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日（星期三）9時至15時53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葉委員宜津","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詹婷怡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翁柏宗委員指定為副主任委員、洪貞玲、陳耀祥、郭文忠及何吉森均為委員案。"],["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報告。","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貴委員會舉行本會期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本院提名詹婷怡等5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主任委員、委員及指定現任委員翁柏宗為副主任委員之同意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本次通傳會委員提名作業報告如下："],["段落：法令依據"],["一、法令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第1項）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第3項）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第4項）……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亦同。」"],["段落：遞補遺缺及任期"],["二、遞補遺缺及任期","(一)通傳會現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石世豪、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虞孝成、委員彭心儀及江幽芬等4人之任期均至105年7月31日屆滿，另任期至107年7月31日方屆滿之前委員杜震華已於105年2月1日辭職，本院爰依上開通傳會組織法規定，提名5位委員，其中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詹婷怡及委員洪貞玲、陳耀祥、郭文忠等4位委員任期均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遞補杜震華委員遺缺之何吉森委員，其任期至107年7月31日止。","(二)另指定現任委員翁柏宗接任副主任委員，任期依其委員任期至107年7月31日止。"],["段落：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三、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本次提名係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茲說明如下：","(一)具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該會委員應遴選具有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之人士擔任。因此，本次通傳會委員之提名，經考量該會專業需求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符合該會組織法之規定。","(二)同一黨籍不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因此，本院審慎提名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詹婷怡及委員洪貞玲、陳耀祥、郭文忠、何吉森，並指定委員翁柏宗為副主任委員等6位委員，均為無黨籍，任命後通傳會委員計有中國國民黨籍1人、無黨籍6人，合計7人，符合上開通傳會組織法有關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之規定。","(三)另渠等均無雙重國籍或永久居留權。"],["段落：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四、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一)詹婷怡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現任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專長為法律（包括產業政策及企業經營管理）；曾任經緯法律事務所律師、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資深顧問暨董事會特別助理、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暨集團法務長等職務。"],["(二)翁柏宗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現任通傳會委員，本次指定其接任副主任委員；專長為電信（包括微波工程、頻譜監測、通訊傳播監理）；曾任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中區電信管理局高級技術員、交通部電信總局技正兼任南區電信監理站站長、通傳會南區監理處副處長、處長、通傳會主任秘書等職務。"],["(三)洪貞玲委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專長為傳播（包括傳播法規與政策、傳播政治經濟學等）；曾任臺灣日報等媒體記者、輔仁大學影像傳播學系助理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助理教授、副教授、所長、多媒體製作中心主任等職務。"],["(四)陳耀祥委員：","現任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專長為法律（包括憲法、行政法、資訊科技法、媒體法等）；曾任執業律師、銘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國立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等職務。"],["(五)郭文忠委員：","現任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專長為電信（包括電信經濟學、財務經濟學等）；曾任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元智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等職務。"],["(六)何吉森委員：","現任通傳會主任秘書；專長為傳播、法律（包括傳播政策、傳播規範、網路規範等）；曾任行政院新聞局科長、簡任視察、通傳會傳播內容處、法務處處長等職務。"],["段落：結論"],["五、結論","本次提名，經本院就相關專長領域遴選優秀人才，提名詹婷怡、洪貞玲、陳耀祥、郭文忠及何吉森等5人，並指定現任委員翁柏宗接任副主任委員，渠等具相關領域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學養俱優。敬請　貴院支持同意。","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聯席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聯席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並於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今日中午休息至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首先請李委員昆澤詢問。","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詹婷怡女士是這一次NCC的主委被提名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落實憲法的言論保障自由以及促進媒體的專業自主，並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促進通訊傳播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及其健全發展，同時也要保障弱勢及促進言論、媒體通訊傳播的多元發展，進而提升國家的競爭力。依照NCC組織法第四條的規定，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這一次NCC被提名人的專業背景比起本屆委員更為多元化。","請問詹女士，你過去的專長在科技法律及智慧財產權等領域，你當過律師，也長期在資策會工作，現在是科技法律研究所的所長，對不對？你也擔任過國片製作的工作。請教詹女士，檢視NCC的委員，在通信及資訊領域中，你的實務經驗是比較豐富的，你認為你個人過去的工作經驗、你的專長跟NCC主要要推動的工作有何關聯？請你簡單說明，你未來將推動的工作目標為何？"],["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委員有此提問，我先簡要向各位介紹我過去的專長跟工作經歷。我們目前處於數位匯流的環境中，通傳會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形塑數位匯流的環境，我過去的工作剛好就跟數位匯流各個階層，包括從底層的基礎建設層、到平台層、甚至到上端各種不同的內容服務非常密切地相關，就以我最近過去3年在資策會科法所，以及更之前我曾經擔任資策會主任秘書的工作6年，雖然履歷上寫的是秘書室主任，但當時資策會其實沒有主任秘書，所以我擔任主任秘書的工作。我在法人機構負責的工作就是協助政府推動寬頻的基礎建設，還有過去E-Taiwan跟M-Taiwan相關的基礎建設工作，我在科法所的工作，其實也在協助行政院科技會報推動跟數位匯流相關的法規與政策環境。更早在2000年之前我大概有10年執業的經驗，我在律師事務所就是從網際網路（Internet）的法律開始切入，98年到2000年剛好台灣開始做電信自由化的時候，我大概是台灣最早一批投入跟電信自由化有關……","李委員昆澤：好。詹婷怡女士，我主要是請教你，你過去的工作經驗跟未來NCC的主要工作項目及其規範，主觀上你有何努力目標？","詹婷怡女士：謝謝委員。這次我被提名擔任主任委員，我對自己的期許在於，其實台灣整個寬頻及數位匯流的環境已經走到一個階段，已具有一定的基礎，但是接下來非常重要的就是，如何提供更穩定、更有效率、更即時性的寬頻環境，同時面對網際網路的衝擊，有網路產業的經驗，對於未來整個寬頻環境如何面對網際網路的衝擊相當重要。另外，剛剛委員也提到，言論自由與多元文化的維繫是我非常關心的，我在這部分一定會非常著力。不知在座的媒體是否知道，台灣最重要的一個言論自由的官司，當年我當律師時，正好擔任被告的辯護人；同時大家常常提到的釋字第509號，這些都是我過去曾參與過的，所以，言論自由跟多元文化的維繫，另外，如何帶動內容跟服務的產業，這是未來我協同通傳會的工作同仁的重點……","李委員昆澤：好。主委剛才提到言論自由以及文化的多元發展，也是NCC重要的推動工作項目，近年來，有關媒體併購的事件都引起社會的注意，因為大家擔憂這種支配性的言論強權的出現。過去我們也針對反媒體壟斷法，也就是NCC過去所提出廣播電視壟斷防制及多元維護法草案，不管是旺中併中嘉案或者遠傳併中嘉案，都是上百億以上的重大併購案，有關於媒體壟斷的防制及多元維護，不曉得詹婷怡女士接下來要推動的目標是什麼？","詹婷怡女士：關於這部分，確實因為全球化的趨勢及數位匯流的環境，所以之前就有許多不管是跨業的整合或是大的財團希望整合市場，形成比較重要的主導力量，所以這一塊確實非常重要。在既有的廣電三法及相關的法規中，其實是有一些小的規範，比如黨政軍、股權持股的限制，另外還有外國人或者大陸地區人民投資的相關限制，但是整體來說，對於大型併購的規範及可以防制的力道確實還是稍有不足，所以這部分我是支持應該朝此方向來做。","李委員昆澤：本席要提醒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過去交通委員會整合了各黨派有關反媒體壟斷的相關意見，也跟公民團體對話，整合出幾項重大原則，這些重大原則跟NCC當初所提出的版本有很大的不同。我們要求媒體股權的揭露義務，也要求訂定媒體整合的基本準則，並要求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問題，更要求媒金分離以及媒體專業自主相關的獨立董事等等，這些都是當初NCC提出的版本中所沒有的。請問接下來反媒體壟斷相關法令制定時，是否會納入交通委員會各黨派及公民團體當初所提出的共識，這些原則應納入反媒體壟斷的相關法令中，請你簡單說明。","詹婷怡女士：跟委員報告，目前在執政黨的版本中，剛剛提到的這些大的原則基本上已經納入，接下來我們也會在適當的時間將其提出，屆時再跟各位委員在委員會做更細部的討論。","李委員昆澤：主委，NCC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影視電信傳播市場的健全發展以及有效管理，現在文化入侵的現象也非常嚴重，打開電視，不管是有線、無線，日劇、韓劇或是中國的戲劇充斥各台，這種文化入侵的現象，對本土的影視人才、通信傳播人才影響衝擊非常大。中視每天有10個時段播放戲劇節目，其中有6個時段播放的都是陸劇、韓劇、日劇；華視更離譜，每日11個戲劇時段當中，只有1個時段播放台劇，而且還是10年前的舊片，陸劇羋月傳就占了6個時段，這對台灣戲劇人才影響非常大。未來文化部在產製端方面自有他們要推動政策，NCC在相關時段的配合以及節目冠名或戲劇冠名這部分，NCC要提出更有效的策略，尤其是戲劇冠名，現在從外面買進來的日劇、韓劇、陸劇都可以廣告冠名，這好像是鼓勵我們的產業向外面購買戲劇，這對本土的戲劇廣電人才衝擊非常大，請你簡單說明你未來要推動哪些工作？","詹婷怡女士：是，跟委員報告，我自己做過內容製作，對這個部分特別感同身受，之前廣電三法修正時，對自製節目、時段已有規範，據了解，現在已在制訂相關的細部辦法，我相信未來通傳會也非常樂意跟文化部溝通、協調，全力支持國內內容產業的發展。","李委員昆澤：NCC是獨立超然的單位，對言論自由、多元文化、媒體通訊傳播的健全發展、弱勢者扮演很重要的維護者角色，我們期待這一屆的NCC委員讓民眾有更新、更強的期待。"],["主席：請鄭委員寶清詢問。","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恭喜6位被提名人，剛剛李委員昆澤委員特別提到台灣戲劇的競爭力越來越少，詹女士當過製片，製作過「父後七日」和「龍飛鳳舞」，對這個部分應該非常了解，請問目前台灣電視播出的偶像劇還有哪些？"],["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滾石愛情故事」，過去一年我都在文化部擔任相關的……","鄭委員寶清：現在不太看這類節目，對不對？","詹婷怡女士：我知道有哪些戲劇，但是比較沒有時間看。"],["鄭委員寶清：韓國的偶像劇有哪些？你知道嗎？","詹婷怡女士：之前有都教授的「來自星星的你」，最近還有二、三部都滿紅的。"],["鄭委員寶清：哪一部比較紅？「太陽的後裔」？"],["詹婷怡女士：對。","鄭委員寶清：你對韓劇的了解，可能比對台灣偶像劇的了解多。"],["詹婷怡女士：其實我沒有在追韓劇。","鄭委員寶清：台灣目前有9部偶像劇，但是收視率都很低，最多的只有百分之二點多，最少的只有百分之零點幾，你知道原因出在哪裡嗎？"],["詹婷怡女士：比較大的原因可能是……"],["鄭委員寶清：經費太少？"],["詹婷怡女士：如果跟大陸劇、韓劇、日劇比較……"],["鄭委員寶清：製作經費非常少？"],["詹婷怡女士：製作成本非常低。","鄭委員寶清：你找到原因了，製作成本很低，當然是收入太少的緣故，對不對？NCC有一個從事商業置入行銷暫行規範，明白規定不能過度呈現商品、商標或商業服務，對不對？請問即將卸任的石主委，對韓劇、日劇、大陸劇有沒有這種管制？"],["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暫行規範目前還在做調整。"],["鄭委員寶清：請你告訴我有沒有管制就好。","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已通過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已經授權主管機關就冠名贊助等規範另定授權法規，這是在舊法的架構下所定的，確實也在執行當中。"],["鄭委員寶清：有在執行？"],["石主任委員世豪：是。"],["鄭委員寶清：罰過多少錢？","石主任委員世豪：報告委員，這不是罰的問題，這是用來認定有沒有涉及節目與廣告沒有明顯區分的問題。"],["鄭委員寶清：主要是罰錢。"],["石主任委員世豪：是。","鄭委員寶清：現在最糟糕的是，我們所定的規範只針對台灣的節目，不規範外國的節目，這是最大的問題，對不對？"],["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去了解問題。","鄭委員寶清：新主委，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只規範台灣的戲劇，韓劇「太陽的後裔」一集2,400萬台幣，但是我們的錢少得可憐，為什麼他們有這麼多錢呢？除了把版權賣到全世界之外，最重要的是置入行銷，「太陽的後裔」不停置入韓國的東西，包括衣著、首飾、餐廳、食品、電器、汽車等，無所不置入，結果我們把自己綁死了，卻不管外來的戲劇，這是我們最大的問題，根據韓國的統計，他們只要輸出100元文創戲劇，就可以賣412美元韓國產品，他們就是靠文創產業帶動商品的銷售，反觀我們則不然，我們訂了一大堆規範，規範這個不可以、那個不可以，結果外來劇統統可以，新政府上任後，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鬆綁，我們除了要開源節流、減少稅負以外，要鼓勵中小企業投資，減少他們的稅賦負擔，請問你贊不贊成鬆綁？","詹婷怡女士：既有辦法施行以來，確實造成某些結果，我們要通盤衡量這個結果，看看如何才能達到這個規範的目的，目的如果是要支持本土、國內自製的節目，就要朝這個方向做。","鄭委員寶清：翁準副主委，你贊不贊成鬆綁？"],["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部分應該鬆綁。","鄭委員寶清：請問其他4位準委員，你們是否贊成鬆綁？贊成的，請舉手。準主委、準副主委都贊成，洪女士，你不贊成鬆綁？"],["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現有的暫行規範已經比既有法令鬆綁。","鄭委員寶清：你不贊成鬆綁，換句話說，你擔任委員以後，就要管制所有外國來的戲劇，不可以置入行銷。"],["洪貞玲女士：現行廣電三法只能針對我國的衛星電視和無線電視。","鄭委員寶清：這就是奇怪的地方，開大門讓外國戲劇進來置入行銷，卻要管制台灣的節目，你這個想法很奇怪。"],["洪貞玲女士：這是主管機關的管轄權問題。","鄭委員寶清：其他5位準委員都贊成，只有你不贊成。"],["洪貞玲女士：我說的是現行的暫行辦法。","鄭委員寶清：我現在問的是，你贊不贊成鬆綁？請你簡單答復。","洪貞玲女士：委員所指的鬆綁，我不太知道它的明確定義為何？","鄭委員寶清：如果外國的戲劇你管不好、管不到，台灣戲劇就應該比照鬆綁。"],["洪貞玲女士：外國戲劇的內容我們沒有辦法規範。","鄭委員寶清：剛剛不是讓你們看很多圖片嗎？我在質詢，你都沒有在聽啊？","洪貞玲女士：根本解決之道是透過時段的限制、本國自製節目比例的限制來保護本國的影視節目，就這個部分，其實在台灣的頻道上……","鄭委員寶清：不是這樣，問題是台灣節目的收視率很低。"],["洪貞玲女士：外國的節目應該比較少。","鄭委員寶清：我現在問你置入行銷問題，你不要答非所問。"],["洪貞玲女士：我們做過置入性行銷的研究。"],["鄭委員寶清：請問你贊不贊成鬆綁？","洪貞玲女士：容許台灣的影視節目有置入性行銷，可是它必須受到一些原則性的規範。","鄭委員寶清：我知道，當然要規範，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只管台灣的節目，不管外國的節目，這是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韓國不停用文化入侵，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你答了半天卻答不出來。","洪貞玲女士：更大是大非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強化本土的影視產品。","鄭委員寶清：對，就是要鬆綁才能強化，你講了半天，都是一樣的道理。"],["洪貞玲女士：我們有很多政策可以扶植。","鄭委員寶清：詹準主委，除了你以外，洪委員也特別提到希望對OTT加以管理，現在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OTT下來以後我們管不到。詹準主委，請問OTT要怎麼管理？","詹婷怡女士：我簡單回應一下，其實這是我剛剛提到的整個環境面對網際網路的衝擊，也可以說是轉化的機會，我覺得要思考如何導引網際網路的環境。