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星期三）9時8分至18時3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瑩","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6年5月22日（星期一）14時30分至17時32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楊  曜    陳曼麗    陳  瑩    黃秀芳    陳宜民    李彥秀    徐志榮    蔣萬安    吳玉琴    許淑華    林淑芬    劉建國","      （委員出席12人）","列席委員：邱志偉    鍾孔炤","      （委員列席2人）","請假委員：林靜儀    邱泰源    周陳秀霞","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專門委員：趙弘靜","主任秘書：劉錦章","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科    員  楊蕙如","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經委員吳玉琴說明提案旨趣，並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列席說明並備詢。委員楊曜、陳曼麗、許淑華、黃秀芳、陳宜民、李彥秀、徐志榮、蔣萬安、邱志偉、林淑芬、吳玉琴、鍾孔炤及陳瑩及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及法務部參事林豐文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泰源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決議："],["(一)審查結果：","保留，送院會協商：併委員陳瑩等4人、委員吳玉琴等4人、委員陳曼麗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等3案，及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附帶決議1案。"],["委員陳瑩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三條所提修正動議：","「第三十八條　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有害事業廢棄物應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並僅限輸出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與我國簽署廢棄物雙邊協定國家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家、地區，且接受國處理機構應具有妥善處理及再利用能力。","前二項之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之申請資格、文件、審查、許可、許可期限、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事業廢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輸入；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段落：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之事實。"],["一、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之事實。"],["段落：於國內無適當處理技術及設備。"],["二、於國內無適當處理技術及設備。"],["段落：直接固化處理、掩埋、焚化或海拋。"],["三、直接固化處理、掩埋、焚化或海拋。"],["段落：於國內無法妥善清理。"],["四、於國內無法妥善清理。"],["段落：對國內廢棄物處理有妨礙。"],["五、對國內廢棄物處理有妨礙。","屬國際公約列管之一般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準用前四項規定辦理。","第二項自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公布一年後施行。」","「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工或停業：","一、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七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二、貯存、清除或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三、輸入、輸出、過境、轉口廢棄物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委員吳玉琴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所提修正動議：","「第三十八條　　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有害事業廢棄物應以國內處理或再利用為原則；其輸出僅限至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會員國或與我國簽署廢棄物雙邊協定國家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環境技術先進國家，且接受國處理機構應具有妥善處理及再利用能力。","第一項及第二項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之申請資格、文件、審查、許可、許可期限、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事業廢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輸入；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一、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之事實。","二、於國內無適當處理技術及設備。","三、直接固化處理、掩埋、焚化或海拋。","四、於國內無法妥善清理。","五、對國內廢棄物處理有妨礙。","屬國際公約列管之一般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準用前五項規定辦理。」"],["委員陳曼麗等3人針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提修正動議：","「第三十八條　第一項","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事業廢棄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惟仍應遵守國際公約。」"],["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附帶決議1案：","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子法：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一條第十三項內容，規定5年內之申請者派員親赴接受國處理廠（場）實地勘查處理能力與營運情形之報告書，並切結保證報告內容屬實。","這樣的規定，如果在業者有意欺騙的狀況下，不會說出真實狀況。","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修訂後，於1個月內一併修改相關規定。建議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赴實地勘查，或是其他能有效實質監督的方法，而非由申請者自行去實地勘查。"],["提案人：吳玉琴"],["連署人：陳曼麗　　楊　曜","(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於院會討論本案時，由召集委員陳瑩作補充說明。"],["另通過臨時提案1案：","有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汰換大型老舊柴油貨車而擬補助每台柴油貨車20萬元，惟現有空污基金金額不足，環保署以調高隨油徵收費率因應，現行柴油費率將由每公升0.2調高為0.4元、汽油費率為每公升0.2元調漲至0.3元，然而環保署並未對隨油徵收費率如何調整、如何定價、是否有考慮基金之財務平衡、補助後之成本效益、汽柴油之污染貢獻如何反映到費率上等等進行詳細評估。","為避免調整隨油徵收費率淪為黑箱作業及避免讓百姓誤會政府錢不夠就從老百姓身上挖錢，爰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考慮上述面向，針對隨油徵收費率2個月內研議訂出隨油徵收公式。"],["提案人：徐志榮　　蔣萬安　　陳宜民　　許淑華　　李彥秀","散會","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邀請衛生福利部次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分上下午，委員必須分別登記質詢。上午議程乃邀請衛福部次長、勞動部職安署署長及原民會副主委就「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來進行報告，並備質詢。","現在依序先請衛福部、勞動部職安署及原民會來做報告，報告後即進行詢答。"],["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為什麼國衛院沒有派人列席？","主席：陳委員，不論你想找誰來，我都可以幫你找，但可以早一點提出嗎？