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星期三）9時6分至13時59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鄭委員寶清","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為了對此次重大交通事故不幸罹難者表達最深切的哀悼，現在默哀一分鐘，請各位委員及列席人員起立。","（默哀）","主席：任何一個同胞的罹難對我們來說都是內心最深沈的痛苦，期待我們的交通能夠陸續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現在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9時34分","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周春米    鄭運鵬    陳雪生    洪慈庸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李鴻鈞    黃國書    趙正宇    徐榛蔚    林俊憲","      委員出席15人","主    席：鄭委員寶清","專門委員：黃輝嘉","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報  告  事  項","一、本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選  舉  事  項","選舉本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推請陳委員歐珀擔任發票員及監票員、周委員春米擔任唱票員及計票員。","出席投票委員  15人","發出票數15票","開出票數15票","有效票數15票","無效票數0票","各委員得票數如下：","鄭委員寶清6票","陳委員歐珀5票","陳委員雪生4票","選舉結果：","鄭委員寶清及陳委員歐珀當選為本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勞動部次長、內政部次長、法務部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保險局局長就「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主席：首先請交通部賀陳部長報告。","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懷著沈重的心情，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提出報告。在此特就本次事故發生原因、善後辦理情形、社會關注議題以及未來策進作為進行說明，冀能汲取教訓，痛定思痛，確實保障旅遊業及遊覽車客運業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與大眾公共安全，避免憾事再次發生。以下謹由本部路政司林繼國司長就本案重點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多指教，謝謝。"],["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報告。"],["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壹、前言","今日懷著沉重的心情，應邀列席貴委員會，代表交通部就「106年2月13日國道五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提出報告，以下謹就本次事故發生原因、善後辦理情形、社會關注議題及未來策進作為分別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貳、事故發生原因","106年2月13日21時許友力通運公司所屬車號ZZ-780遊覽車載運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農場一日遊之42名旅客（含司機及導遊計44名），於國道5號與3號交流道處發生翻車事故，造成包括司機、導遊及乘客共33人不幸罹難，11人受傷。法務部已督導士林地檢署於2月15日完成33位罹難者遺體之相驗程序，有關本案事故車輛之行車紀錄器等相關事證均已由檢察官封存保全，相關事故原因檢察官已就車輛勘驗、傳喚證人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資料持續調查中，本部及勞動部將持續配合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參、善後辦理情形"],["項目：一、本次事故發生後，本部公路總局已立即派員前往事故車輛所屬友力通運公司實施檢查，對其未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善盡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責任等違規事實，公路總局已依公路法規定，於2月17日發函廢止友力通運公司運輸業營業執照，並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本部觀光局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同步勒令蝶戀花旅行社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項目：二、另關於本次事故罹難者善後部分，本部觀光局於事故發生後已與臺北市政府等單位成立聯合服務中心，提供家屬相關諮商服務以及慰問金發放，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至後續保險理賠事宜部分，蝶戀花旅行社及友力通運公司，均已分別向產險公司簽署同意書，由保險公司先行支付保險理賠金，相關理賠作業皆已進行中。觀光局並已委請律師協助罹難者家屬，向蝶戀花旅行社及其負責人、友力通運公司進行聲請假扣押程序，嚴防脫產。","肆、社會關注議題","一、工作與駕駛時間","各汽車運輸業駕駛人工作時間與各行業從業人員相同，均須符合勞動基準法（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最高不得超過12小時）規定。至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規定營業大客車業者調派駕駛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對於駕駛人之工作時間係雙重保障。","二、大客車車輛安全","全球大客車生產模式依生活水平、技術能力及市場需求等因素，存有「整體設計製造」及「底盤架裝車體」兩種，國內多採用底盤組裝車體模式，由國內車身打造廠使用進口或國內組裝之底盤進行車體組裝，與歐洲、日本作法並無不同，國內車體廠之技術品質日益精良，已有打造車身之大客車外銷案例，臺灣車體打造技術已有一定水準。我國自87年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係與歐盟、日本、澳洲等大多數國家相同，車輛安全法規並與國際接軌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逐步導入國內實施，並已於97年底實施國際間對大客車最嚴格之車身結構強度法規以確保安全；因此，無論是國外整車進口、國內整體設計製造之大客車、由國外進口底盤並經國內架裝車體之大客車，其安全檢測項目均相同，外界質疑國內車體廠打造車輛係「拼裝車」之說法，應為誤解。","伍、未來策進作為","自97年開放陸客來臺觀光後，遊覽車數量迅速擴張，由97年前穩定的1萬1,000餘輛，大幅成長至目前約1萬7,000輛，已扭曲了市場真實需求。而遊覽車業與旅行業存在顯著上下游關係，錯綜複雜的利益糾葛，導致行車安全、服務品質下滑、勞資爭議頻繁等問題。回顧過往，遊覽車事故屢有所聞，亦證明遊覽車產業之健全性確有不足。","本部針對105年7月19日發生遊覽車火燒車事故所提出之22項短、中、長期策進作為，目前已完成結案計15項，尚有7項作為刻正積極研辦中，預定106年7月底陸續辦理完成。本次不幸事故發生後，本部除整合前開7項作為，賡續落實執行，並自「掌控問題產品」、「修法及汰劣」、「審視產業結構」等面向切入產業問題核心，提出以下相關策進作為："],["一、掌控問題產品：","(一)嚴查薄利競爭旅遊產品：本部觀光局已於2月21日邀集相關主管機關、旅行業團體代表與消保團體共商國內旅遊產品安全管理規範，訂定「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劃及檢視注意事項」，並清查高風險旅遊產品，如有行程規劃不合理者要求檢討改善或立即下架。其行程係早出晚歸者，旅行業應採駕駛替換機制，或採多元交通運具，或調整變更行程。","(二)清查高風險駕駛：公路總局已完成遊覽車駕駛人重大違規挑檔作業，並將資料函送各區監理所，後續將由各區監理所邀集駕駛人所屬業者進行輔導。","(三)高齡車輛召回臨檢：公路總局於2月底前已就本次事故同型車共166輛完成召回臨檢，另針對95年之前已進入市場服務之老舊遊覽車車輛共計5,157輛，將於3月底前完成召回臨時檢驗作業。","(四)督導評鑑不佳業者限期改善：公路總局將依公路法第47條督導評鑑列為丙、丁等業者限期改善（丁等：2/28前、丙等：4/14前完成查核），改善無成效者將停止部分營業，停止部分營業仍未改善者，依法撤銷執照。","(五)啟動專案聯合稽查：2月16日起會同勞動部辦理「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以督促業者確實遵守勞動及交通法令，保障駕駛員勞動權益與消費大眾公共安全。"],["二、修法及汰劣：","(一)獎優汰劣，建立市場品牌化：公路總局除已對外公布連續兩期評鑑成績獲優良之遊覽車業者名單，供國人參考選用外，並規劃對於連續兩期評鑑成績為丙、丁等之業者或違規件數較多之車輛增加實施專案臨檢，此外，觀光局也將研修遊程管理規範及注意事項，並揭露高風險旅遊商品，避免劣質服務影響國人信心。","(二)遊覽車從業人員素質優化：針對遊覽車駕駛人登記證申請及換發，公路總局將研議納入違反重大違規記點考核。並將駕駛人違規紀錄由三代監理系統主動通知業者，納入雇用考量。"],["(三)強制裝設動態資訊系統（GPS）：","1.強制業者須設有管理系統並介接至指定平台，經彙整預警重點對象後，由監理機關進行立即性安全查核，即時管理督導改善。","2.公路總局自3月起將受理補助GPS設備裝設，4月完成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法，9月起依規定執行查核。","(四)檢討審議機制：公路總局將全面檢討遊覽車客運業審議機制，建立市場供需參考指標，做為審議核准成立新公司及既有公司營業額增車之依據，並就既有靠行問題一併研析改善作為。","(五)車輛行車紀錄數位化管控：公路總局將檢討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及道路安全規定，推動營業大客車裝置數位式行車紀錄器，配合駕駛人晶片身份識別有效管理駕駛時間。"],["項目：三、完善產業結構：","(一)靠行現象長期以來存在於運輸業，其成因錯綜複雜，環環相扣，而長久以來運輸業靠行現象，也確實衍生政府監理面管理不易情形，必須務實面對產業結構扭曲現況，尋求健全遊覽車產業整體改善方向。","(二)遊覽車產業問題積習已久，後續靠行制度檢討、落實汰劣機制等改革，勢將面臨重大挑戰，甚有造成社會動盪風險，故仍須各界之認同與支持，本部亦會持續研議輔導轉業等可能之配套作為，期使在衝擊較低之前提下，逐步導正國內遊覽車市場亂象。","陸、結語","本部對於本次事故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深表難過痛心，同時也感受到國人對於政府強化遊覽車與旅遊安全管理的深切期待，為強化遊覽車安全管理，本部除從制度面確實檢討提升，強化策進作為外，將會以更積極主動之態度，從源頭管理，加速淘汰不肖業者及高風險旅遊產品，亦會配合勞動部持續稽查及研商改進措施，恢復國人旅遊消費信心，並避免相關憾事再次發生。"],["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報告。","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日前發生之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事故，造成33人死亡及11人輕重傷，舉國哀悼，今日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在此特就本次事故勞動檢查結果、當前採行措施及未來改善方向提出檢討報告，冀能汲取教訓、痛定思痛，避免憾事再次發生。以下謹就此議題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一、勞動檢查結果：","(一)事故發生後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針對本次事故，本部職安署已派員會同台北市勞檢處及桃園市勞檢處進行勞動檢查，初步釐清罹災勞工係受僱於蝶戀花旅行社，並確認康姓司機連續出勤超過12日，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並查有該旅行社違反勞基法第7條（未依法置備勞工名卡）、勞基法第23條第2項（未依法置備工資清冊）及勞基法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等情形；至友力通運公司部分，則查有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二)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有無超時工作情形：康姓司機當日是否有超時工作情形，因行車紀錄器等資料目前遭檢調單位扣留，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釐清並追究相關責任。","(三)啟動職災個案管理服務機制：有關旅行社未依法為罹災勞工投保部分，除依規定予以裁罰外，本部已責成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啟動職災個案管理服務機制，提供個案慰助及相關服務，並協助家屬完成申請相關慰問金20萬元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相關補助、職災補償金94萬5,405元。","(四)主動協助其他乘客請領勞工保險給付事宜：另經本部勞工保險局清查後，確認罹災旅客中有9名具勞保身分、7名具國保身分、6名正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該局已派員主動聯繫傷亡者之投保單位或家屬，除告知相關保險給付權益外，亦建立服務窗口協助請領保險給付事宜。"],["二、當前採行措施：","(一)勞動及交通法令對駕駛人之工時保障並無扞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於大客車駕駛人所定每日不得超過10小時係指「實際駕車時間」；《勞動基準法》所定汽車駕駛人「工作時間」，除執行駕車工作外，發車前檢查「三油三水」，甚或於收班後之打掃整理時間等，均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工作時間」，兩者規定並無扞格之處。大客車駕駛人之工作時間應同時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大客車駕駛人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及「勞動基準法每日正常工作加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之規定，是對駕駛人工作安全的「雙重保障」。","(二)客運業已列為勞動檢查重點對象：客運駕駛員常因旅程規劃、排班間隔及路途遙遠等因素導致疲勞駕駛，進而危及乘客生命及公眾安全，向為勞動檢查重點對象，近二年共計檢查2,471場次，罰鍰合計2,230萬元。"],["三、未來改善方向：","(一)跨部會實施「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自2月16日起，本部已聯合交通部及行政院消保處啟動「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將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觀光局及各直轄市政府，優先選列經常性違規、違規情節重大或評鑑不佳之旅行社業者或丙、丁類遊覽車業者實施聯合稽查，稽查重點包括工時及休假、過勞預防保護措施、勞工保險及退休、是否依規定製發派車單、租車契約、行車記錄卡等資料依規定保存、有無妥適安排旅遊行程（含旅遊契約及旅遊險）等相關規定，經稽查發現違反相關法令情事者，將由各相關主管機關除依權責裁處並通知事業單位改善外，對於連續違反或違反情節重大者，將依相關法令加重處分，並於3個月內針對違反規定之事業單位實施複查。迄2月28日已完成檢查58家，查有違反勞動法令者107項次。","(二)加強高工時行業之專案檢查：本部已規劃針對高工時及僱用弱勢勞工較多之15大行業實施專案檢查，對象包括遊覽車客運業、運輸倉儲業、醫療院所、保全業、物流業等1,400家企業。","(三)主動協助輔導強化過勞預防作為：本部委託建置北、中、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與區域服務網絡資源，透過專業團隊入廠輔導，今（106）年已規劃對遊覽車客運業等主動協助輔導，並提供經費補助企業推動工作環境改善及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強化相關預防作為之落實。"],["項目：四、結語：","法律規定乃最基本之要求標準，絕不容許事業單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侵害勞工權益，事業單位如有使勞工超時工作等常態性犧牲勞工權益或危及大眾安全以獲取利潤情事者，政府將嚴予追究責任依法裁處。","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報告。","林司長邦樑：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代表本部列席說明，並備質詢。本部就上開事故提出以下意見，敬請參考。","一、106年2月13日夜間20時57分許，在國道5號北上接國道3號南向匝道0公里處，車牌號碼ZZ-780號友利通運公司遊覽車搭載旅客及司機，共44人，不幸翻覆於匝道外邊坡，造成33人死亡嚴重車禍案件，本部所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士林地檢署）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完成任務編組，先由主任檢察官前往案發現場現場進行蒐證、勘查作為，並同時向本部所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請求並獲得法醫師支援，隨即指派4位檢察官督同法醫師4人進行相驗屍體工作，相驗工作從2月14日凌晨1時許迄凌晨7時許，歷時近6小時，順利完成全部遺體相驗事宜，並於比對DNA確認身分後，將遺體及個人財物發還家屬。另對遊覽車司機康○○進行解剖複驗，及比對相關跡證，以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二、就案件偵辦部分，士林地檢署於同年2月16日上午即通知蝶戀花旅行社實際負責人周○蒼到庭訊問，同日下午再通知旅行社王姓帳務人員到庭訊問，並啟動相關防逃機制。承辦檢察官指揮警察機關通知並詢問被害人及家屬，建構案發當日經過情形，從被害人筆錄內容及分析相關通聯紀錄資料，迅予釐清車禍當天遊覽車行車路線及時間。嗣後並調取、彙整蝶戀花旅行社近期出車司機班表，瞭解司機出勤情形。","三、為積極保障被害人家屬權益，士林地檢署亦妥速辦理防脫產措施，除洽請警察機關調取相關靠行契約等相關資料外，另函公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第46條第2項汽車運輸營業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公路主管機關得應受害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檢具警察機關相關證明文件之申請，自交通事故發生日起二個月內，暫不予核准屬該業者登記名義全部或部分車輛過戶、撤銷牌照之規定妥處。另展開清查關係人基本登記資料，指揮檢察事務官調取關係人財產所得資料，並發函相關機關於遇關係人就其財產有為移轉、設定負擔等處分行為時，即時通知士林地檢署因應處置。"],["四、結語：","本部所屬士林地檢署刻已動員人力全力查明事故真相，未來如有突破性發現，在不影響偵查不公開之情形，將適時對外說明，以杜疑義。","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請金管會黃副主任委員報告。","黃副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9屆第3會期　貴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提出報告，至感榮幸，敬請指教。","一、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傷，本會深表遺憾，於事件發生後即責成相關承保之產險公司主動關懷保戶，並積極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壽險業者亦已主動尋找保戶並派員關懷，協助理賠申請。","二、本次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意外分別由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遊覽車乘客責任保險，另查部分乘客亦有投保人身保險。截至106年2月23日止，保險業預估人身保險的理賠金額約1.41億元，已理賠金額約為0.89億元；財產保險理賠金額約2.07億元，已理賠金額約為1.3億元。","三、本會將持續督促保險公司主動關懷並積極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現在開始詢答，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得延長1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至10時截止，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登記第一位的陳委員歐珀質詢。","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武陵賞櫻團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33人死亡，11人輕重傷，是我們國道史上最慘重的遊覽車交通事故，令人同悲不捨。我個人非常納悶，如果將統計資料作一了解，部長知道過去10年總共有多少人因為遊覽車事故在國道上死亡嗎？"],["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沒有統計。","陳委員歐珀：總共有460人死亡。我們希望能夠因為這次事故痛定思痛，當然，任何一次檢討管理，我們都會於事後探討原因，但顯然是不足的。這次交通部也提出幾項檢討改善措施，其中包括嚴查旅遊產品，推薦優質服務，杜絕不良服務，管制老車里程，召回老車檢驗，清查高危險駕駛，各界也提出各種面向的檢討，包括從事、從人、從制度上檢討，我想各界的建議也很多，但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交通部是不是能夠掌握到重點？其他國家的交通可以管理得好，是不是可以做為臺灣的參考？我屢屢在交通委員會提到國外的例子向交通部建議，今天同樣的道理，希望部長能夠窮一切力量減少這種交通事故的發生，尤其是這種重大事故的發生，真的令人同悲不捨。","部長，你提出雙駕駛的立意可說是非常良善，很多民眾拍手叫好，認為安全多了一層保障，但是也有業者提出相對問題，比如，工時如何計算？駕駛人員不足，來源怎麼辦？這樣的措施是否能夠落實管理？雖然立意良好，但是否有搭配的配套措施？我今天就要和你檢討這部分。業者提到工時如何認定是存有爭議的，這部分要克服，其次是駕駛來源不足，要去哪裡請人，這也要有一定的養成經歷及誘因。國外有很多例子可以供做國內參考，比如杜絕疲勞駕駛，是不是能有一種方式讓駕駛人充分休息？部長有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訊息？","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指教，確實現在科技對於人體的狀態是可以有一些sensor做安排，包括血壓、注意力及整個身體的狀態，都可以經由一些簡單測試時時監督，當這些監督發生狀況，有時候可以在現場就提供一些提醒，比如發出聲音或震動，有時候會傳回資訊中心，提醒管控公司的人員或者公路總局人員限制該輛車繼續行駛，現在的科技確實可以幫助我們做這些監測。","陳委員歐珀：日本的作法是讓長途旅行團到達當地之後，由當地旅行社負責接送、導覽，好讓司機可以充分休息；其次就是在重要景點非常多遊覽車聚集之地廣設駕駛休息室，我知道現在我們國道也有4個點……","賀陳部長旦：不止4個點，我們一共有11、12個點……"],["陳委員歐珀：是不是也可以讓駕駛們知道？"],["賀陳部長旦：這是當然的。","陳委員歐珀：再來就是關於駕駛來源不足的問題，也要有配套措施，不要因為政策上路造成業者受處分的困擾。"],["賀陳部長旦：了解。"],["陳委員歐珀：這不是馬上可以達成的目標。","賀陳部長旦：委員，關於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借用您30秒讓我們說明一下，免得外界以為我們是勉強在做這件事情？它的前提絕對是必須有適當的替代駕駛安排，不能說沒有替代駕駛的安排就草率上路。至於替代駕駛安排一事，並不是坐在車上一起奔馳，這也是委員剛才的提醒，我們要讓他們在充分休息之下替代，是在這樣的替代駕駛下設計業者的產品，如果沒有這樣的替代駕駛，那就要調整產品設計，這些事情我們會和業者及消費者相關監督單位一起完成。","陳委員歐珀：礙於時間，我想和部長討論一個滿重要的問題，這次發生車禍的地點剛好是我每天搭國道客運會經過的地方，經過石碇交流道從隧道出來以後馬上就遇到一個大轉彎，而且是坡度滿大、斜度也滿大的一個地方，到了這個地方，其實不只是乘客會提心吊膽，開車的人如果不小心，很容易就會滑出去，我特別要播放一個1分鐘的影片給部長參考，日本和南韓都有滾動護欄的設計，我覺得將來可以做為我們在轉彎處及易發生事故路段的處理。","（播放影片）"],["陳委員歐珀：因為畫面連接不上……","賀陳部長旦：沒關係，我想我大概了解他們這種重要的設計。","陳委員歐珀：在轉彎處如果能夠有滾動式的護欄，就可以削減撞擊的力量。"],["賀陳部長旦：了解。","陳委員歐珀：事實上是非常有效的，南韓已經有這樣做了，很多先進國家也都已經過安全測試，我們是不是可以去國外了解一下，然後在我們一些易肇事路段做這樣的處理？"],["賀陳部長旦：是。"],["陳委員歐珀：還有就是在228連續假期國道塞車嚴重。"],["賀陳部長旦：是的。","陳委員歐珀：部長也深陷車陣動彈不得，我還是強調一下國道5號是最塞車的，我真的被罵翻了。我屢屢向部長提及鄉親的建議，是不是能夠打通宜蘭縣的任督二脈，除了雪山隧道之外，還有一條屬於環保的綠色運輸──北宜直鐵能夠早日興建？部長，對於每每遇到假期就塞車的問題，你要不要負起行政責任？","賀陳部長旦：其實假日車多這件事情是大家共同體驗，目前在這麼多車輛之下，我們儘量的做法第一是預告塞車，第二就是儘量提供替代做法，這兩件事情在春節的時候其實都發生很好的效果，這次的總容量雖然不像春節時那麼高，不過因為天候的關係，實際上大家就覺得車速更慢，我們在這個情況之下還是要提醒大家，不管是用路的時段，或者是替代道路的慎選，這些還是要加強溝通的地方，我覺得我們的責任在於加強和民眾的溝通。"],["陳委員歐珀：塞車是事實啊！","賀陳部長旦：車多就難免，其實這件事情我們不是沒有重視，我們已經儘量在這個事情上做各種疏導和預告，大家共同完成這件事情的話，就會像春節時一樣有比較好的效果。","陳委員歐珀：部長，交通問題應該是陸海空整體思考，當路面交通壅塞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有海運或空運？