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分至12時39分、下午2時至2時55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雪生"],["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之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邀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煌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主席：今日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之議程合併報告詢答，現在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報告。","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列席　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飛安會業務及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還盼各位委員不吝給予指導與建議，讓本會能夠更精進。","本會業務職掌除為調查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之飛航事故，也秉持積極且主動之態度，針對與飛航安全有關之重要議題進行研究發展工作；期能發掘與事故發生有關之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下謹就本會業務重點及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壹、飛航事故調查"],["段落：本會飛航事故調查統計"],["一、本會飛航事故調查統計","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月26日止，本會新增調查7件飛航事故，結案4件，目前尚有9件在調查中。另，自本會87年成立起迄今，共執行及參與120件調查案件，提出928項飛安改善建議及飛安改善措施。目前928項飛安改善建議及改善措施中，計有30項仍由行政院列管中。"],["段落：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二、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一)復興航空GE222飛航事故","103年7月23日發生於澎湖之復興航空GE222飛航事故，本會業已完成調查，於105年1月29日發布中、英文調查報告。本案共提出29項飛安改善建議，其中11項由行政院列管中。","(二)復興航空GE235飛航事故","104年2月4日，發生於台北市基隆河南港段之復興航空GE235飛航事故，本會亦已完成調查，於105年6月30日發布中、英文調查報告。本案共提出16項飛安改善建議，目前正針對各單位回復之具體分項執行計畫擬定評估建議，之後將陳送行政院。","貳、業務重點","一、我國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之提升","飛航紀錄器是指座艙語音紀錄器（CVR）與飛航資料紀錄器（FDR）。飛航事故調查仰賴飛航紀錄器提供客觀而完整的資料，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及研判可能原因。故本會每年皆辦理國籍民用及公務航空器之飛航紀錄器普查，以了解業者紀錄器安裝之最新狀況，俾便本會因應之依據。","本會業於105年8月29日完成「2016年國籍民用及公務航空器之飛航紀錄器普查」，受訪單位包括20家航空公司及4個公務航空器使用機關（構）。本年度普查母群體共有281架航空器，包括251架定翼機及30架旋翼機。","飛航紀錄器依其適航型別分為民用及軍用兩種規格。截至本（105）年8月30日止，本會對民用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為99.6%；惟尚有1架灣流G280商務專機，及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05","年成軍之UH60M軍用黑鷹直升機隊5架黑鷹直升機之紀錄器無法解讀。","本會為因應前開情形，106年度優先規劃建置「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設備」341萬元；另一架灣流G280商務專機，因考量商務專機之獨特性及流動率高，且與大眾運輸較無直接關係，目前影響約0.4%的解讀率，俟未來情況再行辦理。","二、飛航事故趨勢分析","本會藉由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之飛航事故統計，了解我國飛航事故之趨勢，進而研擬改善飛航安全之方向。","依近期的調查發現組員遵守飛航程序的相關問題，故業者加強組員遵守程序、人員教育訓練，及民航主管機關之監理都是亟需強化的重點。","依據本會所執行之事故調查統計分析，航空器衝/偏出跑道及航空器系統主件失效佔事故比率最高，業於104年10月出刊之「航空安全及管理季刊」發行跑道安全專刊，與民航各界分享國內相關研究成果。105年5月加入「歐盟飛航資料監控應用工作小組」，所得之歐盟應用飛航資料預防航空器衝/偏出跑道的相關研究及成果，將可應用於提升我國跑道安全之用。"],["段落：我國飛安現況"],["三、我國飛安現況","近10年（2006-2015）我國飛安現況，渦輪噴射定翼機平均全毀事故率，由10年前的每百萬離場3.18次降至0.58次，詳圖一所示。","圖一我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最大起飛重量60,000磅以上之渦輪噴射定翼機，近10年（2006-2015）全毀平均事故率（全世界近10年（2006-2015）1為0.70/百萬離場）","至於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93年至102年百萬離場之全毀平均事故率為零，然而，103年及104年不幸發生二起重大事故，中止了10年零事故率的紀錄，致近10年（2006-2015）全毀平均事故率成為每百萬離場約3.09次，高於全球平均值1.76次。這對積極提升我國飛航安全的航空業界絕對是一大警惕，航空從業人員，包括飛安會，都應嚴正正視此一現象，確實落實每一項飛安管理及預防工作。詳圖二所示。","圖二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最大起飛重量5,700公斤以上之渦輪螺旋槳定翼機，近10年（2006-2015）全毀平均事故率（全世界近10年（2006-2015）2全毀平均事故率為1.76次/百萬離場）","1 Boeing 2016年資料，最大起飛重量60,000磅以上之渦輪噴射定翼機。","2 IATA 2016年資料，最大起飛重量5,700公斤以上之渦輪螺旋槳定翼機。"],["段落：專案研究及資訊分享"],["四、專案研究及資訊分享","本會人員除執行調查業務，尚針對歷年發生之重要事故案例進行專案研究。研究結果將與民航業者分享，期待能降低飛安風險，達到防患於未然之目的。"],["105年度本會所執行之計畫有三：建置事故肇因分析系統雛型、強化飛安自願報告之資訊分享平台、深化調查技術以改善飛安。","106年則預計執行建立事故肇因分析模組；研發低高度危害天氣模擬工具；發展衝/偏出跑道及水飄事故之調查工具；發展疲勞調查與風險評估指南；研發數位掃描及點雲資料處理技術，以及建立黑鷹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等。","本會每年皆舉辦飛安資訊交流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參與。藉由研討會之交流，達到提升調查能量及資訊交流之目的。105年8月9日業已辦理「國際安全資訊交流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就飛安報告系統及資訊分享、人為因素相關事故調查、藉由有效調查預防可控飛行撞地失事，及企業文化及安全管理等議題作專題演講，藉由安全資訊之交流及分享，提升飛航安全。"],["段落：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五、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於90年1月正式開始運作，希望能有效偵測飛安死角，發掘不利飛安的潛伏性因素。同時每年出版2至4期「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簡訊」，將相關安全資訊透過簡訊，傳遞給民航從業人員。","本會為促進我國飛安資訊之交流，業與國籍民航業者達成共識，建立一個我國飛安自願報告分享平台。業者將配合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簡訊出版時程，篩選並提供具分享價值之案例予其他業者參考，達到共同學習之目的。","截至105年9月30日止，本會已發行37期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簡訊，累積之總自願報告數為424件。","未來本會將持續與民航主管機關及民航業者共同努力提升報告文化；並與民航主管機關研議，如何在「國家民用航空安全計畫」架構及指導下，推動安全資訊交流，以提升飛航安全。"],["段落：發行「航空安全及管理季刊」"],["六、發行「航空安全及管理季刊」","本會為彰顯航空安全與管理之重要性，及提供國內產、官、學界一個相關資訊交流之平台，於103年1月創刊發行「航空安全及管理季刊」，截至105年10月，業已出刊12期，甚獲各界好評。未來將持續秉持服務之精神，精進論文品質及內容，建構一個學術與實務並重之平台，讓各界能夠共同為提升飛航安全盡一份心力。","參、106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民用航空發展日新月異，新型航空器不斷推陳出新，故本會調查技術亦須與日俱進，方能確實找出事故真正肇因，達到改善飛航安全之目的。故本會106年度向科技部申請執行「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研發經費，致預算較105年度增加950萬元；惟扣除前開950萬元研發專用經費後，本會一般行政與飛航安全業務預算數為5,124萬3千元，較105年度5,257萬8千元已減少133萬5千元。","本會考量政府財政狀況，多年來皆配合預算編列原則，逐年減縮，已較10年前（民國96年）之6,330萬元縮減20%，以104年度本會業務費之執行率已接近99%，預估105年度亦然，足見本會基本行政運作及飛航事故調查作業經費之編列，確實本撙節原則辦理。然對於偶發之重大飛航事故調查確有入不敷出之情形，已連續2年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以為支應在案。謹將此項狀況先向委員陳明，懇請諸位委員諒察。"],["以下謹就106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報告如下：","一、歲入部分","本會106年度歲入預算數共編列8萬4千元，主要為其他雜項收入等。","二、歲出部分","106年度歲出預算數6,074萬3千元，重點說明如下：","(一)一般行政","主要係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計編列4,662萬元。","(二)飛航安全業務"],["事故調查業務包括：","(1)處理飛航事故之通報、調查與鑑定原因、提出調查報告及飛安改善建議；","(2)辦理調查人員專業教育訓練；","(3)國內外相關機關之聯繫與合作。"],["調查能量建立包括：","(1)各項資訊作業系統維護；","(2)飛航事故趨勢分析；","(三)調查工作之研究發展及重大影響飛航安全事件之專案研究；","(1)飛安自願報告系統；","(2)事故調查相關文宣推廣；","(3)調查實驗室設備提升。","計編列459萬3千元。","(四)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1)事故肇因分析系統建置；","(2)發展事故現場跑道鋪面局部積水區域辨識法；","(3)建立疲勞風險評估與調查訓練教材；","(4)研究低高度之中尺度流場，建立危害天氣調查能量；","(5)建立UH-60M公務航空器飛航紀錄器之解讀及分析能量；","(6)發展數位掃描結構組件及飛機殘骸檢驗方法。","計編列950萬元。","(五)第一預備金","係依預算法規定設定之預備金，計編列3萬元。","肆、預期施政績效","一、藉由飛航事故之調查提出改善建議，以改善我國飛航安全及飛航環境。","二、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相關教育訓練，及國際飛航安全會議，與國際接軌，以獲取最新調查技術。","三、執行「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計畫，以提升本會飛航事故調查能量；定期發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簡訊」及「航空安全及管理季刊」，達到資訊交流與分享目的。","四、辦理年度飛航紀錄器普查、進行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及超輕型載具之飛航事故統計，以了解我國紀錄器裝載情形及飛航事故趨勢。","伍、展望未來","飛航安全攸關社會大眾的福祉，故本會同仁皆全心全力調查每一件飛航事故。仔細蒐證、分析，發掘潛在風險，找出根本原因，提出改善建議，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但飛航事故調查屬事後補救措施，預防飛航事故發生，必須民航領域中每一份子，謹守自己崗位；民航主管機關善盡監理及督導之責；民航業者對組織管理訂定更高之安全規格。如此環環相扣，方能確實達到提升飛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的目的。","本會謹守撙節原則，配合業務需求，適切編列及執行106年度預算。感謝委員的聆聽，敬祈各位委員不吝提出指導與建議。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鄭委員寶清：（在席位上）這樣太少了吧，本會委員8分鐘加2分鐘！","主席：你講15分鐘，我看你能不能講這麼久！","鄭委員寶清：（在席位上）好。本會委員8分鐘加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加1分鐘，這樣剛好二分之一！"],["主席：李委員的意思呢？"],["李委員昆澤：（在席位上）我尊重大家的意見。","主席：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你要多講可以多講。","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截止。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首先請鄭委員寶清質詢。","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會的預算很少，但權力很大。請問主委，有關華航機尾觸地的調查報告，目前進行的如何了？"],["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所有的資料都已蒐集完成，而且也已經判定出原因。"],["鄭委員寶清：什麼原因？","黃主任委員煌煇：最主要是弓角問題，重飛時的角度，操作的不是很恰當，所以仰得太快……","鄭委員寶清：我看到你們的報告顯示，有很多都是因為這個原因而發生事故的，這是不是與機師的出身背景有關？機師是空軍出身，空軍的機尾不長，一拉就上來了，是不是？","黃主任委員煌煇：這應該是個人的問題，並不一定空軍的每個人都會這樣。","鄭委員寶清：所以人為疏失大於飛機維修，是嗎？主委，你要專業一點，很多人都說你不夠專業，你還回答的不專業……","黃主任委員煌煇：我是搞力學的，所以很專業。","鄭委員寶清：力學很專業，其他不專業？如果你不專業，怎麼會來擔任飛安會的主委呢？你這樣講不對耶，好像只有力學專業，其他都不專業，主委不能這樣說，這是很專業的單位，你不能這樣說，對不對？"],["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鄭委員寶清：如果你不專業，你為什麼會來擔任主委？"],["黃主任委員煌煇：為國服務。"],["鄭委員寶清：酬庸嘛！"],["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鄭委員寶清：還是因為當初你阻擋南榕廣場的命名，國民黨看了之後很高興、皇心大悅，所以指派你來擔任主委？"],["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鄭委員寶清：以你的求學經歷來看，大學、碩士、博士都是在成大完成的，本土博士可以當到校長，這很不容易。"],["黃主任委員煌煇：謝謝。","鄭委員寶清：是不是因為你處理南榕廣場的過程很符合馬毛體制與期望，所以就派這個位置給你，是這樣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與這個無關。","鄭委員寶清：但是我看起來有關，不然你說你只懂流體力學，為何會派你來擔任主委？飛安與流體力學差很多！"],["黃主任委員煌煇：飛安與流體力學相關很緊密。","鄭委員寶清：主委，你是當過校長的人，我在這裡讓你漏氣就難聽了！學管理的人說飛安需要管理的智慧，學美術的人說飛機的飛行與音符的跳動很像，這樣就都有關係了，學體育的人說這與人體力學很像，醫生說人體結構與飛機結構一樣，這樣大家都跟飛安有關係了！主委，你不能這樣回答本席的問題，你這樣的回答太簡單了，你說你懂流體力學，其他不懂，如果其他部分不懂，你又來擔任這個職務！","黃主任委員煌煇：飛安會的委員總共有7個人，是7個不同領域的……","鄭委員寶清：我知道，但你不能這樣說，你不能說自己只研究流體力學，其他不懂，不懂為何來擔任這個職務？這樣不就是酬庸了！"],["黃主任委員煌煇：不是。","鄭委員寶清：因為你很符合國民黨的期望，你打壓學生公開命名南榕廣場，國民黨認為你的政治正確，不用你都困難，對不對？","黃主任委員煌煇：我想跟這個無關，因為我……"],["鄭委員寶清：你看連召委都舉大拇指了！"],["黃主任委員煌煇：南榕廣場的事情與這個無關。","鄭委員寶清：政治正確啦，不是有關無關，你敢這樣做是少數的例外，像強人銅像要移走，臺、清、交都移走了，只剩下成功大學的部分沒有移走，你出來說「對不起，不能移，我的壓力很大」，請問有什麼壓力？"],["黃主任委員煌煇：銅像早就移走了！","鄭委員寶清：對，我知道，但成大是最後才移走的"],["黃主任委員煌煇：是在我任內移走的。","鄭委員寶清：但是當初你在的時候曾說過壓力很大，請問有什麼壓力？","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跟壓力無關。","鄭委員寶清：報紙刊載你說壓力很大啊！你因為政治正確，所以才有這個位置！"],["黃主任委員煌煇：這種東西是要按照程序來的。","鄭委員寶清：主委，請問搭飛機時，哪個位置最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理論上應該是每個地方都安全，這樣才是飛安的目的。"],["鄭委員寶清：但是我看到報導說坐後面比較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沒這回事。","鄭委員寶清：所以坐在那裡都安全，反正摔下去都死掉，是不是？","黃主任委員煌煇：是，你講的對，完全對。","鄭委員寶清：主委，我隨便問你隨便答，這樣會更顯得你不專業耶！哪能說搭飛機如果摔下去都會死掉，所以坐在那裡都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如果坐飛機可以選擇安全的位置，那就表示飛安出了問題。"],["鄭委員寶清：後面的位置會不會比較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全部位置都要一樣的安全，這樣才……","鄭委員寶清：如果不安全，哪個位置都不安全，是嗎？但是我看到每次事故發生時，獲救的都是坐在後面的人，搭商務艙的人比較早死，主委，有沒有這種情況？"],["黃主任委員煌煇：不會這樣。","鄭委員寶清：百姓搭飛機最擔心的就是安全問題，人生都一樣，只有生死是大事，其他都是小事，而搭飛機就涉及生與死，所以飛安委員會的責任很大。請問主委，哪一家航空公司最安全？你們有沒有進行評估？","黃主任委員煌煇：有，以目前國際公布的資料顯示，長榮算是國內最好的。"],["鄭委員寶清：那在國際上呢？"],["黃主任委員煌煇：在國際上是排名前十名之內。"],["鄭委員寶清：國際上最好的航空公司是哪一家？","黃主任委員煌煇：有幾家，像新加坡航空也算是很好的公司。","鄭委員寶清：所以新航在桃園撞上挖土機不是航空公司的問題，是我們的問題？","黃主任委員煌煇：雙方可能都有失誤，航管也有失誤，而且當天的天候狀況……","鄭委員寶清：你說臺灣最安全的航空公司是長榮，國際上最安全的是新加坡航空，是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長榮排世界第三。"],["鄭委員寶清：新加坡航空排名第幾？"],["黃主任委員煌煇：原本是排名第一。","鄭委員寶清：那現在排名第幾？排名第二的是哪家航空公司？你不可以不知道，身為飛安委員會的主委，對全世界的飛航應該要如數家珍，這就是專業啊！現在很多人質疑你不夠專業，我們想替你辯解也很難辯解耶！請問排名第二的是哪家航空公司？你不知道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阿聯酋航空。","鄭委員寶清：阿聯酋航空排名世界第二？是全世界失事率最少的，是嗎？最好就是告訴大家哪家航空公司比較安全。請問主委，哪一種機型比較安全？哪一種機型比較容易發生問題？","黃主任委員煌煇：理論上，Airbus與波音是國際上最好的水準。","鄭委員寶清：Airbus與波音，全世界二家大公司你都講了，有講跟沒有講一樣！哪一類型的飛機最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飛機不能以類型去相比，因為高科技的東西，一定是到達某一種技術水準才能夠商業化生產。","鄭委員寶清：一般來說，旅客遇到最緊急的狀況是什麼？","黃主任委員煌煇：遇到最緊急的狀況，第一個是turbulence，就是在空中遭遇亂流，如果控制不好，旅客的第一個感受是最緊張的。","鄭委員寶清：另外，你們規劃建置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設備，這部分要花341萬，請問現在可以解讀黑鷹的黑盒子了嗎？"],["黃主任委員煌煇：現在已經編列預算了。","鄭委員寶清：我問的是可不可以做得到，可以解讀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可以做得到，明年就能解讀了。","鄭委員寶清：針對G280商務專機，現在有辦法解讀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那是特殊機種。","鄭委員寶清：可否要求他們在購機的同時，提供黑盒子解讀器給我們？","黃主任委員煌煇：國內沒有相關設備，假設發生問題，我們會送到國外做解讀。","鄭委員寶清：不過臺灣應該還是要準備一套，可以請他們提供啊，這樣是不是比較適合？"],["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鄭委員寶清：主委，拿破崙在滑鐵盧戰役失敗後被流放時，曾說過一句名言─「偉大崇高到荒謬可笑只有一步之遙」，你擔任這個職務到底是偉大崇高還是荒謬可笑，主委自己要弄清楚！你想答復嗎？你認為是偉大崇高還是荒謬可笑？"],["黃主任委員煌煇：我是認為看每個人的解讀。"],["鄭委員寶清：還是你生命中可笑的駐點？你自己認為呢？"],["黃主任委員煌煇：我是順其自然。"],["鄭委員寶清：所以荒謬可笑也沒有關係？"],["黃主任委員煌煇：所以順其自然。","鄭委員寶清：所以荒謬可笑也沒有關係，你的人生態度是這樣？這不像是當過校長的人耶！我問你有沒有專業，你說只懂流體力學其他不懂，雖然這可能是你謙虛的說法，但這不是你在這個位置所應該講的話！","主委，請你好好做，因為飛安會的預算很少，要刪也沒有什麼好刪的，但你們一定要把飛航安全顧好！","黃主任委員煌煇：好，謝謝委員。"],["主席：鄭委員的意思是不刪減他們預算了。"],["鄭委員寶清：（在席位上）我沒有提出刪減預算的提案。"],["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質詢。","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會是獨立調查機關，主委就任也有一段時間了，主委有沒有發現到飛安會有什麼問題嗎？"],["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在將近一年的觀察中，我認為飛安會是很盡職的單位，非常盡責。","陳委員歐珀：你說飛安會是盡職的單位，這沒有問題，但飛安會還是有根本的老問題存在，第一個是飛安會委員的專業性問題，上次本席在此提醒過你，因為你本身是水利專家，對於你要如何提升飛安，我們是非常質疑。","目前飛安會的委員有7位，請問副主委是誰？"],["黃主任委員煌煇：紀副主委。","陳委員歐珀：是紀佳芬副主委。飛安會還有另外5位委員，你知道是哪5位嗎？","黃主任委員煌煇：知道，包括李貴英……","陳委員歐珀：其中有2位委員（劉宏一委員與王崑洲委員）是交通部民航局退休後出任的，有1位委員（楊定輝委員）是中華航空公司航務副總經理退休，於今年3月就任的。本席曾多次提過，之前沈啟局長卸任後馬上就去飛安會擔任主委，後來也馬上就下台了；至於劉佩玲副主委，上次委員會時本席曾提過，因為她先生擔任桃機董事長，我們認為這涉及利益迴避的問題，所以她當天下午就提出辭呈了，我當然肯定他們二位的作為。","主委，今天本席要跟你探討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如果飛安委員會的委員沒有做到利益迴避，其調查結果將會受到質疑，這個部分我們曾多次提出，但飛安會就是麻木不仁。對於你們的調查報告是否客觀，我心中還是存疑的，因為利益迴避是你們根本的老問題。你是想做事情的人，而你也認為飛安會很盡職，這個問題請你處理一下，下次再回答本席。","其次，根據主委的報告，我們發現近年飛安的大小事故仍然很多，為什麼飛安事故會這麼多？根據調查的結果顯示，駕駛員因素占48.7%、系統及裝備因素占33.3%、天氣因素占20.5%、發動機占10.3%。這些報告都已經出來了，大部分都指向人為因素，而民航局因為管理疏失也遭到監察院糾正。我剛剛有提過，有這麼多民航局退休人員去擔任飛安會委員，這樣的調查報告是可能會有問題的。","主委，國內飛安要全面提升，飛安會在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關鍵點需要加強？","黃主任委員煌煇：飛安會的主要職責是發生事故時去進行調查，所以我們無權要求民航局要做什麼事情，因為我們是飛安事故調查委員會，雖然有委員是從民航局退休後來擔任的，像楊定輝委員，我們考慮了很久，因為7位委員中沒有一位是對駕駛飛機專業的。","陳委員歐珀：發生飛安事故時，民航局是必然被調查的對象，由民航局退休人員來調查民航局，這很奇怪，這涉及到利益迴避問題，但是我不想再討論這個問題了！","黃主任委員煌煇：調查時是由專業人員負責，委員不參與調查的。"],["陳委員歐珀：報告要不要經過委員審查？","黃主任委員煌煇：對，報告是大家一起……","陳委員歐珀：對啊，他們會影響報告結果出爐啊！"],["黃主任委員煌煇：應該不會啦！","陳委員歐珀：那是你自己講的嘛！我們擔心飛安委員會的委員本身沒有利益迴避，造成報告客不客觀的問題，這是外面質疑的部分，你要細心避免這個問題。我剛剛特別舉沈啟主委和劉佩玲副主委，他們為什麼有這樣的思考？現在換你了，你們5個委員裡面有3個是有利益迴避的問題，你要去檢討、處理，你講的話沒有辦法說服我。","其次我想請教你，今年9月底三年一度的ICAO大會，因為中國的打壓，我們沒有辦法參加，整個無縫天空的目標就沒有辦法達成。我們不但沒有辦法參加ICAO會議，也沒有辦法去表達、瞭解、提供有關飛安區域安全的資訊，不只是臺北飛航情報系統的問題，甚至會影響全球的飛安。這個問題我必須提出來，對於這樣的狀況，我們必須嚴正地提出來，我看到報紙報導，只有駐美代表高碩泰有提出來，他認為排除臺灣參與是倒退的作法，更威脅全球的飛安；飛安會都沒有發表一個聲明或聲音，我認為是有虧職守，對不對？","黃主任委員煌輝：因為ICAO的業務跟飛安有關的在19項裡面只有2項，跟ICAO有關的是交通部民航局。"],["陳委員歐珀：我希望大家重視飛安。"],["黃主任委員煌輝：是。","陳委員歐珀：主委，你看臺北飛航情報區涵蓋18萬平方浬，鄰接福岡、馬尼拉、香港與上海4個飛航情報區，2015年提供近153萬航管架次的服務，進出旅客高達5,800萬人次，是東亞航空運輸網路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全球的飛安是息息相關的，對於中國這樣的作為，我們表示嚴重地抗議，飛安委員會如果能提出這樣的一個聲明，我相信會提醒國人注重飛安的問題。","今年8月9日在你任內有舉辦一個「2016國際安全資訊交流研討會」，是不是有這樣的研討會？會後有人在談論，你邀請參加研討會的業者，跟飛安會的委員交流過密，是不是會影響將來調查的客觀性？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說跟業者交流可以增加你們的專業知識，真的這樣子嗎？大家存疑，跟業者過從甚密這部分，我希望你們要去維持飛安會的獨立性，儘量避免。這些民航業者尤其是有公股的華航，像剛剛講的楊定輝，華航退休以後去當飛安會的委員；之前你的主委張有恆，第二天卸任以後去當華航總經理，這是世界奇觀。","還有，有關飛安的一個問題，還是我們自己害了自己，我特別提出來，我們現在要檢討一些問題，包括機師，剛剛你有講人為因素的駕駛占48.6%，機師的篩選過程是怎麼篩選？機師的訓練課程怎麼安排？機師的休息時數妥當嗎？公司人員的調度，還有飛機的維修保養、放行督導的把關、政府執法的強度，這些都是你要去考慮的。以機師的篩選過程來講，比起其他先進的國家，臺灣的機師養成太過鬆散，只要取得PPL、CPL後250小時的飛行，就能夠駕駛飛機；相較於訓練紮實的美國飛行員，他們需要1,500小時，訓練整整多我們5倍。希望主委能夠注重這些技術上的問題，知道問題是人為的問題，但是沒有去改善。","最後一個問題，新型飛航紀錄器不斷推陳出新，飛安會的解讀跟分析能力也要跟著精進。"],["黃主任委員煌輝：對。","陳委員歐珀：根據你的資料，目前的解讀能力大概是多少？CVR和FDR。"],["黃主任委員煌輝：99.6。","陳委員歐珀：最近新型的是A350，最近華航不是買進一架飛機，解讀能力是多少？","黃主任委員煌輝：目前我們的設備可以解讀，沒有問題。","主席（劉委員櫂豪代）：陳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陳委員歐珀：剛剛主席答應給我14分鐘，14分鐘還沒有到。","主席：主席有答應，我沒有聽到。","陳委員歐珀：我希望你能夠針對新型的飛航紀錄器，不能解讀的，今年編列的預算要做處理。這個我們不反對，但是相關設備提升方面的工作你要去落實，我特別拜託民航局，民航局是飛安會調查的必然對象，民航局退休人員不適合接任飛安會的委員，這是利益迴避的問題，就像前民航局局長沈啟，退休以後馬上去接任飛安會主委，這是不對的。以上，謝謝！"],["主席：請趙委員正宇質詢。","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黃主委，飛安委員會的工作是屬於事後的，事前的管理是民航局，一個事前、一個事後，今天是講事後的，我們先講飛安委員會的事情。剛剛很多委員提到，像華航開飛機每次機尾都會觸地？主委剛剛說完成調查，結果如何？是重飛的時候仰角過大？"],["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輝：主席、各位委員。對。","趙委員正宇：為什麼仰角過大，是他技術不好，還是機械的問題？"],["黃主任委員煌輝：因為現在還在調查當中。"],["趙委員正宇：你不是說調查完畢了？我要聽你講。","黃主任委員煌輝：沒有，蒐集完畢，正式報告還沒有出來，所以不便答復。","趙委員正宇：請問王資深調查官，你以前是技師？"],["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是。","趙委員正宇：看你的長相也像空少，但是機師比較像。華航與復興航空這幾個空難，你認為為什麼會發生這些問題？是事前訓練不夠嗎？才造成你們事後這麼忙。","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不是我要推託，而是一個事故發生通常都不會單一的因素，一定包括管理、訓練、人員的選訓與實際執行面，實際執行面包括環境、飛機狀況與實際天氣，所以很難定調一個事情到底為什麼發生，事實上一定有前因，造成最後的結果。","趙委員正宇：你們是調查飛安事故，我常常看電視，像Discovery的國際探索頻道，它有一個飛安的節目，有時候我有看到，不管掉飛機、撞到山或任何一個事故，他們會把全部的殘骸撈起來，再集中拼湊起來，能找到多少就拿多少，甚至一個小零件。他們把零件拼湊起來，最大的目的就是要把失事原因找出來，是不是？你們委員會有這樣做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有，過去我們也是這樣做。"],["趙委員正宇：現在有沒有這樣做？","王資深飛安調查官：對每個飛機失事的案子，我們都要把關鍵的部分統統收集起來。","趙委員正宇：就以澎湖復興航空班機降落又重飛的案件為例，當天因為颱風來襲天候非常不好，在軍方的跑道不給使用的情況下，加上駕駛好像又看錯跑道至終導致事故發生，請問這是因為人為因素抑或有其他原因所造成？","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根據我們最終調查結果，原因是飛行機師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他飛行的高度比最低下降高度還要低……"],["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會這樣？"],["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認為是安全管理上出了問題。","趙委員正宇：南港空難也是因為飛行機師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而導致航班失事，為什麼都是這樣的狀況？"],["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牽涉到航空公司對飛航人員訓練要求及組織文化問題。","趙委員正宇：這表示民航局對各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督導不周，對不對？"],["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對各個航空業者民航局是負責監理的工作，誠如剛才調查官所說，每個飛安事故的發生，包括人、機、產業及整個飛航環境都有可能造成飛機失事，目前在監理方面我們對人的部分有特別加強。","趙委員正宇：每位機師需要在模擬倉訓練多久的時間？又，你們對這樣的訓練每年要測驗幾次？"],["林局長國顯：一年要測兩次。","趙委員正宇：也就是說，每位機師每半年須測一次，在這一次測驗當中，對半年來所遇到突發的狀況能否都能納入模擬與演練的範圍？","林局長國顯：以往我們是以歷年來測驗的項目為主，近年來我們導入機師本身飛行可能發生的錯誤再做加強。","趙委員正宇：坦白說，近幾年來空難事件的發生，都是因為人員SOP的訓練沒有落實做好，甚至訓練不足就當上機師，舉個實例來說明，有飛機左引擎熄火，機師居然命令副機師關閉右引擎；還有不聽塔台指揮，本來應該飛左邊的跑道，結果卻到右邊的跑道，甚至把路燈當成跑道，明顯看出機師本身飛航安全訓練有問題，對這方面，民航局長應對各個航空業者做特別的要求。"],["林局長國顯：目前我們正希望透過複檢找出這些問題。","趙委員正宇：讓我記憶最深刻的空難事件，就是2002年發生在澎湖的那一件，造成225人死亡，該架航班的目的地是香港赤鱲角機場，當時它是跑最後一趟，跑完這一趟之後就要賣給泰國航空公司，熟料卻在澎湖發生空難，甚至整個解體，其實，十幾前它的機尾就發生過重落地，跟地面發生擦撞，駕駛飛機的機師是空軍退役的飛行員，過去就常有人形容從空軍退役的機師，他們是把民航客機當成戰鬥機來飛，這次也有重飛馬上拉起來的情形，導致整個飛機金屬疲勞最後在空中解體，本席要請教局長，每年飛機不都是要進行X光檢查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關於整個飛機結構的檢查，事實上並非每年都會做，委員提到澎湖空難失事的飛機，因為維修人員沒有完全磨除刮痕就把補片補上去，所以，在它飛航22年的期間，都還未到達把蒙皮拆掉看看裡面的階段，必須飛到2萬5,000個小時後才能做這個動作，結果只飛到22,000個小時就發生空難，這是很不幸的事情。","趙委員正宇：請問之前你們飛安會有沒有去檢查過？難道非得發生這麼大的空難事故，你們才會看嗎？事實上，之前就已經有發生事故，所以，你們應該定期做追蹤，不是嗎？其實，飛機跟汽機車一樣，只要發生過事故就應該定期進行追蹤。本席很擔心華航將來會不會也重蹈覆轍，經過兩年或十年、二十年後又再一次發生空中解體的空難事件……","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次華航公司是把整個蒙皮都換成新的，所以，基本上應該不會發生類似澎湖空難那樣的問題。"],["趙委員正宇：他們有沒有經過磨平的程序？你們有沒有親自去看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有看過這個案子，他們的確是整塊蒙皮都換掉。","趙委員正宇：我們非常擔心這次華航還會再重蹈覆轍，請問主委，我說的究竟有沒有道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局裡非常重視這個問題。","趙委員正宇：如果你們每次作業程序都這樣，弄不好將來又搞出一個類似的空難事故。","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沒有加入國際民航組織，這對我們民航權益的保障與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傷害，前面幾位委員都有提到，每年飛越我飛航情報區的民航機總共153萬駕次，所以，我們的飛航情報區是相當重要的路徑，既然國際民航組織不讓我們加入，我們是不是該要求這些民航機不准進入我飛航情報區？本席以為，加入該國際組織對國內民航業者是非重要的事情，所以，請主委、局長盡全力爭取加入這個組織。","過去主委曾公開讚揚新加坡航空的飛航安全，請問主委，它在世界的排名如何？"],["黃主任委員煌煇：以前是第一名。"],["趙委員正宇：現今又變成第幾名？","黃主任委員煌煇：現在第一名換成國泰航空，至於新加坡航空的排名已掉在很後面。","趙委員正宇：新加坡航空在2000年有一架飛機飛來台灣的時候，正好遇上象神颱風來襲，以致跑錯跑道造成飛安事故，新航一直努力維持世界飛航安全的第一名竟然毀在我們桃園中正國際機場，由於我們對機場管理的疏失，不僅造成他們機上人員傷亡，毀了他們在國際間所建立的良好聲譽，現在他們飛往洛杉磯的航線都不停台灣，都改到東京加油，基於上述，我們機場飛航安全的管理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希望交通部民航局嚴加督促改善。"],["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台灣社會因為華航空服員的抗爭，讓大家開始關注空服員工作時數及勞工待遇的問題，坦白說，飛航是目前各種交通運輸工具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第一線的空服員其專業與應變更是攸關飛航安全甚鉅，至於機師則是負責整個飛航安全與緊急事故研判如何處理的最核心人物，所以，對機師的工作時數與相關的勞動條件，在最近你們對空服員相關權益作一檢視的同時，有沒有對機師的部分也一併進行相關的檢討？"],["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並不屬於飛安會的業務，所以，我們也不便……"],["蕭委員美琴：難道你們沒有把機師的精神狀況、身體健康的情況以及休息時間是否足夠視為飛安的一環？","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認為這些都跟飛安有關，但因為它們並非飛安會的業務，所以，我們無法插手。","蕭委員美琴：你們既認為這些問題都與飛安有關，為何又不屬於你們飛安會的業務，請問這是什麼道理？","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不敢要求民航局或各個航空業者應就機師的工作時數作一調整等相關事務，因為我們沒有這樣的權限。","蕭委員美琴：過去發生那麼多的飛安事故中，有不少是跟機師在第一時間的判斷有關，難道你們對這方面都沒有提出任何改善的建議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都有提出改善的建議。","蕭委員美琴：在你們提出的改善建議中，跟調整機師與空服員工作時數與工作條件是否都完全無關？"],["黃主任委員煌煇：都有關。","蕭委員美琴：既然都有關，為何剛才你回答本席質詢時卻說這些都不是飛安會的業務？你們這樣推來推去……","黃主任委員煌煇：但是我們可以提出改善建議，請民航局或各個航空公司進行督導"],["蕭委員美琴：你們過去確有對機師與空服員工作時數的部分提出建議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有的。"],["蕭委員美琴：民航局有確實據以督導各個航空業者落實去做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有關民航局跟各個航空業者之間業務上的聯繫，我們實無法置喙。","蕭委員美琴：你們既是飛安業務的主管單位，對民航局你們也提出多項改善飛安的建議，但事實上各個航空公司到底有沒有落實去做，好像又都不關你們的事，這到底是什麼邏輯？聽起來真讓人覺得很可怕，也會覺得很奇怪！事實上，飛安的問題還不只牽涉到機師與空服員工作時數的問題，還有機械維修頻率及其他各種相關問題，難道你們都只提改善建議，之後就什麼事都不管了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在提出改善建議之後，都會進行追蹤，但我們無權對不照做者給予任何處罰。","蕭委員美琴：你們既然有做追蹤，請問民航局及各航空公司到底有沒有落實你們所提出的建議？