有時我們難免會有疏漏，而且我也不知道你要問什麼。","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名單是今天早上才出來的，不是嗎？"],["主席：但如果你特別想……"],["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我可以提程序問題嗎？","主席：我馬上幫你找人，可以嗎？只要你想，我可以馬上幫你邀請。","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但這正代表衛福部對這問題並不重視，為什麼國衛院沒有人來？既然和政策有關，國衛院當然要有人來！","主席：請幕僚儘速去把人找來，不要讓陳委員不開心！"],["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為什麼CDC也沒有人來？疾病防治何等重要啊！","主席：已經叫了，剛剛已經去請人過來了！"],["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這也代表你們並不知道原住民問題涉及到哪些重要部會！","主席：對，所以今天排這個議題正可以看出……","陳委員宜民：主席，不要把邀請官員出席的責任推到本席身上，既然是衛福部在主導業務，那麼衛福部就應該決定要帶誰來，結果我到今天早上才看到名單！不要說為什麼不早點講，名單今天早上才出來啊！","主席：我要特別謝謝陳委員提醒我，我的錯，都是我的錯……","陳委員宜民：針對原住民餘命比較低的問題，身為主導部會的衛福部應該把相關單位統統找來，怎麼會漏掉疾管署？又為什麼會漏掉國衛院？這不正代表了衛福部的態度嗎？和原住民有關的部會有兩個，一個是管政策的，一個是管傳染病防治的，結果都沒派人出席！這代表了衛福部對這問題的輕忽！"],["主席：衛福部請趕快……","陳委員宜民：請先暫停，等人來再說！這不是我的問題，這不是本席的問題！這是衛福部的問題！主席，拜託一下！","主席：謝謝陳委員的提醒，請儘快把人請來！","陳委員宜民：這代表新政府的態度有問題，請問你們有重視原住民議題嗎？如果重視的話，怎麼會連管傳染病防治的CDC都沒找來？國衛院是管政策的，結果也不來！"],["主席：至少新政府已經開始討論了。","陳委員宜民：這是你們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主席：有，已經去請了，絕對不是你的問題！","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我七點半就來了，根本沒有名單啊！"],["主席：名單應該很早就出來了。","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沒有啊？要不要請議事人員講一下，七點半有這名單嗎？","主席：陳委員，你要不要換一下質詢順序？"],["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我不要換順序！這不是我的問題！","主席：請幕僚儘快去請人，我們先進行報告，我希望能多留一點時間做實質討論。","陳委員宜民：（在席位上）你們要用功一點，用心一點，不能因為部長不在就變成這樣！"],["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報告。","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今日大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就「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進行專案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壹、前言","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104年原住民零歲平均餘命為71.86歲，較全體國民零歲平均餘命低8.34歲，但相較於民國95年相差9.41歲，原住民與全體國民零歲平均餘命之差距，已有縮減。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較低，必須經由改善其經濟條件、生活環境及公共衛生等方面來著手，尤應致力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水準，建構普及性之醫療照護體系，以消弭族群之間的差異。為延長原住民族平均餘命，須強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扶植在地醫事人力，並提供各項支援策略，以增進服務之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提升其整體醫療照護品質。","貳、目前因應對策"],["一、強化當地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一)設施：","1.補助原住民族地區衛生所整建及醫療儀器設置：105年核定補助2家衛生所空間整修、賡續辦理1家衛生所重建工程，並核定補助資訊設備16項、醫療設備160項、巡迴醫療車3輛、巡迴醫療機車17輛；106年核定補助1家衛生所修繕及1家衛生室新建工程，購置醫療設備90項、巡迴醫療車5輛。","2.推動資訊化醫療服務與建置醫療資訊化系統：協助原住民族地區衛生所建置共用醫療資訊系統（HIS）及醫療影像傳輸系統（PACS），並委託桃園醫院代判讀醫療影像，使當地民眾能享有醫學中心級之服務。截至105年底，計有52家衛生所建置HIS系統，31家衛生所完成PACS系統建置。"],["(二)服務：","1.推動「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除給付醫療院所醫療費用外，並額外投入費用鼓勵院所至山地離島地區提供服務，以106年為例，編列預算新臺幣（以下同）6.05億元，於50個山地離島地區，共有26家特約醫院承作30個計畫，服務當地民眾46餘萬人，提供專科門診、緊急醫療照護（夜間及假日）、預防保健、居家照護、衛生教育宣導、巡迴醫療、轉診後送等服務，並主動提供結核病篩檢服務，以及早診斷治療，並阻斷疾病傳播。","2.充實在地緊急醫療量能：辦理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106年補助設立「觀光地區急診醫療站」8處、「夜間假日救護站」3處與「提升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院急診能力」5處，以持續提升在地醫療處理量能及品質，每月可服務急診病人約9,000人次。","3.強化緊急及嚴重傷病患後送機制：鑒於原住民族地區交通不便且醫療資源相對於不足，自105年起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居民之轉診醫療或長照服務所需之交通費，105年共補助1萬2,616人次，合計補助金額達1,082萬8,250元。","二、扶植在地人才，強化基層醫療人力：","(一)配合地方需求，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至105年培育原住民籍公費生，醫學系258人、其他醫事相關學系251人，合計509人，並輔導其依時返鄉服務。","(二)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每年增加100名公費醫學生，於完成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及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後，分發至醫師人力不足地區之醫療機構服務6年，以充實偏鄉離島地區之醫師人力需求。","(三)偏遠地區醫療機構，納入辦理公費醫師分發之優先考量，以充實偏遠地區醫師人力，提供醫療服務。近五年公費醫師分發人數共計418人（102年108人、103年84人、104年80人、105年77人、106年69人）。","(四)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醫事機構開業，補充原鄉醫療資源，105年度計補助4家醫事機構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五)辦理醫學中心支援計畫，由27家醫院提供11類專科醫師107名，支援25家偏遠地區醫院緊急醫療服務。","(六)定期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醫事人員繼續教續訓練，除強化臨床醫療專業知能，並納入文化敏感度課程，以提供部落友善之醫療照顧服務。"],["三、透過支援策略增進服務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一)增進婦幼健康：補助產前遺傳診斷費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比照一般高危險群孕婦每案最高5,000元外，並補助採檢費3,500元，合計每案最高補助8,500元；補助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每案550元（一般新生兒每案補助200元）；辦理原住民婦幼健康管理計畫，將原住民生育婦女健康納入管理，提供生育保健指導、諮詢與相關資源轉介服務。","(二)推動慢性疾病防治：原住民接受二代戒菸服務得免藥品部分負擔；提供55歲以上原住民每年1次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服務可及性較一般55至64歲民眾每3年提供1次高；另擴大口腔癌篩檢服務，嚼食過檳榔之原住民可提早自18歲起即開始每2年1次免費口腔癌篩檢；並自100年起補助山地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國一青少女及低收入戶國中青少女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HPV）疫苗。","(三)降低就醫費用負擔：依健保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之民眾免部分負擔，推估民眾減輕負擔一年約3.5億元。