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49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王委員榮璋"],["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現在請財政部許部長報告。","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部承邀列席，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修正草案簡要報告，敬請指教。","壹、修法背景","一、近年網路交易蓬勃發展，個人買受人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國外勞務情形日益頻繁，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消費者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由買受人報繳營業稅（逆向課稅機制），惟考量稽徵成本，規定每筆給付額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免予繳納。基於網路交易訊息隱密不易課稅特性、個人買受人繳稅依從成本高、小額交易免稅及近年網路交易日益盛行等因素，前開課稅規定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及稅源流失。","二、為解決現制產生之問題，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日本等國家作法（如附表），擬具本草案，明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掌握稅源。","貳、修正重點及配套措施","一、增訂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電子勞務之跨境電商業者為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解決現行境內自然人利用網路購買跨境電子勞務須自行負擔繳納稅款之困擾，並利掌握稅源。","二、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門檻規定，維護國內、外銷售相同勞務營業人之租稅公平；增訂跨境電商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規定，並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及線上報繳稅機制（如附圖），降低業者依從成本，俾使國內、外業者間稅負衡平。","三、增訂報稅之代理人未依規定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之罰則，避免已受委託辦理報繳稅事宜之代理人怠於辦理，影響跨境電商業者信譽及國家稅收。","、預期效益","順應國際趨勢，賦予跨境電商業者來臺辦理稅籍登記及營業稅納稅義務人之法據，報繳原屬個人買受人應繳納之營業稅，以收簡便稽徵、掌握稅源及維護租稅公平之效。","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及支持，謝謝！","主席：在開始詢答前先做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請黃委員國昌發言。","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關修正案，以兼顧租稅公平，並保護本國廠商免於因國外業者不用繳稅所形成的不公平競爭。對此修法方向與法案，本席大致贊成。本席在4月27日質詢前財政部長時，對於財政部當時所提的報告感到非常不滿，因為包括境外營業人稅籍登記、國內稅務人代理申報及規定報繳營業稅等，不是未提及，就是說要再研議。至於今天所提出的案子，所規範的方向已經與歐盟及OECD接軌，也與日韓的修法趨勢結合，對此，本席要給財政部肯定，也希望部長未來在租稅公平改革上，能展現出新政府應有的魄力，相信絕大多數委員都會支持此一改革方向，希望部長能繼續往這方向努力。","其次，11月7日本席曾質詢國有財產署有關北海岸太平洋翡翠灣國有土地遭占用，還被人設了路障、當路霸。我曾說過，一旦我開始追一件事後，不達到結果是不可能停止的。後來我不斷觀察當地狀況，發現業者開始拆除攔路霸，對於國有財產署能積極辦理無良財團占用國有地當路霸收錢之舉，其表現與反應速度，較之前的行政機關而言，可謂展現出相當的效率性，對此，我要特別給予肯定。但署長是否知道後面的違建噴水池的拆除狀況與進度？"],["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曾署長國基：主席、各位委員。據同仁表示，才開始拆，所以我們同仁今天會到場。我們要求業者比照上次委員所關心的救國團金山海水浴場的拆除標準，所有的廢棄物與沙灘都要經過我們檢視、確定。","黃委員國昌：我已經去看過了。過去這段時間，我都在那邊觀察他們到底是怎麼搞的，這個噴水池是開始拆了，問題是廢棄物到底怎麼清理？我放一段影片讓署長及部長看看。","（播放影片）","黃委員國昌：署長，有沒有看到？東西拆除後，全數囤到池子裡，那塊地如果是私有地，只涉及是否違反環保法規問題，但現在他們拆除下來的廢棄物全部傾倒在國有土地上！當地居民看到這種狀況，覺得看不下去了，向新北市政府檢舉，沒想到新北市政府說，稽查時業者正在進行清運工作，已經請業者儘速清除，請大家不用擔心。他們有派人去看，當時正在清理。也就是說新北市政府擺爛，沒有打算繼續處理！如果今天署長派人去看的話，你會看到什麼？上面填得乾乾淨淨，土都鋪得平平的，沒問題。但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土底下全部都是理當進入廢棄物清理場的廢棄物，但業者沒這麼做，全部埋在國有地底下！署長，這件事你們接下來打算怎麼處理？","曾署長國基：初步來看，此舉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我會請同仁給予告發、移送。"],["黃委員國昌：如果新北市政府還是不理呢？","曾署長國基：對於國有土地，至少還有法律規範在，我們可以要求業者務必清除完成，返還國有土地，這是行政法部分。至於民事部分，我們也可以提出相同要求。","黃委員國昌：以國有財產署在這件事的表現來說，我對你們有信心，因為該做的你們都有做，但或許礙於人力，無法每一件事都去追查業者實際上到底是怎麼做的。當第一線民眾發現問題並向地方政府反應，結果地方政府竟然擺爛，草草了事，昨天我有去看，他們都有在運，對於這種廢棄物隨便亂倒的情況，完全視而不見，到時候你們把土地拿回來以後，如果沒有發現這樣的狀況，拿回來的土地看起來表面乾乾淨淨的、沒有問題，好像清理乾淨了，但事後呢？事後是不是一樣要拿納稅人的錢來幫這些業者擦屁股？"],["曾署長國基：是。","黃委員國昌：署長，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我對你們的執行是有信心的，但是我希望這件事情後續上的處理，國有財產署能夠繼續展現魄力，對於這種無良的業者，清運的每一分每一毫，都必須要由這些業者來負擔，把它清得乾乾淨淨的，這樣當我們的國有土地拿回來的時候，才會是一塊乾乾淨淨的國有土地。"],["曾署長國基：是。","黃委員國昌：署長，跟大家承諾，你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去辦理，好不好？","曾署長國基：好，會後麻煩委員將資料提供給我們，只要拿到資料，該處理的我們就會先去處理。","黃委員國昌：沒有問題，因為你們是今天才會去看，其實你們只要派人去稍微挖一下土，拿個鏟子去鏟一鏟，你們就可以知道裡面到底是裝哪些東西，全部都是垃圾！"],["曾署長國基：是。","黃委員國昌：如果說你需要他們這樣亂倒廢棄物，想要去矇騙公家機關的證據，沒有問題，今天我秀給署長及部長看的只是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只有剪一小段而已，如果你去現場看整個施工的過程，真的是怵目驚心，這樣子的業者，政府一定要去追究他們的責任到底，好不好？"],["曾署長國基：是。","黃委員國昌：好，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財政部今天提出的修法，本席原則上是贊同的，因為我以前一直在追跨境電商到底收了多少稅的問題，也一再要求你們提出實際的統計數字，這個問題本席曾經質詢過二、三次，當然這在統計上是有困難的，所以現在你們願意朝這個方向去修法，我是敬表贊同的，但是仍然有幾個點要請教部長。從現在提出來的條文來看，境外電商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申請稅籍登記，所以是採業者必須主動登記，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基本上是這樣。","吳委員秉叡：所以倒過來講，如果業者不設立稅籍，你們有辦法課稅嗎？","許部長虞哲：當然也有辦法課稅，但是難度會比較高。","吳委員秉叡：對，所以現在就存在這樣的問題─他們不來設稅籍，財政部的立場是希望業者主動來設，但他們如果不來設呢？執法上的困難要如何去克服？","許部長虞哲：第一，為了跨境電商的問題，我們總共辦了6場公聽會，分別是在財政部及5個國稅局舉辦的，大部分的跨境電商也都有來參與座談會，他們表示修法完成以後願意來做配合，因為這些跨境電商……","吳委員秉叡：我相信大部分的跨境電商應該是願意啦，因為大部分的跨境電商都具有一定的規模，也享有國際聲譽，不過我現在要談的是特例狀況，坦白講，這裡面一定會有一、兩家跨境電商對於中華民國的法制沒興趣，也不想配合。關於跨境電商的營業稅是列在附表，而我國的加值型營業稅是世界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許部長虞哲：對。","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們的稅率其實是最低的，當然低有低的好處，就是國內消費者的負擔會比較少，同樣的，政府能夠收到的稅收也會少，只是我們希望稅率低能夠有更多的商業行為，可是如果少數的一、兩家跨境電商不來登記，你們怎麼辦呢？","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第一，我們必須掌握住金流，掌握金流以後才可以發單，可是他們如果不來登記，發單就會比較困難，必須委託外交部對該國國外送達，送達以後，我們再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去強制執行。","吳委員秉叡：既然是在外國，行政執行署如何去強制執行他們在外國的財產？","許部長虞哲：沒有，他們在國內不一定有財產，在國外的財產要執行也有困難，不過這些跨境電商一定有賣出去，會有刷卡紀錄之類的，所以到時候……"],["吳委員秉叡：從金流上面給它扣款？查封它的金流嗎？","許部長虞哲：不行，一定要強制執行以後。","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但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後是查封它的金流嗎？"],["許部長虞哲：對。"],["吳委員秉叡：所以需要國內的金融機構協助你們處理這項工作？","許部長虞哲：對，但最後還是要由行政執行署來執行，因為已經到執行階段了。"],["吳委員秉叡：可是臺灣的金融機構願意做嗎？","許部長虞哲：因為這個等於是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來做這項動作，因為它已經造成欠稅了，所以一定要這樣處理。","吳委員秉叡：所以你是認為臺灣的金融機構會配合？因為金融機構如果不配合的話，金管會對於他們……"],["許部長虞哲：我們也有類似的案例啦。"],["吳委員秉叡：還有方法？"],["許部長虞哲：對。","吳委員秉叡：另外，請問境外電商的電子勞務銷售要不要開立統一發票？","許部長虞哲：關於國外的部分，因為現在是逆向課稅，所以就沒有發票的問題。"],["吳委員秉叡：我是說改了之後啦。","許部長虞哲：因為這些跨境電商當初辦座談會的時候，曾經表示希望短期間內先讓他們建立制度，開收據的部分是絕對沒有問題，因為跨境電商是在世界各國做生意，一定會開收據，但是如果要配合我國統一發票的平台、制度，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吳委員秉叡：現在有一個問題，如果將來長遠的目標是要開立統一發票，可是統一發票編號的取得，你們在處理流程上有沒有困難？","許部長虞哲：事先一定要先溝通一段時間，正如同國內的情況，國內業者當初也沒有使用統一發票，所以我們都會有一段輔導期間，由於跨境電商本身的電子能力比較強，所以開立時我們會希望他們是直接開電子發票。","吳委員秉叡：直接開電子發票？因為這上面的流程會有交易順序的問題，所以是不是會有這方面的困擾？","許部長虞哲：對，這方面的困難一定要去克服，當然在一開始的時候，因為其他國家沒有統一發票制度，但他們一定會開收據，所以我們會有一段輔導期間，讓他們慢慢建立，因為生意做大以後，就必須配合國內的稅法規定。","吳委員秉叡：好，那我就舉個案為例。署長，你應該知道Agoda的爭議已經很久了，Agoda是全球觀光業訂房的網站，照理講，無論Agoda與國內的飯店簽什麼契約，訂房都是在網路上繳交訂房費用，所以第一個收到費用的其實是Agoda。"],["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是。","吳委員秉叡：所以Agoda收多少錢就要開立多少發票或收據，然後Agoda再支付飯店訂房的費用，所以飯店的發票應該是開給Agoda。"],["李署長慶華：沒錯。","吳委員秉叡：然後飯店收到多少錢就繳多少營業稅、就繳多少稅捐，這樣的方向署長應該贊成吧？","李署長慶華：其實我們現在規劃的方向就是朝這個方向去規劃的，將來法令通過以後，Agoda來我們這邊設立稅籍登記以後，如果全額收入是由它取得的話，就必須依照全額來報繳營業稅。","吳委員秉叡：剛剛這個講法在邏輯上才是正確的，以前為什麼會出現Agoda這個個案的爭議？就是因為採逆向課稅方式，從飯店這邊去追，認為Agoda是賺取居間、仲介費用，飯店得到全部的錢，然後再付錢給Agoda，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李署長慶華：是。","吳委員秉叡：你們應該從金流的方向去追，第一個拿到錢的是Agoda，Agoda分給飯店多少錢，是飯店要開發票給Agoda，而不是Agoda開發票給飯店，這一點必須弄清楚，如果這部分弄清楚了，過去的爭議自然就會消弭了。","李署長慶華：關於過去的爭議，我們也會往這個方向去研究解決方案，目前方案正積極研議中，近期應該就會做處理。","吳委員秉叡：沒有錯，很多飯店業者、工會向我陳情，過去我們都是秉持著稅法上的概念，拿到多少錢就開多少發票，拿到多少錢開多少收據，如果依照這個原則去看這件事情，在我眼中其實是沒有爭議的，以前之所以會發生爭議，是因為我們對跨境電商打算採逆向課稅，所以做了不符合實際狀況的推演，我這樣講你瞭解吧？所以，我希望你對這件事要儘快做個處理，不然，這件事從陳情到現在已經快要一年的時間，結果到今天仍掛在那裡沒有解決，那些被查緝的飯店業者心裡一定是七上八下，他們最大的抱怨就是他們並沒有拿到這些錢，為什麼要他們開這麼多發票，此舉無疑是要把帳都算在他們頭上，所以，對你們今天所提出的修法，在方向上本席非常贊成，因為這個方向正足以釐清以前所發生的爭議必須回到稅法的原理去做個解決，誰拿到多少錢他就應該開立多少發票與收據，而不是推測誰應該不止開立哪些發票，甚至包下整個流程，再細分哪個部分是自己的，哪個部分又是別人的，再要求別人開立全部的發票，這樣的想法乃是逆向推的結果。","事實上，外國業者也不知道國內民法有關有名契約，以及「居間」或「仲介」等規定，或許這些規定還有一些解釋的空間，可是若從原理來看，誰拿多少錢、開立多少發票與收據，這都是必然要做的事情，不應該為他沒有拿到的錢負責任，希望你們趕快解決這些爭議，相信未來修法後將會更符合爭議解決的原理。"],["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是否知道金管會李主委何時要拜訪你？"],["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禮拜五。"],["曾委員銘宗：你們初步要談些什麼議題？","許部長虞哲：我們要談的初步議題共有兩項，一是當沖的問題，一是有關股利課稅的問題。","曾委員銘宗：行政院林全院長在12日接受廣播媒體訪問時曾提到，他希望上市的交易量能維持1,000億元；另外，他也提到目前股市交易量很少的主要原因是前一波證所稅事件，讓大戶出走之後至今仍未完全回來，對這件事情，請問部長初步的想法為何？","許部長虞哲：有關股利課稅的部分，財政部在明年5月之前一定會提出修法案。","曾委員銘宗：有關當沖的問題，你們如何解決？","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我們需要請教金管會，因為他們已有構想，不過，現今很多國家都設有當沖的制度，在這些國家中也有實施證交稅或印花稅者，我們也要考慮在他們對當沖的部分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範。","曾委員銘宗：部長現在講的應該是指香港而言，希望部長在考量這個問題的時候，除要注意租稅公平與財政收入之外，還要考慮整個資本市場與股票市場發展的情況。","許部長虞哲：會。關於稅的部分，固然歸我們財政部主管，惟有關量的部分……","曾委員銘宗：其實，股市交易量放大之後證交稅大概都會增加。","另外，我們今天還要修改營業稅法草案，對是項修法本席非常贊成，尤其上會期本席有就電子商務課稅的問題提出相關的質詢，所以，我樂見今天相關的法案能順利審查通過。在這個法案裡面有提到以後跨境的電子商務，假設銷售勞務給境內的自然人，納稅義務人就是自然人，這是有關勞務的部分，請問部長，有關貨物的部分如何規範？","許部長虞哲：有關貨物的部分乃是比照現行的規定，假定所有者在國內有固定場所，就依該固定場所報繳。","曾委員銘宗：對，就是透過海關去做查核。"],["許部長虞哲：這是指海關進口的部分。","曾委員銘宗：假設這個法案修正通過之後，你們預估可以增加多少稅收？根據坊間新聞雜誌的報導，類似的業務可能在300億元與500億元之間，所以，在此請教部長，未來若修法通過，每一年將會增加多少稅收？","許部長虞哲：目前國內整個與B2B相關的部分大概有875億元的銷售額，其中B2B勞務的部分大概有四十幾億元，至於B2C的部分，我們若以20%來估算，大概可以增加9億元。","曾委員銘宗：照部長所說，也就是個人的部分將會增加9億元，是嗎？"],["許部長虞哲：對。"],["曾委員銘宗：請問目前你們對於B2B的部分會增加多少稅收？"],["許部長虞哲：大概有四十幾億元。","曾委員銘宗：所以，一年以後我們將會在這方面增加50億元左右的稅收。","許部長虞哲：應該是會慢慢增加，因為制度建立之後，其他跨境的電商也會回來看看我們完成修法的狀況是否確實不一樣。"],["曾委員銘宗：在部長的報告中提到包括韓國、日本相對也有類似的制度。"],["許部長虞哲：目前這些電商在韓國登記的大概有五、六十家。","曾委員銘宗：接下來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是有關Uber如何課稅的問題，請部長作說明。","許部長虞哲：台灣宇博乃是在荷蘭登記兩家公司其中一家的子公司，交通部認定他們在國內有從事運輸服務。","曾委員銘宗：所以，你們必須對他們佣金的部分進行課稅，對不對？","許部長虞哲：不是針對他們的佣金，因為交通部認定他們是提供勞務。","曾委員銘宗：所以，應該是全額課稅，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曾委員銘宗：根據報章雜誌的報導，到11月他們會接到兩筆稅單，大約一億多元，請問部長，司機的部分要不要課稅？","許部長虞哲：當然也要課稅，不過，因為這部分的金額比較微小與分散，所以，雖然我們會追蹤，但目前絕大部分還是在免稅範圍內。","曾委員銘宗：原則上，財政部應該對他們課稅，只是因為金額比較微小，以及稅務行政上還有一些地方待克服，對嗎？"],["許部長虞哲：對。","曾委員銘宗：繼續要請教部長的是有關Airbnb的問題，請問部長沒有聽過這件事情？"],["許部長虞哲：有的。","曾委員銘宗：它的總部設在美國舊金山，目前全球已超過191個國家、3萬4,000個城市，並運用200萬個房間，根據最新的資料顯示，現今已有6,000萬人口使用Airbnb相關的讀物，當然，這其中也包括在台灣所做的相關營運與運作，請問財政部對他們有沒有進行課稅？","許部長虞哲：目前我們尚未對這部分進行課稅；假定未來我們對跨境電商進行修法，他們勢必也要在國內設籍課稅。","曾委員銘宗：現狀既是我們還未通過相關修法，在此前提下，我們對他們能否像Uber一樣進行課稅？","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是採逆向課稅，買受人繳稅，所以，目前我們還沒有辦法對他們課稅。","曾委員銘宗：也就是說，營業稅法修法通過後，財政部才可以課到稅，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因為這些跨境電商在我們座談討論的過程中都有參與並表達意見，他們希望能按照國內相關稅法處理。","曾委員銘宗：照部長的說法，你們在召開座談會的過程中Airbnb代表也有列席表示意見，是嗎？"],["許部長虞哲：是的。