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星期四）9時2分至15時45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許委員智傑"],["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1案。"],["項目：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及「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文化推廣」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推展地方影視音文化體驗」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一般行政」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二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人文推廣業務」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獎補助費」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美術館業務」1,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1,000萬元（含「跨機關文化施政之協調與推動」100萬元及「辦理台灣文化路徑整合行銷」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影視音海外發聲及展演計畫」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之「推動文化實驗室」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出版產業振興方案」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項下「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之「推動文化實驗室」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及地方文化協力發展計畫」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五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項下「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項下「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二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產業務」項下「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1,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三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產業務」項下「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項目：三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一、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段落：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52案。"],["二、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52案。","(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主管辦公室租金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傳統藝術中心業務」項下「臺灣國樂展演與發展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項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建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一般行政」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人事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之「國內旅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之「業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及地方文化協力發展計畫」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流行音樂產業輔導」項下「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雜項設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之「推動文化實驗室」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之「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2,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電影事業輔導」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傳統藝術中心業務」項下「豫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項下「表演藝術之輔導與推動」及「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之「大陸地區旅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之「委辦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項下「推展博物館業務」之「大陸地區旅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文化推廣」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出版產業振興方案」3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電影事業輔導」項下「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傳統藝術中心業務」項下「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十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分支計畫暨預算書「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項下「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三)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產局人事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四)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保存維護計畫」1億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五)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人事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六)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之「雜項設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七)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產業集聚效應推展」之「推動文化實驗室」1,0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八)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之「獎補助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十九)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之「獎補助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五十)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之「一般事務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五十一)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分別凍結「電影事業輔導」、「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及「流行音樂產業輔導」項下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五十二)文化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項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之「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經費」八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主席：現在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教委會安排本部今天就106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及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進行報告，首先就106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如下：","本次會議報告項目共83案，包括專案報告52項及書面報告31項，凍結淨額合共12億2,480萬8千元，詳細報告資料均已依據決議函送　大院，以下謹就此83案進行簡要報告，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並同意動支預算，以利業務之推動。","一、文化部主管辦公室租金（共1案）","(一)主要辦理業務","文化部主管辦公室租金係國立臺灣博物館因該館之展館全為展覽場域使用，爰職員辦公場所遂須對外租用辦公空間，且為兼顧展覽館各項業務運作，就近向中油公司租用辦公空間。","(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臺博館已積極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辦都市更新計畫分回建物案中，尋求該館周邊適合之辦公廳舍，為利博物館相關業務之推展，請同意動支預算。","二、一般行政（共5案）","(一)主要辦理業務","維持本部基本行政運作，包括人員薪酬、辦公室水電、通訊、清潔、大摟管理費及汰換或購置辦公設備等。","(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有關非典型人力比例偏高問題，因受限員額總量控管且因應業務大幅成長，人力不足，爰仍有運用非典人力之必要，惟均依規定控管人數及運用，未來將透過增加預算員額、職缺優先提考試分配、賡續進行業務盤點及組織再調整等方式，逐步改善人力結構。","2.有關如何積極進用原住民部分，本部及所屬目前依法應進用1人，本部實際已進用2人、所屬7人，未來將視職缺所需專業及應徵者條件優先遴用原住民，並已促請文化資產局、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提報106年度原住民考試職缺。","3.「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係用以分攤辦公房舍公共管理費、支應基本行政運作業務所需庶務雜支；「雜項設備費」係用於汰換或購置處理公務所需設備。為利本部基本行政事務順利推動，請同意動支預算。"],["段落：綜合規劃業務"],["三、綜合規劃業務（共7案）","(一)主要辦理業務","辦理文化政策、文化法規相關業務；籌辦全國文化會議、常態性文化論壇、行政院文化會報、臺灣文化路徑整合行銷、文化替代役等相關業務；辦理文化活動資訊調查及統計工作、文化平權理念宣導等計畫。","(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本項預算凍結原因主要係國內旅費、設備費、大陸地區旅費及行政院文化會報、臺灣文化路徑、文化平權等計畫經費說明及其運用情形等未盡詳細。目前辦理情形分述如下："],["1.國內旅費：為各業務工作人員及外縣市專家學者之交通費。"],["2.設備費：主要係役男宿舍設備及媒體組攝影剪輯設備更替。","3.大陸地區旅費：本部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參訪計畫，共有八大項，涵蓋本部主管之八大文創產業及主要業務。","4.文化平權：訂定補助作業要點，就文化平權促進、理念及推廣之項目，給予民間團體、個人經費支持，推動落實平權概念。","5.行政院文化會報：跨部會專案合作事項，已核定6部會，共計10案計畫。","6.臺灣文化路徑：預計建立整合網絡平臺，以文化、歷史、故事等脈絡為主，透過廣泛擾動參與，逐步形成臺灣文化路徑，再加以行銷推廣。"],["7.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已建立收錄標準、定期資料檢核並進行資料驗證。","8.獎補助費：除維持基礎必要性外，另就落實文化平權或扶持文化產業基礎之施政面向增加預算資源，如辦理常態性文化論壇、文化設施營運升級與加強國際連結等。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四、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共1案）","(一)主要辦理業務","因資訊業務集中，編列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共通性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主要係基礎設施整備及軟硬體設備購置、行政及業務共通系統維運及優化建置。","(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本計畫係辦理行政、業務共通系統、專題網站及本部暨所屬機關（構）電腦機房維護等業務，為確保資訊系統正常維運、功能強化及履約品質，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五、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共15案）","(一)主要辦理業務","「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肩負培育國家文化公民及地方文化行政人才之責，主要辦理補助地方政府及國內團體推展社造工作、族群生活文化保存、在地知識發掘保存與擴大應用、推動進階型公所公民審議、鼓勵青年及第二部門參與社區等。「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係與地方政府協力強化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專業能量，並整合文化資源發展與再利用在地知識，以達永續經營。「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係輔助博物館籌辦展覽、維護保存文物及辦理行動博物館服務等館務運作。「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係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美術館工程建設；另委託顧問規劃新北表演中心推動計畫。","(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部分計畫已累積龐大保留預算待執行，卻未予檢討縮減106年度預算部分，經盤點5年累計總預算數之執行率達93%，無龐大經費保留問題。有關未將偏鄉、離島及弱勢族群等名詞詳加定義，及未見提升偏鄉、離島、弱勢族群文化參與權及人才培育等部分，本部未曾侷限於「村落」區域，本年度將持續透過社造家族聯合提案，或鼓勵公所推動公民審議機制，促進社造資源較少地區之扎根。另派員赴大陸計畫應提出完全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計畫部分，本項強化建構以臺灣為核心，串連搭接中國大陸、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之合作網絡平臺，整體配合新南向政策方向。","2.「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部分，本計畫資源係為輔導全國22縣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專業提升，對縣市文化發展與扎根，具有延續性及重要性。","3.「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部分，臺南市政府已訂定自治條例，有助美術館專業營運管理。另「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之委辦費部分，經與新北市政府確認新北表演中心將不以BOT推動，以委託顧問團隊協助評估規劃替代方案。","4.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六、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共1案）","(一)主要辦理業務","本計畫項下派員赴大陸地區旅費所編列之2項計畫，包括「香港與澳門博物館物質詮釋與研究考察計畫」及「參加廈門大學民間歷史文獻論壇」，係該館預定於108年度辦理「臺灣與16-18世紀東亞、東南亞海貿城市國際巡迴展」之前置資源調查計畫之一。","(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上開2項計畫預計前往香港、澳門及廈門，調查及蒐集16-18世紀臺灣與東亞及東南亞地區之海貿城市形成廣義的東亞貿易圈相關資料，執行展覽前置資源調查及完備展覽內容撰擬，期藉由回顧歷史並連結當代，重新定位臺灣長期以來在亞洲發展的歷史脈絡與重要角色，達成新南向政策之目標，爰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共10案）","(一)主要辦理業務"],["預算凍結項目主要辦理業務為：","1.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籌備設立文策院。","2.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3.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文化實驗室規劃建構。","4.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等，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實現「愈在地、愈國際」的文化價值。","(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1)凍結緣由包括大陸地區旅費應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雙軌資金相關投資辦法沒有主導權，名不符實。","(2)辦理情形：本部106年度辦理「東南亞文創市場調查」，了解市場可能進路，引導業者進入市場，另配合新南向政策，將徵選文創業者以國家館形象參加「2017曼谷禮品展暨家飾展」，協助拓展東南亞市場。另規劃成立影視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從「協助投資者建立健全文化金融體系」、「協助被投資者提升內容力」、「媒合投融資資金」三大核心全力支持影視業者，增加案源獲得資金之機會及提升產業投資效益。","2.產業集聚效應推展","(1)凍結緣由包括文化實驗室與文策院預算合併編列，用地未移撥，功能與文創園區相似；及文創園區功能定位應盤點檢討，加強推動。"],["(2)辦理情形：","文化實驗室與籌設文策院法定預算分別為8,985萬6千元及850萬元。有關文化實驗室用地取得，刻與國產署辦理簽約作業，另計畫構想已於105年11月函報行政院，12月提報公共建設計畫，將儘速修正並函報再審。","文化實驗室係為建構人與創意的支持體系，將分2階段提供合作者協助，第一階段從0到1的孵化過程中提供政策支持及業師諮詢協助；第二階段則是在實驗計畫成功產出創新作品後，提供創業育成的輔導，以完備整體創作生態體系。另本部將透過諮詢暨審議委員會及五大文創園區交流平臺，凝聚未來定位共識，結合地方特色推動各園區之發展。","3.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1)凍結緣由包括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未揭露預算期程、總經費。","(2)辦理情形：本計畫業於105年9月核定，106至109年度執行，預估總經費5.85億元，其中文創司106年度編列4,005萬9千元，主要係推動文化素材萃取及題材開發、東南亞市場調查、參與國際展會行銷臺灣文化生活品牌。"],["段落：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八、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共6案）","(一)主要辦理業務","規劃影視音政策研究，研擬發展方案。辦理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持續推動北部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兩計畫，提升演藝場館軟硬體設備。推展影視音海外發聲及展演計畫，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導入數位科技與新媒體應用，以創新型式及跨域合作，提振影視內容質量。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地方影視音體驗及聚落發展。","(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凍結緣由：應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累計預算執行率僅25.38%，顯示預算編列與執行未能適切配合。","2.辦理情形：本部將藉由與新南向國家之合作交流，推動影視音產業於新南向國家的新佈局，惟中國大陸為我國影視音重要市場之一，為利將於中國大陸之推廣經驗，運用於新南向國家，適時參訪中國大陸影視音活動及機構，仍有其必要性。而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前因都市設計審議時程及主體工程流標等因素，致累計編列預算與實際執行數出現落差，目前依修正計畫進度執行，105年度執行率已達97.76%。本部並將持續辦理影視音政策規劃研究，健全影視音產業環境基礎整備，落實我國電影資產典藏及保存，進而推動影視音文化推廣，厚植我國影視音文化根基。","3.綜上，各項業務實需預算經費支持，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九、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共12案）","(一)主要辦理業務","1.人文推廣：推動人文思想發展及社會推廣計畫；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建構友善多元語言環境。"],["2.推動文學發展及閱讀推廣：文學與閱讀扎根及推廣計畫；培育文學青年及創作人才；辦理文學國際交流計畫；協助實體書店發展；推動文學跨界及媒合計畫。"],["3.輔導出版產業：以扶植原創作品、出版人才培育、出版跨界媒合、獎勵出版、推動數位轉型、行銷國際開拓市場；辦理漫畫基地與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4.依「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編列捐助經費，增進國際新聞交流，促成臺灣與國際接軌。","(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有關請本部補充說明辦理人文思想發展及社會推廣相關活動之工作內容，本部已函送相關資料。","2.委員認為地方政府辦理節慶活動，絕大多數屬於煙火式活動。本部已於相關補助要點內訂定相關規範以落實，須經初審、複審、實地訪查及輔導、決審，評選出具發展潛力計畫。","3.傳統出版產業鏈中出版相關產業與圖書盤商及書商之扶植、振興措施相對薄弱，且未見產業鏈整合之強化措施，與宜考量數位工具增加及讀者閱讀方式改變，對傳統出版產業發展之衝擊部分，本部已研析出版產業所面臨的困境，並據以訂定整合產業鏈之「出版產業扶植政策」，全力推動臺灣出版業。","4.中央社新聞倫理與行銷獎金爭議之後續處理及責任歸屬屢遭質疑部分，本部已督促該社檢討改進並進行內部究責，該社亦已修改行銷獎勵辦法，相關會議紀錄已報本部同意備查。本部將嚴加監督，以維國家通訊社之立場與精神。","5.「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計畫與漫畫基地關係之區隔及定位未明確說明，且未經行政院核定就編列預算執行；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部分，本案修正計畫書已於105年12月報行政院，俟行政院核定後將依預算法辦理，列明完整資訊。","6.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可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請本部提出專案報告部分，本部已擬定「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工作計畫。","另香港與大陸為華語出版品需求量最高地區，106年度預計赴大陸地區考察北京國際漫畫家大會、香港書展、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等，並將贈送中小學優良讀物予臺商子弟。","7.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藝術發展業務"],["十、藝術發展業務（共3案）","(一)主要辦理業務","1.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2.考察上海藝術節暨小劇場藝術節與第7屆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3.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歌劇院對於空間環境規劃持續進行滾動檢討並改善，增加表演藝術專書與影音商品、演前（後）餐飲服務，配合藝術節節目開發製作紀念品，使商店區能更聚焦於多元藝術體驗，歌劇院將秉持場館經營理念，持續規劃多元的優質節目，檢討改善空間運用，以符社會大眾與藝術家需求。","2.政府目前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請本部提出完全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計畫。本部配合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積極輔導視覺產業赴東南亞地區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另本次考察主題於過去三年內並無前往，極具重要性。","3.「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為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之子計畫，目的為支持我國「視覺藝術產業」拓展國內外市場，主要執行內容為補助參加或辦理國際視覺藝術展會，提高我國視覺藝術之國際能見度。","4.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十一、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共1案）","(一)主要辦理業務","辦理建築裝修水電空調與景觀工程驗收；舞臺設備、辦公空間裝修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管風琴採購除霉、調音；開館前準備及行銷。","(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建計畫工程進度經6度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為107億5,450萬元，期程展延至108年6月。整體工程目前主體結構與捷運連通道已驗收合格，建築裝修水電空調分標與景觀工程分標初驗中，舞臺設備分標及辦公空間裝修工程分標持續施作中，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文化交流業務"],["十二、文化交流業務（共5案）","(一)主要辦理業務","考量臺灣國際外交限制、海外據點數量等要素，本部為臺灣在國際上突破藩籬、建立網絡，提出以文化交流為核心的全球布局行動方案。相關作法如下：","「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包含多項計畫，用於推動臺灣優質文化藝術內容進入國際、促進文化交流及產業輸出；「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則係推動本部海外據點年度計畫及各重點區域專案計畫等；「兩岸文化交流推展」經費係補助國內藝文團體及個人赴大陸地區參與文化交流活動，協助團隊開拓大陸市場網絡。此外，推動辦理臺灣主題文化活動，將臺灣文化特色與藝文發展成果推廣於大陸及港澳；「派員赴大陸計畫」包含參加本部或所屬所辦兩岸文化交流活動或出席重要會議等。","(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委員認為全球布局行動方案零散瑣碎部分，本部各分項計畫皆有其重點目標，且由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專責單位執行，可確實掌握進度，亦能將建立之國際網絡及成果留作單位重要資源，供後續業務拓展運用。","2.另鑑於520以來兩岸關係陷入僵局，政府提出「新南向政策」，盼本部提出與該政策目標一致之參訪計畫部分，本部106年度業規劃部次長赴馬來西亞及泰國清邁出訪計畫，並邀集東南亞區域文化領袖交換意見，以深化和新南向國家合作；各項赴大陸計畫亦將配合政策目標，透過兩岸務實交流協助臺灣藝文產業發展。","3.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文化資產局"],["十三、文化資產局（共4案）","（一）主要辦理業務","文資局人事費係支應人員薪資、獎金、公勞健保及退休離職儲金等。業務為辦理有形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防災體系建置、無形文化資產保護傳承與推廣及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及推廣，並推動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及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工作。另進行臺北機廠活化轉型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辦理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活化再利用、展示、活動等相關業務。","(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有關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均應積極進用原住民部分，目前文資局已遴補原住民公務員1人，並將持續積極遴補進用。而對文化資產破壞、教育推廣及私有文化資產之管理維護問題，及為匠師認證、委辦與補助效益、保存技術之保存及資料庫建置暨古蹟、歷史建築等防災對策之改善部分，目前正積極推動傳統技術傳承與修復匠師養成，研擬傳統匠師職能分級認證機制；輔導22個縣市政府設立文資專業服務中心，結合警政、消防與地方政府推動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另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保存維護計畫待提出完整資訊及財務評估後動支部分，該計畫已敘明以鐵道文化保存之展示、教育、研究及典藏為目標，並為引進多元商業經濟活水，目前經財務評估將15%空間引入民間商業活動。未來經營活化業務，亦會符合設立宗旨及國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段落：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十四、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共7案）","(一)主要辦理業務","持續滾動精進影視音產業鏈輔導機制，重點包括鼓勵開發多元劇本、引進劇本診斷概念、票房透明化、金鐘獎、電視內容產製補助、協助音樂展演空間設備升級、品牌經紀發展、人才養成培訓補助、海內外行銷獎補助、新媒體與科技應用、提升特效運用技術等。","(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凍結緣由：推動影視音產業全面升級相關計畫以來，未顯著提升產業發展，電影產業成長幅度趨緩、流行音樂產業產值衰退，亟待重新檢討推動方向與執行策略，及獎補助制度時受爭議、應增加原住民族於影視局就業機會等。","2.辦理情形","(1)影視局已通盤檢討獎補助制度與精進輔導機制，採補助與投資雙軌進行，並增訂評審及審查資訊透明化規定，另依該局流行音樂產業調查顯示整體產值亦有提升。本年度將引進劇本導師概念開發優秀劇本並協助媒合、導入國際經驗培育人才、整合資源協助行銷與開拓潛力市場，並協助國片產製再升級等。","(2)另該局如遇約聘僱及技工職務出缺，均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並將以多方管道宣導，以鼓勵原住民族報名參加。對於需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部分，將視缺額情形評估提報原住民族考試職缺。","(3)綜上，各項業務實需預算經費支持，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十五、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共4案）","(一)主要辦理業務","1.一般行政計畫係該中心基本行政需求、非委外區域建築整建修繕及辦公廳舍維護等。","2.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係辦理經典劇目公演與出版、藝術教育推廣講座及青年京劇人才培育計畫等。","3.豫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係辦理臺灣豫劇團基本行政營運、經典劇目公演、出版、藝術拓展推廣演出及培養戲曲人才等。","4.臺灣國樂展演與發展計畫係辦理經典樂季演出及出版、國樂推廣等。","(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凍結緣由","(1)臨時人員3人年資5年以上，有長期僱用情形。","(2)106年度演出場次目標值較104年度實際演出場次大幅減少。","2.辦理情形","(1)臨時人員進用皆符合行政院規定，除1人為96年12月31日前進用採出缺不補；其餘人員均為定期契約，依當次公開甄選結果進用。","(2)有關年度演出場次目標值訂定，係檔期合理安排之最低限，惟因應邀及支援演出場次尚非可預期之績效，故無法填列實際演出目標值。目前規劃106年度預定展演活動皆已達目標，後續將更主動積極辦理各項展演及推廣活動，並視實際受邀情形，持續增加演出場次。","3.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段落：國立臺灣美術館"],["十六、國立臺灣美術館（共1案）","(一)主要辦理業務","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一藝術應用發展，主要係以典藏作品數位內容為素材進行文創開發與科技應用發展，以及促進科技與藝術交流、培育及整合人才資源、創造數位藝術發展資源。","(二)預算凍結相關說明","1.有關針對藝術應用發展內容為何？政府投入資源與產生實不成比例及粉絲按讚數無法看出對藏品價值產值化的效益等凍結緣由，辦理情形如次：","(1)旨在活用藝術資產，開發臺灣文化品牌特色文創品，藝術科技跨領域人才培育，增進文化產業及數位科技藝術發展的提升。","(2)參與文博會、授權展示會，強化授權橋接商業利用，並結合資策會「數位典藏授權策略聯盟」拓展民間產業之利用，成效逐年增加中。","(3)以典藏品規劃教育活動、辦理媒體文宣行銷、社群媒體推展等，拓展服務面向與影響。","2.