鑒於原住民族地區交通不便且醫療資源相對於都會區有較不足，則提供就醫交通費補助，自105年起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居民之轉診醫療或長照服務所需之交通費，105年共補助1萬2,616人次，合計補助金額達1,082萬8,250元。","(四)補助辦理社區健康營造：於部落成立51個營造中心，因地制宜，結合地方資源，招募及培訓志工，配合健康議題，進行各項健康教育之宣導及推動，建構健康環境，提升個人健康信念，營造健康的部落。","(五)落實福利照顧：調整原住民族接受福利措施年齡為55歲以上，包括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無職業之原住民健保自付額全額補助等，另部分地方政府依其財力狀況，提供假牙補助、乘車補助及重陽禮金等項目。","參、未來工作重點","一、為縮短偏鄉健康照顧資源之落差，提升原住民族地區資通訊之基礎建設，改善網路品質，109年將全面擴展巡迴醫療點及衛生所（室）網路頻寬達100Mbps，提供原鄉地區居民優質的醫療服務。","二、賡續配合地方需求，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並加強教育訓練，培養具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的醫事人員，優先配駐於原住民族地區。","三、推動原住民友善醫療照護服務，建構原住民族友善醫療照顧服務模式計畫，研擬推動步驟、工作重點，發展高文化敏感度之原住民族友善醫療照護指標及監測項目。","四、持續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並適時調整服務內容，以滿足當地醫療需求。","五、滾動式修正各計畫獎勵方式與地點，強化輔導在地醫院充實量能，降低緊急傷病轉診，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段落：將透過原民會及縣市政府跨部會合作機制，分析原住民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狀況，以原住民需求為導向，強化其預防保健服務之使用，以期縮短原住民與其他族群平均餘命之差距。"],["六、將透過原民會及縣市政府跨部會合作機制，分析原住民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狀況，以原住民需求為導向，強化其預防保健服務之使用，以期縮短原住民與其他族群平均餘命之差距。","肆、結語","為提供2025全民健康平等的施政藍圖，本部編寫《2025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並刻正研議原住民專章，涵蓋原住民族之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政策藍圖，並將賡續推動各項衛生福利政策，改善原鄉及偏鄉之醫療資源問題，未來企盼藉由健康公平與永續發展的結合，以及跨部會協力，共同提升原住民健康。","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報告。","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召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感謝各位委員對於「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關心，並為勞工爭取福利，至感欽佩。因原住民族於工作發生職業災害，仍較全產業職災千人率較高，可能影響其平均餘命，本署爰就「原住民族勞工減災措施」部分提出專案報告如下："],["一、105年原住民族職災狀況及減災相關措施：","(一)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千人率已略降：依勞保職災給付資料，105年原住民族投保人數為170,189人，職業災害千人率（含死亡、失能、傷害）為4.936，較104年5.14下降4.1%。惟仍較整體勞保職災千人率2.953高1.67倍。"],["(二)減災相關作為：","1.對原住民族職災發生較高行業之安全衛生檢查：針對原住民族請領勞保職災給付數較高之營造業及製造業，列入高風險並加強檢查；查105年迄今，分別實施檢查49,308場次及43,128場次。","2.督促僱用原住民族勞工較多事業單位強化安全衛生設施：對原民會網站登載之僱用勞工原住民族達80%以上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50場次，罰鍰2場次，罰鍰金額6萬元（另行移送主管機關罰鍰12場次），停工3場次。"],["3.辦理原住民族職災預防訓練、宣導及輔導：","(1)分別於桃園及花蓮辦理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2場次，協助原住民族免費取得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證書。","(2)辦理「中小型營造工地檢查輔導改善及相關職業工會會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共執行檢查輔導8,803工地次及辦理營造業相關職業工會會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48場次，使其具備危害辨識能力及施工安全知識。","(3)對於原住民族職業災害給付較多之切割捲夾災害事業單位，辦理宣導300場次及訪視輔導8,950場次，協助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並寄送災害預防海報、摺頁及圖例等供參。"],["二、106年對原住民族勞工減災作為：","(一)推動原住民族勞工減災計畫，辦理下列重點工作","1.輔導改善工作環境：成立「安全衛生專家輔導團」，輔導協助原住民族勞工較多或曾發生機械切割夾捲等職業災害之中小企業、3K（危險、辛苦、骯髒）特定製程產業等改善其工作環境，預計臨廠輔導10,000廠次及營造工地輔導200場次。"],["2.加強教育訓練及宣導：參與約1,800人次。","(1)於原住民族原鄉或原住民族勞工主要從事之相關行業，預計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會30場次，並印製相關宣導資料。","(2)辦理承攬管理、屋頂作業、模板工、鋼筋工等危害辨識與施工安全教育訓練，並培訓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教育訓練，強化原住民族勞工從事營造作業之安全衛生知能。","3.提供職業健康服務：結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與縣市政府相關資源管道，依轄區原住民族之生活與工作特性，規劃辦理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主動式服務活動，包括到點團體輔導、個別職業健康諮詢等，並透過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慶典活動，將服務延伸至原住民原鄉部落，預計輔導至少6場次。","4.實施專案檢查：針對原住民族原鄉重大公共工程及職災發生率較高行業實施安全衛生專案檢查，以改善原住民族勞工之工作環境，促進安全與健康。","(二)辦理「原住民部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巡迴展示計畫─含勞保、國保宣導與就業服務諮詢」：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主辦本署協辦，配合原住民族節慶辦理7場次巡迴展示，增列原住民族關切職業安全衛生、勞保、國保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宣導，並提供現場諮詢輔導。以及成立7個原住民族原鄉部落職業安全衛生暨勞保、國保與就服宣導教室，讓原鄉地區之原住民族勞工及民眾能方便即時獲得勞動部提供之服務與必要資訊。","(三)跨部會合作強化原住民族減災作為","1.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補助、種子教官培訓及團體意外險轉介申請等事項達成合作共識，以強化原住民族職災預防訓練及職災權益保障。","2.與工程會及營建署等部會合作，不定期召開會議研商公共工程減災相關機制，強化營造業防災精進作法，共同推動公共工程減災作為。","(四)加強勞動條件權益保障：除已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休假規定，納入10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監督檢查重點項目外，並將加強查核營造工程原住民族勞工之勞保投保情形，以維護其勞動權益。","三、結語","本署將持續強化原住民族勞工職場危害辨識能力，協助增進職業安全與健康知能，並督促僱用原住民族勞工之事業單位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及落實自主管理，以保障原住民族勞工之安全與健康，守護並提升原住民平均餘命。","以上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報告。","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貴委員會邀請前來列席報告「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個人深感重任。承蒙各位委員對此議題之關心，在此特別向各位委員先進表達最誠摯的敬意與謝意。","壹、前言","依據蔡總統原住民族政策具體主張─重視原住民族健康權，消弭福利與醫療照護的不均等，為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健康條件差距，政府應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和原住民族部落（社區）的健康照護體系等設施的投入，提升健保納保率，並提高原住民族人接近保健服務的機會。","聯合國於2008年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呼籲世人應正視原住民族各項健康權利，國家應審酌採取特別措施以確保原住民族健康。