因為國際間對飛航安全也都有評比的制度，特別是這牽涉到國人的生命安全，所以，你們可否提出追蹤的相關資料，以供民眾選擇搭乘哪家航空公司客機的參考依據。","黃主任委員煌煇：針對各項改善建議所做的追蹤項目資料，我們都有上網公開。"],["蕭委員美琴：請問有無航空業者沒有落實你們的改善建議？"],["黃主任委員煌煇：目前還在列管當中有30項。"],["蕭委員美琴：3項？"],["黃主任委員煌煇：30項。","蕭委員美琴：是你們建議要改善，但是業者並沒有做到的？這30項到底是哪些業者所屬的待改善事項？這個在你們的網站都有公開嗎？我們都可以檢驗這些航空業者到底有沒有認真看待飛航安全的問題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到今年8月31日還有9家航空公司被我們公開列管。"],["蕭委員美琴：9家？台灣有這麼多家？9家航空公司等於幾乎所有台灣大小航空業者都有管制了嘛！這個資料是有公開的嗎？"],["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依照事故調查法第二十七條我們只針對政府有關機關，我們所提出的改善建議做依法列管，各航空公司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我們會建議民航局去督導航空公司做改善，民航局督導他們改善之後，會回覆給飛安會說……"],["蕭委員美琴：這些資訊是沒有公開的吧！都存在你們跟民航局的公文裡面。","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報告委員，就是在網站上，我們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現在總共有928項，統統上網公告。"],["蕭委員美琴：你說九百多項？","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928項，統統在網路上面。","蕭委員美琴：至於這些業者到底有沒有接受這些改善的建議，是否有執行後續的追蹤狀況……","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舉個例子，如果我們建議民航局督導做改善，民航局回覆給我們的資料我們會上網公告，我們針對他的回覆意見，我們也上網公告，如果我們覺得這個事情還沒改善完，我們就會建議行政院列管，所以現在有30項是在列管當中","蕭委員美琴：好，所以這些都在網路上會呈現，讓國人可以來公評。","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但是對於航空公司，我們不直接針對航空公司去改善。","蕭委員美琴：好，了解。我要另外請教，你們整個年度預算的六千多萬裡面，有大約4,000萬都是在人事費用上面。我想要了解，因為飛安會非常重要，涉及我們國人搭乘航空機具的安全，但是在沒有發生特別事故，如果說上帝保佑我們整年相安無事，沒有重大事故，那我們常態業務編組的人事，平常的業務內容是什麼？","黃主任委員煌煇：一般都有做研發，相關的資訊收集、分析來應付可能以後……","蕭委員美琴：好，那你們的人員，大部分是研發人員還是行政人員，還是是什麼樣的人員？","黃主任委員煌煇：大部分都是研發人員，大概是調查組、分析組……","蕭委員美琴：就是有一定的航太、科技、機械或者是飛行相關專長背景的人，那研發人員的比例和一般行政人員比例大概是多少？"],["黃主任委員煌煇：大概五比一吧！我們行政人員很少。","蕭委員美琴：好，所以都是專家人員為主。"],["黃主任委員煌煇：大概是五比一。"],["蕭委員美琴：所以日常的業務就是做相關飛安技術……"],["黃主任委員煌煇：還有解讀器的這些……","蕭委員美琴：技術的了解跟認知。那我們有沒有一些考核的標準？他們幾乎都是up-to-date，全世界哪一些新的發展，哪一些新的技術幾乎都up-to-date。我們現在因為加入ICAO，發生了許多困境，ICAO三年一度大會有一點像大拜拜，但是有一些經常性的業務，我們有沒有試圖從安全的角度來跟其他國家相關的專家或者是技術人員來做接軌跟交流呢？","黃主任委員煌煇：有，我們除了ICAO之外，國際上有相關飛安的NGO或者是協會舉辦的，我們一定都有參加。","蕭委員美琴：好，那能不能列表出來，看看大概參加的是哪一些組織？"],["黃主任委員煌煇：可以。","蕭委員美琴：有些涉及到會費的部分，沒有做太細部的呈現在你們的預算裡面。另外，空域觀光在台灣要發展的話，在很多國家像泰國、大峽谷等等，從空中來觀光，除了做為點到點的交通載具之外，純觀光的功能在很多國家也相當的盛行。台灣如果要推動的話，安全是前提，沒有安全這個產業絕對做不起來，所以對於我們國內輕型載具或者是超輕型載具所需要的安全環境，或者是管制的方案，你們有沒有做過研究？"],["黃主任委員煌煇：因為輕型載具涉及非常複雜……","蕭委員美琴：其實事故率還蠻高的，我們常在新聞裡看到。那我們有什麼對它的建議或改善，如果完全沒有進入一個法治的列管當中，事實上難以掌握，而且這有點像空中掉下來的災難或問題，會影響到周邊不相干的人，所以你們是不是能做一些評估跟研擬，給民航局一些建議，看我們該怎麼來強化輕型載具的管理，因為有管理才有產業，我們的觀光才有一些新的契機。","黃主任委員煌煇：報告委員，因為空域的使用是屬於民航局，所以我們飛安會會協助民航局在安全上來……","蕭委員美琴：我希望民航局，今天局長也在，希望我們能夠強化各方的溝通，把這個機制建立起來，讓超輕型載具能夠列入管理，以安全為前提，來發展一些新的觀光和產業的可能性。"],["主席：請顏委員寬恒質詢。","顏委員寬恒：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飛安會解讀黑盒子的能力是亞洲第一，台灣是亞洲第一，但是這個第一有一點諷刺，這個第一就是如果你經常發生空難、經常需要解讀，可能能力也不是這麼好。這幾年台灣在飛航的安全性來說，尤其是螺旋槳的飛機，它的失事率是國際比例的1.5倍以上，像這樣的失事紀錄，如果要把台灣在國際上的名聲找回來，未來幾年可能都是要零事故，才有可能把我們飛行安全的名聲找回來，不然我們現在是高風險地區，在國際上是不是有損我們台灣的地位？"],["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是。","顏委員寬恒：這個是確定的。針對復興航空在10月20日的時候要飛到桃園的班機，因為側風太強，所以轉降松山機場，另外同一天的澳門航空，從桃園飛澳門的，也是因為側風太強轉降高雄機場。本席想請問主委，如果遇到這種班機起降困難的時候，甚至於需要轉降的時候，遊客是否可以在轉降的機場下飛機？","黃主任委員煌煇：有關於入出境安全問題，應該是屬於民航局跟境管局的業務，飛安會只能以客觀的立場說以安全考慮為最優先。","顏委員寬恒：我是請教飛安會的意見，所以你是同意的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是，我認為安全最重要。","顏委員寬恒：民航局的規定是同意轉降的，目前是同意轉降，但是在轉降的機場是不是可以下飛機，標準就不是很清楚，除非說有身體異常、身體不適或者是長時間沒有辦法預估說什麼時候可以回來原來起降的機場或降落的機場，才有可能讓他們下飛機。我在這邊要提出是不是可以具體化或者是條件化，讓這些被轉降的遊客，可以在轉降機場讓他們下飛機，讓他們可以有一個確定感，可以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如果以飛安會的立場和個人意見，我認為公務單位應該做有彈性的處理，以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最重要。","顏委員寬恒：好，所以你同意。另外就是剛剛有好幾個委員都提到，像前一段時間，尤其是長榮航空在颱風天強行降落的事件，雖然是憑靠機師的專業經驗，他們認為有辦法克服這些困難，但是就飛安會的立場而言，這是不是已經影響到飛航的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顏委員寬恒：你們有沒有具體提出指責、糾正或是什麼樣的譴責？","黃主任委員煌煇：因為它沒有發生事故，所以就無法把這個訊息送至飛安會，但是以飛安會的立場，我們認為飛行安全有顧慮時應該避開，因為他們認為只有颱風眼的地方是無風帶……","顏委員寬恒：沒有發生事故，沒有人員傷亡，你們就無可奈何，是這樣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就無權指出他們非得要怎麼樣不可。","顏委員寬恒：就像我們一般沒辦法每個人都開飛機，但是我們可以開車或騎摩托車，如果我騎摩托車時放開雙手，或是開車超速，速限60，我就超速到100、200，只要我沒有撞死人，你們就無可奈何嗎？我們國內的道路管理條例不是這樣，因為在天上，我們也沒辦法每個人都執行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就比較吃虧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這是機關的執行問題，管理、監理單位處理……","顏委員寬恒：你們是飛安會，你們就飛行安全的角度來要求他們啊！像剛剛也有提到華航沒有辦法降落，然後又緊急爬升，結果尾翼觸碰到地面的問題，有的委員提到他是不是戰鬥機駕駛、空軍駕駛。這不是我們做一個揣測、做一些形容，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也不知道當時的情況，沒有人願意這樣，但是不能等到事情發生了，才到事故現場弔祭、作法事以及將棺材搬運回來，然後道個歉就算了，又再重新開始。剛才提到新加坡航空公司以前都是世界飛安第一名，結果在我們這裡撞到挖土機，它要撞也要去撞一個好一點的，它撞到一台挖土機，挖土機一台也才1、200萬而已。所以有些事情就是因為從旁邊這些小的細節所衍生成大的事故，讓我們台灣航空的聲望無法提升。","因為時間不多，最後我要請教你有關飛安的容許範圍，目前桃機起降量是不是已經逼近它的容許範圍？","黃主任委員煌煇：運量大小的問題應該請民航局回答，這是他們在處理的。","顏委員寬恒：我就飛安的範圍請問你，未來桃機的載客量、運量一定只會增加，不會減少，第三跑道又要到2030年才會完工，第三航廈還要更久，在這樣過度擁擠的情況之下，我想已經造成了很嚴重的威脅。上次有許多中部的委員也提議，讓台中機場可以增加航班運量，幫助桃園機場分散遊客，當然也要在政策性的這方面來支持台中機場，讓更多的航空公司以及更多的遊客願意到台中降落，才能有這個機會。所以我想請教飛安會主委是否贊成這樣的說法？","黃主任委員煌煇：我贊成，當一個大機場的容量已經不足時應該疏散，以策飛行安全。","顏委員寬恒：跟飛安有關係的就是霧的問題、氣象的問題，，針對能見度的問題，目前國內起降控管的標準是不是與國際一致？"],["黃主任委員煌煇：應該一致。","顏委員寬恒：因為台中是我的所在地，我們很清楚，只要一起霧，許多飛機都無法降落及起飛，嚴重影響到班機以及旅客的意願。蔡總統也宣示台中機場航空站要升格為國際機場，未來台中機場的擴建以及第二跑道完工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是也是勢在必行，就飛航安全的立場而言，你們應該要審慎而且要積極跟民航局一起研究這個問題，把這件事情能夠更加確定，好不好？"],["黃主任委員煌煇：好。"],["顏委員寬恒：謝謝主委。"],["黃主任委員煌煇：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跟黃主委說聲辛苦了，因為擔任這個工作很辛苦，這是一個很專業的單位，不是政治酬庸的單位，所以我希望你能全面了解飛安會相關的職責以及業務。我要請教的是，自願報告系統是有關於飛安的一個重要系統，因為它是主動發覺飛安相關的問題，找出潛伏性相關危害飛安的因子。但是這幾年我們看到整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我在交通委員會也質詢過很多次，我們的飛安自願報告成效真的非常差，美國1年大概有9萬5,000件的自願報告，但是我們今年卻只有7件。我要請教王興中資深飛安調查官，為什麼我們自願報告的件數都這麼少？這是因為如果飛航人員、機師提出飛安自願報告時，他們會為自己惹來麻煩嗎？寫報告寫不完嗎？"],["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在國際上，像美國能夠收到這麼多報告，主要是因為他們立法，只要提報到這個單位之後，他們就會免責，他們自己犯的錯誤就會完全免責。以目前來講，我們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是以匿名的方式來處理，所以我們用處理的方式讓當事人不會受到任何的責難。","李委員昆澤：請問林局長，這種報告系統有兩種，一是強制報告，一是自願報告，如果是強制報告，相關的人員要記點，如果是自願報告系統，在目前是屬於保密的形式，類似市民專線這種方式，對不對？"],["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是，盡量蒐集各種資訊。","李委員昆澤：現在自願報告系統有5個途徑，包括傳真、電話專線、電子信箱、線上通報以及飛安報告的初步表。有關線上通報，早上我也跟王興中調查官一起測試，iPad可以，但是我們的助理使用電腦測試就無法進入，或是手機也無法連線，剛才請教王調查官時，他也回答最近在做維修測試，是不是如此，請簡單說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剛才測試之後，我們跟我們的工程師聯繫，現在已經都完全上線，手機也都可以連線，沒有問題了。謝謝委員注意到這件事情。","李委員昆澤：這不是要謝謝我，這是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的線上通報，那是提供地勤、旅客、機師以及相關的人員可以針對飛安潛伏性的一些危害因子，主動向飛安會提出建議，怎麼是早上我跟你們講，你們現在才去做調整跟測試？","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報告委員，也許是同仁在測試當時有問題，但是基本上現在測試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李委員昆澤：這要隨時保持線上通報的連線通暢，你們是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會注意，隨時保持暢通。","李委員昆澤：你們要隨時注意這些線上通報的系統，保持穩定的狀態。另外，有關我們飛安報告的件數這麼低，這幾年我們的自願報告件數一年比一年少，104年是48件，今年為什麼只有7件？","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到10月為止的統計是20件，所以委員的資料可能還沒有更新。","李委員昆澤：不管是7件或20件，美國一年是9萬5,000件耶！如果我們的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沒有辦法主動發掘危害飛安的種種因素，難道是要讓我們的飛安會成為飛機事故發生之後的調查單位而已嗎？是這樣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不是。","李委員昆澤：之前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也有通報過機場地勤的問題、颱風天的問題，以及航空相關從業人員包括機師、空服員超時工作的問題，你們有去處理嗎？這些後來都發生重要的事情，工時問題方面，4月份有人反映，6月和9月就發生超時工作的爭議；地勤方面，3月有人提出能見度低，地勤人員仍然持續作業的問題，10月就有管制區因為燈光太暗發生車禍；颱風天方面，8月有人提醒天候不佳，隨意宣告緊急狀況轉降某機場，9月就發生梅姬颱風期間長榮班機硬要降落的事情。這些問題在自願報告系統中都有人提出來過，相關程序你們是怎麼處理的？","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針對每個提進來的報告，我們都會去處理，第一是詢問當事人詳細狀況，然後向有關機關詢問相關的資訊……","李委員昆澤：剛才黃主委一再表示飛安會沒有職權，只是把這個報告提出來或是交給民航局，是這樣嗎？你們沒有做相關的管制嗎？應該有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個報告系統要能成功必須當事人能夠得到回饋，他要知道自己提出報告以後受到什麼樣的處理，所以基本上我們收到每個報告之後，會把詢問各單位之後的處理辦法回給當事人，如果這個資訊是值得分享的，也會上網公告。","李委員昆澤：當然要回給當事人。另外，飛安自願報告中的相關問題，或者是飛機發生事故之後相關的監察報告，你們都會交給民航局去做未來預防事故發生的工作，怎麼會跟民航局沒有關係呢？你們的相關管制和聯絡程序之前都有提起過，並不是做完報告、丟給民航局，就沒有你們的事了，當然還有管制程序的問題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對於我們現在提出來的所有改善建議，相關機關包括交通部民航局收到之後必須在90天內回覆他們要做什麼，我們評估之後，如果覺得這是可行的，但是還沒有結束，我們就會開始列管，這個……","李委員昆澤：我只是要建議飛安會建立一套SOP，讓民航局對這些自願報告的內容採取具體的作為，而且民航局有責任要求這些航空公司落實飛安的相關建議，精進我國的飛行安全。剛才王調查官也有講，美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的報告件數一年之所以能夠有9萬5,000件是因為他們免罰。我們現在只是在匿名的部分保障當事人的隱私而已，如果去調查，有發生事情或報告屬實的話，譬如我是機師，我自己填寫自願報告系統的時候，你們並不知道我的身分，但是登記之後發現有問題，這架飛機是我管的，我就變成要受到責罰是不是？","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以飛安會對自願報告系統的處理而言，如果我們認為處理下去，當事人會受到相關的罰責，我們會……","李委員昆澤：請教一下民航局林局長，今天這架飛機是我處理的，我覺得它有問題，就上自願報告系統登記，經過調查確定真的有問題，那是要處罰我管理不好嗎？"],["林局長國顯：可以免罰或減輕其罰。"],["李委員昆澤：還減輕其罰？這樣誰要去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反映？"],["林局長國顯：如果是……","李委員昆澤：剛才王調查官講得很清楚，美國的自願報告件數一年那麼多，對他們的飛安確實有保障，但我們臺灣卻只是減輕其罰而已！","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是免罰或減輕其罰，減輕其罰有時候只是警告或者是做比較輕的處罰。","李委員昆澤：飛安會和民航局應該針對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效率低落進行檢討！我們一年才7件、20件、30件，美國一年平均是9萬5,000件，這樣真的對我們的飛安傷害非常大。"],["主席（陳委員雪生）：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前天我已經遵照委員上次的質詢，要求飛安會全面開始重新進行問卷調查，包括機師……"],["李委員昆澤：前天？","黃主任委員煌煇：對，前天。","李委員昆澤：我已經質詢幾年了，前天飛安會才去做這樣的事情！","黃主任委員煌煇：整個調查以後，看怎麼樣因應和提升這個自願報告系統的效能，我也發現件數真的太少了。","李委員昆澤：有關華航機尾落地的事情，你們初步報告出來了，詳細報告什麼時候會出來？"],["黃主任委員煌煇：明年以前會出來。","李委員昆澤：最後請教王調查官，機尾落地不是一件小事，過去有飛機發生同樣的問題，後來發生飛機解體的重大空難，你的印象應該很深刻吧！"],["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件事情我們會審慎調查。","李委員昆澤：這些問題本席希望飛安會要確實掌握相關資訊，而且本席要再次提醒你們，有關中華航空機尾擦地的事故問題，其實華航CI611和日本航空JAL123的空難都是因為機尾蒙皮觸地修復不良，長時間飛行之後在空中解體，導致空難的發生；雖然修復了，但還是有相關的問題，最後在空中解體。所以本席要請飛安會和民航局確實調查相關事故。","主席：為了方便中南部同仁回去做選民服務，所以NCC的預算等飛安委員會的部分審查完畢以後就接續審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飛安委員會的預算只有8,000萬元，審查起來應該很快，所以我們就接續審查，好不好？請議事人員通知本會各委員。"],["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們會被質疑喔！因為你發的審查時間是下午。","主席：現在再發一次嘛！本來的通知是下午2點半，我們再通知一次好不好？現在通知12點，好不好？"],["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現在通知會來不及。"],["主席：可以啦！大家都在啦！","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們交通委員會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被其他委員會質疑的話，你就會……"],["主席：我說葉宜津委員同意啊！OK啦！","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這是要記錄的，我是覺得有問題。","主席：通知一下好不好？很快啦！印一下，通知到各位委員的辦公室去。這樣比較快啦！","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主秘，可不可以你要講話，……"],["主席：可以啊！"],["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同意啦！這樣最好啦！但是我認為這是有問題的。"],["主席：好啦！沒問題啦！","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對我來講這樣非常好，大家都可以早一點回家當然更好，可是這樣有沒有問題是議事人員要負責，不是我要負責。","主席：這裡我評估12點就可以結束，何況這是發到全院去，而且像社環就是臨時發的，他們也沒事啊！我們也可以臨時發啊！有什麼關係呢？","好啦！照原程序走，兩點再審NCC的預算。","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國過去3年都以觀察員身分列席ICAO，對於今年我國未獲邀請列席ICAO，對於國內飛安的提升、國際飛安標準以及相關研究資訊的獲取，主委認為有何影響呢？"],["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在國際接軌、資訊等方面的交流上，是有造成影響。","鄭委員天財：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在9月29日公開表示，台灣沒有獲取ICAO第一手國際飛航安全相關的資訊的直接管道，交通部民航局必須加倍努力，才能符合ICAO不斷釋出的國際航空標準與資訊。此事是否屬實？"],["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確實要比較辛苦，因為沒有辦法在現場聽到大家的討論。"],["鄭委員天財：所以你們如何因應？","林局長國顯：首先，我們跟其他4個周邊飛航情報區有舉行定期的會議，因為他們的航機也要經過我們的領空再轉過去，所以事實上大家會一起注意關於安全方面的事情。換言之，我們是透過每年跟他們舉行雙邊會談、協調的方式，然後他們也會提供一些資訊給我們，若有任何的變動，我們也會隨時來反映，所以我們是透過非正式、私下的方式來處理。","另外，下個月在杜拜有一個飛安年會，我們也會組團去參加，儘量吸取相關的資料，各個國家來跟我們接洽的時候，我們也會向他們徵詢，所以就是透過各種管道來取得各種資訊。","鄭委員天財：今年8月9日在台北舉行的2016國際安全資訊交流研討會也提到，透過國內外的經驗分享，達成提升整體飛航安全的目的，針對長榮航空在颱風期間堅持不停飛一事，我想這跟民航局有很大的關係，就飛安會來說，除了民航局要有所作為之外，飛安會要如何提供民航局相關的資訊及建議呢？","黃主任委員煌煇：在颱風天強制迫降其實跟飛安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我們會在適當的時間提供相關的新聞給民航局，希望他們能夠注意這方面的事情。"],["鄭委員天財：你們做出建議了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還沒有。"],["鄭委員天財：為什麼？"],["黃主任委員煌煇：因為民航局還在研究要如何處罰他們。","鄭委員天財：這還要等嗎？不需要吧！應該儘快去做，因為颱風常常來啊！那次梅姬颱風來了之後，還有其他的颱風也來了，所以這個部分請儘快。"],["黃主任委員煌煇：好。","鄭委員天財：雖然我們不是ICAO的會員，但是台灣是國際東亞航線的樞紐，像2015年進出旅客高達5,800多萬人次，總共有153萬架次，再根據ICAO2016年9月的月報，貨運的運輸量也排行全球第9名，這個數字對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鄭委員天財：所以飛安會更要為台灣的飛航安全、研究發展、事故的分析，並在我國所管轄的台灣、台北飛航情報區，致力維護飛航的安全，更是要盡心盡力，要讓國際社會及相關國際組織認為，沒有台灣的參與的話是會受到影響的，但我們還是非常努力去提供各項飛航安全的資訊，這些工作你們可以做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雖然我們沒有辦法參加ICAO，但飛安會的立場是，只要跟飛安有關的國際會議，不管是學術的或是協會所舉辦的，我們都有派員參加，總之，飛安會對飛安問題是很重視的，但是ICAO的部分，其實飛安會涉及的比較少，民航組織方面涉及的比較多。","鄭委員天財：飛安會提到在106年要研發低高度危害天氣模擬工具，無論如何，梅姬颱風長榮航空不停飛事件你們要趕快發新聞之外，未來相關的研究也都要積極進行，像很多委員都提到中華航空機尾觸地事件，請問目前調查的情況為何？","黃主任委員煌煇：所有的資料都在蒐集當中，已經在分析研判了。"],["鄭委員天財：調查報告出來了嗎？"],["黃主任委員煌煇：現在還在調查當中。","鄭委員天財：你們要積極一點，因為這是會直接影響到的，而且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參考，到底是什麼問題造成的，很多委員都猜測是否因為飛行員之前是開空軍的飛機，無論如何，最重要的還是要透過你們的專業，把實際的狀況來向社會大眾公布，而且更重要的是讓所有的業者，尤其是民航局如何跟相關的航空業者能有一個很好的處理，對此，局長的看法為何？","林局長國顯：飛安會的意見都會傳給我們，我們也充分尊重，相關的意見我們也都會定期向各個業者表達，其實現在ICAO正在推動一個系統，就是要求每個國家訂定自己的國家飛航安全計畫（SSP），每個設施的提供者也都要自己訂定安全管理計畫，所以這是用系統性的方式杜絕可能的飛安危害。","鄭委員天財：主委，你們有幾件飛安事件還在調查中？","黃主任委員煌煇：尚未完全結案的有9件，但是大件的都已經結案了。"],["鄭委員天財：這9件也要積極、儘速的完成。"],["黃主任委員煌煇：好的。謝謝。"],["主席：請林委員俊憲質詢。","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主委，我也要尊稱你為校長，因為我也是成大校友。校長退休以後，前政府就聘你為飛安會主委，我覺得這個位置有點委屈你了，為什麼呢？基本上，飛安委員其實屬於奉獻性質，沒有薪水，工作重點就是飛行安全，在你這個位置上，大概只要開會，也沒有固定薪資，所以等於是為國家社會義務奉獻。不過，我覺得這個職位委屈你的關鍵，在於我們對飛安委員的期待是什麼、期待飛安委員做到哪些事情，因為很不幸的，台灣在最近幾年都發生了空難事件，而校長是水利專家。我上一次、也是第一次質詢你時，在詢答期間，我也跟主委說，依照飛安會的辦法，台灣飛安委員的組成雖然還是來自各種不同專業背景，不過最重要的應該是飛行相關經驗或專業。美國的飛安委員由總統提名，必須經由國會同意，而且任期5年，特別超越了一般首長，尤其是總統的任期；我國飛安委員則由行政院長提名，不必經過任何人同意，而且任期只有3年。現任飛安委員有7位，包括正、副主委以及5名委員，但依我看來，只有1位具有飛行背景，也就是只有1位會開飛機；而美國的飛安會主委雖然是念法律的，是一名律師，卻也是飛行員，副主委是一位女士，是公共衛生博士，卻是飛行傷亡鑑定專家。美國飛安會目前還缺1位委員，至於另外2位現任委員都是資深飛行員。而我國請校長擔任飛安委員，但如果我國飛安委員都不會開飛機，那麼，對於相關鑑定報告，幾乎只能完全依靠這些調查官，是不是就好比沒有汽車駕照的人、不會駕駛汽車的人，他們可以擔任車禍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嗎？","在我國的飛安委員會，主委是水利專家，其他成員中，一位學氣象，兩位學工程，一位學心理，一位學法律，只有一位有航空飛行背景。基本上，我們的飛安委員會等於是靠調查官在運作，但他們的飛安調查最後還是要由各位委員確認、背書，也就是說，你們是最後的決定者，校長，我們是不是應該修改飛安委員會的組織辦法？我覺得應該修改這個辦法。現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飛安會委員應具有氣象、管理、法律、心理、航空、交通、工程或其他飛航事故調查背景，我也認為，成員來自各種不同專業確實可以，包括氣象、心理、管理、法律、航空等等，但是一定要有飛行經驗及背景，這是最基本的。不會開飛機、沒有開過飛機，怎麼去做飛行安全的鑑定工作呢？黃主委，我們來修改這項規定，好不好？"],["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贊同。","林委員俊憲：你也贊同吧！謝謝你的贊同。因為這個位置很重要，不能用來酬庸，我不是說現任飛安委員的專業不夠，你們在本業上固然有專業度，但是飛行安全鑑定沒那麼簡單，許多國家都將飛安委員的位階提高到由總統提名，比如說美國，所以，本席會提案修改飛安會組織辦法，也謝謝主委的贊同。","至於我國飛安會的調查報告，基本上，我認為太過籠統、模糊，任何飛安調查的最後結果一定有關鍵主因及次因，接下來，為了改善，調查報告中還會提出建議，那優先順序如何？我舉個例子，對於復興航空在台北的空難，也就是墜毀基隆河事件，飛安調查報告洋洋灑灑多達297頁，其中最關鍵的事故原因在第三章，但結論卻無法明確指出復興航空台北空難的關鍵主因為何，只說明這次空難結論與可能肇事原因之有關調查發現。報告已經寫得很籠統，還分為發動機部分、飛航操作部分，加上你們沒有辦法明確指出肇事的關鍵主因與次因，所以接下來的第四章，你們也沒辦法訂出改善的優先順序，這一定是相對的。","我還要舉第二個例子，也是復興航空發生的，就是澎湖馬公空難。基本上，這起空難是因為沒有遵循全世界各國共同遵守的規則，也就是儀器的飛航規則IFR，這是世界通用的規則，根據該規則，飛機在非精確入場時，高度必須下降，而馬公空難其實就是因為飛行員沒有遵守高度下降的規則才會肇事，報告應該寫清楚啊！但為什麼不敢寫呢？"],["黃主任委員煌煇：有寫。","林委員俊憲：你們在報告中應該明確指出，只要飛行員遵守這項規範，就不會造成那次事故了嘛！所以，我們應該再提升一點，也就是再提升飛安委員的位階高度，要不然，你們只能被動等待調查官的調查，無論他們給你們什麼樣的結論，你們大概也只能接受了，因為各位都沒有直接飛行的經驗，不會操控飛機，那飛安鑑定一定也隔一層紗，我剛才舉的就是最簡單的例證，假如你不會開汽車，怎麼做車禍鑑定呢？所以，我要向校長報告，以你的專業，過去的政府在你卸任成大校長時，應該把你擺在可以把專業發揮得更有力量的位置，把你擺到飛安會擔任主委是委屈你，也擺錯位置了。所以，我會在本委員會提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的修正案，同樣是希望飛安會委員能夠來自各種不同專業背景，例如氣象、管理、法律、心理、航空、交通、工程，但是最起碼要懂飛行，總要知道如何開飛機吧！主委，你贊同喔？","黃主任委員煌煇：我贊同，但可能會找不到人。","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委。"],["黃主任委員煌煇：謝謝委員。"],["主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也要請問飛安會黃主委，你覺得飛安會主委這個位置，你可以勝任嗎？"],["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我自認可以勝任，而且可以盡責地勝任。","葉委員宜津：可以盡責地勝任？很好，因為這個位置很重要，雖然是事後處理性質，但還是很重要。對於剛才林委員俊憲的說法，我完全贊成，但你最後補充的那一句才是關鍵，我們都希望是有飛行經驗的心理諮商師，或是有飛行經驗又懂土木工程的人，或者是有飛行經驗的飛行師，但同時也具有各項專業，只是會非常難找，但我們真的應該朝這個方向努力。","之前有委員提到，我們解讀黑盒子的能力是亞洲第一，我們今天的議程是要審查飛安會的預算，而你們在預算書中卻表示飛行紀錄器、也就是所謂的黑盒子解讀能量是99.6%，所以今年又編了一點預算要買解讀設備。我記得你們在104年就編列了762萬6,000元預算，要購買黑盒子、也就是飛行紀錄器的解讀設備，而你當時也告訴我們，到時解讀能量就可以達到百分之百，但是你們今年又編預算要購買，原因是又有新機種。上次，你告訴我們，沒有建置解讀設備的新機種是灣流G280商務專機還有空勤總隊的黑鷹直升機，所以，你們在今年送來的預算中編了341萬，要購買黑鷹直升機飛行紀錄器的解讀設備，對不對？"],["黃主任委員煌煇：對。"],["葉委員宜津：那灣流G280呢？","黃主任委員煌煇：灣流G280因為不涉及公共運輸，如果以經濟角度考慮，不宜為了1架灣流G280、而且又不是公共運輸用途的飛機購買解讀設備。","葉委員宜津：所以，是因為只有1架，而且不是公共運輸性質，所以可以不用買解讀設備？"],["黃主任委員煌煇：對。","葉委員宜津：主委，我要跟你探討一下，這個問題資深飛官應該同樣很清楚。我們外購一架黑鷹直升機花了9億，9億喔！而我們買了幾架？買了15架，加起來是135億，結果我們卻沒有黑盒子的解讀設備，為了購買這項設備，我們還要花341萬。主委，我要說的是，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如果你在買135億的產品時，向賣方要求加買黑盒子飛航解讀器，我看對方送你都不為過，不是嗎？135億的交易，附送一樣價值300萬的東西都不為過，你竟然還要自己編列預算購買？","另外，所謂灣流G280不屬於公共運輸，而是私人商務飛機，但一架造價也要6億，坦白說，我希望以後可以要求紅頂商人在購買灣流的同時，也可以「順便」購買解讀設備，我相信這些紅頂商人一定會說好！所以我希望要落實。其實在你上任之前，我在104年就做了一項主提案，要求購買新型飛機時，應該附屬、一併採購飛航記錄器的解讀設備，但是沒有落實，因為我們從預算書看到，你們又要為新型飛機買解讀設備。你懂我的意思吧？","黃主任委員煌煇：我曉得，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與作法，要是我去年就接任主委，一定會照你的辦法去做，也會要求內政部警政署一定要做。"],["葉委員宜津：非常好。","王資深飛安調查官，主委是新來的，而他說換成是他也會這樣做，而我們都已做成決議了，請問你們為什麼沒有這樣做啊？還是舊主委不肯？"],["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民用航空公司來講，首先是我們沒有法律據以要求業者添購裝備，其次，航空公司本身其實都有類似能量，可以下載，可是對於我們事故調查單位來講，除了下載之外，他們下載的QAR和我們下載的SDR也是完全不一樣的設備。另外，我們對於損害式的黑盒子也要具備一些解讀能量，包括排線、設備在內，其實在裝備上都有一點不一樣。所以，我們也不太能完全仰賴航空公司，調查單位還是應該有自己的相關能量。","葉委員宜津：我同意、也接受你的說法，但我認為這些部分另外採購都可以，但絕大部分的航空器解讀設備，例如我剛才講的黑鷹，既然你們都已經花了135億採購，又是需要的、也是公部門買的，而且立法院也在104年做成主決議，當時也是你們同意的，是不是？黃主委，你是不是也應該負責與公部門協商，就說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的，我認為這一點都不為過，難道本委員會需要再做一次主決議嗎？還是你們要落實？或者你們認為哪裡需要修法，我們都願意配合，好不好？就是不要再等航空器買進來之後，還要添購設備，中間就會出現時間差，不是嗎？我再次要求你們這樣去做，好不好？需要再做一次主決議嗎？不用吧！"],["黃主任委員煌煇：不用。","葉委員宜津：好，趕快去做。","其次，說實在的，到現在為止，飛安委員會已經有相當的公信力了，我們都知道，無論在亞洲也好、在整個台灣也好，你們的調查其實都有一定的SOP，無論是改善建議或調查技術研究、資料蒐集及保管更新等等，你們都有相當的公信力，也建立了一套SOP。所以，現在大家、尤其是交通委員會開始考慮，海事或軌道事故調查現在還是由航港局與高鐵局在做，就像當初由民航局在調查飛安事故一樣，有點球員兼裁判之嫌，所以我希望有獨立調查機關。飛安委員會是被我們賦予相當高期待的機關，主委，你有信心飛安會有這個能力嗎？可以擴大到海事與軌道事故調查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是，委員曾經積極鼓勵我們，要我們往這個方向走，我也向行政院表達了，吳政忠政委也認為這個觀念是對的，所以要求飛安會規劃。"],["葉委員宜津：規劃得怎麼樣？","黃主任委員煌煇：現在已經有雛型了，到時候會送到交通委員會，也會送到行政院。","葉委員宜津：好，那我們就拭目以待。謝謝。"],["黃主任委員煌煇：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素月質詢。","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初就是為了避免政府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所以成立了飛安會，飛安會是獨立機關，業務不受民航局監督，不過這樣也有一個問題，就是員工離職後也不受國家約束，因此許多飛安會調查官或主委離職後會到各航空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導致飛安會儼然成為前進航空業最好的跳板，這樣也會影響到飛安會的獨立性。公務人員有旋轉門條款，也就是利益迴避條款，目的就是避免公務人員因為熟悉原任職公務機關之業務，離職之後到相關業務單位任職時，利用原本任職公職時之資源或管道，取得其他競爭者無法享有之便利，因此公務機關有用來防止這種情況的旋轉門條款，但飛安會卻沒有。","本席也曾看到飛安會一位資深飛安調查官在網路上發表一篇「飛航事故調查員甘苦談」，不曉得黃主委有沒有看到。我想這篇算是寫得很真實，也應該是調查官的實際心聲，也就是航空公司不喜歡接受調查，因為飛安會調查時會從有關人員、操作、訓練、考核、文件、程序、飛機的維修、工單、紀錄、管理等逐一檢查，抽絲剝繭，蒐集資料加以分析，希望找出事故發生原因，可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飛安會除了發掘事故肇因之外，當然也會從調查過程中了解到整個航空公司其他部分的缺點，可能包括人員、制度管理或機械方面，航空公司往往因此暴露自己的缺點，我想，可能是因為這樣的關係，也造成飛安會與航空業者之間的關係劍拔弩張。","我也相信航空公司為了因應飛安會這樣的調查，後來也會聘用飛安會離職人員，例如復興航空董事長特助就是來自飛安會的離職人員，飛安會前主委甚至後來轉任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復興航空董事長特助應該就是在這一、兩年才擔任過澎湖與南港空難的調查官，以他曾經擔任調查官的身分，後來又到被調查的公司任職，我認為這種關係很明顯地不恰當，因為我們後來也看到媒體引述士林地檢署的新聞稿，士檢透露，他有引導復興航空規避法律責任之爭議。對於這樣的狀況，請問黃主委，你有沒有思考過未來要怎麼樣避免？"],["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贊同你的講法。","陳委員素月：除了贊同之外，對於要怎麼做，你有沒有想法？","黃主任委員煌煇：例如有一位主委離職之後就到華航任職，事實上，這是不恰當的，因為會遭人詬病。資深調查官等人大部分都是專家、約聘雇人員，我個人認為，專家採約聘雇也好，如果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應該在約聘雇相關條文中加以規範，例如規定擔任調查官幾年之後若是退休，在幾年內不可以到什麼種類的公司，否則就要負起什麼責任。我回去之後，就會檢討。"],["陳委員素月：這應該是內部組織章程就可以修改的部分嘛！","黃主任委員煌煇：對，在我任內，如果是我可以修改的地方，我一定會修訂得更嚴謹，以後讓相關制度走上軌道。","陳委員素月：對，飛安會既然是獨立機關，希望飛安會要確實堅守這樣的立場，這樣飛安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才足以使人信服。","再來，我要請教主委，飛安會在106年度編列的飛航安全業務經費是459萬3,000元，預期成果包括藉飛航事故調查提出改善建議，改善飛航安全。可是本席看了飛安會的網站發現，從民國100年之後就沒有再更新改善建議，顯然飛安會有怠忽職守之嫌。"],["黃主任委員煌煇：我請本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您是說我們提出來的改善建議在網站上都沒有更新嗎？"],["陳委員素月：對啊！沒有更新。","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但事實上，只要在結案之後，我們的改善建議就上網了，現在應該有928項，也都已經更新到最新結案的案子。"],["陳委員素月：有更新到最新的案子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對，我們可以把資料提供給委員。","陳委員素月：好，那再麻煩你提供，因為我們希望藉由你們提出的改善建議讓飛行安全落實。其實昨天我在委員會也提到，飛航安全真的非常要緊，因為每名乘客登上飛機之後，生命安全幾乎就掌握在別人手裡了，所以，整個過程的SOP真的非常重要。","另外，昨天有委員關心長榮航空公司在颱風天還硬要飛的狀況，民航局林局長的答復是會處分，可能是處以罰款。那我想再請教林局長，去年蘇迪勒颱風來襲時，業者硬是呼叫Mayday求救的狀況，飛安會後來怎麼處理？