竟如何降低燃煤發電的比例,提高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台電一定要有一個目標值,目標值設定之後,大家就朝著這個方向去做。照理說,大家都應該把目標值記在腦子裡面,如果今天你沒有辦法答復出來,就表示台電根本沒有設定目標值。本席認為台電應該要及早規劃,應該要設定目標值才對。 我剛才已經講過了,你們不要再去指望核電,如何填補核電的空缺、降低燃煤比例,就是要靠再生能源,再生能源的提升乃是經濟部及台電未來最重要的方向,所以你們應該要好好規劃,趕快把再生能源的部分提高。 朱總經理文成: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核三廠二號機進行大修中所發生的問題,除了58根螺樁當中的1根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取出之外,是不是還有其他問題?有沒有人員受傷?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有,有一位維修人員在進行測試時小腿受傷。 鄭委員麗君:過去大修時曾有人員受傷的紀錄嗎?核一、核二、核三廠有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都有,只是…… 鄭委員麗君:受傷的原因是什麼?就你們所提供的資料來看,本席看不出原因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據我瞭解是在維修完進行加壓測試時,可能有零件無法承受壓力而彈射出來。 鄭委員麗君:零件無法承受壓力彈射出來造成維修人員受傷,請問零件和機組受壓的狀況是不是有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老實說,細節我並不是那麼清楚,也許可以請張處長來補充說明。 鄭委員麗君:你剛才說人員之所以受傷乃是因為機組受壓狀況有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主委就應該要去關心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關心啊!可是…… 鄭委員麗君:機組本身有沒有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人員的部分已經處理了,但是設備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設備有沒有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據我的瞭解,設備的部分沒有問題。 鄭委員麗君:沒有問題人員會受傷?每次你的回答都沒有辦法說服我們。 有關螺樁的部分,這個螺樁不小,它的直徑15公分,長140公分,現在卡住取不出來,但反應爐的蓋子還是可以掀開進行大修,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鄭委員麗君:後續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設法把螺樁退出,另外一種是螺樁不用退出,評估其他57根螺樁支撐反應爐蓋的功能。現在台電給你們這兩種處理方式,以原能會的立場,你們認為應該要採取哪一種方式?還是兩種你們都可以接受? 蔡主任委員春鴻:到目前為止,台電並沒有說要採取哪一種方式,剛才委員所說的這兩種方式,乃是我們研究國際上發生這種狀況時,處理的方式有這兩種。 鄭委員麗君:你們認為台電應該採取哪一種方式比較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目前還…… 鄭委員麗君:還是你們沒有立場? 蔡主任委員春鴻:並不是我們沒有立場,而是我們還沒有詳細的根據資料來作判斷。 鄭委員麗君:請問台電公司朱總經理,你們要採取哪一種方式?是要想辦法把螺樁取出來換一個新的,還是不去處理這一根,一樣把其他57根它鎖起來,反應蓋繼續用?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決定一定要把它抽出來換一根新的。 鄭委員麗君:剛才朱總經理說他們決定要把它抽出來,但也有可能抽不出來,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能不能做得到。請問主委,這個問題有沒有列入未來機組重啟的管制項目? 蔡主任委員春鴻:一定啊! 鄭委員麗君:你再說一遍,到底有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這也就是為什麼剛才我回覆陳委員的意見時,委員一直說沒有問題,我說有問題,所以大修之前…… 鄭委員麗君:請朱總經理把你們的書面報告拿給主委看,你們說「全案並未納入未來機組再啟動申請的管制項目」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所寫的是「並將納入」。 鄭委員麗君:既然如此,那就沒有問題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一定會啦! 鄭委員麗君:所以會納入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鄭委員麗君:本席誤以為你們不將這個部分納入,那麼問題就很嚴重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會啦!我一直強調還有問題要解決。 鄭委員麗君:台電會朝退出螺樁的方向來處理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沒有聽到我們同仁的報告。 鄭委員麗君:為什麼你們給本席的回應是原能會認為不取出沒關係?你們說有兩種可能的處理方式,一種是不取出……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相信我們並沒有說不取出沒關係,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當初給委員回覆的時候,我們調查了一下國際上的作法,所以列了這點給委員參考,但並不代表不取出沒有關係。 鄭委員麗君:你確認?也就是不會讓那57根留在那裡繼續用?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知道委員接不接受…… 鄭委員麗君:身為原能會主委,你接不接受?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知道,因為還需要做評估,屆時他們會給我建議。 鄭委員麗君:那麼這東西請你們帶回去,並請給我們一個答案!台電都說會全力退出了,而原能會的立場每次都比台電退縮,還說可以保留?難道這57根繼續用,沒關係?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這可能是時間上的落差…… 鄭委員麗君:我還以為你們會全面納入管制項目,會依照台電所承諾的來管制,結果不是,你們的管制標準竟然還更寬鬆? 蔡主任委員春鴻:管制的標準絕對一樣,沒有更寬鬆。 鄭委員麗君:怎麼會比台電寬鬆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管制的標準是從技術面做評估,看哪一種最符合安全,但不是說要怎麼做一定有一個固定的模式…… 鄭委員麗君:這些話你剛剛已經講過了!這份資料退回給你們,請重寫一份,因為我實在無法接受你們的標準竟然比台電還寬鬆。 有關通報問題,上次核三廠發生火災,結果核三廠未通報屏東縣政府,這次台電出問題也沒有通報!請問原能會認不認為台電一定要通報? 主席:請原能會核管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欣:主席、各位委員。上次火災之後我們協助雙方…… 鄭委員麗君:從管制角色來說,你認為台電應不應該通報? 張處長欣:我們鼓勵台電公司與地方政府…… 鄭委員麗君:「鼓勵」?這就是重點了。你們沒有權力要求他們通報,只能鼓勵嗎? 張處長欣:目前在相關辦法裡沒這一項。 鄭委員麗君:你們能不能自己擬定相關辦法或作業要點,要求台電一定要通報?這樣做違法嗎?訂定要求台電通報的作業要點違法嗎?有沒有違背任何一條法律? 張處長欣:誠如主委所說,我們願意就這項工作做更多的溝通。 鄭委員麗君:請問台電朱總經理,能否通報地方政府?台電能否自行責成通報? 朱總經理文成:凡被要求做的任何通報,我們都會遵守規定。 鄭委員麗君:也就是你們沒有被要求?現在就是在互踢皮球了。 朱總經理文成:根據不同程度依照規定通報。 鄭委員麗君:主委,你們要如何讓核電廠務必通報當地地方政府?訂行政命令要求通報?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有通報辦法…… 鄭委員麗君:那為什麼張處長說不行,只能鼓勵? 蔡主任委員春鴻:問題還是在於這到底是屬於何種性質與設定? 鄭委員麗君:你們不要浪費我的時間,我還有核廢料問題要問!