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星期三）9時2分至10時49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李委員昆澤"],["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主席：請宣讀觀光發展基金之預算數。","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之預算數"],["(一)業務計畫：第4-3~4-7頁業務計畫。","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1.業務總收入：75億1,095萬7千元。"],["2.業務總支出：62億3,215萬2千元。"],["3.本期賸餘：12億7,880萬5千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億5,780萬4千元。"],["(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主席：現在進行觀光發展基金預算之處理。我們一邊宣讀委員提案，一邊進行協商。","觀光發展基金"],["委員提案：","1、","有鑑於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原訂從99年3月起至102年12月底止，至今都市計劃尚未審定，區段徵收相關工作仍無法執行，顯見本案後續推動顯然不易。為使預算有效利用，爰此提案全數刪除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項下「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預算69,000千元。"],["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趙正宇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2、","106年度觀光基金於長期投資項下「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編列土地整理費1,059萬5千元、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840萬5千元，合計6,90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期程為99年（3月）至102年度，計畫雖已到期，然106年度卻仍繼續編列相關經費，顯欠妥適，依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第(七)項規定：「特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資金轉投資計畫及其他重大投資計畫應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其預算之編製，應妥作先期規劃，核實成本效益分析，擬具計畫依規定程序報核，並依核定計畫，衡酌工程或投資進度、財務狀況及執行能力，據以核實編列年度預算。……。」本案迄今尚未完成都市計畫，致後續預算執行與撥款計畫嚴重延宕，仍無法展開土地徵收工作，足見該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完善。為免浪費公帑，爰提案全數刪除。"],["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劉櫂豪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3、","106年度觀光基金於長期投資項下「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編列土地整理費1,059萬5千元、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840萬5千元，合計6,90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期程為99年（3月）至102年度，計畫已到期，然106年度卻仍繼續編列相關經費，顯欠妥適。且本計畫未能確實評估計畫之必要性及急迫性外，亦未能審酌以前年度之實際投資進度及執行成效，覈實編列各年度預算，作業有欠妥適；本計畫截至105年度累計預算數為82億3,730萬元，截至105年9月底之累計執行數僅為3,458萬5千元，執行率僅0.4%，註銷數高達81億4,489萬2千元，預算顯未覈實編列，恐導致資源未能有效利用。本案106年度預算6,900萬元應暫緩編列，以避免影響政府資源配置之合理性。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900萬元。"],["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其期程業已到期，然106年度卻繼續編列相關經費，顯欠妥適，爰予以刪除69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5、","106年度觀光基金於長期投資項下「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編列土地整理費1,059萬5千元、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840萬5千元，合計6,900萬元，惟本計畫期程為99年（3月）至102年度，計畫已到期。經查本案迄今尚未完成都市計畫，致後續預算執行與撥款計畫嚴重延宕，且本計畫經行政院重新修正與原規劃差異大，且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本計畫截至105年度累計預算數為82億3,730萬元，截至105年9月底之累計執行率僅0.4%，註銷數高達81億4,489萬2千元，顯見本案推動有困難，爰建議刪除106年度預算6,900萬元。"],["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6、","106年度觀光基金於長期投資項下「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編列土地整理費1,059萬5千元、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840萬5千元，合計6,900萬元。","經查前揭計畫期程為99年（3月）至102年度，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計畫雖已到期，然106年度卻仍繼續編列相關經費，顯見計畫有嚴重延宕之情事。","本案99年經行政院核定時，區段徵收範圍原為688.50公頃，開發總經費105億4,697萬元，後經多次研議修正計畫內容，目前興辦事業計畫修正草案之開發規模修正為411.66公頃，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即編列106年度預算。","另本計畫截至105年度累計預算數為82億3,730萬元，截至105年9月底之累計執行數僅為3,458萬5千元，執行率僅0.4%，註銷數高達81億4,489萬2千元，預算顯未如實編列，以及計劃之規畫作業及執行有嚴重瑕疵。爰提案凍結該預算，待完成正常核定程序、以及評估計畫可正常推動時，再予解凍，避免影響國家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7、","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長期投資─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編列6900萬元，包含土地整理費1059萬5千元、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840萬5千元，本計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期程為99年至102年度，本案迄今尚未完成都市計畫，致後續預算執行與撥款計畫嚴重延宕，仍無法展開土地徵收工作，足見該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完善；復本案區段徵收範圍原為688.50公頃，後經多次研議修正計畫內容，目前開發規模修正為411.66公頃。綜上，本計畫截至105年度累計預算數為82億3,730萬元，截至105年9月底之累計執行數僅為3,458萬5千元，執行率僅0.4%，預算顯未覈實編列，導致資源未能有效利用，又計畫總經費及面積與原規劃差異大，且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即編列106年度預算，顯欠妥適。故建議凍結該預算四分之一，針對該案之後續執行辦法，於三個月內提送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提升政府財源配置之合理性。"],["提案人：林俊憲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8、","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編列6927萬4千元，係各國家風景區遊憩據點清潔維護費收入及導遊、領隊、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學雜費等收入，以104年度為例，大鵬灣之國家風景區旅客人數為645790人，阿里山國家風景區旅客人數為3805071人，阿里山之旅客人數為大鵬灣5倍之多，惟其清潔維護費收入編列分別為350萬及500萬4千元，不符合比例。顯見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該預算之編列似有低估。故建議增列該預算700萬元，以維政府權益。"],["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運鵬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9、","觀光發展基金之其他勞務收入是收取出境旅客之機場服務費500元中以50%作為觀光發展基金收入，106年預估人次為23,201,436人次，比105年度20,314,435次高出14%。經查104年預算人數為18,639,750人次，實際出境人次為22,100,404人次，105年度預算人次為20,314,435次，截至11月份已達21,798,947人次，依比例計算105年全年度可達2380萬人次，兩年超出幅度均達18%以上，故106年度預估人數明顯保守，故以105年可能達成人數2380萬人次估算，爰建議增加收入2億元。"],["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觀光發展基金每年均有賸餘，加上基金的現金水位仍超過100億元，理應各項計畫應由自有資金因應支出。有鑑於目前國庫財政吃緊，不應繼續給予觀光發展基金補助。爰此，針對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收入項目「其他補助收入」1,069,000千元全數予以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11、","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主要營運項目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預算4,265,055千元，爰提案減列此項預算數1000,000千元，再凍結該項預算265,055千元，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106年度「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預算散列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書內十餘處，說明簡略，難窺本方案各項推動要點與往年異同。加之整體預算與上年度相較達157%成長幅度，對照104年度決算數（2,004,886千元）、103年度決算數（2,529,094千元），更凸顯本年度預算數可謂大幅增加，似有浮編預算浪費之虞，宜審慎評估該預算之合理性。","考量整體國家財政狀況，爰宜本撙節原則，酌提案減列此項預算數1,000,000千元，再凍結該項預算265,055千元，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歷年執行成效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　　鄭運鵬　　林俊憲　陳賴素美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12、","觀光發展管理基金106年度有關「勞務承攬」預算編列2億1,165萬9千元，預計進用592人，較105年度編列之2億0,281萬3千元，進用574人，增加884萬6千元，增加18名勞務承攬人力，惟勞務承攬為非典型雇用方式，更是勞工低薪原兇，政府機關採此人力進用方式以屬不當，增加相關人力更應檢討，爰此，106有關「勞務承攬」預算2億1,165萬9千元，應予刪減884萬6千元，並凍結1/3，待觀光局針對人力運用狀況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13、","觀光發展基金之勞務成本106年編列34億1597萬元，比105年32億2,213萬元增加6%，經查104年決算數為26億1551萬元、103年23億9,159萬元，雖然補助地方擴展觀光需投注成本，然仍有撙節之空間，建議刪減2億元。"],["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14、","觀光發展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106年編列28億1,567萬元，比105年27億2,207萬元增加3%，經查104年決算數為25億600萬元、103年24億7,801萬元，雖然為擴展觀光國際行銷需投注成本，然仍有撙節之空間，建議刪減1億元。"],["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15、","106年度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編列42億6,505萬5千元，而「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針對來臺旅客相關計畫主要有「多元旅遊產品深耕計畫」、「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及「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等；其中國際宣傳經費高達20億2,580萬6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數19億3,589萬5千元，增加8,991萬1千元。觀光局為提升國際觀光客來臺意願挹注龐鉅國際宣傳經費，占整體「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經費逾4成，所費不貲，仰賴一時性行銷活動所增加來臺觀光客，效果恐屬短期且有限，如何落實旅客重遊，在加強國際能見度同時，也應強化國內旅遊相關配套措施，俾利運用有限政府資源，產生加乘效果帶動實質觀光效益，實應對此研謀妥處。爰此，擬刪除該項國際宣傳經費編列20億2,580萬6千元其中2億元並凍結剩餘經費18億2,580萬6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配套措施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6、","觀光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旅運費」編列319萬7千元，為大陸地區旅費，預計辦理16項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102年度至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分別為299萬1千元、299萬1千元及312萬3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39萬8千元、223萬7千元、200萬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6.74%、74.79%及64.04%，預算執行率偏低。另103年度預算執行率74.79%較其他年度稍微提升，係因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原出國計畫之地點變更至大陸地區，改由大陸旅費項下支應，凸顯該基金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流於形式，未能審慎規劃及運用，顯有未當。且106年所編之預算較104年決算數200萬元，增加119萬7千元，寬列許多，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全數刪除。"],["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李昆澤　　","17、","觀光基金106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大陸地區旅費319萬7千元，預計辦理16項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較105年度預算327萬8千元，減少8萬1千元。","經查102年度到104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6.74%、74.79%及64.04%，實屬偏低，其中較高執行率之年度係因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原出國計畫之地點變更至大陸地區，改由大陸旅費項下支應，顯見該筆預算之編列及使用流於形式，不符預算編製之精神，故提案刪除該預。"],["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8、","有鑑於觀光基金106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大陸地區旅費319萬7千元，預計辦理16項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經查：觀光基金102年度至104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分別為17件、16件及16件，實際執行11件、12件及18件。另102年度至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分別為299萬1千元、299萬1千元及312萬3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39萬8千元、223萬7千元、200萬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6.74%、74.79%及64.04%，預算執行率實屬偏低。凸顯該基金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流於形式，未能審慎規劃及運用，顯有未當。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19萬7千元其中之二分之一。"],["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19、","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再度編列「赴大陸地區旅費」共3,197千元;但查民國102-105年度預算計畫執行情形不佳，多有變更情形，且其執行率偏低，可見該項預算編列常流於形式。