像Agoda、Booking等一些跨境電商也都有代表出席我們的座談會。","曾委員銘宗：以後營業稅法若修正通過之後，請問財政部將如何對這些跨境電商進行課稅？"],["許部長虞哲：就是向設籍登記的這家廠商進行課稅。","曾委員銘宗：像Airbnb既已在台灣設了稅務登記，財政部就應該對他們課稅。"],["許部長虞哲：對。","曾委員銘宗：請問部長，你們對出租房間的所有者或屋主要不要進行課稅？"],["許部長虞哲：當然也要。","曾委員銘宗：尤其屋主若是長期租給Airbnb，他的所得必然不會像Uber那樣低，所以，這部分也會為我們國家創造許多稅收。","許部長虞哲：對，他們透過Airbnb booking之後，銷售的部分當然會增加。","曾委員銘宗：相信部長一定很清楚，在經過網路化及電子商務發展的結果，政府若要課到相關稅收最重要的就是掌握金流，所以你提到，你也充分理解到，金流是課稅最重要的基礎，本席要再一次呼籲部長，強化電子商務、電子支付所採行之相關措施，才有辦法掌握所有電子商務及跨境業務之課稅資料。","許部長虞哲：是的，這部分也要謝謝金管會。前陣子我們修營業稅法的時候，也將信用卡載具列入支付工具，將來也可以開具電子發票等等。","曾委員銘宗：就財政部而言，你們推動電子支付部分，更具體的措施是什麼？","許部長虞哲：除電子發票部分，我們也要配合增開一些獎項，也就是電子發票獎項。","曾委員銘宗：初步規劃結果就是要多給幾個獎項，金額多少能否在今天的場合跟大家說明？"],["許部長虞哲：我請賦稅署李署長說明。"],["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初步修正方向，擬將電子發票中100萬元的獎項由目前的10個提高到50個，200元的獎項將從8,000個提高到16,000個，這是上限，未來能否達到這個組數，還要看明年統一發票的經費再作規劃；但勢必會調高。","曾委員銘宗：所以簡單來講，就是會提供相關獎項與誘因來提高電子支付。"],["李署長慶華：是。"],["曾委員銘宗：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本席所知，財政部正準備明年4、5月左右推出新的稅改方案，只有一項鼓勵分離課稅這件事情嗎？"],["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鼓勵課稅，因為它牽涉的問題很廣……","賴委員士葆：沒有其他的嗎？就是你念茲在茲，院長交代的像外資跟內資人才……","許部長虞哲：有，為了鼓勵課稅；因為目前大家所在意的─外資內資課稅不一樣，外資扣繳20%了事，內資案子進來課稅5%至45%。"],["賴委員士葆：現在確定內資也要比照外資嗎？"],["許部長虞哲：我們還在規劃。"],["賴委員士葆：就是往這個方向？"],["許部長虞哲：儘量讓兩個稅負一致。","賴委員士葆：為了要延攬人才給高薪，分離課稅的案子也訂了嗎？","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外籍專業人才部分，原本我們要修所得稅法，後來因為國發會打算就吸引外籍專業人才部分訂定專法，包括移民等各方面的規定都放在一起，所以那個條文就放在專法裡面。"],["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不修法？"],["許部長虞哲：要在那個專法裡面修。","賴委員士葆：在那部分，薪資方面也要分離課稅？"],["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給他優惠。"],["賴委員士葆：什麼樣的優惠？"],["許部長虞哲：就是減半課稅。"],["賴委員士葆：外籍人士如何定義？會不會我們這裡的人也跑出去當作外籍人士？","許部長虞哲：專法裡面一定會有規範，不只是稅的部分，另外有關移民、生活環境……","賴委員士葆：本席要提醒部長，不要弄一個假延攬，真減稅或真漏稅的案子出來，老百姓不依！","許部長虞哲：我想不會，因為……","賴委員士葆：畢竟減半的誘因很大，這個漏洞一開，對那些有錢人、高薪者來說，他們就會想辦法變成外籍人士，你們要防範這一點。","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只有3年而已，相信國發會所做的規範一定很嚴謹。","賴委員士葆：對電商課稅這個大方向，我們是支持的，部長剛剛說這個部分可以增加9億等等……","許部長虞哲：對，初步判斷是如此。"],["賴委員士葆：請問部長有使用智慧型手機嗎？"],["許部長虞哲：有啊！"],["賴委員士葆：你上過APP嗎？"],["許部長虞哲：比較少。"],["賴委員士葆：有沒有在APP買過東西？"],["許部長虞哲：我用電子支付買過東西。"],["賴委員士葆：你有買過貼圖或玩具？"],["許部長虞哲：沒有買過貼圖。"],["賴委員士葆：我所謂的玩具就是game。"],["許部長虞哲：我曉得。","賴委員士葆：我不是跟你聊天，我要跟談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你們現在是針對實體課稅，沒有對軟體課稅……"],["許部長虞哲：有啊！","賴委員士葆：我在APP一買，就出去了，你怎麼……","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沒有規範，是由買受人繳稅，逆向課稅，未來修正之後……","賴委員士葆：比如我下載一個Angry birds或是Pokmon GO，如果要買的話，錢就付出去了，你怎麼知道我有買呢？","許部長虞哲：未來就是要鼓勵他們來做稅籍登記，因為跨境電商不只是在我們台灣，世界各國都有。"],["賴委員士葆：你知不知知道阿里巴巴在「1111」光棍節那一天的營業額有多少？"],["許部長虞哲：有幾千億吧？","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是1,200億人民幣，換算台幣就是6,000億元。去年的1111台灣透過電商去買了19億元，將近20億元，這些你們都沒有課到稅。","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有課到稅，包括貨物、勞務都有。","賴委員士葆：當我們鼓勵他們來設籍時，財政部希望他們趕快來，才好對他們課稅，可是旁邊的幾個部會卻說不行、不行，愛奇藝就是這樣的例子。"],["許部長虞哲：我曉得。","賴委員士葆：問題是愛奇藝已經開始在賣了─每個月239元，3個月657元，一年1,999元，結果我們這邊還說不可以。你說不可以，它照樣在賣。請問要不要對它課稅？","許部長虞哲：愛奇藝在台灣找了三個代理人，這部分都有課到稅。","賴委員士葆：這就好像我們在統一發票的部分，你不准它設公司，卻對它的營業行為課稅，豈不是很弔詭？","許部長虞哲：因為你有銷售勞務，像外國影片、大陸影片還是有配額進來，並不是不准它進來……"],["賴委員士葆：投審會已經否決了它……","許部長虞哲：是投資影音那部分的業務不准它進來而已，包括大陸的一些影片還是有進來，像琅琊榜等等。","賴委員士葆：影音部分不讓它進來，大陸影片卻可以進來？兩者的差別在哪裡？這個東西我聽不懂。"],["許部長虞哲：影片有進來這裡……","賴委員士葆：我剛剛跟你說了，它現在有付費的方案，每個月239元、三個月657元，一年1,999元，已經在營業了，生意也做起來了，這部分你們也課了稅……","許部長虞哲：對，已經課稅了。","賴委員士葆：然後你說不給它進來，我就聽不懂啊？難道政府要把它打回去，不給它進來？","許部長虞哲：這部分確實它在台灣有透過代理人從事銷售勞務，我們當然還是要掌握稅源要課稅。","賴委員士葆：我沒有聽得很懂，不知道是不是我們資質駑鈍？你說不給它進來，可是它透過代理商，已經在這裡了；影音部分不給它進來？如果你要說意識形態的東西，也可以啦！或是要求對等開放，也沒有錯誤；你不讓我的過去，我就不讓你來。問題是，它已經來了，而且影音的東西，只要在APP按一下愛奇藝，就裝起來了，只要是免費的，我都可以看，所以我就不了解這要怎麼擋？而且你現在也對它開始課稅，某種程度你已經承認它在這裡的營業行為，課它的營業稅，難道不是嗎？","許部長虞哲：原先是不讓它進來，但是它今天找了代理人從事代理業務……","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你的意思啦，就是他們正式的資金不可以來，但是透過第四台等銷售管道賣出的話，政府要予以課稅。","許部長虞哲：對啊，譬如在電視台播放「琅琊榜」等節目，這個本來就可以合法的進來。"],["賴委員士葆：合法進來嗎？","許部長虞哲：對啊，有配額。"],["賴委員士葆：有一點掩耳盜鈴。","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個部分應該是文化部主管，我不能夠代替他們回答。","賴委員士葆：你都知道他們會進來，而且大家手機一按就可以看，他們已經進來了，既然如此，當然要課稅。"],["許部長虞哲：對。","賴委員士葆：可是正式的又不給他們進來，這件事情非常矛盾。","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是文化部主管，所以我沒有辦法代替他們回答，但是假如確實有銷售勞務的話，我們當然要課稅。","賴委員士葆：好。另外，你們有強調政府鼓勵都更，政院也祭出不轉手則房屋稅享受終身減半的政策，你要不要解釋一下這是什麼意思？","許部長虞哲：昨天是行政院聽取內政部的專案報告，目前內政部還沒有送出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財政部還沒有看到，它是一個構想，希望自住部分的房屋稅儘量輕稅，因為都更以後，房屋稅一定會增加許多。","賴委員士葆：老實講，都更真正的問題不在這裡，對吧？"],["許部長虞哲：對。","賴委員士葆：真正的問題在於都更不了。在文林苑事件發生之後，原住戶的自主意識提高，主張土地正義，不讓其他人拆除，造成很多釘子戶沒有辦法處理，重點在這裡。","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想內政部會修法，修法以後會解決。","賴委員士葆：即使他們講了，稅的部分還是要經過你們同意吧？","許部長虞哲：不只要財政部同意，還要地方政府同意，因為那是地方稅。"],["賴委員士葆：稅率是中央定的。","許部長虞哲：沒有，稅法……"],["賴委員士葆：稅率是你們定的。","許部長虞哲：是沒有錯，但是……"],["賴委員士葆：稅基才是地方政府的部分。","許部長虞哲：地方政府要同意，因為……","賴委員士葆：我知道，那是稅基嘛。"],["許部長虞哲：中央立法以後……","賴委員士葆：中央請客，地方買單。","許部長虞哲：這樣不行，所以要地方政府同意才行。","賴委員士葆：所以鼓勵都更，不轉手則房屋稅終生減半的政策還沒有定案。","許部長虞哲：還沒有定案，因為內政部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我們都還沒有看到。"],["賴委員士葆：因為你們還沒有點頭。","許部長虞哲：不是沒有點頭，而是現在還沒有到修法的地步，行政院聽了一個簡報而已。","賴委員士葆：你有機會到行政院院會，你是部長級的，地位是很高的，要講一下話，表示自己講的才算數。"],["許部長虞哲：沒有啦。","賴委員士葆：旁邊的人叫一叫講一堆都是亂放話，你要出來說，這是你的管區，他們不能夠隨便放話，要經過你們同意。","許部長虞哲：有啦，各方面都有協調。","賴委員士葆：你要告訴記者，你還沒有點頭，不要亂寫，不然人家覺得政策要開始施行了，結果不是這樣，講了半天是空空如也。部長要硬起來，不要讓別人一直講，別的單位說要減稅，都是減你們的稅，可是你們像二楞子一樣，不能這樣子。","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要經過協調以後才會同意。"],["賴委員士葆：後知後覺。"],["許部長虞哲：地方政府也要同意。謝謝。"],["主席：謝謝賴委員。","請余委員宛如發言。","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大陸的愛奇藝來台投資案遭投審會否決，否決的三個理由中，第一個是他們從事的是資訊業以外的服務，第二個理由是中國現在還未開放臺灣的數位內容進入，第三個是臺灣也還未開放中國的影音平台進來臺灣，所以遭到拒絕。今天處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修正案，其實就是要解決跨境電商落地及課稅的問題。我撇開愛奇藝的議題不談，先問一下許部長，據您所知，假設這個修正草案通過了，有哪一些跨境電商會落地被課稅？"],["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絕大部分的業者。我們在5個國稅局還有財政部辦了6場座談會，這些跨境電商都有派代表來，他們表示樂意在完成立法程序後配合辦理。正如同……"],["余委員宛如：有含淘寶嗎？","許部長虞哲：都包括在內。根據我們的資料，日本及韓國在修法以後，跨境電商在兩國登記的有5、60家。"],["余委員宛如：請問明年預計會課到多少稅？課稅的稅目有哪些？","許部長虞哲：我們有粗估，目前B2B大概有970幾億元，20%是屬於B2C的部分，剛開始大概有9億元左右，未來一定會慢慢增加，因為市場已經建立很明確的遊戲規則，或許很多……"],["余委員宛如：稅目有哪些？","許部長虞哲：有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後續或許有綜合所得稅。","余委員宛如：根據媒體報導，愛奇藝非常想來台合法登記，並被課稅。剛剛部長預估有9億元的稅收，請問跨境電商要落地的名單裡包不包含愛奇藝？","許部長虞哲：愛奇藝目前有透過代理人從事業務，事實上，他們都有繳稅。","余委員宛如：愛奇藝說要繳稅，如果他們來臺灣登記稅籍的話，我國會不會有額外的稅收？你們有沒有預估到這9億元裡面？","許部長虞哲：這部分目前已經有課稅了，或許會多一些。","余委員宛如：我很好奇，當初投審會審查這個案子的時候，說要會商財政部跟文化部，後者的意見很明確，就是這可能會衝擊我國本土文化跟影視音內容的發展，不知道財政部當初給的意見是什麼？","許部長虞哲：投審會審查時會牽涉到不同的部會，這個案子主要是關係到主管的文化部，他們有反對意見的話，投審會大概就不通過了。"],["余委員宛如：財政部的意見呢？","許部長虞哲：其他部門不准愛奇藝投資，但是目前他們有代理人，而且都有繳稅，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沒有反對的意思。","余委員宛如：你們沒有反對的意思，那我是不是可以講投審會擋了財政部的財路呢？","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因為現在他們就有在繳稅了，投審會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所以不准他們來台投資。","余委員宛如：我們發現愛奇藝有代理的公司，也一直在做……","許部長虞哲：對，有3家代理的公司。","余委員宛如：事實上，愛奇藝在台已經有實際營運的作為了，你們也收到稅了，他們今天想要登記多繳一點稅，我們修正營業稅法，也是基於要讓國內跟境外電商有公平競爭的稅賦基礎。我不懂這個邏輯是什麼，我們修正稅法就是希望把他們拉進來課稅，但是現在又把他們推出去，不收他們的稅，部長有沒有覺得這個邏輯很奇怪？"],["許部長虞哲：我們有收稅金。由於文化部本身有一些……","余委員宛如：我剛剛講的是額外的稅，經登記的公司原本就要繳稅，可是愛奇藝再來投資並進行登記，繳的是別的稅，這就是我們講的跨境電商落地要課的稅。","許部長虞哲：對，將來還是可以設籍課稅。","余委員宛如：還是可以設籍課稅，問題是不准他們來，等於是一邊修法，一邊將把要繳稅的跨境電商推出去，這個邏輯真的很矛盾。部長會根據這件事情再跟經濟部討論一下嗎？","許部長虞哲：當然可以溝通，不過目前並沒有影響到我們課稅，現在就在課稅，未來一樣也會課稅。","余委員宛如：如果愛奇藝投資並進行登記，會另外繳額外的稅，而且稅目是不同的，剛剛部長也說業者會繳。沒有關係，我們先看愛奇藝的網址，「www.ichiyi .com .tw」是現在愛奇藝的網址，雖然他們是以「藝悅傳媒」的名義，但是這個網站就是愛奇藝。藝悅傳媒在104年12月即已登記，他們已經在台灣經營廣告代理，早已在營運，剛剛部長也說有課到他們的稅。"],["許部長虞哲：對。","余委員宛如：再看這一張，網路上可以搜尋到這個網站，他們也在販售影音服務，一樣不落地、不繳稅、照營業。另外這個網站也是不落地、不繳稅、照營業。以上顯示的這六個網站都是我們在辦公室搜尋到的網站，他們一樣都在經營影音服務，可能也經營會員服務，但是他們統統沒有登記，卻照樣營業。請問部長是不是會去了解這些公司能不能來台灣設籍？","許部長虞哲：對，未來這個修法通過以後，我們鼓勵他們，也希望他們來台灣設籍課稅，而且當初我們召開座談會時，他們也表達很樂意配合國內的稅法。","余委員宛如：雖然部長這樣說，但是我們今天已經舉出很多案例，亦即稅法修改是一回事，但是我們無法對全部課到稅，就算我們把他們擋在外面，不讓他們來台，他們仍然可以在台灣實際營運。即使你說有些有課到稅，但是我相信剛剛這六家都沒有被課到稅。","我知道繳稅和公司的隱私有關，請問部長可不可以就你們手邊願意繳稅的公司資料提供給我們辦公室一份，其中包含家數、稅目和金額？","許部長虞哲：金額的提供可能有困難，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這不能單獨顯示……","余委員宛如：好，沒有關係，那麼請將家數、稅目和這幾年的繳稅狀況等相關資料提供我們一份，好嗎？","許部長虞哲：好，金額不顯示的資料可以提供。","余委員宛如：繼續請教部長，美國已經通過Digital 2 Dozen，這和301條款有點像，這個條款是未來美國的電商公司在美國國內將免稅，即使他們（如Apple或Amazon）去其他國家，譬如台灣等等，也統統都要免稅，美國將繼續推動這個部分，不管他們是否參加TPP，這都是他們未來推動的政策。請問部長，對此，財政部要如何因應？","許部長虞哲：目前世界各國對於營業稅都採消費地課稅原則，雖然未來美國可能會那樣處理，但是現在世界各國對於營業稅的課稅都採這個原則。","余委員宛如：目前是如此，但是不知未來會不會更改，因為Digital 2 Dozen已經在推動，兩年後就會開始影響全球各地，我現在是提醒部長要不要因應？"],["許部長虞哲：對、對、對……","余委員宛如：我很好奇，雖然部長說這些公司都是善意，都想合法，沒人想要違法，我們都可以理解，但是我剛剛舉出的六家公司，他們都沒有登記、沒有繳稅，對於這些，今天這個稅法通過之後，部長要如何處理？你們會不會罰他們？","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跨境電商是由買受人繳稅，所以他們本身不須繳稅。"],["余委員宛如：可是通過這個法就是希望他們來登記稅籍……","許部長虞哲：對，未來……","余委員宛如：未來如果有像剛剛舉出的那六家公司一樣，你們找到他們，他們卻不願意登記，這算不算違法？","許部長虞哲：對，這是違法。"],["余委員宛如：有沒有罰責？","許部長虞哲：假如我們掌握到金流，一樣要罰他。"],["余委員宛如：一樣要罰嘛！"],["許部長虞哲：一樣要罰。","余委員宛如：再回到Digital 2 Dozen的事情，剛剛我問到部長的因應態度；此外，現在我們要求境外電商要來台灣落地、課稅，基本上，這是希望以稅基平等的方式改善國內電商的發展環境，這是我們的用意，對不對？"],["許部長虞哲：是。","余委員宛如：請問部長，假設我們希望台灣的電商發展得更好，境外雲端服務的費用可否列為營業成本？"],["許部長虞哲：這沒有問題。"],["余委員宛如：這沒有問題嘛！"],["許部長虞哲：對。"],["余委員宛如：部長大概何時可以提出這個結果？