綜上，請同意動支預算，以利計畫順利推動。","以上是預算凍結項目相關執行情形報告，接下來謹就作業基金部分向委員概要報告如下：","106年度預算案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一、業務收支編列情形","(一)業務總收入12億4,244萬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億8,948萬6千元，增加5,296萬3千元，約4.45%，主要係演藝收入及其他補助收入增加所致。","(二)業務總支出12億1,342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億4,629萬元，增加6,713萬6千元，約5.86%，主要係一般服務費增加所致。","(三)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2,902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319萬6千元，減少1,417萬3千元，約32.81%。","以上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以上二項報告，懇請委員支持預算解凍與作業基金預算，感謝。"],["主席：謝謝鄭部長的報告。","報告委員會，下午還要審查原能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這個禮拜的議程安排的比較緊湊，很不好意思，所以質詢時間要稍微縮短一點，今天上午儘量把詢答結束。","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首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剛剛才知道發言時間只有6分鐘加2分鐘，但我們的話都很多，所以我們要有個默契，我問完大家都簡答，可以吧？"],["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好，尊重委員。","柯委員志恩：今天一開始我們先來看一個比較輕鬆一點的議題，我知道部長非常強調有關於影視文化帶動新媒體產業，國防部打算拍臺版「太陽的後裔」，但臺灣版與韓版的製作費相差34倍之多，部長有沒有打算要對於這部分給予補助？還是會去探班？"],["鄭部長麗君：目前這是由國防部在規劃。","柯委員志恩：為什麼要做這個部分？我今天還看到有報導指出今年電視台會出現倒閉潮。部長在前瞻計畫中對於公共電視的補助，除了一般法定的9億元預算之外，還要再加上專案、前瞻，一年總共約有30億元的經費，我不會用所謂的收視率來做判斷，雖然他的收視率是0.65%，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公視拍出非常多好的作品。但是在面臨這麼多產業都期望文化部給予補助時，本席想瞭解部長非常強調對於影視文化帶動上的一些規劃，是否可以簡單說明？","鄭部長麗君：並不是前瞻計畫、數位計畫全部委由公廣，這只是平台之一，目前部裡面的政策，影視投資協力辦公室最重要是建立投資機制，為了催生生態系……","柯委員志恩：對，所以完全不能仰賴政府，這個東西還是沒有辦法……"],["鄭部長麗君：還是要民間的生態系……","柯委員志恩：民間把版權放出去，只是因為現在文化部非常強調……","鄭部長麗君：對，協助催生生態系是重點。","柯委員志恩：文化部對此非常強調，我也知道目前你們想要對拉丁美洲等國家賣出版權……","鄭部長麗君：對，海外市場部分。","柯委員志恩：但是有關於海外版權，到目前為止的成效還是看不到。"],["鄭部長麗君：海外是我們要努力的。","柯委員志恩：因為大家都沒有錢，就會想到作業基金了。以前我們都希望作業基金能夠達到自給自足，仰賴政府的預算能夠降低。中正紀念堂要面臨轉型，但是在轉型過程中，106年的預算與105年相比少了366萬元，減幅達64.66%，過去中正紀念堂的人潮數其實可以媲美故宮，104年故宮只有530萬人次，而你們有七百多萬人次，這個比率非常高。故宮有非常多的收入，約6.7億元，扣除成本還能賺3.8億元，但現在要把這些所謂的相關部分全部去除，請問處長，明明是一隻生財的金雞母，怎麼感覺變成了木頭雞！","鄭部長麗君：我稍後請處長來說明，但是所謂減幅64%，這只是雜項收入，並不是整體收益減少64%。","柯委員志恩：我瞭解，我是說小小的這個層面，我們還是要非常關照，轉型之後的人潮、生機還是要說明清楚，這畢竟是一個很大的地標。"],["主席：請文化部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林處長說明。","林處長進盛：主席、各位委員。本處自籌收入主要是來自於教育推廣收入以及場租費用，跟那個……","柯委員志恩：文創商品收入不是中正紀念堂主要收入嗎？所以你們把公仔下架，其實這不是你們主要收入，對不對？"],["林處長進盛：對。","柯委員志恩：我只是想要提醒你，目前面臨到非常關鍵的時刻，明明在作業基金層面中，你們應該可以提高收益以減少政府的補助，對此，我會非常要求，未來也會在績效與人潮數上進行很好的監督。","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商品收入並不是最主要的，公仔只占商品裡的1.1%，並不會因此而有所影響中正紀念堂的收入。","柯委員志恩：我知道，我只是說在轉型的時候，大家會非常關切這樣的問題。","接下來本席要與部長探討有關於藝術文化的部分，最近有一篇報導特別提到政府標案帶頭血汗，報導中提到「屏東縣政府稅務局106年國中小學巡迴話劇表演公標案，演員演一場僅有400元，扣掉早午餐，日薪約680元，以一天排練、工作10小時計，時薪僅68元。」，當然這是地方政府的問題，報導中除了提到屏東縣之外，還有彰化縣，我是屏東人，當然要為地方發聲。部長，文化部在進行補助時難道沒有附帶條件希望地方政府能做到哪些部分嗎？否則地方的表演團體都要承受低薪，這是政府的補助，怎麼會變成這樣，部長對此有沒有什麼改進的方式？","鄭部長麗君：這可能涉及採購的部分，採購藝術團體表演與採購一般商品不同，我們不是針對個案，而是會整體性的與公共工程委員會進一步對藝文採購部分思考，未來宣導提倡藝文採購，目前採購法還是優先可以有其他最有利標等等方式來運用。","柯委員志恩：部長，你們把錢放給地方後，地方怎麼給這些民間表演藝術團體……","鄭部長麗君：這個錢倒不是文化部給的，而是財政部相關的宣導預算……","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如果是與文化部有關的……","鄭部長麗君：有，涉及到我們非常關心的藝文採購，藝文採購跟一般商品採購不同，我們會特別思考如何協助落實藝文採購的特殊性。","柯委員志恩：接下來這個就完全與文化部的補助有絕對關係了，報載文化部補助案的評審委員，口袋名單分類不夠細，所以發生你們補助獨立樂團600萬元後，被爆是在未經授權下而被其他樂團提出申請的，很多獨立樂團是完全仰賴文化部補助，但因為評審名單有限，對於這個部分，文化部是不是要……","鄭部長麗君：有，有改善，我們有個審查透明化措施已經上路了，包括定期更新名單，我們請所有相關音樂的公協會來協助推薦委員。","柯委員志恩：務必要這樣做，因為目前有很多音樂團體非常在乎補助的公平性。"],["鄭部長麗君：我們在3月15日已經函請公協會及各界推薦。","柯委員志恩：未來還有很多地方都要這樣，不是只有這個部分……","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已經在做了。","柯委員志恩：最後，有關於國立表演藝術中心的部分，這也是很多表演團體不斷在關注的，雖然有兩個層面，一方面是自製比率很高，可以帶動所需要的風格，但相對而言，某種程度也會壓縮到其他表演團體的空間。部長對於這些表演藝術者所提出的看法有什麼想法？","鄭部長麗君：國表藝的朱宗慶董事長有個整體的想法，有機會我再請國表藝把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如何透過國表藝來帶動整個表演藝術產業的發展，甚至進一步國際化……","柯委員志恩：其實他們最擔心的是，如果提高自製比率，就會壓縮到他們的表演空間，而且……"],["鄭部長麗君：在營運規範有個比例。","柯委員志恩：而且你們內部缺乏管理監督機制，你說什麼就是什麼，被你選上的人當然很高興，但沒有被你們選上的人就覺得……"],["鄭部長麗君：國表藝有個機制、有個比例。","柯委員志恩：看起來這個機制的透明度與公平性受到很多表演藝術團體的質疑，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聲音出現。","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有一個規範，而且國表藝董事會有個想法，我請他們把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柯委員志恩：務必要！因為這個是我們對於表演藝術……","鄭部長麗君：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到委員辦公室去說明。","柯委員志恩：畢竟他們要仰賴政府，不像一些美術、個人團體，他們依賴你們的部分非常多。","最後，我要提到，部長非常強調美學的概念，但是請部長先看看你們今年所發生的部分，文博會的主題館，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後現代藝術，還是……","鄭部長麗君：委員去看過了沒有，您是不是去看過，好不好？"],["柯委員志恩：我就是看到這個部分……","鄭部長麗君：我非常向您推薦今年的文博會，這次主題策展是三、四十位年輕團隊，是非常具有思考力的展覽，我請委員去看一下……","柯委員志恩：是，部長，我沒有否定它，你不要這麼保護……"],["鄭部長麗君：我覺得社會各界的討論其實有助於大家關注文博會。","柯委員志恩：我同意，我只是要提出你們的美學文化要如何推展，是不是我們與藝術的距離太遙遠，你不要一聽就覺得我們好像在……","鄭部長麗君：這個主題展也有對美學做了很多的反思，委員可以去看一看，這是非常適合思辨與討論的平台，委員，您去看了我們再討論。","柯委員志恩：我沒有否認這個層面，我只是給你看一下，大家對於這樣的表藝是有意見的。","鄭部長麗君：我去看了，我昨天就在現場。","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要告訴你，藝術的層面，還是要讓各種民眾能夠理解，我只是要指出這點，我沒有完全說這不行，部長，你不要這麼有保護性的馬上予以反擊，我只是提供給你很多人提供的照片，請看看大家對於美的概念，雖然非常主觀，但還是有社會世俗的看待標準，我只是要表達這個層面而已。","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歡迎委員一起到文博會來。"],["柯委員志恩：我們會過去看。","鄭部長麗君：這是年輕人在主題展中強調「我們在文化裡爆炸」，其實一個是非常有反思的對話平台……","柯委員志恩：如果召委不要把議程安排的這麼緊湊的話，我們應該很有時間可以去看這些展覽。","鄭部長麗君：歡迎委員一起來，我們有安排時段。"],["柯委員志恩：發言時間只有6分鐘加2分鐘！"],["鄭部長麗君：這幾天部裡面有安排時段來邀請委員。"],["主席：找機會再帶委員一起去看。","柯委員志恩：沒有時間，因為召委安排的很緊迫，是有關於預算部分的審查。","主席：不好意思，這禮拜過去就OK了。","柯委員志恩：誰說的，下禮拜還長長久久！"],["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文化部提供給本席的資料，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蔣中正與民國文史研究獎勵出版作業要點已於去年11月24日廢止，但我們在106年的預算書中還是看到有編列蔣中正研究的碩博士論文8萬元，我覺得這個情有可原，因為預算書是9月就送來了，而這個要點是11月才廢止，所以本席現在提案要把這筆預算刪除，部長沒有意見吧！這還有意見？"],["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尊重委員會的討論。","蘇委員巧慧：我認為這個作業要點的廢除是有道理的，不管是基於轉型正義的考量或是實質效益的考量，因為這三年來根本就沒有人申請，所以不管是從理論上來講或是實質上來講，這個要點廢除本來就是應該的。另外，國父紀念館在106年度也編列30萬元的預算用於博碩士生論文計畫獎助費用，同樣的，這個也沒有人來申請，所以基於同樣的概念、同樣的實質效益，這筆預算要不要刪？因為今天的發言時間只有6加2分鐘，所以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可以來討論這部分，因為那時候就沒有時間限制，這部分本席也是提案予以刪除。為什麼我用這個例子來做開場？部長，我還是要跟你談我就任以來一直在談的獎補助預算之整體策略一事，我們看到你很用心去討論關於蔣中正等等作業要點，也不斷強調要重新盤點、調整獎補助計畫，但目前看到的只有個別計畫或要點的修正，就如同方才所提中正紀念堂這個作業要點之修正，看起來似乎有點是，因為我在處理中正紀念堂的部分，所以我就看到這個作業要點……"],["鄭部長麗君：我想沒有只是針對中正紀念堂。","蘇委員巧慧：我的意思是，如果您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就看到這個要點，也覺得它該修，你就有魄力的去修，這樣非常好，但是整個文化部主管的預算有75億元，到底應該如何分布？在此舉3個面向讓部長來看看。","以人才培育來看，我們看到的補助計畫有4項，分別是影視局的電視人才培訓、電影人才培訓、流行音樂學程補助計畫要點以及國美館的數位藝術人才培育，這4項是與人才培育有關，而我的問題是，難道其他面向、其他領域不需要有人才培育嗎？我想部長一定會說，這是需要的、這個沒有問題，可是我現在看所有作業要點、獎勵要點裡面，只有這4項是跟人才培育有關。","以跨界合作來看，文化部針對跨領域、跨國界等跨界補助共有7個，99年就提出表演藝術結合科技，這幾年也陸陸續續都有提出，像影視局的流行音樂跨界，這是沒有限制任何領域，你想得到的跨科技、跨文學甚至跨電玩，統統都可以，可是藝術發展司臺灣美術館的部分卻只限定跨科技，請問這個邏輯為何？或是說其他領域不用跨科技嗎？所以不管是從面向來講或是從實質內容來講，您認為這樣的補助要點足夠嗎？","鄭部長麗君：因為有些補助要點會有一些上位的政策，它也許是因著上位的政策計畫而延伸下來的幾項補助要點，所以如果只看補助要點，可能沒有辦法呈現委員所要關心的這個問題。"],["蘇委員巧慧：沒有錯。","鄭部長麗君：因為國美館這個計畫可能是延著數位典藏計畫，所以它並不是因著跨域的大計畫來的，回過頭來，委員關心跨域的部分，其實跨域是很重要的，但是跨域最重要還是要有上位的政策目標，因為不是為跨域而跨域。","蘇委員巧慧：部長完全講到重點，我就是要跟你討論政策的部分。從方才的人才培育到現在的跨界補助，接下來我再舉第3個面向，即行銷推廣，在所有獎補助計畫中，我現在看到跟行銷推廣有關的是這7項，我仔細看了這7項，為什麼只有影視音、漫畫、國畫、西畫有相關補助？反過來講，如果是平面藝術、表演藝術、漫畫以外的出版就不用被補助了嗎？我的意思是……"],["鄭部長麗君：漫畫以外的出版應該沒有不被補助。"],["蘇委員巧慧：漫畫有補助行銷推廣……","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的政策計畫不是全部靠補助進行，所以如果我們從全部盤點補助來看說它沒有在促進行銷，不代表政策沒有促進行銷，而是比如說出版的部分可能是在整體出版振興計畫裡面，我了解委員想關心的問題，關於獎補助的改革，您期待我們不是針對個別來進行，我們不是因為關心中正紀念堂，所以只做中正紀念堂的改革，不是的，其實每項補助我都一個一個在盤點，像漫畫有個別的補助要點，但是其他振興出版則是一整個振興出版計畫，它不是一個單一的補助要點來進行，所以若從這樣看，並不代表我們沒有做，因為怕會占用您的發言時間，我再找個時間到委員辦公室向委員說明我們整個政策圖像。","蘇委員巧慧：我上任一年以來想要看到的就是這個政策圖像，其實政府的工作就是在資源的分配，而這個資源分配正代表我們的價值取向，所以從這樣爬梳下來的時候你可以看到，其實它有寡、不均等部分，但是如果……","鄭部長麗君：對不起，我打岔一句話，政策不是只有用補助這個工具，所以可能不能從補助要點的整理來看我們的整體政策，所以我們再主動提供整個政策藍圖給委員，包括我們用什麼方式做，有的是用補助，有的是催生平台，有的是用投資，有的是協助宣傳等等，其實有很多不同的政策方式來做推動。","蘇委員巧慧：我們期待的確實就是想看到文化部有個整體藍圖，過往部長也強調，在獎補助面向上，其實您就任以來是很希望能對此作盤整，不要有重複、資源浪費的部分，同時，不管就大型的或小型的、新興的或臺灣之光的，您都要達到讓他們可以有更大的發揮機會，甚至還創立了雙軌制度，在營利和非營利的部分，你也讓他們有更寬廣的平台，這些我們都同意。","鄭部長麗君：是，這是政策藍圖。","蘇委員巧慧：但是在速度上其實可以更快，有關獎補助的盤整，您是答應去年12月的時候要提出，現在已經4月了，所以如果可以讓大家都能夠理解的話，我想會更好。","另外，獎補助的部分若以數據來看，關於所得分配情形，大概有這3種數據可以看，台灣的係數目前是這樣，就已經被說是貧富差距極大，如果是文化部呢？這個數字出來真的是會嚇死人，所以我理解……","鄭部長麗君：這個數字是怎麼計算的，請委員再把資料給我，因為……","蘇委員巧慧：部長，我把你們所有補助項目裡面，拿得最多的機關扣掉，拿得最少的個人也拿掉，只看民間團體，而民間團體裡面，再把公視、央廣、中央社都排除了……","鄭部長麗君：團體怎麼看它裡面的所得，這個我不是很了解，所以我要再跟委員了解這個數字是怎麼計算的，因為吉尼係數或所得差距分配指的是所得……","蘇委員巧慧：我們今天是從獎補助的面向來看，部長如果能到本席辦公室繼續討論的話，就您的文化政策藍圖來講……","鄭部長麗君：我不是很了解這是怎麼計算的，我再進一步跟委員了解這部分。方才前一頁PowerPoint有提及整個產業面、產業的政策，我覺得過去最缺乏的是一個生態系的催生，像表演藝術產業不能只有對表演藝術團體的補助，比如說，中小型場館必須要完備中小型場館的各種需求，場館裡面要有策展的機能，如果沒有策展機能，它沒有辦法發揮在地劇場營運的動能，所以我們的表演藝術產業都是團隊自己在趨動，其實他們的負擔是非常沈重的，因此在補助以外，我們會花一些資源、時間、心力去思考表演藝術產業生態系怎麼催生，像這樣的工作不一定會反映在您看到的補助要點……"],["蘇委員巧慧：獎補助項目裡面……","鄭部長麗君：我就舉這個例子跟委員說明，所以還是讓我們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或是再找時間跟委員說明我們接下來的政策。關於補助要點的部分，其實我都有在盤點，我們有逐步在進行，第一步是透明化；第二步是簡化，包括委員關心的核銷等等的簡化；第三，每個補助要點要對準我們整個政策藍圖，然後我再一一調整每個補助要點，所以它並不是說一整筆錢，然後分配給台灣的受眾者，並不是這樣的作法，我們有一個上位的政策藍圖與計畫，然後再來調整這些補助要點。","蘇委員巧慧：非常謝謝部長有聽懂我的問題，也謝謝您詳盡的回答，不過，召委，剛剛都是部長在回答，我沒有占用時間哦！我們很期待聽到部長的回答，所以這些時間要算部長的。"],["鄭部長麗君：謝謝召委、謝謝委員。"],["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主席：我們發現部長的口才太好，把委員的時間都占掉了。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預算的部分，稍後還有時間可以討論，現在我想跟部長討論一個問題，今天的報紙、昨天的網路新聞有提及，方才柯委員也有提及，許多藝文性的標案在設定上會讓很多想要參加投標的劇場或藝術表演工作團體感到難過，這則新聞應該是一個兒童劇團的負責人寫信給你，那封信部長看到了沒？"],["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我特別看了，同仁有呈報給我。"],["張廖委員萬堅：你看了之後有何感想？","鄭部長麗君：有兩個層面，第一個是個案的部分，這個數字是不是這樣？我們也不是完全了解，我們有進一步去了解，我有請同仁一定要重視、一定要了解。我今天有看到新聞，財政部有他的解釋，但是無論如何，我們認為藝術團體表演、藝文類的採購跟一般勞務、商品的採購不同，在既有的採購法規定中，像優先適用限制性招標等規定可以援用，所以我們會跟公共工程委員會進一步會商，如何協助公部門的藝文採購能夠比較尊重藝文工作者。","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我們有限制性招標，對一些團體在評選時會比較有彈性，這個我了解。若以這個標案來看，這是財政部的預算，是委託屏東縣來辦理，其預算為36萬元，這個標案要辦144場，所以算起來1場次的預算金額為2,500元；預定時間是每場次40分鐘。後來我去看了標案的內容，還有致詞5分鐘，表演約25至30分鐘，然後散場，這個標案要辦144場，要到國中小學去做話劇表演。部長，依你對藝文團體的了解，一場表演2,500元……"],["鄭部長麗君：我們真的覺得蠻困難……","張廖委員萬堅：而且還要求表演人數四至六人。其實這已經辦好幾年了，司長應該也知道，得標的絕對不是劇團，是由希望家庭協進會得標，它是一個公益團體。為什麼劇團的負責人吳先生會寫信給你？也許我們會說，你誤會了，你們那麼專業，不會去標這個案子，其實這是比較不專業的，也許變成類似公益團體的補助款，然後讓他們去那裡巡迴表演。而他們會覺得很辛酸的原因是，如果他們把政府的採購案當作藝文表演團體之重要經費來源，或是他們想要去推廣學校表演藝術之重要訊息來源，可是看到這個標案，他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去做，36萬元要辦144場，一場約2,500元，表演人數要四至六人，像這樣的條件，大概不會有人去標，後來我有去了解，連續兩年是由希望家庭協進會得標，我不曉得那是什麼團體，也許是學生團體或是類似志工團體，就是變成這樣的情況。","其實局長的回答也很好玩，屏東縣負責這個採購案的局長表示，這部分不能這樣算，不是一小時68元，因為他們演出時間才25分鐘、不到半小時，若以5人來計算，半小時是500元，1小時是1,000元，他們的時薪很高耶！請問部長對此的看法如何？"],["鄭部長麗君：我覺得不能這樣看。","張廖委員萬堅：做為一個文化部長，你聽了會不會覺得很難過？","鄭部長麗君：我了解委員的心情，我覺得不能這樣看，因為我們看到的表演是10分鐘、20分鐘，但背後整個工作、準備等等，它就是一個專業的演出，所以我們應該尊重專業演出藝文團體對他們自己表演的規劃。","張廖委員萬堅：其實藝文團體的採購案、標案，多數都已經用限制性招標了，記得上上禮拜教文會到台東考察，我有去看了幾個團體，他們有跟我反映，他們說有很多表演團體，不管是流行的或是一般的樂團表演，其採購方式、標案都是所謂的限制性招標，可是它設定的標準，讓他們一看就不知道該怎麼去標，一團有那麼多人，政府的這種標案到底要怎麼去看待這些藝文表演團體？這只是一個案件。","鄭部長麗君：方才我有特別提及，身為部長，我必須回到整個制度的結構去做檢討，否則像今天我們關心一個個案，明天可能會發生第二個個案，所以我想大家都認為，這個背後顯示……","張廖委員萬堅：部長，現在我們有文化會報，對不對？","鄭部長麗君：對，不能把藝文採購當成一般的勞務採購或是商品採購。我們都知道，表演藝術是千萬個辛苦，只為了片刻的迷人，這是一位劇場大師所說的，其實它的背後是醞釀多久的創作，還有整個團隊的運作、規劃，以及有形、無形的付出等。"],["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局長那樣的回答讓工作者心寒。","鄭部長麗君：我覺得不應該用這樣的方式來進行這個採購，包括吳委員思瑤等，大家都關心藝文採購，我們也一直在研議中，我們會加速跟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商。","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知道這個議題之後，我們要去調很多資料，其實是有些困難的，我們花了很多錢去投資電視產業的製作、拍片，但是對於這種長年以來一直發生問題的劇場表演工作者，他們都說年過30就要轉行了，因為年輕時都會比較有理想，可以堅持去做藝術表演，可是年過30就有家庭壓力、個人未來的壓力，所以他們才會說，年過30就要轉行。後來我有去查了很多資料，但是都查不到，比方說對於劇場表演工作者的工作環境，我們了解多少？文化部有沒有這樣的追蹤數據？現在可能來不及給我，而2013年的數據顯示，小劇場的工作者有9成是35歲以下，即35歲以下占9成，7成收入不到3萬元，基於上述原因，所以他們就說年過30就轉行，多數是這樣的情況，這讓我們感到很難過。","去年我有看到一項針對藝文青年做的調查，他們發現半數以上都是所謂的非典型勞動者，這個調查包括他們是從事哪方面的工作、是不是屬於我們要調查的對象、他們經常性的收入是多少？年收入是多少？月收入是多少？結果在423份回應當中，年收入40萬元以下占75.8%，在75.8%裡面有31.8%是年收入25萬元以下，每個月平均三至四萬元算是高收入，這部分也只有31%左右，感到非常滿意的只有4%。相信部長應該很關心這部分，你也提過很多了，我們應該讓這些喜歡表演藝術、在劇團工作、年過30的青年朋友可以有穩定的生活，而不是年過30就要轉行，部長同不同意我這種講法？有沒有辦法去塑造這樣的環境？","鄭部長麗君：關於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勞動情形，我們非常重視，我們會進一步去了解、關心。","張廖委員萬堅：你知道嗎？我剛剛講的那個非典型工作，包括調查出來的結果，他們都任職在藝文機構是什麼型態？都是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派遣人員類似這樣的情況，他們的工作型態長期就是低薪資、工時長、工作多、假日加班沒有薪水，部長作為文化部首長，在引領、改善、面對這些劇場工作者，你們怎麼樣回應？這一封信我想部長看了會很有感觸，過去你當民代應該也接觸到很多訊息，今天當部長了，我希望你能夠就制度面，包括政府的採購案、文化部跨部會的平臺，怎麼讓參加的部會首長說，如果以後編列預算來推動藝文表演，限制性招標怎麼設定標準，不要去設定36萬元、144場，一團要4到6個人，很顯然對這些藝文團體來講他們是非常難過的。這事牽涉到政府怎麼看待這些團體，好不好？","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從這些個案回過頭來檢討。","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鄭部長麗君：整個制度和結構，進一步來協助做整個制度性的改變。","張廖委員萬堅：我真的對你有期待，也瞭解你瞭解，一定要從政策上……"],["鄭部長麗君：我們非常重視這兩個問題……"],["張廖委員萬堅：從制度上……"],["鄭部長麗君：藝文採購和藝文勞動條件。","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部長！"],["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跟主席反映6分鐘絕對不夠，好多事情要講。","主席：下一次不會了，因為下午要審查原能會預算，以後不會有這個情況。","吳委員思瑤：我儘量努力，我知道。"],["主席：我們儘量避免。","吳委員思瑤：本席要請教部長，今天剛好有hot issue新聞事件，我必須先就我長期關切採購制度的改革跟你提出一些想法，我就具體講建議。你講得非常好，我們不能從個案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調整，應該從制度面去看所有藝文採購的問題，今天是劇團發生了，其實非常多音樂團體，不管是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都會面臨到一套不合用、落伍的、把廠商及創作者當壞人來防的採購制度。","我很快的做個提醒，第一，藝文採購作業參考手冊，我非常感謝你上臺之後，也在我召開公聽會之後，部裡頭確定要啟動一個全新的藝文採購手冊編纂，我要做個提醒，原定的期程是5月，但是現在工程會的採購法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來，當然本席已經提出我研議1年的採購法對案，所以你這樣的藝文採購手冊，必須搭配新的採購法修正之後，才能夠有更精進的條文解釋，提供案例和範例給所有藝文採購相關人員，這件事情必須跟採購法的時間能夠接軌，所以5月的期程是要配合工程會，還有立法院的審議。","第二，就制度論制度，今天衍生劇團這樣的血汗、待遇，其實就是整個採購制度，我具體建議，這也是我的要求、長期希望，採購法規範的是工程、勞務和財物三類的採購，我們的藝文採購最起碼有一個專章，甚至我個人期待，我們可以有一個藝文採購的專法，真的這是臺灣社會鼓勵藝文工作非常需要做的事情，我們要勇敢承擔。部長，我是不是能夠就今天的個案，可以得到你願意點頭來研議？一個採購法當中的專章，甚或提升到藝文採購的專法，這真的是大事，我對你有無限的期待。"],["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已經指示同仁在積極研議中，我們也會跟工程會會商，必要的時候透過文化會報，跨部會來進行……"],["吳委員思瑤：那是專章的方式或是專法的方向？","鄭部長麗君：這是立法的技術和策略，我們會跟工程會來會商……","吳委員思瑤：好，非常好。"],["鄭部長麗君：目的是如同各位委員所關心的。","吳委員思瑤：好，我非常期待。現在工程會在做採購法母法的修正，我們是不是能夠迎頭趕上？我們就趕快加緊來做，非常感謝部長的正面肯認，我們會在專章或專法上有更強力的作為。","接著我要進入審查預算的主題，我大概只能講重點，我拋出來，希望部長能夠回去研議，今天要得到你的yes或no也許有困難，我先點出問題，中山樓和南海藝廊跟今天審查的預算有關，中山樓我會在處理國父紀念館的預算裡頭跟你討論；南海藝廊我會在處理史博館的預算時跟你討論。中山樓是市定古蹟，我們唯一一個登上鈔票的建築、文化資產就是中山樓，修澤蘭建築師去年剛逝世，中山樓50週年，它的文化資產建築的價值，我不再多言，就是國家的瑰寶。你也非常熟悉，它過去在修憲你當青輔會主委的時候，也在這裡啟動了青年國是會議，它的場所精神非常可貴；但是它的命運多舛，一再地轉手，最關鍵的權責改變是在我們，它過去都跟國父紀念館掛在一起，因為它不折不扣就是紀念孫中山先生的，但是在組織改制之後，教育部接了中山樓，然後國父紀念館歸回文化部，兩個雙胞胎就硬被拆散，而教育部現在交由臺灣圖書館來營運中山樓。部長，你知道臺灣圖書館在哪裡嗎？在中和耶！一個在中和的臺灣圖書館，怎麼管陽明山的中山樓？當然鞭長莫及，而且確實專業不足，所以發生問題──經營不好、赤字連連、每況愈下，唯一的方案就要被OT出去了。","部長，教育部沒有能力經營，鞭長莫及就要把它OT出去了，真的臺灣太離譜了，過去是山也BOT、海也BOT，現在是山也搞文創、海也搞文創，因為教育部就要把它OT出去，在陽明山上搞文創園區，我的天啊！真的是山也文創、海也文創，我們要採煞車，還好經過我的要求，教育部暫緩了OT重新評估，所以現在是文化部介入的時機。OT案不會成功的，因為過去內政部已經夭折了，所以我說我今天不一定拿到你yes或no的答案，我希望我們可以來評估。為什麼我認為文化部要介入？整個中山樓都是臺北市市定的文化景觀，而中山樓的建築本身是古蹟，當中還有非常多歷史建築群，就是歷史建築，但是它暫列在教育部、內政部與新北市，因為人人有責，所以人人沒責、事權紊亂。","你看看我在這裡也提示，內政部管的整個介壽堂、國建館，好幾個歷史建築現在都破敗，都沒有人去修復，文資就被凋零了，所以文化部要介入，就督導文資維護的你要介入，介入做更宏觀的園區活化再利用，我更認為、更期待你要介入，文化部in或out、yes或no，你要先給我答案，還是你給我一個答案就是yes，回去再想一想？","鄭部長麗君：這些問題其實我想了一段時間，我可以給委員答案，但是答案不是針對一個個案yes或no，因為今天有中山樓的個案，它屬於市定古蹟、教育部主管，其實還有許多中央國公有的文資，由國家各機關所有或管理，它本身有文資或潛在文資的價值，所以文化部當然關心。我們介入是要介入文資的價值有沒有被好好的維護，如何修復、活化，還是我們接手？這涉及文化資產保存的制度。","吳委員思瑤：對，所以我的要求就是兩個介入，就像你說的兩種程度的介入。","鄭部長麗君：這個涉及我們的文資制度要怎麼走，是要走各管理機關依現行文資法，管理機關要負起修復、維護的責任？問題是活化的時候，各管理機關的想像力都太單一，缺乏國家對整個文化資產修復、保存、維護的意識與想像力，對這一點的促進乃是文化部的責任，如果各機關未來在這一點上真的做不好時，文化部固然因為預算與人力的緣故無法一一接手，但我們仍願意思考是否成立國家級的專業文化保存機構，以協助相關機關來管理文化資產，對以上這兩條路，我們現正在思考當中；今天委員非常關心民間的每一個個案，但我們認為應該先思考未來整個文資法及國家文化保存制度的走向，對這部分，我們需要在行政院裡面跟相關部會進行協商，無論如何，針對我們國家在文化保存方面所面臨的困境，我一定會作深入思考。","吳委員思瑤：請部長放寬心，我並沒有要求你現在就把中山樓要回去文化部，而是希望文化部伸出援手，介入這件事，即對中山樓建築的本身，文化部要不要幫它正名？是不是要跟它的雙包胎──國父紀念館一起歸到文化部，這確實是可以思考的問題，畢竟它們都具有這樣的發展脈絡，而這也是中山樓特殊之處；我同意部長剛才的說法，各部會確實都有這樣的狀況，而此並不代表他們管理文資或活化再利用處理不好時就變成文化部的事，我當然同意，所以，我非常肯認部長剛才說你會有其他介入的方式，也許是另外有一個政府機關組織來協助各部會處理這件事。","鄭部長麗君：這是一種可能，我只是想跟委員表達，剛才我並不是說各部會對文資管理不好時就交給文化部是不對的，而是說……","吳委員思瑤：當然，我相信你也接不來，至少現在各部會還很強大。","鄭部長麗君：其實，現行文資法制度的精神，就是各管理機關必須負起責任，但我也不諱言地說：目前國內文資保存的意識不足，各管理機關並未編列文資保存相關預算，沒有好好修護與保存，而且活化的想像太單一，以致有形的文化資產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了，所以，如果要讓它重新回到我們的生活中，必須要有整體制度與意識建構，對這部分，我們要先跟行政院討論未來整體制度與意識建構到底要往哪個方向去走。","吳委員思瑤：我也知道部長在這方面已看到問題，所以，本席非常期待未來部裡能就這方面跟我們做個專案報告。","鄭部長麗君：因為有些國家是朝第三方制度的方向，所以，未來這一塊有無必要建立第三方制度，我們認為也可以考慮。","吳委員思瑤：對。接下來我還是回到質詢的主題，即中山樓跟文化部的管轄比較有直接的關係，請部長回去好好研究一下；我們認為，整個園區的活化再利用，文化部勢必要介入與協助。"],["鄭部長麗君：還有關心。","吳委員思瑤：因為質詢的時間快到了，所以，接下來本席只能跟部長點出與中山樓情況雷同的南海藝廊，在處理史博館預算的時候本席會再跟部長討論這個議題，因為它也正面臨被消失的困境，目前已經有很多藝文界的朋友為它的存留進行連署，我認為文化部可以介入的理由是，過去所稱的大南海計畫，在部長上台後修正為歷史博物館生殖計畫，而南海藝廊正是這個計畫當中最大且最重要的項目……"],["鄭部長麗君：我們是把原來的計畫併入首都博物館群計畫內。","吳委員思瑤：我們認為，南海藝廊未來在首都博物館的聚落中將發揮它在當代藝術上重要的功能，對這個個案，等到以後審查歷史博物館預算時再做討論，我們希望部長能對這個案子伸出援手協助教育部門。","鄭部長麗君：好，我會來關心這個案子。"],["吳委員思瑤：謝謝部長。","主席：假若所有50年以上的建築物都歸文化部管理，文化部就一定會壯大起來。","接下來請蔣委員乃辛發言。","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知不知道我們召委對你特別好？過去教委會對各部會的預算解凍案，從來沒有把它跟基金排在一起做報告並進行審查的，都是分開進行報告或審查，只有對文化部的部分召委非常堅持；其次，對其他部會委員答詢的時間，都是給10分鐘，必要時可延長2分鐘，對今天文化部的答詢，召委卻只給每位委員6分鐘的時間，必要時可延長2分鐘，所以，今天不僅委員質詢的不夠盡興，部長也回答得不夠完整，只有主席站在那裡站得很過癮，所以，你真的要謝謝今天的主席……"],["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也要感謝各位委員的支持！","蔣委員乃辛：誠如剛才吳委員所說，除了中山樓、南海園區之外，中興新村的高等園區不也是面臨同樣的困境？照原來的規劃，高等園區將近90%的部分是劃為文化景觀區，結果後來交給科技部處理，文化部沒有介入，事實上，文化部也不想介入，這其中點點滴滴……"],["鄭部長麗君：我們真的也不想介入。","蔣委員乃辛：即使文化部想完全介入文化的部分，就目前的狀況來看，文化部長必須要有行政院副院長的層級才會有此可能，當然，以現有組織架構來看，預算也不充裕，可是如果在有限的預算內做充分運用，並務實推動各項計畫，我認為這是文化部目前要做的事。"],["鄭部長麗君：是的。","蔣委員乃辛：我們看到文化部在這次行政院推出的前贍基礎建設計畫內爭取到不少經費，可是有關影視的部分，根據外界的看法，台灣影視界的最強項，請問部長知不知道究竟是什麼？"],["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指是不是我們的電視、電影及OTT等等？"],["蔣委員乃辛：對。在這當中大家公認最強項的是什麼？","鄭部長麗君：我身為部長，當然認為每一項都重要，我不能在這裡說哪一項最重要，不過，就各項產值發展的情形……","蔣委員乃辛：我告訴部長好了，台灣影視界最強項的就是「便宜」，包括國外與台灣業者都對此持同樣的看法，國外連續劇一集的製作費花費多少錢，台灣製播一集又是多少錢，兩相比較下馬上就知道，舉例來說，三立電視台1小時的製播費120萬元到150萬元，東森電視台則是200萬元到250萬元，至於OTT內容產業則是打六折；又，民視的長壽劇每分鐘花費1萬元，另外，關於劇團的部分，1小時68元，看看他們的標單，大家都覺得對劇團不夠公平，但為什麼劇團還搶著去投標？難道沒有比這裡還好的發展環境嗎？當然沒有更好的環境，所以，即使這裡的條件很苛，他們還是會搶著去投標；請問部長，能不能營造一個比現在條件更好的發展環境，讓劇團不去投財政部的標，到時候財政部自然就會把他們的條件提高，所以，這不僅僅是一個投標的問題，而是整個大架構及內部結構發生問題，國內市場上還有沒有更好的環境，可以作為他們選擇的標的，這是大家應該思考的問題。","同樣的，針對國內整個影視產業，政府能不能提供比現在更好的條件與環境，讓業者願意付出更高的成本做出最佳品質的電影，甚至打入國際市場，進而提升整個影視產業的水準，這才是影視產業未來的希望。"],["鄭部長麗君：是。","蔣委員乃辛：可是你們這次為爭取納入行政院前贍基礎建設計畫所做的規劃中，包括超高畫質計畫4年編列24億元，而這24億元將全部撥給公視……"],["鄭部長麗君：不是如委員所說的這樣！","蔣委員乃辛：即使不是全部給公視，也是由公視主導整個計畫。"],["鄭部長麗君：不會是這樣。"],["蔣委員乃辛：那會是怎樣？","鄭部長麗君：公廣只是平台之一，其實，在前贍基礎建設計畫的數位建設，部裡只提出一個概念，就是在超寬頻社會追求4倍高端技術，我們所著重的應該是內容的部分，所以，我們一開始希望建立生態系……","蔣委員乃辛：因為本席詢答時間有限，沒有辦法讓部長答得很完整，我只問部長在24億元的經費中究竟有多少是要給公廣集團的？"],["鄭部長麗君：不會是全部。"],["蔣委員乃辛：大概是多少？","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正在思考生態系該如何催生，一如委員所說，我們必須面對市場，以及它永續發展的邏輯，所以，未來我們希望能透過通知與補助雙軌來催生生態系；至於數位建設所著重的是內容部分，且提升製作規格，但這些工作不會完全透過公廣。","蔣委員乃辛：如果今天打造國家隊，而且是公廣集團的國家隊，說實在的，這對整個產業來講有何幫助？","鄭部長麗君：我瞭解，所以我們希望這個國家隊是整體的。","蔣委員乃辛：我希望每一個產業都是國家隊，這樣才是整體的提升。如果只有一個隊是國家隊的話，就會變成一個樣版了對不對？","鄭部長麗君：沒有錯，要催生整個產業的生態系，不過，我想應該不會是委員說的這個樣子，所以請委員放心，等我們有了進一步的規劃與報告，我們會再向委員與社會各界說明。","蔣委員乃辛：公廣集團一年給9億元，最近這幾年每年都給3億元做超高畫質，這樣加起來就是12億元了。