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23日（星期四）9時至11時34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段委員宜康","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35分","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出席委員：吳志揚    葉宜津    王育敏    鍾孔炤    李俊俋    林為洲    段宜康    尤美女    劉櫂豪    蔡易餘    楊鎮浯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列席委員：鍾佳濱    鄭天財    賴士葆    周春米    林俊憲    余宛如    孔文吉    劉世芳    呂玉玲    徐榛蔚    蔣乃辛    吳焜裕    張麗善    邱志偉    莊瑞雄    陳亭妃    顏寬恒    陳明文    周陳秀霞  許毓仁    王惠美","      委員列席21人","請假委員：廖國棟","      委員請假1人","主    席：段召集委員宜康","專門委員：張智為","主任秘書：楊育純","紀    錄：簡任秘書  彭定民","      簡任編審  周厚增","      科    長  陳杏枝","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六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次會議有委員吳志揚、葉宜津、王育敏、李俊俋、林為洲、鍾孔炤、余宛如、劉櫂豪、段宜康、尤美女、楊鎮浯、蔡易餘提出質詢。）","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散會"],["主席：我們等在場委員人數足夠時再確定議事錄。","繼續報告。"],["項目：二、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項目：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超額人力與非典型人力檢討運用及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四）項。"],["項目：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勞動派遣運用人數管控及權益保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一）項。"],["項目：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專業英語進修近3年（103年至105年）成果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六）項。"],["項目：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未運用員額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十九）項。"],["項目：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與談判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三）項。"],["項目：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相關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項。"],["項目：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部分第2款第3項通過決議第（六）項，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未運用員額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七）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7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一、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7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第2款第3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通過決議第(一)項。"],["段落：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民間薪資調查及應用於公務人員待遇調整考察」相關預算，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二、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民間薪資調查及應用於公務人員待遇調整考察」相關預算，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說明：依據本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第(二十八)項。"],["段落：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案。"],["主席：以上三案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的方式進行。","現在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報告。","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感謝貴委員會對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報告加以指教；其次，對於本處的10項預算解凍案，也希望能夠同意解凍；最後一項是組織精簡案，我一併作一報告。","首先，就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作一報告。","壹、前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係行政院人力資源管理之幕僚機關，為建構具競爭力及執行力的行政團隊，就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之組設員額、人才培育、給與政策、人事人員管理及人事資訊管理等職掌範圍，積極規劃合理完善之人事制度，推動專業且服務之人事措施，以優化公務人力素質，激發專業創新之公共服務量能，俾使政府施政表現契合人民期望。","以下謹就重要業務推動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分別提出報告。","貳、近期推動之重要業務情形","近年推動的重要業務，包括：精簡機關組設及員額、培訓優質公務人力、加強宣導性別平權等當前政府重大政策、強化員工給與合理性及法制基礎、優化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提升決策能力、建置人事人員職務歷練機制及強化人事服務等項目，分別說明辦理情形如下：","一、精簡機關組設及員額","105年完成第3次全面性員額評鑑，並透過業務檢討及裁減缺額，將現有資源及人力做最妥適化配置，以促使各機關組設及員額更合理精實，並落實林院長就任時要求各機關應檢討減事減人之目標。","(一)辦理第3次全面性員額評鑑，據以調整各部會之組設及員額配置：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總員額法）第8條規定，於105年度辦理行政院所屬各二級機關第3次員額評鑑。經由建立多元指標、交叉分析之評鑑工具，擬具「簡任非主管設置數、輔助單位人力比例、二級單位控制幅度、派遣勞工運用情形」等四大通案審議標準，綜合研判各機關實際運作情形，評鑑結果計控管簡任非主管37人出缺後調整為薦任非主管，減列80科、443人，並提出520項組織員額精實之具體建議，除能提高各機關業務、組設與員額配置之合理性外，亦可促使各機關將有限人力集中於核心業務及支應重大施政需求。","(二)透過業務檢討及裁減缺額，持續減少各類預算員額及非典型人力：在持續要求機關落實業務檢討、減事減人下，及配合通案裁減預算員額措施，本（106）年度中央機關各類預算員額總數（含公務預算及作業基金之預算員額）共約223,029人，相較101年度行政院組改啟動時的員額數，精簡率達4.4%（-10,175人）；其中屬總員額法所涵蓋範圍之員額總數為155,758人，符合大院通過總員額法應降至16萬人之附帶決議。至目前政府機關運用各類非典型人力部分，已針對業務區塊人力運用方式進行檢討，建議改採委外及其他人力替代措施，以減少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自101年度迄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運用臨時人員（不含醫院及學校）人數由6,158人減至4,858人，精簡率為21.11%（-1,300人）；派遣勞工人數由10,715人減至8,477人，精簡率為20.89%（-2,238人），詳如下表：","備註：1.正式人力各類預算員額總數，係以105年12月31日為填列基準。","2.非典型人力係以現有人數為調查基準，最新調查期間為105年12月31日數據。","(三)循序辦理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為完成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有效提升政府組織效能，針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之部會，以分階段、部分先調方式辦理，已先行處理「與其他部會間關連性較小且共識性高者」、「展現精簡政府組織意涵者」或「具急迫性或前瞻性，且較少涉及跨部會者」之部分機關，於105年12月15日將「大陸委員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部鐵道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等新機關組織法草案函送大院審議。","(四)推動行政法人設置情形：除已完成行政法人法立法並設立之4個行政法人外，並持續檢討特定公共任務之執行以行政法人方式設置，例如為有效推動我國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等設施之妥善建置及營運，經濟部規劃設立「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其設置條例草案前經行政院於105年11月18日函送大院審議；另為提升藥物上市審查品質及效率，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衛生福利部規劃設立「國家藥物審查中心」，其設置條例草案前經行政院於本年2月2日函送大院審議。","(五)整併公務人力訓練機構之設置：考量國家政府訓練資源整合，有利於訓練資源充分利用，且鑑於組織及員額之簡併為當前政府治理方向，為統合所屬訓練資源，並精簡組織規模，以提升訓練量能，強化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及發展之研究，爰規劃將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前者簡稱人力中心，後者簡稱研習中心，兩者合稱二中心）整併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充分發揮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訓練及發展效能。並於105年11月25日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並經提105年12月15日行政院第3527次會議決議通過，行政院業於同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二、培訓優質公務人力","為培訓優質公務人力，賡續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育相關班別，精進中高階公務人員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持續推動虛實整合之數位學習以及促進地方治理跨域交流，謹說明如下：","(一)持續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育：為持續注入豐沛的中央政府高階人力資本，以因應國家發展需要，105年度辦理「國家政務研究班」第10期及「高階領導研究班」第9期，兩班合計培訓高階公務人員48人。總處也同樣重視各地方政府最高階文官的培育機會，遴選各地方政府、議會之主管（首長）22人參與地方政務研究班第11期的培訓。此外，為提升中高階公務人員國際觀及全球治理能力，105年度合計選送118人參與不同期程之國外培訓計畫，包括「財政管理」、「高齡整合服務與照顧」及「智慧城市」等3項特定議題之組團出國專題研究班、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培訓班及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專業英語進修班。其中個人訓練進修部分，合計選送9人出國進行短期研習、專題研究或進修學位等。","(二)精進中高階公務人員管理核心能力訓練：為強化中高階主管應具之管理職能，配合行政院103年9月29日訂頒之中高階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項目與意涵，105年起至本年2月二中心辦理「環境洞察研習班」、「願景型塑研習班」、「變革領導研習班」等13項具對應性之中高階主管管理核心能力課程，共辦理73期，計2,139人結訓。另為提升訓練移轉成效，擇定其中8種管理核心能力，及選擇10種班別實施訓前、中、後3階段訓練成效評估，以增進訓練與學員業務推動之連結。","(三)持續推動虛實整合之數位學習：隨著網際網路科技日新月異與行動載具發展日趨普及，行動學習已成為終身學習發展的必然趨勢，人力中心業於104年7月31日開發建置行動學習APP，除完整保存學習紀錄及提供終身學習時數認證外，並提供行動版討論區、課程測驗、問卷填寫及多元豐富之行動學習資源。105年更結合行動學習APP，提供實體教室訓練參訓者以QR Code簽到及行動學習APP即時問卷填寫、IRS即時回饋等功能，本年將規劃建置數位資源離線閱讀、教學資源下載等新增服務功能，提供公務同仁更完善、更便捷之行動學習環境。另研習中心並訂定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實施項目包含提升數位能力、推動熠星方案、線上英語營、電子師徒制、雲端視訊互動系統、微學習、線上直播、MOOCs（磨課師）學習等8項，提供地方公務人員多元學習管道，協助提升治理知能。","(四)促進地方治理跨域交流，提升地方治理創新知能：研習中心為提升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治理知能，積極強化該中心培訓型智庫「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之功能，除透由實體典藏文獻與雲端資訊平臺，作為軟性知識力的後盾外，並以研究地方關鍵議題、分享地方治理與區域聯合治理資訊、舉辦實務論壇及提供治理諮詢輔導為發展面向，同時結合中央、地方、民間組織及學術機構等公私多方資源，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三、加強宣導性別平權等當前政府重大政策","為使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制有助各機關業務及重要政策之推動，業簽陳行政院完成公務人員每人每年終身學習時數規定之修正，並將持續透過辦理性別主流化之訓練、強化多元族群文化及人權教育訓練，及落實足額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等措施，增進公務同仁民主治理價值觀念，以回應社會大眾所重視的平權和人權價值，主要辦理的工作如下：","(一)聚焦與業務相關之終身學習活動：為使公務人員能「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並期透過多元訓練，提升各級公務人員對於當前政府重大政策之認知，105年12月19日以行政院函知各主管機關，自本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所以我們不再以學習時數為目標，原則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至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40小時及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之規定不再實施。","(二)提升公務人員性別平權觀念相關訓練：為落實公部門性別主流化之推動，培養公務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於規劃或檢視各項政策及法令時，能納入性別觀點，業訂有「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據以提升公部門性別意識培力，105年起至本年2月二中心已辦理性別主流化相關研習52期，計5,410人結訓；另自105年起至本年2月，數位學習平臺已提供58門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認證時數達180萬2,643小時。","(三)賡續推動辦理多元族群文化及人權教育相關訓練：為強化公務人員對多元族群文化之瞭解，105年度起至本年2月二中心共計辦理「多元族群文化研習班」13期，計1,721人結訓；另自105年起至本年2月，透過數位學習平臺提供13門多元族群相關數位課程，認證時數達23萬8,257小時；於人權意識提升訓練方面，105年起至本年2月二中心業辦理「人權教育訓練專班」等相關班別共23期，計2,025人結訓；另自105年起至本年2月，透過數位學習平臺提供48門人權教育相關數位課程，認證時數達52萬7,377小時。","(四)加強落實依法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為持續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進用義務，總處均定期追蹤各機關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情形。