這是整體的，而不是一個假期就可以處理好，我也知道，但就是要能夠思考未來交通整體環境的改善。"],["賀陳部長旦：是的。","陳委員歐珀：如果現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到時候碰到問題還是沒辦法，你也提過智慧行控，其實臺灣的面積並不大，我們應該早日建構完整的陸海空三方智慧行控。","賀陳部長旦：確實，我們願意馬上……","陳委員歐珀：現在大數據的雲端控管我們都可以做到。最後我想提醒部長一點，我們只有飛安會有公正獨立調查單位，重大車禍都沒有一個獨立單位來調查，是不是能夠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統籌交通事故的調查？其實這在10年前就有人提到過，因為每次調查過程大家都把責任推來推去，但實際狀況到底是怎麼樣？如果都交由法務部檢察司調查是不是會有非專業的情況發生？因此我建議這部分能夠考量讓客觀有公信力的獨立單位負責調查交通事故的疏失，也能夠澈底檢討疏失的原因。以上幾點，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請趙委員正宇質詢。","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記得去年5月20日賀陳部長上任，在第一次委員會開會時說到要降低肇事率，我聽了覺得部長非常用心，可是這一年多以來，我看到肇事率越來越高，部長有沒有什麼策略、方式能夠減少肇事率？"],["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於肇事，一方面是因為道路現場，一方面是因為行車紀律，後者更需要長期的教育宣導，關於這部分，不管是和教育部的教材合作，以及在考訓上的改變，今年大概都會開始推動一些作為；對於現場的管理，不管是天候的預告或者是塞車的預告，我們希望儘量做到。特別謝謝委員的提醒，我給您一個數字，剛才我們提到春節，今年的春節運量比去年尖峰日大概增加10%，每天總發生事故件數也比去年增加近8%、9%，但是今年並沒有造成比去年，乃至於前年更壞的塞車狀況，就是因為這些資訊……"],["趙委員正宇：只有兩個車禍嘛！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只有兩個車禍，關於這些事情，謝謝委員提醒，請容我說完，這些都是我們預先有充分資訊，現場有足夠警力快速排除，即使有一些肇事率，但不會造成其他人的不方便，這是我們現在努力的目標。"],["趙委員正宇：228和春節假期的車流量為什麼差那麼多？","賀陳部長旦：車流量來說，228還比較少……","趙委員正宇：228是出遊去玩，你了解嗎？過年期間是回家，差在這個地方，所以以後這方面的預防要做好。"],["賀陳部長旦：是的。","趙委員正宇：林司長剛才提到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這部分預算一年編列3,000萬元，上次我有提案要刪這筆預算，評鑑成績分為優良、甲、乙、丙、丁等5個成績，但你們對於丙等和丁等有沒有強制性？有沒有罰責？並沒有！現在看到這種結果的有27家，交通部對此怎麼沒有作為？你們說要按公路法第四十七條辦理，丙等要停業2週，然後再進行複查，但是丁等的也沒有被撤銷執照。","賀陳部長旦：丁等是限期2週內要改善，丙等則是限期2個月要改善，如果再不通過就按照該有的程序走。","趙委員正宇：丙等也是有停業，丁等是撤銷。"],["賀陳部長旦：了解。"],["趙委員正宇：但你們有沒有做？沒有做嘛！你們每年花3,000萬做這個評鑑幹嘛？請公路總局局長說明一下你們評鑑目的是什麼？"],["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評鑑的目的就是要讓遊覽車業者知道自己營運的狀態，另外是要讓消費者在選擇遊覽車時能夠有參考的對象。"],["趙委員正宇：所以就是參考用的嘛！對不對？","陳局長彥伯：委員提到的相關事項，在評鑑的過程……"],["趙委員正宇：你們是公布在網頁上是不是？","陳局長彥伯：在官網上，我們也會將相關訊息送給教育部或觀光局，轉知各旅行社，請其慎選。甚至我們也曾經……","趙委員正宇：林司長說今年要澈底執行對不對？部長，沒有問題吧？陳局長，你是否確定今年會澈底執行？"],["陳局長彥伯：我們會將評鑑結果為丙等及丁等者依獎優汰劣機制……"],["趙委員正宇：丙等、丁等一定要處理。"],["陳局長彥伯：是。","趙委員正宇：丙等要停止營業，並限期改善，丁等一定要廢止營業執照，這有沒有問題？","陳局長彥伯：這個我們會討論，然後再……"],["趙委員正宇：這怎麼還要討論？這有沒有問題？否則你們評鑑要幹什麼？"],["陳局長彥伯：修法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趙委員正宇：公路法第四十七條沒有用到嗎？請你說明公路法第四十七條是什麼？","陳局長彥伯：公路法已經說得很清楚，有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可以採行限期改善等相關措施。","趙委員正宇：我告訴你，評鑑完就要執行，局長，評鑑完就執行有沒有問題？"],["陳局長彥伯：我們會照公路法相關規定辦理。","趙委員正宇：關於這次蝶戀花事件，部長一直說車體沒有問題是不是？","賀陳部長旦：我沒有說車體沒有問題，我只說製造業在這上面可能是組裝的，不見得像一般人以為的那麼不堪一撞。","趙委員正宇：問題就出在駕駛，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我不敢說是駕駛，因為此事還在調查當中，反正整個環境來講就是……","趙委員正宇：去年7月的火燒車事件，一開始我們認為是車子老舊、線路老舊，結果是因為駕駛自殺。今年蝶戀花車禍剛發生的時候，大家認為是不是因為19年車齡的車輛老舊，結果搞了半天，原來是因為司機疲勞駕駛，是不是？"],["賀陳部長旦：現在當然……","趙委員正宇：你一直說車體沒有問題，其實原裝車沒有一輛可以進來，因為與我們的法規不合，國內對於車輛長寬高及車門、安全門的設計都與國外不同，所以不是臺灣不願意買原裝車，而是它們無法進入國內，除了稅率高之外，就是與法規不符。","賀陳部長旦：委員，國際的車子也可以進來。","趙委員正宇：我們要提高國內車子的製造能力，車測中心全部都是電腦模擬，沒有一輛是用實際的車子測試。","賀陳部長旦：現在電腦模擬的準確度也相當高，別的國家也是一樣，可以選擇實車或者電腦模擬，我們並沒有……"],["趙委員正宇：你要不要用實車來測試看看國內製造的品質？有沒有問題呢？","賀陳部長旦：如果是為了證明這一部分，我們是可以跟車體業者、車測中心等來合作。"],["趙委員正宇：這部分請趕快加強。","另外，關於這次國道5號到國道3號的肇事點，其彎度是否過大？請趙局長答復。"],["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答復。"],["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那是符合速限40公里的標準。"],["趙委員正宇：是由多少公里降到40公里的？"],["趙局長興華：由80公里降到40公里。"],["趙委員正宇：一般人會開40公里嗎？","趙局長興華：前方有4道速限40公里的標誌，然後減速的長度也超過300公尺以上，這些都是符合規範的。","趙委員正宇：從隧道開出來，看到的視野就會有所不同，你懂嗎？"],["趙局長興華：是。","趙委員正宇：事實上，很多人是不走這一條的，而是在之前的石碇就下交流道，然後改在木柵上交流道，就是不敢走這條彎路，而且事情發生到現在，似乎都跟你們高公局沒有關係，而是跟觀光局、公路總局有關。"],["趙局長興華：我們有在檢討……","趙委員正宇：你們在前面應該要設置LED的箭頭導向燈，有沒有問題呢？"],["趙局長興華：上禮拜五已經設置好了。"],["趙委員正宇：速限40公里標誌的部分呢？"],["趙局長興華：標誌牌面的部分本來就是放大型的。"],["趙委員正宇：也可以變成LED嗎？"],["趙局長興華：可以。"],["趙委員正宇：這部分的道路可說是非常的彎。","趙局長興華：我們有在考慮要訂貨了；此外，現行的已經是所謂的放大型了。"],["趙委員正宇：你覺得國道5號到國道3號的彎道在設計上是否有瑕疵？","趙局長興華：那是民國八十幾年設計的東西，而我們檢核的結果，那是符合規範的。"],["趙委員正宇：你有無開過這條路呢？"],["趙局長興華：有。"],["趙委員正宇：你覺得開得很順嗎？","趙局長興華：我們都按照規定來開車，所以沒有問題。"],["趙委員正宇：那時肇事車輛是開多少公里？","趙局長興華：按照資料顯示，應該是60公里。","趙委員正宇：限速是40公里，所以開60公里會翻車嗎？"],["趙局長興華：會。","趙委員正宇：絕對不會，因為高速公路車道的設計跟一般的不一樣，所以就算高速公路看起來很彎、開得速度很快，方向盤也只要微調動一點就可以了，然而現在這個彎度真的是太彎了，才超過20公里照理是不會發生車禍的。"],["趙局長興華：原則上我們希望駕駛人能夠遵守速限的規定。","趙委員正宇：一般來說，很少人會遵守40公里這樣的速限，而是會開到60公里、70公里，可是就算超過20公里，也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的，所以這個路段要不要檢討、修正、改善一下？","賀陳部長旦：這個位置現在已經強化相關告示了，而我們也會全面的把委員所擔心的問題，包括減速長度不足等，全面來予以檢視。","趙委員正宇：這部分車流量很大，所以彎道的部分還是要改善一下。"],["賀陳部長旦：同時我們也會用比較嚴格的設計標準來檢驗。"],["趙委員正宇：好的。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些事是一輩子不能碰到一次，從去年7月火燒車事件到今年2月的遊覽車翻覆事件，兩次重大、接連的遊覽車意外事故，造成59人死亡、11人重傷以及其家屬永遠的傷痛，同時也造成國人極大的恐慌及憤怒，更是對台灣的旅遊產業造成嚴重的衝擊，請問，在這次翻覆事件之後所成立的應變小組現在還存在嗎？"],["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應變小組等於是從部裡到局裡的執行層次，而原來設在行政院下的應變中心還是存在的。","李委員昆澤：應變中心還在，但應變小組已經結束了，去年日本發生輕井澤重大遊覽車事故之後，他們就邀集產官學密集的開會，並提出檢討報告，向日本社會大眾說明事故的緣由，而且也提出了具體改善措施，而這也成為他們在運輸、交通安全上一個重要的依據，所以本席要求3個月內成立檢討小組並提出檢討報告，向國人說明這次重大事故的緣由。","賀陳部長旦：有關應變及後續相關事項，目前的確有跨單位在做這件事情，不過，針對延攬學者專家一事，可能專業性方面有待加強，但我們仍會朝委員期望的，在一個定點的時間，向社會大眾公布所有的狀況。","李委員昆澤：不只有官員、學者，還要有業者的參與，以共同討論目前遊覽車安全及旅遊等相關產業所遭遇到的問題，並提出檢討報告。"],["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3個月之內，有沒有問題呢？"],["賀陳部長旦：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李委員昆澤：我們要的是部長具體的承諾，就是3個月內。"],["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要求成立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每次一發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都是由交通部自行調查，所以我們希望監理、調查的部分應予獨立，像美國、日本、澳洲、加拿大等都有成立相關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飛安、海運，還有陸運中以鐵道為主的交通事故，而且是獨立、超然的，像這次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部長有接收到完整的資訊嗎？媽祖有託夢嗎？你怎可以在第一時間就認定是駕駛的問題？","賀陳部長旦：委員，我並沒有這樣認定啊！也許是不完整的報導對您造成誤導。","李委員昆澤：政府政務官也要自行檢討，每次語意表達不清的時候，不應第一時間就推給媒體。總之，本席要求成立獨立的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不要再有球員兼裁判、都由交通部自己來調查，變成是官官相護，駕駛如果不幸去世，責任可能都在駕駛，若駕駛沒有去世，則通通推給機械原因，過去不都是這樣嗎？因此，關於這個委員會，請部長好好去規劃。","賀陳部長旦：我了解，這個事情的客觀性及權威性必須要長期建立，畢竟放在交通部自己的執行業務單位，的確會引起別人的懷疑……","李委員昆澤：所以我才說監理和調查必須分開、獨立，像歐美、日本等國都已經這樣子做了。"],["賀陳部長旦：我們在組織設計上會特別再來努力。","李委員昆澤：交通部調查的結果對民眾來說已經沒有公信力了，因為發生督導不週的是你們，但進行調查的也是你們。","賀陳部長旦：關於這次個案的調查，其實是由法務部指揮檢察體系在做這件事，而我們完完全全相信他們客觀的調查及長久下來累積的經驗，不過，除了個別責任以外，長期制度方面的問題，確實需要一個超然的機構來處理，所以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李委員昆澤：現在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就是司機過勞的問題，司機過勞在業界已經是一個常態了，這是會危害整體運輸安全的，有關司機過勞的問題，交通部必須提出更明確、具體的做法，因為大客車、遊覽車駕駛是過勞的高風險群，在勞保局的調查報告中，因為過勞造成傷病、失能或死亡的，在各行業裡面，大客車、遊覽車的司機排名第3名，問題非常嚴重，所以我們必須在相關的交通法規及勞動法規裡面明定，讓大客車及遊覽車司機的駕駛時間、工作時間、休息時間更為明確。請教郭次長，依據勞動法規、勞基法所規定的工時，主要的精神是不是在規範雇主要給予勞工工作時間的工資？"],["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答復。","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在工時的部分，每天的正常工時為8小時，延長工時可以到12小時。"],["李委員昆澤：主要是要規範應該給予勞工的工資及工作時間。","郭次長國文：對，當然是。","李委員昆澤：好，再請教部長，在交通法規方面，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是以營業大客車駕駛能夠專心、傾注高度注意力並維持運輸安全的駕駛時間作為規範。"],["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雖然與美國、日本相較，我們的相關規範可能可以接受，但是比起歐盟還是有一段差距。現在最重要的是相關稽查的問題，不管法令訂得如何嚴格，我們相關的稽查卻漏洞百出。部長，你應該清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第九款明文規定，旅行業安排旅遊行程時，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法規有關超時工作的規定，但是這5年來，我們只查到18件違規，而且只有1件開罰，可見超時工作在業界已經是常態了。部長，我們應該落實稽查，對於駕駛的工時，是不是要讓乘客簽核？能不能做這樣的考慮？","賀陳部長旦：感謝委員。首先，相對於工作工時來講，駕駛工時的把關是在業務上對客戶負責；至於工作工時，則涉及個人權益的保障。在這個情況下，我們首先應該從業務本身的來源、產品的管理著力，使駕駛的工時不致惡質化，所以最近我們的努力就是從源頭上先要求將有超時工作之虞的產品在市場下架，或是做抽查。"],["李委員昆澤：一定要嚴格地督促。","賀陳部長旦：對，這個部分一定要加油。","李委員昆澤：部長，要求遊覽車、大客車一定要安裝GPS的措施是在今年9月起全面實施，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現在遊覽車、大客車是安裝機械式的行車紀錄器，也就是俗稱的「大餅」，它的操作、使用及應用範圍與數位式行車紀錄器有非常大的差距。目前歐盟、日本、甚至連中國大陸都已經實施數位式行車紀錄器的措施，我們還在使用機械式的行車紀錄器。","賀陳部長旦：在眼前來講，機械式行車紀錄器對於追蹤行程是足夠的，但是您提到的數位式行車紀錄器，將來可以與其他資訊整合，會有更好的效果，我們會在今年年底以前修法。","李委員昆澤：部長，不要說歐盟及日本，連中國大陸都要實施數位式的行車紀錄器了。","賀陳部長旦：對，我了解。"],["李委員昆澤：歐盟的數位式行車紀錄器甚至可以立即地列印相關的資訊。","賀陳部長旦：對，我們會在年底以前完成立法，讓數位化行車紀錄器成為他們必須要有的設備。這個部分因為有汰換年期，我們要給他們一點時間。","李委員昆澤：再請教部長，有關歐盟R66翻滾測試，目前我們有936輛1998年之前出廠的老舊遊覽車，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就是全面收購那936輛的遊覽車，因為這些車輛每台的殘餘價值只不過15萬元，如果再加上牌照的價值15萬元，1台差不多30萬元。如果我們只換車、不換照，就可以鼓勵業者換車，部長，你有沒有這樣的想法？"],["賀陳部長旦：謝謝。其實我們最近在做的事情就是把……"],["李委員昆澤：在1998年之前出廠的老舊車輛。","賀陳部長旦：我們現在是把10年前出廠的車輛統統分批交回來。就像您剛剛提到的，我們可以優先把出廠年份更早、1998年規範安全車體的法令之前、更讓人擔心的車輛首先召回，檢視他們的車況，然後再看看相關的財源如何處理您剛剛提到的建議。","李委員昆澤：另外，從1998年到2009年，總共有1萬1,393輛遊覽車沒有通過R66翻滾測試，因為車輛經過破壞性的測試之後就不能用了，如果使用非破壞性的電腦模擬測試，以車骨的相關設計來看，其實並沒有辦法明確地掌握，測試也不完整。請問部長，這1萬1,393輛的車子要怎麼處理？","賀陳部長旦：其實模擬測試現在的可信度年年都提高了，不過就像您剛剛提到的，我們不能也不宜完全用年期來看待，所以我們會在這段時間把這些車輛召回來，檢測是否符合傾斜度的標章、車體是否符合翻滾測試的標章，我們會重新歸類，如果不符合標準，就禁止行駛於危險路段。","李委員昆澤：請教部長及局長，針對歐盟R130車道偏離警示系統及R131煞車警示輔助系統，交通部規劃自108年起實施，這項措施會不會提前？或是有什麼具體的政策？"],["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去年火燒車事故之後曾經邀集國內相關的業界特別檢討過，他們表示在車體或底盤的對應上如果要提前實施，確實有困難，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在持續地與他們協調、溝通當中，最晚就是法規要求的限期108年一定要實施。","李委員昆澤：最後，我要提醒部長，不能再發生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這對產業、罹難者家屬、社會大眾都是無比的傷痛及衝擊。"],["賀陳部長旦：我理解。","李委員昆澤：有些事是一輩子不能碰到一次的，但是我們已經碰到兩次了。"],["賀陳部長旦：是的。","李委員昆澤：如果再有一次，我想部長就必須嚴肅地思考去留的問題。","賀陳部長旦：我理解，謝謝您。","主席（趙委員正宇代）：謝謝李委員。部長，尤其97年1月1日以前掛牌的3.8米車輛，要特別注意它的車體安全，因為那是屬於舊式的、比較高的，車齡已經差不多10年以上了，要特別注意。","賀陳部長旦：是的，謝謝。"],["主席：請鄭委員寶清質詢。","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看起來你要盡洪荒之力才能防止類似的車禍再發生，要不然下一次的壓力會更大，對不對？"],["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理解。","鄭委員寶清：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諾亞一定不是等到下大雨的時候才開始造方舟，部長同不同意？"],["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寶清：諾亞是在還沒有下大雨的時候就開始造方舟了，所以對於所有事情的發生，事先都要做預防的工作。剛剛看到司長替部長報告，表示我們的車子不是拼裝車，我們有出口，對不對？所以在2008年之後，我們的車子是符合規定的，但是2008年之前的車子是沒有做的。我在去年3月24日及7月21日都曾經提出拼裝車的問題，現在交通部對外保證我們的車子沒有問題。剛才也有委員提到，一部亞洲進口的拼裝車大概400萬元到500萬元，但是一部一體成形的歐洲車卻要價800萬元到1,000萬元，這是價差的問題。而且除了價差的問題之外，連車輛的寬度，我們都給人家穿小鞋，歐洲、美國的標準是2.6米，我們故意設為2.5米，連進口都不行。部長，這是給人家穿小鞋，有道理嗎？","賀陳部長旦：這些都在持續做檢討，不過對於您剛剛提到的方向，我們一定會採納。","鄭委員寶清：對，如果為了安全，要整體進口車子，就不能給人家穿小鞋，規定寬度2.6米的車子不符合2.5米的標準，不能進口，部長，這要趕快改，好不好？"],["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寶清：大概多久會改好？至少要讓車主有選擇的權利。"],["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月就會邀集相關的單位。","鄭委員寶清：速度快一點。部長，你們一直在強調，我們的車體打造沒有問題，讓我很懷疑，我們看到這一次發生車禍，邊坡只有1米，掉下去1米深的地方。我們看韓國的例子，大田高速公路一輛載有46人的巴士翻覆，有4人死亡、42人受傷；忠清北道中央高速公路上有車輛翻落5公尺邊坡，45人裡面只有司機死亡，其他的乘客都輕傷，看起來車子爛掉，但是裡面的人統統安全。部長，你還認為我們打造的車體是安全的嗎？","賀陳部長旦：我當然沒有辦法替所有的車輛說明，但是韓國人現在也希望，我們臺灣的車體製造商去他們那邊進口，代表大家對於車體的設計與品質，應該有國際上的公信。就這個個案來講……","鄭委員寶清：問題是，摔1米深卻死掉那麼多人，人家摔了5米，除了司機外，其他的人都活下來，而且大部分都受到輕傷。","賀陳部長旦：所以我剛剛說我不能說每輛車，但這個個案來講，應該不完全是車體本身的強度，是當時的速度所造成，這個部分現在還在調查當中，我不便代為表達。","鄭委員寶清：我們知道滾輪護欄，韓國和日本用的效果非常好，部長，有沒有考慮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在我們彎曲的路線做滾輪護欄？"],["賀陳部長旦：我們立刻跟相關廠商共同探討它的產品跟國內相關的一些設置的配套條件。","鄭委員寶清：局長，你有什麼事情要講？"],["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答復。","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還在瞭解當中，因為它涉及到南韓專利的問題；第二，維護的成本大部分不一樣……"],["鄭委員寶清：沒有談不成的價格。"],["趙局長興華：功效到底怎麼樣？其實還要確認一下。"],["鄭委員寶清：大概要多久時間？","趙局長興華：最近他們原廠聽說這個月會有人過來臺灣，我會找他們瞭解。"],["鄭委員寶清：需要多久……"],["趙局長興華：目前國內只有代理的廠商。"],["鄭委員寶清：需要多久時間？我要知道時間。"],["趙局長興華：這個月我們先瞭解以後再做評估。","鄭委員寶清：部長，多久會完成？"],["賀陳部長旦：這個評估半年之內來完成。","鄭委員寶清：半年之內，就是危險的地方把它裝設起來，好不好？"],["賀陳部長旦：我們半年來評估它在臺灣可能相關的配套。","鄭委員寶清：不要到半年，半年要完成，不用再評估，要評估到什麼時候？"],["賀陳部長旦：這裡面一定有涉及到成本的一些配套……"],["鄭委員寶清：這麼慢要怎麼做事？"],["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在這件事上嚴肅看待。","鄭委員寶清：部長，搞不好如果提早完成，就減少下一部車輛發生……","賀陳部長旦：我們先把其他委員指教過的，關於預先的告示，還有現場反光貼示的東西，我們先來做這些事情。","鄭委員寶清：我剛剛講南韓的例子，人家摔落5米都沒有事情，我們的遊覽車摔了1米就出大事情，我沒有辦法再相信用嘴巴說我們的很安全、沒有問題，不可能嘛！人家摔完以後車子也沒有解體，我們的遊覽車是爛成這個樣子，兩個完全不一樣。","第二個我要講日本的例子，日本有設運行管理者，遊覽車要出去之前，一定要有兩個管理者，一個叫運行管理者，另外一個叫整備管理者，這兩個人在做什麼？一個在管人，一個在管車。我們先回到管人上面，車子要出去之前，管理者要簽名，這是經過國家考試及格的，如果今天車子出去，因為司機疲勞駕駛或其他管理不善的話，這個人會終生失業，取消他的執照。運行管理者制度日本很早就設置了，根據他們研究的結果，設置之後的效果非常好，為什麼非常好？就是車禍發生已經大幅減少。","其次是整備管理者，整備管理者是在管車的，車子要出去之前，安全有沒有去維護？車輛有沒有去做檢查？如果交給車輛的擁有者或投資者是沒有辦法管理的，這個要有專業的知識。部長，有沒有可能我們在這方面考慮設立管理人？","賀陳部長旦：大方向一定完全照這個方向來走，實際上委員所指教的，也是我們整個進步的一部分。你一定也知道，過去我們對公共安全、工程安全沒有專責人員，過去我們對勞安沒有真正的保障，現在很多機構在相當規模之上，一定要設專職人員，這也是現在我們要幫助遊覽車，慢慢讓它達到相關的經濟規模以後，這些要求都應該引進。我們非常願意在最近修法檢討裡面，把遊覽車相關的審議納進去。"],["鄭委員寶清：大概多久時間？給我一個時間。","賀陳部長旦：遊覽車所涉及的事情，可能比較複雜，我們希望在年底以前，看能不能針對相關的總量以及制度化……","鄭委員寶清：年底以前要把成績拿出來，好不好？"],["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寶清：怎麼說？用做的比較快。","賀陳部長旦：是，因為這裡面涉及到立法，我們可能需要共同……","鄭委員寶清：我們定一個目標，半年把護欄做起來，一年內把所有的措施檢討過來，我相信只有這種速度，我們才能夠真正照顧百姓的健康和安全。","賀陳部長旦：半年我們來把安全護欄相關的強化做好，這個沒有問題。","鄭委員寶清：接著我來請教部長一下，我不知道我們現在後座是不是要繫安全帶？","賀陳部長旦：現在沒有強制規定，這個也是我們剛才講到的，在修法裡面都要去要求。"],["林司長繼國：目前小車當然……","鄭委員寶清：小車當然要，你說小車要也沒有做到，我給你看一下例子，你們的取締是愈來愈少，本來一年取締4萬7,508件，現在只剩下2萬8,582件；一天本來取締130件，現在只剩下78件。現在的取締都靠照相，前座沒有繫安全帶看得到，後面的乘客沒有繫安全帶，統統沒有在取締。","賀陳部長旦：不過我覺得一般人更有警覺了，不一定……"],["鄭委員寶清：遊覽車的乘客要不要全面規定繫安全帶？部長的看法呢？","賀陳部長旦：我覺得這個是必要的，尤其上高速公路的部分，我覺得應該首先來要求，這個部分一邊在修法，一邊在今後對導遊或每次上車做稽查的時候，都來做這樣的強調。"],["鄭委員寶清：要趕快進行。"],["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寶清：就是後座繫安全帶措施。最後一個問題，就是相關的科技輔助措施，現在科技有沒有辦法很清楚偵測，在司機打瞌睡的時候，馬上發出警示？就是疲勞駕駛的警示，如果發現車道已經偏離了原來的路線，一樣馬上發出警示，現在科技都做得到，什麼時候可以完成立法？叫遊覽車趕快設置。","賀陳部長旦：屬於疲勞駕駛的部分有好幾種方式，有一些方式我們現在已經明定，在108年要測車道偏離系統……","鄭委員寶清：那已經太慢了，要快一點，108年太久了。","賀陳部長旦：這個部分也是特別感謝你提醒，智慧化的運輸計畫我們在今年開始啟動，我們會把這個項目優先來跟……","鄭委員寶清：我希望也是在年底之前完成，好不好？可以嗎？不要說不行，只是要方法而已。","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定有一個過勞駕駛的全面作法會在年底前達成，但是是哪一套設備？我們在研究。","鄭委員寶清：沒有關係，就是疲勞駕駛與偏離車道能夠做警示的科技、裝備……","賀陳部長旦：科技來幫助過勞駕駛，這件事情我們一定會在年底以前來完成檢討，但是採用哪一套設備？