一個月之後可以嗎？"],["許部長虞哲：目前應該就可以將之列為費用。","余委員宛如：可是現在就是有電子商務公司反映這不行啊！是不是請部長回去了解狀況？因為我們知道常常會有政策已經頒布，下面卻沒有遵行的情形。","許部長虞哲：好，關於個案部分，委員可以提供……","余委員宛如：好，我們再聯繫。另外，現在我們要求跨境電商來台落地、繳稅，請問這個稅收可不可以指定用於發展台灣的電子商務？","許部長虞哲：目前這個部分是統收統支，除非有像長照那樣指定用途，否則這可能無法如此處理，但是這畢竟取之於電子商務，而且有助於稅收，所以將來這個部分可不可以用於發展電子商務，不管是經濟部也好，行政院主計總處也好……"],["余委員宛如：這要由主計總處或經濟部提出嘛！"],["許部長虞哲：對。"],["余委員宛如：好。"],["許部長虞哲：我們會採鼓勵、支持的態度。","余委員宛如：感謝部長，我也會督促這兩個單位儘快向財政部提出，謝謝部長。"],["許部長虞哲：謝謝。"],["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您在這星期五要和金管會主委見面，雖然你們兩位同為閣員，近在咫尺，但是距離好像很遠。上星期我曾經問過金管會主委，現在經濟很不景氣，金融情勢也很差，你們兩位見面要談何事？他指出希望你們能透過一些稅制的改革，振興經濟情勢。因此大家很關心你們兩位要談何事？上星期金管會主委也答復，你們見面不是隨便見面，要好好準備題目。我想知道你們星期五要談何事，兩位不會只是喝咖啡純聊天，不會吧！不會僅是喝咖啡聊是非，不會嘛！照上星期金管會主委所說，他會好好準備和你談，我想知道你們星期五要談何事？"],["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初步會談到兩件事情，一個是當沖之事，另一個是股利課稅的問題。","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們要談這兩個議題，而其中之一是當沖；他還特別提到你是醫生，他是病患家屬，你是主導，藥方要由你開。因此你的責任重大，請問，對於當沖免稅，你是否贊成？","許部長虞哲：當沖的制度不是只有台灣才有，許多國家都有，這些國家實施當沖時，也課徵證交稅或類似印花稅性質的稅。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我們蒐集的資料可能很有限，所以希望他們能提供一些資料，有關其他國家實施當沖時，有沒有實施特別優惠的措施……","盧委員秀燕：今天金管會也有代表列席，你們好好聽聽部長的態度。請問，如果金管會提供不出其他國家有類似的制度，你就會反對嗎？","許部長虞哲：不是反對，這要審慎考量，當我們提出對策時，總要有支持的背景存在，對不對？我想金管會會審慎……","盧委員秀燕：金管會要聽清楚，如果當沖改為淨額課稅，不能免稅，就是金管會的責任，表示你們沒有好好蒐集資料。部長指出，如果別的國家沒有，這真要審慎考慮。通常官方說會審慎考慮，尤其是財政部長的話，這基本是偏向負面的意見。","另外，談到股利恢復全額扣抵一事，過去台灣總有案例。","許部長虞哲：對，有關股利課稅的問題，這牽涉到剛才委員說的兩稅合一問題，還有外資、內資課稅的問題，現在這確實不一致，還有綜合所得稅稅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等問題，這些都會一併納入考量。","盧委員秀燕：對於這個部分，你沒有說要審慎考量，你的意思是其一這有例可循，其二你們會綜合考量，所以這個部分的可行性比較大……","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當初預定我們在5月會提出草案。"],["盧委員秀燕：有關恢復全案扣抵的方向……","許部長虞哲：不是，是對於兩稅合一制度，我們進行檢討。"],["盧委員秀燕：是。"],["許部長虞哲：沒有說要恢復到全額扣抵……","盧委員秀燕：沒有恢復到全額扣抵，但是會整個檢討兩稅合一的制度？","許部長虞哲：對，另外還包括內資、外資要怎麼來課稅，因為現在這兩者是不一致的，而且有差別。","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們也會進一步談到，如何將蔡總統和林全院長所提到的內外資的課稅儘量拉到一致？","許部長虞哲：對，儘量一致。","盧委員秀燕：OK，這樣方向就很明確，你們星期五要談什麼，我大概就了解了。","其次，通常都是其他單位在開支票，如經濟部、內政部、金管會等等，財政部要負責買單；內政部最近又開了支票─為了推動都更，只要這個屋主的房子不移轉、不買賣，在自住期間房屋稅永久減半。請問部長贊成嗎？","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這是昨天內政部對行政院的專案報告內容，內政部目前還未提修法草案出來。因為都更以後，房屋稅確定會增加，自住的部分，房屋稅一定可以減免。","盧委員秀燕：因為你認為稅收會增加，所以有空間可以減免，聽部長的口氣好像是樂觀其成？內政部的口頭說明是要減半，但是你也可以用四分之一、三分之一或是百分十五的優惠等等。你現在還是對減半樂觀其成？","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現行房屋稅減半兩年，至於這兩年要延長多久，我想內政部會做考量，主要是讓自住者可以輕稅，對於這個方向，我們是支持的。","盧委員秀燕：總而言之，比較前兩個問題，你對這個議題是更樂觀其成？","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不只是財政部要同意，地方政府也要同意，因為這是地方稅。","盧委員秀燕：為了節能減碳，台灣要發展電動車產業，儘管業者投入很多的研發成本，但到目前為止，也不是很成功，因為它的成本真的太高了。過去三年，我們是採電動車免貨物稅的制度，因為馬上就要落日了，本席想問財政部是否還鼓勵這個政策？該優惠制度會不會再延長？","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屬於產業政策，要經濟部同意繼續推動才行。","盧委員秀燕：它同意的話，你們就樂意？","許部長虞哲：它若同意推動，我們會支持。"],["盧委員秀燕：謝謝你很具體的答復。","另外，和前面幾位委員所關心的一樣，本席對你們要對跨境電商課稅，表示樂觀其成，確實應該要這麼做，因為有課稅總比沒課稅要好。可是從剛剛幾位委員的詢答中，你也知道，要去課稅是有難度的。第一、它願不願意落籍？第二、它有沒有誠實申報？這些都很重要！所以本席今天有一個很重要的提案，要求業者要確實開立發票。","因為是職業婦女，我常上PC home買東西，它就要開發票給我。可是它若沒有在台灣設稅籍，我怎麼讓它開發票？一定要啊！因為你剛剛也說了，它若不來設籍，就要對它重罰。問題是，你怎麼知道它有沒有銷售行為？所以你就要告訴民眾，當初財政部設置統一發票的目的就是要全民當你們的查稅員，透過民眾索取發票可以兌獎的熱誠，來幫你們查，所以你們一定要好好利用這個制度，讓民眾養成向業者拿發票的習慣，就算是中200元也好。不僅如此，你們還要把中獎額度移到跨境電商這個部分，就像你們在電子發票的部分多開幾個獎項，鼓勵大家用電子發票，而非紙本發票。同樣的道理，為了鼓勵民眾向跨境電商索取發票，你也可以多開幾組獎項給它，剛開始這兩三年，如果你是從Line下載買東西或是從trivgo訂房等等，統統可以拿發票，而且中獎機會比買別的東西還高，如果有這個階段性的話，民眾就會積極索取，一旦他拿不到發票，他就會來向你們檢舉，你就會知道它來這裡做生意，為什麼沒有設籍，就可以對它開罰。否則的話，大家在線上交易來、交易去，你也查不到，誰有設籍、誰沒有設籍，你也搞不清楚。此其一。","第二、設籍之後，有沒有誠實申報，你也不清楚，雖然它有代理人制度，也不見得就會誠實申報；如果被抓到一次，就對它重罰，那麼全民都可以成為你的稅務人員。所以你們一定要善用開立統一發票這個制度，並階段性的將開獎的組數和大獎，放在跨境電商部分，要求業者確實開立發票，讓全民當你的徵稅員。部長對此是否贊不贊成？","許部長虞哲：大方向贊成，但是這些跨境電商雖然在很多國家都有辦理稅籍登記，他們都是開收據，沒有開發票。所以在這個部分，未來我們一定要給它一個輔導期間，因為它的整個制度要改變。","盧委員秀燕：要給它輔導期限，這個部分我認同，因為它的整個電子軟體都要重新設計，原來開的是收據，現在要改開發票，因為這是中華民國的稅法，這部分我贊成。但是本席剛剛也說了，你要給誘因，讓全民來做查稅員，這一點很重要。","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沒問題；跟委員報告，金流部分我們大概都能掌握到，就像最近的Uber，金流部分我們都能掌握到，他們也有誠實繳稅，沒有問題。現在要透過這個發票制度，我想是可以的，不過一定要有一個輔導期，因為當初在辦座談會的時候，他們說他們到其他國家都是開收據，他們一定會開收據，還沒有開發票。","盧委員秀燕：最後請教一個問題，你們最近幫新加坡運戰車，怎麼會運出問題來？運到香港時，竟然被查扣，香港方面說這個沒有過境或出口許可。這次運的是戰車不是一般貨品，政府在協助新加坡運這個東西時，沒有出口證明嗎？你們都沒有這樣的警覺性嗎？你們把新加坡的東西運到香港─中國大陸管轄範圍內，當然會出問題！"],["主席：請財政部關稅署廖署長說明。"],["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這些貨品有向我們高雄關申報出口。"],["盧委員秀燕：出口到哪裡？"],["廖署長超祥：出口到新加坡。"],["盧委員秀燕：中間經過香港轉運？"],["廖署長超祥：那是它運送的途徑。"],["盧委員秀燕：是新加坡自己的安排？你們沒意見？"],["廖署長超祥：這應該跟海關沒有關係。","盧委員秀燕：國防部幫他們代訓、代運武器，難道都沒有這方面的警覺？關務署發現國防部在運這些東西，也都沒有什麼概念嗎？","廖署長超祥：要如何運送是由出口人決定，今天是國防部來申報，由他們處理，我們沒辦法進入。","盧委員秀燕：政府是跨部會的，關務署在出口或報關方面是專業，國防部的專業是在國防方面，關務可能不是它的專業，所以未來政府應該要再加強。當然新加坡自己要負最大責任，它沒有妥善處理自己的東西，走這一條海運路線真的很奇怪，等於是羊入虎口。可是因為我們希望和新加坡保持高度情誼，所以我們從旁多予協助也是有必要的，我想這只是其中之一。雙方的往來、訓練及武器的運送，可能都還滿密切的，我們在這個部分還要繼續加強。"],["許部長虞哲：謝謝。"],["主席（余委員宛如代）：請王委員榮璋發言。","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盧委員剛剛的提問，本席想要進一步了解，即行政院日前在都更條例的研修這個部分，我們決議的方向是加強參與的意願，一定要讓民眾有相當足夠的意願，都更才能夠成功；另外就是財務可能性的提升；第三就是要強化專案的經營管理，其中也包括拉近公股行庫的參與、擴大賦稅的減免；同時還提到行政院力拼下個會期將行政院版送到立法院審議。本席也留意到代表財政部去開會的是蘇次長。"],["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到的如果是昨天的會議，是吳次長去參加。","王委員榮璋：可是報導指出蘇次長提出三個原則，包括第一、自住輕稅是大的原則方向，自住的部分稅負可予以減輕；第二、房地稅減免的時間要延長多久，還未定案。部長剛剛也說了，因為相關政策還沒有提出具體內容，這部分到底要延長多久，仍未定案。第三、這裡面涉及到地方財源，要跟地方政府討論。","許部長虞哲：對，因為蘇次長是財政部的發言人；不過昨天的會議是吳常務次長去參加的。","王委員榮璋：我們都知道，國家政策需要各部會合力去完成，而各個部會也有它的專業角色，未來對於這樣的政策方向，就財政部的立場，你們會以什麼樣的原則來看待？","許部長虞哲：基本上，財政部是租稅主管機關，其他各部會當然也會提出一些減稅、免稅的法案，通常我們都會協調。現在這個案子，還是在跟行政院報告而已……","王委員榮璋：本席要請教的是，就財政部長的專業，未來在這個部分會用什麼樣的標準來看待內政部所提出來的規劃內容？總的來看，這部分會不會有稅損？對稅損的承受度可以到多少？還有，在您過去的經驗裡面，這整個部分是會增加的？有沒有這樣的可能？","許部長虞哲：因為都更之後，房屋現值會提高，房屋稅一定會增加，但是……","王委員榮璋：如果我們減下去的話，能夠減到什麼樣的程度？全免？","許部長虞哲：不可能！現行房屋稅的規定是減半兩年，未來要延長到多久……"],["王委員榮璋：就是減半到多久。"],["許部長虞哲：對。目前因為內政部也還沒有提出草案……","王委員榮璋：減免的結果，如果稅收不增不減，我們可以接受嗎？","許部長虞哲：我們一定接受，不增不減的話，我想地方政府也不會反對。","王委員榮璋：原本這個部分一定增加，但是減免之後，我們預期要增加？還是我們可以承受多少百分比的稅損？","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很難評估，基本上，我們當然希望不要有稅損。不過，一個政策推動之後，通常都會有稅損，所以我們一定做稅式支出評估，評估結果如果是正數的話，我們也很樂意來支持。","王委員榮璋：我大概了解部長的意思，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部長認為在租稅優惠上，不論它的減幅多少，或是它優惠的期限，應不應該定期檢討？還是從此以後就一致？","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一定要定期檢討，根據現行的稅捐稽徵法或是未來的納稅人保護法，一定要有個期間。","王委員榮璋：您覺得多久的檢討期間是合理的？這部分也牽涉到參與者的期待和他的想像。至少它是要有期限的，期限到了之後，它可能是會有變化的，這部分在政策訂定之前，就要讓有意願參與都更的民眾了解。","許部長虞哲：對，因為都更之後對當事人也是很有利的，可以不用再爬四、五樓的公寓樓梯，會比較方便一點，當然他的負擔也會增加。我們希望把房屋稅不利的因素消除掉一些，但也不可能全部免掉，尤其房屋稅屬於地方稅。","王委員榮璋：對於這樣子的優免，部長認為檢討時間大概要設在什麼樣的時間？","許部長虞哲：基本上，三年、五年總要檢討一下。"],["王委員榮璋：然後來看一看實施的成效與我們當初的預期有沒有差別？裡面有沒有問題？","許部長虞哲：對，譬如誘因夠不夠？誘因不夠的話，或許還要再加強，也不一定。","王委員榮璋：其次，有關跨境電商的課稅問題，在部長的報告及詢答裡面，也都提到這些境外電商願意支持配合。"],["許部長虞哲：他們有意願要配合。","王委員榮璋：我想他們也很難說不要，因為他們在其他各國也是如此執行，但是他講OK，是不是後面就真的OK，就會誠實申報、誠實繳稅？我想，我們也不至於天真的這樣相信。","許部長虞哲：當然啦！不過從日本、韓國的案例來看，因為韓國、日本都比我們早實施稅籍課稅……","王委員榮璋：請問部長，因為這是一個新的稅源，今天如果這個法案通過了，在未來或是現在，財政部已經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工作？","許部長虞哲：第一、我們的平台一定要先建立，就跨境電商來說，透過平台就可以交易，所以他們也不需要很多人在這邊，他們希望愈簡單愈好。因此就讓它的手續儘量簡便為原則，我們也比照其他國家設一個平台，無論是設籍課稅的、設籍登記的或是申報繳納的，都讓它儘量簡便；但基本上，是要我們可以掌握到稅源。","王委員榮璋：在這裡面，我們就是要方便他；但若他不依法繳稅，甚至不設籍也不繳稅的話，我們會有什麼樣的作為？","許部長虞哲：我們後續會有一套處理做法，假設他在這邊有代理人，我們就找代理人……"],["王委員榮璋：我們準備好了嗎？"],["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有。","王委員榮璋：剛剛部長講了，這裡面有包括營業稅，這是第一個，還有營所稅跟個人綜所稅。","許部長虞哲：對，等於是相對人的綜所稅。","王委員榮璋：對，也就是這裡面無論我們有無掌握到，或者是未來會要求電商方面，我們有什麼樣的手段跟作為，部長，你覺得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了嗎？","許部長虞哲：當然，就算現在準備好了，將來也是要不斷的宣導，因為我們希望未來不是只有來參加我們座談會的這些代表能夠主動來登記，我們希望未來在我們多加的宣導後，我們可以有一個平台來讓這些跨境電商能夠很簡單的來這裡辦理登記，然後來繳稅。","王委員榮璋：部長，我想徵稅部分你比本席更清楚，棒子跟胡蘿蔔都要一起用。","許部長虞哲：是，我們也有一些罰則。","王委員榮璋：是，但是我們還是要有一些作為嘛！"],["許部長虞哲：對。","王委員榮璋：即便它不情願、不願意誠實的繳稅，但是如果我們有準備好的話，就算它不誠實、不依法來繳稅，我們也可以有一些具體的作為，而且這些作為是具體可行的，你有把握我們在這上面都已經做好準備了？","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目前日本跟韓國也只有五、六十家去登記而已，所以這個家數很少，不是很廣泛的納稅人。"],["王委員榮璋：所以我們現有的人力跟設備是足以來完成的？","許部長虞哲：沒有問題，因為立法通過後，當然，執法跟平台的建立也都需要一段時間，所以我們希望明年的5、6、7月可以上路。","王委員榮璋：好，謝謝！部長，我想委員都非常的支持這個法案，希望這個法案能夠通過、能夠執行，我們也希望部裡面在落實的部分不要讓大家失望。","許部長虞哲：好，謝謝，謝謝委員。"],["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本上今天這個提案的爭議性不大，也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我還是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法案通過之後，你們要如何去稽查？"],["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就是涉及課稅，所以我們會讓他們自己來登記，他們也可以請代理人來登記，這2個方法都可以。他們登記以後，最重要的是我們可以掌握到他們的金流，掌握到金流後，我們才可以知道要開多少的稅。以目前來講，雖然這個法律還沒有通過，不過有一些跨境電商……"],["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還是要透過銀行局這裡？"],["許部長虞哲：當然。","費委員鴻泰：有的金流是可以掌握的，但是有的人用的銀行帳戶，我舉個例子，他是用他在香港、新加坡所開立的帳號，這樣你們要如何來稽查？","許部長虞哲：第一個，這部分有很多都是透過信用卡來交易，就像Uber，我們就可以充份的掌握到，因為他們都是透過司機來刷卡，因為司機本身……","費委員鴻泰：不是，Uber的刷卡都是到荷蘭，如果這個信用卡最後的清算是在臺灣，那當然就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它最後的清算不是在臺灣的話要怎麼辦？"],["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國內的這些人他們的信用卡……","費委員鴻泰：這就是我要請教你的，這個你們要如何來稽查？","許部長虞哲：我們會透過信用卡中心那邊來調資料，目前我們國稅局……","費委員鴻泰：不是，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可不可以這樣子講，就是你們能夠查到多少算多少，是不是這個意思？","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會積極的去查。","費委員鴻泰：不是，我跟你講，如果他的信用卡是國外的信用卡，那你要怎麼辦？","許部長虞哲：不是，信用卡的部分除非他的信用卡是國外的信用卡。","費委員鴻泰：對啊！我講的就是國外的信用卡，那這你要怎麼辦？","許部長虞哲：我只能這樣子講，國人絕大部分都是用國內的信用卡。","費委員鴻泰：我的意思就是要問你們的稽查方法，如果他是用國外的信用卡，你說這部分你們查不到就對了，是不是這個意思？","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比較難查核，不過我們會想辦法去了解。","費委員鴻泰：你有什麼辦法呢？