截至本年2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實際進用原住民7,159人人，進用比率達437.06%；實際進用身心障礙者2萬8,062人，進用比率達145.6%。"],["段落：強化員工給與合理性及法制基礎"],["四、強化員工給與合理性及法制基礎","持續推動各項給與評價及調整規劃作業、整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檢討機制及活化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之推行運用等工作，以堅實員工給與合理基礎及法制化作業，謹說明如下：","(一)推動各項給與評價及調整規劃作業：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的檢討部分，依「試辦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評價作業計畫」，就各主管機關自評結果及歸類建議進行初步分析，以為研提簡併作業參考。訂定「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作業注意事項」，完成中央及地方機關（構）、各地方政府及各服務處所現況之評核，著手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草案，並規劃相關制度性調整方案，作為其他地域性給與調整機制之參考。","(二)整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檢討機制：為提升員工給與項目支給之適當性及合理性，以利各機關辦理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有所依循，經簽奉行政院於本年1月11日函頒「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並賡續依行政院函頒之「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審查結果及核示方向，陸續核復各主辦（權責）機關函報辦理停止適用、整併、簡化或調整名稱等38件。另涉及制定或修正法律部分，亦由主辦（權責）機關依上開計畫研議相關法律（案）之訂修作業。","(三)活化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行及運用：提供適當及必要之福利措施，亦需更廣為公教員工知悉並使用，始得有效發揮照顧或服務功能。基此，除透過電話訪問調查方式，瞭解主管機關各項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情形及公教員工相關運用及建議外，亦於105年12月分別於北、中、南及離島地區辦理座談及宣導會，並蒐整相關意見，作為後續精進各機關推動福利服務措施之參考。"],["段落：優化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及提升決策能力"],["五、優化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及提升決策能力","將賡續優化全國性人事業務共用資訊系統，並持續辦理跨系統資料之整合及運用，以建置人事業務決策分析模型，其主要辦理情形說明如下：","(一)賡續優化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WebHR）：為更有效運用資訊系統處置人事業務，除配合法規修訂賡續辦理系統功能新增外，亦持續優化WebHR流程及提升資料品質，如利用個人基本資料精確推算各類人員之固定給與費用，提供用人費用系統整合運用；導入圖像化人力資源報表，輔助各機關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另基於跨機關合作及資源共享理念，將協助行政院主計總處建置全國主計人員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二)配合年金改革議題，增修全國公教退撫平臺資訊系統（以下簡稱退撫平臺）功能：為簡化辦理公教人員退休撫慰（卹）相關作業，提升效率，已建置全國公教退撫平臺作業，提供月退休金、月撫慰金（年撫卹金）發放、退休撫慰（卹）領受人查驗、年終與三節慰問金發放、月退休及月撫慰人員資料報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優惠存款差額利息校對等作業。退撫平臺將配合年金改革議題，依據修正後之退休撫卹法規，修正整合退撫平臺功能，並賡續優化系統效能，以提供正確退撫資訊及優質系統功能。","(三)建立人事業務決策分析模型，提升資料運用成效：將持續利用統計分析及推估技術，將人事資料加以分析與運用。目前已陸續完成如「現職公務人員薪資統計分析」、「公務及教育人員月退休金、月退休所得、優存利息統計分析」等人事業務相關議題分析，對於總處及相關政府部門、人事機構進行公務人力決策與年金分析等極具效益。"],["段落：建置人事人員職務歷練機制及強化人事服務"],["六、建置人事人員職務歷練機制及強化人事服務","為增進人事人員工作歷練，以利培育人事專業人才，藉由建置人事人員職務歷練機制以及提升員工協助方案辦理品質，以提供更優質之人事服務，謹將辦理情形說明如下：","(一)建置人事人員職務歷練機制，豐富人事人員工作經驗：為促進人事工作之多元化與豐富化，並強化人才培育發展及擴大交流比例，且提升各人事機構業務推動之效能，業訂定「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於本年1月5日通函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配合辦理，並自同年月20日生效。該作業規定以總處與中央人事主管機關及所屬人事機構之相關職務為範圍，期透過不同主管機關、不同層級以及中央與地方間之職務交流，增強各級人事同仁對人事業務之通盤瞭解，並培育歷練豐富且具備解決問題能力之人事主管，以營造良善之人力資源管理夥伴關係，進而促進各人事機構業務推動，以提供更優質的人事服務。","(二)提升員工協助方案辦理品質，強化人事服務：為全面提升員工協助方案辦理品質，已規劃於本年3月對於推動成效有待提升之機關，賡續導入專家輔導機制，提供客製化輔導改善措施，及針對未曾參與人事人員訓練員工協助方案專班之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全員調訓，以強化其知能並熟稔操作流程，讓機關的員工協助方案能真正符合機關同仁需求，並有效解決同仁在工作、生活或健康上所遭遇的問題與困擾。","、未來工作重點","總處擔任行政院人力資源管理幕僚機關之角色，未來規劃之重點業務包括：推動精實且彈性之政府組織調整及人力資源規劃，落實成效導向之公務人力培訓，健全公務人力整體待遇管理及其運用價值，提供兼具功績化與服務力之人事管理措施，以及建立雲端化公務人力資料中心等，均已納入本年度的新工作架構，並業配合編列相關預算，以下分別說明其重點做法。","一、推動精實且彈性之政府組織調整及人力資源規劃","未來將採取各項管理措施，除透過組織調整規劃外，並包含協助各機關具體落實員額評鑑建議、並深化社會關注之業務區塊人力盤點及彈性進用人力，以配合政府部門業務所需人力資源，相關做法謹說明如下：","(一)督導員額評鑑結論之執行，並推動「業務區塊人力盤點」專案，以精進員額評鑑機制：為確保各機關落實員額評鑑結論，每半年將追蹤管考各機關執行情形，輔以各年度預算員額審查、人事業務績效考核等機制，促使各機關確實依員額評鑑結果調整員額及人力配置。此外，為精進員額評鑑機制，將持續針對社會關注之重點，如勞檢、資安、食安、環保等業務區塊進行業務稽查與人力盤點，期藉由跨機關與中央及地方整體檢視，深入瞭解各業務區塊之實務運作及人力問題，並提出具體因應策略。","(二)穩健完成行政院組織調整，並完備政務人力進用機制：鑑於尚未完成組織調整之交通及建設部、經濟及能源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等6部會，因組織設計及業務職掌較為複雜，且各界就業務歸屬劃分有不同想法，後續將廣徵各界意見持續溝通協調，並於適當時機提出組織調整案。另考量行政院所屬二級及三級機關因組織業務涉及高度政策性且政務需求多元，惟三級機關首長多以常務職務任用，二級機關則受限於至多僅能置2名政務副首長，尚無法因應業務需要配置政務人員，爰將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及政府實際用人需求，於維持文官體制穩定之前提下，配套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以適度增加政府用人彈性，並活化人才進用管道。","(三)盤點現行行政法人運作情形，並組成服務團穩健推動行政法人制度：大院通過行政法人法時作成附帶決議以，「……俟各該法人成立3年後評估其績效，據以檢討本法推動之必要性」。基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等4行政法人，至107年將成立滿3年，並考量部分中央主管機關陸續提出新設行政法人之規劃，確有必要檢視現行行政法人之運作情形，爰將組成服務團至各該法人進行實地訪視，作為後續制度賡續推動或修正之重要參考。另為使政府提供公共事務時，能更具彈性、專業及效能，並將篩選符合改制行政法人條件之機關（構），以實地訪視、面對面交流方式，協助釐清改制法人之疑慮，提供組織改制之專業建議並審慎推動。","二、落實成效導向之公務人力培訓","為使訓練培育緊密結合政府機關經營績效，已檢討整併相關班別，不再辦理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選送公務人員國外進修學位及短期密集英語進修等，並規劃成效導向之公務人力培訓，藉重整高階文官培育班期以及整合公部門數位學習平臺等方式，提升公務人力的學習投資成效，重點做法說明如下：","(一)重整高階文官培育班期，增進公務人力培育訓練成效：為建立高階文官跨域溝通平臺，強化中央與地方交流，本年度整合二中心原辦理之「國家政務研究班」、「高階領導研究班」及「地方政務研習班」，規劃辦理「國家政務研究班」1班與「高階領導研究班」2班，研究員涵括中央與地方高階公務人員，並依國內課程研討主題規劃赴歐美先進國家進行國外課程。另將就不同業務領域分別規劃不定期的跨領域政策議題討論會，邀請跨部會及地方政府的高階領導主管共同研討凝聚重要政策方向。","(二)整合公部門數位學習平臺：為利公部門數位學習資源內容之分享，並降低各機關現有平臺之維運成本，刻正規劃整合公部門數位學習平臺，將以二中心、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機關（構）之數位學習平臺（e等公務園、e學中心、e學補給站及港都e學苑）為優先整合對象，並結合網路時代的學習趨勢規劃設計，預計於本年7月1日上線，以提供公務人員更便捷、優質的數位學習環境。","(三)厚植中高階主管人員管理能力內涵：為增進公務人力培育訓練成效，除將採行提升學習成果之研習模式，持續鼓勵中高階主管職務人員踴躍參加管理核心能力訓練外，亦將積極研議開設法案政策影響預評估、公民諮商與參與及風險管理與評估等相關議題專班，培養渠等面對新的治理和服務環境所需管理能力，以增進政府和機關因應環境挑戰之作業品質。","三、健全公務人力整體待遇管理及其運用價值","在強化公務人力整體待遇的管理思維下，持續配合年金改革協助制度整備，建立用人費用盤點分析機制，研議員工待遇調整資訊比較作業準則、精進友善職場及家庭之福利服務措施等4個重要推動項目，重點說明如下：","(一)建立用人費用盤點分析機制，提升員工給與決策品質：以「整體待遇」範圍瞭解各類型機關相關用人費用全貌，盤點各項用人費用項目，透過介接現有相關機關之資訊系統、公式展算及機關填報等方式，統整各類人員待遇、福利、保險、退撫等資料，開發資訊系統以協助各級政府機關分析並瞭解其用人成本變動及整體資源配置情形。未來也將逐步要求各級行政機關撰寫年度用人費用分析報告，強化首長用人成本概念，以管控政府財政支出及提升人力效能。","(二)精進員工待遇調整資訊比較作業準則：為更客觀、全面掌握政府及民間各職類別薪資水準變動情形，提高比較資料之精確性，除持續瞭解各國公私部門薪資比較分析做法外，著手評估以去識別化方式取得財稅、勞動相關機關協助提供不同產業薪資水準之可行性，藉由大數據及建構合宜之公私部門薪資比較架構，提升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決策品質。","(三)配合軍公教年金改革法案主管機關賡續推動改革：根據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開國是會議所得之各項意見，持續協助蒐集分析並提供相關說明資訊，配合軍公教年金法案主管機關推動立法作業，俾使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措施更臻完善。","(四)精進友善職場及家庭之福利服務措施：針對少子女化、高齡化人口趨勢所衍生的相關問題，持續精進各項福利服務措施，以友善職場及家庭做為檢視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向之主軸，整合提供員工婚育、安老服務等福利服務資訊，並透過「使用者付費」及「公私協力」機制，研辦創新性福利服務措施（如退休規劃等協助機制），定期檢討相關辦理成效及評估員工滿意度。","四、提供兼具功績化與服務力之人事管理措施","為提供服務機關導向之人事服務，協助機關達成人事管理功績化目標，規劃以撰擬年度人力資源管理報告、強化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及辦理年度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等3面向，精進人力資源管理作為，增進機關同仁滿意度，重點做法臚列如下：","(一)撰擬年度人力資源管理報告，進行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調查：資訊科技未來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運用日趨重要，為能更妥善運用人事系統資料，以進而掌握、解讀人力資源現況，並配合機關特性，規劃、執行更具效能與效率的人事管理措施，本年度起，將培養人事主管有能力運用WebHR系統之人力資源數據，進而分析、挖掘潛在問題，並撰擬服務機關之人力資源報告，協助服務機關首長理解人力資本現況，掌握綜觀，作為其人力資源管理措施運用的重要參考，俾掌握趨勢預為因應。","又為瞭解人事人員於機關內的服務情形，業請學者專家組成研究團隊，並透過焦點團體訪談方式，以結合理論與實務，設計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調查問卷，並針對機關首長及一般公務人員設計不同題項，以分別瞭解人事主管提供首長決策資訊、有效協助機關推動業務之情形，及一般人事人員是否具專業度、回應性及服務態度……等。