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9時7分至14時21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主　　席　呂委員玉玲","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下午5時31分；","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下午3時6分","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出席委員：劉世芳    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馬文君    呂玉玲    蔡適應    徐志榮    陳亭妃    林昶佐    江啟臣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列席委員：鄭天財    吳志揚    陳明文    蔣乃辛    蔡易餘    張麗善    周陳秀霞  何欣純    徐永明    黃昭順    許淑華    高金素梅  陳其邁    鍾孔炤    蕭美琴    孔文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賴士葆    曾銘宗    盧秀燕    徐榛蔚    李彥秀    廖國棟    簡東明    顏寬恒    王惠美","（列席委員26人）","主    席：羅召集委員致政","專門委員：紀珠","主任秘書：鄭世榮","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11月16日星期三","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決議：105年11月17日繼續審查。","11月17日星期四","討  論  事  項","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決議：","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2目「情報行政」、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2,995億9,238萬2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18億0,642萬4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軍事行政」1,720萬5千元：","1.國防部所屬100萬元、「人事行政」100萬元、「官兵權益保障作業」5萬元、「行政事務」200萬元。","2.陸軍司令部「軍法及法制作業」20萬元、「軍事醫療作業」項下「業務費」之「國內旅費」10萬元及「政戰綜合作業」100萬元。","3.海軍司令部「情報及測量作業」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項下「雜項設備費」100萬元、「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50萬元、「督察作業」50萬元、「政戰綜合作業」50萬元。","4.空軍司令部「人事行政」100萬元、「情報及測量作業」100萬元及「政戰綜合作業」30萬元。","5.後備指揮部「國會連絡作業」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3千元及「政戰綜合作業」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千元。","6.憲兵指揮部「政戰綜合作業」項下「業務費」之「通訊費」1千元。","7.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300萬元。","8.軍備局「情報及測量作業」項下「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國內旅費」5萬元。","9.軍醫局100萬元。","10.參謀本部「人事行政」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行政事務」項下「業務費」100萬元。","11.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情報及測量作業」100萬元。","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1,670萬元：","1.國防部所屬「軍事書籍編印」50萬元。","2.陸軍司令部「教育行政」100萬元、「作戰綜合作業」項下「業務費」之「國內旅費」2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200萬元。","3.海軍司令部「教育行政」10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200萬元。","4.空軍司令部「教育行政」100萬元。","5.後備指揮部「動員整備」100萬元、「作戰綜合作業」100萬元。","6.國防大學「教育行政」100萬元。","7.參謀本部「教育行政」500萬元。","8.資電作戰指揮部100萬元。","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5,760萬元：","1.國防部所屬「營產管理」100萬元、「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100萬元。","2.陸軍司令部「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1,0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500萬元。","3.海軍司令部「後勤綜合勤務」100萬元、「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項下「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300萬元、「一般作戰設施」100萬元、「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5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500萬元。","4.空軍司令部「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25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1,0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250萬元。","5.政治作戰局「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10萬元。","6.軍備局「營產管理」300萬元、「後勤綜合勤務」50萬元。","7.軍醫局100萬元。","8.參謀本部「後勤綜合勤務」100萬元。","9.防空飛彈指揮部「後勤補給支援」項下「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0萬元。","10.軍事情報局「後勤補給支援」項下「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100萬元。","11.資電作戰指揮部「後勤補給支援」項下「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200萬元。","第5目「一般裝備」3億7,960萬2千元：","1.國防部所屬「政戰裝備」項下「國軍政教視聽器材」300萬元。","2.陸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傾卸車」6,440萬元、「新型通用直升機」100萬元、「裝步戰鬥車」100萬元、「沐浴機籌購」100萬元、「國軍消防車籌購」3,022萬2千元、「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生物偵檢車」50萬元、「訓練模擬儀器」項下「直升機作戰訓練系統（HTTS）」100萬元、「一般通電裝備」項下「手持式無線電機缺裝補充案」100萬元。","3.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500萬元、「野戰炊膳車」1,000萬元、「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1億5,794萬元、「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6,000萬元、「各式靶機具採購案」500萬元、「淨水車」200萬元、「機動飛彈車」2,000萬元、「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500萬元、「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柴電潛艦第一階段」50萬元、「一般通電裝備」項下「艦艇導航雷達換裝案」1,000萬元。","4.政治作戰局「政戰裝備」104萬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1,450萬元：","1.國防部所屬「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辦理「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150萬元、「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辦理「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100萬元。","2.空軍司令部「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100萬元及「佳山洞庫系統整建」100萬元。","3.軍備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1,000萬元。","第13目「環保業務」390萬1千元：","1.國防部所屬「環保設施維護」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2.空軍司令部「環保設施維護」100萬元。","3.憲兵指揮部「環保設施維護」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20萬6千元。","4.軍備局「環保設施維護」項下「業務費」之「物品」5萬元、「一般事務費」164萬5千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億8,950萬8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91億0,287萬4千元。","本項通過決議102項：","(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1億4,103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依預算書預期成果第6點提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規定及行政院性別主流化要求事項，完成相關法規及行政命令（規則）修訂，並藉由性別主流化宣教、活動、講習及研討，落實官兵性別平權觀念。」鑑於陸軍官校104學年第一學期1,255個學生當中僅有85人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為各軍事學校比例最低之學校，可見性別主流化教育，成效有限。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1億4,10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性別主流化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劉世芳","2.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編列1億4,103萬元，其中「物品」費用編列2,160萬4千元，較105年度所編2,057萬6千元增列102萬8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2,042萬1千元，較105年度編列548萬元增加1,494萬1千元，「雜項設備費」編列625萬1千元，較105年度所編279萬1千元增列346萬元，三者增幅近2,000萬元。然支用用途不明，且查國防部推行業務簡化工作，但「物品費」、「雜項設備費」、「設備養護費」卻異常增加，未有說明，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陸軍司令部原列1億4,103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3.陸軍司令部為因應「募兵制」政策，積極推動志願役官、士、兵參與進修，並擴大與民間校院及合格證照培訓機構合作，於各營區設置「教學點」，開設「學位學程」、「技職證照專班」等；由於項目類別眾多，為使外界更了解此案辦理內容，以精進「募兵制」政策成效，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95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辦理志願役官士兵在營進修之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王定宇    劉世芳    陳亭妃    羅致政","(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編列7億3,058萬1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106年編列7億3,058萬1千元，其中為辦理重大演訓所需軍事裝備及靶船（機）採購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4,350萬4千元，較105年度之670萬元大幅增加；然未聞106年度國軍將有特殊重大演訓活動，甚至曾傳出106年度漢光演習將不會有實兵操演，故此預算增幅之必要性令人質疑。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陸軍司令部原列7億3,058萬1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2.陸軍司令部連年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計畫下編列高額「獎補助費」給部隊訓練場所在之縣市政府，惟屏東縣政府卻要求索討大武營區土地，並揚言提告國防部。為避免國防部睦鄰美意被地方政府誤會，且國軍與屏東縣政府如有法律糾紛之際發放睦鄰費，恐易生困擾，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之「獎補助費」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95,000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4億1,983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海軍官校近年所招收學生概以士官二專班為多數，惟該班別畢業學生技能證照獲得比率，較同有辦理該學制之陸軍專科學校及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相對偏低，允宜檢討原因研謀改善。經查，海軍官校於其全球公開網站「招生資訊–教育環境與制度」所揭示之內容中，就海軍「士官二專班課程設計」亦載述：「……其教育目標在於以培養健全人格與專業技術之海軍專業技術士官，以完整之學識課程及兼具軍民兩種專長之教育為內涵，並輔導考取證照，以精練專業技術能力及奠定爾後進修深造發展潛力。」可悉技能證照培訓與輔導考取，為國軍士官二專班辦學之一重要目標與績效展現。然經就辦有士官二專班之各軍校近年該班別畢業學生技能證照獲得比率加以檢視，海軍官校該項比率表現顯欠理想。該校士官二專班102至104年度畢業學生均僅有約3成餘獲照率，明顯較陸軍專科學校之逾9成及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之約5、6成為低，如此辦學績效恐與國防報告書強調之「注重技能證照培訓」及該校揭示之「輔導考取證照」有相當落差。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4億1,983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2.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遠航訓練」編列3,663萬1千元，鑑於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海軍遠航訓練透過敦訪友邦和平親善，磨練海軍官兵遠洋作戰的能力，印證官校應屆畢業生航海實務與本職學能之餘，積極走訪東南亞國家實施敦睦外交，宣慰僑胞，自106年起每3年安排走訪東南亞航次，以實際行動響應政府新南向政策。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應就遠航訓練積極走訪東南亞國家實施敦睦外交提出報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業務」，106年編列28億6,964萬元，其中「業務費」編列27億2,057萬元，較105年度所編19億0,266萬7千元增加8億1,790萬3千元。其中「辦理基地訓練、部隊訓練、聯合訓練、戰備任務訓練、漢光演習靶材實彈射訓及飛彈射擊訓練靶機作業服務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即增加8億6千萬餘元；而「物品費」、「一般事務費」、「國內旅費」、「雜項設備費」合計增加逾1,300萬元，預算需求大增，但未具體說明預算需求，不利立法院監督。基於國防部推行業務簡化工作，輔以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之原則，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業務」，空軍司令部原列28億6,964萬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五)鑑於國防大學近年發生歧視愛滋生事件，顯見國防大學之人權教育及衛生、性別教育有待加強。國防大學為培育專業軍事人才之大學，應對此進行通盤檢討與改進，包含學生及軍教職員之教育；內、外部申訴管道之改善；國內外各項學術交流計畫應增列考察人權教育制度等。以防軍中及校園再傳歧視事件。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所列2億8,059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    蔡適應    呂孫綾","(六)國防部由於志願役人力未能依募兵制計畫時程募足，為急於補充該等人力，近年向社會青年招募志願士兵多以偏高之錄取率錄用，惟以「招募優質人力」之初衷，募得之人力，國防應立即做精進檢討，並責成相關募兵單位，確實依照落實「改良式募兵制」政策作為招募改善，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12億0,102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七)國防部對志願士兵志願留營續服發給留營慰助金制度自104年4月實施以來，申辦情形並未如預期，尤其105年度至8月底止實際發給人數及金額與年度預計數差距頗大，接續的106年度對志願士兵志願留營續服是否已積極檢討改善？為此，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8億8,330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八)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億4,369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編列1億4,369萬4千元，較105年度增列2,789萬2千元。其中「辦理聯合作戰、戰備整備、作戰演訓等計畫、制定、執行與督導作業編列742萬1千元，105年度雖無相同名稱之分支計畫，然對照其105年度原有之辦理「戰備督考作業、維安工作、長官視導」等分支計畫，工作內容具高度同質性，若業務相似，則106年度之預算較105年度前揭三項分支計畫390萬7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又根據「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地方政府於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後，如請求國軍協助民間車輛與機具徵調、物資徵購（用）、委商運輸、災民收容安置，及於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撤除後，請求國軍協助環境清理、復原重建相關工作所需費用，應由受支援機關依本法第43條及預算相關法令籌措歸墊，必要時得報請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協調。」然國防部自103年至今怠於請求任何受支援機關歸墊應支付之請求國軍協助環境清理、復原重建相關工作所需費用，累計達1,500萬餘元，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中「作戰綜合作業」原列1億4,369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各受支援單位請求歸墊，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2.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業務費」中「辦理聯合防空規劃、資電作戰演習作業所需「人事費」、「業務費」編列3,073千元，惟查該業務費編列包含「國外旅費」953千元，「國內旅費」900千元，國內外旅費相加已達該項預算半數以上，似將旅行當作主要業務項目，顯有浪費預算之嫌，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3.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業務費」中「辦理漢光演習指揮機制漢光兵推及實兵演練、戰力展示、校閱編成等工作所需「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合計編列2,800萬元，惟105年漢光演習意外頻傳，戰車、悍馬車翻覆，均為往年所無，顯示作計室所編列之教育訓練費用使用不當，為真正使用於確保官兵安全之用途，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4.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業務費」中「辦理要塞軍事管制區禁限建作業所需業務費」編列343千元，惟查作計室主管該項業務卻未於漁民登靠太平島事件時主動對外說明，甚至提供錯誤訊息，造成漁民與政府對立，顯示對於相關業務不甚熟悉，無需使用相關業務費，爰凍結5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九)因應國防需求，國防部於全國各地設置多處飛彈陣地；然而飛彈陣地影響周邊居民權益甚鉅，不僅戰略考量上容易成為攻擊目標，亦造成地方發展受限，且平時營區演練車輛機具之移動及其噪音，更是民眾須長期承擔。而現行國防部「睦鄰工作要點」，卻未將「飛彈陣地」列入睦鄰範圍內，顯然該要點有立即檢討之必要，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原列1億6,772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睦鄰工作要點」等相關規定，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十)國防部陸、海、空三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原列1,587萬6千元，惟查該計畫為新支計畫，且計畫內容與設施修繕維護管理計畫大致相同，疑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陸軍司令部原列1,587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2.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106年度編列1,587萬6千元，主用於辦理職務宿舍整修。提供國軍良好之生活、訓練環境為社會共識，然相關預算之編列未詳實說明預定改善之處所、擇定之標準、可達之預期成效，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陸軍司令部原列1,587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3.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106年度編列1,200萬元，主用於辦理職務宿舍整修。提供國軍良好之生活、訓練環境為社會共識，然相關預算之編列未詳實說明預定改善之處所、擇定之標準、可達之預期成效，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海軍司令部原列1,200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4.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106年度編列8,395萬4千元，主用於辦理職務宿舍整修。提供國軍良好之生活、訓練環境為社會共識，然相關預算之編列未詳實說明預定改善之處所、擇定之標準、可達之預期成效，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空軍司令部原列8,395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十一)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0,361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軍備局於106年度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為辦理「營產管理訓練、講習、會議、參訪、空置營地委外（保全）及環境清理等」編列「一般事務費」2,953萬元，較105年度之1,943萬5千元大幅增加1,009萬5千元（增幅51.94%），其項下為辦理空置營地委外巡管及環境清理所需費用達2,619萬8千元，為近年最高，實顯軍備局在檢討釋出已無使用需求之空置營區方面，相關作為有欠積極。軍備局近年營地清理釋出情形，截至105年6月底止，國防部所屬仍有191處空置營區、1,906幢（座）空屋，面積（樓地板面積）分別達946公頃及35萬7,302平方公尺。其近年除103年度釋出營地面積663.43公頃成效較顯著外，其他年度如102年度及104年度各僅約185公頃及153公頃，差距頗大；105年度至6月底止亦僅釋出約120公頃，相對於尚有多達946公頃之空置營區而言，其清理釋出之進程似過於緩慢。綜上，國防部所屬迄今空置營區及空屋為數仍多，年需2,600餘萬元巡管及環境清理費用，除耗損公帑外，亦不利國家資源之有效運用。爰針對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所列預算1億0,36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2.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106年度編列1億0,361萬4千元，其中辦理「營產管理」訓練、講習、會議、參訪、空置營地委外巡管（保全）及環境清理等「一般事務費」，106年度編列2,953萬元，較105年度所編1,943萬5千元增列1,009萬5千元。辦理營產作業用辦公設備、機具所需雜項設備費，計需200萬元，較105年度所編20萬元增加10倍。各項預算數額大幅增加之原因不明，用途不明，易成為單位流用之對象，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軍備局原列1億0,361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3.軍備局106年度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編列3,580千元，惟105年度僅編列460千元，兩年度說明皆相同，金額卻相差近8倍，顯不合理，爰針對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之「業務費」中「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580千元項下，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陳雪生","4.軍備局106年度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為辦理「營產管理訓練、講習、會議、參訪、空置營地委外（保全）及環境清理等」編列「一般事務費」2,953萬元，較105年度之1,943萬5千元大幅增加1,009萬5千元（增幅51.94%），其項下為辦理空置營地委外巡管及環境清理所需費用達2,619萬8千元，為近年最高，實顯軍備局在檢討釋出已無使用需求之空置營區方面，相關作為有欠積極。經查軍備局近年營地清理釋出情形，截至105年6月底止，國防部所屬仍有191處空置營區、1,906幢（座）空屋，面積（樓地板面積）分別達946公頃及35萬7,302平方公尺。其近年度如102年度及104年度各僅約185公頃及153公頃，差距頗大；105年度至6月底止亦僅釋出約120公頃，相對於尚有多達946公頃之空置營區而言，其清理釋出之進程似過於緩慢。由於國防部所屬空置營區在完成釋出前，該等營區地域及其區內空屋仍屬國防部權管，偌大營區及其周邊如無人監管，極易形成髒亂及治安死角，軍備局因此每年須為辦理「空置營地委外（保全）及環境清理」支用相關經費，空置營區、空屋環境清潔及委外巡管所需費用不貲。為減少該等經費支出並使空置營區及早釋出供活化使用、創造相關資源效益，軍備局允應加速辦理各地空置營區之釋出作業。除耗損公帑外，亦不利國家資源之有效運用，為促其檢討加速釋出以供活化利用，有關軍備局為辦理空置營區巡管及環境清理所編列之「一般事務費」2,953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編列8億7,890萬1千元、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編列6億9,335萬7千元、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編列7億3,025萬1千元，海軍司令部為響應政府能源節約政策，撙節水電能源，現行以不超過前一年度同期水電用量之水電管制作法不具效益，影響部隊官兵生活必需與正常作業，更甚者部分軍事院校訓練機構變相停電節約，導致學術研究停滯與訓練績效不彰，影響軍士官養成素質與部隊戰力甚鉅。應請國防部及各軍司令部就如何不影響戰備下實施節能減碳撙節水電能源及推動綠能等提出書面報告。爰針對國防部所屬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30億0,424萬3千元項下，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陳亭妃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十三)國防部歲入「廢舊物資售價」與105年度相比減收14,285千元，國防部理應檢討及思考如何開源節流，以廢舊物資裡的空彈殼為例，本應有更好價位合法輸出，經查過去也曾交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扣抵彈藥費用，惟審計部認為國防單位互利不宜，管理單位竟僅為解決此類疑義就簡化作業，將其銷毀當廢銅變賣。爰就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2億2,371萬9千元項下，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廢舊物資歲入提升具體作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11億2,397萬8千元，其中「業務費」為11億2,331萬8千元，較105年度所編8億1,057萬6千元增列3億1,274萬2千元。查其增幅主用於辦理各營區募兵制、性別主流化生活營舍及一般公共設施修繕維護、災損緊急復原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計編列8億9,300萬2千元。提供國軍良好之生活、訓練環境為社會共識，然相關預算之編列未詳實說明預定改善之處所、擇定之標準、可達之預期成效，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11億2,397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辦理通信資訊各類交換機、海、地覽、光纖、電台等裝備維護；迅安系統裝備委商及循軍購執行後續維持等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億3,070萬5千元，由於迅安系統維護作業美方未能完全移交國軍，致使國軍指管系統整合未臻完善，爰凍結5,003萬4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73億7,229萬6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106年度編列73億7,229萬6千元，其項下業務費70億4,367萬3千元，較105年度所編59億9,381萬元大幅增加。然增列之預算集項下於辦理各項旋翼機及運輸機登航空裝備之單位維保、地區及基地計畫備料零附件及材料購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14億3,830萬7千元）、辦理地面部隊個人戰鬥裝具零附件購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5億7,000萬元）。相對於此，各式戰、甲、砲車單位維保、地區及基地計畫備料零附件及材料購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費用卻是逐年下降（106年：5億2,530萬2千元；105年：6億7,980萬6千元；104年：6億9,980萬6千元）。近年戰車翻覆意外頻傳（裝甲車墜入太湖、CM11翻覆、膛炸），是否受後勤維保預算逐年下降影響，國防部應予說明。爰針對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陸軍司令部原列73億7,229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2.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之「業務費」中「辦理地面部隊個人戰鬥裝備零附件購置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570,000千元，惟查該筆費用係新增計畫，而預算書內亦無詳細說明，顯有編列浮誇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陳亭妃    林昶佐    呂孫綾","(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辦理N4迅安系統維護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本年度編列288,215千元，由於迅安系統維護作業美方未能完全移交國軍，致使國軍指管系統整合未臻完善，無法落實國防自主之政策，爰凍結4,803萬6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139億9,738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之「業務費」中「N1裝備零附件購製」-「採購各式指、管、通、情裝備及損害航安、掃雷水械、艦機輔降及救災裝備與器材」編列866,820千元，較105年度增列近6倍，惟該筆預算雖大幅增列，在預算書內卻無說明增列原因，與105年度預算書敘述內容類似，無法詳細了解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2.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之「業務費」中「N4艦艇修護及委商保修」-「委項下科院辦理船位自動回報系統等各式裝備維修；委生製項下心辦理20公厘T75S機砲設備檢修及各級艦艇、可修件委託公、民營廠商、康定級艦可修件或尋軍購管道實施保養維修及新興兵力後續維保需求等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編列3,361,424千元，較105年度增列近1倍，惟該筆預算雖大幅增列，在預算書內卻無說明增列原因，無法概知預定辦理情形，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3.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之「業務費」中「N5飛機修護及委商保修」-「辦理500MD/ASW及S-70C（M）二型反潛機委託公、民營廠商或尋軍購管道實施保養維修、S-70型發動機冷段模組及AQS-18吊放式聲納系統維修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編列464,876千元，較105年度增列近1倍，主要係新增辦理S-70型發動機冷段模組及AQS-18吊放式聲納系統維修等經費，惟該筆預算雖大幅增列，在預算書內卻無法詳細了解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4.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之「業務費」中「N6飛彈光電裝備器材及序號彈藥維修」-「委項下科院辦理雄風飛彈系統委修（製）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編列672,607千元，較105年度增列近1倍，惟該筆預算雖大幅增列，在預算書內卻無具體說明，與105年度預算書敘述內容一模一樣，無法窺知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十九)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辦理戰術數據鏈路暨聯戰指揮系統作業維持，本年度編列166,905千元，由於迅安系統維護作業美方未能完全移交國軍，致使國軍指管系統整合未臻完善，無法落實國防自主之政策，爰凍結2,781萬8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二十)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202億3,820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本年度編列74億2,993萬1千元，考慮購製以培植國內產業為方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2.