因此，爰提案將該項旅費計畫預算數刪除二分之一。","※註：資料來源，觀光局提供。"],["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陳雪生　　","20、","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旅運費」編列921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8.8%，其中編列大陸地區旅費319萬7千元，預計辦理16項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惟經查近年來觀光基金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情形（見下表），預算執行率實屬偏低，另103年度預算執行率74.79%較其他年度稍微提升，係因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原出國計畫之地點變更至大陸地區，改由大陸旅費項下支應，凸顯該基金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流於形式，未能審慎規劃及運用，顯有未當，復經查104年度該項目決算僅738萬，又該預算有浮濫編列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預算200萬元，允宜衡酌實際支用情形覈實編列預算。"],["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21、","旅運費較上年度編列增加146萬4千元，但近三年來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率偏低，顯示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流於形式。國內旅費部分，大陸團客來台數量顯著減少，稽查大陸觀光團旅遊品質之國內旅費亦應隨同減少，爰刪除增加之146萬4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22、","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服務費用」下編列國外旅費4,372千元、大陸地區（含港、澳）旅費3,197千元。依飛行里程、食宿等面向來考量，大陸旅費與國外旅費相比，此編列方式不符比例。爰此，擬刪除大陸地區旅費50萬元，並凍結剩於預算，俟向交通委員會提供大陸地區、國外旅費之完整使用規劃及明細表之報告書，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23、","觀光基金106年度國際宣傳經費編列20億2,580萬6千元，包含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較105年度預算數19億3,589萬5千元，增加8,991萬1千元，陸客來台觀光人數大幅減少，雖東南亞國家來台人數增加，仍無法補足陸客之缺口，觀光局為提升國際觀光客來臺意願挹注龐鉅國際宣傳經費，占整體「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經費逾4成，所費不貲，仰賴一時性行銷活動所增加來臺觀光客，效果僅屬短期且有限，應以提升國內旅遊品質才是根本解決之道，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全數刪除。"],["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24、","鑑於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編列國際宣傳經費（包括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及捐助、補助、獎助）高達20億2,580萬6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數19億3,589萬5千元，已大幅增加8,991萬1千元。","但若仰賴一時性行銷活動增加之來臺觀光客，效果有限，「觀光發展基金」應著重於提昇旅客重遊臺灣意願，並結合國內旅遊配套措施，有效利用政府預算，而非以逐年提昇宣傳經費，因此，爰提案將「國際宣傳經費」刪除8,000萬元。"],["※註：全球業務宣導費包括印刷費、國際宣傳活動、產品開發、國際大型旅展等。"],["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陳雪生","25、","關於台灣觀光目的地宣導計畫，不計補助其他機關或團體部分，在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業已編列7億7,500萬元、但在業務宣導費中又編列5億9,500萬元，另外又有所謂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2億9,500萬元，共計16億6,500萬元。由此可見觀光發展基金，並無系統性編列國際宣導計畫，而係取決於上級機關投注經費，而胡亂編列預算名目。再者，宣傳僅為發展觀光之次要手段，發展觀光之本質在於厚實觀光基礎，但發展觀光基金之預算經費編列卻本末導置。爰針對16億6,500萬元，統刪6億6,500萬元，以求對於觀光發展應有本質上改變之思維。"],["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26、","印刷及裝訂費中，製作推廣國際業務文宣品2,500萬元，但現已經是網路時代，一般文宣品根本無文閱覽，完全不符合效益，爰刪除本項預算2,0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27、","觀光發展基金裁併之議已暢議多年，主要其性質和公務任務區別不大。而今年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中廣告費編列7億9,635萬元，其中編列政策宣導經費340萬元，其屬公務預算性質，不應編列於基金預算，爰予以刪除34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28、","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於「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項下「主要客源市場廣告宣傳」編列6億2,000萬元。從其所列內容來看，日本市場高達2億1,000萬元，歐美市場僅7,000萬元，其他新興市場編列1億3,000萬元。然日本因鄰近我國，藉由地利之便，目前來台觀光數每年皆位居前三名，實無須編列過多預算再加以行銷；為提振我國觀光，應將有限資源拓展在其他市場，像歐美高端團就值得加以重視行銷，另中東高所得國家等新興市場，也應積極提升宣傳及誘因爭取來台，才能突破外國觀光客來台旅遊的侷限性，真正促進我國觀光產業的向上發展。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億2,000萬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29、","觀光發展基金裁併之議已暢議多年，主要其性質和公務任務區別不大。觀光發展基金編列業務宣導費14億4,455萬8千元，其中編列政策宣導經費3,154萬6千元，此項費用屬於公務預算性質，爰予以刪除3,154萬6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30、","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編列10億5,250萬元，其中包括駐外辦事處於駐在地辦理台灣觀光宣傳活動、各項業者說明會與推廣及集參與當地重要旅展及會議業務5億2,500萬元，惟觀光局於106年度預算「觀光業務─觀光國際事務」已編列6,893萬3千元，其業務目的係為宣傳推廣我國觀光資源，增進國際人士瞭解。觀光發展基金所轄業務與觀光局同質性甚高，同時編列公務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無法落實成本最小化。故建議刪減該預算5,000萬元，以符合政府撙節之施政原則。"],["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31、","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10億5,250萬元，針對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共編列2,100萬元，辦理輔導旅館參加星級評鑑、星級旅館及民宿行銷推廣等，惟相關業者成立旅館即有其基本資金及財力，是否參加星級評鑑係為其商業考量，應毋須政府再補助相關經費挹注，對全民毫無受惠。爰此，本筆預算建議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32、","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編列14億4,455萬8千元，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編列2,1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00萬元，該計畫主要係輔導旅館參加星級評鑑、星級旅館及民宿行銷推廣等經費1,100萬元，暨推廣旅客選擇住宿合法旅宿及打擊非法旅館相關經費1,000萬元。惟根據104決算報告，星級旅館評鑑比率觀光局未能達成年度目標值，星級旅館評鑑執行成效不彰，推廣經費應予減列；另為打擊非法旅宿業106年度亦提高執行及檢舉獎金預算，倘執行成效符合預期，非法業者減少，則推廣費用應予減列。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編列14億4,455萬8千元，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編列2,100萬元，應減列500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33、","輔導旅館參加星級評鑑、星級旅館及民宿行銷推廣等相關經費1,100萬元，但此項經費辦理多年，卻幾無成效，爰予以刪除1,1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34、","業務宣導費中，辦理多元旅遊產品國際潛力活動2,000萬元，但此項費用編列執行內容不明，又較去年編列多出1,000萬元，爰予以刪除全部。"],["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35、","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22億9,515萬9千元，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中辦理多元旅遊產品深耕計畫編列2,500萬元。","經查，其計畫係製作推廣國際業務文宣品，惟現今網路如此發達，大部分文宣推廣應皆以網路廣告為主，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36、","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編列14億4,455萬8千元，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多元旅遊產品深耕計畫」編列2,0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000萬元，惟預算說明僅提及辦理多元旅遊產品國際潛力活動，未有詳述預算編列增加1倍之原因，顯有浮編之虞。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編列14億4,455萬8千元，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多元旅遊產品深耕計畫」編列2,000萬元，應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37、","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廣公告費」項下，辦理「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編列7億7千5百萬元。惟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業務宣導費」項下，亦編列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其中辦理國際宣傳活動編列1億元，兩項目金額龐大，皆用於國際宣傳活動有重複之嫌。爰此，有關「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業務宣導費」項下，「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之國際宣傳活動編列的1億元應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38、","有關辦理台灣好玩卡推廣計畫，辦理台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導推廣、查核等500萬元，但台灣好玩卡之執行卻是分區建置，本質出發即有問題，繼續發展下去注定是一個失敗的建置，爰予以刪除5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39、","辦理觀光節慶活動以及相關國民旅遊行銷宣傳活動，編列9,100萬7千元，但國內旅遊部分，國人透過相關網站等資訊實已足夠，並不須再編列大筆經費宣導，而且相關活動均因人潮過於集中而造成品質不佳，因此重點並非在於宣傳活動，爰予以刪除4,100萬7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0、","辦理觀光遊樂業行銷推廣450萬元，此項經費應該係輔導觀光遊樂業自行辦理，而非由政府部門代為行銷，爰刪除45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1、","辦理台灣美食行銷宣導暨輔導推廣活動1,100萬元，但台灣美食之推廣實不必再由政府單位辦理，而應由民間自行精進研發推廣，爰予以刪除1,1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2、","有關台灣自行車節系列活動，以補助地方政府編列600萬元，捐助團體編列1,000萬元，中央又自行編列2,653萬5千元。唯自行車運動項目，雖屬休閒活動之一，但不宜過分偏重置於觀光部分，否則其他休閒活動項目均將要求比照辦理。爰此，刪除中央運用部分2,653萬5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3、","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具國際潛力活動經費3,000萬元，唯此項經費執行項目不明，過去執行亦無成效，爰予以刪除3,0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4、","有鑑於國人對於傳統國內觀光地區多已有參觀旅遊之經驗，就國家風景區、觀光地區等景點，以國人旅遊之經驗觀之，部分已屬於重複遊玩之情形，故對於國家整體觀光發展推動上，應有新的景點推動。以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而言，國人的旅遊經驗較為陌生且新鮮，故觀光局應鼓勵、推動原住民族地區、部落深度文化旅遊，將「好山、好水、好文化」推廣於全國，並且應輔導當地住宿、餐飲業者以完備整體旅遊環境。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二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依上開意旨提出專案報告，並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簡東明　　蕭美琴","45、","觀光局長久以來都以摺頁、文宣品、手冊等印刷品作為觀光業務宣導或是推廣之用。為求節能減碳，避免無謂資源濫用，觀光局應將相關觀光訊息透過行動通訊模式提供給國內外觀光客。爰此，針對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項下「印裝及裝訂費」54,251千元提案凍結4分之1，待觀光局提出書面改進方案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46、","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於「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項下「E.台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編列5億9,500萬元，主要包括「辦理國際宣傳活動」、「駐外辦事處業務推廣費用」、「組團參加國際大型旅展」、「接待國際媒體及觀光業外賓」等費用。然從近年來台觀光客之各國客源分布來看，似乎集中在某些地區或國家，看不出國際行銷的實質效益；為活絡我國觀光市場，此等宣傳不應淪為官方形式的宣傳，而拿不出績效，觀光主管機關應審慎考慮結合民間業者的活力，透過與民間的共同參與，來強化國際行銷宣傳的績效，而不是編列相關費用流於形式卻拿不出實際好成績，否則誠有浪費公帑之嫌。爰此，擬刪除該項編列計費其中1億元並凍結剩餘經費4億9,5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47、","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的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項下編列「產品開發與宣傳活動」費55,000千元，預算使用內容如下表。為確保政府預算有效使用，擬凍結106年度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交通委員會說明如下問題後，始得動支。","1.有關「好禮大相送」：何以「台北捷運卡」與「高雄一卡通」之產品開發與宣傳費用編列於觀光發展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而非其所屬公司之相關費用支付或以捐（補）助之型式編列？","2.請說明「喔熊或六大主軸元素禮品及專屬紀念品」之詳細預算使用規劃。","說明："],["資料來源：觀光局"],["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48、","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臺灣好玩卡推廣計畫」，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中，辦理臺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畫執行及宣傳推廣、查核等5百萬元。惟「臺灣好玩卡」於民國104年7月發行，至今已一年多，但知名度仍相當低、幾乎無人知道「臺灣好玩卡」這個產品。且在宣傳上，只能知道台灣好玩卡是有搭車、住宿、商店的優惠，但具體使用方式付之闕如，無法清楚臺灣好玩卡有何優惠，也不清楚好玩卡的行程為何與使用方式。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5百萬元，應全數予以凍結，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49、","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臺灣觀巴服務維新計畫」，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中，辦理臺灣觀巴服務之管理、維護、查核、行銷推廣作業等8百萬元。