不曉得有沒有列入飛安改善的建議事項？"],["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我們有要求業者改善，因為飛機不能隨便呼叫Mayday。但如果飛機呼叫Mayday，我們一定要讓飛機降落，降落以後，我們再去調查當時的狀態是否確實屬於危險、緊急狀態。","陳委員素月：除了要求他們改善，他們這樣做是否達到需要受處分的程度？","林局長國顯：沒有，沒有達到處分標準，因為該班機確實是油料不夠。","陳委員素月：在緊急狀況下，機師固然必須判斷狀況，可是我們也不希望有機師利用這一點，誤以為先叫先贏。所以，針對每一個環節，不管是飛安會或民航局，我們都希望要確實落實，確保飛航安全能達到零事故。謝謝。","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質詢。","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會負責事後調查，當然，我們也希望透過事後調查能提升整體飛航安全。不過，剛才的詢答中也提到，有些情況是因為現行法律不足，讓你們無法做那麼多工作。","請問黃主委，現在的飛安調查都是針對有人駕駛的飛機，那沒有人開的飛機呢？不算你們的調查範圍？"],["主席（李委員鴻鈞代）：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對，清查無人駕駛飛機的權限應該屬於民航局。","劉委員櫂豪：根據媒體報導，現在有很多無人飛行器掉下來砸到人等意外，而且現在無人飛行器愈做愈大，不只是小型的，也有大型的。"],["黃主任委員煌煇：無人飛行器的飛安還是屬於飛安會主管。","劉委員櫂豪：你是說無人飛機吧！如果是用在拍攝照片等用途的無人飛行器發生危險，調查要由哪個單位負責？還是這種事件不用調查，直接歸類為一般意外？","黃主任委員煌煇：如果涉及事故，應該還是屬於飛安會。"],["劉委員櫂豪：沒有錯嗎？你要確定一下。","王資深飛安調查官，你要不要說明一下？"],["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國際民航公約第十號附約，無人航空器被定義成飛航事故，屬於要調查的事項。一般玩家或航空……"],["劉委員櫂豪：那種情況算是定義中的無人飛行器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目前國際上是訂出標準，飛行器在150公斤以上才會開始動用到政府資源調查。"],["劉委員櫂豪：那台灣要訂多少？","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交通部民航局正在針對如何管制無人航空器研擬修法。事實上，國際上有些是訂15公斤，有些是訂20公斤。","劉委員櫂豪：我當然知道無人航空器不是指大型遙控飛機，而是一般玩家在玩的，用來拍攝影片、照片等功能的無人飛行器。","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通常這種玩家在使用的無人飛行器要看看法院怎麼定義，例如美國FAA只規定無人機必須註冊，除此之外，就不受其他相關法令的限制。","劉委員櫂豪：過猶不及，既然人民有這樣的興趣，法律也不需要定得太嚴格，但也不能完全沒有規範，否則一旦發生危險就難以究責。加上現代科技日新月異，Google、亞馬遜等企業都在研發無人飛行器送貨機制，雖然在台灣還沒有開始，但在美國已經開始了，為了未雨綢繆，民航局與飛安會也應該對事前管理做出因應準備。我是比較不傾向要求使用者考執照，或者每一架飛行器都要管理，坦白講，國家要做到這個程度也很困難，大家都會變得很忙，而且也把民眾的小興趣變得複雜化；但是也不能完全沒有管理，萬一發生事故，總要有追究方向，也要有人負責，例如採行登記制，如果使用者沒有登記，應該負起什麼樣的行政責任等等，希望大家一起未雨綢繆，我認為這也許是將來的趨勢之一。","其次，在民國93年到102年之間，國內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一直保持非常好的紀錄，但非常遺憾的，在103年與104年發生兩起重大事故，這是不是指……"],["黃主任委員煌煇：復興航空。"],["劉委員櫂豪：兩起都是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對。","劉委員櫂豪：根據你們的調查，最主要的事故起因為何？除了人為因素以外，你們在調查之後又要如何要求其他航空公司，包括日後的飛行安全如何提升？你們有相關想法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所有調查報告的建議事項都正式公布在網站上，就是除了直接建議當事者之外，我們也提供出來，因為所有航空公司及相關業務人員都要了解如何改善。","劉委員櫂豪：林局長，飛安會當然是高度專業的機構，負責事後調查。事後調查固然要查出責任歸屬，但是我們最希望的就是飛安會都沒有工作，是吧？"],["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對，從源頭避免。","劉委員櫂豪：儘管有機關存在，但完全沒有工作，這是百分之百的理想，也是我們最期待的。但如果迫不得已需要飛安會動用調查，我們也想知道民航局如何把調查轉化為要求，或者一種命令。既然有要求與命令，當然也要有處罰規則，否則就會淪為道德勸說，比較沒有用。請問林局長看對這個部分的法如何？","林局長國顯：沒有錯，確實是這樣。"],["劉委員櫂豪：那局長要怎麼做？","林局長國顯：任何飛安會所提出來的建議，譬如說針對澎湖GE222班機空難或南港空難，每一個要求，我們都會落實在行政規章上。例如澎湖空難調查報告提到，民航局與軍方管制塔台的協調不夠好，而我們在事後104年1月1日就改正，與軍方協調出一個方式，就是天氣不對、不能進場的狀況，完全由民航主管單位負責。飛安會的第二個建議提到，我們的天氣資訊沒有給得很好，所以我們從104年7月1日起也更正了，也就是說，這類涉及到我們自己的部分，民航局會調整。至於涉及航空公司者，例如南港空難與復興航空駕駛的給證、考試有關者，我們也都會督促復興航空進行特訓，也會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參考，執行改善措施，所以每一條建議都會納入行政管理措施處理。","劉委員櫂豪：好，我也期待飛安會與民航局透過事前與事後的合作，讓事後機制永遠不必動用，也期待透過大家的努力，可以讓飛安提升。","另外，我昨天與林局長談到一半，本席還是要再三要求與建議，台東航空站的位置與整體建設都有一定的基礎，能否朝向與台東縣政府或觀光局合作？因為機場不只是一個排好椅子、讓大家坐著等飛機的地方而已，應該也要能配合地方特色，我認為不用花很多錢，也希望你們不要花很多錢。","林局長國顯：我了解，我們會重新思考台東機場的使用與動線。","劉委員櫂豪：對，要去思考。其實你也去過，我就是不希望大家只能排排坐、往前看，非常制式化，我希望為台東機場營造出一種環境，成為旅客可以悠閒等待飛機起降的空間。謝謝。","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我們會往這個方面去做。"],["主席（陳委員雪生）：請李委員鴻鈞質詢。","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面有委員提到，飛安會屬於公務人員，而公務人員就必須符合公務人員服務法，該法第十四條之一就是一般所謂的旋轉門條款，簡單來講，應該是離職3年內不能到任何有相關利益的民間企業擔任董事或任何相關職務。但我們卻看到，飛安會離職人員無論擔任華航董事長也好，復興航空特助也好，其實都違背了公務人員服務法，而且法條已經規定了，但為什麼過了這麼久都沒有人究責？我覺得這個才是問題，請問黃主委，你怎麼看？"],["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回去之後，我會認真檢討。","李委員鴻鈞：這不單是認真檢討單一問題，當然也不是主委個人的問題，應該是一直沒有任何人去進行懲處的問題。飛安會離職人員到華航任職，華航雖然由政府管理，但畢竟是民間企業，飛安會離職人員去接任該公司總經理，就成了球員兼裁判，違反了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這是非常明顯的。我們看到很多突兀的地方，剛才有委員提到了，你也說要回去檢討，既然法源本來就有了，那就依法辦理，好不好？","另外，昨天我問了交通部長及民航局長關於塔台管制員嚴重缺額的問題，這個部分飛安會有沒有介入？主委知不知道管制員有嚴重缺額？這也牽涉到飛安問題啊！請王資深飛安調查官來答復好了。"],["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昨天也了解到委員質詢了這件事，而民航局表示，到106年會補足。","李委員鴻鈞：雖然民航局說106年會補足，可是現在就有嚴重缺額，缺了69人，到106年補足人員前的這段時間之內，都屬於不穩定狀態。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其實飛安會就應該要提出該有的糾正方向，這是長年累積下來的問題，而且也不一定就能依照預期的目標招募到足夠人員。你知道塔台工作人員的工時有多長嗎？一天工作10小時、11小時。如果站在飛安會的角度來看，工作10小時是正常的嗎？當然不正常嘛！塔台的工作，特別是領航部分，每天在我國機場上空盤旋的飛機有多少架次？特別是桃園機場，如果遇到跑道維修，我們是重疊式的飛機盤旋，導航員有多重要，而他們的精神狀態更重要，可是他們一天工時超過10小時、11小時，這完全不對，但飛安會針對這個問題也沒有提出任何的看法，對不對？","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目前沒有。","李委員鴻鈞：飛安會在這個時候也應該發揮其功能啊，也應該針對這個部分提出看法，而不是等到事故發生後再來檢討，然後飛安會再去調查，如果調查出來的結果是因為塔台導航員的疲勞而失誤的話，那就為時已晚了！","我們看到華航工會走上街頭，他們訴求的其中一點就是長期以來的工時問題，可是真正的重點是這些塔台工作人員，他們的重要性不輸給任何一位空服員，甚至可說比他們更重要，因為他們掌握所有飛機的調控。雖然這不是我的專業，可是用常理判斷就可以瞭解這一點，所以飛安會對於這個部分應該要更積極的去處理。","飛安會提出的飛安改善建議與飛安改善措施大概是797件……"],["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928項。","李委員鴻鈞：但幾乎都與駕駛有關，差不多50%都是飛行員造成的原因，這讓我感到很納悶，我們的飛行員，包括正駕駛、副駕駛，他們累計的飛行時數都有上千小時，都有一定的經驗，為什麼發生飛安事故後的調查卻發現幾乎都是人為因素占大多數呢？針對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想辦法找出原因，否則就會變成是潛在的危機。就像這次長榮航空於颱風天照常降落一事，我們看到的報告提到是由駕駛來決定是否要降落，取決權在於駕駛。但是當天在天空飛的全屬於同一家公司，哪有這麼巧的事，同一家公司的所有的駕駛都判斷當天的情況是可以降落的，結果那天Go-Around的飛機有幾架？我幾位朋友坐在飛機上真的被嚇出一身冷汗，那真的好像是重生一樣，這個問題不是單純罰金就可以了事的，飛安會針對這個部分也應該提出非常嚴正的糾正才對，而不是單純的處以罰金就了事了！請問主委，現在訂定的降落規則是什麼？"],["黃主任委員煌煇：以颱風強度來規範。","李委員鴻鈞：側風多少、逆風多少？你大概也不清楚，當然這不是你的專業，不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應該知道吧？","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要是要看各機型與跑道的狀況，尾風大概每個機場都有設定，大部分都是尾風10海里，依照不同機型……"],["李委員鴻鈞：側風大概30海里。","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對，25到30海里，不同的機型有不同的標準。","李委員鴻鈞：你講到非常重要的point了，看要機型，所以這不應該是航空公司來主導駕駛員，這就是我們看到需要非常嚴肅看待的問題，飛機的駕駛還是受到公司的指揮，飛安會應該從這個核心問題去找出如何糾正的方向，如果只是處以駕駛或航空公司罰金，如果未來因此發生嚴重事故，在航權的談判甚至都可以拿出來做籌碼，這樣他們才會更加嚴守。","另外還有輕航機的部分，當初要開放輕航機時，我就在這裡一直提出呼籲，現在輕航機事故不斷，從2006年到2015年，輕航機事故已經導致7人死亡，輕航機究竟要怎麼管理與落實？現在無從管理啊！主委，輕航機現在可以隨便飛啊，只要弄個協會就可以飛了！","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這就是最難的地方。","李委員鴻鈞：對啊，現在只要弄個協會就可以飛了，當初我堅決反對這個的理由就在這裡嘛，輕航機雖然只搭載一、二個人，失事掉下來造成自己死亡也就算了，如果砸到民防或壓到其他人，這就變成公安了，所以我覺得飛安會針對輕航機的管理辦法應該要再重新檢核，趁現在還沒有重大事故發生時，趕快針對輕航機的飛航安全重新做檢核，好不好？","黃主任委員煌煇：好，這個部分我們會跟民航局再做討論。"],["李委員鴻鈞：這些都是牽扯到飛安的問題！謝謝。"],["黃主任委員煌煇：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偉哲、江委員啟臣及陳委員怡潔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質詢。","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我們沒有辦法參與ICAO大會，令人感到非常遺憾。請問主委，在沒有辦法參與ICAO大會的情況下，對於我們的飛安調查會有哪些負面的影響？"],["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很多人家有的資訊，我們就獲得的比較慢，因此，在國際交流與技術提升方面是會有影響的。","邱委員志偉：假設他國籍的航空器在我國領空或領土發生事故，或是我國籍航空器在他國領空或領土發生事故，這樣的調查會不會有很大的困難？","黃主任委員煌煇：會，會有差距。","邱委員志偉：會有什麼樣的困難，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去研究一下，看看這些困難是否能夠克服，或是可以透過雙邊去處理。也就是說，雖然我們不能參加ICAO，但是要有腹案，萬一要啟動飛航安全調查時，在無法參加ICAO的情況下，我們有哪些變通的權宜之計，又有哪些作法，可以讓飛航安全的調查能夠更順遂。","黃主任委員煌煇：民航局有從我們周邊四個國家的相關民航組織獲得資訊，飛安會則是參加ICAO之外所有飛安的會議。","邱委員志偉：你知道有個APP軟體可以看到全球各地飛航器的動態，包括機型、航空器所屬公司及國籍、路線、起降時間等，都一清二楚，你知道有這個APP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對。"],["邱委員志偉：這個APP對飛航安全會不會造成影響？"],["黃主任委員煌煇：當然會有影響。","邱委員志偉：現在這個很流行，有很多版本，而且很多人都下載了，大部分都是免費軟體。主委，這個為什麼會造成飛安影響，你能否說明一下？","黃主任委員煌煇：有的技術在提升，我們沒有辦法即時獲得，他們下載的APP如果速度很快，我們在管控方面……","邱委員志偉：我的意思是說很多人的手機都已經下載這個軟體了，只要一點進去，全球飛機的動態都能一覽無遺，剛才你說這個對飛航安全會造成影響，請問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黃主任委員煌煇：對於整個空域的調度，可能沒有辦法完全掌控。"],["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更專業的同仁能夠回答這個問題？"],["黃主任委員煌煇：可能要由民航局來答復。"],["邱委員志偉：是不是連空軍一號從哪裡起飛、在哪裡下降及其航線都一清二楚？你們要如何避免這種APP軟體的應用而造成飛航安全的危害？"],["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我請飛航標準組林組長答復。"],["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飛航標準組林組長答復。","林組長俊良：主席、各位委員。Flightradar24是提供商業性的服務，讓接機乘客可以瞭解到飛機的動態，如果是屬於私人或國安、保安議題的航線，可以申請隔絕，就不會出現在在網頁上。","邱委員志偉：這種APP相當普遍，不是只有你剛才所說的Flightradar24，根據我的調查，其樣態好像有十幾種，都是類似的，都能知道所有航空器的動態，其應用也非常普遍，如果恐怖份子或有心人士想要引起社會恐慌或造成國家安全的問題，會不會利用這個APP軟體去做影響飛航安全的事情？","林組長俊良：基本上，這會有時間差……"],["邱委員志偉：這個時間差是差了多少？","林組長俊良：不一定，但一定會有時間差，因為它是透過我們……","邱委員志偉：就算有時間差也不會差到2小時吧，如果差了2小時要怎麼去接機，所以一定只差了幾分鐘以內。","林組長俊良：對，會有幾分鐘或幾秒鐘的時間差。","邱委員志偉：對，只有幾秒鐘或幾分鐘的時間查，對有心犯罪的人來說，不會形成太大的影響。原先開發這個軟體，當然是為了商業使用，但是現在並不能確定是否只有商業用途，還可能有其他用途啊，所以主管機關應該去思考如何避免這種APP軟體的應用影響到飛航安全。","另外，有關航空公司遇到天候不佳的情況下卻強降的問題，以上次颱風來襲時長榮航空強降一事來看，其他航空公司都沒有進場，為什麼那時候我們不關場，反而要把決定權交給航空公司自行去判斷？很多國家只要一關場，所有的航空器都不能起降了，為什麼那時候我們沒有執行關場呢？","林局長國顯：一般來說，除非有重大事故，例如跑道上有異物，或是下雪非常嚴重導致飛機無法降落，才會關場。","邱委員志偉：強烈颱風也是非常嚴重的狀況，你們卻讓航空公司自行去判斷是否要降落，香港赤角機場是不是常常會關場？只要颱風來就關場了。","林局長國顯：沒有，一般國際機場很少關場。","邱委員志偉：關場是指在那一段時間，因為風雨最猛烈的時候……"],["林局長國顯：只會短暫時間……","邱委員志偉：對，就禁止起降。請問局長，在颱風來襲的那一段時間，你們有沒有做任何措施，在某個時段禁止任何航空器的起降？","林局長國顯：那天早上我們就已經請這幾家航空公司儘量保守的簽派，儘量不要在颱風來襲的期間……","邱委員志偉：但還是可以降落嘛！你請他們儘量保守簽派，那只是道德勸說，最後的專業判斷還是由他們自行負責，也就是如果他們執意要降落的話，責任自負，意思是這樣子嘛！","林局長國顯：對，但是……","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應該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寧願造成他們delay一下，也要確保飛航是絕對安全，不能讓他們與天候對抗。","林局長國顯：委員，我們在3個月內會再檢討這項規定，不過桃園機場一天大概有十幾萬人，如果關場……","邱委員志偉：桃園機場的流量沒有比赤角機場高，我曾經在赤角機場停留大概8小時，因為他們全部禁止起降。"],["林局長國顯：那應該是有雷雨或特殊狀況。","邱委員志偉：對啊，颱風也相當於雷雨的層級了。","林局長國顯：風夠大就會停，所以說我們自己……","邱委員志偉：對嘛，所以不是只有跑道有異物或積雪才關場，更何況我們不可能有積雪的情況嘛！","林局長國顯：那只是舉例，萬一有FOD的話，也就是有異物。","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應該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你們不應該太寬鬆的把決定權交給航空公司自行去判斷，這樣是不負責任的！","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我們來檢討。"],["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蔣委員乃辛、徐委員榛蔚、蔡委員易餘、楊委員鎮浯、王委員惠美、賴委員瑞隆、孔委員文吉、羅委員明才、何委員欣純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請鄭委員運鵬質詢。","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幾個簡單的問題向主委請教，如果有需要其他主管代為答復，你可以隨時請他們上來回答。","今天的議程是審查飛安會的預算，主委知不知道在整個行政院及所屬單位中，飛安會的預算是排名第幾？"],["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最後一名。"],["鄭委員運鵬：最後一名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應該是最後吧！","鄭委員運鵬：你不記得更重要的黨產委員會了，其實你們的預算規模是排倒數第二的，預算最少的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雖然錢少但很熱門，第二個才是飛安會，但我們希望用不著你們，對於你們的預算，我們給予支持，但希望不要有飛安會的事情最好，預算規模倒數第三的是省諮議會。黨產委員會因為有政治任務，雖然才剛成立，預算也很少，但我們希望能保護到。","飛安調查委員會的預算只有6,000多萬，並不多，如果再刪減，似乎稍稍缺乏人性了，當然我不是指其他提出刪減預算的委員沒人性，雖然你們的預算是非必要不用，但我們也希望你們的預算能夠好好去執行。"],["黃主任委員煌煇：是。","鄭委員運鵬：飛安會今年預算的成長比例高達13.4%，主委知道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這是因為原本沒有科發基金的研究計畫，我們向行政院爭取，飛安會也應該要有研究，要不然沒有辦法提升。"],["鄭委員運鵬：所以要多聘僱一些人員？","黃主任委員煌煇：不是，計畫執行，是提升研究的水準。","鄭委員運鵬：所增加的816萬5,000元，主要是用於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業務。"],["黃主任委員煌煇：正常預算減少了100多萬。"],["鄭委員運鵬：為什麼減少？"],["黃主任委員煌煇：因為委員認為……"],["鄭委員運鵬：臺灣飛安很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有些業務可以酌減，所以我們自己調整預算。"],["鄭委員運鵬：不會影響到飛航安全？"],["黃主任委員煌煇：不會。","鄭委員運鵬：主委，在你們的員額中，有三位人員未依組織表進用公務人員，而是用約聘人員，為什麼？還是你們其實並沒有進用的計畫？","黃主任委員煌煇：第一是約聘人員的效率比較高，第二是現在公務人員所占缺的薪給，在飛安會算低的，所以我們打算約僱人員如果退休，我們就按照規矩來，這三位我們會進用……","鄭委員運鵬：也就是說，你們進用約聘人員，在專業方面比較有彈性，而且薪資也高一點，是嗎？"],["黃主任委員煌煇：稍微高一點。"],["鄭委員運鵬：主委知道這三位是哪三位嗎？就是秘書、專員與科員。"],["黃主任委員煌煇：我請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這三位在當初組織法設立之前就是我們的同仁，組織法設立後，等到這三位同仁主動離職，我們就會依照組織法任用正式的公務人員，只是現在希望能夠保障……","鄭委員運鵬：好啦，希望是請到對的人、把錢用在刀口上就好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鄭委員運鵬：本席希望我們不需要動用到飛安調查委員會，但剛才有些委員質詢到無人飛行器的問題，這倒是要麻煩你們去研究一下，桃園有很多國際旅客，我相信他們也會注意到臺灣的相關法規是否能夠讓他們放心，這一點就要麻煩你們了。"],["黃主任委員煌煇：是。","鄭委員運鵬：昨天本席質詢時曾請問過林局長有關備降機場的問題，我們也提出相關提案，局長對於這個提案的看法如何？如果飛機降落於備降機場，是否可以給予旅客方便，讓他們能在備降機場出境，這有沒有執行方面的困難？"],["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備降機場有CIQS，而且是特殊狀況的話，基於人道，一定要處理；如果不是這樣的情形，而且原來的機場馬上就能開放並恢復起降的話，似乎還是應該回原機場，因為還是有後續航班調派及旅客接機的問題。","鄭委員運鵬：你們現在安排備降機場時，尤其是國際航線部分，有沒有去分類？譬如備降機場是以可出關的為優先，因為你們講到臨時狀況，但你們也不知道會不會有臨時狀況嘛！到備降機場的狀況對旅客來說，跟機長的放心度是不一樣的。","林局長國顯：通常在飛行計畫裡就會有，譬如桃園的第一個備降機場應該是松山。","鄭委員運鵬：但在颱風時，通常桃園與松山會同時關閉。","林局長國顯：所以颱風天時，我們就要求要有兩個備降機場，如果松山也在同一個颱風範圍內，譬如這次颱風有很多班機就改降臺中。","鄭委員運鵬：到備降機場之後，你們如何判斷這些旅客有沒有意願出境？還是一般來說，除非特殊狀況，你們不會讓他出境？"],["林局長國顯：航空公司會去徵詢。","鄭委員運鵬：是做民調，還是想出境的請舉手？有沒有什麼標準程序？","林局長國顯：一般來講，會希望回原來的機場。","鄭委員運鵬：你怎麼知道一般是如此？如果我遇到颱風狀況或是此次復興航空的事件，兩次因為側風下不去，我會希望趕快出來，因為臺灣也有高鐵、臺鐵可坐。","林局長國顯：臺北是剛好因為聯外交通很方便，而上次降到臺中就非常辛苦，因為一架飛機降落臺中，如果出境可能就要好幾輛遊覽車。"],["鄭委員運鵬：那又怎麼樣？","林局長國顯：如果是特殊狀況，原來要走的機場沒有辦法開放的話，我們還是……","鄭委員運鵬：我跟你舉出幾個我認為會有的考量，但我覺得在這種飛行狀況下就不要去考慮這些：第一，要安排海關很麻煩。我們講的是在乘客有意願的狀況下，如果沒有意願，才由航警局或你們去協調；他如果願意出去，所謂安排海關很麻煩，我認為這不是理由。第二，航空公司按照機票的合約是要把乘客運送到目的地，此一做法會造成他們的負擔與困擾。這是沒有錯，但如果在那裡過夜也不會比較好，所以我才希望你們訂定備降機場與後續處理時要有個原則出來，不要因為嫌麻煩而造成旅客的不方便。"],["林局長國顯：是的。","鄭委員運鵬：如果是飛臺灣，應該都是降到本島機場，因為備降的關係而降到金門或馬祖，這時他們也不一定會想出關，但這種狀況對航空公司來說，是有沒有保險的問題，是有沒有放在成本考量的問題，而不應該是麻煩的問題。","林局長國顯：如果是國際線，早期還牽涉到入關的問題，現在因為都有連線，相對比較單純。如果真的有特殊狀況，譬如此次就是協調我們找航警局進去溝通，然後也讓他們進來。第一個是要考慮飛行安全，第二個是旅客權益的保障。","鄭委員運鵬：如果是說飛行安全，關於備降機場，我幾乎不認為需要在那裡等到原來機場可以降落再下降，因為你認為安全，說不定乘客認為很可怕，這個就給航空公司去處理，讓旅客先下飛機。","林局長國顯：這次颱風有些機場就是備降後讓旅客到航站休息，一看天氣好就讓他們登機，可是後來又不能飛，有時候也會有這種狀況。","鄭委員運鵬：臺灣小小的，以西半部來說，交通算是方便的，這一點請你們考量一下，不要因為怕麻煩，或是規定本來就如此，所以懶得改，造成大家不愉快。","林局長國顯：瞭解，我們跟CIQS單位來協調。","主席：接下來輪到本席質詢，請鄭委員運鵬暫代主席。"],["主席（鄭委員運鵬代）：請陳委員雪生質詢。","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會此次的預算編了6,000萬，其中將近80%都是人事費，我知道你們的預算很少，而在明年度預算中，大概就是「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這部分編的比較多。"],["主席：請飛安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這是行政院的科專計畫。"],["陳委員雪生：這跟交通部運研所裡面的研究計畫有沒有牴觸？","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完全沒有重疊。","陳委員雪生：復興航空事件，從飛機失事到調查報告出來，需要1年2個月的時間嗎？","黃主任委員煌煇：需要，因為涉及國外飛機製造商，包括推動器、發動機的相關國家都要參與。"],["陳委員雪生：你們是把黑盒子送到美國去嗎？","黃主任委員煌煇：沒有，我們自己解讀，但他們要共同參與調查，報告也要他們認可才行。","陳委員雪生：經過1年多的時間，相信大家都忘了到底發生什麼事。"],["黃主任委員煌煇：不會。"],["陳委員雪生：你們不能在半年內解讀出來嗎？","黃主任委員煌煇：如果能那麼快，我們當然也希望更快一點。","陳委員雪生：目前馬祖的飛機不能夜航，你們可否研究看看馬祖能不能夜航？","黃主任委員煌煇：可以，我請同仁先去瞭解一下。","陳委員雪生：因為夜航比較危險，有的航空公司就不願意，你們可否研究一下夜航的可行性？"],["主席：請飛安會王資深飛安調查官答復。","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主席、各位委員。能否夜航有其相關標準，這是非常專業的問題與安全的問題。","陳委員雪生：這都有數據資料，如果可以夜航，為什麼不夜航呢？因為以前都有夜航呀！"],["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可能跟民航主管機關的業務比較接近。","陳委員雪生：今天質詢到飛安問題，我就想到馬祖有時候在白天飛機不能降落，但有時候晚上的氣候很好，立榮飛機在晚上的空機率很高，所以當人多的時候，夜航也可以幫忙疏運旅客，尤其是在夏天。當然，在氣候不好的情況下，我們也不希望夜航，但不能永遠都沒有夜航，這個能不能加以研究？請問飛安會要研究多久可以給我一個答復？","黃主任委員煌煇：我們蒐集資料後再做判斷，大概2個月。","陳委員雪生：請你們研究後於2個月將報告送給我，也送一份給民航局參考。林局長，你對此的看法如何？"],["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林局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配合飛安會一起來討論，事實上，航空公司會考慮比較高的安全標準，委員也知道，南竿機場跑道兩頭的懸崖滿高的，大概有70公尺，如果有不同的燈光或錯誤的判斷，對他們是比較危險的。我們跟航空公司討論看看，如果能飛，會在安全標準上來考慮。","陳委員雪生：除了在北面裝左右定位台之外，南面也可以裝，上次澎湖空難就是因為左右定位台只裝了一邊，在這一邊不能進場的情況下，飛機繞了一圈過來才出事情的。","林局長國顯：我們現在找專業顧問在評估，如果能加燈光或相關助航設施，就可以提高。","陳委員雪生：我們的機場當然很小，各種設備都不足。","林局長國顯：對，限制比較高，沒有地方可以設置。","陳委員雪生：要將跑道加長、加寬來提升，這都很困難，但你們可以加裝跑道光、塔台助導航設備等，這個花不了多少錢，讓我們的飛機能夠順利起降，也是好事一件。","林局長國顯：這個我們來努力，但它的條件太特別，頭尾都是70公尺高的懸崖，沒有地方可以設跑道外的……"],["陳委員雪生：北竿機場可以呀！"],["林局長國顯：但是北竿機場的跑道相對短了很多。"],["陳委員雪生：如果加長呢？這次不是想要加長500公尺嗎？"],["林局長國顯：我們再討論好不好？","陳委員雪生：就把這個也併入研究，好不好？","林局長國顯：年底前我們會把幾個方案提出來，跟委員一起討論。","陳委員雪生：年底時，你們把這個報告併飛安委員會給你們的報告一起。黃主委，請將研究結果送一份給我們。","林局長國顯：因為顧問公司也在，我們會跟飛安會一起討論。","陳委員雪生：飛安會的預算那麼少，我看大家也沒有要刪你們預算的意思。你們的人事費就占了百分之七十幾，業務費並不多，但飛安委員會非常重要，你們要多做點事。民航局昨天有跟立榮公司討論這件事，是不是？","林局長國顯：有，我有請他們過來。"],["陳委員雪生：怪不得今天立榮的董事長就要來找我。"],["林局長國顯：因為昨天您就說有幾個案子要請他們幫忙。","陳委員雪生：對，你們不要只在那裡聊天。","林局長國顯：沒有，我們都有做紀錄。","陳委員雪生：我質詢了老半天，你們動都不動。","林局長國顯：華信總經理我也找來談了，昨天是跟立榮董事長談，他們會跟委員討論要如何服務馬祖鄉親。","陳委員雪生：立榮都有找一些飛行員試飛，因為飛馬祖的飛行員是要很專業的。","林局長國顯：這兩個跑道的飛行員都是很特殊的飛行員，不是其他飛行員可以飛的。","陳委員雪生：因為南竿機場有側風問題，降落時的危險度相當高。"],["林局長國顯：低空的風切也比較特殊。","陳委員雪生：好，謝謝局長。"],["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雪生）：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做以下處理：委員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一、〈Q〉請飛安會說明：德安航空剛更換加拿大製造DHC-6型全新飛機，為什麼8月時於綠島會發生破胎意外？","二、〈Q〉再加上德安新機10月21日澎湖首航就因陣風過大停飛，飛安會、民航局對於DHC6-400新型飛機是否有信心？","三、〈Q〉請問民航局：據聞「德安航空」正積極爭取「醫療救護直昇機24小時進駐協助緊急醫療後送」，請問除了金門、馬祖、澎湖三個離島，蘭嶼、綠島是否有機會比照辦理？","四、〈Q〉飛安會負責調查航空意外原因，今年各家航空公司飛安意外不斷，為什麼？是否比往年多？究竟是航空公司訓練不足？或是罰金不重？","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的處理，並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的預算數及各項提案。（見附錄）","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入來源別預算數","第7款　其他收入","第21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8萬4,000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機關別預算數","第2款　行政院主管","第16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6,074萬3,000元","第1目　一般行政4,662萬元","第2目　飛航安全業務459萬3,000元","第3目　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950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3萬元","（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首先處理歲出部分第1案，請飛安會說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的人事費已經完全按照實際聘用人員所需要的人事費用編列，人事費基本上一定是按實際能支用的來支用，是否可以請委員支持，不要刪減？","葉委員宜津：好，就不予處理。"],["主席：第1案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2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第2案也是人事費，是否也不要刪減我們的人事費？","主席：沒有刪減，只是凍結。","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第2案與第3案都是凍結我們的人事費，這兩案是否可以改為凍結人事費的四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第3案併入第2案，凍結四分之一。","現在處理第4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關於水電費的編列，因為我們是24小時值班，且有實驗室，事實上，我們的水電費在行政院「四省」的第3名，我們真的已經非常節約了，所以水電費部分可否請委員支持？","葉委員宜津：這個沒有關係，因為是實報實銷的。","陳委員素月：我是說在同一棟大樓的建築研究所，人員比你們多了快一倍，可是經費才只有你們的一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是有實驗室，24小時值班，另外還有一個值班室。"],["李委員昆澤：什麼實驗室？","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調查實驗室，所以我們有些裝備是比較耗電，另外還有不斷電系統。"],["葉委員宜津：你們有必要24小時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值班人員是24小時，但我們有些實驗室的設備是比較耗電。"],["葉委員宜津：你們有必要24小時值班嗎？"],["在場人員：因為隨時會收到通報。"],["葉委員宜津：隨時會收到通報？好啦！"],["主席：第4案不予處理。","葉委員宜津：對不起，這雖然是小錢，但我還是要問一下，因為24小時值班就差這麼多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委員基本上是比較我們同一棟大樓的費用，但我們真的不瞭解建研所為什麼50萬元就可以達到。我們已經很省了，在省水、省電、省紙、省油這「四省」的評比中，我們是全行政院所屬單位的第3名，我們真的非常省，費用一直在往下降。"],["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第5案與第6案合併處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個要請委員支持，因為我們真的有些基本行政事務需要請臨時人員，目前我們的約聘人員中，沒有一個類似接待、總機的人員來處理一些基本行政事務。"],["趙委員正宇：你們臨時人員一個月多少錢？","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21,009元，就是按照基本工資。"],["趙委員正宇：是接電話的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接電話及一些基本行政事務，譬如去郵局等。"],["趙委員正宇：共幾個人？"],["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目前是兩個人。"],["趙委員正宇：以前有編這個預算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一直是這樣的。"],["主席：趙委員還有沒有意見？"],["趙委員正宇：沒有意見。"],["主席：第5案與第6案就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7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第7案這228萬元的「一般事務費」中，有216萬元是大樓管理費，那是整個大樓固定的管理費，就是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那棟大樓，我們也無法減少。","主席：這樣審的結果，我們一毛錢都刪不了。","林委員俊憲：你們要講清楚，你剛才說223萬裡面有216萬是大樓管理費？","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在228萬元裡面，有223萬元是管理費。"],["林委員俊憲：剩下的幾萬元做什麼？是環境綠美化、布置清潔、性別平等相關活動、各項會議？"],["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林委員俊憲：這幾萬元能做什麼？","在場人員：譬如性平，大概一年花6,000元……","林委員俊憲：性平只花6,000元，乾脆不要做好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的預算真的非常非常省了。","林委員俊憲：你們在預算說明中就要寫清楚，因為你們已經有明確的大項支出，這223萬元是辦公大樓管理費。","葉委員宜津：對，你們應該在裡面直接註明大樓管理費有多少，這樣我們就知道了。"],["主席：第7案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8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5萬元按照編列分配是在9月30日才執行，因為這5萬元還沒有編列到要維修設備的費用。"],["主席：你們並沒有用呀！"],["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還沒有到。"],["主席：執行率是零。","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因為我們9月30日是分配2萬元，但現在要換的機組是3萬元，所以9月還不能買，要等到9月以後的分配數到了才能執行，所以9月之前還沒有執行。","林委員俊憲：這5萬元是買什麼，要寫一下。","李委員昆澤：最主要是到今年8月為止那5萬你們都沒用到，執行率也是零啊！","葉委員宜津：他剛剛有說明了啦！他們在等後面的3萬，這樣才有5萬……"],["林委員俊憲：今年你們要買什麼？攝影機。而明年也要買攝影機？你們買那麼多攝影機幹嘛？","楊參議美圓：包括很多影印機的部分我們都用租的，需要維修，而且還是二手的，因為經費很少、很少，所以……","李委員昆澤：影印機是租的，但你們在這裡寫的是「設備及投資」啊！","楊參議美圓：但我們還有很多雜項的設備，比如有很多攝影機，或是剛剛所提到影印之類的東西。"],["李委員昆澤：所以跟你們的影印機是無關的嘛！"],["楊參議美圓：是無關……"],["李委員昆澤：跟租的……","楊參議美圓：還有其他的，因為這是一個預估數。"],["李委員昆澤：趕快想一下還有什麼。"],["主席：影印機很多都是用租的啊！"],["林委員俊憲：我們辦公室也用租的！"],["李委員昆澤：我的也是租的啊！","楊參議美圓：而且我們都是租二手的，因為經費上需要撙節。"],["主席：租貴一點就變一手的啊……","李委員昆澤：但他現在講是租的，跟設備的費用無關嘛！","主席：跟租花一樣，有一手、二手、三手的。","李委員昆澤：好，5萬就給他們啦！"],["楊參議美圓：真的不多。"],["主席：那就不處理喔？