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軍事單位裝備保修，本年度編列12,808,277千元，明顯高於歷年額度，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二十一)鑑於現階段我國政府財政狀況仍有待改善，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之「業務費」中「軍事裝備及設施」，105年度之法定預算為1,832千元，同一科目106年度預算竟暴增至15,151千元，雖其編列緣由為辦理官兵戰鬥裝備採購所需軍事設備及設施等，實有其必要性，但仍並未清楚說明新增此一編列出現於本年度之原因，為促使國防部未來編列預算時，於預算較105年度增加成長或新增之處清楚說明其緣由，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二十二)鑑於現階段我國政府財政狀況仍有待改善，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105年度之法定預算為1千萬0,102千元，同一科目106年度預算竟暴增至120,329千元，雖觀其編列緣由，預算之增加主要來自於辦理本部官士兵各項通（專）服裝、消耗性配件、團體被服、陣營具及生活設施採購等所需物品等，實有其必要性，但仍並未清楚說明新增此一編列出現於本年度之原因，為促使國防部未來編列預算時，於預算較上一年度增加成長或新增之處清楚說明其緣由，爰針對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754萬5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二十三)鑑於國軍目前使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的國防部「衡山指管系統」、海軍「大成指管系統」等均無法有效具有互通能力，除影響作戰訊息傳遞時效及增加人員配置外，在國防預算捉襟見肘之際，各系統研製過程項下造成重複投資，且各系統均有各自後續維護費用，浪費國防資源。為撙節支出，改善並提升國軍自行研製指管系統之互通能力。爰就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億3,976萬2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二十四)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建置「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因國軍目前使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的國防部「衡山指管系統」、海軍「大成指管系統」等均無法有效具有互通能力，除影響作戰訊息傳遞時效及增加人員配置外，在國防預算捉襟見肘之際，各系統研製過程中造成重複投資，且各系統均有各自後續維護費用，浪費國防資源。為撙節支出，改善並提升國軍自行研製指管系統互通能力，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3億7,454萬4千元中，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後續指管系統研製通用軍規標準」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呂玉玲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二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器」預算編列1億6,847萬2千元，凍結1,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器」，預算編列1億6,847萬2千元。鑑於英國於1980年代即發展模擬訓練館，而我國遲至2009年方發展多功能模擬館模式，落後近30年，如今世界各先進國家訓練模擬的方向均朝向VR、AR、MR發展並已完成建置，結合定位及雷射導向，陸軍的訓練將更能結合小單位場地、降低訓練干擾、增加訓練評率等，惟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仍辦理及建立「實兵模擬接戰系統」及其庫儲設施採購，顯有檢討需求方向需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2.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辦理「實兵模擬接戰系統」編列1億5,872萬2千元，惟查該筆費用係新增計畫，而預算書內亦無詳細說明，對該筆計畫毫無所悉，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3.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分支計畫「訓練模擬儀器」辦理「實兵模擬接戰系統」，本年度編列1億5,872萬2千元，由於本案藉由建置「實兵模擬接戰系統」，結合戰場模擬作戰環境與人員訓練，僅適合於小部隊攻防訓練使用，與國軍作戰構想不符，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二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預算編列38億8,136萬3千元，凍結3億8,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部分，總計畫經費358億5,185萬9千元，分106至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38億8,136萬3千元。惟查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案所涉金額龐鉅，得標廠商技術取得及財務管控能力尤為計畫成敗關鍵，然執行迄今進度顯有落後，且因支付廠商高額預付款而大幅調整預算執行方式並緊縮交艦期程，全案預算編列是否允當，是否能如期完成，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原列38億8,136萬3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2.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9億4,845萬9千元。獵雷艦得標公司慶富造船，該公司負責人的3董1監，持有公司股份都為0，與常理不符且有脫產疑慮，經查該公司董事長原於105年4月左右尚持有25萬5千股，目前出脫全部持股，後其他董事也相繼出脫持股，變成0持股，另該案也因延誤相關期程遭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風險警告，獵雷艦為國艦國造的指標案件。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3.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之「辦理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所需作業費」編列114萬4千元，查日前海軍挪用空軍F16性能提升經費支應籌獲獵雷艦相關作用，顯示籌獲獵雷艦作業程序相當混亂，作業進度控制不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二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部分，總計畫經費144億3,444萬7千元，分106至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5,100萬元。惟查第一艘沱江號成軍後，傳出有浮力、耐波力與航行震動等問題，是否影響後續量產計畫，不無疑義。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預算編列5,100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二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編列7億9,628萬9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06年度海軍司令部計編列「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第2年度「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兩部分共7億9,774萬3千元，惟該等期潛艦國造計畫除所需經費龐鉅外，亦涉及若干關鍵技術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問題，於資源投入前允應審慎評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5年度提出「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案，希能於108年度獲得潛艦之「設計藍圖」及「技術移轉」，計需29億9,770萬8千元，其第二階段─潛艦建造（規劃完成原型艦乙艘）所需預算及時程尚待「另行規劃」，爰無從知悉全案之經費需求，而在實作上面臨之困難，國防部亦坦承計有柴油主機、主發電機、空氣淨化系統、逃生系統、消磁系統及陰極防蝕系統等6大關鍵系統無法由國內自行研發製造；另國內船廠特殊專業建造技術不足部分，尚需「自力提升相關工技能量或聘請國外專業技術人員來台指導」，且「國內對關鍵性系統整合，仍待整合提升」。我國如欲自製潛艦，部分關鍵技術需賴外國協助，然在潛艦係初次嘗試國造情況下，國內有無足夠已具備相關技術基礎或經驗之人才支援，以利自行研製所需配備或於製造過程中進行技術學習及移轉，恐有疑慮；又該等精密機艦之建造涉及多種系統設備之整合，從規劃設計到製造完成往往需耗時多年。綜上，國防部對潛艦購置需求欲採國造方式以達國防自主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立意良善，惟仍宜務實就經費、技術、人才及供需時程等各項影響因素審慎評估。鑑於國艦國造計畫需用經費龐鉅，對國家財政負擔之影響深遠，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該計畫各階段經費需求、規劃時程、辦理事項及執行結果，以及潛艦國造性能評估、是否可有效面對中共武力嚇阻、滿足國防需求等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2.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金額120億8,074萬6千元。潛艦上的特殊設備，世界上生產廠商有限，且均受該國政府輸出許可的管制，無廠商的合作意向書，僅用調查或有關廠商口頭表達有意願的邏輯，合約設計絕不應進入實質合約設計階段，且海軍所辦理的相關國內廠商能量研討會應予公開接受檢視，避免黑箱疑慮，另經查海軍合約設計作業期程應可以年度為階段，然均非以年度為節點，允應檢討或調整，立法院預算中心亦提出「關鍵技術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問題」，允應於資源投入前允應審慎評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合約設計風險評估及專案管理期程暨作法」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二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預算編列3億3,891萬3千元，凍結6,851萬9千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編列「新購BLOCK1B方陣快砲」，全案106至114年計需101億5,936萬2千元。經查，海軍司令部已與美方於106年7月簽署發價書，並協議該發價書於106年經我國立法院預算通過且支付首期款後，始生效執行；惟依據國防部部頒「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之規定（伍、二、(一)後段），對美軍購投資建案「嚴禁由各司令部（單位）自行對外協商，另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前，亦不可簽署發價書」，本項建案流程已明顯違反規定。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年度預算3億3,891萬3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簽署發價書之內容及過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2.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部分，總計畫經費101億5,936萬2千元，分106至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3億3,891萬3千元。然「BLOCK 1B方陣快砲」籌購數量中，分為向美國購買新砲及現有BLOCK1型回運美方原廠執行性能提升至BLOCK 1B型兩類，諸此均未依規定列明於預算書中，不利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且此預算案8月底才送至立法院，尚未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國防部在105年7月20日已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發價書，且已議定履約金額及期程，恐有侵犯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之虞。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預算編列3億3,891萬3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三十)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5億5,502萬5千元，凍結1億元，俟考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部分，國防部建案總經費686億3,901萬7千元，分106至117年編列，106年度編列5億5,502萬5千元。惟其籌獲期程、籌獲方式國防部未提出具體說明，任憑外界猜測，對國防戰力之影響評估亦未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原列5億5,502萬5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考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2.鑑於空軍現有F-5及AT-3使用年限、壽期等因素，恐無法再有效執行空軍基礎飛訓，須採購「新式高級教訓機」以符所需。原空軍規劃6年完成換裝，以維飛訓安全，現因「國機國造」政策須延長換裝期程為12年，且目前國內仍在設計階段，是否能如期如質交機執行戰訓任務，恐有疑慮。在不增加預算之下，於換裝期間確保飛訓安全及避免戰備空窗期，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5億5,50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考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王定宇","3.空軍現有F-5型機及AT-3教練機因年限、壽限等因素，擬分別於民國109、110年開始全數汰除，而空軍為免飛訓任務有空窗期，故擬採購66架新型新式高級教訓機，並其全案之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於105年8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惟依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10億元以上非極機密新增個案之投資綱要計畫，需於目標年度12個月前完成建案程序，並於目標年度9個月前陳報行政院審核，故本案之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雖奉行政院核定，惟近兩年來國防部對於將採購案之機型、規格如何、採全自研自製亦或關鍵組件採國際合作等等，未見定案。另自研自製，雖有利於提升我國航太產業之研發能量，但考量目前國內可能之合作商，其現有實績、技術能力、研發能量、關鍵零組件可否取得、能否協助台灣航太相關業者進軍國際軍用及商用市場、能否接軌國際上最新技術等等，不無疑問。考量未來敵我情事之演變、新機研發風險、產業升級、空軍現有教練機妥善率之戰力維持以及現有F-5戰機及AT-3教練機汰換時程等因素，漫長的研製時程及屆時能否符合空軍需求，不無問題。建議國防部應先確認相關規格、需求，以及考量未來是否要與國際廠商合作，俟國防部定案後，再予以審酌本案，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5億4,90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考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三十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51億6,375萬6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部分，106年度編列51億6,375萬6千元。惟查依據106年度預算書所列之辦理依據為「全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奉國防部101年12月27日國備計評字第1010020432號令核定，計畫辦理IDF戰機性能提升，計需167億2,657萬4千元，納入103-107年度編列。」對照105年度預算書所列之辦理依據為「全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奉國防部101年12月27日國備計評字第1010020432號令核定，計畫辦理IDF戰機性能提升，計需167億2,657萬4千元，納入103-106年度編列。105年、106年分別編列49億6,651萬8千元及55億8,269萬千元」執行年度及預算分配顯有問題。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原列51億6,375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2.空軍司令部106年度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編列51億6,349萬9千元，國防部於101年12月27日核定該案投綱暨總工作計畫並納入103至106年度編列。依據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投資個案預算金額調整達原始奉核投綱計畫之總計畫金額20%（含）以上，10億元以上建案，需重新召開投資綱要計畫審查會議；未滿10億元建案則應修訂投綱計畫。本案未經該規定循程序重開投資綱要審查會議，即逕行變更原奉核計畫，違反建案規定及紀律，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秘密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三十二)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預算編列4,263萬3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部分，總經費4,263萬3千元，自106年起執行3年，規劃以「雲豹甲車」底盤系統作為基礎，重新製造2輛底盤系統，結合81公厘（含）以上車裝迫砲系統，完成2輛輪型迫砲車研製。然其執行方式未清楚揭示，且有雲豹甲車之研發及採購之前車之鑑下，本計畫能否順利執行，不無疑慮。爰針對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原列4,263萬3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2.鑑於國防部軍備局建案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因先前底盤動力系統使用大陸劣級零件弊案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之30公釐鏈砲於測試時撞樹砲管歪損等，致使國人對國軍建案有所疑慮。為能確保本建案後續能在符合國軍建軍需求及標準規範下執行，並避免弊案再生，爰就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所需業務費預算編列4,258萬3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三十三)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5億0,597萬6千元，較105年度之2億0,308萬3千元大幅增加3億0,289萬3千元，增幅達149.15%，惟其中所列多項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依其工程屬性核未依規定由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列。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所編列多項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按其工程屬性依規定應由營改基金編列。爰針對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5億0,597萬6千元中，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未編列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三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續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編列第11年度預算332萬3千元，計畫繼續辦理PCM專案管理、環境監測、委託規劃設計等作業。該案自95年度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歷11年之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致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其計畫之提出與評估顯過於草率。海軍司令部指出，在左營軍港現有大型軍艦停泊席位不足情況下，左營軍港現有設施已不敷使用，有闢建第二港區極具必要性。惟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且未來能否順利按預定進度完成招標及施工，並依修訂後期程於114年度完工亦尚有諸多不確定性，其計畫執行延宕甚久，益顯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必要性與急迫性恐受質疑。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1,376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評估報告及預期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徐志榮    江啟臣","(三十五)基隆市海光一村因臨時管理委員會與正式管理委員會在適法性有爭議，惟政治作戰局仍未願與住戶協調妥適處理，造成國軍袍澤情感受創。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預算編列1億6,841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適應    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三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之「辦理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106至110年充實專業教育設備（施）」原列7,018萬元，惟查該筆費用係新增計畫，而預算書內亦無詳細說明，對該筆計畫毫無所悉，爰凍結8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三十七)國防部所屬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部分，陸軍司令部編列300萬元、海軍司令部編列164萬元、空軍司令部編列175萬元，主為辦理國家軍品研發工作，然國防部擬推出「臺灣DARPA」，預計將由資源司科技企劃處擴編人力為「國防科技處」，未來再升格為國防部直屬的「國防科技室」，主導未來國防科技發展。其與各軍現行之軍品研發工作業務重疊，不無疑慮，更可能取代軍備局現行之業務。爰針對國防部所屬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上開軍種合計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三十八)國防部依國防自主政策，並在蔡英文總統一聲令下，辦理國機、國艦國造計畫，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立意良善，但相關計畫所需經費龐大，以國家目前財政狀況，相關核心技術以潛艦為例，柴油機、主發電機、空淨化系統、逃生系統、消磁系統及陰極防蝕系統等六大關鍵系統無法由國內自行研發製造，相關魚雷、聲納、武器等亦都須仰賴國外購置，更嚴重的是根本無法取得，國防部長更大言不慚表示值得投資，要求針對辦理國機、國艦國造計畫，相關風險評估、計畫期程、關鍵技術取得方案、經費需求、後續維管經費規劃、財政需求影響評估、須辦理事項、執行結果，應每半年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三十九)國軍志願役人力增加緩慢，招募人數未盡理想，國防部因此調整募兵制計畫期程延至105年底，並已調薪、降低招募目標人數，來達成目標，但106年度志願役預算員額距目標仍有兩萬人，募兵制計畫持續未能募足所需員額，與國防部向社會大眾傳達志願役兵員招募成效良好，訊息落差頗大，加上蔡英文總統對募兵制很多的批評及意見，要求針對募兵制政策國防部的未來方向為何，關係年青學子人生的規劃，應該要對外明確表示，不能再因為蔡英文總統一句話又出現髮夾彎，而且針對募兵制計畫的目標，包括： 人數目標落後、優質人力參與低落、戰鬥部隊現員不足、兵力間隙問題，應如何解決，國防部應於3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劉世芳","(四十)鑑於國軍人力持續精簡，致國防部所屬部分營區閒置或過剩，依軍備局統計，102至105年6月底，累計核定移管釋出營地件數計767件，面積1,120餘公頃。而為了管理空置營區、空屋環境清潔及委外巡管所需費用不貲，其中環境清理費已從102年度之296萬2千元，驟增至104年度之793萬3千元；委外巡管（保全）經費亦從102年度之422萬8千元，大幅增加至104年度之1,243萬6千元。綜而言之，國防部所屬迄今空置營區及空屋為數仍多，年需2,600餘萬元巡管及環境清理費用，除公帑支出外，亦不利國家資源進行有效率之利用，爰建請軍備局於2個月內，檢討加速釋出空置營區（舍），以供活化利用，促進國家資源之效益。","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四十一)外界質疑空軍司令部106年度為辦理「軍事單位裝備保修」業務編列預算128億0,827萬7千元，為近年來最高。如以該項預算近年最高實支數92.59億餘元，加計106年度新增偵蒐雷達等裝備保修需求費用18.01億元估算，所需額度尚不逾111億元，所編列預算額度容有過裕，建請國防部向外界清楚說明，以供國人瞭解。","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四十二)海軍司令部前於102年度「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全案總經費達358億5,185萬9千元，原預計自102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嗣因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於105年6月修正延長計畫期程至114年度。海軍司令部就該於102、103年度各編列5,000萬元及15億3,433萬2千元；104、105年度賡續編列第3、4年度預算各19億0,063萬7千元及4,400萬5千元。在計畫期程延後1年下，後續各年度預算額度當可望較修正前降低，惟106年度編列數38億8,250萬7千元卻反較計畫修正前原預計數35億5,569萬1千元增加3億2,681萬6千元，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四十三)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續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代稱：「威海計畫」），計劃繼續辦理PCM專案管理、環境監測、委託規劃設計等作業。惟該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期程延宕甚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顯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國防部宜就該案說明清楚，並督促海軍司令部嗣後確實執行。","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四十四)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編列各項軍事裝備購製計畫案達34項，預算總額127億4,154萬元，其中屬106年度新增者計13項、36億0,266萬1千元。該等新增案多屬分年性計畫，期程跨越多年，既列為公開預算允應依規定列明計畫內容以利審議。惟，海軍司令部就該等軍事裝備籌購案採購數量資訊，僅列計畫總經費及分年預算額度，致無從得悉計畫購製品項之單位購置成本以評估所編預算之合理性。其次，海軍司令部106年度多項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未列明計畫內容，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四十五)鑑於國軍近年來演訓偶生危安意外造成人員、裝備損失。未來國防部應嚴查演訓期間投機取巧行為，杜絕類案再生。","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羅致政","(四十六)105年5月美國眾議院通過《2017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7），包含多項與台灣有關的補充提案（amendment），其中一案將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環太平洋軍演（RIMPAC）。因應全球區域統合之趨勢，台灣政治地緣位置敏感，不能置身亞太地區整體軍事安全之事外，請國防部就本法案及相關補充提案對台灣的影響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四十七)鑑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惟監督業務卻由軍備局辦理，與法不合，且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經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自此已不再隸屬於國防部軍備局，而為直接接受國防部監督之行政法人，甚至該院設置條例第7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分別明定：「本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由國防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本院置董事長1人，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董事長對內綜理本院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院；……。」改制後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中央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然實際上該等監督業務卻仍由軍備局辦理，除與法不合外，其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綜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監督業務當由該部直接辦理，惟實際卻由軍備局負責執行，除與法不合外，由軍備局局長出任該院當然董事之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國防部應檢討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四十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監督業務當由該部直接辦理，惟實際卻由軍備局負責執行，除與法不合外，由軍備局局長出任該院當然董事之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上開疑義存在多年，建請國防部宜說明將如何處理，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四十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為行政法人，依設置條例，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目前監督業務卻由軍備局辦哩，與法不合，且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且由軍備局長出任當然董事，體制設計與法不合，要求國防部檢討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以利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五十)依國防法第31條第1項明定「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然至目前為止，國防部皆未就上述規定將相關報告書提供立法院，要求國防部應於3個月內儘速提出，爾後並應依法定期向立法院提出。","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五十一)國防部本部106年度於「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工作計畫編列1億8,736萬8千元，並分3項分支計畫辦理，各為：「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6,812萬1千元、「國防資源管理」7,813萬3千元、「法務及督考」4,111萬4千元，其計畫預期成果略以：「1.辦理戰略研析、建軍規劃、國防政策、組織編裝、國防評估等業務。……。(2)完成『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書』，持續宣導國防施政理念與建軍戰備成果，促使國防事務透明化，達到全民參與及全民支持國防事務之目的。……。」惟國防法第31條第1項明定：「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然經洽國防部卻無法提供渠等報告書過往向立法院提出之紀錄，對此，國防部宜須說明。","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五十二)鑑於國軍歷經「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等3大組織結構調整後，人力大幅縮減，基層官兵反應業務業務不減反增，甚至國防部交辦各單位執行「簡併業務」，並無有效達到業務簡併，只是原有應作業之業務，增加一項「簡併業務」之業務項目。為有效縮減國軍內部繁雜業務，要求國防部編列相關經費，進行國軍內部意見調查，彙整基層軍士官兵意見，製成研究報告，分析國軍內部繁冗業務及業務失衡實況，做為日後業務精簡、人力效率利用及防止國軍弟兄過勞發生之政策改良方向。","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五十三)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需進用一定比例以上之文職人員，國防部應當積極落實俾符法制。惟該部文職人員之任用，長年均未達法定最低進用標準，除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並應依業務需求及可達成目標核實檢討所需預算員額，俾降低政府資源之閒置與浪費。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其立法意旨，乃在於期藉由公開考試制度篩選，廣納優秀文官，為軍中注入新活力、新思維，改變軍中舊有文化及習性，以強化國防部國防政策運籌擘劃能力。國防部本部文職人員長年未依法足額進用，宜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現行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公布實施前之舊法即有相同限制規定，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1至104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55人、170人、173人及181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85.22%及89.16%；是項占比雖逐年增加，然截至105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僅176人，尚較104年度之180人為低，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仍不足27人。","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五十四)依據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國防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1至104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55人、170人、173人及181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85.22%及89.16%；是項占比雖逐年增加，然截至105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僅176人，尚較104年度之180人為低，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仍不足27人。