惟「臺灣觀巴」知名度低，在「3.0版公務員國旅卡新制」通過前，幾乎無人知道這個服務，行銷推廣尚待加強。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8百萬元，應全數予以凍結，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50、","有鑑於觀光局公務預算中已有編列各風景區之水電費，交通部觀光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第33頁至第65頁，計已編列5,301千元，惟於觀光發展基金中亦編列44,059千元，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縱無重複編列使用之實際情形，亦有以預算編列之技巧，減少未來對於預算使用上，請領程序之問題，為避免將預算編列流於形式，及逃避公務預算申報預算之程序與稽核。爰刪減觀光發展基金水電費4,059千元，以撙節支出。"],["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蕭美琴　　簡東明","51、","有鑑於觀光局公務預算中已有編列各風景區之用品消耗預算，交通部觀光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第33頁至第65頁，計已編列7,828千元，惟於觀光發展基金中亦編列5,988千元，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縱無重複編列使用之實際情形，亦有以預算編列之技巧，減少未來對於預算使用上，請領程序之問題。為避免將預算編列流於形式，及逃避公務預算申報預算之程序與稽核，爰刪減觀光發展基金用品消耗費二分之一，以撙節支出。"],["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蕭美琴　　簡東明","52、","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3,098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列7%，係為辦理各國家風景區處本部以外（遊客中心、管理站、各遊憩據點）等房屋、各項設備修護費、機械及設備修護費等業務，惟觀光局於106年度預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已針對各國家風景區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復105年度在颱風侵襲頻繁季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涼亭屋頂被風吹掀後直擊民眾的漁船，造成其嚴重受損，影響漁民謀生之權利。綜上，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與觀光局預算有所重複，其預算編列恐流於形式，又由大鵬灣事件，顯示觀光局轄下國家風景區對於相關建築設備之管理有失職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預算300萬元，以資撙節。"],["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53、","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一般服務費─代理（辦）費」共7,314萬元。","經查，相關費用均為替業者培訓人才，辦理職業訓練等，若再補助業者形同降低其成本，旅宿業又未反映於其住宿價格之調降。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54、","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代理（辦）費」編列7,314萬元，其中辦理旅行業經理人、導遊、領隊職前訓練、觀光從業人員在職訓練、培育教案編撰及辦理觀光相關活動編列4,11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3,664萬元，增加450萬元，惟預算說明，未有詳述預算編列增加之原因，顯有浮編之虞。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代理（辦）費」編列7,314萬元，應減列450萬元。"],["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55、","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於「一般服務費」項下，辦理「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育計畫，編列3千2百萬元。其內容為辦理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訓課程、旅宿業人員教育訓練與國際交流相關費用。惟於旅宿業相關員工之教育訓練本應由其各自之服務公司負責訓練，而非由國家代訓，否則任一私人企業均可要求國家代為訓練其員工，將私人企業必須付擔之員工訓練成本轉嫁至國家身上。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3千2百萬元，應全數予以刪除。"],["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56、","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編列2億1,840萬3千元，其項下「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育計畫」預算編列3,200萬元，包含旅宿業、餐旅業、導遊及觀光從業人員等訓練，惟觀光局於106年度預算「觀光業務─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及「觀光業務─旅館及民訴之管理與輔導」已分別編列相關預算476萬6千元及589萬5千元，顯見觀光發展基金於該預算項目之編列與觀光局業務有重疊之處，顯示該基金預算恐有流於形式作業，重複編列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預算1,000萬元，符合政府單位撙節預算成本之原則。"],["提案人：林俊憲　　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57、","一般服務費編列辦理旅宿業人才加值及國際交流等經費1,200萬元，此項費用應由業者自行支出，而非由政府代為辦理，爰刪除1,2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58、","查105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外包費」勞務承攬進用預算編列2億0,281萬3,000元，已經較104年度大幅增加2,093萬3,000元，但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外包費」卻再度編列2億9千3,373萬元。","但因「勞務成本─外包費─勞務承攬」等等非典型僱用勞工方式，為導致勞工就業不穩定薪資停滯之元兇，政府單位應為表率，不應逐年擴大非典型僱用人力之情形。因此，提案將「勞務成本─外包費」刪除5,000萬元。"],["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陳雪生","59、","有鑑於蔡總統原住民族就業政策主張：「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濟發展：為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政府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採取長期穩定之就業輔導措施，並獎勵私部門參與，以共同創造就業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中央各機關均應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增加職務型態、提高進用比例，無論業務性質與原住民族業務是否相關，均應積極進用。例如：外交部於96及97年均提報職缺納入原住民族行政特考外交行政類科、97年亦有開設公職獸醫師、歷年有開電子工程、財稅行政等各項在一般通念下與原住民族業務無相關的職缺。對於不須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約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等，應遇缺即進用原住民，俾落實蔡總統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之政策。爰凍結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三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如何增加原住民族於貴單位就業機會之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簡東明","60、","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4,517萬4千元，經查該項目104年度決算僅1億670萬3千元，該項目主要業務之一為「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預算8,590萬2千元，係辦理觀光資訊網站擴充及管理維護費用、觀光局軟體工具購置及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光旅遊網站維護管理費用等，惟經查觀光局於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資訊管理」已編列2,192萬4千元，辦理內容包含觀光資訊網站功能擴充及系統維護、資訊軟硬體設備購置等。綜上，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之編列，其預算數與決算數差距甚遠，顯示該預算恐有浮編之嫌，又該項目與觀光局「一般行政─資訊管理」業務內容有高度重疊，顯見觀光發展基金於該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預算2,000萬元，允宜檢討酌予減列。"],["提案人：林俊憲　　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61、","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共910萬5千元，其中辦理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編列500萬元。經查，目前觀光局未持續研究相關服務，已無實際需求。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62、","觀光發展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106年編列910萬5千元，其中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編列500萬元，此為法律研究之作業應屬公務預算，非屬作業基金之範圍，建議刪除委託調查研究費500萬元。"],["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63、","由於現行政府對於觀光博奕業並不支持，目前臺灣似乎無興建觀光賭場之可行性。爰此，針對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之「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經費5,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趙正宇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　　","64、","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編列500萬元，但新政府對於觀光賭場已經明確表達不予支持之政策，因此本項委託案應予以停止，爰刪除5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65、","觀光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910萬5千元，其中5百萬為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主要係針對觀光賭場管理條例及相關子法之立法及研擬作業，雖是四年期延續性計畫，惟國內目前並無設置國際賭場之相關計畫，為免浪費公帑，爰提案刪減100萬元，凍結400萬元，待行政機關提出台灣設置觀光賭場可行性研究，始得動支。"],["提案人：趙正宇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66、","專業服務費中之委託調查研究費，其中有關旅宿業品質精進方案，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相關業務費用1,200萬、委託辦理民宿品質輔導及訓練等相關費用300萬元。其中星級旅館評鑑辦理多年成效不彰，民宿品質輔導及訓練則取決於市場因素，均無必要辦理，爰予以刪除1,5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67、","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認證費」共1,500萬元，其中辦理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民宿品質輔導及訓練等。上述業務補助業者均形同降低其成本，又未反映於其房價之調降。爰此，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68、","有關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其中辦理台灣旅宿網擴充及管理維護費用400萬元，但台灣旅宿網其屬商業行為本不應由政府建置，而且其成效尚不如一般訂房網站，爰予以刪除4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69、","有關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編列智慧觀光推動計畫1,005萬5千元，其推動內容及成效均不明，爰予以刪除1,005萬5千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70、","觀光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編列8千590萬2千元，其中活動網頁、行動裝置平台建置及維護530萬元、套裝軟體及軟體工具購置費8百萬元，總計1千330萬元，惟觀光局網頁雖有10種語言可供旅客瀏覽，惟建置不全，造成旅客瀏覽不易，且旅行台灣之app，使用介面操作複雜，語言選項只有中文，若要看英文版本，需另行下載app，對使用者極為不便，為免浪費公帑，爰提案刪減300萬元，凍結500萬元，待行政機關提出改善計畫，始得動支。"],["提案人：趙正宇　　鄭運鵬　　劉櫂豪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71、","有鑑於觀光局公務預算中已有編列各風景區之物品預算，交通部觀光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第33頁至第65頁，計已編列8,107千元，惟於觀光發展基金中亦編列10,121千元，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縱無重複編列使用之實際情形，亦有以預算編列之技巧，減少未來對於預算使用上，請領程序之問題，為避免將預算編列流於形式，及逃避公務預算申報預算之程序與稽核。爰刪減觀光發展基金用品消耗二分之一，以撙節支出。"],["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蕭美琴　　簡東明","72、","觀光發展基金實應根據我國觀光發展之困境提出有效解決之計畫、挹注資金以求改善；然據查，106年度本基金對於花東地區觀光發展之預算挹注雖較過去年度高，但仍然偏低，爰此，擬凍結「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5,000萬，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提出花東國際觀光提升計畫，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73、","取締非法旅館、民宿，應透過修正觀光發展條例法去提供查緝獎金與檢舉獎金的法源依據，並以非法旅館與民宿所繳罰鍰作為獎金發放財政來源，方可達到遏止非法旅宿橫行且避免政府資源浪費。爰此，針對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項下「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50,0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74、","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26億7,396萬2千元，其中「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編列18億6,300萬元，其中針對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締非法旅宿稽查、查緝績效獎金、民眾檢舉獎金等相關經費編列5,0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2,000萬元。惟根據審計部104決審核報告指出有部分非法旅宿業透過全球訂房網刊登廣告在台違法營業，觀光局應研謀改進，督促地方政府應加強查緝，以有效遏止業者違法經營。故觀光局為打擊非法業者106年度預算雖增編檢舉獎金，但其執行績效仍有待檢視。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其中「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項下「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編列5,000萬元，應凍結十分之一，俟觀光局就執行成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75、","觀光基金106年度「勞務成本─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編列16億79百萬元，補助地方政府持續推動國際觀光遊憩亮點之各項軟硬體設施改善規劃與設計工作，及辦理遊憩據點特色加值、品質優化示範、基礎設備等建設經費，惟地方政府申請意願不高，且執行率偏低，且國內旅遊設施及品質無明顯提升，致使國人在國內旅遊之意願不高，為免浪費公帑，爰提案刪減1千萬元，凍結1千萬元，待行政機關提出改善計畫，始得動支。"],["提案人：趙正宇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76、","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輔導地方政府辦理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計畫、統一旅遊服務中心識別系統等」經費3千5百萬元。惟目前全台灣共有51個縣市旅遊服務中心（分別為北部地區18個、中部地區12個、南部地區11個、東部地區5個、離島地區5個），多數集中在北部。