李委員昆澤沒意見嘛！","處理第9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第9案是不是仍凍結三分之一，但改成「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動支」？李委員，我們一定會檢討，但是……"],["主席：李委員OK嗎？","李委員昆澤：可以，凍結三分之一。"],["主席：好。","處理第10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編列的預算裡面，事實上並沒有編列「事故調查相關文宣推廣」這一項，只是說這項業務之推廣是我們的工作項目之一。"],["李委員昆澤：你們是在賣什麼東西？","主席：還是說跟交通事故、出車禍一樣，是那種很恐怖的宣傳，警告駕駛人要小心？飛安方面要怎麼予以警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是整個飛安會的理念，我們要宣導事故調查法，大家碰到什麼樣的問題要提報給飛安會……","蕭委員美琴：可是你們印製過什麼文宣？開記者會還更為有效，50萬能印製什麼文宣！","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並沒有編列任何事故調查的文宣費用，在細項裡面……"],["蕭委員美琴：有「文宣推廣」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是我們的工作項目，但預算書裡面並沒有為了執行這個而去編列文宣費，事實上就「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推廣以及期刊相關的飛安資訊，我們也都覺得這是對於事故調查之推廣……","李委員昆澤：「飛航安全業務」編了459萬，主要的用途為何？你沒有說明清楚。","蕭委員美琴：宣傳推廣業務，剛剛你們自己說那是民航局的責任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事故調查方面的宣導，也就是什麼樣的事情要通報，在事故現場他們不能對航空器或證物做任何處置……"],["蕭委員美琴：這樣就要花400多萬來告訴大家……","李委員昆澤：蕭委員有提到，你們做過什麼東西，也讓我們知道一下。"],["蕭委員美琴：對啊！400多萬到底……","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400多萬的「飛航安全業務」費用包括：調查員訓練15萬、國外調查基礎訓練37萬8,000元、資通安全相關費用45萬6,000元、參加國際會議大概62萬，以及「飛安自願報告系統」10萬、資訊期刊交流17萬9,000元、維護費7萬5,000元，還包括所有飛安會人員的資訊、資安及電腦、伺服器汰換，總共加起來是459萬3,000元，等於飛安會20幾個人一年的基本行政維持費大概是400多萬，而不是統統都用在……","蕭委員美琴：那你們做文宣推廣到底是花多少錢？剛剛你講的那些訓練什麼的，另外……"],["主席：還沒開始……"],["蕭委員美琴：在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是有的。","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過去我們大概印了7至8種不同、小小的pamphlet，告訴大家碰到什麼狀況時應該做怎麼樣的處理，以及飛安志願報告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蕭委員美琴：這個pamphlet是要給誰看的？"],["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就是給一般的……","蕭委員美琴：大家都是專業人員、不是一般民眾耶！調查飛安事故、可以進入到飛安現場隔離區的人都很專業，不是說你們印個pamphlet發一發給大家，大家讀一讀以後就會去調查事故的啊………","任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靜怡：我們在研討會議的時候會把這些東西全部都展示出來，那些飛行員可能不知道事故調查的程序、不知道在事故調查……","主席：就是給各飛行員看的，是不是？","蕭委員美琴：所以是飛行員研討的學習資料還是文宣？你講的pamphlet是像傳單一樣、發給一般民眾的？這種是一般民眾的level，可是一般民眾不可能參與事故調查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或者是說當飛行員碰到什麼樣的狀況，他應該要提報給飛安會，在事故現場碰到什麼事……","蕭委員美琴：我知道。飛行員碰到的狀況要提報給飛安會，不是用pamphlet、brochure或傳單在做宣傳，這個是高度專業的東西……","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對，這只是其中的一個項目……","蕭委員美琴：所以你們這個是多做的啦！那麼專業的東西，應該在整個訓練與養成，或是他們到了一定程度須重新訓練之時，納入課堂的教材裡面。"],["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蕭委員美琴：怎麼會是印pamphlet呢？印傳單……"],["葉委員宜津：印這個部分是多少錢？","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今年沒有編這個錢，完全沒有編印製的相關費用。"],["主席：第10案至第15案都是一樣的喔！","葉委員宜津：以前他們有編過，所以這裡有一個科目，但是今年沒有。"],["蕭委員美琴：今天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也有寫文宣推廣……","林委員俊憲：你說今年第一次編，之前沒有編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不是，今年我們沒有編要印這個東西。"],["林委員俊憲：「飛航安全業務費」去年的決算是多少？"],["主席：還沒有編啦！他們從明年開始……","林委員俊憲：主席，讓他們自己調整，刪50萬啦！","趙委員正宇：購買筆記型電腦、網路資訊安全設備等，「調查能量建立」是什麼意思啊？"],["葉委員宜津：去年多少？"],["趙委員正宇：我們幾個立委是說50萬啦！"],["林委員俊憲：你們的決算是多少？"],["趙委員正宇：一直到第15頁的提案都是一樣嘛！"],["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去（104）年的業務費執行率是百分之九十九點多。"],["任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靜怡：那個電腦是工作人員基本……","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104年度「飛航安全業務」編列790萬9,000元，執行部分是770萬5,000元，今年只剩下459萬，事實上是一直在配合……","林委員俊憲：哪有人會這樣自己砍自己的預算，你不要騙人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事實上院裡給我們……","林委員俊憲：決算700多萬，明年你們會這麼客氣只編400多萬？","葉委員宜津：剛剛他說了，今年沒有編文宣的部分。","你們拿給大家看一下。"],["林委員俊憲：主席裁示一下啦！多少……"],["蕭委員美琴：可是今天你們的業務報告有……"],["主席：你們自己說嘛！","趙委員正宇：好啦！一半，25萬。","主席：交通委員會一毛錢都不砍的話，說不過去。會計主任呢？"],["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真的會連水電費都……","任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靜怡：在今年的「飛航安全業務」裡頭，因為總預算額度的關係，我們有一個科發計畫是950萬，剛剛委員提到今年我們的總額度已經上漲15%左右，主計總處也覺得這不是很合理，所以在「飛航安全業務」項下，他們已經減了168萬，因為科發計畫有其專業用途，所以我們已經很撙節了，是不是請委員給予支持？","主席：這個項目砍了100多萬，問題是你們的新增項目增加了800萬啊！"],["趙委員正宇：好啦！不要砍了。","任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靜怡：委員，謝謝。"],["趙委員正宇：不要砍了啦！講到連水都沒得喝……","主席：第10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及第15案併案，都不予處理。","陳委員素月：第11案是凍結，沒有要砍預算，11案是凍結，沒有要改預算，我是要求他們提書面報告。","主席：修正一下，第10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及第15案不予處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第11案是不是可以改成「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陳委員素月：好。"],["主席：第10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及第15案不予處理。","處理第16案。第16案至第20案都是同一科目，併案審查。","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都是科發預算，今年我們跟科技部申請了一個950萬的科發計畫，這個計畫已經過所有的審查委員審查完了，所以我們會按照這個計畫來執行。","主席：看各位委員的意見，要不要給他們做科發計畫？","葉委員宜津：這個我給過，我沒有提，但還是再強調一次，要怎麼樣去落實，在他們採購之時，特別是要求公部門，你們要promise！你們跟我說「對、對、對」，可是從104年到現在還是沒有這樣做啊！","黃主任委員煌煇：公部門如果購買航空器的時候，我們要求他們嘛！他們一定要順便購買……"],["葉委員宜津：你們要要求他們。","黃主任委員煌煇：如果是商業用的，跟專業用的有差別，專業用的我們來買，他們一定要……","葉委員宜津：對，公部門是一定要要求，但民營航空公司自己都有，或者像我剛剛講的那個灣流的部分，你們還是要要求，不是公部門也一樣必須要求，好不好？","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是會要求，但沒有強制性……","葉委員宜津：你們可以有強制性，用行政命令去要求這些民營公司，就說是立法院的決議啦！"],["主席：第16案至第22案不予處理。","陳委員素月：就第22案我有不同意見，所以不要併案處理。雖然同樣都是針對「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這個項目，我是認為，這是新增項目，可是除了人事費等庶務費用或添購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裝備外，大半是辦理或參加研討會之類的支出，跟計畫是否實質相關？事前你們也都沒有跟我們做說明，這部分本席要求凍結預算，至本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可以嗎？","葉委員宜津：凍結三分之一，好不好？凍結全部……","陳委員素月：好，凍結三分之一。","葉委員宜津：就凍結三分之一，並進行報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並向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第22案要專案報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提出書面報告。"],["主席：改書面報告？","陳委員素月：好，書面報告。"],["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第22案提出書面報告，凍結三分之一，好不好？","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計畫經過好幾層的審核了，我們會提一個報告給您做參考。","葉委員宜津：好，報告一下啦！","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謝謝委員。"],["主席：處理第23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會提出一個書面資料，這個沒有問題，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也是一樣改成提書面報告，好不好？","林委員俊憲：好，這樣可以。"],["主席：處理第24案、第25案。是一樣的。","處理第26案。","林委員俊憲：說明一下，這是趙委員正宇跟本席所提出的，說明三「在該事故調查及班機安全檢查報告未完成前，前述班機應停止所有飛行任務。」這位駕駛員也應該停飛。"],["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可能要請民航局說明一下。"],["林委員俊憲：要停飛嗎？"],["葉委員宜津：這個就照案通過就好啦！"],["林委員俊憲：通過了嘛！","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上面寫「一個月內完成前述事故調查」，光法定程序我們就要花5個月，是不是可以先提出調查的初步說明、報告？"],["主席：「依法完成初步調查」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應依法儘速完成前述事故調查」。"],["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處理第27案。"],["葉委員宜津：這沒有問題吧？","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這沒有問題。"],["主席：處理第28案。應該沒問題吧？","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針對航空公司的評估機制，我們並沒有做這樣子的……","葉委員宜津：這不是飛安委員會的業務，是民航局的。"],["主席：不處理。","處理第29案。"],["陳委員素月：剛剛的質詢中主委有明確答應了嘛！"],["主席：那第29案就不處理了？","陳委員素月：不是不處理，就照案通過，主委有同意啊！"],["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檢討報告是書面報告。","主席：好，第29案照案通過。","處理第30案。"],["林委員俊憲：剛剛本席質詢時主委有同意嘛！應該要通過。"],["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這一案也是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喔！"],["主席：對啊！","處理第31案。沒問題吧？提書面報告嘛？"],["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主席：處理第第32案、第33案。跟前面一樣。","處理第33案。","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我們並沒有介入相關的事務，關於工時，進行事故調查的時候，我們會去檢討這個人是不是有疲勞的現象，這個事情我們會做。"],["葉委員宜津：這不是飛安委員會的部分。"],["主席：第33案不處理。","葉委員宜津：剛剛那個是民航局跟勞動部要注意的，民航局有來，雖然今天不是審你們的預算，但委員提案跟你們有關的部分也要留意一下，好不好？或是議事人員……"],["主席：處理第34案。沒問題吧？","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我們沒有問題","葉委員宜津：主席，有時候有些委員，特別是新科委員提案中的主管機關不是飛安委員會而是民航局，應該把他們的案子保留，未審竣的就放在民航局的部分，好不好？"],["主席：民航局昨天審查過了。"],["葉委員宜津：民航局完全沒有未審竣的部分？"],["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有要求飛安會協同民航局……","主席：按照這個就好了，沒事啦！好不好？"],["王資深飛安調查官興中：是。","（協商結束）","主席：上午會議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有委員於提案補簽，亦列入紀錄。上午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針對本日上午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三、飛安會單位預算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下午議程的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段落：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二、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段落：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三、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主席：現在宣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三案之預算數及各項提案。委員原提案版本如有更正，依更正內容宣讀，並刊登公報。","第一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來源別預算數","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050萬元","第3款　規費收入","第13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1億3,916萬5,000元","第4款　財產收入","第19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79萬3,000元","第7款　其他收入","第19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無列數","歲出機關別預算數","第2款　行政院主管","第14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億7,760萬4,000元","第1目　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1,000萬元","第2目　一般行政6億6,754萬4,000元","第3目　第一預備金6萬元","第二案","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數"],["1.業務計畫：詳如預算書第2-4頁。"],["2.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1)基金來源：3億9,793萬9,000元"],["(2)基金用途：3億6,346萬9,000元"],["(3)本期賸餘：3,447萬元"],["3.解繳國庫：無列數","第三案","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數"],["1.業務計畫：詳如預算書第2-3頁。"],["2.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1)基金來源：3億6,882萬7,000元"],["(2)基金用途：3億4,773萬7,000元"],["(3)本期賸餘：2,109萬元"],["3.解繳國庫：無列數"],["主席：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1案。","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處理第1案、第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有關第1案，我們都很努力取締違規，建議增加500萬元的歲入，不知道可不可以？","主席：好，修正。處理第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3案到第7案都是有關……"],["主席：沒有意見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不是可以按照鄭寶清委員的意見，增列50億元的歲入？"],["林委員俊憲：為什麼？因為他增加的最少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有的人增加10億元而已。林委員認為……"],["主席：鄭委員增列的金額最少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他是中間數。"],["主席：那照鄭寶清委員的意見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主席：可以嗎？"],["林委員俊憲：好啦。","主席：好。其他案子合併，對不對？","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併案，我們尊重所有委員……"],["主席：所有委員的要求都要列進去。"],["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處理第8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8案倒數第二行以下，改為「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進行釋照作業。」。"],["主席：好。處理第9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9案是劉櫂豪委員提出的案子，我們很關心，所以建議倒數第二行改為「建議通傳會就釋照業務事業計畫書審議時，應納入偏遠地區逐年增加基地台及人口涵蓋條件，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辦理。」。","主席：好，第9案照修正的意見。","處理第1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0案到第19案，都是有關委員針對我們因應行動寬頻上網速率量測工作，編列1,000萬元的預算給予指導意見。行動寬頻的上網速率量測，最主要是在量測以後可以揭露資訊，讓消費者更清楚，使他們能夠選擇任何一家電信公司，也可以鼓勵業者積極投入建設。我們的量測方式有移動式及固定的，這些都需要人力，是不是刪減100萬元就好了？"],["林委員俊憲：你們以前有沒有量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4G的部分是從104年開始。"],["林委員俊憲：公布在哪裡？","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公布在本會的網站，都很清楚。"],["林委員俊憲：品質最好的是誰？","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有分縣市別跟業者別，各個業者的領先幅度不一，有的業者在某些縣市比較好，在某些縣市……"],["林委員俊憲：平均分配後的第一名是誰？","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有的業者在台北市、台南市領先，有的業者在新北市或高雄市領先，所以是互有領先，不分軒輊，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可以透過量測揭露資訊，讓消費者更瞭解；這樣也可以促使業者之間比較，並積極從事寬頻建設。","羅處長金賢：明年會釋照，頻率也會增加，而且業者取得的頻段都不一樣，經過這樣的測試之後，可以讓消費者知道資訊，所以這個工作要繼續做。"],["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工作要持續做。"],["林委員俊憲：你們查一下啦。"],["主席：怎麼樣？通傳會說刪減100萬元。","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建議依照第16案及第17案，刪減100萬元。"],["主席：第16案及第1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0案到第19案併案處理，其中的第16案及第17案建議刪減100萬元，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這兩案的方式處理？"],["主席：第16案及第17案刪減多少？"],["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刪減100萬元。","鄭委員寶清：提案有刪減100萬元、500萬及1,000萬元等等，平均起來200萬元比較適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去量測需要買很多SIM卡。","主席：好啦，刪減100萬元啦。"],["簡委員東明：200萬元。","羅處長金賢：我們原來拿到的預算是到下半年，編列的話都會跨年度，那個部分已經完全動支了。我們拿到的科發基金預算是跨年度執行。"],["翁副主任委員柏宗：200萬元好啦。"],["主席：第19案刪減200萬元。","處理第19-1案。","黃主任靜華：我們編列預算的時候，其實主計總處已經叫我們用實支數編列，這個數字不是用預算數去編列，所以雖然預算數減了，但是實支數沒有那麼多人。用104年的實支數算的話，經費只能夠支應470人，可是預算數有484人，我們沒有十足編列，主計總處框得很緊，所以請委員支持。","劉委員櫂豪：你們編列的這個預算，是要付多少人的薪水？"],["黃主任靜華：大概470人。我們實際上的預算是484人……"],["劉委員櫂豪：你們實際上會請多少人？"],["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的員額是……","劉委員櫂豪：530人，對啦，你們實際上當然不會請到530人。","黃主任靜華：正式公務人員的部分，實際的預算員額是484人，可是我們只有編列大概470人的錢而已，因為我們沒有用完，可以……"],["劉委員櫂豪：好。","主席：好啦，看他們理直氣壯，這個不予處理。","處理第2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案子我是不是可以請示委員，我們儘速協調建設烏來的防救災共構平台，建議不要刪除一般行政的獎金，因為這個牽涉……","主席：刪8萬9,000元而已，你緊張什麼？"],["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已經有跟烏來區公所協調好了。","簡委員東明：我之所以提案，是因為烏來發生兩次大災害了。"],["主席：你們什麼時候處理完畢？"],["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年底之前。"],["主席：那這裡加上年底提出的文字嘛。"],["簡委員東明：只刪8,000多萬的20%而已。"],["林委員俊憲：說明一下。"],["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考績獎金。","主席：倒數第二行「因此爰提案刪除」不要寫，但是這裡要加入但書，本案年底以前怎麼樣？"],["鄭委員寶清：完成所有工作並提出報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加上「完成工作並提出報告」的文字，東明兄，好不好？"],["簡委員東明：要求於105年度處理完成。"],["主席：年底以前處理完成。"],["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好。","主席：東明兄，本案修正了，改為決議案。","簡委員東明：好，我們看看年底的狀況。","李委員昆澤：請教NCC翁副主委，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台主要是警訊通知的部分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這是警訊通知PWS的一個部分，另外一個部分，是讓偏遠地區在災害來臨時比較不會斷電的機制。我們發覺以前的基地台，都是因為斷電導致不能夠運作，這個防救災共構平台可以讓電力、「路由」不中斷。","主席：好，第20案修正，改為決議案，通過。","處理第21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0案跟第21案是一致的。","主席：好，併簡東明委員的案子。","處理第21-1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1-1案就照劉委員的提案。","主席：第21-1案是刪除3萬元，不予處理。","處理第2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2案到第28案，委員所有的見解都是一樣的，是針對我們濟南路辦公廳舍的土地租金，最主要是因為土地是臺灣郵政協會所有……","鄭委員寶清：如果刪掉的話，是不是可以逼交通部要回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當然是……","鄭委員寶清：交通部長可以說沒有錢，現在不付錢了。"],["主席：你們的房舍是租的嗎？不是你們的嗎？","鄭委員寶清：那是國家的地，立法院曾經做過決議，要郵政協會將地還給國家。","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在精神上，我們要按照這樣處理，但是在實務上，是不是可以參照第28案，改為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是「提出報告」，還是「提出書面報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書面報告。","主席：好，改為提出書面報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在精神上，我們當然認為郵政協會應該歸還土地給國家，但是……","石主秘博仁：在主管機關還沒有啟動解散協會的作業之前，那一塊地在法律上畢竟還是財團法人的私有土地……","鄭委員寶清：不是啦，你現在跟我講的是行政問題，我現在講的是政治問題。交通委員會說這一塊地是國家的，你們現在不付錢，看他們怎麼樣來拆。"],["主席：不行啦。"],["鄭委員寶清：我的意思是這個地要還給國家啦。","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精神上是要這麼做，但是實務上是不是按照……"],["主席：有契約行為。","鄭委員寶清：我知道，契約是跟政府簽訂的，你怕什麼？","林委員俊憲：主席，我們是刪除10%左右。"],["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凍結1/10啦。"],["主席：有契約行為。","林委員俊憲：沒繳房租會怎麼樣，會被趕出去嗎？我們來試試，看協會會不會趕你們走，我覺得不會啦。","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比照第28案，先凍結1/10，俟本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啦。","在場人員：爭取一個空間啦，還是要交通部趕快啟動作業。","鄭委員寶清：交通部去處理啦，沒有錢啊。"],["主席：這是國民黨黨產嗎？不是吧？","鄭委員寶清：是郵政協會占據國家的財產，立法院做過決議，要他們還給國家，現在陸續在辦，這一塊還沒有辦到。","主席：還就讓他們還嘛，還完以後不就自然解決了嗎？","林委員俊憲：我提案讓部長來報告這件事情，看他要怎麼處理郵協，不然本會做過決議也沒有用。"],["主席：不行全刪。"],["林委員俊憲：給1/10啦。"],["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凍結1/10啦。","林委員俊憲：凍結1/10，請賀陳旦部長來報告怎麼處理郵協。"],["主席：他們每個月要付租金給人家。"],["鄭委員寶清：這是國家的。"],["主席：問題是以前不是。","鄭委員寶清：以前的狀況我知道，但是現在已經通過後就是要處理，要不然……","林委員俊憲：部長來報告之後就讓他們支用嘛，我們要給交通部一點壓力，叫他們趕快處理郵協的事情。"],["主席：要不然先凍結……"],["林委員俊憲：凍結1/10啦。"],["主席：凍結1/10。"],["簡委員東明：太少。"],["主席：你想凍結多少？"],["簡委員東明：凍結50%。"],["葉委員宜津：至少要凍結50%。","鄭委員寶清：凍結50%不會痛啦，我主張要刪，這樣才可以逼交通部……","主席：你們民進黨意見一致好不好？國民黨沒有意見，民進黨有沒有意見？"],["簡委員東明：國民黨主張凍結50%啦。","主席：你要主張凍結的話，我也跟鄭寶清委員一樣，主張統統刪，把他們的預算刪光光。","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要這樣子啦，我們只是……"],["主席：還是凍結1/10就好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建議照簡委員第27案的意見，還有葉委員的意見，好不好？"],["主席：葉委員說凍結50%。"],["簡委員東明：我提出的第27案也主張凍結50%。","主席：鄭委員跟葉委員協調一下，好不好？","葉委員宜津：不是啦，我其實是主張凍結全部，我的提案是第23案。","鄭委員寶清：如果不刪減的話，就凍結全部，你們叫部長來處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叫交通部……","主席：你們現在到底是三民主義，還是共產主義？一直拿不定主義。","林委員俊憲：我們不是針對NCC，而是針對郵協、交通部，其實委員的提案都認為你們的租金太貴，並要求郵協要降價；事實上，他們租給你們的價格非常高。","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凍結1/30啦，其他……"],["葉委員宜津：不行啦。","鄭委員寶清：……這是針對郵協啦。凍結1/30啦，其他再凍結一半。","主席：不要凍結1/30，這是有契約的東西……","葉委員宜津：不是啦，我看全凍好了，不要繳租金，這是國家的地，繳什麼租金？","主席：一個說全凍，一個說全刪，你們兩位到後面去，好不好？","林委員俊憲：請石主任講一下，如果是國家的地，一般來講，你們是不是也需要付租金？"],["石主任博仁：對。"],["林委員俊憲：如果拿回來還是要付一點租金？"],["石主任博仁：它在交通部那邊的預算一定一樣要編歲入。"],["林委員俊憲：但是交通部就沒有編歲入。","石主任博仁：跟委員報告，它其實不是最貴，因為今年5月3日這筆土地在台北市的公告現值已經調整到2,800多萬。","葉委員宜津：有寫，沒有編收入，不要唬弄。","林委員俊憲：假設拿回來的話，交通部……","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第一個，這有企業行為；第二個，收入租金也是郵局在收，郵局也不可能把錢放到口袋，也是公家的，是不是？","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召委，我們尊重召委及葉委員的意見，就是全數凍結，請交通部來報告……","主席：我沒有這個意見啊，什麼「召委及葉委員的意見」？我的意見跟他不一樣，是鄭寶清委員跟他的意見……","林委員俊憲：副主委也同意，我們就全數凍結，請部長來報告，好不好？","主席：不要全部凍結，留一點……"],["林委員俊憲：他都同意了啊！"],["葉委員宜津：要啦。","林委員俊憲：副主委都同意了。召委，先凍結而已嘛。召委，他們自己同意的。"],["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那請交通委員會……","主席：好，全部凍結，然後請交通部部長來報告。","林委員俊憲：好，就這樣。","葉委員宜津：全部凍結算對你們很好了，應該全數刪除的。"],["在場人員：這是NCC的……"],["主席：對於NCC交通部管不到！"],["鄭委員寶清：是啊！"],["在場人員：來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鄭委員寶清：地是跟交通部拿的，所以是交通部跟他們一起來報告啦。","主席：好，請交通部就這個問題來這邊專案報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用主體，就來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主席：專案報告什麼東西？","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要叫誰來報告是召委的權力。"],["主席：你就要說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就全數凍結，然後來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始得動支，這樣就好了。"],["主席：全數凍結……","葉委員宜津：你亂講！我們的是全數刪除，不是全數凍結。","鄭委員寶清：兩個都是主體，一個是土地所有權人……","主席：好，那就全數凍結，好不好？請交通部長來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第28案修正通過。","處理第29案。第29案是什麼？","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9案是一般行政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因為我們106年度的預算已經比105年度少了184萬，建議委員會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主席：第28案全數凍結，然後請交通部來報告。","李委員昆澤：你們當中有一些細項，包含大樓清潔、環境美化、保全費、公關新聞剪報等等，現在還有公關新聞剪報嗎？還有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等等。最主要是你們在105年編列1,137萬，增加了119萬9,000元，增幅達到1成以上、也就是10.54%，這個部分是屬於日常的庶務支出，應該沒有大幅增加的理由，為什麼增加了10%呢？","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我們只是其中一個細項增加，但是總體106年度的預算比105年少了184萬。","主席：李昆澤委員有意見，你們說明一下。","鄭委員寶清：委員講的問題不是這樣，他的問題是這個項目多了10%，不是講預算總體減少。","石主任博仁：委員，我們去年主動刪除了5個外包，原來8、9樓是用外包的人力在執勤，為了配合整體大樓，我們改成只有增加2個保全而已，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其實已經減了250萬了，其他增加的部分是因為濟南路的園藝工作，剛才委員提示為什麼從30萬變成50萬，是因為我們把濟南路的園藝工作也涵蓋進來，所以那個才多20萬而已。去年度我們自己已經刪減了184萬。"],["李委員昆澤：那是另外其他的項目。","劉委員櫂豪：等一下，我再說一下。同樣這個項下的子項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下有一個公關新聞剪報及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你們去年是編91萬9,000，今年雖然只有多一點，但是你們每項都增加，今年就編了97萬。同樣一個項目，我不知道今年為什麼多編了5萬1,000元？","石主任博仁：光是106年，我們預計新增東森新聞雲及iTHOME這兩家的剪報，就多了5萬元，我們在細項裡面都有做說明。全年多5萬元而已。"],["劉委員櫂豪：你為什麼要剪報？現在網路、媒體……"],["石主任博仁：因為NCC畢竟還是負責所有的媒體工作。","在場人員：我們的剪報不是這樣剪的，而是電子檔，他幫我們做搜尋。","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會，經過我們說明以後，建議是不是可以刪減20萬？"],["李委員昆澤：我建議刪50萬。","劉委員櫂豪：可以，50萬。"],["主席：照李昆澤委員的意見刪50萬。","處理第29-1案。","劉委員櫂豪：一樣的案子，都包括在裡面。"],["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都包括在裡面了。","主席：劉櫂豪委員這項提案刪5萬1,000元，你乾脆刪5,100元好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都併在裡面了。"],["主席：處理第3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會，第30案建議在最後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我昨天也向鄭天財委員報告了。"],["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可以嗎？天財委員，可以嗎？他說不要專案報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3G釋照會專案報告，但是這個是2G屆期的部分。","鄭委員天財：總共有3個案，應該是4個案，一直到第32-1案，因為你們還是要提一個……"],["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書面的報告。","鄭委員天財：不是，還是要專案報告啦，因為這個都很重要。"],["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鄭委員天財：我沒有刪減，只有凍結而已。