當然我們希望它能夠落地，落地不管在稅收、電信產業運營商的合作甚或某種程度……","鄭委員寶清：它3月29日已經落地了，台灣愛奇藝不是已經落地了嗎？請問我們有加以管理嗎？","詹婷怡女士：根據我的了解，現在愛奇藝本身其實是以台灣代理商的方式在運作，還沒有到落地的階段，它只是透過網路，讓台灣的觀眾可以收訊，而我們希望能夠導引它到台灣設立真正的企業。"],["鄭委員寶清：請問現在愛奇藝在台灣的收入包括廣告收入要不要納稅？","詹婷怡女士：因為它是用agent的方式，所以稅率計算的基礎應該不一樣。","鄭委員寶清：對啊，要不要納稅啦？","詹婷怡女士：如果以現在的狀況來說，稅率的計算基礎據我了解是不一樣的，我們希望之後能有一個合適的方法來……","鄭委員寶清：所以，我希望NCC要考慮這些，不鬆綁我們沒有未來，你看我們所有的限制都是限制自己，對外國都不限制，OTT進來我們又沒有辦法限制它，它一樣不納稅，這是我們最大的問題啦！","詹婷怡女士：我補充一句話，就是鬆綁的時候有時候會不太知道那個主體性，但是我了解委員的意思，就是希望能夠達到支持我們國內自製節目的目標，然後以最適當的方法來做。"],["鄭委員寶清：對。"],["主席：請林委員俊憲詢問。","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準主委，今天很多人在關心，未來新的NCC對OTT的管理，其中主要牽涉到未來要以什麼新法令來規範不斷蛻變成長的廣播媒體等等。石主委在任內提出了匯流五法，請問詹準主委，對於石主委提出的匯流五法會有什麼樣的改變？"],["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前幾天很認真的看了匯流五法，應該這麼說，就是在整體的方向上，我可以理解匯流五法立法的目標是為了要因應整個產業的環境和網際網路的衝擊，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它的立法方式有一些特定名詞的產生，某種程度會讓整體架構更難為人理解，現在所謂的匯流五法其實是把原來的電信法在資源和運營上作一拆解，然後重新排列組合，但是以整個方向來說，電信和相關用語應朝通訊傳播的方向來做，再來就是特別針對網路的部分加以回應。我想新的委員組成應該還會再針對這部分作充分的討論；同時，過去程序上不容諱言確實是比較急促，相關的公、協會也不太有足夠時間可以作一些討論和回應，所以我們會廣徵外界的意見。","林委員俊憲：我給你很多時間讓你表達意見。新的NCC未來在詹準主委的領導之下，對於之前提出的匯流五法應作相當程度的改變。石主委的立意我覺得太過前進，讓很多人看不懂，完全無視於原有產業的垂直整合，只看到未來水平之間不同產業界線不見了，在垂直整合方面各產業的現實存在，你不能不注意。對於OTT，我記得石主委在委員會的答復是，NCC最好不要管OTT，全世界沒有國家在規範OTT的，所以台灣也不應該規範，你覺得呢？","詹婷怡女士：從大方向來說，因為它是網路上的行為，確實不會有高度的規範，但是某種程度如果牽涉到消費者的利益或公共利益，還是可以有一些相關的作為。","林委員俊憲：什麼叫做相關的作為？過去OTT之所以沒有規範，主要是因為全世界主要的OTT像Facebook、YouTube、Netflix，都是來自美國，當然美國的管制非常鬆，現在我們的產業也開始進入OTT這個領域，台灣也有本土的OTT，如果國外的都不加管理的話，未來來自國外的尤其是中國的戲劇、具有意識形態的節目將強勢入侵，而這些公司都不在國內，完全不落地，怎麼管？就不管嗎？如果按照你的講法，未來可能形成國外OTT都不管、只管國內的情形，會不會這樣？","詹婷怡女士：這部分以剛剛委員舉的美國、中國來說，美國都不管，中國就是發七張牌IPTV之類的……","林委員俊憲：OTT主要的獲利模式還是收費，收費就牽扯到金流、消費者如何付費和稅收的問題，他來賺我們的錢，台灣的消費者付錢，不管是透過什麼方式，我覺得我們都應該有一定的管理，至少要要求它的公司必須落地註冊嘛！如果他們不要，那麼像愛奇藝這樣的公司，你們怎麼管理？","詹婷怡女士：我想這部分還是應該盡量透過和他們溝通，然後我們把整個網路環境……","林委員俊憲：這不是溝通的問題啦，以目前來說，我覺得石主委的想法幾乎都是道德面的期待，希望這些廠商都很有良心，但是我只相信制度、不相信人，所以遊戲規則還是要制定好，如果你不用法令強制，沒有相關的要求，業者怎麼會理你啊？所以我們對新的NCC有很深的期待，現有的匯流五法，我認為應撤回，重新制定可執行的、讓業界可以了解、外界能夠清楚NCC要如何管理的法律，一個能廣納產官學界意見的新法律，好不好？這是我對新的NCC委員的期待。之前本委員會也提到4G壟斷的問題，政府開放4G時，得標廠商對消費者與政府有一些承諾，現在都不一樣了，所有的4G業者聯合漲價，吃到飽的最低門檻已經調到一千三百多元，而且每一家的價格都一樣。準主委有沒有使用吃到飽的月租費？"],["詹婷怡女士：沒有。"],["林委員俊憲：準主委沒有使用所以不會痛。主委的使用量不大嗎？","詹婷怡女士：這個議題牽涉到相關的資費，以我的理解，現在4G用戶量很高，接下來我們可能會密切觀察，當它形成一個市場主導者時，我們就可以做更多的要求。","林委員俊憲：台灣4G使用者的密度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中華電信吃到飽的最低門檻是1,399元，台哥大是1,399元，遠傳是1,399元，每一家都一樣，他們怎麼算的？怎麼可能每一家都一樣？這是巧合嗎？這是很明顯的寡佔、少數的壟斷。政府開放4G時業者給消費者、社會的承諾，他們現在完全不認帳，所以我們希望準主委未來對電信4G業者的收費至少要管理一下。主委瞭解這個狀況嗎？","詹婷怡女士：資費有一個計算的標準，我們的委員中也有專長於資費的經濟學委員，之後我們會針對這個議題好好的關心。","林委員俊憲：政府要開放4G時，很多人就擔心其價格會遠高於3G，我記得在石主委時代的NCC說絕對不會，未來開放4G，其價格不會有大幅的調高，結果現在和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漲了好幾倍，4G比3G貴了兩、三倍，NCC要查明並管理電信業者少數壟斷、哄抬價格的現象。"],["主席：請鄭委員運鵬詢問。","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仔細的看了這本個人的簡介和報告，發現6位被提名人有幾個特色：第一個是年輕，平均年齡是51.16歲，最年輕的有兩位是46歲；第二個是有兩位女性，尤其準主委是女性；第三個是孩子多，有生育的是郭文宗先生，有5個孩子。郭先生還要生嗎？桃園市對於新生兒的補助福利最好，歡迎你遷籍桃園。此外還有貫通石，如有需要，我可以給大家祝福。光是針對郭先生有5位子女這點，我這一票就投下去了，因為台灣需要多多鼓勵生育。這是我觀察到的幾位被提名人背景不錯的狀況，也很高興未來的詹準主委是女性的首長。","言歸正傳，這兩週以來，對所有的新任首長，我都會以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中的一些話給予鼓勵：「新政府上台就是要解決問題。」可見解決問題很重要。我們看看從520到現在，有哪幾個部會解決了之前的問題：第一個是行政院長林全撤告太陽花學運126名被告，也就是撤告了政府告訴乃論的部分。第二個是教育部長撤回了微調課綱。第三個是勞動部長恢復了之前爭議很大的7天的國定假日。這三個都是爭議多時、甚至多年的問題，也是社會期待新政府上台可以有所作為的，由此可見，從總統就職演說之後，由行政院長帶頭，各部會都在身體力行的解決問題。政黨輪替最重要的是不同政黨有不同的價值觀，當然會有不同的政策選擇，所以解決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就詹準主委的看法，NCC有哪些問題是必須要解決的？"],["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以我到目前為止的瞭解，通傳會的業務非常龐雜，一般人民比較有感受的三個業務大概是：第一是大型媒體的併購，從媒改運動以來被關心最多的就是這個議題，甚至有些被併購者的欲購買者已經換人了，一般民眾對這部分的感受是很強烈的。第二是剛才很多委員提到的影視音的內容，因為影視音內容是每個人每天晚上會收看的而且還牽涉到台灣未來的產業和產品，其背後還引伸到文化主體性與不同的表達。第三是雖然看不見但感受很深的，如網際網路的衝擊所帶來的各種網路安全等問題。","鄭委員運鵬：也就是有關收費、安全及文化入侵的問題，本席很高興你第一個提到大型媒體併購的問題，但你沒有講到中嘉案。過去兩屆立委一共有15個有關中嘉案的提案，但在這次報告書中，只有洪貞玲準委員提到「中嘉案」三個字一次，其他幾位準委員都沒有提，我想你們可能不方便針對個案做處理，所以我們必須口頭向各位請教。","兩屆立委任內有關中嘉案的提案總共有15個，在場的林俊憲委員曾提出證據且明白的指出被這任NCC認定並非直接購買人而只是投資者的遠傳集團已經介入中嘉的人事，林委員因而提案要求NCC要釐清並予退回。詹準主委認不認為中嘉案是NCC必須面對的問題？","詹婷怡女士：我剛才提到大型併購的問題，中嘉案是還沒做出最後決定的併購案，在行政程序上，通傳會已經做成處分同時也出了通傳會，現在在經濟部投審會。"],["鄭委員運鵬：你認為現在中嘉案和NCC的關係是什麼？","詹婷怡女士：我是這樣看的，從過去這麼多案子的經驗來看，有些零星散布在廣電三法中的規定確實不足以因應現在這樣的大型併購以及多層次的資金規劃，所以這部分會是一個議題。"],["鄭委員運鵬：它會是一個你們馬上要面對的問題嗎？","詹婷怡女士：沒錯，但還是有法律上的程序要遵守，不過，我們可以做一件事情，就是在行政程序法上，只要我們密切關注是否有一些事實，我們在程序上比較積極的……"],["鄭委員運鵬：你認為在程序行政法上NCC還是有積極處理的空間嗎？","詹婷怡女士：當然需要有一些新的事實，比如剛才委員提到的那些事證，如果我們密切關切這些事情的話，或許在程序上有處理的空間，當然依法行政是我們的前提。","鄭委員運鵬：在依法行政方面，本席要請教翁柏宗準委員。2月17日NCC審查中嘉案，翁準委員有個協同意見書，翁委員對於NCC的決議有不同的意見，翁準委員協同意見書大概的意見是什麼？有哪些意見和決議不同？"],["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工程技術背景出身的，我要特別提出這個案子的數位化建設時程和寬頻網路建設遠遠落後。"],["鄭委員運鵬：你認為中嘉案的附決議是否應要求中嘉案的媒體責任要有技術上的進步？","翁柏宗先生：在數位化時程和寬頻建設方面，台灣所有的有線電視業者在做寬頻時，平均每個光節點約服務150個用戶，但是這個案子……","鄭委員運鵬：你所講的技術上的問題應該不只是中嘉，其他有線電視業者應該都有這個義務。","翁柏宗先生：不是，有些業者做得很好。"],["鄭委員運鵬：中嘉做得不好嗎？","翁柏宗先生：這些外資來買的都沒有努力的建設台灣有線電視寬頻網路的基礎建設，我希望透過這樣的併購能具體要求其數位化時程要快。","鄭委員運鵬：所以你是要求新的買家，本席要問的不是這個而是協同意見書中的第一點，你是否可以簡單的說明一下？","翁柏宗先生：我認為假如他們實質控制了，那麼我們要保留廢止權，要把負擔的法律效果講清楚。"],["鄭委員運鵬：你認為NCC原來的決議有哪邊講不清楚？","翁柏宗先生：決議中只講了承諾，但承諾中有好幾項，如積極參加金視獎這項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明確性，再如做數位化一項，有的部分是透過事業計畫書修改，但第十七項是無法實質控制的。"],["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也提出有實質控制的部分。"],["翁柏宗先生：我認為法律效果要講清楚。","鄭委員運鵬：你認為應該要有廢止權，可見NCC對中嘉案的決議是沒有廢止權的，所以附帶決議的二十幾項，他們要不要做，你們以後也拿他們沒輒，反正併購就併購了，以後再說。你認為應該要有廢止權是因為遠傳集團有可能透過這次多層次債券的持有而達到實質的控制嗎？","翁柏宗先生：對，林委員俊憲也有這樣的質詢。","鄭委員運鵬：照我的理解，遠傳集團可能是因為政府的相關基金在市場上購買了它的股權，所以它不是主動而是被動的觸動了黨政軍條款，但未來他們如果可以透過多層次債券的方式持有而實質影響媒體，那麼黨政軍條款就形同虛設，你也擔心這點嗎？"],["翁柏宗先生：對。"],["鄭委員運鵬：你認為未來要如何彌補NCC對中嘉案決議的漏洞呢？","翁柏宗先生：因為經濟規模的關係，我們會看到電信業者併購有線電視業者的案例逐漸增多，剛才委員也講到實質控制、違反黨政軍條款的情況，我是認為在黨政軍條款方面要適當的加以節管，將比例縮小，另外要集中在媒體壟斷的部分。","鄭委員運鵬：在這點，我的看法和你不一樣，我認為如果可以適當的節管，未來政黨就可以介入，政黨可以透過多層次和債務的方式介入，這樣一來，黨政軍條款形同虛設，因此，本席要求這個案子一定要明確的給社會一個交代，這是政府要解決的問題，雖然各位還沒有上任，但上任之後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另外，本席沒有辦法接受在中華電信和台視之外再有黨政軍介入台灣任何媒體，這點請你們嚴格把關，這樣我們對石世豪主委才有辦法交代，我們這樣的質詢絕對不會有雙重標準，拜託新任的NCC委員一定要堅持這些原則。"],["主席（陳委員歐珀代）：請鄭委員天財詢問。","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準委員是現任委員，也是副主委被提名人。翁準委員認為NCC作為一個獨立機關，未來在公平、公正方面要做到怎麼樣的程度？"],["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NCC本身是一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所謂的公平、公正原則是我們對於所有業者的規管都是一樣的，也不會去偏袒那個業者。其次，公平、公正也包括保障國民的權利、維護消費者的權益，這是很重要的。"],["鄭委員天財：請問陳耀祥被提名人對剛才的問題有何意見？"],["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答復。","陳耀祥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獨立機關本來就是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依法進行各種管制，維護依照通信傳播基本法及組織法中所規定的法定任務。"],["鄭委員天財：你覺得你可以做到這樣嗎？"],["陳耀祥先生：當然可以。","鄭委員天財：你過去在媒體發表過很多文章，你提到連戰赴中閱兵根本就是叛國行為，朱上柱下是打危機牌。你對政黨有很多評論，尤其是對國民黨。假設角色易位，假設你這些文章是在批評民進黨，以民進黨過去的火力，你覺得會如何？今天有很多民進黨委員，當然今天民進黨的火力很弱。你有寫文章的自由，那時你是學者、律師，那時你還不在NCC服務，你覺得你的角色可以這麼快就轉換嗎？","陳耀祥先生：這不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基本上，我當時是學者，是以公民團體的身分發表文章。","鄭委員天財：我知道，你都可以發表文章，但我覺得你可能更適合擔任其他部會的主管、首長或次長，你覺得你適合這個位置嗎？你希望你自我公評、自勵，畢竟民眾和媒體都很清楚你過去有類似這樣的文章與發言，如果角色易位，民進黨立委的火力又是如何？你自己考量你要不要繼續到院會接受審查，曾經有被提名人後來退出的例子。","陳耀祥先生：好，謝謝。","鄭委員天財：請問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洪女士過去在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及傳播方面有相當的研究，也接了國科會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基金會的相關研究，你知道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明定什麼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通訊傳播基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因應科技匯流，還有幾個非常重要的目的……"],["鄭委員天財：我現在講的是原住民的部分。"],["洪貞玲女士：第一條規定的是有關國民權益和多元文化。","鄭委員天財：你覺得要怎麼樣與NCC有關的單位溝通、協調？這些單位的官員非常重要，因為他們並不是每天在開會，而很多意見是這些官員寫的，你認為應該怎麼樣去溝通、協調？你希望NCC如何做法才能符合通訊傳播基本法規定的多元文化？","洪貞玲女士：就目前我對NCC已經在執行業務的瞭解，對原住民部落傳播科技的運用上有比較好的進展，比如在部落（鄰）有寬頻服務上面就是一例。過去我對原民台的成立與自主獨立的運作也多所參與，我知道現在原民台有個非常迫切的議題就是希望有個無線電波的頻譜，可以有無線電視頻道的播出，我個人對此持高度的支持。","鄭委員天財：有關頻道的部分，上一屆我們修正了原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要求一定要設立頻道，交通部原本預定頻道36,現在要改為頻道25,我站在原住民族的立場，期期以為不可，希望你能協助這個部分。","請教未來的翁副主委，你從主任秘書到委員的階段，對原住民有諸多的協助，還沒有完成的部分有哪些？"],["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最近修正原民會設置條例，排除了無線電視法及公共電視法，得以委託公視播出，我們會儘快審理完成公共電視事業計畫書。另外，有關頻譜的部分，我們不會指配有干擾的頻譜給原民會，我們還是秉持頻譜和諧的立場。"],["鄭委員天財：寬頻的部分呢？","翁柏宗先生：有關i-Tribe無線寬頻計畫的部分，部落要從12MG升級到100MG，電信普及基金已經逐步的在做。","鄭委員天財：現在只有12MG，和一般的差多少？","翁柏宗先生：原民會已經和我們合作，預計要提升到100MG。"],["鄭委員天財：距離有多遙遠啊。","翁柏宗先生：不會，我們會努力。"],["鄭委員天財：請未來的主委、副主委及所有委員、處長多加油。","陳耀祥先生是學法律的，我在法律方面是最差的，我連律師考試都不敢報名，但畢竟我在政府機關法制單位服務多年，我認為從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條文透過其他相關的法律解釋來提升原住民族傳播的改善、提升與加強是非常重要的，不是只在法律文字上咬文嚼字、鑽牛角尖，應該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就相關法律做最好的解釋。","我剛才請你自己決定要不要繼續接受審查主要是因為這涉及你對自己的期許。"],["陳耀祥先生：謝謝委員。"],["主席（葉委員宜津）：請陳委員歐珀詢問。","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6位被提名人，各位在財經、傳播、文創及電信方面都是一時之選的優秀人才，所以能為新政府延攬擔此重責大任。6位即將進入新政府服務，我早上在等候質詢時突然想到一句話：「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所以我以6個問題提問，你們各自選擇一題答復，並請大家務實回答我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NCC為一個獨立的機關，你們上任之後又有任期的保障，你們將如何自律？你們在執行角色時如何律己？"],["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這分為幾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所有和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有關的規定一定要遵守。第二個層次是要有更高標準的要求，身為獨立機關，我們內部本身也有一個自律公約、自律相關的條款，至少要做到內部的自律公約。第三個層次是儘量本於自己的專業與外界溝通並與相關部門協調，在專業職掌上做獨立決策，透過合議制度形成結論，也就是說基本的法律和自律的規範一定會做得到。","陳委員歐珀：儒家講求忠恕之道，所謂的忠就在盡己，我們互相期勉如何對台灣這個國家盡忠，如何在工作上盡忠、盡己本分、盡己之力，如何對待民眾。所謂的恕，在積極面就是要推己及人，對民眾有益的部分，我們要積極的推動，在消極面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對的事情不要做，也就是勿行惡。這是我們要互相期許的。我不會像鄭天財委員所說的對國民黨的官員有不一樣的標準，我們會堅持一樣的標準與要求。","第二個問題是10年前NCC在各方期待下成立了，10年後的今天，我們全盤檢視NCC的成效，不知道NCC到底善盡了多少法律賦予的責任？未來接連上場的媒體併購案，一方面凸顯了台灣法源的不足，另一方面顯現了NCC的被動消極，我對石主委比較有意見的就是NCC的被動消極。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在今年2月4日有一個數位匯流大調查，有78.2%的民眾認為目前的媒體向財團靠攏，有67.8%的民眾擔心未來輿論會被特定媒體壟斷。今年是NCC成立10週年，施政滿意度只有26.6%，不滿意度有57.9%,從此一趨勢分析，不滿意度達到10年的最高點，請問6位準委員上任後有何積極作為？"],["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主委希望我就此問題答復。