國防部本部長年未依法足額進用文職人員，致每年均有高額人事費賸餘數。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需進用一定比例以上之文職人員，國防部應當積極落實俾符法制。惟該部文職人員之任用，長年均未達法定最低進用標準，除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並應依業務需求及可達成目標核實檢討所需預算員額，俾降低政府資源之閒置與浪費。","提案人：蔡適應    陳亭妃    呂孫綾    林昶佐    羅致政    劉世芳","(五十五)國防部本部106年度於「一般科學研究」工作計畫項下「軍品研發」分支計畫編列國防科技學術研究（學合計畫）預算，全數捐助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明顯違背落實國防科技植基民間之政策，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已經改制為行政法人，過去研究成果僅65%應用於後續關鍵技術發展及武器系統研發專案，且學合專案並未建置網站，對外資訊公開，要求國防部應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將學合計畫經費，與中央部會相關機構、學者專家或民間頂尖業者，建構共同研發平台，結合民間技術能量，提升國防科技研發成果。","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五十六)鑑於國防自主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其中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為主要項目，而國機與國艦國造需鉅額經費挹注，然目前國機、潛艦之若干關鍵技術，非我國能力所及；且有無具足相關技術之人才支援，以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符合需求，國防部相關單位均應審慎評估，以免政策震天價響，但成果闕如。爰建請國防部責成相關單位每半年提出為落實國防自主產業當前所面臨之窒礙與解決方案之規劃評估報告。","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五十七)據國防部105年8月18日所發布新聞稿，將「優先配置. . 主要武器裝備維持妥善及對美軍購案款等所需經費，並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及國防科技研發等政策……」其中，為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方面，國防部106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之「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編列多項軍機、船艦軍事投資案，第1年度預算，包括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5億5,502萬5千元、海軍司令部「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沱江級艦）」5,186萬7千元、「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13億2,677萬8千元、「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一階段合約設計」2,465萬元及「快速布雷艇」3,408萬元；並持續為海軍司令部「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及「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兩案，分別編列第2年度及第5年度預算7億9,774萬3千元及38億8,250萬7千元，合計66億7,265萬元。惟，該等期以國造方式籌獲之機、艦（艇）若干關鍵技術是否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疑問，建請國防部向外界清楚說明，以供國人瞭解。","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五十八)國防部原先規劃82年底出生的義務役男，104年將最後一次徵召，全部規劃改服替代役。國防部日前完成年度募兵員額總決算，因募兵未達計畫員額，仍決定105年繼續徵集82年次前出生尚未服義務兵役的役男。爰建議未來國防部儘早於明年上半年公開說明該年度是否仍需要徵集82年次以前之義務役男，以便尚未服役之役男，進行生涯規劃。","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五十九)查為增加誘因以促進募兵成效，行政院於104年3月27日同意國防部所報志願役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待遇調整案。其中留營慰助金之發放目的在於激勵基層志願士兵留營誘因，然查105年各軍發放情形未臻理想，預算執行率不佳，究為105年預算編列時對留營人數之預估失準，或以此作為誘因之政策無法發揮預期效果，應予檢討。如何提升基層志願士兵留營之意願，國防部應持續檢討。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針對志願役士兵申辦留營之各項措施提出檢討報告及策進作為。","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六十)經查國防部轄下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嚴重偏低，據資料顯示，105年8月底陸軍外島步兵部隊及機步部隊編現比各僅56.59%及58.67%，尚未及6成，與同劃屬戰鬥部隊之空軍防砲部隊及陸軍防空飛彈部隊分別達84.85%及88.36%之編現比相較，差距頗大。現行戰鬥部隊加給發給方式，係不分任何戰鬥部隊種類，採同一額度之齊頭式給與，對於其中相對較為艱苦、較無人願往之部隊，欠缺進一步之激勵、補償機制；又該加給僅以官兵服役部隊別認定發給，並未考量其在該部隊服役年資之長短而有所差別。如此作法，顯與「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所定，希能達「長留久用」及「依服役年限，採取級距發給」之意旨未符，恐無助於有效改善類如陸軍外島步兵部隊、機步部隊等單位現階段編現比偏低現象。綜上，國軍目前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偏低，戰力堪憂，現行戰鬥部隊加給之發給方式恐無法有效加以改善，國防部允宜進一步檢討使該項加給之發給更趨合理，以增進該等戰鬥部隊兵員之招募及留營誘因，並就相關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六十一)為增加誘因以促進募兵成效，行政院於104年3月27日同意國防部所報志願役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待遇調整案。惟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發放標準不定，例如同為戰鬥部隊之海龍兩棲偵察營，未列其中，第一線作戰部隊，如化學、工兵、通資電等，亦未列其中，是否因此影響志願役士兵留營意願，容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國防部檢討戰鬥部隊加給發放之成效，於3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六十二)為促進募兵成效，建請國防部應參照其他勤務加給之發給方式，增訂戰鬥部隊加給之支給規定，並依部隊勤務相對艱苦程度及職責輕重再作更合理之給與額度區分，且使支領該項加給之官士兵，得同時支領其他各項勤務加給，以收實質增加其待遇、增進募兵誘因之效，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六十三)鑑於陸軍關渡指揮所軍士官移防岡山時，因駕駛夜間疲勞駕駛導致傷亡事件，要求國防部應落實安全駕駛宣導，並強化預防作為，以防憾事再生。經查陸軍關渡指揮所4名軍士官移防岡山時，因駕駛夜間疲勞駕駛，移防車輛追撞大貨車，導致車上1名上尉連長遭拋出車外慘死，其餘3名乘客分別受輕重傷。根據基層官兵反應，上級皆以「夜間行駛車輛較少，較不易發生交通事故」為由，要求駕駛官兵於夜間進行駕駛任務。雖依照規定上夜間駕駛任務之駕駛，應休足一定時數以免精神不濟，惟軍中人力短缺、業務繁重，常有駕駛官兵於當夜有駕駛任務，仍必須執行當日業務，導致夜間駕駛因視線不良、精神不濟，因而引起交通事故意外。爰請國防部除演訓外應儘量避免夜間行車派遣，並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強化安全作為，以維行車安全。","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羅致政","(六十四)國軍歷年來自殺、霸凌、歧視及侵害人權案件層出不窮，國防部各單位每年都誓言全力改善，惟仍不見成效。嚴重影響軍中士氣及國軍之社會形象。國防部應針對其所有所屬單位包含各級軍事學校之人權、法治及衛生教育進行全盤的檢討與改進，勿再淪為敷衍塞責之形式作為。因此，國防部應就上述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六十五)鑑於國軍軍中內部霸凌事件頻傳，國防部應擬定「反霸凌主題宣導活動計畫」，並定期舉辦反霸凌宣傳週，鼓勵基層軍士官兵就單位霸凌事件勇於舉報，揪出潛藏在基層單位作威作福之土皇帝。於反霸凌週活動期間，國防部就1985專線、官兵權益保障會體系之申訴情報，國防部應成立專案人員，積極派人調查處理，以達「將土皇帝趕出國軍」，重拾以往軍士官兵上下相親相敬之榮景。","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六十六)鑑於國軍內部軍士官自縊事件層出不窮，今年4月至今已發生11起輕生事件，軍隊心輔機制功效不彰，遇到同袍或長官長期刻意刁難，團體排擠，軍方無法深入了解及解決，造成當事人心理狀態不佳，最後發生不幸，建議國防部將原心輔機制做檢討，將團體霸凌及長官刁難等事件列入優先輔導排除計畫，避免部隊軍士官兵發生相同憾事。","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六十七)外界質疑，後備指揮部106年度於「軍事行政」業務計畫項下「軍眷服務」工作計畫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主要係新增「國軍因戰公傷殘退役官兵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預算所致，而該項給付發給對象為因作戰或因公傷殘之退役官兵。惟該等官兵除已依軍人撫卹條例按殘等標準每年給與撫卹金外，本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規定需予輔導安置並發給就養給付者，國防部是否亦另行增訂發給項目及金額，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提案人：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六十八)鑑於85年實施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致使諸多不同意改建戶不僅其權益不如違占（建）戶，且須面臨強制執行，返還房地。考量目前眷改條例中，針對不同意改建戶之相關權益之修正法案，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爰建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暫緩強制執行，並對不同意改建戶，進行逐戶之修法後說明並依相關法定程序辦理，以使軍眷袍澤瞭解修法後之權益。","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六十九)針對106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檢討。","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七十)針對106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檢討。","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七十一)針對106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檢討。","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七十二)鑑於屏東縣政府為促進地方發展，推動「變更屏東都市計畫（「機十」機關用地為住宅區、樂齡產業專用區、運動休閒健康專用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配合大武營區遷建計畫）」，其中大武營區變更範圍內土地權屬（23.65公頃），其中縣有土地約佔54.76%；軍備局土地約佔44.90%；國有財產署土地約佔0.34%。然根據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分別於104.03.26、104.05.06及104.05.28函復，表示該營區現為陸軍航特部特訓中心正常駐用，考量營區人員住用、訓練場地及各類裝備、物資眾多，無法先行調遷至周邊營區共駐；因應「大武營區」搬遷作業，該部現已展開「大聖西營區新建工程」整建工程，將依期程於105年執行規劃設計，預定於110年完工，該營區將於是年完成搬遷。如此進度，與屏東縣政府期待實有落差，且軍方於媒體上疑似指控縣府為「惡房東」，為融洽軍民關係，故建請國防部於2個月內，縝密規劃其他營區搬遷方案、縮短搬遷期程之相關措施，並與屏東縣政府協商，儘速完成營區搬遷，促進地方發展。","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七十三)據統計，截至105年6月底，國防部仍有191處空置營區，為辦理空置營區、空屋環境清潔及委外巡管，每年編列鉅額預算執行，為減少該等經費支出，國防部應積極檢討有效利用各該閒置營區之方法，以使獲得活化。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針對主管空置營區、空屋之活化利用方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七十四)針對國防部隊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動輒有因故辦理保留、延長計畫期程等情事，探究其原因，或因事前評估作業不週，或因執行過程人謀不臧，以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代稱：迅馳專案）」計畫為例，執行期間因原型車及小批量產製之雲豹甲車陸續發現車身鋼板出現裂縫，無法通過驗收，致原訂計畫由103年度完成，延至110年，國防部卻未能進行檢討，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直至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發現甲車「動力底盤系統」以大陸廉價零件裝置混充，整案始攤在陽光下，要求國防部針對近年來對於執行狀況不如預期之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應建立評核檢討機制，尤其軍品採購數額動輒上億元，更應機動依執行情形進行調整修正，對相關人員更應進行失職調查、懲處或主動移送司法單位調查，針對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期程之分年性計畫1.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計畫、2.陸軍司令部「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案」計畫，於3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七十五)針對國防部隊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動輒有因故辦理保留、延長計畫期程等情事，探究其原因，或因事前評估作業不週，或因執行過程人謀不臧，以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為例，得標廠商不僅未能依約完備開工，當年預算辦理保留，而招標作業延遲，首艦完成時間距最初規劃已延後4年，卻僅修正延後計畫期程1年，國防部卻未能進行檢討，103年給付得標廠商第1期款（15.2億元），在未履行任何合約事項，105年又再度給付第2期款項（33.22億元），且以大幅調整預算執行方式，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相關執行狀況不如預期之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應建立評核檢討機制，尤其軍品採購數額動輒上億元，更應機動依執行情形進行調整修正，並要求針對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期程之分年性計畫1.海軍司令部「S-70反潛直升機性能提升」計畫、2.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於3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七十六)國防部為落實聯合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近年已做出許多改善。惟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人數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尤其是女性將官最多僅1人；且女性校官亦逐年減少中，其至105年8月底止為1,0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6.6%，人數與比率於近年來持續降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於軍中之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又國防部女性軍職人員之職務分派仍過偏於非戰鬥部隊，亟待改善。國防部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理念，並就上述事項之規劃及改善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七十七)鑑於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己達1萬7,134人，為近年來最高。惟女性階軍官之晉升人數，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且女性校官亦正逐年減少中，其至104年8月底止為7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是7.1%，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最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且職務派遣亦過偏於非戰鬥部隊，同時既然強調男女平權，即應避免較艱苦任務皆由男性擔任，較安逸工作則由女性負責之「差別待遇」或「同酬不同工」情況發生，國防部應適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之理念，就上述現象積極朝性別平權方向加以改善。","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七十八)鑑於國軍軍人自我傷害案例頻傳，根據2013年洪仲丘事件發生後，國防部統計自2000到2012年，國軍死亡人數高達2,088人，其中自殺死亡有332人佔16%；而自2012年至今，4年半來因病停、退除役者，共有11,776人，其中48%為因心理疾病退役，而志願役官、士、兵因病退除役有1,826人，心理疾病便佔了近八成的1,440人，顯見許多軍人不適服役而無退場機制，只能如報載之一名因心理疾病退伍的軍官向媒體所爆料，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九成以上都是裝病！」爰建請國防部責成人事、軍醫及其他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研擬完畢國軍軍人不適服役之退場機制，避免所謂裝病退役以及自我傷害一再發生，損害國軍形象。","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七十九)為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與軍事情報局，成為情蒐大陸和預警情報的重鎮，為中共國安情治單位謀我日亟之軍事情報機構，更需謹慎恪遵各項保防安全之工作紀律。惟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與軍事情報局日前發生違反工作紀律、甚或遭中共吸收成為共諜情事，顯見其管理必有加強之處，故要求國防部針對此二攸關軍事情報單位，督促其管理改進，並將其相關精進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說明。","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羅致政","(八十)鑑於南海海域爭議，致使我國領土太平島遭受領土主權矮化危機，建請國防部應將海軍陸戰隊重新佈署於太平島，宣示我國太平島領土主權及南海不可放棄之決心。自民國88年國防部撤離太平島後，太平島交由海岸巡防署駐守。惟近年中共、越南、菲律賓等國家，皆覬覦太平島領土主權，危機一觸即發。基於領土保衛、主權維護之因素，建請國防部派遣海軍陸戰隊重返太平島，與海岸巡防署聯合駐防。","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八十一)國防部近年來協助災害防救，經移緩濟急、先行調整年度預算墊支之災害防救經費，據詢從未獲得歸墊。經統計，98至104年度國軍支應災害防救之各類費用累計共達16.93億餘元，國防部在先行移用其他經費墊付災害防救之需，嗣後卻無法獲得歸墊情況下，自需自行緊縮調節原有計畫經費，恐致有應辦事項未辦或減（緩）辦之情事，對正常戰備整備任務勢必產生不利影響。國軍部隊在災害防救方面依法係扮演支援或協助角色，國防戰備事項方為其本務。國防部年度預算皆係為戰備整備業務所需而編列，為協助災害防救而先行墊支之經費，除少數尚可依狀況在演訓相關科目下勻應外，絕大部分當應在一合理之計價基礎下獲得歸墊，方能無礙年度戰備整備計畫之推動。爰在現有「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之經費分攤規定下，國防部允應協調相關機關增訂需歸墊經費之公正核計及限期歸墊機制，以利未來在無所爭議下落實執行，並待歸墊機制完成後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八十二)國軍針對東南沙官兵、特種勤務、高山、特戰、聯合警衛憲兵之副食物補助，係依照97年12月1日實施之國軍副食實物補助費支給要點，惟消費者物價指數97年12月基準為97.99，至105年9月為105.46，成長高達7.47，但是國軍還是沿用97年的標準，顯不適宜。爰建議國防部參酌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每3年修改國軍副食實物補助費支給要點規定，以維護基層官士兵權益。","提案人：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八十三)鑑於颱風救災期間，花蓮空軍401旅前進第一線救災，花蓮地區未有交通中斷致生補給困難之情況，卻發生花蓮救災士兵需吃白飯配罐頭之情況。雖當地村長稱便當店沒開，才導致有一餐吃罐頭。惟軍隊第一天挺進災區，視同作戰，卻發生第一天就因為買不到便當而吃罐頭的狀況，顯見該國軍於作戰時後勤補給有很大的問題。爰要求國防部就演訓作戰期間補給作業做通盤檢討，以免日後發生類情。","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八十四)鑑於國軍內部裝備老舊，造成一個水壺使用超過25年，內部鏽蝕不堪仍在使用，致生健康安全疑慮。要求國防部整頓基層單位裝備補給庫存清點工作，將各項裝備訂定汰換退除時限，督促軍品裝備保持一定之品質，阻礙營外不肖業者販賣軍品裝備牟利，以達我國軍士官兵使用國軍官方補給發放之軍品裝備，能免於健康安全風險之疑慮。","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呂孫綾","(八十五)鑑於為因應戰場部隊之偽裝需求，強化國軍戰鬥部隊偽裝欺敵能力，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三廠自99年4月1日起執行「國軍個人裝備數位迷彩研製」計畫，耗用經費441萬餘元，並於100年7月研製完成。惟依陸軍司令部於99年6月8日呈報國防部之國軍數位迷彩服需求研究成果報告陸、一略以：迷彩服材質優劣，首要考量為材質抗褪性，攸關衣物色澤改變，直接影響偽裝效果及單兵戰場存活率，其次為耐磨性及拉力強度，影響人員穿著及單兵身體機能狀況；同報告柒、三結論略以：共軍現行紅外線偵測儀器偵測波長為400至1,200nm，應納入新式迷彩服考量因素，以增加單兵戰場存活率。經查新式數位迷彩服研發後，雖已提升透氣度及戰場偽蔽效果，惟軍備局參考研析多國之野戰服特性，並非均具抗近紅外線功能，且同時考量抗近紅外線功能易隨時間經過、洗滌次數、陽光曝曬等因素，而漸次衰退及影響透氣度等問題，整體效益不佳，故現階段研改之數位迷彩服材質尚未具備抗近紅外線功能，與前述研究成果報告，迷彩服材質首要考量抗褪性及共軍現行紅外線偵測儀器偵測波長，應納入考量因素，以提升偽裝效果及單兵戰場存活率之建議不合，恐影響部隊夜間作戰匿蹤效果。綜上，現階段數位迷彩服已陸續換裝，要求國防部後續督促陸軍司令部持續蒐整使用情形及作戰任務實際需求，並就成本效益、布料印染關鍵技術及作戰場景等充分研析後，檢討評估可行之改善方案。","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呂孫綾","(八十六)為中共部署之戰術彈道飛彈數量龐大且逐年增加，射程亦涵蓋台灣各地，對我心理威脅及抗敵意志之衝擊日益增加考量國軍為提升飛彈防禦能力，強化中樞地區重要政經及軍事設施，已有愛國者飛彈二型系統升級、並新購三型系統。依據國防部100年10月5日國備評字第1000014345號令核定相關提升與採購計畫，並納入96至110年度編列預算，惟因應提升或新購愛國者飛彈相關配合之工程，涉及民心疑慮及波動甚鉅，若未能儘早詳細溝通說明，一旦造成地方質疑，必將延遲國軍防空飛彈相關防禦工事部署進程，爰要求國防部、及國防部防空飛彈指揮部，應於各項工事啟動前，務必做好與地方各界溝通之各項準備工作，以利配合國軍整體各項國防安全之時程。","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羅致政","(八十七)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83年實施以來，已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105年度提案，決議「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調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於一週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然而，業務承辦機關主計總處未確實依立法院之決議辦理，未盡行政機關查察、匡正施政缺失之責，致使本案停滯不前。為確保地方健全發展，爰要求國防部應主動檢討「國軍重要軍事設施」納入睦鄰捐助範疇之可行性以實質補助或協助鄉鎮市地方政府進行建設，避免因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限建等因素，而導致地方稅收不足，造成地方建設與發展之阻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劉世芳    陳亭妃    呂孫綾    蕭美琴","(八十八)鑑於「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藥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於104年度修正後，於「公益支出」增列「團體保險」乙項。然依據陸軍後勤指揮部函，團體保險契約內容之適用範圍，僅限縮於因國軍訓場、油彈場地等危險區域肇生危險所生之承保責任及負擔賠償之義務；此一限縮解釋並以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方式執行，致使105年度僅有高雄左營、桃園龍潭二區提出計畫，建請國防部於年底前研擬放寬適用範圍或依一般行政機關辦理區域性民眾團體保險之標準，以更為符合睦鄰之精神。","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呂玉玲    羅致政","(八十九)因應國防需求，國防部於全國各地設置多處飛彈陣地；然而飛彈陣地影響周邊居民權益甚鉅，不僅戰略考量上容易成為攻擊目標，亦造成地方發展受限，且平時營區演練車輛機具之移動及其噪音，更是民眾須長期承擔。現行國防部「睦鄰工作要點」，卻未將「飛彈陣地」列入睦鄰範圍內，顯然該要點有立即檢討之必要，故要求國防部檢討「精進民事工作」，研議「睦鄰工作要點」納入「飛彈陣地」相關規定。","提案人：陳亭妃    呂孫綾    蔡適應    何欣純","(九十)鑑於屏東三軍聯訓基地，每年於車城、枋寮附近演習，時有流彈波及民宅、危害當地生態環境之情事。為顧及當地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以及保護當地之生態多樣性，爰國防部應於各項軍事演習前，就演習範圍、生態保護、波及民宅之補償措施及其他相關規劃，與屏東縣政府溝通，以紓解民怨。","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九十一)鑑於海軍金江艦雄風三型飛彈誤射事件，致使我含有機敏參數之雄風三型飛彈彈頭落於台灣海峽。國防部及相關單位雖有盡力打撈搜尋作業，惟對雄風三型飛彈彈頭遭中國大陸打撈之可能性過於鬆懈，至今未提出雄風三型飛彈機敏參數遭中國大陸取得後之風險評估。國防部應因應雄風三型飛彈被中國大陸打撈後，致使機敏參數外洩之風險評估報告。","提案人：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九十二)鑑於「威海計畫」自95年度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歷11年之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致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其計畫之提出與評估顯過於草率，復以海軍近期各式新型艦艇陸續成軍，對左營軍港之靠泊席位需求隨之增加，然自98年修訂計畫，竟至103年9月始獲國防部核定，致98至105年度均僅編列工程管理費，計畫進度多年來近乎停滯，計畫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且未來能否順利按預定進度完成招標及施工，並依修訂後期程於114年度完工，仍難以確定，顯見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就該案之檢討與後續執行，提出規劃報告。","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九十三)國防部辦理各項軍事裝備之購製，所需預算規模與規劃籌購數量息息相關，經查海軍司令部106年度多項（含野戰炊膳車、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BLOCK 1B方陣快砲及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未揭露應有之購製數量資訊，應明確載明數量，方有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劉世芳","(九十四)空軍司令部106年度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中，總經費達686.39億餘元、預計於106至117年度辦理之「新式高級教訓機」案，未載明計畫籌獲數量，容有欠當。國防部允應就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案及其他有類似情形之計畫預算，妥予檢討改正預算書表編製內容，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九十五)鑑於我國高階退休將領近日以從事觀光旅遊之名義赴中參加中國政府當局所舉辦的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時，不僅聆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訓示，更起身、擬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惟，中國對台仍處敵對狀態，習近平等官員亦數次發表對台恐嚇言論。基此，爰要求國防部協助國家安全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週內查明上述赴中之高階退休將領名單，並依據相關規定，提供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俾利提升國軍士氣，以正視聽。","提案人：陳亭妃    呂孫綾    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劉世芳","(九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生物偵檢車採購案」，但投標文件有偽造之虞，偵檢車的核心配備「生物偵檢器」，恐無法偵測小於PM5的病毒、細菌、孢子等生物微粒，且檢舉招標弊端爭議連連，讓上億元的「生物偵檢車」可能變成廢鐵，為釐清爭議、避免造成國軍軍備品質低落，要求國防部3個月內全面檢討本案爭議項目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陳亭妃    呂孫綾    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    王定宇","(九十七)鑑於國防部營地資源有限，國防部列管國有土地於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陳報行政院核定時，應同時副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查照。","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九十八)工兵部隊有多重任務特性，可藉由各式工兵機械與傾卸車搭配發揮作用，然國軍歷經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工兵部隊編制與任務已不若以往，完整的工兵部隊編制僅餘北、中、南3個工兵群，實無須分年（106-109）編配預算高達7億餘元購置92部傾卸車，且購置後又需編高額之維管費用支應，值此國家預算拮据，國防預算亦嚴重排擠社會福利等預算同時，國防部應依據編制單位、任務部署、人員現況等謹慎配置，再者傾卸車又非軍規特種車輛，戰時需求再予以動員編管車輛即可。因陸軍司令部籌購「傾卸車」92輛多用於國軍救災協助任務，並非提升國軍戰訓裝備，爰刪減總數為84輛，其中凍結20輛，並請國防部就傾卸車配制運用規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九十九)為支援三軍各營區擔任消防戰備任務，分年（106-108）統購94輛消防車，預算高達9億餘元，購置後又需高專人員及編高額維管費用支應，且編配消防車對單位或增加訓練困難及維護壓力，若所屬部隊駐地偏僻，遠離消防單位地區或高機敏管制性營區實屬有配置需要，餘駐地單位平、戰時均應由警消防單位支援，值此國家預算拮据，國防預算亦嚴重排擠社會福利等預算同時，行政院應予檢討，通盤考量國家整體資源勿重複配置，而國防部亦勿以自給自足為考量，妥適運用全民能量。爰請國防部應依實需、配置分年籌購69輛「國軍消防車」。","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一○○)陸軍司令部「陸航基地塔台（通信）換裝」乙案，已規劃納入106至108年度執行，惟截至目前尚未提出設備整合計畫，且國內似乎無廠家具備承製經驗，鑑於塔台設備之建置攸關飛航安全至鉅，爰請陸軍司令部務須審慎規劃與執行，以確保國軍官兵及飛航設備安全。","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一○一)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本年度編列14億0,033萬5千元，未充分揭露相關計畫內容，建請海軍司令部應在兼顧軍事安全的前提之下說明編製內容，以利預算審議。","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一○二)為落實國機國造及空軍高級教訓機換裝順利，因此要求空軍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須按高級教訓機時程並不得延誤，即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先導生產。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無法按時程完成，要求空軍應有後備方案，避免高教機換裝業務，影響訓練。","提案人：蔡適應    劉世芳    江啟臣    羅致政    陳亭妃    呂孫綾    呂玉玲    林昶佐    王定宇    馬文君    徐志榮","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致政補充說明。","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處理）","（進行協商）","主席：上次審查到D結束，今天從G1開始，G1是通案，照慣例我們後面再回頭處理，現在先審查G2至G4。","進行G2案至G4案。","G2、","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02「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原列22,852千元，減列1,000千元。","說明：","一、僑務委員會106年度算支出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02「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原列22,852千元。