如果24億元分4年給，每年就是給6億元，這樣一來，公廣一年就有18億元了。"],["鄭部長麗君：未來的計畫不會這樣規劃的。"],["蔣委員乃辛：希望部長在資金的運用與安排上不能集中在一個地方。"],["鄭部長麗君：我們會著眼催生生態系。","蔣委員乃辛：還有，有關補助的機制，不管再怎麼好，再怎麼補助也不能超過49%。"],["鄭部長麗君：目前是有這樣的規定。"],["蔣委員乃辛：你覺得這個規定合不合理？","鄭部長麗君：因為這涉及著作財產權的問題，所以目前的補助是規定不得高於49%。","蔣委員乃辛：但這對很多業者來講，這樣是不夠公平的。"],["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進行的是雙軌。"],["蔣委員乃辛：這樣的經費對他們來講是不足以扶植的。","鄭部長麗君：希望國家能以雙軌的方式進行，也就是採獎補助與投融資，在投融資的部分不只包含國家的基金，還包括了民間的投融資，希望能健全整個資金的環境。"],["蔣委員乃辛：投融資也有投融資的限制。"],["鄭部長麗君：投融資的限制就是涉及……","蔣委員乃辛：也必須達到模組的水平以上才能進行投融資，政府金融機關也才會接受他們嘛！","鄭部長麗君：目前有個協力辦公室，希望能夠提高這樣的媒合。","蔣委員乃辛：在這個情況下，對於剛起步的、還沒達到這個標準的，有些需要靠補助的部分，卻因這49%的限制……"],["鄭部長麗君：這就要互相搭配。","蔣委員乃辛：部長，這個問題我沒有辦法讓你完整地答復，所以我一開始就怪主席，只有主席站得很過癮，其他人都不過癮，現在主席一直揮手讓我繼續講，所以沒有關係了。希望部長能好好充實這個前瞻基礎建設，因為不管是在文資上還是在數位科技上都有相當的比例是在文化部對不對？一個是18億元，另一個是24億元，還有一個二十幾億元的文資，至於城鄉的部分也有一個七十幾億元的和一個八十幾億元的，所以資金並不算少，在公務預算的比例中算是占得相當高了，所以要運用你所獲得的資源真正去扶植產業，把文資產業做好。甚至有些文資產業可以和文創產業做某種程度的結合，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事，所以部長要思考如何將它好好充分地運用，這是文化部應該下點功夫。"],["鄭部長麗君：委員的建議都在計畫的想法裡。","蔣委員乃辛：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一本是包括整體的，我最近特別請文化部提供本身獲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預算細項、項目與內容給我，但遺憾的是，你們提供給我的資料竟然比整體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裡的內容還要簡單也還要少。我就覺得很奇怪，你們到底是怎麼匡列前瞻產業的經費？在根本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就突然爆出一個前瞻基礎產業，於是你們就先爭取預算，先匡列後再拿這筆錢慢慢規劃。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很可怕了。","鄭部長麗君：不是這樣的，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其實有些是將既有的計畫擴大，有些是要報修，有些是新增的計畫，這部分我們有計畫的概要，但有關細部計畫和報修計畫的部分，行政院在4月底會做出完整的彙整，所以我們並不是不提供，而是要等細部計畫完全彙整、溝通並核定之後，就會立即向各位委員們說明。"],["蔣委員乃辛：希望部長能給我一份更詳細的資料。","鄭部長麗君：放心，我們的計畫真的都有扣緊政策目標，希望能在未來前瞻發展中做最基礎的建設。像在數位建設中有國家文化記憶庫，就是在提供文化data的存、譯、取、用，會涉及到未來文化經濟要發展的元素與故事，這就是一種基礎建設，所以我們未來會再向委員詳細說明。","蔣委員乃辛：主席，不是我不接受，都是部長在回答，我已經沒有時間了。","主席（吳委員思瑤代）：我們讓部長清楚地闡述，因為他有很完整的規劃，謝謝蔣委員和部長。","請許委員智傑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這是你自己訂的，請遵循。","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部長，我想再問一次，衛武營何時會完成？"],["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剛剛的報告中有提到，目前行政院是核定在108年6月，目前工程的進度已在掌握中，所以對於這個核定的日期，我們會用最高的效率和最快的速度去進行。"],["許委員智傑：這次肯定不會再延後了嗎？"],["鄭部長麗君：楊子葆次長和我都在密切關注這個工程的進度。","許委員智傑：以前馬政府執政的時候，我就被騙了4次。","鄭部長麗君：過去有些關鍵的困難有了突破，所以我們是審慎樂觀。","許委員智傑：記得部長剛就任的時候就跟我說是今年年底，後來又說是明年年底，現在我看到的報告是108年，也就是後年6月……","鄭部長麗君：我們並沒有說是明年年底，我剛上任的時候，同仁的確有給我一個數字，但經過我深入瞭解後發現工程有些問題，所以我要求如實如質……","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我只是強調而已……","鄭部長麗君：現在已把期程定出來了，我們希望能如實如質如期完成。","許委員智傑：108年6月我們都還在，我相信你也還在文化部，所以希望我們能一起要求，因為衛武營在高雄已做了10年，也拖了四、五年，總之就是拖很久了，所以希望部長能和相關單位注意。","接下來，我要請問部長的是，文化部是文化推廣部還是文化管理部，抑或兩者都有？","鄭部長麗君：我不確定要如何回答。基本上，我們是採文化治理的概念，因為文化其實是民間由下而上發展的，文化部政策的轉型是，我們要如何建構支持的體系，我想推廣的部分也都包含在這個領域裡面了。","許委員智傑：當部長其實是很辛苦的，像我剛剛提到的，如果最後什麼都要文化部管的話，希望我們的眷村也能由文化部管，但這樣你就會管不完。所以，我們最好來談文化的概念，文化部部長或文化部在台灣到底應該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文化部在部長任內能讓我們看到什麼不一樣的表現？至於其他的部分，對於不須管太多的就不要管那麼多，我覺得台灣的民主時代從以前到現在就是管太多，應該是該放的就放，放掉一些不需要管的而去做一些可以看得到成果的，文化部這樣定位會不會比較好？","鄭部長麗君：大方向就如同委員也如同我剛剛提到的，文化本來就是由下而上以民間為主體的，所以文化部要思考國家政府與民間如何協力建立一個支持的體系。","許委員智傑：希望能看到文化部的影視文化產業會怎麼進步，我覺得部長可以定一個很簡單又讓我們看得到的目標，而且到那個時間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成果，還真的做到了。這樣的文化部是不是比較簡單？你也不用管那麼多瑣碎的事情，對於可以鬆綁的就盡量鬆綁，做一個可以讓我們看得到的成績，這樣不是比較簡單嗎？不然等你再當個幾年之後，在影視文化產業方面，我就不知道希望台灣可以行銷到世界的片子何時才能看到成果。部長對於你的夢、你的願景或規劃，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看得見的時間？","鄭部長麗君：對於這個時間，我們都希望愈快愈好，但是自從我上任部長以來，我覺得我們許多文化發展的問題在很結構性的地方，且生態性很不足，這必須回到基本進行系統性的檢討，因此，我們也在翻轉整個政策架構，而這的確需要一點時間，但是我相信每一年都會逐步看到一點進度。","許委員智傑：沒有關係，我只要相信你，便不需要知道你太詳細的作法，但是我要知道何時會看到成果。"],["鄭部長麗君：我相信我們每一年會逐步有一些進展。","許委員智傑：我覺得部長應該以此為目標，在你卸任之前，讓我看到文化部可以端出你做的菜，而且這個菜做得很好，又很豐盛，我們就稱讚你，這就是這麼簡單！如果你說出許多細節作法，最後我卻看不到好菜端出，也是無效，這是一個簡單的概念。","譬如「青梅竹馬」這部楊德昌導演的電影作品，於1985年在台上映四天就下片，如今比利時修復該片，今年歐洲的法國還放映這部台灣電影，不知部長有沒有掌握並了解這個訊息？","鄭部長麗君：我知道，我也是在法國看「一一」這部電影，我們知道這個情形。"],["許委員智傑：你們知道國家電影中心大概修復多少片子嗎？","鄭部長麗君：關於委員關心的修復問題，沒有錯，台灣許多國片的確是由跨國力量參與協助修復。","許委員智傑：請教部長，你知道我們保存片子的溫度嗎？","鄭部長麗君：關於具體數字，我現在記不得，但是我知道，它會區分材質、年代、類型……"],["許委員智傑：部長知道我們保存片子的預算有多少嗎？","鄭部長麗君：關於我們的片庫保存，我在上任之前已到場看過，我也覺得它的環境設備……"],["許委員智傑：我們保存片子的預算大約是4,000萬元。請問保存的溫度？"],["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淑芳：主席、各位委員。保存溫度是負6度至18度之間。"],["許委員智傑：這到底是幾度？你們的保存溫度是跳來跳去的嗎？保存溫度是負6度至18度嗎？這是在騙外行者！"],["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電影中心共有11個片庫，片庫又分為好幾種類型，其中一種類型保存最重要的片子，它們會被放在負6度這最好的溫度底下保存，其他的片子則會視狀況保存在不同的片庫，所以我們才會說保存溫度在負6度至18度之間，這會照片子的狀況……","許委員智傑：所以保存溫度都不一定，比較重要者保存在較低溫處，比較不重要者保存在較高溫處。","徐局長宜君：對，這會照片子的重要性、材質和年代等等分別保存，它分為好幾種不同的片庫管理。"],["許委員智傑：請問你們有沒有保存「青梅竹馬」這部片子？"],["徐局長宜君：我們可能要查查它有沒有在片庫。","許委員智傑：好，我的發言時間也差不多要結束了。我只是希望我們不需要管許多細節，但是要管整個概念，比如電影的保存，因為我看到的資料是你們都將片子保存在20度左右，當然這個訊息不見得很正確，你們可以再查查。","鄭部長麗君：我去看過，這應該不是全都保存在20度。","許委員智傑：你們再查查。又譬如對於以前的片子和以後的片子，我們的保存和修復情況，還有我希望我們能在國際有所表現，這個機會有沒有？文化部要趕快創造那個環境，趕快讓我們有可以搬得出檯面的東西。我這是語重心長！部長，我們以前也是在說……","鄭部長麗君：簡單和委員說明，我在上任之前看過片庫，我覺得片庫所在地和片庫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我也正積極尋覓未來片庫是否有興建在其他地方的可能，我們希望建立專業完整的片庫。","此外，台灣也應該建立修復中心，不僅修復影片，還修復其他文物，目前我們的老片修復都大量仰賴國外的團隊，進行跨國修復，雖然我們非常感謝，但是我們自己也可以建立文物修復的中心和技術，以培養人才。我也特別爭取編列國片修復的預算，這在過去是不足的，這次我們有編列，行政院也支持，所以我們正逐步修復中。像去年是台語電影60周年，今年和明年逐步會有一些修復完整的電影在歐洲以台語電影60周年和南特影展合作露出，這些會逐步讓大家看到成果。","許委員智傑：好，謝謝，重點是我希望這個成果讓我們看得到。另外，關於電影分級的議題，我以前曾經問過，但是今天沒有時間提問，這也是一個概念，亦即文化部是推廣文化或管理文化，像這個東西其實可以鬆綁，國外許多國家都是民間自己做，我們是不是一定要由政府做？我是先提出這個問題，希望文化部可以多多思考，對於可以放的、可以鬆綁的，你們就放，文化部要將精神和力量放在可以讓我們看得到成果的地方，重點是如此。"],["鄭部長麗君：大方向是這樣。"],["許委員智傑：我們就慢慢看你的成果。","鄭部長麗君：好，謝謝。"],["許委員智傑：謝謝。"],["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昨日立法院的重大議題為年改，不過，對於流行音樂人而言，他們比較想關注的議題是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上梁典禮。","昨日柯文哲曾經表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在2019年即可正式營運。次長昨日有到現場，你應該也非常清楚。我們知道，文化部對此花費45.5億元的預算，終於讓北基地出現明顯進展，但是在關注聚焦這個北基地的同時，南基地的工程包括進度也是我們非常關心的議題。我查閱過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相關資料，發現截至今年4月10日，南基地的進度是18.82%，北基地則是47%，二者的進度落差如此大！請問南基地能不能如同柯文哲市長承諾的在北基地開幕之後的幾個月即可營運？"],["主席（許委員智傑）：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南基地的預定進度是20%，實際進度為19.98%，二者相差不多，可見南基地尚在預定進度之內。"],["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它有在預定進度之內。","鄭部長麗君：對，南基地本就較晚開工，它是105年4月才開工，但是目前尚在預定進度之內……","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它不會因為時間壓力，讓質量受到影響，應該不會，它會如期如質完工就對了。","鄭部長麗君：因為北基地是在104年1月開工，南基地是在105年4月開工，所以南基地較北基地晚開工，但是目前尚在預定進度內。此外，跟委員報告，文化部有一個軟硬體的工作平台，藉由這個平台，我們都在密切關注硬體的進度，同時關心軟體的準備。","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了解。我們知道，南基地主要分為流行音樂文化館、產業區與戶外中庭廣場，部長對此應該比我清楚，其中包含中小型的Live house，可以容納1,600人、800人、200人的小型展演廳、錄音室，還有練團室、音樂主題餐廳等等。因此，我認為相對於北基地，南基地更值得關心，因為這些小型展演場地在培育人才，這是為基層音樂創作者或產業的相關從業人員建立的更大基地。再者，培養基層的音樂創作者和觀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創作者不足、培養的觀眾和消費者不夠多，這個場館興建得愈大，可能連節目都塞不滿，我的意思是流行音樂的人才培養應該像金字塔型培養。但是我必須提醒部長，以目前來說，其實在台北有非常多大小型的音樂展演空間，容納量從幾十人到上千人不等，民間也都非常努力在經營，但還是有一些業者呈現入不敷出的狀況。記得上會期我曾經質詢過部長有關live house的法令鬆綁以及配套問題，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進展。請問類此龐大的公部門資源挹注，像北流在兩年之後就要開幕，除了展演廳之外，我們有沒有相關人才可以進去？","鄭部長麗君：針對北流的部分，我們有一個軟硬體工作平台，所以預算除了補助硬體之外，還有軟體的配套計畫，包括人才的培育、團隊的扶植、經營管理的規劃等等，我們1年大概有四千多萬元來支持它的軟體預算……","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了解，但我還是要請問，有關live house的法令鬆綁及配套，到底有沒有進展？其實從上會期本席提出質詢到現在，都沒有進一步的進展，雖然今天你有軟體相關的培育方式，可是要想想看，如何讓民間這樣的能量長出來？","鄭部長麗君：其實針對live house的議題，我已關心多年，我在擔任青輔會主委時，就曾積極協助爭取設立live house單獨的商業登記；而現在它是有了商業登記，但問題是地方政府對於live house這種類型的商業登記，在管理上還是回歸既有的規範……"],["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文化部有沒有積極的去跟地方政府溝通？","鄭部長麗君：這就需要地方政府回過頭來檢視相關的都市計畫，同時它的管理規範要做整體思考……"],["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部長的意思是說目前卡在地方政府？那我就發現一個問題……","鄭部長麗君：我們跟地方政府文化局的局長，每一年都會召開會議，討論諸如文化體驗教育……"],["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希望能夠儘快解決啦！"],["鄭部長麗君：像這些問題我們都會納入討論。","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那我現在發現一個問題，如果民間能量長不出來，而你們又蓋了這樣一個公共展演的空間，那麼到最後是不是會讓相關的音樂人全部都要擠在南港？因為民間沒有辦法自由發展啊！聯合報2013年的一則報導提到，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由於剛起步的獨立樂團僅能負擔較低廉的使用費，業界人士希望200人站位的空間可由北市府自營，供這類樂團使用；其餘空間則採公開招標，讓有能力的經營者進駐。」，這表示當你讓音樂人進來這個空間之後，其實就讓民間的live house無法生存。部長，會不會造成這樣的排擠效應？因為現在法令不鬆綁，然後又沒有配套措施……","鄭部長麗君：並不是法令不鬆綁，對此我們會再積極了解，並且納入跟地方政府文化局的會議裡面來協調，因為很多法規是屬於地方政府的層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可不可以積極去做？接下來你要怎麼做？可不可以給本席一份報告？","鄭部長麗君：這是解決舊的問題，但據我們跟業界接觸的了解，其實新的空間需求也存在；也就是說，整體中小型的空間和量能是不足的，live house是民間自己努力經營發展出來的，不過，政府還是可以提供中小型的場地，像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之類的，而且它也可以跟民間結合，所以並不會完全只是一種競爭關係。","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可是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台北市政府或文化部提出北流營運的相關計畫……","鄭部長麗君：剛才我跟委員報告過了，北流有軟體計畫，包括流行音樂中心展示計畫、流行音樂數位暨文物典藏計畫、口述歷史保存計畫、人才培育及團隊扶植計畫、經營管理模式的規劃等等……"],["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有沒有辦法在短期之內把這些人找齊？這兩年哦！","鄭部長麗君：我不知道委員的意思，短期是指多久？我們每年有提供四千多萬元的軟體預算給台北市政府，而他們最近才剛選出籌備處主任，所以基本上還是由他們主責；但是對於軟硬體預算，文化部會用國家政策來支持，我們有工作平台一起關心，它其實是需要……"],["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個是你們提出來的監督機制嗎？","鄭部長麗君：對，我們部裡都有參與軟硬體的工作平台。"],["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希望不是送錢過去給台北市政府……","鄭部長麗君：那當然，我們有一個軟硬體工作平台。"],["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希望能夠持續關注。","另外，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部長今天提到要建立音樂人才培育系統，同時在今年3月，你也提到有關強化音樂人才的養成；但是2016年開設這麼多相關課程，總共參與的人數只有166人，你認為這個數字……","鄭部長麗君：委員看到的可能是單項活動的人次，並不是全部，因為我們的人才培育包括流行音樂常規教育跟大學的合作，有9所學校開設課程；除此之外，還有流行音樂產學合作、工作坊、流行音樂專業職能基準的建立及流行音樂尋光計畫，所以委員所提應該是單場……","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在之前給本席的資料上說，未來希望能夠建構培養出來的人才是3,000人左右，請問現在的作法能不能達到這個預期目標？","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都有朝著這個目標進行，稍後我再請同仁把詳細的辦理項目及計畫的相關資料提供委員參考，好不好？","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我覺得3,000人還是不足，如果我們要把流行音樂的產業培養起來，就應更積極、更努力。","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積極努力來進行，包括剛才提到的北流軟硬體，我們都有挹注資源來支持；其實對於南流的軟體計畫，文化部也已支持多年，所以我們不會只做硬體工程，畢竟我非常重視軟硬體並行，甚至認為要以軟體領導硬體，所以在這點上，我會很積極努力的去做，請委員放心，我們再把詳細的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現在文化基本法的公聽會以及全國文化會議正在進行中吧？"],["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李委員麗芬：其實這兩個會議是部長上任後最重要的工作，經過一年多的籌辦，目前正在進行中，像文化基本法的公聽會預定舉辦7場，現在已經開過6場，還剩1場；至於全國文化會議，則是預計舉辦17場，現在已經開過5場。因此，對於文化部推動這兩項工作，本席要給予肯定，尤其我看到這次文化會議的內容非常豐富，部長是否知道這次要討論哪六大主題？","鄭部長麗君：這六大主題基本上是從我的五大施政主軸分列出來的，第一是文化治理的翻轉；第二是建構藝術支持體系；第三是連結土地、人民、歷史記憶，重視文化保存扎根；第四是文化經濟永續生態的發展；第五是促進文化多樣性的交流；第六是文化未來，包括人文科技的融合。我們的承辦單位提出6個概念，我也覺得滿不錯的，分別是文化民主力、文化創造力、文化生命力、文化永續力、文化包容力以及文化超越力。","李委員麗芬：沒錯，我只是要肯定這次文化會議的內容及面向，真的是非常全面。"],["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讓我們有機會宣傳。","李委員麗芬：其實我特別要關心的是，去年6月我就質詢過部長，有關全國文化會議的進行，一定要邀請兒少的代表參與，不知目前規劃情況如何？好比現在已經舉辦過5場，這當中有沒有一些兒少的代表來參加？","鄭部長麗君：我們的文化會議設有諮詢委員，這裡面就有兒少團體的代表跟文化平權的代表。","李委員麗芬：這次沒有未滿18歲的兒少代表吧？我的意思是，在文化會議當中，有沒有特別邀請未滿18歲的兒童跟少年來參加？","鄭部長麗君：我們的諮詢委員裡面有關心兒少問題的學者專家，同時也有相關青年的專業論壇要舉行，所以我們是歡迎的，會在相關青年論壇的部分特別來注重。","李委員麗芬：我確實有看到文化部預計要主辦一個青年論壇；不過，我想要請問，是否可以邀請未滿18歲的兒童跟少年？"],["鄭部長麗君：歡迎。","李委員麗芬：重點是如何把這個消息傳遞給未滿18歲的兒童跟少年，俾讓他們來參與？本席之所以如此主張，係因在這次文化基本法的公聽會裡面，有一位剛滿18歲的徐同學表現非常棒，他在3分鐘的發言時間內，很清楚且有條理的引用兒童權利公約來解釋為什麼會爭取兒少文化的參與權，同時特別分享他在高中時就主辦過國際青少年影展，而且是以國際影展的規模來推動；不過，就在推動過程中，他遇到了一個狀況，那就是兒童、少年無法成立社團，以至於他在申請相關經費時，確實產生很大的困難，亦即他無法獲得文化部的經費補助。其實這些兒童、少年在過去參與文化的過程中，一定有自身看到的經歷以及發現的問題，所以我才會特別請部長重視這部分；當然，我也知道這次文化會議是把這部分規劃在青年論壇，既然如此，我希望能夠邀請未滿18歲的兒童跟少年來參加。","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會結合在青年論壇裡面來討論。其實我正在積極規劃從國小到中學的文化體驗教育，而且是側重比較系統性的建立，而不是只有幾個program的進行，所以我正在建置系統。基本上，我覺得像青少年的這些文化體驗，其實也不能仰賴他們來獨立申請預算補助，畢竟國家不能所有的政策計畫都只靠設立補助就可以完成，它缺乏的是一個如何跟學校接軌的文化體驗教育系統，因此，我們下半年就會試辦，未來會持續推廣。","李委員麗芬：很高興看到部長從這種很制度面的系統部分來促進兒少的文化參與，相信所有兒少聽到這樣的消息一定都很開心。","再者，我要請問部長知道上一次的全國文化會議是在哪一年舉辦的嗎？"],["鄭部長麗君：應該是14年前。","李委員麗芬：沒錯，是在2002年翁金珠擔任文建會主委時舉辦的，經過10幾年之後，我們才能這麼有系統的來討論文化政策，真的是非常難得，也非常重要。","其實本席辦公室最近有接觸一些藝文團體，我覺得他們是滿重要的團體，但很可惜他們並不知道現在文化部正在舉辦全國文化會議。我相信一般民眾可能都有注意到司法改革的國是會議，可是對於全國文化會議，知道的人真的比較少。本席看到全國文化會議的網站裡面設有一個公民網路的提案區，每個提案只要達500人附議，就可以列入文化會議的議程當中來做討論；當然，我們也看到目前上面有一些提案，可是附議的人數真的很少，因此，本席要請教部長，針對全國文化會議這部分，可否加強宣導？我知道這次的經費可能無法補助宣傳費用，但以文化部現有的管道，包括公共電視、央廣、博物館及音樂廳等等通路，應該可以宣傳如此重要的文化會議，讓更多的文化人及民眾共同來關心。全國文化會議總共有17場，現在才舉辦5場，是否可以加緊腳步進行這樣的宣傳？","鄭部長麗君：因為全國文化會議歷時將近半年，現在才剛起跑，一直要辦到9月，所以我們相信愈來愈有更多參與者會引起公眾的注意；當然，我們自己也要加強宣傳。"],["李委員麗芬：我希望這部分能夠儘快。","最後，我要請教部長，有關文資法子法的修正，是否預計7月底會完成？"],["鄭部長麗君：我們在4月底就會預備公告。","李委員麗芬：那有關文資審議會議這部分，當我們委員要開始討論時，旁聽民眾是否就要離開會場？是不是維持這樣的……","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有一個旁聽要點，能夠達到公開……","李委員麗芬：在委員進行討論前，旁聽人員是否都會被請出會場？現在還是維持這樣嗎？"],["鄭部長麗君：這點我請施局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旁聽要點已經完成並且很快就會公告，原則上，我們是由旁聽的人先表示意見，等到委員要正式討論時，就會請他們先行離席。","李委員麗芬：我記得之前也質詢過楊次長這個問題，因為我認為維持會議秩序跟討論的開放、透明不見得就是衝突的，如果我們覺得應該讓委員有一個可以充分討論的空間，那也可以採行其他方式來兼顧民眾知的權利，好比仿效我們立法院採網路直播，或是在會後有完整的會議紀錄及錄影，也可以上網給民眾知道，畢竟目前很多團體在意的就是整個文資審議會議是否可以公開、透明，所以文化部是否可以朝此方向來做規劃？","鄭部長麗君：我會請同仁進一步研議，謝謝。","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主席：請蔡委員培慧發言。","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就我所知，文化會議下個禮拜就要在我們南投舉行，對嗎？"],["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禮拜，在本週末。"],["蔡委員培慧：我們沒有收到通知耶！有點可惜。"],["鄭部長麗君：委員沒有收到通知？"],["蔡委員培慧：完全沒有。"],["鄭部長麗君：那我們趕快把詳細的會議內容提供給委員。","蔡委員培慧：好，我是上個禮拜知道，所以印象中覺得是下個禮拜召開。我想對於立委，應該通知一下啦！因為針對各地的地域文化，就像部長剛才提到的，希望全台灣的孩子都能體驗文化，應該跟地域……","鄭部長麗君：我們先前提供的都是整體資訊，所以沒有針對單場部分來邀請委員，這點我們會再補充。"],["蔡委員培慧：整體資訊……"],["鄭部長麗君：我們先前對外公布的是所有場次的資訊……","蔡委員培慧：整體資訊我也不知道，麻煩部長提供一下。","鄭部長麗君：好，謝謝。","蔡委員培慧：我們倒不一定要討論有沒有通知這種細節的問題，我覺得應該要花時間討論的是，所謂的地方文化是什麼？又要如何展現？上次質詢時我約略提過這部分，同時也強調，台灣做為一個族群融合的國家，應該要面對新住民的移民文化，不應該只把她當做是媽媽，而要知道，在她年輕時選擇離鄉，應該也有很多生命轉折，不管是她的生命故事或是她帶來的東南亞乃至世界各國的文化特色，都是我們應該努力連結的。因此，今天我很開心看到文化部要做文化觀光體驗、主題特展，而且也特別強調要走入社區，結合在地生活與文化。在這樣的理解下，我個人覺得食農文化，包括人跟環境的關係，透過餐桌上的廚藝、茶藝或是農法、農藝以及環境藝術、文創，都可以做此連結。不知部長在這方面看重的或是主要推動的方向是什麼？","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提的這個方向非常好，我們今年的文博會在昨天晚上舉辦了一場「春天的家宴」，每一道特色食餐都是選擇台灣在地食材，而且都有它的故事跟在地精神，裡面就包括從土地到餐桌的一種食農文化的呈現，蘊藏非常濃厚的在地情感，所以我們在文博會有探討這樣的趨勢，未來也會設法在政策上進一步支持。","蔡委員培慧：這樣很好，但它不應該只停留在文博會的呈現……","鄭部長麗君：對，它是一個嘗試、一個推廣。","蔡委員培慧：它只是初步讓大家看到，但最重要的是……"],["鄭部長麗君：落實在政策系統來推動……","蔡委員培慧：沒有錯，在地文化跟食農文化的連結，絕非只是餐桌而已，可能要從農耕，甚至從不同族群，諸如邵族、客家族群、原住民族群及新住民族群等等來做不同的連結。","我原本要花點時間來講茶文化，但我覺得你們已經很努力在推動了……","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會納入台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的整個政策裡面來做思考，包括深耕茶文化的歷史記憶、文化記憶以及各方面相關的知識系統；還有，之後如何協助茶產業的推動、茶文化的建構，甚至國際化等等……","蔡委員培慧：對，甚至我覺得應該開設一個茶學堂之類的，不管是列為文化部或農委會的工作都很好。","另外，針對數位典藏這部分，我花了很多時間去查閱相關資料；當然，我知道你們對於數位典藏也正在努力，但是如果偏向做藝術史，反而忽略工藝跟地域的物質文化……","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有兩個計畫，一個是國家文化記憶庫，它是全面的文化data的文化迎合概念；另一個是我們會把重建藝術史納入工藝史。"],["蔡委員培慧：我不太了解什麼是把重建藝術史納入工藝史？你的意思是說……","鄭部長麗君：我們重建藝術史的計畫裡面，包括美術史、音樂史、影像史及空間美學史等，這個禮拜我特別去視察工藝中心，詳細討論了如何建構工藝史的知識系統跟文化記憶資料庫，然後把重建藝術史的計畫納入來推動。","蔡委員培慧：既然這個類型有標示出來，那你們在做檢索的時候，可能要有基本的分類跟分工。","另外，我剛才說了，來自東南亞的新住民並不是只有擔任一個家庭角色而已，包括他們的舞蹈、藝術、繪本，甚至他們如何闡述自我生命以及他們的飲食文化，這些也是我們可以來推動的，我相信部長會持續做。","現在我們進入一個比較複雜的議題，那就是樂生。你們在2009年8月12日已經將樂生登錄為文化景觀跟歷史建築，這是好消息；而且你們也特別強調，把樂生登錄為文化資產是有明確法源依據的。但是我們知道，過去因為捷運開通的關係，樂生不止是入口被取消，甚至邊坡也被挖掘興建捷運機廠。其實我們可以發現，這個地方過去是一個文化景觀，而且這個文化景觀絕對不是只包含台灣的部分，它跟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收容漢生病患，也就是對俗稱痲瘋的傳染病所做的管制是有關的。從投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它的入口整個被切斷了，在這上面要架設一座懸空的高架橋，所以你要去樂生，不能這樣慢慢的從緩坡走上去，而必須搭乘至少10公尺、3層樓高的電梯。部長覺得這是一個好的規劃嗎？當然，它還沒有做，但正打算要這樣做。"],["鄭部長麗君：正打算的意思是行政院核定了……"],["蔡委員培慧：對。"],["鄭部長麗君：大平台方案嗎？","蔡委員培慧：不是，目前是懸空陸橋。","鄭部長麗君：我了解，這部分有相關民間團體來跟文化部討論，他們提出一個緩坡大平台方案，希望恢復入口的意象，因為它涉及一個文化記憶。我想基於對文化記憶的重視，我們很願意進行了解並協助溝通。","蔡委員培慧：好，但我要提醒部長，聯合國對於台灣做為亞洲地區漢生病患的遺址是非常在意的，我們很難想像2009年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前副秘書長西村幸夫特別受邀來台，他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做總體的處理，因為2012年時，世界各國的漢生遺址打算共同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而聯合國也認為即使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是要聯合申請，他們也很難拒絕，因為這是一個人權的規範。可是如果我們用懸空陸橋，那就切斷了它的景觀空間……","鄭部長麗君：我了解委員的意思，就是……","蔡委員培慧：這個懸空陸橋是在什麼時候經行政院核定通過的？我在4月也針對交通部提出一些關注，結果得知它是在105年5月4日，也就是520以前核定的……"],["鄭部長麗君：對。","蔡委員培慧：而且是非常倉卒的核定通過，因為5月4日距離5月20日新政府上台只有兩個禮拜的時間，顯然這個核定是有爭議的。因為這個問題關係著在整個歷史脈絡裡頭，如何讓這個有所偏頗的遺址，找回美好的時光，所以我建議部長向行政院提出要求，我們應該跨部會協調或是委請一個政務委員好好來處理這件事。","鄭部長麗君：雖然樂生療養院這個案子，主管機關不是文化部……","蔡委員培慧：好像是衛福部，但是文化景觀是在你這邊。","鄭部長麗君：文化景觀是由地方政府管轄，但個人身為文化部長，基於樂生療養院的歷史保存，也是一個國際性的議題，而且它的入口意象也涉及文化記憶的一部分……"],["蔡委員培慧：對。","鄭部長麗君：就是過去一種隔離的文化記憶，所以我會來了解這個案子；有需要的話，也會協助溝通、協調。謝謝。","蔡委員培慧：好，我相信這是文化部一個很大的進展。謝謝。"],["主席（李委員麗芬代）：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許委員智傑）：現在繼續開會。","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聽說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已經預告要修正，預計5月要送來立法院，確定嗎？"],["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爭取委員支持……"],["何委員欣純：目前進度如何？"],["鄭部長麗君：目前是在行政院審議中。"],["何委員欣純：所以還在行政院裡面……","鄭部長麗君：已經排定政務委員主持的審查會議，我們希望能夠儘速經行政院核定之後，送來立法院……"],["何委員欣純：那5月……"],["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這個會期能夠獲得委員會支持通過……","何委員欣純：好，我已經看到修正版本，其中最大的改變就在於文化部可能會提撥將近2億元做為表演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的相關預算，而且是要撥給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對不對？","鄭部長麗君：項目跟數字可能不是這樣，但大方向是這樣，我們希望針對藝術發展一般性的補助，未來能夠請國藝會來進行，只是這涉及修法，所以我們現在也在盤點各單位相關藝術發展類一般性的補助，包括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創作等等……"],["何委員欣純：所以不見得只有在表演藝術的部分……","鄭部長麗君：表演藝術裡面除了分級獎助的補助，也包括其他類，所以我們未來的想法是這樣，對於藝文團體一般性創作的補助或是團隊運作的補助，我們會請國藝會進行；但部裡面還是會有相關的政策性補助，例如我們希望政策性支持青年文化發展、創新類的、具有文化多樣性的或有高度國家文化保存之必要的；還有，也會協助做文化體驗教育推廣或國際策略性交流。像這種屬於政策性目的很清楚的，都會由國家政府來補助；至於對團隊一般性的創作補助，則由國藝會來進行。但是為了實現臂距原則，對創作的補助要尊重創作自由，所以最好委由中介組織來進行。","何委員欣純：我這個數字是來自林曼麗董事長，她曾經在媒體裡面提到，預計第1年金額大概是2億元，之後要逐年移轉。當然，就如同部長所言，目標是說文化部常態性的、政策性的……"],["鄭部長麗君：支持一般性的創作補助……","何委員欣純：政策性的補助，還是由文化部來做；但是其他的專業藝術，比較一般……","鄭部長麗君：對，一般性的創作補助……","何委員欣純：創作跟專業的補助，就交由國藝會來做，對不對？","鄭部長麗君：對，那數字部分，我們正在盤點。"],["何委員欣純：不見得是2億元？","鄭部長麗君：我們還在盤點，可能會比2億元再多一些。","何委員欣純：好，我只是要確定而已。","另外，剛才部長提到臂距原則，其實我知道部長的用意，像本席曾在英國唸書，以英國為例，他們設置有一個英格蘭藝術理事會，同樣也是政治歸政治、藝文補助歸藝文補助，所以跟政策性比較有關係的就由文化部自己做；至於專業性的、一般團體創作性的藝文補助，則歸由英格蘭藝術理事會來做。"],["鄭部長麗君：這就是所謂臂距原則的實踐。","何委員欣純：其實另外一個說法是部長想要改變現行藝文補助的方式，所以做了一個制度性的調整，對嗎？"],["鄭部長麗君：我不知道委員說的「改變」是指什麼？"],["何委員欣純：就是調整。","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期待明年預算能夠擴大對藝文的支持，所以有一部分的創作性、一般性補助，會請國藝會來進行；但部裡面會增加政策性的補助……"],["何委員欣純：會不會調整得比現在的補助方式更加具有彈性跟專業？","鄭部長麗君：在專業上有關涉及內容的部分，為了尊重內容的自主性，我們會委由中介組織來做；至於政策性的部分，則由國家來做，但我希望能夠把餅再稍微做大，讓它能夠增加，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針對藝文補助的評審方式，我也希望能夠做一些改變，那就是建立評審團來長時間的了解，而不是以一次性的評審會議來做決定。也就是說，這個評審團可以透過一整年度的關心來了解它的需求，再來進行預算及資源的分配跟補助，同時他們也要把這些需求帶回來，讓我們在做政策性補助時可以參考，或許有些團隊很適合朝向國際發展，我們就會接軌政策性的補助來進一步給予協助。總之，有關評審的部分，我們會從過去的評審會議轉型為評審團制度。","何委員欣純：部長的說明在我聽來，其實是在做調整跟改變，起碼是把整個過程做得更具彈性且更符合專業需求；還有，針對過去常常被批評的評審方式，也做了調整……","鄭部長麗君：對，也在做調整。","何委員欣純：我支持部長。其實我之所以提到這部分，是因為剛才有幾位委員表示，國內很多表演團體、藝術團體對於這部分並不了解。我在投影片上為什麼要特別把藝文標案框出來？雖然剛才大家舉了很多例子，但說真的，並不是只有在彰化、屏東那些財政比較困難的縣市是有問題的，即便連資源豐沛的台北市，都有這樣的困境，像他們的政風處所策劃的行動劇也是用最低標，平均每一場才七萬多元。