期透過本調查，將各機關首長關心的事情，成為人事人員一起努力達成的事情，以打造「以服務機關為主」的人事一條鞭體系。","(二)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成效，營造友善健康公務職場：為協助各機關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成效，未來除賡續透過諮詢、訓練、輔導及標竿學習等方式，強化各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知能外，並以營造友善健康公務職場為推動重點，具體作為包括運用總處105年度「建構公務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效益評估制度」委託研究結果，檢討修正「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評鑑計畫」，以精進各機關員工協助方案效益評估指標，使評核重點聚焦於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另並結合專家學者成立專家小組，協助各機關完善員工協助方案的服務措施，以專業評核作業引導各機關自我檢視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情形並瞭解執行效益，期提升各機關同仁對員工協助方案的滿意度。","(三)辦理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充實人力資源管理能量：為瞭解服務機關重要人事管理措施功績導向程度及員工工作滿意度等，以為公務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擬定之依據，並可作為各機關精進內部管理做法之參考，刻正研擬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機制，初步規劃包括功績化人事管理措施、健康工作環境、工作滿意度及組織氣候等構面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結合年度人資報告之成效力機制，俾系統性檢視機關人事管理措施之合宜性，並充實人力資源管理量能。","五、建立雲端化公務人力資料中心","總處以活化人事資料應用為重點，建立資訊基礎平臺、提供公務人力雲端資料服務及強化公務人力資源資料運用，進而達到資料共享、共用之目的，規劃重點謹說明如下：","(一)打造公務人力雲端資料中心資訊基礎平臺：為配合行政院提升電子化政府服務品質，打造穩健、彈性綠能之資訊基礎建設，特規劃建置公務人力雲端資料中心資訊基礎平臺，提供全國各人事機關（構）優質且安全的人事業務操作環境，及便利且快捷的人事業務流程整合機制，以達到簡化基層人事作業、提升人事資料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之目標；另為配合人事業務主管機關對於資料運用及統計的即時性需求，將提供高效能之作業環境及資料傳輸機制，以達資料即時傳輸、共享、共用之目的。","(二)強化公務人力資源管理資料運用：處於數據時代，如何善用資料以支援機關決策更形重要，因此將規劃全國人事雲端商業智慧動態統計選員平臺，提供快速、易用之統計分析工具，透過拖拉方式提升操作親和力及資料運用效率，以更易理解之圖像化方式展現資料，俾利各人事機構產製人事統計數據並加值分析，以期輔助各機關進行人事決策分析。","肆、結語","為符合民眾對公共服務的多樣化需求與追求社會公平及正義的冀望，總處將持續建構回應業務需求的人力調控機制，培育高階領導與管理人力，推動整體待遇管理的策略規劃，營造友善與健康的公務職場，強化公務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資訊能量，期能活化公務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建構高績效、高回應性的公務團隊，以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以上謹就總處重要業務推動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提出簡要報告。","其次，再就兩中心合併成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一案作一簡要報告。總處本來有兩個中心，一是台北的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一是南投的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各有其歷史沿革，我們覺得兩中心各自為政的方式，對於整個訓練資源的整合缺乏經濟性，所以我們決定把兩中心合併成立新的學院，透過這個學院，訓練資源就可以共享，而且行政院本身的管理性和政策性訓練中心就只有一個；還有另外一個好處是，以前因為分為兩個中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同仁到中心接受在職訓練時不太有交流的機會，成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後，就可以同時提供行政院所屬和地方政府所有公務人員的合作、交流機會。","當然兩中心合併為一個學院時，除了預期的訓練效益以外，最重要的是，原來兩中心共有12個內部單位，但是新的學院只會有7個內部單位；原來兩中心編制員額有118人，新的學院只有91人，減少了21個預算員額。訓練機構整併之後，除了具有更好的功能以外，立法院期待行政院所屬的各個訓練機構能夠努力推動轉型的工作，透過新學院的成立，也可以協助檢討其他機關訓練機構的型態，這就是我們要提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的背景。","最後，關於10項預算解凍案，特別是「策略性人力資源跨越整合服務」預算解凍案，主要是我們的資訊系統必須更新，以加強其功能。另外，關於「民間薪資調查及應用於公務人員待遇調查考察」相關預算，包括要去新加坡考察，因為新加坡調薪的制度頗有功能，因此我們想去瞭解。至於其他預算解凍案，我就不再一一說明，敬請貴委員會能予以解凍，謝謝。","主席：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發記。","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吳委員志揚質詢。","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組織法，我只問兩個問題：一、成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請問你們把中央和地方的兩個中心合併之後，有沒有要進一步依據本院92、93、94年度審查預算時的決議及95年度通過預算時的附帶決議，和考試院的國家文官學院整併？在性質上可不可以整併？","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現行的機制，由於這兩個機構分屬兩院，若要整併，可能會有憲法上的問題必須要克服，不過，我們兩院都持續……","吳委員志揚：你先利用這個機會釐清，我也不希望我們的決議你們認為根本不可行，但是卻沒有講清楚，以致我們一再作同樣的決議。在憲政上有什麼樣的分工，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施人事長能傑：目前兩邊的功能分得很清楚，文官學院做的是初次國家考試及格人員的基礎訓練，以及委任升薦任、薦任升簡任官等的訓練；我們這邊則是做行政院和地方政府人員的在職訓練，不管是管理性、政策性或專業性的訓練。所以兩邊的業務功能其實可以分得非常清楚。","吳委員志揚：分得清楚和能不能整併是兩回事，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是的。","吳委員志揚：說實在兩邊還是有一些共通性，就是訓練對象都是公務員。"],["施人事長能傑：對。","吳委員志揚：都是訓練，一個是「新生訓練」，一個是在職訓練。","施人事長能傑：但是考試院也有部分在做一些在職訓練，就是升官等訓練。","吳委員志揚：安排這些訓練、聘請講師等等，其實很多功能是值得整併的，只是說要合併在行政院之下還是考試院之下，或者合併之後獨立出去，你們還是要講清楚，這是第一點。","第二、兩中心合併之後，行政機關所有訓練單位都整併了嗎？","施人事長能傑：沒有，只有人事行政總處轄下的兩個中心，當然其他部會還有自己的訓練中心。"],["吳委員志揚：你們要查一下。"],["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有這個資料。","吳委員志揚：因為我們在台灣各地跑，往往都會在山明水秀之處突然發現訓練中心，有些甚至是三級機關、四級機關的訓練中心，這些地方這樣運用是好的嗎？還是因為財產掛在該機關名下，他們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我覺得人事行政總處也應該協調一下，除了中央各部會的，可能二級機關的你比較會注意到，事實上還有很多三級、四級機關的。"],["施人事長能傑：確實是有。","吳委員志揚：那是他們的資產沒錯，但是這樣使用是否符合整個人事訓練的需要？這一點你們也要檢討。","施人事長能傑：是的，我們其實有在檢討中。","吳委員志揚：第二個議題就是報告第13頁提到「穩健完成行政院組織調整，並完備政務人力進用機制」，文字不是很清楚，是不是前一陣子所說的三級機關政務、常務雙軌制？","施人事長能傑：對，有部分是談組改，一部分是談政務體系完備的問題。"],["吳委員志揚：你們的版本是什麼？","施人事長能傑：我們的版本已經送到考試院去會銜，目前考試院正在會商，原則上我們是希望讓一些處理政策性的民意業務，同時預算又比較龐大的三級機關鬆綁，讓它有機會採政務、常務雙軌制。","吳委員志揚：你現在對於三級機關抓了一個25人，是不是？","施人事長能傑：對，目前最高上限。"],["吳委員志揚：這個草案什麼時候會送到本院審查？","施人事長能傑：因為目前還在考試院會商中，據我瞭解，考試院現在比較急的業務是年金相關法案，等年金相關法案處理完畢，他們應該就會處理這個草案，送回行政院，行政院再送給立法院。","吳委員志揚：我對這個案子有兩個意見：一、召委也有個人的提案，我不知道文字是否一樣，但是我認為茲事體大，也涉及兩院之間的職權，所以我覺得不能像內政委員會處理兩岸監督條例那樣，沒有行政院的版本。"],["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會有行政院版本。","吳委員志揚：因為這涉及考試院職權，不能沒有任何意見，不能不會銜，我們尊重每位委員提案，但是只有這樣，我覺得不夠。","施人事長能傑：是，在程序上基準法修正案過去都是兩院會銜。","吳委員志揚：這是立法程序的問題。另外，據我瞭解，考試院對於你們的提案非常反彈，是不是？說是分贓政治、循私用人、打擊公務員的士氣，其中不僅有年金改革很忙的問題，我看裡面的意見也非常……","施人事長能傑：考試院的個別委員確實有個別的看法，這都是在不斷交換意見的過程。我想任何法案總是會有個別委員……","吳委員志揚：我們來檢討一下，這幾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都是討論組改的問題，政府組織到底要什麼樣子？你說一個total多少人是政務人員，這個有道理，但是當組織架構已經分清楚二級機關、三級機關的時候，你們應該檢討二級機關是不是好用，而不是在三級機關裡加人，同時檢討二級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有沒有必要加人。你講的理由，一個是政策決定，第二個是龐大資源；會被人家講分贓就大概就是因為龐大資源的問題。有龐大資源的東西，你們放在三級機關，並且用一個政治任命的人妥當嗎？他上面不是有部長嗎？三級機關的龐大資源，不是也屬於二級機關嗎？那個人就應該負責嘛。你應該從二級機關開始去想，如果你覺得二級機關現在掛了很多，根本不合用，沒有重大政策，也沒有重大資源的話，請把他拉下來。我一直在想體育署到底是不是重要的單位，這個講很久了，假如我們覺得體育署將來有助於運動產業、觀光，有產值，現在要強力發展體育，而且體育署署長三不五時都因為奧運、經典賽等事項被叫來的話，乾脆把他弄成局、部，是不是？而不是一直在三級機關，然後再派人。事實上，我們在總質詢的時候，問不到三級機關的人。","施人事長能傑：台灣的政府體制設計，二級機關的數量一定不能太多，部會基本上是制定大方向，但是很多細部、政策擬議、初擬都是交給三級機關來做，體育署就是這樣的例子，所以我們不是看資源，最重要的還是他的業務屬性比較偏向政策擬議，同時他又管比較多預算，這才是我們考慮三級機關用政務人員的狀況……","吳委員志揚：這個政策被人指摘，不管他們講分贓有沒有道理，打擊公務員士氣是真的有，因為能不能做到部長、政務次長，人各有命，各有歸屬，有的人就是死都不肯做政務官，但是公務員奉公守法、表現優良，有一天會希望升到一定的職等，或是在他長期服務的單位做到一個程度。假如三級機關開始任用政務人員，公務員爬到最高等級的願望就被擋掉了。這樣讓人感覺，為什麼現在執政黨要在年金上打擊退休的公務員，又要在三級機關用自己人，進行政治任命，再打擊現任的公務員，幹嘛這樣呢？","施人事長能傑：其實基準法裡，本來就有容許三級機關的人員可以用政治任命的條文。","吳委員志揚：現在是原則變例外，例外變原則。","施人事長能傑：不是，我們還是務實的處理，總數不要那麼多，要進行總量管制，個別的組織法還是要送到立法院審查。","吳委員志揚：那個狀況是滿例外的，其實不對。組改真的要符合國家的需要，假如是要負責任的、決定政策的，以及需要給龐大資源運用的，當然要政務人員，當然要有一定的層級，當然要向立法院負責，層級不能太低。如果跨過部長、院長，由總統直接指揮，又不需要太常來立法院的話，整個制度是不對的。","施人事長能傑：我瞭解委員的說法，不過……","吳委員志揚：現在縮編的情況下，又增加政務人員、任務編組的機關，這個要控制一下，像體發會有權無責，根本沒有人真正負責體育，體育署的位階太低，無權有責，教育部什麼都不知道，體育署只是掛在他下面，又無權，又無能。事實上，現在反而有一個不在組織法裡，有權無責的的體發會，這個要控制。人事是很複雜的，我希望人事總處把這些問題想清楚，不要一直亂加人。"],["施人事長能傑：好。"],["吳委員志揚：不要破壞文官體系。"],["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吳委員。請葉委員宜津質詢。","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施人事長，根據你們的統計，現在政府機關的派遣人力已經超過1萬人，對不對？"],["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沒有，現在大概已經降到8,800多位。"],["葉委員宜津：什麼時候降到8,800多位？","施人事長能傑：根據我們最近一次的調查，現況是8,477位。"],["葉委員宜津：最近是什麼時候？"],["施人事長能傑：去年底。"],["葉委員宜津：我的數字是1萬1,166人。","施人事長能傑：那個應該是幾年前的數據，我們有努力讓數字往下降。","葉委員宜津：我覺得你們的數字是假的，你說的8,000多人我不相信，我對於1萬多人的數字都不相信。我認為這裡面有很多玄機，首先，有很多是藏在業務費裡，我可以舉經濟部的例子。你點頭了，所以你們的統計數字……"],["施人事長能傑：可能是不同的類型。","葉委員宜津：不能這樣，人力統計這樣就失真了。經濟部下面有一個資策會，經濟部把數字藏在業務費裡，有一個計畫可以給資策會，結果資策會用的人隨時都會被經濟部調去用，而且調去的人從事的工作跟那個計畫完全不相干。這種例子很多，各部會都有，人事長心裡有數，我要點出你們的數字是失真的。","其次，現在很流行勞務承攬，請問各部會的勞務承攬有多少人？","施人事長能傑：根據目前的統計，承攬的部分大概有3萬8,000人左右。","葉委員宜津：出現公安問題、勞工權益問題的時候，統統都推給承攬人，勞工一點保障都沒有，政府不要帶頭這樣，真的要想辦法降低人數。"],["施人事長能傑：好。","葉委員宜津：不要只答「好」，我希望你提供剛剛跟我講的數字，而且具體一點，讓我們找出可以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施人事長能傑：誠如您講的，經濟部與財團法人資策會，因為前者目前沒有足夠的人力，所以用業務委外的方式，其實有一點像是計畫型的業務委外，這個都是廣義的承攬。各部會要回過頭來檢討自己是不是有那麼多業務必須這樣處理，他們可以做一些精簡。","葉委員宜津：人事長剛剛沒有認真聽我質詢，經濟部給資策會一個計畫，並且用業務承攬的方式，然後再從資策會要人做經濟部的事，他做的事跟當初業務承攬的計畫完全不相干，這樣的情況很多。"],["施人事長能傑：我會來瞭解。","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瞭解而已，要拿出比較具體的解決辦法，好不好？"],["施人事長能傑：好。","葉委員宜津：另外，本委員會凍結預算，要求你們檢討地域加給，因為現在地域加給是用公共運輸車站的路程、海拔高度或原住民山區區分，這樣有問題。你們檢討的結果是授權地方政府，等於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地方政府哪有錢？你們說地方要給多少，可以給，這種檢討方式不對吧？你們只有要地方檢討，要地方多給，中央不用檢討，自己不用處理，只有一句「授權地方政府」就解決了嗎？這樣對嗎？","施人事長能傑：地域加給真的是很複雜的問題，因為最瞭解哪些地方可能最需要，要地方政府認定。我們先跨出第一步試試看，由地方政府……","葉委員宜津：即使是跨出第一步，至少也要講多出來的錢由你們付。你們講授權地方政府，這是什麼？"],["施人事長能傑：院裡面……","葉委員宜津：其次，你們要求地方這樣做，中央自己卻不做，但是不是只有地方有地域加給的問題，不是只限於地方人員。","施人事長能傑：中央會跟著，如果地方政府指定特定的地方，而且中央政府也駐在那個地方的話，主管機關就必須跟地方政府會商。"],["葉委員宜津：好。"],["施人事長能傑：地方政府真的最清楚知道那個狀況。","葉委員宜津：對，應該要由地方政府來說哪個地方才是，不然你們自己亂劃。"],["施人事長能傑：我們很擔心這件事。"],["葉委員宜津：什麼叫做公共運輸？