縣市之旅遊服務中心在設置數目上有區域分配不均的問題。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3千5百萬元，應全數予以凍結，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77、","編列台灣好玩卡推廣活動，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台灣好玩卡規劃、推廣相關經費2,800萬，但台灣好玩卡採區域性發行，並非一卡通用，造成各式電子票券過多，反不利於推展觀光，實際上旅客亦不可能購買各式各樣之好玩卡，其計畫本身並不完備，爰刪除本項經費。"],["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78、","觀光發展基金（以下簡稱觀光基金）106年度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台灣好玩卡推廣計畫2,800萬元，然而該卡發行效果非常不理想，中央無法有效整合各縣市、統合所有資源，導致該卡失去應有的高度，淪為賣場半買半相送的贈品，根本未達到吸引外國旅客的目的，繼續編列此筆預算顯無意義，爰此，提案刪除此筆預算全部。"],["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79、","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臺灣好玩卡推廣計畫」，於「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臺灣好玩卡規劃、推廣相關經費2千8百萬元。惟「臺灣好玩卡」於民國104年7月發行，至今已一年多，但知名度仍相當低、幾乎無人知道「臺灣好玩卡」這個產品。且各地的好玩卡資訊散落在各自的網站，操作介面與查詢方式也各不相同，無法清楚臺灣好玩卡有何優惠，也不清楚好玩卡的行程為何與使用方式。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2千8百萬元，應全數予以凍結，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80、","旅行業品牌化計畫，係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包裝旅遊產品900萬，唯是否品牌化，如何包裝旅遊產品，取決於業者商業經營模式，不應由政府補助推動，爰刪除本項預算全部。"],["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81、","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其中於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共編列900萬元。","惟近來網路及報章媒體上有許多我國旅行社未依合約而屢遭旅客客訴之情事眾多，觀光局卻從未主動揭露各旅行社每年遭客訴旅遊品保協會或觀光局之案件數，導致旅客無法了解相關資訊，形同變相增加旅客選擇旅行社之額外風險。爰此，本筆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82、","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輔導三星級以下旅館首次加入國內外連鎖品牌或創新本土品牌等相關經費3,000萬元，但是否加入連鎖品牌或創新本土品牌，取決於商業經營模式，不應由政府經費加以補助，爰予以刪除3,0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83、","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其中補助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共3,000萬元，以輔導三星級以下旅館首次加入國內外連鎖品牌或創新本土品牌，但這些業者成立旅館即有其基本資金及財力，是否成為連鎖品牌係為其商業考量，應毋須政府再補助相關經費挹注，對全民毫無受惠。爰此，本筆預算建議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84、","旅宿業興衰除了取決旅客多寡之外，更仰賴住宿品質與價格，政府欲斥資輔導三星以下旅館加入國內外連鎖品牌或創新本土品牌，恐將造成未來住宿業造成財團壟斷，爰此針對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項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預算30,000千元全數予以凍結，待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鄭天財　　葉宜津　　簡東明","85、","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其中旅宿業創新輔導計畫共編列6,000萬元。","惟其中獎勵旅宿業引入在地文創等提升軟硬體品質相關經費即補助2,500萬元，觀光發展基金竟編列預算用於補助旅宿業者提升軟硬體品質，對全民旅遊品質毫無增加，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2,500萬元。"],["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86、","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其中於觀光遊樂業優質計畫共編列1億元，以補助觀光遊樂業辦理無障礙旅遊設施改善、公共運輸接駁服務、提升旅遊安全措施及人力品質提升等項目。","觀光遊樂園業本為私人企業營利為其首務，辦理其園區內無障礙旅遊設施、旅遊安全措施及人力品質提升皆為其提供商業服務之一環，觀光局補助業者形同降低其成本，又未反映於其票價之調降。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5,000萬元。"],["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87、","觀光發展基金（以下簡稱觀光基金）106年度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逾40億元，其中包含面對大陸地區與其他國家之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經費各4,100萬元及9,000萬元。","惟近來兩岸交流因政治原因介入而使旅客數下降，其中亦有中國大陸官方限制該國人民來台觀光數量之因素，故針對大陸客源開發之經費，可預期投入效果恐不佳，因此該預算之必要性及數額宜多加審慎考慮，爰此提案刪去該預算全部。"],["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88、","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針對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共編列4,100萬元。","經查，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中，包含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及旅展共3,600萬元，前項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已與行銷及業務費用中辦理大陸市場廣告宣傳費用重疊，顯有不當。","再查，觀光局委託台灣觀光協會辦理ITF國際旅展，根據其收支營運預計表中，預計明年支出1億1,100萬元，收入1億2,100萬元，將淨賺1,000萬元，觀光局竟再補助台灣觀光協會相關經費，顯有圖利之虞，爰此，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89、","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辦理大陸地區捐助編列4,100萬元，但此項捐助之宣傳計畫及旅展均係特定團體，加上大陸地區之旅客來源取決於政治因素甚深，而非取決於宣傳或補助。相較於對其他國家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經費僅9,000萬元，放置於大陸地區之客源開扣計畫經費過高，爰予以刪除2,10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90、","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下編列「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及旅展36,000千元」、「包機、包船獎助5,000千元」，共計41,000千元。有鑑於陸客來台觀光之意願多受控於政治因素，而非區區宣傳計畫或旅展可改變，爰此，擬刪減本項預算1,000萬，並凍結剩餘預算二分之一，似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明106年度本預算之詳細使用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91、","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針對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共編列1,000萬元。","經查，旅宿業本為私人企業營利為其首務，是否須獲得專業認證係為提升其對外招攬遊客之聲譽，若再補助業者形同降低其成本，旅宿業又未反映於其住宿價格之調降。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92、","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針對補助旅宿業公協會提升服務品質、教育訓練及配合觀光產業推動共編列1,000萬元。","惟上述補助項目，均為提升旅館相關人力品質提升，形同補助業者降低其人力訓練之成本，卻未又反映於其住宿價格之調降。爰此，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93、","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補助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共3億7,400萬元，針對台灣觀巴服務維新計畫共編列1,000萬元。","經查，我國觀巴相關行程，其費用不僅異常昂貴，更不符國人旅遊習慣，許多行程與我國大眾交通工具可抵達之行程完全重疊，不僅對我國國內旅遊毫無助益，觀光局顯無核實審查，未來台灣觀巴服務又將專用於我國國民旅遊卡之專案，毫無行銷之必要性。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94、","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辦理「臺灣觀巴服務維新計畫」，於「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補助業者及民間團體辦理台灣觀巴服務品質提升及行銷推廣經費1千萬元。惟「台灣觀巴」在行程設計、規劃上，仍是用走馬看花式的景點排列方式。在旅遊日數上，「台灣觀巴」的旅遊產品共有104條路線，其中一日遊的有94條路線，但多日的旅遊行程總共僅有10條（其中二日遊4條、五日遊3條、八日遊3條）、幾乎都是一日遊的行程，拉車時間長、無法進行深度旅遊。在路線種類上，也幾乎都是以地區或景點為串聯，沒有主題式行程。爰此，有關106年度預算編列1千萬元，應全數予以凍結，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劉櫂豪","95、","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26億7,396萬2千元，其中「捐助國內團體」項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編列3億7,400萬元，其中針對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獎勵旅宿業取得專業認證相關經費編列1,0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500萬元，減少500萬元。惟根據審計部104決審核報告指出，觀光局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執行率僅6.65%，計畫成效不彰，106年度該項經費雖已較上年度減列，但仍須慎重評估及嚴格管控後續執行成效。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其中「捐助國內團體-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補助經費」項下「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編列1,000萬元，應凍結五分之一，俟觀光局就執行成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96、","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下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獎勵接待國外學生修學旅行』費14,000千元。此計畫立意良好，可協助國際青年來台，促進文化交流。然而，業務單位答覆本席之預算審查提問（包含外籍生來源國、我國接待之學校別、人數、補助金額等數據），過為簡略（如下表），除有礙立法院預算之審查外，亦凸顯業務單位無法有效掌握業務之資訊，遑論肩負妥善使用預算之責任。爰此，擬凍結本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明a.本計畫於過去所有年度預算使用之紀錄與效益統計，以及b.106年度本預算之詳細使用規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資料來源：觀光局"],["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97、","有關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編列550萬元，此項計畫實施多年，但未見成效。而且觀光業培訓人才本即其企業義務及責任，實不應由政府補助業界人士赴國外受訓，爰刪除本項預算550萬元。"],["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98、","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下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費5,500千元。然而，業務單位答覆本席之預算審查提問（包含捐助對象、理由、受訓國、受訓項目、時程、成效、結訓報告），過為簡略（如下表），有礙立法院預算審查。爰此，擬凍結本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詳細書面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單位：千元"],["資料來源：觀光局"],["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99、","有鑑於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新增專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第1年經費4億元，除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4,000萬元外，其餘12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各3,000萬元。經查：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之大鵬灣等7處國家風景區整體發展暨整體財務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主要工作項目為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家風景區經營管理及提升觀光建設自償性等4部分，並無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之相關內容。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僅於預算書第4-4及4-5頁列出計畫目的、內容、期間、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與效益分析，未能提具完整計畫即編列預算，不符預算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顯有未當。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億元。"],["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0、","新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共計編列8億，106年編列4億。但本項計畫，仍有部分未經行政院核定，其細目亦未見明確，爰予以凍結106年度所編列4億元全部，待經行政院核定及提供建設細目，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1、","觀光基金106年度新增專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第1年經費4億元，除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4,000萬元外，其餘12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各3,000萬元","觀光局預計於13個國家風景區內，透過通用設計概念建置友善之旅遊服務設施，以體貼無障礙、銀髮族、兩性、幼童、穆斯林等不同族群之需求差異，建構國際級通用旅遊環境，包含旅遊資訊、交通接駁、定點設施及週邊服務資訊等4主要面向。詢據觀光局本計畫作業方式略以，該局目前委外編印「風景區通用化環境設計參考手冊」，預計於105年度驗收後交由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參考，就已建置之30條無障礙旅遊路線，研議延伸增加無障礙旅遊據點之相關需求。","「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由13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組成，整體計畫雖於104年5月經行政院核定，惟國家發展委員會意見略以：「本案包括13處風景區，其中日月潭等6處國家風景區整體發展暨財務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其餘7處請交通部於104年底前報核。」，有關觀光局所提之大鵬灣等7處國家風景區之整體發展暨整體財務計畫，國發會於105年2月26日函復提出多項意見，包括為使土地更臻周延及具可行性，針對土地使用檢討、財務計畫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法令3部分進行提具意見，財務計畫包括自償率、建立長期財務制度及基金調度機制與多元財源籌措等修正意見，截至105年9月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主要工作項目為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家風景區經營管理及提升觀光建設自償性等4部分，並無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之相關內容。