你們竟然官僚至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是日常事件,台電必須馬上通報。在上一次協調中說是一天,後來改為…… 鄭委員麗君:你們連立法院都無法說服,還想說服人民?張處長說沒有權力要求,這點我無法接受!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有訂定通報辦法…… 鄭委員麗君:那你們可以要求台電不能只通報你們,亦必須通報當地地方政府,也就是核電廠所在的地方政府,這點請原能會以作業要點或法律來處理,可不可以?其實你們也可以提案修法,怎麼可以放著這麼一個漏洞不管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還沒牽涉到法律問題,就只是一個辦法。 鄭委員麗君:那就用作業要點來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鄭委員麗君:關於乾存問題,報告裡提到有四種貯存方式……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國際上有四種貯存方式。 鄭委員麗君:你認為都符合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都要符合標準,至於是否符合,還需要做進一步的審查。 鄭委員麗君:也就是至少還有安全門檻,但這安全門檻還只是最低標準,所以還有安全係數,有的是非常安全,有的是比較安全。我不相信所謂的非常安全,只能是稍微、比較安全,至於有些只是剛過門檻。我認為台電不能才剛過門檻,還必須在四種型態中考量適合不同用過燃料束的管理策略、不同場址特性以及不同的除役策略…… 蔡主任委員春鴻:其實安全是沒得選的,這是一定要符合的,而安全以外,還有其他的因素…… 鄭委員麗君:其他的場址特性及最佳策略,請問最佳策略的責任在台電還是在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台電。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都沒有責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安全來說一定要符合。 鄭委員麗君:所以只負責最低門檻?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不是最低門檻,安全其實是有技術性規範,而不是像1、2、3、4這種門檻,需要用技術性審查確認有很多部分都符合,不是只有一個。 鄭委員麗君:所以四種都要符合安全標準。換句話說,標準是個門檻,上面還有一些係數與不同技術層面的安全標準,而原能會要求台電必須依照場址特性、不同除役策略來做出最佳選擇。可是我認為原能會也應該用最佳選擇標準來審查,而不是光用安全門檻、安全標準,否則如何要求台電提出最佳選擇?你們責成台電提出最佳選擇,但自己卻沒有審查最佳選擇的標準,這不是虛應故事互相矛盾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我的了解,目前法規沒有規定原能會必須要求台電做最佳選擇,這部分目前沒有…… 鄭委員麗君:既然法規沒有,你們就要想辦法啊,真是官僚到極點了!請問核一乾存是最佳選擇嗎?核一乾存迄今尚未取得水土保持許可,就你們發給建照、審查完工來說,請問這是你們所認為的最佳選擇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法規確實沒有規定要審查其是否為最佳,因為有其他考量因素,不屬於安全範圍的話,這就是台電必須自行負責的。 鄭委員麗君: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原能會主委不敢說核一乾存的設計方式、建造方式是最佳選擇,難怪社會上對此會批評這麼多了!我現在問你,社會大眾所擔心的兩個問題:第一,安全問題。核一採戶外乾存,這點就算沒有專業知識,用一般常識來判斷就會知道,天啊!嚇死人了!竟然在戶外?台電說有的用混凝土護箱,有的用金屬……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是國外。 鄭委員麗君:本來外面還要加屏蔽,而屏蔽有兩種,一種是個別桶子屏蔽,一種是國外放置在室內時的建築物屏蔽。台灣屬海島型國家,有地震,有海風侵蝕,加以濕度大,請問適合採戶外乾存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幾個因素都屬於安全範圍,都歸在我們要考量的安全範圍內。 鄭委員麗君:剛剛提到最佳選擇策略,請問現在所規劃的是符合場址特色的最佳選擇策略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謂的最佳選擇是,台電要選擇金屬護箱還是混凝土護箱?最後台電選擇混凝土護箱,這點我們沒意見。也許金屬護箱更好,但這點並非我們決定的,只要台電決定了採用混凝土護箱,就必須符合所有安全規範。 鄭委員麗君:主委也滿誠實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環境因素,如地震之類等,都在安全審查範圍內。 鄭委員麗君:你還滿誠實的,不過我也得到答案了。也就是本來還有最佳、更好、更安全的選擇,但台電沒有這樣做,卻選了一個不是最好的方式……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這樣講。 鄭委員麗君:但原能會也說,雖明知還有最好方式,不過既然選擇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舉個例子來講…… 鄭委員麗君:你讓我講完。還是屬於安全,所以你們就讓它過了,這是你的答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決定使用哪一種護箱的因素有很多,但如果拿金屬護箱與混凝土護箱來比較的話,那麼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金屬護箱屬於貯存、運輸兩用,一般考慮使用金屬護箱者,是因為將來要再處理,而為了方便運輸,故選擇金屬護箱。至於國內因不考慮再處理,所以不做這樣的選擇。 鄭委員麗君:現在問題不在於再處理。郝明義先生有一篇文章提到,核一乾存的規劃方式很像是長期置放,很像不再運走,這就是民眾所擔心的第二個問題,也就是把中期變成長期了,是否如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過程中,也有很多居民提出這樣的疑問。 鄭委員麗君:是不是有可能中期貯存時間到了還不搬走…… 蔡主任委員春鴻:以原能會的立場來說,絕對不允許! 鄭委員麗君:主委承諾絕不允許?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絕不允許就這樣當作最終處置。 鄭委員麗君:現在來講室內、室外問題。你們說不用擔心室外問題,因為世界上也有室外乾存的,還說美國有12座臨海戶外的,所以不僅是戶外,而且還臨海。請問現在全世界有幾座乾式貯存? 蔡主任委員春鴻:121座。 鄭委員麗君:可是你們整篇報告所提的照片就只有那12座臨海戶外,你們又說很多。其實這些貯存場的年代均很久遠,但你們卻藉此說台灣的潮濕型氣候採用臨海戶外乾存是安全的,這讓我認為你們用非常低的標準來守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絕對不是非常低的標準!剛才我也向其他委員報告,我們的場界劑量標準較之國際嚴格五倍,絕對不是最低標準。 鄭委員麗君:但用劑量、監測量去管制已經來不及了!要說劑量,隨隨便便一設就是10倍,所以這只是紙上作業!況且未來的原能會主委也不是你,萬一劑量超標,處理後果的也不是你,我們所要求的是建造中…… 蔡主任委員春鴻:只要原能會在,就會負起責任,跟我在不在原能會無關。 鄭委員麗君:這就好像平時吃的不好,不照顧身體健康,結果用非常好的儀器、非常高的標準來做身體健康檢查,這種邏輯講得通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這樣子的,也不是所有東西都放在未來…… 鄭委員麗君:你剛剛已經講了。郝明義先生還在文章中提到,參訪瑞士……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篇我今天早上也有看到,向委員報告,瑞士就是用金屬護箱,所以外面才又加了建築,這點與我所報告的內容是一致的。 鄭委員麗君:我想我們所需要的是最高規格的中期貯存,台灣不容許我們冒這麼大的風險。 主席(鄭委員麗君):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剛剛的答復讓我快聽不下去,什麼只要原能會在就一定用最高標準……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從安全來講當然是最高標準,可是有些考慮因素不見得與安全有關。 