你知道獅子山吧？"],["施人事長能傑：是。","葉委員宜津：那裡一天一班公車，公車也有到，去跟回來這樣是一班，不是對開，如此叫做有公共運輸，這樣不對。"],["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提供更多務實的指標給地方政府使用。","葉委員宜津：不能中央開支票，地方政府買單，至少加給的人事費用要給人家。"],["施人事長能傑：我會努力爭取。","葉委員宜津：好。你們買了一個東西，要建置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金額是4億4,223萬6,000元，說是可以整合公務人員津貼的申請、休假統計，以及主動提醒晉升官等訓練遴選資格，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對。"],["葉委員宜津：請問這個東西具有法律性嗎？","施人事長能傑：其實這是一種資訊服務，我們主動提醒給公務人員的權益，但是真正的法律業務還是要有書面的程序，我們是努力提早做好資訊服務，主動通知。","葉委員宜津：這樣我就反對了，你們是花4億多元，不是花400萬元，結果弄出來的東西只是提醒。","施人事長能傑：整個計畫不是只有這樣，它僅是其中的一小項功能，還有很多其他需求跟功能。以前沒有做，現在我們想事先主動通知公務人員及早知道，這也是服務的一環。","葉委員宜津：是啦，我沒有反對提醒，但是它要能夠替代人力資源，而且有法律效力。事實上，現在有很多，像立法院的公文書電子檔是算數的。","施人事長能傑：委員的建議我來研究，如果可以做到這個的話非常好。","葉委員宜津：不是建議，我是要求，這個東西如果沒有辦法具有法律性，只是用來提醒的話，不應該花到4億多元。","施人事長能傑：4億多元不是真的只做這一項，有非常……"],["葉委員宜津：你要告訴我做什麼。","施人事長能傑：這裡面包括很多系統的更新，以及機關之間資料的介接，還有……"],["葉委員宜津：更新、介接的部分在其他預算裡都有了。","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沒有其他的預算，所以特別向行政院申請了4年期的計畫。","葉委員宜津：內容到底是怎麼樣，要先讓我們看過，如果只有提醒的話，我是很有意見的。","施人事長能傑：不會，絕對不是。","葉委員宜津：但是現在除了提醒以外，不知道你們要做什麼。","施人事長能傑：這是很複雜的系統，我們的資訊系統已經很老舊，這一筆經費一部分是用來進行系統的建置跟更新，一部分是開發新的系統。我舉一個例子，總處有一個系統，銓敘部也有一個系統，很多人事資料在介接以後，第一線的人事同仁就可以直接更方便的作業，未來4年會陸續開發類似的功能。有關您剛才提到的問題，因為這個系統的功能越來越強的時候……","葉委員宜津：無論是更新、介面或是連接，都要有法律性才有用，不要都是僅供參考。","施人事長能傑：不會啦，我們來努力。","葉委員宜津：不然將來出錯也無所謂，反正它沒有法律性。"],["施人事長能傑：我知道。","葉委員宜津：花一大筆錢，不可以這樣。","施人事長能傑：好，謝謝。"],["主席：謝謝葉委員。請李委員俊俋質詢。","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施人事長辛苦了，這兩天都到立法院來，不過有一些問題我們還是討論一下。今天的議程涉及地方研習中心跟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對嗎？"],["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對。","李委員俊俋：過去人事總處有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前者負責中央機關的人員訓練，後者負責地方人員的訓練，是這樣嗎？"],["施人事長能傑：基本上是這樣。"],["李委員俊俋：過去區分為中央、地方的理由在哪裡？","施人事長能傑：這是因為歷史的淵源，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早期是在省政府下面。","李委員俊俋：他在中興新村，是過去的省訓團，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現在在辛亥路，有跟福華合作，這兩個機構我過去都常去。兩者都有法律依據，就是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組織法跟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現在希望把這兩個機關更有效的整併成一個，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是。","李委員俊俋：到時候組織法就廢掉了。現在你們提出的主張是公務人員發展、訓練的事權要統一，而且希望有效整合訓練的資源，為了精簡組織規模，希望整併為一個，以後沒有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跟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的區別。請問整合以後的地點在哪裡？","施人事長能傑：會在臺北，但是南投中興新村的訓練設施、場地當然還是繼續存在。","李委員俊俋：訓練的環境還繼續使用，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對，有兩個地點。","李委員俊俋：其實是一個機關，有兩個地方可以用。"],["施人事長能傑：沒錯。","李委員俊俋：基本上，我支持這樣的組織架構，我認為這個本來就要整併。"],["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李委員俊俋：但是我要請教一個問題，保訓會是不是還有一個國家文官學院？"],["施人事長能傑：是。"],["李委員俊俋：它和我們現在要推動的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的區別到底在哪裡？","施人事長能傑：簡單說，我們是做在職訓練，文官學院是做高普考或初等考進來的基礎訓練，這是他們最大宗的業務。","李委員俊俋：其實最大的差別在於公務人員考試一進來就由他們訓練，你們的訓練是在職的，但不論是課程、分工，兩者的差距不大，會不會有這樣的現象？","施人事長能傑：訓練機構的主體基本上是做這個，不過我在新的學院裡面加了一個概念，希望這個學院能做一點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和發展研究。","李委員俊俋：如果當初是要區分在職的有不同的訓練，那應該是有更多實例的訓練和討論。"],["施人事長能傑：實務上的操作會是這樣的。","李委員俊俋：仔細來看，這兩邊課程的區別不大，因為我在兩邊都上過課，對此非常清楚，只是現在都沒有人邀請我。"],["施人事長能傑：我們認為立委比較不適合。","李委員俊俋：對，我也認為不適合。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如果成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它和保訓會所屬的國家文官學院如何區分？有沒有辦法作更清楚的職權劃分？","本席最在意的還是國家的考試、任用、銓敘、保障、訓練，所有的概念都跟人事有關。第一個一定是先考進來，這是考選部在做的；第二個是訓練，現在是由文官學院在訓練；第三個是開始任用，分到各個機關，銓敘部再看要如何銓敘，人事總處則看要如何任用；第四個是遇到問題可能需要保障。考試、任用、銓敘、保障、訓練要如何整合，讓人事非常清楚，這是未來的重點。今天我們只是談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和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合併，但真正的問題出在這裡。"],["施人事長能傑：所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永遠都是一整套的。","李委員俊俋：你是內行的，我也多少懂一些。"],["施人事長能傑：委員是專業。","李委員俊俋：我是立法院裡面主張廢除考試院最力的委員之一，過去也在考試院待過。本席認為有關人力資源的部分應該作有效的整合，未來廢除考試院以後，應該把人事總處和銓敘部合併為人力資源部。至於考選部和考訓會，一個負責考試，一個負責訓練和保障，兩者可以合併起來成為一個獨立機關。人事長認為我的看法如何？"],["施人事長能傑：這應該會涉及修憲的課題。","李委員俊俋：修憲是立法院在處理的，但是未來我們要讓人力管理、人力資源部分有效運用，首先一定要把這些機關整併，二部一會在考試院，行政人事總處在行政院，兩者還要會銜。以人事長來講，你在考試院參加會議是列席，不是出席，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對，我是列席。","李委員俊俋：所以別人決定的事情，你不能說話，舉手表決時，你也不能舉手。聽說現在考試院快馬加鞭，年金法案已經快審完了，但人事長只是列席並不能表示意見，這一點很奇怪。其實人力要有效運用應該把現有的部分作清楚的整合，本席贊成把銓敘部和人事總處合併，變成人力資源部。把考試院廢除以後，考選部和保訓會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機關，管考、訓、保三部分。其他則交由人力資源部作有效的運用，包括未來政務和常務的比例分配，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當然人事長不便在這裡表態，我也不強求。","關於行政院組織改造，這是人事總處的業務，總質詢時本席還問過林全院長，他說就交給人事長吧！我想請問人事長，2010年行政院組織改造是不是還有一些部會的組織法沒有完成修正？","施人事長能傑：是的，大概還有6個到7個。","李委員俊俋：當時第二十一條規定，這些還沒有修正的組織法到民國107年1月31日為止，暫行條例就結束了。所以在2018年1月31日以前，這些都要處理完，是不是這樣？","施人事長能傑：是的，根據現在的法律。","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擔心的，過去沒有通過的，包括內政部、海洋事務委員會都已經暫緩實施，另外還有經濟部、能源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交通建設部。內政部組織法最大的問題已經克服了，但是海洋事務委員會、經濟能源部、農業部的問題還沒有解決，農業部最大的問題在林務局，另外還有環境資源和交通建設的問題，本席昨天也提到，我們到底要不要有一個國土安全部？請問人事長，你的規劃是什麼？","施人事長能傑：我們已經找出幾個核心的課題，聽取外界的意見，我自己設定希望在下個會期前完成行政院內部的初步規劃，因為有些時程上的壓力。","李委員俊俋：你們除了外部要聽聽大家的意見，畢竟這些組織法都還是要送到立法院，所以請你們也聽聽立法院的意見，如何處理、整合，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2010年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是胡搞一通，東湊西湊沒有一個中心思想，亂七八糟。現在你們要作個補強，民進黨政府到底要如何處理？這些概念和我們一向的主張如何吻合？這才是我們要注意的目標。","另外，三級機關的首長可不可以運用政務人員擔任？我們的目的是要讓人員可以彈性運用，政務和常務可以雙軌制，這是過去行政院提出來的嘛！"],["施人事長能傑：對。","李委員俊俋：你們在行政院3527次會議裡有作成這個決議，並且會銜到考試院，你在考試院會議是列席人員，請問考試院對「三級機關的首長可以由政務人員擔任」討論過多少次？"],["施人事長能傑：應該還沒有正式討論。","李委員俊俋：送去半年了，還沒有討論啊？","施人事長能傑：1月份先送到銓敘部，銓敘部在1月底正式送到考試院，可是他們最近都在忙年金改革委員會的事情，不過考試院已經正式交付全院審查會了。"],["李委員俊俋：我看下回立法院要再給考試院一些壓力。"],["施人事長能傑：他們已經送交給全院審查委員會了。"],["李委員俊俋：可是沒開過會啊！","施人事長能傑：在他們處理完年金改革，應該就會開始。","李委員俊俋：昨天考試院秘書長特別來找本席說，年金在這個禮拜就審完了，我認為這是好事，考試院做考試院該做的事。但是其他有關人事任用、官箴的問題還是在考試院，他們應該負起應有的責任。","另外還有要不要增加政務次長的問題，現在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都是那麼大的部會，可是只有一位政務次長。我們把案子同時提出去了，會繼續督促考試院趕快把相關法案審查完畢，這樣才能架構好。未來有關行政院的走向、組織，人事長要多花一點腦筋。","施人事長能傑：考試院告訴我說，年金改革完，全院審查委員會就會優先做這件事情。","李委員俊俋：我們尊重考試院，希望他們趕快做，讓行政院的組織架構非常清楚，麻煩人事長，謝謝。"],["施人事長能傑：謝謝。"],["主席：請林委員為洲質詢。","林委員為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討論人事行政總處相關的組織法，主要要把兩個中心合併成為一個學院。請問兩個中心合併是想要達到什麼目的？是節省人力？精簡？"],["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精簡本身就是一個效益。"],["林委員為洲：人員會精簡嗎？","施人事長能傑：現在兩邊編制員額加起來有117人，新的學院只剩下91人，減少二十幾人。現在兩個中心加起來共有12個內部單位，新的學院只會剩下7個，比例算是滿大的。"],["林委員為洲：學院院址會設在哪裡？"],["施人事長能傑：在台北。"],["林委員為洲：這是原來的一個中心？","施人事長能傑：對，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林委員為洲：另外一個中心呢？","施人事長能傑：它的業務還是會繼續推動，所以是一個機構，兩個訓練場地。","林委員為洲：昨天我們審查有關資訊總處的法案，所以有時要增加單位，有時要精簡合併單位，組織法有精簡合併的，也有新設的。為了因應時代的要求和變革，為民眾提供更好的服務，組織上的調整是很自然的。不過通常來說，新設單位大家都會從正面去看待，要被精簡就會比較困難，在很多部門都可以看到同樣的情形。比如說學校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有的地方因為少子化或城鄉差距的關係，教育部規定學校總人數、總班數低於一定數目就要裁或併，但是很難執行，因為民眾若有需求會去反映，所以裁併不好做。至於人口成長快速的地方，舊的學校容納不下去，就一定要設新的小學、國中，大家也會極力爭取。總之，要裁要併的地方收不起來，行政院組織法在組織精簡的過程中是不是也有碰到這樣的問題？","施人事長能傑：委員在地方政府服務的經驗非常豐富，確實在任何組織改造或組織調整過程中，大家都喜歡新增，一合併就一定會遇到問題，我們必須努力去溝通說明，以克服問題。","林委員為洲：我們要理性看待，該新增的要新增，該合併的……"],["施人事長能傑：我們一直希望是這樣的處理方式。","林委員為洲：每經過一段時間，我們就應該整體檢討一次行政院人事組織再造到底達到什麼樣的成果，本席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請教你們一次，了解到底成果如何。但好像新設了很多單位，計畫裁併的都沒有辦法做到，是不是有這樣的情形，導致越改造，組織越龐大？","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提出這兩個案子，在概念上並不是組改，因為人事行政總處已經完成行政院組織法的組改，只是當初在組改架構下還是維持兩個中心。我們定期檢討後發現兩個中心的運作好像不見得很好，所以就再作調整，這也就是不斷地定期檢討。","林委員為洲：這也算是你們的業績，我們會支持的。","另外，對於行政院的三級機關首長要政務任用這件事，你的看法如何？","施人事長能傑：在合理的範圍裡面，我覺得實際上政府的運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運作，確實有這個需要。","林委員為洲：我希望你能用客觀的角度，不要用政治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們都知道，政務任用有其優缺點，每個國家新上任的政府能任用多少政務人員是有很大的不同，美國可任用的中央政府政務人員數量是……"],["施人事長能傑：他們大概有3、4千人。","林委員為洲：算是多的了，有的國家就不一定這麼多。"],["施人事長能傑：最少的大概有一、兩百人。","林委員為洲：可見差異很大，我希望你能客觀地評估，盱衡台灣的需求及我們的文官體制，了解三級機關首長以政務任用有什麼優缺點，你們要提出全貌讓大家能夠評估。這是你的專長，請你從不同角度呈現優缺點，而不是上面希望這樣做，你就跟著這樣做。","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提出這個案子的時候，委員剛才提出的重點真的都是我們務實討論的重點。民主政治下的中央政府運作一定有政務治理上的需求，而傳統做法都是用文官來領導，權衡之後各有優缺點，我們是非常務實地在合理的範圍內提出這個法案，到時在大院討論時可以再好好評估優缺點。"],["林委員為洲：目前我們都還沒有看到這樣的評估。","施人事長能傑：因為目前還在與考試院的會商過程，並沒有完成，完成之後就會送到立法院。","林委員為洲：到時除了法案本身要修改的項目、條文、數量，希望你們也能提出優缺點的評估報告，讓我們作客觀的判斷。