惟查僑委會106年度相關績效指標，不僅刪除FASCA培訓訓後課程運用及影響人次績效指標，且相關占比權重亦從70%降至60%，而該指標目標值亦從105年的93.5%下降至90%，然預算編列卻呈增加之勢，顯有浮編之嫌，爰提案減列1,000 千元。"],["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G3、","按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下「02 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之說明第1點「輔導海外僑教團體舉辦文化夏令營暨遴派國內民俗文化教師及美加地區文化種子教師巡迴教學活動」中，美加地區文化種子教師巡迴教學活動為本年度較去年度新增之部分，美加地區雖居住有大量僑胞及諸多僑社團活動，亦為我國傳統僑務工作之重點區域，然我國現階段之重大國家戰略為新南向政策，僑務政策應一併配合，故有關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之工作，亦應考慮新南向政策之推動，而非一味僵化於傳統僑務工作架構，爰針對歲出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02 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22,852千元中，減列800千元。"],["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G4、","經查，僑委會相關培訓課程例如文化種子教師培訓班，雖立意良善，卻存在問題待改善，包含僑教中心過於注重形式，影響課程內容品質；所設計之培訓課程，並沒有深入瞭解美國教學環境，反而可能不適合美國孩童等等。","僑委會應仔細檢視培訓教師的回訪率，並檢討課程形式、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性，進行質化研究，以利設計出更符合年輕教師、在地教學環境、發揚台灣文化的培訓課程。","鑑此，爰針對歲出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02 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22,852千元中，凍結五百萬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劉世芳"],["主席：請僑委會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G2是社教業務中有關輔導海外夏令營部分，委員指教的是我們在指標部分有做一個調整，第二個就是權重的部分我們做了一些調降。向委員報告，因為社教科有關海外夏令營這部分的經費年年都在減少，這一次基於零基預算的精神，就海外覺得非常需要的部分做了一些調整，所以經費稍微增加，並不是浮編，這是第一點。第二，指標部分做了一點調整，本來是用數量作為指標，現在調整改為質化的指標，無論是數量的指標或是調整後質化的指標，同樣都是希望能夠達成管考的目的。至於整體目標值下降這部分，我們會努力維持以往的目標值，也拜託委員給我們支持，我們一定會把它做好。","再來是G3，這也是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的部分，這部分確實過去在北美地區我們做的量比較大、比較多，委員指教的是要我們不要僵化於傳統的僑務工作架構，我們應該配合各僑居地的需求做調整，這部分其實今年我們已經在新南向的紐澳地區開始做了，下年度開始在新南向的東南亞地區也會比較大規模、大幅度地來推動，我們完全同意委員的意見，我們會配合新南向政策進行調整。","有關G4，委員指教的是文化種子教師這部分，其實過去幾年我們在北美地區推動文化種子教師的成效相當好，很多老師每年都非常期待這個活動，有關委員指教的回訪率這部分，其實我們的績效並不差，我們的回訪率大概有48%，將近快要一半的人去年參加過，今年還想再來。不過，這部分我們確實也辦了好幾年，委員所指教的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性以及質化研究，以更符合不同年齡層老師同時的需求，在辦了幾年之後，我們確實應該朝這個方向深入檢討，規劃出更適合當地的活動，委員的指教我們非常贊成，這部分特別向委員報告。","以上補充說明，有關預算部分懇請委員支持，因為這部分事關海外的文化傳承以及台灣的文化如何讓當地的僑胞瞭解，這部分是基礎工程，拜託委員指教、支持。謝謝。"],["主席：請提案委員劉委員世芳發言。"],["劉委員世芳：不按照次序沒關係吧？我的提案是G5的部分。"],["主席：現在討論的是第2至第4案。"],["劉委員世芳：還沒有討論第5案嗎？"],["主席：還沒有。G3案也是你的。","劉委員世芳：現在處理的「華僑文化社教活動」這部分，我覺得無法真正代表台灣的文化，然後你會配合他們，但是僑胞真的關心這些嗎？還是我們只是把錢花掉而已？所以我想知道去年一整年，有關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中的「華僑文化社教活動」到底辦了哪一些活動？","張處長景南：我是僑教處處長張景南。有關巡迴文化老師這部分，特別是東南亞的部分，我今天有帶來，在東南亞地區，包括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跟越南，我們教導的科目包括書法、民族舞蹈、國術、民族體育、水墨畫……","劉委員世芳：處長，請問中國的孔子學院是不是也會辦類似的文化活動？我的意思是，去年一整年執行下來，這些文化活動看起來，比如書法是什麼樣的書法，能夠代表是台灣派去的書法大師嗎？長久以來我們僑教的文化活動是否讓人感覺跟中國的文化活動不分？","張處長景南：特別向委員報告，其實最近幾年我們在海外傳揚文化的部分都著重在傳揚台灣的軟實力，所以像今年我們就用多元台灣，要以台灣的在地化族群、菜餚、物種等等多面向作為主軸來宣傳，我們是有這樣的方向。","劉委員世芳：這個方向我贊成，但是到目前為止，新政府上台也6個月了，目前你們規劃的文化活動的方向是指哪一些？不要屆時又帶一隊原住民同胞到處去巡演就算交差，還是有更好的方式？","張處長景南：這部分都是文化老師，特別是像目前台灣非常夯的「舞鈴劇場」，我們把台灣的特色都加入其中，還有一些體育的部分也都融入台灣的特色，特別向各位報告。"],["劉委員世芳：什麼是「舞鈴劇場」？","張處長景南：「舞鈴劇場」是以扯鈴為主的表演，在台灣算是……","劉委員世芳：扯鈴也是中國文化的一支啊！我直接講，譬如「雲門舞集」或是「十鼓樂團」可以代表台灣文化，我剛才問了我左右兩位委員什麼是「舞鈴劇場」，他們的反應都是「唅」？你懂我的意思嗎？這表示你所講的「舞鈴劇場」無法在我們的民間社會裡面形成這個就是屬於台灣真正本土文化的共識。","田副委員長秋堇：我想補充一下。我以前也以為扯鈴就是中國的，沒有錯，雖然扯鈴發源於中國，但是現在台灣的扯鈴技藝已經青出於藍，扯鈴已經被台灣創新改進，中國在這方面根本追不上我們，台灣的扯鈴表演者也得了許多國際冠軍，包括扯鈴的樣子也都被我們改了。扯鈴對於很多年輕人有莫大的吸引力，我以前也不清楚，後來我看了很多紀錄片才發現，扯鈴對於吸引小孩子來上課確實有它的作用。我們的文化老師教導當地老師扯鈴，事實上也有一個很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孩子們來學校，所以確實在海外很多小孩子都非常喜歡扯鈴。","劉委員世芳：副委員長，你會區分扯鈴跟溜溜球嗎？"],["田副委員長秋堇：會呀！會呀！","劉委員世芳：現在年輕社團裡面是玩溜溜球，不是扯鈴。我的意思是我不反對，但就整體而言，比如你們有沒有詢問過文化部現在最值得推廣的是哪一些，包括文化教師和種子教師，我們不是反對這件事情，是同意，但是特色要能夠出來，而不是隨便抓個人，就說這就是台灣的特色，然後去那邊也沒有3個人過來看，他們就覺得無所謂，這樣反而不是很好。就是希望能夠擴大，要能夠代表台灣的多元族群、多元文化，中國文化也是一環，你要教書法，我也不反對，因為在中國大陸是寫簡體字，我們是繁體字，其實那個都無所謂，能夠代表正體的無所謂，但是你要能夠區別，比如現在中國的統戰部門在做的這些社教工作裡面跟文化軟實力有關的，我們一定要能區隔出來，當然預算不多，但總是代表我們在僑教或是社教推廣上的重要指標，但是剛才處長的說法，我還是不清楚，所以才會一直問下去。","吳委員長新興：謝謝劉委員的指教。委員的看法，我想我們都瞭解，對於明年我們的預算編列，有關未來僑教文化教師的選派，出去要提供什麼樣的教學，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示，會先跟文化部請教，我們絕對會落實文化教育是以台灣的精神為方向來推動。我建議這個案子就轉換成主決議，我們會照委員們的意見在明年落實，請委員不要砍預算，砍了預算就沒有錢用，就沒有辦法推動。可以嗎？"],["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王委員定宇：我對預算沒有大的意見，不過，我要提醒僑教這邊和委員長，台灣的文化呈現是多元的，傳統的中華文化也存在，我絕對不反對，但以往我們在辦理的時候，其實我們自己都要檢討，因為我們這個年紀所成長的背景，我們認知的大概就是那一塊，現在要我們這個年紀去搞年輕人的次文化，坦白講不像，我們也不瞭解。再者，你們在做僑教推廣的時候，除了傳統的中華文化，要你們拿出台灣文化時，每次都是原住民、歌仔戲加布袋戲，否則就多加兩個料理，再多個臭豆腐，你們弄來弄去大概就這些東西啦！但是我覺得台灣不止是這個，我們在國外除了呈現軟實力以外，其實還是看能不能交流到年輕的一代，否則僑教中心裡面年紀越來越大嘛！","本席以電競為例，我們大概沒有幾個人在玩，我們以前講電動玩具，它叫電競，其實韓國和台灣是全世界和亞洲最強的兩個國家，如果把電競賽的選手帶到那邊去，他們的知名度可能在美國是有名的，我們不瞭解而已。如果帶台灣全球前3名的電競選手到LA的僑教中心，你會發現有不一樣的人會來朝聖，大家互相交流，這是台灣文化強的部分。又比方說結合地方推動觀光的特色，像南投的茶文化、台南的美食或宗教活動，或是像澎湖的海洋，把這些結合在裡面，那僑教中心就不會一直在推廣舊的，我們可以落實呈現台灣多元文化。","再如有些年輕人做文創，他們真的很年輕，一個公司只有4個人，加起來還不到100歲，可是他們做的文創是傳統卡榫類的小家俱，他們用3D立體列印就可以弄出來，提個皮箱就可以到美國去demo。類似這樣既幫助台灣的年輕文化到那邊去接觸新的觸角，又幫助海外瞭解現在的台灣，有興趣還可以來這邊走走看看。你們的預算要再多編，我都絕對可以支持，我提供這樣的想法，做事的是你們，可能我們出一張嘴很容易，但是我覺得如果不轉換，我們可以到國外去看，弄來弄去都是那些啦！那些有的跟中國是重疊的，我們不是排斥舊的，而是可以多一點新的東西。至於預算方面，我尊重劉委員世芳的意見。"],["主席：請林委員昶佐發言。","林委員昶佐：我的案子比較重要的點倒不一定是內容，內容方面我是很認同剛才劉委員和王委員所說的，我認為比較重要的是如何評估這些教學結果，當然我聽到剛才講回訪率大概有40%等等，但是我們從今年5月到現在也接到很多參與學習的學生提出陳情，他們的感受是在趕課程，然後急著拍照，回來讓僑委會知道他們有在做事。而且這不只是一個案例，我本來認為是個案，但後來發現每隔幾個禮拜就收到這件的陳情，所以我就開始思考：我們可能有設計出這樣的課程，我們也願意做新的，但是教學的情況到底如何呢？他們對學習有何種反應？都是正面的嗎？我想這些人也不知道該向誰反映，才會來向立委反映吧！其實這也是本席凍結的原因，就是希望你們去規劃一個機制，不是只有教而已，也要接受到學習者的反映，是真的學得不錯？或只是在趕進度？本席是凍結預算，不是刪減，我凍結的原因就是在此。","主席：本席也有提案，綜合各位委員的說法，就是希望傳統要繼續發展，但也要結合現代，用多元的方式，現在有很多薪傳師，我們也要做橫向的溝通，要詢問文化部有什麼是年輕人比較喜好而且可以傳承的東西，我們共同來溝通，藉由師資或是審查以達到更好的績效，讓年輕人可以接受，進而發揚我們的文化，並且要做結合，這才是最好的方式。各位委員的意見有凍結的，也有刪減的，大家還有意見嗎？","田副委員長秋堇：對不起，是不是能夠改成主決議？因為僑委會的預算本來就少，這次又全部減列10%，我們的錢真的非常緊，是否可以改成主決議？我們一定會去落實各位委員所提的方向，包括剛才講要設置回應機制，林委員昶佐也提到我們要跟文化部合作，請他們推薦老師。是不是我們先寫好主決議讓各位委員看一下如何做修改，這樣好不好？","劉委員世芳：本席建議一下，僑委會的預算真的很少，其實他們也沒有做錯，我的意思是他們做得不夠寬、不夠多元，如果他們可以跟文化部或是教育部合作，像剛才王委員定宇講的大概是教育部，可以吸引更多新的僑民，這是好的方向。如果現在刪減預算，那就表示他們曾經做錯，其實他們沒有做錯，只是做得不夠多、不夠好。我們有時候會把僑委會當成是外交部的一環，我們也希望他們有多重功能，這樣不算是苛求，所以本席是建議，看召委是否能夠將之變成主決議，我們用凍結的方式，不要刪除預算。","主席：好，我把主決議的內容給各位看看有什麼意見，它的主決議是「僑委會美加地區文化種子教師培訓班立意甚佳，然而為使學員運用所學向主流學校推廣臺灣多元文化，應再深入瞭解美國教學環境，以規劃適切之課程內容。建議僑委會應重新檢視培訓教師回流情形，並檢討課程形式、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性，進行質化研究，落實課程內容在地化，設計出更符合年輕教師、在地教學環境、發揚臺灣文化的培訓課程，以達預算執行之效益。」，這是針對G2至G4的主決議內容。","劉委員世芳：林委員昶佐部分也包含在內，所以應該是3個一起。"],["主席：G2、G3、G4。"],["劉委員世芳：G3、G4、G5。"],["田副委員長秋堇：G3是針對南向。","劉委員世芳：副委員長，我們剛才講的部分都沒有分哪一個地區、地域。"],["主席：我剛才宣讀的是G4的主決議。","劉委員世芳：我的意思是，不要分美加或新南向，統統都一樣，至於要分到哪個地區，由你們自己決定，我們不會特別指明美加要這樣做，新南向要這樣做，現在是G3、G4、G5案一起統合，那是一個大目，而不是下面的分支計畫。"],["田副委員長秋堇：改成一個主決議。","劉委員世芳：再重新寫一下，好嗎？"],["田副委員長秋堇：把原來的兩個主決議合成一個主決議。","羅委員致政：請僑委會去擬一個主決議，這個先放著，待會兒再看。"],["主席：把兩個主決議彙整、修正之後再討論。","現在進行G5案。"],["呂委員孫綾：G5剛剛和G3合併了。"],["主席：進行G6至G8案。","G6、"],["減列理由：","一、法國巴黎係歐洲地區最大之華人聚落，其臺灣僑民約有1萬2千人，歐洲地區僑界多次促請僑務委員會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回應前揭需求，設置地點，基於保障國有財產價值、維護僑民安全及交通便利性之考量，自始即設定於市中心區位。惟僑委會多次依據我國駐法代表處建議，調整購置預算及執行期程，先後於103年3月與10月、104年2月及105年3月四度函報行政院變更計畫，並獲核定變更完成期程延至106年第4季。"],["段落：然，駐法國代表處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妥標的物，僑委會爰請該駐處評估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該駐處爰於105年5月提出「『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行實務檢討與建議」報告，卻指出購置預算未能確實反映市場行情係無法完成之主要原因？並建議僑委會報請行政院同意終止本計畫？僑委會經研議後於105年6月函報行政院請准同意終止購置巴黎僑教中心計畫，並於7月核獲同意所請。"],["二、然，駐法國代表處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妥標的物，僑委會爰請該駐處評估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該駐處爰於105年5月提出「『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行實務檢討與建議」報告，卻指出購置預算未能確實反映市場行情係無法完成之主要原因？並建議僑委會報請行政院同意終止本計畫？僑委會經研議後於105年6月函報行政院請准同意終止購置巴黎僑教中心計畫，並於7月核獲同意所請。"],["段落：巴黎僑教中心原係我國計畫於歐洲地區首購之僑教中心，關係全球僑務布局甚鉅，惟前後歷經多年未果，顯然，僑委會和外交部的溝通平台亟需改進，且對於僑委會、歐洲僑界及我國政府威信均有所衝擊，僑委會應徹底檢討該計畫未能完成之原因。"],["三、巴黎僑教中心原係我國計畫於歐洲地區首購之僑教中心，關係全球僑務布局甚鉅，惟前後歷經多年未果，顯然，僑委會和外交部的溝通平台亟需改進，且對於僑委會、歐洲僑界及我國政府威信均有所衝擊，僑委會應徹底檢討該計畫未能完成之原因。"],["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G7、","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原列130,322千元，凍結20,000千元。","說明：","一、僑務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支出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編列130,322千元。惟據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僑務委員會雖於民國102年8月23日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惟查內部控制制度尚未依行政院於民國104年7月13日修正之政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來編製整體與作業層級目標及風險項目對應表；另查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辦理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業務，歷年編列預算均逾1億元，惟僑務委員會訂定之內部控制制度與僑教中心有關者，僅「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移交管制作業」1項，尚未就僑教中心業務特性，參酌各地僑教中心歷年發生異常個案缺失情形，評估業務風險，研議訂定共通性控制作業之可行性，如此將無法有效管控各地僑教中心之績效評比，僑務委員會顯有疏漏之處，爰凍結該筆預算20,000千元，待僑務委員會提出精進方案，將書面報告送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G8、","僑委會巴黎華僑文教服務心購置計畫多次變更作業期程，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妥標的物，歷經五年致最後中止，耗資耗時，宜深入檢討。","此外，在僑委會購置僑教中心計畫說明資料中，多次提及此相關業務由外交部駐法國代表處處理，顯見外交部與僑委會之密切關係。外交部於巴黎等海外多點本有駐外館處，執行外交事務，未來於歐洲如何布局，僑教中心與駐外管處將如何相互配合，有待僑委會提供新的計畫。","爰針對歲出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預算編列 130,322千元中，凍結五百萬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劉世芳　　呂孫綾"],["主席：請僑委會說明。","呂副委員長元榮：有關巴黎文教中心，100年9月19日奉行政院核定後，僑委會開始實施設置文教中心計畫，實施至今已超過4年，誠如提案中所言，期間進行了4次變更計畫報院，我們的執行單位委託駐法國代表處尋找地點，總共大約看了九十幾個地方，事實上，我們的執行單位很認真，但因要配合當地法令，外館面臨很多困難，推動4年後，今年5月有一個報告回來，第一，我們所編製的預算的確沒有辦法反映巴黎地區昂貴的物價、土地價格，既然無法反映這個事實，在執行上、購置上就會發生無法執行的困難，所以他們具體建議：一、繼續增加預算，我們編列2億元預算，再繼續增加，還要追當地的市價行情。二、這個計畫恐怕要廢止，因為經過4年，這個中程計畫已到了必須做決定的時候。並不是駐外單位沒有認真執行，而是有這個困難存在，G6、G8都是有關巴黎文教中心無法執行的提案，停止巴黎文教中心計畫之後，當地仍然派有專任的僑務秘書繼續配合大使館在當地推動文教工作，這次計畫沒有執行，結餘的2億元預算，會依照規定繳回國庫。G7案凍結2,000萬元，目前海外有17個僑教中心，這17個僑教中心每天都有固定的開銷，包括人員薪資、管理、維運費用，也包括水電、瓦斯、電話費等消耗品，拜託委員不要凍結這些維運費用，否則可能連營運都有困難，懇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不要凍結。"],["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現在你們對巴黎僑教中心的態度如何？","呂副委員長元榮：經駐法國大使館評估後，已經確定無法執行，所以我們要報行政院中止這個計畫，因為這個計畫已經超過4年了，原先編列的2億元預算，就依照規定繳庫。"],["陳委員亭妃：今年完全沒有編相關的預算？"],["呂副委員長元榮：102年就沒有了。"],["陳委員亭妃：為什麼要拖2年才進行中止動作？","呂副委員長元榮：中間仍不斷努力，之所以會變更4次計畫，是因為面臨幾個困難，第一是找不到這麼大的場地，第二是單價問題，有些地方的價格的確很貴，而我們要的是一個可以容納七百、八百人的集會廳，這就很難找，所以後來我們做了一點調整。另外，還有區域的問題，我們原先預定在第13區，為了找一個適當的區，結果越找越遠，因為要符合當初購買的招標公告，所以提出4次變更計畫報行政院。","陳委員亭妃：這個案子中止後，下一步打算怎麼做呢？","呂副委員長元榮：原先報院的計畫是購置房舍設置文教中心，現在購置不成，就回到原來的方式，派專職僑務秘書在駐法國大使館服務、推動僑務工作。","陳委員亭妃：繼續依照過去的做法，沒有思考任何新的計畫？","呂副委員長元榮：沒有，但是因為僑界有些期待，所以我們已經分別和他們溝通，目前大使館有兩個廳可以用，我們就繼續在原來的大使館裡面服務。","陳委員亭妃：當初會有這個計畫，就是因為僑民有很多期待，他們希望有一個彼此可以溝通、聯誼、活動的空間，這個計畫作罷之後，不要讓他們的熱情消減，一旦熱情消減，要讓他們重新燃起幫我們促成外交的熱情，並不容易，這個部分真的要積極溝通。","呂副委員長元榮：謝謝委員，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都有請當地僑界的代表來參與，包括找地方，我們都是公開進行，事後也逐一跟籌備委員、僑界代表說明了。吳委員長前幾個月到法國的時候，也有跟當地榮譽職的僑社領袖做了溝通、說明。"],["陳委員亭妃：目前他們都接受了？沒有問題嗎？"],["呂副委員長元榮：大部分都了解。","陳委員亭妃：了解，有沒有接受？"],["呂副委員長元榮：這個我就不敢完全講。"],["陳委員亭妃：了解和接受是不一樣的。"],["呂副委員長元榮：是。","陳委員亭妃：因為我們所接收到的訊息是大家非常失望，因為我們終止了這個案子。可是當初你們提報這個計畫時，和地價、區域發展有很大落差，這如果要檢討起來，實在不知道你們的計畫當初是怎麼核定的。","呂副委員長元榮：是，這要檢討。","陳委員亭妃：對，這個真的要檢討，你們當初那個計畫核定真的亂七八糟，動都不能動，所以最後一定要終止，可是你們把他們的想法變成失望，你們還是要積極溝通，看看下一步要怎麼走、他們需要的是什麼、是否利用現在有限的空間去協助他們，這部分真的要注意。","呂副委員長元榮：是，我們會繼續來進行。"],["主席：請羅委員發言。","羅委員致政：因為這是過去留下來的案子，其實吳委員長上任以後的確就很多重要案子作了政治上的決定，我覺得是必要的，剛才陳亭妃委員也提到了，就是今年已經決定不要設了，包括對宏觀電視的調整，所以這些決定基本上也不能歸咎於現在的僑委會，你們也作了一些不得不作的決定。G7案不太一樣，主要是績效考核的部分，G6、G8是僑教中心的預算，我想沒有太大問題，已經作了決定就是不再評估和規劃了，G7我倒是呼應李委員的提議，就是對整個僑教中心的管理、業務特性、績效考評的確缺乏一個比較客觀的標準，這個標準可以作為未來評估哪個僑教中心辦得好、哪個辦得不好的依據，所以我同意可能要提出一份報告，但是凍結金額不要那麼大，2,000萬元大概占了他們的六分之一了，所以，就是凍結一下，等他們提出報告之後我們再予解凍。","主席：因為這是他們業務必要的開支，但是在業務的執行上常常出現異常的狀況，整個績效欠佳，所以應該有一個改善的方案，請提出報告給我們，本項預算凍結200萬元。"],["呂副委員長元榮：好。"],["主席：請陳委員發言。","陳委員亭妃：我的部分就尊重召委的裁示，就是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田副委員長秋堇：好，三個科目一起處理。","陳委員亭妃：包括我的G1，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主席：請林委員昶佐發言。","林委員昶佐：關於G8，我要稍作補充，畢竟這是多次變更，我相信一定有發生哪些問題，因此應該檢討出原因來，要不然今天通過了預算和計畫，幾年後才又說發現預算和當地的地價不符，簡單講就是出價太便宜，那為什麼不能一開始做這個計畫之前就先找當地房仲業者等，瞭解實際的狀況後再做，而不是事後才說我們後來去問才知道我們出的價錢太便宜了？不然，我們審預算沒有太大的意義。我知道不是現任的委員長和副委員長作的決定，但是有沒有辦法去防止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希望你們提出的書面報告要包括以上我講的檢討的部分，以避免未來再發生同樣的問題。","呂副委員長元榮：好，我們照林委員的指示。","主席：G6到G8包括G1，合併凍結200萬元，請僑委會針對每位委員質疑之處提出書面報告，以及改善的辦法，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現在回頭處理G2到G5修正過之主決議。請宣讀。"],["G2至G5主決議：","僑委會辦理文化社教及種子教師培訓班立意甚佳，然而為使學員運用所學向主流學校推廣臺灣多元文化，應再深入瞭解各地區教學環境，以規劃適切之課程內容。建議僑委會應重新檢視文化推廣及培訓教師回流情形，並檢討課程形式、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性，進行質化研究，落實課程內容在地化，設計出更符合年輕教師、在地教學環境、發揚台灣文化的培訓課程，以達預算執行之效益。"],["提案人：呂玉玲　　蔡適應　　陳亭妃　　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劉世芳　　林昶佐　　江啟臣"],["主席：請委員長說明。","呂副委員長元榮：主決議修正如下：「僑委會辦理文化社教及種子教師培訓班立意甚佳，然而為使學員運用所學向主流學校推廣臺灣多元文化，應再深入瞭解各地區教學環境，以規劃適切之課程內容。建議僑委會應重新檢視文化推廣及培訓教師回流情形，並檢討課程形式、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性，進行質化研究，落實課程內容在地化，設計出更符合年輕教師、在地教學環境、發揚臺灣文化的培訓課程，以達預算執行之效益。」","主席：請問各位，對G2至G5之主決議照以上文字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這一項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呂委員孫綾：主席，G6、G8針對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提案，我可以參加連署嗎？","主席：好，呂孫綾委員加入G6、G8兩案連署。","現在進行H案，H1和H2是通案，待會再回頭處理。先進行H3至H7。","H3、","僑務委員會「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106年編列7,664萬8千元，其中有關「105-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部分，106年度編列7,313萬6千元。然查其中不乏大筆宣導經費，包括海外聯招、輔導承辦學校負海外宣導，僑委會自行派員宣導，邀請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輔導教師、世界留臺校友會治國內瞭解規定以進行宣導等。然僑委會各項工作皆僅列業務費、獎補助費，其執行方式不明，邀請對象不明，不利監督，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第5目「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原列7,664萬8千元，減列2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H4、","辦理邀請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輔導教師及世界留臺校友會回國參加研習活動，瞭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及升學輔導相關規定，以協助宣導及鼓勵學生回國升學，列業務費3,484千元，較105年度增加2,420千元，列獎補助費1,911千元，較105增加1,011千元，皆大幅增加，但105年上半年度該科目執行率不佳，爰針對歲出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0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預算編列76,648千元中，減列1,000千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H5、","有鑑於僑委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重點強化東南亞僑生回國升學業務，但據教育部資料顯示近三年馬來西亞、印尼、越南、菲律賓等地回國就學僑生逐年增加，並不需要刻意政策加強，而應佈局鼓勵全球其他各大洲僑生回國升學，爰僑委會「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費」所列10,965千元，建議刪減3,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大專院校僑生在學人數，資料來源：教育部"],["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徐榛蔚","H6、","按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下「01 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之說明，本科目共有「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及「105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二計畫，其中業務費部分各編列3,512千元及7,453千元，合計10,965千元，惟其中「0219 其他業務租金」計3,209千元之部分雖包含於上述業務費總額中，但說明中卻未見租金支出之所需，為維護預算編列紀律，爰針對歲出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0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之「業務費」─「0219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3,209千元中，凍結1,209千元，俟僑務委員會就本科目支用途及其編列於本科目之緣由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H6-1、","有鑑於僑委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重點強化東南亞僑生回國升學業務，但據教育部資料顯示近三年馬來西亞、印尼、越南、菲律賓等地回國就學僑生逐年增加，並不需要刻意加強遠赴東南亞辦理招生宣導，而應佈局鼓勵全球其他各大洲僑生回國升學，爰僑委會「鼓勵海外僑生活國升學─國外旅費」所列1,719千元，建議刪減7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大專院校僑生在學人數，資料來源：教育部"],["提案人：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H7、","有鑑於僑委會過去刻意鼓勵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能留台工作，以補實國內「藍領技術人才」之不足，惟近10年來，外籍藍領早有來自東南亞各國外勞填補，實已不需要採獎補助僑生方式培養藍領技術人才，爰僑委會「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獎補助費」所列65,683千元，建議減列8,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徐榛蔚"],["主席：請僑委會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有關H3我們的宣導經費，委員指教說我們方向和對象不明，事實上對我們僑委會來講，現在僑生的政策裡面，關於生源的開拓，是我們的重點工作，所以一方面要能夠結合國內的學校到海外去宣導，再來就是善用當地與僑生有關的學校網絡，所以我們要邀請他們到台灣來，實地了解台灣的升學環境。","再來我們也希望各地留台校友的網絡能夠支持我們，所以我們也會邀請他們到台灣來，大家共商如何在各地拓展生源，所以我們是把不同的系統、力量結合起來，然後都是為了生源的開拓而努力，即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會採取多元的方式來進行，所以並不是這裡宣導，那裡也宣導，然後重複來編列，事實並不是如此，以上是關於H3的部分。","至於H4的部分，關於僑生經費大幅增加一事，這樣的增加其實就是反映國內對增進海外學生到台灣來讀書政策，所以經費配合政策來做相對應的增加。然後執行率的部分，上半年確實在學校申請作業的部分，跟我們的搭配不是很理想，所以上半年的執行率稍微差了一點，但是下半年我們已經迎頭趕上，執行率96%、97%以上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應該沒有預算執行不佳的問題。","關於H5的部分，委員指教的是，馬來西亞、越南、印尼等地僑生數逐年在增加，並不需要刻意政策加強，事實上，對於這3個地區，首先，印尼的人口非常的多；越南也是這幾年我們才開始積極去開拓的；馬來西亞的生源雖然比較固定，但其競爭性很強，包括新加坡、中國大陸，都在競爭生源的部分，所以對於這些已經有學生的地區，我們要予以鞏固、加強，對於越南、印尼那些空間還很大的地區，我們當然要繼續努力，這樣才能達成政府希望大幅拓展僑外生的目標，所以拜託委員支持這些經費，而這些經費都是用於開拓生源所必須的。","關於H6的部分，委員表示我們沒有列出租金的用途，其實不管是海外的留台校友、海外華校的負責人或是升學老師，當我們邀請他們到全台灣各地的學校去進行相關的了解時，有時就需要租車，加上我們的團數有七、八團，這時我們就會編列一部分的租金，所以是有其必要的用途。","關於H6-1國外旅費的部分，方才提到馬來西亞、印尼等地，還有相當大的空間需要去鞏固、開拓，而國外旅費的部分，我們是結合國內的學校，然後去那邊進行招生的工作，而且我們也希望遍及各個有僑區的地方，讓他們能夠了解台灣的優質升學環境，總之，出國旅費是我們執行生源開拓一個很必要的手段，拜託委員能夠了解。"],["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羅委員致政：方才提到上半年度執行狀況不佳，請問是什麼因素造成的？"],["主席：請僑委會僑生處莊處長說明。","莊處長瓊枝：我們這個計畫主要是技職僑生專班，而開班後人數是一直往上增加，在請領的款項上，一個可能是學校請領的速度比較慢，另外一個可能是我們本來設定補助的門檻比較高，學校就選擇不來我們這裡請領補助款，改到教育部請領類似讓他們可以辦學的補助款，不過，目前在新的學年度我們已經溝通好了，僑生專班的部分都是在我們這裡請領。","羅委員致政：另外，獎補助費相較於去年就增加100多萬元，為何會暴增呢？","莊處長瓊枝：就是希望能夠增加我們邀訪海外招生的種子，即除了我們派員出去之外，海外的部分能有一個網絡來協助我們招生。"],["羅委員致政：就是補助台灣的學校去國外招生？","莊處長瓊枝：小部分是補助國內的學校，有一部分則是補助海外招生的網絡，讓他們有招生的經費，比方說印尼、馬來西亞幅員廣大，且到目前為止都是這些志工幫我們去招生，所以他們有在反映可否有一點點的挹注，讓他們有車費、住宿費等補助。"],["羅委員致政：所以以前是沒有？"],["莊處長瓊枝：對。","羅委員致政：明年開始給，然後名稱是獎補助？","莊處長瓊枝：是用獎補助的方式來處理。另外一部分就是邀請海外保薦單位、宣導人員回來，然後補助一點點機票費，因為他們都是老師，比較沒有經濟的能力。"],["羅委員致政：這跟業務費有何不同？","莊處長瓊枝：比方說我們辦了一個團，安排他們去住宿還有餐費等，這就是業務費，換言之，僑委會自己在國內支出的是業務費。"],["羅委員致政：就是那些宣導人員回來台灣後我們給他們的一些安排？"],["莊處長瓊枝：是。"],["羅委員致政：這樣會暴增200多萬元？","莊處長瓊枝：因為我們希望明年能夠增加更多人，像今年大概160人，明年我們希望邀請到280人。","田副委員長秋堇：容我補充一下關於這些人回到台灣來的重要性，因為他們都是當地長期在教育界服務的義工，他們來看了我們的學校以及他們當地的學生參加我們這邊僑生班回去後，就可以拍胸脯保證他們所看到的是很棒的東西，而這些家長就會放心的把孩子送到台灣，畢竟有的孩子才初中畢業或是高中畢業，還有，像我們僑委會派去印尼的人不會講印尼話、越南話，但是他們都會講，因為長期住在那裡，他們能來台灣對我們是滿重要的，所以我們才給他們落地接待。","羅委員致政：其實增加我沒有太大意見，但我還是關心績效考核的部分，你可以找1,000人、1萬人進來，但招生的人數並沒有增加，這也是有可能的，事實上，現在連私立學校都要到高中去搭生，可是在招生過程當中，學校對老師表示，如果這個學生是因這個老師而來的話，這樣就會有獎補助費，這樣你理解吧！所以並不是有去幫忙宣導就有補助，那並不算是績效。還有，僑委會過去幾年有無進行檢討，哪些志工幫助是最大的，如果今天學生來台灣申請學校是某些志工推薦的，這樣就表示這些志工的績效好，若不是如此，每次只是來此吃吃喝喝，回去後也沒有做什麼事情，這時錢就花得不值得，所以我關心的是績效考核，我知道去招生不見得招得到，但至少要讓人覺得有一些是特別好的、優秀的、對我們貢獻最大的，我寧可給這些人多一點錢，搞不好一個人還可以抵好幾個。","主席：我認為這個有一點變質了，我們的立意根本不是如此，我們要讓僑生回來台灣讀書，讓我們的文化、技術能加以培訓，之後他們再回到當地，然後能有一些互動，但是你有沒有想到，誠如方才羅委員提到，像補習班、學校的招生，就是老師、學生去招生，並沒有特別需要志工去幫忙，因為他們能夠感同身受，所以，現在僑生在台灣，高中加技大，3加4就是7年的時間，況當地學生來台灣唸高中，有時候也會回去他們的國家，如果覺得我們教育培訓的一些項目很好，他們回去探親的時候，就可以幫你們宣導，如果可以招人過來，你們才給當地僑生獎補助，這才比較有實質的效益，總之，如果讓在海外的僑胞來當你的志工、幫你們宣導，我覺得效益是不佳的，這樣的方式是不妥當的。","莊處長瓊枝：我可不可以補充報告？所謂的志工，可能我剛剛講的範圍比較大，其實最主要的都是學校的升學輔導老師，或是在留台同學會內的升學輔導人員，因為他們是一個很完整的體系；本會在海外也有170幾個保薦單位，這些都是我們從過去慢慢建立起來的升學輔導網絡，並非隨便找一般社團人員來當志工。我們其實也有補助來台灣唸書的孩子，如果他們在寒暑假回到僑區之後，願意幫我們宣導，我們也會給予一些補助，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他們的親身傳播其實更重要。","主席：我們讓僑生到台灣來讀書，應該儘量補助，也都設有門檻與條件，就是補助家境比較清寒、也就是偏向低收入戶者來台灣讀書，是有門檻的，代表你們的招生方向不是廣招耶！所以你們要了解僑生在當地的生活情況，針對這些孩子宣導時是有對象性的，並非廣泛招生，所以你們對志工的宣導方式要特別注意。","吳委員長新興：我向召委報告一下，事實上就是這樣，首先，國內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受到少子化衝擊的情況都滿嚴重的。