何委員欣純:問題是,原能會在不在,主委還在不在啊?聽到你的答復,我覺得你根本就是採用最低標準。鄭委員提到乾式貯存,當初台電決定乾式貯存時,是否有提A、B、C各種方案讓你們決定?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 何委員欣純: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的了解是沒有。 何委員欣純:台電沒有提A、B、C方案來讓原能會審,審完後才決定採用最佳方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他們選定後才作安全分析,之後才向我們提出申請。 何委員欣純:所以一切都是台電自己做的,原能會只能事後背書!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委員不要把這些扯在一起,這是他們所選擇的一種型式…… 何委員欣純:這是一般常識與邏輯,也就是討論乾式貯存放在戶外到底安不安全?到底是不是最佳選擇方案?如果台電一開始就提出選擇與方案讓原能會審,那麼主委大可以大膽地告訴我們A方案是最佳的,所以原能會同意台電使用A方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台電的管制機關是經濟部。 何委員欣純:但你的答復讓我們知道,原來當初台電並沒有給原能會選擇方案,而是台電自己選擇後,原能會才找了國際上各式各樣論述來支持台電所做的方案是對的。至於台電所選的,不管是美國的標準或其他國家的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不會為台電所選擇的方案對錯背書,只能就其安全是否符合標準…… 何委員欣純:現在全國人民的質疑就是,台電所做的戶外乾式貯存到底是不是最安全的方案?主委,請你告訴我,台電使用戶外的乾式貯存場來處理用過燃料束,是不是最好、最安全方案?你告訴我是不是?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不是最好、最安全的,若沒有每一個方案都做設計的話當然就無法比較…… 何委員欣純:這就是問題所在!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要強調的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必須要求台電針對每一個方案去做設計啊!你們要求台電提A、B、C方案,也沒有這樣去審查,如此,如何得知哪一個才是最佳、最安全的?這就是你的失職! 蔡主任委員春鴻:像核四…… 何委員欣純:你的答復實在讓我聽了很火大,原能會主委這麼官僚,養了一堆博士、公務人員也官僚至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像核四,可以選擇西屋的,可以選擇各個不同的…… 何委員欣純:主委,台電要選擇什麼是他們的事…… 蔡主任委員春鴻:等到他們選完後,一定符合安全…… 何委員欣純:你現在是站在監督管理的立場,是保障核能安全的最高單位。正因為你監督台電,所以你要告訴全國人民,台電所提出的戶外乾式貯存方案是不是最佳、最安全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台電還有另外一個監督機關,那就是經濟部,經濟部要負責監督台電管理,包括我講的這些選擇,經費運用…… 何委員欣純:主委,請回答我的問題。經濟部管不管台電是經濟部的事,今天原能會必須告訴全國人民,核能安全否?戶外乾式貯存場是不是最安全方案?這是你的職責,我也只問你這個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既然…… 何委員欣純:你可以答復就答復我,如果不行就說不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既然核准他…… 何委員欣純:你能不能回答我? 蔡主任委員春鴻:一定是符合安全的! 何委員欣純:我再問你一次,請你告訴全國人民,現在這個戶外的乾式貯存場是不是最佳、最安全的方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能說這絕對符合安全…… 何委員欣純:因為這是台電提出方案給你們審查!如果連你都無法回答,那台灣人民要叫誰來回答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台灣人民要叫誰來回答我們,又要叫誰來保證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誰來告訴我們這個戶外的乾式貯存場是安全的?這不就是原能會的職責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的職責是就安全把關,要求他們一定要符合安全要求! 何委員欣純:雖然你已經要退休了,但不能這麼樣地顢頇、無能、官僚!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要求他們符合安全要求,而這並不是最低標,從安全角度來講,這是最嚴格且最高的標準。 何委員欣純:你們應該要求最能符合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方案,這才是原能會的最高職責!結果你卻說只能就台電提出的方案來做安全審查,卻又無法回答這是不是最佳、最安全的方案!這是你剛剛答復我的,沒錯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何委員欣純:那你不用等退休了,可以馬上下台!原能會應該告訴所有台灣人民,也應該向所有台灣人民保證這是安全的,是足以讓台灣人民信任的,是把關核安的最高行政機關……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只是安全,而且是最高標準的安全! 何委員欣純:而你今天只能如此顢頇地告訴我,只能就台電提出方案來做安全審查,剛剛有委員就專業、細節問你,你完全說不清楚,也不知道……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什麼地方說不清楚、說不知道? 何委員欣純:剛剛鄭委員和其他委員問你的時候,你都說不清楚、不知道,不然我們可以把錄到的影片調來看啊!你說你不知道細節,原來原能會就是這樣在審查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我們同仁知道的事情,我不見得全部都會知道。 何委員欣純:主委,原能會當然不是只有你一個人,但是你是不是主任委員?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沒錯。 何委員欣純:你不是代表原能會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是代表原能會,對重要的事情當然一定要知道。 何委員欣純:既然你代表原能會,就應該要能夠清清楚楚的回答,而且要有公信力的跟台灣人民說:我們來對核安進行把關,你們可以放心!但是現在卻是你們把關、我們不放心。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把關,民眾應該要放心,但是並不代表只有我一個人…… 何委員欣純:本席看到你這樣的態度、聽到你這樣的回答,我們絕對沒有辦法放心,連我們今天討論戶外乾式貯存到底是不是最佳、最安全的方案,你都沒有辦法回答我!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強調,除了安全以外,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會影響…… 何委員欣純:主委,請你告訴我,有什麼因素比安全更重要?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剛剛也有講,到底要選擇金屬護箱或混凝土護箱,除了要符合安全之外,還有其他的因素。 何委員欣純:主委,不管是這兩種方式或第三種,安全不是最高的要求嗎?安全是不是最高的要求? 蔡主任委員春鴻:安全是最高、最基本的要求,可是還有其他的選擇。 何委員欣純:還有什麼其他的選擇? 蔡主任委員春鴻:譬如我們國家決定所有用過的燃料都要送到國外再處理,可能台電就會選擇金屬護箱。 何委員欣純:主委,你沒有從一開始就要求台電要對各種方案進行評估,讓原能會告訴台灣人民哪一種方式是最適當的、哪一種方式是最安全的、哪一種方式是可移動或是可以進行再處理,這是你們原能會的職責,但是你們沒有從一開始就這樣做。你剛剛跟我講,一開始沒有A方案、B方案、C方案,只有就台電提出來的這個方案進行審查而已。而這樣的作為就讓台灣人民知道你們的顢頇無能,你們失職了,因為你們沒有辦法告訴我們台電所提的這個方案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最安全的,你完全回答不出來,這就是你失職的地方。