我們再來看看。","鄭委員寶清：要加油，部長辛苦！"],["賀陳部長旦：哪裡！"],["鄭委員寶清：謝謝！"],["主席（鄭委員寶清）：請鄭委員運鵬質詢。","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和公路總局陳局長，先請教一點簡單的，部長，你從上星期就有看到國道客運要漲價，局長知道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是。"],["鄭委員運鵬：確定是漲價嗎？"],["陳局長彥伯：是調整優惠票價。","鄭委員運鵬：從上星期到現在，所有的媒體都寫漲價，其實是你們本來核定價格再打折，現在是調整回來，對大家來說就是漲價。部長，我跟你報告一下，既然國道客運有路權許可，費率也是由政府來掌握，那麼票價不管漲或跌，政府都是受害者，怎麼講呢？","第一個原因是你們核定費率之後，客運業者還是會要求可以打折，這樣一來會不會變成你們是在圖利這些客運業者？既然後來可以打折，當初為何又把費率訂得那麼高？所以，訂定的費率可以打折，擺明就是圖利客運業者。第二個理由是他們若惡性競爭，最後又漲回原價，到時候民眾一定會認為你們對於客運業者沒有約束力，所以，不論你們是否核定新費率或是又漲回原價，政府都是受害者，是否請部長再研究一下這個問題，這是不是已經牽涉到政治問題？從上禮拜到現在，所有媒體的報導都是一面倒說是漲價，儘管部長到處告訴人家說，這是經過你們核定的價格，只是當初客運業者打折出售，但我相信大家是聽不進去這些話的，對這部分，請問部長有沒有做過政策上的指示？"],["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件事情，其實，民眾對價格是比較敏感一點，可是目前世界各國中有提供尖離峰服務者，他們在尖離峰所付出的成本與一般時間是不一樣的，目前客運業者是把離峰時段的成本真正反映到票價上，我覺得這是業者在市場上一種經營手段，可能我們還需要共同向社會做說明。","鄭委員運鵬：既然有尖離峰現實的考量，在你們訂定費率之後不能降價，對乘客而言也是不公平，請問部長，你們對尖離峰有沒有列出可以調整的百分比？","賀陳部長旦：對這方面我們沒有明定，端視客運業者經營的手法，有的業者只願意整個時段降一點點，有的業者則是在尖峰時間維持原價，到離峰時間再調多一點。","鄭委員運鵬：坦白說，正因為有尖離峰的狀況，所以，客運業者也不可能不調降費率，否則，對乘客並不公平。不過，部裡對打折競爭還是要做規範；否則，你們核准了路權跟費率之後，卻又任由客運業者惡性競爭，到最後連國道客運都有可能變成低價團競相招攬的對象，一旦出事，倒楣的還是政府！所以，有關費率的部分，還是麻煩你們多注意一下，並研提一些新的機制出來，讓客運業者可以用合理的價格做良性競爭，好不好？"],["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運鵬：接下來本席要質詢部長幾件交通肇事，第一件是日本輕井澤度假聖地在去年1月16日所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剛開始大家都以為是駕駛過勞，所有媒體也都朝這個方向進行批判，最後發現這名駕駛是第一次上路，而且業者在行程中還安排了雙駕駛，最後判決結果是因為駕駛違規才導致意外發生。","第二件是發生在去年7月的火燒車事件，相信部長、局長對此事件應該還記憶猶新，一開始有人指出是暗鎖、是拼裝車、是加裝卡拉OK造成電器走火而肇事，後來經過法院判決結果是因為駕駛自殺而肇事。","本席舉出這兩個事例，乃是要向部長指出一個事實，即在事故發生後，大家都會臆測各種肇事原因，其實，這些跟後來檢方調查的結果都不一樣，但當初大家所提到的一些原因，不論業內或業外都認為這些原因的確需要進行改革，包括日本在內也都有這樣的看法；我們認為，既然已經出了這麼多事情，希望需要改革的地方就一次到位，不要每次事故發生後，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到最後渾身還都是病。請教部長，最近這次賞櫻團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到目前為止調查結果報告是否還沒有出來？"],["賀陳部長旦：對。","鄭委員運鵬：到現在檢方也沒有起訴任何人，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鄭委員運鵬：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部長幾個大家非常關心的原因，第一個是不是老車的原因？","賀陳部長旦：現在還不能做這方面的判斷，而是應該先了解當時的車速如何？這樣方能藉以研判當時的車速對車輛結構是否會造成重大的影響。","鄭委員運鵬：目前我們還無法看出這一點。第二個是不是因為車體有進行改裝，導致車體結構改變因而肇事，是嗎？","賀陳部長旦：目前我們還看不清楚這一點，不過，根據我們的紀錄，該車輛的車體並沒有經過明顯的改裝。","鄭委員運鵬：也就是說，這輛遊覽車還是保持原廠出來的樣貌。第三個大家關心的原因是，它是不是拼裝車才導致整個車體不安全？","賀陳部長旦：因為車體是工業製品，所以，我們應該稱它是經過組裝才對。","鄭委員運鵬：我知道，所謂拼裝車也是我聽外面的人講的，事實上，它是原廠車並沒有錯。請問第四個原因是駕駛是不是靠行的駕駛？","賀陳部長旦：他不是靠行駕駛，而是受僱駕駛。","鄭委員運鵬：從以上部長的回答看來，社會大眾所臆測的幾個原因，到目前為止並無明確的證據顯示是這幾個原因而導致這件意外事故發生，但這都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問題，希望以後我們能回歸到制度上來做討論。","不管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為何，我們認為，旅遊品質的改革我們務必要做到一次到位，固然社會大眾所臆測的幾個原因都不一定是導致這次事故真正原因，但這些原因也都是我們長久以來覺得有疑慮的地方，所以，希望交通部都應做一次性的改善。","在事故發生後的兩個禮拜，你們頒布有關一日遊產品的合理行程規劃及檢視注意事項總共八項，包括定型化契約、保險、工時（全日工時及一日之間休息工時）、逃生講習、行程之合理性、車輛條件必須經過檢核、業者必須配合主管機關進行稽查等，惟這八項所規範的對象，根據部裡與局裡面詢問業界的結果，他們認為是旅行社而非遊覽車公司，請問部長的看法也是如此？","賀陳部長旦：對這個問題，容我請觀光局周局長跟委員作一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答復。","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八項中的第三、四、五項也同時有規範到遊覽車公司。","鄭委員運鵬：對，但這也牽涉到駕駛行為。","周局長永暉：除了有規範到遊覽車公司之外，我們主要也是提醒旅行社注意。","鄭委員運鵬：為什麼我會講這八項是規範旅行社而非遊覽車公司，舉例來說，如果個人組團包括家族或機關團體在內，他們不找旅行社而是招攬遊覽車公司做一日遊，那麼，這八項對他們而言一點用都沒有，請問部長，這沒錯吧？","賀陳部長旦：當然還是要按照八項中部分的規定，包括委員剛才提到的工時……","鄭委員運鵬：既是如此，不論一日遊或兩日遊，你們都應該要求他們這八項全都要執行，不能只按照部分的規定，以本席剛才提到的例子來說，如果個人招攬遊覽車公司做一日遊的活動，難道他就可以不遵守其中幾項規定嗎？","賀陳部長旦：其中工時的規定，我們的要求是絕對不打折，至於產品的全面檢查，就我們的想像其實是困難的，因為我們並不能確定究竟是誰跟誰在談哪一種旅遊的環境，對這八項規定，我們希望透過各方面的宣導，以及執法機關的努力，告訴國人如果旅遊想要走得更遠一點，對自己反而是不安全的。","鄭委員運鵬：要真正做到旅遊安全，恐怕不只靠政府的宣導及執法而已，畢竟政府沒有那麼多的人力來管；所以，除了這八項中有關工時及條件的規定之外，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也有詳細的規定，就我所了解，你們訂定的八項規定也是從這條而來，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運鵬：請問這個條文是在什麼時候訂定的？","賀陳部長旦：這個條文很久以前就已經訂定，也是長期以來我們對業者所做的要求。","鄭委員運鵬：以剛才本席提到直接跟遊覽車公司租車的例子，依據相關規範在兩年前（104年9月14日）市場上就有定型化契約出來，裡面第十一條有關工時的規範，其實寫得很簡單，包括一天工作不得超過幾小時，其餘時間依相關法令辦理。本席提議未來可否直接把第十九條之二的規範放進這個定型化契約內？到時候不管遊覽車公司是跟旅行社或是遊客、導遊簽約，都可以讓簽約人清楚知道契約內所載駕駛工時的規範，不用再去查其他法規，請問部長，這一點能否做到？","賀陳部長旦：可以，沒問題。","鄭委員運鵬：這樣雙方所簽的定型化契約就非常明確，將來你們必須規範要跟逃生規範一樣，複製一份放在遊覽車上，這樣在遊客與司機之間可以有相互監督的功能，也可以讓政府省很多事情。","賀陳部長旦：理解，謝謝委員的指教。","鄭委員運鵬：最後回到這次意外事件發生原因的檢討與改革，本席以為，改革若要做到全部到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建立他律機制，老實說，我們常聽到各行各業總是抱怨政府管得太多，事實上，國內現有遊覽車就有1萬7,000輛，加上那麼多的旅行社，政府真的管不到那麼多事情，所以，在旅客與車輛、司機之間應有互相節制作用，其實這也用不到什麼高科技，只要在行車時間裝個鬧鐘就好，超過3小時鬧鐘一響，司機就要告訴旅客他的休息時間已到，相信旅客基於安全的考量也一定會同意這樣的做法。同時，在定型化契約中納入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的規範，讓簽約人對司機的勞動條件都能一清二楚，此其一。","其次，在遊客跟車輛之間也要有相互監督的作用；目前公車在街道行駛只要速度超過40公里馬上就會「嗶嗶」叫，乘客都會聽到，如果司機置之不理時，就會一直「嗶嗶」叫，乘客也可以透過手機直撥營運單位，馬上就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另外，加裝測速蜂鳴器也不算是什麼高科技，但只要駕駛一超速，這個機器馬上就會「嗶嗶」叫提醒乘客跟司機，請問部長，這部分應該可以做到吧？"],["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運鵬：至於司機跟車輛之間，目前大家都知道車輛若加裝歐洲進口的引擎鎖，就可以達到強迫司機休息的效果，請問部長，這部分能否做到？","賀陳部長旦：這部分有好幾種設計，將來在大方向上應該是可以做得到。","鄭委員運鵬：如果在遊覽車上加裝引擎鎖，大家都能看得到、聽得到，這樣也不需要政府再管得那麼細，即使要做到處分的程度，用手機拍即可以錄音也可以錄影，馬上就有處分的依據並釐清責任的歸屬。","最後，建立一個健康產業的環境相信是國人一致的希望，旅行社與遊覽車或靠行車之間如何維持一種健康的體質，你們應該要長期去做改善。其次，高齡車與大客車要有合理地使用，曾有人提到18年的車是不是要淘汰，對這一點我個人持保留的態度，但政府在監理與相關車輛檢查上要做得更確實。另外，必須要求車輛加裝剛才提到的限速蜂鳴器，這部分馬上就可以使用。至於高齡車的部分，可否考慮跟計程車一樣，車頭依不同年份漆上不同顏色，例如規定車齡10年的漆成某個顏色、車齡15年以上又是另一種顏色。在車頭或車體上區分顏色之後，就很容易辨別了，也不用貼標章，直接就可以做了。然後，還可以禁止這些車輛行駛高速公路或經公告之危險路段，這點其實也可以做到，只要看到不同顏色的車，就知道不該在某個路段出現，也很容易處分。部長，如果採行以上幾項機制，政府要做的事情不用多，但旅客、司機與車輛之間都可以產生互相監督的作用，我相信，馬上就會讓大家感受到好品質、有好印象。","賀陳部長旦：好，在這些方面，我們會加強與業者溝通，同時修改相關法規。謝謝。","鄭委員運鵬：好，謝謝部長。"],["主席：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俊憲質詢。","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發生遊覽車翻覆這種傷亡重大的不幸事件，我想大家都很難過，也很重視，今天這樣的專案會議也來了那麼多單位，有交通部、勞動部、內政部、法務部，連金檢單位都來了。我想，第一個要瞭解的是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在這裡，我也會特別請教，因為不只我們發現，連交通部的報告都特別提到，車禍發生當時的所有證據，目前幾乎都在法務部的手裡，交通部撰寫的報告也提到，就看法務部進一步調查的結果。我們當然不希望、也不容許再次發生這樣的事件，但既然事件發生了，總是要檢討目前這起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我就用這個問題來請教交通部賀陳部長。"],["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在程序上，恐怕真的還是應該尊重、也應該遵守法務部在檢察官指揮之下，對於整起事件所做的判斷，現在我們不便做單一方面的推論。"],["林委員俊憲：是嘛！你還是推給法務部。","賀陳部長旦：不，這是必須要有的精神。","林委員俊憲：那我就請教法務部，這起事件2月13日發生，到今天為止，已經2個禮拜了，對於檢查的進度與結果，大家都想了解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件。簡單來說，大概不外乎軟體與硬體因素，到底是司機因為過勞、太操，被發現超過法定時間工作，導致身體狀況受不了？還是確實是硬體問題，也就是遊覽車的問題、車體結構問題，或者有其他原因？請問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據你的了解，是什麼情況？"],["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答復。","林司長邦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詢問本案發生原因究竟為何，目前正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林委員俊憲：還在調查？","林司長邦樑：對，還在調查當中。","林委員俊憲：我知道。你還沒講，我就知道。","林司長邦樑：至於委員詢問的，到底是司機的問題還是硬體設備相關問題，檢察官當然會綜合整起案件的證據做最後判定。","林委員俊憲：我再請教，從2月13日事件發生迄今，已經2個多禮拜了，我們還要等多久，鑑定報告、檢察官的調查報告才會出來？","林司長邦樑：在鑑定報告部分，由於檢察官並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必須仰賴鑑定專家。我相信，承辦檢察官一定會盡速處理本案。"],["林委員俊憲：要花多久？總要給我們一個時間吧！"],["林司長邦樑：我只能向委員報告……","林委員俊憲：司長，讓我來提醒你，只要一天沒有明確答案可對外說明，網路上各式各樣的消息與新聞就會不斷流傳，會由媒體報導、甚至名嘴還有所謂專家分析，一起辦案，傳得滿天飛。到底什麼是真正原因？希望你們愈早提出來愈好。政府總要負責任吧！所有相關單位都說證據在你們手裡、尊重你們的調查報告，所以重中之重就在法務部的調查、在檢察官手裡。所以我要請教林司長，既然是這麼重大的事件，是不是應該盡快？承辦單位是不是應該辛苦一點，趕快找出結論，向社會提出說明？","林司長邦樑：委員，您剛才關心的也正是大家所關切的，檢察官也一定會注意到本案的重要性。","林委員俊憲：你有沒有發現，你對我的答復重複了？"],["林司長邦樑：並沒有。","林委員俊憲：你跳針了！講來講去都是這一套，我當然知道要尊重檢察官的調查。我相信檢察官會做完整、明確的調查，我也知道要尊重檢察官的調查，你的意思就是這樣嘛！而我是希望、也提醒你，講難聽一點，我們就是要逼這位檢察官，拜託他趕快給我們答案，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不幸的事，這樣可以吧！","林司長邦樑：是，我們會重視委員的關切。"],["林委員俊憲：你還是沒辦法給我一個時間點嗎？","林司長邦樑：我沒辦法在這裡承諾委員明確的時間，我們會盡速……","林委員俊憲：所以我們要怎麼辦？舉國繼續等待？否則，你也不知道什麼時間會有結論啊！","林司長邦樑：這個訊息，我們會讓承辦檢察官知道。"],["主席：速度要快一點啦！","林司長邦樑：當然，這部分一定會盡快。","林委員俊憲：已經過2個禮拜了，就是因為拖很久，才會出現各式各樣的消息與分析，每個人都加入，彷彿集體辦案，每人各講一套理論，亂了！如果沒有明確的結論，那交通部後續講的就等於是亂說，因為交通部說要針對這起事件修法，但交通部又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導致這起事件，那打算修什麼法？請問交通部，是不是這樣？交通部根本不確定這起不幸事件的主因是什麼、次因是什麼，要怎麼改？所以，原則還是一樣，這起重大事件必須先有調查結論。","賀陳部長旦：這要分兩頭進行，一方面，這雖然是個案，但對於它暴露出來的制度問題，交通部自身應該主動修法，並且請教專家。","林委員俊憲：例如大家都關心車體結構有沒有問題，也指稱事件起因於國內老舊車輛都沒有經過翻滾測試，其實，交通部在2008年實施了大客車車體結構強度檢測。但我覺得很奇怪，檢測中有5種選擇。有哪5種呢？第一就是整車的翻覆測試；第二就是車身段也就是車體的一部分翻覆測試；第三是車體的靜態擠壓，可能是在室內進行，或由機器輔助的擠壓；第四與第五類就是電腦模擬分析。交通部提供這5種檢測供人選擇，但5種測試其實差異很大。從第1項的實車翻滾到第5項的電腦檢測，怎麼可以擺在一起供人選擇呢？大家當然都會選第5項，有笨蛋會選第1項嗎？","賀陳部長旦：據我了解，這其實也是世界各國通用的方式。","林委員俊憲：不一定啦！歐洲國家就要求通過實車翻滾測試啊！誰會跟台灣一樣？這就代表官員不負責任，反正這些選項一併提供，代表政府也有要求實體翻滾測試，只是業主沒有選擇啊！但業者當然不會選擇它。","賀陳部長旦：關於這方面，車安中心的周執行長今天也在，您可不可以讓他說明一下？"],["林委員俊憲：我恐怕沒有時間。"],["賀陳部長旦：那我們事後再提供資料給您好了。","林委員俊憲：剛才也有很多委員關心，甚至也是社會上提出來的疑問，就是以後乘坐遊覽車必須繫安全帶，是不是這樣？"],["賀陳部長旦：是。","林委員俊憲：其實，現在就有規定了，部長，你知道嗎？你可能不知道吧！","賀陳部長旦：目前沒有明文載入，但我們現在會要求。","林委員俊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有規定，部分座位乘客需要繫安全帶。","賀陳部長旦：對，還沒有全面要求。","林委員俊憲：我還幫你標劃出相關法令。也就是說，現行法令規定，圖中標示為紅色的座位比較危險，萬一發生事故，會是發生傷亡的熱點，所以，現行規定就已要求坐在這幾個座位的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可見，搭乘遊覽車、大客車要繫安全帶不是新的議題，也不是經過這起事件才開始討論。未來會怎麼規定？我不曉得交通部的決定，但至少現在就有相關規定了，重點是搭乘大客車的旅客似乎沒有人在繫安全帶。","賀陳部長旦：我們打算從座位上讓設備存在做起，第二是從高速公路開始執行，透過以上種種做法，讓大家像搭飛機一樣，起降時一定要繫。","林委員俊憲：所以，目前有遊覽車的座位根本沒有設置安全帶，是不是這樣？","賀陳部長旦：據我們的了解，可能有些地方維護得不夠好、有些設置了卻不堪用，對於這些狀況，我們會首先要求。","林委員俊憲：但這些車子已經違背現行規定了，因為根據現行規定，坐在熱點位置上就必須繫安全帶。","賀陳部長旦：對，我們現在召回車輛盤查，就是在做這件事。","林委員俊憲：也就是說，有規定，交通部卻不執行，如果不稽查、不落實，什麼規定都是假的，而且以後再怎麼改也一樣。包括部長剛才提到的，由於你們要求車輛必須有安全帶設備，我們才發現，原來有很多大客車已經出廠、在路上行駛了，車上卻根本連安全帶這種設備都沒有。","賀陳部長旦：或者說，車上有，但維護得不好，以至於不堪用、沒有安全性。","林委員俊憲：對，壞掉了，因為沒有檢查。或者，就算安全帶堪用、沒有問題，一般人搭乘大客車也不會有這樣的安全概念，加上你們沒有要求，所以乘客也不用繫起來。","賀陳部長旦：對，所以今後我們都要在這些方面逐漸強化。","林委員俊憲：無論怎麼改，問題都在於落實，我要跟你討論的就是這點，否則法令怎麼改都是假的，連現有規定都無法落實執行，那法令怎麼改又有什麼用？現在就可以要求乘客繫安全帶了，我們卻在此時才發現很多車輛根本連安全帶都沒有。","部長，我們剛才也關切車行問題，遊覽車靠車行是為什麼？因為車行的資本額要求很高，達5,000萬元，一般人不會花5,000萬成元立一家車行，所以，遊覽車車主或旅行社自己買的車通常會登記在遊覽車行，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林委員俊憲：但一旦發生事情，責任就很難釐清了。"],["賀陳部長旦：是的。","林委員俊憲：那你打算怎麼改？為什麼不比照計程車？計程車即使靠車行，車輛仍然登記在原車主名下，是不是這樣？","賀陳部長旦：有好幾種狀況，我請公路總局陳局長向您說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一部遊覽車肩負很多人的安全責任，在某種程度上，承擔的風險與其他車輛不一樣。","林委員俊憲：我認為，遊覽車靠行問題不是新的問題，以前就有人提出來。我覺得台灣人很奇怪，同樣是靠行狀態，為什麼計程車與大客車、遊覽車的車行制度不一樣、管理上為什麼完全不同？遊覽車、大客車的車行靠行會有問題，就是因為過去只要發生事故，就很難釐清責任，問題也存在已久，希望交通部正視這個問題，因為你們一直沒有碰觸它。","賀陳部長旦：對，過去確實沒有面對，現在應該要求。","林委員俊憲：希望這起不幸事件能為遊覽車車行帶來更好的改革，好不好，部長？","賀陳部長旦：是的，如同您講的，就是「落實」二字，我們應該落實。","主席：部長要研究一下，可不可以把靠行改為合作社，就只需要很少的資本額，比方說，你們可以規定，基本上只要有五、六部車，就可以成立合作社，不須靠行。我認為，靠行這種制度會帶來很多麻煩。","賀陳部長旦：計程車也經過這個過程，也有它的模式。","主席：請部長回去研究一下，林委員俊憲講得很好。","由於機場捷運明天通車，賀陳部長為求一切順利與安全，今天下午將前往視察相關作業，由王政務次長國材列席。洪委員慈庸質詢完畢以後，處理臨時提案，提案不多，很快就可以處理完畢。","請洪委員慈庸質詢。","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早上聽到官員們在報告時連續說了2次「非常沉重」，包括交通部賀陳部長的報告以及司長的報告。一年發生2起重大遊覽車事故，有59條人命在這兩起事故中喪失。其實從2006年梅嶺車禍以來，這10年內只要一發生事故，立法院就會要求交通部前來專案報告，但重大遊覽車傷亡案件卻沒有因此減少，仍然持續發生。交通部可能也被罵怕了，在這次事件之後，短短幾天之內就提出很多措施，包含管控老車行程、一日遊行程不得超過300公里，以及山區不得當天往返等等。你們說已經與業者達成共識，遊覽車公會卻跳出來表示反對，請問交通部賀陳部長，你們在這個部分是怎麼溝通的？"],["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遊覽車公會有品質保證協會，等於是內部的次組織，這個次組織就是為求旅遊業品質提升組成的團體，過去有許多遊覽車品質提升的相關措施都是透過該組織倡議，大家再共同討論的。這次還加上消費者基金會，三方面一起做這件事，這次是在2月18日。我可不可以請本部觀光局周局長向您說明相關情形？","洪委員慈庸：好，請簡單說明一下，為什麼他們現在跳出來反對。"],["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答復。","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當天我們在旅服中心，就是在松山機場內，各旅行社與遊覽車公會其實也針對國外案例做了一些討論。大致上，工時是第一點；在行程部分，我們也特別加以估算，300公里與山區200公里的里程限制大致上符合一般行規。當然，我們後來也考慮到市區與高速公路的比例，所以允許業者按照實際情況最多再加100公里。","洪委員慈庸：你們這次提出來的措施如果是針對保障消費者，當然大家都可以理解，但外界的感受是為什麼在關鍵問題以及結構性問題上，交通部現在推出來的都是一些口號，具體措施反而沒有科學根據？例如為什麼是300公里、不是350公里、不是280公里、也不是250公里？你剛才還說，如果是行駛市區，里程限制還可以做一些增減。在這個部分，交通部必須講清楚為什麼，而不是因為急，就先把政策丟出來，要業者遵守這些措施，到底有什麼科學根據，必須講清楚。","當然，你們在這份報告中提出很多措施，包含大家所關心的靠行問題。從院會到委員會，我們已經看到你們提出很多構想，對於靠行問題，剛才質詢的委員也有提到。你們在最近的報告中提到，針對靠行問題，你們要務實面對產業結構扭曲的現況，尋求健全遊覽車產業的整體改善方向。但因為我是凡人，其實看不太懂這兩句話在講什麼，部長可以幫我翻譯一下嗎？","賀陳部長旦：不敢當，委員可不可以給我30秒鐘，讓我先說明您剛才提出的里程數問題？我們並不是沒有根據，就臨時抓一個里程數字，在民國100年的陸客團事件以及102年的司馬庫斯事件以後，國內針對陸團及國旅都開始限制單日時數以及連續假期之平均每日里程長度，這次是完完全全按照該標準，也正因為是過去由業者共同討論過的，這次才能較容易、較快地在業界之間達成共識，所以這不是我們新發明的。","第二，您提到報告中靠行車的段落，那兩句話確實可能讓大家弄不清楚，其基本意義就是，過去對於靠行車，就如同剛才林委員提到的，我們沒有正式面對，在法規上也完全沒有界定靠行車該有的權利與義務。所以現在就要面對，在法令上規範權利與義務，必要時要根據財產歸屬不同以及業務承擔責任，共同討論如何讓業者在保障消費者上負起責任。","洪委員慈庸：所以，這兩句話的翻譯就是要在法律上給予靠行車定位吧！"],["賀陳部長旦：是的。","洪委員慈庸：部長，你日前也講過，要在1年內確定這件事，那我想請問一下，你知不知道在現有1萬7,000輛遊覽車中，靠行的比例大概是多少？"],["賀陳部長旦：靠行比例平均應該在70%以上。"],["洪委員慈庸：有這麼高？","賀陳部長旦：我請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他可能有最新資料。"],["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依照我們的了解，到今年為止，大約有33%、34%的車輛屬於靠行車輛。","洪委員慈庸：這應該跟我理解的數目差不多，因為業界反映大概是5,000輛左右。","部長，你知道1個月靠行費的行情是多少嗎？","賀陳部長旦：對不起，請您指教。","洪委員慈庸：一個月大概5,000元。以這次出事的友力通運為例，該公司有123輛車，但只有3輛是自有的，其他120輛都是靠行車，所以，一年下來，公司光是靠行費收入就有720萬元，而業者出租牌照，只要僱用兩位小姐製作報表就好。您說要在一年內給靠行車法律定位，那我想請問，在現在這樣的情況下，由於有競爭問題，很多低價車輛以靠行方式營運，這樣的靠行車一天成本比正規的公司車少3,000元左右，在這種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情況下，會不會反而是鼓勵非法靠行、懲罰正常營運的業者？","賀陳部長旦：這就如同我剛才向您報告的，我們希望在法律上給予明確定位，這就代表除了財務以外，發生事故時也有連帶的責任相關歸屬，這樣車行才能承擔風險，進而合理界定車輛與被靠行公司之間的管理關係。","洪委員慈庸：部長，我希望這件事能儘快處理，如果可以不用花到一年，就不要用一年，盡快處理這件事。"],["賀陳部長旦：是。","洪委員慈庸：對於這起事故，剛才也有委員提到評鑑問題，你們現在是每兩年就會進行一次全面評鑑，評鑑之後，你們做了什麼事？","賀陳部長旦：現在是先公告，但是對於各業者該改善的事項，我們也會分別給予業者期限。當然，現在更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改善沒有落實，下一步要怎麼處理，這是我們這次要落實的。","洪委員慈庸：請問部長，你們曾因為評鑑不合格，廢止過業者的執照嗎？","陳局長彥伯：沒有這種情形，但是對於評鑑發現不符相關規定者則處罰過。","洪委員慈庸：只有處罰，卻未廢止執照，也沒有任何退場機制，那我就不曉得評鑑到底是在做什麼。","賀陳部長旦：請容許我們說明。評鑑也是5年前開始，所以等於只辦過2次，我們還在這個基礎上累積經驗。","洪委員慈庸：我為什麼要說這件事？在105年的評鑑中，有72家被評鑑為丙等或丁等，其中更有27家連續兩期被評為丙等或丁等。既然你們說要輔導改善，那我的問題就是，違規多、死傷多，你們要怎麼輔導業者改善？是要撤銷罰單，還是要把死人救活？