因此，我希望部長能夠協調各縣市政府，如同你剛才講的，透過國藝會把這樣的邏輯跟觀念推展到地方政府。","剛才部長提到藝文活動的特殊性，同時也宣示要跟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一起來修正採購法，相信很多委員也會支持；但是我覺得除了修正採購法之外，重點是要調整藝文採購的觀念，也就是說，目前基層的承辦人員到底有沒有調整藝文採購的觀念？我們知道，很多基層承辦人員都是便宜行事，心想：「反正我就是透過採購法把這些東西公開發包出去，有人來標就好了。」，他根本沒有去監督，也沒有能力去監督到底這個採購案執行得怎麼樣？","還有，就是文化資源分配的問題，像我們剛才提到的屏東、彰化跟台北，即使台北有那麼多的資源跟預算，結果也因為觀念問題跟其他縣市一樣，對於藝文活動的採購是如此為難這些藝文團體，可見即使是柯市長，也沒有相關的觀念。因此，本席希望部長站在你的高度，透過一些努力來改變地方政府的觀念。","請看下一張，前幾天文資局局長特別到台中大里福興宮參加「聖物蔭福興」新書發表會，因為廟內供奉的「湄洲軟身二媽祖」，經文化部指定為全國唯一神像類的重要古物，我非常感謝局長在那樣的場合上講了一段話：「當我們現在說的文物保存、文資保存，都只停留在古蹟本身的建築物上值不值得保存跟維護時，事實上還有很多古物、文物是值得保存的，可是我們普遍忽略了這些東西。」，我希望藉此機會，部長能夠透過文化部所有的力量，共同結合地方來推動重要古物的……","鄭部長麗君：有關古物的維護，我們的確希望能夠加強；其實無形資產也常常被忽略，包括地方政府也可以指定無形資產，但也常常忽略了……","何委員欣純：對啊！所以也要透過部長，好不好？","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進一步來溝通。"],["何委員欣純：尤其是我剛才提到的藝文採購……"],["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會回到法令……","何委員欣純：不是只有法令而已，還包括制度和觀念的調整，好不好？","鄭部長麗君：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台南市因為古蹟特別多，所以向文化部申請的預算都比別人多，問題是台南市的古蹟總共有138處，包括國定古蹟22處、直轄市定古蹟116處，還有歷史建築62處。因為古蹟特別多、歷史建築特別多，所以我們需要的經費也就特別多，但是這些古蹟及歷史建築，有很多是由公家機關或國營事業單位主管，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討論好多年了，慢慢的，現在有一點點共識，也就是文資局可以協助這些主管單位申請，但是他們卻不積極，有些單位還算積極，但是有些單位卻不積極，市政府一直催他們，他們就回了一句話：「要不然我們把它交給你們管理」，可是市政府怎麼有辦法處理那麼多古蹟和歷史建物？","所以我們先來探討一下，例如國防部在臺南市就有兩個歷史建築，一個是臺南陸軍偕行社，另一個是永康飛雁新村的傳原通訊社，因為飛雁新村這個部分可能有遺址，所以目前工程是終止的，現在光是這兩筆，國防部也希望由臺南市政府處理。另外法務部有三處古蹟、一處歷史建築，法務部也希望交由臺南市政府處理，可是光這些就需要1億2,000萬元的經費。","再來是鐵路局，鐵路局目前擁有臺南火車站、保安火車站、林鳳營火車站、後壁火車站這幾處，現在都是他們在使用，問題是他們使用時是否符合古蹟保存的方式？這也是未知數，因為他們並沒有提出任何計畫。另外還有一個是歷史建築，這是剛發現的，就是曾文溪鐵道舊橋遺址，這個部分鐵路局也希望由市政府處理，但這部分也需要好幾千萬元。","再來，國有財產局有古蹟一處、歷史建物兩處，關於國有財產局對於古蹟的處理，本席相信他們是有最多不同意見的單位。本席舉個例子，這是最近剛好解決的案例，三山國王廟是國定古蹟，但是國有財產局居然發公文要告管理人，為什麼要告管理人？因為國有財產局說他佔有。","問題是這個人是負責幫國產局維護，如果沒有他幫忙維護，這個地方早就變成廢墟了，結果他卻被告，而且還要收所謂的補償金。當然，這個部分已經透過文化部文資局協助處理，可是到目前為止，國有財產局還沒有向你們提出申請協助的計畫，所以這件事到現在為止就一直懸在那裡。","很多古蹟的主管單位是公家單位、國營事業，但是他們卻不積極，導致我們現在束手無策。例如台糖有三處古蹟、兩處歷史建築，文化局的文資處協助他們向文資局申請107年的經費，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核准。如果這個部分核准了，其實我們也很擔心台糖的執行率，到時候要由誰監督？這個問題可能也要請教一下部長。","再來是臺鹽，臺鹽的部分就像是廢墟，他們完全不理，文化部也沒有管理機制，結果大家都罵市政府，其實主導權根本就不在市政府手上。說真的，臺鹽七股鹽山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因為它不只是一個鹽山，民眾可以在那邊看到過去的歷史文化、生存的遺跡，但是臺鹽就把七股機車庫丟著不管，讓它變得好像廢墟一樣。所以本席必須麻煩部長關注這件事，到底主管權歸誰？應該是由市政府去督促？還是文化部？"],["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這麼詳細的盤點，的確，我們現在的有形文化資產有相當的比例是國、公有主管，這個部分會涉及所有機關、管理機關，依照原來的文資制度，管理機關、所有機關要負起保存、維護的責任，並且要活化。依照過去的文資法，沒有辦法由文資局補助這些機關，而且這些機關也不編列預算，其實這才是重點，就是他們不編列預算維護自己的資產。","依據現行的新文資法，文資局可以給予補助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回過頭來思考文資制度的走向，如果是所有機關、管理機關要負起責任的話，他們就應該要編列預算，而且行政院在核定預算時也要給予支持，但是過去這個部分做的非常少，這是一種……"],["陳委員亭妃：幾乎沒有編列。","鄭部長麗君：對，幾乎沒有，所以造成文化部和地方政府面對這個狀況時束手無策，因為地方政府的預算有限，文化部的預算也有所不足，即使可以依照新版的文資法給予補助，但我們的預算也是不足的。"],["陳委員亭妃：文化部是補助修護。","鄭部長麗君：是，我們只是補助修護而已，其實是不足的。而且他們也要提計畫，如果他們不提計畫，我們也沒有辦法補助，依照現行的文資制度，所有機關應該要負起責任，但是做到這一點的很少。"],["陳委員亭妃：那怎麼辦？","鄭部長麗君：一方面文化部要督促所有機關負起責任，但是他們編列預算的時候，主計單位也要給予支持，過去這些預算都不是優先項目，這是一個問題。未來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是讓管理機關負起責任？或是我們另外建立一個第三方管理機構，未來成立一個新的機構、新的法人、組織，或是建立信託等等，協助所有機關處理文資，這也是一個可能性，文化部正在研議中。","所以是不是由我們和行政院先行討論？到底我們是要走現有的文資制度，讓管理機關負起責任，編列預算給予他們支持，文化部只負責督導文化資產的維護是不是有達到我們的標準或是專家的標準。或者是我們要走向由文化部處理的模式，那我們就要成立一個第三方機構，建立制度做系統性的協助，這兩條路我們都在思考中，也會和行政院討論。","陳委員亭妃：部長，這個方向什麼時候可以確立？","鄭部長麗君：其實已經在討論中，我們希望儘速、積極的，在今年進行這項研議，先確定一個大走向，這樣未來包括委員要修文資法，或是處理很多個案時，大家都會有共識，而且方向也會比較一致。","陳委員亭妃：其實這件事已經有在進展了，當時是連修復的錢都沒辦法編列，修法之後已經可以編列了。","鄭部長麗君：是，當時都不能補助，現在新的文資法已經可以補助了，但現在是管理機關不提計畫，讓我們連想補助他們都沒辦法，我們會主動請他們積極進行。另外還有一個機制，就是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這是比較整體性的計畫，其實這裡面也涵蓋很多國、公有的文資，由地方政府提出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文化部會做專案計畫補助，所以還是可以處理。","陳委員亭妃：我們要看一個指標事件，台糖在文化局的協助之下已經提出107年修復計畫，現在正在審核，這部分應該是沒問題啦！可是重點來了，文資局把經費給他們，由他們去處理，也就是由臺糖主管，但是處理完之後，如果他們沒有編列維護費用，之後也沒有辦法做好維護工作。","鄭部長麗君：也就是說，我們文化保存的意識並沒有真正落實在每個機關。","陳委員亭妃：沒錯，他們完全搞不懂。","鄭部長麗君：其實像交通部也有交通史，他們有自己的文資，每個機關其實都有它的歷史、文化底蘊，但是我們過去比較缺乏這樣的意識。其實國家的每個環節都有文化底蘊，都應該要重視，文化部責無旁貸，應該要去督促、建立這樣的意識，所以要怎麼透過法律或制度協助，我們會好好的思考。","陳委員亭妃：對，沒錯。這真的很重要，光是最近我們從這幾個單位了解的狀況，這幾個單位對他們要負起的修復、管理、維護的功能、責任等等，他們都覺得那不是他們的事，因為他們認為古蹟就是歸地方文化局管，中央就是歸文化部管，每次和他們說這些事，他們只會把責任推出去。","鄭部長麗君：對，其實新版文資法連活化計畫、維護計畫都可以補助，但最重要的是各機關要有這個意識，積極訂定相關計畫，還要把計畫提出來，按照年度分年編列預算進行。","陳委員亭妃：沒錯，但重點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提出計畫。我們現在好不容易修法了，也請他們提計畫，但是他們連計畫都不提，就算提了計畫，後續的維護費用也沒有編列，所以這件事就這樣一步、一步的卡死在每個機關裡面，這件事真的要請部長費心了。","鄭部長麗君：其實文化部非常努力，年度的文化保存預算增加了二倍。"],["陳委員亭妃：本席知道文化部有在做。","鄭部長麗君：例如前瞻建設計畫，大家都覺得會蓋很多蚊子館，但是我們有一個計畫就是要修復文資，就在城鄉計畫裡面，我們也很積極、努力，在這個計畫裡面增加了預算，包括老建築，即使是沒有法定文資身份的老建築，只要是有價值的，我們也可以支持。","陳委員亭妃：就是歷史建築的部分，其實它的價值更高。","鄭部長麗君：對。其實地方政府這一年來也非常積極，提出一些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我覺得這方面有在起步了，但是未來要怎麼走的更長遠，我會努力思考怎麼進一步促成。","陳委員亭妃：再麻煩你們，例如怎麼突破各機關的觀念，這可能是比較重要的，否則我們匡那麼多預算要協助他們，但他們就是按兵不動，完全沒有任何動作，也不提出計畫，就算中央有心想要補助他們，其實也很難做到啦！","鄭部長麗君：其實機關自己也可以編列預算，大家一起協力進行，這樣會比較好。","陳委員亭妃：對，麻煩部長，謝謝。"],["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主席已經道歉過幾次，但本席還是要說，今天主席把發言時間縮減為六加二分鐘，真的是護主心切，但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一個文化部怎麼只值半天的時間？而且這也沒辦法證明部長的實力，更何況目前文化界正處於多事之秋，這樣也沒辦法證明文化部有解決這些事的決心，這一點讓我們覺得比較遺憾，未來就看召委怎麼安排時間了。","舉例來說，最近從自然而然劇團，一直到差事劇團，衍生出外國人在臺工作的問題，大家可以看到藝術界都在反勞動部。接下來是屏東稅務局公開招標，校園演出144場，但時薪只有68元，這等於是血汗勞工，每一個問題都值得探討。本席要和部長分享自己的感覺，例如時薪68元，這件事當然見人見智，但是本席覺得屏東稅務局局長說的話更讓人心寒，部長，文化界真的有很多聲音需要被重視。","他提到演出共144場，內容一致，每場也不過20分鐘到30分鐘，你知道嗎？這句話就把整個戲劇界打趴了，如果按照他的說法，那閉幕劇也不要演了，對不對？因為閉幕劇每一場都一樣，短劇也不要拍了，反正都一樣嘛！就是看時間長短，而不是看戲劇內容。劇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每一場的演出都不一樣，這是它最動人的地方，可是他卻說內容都一致，每場只有20分鐘到30分鐘，這完全就是用數據來看整個戲劇界的表演。","這次本席有很多事情要和部長對話，我們覺得遺憾的地方就在這裡。同樣的，這次因為自然而然劇團和差事劇團，引發出外國幕後專業人士來臺灣工作的處境和困難，本席感謝文化部辦了三場會議和表演藝術界溝通，但還是有些細膩之處沒有顧及，本席覺得文化部還不夠仔細。第一場會議參加的人很多，但是為什麼19日的第二場會議，參加的人卻變少了？因為那一天的會議時間是在上午。","劇場界的人都是通宵熬夜工作，怎麼可能上午來陪你們開會？你們明明知道這個會議很重要，但上午不是他們能出現的時間，這也表示你們抓不到這件事的要害。你們提出了很多需求，本席也很感謝部長，因為這些需求真的有抓到一些重點，例如簡化申請流程，開放幕後工作人員來臺的類別，包括導演、編劇、設計、技術等等，不設限演出的場地類型、放寬短期交流，這些都有抓到重點。","但是部長，你們解決的決心呢？一個是內容，另一個是時間，例如我們提出的一些問題，但勞動部說要團進團出，而且要有外國的政府簽證認可，你知道嗎？這種管理方式就和稅務局局長的心態一模一樣，他們是用管理外勞的方式在管理外國的專業人士。以差事劇團來說，他們這次的演出，邀請的對象不是只有一個國家而已，而是來自很多國家的freelancer，是個別的表演工作者，他們怎麼可能團進團出？而且個人表演工作者在他們的國家就一定能取得表演的專業認可嗎？","我們是用防範外籍勞工的方式來管理他們，所以本席希望部長從這個事件開始教育其他部會，這次從自然而然劇團、差事劇團所衍生的問題，本席希望部長以兩個原則處理，第一個，先解決短期的問題，以後再處理長期的部分，第二個，先處理在通用範圍之內可以放寬的，以後如果有特殊個案再來逐一處理，希望勞動部多尊重文化部的專業審查，這一點部長可不可以在這裡做承諾？"],["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出這些議題，我們非常重視，勞動部和我們的溝通無阻礙，包括我和林部長也會直接討論，我們雙方有這個決心一起合作。我們也是分短期、中期來解決，短期就是針對個案適用的部分，行政命令和相關的審查規章能夠放寬的，勞動部這個禮拜已經做了第一波放寬。接下來我們會對藝文界進行諮詢，盤點出之後要進一步解決的整體制度面問題，我們會積極協調，也會非常重視這些問題。"],["陳委員學聖：你們有沒有設定一個時間點？","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每個禮拜都在進行，我們會儘快處理。","陳委員學聖：本席希望一個月之內能夠看到這方面的成效，利用這次的事件，你能夠立威，也能夠立功，這是本席對部長的期許。第二點，也是屬於外籍人士的部分，但是和專業表演團體來臺不一樣，是關於外籍移工在臺灣的表演資格。臺灣有將近百萬名新住民移工，你知道他們在表演空間方面的處境是什麼嗎？這是第一位拿到街頭藝人執照的外籍移工，來自菲律賓，他的沙畫非常傑出，他也有從事模特兒走秀，表演非常精彩。","第二個，有一位印尼看護工最近發表一場禪繞畫展，打破了禁忌訴求，表現非常傑出，本席本來要放影像給大家看，但是時間來不及，所以我們就直接進入下一個例子。下一個例子是狸狸狸劇團的演出，這是一個情境模擬，但是影像已經撤下來了，為什麼這個外籍移工的臉要打馬賽克？部長知道原因嗎？狸狸狸劇團也是國藝會支持的團體，他們是以新移民、新移工為主，闡述他們在臺灣的處境，包括家庭、生活、文化等等。","這個劇團成立以後，去年有一場演出，這場表演原本要邀請一位移工參與，但是卻受到文化部和勞動部的善意警告，你們真的是善意警告，因為即使是非營利組織主辦的無酬勞演出，違反規定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如果違反規定，將被取消居留權或者工作證，除了罰鍰之外，還要被驅逐出境，所以劇團請他演出以後只好打馬賽克。部長，我們現在正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但是對於在臺灣的將近百萬名新移民、新移工，我們對他們演出的處理態度就是這樣嗎？","鄭部長麗君：這件事我非常關心，我們內部也已經啟動討論，因為它是涉及勞動部對移工的勞動規範，文化部不會有警告的行為，這一點我可以向委員保證，我們是在關心這件事。","陳委員學聖：這是真人真事，是已經發生的事情，而且這位移工在他的國家還拿過文學獎，本席希望這部分部長能夠重視。","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其實我先前也有接過陳情，所以我也一直在關心，這些問題我們會一併納入協調。他們的演出很多都涉及新移民議題，新移民議題的演出如果不找新移民，我們覺得這樣的確會影響到整個表演、創作，所以它除了勞動權的問題以外，還有表演、創作自由的問題，我們會把相關問題都納入，和勞動部進行整體的協調，我們會處理這些問題。","陳委員學聖：這部分要拜託部長，因為他們來到臺灣不是只像機械人在工作而已，實際上他們在母國時，可能也有很多文化、藝術方面的傑出表現，在臺灣，除了他們的工作之外，如果也能夠參與臺灣的演出，這樣也能活絡臺灣的文化。","鄭部長麗君：我非常關心這個問題，我們會去了解，謝謝。","陳委員學聖：其實本席還有話想說，真的是意猶未盡，不過我們也給召委下一次改過的機會。","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感謝這段時間委員對這些問題的關心，謝謝您。"],["陳委員學聖：謝謝。"],["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請林委員靜儀發言。","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知道我們從昨天開始是今年的文博會了，我昨天也看到新聞，其實這幾年以來我們的文博都做得不錯，今年甚至還有我們的友邦國家一起來參加。請問部長，今年我們文博會的總計畫預算大概是多少？"],["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預算數字，我是不是請司長來跟委員說明？"],["林委員靜儀：好。"],["主席：請文化部文創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悅宜：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這次委辦的總經費是4,645萬元。"],["林委員靜儀：那它支出最多的部分……"],["陳司長悅宜：它支出最多的部分其實是在整個主題的策展、串連的活動、場租、趨勢論壇及邀請國際買家等等這些策劃。","林委員靜儀：這些策劃的部分？因為我們有一些展台還滿漂亮的，每一年其實也都做得很精緻，也針對展出的需求做了一些設計，那這些展場的訂製跟裝潢，在這五天的活動結束之後會怎麼處理？","鄭部長麗君：委員如果有時間，我們很希望邀請委員來現場看，像今年很多的主題展，其實它裡面有很多概念，譬如說傳產創新、循環經濟結合藝文發展，所以像主題展裡面用的紙和玻璃，都是回收再利用，而指示招牌、精神堡壘等等這些，也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包括有一個巨石海島的展覽，以後會移到空總去，它就是一個創作。"],["林委員靜儀：它會移到空總去？","鄭部長麗君：其實這一次的展覽大量結合環保、循環再利用，我想這是未來的趨勢。"],["林委員靜儀：嗯！"],["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有充分結合在裡面。","林委員靜儀：太好了！部長，您這樣的回答我們其實就放心很多，因為在過去這一段時間內，我自己辦公室的一些助理有參與這個過程，他們去年就跟我說「委員，展覽是展得很好，可是結束之後就看到東西統統都被拆掉了」，其實這些東西如果是可再利用的，這樣被拆掉是很可惜的。部長您知道我們現在有一個叫做「搖籃到搖籃」（C2C）的計畫嗎？","鄭部長麗君：是，請委員指教。","林委員靜儀：這個當然文化部可能比較不會知道，C2C（從搖籃到搖籃）這個計畫的推動其實是從環保署開始，事實上就是剛剛部長所提到的，我們的工業生產或消費行為，是不是可以有永續的概念？所以在C2C的認證上，在一些材料的循環再運用方面，包含材料的循環、能源的運用、碳的管理、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剛剛部長跟我們說其實今年在策展的時候，已經開始考慮……"],["鄭部長麗君：融入了。","林委員靜儀：融入了，包含再生的材質或者環保的材質。","鄭部長麗君：以前很多產品設計就是這個概念，例如由廢輪胎、廢棄鐵桶等等做的設計產品。","林委員靜儀：是，今天部長已經提到這個部分了，我就提供這方面的意見給部長參考。今年是一個好的開始，未來在文博的規劃跟設計上，也請把「從搖籃到搖籃」這個思考放進來，因為這個其實就跟環保署前一段時間也特別在強調的一樣，我覺得這是跨部會之間可以一起來推動的一個很好的示範。關於消除廢棄物的部分，剛剛還提到一個事情，其中有些可能是可以用的東西，當然公部門最怕一件事情，就是當初有寫預算然後就買了桌椅或是什麼物品，在活動結束之後，因為有些合作的博物館群是在中南部，這些要運回去會不符成本考量，要丟掉好像是最省事的方式。我不曉得有沒有這樣的思考？就是某些還可以使用的東西，譬如桌椅這一類因為這次展覽而購買的物品，有沒有接下來怎麼處理的考量？","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特別注意承辦單位在這個概念上面能不能落實。","林委員靜儀：昨天我剛好看到一個婦女團體在成立庇護單位，他們就上網徵求辦公室所需要的桌椅等等。"],["鄭部長麗君：瞭解。","林委員靜儀：我當然知道也必須承認，在公部門要去做這樣的動作比較困難，因為過去在整個審核的機制裡面，公部門的東西要讓一般民間團體使用，大家會覺得太麻煩了，中間還要做很多行政程序等等，但是我想部長這邊剛剛也很快就抓到我想要問的，如果可以的話，像剛剛所說的這一類大型展覽用的物品，除了循環再利用之外，在經過評估之後可能就不再使用了，但是它可以提供一些弱勢團體、婦女團體等民間團體的公益性使用，是不是也請部長、部內考慮這樣的作法？","鄭部長麗君：有一些是策展、參展單位自己帶來的，那部分可能就尊重他們，但是我們未來會宣導這個概念。"],["林委員靜儀：對、是。","鄭部長麗君：如果是部裡面承辦單位的，我想我們會盡可能融入委員所提到的C2C這樣的概念，會循環再利用。"],["林委員靜儀：是、好。"],["鄭部長麗君：其實這一次博覽會非常強調循環經濟跟文化產業發展的結合。"],["林委員靜儀：嗯！新的材料再生成的。","鄭部長麗君：對，這個概念我個人是非常認同，我會請文創司跟承辦單位來進一步落實。","林委員靜儀：好，謝謝部長。","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指教，謝謝。"],["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我很感謝你上任以後在影視音產業上面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我想給你看一部影集，最近這一部很紅，叫做「通靈少女」；這是公視跟HBO合作推出的，它是一個新型態的影集模式。我想請問部長，你看過這個吧？"],["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部當然非常讓我們振奮，其實我們丁次長在公視的時候，當時就參與、啟動了「通靈少女」的企劃。","黃委員國書：對，它推出來以後好評不斷，連小英總統都在FB推薦呢！我想請問一下，這一部影集有可能在今年的金鐘獎上得獎嗎？","鄭部長麗君：因為我不是評審，得獎與否還是要尊重專業評審。","黃委員國書：當然、當然，我們不能保證它一定得獎啦！我只是要問一下它有沒有這個可能性啦！"],["鄭部長麗君：委員是不是關心我們今年關於金鐘獎的調整？是不是關心「它可不可以送」這樣子？","黃委員國書：不是可不可以送，是說有沒有這個可能。好，沒關係，我們先……","鄭部長麗君：我們今年金鐘獎是有做了一些調整，就是包含……"],["黃委員國書：它有沒有這個可能性我們……"],["鄭部長麗君：就是包含迷你劇集獎、開放網路作品、戲劇節目獎。"],["黃委員國書：有吧？所以在規格跟制度上它是可以的？"],["鄭部長麗君：迷你劇集獎。"],["黃委員國書：它可不可以報名？","鄭部長麗君：但是它本身是公視出品，它本身就可以報名。"],["黃委員國書：可以報名嗎？"],["鄭部長麗君：它本身就可以報名。","黃委員國書：可以嘛！很好，應該說它有這個資格啦！","鄭部長麗君：有、有、有，本來就有資格。","黃委員國書：有這個資格，那能不能得獎就看評審嘛！對不對？這個沒有問題。","以下資料我給部長參考，20年前我們臺灣有一部非常、非常受歡迎的動畫電影，叫做「魔法阿嬤」。"],["鄭部長麗君：「魔法阿嬤」是王小隸導演的作品。","黃委員國書：對！是王小隸導演非常棒的作品，當年是畫漫家麥仁傑執筆、王小隸導演指導，請文英阿姨配音，以臺灣的元素、臺灣的信仰為主題，這一部動畫電影預算高達4,000萬元，而且仿效迪士尼的製作方式，真人表演、配音後立刻引來所有的觀眾一片好評！當時這一部電影其實影響了整個臺灣動畫電影的發展，可是這一部動畫電影到最後竟然沒有辦法在金馬獎得獎！它沒有得獎的理由是什麼你知道嗎？是因為有幾個評審委員意見非常堅持，認為它明明是兒童卡通，怎麼可以去宣導怪力亂神的內容呢？這個就這樣子啊！好像兒童卡通一定要宣導努力寫功課這樣的內容？就是這樣，當時就是這個理由！在它沒有得獎以後，其實重創了臺灣的動畫電影，而且打擊了當時動畫界的人才跟業界的信心。當然我們一切都尊重評審，但是評審的觀念是不是要有一些檢討？所以我們不只是在制度上要檢討，其實我覺得我們還要去做一些事情。我想請問部長，如果你是今年金鐘獎的評審，你會用怪力亂神的理由（所謂迷信）就把「通靈少女」打入冷宮嗎？","鄭部長麗君：我不會，我相信現在的評審也不會這樣看。"],["黃委員國書：真的喔？","鄭部長麗君：對！我們的評審其實有在定期更新中，我們從去年底就有……"],["黃委員國書：好！所以你能保證今年的「通靈少女」不會出現「魔法阿嬤」的問題？","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關於整個評審的審查，我們從去年底就有一個透明化措施，所有審查委員的名單會公告，也會定期更新評審委員，所以我們現在也都在請各界推薦評審委員，我相信這些都會……"],["黃委員國書：20年前的錯誤不會在今年重蹈覆轍？"],["鄭部長麗君：我相信應該不會。","黃委員國書：不會喔？好，非常感謝部長。","我再來跟你討論一下茄子蛋樂團的事情，它冒領補助，我也很感謝部長在第一時間就做了非常明快的處理，但現在問題來了，這個600萬元追得回來嗎？這個錢已經花了，怎麼辦呢？有沒有辦法追得回來？會打行政訴訟嗎？","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在4月13日作成行政處分，撤銷補助受領的資格，並且也發函要求返還補助金額。"],["黃委員國書：它不返還你怎麼辦呢？","鄭部長麗君：依照行政程序規定我們就是先作成處分，然後去發函處理，如果沒有返還的話，我們就用行政訴訟的程序來處理。","黃委員國書：好。影視局說，兩年內不可以再參與這個標案，那為什麼是影視局？如果是別的單位呢？"],["鄭部長麗君：這個是影視局本來就有的相關補助要點中的罰則規定。","黃委員國書：我再請問，現在文化部裡頭還有沒有其他正在進行的案子？"],["鄭部長麗君：這個部分我是不是請局長來說明？"],["黃委員國書：有沒有？"],["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分開處理，茄子蛋樂團本身是有另外的補助案，剛剛委員提到的「有料」是另外一個，這兩個是不同的主體。"],["黃委員國書：我知道。"],["徐局長宜君：茄子蛋樂團本身有另外的錄音補助。","黃委員國書：對，我知道。「有料」他們還有沒有補助案？"],["徐局長宜君：有一個補助案還沒有結案。"],["黃委員國書：還沒有結案？"],["徐局長宜君：嗯！","黃委員國書：好，那「有料」還會不會用別的公司名稱去參與標案？那你們收不收？","徐局長宜君：基本上依照法規規定，同一家公司兩年內不能申請，但是我們會建立一個風險管理名單，會把這個案子曾經發生過的相關部分予以註記。","黃委員國書：好、瞭解。我提醒你們，同一個負責人、同一個地點，他們用別的公司名稱，現在還繼續有案子在文化部裡頭，所以我要在這裡建議：首先，我們要公開透明補助的資料，要落實全民的檢視跟監督；其次，文化部補助案的這些評審重複率很高，應該聘用更多元化的委員；再者，所有關於補助案的廠商履歷制度，我覺得我們應該試圖去想辦法建立，否則某家公司出了問題之後，它哪一天可能就掛羊頭賣狗肉，又用別家公司名稱來跟文化部申請補助，你哪裡去掌控？","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三點都有在做。"],["黃委員國書：好。","鄭部長麗君：第一、二點已經做了，第三點是要建立風險管理名單。","黃委員國書：好，非常感謝，謝謝。","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剛剛有非常多委員針對文化部招標的要點做了很多說明，本席在這邊要建議部長，也注意一下公共電視好不好？我這邊要提幾個公共電視的問題讓部長您瞭解，尤其你們有一位次長是來自於以前的公共電視總經理。","我想問的就是，文化部的網站就是文化部公告每一個計畫或補助單位的地方，它清楚地公開申請單位、計畫名稱、補助金額還有審查委員的名單。我們再來看公共電視的網站，在公廣集團的經營報告裡面，僅有公開節目的名稱、總集數、播出集數、時間、長度、節目來源、檔案的名字，但是最重要的得標廠商、預算、經費、審查委員的名單卻完全沒有，關於這個部分，當然公共電視有它自己的自主，但是這個是應該要合乎一般的規範；再來，是什麼原因沒有公開？還是說不能公開？既然在文化部的網站上你們都可以公告所有的資訊，公視不應該比照辦理嗎？部長你同意吧？"],["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公視它是一個法人組織，它有它的……"],["高委員金素梅：法人就不應該公開嗎？","鄭部長麗君：不是不應該，不是這個意思。"],["高委員金素梅：對啊！","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是從文化部自己先開始做透明化措施，那……"],["高委員金素梅：所以你覺得公共電視是不是也應該呢？","鄭部長麗君：它是法人組織，所以委員的期待我們會轉給公視他們來討論。","高委員金素梅：我今天要提一個臨時提案，我請文化部在兩個星期內也提供這樣子的改善報告好不好？我知道馬上我們會審到公共電視的預算了，在那當中我也會對這個做要求。","鄭部長麗君：我可不可以請委員給我一點時間，讓我比較完整地說明？"],["高委員金素梅：好。"],["鄭部長麗君：公廣集團不是政府的電視。","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但是請問一下……","鄭部長麗君：公廣集團是共公電視，針對公共電視，我的看法是：政府給予支持，它有它獨立自主的空間，但是它也需要面對公眾課責，也就是說因為是國家預算，其實社會可以對它有期待……"],["高委員金素梅：人民的納稅錢嘛！對不對？","鄭部長麗君：社會可以對它有期待，它必須要面對公共課責的議題。"],["高委員金素梅：好。","鄭部長麗君：所以這個議題我們是不是轉給公視，讓他們自己來思考？","高委員金素梅：我今天會有臨時提案，我也希望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同仁們能夠支持。","第二點，在公視的內部機制中，有公視連續劇的企劃案受理的程序跟工作流程辦法，這個辦法只需要總經理核定就可以了，我想要請問部長，涉及公共電視的政策還有營運方針，難道不需要向董事會負責嗎？總經理一個人就可以決定重大的政策嗎？","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公視……"],["高委員金素梅：總經理跟董事會的監督機制又在哪裡？我知道部長你還是會這樣回答……","鄭部長麗君：因為公視不是行政機關，我的確沒有辦法以部長身分，在這邊跟委員承諾說我要他們怎麼改……"],["高委員金素梅：我瞭解、我瞭解。","鄭部長麗君：因為它不是行政機關，它也不是政府電視台。"],["高委員金素梅：但是本席在這邊要讓部長清楚知道公共電視……"],["鄭部長麗君：是。","高委員金素梅：我再講一遍，它是人民的納稅錢，當文化部可以這樣做的時候，公共電視更應該要做，我沒有讓你的手插進去……"],["鄭部長麗君：好。","高委員金素梅：我只是認為你認不認同我的說法跟看法，好不好？我今天會提一個臨時提案，我也希望在場的委員們能夠支持。在委製、自製、合製的工作流程裡面，它有一個戲劇小組、審查會議、議價會議，這些審查小組的召集人是誰、成員有誰，根本都不知道！在這個工作流程裡面，我們清楚看到了第一階段的審核是由企劃部還有戲劇小組負責，但是到了第二階段的審查，議價會議、簽約、戲劇品質的監督，都是由節目部來負責的。部長，本席這邊收到非常多的黑函，我本身也來自於影視界，我也清楚知道裡面有非常多的問題，所以今天公開在這邊，我不針對個案，我針對公共電視裡面所謂的公開、流程提出我的質詢，我剛剛提到的這個就是外界質疑的核心，原來公共電視節目部的職權這麼大啊！審核、議價一直到簽約，全部都是節目部負責，這裡面難免就會讓人家覺得是有黑箱的，所以我希望部長你也同意我的看法：這個不是私人的金錢，這是來自於納稅人的納稅錢，所以更應該公開透明化所有的流程。我相信部長您同意我的說法吧？","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剛剛有跟委員說明，公視基本上是一個法人組織，它是一個公共電視台……"],["高委員金素梅：它應不應該公開透明？","鄭部長麗君：法人有它內部權責運作的制度，我個人是……"],["高委員金素梅：那裡面的權責制度是不是也應該要符合公眾的期盼──公開透明？","鄭部長麗君：基於公視法，它有它的專業跟獨立性治理，但是的確這個制度……"],["高委員金素梅：它的專業跟獨立性也不能夠黑箱啊！","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請讓我完整說完。"],["高委員金素梅：它要有一系列的公開透明流程啊！"],["鄭部長麗君：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完整說完？","高委員金素梅：好，您說完。","鄭部長麗君：在未來公視法的修法上，因為我過去擔任過立委，的確我也會希望公視能強化公共課責的部分，這個部分的整體課題我們請公視他們來思考，看看如何能夠符合公共課責跟社會的期待，這個部分我們就把委員的問題跟議題轉請公視來思考。"],["高委員金素梅：可以、可以。"],["鄭部長麗君：未來在公視法修法的擬訂時也會跟社會討論。","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不能說你都沒有責任，好不好？","鄭部長麗君：沒有，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完整回答了，它的定位以及我……","高委員金素梅：我希望我們在這裡，尤其是部長……"],["鄭部長麗君：我沒有說我沒有……","高委員金素梅：你應該要跟所有的納稅人講「我們會來監督，因為公共電視的預算是由我們文化部出去的」。我再提醒一次，依據公視法第十條，公視基金會的業務如下：第一，電臺之設立及營運；第二，電視節目之播送；第三，電視節目、錄影節目帶及相關出版品之製作、發行；第四，電臺工作人員之養成；第五，電視學術、技術及節目之研究、推廣；第六，其他有助於達成第一條所定目的之業務。第一條明定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它不希望公共電視臺是商業化的。","法規清楚寫出公共電視的業務，請問部長是否有看到「電影」二字在上述業務之中？電影屬於第幾項？沒有，對不對？但是本席卻看到公共電視跨領域去拍攝電影，不曉得部長是否知道這件事情？如果公共電視也出去拍攝電影的話，請問它與文化部的影視局之間的競合為何？到底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處理？是結合還是採取什麼方法？今天的時間很少……","鄭部長麗君：電視也有電視、電影的趨勢，其實在其他的國家，像法國……","高委員金素梅：我瞭解，部長先聽我講完好不好？因為現在很少人透過電視收看，對不對？現在已經非常多元了，包括網路、電影……","鄭部長麗君：電視本身就包含電視、電影的型態，包括我們的金鐘獎，此獎也在獎勵的範圍裡……","高委員金素梅：所以我想詢問的是，公共電視拍了電視劇後可以去報名金馬獎嗎？"],["鄭部長麗君：那個是金馬獎評審委員……","高委員金素梅：好像不能吧？公共電視出資拍的電影，可以去報金鐘獎還是……"],["鄭部長麗君：金鐘獎。"],["高委員金素梅：能不能報金馬獎？","鄭部長麗君：因為它是電視、電影，所以是在金鐘獎的範疇裡，金鐘獎項目中本來就有電視、電影類別。","高委員金素梅：如果它不能報金馬獎的話，請問公共電視與文化部影視局之間的競合問題在哪裡？"],["鄭部長麗君：什麼樣的競合問題？"],["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文化部不是有提供資金給電影人拍片嗎？","鄭部長麗君：對，我們有電影的補助。","高委員金素梅：而公共電視自己又拍電影，本席剛剛有看到……","鄭部長麗君：那是電視、電影的類型，金鐘獎包含迷你劇集獎、電視電影獎，所以……"],["高委員金素梅：公視法第十條看一下！","鄭部長麗君：電視、電影是電視製作的類型，包括其他台也是一種電視製作的類型。"],["高委員金素梅：可是我在這六項裡沒有看到啊！沒有電影啊！"],["鄭部長麗君：其實金鐘獎常年也有這樣的項目。","高委員金素梅：部長，因為質詢時間很少，我還要再問一個問題，請看這篇新聞「電視臺倒閉潮來了」我們來檢視公共電視的人事組織。部長，不曉得你是否知道，公共電視法定預算9億元，有多少預算是用在人事？7億元。當所有電視臺都在縮減人事時，公共電視還在招聘人，而且9億元的預算中有7億元是放在人事上，你不覺得這應該檢討嗎？所以本席要求公共電視在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而並清楚交代人民的納稅錢，好不好？","鄭部長麗君：對於委員的提案決議我們會函請公視，謝謝。","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我希望部長關心一下公視，雖然公共電視設有公共基金會，但也請部長關心好嗎？按照部長所言，它的資金來自人民的納稅錢，應該是要公開、透明……","鄭部長麗君：是，基於公廣集團的政策面，是文化部的責任，我們會去思考，但是它治理與經營屬於法人，至於法人如何符合社會期待，我們會從法規與政策面思考。"],["高委員金素梅：它的所有事務是否應該更公開、透明？不要讓外界認為公共電視……","鄭部長麗君：關於公視要如何強化公共課責，在法規的部分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但落實面還是要由公視回應如何符合社會期待。","高委員金素梅：我今天有臨時提案，希望在場委員能支持，因為本辦公室真的收到非常多的黑函，公共電視有非常多的問題，期待在公聽會上大家能重塑公共電視的形象，好嗎？謝謝。","鄭部長麗君： 好，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吳委員志揚、李委員昆澤、鄭委員天財及鄭委員運鵬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文化部長休息一下。請問丁次長，世界閱讀日是哪一天？"],["主席：請文化部丁次長說明。"],["丁次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4月23日。","邱委員志偉：針對世界閱讀日，文化部有沒有具體政策可以推廣閱讀運動？因為閱讀可以興國也可以強國，關於閱讀風氣，我國與其他國家相較之下沒有那麼盛行，加上3C產品使用與社群網絡的流行，大家都看Line和臉書，幾乎不讀實體書籍。如今與10年、20年前相比，閱讀風氣的差別似乎很大。做為文化部主管機關，如何提振閱讀風氣？你身為政務次長，有沒有什麼想法？","丁次長曉菁：謝謝委員垂詢。