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僅於預算書第4-4及4-5頁列出計畫目的、內容、期間、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與效益分析，未能提具完整計畫即編列預算，不符預算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顯有未當。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待行政機關提具完整計畫，始得動支。"],["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102、","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預算新增計畫「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編列4億元，該計畫期程106-108年，總經費8億元，係為透過通用設計概念建置友善之旅遊服務設施，以體貼無障礙、銀髮族、兩性、幼童、穆斯林等不同族群之需求差異，建構國際級通用旅遊環境，包含旅遊資訊、交通接駁、定點設施及週邊服務資訊等4主要面向，「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由13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組成，整體計畫雖於104年5月經行政院核定，有關觀光局所提之大鵬灣等7處國家風景區之整體發展暨整體財務計畫，截至105年9月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復「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主要工作項目為國際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內觀光重要景點建設、國家風景區經營管理及提升觀光建設自償性等4部分，並無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之相關內容，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僅於預算書列出計畫目的、內容、期間、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與效益分析，未能提具完整計畫即編列預算，不符預算法規範，顯有未當。故建議凍結該預算四分之一，針對該計畫之具體內容，於三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俊憲　　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103、","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新增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期程106-108年，總經費8億元，106年度編列4億元。該計畫目標主要係建構國際級通用旅遊環境，體貼無障礙、銀髮族、兩性、幼童、穆斯林等不同族群之需求差異，以通用設計、率建築等概念建置友善旅遊服務設施。惟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完整計畫內容、執行期程等，都未有詳細規劃，不利預算監督。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新增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編列4億元，應凍結五分之一，俟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104、","觀光發展基金（以下簡稱觀光基金）106年度新增專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第1年經費4億元，預計於13個國家風景區內，透過通用設計概念建置友善之旅遊服務設施，以體貼無障礙、銀髮族、兩性、幼童、穆斯林等不同族群之需求差異，建構國際級通用旅遊環境。","惟前揭計畫雖於104年5月經行政院核定，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於105年2月26日函復提出多項意見，然該預算截至105年9月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與預算法規定未符；另該計畫僅於預算書第4-4及4-5頁列出計畫目的、內容、期間、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與效益分析，未能提具完整計畫即編列預算，顯示預算編列過程未經深慮，爰此提案凍結該預算十分之一，待觀光局完成正常預算編製程序，並提出完整說明，始予以解凍。"],["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5、","有鑑於近年來台觀光旅遊人數增加，但根據統計，觀光產值卻跌回十年前低點。比較亞洲其他國家發展趨勢，一向觀光蓬勃發展的新加坡及香港成長也開始趨緩，但他們卻都已在積極檢討原因及對策，台灣情況是否比該二國更為嚴重？似乎有深究必要，爰決議交通部督促所屬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避免表面來台觀光人數增加，產值卻降低，僅在作白工的窘境發生。"],["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6、","台灣在東北亞的旅遊競爭力，落後大陸、日本、韓國、香港，已經是最後一名了；現在東協十國已在串連大區域旅遊聯盟，其中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等四國也在串聯小區域聯盟，長此趨勢，台灣如果在東南亞地方，再不去積極突圍、爭取客源，台灣的觀光發展勢將一敗塗地。全世界都在推動觀光經濟政策，但台灣投入觀光發展之預算卻僅占1.7%，排名全世界第118名；又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推動，行政院決定擴大東南亞來台觀光規畫，將觀光推廣預算從8千萬，增加到2億，但事實上，我們比起其他亞洲觀光競爭國家來看，還是明顯不足。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擴大觀光效益之書面通盤檢討報告，俾供行政院未來決策重新分配資源之參考，避免根本打不進東南亞市場、而徒有口號的窘境。"],["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107、","觀光發展基金成立以來自償性甚低，與作業基金應本自給自足之精神，設法擴展自償性財源，完整回收營運成本等預算法規定精神未盡相符。又觀光發展基金所轄業務與觀光局雷同，加上該分基金以「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型態編列，恐將導致資源浪費、績效及責任歸屬難以釐清等弊病，故宜參據本院過去決議之意旨，考慮裁撤觀光發展基金，將其業務及費用回歸觀光局及所屬公務預算編列，俾完整顯示政府執行觀光發展業務之支出全貌。爰決議交通部督促所屬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評估之書面檢討報告，俾符法制精神。"],["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08、","交通部觀光局擬定之「台灣好玩卡」計畫（下稱該計畫）之執行成效及稽核方式，有諸多疑義，應檢討整體規劃之合理性及必要性。要求該計畫主管機關，須提交通案檢討及規劃報告。在提出報告並經本院同意前，該計畫所有預算予以凍結。","該計畫為競爭型計畫，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提案。分直轄市組及非直轄市組，每年兩組各遴選一地方政府提案，給予第一年1000萬、第二年以後200萬的政策補助。該計畫旨在透過「台灣好玩卡」整合地方旅遊資源，進行虛實整合等多元旅遊行銷，帶動地方旅遊商機，立意良善。然中央政府擬定計畫時，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多為質化指標，難以界定明確標準，更難以稽核成效是否達標。","缺乏量化績效指標，任由廠商自訂效益指標的狀況下，便出現了「政府補助1000萬進行宣傳，廠商預估帶動產值卻只有600萬」的古怪狀況。這還是部份有擔當的廠商（台東卡），主動提出量化效益指標的狀況。甚至有廠商上行下效，只提出質化訴求，在量化指標上不置一詞，或者僅提出「合作商家數」等只問苦勞、不問功勞的指標。","正因為前端政策規劃不夠明確，後續在驗收撥款時，僅由輔導委員會針對廠商承諾的工作事項進行點收、建議改善，不顧計畫實際帶動的經濟效益，即行撥款。同樣是只問苦勞、不問功勞，讓該計畫的稽核淪為形式主義。","究該計畫初衷，是要帶動地方旅遊商機，必須落實為實際的產值。就算要把好玩卡框架內的所有消費產值，都計入該計畫的執行成效當中，都還必須考慮其中多少是民間經營的成果，多少是政策帶來的增量。更何況訴諸質化指標的政策制定、形式主義的考核制度，卻不考慮計畫帶來的實際產值，勢必讓該計畫成為灑公帑做虛工的曇花一現。","建議主管機關進行通案檢討時，除了要制定有意義、可行的量化指標之外，也要思考如何對接市場動能，讓計畫執行的成果能夠為市場所用、可長可久。如果能善用市場動能，政府扮演從旁協助的角色；在經費和人力上，理應都能撙節許多。"],["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余宛如","109、","「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針對來臺旅客相關計畫主要有「多元旅遊產品深耕計畫」、「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及「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等。106年度編列國際宣傳經費（包括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高達20億2,580萬6千元，且較105年度預算數19億3,589萬5千元，增加8,991萬1千元，106年度主要內容，廣告費部分有對各主要客源市場廣告宣傳費6.2億元，全球宣傳媒體採購計畫1.55億元；業務宣導費部分國際宣傳活動1億元、駐外辦事處於駐在地辦理臺灣關宣傳活動、各項業者說明會與推廣會及參與當地重要旅展及會議等5.25億元、組團辦理推廣活動及參加國際大型旅展1.5億元；另對外國捐助有包機、包船、郵輪、獎勵旅遊獎助0.9億元等。","觀光局為提升國際觀光客來臺意願挹注龐鉅國際宣傳經費，占整體「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經費逾4成，所費不貲，爰要求交通部針對如何落實國際旅客重遊、如何強化國內旅遊相關配套措施，俾利運用有限政府資源，產生乘數效果帶動實質觀光效益，研議改善方案並提出報告。"],["提案人：趙正宇　　鄭運鵬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110、","觀光發展基金於106年度「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編列預算42億元6505萬5千元，旨在推廣我國觀光資源，深化臺灣觀光品牌形象，多元行銷創造全球產值，並落實觀光南向政策，開拓東協及印度新興市場，尤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提高東南亞地區行銷預算，惟針對外國遊客，我國之觀光景點之標示及解說主要以歐美、日本及韓國旅客為主，又在導遊、領隊等旅遊業相關從業人員方面，極度缺乏東南亞國家語言之人力資源。故建議為成功將臺灣觀光行銷到東南亞國家，政府在政策規劃上應有更完整的思考，研擬辦法招募具有新南向國家語言優勢之人才投入觀光業，確保新南向國家旅客來臺之旅遊品質，以提升來臺旅客人次，並促進我國觀光產業永續發展。"],["提案人：林俊憲　　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11、","觀光產業因陸客觀光團體縮減，於105年9月12日發起遊行活動，政府推出「開拓多元市場」、「協助產業轉型」、「擴大國內旅遊」、「創新產品穩固陸客」等4大策略因應，相關具體作法有補助接待旅行社開發分區分流行程、鼓勵民間公協會團體赴陸行銷及擴大國內旅遊等措施；前2項計畫由觀光基金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經費內調整辦理。","補助接待旅行社開發分區分流行程及鼓勵民間公協會團體赴陸行銷等2計畫經費需求分別為1,750萬元及500萬元，應有效結合105年度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之各項觀光計畫，並協助觀光業者作必要調整，以有效扶植觀光產業健全發展，允宜積極辦理。","綜上，鑑於105年8月起來臺觀光客之來源國組成改變，對我國觀光市場造成影響，交通部針對此問題，研議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提案人：趙正宇　　鄭運鵬　　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12、","交通部交通作業基金係92年統整『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及『觀光發展基金』而成，惟查上述4分基金均無法源，全部係行政院決議辦理，惟如經濟部經濟作業基金有3分基金，『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係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2條，『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係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9條，『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係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9條，3分基金均有法源，顯見交通部交通作業基金之正當性略有不足，其中如『觀光發展基金』，其業務完全與交通部觀光局重疊，本委員會並曾要求交通部檢討予以廢除，爰建請本委員會作成決議，請交通部就本作業基金進行總檢討，就各分基金存廢進行評估，並向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陳賴素美","113、","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發展基金業務計畫中，列有長期投資：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投資總額計104億6,513萬元，計畫期間為99年3月至102年12月底止，換言之，該計畫早已超過期限，經查該計畫歷年合計編列82億3,730萬元，僅執行3,458萬5千元，預算執行率僅達0.4%，顯見此計畫之規劃、執行，均問題重重，然106年度預算書中卻未如實說明，如此重大計畫，竟然潦草敷衍至此，殊難想像，為了解本計劃之草擬、核定，有無人謀不贓，有無重大違失，建請本委員會作成決議，送交監察院調查。"],["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陳賴素美","114、","交通部為加強觀光設施之興建與管理，依據行政院86年3月第2517次院會提示，於88年度設置觀光基金；該分基金之主要收入來源係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機場服務費收入之5成、觀光局經管土地之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國家風景特定區之門票、停車清潔維護費、賣店租金等相關收入。","按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觀光基金目前雖歸類為作業基金，惟該分基金本身並未具「付出仍可收回」特性，其主要收入來源為機場服務費收入。以106年度為例，機場服務費收入58億0,035萬9千元，業務收入74億3,141萬1千元，比率達78.05%，其餘收入所占比率極低。由於觀光基金成立以來自償性甚低，與作業基金應本自給自足之精神，設法擴展自償性財源，完整回收營運成本等預算法規定精神未盡相符。","依預算法第18條、第19條第1項及第86條第1項規定可知，非營業基金之預算編列方式有「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2種，惟目前行政機關刻意將全部非營業基金均編列附屬單位預算。由於觀光基金並非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導致該分基金包括業務成本與費用62億3,165萬2千元等政務支出，未能彙編於總預算中表達，無法顯現政府施政支出之全貌。","惟觀光基金所轄業務與觀光局同質性甚高，同時編列公務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無法落實成本最小化，致扭曲基金應為一獨立會計個體之精神。","觀光發展基金之資金運用預算，與觀光局單位預算之編列，許多科目及計畫有重疊浪費之嫌；而近幾年來，更以『觀光客倍增計畫』為主題目標進行編列，補助興建、整建及維護國家風景特定區公共設施，與觀光局之『旅遊線計畫』科目同質性甚高，綜上，鑑於觀光基金所轄業務與觀光局雷同，加上該分基金以「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型態編列，恐將導致資源浪費、績效及責任歸屬難以釐清等弊病，故宜建議裁撤觀光基金，將其業務及費用回歸觀光局及所屬公務預算編列，俾完整顯示政府執行觀光發展業務之支出全貌。"],["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115、","觀光發展基金106年所編列各類之國際宣傳經費總計高達20億餘元，惟一時性行銷活動所增加來臺觀光客，效果恐僅屬短期。而國外旅客要了解台灣之觀光資訊，必定依賴網際網路，惟目前觀光局所設置之APP與網站，僅有中英文，少數有日、韓語文，而東南亞新興國家語言，皆未設立，且與地方政府網站重複，未能整合運用。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就以下事項，一、網站及APP限期增加日韓及東南亞語言；二、考慮中英文合版，以督促充實英文版內容；三、詢問外國觀光客意見，改善介面；四、結合台灣好玩卡，政策整合。整合台鐵等官方APP，資訊整合；五、與更多觀光業者合作，開放直接線上預定飯店，提供Coupon優惠等，增加APP實用度，於三個月內提出整體網路改善時程計畫書。"],["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16、","近年來，因國人對生活品質日益重視，自行車休閒產業也隨之成長，對此，交通部觀光局已同步進行自行車相關活動之推展。以106年度為例，於「捐助國內團體」、「補（協）助政府機關（構）」、「業務宣導費」等預算科目下，共計編列42,535千元。然據查，在105年度由觀光發展基金之預算補助與使用的相關活動中，竟出現補助額度高低與獲得產值效益，比例上不相符（如下表）、甚至出現補助高者，其所獲得的產值效益卻低於補助低者的之現象。為有效運用政府預預算，爰要求基金主管機關應立即檢討補助費用之使用與效益，以有效利用國家資源。書面檢討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17、","觀光發展基金於「服務費用」下「印刷裝訂與管告費」中，編列「辦理24小時免付費旅遊諮詢服務電話（CALLCENTER）等經費」，計10,650千元。