我個人在身為學者時參與了反媒體壟斷議題的社會運動，當時我們提出了非常多的主張, 第一是希望立法院儘速完成反媒體壟斷法的制定, 就我所知，NCC提出了一個版本，已經透過行政院會送至立法院，時代力量也有一個版本，民進黨也有一份草案，應該已經在最後階段，從行政機關的角度來看，我們在這個部分一定會依法行政。","此外，從過去幾個案例我們也觀察到既有的法律工具不足，如果立法院能儘速完成反媒體壟斷法的制定，NCC就有更強的法律工具來歸管台灣媒體的秩序。這是最重要的一個方向。","陳委員歐珀：限於時間，對於我所提的6大題目，未及完成答復的部分請以書面補充答復，因為將來我們還是會一起討論這些議題。","第三個問題是數位匯流在2012年正式完成，2015年下半年度的調查報告顯示有90.3%的民眾不曾聽過這個名詞，顯見3年間推動這個工作的宣導成效非常差，6位準委員上任後如何讓多年來數位匯流推動方案在維護國民使用權益前提下加速落成，且讓我國通信傳播的產業更進步？"],["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數位匯流的部分，以前的時代和現在不同，現在只要透過寬頻網路就可以同時上網、語音、看視訊，這是一個趨勢，我們對這部分的宣導不足，接下來我們會加強宣導讓民眾瞭解何謂數位匯流。另外，數位匯流也產生一個問題……","陳委員歐珀：抱歉，因為時間關係，我要打斷你的答復，這個問題請在會後再提供給我。","第四個問題是分組付費的議題已經討論了十幾年都沒有結論，6位準委員上任後有何因應策略？"],["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郭文忠先生答復。","郭文忠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所瞭解的是NCC已經通過了一個實施辦法，昨天也開過公聽會。我自己的想法是有三點要特別留意：第一點是既有的用戶不要調漲費率。第二點是目前的方案中將以戶為單位改成以機上盒為單位，我對這點持保留態度，因為台灣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用戶有兩個以上的機上盒。第三點是分組付費儘管是讓民間業者來做，但要做到分組付費真的是有折扣，如果原本500元的費用，實施分組付費後變成450元，民眾不會有實際上的感受。","我們大概會朝以上三點方向努力。","陳委員歐珀：第五個問題是有關台灣媒體的亂象，很多國家對於媒體的自律和他律都有所規範，對台灣人民而言，媒體的亂象傷害了無數的人，有些人真的是滿冤枉的，韓國的媒體人有自律的要求，也有養成，他們的媒體少有名嘴高談闊論，在其他國家也會要求媒體製播節目的嚴謹性。當然偶有報導不實或損害他人名譽的情事，當記者被當事人控告時需要有一個公正、獨立的仲裁委員會，請6位被提名人以書面答復是否需要成立此一主持公道的受理爭議的委員會？","第六個問題是6位委員對於台灣媒體的自律和他律的機制的看法如何？","主席：未及答復部分，請通傳會被提名人以書面答復。","請吳委員志揚詢問，吳委員詢問後休息5分鐘。","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注意到6位提名人中陳耀祥先生是大我4屆的學長，詹婷怡女士是大我2屆的學長，洪貞玲女士是小我1屆的學妹，和我們年紀差不多的人有機會擔任國家重要的職務，我很為大家高興，但我還是要透過質詢提醒大家一些事情。","請問詹婷怡女士接受NCC主委一職，原因何在？我知道你非常活躍，你在電影產業、資訊業界都小有盛名，為什麼會接受NCC主委的提名？"],["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自己的生涯確實比較多元化，但也因為多元化，所以我看到很多問題。我剛才也提到，我自己所從事的產業與我自己的專業其實就是整個數位匯流的環境，包括網路衝擊各方面、甚至是內容與服務，所以我在這幾個不同領域扮演不同角色時，看到需要跨領域的溝通，也需要在法規上突破，還要有一些產業重組的概念。台灣在這個當下面對的環境，其實是非常……","吳委員志揚：換句話說，就是你看到了很多問題，希望能夠解決吧！","詹婷怡女士：應該是說，有些是問題，必須解決，有些則有讓我們的競爭力更強化的可能性。既然我接受了這樣的提名，當然也希望委員能支持，未來這幾年，我會協同本會委員去做。","吳委員志揚：本席要提醒你，我看過6位準委員的主要學經歷，都很優秀，但你的特別多元化，多元化的意思就是其實你有很多出路。有部分報導指出，你認為通傳會主委是跳火山的職務，也傳出你屬意的職位是中華電信的獨立董事，事實上，你也跟業界有很密切的關係。我要提醒您，通傳會主委是很苦悶的職務，以你這麼活潑的人，在接受這個苦悶的職務之前，必須三思。首先，我發現在這個會期，交通委員會幾乎每3次會就有1次找通傳會官員來詢問，算是很愛找。第二，你領的薪水真的會遠不如在業界的待遇，例如中華電信的獨立董事或任何媒體、資訊業者，其薪水都遠比通傳會高。另外，當然也有一些批評，據說，林全院長原本比較屬意由施俊吉先生擔任主委。此外，在我的同輩中看來，你已經夠優秀了，可是通傳會畢竟是獨立機關，也帶有一點學術性，因此，有一些傳播學者私下批評您輩分還不夠。不過，這樣的輩分還被嫌不夠，算是年輕人的悲哀啦！還有，您的學術分量好像也還不太夠，在座有很多人，例如洪貞玲女士就在學術上特別有成就。以上都是一些對您的批評與看法，所以，我建議你在審查期間再仔細思考一下，因為將來通傳會是個超級大的地雷區，有眾多、巨大的利益需要擺平、管制，所以你要有膽識。過去，你在這方面認識的人脈，原本可能是你的助力，最後會變成你的阻力，所以，你會不會是一隻即將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對於這一點，我非常擔心。就我對您的認識，您的個性並不見得適合擔任法官、通傳會主委這種比較傾向管制型的、比較沉悶的、比較需要收斂的職務，請你深思還要不要跳進這個火坑。","我給你20秒，回應我剛才講的那些意見。","詹婷怡女士：我非常感謝委員的提點，外界有許多聲音，其實真真假假都有，但我一定會虛心、也會非常慎重地接受這些聲音，也會慎重考慮。但是，我既然已經接受提名，基本上就會如同剛才談到的，我會在法律規範的遵守或自律各方面自我要求。其實，如同其他在國外念過書的人，我很清楚自己可以獨處，而且我在過去每個階段的工作中，即便有這麼多人脈網絡，大家合力做很多事，但我一直還算是一個自律滿強的人，未來，在這樣的角色扮演上，如果有必要再做什麼樣的調適，我也會努力來做這件事。","吳委員志揚：好，你自己考慮。","如果你有機會擔任主委，本席認為，除了管制以外，你還可以做到你的特長，就是依你對產業的了解，應該想辦法讓產業進入正軌。剛才，我在教育與文化委員會質詢的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科技部正在推動一項地震預測簡訊，而昨天就發生一次大地震，結果，令人非常生氣的是，在立法院，大家都收到簡訊了，而我用的是4G手機、中華電信、台灣製造的hTC，居然沒有收到任何簡訊，我用的甚至也不是太舊的機種。而我隔壁的委員用的是3G，電信商是遠傳電信，居然收到了，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台灣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地方，又是國際化、具有資訊能力和高科技的地方，如果科技部已經發展出這個資訊系統，那通傳會有沒有辦法讓所有系統，不論是4G還是3G或傳統手機，一律都能接到地震簡訊，而且要10秒鐘？我不是要你在10秒鐘之內回答，而是我希望這個簡訊在地震10秒前要通知我們，最好能做到30秒以內。"],["詹婷怡女士：現在好像是18秒以前。","吳委員志揚：日本有機會做到30秒以內。這確實是科技的問題，問題是我們有了這項科技，卻容許業者自行決定明年再納入、後年再納入，甚至等換照再納入，請問，用不同系統的民眾，人命價值就不一樣嗎？我還是要講一下，要是以後看到其他人逃跑，問他們在逃什麼，結果被反問「地震了，你不知道嗎？」，教人情何以堪？這時不是因為腳麻，而是因為沒收到簡訊，所以不知道要逃跑。我覺得，科技部已經把這件事推給通傳會了，也就是科技部研發出這項科技，剩下就應該由通傳會研究，怎麼讓業者配合國家政策，把這項公共服務做好。這是一點。","第二，我注意到您贊助了很多電影。你知不知道，台灣現在面臨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文化被侵略，我們的電影幾乎被好萊塢攻佔，我們的電視被韓劇和大陸劇攻佔，我們的音樂，自從「中國好聲音」節目開始之後，也被反攻了，怎麼辦？當然，你可以說這是文化部的事情，但是，我覺得電視好像是通傳會主管的。你要怎麼透過法律讓本土劇與本土自製節目在重要的黃金時段達到一定的比例？我沒有辦法忍受台灣居然有好幾個頻道一天24小時都在播韓劇，或是一天24小時都在播大陸劇，彷彿我們不是住在台灣，這種事情，我們怎麼一直放任，讓人家來侵略呢？你以前提過法國的「文化例外」原則，如果你有機會當主委，你要怎麼樣展現你對台灣文化的支持，以你的位置發出強烈的保護？你做得到嗎？","詹婷怡女士：這個部分涉及通傳會要怎麼在職責範圍之內支持文化部，據我了解，在廣電三法中，針對節目的自製與時段等相關規定，通傳會目前應該正在制定一些更細部的行政命令。","吳委員志揚：問題之一是沒有落實，第2個問題是制定得不夠好，我認為就是這麼簡單。前述兩件事，包括地震通知簡訊與本土劇或本土節目的保護，如果都做不好，那我就建議你不要當主委，直接去做你心愛的文創事業，會比較有前途，也會比較快樂。"],["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顏委員寬恒詢問。","顏委員寬恒：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通傳會的人事同意審查權，本席認為，在座總共6位提名人，都要擔任國家通訊傳播的領頭羊，那你們對於國家通訊傳播的重大政策有什麼遠見、如何規劃？請問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女士，你的政策規劃是什麼？"],["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具體政策規劃可能是之後進行，但我先針對現況來說明。我們可以看到，現行通訊傳播基本法其實已經把通傳會的職掌說得很清楚，包括要因應數位匯流環境，同時要促進整個通訊傳播產業環境的健全發展，另外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要維護國民權利、提升多元文化，以及保障消費者權利。我想，這幾個方向，也就是落實通訊傳播基本法，會是我們未來在政策規劃上很重要的依據。","顏委員寬恒：本席認為，通傳會委員應該超然、獨立，不能有黨派色彩，因為國家傳播通訊相關法規有黨政軍條款，通傳會委員自己當然也要以身作則，才能要求別人，但是你除了是資策會法研所所長，又是凱達格蘭學校第1期學員，也曾經力挺人權律師邱顯智參選新竹市立委，你也是多部電影的製片與監製，也曾參與、指導太陽花學運紀錄片的製作，在總統大選時，蔡總統勝選當晚，你也在民進黨的黨部大樓慶功。有了這些事情，你要怎麼樣以身作則、規範別人？通傳會是一個超然、中立的委員會，你以後要怎麼帶領這些委員執行委員會的政策？","詹婷怡女士：有幾件事情的實情不是剛才提到的那樣，但是沒關係，我就針對委員的問題說明。我本身沒有黨派，也就是沒有黨籍，但我在做一些事情時，當然會有我的判斷，判斷標準則是基於我所認同的價值，包括是否以台灣為主體性與優先，以及對於我們所追求的多元價值和自由與民主的基礎是否能夠掌握，所以，對我來說，我認同的其實是價值。當然，根據這個過程，在過去，例如選舉等時期，哪些人比較符合這個價值，我就會比較支持；至於未來在工作上，我剛才已經談得很清楚，就是在自律等各方面規範上，我一定會給自己比較高的要求，最低限度當然是一定要符合法律。基本上大概是這樣。","顏委員寬恒：你曾經開玩笑把接通傳會主委形容為跳火山，希望不會很快就被噴出來，這個說法讓我想到經濟部前部長宗才怡，她自稱為「誤闖森林的小白兔」，請教提名人，你認為你跟宗才怡有什麼不一樣，你們的差異性在哪裡？","詹婷怡女士：我對宗部長不是很了解，所以也沒辦法評論她。但我對自己的了解是，我一定會在過去的工作經驗與專業知識的基礎上，盡我的全力與外界溝通，同時向許多人請益，本於通傳會獨立執掌的精神，透過合議制跟其他委員一起做決策。就這個部分來說，我就是全力以赴。","顏委員寬恒：6位被提名人名單中，有學者、也有現任主秘，請教主委提名人，你認為在通傳會的實際領域中，你如何帶領其他專業委員？你有沒有足夠的擔當來帶領他們？你有沒有足夠的專業，會不會變成外行領導內行？","詹婷怡女士：我剛才提到，其實，通傳會相關業務其實與整個通訊傳播環境關係非常密切，關係到要怎麼樣把環境塑造起來。如果仔細去看通傳會內部業務，其實不同處室總合起來的範圍非常廣，但根據我自己過去的工作經驗，反而是通傳會全面性的業務我都涉獵過，包括基礎建設、資訊安全、網路、資源分配、營運，甚至與其他部會有非常密切關係的內容與服務，所以，就這個部分來說，雖然我不敢說帶領，但至少可以研究，針對重大議題，要如何讓委員在事前有很好的溝通與討論，盡量在共同目標上努力。也不是說「盡量」，應該是依通訊基本法所賦予我們的職掌，全力在共同目標上做最大的努力。我相信，我們非常有誠意要這樣做。","顏委員寬恒：但我還是會擔心，一個資淺的人要帶領一群資深的專業人員，能不能持久、別人會不會服從、或是口服心不服，對通傳會造成更嚴重的內憂外患，導致政令不彰。","目前有線電視收費的城鄉差距很大，這是最攸關民眾權利的問題。目前六都是競爭最激烈的蛋黃區，業者已經自行削價競爭，但是中南部或省轄縣市等於是蛋白區，偏鄉地區可能只有單一業者經營。通傳會的立場，表面上說要讓市場自由競爭，但同時也要顧及消費者的權益，請教詹被提名人，你的立場是什麼？自由經濟和社會責任之間，你要如何取捨？","詹婷怡女士：就這個部分來說，有線電視的收費以及電信資費確實都會是與消費者切身相關的議題。在有線電視部分，通傳會過去也做了一些事情，包括怎麼樣讓新進業者加入市場，或者開放跨區競爭，我想，應該適度導入競爭機制，同時從處理消費者投訴等各方面一起來做，多管齊下，相信應該可以慢慢讓市場狀況愈來愈好。","顏委員寬恒：接著我想請教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剛才我詢問了主委被提名人的政黨認同問題，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陳被提名人身上，你曾經擔任過民進黨仲裁委員會委員，也是永社副理事長，因為被提名通傳會委員才辭職。同時擔任永社理事的還有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黃帝穎律師，請問陳被提名人，針對這個問題，你有什麼說明或補充？"],["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答復。","陳耀祥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沒有被提名時，屬於個人的意識形態認同問題，以及公民社會、公民團體的參與問題，但在被提名之後，根據法律，獨立機關之委員就要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所以，我們當然必須有角色轉換的準備。就像學法律的人有一個象徵：正義女神一樣，基本上，正義女神就是要把眼睛矇上，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必須超出自己的意識形態或黨派之外，去處理問題。","顏委員寬恒：你在反對媒體壟斷論壇中曾經提到，媒體壟斷的問題對台灣民主發展影響甚深，你也認為這些購買媒體的財團背後或多或少都有中資，所以，我們必須很嚴格地檢驗。那你現在是否仍會將檢驗標準聚焦在中國因素？還是如外界指稱，會重視如何制衡親藍與親綠媒體？對於促進族群融合或減少對立，你有什麼方法可以提供給我們？","陳耀祥先生：基本上，這裡有幾個不同議題，包括國家安全、多元文化，在現行通訊傳播基本法等相關法律中，其實都有一些規範，對於通傳會來說，接下來就是如何執行、落實政策，達到剛才委員講的這幾項價值目標。"],["顏委員寬恒：另外……","主席：委員，時間到了，因為今天登記詢問的委員實在太多了，其他問題請書面提出。"],["顏委員寬恒：好。"],["主席：請陳委員素月詢問。","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6位被提名人。我先請教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女士，您是首位來自產業與政策智庫的人選，不是學院中人，被提名為通傳會成立10年來第5任主委，目前，社會面普遍對這樣的提名有所期待。剛才也有多位委員提到，您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到被諮詢與接受提名的過程，還用「跳火山」這樣的形容詞來比喻您接下這樣的職務。我想，您會用這樣的形容詞，應該是因為您體會到目前通傳會所面臨的一些困難，包括在政策推行上面臨到的困難。就您的了解或您的感受，目前的通傳會在政策推行上面臨哪些困難？請您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從產業來看好了，通傳會有一項很重要的任務，就是怎麼樣讓通訊傳播的環境健全，從過去電信自由化、有線電視整併到現在為止，某種程度來說，這幾年在市場上其實產生了相對僵固與無法往前進的狀況，同時又面對網際網路這個衝擊，也可以說是機會，在這樣的過程中，要怎麼樣才能把許多未來新產業帶動起來，包括內容、應用服務在內，雖然也有市場問題，但是在規範面或政策面可以做什麼樣的事，我覺得是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陳委員素月：根據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所進行的數位匯流大調查資料，從民國101年開始，連續4年，國內大概都只有2成左右民眾肯定通傳會的施政表現，但有超過5成民眾給予負評，請問詹被提名人，你有沒有信心扭轉這樣的狀況？","詹婷怡女士：其實，我相信通傳會所有同仁都非常專業，至於要怎麼樣確實讓大方向與世界潮流及規範趨勢相符，並且把真正的專業用最有效的方式發揮出來，我非常願意偕同本會委員，與既有通傳會同仁一起努力，相信我們可以往前走，不但能幫助台灣的產業及消費者、為多元文化、自由價值的維護做一些努力，而且也應該會有一些成果。","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傳播技術日新月異，整個傳播媒體環境也是瞬息萬變，希望通傳會未來在您的帶領之下會有更好的表現。","接下來，我要請教通傳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先生，我也恭喜您獲得副主委提名。本席從您的資料中得知，您是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屬於專門技術人員，從基層的交通部電信總局一直歷練到通傳會主任秘書，前年轉任委員，現在又被提名為副主委，實務經驗豐富。您來自基層，目前又即將進入決策層級，所以，您應該能夠深刻地體驗到政策與產業實務的落差，您未來打算如何弭平這樣的落差？"],["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由於我是事務官出身，重要的是我可以作為通傳會常任文官與所有委員之間的溝通橋樑，我也認為，事務官的專業需要受到尊重，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們要加強與產業之間的互動，這點很重要。我記得，本會在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時，石主委帶領所有委員去拜訪台南市賴清德市長，也與業者座談，終於促成台南市成為第1個完成有線電視數位化的典例，所以，我認為通傳會應該走出去，要多跟產業溝通，也要與縣市政府合作。"],["陳委員素月：與產業界或社會各界的溝通確實非常重要。","目前台灣在全球網速的排名始終大幅落後競爭對手韓國，未來在這個部分，您要如何要求各大電信商從設備上提升？","翁柏宗先生：通傳會針對台灣行動寬頻4G的量測報告剛剛出爐，目前下行速度是40MB，未落後世界各先進國家。根據上網量測機構Open Signal日前的量測，新加坡是第1名，下載速度是37MB，而我國最近公布的是40MB。我想，最重要的在於一個觀念，就是業者除了要加強涵蓋之外，其次就是要在未來加強small cell的建設，第3，我們要積極推動寬頻基礎建設，也就是要協助業者拓展公務機關的基地台建設，讓業者願意建設。我們除了提供誘因，也會輔以一項重要配套，就是要做行動上網測速，再透過公開公布業者的資訊，讓消費者了解。這樣量測之後，業者因為有競爭，就會進步，也就願意積極建設。","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台灣現在積極朝向觀光產業發展，而很多商務旅客來台，對於電信設備的要求很高，所以我們也不希望台灣因為電信環境落後貽笑國際。尤其5G時代很快就會來臨，所以我們也希望通傳會要加油。","在馬政府卸任之前，張前院長拍板定案匯流五法草案。現任通傳會石主委世豪曾經表示，這是通傳會多年努力的結晶，如果新政府可以在一天之內學會，那匯流五法就可以直接丟到廢紙簍燒掉了。請問6位被提名人，對於石主委這樣的豪語，你們是否感受到很大的壓力？請主委提名人詹女士先回答。","詹婷怡女士：我想，這件事應該也有一點媒體報導的成分。應該這麼說，我相信，包括我個人在內，所有委員過去對這個領域都有相當的著墨，不管是實際參與通傳會內部許多委員會或法規委員會，我們甚至也都有法律背景，針對這個部分，我相信我們會在很短的時間之內釐清，事實上，我們也都閱讀過了，所以，我們會在很短的時間之內針對我們對未來產業的想像提出看法，總之，我們會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做這件事。"],["陳委員素月：最短的時間是指你們給自己多久的時間？你們可以在多久以內熟悉？","詹婷怡女士：假設程序順利的話，會在8月1日上任之後。