我本來是不想問的，既然你說你們會想辦法。","許部長虞哲：我們會透過我們的金融機構來了解，或者是金管會。","費委員鴻泰：他們的信用卡付錢的銀行是在香港、新加坡，你可以查得到？","許部長虞哲：不是查得到，第一、這些跨境電商……","費委員鴻泰：好，既然你說你可以查得到，那我就要請教，你預估一年可以收到多少稅？","許部長虞哲：我們預估剛開始可能有9億元的稅收，但是未來假如……","費委員鴻泰：為什麼你說一開始只能收到9億元？如果你都可以稽查得很好，那為什麼只有9億元的稅收？","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現行B2B的部分大概有975億元，稅收大概是四十幾億元，但我們估計B2C的部分應該會少很多，以20%來估算的話。"],["費委員鴻泰：所以你這只是預估？","許部長虞哲：對，這只是預估而已，因為這個目前還沒有課稅，因為都是逆向課稅。"],["費委員鴻泰：你們有沒有透過銀行去大概查一下？有沒有？","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是逆向課稅，所以目前這個稅源是沒有的。","費委員鴻泰：好，如果都被你查到了，那5%的營業稅應該是要由消費者來付，是不是？","許部長虞哲：不是，應該是說要由消費者來負擔，但是實際上的繳稅人、納稅義務人還是營業人。","費委員鴻泰：那我再請教一下，現在有很多人都是用Line、FB去買一些東西，像前一陣子流行的Pokemon，也是有人上網去買武器，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費委員鴻泰：這最後會不會變成要由消費者再額外來承擔這個營業稅？"],["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費委員鴻泰：這個不會是你講的，我只是把各種可能都說出來，到時候這些境外的廠商就把售價提高就好了。","許部長虞哲：沒有，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的平台有國內的平台跟境外的平台，他們的訂價現在都是一樣的，當然未來還是要看消費者，因為營業稅能不能轉嫁要看供需。","費委員鴻泰：不是，我講這些問題只是要提醒你，請你要去思考這些問題。","許部長虞哲：我曉得，我們會的，謝謝。","費委員鴻泰：剛才有好幾位委員都問到，今天是禮拜三，後天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要約你聊聊，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費委員鴻泰：那是在哪裡聊？"],["許部長虞哲：在財政部。","費委員鴻泰：那是你約他，還是他約你？"],["許部長虞哲：他約我的。","費委員鴻泰：那他找你是要幹嗎？第一個，他說為了要提振股市，針對兩稅合一，現在股利扣抵是減半，然後就是變成不要扣了，對不對？就是兩稅合一不要再走下去了，還有單一稅率。請問他要取消這2個稅或是這2個稅的優惠只是針對股市？","許部長虞哲：從他的立場來講，當然是要以股市為主，但是我們財政部要考慮得更廣。","費委員鴻泰：這就是我要問你的，你們可不可以考慮只針對股市呢？"],["許部長虞哲：我們不只針對股市。","費委員鴻泰：你們要就針對全部嘛！就是要有一致性，因為這樣才公平。","許部長虞哲：對，因為這個牽涉到綜合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應該要多少。","費委員鴻泰：這個如果不公平的話，到時候又要有人去拜訪你，這樣拜訪你的人會很多，你光是買咖啡的錢就要先準備好。","許部長虞哲：沒有，從金管會的立場，他們當然只考慮資本市場而已。","費委員鴻泰：我再請問一下，如果只針對股市的股利這個角度來下手的話，會牽涉到2個問題，第一個是公平性的問題，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費委員鴻泰：第二個，這會不會加重貧富的懸殊？","許部長虞哲：是，這個我們一定會考量。","費委員鴻泰：因為到時候變成capital game，等於你們就是完全棄守了，對不對？因為capital game裡面有金融面，還有土地交易的東西，因此應該要思考它的公平性。","許部長虞哲：我們一定會，股市、資本市場只是我們的考慮因素之一，我們還要考慮到整個稅制的問題。","費委員鴻泰：好，我再請教你一個問題，李主委說，當然他是為了股市的量能，他說：他不是醫生，他只是病人的家屬。意思就是說你們是醫生，是不是這個意思？","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假如這裡面有牽涉到租稅部分，當然我們是主管機關，這沒有錯，但是……","費委員鴻泰：你們是醫生嘛！那我請教一下，當病人或是病人的家屬要醫生開這個藥方，我請問你，你覺得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們可能還需要再跟他溝通。","費委員鴻泰：你是醫生，開玩笑，醫生要有權威性。","許部長虞哲：對，當然，租稅……"],["費委員鴻泰：否則你就是蒙古郎中。","許部長虞哲：不是，我們是租稅的主管機關，我們要盡我們的責任。"],["費委員鴻泰：你是借牌的假醫生還是真醫生？","許部長虞哲：假如是醫生，一定要有牌照。","費委員鴻泰：你要開藥，就一定要藥到病除，不能藥到命除。","許部長虞哲：對，這個我們會考慮，因為這部分……","費委員鴻泰：所以我才要請教你，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對股市的量能是不是一個好藥方？"],["許部長虞哲：當沖這部分……","費委員鴻泰：我這是非常中立性的問題，對不對？","許部長虞哲：是，我曉得。","費委員鴻泰：我並沒有說要反對或是支持，我沒有表示我的立場，我只是要請教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許部長虞哲：對，當沖這部分很多國家都有。","費委員鴻泰：不是，他主要是要問你單一稅率和股利扣抵問題。","許部長虞哲：不是，他有2個主題，一個是當沖，一個是有關股利課稅的問題，他有2個題目。","費委員鴻泰：好，那你覺得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我問了半天，你怎麼吞吞吐吐的。","許部長虞哲：沒有，跟委員報告，我想這部分還是大家當面交換一下意見會比較好一點。"],["費委員鴻泰：他是希望股市的量能能夠出來。","許部長虞哲：對，他的用意當然是很好的。","費委員鴻泰：如果這是一個好藥方，那股市的量能就會出來，至於你們的稅損是多少，那又是另外一件事情，所以請問為了股市的量能，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許部長虞哲：當沖這部分是不是要給予另外的優惠？這個我們真的要考量其他國家到底是怎麼採行的，這個要參考一下。","費委員鴻泰：怎麼我問了你半天，你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好藥方，你為什麼不願意回答「是」或「不是」呢？","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現在我們還沒有見面，等到我們見完面之後，我要看他真正的態度是怎麼樣。"],["費委員鴻泰：他還沒有跟你見面就已經告訴你他要跟你談什麼了。","許部長虞哲：有，就是當沖。","費委員鴻泰：就針對他要跟你談的這個東西，你覺得它是不是一個好藥方？這不是很簡單的事嘛！","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當沖方面，主管機關的立場會比我們更清楚，不過到底要不要給予當沖優惠，那是另外一個問題。","費委員鴻泰：當沖其實沒有影響到國外，這個比較單純，你要的稅率則是一個大問題。"],["許部長虞哲：對。","費委員鴻泰：當然，我是希望能夠朝這個方向來做，否則這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才要問你，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你這樣子吞吞吐吐代表的是，我這樣子幫你解讀好了，如果這是一個好藥方，你早就講：是的。但就是因為你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好藥方，所以才會吞吞吐吐的，是不是這個意思？"],["許部長虞哲：這部分要審慎考量一下。","費委員鴻泰：好，了解。"],["許部長虞哲：股利的部分我就比較清楚了。","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李瑞倉拿的這個你覺得不是一個好藥方，就是這個意思了，好不好？","許部長虞哲：股利部分我們會慎重來考量一下，謝謝。","主席（王委員榮璋）：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發言結束後休息10分鐘。","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我今天質詢之前，我還是要做一下選民服務，針對民眾所關心的主題，就是興航事件銀行團的債權部分現在是怎麼處置的？這個有滿多人關心的，可不可以把現在的進度很簡要的說明一下。"],["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公股銀行的部分，曝險的部分大概有75億元左右，其中有擔保的部分將近有八成，這些有擔保的債權都有不動產或是飛機做為擔保。","邱委員泰源：是，所以現在大概就是這個樣子？","許部長虞哲：對，因為現在這些聯貸銀行也好、次貸銀行也好，其實他們……","邱委員泰源：我現在給你機會跟民眾說明，所以你要說明清楚一點。","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聯貸銀行跟次貸銀行等這些公股銀行也有跟復興航空公司的董事長交換過意見。","邱委員泰源：好，謝謝。","現在進入我的詢答，部長站在這邊那麼久，實在是令人覺得身體很健康，但是聽說前一陣子曾經住院調整過，現在看起來是已經完全康復了。","許部長虞哲：對，謝謝。","邱委員泰源：我想我今天要談的這個主題部長應該也是感同身受，請教部長，如果現在民眾去做健康檢查，檢查的費用能不能免稅？","許部長虞哲：我們的列舉扣除是醫藥費的扣除，所以這個檢查如果是跟後面的醫療有關係，當然就可以當作列舉扣除額，但假如純粹是健康檢查的話，這部分目前還是不行的。","邱委員泰源：是的，那請教署長一下，你們每年大概都有1萬4,000元的健康檢查費用，你每年有沒有去把它使用掉？不好意思，這是比較私人的問題，但大家可以分享一下。"],["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的公務預算裡面是有針對機關首長的健康檢查編列健康檢查的補助費用，這個部分每年是1萬4,000元，以我本人來講，我是有去使用這個費用，但是這1萬4,000元補助給我們之後，還是要列入我們的薪資所得來課稅。","邱委員泰源：是，那會不會因為要列入薪資所得，所以有些員工就寧可不要？就是不要檢查，也不要被課稅，而且檢查又很麻煩。","李署長慶華：報告委員，據我們了解，除了我們首長的部分，包含我們同仁也是每2年就會有一個補助，據我們所觀察，其實大部分的同仁都會去使用這個補助。","邱委員泰源：我想健康檢查是可以減少很多醫療費用的支出，譬如照大腸鏡就可以把一個息肉拿掉，只要花幾千塊錢就可以避免將來要花幾十萬元去做化療、手術，還有很多個人身心、家庭的傷害，所以為什麼我們不用稅法的方式來鼓勵大家做健康檢查？這樣也可以減少我們國家財政的支出，不曉得部長跟署長能不能考慮一下？","許部長虞哲：我想邱委員是這方面的專家、專業，所以委員很清楚，當然能夠先預防是很好的，現在主要是我們稅法上的列舉扣除額一定要是醫藥費才可以扣除……","邱委員泰源：部長，可不可以把它修改成可以列在列舉扣除額裡面？就是看要怎麼樣來鼓勵？","許部長虞哲：對，健康檢查是很重要沒有錯，但是我們也考慮到，目前80%的納稅義務人都是用標準扣除額，因為他們認為標準扣除額的額度滿高的，所以他們就不用列舉扣除額，而且列舉還要給付單據，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很麻煩。"],["邱委員泰源：所以有80%的納稅義務人都是用標準扣除額。","許部長虞哲：對，大概只有中高所得的人才會用列舉扣除額。","邱委員泰源：基本上，如果可以將它納入列舉扣除額的話，就有宣示性的意義來鼓勵全國國民能夠多做健康檢查，相信這是可以創造三贏的局面，如果部長覺得這只有20%的人會受益，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把它列入特別扣除額？這樣就可以全民受益。","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有錢人做健康檢查不是三、五萬元而已，他們是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的，那這樣子公不公平？這個當然也要考量。","邱委員泰源：部長，如果那個特別扣除額可以設定以5,000元為限，這樣就可以造福到很多的人，因為不是每人每一年都要照大腸鏡，他們可以今年做這個，明年做那個，我想這會讓我們國民的身體健康得到很大的改善，健保的壓力也會減少很多。我們估計過，如果特別扣除額以5,000元為限的話，大概會減少50億元的稅收，可是部長要知道一件事情，在醫療費用的點值方面，比如說現在醫界做1塊錢，卻只拿到0.9塊錢，這中間的差距就已經500億元了，健保根本沒有錢可以支付，只能讓醫界自己吞下去。像這部分就已經500億元了，而你減少的稅收才50億元，足見其間創造的利益可能很大，其實這不僅是醫界的痛，個人認為也是國安問題，因為總有一天醫界會承受不了，畢竟有哪個企業可以一再承受虧損10%的利潤？所以醫界都是硬撐著在照顧民眾嘛！今天社會各界如果無法體認這點，可能有一天真的會變成國安問題，到時一旦所有醫療人員都說要退出健保，那該怎麼辦？身為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應該創造讓國家三贏的局面，因此，本席這個建議，懇請財政部及賦稅署納入考量，尤其未來長照保險開始實施之後，也會吸納其他健康檢查的預算，倘若政府沒有拿出鼓勵措施，我們的預防醫學勢必受到影響。這是很重要的問題，部長願不願意帶回研究？","許部長虞哲：第一，有關扣除額的調整，一定要通盤考量；第二，其他國家對於健康檢查的費用是不是列入扣除額，這點我們一定會納入研究，但我們要先蒐集其他國家的制度範例……","邱委員泰源：因為這點攸關我們的未來，可不可以在1個月之內提出你們的看法？","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在1個月之內先蒐集其他國家的制度範例，大概了解一下方向，好不好？"],["邱委員泰源：好。","接著再請大家看投影片。今天有一則新聞是，我們常常提到醫界可能有詐領健保的現象，其實單單2015年，健保署應該給付醫界的總核付點數為5,811億點，結果實際給付金額才5,356億元，少了455億元，占0.8%，等於打了9.2折。當然，這是目前整個國家的財政困難使然，也不能怪健保署；不過，我們也要檢討，相關機關有時會放消息說醫界涉及違規，其實仔細看起來，都跟欺騙無關，只是程序上未符規定，所以這部分，希望財政部賦稅署、國稅局等單位能夠了解，醫師如此辛苦的照顧全國民眾的健康，但並沒有太多收入，大家對此要多多體諒。","請看下一張。還有一個問題可說是雪上加霜，那就是不論主計總處、衛福部所屬機關或是台北市、高雄市政府，都嚴重積欠健保費，對此我們會要求相關單位說明進度；但希望財政單位、賦稅單位亦能創造出一個三贏的方式，包括課稅的方式、減稅的方式，而且要兼顧到國人健康，這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謝謝。","許部長虞哲：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施委員義芳發言。","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跨境電商營業稅的部分，對於這個議題，我想很多委員都會支持，因為政府就是應該做一些比較正面的事情。部長以為如何？"],["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確實如此，而且要配合國際趨勢，原本很多國家都跟我們一樣採逆向課稅，但後來有些國家慢慢修法……","施委員義芳：這樣很好，希望在刺激股市方面，也能在適度的時間放出一些利多。"],["許部長虞哲：是。","施委員義芳：現在本席想和部長探討的是台灣Uber的問題，我要講的不是它合法與否，而是有關稅收這部分。","請看投影片。Uber是一個荷蘭商，以我們的消費者為例，如果搭乘Uber以100元為單位，那麼整個金流的方式是，司機的勞務費收取80元，然後給台灣宇博8.6元的服務費，這個服務費包括行銷、招募司機、教育訓練、驗車及文件審查等等，所以消費者是透過APP或信用卡來支付費用。對於這樣的架構，部長認為對嗎？","許部長虞哲：就我了解，大概是這樣。"],["施委員義芳：台灣宇博是在什麼時候成立的？","許部長虞哲：其實Uber在荷蘭有兩家公司，一個是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另一個是荷蘭商Uber B.V.，而台灣宇博是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的子公司。"],["施委員義芳：成立時間呢？"],["許部長虞哲：台灣宇博是在102年7月登記設立。"],["施委員義芳：所以已經成立了3年多？"],["許部長虞哲：是。","施委員義芳：以金流的流程來看，是消費者流向荷蘭公司，再由荷蘭公司去做分配嗎？"],["許部長虞哲：對。","施委員義芳：好，那我們來看一下應該繳稅的模式。從這張圖裡面可以看到，目前的情形是，荷蘭商是分配到11.4%，台灣宇博則是收取8.6%的服務費。請問過去3年來，它的繳稅狀況如何？","許部長虞哲：目前台灣宇博是針對它所收取的8.6%這部分來繳營業稅及營所稅；但因它負責這邊的司機招募、營運等等，所以交通部認定它是屬於交通運輸業，也因此，我們就依照交通部的認定標準來對它課稅。"],["施委員義芳：那針對司機的部分呢？","許部長虞哲：針對司機的部分，目前我們也有掌握一些資料，但因司機比較分散，而且所得其實都不高……","施委員義芳：我想最主要的就是司機名冊，財政部在這方面有沒有掌握？","許部長虞哲：有，目前我們臺北國稅局都有掌握到。"],["施委員義芳：全體司機都有掌握到？還是只有掌握百分之幾而已？","許部長虞哲：交通部通報給我們的，我們都有掌握到。"],["施委員義芳：是從交通部那邊……"],["許部長虞哲：對。"],["施委員義芳：交通部有沒有lost之類的情形？","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Uber的營運模式跟現行買受人繳稅的那種逆向課稅方式有點落差，所以我們較難掌握；但未來跨境電商的部分立法通過以後，到時荷蘭商Uber B.V . 必須辦理稅籍登記，那我們就可以掌握到了。","施委員義芳：其實交通部提供給你們的名冊也不一定精準，就像最近他在處理興航一樣，結果也不是令人十分滿意，所以本席對他的能力有點質疑。依個人來看，財政部應該研擬如何掌握Uber司機的名冊，這樣可以嗎？.","許部長虞哲：也可以啦！但據我們所掌握的資料顯示，司機的所得並沒有很高，所以目前來講，如果我們花費那麼多成本去蒐集名冊，最後也可能是課不到什麼稅。","施委員義芳：OK，這點本席可以接受；不過，總是積少成多啦！"],["許部長虞哲：對啦！我們還是會儘量去……","施委員義芳：當你達到一定數量時，就會積少成多。","許部長虞哲：目前以交通部的認定標準來看，它是違規的；但合法化以後，整個情形就會不一樣，因為到時它就是安全的，畢竟現在還是有一些不安全的案例發生嘛！","施委員義芳：財政部是因為交通部認定台灣宇博是一個實質的經營者，所以才發單補稅及罰款，對不對？"],["許部長虞哲：對。","施委員義芳：當然，我們認為政府追稅是對的，欠稅者也一定要繳，但問題是之前3年，宇博是用自己收取的服務費來申報，後來經過交通部認定它是屬於交通運輸業，那未來財政部要如何去追這筆罰款跟補稅的部分？","許部長虞哲：台灣宇博目前是納稅義務人，所以我們發單之後，它也有行政救濟權利，如果它沒有提起行政救濟，經確定之後，我們就會執行。","施委員義芳：一定要確實執行，因為這筆稅一定要追回。"],["許部長虞哲：會的。","施委員義芳：另外，台灣宇博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元，如果它像興航一樣，召開臨時董事會就說要解散，那麼這筆帳要找誰要？","許部長虞哲：以現在來看，要追稅當然有一定的程序，因為Uber的母公司在國外，台灣的資本額很少，可以抵充的部分非常有限，因此，我們必須透過外交部把稅單送達國外母公司，然後我們這邊就強制執行，包括信用卡付款的部分，我們也會透過行政執行署予以扣押。","施委員義芳：如果台灣宇博宣布倒閉，那Uber還會不會存在？","許部長虞哲：我想它會認為這塊市場還是有存在價值。