第二，我們認為台灣的技職教育與高等教育是很優秀的，所以才會透過大量招收僑外生，讓我們的教育得以輸出，出口我們的優質教育，這是很重要的戰略作為。第三，這些僑外生來台讀完書、畢業、回國之後，都成為支持台灣力量的延伸，對我們來說有戰略上的作為。第四，剛才處長講的是兩個部分，一塊是學生進來之後，我們怎麼補助，包括清寒學生等等；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怎麼加強每所僑校的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等的公關，讓他們在地平常就可以幫我們注意招生，所以我們會請他們來台灣看一看，了解一下。","主席：你說的招學生不一定是招收補助的學生，是兩方面都招？"],["吳委員長新興：是兩方面、兩件事情。"],["主席：有補助的、也有不補助的？","吳委員長新興：對，我們現在講的就是如何邀請各校輔導主任、校長來台考察我們的教育，讓他們對台灣的教育有信心、覺得台灣社會安定，進而說服學生家長，讓小孩到台灣來讀書，這一塊我們有編列一些公關費用，邀請他們來台灣考察、了解。"],["主席：所以這些志工並不是指僑胞啦！"],["吳委員長新興：不是。"],["主席：是專門輔導學生的校長等人？","吳委員長新興：是僑校的老師們，我們簡稱為志工，因為他們沒有領錢。"],["田副委員長秋堇：我們沒有給他們錢。","主席：羅委員，從H3案至H7案，每個項目有一點不同，有凍結的、也有刪減的。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林委員昶佐：我只有H1案。"],["主席：那是通案。"],["田副委員長秋堇：可不可以改為主決議？拜託一下。","羅委員致政：做個主決議好了，要求僑委會列出績效考核，強化招生的一些積極作為。"],["田副委員長秋堇：謝謝！","主席：好，那你們先處理主決議，等會兒就要宣讀。","針對H3案至H7案去草擬主決議，稍後再回頭宣讀。","進行H8案。","H8、","僑委會「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106年編列7,473萬9千元。其中辦理「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與資料建置」70萬元，查僑生處於辦理海青班相關預算項中亦列140萬元辦理「來臺就學學生資料庫系統開發及資料轉置」。僑生處承辦此二業務多年，應早已建有僑生資料庫，何以再於年度預算中重複編列相關經費，其必要性應予說明。次查目前僑委會補助清寒僑生每月375元之健保費，一年4,500元，106編列4,911萬3千元，計可補助10,914人，較105年所編5,456萬7千元（可補助12,126人）減少1,212人，是否預期僑生招生效果不理想，或響應行政院要求對僑生、外籍生全額自負健保所致，亦應說明。又查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工讀金與學習扶助金性質不同，據該要點二者最大差異在於該要點第四點規定「學校辦理工讀時，應依照相關勞動法規辦理；學習扶助為公法上救助性質，不適用前揭勞動法規。」105年僑委會以「工讀金」名義編列，僑生尚受到勞動法規之保護，106年改以學習扶助金編列，是否為規避勞動法規之規定，對僑生權益保障是否影響，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原列7,473萬9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請僑委會張主任秘書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有關委員指教的這個部分大概有3項重點，第一，我們的預算編列中有2項與資訊有關，一是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編列70萬元，另外有一個來臺就學僑生資料庫系統開發及資料轉置也編列經費。委員指教說是不是有重複編列？事實上是沒有重複的，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屬於僑生服務圈，是為了配合國發會的一站式服務，讓僑生在申請或想了解僑委會的僑務工作與聯繫時，能有公開網站讓他們很便利地知道政府可以幫助他們什麼，或者僑生彼此之間要如何聯絡，這個網站服務是對外的。至於學生資料庫的開發，那是我們為這些在台灣的學生建立資料庫，或者未來製作畢業僑生資料的資料庫等等，我們建資料庫之後，將來要分類、分地區連結與運用，屬於對內的資料庫運用。這是兩個不同的部分，拜託委員了解，這是第一點。","其次，提案中提到我們現在編列的健保費用減少，是不是代表我們預期招生效果不理想？事實上，應該不是這樣，而是從102年開始，我們對僑生健保採取排富的方式，也就是比較清寒的學生才符合政府提供健保補助的條件。一開始，所有人都適用過去不排富時的標準，每年逐步實施排富之後，健保經費需求也就逐漸減少，所以健保預算相應減少是排富條款執行的結果，並不是因為招生不理想，這是第二點跟委員說明的。","第三，委員質疑工讀金與學習扶助金問題，過去我們確實是發給僑生工讀金，目的是鼓勵他們來工讀，讓他們有機會在學校裡面工讀，獲得小小的津貼，讓他們安心向學。因為工讀金屬於僱傭性質，按照勞動部現行相關規定，會有課稅與勞保的問題，學校對此有不同的意見，所以現在不是由僑委會決定要適用或不適用工讀金，而是學校對適用的方式有不同意見，學生也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就參考教育部學習扶助的方式，不屬於僱傭性質，而是學習的一部分，依照學校的規畫，是要幫助學生透過實習達到更多的學習效果。既然這是參考教育部的方式，屬於學習的，當然不是僱傭性質，這個部分我們是參考教育部的辦法來做。基本上，學校與學生端對於這種作法的看法很分歧，我們既要顧慮到校方的感受，也要顧慮到學生的申請情形，所以我們也參考教育部的作法，採用學習扶助金的方式，不論用什麼方式，都是要幫助學生能夠安心向學。","主席：我們了解你剛才報告的那幾項，你之前為什麼都沒有先向委員說明，現在才一一說明？至於你解釋，因為健保有排富，才會導致補助健保費的金額減少，你要再提供我們詳細內容，包括怎麼排富以及條件等等，都要說清楚，也要做個計畫。還有工讀金，其實就是建教合作，僑生來台灣讀書是不可以工作的，對不對？除非你們願意提供打工津貼，就是在為僑生訓練技術時，必須採用建教合作的方式才可以，這方面就不是教育上的實習，實習就是建教合作。對於這兩個部分，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本案凍結300萬元。等你們把報告送來以後，獲得同意後即可解凍。","田副委員長秋堇：我們做過很審慎的研究，我想向主席報告。這裡面都有數據，也就是說，我們的僑生是逐年增加，但參加健保人數之為什麼來愈少，就是因為有排富條款，針對江委員啟臣與主席提案中的第二點，我們真的都有數據。至於提案第一點談到資料庫，我們願意換成主決議。主席，由於我們人很少，能不能儘量給我們有時間做事情？","主席：剛才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你們說有排富沒有關係，就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排富條件、門檻，這總要說清楚，不能光說「排富」二字而已。","田副委員長秋堇：事實上，這也是政府規定的。","主席：對，你們就把說明提供給我們。","羅委員致政：主席，我建議，其實重點是要僑委會交報告，凍結只是一種動作，所以不用凍結那麼多，100萬元就好了，拜託！","主席：好，就凍結100萬元。","H8案凍結100萬元，針對以上委員意見做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我們把H3案至H7案的主決議唸一次。"],["H3-H7、主決議：","僑務委員會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惟近年來臺升學僑生主要為馬來西亞、印尼及越南等地區，未來僑生政策推動，應考量各個國家生源不同、學制不同，妥善分配宣導經費，有效開拓生源，亦應有中長期規劃跟佈局之計畫及建立績效考核之機制，且應結合留臺校友組織跟畢業的僑生，透過僑生鞏固僑心，成為中華民國的友臺力量。"],["提案人：羅致政　　呂孫綾　　呂玉玲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昶佐　　王定宇　　劉世芳　　陳亭妃　　"],["主席：H3案至H7案遵照主決議來做。","處理H1至H2案之通案。","請林委員昶佐發言。","林委員昶佐：針對H1案，我想還是要與僑委會溝通一下想法。首先，我自己還是一直期待，長期來講，僑委會應該想辦法將相關業務整併到專責的部門，在還沒有達成這個目標以前怎麼做，我曾和委員長聊到，對於委員長的想法，我也還滿認同的，在現在這個階段，讓僑委會成為類似海外華僑人事的組織，從事特殊工作，至於原本攬在自己身上、與其他部門有若干重疊、或是其他部門也做得很好的工作，僑委會就不一定要自己做，而是在推廣，例如宏觀電視，僑委會就不用自己製作電視節目，如果可以整併到公廣集團，僑委會就只要把節目推廣給僑胞，讓他們可以看到、參與。在這樣的概念之下，我覺得僑委會也不一定要做招生的事。其實，僑生事務可以整合到外籍生事務，僑委會則可以對華僑、台僑宣傳台灣有這些好學校，歡迎大家來就讀；僑生可能還因為會講華語或簡單華語，想來上課，要經過的關卡可能會比較輕鬆、門檻也比較低。你們只要這樣宣傳就好，應該不需要有其他單位對外籍生招生，結果僑委會也要招生，僑委會應該是對僑民宣傳有這些事情，把招生的事情整合起來，類似委員長在思考宏觀電視、或其他工作該怎麼整併一樣，我是這樣認為。請問委員長，僑委會有沒有往這個方向推動的可能性？","吳委員長新興：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我完全同意林委員的邏輯與思維，由於我們國家的處境比較特殊，如果僑委會特別針對僑民從事教育板塊的服務，包括招生、文化交流、文化傳播等，我想，僑胞的觀感可能比較好。所以在現階段這樣的時空環境之下，僑委會會全力配合、推動這樣的業務。","委員講的也沒錯，招收僑生、外籍生等業務應該由教育部統籌處理，但是教育部的事情多得不得了，有時候心思不會像僑委會在做僑務工作這樣，那麼全心全力。當然我不是說教育部沒有做，而是教育部的業務實在太多，以現階段這種情況來講，委員能不能同意我們按照現行做法，也給我們這筆預算，讓我們把僑胞這一塊照顧好？至於以後的情況如何，我們看以後的時空環境再說，至少在現階段，只要委員會委員給我們支持、給我們預算，我們繼續把事情做好，這一點委員可以放心。","林委員昶佐：委員長，其實，你們就是在看宏觀電視是否可能整合到公廣集團，就不必自己製作節目了，對不對？我的想法是，對僑胞招生未必一定要由教育部來做，按照你講的階段性任務，當然可以由僑委會服務僑胞，因為主體辦法仍然是外籍生辦法，是外交部本來就有的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僑委會可以幫忙宣傳，就像去宣傳宏觀電視一樣。","吳委員長新興：外籍生有一個招生辦法，僑生招生也有一個辦法。"],["林委員昶佐：我知道啊！所以我才會建議整合起來。","吳委員長新興：我要向委員報告，其實教育部都是搭僑委會的便車，都是經過我們的通路去招生，實際上是這樣子，畢竟我們在東南亞等海外地區的通路建得比較早，所以其實是我們在幫教育部招生。請委員讓我們能繼續發揮我們的優勢，不要砍掉這筆預算，砍掉了將是國家損失。","林委員昶佐：我建議這部分不要減列，你們可不可以針對僑生與外籍生招生辦法之間做出優劣的比較？"],["吳委員長新興：我們來做一個報告？","林委員昶佐：對，做一個報告，例如整併後之優劣分析，我們未來可以再就這一點加以討論。因為你已經非常勇敢地說，連宏觀電視也不要自己做了，所以我當然會期待很多事情也是這樣，說不定整合業務都移出去，讓僑委會只留下文宣兼組織部的功能。","吳委員長新興：對，我了解委員的需要，我們會寫一份報告讓委員了解，因為政府部門之間在施政上也是一致對外，不分彼此。"],["林委員昶佐：我了解。"],["吳委員長新興：謝謝！","主席：H1案與H2案就請僑委會提出書面報告。依照徐委員的意見，本來是要求凍結1,500多萬元，既然僑委會要做報告，就改凍結一點點，凍結300萬元，因為也有委員提案要求凍結300萬元，等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田副委員長秋堇：100萬元啦！"],["林委員昶佐：凍結100萬元啦！","主席：H1案與H2案就不減列，凍結100萬元。","H案全部彙整，做出主決議，總計凍結200萬元。","呂委員孫綾：主席，剛才林委員在詢問H1案時，委員長承諾提出書面報告，我希望委員長也提供一份給我們。","主席：對，書面報告都會提供給本會所有委員。本項預算待僑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進行J案，J1與J2案也是通案，稍後再回頭處理，先進行J3至J5案。","J3、","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01「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17,957千元，凍結5,000千元。","說明：","一、僑務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支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01「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17,957千元。惟查該筆預算主要用於維護宏觀僑務新聞、宏觀網路電視相關製作上，惟宏觀新聞部僅在瀏覽人數上一直偏低，無法吸引僑胞，且現網路發達，台灣新聞都有相當多的媒介可供查詢，造就宏觀新聞瀏覽數無法有效提升，僑務委員會顯有失當之處，爰凍結該筆預算5,000千元，待僑務委員會研擬改進方案，針對宏觀新聞現有模式、新聞廣度，與使用媒介一一檢討，並提出精進方案，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J3-1、","有鑑於僑委會裝置手機行動應用程式（APP）「宏觀僑務新聞」軟體僅1千人次下載，對於進入所謂「划世代」，僑委會仍無法掌握資訊運用，積極服務廣大4千餘萬華僑，爰僑委會「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所列17,957千元，建議刪減7,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J4、","宏觀僑務新聞網站（macroview.com.tw）於台灣網站排名第5萬名，近半年每月平均僅7千瀏覽人次，其中來自台灣的瀏覽人次占比高達八成，顯示該網站定位及內容亟需變革。又，宏觀網路電視於行動載具推廣欠佳。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1 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之「業務費」─「0279 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5,945千元中，減列100萬元。"],["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劉世芳","J5、","按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下「01 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之說明第6點「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及提供行動載具觀賞服務」，然此一業務成效，按預算書第 31至 32頁所提及之「宏觀網路電視」影片平均點閱次數（包含PC及行動載具收視）（105年1-6月每月平均點閱140萬次），以及宏觀僑務新聞APP 平均每月開啟次數（7,500次，平均每日僅約150次），皆仍有可觀之改進空間，且為因應衛星電視收視群眾逐漸減少之時代變化，應更加強網際網路及行動載具收視之宣傳，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1 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5,945千元中，凍結1,600千元，俟僑務委員會就宏觀網路電視及宏觀僑務新聞APP 之推廣規劃及具體預計目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主席：請僑委會田副委員長說明。","田副委員長秋堇：事實上，本會委員長在做職務交接時就認為宏觀電視並非僑委會之核心業務，在接受各位委員質詢時，我們也發現，大家希望我們有國家級對外的宣傳機構，所以我們認為應該把宏觀電視台併入公視。我向大家報告，僑委會絕對不會抱持本位主義，該跟別的部門合併，我們一定會。現在是預算編列的問題，明年還有宏觀電視的預算，我們現在已經在跟文化部進行溝通，我們的心意是，如果文化部或公共電視明年都不接宏觀電視，我們明年也不會再編列宏觀電視的預算。我也想拜託大家一件事，如果大家希望公視、宏觀電視加上客家電視台，未來可以變成一個國家級媒體的話，大家也知道預算的編列，要是今年對宏觀電視預算砍了很多，到時候我們交給公視的錢就會變得很少。","大家認為應該改進的地方，我們都一定會改進，當然有些牽涉到公共電視的執行，今天公共電視也有人員列席，是不是也可以報告一下？包括App在內，我們也與公共電視溝通過，他們有App，我們也有App，結果使用僑委會宏觀電視App與上網的人很多，使用公共電視App的人很少，我們也曾請公共電視把他們的App撤下來，但他們說他們也有需要，所以很多委員是開啟公共電視的App，對我們來說，當然非常難以解釋，後來開會不夠，我們還正式行文，請公視撤下App，以免引起誤會。這些過程裡面，各位委員可不可以同意換成主決議，大家認為我們應該怎麼改進，請給我們方向，我們會改進，儘量不要砍預算。老實講，我們也將宏觀電視的預算減少了，就連衛星也撤下兩顆，就是在歐洲和澳洲的衛星都撤下來了，只是還有一些地區的衛星沒有辦法全部撤。","劉總製人文燕：委員提案檢討僑社新聞網站的點閱率等等，其實，我們的預算很少，我們在全球海外有六十名特派員，那些特派其實都是自由撰稿人。有特派員的地方，他們就會採訪新聞，每則新聞我們只給他們55塊美金，所以費用其實很少。如果有地方記者，我們當然就可以去採訪僑社，如果沒有地方記者，可能就沒有辦法。至於我們每天製播的新聞包括英語、越語，所有的自製節目大概是5個小時，今年整體預算是1億2,000萬元，扣除衛星的話，一整年真正的製作費很低，其實不能刪減的。","呂委員孫綾：主席，我有一些想法。我覺得剛才田副委員長講得滿有道理的，如果宏觀電視預算被減列，明年真的把宏觀電視移撥到公視運作，經費可能還會被刪減，導致運作上的困難。我剛剛看了提案，J3到J14其實都是在討論宏觀電視，田副委員長建議提出主決議，我的想法是將J3至J14案併案處理，提出主決議，讓僑委會能夠提出很好的方案。至於預算部分，我建議全數凍結，不予刪減，或部分凍結也沒有問題，凍結數也可以討論。以上是我的建議。","主席：由於分支科目不一樣，所以不適合合併在一起。J6至J14案都是針對宏觀電視，我會安排在一起討論，我們現在還是分科目，先針對J3至J5案討論。","請僑委會華僑通訊社陳社長說明。","陳社長奕芳：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宏觀電視與宏觀電視附屬網站在明年都是過渡期。第一項也就是01分支計畫牽涉到宏觀電視網站的預算，由於宏觀電視在澳洲與歐洲的衛星已經下架，要是網站也維持不下去，可能澳洲與歐洲的觀眾完全看不到宏觀電視的節目，不僅從衛星沒得看，從網站也沒得看，所以請委員高抬貴手，多多協助、多多支持。","主席：就是因為宏觀電視製作、執行不佳、宣導不夠，所以才要撤除嘛！而且僑委會也準備要撤了。整體來講，其實現在網路非常發達，台灣的新聞大家也都看得到，這方面真的就如同田副委員長所講的，就整併在一起，例如宏觀、公視、客家電視台等等，都可以匯整在一起，這樣可以有效提升、也會做得更好，這就是我們所期望的。","田副委員長秋堇：報告主席，是不是就照剛才主席講的，將這幾項提案整併在一起，做成一個主決議？","主席：由於大家都說宏觀電視快要維持不下去，也沒辦法提升績效，如果你們要整併，就做出一份報告，就是改善精進的方案，預算則凍結、不減列。這樣好不好？蔡委員也是提案委員，你有意見嗎？","請蔡委員適應發言。","蔡委員適應：這是在整本預算書中，我第一筆要砍的預算。我主張刪減100萬元，而且合併刪這100萬元就好，這是01的部分，科目由你們自行調整。","另外，王委員定宇針對02只提了一項提案，是J12案，我也說明一下。"],["主席：等一下。","蔡委員適應：我先說明一下，因為兩項提案概念差不多，都是關於宏觀電視，只是一項是針對科目01，一項是針對科目02。懇請主席接受我的建議，針對01，以我的建議為主，就是砍100萬元。至於02的部分，剛才王委員定宇拜託我發言，希望以他的建議為主，砍300萬元，他還強調，他都沒有提刪減案，所有的科目只提這個案子而已，希望大家可以尊重他。","主席：針對J12案的請求，我們先記錄下來，等會兒再討論。","蔡委員適應：對，我先講一下。01科目的部分，請求各位委員支持，因為大家有不同版本……"],["主席：是J12啦！","蔡委員適應：我先講我自己對01的提案。J3、J4與J5案都是針對01，我建議依照我的方案砍100萬元，其他事項就以附帶決議表達。","田副委員長秋堇：主席，是否可以讓公視再說明一下？","主席：這樣子啦！因為我們知道宏觀電視做不好，如果3個單位整合在一起，經費就不用這麼多，所以我們同意蔡委員所講的，減列100萬元，再做書面報告。"],["羅委員致政：減列100萬元之後就不要凍結啦！"],["主席：好。","羅委員致政：我建議針對分支計畫01減列100萬元，其實，大家都知道，僑委會就是不接宏觀電視，要把宏觀電視丟出去了，這也沒什麼好報告的，結論都一樣，就是後年之後就丟出去，希望交給公廣集團，所以寫這份報告其實是多餘的，只是過渡期怎麼做而已。既然如此，連凍結也沒有意義，因為還是要執行完畢，所以建議減列100萬元，這是針對01的部分。至於分支計畫02，我們再來討論。"],["田副委員長秋堇：科目自行調整嗎？"],["羅委員致政：科目自行調整。","主席：其他委員沒意見？好，J3至J5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案委員是否同意呂委員孫綾共同提案？沒有意見。","接下來是同樣的科目，都是針對宏觀電視，我們就彙整在一起，進行J6至J14案。","J6、","有鑑於僑委會裝置手機行動應用程式（APP）「宏觀僑務新聞」軟體僅1千人次下載，對於進入所謂「划世代」，僑委會仍無法掌握資訊運用，積極服務廣大4千餘萬華僑，爰僑委會「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服務」所列117,526千元，建議刪減20,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徐榛蔚","J7、","僑務委員會辦理宏觀電視全球傳播業務之衛星訊號傳輸作業，編列28,986千元，占傳播業務所需總額之24.66%，甚且高於購播優良電視節目編列25,265千元，顯不合理。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蔡適應　　劉世芳","J8、","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原編列1億1,752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宏觀電視頻道衛星天線訊號維持之必要性」，經同意後解凍。","說明：","僑務委員會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原列1億1,752萬6千元，其中辦理「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編列2,898萬6千元，佔該項業務預算達24.66%，堪比同年度編列購置國內優良電視節目預算2,526萬5千元，租用全球衛星傳輸訊號所耗不貲。","依照僑委會統計104年收看宏觀電視之各管道比率為41.9%，利用衛星天線收看者占26.5%，以有線電視收看之比率則為11.1%，顯見衛星天線非宏觀電視收看並非首選，且依照未來網路訊號經濟性及普及性考量，耗費該項預算四分之一維持衛星訊號傳輸之必要性令人質疑。","爰提案凍結1,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宏觀電視頻道衛星天線訊號維持之必要性」，經同意後解凍。"],["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J9、","僑務委員會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由於僑委會非為專業電視節目製播單位，自96年起業務執行已交由公共電視基金會辦理；且每年編列衛星訊號傳輸作業所費不貲，然透過衛星收視之用戶已越來越少，亞洲、北美洲、歐洲及非洲地區網路收視均已超過衛星收視用戶。僑委會宜檢討是否仍需主管此項業務，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凍結四分之三，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蔡適應　　劉世芳","J10、","依僑委會統計僑胞收視宏觀電視之方式顯示，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已接近半數（41.9%），利用衛星天線收看者占26.5%，以有線電視收看之比率則為11.1%，顯見僑胞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均已超過利用衛星設備，故衛星電視訊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僑委會應重新評估使用衛星訊號傳輸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凍結20,000千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J11、","因時代演進之趨勢，華僑新聞資訊服務雖仍為僑務工作之重中之重，然囿於預算之有限、全球文化潮流變遷、及衛星電視逐漸為網際網路及行動載具所取代等因素，以新聞專題形式製播節目、以衛星電視系統為平台等既有推動華僑新聞資訊服務之方式，已逐漸落後於時代，故宏觀電視頻道及相關業務應正視此一嚴峻之轉變及挑戰，不可墨守成規、淪於形式，需大破大立尋求以符合時勢所趨之方式推廣、行銷台灣、提升我國整體形象、鞏固僑務宣傳工作，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減列58,763千元。"],["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J12、","僑委會105年度預計支付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費用達3,998萬6千元；106年度預算案續編2,898萬6千元，相較於該年度購播國內優良電視節目預算僅2,526萬5千元，租用全球衛星傳輸訊號所耗不貲。依該會統計104年度僑胞收視宏觀電視之方式顯示，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為41.9%，利用衛星天線收看者占26.5%，以有線電視收看之比率則為11.1%，除中南美洲及大洋洲地區外，其他如亞洲、北美洲、歐洲及非洲等地區，僑胞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均已超過利用衛星設備，顯示衛星電視訊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本席等認為鑑於網際網路盛行後，觀眾閱聽管道來源多元，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管道首選，該會應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宏觀電視預算之有效運用。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減列300萬元。"],["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J13、","106年度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費預算編2,898萬6千元，占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所需預算總額1億1,752萬6千元之比率達24.66%，相較於購播國內優良電視節目預算僅2,526萬5千元，租用全球衛星傳輸訊號所耗不貲。依該會統計104年度僑胞收視宏觀電視之方式顯示，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為41.9%，利用衛星天線收看者占26.5%，以有線電視收看之比率則為11.1%，除中南美洲及大洋洲地區外，其他如亞洲、北美洲、歐洲及非洲等地區，僑胞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均已超過利用衛星設備，顯示衛星電視訊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減列2,000千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J14、","經查105年度「臺灣宏觀電視」頻道經費計1億2241萬元，其中衛星租用費高達36%。今年度相關費用雖已減編，但依目前閱聽習慣改變及收視調查，應再更積極運用數位科技提供收視服務，鼓勵僑胞以網路收視。爰針對歲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02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7,526千元中，減列100萬元。"],["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主席：還要說明嗎？要撤掉了，還要說明嗎？","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吳委員長新興：我想宏觀電視的情況，大家都了解，我在五二○接任之後，非常重視這個問題，認為不應浪費國家的公帑，要做就要把它做好，否則就尋求別的方式。剛才田副委員長也提到未來可能的規劃方向，所以我們建議將相關提案改為主決議，或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主席：可是剛才蔡委員也轉達，王委員定宇要求減列了。劉委員世芳更要求減列5,800多萬元。","蔡委員適應：我還是重複剛才的觀點，這是王委員定宇唯一的提案，希望在座委員能夠充分尊重他對僑委會的感情，畢竟他只砍這筆預算而已。","我提了兩筆預算凍結，其中一筆也是砍100萬元，而王委員定宇是砍300萬元，我建議與會各位、也包括僑委會各位官員支持王委員定宇的版本，因為他只提這一案，其他預算都沒有提案。"],["主席：還有J12案。","田副委員長秋堇：我向大家報告一下，老實講，對於已經要交出去的電視台，我們為什麼還要捍衛它的預算？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就是因為王委員定宇這一筆正好砍到僑委會唯一會用到的錢，這是在宏觀電視裡面僑委會唯一可以用到的一點點錢。"],["主席：你們為什麼去用宏觀的錢？你們可以用你們的錢啊！","田副委員長秋堇：容我向大家解釋。我也是進僑委會之後才發現，宏觀電視的收入有90%以上都交給公共電視，當時我們與公共電視談判之後，有一點點錢可以由僑委會自己用，用途是製作廣告短片，就是僑委會為了向僑胞宣導台灣，拍了很多，主題有台灣生態、文化，在我上任以後，僑委會也拍了很多關於台灣原住民、台灣歷史等2分半鐘的短片。這項提案剛剛好砍到僑委會在宏觀電視裡非常僅有、可以用到的錢，這筆錢對我們來說是滿重要的。","羅委員致政：這個我不太懂，如果你要拍這些影片，為什麼不趁當時宏觀或公共電視在討論時，就包裹在合約裡，怎麼你們又私下扣下一筆錢給自己用？這不是很奇怪嗎？"],["主席：是專案合約嗎？讓你們可以另外再用到一點點他們的錢？","請僑委會華僑通訊社陳社長說明。","陳社長奕芳：因為我們有規定，那是破口片，2分鐘的破口片不在契約裡，從96年一開始交製的時候就是這樣。今年的破口片，我們特別找了一些主題，包括南島語系，就是找一些委員比較關心的議題來製作，這個內容我們自己可以掌控。基本上，剩下1億元出頭的預算已經是最基本的費用，人事費、衛星費是不變的，所以弄到最後，我們只有在製片內容上改變，為台灣宣傳的片子可能就要減少，懇請委員支持。","田副委員長秋堇：主席，是不是我們可以寫一份報告給委員，說明我們之前拍的都是些什麼內容？","主席：宏觀電視要撤掉了，還要這筆預算嗎？"],["田副委員長秋堇：明年我們還是有這筆預算。"],["主席：現在就是在審查明年的預算啊！可是明年就要撤掉啦！","田副委員長秋堇：不是，應該是不再編後年預算，我們明年還是有這筆錢。","主席：其實你們就不用再做了，都要撤掉了還做！","請王委員定宇發言，正好談到你的案子。"],["田副委員長秋堇：你正好砍到我們的……","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跑這麼喘應該值300萬元。基本上，宏觀電視是需要大大處理的案子，我剛才聽到田副委員長說，這是你們必要支出的錢，我同意讓你們自行調整。"],["田副委員長秋堇：砍100萬元就好啦！","主席：不能減列這麼少，因為後年要裁撤，明年也沒有什麼必要的業務。","王委員定宇：召委在講話了，我聽你的，改刪100萬元。"],["主席：刪1,000萬元啦！"],["王委員定宇：你說1,000萬元？"],["主席：各刪1,000萬元。"],["王委員定宇：提案我已經寫在那邊。","主席：我認為，宏觀電視電裁撤掉了，明年就不會有非常多必要業務。"],["王委員定宇：這300萬元一定要支出的是什麼費用？","主席：總共是1億1,700多萬元，我只要求刪十分之一而已，所以應該減列1,0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我剛才已經向大家報告，既然我們已經要把宏觀電視交出去了，為什麼還要對它的預算這麼焦慮？事實上是因為這是一個長期工作。老實講，我負責督導華僑通訊社，常常被迫要看很多2分半鐘的影片，看到後來，現在看這些2分半鐘的影片審查，對我而言是一種享受，因為我覺得裡面介紹了台灣非常多元的面向，我們拍出來真的是如此，而且很多年輕導演跟我們長期合作下來，也拍出很多質優片好的2分半鐘影片，題材包含新北市步道、台南各縣市的步道。如果大家願意，是不是讓我們把這些2分半鐘的片子整理給大家，提出一份報告，請委員改為減列100萬元，好不好？做是最後一年，至少僑委會還可以把這部分的工作做一個結尾。"],["主席：不要浪費錢啦！","羅委員致政：對於剛才田副委員長提到那些，我都沒有意見，只是你提到那些影片質感特別好、或你們特別在意這些影片，反過來講，對宏觀或公視做的其他部分都不是你們的重點，你在意的反而是那一塊，這反而會有問題。我指的是你的說法，因為它有留一筆錢，讓你們做這一塊，所以僑委會為了顧這一塊，就必須去顧其他一大塊，就是因為你們有抽比例，雖然我不知道比例是多少。我之前也在公共電視待過，不好意思，我還是要向公共電視同仁講，你有1,000萬元，可以做出價值1,000萬元的東西，也可以做出1億元的東西，投入的錢多與少，會呈現不同的東西，這點我同意。可是現在是過渡階段，因為後年就要丟給公廣集團，要是預算完全不凍，甚至比照過去的規模，表示未來是照過去我們認為績效不好的方式再做一年而已？所以一定程度的刪減是必要的。但是砍1,000萬元，我覺得真的是砍到肉，可能連運作都有困難，這點我也同意，是不是照王委員主張的砍個兩，三百萬元？我覺得應該還可以。坦白講，公共電視有很多運作基本費用是靠僑委會的經費支應，如果我們減列僑委會預算，公共電視就會受到影響。我隨便舉個例子，公共電視有一個節目，僑委會要使用，還要付錢給公視，同樣是國家資源，公視的節目就算讓僑委會播也不會死，統統都是國家資源，為什麼還要付錢給公視？公視雖然屬於基金會，但同樣是國家資源，為什麼還要付公視版權費用？這些都是可以談的。我們這樣砍預算，不會砍到僑委會的肉，而是你們資源有限之後，可以去跟公視談，我們就砍300萬元或500萬元，好不好？刪1,000萬元真的，我是認為比較多。"],["田副委員長秋堇：那就砍100萬元啦！拜託。","主席：J6至J14案牽涉的所有預算是1億1,700多萬元，刪十分之一我覺得是很合理的。"],["王委員定宇：十分之一是1,100多萬元。"],["主席：田副委員長不能因為2分半鐘的影片要用掉1億多元的預算。","田副委員長秋堇：不是，這1億多元，我們連摸都摸不到，全部要交給公視。","王委員定宇：我這樣講好了。第一，這是一個態度，宏觀電視我們討論很多次了，為什麼它後來會走入歷史？有它的因素，我今天就不再做那個部分的批判。我現在冷靜下來，認為減列300萬元就好，為什麼？第一，這是一個態度。第二，對於公共電視台，其實剛才羅委員致政講得很客氣，不管新聞製播怎麼樣，那是另外一個課題，我們現在希望在1億1,000多萬元的預算裡面刪減300萬元，希望這個金額略為縮減，但是公共電視還是要做出一樣的品質，這是僑委會與公共電視要談的內容，這樣公共電視才可以。主席，我們還是以刪減300萬元做為大家的共識吧！","主席：劉委員世芳還要求刪二分之一，相當於5,800萬元。請劉委員世芳發言。","劉委員世芳：我的理由其實跟大家都一樣，第一，就是認為功效不彰；第二，就算要委託給公共電視，經費就由公共電視另外編列就好了，但僑委會沒有跟公共電視講好，所以保留部分預算是可以的。坦白講，公共電視雖然質優，但是量少，跟我們希望的質優量多是不一樣的，所以，我的看法還是一樣，如果我們的方向，像很多人剛剛從僑教、文化等角度，都希望能找到比較年輕的僑民，整個推廣的方向就應該找年輕僑民。","我突然想到一點，你們為什麼不去請教一下唐鳳政務委員？如果唐鳳的VR可以來做僑民相關業務的推廣，僑委會不是只有做「之乎也者哉」那種舊時代的宣傳方式，不是更活潑嗎？如果用數位、高科技處理，還需要那麼多錢嗎？一點都不需要，真的一點都不需要，因為每個人拿到手機就可以接觸了。如果我們現在可以把掌握到僑民的手機號碼全都輸入系統，僑委會每天一早只要開機，馬上就蹦出一堆訊息，這樣一來，僑委會不是達到宣傳效果嗎？僑委會就不用再拘泥於頻道、衛星，還要委託公共電視，好像僑委會很想做，可是能力不足，只好委託公共電視來做，另一方面我們又認為公共電視有其侷限性。這兩者之間其實無法做比較好的平衡報導，我想委員長與副委員長都非常了解這個狀況，不是刪錢、要不要面子的問題，而是刪了以後，剩下的錢你到底能不能做到本委員會現在要求的目標，如果做不到，刪多少其實沒意義。我覺得這是委員長的一個政策宣示，你們到底要不要去找這些方向，更何況你們自己的行政團隊中，已經有這樣的人可以出來了。我現在不是針對內容，只是針對傳播方式與網絡，你們可不可以重新思考一下做法。至於預算要不要刪、要不要凍，我沒意見，但一定要提出報告，讓我們了解，如果你們沒有這樣的態度，我就主張要刪減一半。","主席：好，刪減一半。","劉委員世芳：沒有，我要請委員長說明他的態度。","吳委員長新興：對於各位委員的高見，我都非常欽佩也都認同。的確，如果把問題放大來看，其實不是僑委會的問題，是台灣要不要有一個國際文宣的頻道，讓人家認識台灣、了解台灣？其實這才是大問題。我在上任後發現，基本上，照僑委會現在的做法，沒有辦法達到我們的目標，因為僑委會沒有專業人士，也沒有設備，什麼都沒有，所以過去幾年都與公共電視合作。我們現在也在與文化部以及其他幾個頻道談，但還沒有談定。","劉委員世芳：你和他們談的時候，對方的想法如何？"],["吳委員長新興：現在都還沒有開始。","劉委員世芳：我剛才已經提到，請你給個方向之後，我們預算可以給你，你們下半年再執行是沒有關係；如果你沒有方向，你會覺得不確定。有確定的方向，我們就知道在有限的資源下可以做到什麼事，如果認為資源不夠，當然就不要刪除預算，但你總要給個方向，告訴大家你有什麼想法，可是你現在又把問題層次提高到整個國家需要有這樣的文宣頻道。我的態度仍然一樣，我要先問你，公共電視新任董事長出爐了，就是陳郁秀董事長，你有沒有問過她是否願意協助僑委會處理？或許她說好，你錢拿給公視，其他一切由他們自己辦理？不能這樣子啊！","吳委員長新興：我們當然也不會允許這樣，因為陳董事長上任以來，我們還沒有針對這個問題跟她正式交換意見；我們雖然與文化部方面做過初步意見交換，但是還沒有定案。站在僑委會的立場，事實上行政院林院長也給了我們一個方向，如果僑委會自認在專業性等各方面沒有能力承做宏觀電視，就去尋求與文化部、公共電視等其他單位合作，所以這是在未來這一年我們要努力的方向。能成就成，我們也知道其實挑戰滿大的，每個部會包括公共電視都有自己的立場，現在的情況也不是那麼順利，這一點要先向委員報告。如果不成，從後年開始我們就不編列預算，不供宏觀電視了，換句話說，在107年度，我們就不會編列宏觀電視的錢了，這筆錢就繳回國庫。","王委員定宇：委員長，我們談的是兩件事，第一是內容，第二是傳播方式。