拜託了，謝謝。"],["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尤委員美女代）：請段委員宜康質詢。"],["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審查的法案是要把發展中心和研習中心合併改制。"],["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段委員宜康：一個在台北，一個在南投，當然他們分別都有歷史的淵源，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不過如果對於公務人員的在職培訓，其實成效不彰，也不是今天才這樣，我們看到103年行政院有一個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力培訓推動方案，裡面有檢討到現況，提到缺乏系統性、整體性、計畫性，最重要的是訓練成效評估機制，就是評鑑的機制沒有建立。如果照現在的方案，我們看得出來，這個組織法其實非常簡單，只有五、六個條文而已。我們大概可以想像，可能是因為訓練資源沒有做最有效的運用，現在如果把它合併起來，說不定會比較有效，但是對於相關訓練缺乏系統性、整體性、計畫性及未建立評鑑制度這一點，我們並沒有看到人事總處的計畫，當然這有可能在組織整併之後才會提出，不過我相信以您的能力，應該會有一些構想，我們其實比較期待的，除了資源和人力有效運用之外，對於課程，對於文官的在職培訓現在的缺失，到底未來你們會怎麼做，我們希望看到有計畫的說明。","另外，105年人事總處委託台北大學做一個研究，就是剛才我講的，對於發展評鑑的研究，在研究報告中提到，對於兩個中心的訓練班進行分析，發現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在103年行政院的計畫裡也有提到，亦即各個課程缺乏具體的連結關係，還有差異性不大，譬如中階和高階的公務人員的課程其實差不多。我們期待公務人員要有專業或是領導能力，照理說不同的課程差異性應該會很大，因為每個職務或每個部門所負責的業務差異性很大，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怎麼樣對在職的公務員的專業能力、領導能力、和社會及人民溝通的能力有效加強？說到這裡，就會回到一個問題，除了事先的計畫、資源有效運用之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建立評鑑制度，我也知道保訓會也有提出建議，指出要建立什麼樣的評鑑制度，行政院及委託研究的機構也有提出建議，行政院既然會委託機構做研究，表示行政院也知道這個問題很重要，那麼你們現在於建立評鑑制度這方面進度是如何？如果照你們本來的計畫，是今年6月要建立。","施人事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提到一些重點及對我們的期許，真的都滿重要的，我進來以後，不光是想要做中心的整併，對於未來如何進行更有實質內涵的管理性、領導性的訓練、培育，我們內部已經有一些新的架構，以後有機會再跟委員報告。","另外，培育和訓練不一樣，培育比較屬於長期性的，訓練則是教導一些專業，馬上可以學習。在培訓的發展評鑑目前我們還在……","段委員宜康：短期的是不是就像請李俊俋去演講，讓學員聽演講這種？","施人事長能傑：不是。譬如說，有一些新的法令出來，公務員可能要熟悉很多專業的知能，不光是聽演講。","發展評鑑這件事情難度確實很高，必須跟委員做這樣一個報告，譬如說，在課程結束之後，要評鑑學員有沒有真正學到東西，回到機關以後有沒有使用到學習的東西，或是使用了以後是不是真的能夠幫機關，工作有沒有改變，這是我們不同層次的評鑑，這部分我們努力在做，前面階段已經努力在做，後面的階段，我們會想辦法，看怎麼樣才能做得到。","段委員宜康：你們正在研訂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職培訓評鑑作業要點，依照你們訂的進度，在1到6月你們要徵詢專家學者的意見，要研擬訂定我剛才講的這個要點，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對。","段委員宜康：在7月以後，要訂定評鑑相關的執行內容，包括評鑑指標、作業期程及管考作業，並試辦推動，也就是說，最晚在今年6月，這個要點要訂出來，7月之後要去訂具體的內容，包括評鑑指標、管考作業內容，還要開始試辦。作業要點在6月訂得出來嗎？","施人事長能傑：目前涉及到這兩個中心要整併，所以期程上可能會再往後延。"],["段委員宜康：大概延多久？","施人事長能傑：如果今年上半年可以順利通過兩個中心的整併案，下半年我們會來做這件事情。","段委員宜康：目前情勢有些變化，你們應該把具體的期程再重新修正。"],["施人事長能傑：是的。"],["段委員宜康：而不是這樣含糊地說大概是什麼時候。"],["施人事長能傑：好。","段委員宜康：我也知道，你們如果要辦理評鑑，要花很多錢。"],["施人事長能傑：沒錯。","段委員宜康：我也不希望你們去畫一個大餅，你們實質上其實做不到，反而都落空。既然因為大餅太大而做不到，乾脆連擀麵都不要去擀，如果是這樣，那你要評估到底可以用的資源是什麼，可以做到什麼樣的地步，在中短期應該要建立什麼樣的指標，評鑑制度要不要擺在更遠一點的未來，你就往這個方向去推動，我覺得你要符合現實，不要因為我們今天質詢了，你就重新去訂一個計畫，說你要訂一個評鑑作業要點，要把時程擺在2年之後，有可能2年之後你還是做不到，因為你沒有辦法有那麼多預算，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對。","段委員宜康：所以你應該要去評估你現有的資源，看你手上有多少麵粉，要做什麼樣的點心，未來可以分配到更多資源的時候，再想那時候你要做什麼，你先知道在現階段可以做出什麼樣的成果，一定會有助於你去爭取更多資源，對不對？"],["施人事長能傑：是的。我想我要重新檢視這樣一個計畫。","段委員宜康：現在這個計畫預定在今年6月提出，你做不出來，那就請你在今年6月之前重新去擬一個期程，在今年6月以前也給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份，讓我們知道你們重新去訂的期程，好不好？"],["施人事長能傑：好。","段委員宜康：有關剛才吳思瑤委員所關心的三級機關首長資格的問題，我有提出相關的修法，這不是我們套好的，因為我提出修法以後，施人事長就趕快跑來找我，說你們也有這個計畫，而且你們要把放寬的數額定出上限，我本來的想法是三級機關全部都解禁，我們常常要求專業，但是並不是考試出來的公務員或是曾經在業務上有實質經驗的公務員就具有專業，有一些三級機關特別需要具有專業能力的人才，而這些專業沒有辦法透過文官的經歷而獲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有很多三級機關具有非常強的政策性質，在這種狀況之下，這個三級機關的首長肩負政策責任，我們要求文官承擔這樣的責任，其實過於沉重，所以如果把它解釋成分贓，或說這個首長的任命是對文官制度的破壞，不但是誤解了我們當初提出修法的本意，也顯示對於自己再度執政是沒有信心的。謝謝。"],["施人事長能傑：謝謝。"],["主席（段委員宜康）：請鍾委員孔炤質詢。","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人事長針對人事總處業務概況做了簡單扼要的報告，我們今天還要處理一個解凍案，還要審查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這個草案就是針對人力中心和研習中心未來合併而提出的，也就是我們講的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和國家文官學院合併，人事長，這兩個單位是不是要整併？"],["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對。","鍾委員孔炤：關於這個整併，剛剛李委員也特別提到，最主要就是，一個是在職的訓練，一個原來是對新進文官的培訓，所以是不同的，業務類別有所區別。"],["施人事長能傑：原則上就是這樣一個區隔。","鍾委員孔炤：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對於在職訓練和培訓，最主要是希望文官能夠在任職期間學習更多不同樣貌，讓自己有更多成長學的機會，但是這一個學習機會是做為他未來升遷的績分，所以你們有分一個叫做指派的。因為我自己從行政體系上面，常常會收到從人事總處或人事處發出的，要求地方主管機關指派2個人去受訓，這就是指派性的。另外一個是學習型的，也就是由在職的文官同仁自己去選擇。有些人喜歡西班牙語，就去報名學習西班牙語。這些未來都會成為他們的績分點，可以為升遷加分，對他們來講是有幫助的，但是這些學習有很多跟他們原來的職務無關，只是為了讓他們能夠多元性地學習，但是有很多文官朋友就想透過這個學習不用來上班，他們就到人力中心一個禮拜或10天，甚至更久，有些甚至在退休前，想說反正要退休了，多學習一些，只要有學習型的課程就都報名，主管機關也不知道該不該放人，不放好像又不好意思，面對這個問題，人事總處要怎麼去處理？這些績分影響到未來的升遷，有些人已經準備要退休了還去報名，心想反正要退休了，只要有辦訓練就去參加。","施人事長能傑：跟委員報告，您對於實務都很了解，我們也都知道這個狀況，所以我們已經重新在做檢討，我們鼓勵學習，但是應該聚焦在跟業務相關的部分，才會計算時數。","鍾委員孔炤：有些同仁西班牙文、日文也都跑去學，學了好多種語言，但是從來沒有看過他開口說。","施人事長能傑：所以我們希望以後只有跟業務相關的學習時數才計入升遷時的計算，至於其他自我成長、自我學習的課程，如果有時間，當然也是滿好的一個活動方式，只是說，既然訓練資源有限，我們希望大家能夠更聚焦在這樣的領域裡，我們已經改變了方式，準備要這樣子，事實上是確定要這樣走了。"],["鍾委員孔炤：確定是要往這個方向了？","施人事長能傑：對，已經正式用這樣的制度在引導。","鍾委員孔炤：有關公務人員發展的培訓，包括未來組織的整併，剛才人事長也特別提到，未來辦公地點在台北，但是南投中興新村的辦公室還保留，也做了一些人力精簡的計畫，最主要是要讓組織在合併之後更能發揮功能，也能它的行政架構或未來的訓練機構效益能夠發揮得更大，所以要整併。如果是透過這種方式，我會支持。"],["施人事長能傑：謝謝。","鍾委員孔炤：畢竟在整個過程當中，組織太龐大，有時候會顯得頭重腳輕，有時候在縱向聯繫上也會發生問題，或者在訓練過程當中，有些業務有很多重疊性，怎麼讓效益發揮得更大？其實透過人事總處這次的整併，接下來一切的組織發展，人事長的責任也非常重大。"],["施人事長能傑：是。","鍾委員孔炤：在之前六都改制之後有一些人事的規劃，接下來有一些組織法也要做，包括環資部、交通部、經濟部等等，這些部會未來都要做組織調整。","施人事長能傑：現行的行政院組織法已經修正通過，根據新的行政院組織法，這些部會的組織法都要修正，還沒有完成立法，我們都還是要努力完成立法。","鍾委員孔炤：這些部會的組織法，還包括內部組織規則、人事規則、職等的修正，都會送到你們那邊，所以未來你的責任很重。","施人事長能傑：對，總處的同仁要多忙。","鍾委員孔炤：雖然總處的同仁要多忙，但是在你的領導下，我們應該看得到我們期待的改變。"],["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鍾委員孔炤：剛剛葉委員也特別提到，公務體系除了正式公務人員之外，還有包括派遣人力及臨時人力，這些非典型人力幾乎都已經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但是漏了一塊，就是我們這十幾年來一直在討論的約聘僱人員，我有時遇到人事長時也會提到。臨時人員等這些非典型人力在96年到97年全部適用勞基法，但是約聘僱人員只適用人事總處的約聘僱人員進用管理辦法，不適用勞基法，這群人卻受僱於政府，雖然說是一年一聘，在座各位都來自行政主管機關，你們機關內的約聘僱人員有沒有做超過20年以上的？有很多，超過30年以上的也有。當時僱用這些人員的原意不是這樣吧？但是一僱就僱了30年，他們不能享有公務人員的福利，又不受勞動基準法的保障，而派遣人力、臨時人員還有受到勞基法的保障，約聘僱人員都沒有，人事總處怎麼去看待這些人力？","施人事長能傑：約聘僱人員在政府部門真的是另外一個議題，我們真的要嚴肅地來面對。聘用人員的法制是考試院主管，約僱人員的法制是行政院主管，目前考試院並沒有反對這一塊納入勞保或勞退的適用範圍，應該不反對讓他們參與勞基法。","鍾委員孔炤：因為他們不適用勞基法，當這些約聘人員被資遣時，連一毛錢資遣費都拿不到。","施人事長能傑：我是指目前大家也開始務實地思考這件事，情況有一點改變，應該傾向往勞保勞退的概念走，至於在職工作條件，委員對這方面是專業、內行，工作條件很多面向也要完全適用現行勞動基準法，這部分大家還得進一步交換意見。","鍾委員孔炤：在能不能適用勞基法的交換意見過程中，大概是約聘僱人員一直在期待的，畢竟勞動基準法對他們相關勞動權益有所保障，可能是一年一聘或者是因為工作狀態讓他們沒有安定感，但是他們長期做文官業務，對他們而言，既沒有公務人員的保障，又沒有勞基法給予相關對等的權益，永遠處於不安定的狀態，甚至連組織公會的團結權都沒有。面對勞基法、公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他們沒有享有任何權益或保障，對於這部分，請人事總處未來多考量他們，站在他們的立場上，如何協助他們在現有法律結構還沒有改變之前，有哪些條文可以讓他們更能獲得保障。現行約聘僱人員進用辦法當中是不是有些規定能夠讓他們更受到更多保障，讓他們在工作情緒上安定、穩定，我相信對未來業務推動也會有所幫助。","施人事長能傑：是，謝謝委員。"],["主席：請王委員育敏質詢。","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業務報告提到推動重要業務的第一點就是要精簡機關組設及員額，這個是人事長非常重要的任務。但是本席要請教，我們發現從蔡英文總統上任至今，短短不到一年，他成立了15個任務編組機關，可說是平均每個月就會長出一個新的任務型編組機關，外界也稱之為黑機關。身為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你好像沒有置喙的餘地，說成立就成立了，蔡英文總統想要成立，你也沒有能力阻擋，所以他架構了很多組織，洋洋灑灑總共有15個。這樣的現象符合你宣示想推動組織機關精簡的精神嗎？"],["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任務編組不是機關，雖然外界稱為黑機關，基本上，基準法本來就賦予機關可根據任務的需要成立任務編組。任何政府或部會推動業務時，一定會檢討有沒有需要設立任務編組，確實外界有看到新增設，不過行政院也減少了其他的任務編組，以總數而言，據了解，行政院所設的任務編組從520至今是較為減少，而非增加，不過有新增就有減少，是這樣的方式來運作。","王委員育敏：因為這些所謂黑機關的設立，外界最不好的觀感就是好像沒有任何評估機制，也沒有任何把關機制，甚至可能已經違反中央組織的精神。原本設立的原則是不應該再這樣疊床架屋般的不斷地增設，但是我們看到體育署之上架構了一個體委會，也成立了不當黨產委員會，前幾天洗錢防制辦公室說設立就設立，政府好像是以任務型為名，要設置就可以設置。彷彿不需要任何把關機制，也不需要立法院同意，什麼都不需要，這樣的情況不就變成為所欲為嗎？","另外，現在蔡英文政府的亂象是目前有15個黑機關，說設立就設立不需要法源依據，沒關係！但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令，因為司法法制委員會段宜康召委排了一個專案報告之後，說廢止就廢止，以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而言，在104年6月16日三讀通過，105年1月8日行政院已經發布命令7月4日海洋委員會組織法開始施行，結果新政府上任之後，段宜康委員在3月21日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了專案報告，當時他們已是國會多數，新政府還沒上任，但是他們就運用國會多數通過這樣的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在同年7月4日之前，即6月30日發布命令暫緩實施，海洋委員會成立宣告終止。就本席所知，它是施行日發布命令並停止，但是這部組織法還在。原本都已經通過要上路的海洋委員會卻可以透過立法院的臨時提案就要求行政院終止，所以標準到底在哪裡？此外，據了解，去年3月提案通過之後，6月30日發布，目前為止，海洋委員會何去何從，要不要繼續往下運作？這變成是晾在那裡，本來預計要上路的，結果施行日被廢止了，這個組織法還在，所以這到底是什麼，我可不可以請人事長解釋一下？海洋委員會現在到底算什麼？它是未來會被實現的一個組織嗎？當時提案段召委也在場，他們就說沒有做好配套，你們是要廢止或是要想相關的配套？怎麼會有一個立法院已經完成三讀通過的法令，卻以一個行政院的命令，就宣告暫緩實施？到底海洋委員會何去何從？請人事長發表專業的意見及看法。","施人事長能傑：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現在還是有效，沒有實施是因為本來……"],["王委員育敏：他沒辦法上路啊！","施人事長能傑：日期就是要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剛開始有個命令，但是新政府重新決定，大院也有一些建議，所以我們就納入再一波行政院整體組改，一併思考未來整個海洋專責組織到底要怎麼設計的方向，進行更好的思考。"],["王委員育敏：至今還沒有想法？"],["施人事長能傑：目前我們在討論中……","王委員育敏：已經很久了，你們的方向是什麼？"],["施人事長能傑：在跟外界繼續徵詢、討論中。","王委員育敏：給大家一個答案，到底要設還是不設？","施人事長能傑：這應該還是專責組織。