其實它不止做交通運輸，現在還跟餐廳合作，業務量一直在增加，所以我想它必須先配合交通部的相關法規；至於財政部這部分，未來跨境電商立法通過以後，它只要辦理稅籍登記，課稅就會比較合理一點。","施委員義芳：我再問一次，如果台灣宇博宣布倒閉，台灣的Uber還是會存在嗎？"],["許部長虞哲：因為有這個市場在啦！","施委員義芳：那本席要提醒部長，它的資本額太少了，只有100萬元，而且這裡面它的資產也太少了，所以針對這部分要如何追稅、補稅，你們要做好風險管控。"],["許部長虞哲：是。","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本席要針對修法的部分提出幾個問題。今天我們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增設所謂的會計師事務所，這個模式對吧？","許部長虞哲：有關這部分，我想代理人不僅是會計師啦！任何在國內有固定行所的人也都可以。"],["施委員義芳：那目前鎖定的跨境電商大概有多少家數？","許部長虞哲：我們當初舉辦6場座談會時，這些廠商都有透過比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與會跟我們交換意見，其實他們也很樂意將來修法通過以後辦理稅籍登記。"],["施委員義芳：本席是指目前財政部鎖定的跨境電商到底有多少家？","許部長虞哲：大概有10幾家。以日本、韓國來看，他們在立法通過以後，跨境電商登記了5、60家，所以我們希望這個業務合法化之後，跨境電商能夠繼續前來台灣。","施委員義芳：另外，由於目前相關資料都是在國外，所以報稅時會由國外的這些公司來申報，那我們要如何把真實的報稅資料反映出來？","許部長虞哲：這部分的金流絕大多數是在國內，所以我們比較能夠掌握；至於營所稅，因為有些成本費用可能在國外，因此，我們未來會針對這些公司按照一個標準來設定，這樣比較合理。","施委員義芳：最後，本席建議部長，應該要求全面開立電子發票，這是未來要……","許部長虞哲：對，未來可能會有一段輔導時間，因為這些跨境電商在世界各地做生意，都有開立收據，所以我們會以一段時間來進行輔導，希望他們能夠配合開立電子發票。","施委員義芳：好，加油！"],["許部長虞哲：謝謝。"],["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租稅公平與保障稅基的原則，我認為這次修法誠有必要，但是因為電子商務的特性就是沒有具體店面，也沒有登記的處居所，所以財政部打算在網路上建立一個跨境電商平台，讓境外提供電子勞務的業者辦理稅籍登記、申報以及繳稅。請教部長，這個平台預計什麼時候可以測試完成？"],["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已在規劃，但要等立法通過，所以我們希望在明年4月底之前完成規劃。","陳賴委員素美：以修正條文來看，境外電商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申請稅籍登記，也就是採行業者主動登記制；反過來說，如果業者不設立稅籍，那就無法課徵營業稅，所以我們是否應先輔導大型廠商來產生領頭效果？對此部長有何看法？","許部長虞哲：我完全贊同委員的看法。其實我們舉辦座談會時，這些比較大型的跨境電商都願意配合，就像日本、韓國一樣，他們在修法之後，大概有5、60家的跨境電商到他們那裡辦理稅籍登記。","陳賴委員素美：如果有業者不登記稅籍，財政部要如何因應？","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不希望有這種狀況發生，萬一發生，我們所花費的人力、物力就會比較多一點，因為沒有登記稅籍，卻真的有來這裡銷售勞務，那我們就要先掌握金流，之後再透過外交部把我們發出的稅單送達國外母公司……","陳賴委員素美：意思是說，屆時我們執法的難度跟成本……"],["許部長虞哲：會比較高一點。"],["陳賴委員素美：那財政部針對這部分有做過評估嗎？","許部長虞哲：我們舉行座談會時，這些跨境電商都表示願意配合，甚至在座談會之後，他們也一直跟賦稅署取得連繫，看看要怎麼來配合這件事，所以未來我們一定要不斷宣導，等立法通過以後，包括子法規……","陳賴委員素美：照你這樣講，目前針對執法的難度跟成本，你們還沒有做過評估？","許部長虞哲：我們是有評估，只不過我們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啦！","陳賴委員素美：如果有做評估，請將相關資料送交本委員會參考。"],["許部長虞哲：好。","陳賴委員素美：另外，請問跨境電商的電子勞務銷售需不需要開立發票？統一發票編號的取得有沒有流程上的困難？","許部長虞哲：我們在舉行座談會時，這些跨境電商除了表示願意設籍課稅外，同時也說他們在世界各地做生意，提供勞務收取費用後也都有開立收據。不過，因為未來整個平台的設計一定要配合我們的電子發票系統，所以我們可能需要一段輔導的時間來要求他們開立電子發票，也就是不要開立紙本發票，畢竟他們本身的電子實作能力較強……","陳賴委員素美：其實目前電子發票單項的銷售金額可能不太高，就以Line的貼圖為例，如果開立實體發票，成本會相對提高；而開立電子發票，則會面臨消費者載具不夠普及的困境。因此，針對開立發票這個問題，財政部有何因應之道？","許部長虞哲：未來針對這部分，我們也會設立類似稅籍登記的繳稅平台，而且都是以英文說明，俾讓跨境電商很容易的可以進入我們這個平台來做轉換……"],["陳賴委員素美：好。","再者，我想請教，買受人也就是最終的消費者，要自行繳納營業稅，而且享有3,000元的免稅門檻，所以電子勞務的稅收，在實務上是微乎其微。那在修法之後，根據我們目前交易的情形，財政部有沒有辦法預估稅收金額大概是多少？","許部長虞哲：這個並不容易估計，但我們粗估，目前B2B的電子商務部分，大概有945億元的銷售額，換算成營業稅，大概是40幾億元，所以以20%估計，應該會有9億元的稅收。"],["陳賴委員素美：這部分要加快腳步啦！","許部長虞哲：會的，我們希望立法通過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子法規平台設計，能夠在明年5月施行。","陳賴委員素美：另外，前面已有多位委員提及，Uber前天花錢在媒體刊登廣告，表達不想在台灣被罰款的意思。當然，我們知道，Uber已在台設立宇博公司，屬於已落地的電商，相關稅制與國內業者應該相同；但宇博自認是資訊服務業，因此只根據服務佣金來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不過，現在交通部認定宇博是提供叫車服務，所以必須依照乘客所付車資繳納5%的營業稅。據我所知，財政部國稅局目前已針對宇博開出稅單及罰款，第1張稅單是從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的營業稅漏稅款，必須補稅900萬元，並加罰1.5倍，亦即連補帶罰是2,300萬元；第2張稅單是從2015年9月到現在的漏稅款，必須補稅4,500萬元，且同樣加罰1.5倍，亦即連補帶罰是1億2,000多萬元。如果把這2張稅單加起來，金額高達1億3,500萬元。請問部長，他們繳納了嗎？","許部長虞哲：目前還沒有，因為它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啦！","陳賴委員素美：誠如部長所言，它可以提起行政救濟；但是依照營業稅法第五十條規定，只要超過30天，是不是可以勒令停業？","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它欠稅還沒有確定，還要經過行政救濟的程序，如果它提起行政救濟，經確定欠稅以後不繳，才有這個問題。"],["陳賴委員素美：那要多久才能確定？","許部長虞哲：主要是看提起行政救濟的時間最後什麼時候確定，等到確定以後，欠稅也要達到一定金額，我們才能勒令停業。"],["陳賴委員素美：這個金額已經很大了耶！","許部長虞哲：不是，因為它還要提起行政救濟，所以這個案子還沒有確定。","陳賴委員素美：針對這部分，我看到財政部在媒體上表示：「現階段認定Uber叫車服務的提供與使用，都是在我國境內，所以屬於營業課稅的範圍，必須繳納5%的營業稅；課稅資料已經掌握，將對台灣宇博公司發出稅單。」同時財政部還指出：「過去與台灣宇博公司溝通的時候，對方表達願意繳稅。」據此本席要請教部長，你會不會覺得財政部已經淪為企業的傳聲筒？財政部竟然出面在媒體上替Uber說明沒繳稅的狀況，並且表達他們願意繳稅。這是替他們掛保證嗎？","許部長虞哲：它願不願意繳稅，我們當然不能代替它發言，而且據了解，目前它已提起行政救濟了。","陳賴委員素美：對啊！Uber已被國稅局開出2張追繳稅單跟罰款，第1張稅單的繳納期限是什麼時候？"],["許部長虞哲：目前Uber還在提起行政救濟中。","陳賴委員素美：你不要一直跟我講行政救濟，它的第1張稅單，繳納期限是什麼時候？稅單上面總有繳納期限吧？"],["許部長虞哲：這點我請臺北國稅局何局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何局長說明。","何局長瑞芳：主席、各位委員。第1張稅單的繳納期間是105年10月11日至105年10月20日，但現在尚未繳納。"],["陳賴委員素美：那距離現在已經多久了？","何局長瑞芳：它還要提起行政救濟，所以還沒有繳納。","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們開出的2張稅單，它都沒有繳納？"],["何局長瑞芳：現在還沒繳納。"],["陳賴委員素美：部長覺得Uber這樣的作法合理嗎？還是不能接受？","許部長虞哲：其實是這樣啦！連交通部也對它罰款，但是它也沒有繳納，一樣要提起行政救濟啊！"],["陳賴委員素美：Uber已經存在很久了吧？"],["許部長虞哲：是啊！"],["陳賴委員素美：那為什麼你們追繳稅款的速度會這麼慢？","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必須先掌握金流，才有辦法計算稅額，而信用卡公司落後了一段時間才……","陳賴委員素美：我的意思是，財政部在這方面的速度始終太慢，這是人民的感覺啊！","許部長虞哲：我們必須先經交通部認定它是交通運輸業，才可以來確定稅的部分，畢竟嚴格來講，跨境電商依照現行規定是不用繳稅的啊！"],["陳賴委員素美：所以我們要趕快完成修法嘛！"],["許部長虞哲：對。","陳賴委員素美：好，請加快腳步。謝謝。"],["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媒體報導說，為吸引保險業開發農業保險商品，農委會建議比照國際案例，讓保險公司享有免徵營所稅、營業稅及印花稅等優惠措施；但對此財政部到現在為止仍有意見。請問部長，財政部不同意的理由到底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件事還在溝通過程中，我們沒有表示不同意見。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因為這是政府的政策，希望吸引農民投保，而且政府也有補助，所以我們會比照國際案例來給予優惠。","林委員德福：這就跟國際接軌一樣，希望我們開辦農業保險的作法能夠跟國際完全一致。部長對此有何看法？","許部長虞哲：針對這部分，我們一定會配合國際間的趨勢。"],["林委員德福：那未來會不會全免？或是只有減免一部分？"],["許部長虞哲：應該會跟國際一樣全免……"],["林委員德福：意思就是說……","許部長虞哲：不過，我們也要請農委會……"],["林委員德福：因為是農委會提出來的嘛！","許部長虞哲：我的意思是說，給予這些優惠以後，讓業者成本降低，所以將來在費率方面，農委會應該也要去爭取啊！"],["林委員德福：就是要有一些配套就對了？"],["許部長虞哲：對。"],["林委員德福：要去要求就對了？","許部長虞哲：是，否則我們白白租稅減免也不好啊！所以業者降低成本以後，希望能夠在費率上給予農民一些優惠。","林委員德福：另外，目前有個國外線上訂房網站叫Agoda（雅高達），我有請助理上去操作國內的訂房，結果發現房價會多收1筆稅金。請教部長，這筆稅金是否會進入我國國庫？"],["許部長虞哲：目前我們的營業稅是含在銷售額裡面。","林委員德福：如果透過國外的訂房網站來訂國內的住宿房間，那麼像這種國外訂房網站，目前有沒有欠繳我們國庫稅金？"],["許部長虞哲：它都有如期來繳稅。"],["林委員德福：完全沒有欠稅嗎？","許部長虞哲：對，目前為止……","李署長慶華：（在台下）Agoda有欠稅，所以目前臺北國稅局有核定補稅。","許部長虞哲：它本身有繳一部分，另外還有一些要補稅的部分。"],["林委員德福：那到底有沒有繳清？有沒有因為沒有繳稅而在進行訴訟當中？","許部長虞哲：還沒有繳清啦！Agoda就像Uber一樣，本身有繳一部分稅款……","林委員德福：未來修法通過後，營業稅應該是由飯店業者來繳？還是由國外這個訂房網站來繳？","許部長虞哲：目前是由消費者繳稅，也就是逆向課稅，所以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跨境電商是不用繳稅的；但未來修法之後，跨境電商就要來這裡辦理稅籍登記，然後繳稅。我要附帶向委員說明的是，世界各國現在都在改變這種方式，包括OECD國家、歐盟國家、日本及韓國等等，都是這樣；而且根據統計，目前在日本、韓國登記稅籍的跨境電商，大概有5、60家。","林委員德福：那我了解了。以現階段來看，Agoda的狀況就像部長剛才講的，跟Uber一樣，其實未來這種跨境電商會愈來愈多……","許部長虞哲：對，其實我們在舉行座談會時，這些大型的跨境電商都表示願意繳稅，就算必須配合稅法規定先辦理稅籍登記，他們也是願意的，畢竟他們是在世界各地做生意，不是僅止於台灣而已。"],["林委員德福：好。","另外，我要請教，有關加速都更推動方案這部分，行政院打算推動1坪換1坪，而且將房屋持有稅減半徵收期限延長為4年，並從第5年起採逐年遞減方式將減免期限再延長到6年或8年。部長能不能說明它的利弊得失？","許部長虞哲：依照現行都更條例的規定，房屋持有稅只有減半課徵2年，至於未來如何修法，我們還沒有看到內政部的修正草案，但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都更以後，房屋稅一定會增加，所以租稅優惠的延長期限是多久？我還是那句話─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內政部的修正草案；不過，基本上，對於自用住宅適用輕稅的這個方向，我們是支持的。","林委員德福：為什麼現在很多老舊房屋的屋主，配合都更的意願都不高？其實就是跟稅有關係……","許部長虞哲：稅只是其中之一，應該還有其他原因啦！"],["林委員德福：對啦！但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許部長虞哲：所以這次內政部有一些構想，雖然我們還沒看到草案，但會朝此方向規劃，希望能夠儘量消除不利因素……","林委員德福：要做就要一次到位，不要拖拖拉拉、拖泥帶水啦！","許部長虞哲：不會，因為目前內政部還沒有提出修法草案，等草案出來之後，我們會朝此方向去規劃及努力。","林委員德福：再者，為了提振台股能量，金管會要在本週五跟部長溝通股市稅制的改革，聽說不論是哪個建議方案，都會造成不小的稅損，而且初估稅損可能高達700多億，是嗎？","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啦！我要向委員報告：第一，目前這個案子正在委外研究中；第二，我們希望能夠在稅收變動最少的原則下來進行稅改，畢竟700多億元的稅損對整個中央政府來講，負擔不了啦！"],["林委員德福：所以這就是財政部立場？","許部長虞哲：一個稅改損失700多億元的稅收，這對整個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是很大的，所以我們除了希望能在稅收變動最少的原則下來進行稅改之外，同時也要達到金管會所希望達到的目的，那就是內資、外資的鼓勵課稅儘量要一致。","林委員德福：如果無法從證交稅的部分回補這700多億元的稅損，那麼財政部是否會推動新的加稅方案？","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加稅不是很容易，因為第一要考量到納稅人的感受；第二是委員的支持與否，這些都值得討論，所以今天我們要稅改，一定要在整個租稅變動最少的情況下來進行。","林委員德福：另外，蔡英文政府準備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日方也透過各種方式及管道對我施壓。請問部長，我國海關檢驗能力是否足夠？日本這些超標的輻射食品有沒有可能以C1的方式免審、免驗通關？","許部長虞哲：我想不可能，因為這部分一定要經過衛福部的同意才可以開放進口，而且衛福部一定會派人檢驗，不是由我們海關檢驗。","林委員德福：如果日本進口的食品或海鮮以C1的方式通關，那麼與台灣市售價格相比，當然會比較偏低，這樣不免會讓人覺得這些貨物確實有問題……"],["許部長虞哲：不可能用C1啦！"],["林委員德福：財政部關務署是否會特別挑出一些來檢驗？","許部長虞哲：檢驗是衛福部要做的，衛福部一開始會逐批檢驗……","林委員德福：這段時間很多民眾都非常關心這個問題，因為關務署現在只有高雄關有足夠的設備可以檢測輻射問題，其他像台北關、基隆關、台中關等等，幾乎沒有這個能力。其實在昨天我們跟日本舉行的會議裡面，與會的日本代表也明確表達這是半施壓。部長，我們又不是日本的次等國民，他們不吃的東西，為什麼要送到我們這裡來？站在全民健康的立場來看，我相信民眾是有疑慮的，而且有高達76%的人並不贊成進口福島周邊4縣的食品，所以關務署要責成海關嚴加把關，畢竟民意如流水，如果蔡英文政府執意媚日，恐怕後果會很嚴重，因為有76%，也就是四分之三以上的人並不支持有輻射疑慮的食品進來。其實我們現在也進口很多日本食品，而且最近也電視報導到，專賣日本食品的有一萬多項，那些進口到台灣的都是福島周邊有疑慮的食品，那天在桃園整個把它封起來，你們看封了多少食品！我認為站在政府立場應該要嚴格把關，因為這是跟大家有關係的，不論是你和我都一樣，甚至包括我們的下一代。日本有47個縣，除了這5個縣以外，還有42個縣，他們有一億多人口，為什麼他們不吃，一定要送到台灣來？台灣只有2,300萬人口，我們又不是他們的次等國民，他們不敢吃的，都要送來給我們吃。所以，站在財政部、海關的立場，你們一定要嚴格把關，絕不容許有任何輻射食品進到台灣，以上，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張委員麗善、劉委員世芳及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現在請鄭委員運鵬發言。","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沒有看到昨天的新聞？「愛奇藝登台投資，投審會駁回」，你有看到嗎？"],["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曉得。"],["鄭委員運鵬：此事目前的狀況為何？","許部長虞哲：目前愛奇藝在台灣有3個代理商，其實這3個代理商有從事一些業務，也都有繳稅。"],["鄭委員運鵬：3個業務各繳多少？","許部長虞哲：可能不方便在這裡公布，根據稅捐稽徵法的規定，這些資料是屬於機密的。"],["鄭委員運鵬：繳的稅額你還滿意嗎？可以接受嗎？有沒有逃漏稅？","許部長虞哲：以現行來說，其實這些代理人都是在國內的固定營業場所。"],["鄭委員運鵬：Uber的繳稅狀況呢？"],["許部長虞哲：Uber本身也有繳稅。"],["鄭委員運鵬：我知道它有繳稅。","許部長虞哲：只是我們認為繳得不夠多，所以給它……"],["鄭委員運鵬：什麼叫繳得不夠多？","許部長虞哲：因為根據交通部的認定，它是從事運輸業務，所以我們是要全額課稅的。","鄭委員運鵬：Uber的問題在於，它繳的稅只願意認其總公司給的資訊服務費，而不願意認所有在台乘客給它的車資，它們總共抽成兩成五以上，一年收入有好幾億，但它就是不願認這條，但你們認為車資部分是該抽稅的，對吧？"],["許部長虞哲：對。","鄭委員運鵬：既然它抽頭了，就應該繳相關的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許部長虞哲：針對這部分，第一、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跨境電商本身是由買受人繳稅，是採逆向課稅機制，參考國際間的趨勢，一定要反過來改成設籍課稅。","鄭委員運鵬：所以愛奇藝要設籍課稅的部分被經濟部投審會駁回了，這會不會反而造成你們課不到稅？