現在確實因為3C產品的發展跟數位匯流的全球趨勢，世界各國都面臨閱讀人口的流失，尤其針對年輕世代，如何從小扎根培養閱讀的習慣，這是文化部相當看重的政策工作，臺灣首次加入世界閱讀日也展現對這件事情的重視。"],["邱委員志偉：恐怕很多人都不曉得4月23日是世界閱讀日。","丁次長曉菁：對，這是臺灣第一次參與世界閱讀日。","邱委員志偉：要好好利用世界閱讀日來大力提振閱讀風氣，提出具體政策方案，否則無論在課堂上或搭捷運、搭高鐵等交通工具上都可以看到一片「Line海」或「臉海」，都在玩臉書，看書的人大概很少。我在移動或搭交通工具的時候絕對不會拿出3C產品來使用，原因是社群軟體的訊息傳送過來時都會發出聲音，可能會吵到別人，我一定都運用這個時候看書，但現在看書的人好像變成稀有動物，大部分的人都看臉書或Line。所以文化部要將此現象視作警訊，要認為閱讀可以強國及興國，如果再不挽救閱讀風氣，不僅會影響出版業，也會影響到國民的知識水平，請次長協助部長。我看部長站了一個早上，讓她休息一下。","另外，眷村文化保存非常重要，我與許召委智傑、劉委員世芳共同提出眷村文化保存與發展條例，可能4月21日就會付委，主管機關是文化部，屆時應該會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有兩個著名的空軍眷村在本席的選區內就是醒村和樂群村，你有沒有看過電視劇《一把青》？《一把青》的拍攝地點就在醒村，從劇照可看出環境非常美，把當時眷村樣貌完整保留，但現況卻多麼殘破不堪！你們有沒有去做保存？才一年多的時間，醒村就變成廢墟。國防部有權、有錢但沒有專業，有專業的必定是文化部。未來針對眷村文化保存，我昨天也在前瞻基礎建設的公聽會提到，前瞻基礎建設針對客家文化、原住民文化都有相關設施的預算，唯獨眷村文化的保存沒有列於其內，這是很可惜的事情。我覺得文化部要跟行政院多做反映，為保存眷村文化，應多爭取、多匡列一些經費，現在醒村全區已被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文化景觀，並向文化部提了一個3.7億元的計畫，希望能保留整個醒村的景觀，在目前沒有預算的情況下，當然就沒有做眷村文化的保存與發展，前天我在辦理現勘的時候，文資局的黃組長也親自參加，在看過現場後他也覺得十分可惜，認為如果不及時挽救，如此珍貴的文化資產就真的會消失了，所以，對文化局報到部裡的案子，請部長看過後能給予大力支持。"],["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剛送上來，我們希望國防部也要給予重視，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我們可以給予補助，像105年到106年我們就核定各縣市辦理眷村文化保存總共43案，目前各案都在推動中，但前提是國防部也要重視這部分，因為他們有配合款，所以，我們希望國防部也要有適度經費的編列，未來我們會協調他們共同做好這件事。","邱委員志偉：因為目前眷改基金的使用只限定在拆遷與補償，我們認為非常可惜，所以，未來我會要求國防部增列眷改基金的使用用途，俾對眷村文化保存的工作也能使用眷改基金來做，也希望未來文化部能協助國防部做這件事，否則，若沒有這方面專業的協助，只靠國防部是沒有辦法完成這件事。","鄭部長麗君：針對眷村文化的保存，我們都一直持續在關心。","邱委員志偉：這個計畫案目前已完整地送到文化部，希望部長大力支持。","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進一步了解，並給予重視。","邱委員志偉：好，謝謝。","主席：今天的會議本來預計開到12點，現在時間已過12時，我們就繼續延長開會到議程處理完畢為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士葆、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明文、廖委員國棟、徐委員榛蔚、黃委員昭順及周陳委員秀霞皆不在場。","現在請鍾委員孔炤發言。","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感謝部長在立法委員任內對於轉型正義所付出的努力，看到你為了這件事一步一腳印堅定地往前邁進，我真的由衷佩服，如今你從立委轉換角色到文化部擔任部長的職務，我看到你召開全國文化會議，把未來文化發展的工作從下而上凝聚共識，在我蒐集的圖片中有部長親自到我們故鄉─屏東視察文化建設，非常感謝部長選擇屏東作為你視察的第一個點。","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的是，這次全國文化會議中有揭示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六大主軸，其中我比較重視的是文化保存與扎根的工作，因為它跟我們土地及人民的歷史記憶是結合在一起的，相對的，這些土地及人民的歷史記憶在語言發展與保存的過程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今天我要質詢的重點，主要是針對部長所說「落實文化平權、推動多元文化及打造友善的語言環境」幾個重點，對於有形的文化資產，我們可能會暫時性的失去，但對於祖先的語言，特別是在文化精神、生活態度等方面，一旦流失，則永無回復的機會，我們客家話裡面有講到：「寧賣祖宗田，莫忘祖宗言」，如果語言消失，相對的，文化也將隨之消失，文化的保存與扎根，跟語言的保存與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從之前一些客家雜誌的發行，到現在我們已經住在自己語言的居所裡面，就像我回到客家庄碰到一些親朋好友、長輩，都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交談，因為我們都是生活在自己熟悉的語言環境裡面，事實上，用什麼樣的語言就會融入在什麼樣的思考模式，這也就是所謂文化的展現，我身為一個客家子弟，對於嫻熟的客家語言即將流失，我也感到憂心忡忡，不曉得後代子孫未來會不會很用力地去尋求客家語言的認證？就像西拉雅族一樣，當他們被同化連同語言也一併消失之後，大家就開始想尋回西拉雅族原來的語言，以及他們的文化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呈現。我看到台南有一對夫妻很認真地去找回西拉雅族原來的文化，因為他們的文化已經被同化、被消失掉了。","對客家人來講，或許在30年、50年之後也會發生這種情況，也就是說，一個國家語言政策的推動與執行，上位者的意識形態──當然，這不是我們常常講的那種意識形態，而是ideology，它包含多元族群相互間的理解，以及政府對國家語言的態度，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把政府的態度加上它的意識形態，可能會讓深居在台灣的多元族群表現出更多樣態的多元文化。","今天上午有相當多的委員質詢文資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有關古蹟保存的規定，在這裡我還是要強調，一些有形的文化資產，我們可能有一天會暫時失去它們，但我們的語言文化若有一天也不見了，相對的，我們的文化也會隨之消失。在此本席要請教部長，你對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場與見解究竟如何？同時，對本席上述看法，也請部長作回應。"],["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訂定，最重要的就是要維護台灣語言文化的多樣性，因為台灣本來就是一個語言文化多元發展的國家，過去不論是長期被殖民或被威權統治因素造成語言一元化，導致部分族群的母語快速消亡，所以，我們必須積極透過保存、復育與再發展，俾讓這些族群的母語仍能持續成為一個活的語言，並發展成語言的文化，而這個法制定的目的就是維護族群語言的多元性與多樣性。","鍾委員孔炤：也就是利用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制定，達到保護族群語言的多樣性，包括客家基本法目前也正準備大修，對這部分橫向的連繫，將不僅限於文化部與客委會，甚至教育部在課綱中也要落實執行客家語言文化的保存，讓它能繼續留傳下去；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就是要確定我們國家語言發展的政策，當然，這個政策能否落實推動，還有賴於政府的態度。","鄭部長麗君：目前這方面最急迫要做的事，就是維護語言的多樣性，讓一些瀕臨消亡的族群語言能得到良好的保存、復育及再發展。","鍾委員孔炤：坦白說，語言發展法的制定，已為我們族群的語言勾勒出一個更好與更寬廣的未來，我們要一起努力推動這個法儘快完成立法的程序，我想誰都不想讓客家語言變成如陳之藩所講的「失根的蘭花」，平常我們聽不到有人用客家語言交談，只能在博物館裡面去看看、去聽聽先人所留下來的有形資產，以了解客家語言是如何形成的，其實，今年過年蔡總統寫給國人的「自自冉冉」春聯，我想這句話應該就是客家話，老一輩的客家人一看到這幅春聯也跟本席的看法一樣，其實，在我們客家人來看，不論是客語的保存或發展，本來就是很「自自冉冉」的事，所以，我希望文化部透過跟客委會與教育部雙向的橫向連繫，使台灣各族群語言的保存與發展能真正扎根與落實，以上意見，謝謝部長。","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謝謝孔炤兄，我現在才知道總統過年寫給國人的春聯中「自自冉冉」四個字是源自於客家話，為什麼文化部跟教育部當時都沒有跟國人做宣導？請問部長，你知道「自自冉冉」是客家話嗎？","顯然部長也不知道，孔炤兄，這是有問題的，未來總統寫春聯是用哪個族群的語言，務必請總統府跟大家講清楚。","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焜裕、蔡委員易餘、呂委員玉玲、蕭委員美琴、陳委員歐珀、王委員惠美、鍾委員佳濱及林委員德福皆不在場。","今天登記且在場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李委員昆澤及陳委員明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李委員昆澤書面意見：","台北機廠國家鐵道博物館","台北機廠經過多年來各方的努力奔走下，確立了全區保留，設置國家鐵道博物館的目標，這也是部長在擔任立委時著力甚深的議題，這是近年來少見的大區域的文化資產保留案例，後續的規劃更是文化部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重要指標。","台北機廠全區保留歷程","臺北機廠是臺灣火車維修、組裝、保養、修理等作業之重要歷史場域，完整保留了火車修理作業流程及職工福利設備相關建造物與附屬設施，深具國家級鐵道博物館之活化能量與轉型條件》但由於台北機廠地處市中心精華地段，曾被財務困窘的台鐵局視為「資產活化償債」的利器。因此，原本規劃要將廠區一半的面積作為商場、豪宅使用，當時就引發外界高度質疑與反對，最終在2015年3月，文化部決議將台北機廠指定為國定古蹟，並指示「全區保留」行政院在去年12月13日，定「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文化部與交通部也在今年2月14日簽署合作備忘錄》在全臺灣古蹟拆拆拆或是自燃事件不斷發生的現在，台北機廠能夠獲得全區保留實在不簡單，文化部與交通部必須好好規劃》"],["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一)：活的博物館","國外先進的工業遺產保存，是保存其「技術脈絡」，把整個維修過程也當成是展示的一部份；台北機廠的廠房空間不止可以展示火車，還能利用其工場內的場域，串成一個活的鐵道博物館。台北機廠全區包含許多個廠舍，過去廠舍間都有軌道聯繫，未來的保存要注意整體脈絡，不能「單棟式的保存」，每個廠舍雖然各司其職，但是其整體才能構成台北機廠。台北機廠有兩個重要的工業發展脈絡，分別是「蒸氣動力流程」和「火車修復流程」。文化部一定要多找台鐵資深員工來協助園區的修復及末來規劃，也應對這些資深員工做「口述訪談」，都能夠讓整個展覽更為活潑。"],["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二)：與「鐵道部」的整合","台北市區還有另一個重要的鐵道據點，就是國定古蹟「臺灣總督府鐵道部」，目前由文化部下的臺灣博物館代管及修復。鐵道部作為歷年來鐵路主管機關的辦公廳舍，空間相對有限，比較適合展示靜態的歷史文獻與鐵道文物。而「臺北機廠」因為有較寬廣的空間．就可以展示實體火車及各式大型機具。從空間配置與歷史發展脈絡來看，「鐵道部」適合靜態展覽、「台北機廠」則適合動態展示。鐵道部目前也還在修復及規劃階段，本席認為既然兩者都是文化部所管轄，相關規劃不能「各自為政」．應該要一起考慮，讓鐵道文化的不同脈絡能夠多元呈現。"],["陳委員明文書面意見："],["主題：106年度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等案","文化部扶植國內影視產業缺乏宏觀視野","文化是一個國家除了國防、經濟之外，最重要的力量之一；而文化傳播速度、強度與效度，更是居於其首。在文化傳播中，無庸置疑的是，影視又是其中最有力，最重要的區塊。","放眼鄰近國家，以日、韓為鑑，從30年前的日流，到最近十多年的韓流，都是挾影視傳播為先峰，提升其國內經濟產值，甚至是國家對外影響力。以韓國為例，除了制定「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及成立「韓國文化振興院」外，也歷次推動了三個五年度電影視產業振興計畫，並於2007年成立電影發展基金，投入約4億3,000萬美元（新台幣126億元）。更重要的是，韓國主責的電影振興委員會更利用基金投資創造出更多經費，投入電影產業鍵各個環節。反觀文化部，對影視產業缺乏整體的視野，而是以單點思考的方式來規畫執行相關政策，讓國內影視發展情勢趨嚴峻，目前只以小型的獨立製作為主，與韓國對比，有極大的反差。","再從經費編列的方式來看，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2012年總預算約11.24億台幣，投入最多的項目為「海外進出支援」，除了對韓國電影海外輸出給予支援，也大力鼓勵透過國際合製強化海外市場的布局；另外如：協助網羅固定發行商網絡、海外在地發行公司等等，透過有計畫，有組織的步驟，來協助其影視產業的國際市場外。對照文化部的具體相關的措施，主要只有兩個部分，一是文化創意產業補助，另外就是優惠貸款，計畫，對於如何幫助國內影視進入國際市場，缺乏思考與作為。","而如今，隨著對岸的開放與發展，台灣的影視產業勢必面臨更多的挑戰和競爭。實際上，自2005年以來，對岸電影市場以每年20%幅度成長，至2013年的電影產業收入，預估將超280億人民幣；預期2025年影視市場規模將超越美國，眼看可能成為另一個影視霸權，台灣文化的話語權將更受威脅。文化部有沒有危機意識？又打算如何協助台灣影視產業突破這個困境？","我們希望，文化部能有新思維、新作法，至少要懂得藉鏡別人成功的經驗，不僅在預算編上要注重加強，在具體計畫措施上，更要有橫向及直向充分的思考，以期建構完整的網絡，來協助台灣影視產業渡過挑戰困境，甚至能進一步蓬勃發展。","主席：關於今天上午會議，現作以下結論：「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訊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繼續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6案，現在進行第1案。","1、","陽明山中山樓全區為台北市定文化景觀，中山樓主建築為市定古蹟，其園區範圍內建築群（如介壽堂、國建館、圓講堂等）亦被指定為市定歷史建築。然一個園區卻分屬不同機關管轄，如中山樓主管機關為教育部、建築群為內政部管轄、部分國有地為新北市主管，造成各部會權責不明，文化資產未妥善維護，中山樓主建物之活化再利用亦欠佳。","爰要求文化部善盡督導中山樓園區各主管機關善盡文資維護之責，並與教育部啟動跨部會協調，協助研議中山樓之歸屬組織調整、園區定位及活化再發展計劃，為珍貴文化資產找出活化新生的新路。"],["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李麗芬　　何欣純　　許智傑　　陳學聖　　蔡培慧","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鄭部長麗君：因為解決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不是只有釐清歸屬的問題，這乃是一個全面性處理的問題，今天文化部可以處理這個問題，但難保明天不會出現第二個或第三個同樣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我們只解決一、兩個個案案的歸屬，還是無法解決文化資產保存全面制度不明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從整體制度面來考量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特別是要改掉各國、公有機關不重視文化資產保存的本質，因為依據文資法的規定，已經清楚明文各國公有機關應負起相關保存責任，只是各國公有機關都不編列相關預算，所以，究竟是要循既有制度走到底，抑或成立一個專業機構來協助各國、公有機關進行保存的工作，我們文化部可以在行政院進行這部分制度面的討論與處理；基於上述，建議本案倒數第三行「協助研議中山樓之歸屬組織調整、」等文字改為「協助研議中山樓之保存、」等字樣。","主席：有關文化資產的保存，一如部長所說，必須做全面性的考量，方才邱志偉委員提到眷村文化的保存，文化部也要一起納入考量。","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文化部所提文字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關於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各地方都有這方面的需求，請文化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應就各個層面來做考量。","現在進行第2案。","2、","「南海藝廊」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校區空間，2003年以來，對內成為國北教大重要藝文教育平台，對外培育無數年輕藝術家之藝術替代空間，累積珍貴的藝文能量。","然近期國北教大無預警收回空間，今年4月點交封館，「南海藝廊」遭受熄燈退場的困境，為藝文界一大憾事。目前更有網路連署爭取保存維持原營運模式，獲得廣大迴響。","建議文化部與教育部跨部會合作溝通，於推動中之「大南海計劃」「首都歷史博物館園區計畫」中，考量納入「南海藝廊」為計劃內文化館所，補強現有園區規劃欠缺當代藝術實驗空間之不足。此外，請研議是否爭取由文化部接手管轄，以俾「大南海計劃」園區文化內涵更為完整，整合能量更高。"],["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陳學聖　　陳亭妃　　許智傑","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鄭部長麗君：本案跟前一案有同樣的問題，當然，我們很願意關心這個問題，但接手並非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建議將文字改為「請文化部積極協助協調」。","主席：是否不論「督導」或「接手管轄」等文字，全部都改為「協助」二字？"],["陳委員學聖：建議把倒數第二行「請研議是否爭取由文化部接手管轄」等文字之下增加「或協助」三字。","主席：本案照陳學聖委員所提修正文字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進行第3案。","3、","鑑於每年皆發生電影揶揄原住民的案件，顯示目前防制措施仍未完善，無法為此把關。建議文化部審查相關原住民內容的電影，應邀請原民會（台）與專家學者，以及族人列席審片。對此，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建立相關辦法或機制，併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1988年【報告班長2】：不時在台詞中，句尾助詞加入「的啦」，造成許多人誤以為原住民有講「的啦」的習慣，至今在模仿原住民時，多數人說話的句尾助詞總會加入「的啦」。","二、2015年【鐵獅玉玲瓏2】：惡搞電影【賽德克．巴萊】的場景，許效舜和澎恰恰雖身穿賽德克族的服飾，但是許效舜的臉上用黑筆畫一個圓圈，兩人用閩南語諧音，把「莫那．魯道」的名字改為「莫那．兼洗褲」、「賽德克．巴萊」改成「賽就放肚內」，此舉不但惡搞紋面文化，更改莫那．魯道的名字更是對其父親不敬（賽德克族採父子連名，魯道是莫那．魯道的父親莫那．鹿黑的名。）尤其意旨「真正的賽德克族人」的「賽德克．巴萊」（Seediq Bale），被惡搞成低俗的用語，對賽德克族而言，是一大汙衊。","三、2016年【大尾驢鰻2】：其中一段劇情模擬一群原住民，穿著丁字褲、藤盔甲，喊著「Dosya Kosoli」（達悟語的「不要核廢料」），上街抗議核廢料存放，不禁讓人聯想，原住民就是在影射蘭嶼達悟族人。電影裡，穿著傳統服飾的達悟族人被揶揄馬桶蓋造型，以及劇中康康飾演的角色因聽不懂原住民講的怪腔怪調語言，對族人罵「肖仔」，嘲弄原住民抗議核廢料的情節，雖然是為了增加電影「笑」果所安排的劇情，但是看在達悟族人的眼裡，他們卻笑不出來。","四、2017年即將播出的【愛情瑪嘎巴海之爸爸媽媽靠邊站】：新竹縣政府盼藉由電影帶動行銷好山好水，讓觀眾看到竹縣之美的原住民青春歌舞片。取景地為泰雅族部落，卻身穿似美洲原住民傳統服飾，並杜撰一個與「卡那卡那富」族群近音的「卡卡族」，這雖未是刻板印象歧視原住民，但錯誤的理解就是對原住民的不尊重，引起原住民的撻伐。"],["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鄭部長麗君：關於本案，部裡面有文字修正意見，容我請徐局長作說明。","徐局長宜君：建議本案的案由作以下文字修正：「鑑於每年皆發生電影揶揄原住民案件，顯示目前防制措施仍未完善，無法為此把關，建議文化部審查電影輔導金時，如有相關原住民內容的電影，應邀請原住民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另外，文化部與原民會應加強電影創作者對多元文化尊重與了解，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高委員金素梅：國內電影的內容中若有揶揄原住民情節，請問文化部主管單位能否事先看到？","徐局長宜君：因為電影的內容事先不會送來文化部，所以，我們事先看不到電影的內容。","高委員金素梅：也就是說，你們是在電影都拍完了之後才會看得到電影的內容，是嗎？","鄭部長麗君：對，因為我們沒有電影審查制度。","高委員金素梅：在這種情況下，你們除了透過對電影輔導金審查的程序……","鄭部長麗君：電影業者若要申請輔導金，我們就會有審查的機會，到時候我們就可以邀請原住民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高委員金素梅：他們如果送來的電影內容是跟原住民相關的議題，你們會很容易看出來，只是若電影業者所送內容可能不是跟原住民直接相關時，你們就不容易看到，對不對？","鄭部長麗君：電影業者若不來申請輔導金，依現行法令，我們也沒有辦法審查影片的內容。","高委員金素梅：我理解如果是屬於商業電影，業者也沒辦法申請輔導金，到時候文化部當然沒有辦法就其影片內容做審查。","鄭部長麗君：一如方才徐局長提出的文字，我們文化部很願意跟原民會加強電影創作者對多元文化尊重的宣導。","高委員金素梅：你們可不可以在獎勵的要點中增訂影片中如有本席所說的情況，電影業者將會列入獎勵的黑名單？這樣一來，將來他們再拍電影的時候至少都會注意一下。","徐局長宜君：如果是輔導金的案件，電影業者必須先通過我們的審查，他們才能結案拿到經費，基本上，不用在要點裡面說明，因為我們邀請原住民相關委員審查的時候，他們就會提出應該修改的部分。","高委員金素梅：你的意思是，有輔導金的部分，拍完之後你們會審查？","徐局長宜君：中間其實有分幾個段落，我們不做內容審查，但它必須符合整個內容。","高委員金素梅：我了解，因為電影有兒少法，我會針對不要再歧視多元民族部分提出修法，你剛剛講的文字修正我同意，電影輔導金的部分，你們一定要擔起這個責任，好嗎？"],["徐局長宜君：好。"],["高委員金素梅：謝謝。","鄭部長麗君：主席，可否照徐局長所提的修正意見通過？","主席：好，就照局長的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4案。","4、","鑒於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內部辦法「公視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主要目的為建立連續劇精緻戲劇之品牌，符合戲劇政策及需求，然該辦法訂定過於籠統，如戲劇小組、審查會議以及議價會議等等會議或小組的召集人與成員未明確，且該辦法涉及公共電視的政策與營運方針，卻只要由總經理核定即可，不須向董事會負責嗎？且沒有相關之監督機制。對此，公視基金會應於一個月內邀集相關製作團隊跟專家學者舉行公聽會提出改善辦法，併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一、公視連續劇企劃案受理程序與工作流程辦法─附則：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定公告後施行，其修、廢程度亦同。公視預算及發展之重大決策，應與董監事會相關，故辦法有明顯瑕疵，要求說明。","二、第一階段審查由戲劇小組辦理，戲劇小組的組織、成員、機制未透明公開，故要求說明。（委製/自製/合製）","三、第二階段審查、議價會議、簽約、製作品質監督、樣片審查皆由節目部辦理，其組織、成員、機制亦未透明公開，有無一權獨大的行政霸權，故要求說明。（委製/自製/合製）"],["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鄭部長麗君：我們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之後我們會函請公視回應。","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5案。","5、","鑒於公共電視的節目製作資訊不夠公開透明，造成外界對公視所知甚少產生疑慮。公共電視於公視網站─公廣集團經營報告裡，未將製作廠商、預算經費、審查委員籌組方式資訊公開。對此，公視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併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一、公廣集團經營報告裡，僅有節目名稱、總集數、播出集數、時長、節目來源、檔名，並未列出製作廠商、預算經費、審查委員籌組方式，故要求公視應完整詳列，達到公開、透明。","二、可比照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獲補助名單之公告清楚顯示申請單位、計畫名稱、補助金額，以及審查委員名單。"],["提案人：高金素梅"],["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主席：文化部有沒有意見？","鄭部長麗君：因為公視是法人，委員會通過後，我們會函送公視，基本上，我們會尊重委員會，但是這個案子裡面有審查委員名單，如果依採購法，就必須符合採購法的規定，採購法規定名單不能公布，是不是可以改為審查委員籌組方式，時間是不是能比照前一案，給他們一個月的時間？"],["高委員金素梅：文化部的審查委員名單可不可以公開？","鄭部長麗君：補助部分現在都公開了，採購部分要合乎採購法的規定。"],["高委員金素梅：採購名單不可以讓大家知道嗎？"],["鄭部長麗君：採購就依採購法。","主席：目前正在研議要不要公開，但是現在還沒有公開。","鄭部長麗君：採購法是事後公開，因為事前會有……","高委員金素梅：對，我講的是事後，不是事前，我沒有講事前，事前當然會有問題。"],["鄭部長麗君：請秘書處說明一下採購法。","高委員金素梅：事前當然會有問題，事後沒有問題吧？"],["鄭部長麗君：我們都依採購法辦理。","黃處長志韜：依採購法不能公開，除非委員同意，現在工程會正在研議要公開，但是草案還沒有通過。","主席：現在工程會在研議採購之前就可以公開，讓教授、委員對外界負責，也對自己負責，目前在研議中，還沒有通過。"],["鄭部長麗君：採購法的主管機關不是文化部。","高委員金素梅：現在講的不是事前，是事後，事後應該沒有問題吧？","鄭部長麗君：事後還是要依採購法，採購法還是有一些前提，採購法的主管機關不是文化部，如果是文化部補助的，我們都先做了，因為我們是依補助作業要點進行的。","高委員金素梅：依採購法，事後可以，事前不行啦！"],["主席：誰對採購法比較熟？"],["鄭部長麗君：我請主秘說明一下。"],["主席：事後可不可以？"],["高委員金素梅：事後可以啦！","陳主任秘書濟民：依照現行採購法，委員名單原則上不公開，事後要公開的話，也要徵得委員同意，這是法的位階，我們的補助作業要點是行政規則，內部定一下，就可以公開透明，這是補助的部分，但政府採購法是法律位階，是工程會定的，委員名單原則上不公開。","高委員金素梅：其他基金會也一樣嗎？你剛剛講的是採購完畢之後，你們自己的行政規範可以規範。","陳主任秘書濟民：還是要回到政府採購法，工程會定的政府採購法，那是法的位階，我們的補助是依補助作業要點辦理。","主席：補助給誰，應該可以公布，名單可不可以公開是根據採購法，現在不能公開，之後若要公開，必須徵得委員同意，目前的採購法是這樣。所以公不公開，文化部沒有辦法決定，要根據採購法決定。"],["陳主任秘書濟民：準備修法。","主席：現在採購法正在研議是不是連事前都要公開，但還沒有確定。","高委員金素梅：前面的應該沒有問題，只是委員的名單嘛！"],["主席：第5案修正通過。","進行第6案。","6、","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人，鑒於有關我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包括薪資所得、職場流動性、任用性質等，政府方面完全未進行完整相關調查統計，然而依據民間團體之相關統計，劇場表演工作者待遇偏低，75%的表演者月薪僅3萬元以下，且9成表演者為35歲以下。文化部作為我國藝文政策之制定、執行機關，有義務對此進行調查統計，作為政策擬定及資源挹注之依據。爰此要求文化部，針對我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查統計，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一)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人數；(二)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年齡、性別、學歷、地域分布；(三)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平均薪資；(四)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平均工時；(五)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之勞動型態（全職、兼職、約聘、派遣……）；(六)非全職藝文工作者之本業類型。調查統計應於6個月內完成並做成書面報告送達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說明：","一、目前我國有關藝文工作者勞動條件之調查統計，皆由民間團體發動，為妥善推行藝文政策，文化部應對此進行相關調查統計。","二、所謂「各類型之劇場表演工作者」，應包含但不限於演員、編劇、道具製作、導演、音效、編曲等劇場表演之工作類型。"],["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主席：文化部有沒有問題？","鄭部長麗君：提案意旨我們遵照辦理，第三行中提到「完全未進行」，其實以前有一些個別的，可否改為「未完整進行」？但是我們尊重委員的陳述、委會員的決定，委員的意旨我們都遵照辦理。","主席：本來就有做一部分，就改為「未完整進行」，第6案修正通過。","有關第3案，文化部還要再修正。","鄭部長麗君：有關第3案，剛剛局長念的是修正文字，倒數第3行是不是可以刪除？因為剛剛沒有念到。","高委員金素梅：第3行是「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建立相關辦法或機制」嗎？你們想怎麼做，請你們提出來。","鄭部長麗君：那就是機制，我們不一定會訂辦法。"],["主席：建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高委員金素梅：好，辦法可以不要，請你們提出相關的解決方式。","鄭部長麗君：好，沒問題。"],["主席：所以就增加「建請」？"],["高委員金素梅：「建立相關辦法或機制」的「辦法」拿掉。"],["鄭部長麗君：不一定會定辦法……","高委員金素梅：建立相關解決方式的說明，好不好？","主席：「建立相關解決機制」，這樣好嗎？","鄭部長麗君：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好不好？"],["高委員金素梅：好。","鄭部長麗君：我們就做一個書面報告，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主席：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各提案如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實登載於議事錄。報告委員會，今日上午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下午之議程。","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主席：現在進行預算案之審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提案計49案。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提案內容，並進行討論及協商。"],["段落："],["二、","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 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7","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緊急應變整備收入"],["【V】歲入─增列：426,170千元","案由：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緊急應變整備收入原列162,000千元，提案建議增列426,170元。","說明：立法院第九屆第一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八次全體委員會決議，規劃補足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作業基金缺口；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經總統於106年1月26日公布在案（華總一義字第10600011631號），台灣電力公司亦已於106年2月15日函覆同意，將於106年10月撥奉。惟106年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作業基金編列之時，相關程序尚未完備，未能計入此一收入。爰此提案建議增列426,170千元，以使預算相符。"],["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2、","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18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歲入一增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1/10"],["案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共有7項計畫編列「國內旅費」，總額共254萬1千元，提案凍結1/10。","說明：","一、查原能會單位預算、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及核能所下街有編列「國內旅費」，106年度各單位編列之國內旅費達1,155萬1千元，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下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物管局）、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偵測中心）、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新北市）、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屏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基隆）下皆又有編列「國內旅費」，總額共254萬1千元，「國內旅費」總額達1,409萬2千元，金額有過高之疑。爰此，提案凍結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國內旅費」1/10，俟原子能委員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柯志恩"],["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V】歲出─減列：57,029千元　　　凍結：五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原列52,992千元，提案建議減列7,029千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意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規定，基金用途為辦理應變支出、演習之支出、平時整備或研發事項。經查，緊急應變基金所編列之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以參加學術交流為主，與演習或緊急應變目的似乎無涉。若有，顯有具體說明之必要。爰此提案建議減列7,029千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旅運費"],["【　】歲入─增列："],["【　】歲出─【V】減列：300千元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2)旅運費，原列2,199千元，提案減列300千元。","說明：","一、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自101年起至今，每年皆即編列509千～600千大陸地區旅費，理由為參加會議、學術交流及參訪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機關或設施。惟貴會應說明每年皆需參訪中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機關或設施之必要性，以及參訪後對我國相關機關或設施之幫助。","二、經查近4年之旅運費預/決算數，除102年外，決算數皆僅預算數45%～73%，顯見旅運費實際需求並不如預算編列之金額。