外界有兩種想法，一是繼續維持海洋委員會的架構，即使是委員會，底下該有哪些三級機關，還是可能有不同想法。另外，院裡有些委員主張要不要考慮設部而非委員會，納入不同的方案，我們就把它當成本來有一個想法，後來因為又有不同的想法，行政院很負責任的認為也許再納入組改的範圍，再進行一次通盤討論，目前狀況是這樣。","王委員育敏：本席要點出的是現在新政府執政的荒謬現象，好像滿隨性的，我喜歡的都可以！"],["施人事長能傑：這不是隨性！","王委員育敏：只要我不喜歡的，我也可以把三讀通過的法令，反正7月4日要上路，就在此之前擋下。本席認為關於整個組織架構的事，應該從過程就有很細膩的討論及思考，絕對不是在最後一刻才來踩煞車。如果是這樣，就代表前面修法的討論沒有充分思考，是這樣嗎？或只是因為委員個人的意見？如果是這樣的做法，接下來還有很多沒有完成！","施人事長能傑：我認為應該說，這不是個別委員的意見。","王委員育敏：組織調整進度這麼龜速，我剛剛舉海洋委員會為例，如果你們是這樣反反覆覆，從去年施行日到現在快廢止時還拿不定一個主意，我要問以下的組織調整是不是遙遙無期呢？因為你舉棋不定啊！"],["施人事長能傑：不會遙遙無期。"],["王委員育敏：完成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施人事長能傑：暫行條例在明年1月會失效，我們一定會努力在失效前完成這些規劃。","王委員育敏：今年年底會完成相關的組織規劃，包括環境資源部及農業部嗎？"],["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會將法案送到立法院。"],["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送進來？"],["施人事長能傑：預期是希望在下會期送進來。","王委員育敏：下會期才送，這樣來得及嗎？","施人事長能傑：送來之後，我們會努力與大院委員持續溝通，希望可以如期完成。","王委員育敏：我希望你們要加快腳步，如果是反反覆覆的話，本席對組改的信心會打折扣。","外界批評最多的就是新政府上任之後，你們要將三級機關的首長變成政務及常務的雙軌制。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聽到考試委員的意見，本席列出幾位考委的意見給你們參考。"],["施人事長能傑：個別委員有給我們指教。","王委員育敏：你已經有聽到了，特別是蔡良文委員提到，根據美國的研究，布希政府時代曾經對於政治任命及常任文官所主導的聯邦機關績效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常任文官的績效是比較好的，不知道你有沒有聽到這個意見？"],["施人事長能傑：這方面算是我專業的……"],["王委員育敏：他有說錯嗎？","施人事長能傑：他沒有說錯，可是他引用的是一篇文章報告，文章的方法、取樣及操作方式容或有不同的意見，我只能講確實是有一篇研究報告及文章……","王委員育敏：就你的觀察，台灣文官的績效會比政治任命差嗎？","施人事長能傑：我們在討論三級機關是不是要用政務首長，有時候並不是要以績效的角度來看，因為他要負責比較重要的政策任務及研議……","王委員育敏：他上面還有政務次長，你忘了嗎？","施人事長能傑：沒有錯，實際上我們的運作方式，在組織法中就賦予三級機關任務，針對很少數屬於這類型的機關，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希望可以採用政務任命……"],["王委員育敏：你說的是哪一類型的呢？"],["施人事長能傑：業務屬性屬於政策研議比較重的部分……"],["王委員育敏：在你的口袋名單中有哪些單位呢？現在定案了沒有？","施人事長能傑：現行的健保署就是這樣的模式，該署作的決定攸關全民……","王委員育敏：它還有健保會，不是署長說了算，人事長應該要理解我們健保的整體建構，健保會才是作決策的單位，而非健保署署長。"],["施人事長能傑：我理解其上有一個健保會……","王委員育敏：健保會的成員由多元來組成，也會邀請社會各界的人士。"],["施人事長能傑：我知道。","王委員育敏：本席特別提出這個問題，希望人事長應該尊重文官體制，而這也是你應有的一個態度。","施人事長能傑：是的，我們在討論這件事情時，一定會將這個因素考慮進來。","王委員育敏：有關三級機關的首長，你們要採政務及常任雙軌制，外界批判的聲音也很大，我希望人事長可以聽進去，不要受到某些委員的主張而統統都換掉，並換成為自己人所用，這樣做是不可以的。文官體制是中華民國長治久安非常重要的一個體制，只能被強化得更為健全，但是不容許被破壞。","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是同時在進行，謝謝。"],["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上次也在此質詢過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即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調查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而且必須另以法律定之。人事行政總處在今年1月13日回覆本席等，可是此一回覆完完全全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蔡總統在去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蔡總統說，我們有非常進步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但是普遍沒有受到政府機關的重視，因為原住民族基本法已經實施12年了，當然去年時是11年多，因此他向原住民族道歉。","今年1月13日人事行政總處的回覆完完全全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而且也不重視蔡總統的道歉。你們的回覆是因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已經達到最上限，即委員會的數量已經達到最上限，所以就沒有空間了，這句話是對的，但是是真的沒有空間嗎？因為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類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因為我們要處理的是不當國產，所以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性質完全一樣。由於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可以設置獨立機關，我曾經向段召委提過，其實這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一樣的。","1947年台灣省政府訂定一個辦法，將被台灣總督府收為官有的土地，也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概不發還，就是不發還給我們啊！1947年是在台灣光復以後，也在民進黨所提轉型正義的時間點之後，何況又有原基法，所以請人事長收回你們這樣的一種主張。另外，蔡總統也說要重視原基法，在蔡總統的原住民族政策中就有提到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即成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以處理原住民族的土地問題，人事長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去進行呢？"],["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原住民有一個土地議題，目前正在討論此事，為了做這些事情也需要做一些調查，當初立法的邏輯應該是這樣的方式。之所以會給委員這樣的回覆，主要是認為原民會本身也有相關的處，大家可以一起來做這樣的事情，不過剛才委員提到要定位它為更具獨立性的概念，我們會再來思考看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思考，要依法辦理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的很明確，因為我的發音可能不清楚，怕你聽不清楚，我特別把條文、文字放在你桌上了，希望人事長趕快去做。","另外，有關原住民族就業部分，你的報告中都有提到了，但是做的還不夠。蔡總統的原住民族就業政策提到，要提供上萬個新的工作機會，而且是要擴大進用。如果要擴大進用就必須要突破，第一個最容易突破、不需要修法的就是從原住民族地區的中央機關著手，依照相關規定，原住民族地區中央機關應該進用原住民，我們就以技工、工友來說，技工、工友的部分是不需要修法的，你們的行政命令是出缺不補、由其他機關移撥，但是沒有可以移撥的了，所以這些機關一直在繳代金，你只要處理一下相關行政命令，讓這種需要繳代金的機關進用新的技工、工友，而這些技工、工友就是原住民。他們為什麼需要繳代金，就是因為沒有足額進用原住民嘛！這是非常簡單的作法，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來辦理？","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的指教，我來瞭解這個狀況。","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孔委員文吉、賴委員士葆、曾委員銘宗及蔣委員乃辛均不在場。","請李委員麗芬質詢。","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我在總質詢時曾詢問過林院長關於專業輔導人力的問題，特別提到矯正機關的專業輔導人力，之前法務部屢次申請要增加輔導人力的員額，人事行政總處好像都打回票，但我最近聽說好像有一些進展，是不是請人事長先說明一下？"],["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法務部矯正署確實有一個總人力需求案報到行政院，不光是人力，還有未來業務要怎麼進行等等，是個大案子。根據我的瞭解，行政院也才剛針對那個案子做了初步討論，在他們提出的人力需求中，當然就包括管理員、專業輔導人力，這整個案子已經報到行政院了，目前還在處理中。我覺得這塊業務必須務實討論，所以我跟同仁說，應該要儘快找個機會去瞭解現場狀況，並蒐集資訊，之後再做評估。","李委員麗芬：謝謝人事長。我要在此提出來的是，如果矯正機關需要的專業輔導人力沒有辦法馬上統統到位，而是要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補充人力的話，我比較希望第一次增加的人力可以放在少年矯正機構，包括少觀所、少輔院及矯正學校。這些機關最近都出過很多狀況，例如之前桃園少輔院有一位買姓少年莫名致死，彰化少輔院曾經把少年銬上手銬掛在曬衣場一整夜，我聽說這是滿常見的處罰方式。因為目前少年矯正機關還是用管理矯正的方式，像成年人監獄的方式來管理，如果能有專業輔導人力進入，我相信在矯正系統中就能有多一點輔導、照顧未成年人的基本功能，所以希望人事長能夠支持在這個部分增加一些專業輔導人力。","施人事長能傑：我還是希望同仁儘快去瞭解狀況，我們多瞭解狀況，也就自然能夠多掌握訊息。如果矯正機關真的需要專業輔導人力，這些人力應該優先放在哪些領域，這個都可以討論，即使需要人力，一定要專業的，不可以是不專業的，但這些專業人力是由哪種管道進來，這也是後續可以再做討論的。","李委員麗芬：有關於這些專業人力要用什麼管道進來，在總質詢時因為時間關係而沒有繼續探討，我記得當時人事長就曾提到，這部分可以結合民間資源。也就是說，不一定所有事情都由政府攬下來做，我也贊同有一些工作可以跟民間團體合作，我過去也是從民間團體來的，與政府也有合作經驗，我覺得我們還是要有幾個原則，而且要去思考哪些事情可以委託民間，哪些事情則要由政府專業人力來做。","我在此提出三個原則供人事長參考，第一，如果這個專業輔導人力，尤其是社工，所做的事情如果是具有公權力的部分，就以我比較瞭解的兒少部分來舉例，家暴或高風險家庭通報後，要由社工去做家庭訪視，這種具有公權力、要去進行調查的部分，一定要由社政單位、政府社工去做，這個部分不應該委託給民間團體，這是第一個原則。","第二，牽涉到與人民權利有關的部分，我舉二個例子，例如現在法院的法官在進行親權裁定時，通常會有社工去做親權裁定的訪視報告，針對這個部分，很多縣市政府是委託民間團體去做；另外，有些父母親無法照顧小孩，想把小孩出養出去，而這個孩子要不要被出養，這個部分要由誰來評估？我也覺得應該要由縣市政府的社工來評估，但是現在也都是委託民間團體在做，我覺得這也是不適當的。","第三，有一種情況是民間團體也沒有資源，所以政府更是責無旁貸，一定要把責任擔起來。我之前召開記者會曾提過，南投一間民間安置機構內發生集體性侵害案件，這牽涉到少年法院依法裁定要送去福利機構安置的兒少，因為現在的安置機構都是民間的，民間安置機構的床位不足、專業能力不夠，以致於這個機構一直超收，依法只能安置19名，可是最高超收到106名，而我們的法院還是一直把人裁定過去。像這種民間資源不足的部分，政府當然更是責無旁貸，一定要承擔起來，甚至必須是公設安置機構的概念。","我在這裡特別提出這三個原則，希望人事長參考。我們會希望各個單位在提出是否要增加社工人力時，也能夠按照這部分加以區分，不要所有的業務都委託給民間，政府應該做的工作，政府還是應該承擔起來。以上建議，謝謝。","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開個玩笑，委員提供我們一個很好的操作性方向，可以跟委員要這一張投影片嗎？謝謝。"],["李委員麗芬：可以。謝謝。","主席：李委員所提示的方向，請行政院要去思考，因為我們把很多政府的責任都外包出去了，有一些政府的責任是不可以委外的。","請羅委員明才質詢。（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請劉委員櫂豪質詢。","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剛才的問題，因為政府能夠處理的事情有其極限，所以我們一直在思考有些事情要跟民間一起合作，除了剛剛提到的收養的案件，其實不僅於此，很多事情，比如各縣市政府在審查建照時，有些地方政府也常常跟建築師公會配合。也包括目前國際機場的安檢都是由公部門負責，但可能因為人力不足等等因素，速度上比較慢，所以有人就提議是否可以考慮一部分委託民間處理，政府只站在監督的角色。也包括土地測量的問題，因為政府的人員有限，而土地測量的案件很多。其實我覺得這是每個單位都會遇到的問題，人事總處基於全國公務人員主管機關及規劃機關的立場，有沒有辦法針對這部分訂定一個統一的原則，或者人事長有沒有什麼想法？"],["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這確實是我們的社會在演變或者在進步的過程中必須面對的一個議題，政府的業務越來越龐雜，有些業務具有公權力的事項，若具有公權力的事項全部要由政府來做，一方面我們又不希望政府的規模那麼龐大。而且業務本身可能是會有消長的，有時候搞不好這個時期多，過一段時間就減少，如果全部用公務人員來處理，人力調配上有時會有比較不一樣的看法。但是實際的問題來了，確實有些業務透過法律授權可以委託給民間做。目前基本的精神就是，如果是屬於比較高度公權力的事項，只要有法律的授權，就可以委託給專業、認證過的團體或個人執行；如果沒有法律的授權，原則上就要保留，我們目前的處理原則還是持比較保留的態度。當然這中間的切割並不那麼容易，但是原則上行政處分最後一定要行政機關來做。","劉委員櫂豪：就是最後的把關，或者過程的監督……","施人事長能傑：前面的過程可不可以委託外面來做助手，這是我們思考的方向。","劉委員櫂豪：這是一個大問題啦！包括國家在現代化的過程當中一定會面對這樣的挑戰，當然在我們已經習慣大政府組織的生活經驗時，我們看到公權力釋放或者是跟民間合作，許多人會產生很大的問號，懷疑其中是否會有人謀不臧或者不公平，但是我們常常面對的就是，如果全部都要由公務人員做，我們的組織只會越來越龐大，這樣是不可能精簡的。"],["施人事長能傑：是。","劉委員櫂豪：當然這裡面牽扯到兩點：因為長期以來公務人員的任用制度就是如此的固定化，就是要透過考試任用，然後他的資格被保障，我們的形態就是這樣，幾百年來就是這樣。除非將來在這方面有所改革，雖然我們維持由公務人員處理這些事情，但是公務人員的進用打破以前的傳統觀念，能夠有彈性的運用，這樣才有辦法，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先回到今天審查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案，此案的目的是為了整合在南投的舊省政府及台北原有的機關，整合當然不能只做形式上的整合，請問人事長基本的想法為何？","施人事長能傑：所謂整合，除了組織精簡外，更重要的是，比如現在分成兩個地方，中央就歸中央的訓練，地方就一定要到南投，這中間沒有太多中央跟地方可以透過平台交流的機會。這個人力發展中心比較偏向的是管理性跟政策性的概念，至於很多很細的專業性的內容，還是要回到各部會自行處理，我們並非包山包海。