我剛才在答復其他委員提問時也提到，這個部分其實牽涉到未來整體產業環境的形塑，所以在程序上也必須能與stakeholder利益相關人充分溝通，所以，本會除了內部討論要透過什麼樣的立法方式呈現這樣的目標之外，也必須在due process，也就是法律的正當程序上能與外界適度溝通。"],["陳委員素月：您對於目前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的匯流五法草案有沒有不同看法？你認為有沒有需要修正之處？","詹婷怡女士：以我個人目前的觀點，匯流五法的目標固然是因應產業的變化，但是就立法技術而言，用語反而更複雜。數位匯流大調查結果也提到，所謂的數位匯流，其實民眾根本搞不清楚，如果我們再加上很多新名詞，又只是把既有的廣電三法與電信法做形式上的切割，而沒有在實際上完好融合，那我們確實有一些空間可以再做一些事情。","陳委員素月：謝謝詹女士以及其他5位被提名人，我們一起努力。"],["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詢問。","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通傳會正在進行匯流五法新法的立法大工程，這項工程確實非常大，是一次結構性的改變，但整個工程可說是舊政府期間，在幾個禮拜以前才定案的。各位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過去可能是以業界或諮詢的角色多所涉獵，但是對於整個匯流五法這個新版本的內容，新團隊是否完全贊同，還是認為仍需經過重新修正或提案的流程？"],["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剛才也提到，匯流五法的立意是為了因應環境的挑戰與機會，問題出在立法技術上。其實，現在的立法方式大概就是有電子傳輸的基本架構，也就是納入網際網路的概念，但在其他部分大概就是就現行電信法與廣電三法加以拆解，這樣的拆解就會產生很多問題，而且廣電三法日前也才剛修正通過，所以，匯流五法是不是真的能夠對應到未來融合數位匯流的環境這樣的情狀，同時，5部法之間的關聯性與融合度到底到什麼程度，就這個部分來看，我覺得確實還有一些可以加強的部分。而且，是不是一定要用5部法來處理這件事，以及電信和有線電視的處理，包括未來有線電視和電信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在歐盟或其他國家，其實是以「通訊傳播」的概念來看這件事，所以，我個人認為通傳會可以再做充分討論，另外，對於業界在程序上有沒有充分的時間可以回應這件事，我也認為可以再加以探討。","蕭委員美琴：聽起來，對於舊政府提出這項整體、結構性的調整，你們並不買單，還需要一點時間重新檢視。一部新法，尤其是在涉及整個產業環境以及整個媒體、通訊重大改變時，確實需要審慎。","你剛才也提到一個關鍵，就是在行政院提出匯流五法內容的過程中，有許多業者自認沒有充分參與和了解程序，所以，我們希望，未來在重新檢視的過程中，不只是參與的業者，其他各界，包括學者、專家，以及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關利害團體，也都能充分參與整個重新檢視與修正的過程。我舉個例，現行電信法規範到通信技術人員，雖然在整體大環境裡，他們只是其中一環，但是匯流五法提出人人皆可架設網路的概念，其中的自由化與解除管制固然有其價值，尤其對於創新與新產業的整合與擴大化可能有幫助，但是對於通信技術人員來說，可能還是有一些得失，或者會受到影響，對於這些人，我們就完全沒有考慮到，尤其是長期以來，雖然有證照檢驗、鑑定這樣的專業體系培訓過程，在新法中卻沒有看到這類專業證照制度的存在，也沒有加以承認，更沒有提到它所扮演的角色，所以，我們還是應該重新完整檢視。","另外，自由化與解除管制固然有其好處，但我還是要提醒，要小心避免過度商業化。商業化是一回事，但是我們要如何透過新型態的媒體適度呈現社會上所存在的多元文化以及弱勢文化，同時又能因應社會需要，讓這些不會被認為過度主流或商業化的資訊更為普及，就是我們在整個修法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價值。另外一點是資訊安全的問題，為了避免過度自由化及鬆綁，如何確保排除不該進入整個資訊系統的不正當要素，不論是政府也好、敵對勢力也好，甚至是國內基於商業利益而進行的各種對資訊安全，尤其是隱私保障的介入等等，我都希望在檢視新法的過程中也能獲得重視。請問詹提名人，你的看法如何？","詹婷怡女士：對於資訊安全與隱私，我個人非常重視。也跟委員報告，我現在的工作裡面有一部分是在support資安、網路安全、網路治理等相關事宜，其實internet governance在國際上是包括網路政策白皮書cyberspace的概念，是從整個government架構延伸到資訊治理跟資安，其實是相連的，在我還沒有離職之前的工作有一部分是和這個有關的。之前資通安全中心廢止，可是現在則是希望提高它的層級去做更好的架構安排，我相信這個部分在新政府的架構裡面會有它的政策方向，通傳會也有應該扮演的角色。","蕭委員美琴：就解除管制的方向，一定要同時顧及資訊安全的保障。另外，我國未來4G、5G政策發展的基礎設施，在過去4G的推動過程中各界有所批評，擔心資源過度投入4G的基礎設施，這樣會不會延後、延誤或影響國家整體對5G的infrastructure的發展，我們看其他國家在這些領域裡面，雖然目前沒有統一相關的國際標準，但各國已經投入相當得多。檢視台灣的整體政策似乎對再往下一個generation、5G產業的發展不是那麼得友善，對於這個問題你的看法是如何？","詹婷怡女士：我覺得還有一塊很重要，就是IoT，IoT其實會帶動未來很多創新服務的產生，物聯網也是政府重視的……","蕭委員美琴：IoT也被列為5大產業之一，如果現行的4G政策可能會成為未來5G發展的障礙或降低的誘因，我認為這是我們需要去正視的問題，有沒有任何調整的空間，或者我們可以提出其它誘因，你們的具體主張是什麼？","詹婷怡女士：我要去瞭解目前的規劃時程跟看法，我認為無線通訊相關的政策要更明確。還有，我知道通傳會內部已經在研議IoT，看要如何support物聯網的發展。"],["蕭委員美琴：這個事情非同小可。"],["詹婷怡女士：非常重要。","蕭委員美琴：對，我們要以最高的priority來看待。最後，現在4G業者都推動吃到飽方案，也都設有期限，國人平均每月4G用量大概是10GB左右，將來吃到飽方案到期之後，以現在業者的平均費率來精算，大概是2,000元到3,000元的帳單，這個費用對年輕人會不會形成過多負擔，尤其是已經簽訂相關合約的年輕用戶，他們對數位資訊的使用量反而是更大的，未來恐怕會形成消費者跟使用權益保障的糾紛，也希望你們能重視這個問題。雖然大多數4G業者從開辦到現在，多數人還沒有進入以量計價的方式，但我們可以預見未來現行的這個政策確實會衍生後續相關的問題，尤其是涉及年輕消費族群是不是affordable能夠支付使用所帶來的代價跟他的經濟條件，這都是我們必須正視。","詹婷怡女士：謝謝委員，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議題。"],["主席：請柯委員志恩詢問。","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請詹準主委及翁準副主委上台。我們都知道NCC是一個獨立單位，獨立行使權責，而且是不分任何黨派的以公共利益作為考量，我想對於這一點兩位都同意吧！","NCC從2006年成立10年以來，請問詹準主委，你認為過去10年當中，最為人批判的是什麼？你是否可以列舉一、兩項做說明？還是NCC都很棒，你可以大方承認，這也OK!"],["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這麼說好了，通傳會從成立開始包括委員及兩個單位的組成，一路下來是很辛苦的，不管是在相關法人、產業等方面，其實也做了滿多的突破，當然……","柯委員志恩：時間有限，你的看法到底是什麼？"],["詹婷怡女士：我的看法是他在產業願景方面還有加強的空間。","柯委員志恩：跟產業願景有更多磨合的空間。本席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因為如果按照權責分配，未來督導你們的應該是施俊吉政務委員，據說這次NCC的多位提名人都是來自於施委員的人馬，你同意嗎？","詹婷怡女士：我相信這次委員重選，以提名人來說，在學界、外界都是……","柯委員志恩：是，所以本席給準主委澄清的機會，我為什麼要特別提這個問題，因為施政委未來是你的業務大老闆，他在4月12日接媒體受訪問時提到幾個部分，他說現在的NCC基本上對業者太好，沒有好好地履行法定業務。還說目前NCC是以「獨立之名，行使罪惡之事」，這些言論被廣泛報導。他所指的是何事，你是否解釋一下？","詹婷怡女士：跟委員說明，以我的理解，應該是過去不管是在收費機制、或是壟斷市場形成過程當中，沒有在適當的時間點採取一些措施……","柯委員志恩：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特別是「罪惡之事」，請問罪惡之事到底指的是什麼？就像你剛剛所提到，NCC的起步非常困難，過去10年當中真的是非常辛苦，既然政務委員提到這個部分，我想請教準副主委，因為準副主委是目前唯一留任，而且他擔任多次的主秘職務。準副主委，為什麼我們會被認為是，「以獨立之名、行罪惡之事」呢？你同意這句話嗎？"],["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應該是說……","柯委員志恩：如果你不同意，也可以大膽的說，好不好？你的立場是什麼？他對NCC做出這樣的評論，我覺得很不公平，如果你也覺得不公平，或是你是贊同或不贊同，或是完全呼應他所說的這個事實，你可以大膽的告訴我們嘛！","翁柏宗先生：我們還是要跟產業溝通，提供一些誘因，就像有線電視數位化，我們要跟產業做充分溝通、提供誘因，也跟縣市政府……","柯委員志恩：如果是合法，這樣就沒有問題，可是為什麼會有「罪惡之事」呢？"],["翁柏宗先生：應該不是這樣。","柯委員志恩：所以你是不贊同他的說法？這必須表明立場啊！已經有人敢這樣大膽的這樣講，所有媒體都在報導，難道你們六位委員是在對石主委批判嗎？那也可以啊！就請大膽的講，反正現在政府已經改朝換代了，你們必須知道未來督導你們的長官是所言何事，這樣你們才會知道未來的政策方向，不要再落入同樣的情況，比如對業者太好，什麼叫做對業者太好，你們一定要有所瞭解，如果你都不瞭解，那我們就更不要說了！其實從發布到現在，你們都有所準備，可是你們怎麼可以對NCC業務這麼不清楚呢？這部分一定要做個澄清，現在的狀況是怎樣？","翁柏宗先生：其實我不可以否定過去的一切，因為前兩年我也擔任委員。","柯委員志恩：所以的確有一些事情，你覺得可以處理的更好，那會是什麼？準副主委。","翁柏宗先生：個人認為，未來NCC需要加強與產業界之間的溝通，因為我們與產業界溝通實屬重要，畢竟產業界是實務操作者，我們不可以坐在辦公室內決定政策，所以我們還是需要加強與產業界溝通，而且，NCC掌管的事項都牽涉到民生用品。"],["柯委員志恩：當然如此。","翁柏宗先生：對，不但我們要與產業界溝通，也要與縣市政府溝通，更要傾聽各界人士的意見。"],["柯委員志恩：你認為過去NCC在這部分做得比較少。是不是？","翁柏宗先生：有做。但是，我認為我們可以再更好。","柯委員志恩：好。詹準主委，翁準副主委所講的話，你都聽清楚了，所以你在這部分有沒有與過去做得不一樣之處？","詹婷怡女士：我做簡單的答復，如果我擔任NCC主委的職務就是要解決問題，也要儘量與產業界多溝通。換言之，NCC獨立行使職權，這點無庸置疑，我們一定要掌握這項原則，但是，NCC獨立不代表我們必須把自己isolate起來，因為任何決策必須有充分的information。","柯委員志恩：我完全同意。我再詢問詹準主委，過去有人說，你曾經積極爭取中華電信獨立董事的職務，這點能否請你說明？","詹婷怡女士：報告委員，這件事情其實完全是子虛烏之事，因為我本來就……","柯委員志恩：換言之，NCC主委是你的第一志願？"],["詹婷怡女士：我是被徵詢者。","柯委員志恩：雖然你是被徵詢者，但是你有勇氣接任。我還是要特別地強調，施俊吉政務委員表示，自己從沒喝過財團一杯水、吃過一顆糖。就某種程度而言，我贊同他的做法，因為過去大家都非常厭惡政府官員與財團有任何的瓜葛，可否由你率領其他的被提名人，大聲地告訴我們：未來你們與財團也絕不會有任何利益上的牽連？","詹婷怡女士：針對這部分，我在之前已經做過說明，其實NCC不僅要遵守法律的基本要件，通傳會也有針對委員本身自律的規範，當然，我們要做得更好，也要符合更高的道德性要求，我相信在自律、法律的部分要做到……","柯委員志恩：這絕對是如此。誠如你所言，無論過去大家秉持什麼樣的政治立場，那些都是在你們成為被提名人之前的事情，在你們成為被提名人之後，本應秉持非常中立的立場來做事。","最後，本席要提醒各位被提名人，NCC實為主管全國通訊傳播的最高指導單位，不能只擔心媒體壟斷一事，就某種程度而言，產業開發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特別是我們剛剛提及OTT，過去我們認為應全面開放OTT，但我們參考韓國的做法，他們規定OTT的20%一定要播放所謂的「本土戲劇」，這就是在保護臺灣影視產業的政策，希望未來我們不是只有在這層面加以保障而已。舉例而言，日前《大學生了沒》節目停播之後，主持人陶晶瑩以提高10倍的價碼轉進大陸主持節目；藝人小S（徐熙娣）請辭《康熙來了》主持後，轉而接下中國節目，1集酬勞480萬元台幣。這些事情在在告訴我們，大陸與韓國集中人力與財力已經侵門踏戶到臺灣來，但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建構影視業更好的環境，由此可見，政府未能保護影視產業。請問詹準主委，你對此有沒有一些比較積極的做法？","詹婷怡女士：我想影視產業是非常的重要，因為它不只是一項產業，同時，它會牽涉文化認同與主體性，還有許多production的公司，我們要思考如何形塑整體影視產業環境，所以它在整個環節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就電影來說，過去有所謂文化多樣性與文化例外等議題獲得各界矚目，未來通傳會主管電視相關業務的部分，我們要思考如何用適當的方式支持影視產業，譬如我們要參考國外案例，以支持國內的……","柯委員志恩：我認為這點非常的重要。除了我們不斷地強調NCC要中立與反對媒體壟斷之外，希望NCC在積極層面中能夠營造更佳的傳播環境。NCC應該讓所有人都知道，凡購買陸劇、韓劇價格高於自製本土劇的成本，即可讓更多臺灣影視產業的從業人員願意投入影視產業。事實上，沒有人喜歡遠赴海外獨自打拚，但是，如果臺灣影視產業本身不夠好的話，等於我們在放手讓臺灣的優秀人才逐漸往外流失。因此，除了本席要不斷地監督各位委員的工作情況之外，還要對你們做很多的提醒，尤其臺灣影視產業是我們很重要的軟實力，所以本席希望各位能夠共同努力協助他們。謝謝。"],["主席：請蘇委員巧慧詢問。","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對於NCC被提名人的認知是，希望能夠得到各位委員在各項政策的立場，由你們做清楚的答復，本席才能決定未來是否投下贊成票。事實上，今天不只是立委們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會場後面也有相當多位媒體朋友進行報導，甚至民眾可以透過影片轉播瞭解立法院的開會實況，等於社會各界都在觀看著各位被提名人對未來國家通訊產業的政策方向是如何，我們是否願意支持朝著你們所規劃的方向繼續走下去，本席認為這才是今天我們開會最主要的目的。","方才柯委員稱呼以「詹準主委」，我認為這樣的稱呼比較簡潔，這也滿好的。因此，本席要詢問詹準主委與委員被提名人下列具體政策：第一、今（105）年5月6日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匯流五法。請問詹準主委能否在此直接說出這五項法案的名稱？坦白說，我認為要說出數位匯流五法的名稱實在難，因為這五項法案確實很複雜。我參閱各位被提名人的資料時發現，每位被提名人都提及，數位匯流五法實在是複雜度相當高的法案，以致社會關注度不足，尚需更多的時間進行審查。","請問詹準主委及各位被提名人，你們針對數位匯流五法修正草案的態度如何？你們認為數位匯流五法有沒有需要大幅修改之處？你們在面對現今的狀況要如何執行？"],["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的看法是，在方向上確實需要朝著產業全部重組的方向，但是，在立法技術上，我們是否一定要同時修改數位匯流五法？我認為應就現行電信法及廣電三法做一些調整；並且在立法技術、整體法規融合度及NCC與產業溝通等層面都需要再加強。","蘇委員巧慧：詹準主委，我要接續方才柯委員志恩的質詢，在立法院的節奏就要快問快答，而且要明明白白地直接回答。方才詹準主委表示，目前數位匯流五法的方向尚可，但在技術方面尚需加強。","請問洪被提名人，洪教授在資料上寫得非常清楚，你要不要公開表示自己對數位匯流五法的態度？"],["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初步了解過數位匯流五法，這部分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是修法結構的問題；第二個是我更在意它的實質問題。就我所觀察到的現象，在實質問題中，我們希望修法方向可以稍微鬆綁現行對媒體與電信事業的管制，也希望強化電信自由競爭的部分。個人針對這部分感到比較疑慮的是……","蘇委員巧慧：如此說來，你對於現行數位匯流五法是有疑慮的，所以你認為這些法案需要再行修正。對不對？"],["洪貞玲女士：對。我對法案是有疑慮的。","蘇委員巧慧：好。因為本席詢問的時間有限，接續請陳耀祥先生說明，你對目前數位匯流五法的態度為何？你認為數位匯流五法有沒有需要大幅修正之處？"],["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答復。","陳耀祥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認為目前數位匯流五法可能還不到整體結構全部打掉再重建的階段，現行廣電三法如果因有其他需要的話，可以再透過其他的立法方式處理。至於在數位匯流五法的方面，我認為這需要凝聚更多的社會共識，還有媒體治理的部分，其中包括……","蘇委員巧慧：你的意思，就是數位匯流五法有需要修改之處。對不對？"],["陳耀祥先生：對。","蘇委員巧慧：還有沒有其他的被提名人有不同的意見？如果有被提名人認為不需要修改數位匯流五法者，請你上台發表意見。"],["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何吉森先生答復。","何吉森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送到立法院的匯流五法，是國內第一個處理的法案，業將網際網路高度匯流，另外也處理比較不那麼密集匯流的部分，也就是現行無線廣播電視與頻道事業，除符合世界趨勢外，也是立法精神所在。如今世界各國都已經有匯流法案，所以我們在速度上必須要快……","蘇委員巧慧：我當然知道要有，否則也就無須制訂了。既然六位被提名人中，已經有包括主委被提名人在內的三位，至於副主委被提名人我就不請教了，你說你在任兩年，所以我暫時不請教你的意見，況且你也在書面中表示過看法。既然你們所認定的方向與提出的草案不同，請問接下來你們要怎麼做？是請行政院撤回原案，還是另提修正意見？既然現在有這麼多的不同意見，所以我想知道你的態度為何？","詹婷怡女士：就程序上來說，還需要再與委員討論，看怎麼做最恰當。","蘇委員巧慧：我們當然希望未來能有更明確清楚的答復，以供檢核。既然談到各位對匯流五法的態度，那麼本席也提供意見供各位參考。就黨政軍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明定，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謹遵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故有以下規定。但回過頭看匯流五法中，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草案第四條提到，政府政黨投資提供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之電信事業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草案第五條提到，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問題是，政黨法尚未通過，所謂的政黨投資相關法令也未見蹤影，因此，草案只提到依政府及政黨投資相關法令辦理就是不盡職，就是一個空洞，六位被提名人中有人點頭了！我把這視為你們在表達立場，會影響我屆時投票與否。我認為這是一個洞，所以應該改變，而且是靠各位改變。我想由主委被提名人作代表，請問你對這問題覺得如何？我認為草案如果不修正，難道要修正通傳會組織法的第一條嗎？為何在黨政軍退出媒體已經寫得如此清楚明白的前提下，相關草案卻未做任何規定？","詹婷怡女士：所以剛剛我們也提到，現在所提出的版本需要再做更進一步的處理，包括是不是以匯流五法為結構處理？對於未照顧到的重要議題是否應一併納入修正？抑或提出新的對應草案？這是我們一定會做的。","蘇委員巧慧：你的立場我及社會大眾都理解了。其次，各位被提名人對通訊傳播基本法的態度為何？現行的通訊傳播基本法於2003年10月制定，迄今已有一段時間，而剛剛提到非常多問題，都與通訊傳播及網際網路變化有關，尤其網際網路變化飛快，以致法令常跟不上現狀，像OTT即為明顯案例。我們應該要解決問題，畢竟法令追不上時代，我們也只好在後面補強。正因如此，更顯得通訊傳播基本法的重要，畢竟該法等於這個領域的小憲法，規範我們所有的價值觀，但2003年所制定的這部法令條文很少，又相當粗糙，所以本席認為應該修正，不知主委被提名人認為如何？","詹婷怡女士：如果屬於基本法，其定位正如同委員所說那樣。