該客服中心分為白、晚、夜班三班，分別配置3、2、1人，提供中、英、日、韓等語言服務、連結「移民署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並於部分時段提供越南語、印尼語、泰語、柬埔寨語等四種語言服務。然據查104年度，該中心共計處理73,939通來電；105年迄今已有78,220通，已凸顯出人力不足、語言服務不足等困境。爰此，要求基金主管機關應檢討該中心之人力運用與需求，以期擴增其他外語服務；並於機場、觀光景點等重要場所加強本服務之宣傳，以提升我國觀光旅遊之品質、強化國際好客形象。"],["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118、","花蓮機場雖為我國客運年容量第三高之國際機場，但其年使用率僅約3-5%，實為可惜。雖然花蓮也為我國重要觀光地區，然因現有鐵路運輸載運量不足之問題，亦直接侷限花東地區的觀光發展。面對此二困境，假使能建立花蓮通向亞洲主要城市之國際航線，除了將可提高機場使用率外，亦可直接帶進國際旅客、促進花蓮觀光產業之發展。爰此，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妥善利用觀光發展基金、東部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主動聯繫民航局、協調航空業者、洽商在地旅行業者，共同研議以空中運輸為主軸，建立東進東出之國際觀光配套行程，以促進東部地區觀光產業之發展。"],["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19、","為吸引外籍遊客來台旅遊，體驗我國自然風景之美，提高我國觀光收益，相關之外語導覽人才實有設置之必要。有鑑於日前發展觀光條例已針對此項需求進行法規修訂，為讓新法符合實務需求，爰要求觀光局應主動邀集相關主管機關，針對山地管制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水產資源保育區、自然保留區、風景特定區及國家公園內之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研議進行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劃設，並依法協助設置外語導覽人才，以提升我國自然景觀區導覽解說服務，維護我國自然景觀資源。"],["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20、","明年一月起國民旅遊卡即將實施新制，惟強制要求1/2額度即8,000元需採團體旅遊方式方得核銷，實與國人國內旅遊採自由行之習慣有莫大出入，造成基層公務員之民怨。倘政府檢討現行國旅卡政策而認定核銷項目過於浮濫，無法真正促進觀光旅遊產業發展，建議應調整核銷項目限於旅遊、飯店、餐旅等觀光旅遊業直接相關行業即可，如此既可將效益直接回饋觀光旅遊產業，又不妨礙國人國內旅遊採自由行之習慣，方能有效促進國內觀光旅遊產業發展，爰此建請觀光局儘速檢討國民旅遊卡新制相關配套措施，其中8,000以上核銷需採團體旅遊方式應予取消，改採以符合民情及增進實際效益之原則，研議重新規劃方向。"],["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121、","由觀光發展基金預算中，目前政府對於觀光之發展仍停留在重大建設及廣告宣傳，對於觀光基礎部分仍未重視，導致國內觀光品質日漸下跌。因此政府部門有必要重新予以檢討觀光發展方向，應以觀光基礎為主要基調進行觀光發展。"],["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22、","對於文化觀光，觀光局一向認為其屬文化部職權而未予重視，事實上若觀光可以結合文化，對於觀光之產值及效益必然加以倍增。因此觀光發展基金於往後編列預算時，亦應著重文化觀光這一環，讓台灣觀光品值得以提昇！"],["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123、","有鑑於行政院所推動3.0版公務員國旅卡新制，要求公務人員明年起使用國旅卡僅能參加團體旅遊或是搭乘臺灣觀巴行程，顯有圖利特定旅行業者之嫌。恐將造成公務員串連拒領國旅卡補助，進而導致成效不如預期，失去推動國內旅遊與振興內需美意。為求達到推展國內觀光旅遊，提案應放寬公務員得以透過搭乘高鐵、台鐵、客運搭配住宿或結合台灣好玩卡等不同國內旅遊方式進行自由行申請國旅卡補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趙正宇　　鄭天財　　葉宜津　　陳雪生　　簡東明","124、","為落實區域觀光資源統籌分配及整合行銷，讓區域觀光資源效益最大化，有關交通部辦理之「國家風景區及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放地方政府」之規劃評估，於本決議通過後，應立即停止辦理；交通部觀光局轄下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應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與當地原住民族部落共同推動觀光產業之發展。"],["提案人：鄭天財Sra．Kacaw　　李鴻鈞　　簡東明　高金素梅","125、","阿里山國家風景區104、105年度遊客人數均達380萬人，惟其清潔服務費收入僅約500萬元，顯不符比例，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應協商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就森林鐵路與森林遊樂區之收費酌予提高並予分收，以確保在阿里山整體服務品質能提供遊客滿意之水準。"],["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蕭美琴","臨時提案","1、","有鑒於曾被50萬網民封為全國最美家鄉風景的頭城大溪鷹石尖，近日即將封閉。此遠近馳名的天然景區，雖經地質調查及評估後，認為該處有落石條件且具有斷崖潛在的危險性，為希望在安全前提下保留這個全國知名的美景。爰要求觀光局儘速研議是否有工法能克服，或施作阻隔設施來做管制，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評估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陳素月　　蕭美琴","2、","有鑑於觀光業務應全國性整體、通盤考量，又政府本應撙節財政。爰要求交通部應開源節流，減少施放煙火等高額預算支用之形式並檢討現有各面向觀光行銷之政策。"],["提案人：鄭寶清　　陳雪生　　李昆澤","（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進行協商。國民黨委員還沒有到場，我們尊重國民黨委員，再等他們一下。","陳委員歐珀：主席，我能不能先詢問一下，上次我質詢時，觀光局回答本席新南向的預算是編列在觀光發展基金裡，所以我想請問，未來新南向的部分是如何宣導？跟日本和韓國相關預算的分配比例又是如何？","林組長坤源：我們這個觀光宣傳計畫，包括新興市場及日韓市場，日韓市場大概占的比例是3億元左右，新興國家則至少有2億元。","陳委員歐珀：東南亞5,000萬元，對不對？"],["林組長坤源：對。","陳委員歐珀：泰、印、菲是4,000萬元，還有的在哪裡？"],["林組長坤源：還有是高潛力客源部分。","陳委員歐珀：在第幾頁？這邊再加2億元，等於……裡面1.5億元，是不是？總共加起來是2.4億元，就是新南向國家大概預計花2.4億元進行推廣業務，是不是？到底多少？","林組長坤源：超過2億元，基本上，除了這2億元以外……","陳委員歐珀：我在質詢時特別提到，既然國家要發展新南向政策，觀光局的預算就應該呈現出來，否則就是說空話，待會兒審查時，是不是能夠把新南向發展觀光的宣傳計畫詳細說明，並提供一份書面資料給本席。主席，人到齊了嗎？","主席：我們等到9點10分，表示對國民黨委員的尊重。有關於新南向觀光的宣傳，不是只有編列經費而已，重點還是在於跟東南亞國家官方旅遊局的互動以及業者的聯絡，另外就是協助我國業者到東南亞駐點，或是協助東南亞國家的業者到台灣駐點，這才是宣傳觀光、加強吸引東南亞旅客的一個重點。","周局長永暉：針對剛才召委和陳委員的意見，我稍微說明一下，就是我們預計在6月到9月，在泰國設點。","主席：好，現在9點10分了，我們正式進入預算審查，先處理併案的部分。第1案至第7案是長期投資部分，是有關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其中第1案至第5案是刪減案，第6案及第7案是凍結案，這部分有沒有要補充說明？請觀光局說明。","方處長正光：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是99年配合地方民怨進行海岸保護區的處理，經過這些年的檢討，我們今年已經報部，把原來由管理處以區段徵收方式，改為民間自提，所以對於明年編列的預算，我們同意照委員的意見辦理。","主席：好，這部分就刪減6,900萬元。","處理第8案，這是有關「勞務收入─服務收入」增列預算部分。"],["林委員俊憲：請行政單位說明。","周局長永暉：有關勞務收入部分，主要還是一些賣店租金的收入，因為大部分土地屬於林務局和國產署，所以這部分確實是有點辛苦，尤其我們希望加強景區的整潔、清潔、安心、安全部分，這部分可能要拜託委員支持。","林委員俊憲：各位可以想一想，阿里山有那麼多旅客前往，但收的錢卻跟屏東大鵬灣差不多，旅客人數是人家的5倍耶！阿里山的遊客是大鵬灣的5倍，但收的錢卻是一樣，為什麼？","周局長永暉：阿里山有分三塊，一塊是台鐵管理的森鐵，一塊是林務局主管的嘉義林管處，另一塊才是我們管理的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所以有些收益部分，並沒有……","葉委員宜津：林務局沒有收啊！阿里山部分，林務局只是管理，沒有收費啊！","周局長永暉：遊樂區算是林務局的，所以我們這一塊是比較屬於服務性質，這三處的溝通協調，我以前也有參與過，確實連台鐵那邊的收益都很少，主要還是在林務局。大家的疑惑，其實我本身也有，但是這是因為有三個處在那邊的關係。","林委員俊憲：一年380萬人次的旅客，收入500萬元，一個人收1塊多，怎麼會這樣？請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處長說明。","馬處長惠達：4萬多公頃的土地，事實上都是屬於國產署和林管處所有，我們要做公共設施，還必須跟他們會勘、協調、鑑界、租地，而我們自己管理的區域設施，基本上都是步道、棧道，沒辦法做一個封閉性園區來收費。不過，針對委員所指示的部分，我們會從今年度開始努力，現在有三個地方有機會，一個是圓潭遊客中心，我們想撥林務局7公頃的土地；還有一個是我們的生態園區的10公頃土地，另外一個是明年會完工的園地，這三個部分一旦完成，從明年第4季開始到後年，我們是有機會增加收入。","葉委員宜津：你們說有三個單位一起溝通，包括台鐵、林務局和你們，那你們溝通什麼？","馬處長惠達：跟委員報告，不只我們三個單位，還包括國產署及嘉義縣……","葉委員宜津：好啦！就收費來講，你們溝通了什麼？他們收了多少錢？全世界的高山鐵道，特別是阿里山這麼有歷史的高山鐵道，收費應該要很高的，因為它是觀光鐵道，但是我們的收費真的太便宜了，雖然這不是本委員會主管範圍，可是那應該是整個阿里山觀光風景區的一部分，所以你們真的要努力去溝通這一塊，你們可以跟他們講，要不然就交給你們維護，總是我認為這一塊就像林俊憲委員講的，那種收費根本不足以維護相關設施，這是不對的。","林委員俊憲：葉委員的建議，你們看有沒有辦法做到啦？你們要試著去做看看！"],["馬處長惠達：我們可以努力。","主席：這部分請觀光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跟林俊憲委員說明。","林委員俊憲：預算部分提高到700萬元，做得到嗎？"],["馬處長惠達：有困難。","葉委員宜津：我們今天做一個主決議，你們拿著這個主決議去跟各單位協商，就說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得決議，要求提高收費，特別是提高阿里山鐵道的收費，我們的理由就是現在的收費不足以維護這個風景區，這是不對的。"],["主席：這部分在決議時再處理。","葉委員宜津：你們去擬一個做得到的決議，而且可以讓你們拿這個決議去跟其他單位協調。","主席：好，本案就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9案，這是「勞務收入──其他勞務收入」部分，就是增列機場服務費收入。","周局長永暉：這部分我們同意照辦，但是可不可以請委員同意我們後面加幾個字，就是「建議增加收入2億元」之後，增列「，隨同增加支出」，因為收支是相關費用。"],["林委員俊憲：我們不能增加支出預算啊！"],["周局長永暉：那是不是500萬元？"],["林委員俊憲：文字上是不是可以改成「隨同增加費用」？","周局長永暉：改為「隨同增加服務費用」，因為主要是增加服務費用。","主席：依照憲法第七十條規定，針對預算部分，立法院是不能有增加支出之提議。","本案照案通過。","現在處理第10案。第10案是減列案，減列「其他補助收入」預算。","周局長永暉：這部分我們已經跟李委員溝通過，對於跨域亮點加值計畫部分，106年、107年算是第二階段，所以我們第二階段部分會調整，加強相關措施。"],["主席：第10案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11案，這是刪減加凍結預算的提案。","周局長永暉：報告委員，我昨天親自跟陳賴委員素美說明，他同意第二行「提案減列此項預算……」部分刪除，修正為凍結預算，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後面的「說明」部分一併刪除。","主席：好，本案改為凍結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12案，本案也是刪減又凍結，我要請教一下，交通委員會的委員一再強調你們的勞務承攬是低薪元兇的非典型僱用方式，而且都是假承攬、真派遣，讓勞工無法穩定就業，政府應該扮演比較積極照顧勞工的角色，我認為觀光局內人員應該進行全面性檢討，核心業務不應該濫用勞務承攬。此外，你們的勞務承攬較105年度增加884萬元，請說明為什麼增加884萬元？","洪科長佑銘：我們增加18個人，所以增加884萬元，主要是風景區據點增加所致。"],["主席：據點增加在哪裡？","洪科長佑銘：還有因為服務品質要提升，所以……","主席：我現在問你，據點增加在哪裡？","周局長永暉：我們現在成立了幾個行政中心，包括新威及西拉雅。","主席：新威在茂林風景區，已經蓋好了嗎？","周局長永暉：我完全支持委員的想法，也非常想落實，但是過去30年觀光局的結構都沒動，所以很多職員無法處理，真的是不得不如此！","鄭委員寶清：這有點問題，你說增加884萬元，所以增加18個人，我算了一下每人薪資4萬元，有薪資4萬元的派遣工嗎？","周局長永暉：這部分不是只有這個單一理由，而是有3個理由：第一、增加據點就會增加一些人；第二、現在所有勞務結構的費用，事實上還是有階級，所以原來進用的人有階級。","主席：勞務成員的薪水是直接到這些勞工的帳戶裡面，還是先給派遣公司？","周局長永暉：我們有一些自然人採購是直接給薪，現在只有一些純粹非核心的業務，譬如只有保全及清潔工作委託出去，如果增加這幾個人，事實上，有些是我們之前……","主席：凍結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周局長永暉：感謝委員。第12案是否可以與第58案、第59案併案處理？我們已經向委員說明了。"],["鄭委員天財：有說明。","主席：第58案、第59案併案處理，修正通過。","處理第13案，這是鄭委員的提案，請說明。","周局長永暉：鄭委員的提案主要是國際組分為兩個部分，我們希望有兩件事還是要做，一是國內旅遊的基礎建設，另一是國際行銷工作，這是一個概念性的提案，他希望我們盡量撙節，這部分剛剛王政次也特別提醒我，希望整個補助作業機制能夠更公平、公開，而且用KPI的方式來要求，所以我也特別向委員說明，我們會落實這部分。"],["林委員俊憲：你們同意刪除嗎？"],["柯組長建興：跟委員溝通的結果是這部分再統刪1,000萬元。"],["林委員俊憲：這個是勞務成本！"],["主席：這是補助地方拓展觀光投注的成本。"],["柯組長建興：當初委員可能……","林委員俊憲：我建議刪除5,000萬元，你們根本花不了那麼多錢！","主席：統刪是指這個項目，因為後面還有7項，你是要……","周局長永暉：全部併到最後統刪的部分，如果後面幾個項目加起來還不夠，我們再回來討論。","主席：第13案先暫時保留，等到後面再處理，因為後面細項可能就超過1,000萬元。","處理第14案，本案是通案，先暫時保留。","處理第15案，本案是國際宣傳經費刪除及凍結；第23案至第25案則是刪除。","陳委員歐珀：有關國際宣傳，事實上，我在交通委員會待那麼久了，國際間很少人知道全世界12大最酷小島─龜山島，雖然這是票選結果，但是從來沒看過國際上宣傳這世界12大酷島其中之一的龜山島。最近新聞很熱門的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50萬網民所票選，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都沒有在國際上宣傳，世界上最美麗的酷島其中之一在台灣也沒有宣導過，因此，我對於國際宣導的經費有意見。其次，我們希望國際宣導不要鬧國際笑話，前天我質詢時有提過，類似這樣的情況，觀光局要有內部審查機制，在宣傳發出之前，一定要落實這樣的機制，否則宣傳效果不好，反而損害國家形象。台灣其他地方可能還有一些我不知道的美麗風景，請觀光局讓這些美麗的風景能夠吸引國際目光，或是呈現台灣最美麗的地方，如此才有吸引效果。否則大家只知道日月潭、阿里山，反而世界上認為最美麗的景點都沒有呈現出來，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我對預算有點意見！","周局長永暉：針對委員的指示，我昨天開了一整天的會，龜山島明年會是一個亮點，它的對面就是壯圍的福爾摩沙沙丘，從當地看過去很漂亮，正好會看到海岸沙丘，總共有13個特色景點會進行整體國際行銷，包括八卦山在內，所以這個案子是不是允許我們提書面報告？","陳委員素月：前天我質詢時也問到，今年編列國際宣傳經費超過20億元，主要針對日本、韓國、歐美、港、星、馬、大陸及全球分配，至於預算數字方面，港、星、馬的部分比去年度增加9,000萬元，這符合新南向政策的需求。可是我覺得整筆費用高達20多億元是非常龐大的數字，請問效益何在？你們應該讓我們看，到底執行了哪些項目，都只是用於拍廣告嗎？你們執行的項目大概是哪些內容，是不是應該讓我們知道？","葉委員宜津：我跟陳素月委員一樣，週一我質詢時就已經很明白地說，20幾億元花在哪裡要讓我們知道，例如你們花在時代廣場，或是在香榭麗舍大道的哪個地方做什麼樣的廣告，必須讓我們知道。我們不能只給預算，我週一就要求了，但是今天還沒有看到，怎麼審預算呢？在他們還沒有拿出資料以前，我認為20幾億元的預算一毛錢都不能給！週一我就告訴你們，不是今天才說，過了3天，你們什麼都沒給，我們要怎麼給預算？","其次，我要求各位不要欺負新來的局長，該做的工作要做，我質詢時你們都在場，不拿出來是故意找麻煩嗎？另外，觀光確實需要宣導、廣告，如同大家所說的，而不是今天才說，都已經說過N遍了，也像陳歐珀委員所講的。簡單地舉例，台南白河的木棉道已經被全世界票選為世界排名10名之內的最美花道，因為觀光局的本位主義以致於完全沒有任何作為，而是讓地方政府自己做，結果連廁所也沒有，且到花季時大塞車，因為當地是產業道路，只要兩輛車塞住交通就癱瘓了，什麼都不能動。","我要你們做的已經是最消極的作法，若要你們開發新景點還是比較積極的作法，我只要求你們對於已經列為世界級不必廣告的觀光景點，因為別人已經幫你們廣告並且是世界級的景點，趕快規劃花季動線及設施，等你們把這些做好之後再來廣告，否則你們先廣告，只是製造災難。我所謂的製造災難就是先廣告、人太多，我們消化不了，那就是一種災難。拜託各位先盤點被大家公認、喜愛的景點，特別是世界級的景點，我們要的是這個，別人都已經肯定我們了，結果我們自己棄之如敝屣，完全沒有作為或是放任地方政府。眾所皆知，地方政府沒有國際觀光資源，也沒有那麼多錢，拜託你們！如果你們連這一點都做不到，跟我談什麼觀光？","王次長國材：上週部長與我也討論了這個議題，過去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包括四個部分，例如塑造旅行業、旅宿業品牌；快意亮點則是每個地區找一個亮點；智慧觀光與永續，永續觀光就是接駁的部分，例如台灣好行、台灣觀巴，以及推廣無障礙銀髮族與原住民區觀光。