尤其本席看到你們自己的報告也有寫,原能會有進一步要求台電要強化乾式貯存設施密封鋼筒應力腐蝕劣化監測之研究發展,也要求提出監測計畫,你們有看到他們提出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應該是在…… 何委員欣純:還沒有,所以你也還沒有看到。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應該是在申請建照的過程裡面我們提出這個要求,但是他們在申請運轉執照之前一定要提供。 何委員欣純:你們說還要要求台電加強防護,你不要跟我說只是依法,除了依法之外,最高的標準就是你們如何去監督這一份監測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些資料在國際上都有。 何委員欣純:你們就是抄國際上的資料,對不對?剛剛有很多委員問到……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為什麼要研究發展,就是因為不是抄一抄…… 何委員欣純:我們要參酌國際的研究報告,但是台灣本土環境的變數要不要納入? 蔡主任委員春鴻:當然要啊! 何委員欣純:那你們原能會有沒有監督台灣本土環境監測計畫的能力?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第一,我們原能會差不多在20年前就已經跟學術單位合作做這方面的研究,我們不只是要求台電做研究,自己也都有在做研究。 何委員欣純:那你們要求台電加強防護是要他們做哪些措施?我們現在都沒有看到,你們的報告裡面也沒有寫。如果你們無法告訴我們戶外的乾式貯存場是最佳、最安全的方案,起碼也要告訴我們原能會有什麼能力可以去要求台電加強防護,你們有能力去監督台電的監測計畫嗎?請你們跟我們講清楚。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審查過程都有紀錄,包括最後的審查結論,也就是SER安全評估報告,這些都有公告在我們的網站上,如果委員願意的話,我們針對技術上的問題可以再來做一個…… 何委員欣純:你們公告在網站上的是草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草案。 何委員欣純:請你們提供給我們,我們來看看你們的專業能力到底在哪裡。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的。 何委員欣純:最後,本席想請問朱總經理一個問題,我們中部地區最近的空氣品質非常糟糕,在火力發電廠排碳量相對最高的情況之下,上次我們也有提出要求,就是在空氣污染嚴重到紫爆的時候,火力發電廠的發電機組可不可以降載?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這要看當時負載用電的狀況。 何委員欣純:我們也有要求經濟部跟台電提出一個作業標準流程,訂定一個辦法,這樣在紫爆的時候,至少我們大里的人民可以預期火力發電廠會降載,降低其排碳量,會讓明天的空氣品質變好,可以定出這樣的SOP嗎?本席記得台電有答應要去進行研議。 朱總經理文成:環保署有訂定一個標準,要求到達一定的程度就要配合。 何委員欣純:對於環保署的要求跟標準,你們要不要去做? 朱總經理文成:跟委員報告,我們…… 何委員欣純:我們在質疑環保署的要求跟標準根本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完全都沒有辦法管制到你們,因為他們訂的標準太高了,高到你們根本就不可能去執行。所以我們才要求台電要跟經濟部研議自我約束,當空氣污染PM2.5超標到達紫爆的時候,台電的火力發電廠可以降載,共同改善我們台灣的空氣品質。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台電公司也會…… 何委員欣純:要不要做?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回去之後會來研究。 何委員欣純:要研究多久?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結論? 朱總經理文成:一、兩個禮拜可以嗎? 何委員欣純:本席給你們兩個禮拜,請你們在兩個禮拜之內告訴我結論,本席想知道經濟部和台電的態度是怎麼樣,我們是為了改善台灣的空氣品質,尤其在中部地區火力發電廠的排碳量是密度最高的。 朱總經理文成:空氣污染跟二氧化碳是有點區別的。 何委員欣純:你認為有區別,那為什麼環保團體都在指責中部的火力發電廠是造成空污的最大污染源? 朱總經理文成:這恐怕需要再討論。 何委員欣純:你覺得要討論,但是本席要告訴你人民的心聲就是這樣,所以我們要求,在空氣污染PM2.5超高到紫爆的時候,火力發電廠應該要降載。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第8屆的立法委員,我真的很感慨,一個科層組織和官僚體系如果只是謹守本分的話,我覺得國家很多的政策可能就沒有辦法達到最理想的狀態,當然,職掌的分工有其必要,但是我看到有頒獎給優秀的公務人員,私人企業也有頒獎給優秀的員工,這都是為了鼓勵大家在工作崗位上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甚至是創新,做事情更有效率、更符合高產出的目標。本席剛才聽到你們詢答的內容,我不能說主委錯了,因為原能會真的是非常用心的在把關,可是我們總覺得這種把關缺少了切合人民懇求的期待。尤其是像食安問題,一家對國人健康危害這麼大的廠商,結果第一審竟然判決無罪,這完全就不符合人民的期待,那為什麼可以判無罪?就是因為檢察官對證據資料的調查並沒有到位,造成法官依法判讀的結果是無罪,可是這是不是就等同這家廠商沒有犯錯?在法律上這個判決是沒有疑慮的,可是並不符合人民的期待,這實在是太僵化了,第一線的執法人員應該更要有一種主動的精神。本席並不是要責怪任何人,因為你們也是基於公權力認真的做所執掌的業務,不過我認為立法院應該要去檢視這個問題,讓任何事情都回到法的源頭,我們來制定一個符合國家需求的法律,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朱總經理,今天原能會的報告指出乾式貯存有4個模式,那台電為什麼要決定用這種模式?台電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各種方式,第一個就是要達到安全的標準,要合乎國際上和原能會所規定的安全,其他就必須要斟酌各種狀況,包括我們這裡的環境、未來的處置和所有綜合的條件,最後才找到一種比較適合的方式,否則各種方式都有其特點,所以我們是在綜合了所有的條件之後,在合乎安全這個首要條件的要求之下,做了這樣的決定。 陳委員碧涵:總經理,本席想藉著這個機會讓你好好的說明,當然,這4個乾式貯存模式各有其優點及限制,為什麼現在台電選擇戶外?而且是用哪一種護箱? 朱總經理文成:是混凝土護箱。 陳委員碧涵:為什麼?請你們再說清楚一點。我覺得你們台電的決定一定是有根據的。 朱總經理文成:這是比較技術性的問題,我請吳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台電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吳處長答復。 吳處長才基: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混凝土護箱,根據原能會的資料,從目前國際上使用的座數看起來,多數是使用混凝土護箱,所以這是主流。 陳委員碧涵:但是多數並不表示就是最理想的,對不對?而且我們位處地震帶,我們也看到福島核災事件,我們不能因為這是世界上最多人採用的,所以我們就採用,如果你這樣講的話,我們是沒有辦法接受的,可不可以跟我們講最關鍵的幾個原因? 吳處長才基:跟委員報告,包括土石流、溫度、環境等都是反映在我們整個設計安全分析裡面,同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國際上認為輻射屏蔽最重要,跟環境、居民有關,我們的比較低,也就是我們的安全度是國際上的5倍。所以我們台電公司和主管機關對這部分的要求在國際上是非常…… 陳委員碧涵:那是不是因為這樣不需要另外再使用電力去維護冷卻水的循環? 吳處長才基:跟委員報告,這就像我們老式房子的煙囪是自然對流,不需要靠電力就可以冷卻。 陳委員碧涵:所以除了大自然環境的因素之外,你們還選擇了一個比較符合經濟效益的選項嗎? 吳處長才基:比較安全而且自然的…… 陳委員碧涵:你們在這麼多的乾式貯存模式裡面選了這個模式,本席希望台電公司在會後提出報告向本委員會說明你們的專業理由跟你們所考慮的要項,讓我們都能夠了解,好不好? 主委,原能會只能就一個選項去把關,我覺得你當然沒錯,可是本席認為,如果我們有更多、更好的選項,你們應該要提醒他們,對不對?這樣並不會超越你們所扮演的角色,而且更符合我們國人的期待,沒有人限制你們不可以這麼做,對不對?