這是我的重點。"],["許部長虞哲：沒有……","鄭委員運鵬：我跟部長講完我的看法。我們是要創造一個台灣業者可以和跨境電商在台公平競爭的環境。台灣的跨境電商如果要繳稅，不管各行各業，其稅賦就應該和這些跨境電商有公平待遇，部長贊成嗎？"],["許部長虞哲：對。"],["鄭委員運鵬：所以這些問題都出在這裡。","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的情況是，我們是百分之百繳稅，他們要買受人繳稅，但買受人幾乎都不繳。此外，還有3,000元的門檻……","鄭委員運鵬：但是要繳還是收得到啦！我們現在講的是這個部分，你們要修法也是這個目的嘛？"],["許部長虞哲：對。"],["鄭委員運鵬：部長有沒有用智慧型手機？"],["許部長虞哲：有。","鄭委員運鵬：我們一起來操作一下，請部長和經濟部一起搜尋「愛奇藝」，我們來看看經濟部駁回它的公司申請後，愛奇藝是不是就在台灣消失了？大家都有手機，所以隨時隨地都可以搜得到，搜尋之後，第一個會跳出簡體字的「愛奇藝」。在消費者的認知裡，經濟部駁回後應該是看不到愛奇藝了，因為它要做的事業其實是被駁回、不准的。但是在手機平台上、網路平台上，甚至在電視上，我們都還是可以點得進去，部長，沒錯吧？"],["許部長虞哲：對。","鄭委員運鵬：我們很怕台灣消費者可以繼續消費，你們是否會因投審會駁回了它的申請，導致你們課不到稅？","許部長虞哲：不會啦，我們一定要設籍課稅，即使現在你有……","鄭委員運鵬：那它要設什麼籍？既然這個業務是違法的，它要設籍讓你們課什麼稅？","許部長虞哲：只要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且我們有掌握到金流，為什麼不課稅呢？","鄭委員運鵬：那就很奇怪了，既然經濟部駁回愛奇藝的影音事業，它等於是網路上的違建，所以你們的意思是，違建還是要照課地價稅、房屋稅嗎？","許部長虞哲：當然是這樣子，否則……","鄭委員運鵬：經濟部、財政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到底整合了嗎？這不是很奇怪嗎？經濟部說愛奇藝不能經營，但目前現場所有的人都點得到，且它的收費是每個月239元，是每月扣款，表示它是刷卡付費；12個月1,999元；3個月657元。如果與你們今天的修法連結的話，它沒有一筆是超過3,000元的。"],["許部長虞哲：沒有。"],["鄭委員運鵬：它的內容還是違法。","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因為新的稅制沒有3,000元的問題，現在因為是由消費者繳納，所以才有3,000元的額度，未來修法以後就沒有了。","鄭委員運鵬：部長不要緊張，我是贊成你的方向，不管是貨物還是勞務。"],["許部長虞哲：謝謝","鄭委員運鵬：但我對於這個政府的整合能力相當有意見。請教經濟部，你們駁回它的影音申請，所以要封鎖它的網域嗎？部長的意思是，駁回公司設立，不等同駁回課稅，也就是說，違建還是要課稅，沒錯吧？"],["許部長虞哲：對。","鄭委員運鵬：請教NCC和經濟部，既然你們不讓愛奇藝經營這個事業，你們要不要封鎖它在台灣的手機及電腦上的網域？你們要不要封鎖它向台灣消費者收費？這個你們做得到嗎？你們到底在做什麼事情嘛！"],["主席：請通傳會法律事務處詹專門委員答復。"],["詹專門委員文旭：主席、各位委員。封鎖網頁並不是目前NCC能夠用行政權去做的。","鄭委員運鵬：那是誰？美國？因為它的網址是.com，所以是美國管的主機、美國管的IP？到底誰可以做這件事？"],["詹專門委員文旭：要看它有沒有違法。","鄭委員運鵬：經濟部都駁回它的申請了，這叫合法嗎？如果連經濟部投審會駁回還不叫違法，那它是什麼？請經濟部說明它是合法還是違法？"],["主席：請經濟部張專門委員答復。","張專門委員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商業司，這個業務的准駁是在投審會，所以合不合法……"],["鄭委員運鵬：所以你也不能代表就對了？"],["張專門委員源：是。","鄭委員運鵬：那請部長來回答，我現在點出來的這個網頁，你手機也看得到，這是合法還是違法？","許部長虞哲：如果站在課稅立場的話，只要有銷售勞務，基於我們消費地課稅原則，我們當然要課稅啊！"],["鄭委員運鵬：課得到嗎？","許部長虞哲：有啊，目前有課稅。"],["鄭委員運鵬：怎麼課？刷卡？","許部長虞哲：因為它是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它有3個代理公司。","鄭委員運鵬：所以麻煩部長和經濟部，這個問題至少跨到財政部、經濟部和NCC，你們在駁回的時候，也要看事實上你們的駁回是精神勝利法，還是可以讓它不蓋違建？既然做不到，消費者還是照樣可以付費，你們看看它扣款的那個網頁，還不是打簡體字喔！表示是針對台灣消費者來的，這樣你們駁回的意義到底在哪裡？你們想一個可以說服的說法，我也不是遇中則反，而是要讓台灣業者有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你們讓台灣消費者付費去看違建、看違法的內容，這不應該是政府的政策啊！你們回去研究一下，我知道經濟部今天來的人不夠多，代表性不夠。先這樣，部長一定要課到稅，不然台灣業者過不去，台灣業者希望要公平競爭，好嗎？","許部長虞哲：有，這部分我們課得到稅，謝謝。","鄭委員運鵬：我再向部長簡單報告一下勞務件數和購買國外勞務的營業稅額的狀況。理論上來說，跨境電商和購買勞務應該是愈來愈多，可是從100年開始課稅之後，卻是愈課愈少，這是為什麼？從24億元降到8億元。","許部長虞哲：因為現行制度是由買受人來繳稅，且又有3,000元的門檻額度，所以幾乎等於課不到稅。","鄭委員運鵬：所以大家都跑掉了！一開始還課得到，第一年還課到24億元，理論上現在應該要變48億元，結果卻變成8億元，這是1到9月的數字，我看今年應該會課到12億元左右，也就是說，大家都透過3,000元的門檻去逃漏稅。","其次，再看到貨物的課稅狀況，貨物還有3,000元的額度嘛？"],["許部長虞哲：目前還是。","鄭委員運鵬：有關貨物的部分，從100年起，3,000元以下的件數是1,000萬，101年變成1,100萬，到104年再變成1,800萬，這都是3,000元以下免稅的件數，大家都用這種3,000元以下的方式在跨境購物。我幫部長算過了，我認為這個3,000元門檻要取消，有消費就應該要課稅。","許部長虞哲：有關貨物稅的部分，世界各國都有一個免稅的門檻，所以這部分我們要檢討，但是不能取消。","鄭委員運鵬：你們所謂的檢討就是以地址及進口次數頻繁率來看。根據我的計算，以一年1,500萬件或1,800萬件來算，如果我們用3,000元去試算其稅額的話，你們一年大概可以抽到27億元以上的稅，現在關務署的人事費一年大概46億元，所以你們課這個絕對划算。你們研議一下，我認為你們11月21日通過的用發貨地或收貨地地址來看的方式，反而增加你們很多困擾，不如取消免稅門檻全面去課稅算了！可以讓你們課到24億元綽綽有餘，關務署要增加10%的人力都還夠，可以增加就業機會嘛！所以3,000元的門檻應該取消，這樣才公平，不然台灣的網路業者現在都跑到對岸去了，一樣的商家在台灣發貨，但登錄的卻是在對岸的網站，不在台灣的平台。所以我的意思是，不但要課稅，而且要讓台灣業者和跨境電商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這是重點。","也拜託你們不要再去做這種事情，就是明明投審會駁回了，卻仍然可以繼續消費，然後你們課它違建的稅，政府不該做這種事情，要就全部都封鎖，不然就給它一個名正言順的身分，不要做這種自我矛盾的事情。謝謝部長。"],["許部長虞哲：謝謝。"],["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不在場）呂委員不在場。","請羅委員明才發言。","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近來電子交易可說是風起雲湧，這個月是11月，部長知道11月11日是什麼節？"],["主席：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一般稱為光棍節。","羅委員明才：在光棍節裡可說是推陳出新，大陸一天的交易量破紀錄，部長知道金額是多少嗎？"],["許部長虞哲：好像是一千多億元。"],["羅委員明才：是人民幣嗎？"],["許部長虞哲：對。","羅委員明才：對，當然是很大的金額。這個新時代已經來臨了，整個在推動，目前國內在網路上購物的情況大致如何？有多件？總金額大概是多少？","許部長虞哲：委員剛剛說的是包括貨物和勞務，今天營業稅法修正的部分是屬於國外勞務的部分，也就是境外電商銷售給我們國內自然人的部分。而屬於B2B的部分沒有問題，目前都在繳稅。","羅委員明才：現在規模大概是多少，一年大概收多少稅？有多少沒收到？"],["主席：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目前在申報中沒有區分，所以沒有辦法做統計，如果以光棍節的11月來看的話，我們收到的稅大概是180萬左右。","羅委員明才：部長，你們現在很積極地、汲汲營營地要收這1、200萬元的稅，能否用另一個思維來想想，這10年來，國內的遺產稅你們收得比較多的是哪一條？比如說新光的部分、國內五大家族的部分，那部分收得金額有多少，你可以大概說明一下嗎？"],["許部長虞哲：個案的部分可能比較……","羅委員明才：不講個案，你就講一個範例好了，請問蔡家好了？","許部長虞哲：因為委員又指名蔡家，這就屬於個案的部分。","羅委員明才：蔡家是國內前十大，大家應該都知道。","許部長虞哲：對啦，但是……","羅委員明才：我每次看到的金額跟老百姓的認知都不同，講到經營之神等都是幾千億的身價，結果遺贈稅收了半天也許只有500萬元或1億元，而你們今天卻汲汲營營地想在電子商務上去課稅，你們剛剛說才180萬元而已，那要花多少的時間、多少的人力？不是說不課，新興的電子產業剛開始蓬勃發展的時候，使用多的都是年輕人，在你們起心動念的同時，為什麼沒有想到要針對過去那些擁有很大財富的人，在他資產要移轉、遺贈稅要交繳的時候，從那一塊去多花點人力和心力？反而一直汲汲營營地專門對付年輕人，不斷地想要從他們身上拔鵝毛。","許部長虞哲：目前跨境電商對我們國內的自然人，幾乎是沒有繳稅的，因為規定是由買受人繳稅，但事實上是沒有繳的，因此，世界國際的趨勢就改為由跨境電商在各國銷售勞務時，來辦理設籍課稅。目前國際間的趨勢是如此，OECD、歐盟等很多國家都這樣做。","羅委員明才：如果現在開始要推，什麼時候開始實施？預計一年可以收多少稅？我們現在面對的市場或對象大概是多少人、多少企業、多少金額，還有可以課到多少稅？","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目前尚未實施，以韓國、日本設籍課稅的結果來看，大概有5、60家的世界跨境電商去辦理登記。"],["羅委員明才：所以現在初期還是抓大放小？","許部長虞哲：沒有，在日本、韓國只有5、60家登記而已，因為這些跨境電商都是世界上比較大的電商，我們鼓勵他們用合法的方式來辦理登記，然後來繳稅，繳合法應繳的稅。"],["羅委員明才：對於那種個體戶呢？就是網路上年輕人自己創業的部分。","許部長虞哲：那部分本來現行規定就有了，我們現在針對的是國外的跨境電商賣給我們國內自然人的部分。"],["羅委員明才：國內網路上交易的部分呢？這部分的市場大概多大？你們有沒有專案小組在執行稅務的查核？","許部長虞哲：有，目前我們有專案小組在查核，這部分大概補了15億多。"],["羅委員明才：所以這已經列為重點了嗎？","許部長虞哲：有，還是有，因為我們……"],["羅委員明才：其實我覺得這部分不應該是重點。","許部長虞哲：不是啦，總是要抓大放小，因為如果將這部分的大金額放掉，我想也不太公平。","羅委員明才：再談到Uber，現在國內有很多人都坐Uber，Uber要不要繳稅？"],["許部長虞哲：Uber有啊！"],["羅委員明才：但它沒開發票啊？","許部長虞哲：不是，沒開發票並不代表不繳稅。"],["羅委員明才：部長有坐過Uber嗎？","許部長虞哲：我是沒坐過，但是有很多人坐過。","羅委員明才：那就很好，就是你就叫車子來，來了根本也不用付錢，全部都不用，他也沒給發票啊……","許部長虞哲：哪裡不用付錢，要刷卡付費。","羅委員明才：要刷卡，但不用給現金，可能它就直接扣掉了。","許部長虞哲：是沒錯啦，但是我們國內很多廠商，像是如果我們到百貨公司消費，一樣是刷卡，沒有付現金，因為這是個趨勢嘛。","羅委員明才：我剛剛講的是，這一塊你們也查不到啊！","許部長虞哲：這部分Uber完全查到了，因為我們有掌握到金流，刷卡部分我們透過信用卡中心可以掌握資料。","羅委員明才：Uber你們查得到，請問Uber一年的營業額大概多少？稅收繳了多少？","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它本身也有繳了，只是我們認為繳得不夠多，因為根據交通部的認定，它在這裡從事的是運輸勞務，不是資訊服務業，這部分國稅局也已經發單給它，要請它補稅。","羅委員明才：我的意思是，你剛剛講很多沒收到，Uber的市場一年有多大？繳了多少的稅？"],["許部長虞哲：我不能在這裡講它繳多少稅。","羅委員明才：你大概講一下，我不是針對哪一台車，而是就這塊新興的行業。","許部長虞哲：沒有，Uber本身就是個納稅義務人，我們現在給它發單課稅，它就是納稅人。至於委員講的司機的部分，因為司機人數眾多，且每筆金額不大，所以那部分司機倒是課得很少。","羅委員明才：部長，因為時代環境在改變，對於新興的交易模式，我們應該要多多鼓勵。"],["許部長虞哲：對。","羅委員明才：所以初期可能給5到8年的時間，我們要讓這塊蓬勃發展都來不及了，還要砍手砍腳的。","許部長虞哲：沒有，現在的國際趨勢都是採這樣的方式，因為現在有買受人的角色幾乎都沒有課到稅，所以像是歐盟、日本、韓國附近每個國家都在修法。","羅委員明才：這塊很多都是年輕人，所以請部長對於……","許部長虞哲：現在不是針對年輕人，跨境電商是全世界很大規模的電商，但卻沒有對它們課稅，這樣公平嗎？不公平啊！","羅委員明才：你說的是大的部分，那個體戶小的部分呢？"],["許部長虞哲：其實很多個體戶我們是沒有在查的。"],["羅委員明才：現在超過3,000元就開始要課稅嘛？","許部長虞哲：未來沒有額度，未來它們來設籍課稅以後，不論金額多少都要報……"],["羅委員明才：3,000元以下也要？","許部長虞哲：對，未來要，但是針對營業人。","羅委員明才：這樣搞得有很多複雜的情況出現，遏阻了電子商務的發展。","許部長虞哲：不會，現在是對營業人課稅，國內的電商即使一毛錢也要繳稅，它沒有3,000元額度的限制。","羅委員明才：好。另外，再談到都更，財政部所屬的都更機會也很多，會不會大力來推動？","許部長虞哲：我們是配合，因為都更是內政部的主管業務，我們是配合它，當然如果有些公股金融事業的位置不錯的話，也會配合都更，現在都在做。"],["羅委員明才：國有財產署的地很多啊！","許部長虞哲：不是，現在要做都更的地一定是找適合都更的，尤其像是4樓、5樓公寓的部分……","羅委員明才：請教國有財產署，你們的地現在總共有幾筆？面積是幾坪？"],["主席：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曾署長國基：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參與都更的案件嗎？","羅委員明才：不是，是你們手上所有的地。","曾署長國基：非公用的部分有240萬公頃，但大部分都不是在都市地區。現在依照都更條例之規定，國有土地必須要參與都更，而且不能不參加，所以我們目前共參加了一千多個案子。","羅委員明才：所以只要推動都更，國有財產署都會支持？"],["曾署長國基：是。","羅委員明才：都更是很大的一塊，實施起來是很困難的，有時候釘子戶釘在那邊……","許部長虞哲：因此，我認為這部分內政部也要修法去配合。","羅委員明才：對，那部分應該要修法好好來做。","最後，有關核災食品把關的問題，請問部長，截至目前為止，是否有核災的食物已經流竄在台灣了？","許部長虞哲：這部分需要衛福部把關，因為這是衛福部的政策。","羅委員明才：但就是因為大家覺得這個關卡已經守不住了，海關有沒有守好啊？","許部長虞哲：沒有，這是衛福部逐批要檢驗，是衛福部要派人在邊境做檢查。","羅委員明才：有的大剌剌地進來的，可能已經都中槍了，譬如說有些水果看起來很好吃，我們吃了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核災的問題。","廖署長超祥：報告委員，海關是這樣，只要食藥署或農委會認定合格，並通知海關後，我們才會放行。","羅委員明才：可是現在這有個問題，應該這樣說，你們應該全部把關，沒有問題的再放行。","許部長虞哲：沒有，這部分還是由主管機關認定，因為是否准許進口是主管機關的權限，不是我們。","羅委員明才：部長，我提醒你，近來有很多核災地區的食物，你說要把關，但把關的人才十幾個人，可以看出全部的食物嗎？萬一有漏洞跑進來，吃下去誰倒楣？是老百姓倒楣！所以海關應該要加強你們的立場，千萬不要被收掉，千萬不要軟化你們的立場，要嚴格堅持把關。"],["許部長虞哲：我們配合主管機關。","羅委員明才：為了人民的健康，為了下一代的安全，好嗎？","許部長虞哲：是，謝謝。"],["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講的是跨境電子勞務的部分嘛？"],["主席：財政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而且是賣給國內的自然人的部分。","江委員永昌：其實我還是有很多的疑慮，到底將來要如何操作，看修法條文的內容，可能也只是抓一個概略，到時候還要在施行的相關辦法中明訂。","許部長虞哲：第一個，子法規一定要修正，第二個，平台要建置；根據我們舉辦的6次的座談會，這些跨境電商在世界各地跑，所以希望能夠比較簡易，比照歐盟、日本及韓國的制度處理。","江委員永昌：我的第一個問題還是回到Uber，財政部聲稱他們有落地成立宇博，如果稅法通過之後，Uber還要不要來臺灣設稅籍代理人？還是針對已經在臺灣落地的宇博課稅就夠了？使用Uber搭車實際享受勞務，在刷卡付錢之後，錢是到荷蘭的Uber，還是到臺灣的宇博？將來到底誰是課稅主體？"],["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江委員永昌：我現在不講資訊服務業還是交通運輸業等的行業類別，也不扯公路法。在跨境電子商務中，宇博還是算跨境嗎？"],["許部長虞哲：不是。","江委員永昌：還是Uber？乘客付車資之後，錢分配為三個部分，一個是由司機獲得，一個是由荷蘭的Uber獲得，錢好像是直接到那裡去，然後再分配給在臺灣落地的宇博。對於這三種分配的課稅是什麼狀況，請你詳細說明。","許部長虞哲：我們是根據交通部的認定標準，所以現在是對宇博課稅。"],["江委員永昌：這三種分配的利潤都從宇博課稅就對了。","許部長虞哲：對，金額等於全部。","江委員永昌：也就是說，即使在荷蘭的Uber總公司分配到利潤，你們也會針對在台灣落地的宇博課徵營業稅。","許部長虞哲：對，但是未來就不是這樣。"],["江委員永昌：未來會怎麼樣？未來當然可能包括營所稅或是其他的稅。"],["許部長虞哲：未來荷蘭那邊……","江委員永昌：依財政部現在的作法，這三種分配都會往宇博的部分處理；可以透過Uber在台灣的宇博公司課到這三種分配的稅金的話，就不存在修正跨境商務相關條文的問題，對吧？","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交通部這樣認定，所以才會如此。","江委員永昌：對啦，所以要先把這個釐清。"],["許部長虞哲：對啊。","江委員永昌：如果今天把這個問題拿到這裡，他就已經不再是跨境電子勞務的部分。","許部長虞哲：嚴格來講，他不是跨境……","江委員永昌：宇博面臨報稅的部分，要含Uber在荷蘭獲得的分配。","許部長虞哲：對，將來修法通過以後，荷蘭的Uber來臺灣辦理稅籍登記，我們僅對那個部分課稅。","江委員永昌：現在是對宇博課稅，但是修法通過以後，這三種分配當中，荷蘭Uber要就其獲得的分配來台進行稅籍登記。"],["許部長虞哲：對。","江委員永昌：你們要把這件事情講清楚，要不然大家來問的話，會覺得交通部要規定的內容，跟財政部的規定全部都打結在一起。"],["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還沒有修法……"],["江委員永昌：我期待今天修法成功。","其次，現在來講兩個飯店訂房系統，一個叫Agoda，一個叫Booking，這兩個不太一樣，前者當消費者刷卡之後，錢是付給Agoda，他們再付給飯店，這時有兩種情況，一個是國外的飯店，一個是國內的飯店；Booking的話不一樣，刷卡之後錢先付給飯店，飯店再將佣金付給Booking。