屬於管理性或者是比較高層次的政策性或價值性的訓練或培植，我想讓中央跟地方一起交流是好的事情。","劉委員櫂豪：請問人事長，若組織法案通過，將來公務人員人力培力中心設立之後，它是負責比較偏向國家政策型的訓練，但是它的對象不一定是高階的文官，可能……","施人事長能傑：主要是高階跟中階文官，我們會設定多數在9職等以上。","劉委員櫂豪：但是有些各部門直接掌管的業務，就回到……"],["施人事長能傑：它自己就會去做。"],["劉委員櫂豪：比如財政部有自己的人力培訓中心……","施人事長能傑：對，個別都有。","劉委員櫂豪：它就負責比較細節的業務，是否我們就朝這個方向去做？","施人事長能傑：是的，就像財政部之下有一個財稅人員訓練中心，裡面一定會開很多基層或從事財稅工作同仁必須嫻熟的各式各樣的財政法令，它就是很專業的；經濟部之下有一個經貿人員訓練中心，它也有自己的專業，各部門比較專業的內容，就是由各部會根據需要自行提供，但是有一些統合性的訓練，就由我們來負責。","劉委員櫂豪：草案部分我們當然還要再討論，我覺得能否留住好的、優秀的、盡責的公務人員是國家是否強盛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但是我們剛剛提到高階，其實公務人員都很高階，我們姑且用職等來分，但其實這其中是有城鄉差距的。比如中央部會10職等以上的工作大概很多，但是地方政府如果可以升到10職等，那就要回家辦流水席請客了，我覺得長久以來這對公務人員整體的發展不是一個好的現象。","中央跟地方公務體系的職等差距太大，公務人員一樣是考試及格，一樣是奉獻給國家，但是如果選擇待在地方，以台東縣政府為例，10職等的職位就只有局、處長、簡任參議及簡任秘書而已，算一算全台東縣政府可能不到30個，應該只有25個左右而已。有些好的、優秀的公務人員已經取得簡任資格，但是他沒有機會升遷，但是他又不想離鄉背井到外縣市或者到中央任職，他希望留在地方努力奉獻，這是很明顯的城鄉差距。","人事長，當我們在討論整體的組織再造、人事精簡或是人事調配的時候，不能只看到中央政府或者六都，城鄉差距不僅呈現在基礎建設，包括交通、醫院等等，我認為公務人員組織也有很明顯的城鄉差距。","施人事長能傑：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說法，事實上廣義的人事制度本身也有城鄉的差距。委員剛才提到的這部分涉及職務列等，職務列等由考試院負責，我知道過去很多地方政府都曾提議，是否地方政府的簡任職務可以再多一點。關於這部分，人事行政總處是支持的，因為務實地去看待這件事，合理的做一些調整，我們會支持，不過考試院還是會有比較通盤性的考慮，所以考試院不斷在研議這件事。","劉委員櫂豪：雖然我們應該尊重主管機關考試院做最後的調配，但是人事總處基於整體公務人員人力的發展，也應該作這樣的建議，好不好？因為我覺得這對整體公務人員人力的合理發展，才是一個好的方向，否則大家為了升職等一定要往中央去，可是有些人幾十年都奉獻在地方，不要說10職等，如果他是在鄉鎮公所服務的話……"],["施人事長能傑：9職等。"],["劉委員櫂豪：9職等就只有一個主任秘書的缺而已……","施人事長能傑：對，沒錯。","劉委員櫂豪：就連升個9職等的機會都沒有，我相信這對鼓勵公務人員盡忠職守而言是個很大的缺失。","施人事長能傑：我覺得合理配置應該有的職等，我們會支持。","劉委員櫂豪：而且臺灣現在表面上看起來有分中央六都或地方，其實沒有分這麼多了，因為臺灣只有三萬多平方公里，就是這麼一點大啊！可能以前分那麼多層級，是以前的時代背景，現在就是中央與地方政府。人事長，我期待你們這一部分要多加努力，好不好？"],["施人事長能傑：好。"],["劉委員櫂豪：謝謝！"],["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不在場）蕭委員不在場。","請尤委員美女質詢。","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施人事長，今天我想要跟你請教的就是員額評鑑的問題，在整個政府組織再造我們希望員額能夠減少，中央政府組織法裡面對於員額也有一個總量管制，我們也看到很多機關開始大量進用派遣人力，從101年開始你們有所謂員額評鑑。對於員額評鑑，你們做了3次，分別是101、103、105年，103與105年去做比較，105年員額的評鑑愈來愈具體，你們的員額評鑑作法，因為是派出專家學者去做訪談，對於評鑑的結論或報告這個部分，當然他們會做一些建議，這些建議你們會再讓這些單位瞭解嗎？譬如每個單位都會有評鑑，評鑑出來之後，你們會再根據這些評鑑，做一個譬如像工作坊等等，讓他們把這些建議實際的落實，還是員額評鑑等專家學者做出來之後，交給我們人事總處然後歸檔，每兩個年再評鑑一次，只是把裡面的文句換一換，所面對的問題仍然一樣，我不曉得你員額評鑑的目的？"],["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每一次的員額評鑑都是一個很費時，而且是很多人參與的，很多人提供我們很好的意見，我們最後都會跟機關共同討論出一個的具體的建議和結論，這個事項列入以後，就列入員額評鑑的報告，機關就按照這個方式來做，原則上半年我們就要瞭解，它做到什麼程度？當然以我們人事行政總處自己有一套，對我們人事人員業務績效考核，過去比較沒有這個機制，我想我們今年開始，譬如我們提供的員額評鑑建議事項，你做到什麼程度？會列入對我派出去各部會人事機構的業務績效考核裡面一個評量的項目，用這種方式才不會大家辛辛苦苦做了很多意見出來，最後沒有真的好好去落實，當然在落實的過程裡面，真的實務上有一些困難，大家還是可以再做一次討論，這是一個比較動態的循環過程。","尤委員美女：因為我們也知道，在企業界所謂人力的部分，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部分，所以你會看到，在私人企業裡面會有所謂mental，針對每一位員工自己所做的核心業務去檢討，我想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的，就是你找對人，讓他坐對位置、做對事，怎麼樣讓他能夠坐對位置、做對事？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也牽涉到整個人力的調配。所以你怎麼讓他能夠知道適才適用，因為每一個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特質，會適合不同的工作，當然不見得每一個人都能適才適性，這裡就要靠教育訓練等等，讓每一個人都能發揮他最大的能量。因為我們一直知道，在政府機關員額非常多，可是效率不見得發揮到那麼極致，在私人機構可能一個人要做3個人的事情，在政府機關可能3個人做1個人的事情，所以我們怎麼把這些績效發揮出來，這個部分除了員額的評鑑以外，就是這個報告出來之後，希望能夠透過一些機制，跟這些單位去討論，除了跟單位討論外，這些單位是不是對於這些人員怎麼調配？能夠讓他們做一些適才適性的工作，這個是不是有可能？","施人事長能傑：你講的確實是未來我們可以繼續精進努力的方向，目前做的員額評鑑，比較是屬於機關整體，或是內部單位整體人力大概是怎麼一個狀況的檢視，檢視完以後如果覺得有什麼不適合，你講的mental已經到主管的層次，怎麼跟他的同仁做一些討論檢討。以現在的法制上也不是沒有這個機制，譬如我們要打考績，就有平時的觀察和年終的考核，我覺得一個主管應該藉用現有的機制，好好去檢視你自己的同仁工作上的狀況，我覺得員額評鑑可能可以提供你一些大方向，但是細部的東西操作，是可以由主管來努力做這個事情。這部分也許各個機關的人事部門可以多跟業務部門的主管們多做一些溝通，把事情做得更精緻。","尤委員美女：這一部分也就是我們最缺乏的，因為我們知道那些評鑑或考績，很多根本是用輪流的，就是我們所謂汰換的機制一直沒有辦法出來，如果能夠真的覈實去評鑑，而且能夠讓員工知道，我的優點在哪裡，我的缺點在哪裡，我怎麼樣能夠去改善我的缺點？讓我的工作上更精進，主管也能夠真的覈實去考評，我相信我們的汰換機制就會跑出來，否則我們會看到，占在那個位置的真正公務員，可能他的績效沒有發揮出來，因為他沒有辦法去做這些細心的業務，只好用很多派遣人力，這些人力事實上是不受公務員的保障。我們知道臺灣的社會是變動非常快的，有很多東西沒有辦法跟上，可是我的年資夠、資歷又夠，在這種情形之下，他沒有辦法做這些新興的，或符合時代潮流這些業務，可是他又占有那個位置，我只好去請年輕、沒有資歷的，但是他有想法、創意的這些人，然後用派遣人力來做，我想這是整個機關老大現在面對最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怎麼處理？我覺得這是我們需要再精進的地方。","施人事長能傑：確實，我覺得臺灣各級主管的工作壓力很大、很辛苦，不過也真的應該要花更多的心思在做同仁的教導，或者同仁的觀察評估，協助同仁把工作做得更完美，主管有很大的責任。","尤委員美女：這部分說實在的其實是一個專業，這個專業也需要經過受訓、精進，否則對一個主管跟他講，你應該怎麼考評，說實在的他也沒有辦法去考評，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在培訓的時候，能夠給這些主管一些know how，讓他們知道怎麼去觀察、提升、調度，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一點我們要談的就是替代役的問題，我們知道當時國軍實施精實方案時，就發生兵源員額供過於求的情況，所以開始用替代役，替代役適用之後，各個機關發現實在太好用了，所以我們就看到，各個機關使用替代役的人數愈來愈高，甚至很多機關用了上千人以上，讓替代役的預算呈現愈來愈高，104年度的決算數已經達到四十五億七千多萬元，形同是一種鉅額的人事費與外包業務的隱藏。現在替代役也牽涉少子化的問題，所以替代役男會愈來愈少，而且現在替代役期也縮短成半年，這些也會衝擊到各個部會，原來你用這些役男真的很好用，所以也給你們很多的名稱，諸如司法行政役、公共行政役等等，表面上讓人覺得都很好聽，但事實上卻跟小弟做的事沒兩樣，接下來他們只剩下半年的時間受訓，如何善用這方面的人力，以充實我們國防的人力，對政府機關是否還需要大量仰賴這些替代役的人力，在未來這些人力將顯著減少的情況下，本席認為人事行政總處應就替代役的員額及如何運用進行整體評估與規劃。","施人事長能傑：目前我們有推動一些聯合訪視計畫，以了解每位替代役在每個用人機關的成效，有些機關認為替代役男所扮演的角色的確發揮很大的功能，譬如外交單位就是持這樣的看法，他們非常肯定替代役男所做的貢獻，不過，未來替代役的人力一定會減少，屆時勢將衝擊公務人力的運用，所以，對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尋求改善的辦法。","尤委員美女：希望你們對這部分儘早做好規劃，因為我們馬上要面對募兵制的推行，加上替代役年限與人數都在減少當中，如果你們在人力的運作上仍然仰賴替代役男，將來勢必出現很多問題，所以，希望你們針對這部分儘早做好規劃。"],["主席：請蔡委員易餘質詢。","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人事長幾個問題，首先是有關總處人力中心與研習中心將整併成人力學院的問題，對這項整併工作將來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請問人事總處有無進行預估？"],["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如果純粹從人力精簡跟阻塞精簡來講，它一定會產生效果；目前這兩個中心加起來總共有12個內部單位，未來整併完後只會剩下7個內部單位；本來兩個中心總共有118個編制員額，將來我們最多只會有91位編制員額，這是很重大的轉變，更重要的是，將來兩個中心整併後包括會提供哪些課程、訓練計畫……","蔡委員易餘：過去人力中心與研習中心兩個單位的業務，究竟有何差別？","施人事長能傑：人力中心所負責的業務比較偏重在中央政府，至於研習中心則是提供地方上所需要的公務人員；兩者主要的差別即在此。"],["蔡委員易餘：將來整併後你們如何研擬一套制度來面對中央官員與地方官員的需求？","施人事長能傑：六都本來都有他們自己的訓練中心，至於非六都甚至有部分六都還是希望我們能提供協助，我們也都努力來做協助。比較大的改變是，過去的課程很少安排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同仁在一起上課，所以，我們現在規劃一些性質非常相近且很實用的課程，可以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同仁在同一個班級裡面上課，讓大家有相互交流的機會。","蔡委員易餘：也就是說，你們規劃同樣的訓練課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同仁就可以彼此交流。","施人事長能傑：老實說，惟有這樣的安排與規劃，才有可能讓中央與地方的公務同仁有更多機會直接互動。","蔡委員易餘：這個方向是非常正確的；接下來本席要提的是，日前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在司改國是會議上不斷呼籲：司法人員不應再受到中央政府總員額法的限制；同時，他也明白指出目前司法人員明顯不足；但我覺得在討論司法人力不足的問題，不論司法院或是法務部本身應先有所改革，包括他們對簡易案件的篩選，以及如何將簡易案件再簡化，俾使其能去除在審理之外。請問人事長，你對以上許院長的呼籲有何看法？","施人事長能傑：許院長確實在其他場合中有跟我提到這方面的重點，就技術面來講，總員額法對司法人員所匡列的上限，跟目前實際所用的人力之間還是有一段差距，所以，不論是法務部的檢察體系，或是司法院現有人員，跟總員額法之間還是存在著一些空間。","蔡委員易餘：照人事長所說，現有司法人員跟總員額法所匡列的上限之間，還是有一些空間存在，所以，許院長現在還不用跳出來要求鬆綁，是嗎？","施人事長能傑：是的，現在還是有一些空間；同時，我也同意委員所說，就是我們應該檢視他們為何一直不斷有人力上的需求，這才是重點，同時，我們還應探討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讓他們的人力資源做更有效率的運用？","蔡委員易餘：根據司法院提供的數據，他們每一年大概要審議300多萬個案件，而目前全國法官人數總共有2,020位，這些法官每一年要應付300多萬個案件，所以，他定義法院是血汗法院，請問人事長是否贊成這樣的說法？","施人事長能傑：委員在這方面比我更專業，就我的直覺認為不應該直接用這個數據來做論斷，比如300多萬個案件是不是全都要做同樣規格的處理，我們還有討論的空間，事實上，我們也嚐試尋找其他國家的法院體系，看看他們在人員配置的方式上有什麼地方可以值得我們參考，對這方面，我們還是要再做一些資料蒐集的功課。","蔡委員易餘：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最近看到司改國是會議一直圍繞著這個問題打轉，很多法官也出面回應說，正是因為人力不夠，而案件又不斷增加，所以，他們快要被案件給拖跨了，更奢談要改革、辦案品質要精進了！他們認為這無異是緣木求魚。","對於司法人員這樣的說法，本席實無法接受，事實是司法院沒有辦法把不必要的案件排除在審議之外，所有案件不管大案或小案，都讓基層法官去壓著，對我們要求金字塔式的審判制度，他們根本都沒有落實，所有案件經過一審之後便一定會走向二審，除一些不能上訴三審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大部分都會擠進三審，無怪乎他們會覺得法官的人力相當吃緊，這一塊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至於本席剛才詢問人事長對司法院在司改國是會議所做的呼籲有何看法，人事長所做的說明，基本上本席可以接受。","未來人力中心與研習中心整併成人力學院之後，就要承擔起地方人才培訓的工作，我很擔心這樣的機制將來在運作上還是以北部人的思維、北部的公務人員為主，像嘉義或屏東等南部地區的公務人員可能就無法享受到再訓練的機會，請問人事長，事實是否如此？","施人事長能傑：我想應該不致於發生如委員所說的情況，因為原來地方研習中心的場地還是繼續存在，它的能量仍然會繼續維持，如果地方政府的公務同仁覺得這樣的訓練課程值得參與，他們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參與、一起學習。"],["蔡委員易餘：以後的課程會以北部為主嗎？","施人事長能傑：應該不會以哪一邊為主，我們會在兩邊開同樣的課程，當然，有些課程的性質很接近時，我們就會同時在北部、中部與南部開課，至於北部、中部所開的課程，因為地緣關係，附近的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的公務同仁屆時都可以一起來參與學習。","蔡委員易餘：我很擔心只要是經過「人」所安排的課程，難免都會摻雜本位主義。"],["施人事長能傑：我想不會有這樣的狀況。","蔡委員易餘：本席所擔心的是，主其事者可能住在北部，到時候基於本位主義只在北部開課程，因為對他來說到南部開課還要經過舟車勞頓，所以，希望未來整併後在達到精簡人事目的的同時，請你們不要忽略南部的公務人員也有這樣的需求。","施人事長能傑：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質詢。（不在場）陳賴委員不在場。","所有登記質詢的委員到此均已質詢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另有楊委員鎮浯、陳委員明文及蕭委員美琴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楊委員鎮浯書面質詢：","長久以來，金門縣政府及各鄉鎮公所的現有公務人員組編員額，一直處於嚴重偏低的水準。該員額計算方式大抵源於戰地政務時期，直到102年進行組織編修時，甫定調為現有的總員額518人。