問題在於沒有任何退場機制啊！","賀陳部長旦：當然不是這樣做，有些屬於管理上的疏失，如果可以改善，我們就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果發生嚴重事件，或有其他不能改善的狀況，我們就必須讓業者退場。對於這件事情，我們會在短時間之內要求。友力就是這種情況，我們也立刻停止其執業執照。","洪委員慈庸：我要講的是如果沒有退場機制，那評鑑也不用做了，就算每次都考50分，就算下次再考50分，業者一樣可以繼續收靠行費，那這種評鑑就沒有意義。","下一個問題。我在2月17日總質詢時，曾請賀陳部長與勞動部林部長互相提供資料進行勾稽，請問勞動部郭次長，資料出來了嗎？"],["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答復。","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就勞保部分，相關部門確實提供我們2萬餘人的數據，就現階段資料的統計結果，應加保而未加保總數是3,344人，平均有16%左右未加保。"],["洪委員慈庸：那後續行為為何？","郭次長國文：我們會要求應作為之勞保單位予以加保，相關後續作業都在進行中。","洪委員慈庸：交通部在報告中提到，過去兩年，你們總共做了2,471場次的勞檢，罰鍰總計2,230萬元。你們做了這麼多，但是對於過去有這麼高比例的遊覽車駕駛沒有投保，竟然還是沒有察覺，我覺得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所以，我希望你們兩個部會未來可以互相勾稽資料，迅速、即時反映這些問題。","我要跟部長提最後一個問題，目前車齡超過10年的遊覽車大概有5,000多輛，而業界普遍的看法是10年以上的遊覽車就不適合頻繁出車，最多也不要超過12年，這是業界看法，而這次出事的車輛有高達19年的車齡。過去有學者專家建議交通部透過補助汰換老舊車輛，但你們可能因為擔心被批評為圖利業者等等，沒有大力推動。那麼你們目前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劃？","賀陳部長旦：目前就如同您剛才提到的，我們會在1個月之內召回這5,000輛遊覽車盤查，一旦發現有普遍甚至是某一車齡以上車輛的缺陷特別令人擔心，我們就會進一步處理，也包括您剛才提出的建議。","洪委員慈庸：這是我的建議，如果你們在財源上有問題，可以考慮空污基金，因為空污基金本身就有補助汰換老舊車輛的作用。汰換老舊車輛不僅有益於公共安全，也可以減少空污，所以我希望你們可以針對這個部分與環保署協調，可以嗎？","賀陳部長旦：好，我們盤查清楚以後，再來尋求財源。"],["主席：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1、","有鑑於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部預定一個月內針對車齡10年以上的5157輛遊覽車進行專案臨檢。由於該項臨檢查核項目遠比定期檢驗寬鬆，並且尚未納入車輛傾斜度檢驗，恐怕未能達成檢驗成效。爰此，提議交通部應於一週之內，重新提出車齡10年以上的遊覽車專案臨檢項目，並納入車輛傾斜度檢驗，未能通過車輛傾斜度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海拔500公尺以上的山區道路。並將該專案檢驗結果做成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黃國書　　陳雪生　　鄭寶清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案有無異議？","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問題只有期限，委員可不可以同意將期限改為3個月內？我們已經和李委員討論過了。","主席：請問各位，對於將期限改為3個月內，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2案。","2、","有鑑於國內車齡10年以上的遊覽車尚有5157輛，這些遊覽車均不符合民國97年以後強制實施車身結構強度法規。然而至今法規對於這些結構強度不足的遊覽車尚無補強方案。爰此，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進行研討，針對這些老舊遊覽車如何補強車身強度提出相關規範。"],["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黃國書　　陳雪生　　鄭寶清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3案。","3、","有鑑於美國國家公路安全管理局提出報告，建議大型車輛應該配置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根據研究，ESC系統可以防止40%到56%的翻滾翻車和14%的車輛失控。台灣原訂2018年起才要求大客車全面加裝ESC系統。為求保障乘客安全，交通部應修正法規，將此強制加裝ESC計畫提前，並要求所有大客車於民國107年1月1日前完成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後方可上路。"],["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林俊憲　　周春米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3案有無異議？","林司長繼國：我們建議在倒數第3行加上2個字，改為「建請交通部應修正法規」，這項建議也經過提案委員同意。","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案增加「建請」二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4案。","4、","有鑑於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是因遊覽車超速翻落邊坡所造成嚴重死傷，顯見只要能提高護欄高度，避免肇事車輛翻落，應可避免死傷。爰此，要求交通部針對國道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的橋梁、下坡或是轉彎等危險路段進行研議，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如何相關危險路段提升護欄高度計畫，降低車輛翻落邊坡的可能性。"],["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林俊憲　　周春米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4案有無異議？"],["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改為2個月。","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案改為2個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5案。","5、","有鑑於遊覽車靠行制度至今仍無法令上之定位，建請交通部應於六個月內完成相關法令修正，給予靠行制度明確法令管理依據，並要求將行照實名制與靠行制度定型化契約，藉以保障靠行者的權益。"],["提案人：李鴻鈞　　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林俊憲　　周春米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5案有無異議？6個月有沒有問題？"],["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可不可以同意將期限改為1年內？","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案改為1年內，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6案。","6、","鑑於國道五號發生重大遊覽車事故，原因除了法規面過於寬鬆，對於司機工時的管理也相當困難。爰此，建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完成『遊覽車防打瞌睡警示系統』以及『偏離線道警示系統』之相關管理辦法。"],["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案。","7、","有鑑於我國大客車目前並未強制標示廠牌及大客車安全標章，乘客搭乘時不易辨認車體安全相關資訊。爰此，要求交通部研議相關標示措施，供乘客辨認相關車體安全資訊，保障乘客搭乘權益。"],["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趙正宇　　周春米　　鄭寶清　　林俊憲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8案。","8、","有鑑於我國2009年前生產之大客車均無通過R66歐盟翻滾測試，尤其是1998年10月以前生產之大客車，均以「道安核准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無法有效證明車體結構安全。爰此，建請交通部邀集相關部會研擬鼓勵汰舊換新之方案，加速我國老舊大客車之新陳代謝，保障大客車行車安全。"],["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鄭寶清　　趙正宇　　周春米　　林俊憲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9案。","9、","現行計程車司機依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可以組成合作社，然而遊覽車司機卻無法組成合作社，導致「靠行」問題重重，因此建請交通部審慎研議允許遊覽車司機組成合作社。"],["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案。","10、","鑒於日本對於遊覽車之管理相當嚴格，不僅每29輛車配置一名運行管理者，對於車輛之管理，更設置整備管理者負責管理，雙重保障，讓日本遊覽車安全度非常有保障。反觀台灣卻沒有統一的管理規範。爰此要求交通部研擬遊覽車管理人制度，以保障國人安全。"],["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林俊憲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案。","11、","鑒於歐洲許多一體成形原廠車車寬規格為2.55至2.6米，而我國規定卻為2.5米，導致我國無法進口品質好的歐洲遊覽車。事實上，車體放寬10公分，並不會造成遊覽車無法行駛於我國道路，因此建請交通部審慎思考，鬆綁法規，將車寬限制放寬至2.6米。"],["提案人：鄭寶清　　趙正宇　　黃國書　　周春米　　林俊憲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案。","12、","鑒於今年二月中發生國道五號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慘劇，顯見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委託辦理之遊覽車評鑑制度淪為形式，爰要求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及觀光局針對遊覽車評鑑結果，應善加運用，分別委由公路總局強制遊覽車應將其所評鑑之等第強制標示在遊覽車明顯之處，並由觀光局要求旅行社在商品資訊上，明確標示其公司名稱及其評鑑等第，透過資訊揭露之方式，將劣質廠商藉由市場機制加以汰除。"],["提案人：陳素月　　周春米　　鄭寶清　　鄭運鵬　　林俊憲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2案有無異議？"],["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第3行的「要求」改為「建請」。"],["主席：「要求」和「建請」一樣啦！","林司長繼國：另外，第5行的「分別委由公路總局強制遊覽車應將……」是否可以改為「分別委由公路總局研議將其所評鑑之等第標示在遊覽車明顯之處，並由觀光局研議要求旅行社在商品資訊上……」，這點也經過提案委員同意修正。","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案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3案。","13、","有鑑於行政院早在93年已核定「東部鐵路快速化方案」，希望藉此建構環島軌道運輸骨幹，以「花蓮～高雄三小時、宜蘭至高雄二小時」為目標，來改善東部對外交通，但至今仍未落實。尤其是「東快」的關鍵─「北宜直線鐵路」，在歷經20多年來幾度的研究、規劃之後，政府卻仍停步不前、放著擺爛。基於國五目前已塞到不行、蘇花改通車之後將更惡化，勢需有解決辦法；而鐵路是綠色運輸，不會塞車、運量更大、更安全、更能節能減碳，對環境的衝擊也遠低於公路；「東部快速鐵路」既能紓解國五擁塞，對於佔國土面積1/4的東部地區，更可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實在沒有理由不加速辦理，以解決交通的困境。「東部鐵路快速化」是為了整個東部地區的未來而建。台灣西部地區早已通行高鐵，我們僅卑微地要求早日將現有鐵路快速化。爰決議強烈要求交通部兌現93年對東部的承諾，將整個「東快方案三階段」（包括北宜直線鐵路、北迴線改善、花東線全線雙軌）都列入「國家八年重大建設項目」，並早日付之實施。"],["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陳雪生　　趙正宇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黃國書　　李昆澤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3案有無異議？","林司長繼國：我們建議修正倒數第2行，計畫名稱原本是「國家八年重大建設項目」，建議改為「前瞻基礎建設」。","主席：本案就是修改政府計畫的名稱而已，修正通過。","進行第14案。","14、","對於郵政協會決議捐贈予國家一事，卻有部分董事於事後對同意該決議之董事予以提告。查郵政協會之董監事係由交通部指派，但部分人員之指派卻又須具特定資格，交通部無法自行決定，因此形成矛盾之現象。爰要求交通部研議修改郵政協會章程，確實落實郵政協會董監事完全由交通部指派之意旨。"],["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黃國書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4案有無異議？這裡不只有這個問題，上次我們也要求交通部必須在3個月以內把錢拿回來，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全部拿回來。部長，當時可是決議要移送法辦的！所以，本案要趕快執行，好不好？","賀陳部長旦：（在席位上）我想，您的要求是指完全由交通部指派吧！","主席：對，好不好？你們指派之後，就可以很快地把錢要回來。現在法務部也認為連其他錢都必須要回來，可見法務部也認為這樣做非常有道理。","第14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5案。","15、","鑑於國內台7線、台8線整條道路屬於高山路段，受到地質影響而造成嚴重風化，坍方不斷，敬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台7線、台8線行經原鄉地區（復興區、大同鄉、秀林鄉、仁愛鄉），改善措施方案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趙正宇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黃國書　　葉宜津","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案。","16、","一、106年2月13日，國道五號發生遊覽車翻覆、33人死亡慘劇。事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於2月17日，撤銷事故車行友力通運公司之營業執照，連帶全數吊銷該公司名下遊覽車營業用牌照。","二、查友力通運公司名下140輛遊覽車中，計有123輛實際營運之靠行車輛。公路總局撤銷友力通運營業執照，已然波及該123輛車主，中斷靠行司機生計。","三、按我國遊覽車運輸業中，遊覽車司機自備車輛靠行經營之情形普遍。究其因，為遊覽車客運業屬特許經營，遊覽車司機必須透過車行，方可取得營業用牌照，從而大量產生車行剝削靠行司機情事。","四、又，按現行《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公司經營遊覽車客運業門檻極高，資本額需在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並具備全新大客車30輛以上。然查計程車客運業中，以合作社形式經營者門檻較低，可有效緩解計程車行對司機剝削。綜上，為解決遊覽車客運業中，靠行司機長久遭受剝削，並為友力通運靠行司機，無端遭吊銷牌照、中斷生計解套。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研擬、訂定《遊覽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並輔導有意之靠行司機，成立遊覽車運輸合作社。"],["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黃國書　　周春米　　林靜儀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6案有無異議？","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後面提到「建請公路總局在一個月內」，不過剛才部長已經建議改為1年內，所以這裡可不可以改為1年內？"],["主席：不一樣啊！"],["陳局長彥伯：就是靠行的事情啊！合作社和靠行是一起處理的。"],["主席：前案的期限是幾個月？6個月是嗎？","林司長繼國：1年，研究靠行是在1年內。"],["主席：那前案通過了嗎？請問林委員靜儀有沒有意見？","林委員靜儀：（在席位上）這樣好不好？你們先在1個月內研擬管理辦法，好不好？我只要求你們先研究，沒有要求你們一定要馬上做。","主席：如果是研擬辦法，我建議給他們2個月，完成期限就是1年，好不好？"],["林委員靜儀：（在席位上）好。"],["主席：本案照提案委員的意見修正通過。","提案處理完畢。如果委員要補簽上述提案，列入紀錄。","請黃委員國書質詢。","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主持得很好，但如果是在我質詢完之後才處理臨時提案，會主持得更好。","昨天是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文化部也正在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有在野黨委員批評，中正紀念堂一旦轉型，外國觀光客可能都不來了。請問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你認為中正紀念堂如果推動目前這樣的轉型，會影響觀光客的來台意願嗎？"],["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答復。"],["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尊重多元文化對於議題的討論。"],["黃委員國書：你認為會不會對觀光產生衝擊？"],["周局長永暉：主要影響是在於行程安排上。","黃委員國書：文化部在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而中正紀念堂當然也是觀光景點，所以我想請問一下，站在觀光局的立場，你們認為會不會對觀光造成衝擊？外國觀光客到時是否真的都不會來中正紀念堂？我想請問一下局長的態度。","周局長永暉：這個議題大概分為幾個層面，不過就觀光部分而言，我在第一時間也與文化部楊政務次長通了電話簡訊，我向他表示，如果中正紀念堂在二二八休館，其實也有很多替代景點可以處理。","黃委員國書：到底會不會有衝擊？我認為二二八是歷史事件，推動轉型其實是整個國家面對歷史事件的基本態度。本席舉波蘭為例，波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光景點叫做奧許維辛，本席也去過那個地方，它是納粹時期的集中營，那裡處決了一百多萬人，後來變成波蘭非常重要的觀光景點。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他們勇敢的面對這件事情的真相，所以你在那個地方看到的是歷史事件、歷史真相，在那裡，對當時的納粹沒有任何的偶像、圖騰崇拜，這個例子給你們參考。只有真實才有觀光，現在的觀光客希望看到的是臺灣真實的面目、臺灣真實的歷史，這個例子提供給你們參考。","接下來我們來談論今天的主題，這個事件發生兩個多禮拜了，站在交通部的立場，關於事件的真相，也就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你們弄清楚了嗎？"],["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是由法務部檢察官調閱資料偵查當中。","黃委員國書：沒關係啦！那是關於法律責任的追究，所以你們請法務部去查，這是當然的，也是天經地義的，但是你們交通部也要去了解原因。","賀陳部長旦：因為這是個別事故，所以當然會有相關的處理程序，但是關於結構上的問題，我們確實也有在檢討。","黃委員國書：好啦！本席知道啦！但是你們送到交通委員會的報告，關於事故發生的原因卻一個字都沒有提到，你們送給社環委員會的報告還有稍微提到事故發生原因，就是疑似車速過快，未注意前方左彎路況變化。這有差別喔！為什麼你們對交通委員會一個字都不敢說，連車速過快都不敢說，但是送到社環委員會的事故原因報告卻敢寫疑似車速過快？部長，本席覺得這關係到基本的態度問題。請問部長，重大車禍事故發生以後，交通部該做什麼事情？","賀陳部長旦：首先是幫助警員維護現場，第二……"],["黃委員國書：就是善後處理。再來呢？","賀陳部長旦：再來就是對於這樣的旅遊產品，我們希望能夠喚起消費者對它的信心，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黃委員國書：再來呢？","賀陳部長旦：再來當然就是制度面的部分，檢討遊覽車和旅行業之間的制度問題。","黃委員國書：部長，這樣就好了嗎？你們不用去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嗎？","賀陳部長旦：剛才已經說了，我們協助檢察官保全現場，用工具整理……","黃委員國書：好，那本席再問你，事故發生之後不到一個禮拜，交通部就說要推動雙駕駛制度，是嗎？你們要求每一位駕駛，每天平面道路不得超過300公里，山區道路不得超過200公里。","賀陳部長旦：這是過去的規定，我們只是希望落實，並不是針對這個個案才做這樣的事情。","黃委員國書：部長，不要這樣面對問題啦！","賀陳部長旦：確實是如此，過去就有這樣的規定。","黃委員國書：這是事故發生以後提出的，你們就是針對這個事件嘛！如果不知道事故發生的原因，就直接提出這樣的因應方案，你們怎麼知道這次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這個部分有關係？","賀陳部長旦：委員，我們不認為這是個案，的確是因為過勞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這是政府和業者之間早就存在的規定，我們現在只是落實。","黃委員國書：部長，本席不想在這裡和你爭吵這個問題，本席只是想看到交通部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如果沒有真正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你們怎麼對症下藥呢？"],["賀陳部長旦：這一點我完全同意。","黃委員國書：你們現在提出的所有對策，不是都為了對症下藥嗎？","賀陳部長旦：這也是長久以來沒有落實的事情，所以我們也應該要落實，很可能是因為沒有落實規定，才會造成這樣的問題。"],["黃委員國書：你們怎麼形成這個決策？","賀陳部長旦：剛才就向您報告了，這是過去既有的規定，我們只是重申，因為這裡面很可能代表……"],["黃委員國書：沒有這個規定吧！"],["賀陳部長旦：有的。","黃委員國書：哪有這個規定？請你拿給本席看。我們就用日本的例子來說，日本去年也發生過重大車禍，他們怎麼處理？他們是針對5,000名駕駛進行問卷調查，詢問他們開多少公里之後會覺得不安、有疲憊感，最後他們訂了500公里的原則，最高600公里，日本是一個對交通事故處理非常嚴謹的國家。","賀陳部長旦：是的，向委員報告，這個規定……","黃委員國書：他們都是用這樣的方式處理，本席不相信你們在處理時有和臺灣這些駕駛工會討論，然後才得到這樣的結論，就是限制300公里、200公里。","賀陳部長旦：這個相關規定是民國100年提出的，當時是針對陸團，102年發生司馬庫斯事故以後，我們針對國內的旅行團也做了這樣的規定，其實這是過去就有的規定。","黃委員國書：那本席請問你，既然這是過去的規定，現在是不是就要這樣實施？","賀陳部長旦：我們現在會先落實，這表示我們會從嚴保障安全，藉此喚回消費者的信心，至於執行當中……","黃委員國書：不會吧！部長，是這樣嗎？","賀陳部長旦：在執行的過程中，我們當然也會和業界繼續討論。"],["黃委員國書：這是哪個法規的規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嗎？還是在哪個規範裡面有限制300公里、200公里的規定？"],["賀陳部長旦：這部分請觀光局說明。","黃委員國書：現在是這樣規定嗎？請問你，這個規定是民國幾年上路的？"],["賀陳部長旦：民國100年檢討。"],["黃委員國書：請問你事實狀況是什麼？大家都遵守這樣的規定嗎？你們有開過罰單嗎？","賀陳部長旦：就是因為這些事情有法律規定，也是過去大家的共識，可是沒有落實，所以我們現在才要要求。","黃委員國書：不會吧！部長，本席覺得你在思考這些事情的時候，千萬不要不食人間煙火，如果照這樣規定，假設從臺北出發，可能還不到臺中就得回臺北了，你知道嗎？","賀陳部長旦：因為真正的情況不一定一樣，就像高速公路也可能會塞車，這是第一個情況。第二個，他到現場能不能休息？這也是一個可能會發生的困難，考量到這些狀況，所以我們寧可在這個時候按照過去……","黃委員國書：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會引起遊覽車業者那麼大的反彈？部長，請你們務實的思考這些問題。","賀陳部長旦：坦白說我們還需要努力，我們一定會和他們加強溝通，但這絕對不是我們交通部單方面的規定。"],["黃委員國書：那雙駕駛呢？","賀陳部長旦：關於雙駕駛，我們並沒有要求在車上做這件事，因為雙駕駛在車上並沒有休息，所以我們才希望在合理的遊程之下，如果有需要，應該要用替代駕駛，讓旅客得到更好的安全保障。","黃委員國書：這一次的228假期，你們有出去稽查嗎？","賀陳部長旦：有，我們有去。"],["黃委員國書：有沒有人違反雙駕駛的規定？有多少案例？","賀陳部長旦：我不清楚每個細節，但是我知道，如果遊程不合適的話，現場我們都會開罰單處理。關於替代駕駛，有些遊覽車、旅行社有提出這樣的產品，我們在現場也有找到業者以替代駕駛的方式提供服務的例子。","黃委員國書：關於替代駕駛，你們怎麼稽查？請你告訴本席，其實這些方案都窒礙難行啦！"],["賀陳部長旦：這部分請周局長向您說明好嗎？","黃委員國書：本席覺得應該要從制度面檢討，今年交通部不是增加智慧運輸方面的預算嗎？有增加嘛！那我們就從制度面來檢討嘛！","賀陳部長旦：是的，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黃委員國書：每次事故發生以後都說要裝GPS，裝了嗎？","賀陳部長旦：這三個月之內，我們是先用鼓勵的方式，9月以後就會全面強制。","黃委員國書：這個政策什麼時候會落實？應該要有一個期程嘛！既然你們要開始補助了，那麼補助到民國幾年的時候，希望有幾成遊覽車業者裝設GPS，你們總要有一個期程目標嘛！","賀陳部長旦：預計在8月底以前，所有的車輛都要裝設。