未避免旅運費有浮編疑慮，爰提案減列300千元。"],["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5、","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國外旅費編列50萬9千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54萬元，爰提案全數刪除。","說明：","核子事故基金之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以參訪交流為主，非屬演習有關支出、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之各項業務，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等核子事故基金法定用途之範圍，與核子事故基金之法定用途未合。"],["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6、","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大陸地區旅費"],["【√】歲出─【√】減列：54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大陸地區旅費原列540千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核子事故基金所編之大陸地區旅費，提供各中心派員共同參與，使各中心規劃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各項整備作業更加完善，然目前中國之核能設施發展並未周全，對於核子事故災害應變處置能力有待商榷，此外，該計畫以交流為主，非屬演習有關支出、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之各項業務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等核子事故基金法定用途之範圍，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辦法第43條第2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等基金用途之規定未合，應全數減列。"],["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7、","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2.服務費用─(2)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10分之一　　　【V】凍結：10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原列540千元，減列10分之一，其餘凍結10分之一。待原能會向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6年度編列大陸地區旅費54萬元，包含：一、參加核子事故緊急應學術交流12萬6千元；二、參訪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機關或設施41萬4千元。該計畫為參加學術交流會議為主，惟立法院預算中心歷次皆明確指出該基金之出國計畫及赴大陸地區計畫，係參訪交流為主，非屬演習有關支出、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之各項業務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之範圍，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辦法第43條第2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等基金用途之規定未合。","另自106年度以來，兩岸交流停滯，且中國核安緊急應變管制是否優於台灣亦存有疑義，故為有效監督該預算合理編列運用，該預算予以刪減10分之一，其餘凍結10分之一。"],["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8、"],["單位名稱：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 625千元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之「2.服務費用」，其中「(3)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業務宣導費」原編列11,625千元，建議減列625千元。","說明：","根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之預算書，104年度「業務宣導費」決算金額僅9,383千元，105年度則編列12,350千元。然105年度與104年度相比，辦理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多元化溝通宣導活動部分，宣傳績效並未隨預算額增加而有顯著提升。而106年度所編列之金額仍較104年度為高，其必要性亦有疑慮。爰此建議減列625千元。"],["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何欣純　　蘇巧慧","9、","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業務宣導費"],["【V】歲出─【V】減列：50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業務宣導費原列11,625千元，建議減列500千元。","說明：","預算編列應以節約為原則，核子事故基金所編之業務宣導費，其中印製月曆之內容實用性極低，拍攝微電影之內容大同小異，其必要性有待商榷，故提案減列500千元。"],["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10、","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18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服務費用─(3)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用"],["【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三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業務宣導費用，原列11,625千元，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原能會三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提出專案報告，且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台電於105年8月18日向原能會提出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建，原能會於106年4月6日通過該申請案，並已開始動工。改建案決策形成與討論缺乏在地參與，造成當地居民之反彈，原能會應加強社會溝通，秉持資訊透明之原則，審查過程及相關資料除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供社會大眾即時掌握辦理進度，也需建立公開對話平台，納入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之建議。爰凍結業務宣導費用預算三分之一，俟原能會三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提出專案報告，且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培慧"],["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1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8","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業務宣導費"],["【　】歲入─增列："],["【　】歲出─【　】減列：　　　【V】凍結：1,00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3)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原列11,625千元，提案凍結1,000千元。","說明：","業務宣導費中編列演習紀錄片之拍攝、演習前後刊登廣告、製作及託播宣傳短片或微電影、製作緊急應變數位課程等。以影片、數位之方式於網路、影視媒體宣傳立意良善，惟於原能會之臉書、Youtube專頁中，每部影片瀏覽次數僅數十至數百人次，顯見宣傳成效並不理想。爰提案凍結1,000千元，要求檢討宣傳成效，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12、","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19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服務費用─(7)專業服務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用"],["【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三分之二","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用原列16,200千元，提案凍結三分之二，俟原能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原能會所委託調查研究費用多為核子事故之相關研究，然對於民眾所最關切之核廢議題卻缺乏相關研究，核廢處置應兼顧環境正義與程序正義，原能會應提供充分資訊，讓資訊公開透明，提供完善風險評估，並建立公開平台，讓在地居民、公民團體、專家學者納入核廢決策。爰凍結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用三分之二，俟原能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培慧"],["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1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9","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1,000千元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原列10,253千元，減列1,000千元。","說明：","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該計畫主要強化緊急應變資訊環境、核安管制業務電腦化及資訊安全與核安即時通等相關業務。經查106年度預算皆較前兩年度增加，106年度更較105年度增列3,886千元，然該預算工作項目並沒有增加，顯見其預算編列有欠妥適，為有效監督該預算合理編列運用，爰該預算予以減列1,000千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1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19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服務費用─(7)專業服務費用─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三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原列10,253千元，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原能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核安即時通APP開發多年，其內容多為核能基礎資訊，與民眾生活應用性、以及面對核子事故的災害應變有其落差，且實際下載量與使用量極低，原能會應加強推廣與應用核安即時通APP軟體，並將與民眾息息相關之核安與環安資訊融入其中，提供核能議題相關資訊，讓民眾建立面對核能永續之環境安全概念。爰凍結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用預算三分之一，俟原能會三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蔡培慧"],["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15、","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9","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　】歲入─增列："],["【　】歲出─【　】減列：　　　【V】凍結：5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7)專業服務費─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原列10,253千元，提案凍結50千元。","說明：","一、核安即時通APP於網路上之下載使用評價多屬正面，惟究其內容，僅「可查詢輻射屋」為人稱道，對於發生核子事故時，民眾該如何應變的內容卻顯不足。","二、該APP於2012年4月推出至今已五年有餘，卻僅12,000人次下載，顯見民眾知悉該APP的情況仍有待加強。","原能會應增添內容，並積極向民眾宣導，以增進民眾對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須知的認識。爰提案凍結50千元，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16、","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19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V】歲出─【　】減列　　　【V】凍結：9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核安即時通APP維護費用原列9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說明：","核安即時通設立之目的在於發生輻射意外事故，可即時利用智慧型手機通知在輻射範圍內的民眾，惟此款APP於2012年推出至今已5年，實際下載量截至106年2月僅有12,000人次，相較於核電廠周邊居民人數下載量不高，核安即時通之效用有待檢討，故提案全數凍結，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17、","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0","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　】歲入─增列："],["【　】歲出─【V】減列：100千元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一)物管局─1.服務費用─(3)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及(二)偵測中心─1.服務費用─(4)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原列60千元及200千元，共260千元，提案減列100千元。","說明：","經查，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60千元，較去年230千元，增加30千元，惟105年決算僅28千元，且近五年決算，最高僅103年的106千元，顯見該計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需求並不高。為避免預算有浮編疑慮，爰提案減列100千元。"],["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18、","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3"],["段落：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三、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　】歲入─增列："],["【ｖ】歲出─【ｖ】減列：10分之一　　　【ｖ】凍結：10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原列8,516千元，減列10分之一，其餘凍結10分之一。","說明：","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用於核災緊急應變之後援相關工作如設備維修、前進指揮所之建置等。經查106年度預算較105年度增列3,427千元，其增加部分為救援式車輛除汙站。然車輛除汙本就是核災發生時之必備設施，卻於今年才設置，顯見其預算編列有欠妥適，為有效監督該預算合理編列運用，爰該預算予以減列10分之一","另自106年度以來，兩岸交流停滯，且中國核安緊急應變管制是否優於台灣亦存有疑義，故為有效監督該預算合理編列運用，該預算予以刪減10分之一，其餘凍結10分之一。待原能會向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19、","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24頁","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　】歲入─增列："],["【ｖ】歲出─【　】減列：　　　【ｖ】凍結：100萬元"],["案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三、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下「4.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計畫下編列410萬元，提案凍結100萬。","說明：","一、查「4.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計畫下編列「購置固定資產」410萬元，用以研製「救援式車輛除污站」，該計畫為新增計畫，用於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造成大量車輛污染時可協助實施消除。惟政府提出「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子反應器設施於10年內將陸續停機除役，建請原能會提出研製「救援式車輛除污站」的必要性。爰此，提案凍結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購置固定資產」100萬，俟原子能委員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柯志恩"],["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20、","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ｖ】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項下，購置機械及設備編列4,100千元，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說明：","本項研製「救援式車輛除汙站」，關於該車輛除汙站之性能、研製之計畫與目前研製之進度說明付之闕如，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2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4","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V】歲出─減列：7,905千元　　　凍結：三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原列52,589千元，提案建議減列7,905千元，其餘凍結三分之一，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為處理地方災害應變計劃所需之設備、演習、測試與民眾防務之規劃及執行事項所需經費。惟第二十二號核安演習首次發生恆春鎮公所拒絕出席情形，相關因應及務未來防範措施亦未見總檢討會議紀錄，對於此類未配合演習情形，鮮有檢討並防範未來再發生之必要。爰此提案建議減列15,000千元，其餘凍結三分之一，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22、","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4","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歲入─增列："],["【ｖ】歲出─【　】減列：　　　【ｖ】凍結：10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原列52,589千元，凍結10分之一。待原能會向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該計畫主要用於辦理地方核災應變與核安演習等相關業務。經查原能會每年擇定一核能電廠之緊急應變計畫區辦理核安演習，100至105年度核一、二、三廠之各緊急應變計畫區已辦理二次核安演習。103至105年度，民眾參與人數分別為1,850人、6,393人及8,708人，民眾參與率分別為2.14、21.26及26.32。雖參與人數與民眾參與率已逐年提升，惟整體而言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且歷次核安演習參與之公民團體皆反映核安演習流於形式與演戲，故為督促原能會需提升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危機意識及參與度，以強化民眾緊急應變能力，爰該預算予以凍結10分之一，待原能會提出如何提升民眾參與核安演習之參與度，強化民眾緊急應變能力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2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5","教學成本"],["【　】歲入─增列："],["【◎】歲出─【　】減列：115千元　　　【　】凍結："],["案由：","建議刪除〔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一)新北市─2.服務費用─(2)郵電費─數據通訊費115千元。","說明：","該預算科目中，編有375,000元，為市府及6區公所災害應變中心視訊會議系統傳輸之用。然以中華電信光世代最高之1G/600M之月費率3,599元計算。市府及6區公所共7個端點，每年12個月之網路通訊費也僅為202,316元。相關費用顯屬寬列，且新北市府本身自應有數據通訊費用，故應以6個端點乘以12個月計算，共為259,128元。故建議刪除本預算科目中115,872元，以符合實際支應情形。"],["提案人：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2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Ｖ】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新北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4,930千元，爰提案刪除二分之一。","說明：","原能會每年度擇定一核能電廠之緊急應變計畫區辦理核安演習，惟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100至105年度民眾參與率偏低，參與率最高的105年度亦未及3成，顯見宣傳工作執行情況不佳。"],["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25、","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25頁","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100萬　　　【　】凍結："],["案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一)新北市「業務宣導費」原編列473萬元，提案減列100萬元。","說明：","一、查原子能委員會於「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新北市）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下編列「業務宣導費」473萬元，用於辦理核安災防應變活動講習、宣導、製作資料袋、宣導教具。較105年度編列142萬4千元提升，惟近年政府財務負擔沉重，應減少各類宣傳品之製作，以省公帑。爰此，提案減列「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之(一)新北市「業務宣導費」100萬元。"],["提案人：柯志恩"],["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26、","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5頁","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業務宣導費"],["【√】歲出—【　】減列【√】凍結：3,000千元"],["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業務宣傳費原列4,730千元，建議凍結3,000千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06年度業務宣導費大幅增加，較105年度編列1,424千元增加幅度高達330%，其中辦理核安災防應變活動及講習更是從105年度之54千元成長至106年度1,390千元，成長幅度高達26倍，成長幅度極大，鑒於近年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偏低，民眾滿意度不高，原子能委員會應針對核安講習提出說明，研議改善核安演習之方案，提高民眾參與率，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27、","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25頁","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服務費用─(4)印刷裝訂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用"],["【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三分之一","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用原列4,730千元，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原能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106年度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內業務宣導費用較105年度增列預算3,306千元，多用於核安災防應變與講習，然對於民眾切身相關之健康議題卻無相關宣導。","核能影響相關流行病學均須長期追蹤，且應讓在地居民對於疾病學知識有基礎認識與了解，並推廣定期做健康檢查之概念，如乳房檢測、甲狀腺功能篩檢、白血球分類計數等篩檢，方能追蹤其篩檢結果，進一步採取預防措施。為保障在地居民健康，原能會應積極推動健康講座。爰凍結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中業務宣導費用三分之一，俟原能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培慧"],["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28、","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新北市購置固定資產編列5,450元，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說明：","本項辦理優化北海岸廣播電台收聽品質計畫、增建北海岸民政廣播系統，具體效能未見說明，且現今行動網路、智慧手機普遍，地震警報亦採手機發送訊息方式向民眾預警，應研究增建廣播系統之實用性。"],["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29、","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單位預算書頁次：26","教學成本","【　】歲入—增列"],["【◎】歲出—【◎】減列：6千元　　　【　】凍結："],["案由：","建議刪除〔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一)新北市—6.稅捐及規費（強制費）—(1)規費—行政規費與強制費〕用於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證照費6千元。","說明：","查原子能委員會單位預算中，於游離輻射安全防護計畫下，02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下，編有「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考試作業費。顯示原能會本身有相關證照之核可能力。卻又於基金中另行編列入員證照費用。似屬不必要，建請刪除。"],["提案人：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30、","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新北市其他支出編列2,363千元，爰提案刪除二分之一。","說明：","原能會每年度擇定一核能電廠之緊急應變計畫區辦理核安演習，惟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100至105年度民眾參與率偏低，參與率最高的105年度亦未及3成，顯見宣傳工作執行情況不佳。"],["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3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　】凍結："],["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屏東縣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6,570千元，爰提案刪除二分之一。","說明：","原能會每年度擇定一核能電廠之緊急應變計畫區辦理核安演習，惟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100至105年度民眾參與率偏低，參與率最高的105年度亦未及3成，顯見宣傳工作執行情況不佳。"],["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32、","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單位預算書頁次：27頁","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200萬　　　【　】凍結："],["案由：","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二)屏東縣「業務宣導費」原編列637萬元，提案減列200萬元。","說明：","一、查原子能委員會於「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屏東縣）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下編列「業務宣導費」637萬元，用於辦理核安演習、講習及核子事故應變媒體宣導、演練活動宣導等，較前年度預算成長近3倍。惟近年政府財務負擔沉重，應減少各類宣傳品之製作，以省公帑。爰此，提案減列「四、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之(二)屏東縣「業務宣導費」200萬元。"],["提案人：柯志恩"],["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3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屏東縣購置固定資產編列4,600元，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說明：","本項辦理增設恆春半島廣播發射站台，具體效能未見說明，且現今行動網路、智慧手機普遍，地震警報亦採手機發送訊息方式向民眾預警，應研究增建廣播發射站之實用性。"],["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3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基隆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1,270千元，爰提案刪除二分之一。","說明：","原能會每年度擇定一核能電廠之緊急應變計畫區辦理核安演習，惟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100至105年度民眾參與率偏低，參與率最高的105年度亦未及3成，顯見宣傳工作執行情況不佳。"],["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35、","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算"],["單位預算書頁次：","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　】"],["案由：","「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基隆市購置固定資產編列4,840元，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說明：","本項於基隆市購置核安災防應變疏散路側設備CMS一套及五處閉路監視系統，原設備擴充及新置設備之規劃未見說明，且106年度本基金並未於新北市、屏東縣編列該設備之預算，僅於基隆市編列此筆預算之原因為何？"],["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36、","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經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近年來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之決算數與法定預算數，近四年來均頗有差距，預算達成率平均不及9成，106年度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列5,299萬元，恐難達成，請原子能委員會檢討原因並研擬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37-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16條係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43條第一項授權，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就每一核子反應器設施，向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收取一定之金額，設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施行初期，依該規定，每一核子反應器設施每年收取新臺幣2千4百萬，但因緊急應變計畫區於100年10月27日公告自5公里擴大為8公里，土地面積增加2.56倍，各廠周邊人口增加約1.3倍至2.1倍，以致施行細則於101年修正，金額自102年提高至5千4百萬元；惟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基金來源之決算數與法定預算差距頗大，高達4億2千5百萬（附表），預算達成率不到三成，經查係因台電公司未及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審查結果，向基金繳交費用所致，而該細則目前又研擬調降為每一核子反應器設施每年收取新臺幣3千8百萬，顯然不妥，爰請原子能委員會訂立台電公司還款期限，於台電公司還款前，核子反應器設施每年收取之一定金額不得有任何更動。"],["提案人：蘇巧慧"],["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38、","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105年度緊急應變整備收入預算為588,170千元，決算收入為162,000千元，僅達成27.5%，係因105年12月30日本院三讀通過增列預算426,170千元一案，致台電未能及時繳納費用。惟依據106年2月15日臺灣電力公司電核能部核緊字第1060002644號函說明，臺電預計106年10月可撥奉。