部長與我有個看法，過去觀光局的宣傳都是一些比較大且大家已經知道的地方，比如101、日月潭。我們發覺全台有很多私密且很棒的景點，事實上，我們也發覺過去比較重視北部的行銷，離島或中南部比較少。我們特別討論在明年的計畫裡面一定要注意這個課題，台灣的觀光景點非常多不是每次只談那幾個，這部分是不是讓我們提書面報告？把我們的想法給各委員知道，這部分我們也會找觀光局再討論，每個地方有其特色……","葉委員宜津：我具體建議20億元的廣告宣傳全數凍結，等他們拿出資料再說，因為週一不只我一個委員，包括陳素月委員及趙正宇委員都要求拿出資料來，不拿出來我們就無法審查。我再說一次，對於拔尖領航，拔什麼尖、領什麼航？我們統統不知道也無感！我再重申一次，我沒有要增加你們的預算，也沒有要你們一次到位，我知道觀光局的位階應該提升，預算也永遠不夠，但是你們做多少算多少，你們開始盤點並慢慢做，分年編列也沒關係！等你們做好之後，才真正能夠宣傳……","主席：各位委員要求你們提出具體說明，至今還沒有提出。","陳委員雪生：我建議全數刪除，今天就把它解決，因為國民黨執政時，你們就已經很多意見了。雖然我身為反對黨，不過護航是我的職業，習慣了！今天我提議統統刪掉，葉委員認為如何？","葉委員宜津：你太意識型態了！我們就事論事，我還是一樣，我不是隨便亂說，都可以調資料來看，不只一個委員，大家都是……","陳委員雪生：不要凍結，全數刪除啦！","主席：針對國際觀光宣傳相關經費，所使用的內容必須提出具體說明。"],["林委員俊憲：你們今年有做嗎？這是連續性的案子嗎？先看今年做什麼嘛！","周局長永暉：我講一件比較輕鬆的事，有一次法國觀光單位說他們花了1,400億元，我問他們用在哪裡，他回說你竟然問我這個問題，你不是已經來到法國了嗎？這雖然是一個笑話，表示我們今年打得很辛苦，才有1,000萬……"],["葉委員宜津：什麼1,000萬？","周局長永暉：才有1,000萬的觀光客來台，其實這必須布局，我們用很多指標來看……","主席：大家知道布局，這是基本常識，我們現在問的是布什麼局？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國際宣傳觀光經費非常重要，過去都編列10幾億元，因為以前拜陸客所賜，所以觀光局就非常自滿，以為這是觀光宣傳經費的效果，其實那是政治因素。現在陸客減少，台灣才真正面對國際宣傳的硬仗，這部分希望各位委員仔細思考，現在經過協商，結果是凍結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葉委員宜津：書面報告就要列舉了。","周局長永暉：一旦刪除，這幾案都要刪掉！","主席：第15案、第23案、第24案及第25案，以第15案來處理20億5,080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均併入。"],["周局長永暉：感謝委員。","主席：處理第16案至第21案，均為刪除案，另外，第22案為刪減加凍結案，以上都是有關行銷及業務費用的旅運費，請說明。","葉委員宜津：我先說明第21案，眾所皆知，中國觀光客今年已經減少很多，明年會更加減少，但是稽查大陸觀光旅遊團品質的費用，因為旅遊團變少了，稽查的能量勢必減少，預算卻比上年度增加，我只提案刪除增加的部分，事實上，稽查量絕對遠少於去年，今年稽查費用應該都減少了，何況是明年，所以我算是很客氣地只減少你們增加的部分。","趙委員正宇：第16案與第21案一樣，102年度的執行率就很差了，今年又多編那麼多預算，我與葉委員的想法一致，就是不要再增加了！","湯專門委員文琦：除了大陸觀光團之外，稽查費用還包含非法旅行社的部分，我們也會跟地方政府及公路總局進行聯合稽查，主要是我們非常重視旅遊安全，所以不是只有針對大陸觀光團體。這筆預算是從公務移到基金，也不是……","葉委員宜津：這樣是預算編列不實，預算書上是這麼寫，你卻告訴我並非如此。","湯專門委員文琦：預算書的科目有好幾項，因為當初大陸觀光團占費用的比例比較高，所以我們列出最主要的部分，但是這筆預算在工作項目上本來就包含非法旅行社。","葉委員宜津：那一樣啊！因為大陸觀光團大量減少，所以沒有增加的理由，我不是不給你們預算，只是覺得你們沒有增加的理由。","林委員俊憲：我也反對增加，你們怎麼會編得比去年多呢？中國旅客不來是政治因素，行銷沒有用！","周局長永暉：兩位委員說的都沒錯，主要是公務預算減掉後移到這裡，有一部分是這樣，因為當初公務預算……"],["主席：什麼公務預算？減掉多少？"],["林委員俊憲：不要胡說八道！","周局長永暉：有，公務預算比去年少！","葉委員宜津：局長，你不能講這種話！這是預算編列不實，公務預算怎麼可以移到這裡？","林委員俊憲：那就公務預算不要減少就好了，你幹嘛減少再挪到這裡？","葉委員宜津：主計長，這種話可以在這裡公開說嗎？","陳委員雪生：他們不是執行不嚴格，而是執行太嚴格，這些旅行社都向我反映，而非向你們反映，因為以前是……","葉委員宜津：我沒有不讓觀光局執行，而是覺得增加的沒有道理！","陳委員雪生：他們執行太嚴格了，你知道嗎？到陸客減少……","葉委員宜津：不要浪費那麼多時間，這只不過增加的沒有道理，我刪除增加的部分！","陳委員雪生：你不要這樣，我主張全部刪除，所以會聽你的意見，他們不是不嚴格而是非常嚴格，最好把人統統都刪掉，我本來要提案，但是陸客不來，你們說不跟大陸來往就不來往了，大陸旅客不來往還編列更多，原因在於要跟他們接觸，台灣要活下去。"],["陳委員歐珀：我們沒有不歡迎他們來！","陳委員雪生：現在就是九二共識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能換個方式解套，人就又來了，你怎麼會頭腦壞掉了？召委要不要刪除這筆預算？若要刪除就統統刪掉！"],["蕭委員美琴：我提的是第22案……"],["陳委員雪生：我只好把觀光局的預算全部刪光光！","蕭委員美琴：我之所以會提第22案刪除的原因在於不合比例，我們非常歡迎來自中國大陸的觀光客，也覺得應該積極經營，旅運費總共才430多萬元，其中300多萬元編列在中國大陸，我們現在不是要積極開拓其他國家嗎？東南亞、歐美、日、韓等其他國家呢？為什麼高達四分之三的比例全部放在中國？此舉不是延續過去過度依賴單一客源的迷思嗎？對於比例的編列，我非常有意見！我再次重申我們不是不歡迎他們，而是支持政府積極開拓、接觸及歡迎，但是就比例而言，此舉不符合我們現在希望客源能夠多元化的整體戰略。"],["林組長坤源：其實這筆預算也包括港、澳……","陳委員雪生：不要再講了！你們的稽核太嚴格了，稽核態度要修正，我本來也支持葉委員的意見，現在我建議刪減6萬4,000元。"],["主席：我要進行處理。"],["林委員俊憲：刪減4,000元。"],["陳委員雪生：刪減6萬4,000元。"],["陳委員歐珀：刪減6萬4,000元就不要刪了。"],["陳委員雪生：為什麼？"],["陳委員歐珀：金額太少就不要刪了！"],["陳委員雪生：我堅持刪減6萬4,000元。","湯專門委員文琦：有關稽查費用的人力核定是在104年下半年度，其實104年沒有編列預算，我們直到105年才編列，費用看起來增列，是因為人力到104年下半年度才核定。","主席：葉委員是指你們105年編列這麼多預算，到106年又增加146萬元。","湯專門委員文琦：這是因應人力，所以我們直到後面才編列預算……","主席：這不是人力的費用，而是旅運的費用。","湯專門委員文琦：對，因為他們去稽查必須有出差費。"],["陳委員歐珀：我想這樣……","葉委員宜津：你無法說服我增加，我沒有要刪預算，我只指來的人明明減少那麼多，為什麼預算會增加？","鄭委員寶清：這部分每年的執行率都不高，歷年執行率為46%、74%及64%，執行率都很低，按照執行率來看，我支持蕭美琴委員的提案，刪減50萬元，好不好？"],["陳委員歐珀：他很堅持刪減6萬4,000元。"],["陳委員雪生：我堅持刪減6萬4,000元。"],["王次長國材：我可否說明一下？"],["主席：不用說明！"],["王次長國材：我還是說明一下……","主席：不用說明。刪除50萬元，修正通過。現在處理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有關印刷及裝訂費、廣（公）告費部分，刪除案有第26案、第27案、第29案到第43案、第47案到第49案，凍結案的部分是第28案、第44案、第45案，刪減加凍結是第46案。請葉委員宜津發言。","葉委員宜津：對不起，這部分本席的提案最多，坦白說，這個時代很少印刷了，本席希望紙本印刷是越少越好，現在已是網路e世代，一般的印刷品其實沒人看了，既不符合效益又不環保，所以本席才要提第26案刪減預算，純粹是就事論事。而第27案裡編列政策宣導經費340萬元屬公務預算性質，本席剛才提醒周局長，因為他是臺鐵過來的比較不了解，這是公務預算不應該編列在基金預算，第29案政策宣導經費也是這個問題。","陳委員素月：本席的提案是第31案、第35案，第31案是有關針對旅宿業的品質精進計畫編列2,100萬元，輔導辦理旅館參加星級評鑑。旅館要不要參加星級評鑑應該是它自己的商業考量，所以由政府補助旅館參加星級評鑑是多此一舉，所以我對這項經費有意見。","周局長永暉：針對葉委員宜津提的印刷費用問題，因為我們的南向政策有很多團客還是會需要，我們也是希望能夠儘量減少印刷，但像地方政府、議會也拜託我們多提供一些紙本DM，因為他們也碰到議會審預算時印刷費一直被刪減的問題，結果他們自己也不夠經費，有些也是要我們幫忙做跨域宣傳的部分。","主席：請問有關臺灣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在廣（公）告費項下編列7億7,500萬元，而業務宣導費項下也編列1億元要辦理國際宣傳活動，是否重複編列？","周局長永暉：我們下次要寫清楚一點，因為看起來……","林組長坤源：這1億元是要在國內辦理國際宣傳活動，包括燈會、臺灣自行車節、夏至235等大型國際性活動所需的廣告費用。","主席：這兩者用途不同，但支出的細項跟效益還要再釐清，等下我會做凍結的處理。","林委員俊憲：我要講的就是剛才召委講的，公務預算和基金預算中有些項目好像是重複編列，召委有要處理了。","周局長永暉：我回應陳委員素月的問題。我們覺得現在的旅館星級評鑑跟好客民宿需要走向品牌化，像我們到法國看到一個看起來不怎麼樣的旅館，都有一顆星或兩顆星，可是現在國內業者大家都不願意參加星級評鑑。","蕭委員美琴：大家不願意是有原因的，評鑑的標準跟他們努力改善的期待是不一樣的。","周局長永暉：對，我也覺得在KPI裡面會將業者實務上的困難納入考量，我也希望評審委員不要全部都來自學術界，因為學術界比較理想性，我們會邀請一些實務界人士來參與評審，希望這個錢還是……","蕭委員美琴：這個星級評鑑有一些條件限制，例如國際標準會要求游泳池的部分會加分，可是台灣的現實狀況是多數旅館無法有此設施，舉例像花蓮的理想大地因為沒有大廳，被觀光局列為三星級，可是就一般認知而言，它其實是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所以星級評鑑中有一些標準和臺灣實際民情是否有不太一致的地方？第二，我認為不如用一些其他的指標來鼓勵業者提升品質，例如旅館的無障礙設施品質優劣，可以給予加分鼓勵，或是能不能提供多國語言，例如英文或越南文、泰文等服務，每增加一種語言服務就可以加分，以鼓勵業者有更多元的服務，而不是用刻板的評鑑、制式化標準，例如有無泳池、大廳設施或幾間餐廳等來評斷。而且有些飯店是鼓勵住宿，但最好是到外面餐廳消費用餐，就是不要用臺北商務飯店的觀點來看臺灣所有的旅宿業者。","林科員永青：評鑑初期當然是希望要跟國際接軌，所以整個星級評鑑制度是參考國際標準，再考量台灣旅宿業的民情所訂出來的，後續我們也做了改變。本來只有一種評鑑標準，後來因為國內有很多汽車旅館，像委員所說有其特色，但可能因為沒有跟國際一樣有游泳池等大型設施，我們就創了一個B式的評鑑制度，所以現在我們有兩套制度，B式評鑑制度就可讓有特色的汽車旅館和溫泉旅館可能因為沒有大廳，從原本的1星級或2星級，就可提升到3星級，也能跟國際有所接軌，國際上也是有兩套標準的方式。","蕭委員美琴：其實有的飯店期待自己是3星級卻被你們評成1星級，它覺得自己的客人都跑掉了，而且價位的設定也會受到侷限，所以參與評鑑對業者而言反而是負分，你們應該要了解為什麼他們不參與的原因。","林科員永青：如果他們是1星級，我們可以幫它用特色……","蕭委員美琴：你要有一些誘因，要鼓勵他們提升自己的飯店……","主席：如果原本是3星級，經過你們的B式評鑑後，星級可以再提升嗎？","林科員永青：B式畢竟是針對有特色的旅館做評鑑，如果是比較大型的旅宿業，還是希望能跟國際接軌。","陳委員雪生：我講一句話，你們又要南進又要西向，用屁股想也知道平面媒體印刷一定會多嘛！因大陸那方面還是存在的。"],["主席：我的屁股沒有在想事情的。","陳委員雪生：用屁股想也知道，這案不要處理了。","主席：好，我來進行處理，有關業務宣導費用的部分，刪除4,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葉委員宜津：太少了啦！多刪一點。","陳委員雪生：召委決定了，尊重他啦！"],["葉委員宜津：5,000萬元好嗎？"],["主席：4,000萬元好啦！"],["葉委員宜津：好啦！但是紙本的部分儘量少用。","主席：葉委員宜津講得沒錯，但是必要的DM宣傳還是有民眾會索取，但是很多都是被丟掉，我看過太多的觀光活動都有此情形，這樣非常糟糕，而且現在智慧型手機盛行，請多加強APP的運用或是網路宣傳，不要只為了照顧那些長期合作的印刷廠商。","鄭委員寶清：在所有的傳播裡面，現在網路傳播方面遠高於電視和報紙，印刷品是最少人在看的，大家都把它丟掉，簡單一點在網路上傳播是更快的。往這方面走，好不好？","林委員俊憲：次長也在場，對每一個單位的印刷費，委員們都有意見，大家的看法都一樣。針對後年度的預算，我們現在就規定，印刷費不但不能增加，還要逐年遞減。"],["王次長國材：印刷部分可能簡單一點……"],["林委員俊憲：107年度要比106年度減少20%。","主席：這是所有委員共同的意見，必須參照……","林委員俊憲：不然的話，每次審到印刷費，委員們都有一大堆意見！"],["葉委員宜津：明年審預算的時候你們要告訴我們已減了多少。"],["王次長國材：像年報我們就儘量不要印。"],["林委員俊憲：少20%就對了。","主席：好，年報儘量不要印。","處理第50案。","楊主任秀蓉：公務預算和基金預算沒有重複編列，我們就公務預算所編的是處本部的水電費那些，如果是基金預算就跟遊客有關，像遊客中心、管理站等，兩者有所區隔，沒有重複。"],["主席：本案不予處理。","第51案不予處理。","處理第52案。","林委員俊憲：我認為有重複編列的嫌疑，國家風景區本來就有編「房屋建築養護費」，觀光基金裡面幹嘛又要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保固還要費用，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保固不用花錢吧？","楊主任秀蓉：我們就公務預算所編的是管理處辦公廳舍的維護費用，而基金預算所編的是遊客中心和管理站的維護，兩者沒有重複。這個提案寫到的大鵬灣部分，今年莫蘭蒂颱風來襲，小琉球嚴重受創，可不可以不要刪減這個經費，讓我們去做好維護的工作？","主席：不一樣，那就不予處理，謝謝林委員。","處理第53案至第57案。","陳委員素月：在「行銷及業務費用─一般服務費─代理（辦）費」項下編了7,314萬元，相關費用均為替業者培訓人才或辦理職業訓練等，形同降低業者之成本，旅宿業又未反映於其住宿費用之調降，我覺得這有點可議，所以建議刪除這個預算。","周局長永暉：人才斷層問題不僅存在於政府部門，民間的人才斷層問題也很嚴重，我們希望能夠帶動他們，譬如高階人才的養成是……","葉委員宜津：我們對旅宿業真的太好了，每一樣都有，連人才培訓都要補助，這個不對！觀光事業還有很多地方需要錢，比如我剛剛說的，要去盤整、規劃一些景點。你們一直在補助旅宿業，結果旅宿業的費用反而是阻礙觀光的最大問題，大家都講到臺灣的旅宿費太貴了，這是在觀光上的「阻礙」！我質詢這個議題的時候得到熱烈的迴響，大家有同感，因此如果要再去補助旅宿業培育人才，我認為這部分的預算應該刪除。我刪除這個預算的用意不在於想要刪除你們的錢，而是覺得這個錢應該花在別的地方，我們的提案是第57案。","陳委員素月：預算部分等一下再請主席處理。剛剛局長提到人才斷層的問題，就算是這樣子好了，替業者培訓人才之後，就其成效和人才庫的管控你們有沒有做處理，有人才需求之時，有沒有一個人才資料庫可以隨時讓你們加以運用？這也是一個問題，不能說培訓之後大家就鳥獸散、不曉得到那裡去了，你們要用人的時候又找不到人才，這也是一個要思考的問題。","主席：補助旅宿業者，當然是希望提升他們的服務品質，能吸引更多的觀光客。但誠如很多委員所講的，補助之後房價反而偏高，一直以來國內旅遊的推展都不是很順暢，原因也在於房價真的都偏高，比較普通的民宿或飯店至少都要七、八千元以上，這還是最便宜的，一般都要上萬元以上，非常可怕！這些旅館也是一樣，好一點的旅館也都非常貴。政府補助他們非常多的錢，但又看不到他們將成本反映在房價上，也沒看到他們有什麼績效。房價和績效應該作為補助的參考，房價降得愈多、績效愈好，你們就可以給他們更多補助。現在的房價很高、觀光局也沒有掌握他們的績效，那就真的不用補助他們太多了！這樣比較能夠健全這個環境。","賴組長炳榮：目前的人才培育，像高端部分他們自己要付一半的錢……","主席：高端的都是大飯店，這部分我以前質詢過、罵過了。國內與旅館、休閒或餐飲相關的學校、科系非常多，但政府實際去輔導這些學生就業的績效並不是很好，反而過去都花很多錢去幫大飯店培訓人才，還讓他們出國受訓等，當初我就一再要求你們對這些基層的旅遊業人員加強訓練，要去栽培這些人才對！他們都已經是大飯店的執行長、總經理了，你們送那些人出國幹嘛！","葉委員宜津：我們當壞人，這筆預算刪掉，以後不要辦了，真的！","周局長永暉：明年減半，好不好？","葉委員宜津：不要減半，不用補助了。如果在經營上他們覺得有需要培訓人才，會自己出錢。","周局長永暉：不是，要調整……","因為有五大區塊，一個是旅行社，9人以下的旅行社，這部分占65%，在旅宿業裡面，觀光旅館和民宿，一個占1%，一個占68%，這個比例結構關係……","葉委員宜津：好，我們同意減半，不准補助……","周局長永暉：107年以後再減半，今年……","陳委員雪生：這是國際組辦的嗎？業務組。有一次馬祖的一些旅行社，你們把他們帶到香港還是澳門去交流，是不是使用這筆錢？"],["賴組長炳榮：那是學習的……"],["陳委員雪生：不是使用這筆錢？"],["周局長永暉：這是人才……","主席：好，刪8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60案至第64案是刪除案，第66案至第69案也是刪除案，刪除加凍結的是第65案跟第70案，這是有關行銷及業務費用的專業服務費。這個很專業，難道其他的業務都不專業嗎？","葉委員宜津：第65案的賭場可以刪掉了，因為沒有通過啊！第64……"],["主席：好……"],["葉委員宜津：第64案。"],["陳委員雪生：賭場案保留啊！我還沒撤案耶！"],["葉委員宜津：第64案是我的。"],["陳委員雪生：不是第65案嗎？趙正宇的啊！"],["葉委員宜津：賭場可以刪了吧？"],["陳委員雪生：保留一點吧！萬一……"],["葉委員宜津：保留幹嘛？要研究什麼？本黨的政策就是不做……"],["陳委員雪生：本黨的政策怎麼樣？"],["葉委員宜津：你說明一下。","柯組長建興：賭場博弈條例的部分，明年我們要配合政策辦理終止結案，但是因為……"],["葉委員宜津：辦理什麼？"],["主席：終止結案。","柯組長建興：終止結案。所以要有一個善後的100萬元，是不是可以留100萬元給我們。","主席：好，那我們就刪400萬元。","處理第71案，有關勞務成本的材料及用品費，用品消耗的部分。","柯組長建興：剛剛也跟鄭委員報告過，我們的公務預算部分是……","葉委員宜津：第66案是蕭美琴委員剛才講的星級評鑑，召委跳過去了。"],["主席：第幾案？"],["葉委員宜津：第66案。"],["主席：蕭委員有沒有意見？"],["蕭委員美琴：就是我剛才講的星級評鑑的問題。"],["主席：星級評鑑已經有要求他們處理了。我們現在處理的是第71案……","葉委員宜津：蕭委員，星級評鑑就這樣，不刪一點嗎？"],["蕭委員美琴：剛剛不是有處理了？"],["主席：有處理了啊！"],["陳委員雪生：蕭委員心地善良。","主席：他們有說明，這個有B式的計畫可以作為星級評鑑的加分，B式的計畫就是有關地方特色及台灣實際的需求，這部分有做處理了。B式是從哪一年開始做的，是104年還是105年……","蕭委員美琴：我要要求，除了傳統的星級評鑑，我們要給這些業者一些誘因來升級，對多種語言的使用，我們應該給他加分，如果它的旅宿業本身又結合地方文化，譬如有客家風、部落特色或是怎麼樣的風格，跟推廣地方文化有結合，也要給它譬如文化特色民宿的名稱，或是有特別多無障礙設施或是對動物、貓狗友善，可以讓他們去住的，你們都要有一些指標跟評分。這些不是傳統的評鑑標準，我希望這些也能夠加進去，以強化我們地方的特色。","葉委員宜津：召委，有關我的第68案，觀光局有一個台灣旅宿網的網頁花了400萬元，但是台灣旅宿網只介紹旅館卻不能訂房，人家看了滿意結果沒有辦法訂房。