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我剛才只是陳述事實,第一個,在程序上…… 陳委員碧涵:我們花在陳述事實的時間太久了!本席都了解,請不要再說這些了。但是生命安全是我們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們希望最極大化的一個理想,所以這個話題就不要再說了。 朱總經理,我們核三廠的2號機11月在進行歲修的時候就發生反應爐蓋58支螺樁中有1支鬆脫不容易而沒有辦法退出,像這種事情你們台電是怎麼處理? 朱總經理文成:這種事情在國際上也有一些事例,我們不是唯一發生這種事情的,有滿多這種情形。 陳委員碧涵:為什麼? 朱總經理文成:這是一個螺絲,不要說反應爐,像其他機器有時候螺栓也會…… 陳委員碧涵:它沒有辦法鬆脫,這樣是零件本身的安全度或穩定性不行,還是人為操作有問題? 朱總經理文成:那個是在開蓋的時候,統統都拆完了,蓋子也拉起來了,上面有一根螺絲在旋轉的時候旋轉不出來,只是這麼一個問題。 陳委員碧涵:為什麼會旋轉不出來?你們用的方法跟其他螺絲的操作一模一樣嗎? 朱總經理文成:當然都是一樣。 陳委員碧涵:那是不是零件的問題呢? 朱總經理文成:這還埋在裡面,所以我們還不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 陳委員碧涵:你們有交報告給原能會嗎?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在現場跟他們的駐廠人員商議之後,研判了一些狀況,並提出一個報告給原能會。 陳委員碧涵:蔡主任委員,你們有接到這個報告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沒有看到這個報告。 陳委員碧涵:那你們要檢查多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台電有向我們做過口頭報告,但是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書面報告。 陳委員碧涵:本席之所以這樣問,就是因為核三廠發生了很多事情,不是只有這麼一件,這只是其中之一。朱總經理,現在供電的核電廠機組也沒有幾座,很多都在進行歲修,這一次核三廠2號機什麼時候可以復工,我們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用電的穩定性? 朱總經理文成:因為這個螺樁的處理跟其他的大修可以併行,並不會互相阻礙,所以原則上…… 陳委員碧涵:可以保證用電的穩定? 朱總經理文成:不過我們要先完成整個處理程序,再經原能會審查同意之後才可以。 陳委員碧涵:這不是唯一的問題,在4月26日核三廠2號機組突然跳電並引發火警,雖然火勢很快就被撲滅,但是核三廠並沒有依照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通報各級主管機關,所以據我所知,屏東縣政府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接獲這個災害預防和應變的即時資訊,這件事情總經理知道嗎? 朱總經理文成:我要跟委員報告一下,這件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但是我們後來有跟屏東縣政府建立一些新的通報機制。 陳委員碧涵:今年4月還發生因掛錯禁止操作卡,而引動就快失去電源的低電壓信號的事情;同樣在4月,進行圍阻體穿越件洩漏測試時,兩個止回閥的閥盤被拆下來,員工竟然忘記裝回去!這種事情雖然沒有直接影響到核安,可是不禁讓我懷疑你們到底有沒有盯緊員工的工作態度。這件事情你們後來怎麼處理? 朱總經理文成:針對這件事情,我們有再三告誡同仁並予以懲處,相關紀律我們一定會維持,這點我們非常抱歉,也會加緊這方面的…… 陳委員碧涵:對於如何避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你們有什麼做法? 朱總經理文成:我想這只有在人員訓練和精神方面多做加強,最重要的是我們會一再強調必須按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不可以走任何捷徑。 陳委員碧涵:蔡主委,這種事情你都知道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 陳委員碧涵:台電員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雖然他們有懲處,但是原能會應該就安全方面予以督導,請問你們是怎麼要求台電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要求是,第一,類似這種案子一定都要追蹤列管,一直到台電所承諾的改善措施都做完,我們接受以後才能結案;之所以會有很多注改、違規等等的案子一直掛在那邊,就是這個原因。第二就是我們會要求他們不准再犯類似的案子,而且必須跟其他的廠分享,讓這些經驗可以回饋,把類似錯誤降到最少。無論是個案、通案或整個廠的檢討,我們都持續在要求台電做相關的改進。 陳委員碧涵:總經理,其實你們不能只有道德勸說或處分,因為更重要的是希望這種事情都不要發生,所以,員工訓練及他們對職業的尊重非常重要,尤其是要讓他們知道自己是掌握全民生命安全的人,這件事情可能要從另外的角度好好思考如何重新恢復台電人的榮耀和精神。台電一直是我非常肯定的企業,尤其是台電員工早期在臺灣開疆闢土,確保供電無虞,這種精神全臺灣的人都很難忘,想不到這種企業精神在遇到核能時竟然有所變化!因為核能是一個新的工具,對全民的生命安全有很大的影響,總經理今天回去之後,除了我剛剛講的,在這麼多樣當中,你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選擇,對於如何讓員工拿出最專業、負責的態度,我也希望能就相關作為得到一個詳細的說明。此外,我也覺得原能會身為把關者,應該更加積極和主動。謝謝。 朱總經理文成: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呂委員玉玲、黃委員昭順、鄭委員天財、李委員貴敏、周委員倪安、葉委員津鈴、李委員桐豪、蕭委員美琴及尤委員美女均不在場。 請田委員秋堇質詢。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會議主要是針對原能會對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的審查,現在本席擬就你們審查核二乾式貯存設施期間審查委員的意見提出質詢。該審查意見編號6.5-10-202提到,304L的板材「在80℃-10% NaCl鹽霧環境中進行測試,結果裂縫均在銲道處熱影響區產生,因此熱影響區呈現高應力腐蝕/氫脆特性」。環保團體不斷指出應該要用一體成形的桶子,你們的審查意見裡面也非常清楚地表示會有應力腐蝕的現象。應力腐蝕的危險性在於,之前我提出質詢的時候,你說這個桶子預計大概可以放置四、五十年。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設計目標是五十年。 田委員秋堇:但是我覺得,以臺灣的民情和過去處理蘭嶼低階核廢料桶的經驗來講,不論藍綠哪一位總統答應了都還是辦不到,連一桶都沒辦法運離蘭嶼,而我們現在談的可是比蘭嶼低階核廢料的毒性還要高過千倍、萬倍的高階核廢料,所以我在各種討論的場合都不諱言地講,預計200年內都還找不到最終處置場,我們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你如果告訴居住在核電廠附近的民眾,四、五十年內會找到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他們會覺得政府在騙人,因為他們已經「久病成良醫」,每個人都已經接近是專家,甚至比專家還道地,因為這個議題關係到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如果200年內能在臺灣找到合適的最終處置場,那真的是謝天謝地。 參與過美國Yucca Mountain計畫、協助美國政府的卓鴻年教授回臺發表演講時我有去聽,他說其實美國也已經修改相關法令,規定美國政府必須向當地民眾保證,最終處置場的地質條件100萬年內都是安全穩定的。我也請教過很多臺灣的專家,從陳文山教授到李錫堤教授,他們都說臺灣幾乎沒有符合這種條件的地方。所以我覺得,或許可以經過200年的不斷溝通和尋找,看看最後能不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但是在這200年內,如果桶子的材質只能用四、五十年的話,至少要換三、四次桶子,這對當地居民來講,又多了一個危險。而且撐到沒辦法再撐的時候,可能就會開始腐蝕,這會造成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當地的陸地污染。我們不斷跟原能會討論相關材質在銲道的應力腐蝕的問題,就是因為如果沒辦法做到萬無一失的話,當地的民眾其實是很難讓你做乾式貯存設施的。 