對於內容多彩多姿或拍得很精緻，我不挑戰，但傳遞方式確實出了問題。現在YouTube這麼方便，我剛才還找了一部影片要給你看，不知道你早上有沒有看新聞。這是台北市20所學校高中生拍的街舞影片，他們只花3萬塊錢，結果你知道有多少人看嗎？500萬人以上。500萬人！這部由建中、北一女等20個學校拍攝的街舞影片，長度大概只有3分鐘再多幾秒而已。我的意思是，內容是一回事，是傳遞方式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多次討論宏觀電視存在的方式，包括租衛星頻道、投射區域，還要找節目，但僑委會又不是製播單位！照我剛才聽來，如果辦得好，你後年還要繼續的感覺。既然已經決定不做，你們明年要動支的1億1,000多萬元，我們就刪除這300萬元，這代表一種態度，第一是過去那種傳播方式不是錯誤的，是已經過時了，當年用衛星傳遞的方式很新，現在已經過時了；第二是針對節目內容，現有的品質很好，但是沒有更新為台灣最新的事物。而我們對傳播內容與傳播方式仍有期許，我才會提案刪減300萬元，其實比例不高，用意在要求，就看召委和劉委員世芳意見如何。我就只提這麼一件案子，也希望不要刪減到1,000多萬元或5,000多萬元，透過減列300萬元，然後剛才的期許與要求讓僑委會做思考。","吳委員長新興：召委與各位委員，我想我們就接受王委員的主張，刪減300萬元好了，也不必要求我們寫報告了，反正就刪減300萬元就好，好不好？","主席：等一下，我們還有一個提案委員，江委員，宏觀電視的預算總共一億一千七百多萬元，有刪1/2的、1/10的以及300萬元的。"],["江委員啟臣：全部只刪300萬元而已嗎？總經費是多少？"],["主席：1億1,700萬元。","江委員啟臣：刪1/10，是多少？"],["主席：我是主張刪減1/10。"],["江委員啟臣：1/10就是1,100萬元嘛！","田副委員長秋堇：江委員，抱歉！剛剛我們已經跟大家拜託過，就是宏觀電視事實上是我們希望可以與公視整併，幫我們的國家建立一個對外宣傳的媒體和管道。為什麼我們對這個預算還是這麼焦慮，希望儘量少刪？是因為這裡面還是有若干僑委會的工作。本來我也是希望王定宇委員那個提案就減列100萬元，不過，剛剛委員長已經建議減列300萬元，然後就不要寫書面報告；當然，如果要寫書面報告，我們也可以寫，但是我是覺得換成主決議，為什麼？因為換成主決議，我們就可以拿這個主決議去跟文化部談，說這是立法院要求我們去進行的，這樣的話，我覺得啟動這個談判會更順暢。就是刪減300萬元，換主決議。","主席：委員長認為，可以調整到減列400萬元。","J6到J14案，減列4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羅委員致政：好啦！400萬元。","吳委員長新興：因為召委有召委的立場，我們尊重。","羅委員致政：好，召委英明，刪減400萬元好了。"],["江委員啟臣：多少？"],["羅委員致政：400萬元。"],["江委員啟臣：減列400萬元夠嗎？"],["羅委員致政：好啦！","田副委員長秋堇：已經見骨了，拜託啦！","江委員啟臣：這裡面我補充說明一下，因為剛才我沒有到。其實你們有提到說要找海外的華文媒體來台灣做採訪、報導，我待過新聞局大概知道，現在外媒的部分都是外交部在做。我感到不解的是，為什麼政府的資源你不能去整合一下？其實國外媒體的邀訪是一波、一波啦！這些錢是重複性的，如果外交部在負責國際媒體的邀訪，它來的時候一樣可以報導你們相關的啊！我覺得這是一個主題安排的問題，現在如果你們做你們的、他們做他們的，我們即使編再多的預算都不夠用。實際上，這是類似的工作。","主席：江委員，我們現在審查的是J6到J14，你現在提的外媒是J15、J16兩案。"],["江委員啟臣：我剛剛講的是J15案。","主席：J6至J14案減列4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做一個主決議，稍後我們要唸。","進行J15、J16案。","J15、","僑務委員會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0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106年編列1,021萬3千元，其中106年編列119萬4千元，辦理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聯繫溝通，辦理海外華文媒體工作者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對國內政經文教建設、新南向政策及施政成果等各方面之瞭解，列業務費45萬4千，獎補助費74萬元。然查國際宣傳有外交部國傳司，新南向有經濟部國貿局，僑委會亦編列預算是否疊床架屋，消耗預算？且該相關預算僅粗糙編列業務費、獎補助費，難審查用途及使用對象，執行成效。爰此，針對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0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原列1,021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J16、","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0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編印及寄送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等業務費」原列3,500千元，刪減500千元。","說明：","一、僑務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支出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0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編印及寄送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業務費」原列3,500千元，惟現今網路使用頻繁，相關編印應多朝向電子化方式來做，俾能達到最大宣傳效果，同時亦能樽節，爰減列該筆預算500千元。"],["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請僑委會田副委員長說明。","田副委員長秋堇：剛剛江委員提到外交部有在邀請海外的媒體，但是他們邀請的媒體不包括華文媒體，華文媒體還是由我們僑委會華僑通訊社負責。J16案講的沒有錯，我們的看法與呂委員非常接近，所以我們今年已經把春聯電子化，就是把春聯放在網路上，海外的僑胞如果要春聯可以自行上網列印；至於月曆，連海外的外交部駐處人員也都是用本會印的月曆送給外國朋友和僑胞，所以我們今年做的月曆我就特別著重很多說明，還附上英文說明，當然我們是用台灣的國家公園作主題來印這本月曆。這些都是必要的開銷，而且跟大家報告，長年以來我們這方面的預算都不夠，所以懇請各位委員多多支持。謝謝！","江委員啟臣：我還是覺得這部分重疊性很高，你剛才說沒有邀華文媒體，不對！實際上還是可以邀，關鍵在於哪一家媒體的重要性而已，不是分語言的問題，也有其他歐洲語文的媒體。"],["田副委員長秋堇：外交部沒有邀華文媒體。","江委員啟臣：有，他們可以邀啦！你們只要建議他們，他們就可以邀啦！我的意思是說，既然外交部負責外媒的部分，政府應該儘量統一，其實有些經貿部門也都是這樣子弄，就是大家都去找自己的，除非是非常專業的那部分，它不是一般媒體，它可能就是專業的報導或專業的雜誌什麼的。我不認為在僑務這一塊有什麼專業的媒體或專門的雜誌，它還是比較屬於一般性的媒體，你們邀來的媒體，就算它是華文媒體，他們也是來報導台灣的各個面向啊！難道他們只來報導你們的僑務工作嗎？不是嘛！你們也是希望這些媒體回去之後，去宣傳台灣在各個層面的優勢與發展。更何況這裡面你又特別說是要針對新南向政策，坦白講，對於新南向政策，明年每個部會幾乎都編列了很多預算，我覺得這部分你們所編列的預算並非大到足以去主導別人，與其這樣，我覺得這方面的預算應該撙節，然後統一讓對外部門如外交部等機關去處理比較好。","田副委員長秋堇：因為各部會的預算都已經編列下去了，我相信外交部也是承襲過去，他們的預算裡面還是以外國主流媒體的邀訪為主，華文媒體事實上是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列，因為常年以來華文媒體的邀訪，都是僑委會在負責，這是我們長期以來的分工第一點。第二點、以我出國的經驗，很多僑胞以僑居當地的華文媒體作為他們主要的資訊來源，所以他們也有報導僑居地的各種新聞，當然也有報導我們僑委會所提供的一些訊息和新聞。所以可否仍請委員支持？如果說現在要整併，我相信一時之間外交部也不知道要怎麼做，而且，外交部的預算已經編列下去了。剛剛我已經跟大家說明了，是不是讓我們明年度就照這樣執行下去？謝謝。","江委員啟臣：這個到底效果怎麼樣？你們過去已經執行過一段時間了，對台灣加分多少？現在網路科技已經那麼發達，如果邀訪只是聯誼性質，那也不是不行，不過，聯誼性質所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因為如果是要取得台灣的訊息，太簡單了！我們自己的媒體那麼發達，台灣內部的媒體也全都是華文啊！每天上網去看就好了啊！你們僑委會應該要趕快去推波才對啊！所以你找這些媒體來是要聯誼嘛！如果真是要聯誼，就講要聯誼，沒有關係，你們要保持與媒體的關係，那也Ok嘛！但是不要用這種所謂邀訪的名義，我覺得那個報導效果非常有限。","陳社長奕芳：跟委員報告，以今年我們剛辦過的邀訪團來說，18位記者裡面對台灣的報導有將近40篇，我們都有彙集成冊。","其次，再跟委員解釋一下，其實分工的問題，在今年1月總統大選投票的時候以及5月就職典禮的時候，外交部很明確地告訴我們，華文媒體應該由僑委會來接待了，當然我們也很樂於協助。"],["江委員啟臣：報導共有幾篇？","陳社長奕芳：將近四十篇。我現在講的是我們這一次10月的邀訪。當然這個是長久的報導，就這個事件他們這樣做，以後他們還會有很多後續的報導，這不在我們統計範圍之內。","田副委員長秋堇：我補充一下，因為這些報導的媒體記者有見到總統，也有見到鄧振中主委，所以他們的報導寫得很深入，跟一般華文媒體的報導有所不同，對這些記者而言，他們對台灣的向心力也都有增加。"],["江委員啟臣：我主張減列1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是否可以改為凍結100萬元？"],["主席：改減列100萬元。","江委員啟臣：改減列100萬元，不要凍結。","田副委員長秋堇：減列100萬元的話，這個案子幾乎就不用辦了耶！我們這部分的預算總共才119萬元，可否凍結就好，我們寫書面報告？","主席：既然你這樣講，外媒這部分就可以不用再做這種邀請了，由外交部去邀請即可。","田副委員長秋堇：外交部不會邀請華文媒體，而且長期以來他們也搞不清楚……","江委員啟臣：這部分的預算是1,021萬元，對不對？","田副委員長秋堇：不是，這個邀訪才119萬元。","江委員啟臣：我說減列100萬元，其他由你們自己去調整，就是1,021萬元這筆預算減列100萬元，其他的由你們自己去調整。","田副委員長秋堇：江委員，如果你對於我們這個工作有質疑的話，我們可以寫報告，但是拜託不要減列這麼多，好不好？","劉委員世芳：不是啦！他們講的是J15、J16兩案合在一起，就不凍結，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江委員啟臣：對啦！"],["主席：這樣可以啦！"],["江委員啟臣：這部分總共有一千多萬元預算耶！","劉委員世芳：它總共一千多萬元，減列100萬元，其他的部分由你們自行調整。","陳社長奕芳：可是跟委員報告，因為今年月曆部分的運費折扣改變，本來6折現在變為8折，我現在講的是海外郵費。","劉委員世芳：現在你說的預算是今年度的預算，我們目前審議的是明年度的預算。"],["陳社長奕芳：這是明年度的預算。","劉委員世芳：副委員長，我要跟你解釋一下，現在審查的是明年度的預算，我剛剛有聽兩位主要提案委員的意見，是說J 15、J16兩案一起不凍結，只有刪減100萬元，然後，科目自行調整，在你們的第6目裡面自行調整。"],["田副委員長秋堇：那就不要寫書面說明了？","江委員啟臣：不用，減列100萬元就好了。","主席：J 15、J16兩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我們回到前面的J2案。","林委員昶佐：其實我的想法剛才前面在討論J3到J14的時候都已經講過了，所以我想就把它併到J3到J14的部分，好不好？","主席：好，我們就把它加入彙整。","林委員昶佐：對，謝謝！","主席：J案我們總共刪減600萬元，我們先休息10分鐘，","讓他們把主決議處理好。","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J案有一個主決議，請吳委員長唸一下。","吳委員長新興：關於宏觀電視主決議，我們做這樣一個稿，請各位委員審核。主決議：鑑於宏觀頻道收視現況，考量國家對外文宣需要，及政府整合公共頻道之政策作法，請僑委會積極洽商文化部整合資源催生成立國家級之國際頻道，將臺灣宏觀電視納入公廣頻道，並訂定可行轉型及推動方案，並自107年度開始實施。我們提供這樣一篇初稿，請委員看看是否可行？","J案主決議","鑑於宏觀頻道收視現況，考量國家對外文宣需要，及政府整合公共頻道之政策作法，請僑委會積極洽商文化部整合資源催生成立國家級之國際頻道，將臺灣宏觀電視納入公廣頻道，並訂定可行轉型及推動方案，並自107年度開始實施。"],["提案人：呂玉玲　　呂孫綾　　劉世芳　　林昶佐　　江啟臣　　蔡適應　　羅致政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J案減列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K1與K2案是通案，進行K3、K4案。","K3、","僑務委員會「僑民經濟業務」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106年編列3,135萬8千元，僑委會以配合新南向政策為由，邀請僑商團體及僑台商第二、三代回國參訪，編列192萬元，邀請對象，人數不明，執行成效難以檢驗。另又編列813萬8千元，輔助僑台商組織擴大經貿功能，加強辦理與當地國政府與主流商會互動交流、新南向投資論壇、投資經驗研討會，然在新南向政策中，目標國多達18國，預算應如何分配，重點國家、執行方式，皆未敘明。爰此，針對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原列3,135萬8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陳亭妃　　呂玉玲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　　蔡適應　　","K4、","僑務委員會「僑民經濟業務」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106年編列4,188萬9千元，其中協助推動僑臺商新南向布局，編列822萬5千元，較105年所編494萬元增加近一倍。然作法不明，若是要向國內推銷東南亞市場，則經濟部104年早已提出東南亞新興市場之已有拓展政策，僑委會，重複編列相關預算，又無具體執行方式，實有疊床架屋之嫌，且海外信保基金回收率不佳，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上要扮演何種角色，僑委會在海外經貿工作的角色應重新定位與思考。爰此針對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原列4,188萬9千元，凍結500萬，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陳亭妃　　呂玉玲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　　蔡適應　　"],["主席：請僑委會呂副委員長說明。","呂副委員長元榮：關於委員之提案提到「僑民經濟業務」這個項目，因為僑委會明年度將規劃辦理海外僑商青年的邀訪、海外商會的菁英班以及青年創業論壇等，這些部分會以越南、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及緬甸等國的僑商青年為主要對象。它規劃的作業目標是希望經由這樣的通路能夠結合當地的台商和國內的團體交流、互動，也希望能夠促進他們來參觀我們的五加二各項創新產業，來做一些媒合，當然，主要目的還是希望能夠對僑民的回國投資有所助益。提案中委員所提的要求非常有道理，這部分我們會照委員的要求來做，但是因為預算的執行都涉及到實際的工作面，可否請委員少凍結一點，讓我們得以依序推動？然後我們也會提出書面報告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來。"],["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K3案這邊三千多萬元的預算，我才凍結300萬元，不到1/10。因為這裡面以新南向的名義邀請台商回台編列192萬元，跟當地商會交流編列813萬元，請問18個國家當中你們的重點在哪裡？你們要在哪裡辦幾場？執行的方式如何，這在你的預算書裡連一個概括的敘述都沒有，我想我們凍結是合理的；因為我們不知道你們整個規劃的內容、方向以及如何評估它的績效，依我看你們大概就是辦一些論壇，也可能辦一些商會的交流活動。可是這些成效到底如何評估？具體的內容是什麼？如果只是找來大拜拜、大家吃吃喝喝，講一些可能沒辦法落實的、不切實際的建議，我覺得效果也非常有限。所以這個案我還是堅持要凍結。","K4案，我覺得也是一樣。其實僑委會目前在做的事都是以前國貿局曾經做過的事情，把這個冷飯再拿出來炒一下，坦白講，只是多花了一些錢，真不知道能炒出什麼結果來？你們要認真推動新南向政策，這個態度Ok，可是就內容來講，這明顯是經濟部過去既有的政策。請問你們要怎麼樣創新？它有什麼不同？你們當然會說你們是以華商為主，推動華商在東南亞的這一部分，但我還是強烈質疑。這項預算你們從494萬元增加到明年度的822萬元，增加了將近40%左右，我卻沒看到具體的計畫內容，所以我希望可以凍結。"],["主席：請僑委會呂副委員長說明。","呂副委員長元榮：謝謝剛才委員給我們的指教，我們相關的交流合作，106年度會辦理東南亞基建產業華商觀摩團、東南亞地區華商經貿投資團。我要強調一點，就是僑委會所辦的華商活動與國貿局或外貿協會辦的不同，主要是任務分工不一樣，僑委會主要的通路就是在華人的世界，包括在地的華商以及台灣到海外去的台商。在華商和台商這一塊，其實僑委會有經營多年的基礎，希望藉由這樣的脈絡能夠引進雙向的對接，也希望能夠吸引當地的華商回國來投資。這個部分經由觀摩的方式來執行，我們認為是一個有效的方法，同時，也可以藉這個方法拓展我們台灣在當地的影響力，所以這個部分推動的工作是以這裡為主。我是否可請本會主管處的汪處長補充一下？"],["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汪處長說明。","汪處長樹華：誠如剛剛江委員所提的，我們在推動台商組織與青商的邀訪活動會著力很多，也會繼續加強辦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海外要鼓勵，因為現在我們的海外青商組織有51個，我們希望藉由這個議題，除了在我們新南向的國家辦理這個論壇以外，還鼓勵當地也舉辦一些論壇活動，以帶動青商組織的發展。","另外，關於K4案，最主要是我們規劃了四個華商團體回國來參訪，除了與國內產業能夠交流外，我們還會舉辦與產業媒合的座談，實際上，讓他們在這裡就能夠與我們國內的商家達成契約的訂定。根據這兩年的經驗，國內的產業都覺得我們辦理的「商機媒合」功效很好，因為國內的產業不需要到海外去，就可以跟海外的僑商或華商做交流、做商機的促成，非常好。所以在此要請委員多幫忙、多支持！我們一定會把這個工作做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其實新南向政策真的是我們國家目前非常重要的一個指標，我也同意江啟臣委員的說法，這個部分如果只是吃吃喝喝、只是辦了一些所謂的討論會議，然後大家邀一邀、拍個照，就離開了，這樣確實沒有達到我們新南向政策目標的重點。所以我也認為應該要凍結一些預算，但是可以不要凍結那麼多，應該讓他們做了之後，才知道他們的方向到底要如何前進。可否請江委員不要凍結那麼多？等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再予以解凍。我想這樣子可能會讓大家更清楚瞭解，僑委會在這個新南向政策上到底要做什麼？有什麼目標值？你們所要達到的KPI，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這樣才能讓這個預算比較能夠充分發揮。","主席：K3與K4案的科目不一樣，江委員有沒有主張或看法？","江委員啟臣：既然陳委員已經講了，我就都凍結不到1/10，就是K3案凍結300萬元、K4案凍結400萬元。"],["陳委員亭妃：我支持你要凍結。"],["呂委員孫綾：我也支持你。"],["江委員啟臣：所以要支持到底。","主席：你們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就解凍了啦！"],["江委員啟臣：對啊！","呂委員孫綾：江啟臣委員提的K3案，其實我在質詢的過程當中也有質疑過這個問題，所以K3案的部分我其實是滿支持江啟臣委員的，只是凍結的部分是否可以再討論一下，讓僑委會能夠好做事一點？另外，我可否加入K3與K4案的連署？"],["主席：好。","呂委員孫綾：江委員，我可否連署你的這兩個案子？"],["江委員啟臣：好啊！歡迎！"],["呂委員孫綾：謝謝！"],["江委員啟臣：小刪連署就對了？"],["田副委員長秋堇：100萬元啦！"],["呂委員孫綾：我用行動來支持。","江委員啟臣：就兩案全部都凍結300萬元，好不好？"],["主席：K3和K4案加起來凍結300萬元？","江委員啟臣：不是啦！K3案凍結300萬元，K4案也凍結3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100萬元啦！","江委員啟臣：真的不要計較那個，如果你們再跟我計較這個，就代表你們沒有誠意要改。因為凍結100萬元根本就無傷大雅嘛！事實上，這部分的結餘款就不只1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沒有結餘款啦！","江委員啟臣：4,000萬元到年終結餘不到100萬元，我不相信。","主席：K3案凍結300萬元，K4案凍結300萬元。"],["呂委員孫綾：K3、K4案我都加入共同連署。","主席：呂孫綾委員加入共同連署，蔡適應委員也加入共同連署。"],["陳委員亭妃：我也加入該兩案共同連署。"],["主席：陳亭妃委員也加入共同連署。","蔡委員適應：請問僑委會，我看你們的工作計畫名稱是寫「僑民經濟業務」，可是你們的組織架構底下既有僑民處，又有僑商處，結果這個案子全都是僑商處在執行。請問這個計畫到底是僑商經濟業務，還是僑民經濟業務？如果是僑民經濟業務應該是你們的僑民處主管啊！所以我覺得，你們的標題與內文不大一樣，未來是不是把它改正過來？應該叫做「僑商經濟業務」才對吧？我看過你們的組織，你們設了僑民處，也設了僑商處，但這個項目其實都是僑商處的案子，是不是以後考慮把名稱更改？不然我一直以為這是僑民處的案子。","呂副委員長元榮：因為我們在組織都叫僑民、僑教、僑商，這是我們組織的分類。但是僑民處管的是僑團，僑教處管的是文化教育，僑商處管的就是僑民經濟，通稱都是僑民經濟，但是僑商處管的也有一些是有關交流的部分，這些部分就不是完全用僑商這個名字，也是該叫僑民經濟。"],["蔡委員適應：可是第93頁、第94頁寫的都是僑商處。"],["呂副委員長元榮：這三個主管處都是僑商處管。","蔡委員適應：如果是僑民經濟，像你說的這樣寫，OK啊！","呂副委員長元榮：好，那這個部分我們回來……"],["主席：你們明年這個科目的部分要不要改一下？"],["呂副委員長元榮：它叫僑民經濟業務。"],["主席：明年就把它改成僑商處。","吳委員長新興：蔡委員，明年我們就照你的指示來改，好不好？我們改成僑商經濟業務，好不好？是，謝謝。"],["主席：這個要改的部分用主決議提出來。","蔡委員適應：不用寫，明年改就好了。","主席：既然蔡委員沒有意見，就不用提主決議，明年要改用僑商處。","現在回頭處理P1案、P2案，這是通案的部分。","請林委員昶佐發言。","林委員昶佐：過去大家在質詢時應該也提過很多次，對外捐助及對國內團體的捐助有很多不透明的地方，但是到現在一直都還沒有研商出像預算中心建議的用機密預算的方式，據我所知，大家也解釋很多次為什麼不能全部公開，但是有沒有方法讓它受我們監督？要不然每次都要問了才知道，而不是主動的資訊揭露。我說的是K2案。","主席：K2案、R26案、R27案、R28案都是類似的案子，我們把這些案一起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既然各位沒有異議，那就提主決議，林委員，這樣可以嗎？"],["林委員昶佐：可以。","主席：那麼以上各案相關預算全部凍結600萬元，經提書面報告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接下來處理P案。P1案、P2案是通案，我們稍後回頭處理。","現在進行P3案及P4案。","P3、","僑務委員會第9目第1節「05僑校發展與輔助」之「建構數位僑校及推展雲端學習」，106年編列1,694萬6千元。查僑委會認為「隨著網路科技進步，國內外各大學均提供免費線上學習課程，課程內容及管道豐富多元，有意學習之僑胞均可透過網路自主學習。」則在此進步之科技時代，僑委會並無再特地開設任何數位僑教之必要。且國家財政困窘，應解省公帑支出，爰此，針對第9目第1節僑務委員會「僑校發展與輔助」之「05建構數位僑校及推展雲端學習」，全數減列。"],["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P4、","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05「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改版服務功能提升以及學習內容之建構業務費等」原列2,761千元，減列761千元。","說明：","一、僑務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支出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05「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改版服務功能提升以及學習內容之建構業務費等」編列2,761千元。惟查「全球華文網」網站，不僅瀏覽次數少，電子報瀏覽人數寥寥可數，且未定期更新，網站相關連結亦多所錯置，甚有連結到購物網站之謬誤，且觀之臉書網站，平均按讚數亦不多，顯見該網站並未發揮其功效，資源顯有浪費，爰提案減列761千元。僑務委員會應盡速研擬改進方案，並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請僑委會張主任秘書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僑校發展與輔助」之「建構數位僑校及推展雲端學習」，我們目前的趨勢還是建構一個數位學習的方式，尤其是在海外僑校或僑校老師分布非常廣的時候，還是需要一個網路、數位的方式，來提供給更多的老師方便的學習機會，這樣的網站或數位學習的方式，其實跟一般網路上可以搜尋到的是不一樣的，包括我們要給海外僑校的老師輔導，我們有設全球華文網，做為華文教學的旗艦計畫，讓老師們都可以從這個網站找到有利於他們教學的工具。","我們還培訓種子老師，推廣數位學習，讓數位學習可以由點而到線，再到面，全面展開，有一個數位僑教的網絡，我們也做很多推廣的工作，甚至建置海外的數位學習中心，就近輔導這些老師，所以我們在雲端學習或數位僑校的建置，並不是可以從一般網路上可以找到的一般的內容，這是為僑教量身訂作的，有助於增加他們的學習效果及教學效果，長期來看，也可以幫助提高資源的運用效率，對我們相當有幫助，拜託委員支持。以上是P3的部分。","P4提到全球華文網瀏覽的問題，事實上全球華文網是我們僑委會這幾年建置的，是要給海外僑教老師教學資源，或是給在臺灣的華語文教學資源的一個資源庫，這確實也不是其他網站可以提供的，因為其他網站都不是在僑教老師的輔導和教學系統裡的。事實上我們的數據也不錯，各位委員如果打開雅虎或谷歌的瀏覽器，輸入「全球華」或「全球華文」，「全球華文網」在瀏覽次數排名中都排在前面，這也代表不管是在海外或是很多地方，都把全球華文網當作他們學習臺灣的華語文教學資源的網站，教育部是沒有這個網站的，所以在教育部的8年計畫裡，也是跟我們這個網站結合，希望這個工作由僑委會長期來做，能夠進一步做得更好，這個網站是我們在推廣華語文輸出時，一個可以利用的、很好的平台和工具，所以拜託委員支持。","至於委員所指教的我們在管理上有些地方不是很理想，譬如有一些錯誤的連結，會連結到購物網站，我們也知道我們在管理上要再加強，我們會努力改善，但是這個網站確實有其必要性及功能，拜託委員給我們支持，謝謝。"],["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P3這個案子，你們自己也說網路技術進步，有很多學習管道，所以包括中華函授學校你們也停掉了，如果網路上都可以找到相關資源，很多學校也都把他們教學的資源放到網路上，這個部分的經費還有必要編列嗎？所以在「建構雲端學習及推展雲端學習」的經費，照你們的邏輯就沒有必要編列，因為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得到資源，所以我覺得P3相關預算可以刪除。","張主任秘書良民：跟江委員報告，這裡講的就是各大學可以提供免費線上學習課程，這是專指函授學校，因為我們的課程範圍非常廣，包括各種職務、行銷、管理等等各種方面的課程，這些確實是其他網站可以找到的，所以委員長裁示我們必須針對函授學校的部分做處理。但是全球華文網是推廣華語教學，是協助僑校老師學習，這個部分他們在其他網站找不到很合適、對他們有具體幫助的部分，所以這也是我們需要為僑校老師來量身定做，尤其在師資培訓的部分，我們更要為僑校老師在海外能夠做好教學，這部分中華函授學校部分的網路不一樣！","田副委員長秋堇：還有一點是僑校都拿很少的錢做很多的事，所以全球華文網中還有一部分，就是幫忙整理教材，等於上這個網站去抓資料，很容易可有完整的教材教導學生，節省老師很多的精神與體力。","主席：本席提了P4案，針對全球華文網站，你們自己有沒有點進去看裡面到底在做什麼？尤其教師的部落格在做什麼？竟然在賣鞋子！你們現在就可以點進去看，錯誤百出、碰到問題就刪掉，完全沒有處理，至於網站成效，全球華文網站瀏覽人次的成長率每年遞減，從102年的26%到今年8月剩下4%，點閱率都在下降，所以根本不需要這個網站。你看看文化的、教師的部落格，你們現在自己去點看看，還要繼續解釋嗎？","張處長景南：實際上，目前這個網站到10月底瀏覽人次有1,890多萬人次，其實這都有數據，我也特別給召委看一下，因為整個改版之後，有一個動態磚的部分，包括資源共享平台、電子書及教師部落格，目前教師部落格有七千多個成員，以及網站會員有4萬4,000多位，FB的部分也有1萬9,000多位、將近兩萬人。之前委員所提示的部分，好在連結到外面的公務網已經一律刪除，我們現在除了官網之外，其他連結都刪除。"],["主席：這個數目是全部累積的點擊數！","張處長景南：對，從97年至今。"],["主席：不單獨是全球華文網的。","張處長景南：這是全球華文網的，從去年到今年目前為止，實際點擊率增加100萬人次左右，實際上這是師資培訓為主的部分，因為海外很缺師資、很缺這樣的選項，僑委會是幫他們把菜做好，讓他們能夠來這裡互相交流、分享，也請所有委員能夠多予支持，至於不足之處，我們會改進。","主席：這是全部的累積數，如果單純按照華文網站，總數沒有這麼多，何況這個網站也是委外經營，所以成效不佳！"],["張處長景南：其實滿好的。","主席：這又是自我感覺良好，數據會說話！對這麼多遺漏的部分及委外的情形，你們都沒有好好地督導，碰到問題就把它刪掉，所以這部分我要刪減尾數76萬1,000元。","張處長景南：請委員給我們一個機會改進，好不好？"],["主席：就是刪減尾數。","蔡委員適應：不好意思，我聽處長講完後，了解這個網站大概就是在推動所謂海外僑校語言學習，在大家討論時，我特別把華文網看了一輪，主要重點在於教導漢語，對不對？"],["張處長景南：華語。","蔡委員適應：應該沒有其他部分，就是華語文而已嗎？"],["張處長景南：主要是素材的部分。","蔡委員適應：就是線上學華語文教材，對不對？"],["張處長景南：對。","蔡委員適應：我剛剛特別上網查了，中國也做了一個類似的網站。"],["張處長景南：他模仿我們。","蔡委員適應：他們叫做漢語學習網，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他們的網站內容？我覺得那才叫做漢語學習，例如中英文對照、英文是什麼字、漢語怎麼唸等等很多內容，當然他們是用漢語拼音。另外，我們的華文網好像都沒有更新？"],["張處長景南：我們都有更新。"],["蔡委員適應：有嗎？我看最新更新的部分很少。"],["張處長景南：有更新。"],["蔡委員適應：最新更新的是什麼？","張處長景南：你剛剛提到漢辦的部分，我們其實也有一個華語文學習網，進去也有英文介面。"],["蔡委員適應：你們的網站最近什麼時候更新？"],["張處長景南：因為我們委外……","蔡委員適應：我看最新的只有7月份一則，其他都沒有！我是指大家會質疑，你可以把它打造成一個以台灣為主，推動傳統漢字的語言學習網站，這個構想很不錯，但我覺得你沒有做出你說的東西，所以我建議主席不要刪除預算，改用凍結的方式，請他提出改善方案。因為這個網站有它的必要性，對岸的中國推廣的是簡體中文，我們則是推廣繁體中文，我們希望海外僑校教導學習繁體中文。在這個過程中，事實上，華文學習網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只是我們質疑的是它本身的設立做得不好，如果做得不好，砍它的預算只會做得更爛，不會更好。所以我建議主席，既然這筆預算大家有很多意見，我們就提決議案把它凍結，要求他們提改進報告，我覺得這樣比較好，以上建議。","主席：剛剛我也特別提到你們的網站裡面有很多錯誤百出的地方，像是教師部落格，你們現在就可以點進去看，竟然在賣鞋子！雖然剛剛蔡委員所說的漢語、華文要宣導，這個要有更精進的方案，點出來給你們了解的目的是，網站不要委外了就不監督、不管理，而是要有自己的主張，該做的事情都有計畫書，一定要看委外公司有沒有按照你們的合約執行。不能讓這個公開的網站，代表僑委會的華文網站，怎麼可以讓人隨便做呢？這個網站必須好好地監督，不要委外就不管事了！對此你們要做出整體精進改善方案的書面報告，但是剛剛江委員提出全部刪除，不曉得江委員的意見如何？","江委員啟臣：剛才處長說要提供數位教材給僑校的人，對此我不反對，也可以同意。可是問題在於每年都要編列1,600萬元或1,700萬元來開發這些教材嗎？有些教材一次性開發後，事後每年應該只要微調，難道這有上架費嗎？不可能！你們就是放在網路上，而且開放讓大家免費下載，這個版權應該也是屬於僑委會，你們也沒有跟別人收費，教材以一次性費用開發之後，到底每年六、七百萬元花到哪裡了？數位教材內容最重要的是IPR，就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張處長景南：實際上，全球華文網維運時，我們自己編列的部分是400多萬元，其中有一項很重要的是僑教雙週刊，這是一個非常popular的部分，給僑校的老師使用，此外，明年我們要舉辦ICICE，即第10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實際上，除了平面之外，還有數位的部分，我們要虛實並進，每兩年我們都有辦一次這樣的研討會。","江委員啟臣：網路加上研討會應該教育部辦理，怎麼會是你們辦理？","張處長景南：針對華文教育的部分，我們希望海外華文……"],["江委員啟臣：這個應該教育部來辦吧？"],["張處長景南：是。"],["江委員啟臣：而且你剛剛說雙週刊要花多少錢來辦？"],["張處長景南：應該要花800萬元左右。"],["江委員啟臣：辦雜誌社的人看到這個就昏倒了！"],["張處長景南：數位的部分……"],["江委員啟臣：你知道經營雜誌社多辛苦嗎？你們還只是雙週！"],["張處長景南：是600多萬元。","劉委員世芳：我補充一下，我覺得對於剛剛蔡適應委員的建議可以討論一下，我先請問網站的維持，現在是由你們自己的工作人員處理或是委外找替代役幫忙？","張處長景南：我們有委託標給一家公司來幫忙維運整個網站，但是我們也有專人負責這個網站。","劉委員世芳：大部分的人在意的是裡面的內容，至於網站有沒有壞掉、硬體設備委外，大家大概沒有意見，我可以證明僑委會其實滿認真的，上次我陪同蔡總統前往巴拿馬時，當地有很多人精通中文而且講得非常好，也知道台灣現在有哪些電視劇，有問他們是怎麼學習中文，因為很多人都在當地出生，像是20幾歲的大學生，他們說是透過僑委會在當地開辦僑校、其他措施以及家長一起介入。處長說的雙週刊，他們都有在看，而且巴拿馬與巴拉圭的人數都相當多。剛剛江委員提到是不是有浪費的嫌疑，所以我建議可否用凍結的方式取代減列，因為他們無法舉列在哪個地區或哪個學校用到這些或是接收的僑民是誰。我覺得滿感動的是，當地是大學生來做接待工作，幫忙我國的訪問團翻譯，我問他們為什麼中文說得這麼好？是不是剛來？結果不是，他們是在當地出生的！過去僑委會的努力有了成果，但是不夠好、不夠精進，真的需要再努力！因此我建議不要減列，採蔡委員說的用凍結的方式，因為我沒有提案，所以舉例給大家參考。","林委員昶佐：我還是很重視跟這些海外中文教師之間的互動，因為我們準備的及要求他們做的，可能不是他們教學上或實際上遇到會需要的，像是精進相關數位的教材等等，我接到很多海外中文教師的陳情，其實很多教師都沒有iPad，也沒有數位化的器材，然後要他們去學這些東西，他們也不是不願意學，但在教他們如何使用office或是如何使用iPad，以及如何架設部落格的工作上，並非每一位海外老師都需要這樣的授課內容，即便是老師有需要，他們也認為應該自己去學，不一定非得透過僑委會的規劃，本席認為，僑委會就這部分跟老師之間的雙向溝通顯然不夠，如何使用這些數位化器具，第一線教學的老師不見得都會用到，還有，現在設置的一些網站對老師的教學能否有真正的幫助，都是不一定的事。","張處長景南：我舉個實例來說明，像緬甸在網域相關設施上都不是很好，為了要讓當地僑民在電腦的知識上能更為精進，我們都會邀訪他們回來，各位都知道，邀訪的費用所費不貲，所以，我們才規劃明年度派人到僑社實地教導他們，之所以做這樣的規劃，因為我們觀察海外中文學校除了使用平面教材之外，網路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這是僑委會提供給海外教師、學生及家長的服務，懇請委員多予支持。","田副委員長秋堇：建議這筆預算可以凍結，我們願意按照委員的建議執行並加以改進。","江委員啟臣：這部分的工作，僑委會是不是委託國語日報辦理？"],["張處長景南：對。","江委員啟臣：我們支持僑教，這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但現在既是在審查預算，我們就要看你們到底是怎麼花的。就教材與內容來看，大概很多都是國語日報的內容轉過去而已，請問這些教材的印刷是由哪個單位負責執行？"],["張處長景南：也都是由國語日報負責印刷的工作。"],["江委員啟臣：這些教材是不是都印刷好了再郵寄到海外？","張處長景南：因為印寄的費用都很貴，所以，明年我們準備……"],["江委員啟臣：為什麼不在當地印刷？"],["張處長景南：明年我們將改採電子版。","江委員啟臣：這樣你們就可以省下很多錢，對吧？","張處長景南：正因為這樣，原來編的預算我們都已減列，包括印刷的紙本費及寄的郵費等等。","江委員啟臣：即便你們已減列預算，但還是需要880萬元的預算，是嗎？"],["張處長景南：應該只有六百多萬元。"],["江委員啟臣：這六百多萬元是否純粹用於買版權？"],["張處長景南：還包括網路在內的整套教材費用。","江委員啟臣：如果將印刷與郵寄的費用除外，剩下的是否就只是編緝的費用？","張處長景南：原則上，我們都會印上1,000份，像緬甸、泰北等偏遠地區，我們還是要照顧當地的僑校。","江委員啟臣：如果以雙週刊每個月2,000份來講，一年也只有24,000份，至於其他部分應該都是編輯費，對吧？","田副委員長秋堇：印刷費雖然量少，但事實上單價反而高。","江委員啟臣：本席每次參選都需要大量的文宣，所以，對印刷的費用我大概都有個底，照你們所需要的量，再看你們所編的預算，我覺得印刷費真的沒有你們編的那麼貴。"],["田副委員長秋堇：還要再加上稿費。","張處長景南：事實上，我們已把原列預算的部分做了調降，現在提出的預算都是採實報實銷。"],["江委員啟臣：這部分是否採委外招標的方式？"],["張處長景南：是的。"],["江委員啟臣：你們每年委外招標多少錢？