既是基本法，就不會定得太細；但若需要因應環境變化的話，我認為可以進行修正，不過基本法不會定得過於detail。但我要強調，為因應環境需要，是可以修正。","蘇委員巧慧：我同意不用太detail，畢竟憲法不可能規定每個細節，但問題是，價值觀已經隨同時代改變了。副主委被提名人想答復嗎？"],["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技術實在演進得太快了，像現在的4G叫行動寬頻，但未來的IoT是否仍叫行動寬頻？"],["蘇委員巧慧：所以都是有問題的。"],["翁柏宗先生：因此必須與時俱進修……","蘇委員巧慧：有這麼多的制度和法令需要修正，可見各位被提名人的責任艱鉅，而我也很想知道各位的立場究竟為何！主委被提名人，從一開始有好幾位都說你講的方法是在跳火山，我覺得應該是跳火坑，怎麼會是跳火山？無論如何，你也認為需要修正？最後請尚未發言的郭文忠委員被提名人講一下對通訊傳播基本法的立場。"],["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郭文忠先生答復。","郭文忠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當然樂見該法因應現在的技術與傳播、傳流進行適當修正，不過該法已經包含通訊，故OTT並未排除在外，只是無正式的法律規定。","蘇委員巧慧：礙於時間關係，我替社會大眾所做的質詢也就到此，謝謝。","主席：今天六位被提名人對匯流五法有六種不同看法，這點請注意。","請陳委員雪生詢問。","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對現任的石主委在過去一段時間中，對電信發展的努力表達感謝之意，尤其主委對馬祖非常關心、關注。"],["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金門馬祖對通訊傳播資源的需求遠勝於花東，由於我一直在花東任教，故非常清楚偏遠地區在這方面的殷切需求。","陳委員雪生：您對馬祖好，對陳雪生好，我絕不忘記，我是非常講道義的。謝謝主委。"],["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陳委員雪生：可否請主委被提名人說說未來的抱負？"],["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希望可以做到事情是，與委員及同仁一起把整個通訊傳播環境形塑得更好，並帶動國家競爭力與其他產業的發展。不過最重要的是保護言論自由，維護多元價值。","陳委員雪生：我知道你有律師背景，但你在NCC方面專業嗎？","詹婷怡女士：過去我所做的工作與數位匯流密切相關。在資策會任職的幾個階段，即為協助數位匯流產業發展方案，而這是其中之一的工作。在通傳會的業務中，如資訊安全、網路建設，在我的工作執掌中都曾經參與過，而我自己在業界的經驗，不論內容與服務帶動，都應該可以一起與同仁……","陳委員雪生：NCC在石主委任內已經打下很好的基礎，但在你就任後，對於石主委之前所任命的人事及基層公務員同仁，會不會有大幅度的職務調動？","詹婷怡女士：這必須視專長與工作執掌能否發揮而定，所以我會先花時間去瞭解同仁、溝通，也相信同仁會希望迎接新的挑戰。無論如何，相互的瞭解與溝通是一定要先做的。","陳委員雪生：本席告訴你，施政有延續性，很多同仁一直在這崗位上打拚，業務非常熟悉，我也拜託準主委，您上任後要尊重專業，當然您有律師背景這很不錯，但對於專業尊重尤其必要。","接下來本席要請問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2014年你被提名NCC委員時，民進黨團曾表示對於包含你在內的三位人選有意見，不想背書，所以沒有進場投票，但二年後民進黨政府卻提名你為副主任委員，請問你的心情感受如何？會不會有一種專業淪為政治鬥爭工具的感覺？會不會認為新政府的所作所為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過去身為在野黨不尊重專業，現在成為執政黨後卻想要開始拉攏文官，是不是有酬庸的可能性存在？對此，你能否表示你心裡的想法？"],["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事務官出身的，我會謹守行政中立，不會因為任何政黨的執政而改變立場，未來我還是會秉持行政中立、公平公正的原則。另外，我認為我與何委員都是事務官出身，能被提名，對事務官同仁是一種鼓勵，也就是說，政府有看到事務官的專業應該受到尊重。","陳委員雪生：您的意思是說，過去國民黨提名你的時候，民進黨對你還不是很瞭解，經過你這段時間的努力，現在執政的民進黨對你也滿欣賞了，是不是這個意思？也就是對你專業的肯定，是不是？","翁柏宗先生：我就是本於職責，盡我的專業去做事。","陳委員雪生：有周刊報導傳播學者私底下曾質疑詹主委被提名人當主委的份量稍輕了一點，相較於翁副主委被提名人為常任文官，而且擅長電信方面，詹主委被提名人在廣電傳播領域的份量有所不足，更遑論專業度，對於主委的專業份量不如副主委，請問翁副主委被提名人，對此有什麼感想？日後工作遇到與主委意見不合時，是不是會本於專業來做決策？","翁柏宗先生：主委代表整個通傳會，另外，年齡、輩份與專業無關，主委有其專長，在匯流科技及內容方面有專長，我的專長是電信，至於其他委員則在經濟、法律方面等各有專長，這樣有互補作用，我們應該要合作一起為通信傳播產業打拚。","陳委員雪生：我聽說在被提名的委員中，有人反對你的匯流五法，未來如果他們提出反對的聲音，你會捍衛自己辛苦所提出的法案嗎？","翁柏宗先生：就如我剛才所說，不可以因為委員提名就把過去一切抹去，但我們可以聆聽各界意見來做適當的修正，因為裡面有些很重要，既有電信業者的管制這麼高，OTT的管制這麼低，我們要去調和整個管制，未來監理是以頻率為中心，這些讓頻率更有彈性的調整都是相當好的，我們希望趕快讓匯流法能夠推動。","陳委員雪生：你要堅持自己的理念，本席對你認識滿久了，對你任事的精神也滿欣賞的，這次不是秘密投票，我會對你投下同意票，我會支持你，我也沒有什麼反對黨或什麼的問題。"],["翁柏宗先生：謝謝委員。","陳委員雪生：本席很關心馬祖電信與有線電視數位發展的情形，翁副主委被提名人是今天現場被提名委員中最具備技術背景的一位，有可能馬上就能接任副主委，本席很關心未來NCC的委員是否關心離島的電信與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並提升其建設，請問最近國內四大電信業者在4G推展業務的成效進度如何？","翁柏宗先生：離島的電信與有線電視都是經濟規模較小，離島的業者規模較小，所以數位化程度比較慢，好在葉委員宜津推動廣電三法，有廣法第七十三條已經修正，播送系統業者在2年內可以變成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未來數位化，對離島業者應該補助其頭端設施，透過補助，業者也出一點力，把馬祖與金門的有線電視數位化……","陳委員雪生：你剛才提到葉召集委員，我很羨慕他，因為台南的部分……"],["翁柏宗先生：那是因為賴市長也很支持。","陳委員雪生：支持你的話，那部分就能做得比較好一點，是不是？","本席除了重視馬祖的觀光，對於電信展望也非常重視，台南的有線電視已經全部數位化了，馬祖因為離島的關係進度較慢，但我不希望馬祖居民淪為二等公民。石主委、翁委員最近推動電信4G及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成果，大家都有目共睹，我也希望將來新任的詹主委、翁副主委及各位委員能夠關心離島的電信發展。","翁柏宗先生：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努力以赴。","陳委員雪生：我也希望臺灣四大電信產業發展，在未來競爭上有利多的趨勢，能夠迎頭趕上鄰近的各國。祝福你，也謝謝你。"],["翁柏宗先生：謝謝委員。"],["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詢問。","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了各位被提名人的基本資料，在專長領域方面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我比較擔心的是實務方面，剛才陳委員雪生一再強調離島的部分，本席是原住民，所以現在要強調的是原住民這個區塊。被指定為副主任委員的翁柏宗先生是從基層做起的，應該比較瞭解，總統於就職典禮演說時強調的重點就是解決問題，因為有些被提名人之前是在學界，不知道你們對於原住民地區的通訊方面瞭解多少？請你們針對原住民地區有關NCC應該要解決的問題作一說明，包括你們所了解的程度以及未來該如何協助解決等，先請主委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不管是在通訊傳播基本法或是組織法，還有我們所要維護的多元文化價值理念，甚至在具體的細節裡面，包括頻道必載等，均有提及原住民相關權益之維護，原住民族基本法裡面也有提到。與通傳會職掌有關的部分，包括各種寬頻服務到偏鄉或是到原住民地區，另外，針對原民台，現在有一個基金會，據我的了解，製播分離之後會有個基金會可以做很多內容的產製，這部分未來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讓許多原住民可以接收到這樣的近用權利，這部分是應該要被關注的問題。","簡委員東明：主委被提名人對電影這個區塊好像滿有心得的，你擔任過「龍飛鳳舞」的監製、「父後七日」的製片，也投資過「賽德克．巴萊」這部影片，請問你投資這部影片是基於什麼因素？","詹婷怡女士：我個人沒有那樣的資歷去投資「賽德克．巴萊」，那時候是透過資金的方式，是代表創投去投資「賽德克．巴萊」，我有幸在「海角七號」前後就開始參與一些電影的製作，跟一些當時有理想、有抱負的導演也都還算熟識，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支持、一起來做這件事。當然我自己對原住民的文化……"],["簡委員東明：這表示主委被提名人跟原住民有很多接觸。"],["詹婷怡女士：對。"],["簡委員東明：現在請副主委被提名人針對方才本席所問的問題作一說明。"],["主席：請通傳會指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原住民的部分，我們的重點應該是要改善數位落差，第一個就是寬頻的部分，通傳會現在已經配合原民會的政策在推動i-Tribe，希望能提升到寬頻上網100M。通傳會這幾年的努力，從第1屆到現在，我們已經積極改善部落的寬頻建設，最起碼都有12M，下一階段我們會跟原民會合作，透過適度的利用電信普及服務基金來提升整個原民部落寬頻的速度。","簡委員東明：謝謝副主委被提名人，接下來請洪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在技術面上，方才副主委被提名人已經說明過了。過去十年來，我從事非常多原住民的相關研究，所以我有到過南投、屏東、台東等許多部落，跟許多部落的朋友有所互動。我理解的狀況是，原鄉的基礎設施仍然不足，其次，現在原民台希望有一個無線電波的頻道，另外，我長期認為台灣的原住民應該可以有更多廣播的服務，就這個部分來講，現在我們只有看到蘭嶼有一家經營得還不錯的蘭恩電台。在比較低功率的電台裡面，我們可以支持比較多原鄉部落來經營，這對原住民的傳播權益會有所提升。","簡委員東明：謝謝洪被提名人，再來請陳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答復。","陳耀祥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原住民面臨最大的危機就是文化和語言流失的問題，NCC本於職權，透過傳輸技術以及通訊技術的改善，可以達到所謂的資訊正義、數位正義。我們希望透過通訊傳播科技的改善，可以為原住民文化和語言的保存盡一份心力，謝謝。","簡委員東明：謝謝，繼續請郭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郭文忠先生答復。","郭文忠先生：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媒體近用還有改善數位落差這兩個部分，關於媒體近用方面，當然還是繼續支持原住民電台的推行方式，另外，據我所知，NCC現在打算釋照關於廣播電台的部分，其中有一張執照應該是留給原住民，相信這部分應該會有所改善。至於改善數位落差方面，當然還是持續推動寬頻上網。事實上，要完全用有線的方式遍布於所有偏鄉地區是有困難的，所以還要再搭配一些行動通信方面的支持，謝謝。"],["簡委員東明：最後請何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何吉森先生答復。","何吉森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原住民的通訊傳播權益，我的想法是應該落實、貫徹原住民的傳播權，也就是說，過去是從保護或輔導的角度，事實上應該要提升到原住民可以積極、主動參與的，而且要給予更多訓練，包括人才培訓等，讓他能真正落實、傳播他們應該有的聲音，包括語言、文化等。","簡委員東明：感謝六位被提名人，你們針對原住民的議題，包括如何解決問題等，大概都提出重點了。不過，本席在此要強調一點，原住民的通訊設施、設備十分缺乏，這也是重點之一，尤其汛期快到了，關於高抗災設備，雖然我們一再強調這部分，八八水災迄今已經6年了，但是關於設置的位置、地點應該要做好等，這部分始終無法解決。請大家看看，這是去年的烏來，方才我有提及「賽德克．巴萊」，這位就是男主角，我想主委被提名人應該認識，當時他的教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整條道路中斷，最重要的是通訊完全中斷，通訊完全中斷會加重災害所造成的影響，本席也親身經歷過八八水災，因為重災區都在南部，本席是南部人，若到每個地區去看，前面10天都是斷訊的，裡面到底發生什麼狀況？也不曉得要怎麼去救，因此相關設施要加強，在石主委4年任內我們也一再要求，但好像還有很多問題沒辦法解決，翁副主委被提名人應該也知道，而且也一再強調業者跟地方政府、地方之間沒有溝通的話，縱然有經費也沒辦法去做，本席認為這是非常急迫的問題，究竟要如何處理這部分？","另外，在影片的播放或是在娛樂性節目中，因為文化差異的問題，往往會產生歧視的狀況，而且一再發生，NCC對此都沒有做很好的處理，希望往後你們能重視這部分，以減少類似問題繼續發生，謝謝。"],["主席（鄭委員運鵬代）：請鍾委員佳濱詢問。俟鍾委員詢問完畢就休息。","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六位被提名人，有沒有哪位參與過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的審議？有沒有？都沒有？應該有兩位原來就任職NCC的被提名人，你們是不是對費率審議機制比較了解？要不要自告奮勇回答？可以嗎？","我先說明為何我會關切這個問題，過去我在地方政府服務，擔任屏東縣副縣長，因此參與了屏東有線電視費率審議，我當了8年召集人，每兩年一屆的委員，我也歷任4屆，在審議有線電視費率時，有一件非常難以捉摸的事，那就是業者會呈送財務報表，說明他們要求怎樣的費率以反應在成本上，其中有一項是版權支出，目前各地方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版權支出占他們費率的成本結構大概是多少？"],["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提定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在3成5。","鍾委員佳濱：一般來講收費是500到600之間，3成5大概就是200到250，請問NCC對於系統業者支付內容供應商、頻道業者200到250間的費用比例，是否允當？NCC有沒有做過了解？","翁柏宗先生：這部分我們大概有了解，所以才能推敲出這個數字，但是有的部分，譬如內容……","鍾委員佳濱：所以你說你是推敲的，對不對？"],["翁柏宗先生：我們也跟產業……","鍾委員佳濱：在審議費率時，我會要求系統業者提供他們支付授權費用的相關憑證，以便讓我們稽核，請問，這有沒有辦法要求？"],["翁柏宗先生：可以。"],["鍾委員佳濱：有沒有要求過？"],["翁柏宗先生：有。","鍾委員佳濱：既然是要求，那怎麼會是推敲的呢？每家業者一年花多少授權費，付給哪家頻道商多少錢，你們應該都知道嘛！"],["翁柏宗先生：我們知道。"],["鍾委員佳濱：你認為付給頻道商的費用合理嗎？"],["翁柏宗先生：其實這個問題就是說品質……","鍾委員佳濱：目前我們常看的各種頻道中，有沒有哪個頻道收的版權費是特別高或比較高的？Discovery、國家地理頻道、HBO，是不是這些？"],["翁柏宗先生：是。"],["鍾委員佳濱：本土的呢？有線電視新聞台呢？大概是怎麼樣的行情？有沒有做過研究、分析？"],["翁柏宗先生：這部分我比較沒有研究、分析。","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哪個被提名人有做過這類分析的？都沒有！本席希望你們未來如果被提名擔任委員，這部分要好好加油。我要跟大家再次說明，現在與其我來質詢各位是否適任，我是寧可希望大家未來有幸通過就任後，能夠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在參與費率審議時，碰到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帳目不公開，我們沒辦法看到業者付了多少授權金給頻道供應商，更嚴重的是，他們成立了版權代理中心，把進貨成本墊高，換言之，我們看到系統業者都說他們付給頻道商很高的錢，所以才要求比較高的費率，但實際上這些頻道經營商真正拿到的版權費，卻沒有那麼高，這個你們有了解嗎？大家都點頭了，未來希望各位針對這個部分，看是要透過立法院補充法令的修改，或者NCC要祭出公權力、行政力，要求系統業者必須澈底提供付給內容業者、頻道供應商的版權授權費用，而且希望能夠對照出各個頻道的收視狀況。目前各頻道的收視狀況除了業者自行調查外，NCC有去了解嗎？"],["翁柏宗先生：我們每兩年都有做收視行為的使用度調查。","鍾委員佳濱：本席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坦白說，我在教委會曾對此要求過NCC，那天出席的代表不是主管，他就是把問題轉達回去，但到現在我沒有收到任何答復，我要求NCC要能提供這些相關數字給我們參考……"],["翁柏宗先生：我們會儘快提供。","鍾委員佳濱：表面上NCC負責這些通路、負責傳播資源的分配，但更重要的是，通路平台後面的內容產業，這才是國家文化力的根源，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系統業者坐收每個月每戶500、600元費用，現在有線電視的普及率、裝機率，我知道屏東大概是5成，而根據你們提供的報告顯示，全國裝機率已經達到7成，7成已經是極限，也就是全國有7成的家庭按月支付500元給系統業者，但是這項金額，有沒有變成內容業者可以獲取而穩定經營的依據？這是我們關切的。今天我們不是要打壓系統業者，現在談分組收費，系統業者第一個反抗的是什麼？他們認為分組收費後，基本收費會壓低他們的收費內容，但是你知道嗎？系統商其實不會吃虧，因為這些都會轉嫁給他們上游的頻道供應商，所以現在對分組收費最害怕的不是系統業者，而是頻道業者，尤其是本土頻道業者，他們擔心未來頻道商收入變少，付給他們的製作費、頻道授權費就降低了。大家要知道，內容產業非常需要一個穩定的收入，當我們在關心OTT時，倒不是我們反對一個新興的商用模式，而是OTT所建立出來的付費模式，沒有辦法給內容業者一個穩定的收入期待，這中間往往還有介接平台，所以他們要靠第三方付費、靠廣告點擊收費，試想看看，一個內容業者、一個文化工作者，如果必須仰仗不可預期的廣告點擊收入，要如何製作內容精實、充實的節目？沒有錯，目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是從每個家戶固定收視費率中，付版權費給頻道業者，提供一個可預期的穩定收入，只是這個費用太少了，系統業者透過版權代理方式，剝削了頻道供應商的版權收入，對此，我們希望NCC可以拿出對策，好不好？"],["翁柏宗先生：好。","鍾委員佳濱：另外，我要請教主委被提名人，你在你的報告中提到IOT和OTT等新興傳播方式，剛剛幾位原住民委員也提到普及性及親近權的不平等，在此，我要再次呼籲，我所在的屏東縣也有相當多的原住民同胞，姑且不談原住民朋友好了，屏東很多偏遠地區居民，他們的有線電視普及及收視情況都不好，目前針對原民台，我們在前不久才修改了法令，讓公共電視可以幫原民台轉播，但是原民台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專屬頻道，請問主委被提名人，如果未來你就任主委，有沒有辦法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這個問題？"],["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個議題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都被關注，大概一兩個禮拜之前，解決的是跟公視借頻的……","鍾委員佳濱：只是跟它採購，使用它的頻道。","詹婷怡女士：對，就是修法讓它可以出租，接下來這個議題，當然原住民立委或相關的原住民同胞都有迫切需求，但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鍾委員佳濱：頻譜的分配。","詹婷怡女士：牽涉到頻譜分配，我們會儘快來協調這個事情，看看政策要如何決定，當然，它還牽涉到一個問題，就是使用的頻道，譬如是25或36，那可能中間又會有干擾或其他狀況，所以這其實是要一體來看。","鍾委員佳濱：今天現任主委也在場，可能未來的主委也在這裡，我不好意思在這邊挑撥離間，但是我還是要說出來，我覺得到目前為止，NCC在這部分的努力有點太過消極與被動，其實我們要強調的是，台灣是一個多元民族並存的社會，包括客家台、原民台，都應該要有個可以受到保障的傳播通路，讓他們進行文化內容的傳播，不只是對本族群的文化傳遞，還包括對其他族群的文化了解，譬如其他族群可以透過原民台、客家台了解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甚至未來台灣新住民文化，都應該要有同樣的媒體可用權，讓其他族群都可以理解、了解，尤其現在政府要進行南向政策，對於東南亞國家我們有很多所謂的外籍新娘、外籍配偶或南洋姐妹，台灣產生了很多新住民、新台灣之子，他們母國的文化，我希望未來主委在考量傳播資源分配時，一定要幫助這些文化內容的傳播，不是我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努力而已，我們希望NCC也能夠思考，你們在分配資源時，同時也決定了價值的傳播，請問主委被提名人，你願意做什麼樣的承諾來保證這一點？","詹婷怡女士：有關於多元價值的維護，還有我自己本身……","鍾委員佳濱：就說你主掌的業務好了，你要怎麼做？