其實重要的是它的資訊，從9月開始和我們的管理資訊結合在一起，這部分是有目標期程的。","黃委員國書：這一次衍生的問題還有靠行，這個問題存在已久，要怎麼解決呢？","賀陳部長旦：是的，我們現在……","黃委員國書：大家對交通部的立場不無期待，因為這是臺灣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70%以上都是靠行，你們總要提出策略去解決。","賀陳部長旦：沒錯，確實是這樣，您指教的這個大方向，我們完全同意。","黃委員國書：不是照你剛才說的那個規定去做就好了，而且那個規定是本來就有的，但是沒有辦法落實，我們現在所有的交通政策、制度，面臨的就是這樣的問題，這部分要怎麼處理？","賀陳部長旦：這部分我們會自我要求，而且要落實，關於靠行的部分，我們也會納入法規。","黃委員國書：本席有幾個建議提供給你們，不只是遊覽車業者的部分，因為我們還有別的運輸業者，關於九大運輸業者的靠行問題，本席希望能夠全面性的檢討。另外，針對智慧運輸的部分，我們希望建立監測平台和查核司機的公式，這部分也應該要處理。"],["賀陳部長旦：是的。","黃委員國書：另外本席要建議一個方式，我們可以參考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的模式，讓靠行的車有更多選擇，這些建議提供給你們參考，好不好？我們要很務實的面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如果連原因都不清楚，本席不相信你們真的可以對症下藥。","賀陳部長旦：是的，了解，謝謝您的指教。","黃委員國書：因為你們最後就會病急亂投醫，本席最擔心的就是這個，結果反而造成社會更大的問題。"],["賀陳部長旦：謝謝您的提醒。"],["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問賀陳部長，這次事故的罹災司機受僱於誰？如果受僱於蝶戀花，為什麼你們卻撤銷友力通運公司的執照？根據我們剛才聽到的報告，你們是說友力通運公司未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善盡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從業人員管理等違規事實，所以予以撤照，他們的駕駛人是哪個部分違規？"],["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是因為車輛登記在友力通運公司的名下。","鍾委員佳濱：所以問題就出現了，請問勞動部郭次長，因為剛才郭次長很清楚的說了，你剛才說本次罹災勞工受僱於誰？"],["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答復。"],["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本次的駕駛是受僱於蝶戀花。","鍾委員佳濱：車子是友力通運公司的，對不對？可是駕駛卻是旅行社僱用的，這樣不對吧！通運公司名下的車輛，為什麼卻派旅行社的人駕駛？問題在哪裡？","郭次長國文：根據我們的實際了解，以工資發放或是實際的指揮調度來說，實際上都是由旅行社進行調度和發放工資。","鍾委員佳濱：你說的是實際狀況，對不對？","郭次長國文：對，是由旅行社實質處理。"],["鍾委員佳濱：請問罹災司機是經由哪個投保單位加保？"],["郭次長國文：康姓駕駛並未加保。","鍾委員佳濱：你們認定他實際受僱於蝶戀花，是根據監督、指揮權屬來判斷，對不對？","郭次長國文：他是受僱於蝶戀花，沒有錯。","鍾委員佳濱：請問交通部，康姓駕駛在友力通運公司有沒有調派記錄？"],["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所有遊覽車出勤的時候都要有所謂的派車單，這個派車單是以……"],["鍾委員佳濱：他們有沒有派這個司機出勤？"],["陳局長彥伯：他們有派車單。","鍾委員佳濱：友力通運公司可以派不屬於他們公司的員工去開車，原因是什麼？剛才部長回答過鄭運鵬委員，他問這部車是不是靠行車？你說不是，對不對？"],["賀陳部長旦：車子是蝶戀花的。"],["鍾委員佳濱：他是問這部事故車是不是靠行車。","賀陳部長旦：在這個情況下，應該也算是靠行車。","鍾委員佳濱：它是蝶戀花的靠行車，蝶戀花買了三十幾輛車在友力通運公司靠行，但是駕駛由誰僱用？駕駛是由蝶戀花僱用。那本席要請問一下，什麼是靠行？"],["賀陳部長旦：這恐怕是一個法律上的界定。","鍾委員佳濱：這不是什麼法律問題，部長，你必須搞清楚什麼叫靠行。我們看一下監察院是怎麼認定的，民國100年的時候也發生過事故，當時監察院曾經對交通部提出糾正，他們有幾點結論，首先，他們說長期以來遊覽車靠行的情況十分嚴重，有三分之一是靠行，請問一下監察院怎麼知道它是靠行的？第二個，他們說靠行車的事故發生率約為非靠行車的兩倍，老舊率也偏高。100年的時候，監察院就明白指出有三分之一的車輛靠行，你們知道監察院怎麼認定它是不是靠行車？"],["賀陳部長旦：這部分是不是讓公路總局來說明？因為他們當時有參與。"],["鍾委員佳濱：局長知不知道？","陳局長彥伯：關於靠行的認定，就某種程度來說，我們監理機關去做實際稽查的時候可以得知。"],["鍾委員佳濱：怎麼得知？由什麼跡象可以得知？"],["陳局長彥伯：例如從保險的投保紀錄得知。","鍾委員佳濱：為什麼今天遊覽車要靠行？臺灣有很多遊覽車靠行，通常是司機向銀行貸款800萬元、1,000萬元買車，不管是用房屋貸款或是用其他名義貸款，買了車之後，因為不能登記在個人名下，對不對？遊覽車、自用大客車不能登記在個人名下，所以他就登記在別的公司名下。換成是你，這是你買的財產，貸款是你在付，所有權卻登記在公司名下，你會不會擔心？那你要做什麼自保措施？","一般會怎麼做？你知不知道？萬一這個公司倒了，債權人來討債把車子要走，可是車子是你在付貸款，你要怎麼自保？其實有一個做法，就是設定抵押嘛！你是第一順位，所以車子雖然登記在公司名下，但是第一順位的抵押權屬於你，萬一公司倒了，車子就還給你，因為你還在付貸款，這個部分如果部長、局長不了解，你們怎麼判斷哪一個是靠行？其實就是用這個方式來區別靠行車。","但為什麼要靠行？我們來看一下資料，這是資本額門檻，九大運輸業者當中最高的是什麼？就是公路客運和市區客運，是不是這樣？這兩項都要1億元。請問部長，為什麼市區客運和公路客運需要最高的資本額門檻？","賀陳部長旦：在我看來，因為它要求的停車設施和公共性比較高，所以……","鍾委員佳濱：本席簡單的告訴你啦！因為所謂的市公車、長途客運車有固定的班次、固定的客源，所以要聘僱固定、相當數量的司機，還要擁有很多車輛，這樣有沒有可能靠行？不可能，因為它的客源是固定的，班次是固定的，所以需要一定的車輛，需要僱用一定的駕駛。","為什麼遊覽車運輸業會演變成靠行？很簡單，如果以台語來形容，遊覽車就是「有時有陣」，因為不見得每個月都是旺季，不見得任何時候都可以接單，沒有接單的時候要養那麼多車、那麼多司機，換成你是通運公司，你會這麼做嗎？所以你會接受靠行嘛！同樣的情況發生在哪個行業？"],["賀陳部長旦：計程車。","鍾委員佳濱：計程車我們暱稱為「小黃」，所以或許可以稱遊覽車為「大黃」，我們容許個人經營計程車，對不對？個人計程車有沒有老闆？沒有老闆！因為它是自僱業者，計程車司機超時工作會被抓嗎？不知道！因為他自己要開就開、要休息就休息。目前所謂的大車隊，計程車司機到底是受僱於這些大車隊，還是受僱於他自己？"],["陳局長彥伯：他受僱於車行。","鍾委員佳濱：沒有啦！要看他們的派遣關係啦！有的是靠行，就是加入無線電叫車車隊，但彼此並沒有僱傭關係，有些是用公司車，所以付給公司租金，用公司的車子，但酬勞自負，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是加入什麼工會？是加入職業工會，並不是加入公司投保，屬於營業小客車的計程車「小黃」是如此，「大黃」何嘗不是如此。","所以本席要告訴你，今天有委員提出可以用合作社的方式經營，合作社的方式可能適合「小黃」，在合作社之下，沒有人是資方，沒有人是勞方，合作社社員共同管理、共同使用，這個情況適不適合「大黃」？你們要好好的思考一下。","賀陳部長旦：是，了解。","鍾委員佳濱：本席不是反對，只是因為業種不同，所以你們要思考一下。計程車成立品牌有三個目的，就是增加客源接單攬客，第二個是分擔風險，有保障、有保險，第三個是提升形象，用品牌區隔市場，未來「大黃」是否也可以運用這個方式？我們回顧一下一些事情，本席當兵的時候，當時我們有很多租車行，阿兵哥放假了，五個人、四個人租一台小客車，一天2,000元就可以到處玩透透，但是以前有很多消費爭議。","自從我們把所謂的租賃客車業者分成三種，就是甲、乙、丙，甲種是機場這些定點的，乙種是短期的，丙種是長期的，對不對？自從租車行分級管理之後，我們就發現有品牌出現了，服務也提升了，所以現在有很多汽車租賃公司，對不對？本席要告訴你們的是，為什麼Uber不可以申請設為丁種小客車租賃業？因為它要連司機一起租，這違反了租賃業的規定。","接下來本席要告訴你們的是，車子出事情時，有人說是出場檢驗的問題，要查它是拼裝車還是原裝車，有人說是定期檢驗的問題，例如它有沒有定期檢驗？請問這部事故車這兩個檢驗是不是都通過了？","陳局長彥伯：是，通過了。","鍾委員佳濱：請問一下，開車的人都知道，自小客車出場時一定沒有問題，而且會定期檢驗，但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車況的保養。請問一下保養分幾級？部長知道嗎？本席直接告訴你，當過兵的都知道，因為以前本席是在三級保養廠工作，一般國軍是分三級保養，請問你認為遊覽車要做到幾級的保養？","賀陳部長旦：關於遊覽車的部分，我們現在是按年份檢查，時間不一樣，這部分應該也和保養有關。","鍾委員佳濱：你們規定要按里程保養，請問友力通運公司有沒有設保養廠？","陳局長彥伯：關於友力公司的部分，就我們的了解，當他們的車輛要保養的時候，都是到保養廠做車輛檢驗。","鍾委員佳濱：依規定是乙種保養廠就可以做，而保養廠分三級，汽車保養所只能做一般保養，乙種、甲種則可以做到其他的程度。請問公車、大型長途客運車要做到幾級？可能是要到甲種保養廠，但是現在法規規定乙種就好了。在分級管理方面，本席希望交通部落實在可執行面，靠行問題要如何分級管理？首先，現在資本額是5,000萬元，你們要不要提升更好的品質，規定甲級的不能有靠行，讓消費者去選擇。只要看設定抵押就知道有沒有靠行，甲級的除非設定給銀行，否則就是有靠行。在靠行加以限制之後，行駛的路段有些比較困難危險的，希望是甲級才能經營，你要讓甲級的願意投資。最後是自設保養廠，屏東的客運公司都是自設保養廠，因為規模經濟，他們的車輛和司機夠多，自己保養比較安全也比較划算。資本額夠大的遊覽車公司可以維持一定的客運量，你們就要求它自設保養廠，不是像現在有幾千家的乙種保養廠，你們無法落實檢查其保養程度。","本席很務實地請交通部對遊覽車進行分級管理，把保養列為必要的自備項目，甲級的要自備保養廠，比照公路運輸業和市區運輸業，讓消費者可以選擇和判斷。如果是一般小型的社區旅遊可能找乙級的就好了，假如是觀光熱門地區或高附加價值的，旅行社為了保障消費者，可能會向甲級的申請。部長可否在一個月還是三個月研議？","賀陳部長旦：我們正在檢討相關的法規，這些靠行影響的面很大，剛才處理臨時提案時，我們有答應一年內提出相關法規的整體檢討。"],["鍾委員佳濱：你覺得我這個分級的思考可否採納？","賀陳部長旦：這是一個很好的參考意見，分級才能有品牌。","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鴻鈞質詢。","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從早上看到現在，有關遊覽車事故的檢討讓我想起2006年的梅嶺事件，當時在交通委員會討論的內容也一樣，不外乎車輛的安全問題、司機的問題兩個主軸。當時針對車輛的翻滾試驗提出非常多的看法，這次的事故中，車輛其實沒有跌入深谷，只是速度過快。這次會造成死傷最大的主因是車體破裂，乘客直接觸及地面。如果遊覽車有經過翻覆試驗或翻滾試驗，是一輛合格的車子，就不會死這麼多人，我想這個看法是一致的。","2006年討論出這個共識，2007年就建立車輛要進行翻滾試驗，所以2007年以前的車子並沒有進行翻滾試驗，2007年之後的新車就被要求達到這個安全標準，強度比較好。2007年以前的車約有5,100多輛，你們如果要求它們要做到強度補強，等於是還要再買一輛新車，核心問題就在這裡。這次出事車輛的車齡是18年，也就是2007年以前五千多車輛的其中一輛。交通部必須好好探討，如何針對這五千多輛車子來處理，因為這是核心問題。","2012年司馬庫斯同樣發生車輛跌落山谷的事故，當時在交通委員會也是經過一番討論，訂出來的主軸是車齡過高的遊覽車不准上山，後來定位在500公尺。除了車齡過高以外還分甲乙兩種，甲種車輛軸距4米，不准爬上高山，必須用乙種車輛。而乙種車輛為了增加載客率，在軸距4米的地方都弄成3.98米，也是在逃避這個問題。","每次發生重大事故，我們都有探討出核心問題，可是每次遇到問題都沒有徹底解決。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到幾個核心問題，第一個是車輛的翻滾試驗或翻覆試驗在舊車部分要如何處理，這點必須趕快積極面對，新車部分有一定的安全係數，原則上沒有問題，可是係數是否要達到高標，這是交通部要重新研擬的問題。今天遊覽車為了增加載客率，為了拉高視野，窗戶就要開大。防撞鋼梁或是其他耐撞的鋼梁會儘量減輕鋼材的重量或是將間距拉開，這就是防撞係數會降低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所以你們要針對這個問題好好地檢查。我看到交通部對臨時檢驗車輛的紀錄表，要求核定12項，其中沒有一項是針對這次的嚴重事故，只是基本檢查而已，例如檢查車胎、照明、內部裝潢，這和這次事故的核心問題完全不對盤。即使全部通過了，造成這次事故的問題還是存在。"],["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醒的翻滾試驗以及更早之前的傾斜度，日後我們在查核過程中，除了基本檢驗外，還會請車安中心針對某些型號作更進一步的加強檢驗，再給予標章，用標章來限定將來的行為。以這樣的方式，而非完全以車齡，希望能達到委員剛才提到的目標。","李委員鴻鈞：現在經過翻覆試驗係數核定的車輛，我們應該給一個標章，給一個公道。這就像當初本席制定民用航空法一樣，究竟這架飛機是新機還是10年、20年的飛機，如今甚至30年的飛機也在天上飛。你要讓旅客有選擇的權利，所以必須公開資訊。同樣地，遊覽車的安全係數到底是屬於A級還是B級、C級，你們應該趕快定位出來，並且公開透明，讓旅客有選擇的權利。在這段時間你們要趕快做好這些工作，同時針對上述那五千多輛車子該補強、該淘汰的，建構出一個安全的遊覽車車隊。全國有1萬7,000輛，全部搞定需要花時間，在這個過程中，你們至少要讓百姓可以選擇。","今天討論的另外一個核心問題是司機，國外的案例是，司機上了遊覽車之後，後面會有一個鐘開始跑。如果規定是10小時，當時間快到的一個小時前，司機就要提醒導遊時間快到了，你不能再叫我開車。導遊不聽，司機會告訴乘客時間快到了，他不能再開了。這是司機的自律，而司機所以要自律，主要是有嚴懲的機制。司機要自律，乘客要監督。現在我們用GPS，乘客監督不到，但我們應該讓乘客可以同時監督駕駛有沒有過勞。我在國外搭過一次遊覽車，不管怎麼叫司機就是不開，因為他已經超時了。如果到了飯店，還要司機載我們去吃飯是不可能的，他不開就是不開，怎麼講都沒用，加錢也沒有用，因為這是原則問題。","今天我們的駕駛之所以做不到，主要是嚴懲的機制還沒有建立。對於超時工作、疲勞駕駛的懲罰機制，我們應該要趕快建立起來，接下來才是全民監督。監督不能只是公部門在監督，也要讓乘客來監督，這是最直接的做法。在這些慘痛的教訓之下，我們要用上述的方法才能杜絕很多問題。","現在這五千多輛車子怎麼辦？他們有生計的問題，綜合梅嶺事件、司馬庫斯事件以及這次的事件，把當初探討出來的核心問題再好好地研討一遍，什麼車可以上500公尺、什麼車該淘汰、什麼車的防撞係數達到A級或B級、C級，讓乘客上車前就可一目瞭然。而駕駛一上車就開始計時，超過時間就不能開。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我想未來的事故會少很多，好不好？","賀陳部長旦：完全同意，謝謝委員的指教。","李委員鴻鈞：好，謝謝部長。"],["主席：請陳委員素月質詢。","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2月23日在國道5號和國道3號交流道處發生了傷亡慘重的交通事故，相信大家同感哀傷，在這段時間引起了很多的關注和討論。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最主要的因素有三，一是人的因素，一是車輛的因素，一是道路的因素。今天很多委員提供很寶貴的意見，車輛的部分不外乎就是車體結構、車齡以及定期保養的問題，道路可能就是路況的問題以及道路安全設施加強的部分，本席認為在這三個因素裡面，車輛跟道路因素比較容易掌握，人的因素不確定性比較高，比較不容易掌握，是不是這樣？"],["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完全同意，這也是長期以來，國人對這部分比較容易疏忽的地方。","陳委員素月：這件事件發生後，本席對交通部的後續反應給予肯定，我們看到部長宣布，未來要在各個點設立休息室讓司機能夠充分休息；觀光局對過於緊湊的行程要進行檢討，並讓它下架，本席認為這些都是正確的管理方向，雖然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到位，但本席還是希望未來在管理上能夠更加圓滿。","其次，很多人都把焦點放在靠行制度上面，請問部長是否統計過，目前遊覽車、貨運業界靠行車到底有多少？","賀陳部長旦：這個問題剛才也有委員指教。據我的瞭解大概是三成，我們希望對這三成遊覽車的經營規模進行輔導，以減少靠行車的部分。","陳委員素月：本席有對這個問題詢問過，我覺得你們的統計太保守，業者反應遊覽車業界包括貨運業界，百分之八十至九十都是靠行車。","賀陳部長旦：早年確實如此，這幾年應該有進步，是不是？"],["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後來我們詳細的瞭解，應該是三成左右。","陳委員素月：應該不止三成，這個車禍的發生，靠行車並不是主要原因，可是靠行的問題，應該是未來你們可以落實管理的方向，其實部長也知道這是運輸業界存在已久普遍現象，是不是？"],["賀陳部長旦：是。"],["陳委員素月：為什麼會產生靠行現象？請部長簡單答復。","賀陳部長旦：我想是因為這個業務不大容易用真正的經營規模來做。第二，過去國人對於旅遊多是偶發行為，所以它沒有變成長期產業化，變成像是臨時服務一樣，再加上遊覽車在陸客的發展之下，可能有人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投資，在容易進出之下，使得靠行車變成一個普遍現象。","陳委員素月：其實，主要原因是資本額問題，在汽車運輸業准許申設的規定裡面，遊覽車客運業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業者沒有相當財力是不可能成立遊覽車公司，以致大部分業者都是靠行，包括貨運業者也是一樣。本席希望你們針對靠行產業結構制度等相關問題進行盤點，你們的報告裡面有針對完善產業結構指出：靠行現象衍生政府監理面管理不易情形，必須務實面對產業結構扭曲現況。","其實本席不認為這是一個扭曲現況，本席認為這是順應資本額的法律問題，因為他必須去請領牌照，你說個體戶可能會申請到營業牌照嗎？不可能嘛！所以它只能靠行，所以這是在法律限制下的……","賀陳部長旦：以下說明提供委員做參考，現在看起來好像是資本額太高使得它不得不靠行，可是現在已經有九百三十幾家遊覽車公司，照說如果這些公司有合理品牌化經營，市場上它應該慢慢地減少，或是成為更有制度的公司，就因為過去我們的靠行管理不落實，小公司反而是生存之道。所以覺得是因為資本額太高使得小公司不容易進場。可是，越多的小公司進場會使管理制度化、規模化更難建立，這個事情是長久以來的疏忽才使得它變成這樣。至於「扭曲」這個字眼確實比較有指責的性質，這部分我們再來做調整。","陳委員素月：部長剛剛講到靠行制度的落實管理是重點，我們要面對靠行問題，要釐清靠行到底會衍生什麼問題？因為就本席所知，靠行制度對車主、車行雙方都有風險，很多司機本身就是車子的擁有者，他自己出錢或者是貸款購車後以後，沒有辦法請領車子的營業執照，只好靠行，把車子登記在車行名下。以去年苗栗砂石車為例，靠行卻慘遭車行老闆二胎貸款，造成車主權益損害。但相對車行來說，如果靠行車中只要其中一輛發生重大事故，車行的其他車子就會被禁止異動，所以它們是互相依存的關係，比如去年的平交道大貨車事故。所以未來你們應該檢討要如何落實靠行制度，讓車子的擁有者（司機）權益、車行老闆都能獲得保障，更重要的是旅客也能夠獲得保障。"],["賀陳部長旦：確實。","陳委員素月：其次，靠行司機有可能是車主，但也有可能是受僱者，這部分的管理也應該要落實。如果他是車主，他會斟酌自己的開車狀況，但如果他是受僱者，當從這家通運公司轉換到另一家公司時，我們要怎麼追蹤這位司機的駕駛情形，以及他是否有定期接受講習，本席認為這部分很重要！","賀陳部長旦：是的。委員剛剛提到，司機跟公司間的關係，以及他自己的紀錄都應該要全面追蹤，這部分不單是提供車行僱用時參考，也要提供消費者及旅行社瞭解。","陳委員素月：對。事件的檢討應該是全面性的，本席希望透過這樣的檢討讓制度更完善，避免憾事未來再度發生。","賀陳部長旦：是，應該要朝這個方向來努力。","陳委員素月：其實旅遊行程有很多種類型，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有一致化的規定，關於你們提出里程數要有限制的部分，本席覺得應該要更有彈性一些。","賀陳部長旦：是的，有些個案我們一定會做討論。","陳委員素月：像中南部很多的進香行程，就跟一般的觀光行程有些區隔。","賀陳部長旦：對，市面上的產品有些不大一樣。"],["陳委員素月：對。"],["賀陳部長旦：瞭解。"],["陳委員素月：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不到一年的時間連續發生兩件非常重大的交通事故，我想我們不得不重視這個問題，而且應該要審慎地做檢討，今天很多委員都已經提出建議和看法。","有關去年7月19日發生的火燒車事件，部長應該對事因有所瞭解，鑑定報告也應該出來了，不曉得部長對去年火燒車事件的看法是如何？"],["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去年的事故，我們有22項事項在持續追蹤，其中15項是屬於車體安全方面的強化作為，已經告一個段落。有2項係屬遊覽車、旅行社間的產品管理，這部分我們還在做持續地追蹤。不過，因為後來事故的原因似乎是個人行為，以致於業界方面的整頓沒有真正的落實下去，這也是我們覺得比較遺憾的地方。","這一次事故，我們更加覺得除了個別因素以外，一定有些制度性的事情我們不能放鬆，必須要繼續地來要求。","簡委員東明：我一件、一件地的質詢，首先針對去年7月19日事故，現在已經充分顯示完全是人為因素嗎？"],["賀陳部長旦：是。","簡委員東明：其實人為因素也是可以防範的，如果當時乘客、領隊、導遊有所警覺，事故不至於發生。你們將來對於這些領隊、導遊是不是也應該要加以訓練？"],["賀陳部長旦：是。","簡委員東明：根據媒體報導，他的酒精濃度測試高達1.07毫克，假如真的是這樣，因為領隊跟導遊是直接面對司機，他要不要開車都要經過領隊跟導遊溝通，在談吐、溝通的當時，他們難道沒有發現嗎？","賀陳部長旦：委員講的完全正確，我們現在對於他是否可以開始履行他的服務，以及他的身心狀況，都必須經由領隊做審視。同時對於車況，經過上次教訓以後，它的安全門是不是容易打開，以及駕駛對於現場的安全說明有沒有足夠時間？說明完畢才可以開始行車，這部分過去要求得不夠，現在我們都要逐一落實。","簡委員東明：這個案件顯示跟車體、路況沒有很大關係，主要是人為。","我們再看，今年元月23日所發生的翻覆車禍，係發生在國道交流道的邊坡上，到現在鑑定報告尚未出來，我們無法預測原因為何，但根據所看到的狀況研判，會在轉彎中發生這麼嚴重車禍，絕對是跟車速相關。","賀陳部長旦：是，合理懷疑。","簡委員東明：我們合理懷疑它的車速有問題，如果是慢慢地開，在轉彎過程中，除非是掉到山谷，現在掉到邊坡就造成這麼大的傷亡，絕對是跟車速相關。","車速也許會跟車齡、車體或人為因素有關，而人為因素包含過勞、身體狀況；車體則可能是煞車、系統問題。綜觀我們國家所發生的重大意外交通事故，大部分是人為因素，除了剛才本席所提的車輛、路況等問題外，本席覺得「人」的部分更應該加強。","賀陳部長旦：是的，最該落實的地方。","簡委員東明：你們訂定再多的規定或法規，如果沒有落實，結果還是一樣，什麼時候會發生狀況，我們都不瞭解。"],["賀陳部長旦：是！","簡委員東明：不曉得部長對人的部分，有沒有進一步的……","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現在有三件事情我們已經在做了，第一，在產品方面，我們先讓它減少過勞現象。第二，駕駛方面，如果他過去的行車記錄不好的話，我們會提供給遊覽車公司、旅行社，乃至於消費者，我們會做一些提醒。第三，有關靠行車的權利義務部分，我們希望慢慢地用制度來規範，使他不要成為車主後，為了拼業務績效而疏忽服務上該有的一些機制跟紀律。","簡委員東明：交通事故的防範，每方面都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部分，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都已經掌握了。"],["賀陳部長旦：是。","簡委員東明：另外，有關國旅一日遊的規定，部長剛剛說早就實施了？"],["賀陳部長旦：是。","簡委員東明：但是根據觀光局所提供的資料，上路時程是2月24日。"],["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周局長答復。","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2月22日公布。"],["簡委員東明：為什麼部長說這是早就……"],["周局長永暉：是再一次的提醒大家。","簡委員東明：所以你們是再一次提醒，關於內容部分很多委員都提出建議，你們將來要做類似規定時，最好都能參考一些先進國家的措施，司機工時、公里數等問題都要審慎思考。你們現在規定平路是300公里、山路是200公里為限，這些都不符合現實，你們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光是臺南到臺北就已經超過300公里了，它是平路，3、4個小時就可以開到。","賀陳部長旦：我跟委員特別說明，第一，這些公里數的規定過去就有，這個規定是建立在我們對駕駛工時必須要嚴格遵守。第二，駕駛方面，我們以為多少時間他可以開到，可是在旅遊旺季時，會有塞車的時候，狀況完全不一樣。第三，即使我們以為他可以休息，但是到了景點，他未必能夠完全自主地來做休息，因為乘客有可能不舒服，或是因為下雨不願意離開車子的話，駕駛還是會在相當程度之內不容易得到自我的休息。這些事情我們都要考慮在內，才能夠……","簡委員東明：謝謝部長，部長考慮得相當周詳，但是否符合實際狀況呢？"],["賀陳部長旦：這就是我們要跟業者溝通的部分。","簡委員東明：現在就是要跟業者做充分的溝通，不要中央單位交通部自己在作業。","賀陳部長旦：是，瞭解。","簡委員東明：一定要召集相關單位，包括業者，共同做研究、訂定。","賀陳部長旦：這次的訂定就是跟業者一起開會，重申前令，並不是新的規定，我們確實有跟業者溝通，如果溝通不夠，我們會繼續努力。","簡委員東明：以上是有關國旅一日遊的規定，本席認為還是有很多地方需要修正。","賀陳部長旦：是，我們再來審視。","簡委員東明：去年5月12日交通委員會考察草埔隧道下面的外環道，原來計畫12月31日要規劃完畢，但到現在都沒有消息，也沒有進度，這點，是不是請局長說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原則上還在規劃中，詳細情形請副總工程司向委員說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李副工程司答復。","李副工程司忠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現在在細設及環評中。","簡委員東明：既然說明是這樣，我們考察時訂的時間也是這樣，如果有變化，應該先跟我們溝通，讓我們了解。這部分現在當地都還沒有舉辦說明會，請你們做個書面報告提供給我們。","陳局長彥伯：好，我們會提供書面報告給委員。","簡委員東明：好，謝謝。"],["主席：請周委員春米質詢。","周委員春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我們都可以體會部長今天是懷著多麼沉重的心情，但是我想這個事故不只是沉重，而且是嚴重！