4個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4個案就一次……","鄭委員天財：對，就一次報告。好。"],["主席：第30案到第32-1案進行專案報告。","處理第3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接下來的第33案，我們沒有意見。"],["主席：沒意見？"],["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這是李昆澤委員的提案。第33案沒意見。","處理第3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第34案沒意見。","處理第35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35案沒有意見。"],["主席：第35案沒意見。","處理第3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關於第36案，我們昨天有跟鄭運鵬委員報告，將倒數第三行之後修正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協同財政部研擬相關租稅法制，封鎖逃稅OTT業者之IP網路，並於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鄭委員寶清：講好了，是不是？"],["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鄭委員寶清：好。","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會，我再補充報告一下，第34案最後一行「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是不是可以改成「三個月」？因為現在2G移轉4G已經在研擬了，好不好？"],["鄭委員寶清：好。","主席：你要改就快，不要再回頭，過去就過去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剛剛沒有注意到。"],["主席：第36案呢？"],["葉委員宜津：第36案已經文字修正了。"],["主席：第36案可以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處理第3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37案沒有問題。"],["主席：處理第38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問題。"],["主席：處理第39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部分昨天也向鄭運鵬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收視率調查是文化部在做，是不是可以將倒數第二行之後修正為：「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文化部於最短期內籌設國家收視率調查系統」？"],["主席：配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你們一配合，兩個和尚沒水喝哦。誰配合誰？"],["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配合文化部。行政院已經指定文化部作為收視調查系統的主管機關。"],["葉委員宜津：好啦。","主席：好，沒意見？修正通過。","處理第4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1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有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修正為：「NCC應於一個月內就強制回收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葉委員宜津：為什麼沒有強制？","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跟委員報告，現在不是強制他們回收，而是他們必須自動回收。","葉委員宜津：我要你們要求他們無條件回收，你們本來說可以要求，為什麼現在又說要他們自律？如果他們再不處理呢？"],["蕭主任秘書祈宏：那我們就依照委員的意思改為「無條件回收」。"],["葉委員宜津：好。"],["主席：會有強制性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必須無條件回收。"],["主席：好。","處理第4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5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6案。"],["蕭主任秘書祈宏：是否能修改？","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46案倒數第4行：「爰此，要求NCC重新檢討『強化媒體自律』……」中，「爰此，『要求』」能否改為「爰此，『建議』」？對於媒體自律，我們會請業者辦理，但是我們無法強制要求業者。"],["鄭委員寶清：沒關係啦！這只是小事情。"],["主席：媒體會自律嗎？"],["葉委員宜津：委員提案是要求你們強化啊！"],["主席：處理第4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對第47案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48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倒數第2行要求「……革新報告請於……」，我們希望改為3個月內提出。","主席：好，改為3個月。","處理第49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倒數第2行可不可以修正為「『建議』通傳會應會同相關單位……」？"],["鄭委員寶清：不用加「建議」啦！就是叫你們做。"],["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好。"],["主席：第49案通過。","處理第5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建議將倒數第3行改為「並請原民會於6個月內將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營運計畫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因為這項計畫必須由原民會送。至於簡委員在提案前段要求的事項，我們都會配合原民會來做。","葉委員宜津：對，這項計畫應該由原民會提出，不是NCC。"],["鄭委員寶清：NCC協調。","蕭主任秘書祈宏：對，所以建議改為由NCC協助。"],["主席：改為由NCC通傳會「協助」。","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會，本會對接下來的第51案沒有意見。"],["主席：第51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我們對第52案也沒有意見，但提案中有一個字錯了，應該是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已經改了。","處理第5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現在審查通傳基金部分。處理第1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由於我們有3項監理計畫，在媒體識讀方面，陳委員歐珀給了我們一些指導意見，我們建議改為刪除該等計畫編列經費合計100萬元，好不好？"],["主席：原本編列1億多耶！只刪除100萬喔？","陳委員歐珀：沒有，原本是要刪除1億多元的五分之一。"],["鄭委員寶清：五分之一是2千多萬啊！怎麼會只刪100多萬？"],["陳委員歐珀：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那小刪200萬。"],["主席：我堅持砍1億。"],["翁副主任委員柏宗：200萬啦！"],["主席：好。","處理第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倒數第3行的「105年度」應該改為「106年度」。"],["主席：本案中「105」改為「106」。","處理第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部分旅運費已經很拮据了，能不能不要刪除？委員會能不能容許我們補充資料，等一下我們也會請綜規處說明一下。"],["主席：趙委員正宇要求刪減50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104年度旅運費是527萬，105年度是646萬，106年度剩下525萬，已經從一年前的646萬減為525萬了，建議委員會不要刪除本項預算。"],["葉委員宜津：好啦！","趙委員正宇：好，沒問題。"],["主席：處理第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應該是第5案。"],["主席：第5案不是一樣針對旅運費嗎？4、5同案啊！"],["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主席：處理第6、7、8案，三案一樣。","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針對第6、7、8三案，建議刪除20萬，因為這筆預算也是相當拮据。"],["主席：全部只有200多萬喔？"],["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李委員昆澤：但是你們在104年的決算數才227萬，那我建議刪減30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主席：第6、7、8案刪減30萬。","處理第9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委員要求刪減500萬，但是我們有30個個別資訊系統在維護，因此建議刪除100萬就好。","李委員昆澤：最主要的還是你們在103年度與104年度的決算數分別是2,658萬與2,297萬，105年到9月為止的執行數是1,409萬，那106年辦理的項目與前幾年其實沒有太大差異，為什麼預算數會增加這麼多？"],["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因為第三季或第四季可能必須支付一些驗收款。"],["李委員昆澤：那就刪100萬。"],["主席：鄭委員寶清建議不予處理。","李委員昆澤：我跟他們協調好了，刪100萬。"],["主席：本案刪100萬。","處理第1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委員原本建議刪除400萬，可不可以刪除200萬？我們會加緊努力協調公務機關基地台共構。","林委員俊憲：好，我同意刪減200萬，但你們要訂出目標數字。"],["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林委員俊憲：不能光說要推動公務機關設基地台。","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稍後會提出書面報告，包括建議指標。","林委員俊憲：你們希望達成什麼目標，都要訂出來，好不好？"],["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林委員俊憲：那我同意。","主席：第10案刪減200萬。其實若是李委員昆澤，讓他刪100萬，他就很高興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尊重大委員會的意見。"],["主席：處理第11案。1萬5千元也要刪喔？不予處理。","處理第1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針對第12案，我們建議刪減20萬。","趙委員正宇：關於免費下載的部分還要花那麼多錢喔？好，刪20萬可以。"],["主席：處理第1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建議改為刪減30萬。","趙委員正宇：可以，同意。"],["主席：處理第1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倒數第3行「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為756萬」能否改為「並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送交通委員會」？"],["林委員俊憲：好啦！"],["主席：處理第15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關於第15案，倒數第2行「爰此，該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應予以刪減150萬元。」，我們同意刪減，就是在該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主席：要刪減幾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們是調整文字。"],["主席：凍結？"],["鄭委員寶清：凍結跟刪除不一樣！"],["主席：是第15案哦！"],["趙委員正宇：凍結跟刪除是不一樣的。","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知道，我們建議倒數第2行，該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可以刪減150萬。"],["主席：第15案是刪減？","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第15案我們可以刪減。"],["主席：嚇我一跳。","趙委員正宇：你可以，我們當然可以啊！","李委員昆澤：報告召委，這個有跟他們協調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是針對那個計畫，而是專業服務費。","主席：好，處理第1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6案倒數第3行，關於無障礙網頁認證，因為這部分有牽涉到身心障礙人士的培訓，104年是10人，105年是20人，106年是30人，所以我們建議不要刪減350萬，那凍結三分之一，我們會提出整個規劃報告，好不好？","主席：好，提書面報告。處理第1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7案最後一行「刪減十分之一」可否改為「刪減100萬」？","林委員俊憲：等於從刪減300萬變成刪減100萬，好啦！"],["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謝謝。"],["主席：刪減200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100萬啦！","主席：好，第17案刪減100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會，第18案已經併第1案處理了。","主席：好，處理第19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9案倒數第6行「為促進媒體內容產業發展」之後加上「建議」2字，即「為促進媒體內容產業發展，建議針對電視節目冠名權……」，其實我們也很努力，昨天整個冠名的機制在黃金時段已經做部分調整了，可否加上「建議」2字？"],["主席：請把文字再唸一遍。","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為促進媒體內容產業發展，建議針對電視節目冠名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嚴加審查……」。","主席：可以，好。處理第20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0案是有關智慧型手機APP的資通安全認證，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所以希望倒數第2行修正為「要求通傳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陳委員歐珀：不行！這個我有意見，我要特別說明一下，我是要懲罰NCC，對於APP通信之安全性，你們從來沒有提出什麼政策。"],["翁副主任委員柏宗：1個月內我們就會提出來了。"],["陳委員歐珀：凍結二分之一！看看你們提出的內容如何再說。"],["主席：刪除改凍結……","陳委員歐珀：現在手機的通信行為全都錄，所以我們要重視這個區塊，大家都很關心通信的安全。","主席：倒數第2行，凍結……","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凍結二分之一，俟通傳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好，處理第21案。","謝處長煥乾：這個我說明一下，委員有提到兩項，一個是月旦，一個是法源，其實他們的資料內容不一樣，月旦主要是論文，法源則主要是整理法院的判決，所以資訊的內容不一樣，這對我們在做即時的法令解釋是很有幫助的，所以這部分可否不要刪除？","主席：翁副主委，刪減24萬可以嗎？"],["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要刪啦！","主席：好，第21案不要刪減。李委員都是刪十幾、二十萬。","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剛才有150萬的案子，他也是「大刀」。","主席：好，處理第22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2案我們同意、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2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2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25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2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2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接下來審查有線基金部分。處理第1案。","趙委員正宇：副主委，關於這1億多，有線電視已經收費了，他自己有裝設有線電視台，為什麼要補助他那麼多？","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關於這個案子，因為我們還在做偏鄉、花東、離島有線電視數位化的補助。","趙委員正宇：那刪減100萬，好嗎？"],["主席：花東、離島……"],["趙委員正宇：那就不用刪、不能刪。","陳委員歐珀：宜蘭沒有列進去，宜花東！"],["主席：宜蘭要不要？","趙委員正宇：還有復興鄉，好，不要刪了。"],["陳委員歐珀：宜蘭列進去哦！","葉委員宜津：這個沒有刪，但是上次我已經說了，你們有答應了，就是不要再數人頭……"],["趙委員正宇：花蓮要多給一點。","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跟委員報告，這就是第1案、第2案，我們會一併來處理，在第2案葉委員的提案裡面我們會加上「待NCC於3個月內對於各縣市分配數重新規劃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葉委員宜津：各位委員，這就是像蕭委員、劉委員的花東或宜蘭、桃園復興等，台南、高雄也有，這些偏鄉是否真的能夠落實？","趙委員正宇：要落實，最重要的是花蓮。","葉委員宜津：簡單的說，台北市不用再補助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就是宜花東、離島的部分。"],["主席：宜花東、金馬澎……","葉委員宜津：不只啦！不只宜花東，所有偏遠的地方……","趙委員正宇：像鄭委員寶清或鄭委員運鵬是都市的部分，所以不用理他們。","葉委員宜津：各位，不是用行政區域……","趙委員正宇：好，不予刪除。","葉委員宜津：不是用行政區域而是真正的偏鄉，雖然「直轄市」聽起來很好聽，但還是有很多偏鄉，台北市補助那麼多，我們就覺得莫名其妙。","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要謝謝葉委員，上次有廣法的分配數額是用當地縣市政府，就是把「當地」2字去掉，我們會遵照葉委員……","葉委員宜津：那時候就跟你們講得很清楚了，可是你們編列的還是一樣，所以新主委上任後就重新要求。"],["主席：請蕭委員發言。","蕭委員美琴：偏鄉的補助很重要，但是我覺得相關的管考也很重要，也就是說，你們不能只是補助地方政府，但他們後續怎麼去執行、怎麼去做？包括最後經費的核銷等，都應該有嚴格管考的程序。","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蕭委員講的是重點，這也會包括考核，分配出去以後，規劃、考核都有。"],["蕭委員美琴：好。","鄭委員天財：法已經修了，給公視的30%要趕快停止適用，才會增加這個部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部分……","葉委員宜津：公視的部分沒有停止，法沒有修，我只有把「當地」那2個字拿掉。"],["鄭委員天財：公視30%的部分有修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鄭委員說的是有落日條款，但是行政院還沒有核定。","鄭委員天財：由行政院來宣布停止的時間，若停止時間到了，那30%就給NCC去處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2案倒數第2行：待NCC於3個月內對於各縣市政府分配及考核提出規劃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葉委員，行不行？","葉委員宜津：好，可以。","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案子要刪減200萬，這部分沒有辦法刪減，因為這是母法上面訂的。","主席：好，趙委員正宇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處理第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在最後一行……","葉委員宜津：等一下，關於趙委員正宇等所提第3案，既然有落日條款，方才鄭委員也有提及，即給公視的那30%，如果將來行政院同意落日條款之後，一樣要比照第2案這樣處理，好不好？","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的，好。"],["主席：處理第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最後一行「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8,763萬5,000元之四分之一」，可否修正為「俟通傳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即不要刪除，改為凍結。","陳委員歐珀：我講一下，本來這筆經費要用於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我們是大力支持，但是我已多次提及偏鄉嚴重數位落差問題，你們都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我覺得還是要表示我們的態度，對於你們這項工作我並不滿意，至少刪除800萬，即十分之一。"],["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要啦！我們下一次去……","陳委員歐珀：好啦！刪減200萬，因為我講了那麼多次，你們都沒有具體落實。","鄭委員天財：陳委員，這是要做偏遠地區的部分，所以凍結好了。","林委員俊憲：刪減200萬，你們再不改進……","葉委員宜津：陳歐珀委員，以前沒有做的，新主委會做啦！"],["鄭委員天財：凍結好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凍結200萬，我們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陳委員歐珀：刪減100萬啦！"],["葉委員宜津：好啦！"],["陳委員歐珀：讓你們要重視偏鄉的部分。","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謝謝委員，第4案和第5案是相同的，那就併案。"],["主席：第4案、第5案刪除100萬。處理第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6案倒數第3行「爰此，建議凍結預算三分之一」修正為「要求檢討相關建設補助計畫及其審查機制，並與高收費之經營者進行收視費用之協調與檢討，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好啦！處理第7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7案至第12案是一樣的，都是牽涉到我們要去離島、偏遠地區推廣有線電視數位化，這個要請召委作主。","主席：好，不予處理。","陳委員歐珀：他們如果要做，我們都支持，但是要有具體可行的方案，而且要跟本委員會報告。","主席：我們交通委員會都很溫和，不要打架，好不好？我們大家相處得很和平，這部分有關離島，宜蘭也要記得。","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因為現在數位化比較慢的都是在偏遠地區和離島，所以我們明年度……","主席：好，你不要講那麼多了。處理第13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倒數第3行「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增、修訂……」，可否改為「3個月」？"],["主席：好。處理第14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15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主席：處理第16案。","翁副主任委員柏宗：第16案跟第6案相同，改為3個月。","主席：好，改為3個月。"],["葉委員宜津：第16案變成「3個月」？","主席：對，改為3個月。","（協商結束）","主席：下午會議之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果有委員對於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下午會議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針對本日下午會議作如下決議：通傳會單位預算、通傳基金預算及有線基金預算全部處理完畢，散會！","散會（14時55分）"],["附錄：","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委員提案：","1、","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之「人事費」編列4,083萬9千元，經查該人員編制共26人，包含約聘人員24人、技工1人及駕駛1人，皆無專任職員，依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七條規定：「本會置資深飛安調查官、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飛安調查官、副飛安調查官、工程師及副工程師等職務，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惟經常性行政管理事務也採聘用人員辦理，實有不妥，例如秘書室職掌文書、檔案管理等事宜，應由編制內職員辦理。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萬，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修正報告，以符合公職人員任用體制之規範。"],["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趙正宇　　陳素月　　李昆澤　　","2、","有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6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編有人事費4,083萬9千元。經查：飛安會106年度預算員額表除技工1人及駕駛1人外，所有業務均採約聘人員辦理，並無專任職員。飛安會對於經常性行政管理事務長期以聘用人員辦理，與其組織法未符，亦與行政機關進用聘用人員應具專業性及臨時性之業務性質相違，殊非妥適，應儘速研謀改正。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083萬9千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3、","立法院審查105年度飛安會單位預算案時曾決議凍結人員維持費二分之一：「飛安會除技工1人、駕駛1人以外，並無專任職員，其餘24人皆為約聘人員，以辦理該會所有業務，此舉不僅違反其組織法，同時違反行政機關進用人員應具專業性質。」","查106年度人員編制依然相同，並無進用專職人員，因此，爰提案凍結「人員維持費」40,839千元二分之一。"],["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顏寬恒　　陳歐珀　　鄭天財　　劉櫂豪　　陳素月　　","4、","106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一般行政項編列水電費90萬4千元，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總員額僅26人，平均每人一年需花費3萬4千餘元於水電費用。","再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捷運站聯合開發大樓，但同棟13樓的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今年員工數有57人，但水電費用僅50萬元，顯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列之水電費用完全不合常理。為撙節國家財政。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40萬元4千元，以符合政府節能減碳之原則。"],["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5、","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5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編列65萬元，又106年度相同科目「臨時人員酬金」編列65萬8千元，惟臨時人員乃因應短期業務增加所需人力不足而予增援，飛安會不僅年年聘用臨時人員，且逐年增加報酬，又預算書亦未說明增聘臨時人員所需業務為何，倘該會有人員不足，仍應循程序向中央報核增列員額為宜。爰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編列65萬8千元元，應予刪除全數刪除。"],["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6、","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臨時人員酬金」編列658千元，爰提案刪減300千元。","說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臨時人員酬金」編列658千元，未詳細說明聘用臨時人員之目的為何，恐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提案刪減300千元。"],["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7、","有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6項第1目「一般行政」工作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228萬3千元。 其中辦公大樓管理費、環境綠美化佈置與清潔、性別平等相關活動、各項會議或業務簡介、預決算書表印製等223萬1千元。經查：以同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為例，員額高達762人，其所編一般事務費內容與飛安會近似，經費僅901萬4千元；而飛安會員額僅26人，類似經費高達223萬1千元，顯有浮編之嫌。為避免浪費公帑，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28萬3千元之二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8、","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5萬元，105年度該項目同樣編列5萬元，惟查截至今年8月為止，執行率為0%，為樽節政府財務，避免預算浮編。爰此，應予刪除2分之1，以符實際需求。"],["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9、","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537萬1千元，惟查飛安會網站「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使用率不彰，105年報告數僅7件，並於104年曾反映颱風天航機轉降議題，但105年又發生長榮颱風天硬降之事件，顯此機制並無實質成效。爰此，應凍結3分之1預算，待飛安會針對此機制進行檢討改善，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再行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陳素月　　","10、","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6年度編列「飛航安全業務」費用459萬3千元，業務內容包含「事故調查相關文宣推廣」。然而，除了在特定飛安事故調查期間偶有其單位新聞報導外，於一般時期裡，飛安會是相對隱匿，更遑論其文宣的傳遞，及相關宣傳活動，此預算有實浮編之疑。爰此，擬刪減「飛航安全業務」預算5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11、","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編列飛航安全業務之經費459萬3千元，其預期成果包括藉飛航事故調查提出改善建議，以改善飛航安全。","經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網站上，自民國100年後，少有更新之改善建議，顯見飛安會怠忽職守，辜負國人期待。","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三分之一，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至本會提出書面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12、","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69萬2千元，出國人數高達117天，相較於上年度預算高出70%，雖於預算書中說明列出出國會議議題，惟會議參與成效皆無從得知，使出國計畫編制流於形式，徒耗相關行政作業，亦凸顯出國計畫浮濫，恐有浪費公帑之虞。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萬，以落實政府撙節原則。"],["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1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飛航安全業務─事故調查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36萬3千元，其中派員1名前往美國參加國際飛安基金會年會（FSF）編列旅費13萬4千元，惟104年11月同樣派員1名前往美國參加該年會所需旅費僅編列11萬1千元，顯然該筆旅費有溢編之虞。爰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飛航安全業務─事故調查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36萬3千元，其中國際飛安基金會年會（FSF）編列13萬4千元應予刪除2萬3千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14、","有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6項第2目「飛航安全業務」工作計畫「02調查能量建立」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37萬9千元。其中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與簡介製作10萬元，飛安管理資訊交流期刊編撰與印製等17萬9千元。然近來政府大力推動無紙化作業，此一宣傳工作應儘量在官網上運作，避免流於形式，也不致與機關應撙節政府開支的目標有違。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7萬9千元其中之27萬9千元。"],["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15、","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飛航安全業務」─「調查能量建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1,048千元，藉提昇調查實驗室能量之名義，購買筆記型電腦、網路資訊安全設備等，恐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提案刪減500千元。"],["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16、","立法院審查104年度飛安會單位預算案時決議：「鑑於國際間飛行紀錄器不斷推陳出新，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所採購之下載設備永遠追不上新式飛行紀錄器，導致於解讀黑盒子相關資料時，仍需將其送交外國判讀，而不能掌握調查所需時間。」因此，飛安會104年度已購置相關設備經費達7,626千元，且飛安會對民用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亦達99.6%。我國歷年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統計，自93-102年每百萬離場全毀平均事故率為0，但加入103、104年事故率後，近10年全毀平均事故率卻暴增為每百萬離場約3.09次，高於全球平均值。","因此，飛安會106年度欲再度新增「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工作計畫經費9,500千元辦理「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能量計畫」科專計畫，尚有疑慮。","因此，提案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顏寬恒　　劉櫂豪　　陳歐珀　　鄭天財　　陳素月","17、","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6年度新編「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950萬元，預計辦理「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能量計畫」。雖然民用航空器日新月異，推陳出新，相關研析費用實屬必要，然而有鑑於該計畫為106年度新編計畫，其實際業務辦理之預算需求、固定資產及儀器設備之需求等預算編列，皆未明、未臻完善，爰此，擬刪減「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四分之一。"],["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18、","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新增「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項目，主要係因應復興航空澎湖及南港空難，行政院要求強化飛航安全，擬訂「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能量計畫」，計畫期程3年，106年度編列950萬元。