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世界原住民健康與發展報告書指出，除了社會、經濟地位、公共衛生及醫療服務等因素影響原住民健康外，土地的流失，異文化的侵入或同化，全球原住民族被殖民的共同經驗呈現共同的問題，所以探討原住民健康議題，不能忽略背後的結構性問題。","貳、原住民族平均餘命現況分析","一、與全體國民的差距","根據106年4月內政部戶政司資料，全國原住民人口數達到55萬4,925人，而依內政部「104年原住民簡易生命表提要分析」，104年原住民零歲平均餘命71.86歲，較全國零歲平均餘命80.2歲短少8.34歲，所以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較全國低。民國90-104年原住民族與全國平均餘命比較請參考下圖。","二、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原因分析","探究影響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的主因，包括死亡率高、交通不便形成的地理障礙、醫療資源缺乏設備不足及經濟障礙等問題，若要改善必須是跨部會跨領域的整體政策推動，各面向概述如下：","(一)死亡率高","依據本會「102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102年原住民總死因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787.6人，較非原住民（435.3人）高出352.3人，兩者相差達到1.8倍。若依「城鄉別」來看，山地原住民鄉、平地原住民鄉及都會區（即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粗死亡率分別為每十萬人口1068.2人、998.9人及305.9人，故粗死亡率最高為山地原住民鄉，其次為平地原住民鄉。"],["102年原住民族各年齡別主要死因分析如下：","(1)1-14歲幼年人口以事故傷害死因為主；(2)15-44歲青壯年人口死因以事故傷害與慢性肝病及肝硬化並列首位；45-64歲中年人口主要死因為惡性腫瘤居冠，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居次；(4)65歲以上老年人惡性腫瘤居主要死因之冠，心臟疾病居次。","(二)交通不便形成的地理障礙","55個原住民鄉的部落大多是處於偏遠地區，人員往返、物資的運送、交通費用及所需時間成本都相對較高，且山地氣候敏感易變，每遇颱風、豪雨、地震等自然災害，則面臨道路中斷、橋樑毀壞及土石流威脅，部落與外界交通聯繫中斷部落形同孤島，同時面臨斷水、斷電、斷糧及人員安全的威脅。","部落對外醫療救護，在生命延續的時間壓力下，其道路通暢與安全需求，相對具重要性，惟山區道路基礎及安全設施殘缺，且原住民族地區聯外道路為惟一緊急醫療之主要通道，尚需相關部門共同營造友善道路。","(三)醫療資源缺乏設備不足","原住民族地區幅員遼闊且部落分散各處，長期處於醫療資源分佈不均的處境，主要是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保險給付的規劃、醫學教育的訓練、醫事專業人員個人的生涯規劃、城鄉環境差距過大、財務分配等因素，而醫療資源主要依賴政府補助設置於當地衛生所，由於經費有限，硬體設備普遍不足或補助之設備與實際需求不符，有設備但相關專業人力不足，無法滿足部落的照護需求。","(四)經濟的障礙","原住民從事的工作，如製造業及營造業等高危險的非技術性工作，因缺乏技術的累積，只能在類似的職業結構橫向流動，勞動市場的特性包括工時長、待遇低及工作環境差，易發生職業災害及意外事故，直接影響健康狀態。","依據103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研究：原住民家庭平均收入65.81萬元，較我國全體家庭平均收入107.14萬元差距41.33萬元為1.63倍。仍遠低於我國全體家庭平均收入，顯示原住民經濟狀況仍有待改善。","參、執行策略及成果","104年原住民族零歲平均餘命較全國零歲平均餘命短少8.34歲，較90年兩者差距8.96歲縮短了0.62歲，綜觀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遠低於全體國民，仍有改善空間。針對前述造成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低的原因，本會研擬相關的方案計畫來改善，以下分四點策略說明：","一、推動原住民族事故傷害防制工作","依原住民年齡別死亡率分析，事故傷害是影響原住民平均餘命的重要因素，本會自民國93年起積極推動原住民節制飲酒及事故傷害防制工作，99年起以安全社區概念推動「健康原氣、安全部落-原住民族事故傷害防制計畫」，補助民間單位以部落為核心推動事故傷害的防制工作，事故傷害及肝臟疾病二大死因死亡率均有明顯下降。事故傷害粗死亡率由93年每十萬人口100.8人下降至102年度每十萬人口54.9人；「肝臟疾病」粗死亡率由93年每十萬人口77.6人下降至102年度每十萬人口62.2人，有明顯改善。","106年為擴大事故傷害防制工作，補助地方政府原住民行政單位推動，提供族人自我健康管理與促進，並加強防範事故傷害之發生，俾更能縮減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二、交通改善方面","原鄉部落多位於偏遠地區，為提升部落地區道路通行安全，聯外醫療救護功能以及促進產業發展，本會持續辦理原住民族部落聯絡道路改善計畫，即部落之間以及部落銜接至外部公路系統間的聯外道路改善，統計「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第一期103-106年）」截至105年底累計改善道路437公里，並獲行政院105年12月核定第二期（107-110年）計畫，再以累計改善道路600公里為目標，持續強化部落聯外道路改善。","三、充實原住民族地區醫療資源","衛福部為掌管全國醫療體系之主管機關，其中照護司原住民族及離島科專責推動原住民族離島醫療相關專業工作，例如推動原住民族鄉鎮區衛生所重擴建、醫療儀器設施補助、補助購置巡迴醫療車、醫療資訊化、辦理就醫交通費之補助、辦理部落社區健康營造及培育原住民族養成公費醫事人才等。","另與衛福部分工方面，本會則專責於衛生保健宣導工作、協助辦理原住民族長期照顧工作、節制飲酒及事故傷害防制工作、辦理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費、肺結核完治獎金之補助、辦理原住民健康統計年報及執行人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事項等工作。同時，為順利推動原住民族醫療相關工作，本會與衛生福利部建立跨部會的協商溝通平台，參與該部衛生諮詢委員會議、原住民族長照業務平台會議等，以落實跨部會業務協調溝通機制。","四、經濟環境的改善","(一)加強輔導原住民族就業","在西方有不少關於失業及工作不穩定者對健康影響的研究顯示，失業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包括心血管疾病明顯增加，就醫次數及死亡率也較高。是以，本會推動多項促進原住民族就業相關政策，透過「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建立求才求職資訊平台，以及提供免付費就業專線，並設置全臺9區就業服務辦公室，由就業服務專員以一對一方式，提供族人優質、即時迅速、諮詢關懷等就業媒合服務，提升在地就業。","(二)補助原住民健保費","本會於87年7月31日訂定發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每年補助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第6類第2目之保險對象資格，且年齡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以及設籍臺東縣蘭嶼鄉第2類、第3類、第6類第2目之原住民。105年合計補助人次68萬4,259人次（含臺東縣蘭嶼鄉1萬6,240人次）。本會亦持續要求地方政府辦理輔導納保工作，並加強宣導各項健保欠費協助措施，協助解決欠費問題，目前106年第1季全國原住民實質納保率為99.35%。","肆、結語","如何建構一個完善的醫療環境及健康照護體系，除落實總統政見，消弭福利與醫療照護的不均等，並依據「因族因地制宜」及「在地化」的原則，協助原住民各族參與訂定符合文化及區域需求的健康服務計畫，建構在地化的、社區化的醫療服務。最重要的，我們要縮小原住民族和其他族群之間醫療資源的差距，以縮短與全體國人平均餘命的差距。","主席：今天之所以特別安排這個主題的原因剛剛已經說過了，這十年來原住民族平均餘命還是比其他族群，也就是一般國人少十歲，故而特安排這項主題以做檢討，也希望今天過後，原住民可以長壽一點。","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列席委員6分鐘；由於本項議題只討論上午半天，故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首先請陳委員宜民質詢。","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所討論的原住民平均餘命問題其實非常重要，但在這之前，我先請教次長，是否知道螢幕上這地方是哪裡？是那瑪夏的民權國小，該校校舍是台達電在八八風災之後所捐贈的綠建築，後來變成當地的地標，也是當地一旦有風災時的避難所。在質詢原住民餘命議題前我先請問次長，為什麼又出現過期藥品金平膜衣錠？為什麼又開始發生了？聽說有八至九萬顆的過期藥品流竄全國，何以衛福部會不知道？"],["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這並非本人所督導的業務……"],["陳委員宜民：但你今天不是代表部長來接受質詢嗎？","呂次長寶靜：我先做一個初步的回答。該藥在5月22日通報為不良藥品，食藥署進行瞭解後發現……","陳委員宜民：為何衛福部沒能主動稽查到？之前冠脂妥的教訓還不夠嗎？結果這次又是由社區藥局的藥師發現問題？之前在討論時，我們就一直希望衛福部能訂出一套策略，以查緝到偽藥及過期藥品。沒想到這次更誇張了，業者將原本一粒粒有錫箔包裝的藥，拆開後改為瓶裝販賣，而且還是過期半年的藥！這種藥主要用來治療精神分裂症病，過期的藥不僅藥效會降低，還可能會讓患者症狀復發，從而對病人及社區造成很大傷害。可否請衛福部於一個禮拜內就此提出檢討報告？"],["呂次長寶靜：好。","陳委員宜民：謝謝次長。我認為今天所討論的議題非常重要，像加拿大稱他們的原住民為First Nation，亦即先到者，也就是原住民，這點臺灣亦同，而且我們還有這麼多族的原住民。可是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低於一般人八至十歲，原住民女性的平均餘命為76歲，男性只有67歲，全體平均為72歲。