根據我們做的一份統計表，1986年10月8日台中谷關發生遊覽車墜河意外，造成42死3傷，沒想到在30年後的現在，2017距離1986應該是30年了，發生史上第二重大的交通傷亡事故──33死11傷，在台灣，我們自認我們已經是很進步、很努力的時空，結果還發生這麼重大的交通傷亡，我想這絕對不是只有人為疏失或車體結構的問題，應該是整個政策在貫徹或推行上產生了問題。","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跟部長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判決是否有罪或無罪時，都是非常慎重，就是被告的權益也要防禦，即使在判處死刑前，最高法院都還要經過生死辯，因為這在台灣社會是個重大議題，但是對於這樣的交通事故，當然沒有人願意事情發生，它是一種過失，問題是這樣的過失到底是誰造成的？是駕駛？旅行社？還是遊覽車？因為沒有人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將來它在刑法上的評價一定是過失，如果是過失，那過失是在誰的身上？駕駛人？旅行社？還是遊覽車？這牽扯到我們今天要討論的靠行制度。今天貴部的報告中提到已經「派員前往事故車輛所屬友力通運公司實施檢查，對其未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善盡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責任……」，針對這部分我有疑問。從今天上午我們所了解的事實，以及個人了解的情況，這位司機是蝶戀花旅行社僱用的，但是遊覽車是靠行在友力通運公司，所以事實上友力只提供車輛，並沒有提供駕駛人，在這樣的狀況下，友力如何對這個駕駛人行使其管理責任？另外，因為靠行制度，該輛遊覽車可能是該名司機所有，那麼友力又要如何管理這個車輛？這部分如果無法釐清，縱使檢察官的調查結果出爐，大家還是未必滿意，將來還是難以避免這樣的不幸事故再次發生。","早上大家針對這些問題已經討論很多，本席著重在兩個制度面請教交通部。第一，交通部呈交給行政院的報告認為這是產業生態的問題，甚至你們也做出評論，認為這是高度扭曲的共業結構問題，但是我不想用這麼沉重的結論來看這個問題，我只要問部長，針對旅遊行程，消費者希望價格便宜一點，遊覽車跟旅行社希望用比較低的價格招攬生意，這都是合理、合情的事，但是在怎樣的制度運作下可以避免風險、降低危險性，我想是交通部責無旁貸的責任，部長認為呢？"],["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周委員春米：這部分你們有細部再討論旅遊的價格問題嗎？現在先不管低價是否就是低品質，但是我們要求低價至少要低風險，沒有風險，針對這點，部長具體作為是什麼？","賀陳部長旦：最近也許有人認為針對目前旅遊產品的要求，似乎我們給的里程數太低，但是我們認為如果是一日遊，又碰到塞車，其實很多狀況是掌握不到的，因此針對一日遊行程，我們認為應該儘量減低其風險。委員剛剛也提到不一定要把價錢跟品質掛鉤，但是對於低價格行程，至少要要求風險降低，因為這部分比較不容易自我管理，所以必須靠產品來管理。","周委員春米：在旅遊品質部分，其實大家都看得到問題在哪裡，我們自己是消費者，跟著遊覽車出遊，或許也都知道司機本身並沒有勞保，這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是政府這麼注重旅遊品質，怎麼任由不管是友力車行或是蝶戀花旅行社，都沒有幫這些司機保勞保？這真的是很難想像的一件事！對於工廠或是相關公司，政府都會嚴加管控工人是否有參加勞保，但是對於遊覽車司機，他們的勞保竟然沒有掛在友力，也沒有掛在蝶戀花，事業主管機關怎麼可以容忍這種普遍的情況發生呢？","賀陳部長旦：這部分我們真的是沒有別的遁詞，就是過去我們在查核上，都是比較著重在傳統的交通旅業，對於司機的勞動條件及保障部分，以後我們會跟勞動部加強合作，強化這方面的嚴格作業。","周委員春米：這是大家生活經驗中普遍看得到的，今天我們跟旅行團或搭乘遊覽車出去玩，大概可以理解到這個司機可能沒有勞保，可能是過勞駕駛，因為他們可能早上8點出車，然後應旅客要求，10點才能回到家，這樣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我們比較疑惑的是，為什麼過去交通部都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況，更遑論去管理了？","賀陳部長旦：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這類讓人擔心的產品儘量遏止，如果因此有比較嚴格的規範，我們會讓消費者了解，我們是想藉這個機會，讓旅遊的前提是將安全擺在第一。","周委員春米：好，本席再具體提問，你們會跟勞動部討論工時問題，請問這部分要如何管理？又多久時間會有檢討出來？"],["賀陳部長旦：現在的法規等於是雙方有雙重管理方式……"],["周委員春米：法規沒有問題？","賀陳部長旦：法規的面向是沒有什麼問題，現在是執行上的問題，執行上最值得討論的，就是在駕駛工時中，休息的時間是否真正能夠休息，特別是休息中，假如條件有狀況時要如何補救，這些事情可能交通部要和相關旅行業和遊覽車業協調，希望公司這邊可以做後勤配合，譬如剛剛提到塞車了，駕駛沒辦法在4小時之內到達一個合理的休息環境，那要如何處理？或是整個工時拉長了，如何有替代方式來接替他？這些事情我們必須在後勤部分多加油。","周委員春米：部長，多短的時間內可以給我們具體的規劃、辦法或措施？","賀陳部長旦：上個禮拜提出的六大措施就已經開始做了，我們先從產品……"],["周委員春米：這是方向吧！我是說具體的作為、辦法。","賀陳部長旦：首先，要從產品上減少狀況發生；第二，我們會用抽查方式來檢查是否有過勞情形或缺乏替代駕駛，如果有這樣的情形，我們在評鑑時會給予較低的等第，這些相關作法都已經開始在進行了。"],["周委員春米：我們希望能夠痛定思痛。"],["賀陳部長旦：是。","周委員春米：接下來我要跟部長討論有關靠行制度。剛剛我們也通過臨時提案了，就是一年內要提出檢討，事實上，很多資料顯示靠行制度在台灣可能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早上有些委員也提到是不是把資本額提高，但這些可能跟台灣的產業結構有一些關係，內部爭議仍然存在。今天這個案件，或許因為偵查不公開，檢方不便在目前表示意見，但涉及旅行社和乘客之間的契約，或許遊覽車業者只是提供車輛，因為靠行制度並不是那麼簡單，如果車體不安全，那當然是遊覽車公司負責，但是靠行制度在台灣社會有其存在的歷史背景因素，這部分你們必須在一年內有個完整規劃，但是本席想要了解的是，短期內，就是二個月、三個月內，你們會有什麼樣的具體措施、作為？","賀陳部長旦：現在我們能夠著力的，大概是先從獎優汰劣著手，把靠行因素也納入遊覽車公司和旅行業的評鑑等第，看他們是不是能夠落實改善，二個月內，我們會分別針對評鑑丙等和丁等的業者加以處理，在這樣的汰劣之下，相信應該可以對現在管理不良的公司，產生一些嚇阻作用。"],["周委員春米：二個月內是不是可以把報告提供給委員會？","賀陳部長旦：當然會，我們會把整頓的情形讓大家了解。","周委員春米：好，謝謝部長。"],["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請徐委員榛蔚質詢。","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國道5號事故問題，其實大家已經討論很多了，核心問題也只在人和車上，人有勞動部管理，在工時部分，應該加強勞檢，大家共同監督。在交通部分，也就是交通部管轄的車體部分，是不是也應該加強重視安全的部分？"],["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徐委員榛蔚：本席認為剛才李委員鴻鈞講得非常好，2007年是個分界點，李委員提的這個部分真的是很好的建議，針對如何強化車體安全部分，本席也有幾點建議。我們都知道，今年有個行政命令開始施行，就是車輛裝置「視野輔助系統」，這個命令在1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施行之前有個事前作業，就是前2,000部車輛裝設者，給予全額補助，之後的3,000輛，則補助8成。有關行車安全部分，本席建議應該加裝「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這兩個系統原先規劃是108年才要上路，是不是可以修訂行政命令，讓這兩個系統提早上路？同樣的，前面設置的2,000部車輛全額補助，後面3,000輛予以部分補助；或者我們自己制訂一個辦法，讓遊覽車可以更安全，交通部是不是可以這麼做？","賀陳部長旦：徐委員提到由科技來協助行車安全的裝置部分，我們是完全同意，只是哪些個別項目可以提前到什麼程度，可能要看我們的智慧運輸推動方向要如何配合。事實上，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據我了解，有些業者已經開始著手去做，相關細節是不是請陳局長向委員報告？","徐委員榛蔚：部長，其實這是大方向，只是看部裡願不願意現在立即來做、有沒有決心的問題……"],["賀陳部長旦：對！我剛剛就是跟你報告……","徐委員榛蔚：否則這樣的事件，從梅嶺、司馬庫斯，再到現在的國道5號，事件是會不斷反覆發生，人、車的問題還是一樣啊！","賀陳部長旦：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整個智慧運輸系統跟安全保障的一些環節，哪些環節的推動可以對整個系統最好，是我們要考慮的部分，不過，我們願意採納委員建議的方向，研議哪些項目可以提前來做，其實有些是已經開動了。","徐委員榛蔚：是，那就要趕快！部長是安全部長，你是最注重安全的，沒有安全就沒有觀光，沒有安全，大家的生命就都非常危險，在這個部分，請趕快研議，什麼時候要做，也請趕快告訴大家，讓大家行的安全可以得到保障。"],["賀陳部長旦：是。","徐委員榛蔚：第二個問題，上禮拜五總質詢時，本席針對鐵路和公路牛步化的建設提出質詢，但部長也提不出加快建設的方案，譬如儘快落實鐵路雙軌化、台9線提早全線拓寬完成等等，既然如此，現在我們就把鐵路、公路先放在一邊，針對觀光部分，交通部如何在航空及海運部分加以協助？亦即我們先跳脫軌道運輸及公路運輸，在觀光部分，交通部能給花東什麼樣的交通運輸？上禮拜五本席也提過，澳洲大堡礁行銷策略非常成功，他們用100萬美金，也就是3,000萬台幣創造24億元的產值，所以如何組成國家隊來行銷東部、行銷台灣，是非常重要的。農委會為了成立國家級農產開發公司，規劃10億元成立國家隊；客委會為了成立國家級浪漫臺三線，整整用了106年度43%的預算來規劃，請問，交通部在推廣觀光部分，在花東有沒有什麼國家級的觀光政策？是不是我們也來辦個國是會議，因為大家都很愛開會，什麼都要開個國是會議，所以是不是我們也來開個國是會議，針對花東兩縣推動一個國家級的觀光政策？針對這個國家級觀光政策，首先在空運部分，本席建議應該要有個策略性、政策性、常態性的觀光補助，因為現在的包機補助都是以一趟次計算，如果我們要發展空運，交通部真的必須以時間來營造整個友善環境，以及用時間來推動整個觀光產業，這部分，交通部、觀光局是不是可以協助？其次，在花蓮港提升部分，之前本席也多次提過，花蓮港埠設施實在是非常、非常不完備，甚至106年是完全沒有提出任何改善計畫，本席建議可以將花蓮港提升為母港，因為現在交通部規劃的花蓮港只是掛靠港，今年甚至只有9班國際郵輪停靠花蓮，而且掛靠港和母港的效益相差15倍。為了彌補花東的這個缺口，部裡面是不是可以提出整體的考量？","賀陳部長旦：首先，剛才您提到國家級的行銷，雖然我們沒有成立公司，但是其實觀光局有相當多經費，定期到各國辦旅展；我們在這些旅展花的資源，以及跟旅行社結合動員的力量，應該具有相當的行銷作用。我們今後一定會把東部的地方政府或是資源放到旅展裡，爭取海外的遊客。","其次是有關國是會議，由於以台灣來講，觀光在產業上的重要性越來越高，因此我們樂見這方面的討論能夠更普遍，並提升相關事業單位的參與。我們樂於推動這件事情。","另外，在長期的空運補貼方面，雖然現在我們對離島有這樣的做法，但是在本島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到達的情況下，恐怕有困難。就有關怎麼樣加強接替復興航空提供服務的立榮航空進行行銷，在特殊節慶配合，我們可以共同努力。","其次，花蓮港過去確實沒有受到重視，不過2月9日，我們向行政院提報郵輪的發展時，有把花蓮列為可能培養成郵輪母港的方向。以前這方面的投資不夠的話，我們會讓港務公司朝這個方向策劃，必要的時候，即使沒有編列預算，我們也可以以併決算的方式補做該做的努力，請您放心。","徐委員榛蔚：好，謝謝部長的回答，有關花蓮港的部分，還是要請部裡面由您統籌，畢竟這是國際性的，涉及跟國際郵輪接軌的部分。","您剛才講到立榮，其實本席是講我們的對外行銷，不是國內的部分。像目前包機補助只有針對一次、趟次的航班，這個部分可能要請觀光局局長以及部長多研究一下，必須常態性的養這一條線，如此才有辦法發揮真正的效益。","其次，您剛才的第一點說到有去各國行銷，但是這都是亂槍打鳥。"],["賀陳部長旦：不會啦！","徐委員榛蔚：尤其是火力不集中，所以這幾年下來，對台灣觀光產業的挹注非常小，去年10月主計總處也說，東部的觀光產業受影響最嚴重。在對外的路上交通沒有辦法改善的情況下，空運及海運的部分是不是該加強？現在政府列了這麼多特別預算，要推動幸福建設，是不是也讓花東兩縣的人也幸福、有感呢？8,000億元的特別預算，占了國家2兆元預算的幾乎一半，請問多少錢要花在花東兩縣？請你們予以考量，好嗎？","賀陳部長旦：好，我們來努力，特別是要針對對外的空運聯繫加強行銷。","徐委員榛蔚：花東兩縣要拜託部長多多支持，請多多加油。","賀陳部長旦：不敢當，謝謝。"],["徐委員榛蔚：謝謝。"],["主席：謝謝。請施委員義芳質詢。","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賀陳部長今天有就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件進行報告，但是有一些事情你並沒有那麼貼近社會面。對於你的報告沒有貼近社會面的部分，本席藉這個時間跟你談一下。第一個，這是單純的車禍事件，目前把這個因素複雜化了；第二個是有關一日遊，這是庶民經濟，它帶動了市場，這個部分也搞得非常複雜；第三個，沒有提到遊覽車的退場機制是什麼；第四個，司機的低薪造成事故發生，這個等一下本席會跟你談一下。其次則是靠行制度的管理。雖然時間很短，但是我要讓你瞭解一下社會面是什麼。","這是單純的車禍事件，在坊間有提到499元的3日遊，或是墾丁夜未眠，這些是高風險的旅遊，因為後者代表司機沒有睡覺，一直開到墾丁，前者也是旅遊形式的一種。這些司機到底用什麼生活？部長可不可以告訴我，司機的薪水是多少？"],["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瞭解，可能是2萬多元。","施委員義芳：他要賺到5萬多元的話，要怎麼辦？"],["賀陳部長旦：有時候可能是來自遊客買東西的回扣。","施委員義芳：你不能用「可能」的講法。本席跟你報告一下，家母常常參加一日遊的庶民經濟，這對退休人員或是兒女不在身邊的長者來講，是很好的活動。我希望你們在檢討這個部分的時候，不要錯殺了好的經濟活動。"],["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定會繼續努力。","施委員義芳：其實貴的旅遊，或是好的車子，一樣會發生車禍，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施委員義芳：好的車子跟不好的車子都會發生車禍。"],["賀陳部長旦：有時候確實是行為上的問題。","施委員義芳：不是沒了結構跟機械的問題，就完全不會發生車禍，因為人為的因素占了很大的部分。"],["賀陳部長旦：是的。","施委員義芳：有關遊覽車的退場機制，本席可以告訴你，一部遊覽車大概只要出車一半的時間以後，經過5到6年就可以回本。在這次蝶戀花的遊覽車事件中，周比蒼是個無良的老闆，因為他買的那一輛車是不用成本的，只要每天出車就每天賺錢，因為一個遊客要收400元的費用，30個人就有1萬2,000元。那一部遊覽車是不用錢的，幾乎沒有成本，在這樣的情況下，怎麼會有好的結果？","另外，他請的司機的薪水，就像剛才部長提到的，從1萬8,000元到最高2萬2,000元，其他的部分就是在賣東西，或者載遊客到賣場抽佣。如果東西賣得不好，你認為司機的心情會好嗎？"],["賀陳部長旦：他當然會覺得很沮喪。","施委員義芳：他會很沮喪，然後想趕快回家睡覺，所以車子會越開越快。這些司機沒有辦法爭取他們的權益，只有讓業者繼續剝削。本席今天告訴你的內容，是你沒有辦法貼近社會面的部分。","賀陳部長旦：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但是我們也可以用科技幫忙我們追蹤他們的行為，這樣子就可以在司機被剝削的時候，有理由……","施委員義芳：本席認同你們用科技去追蹤，然而人的問題、司機的薪水並沒有解決……"],["賀陳部長旦：我們可以幫助司機向管理者要求。","施委員義芳：司機被無良的老闆持續剝削，這些人也許沒有唸很好的書，所以沒有辦法向老闆爭取權利。","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幫忙司機向管理者要求，謝謝您的提醒。","施委員義芳：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你們還有吊銷執照，不曉得你針對100多輛車的司機做了什麼輔導，你可不可報告一下？","賀陳部長旦：現在我們已經跟他們討論，看看能不能在目前保全的過程中，在他們提出財產等適當的證明之後，採取短期的作為；這個事情我們還在努力中。"],["施委員義芳：現在多了一群無辜的司機罵政府。","賀陳部長旦：法令規定是如此，我們會儘量幫他們爭取。","施委員義芳：你們可以在多久的時間內，針對遊覽車的退場機制立法？","賀陳部長旦：我們剛才已經報告過，現在法令沒有面對它，規定得不健全，所以我們要一邊修正，一邊跟他們溝通。","施委員義芳：本席希望你們在碰到事情以後，應該為業者或是司機們辦公聽會，聽聽別人的聲音是什麼，不要一直關在交通部做你的部長。","賀陳部長旦：您最後的指教，我們自己會考慮，但是恐怕並非如此，謝謝。"],["施委員義芳：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型車輛的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車禍意外奪命的案例不斷發生。據本席的瞭解，目前大客車總共有3萬4,000台左右，加上大貨車的16萬6,000台，差不多有20萬台。最近交通部說要開始補助大型車輛加裝視野輔助系統，是不是？"],["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答復。"],["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林委員德福：只有5,000台而已嗎？","賀陳部長旦：先起步，等於是鼓勵性質的。"],["林委員德福：最高的補助金額是1萬元嗎？"],["賀陳部長旦：是。","林委員德福：其他的19萬5,000台大型車輛，在沒有政府補助、協助的情況下，是不是要在2018年1月1日前全面加裝行車輔助系統？","賀陳部長旦：我們和他們商量的進程是這樣子，沒有錯。","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政府有沒有能力在這一年中供應，滿足安裝系統的需求？","賀陳部長旦：據我們的瞭解，廠商沒有什麼問題。","林委員德福：其實可以從政府做起，你們可以請所有國營事業在透過政府採購公開招標，委託、外包業務給民間的廠商承攬時，一定要要求他們的大型客車、貨車加裝……"],["賀陳部長旦：您的指教完全就是我們現在做的。"],["林委員德福：這個一定要優先做。","賀陳部長旦：是的，我們優先做。","林委員德福：我希望近期內就有成果，因為發掘問題就是要解決問題，不是將問題擺在那裡，沒有解決的話，還是會發生車禍。","賀陳部長旦：是的，沒錯。","林委員德福：其次是無人空拍機的問題，我剛才還看電視報導，高雄還有人在機場附近放風箏等造成一些問題。無人空拍機還有砸到行人、汽車及大樓等，或是在機場周邊飛行的案例。這個事情的處理要立竿見影，馬上有效的解決。交通部會馬上把有將無人空拍機納管的民用航空法修正條文送到立法院嗎？","賀陳部長旦：我們正在研訂，進程方面……","林委員德福：這個問題已經持續很久了，沒有辦法繼續放在那裡。","賀陳部長旦：對，不能夠不管了，我瞭解。","林委員德福：對，你們差不多什麼時候可以……","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後馬上把相關的進展以書面提供給您，好不好？","林委員德福：你要趕快送進來修正，要針對問題解決。"],["賀陳部長旦：我瞭解。","林委員德福：你看現在無人飛機那麼多，這個事情一定要解決。"],["賀陳部長旦：是的。","林委員德福：另外，遊覽車的車身比較高，當車速快的時候，在彎道翻覆的機率非常大。我們透過媒體報導得知，國外已經有安裝滾輪護欄，能夠避免車輛撞壞護欄後翻落。人命關天，安全無價，交通部應該將國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的優先順序。有關在潛在的危險道路進行彎道強化或設置緩衝設施，交通部有沒有針對一些路段予以處理的想法？","賀陳部長旦：剛才臨時提案已經有要求轉彎部分的護欄要怎麼強化，關於您提到特定的滾輪式護欄，我們最近也會跟有關的廠商研究，但是這個涉及專利，需要針對相關的事情配套的整個瞭解。"],["林委員德福：我認為你們可以先試幾個路段。","賀陳部長旦：我們在整個瞭解相關的配套條件以後，再……"],["林委員德福：你認為什麼時候可以……","賀陳部長旦：現在還沒有開始跟廠商討論，我們會儘快向交通委員會說明進展。","林委員德福：去年5月23日，你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的時候，表示「各項交通施政必須以安全為首要，主要以導正用路人行為、改善維護交通設施設備、配合修訂相關法令等三方面進行，期能全面維護交通安全，提供全民安心的交通環境。」，本席非常認同。您任內發生了兩件很重大的交通事故，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對自己的整個施政成績打幾分？","賀陳部長旦：我沒有做這樣的評估，我們當然還有非常多該改進的地方。","林委員德福：你自己不講，我也不逼你，但是你要針對問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你要把該要求的，委員給你的興革意見納進去，作為你們未來施政參酌的方向。畢竟你們是坐在桌子前，很多委員則是從各地蒐集資訊，是在實務上看到的，確實有需要請你們調整、改善。","賀陳部長旦：一定的，謝謝您的提醒。"],["林委員德福：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謝謝。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蕭委員美琴質詢。","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最近在地方上有從事以航運做為貨運、物流的業者陳情，因為他們接獲港公司發函表示為了配合勞基法的修正，將取消過去享有的減半優惠，等於是要增加一倍的成本，我覺得這是政府帶頭做最壞的示範，等於是以一例一休做為藉口，要求相關的業者必須加付一倍的成本，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詳細情形我並不是很清楚，但是剛才公關室有跟我報告，他們有稍微跟港務公司提了一下，這部分會再和委員討論後才會實施。","蕭委員美琴：可是3月1日，也就是今天就要加倍了啊！而且這是港公司發的函哦！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例如成本或其他因素的考量也就罷了，但信函中居然講明是因為勞基法修正的關係，必須併同調整費率，結果是要加一倍耶！現在東部已經是經濟蕭條的狀況，尤其過去東砂北運涉及到地方秀姑巒溪的疏浚問題，攸關這項工程能否順利發包、順利疏浚，以及相關產業鏈的整體結構問題。","王次長國材：這部分是不是等我和港務公司討論細節以後，再向蕭委員做報告？","蕭委員美琴：好，請次長再去瞭解一下。","王次長國材：好，我來瞭解一下。","蕭委員美琴：否則如果真的依照信函去執行，將是最壞的例子。"],["王次長國材：我來處理一下。","蕭委員美琴：另外，花東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的委員曾經在去年提案，要求交通部評估蘇花藍色公路補貼的可能性，本席看了一下你們後來所提出的可行性分析，你們的結論有二，一是因為擔心補助會造成不公平，所以不建議這樣做，二是因為縣政府撤案、縣政府不支持、不再受理申請，所以這個案子就這樣不了了之。本席第一個要質疑的是，你們所謂不公平的結論到底是怎麼來的？你們可以花上千億元去紓困貨運、海運，而且還量身定作去紓困，但是對於現在東部設法在拚觀光，在觀光發展上面臨到諸多挑戰，藍色公路每一班次可以搭載700、800人，遠比飛機搭載的人數要多，政府不是有補助國際包機嗎？一班補助5,000美元，可是每一班次卻只能搭載100多人，對於能夠搭載700、800名遊客的藍色公路，卻說給予補貼是不公平的！我們用幾千億元去紓困貨運，卻不願意紓困觀光所需要的藍色公路，讓他們將遊客載到花蓮來，只說補助是不公平的，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王次長國材：海運業這一、兩年來確實是非常辛苦，所以我們的補助辦法是針對所有、實際有虧損的，因為它要一體適用。關於藍色公路的部分，或許會認為是針對單一航線，而現在可能有很多航線，這個問題或許我可以從觀光的觀點再來看一下，公平與否對於促進這條航運……","蕭委員美琴：政府補助每一班飛機5,000美金，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最近香港的遊客也增加了，接下來還要推動東南亞、日本的包機，我們覺得這項補助很有必要，也願意支持，但是對於以觀光為主的海上運輸，目前卻沒有納入補助，請問政府的標準何在呢？","王次長國材：這部分我再來討論一下，上上星期我與港務公司曾經開過會，我知道他們對於遊輪的部分，不管是母港或停靠港，也有提供一些補助，它是一個專案，所以在觀光方面，他們確實有提供補助。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或許是因為縣政府原先提出來的建議後來撤銷掉了，或是有某方面的考量。"],["蕭委員美琴：難道沒有從中央來做補救的辦法嗎？","王次長國材：沒關係，這部分我們先來瞭解一下……","蕭委員美琴：能不能重新考量？畢竟它能夠一次搭載700、800名遊客及遊覽車，今天會議的主題是在討論遊覽車的行車安全問題，當它可以不走蘇花公路，可以直接開上船，由船把遊覽車載到花蓮來，提供一個更安全、更穩定的選項時，政府不但不提出誘因，成本反而是特別高，我覺得這部分有重新檢討的必要。","王次長國材：針對蘇花藍色公路的問題，等我詳細瞭解細節之後，再向委員做報告。","蕭委員美琴：至少應比照補助國際航班的補助方式，或是補助國際遊輪的補助標準來看待蘇花藍色公路。","另外，既然討論到國際遊輪，我們希望他們不是只是進港一日遊，到太魯閣轉一圈就走了，在地方上沒有任何消費卻給予補助，你們應該提出更多的配套與誘因，讓他們在地方上有實質的消費，否則當這些遊輪進港一日遊對地方並沒有實質的幫助時，政府卻花大額的資金提供補助，這樣還不如拿來補助一些可以確實留在地方消費的觀光行程，包括補助遊覽車搭乘藍色公路，讓藍色公路成為一條在蘇花改通車以前，相對穩定、安全的公路，這樣的補助方式其實是更有經濟效益的，希望交通部能夠重新去做考量。","王次長國材：沒問題，根據我的瞭解，對於遊輪的補助是依照停靠時間的長短去做補助的，所以我們的作法就誠如委員所言，希望他們停留花蓮更長的時間，所以現行的補助機制與委員的想法是一致的。","蕭委員美琴：針對藍色公路的納入補貼，希望交通部能去做檢討，然後我們再來做後續的討論。"],["王次長國材：是。"],["蕭委員美琴：謝謝。"],["王次長國材：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及陳委員怡潔均不在場。","請陳委員雪生質詢。","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這一次未能順利選上召委，不過兩位召委仍尊重我這位資深召委，稱呼我為總召，非常感動，我想交通委員會都是一團和諧，大家相處時的氣氛就和自家兄弟一樣。","主席，請問賀陳部長呢？"],["主席：他請假。","陳委員雪生：次長，上星期我去北京訪問時，與張志軍主任大概聊了一個多鐘頭，當然有些事情我不方便在這裡談，不過包括遊覽車的問題，我們都有討論到。我記得前幾個會期我曾經詢問過，陸客來臺灣觀光不是發生飛機掉下去，就是發生坐在遊覽車上被火燒死，或是掉到太平洋的意外，造成他們很不好的觀感，認為千萬不要去臺灣玩，因為去了之後死路一條，不是掉到太平洋就是發生遊覽車意外，所以張主任特別問到我們的遊覽車怎麼會常常發生事情，造成大陸觀光客很不好的印象，我覺得遊覽車的管理確實有檢討的必要。