惟該基金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用，補足其所需之經費有其急迫性，原能會應與台電協商儘速繳納相關費用，以確保於緊急核子事故發生時，基金足以支應應變作業有關之支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相關書面報告。"],["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39、","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為提升國內於核子事故發生後檢驗民生物資、環境、水及土壤樣品之能量，貴會於105年推動4年期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實驗室建置案，於陽明大學設置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實驗室，4年內要取得實驗室空間、採購檢測設備、檢驗環境樣品、食物飲用水、民生食品及人才培育等。惟即使新設該實驗室，我國仍無法在核子事故發生時提供足夠的人力及設備檢驗各種需要檢驗的樣品，且於非核災時期，該實驗室之運作功能仍屬未知。為避免於核災時期專業人力、資源不足以應付龐大的檢驗樣品，並避免平日專職人力可能過剩的問題，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會同衛生福利部、環保署、農業委員會及教育部，研擬充實人力及設備之相關因應方案，並於六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40、","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說明：","本基金項下設置業務宣導費係對民眾防護行動宣導、核安演習、教育溝通宣導外，亦有規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講授應變相關知識技術與策略之講座課程，未來應不斷提升核電廠涵蓋區域民眾對於核安知識及緊急應變上的危機知識及演習參與率，以保障民眾相關安全。"],["提案人：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　　","41、","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說明：","本基金既作為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之用，自應考量在核災發生情境下，可能產生之需求。未來相關預算編列時，應對有特殊需求之族群撤離避難做詳細考量。如尚未熟悉國內語言之新住民和外籍人士、老人、幼兒、身心障礙者或其他行動不便之人，以確保相關應變計畫足以全面保障各族群之安全。"],["提案人：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　　","42、","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說明：","本基金項下編有核子緊急應變相關宣導費用，請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進行研議。","1.應詳細考量一次性活動與社區性宣導之效果，權衡經費分配比例，或考慮一次性活動結合其他部會或地方政府既有活動聯合舉辦。","2.宣導內容應與緊急應變或核能風險相關，若內容僅關於輻射與原子能知識較不宜於本基金內編列。","3.各類宣傳管道之成效與經費分配比例應逐年檢討進行調整。如印製月曆一項。隨民眾生活習慣改變，月曆之需求是否與過往相同，主管機關宜進行斟酌。且印製之開本大小是否符合現代人居住型態，也應予以考量。","4.相關文宣品之製作建議可諮詢文化部與教育部，與本地創作者、漫畫家或政府提供獎學金培訓之設計人才合作，提升宣導成效。"],["提案人：李麗芬　　蘇巧慧　　何欣純　　","4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6年底預計基金餘額為3億9,791萬9千元，較105年底預計3億5,514萬3千元，增加4,277萬6千元。然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所需緊急應變作業所需經費預為7億8,000萬元之51%，基金缺口達3億8,208萬1千元。","核子事故基金係為落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及因應事故發生或有發生時之應變作業需要所設置。但根據預估至106年底基金缺口將近4億元，雖台灣已逐步朝向非核家園，惟原能會因及早提出研擬補足計畫以防患未然，以支應核災發生之緊急應變作業經費。"],["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4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經查有關核安險習1989年開始每兩年輪流於南、北核能電廠擇一舉行1次核安演習，2001年後改為每年1次，動員中央、地方政府及核子反應器經營者進行聯合演習，演習項目包括廠內機組搶救、輻射偵測、劑量評估、民眾掩蔽、疏散及收容、碘片發放、輻傷醫療救護與污染清除等，以檢視核電廠及各應變單位之應變能力。另查100至105年度核一、二、三廠之各緊急應變計畫區已辦理二次核安演習。103至105年度，民眾參與人數分別為1,850人、6,393人及8,708人，民眾參與率分別為2.14%、21.26%及26.32%。雖參與人數與民眾參與率已逐年提升，惟整體而言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且歷次核安演習參與之公民團體皆反映核安演習流於形式與演戲，故原能會應於兩個月提出如何提升民眾參與核安演習之參與度，強化民眾緊急應變能力之報告以落實核災演習之真正意義。"],["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45、","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經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歷年皆有編列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包含：一、參加核子事故緊急應學術交流。二、參訪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機關或設施。該計畫為參加學術交流會議為主，惟立法院預算中心皆曾指出該基金之出國計畫及赴大陸地區計畫，係參訪交流為主，非屬演習有關支出、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之各項業務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之範圍，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辦法第43條第2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等基金用途之規定未合。爰此原能會應研擬將該預算逐步減列或回歸公務預算編列以符合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辦法第43條第2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等基金用途之規定。"],["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46、","主決議"],["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6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編列購置「救援式車輛除污站」經費4,100千元。請原子能委員會向本委員會書面說明購置本設備之用途。"],["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何欣純　　蘇巧慧","47、","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一、106年底預計基金餘額為3億9,791萬9千元，較105年底預計3億5,514萬3千元，增加4,277萬6千元。惟查，基金結餘款恐不足以支應核災發生之緊急應變作業經費。","二、又，截至106年底止，預計基金餘額為3億9,791萬9千元，僅占上開預估應變作業所需7億8,000萬元之51%，基金缺口達3億8,208萬1千元。","三、綜上，核子事故基金係為落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及因應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應變作業需要所設置。惟預估至106年底基金缺口將近4億元，原能會允宜研謀補足。"],["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48、","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一、針對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國外旅費編列50萬9千元，中國旅費編列54萬元。","二、查，該基金106年度編列國外旅費50萬9千元，包含：(一)、參加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國際會議14萬1千元；(二)、訪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設施與參加緊急應變相關會議36萬8千元；106年度編列中國旅費54萬元，包含：(一)、參加核子事故緊急應學術交流12萬6千元；(二)、參訪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相關機關或設施41萬4千元。","三、惟該基金之出國計畫及赴中國計畫，係參訪交流為主，非屬演習有關支出、依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之各項業務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之範圍，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辦法第43條第2項、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等基金用途之規定未合。基此，爰建請原能會於一個月內將說明理由及改善書面報告送至本席辦公室。"],["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49、","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表"],["單位名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決議：","一、106年度核子事故基金之基金用途合計1億2,394萬元，各工作計畫所編預算分別為：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5,299萬2千元、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414萬2千元、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851萬6千元、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5,258萬9千元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570萬1千元。","二、查，近年度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仍然偏低；允宜提升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危機意識及參與度，以強化民眾緊急應變能力，以提升民眾參與核安演習之參與度，侔強化民眾緊急應變能力。","三、基此，爰建請原能會於一個月內將說明理由及改善書面報告送至本席辦公室。","100至105年度民眾參與核安演習統計表"],["單位：人；％"],["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進行協商）"],["主席：處理第1案。","吳委員思瑤：本席認為大家都會支持，因為大家對於緊急應變基金的缺口都相當關注，台電公司也函覆同意增加撥補，讓這個基金的缺口能夠補滿，所以你們的預算是送進來的時候還來不及嗎？本席在此具體提案，應將基金缺口補實，而台電公司也確實會補齊，因此是要增列歲入4億2,617萬元，程序上就是如此。至於台電到底什麼時候會撥付？3月16日的函覆表示會請它盡速撥付，請問它什麼時候會撥付？","杜主任世萌：經濟部查核台電105年度決算時有做成查核紀錄，依照大院審查105年度預算的決議補提應變基金4億2,617萬元，而主計總處也有告知我們，台電那邊已經有列入應付，我們這邊就要列入應收，所以會修正105年度的決算。","吳委員思瑤：第1案就是確定會撥補四億多元進來，大家應該也都同意增列這個金額，沒有問題吧？它是用決算處理，本席這裡提這個不行嗎？"],["杜主任世萌：這樣就會重複了。"],["吳委員思瑤：就會重複變成double？","主席：本席的主決議也有提到，你們也做過說明了。","吳委員思瑤：好，反正確定有入帳就好了。","主席：第1案，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緊急應變整備收入就照列。"],["張廖委員萬堅：不是照列吧！"],["主席：原列數照列。","各位委員，這個基金分為四大類，分別是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輻射監測工作計畫、事故支援工作計畫及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其實，大家提案減列的金額都很少。"],["柯委員志恩：現在先處理一下。","主席：後面還有其他的旅費問題，所以旅費就一起討論，因為還會牽涉到後面的部分。","張廖委員萬堅：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及第7案是一樣的，所以這幾案一起處理，好嗎？","主席：從第3案到第16案減列的金額都不多，是不是有意見的就一次講完，再讓他們一次回答，這樣可以嗎？分成四大類就很快，如果大家可以接受的話，我們就一類、一類提出來講，第一類就從第3案到第16案，有意見的委員就先發言。","吳委員思瑤：本席是做總數處理，至於減列或凍結的金額就看大家的細項討論再做決定，理由很簡單，也是在旅費的部分，緊急應變基金編列的目的就是要緊急應變，至於差旅費的部分，都是學術交流或什麼、什麼的交流，實際緊急應變或演習相關的交流相對是比較欠缺，因此，本席建議要予以減列，提示你們如何改進，至於金額就看大家細項的討論，可能意見都是差不多的。","蘇委員巧慧：本席要接續吳思瑤委員所提的意見，為什麼緊急應變是以交流為主？而且交流的地點是中國大陸，他們做得有比我們更好嗎？為什麼還要編列這樣的一筆費用去大陸地區差旅交流，我們對於這個部分也是不太理解，希望能夠說明一下？","主席：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對於赴大陸的部分，大家似乎都有意見？","張廖委員萬堅：有關這4年來的旅運費，從決算數來看，除了102年之外，決算數都只有預算數的45%～73%，因此，本席提議減列30萬元，其實也沒有多少。此外，本席也有提到赴大陸交流的問題，既然是緊急應變的工作，我們去大陸那邊要做什麼，這是大家的同一問題，以上是第4案的部分。再來是第11案以及第15案，一個是凍結100萬元、一個是凍結5萬元，至於內容的說明，在本席的提案中也都有提到，有的是廣告費的問題、有的是電子計算機的軟體服務費，也就是本席上次質詢與App相關的事情，大致就是如此。","柯委員志恩：本席代替蔣乃辛委員提出說明，蔣委員提的也是關於「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中的旅運費預算，他認為到國外或大陸地區是以參訪為主，不是屬於與演習相關的支出，這樣的品項與核子事故基金的法定用途不太一樣，因此，他提議這筆預算應該全數刪除。"],["何委員欣純：是否要請原能會說明一下？","徐處長明德：我就綜合針對委員的提問進行說明，委員擔心我們編列的國外旅費或大陸地區旅費是否與基金的用途不符，事實上，根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照核定的緊急應變基本計畫，辦理有關平時整備、訓練與演習的相關規劃、督導及協調都可以使用這筆經費，基本上，我們的經費都符合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的規定。"],["吳委員思瑤：剛才你講的那幾項並沒有國外交流？","徐處長明德：我們稱為平時整備，因為事故的時候不會只有應變，一定要了解整個機制、體系與運作的模式，才能夠演習、才能應變。"],["何委員欣純：問題是你們能夠過去了解中國現在的機制嗎？","徐處長明德：接下來我就回答關於大陸地區旅費的問題，大陸距離我們最近的是福建省的福清核電廠與寧德核電廠，其實，我們比較擔憂大陸那邊會發生問題，因此，我們若不去了解他們的整個營運狀況或應變機制，一旦他們發生事故，我們就無法了解全面的資訊。雖然我們已經與大陸那邊簽訂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但是，因為目前兩岸之間的關係稍微有點停滯，有一些部分在實際上就無法執行，不過，我們還可以參與大陸地區民間召開的國際研討會，只是與大陸官方之間的往來就終止了。"],["柯委員志恩：過去你們就是一年在這邊、一年在那邊嗎？","徐處長明德：以往就是如此，但是，去年開始就終止了。"],["謝主任委員曉星：還是要做。"],["吳委員思瑤：那就做其他的準備及應變即可。","徐處長明德：是啊！假如這個部分終止就不會支出，像去年原本是有編列這筆預算，但是，後來並沒有執行。我們是依照實務的狀況，如果有交流才會納入，從第3案至第6案剛好委員有提了綜合的意見，是否就依照張廖萬堅委員的提議，減列30萬元？"],["張廖委員萬堅：刪一點點。"],["何委員欣純：我刪得最少耶！","柯委員志恩：不行，主席，本席還是要發言一下，因為本席的提案與這個部分還是有絕對的關聯。"],["主席：對啊！底下就與你接下來所提的有關。","柯委員志恩：整體來看，因為你們在自己原本的單位預算中已經編列了這些旅費，在基金預算中又有編列，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已經重複使用，你們必須要澄清一下。"],["徐處長明德：這個部分剛好在我們的回應中有具體的說明……","柯委員志恩：一下是基金、一下是國內單位預算，為什麼不全部都放在你們的單位預算中？為什麼有一部分要放在基金裡面？"],["徐處長明德：我們執行基金業務就要使用基金的預算。","柯委員志恩：本席了解，但是……"],["徐處長明德：執行我們原能會其他自己的安全管制業務就用原能會的預算。"],["柯委員志恩：你們在執行業務時能分得這麼清楚嗎？"],["徐處長明德：當然分得很清楚。","柯委員志恩：本席認為，就整體費用而言，像國內旅費加起來已經達到一千四百多萬元，你們真的有這麼大的需求度嗎？雖然今天審查的是基金的預算，但是，就你們原來的單位預算而言，其實就已經涵蓋非常多國內旅費的層面在內了。","徐處長明德：委員說的是沒錯，但是，我們編列預算是依照行政院的相關規範、也依照主計總處的相關規範，所以我們其實是依照實務需求編列的。","柯委員志恩：不是只有你們，我們發現有非常多的單位在國內旅費方面都有浮編之嫌。","主席：關於重複的部分，請原能會解釋一下，原來本預算有的、現在基金有的，針對委員有意見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解釋一下？","徐處長明德：基金是不會，因為基金……","謝主任委員曉星：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絕對沒有重複編列，我必須要特別強調，基金是基金的，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譬如核安22號演習，雖然是在9月中才舉行，但是，我們每年差不多都在年初就開始準備，像去年我們就必須到屏東進行相關的調查，這些都是必須要出差的，而且我也親自去過，非常了解他們確實都必須出差，因此，出差費用是有需要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針對中國大陸的部分，我也要做個補充說明，基本上，核能電廠的運作是世界性的，換句話說，任何地方發生問題，無論是周邊、甚至是全世界都會遭到波及，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對於中國大陸相關的核能安全勢必應該要掌握清楚。雖然目前兩岸之間的正式互訪無法進行，但是，透過民間的交流還是可以進行，至於民間就必須藉由相關的學術研討會讓彼此之間進行交流，我們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這個部分是需要的。另外，我要特別強調一點，委員提到我們的預算達成率或使用率沒有你們想像中的理想，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的確是一分錢當成一分錢在用，可以說是相當節省，否則，我們也可以讓預算的使用率達到更高，但是，我要特別強調，無論是大陸或是國內的旅費，的確是有需要的，而且我們分得很清楚，一般的預算與緊急應變基金的部分，兩者的確是分開的。"],["吳委員思瑤：剛才你們不是說在520之後就沒有去了嗎？","謝主任委員曉星：520之後是政治上互訪停止，民間的交流還是持續進行。","吳委員思瑤：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可以同意張廖委員所提的那個數字，保留一部分的預算。它原本是編列54萬元，本席同意減列30萬元，但是，你們去交流時也可以向他們宣導非核家園的觀念，拜託！請你們去向他們宣導非核家園的觀念！"],["謝主任委員曉星：當然是可以。","吳委員思瑤：不然，我們自己好不容易要朝非核家園的目標前進，沒想到未爆彈卻在離我們這麼近的對岸，真的是哇哩咧！","謝主任委員曉星：會的，因為彼此之間有……","吳委員思瑤：本席並不是在講笑話，真的就是要去做這件事情。","謝主任委員曉星：我也是很嚴肅在回應，沒有問題的，因為我們彼此之間有交流。","何委員欣純：召委，本席建議，減列的數字就按照張廖委員所提的30萬元，不過，是否就放在大項目中讓他們自行調整？"],["主席：如果放在大的項目……"],["吳委員思瑤：但書是必須宣導非核家園才得支用。"],["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在交流時絕對會強調。"],["柯委員志恩：那是開玩笑的啦！","謝主任委員曉星：我也是很嚴肅的回答，我們現在也有針對非核家園與核廢及除役這個部分進行交流。","主席：何委員，你剛才的意思是指到旅費這個部分或是還包括後面的部分？"],["柯委員志恩：有關刪減的部分就放在這裡面。"],["主席：全部都一起？","張廖委員萬堅：如果你們有去的話，必須針對兩個核電廠萬一發生事故的狀況，把台灣會受波及的範圍畫出來。"],["謝主任委員曉星：沒有問題。"],["主席：是不是與第二個國內旅費一起？","何委員欣純：就一起處理，但是，要求大陸地區的旅費予以酌減，由你們自行調整。"],["主席：所以是針對旅費的部分減列30萬元。","何委員欣純：大陸地區的旅費減列30萬元，讓他們自行調整。","主席：針對旅費的部分（含大陸地區）減列30萬元，原能會自行調整。"],["謝主任委員曉星：謝謝。"],["主席：處理第8案到第11案。","蘇委員巧慧：關於宣導費的部分，剛剛主委也知道了，自己把月曆拿出來解釋一下吧！本席認為，核災緊急應變基金最重要的就是宣導災變發生時要做什麼事情，因此，無論是印刷物或App等等各式各樣的物件，我們都是要看它到底有沒有達到宣導的目的，為什麼我們會列出這個呢？這個月曆前面印的風景都很漂亮，本席都沒有意見，而且防護地圖也很好、很棒，但是，有一頁好像讓大家都很有意見，你看……"],["謝主任委員曉星：就是宣導嘛！","蘇委員巧慧：這就是在逃難的時候，可以剪下來貼在車窗玻璃上，告訴大家現在……","何委員欣純：如果你沒有解釋的話，本席也不知道那個原來是要貼在玻璃窗上。"],["蘇委員巧慧：我們提這個案就是要給你機會說明你們的想法。","謝主任委員曉星：沒有，我要講的……","何委員欣純：前面那四個格子的，本席真的看不懂！","徐處長明德：其實，我們設計這個月曆是基於一個構想，根據我們的調查，國內有超過85%的家庭會懸掛月曆，反觀政府發送到民眾家中的許多文宣品，多半久了就不見了，因此，我們每年就製作月曆讓民眾掛在家中，所有的防災相關資訊都在月曆後面，總共有3頁，其中1頁有註記，當政府通知你要疏散或做什麼事時，你此時應該要怎麼辦，我們就簡單地把它寫出來。這邊有一條虛線，你可以將它裁剪下來，放在我們告訴你的適當位置。事實上，如果我們將這些資訊發成單張，放在家中大概3個月就不見了。"],["主席：你們做了幾份？"],["何委員欣純：家家戶戶都有？"],["徐處長明德：我們針對緊急應變計畫區所有的住戶發送。","柯委員志恩：本席有一個疑問，我已被通知進行疏散還要貼在我家門口？本席實在是不懂啊！","吳委員思瑤：這是要提醒警察，這一戶沒人了，請去通知別人。"],["柯委員志恩：問題是警察都已經知道……"],["主席：你們做的這個月曆看起來比水果月曆更沒有人要啊？","柯委員志恩：但是我都已經要逃難了，還要先通知警察啊？最主要是服務警察嗎？","徐處長明德：並非一定要這麼做，只是，政府希望你能幫忙這麼做，目的是節省政府其他的時間，因為警察可能要每一戶去敲門通知。"],["柯委員志恩：你有告訴我們要貼在哪裡嗎？"],["徐處長明德：門口。","柯委員志恩：貼在門口，表示我已經被通知進行疏散了？","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必須要強調，這些東西都在新北市、基隆市……","徐處長明德：對，我們想的是很先進的方式，一般單位都不會想到的。"],["何委員欣純：你們發放的份數有多少？範圍有多廣？","謝主任委員曉星：基本上，就是針對那幾個地區。"],["徐處長明德：緊急應變計畫區。","何委員欣純：緊急應變計畫區8公里之內的家家戶戶，對嗎？"],["徐處長明德：對。","蘇委員巧慧：真的就如同柯委員剛才所講的，在你們發出疏散通知之後，我收到通知後就把這個貼在我家可以看見的地方，告知下一位警察不必再做通知，也就是要節省警察的人力、節省政府資源，是不是這個意思？","柯委員志恩：主委，你就是希望我們幫助大家、幫助警察單位，也就是說我已經不需要幫助了，請警察去幫助別人，是嗎？因此，我必須貼完之後再跑？因為我已經被通知要撤離，所以在貼完之後當然就要跑了，而且在我撤離之前除了要帶著我的救難包、帶著我的水與麵包，還要記得貼上這個東西，是這樣子嗎？","徐處長明德：政府通知你疏散的時候，一定就是很簡單的一個原則性，譬如住在哪裡的住戶可以疏散，但是，你並不清楚該做些什麼，因為你不會記住那麼多，我們就請你翻到月曆後面的註記，如果你的小孩是在上學的話，此時他們會是在哪裡，而你該怎麼做。","柯委員志恩：這個部分是還好，前面那個就實在是……"],["徐處長明德：前面那個是希望住戶如果行有餘力就可以幫忙做這件事情。","柯委員志恩：它的後面是有雙面膠，或是我要自己去找膠布來黏貼？","何委員欣純：它提供了一個真正的重點，那就是後面要貼雙面膠。"],["李委員麗芬：可行性的問題。","謝主任委員曉星：經費要更多一點，而且以後會改進。","李委員麗芬：甚至還需要剪刀，這是可行性的問題。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還是要重新設計，雖然用意很好，但是，可以再思考如何更易於進行。"],["主席：立意很好。","柯委員志恩：逃難的人真的是會考慮到，還要剪下來再去想辦法貼。","吳委員思瑤：你們平常就應該要宣導，請大家平常就剪好並放在救難包裡面，納成逃難ABC的步驟，這樣才會有效果，否則，大家忙著逃命都來不及，怎麼還會想要去把它剪開，因此，你們事前就要宣導，讓它變成是逃難的必要ABC步驟。"],["柯委員志恩：還要先用雙面膠黏好。"],["吳委員思瑤：用口香糖也可以。"],["何委員欣純：可以再改進啦！","徐處長明德：如果是貼在窗戶上，有時候根本就不需要雙面膠，因為窗戶有2片，這樣一卡就卡住了，而且這個也可以放在車子前面的擋風玻璃上。","何委員欣純：用意良好，只是可以再做改進。","蘇委員巧慧：這是本席的提案，經過10分鐘的討論之後，本席可以接受原能會的說法，而且本席很高興有這個討論的機會，也已經理解你們的中心思想是為了節省政府的資源，畢竟在這麼重要的慌亂時刻，任何人要去通知、要去處理、要去救助民眾，其實都是政府的資源，在這個時刻能夠節省的當然就要節省，既然我已經知道要撤離，乾脆就直接貼上綠標，所以政府不需要再做通知，趕快將資源放在下一個人身上，你們就是這個意思吧？也就是從節省政府資源的角度出發，因此，本席可以接受。","謝主任委員曉星：謝謝，因為這次是特別送給各位委員，事實上，在緊急應變區8公里之內的家戶戶都知道、他們通通都知道，因為我們平常都在做，所以他們都知道。現在送過來給你們，你們只是看到月曆上的風景，其實並不瞭解，但是，他們通通都知道，否則，我們的出差費是怎麼編列的，就是為了要做這些事情。","何委員欣純：主委，你也不能說編列出差費就是要做這些事情，只是其中一項要去查核、宣導或協助，你講話不要急。"],["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的訪問員必須要去宣導。","主席：就事論事即可，不必牽拖那麼多。","張廖委員萬堅：我們不要假設他們在逃難時都是匆匆忙忙的，事實上，收到通知後還要再帶上家當等等的，只是，如果時間允許的話，還是可以告知這一戶的人已經疏散，不需要再浪費時間進來找人，大概就是那個意思啦！","何委員欣純：我們都已經幫你們講話了，你們不用急！"],["張廖委員萬堅：他們可能是想得很細啦！"],["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剛才講的主要是針對3個核電廠附近的區域。","主席：第8案至第11案，各位委員是否還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照列了？"],["何委員欣純：沒有意見就照列。","主席：第8案至第11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以及業務宣導費均照列。","處理第12案到第16案。","關於專業服務費的部分，大家是否有任何意見？","何委員欣純：請他們先做說明，好嗎？關於電子計算機的部分，在本席的提案中是稱為軟體服務費，那個App有很多人都討論過、我們也討論過，不知是否已有改進？","王處長重德：關於App的部分，我們今年會進行改版，同時會將使用層面擴大。"],["主席：現在這個是屬於宣導業務費的部分嗎？"],["蘇委員巧慧：提案的柯委員趕快看一下。","何委員欣純：她看她的，App的部分可以趕快解釋了。","主席：原能會，專業服務費的部分呢？","張廖委員萬堅：那個App已經5年了，現在都維持下載1萬2,000筆，只有第一年是將近1萬筆。"],["謝主任委員曉星：這個都是可以改進的。","王處長重德：我們今年要進行改版，再針對疏散收容避難學校以及防災知識部分進行強化，此外，也會針對業者增報的部分再加進去，因此，這個部分的整個層面會擴大。","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們是好意，當然是希望你們研發出來之後，至少在逃命圈中的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手機很快地獲得即時通資訊。根據你們的資料，只有第一年研發完成後下載了九千多筆，後來這4年總共才下載了1萬2,000筆。","謝主任委員曉星：因為剛開始，大家都感到很新鮮。","張廖委員萬堅：非常的少，一天不到幾個人。"],["何委員欣純：不到一個。","張廖委員萬堅：不到一個，本席感到相當的可惜！至於你們的宣導方面，不知道月曆上是否有App的那個東西，只要拍一下就可以下載？"],["何委員欣純：那個叫做QR Code。","王處長重德：我們在各種場合都會宣導我們的App，而且我們的App也有推播的功能，進入緊急應變區8公里範圍內一旦有任何的狀況，我們就會用App來推播。"],["主席：你們有沒有把App的QR Code印在月曆上？"],["王處長重德：有。","何委員欣純：本席之前就問過類似的問題，事實上，你們自己開發的App與一些網路上開發的在功能上是大同小異，第一個問題，你們有沒有與各家行動通訊公司做結合？第二個問題，行政院災防中心有一個大系統，你們是否有將這個系統納入？你們的App能否與這個系統做連結？第三個問題，之前之所以那麼少人下載使用這個東西是因為它不見得好用，而且宣傳不足，既然你們現在要改版，針對這三個問題要如何改善？","王處長重德：第一個問題，與災防連結的部分，我們有嘗試與內政部那邊的災防做連結。","何委員欣純：不對啦！對於本席的問題你都還搞不清楚，到底你的體系位階是在哪裡？不是內政部的災防，而是在科技部項下有一個災防中心，基本上，災防中心已經把所有重大災害統統都納入它的系統中，你們的核安本來也應該在那裡面。"],["王處長重德：這個部分我們已經納入了。","何委員欣純：即使你們已經納入，但是，基本上，那個系統是提供給各級政府單位，此外，在目前開放政府的政策方向之下，唐鳳政委所主導的是要把這個系統與民間的FB與Line之類的通訊軟體做結合，希望能讓人人都看得到、看得清楚，而且精準的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包括數據、包括逃生的秒數之類，現在本席就是要問你們的App有沒有與這樣的系統做連結，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本席再講清楚一點，在App的開發過程中，好不好用是大家決定是否要下載的準則，因此，你們有沒有從消費端，也就是從一般民眾的角度去切入改版你們的App？第三個問題，除了與政府單位的災防系統做連結之外，因為是運用手機，因此你們有沒有與所有的行動通訊公司做連結？或是與他們做過溝通，將你們的App推銷出去，否則，根本沒人知道你們有這個App？","柯委員志恩：對不起，本席要順便問一下，關於App的問題，如果去日本參訪過就會知道，其實，他們的App是有多語言的，更何況，台灣現在已經是多元民族，有關外籍移民的部分，你們有沒有針對他們的需求去做？其實，如果你們要做好疏散工作就不能忘記這個部分，更何況，新北市是全國各縣市中移民人口數最多的縣市，你們有沒有做到語言的這個部分？"],["徐處長明德：目前顯然是沒有。"],["柯委員志恩：這個部分很重要。","徐處長明德：未來我們改版時就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NCDR，基本上，我們已經加入那個系統，而且NCDR另外還有一個可以讓更多民眾知道的系統，目前我們與NCDR正在協商當中，未來我們也會加入。以後的整體策略就是如此，科技部的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負責全國災害防救的體系，而我們就是它其中的一員，它要怎麼做，我們就會配合去做。最主要的所有體系是由NCDR負責規劃、籌劃與建置，基本上，我們會納入其中的一環，因此，我們這邊的App就必須思索我們需要面對的是哪些民眾，為什麼最近需要改版，就是因為我們知道App從九千多人增加到1萬2,000人花了蠻長的一段時間，現在就是需要改版、需要想想必須採取哪些策略去做，不過，目前已經有了一些想法，才會……","何委員欣純：本席從上一屆就一直問這個問題問到現在，你們總算願意去做了，本席也要給予你們肯定，但是，效率怎麼這麼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怎麼到現在還在想？剛才你一直說未來會如何如何，請你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你所謂的未來到底是要多久？第三點，關於App的改版，本席再提醒最後一點，你們這些公務員不要自己關在辦公室自己想，因為你們的App使用者最後還是一般民眾，說白一點就是所謂的消費端，他要的是什麼東西、他認為什麼是最便利的，這個東西並不是你們公務機關發包出去之後就通通由得標的公司負責，本席認為並不是這個樣子。","徐處長明德：對，我們當然也有一些想法會納進去、也會參考委員的意見，事實上，我們都有徵詢外界民眾的意見。"],["何委員欣純：需要多久的時間？","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很快的回覆一下，關於何委員剛才所提的問題，去年年底我就告訴過徐處長，基本上，委員剛才所提的3個部分，我們會去做，不過，我必須強調我們會一步、一步的去達成。","何委員欣純：給本席一個時程表即可，好嗎？"],["王處長重德：今年10月會完成改版。","何委員欣純：沒關係，你們就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好嗎？"],["謝主任委員曉星：今年年底之前。","何委員欣純：本席認為，剛才柯委員講的多語言也很重要。","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同意，不過，我們總要一步、一步來，而且經費及各方面……","何委員欣純：你們App的對象是核災緊急應變區的民眾或是所有的一般民眾，本席認為你們也必須要想清楚。","謝主任委員曉星：好，謝謝。","蘇委員巧慧：本席插話一下，因為我們也有提案，為了節省時間，問題不再重複，剛才說的報告同樣一份即可，謝謝。","主席：本席認為，距離今年的年底還有8個月，這件事情是否有那麼困難？","謝主任委員曉星：10月是改版成功，但是，我們還必須要測試，能夠在年底完成何委員所提的三個部分，甚至還包括柯委員所講的部分，坦白講，我們已經是跨出一大步了。","張廖委員萬堅：年底之前若是沒做出來，我們再來凍結預算，這樣好不好？","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做得到的才會講，做不到的也無法承諾。","主席：講一個最簡單的，關於你們的App，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謝主任委員曉星：經費的部分還要請委員多支持。"],["張廖委員萬堅：做不出來就凍結預算。","主席：主委，你們的App就讓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每位委員用一下即可，否則，到底好不好用或是有沒有連結，我們怎麼會知道？雖然你們現在都說會改善，說不定到了下一屆審查預算時還是說你們會改善，因此，你們就在10月至12月之間讓我們每位委員試用你們的App，這樣是最實際的做法。"],["徐處長明德：我們來努力。","主席：至於有沒有加入語言的部分，到時候測試App就知道了，這個又不是很困難的工作。"],["張廖委員萬堅：年底之前我們這些人都還在當立委。"],["主席：我們大家都還在！","請問各位，第12案到第16案要怎麼刪？照列？","何委員欣純：提供書面資料，我們支持啦！"],["謝主任委員曉星：謝謝。","主席：提供書面資料，預算照列。","處理第17案。"],["張廖委員萬堅：請原能會先說明。"],["主席：原能會先做說明。","劉主任文熙：這一項主要是做應變人員的教育訓練以及一些資訊公開的部分，去年可能在南部做的演習規劃得不是很好，但是，今年因為已經有了去年的經驗，我們準備將教材以及各方面做一個改版，所以想要多增加一點預算，希望委員能夠盡量給予我們支持！"],["張廖委員萬堅：去年才花了2.8萬元？"],["劉主任文熙：去年的工作比較忙。","張廖委員萬堅：確定嗎？如果年底再沒有花，我們就把預算砍掉。","劉主任文熙：好，沒有問題，我們一定會達成任務。","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第17案就照列。","接下來，第三部分的第18案到第20案是否一起處理？","處理第18案到第20案。","柯委員志恩：本席提的是第19案，你們特別提到要花410萬元研製救援式車輛除污站，因為它是一項新增的計畫，當時本席就特別想到，其實，為了配合非核家園政策，核子反應器設施都應該在10年內陸續除役，為什麼還有新增計畫研製這種救援式車輛除污站的必要性？