造成平均餘命低的原因有哪些？歸納起來，不外乎生活習慣、居住環境、職業分布、醫療資源，對疾病的概念與因應，以及基因多型性。剛剛原民會在報告時有提到WHO世界原民健康發展與報告書，當中所歸納的幾點原因其實也與本席所提相類似，不外乎社會、經濟地位問題、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土地流失與異文化侵入或同化。眾所皆知，原住民有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其中平地原住民可能在都市工作，且是在高危險、高風險之處工作，譬如綁鋼筋之類的，如此當然就容易造成職業暴露與職業意外。上個禮拜我們辦了一場國際愛滋燭光紀念活動，有位NGO朋友告訴我一件最近所發生的事，高雄某家醫院一位原住民朋友透過篩檢發現自己得到愛滋病。他說在十年前，他和他的sexual partner一起做篩檢時，他的伴侶得到HIV，而他自己是沒有的。結果醫師告訴他，大概因為你是原住民，有抗愛滋病的基因，所以可以抵抗愛滋病，我覺得那個醫生應該是在跟他開玩笑，但是這個原住民朋友信以為真。本席認為，臨床的諮商、輔導非常的重要，不應該亂講話，其實原住民並沒有抵抗愛滋病的基因，那為什麼會有這種以訛傳訛的狀況呢？其實在1999年的時候，屏東基督教醫院的醫師有做了一個統計，3,000多個原住民朋友都沒有人得到愛滋病，他也有去問CDC他們的統計資料是怎麼樣，CDC跟他說沒有，他認為因為根據大數據分析都沒有原住民得到愛滋病，所以一定是因為原住民有抵抗愛滋病的基因。但是在這份報告一提出來之後，我們就馬上予以反駁，其實在1997年早就有人提出一份報告，在所有可能可以對抗愛滋病的基因裡面，真正有科學根據的就是CCR5這個基因，但是只有大概15%到20%的白種人在基因裡面會有32個核酸的缺損，造成他們CCR5基因的蛋白質表現出來比較不容易被HIV病毒所感染，但是那只有發生在白種人的身上，其實在台灣人還有原住民朋友所做的篩檢都沒有這種32個核酸的缺損，這份報告在1997年就已經發表在台灣醫學會雜誌了，但是竟然到了1999年屏基的醫師都還沒有注意到這樣的報告，而且還以訛傳訛。今天我們為什麼要請CDC的人來，我也不講別的，WHO就有講過在21世紀危及人類健康的三大疾病就是傳染病、癌症和憂鬱症（depression），結果今天衛福部的報告卻對這三大疾病隻字未提，所以本席其實感到非常的憂心，為什麼陳時中部長不在，衛福部就完全好像群龍無首一樣，請問何啟功次長在哪裡？"],["呂次長寶靜：他在代理部長。","陳委員宜民：我知道，但是他代理部長也不能來這裡備詢嗎？","呂次長寶靜：因為今天有其他會議，所以他派我過來這裡。","陳委員宜民：那是什麼會議？我們今天的會議這麼重要，要討論跟原住民有關的議題，他派你代理他來開會，為什麼你表現得零零落落？為什麼會代理成這個樣子？你只有帶你自己團隊的人來，你都不曉得要叫CDC、國衛院甚至健保署的官員來嗎？這不是很重要嗎？我們今天會討論到疾病這方面，可是你帶來的人全部都是你自己下面的人，你都不曉得要去coordinate，都不曉得要找CDC的人來嗎？更不用說國衛院是負責政策的，可是國衛院的人在哪裡？本席要講的就是，我們關照這個問題，必須要全盤的去看，其實今天原民會的報告都比你們衛福部還好，至少內容有touch到一些重要的議題，例如肝病、酗酒、意外事故等問題，有發現問題才能夠解決問題，可是你們根本連分析都沒有！國民健康署為什麼沒有提供相關資料？原住民十大癌症的分布跟在台灣的其他人情況一樣嗎？你們對問題的癥結如果沒有好好的分析出來，怎麼能夠解決問題？不是這樣嗎？至於CDC，都不必講別的，像花蓮的秀林不是就有最多肺結核的病例嗎？為什麼那邊會有這麼多人得肺結核？為什麼原住民的朋友比較容易得到肺結核？"],["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一般應該就是因為就醫比較不方便，再來就是說可能工作比較不穩定或比較貧窮，所以在就醫和營養方面……","陳委員宜民：是基於這樣的原因嗎？本席是問肺結核（TB），你知道他們連感染的型別都不一樣嗎？","陳副署長潤秋：是，所以我們現在事實上是有針對……"],["陳委員宜民：台灣的TB有哪幾型？像北京株跟荷蘭株就不一樣啊！"],["陳副署長潤秋：我們去年開始在南投的仁愛鄉……"],["陳委員宜民：你們是用哪一型的疫苗？"],["陳副署長潤秋：……","陳委員宜民：你是副署長，怎麼會連這個都不知道？本席的意思就是說，你們必須要把問題提出來，像這麼重要的議題，你們的報告卻零零落落，真的是丟臉！我有一位在新竹五峰鄉衛生所的朋友告訴我，如果是在學期中的時候，他們都是在學校飲水，所以沒有問題，可是一放寒暑假回到部落的時候，他們沒有自來水，飲水又沒有煮沸，所以常常會得到痢疾。所以水源和自來水的普及率其實都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偏鄉的醫療資源不足其實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像在那瑪夏都需要高醫的醫師去做醫療的支援。台灣在山區離島的長照資源分布其實也非常的不平均，104年度在89個長照資源不足區域，只有29個原鄉有據點，蔡副司長，現在都已經106年了，請問你們對原鄉長照不足的據點有改善了嗎？"],["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有，其實我們最早是在100年就開始有原鄉……","陳委員宜民：請告訴我在這個分布圖裡面的區域有沒有改善，你們連這方面的數據都沒有update，到現在都還在講29個原鄉據點。"],["蔡副司長誾誾：其實我們都有逐年在update新的……","陳委員宜民：那現在有多少？你們都沒有準備相關資料嗎？我們今天要討論這麼重要的議題，你們是在呼攏我們和主席嗎？"],["蔡副司長誾誾：106年有37個原鄉據點。","陳委員宜民：蘭嶼居家關懷協會張淑蘭護理師希望在蘭嶼成立一個長照機構，可是一直都成立不起來，因為在原鄉有土地取得的問題，現在有成立了嗎？"],["蔡副司長誾誾：她已經有提出申請了。","陳委員宜民：我也知道有提出申請，妳也有陪我去，不是嗎？"],["蔡副司長誾誾：是。","陳委員宜民：我們有一起去看過張淑蘭，本席還以為在今年2月就可以掛牌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掛不了牌？是因為你們司長換人所以就不處理這件事情了嗎？"],["蔡副司長誾誾：應該是沒有這種問題……"],["陳委員宜民：真的嗎？那照護司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蔡副司長誾誾：因為張淑蘭護理師……","陳委員宜民：她不是早就向台東縣政府提出申請了嗎？我都有用Facebook跟她連繫，可是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取得使用執照？本席已經講過了，她只要用建築物的安全就可以取代土地執照這個部分，蘭嶼都可以有24小時的7-ELEVEn了，為什麼連一個長照機構都設不起來？這不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嗎？","蔡副司長誾誾：據我們所知，張護理師已經在4月提出申請文件，現在台東縣政府正在審核中。"],["陳委員宜民：你們說審核中已經講了半年了。","蔡副司長誾誾：她是在4月才提出所有申請文件，在這整個過程裡面，我們有請台東縣衛生局加以輔導。","陳委員宜民：這是一個非常具指標性的案子，上次是蔡副司長和台東縣衛生局的副局長陪我一起去看的，對不對？"],["蔡副司長誾誾：對。","陳委員宜民：本席要拜託你們，因為如果在蘭嶼連一個長照機構都設不起來，那次長就可以下台了！蘭嶼連一個長照機構都沒有，人家付出這麼多心力要成立一個長照機構，你們都沒有去協助她，當初也是本席一直要求，照護司才去調整相關法規讓她可以提出申請，可是在提出申請之後到現在還是沒有成立。","最後，本席要談居住環境的問題，鍾副主任委員，這是在那瑪夏的自力住宅，在八八風災之後，展望會有捐錢讓他們自力來興建住宅，可是蓋好了以後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柏油路，也沒有污水道。那一天柯路加議員陪我一起去看，他跟我說這樣的狀況已經8年了，都是泥濘的道路，民眾居住的環境就是這樣，這樣還要講什麼前瞻基礎建設，真的是讓人笑掉大牙，而且也沒有供排放污水的下水道，所以整個環境怎麼會好呢？住在這種環境裡面的小朋友當然很容易得到傳染病、容易拉肚子，原民會是不是可以來幫忙解決？"],["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我們在會後就會馬上去了解情況，也會主動來跟柯路加議員連繫。","陳委員宜民：現在正值報稅期間，昨天有人向本席陳情，健保署的網站不讓外籍人士上網註冊繳稅，因為本席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質詢，他們終於加了一行字：「外籍人士首次申請註冊需本人持居留證及健保卡臨櫃辦理。」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國家兩個世界，包括外籍配偶在內的外籍人士不能以健保卡用這個系統來繳稅，而必須要臨櫃辦理。次長，在我們台灣的外籍人士有將近50萬人，結果你們健保署歧視他們，不讓他們上網繳稅……","主席：不好意思，陳委員已經超過5分鐘了。","陳委員宜民：因為在5月底以前一定要繳稅，像這麼重要的問題，健保署應該要解決，好不好？"],["呂次長寶靜：我請蔡副署長來回答委員。"],["陳委員宜民：為什麼到現在都不能讓外籍人士上網註冊繳稅？"],["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以健保卡在網路上報稅，由於這涉及到資安，所以我們非常的審慎。"],["陳委員宜民：你覺得外籍人士的資安是怎麼樣嗎？"],["蔡副署長淑鈴：不是。","陳委員宜民：我們台灣人的資安就不重要嗎？我們可以在網路上報稅，為什麼他們不行？這個理由可以成立嗎？","蔡副署長淑鈴：我在會後再向委員解釋，事實上這是有替代方案的。"],["陳委員宜民：替代方案就是要他們臨櫃辦理啊！要怎麼臨櫃？要這50萬人都到你們那邊去臨櫃嗎？","主席：謝謝陳委員，請衛福部相關單位馬上向陳委員報告。","請李委員彥秀質詢。","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本席過去這個禮拜非常關注藥品安全和食安議題，我今天還要再持續，因為這具有時間性，雖然部長不在，但是我們不能等。