該員額數顯然難謂合理，因以同為離島的澎湖縣為例，土地面積、人口數、歲出決算數都要比金門來得少，卻足足比金門多了100名（總員額618人）正式人力，尚不含鄉鎮公所澎湖縣員額是346人，金門縣員額為135人。","復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資料顯示，比較金門、馬袓以及澎湖縣，其公教人員（含各縣市所屬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正式編制內職（教）員數）占總人口比率分別為1.22%、4.5%、2.43%，可見金門的公教人員比例亦是離島三縣中最低者，甚至是遠遠落後其他二個縣。","而金門縣政府因正式編制的公務人員不足，被迫必須用編制外的約聘僱人員來補充，造成編制內人力與臨時性人力的比例約達1比1.5的畸形人力配置。無法有充足的正式編制公務人員協助推展政務，當然會嚴重影響金門地區公務體系的行政效率，甚至是競爭力。","金門正全力推動各項建設與經濟發展，許多工作都亟需優質公務人力的投入。政府部門員工素質的提昇，合理的編制員額比率，人力本身才會有價值並減少不穩定性，而有法規的工作保障才能使人力發揮最大的效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司公務人力政策與管理，以及公務人員培育及訓練等工作。對於金門縣公務人員之員額編制不足，尤其是警察編制部分，洵應積極面對與正視，並儘速合理提高公務人員之編制員額，俾利健全公務單位之人力結構。"],["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關於擬設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一)欠缺必要性","發展學院是擬整併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成，但前二個單位的功能，其實長期以來一直受到質疑。以地方研習中心來講，使用率極低，成為人員養老之所；而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也是以委託經營方式運作，以其有限的功能，是否有必要合併另立組織？","(二)核心業務不明","從草案第二條來看，發展學院的職掌與舊單位類似，並無新的任務，對學院如果成立，它的核心業務是什麼？也令人質疑！","(三)有員額管控自肥之嫌","行政院推動人事精減多年，人事總處為員額管理掌控機關，更應嚴以律己，對於一個無法預期績效的附屬機關還予以增加員額編制，恐難以說服其他機關；甚至有無可能影響到日後對員額管控的防守和公正性？爰建議，如本組織法通過，將來新增員額應以其他機關未實際運用人員移撥為原則。"],["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自103年起，臺灣鐵路管理局提出「5年人力進用計畫」，分年請增人員，5年總計1,318人。自計畫實施下來，人事行政總處已於104年核定台鐵111員請增人力，並限其將人力運用於花東之運、工、機、電務等4個業務區塊；並於105年核定268員，員額包含花蓮站、鐵路雙軌化計畫等相關人力。","人事行政總處雖已核撥人力，並限定台鐵局撥用至花東地區，然而，東部地區因地理等特殊因素，造成人員流動率高。以花蓮車站為例，104年年初為108人，當年撥補18員，卻離開21，總人數反降為105員，105年撥補22員，離開16人，總計111員，於106年初，又離開8人，撥補2人，現在車站人力數為105。相比而言，反而較104年初短缺。","此外，有鑑於未來十年內，東部地區相關鐵道建設將陸續實施，包含北迴多軌建設、花東線雙軌建設、花蓮站人力需求、新基地啟用人力短缺、花東線道班路線養護人員、新增列車班次、新購車輛及電力、號誌、電訊之設備維修人力等等，所需人力龐大。","爰此，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於106年度核定請增員額時，應考量到未來(1)東部地區人力之需求、(2)東部地區高人力流失率等因素，從寬核定花東鐵道人力之需求。","主席：現在繼續進行報告事項第三案至第十案，有關預算凍結之報告案。","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超額人力與非典型人力檢討運用及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勞動派遣運用人數管控及權益保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專業英語進修近3年（103年至105年）成果報告，請查照案。","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未運用員額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段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與談判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報告，請查照案。"],["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相關預算，檢送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與談判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報告，請查照案。"],["段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相關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相關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段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部分第2款第3項通過決議第(六)項，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未運用員額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部分第2款第3項通過決議第(六)項，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未運用員額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段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算，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報告事項第三案至第十案作以下決定：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一、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7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二、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民間薪資調查及應用於公務人員待遇調整考察」相關預算，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上述兩項解凍案人事行政總處的報告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作以下決議：「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在處理討論事項第三案之前，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尤委員美女等臨時提案：","政府機關運用替代役人力之情形越來越廣泛，替代役制度實施後，政府機關運用替代役情形甚為普遍，105年度一般替代役核配人數達2萬5,627人，核配人數達百人以上機關有33個，其中核配人數達千人以上者，計有教育部、法務部矯正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役政署等機關。這樣的替代役人力運用，形同需用機關人事費及外包業務費之隱藏，且106年起徵集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其役期已經縮短一半，不但會使替代役異動情形大增，未來的少子化問題，也會使役男數減少。對此，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中央政府替代役人力運用擬定整體性之規劃建議，並考量將各機關替代役使用情形與相關建議納入員額評鑑供參。"],["提案人：尤美女　　葉宜津　　鍾孔炤　　段宜康　　劉櫂豪"],["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說明。","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替代役基本上還是屬於內政部職掌，因此我們建議倒數第三行「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中央政府」修正為「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內政部對中央政府」；另外，最後一行納入評鑑參考部分，建議將「並考量將各機關……」修正為「並於替代役業務聯合訪視計畫加強替代役運用成效評鑑。」也就是我們本來就有一個聯合訪視計畫，是不是讓我們在這個計畫過程中加強員額運用成效的評鑑？","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把文字整理好後，再提供主席台處理。","在他們整理文字時間，我們先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案。","我們先宣讀條文，因為條文不多，在宣讀完後，直接進行逐條討論。請宣讀提案條文。","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第　一　條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訓練及發展業務，特設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第　二　條　　本學院掌理下列事項：","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發展之執行。","二、行政院重要政策及法令研習之執行。","三、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四、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之執行。","五、國內外訓練發展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六、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及發展之研究。","七、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訓練之諮詢及輔導。","八、其他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訓練及發展事項。","第　三　條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院長一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第　四　條　　本學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第　五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問各位，對法案名稱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三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四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五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報告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草案已處理完畢。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本案無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段宜康補充說明。","好，現在回頭處理剛剛的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修正為：「政府機關運用替代役人力之情形越來越廣泛，替代役制度實施後，政府機關運用替代役情形甚為普遍，105年度一般替代役核配人數達2萬5,627人，核配人數達百人以上機關有33個，其中核配人數達千人以上者，計有教育部、法務部矯正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役政署等機關。這樣的替代役人力運用，形同需用機關人事費及外包業務費之隱藏，且106年起徵集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其役期已經縮短一半，不但會使替代役異動情形大增，未來的少子化問題，也會使役男數減少。對此，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內政部對中央政府替代役人力運用擬定整體性之規劃建議，並於替代役業務聯合訪視計畫加強替代役運用成效評鑑。」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1時34分）"]],"block_lines":[1,8,8,11,38,40,41,43,45,47,49,51,53,54,56,56,57,59,59,61,61,62,93,93,98,98,103,103,150,152,158,159,161,166,170,173,187,188,189,190,192,194,196,197,198,201,206,210,212,216,219,220,222,223,224,226,228,230,231,239,241,250,253,255,256,258,259,262,268,270,272,273,278,280,283,285,287,299,301,304,305,306,312,313,315,316,317,319,320,321,323,328,335,337,340,343,344,345,346,347,356,359,362,363,364,366,368,370,372,375,376,378,379,381,386,389,391,397,404,406,411,413,414,416,420,424,425,428,429,430,435,437,438,444,445,446,449,451,456,460,466,467,470,473,483,488,493,500,501,510,511,516,517,518,521,531,533,537,551,554,557,560,566,574,584,584,585,585,586,586,587,587,595,597,598,605,617],"person_count":{"主席":25,"施人事長能傑":72,"吳委員志揚":4,"葉委員宜津":8,"李委員俊俋":4,"林委員為洲":5,"主席（尤委員美女代）":1,"段委員宜康":3,"主席（段委員宜康）":1,"鍾委員孔炤":1,"王委員育敏":7,"李委員麗芬":1,"劉委員櫂豪":3,"蔡委員易餘":2,"楊委員鎮浯書面質詢":1,"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1,"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1,"尤委員美女等臨時提案":1,"提案人":1,"第　二　條　　本學院掌理下列事項":1},"persons":["主席","施人事長能傑","吳委員志揚","葉委員宜津","李委員俊俋","林委員為洲","主席（尤委員美女代）","段委員宜康","主席（段委員宜康）","鍾委員孔炤","王委員育敏","李委員麗芬","劉委員櫂豪","蔡委員易餘","楊委員鎮浯書面質詢","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尤委員美女等臨時提案","提案人","第　二　條　　本學院掌理下列事項"],"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23日（星期四）9時至11時34分","地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date":"2017-03-23","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