石主委在這邊笑笑等著你回答，因為他很多事情沒有做。","詹婷怡女士：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至少就法律上本來就應該要有的權利，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鍾委員佳濱：具體解決方案，下次有機會我會再詢問你。謝謝六位被提名人，謝謝。","主席：剛才鍾委員提到的資料，請現任石主委交辦。","上午會議進行到此，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鄭委員運鵬代）：現在繼續開會。請葉委員宜津詢問。","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首先就制度面請教6位被提名人，今天你們6位都來了，NCC是一個獨立的機關，但是這個獨立機關是獨立於行政權，並沒有獨立於立法或司法權，所以NCC要接受立法院的監督。雖然我現在是執政黨的委員，但我還是要就制度面來告訴各位、提醒各位，也就是NCC要接受立法院的監督，無論是政策辯護或者是政策執行，都要接受質詢。從第一屆開始的NCC，突然就只有主委跟副主委來委員會，這個缺點就是我們對於人事的審查只有一次！就像今天一樣，只有一次！再來委員都不來了，為什麼說所有委員在必要的時候要來？主委跟副主委是代表NCC沒有錯，但是上任以後，各位不要忘記，你們都算是部長級的政務官，若不接受立法的監督是沒有道理的，我們也不會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隨便要你們來。因為NCC是採合議制，有時候會有個別委員有不同的意見，結果不同意見的人不來，然後主委跟副主委的意見可能跟這位委員的意見是相左的，可是卻要來這裡備詢、說明，甚至是辯護，這是很奇怪的。","我們其實不會刁難任何一位委員，我相信在野黨的國民黨也不會故意刁難，我們是希望熟悉業務的委員能夠來立法院說明，來這裡備詢，甚至是為政策辯護，所以首先我要請問的是，其實來這裡備詢，我剛剛已經說了，絕對不會有人故意要你們都來，今天是因為第一次要審查你們的同意權，將來除了主委跟副主委來以外，交通委員會一定會很清楚的說為什麼要某一位委員來，這個時候我認為跟獨立或不獨立是沒有關係的，我剛剛也一開始就告訴各位了。下一次在任何的時間點、任何一個政策，交通委員會要求6位任何一位到交通委員會來備詢，願意來的請舉手，非常好，那我今天的質詢跟今天的審查大概就通過了，雖然我是執政黨，但我還是要很清楚跟各位說明白。","今天早上絕大部分委員都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我相信這也是不分黨派的問題，就是台灣的戲劇、文化在這幾年，甚至包括原本遙遙領先的日本，突然都被韓國追趕過去，這是值得我們學習並深思的地方，甚至我覺得要痛切的檢討，我也有聽到洪貞玲委員答復得非常好，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我們不希望置入導致品質下降，甚至淪為廣告，變成置入行銷，但是我相信6位應該很清楚韓國是怎麼做，我甚至強烈主張我們應該比照韓國、學習韓國的作法。秘書長，韓國是整個政府帶著置入、獎勵置入，甚至給錢要求置入，置入什麼？就是置入他們的風景點、觀光，置入他們大企業、財團的產品，大到汽車，小到化妝品，他們鼓勵、獎勵，用整個國家的力量去置入。更不要說早上也有委員提到，甚至洪委員也提到，他們在黃金時段，譬如我們的八點檔，我們現在的八點檔有多少本土劇啊？只有一部，可是韓國是規定黃金時段只能播放本土劇。","當然，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我們要看好的，不能硬塞給觀眾不好的，如果本土劇的水準不夠、沒有競爭力，就強制要觀眾接受，這個也很難，但是韓國是怎麼做的？為什麼他們可以在黃金時段只播放本土劇？我告訴你們，我妹妹在美國當家庭主婦，他以前只看日劇，因為他說韓劇都亂演，法律不專業、醫療也不專業，沒有那麼精準，可是日本不是喔！日本如果要在戲劇裡面說法條、說制度的話，他們是要考證的，如果要演醫生劇，就要有醫療常識、醫學常識，確定審查過之後才可以，可是韓國不一定來這套，但是連我妹妹的這種水準，現在都改看韓劇了，為什麼？這是我們要學習跟深思檢討的地方。因為國家強烈的主導而非常成功，成功在哪裡？連日本人都去追韓星、去韓國觀光耶！他們還是世仇耶！韓國雖然心裡面討厭日本人，但是日本人去觀光的時候，他們還是錢照賺，愈多愈好，這是我們要檢討的地方。","下一次各位就不是被提名人了，下一次各位都是委員了，我要求要有具體的作法與報告，可以做到嗎？下一次的施政報告要來之前就告訴我這個，要有具體的作法與報告。今天我還特別要求文化部的專門委員，請文化部派人過來，請問黃專委還在嗎？我們要一起來努力，一定要把它做起來，我們就先不講中國戲劇，就拿韓國來當成我們追趕的目標。","再來，本席早上也很認真聽了，就是關於匯流五法的部分，這部分本席已經說過，因為對這五法，你們六位委員有不同意見，有意見的人數比這個法還多種，所以針對這個問題，你們要趕快齊心、努力取得最大的共識。","關於反媒體壟斷的部分，其實大家都說過，但是本席想在這裡和各位分享一個想法。反媒體壟斷法，就本席的思考來說，其實已經不單單影響到媒體這個板塊，臺灣的問題是媒體加上金融，這部分該怎麼辦？當媒金結合在一起時，那種加成的效果和影響力，恐怕才是我們真正要憂慮的。","而且本席覺得我們要憂慮的不只是媒體壟斷，而是媒體變成政治的工具，這個政治的工具不只是牽涉到我們國內的政治角力，媒金所造成的媒體壟斷，已經變成中國對臺灣的政治介入。贊成的人請舉手，你們都不敢舉手。","你們覺得沒有那麼嚴重，是不是？還是聽不懂本席的意思？本席還算口齒清晰吧？還是你們不敢說？這個部分很危險喔！如果你們是不清楚、沒有感覺，那就非常危險了，如果你們覺得不重要、沒有關係，那更危險，如果你們不知道，那你們就不能擔任NCC的委員。","本席要告訴各位的是，請各位去思考一下，將來反媒體壟斷這一塊，是不是也要特別考慮中國介入的影響力。同樣的，本席也期許你們下一次的報告，希望你們上任以後能夠和我們一起努力，除了以往的思維以外，我們也應該要有國際化的思維，特別是有關中臺兩方面的思維，謝謝。"],["主席（葉委員宜津）：請蔣委員乃辛詢問。","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請教六位被提名人，本席是屬於教育文化委員會的成員，相信你們都知道我們關心的是什麼。我們常常說NCC是棍子，文化部是紅蘿蔔，對文化產業來說，NCC手上拿的是棍子，文化部拿的是紅蘿蔔。","我們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文化部的時候，也常常感覺到文化部的無奈，尤其是針對臺灣電視業的部分。過去臺灣電視業是製作王國，可是現在的臺灣電視業是代工，幫人家打工的，不管是編劇、演員、後製，通通都跑到大陸去了，大家都到那邊打工，為什麼臺灣會變成這樣？","關於臺灣的電視劇，三年前我們的製作率是40%，兩年前剩下30%，現在連20%都不到。本席不知道各位對這部分的想法是什麼，你們認為NCC是一根棒子嗎？站在NCC的立場，將來你們要怎麼輔導臺灣的電視產業，本席覺得這是將來大家應該要思考的問題。","關於冠名的部分，本席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看到現在電視上冠名的問題，你們覺得冠名好不好？如果認為好的話，是不是可以舉手讓本席知道？否則的話就要一個、一個上台表示意見。你們覺得目前的冠名制度是否恰當？還是各位不知道什麼是冠名？應該都知道嘛！如果現在不講話，請你們在投票前以書面答復本席。","說實在的，我們現在看電視劇時，上面常常有廠商冠名，這是NCC容許的，可是其他的一概都不容許。剛剛葉委員說到韓國的問題，韓國一年的文化產業的出口產值比汽車產業的出口產值還要多，為什麼？為什麼韓國的文化出口產值可以比汽車的出口產值還要多？就是因為他們放寬了，所以你們看韓劇帶動了多少產業發展，可是我們呢？我們可以嗎？","本席上上禮拜質詢過鄭部長，她說這是NCC的問題，因為NCC不同意，所以我們只能冠名。可是冠名的後果就是大家都不去製作臺灣的電視劇，冠名的後果就是大家都只向韓國、日本、大陸買電視劇，然後用冠名的方式處理。如果你們讓他們把臺灣的產業融入戲劇裡面的話，那他們就會去製作臺灣的電視劇，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籌到很多資金。","很多電視業者告訴本席，我們不需要政府補助任何一毛錢，只希望你們不要讓我們綁手綁腳，如果你們把我們的手綁起來，然後一年就給我們那麼一點點錢製作一部戲，其實我們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去買別人製作的戲劇，反正只要冠名就好了，因為冠名我們也可以收到錢，雖然沒辦法收到很多錢，可是總比沒有來得好，如果我們不要製作，只是買劇，這樣我們的成本也可以降低。","在這樣的情況下，這幾年臺灣的電視戲劇製作率從40%一直降到20%，臺灣的影視、流行音樂等，我們還要嗎？其實我們的電視劇也可以把臺灣的流行音樂放進去，我們可以培養自己的人才，所以現在要思考的就是如何把棒子和紅蘿蔔融合在一起，讓我們臺灣的電視業者有一個生存空間，進而向海外拓展，這樣才能把臺灣的人才留在臺灣。","否則的話，你們看大陸現在製作的任何一部戲劇，其實都是用臺灣的人才，他們用同樣的價錢招募人才，我們是用臺幣，但人家是用人民幣，雖然數字一樣，可是價值差了五倍。你去了以後，他們就塞幾個人在你旁邊，你要負責帶他們、訓練他們，兩、三年之後，等他們把你的技術學會了，就一腳把你踢開，改用自己的人。","如果臺灣的電視節目可以在臺灣自己製作，那我們的人才不就可以留在臺灣了嗎？為什麼要讓他們流落在大陸呢？這對臺灣有什麼好處？可是現在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所以本席覺得NCC真的要檢討。","另外還有OTT，針對OTT的部分，我們到底要不要管？本席看了各位的書面資料，詹所長是說不要管，還有哪一位是說不要管的？其他幾位並沒有提到OTT到底該不該管的問題。所以OTT該不該管？認為不該管的請舉手，都不舉手？到底要不要管？"],["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應該不是以管制網路的方式來管理OTT，而是應該著重在怎麼導引內容，朝扶植本地、本國製作節目的方向來處理，並不是從管制網路的角度來處理。","蔣委員乃辛：本席就是要問這個，以現在的OTT來說，對臺灣的內容會有幫助嗎？如果照目前的狀況繼續發展下去的話，對臺灣的內容會有幫助嗎？其實是一點幫助都沒有，反而是讓國外的節目通通一起進來。你們看，現在愛奇藝也在臺灣設台了，他們在臺灣設了一個辦公室，這樣算是在臺灣設立分公司嗎？","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不可以的，所以它是愛奇藝的分公司嗎？應該不是吧！那它到底是什麼？他們現在是用別的名義，對外說這是愛奇藝在臺的據點，是臺灣的分公司，這個部分我們也不能管嗎？或者是它有需要在臺灣設分公司嗎？它的目的是什麼？我們應該要從這方面去切入才對，應該要思考如何扶植臺灣的內容、產業，這才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事。","否則等OTT的網飛、愛奇藝等網站媒體都進來以後，將來臺灣什麼都不用談了，我們現在還談什麼文化創意產業呢？但是如果要管，我們要怎麼管？本席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管，這部分將來要由各位決定。第一個，針對置入性行銷的部分，能不能針對我們的電視產業做某種程度的開放？這部分大家是否贊成？大家好像都點頭了。","對於OTT的部分，如何讓他們的內容與臺灣有關？如果OTT要在臺灣設立的話，就要有一定百分比是臺灣製作的電視產業內容，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做到？本席看大家也都在點頭，可是該怎麼做？因為時間的關係，在我們行使同意權之前，是不是能請各位委員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讓本席看看你們未來針對臺灣的電視產業準備怎麼做，好不好？謝謝。"],["主席：請李委員麗芬詢問。","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請教六位被提名人，今天本席要針對兒少上網安全的問題請教各位，雖然兒少上網安全這個議題看起來並不是NCC的主要業務，可是這個問題應該是目前國內所有家長、老師都非常關心的一個議題，所以本席想針對這個部分請教各位。","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兒童、少年是在網路時代出生的，所以網路對他們來說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可是因為網路訊息萬千，所以現在兒童、少年在網路上很容易接觸到一些有害身心健康的資訊，或是前陣子所說的網路霸凌問題，其實也非常嚴重，而且現在有越來越多性剝削事件是透過網路發生，譬如我們可以看到很多人利用網路誘騙，或促使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是利用網路散佈兒童、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的內容。","因為這些事情一再地發生，所以本席覺得我們對於兒少上網安全以及打擊相關的犯罪刻不容緩，應該要採取相關的行動。所以在這邊，本席首先要請問六位被提名人，你們認為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以及電信事業的主管機關，哪個單位應該要負責？就從未來的主委開始回答。"],["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了解，這個部分好像會由不同的單位處理，就像之前的網路遊戲，也是有分類、分級，因為它其實是分屬於經濟部、內政部和其他相關部會，各有一些執掌。"],["李委員麗芬：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現在通傳會有一個iWIN的窗口，當我們接到申訴案件之後，我們會依照各自的業務執掌，有的會交由內政部處理，有的業務則是由教育部主管，我們現在有在運作這個機制，現場的何委員也很熟悉這個業務，謝謝。"],["李委員麗芬：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的兒童少年福利這個部分，因為我們現在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及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基本上它的主管機關應該是內政部。當然，如果涉及一些媒體行為的話，例如電視或者網路，這部分也有NCC必須主管的業務，就我的了解是這樣，謝謝。"],["李委員麗芬：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先生答復。","陳耀祥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其實這應該是涉及到跨部會的權限問題，不是只有NCC，還包括剛才說到的內政部、教育部，甚至還包括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剛才翁副主委有提到所謂的iWIN，以這個部分來說，目前的做法就是由iWIN做為窗口，然後將相關案件交由各個主管部會處理。"],["李委員麗芬：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郭文忠先生答復。","郭文忠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確實牽涉到各個部會，要視不同的偏差行為而定，目前NCC主要是扮演通報的角色，以後可以和相關業者研究，以更積極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部分，以後我們會努力。"],["李委員麗芬：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何吉森先生答復。","何吉森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因為有兒少法，所以我們成立了一個iWIN組織，當然，外界也有人認為iWIN可能太消極，我們能不能更積極一點？事實上通傳會已經向衛福部提出一些更積極的修法意見，研議未來有沒有可能做一些更積極的做法。","另外，事實上通傳會可以更為積極，畢竟NCC是現在iWIN組織的召集單位，而且在Mission底下有一個關於內容安全的委員會，事實上這個召集人就是我們的內容事務處處長，所以NCC可以召集相關部會，例如警政署、衛福部、經濟部等，我們可以讓各部會的橫向溝通做得更好，這一塊是未來通傳會可以更積極著力的地方，謝謝。","李委員麗芬：非常感謝六位被提名人的回答，本席覺得很高興，因為大家對這個業務或多或少有所了解，同時在大家的回答當中，也大概點出這個業務目前的一些問題和現況。本席在這邊也要向六位說明，其實在2015年，我們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已經修正通過，現在叫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這個條例的第八條就有提到，這些業者有通報的責任。","其實本席剛才說的那三個業者，就是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所提到的三項業者，包括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業者，知悉或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其他機關、主管機關而知有第四章情事，應先行移除該資訊且保留相關資料至少90天，提供司法和警察機關調查。如果違法的話，可以依第四十七條，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還可以命其改善，如果沒有改善，還可以按次處罰。","這個法雖然已經修正通過，可是目前還沒有正式生效，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發現這個條文出現了一個問題，就是到目前為止，應該由誰來做相關單位的分工？就是這些業者應該怎麼分工？應該怎麼通報？要由誰去處罰？但是很遺憾的，關於這些部分，雖然衛福部的公文有送到NCC，但是NCC又回了公文給他們，所以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確定。","對於這件事情，本席覺得就像各位剛剛提出來的，因為網際網路沒有主管機關，所以業務分屬於相關單位，依照行政院網路內容安全小組對於網際網路的管理分工，NCC只負責管理電信業者，其他部分還是回歸到權責單位，也因為這樣，我們發現這個部分因為公婆眾多，所以造成了什麼現象？就是互相推諉的現象。本席來自民間，看到政府這樣的狀況，我們常常是很無奈的，特別是針對網際網路這一塊，完全找不到應該要由誰負責。","雖然已經有做這樣的分工，但是有些內容到現在還是找不到負責的單位，例如手機的應用服務，像Line這類的社群服務或是視訊直播，本席之前有參與行政院的兒少小組，但是在那個小組討論時，大家還是討論不出結果，到底這部分誰是主管機關？應該由誰負責？所以當時我們就把這個議案交到行政院的相關小組討論，可是到目前為止，好像也還沒有討論出結果。","針對兒少上網安全的部分，這是目前我們覺得應該要去克服的問題，如果這個部分沒有辦法克服，如果我們沒辦法跨部會通力合作的話，那我們在兒少上網安全這部分的政策、防護網是沒有辦法建立起來的。其實在NCC成立之初，社會上對於終於有通訊傳播主管機關這件事是寄予厚望的，但是這些年來確實出現不少這種兒少網安或是網路霸凌、兒少性剝削的案件，所以民間對政府的處理態度是失望的。","NCC一再主張網路的部分沒有主管機關，需要有跨部會的協調機制，可是就本席看來，這個機制好像沒有發揮那麼大的功能，所以我們看到的狀況就是兒少暴露在網路的相關危險當中。最後，本席要特別呼籲新任的主委、副主委以及委員們，對於兒少上網安全的問題，未來NCC是不是可以更勇於任事，特別是在無法協調出權責機關時，NCC做為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路內容安全分組的主責機構，是不是要更勇於承擔，讓我們的兒童少年可以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學習運用數位科技，以上是本席對各位的期待，謝謝大家，謝謝主席。"],["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詢問。