惟飛安會新增科目「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項下「機械設備費」編列352萬元，其中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裝備341萬元，疲勞風險評估分析系統11萬元；而「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71萬5千元，其中Solidworks軟體升級12萬元，飛航資料分析系統維護保固51萬元，其他雜項研究設備維護保固8萬5千元。按新增計畫首年度購入設備應於保固期限內，於當年度即編列保固費用，殊不合理，且新增科目預算內未有購入Solidworks軟體、飛航資料分析系統，又編列軟體提升級及維護保固費用，顯然飛安會用新增計畫預算挪至維護舊有設備之用，名目不符，有逃避監督之虞。爰此飛安會106年度預算「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71萬5千元，應予全數刪除。"],["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19、","有關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為106年新增之預算科目，但其中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能量計畫，其中編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1萬5千元，唯查新所新增設施及設備均為新購，實無養護費用之必要，爰予以刪除71萬5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20、","104年預算審查之決議案業已要求，對於飛航紀錄器解讀設備應要求購買新型飛機時一併採購相對應之解讀器，避免飛安會年年另外自行採購而浪費經費或因飛安會須送至國外解讀而無法掌握調查時間。但106年預算中，飛安會卻編列採購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設備341萬元及疲勞風險評估分析系統11萬元，其編列不符104年決議，爰予刪除。"],["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21、","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預算「一般行政─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項下編列950萬元，惟查我國近十年（2006-2015）渦輪螺旋槳飛機全毀平均事故率為每百萬離場約3.09次，仍高於全球平均值的1.76次，飛安會本次計畫應更著重飛航安全事前建議及預防，且該預算為新興計畫，但未見相關評估等詳細資料。爰此，該項預算應予全數凍結，待飛安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再行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22、","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6年度編列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費用950萬元，惟排除人事等庶務費用或添購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裝備外，大半是辦理或參加研討會，此類業務跟前項飛航安全業務均有重疊之處，難以理解該計畫之實際用途。此外，飛安會扣掉人事費用後，明年因新增本項計畫即增加高達47%的預算，可說是飛安會之重大變革，飛安會竟無向本會說明。","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至本會進行專案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23、","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6年度預算編列「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工作計畫經費950萬元，經查近10年我國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自93年至102年之百萬離場全毀平均事故率為零，惟103年及104年發生兩起復興航空重大事故，導致其事故率高於全球平均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職掌為精進飛航安全，每年編列高額經費算投入飛安領域之研究。故建議於研究案中，應提出具體可行預防性建議，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研究成果評估報告，以提升我國飛航安全。"],["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24、","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106年度新增「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工作計畫經費950萬元，預計辦理「提昇我國飛航安全及事故調查能量計畫」科專計畫。經查：我國近10年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高於全球平均值，為有效降低事故率，飛安會本次新增計畫應著重於實務上運用，且有別於其他機關（如交通部）或學術界對於飛航安全之研究，提出具體可行之預防性建議。爰決議飛安會應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推動工作計畫之書面報告，以利新增預算達成精進飛安之目標。"],["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25、","由於我國103及104年度接連發生兩起重大空難，行政院要求飛安會通盤深入檢討並強化飛航安全，飛安會預計由106年度開始辦理「提升我國飛航安全及交通事故調查能量計畫」，計畫期程三年，該計畫含五個研究項目，包括購置黑鷹直升機紀錄器解讀設備。惟查航空紀錄器解讀設備非屬研究計畫範疇，飛安會對民用航空紀錄器解讀能量業已達99.6%，而黑鷹直升機為空中勤務總隊所購置之美國軍規專用設備。","本院於104年度審查飛安會單位預算案時，曾作成決議(四)「建議國籍航空公司於採購飛機時，應將相對應之飛航紀錄器原始資料下載設備列為必要附屬設備一併採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再依飛航事故調查法相關規定，於必要時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協助。」爰題本決議，令航空公司及飛安會未來購置航空紀錄器解讀設備時，參照該決議辦理，俾利即時提升各式航空器解讀能量。"],["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連署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26、","有鑑於2016年10月1日，華航班機於桃園機場降落時發生尾翼擦撞到跑道意外，但至今，包括：飛航安全委員會、民航局、華航公司等單位，針對該事件仍未提出事故調查報告，為防止「2002年澎湖空難事件」再次發生，特要求飛航安全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前述事故調查，並檢視意外班機之檢修作業是否落實，且飛航安全委員會應要求華航公司，在該事故調查及班機安全檢查報告未完成前，前述班機應停止所有飛行任務。","說明：","一、2016年10月1日，華航CAL704班機，自馬尼拉飛至桃園機場於跑道降落時疑似機尾碰觸跑道，造成該班機機尾受損嚴重。","二、2002年華航班機亦因班機曾因重著陸導致尾翼受損，又加上日後尾翼修復不當，導致班機金屬疲勞，進而引發班機於澎湖上空解體，造成嚴重傷亡。","三、為防止前述事故再次發生，特要求飛航安全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完成前述事故調查，並檢視意外班機之檢修作業是否落實，且飛航安全委員會應要求華航公司，在該事故調查及班機安全檢查報告未完成前，前述班機應停止所有飛行任務。"],["提案人：趙正宇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27、","鑑於德安航空新機今年8月於綠島發生爆胎意外、10月澎湖首航因側風過大無法起飛，新機飛航品質恐有疑慮，敬請飛安會會同民航局協助德安航空釐清真相，並將新機相關問題癥結做成書面報告，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顏寬恒　　陳歐珀　　鄭天財　　陳素月　　劉櫂豪","28、","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各類航空器的安全及意外事故進行調查並公布結果。雖然也同時提出相關飛航安全改善建議，但因無事故處分究責之權，因此所提之建議是否為航公公司所採納，或採納後之實際改善成效為何，仍皆有待商榷。為強化飛安會之實質功能，爰要求飛安會研擬航空公司飛航安全考核機制，依各航空公司之大小飛安事故進行查驗、評量，並定期公布飛航安全考核報告，以提升我國飛航安全。評估報告請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29、","鑒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身為獨立機關，卻因為業務不受民航局監督，其員工離職後竟也不受國家管束，致使許多飛安會調查官或主委離職後，紛紛至各國籍航空公司擔任重要職務，讓飛安會形同前進航空業最好之跳板，嚴重影響該會之獨立性。爰要求飛安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說明未來如何控管相關調查官不到其原先監管的單位服務，避免飛安會之獨立性遭到破壞。"],["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30、","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要執掌飛航事故之調查，其委員會由5-7位委員組成，由行政院主任命「適當人選」兼任，經查其組織法第七條「本會委員應具有氣象、管理、法律、心理、航空、交通、工程或其他飛航事故調查相關學識及經驗」僅規範委員學識背景，卻無要求有實際飛行經驗，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職在精進飛航安全，委員會成員若無實際飛行經驗，恐遭人質疑飛航安全之研究、分析、飛航事件之調查之品質。故建議應針對該問題做出改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以落實專業與職掌相符之原則。"],["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31、","為了避免民航局「球員兼裁判」影響飛安調查之公正性，我國於1998年成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專職飛安事故之認定、調查及原因鑑定。而在其他類型的交通事故的鑑定上，則尚未設有專職機構，因而遇到重大事故時，常需臨時設置、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調查。爰此，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以現有之調查經驗為基礎，研擬擴編現有之組織架構，成立相關鐵、公路事故調查小組，為建立我國「全國交通事故調查」專職單位之理想前進，以便有效統合資源、降低調查成本、分享調查經驗、提升我國各式交通載具事故調查之績效。評估報告請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32、","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當初係為避免民航局自行調查飛安事故球員兼裁判之譏而成立之機關組織。其運做多年以來，以建立完整標準調查程序，其調查報告亦均供國際檢驗，而有相當之公信力。目前海事、軌道重大事故之調查，亦均係由主管機關調查，而非屬獨立之調查機關。值此組織改造再議之時，實應借重飛安會原已建立之程序及公信力，而擴及於海事、軌道事故之調查，因此飛安會於擬送交予行政院之組織建議方案，應採多模組方式而修正原飛安會組織，以建立完整之運輸安全調查體系。"],["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33、","勞動部執行勞動檢查，以查核不法之勞動關係。然而，因「登機」進行勞動、勞安檢查有執行上的難度，致使現階段航空公司皆僅檢呈書面資料予勞動部審核。有鑑於飛航執勤人員的勞動關係與條件，攸關乘客之生命安全，爰此，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協同交通部民航局、勞動部等單位，共同研擬相關飛航勞檢之實務作業辦法，以提升飛航執勤人員的勞動權益，保障飛行載具上所有人員的生命安全。評估報告請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34、","花東縱谷地形狹長，中央及海岸山脈間，農田風光錯落有致，地景豐富，具有發展空域觀光的條件。但是，少了飛航安全，任何產業發展都是空話。據查，就近二十年來（1993-），台灣已經發生14起「超輕型載具」的飛安事故，造成10死，6重傷。實見空域觀光發展背後的飛安問題不容忽視。為推動花東縱谷空域觀光，爰要求飛安會協同民航局，以過去的事故資料、各式統計數據，配合現階段超輕型載具的機械設備演進，以及地理環境等要素，調查分析造成我國「超輕型載具」事故發生之主因，並研擬改善之建議，以便做為花東發展空域觀光的安全基礎。評估報告請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陳素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委員提案：","1、","有鑑於前年度決算數，罰金罰鍰達61,988千元；102決算數罰金罰鍰為160,173千元；101年決算數罰金罰鍰為113,578千元；100年度決算數罰金罰鍰為124,260千元。對於查獲違反電信法情事、取締非法有線播送系統、違規廣播電視節目或廣告、違規衛星有線廣播電視節目或廣告之罰鍰。近幾年平均約高達110,000千元，然本年度預算數僅是前年度決算數的約一半左右，是否有寬鬆把關之疑慮。因此有關罰金罰鍰106年度30,500千元建議增列30,000千元，改列為60,500千元。"],["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2、","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歲入「罰金罰緩」共編列3,050萬元，較上（105）年度預算數2,970萬元微增80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高達1億131萬1千元，且各電信業違反電信法頻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於職責監督業者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要求業者依法推動相關業務，予以積極查核監督處分。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歲入「罰金罰鍰」預算編列3,050萬元，應增列至5,000萬元，俾符合實際情形。"],["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3、","NCC單位預算，歲入預算編列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收入150億，但衡量過去歷次拍賣結果，此次拍賣頻寬共計150MHz，且為收回原3G的2100MHz頻段及1800MHz的空頻，其頻段位置良好，且原有3G業者勢必全力競買。因此，所編列之150億拍賣收入實嫌過低，爰提案增列至500億元。"],["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4、","106年度預算案編列「行政規費收入」之「許可費」165億6,185萬1千元，其中150億元係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收入；惟近年標售頻段得標金與預算標列差距甚大。","經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歷次標售第三代行動通信與行動寬頻業務頻譜，得標價均大幅超逾原編預算收入，91年標售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預算數336億元，實際由5家業者得標，價金合計488.99億元，超逾預算比率45.53%；102年標售行動寬頻業務頻段時，預算數359億元，實際由6家業者得標，價金合計1,186.50億元，超逾230.50%；104年第二次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頻段時，預算數144億元，實際由4家業者得標，價金合計279.25億元，超逾93.92%，凸顯歷年頻譜拍賣之特許費收入預算編列欠覈實。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歲入「行政規費收入─許可費」預算應增列50億元，以符合實際收入。"],["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趙正宇　　鄭運鵬　　蕭美琴　　","5、","鑒於過去3次釋照經驗，預算編列皆有嚴重低估之情形，爰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入「行政規費收入─許可費」編列150億，增列50億元，以符合實際收入。"],["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6、","106年度預算案編列「行政規費收入」之「許可費」165億6,185萬1千元，其中150億元係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收入，惟通傳會歷次標售第三代行動通信與行動寬頻業務頻譜，得標價均大幅超逾原編預算收入（詳附表1），91年標售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預算數336億元，實際業者得標價金488.99億元，超逾預算比率46%；102年標售行動寬頻業務頻段時，預算數359億元，實際業者得標價金合計1186.5億元，超逾2300%；104年第二次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頻段時，預算數144億元，實際4家業者得標價金為279.25億元，超逾94%，凸顯歷年頻譜拍賣的特許費收入預算明顯編列偏低，應該酌予增加，故建議增列該項歲入預算10億元。"],["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運鵬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7、","通傳會編列「標售行動寬頻頻段所編預算」收入往往偏低，與業者「實際得標金」差距甚大; 106年度通傳會編列歲入「行政規費」─「許可費」（即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收入）時卻僅編列150億元，但查過去業者得標金比較，落差極大，不利立法院監督，因此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審酌調整後重行提出。"],["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林俊憲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8、","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歷年編列標售行動寬頻業務頻段收入，102年度編列預算數359億元，實際得標價金高達1,186.50億元，溢價幅度230.50%；104年度第二次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頻段，編列預算數144億元，實際得標價金279.25億元，溢價幅度93.92%，106年度編列「行政規費收入」項下「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150億元，對於預算數與得標金差距過大，業者將高額的標金成本轉嫁於用戶，造成4G用戶容量少但資費居高不下情形。有鑑於明年將進行第三次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預計釋出2100/1800MHz共150MHz的頻譜，通傳會應儘速研議符合實際之競標拍賣機制，以降低標金溢價幅度，避免業者不同頻段卡位爭議訟訴，確保尚未升級的2G用戶權益不受侵害。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第三次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前，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進行釋照業務。（預算書p.48）"],["提案人：顏寬恒　　鄭天財　　陳雪生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李昆澤","9、","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入預算「行政規費收入─許可費」編列165億6,185萬1千元，其中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編列150億元，主要係針對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執照屆期辦理後續釋照作業。惟過去通傳會首次開放4G釋照作業，本席即一再爭取將離島偏鄉建設納入商轉條件，上週五立法院亦三讀通過本席提案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修正案，將「平衡城鄉差距」納入基本法使通傳會對於照顧離島偏鄉之政策具有法律效力，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50億元，係辦理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應暫緩實施，俟通傳會就釋照業務將偏鄉建設優先納入商轉條件，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辦理。"],["提案人：劉櫂豪　　鄭運鵬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李昆澤","10、","NCC106年度編列預算1,000萬元，係要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針對3G、4G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於全國22縣市之主要鄉鎮市區與交通要道的行動上網服務。然3G、4G業務開辦已有相當時日，過去亦連續4年進行量測，各家業者之大致上網速率亦為民眾所周知。而且對使用者而言，實際使用網路之即時順暢度，比官方彰時費工量測所公布之報告更值關注。而行動上網之即時順暢度，主要係業者於使用地附近有無架設基地台及該時段實際使用上網人數之多寡，既已有各家業者網路速率之基本資料後，即對必再大費周張浪費預算再進行相同之工作，爰刪除本項預算1,0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陳素月","1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103及105年度分別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預算共計3,300萬元，係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度量測，106年度繼續編列「委辦費」1,000萬元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度量測。既然歷年已數次委外辦理量測作業，106年度又編列該項預算，恐有國家資源重複投入相同業務之情形，爰針對106年度「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業務費」之「委辦費」1,000萬元應全數減列。（預算書p.51）"],["提案人：陳雪生　　趙正宇　　顏寬恒　　鄭天財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12、","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000萬元，係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針對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於全國22縣市主要鄉鎮市區與交通要道之行動上網服務，以消費者端量測、定點量測與移動式量測等方式進行評量。惟近年度已於通傳基金辦理多次量測，本年度再度編列行動上網速率量測經費，容有重複，似有浪費公帑之嫌。爰此，擬刪減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之二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13、","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預算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1,000萬元，係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然通傳會102年度至105年度已分別編列1,050萬至1,517萬不等的預算，作為測量上網速率之用。是否需每年測速，恐需審慎評估。","事實上，坊間已有許多民間版APP可即時測試連線上網速度，且相較於進行上網測速，民眾更關心的應該是實際使用網路之即時順暢度，因此通傳會應將預算用於提高3G、4G、有線網路之穩定度。爰此，為撙節預算並發揮最大效益，提案刪減二分之一。"],["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連署人：趙正宇　　簡東明　　林俊憲　　李昆澤　　鄭運鵬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14、","通傳會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1,000萬元，係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針對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於全國22縣市主要鄉鎮市區與交通要道之行動上網服務，以消費者端量測、定點量測與移動式量測等方式進行評量。經查，該項預算通傳會已於105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100萬元辦理，加上104年該項預算的執行率僅為49%，不到五成；通傳會更於102年度至105年度曾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102年度至103年度經費合計1,908萬5千元，由通傳基金支應，104年度於科技發展基金支應752萬8千元，105年度於通傳會公務預算編列1,100萬元辦理（詳附表1）；另102年度至104年度執行固網寬頻上網速率評量與分析，經費合計2,889萬7千元，由通傳基金支應。顯示該項預算恐有重複之嫌，為免資源重複投入量測作業，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300萬元。","※註：1.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2.量測全國固網上網速率102年至104年為一案。"],["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運鵬　　葉宜津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陳素月","15、","台灣4G用戶超過1,623萬，3G用戶約1,281萬，近年度通傳會基金已辦理多次上網速率量測，根據102至104年度量測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預算數平均達12,400千元，104年度預算數為15,178千元，然實際執行數僅有7,528千元。通傳會經由公告速率評量結果提供消費者足夠資訊以減少糾紛，然官方所作速率量測所取的樣本是否具有代表性，103年上網速率量測報告，參加測量總人數4,956人，實際有效樣本僅有2,734人。官方耗時耗工的測量成果，對於使用者而言，實際使用網路之及時順暢度較更值得關注。今106年度預算編列10,000千元有資源重複投入量測之疑慮。爰此，有關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之委託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預算，建議刪除2,000千元。"],["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16、","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000萬元，辦理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業務。然現在通訊標榜4G上網，但事實上很多地區或偏鄉根本沒這樣的服務品質。業者的4G收費，卻未具4G的服務水準，消費者僅能吃悶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顯有督導不周之嫌。爰此，擬刪減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其中之100萬元。"],["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李昆澤","17、","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業務費」─「委辦費」1,000萬元，爰提案刪減預算1百萬元。","說明：通傳會「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委辦費」1,000萬元，係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通傳會102年度至105年度曾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102年度至103年度經費合計1,908萬5千元，由通傳基金支應，104年度於科技發展基金支應752萬8千元，105年度於通傳會公務預算編列1,100萬元辦理；另102年度至104年度執行固網寬頻上網速率評量與分析，經費合計2,889萬7千元，由通傳基金支應。惟106年度又編列1,000萬元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刪減預算1百萬元。P51"],["提案人：趙正宇　　劉櫂豪"],["連署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18、","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改善並提升偏鄉寬頻服務品質，積極辦理偏鄉地區寬頻建設。然NCC於業務報告上，皆以涵蓋率表達其執行成果，而非寬頻建設普及率。涵蓋率之計算方式為：「供裝距離內可供裝之寬頻用戶數」除以「目前寬頻戶數」。如此呈現方式，實有誤導之嫌，易讓閱聽人在觀看數字、比率時，誤以為偏鄉寬頻普及率相當高，而忽略寬頻基本線路「尚未鋪設之地區」，其居民基本的寬頻網路近用權。爰此，擬凍結NCC為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業務所編列之「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預算二分之一，並要求NCC積極重視、重新檢討偏遠不經濟地區的「基本」網路建設之需求。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明提升偏鄉居民進用寬頻網路之規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鄭運鵬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19、","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編列1,000萬元委辦費，主要係委外辦理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工作。根據預算書說明，將針對3G、4G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於全國22縣市之主要鄉鎮市區與交通要道的行動上網服務，以「消費者端量測」、「地點量測」、及「移動式量測」三種方式進行評量，4G另有「長期監測」項目。惟通傳會今年5月24日公布105年第1階段全國行動寬頻上網速率量測結果，其公告的速率僅為各家業者的總合的全國平均數，對於民眾欲透過政府揭露資訊以選擇最有利業者而言，並無實質助益，尤其新增「長期監測」項目，僅公告所謂離峰時段（凌晨1-5點）、尖峰時段（晚上22時）之速率，無各家業者個別數據，實無法發揮揭露資訊以提升業者競爭力之功能。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編列1,000萬元，應凍結二分之一，俟通傳會就全國行動上網速率量測計畫做通盤檢討，研議公告對消費者更有意義之資訊揭露，提出書面說明，始得動支。"],["提案人：劉櫂豪　　鄭運鵬　　趙正宇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19-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員額530人，較上年度減少6人，主要係職員額員由497減少至491人，惟通傳會106年度法定編制人員待遇編列3億6,805萬元，較上年度3億6,794萬1千元反增加10萬9千元，爰此通傳會106年度法定編制人員待遇應刪除500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雪生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20、","鑑於新北市烏來地區經2015年8月蘇迪勒風災肆虐後，多處道路坍方、土石流阻斷、民宅嚴重毀損，當地族人經營溫泉民宿維生，生意慘跌無以為繼；但災後迄今已超過一年，通傳會卻仍無法協調於烏來地區建置：「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台」，僅預定105年11-12月間於烏來區辦理「座談會」。加上今年颱風暴雨頻仍，已於台東屏東造成重大災情，若颱風再次侵襲烏來後果將不言可喻，通傳會於處理烏來設站問題上有輕忽消極之嫌，因此爰提案刪除「一般行政」─「獎金」89,708千元之20%。"],["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21、","根據通傳會公布2016年第2季4G用戶使用行動數據量較去年同期增加2.51倍，雖然電信業者不斷建設4G基地台，仍追不上4G用戶與數據使用量成長速度，通訊連線品質類的申訴件不減反增，據通傳會105年8月「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統計，通訊連線品質類申訴案360件數為最大宗，占所有申訴案之52%，在通訊連線品質申訴中，收不到訊號或速度慢是居高不下的申訴原因之一。據統計，103年度至105年7月底止，電信業者向公務機關（構）申請設基地台，獲得同意建置件數的比例明顯偏低，公務機關佔19%，地方機關僅佔2%。公務機關未依電信法第32條規定開放設置基地台，然通傳會卻未積極溝通協調及處理，導致行動上網速度及連線品質無法提升的主因之一，通傳會針對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台建置率的計算標準應盡速檢討，以符合實際的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爰針對106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獎金」8,970萬8千元應凍結三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雪生　　顏寬恒　　趙正宇　　陳歐珀　　鄭天財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21-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員額530人，較上年度減少6人，主要係職員額員由497減少至491人，惟通傳會106年度教育訓練費編列90萬2千元，與上年度持平，爰此通傳會106年度教育訓練費應刪除3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22、","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一般行政」計畫項下「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作為濟南路辦公室之土地租金。然事實上該筆土地登記為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所有。該協會長期占據日治時期接收之國有財產，立院已於今年4月做成決議要求其返還財產，亦即，該協會之所有財產都屬於國家所有，在該協會尚未返還國產之狀況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不應再繳交租金給予該協會，如此方能保障國人權益。此外，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網，該區市場行情約為每月每平方公尺617.28元，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負擔的租金高達每月718元，遠高於市場行情16%。以此估算，過去6年超額負擔之租金累積已達100%。爰此，為撙節預算並發揮最大效益，保障國人權益，提案刪減今年度之租金全部。"],["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連署人：趙正宇　　簡東明　　李昆澤　　鄭運鵬　　蕭美琴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23、","NCC位於台北市濟南路辦公大樓，其土地現係登記於台灣郵政協會名下，NCC於106年度預算編列2074萬7千元用於支付土地租金。但查台灣郵政協會上述土地，係接收日產而來，其應歸屬國家所有，本院亦早有決議要求台灣郵政協會應捐出上述土地回歸國家所有，因此NCC應立即與交通部等相關單位聯繫，要求台灣郵政協會依本院決議執行，NCC亦應尊重上述決議，以不付租金方式要求台灣郵政協會將土地回捐國家，不應繼續領取不當得利。爰此刪除上述預算2,074萬7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陳素月","24、","通傳會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該建物座落土地為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所有，租用總面積2,408平方公尺土地，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的10%為年租金率，需支付年租金2,074萬7千元。經查，該類租金比較顯有疑慮，舉例而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其租金標準為申報地價年息7%計，而港務公司承租交通部航港局土地，租金標準為申報地價年息2%計，惟通傳會承租台灣郵政協會土地，租金標準卻以申報地價年息10%計，相對偏高，顯見不合理。加上，台灣郵政協會實屬日據時代移播給政府資產，本有協調空間，將其不合理之租金調降。故刪減該項土地租金預算500萬元，樽節公帑。"],["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劉櫂豪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2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業務費」─「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1百萬元。","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業務費」─「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其他業務租金」516萬元，其中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租金180萬元。","前述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租金180萬元部分，係通傳會向中華電信公司租用243平方公尺空間供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租金標準係參考104年臺北市物價（房租）指數變動、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周邊市場行情等，以每月每平方公尺617.28元計。