我前天下午在立法院開了一個「台中力勤公司販售過期肉品」的記者會，媒體報導陳姓員工檢舉該公司從103年就開始改標，4月26日我們到場稽查，在5天之後經媒體追問之後才公布，最後卻發現台北市衛生局沒有動作，然後他自己到爆料公社跟媒體講，讓媒體去揭發，衛生局在這9天的時間裡面到底都在做什麼？最近爆發一連串的食安事件，包括乳瑪琳事件，我們都在第一線直接去關注地方單位處理的狀況，如果按照車次來計算的話，力勤公司的出貨量至少有3萬公噸，這些肉品都流入市面了，每一批改標的肉品都至少過期1年以上，業者還在LINE的群組裡面說肉品如果在攝氏負18度以下妥善保存，並沒有過期的問題。冷凍在負18度以下的肉品到底有沒有過期的問題，我相信你們在現場的每一位應該都非常的清楚。","我不知道為什麼衛福部食藥署沒有下去做行政指導，一連串的食安爆，每一爆你們都有高度關注，可是台中市政府經過了9天才來處理這件事情，第一，我懷疑你們是不是在掩護台中市政府的什麼問題；第二，如果按照車次來計算的話，過期的肉品至少已經有出貨3萬公噸，而不是像衛生局所公布的只有410公斤而已。這家公司針對日期改標，媒體只有報導了1天的新聞，在本席開了記者會之後，或多或少有引發關注，但是這個業者有三、四家名稱不同的公司，他所進口的肉品在邊境檢查的時候被查出含有瘦肉精也就是萊克多巴胺，我們都知道邊境檢查只是抽查而已，所以我們合理懷疑這家公司長期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這件事情是在9天之後才公布，第一次是開罰600萬元，當時台中市衛生局說並沒有流入各縣市，但是我們後來發現有流入南投、台南等5縣市，所以就再開出第二張600萬元的罰單。但是那位陳姓員工說從他到各冷凍庫所拍攝過期產品的照片看起來，恐怕比台中市衛生局所公布的數量還多。所以本席對這整件事情合理的懷疑為什麼台中市衛生局處理的時間、速度這麼慢，是不是為了給業者時間去移開所有在冷凍庫的過期肉品？這是第一點。第二，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根據出貨資料去儘速向所有的下游業者進行回收。第三，如果對於一連串的食安連環爆，衛福部都是用高標去了解業者出貨的狀況，那為什麼對這個案子不一樣？到今天為止，我都認為衛福部沒有下去做更積極的行政指導。"],["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食品過期的問題，中央跟地方一定是協議來做，就台中這個個案，我請食藥署的同仁來……","李委員彥秀：次長，本席今天要問4個問題，所以本席的時間不太夠。本席就這件事情要對你們提出要求，本席認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有行政怠惰之處，我不清楚他們到底為什麼要包庇這個業者，我也不清楚衛福部是不是有接到林佳龍市長的電話，因為這個業者跟林佳龍市長有特殊關係，你們處理的態度就會跟過去是不同的標準，我要提醒你們，就這件事情你們勢必要去追查這個業者出貨的資料，包括出貨給哪些下游的廠商，來給國人一個交代。這些過期的僵屍肉品其實有很多都含有萊克多巴胺，在幾次的抽查中都有檢出，所以本席要求你們一定要去追查出貨給哪些下游業者。","第二件事情，今天在媒體上看到金平膜衣錠被改標，打散之後換了包裝重新上市，將過期的藥品延長2年使用，這是宇碩公司賣給業者的部分，他跟幸生實業進貨18萬顆即期藥品，其實幸生這間公司也有一點問題，為什麼宇碩跟他買即期藥品？在冠脂妥事件之後，我們有特別要求要做藥品溯源的管理，你們第一時間到底有沒有辦法掌握藥商出貨的狀況？上一次部長回應我的是，藥商出貨多少量給大盤商，你們要去做源頭勾稽，結果不到三個月，同樣的狀況再次發生，而且是賣過期的藥，這是治療躁鬱症的藥品，你們第一時間都沒有辦法掌握藥品的流向，對於過期的藥、偽藥，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這是藥品問題的連環爆，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爆，你們這三個月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為？"],["呂次長寶靜：我請食藥署的代表回答。","李委員彥秀：針對這麼重大的案子，陳宜民委員和本席問的，沒有一件次長可以回答！","呂次長寶靜：這個業務不是我督導，不過基本原則我都知道，我們一定是查封，有庫存一定即時封存，市售品錠下架，然後最主要的問題……","李委員彥秀：有關稽查的部分，包括藥品追蹤、溯源的管理，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呂次長寶靜：食藥署現在正在規劃，上次部長交代之後，我們三個月內要……","李委員彥秀：藥品履歷已經過了3個月，從我3月16日質詢到現在耶！","呂次長寶靜：我們7月會實施大三類藥品追溯、追蹤，以及試辦20個品項。"],["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祁副組長答復。","祁副組長若鳳：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追蹤、追溯系統，目前是公告7月1日開始實施，先從疫苗、血液製劑、肉毒桿菌毒素三大類開始做，在這個之前，因為偽藥事件……","李委員彥秀：上次的冠脂妥和今天的金平膜，其實都是慢性藥。","祁副組長若鳳：另外，依照風險金額的高低，我們挑了20項容易被仿製或是市售量比較大的產品做試辦，因為我們希望系統將來不光是……"],["李委員彥秀：7月1日要開始執行？","祁副組長若鳳：對，我們會開始試辦，因為有些廠商希望自動化連結，所以我們做一個系統，除了可以手動輸入，也可以寄光碟片上傳，或是自動化……","李委員彥秀：我認為食藥署責任重大，一連串的食安連環爆，讓國人對於衛福部在掌握不管是藥品或是食品安全的管理，都有很大的疑義跟問號，這次雖然不是你主要的業務，但這幾項都是衛福部高度關注的議題，所以我也希望你們上緊發條，雖然我問的這幾個議題，你好像都沒有辦法做一些具體回應。","第三是藥害的問題，根據藥事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仿單要記載藥品的用量及用法，包括使用多少劑量，都要有明確的用語，否則無法讓食用者有一個清楚的依循，我手邊有一個個案在使用易週糖，仿單中建議可以使用0.75毫克或1.5毫克兩種劑量，但為了更佳的血糖控制，每週也可以用1.5毫克，這樣的仿單說明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請教副組長，在記載標準的適法性上有沒有疑慮？","祁副組長若鳳：我們在核定一個適應症的時候，通常會寫一個範圍例如0.75毫克到1.5毫克，因為每一個病人的體質狀況、病況不一樣。","李委員彥秀：你覺得病人有辦法判斷應該用0.75毫克或1.5毫克嗎？還是你把這個責任歸咎給第一線的醫師，如果這是一個新上市沒多久的藥，包括所有醫療院所、很多醫師都還在適應、瞭解其功能性跟影響性，這樣寫在適法性上有沒有合乎標準？","祁副組長若鳳：在藥品的部分，當然一線的醫生要做處理……","李委員彥秀：如果是你，為了達到血糖更好的控制，你要用0.75毫克還是1.5毫克？","祁副組長若鳳：仿單上面有說明起始劑量是0.75毫克，每週一次，如果是有控制不好的狀況……","李委員彥秀：仿單上寫為了達到更好的控制，可以用1.5毫克，但什麼樣的人可以用到1.5毫克，卻沒有寫得非常清楚，按照這樣的說法，你們是把責任歸咎給第一線的醫師，但是新藥過去累積的實驗還不夠，加上有心血管疾病、神經傷害等副作用，因此日本不允許高劑量藥品上市，所以仿單上是不是有所疏漏，因為易週糖在副作用的部分並沒有載明的很清楚，我認為你們當時的審查不夠嚴謹，這是我必須要提醒你們的地方，這件事情已經在做藥害上面的處理。","另外，對於嚴重不良的反應，你們要求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有通報義務，違反要罰3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罰款，對於一個上市的新藥，如果有不良的反應，應確保醫療機構跟藥商能夠據實完整的通報，而不是只交由他們自發性的通報，因為很少人會自發性的通報，所以應讓藥事法第七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有一個安全監視的作為，提供更完整的資訊，未來供第一線醫師去做更多的建議，或是使用這些藥物的病人可以有更完整的資訊，瞭解應該用0.75毫克或1.5毫克，我認為食藥署對於仿單的要求不夠嚴謹跟完整，當然這件案子後續會走藥害的程序去做判斷，但是食藥署在仿單包括副作用的要求上有疏漏的地方，日本是不允許高劑量的，並且把副作用寫得非常清楚，這個個案請食藥署去做更完整的瞭解。","最後是如何加強偏鄉醫療的部分，譬如屏東前一陣子發生火燒車事件，但是屏東只有一間急救責任醫院，並且是在半個鐘頭以上的地方，未來我們要推動分級醫療，下一個階段也要推動家醫制度，建立完整的跨區就醫，很多委員都要求嚴謹思考偏鄉醫療問題，包括召委也長期關注這樣的案子，至於如何找人、留人，現在找人方面是靠公費醫師跟支援醫師，不太困難，因為你們有一些手段，但是如何留人，建立一個穩定的醫病關係……","主席：李委員，你問了很重要的問題，是否方便會後他們立刻向你回報？","李委員彥秀：好，最後我希望透過行政指導跟評鑑的強制力，包括提高職場待遇，留住可以待比較久的醫生，找人不難，你們有很多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如何留人，讓病人有一個更穩定的醫病關係，大家長期都在問這個問題，不要老是發生跨區醫療、當地醫療不足的狀況，好嗎？"],["呂次長寶靜：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蔣委員萬安質詢。","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主要負責的業務是關於長期照顧的部分，上個週末屏東恆春南門護理之家發生火警，造成4死55傷的悲劇，這已經是近五年來長照中心發生第四起重大的火災，包括101年新營醫院北門院區附設護理之家13死59傷，去年新店樂活安養中心6死26傷，今年桃園龍潭愛心長期照顧中心4死13傷，到上個週末屏東南門護理之家4死55傷，總計奪走27人，並造成150人受傷，幾乎每一年都有老人長照中心發生重大火警，請教次長，為什麼這幾年長照中心的火警發生率、死傷率這麼高？"],["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主要的原因是消防安全設施上需要更多的加強，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人力不足，也需要改善，我們在現在的機構評鑑標準中，有把這兩項列為重點指標來做改進，如果