很多媒體詢問我觀光局長需不需要下台，站在黨團的立場，確實是希望賀陳部長下台，因為交通部確實出了太多的事故，但是我常講，這位部長人其實還算不錯，不是因為他今天要走了我才說他好話，他在執政上沒有太濃厚的黨派色彩，統獨意識也不是那麼強。可是我現在擔心的是，去年觀光局提出觀光人口突破1,000萬人次，甚至比520以前增加了30幾萬次，問題是在520以前，那時候是由國民黨執政，當時九二共識的問題還沒有凸顯出來，現在我擔心的是，如果拿今年的人數與明年去做比較，新南向政策如果沒有成功的話，我很擔心觀光人口將會下降。第二，我上一次曾經提到，現在有一些南進西向的客人都是在台北停留2、3天就走了，南部地區根本不去，所以我聽說南部有些新建的觀光旅館已經打算脫手轉賣了，可是根本就賣不掉，遊覽車賣掉的數目那就更多了，所以我希望周局長在整個觀光政策上還是要做好定調，至於交通部這邊，我希望執政黨對於兩岸關係，像昨天228紀念日，又把統獨問題炒熱了，其實有些不該碰的東西就盡量不要去碰，像中正紀念堂販售蔣介石先生相關的商品居然要全部下架，不需要嘛！有這個需要嗎？我覺得應該盡量不要去碰觸那些問題，其實說真的，當時蔣介石先生如果沒有把國民黨的軍隊帶到臺灣來，臺灣早就被解放了，你們知道嗎？早就被赤化了，那還談什麼民主自由呢？不過這個問題我們就不多談了。","接下來本席想要詢問次長有關小三通交通政策的問題，今天是航港局5週年的局慶，本席特別跑去基隆參加活動，剛剛才趕回來，本席是特別去幫他們加油打氣的，因為航港局的表現確實是越來越好了，業務非常多元。關於小三通政策，目前我們這邊過去的航班都是虧損的，反觀大陸政府對於他們那邊過來的航班，都有給予補貼，這一次本席除了去北京之外，也特別跑到福州去跟他們的交通廳廳長商量靠泊費的問題，現在我們的船靠過去，一趟就要6,000元，但他們的船靠過來，我們卻只收500元，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港務處都是公務人員，他們的港務公司則是外包的，所以費用會比較高一些，相對的，票價中有三分之一就是屬於清潔費、靠泊費等費用，幾乎被搞光了，可是票價一旦過高，將會影響到觀光人數，我們希望將成本降得越低越好，當然老共現在也從善如流，表示統統不要錢了，全部由其人民政府補貼，希望將金門、馬祖兩地的流量衝高，但是我們還是收500元，問題是現在我們的船仍然是不敷成本，我希望基本上能夠維持的費用還是要核算給人家。","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年前26日，小英總統到馬祖巡視，他特別邀請我陪同他前往，我在飛機上跟他提到南北竿跨海大橋及相關的交通問題，現在南竿機場如果要改善的話，大概需要100多億元，關於北竿機場的改善，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毛院長已經批示了，現在的執政黨基於行政的延續性，如果核定的話，費用也需要80億元。於是我想到一個問題，我們能不能把機場問題暫時擱置，南北竿跨海大橋的經費，在我擔任縣長時做過統計，應該70億元就夠了，之前劉縣長統計的數字也是60、70億元，如果我們將南北竿機場的問題暫時擱置，先把南北竿跨海大橋做起來，大概要花費70億元，如果大陸委員會同意的話，還可以將大陸工法引進來，這樣經費大概只要60億元就足夠了，把南北竿跨海大橋做好以後，北竿機場的民眾就可以透過南北竿跨海大橋到南竿來搭飛機，當然南竿機場的條件不是那麼好啦，要做4C機場是不可能的，將來如果可以透過南北竿跨海大橋，到南竿來搭飛機，北竿機場就可以暫時關閉，修整成4C的機場，這樣就可以把資源集中在一個地方，等到將來北竿機場做好以後，就可以把南竿機場關閉，到時候南竿機場大量的土地就可以做為觀光旅館用途，對於馬祖未來的發展，我們必須宏觀來看待，這樣馬祖才能夠走得出去，如果靠現在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作法，我看這兩座機場的改善依然會爭論不休，請問次長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陳委員講得很對，南、北竿加起來，就占了馬祖80%的人口，目前馬祖有南竿、北竿兩座機場，如果要提升到3C，每個機場需要100億元左右的經費，事實上，港口部分，包括白沙、福澳都是雙重投資，如果有這樣一座橋，就可以選擇一處來重點發展，所以這一點我是非常支持的。關於這項計畫，部裡面也做過深入的討論，目前大概是分成兩個方案做討論，第一個是南北竿大橋，經費大概是70、80億元左右，另一個則是使用Low Load的船隻，目前交通部內部正針對這兩個方案進行評估。上一次我去馬祖考察後，回來也有跟部長報告，他也是指示從這兩個方向去做討論。至於委員剛才的建議，先選定一個機場做改建，例如使用南竿機場，改建北竿機場，等到北竿機場改建完成，南竿機場就可以變成另外的用途，我想這是make sense的邏輯。","陳委員雪生：次長，對於這項建議，小英總統在飛機上是同意的，當然他說要先問一下林全院長有沒有錢，本席想要瞭解的是，您在態度上是不是也同意這樣的看法？","王次長國材：這樣做對於資源的利用確實是更有效率，至於交通部目前的作法就是依照我提到的那兩個方向在做評估，把南北竿大橋當作很重要的方案去做評估。","陳委員雪生：我知道前幾天小英總統有召見賀陳部長，其實我也跟小英總統提到我對賀陳部長的看法，我認為他這個人非常廉潔、為人樸實無華，我覺得他滿不錯的，當然發生事故後，官運好不好也是沒辦法的，因為人有時候確實很衰，會碰到很多事情，但一定要配合民意，所以我希望次長回去之後能夠跟部長報告一下，人都有優缺點，關於缺點的部分，我希望他在個性上不要過於執著，我想他這個人應該是滿不錯的，這是我個人的想法。","關於南北竿跨海大橋的問題，我知道小英總統前幾天接見部長時也有提到，我希望他能夠從善如流，其實當時小英總統是很客氣的告訴我，他必須先去問一下交通部長及行政院長，這件事就拜託次長了，在這方面多多給予我們協助，好不好？","王次長國材：好，我會轉告。","陳委員雪生：我覺得這在整個國家的建設方向上是對的，好不好？"],["王次長國材：好。"],["陳委員雪生：謝謝次長。","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對這塊土地的疼愛，尤其是對馬祖的疼愛，因為他開口、閉口都是馬祖，表示他對這塊土地是非常疼愛的，也希望你能夠順便疼惜一下臺灣。","請呂委員玉玲質詢。","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辛苦了！早上大家都關心蝶戀花事件，賀陳部長也回答了很多提問，導致事件發生的原因不管是工時、過勞還是車輛的問題等種種因素，經過這麼久時間，先請教王政次，此次事件究竟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的問題？"],["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士林地檢署正在調查，主要就是針對車跟人兩個方向，目前正在調查究竟情況如何，是超速所致還是其他問題所致。去年發生0719事件當時，大家都做了一些揣測，結果最後發現是駕駛人自殺所致，所以這一次我們非常審慎，希望由士林地檢署說明最後的調查結果，然後再做確定。","呂委員玉玲：抱歉，時間先暫停。請問我今天的發言時間是多少？"],["主席：4+1。"],["呂委員玉玲：不是6+2喔？"],["主席：4+1。","呂委員玉玲：好，謝謝主席。","政次，這些都不用陳述，我們都知道，調查了這麼久，你們不願意回答，就是希望交給檢調單位統一回答，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工時以及過勞的問題。在這次翻車事件的第二天，在本黨黨團所舉辦的記者會中，本席第一個提出一日遊的行程問題。長久以來，無論是交通部或是勞動部、觀光局都不曾討論過一日遊行程司機工時的問題。一日遊往往一大早5、6點就出門，到下午5點司機的工時就已經超過10小時，等到吃完晚餐載客人返回時往往已經8、9點，司機的工時長達12甚至14小時，這個問題長久以來都沒有做過檢討。"],["王次長國材：是。","呂委員玉玲：而且以蝶戀花事件這位司機來講，事件發生前停留的最後一站是麵包店，他在麵包店中還協助所有旅客買麵包。勞動部部長說司機手要握著方向盤時才算工時，但是本席查遍所有交通運輸相關法規卻找不到一個條文規定駕駛人員必須手握著方向盤時才算工時，所以這件事完全就是交通部、勞動部在運輸業的勞動檢查上沒有魄力去執行，對不對？","王次長國材：跟呂委員報告，比如勞基法規定8+4共12小時，這是規定的working hour，也就是工作時間；至於在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所規定的是手握方向盤的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呂委員玉玲：請問他協助遊客買麵包算不算工作時間？"],["王次長國材：這個算待命吧！這個應該是待命時間。","呂委員玉玲：待命時間算不算工作時間？為什麼你們都沒有辦法從寬認定，卻要用非常狹隘的方式來認定呢？","王次長國材：這兩個規定是雙重保障，待命時間這部分，或許勞動部次長可以做個解釋，所謂的雙重保障是這樣，勞基法規定工時可以達12小時，可是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要求開車時間不能超過10小時，所以這兩個規範是對駕駛人員的雙重保障。","呂委員玉玲：司機開車時必須全神貫注，若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開車時根本無法集中注意力，行車安全將令人非常擔憂，而且勞動部長也特別提到，他隨時可以休息，交通部高公局有沒有一個可以讓司機好好休息的場所呢？都沒有。尤其是交通部，你們最近抽檢的車輛，100家中將近五、六成不合規定，你們有沒有宣布甲等、乙等、丙等？丙等的車輛還是繼續在馬路上行駛，這不是非常危險嗎？所以不論是工時的檢驗、車輛的檢驗，你們統統沒有魄力去執行，這就是人的問題，本席認為事件的起因就是人的問題。","王次長國材：報告委員，目前高速公路有10個可以讓司機休息的場所，現在部長也特別指示在一些觀光景點再加強司機可以休息的地方，這部分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努力。至於剛才委員談到在我們的評鑑裡面的優等或甲乙丙丁等，現在已經談到丙等業者必須在兩個月內改善完畢，若無法改善就必須退場，這些我們也都在做。至於車輛的部分，包括車身的結構或是檢驗標準，事實上都有follow，現在就是……","呂委員玉玲：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這次的事件我們檢討了那麼久，最重要的就是要解決問題，過去發生的令人非常沈痛的不幸事件，我們必須立即改善，知道錯在哪裡就要立即改善。工時部分請你們先去討論，還有就是要有人去執行勞動檢查，不能光在公司裡面看看它的簿冊、班表就算了事，必須到工作場所進行實務檢查，看看勞工究竟在工作還是在休息。第三個最重要的就是車輛的問題，不談車齡過於老舊的問題，所有的車輛安全評鑑檢查是否落實執行？95年以後出廠的新車就必須通過翻滾測試，但目前還有兩百多台未曾經過翻滾測試的車輛在馬路上行走，這部分是否應趕快進行檢視，如此才能確保車輛的安全。","另外，還有車輛靠行的問題，為什麼要靠行？靠行就是制度上發生問題了，對不對？"],["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答復。","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補充報告，林部長沒有提過手握方向盤時才算工時，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基本上開車4小時要休息30分鐘沒有錯，勞檢的部分，目前都在進行當中，至今已經檢查了58家，總共有107家……","呂委員玉玲：我知道你們都有檢查，都有公布那邊合格或是那邊不合格，但是你們公布完畢就算啦，沒有繼續去執行啊！","郭次長國文：不會，我們會持續執行。","呂委員玉玲：這就是你們辦事不力啊！假如你們有落實執行管制優等及甲乙丙丁等的車輛，比如登記在友力通運的蝶戀花周董的車輛就是丙等的車輛，但還是繼續在馬路上行走，這就是危險，針對丙等的車輛，你們就應該讓它自動退場。現在很多問題發生了，本席還是要苦口婆心地請你們針對問題立即處理、解決，像登記在友力通運的車輛雖有123輛，但友力自己所擁有的只有3輛，其他都是靠行的車輛，靠行車輛發生很多問題，也有許多靠行車輛在遊覽車公司執照被撤銷之後另起爐灶，再開另一家公司。交通部能否研議開放個人的運輸公司？計程車可以由個人經營，為何遊覽車不能由個人經營？這一點是否可以好好地去研究，好不好？","王次長國材：好，我再講一點，經營遊覽車公司需要的資本很大，假如發生事故，賠償的金額也非常高，這也是為何我們規定設立遊覽車公司必須有5,000萬元資本額及30部新車的原因，遊覽車跟計程車的狀況不一樣，如果開放個人經營遊覽車，一旦發生事故，恐怕個人無法賠償。至於委員所提的靠行的問題，我們正在進行研議，比如自備車輛營運這件事目前是存在的，也就是靠行的車輛，自備車輛營運的問題要如何解決？這件事現在我們內部也在談。最後跟委員報告一件事，遊覽車是過去幾十年來的課題，去年發生719事件之後，交通部也列了22項改善措施，現在做了15項，我們也是在跟時間賽跑。遊覽車的安全問題，我們跟委員一樣關心，我們會繼續往前走。","呂委員玉玲：希望交通部不要無所作為，要有魄力去承擔，趕快改進，讓國人能夠有更安全的旅遊環境，好不好？"],["王次長國材：是。謝謝。","主席：不做的話可以找100個理由，要做的話就是找一個方法，對不對？針對小型的業者，你要求它提供保證金也可以。","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孔委員文吉、王委員育敏及顏委員寬恒均不在場。","請劉委員櫂豪質詢。","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整體運輸方面，當然交通部還有許多有待改進之處，但你們做得好的部分，我還是要給你們掌聲。比如花東鐵路實名制此一政策雖然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但仍值得給予掌聲，這次228連續假期，到台東已有兩趟實名制專車，至於接下來的清明節連續假期，實名制返鄉專列列車的部分可否再增加？"],["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這已經變成一項政策了。","劉委員櫂豪：我知道，但是民眾對此政策的反應不錯，好的政策我們就加碼，簡單地講就是這樣。清明節或者舊曆年假期傳統上是民眾返鄉的節日，而清明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請問次長，政策上是否會再增加返鄉專車？","王次長國材：實名制返鄉專車這部分是否再增加，請容我再跟鐵路局談一下。","劉委員櫂豪：次長，只剩下一個月耶！","王次長國材：如果有需求，基本上就會增加。","劉委員櫂豪：我現在就跟你講有需求，這一定有需求，返鄉這部分一定有需求的，好不好？政策上你下指示要做，他們就會想辦法解決，就像去年實名制政策之推動，我覺得在功勞簿上要替次長記上一筆。之前不做時，當然大家都會說有很多困難，可是一旦決定要做，鐵路局的同仁配合之下就做了，所以請次長朝增開返鄉專車這個目標努力。"],["王次長國材：這方面我們會更積極來做。","劉委員櫂豪：另外，上週本席跟台東的旅遊觀光業者進行意見交流，當然現在旅遊觀光業者面對許多挑戰，但是當地業者只有一個小小的要求，希望能夠在4月到8月做一項嘗試，他們認為這項小小的嘗試就能對台東的旅遊業有很大的幫助。現在台東旅遊業面對一個狀況，無論是飯店或民宿業者，假日遊客要到台東的火車票不好買，而台北的旅行業者或台東的旅行業者要配合時必須提早操作旅遊產品，所以他們現在提出一個要求，希望從4月份到8月份做一個嘗試，看看成果如何再做推斷。剛好周局長也是從鐵路局轉任觀光局。目前每天早上8點有一班從台北出發的列車，假日的車次是472，平日的車次應該是410，也就是PP那一班車。他們要求這班車可不可以從台北發車之後，直到池上以南再停靠，他們認為只要做這個改變，我也一再跟他們溝通，是否這樣做就有辦法？他們認為只要這樣做，他們就有辦法解決目前的困境。","王次長國材：今天鐵路局同仁沒有來，這是新的功課，特定的班車到池上以南再停靠，這件事我必須跟鐵路局再談一下，包括旅客的載運等等。","劉委員櫂豪：關於旅客載運部分，這列車是PP列車，不是普悠瑪號，也不是太魯閣號，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花蓮以北的旅客有許多列車可搭乘，有許多方案可選擇。他們提出許多方法，比如他們打算集資希望每週六、日可以包車，花蓮部分是每天包車，台東部分因為量的問題，他們希望每週六、日包一班車，這也是方案之一。不過這個方案還有許多問題，包括業者內部整合等相關問題，也包括政府要招標等等的程序，就算要實行，我相信4月份也很難開始實施。","次長，今天業者提出這個想法，實際站在第一線的旅遊業者經營這項事業的許多細節我們不一定能夠瞭解，畢竟隔行如隔山，坦白講我心中也有疑問，是否真的這樣就能解決問題？但是不同的旅遊業者，包括飯店、旅行社以及民宿業者都認為，只要做這一項嘗試，就可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政府提出許多提振觀光的方法，包括國民旅遊卡、補貼國內旅行社等等各種方案，現在業者提出這個方法，次長當然要回去跟鐵路局、觀光局的同仁一起研究，這一點我同意，但是我希望次長從政策上……","王次長國材：我們來討論，好不好？","劉委員櫂豪：何時可以給我一個答案？這個不用太久，給次長一個禮拜的時間，好不好？","王次長國材：好，一個禮拜。","劉委員櫂豪：好，謝謝。"],["主席：記得要一個禮拜內給劉委員答復。"],["劉委員櫂豪：我會去追蹤。"],["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永明、李委員彥秀、劉委員世芳、黃委員偉哲及賴委員士葆均不在場。","請王委員惠美質詢。","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學生的交通專車，甚至政府部門的招標須知上對於遊覽車通常都會有車齡的限制，一般來講最能讓人接受的是10年以下的車齡年限，這次出事的遊覽車車齡高達19年，請教次長，車齡幾年的遊覽車你敢坐？"],["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這要看車輛的狀況，我想王委員所關心的是，雖然車齡是一個課題，但是比較重要的是我們在87年規定車輛必須做傾斜測試；而在97年則規定大客車必須做車身結構的強度測試，換言之，在97年之後有一個結構的測試。"],["王委員惠美：你們每年都會針對大客車的車身結構進行測試嗎？","王次長國材：不是，而是新車出廠前必須經過測試認證，所以我們重點在……","王委員惠美：本席手上有一個數據，目前全國一萬七千多輛遊覽車中，車齡20年以上者有214輛，車齡15年以上者有1,314輛，藉由此次事件，對於高齡老車的檢驗，你們要如何嚴格把關？因為這次事件很清楚地呈現，遊覽車一旦傾倒，它的車頂就變成導致這麼多人命死亡最大的致命傷，所以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夠針對老車的檢驗提出一個標準。","其次，更令人吐血的是，看到這些數字實在會嚇死人，我到公路總局的監理服務網上隨意看一看，看到網路所揭露的遊覽車司機的資料，隨便一查，某一家有62名司機的公司，其中有酒駕紀錄的司機就高達12人，將近兩成耶！而且還有累犯6、7次或是8、9次的耶！酒駕累犯竟然掌握三、四十個旅客的行車安全，交通部有什麼話說？你怎麼替人民把關？"],["王次長國材：過去公路總局有公布包括車子及人的行為……","王委員惠美：對，你們到底有沒有在把關？還是只要公布就好了？民眾要搭車還要自己先去查所搭車輛的司機有沒有酒駕紀錄，然後再決定要不要搭車，是這樣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答復。","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那是公布某特定駕駛人過去10年的駕駛紀錄，但是就這個駕駛人現在……"],["王委員惠美：駕駛紀錄是確實的吧！你們要不要去研修相關的法令？","陳局長彥伯：但是這個駕駛人現在在這間公司並沒有酒駕，他也不可以酒駕，因為現在司機一旦被發現酒駕就要吊銷駕照，而且必須4年以後才可以再任司機，所以那是以前過去的歷史。","王委員惠美：好。其次，我看到交通部自己所背書的績優遊覽車通運公司司機都有這一類的違規，我辦公室的人稍微抽查了十家公司，發現只有一家公司的司機沒有酒駕紀錄，等於其他遊覽車司機都有酒駕紀錄。"],["陳局長彥伯：爾後我們會將它列為公司評鑑重要的比重。","王委員惠美：硬體的規劃也要做好管理。最近車測中心好像有針對這件事情進行翻車的測驗，你們要規範測驗的標準。軟體的部分，你們要要求司機擁有高水準，不要讓坐車的民眾性命不保。"],["王次長國材：現在要充分揭露資訊……","王委員惠美：不是只有這樣，在充分揭露資訊的過程中，誰要把關？","王次長國材：旅行社派車的時候，司機過去的狀況，還有我們今天談到標章的部分，有經過傾斜測試……","王委員惠美：有些現代科技可以用來輔助，比如說，開車之前司機可以先吐氣測試，看是不是有酒駕，這也是一種方式。"],["王次長國材：這個都有做。","王委員惠美：你們沒有規範，現在有規範嗎？","王次長國材：現在出車的時候，要……"],["王委員惠美：有規範嗎？不然車子就鎖死了嗎？"],["王次長國材：沒有跟車子……","王委員惠美：對嘛！沒有做相關的結合，他只是在公司進行，一旦公司的管理不佳又出車怎麼辦？不是沒有吧？","陳局長彥伯：以往曾經有酒駕產生的事故，所以後來規定出車的遊覽車……","王委員惠美：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跟你探討更深的問題。事實上，現在很多司機本身就是靠行的，公司不見得能夠幫他做相關的測試。"],["陳局長彥伯：會有導遊。","王委員惠美：沒關係，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先跟你點一下軟體、硬體的問題，麻煩你們注意一下，人命很重要。"],["陳局長彥伯：好。"],["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之張委員麗善、賴委員瑞隆、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葉委員宜津、邱委員志偉及陳委員曼麗均不在場。","請鍾委員孔炤質詢。","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兩位次長最近都很紅，知名度應該會比部長高。","交通部正在處理最近發生的蝶戀花遊覽車交通事故，早上很多委員都有特別提到。這個問題涉及公路總局、勞動部，也與工時或是駕駛手握方向盤的時間有關，外界認為兩邊好像不同調，真的不同調嗎？"],["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同調，而且是雙重保障。","鍾委員孔炤：面對法律問題時，對於要從司機手握方向盤或是他從家裡出發的時間計算，其實有不同的見解，也造成外界不同的看法。勞動部、交通部也一起討論過，交通部也在22日，針對旅行業提出一日遊的八點要求，其中提到「每日行駛以3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路段200公里），得加計100公里之彈性。經檢視如有不合理之情形，應自主調整改善方式」，我不知道增加的合理方式，是包括調整駕駛的機制還是變更行程？另外，你們也提到「採多元交通運具」，你們能不能說明清楚一些？","王次長國材：謝謝委員讓我說明。這是觀光局對旅行社一日遊產品的要求，但是旅行社的司機在開車時，還是要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提到的手握方向盤10小時，以及……","鍾委員孔炤：你們一直講多元交通運具，它是指某一段行程可以換鐵路，某一段行程改坐遊覽車嗎？","王次長國材：應該說如果有超時，像是達到剛才談的10小時，或是達到12小時的狀況時，我們希望旅行社有替換駕駛的機制……"],["鍾委員孔炤：你們說要「採多元交通運具」。","王次長國材：比如說，遊覽車公司或者旅行社覺得太多了，旅程有一段就是搭高鐵、臺鐵或客運，把駕駛的開車時間縮短。假如會達到12小時的話，其中的4小時就搭高鐵或是臺鐵，把整個……","鍾委員孔炤：山區道路的長度到底有多少？是100公里，還是300公里？你們說含山區路段200公里的話，有沒有可能變相使跑山區的人只有固定的山區駕駛員？雙駕駛員制的話，外界會誤認為這個是專門跑山區的駕駛，那個是專門跑平地的、高速公路的駕駛。","王次長國材：現在是要求每日行駛以3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路段200公里），得加計100公里之彈性。觀光局審查一日遊產品的時候會看，如果很多路程都在高速公路的話，行程可以再加一點彈性。這也是雙重的，第一個，我們希望在這八點要求裡，對工時……","鍾委員孔炤：除了你們提出八點要求以外，最重要的還是遊覽車的靠行制度。請問郭次長，你們做了很多次勞動檢查，遊覽車的部分查得到嗎？"],["主席：請勞動部郭次長答復。","郭次長國文：主席、各位委員。遊覽車在2月16日就列入勞檢的重點對象，我們有跟交通部聯合稽查，目前查了58家，到昨天為止，查到違反勞動法令的件數高達107件。","鍾委員孔炤：你認為雙方是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郭次長國文：基本上，在我們看到的現象中，都是認定為屬於僱傭關係。"],["鍾委員孔炤：是承攬嗎？"],["郭次長國文：是僱傭。"],["鍾委員孔炤：遊覽車司機大部分都是僱傭嗎？"],["郭次長國文：對。"],["鍾委員孔炤：你確定嗎？"],["郭次長國文：對。"],["鍾委員孔炤：你確定？"],["郭次長國文：對。","鍾委員孔炤：我再問一次，你確定遊覽車司機都是僱傭關係嗎？","郭次長國文：外面俗稱靠行，但是我們認定是僱傭關係。"],["鍾委員孔炤：這樣相對的勞動檢查的力道要很強。","郭次長國文：當然，我們目前正在加強中。","鍾委員孔炤：有關司機未來駕駛的時間等，如果靠行制度經確定是僱傭關係的話，可能會跟交通部的意見有出入。","郭次長國文：現在我們檢查的結果顯示，普遍來說，違反勞動法令的比例算滿高的。"],["鍾委員孔炤：他們的雇主是誰？","郭次長國文：我們目前是以通運公司的部分為主，如果是人車沒有一體的情況……","鍾委員孔炤：如果真的如剛才次長提到的，是僱傭關係的話，為什麼他們不是透過公司行號投保勞健保？","郭次長國文：有的時候要看個案，有些狀況並沒有人車一體，有些是受到旅行社指揮。","鍾委員孔炤：但是你剛才特別提到，遊覽車大部分都確定有僱傭關係。","郭次長國文：目前我們認定的傾向是這樣，沒有錯。","鍾委員孔炤：我當局長在查的時候，發現很多其實都是承攬，怎麼換你們查都變成僱傭關係？"],["郭次長國文：我們還是用僱傭關係認定。","鍾委員孔炤：是因為在這次的事件之後，認定的看法跟態度變得比較寬鬆嗎？","郭次長國文：基本上，就我的理解，勞動部過去……","鍾委員孔炤：人可能在這一家公司，但是車子是在車行。"],["郭次長國文：那個人……","鍾委員孔炤：遊覽車實際上是個人的，只是掛在車行，人又是編在旅行社。","郭次長國文：其實態樣非常多種，但是在傾向上……","鍾委員孔炤：態樣有這麼多，所以我剛才才特別問你，確定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靠行的問題，就是人可能隸屬在某公司，但是車子的所有權登記可能是在某個車行或其他業者底下，所以我們很難確定僱傭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就教次長，蝶戀花的司機與經營者是僱傭關係嗎？","郭次長國文：蝶戀花的部分我們有看過，實質上的指揮關係是在旅行社，所以我說態樣不一樣，但是一般而言，我們是傾向通運公司這邊。","鍾委員孔炤：客運業長期以來都是低工資、長工時，駕駛員未來可能要自求多福，因為在靠行制度下，假如他與經營者的關係大部分都是承攬，相對的他們要多跑幾趟，但是被縮減的話，想要多賺錢的司機怎麼辦？在他買遊覽車花很多錢的情況下，這樣會造成更多危險。這個有沒有考慮到？你們在訂定政策的時候，有沒有設想到？","王次長國材：現在大概有三種態樣，首先是旅行社買了車子，全部靠行在遊覽車公司，另外是遊覽車公司本身買車子，其次還有個人的狀況。在管理上，我們現在也在談靠行制度，比如說，自備車輛去參與遊覽車營運的人，跟通運公司……","鍾委員孔炤：你們有設計八點要求，但是其實有很多部分沒有考量到。你們有要求駕駛每3年回訓，目的是肇事預防處理、職業道德、安全駕駛、壓力紓解，這個真的有幫助嗎？時間會不會過長？"],["王次長國材：等一下我們私底下……"],["主席：你們再跟委員報告。"],["王次長國材：我再跟委員報告好了。","鍾委員孔炤：我只是拋出問題，請兩位次長回去橫向聯繫，建立平台。交通部制定的八點要求，有部分仍待商榷，剛剛也有委員問到是待命時間，還是拘束時間，兩者的差別怎麼處理？請問交通部王次長，什麼叫拘束時間？