惟濟南路辦公室土地租金換算每平方公尺每月租金約718元，高於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之房租標準。","徒增國庫負擔，其合理性及公平性均有待斟酌，爰提案刪減預算1百萬元。"],["提案人：趙正宇　　劉櫂豪"],["連署人：鄭寶清　　鄭運鵬　　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蕭美琴　　李昆澤","25-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其他業務租金」編列516萬元，主要係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及影印機租金。惟上述科目105年度預算編列485萬元，使用相同空間及影印機設備緣何租金僅1年就調漲31萬元，爰此通傳會106年度其他業務租金應刪除31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26、","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其他業務租金」516萬元，其中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租金180萬元。","經查，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7%計，而臺灣港務公司承租交通部航港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2%計，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承租台灣郵政協會土地，租金標準竟案申報地價年息10%計，相對偏高。","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交通部協調降低租金費率，並於三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27、","106年度通傳會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其出租人為「台灣郵政協會」。","但查：桃機公司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7%計算、臺灣港務公司承租交通部航港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2%計，僅有通傳會承租台灣郵政協會土地，租金標準卻按申報地價年息10%計，相對之下顯有偏高。因此爰提案凍結該項租金50%，經NCC和地主協商降低租金比照其他租地案例後，始得全數動支。"],["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28、","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2目「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其他業務租金」516萬元，其中新聞媒體處理使用空間租金180萬元，惟濟南路辦公室使用之土地租金費率相對偏高。經查，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7%計，而臺灣港務公司承租交通部航港局土地，租金標準係按申報地價年息2%計，惟通傳會承租台灣郵政協會土地，租金標準卻按申報地價年息10%計，相對偏高。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074萬7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29、","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1,885萬2千元，其中包含辦公大樓清潔、環境美化及保全費等965萬4千元、公關新聞剪報及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97萬元、各項文書報表、公文信封、契約、預決算印製、文宣品及其他雜支費195萬3千元，合計1,257萬7千元，較本（105）年編列1,137萬8千元，增加119萬9千元，增幅達10.54%，惟相關項目均屬於日常庶務支出，應無大幅增加之理，又基於政府財政拮据，機關應撙節支出，爰此，有關106年度「一般事務費」編列1,885萬2千元，應予以刪減12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劉櫂豪　　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29-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1,885萬2千元，其中公關新聞剪報及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編列97萬元，該科目預算較105年度91萬9千元，增加5萬1千元，爰有線電視頻道費率審議為通傳會主管業務，在106年度費率尚未定案，通傳會即增加頻道服務費用支出，顯然非常不妥，爰此通傳會106年度公關新聞剪報及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應與105年度持平，故刪除5萬1千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30、","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人，有鑑於花東以及偏鄉地區電信營業據點所有限，民眾對於行動通訊業務的續約、換約等服務之取得，皆需耗費相當路程、時間成本。基於行動通訊技術進步日新月異、頻譜資源有限，對於過往第二代行動通訊（2G）、第三代行動通訊（3G）中所使用的頻段，現僅供少數人民使用，將對頻譜資源產生使用不效率，況我國將於106年6月30日終止2G行動電話業務執照頻段，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104年起不斷推廣，且推出相關補助政策計畫，幫助現有消費者轉換至第四代行動通訊系統（4G）的合約。","然而顧及人民使用無線通訊的保障及電信合約內容，政府無法強制人民轉換合約，惟上開花東偏鄉地區換約不易情形，與一般都會地區民眾不願換約情形不同─多為資訊、服務取得不易，而各世代的行動通訊技術差異，並非一般民眾所能理解─非能以同一種計劃型態作為推動，應有針對偏鄉地區之行動通訊服務換約、續約方案，始能有效清理第二代及第三代行動通訊服務所使用頻段，進而提高第四代行動寬頻效率，爰針對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歲出部份「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千411萬3千元，凍結1千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上述專案計畫，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顏寬恒　　趙正宇　　葉宜津　　林俊憲　　","31、","本院鄭天財委員等人，要求依立法院105年5月24日附帶決議分配乾淨且較無干擾的36頻道指配給原住民族電視台。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所需用之電波頻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規劃分配之。」依該條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而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另依廣播電視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使用之電波頻率，為國家所有，由交通部會同主管機關規劃支配。」該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前揭二法之規定，原住民族電視專屬頻道應由交通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劃指配。另查，為確保偏鄉鄉親收視品質權益，105年5月24日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修正條文時，曾作成附帶決議：「爰應指配較少干擾疑慮之頻段CH36供原住民族電視台播送無線電視使用。」。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4項第2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411萬3千元，應凍結1,000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交通委員會對於指配較少干擾疑慮之36頻道供原住民族電視台播送無線電視使用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顏寬恒　　趙正宇　　葉宜津　　","32、","本院鄭天財委員等人，有鑑於有線電視數位化為國家重要政策，惟花東地區進度甚為緩慢，查105年6月在花蓮縣的花蓮區總戶數85,394戶，數位機上盒訂戶數為19,289戶，普及率僅38.84%。玉里區總戶數39,611戶，數位機上盒訂戶數為14,825戶，普及率僅41.02%。而台東縣關山區、成功區有線電視數位化比率為零；迄105年6月底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比率僅達42.43%，但105年度預算書所載關鍵績效指標卻更低僅35%，顯然不重視花東地區的普及率。爰要求國家通訊委員會應訂定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達成90%以上普及率的專案計畫，以縮短東西部有線電視數位落差，維護花東地區居民的收視權益。故針對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歲出部份「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千411萬3千元，凍結10,000千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上述專案計畫，提高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顏寬恒　　趙正宇　　葉宜津　　","32-1、","本院委員鄭天財等人，針對花東地區因地形狹長地理崎嶇、人口居住分散，不利有線電視系統的建置，與無地理地形限制、收視戶居住集中的北部都會區相較，花東地區的有線電視業者所耗費的建置成本及服務成本遠比北部都會區的有線電視業者高出很多，以致於反應在每月有線電視費用時，花蓮縣為590元，台東縣為580元，而台北則不到500元。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第2款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按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之金額，提繳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其中百分之三十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用於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百分之四十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管道之鋪設與維護、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弱勢族群收視費用之補助及與有線廣播電視有關之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惟政府推動有線電視普及化已有多年，不僅花東地區的有線電視仍無法普及化，目前加強推動的有線電視數位化也辦理緩慢，顯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特別重視及加強分配更多的資源予花東地區，以協助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業者減輕建置成本及服務成本，俾利有線電視普及化、數位化的建置成果回饋於民，藉以降低當地收視戶的收視費用，讓花東地區民眾得以享有與台北相同的服務品質。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歲出部份「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千0,411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前揭法律規定，重新調整「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之運用，提出提升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服務品質及降低收視戶收視費用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簡東明","3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103年起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提撥經費，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台」，建構「高抗災通信平台」，確保風災地震來臨時，基地台之電力供應不中斷及中繼傳輸設備正常運作，提高基地台抗災能力，平時提供穩定可靠之對外通訊，災害發生時可讓救災工作更有效率與完備。惟查相關預算執行情形欠佳，103年度核定5千萬元，實際僅執行1,360萬元，執行率27.2%。104年度核定1億8,142萬元，也因執行狀況不佳，而向科發基金申請預算保留。爰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檢討現行補助規定，更積極協調地方政府、電信業者參與本計畫，並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及未來推動規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34、","行動電話（2G）服務將自明（106）年6月30日終止，截至今（105）年8月底為止仍有51.2萬用戶，為讓相關服務能順利終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督促業者提供與2G相同或近似的資費方案，並以原2G用戶之使用需求為主，在「語音」、「數據上網」等項目提供相對應之合適方案，吸引用戶儘早自2G移轉至4G，確保消費者通訊之權益，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35、","有鑑於網路寬頻及數位技術的進步，網路傳播無國界時代，帶來網路直播熱潮現象，人人隨手可直播，現今透過網路不論是商業行銷或者一般使用者得以多元化的提供各種服務與交流互動。直播內容包容萬象，常見的電競遊戲、新聞事件、綜藝娛樂、奇能異聞、網紅等主題甚至連吃飯睡覺都有人直播。然網路直播會涉及多項法律議題，若一時口快的言論，可能損害別人的名譽，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也可能因為掀人隱私，構成妨害秘密或侵害個資。網路傳播媒介多元，網路治理變的非常重要，若直播平台要持續健全的發展，除了要防弊等多方面法律議題之外，亦應興利。有相關直播平台統合解決智慧財產權議題、法律方案，以及協助直播開發更多商業模式與跨界合作管道，爰要求國家通訊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36、","近年，美國知名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中國愛奇藝台灣站與法國Dailymotion等OTT業者大量進入台灣市場。隨著4G行動寬頻與OTT的高度發展，不論從網路上看電視或是坐在家裡看電視，對於使用者來說已經無差別。然境外OTT業者不落地，就不繳稅，對本土OTT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要求境外OTT業者來台設立分公司落地繳稅，否則應予封鎖IP網域，以建立OTT之公平競爭環境。"],["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37、","有鑑於2016年1月27日NCC決議通過中嘉案時要求業者承諾事項共達20項，其中6項：1.不晚於2016年11月底，2016年底完成提供每家戶數位機上盒（至少一台機上盒）收視有線電視數位內容普及率達100%。2.本案涉及12家系統經營者，其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皆已低於全國平均費用水準。3.申請人應促使中嘉集團各系統業者借款資產比率健全，申請人未來亦不會增加各系統業者不當之財務負擔。4.申請人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自製或代理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授權予其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多媒體內容傳輸服務經營者，或其他具競爭關係之有線或無線網路傳輸訊號之頻道服務提供者，或為其他差別待遇之行為。5.結合事業及其控制與從屬公司半數以上董事，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擔任。6.契約或其他方式，而使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參與結合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在決議之後，已經事隔八個月，NCC應檢視業者有無遵守承諾，再行審議，並一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38、","目前廣播電視、 衛星廣播電、有線廣播電視中，僅有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規定：「廣播、電視節目中之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百分之七十。」對於衛星廣播電、有線廣播電視並無本國自製節目之比例規定。而重播節目比例在廣播電視、 衛星廣播電、有線廣播電視三個法律中，則完全未有規定。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本國自製節目與重播節目比例之規範進行檢討，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39、","廣播電視節目之收視率的高低，不僅影響廣告預算的配置，更影響節目製作及發展，然台灣收視率調查僅為少數民間公司長期寡占，不僅樣本戶數少，社經地位亦有偏差，長期為人詬病。為建立收視調查的公正及公平性，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最短期內籌設國家級收視率調查系統，以提供可靠和優良的收視調查服務。"],["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趙正宇","40、","台灣目前除四家無線電視公司外，衛星廣播電視頻道商有93家、180個頻道，境外衛星廣播電視有32家、121個頻道，然卻只能分取147億元大餅，在廣告收益日漸減少，節目內容日益惡化，節目重播率高，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建立淘汰機制之檢討報告。"],["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蕭美琴","41、","鑒於我國傳播內容品質屢遭詬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廣電媒體之主管機關，理應善盡監督媒體之責任，卻常提出要求業者自律之口號，未見具體有效措施與業務衡量績效指標之提出，實缺乏說服力與影響力。媒體乃社會公器，從傳播內容申訴件數之激增來看，顯示辦理強化傳播內容問責及業者自律之做法未收實效，亟待研議具體有效措施與業務衡量績效指標，以確實提升傳播內容品質。爰此，為建構NCC傳播內容申訴網成為「公民與媒體對話平台」之目標，也減少不必要的函轉造成民眾疑惑，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二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有效策進作為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以維護民眾視聽權益。"],["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42、","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規劃「災防告警簡訊系統」，透過，透過災害訊息廣播平台及電信業者的細胞簡訊廣播平台，在短時間內傳送告警訊息給手機用戶，替民眾爭取避難因應的黃金時間。惟近來多次地震發送「國家級警報」時，仍有部分民眾未能收到，又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進行的系統測試，地理範圍相當侷限，又均使用「測試用頻道」，民眾手機係預設關閉，測試成效令人質疑，為確保簡訊系統之運作正常，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檢討現行測試方式，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43、","對於三星手機Note 7因發生自燃事件，對於使用者及公共安全均造成危害，但中央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仍未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7條，要求企業經營者強制回收，而僅係由企業經營者自行召回。因業者所定公告，仍有大部分消費者未符退貨條件，而退貨無門，甚且各通路商所回收的價格及補償均有不一致情形，亦有損消費者權益。爰此，NCC應於一星期內自訂強制回收之相關條件規定，要求企業經營者強制回收。"],["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陳素月","44、","無線電視頻譜係屬稀有國家資源，但現在台灣之無線電視台，大部分節目內容製作粗糙，甚至淪為商品廣告之節目，因此台灣號稱有20台無線電視台，但實際可供選擇者寥寥可數，完全失去無線電視對偏遠地區或沒有申裝網路之弱勢民眾給予許多接觸世界管道之用意。NCC對於無線電視台之換照審核實應更加嚴格，避免稀有國家資源之無線電視頻譜卻沒有效利用之情況。"],["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蕭美琴","45、","行動通訊的發展為我們帶來生活上的便利，但通訊基地台產生的電磁波，是否會影響人體健康，始終是國人的疑慮。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陸續在全國各地舉辦公務與地方電磁波知識說明及溝通座談會。截至105年8月底，已辦理87場，然據查，花蓮縣並沒有任何辦理紀錄。爰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規劃相關花蓮縣及全國其他未辦理地區之說明與座談會。惟花蓮縣幅員廣大，辦理時，場次之規劃應將居民交通、距離限制等因素納入考量。相關辦理規劃請於一週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46、","我國媒體亂象、新聞播報與內容呈現的方式，早已為國人詬病。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理應在不違背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對有疑慮之傳播內容，進行嚴格監督。然而，面對疑似媒體違規之事件時，NCC卻常僅是要求「媒體要自律」或是僅宣示「不排除對違規的頻道業者，進行更嚴格的換照審查」，而無實際作為。即便多次在委員會業務報告中，皆表明要「強化媒體自律」，但實際政策之執行，卻始終缺乏績效。爰此，要求NCC重新檢討「強化媒體自律」之推動政策，並革新「監督媒體」之辦法、建立即時評點紀錄機制，將違規之業者立即上網公告、扣點，讓國人可以即時查閱的審查結果，而非等待期末換照。檢討與革新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47、","北迴鐵路為東部居民對外重要交通方式，但乘車時往往因電信訊號不良，而影響通訊品質。西部高鐵及部分台鐵路段，均已由電信業者及相關單位研擬進行通訊涵蓋工程，唯獨北迴線及少數西部山線路段仍未改善。為提升台鐵北迴線電信通訊品質，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肩負建構優良通訊環境之職責，邀集各大電信業者，並會同交通部所轄單位進行協調，以研擬改善台鐵車行間通訊品質計畫。相關改善計畫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48、","監測、防制媒體壟斷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重要業務之一。日前的中嘉案、近期的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案，都再再考驗NCC防堵媒體壟斷趨勢的決心、立場與能力。除此之外，媒體整併背後的資金來源，更攸關我國媒體的獨立性與國家安全。然而相關的金流、控股、權力關係，並非單純在公司工商事業登記之資訊上可以看出端倪。以台數科為例，據媒體報導，其資本額為12.43億，卻在半年內以100億併購台南、嘉義地方系統台，並預計以111億購買東森電視過半股權。然而，扣除其自有現金、銀行貸款，其他資金來源之資訊，並未予揭露。爰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立即重新檢討審查機制與辦法，在相關媒體併購案上應特別針對金流進行分析、嚴格把關；除了要防止因媒體壟斷而產生的支配性言論強權外，更要避免特定外國資金掌握我國媒體，侵害我國媒體的獨立性，更甚者，危害國家安全。檢討後之審查機制、辦法與革新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葉宜津　　","49、","鑑於「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雖修正後：「原文會委託經營無線電視機構，增加不受公視法第七條第二項：電波頻率不得租賃、借貸或轉讓」放寬限制，使原民台可透過公視播送節目內容：","一、既然原文會每年須另支出2千萬委託公共電視播送訊號，應以訊號清楚乾淨為必要。","二、若再因25頻段夾在24頻段的中視、26頻段的公共電視之間，若指派居中之25頻段，恐將引發「鄰頻干擾問題」。","為避免原民台日後還需耗費鉅額預算建置轉播站及確保收視品質，通傳會應會同相關單位","優先指派36頻段供原民台播送無線電視節目。"],["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趙正宇　　顏寬恒","50、","鑑於NCC目前已規劃廣播頻道FM96.3為未來「原住民族廣播電台」成立後收聽頻道，但未見其建置預算及詳細計畫，為免以後訊號發射台建置失當、族人收聽範圍僅涵蓋都會區，影響山區原住民收聽權益，因此爰提案要求NCC應和原民會、原文會緊密合作，於6個月內將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營運計畫方案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原住民族立委國會辦公室。"],["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寶清　　趙正宇　　鄭天財　　李昆澤　　顏寬恒　　葉宜津","51、","有鑑於3G業務執照將於107年底屆期，囿於VoLTE語音服務尚未成熟，4G用戶亦透過CSFB技術使用3G網路提供語音服務。依105年7月NCC 3G、4G用戶數統計，目前我國超過2,848萬〈3G達1,281萬，4G為1,567萬〉之3G/4G用戶皆仰賴2G/3G網路提供語音服務。2G業務執照明年6月底屆期後，3G網路將是僅存可提供全體國民語音服務之網路。為了延續現有消費者語音服務之權益，爰建議通傳會參酌先進各國經驗，研擬公平適切之頻譜釋出規則，在兼顧國家收入同時、讓業者得以合理成本取得頻譜延續語音服務，以確保消費者多元語音服務選擇權得以延續，更可進一步促進語音服務資費價格合理化，確保產業競爭秩序與消費者權益。"],["提案人：陳雪生"],["連署人：簡東明　　鄭寶清　　顏寬恒　　陳歐珀　　鄭天財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52、","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最主要之歲入來源來自罰鍰與規費收入，但通傳會應收而未收之歲入金額自96年度至102年度累積1億0,812萬6千元，加計103年度應收未收歲入款9,436萬2千元，共計2億0,248萬8千元。經查，依照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目前該會已有為數可觀的罰鍰與怠金罹於時效，通傳會103年度罰鍰516萬加怠金1,582萬共2,098萬為近年最高亦已接近罹於時效期間，基於行政財處權三年為限，建議通傳會應加緊追討以前年度的歲入保留款，避免大量政府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應研商相關機制，並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確實落實公權力的行使及使歲入充盈"],["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運鵬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陳素月","53、","境外OTT媒體並無需負擔基礎建設，卻占用大量頻寬，負責主管通訊傳播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管理的通傳會，對此占用大量頻寬的傳播形式卻未課以相當責任。鑑於我國有線電視占有率自99年至105年第2季，由64.06%下降至60.52%，雖全面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但是因為多螢幕、行動裝置的普及以及網路建設的擴展等等因素，促進網路影音串流媒體的發展。唯發現，通傳會對於OTT TV的傳播方式採取低度管理，也並未設有執照制度，對其營業規模、結構、行為甚至無特別限制，卻對無線、有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依法進行設立許可、定期複查等監督管理。這樣的管理方式對於未來OTT產業恐有疑慮，容易衍生傳播市場的競爭糾紛，不利產業健全發展，故建議通傳會應儘速於六個月內積極研議相關政策，就各平臺的相似服務逐步採取較一致性的管理機制，確保傳播市場公平競爭。"],["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葉宜津　　劉櫂豪","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委員提案：","1、","有鑑於通傳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6,845萬元、「平臺事業監理計畫」1,498萬8千元、「傳播事務監理計畫」3,354萬9千元，辦理通訊傳播監理政策規劃、平臺事業營運之監督、傳播事務監理等業務，其中該基金為保障國民通訊傳播權益，推行提升社會大眾媒體識讀素養，並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然媒體識讀推廣措施與民眾識讀能力之提升，關聯性薄弱；通傳基金106年度衡量推廣媒體識讀素養之標準，係參與課程人員正確觀念檢測及格率達85%，而據104年度執行結果，參與媒體識讀研習課程學員總數為1,779人，觀念檢測及格率97%；惟該項推廣方式，參與人數有限，上課後於生活中實際對媒體資訊之識別能力卻無法得知，故以補助開課之推行方式，與社會大眾媒體識讀素養能力之提升，其關聯性較薄弱，容有欠妥。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合計1億1,698萬7千元之五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2、"],["通傳基金106年度共編列：","(1)「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6,845萬元。","(2)「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6,096萬元。","(3)「平臺事業監理計畫」1,498.8萬元。","(4)「傳播事務監理計畫」3,354.9萬元。","四項共約1.8億元，以辦理通訊傳播平臺事業監督管理、競爭秩序維護、傳播事務監理等業務。但網路串流TV（OTT TV）美國Netflix影音業者來台提供家庭影音串流服務，卻毋須負擔基礎建設費用、佔用大量頻寬，通傳基金長期放任OTT TV採低度管理，未設執照制度，對其規模、結構、行為亦無特別限制，卻對「無線」、「有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依法審查設立許可、定期複查，因此提案凍結以上四項預算各10%，請通傳會提出有效管理方案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林俊憲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3、","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04年度統計室通報，103年詐欺案發生數2萬3,058件，較上年增加4,286件，其中「電話、手機簡訊詐欺」及「網路詐欺」兩案類共增加3,059件，合占全年增加數的7成1。103年詐欺案件發生數較上年增加2成3，主因係近年網路及通訊技術不斷進步，且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通訊設備普及化，詐騙集團結合駭客，犯罪手法快速翻新，利用智慧型手機小額付費機制及金融、網路體系管理漏洞進行詐騙，如「惡意連結簡訊」及「社群網路詐欺」等。種種情形突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防制電信詐欺，及研析防制詐騙之相關作為上顯有不足。故將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68,45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方案，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4、","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於「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監理政策企劃」─「服務費用」─「旅運費」525萬3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說明：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監理政策企劃」─「服務費用」─「旅運費」525萬3千元，較前年決算數434萬6千元，增加90萬7千元，幅度高達20%。惟旅運費用途與實質監理政策計劃無明顯直接關連，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5、","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監理政策企劃」項下「旅運費」編列525萬3千元，辦理國際通訊傳播業務交流與合作所需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惟出國計畫卻付之闕如，雖低於105年度預算646萬2千元，但較104年度預算527萬3千元、103年決算494萬5千元，增加約5.8%，基於財政撙節支出原則，爰減列該預算30萬元。（預算書p.40）"],["提案人：陳雪生　　顏寬恒　　鄭天財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6、","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於106年度預算案，編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費用6,845萬元，其中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86萬8千元。","有鑑於行政院院會自101年12月6日第3326次院會起，運用電子會議系統，全面實施院會無紙化作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全面落實節能減紙，爰刪除本筆預算100萬元。"],["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7、","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監理政策企劃」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86萬8千元，係辦理該會績效報告、國際會議報告、各項會議資料及出版品等業務所需，屬於例行性業務支出，參考104年度之決算數僅227萬7千元，鑑於政府財政困窘，為樽節政府開支，爰此，有關106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86萬8千元，應予以刪減6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陳素月　　葉宜津　　","8、","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項下編列6,845萬元，其中印製本會績效報告、國際會議報告、各項會議資料及本會出版品及期刊裝訂費用編列286萬8千元；惟同樣預算科目105年度編列248萬7千元，在業務、項目沒有增編情形下，預算增加，殊不合理。爰此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項下編列6,845萬元，應予刪除38萬1千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9、","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資訊管理」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3,128萬元，其中「資訊應用系統功能維護與更新」編列3,103萬元，經查係辦理公文線上簽核系統維護、統計資料庫擴充功能、官網維護、單一申訴系統維護、導入ISO27001：2013顧問費、驗證費、電腦作業授權費用等，103年、104年決算數為2,658萬6千元、2,297萬8千元，105年截至9月為止執行數為1,409萬元，106年辦理項目與前幾年度並無太大差異，惟預算數額卻大幅增加，爰此，有關106年度「專業服務費─資訊應用系統功能維護與更新」編列3,103萬元，應予以刪減50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　　","10、","通傳基金106年度預算案，其中「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編列6,096萬2千元，辦理行動寬頻基礎建設與整備通傳產業發展環境等業務。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賦予推動公有土地及建物建置基地臺之責，關於「推動行動寬頻基礎建設─協調公務機關（構）開放設置基地臺」的目標，該會竟然以召開相關會議次數作為衡量標準，以計算關鍵績效指標；經查，「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績效評量原則」，通傳會對各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的績效管考方式，係以各該機關（構）提供公有建物及土地建置基地臺數量的建置率計算。所以目前通傳基金以開會次數而非建置率做為績效衡量標準，根本無法反映建置之實際成效，顯有機關怠惰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400萬。