本席認為，這個在前後上與目標以及你們現在所執行的層面似乎與本席的認知有點落差，因此，這筆預算應該先凍結，待清除完之後再予以解凍。"],["徐處長明德：這部分容我請國防部藍上校說明。","藍上校海育：按照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定，國軍有支援核子事故的責任，為了確保區域民眾的疏散與安全，我們會配合地方政府開設人員和車輛除污站，這部分是整個核心中的核心，當民眾出來之後，要除去落塵，所以說……"],["柯委員志恩：這是預防性的就對了？","藍上校海育：對，而且非核家園還要再10年，如果10年內有任何事故……"],["柯委員志恩：嚇死人！"],["徐處長明德：這等於是汰舊更新的東西。"],["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原來舊的部分也從來沒有使用過？"],["徐處長明德：一直都在使用。"],["藍上校海育：每年都在使用。"],["柯委員志恩：做什麼？","藍上校海育：每年度的核安演習，我們都會把它架設出來。","徐處長明德：在演練中都會呈現出來，甚至它可以支援一般平常的救災。"],["柯委員志恩：都是在演習時使用？你們救災時也會用到？"],["藍上校海育：對。","徐處長明德：平常一般的自然災害，他們也可以提供，因為這是消除……","柯委員志恩：因為照你們這樣的解釋，好像都是在演習時才使用，最後就變舊了。","徐處長明德：演習時當然一定要使用，因為我們有成品一定會拿出來運用，否則在實際天然災害的……","柯委員志恩：對，因為我們還沒有發生核災。"],["何委員欣純：最好不要有。"],["柯委員志恩：當然不要有。"],["藍上校海育：而且不能不買。"],["柯委員志恩：對。","徐處長明德：當發生天然災害時，它可以持續做消除來協助災防……","柯委員志恩：這樣夠嗎？萬一未來10年發生核安事變，那怎麼辦？"],["何委員欣純：不夠！","徐處長明德：因為我們的經費有限，所以只能提供他們一輛。"],["柯委員志恩：所以只能備而不用？","徐處長明德：如果有需要的話，要有很多數量。","藍上校海育：包含整個研發費用都是0，都是國軍在做的，它只給我們……"],["何委員欣純：現在國軍有多少個除污站？有多少個配備？"],["藍上校海育：目前北中南共有5座。"],["何委員欣純：各有5座？"],["藍上校海育：總共5座。"],["何委員欣純：總共5座。","柯委員志恩：如果真的發生核災，這5座是完全不夠的，對不對？"],["何委員欣純：不夠啦！"],["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只是備而不用而已？","藍上校海育：這5座是用核安基金買的，不含國軍現有的車輛消除站。"],["何委員欣純：你們現有的是多少？"],["柯委員志恩：現有多少？"],["何委員欣純：我記得有十幾個？","藍上校海育：不止！我們北中南各有個化學兵群，每個群底下還有營和連，每個連有4座輕型消除器，加上我們最新研製的重型消除器也可以做消除的動作。","何委員欣純：基本上，原能會的預算是……"],["柯委員志恩：你們原能會只有一部？","何委員欣純：現在他們支援你們，讓你們能夠汰舊換新，但是國防部本身就有預算運用在現有的能量與配備。","藍上校海育：對，國防部也有這個能量。","柯委員志恩：好，瞭解了。","何委員欣純：OK，沒有意見。"],["主席：第18案至第20案照列。","有關於第四部分，第21案及第22案是以總數、total來處理；針對新北部分是第23案至第30案；第31案至第33案是針對屏東部分；第34案到第35案則是針對基隆部分。所以我們是不是依地區來討論？"],["柯委員志恩：這是一樣的東西。","主席：好，全部都一起討論。","謝主任委員曉星：我覺得要支持地方，因為的確有這個需要，他們已經有核電廠在那邊，對於他們而言已經很危險，所以我覺得為了緊急應變，只有他們說OK，才算是完完全全的OK，在此希望各位支持。","柯委員志恩：我們當然支持，我們只是站在民意代表的立場來監督。"],["謝主任委員曉星：瞭解。","柯委員志恩：以新北為例，105年和106年的差額是非常高的，請各位看到我所舉出的兩個案子，也就是有關於新北的第25案和屏東的第32案。我都是和去年做比較，他們的經費成長數是倍增，請你解釋倍增的理由為何？實在是增加太多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瞭解。而且就你所提到的來看，包括媒體宣傳、演練活動、文宣和資料袋等，都是屬於宣傳方面，並不是很緊急的事，當然我們就要知道你們所做的宣傳有沒有必要在一年之內暴增這麼多？你總要說出理由；你們同樣做一件事情，經費卻暴增這麼多，總要解釋一下？","蘇委員巧慧：我提出來的案子和柯委員一樣，是關於新北的部分。剛剛柯委員說暴增，我直接說，這是高達26倍，這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但是參與率和滿意度真的還是不夠、不足。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夠提出說明，讓我們知道預算是怎麼花的。","徐處長明德：針對新北市部分，我稍微作個說明。如果大家看到預算書就可以知道，雖然在105年編了140萬元，可是在104年是編了450萬元，106年才編到470萬元。事實上我們在編預算時會有零基預算的觀念，也就是有需要才編，不需要則不編，所以基本上會有個差異。105年編得比較少是因為105年的核安演習是在屏東地區，所以他們有一些費用就沒有編。106年要在核二廠的新北市萬里和金山地區舉辦核安演習，所以有關演習的資料袋和民眾在核安第23號演習的疏散費用加起來大概有100萬元，今年他們希望建置一個複合式災害宣導教具，這部分編了100萬元，還有今年特別需要針對在地的民眾逐里疏散演習，也編了130萬元，這3項加起來大概就是他們新增的項目，也是今年最主要的工作。至於剛剛蘇委員提到有26倍，那是因為我們檢視他們編列預算內容發現有很多文字都寫得很雷同，所以希望他們稍微整理、修正，事實上並不是從6萬元變成一百多萬元，看起來好像變那麼多。因為以前寫得不太正確，所以我們作了修正，現在的是比較正確的。希望蘇委員瞭解。最主要是他們今年要在新北市辦理演習，所以多編了100萬元；還要做防災教具，這部分編了100萬元；另外還要做逐里的疏散演練，因為民眾需要知道的防災知識，不會只靠核安演習來得到，而是在平時每個鄉里都要去做……"],["謝主任委員曉星：而且要反覆……"],["徐處長明德：要重複做。","柯委員志恩：對不起！請你解釋一下，以屏東而言，105年編列242萬元，但今年編了六百多萬元；去年演習在屏東時也沒有編那麼多，但今年演習不在屏東，卻編得更多，請問這是什麼原因？這個數字兜不起來啊！","徐處長明德：屏東發覺新北市辦理逐里疏散演練的效果，對於民眾的認知說不定更棒；他們認為辦一場核安演習，在幾天之內就辦完，希望能分散到每個里去辦，所以他們特別針對9個里辦理核安演習，這部分編了450萬元，平均一個里大概編列50萬元來……","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但我只覺得就這個成數、數據裡面，以新北和屏東來看，105年是將重點放在屏東，106年回到新北。105年在屏東演習編列242萬元就可以完整了，對不對？你們今年……","徐處長明德：我們鼓勵地方政府做逐里民眾的疏散演練，所以他們編列預算，我們需要去……","柯委員志恩：我支持演習，但我覺得這部分的預算需要減列，我們同意你的媒體宣傳、資料袋等等，但是不是需要用這麼多錢？以現在政府這麼拮据的狀況下，個人認為不管是在資料袋上減列30萬元或50萬元，我覺得應該還是合理的吧？","徐處長明德：因為這是編給地方政府的，希望地方政府有充裕的經費來執行這個……","柯委員志恩：沒有啦！我完全不是亂砍價，而是從你們過去和現在來做比對，你們不需要編這麼多錢。105年在屏東花費這麼大的演習也不過才242萬元。","徐處長明德：對，可是他們沒有做逐里的演練，只是用2天時間做全鎮的演練，全鎮有17個里，加上滿州鄉的2個里。我們希望將演練打散，讓每個里的里民都來參與，由里長召集里民，看看如何做防災知識的教育，順便告訴他們假如事故發生時，他們應該疏散到哪裡、應該要怎麼做，把這件事情做得比較澈底一點。","柯委員志恩：因為你們所條列的部分都是有關宣導和製作資料袋，看起來好像非常瑣碎，如果像你現在講的那麼……","徐處長明德：不會啊！屏東縣增加的就是，第六，辦理9個里的逐里宣導及疏散撤離演練，這部分有450萬元，如果再把這部分加進去，現在編的比去年還少，因為這是額外多做的，等於不扣掉這450萬元，上年度是編240萬元，今年就應該編690萬元，但他們只編了630萬元，代表他們因為做了這件事，而其他核安演習沒做的，他們就把它縮下來了。基本上，我們是覈實編列預算。","蘇委員巧慧：柯委員，我建議一下，畢竟這是分配到地方縣市政府的部分，我的提案是希望他們提出更詳細的說明，所以我是用凍結的方式。這是因為我們的出身、性質、屬性不太一樣的差別。你聽懂我的意思嗎？"],["柯委員志恩：這是背後的原罪。","蘇委員巧慧：我真的希望每位里民、居民都可以被照顧到，但我非常同意柯委員剛剛說的，就是要有有效的方式，而且不是只是發資料袋，資料袋裡面是什麼東西？能不能真的宣傳到？大家都看得懂？尤其像我們剛剛拿到的月曆，大家都有感，你們說印得很漂亮，如果連我們都不太理解，可能就沒有什麼用處。我們會提出這樣的提案，當然也不是無的放矢。本席建議：第一，項目要更清楚、說明要詳細；第二，文字用語要更淺白、更容易理解。這樣我們才會支持。","徐處長明德：謝謝委員。其實柯委員可以看到，屏東縣沒有編資料袋預算。屏東縣增加的就是9個里的宣傳。","主席：total一起處理，大家有沒有意見？其實新北、屏東和基隆的項目都差不多。","李委員麗芬：在新北部分，我有2個提案。第23案提到新北市的數據通信費用，我們實際計算後覺得相關費用顯屬寬列，但後來我看到後面，其實有一個是行動廣播系統等等，剛剛處長說明過，如果這筆經費覈核，實際支出多少就給多少，並不是全部的錢花下去的話，我就同意按照這樣來編列，這沒有問題。","再來就是，第29案是我覺得比較困擾的部分，雖然只有6,000元，可是你們要放在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證照費項下，因為我們在前面看到你們在02游離輻射安全評估與防護督導項下已經有安全證書，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是不是重複編列？你們在說明裡面提到，這是佩章的租金，但我認為租借的費用不應該放在這個地方，因為它是一項規費，而你們所寫的是安全證照費用，雖然錢不多，我只是覺得沒有其他項目可以放這6,000元的租借費用嗎？","張簡任技正易鴻：這部分我們當然是把它放在裡面，因為一個是人員的證照，另一個是佩章的租借費用，我們往年都有照編，這是持續性的預算，請委員支持。謝謝。","李委員麗芬：我知道你們編列的6,000元是真的要花出去，我現在質疑的是要放在這個地方嗎？如果它只是一個租借費，卻放在證照費項下，感覺有點奇怪。本席建議，今年就照這樣通過，但下次你們編列預算時，要放在適當的位置，好不好？","謝主任委員曉星：謝謝，我們改進。","徐處長明德：屆時我們會調整，把它放在適當的位置。","柯委員志恩：我要幫蔣乃辛委員發言，蔣委員特別提到，為什麼只有基隆市有編列購置核安災防應變疏散路側設備CMS預算，而新北和屏東等最大主軸的演變的地方卻沒有這項預算？蔣委員不知原因為何？所以他認為「核安事故地方災變應變工作計畫」應該凍結二分之一，我想貴單位有必要給他一個報告，為什麼基隆市有，而屏東和新北沒有？","徐處長明德：因為每個地方政府所需要執行的項目並不太一樣，基隆市政府認為，假如核二廠發生事故時，民眾會從台二線經基金三路、基金二路、基金一路，一直經過62快速道路，甚至到國三號來出……"],["柯委員志恩：是因為地緣的關係？","徐處長明德：因為地緣的關係，所以基隆市需要在這邊安裝一些CCTV，能夠及時在它的監控中心……"],["柯委員志恩：麻煩你們給蔣委員一份書面報告。"],["徐處長明德：當然可以。","何委員欣純：就酌凍，給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蔣委員是提案減列，不能減列啦！"],["主席：現在要酌凍多少？","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吳委員思瑤：本席的提案是第21案。"],["何委員欣純：總的部分還沒有處理。","主席：我再講一次，第21案及第22案是以total來處理，先暫緩。現在處理第23案到最後一案。第21案及第22案裡面大概都有包含的項目，如有不足之處再補充。","柯委員志恩：我呼應蘇巧慧委員，蘇委員希望你們提供比較完整的報告。我可不可以要求，當你們向我們說明新北和屏東在做哪些演習時，順便也說明你們跟消防局和防災教育館彼此之間如何配合？因為你們每次都說跟地方互相配合，所以我也需要知道你們的實際配合狀況。","吳委員思瑤：雖然我提的是主要，但其實是屏東的個案，大家參考一下。在核安第22號演習時，有史以來，有一個了不起、負責的鎮公所拒絕出席，那就是恆春鎮公所……"],["在場人員：他是哪個政黨？"],["吳委員思瑤：我不知道。"],["李委員麗芬：無黨籍。"],["吳委員思瑤：政治正確。","其實你們要有所因應，居然有地方政府公然拒絕，我查了你們現在所有的相關規定，並沒有罰責可以處置，我認為你們的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應該要有罰則的規範，我也想要提案，只是想知道，因為在處理預算了，我看到你們回給我的函文寫了一大堆，好像這是內政部的事，我覺得這樣很奇怪。你們有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並用這筆基金去做地方第一線的演習，但現在發生公然挑戰、拒絕配合你們演習的公權力的還不是縣政府，而是小小的鎮公所，你們沒有罰則又不處理，然後跟我說是內政部的事，那我怎麼給你們預算呢？所以我才要砍你們的預算。針對此事，你們要有處理機制。","徐處長明德：事實上我們有考量在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中納入罰則。這是第一點。第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和災害防救法有點不太一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是特別法，而國家的災害防救靠災害防救法，災害防救法是由內政部主導，內政部的災害防救法其實是沒有罰則的，我們本來是希望放在內政部的災害防救法裡面，就一體都適用，因為原能會沒定的……","何委員欣純：可是，不一樣啊！"],["吳委員思瑤：不一樣啊！他們是因為你們的演習耶！","何委員欣純：不對，你們不能依賴啊！"],["徐處長明德：這是我們剛剛思索的方向之一。","吳委員思瑤：當然內政部的災害防救法是針對所有的災防，如果有拒絕配合的縣市政府，它去定罰則，那是for general各類的，而你們的是特別法，特別法又高於一般法律，而且你們是針對……"],["徐處長明德：我們可以定。","吳委員思瑤：我在審預算時，我要聽到的答案是你們要定，但不要告訴我這是內政部的事，我要砍你們790萬元，你有意見嗎？若有意見，你可以辯護，但不能用這樣的答案啦！","徐處長明德：是，瞭解。我只是把過程和委員分享，既然委員這樣講我們就更瞭解了，接下來我們會……"],["謝主任委員曉星：趕快去做就對了。","何委員欣純：對不起！本來沒有我的事，但聽到你的回答，真的忍不住。","這個特別法本來就是你們主管的特別法，而且核子災害危害的範圍又超越了一般general的災害，既然是特別法的位階，為什麼主管單位不能拿出魄力？這本來就是你們該做的事情。","徐處長明德：瞭解，謝謝委員"],["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會做。","徐處長明德：對，我們會做。"],["吳委員思瑤：你們會研議修法？"],["徐處長明德：對。","吳委員思瑤：我們回頭談這件事情，在沒有修法、沒有罰則之前，針對恆春鎮公所拒絕配合一事，我沒有看到你們在總檢討會議中有提到如何處置。沒有罰則就沒有辦法處置，你們也不打算處置這個拒絕參與演習的縣政府的地方機關？不處理嗎？","謝主任委員曉星：沒有，後來我去拜訪他，我只能說這次關於懲處的問題，我們是暫時擺在那裡，恆春鎮公所已經答應爾後同意配合我們。","吳委員思瑤：那這次為什麼不配合？是對方自己的原因，還是你們……"],["謝主任委員曉星：主要就是因為他對於相關補助經費……"],["吳委員思瑤：難道對補助經費不滿意就可以拒絕加入嗎？","主席：簡單來說，剛才你們講的我一聽就覺得是公務員心態。人家就告訴你鄉村的鎮公所不想配合，再說和內政部共同討論也是你們的事情，但你們不能說這是內政部的事情和你們沒有關係，這就是公務員心態。"],["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回去後就馬上去做。","主席：這樣就很要不得嘛！以後對於不配合的，你們要怎麼處理？你就定出原則來嘛！","吳委員思瑤：我覺得要凍結，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檢討也要包括在其中。"],["何委員欣純：不然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吳委員思瑤：要提出你們的改善……"],["何委員欣純：提出書面報告就好了。","徐處長明德：不要凍結地方政府的，要凍結的話就凍結我們中央的，因為地方政府要執行……","吳委員思瑤：請看清楚，何欣純委員提的第22案跟我一樣是指母數的十分之一，這樣一講我就覺得要砍個50萬元才行。你們這種態度，我真的是愈看愈討厭，根本不能接受。","主席：這樣好了，針對第4項「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整個大項我們就凍結十分之一，請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對地方政府不配合時的罰則。你們和內政部要怎麼商量我們不管，但是是有結論的，這樣好不好？主委有聽到我在講什麼嗎？"],["謝主任委員曉星：你剛剛講……"],["徐處長明德：我們會按照主席的決議處理。"],["主席：這樣好嗎？","柯委員志恩：我覺得主席還是建議一下，雖然我知道他們都很辛苦，但我還是覺得大家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要統刪一個可以接受的數額？","主席：要求要改的時候就改，但坦白講，這個項目都是地方的，所以我也不太建議刪地方的預算，只是你們不可以因為地方不配合就沒有作為，所以地方不配合就是你們要負責，不然就是罰則要出來，不能任由地方不負責。我是不建議刪地方的預算，所以建議先凍結，要他們提出書面報告，而且報告裡面還要包括他們和內政部溝通好的罰則以及以後會怎麼處理等內容。我們就這樣決定了！"],["柯委員志恩：最後還是要聽聽蔣乃辛委員的意見呀！","主席：蔣委員是要和我們一起鼓掌慶祝已經審完的嗎？接下來還有主決議，不過蔣委員一來就皆大歡喜，表示我們已經完成艱鉅的任務。","第36案和第37案各位應該沒有意見。","處理第38案，請問原能會要怎麼改？","徐處長明德：針對第38案，希望能依照原能會的建議修正委員手頭上的資料，亦即修正為「原能會應積極督促台電公司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立即繳納該筆費用，以確保於緊急事故發生時，基金足以支應應變作業有關之支出。」，委員提案的精神應該已經大致納入了，所以委員是不是可以同意依原能會的意見修改？","主席：重點是要改哪裡？現在張廖萬堅委員不在，我們要幫他看一下。你劃掉的和建議修正的差別是什麼？","徐處長明德：委員要求還須提交書面報告，但因為這件事我們一直都在做，預計10月以前就能完成，所以就算提出書面報告，基本上，和現在的內容也是一樣的。"],["主席：你為什麼要劃掉和修正？請告訴我們重點是什麼就好。","徐處長明德：原來提案文字被刪除的地方，簡單來講就是少了「一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而已，其他幾乎都一樣。因為這個書面報告在今天的許多答復中大概都已經提到了，我們一直都在督促台電公司，希望他們能儘速繳交，台電公司目前已承諾將於10月交來，只是我們希望還可以更早一點。剛剛張廖萬堅委員也看過了……"],["謝主任委員曉星：再唸一遍。"],["徐處長明德：我已經唸過了。"],["主席：主委請用麥克風。","謝主任委員曉星：建議文字修正為「原能會應積極督促台電公司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立即繳納該筆費用，以確保於緊急核子事故發生時，基金足以支應應變作業有關之支出。」，換句話說，就是把委員手上資料括號中的內容更正為我所唸的文字。","主席：沒關係，如果張廖萬堅委員有看過，覺得可以的話，我們就贊成。本案照修正文字通過。","第39案到第44案各位都沒有意見嗎？請原能會說明。"],["徐處長明德：我們對第39案到第44案也都沒有意見。","主席：好，第39案到第44案照案通過。","處理第45案，這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請問原能會的意見是什麼？","徐處長明德：因為立法院預算中心說我們編列的預算不符合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的規定，但事實上我們是符合的，所以如果主決議說我們不符合的話，那我們就有點不曉得要怎麼接……"],["何委員欣純：為什麼立法院的預算中心會說你們不符合？你們有沒有探究過原因？","徐處長明德：我們已跟立法院預算中心回報過好幾次，不過因為報告已經出來，我們回報的時候紀錄都已留存，大家顯然還是依照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提出意見。所以我建議在委員的主決議裡是不是可以改成「似有未合」？這樣我們也比較好做，因為我們事實上是符合的。也就是修正為「似有未合，爰此要求原能會有關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之編列應確有其需求且符合基金用途」，這樣就能完全符合委員想要的意思。"],["謝主任委員曉星：這樣可以嗎？","何委員欣純：可以，不過我要再附帶一句話，這件事可不可以早點跟我講？"],["徐處長明德：下次我們會儘早跟委員……","何委員欣純：坦白講，所有部會在審預算的時候，如果你們無法執行委員的主決議，還是你們有一些須要修正的，通常都會把要修正的版本或字句在開會之前就向委員說明，即使找不到委員，最起碼也要向國會辦公室先知會一聲，讓我們心裡有底。"],["謝主任委員曉星：是。","主席：剛才他說有跟張廖委員講，李麗芬委員有聽到嗎？我怕他們騙我們。你們跟張廖委員說的時候，李委員有聽到嗎？"],["李委員麗芬：我沒聽到。","主席：你看！就連何欣純委員都是現在才知道的，張廖萬堅委員怎麼可能事先就知道？"],["徐處長明德：他剛剛看的。"],["何委員欣純：他剛剛看的嘛！"],["徐處長明德：下次我們一定改。","何委員欣純：事前要溝通，因為你們修正的文字版本我也不一定要接受，但大家可以溝通。"],["謝主任委員曉星：是。"],["主席：以後有意見要事先和委員溝通。關於第45案何欣純委員可以嗎？"],["何委員欣純：第一次就原諒他們了。","主席：好，第45案照修正意見通過。","第46案和第47案原能會沒有問題。","處理第48案。","徐處長明德：我來做補充說明。因為陳委員的意見和何欣純委員所提第44案的意見有點類似，何委員的第44案是要我們在兩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報告，所以建議陳委員所提的這個類似的意見能把「一個月」修正為「兩個月」，這是第49案的部分。至於第48案……","主席：我現在在講第48案，結果你在講的卻是第49案。","徐處長明德：第48案其實就和剛剛何委員的提案類似，就是依照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指出我們編列的和基金用途不符，所以我們就把它改成跟何委員所提第45案的解釋類似。因此在文字上就是將「基此，爰建請原能會於一個月內將說明理由及改善書面報告送至本席辦公室。」修正為「爰此要求原能會有關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編列須確有其需求且符合基金用途」。"],["謝主任委員曉星：另在第二行的「非屬演習」前加一個「似」。","徐處長明德：對，謝謝主委的補充。","主席：委員要求你們說明理由，那你們要給他的資料呢？委員要求你們須符合基金用途，但這應該不用寫，因為本來就要符合基金用途。這樣改的話，有改不就和沒改一樣嗎？","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照修正文字通過。","處理第49案。"],["徐處長明德：我剛剛已經稍微提到第49案了……"],["主席：就是「一個月」改為「兩個月」。","徐處長明德：對，就是在第三點的部分將「一個月」改為「兩個月」。"],["主席：將「一個月」改為「兩個月」大家有沒有意見？主委有意見嗎？","謝主任委員曉星：我沒有意見，但我要跟何委員說聲抱歉，主要是因為，我們是昨天中午之後才拿到這個提案，所以我們很趕，但我們不應該犯這種錯誤，也從來沒有犯過，這是我們第一次犯，因此，我真的對何委員感到很抱歉。","蔣委員乃辛：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原能會的問題而是主席的問題，你把時間排得那麼緊，害他們沒有時間與我們溝通，也沒有時間跟我們說明為什麼這筆預算不應該暫擱、凍結或刪減，對不對？"],["吳委員思瑤：蔣委員對時間很有意見？"],["蔣委員乃辛：這是主席的問題。","吳委員思瑤：蔣委員從早上就對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有意見，到現在也是。"],["主席：可能蔣委員跟我的感情比較沒有那麼好。"],["吳委員思瑤：你要趕快帶蔣委員去……","主席：不對，蔣委員跟我的感情可是很好的。","柯委員志恩：所以他才原諒你，對你很寬容。","主席：時間比較趕，很不好意思，會後蔣委員可以到中興703我泡茶給你喝。"],["蔣委員乃辛：4天之後再來審。","主席：這次真的是抱歉，排審真的比較趕，以後會把時間再延長。其實這點你們行政部門自己也要負責。跟蔣委員報告，其實我一開始的時候就要排，結果他們行政部門自己拖時間，本來我覺得行政部門自己不急，難道要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嗎？我們何必那麼急？結果拖到後來就變成是院長那邊比較急，所以以後行政單位真的要注意一下，這些都要提早做出來。這次之所以那麼急，就是因為行政單位一開始的時候沒有意識到要趕快審，所以每個部會幾乎都拖到了。","何委員欣純：謝謝大家，這樣就好了嘛！","（協商結束）","主席：今日審查結果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關於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對於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散會（15時45分）"]],"block_lines":[1,6,7,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1,42,43,43,96,111,111,115,116,117,122,124,124,129,129,137,137,142,142,144,155,161,161,168,168,171,172,183,183,193,193,198,198,206,206,211,211,220,220,234,234,251,256,259,263,269,273,276,289,295,297,300,305,308,315,319,320,321,325,327,328,330,335,338,339,352,355,356,359,361,364,367,374,384,385,386,388,389,393,397,399,402,417,419,422,426,427,429,431,433,434,438,440,442,443,446,447,454,455,456,458,459,462,463,465,466,470,472,475,481,483,484,499,503,507,509,510,511,512,513,517,518,525,526,528,529,532,534,542,544,546,547,550,554,556,558,560,568,570,571,575,581,586,590,592,596,597,602,604,606,607,608,609,612,613,621,628,633,634,635,641,646,649,652,655,656,657,658,659,661,662,665,668,673,677,679,680,682,694,695,698,706,709,711,713,728,735,736,744,746,758,759,762,764,765,766,767,768,771,773,774,778,784,787,789,790,791,795,797,802,805,806,807,808,809,811,812,817,820,822,824,825,829,832,834,835,836,838,839,841,842,843,848,852,855,857,859,861,865,866,869,871,876,878,880,881,883,886,888,890,892,893,896,897,901,908,910,911,914,915,919,921,922,927,931,934,935,938,942,956,966,971,973,975,976,988,989,1000,1001,1005,1015,1016,1035,1036,1046,1047,1056,1057,1058,1060,1062,1063,1067,1069,1072,1076,1077,1078,1079,1084,1087,1094,1095,1096,1103,1106,1107,1108,1112,1114,1120,1120,1123,1123,1127,1128,1130,1133,1134,1137,1138,1140,1141,1142,1146,1147,1150,1151,1153,1156,1157,1160,1161,1163,1164,1165,1171,1172,1175,1176,1177,1178,1179,1183,1184,1187,1188,1190,1191,1195,1196,1199,1200,1202,1203,1204,1209,1210,1212,1213,1214,1215,1216,1220,1221,1224,1225,1227,1228,1232,1233,1236,1237,1239,1240,1244,1245,1248,1249,1251,1252,1253,1257,1258,1261,1262,1264,1265,1268,1269,1272,1273,1275,1276,1277,1281,1282,1285,1286,1288,1289,1292,1293,1296,1297,1299,1300,1301,1307,1308,1311,1312,1314,1315,1319,1320,1323,1324,1326,1327,1328,1332,1333,1336,1337,1338,1338,1339,1340,1341,1346,1347,1350,1351,1353,1354,1355,1359,1360,1363,1364,1366,1367,1368,1372,1373,1376,1377,1379,1382,1383,1386,1387,1389,1390,1391,1395,1396,1399,1400,1402,1403,1404,1408,1411,1412,1414,1415,1416,1420,1421,1424,1425,1427,1428,1429,1433,1434,1437,1438,1440,1441,1445,1446,1449,1450,1452,1453,1457,1458,1461,1462,1464,1465,1466,1470,1471,1474,1475,1478,1479,1483,1486,1487,1489,1490,1491,1495,1496,1499,1500,1502,1503,1504,1508,1509,1512,1513,1515,1516,1517,1521,1522,1525,1526,1529,1530,1534,1535,1538,1539,1542,1543,1547,1548,1551,1552,1555,1556,1560,1561,1564,1565,1568,1569,1572,1573,1576,1577,1580,1581,1583,1584,1587,1588,1590,1591,1594,1598,1601,1605,1608,1616,1619,1620,1623,1624,1627,1628,1630,1631,1634,1635,1637,1638,1641,1643,1644,1647,1648,1652,1653,1656,1657,1661,1662,1665,1666,1671,1672,1673,1675,1679,1680,1684,1685,1687,1696,1698,1700,1702,1704,1705,1707,1708,1710,1712,1714,1716,1717,1718,1725,1728,1734,1735,1736,1737,1740,1741,1743,1744,1746,1749,1750,1752,1755,1759,1760,1761,1764,1765,1768,1769,1773,1775,1777,1782,1785,1788,1791,1792,1793,1799,1803,1804,1806,1812,1813,1817,1822,1824,1826,1827,1831,1834,1835,1839,1842,1844,1855,1856,1858,1860,1861,1864,1867,1868,1870,1871,1878,1880,1882,1883,1884,1885,1886,1887,1890,1891,1896,1897,1898,1899,1902,1904,1907,1908,1909,1910,1911,1913,1914,1916,1917,1918,1921,1926,1928,1932,1936,1937,1949,1961,1963,1964,1966,1968,1969,1973,1974,1975,1976,1980,1982,1984,1987,1991,1993,1994,1998,1999,2001,2004,2005,2006,2010,2011,2012,2015,2022,2024,2025,2026,2030,2034,2036,2038,2040,2042,2044,2045,2046,2048,2049,2050,2057,2062,2063,2065,2068,2069,2071,2072,2076],"person_count":{"主席":72,"本項預算凍結原因主要係國內旅費、設備費、大陸地區旅費及行政院文化會報、臺灣文化路徑、文化平權等計畫經費說明及其運用情形等未盡詳細。目前辦理情形分述如下":1,"1.國內旅費":1,"2.設備費":1,"7.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1,"預算凍結項目主要辦理業務為":1,"(2)辦理情形":1,"2.推動文學發展及閱讀推廣":1,"3.輔導出版產業":1,"鄭部長麗君":88,"林處長進盛":1,"柯委員志恩":29,"蘇委員巧慧":6,"張廖委員萬堅":10,"吳委員思瑤":17,"蔣委員乃辛":10,"許委員智傑":8,"王司長淑芳":1,"徐局長宜君":5,"主席（許委員智傑）":2,"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9,"李委員麗芬":4,"蔡委員培慧":6,"主席（李委員麗芬代）":1,"何委員欣純":32,"陳委員亭妃":4,"陳委員學聖":3,"林委員靜儀":7,"陳司長悅宜":2,"黃委員國書":12,"高委員金素梅":25,"丁次長曉菁":1,"邱委員志偉":1,"李委員昆澤書面意見":1,"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一)":1,"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二)":1,"陳委員明文書面意見":1,"主題":1,"提案人":55,"連署人":50,"陳主任秘書濟民":1,"單位名稱":49,"單位預算書頁次":35,"【V】歲入─增列":1,"【　】歲入一增列":1,"【V】歲出─【　】減列":8,"案由":28,"【V】歲出─減列":2,"【　】歲入─增列":16,"【　】歲出─【V】減列":2,"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1,"【√】歲出─【√】減列":1,"【V】歲出─【V】減列":4,"【　】歲出─【　】減列":2,"【V】歲出─【　】減列　　　【V】凍結":1,"【ｖ】歲出─【ｖ】減列":1,"【ｖ】歲出─【　】減列":3,"【◎】歲出─【　】減列":1,"【Ｖ】歲出─【　】減列":1,"【　】歲入—增列":5,"【V】歲出—【V】減列":2,"【√】歲出—【　】減列【√】凍結":1,"【 】歲入─增列":1,"【v】歲出─【 】減列":1,"【V】歲出—【　】減列":3,"【◎】歲出—【◎】減列":1,"主決議":10,"單位":1,"杜主任世萌":1,"謝主任委員曉星":24,"徐處長明德":26,"王處長重德":3,"劉主任文熙":1,"藍上校海育":5,"在場人員":1},"persons":["主席","本項預算凍結原因主要係國內旅費、設備費、大陸地區旅費及行政院文化會報、臺灣文化路徑、文化平權等計畫經費說明及其運用情形等未盡詳細。目前辦理情形分述如下","1.國內旅費","2.設備費","7.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預算凍結項目主要辦理業務為","(2)辦理情形","2.推動文學發展及閱讀推廣","3.輔導出版產業","鄭部長麗君","林處長進盛","柯委員志恩","蘇委員巧慧","張廖委員萬堅","吳委員思瑤","蔣委員乃辛","許委員智傑","王司長淑芳","徐局長宜君","主席（許委員智傑）","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李委員麗芬","蔡委員培慧","主席（李委員麗芬代）","何委員欣純","陳委員亭妃","陳委員學聖","林委員靜儀","陳司長悅宜","黃委員國書","高委員金素梅","丁次長曉菁","邱委員志偉","李委員昆澤書面意見","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一)","國家級鐵道博物館的規劃(二)","陳委員明文書面意見","主題","提案人","連署人","陳主任秘書濟民","單位名稱","單位預算書頁次","【V】歲入─增列","【　】歲入一增列","【V】歲出─【　】減列","案由","【V】歲出─減列","【　】歲入─增列","【　】歲出─【V】減列","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歲入─增列","【√】歲出─【√】減列","【V】歲出─【V】減列","【　】歲出─【　】減列","【V】歲出─【　】減列　　　【V】凍結","【ｖ】歲出─【ｖ】減列","【ｖ】歲出─【　】減列","【◎】歲出─【　】減列","【Ｖ】歲出─【　】減列","【　】歲入—增列","【V】歲出—【V】減列","【√】歲出—【　】減列【√】凍結","【 】歲入─增列","【v】歲出─【 】減列","【V】歲出—【　】減列","【◎】歲出—【◎】減列","主決議","單位","杜主任世萌","謝主任委員曉星","徐處長明德","王處長重德","劉主任文熙","藍上校海育","在場人員"],"title":"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星期四）9時2分至15時45分","地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許委員智傑","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