我們之所以一直跟你argue 304L和316L的材質,是因為我們看到原能會物管局的一份研究報告─「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技術規範研析與應用」,這項研究的共同主持人之一開物教授同時負責密封評估和材料評估,他自己論文指導的學生,即海洋大學材料工程研究所何昱瑾,在102年7月17日提出論文,論文題目是「304L及316L不銹鋼鹽霧應力腐蝕特性之研究」,其結論是因為316L不銹鋼有添加少量的鉬元素,使其抗腐蝕能力提升,未來可以考慮用來取代304L,換言之,他在開物教授的指導之下提出這樣的論文,而且論文第50頁提到,在鹽霧環境中316L不銹鋼的抗鹽霧應力腐蝕能力比304L好;第52頁提到,即使是重量損失,316L的表現也比304L好。今天環保團體不斷的反映,應該用316L來取代304L,結果台電仍不為所動,所以這很難說服當地的居民,國家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想要找到最安全的材質。事實上,316L對我也言,雖然比304L好,但還不是算最安全的,即使如此,台電都還是不肯啟動重新考慮的計畫,可見其與民眾在風險的溝通上是不及格的。其實今年曾針對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等舉辦過研討會,會中美國的報告講得很清楚,只要氯鹽的沈積每平方公尺達到0.1公克,就會開始啟動應力腐蝕的現象。我有拿到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的溫度、濕度、大氣中氯鹽量等的實測數據……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不是我們做的,是台電委託人家做的。 田委員秋堇:台電做的乾貯一期的年平均累積是0.0829公克/平方公尺,乾貯二期也是0.0847公克/平方公尺,依據美國的標準,每平方公尺達到0.1公克,就會開始啟動應力腐蝕的現象,反觀台電做的數據年平均值是0.0829,所以只有1年多的時間,就開始腐蝕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樣的算法不太符合科學。 田委員秋堇:這是研討會裡提出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但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來累積計算。 田委員秋堇:但他們提到每平方公尺達到0.1公克,就會開始啟動應力腐蝕的現象。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是說在那個環境下假如有這個累積率、累積量,而委員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樣,認為這些氯會一直累積上去,但實際上並不是這個意思。 田委員秋堇:可是台電的實測數據就是一年的平均累積是0.0829公克/平方公尺。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謂0.1公克/平方公尺指的是在那個環境底下,表面會有這樣的沈積量,這樣的話就會經過一段時間後相關的腐蝕就會啟動,但這不是說氯會隨著時間一直的累積,然後累積到那個量就會啟動,並不是這個意思,不曉得這樣解釋委員能否了解? 田委員秋堇:這是美國人在原能會辦的研討會中提到的,我也知道別的國家環境可能不一樣,可能要10年才會到達0.1公克/平方公尺。 蔡主任委員春鴻:無論是引用美國或是日本的數據,其實都是一樣的,基本上,就是在那個環境下測試…… 田委員秋堇:我的發言時間只剩下7秒,所以會後請到我的辦公室來解釋這部分,但問題是,既然都會腐蝕,畢竟核電廠都是靠近海邊的,則將其放在乾式貯存就是會有腐蝕的現象發生。 蔡主任委員春鴻:但是若氯的濃度不那麼高,則不會有腐蝕的現象發生。 田委員秋堇:現在回到方才我們討論的,四、五十年內可能找到最後的貯存場嗎?這必須老實回答,不能自欺欺人。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了解。 田委員秋堇:而且也不要激怒當地的人民。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了解,所以在此情況下可能需要第二次的取出、loading。 田委員秋堇:對呀!畢竟是四、五十年前的設計,所以當然會腐蝕,而且方才也說了,304L是不行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不見得是腐蝕的因素,即其他的因素也是會造成腐蝕,所以必須再做第二次的取出、loading。 田委員秋堇:既然有那麼多的證據有比304L更好的材料,為了對當地人民負責,就要啟動取代304L材質的計畫才對,其實在卓鴻年老師的演講中,我甚至站起來表示,我們要對當地人民負責,他們承擔了當時蓋核電廠的風險,現在還要再去承擔乾式貯存帶來的風險及受害,其實國家應該考慮用最終貯存的桶子來幫他們裝這些燃料棒,總之,這不是開玩笑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了解。 田委員秋堇:核二廠的錨定螺栓是放在廠房裡面,沒有經風吹雨打,同時是實心的,結果卻整顆壞掉、腐朽掉,反觀這個桶子是空心的,裡面還有用過的燃料棒,然後中子會不斷打擊這些金屬的桶子,此外,這些金屬桶子另外一方面又碰到高溫,所以熱造成的影響更會加速應力腐蝕,而且說了半天,你們還是決定要把桶子放在外面風吹雨打,在此情況下,桶子怎麼可能撐四、五十年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裡面不鏽鋼的鋼筒並不會遭受風吹雨打,即外面還是有混凝土的屏蔽,然後中間還會有一個盾器做為隔絕。 田委員秋堇:台灣每年都會遭到颱風的侵襲,而且每年不只一個,此外,暴雨也很多,若將其放在水泥的桶子裡面,上、下各一個洞,理由是讓其通風、透氣,則你們想想這有辦法讓雨水都不會進來嗎?你們不要以為桶子不會講話,事實上,他們就在裡面腐蝕給你們看。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以我們要求台電一方面做監測,另外一方面在分析時,採取的是最保守、嚴格的環境。 田委員秋堇:主委,我並不是在諷刺你,但至少可以試試把人放進那個水泥桶中,看看風雨是否真的會灌進去,而不是只在那裡說保守、不保守或是用一個顯微的攝影鏡頭進去看裡面有沒有腐蝕,那麼大的一個桶子,又如何從上面看到下面呢?應力腐蝕開始出現的時候,就是輻射開始洩露,所以用那種攝影鏡頭進去能看什麼呢?這樣的話是要來騙誰呢?然後你們說空氣可以進去、濕氣不會進去,風雨也不會進去,這樣的話要騙誰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是說並不是放在外面的環境下,而且這比整個暴露在外面的環境來得好,就只是這個意思而已,而不是絕對不會灌進去。 田委員秋堇:同樣的狀況,把桶子放在室內,則是否可以撐更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放在室內要看室內是不是有做恆溫恆濕空調,是會比較好。 田委員秋堇:主委,有一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核二廠低階核廢料放在倉庫中,有恆溫恆濕空調,而我們設計的高階核廢料卻是放在外面風吹雨打,這就是全國人民及當地居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無論你怎麼講,當地居民都無法接受你們原有的乾式貯存計畫,連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擔任新北市市長時,都親自阻擋核一廠乾式貯存水土保持計畫的執照,為什麼他敢這樣做?因為你們與台電的計畫完全沒辦法說服當地人民,也沒辦法說服全國人民,你們還不改變嗎?你們還是要繼續抱著舊有的計畫,任我們說破了嘴,你們還是用原來那一套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還是要由台電來選擇,但如果乾式貯存一直沒有辦法運作,一直沒辦法通過,台電必須提出替代方案,這也是我們要求的。 田委員秋堇:請台電朱總經理來說明。 主席:請台電公司朱總經理答復。 朱總經理文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在與同事交流意見,抱歉。 田委員秋堇:我們講了半死,你們要不要改變核一、核二的乾式貯存計畫? 朱總經理文成:目前還在評估之中,我們還沒有正式定案。 田委員秋堇:你們評估是正式評估還是隨便說說? 朱總經理文成:在還沒有做出最後的決定之前,我在這裡不方便向您報告,但是我們有在評估。 田委員秋堇:你們就繼續面對全國人民的反對!境外處理沒辦法做,乾式貯存也沒辦法進行!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總是要想辦法克服的。 