同時要求國家訊傳播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擬詳細計畫，儘速提升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數量方案，宜參據本院決議與電信法等相關規定，積極協調開放設置，檢討建置率的計算方式，並訂定業務推動的實質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確實反映業務執行成效。"],["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鄭運鵬　　陳素月　　劉櫂豪　　","11、","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603萬1千元，其中針對法規及技術資料翻譯費、教育訓練費、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審查出席費及其他等編列64萬5千元；惟相同科目105年度編列僅63萬元，且105年度「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758萬6千元，106年度預算已減編155萬5千元，而翻譯、教育訓練及出席費等卻不減反增，顯不合理。爰此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603萬1千元，應予刪除1萬5千元。"],["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李昆澤","12、","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於「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919萬6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說明：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919萬6千元，係為健全通訊傳播法制所編列。惟現今部分可通訊之應用程式提供免費下載誘因，卻索取過當權限，甚至在用戶不知覺情形下自動以用戶名義發送訊息給通訊錄內名單，用戶被蒐集之資料，現今卻無相關法規規範，預算編列目標與實際作為效用不彰，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P43"],["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13、","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於「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451萬3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說明：","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451萬3千元，係為健全通訊傳播法制所編列。隨著行動寬頻技術之提昇，藉由寬頻網路發送、傳輸與接收影像或聲音等訊息之通訊技術興起，已影響通訊方式，但卻未受電信法規範，藉手機應用程式（簡稱APP）進行通話或傳訊之犯罪行為亦有所聞，惟卻未見主管機關就APP通信之安全性推出政策，詢據通傳會，若該等應用程式仰賴網際網路傳遞影像或聲音訊息，而不使用電信網路傳送，即不納入電信法監管範圍，其通訊安全性依其應用軟體開發商設計時決定，預算編列目標與實際作為效用不彰，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P43"],["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14、","「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7,566萬6千元，辦理行動寬頻基礎建設與整備通傳產業發展環境等業務。據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105年第2季消費申訴行動通訊占86.91%，高於固網與二類電信，且較104年第2季增加；而行動通訊申訴案件中，又以「通訊連線品質」案件最多；加上部分用戶因所處位置訊號穿透性或繞射力等限制，致行動通訊訊號欠佳，雖可藉由增波器等設備改善，惟該等設備並未全面經審驗合格，恐有干擾合法基地臺訊號或危害民眾健康之虞。經查，105年截至8月25日止，通傳會累計受理民眾檢舉網路平臺販賣相關器材稽查46案，但105年上半年由該會主動取締非法射頻器材者0件。顯示該項預算業務執行不力，應全面進行妥適檢討。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為756萬元。同時要求通傳會應該除追逐4G的覆蓋率之外，應更關心用戶實際使用的連線品質，解決室內或地形障礙致訊號欠佳問題，維持穩定的上網速率與通話品質。"],["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鄭運鵬　　陳素月　　劉櫂豪","15、","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項下有關便捷貿E網、頻率資料庫查詢系統、電信號碼管理資訊系統及通訊傳播管理系統維護費編列461萬元，較今（105）年度311萬元，多增加150萬元，增幅高達48%，惟系統維護費應屬固定數額，爰此，該項目編列461萬元，應予以刪減150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陳素月　　葉宜津","16、","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7,485萬元，其中辦理無障礙網頁認證專業服務案編列1,700萬元，惟105年度通傳基金辦理無障礙網頁認證亦編列1,350萬元經費，通傳會年年編列經費辦理無障礙網頁認證，實不利預算監督與管考，爰此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預算「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7,485萬元，其中辦理無障礙網頁認證專業服務案1,700萬元應予刪除350萬元後，並凍結三分之一，俟通傳會提出報告說明規劃期程、內容、計畫總費後，使得動支。"],["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17、","106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以下簡稱通傳基金）預算編列「傳播事業監理計畫」3,354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平臺事業與傳播事務營運監理等事項，並負責人民陳情客訴案件處理。","通傳基金於102年推出「通訊傳播業務陳情NCC」app，開發經費高達40萬元，截至105年第1季兩大平台下載次數僅分別為分別為399人次與702人次，本席今年6月接露政府5年來，25個部會共做了176個app，其中121個app下載次數不到5,000次，是「蚊子app」，要求政府檢討改進，因此國發會做成決議，將於年底前將成效不彰的app下架處理，「通訊傳播業務陳情NCC」app也因此於今年8月下架。","然106年度預算已先行編列app相關維護費用，因此此筆預算應當刪除，替國家省下經費。爰此，為避免預算浮濫支出，提案刪除十分之一。"],["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　　陳素月"],["連署人：趙正宇　　簡東明　　李昆澤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18、","近幾十年來，台灣媒體產業蓬勃發展，豐富了國人的資訊生活，卻也產生了諸多媒體亂象。專家學者提出「媒體識讀」的概念，期待透過媒體參訪、媒體素養等課程，來讓國人認識媒體、了解媒體產製過程、學習解讀媒體（訊息），進而提升國人近用媒體的觀念和效能，以期能建立一個理想的媒體傳播與受聽環境。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自101年起逐年訂定或公告相關規定，受理補助申請辦理相關課程。據查，102-104年共計編列380萬元，實際預算執行為140餘萬，執行率僅為37%；105、106年各編列100萬，105年預算正在執行中。其中，在花蓮地區，甚至無任何補助、辦理紀錄。究其原因，係為NCC被動等待團體申請補助，而忽略主動積極之作為才能匡正我國媒體亂象。爰此，依過去年度預算未執行之比率計算，擬刪除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傳播事務監理計畫」下辦理本項業務之半數預算，計50萬，並要求於立即重新研擬更適切之推動辦法，改以主動辦理課程、積極推動為原則，以提高執行率，並且須均衡東西部之課程需求，以期能健全我國傳播環境。檢討報告與革新計劃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鄭運鵬　　陳素月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19、","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於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傳播事務監理計畫費用3,354萬9千元，其中辦理「本國自製電視節目調查、規範及政策之研究」及「我國廣播節目從事商業置入及贊助之調查、規範及政策研究兩項委託研究計劃」共編列275萬元。","經查，根據NCC電視節目贊助暫行規範，內容載明電視業者於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及贊助時，仍須遵守不影響編輯獨立自主、不直接鼓勵消費及自然呈現等原則，且須揭露置入或贊助者訊息，以維護收視者權益、保障編輯獨立自主及促進媒體內容產業發展。","為促進促進媒體內容產業發展，針對電視節目冠名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嚴加審查，除應僅限補助本國節目外，更應要求各家電視台將大部分贊助經費用在製播節目而非增加電視台收入。","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三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上述事項提出相關改進措施，於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20、","有鑑於通傳基金106年度預算案於「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編列6,845萬元，辦理通傳監理政策之規劃等業務、「平臺事業監理計畫」1,498萬8千元，辦理通訊傳播平臺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法制業務計畫」編列323萬2千元，係為健全通訊傳播法制所需。惟藉由寬頻網路傳送接收訊息之通訊方式日益普遍，卻未見主管機關就APP通信之安全性推出政策；APP通訊未納入電信法監管，手機應用程式索取權限逾越其功能，恐致手機使用行為全都錄，顯現相關法制作業未見完備，通訊安全性堪憂。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23萬2千元之二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21、","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6年度「法制業務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其中編列72萬3千元購置月旦法學知識庫、法源法律網及Westlaw International等三種資料庫，惟前兩者資料庫均為國內業者建置，收錄內容多所重複，實無須同時採購，爰此，有關106年度「法制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採購資料庫72萬3千元，應予以刪減24萬元。"],["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蕭美琴　　陳素月　　葉宜津","22、","通傳會106年度施政目標之一係整備及規劃無線通傳頻譜資源，持續釋出行動寬頻執照，以完備數位匯流環境。而行動通信與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執照效期即將分別於106年與107年到期，然至今105年7月底用戶數仍高，行動通信與第三代行動信業務用戶數分別尚有53萬戶與1,281萬戶。因應行動通信業務執照到期轉移為行動寬頻時，可能產生之消費爭議，以及相關基地台設備之處理，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蕭美琴　　趙正宇","23、","據行政院資料顯示，截至105年7月底「4G訊號人口涵蓋率達98%」，惟行動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比率卻日益增加；由此得知行動寬頻之推展，並非追求涵蓋率，用戶更關心實際使用之連線品質，故如何解決室內或地形障礙致訊號欠佳之問題，以維持穩定之上網速率與通話品質，NCC應全面檢討改善。爰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策進作為檢討報告，以提升行動寬頻網路服務品質，並確保消費者權益。"],["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24、","鑒於通傳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6,845萬元、「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6,096萬2千元、「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7,566萬6千元，辦理行動寬頻基礎建設與整備通傳產業發展環境等業務。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賦予推動公有土地及建物建置基地臺之責，而公務機關開放公有土地與建物設置基地臺，其管理機關依法亦不得拒絕，又本院審議104年度與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曾作決議，要求NCC應積極推動公務機關開放興建基地臺，惟自103年度至105年7月底止，公有建物與設施設置基地臺數量占比仍低，顯然NCC有未盡積極協調建置之嫌。爰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以提升行動寬頻網路服務品質，確保消費者權益。"],["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25、","有鑑於寬頻網路傳送接收訊息之通訊方式日益普遍，藉由寬頻網路發送、傳輸與接收影像或聲音等訊息之通訊技術興起，已影響通訊方式。然而以手機APP進行通話或傳訊之犯罪行為時有所聞，惟卻未見主管機關就APP通信之安全性推出政策。詢據通傳會，若該等應用程式仰賴網際網路傳遞影像或聲音訊息，而不使用電信網路傳送，即不納入電信法監管範圍，其通訊安全性依其應用軟體開發商設計時決定。此外，部分可通訊之應用程式提供免費下載誘因，卻索取過當權限，甚至在用戶不知覺情形下，自動以用戶名義發送訊息給通訊錄內名單，使用者權益缺乏保障，影響通訊產業市場秩序。是以，主管機關允宜加速盤點相關法規，進行必要之增（修）訂，以保障使用者之通訊權益、維護通訊傳播市場公平合理競爭秩序。並於一個月內妥擬上述問題適當政策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26、","鑒於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為提升社會大眾媒體識讀素養，自101年度起逐年訂定或公告補助規定，以鼓勵廣播電視事業等相關團體共同強化國人近用通傳媒體之觀念和效能，104年度計補助11件申請案共100萬元，105年度與106年度均編列預算各100萬元，補助團體規劃課程推廣之。惟參與人數過少，上課後於生活中實際對媒體資訊之識別能力卻無法得知，故以補助開課之推行方式，與社會大眾媒體識讀素養能力之提升，其關聯性較薄弱，容有欠妥。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通傳基金年度績效目標中，衡量指標內之提升社會大眾通傳近用觀念及媒體素養意識之目標值，應由及格率改為及格人數，俾以更積極有效方式推動媒體識讀素養能力之提升，並賡續落實傳播內容自律，提升傳播事業服務品質。"],["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27、"],["查「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關鍵績效指標106年度目標值："],["一、推動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偏遠地區村里20Mbps以上寬頻涵蓋率：僅40%"],["二、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花東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普及率=（數位機上盒訂戶數÷訂戶數）×100%：僅35%","目標值未說明資料來源、亦未明文設定理由，不利立法院監督。爰提案要求通傳會註明設定理由並研擬提高目標值之可能性，將書面報告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鄭天財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　　林俊憲","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委員提案：","1、","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1億4,729萬3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1,000萬元。","說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1億4,729萬3千元，用於辦理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管道之舖設與維護、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弱勢族群收視費用之補助，惟其工作量無法單獨計算且工作效益確無適當衡量單位，恐有浮編預算之嫌，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刪減預算1,000萬元。"],["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2、","基金用途依有線廣撥電視法第45條第2項第2款，撥付40%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因其係為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管道之鋪設與維設、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弱勢族群收視費用之補助與有線廣播電視有關之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故偏鄉、弱勢族群愈多之縣（市）亦應分配愈多，方符基金撥付原意。以往因受限於法條規定「當地」，以致於不得依收取比例分配予地方政府，導致反而有線電視收視戶愈多之地區，獲分配比例反而愈高，實無法落實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及弱勢族群收視費用之補助。因此今年年初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即刪除「當地」二字，亦即要落實真正偏鄉、弱勢族群之用意。但NCC對於106年分配予各地方政府數額仍承襲以往舊例，對於收視戶愈多縣（市）分配愈多，完全無視業已修法照顧偏鄉、弱勢之本意，爰凍結撥付地方政府之預算數2億5,776萬3千元，待NCC對於各縣市分配數從新研擬並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凍支。"],["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蕭美琴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3、","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捐贈公視1億1,047萬，爰提案刪減預算200萬元。","說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捐贈公視1億1,047萬，惟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系統經營者每年提繳金額之30%捐贈予公視基金會，而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亦僅訂定，每年8月31日前應將前一年度公視基金會所獲分配款項捐贈之。綜上，公視基金會所獲捐贈款項，有線廣電基金僅經手轉付，缺乏考核機制，容有檢討空間，以將資源有效運用於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爰提案刪減預算200萬元。P12"],["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4、","有鑑於有線廣電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8,763萬5千元，主要係為維護偏遠及離島地區民眾收視數位化有線電視之權益，促進普及發展，並補助遭天然災害之業者完成系統復建等。惟迄105年第2季，金馬與花東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之進程仍相當緩慢，影響該等地區民眾享有高畫質數位有線電視之權益，顯見有線廣電基金雖連年編列預算推動偏遠地區用戶收視數位化有線電視，但實際成效有限，通傳會應積極檢討改進有線電視數位化之推動方式，以解決偏鄉嚴重數位落差問題。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8,763萬5千元之四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5、","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編列8,763萬5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800萬元。","說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編列8,763萬5千元，主要係為維護偏遠及離島地區民眾收視數位化有線電視之權益，促進普及發展以花東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數位普及率達35%，做為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之年度目標值，並補助遭天然災害之業者完成系統復建等。惟迄105年第2季，花蓮縣與臺東縣數位化比率未達50%，甚至離島之金馬地區、部分臺東縣業者數位化比率為零，影響該等地區民眾享有高畫質數位有線電視之權益，顯見有線廣電基金雖連年編列預算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發展，但實際成效有限，為避免預算浮編，節省公帑，爰提案刪減預算800萬元。"],["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6、","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8,763萬5千元。","經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104年平均毛利率37.72%，較103年之36.25%成長，部分業者毛利率更高達5成以上，104年以新竹縣業者毛利率59.93%最高，103年則為臺東縣56.81%最高，而新竹縣與臺東縣之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分別為570元、580元，均相對較高，表示收視費用有其調降之空間，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未介入協助調整。","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三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上述收視費用有所調整，並於三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　　","7、","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20萬元。","說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考核直轄市、縣（市）政府基金運用執行情形8萬4千元。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款項主要係按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第2項第2款規定，惟查直轄市、縣（市）政府獲撥款項，依法應用於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管道之鋪設與維護、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弱勢族群收視費用之補助及與有線廣播電視有關之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又有線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明定，基金管理會對直轄市、縣（市）政府獲撥款項之執行運用，負有考核之責。","惟據該基金對地方政府運用執行情形評核意見，普遍存有之缺失諸如：所辦事項與法定用途未合、執行率偏低、餘額逕撥市庫，未專款專用、對特定單一機構補助金額過高、人事費用占比過高、過往年度考核缺失仍在，未予改善等問題。凸顯直轄市、縣（市）政府對獲撥款項未依法積極運用於促進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發展，容有檢討空間，以將資源有效運用於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爰提案刪減預算20萬元。P15"],["提案人：趙正宇　　劉櫂豪"],["連署人：鄭寶清　　林俊憲　　蕭美琴　　葉宜津　　陳素月","8、","106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有線廣電基金）預算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66萬元係為辦理實地訪查，以了解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建置及數位化之情形，預計年度辦理離島3場次、本島1場次。","惟查該基金104年度辦理相同次數之實地訪查實際執行經費為15萬元，106年度卻編列高達66萬元，據查近兩年台灣物價指數並沒有明顯波動，預算金額膨脹超過400%，恐有預算編列浮濫之慮。","此外，過去的實地訪查，該基金僅事後發布新聞稿，而未見有公開之結果報告及待改進事項，訪查地如金門縣、連江縣等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亦持續遠低於全國平均，訪查之效益未見。最後，105年全國有線電視已開始強制全面數位化，是否該繼續編列預算於無甚效益之實地訪查，不無疑慮。爰此，為撙節預算並發揮最大效益，提案刪減訪查費用51萬。"],["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連署人：趙正宇　　簡東明　　鄭運鵬　　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9、","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說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66萬元係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實地訪查，目的係為瞭解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建置及數位化普及情形。該基金104年度對有線廣播電視業進行實地訪查共計4場次，經費總計約15萬元，訪查重點係有線電視收視品質及系統建置情形，參與人數從13人至21人不等。惟該實地訪查，僅發新聞稿，並無訪查結果報告等書面資料明列具體待改進或加強事項，且截至105年第2季，臺東縣、金門縣與連江縣之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低於全國平均甚遠，該基金所辦實地訪查效益不明。綜上，近年該基金辦理實地訪查欠缺具體書面之訪查結論，又106年度預算案所編經費66萬元高於104年度實際執行數15萬元，有浮編預算之疑，爰提案刪減預算50萬元。P15"],["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鄭寶清　　黃偉哲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蕭美琴","10、","有線廣電基金106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66萬元係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實地訪查，預計辦理離島3場次、本島1場次，目的係為瞭解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建置及數位化普及情形。經查該基金104年度對有線廣播電視業進行實地訪查共計4場次，經費總計約15萬元，訪查重點係有線電視收視品質及系統建置情形，參與人數從13人至21人不等。但該實地訪查，僅發布新聞稿，並無訪查結果報告等書面資料明列具體待改進或加強事項，且截至105年第2季，臺東縣、金門縣與連江縣之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低於全國平均甚遠，顯見該基金執行該項預算督導不力，且所辦實地訪查意義不明。綜上，近年該基金辦理實地訪查欠缺具體書面之訪查結論，又該項預算高於104年度實際執行數15萬元，允宜秉撙節原則酌減，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萬元。"],["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11、","有鑑於有線廣電基金106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66萬元係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實地訪查，預計辦理離島3場次、本島1場次，目的係為瞭解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建置及數位化普及情形。經查，該基金104年度對有線廣播電視業進行實地訪查共計4場次，經費總計約15萬元，訪查重點係有線電視收視品質及系統建置情形，參與人數從13人至21人不等。惟該實地訪查，僅發新聞稿，並無訪查結果報告等書面資料明列具體待改進或加強事項，且截至105年第2季，臺東縣、金門縣與連江縣之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低於全國平均甚遠，該基金所辦實地訪查效益不明。又106年度預算案所編經費66萬元高於104年度實際執行數15萬元，允宜秉撙節原則辦理。爰擬刪除該項實地訪查編列經費66萬元其中之50萬元。"],["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12、","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6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66萬元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實地訪查，然104年度對偏遠及離島有線電視數位化低之區域進行實地訪查4場次，經費約15萬元，但並無訪查結果報告等書面資料明列具體待改進或加強事項，經費執行情形明顯成效不彰，應遵循財政撙節原則，爰凍結該預算30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預算書P.15）"],["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顏寬恒　　鄭天財　　葉宜津　　","13、","鑒於有線廣電基金106年度預算案於「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1億4,729萬3千元，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83萬9千元，其中考核直轄市、縣（市）政府基金運用執行情形8萬4千元。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款項主要係按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第2項第2款規定。經查：直轄市、縣（市）政府獲撥款項執行結果常年多與法定用途未合；又有線廣電基金雖對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考核，惟考核結果未具拘束力，與撥付款項分配未能相互連結，恐使考核流於形式。爰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增、修訂相關考核規範檢討報告，以使資源運用更符立法意旨。"],["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葉宜津　　蕭美琴　　陳素月　　","14、","無線電視事業產值自97年度至103年度從80億元降至69億餘元，104年度無線電視整體營收67.94億元，不僅較103年度下降，且遠低於衛星廣播電視營收460億元，亦低於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營收402億元。無線電視因使用稀有頻譜故收視戶可免費收看，對偏遠地區或沒有申裝網路的弱勢民眾，給予許多接觸世界之管道，有其存在之重要性，現今然無線電視產業衰退，主管機關允宜正視產業困境，研謀具體有效措施協助，以促進頻譜之有效運用，故建議通傳會應於三個月內檢討加強無線電視產業的輔導，研擬因應措施，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劉櫂豪　　葉宜津　　","15、","根據行政院資料顯示，截至105年7月底「4G訊號人口涵蓋率達98%」，惟行動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比率卻日益增加。105年度截至8月25日止，通傳會累計受理民眾檢舉網路平臺販賣相關器材稽查46案，但105年上半年由該會主動取締之非法射頻器材者卻為0件。鑒於強波器、增波器等強化行動通訊訊號之設備，屬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令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並領有核准文件始得設置與持有。部分用戶因所處位置訊號穿透性或繞射力等限制，致行動通訊訊號欠佳；雖然得以以增波器等設備改善，且市面或網路販售強波器或訊號延伸器之相似設備尚為普遍，但是該等設備並未全面經審驗合格，恐有干擾合法基地臺訊號或危害健康之虞。綜上，行動寬頻之推展，並非追求涵蓋率，用戶更關心實際使用之連線品質以及使用安全，爰此，要求主管機關務必積極正視檢討，加強對訊號強化設備之審驗與取締，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檢討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16、","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於106年度編列預算8,763萬5千元，賡續辦理「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旨在促進我國有線電視事業發展、提升服務品質。據查，104年度全國有線電視普及率為60%、經營業者平均毛利率為37%、淨利率為12%、平均收視費用為544.5元。在其中，花蓮區域，普及率為51%、經營業者毛利率為47%、淨利率為46%、收視費用則為全國最高590元。雖然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業者申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但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實應極盡主管機關調查、協調之責，戮力在政府資金補助、業者獲利、收視戶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爰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檢討相關建設補助計畫與其審查機制，並積極與高收費之經營業者進行收視費率之協調與檢討，以吸引民眾裝設有線電視，提高普及率。檢討、革新報告與協調結果，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block_lines":[1,6,7,7,9,10,10,16,16,18,18,34,34,43,43,45,48,48,53,53,58,66,70,101,102,107,109,116,118,119,120,122,124,128,132,135,136,138,140,144,147,148,153,156,159,160,161,166,167,168,170,178,182,186,188,189,190,191,192,196,197,198,200,204,214,217,221,222,227,229,236,238,239,241,242,245,246,251,255,256,258,260,263,267,272,275,279,280,283,285,287,292,294,297,298,299,305,306,307,308,310,311,312,314,316,327,329,330,331,335,337,341,343,344,352,353,356,365,367,368,369,370,372,375,386,396,397,398,402,404,409,411,415,417,418,420,424,425,426,433,435,438,440,445,446,447,448,450,452,457,458,463,464,465,468,469,473,477,478,480,484,485,488,492,494,497,501,504,505,509,510,513,517,518,520,522,526,532,535,538,541,543,545,547,553,554,555,559,563,570,572,576,583,585,588,595,596,597,600,607,608,609,614,615,616,617,618,619,623,633,641,648,652,653,654,655,658,661,664,665,666,667,669,670,674,675,676,677,680,682,684,691,696,699,707,709,710,711,715,718,719,724,727,731,739,740,741,742,749,750,758,760,762,782,787,794,796,798,799,800,801,804,805,807,809,811,812,813,814,815,816,817,823,824,825,828,831,834,835,836,841,845,846,847,849,850,851,852,854,858,859,862,864,867,872,877,879,882,883,885,886,895,896,897,899,901,904,905,908,909,910,911,912,913,916,920,921,922,925,928,930,935,936,942,947,949,954,955,956,958,963,966,969,970,971,972,974,975,976,977,978,980,983,985,986,988,991,992,993,995,996,999,1000,1002,1005,1006,1007,1009,1016,1017,1017,1018,1019,1019,1020,1020,1041,1042,1043,1044,1045,1046,1049,1050,1051,1052,1053,1054,1055,1058,1061,1062,1064,1066,1068,1069,1070,1071,1074,1075,1076,1078,1083,1084,1085,1087,1089,10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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