這些平台都在國外，但是飯店有國內跟國外之分，請你說明課稅主體是誰，以及各課什麼稅。","許部長虞哲：未來假如修法通過實施以後，這些國外的平台要辦理稅籍登記。"],["江委員永昌：飯店的部分呢？","許部長虞哲：國內的部分，事實上，飯店本來就在國內設籍，有登記而且課稅。"],["江委員永昌：因為我們是採屬地主義。","許部長虞哲：對，那一部分……","江委員永昌：你有講到一個重點，剛剛談到的Uber，是提供由國內司機實際供給勞務的服務，交通部認為他們是屬於交通業，所以要課徵。如果提供實體的勞務，不是電子資訊的話，會將Booking跟Agoda列為旅館業者嗎？"],["許部長虞哲：沒有……"],["江委員永昌：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許部長虞哲：那是平台業。"],["江委員永昌：這個不是財政部認定嘛。","許部長虞哲：對，不是……","江委員永昌：這樣講起來，相互對照就清楚了，但是如果去住國外的飯店，國外可能有怎麼去課稅的問題，但是國內的飯店自己就是我們的課稅主體。","許部長虞哲：對，用他……","江委員永昌：將飯店帶進臺灣的平台在國外，可是向臺灣提供資訊服務，如果營業稅法修正通過之後，我們就要叫他們來台辦理稅籍登記，有報稅的義務。","許部長虞哲：對，沒有錯。","江委員永昌：有實體的勞務跟透過電子銷售的勞務可以對照，這個都清楚了，現在問題來了，Google上面有APP，一個是平台業者，一個是上架業者，或者FB以及買FB廣告的人，抑或是提供Line的貼圖。現在是電子勞務對電子勞務，平台在國內，上架業者、APP在國外，那個APP業者要不要來台灣進行稅籍登記？","許部長虞哲：現在不要，未來……"],["江委員永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通過之後……","許部長虞哲：通過以後，國外的平台也要登記。","江委員永昌：如果平台在國外，要不要來這裡設稅籍？"],["許部長虞哲：要。","江委員永昌：如果平台跟APP業者都在國外，統統都要來設嗎？"],["許部長虞哲：要。","江委員永昌：假如上架業者先付錢給平台業者，他也要來這裡報嗎？平台業者跟上架業者之間的拆帳方式，會造成需要釐清到時候誰是課稅主體的問題。","許部長虞哲：對，國外上架的部分不需要，我們只管國內的，因為是以消費地課稅為原則。","江委員永昌：但是你知道嗎？假設平台在國外，有人寫APP應用程式，上架是在國內，我一樣要付錢，可是我在國內的話也有繳稅。"],["許部長虞哲：一定會有。","江委員永昌：也就是說，國外的平台業者有跟國內的APP業者收取相關費用，他們在國外一樣要在這裡辦理稅籍登記嗎？"],["許部長虞哲：對。","江委員永昌：FB在愛爾蘭，我們在這裡刷卡付費給他們，金流馬上跑到當地，假設他們收了1,000萬元，他們在台灣沒有設稅籍，但是也許在這裡有一個資訊的終端還是server的據點，那個據點可能只從愛爾蘭分配到100萬元，這兩個到時候要怎麼課稅？我剛剛舉Booking跟Agoda的例子，他們有給人飯店實物的感受，現在我講的是電子勞務對電子勞務，平台上架業者或平台在臺灣的機房，你們怎麼看？","許部長虞哲：事實上，現在很多APP不透過機房，根本就是消費者直接用……","江委員永昌：簡單來講，如果在這種狀況下，就直接追這個平台，也就是說，消費者刷卡付費或是有B2B的商業行為，付到國外平台的錢要作為課稅的稅基，是這樣的意思嗎？完全以那個為主，不要再去管拆帳回來到國內業者的狀況。","許部長虞哲：對，B2C的部分是這樣，B2B的話，國內的營業人本身就會自動去報繳了。","江委員永昌：如果這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有關跨境電子勞務的部分修法成功的話，你預計可以課到多少稅？","許部長虞哲：現在根本還沒有課，我們有參考日本及韓國的狀況，目前他們在實施新的制度以後，大概有5、60家跨境電商在兩國辦理登記；其次，在金額多少方面，B2B大概是945億元左右，20%是屬於B2C的部分，我們估計剛開始1年大概有9億元的營業稅稅收。"],["江委員永昌：這是總量嗎？"],["許部長虞哲：對。","江委員永昌：你們細部的部分趕快去做，其實我的辦公室助理就可以做了，我叫他們上Google Play看前20大的APP，像是瑞士的Need for Speed，下載費用是30元，已經有100萬人次下載，第20名是日本的遊戲，下載費用是140元，下載人次是5,000人。如果用5%算營業稅的話，一個高達150萬元，一個是3.5萬元，光是Google Play上面前20大的APP就有將近2億元的額度，可以課到近1,000萬元的稅額，你們要儘快去掌控這個事情。","許部長虞哲：會，我們為跨境電商的問題辦了6場座談會，跨境電商也透過事務所來談，也很關心，表示修法通過以後，願意來辦理稅籍登記，並配合課稅。","江委員永昌：一個Google Play就這樣了，其他還有很多。我擔心修法的處罰不夠重，不來辦稅籍登記處罰3,000元到3萬元，假如應繳稅額是到150萬元的程度，他們可能幾十年都抗拒不來。","許部長虞哲：沒有，委員講的是行為罰，我們還有漏稅罰。","江委員永昌：這些上架業者沒有辦理稅籍登記，他們到時候左閃右閃。剛剛本席問你FB、Google等業者如何處理，你講的內容都是追平台業者，不是追上架業者，我現在是講APP業者收到的費用，因為消費者是先支付給APP業者，然後APP業者根據他在平台上的使用費，再去付平台使用費。","許部長虞哲：依現行規定他們不需要繳稅，他們是透過買受人繳，因此國際間的趨勢認為這樣不合理，而且要讓國內的電商業者取得一致、公平的待遇，國內業者每一毛錢都要繳稅，沒有3,000塊額度的問題。修法以後，國際上的跨境電商願意配合，正如同日本、韓國一樣，你看……","江委員永昌：我占用太多時間，待會兒修法或是協商的時候，請部長針對不足之處詳細說明。","許部長虞哲：好，謝謝。"],["江委員永昌：謝謝。","主席：謝謝江委員。本日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我們做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盧秀燕另提書面補充資料兩份，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盧委員秀燕書面意見：","一、","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惡意欠稅大戶一再拖欠稅款，造成國家稅收嚴重損失。依據我國財政部於105年7月依法公布的「重大欠稅案件」顯示，平均每一戶欠稅金額高達1億元，若行政部門若再不修法遏止欠稅大戶惡行，不僅造成國家稅收嚴重損失，更讓一般百姓感到稅賦不公。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部門盡快修法，延長追稅期稅，落實稅賦之公平原則。","說明：","一、根據105年7月1日財政部公布資料顯示，我國惡意欠稅金額高達879億元，平均一戶欠稅高達1億元，有些欠稅大戶追稅期限將於106年3月4日到期，屆時將有1,092件欠稅案一筆勾銷，損失金額約305億元。","二、本席105年6月29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過去政府曾修法延後追稅期限，若現今的執政者決定放掉這些欠稅者，一定會引起全民憤怒。","三、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部門盡快修法，延長追稅期限，落實稅賦之公平原則。","二、","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我國的電動車產業，因應環保已研發成為高效能及低汙染車輛，並能有效達成降低空氣汙染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本席為了支持相關產業發展之必要，且國內電動車產業尚處發展階段，仍有繼續推動示範運行之必要。如能提供稅賦減免，可增加業者投入成本研發製造及民眾購買使用之意願。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部門支持將電動車免貨物稅之優惠再延長三年，落實綠色環保智慧電動車發展之政策目的。","說明：","一、因應綠色環保潮流，我國電動車產業，已發展為高效能及低汙染車輛，並能達成降低空氣汙染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二、為了扶植相關產業發展之必要，且國內電動產業尚處發展階段，仍有繼續推動示範運行之必要及提供稅賦減免，可增加業者投入成本研發製造及民眾購買使用之意願。","三、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部門支持將電動車免貨物稅之優惠再延長三年，落實綠色環保智慧電動車發展之政策目的。","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及處理提案。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修正內容，包含修正動議1案跟臨時提案3案，一共4案，宣讀完畢之後進行協商。"],["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第二條之一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不適用前條第三款規定。","第　六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營業人：","一、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二、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三、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四、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第二十八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第二十八條之一　　第六條第四款所定營業人之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為其報稅之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依前項規定委託代理人者，應報經代理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代理人時，亦同。","第一項年銷售額之一定基準，由財政部定之。","第二十九條　　專營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第八款、第十二款至第十五款、第十七款至第二十款、第三十一款之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及各級政府機關，得免辦稅籍登記。","第三十條　　營業人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申請稅籍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前項營業人申請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但因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或營業種類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者，不在此限。","第三十條之一　　稅籍登記事項、申請稅籍登記、變更或註銷登記之程序、應檢附之書件與撤銷或廢止登記之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定之。","第三十六條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給付額依第十條所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其銷售之勞務屬第十一條第一項各業之勞務者，勞務買受人應按該項各款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但買受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其為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繳納之比例，由財政部定之。","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其代理人應於載運客、貨出境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銷售額按第十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並依前條規定，申報繳納。","第六條第四款所定之營業人，依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須申請稅籍登記者，應就銷售額按第十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報稅之代理人依前條規定申報繳納。","第四十三條　　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一、逾規定申報限期三十日，尚未申報銷售額。","二、未設立帳簿、帳簿逾規定期限未記載且經通知補記載仍未記載、遺失帳簿憑證、拒絕稽徵機關調閱帳簿憑證或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三、未辦妥稅籍登記，即行開始營業，或已申請歇業仍繼續營業，而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四、短報、漏報銷售額。","五、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六、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營業人申報之銷售額，顯不正常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參照同業情形與有關資料，核定其銷售額或應納稅額並補徵之。","第四十五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者，得按次處罰。","第四十九條之一　　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第五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五、虛報進項稅額。","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七、其他有漏稅事實。","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二、江委員永昌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二十八條之一　　第六條第四款所定營業人之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或其他合法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並辦理納稅申報。","依前項規定委託代理人者，應報經代理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代理人時，亦同。","第一項年銷售額之一定基準，由財政部定之。","第三十六條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給付額依第十條所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其銷售之勞務屬第十一條第一項各業之勞務者，勞務買受人應按該項各款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但買受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其為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繳納之比例，由財政部定之。","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其代理人應於載運客、貨出境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銷售額按第十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並依前條規定，申報繳納。","第六條第四款所定之營業人，依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須申請稅籍登記者，應就銷售額按第十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或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或其他合法代理人依前條規定申報繳納。","第四十九條之一　　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三、臨時提案：","1、","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不少在台灣經營的跨境電商荷包賺飽飽，卻不需要繳交營業稅，形成漏稅黑洞，造成與國內業者不公平的競爭。為了租稅公平，本席建請財政部確實稽查跨境電商稅賦，要求業者確實開立發票，以確保國家稅收及民眾消費權益。必要時，應於階段時期內，提高統一發票中獎組數及金額，以鼓勵民眾透過索取發票之意願，加強要求及查緝跨境電商落籍，誠實申報營業收入。"],["提案人：盧秀燕　　王榮璋　　曾銘宗","2、","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肥咖條款），將於2017年1月1日起要求申報相關客戶資料。然台灣與美國政府間的合作協議（IGA）至今尚未送交行政院，恐難於今年完成立法程序；明年又適逢美國總統交接，屆時美國行政團隊的立場將成為未知的變數。爰此建請金管會與財政部研析，若台灣未能完成合作協議之立法，同時又喪失現行的「視同簽署」狀況，對台灣之影響與衝擊，並請於一週內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羅明才　　曾銘宗　　賴士葆","3、","鑑於網路交易蓬勃發展，已為國際發展趨勢。該類商業模式，事涉稅基流失等相關稅收問題。有關營業稅部分，財政部已研議修正納入課稅，另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部分，請財政部於半年內，研議對跨境電子商務在台灣之營業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可行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曾銘宗"],["連署人：羅明才　　王榮璋"],["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我們按照關係文書的條次逐條進行。