田委員秋堇:我覺得你們今天是愧對國人,臺灣人民這麼信任台電,結果你們用最壞的方法來處理最棘手的問題。 朱總經理文成: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會記在心裡,回去會積極做一些相關的評估。 田委員秋堇:至少你們要尋找最佳可行、最耐腐蝕的材質,304是不行的。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希望讓各方面的疑慮都能釋懷。 田委員秋堇:講了半天,你們還是要用304是不是? 朱總經理文成:我們沒有要堅持,現在一切都還在評估之中,這不是今天就能決定的。 田委員秋堇:所以你們就得過且過! 主席:田委員,質詢時間到了,這個問題…… 田委員秋堇:請你們親自到我辦公室來把話講清楚,如果你不敢公開講,至少私下告訴我你們最後會怎麼做。 主席:有關這個問題,剛才陳委員碧涵及在野黨委員都認為安全沒有辦法得到社會的信任,雖然是通過原能會的標準,但它不是最佳策略。我認為今天委員會應該責成台電對於核一乾存與核二還沒開始興建的核二乾存要重新評估,你們真的要認真的重新評估。原能會也應該要調整角色,不是被動的用低門檻安全標準來審查,而是應該要替國家與人民設立最佳策略的審查標準,這兩個觀念是不一樣的,委員會希望責成台電與原能會重新做這樣思維的調整。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偉哲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 請呂委員玉玲質詢,質詢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大家都提到乾式貯存的問題,主委,你們剛剛是說不可能做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什麼叫做不可能做? 呂委員玉玲:台電籌劃核二廠乾式貯存,日前突破最後關卡,獲農委會審查通過其水保計畫,將成為國內首座貯存高放射強度核廢料的乾式貯存場,兩年後將在新北市萬里啟用,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指的是核二部分,審查會開過了,但是農委會還沒有走完行政程序,還沒有核定,所以目前台電還沒有辦法動工。 呂委員玉玲:乾式貯存的設施通過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委員指的是核二,安全分析報告原能會已經審查通過,也發出建照,但是要動工還要通過水土保持計畫,有關這部分,農委會審查會議召開過了,也做了結論,但是行政程序還沒有做最後核定,還沒有拿到最後許可,所以台電還沒有辦法動工。 呂委員玉玲:國內外一直在討論乾式貯存或濕式貯存,不過本席認為不管是採取什麼方式或使用什麼材料,其實國人都不關心,國人關心的是安全問題,國人希望的是安全無虞,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這也是原能會最關心的。 呂委員玉玲:但是為什麼國人會這麼不放心?因為你們對於很多問題都沒有公開講清楚說明白。你們說乾式貯存的方式是裝入鋼瓶之後,再經過鋼筋水泥封存,請問接下來是要放在封閉的空間還是開放的空間?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前的設計是放在開放的空間。 呂委員玉玲:放在核一、核二廠?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放在廠內。 呂委員玉玲:核一、核二廠靠近海邊耶,海風的氯離子與金屬結合產生氯鹽後,恐怕造成金屬鋼筒腐蝕劣化,外層有鋼筋水泥,可是內層發生外洩你們可能也不知道,你怎麼能確定這是安全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也有考慮這個問題,剛剛田委員提到的開物教授就幫原能會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台電本身也有做研究,我們還參考了國外的研究數據,包括美國、日本等,這個問題一直在關切之中…… 呂委員玉玲:你認為這樣的過程與作法就安全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以目前的數據來看是可以的,一方面是因為氯鹽的沈積量…… 呂委員玉玲:你用哪個數據? 蔡主任委員春鴻:或沈積率沒有那麼高,不會啟動因氯腐蝕,當然我們另外還後備要求台電要做後續監測,我想目前確定的是,這個部分不是問題…… 呂委員玉玲:如果發生外洩怎麼辦,有什麼因應方式?沒有發生過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所謂的外洩是指輻射物質的外洩? 呂委員玉玲:對,有數據顯示這是會腐蝕的,在氯鹽化之後,又放在外面經過風吹日曬,不像濕式貯存在爐內有好幾層…… 蔡主任委員春鴻:並不是不銹鋼直接暴露在環境中,而是外面…… 呂委員玉玲:我知道你們有加上鋼筋水泥去封存,但你沒辦法保證不會外洩,因為氯鹽化之後,又經過風吹日曬,加上海邊潮濕……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指的外洩是燃料裡面的放射性物質會外洩? 呂委員玉玲:對,會外洩。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我們的分析評估報告中都有針對這個問題來審查。 呂委員玉玲:主委,你保證不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保證確定是安全的。 呂委員玉玲:你保證確定安全,但如果發生外洩要怎麼辦?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像核能電廠,我們認為其安全設計是安全的,可是還是有一些緊急應變計畫,這也包含在我們要求台電的緊急應變計畫裡…… 呂委員玉玲:主委,我們不相信你講的安全!核一、核二廠在海邊,臺灣是非常的潮濕,這些你們都有評估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這些都在考慮中,而且經過我們的要求,台電也一直在監測環境因子。 呂委員玉玲:我覺得乾式貯存問題重重,不管是境外處理或乾式貯存,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方式,就像以後燃料棒都會滿出來,對此,台電有什麼方式?目前核一、核二、核三都屆齡除役,除役之後放置廢棄燃料棒,到時候也都會滿出來,但是你們卻連最終處理都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確實台電需要推動中期貯存計畫,讓廠房裡面燃料池中用過的燃料可以拿出來。 呂委員玉玲:這在安全上真的有很多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因為乾式貯存計畫推動延宕,所以他們也推動先送國外去做再處理的方案,經過20年後,再把廢料拿回來做最終處置。 呂委員玉玲:很多核安問題都沒有一一解釋清楚,包括反核團體提出的7大問題,你們也沒有說清楚。 蔡主任委員春鴻:哪7大問題?我相信我們同仁針對這些問題都有考慮了。 呂委員玉玲:你不知道?主委怎麼可以不知道!每一項問題都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提了很多,我不曉得委員講的7大問題是什麼。 呂委員玉玲:就7個大問題,你沒有一一解釋清楚。像螺栓問題,有的太緊不易鬆落,有的又鬆落了,這些歲修發生的問題,你們都沒有去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處理,當然有處理,而且要處理。 呂委員玉玲:要處理但還沒有處理好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是核三二號機的問題,是還沒有處理好。 呂委員玉玲:11月發生到現在了!我們希望原能會能夠與台電共同想出因應方式,現在核四暫停工,而我們的用電量是每年都有成長,而儲存量則是慢慢在降低,所以替代能源部分也要趕快去想辦法,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些問題,台電與經濟部會考慮。 呂委員玉玲:原能會在安全方面的把關要做好,不是口頭上的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當然不是…… 呂委員玉玲:而是要讓國人能夠安心的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呂委員玉玲:對於外洩問題,你們要有非常嚴密的科技測量與把關,隨時要去監督,不可以都是事後台電告知或見報才知,請做好安全把關,尤其是乾式貯存與境外處理問題,趕快與台電研商出因應方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陳委員淑慧、黃委員志雄、黃委員國書、許委員智傑及田委員秋堇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邀集國內專家,卻忽略國外專家? 