雖然我知道你們不方便，但其實這樣的建置在這個時代等於是一種浪費，人家不會在這裡看好了以後，再去找另外一個地方訂房，你們應該想辦法跟業者結合，幾星級以上的統統都可以上去，也可以訂房，不然就是都不要做這個了。我認為這樣的網站，它的效果是不及格的，每年花400萬元是不行的啦！","主席：這個應該是業者他們去設，然後……","葉委員宜津：對，所以應該要刪除。","劉主任士銘：我們現在的旅宿網上面，點進飯店都可以連結到它們各自的訂房網頁，我們提供這個平台主要是讓民眾可以查詢合法旅宿……","蕭委員美琴：我這樣建議，因為不是每個飯店旅宿業者都有外文的網站……"],["葉委員宜津：這應該民間去做的啦！","蕭委員美琴：很多人可能是從觀光局的英文網站進去，但是當他連出去的時候，資訊都是中文的。我甚至還進去你們觀光局西班牙文的網站，結果點進去之後全都是中文的資訊，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有關我們資訊數位化的部分，是需要特別的專案來處理。另外有關旅宿業者的平台……","葉委員宜津：不是啦！這個應該是像召委所講的，讓業者自己去做啦！"],["林委員俊憲：民間的訂房網很強了啦！像是Booking……"],["蕭委員美琴：都是外國訂房網啦！我們現在都是用什麼Hotels.com什麼的……"],["林委員俊憲：Booking上面有很多台灣的啊！"],["蕭委員美琴：像你去日本有那個樂天……"],["葉委員宜津：你去做景點啦！","林委員俊憲：我是說民間，不是我們的。","蕭委員美琴：但是民間像是Booking.com或是Hotels.com，這些都是外國的平台。","林委員俊憲：我知道，但是……","主席：台灣的一些民間訂房平台，裡面也有不合法的飯店或民宿嗎？"],["劉主任士銘：台灣多少當然會有啦！前幾天我們……"],["主席：你們有去查緝嗎？","劉主任士銘：我們前幾天通過的發展觀光條例，就有刊廣告就可以處罰的機制……","主席：對，包含網路的部分。","劉主任士銘：對，都可以包含網路的部分，就可以處罰了。","主席：而且老的觀光語言政策，世界各國都是用自己國家的觀光語言再加上英文，以這兩種為主。但是這幾年我們到世界各國去看，有很多地方除了他們自己的觀光語言之外，還有加上英文跟中文，譬如日本等很多地方都有中文的顯示，另外韓國也有泰語跟俄語的顯示，這種多國語言的顯示，在服務世界各國的民眾來講就變得很重要。就像蕭委員講的一樣，明明是西班牙文的網頁，點進去裡面的東西竟然是中文的，對於這種介面的處理，我覺得觀光局要多用心來督促。我們對於觀光局的要求，希望觀光局能夠具體的做出來。博弈案刪除400萬元，其他的就不予處理。再來的第71案不處理。"],["陳委員雪生：不處理喔？","主席：嗯。我們現在處理勞務成本的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與交流活動費，這個部分包含第73案、第77案跟第78案、第80案至第83案、第85案至第89案、第91案至第93案、第97案。凍結的部分是第72案、第74案、第76案、第79案、第84案、第94案至第96案、第98案、第108案。刪減加凍結是第75案及第90案。","陳委員素月：有關這個部分，我在星期一的委員會也有質詢，對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及交流活動費，我們看到很多都是在補助旅館、旅行社及遊樂園，從旅行業的品牌化、在地文創、提升軟硬體、人力品質、人員訓練等等都有補助，我是認為這樣補助給私人的業者，國家用人民的納稅錢來幫業者提升品質，我覺得這樣好像不太妥當，就像我所說的，這有點本末倒置。因為我們補助旅館，可是遊客如果不來也是白費功夫，本席認為，應該從如何吸引遊客這個方向去思考，比較重要。所以對於這個捐助費用的整個項目，我一共提出8個提案，主要是刪除經費，等一下再讓主席裁決。","本席還是建議應該從遊客那端著手，因為整個觀光產業的主體就是人，應該從人的部分去思考，而不是在旅館供給端花這麼多錢去做補助。整個經費有2億多元，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再調整一下？","劉主任士銘：我先跟各位委員報告，有關提升旅館品牌部分，現行就是針對三星以下這些小規模的旅館，剛才蕭委員也有提到我們都只限於星級旅館，我們希望提升他們的品質，結合無障礙、在地文創、農特產品和品牌的扶植，所以……"],["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鄭委員寶清發言。","鄭委員寶清：謝謝主席。我有2個問題要請教。首先是有關台灣好玩卡，這部分實在做得很差，相關預算能不能刪除？等一下請業管單位說明。另外是所謂大陸高潛力客戶的開發，我想，錢不應該花在這裡。這兩部分是不是說明一下？","主席：鄭委員說的沒錯。台灣好玩卡已經發行1年多，但知名度相當低，而且各地好玩卡的資訊分散，操作介面和查詢方式也不一樣。大家根本不清楚台灣好玩卡有什麼優惠和使用方式。這部分的預算有2,800萬元。","林委員俊憲：我同意而且建議台灣好玩卡的預算全數刪除，暫停這個計畫。這一點效果也沒有，像錢坑一樣，每年花那麼多錢，養那麼多人……"],["主席：一點都不好玩的好玩卡！"],["林委員俊憲：效果是零啦！"],["周局長永暉：但名字取得不錯。"],["林委員俊憲：所以呢？"],["周局長永暉：所以我要改變它。"],["主席：你們要改成台灣不好玩卡嗎？","周局長永暉：過去這2年的作法完全是自己在玩而已，是地方提出計畫，所以1個叫「六都」，1個是「非六都」。地方自己提出計畫，然後我們去補助地方政府，所以他們變成1個窟窿、1個窟窿……"],["蕭委員美琴：是1個縣市……","周局長永暉：對。它取了個還不錯的名字，我們把它的實質內容改變，現在我有個作法就是，這個錢一定要……","林委員俊憲：你推台灣好玩卡，各縣市還是會推他的卡。你沒有辦法去停止各縣市推自己的卡。我覺得，這個你就讓地方去做，中央不必做。你們做不起來啦。","蕭委員美琴：不是，因為好玩卡的概念是用電子票證方式，然後結合各種折扣和優惠，所以對一般民眾是有誘因的。它等於是非公務人員都可以使用的，另外一種國旅卡，但它是要花錢買的。它裡面有很多優惠，例如住哪些飯店可以打幾折或怎麼樣，但是現在有一些缺點。我覺得它真的是有問題，因為各縣市自己弄，你也沒有辦法整合，例如我買高雄的好玩卡，卻不能在嘉義使用。","其實多數遊客都是區域性的，所以應該要全國統一，就1張卡，各地方可以提出願意參與的業者，讓全國的業者都來加入這個計畫。就是有點像日本那種7天周遊券，如果我買，可以去玩什麼、去刷住宿而且有打折，可能外面要賣3,000元，但我用這張卡刷只要2,000元。它有一些誘因來刺激消費，也讓各地方的店家加入。"],["主席：蕭美琴委員講得非常對。","蕭委員美琴：但是你要整合全國，不能各縣市自己弄，因為這樣有些縣市做得很好，有些做不好，甚至有些連提都沒有提出來。那這些業者該怎麼辦呢？","鄭委員寶清：蕭委員所提的意見非常好，但是我要告訴大家，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就是說，你們的理想很好，但是執行的情況卻不是這樣，譬如說這個卡可以打多少又多少的折扣，說從台東到綠島打折後只要880元，可是大家從網站上去買也是880元，哪裡有打到折？換句話說，你告訴大家這個卡有多麼優惠，可是結果卻沒有啊！你要給用卡人非常優惠，讓大家很願意買，但現在不是，現在台灣好玩卡最大的問題是，大家都在送這個卡。因為你們規定這個卡一定要賣多少錢，所以很多旅行社被逼到不得不拿這個卡去送，並不是……","主席：現在週休二日的政策已經正式推動了，這種民眾旅遊的需求會愈來愈大。","蕭委員美琴：其實不只是台灣人到處旅遊，如果是從日本到台灣玩5天，也可以買1張卡到各地搭捷運等各種交通旅具，甚至刷機票也有打折等等。這部分你們真的要好好整合。現有的方式確實沒有效，你們要整合最新的執行方式。"],["主席：其他委員還有沒有要補充意見？","我跟大家報告，關於「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的預算有26億元，此外都是決議案。我們先休息一下。"],["陳委員雪生：87案通過了嗎？"],["鄭委員寶清：現在就是在審這部分的預算。"],["陳委員雪生：那休息一下再處理。"],["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處理。","關於「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的預算，刪除2,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決議案。","周局長永暉：報告委員，那個科目剛剛加了好幾項，是不是可以讓我們自行調整相關的預算？"],["主席：好。"],["周局長永暉：謝謝。","林委員俊憲：召委，你剛才說在26億元的補助裡面統刪2,000萬元？"],["主席：對。"],["林委員俊憲：讓他們自行調整嘛。","陳委員雪生：沒有，還要做附帶決議，地方的補助經費不能減少。","鄭委員寶清：他們提出書面報告給你，你就知道他們有沒有刪啊。","主席：你那麼「大尾」，他們不會刪我們的……","陳委員雪生：不會刪我，那會刪到你啊……","主席：第99案和凍結案第100案到第104案，是針對「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項下的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我們併案處理，請業管單位說明。","楊主任秀蓉：報告委員，這部分主要是「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周局長永暉：這是我接任後唯一、特別增加的計畫，因為我覺得管理處的安全必須全面提升。","主席：安全非常重要。好，這些案子就不予處理。"],["周局長永暉：謝謝。"],["主席：現在回頭處理保留的第13案和第14案。"],["周局長永暉：這已經超過了……","主席：後面的處理都已經涵蓋了，都刪到了。","周局長永暉：對，都刪到了。","主席：好，那就不予處理。"],["周局長永暉：謝謝。"],["主席：現在處理決議案第105案。"],["周局長永暉：我們同意辦理。"],["主席：第105案通過。","現在處理第106案。"],["周局長永暉：我們提書面報告。"],["主席：提案本來就是要求提出書面通盤檢討報告。"],["鄭委員寶清：通過就好了。"],["主席：第106案通過。","周局長永暉：對，沒關係，通過。"],["主席：第107案呢？"],["周局長永暉：同意辦理。"],["主席：第107案通過。第108案呢？","周局長永暉：就是台灣好玩卡，剛才已經改凍結了。","主席：請提供修正文字，我們作個處理。","周局長永暉：第一行「擬定之」後面等文字刪除，直接接到「『台灣好玩卡』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剛才是這樣說的，凍結部分就刪除了。"],["鄭委員寶清：剛剛同意凍結四分之一。","周局長永暉：沒有，凍結刪除嘛。"],["主席：最主要是在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啦！","周局長永暉：對，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好，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109案。"],["周局長永暉：建議將「提出報告」改為「提出書面報告」。","主席：最後一行修正為「研議改善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110案。"],["周局長永暉：同意辦理。"],["主席：第110案通過。第111案呢？","楊主任秀蓉：修正文字，加「書面」報告。"],["主席：第111案最後一行改為「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第112案呢？","楊主任秀蓉：此案已跟委員溝通過，要修改幾個字。第一，單位名稱部分改成「觀光發展基金」；第二，在主決議的內容中，倒數第二行文字修正為「請交通部就觀光基金進行總檢討及存廢進行評估，並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主席：好，單位名稱要改，是觀光發展基金，不是交通作業基金。倒數第二行文字修正為「請交通部就觀光基金進行總檢討及存廢進行評估，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13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有無人謀不臧、有無重大疏失，建請送書面檢討報告」，修正通過。","第114案不予處理。","第115案通過。","第116案通過。","第117案通過。","第118案通過。","第119案呢？","周局長永暉：可以，不用修正。原本同仁建議寫成「協助文化」……我覺得不用，我們主動要求相關主管單位，這個沒問題，這我們來做，應該要做。","主席：好，第119案通過。","第120案呢？","周局長永暉：這部分涉及國旅卡新制的問題，建議修正為「儘速檢討」，我覺得沒關係，就照案通過，我們來辦。","主席：好，第120案照案通過。","第121案呢？"],["周局長永暉：同意辦理。"],["主席：第121案照案通過。","第122案呢？"],["周局長永暉：同意辦理。"],["主席：第122案照案通過。","第123案呢？","周局長永暉：同意辦理。不用，我們就要做了，只是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我們要做。"],["主席：第123案照案通過。","第124案呢？鄭天財委員也在場。"],["周局長永暉：我們要拜託可否將「立即停止」這四個字改成「檢討」二字？","主席：好，第124案將「應立即停止辦理」修正為「應檢討辦理」，修正通過。","另外還有第125案的主決議。","周局長永暉：是，我們照辦，就是剛剛有委員關心阿里山的……"],["主席：照案通過。","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先處理陳委員歐珀所提的第1案。","陳委員歐珀：地方對於鷹石尖有很大的期待，希望政府盡一點力量，看看如何做保固或是圍籬的措施，希望這個景點不要從此消失，我覺得我們應該更積極地思考，看看能否研究一個更妥適的處理方案。","周局長永暉：好，這部分我將親自督軍，可否給我六個月的時間？"],["主席：好。安全是最重要的。","周局長永暉：對，因為此事涉及許多不同的介面，請給我多一點時間，好不好？"],["鄭委員寶清：六個月？","周局長永暉：對，請給我六個月時間，因為再來要舉辦台灣燈會，我們會很忙，前面三個月幾乎都很忙。","蕭委員美琴：你說你們在忙台灣燈會，但也不是全部的人都在忙這件事，你不能說忙燈會，其他事都不能做了。","周局長永暉：我的意思是給我六個月的時間，每個月都要有功課，但是我要親自督軍。","主席：現在處理鄭委員寶清所提臨時提案第2案，內容是「有鑑於觀光業務應全國性整體、通盤考量，又政府本應撙節財政，爰要求交通部應開源節流，減少施放煙火等高額預算支用之形式，並檢討現行各面向觀光行銷之政策」。這個應該沒問題？","周局長永暉：是，我們照辦。"],["主席：臨時提案第2案照案通過。"],["周局長永暉：非常謝謝各位委員。","（協商結束）","主席：協商完成，作以下宣告："],["段落：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段落：委員於協商中請交通部提報之事項，請儘速以書面答復本會委員及本會。"],["二、委員於協商中請交通部提報之事項，請儘速以書面答復本會委員及本會。","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二、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處理完畢。"],["段落：本會主審「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召集委員李昆澤及陳雪生補充說明。"],["三、本會主審「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召集委員李昆澤及陳雪生補充說明。","現在散會，謝謝各位。","散會（10時49分）"]],"block_lines":[1,6,7,7,9,11,13,14,15,16,17,18,19,20,23,26,29,32,35,38,44,47,50,53,56,62,65,68,71,74,77,81,84,88,91,94,97,100,104,105,108,111,114,117,120,123,126,129,132,135,139,142,145,148,151,154,157,160,163,166,169,172,179,180,183,186,189,192,195,199,202,205,208,211,215,218,221,224,227,230,233,236,239,242,245,248,251,254,257,260,263,266,269,272,275,278,281,285,288,291,294,298,302,306,311,314,317,321,325,329,332,335,340,341,344,348,350,351,354,357,363,366,369,373,376,379,382,390,394,397,402,405,408,415,418,421,424,427,430,433,436,439,442,445,448,452,455,461,463,473,485,488,490,495,496,497,503,509,520,521,525,526,527,528,529,549,551,557,560,570,571,581,583,584,586,588,589,590,591,592,593,594,600,603,604,605,606,607,628,631,633,634,635,639,640,643,644,645,649,671,672,673,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8,689,695,696,697,698,699,701,702,703,711,714,715,716,717,718,723,724,729,734,738,739,740,741,742,743,745,750,755,757,758,759,760,767,768,770,771,780,781,782,786,787,788,789,791,792,793,794,796,797,798,802,804,808,811,812,814,830,831,833,834,837,839,843,847,849,855,856,859,859,860,860,864,864],"person_count":{"主席":43,"(一)業務計畫":1,"(二)業務收支":1,"1.業務總收入":1,"2.業務總支出":1,"3.本期賸餘":1,"(三)解繳國庫淨額":1,"(四)轉投資計畫":1,"(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委員提案":1,"提案人":127,"※註":1,"資料來源":3,"單位":1,"林組長坤源":3,"林委員俊憲":15,"馬處長惠達":2,"周局長永暉":19,"鄭委員天財":1,"柯組長建興":2,"葉委員宜津":15,"陳委員歐珀":5,"蕭委員美琴":6,"陳委員雪生":14,"王次長國材":4,"賴組長炳榮":1,"劉主任士銘":1,"鄭委員寶清":4},"persons":["主席","(一)業務計畫","(二)業務收支","1.業務總收入","2.業務總支出","3.本期賸餘","(三)解繳國庫淨額","(四)轉投資計畫","(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六)國庫增撥基金額","委員提案","提案人","※註","資料來源","單位","林組長坤源","林委員俊憲","馬處長惠達","周局長永暉","鄭委員天財","柯組長建興","葉委員宜津","陳委員歐珀","蕭委員美琴","陳委員雪生","王次長國材","賴組長炳榮","劉主任士銘","鄭委員寶清"],"title":"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星期三）9時2分至10時49分","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席":"李委員昆澤","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