議價完後又是多少錢？","張處長景南：就我記憶所及，去年整個標是900萬元左右，我們總共印了11,000份，都是寄往海外，特別是一些比較偏遠的地區，所以郵寄費用比較貴；至於其他設有網路的地區，相關費用可以節省的部分，我們都有節省下來。","田副委員長秋堇：有關停掉紙本部分並減少運費的決定，個人也參與其中，我們是真的想把事情做好，但預算編列並不多，所以我們建議將P4案減列預算76萬元，改為凍結預算76萬元，並改為主決議，對委員要求改進與注意的事項，我們都會遵照辦理。","羅委員致政：P4案所編列的總經費也只有276萬元，現在要凍結76萬元……"],["江委員啟臣：我們講的是另外一部分。"],["田副委員長秋堇：委員是針對P3案與 P4案一起討論。","江委員啟臣：P3案與P4案是針對整個項目總共編列1,694萬元，我們現在是兩案合併討論，還是要分開討論？"],["田副委員長秋堇：建議兩案一起處理。","江委員啟臣：如果分開處理，我的提案是凍結300萬元，另外一案則是減列76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建議凍結300萬元，不要減列。","羅委員致政：建議兩案併案處理，減列76萬元，不要凍結。","江委員啟臣：就預算執行的情況，我還是有意見，所以我同意不減列預算，但還是要凍結部分。","田副委員長秋堇：那就凍結300萬元並改為主決議，好嗎？","主席：P3案與P4案併案處理，凍結300萬元，請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進行P5案。","P5、","僑務委員會「僑校發展與輔助」之「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106年編列1,482萬5千元，其中中華函授學校成立目的原為協助培訓海外僑校師資，爾後持續擴增華語文及技職教育課程，成為海外僑胞學習華語文、中華文化及華語文主要管道。現僑委會以修課人數逐年降低、網路資訊發達普及、課程更新速度緩慢等理由，決定改制轉型中華函授學校，於105年底結束函授業務。按僑委會所言「隨著網路科技進步，國內外各大學均提供免費線上學習課程，課程內容及管道豐富多元，有意學習之僑胞均可透過網路自主學習。」則在此進步之科技時代，僑委會並無再特地開設任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班之必要。又僑委會於此分支計畫中，除推展華文外，竟假推廣華文名義置入開辦「新南向專案培訓班」，其目的是為培訓政令宣導之種子教師？應予說明。爰此，針對第9目第1節僑務委員會「僑校發展與輔助」之「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原列1,482萬5千元減列1,263萬元，凍結219萬5千元（除僑校推廣正體字活動、行銷台灣優質正體字華語文計畫），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請僑委會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有關「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中華函授學校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經費的編列，針對中華函授學校，我們在經過檢討後決定進行轉型的工作，至於轉型後到底要做哪些事情，基本上，我們還是要先進行師資的培訓，在這方面我們必須透過網路的方式提供給海外老師們一個便捷的師資培訓機會，所以，我們採取遠距教學的方式。","其次，有關推動國際志工的部分，有鑑於海外僑校很需要教學上的協助，而台灣有很多富有熱忱的青年，所以，我們希望引導這些青年到海外僑校進行教學的服務，俾使台灣優質的青年資源透過這樣的方式，讓海外僑校得到協助。","至於我們要做的第三件事，就是推廣正體字的華語文工作，因為我們在海外還是要面對簡體字的挑戰，所以，我們必須透過各種方式推動正體字的教學。","明年我們有新增新南向專案培訓班的經費，整個計畫的名稱為「東南亞文化與語言培訓班」，未來我們將大規模進行東南亞文化推廣及華語教學，負責的老師與志工不能不了解新南向政策所涵蓋一些東南亞國家的語言與文化，所以，我們開辦相關研習活動，俾讓這些到海外從事教學的老師與志工都能深刻了解東南亞國家的語言與文化，以發揮知己知彼的效果，進而將台灣優質的文化及華語教學在當地打下良好的基礎。","以上就是我們在「僑校發展與輔助」這個項目所要做的工作，因為轉型工作跟預算編列之間在時程上有一點點落差，但我們還是會盡力做好每件事，至於預算的部分就拜託委員給予支持。"],["江委員啟臣：這裡面是否包括你們跟空大之間663萬元的契約？"],["張主任秘書良民：到3月份的部分確實是六百多萬元。","江委員啟臣：其次，有關「海外華語遠距教學」經費，主要的對象就是志工，你們為了讓志工們能了解海外的生活，所以開辦新南向專案培訓班，請問在這部分你們準備花費多少？是否扣掉663萬元剩下的全部用在這部分？"],["張主任秘書良民：新南向專案培訓班經費為250萬元。","江委員啟臣：為什麼你們在單位預算書中都未列出這筆經費？如果再把這筆250萬元扣掉，對剩下的錢你們作何用途？","張處長景南：有一些是作為華文教師遠距培訓之用，這項工作做得非常好，相信委員也很清楚，目前全球各地的華文教師都很欠缺專業的部分，所以，這項培訓工作正好補他們的不足，目前我們在華文教師遠距培訓這一塊已開辦基礎班與進階班。"],["江委員啟臣：你們辦了幾個班？","張處長景南：原則上，我們都是辦4個班，即3班基礎班、1班進階班，每個班40人，經費大概在七、八十萬元左右，我們是採委外方式辦理，因為這都是屬於比較專業的部分，所以委託給學校來辦理。","江委員啟臣：針對遠距教學的部分，你們是否每年都開辦？這是不是針對國內教師的部分？","張處長景南：主要是針對海外教師，我們每年都有開辦遠距教學班。","江委員啟臣：既是針對海外教師，為何不在海外開辦？","張處長景南：我們是在國內開班，海外教師可以上我們開的遠距教學班。"],["江委員啟臣：你們都在哪裡進行？","張處長景南：我們是採公開招標方式，如果文化大學得標，我們就委託他們辦理。","江委員啟臣：你們長年實施下來，這項工作辦理的成效究竟為何？","張處長景南：我舉個實例來說明，紐西蘭有一位老師在上完遠距培訓班之後，他就拿了研習的相關資料到一所主流學校教書，效果非常好，事實上，這個班的開辦主要是補海外教師專業上之不足，將來若有新的班要開或是在結訓的時候，我們也可以請委員來給予指導。","江委員啟臣：針對這部分，你們編列多少經費？"],["張處長景南：我們總共編列350萬元。"],["江委員啟臣：是不是每年都固定編列350萬元？"],["張處長景南：須視整個預算的多寡來做適當的調配。","江委員啟臣：所以，這項經費是彈性編列，明年度還是編350萬元嗎？","張處長景南：對，我們希望明年度也是這樣的額度。","另外，關於正體字推廣的部分，它是我們在海外推動華文教育中很重要的一環。","江委員啟臣：但從你們剛才的說明中，你們對志工的培訓好像跟遠距教學的部分又不太一樣，是否如此？","張處長景南：明年我們準備把原來這些課程進行分類之後，隨即po上全球華文網，或是看看YouTube可不可以讓我們做，如果可以，我們再研究怎麼做。","如果還有需求時，我們也可以跟各大學進行合作，比如清華大學的MOOCS（線上教學）就做得很好，我們正朝此方向進行思考。","江委員啟臣：那麼，請教志工培訓班究竟在做什麼？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清楚。","吳委員長新興：在中華函授學校結束之後，我們發現有些預算可以用於新增有創意的業務，因為我們在東南亞的僑校將近一千多所，在管理上我們考慮重新切入或再強化一些關係，譬如僑校多缺乏師資，其他行政上不論圖書館的管理、電腦管理與維修也都普遍缺乏人力，因此，我們計畫就這部分跟國內各大專院校結合組成暑期國際志工團隊，到海外橋校支援他們教學及行政管理的工作，我們估計這部分的經費需要400萬元左右，我們認為，這個計畫將可進一步深化國內各大學與海外橋校的關係，對於未來招生，以及國內大學生在海外質感的呈現會有很大的幫助，針對以上新增的業務項目，請江委員能給予支持。"],["江委員啟臣：這些志工團隊將來到底要往哪裡去？"],["吳委員長新興：他們是到東南亞的僑校。","江委員啟臣：志工團隊的成員從哪裡來？他們只是短期去幾個月，將來會不會演變成旅行團？","吳委員長新興：他們來自每個大專院校，而且他們大概只去一個月的時間。","江委員啟臣：如果只去一個月，是不是屬於遊學性質？如果不是，他們到海外一個月究竟要教什麼、做哪些服務？","吳委員長新興：有的教舞蹈，有的教書法，有的……","江委員啟臣：只去一個月，我覺得成本效益太低了，你們編列400萬元的經費，光是機票錢就要花費多少？","張處長景南：其實，這個計畫主要聚焦在僑校的部分，像泰北、緬甸、馬來西亞或是菲律賓等地的僑校都是我們要辦理的對象，由各大專院校的學生組成志工團隊之後，我們對每位大學生補助一萬元，機票的部分則是自付，一個團隊最多5人，去年我們就辦理一個梯隊，共有96人，他們去了18個國家，可以說辦得非常好，這裡面有不少大學生都是土生土長，當他們親自到泰北、緬甸、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地看過之後，發現自己生長在台灣真的很幸福，從此對人生有不一樣的看法……"],["江委員啟臣：你們對這些志工團隊都是採取補助的方式嗎？"],["張處長景南：是的。","江委員啟臣：每個人補助一萬元，其他部分都是志工們自行處理嗎？","張處長景南：對，類似這樣的補助方式。","江委員啟臣：你們編列400萬元，是否就補助400人次？你們必須考慮能否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這麼大的量？請問你們去年補助多少志工去海外？"],["張處長景南：96人。","江委員啟臣：今年即使給你們雙倍人次的補助經費，你們恐怕也用不到400萬元，我認為你們做這個計畫不妨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只要做出效果，我們再給你們雙倍的預算也不成問題，最重要的是你們必須拿出成果，而不是從函授學校省下來的錢就全部移到這個項目來，所以對這部分，本席認為還是要有所保留。基本上，你們去年做了96人，那麼，明年你們可以做200人，到時候要讓我們知道你們確實有管控的能力並真的做出績效。","羅委員致政：其實，江委員最關心的還是你們有沒有做出成效，並不是錢多少的問題，像上星期我們處理國防部的預算，不論減列或是凍結預算，都是原編預算的零頭，甚至有的還是零頭的零頭，因為我們所關注的主要是行政單位能否運用有限的預算做出良好的成效；目前江委員的提案主要針對「海外華文遠距教學」這個項目經費的刪與凍，江委員提議預算全刪，此舉無疑是要把這個項目撤掉，但事實上，台灣的華文教學相較於中國大陸可以說是一項利器，有其不可忽視的優勢，假如它不是這麼重要，那麼，像TutorABC連花錢都還有那麼多人要上它的課，其實，相較於實體教學，這種教學方式已經算是非常省錢的，但我們要求僑委會未來在推動時一定要把績效做出來，建議江委員可否不要刪減預算，只做部分預算的凍結，請僑委會提出具體改善或是計畫的目標。","江委員啟臣：比如新南向培訓班的部分，我希望僑委會不要野心那麼大，一年不用做到那麼多人次，所以，對原列總經費1,482萬元我不做凍結，僅刪減2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去年所編的預算在今年是進行試辦，成效非常好，所以，明年我們準備擴大辦理，請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讓我們有機會，因為現在中國在海外跟我們PK得非常嚴重，請給我們錢讓我們好好做事。其實我常常在批公文時，發現很多台灣的孩子想到海外擔任國際志工，但是我們的錢不夠，補助個2萬元、3萬元，我批得都很不好意思，是不是請委員給我們經費，委員可以凍結預算，我們再送報告來，讓我們可以跟所有委員報告我們會如何落實去做。謝謝。","劉委員世芳：我有一部分跟這個非常類似，就是P6的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因為有師資培育，但到底是誰接受教育？剛剛聽了僑委會的報告，我是覺得應該再加入一點新元素，這也就是蔡英文總統說過的希望年輕朋友不要急著上大學，而是可以在他們上大學前的這一年，有機會到國外當志工，或是到海外進行雙向交流，這部分僑委會可以再做完善規劃。我原來提案要求凍結的數目相當多，是2,700萬元，建議僑委會就這個專項部分提出報告，跟教育部、外交部諮詢後，提出一個報告給我們，那預算部分就免予凍結。這是P6的部分。"],["主席：P6部分我們後面再討論。","劉委員世芳：我知道，因為一個是師資，一個是被培訓的人，我把被培訓的部分先講。","主席：針對P5案，江委員是不是堅持？","田副委員長秋堇：拜託啦！凍結啦！讓我們做出成績給委員看。去年沒有這個專案計畫，我們都可以……"],["江委員啟臣：凍結2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謝謝！","主席：P5案凍結200萬元。另外，針對目標計畫成效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各位委員，因為P6到P12都是培訓海青的經費，我們一併處理。","現在進行P6到P12案。","P6、","本科目之主要用途為宣傳及開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簡稱「海青班」），本計畫雖為新南向政策之重要配合項目，然按本院預算中心所提供之預算評估報告，「海青班」之參加學員卻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第31期至第35期海青班中馬來西亞學員占近九成五），馬來西亞雖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地，占僑生總數約六至七成，但為配合未來新南向政策之推動，「海青班」之推廣宣傳亦不該囿於此一既有結構（105年度舉辦50場海青班海外宣導，其中馬來西亞即占31場），特別印尼、越南、緬甸及泰國等國家每年皆有百位左右之僑生來台，其國內亦有諸多僑胞或華人社群，因此「海青班」之推廣應全面放眼新南向18國家，爰針對歲出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0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81,188千元中，凍結27,000千元，俟僑務委員會就多元化海青班學員組成提出檢討及具體之改善規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P7、","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訓研習」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106年編列8118萬8千元。其中列140萬元辦理「來臺就學學生資料庫系統開發及資料轉置」。查僑生處針對來台僑生業務已列「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與資料建置」70萬元。僑生處承辦此二業務多年，應早已建有僑生資料庫，何以再於年度預算中重複編列相關經費，其必要性應予說明。次查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工讀金與學習扶助金性質不同，據該要點二者最大差異在於該要點第四點規定「學校辦理工讀時，應依照相關勞動法規辦理；學習扶助為公法上救助性質，不適用前揭勞動法規。」105年僑委會以「工讀金」名義編列，僑生尚受到勞動法規之保護，106年改以學習扶助金編列，是否為規避勞動法規之規定，對僑生權益保障是否影響，應予說明。爰針對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106年編列8,118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馬文君","P8、","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01）「辦理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原編列8,118萬8千元，凍結10萬元，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非東南亞僑生人數下降狀況及因應措施」，經同意後解凍。","說明：","僑務委員會為招收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以培養僑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間人才，僑委會每年皆與國內各大專院校合作開辦「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惟東南亞各國僑生比例自100年69.87%，攀升至104年90.9%，因僑生額數逐年無明顯增幅（100年4,428人至104年5,158人），導致非東南亞國家僑生人數自100年1,334人，到104年僅剩470人，明顯發生員額排擠狀況，未來僑務委員會擬推動新南向政策，擴大招募東南亞僑生，情況恐怕更加嚴重。","爰提案凍結10萬元，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非東南亞僑生人數下降狀況及因應措施」，經同意後解凍。"],["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P8-1、","有鑑於僑委會近年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簡稱海青班）招生人數欠佳，主因開班授課多為休閒、餐旅、烹飪家政等課程，非東南亞僑居國青年所迫切需要漁牧、電機等學習課程，課程安排實有檢討之必要，爰僑委會「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業務費」所列7,829千元，建議減列2,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P9、","106年預計海青班招生人數1,800人較去年多編428人，預算也較去年增加25,217千元，但歷年來報到人數都在1,200人左右，有預算及人數高估情形，爰針對歲出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0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之「獎補助費」預算編列72,759千元中，減列10,000千元。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P10、","有鑑於僑委會近年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簡稱海青班）招生人數欠佳，主因開班授課多為休閒、餐旅、烹飪家政等課程，非東南亞僑居國青年所迫切需要漁牧、電機等學習課程，課程安排實有檢討之必要，爰僑委會「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獎補助費」所列72,759千元，建議減列10,000千元，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徐榛蔚","P11、","僑委會106年海外青年技訓研習計畫下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編列72,759千元之獎補助費，依其說明輔助第35、36期海青班參加全民健保編列6,008千元，較105年度6,705千元少697千元，顯見僑委會預估36期海青班學員人數應比往年約1,800餘名額少，惟編列學行優良獎學金之獎補助費卻寬列4,060千元，較105年度之750千元，成長5.4倍。學員人數減少，獎學金卻成長5.4倍，顯不合理，爰針對歲出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0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之「獎補助費」預算編列72,759千元中，減列2,000千元。"],["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P12、","有關輔導海外華裔青年參加第35、36期海青班，106年列獎補助費較105年大幅增加，其中儀器保養維護費列了2,100千元，似有浮編之嫌，爰針對歲出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0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之「獎補助費」─「0441對學生之獎助」預算編列65,918千元中，減列300千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主席：剛剛P3至P5是屬於第1節部分，P1及P2是通案，如果委員沒有意見，第1節就總共凍結500萬元。","請林委員發言。","林委員昶佐：我補充一點意見，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不要疊床架屋，至於教材部分，我認為還是應該以教育部為主，僑委會就是在僑教中心或相關合作學校推廣，現在看起來僑委會還都是自己做，這一點……","好，請說明。","吳委員長新興：教育部的教材是給國內的小學讀的，但僑委會提供的教材是在海外，兩者不太一樣，因為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文化，我們會提供不同的版本，所以比較複雜，教育部是不做這一塊，我們要自己做。","林委員昶佐：教育部現在已經著手推動華語文教學政策，所以還是會有一些重疊和類似的部分。","吳委員長新興：其實針對外籍生，教育部負責的是國外大學以上的華文教育，僑校部分則都是我們僑委會負責。","林委員昶佐：這部分大家當然可以進一步再討論，另外一點我認為僑委會要再納入思考的，就是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跟中國陷入一種零和戰爭。因為有時候我們會聽到一些令人擔心的言論，譬如好像簡體字和正體字之間一定要二選一，其實如果他們本來唸簡體字，後來被我們吸引，改唸我們的文字，那也OK啊！但是我知道傳統的方式是把僑社二分一，如果不是選我們的，就是選他們的，好像我們是在爭中國的主流，我覺得這部分要慢慢改變。我知道僑委會過去的確是用這樣的方式在跟他們爭僑社，但是我覺得這部分要慢慢改變，不管本來是學簡體字，甚至是學日文的都可以，只要後來選擇學正體字，也喜歡認識台灣，這都是好事。如果有人喜歡中國，也喜歡台灣，那也很好啊！喜歡台灣不一定要討厭中國啊！我想這部分不要再用傳統的零和方式處理，要慢慢改變。","羅委員致政：這幾個案子都跟海青班有關，其實今年預算暴增的原因，主要是預期的人數……","主席：再跟委員報告，剛剛宣告的是有關P案第1節部分，第1節總共凍結500萬元，俟僑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針對P6到P12，請說明。","張主任秘書良民：有關P6部分，委員指教海青班有六、七成集中在馬來西亞，希望我們在印尼、越南、緬甸及泰國等國家能夠加強。這部分跟委員報告，確實馬來西亞是我們海青班或僑生的集中地，但這個集中是有歷史緣由，因為當地華校結構完整，而且華文教育發達。針對馬來西亞部分，我們當然會繼續深耕，也要繼續爭取更多生源，但確實在馬來西亞以外的地區，我們也要大力加強，包括緬甸、越南、菲律賓。尤其是菲律賓，他們正在學制上做調整，這部分剛好是我們的好機會，所以我們完全同意委員的意見，除了繼續深耕馬來西亞外，針對印尼、越南、緬甸及泰國等這些新南向國家，我們當然希望一個都不放過，這部分我們會加強，也拜託委員支持，因為這是目前我們希望積極開拓的地方，尤其是海青班學員到台灣來，將來可以配合他們留台實習制度，對我們國家產業的發展也會有一定的幫助。這是有關P6部分。","有關P7部分，委員指教的是兩個跟網站有關的經費。一個是僑生資訊服務網路，這部分是70萬元預算，另外一個140萬元經費是海青就學資料庫的開發。在資訊服務網路部分，是我們提供僑生利用僑委會網站了解政府所能提供僑生服務的相關訊息，或是他們彼此間的橫向連繫，這是一種對外的服務性質網站。至於海青資料庫部分，委員指教過去不是已經存在，為什麼還要建置？確實以前有這個資料庫，不過過去這個資料庫是屬於僑生學籍系統，只是為了處理僑生來台求學歷程，系統老舊，也不符現在業務之需要，所以這部分我們亟待重新建置。因為現在是大數據時代，我們希望能夠蒐集更完整的僑生或海青資料，利用大數據來進行我們對僑生來源地的各種分析，以做為我們服務的參考。另外，在新南向政策上，政府也責成僑委會要把這些留台或各種僑生的資料庫有效蒐集、運用，做為我們新南向推廣的友善社群基礎，這部分我們是結合在這裡來做，所以兩者是不一樣用途。至於委員關心的工讀金和學習扶助金部分，因為工讀金是一種僱傭關係，而學習扶助金是學習的一環，當勞動部把工讀金列為僱傭關係時，對學校、學生都會產生一些影響，所以學校也有很多不同意見，我們並不是要忽視或規避勞動或勞工權益，所以我們會把這兩種制度並列，讓學校、學生依據他們是學習規劃或僱傭關係而有不同選擇，僑委會會同等重視，並不影響我們對他們的權利保障，這部分，我們是參考教育部的方式辦理。","再來有關P8部分，委員關心是不是因為海青班在東南亞僑生數量增加，排擠到非東南亞國家？我想委員是指出一個現象，就是非東南亞國家的僑生人數是有減少情形，這部分我們會來加強，因為我們的生源不只是東南亞國家，希望在其他國家也能加強，雖然在非東南亞國家我們的競爭力沒有像在東南亞國家那麼強，但我們還是要努力，不過，這個減少因素並不是因為我們增加東南亞國家僑生所產生的排擠效應，並沒有這樣的問題，雖然我們東南亞僑生不斷增加，但也不會影響到其他國家，只是這個部分確實要像委員講的，要繼續努力，擴大生源。","P8-1是有關海青班開班授課內容，這部分我們首先要了解僑生的需要，能符合僑生需要，僑生自然會大量或更踴躍選讀，當然，我們也會配合台灣的優勢或台灣產業需要，就是兩者都要兼顧，事實上，我們在目前36期海青班的開班態樣已經是多元化，包括水產養殖、熱帶農業、汽車修復、機械技術、電子商務、健康管理等等，我們都有增加多元選擇，希望一方面讓僑生開拓他們個人技藝，同時，也能符合台灣的需要。再者，我們也跟農委會合作，開設農業秋季班，包括精緻農業、動物科學與畜產、農業加工食品等等課程，我想這都跟委員的意見一樣，希望開班的內容可以多元化，以吸引更多生源到台灣就讀。","P9案提到海青班預算編列人數是1,800人，但以往報到人數大都在1,200人左右，是不是有預算浮編情形？事實上，以目前106年我們收到的報名人數超過1,800人，當然，過去有報到率問題，就是報到人數並沒有那麼多，這部分我們今年採取更積極措施，譬如我們讓開班人數下降，只要學校覺得OK，在一定的基本開班數下，我們就同意他們開班。另外，我們也會辦理二次招生，針對還沒有開拓的地區辦理二次招生，同時，配合農委會、台商需求，開辦一些相關專班，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1,800人的目標應該是可以達到的，這部分謝謝委員關心，也希望以多元方式達成我們預定的目標。","P10和前面案子一樣，就是我們希望增加更多課程內容，以滿足僑居地和國內的需求，事實上，政府在討論這些事情時，發現譬如像導遊或是一些農場經營部分，國內是有一些缺額，他們都滿希望借重海青班制度，舒緩或滿足他們對人才的需求，這部分我們都是儘量採取這個架構，利用這個人才引進管道，協助國內解決問題，同時，也讓僑胞子弟學到一技之長，更具競爭力，將來不管是留在台灣或回到僑居地，都能夠有很好的成就。","P11關心的是海青班補助款及名額減少的問題，減少的原因是因為海青班學員參加健保部分，我們是採取排富制度，也就是清寒子弟才會提供健保補助，這從102年實施到現在，適用排富條款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健保部分負擔的費用確實是有下降的情形，這是排富制度執行下來的結果，跟海青班人數減少沒有關係。其次，有關獎學金增加的問題，因為海青班制度備受矚目，我們也希望它發揮更大功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就讀，這部分過去獎學金編列是比較少，這次我們希望強化誘因，達到擴大海青班的效果，我們是基於這樣的考量，才做這樣的預算調整。","另外，還有P12……","田副委員長秋堇：我補充說明，剛剛主秘報告我們成班人數下降，這也是我們在職務交接時委員長發現的問題，就是過去要40人才能成班，有時候招生已經招到三十幾人，卻無法成班，等於那三十幾個僑生就沒有辦法到台灣唸書，後來委員長才決定修正20人成班，讓更多學生有機會就讀，所以明年增加僑生人數應該是可以預期的。以上，謝謝。","主席：等一下P案我們審到P12案，就先休息用餐，然後再繼續審查主決議。","請提案委員江委員說明。","江委員啟臣：關於8,000多萬元這一項，資料庫要重新update，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二年制的海青班，我覺得不應該只是一直拿錢補助來找學生，應該更積極一點，就是怎麼樣為南向的企業培養人才及找人才，上次質詢時我也提過。我覺得某種程度上要如何與企業做一個配套，或者有一個什麼樣的計畫出來？有一些名額其實也可以讓企業來認，對不對？不見得全部都要由政府出資、出錢，企業界與政府一起合作，某種程度上這些人培養好之後也可以為企業所用，不管是在臺灣用，還是回到當地國，這樣會更實際一點。我覺得不應該只是一直編預算，把這些辦完之後，對於這些人去了哪裡，你們也不見得都能夠掌握。到底是不是有符合當初培訓的目的及目標？這是我希望可以改善的地方，所以這個部分我就先凍結。"],["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羅委員致政：我當時會提案刪減，是因為你們過去幾年來平均大概都招到1,200人左右，可是你們明年度的預估是能夠招到1,800人，當時我對這個有所質疑。委員長有向我說明，第一個原因是過去承辦的標準比較高，現在降低，所以有可能會補足過去的不足；其次，你們會有二次招生等等，能夠補到1,800人。其實幾個委員都認為這很重要，刪減預算的話反而會對你們的推動有困難，所以基本上都是採凍結的方式。","我的建議是，如果你們真的是以1,800人作為目標，能不能達到就取決於你們的努力，所以我建議凍結比方500萬元或700萬元，如果你們能夠達到1,500人或1,600人就自動解凍，也不用提書面報告。換句話說，如果你們達不到目標，錢也用不著，但是如果你們能夠達到某個階段，譬如達到1,500人或1,600人，表示有成長了，我覺得原來的預算編列就自動解凍，這是我建議的方式，也就是說，不會卡住你們未來招生的目標，可是如果達不到目標，錢用不到，凍結預算也是應該的。比方500萬元是我的目的，但是如果委員長覺得太高，就凍一下，但是只要達到那個目標的話就自動解凍。","主席：針對培訓海青的人才，大家都非常支持，但是我們看到一個數據，就是我們偏向東南亞，所以對於非東南亞地區的招生方案，你們必須提出一些書面報告，讓我們可以看到比較平衡的發展，不要偏向一邊，也就是對於非東南亞的僑生，我們如何招生、精進的方案為何，請你們提出來，好不好？","請蔡委員適應發言。","蔡委員適應：我想請教一下，我對海青班不是很了解。第一個，海青班來要不要學費？他們自己要不要繳學費？你們平均大概繳多少錢？學多久？第二個，我們開的課程是為了要配合臺灣的整體環境，還是配合他們本國的課程需要？第三個，剛才召委有講基本上支持海青班的案子，我看了後面有委員提案要刪除等等，我覺得都不要刪了，直接凍結就好了，就像剛才劉委員講的，直接凍結部分預算，按照KPI值到達多少就給予解凍，我覺得用這樣的方法會比較好。今年本來是1,200個海青班學生，明年希望拓展到1,800個，我們希望凍結部分預算，讓他們繼續有這個機會做到這個水準。對於上述的問題，如果可以的話就回答一下。謝謝。","主席：據我的了解，這個海青班有分兩項，一個是低收入戶、比較弱勢的補助，另外一個是完全沒有補助，但是開的課程都是技職方面的技術訓練。我們希望這個技術訓練的科系要選擇，不要光是餐飲或美容美髮，科技方面的人才也可以培訓。尤其我們現在在提倡娘家外交，這些人才完成培訓回國以後，也可以幫我們促使兩國的外交關係更為增進，值得好好研議，好不好？這個我們可以給予支持，可是我們希望你們做出一些書面報告，經我們同意之後再予解凍，這樣好不好？","田副委員長秋堇：主席，我補充一下。海青班通常招收的學生大部分是比較貧困僑胞的孩子，海青班不是學位班，學生是想習得一技之長，急著改善他們的生活，所以我們一定會寫報告。但是要跟大家報告，事實上非東南亞地區家庭的社經條件比較好，還是會有招生比較不利的條件，但是我們一定會寫報告，我們會努力。確實是有下降，我們還是會努力。"],["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我真的覺得很多事情不要只是為了衝一個數字及量，要做到1,200人到1,800人也很簡單，但是效果、內容及品質才是重點。就算你們衝到1,800人，然後呢？這些人是不是你們真正想培養的、想訓練的、為我們所用的？我覺得錢要花在刀口上。我不會要求你們一定要達到多少，但是我要求那個quality。","莊處長瓊枝：我可不可以回應一下？江委員關切我們訓練的海青班學生到底如何與我們國家做連結，委員長一上任就一直指示，希望明年4月畢業學生可以為海外的臺商或國內的企業所用，所以明年我們會辦北中南3場的就業媒合會來處理這個部分。","第二，委員關切與國內的產業及海外的產業、臺商的企業如何結合，目前除了已經在辦的班別之外，我們也會去調查海外、尤其是東南亞國家臺商企業的人才需求，為他們開設特定的班別，也打算與臺商合作，由他們挹注一些資源，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做。","至於人數的部分……","羅委員致政：我建議一下，我覺得臺灣學校現在也滿缺學生的，雖然量不重要，但是如果多五百、六百個海外的僑生回來讀書的話，光是替我們的職校多招生一點學生就有幫助了。質當然很重要，我建議還是給僑委會一個機會。我剛才講過，我不是說無條件的，解凍的條件就是有達到招生的數字目標，這樣對我們臺灣學校缺學生的情況也有幫助。300萬元，可以嗎？","主席：如果是低收入戶，我們一個學生補助多少？","莊處長瓊枝：目前海青班多半來自經濟比較弱勢的地方，也是因為家裡沒錢，他才來接受技術訓練，所以我們大概一個學期補助新臺幣1萬元的學費，他們自己自費的部分還非常多，包括材料、生活費、住宿等等，其實他們自費的部分很多。"],["主席：他們有在外面打工嗎？","莊處長瓊枝：可以合法的工讀，每週20個小時，所有的學生都可以，這是勞動部的規定。"],["主席：他們這方面是不是用建教合作的方式？","莊處長瓊枝：海青班不是建教合作，剛剛講的3加4才是建教合作。","蔡委員適應：主席，我講一下。我記得沒錯，這些人應該不是到學校上課吧？"],["莊處長瓊枝：是到學校上課。"],["蔡委員適應：哪裡的學校？","莊處長瓊枝：臺灣的大學，我們用科技大學的師資及設備來訓練他們。","蔡委員適應：就是臺科大的學生，但是他們是上海青班。"],["莊處長瓊枝：所有的科大都可以來申請。"],["蔡委員適應：上完海青班的課之後有沒有取得證照？","莊處長瓊枝：有，都會輔導他們取得證照。","蔡委員適應：如果沒證照的話呢？如果無法取得證照，是要罰錢還是怎麼樣？","莊處長瓊枝：他們自己也要努力才會有證照，以我們目前的統計，有很高的比例、幾乎百分之百的學生都可以拿到證照？"],["主席：可是你之前講3加4的是另外一個……"],["莊處長瓊枝：是另外一個計畫。","主席：這個部分你們培訓海青班的人才，跟教育部做的工作不是一樣？有重複。","田副委員長秋堇：海青班沒有學位，教育部是有學位的。","江委員啟臣：對，海青班沒有學位，但是現在海青班都是在大學上課。你可不可以說明有哪所大學？"],["莊處長瓊枝：可以。"],["江委員啟臣：過去這幾年辦理海青班的大學是哪幾所？","莊處長瓊枝：其實海青班是從民國52年就開始辦，當時沒有這麼多科技大學。"],["江委員啟臣：我知道。","莊處長瓊枝：臺北市是文化大學，中部是逢甲大學，南部是屏科大，當時就是農業、機械……"],["江委員啟臣：你跟我講現在。","莊處長瓊枝：現在有很多的學校參與，包括銘傳大學、龍華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大華科技大學、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中華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弘光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南開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大葉大學、環球科技大學、明道大學、國立屏科大、和春技術學院、經國管理學院、崑山科技大學、明新科技大學。"],["江委員啟臣：你要注意你們與教育部有沒有衝突。","莊處長瓊枝：沒有，完全沒有。","江委員啟臣：教育部在做學校裁併的計畫，這個跟他們的方向到底有沒有相矛盾？"],["莊處長瓊枝：技職應該是教育部……","江委員啟臣：我還是要強調一點：重質不重量，因為這些都是錢。","田副委員長秋堇：委員，這個我們一定會注意。"],["江委員啟臣：我們不是拿這個來救學校。","田副委員長秋堇：當然，這個我很清楚……","江委員啟臣：這個真的是要for我們的僑務、for我們的外交，以及企業要用的人才，不是來濫竽充數的。","田副委員長秋堇：委員，我們的看法跟你一樣，真的。"],["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個部分請你們要搞清楚。","主席：要做好產官學的合作，好不好？"],["莊處長瓊枝：會。"],["主席：第6案到第12案凍結500萬元。"],["羅委員致政：300萬元。","田副委員長秋堇：拜託，300萬元就好了。我們尊重羅委員，300萬元就好了。","羅委員致政：我是很狠，本來是建議刪1,000萬元，那就凍300萬元。","主席：那就折衷凍結500萬元好了，你們提出方案來就可以解凍了。凍結500萬元啦！","羅委員致政：凍結300萬元，可以啦！"],["江委員啟臣：好啦！學長說話了。","主席：好，第6案到第12案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所以整個P案總共凍結800萬元。","接下來剩下主決議的處理，請僑委會修好一些文字先跟委員溝通，我們先用餐。現在休息，下午1時4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處理主決議部分。","進行R1案到R10案。","R1、決議","僑務委員會設立於民國15年，迄今滿一百年。該會因過去歷史背景發展，擁有相當豐富的史料文物等，除部份珍貴正品已交由國史館等收藏，該會仍依據《僑務委員會華僑史料徵集要點》在世界各地進行募集作業。由於，考量史料文物之保存，以及資訊取得之便利，刻正陸續進行數位典藏。","本席等認知史料對於建立歷史知識的重要性，建議僑委會規劃僑政史料文物實體展覽，讓國人有機會透過史料文物回顧過去。"],["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　　","R2、主決議","一、105年6月初某平面雜誌，封面報導僑委會吳主委過往演講時之主張為「希望兩岸早日實現統一」，倘若如此，這將會讓國人很擔憂。","二、因此，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該要立即慎重澄清，正式對外界釐清說明，以避免外界對新政府團隊任何一位成員質疑其向心力或言論對國家不忠誠等，也防止後續有心人士刻意式的作文章予以扭曲。"],["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　　","R3、主決議","依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遴聘要點第5點規定：「僑務委員除出席僑務委員會議外，並協助本會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議。(二)推展華僑團體聯繫、文教、經濟等。(三)反映僑情及輔導僑務。…」近年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各委員提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其98年度尚有182件，至104年度僅150件；而各年度建議案經僑委會及相關部會研議後，實際具體採行之建議案極為有限。