安全消防設施沒有過的話，評鑑就不能通過，我們已加重它的程度。","蔣委員萬安：次長剛才講到兩個重點，值班人員的人力、教育訓練的確不足，消防相關的設備可能也不夠，但是去年發生火災的新店樂活安養中心，安檢、人力配置都合格，還是一樣造成悲劇，因此上週長照機構火災之後，就如次長講的，衛福部未來要將消防演練納入評鑑當中，是不是有這樣的一個政策？","呂次長寶靜：是，我們最近在進行聯合稽查，去看他們晚上人力的配比情形，也將演練列為一個重要的指標，不只是一個SOP手冊教他們怎麼做，為免事情發生時大家會慌亂，所以我們希望他們有一些實際現場逃生的演練，路線怎麼走都要去做練習。","蔣委員萬安：現行長照機構消防安全防災的法規，次長知道是什麼法規嗎？"],["呂次長寶靜：消防法。","蔣委員萬安：對，是依據消防法，以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呂次長寶靜：是，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也都有設立標準。","蔣委員萬安：目前長照機構是按照消防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等等，因為長照機構裡面住的大部分都是行動不便的長者，甚至很多是重度失能的高齡者，這些長者機能缺損的狀況都不一樣，但是一般的消防法規並沒有針對這些特殊高齡者的需求訂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只有針對面積、床具、走道、門的寬度等硬體相關規定，而沒有對於長照機構裡面大部分的失能者、高齡者、行動不便者訂定相關標準，這部分如果只依照一般的消防法規、一般民眾的標準，一旦發生火災、災變時，當然更容易造成死傷率偏高的情形，衛福部有沒有發現這樣的問題？如果有，你們要如何檢討，甚至修訂這樣的標準？","呂次長寶靜：好，我先就瞭解的部分做個報告，第一，我們現在希望建材如窗簾、隔間都要用防火的材質，這些也在做要求；第二，在逃生的時候，運載這些住民的器材也能夠做一些改善；第三，我們希望灑水系統會自動偵測灑水，當然最重要的是讓它不要發生，因為像剛才委員講的，這些長輩沒有辦法自己行動，一旦發生就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所以如何儘量避免事件發生，發生時讓他們能夠迅速的逃離現場，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蔣委員萬安：包括灑水系統、偵測系統、面積、床具、門的寬度、走廊的寬度，都屬於一般的消防法規，都只是針對硬體，沒有考量到住在照顧機構裡面的人跟一般民眾的行動能力是有差別的，所以我認為照顧機構的消防檢測標準應該要更嚴格，相較之下，美國的NFPA對於照顧機構防災上面，就有鉅細靡遺而且專門為高齡者設計的防災規劃，像自動灑水器、煙霧警報偵測系統及裝潢材質等等，除了一般的規範以外，他們針對這些行動不便的長者甚至重度失能者有量身訂製規範，舉例來講，針對照顧機構裡面的走廊，除了它的寬度以外，甚至掛在牆上的設備以及家具都有規定大小，因為要避免一些視覺不好的人或是盲人在平時碰撞到，更不用說如果發生火災、重大災變，在逃避時必須要注意到這些擺設，這些在我們一般的消防法規裡面，甚至是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都沒有規範，所以衛福部應該協同其他單位包括營建署等等，將照顧機構的消防標準訂定得更嚴格，才能真的避免近五年來連續發生這麼大的不幸事件，死傷人數不斷提高的情形再次發生，這一方面我們應該著手仿效其他國家，尤其美國的做法規定得鉅細靡遺，這一部分衛福部未來是否可以進行檢討？","呂次長寶靜：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每次做完聯合演習，與相關單位討論之後，也是往這個方向去做努力，我們以後會更努力讓消防、營建單位瞭解住民的需求，以保障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一些規定需要檢討的地方，我們會努力來做。","蔣委員萬安：將消防演練納入評鑑是正確的，但不單單只是消防演練要符合標準，如果人的標準沒有變，那是沒有用的，你們要針對長照機構、照護機構的特殊性訂定更嚴格的防災標準，而不能比照一般的機構，一般的建築當然都符合一定的消防標準，但是長照、照護機構裡面都是行動不便、重度失能的長者，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民眾行動方便，可以避免傷亡，但是長者行動不便、失能，他們可能就沒有辦法，無論你們再怎麼演練，如果標準訂定的這麼寬鬆，都是徒勞無功，你們要把標準提高、更嚴格，次長瞭解我的意思吧！","呂次長寶靜：我想我完全了解，謝謝您的意見和指導，我們就往這個方向來努力，不只努力，我們已經在做了，只是要讓它更清楚地展現在修法或法條的規定上。","蔣委員萬安：衛福部規定長照機構夜間值班人員只有1比10，這樣的人數，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意外，值班人員一定是先協助重症的住民疏散，需要自行疏散的高齡者反而會因為防災設計沒有符合他們的需求，沒有為他們量身訂製，造成他們無法及時避難，以致發生我們前面所講的這些憾事。","我要講的是，其他國家都可以針對特定的需求而訂定更嚴格的標準，我們應該去仿照，但是就如我今天一開始問的，如果我們只是比照一般的消防法規及設置標準，事實上這樣的問題還是有可能不斷發生，這些也是我們希望避免的，衛福部身為主管單位，應該協同其他相關單位，對照護機關訂定更嚴格的標準，我希望次長在這邊可以承諾，不單只是將防災演練納入評鑑而已。","呂次長寶靜：好，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來努力。","蔣委員萬安：好，謝謝次長。"],["主席：請吳委員玉琴質詢。","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關心偏遠地區跟原住民地區的長照機構設立困難的問題，所以多次提醒，上會期也安排本會委員去桃園復興鄉比亞外部落考察，我看到衛福部最近預告的長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管理辦法，裡面其實已經把原住民地區設施的部分放寬，值得肯定，我們一直提醒要比照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的教保服務實施計畫來修訂，對於衛福部的做法，我給予肯定，但是衛福部好像忽略了一點，雖然我們當時都在討論原住民區，可是事實上除了原住民區設置的困境之外，離島及偏遠地區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像大埔或石碇都在水源區，會面臨到沒有地方可以蓋的問題，或是在建築方面有困難，照護司過去曾經針對偏鄉地區下定義，有山地原住民區、平地原住民區，還有離島和偏遠地區，這些地區面臨的困境是一樣的，就是人口少、土地有很多都是山地保留地或水源保護區、原住民保留區，所以在設立許可辦法上是不是該擴大，讓偏遠地區、離島和原住民地區都適用這個辦法？您的看法如何？"],["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併入來考量，現在看到的法條真的是指原住民族地區，如果要把範圍擴大，先看哪些要納進來，我們再來思考看看範圍怎麼界定。","吳委員玉琴：假設原住民地區的範圍這個問題解決了，偏鄉地區及離島面對的困境還是一樣，所以我覺得在預告的過程中應該一併考慮進來，這是我第一個提醒。","我要特別再問一下有關健保的問題，次長剛剛在報告時表示希望能夠縮短原住民和其他族群平均餘命上的落差，也在健康的議題特別強調，我想跟您分享一下，余尚儒醫師分享在宅醫療經驗時，有提到在北海道夕張的經驗，夕張市的高齡人口在2015年已經高達47%，醫療體系幾乎崩壞，醫院幾乎瓦解，因為人太少，經濟撐不起來，市立醫院就倒閉了，所以後來就轉為有病床的在宅療養支援診所，就是有病床十幾床，然後再加上在宅醫療，來支持當地的醫療，如果他們的醫療沒有倒，反而有奇蹟，就是醫療費用降低，大家的壽命也沒有受到影響。需要緊急醫療的時候，是透過直升機轉送到附近的大醫院去就醫，請問副署長，在偏鄉地區及離島都有IDS的制度，IDS有沒有辦法結合在宅醫療？過去的IDS，就是醫生到那邊看診，沒病人就坐在那裡，有沒有可能像現在長照的概念，以社區為一個基礎，針對那些出不了門的病人來看診，這部分能不能再結合？尤其在偏遠地區更應該這樣發展。剛才談的道路等等問題，都是一些困境，如果能夠做好到宅醫療，不是能夠更快解決問題嗎？請副署長說一下您的看法。"],["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這個問題，其實委員講得非常對，有關IDS開放在宅醫療，在一年多前就已經開放了，我們的計畫都已經修訂了，而且鼓勵所有IDS的醫師可以提供在宅醫療，已經在進行了。"],["吳委員玉琴：有多少案例？"],["蔡副署長淑鈴：病人不少。"],["吳委員玉琴：不少嗎？","蔡副署長淑鈴：我可以統計一下，會後提供給委員。","吳委員玉琴：醫師已經派去了，不應該只是坐在那邊，不去醫治病人，早年醫師不願到宅去看病，他們說到宅看病人的是志工，我覺得這樣實在不合理，現在因為在宅醫療的推動，他們已經可以提供在宅醫療的服務。","蔡副署長淑鈴：是。沒有錯，現在IDS的醫師或當地衛生所的醫師都可以提供在宅醫療，而且早就啟動了，有很多都做得非常好，甚至當地的開業醫也可以。","吳委員玉琴：剛剛次長的報告就沒有提到這一部分，只提到IDS，可是如果IDS能夠結合到宅醫療，我覺得原住民區或偏鄉的醫療可能會更到位。"],["蔡副署長淑鈴：是。"],["吳委員玉琴：這部分未來可以再強化一下。","根據夕張市的經驗，在地就有在宅醫療支持，有緊急醫療需要時，就用直升機轉送到醫院，我兩年前去長野，長野是個農業縣，有佐久綜合醫院，這間醫院本身就有一架醫療直升機，在緊急醫療時他們就是透過醫療直升機來救護，剛才原民會和衛福部都在談偏鄉地區或原住民地區交通的問題，只要一下雨或地震，路就斷了，這些地區就變成孤島型的區域，當地的救援怎麼辦？我現在不談長照，對於長照，我是建議用在地進駐的方式來做，醫療大概沒有辦法這樣子，所以醫療的部分有沒有可能發展這樣的醫療直升機服務？像蘭嶼，只要有緊急醫療需求，大概也是派海鷗直升機來救援，可是沒有發展到其他地區，像原住民地區就沒有得到這方面的醫療資源，原鄉地區的醫療是由照護司負責政策規劃，請蔡副局長說明一下。"],["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鄉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的部分是本司在主導，我們確實幾年來一直在強化在地醫療，我們希望可以處理到民眾大部分的需求，有急重症患者的時候，也有直升機緊急後送的機制。