首先處理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一是新增訂的，現行條文中並沒有這一條。請問各位，對本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處理第六條。","曾委員銘宗：請教一個問題，條文所指的都是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對不對？個人就沒有了，萬一國外有一個個人很厲害，架設一個平台，來台灣銷售電子商務，那就不課囉？條文規範的都是機關、團體、組織，個人的可能性不高吧？","李署長慶華：因為目前看到的跨境電商通常都是事業單位，幾乎沒有看到個人，所以我們現在是用現行的情況來做規範，一般的個人如果架設這樣的系統，未來也會變成營利事業的型態，當然我們這邊是沒有強調到個人，主要是依現行的……","主席：如果個人有曾委員剛才所講的情況，我們怎麼處理？就是全部不課？"],["李署長慶華：目前我們是沒有辦法……","許部長虞哲：就國內而言，比如一個個人沒有去辦登記，但實質上我們視同一個營業人，也要對他課營業稅，甚至是營所稅。","主席：所以，我們會比照國外的情況來處理，縱使個人在境外有這樣的情況，我們還是比照……","許部長虞哲：對，一樣，視同一個營業人來處理。","曾委員銘宗：這樣修法的加值型營業稅的第六條，行不行？你剛才講視同，那這樣可不可以視同？我只是請教啦！"],["主席：是不是我們要把它列入？還是在體例上會有問題？","李署長慶華：現階段我們看這些APP設計的電商，真的是個人………","曾委員銘宗：即使是個人，營業額也不多啦！就先這樣子吧。","主席：好，第六條就照行政院版本……","江委員永昌：我尊重這樣的意見，但國外的大專院校、學校、研究機構的性質有時和台灣不一樣，他們有些個人是藉由那些資訊設備，也許到最後會發展成為一個事業，可是在一開始，他可能是透過國外的大學院校，因為外國制度跟台灣制度不一樣，他們可能有些會允許學生、研究生或教授會有那樣的情況，可能如你們所講，一開始規模不大，不過我覺得還是可以去考量，如果沒有在母法裡面，可能要從子法去解釋還是怎麼樣。"],["許部長虞哲：將來團體可以包括在內。","李署長慶華：如果他是透過學校，他用學校的名義去設立，這個平台是會進來的。","主席：好，第六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處理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把「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其餘文字照舊。"],["曾委員銘宗：沒有意見。"],["主席：第二十八條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八條之一及江委員永昌所提修正動議第二十八條之一。江委員要表示意見嗎？","江委員永昌：我也會尊重行政院版，我說明我提出修正動議的理由。我們自己的所得稅法裡面就有規定到會計師，有明定，而聯盟或國外是會計師以及……，國外不叫記帳士，可能叫稅務師或是稅務代理人等，本席是將之綜合起來，能夠明定的就先明定，不能明定的，當然你們在後來已經有寫了，就是其他合法代理人，所以本席的修正動議會這樣寫，請各位參酌。"],["主席：請署長回應一下。","李署長慶華：我們很感謝江委員的提案，其實我們也有參考現行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就是假設一位境外居住者或是境外的醫師，如果他在台灣有納稅義務時，他自己沒有辦法申報，其實依照我們的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他要委託一個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作為代理人，我們並沒有去局限這個人一定要是會計師、記帳士或是專門職業者，我們覺得似乎不需要去限縮一定是怎麼樣的人，他可以是會計師，如果是個人就可能是會計師、律師，也有可能是有專業能力的顧問或是專家，我們是想不需要這樣明定。"],["江委員永昌：在第一○二條……","李署長慶華：第一○二條是屬於稅務代理人，我們另外定義那是稅務代理人，但是我們對於非居住的部分……","江委員永昌：個人的部分，我並沒有排除，我只是把能夠明定的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李署長慶華：我瞭解，因為現在跟我們接觸的很多不是會計師、記帳士，有些是律師，但是委員在這邊所點出的就是那幾個專門職業，但其他的人可能是律師或是專門職業者，這邊會不會有點限縮了？其實也不是限縮，但會有一個感覺，就是好像特別把這幾個專門職業的人點出來，是不是我們不要去強調，讓其他人都可以進來。","主席：江委員提案裡面所列的專業人員也在個人範圍裡面，所以我們概括的做列舉，好不好？江委員可以嗎？這一條就照行政院版通過，好不好？"],["江委員永昌：好。","主席：謝謝，第二十八條之一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只有把「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曾委員銘宗：沒有意見。"],["主席：第二十九條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涉及到第二十八條之一，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曾委員銘宗：沒有意見。"],["主席：第三十條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條之一。同樣是把「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曾委員銘宗：沒有意見。"],["主席：第三十條之一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六條及江委員永昌所提修正動議第三十六條。","李署長慶華：江委員所提修正動議其實跟第六條的定義一樣，我們建議以我們的版本……","主席：江委員，是不是依照行政院版本？","江委員永昌：前面就配合啦，這裡也是一樣。","主席：謝謝江委員，第三十六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處理第四十三條。"],["許部長虞哲：一樣是把「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主席：第四十三條照案通過。","處理第四十五條。"],["曾委員銘宗：一樣是把「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主席：第四十五條照案通過。","處理第四十九條之一及江委員永昌所提修正動議第四十九條之一。本條是有關於繳納。","江委員永昌：作為稅籍代理人幫忙申報，連繳納的義務都有，因為你現在是先鼓勵他願意來申報，如果你直接把繳納的義務……，我剛才本來是說專業的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報稅代理人等等先列在前面，如果他還要負繳納義務的話，我想可能會找不到人，茲事體大。","許部長虞哲：目前幾個電商大部分都是到會計師事務所，也有的到律師事務所，這些都是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大的律師事務所，所以他們本身也願意承擔這份責任，但當然要有報酬，所以這些跨境電商規模都很大啦，他們也願意付這個報酬，既然你幫他代理，申報以後就是要繳稅啊！","李署長慶華：繳稅是他繳，但我們是幫他完成……"],["許部長虞哲：他只是代理而已。","江委員永昌：部長剛才講到大型的電商，可是你制定一個法律不是只有針對大型的電商，而是針對銷售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所有跨境電商。本席要再請教，國內課稅主體如果委託報稅代理人報稅的話，也有繳納的義務嗎？","李署長慶華：國內的部分對於委託代理人並沒有指定要負什麼責任，因為這個代理人就是幫他去申報，申報的同時，當然要把稅款繳清，這個代理人不是付稅款的人，事實上是營業人，我們這邊只是規範，你已經接受電商的委託，你要幫他代理申報，要做繳納的動作。事實上，也許我把稅款給代理人了，但是代理人卻沒有依照規定去辦理，所以我們要給予代理人一個行為處罰。","陳賴委員素美：其實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求繳納，報了半天不繳等於是沒有意義，所以我向江委員建議，依照財政部版本會比較恰當，否則我有申報啊，你不能處罰我，事實上，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求他繳納。謝謝。","許部長虞哲：我向各位報告過，在實務上也有極少部分的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他們在拿了稅款之後並沒有去繳錢，等到處罰下來，業者嚇了一跳，錢不是給了嗎？所以他們之間也會打官司，而且我們對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也要處分，他們幫客戶做事情，結果拿了錢之後沒有做事，這種情況是極少數，偶爾會發生。","江委員永昌：第四十九條之一是輔以第四十九條的執行，我的意思是說，當然營業人有繳納稅額的義務，一定有的，可是剛才部長講的情況是，代理人有收到營業人轉交給他的稅款而沒有去繳，這樣的情況下要給予處罰；但另外有一種情況，就是代理人沒有收到轉交的稅款，那他當然也沒有辦法去繳納，後者要不要被處罰？","許部長虞哲：要，另外有條文規定，該繳稅而不繳稅的話……","江委員永昌：對，我講的是對代理人的處罰。","李署長慶華：現在是這樣，第一，跨境電商已經把稅款委付給代理人，並且交代要幫他申報和繳稅，結果代理人沒有做，代理人沒有依照規定辦理，那我們就要處第四十九條之一。但是……"],["江委員永昌：罰則也轉嫁到……","李署長慶華：沒有，罰則沒有。到時候他如果沒有代理申報，我們只是針對他沒有辦理代理申報及繳納這個動作處以行為法，但是假設這個國際電商真的沒有繳稅，或因為代理人的疏忽以至於完成納稅義務，國稅局就會去找這個跨境電商，那個跨境電商就會有逃漏稅處罰的問題，觸犯第五十一條，處一到五倍的罰款。委員關心的是他不是沒有把錢給人家，而是代理人沒有處理，這時候就是他們之間的求償官司了，就是有侵占稅款的問題，那又是另外民法的問題。"],["主席：謝謝署長的說明。","第四十九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五十一條。","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一條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討論事項已處理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第1案。","許部長虞哲：前面的部分，我在答詢時也特別提過，要馬上叫他開發票，而且應該開電子發票比較好，不要開立紙本發票，但是要經過輔導期間，當初我們開座談會的時候，這些電商說能夠配合，他們願意設籍登記，而且願意繳稅。"],["主席：我們來討論建議文字如何修正。","曾委員銘宗：這是建議案，可以啦！","許部長虞哲：可不可以修改為並於本法施行後幾年內輔導業者開立電子發票？要做就一定要規定開立電子發票，不能只有發票而已。","主席：要不然就是修改為「建請財政部確實稽察跨境電商稅賦，並輔導業者確實開立電子發票」，好不好？"],["許部長虞哲：好。要有彈性。我們主要是讓他們先來登記。","主席：第1案部分文字修正為「建請財政部確實稽察跨境電商稅賦，並於本法施行後輔導業者確實開立電子發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2案。","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相關業務是由金管會主管，是不是請金管會來說明？"],["主席：請金管會王局長說明。","王局長儷娟：跟委員報告，上個禮拜也有類似的臨時提案，我們沒有意見，而本案中有關租稅互惠的部分也是需要財政部來協助，所以我們會跟財政部一起來聯繫。","主席：好，所以你們自己協調。","羅委員要求在一週內完成報告，OK嗎？","宋司長秀玲：報告委員，如果IGA沒有簽署，我們又喪失現行的「視同簽署」狀況的話，對台灣的影響主要是對金融業的影響。我們建議由金管會主政去研析，我相信上禮拜的臨時提案結論也是請金管會去處理，應該沒有請財政部去做。"],["曾委員銘宗：我覺得要會同財政部。","宋司長秀玲：不然就用「會同」也好，有需要他們會請我們補充一些東西。因為這主要是針對影響和衝擊，所以我們比較強調從對產業的影響和衝擊去寫報告，這可能是委員真正關心的。"],["主席：你們建議文字如何修改？"],["許部長虞哲：建議修改為「爰此建請金管會會同財政部研析」。"],["主席：一週以內？"],["許部長虞哲：一週內金管會做得到嗎？"],["曾委員銘宗：一個月內好了。","主席：好，改為一個月內。","請問各位，對第2案照以上建議文字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3案。","第3案文字修正後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協商結束）"],["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過協商結果：增訂第二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及修正第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均照案通過。","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倒數第2行及最後1行，「要求業者確實開立發票」修正為「並於本法施行後輔導業者確實開立發票」，其他照案通過。","臨時提案第2案將倒數第4行「金管會與財政部」修正為「金管會會同財政部」，倒數第2行「一週」修正為「一個月」，其餘照案通過。","臨時提案第1案最後一行「開立發票」修正為「開立電子發票」。","臨時提案第3案照案通過。","主席：請問各位，對於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今日議程所列議案已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委員榮璋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日議程到此告一段落，倘若有登記發言之不在場的委員提出書面意見，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今天謝謝大家出列席。現在散會。","散會（12時49分）"]],"block_lines":[1,6,26,32,35,37,41,43,45,47,54,59,62,63,65,68,69,70,73,80,81,83,87,92,93,95,96,97,109,113,114,115,118,119,125,129,131,139,141,143,145,153,154,157,158,159,161,165,166,167,168,171,172,174,175,176,177,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6,201,202,206,211,214,223,225,228,234,239,241,243,246,251,254,259,260,261,264,266,268,270,278,285,291,302,305,309,311,312,314,316,317,318,319,320,325,326,327,328,330,331,333,344,346,347,363,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82,383,385,395,396,407,410,417,418,426,429,433,435,437,438,442,461,463,468,469,470,476,477,478,480,484,490,498,501,503,508,517,523,528,530,532,537,549,557,565,569,572,575,578,582,584,585,586,587,589,592,596,598,599,600,605,609,613,619,621,624,626,633,634,636,643,644,649,654,657,663,665,670,672,673,675,678,679,681,682,683,687,688,690,691,693,698,699,700,702,704,705,706,709,711,712,716,722,727,733,740,741,744,747,748,749,751,753,755,756,757,759,762,766,768,769,772,773,774,776,784,785,788,790,792,793,795,797,799,800,803,805,813,818,819,822,823,825,826,827,831,834,843,845,847,849,851,854,855,857,868,872,878,879,881,887,890,891,895,908,911,913,918,920,923,927,928,932,938,940,941,944,946,949,950,951,952,960,963,965,969,971,978,979,988,990,1004,1041,1049,1052,1055,1058,1059,1060,1062,1068,1073,1078,1082,1083,1086,1088,1093,1096,1097,1099,1100,1102,1103,1110,1111,1113,1114,1119,1128,1130,1136,1140,1144,1149,1151,1152,1153,1154,1155,1161,1162],"person_count":{"主席":54,"黃委員國昌":1,"曾署長國基":6,"許部長虞哲":132,"吳委員秉叡":5,"李署長慶華":5,"曾委員銘宗":11,"賴委員士葆":19,"余委員宛如":11,"盧委員秀燕":6,"廖署長超祥":4,"主席（余委員宛如代）":1,"王委員榮璋":4,"費委員鴻泰":9,"邱委員泰源":2,"施委員義芳":9,"陳賴委員素美":10,"何局長瑞芳":1,"林委員德福":11,"鄭委員運鵬":12,"詹專門委員文旭":2,"張專門委員源":1,"羅委員明才":11,"江委員永昌":13,"盧委員秀燕書面意見":1,"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1,"二、江委員永昌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1,"三、臨時提案":1,"提案人":3,"連署人":1,"協商結論":1},"persons":["主席","黃委員國昌","曾署長國基","許部長虞哲","吳委員秉叡","李署長慶華","曾委員銘宗","賴委員士葆","余委員宛如","盧委員秀燕","廖署長超祥","主席（余委員宛如代）","王委員榮璋","費委員鴻泰","邱委員泰源","施委員義芳","陳賴委員素美","何局長瑞芳","林委員德福","鄭委員運鵬","詹專門委員文旭","張專門委員源","羅委員明才","江委員永昌","盧委員秀燕書面意見","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二、江委員永昌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三、臨時提案","提案人","連署人","協商結論"],"title":"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49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王委員榮璋","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