（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請許委員智傑詢問。","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請教未來的主委詹婷怡女士，關於有線電視和MOD、OTT，依你的角度，這部分未來到底應該怎麼發展比較好？"],["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MOD是中華電信的一個品牌，就本質來說，之前大家對它的定位已經很清楚，就是一個開放式的平台。現在在網際網路上有一個新型態，Over-the-top，就是OTT這個部分，事實上它在屬性上很像是系統台，包括……","許委員智傑：本席簡單的問你，因為你可能不知道到底要回答到什麼程度。聽說OTT要和MOD合作，這是不是事實？你有沒有聽說過這個訊息？就是OTT將來要和中華電信的MOD結合，詹主委知道嗎？","詹婷怡女士：他們應該會有介接，然後會有拆帳，但是目前應該沒有這樣的計畫吧！"],["許委員智傑：這個部分石主委比較熟悉嗎？不然請石主委回答一下。"],["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剛才詹所長所說的，概念上完全正確，不過關於生意的細節或是目前在進行的情況，可能就不是契約雙方以外的人可以輕易了解的。就我們從中華電信得知的訊息，這部分因為合作的細節沒辦法談攏，所以目前並沒有合作關係。"],["許委員智傑：所以現在沒有合作關係？"],["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許委員智傑：那愛奇藝呢？未來我們到底要不要管制？","石主任委員世豪：一直到7月31日為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委員，包含今天上午所有委員問到的，我們對OTT到底有沒有法律規範，我現在明確的回答，有，而且是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該遵守的法律，一條都不能少，只是重點就像詹所長所說的，是哪一方面的規範。","例如納稅，中華民國境內之所得一定要在中華民國境內納稅，這部分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而且也有依據，財政部已經把認定標準訂得很清楚，這是可以執行的。如果內容違反中華民國強制或禁止的法律規定的話，也可以依中華民國的法律去處理，這個部分就是一般所說的行為規範，比較一般性的法規都沒有問題。","可是剛才詹所長也說得很清楚，如果是針對業別式的管理，例如特別針對OTT，叫他們要持照，叫他們一定要落地，然後要完成幾項義務，還要讓中華民國國民看不到不在中華民國合法落地的所有OTT，事實上現在很少有人管到這種程度。關於這個部分，我也要順便回答上午執政黨委員提到的，NCC目前的狀況是完全放任、沒有規範，針對這一點，我要做一個補充說明，其實不是這樣的，現在全部都有規範，只是指哪個層面的規範而已。","許委員智傑：例如大陸和臺灣，當我們過去那邊時，他們不讓我們設頻道或平台，對不對？","石主任委員世豪：這會涉及他們所謂的審批作業，至於要到什麼樣的程度，他們才會准許不是來自於他們可以掌控的事業在那邊提供內容，這部分會涉及兩岸在相關的……","許委員智傑：這就是對等的問題，主委覺得呢？","石主任委員世豪：是，委員說的這個就是核心的問題所在。","許委員智傑：現在是不對等，對不對？","石主任委員世豪：就我所知，目前兩岸不再談這個問題，因為……"],["許委員智傑：那後續呢？後續要怎麼談？","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舊政府和新政府的態度都很明確，就是不讓對岸的廣電內容產業在臺灣落地。"],["許委員智傑：所以後續我們會不會准許他們？或者他們會不會准許我們的業者？","石主任委員世豪：這要看兩岸的協談情況怎麼樣，你看……"],["許委員智傑：所以你現在也不清楚、不能預測？"],["石主任委員世豪：要看新任陸委會主委得自新政府的訓令是什麼。"],["許委員智傑：未來的詹主委和石主委的意見是不是一樣？","詹婷怡女士：就大的方向上來看，對於這個部分，任何一個措施都有其目標，現在我們的目標很清楚，就是希望國內自製的節目有更多的平台，而且要能夠產生一個良性的循環。"],["許委員智傑：現在就是OTT要管制到什麼程度的問題。","詹婷怡女士：如果希望他們落地、在這邊繳稅，同時也有一定比例來支持國內業者自製本土節目的話，這裡面就牽涉到兩岸人民關係……","許委員智傑：繳稅部分，之前我在教委會質詢過財政部，他們有答應要做嘛！當時的……","詹婷怡女士：稅還是有兩種、不一樣，以現在的方式，它不是用subsidiary，是用agent的方式，那個稅基就會不同。","許委員智傑：就剛剛石主委講的，現在財政部已經訂好了嗎？","詹婷怡女士：主體型態不一樣，如果是子公司或者是agent的話，稅的計算比例不一樣，其中一個我有點忘了是多少，另外一個就是一般的營利事業……"],["許委員智傑：細節部分你再跟石主委交接清楚。"],["詹婷怡女士：是。","許委員智傑：稅的部分不能免，將來NCC跟財政部那邊一定要check好，不要讓愛奇藝到這邊來賺臺灣人的錢，結果卻沒有繳到稅，這是我們比較在意的。一個是稅的問題，一個是對等的問題，今天他們要求我們配合，或者他們要配合我們到什麼程度，總是要能夠對等。臺灣跟美國之間，事實上我們都是很對等、開放的，因為對岸不是一個開放的地方，跟我們之間又有特殊關係，就這部分到底我們要拿捏到什麼程度，希望兩位主委可以研究一下，包括未來的走向為何、要走到什麼程度，我們希望要很清楚。","詹婷怡女士：是，我們會注意這個問題。","許委員智傑：在你的工作報告中也提到境外OTT落地如何管制的部分，在第17頁中提及OTT無法被認定是頻道業者或MOD，所以基本上不贊成有太多的管制。但境外的管制又比較特殊，針對未來怎麼做，要定出方向，包括如何收稅，希望將來NCC可以給我一份資料，這部分大概什麼時候能有個結果？","詹婷怡女士：等到8月1日之後，會在最短的時間之內。","許委員智傑：好啦！石主委要趕快傳遞經驗，政策要延續。","另外，分組付費的部分未來會怎麼實施？","詹婷怡女士：以我的理解，在通傳會內部已經有一個草案……","許委員智傑：5個草案裡面，現在是要用第5個草案嗎？石主委知不知道，就是分組付費那個……","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詹所長掌握的進度滿精準的，我們現在有整套說帖，包含整個有線電視產業、民眾目前付費收視的情形、各縣市實際執行的狀況，以及所有收費標準的差異，我們通盤做了歸納、整理，提了這幾個方案。","許委員智傑：現在你們有5個方案，對不對？","石主任委員世豪：非常可能不採特定、單一的分組付費方式，最重要的是，在這一階段我們是希望各方可以更踴躍參與。"],["許委員智傑：目前你們是希望用哪一種方案？","石主任委員世豪：在徵詢各界的意見，沒有預設任何立場。我們有一個很清楚的方向，就是要增加消費者可以選擇的機會。"],["許委員智傑：那以後會不會實施分組付費啊？"],["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希望愈早推動愈好。"],["許委員智傑：什麼時候要實施？","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應該很清楚，在很多競爭區域，其實業者已經主動降價，提出不同的費率組合模式了。","許委員智傑：這應該要問未來的主委，你預計什麼時候開始實施分組付費？人人都有其權益，不見得每個人都要繳500元，要能夠兼顧到人民及業者、達到平衡，你們的立場為何？","石主任委員世豪：6月一定會送到大院。我們已經把相關的草案都做完、也徵詢過意見了，一定會根據大院的決議，把案子送進大院，由大院來審查。"],["許委員智傑：6月份會送進來？"],["石主任委員世豪：一定會。","許委員智傑：現在就已經是6月了，所以就快要送進來了？目前NCC概略的方向為何？","石主任委員世豪：如果委員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提供整套資料，目前我們都已經把徵詢意見的資料公開上網了。","許委員智傑：好，你就把那個資料給我們。","石主任委員世豪：好，沒問題。","許委員智傑：也希望將來可以兼顧到人民及業者、有個平衡點，我們不希望你們傾向任何一方，這樣不好。希望有一個分組付費政策，維護人民基本的權益。"],["主席：請顧委員立雄詢問。","顧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現任主委及即將就任的新主委有關換照評鑑的問題，我擔任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之時，因為各相關的電子和平面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非常嚴重，所以我就募了一筆錢，找相關研究所的學生每天去側錄電子媒體上面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況，後來發現問題非常嚴重，只做了半年，違反的情形就有一大堆。違反的單位很多，海巡署、調查局及各刑事警察局、派出所等什麼都有，只要是涉及做調查、刑事案件偵辦工作的單位都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狀況，後來我們就發函過去、也給了NCC。NCC給我的答復顯得非常地軟弱，意思好像是你們已經沒有什麼招可以對付這樣的一個狀況了。","剛才我舉的只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例子，其他還有兒少等部分，有很多都違反現行法律、媒體做了不適當的報導。對於目前這樣的現象，做為傳播媒體的主管機關，如果連你們都束手無策的話，誰能有辦法！"],["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簡短跟委員報告一直以來的運作方式，首先，違反偵查不公開的部分，委員應該很清楚，偵查不公開所約束的主體是指偵查及協助偵查的機關。委員所說的是更下游的部分，這些機關違法提供資料，而媒體照播不誤，委員的調查非常有系統。簡單說明兩個法律上的依據，在無線方面有比較嚴格的規範，有關偵查中案件的評論跟報導受到較多限制；但在衛星的部分，類似的規定並沒有承襲下來，所以它是不是直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跟無線的情況就有所出入。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也一樣，包含違反其他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也很有可能機關先行裁罰，有了裁罰紀錄，在他們換照的時候會有負面的評分、扣分，而且……","顧委員立雄：我就是要講這個，你們說會有負面的評分、扣分，但換照這件事情是很嚴重的，他們會覺得你們事前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好好走完一個程序，對不對？當時廣電三法要合併之時曾經提過記點制，後來沒有通過，但現行仍有換照制度，所以你們有一個評鑑，而為了評鑑你們又訂了一些辦法。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要做一個比較合於無差別待遇，而且事前告知遊戲規則，你到時候被我換照，你就不要叫，我的意思就是說，當時廣電三法合併時所提出的記點制概念，我認為是可以採行的。也就是說，處分是一回事，我警告你是一回事，其他相關單位為了這件事情，對於違反相關法令有做什麼樣的規範，這是另外一件事。若從規範媒體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情，我當然要跟你講說每3年要換照的時候，我就會告訴你，你已經面臨快要被我不允許的程度。這有一個客觀的標準……","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說得很正確，但現在修的廣電三法，衛廣法已經變成6年換照，中間要經過評鑑2次，評鑑的時候已經會把它2年期間的相關表現做總體的評價，而且會就個別項目合格或不合格個別審定。我們這次也在授權子法裡面特別強調委員剛才所提到的事情，如果媒體自己違反legal compliance的法律遵守自律機制，如果失靈我們認為單向就應該嚴重警告，所以不會到6年的時候才是死活的決定……"],["顧委員立雄：我知道……"],["石主任委員世豪：每2年就會有一次這個東西。","顧委員立雄：你們在中間會給它警告等等。但我看到的是警告！再警告！再警告！然後最後還是換照，所以我現在想問一下即將就任的主委，對於這件事情，你怎麼樣讓它在有一個客觀的遊戲規則、事前大家同意遊戲規則的情況之下，來達到客觀審核的標準，然後最後違規到某一個程度，就算他為了換照而提起行政救濟，打到行政法院也沒有話講？"],["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透過剛剛委員的提問，跟剛剛石主委的回復，其實把現況、它的困難度，還有到底看到什麼樣的問題，已經呈現出來了。所以事實上這個部分可能就是依照自律還有換照的部分，看我們怎麼樣事先把這個部分做更清楚的說明，然後具體的去落實它，我覺得這個部分……","顧委員立雄：我認為現在這種違反相關法令的這種要求自律的可能性，幾乎是無期待可能性啦！所以我一定會盯著這一點，就是NCC唯一的方法，當然除了處分以外，就是換照。在換照的時候，每次你把一個東西弄掉以後，它就跟你哇哇叫，我只是希望事先能建立一個客觀的基準，就算它這樣哇哇叫，也不會形成一個在行政法院被翻盤的理由。"],["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詢問。"],["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主委你快要卸任了？"],["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是。","孔委員文吉：早上我有聽陳歐珀委員的質詢，他說現在一般人對於NCC的印象，普遍就是跟財團靠攏，有78.2%的人認為有向財團靠攏……"],["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可以容我說明嗎？","孔委員文吉：我知道，我等一下會請你說明……"],["石主任委員世豪：那是一個機構的調查……"],["孔委員文吉：那對NCC不滿意的……"],["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持續發布類似的訊息已經好幾年了……","孔委員文吉：我先把它講完，對NCC不滿意是58%……","石主任委員世豪：那是一個特定的機構，我很懷疑他們民調的作法。"],["孔委員文吉：特定的機構？","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而且他們的成員我都認識。","孔委員文吉：主委，在你任內你不認為你們是跟財團靠攏的嗎？","石主任委員世豪：那是其中一個調查，而且那個機構的調查結論，我覺得幾乎都有同一個趨勢，它們並沒有公布它們的樣本數、調查方法、信心值跟各種偏差，還有所有的調查經過跟問題的內涵。"],["孔委員文吉：是哪一個機構調查的？"],["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數位匯流的某個單位。","孔委員文吉：好，請石主委先站旁邊。我要請問詹被提名人，聽了早上的質詢，我知道大家對你有很多疑問，都認為你可能很資淺，還有你的藍綠傾向是什麼，我想這都是難免的。你曾經參加過凱達格蘭學校第一期，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詹婷怡女士答復。"],["詹婷怡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是","孔委員文吉：聽說這次新竹市的立委選舉，你是挺時代力量？然後政黨票你投給DPP（民進黨），是因為你很認同李應元，你可否說明一下你是因為認同李應元的哪一個部分，所以把政黨票投給DPP？","詹婷怡女士：跟委員說明，那也是一個媒體的報導，事實上那不是經由我的訪問，大概是……"],["孔委員文吉：所以你跟李應元委員很熟嗎？","詹婷怡女士：因為當時的政黨票，他有不分區的排行，是因為這樣的原因。如果問我自己個人的話，我是……","孔委員文吉：後來我在看你的資料，你跟吳志揚委員、連勝文都非常熟悉，過去你也是內政部的主秘，所以藍綠幾乎都有。然後我也認識令尊，我過去在內政部服務5年，當時吳志揚的父親吳伯雄是部長，主秘就是令尊，當時我是在內政部，所以我倒不是質疑你的藍綠傾向是什麼，但是可否說明一下您被提名接這個主委，是不是有伯樂？是哪一位伯樂在後面來幫您？您認為您的伯樂是誰？","詹婷怡女士：跟委員說明，其實還是要回到那個報導，我並不認識……","孔委員文吉：不是，您會被提名到NCC主委的位置，幕後總是會有一個推動的手嘛！一個伯樂嘛！那您認為是誰？是蔡英文嗎？還是……","詹婷怡女士：以我的理解，就是政委，因為可能就是……"],["孔委員文吉：政委是誰？","詹婷怡女士：施俊吉政委。因為我們就是在這個領域裡面，也藉這個機會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大概在數位匯流的領域裡面，從電信自由化就開始參與了，大概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孔委員文吉：我知道您是這方面的專精……"],["詹婷怡女士：所以在那個時候就有一些……","孔委員文吉：現在最主要的是我要問6位被提名人，因為不見得每一位被提名人從委員會出去後都可以送到立法院去表決，曾經就有某位，就是前任立委周守訓的太太，就在我們交通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就被除名了。現在我要問你們6位有沒有兼任傳播媒體公司的董事或是投資什麼股份當股東的，有沒有？你們6位有沒有？我覺得這個是一個最重要的關鍵，當時周守訓委員的夫人沒有通過的原因，就是被認為跟傳播集團有很密切的關係。","詹婷怡女士：跟委員說明我個人的狀況，我不只是沒有參與任何跟傳播媒體有關的……，我連一張股票都沒有，然後我跟財團也沒有任何投資的關係。","孔委員文吉：這一句話要列在我們國會殿堂的紀錄，不要像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這樣，到時候爆出來是有。時間到了嗎？"],["主席：是。"],["孔委員文吉：還有2分鐘吧？"],["主席：沒有。"],["孔委員文吉：不是8加2嗎？","主席：不是，大家都一樣了。","孔委員文吉：那再30秒好不好？我想請問一下洪貞玲，有關你升等教授的論文審查，現在問題是怎樣？有沒有釐清？"],["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洪貞玲女士答復。","洪貞玲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到目前為止，沒有人質疑這一點。"],["孔委員文吉：我可不可以問他一下？","主席：可以，但是時間到了。","孔委員文吉：好，就30秒。","洪貞玲女士：對不起，我不知道委員這個問題具體指涉的是什麼？"],["孔委員文吉：就是彭文正先生說你升等教授的論文審查部分啊！","洪貞玲女士：基本上，我個人在台大服務10年，然後我在2014、2015年的時候我提升等正教授，在2014年那次的升等沒有通過，然後2015年的升等通過，整個過程就是這樣子，希望這樣的回答可以讓您……"],["孔委員文吉：你認為是沒問題？","洪貞玲女士：是，絕對沒有問題。"],["孔委員文吉：這要等待我們嚴格的檢驗啦！","洪貞玲女士：絕對沒有問題，這是台大非常嚴謹的制度所通過的結果，謝謝。","孔委員文吉：好，謝謝。"],["主席：請李委員彥秀詢問。","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在NCC這次提名中，翁柏宗先生是少數獲得連任，記憶猶新的話，兩年前您被提名時，現場上一屆的委員當時對你有很多的意見，或者在討論的過程中，甚至有人不願意為你背書而拒絕投票，我想你心中應該是五味雜陳。不過，這都是過去式，未來您會如何做，這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不過，過去翁委員在NCC任內，有幾個比較被關注、討論比較多的案子，我想瞭解您的態度和看法。首先，對於遠傳併中嘉案，當時您的意見是什麼？"],["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見是這樣子……","李委員彥秀：請你簡單講，本席只有5分鐘時間。","翁柏宗先生：我的意見就是，對於它這些負擔……"],["李委員彥秀：你當時是支持還是反對？"],["翁柏宗先生：我是有條件的支持。"],["李委員彥秀：有條件的支持？","翁柏宗先生：我是有兩點疑慮，就是法律效果要講清楚，尤其是承諾部分的第17項……","李委員彥秀：你不用跟我講細節，其實我對這個案子沒有很深入瞭解。翁委員，你過去是有條件的支持，未來這個案子如果重新再審，你是不是一樣有條件的支持？"],["翁柏宗先生：我會持續關注這兩點。","李委員彥秀：你一樣是有條件的支持，但是這兩點還是你的堅持，是嗎？"],["翁柏宗先生：對。","李委員彥秀：我希望你的專業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對過去所審的案子突然有不同的看法，本席不希望看到這樣，所以我會關注你，過去你是有條件的支持，你過去支持的理由跟現在支持的理由，如果情況還是一樣，我會關注你的態度是否有轉變；當然對於過去你反對或是有疑慮的那兩點，我們就看後續如何發展。