原能會於報告書中提及核二廠乾式儲存槽的安全分析報告的審查團隊由原能會物管局邀集30位國內專家學者所組成,本席覺得令人詫異的點在於為何沒聘請國外專家來臺灣審查,利用更為公正的第三方來給予專業上的意見與評估,是否能更說服民眾與官員們呢? 另外,報告書中也提及我國的核電廠均購自美國,設計乾式儲存槽亦是參考歐美國家等,既然如此,為何原能會或台電沒請國外有經驗的工程人員來協助評估呢?是聘請的經費有短絀嘛?亦或是認為台灣的專業能力相當足夠不需要他國介入? 本席對此要提一個想法,目前核一儲存槽建置完畢尚未營運,核二今年則是8月才通過興建的程序,未來政府絕對要嚴加管理儲存槽的運轉,才不會讓附近居民蒙受其害! 2.核三廠是否跟進? 本席為靠近屏東的台南市市民發聲,核三廠的高階核廢料目前是放置於濕式的儲存槽當中,然而相當靠近海岸的核三廠面臨的危機也多,假設台灣南部外海發生地震引發海嘯用過核子燃料池是否能不受威脅? 核一二廠都著手進行乾式儲存槽的運作與建置,原能會應盡早著手進行核三廠乾式儲存槽的評估,防範於未然才可能讓民眾的安全得以有保障。 我國屬高密度的核能發電國家,按照台電去年的統計資料看來,核能占總發電量18.61%,其中核三廠占6.67%,是發電量第二大的核電廠,因此本席要求原能會研擬計畫讓運轉超過30年的核三廠能夠有乾式儲存槽!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1.本席在之前就多次表示,在核四封存後,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乾式貯存場的問題,原能會在今年八月核發建照、水保局也通過水保執照,但至目前為止,所在的新北市府尚未核定,這樣的現象本席一點都不意外,因為每次牽涉到核電問題,我們看到的都是台電、核電廠的傲慢與資訊不公開、不說明的態度,不止乾式貯存場有這樣的問題,前陣子核三廠歲修時發現,反應爐螺蓋椿鬆脫不易,台電也認為不需要向所在地的屏東縣政府告知一樣,這樣的現象,本席再次看見台電的傲慢,尤其新北市府也表示核二乾貯場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審查時,新北市政府已提出很多質疑,目前雖然原則通過,但經濟部並沒有核定。侯副市長也曾表示就算中央核定核二乾貯場的水保計畫,未來很多工程施作,都在新北市政府的掌握中,新北市會採取更積極的方式與手段,例如環保局掌握營建工程廢水相關計畫等,新北市政府都會嚴格把關,甚至不予通過。試問,當上述這些現象都一一發生時,代表著核廢料乾式貯存場可能無法如期完工,這也間接造成核一核二運轉可能會喊停,身為核能主管機關的原能會如何面對這樣的狀況,這段期間,原能會對於台電的監督與安全配套似乎毫無積極作為? 2.今年11月發生核三廠螺樁事件,去年核二廠則發生在大修時有螺栓掉落,甚至還有一根下落不明的事件,更早以前,101年核二歲修時也同樣發生錨定螺栓斷裂,根本是每年固定發生一次螺絲事件,這樣的巧合再次印證台電與原能會在核安上面的令人擔憂,雖然每次原能會都表示這些事件不會影響核安,每當核電廠被外界點出問題時,原能會總是附和台電表示一切安全無虞,我國的核電廠好像是全世界最安全無虞的,因為無論發生幾次的出包,原能會總是說不用擔心,這不禁讓人懷疑原能會的把關工作似乎不夠確實,因為從台電歷年來針對疏失所做出的回應與表現,明顯可以看出,台電與原能會對於核安的過份自信與自大,這種自大自滿的心態,才是目前我國核安管理的最大風險。 3.現在不止乾式貯存場找不到地方,討論許久的蘭嶼低階核廢料至今無處落腳,台電原預計2016年完成放置核廢料地方選址公投,但之前質詢時原能會答復台電明年確認遷移場址跳票,將啟動應變替代方案,依照時程是明年底前送原能會審議通過,再經歷四年選定場址、五年興建完成,因此,一切順利的話,十年後才會遷移蘭嶼核廢料。但實情是,經濟部核定台東達仁及金門烏坵列為建議遷移的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候選場址,台電原承諾明年會完成公投,五年內完成建設及搬遷,現在確定跳票。且根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書」,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無法確定,台電必須在明年底提送境外處置的替代方案,或是境內的應變方案。其中境內包括暫存各核電廠及集中式貯存設施計畫,但將蘭嶼的核廢料要遷移到各核電廠內存放,必須要經過周邊居民公投同意,難度高,因此台電另外必須提出集中式貯存設施計畫。根據媒體報導,台電有意在金門無人島設置集中式貯存設施,但台電至今仍未跟原能會呈報過,且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址作業還是要繼續進行。顯見無論是任何形式的核廢料貯存場在未來的.台灣似乎都找不到可以存放的地方,試問,面對如此棘手的問題,台電、原能會有何因應方式? 黃委員國書書面質詢: 針對原能會在今年11月12日對於核四廠1號機組系統的試驗報告審查進度,內容包括餘熱移除系統、爐心隔離冷卻系統、控制棒驅動系統、高壓爐心灌水系統、反應器保護系統、緊急柴油發電機系統、多處冷卻水流失事故測試,甚至與核島區安全有關的1號機電氣配電系統等,均未通過原能會之審查,台電送交原能會審查的126份系統功能試驗報告至今僅通過93份,另30多個台電提出的系統試驗報告遭原能會退回補件,或台電始終無法澄清原能會的審查意見。從去年10月29日起,台電將核四廠系統試驗報告送交原能會審查後,這些未通過審查的系統試驗報告自去年12月2日因資料不全又被原能會退件,之後補件再退,直至今年10月21日到最新的11月12日仍一再被退件未通過原能會審查。 鑑於國人對於核能安全爭議不休,原能會為確保國民之身體健康安全,把關核電廠安全運作及安全封存,本席建議原能會應更積極善盡監督台電公司,針對核四廠1號機組尚未審核通過之項目持續督促,盡速改善上開多項缺失。 COP21巴黎席會在即,全球領袖皆嚴正以待氣候變遷議題,節能減碳之計畫與實施對於各國已是不可忽視之問題,中央政府長期以來所推動的節能行動,多半停留在中央推動、台電執行的模式,地方政府及民眾無法瞭解和參與,依據今年104年04月09日行政院經濟部公布「自己的電自己省:智慧節電計劃」,因地制宜的措施達成最大節電效果,提升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與民眾的參與動機,突破現狀而思考出更具成效的節電方法。 該計畫中明確指出台電應公開地方政府用電資訊,使地方政府得依其資料,充分了解地方電力使用狀況,分析出用電特性與節電潛力,然而實際上,台電並未提供足夠電力資訊,地方政府甚至需花錢買台電過去並不注重電力統計與調查分析,是以造成地方政府執行之低效率且無實際益處。 本席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全力配合中央政府節能減碳之美意,主動提供各項資訊,使地方政府有效執行節能減碳計畫。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近期國際上恐怖攻擊猖獗,且我國已被ISIS公告列為敵對國家,雖然目前台灣尚未出現遭受恐怖份子攻擊之情事,基於防範未然與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概念,請原能會就國內相關核設施安全對應措施,以及近三年相關因應演習之內容與期程,於兩週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供書面報告。 陳委員歐珀書面質詢: 本院陳委員歐珀針對「各國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中程貯存模式之比較、台電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審查情形」,特向原能會提出書面質詢 104年12月2日 一、原能會報告中提到『美國金屬協會針對304不銹鋼在沿海潮溼及鹽務環境下的腐蝕測試結果,以乾貯設施使用期限40年估算,其局部金屬表面平均腐蝕深度將小於0.01公分,』,請原能會提出以下資料: 1.美國金屬協會針對304不銹鋼在沿海潮溼及鹽務環境下的腐蝕測試結果,其測試方法、測試程序及數據之詳細資料。 2.其局部金屬表面平均腐蝕深度將小於0.01公分之計算方法及數據。 二、請原能會提出台電有關氯鹽沉積量實測數據乾貯一期為82.9毫克/年,乾貯二期為84.7毫克/年之測試方法、測試程序及計算數據之詳細資料。 三、請原能會提出美國、德國及我國核電廠除役在法規、技術及實務做法之詳細比較。 主席:今日會議做如下決議:一、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