剛剛人家問你，吃麵包算不算待命時間？算。拘束時間怎麼算？那個也算是拘束時間。拘束時間算不算待命時間？你們兩個部會討論好沒有？"],["王次長國材：現在應該有共識。"],["郭次長國文：最近有要討論。","鍾委員孔炤：這部分要討論，不然休息跟休憩不太一樣，拘束跟待命又不太一樣。"],["主席：你們把答案給鍾委員。"],["鍾委員孔炤：到底工時要怎麼計算？工時牽扯到工資。兩邊的平台應該建立好。謝謝主席。","主席：兩個部會要把討論的結果，以書面提供給鍾委員及交通委員會的所有委員，讓我們知道你們的標準在哪裡。","接下來登記質詢之黃委員國昌、蔣委員萬安、鄭委員天財、林委員靜儀、陳賴委員素美、周陳委員秀霞、劉委員建國、羅委員明才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登記質詢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委員王育敏、江啟臣及徐榛蔚所提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王委員育敏書面質詢：","一、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一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且備勤及待命皆算工時，然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則規定營業大客車每天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且備勤、待命時間並未列入工時計算，雖勞動部林美珠部長稱此為雙重保障，然因二法皆未明確定義大客車司機之待命、準備時間，是否列入工時計算，反而造成勞工無所適從，對司機過勞情形難以改善。經查交通部今（106）年2月承諾於一個月內研議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席要求，針對修正相關工時規定，應明確列入司機待命時間。","二、韓國於2017年2月24日發生遊覽車翻覆事件，45名乘客中造成1死21傷，相較之下，台灣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中，44名乘客產生33死11傷，凸顯台灣遊覽車之車體結構較不安全，行車風險較國外遊覽車為大。目前台灣仍有5,685台車齡超過10年以上之遊覽車通行，我國交通極大安全風險。交通部如何落實檢討我國車體安全檢驗？相關車體淘汰機制何時建置完成？本席認為，應加強確保遊覽車車體結構強度，保障國人生命安全。"],["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1.228連假大塞車","部長，228連假大塞車又起，似乎每到連假，交通部雖然言之鑿鑿有整體規劃，替代道路配套，但是塞車惡夢連連，當然一方面當然也有結構性因素，但是政府規劃配套效果不能說沒有責任，但是為什麼民眾會把塞車的怨氣出在政府上面，不得不說是政府尤其是部長您的態度問題，讓民眾感到推諉卸責，從端午、春節、228連假，我們看看您的語錄：端午節一開始您還說只是小塞車，後來民怨沖天，您才說，「我不該挑戰民眾對塞車的基本認知與感受。」「應該加強即時資訊，讓民眾不要在「錯誤」的時間上國道」，那什麼才是「正確」的時間？春節時民眾希望交通部能承諾北高六小時，您說：「我不希望春節疏運6小時，當作交通部單獨承擔的十字架。」，228首日，湖口到竹北長達十小時慘塞，時速十公里，連您本人都在國道上慘塞，這次交通部還是認為問題在民眾身上？還是要怪天氣太好？","民眾其實能夠體會連假車流量大，但是部長從您和整個交通部回應的態度上，民眾感受不到交通部解決問題的誠意與承擔，所謂的配套替代道路，看起來也像是治標不治本，像是今年春節北返，很多人包括助理走所謂替代道路西濱回台北，沒想到比二高更塞！這樣的規劃已經有他的極限了！","南北長程運輸往來的流量因應地區發展而變多，本來是不可改變的趨勢，面臨現在每逢連假必塞的狀況，就像心血管的大動脈面臨高血壓與阻塞的危機，大眾運輸抑制車流的方法，就像是開降血壓藥，控制一時，不能控制一世，其解決的根本，不能貪圖方便，必須動手術裝上心血管支架，將車流減壓分流才是治本之道，所以在塞車最嚴重的北部新竹到湖口頭份，與中部豐原到彰化埔鹽一帶，北有柯建銘總召與林為洲委員倡議的五楊延伸頭份，交通部回應可以評估，但是同樣迫切的豐原到彰化埔鹽一帶，本席多次提倡后彰高架的概念，交通部卻連評估都不願意，然而就已今年農曆新年為例，根據交通部在那時候的整理資料，光是年初二南屯到豐原，即使不發生車禍，行車時間","也會延長6倍，我們南北高速運輸的流量阻塞問題已經到了不能不整體檢討的時刻了！","本席認為，部長不應該再只從大眾運輸著手（當然這也很重要），必須正視區域發展車流必定增高的必然事實，總不能要這些區域以不發展為代價，交通是發展的輔助，而不是障礙，交通建設必須跟的上區域發展的腳步！","本席因此認為，部長應該立刻將五楊延伸以及后彰高架這兩個心導管手術的概念，一併進行整體可行性評估，從根本解決連假塞車問題，讓交通成為區域發展與南北運輸的助力，而不是阻力，部長同意嗎？","2.國四豐潭段","部長，國道四號豐原潭子段，可以說是大台中高速公路網最後的一塊拼圖，鄉親期待多年，未來將與國道1號、國道3號、台74線、台61線串連構成台中都會區完整的高快速公路網，可有效紓解國道1號豐原大雅段及國道3號快官霧峰段交通壅塞日益嚴重情形，如今按照期程，媒體上個月也報導，三月可以開始發包動工，不過本席上個月詢問國公局時，答覆說大約在三月，但確切日期尚待確認，請問部長，現在日期確定了嗎？","能夠按期程動工，終歸是好的開始，也是政府政策延續性的展現，本席予以嘉許，但是開工只是挑戰的開始，比如本席在去年12月12號就曾針對國四豐潭段協議架構的爭議提醒交通部，在非都市這一塊，農村地被徵收這一塊，常出現農村低於市價行情，被化為建地與非建地行情是幾十萬與幾千塊這種百倍地價的差異，諸如國工局只找一家估價，用過去一年不見得準，農地交易不頻繁，激起很多不平之聲，本席也不斷接受到這樣的陳情，即使是去年12月本席質詢過國工局，國工局承諾會以通案原則但個案審視，與台中市政府一起和民眾協商，但本席直到今年二月還是遇到許多來陳情的民眾，可見問題並未解決完成，如果因此導致民眾自救會抗爭，延宕到進度是得不償失，也請政府要正視，勇於面對，創造方案解決問題。","3.遊覽車意外事件，一日遊限制措施配套","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翻覆造成33死，這也是我們今天專案報告的重點，就在228連假前，觀光局整頓太操的一日遊行程，宣布國旅一日遊若行駛山區道路不得超過200公里，平面道路以300公里為限，依此，台北或高雄出發到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一日遊程，都應下架或採替換駕駛。交通部有無統計，經過228連假后，原本的一日遊行程有多少採取了縮短行程措施？有多少比例採取替換駕駛，又有多少選擇下架？請部長說明。","我們知道這樣引起民間一些反彈聲浪，批交通部因噎廢食，並引起旅遊業和遊覽車業兩者間不同看法，旅遊業認為問題不在遊覽車一日遊的公里數，且在政府宣揚國旅的當口讓一日遊被打擊，不符合政府政策，問題重點應該在司機工時時數管理云云，遊覽車業者則不同意旅行業者看法，認為問題在行程本身，遊覽車業者實務上本身必須配合行程，不該將責任推卸給遊覽車業者云云。說實話這樣的觀點見仁見智，有汽車駕駛職業工會的理事長認為，由工會進行團體協約是最好的方式，政府應出面協調，政府面對這樣的呼聲，做出了回應與扮演了積極協調的角色了嗎？進度是什麼？","此外，根據觀光業者領袖在報章雜誌上的投書內容，以日本及歐盟對於遊覽車安全的實務管理為借鏡，日本原先限制行車距離六七○公里，但在二○一五年八月一日取消，改為出車時間達十六小時以上、二天工作平均一天超過九小時以上及連續駕駛四小時途中不能休息等三種情形，則強制必須使用雙駕駛；在此同時，另區分白天及夜間，一位駕駛白天最多可以到六百公里，夜間則為五百公里。歐盟則從未限制行車里程，只有管制工作時間、駕駛時間以及連續駕駛時間。工作時間十三小時，駕駛時間平均九小時（一週最多十小時連續駕駛二次）。","國外針對相關的旅遊里程規範，應該是很好的參考對象，比如美日歐的相關標準，尤其針對台灣山區平地之間，上午與夜間之間，是否應該有更細的標準，以及配套措施。交通部有參考過嗎？如果有，為什麼沒有出現在報告裡面給委員參考？還要委員自己去搜尋，這樣豈不是讓委員質詢缺乏參考依據嗎？","此外，其實除了駕駛里程數與工作時數的調整拿捏外，這個措施的施行，從整個觀光業推展的角度來觀察，是否有充分的整體配套，其實更加要緊，比如就有民眾建議，如果真的要實施駕駛員駕駛里程限制制度，就應該在各大風景區山下建立轉運中心，一般遊覽車只負責將客人帶到山腳下，遊客強制轉乘山區專用的接駁觀光車。如此一來，一般車駕駛可以在轉運中心好好休息，遊客轉搭車況適合山區的觀光車，且由熟悉路況的駕駛帶往目的地，或許會支付較高額的景點觀光費用，但是工作機會增加了，遊覽車輛維持最佳狀態，司機保有最佳體力，觀光產業依然興盛，危機減少了，安全更提升了！這個建議交通部是否應該納入考量？在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一日遊程熱門景點設計相關措施？既保全了國旅的一日遊重點項目，又可以兼顧乘客安全與司機休息的權益？","4.中橫復建","在本次遊覽車一日遊影響所及中，武陵農場正是所謂一日遊重要受到衝擊的重點路線，位於本席選區所在的梨山，自從中橫中斷後，觀光已受衝擊，現在難得賞花季節遇上這樣的事情，更是雪上加霜，就其根本，還是中橫復建的根本問題，延續上一題的主題，本席之前便多次提倡，配合中橫復建，讓特定業者與熟悉路線的司機，不要大巴士，而是改適合山區安全性與靈活性的中巴或小巴，在中橫進行專門的觀光路線接駁，但這都建立在中橫復建的決心與進度上，更是最後計畫是否能付諸實行的重要關鍵，本席多次在梨山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舉辦座談，反應鄉親迫切一向中橫復建加快進度的決心，如今看來更有其意義，請問交通部目前對於中橫復建的進度與看法如何，請部長回答。"],["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專案報告：","「國道五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報告」","（主席煩請賀陳旦部長上台備詢）","1.賀陳部長，有關蝶戀花旅行社於國道五號發生重大交通事件後，交通部提出了一日遊行程的八大原則，不論是限制行車距離每日行駛以不超過4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路段300公里的不合理；或是規定駕駛工時的界定應合理分配、遊覽車司機跨行管理等等，前面都已經討論了很多，本席認為更重要的應該是要落實車輛檢驗，以確保駕駛與乘客行車安全，這樣才是治標又治本。","一、落實車輛檢驗　確保行車安全","1.部長，如果我們說司機駕駛是確保乘客行車安全的第一道防線，那麼良好的車輛設備就是最後一道防線，透過完善的行車輔助系統，將可大大提升用路人的安全，您認同嗎？","2.賀陳部長，您知道近年來國道肇事原因的前兩名是什麼嗎？（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根據高公局的統計，102年至104年肇事原因排行，「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共有29,973件，「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共有6,976件，分居第一、第二名。另外，根據102年至104年高速公路A1類（係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分析，重型車輛（大貨車、聯結車、大客車）雖僅佔國道車流量13.1%，但在高速公路A1類交通事故中，平均有30.3%係由重型車輛所肇致，肇事比例相對偏高。","3.據了解交通部依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將規定於108年1月1日起，大型車輛必須加裝「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既然現在交通部要補助遊覽車輛加裝GPS，本席認為，「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亦應給予相關補助；此外，由於目前並沒有相關強制大型車輛加裝輔助系統的法律與罰則，導致用路人無法進一步獲得更多的安全保障，能否請交通部在補助相關行車輔助系統之餘，亦能研議增訂相關未加裝輔助系統的罰則，能夠齊頭並行？","二、蘇花改後續五瓶頸路段，遙遙無期？","1.首先，本席自第一會期總質詢以來，為了給花東鄉親有一條完整又安全回家的路，不斷的苦苦請求行政院把整段蘇花公路道路改善的所有危險路段納入規劃，不要再讓鄉親回家擔心受怕，但到目前為止，針對蘇花改後續五瓶頸路段，行政院似乎仍僅規劃「東澳到南澳」段進行彎道改善？請問「東澳到南澳」段的具體改善措施是什麼？未來其他四處瓶頸路段包括「國道五號到蘇澳」、「和平到和中」、「大清水到崇德」、「崇德到新城」難道都不需改善了嗎？","2.雖然行政院評估「國道五號到蘇澳」、「東澳到南澳」、「和平到和中」、「大清水到崇德」、「崇德到新城」等五處瓶頸路段相對安全，但事實上仍不時發生落石崩塌事件。以「和平到和中」段為例，據去年統計蘇花公路易落石路段中，和平隧道至和中隧道路段共發生23起落石事件，這樣還是賀陳部長口中「相對安全」的路段嗎？","3.此外，我們都知道108年蘇花改的三處危險路段改善完成通車後，其餘瓶頸路段山區若遇連續彎路就要減速通行，將發生車輛壅塞。以蘇花改南端出仁水隧道為例，出隧道口之後，立即接回原蘇花雙向兩車道道路，並經過大清水、匯德、崇德等三個狹窄隧道，當車流量一大，用路人可能因車道縮減、速度減慢而回堵隧道內，倘若用路人因心急而跨越雙黃線超車，將產生安全上的疑慮。除此之外，大清水、匯德隧道北端東側即是著名的清水斷崖景點，平常就車輛交錯、險象環生，更何況是蘇花改通車後的路況，難道這樣還不應該儘快把瓶頸路段納入改善計畫嗎？","4.事實上，光是今年春節期間（除夕至初五），往返蘇花公路的車輛就多達十一萬二千七百五十五輛，一天平均一萬八千餘輛，而太管處的研究也評估，蘇花改通車後，大清水到崇德約八公里的原蘇花公路老路段，將成為嚴重的「常態性塞車」！這種只做半套的蘇花改，是在拿民眾的性命做賭注嗎？","5.再者，我們都清楚公共運輸可以舒緩車流堵塞的問題，然而蘇澳至東澳路段改善完工在即，到目前為止卻仍未見包括：公路客運評選、管理辦法、路線規劃等相關公共運輸的配套措施與期程，對於蘇花改相關改善措施，中央真的準備好了嗎？","6.本席在此呼籲，政府施政應以整體宏觀的思維做規畫，不該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給花蓮居民一條完整、安全回家的路，拜託請拿出新政府的誠意好嗎？院長能否在此承諾會儘速核定蘇花改二期工程，把「國道五號到蘇澳」、「和平到和中」、「大清水到崇德」、「崇德到新城」路段也納入改善規劃中，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並儘速提出通車後，相關具體公共運輸的配套措施與規劃，能否給本席一個期程？","三、台鐵急待改善問題，營造友善搭乘環境","1.再來，台鐵正在進行車廂與月台無階化的計畫，從施政報告來看目前已初步完成第一階段月台提高至92公分及部分車廂台階減至一階；第二階段預計於109年完成1,351輛客車無台階化，同時月台高度提昇為115公分，與車廂齊平。但本席查看台鐵官網所放置的「車站無障礙設施設置情形清查表」，發現花蓮縣僅和仁、崇德、花蓮、志學、鳳林、東里等站月台已改至92公分，其餘車站尚未施作完成，請問賀陳部長，目前花蓮縣各車站都已經完成月台提升至92公分了嗎？本席希望未來車廂無階化。改置完成後，花蓮縣各車站月台也能儘快提升至115公分，以便利老年人及身障者的行車安全，好不好？","2.另外，請問部長平時搭高鐵或台鐵會用到網路嗎？目前高鐵已經規劃於今年八月世大運前，完成車廂內設置WiFi設備，以免費提供給乘客使用。但是高鐵一天運量約達13.4萬人次，台鐵一天平均約達60.4萬搭乘人次，是高鐵的四倍多，尤其北迴花東線，隧道多，行動通訊及3G、4G網路訊號並不穩定，時常有斷線無法連上網路的情形，賀陳部長是否應請電信廠商盡速來改善？要不要在台鐵車廂內也建置無線網路設備？","3.本席認為，如果未來台鐵車廂也能普遍設置WiFi無線網路設備，除了方便國人使用網路，提高旅客搭乘台鐵觀光旅遊的意願之外，對於外國旅客來說也是相當友善的象徵，另外也要增加大型行李箱的放置空間，希望交通部與台鐵局能儘速著手加以研議，好不好？","四、花東鐵路雙軌化讓地方鄉親望穿秋水","1.儘管馬政府任內完成了東部幹線全線電氣化縮短通行時間及增加班次，但台鐵一年超過2億3千萬的旅客運量，足見國人及旅客對鐵路交通依賴之深，因此，雖然改善票務系統可以稍減一票難求的壓力，但如果要從根本性來解決問題，還是得從提升東部幹線的運量運能做起，東部幹線包含了宜蘭線、北迴線以及花東線，其中雖然已經全部完成電氣化，但只有宜蘭線和北迴線是採雙線通行，而花東線則是只有部分路段為雙線，大部分仍是單線運行。因此對照臺鐵在北迴線蘇澳新─花蓮間瓶頸路段改善計畫編列了自明（106）年至110年共5年100億元的改善經費，要在該線增設第3及第4軌來增進運能，花東線的全線雙軌化卻還停留在紙上作業的階段，請問現在的具體進度到底是如何？","2.「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光是鐵工局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後函報交通部並等待行政院核定，迄今就已經快一年了，爾後還要等綜合規畫作業完竣以及二階環評完成並奉准核定，才能進行相關設計作業，據以辦理施工，部長，按照這樣的進度，您預估要耗費多久的時間，究竟民國113年之前能否完工？","3.鐵路雙軌化問題對於花東兩縣來說相當重要，尤其在公路不安全、航空不便利、海運不發達的狀況下，花東地區都只能倚賴鐵路運輸，而花東線大部分路段仍是單軌，鐵路沒有雙軌，加上台九線公路未拓寬，一有事故等於讓花東交通癱瘓。部長，您知道今年中國大陸開通一條鐵路貨運路線，由浙江義烏穿越英法海底隧道，直達英國倫敦嗎？這也是從浙江義烏出發的第8條鐵路國際聯運路線。中國大陸自2013年發起「一帶一路」計畫，倫敦成為第15個與中國有直達貨運火車的歐洲城市，光2016年共有1,702個通往歐洲的班次。但我們的花東鐵路雙軌化仍需要耗時八年才能完成？"],["項目：五、提升花蓮港埠建設爭取成為國際郵輪母港","1.部長，針對縣港合一的部分，過去本席質詢時希望能比照高雄模式，而我們港務公司董事長吳盟分也說，花蓮分公司與縣府的合作案及未來的工作方向還在持續探討當中，一旦成熟就會成立公司，請問目前推動的情況為何?事實上，過去已經探討兩年多了，花蓮縣政府針對港務公司的要求包括：將使用項目、使用執照、使用用途變更為商業用途等皆予以配合，但目前似乎仍沒有相關進展，究竟我們還要等多久？","2.另外，本席在總質詢時提到，行政院核定「台灣郵輪產業化發展策略」，將基隆港、高雄港規劃為郵輪母港，增加國際郵輪在台採購與就業機會，希望同時能提升我們花蓮港埠建設，以爭取成為郵輪母港。","3.但本席不時接獲觀光業者陳情，抱怨由於政府政策以基隆及高雄為母港的關係，導致申請靠泊花蓮港的國際郵輪正在逐年萎縮，今年僅有9艘申請而已，再加上兩岸觀光的急速冷凍，中國籍郵輪紛紛取消停泊，對於花蓮港埠旅運觀光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部長，請問目前因為政府觀光政策的改變，究竟對於我們花蓮港埠的旅運衝擊情況為何？中央是否有因應對策？"],["項目：六、振興觀光、機場活化應全盤考量與規劃","1.過去馬政府執政時期曾針對使用率低的屏東恆春機場、台南機場、嘉義機場、台東機場與花蓮機場，擬積極推動活化策略。所幸過去透過陸客來台包機等政策，花蓮機場可逐步轉型為觀光機場，除了提升機場使用率亦能增加觀光效益。但隨著兩岸關係急凍，陸客來台人數銳減，國內旅遊產業受到重創，而復興航空也倒閉解散，連帶花蓮旅遊及航空站也受到嚴重影響。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民國86年花蓮機場營運全盛時期，一年有2萬8千3百班次飛機起降，且有118萬5千人次使用，但20年過去了，去（105）年僅4,000班次14萬人次，衰退相當嚴重，雖然交通部民航局自98年就提出相關機場活化計畫，但仍無法提振國內機場的營運，通勤是基本需求，發展觀光才是提升機場營運的重要關鍵，賀陳部長，不是嗎？","2.去年花蓮縣政府及本席積極爭取香港快運航空，開航花蓮至香港的包機航班，從一周兩班，今年將增至一周4班至5班，本席也感謝行政院、交通部及國發會，通過花東綜合發展計畫國際包機獎助計畫6千880萬，但是交通部為德不卒，卻是中央預算分年編列，而且全國分，這樣就不符合花東綜合發展計畫，只給花東的意旨，不是嗎？","3.而且，政府振興觀光、活化機場，卻沒有提供配合的航空業者誘因，人家其他國家為了爭取觀光，除了包機經費補助外，還花錢幫忙配合的航空業者彩繪機身。但是針對花蓮─香港的包機，我們觀光局卻是拿不出可以和國外競爭的誘因，讓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的航班及業者感到心灰意冷，現行政府的包機補貼方案僅以班次作為補助且杯水車薪，無法有效吸引國內外航空業者加入。","4.部長，雖然行政院為配合新南向政策，透過調降機場的國際航線降落費或是新闢航線來吸引航空業者進駐，但似乎仍缺乏整體航空政策規劃的思維，讓業者興趣缺缺，本席認為，振興及補助計畫應該做長期規劃，而不是只有一、兩期的短期補助。賀陳部長，可不可以建立常態性的觀光航線補助措施3至4年的計畫，來有效培養航線及增加旅客？","5.振興台灣觀光的根本之道，行政院應該要制定中長期的國家交通運輸策略及觀光發展計劃，仿效紐西蘭、澳洲等國，邀集各界擬訂為期10年的全國性觀光策略，訂出全國性政策，與因地制宜的地方性觀光政策，根據地方產業、交通、經濟發展等特色，進行全盤考量與整合，做出中長期的規劃，近年紐澳兩國以政策、認證及特許再結合行銷，發展生態旅遊觀光相當成功，而我們觀光發展究竟要朝哪個方向，業者究竟要如何生存、轉型？賀陳部長能否來召開全國觀光策略國是會議，來制定全國性觀光策略？","6.否則隨著政黨輪替，因為執政者提出不同的觀光政策而影響台灣觀光發展，這樣台灣觀光如何和國際競爭，產業如何生存？賀陳部長，能不能具體承諾，來協助台灣經濟及觀光產業的發展？","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現在散會。","散會（13時59分）"]],"block_lines":[1,8,8,11,43,45,46,52,53,62,68,71,76,81,83,88,91,95,98,103,106,115,122,123,125,126,130,133,135,136,137,140,143,147,148,150,152,154,157,161,162,163,165,167,170,171,172,175,176,177,180,186,191,193,195,196,197,198,199,202,204,206,207,208,209,210,211,213,215,216,217,219,222,224,228,229,230,232,237,239,241,247,251,253,256,259,262,267,270,271,276,279,280,281,283,288,290,291,293,297,298,299,300,306,308,310,311,312,314,315,316,317,319,321,323,324,325,332,335,336,342,345,347,348,358,359,360,362,363,364,365,368,373,377,379,392,401,402,410,417,420,423,425,428,430,436,437,441,444,448,456,457,459,476,478,481,493,496,503,505,506,508,516,527,529,536,540,548,553,560,562,567,569,574,579,584,589,594,599,604,606,607,613,620,628,636,640,641,642,644,647,648,653,654,655,656,661,662,667,669,680,683,685,686,695,696,698,699,705,709,712,726,730,731,733,734,736,737,742,743,747,749,750,752,753,756,758,759,761,762,769,771,786,789,790,795,803,805,812,815,816,822,831,832,833,834,835,838,842,844,854,858,860,862,864,865,869,877,879,884,888,889,897,898,902,904,905,908,911,912,914,915,919,923,932,937,938,941,944,946,948,949,950,952,955,959,964,970,971,973,974,975,977,978,984,985,996,998,1001,1003,1009,1010,1011,1014,1017,1024,1029,1037,1038,1039,1040,1044,1048,1056,1057,1061,1064,1065,1066,1069,1072,1073,1080,1087,1092,1093,1099,1108,1109,1110,1113,1115,1119,1121,1123,1126,1128,1132,1135,1136,1140,1142,1143,1147,1153,1158,1162,1163,1164,1165,1166,1167,1168,1169,1172,1176,1183,1187,1195,1196,1197,1199,1200,1202,1203,1207,1210,1229,1230,1253,1257],"person_count":{"主席":81,"林司長繼國":6,"一、掌控問題產品":1,"二、修法及汰劣":1,"(三)強制裝設動態資訊系統（GPS）":1,"一、勞動檢查結果":1,"二、當前採行措施":1,"三、未來改善方向":1,"四、結語":1,"陳委員歐珀":5,"賀陳部長旦":89,"趙委員正宇":20,"陳局長彥伯":13,"趙局長興華":13,"李委員昆澤":5,"鄭委員寶清":11,"主席（鄭委員寶清）":1,"鄭委員運鵬":2,"林委員俊憲":5,"林司長邦樑":2,"洪委員慈庸":2,"提案人":16,"林委員靜儀":1,"周局長永暉":3,"黃委員國書":9,"郭次長國文":9,"鍾委員佳濱":6,"陳委員素月":3,"簡委員東明":1,"周委員春米":4,"徐委員榛蔚":1,"施委員義芳":3,"林委員德福":6,"王次長國材":16,"蕭委員美琴":2,"陳委員雪生":1,"呂委員玉玲":2,"劉委員櫂豪":1,"王委員惠美":3,"鍾委員孔炤":8,"王委員育敏書面質詢":1,"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1,"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1,"專案報告":1},"persons":["主席","林司長繼國","一、掌控問題產品","二、修法及汰劣","(三)強制裝設動態資訊系統（GPS）","一、勞動檢查結果","二、當前採行措施","三、未來改善方向","四、結語","陳委員歐珀","賀陳部長旦","趙委員正宇","陳局長彥伯","趙局長興華","李委員昆澤","鄭委員寶清","主席（鄭委員寶清）","鄭委員運鵬","林委員俊憲","林司長邦樑","洪委員慈庸","提案人","林委員靜儀","周局長永暉","黃委員國書","郭次長國文","鍾委員佳濱","陳委員素月","簡委員東明","周委員春米","徐委員榛蔚","施委員義芳","林委員德福","王次長國材","蕭委員美琴","陳委員雪生","呂委員玉玲","劉委員櫂豪","王委員惠美","鍾委員孔炤","王委員育敏書面質詢","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專案報告"],"title":"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星期三）9時6分至13時59分","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席":"：任何一個同胞的罹難對我們來說都是內心最深沈的痛苦，期待我們的交通能夠陸續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現在進行報告事項。","date":"2017-03-01","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