當然石主委在8月1日就要離開了，我們沒有機會再檢視他，不過，有幾個案子是後續委員也會問到的，除了遠傳併中嘉是比較大的案子，大家都很關注，未來有可能再重審，包括政委施俊吉先生也表明重審中嘉案，民進黨委員也很關注幾個案子，我不知道未來還有沒有機會再審，如果有提出來的，包括WiMAX的案子，當時你在委員會的意見是什麼？","翁柏宗先生：有關WiMAX，其實很清楚……","李委員彥秀：你不用跟我講細節，你是支持還是反對？","翁柏宗先生：因為它沒有履行事業計畫書的責任，所以我沒有支持換照。"],["李委員彥秀：沒有履行事業計畫書？","翁柏宗先生：對，有責任。","李委員彥秀：WiMAX這個案子是在游錫時代、扁政府時代就開始鼓勵民間和政府一起投資的案子，當然這個案子是在馬政府時代才審查，但這個案子是在游錫時代、扁政府時代就開始，政府要重視這一塊，政府出資300多億，也鼓勵民間投資，也就是民間和公共投資都有，將近600多億。但是，如果一個政府鼓勵民間的投資，只因為你剛才講的那一句話，就是它沒有……"],["翁柏宗先生：其實就是它沒有履行事業計畫書的責任。","李委員彥秀：就我過去對這4個字的單純瞭解，這是可以補救的，我不知道你們審議的程序是如何，我也不知道這個案子有沒有機會再審，我也不知道未來民進黨政府的態度是什麼，對於所有的案子在審議的過程當中，我要再次建議，所有過去通過或是不通過的案子，我希望你們是秉持專業的立場，而沒有任何顏色。當然，我也認為類似像WiMAX的計畫，政府投資300多億，民間也出資300多億，即便要撤照，我覺得對於後續的處理應該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否則以後政府鼓勵民間投資，結果會沒有人敢投資，這也是未來公共建設投資越來越少的原因。","最後，本席要強調的是，NCC未來所有的委員會，針對重大的議案，委員對每個案子是持支持還是反對的態度，支持的理由是什麼、反對的理由是什麼，我認為都要公開讓所有民眾檢視，我也希望你們每個委員對於議案的投票結果都能夠讓國人知道，這是本席的建議。謝謝。"],["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詢問。","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委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各位被提名人有一些是以前學界的前輩或是朋友，相信你們都聽過2012年到2013年的反媒體壟斷運動，在那一波運動裡面，針對反媒體壟斷專法，民間團體、學者專家提出了民間版的反媒體壟斷專法，其中有六項重要訴求，包括針對新聞媒體設立明確紅線、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確立媒金分離原則、禁止不公平競爭行為、納入公益訴訟條款、明文保護新聞專業自主（即編輯室公約）。本席在此提出一個問題，贊成反媒體壟斷法這六大立法訴求的被提名人，請舉手讓我知道一下。有六位，就是六位都贊成，謝謝。","首先請問翁柏宗先生，2013年1月10日，當反媒體壟斷運動在廣電三法提出這幾個立法訴求時，你是不是代表那時候的NCC緊急召開記者會，嚴詞批判，認為這是草率的立法，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先生答復。","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那時候我是通傳會的代理發言人，委員會的決議，我是代理發言人的角色，我只能夠依照委員會的決定做。","黃委員國昌：2013年1月，廣電三法修正案和反媒體壟斷有關係的條文沒有過，你覺得的是好事還是覺得遺憾？那個時候朝野都已經對全國民眾承諾，都支持反媒體壟斷的理念，結果那時NCC跑出來說要用專法，搞到2013年拖拖拉拉到3、4月才提出來，最後胎死腹中，那個時候1月攔下來沒有過，你覺得是好事還是覺得遺憾？","翁柏宗先生：對於是否要立專法一事，我想另外來談，但是廣電三法假使這樣的話，我是贊成讓它能走。","黃委員國昌：所以那時你開記者會，其實你也很無奈，因為那不是你個人的意見，對不對？","翁柏宗先生：因為那個時候我是委員會的代理發言人，我要遵守7位委員的決議。","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本席接著要請問何吉森先生，我看了你的著作目錄，對不起，我實在是看不太懂，這裡是寫：「迎接數位時代的資訊傳播基本法制之整合與建構」（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網路發展協進會2000/12），結果同一篇論文「迎接數位時代的資訊傳播基本法制之整合與建構」出現在蔡明誠教授研討會論文的目錄中，這篇論文到底是誰寫的？"],["主席：請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何吉森先生答復。","何吉森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和蔡明誠老師在NCC還沒有成立之前就曾經有做過未來寬頻網路發展的研究，後來的那篇研究是我的博士論文。","黃委員國昌：我已經讀完你這整本博士論文了，一共三、四百頁，我全部都看完了，我現在要問你一個具體的問題，這篇論文到底是你或蔡明誠寫的？"],["何吉森先生：我跟蔡老師都有參與研究。"],["黃委員國昌：你今天有沒有把這篇論文帶過來？"],["何吉森先生：我可以事後再把我的論文提供給委員。","黃委員國昌：本席現在先請教你一個問題，你說這是一篇論文，如果是你跟蔡明誠合著，那為什麼不標出來？你在其他的地方有寫與誰合寫，所以這篇文章到底是你或蔡明誠寫的？","何吉森先生：我們那個時候有接受委託研究，所以我是以學校的……"],["黃委員國昌：到底是誰寫的？是你們兩位合著的嗎？"],["何吉森先生：對。","黃委員國昌：就是合著，那為什麼不標示？","何吉森先生：可能這邊有疏漏，我們會再補正。","黃委員國昌：這件事情要弄清楚，上一屆NCC委員的被提名人已經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這一屆再次發生，我覺得很遺憾。秘書長，你覺得被提名人送這樣的資料來有符合規範嗎？"],["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美伶：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如果是合著，就應該要註明。","黃委員國昌：何被提名人，除了這篇論文以外，還有沒有別的文章也沒有清楚的標示是你跟別人合著的？","何吉森先生：應該沒有，因為我……","黃委員國昌：好。「因應公平競爭環境之資訊傳播產業結構整合及規範建構」也是一樣，是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網路發展協進會2002年的論文，人家Cite的是蔡明誠，你剛剛還跟我說沒有！你就「有線電視發展與展望─當前視訊產業公共政策的挑戰」這篇論文也沒有寫跟別人合著，可是人家Cite的是陳清河。還有「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教傳播基金會之可行性評估研究」這篇論文，人家Cite的也是陳清河，你剛剛還敢跟我說沒有！","何吉森先生：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都有參與那些報告的研究。","黃委員國昌：好，你跟人家合著的，你全部都沒有標出來，今天的詢答時間非常短，我相信台灣社會很難接受這樣的審查密度，不過因為我們的時間可能有點趕，所以沒有關係，但是本席現在要請交通委員會要求被提名人送更正的資料來，如果有出現這樣的狀況，就回去把今天送到立法院的資料全部重新看一次。第二，其他被提名人今天剛好也有機會，你們再回去review一下你們送到立法院來的東西是不是有問題，如果有問題的話，就在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之前提出更正版來。","還有，相關論文因為都是由這個協進會在贊助研究，我到現在都找不到，所以請被提名人把你們的著作更正表連同著作實際的內容一併提出來。","主席：請提供黃委員所要求提供的資料，因為據實以報是最基本的，我們一定要做到，請補送或重新列一個表，也請秘書長再注意一下。","接下來登記詢問的徐委員國勇、蔡委員易餘、林委員德福、邱委員志偉、徐委員榛蔚、江委員啟臣、管委員碧玲、徐委員永明、鍾委員孔炤、盧委員秀燕、賴委員士葆、李委員鴻鈞、陳委員明文、余委員宛如、陳委員亭妃、黃委員秀芳、賴委員瑞隆、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怡潔、許委員毓仁、周陳委員秀霞、張委員麗善、陳賴委員素美、Kolas Yotaka委員、趙委員正宇、姚委員文智、羅委員明才、陳委員學聖、高委員金素梅、王委員惠美及劉委員櫂豪均不在場。","所有登記詢問之在場委員均已詢問完畢，詢答結束。劉委員櫂豪、趙委員正宇、何委員欣純、黃委員國書提出書面詢問，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劉委員櫂豪書面詢問：","本會期本席針對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提出修正案，主要即考量偏鄉地區數位均衡發展，改善數位落差，落實電信普及、通訊傳播建設，政府應將偏鄉建設，納入優先考量，以達成區域均衡，因此將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修正為：「為因應科技匯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平衡城鄉差距，特制定本法。」增加政府必須做到平衡城鄉差距的責任，這主要即是因為103年NCC拍賣4G頻譜所得高達1,186億餘元，惟4G業者陸續開台卻皆以商業考量將都會區列為優先建置。當時本席要求石世豪主委應將偏鄉建設、涵蓋率等納入業者的商轉條件，以平衡區域發展，但當時未獲同意。過去翁柏宗委員在擔任NCC主秘以及NCC委員期間，對於台東偏鄉的數位落差，都有很大的幫助，但是本席更希望這些對偏鄉優先的概念，不會因人而異，希望新主委上任後，不僅繼續支持偏鄉優先建設，更希望能協助將此概念法制化，且未來通訊傳播政策類似頻譜拍賣等計畫，能夠優先將偏鄉建設納入商轉條件，以促進通訊傳播之區域平衡發展。","NCC從2006年第一屆委員上任以來即一再討論必須擬訂一部匯流大法，惟NCC運作接近10年時間，才終於從石世豪主委手中產生所謂「匯流五法」，分別為電子通訊傳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但是過去對於電信、廣播電視、衛星頻道等分別由電信法及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管制，石主委的匯流五法，反而從原本的4部法令，分拆成5部法令，這其中針對以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者，以電子通訊傳法管制。而針對利用公眾電信網路提供他人發送、傳送、接收通訊傳播訊息之服務者，以電信事業法管制。這個修法方向顯然仍是因應平台的不同，而分別以不同匯流法令管制，但是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為因應科技匯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通訊傳播基本法即開宗明義強調本法乃因應科技匯流而制訂，其中立法說明亦提及「藉科技匯流，各類型之通訊傳播產業在技術上已不再侷限於使用原有傳輸設施（載具），提供現有通訊或傳播業務，例如通訊事業可以提供數位之廣播節目；反之，廣播事業亦得以藉壓縮技術提供剩餘頻寬供電信、資訊服務。因此，並無區分事業件質之必要。」顯然石主委所擬訂的匯流五法在基本觀念上，就與通傳法的基本觀念衝突，因此本席希望新的NCC委員以及主委、副主委上任後，可以按照通訊傳播基本法的理念，重新將電信法及廣電三法彙整成一部匯流大法，以因應未來的科技產業發展，尤其這其中最重要的內容部分，如何能夠讓民間的文創可以多元化的呈現，而不是僅能透過網路的YOUTOBE，讓節目內容更活潑、多元，才是NCC未來的主要工作重點。","原住民電視台過去因為法令限制以及歷史背景，造成目前僅能於有線電視必載，如果民眾沒有申裝有線電視，就無法收看到原住民族電視台，過去NCC核撥無線電視頻譜執照，由於是核給公共電視，而公視卻核給轄下的客家電視台，致使原民台如今雖已撥還給原文會所轄，但仍無無線頻道可供播送。原民台主要應該免費提供給部落的原住民同胞觀看，如今因為歷史因素，變成沒有申裝有線電視的家庭就看不到，本席期待NCC未來能盡全力解決這個問題，保障原住民族基本的收視權益。"],["趙委員正宇書面詢問："],["就以下問題請教主任委員提名人詹婷宜：","一、政論性談話節目與新聞節目共佔103年度傳播內容申訴案件之九成五，NCC作為監督者，向來僅僅以「業者自律」和「民眾他律」等道德規範口號，無法施以有效影響。在不任意干預編輯自由的情況，未來如何怎麼改善預算運用、施政效率，並達到有效管理大眾傳播內容？","二、OTT透過跨國運輸及接收視聽視訊內容已成常態，我國法規要如何解決快速發展的數位串流技術衍生而來的種種問題，以避免扼殺科技創新及產業發展，並鼓勵本國影視文化質量之提升？","三、各黨團根據國會席次分配推舉審查委員員額，然，審查委員對於公共電視治理經營的瞭解及其與公共電視機構業務是否利益迴避，皆未受到其他機制監督，卻能決定公視董、監事的同意權，這樣的制度有沒有問題？"],["何委員欣純書面詢問：","一、根據國家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三條，NCC掌理通訊傳播政策制定，營運監督管理，設備審驗，有關工程規範訂定，傳播內容分級制度，傳播資源管理與競爭秩序維護，資通安全技術規範與管制，消費者保護，境外事務與國際交流等。","然隨民眾對於智慧型手機、平板、個人電腦使用習慣依賴加深，有關網路開放式影音串流服務（OTT）的事項，其運作、收費、跨境電子消費者保護問題，引發諸多爭議；其中，更引發文化主體性與本國影視音產業存續的問題。OTT多以境外設立公司、提供跨國服務的方式運作，目前業者之經營，多以收費來營利，其中涉及跨國金流、消費者保護、稅收的問題。","NCC及準委員們，本於職權，應處理涉及通訊傳播之境外事務；本席期待，針對OTT與跨境數位行銷，能擬定明確政策方向，並盤點法規，指出修正案或新訂。這些政策之擬定與法規之盤點，應廣徵民意，了解社會需要。","二、蔡英文總統昨（5/31）於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致詞時表示，應調整不合時宜的法規、致力網路服務品質的提升、大數據的應用以及智慧城市的建置，打造兼具人性與智慧的國家。","而有關上述方向，目前進程中的「匯流五法」，包括「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政策條例」、「電信事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及「電子通訊傳播法」，仍有不足之處。本席希望了解諸位準委員對於「科技發展」與法規的關係，應該是怎麼樣的關係？當前的科技飛快進展，通訊傳播的管道越來越豐富，從廣電到網路，甚至近年來智慧城市的發展，多是科技走在法規之前；而「匯流五法」能否因應我國需求？其對「網路媒體及數位行銷產業」的助益為何？"],["黃委員國書書面詢問：","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由地震所帶來的各種衍生性災害在台灣近代史上屢次造成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為能夠提早向民眾提出預警，經由科技部與國家通訊委員會合作，地震災防警報系統（PWS）已於今年三月上路，期以達成及早通報，降低災損的效果。然而，簡訊預警系統上路至今，仍有許多待改善的部分，例如針對使用者的更新宣導不足，以及目前各系統業者尚未能夠完全配合政府的系統，顯見此一簡訊通報系統仍有諸多需要改進事項。此外，鑑於台灣目前逐漸邁向高齡化社會，許多銀髮族退休在家之後生活中大部分時間均會以收看電視打發閒暇時間，因此在災防警報系統的規劃上，參考日本經驗，電視頻道之即時地震警示也有儘速建置之必要。關於前述地震簡訊警示系統之改善狀況與電視警示系統之規畫期程，請國家通訊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向本席提出書面報告。"],["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才黃國昌委員提出要求，所有被提名人如果有需要更正的部分，就請各位在院會行使同意權之前將更正資料送至本院全體委員。","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審查『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詹婷怡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翁柏宗委員指定為副主任委員、洪貞玲、陳耀祥、郭文忠及何吉森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三、院會行使同意權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會召集委員葉宜津補充說明。四、委員於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五、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散會。","散會（15時53分）"]],"block_lines":[1,7,7,9,11,11,13,13,16,16,23,23,24,26,28,30,32,34,36,36,44,55,57,61,63,64,66,68,69,70,71,72,74,75,76,78,79,80,82,83,85,89,90,92,93,95,97,99,103,107,109,110,115,120,126,127,129,138,139,144,147,152,154,156,159,161,165,169,171,172,176,177,181,183,185,186,188,189,195,197,198,203,205,209,211,214,215,218,222,227,231,240,249,254,257,260,272,276,278,279,281,287,289,295,297,300,302,312,313,316,319,322,328,329,333,338,340,347,354,358,362,365,367,370,372,381,383,384,386,392,395,396,397,405,414,418,423,424,426,430,431,432,433,436,439,442,444,445,449,452,453,457,459,460,461,463,464,465,467,468,469,471,473,475,477,481,492,503,515,521,525,527,528,530,531,533,534,536,537,539,540,550,553,557,558,560,561,562,572,574,576,577,578,580,586,587,599,601,602,603,607,608,614,617,621,622,624,627,628,629,630,632,634,635,636,639,643,644,646,647,650,656,658,659,663,664,665,666,669,671,675,677,679,682,684,685,688,689,690,693,695,700,703,706,709,716,719,720,721,724,725,729,740,744,745,749,755,757],"person_count":{"主席":79,"(一)詹婷怡委員並為主任委員":1,"(二)翁柏宗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1,"(三)洪貞玲委員":1,"(四)陳耀祥委員":1,"(五)郭文忠委員":1,"(六)何吉森委員":1,"鄭委員寶清":11,"詹婷怡女士":14,"石主任委員世豪":15,"翁柏宗先生":25,"洪貞玲女士":10,"林委員俊憲":1,"鄭委員運鵬":8,"主席（陳委員歐珀代）":1,"鄭委員天財":6,"陳耀祥先生":3,"主席（葉委員宜津）":2,"顏委員寬恒":2,"陳委員素月":3,"蕭委員美琴":1,"柯委員志恩":2,"蘇委員巧慧":1,"陳委員雪生":1,"簡委員東明":3,"主席（鄭委員運鵬代）":2,"鍾委員佳濱":4,"李委員麗芬":5,"許委員智傑":13,"顧委員立雄":1,"孔委員文吉":13,"李委員彥秀":3,"何吉森先生":3,"黃委員國昌":2,"劉委員櫂豪書面詢問":1,"趙委員正宇書面詢問":1,"就以下問題請教主任委員提名人詹婷宜":1,"何委員欣純書面詢問":1,"黃委員國書書面詢問":1},"persons":["主席","(一)詹婷怡委員並為主任委員","(二)翁柏宗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三)洪貞玲委員","(四)陳耀祥委員","(五)郭文忠委員","(六)何吉森委員","鄭委員寶清","詹婷怡女士","石主任委員世豪","翁柏宗先生","洪貞玲女士","林委員俊憲","鄭委員運鵬","主席（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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