爰要求僑委會應積極參採，若無具體可行之建議可採，應實質檢討僑務委員會議之存在必要性。"],["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呂玉玲　　呂孫綾　　","R4、決議","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僑務委員會應加強投入資源構建東南亞地區僑民網路，除秉持服務及聯繫僑胞的宗旨，持續深耕華人社團、輔導華（僑）校發展、經營僑臺商網路及發展留台校友組之外，建議增加遴聘東南亞地區僑務榮譽職人員，以配合政府政策推動各項工作，例如通南亞之金門僑鄉重鎮如菲律賓、越南、新加坡、印尼、汶萊等國家，可增加聘請對僑社有所貢獻、於僑界具聲望及影響力之僑界人士擔任僑務榮譽職人員。"],["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　　呂孫綾　　","R5、決議","有鑑於台商於新南向國家多有投資或設廠，為強化我國高等教育或技職教育培育所之人才能夠有效運用，甚至赴新南向國家工作，建請僑委會與教育部於三個月內研商設置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平台，建構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及人才需求資料庫，並建置與國內各大專校院育成中心等產學間媒合機制，以產學合作能提升新南向政策之人才供給及經濟動能。"],["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R6、決議","有鑑於依據教育部「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所設立之台灣學校，僅有三國五校（馬來西亞之濱吉、吉隆坡；越南胡志明；印尼泗水、雅加達），甚至僑委會於103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補助編制華語文教材（註：此一補助於105年8月19日起恢復受理），都對海外僑教造成嚴重傷害。另一方面，新南向政策涉及十八國，顯見針對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之紮根與推廣，亟需加強，例如泰國除泰北地區外，主要之華語文教學主要為簡體字。爰此，建請僑委會於兩個月內與教育部研商如何拓展與提升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並提出報告，以強化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落實新南向政策。"],["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R7、決議","有鑑於僑委會於上（105）年度之施政關鍵策略目標，包括「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主要指標為「提升本會同仁英（外）語能力」，經查截至105年6月底，聽過英檢初級含外語檢定以上人數為175人，佔僑委會人員之60.55%，而通過英檢中級含外語檢定以上人數為127人，佔上開175人之72.57%，遠高於原訂目標值之30%。然為配合新南向政策，亟需通曉新南向各國語言之人才，爰此，建請僑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人才提升或招收方案之規劃報告，以落實新南向政策所需之外語人力資源。"],["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R8、主決議","一、僑務委員會於105年9月29日宣稱，將全面檢視評估駐外人力配置，即，目前海外共計17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另有1籌備處）及19處服務據點，共53名駐外人員服務全球僑界，為配合精實僑務網絡，經初步評估，未來駐外人員可調整方向為美國洛杉磯與檀香山、加拿大溫哥華與法國各減1人。","二、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已完成各核心業務資源盤點作業，成立「新南向政策推動工作小組」，並依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所列「經貿合作」、「資源共享」、「人才交流」及「區域鏈結」面向，在原有基礎上調整創新，將秉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原則開展新南向目標國家僑務經營工作。是以，爰將美國洛杉磯與檀香山、加拿大溫哥華與法國所減人力規劃調整到「新南向政策」力推地區，如越南胡志明市與河內市、印尼泗水及馬來西亞。","三、惟美國洛杉磯與檀香山、加拿大溫哥華與法國等也皆為我台僑最大之聚落，以法國來說，巴黎附近就有臺灣僑民1萬2千多人，因此為避免影響政府與海外台人和歐美僑界等關係有所變化，建請僑委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適當的因應方案。"],["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R9、決議","有鑑於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於105年下半年度業務報告中指出，僑委會擬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將美國洛杉磯、檀香山及加拿大溫哥華各裁減1名駐外人員，規劃調整到「新南向政策」力推地區，建請僑務委員會因應駐外人力調整，審慎考量北美僑務多務量，並做出完整之評估及報告。"],["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R10、決議","有鑑於僑務委員會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卻未有任何新南向語系訓練課程，建請僑務委員會擬定「新南向課程訓練班」，為僑務委員會會內辦理相關業務之同仁，提供完整之訓練。"],["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因為有些提案委員還沒有到場，主決議如果要做一些修正，需要提案委員在場，現在先休息一下等委員到場。","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主決議第1案到第10案已宣讀完畢，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請本會綜合規劃處榮處長簡單說明一下我們與蔡委員的協商結論。"],["主席：如果沒有修正就不用做說明。僑委會對第1案沒意見？","榮處長幼娥：有。這個案子有跟蔡委員講過，考慮到網路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效益更大，所以我們建議委員可不可以酌修部分的文字？本來是「華僑史料文物實體展覽」，改成「華僑史料文物數位展」……"],["主席：第幾行？"],["榮處長幼娥：最後一行。"],["羅委員致政：將「實體展覽」改成「數位展」。"],["榮處長幼娥：對。"],["主席：羅委員？"],["羅委員致政：可以。","主席：好，同意。","處理第2案。","吳委員長新興：關於第2案，是不是由我來報告一下？這個大概是針對我。我以前在學術界去大陸交流，大陸的媒體亂寫，說我主張希望兩岸早日實現統一，這完全不是事實，而且我在自由時報也澄清了，所以這個案子是不是請委員協助，就不要列入議案？因為這不是事實。"],["主席：羅委員對第2案有什麼意見？"],["羅委員致政：撤回來。","主席：好，第2案撤案。","處理第3案。","榮處長幼娥：針對第3案，我們原則遵照辦理，可是可不可以修正部分的文字？我們建議最後2行修正為「建議僑委會對委員宜積極參採，並應檢討及強化僑務委員會議之功能」。","主席：第3案最後2行修正為「建議僑委會對委員宜積極參採，並應檢討及強化僑務委員會議之功能」？","榮處長幼娥：對，酌修部分文字。","主席：好，同意。"],["吳委員長新興：謝謝。"],["主席：處理第4案。","羅委員致政：沒問題，通過了。","吳委員長新興：好，照辦。"],["主席：第4案照辦。","處理第5案。","汪處長樹華：關於第5案，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產學合作非常好，我們會遵照辦理，但是文字上是不是能夠讓我們做一些調整？最主要是決議的第3行提到「請僑委會與教育部於三個月內研商設置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平台」，這個部分由僑委會自己來做會比較快，所以我們建議將這段文字予以刪除。","主席：關於第5案，你們希望由僑委會自己辦，不要與教育部一起辦，是嗎？"],["汪處長樹華：是。"],["主席：這一案還有沒有要修改的地方？","汪處長樹華：有，我們建議將第4行「國家之」等文字改成「台商」，也就是改成「建構新南向台商之產業及僑生人才需求資料庫……」。"],["主席：將「國家之」改成「台商」？"],["汪處長樹華：是。"],["吳委員長新興：新南向台商之產業及……","汪處長樹華：「……及僑生人才需求資料庫，並建置產學間人才媒合機制，」，刪除「與國內各大專院校育成中心」等文字，然後接下來是「以提升新南向政策之人才供給及經濟動能」。","主席：好，我幫他唸一遍好了。第5案的主決議修正為：「有鑑於台商於新南向國家多有投資或設廠，為強化我國高等教育或技職教育所培育之人才能夠有效運用，甚至赴新南向國家工作，建請僑委會建構新南向台商產業及僑生人才需求資料庫，並建置產學間人才媒合機制以提升新南向政策之人才供給及經濟動能。」，請提案人羅委員及劉委員表示意見。","羅委員致政：劉委員最關心的應該還是時間，因為「建請案」可以是2年、3年之後才建構這個資料庫，所以可能還是要有時間的限制。","主席：把「3個月」的文字放進去，可以嗎？"],["羅委員致政：弄得出來嗎？"],["汪處長樹華：資料建置需要一段時間……"],["羅委員致政：所以不知道你們要弄多久啊！"],["汪處長樹華：是不是明年一整年讓我們來建置？"],["羅委員致政：下年度啦！","汪處長樹華：好，下年度建置完成。","羅委員致政：好，就修正為「建請僑委會於下年度建構完成新南向台商產業及僑生人才需求資料庫……」。","主席：好，R5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現在處理R6案。","張處長景南：對於R6案，我們會遵照辦理，但文字部分是否可以稍做修正？因為我們與教育部是不同部會，實際上，華語文教育部分都是僑委會在做，對於提案「建請僑委會於兩個月內與教育部研商如何拓展與提升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並提出報告，以強化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落實新南向政策」，我們建議修正為「建請僑委會賡續與教育部合作拓展與提升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充實或培訓當地華文師資，以強化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落實新南向政策」可以嗎？"],["呂委員孫綾：所以在時間上是沒有限制的意思嗎？","張處長景南：實際上我們一直有在做，如果要我們在兩個月內與教育部一起弄個報告，因為各部會情況不一樣，我們算是弱勢的，與教育部一起做報告比較困難，但我們自己會努力來做，這沒有問題。","田副委員長秋堇：委員，容我補充說明。我進來僑委會半年，我發現我們要與教育部溝通什麼都很困難，一方面，海外僑教不是教育部的核心業務，而是我們的核心業務，我們非常急，但我們去找教育部時，他們不會積極的與我們配合。如果要我們與教育部一起研商提出報告，最後可能變成是個作文比賽的報告，我覺得這是在耽誤各位委員的時間。僑委會能夠承諾的，我們非常樂意在這裡承諾，我們認為在海外最重要的還是師資問題，所以是不是就讓我們著重於華文師資的充實與培訓，並以此做成主決議？","羅委員致政：我覺得僑委會不用太拘泥於文字，如果提案中的每個字都要修改，這樣會討論不完。這個案子是「建請」案，只是要你們去研究努力看看，雖然有約束力，但也沒有強迫你們馬上要交出什麼東西。本席建議，如果沒有特別會造成你們業務上有很大的困難的話，就照案通過。田委員也知道「建請」案只是讓你們參考、瞭解而已，如果你們提出的修正文字還要加上一大段文字，等於是你們自己提案了！我認為除非有現實的困難、不可能達成，否則「建請」案就是要你們去研究看看而已，這個案子就通過啦！","吳委員長新興：「兩個月內」等字是否可以刪除？不要限制兩個月，不然可否改為「儘速」？"],["羅委員致政：要修正為「建請僑委會儘速」？","呂委員孫綾：可以修正為「並提出進度報告」嗎？也就是說，你們定期向各位委員提出進度說明，讓我們知道執行這項業務有什麼困境。本席提出這個決議，只是想知道你們在這個方面做了什麼樣的努力、遇到什麼樣的困境及以後還可以怎麼樣努力。","羅委員致政：我覺得這樣很好，那就修正為「建請僑委會儘速與教育部……，並提出進度報告」，就提出你們有沒有接觸、有沒有開會、開會結論如何等。","主席：好，R6案將「兩個月」修正為「儘速」；「並提出報告」修正為「並提出進度報告」，修正通過。","現在處理R7案。","吳委員長新興：R7案與R10案是類似的，是否併案處理？"],["羅委員致政：個別通過啦！","主席：尊重提案委員，所以一案、一案處理。"],["羅委員致政：時間有沒有問題？"],["宋組長慧珠：「一個月內」……","呂委員孫綾：那就改成「儘速」好了，好嗎？一個月有困難嗎？"],["宋組長慧珠：其實我們已經有派員去外交部受訓了……","羅委員致政：那就好了，所以一個月沒有問題啊！","田副委員長秋堇：委員，我們已經在做了，如果依照決議，我們就完全……","吳委員長新興：好，沒關係，那修正為「三個月」好嗎？","田副委員長秋堇：不要提出規劃報告，已經在做了……"],["呂委員孫綾：規劃報告寫出來就好了。","主席：R7案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修正通過。","現在處理R8案。","郭處長大文：針對R8案，因為洛杉磯沒有裁減人員，所以建議第一段最後「美國洛杉磯與檀香山」的「洛杉磯與」四字刪除；第二段的「洛杉磯與」四字也同樣刪除；第三段則是把贅字剔除，也希望不要有時間限制，所以「一個月內」等字也刪除。"],["主席：所以第三段「台僑最大之聚落」改成「台僑聚落」是嗎？","郭處長大文：第三段建議是「因上述，為避免影響政府與海外台人和歐美僑界等關係有所變化，建請僑委會應妥慎因應處理。」。"],["主席：提案委員同意嗎？","羅委員致政：可以，就照他們提出的建議文字通過。"],["主席：時間呢？","郭處長大文：不建議有時間限制，我們會因應處理，反正每次有這個問題時，我們就會因應。","主席：好，R8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處理R9案。","郭處長大文：針對R9案，因為僑委會是委員長，所以要將「主任委員」刪除；美國洛杉磯因為沒有裁減，所以也把「洛杉磯、」等字刪除，其餘遵照辦理。","主席：好，R9案將「主任委員」及「洛杉磯、」等字刪除，修正通過。"],["田副委員長秋堇：第一行的「主任委員」是不是要修正為「委員長」？","主席：沒有，「主任委員」四字刪除。"],["田副委員長秋堇：那麼提供的建議文字要刪掉！","主席：好，R9案就把「主任委員」等字修正為「委員長」，並將「洛杉磯、」等字刪除，修正通過。","處理R10案。R10案通過。","進行R11案。","R11、決議","有鑑於新南向政策為我國重要政策，就經濟投資面，根據針對新南向各國僑界之工作座談會，主要需要政府提升金融服務。經查，僑委會主管之海外信保基金，於104年新承作之案件共計280件，其中涉及新南向政策18國之案件，計有169件，佔總新承作案件之60.3%，然細究其國家別（詳附表），發現集中在越南、馬來西亞、泰國，且有八個國家全年並無新承作案件。為擴大推動新南向政策之投資，建請僑委會及海外信保基金於三個月內與其他主管機關商議，提出提升新南向政策投資之金融服務誘因之報告，以利增加投資，落實新南向政策。"],["來源：2015年財團信用保證基金年報"],["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主席：請問各位，對R11案有無異議？","林董事長寶惜：提案是建請僑委會與海外信保基金於三個月內與其他主管機關商議，因為要與其他主管機關商議，我們擔心三個月的時間會來不及，是不是可以改為「儘速與其他主管機關商議」？我們會儘速辦理。","主席：將「於三個月內」修正為「儘速」，可以嗎？"],["呂委員孫綾：沒有意見。","主席：好，R11案修正通過。","進行R12案。","R12、主決議","海外信保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將原「東南亞地區專案融資信用保證要點」修正為「新南向專案融資信用保證要點」擴大可申請適用之保證對象。僑委會現正研議增資海外信保基金新台幣20億元的可行性，以承保倍數20倍計算，海外承保能量將可擴增至新台幣400億元。惟查該基金案件多在海外，追償存有困難，因此，擴大適用對象及承保能量後，相關之風險管控機制，應予加強。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三個月內提出海外信保基金之控管機制之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主席：請問各位，對R12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沒有意見。"],["主席：R12案通過。","進行R13案。","R13、決議","僑務委員會辦理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應避免淪為聯誼、流於形式，建請僑務委員會加強與當地政府及主流商會互動，並提出適當之活動結合（經貿情資、經貿主題式演講等），以利發揮預算效益。"],["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R13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同意。"],["主席：R13案通過。","進行R14案。","R14、決議","鑒於僑委會編列出國計畫預算2,475萬3千元，但每年出國計畫變更比率極高，凸顯其出國計畫及國外旅費預算之編列未審慎考量各項因素，致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致，使出國際化編制流於形式，徒耗相關行政作業，104年度原編列計畫31項，實際執行變更計畫32項（包括1項新增），變更比率達100%，建請全數凍結，爰針對僑委會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研擬降低出國計畫變更之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羅委員致政：這個案子撤回，本來是凍結案，但被放在決議案了，所以本席撤案。"],["主席：R14案撤案。","進行R15案。","R15、主決議","查僑委會106年度預算案編2,898萬6千元付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費用，占該年度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所需預算總額1億1,752萬6千元之比率達24.66%，然依僑委會統計，除中南美洲及大洋洲地區外，其他如亞洲、北美洲、歐洲及非洲等地區，僑胞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均已超過利用衛星設備，顯示衛星電視訊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爰此，要求僑委會應重新檢討以租用衛星訊號方式傳播節目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呂孫綾　　呂玉玲","主席：請問各位，對R15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照辦。"],["主席：R15案通過。","進行R16案。","R16、決議","僑務委員會擬將「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製播業務及預算，預定於明年移轉至「公視基金會」轉型為國際頻道，建請僑務委員會擬定期程表，並依計畫、日期辦理。"],["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R16案有無異議？","陳社長奕芳：不是明年，而是107年。","主席：R16案將「預定於明年移轉」修正為「預定於107年移轉」，修正通過。","進行R17案。","R17、決議","有鑑於數位科技發達，多元之媒體傳播管道不斷開發升級，電視、廣播及雜誌已逾漸數位化，僑務委員會發行之「宏觀日報」應思考轉型，以利續傳遞僑情、促進海內外交流及自由民主人權普世價值。"],["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R17案有無異議？","田副委員長秋堇：我們願意照辦，但有個字誤植了，應該是宏觀周報，而不是宏觀日報。","主席：R17案將「宏觀日報」修正為「宏觀周報」，修正通過。","進行R18案。","R18、決議","由於數位科技發達，多元之媒體載具不斷開發升級，電視、廣播及報章雜誌等「舊媒體」已逐漸沒落；經數位科技傳輸之「新媒體」則受新生代青睞。鑒於傳統報紙讀者已明顯大幅減少及數位閱報日益普及，「宏觀周報」應思考轉型，以利在新時代中，繼續擔負傳遞僑情、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之任務，僑委會應就「宏觀周報」進行轉型檢討。"],["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呂孫綾　　蔡適應　　劉世芳","主席：請問各位，對R18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照辦。"],["主席：R18案通過。","進行R19案。","R19、決議","105年度總預算，回國升學僑生服務科目編列1億3,356萬2千元，前半年（6月30日前）預計的分配數是6,937萬4千元，但實際執行數4,916萬1,183元，執行率70.8%，是所有科目裡執行率最低，106年度編列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7,664萬8千元，較105增列2,138萬元，爰要求僑委會應針對該科目加強預算執行率。"],["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主席：請問各位，對R19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照辦。"],["主席：R19案通過。","進行R20案。","R20、決議","有鑑於歷年僑委會與國內各大專校院合作開辦之「海外青年技術班」（簡稱海青班），設立目係培養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並培養僑界技職師資與未來僑社之中堅人才，其招生對象應廣納各地華裔青年，惟經查僑委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詳附表），導致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資源配置欠妥適，為配合我國新南向政策，建請僑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提升海外僑界資源分配之效率與落實新南向政策。"],["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主席：請問各位，對R20案有無異議？","田副委員長秋堇：主席，是不是把「建請僑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提升海外僑界資源分配之效率與落實新南向政策」的「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刪除，修正為「建請僑委會提升海外僑界資源分配之效率與落實新南向政策」？"],["主席：提案委員同意嗎？"],["羅委員致政：OK。"],["主席：R20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進行R21案。","R21、決議","為鼓勵海外華裔青年來臺接受技術訓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每年派員出國辦理海外招生宣導，除偶有至印尼、菲律賓、汶萊及越南辦理外，九成以上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導致近五期海青班學員高達94.3%集中於馬來西亞地區，限縮了亞洲地區其他華裔人口眾多之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籍越南等地青年參訓機會，資源配置似欠妥適，爰要求僑委會應加強其他地區華裔青年宣導及招生事宜，避免資源過度集中，影響其他國家僑生之權益。"],["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R21案有無異議？"],["田副委員長秋堇：同意。"],["主席：R21案通過。","進行R22案。","R22、主決議","為鼓勵海外青年來查接受技訓研習，僑委會每年派員出國舉辦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101年度至105年度共舉辦197場次，除部分於印尼、汶萊及菲律賓舉行零星說明場次外，近7成5（146場次）宣導說明會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同期間（第31期至第35期）海青班學員計有5,819人，來自馬來西亞地區之學員為5,493人，比率高達94.40%。雖馬來西亞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國家，然僑委會長期將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集中於該國舉辦，除已使該班幾乎已淪為專為該國華僑青年開設之訓練班外，亦已限縮其他國家僑生參訓機會，資源配置顯有失公平，爰要求僑委會影重新檢討招生場次及成效。"],["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R22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這個我們照辦，但是我要向三位委員報告，馬來西亞學生回來多不會排擠到其他國家的學生，這一點要請大家稍微瞭解一下。事實上，如果沒有馬來西亞僑生來捧場的話，我們的招生會很難看，所以千萬不要讓馬來西亞學生覺得他們大量回來支持臺灣，結果卻被認為回來得太多，以上報告。","主席：委員長，還是要重質不重量。","羅委員致政：這個提案的重點在於你們的宣導部分，倒不是針對僑生，希望你們宣導場次要想辦法舉辦在其他地方。"],["吳委員長新興：是。","另外，同仁希望將「已淪為」改為「已成為」。","主席：好，R22案將「已淪為」修正為「已成為」，修正通過。","進行R23案。","R23、決議","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接受技訓研習，僑委會每年派員出國舉辦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101年度至105年度共舉辦197場次，除部分於印尼、汶萊及菲律賓舉行零星說明場次外，近75%（146場次）宣導說明會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雖馬來西亞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國家，然僑委會長期將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集中於該國舉辦，除已使該班幾乎已淪為專為該國華僑青年開設之訓練班外，亦已限縮其他國家僑生參訓機會，資源配置顯欠允當，宜檢討改進。"],["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R23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一樣將「淪為」改為「成為」。","主席：R23案將「已淪為」修正為「已成為」，修正通過。","進行R24案。","R24、決議","有鑑於法國巴黎前後歷經5餘年未果，對於僑委會、歐洲僑界、僑校及我國政府威信均有所衝擊，建請僑委會與歐洲僑界溝通說明，並深入檢討該計畫未能完成之原因，俾為日後類似購置僑教中心計畫執行時之參考。"],["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R24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遵照辦理。"],["主席：R24案通過。","進行R25案。","R25、主決議","法國巴黎係歐洲地區最大之華人聚落，歐洲地區僑界多次促請僑務委員會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委會為回應前揭需求，於100年2月至101年6月間五度陳報行政院「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惟為因應巴黎地區優質商業區房價不斷飛漲情形，僑委會多次調整購置預算及執行期程。最終因無法覓得適當場所，僑委會經研議後於105年6月函報行政院請准同意終止購置巴黎僑教中心計畫，並於105年7月核獲同意所請。相同之事件亦發生於溫哥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籌備處，僑委會已終止溫哥華華僑文教中心之設置計畫。僑教中心之設置及營運關乎我僑界之經營，僑委會應檢討此二計畫之執行缺失，以利未來妥善覓得適當場所，使僑務工作得順利推展。"],["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呂玉玲","主席：請問各位，對R25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遵照辦理。"],["主席：R25案通過。","進行R26案。","R26、決議","僑務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獎補助費編列3億8,430.9萬元，占整體總預算近三成。獎補助費中「對外之捐助」編列高達37%，相關資訊揭露方式備受關切。雖該會相關作業流程，由僑團提出申請後，經駐外單位初步審查，並提供建議補助金額後核轉該會，再依「評分基準表」考量及評估該會預算情形後，依各級分數審酌核給部分補助；並考量中國因素及僑團情誼，資料比照其他獎補助費按季將補助明細以密件處理。","然而，本席等鑑於僑務工作之特殊性，為同時兼顧國家利益及國會監督制度，建請該會參照預算法第40條預算法第40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條、第2條及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35條等相關法規之意旨，與相關機關研商以編列機密預算方式辦理。至尚未確定改制前，建議將「對外之捐助」執行情形送本院以召開秘密會議之方式報告。"],["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主席：請問各位，對R26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配合辦理。"],["主席：R26案通過。","進行R27案。","R27、","僑務委員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獎補助費編列3億8,430.9萬元，占總預算13億3,254.6萬元之百分之28.84，其中「對外之捐助」編列1億4,053.5萬元，又占獎補助費之百分之36.57，相關資訊揭露方式備受關切。據了解，該會相關獎補助申請案，由僑團提出申請後，經駐外單位初步審查，並提供建議補助金額後核轉該會，再依「評分基準表」就活動內容、參與人數、重要性、對主流社會影響力、效益、友我程度……及評估該會預算情形後，依各級分數審酌核給部分補助。至於對外捐助資料未便公開，主因係涉及我國與中國大陸在海外僑界競爭對壘之考量，避免中國大陸輕易情蒐我國輔導海外僑團之具體作法、資源分配，加碼拉攏或挑撥分化我僑團僑社；其次，為避免各僑團因不明該會核給補助之程序及審核方式而相互比較，衍生僑界紛擾等。鑑於僑務工作之特殊性，為同時兼顧國家利益及國會監督制度，建請該會將「對外之捐助」執行情形送本院以召開秘密會議之方式報告。"],["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劉世芳　　呂孫綾","主席：請問各位，對R27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配合辦理。"],["主席：R27案通過。","進行R28案。","R28、","有鑑於僑委會歷年對於海外僑團、僑社之獎補助經費，項目涉及國家利益、僑團和諧、甚或與反制中國統戰戰略等因素相關，故未能公布對外捐助經費之使用情形，此亦造成比照其他行政機關對其捐補助按季上網公告並函送立法院之窒礙，為求行政作為與立法監督之衡平，建請僑委會針對涉及國家利益等而不能公開之相關明細資料，參照預算法第40條、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35條等之意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研議編列機密預算，避免預算使用上之爭議，並確保國家安全、凝聚僑界。"],["提案人：劉世芳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主席：請問各位，對R28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配合辦理。"],["主席：R28案通過。","進行R29案。","R29、","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接受技訓研習，僑委會106年編列8,118萬8千元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然僅透過補助機制招募學生，進行技術訓練，結訓後返回母國卻未於臺灣企業服務，將喪失鼓勵海外青年接受技訓研習之初衷與原意，預算亦未能發生實質的效益。爰此，要求僑委會應積極結合僑臺商企業相關資源，提供獎助學金名額，遴選優秀人才至國內參加僑委會開設之海青專班，培養專業技能，結訓後返回母國於僑臺商企業服務，真正做到替臺灣企業培養人才，增加僑臺商競爭力。"],["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徐志榮","主席：請問各位，對R29案有無異議？"],["吳委員長新興：遵照辦理。"],["主席：R29案通過。","（協商結束）","主席：報告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委員提案共計132案，合計刪減987萬元、凍結3,069萬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送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本案是否需交黨團協商？"],["羅委員致政：不用！"],["呂委員孫綾：不用！","主席，主決議R15案及R16案，本席要參與連署。"],["主席：主決議R15案及R16案增列呂委員孫綾為共同提案人。","有關本次預算，預算科目誤植或金額調整部分，授權議事人員處理。","吳委員長新興：我藉此機會特別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表達十二萬分謝意，尤其是呂召集委員、羅委員及呂委員下午特別來給予指導，我們一定會努力去做，謝謝。","主席：本案提報院會討論時，推由呂委員玉玲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繼續開會，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休息（14時21分）"]],"block_lines":[1,6,6,9,370,370,371,379,382,387,388,393,394,395,396,397,404,409,412,416,423,424,425,427,429,431,433,435,436,438,440,440,441,441,442,447,452,453,455,456,458,459,460,468,469,471,472,473,478,481,482,486,491,493,494,503,506,510,513,517,520,521,528,530,534,536,537,540,542,543,544,553,554,556,557,558,560,562,563,564,566,572,573,586,588,589,597,600,603,604,606,607,617,621,624,627,628,642,646,650,651,653,654,661,664,671,674,677,680,683,686,689,696,698,701,706,707,711,713,716,717,718,719,721,724,726,728,729,739,745,746,748,749,753,756,757,758,759,763,768,773,774,777,783,786,787,788,798,799,800,804,806,822,827,830,831,833,836,838,841,845,846,847,849,851,853,854,855,856,857,859,861,863,866,868,869,872,873,876,877,878,880,887,893,898,899,904,910,912,915,918,920,922,924,926,928,929,930,931,933,934,941,942,943,944,945,946,947,948,956,958,959,961,962,966,967,968,974,976,977,978,982,983,985,995,996,1002,1003,1005,1008,1014,1019,1020,1021,1030,1031,1038,1039,1043,1049,1053,1054,1060,1063,1069,1072,1077,1080,1083,1107,1115,1123,1125,1128,1129,1132,1133,1137,1138,1142,1143,1145,1147,1149,1152,1155,1159,1161,1162,1163,1168,1173,1178,1182,1185,1188,1191,1194,1197,1202,1205,1208,1212,1214,1215,1217,1218,1219,1220,1221,1222,1226,1227,1234,1235,1238,1242,1243,1245,1246,1247,1252,1253,1254,1255,1256,1262,1267,1273,1275,1276,1278,1283,1287,1289,1291,1297,1299,1305,1306,1310,1315,1317,1318,1322,1324,1325,1329,1331,1335,1337,1338,1342,1349,1356,1358,1359,1363,1365,1366,1371,1374,1375,1376,1380,1382,1383,1387,1392,1399,1401,1406,1408,1409,1413,1415,1416,1421,1423,1424,1428,1430,1431,1435,1437,1438,1442,1444,1445,1449,1450,1452],"person_count":{"提案人":72,"主席":95,"劉委員世芳":4,"田副委員長秋堇":26,"呂委員孫綾":9,"減列理由":1,"陳委員亭妃":7,"呂副委員長元榮":7,"G2至G5主決議":1,"羅委員致政":22,"莊處長瓊枝":8,"吳委員長新興":22,"林委員昶佐":5,"H3-H7、主決議":1,"王委員定宇":4,"江委員啟臣":37,"陳社長奕芳":1,"蔡委員適應":6,"張處長景南":22,"張主任秘書良民":2,"榮處長幼娥":2,"汪處長樹華":4,"宋組長慧珠":2,"來源":1},"persons":["提案人","主席","劉委員世芳","田副委員長秋堇","呂委員孫綾","減列理由","陳委員亭妃","呂副委員長元榮","G2至G5主決議","羅委員致政","莊處長瓊枝","吳委員長新興","林委員昶佐","H3-H7、主決議","王委員定宇","江委員啟臣","陳社長奕芳","蔡委員適應","張處長景南","張主任秘書良民","榮處長幼娥","汪處長樹華","宋組長慧珠","來源"],"title":"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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