剛剛委員提到的原住民地區若有災後大量傷病患者，由於我們的能量只能支應個案的緊急後送，所以在這時我們通常會協調空勤總隊一起來做。","吳委員玉琴：我剛剛問的就是，以你們現在的能量，你們要去協調空勤總隊來支援才可以應急，而長野的佐久綜合醫院則是醫院自己有設直升機，這就是一個概念，連夕張市也是這樣的概念，偏遠地區幅員那麼遼闊，需要緊急醫療的時候，車子再出來就來不及了，所以需要的是醫療直升機，而不是你們剛剛說的空勤總隊的急難或救災直升機。","蔡副司長誾誾：跟委員報告，離島地區縣市政府及行政院確實要求我們要有醫療專機駐地，原本是從臺灣本島起飛。因為我們的幅員比較小，所以原住民地區通常是有大量傷患才需要動用。一般來講，在汛期，尤其是颱風災變或其他重大災變時，在地醫護人員都會留守，孕婦、心臟病患都會在事前先撤到平地接受醫療照護。","吳委員玉琴：你講的都是汛期或災難式的處理情況，但我說的是平時，平時還是會有緊急狀態。"],["蔡副司長誾誾：平時的緊急後送其實是夠的。"],["吳委員玉琴：夠嗎？","蔡副司長誾誾：對。離島地區的在地醫療強化之後就可以，畢竟那個費用很高，病患也有自付額的部分，所以我們會經過審查，看病患是否真有需要緊急後送的情況，若有才會動用到直升機。但是最近離島的狀況一直在減少，澎湖開始設立心導管室之後，其實心臟病後送的個案就減少了。","吳委員玉琴：當地醫療設備足夠當然沒問題，但我們現在談的是當地醫療不夠的時候。在蘭嶼，只要出車禍，就只能利用直升機飛回臺灣，因為當地衛生所也沒有能力進行緊急救治。"],["蔡副司長誾誾：蘭嶼就是有緊急後送。"],["吳委員玉琴：是用海鷗直升機協助後送。"],["蔡副司長誾誾：對。","吳委員玉琴：所以就是沒有醫療專機，目前只有金門有醫療專機？","蔡副司長誾誾：現在還在招標當中，我們也希望就近可以有一些……","吳委員玉琴：剛才有提到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困境的問題，你們要去協調其他部門協助加強緊急就醫資源系統，不要老是說交通問題，剛才原民會說興建道路，但就算道路興建完成，還是有3個小時的車程，怕還是救不了。所以，在緊急醫療直升機的協助上，我覺得還是要一併思考，以及做平時的緊急救援，好嗎？","蔡副司長誾誾：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再一併考慮，目前是以離島為主。","吳委員玉琴：本島的部分好像都認為夠了，可是路還是很遠啊！"],["蔡副司長誾誾：這部分我們再一併研究。","吳委員玉琴：好，謝謝。"],["蔡副司長誾誾：謝謝。"],["主席：請黃委員秀芳質詢。","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我針對偏鄉醫療照顧議題質詢陳部長時，有提及遠距醫療的問題，部長也承諾在今年年底會提出修法，這表示衛福部也認知到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的問題，尤其是偏鄉或原鄉部落的部分。偏鄉和原鄉的醫療資源可近性本來就很低，請教次長，有哪些因素會造成國人就醫的限制？像原鄉、偏鄉也許是地理因素、也許是社經地位的因素。"],["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一般來講，第一就是可獲性低，也就是當地醫療院所的設立沒有那麼普遍。第二，有了醫療院所之後也要有醫生願意進來，所以我們用了很多對策讓醫生願意進來。第三就是老百姓是否負擔得起、能夠繳納保費，以及部分負擔的部分能不能處理。所以要儘量把資源送到當地，讓當地有足夠資源，也讓偏鄉、原鄉所有人都可以得到服務，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黃委員秀芳：剛剛有提到偏鄉、原鄉醫療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趕快解決，其實政府也希望能夠強化在地醫療。上禮拜我有提到公費醫師招生也有一些狀況，公費醫師服務期滿就會趕快請調，不願意再留在偏鄉、原鄉或者比較偏遠的地區，類似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解決？再來就是要怎麼解決交通往返的不便性，以及時間的消耗？剛才吳委員也有提到在原鄉或偏鄉地區，送醫可能需要2、3個小時，要怎麼解決這些問題？","呂次長寶靜：有關遠距醫療照顧的部分，這和醫師法規有關，我們會進行修訂，當初醫師法是說不管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都要親自診察，現在要改成遠距，透過資訊系統來做，這就牽涉到修法的問題，這是第一。第二是如何讓公費醫師留任的問題，這部分請醫事司副司長回答。"],["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答復。","廖副司長崑富：主席、各位委員。在增加來源的部分，我們預計在這5年招收500名公費生之外，也在研擬公費生服務期滿之後願意留在當地落地生根的計畫。"],["黃委員秀芳：所以要增加一些誘因。","廖副司長崑富：對，目前正在研擬相關方案，謝謝。","黃委員秀芳：現在都是等到民眾已經生病了才投入醫療照顧，我們是不是應該針對偏鄉、原鄉做預防醫學，在前端先預防讓他們不生病？也就是說，在預防醫學及公共衛生方面投入更多資源，讓他們先預防，而不是等到生病了才找醫生？針對偏鄉、原鄉的預防醫學及公共衛生，你們到底做了什麼？","呂次長寶靜：國健署會用菸捐做預防保健或健康促進的活動，至於偏鄉的重點是做什麼，我請副署長回答。"],["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偏鄉地區的吸菸率和嚼檳率會比較高，這些會造成口腔癌及心血管疾病等等，所以我們在原住民族比較多的縣市有特別給予地方政府一些經費，結合該地社區營造做菸、酒、檳的介入，例如種子教師及團體衛教……"],["黃委員秀芳：以你們評估這樣的效果好嗎？","陳副署長潤秋：他們的吸菸及嚼檳率是有下降，但還是高於一般民眾。所以我們還是繼續介入，到目前還是每一年投入相當大的部分，在51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也都有照護師一起。","黃委員秀芳：今天最主要是討論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因素，次長是不是可以再說一下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最主要原因是什麼？","呂次長寶靜：這方面有很多研究，主要是公共衛生、經濟因素、意外事故死亡率高、飲水不是那麼健康等因素造成的。","黃委員秀芳：你們有做這方面的研究，研究之後有對症下藥嗎？","呂次長寶靜：各部會都會進行相關的工作，今天國衛院沒有人來，國衛院應該有更仔細的資料分析可做為將來的對策。據資料顯示，原住民罹患肺結核、肝病的比率比較高。","黃委員秀芳：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議題，幾乎年年都會討論，既然很多單位都有做這方面的研究，請衛福部針對各單位做的研究進行分析，如果是醫療資源不足、社經地位比較低、交通不方便的關係，請你們統整後針對原因對症下藥？","呂次長寶靜：好，我們會在2025年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中訂定原住民專章，說明原住民在使用醫療上遭遇什麼問題，並提出相關的措施、策略，甚至研究一些指標監測我們努力的成效，這些都在進行中。此外，我們也委託研究醫療品質、友善醫療照顧，白皮書也在研撰中。","黃委員秀芳：本會期初，本席曾針對社會福利機構也有城鄉差距問題提出質詢，衛福部、健保署都以醫療資源不足做為偏鄉的認定標準，其實你們應該以資源的可近性區分，因為有些地方雖然有醫療機構，但卻很難到達甚至根本無法到達，可否以資源的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呂次長寶靜：將來我們會把交通時間、語言、文化的指標納入參考，這方面我們會接受委員的意見。","黃委員秀芳：希望你們儘快訂定資源可近性的評估標準，以彰化為例，學生要到達啟智學校、殘障醫療機構真的很困難，希望縣政府、中央能補助他們購置交通車，但衛福部認為彰化不是偏鄉而不予補助，彰化雖然不是偏鄉，但是有些交通車1、2小時才1班，要身心障礙小朋友自己坐交通車真的有困難，因此希望衛福部能以資源的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而不是以內政部所定的偏鄉做為評估標準，可以嗎？","呂次長寶靜：好，委員的意見很好，我們會回去研究，並設法克服問題，一定會有不同的影響。","黃委員秀芳：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問題，幾乎每年都會討論，請衛福部針對原因處理，據身心障礙協會、地方福利機構反映，身心障礙小朋友要到學校就讀真的困難重重，希望衛福部能以資源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不要以內政部所謂的偏鄉做為評估標準。","呂次長寶靜：我們有提供復康巴士，但還是不足，這部分我們會一併討論。","黃委員秀芳：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曼麗質詢。","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是討論「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低」問題，原住民的平均餘命確實比一般國人低，其中，0至10歲的幼兒差距滿大的，20至60歲的青壯人口也有差距，後者應該與工作有關，請問衛福部在年輕人、小孩子部分會有一些作為嗎？如何改善這種情形？"],["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國健署在婦幼健康方面會提供產前診斷費用，對新生兒的新陳代謝篩檢也有補助，對生育的婦女也有一些健康管理，也就是從孕婦開始懷孕到生下小孩，國健署都會儘可能提供婦幼健康的照顧。","陳委員曼麗：婦幼健康的照顧非常重要，0至10歲的原住民小朋友和全國0至10歲的小朋友比較，大約有8.4歲的差距，確實滿大的。有關原鄉的長照，年長者的餘年確實需要很多人幫忙，現在對原住民的照顧員有做一些訓練，據新聞報導，大概訓練了28人，但只有4人成為正式員工，其他24人並沒有從事相關工作，所以我們亟需加強原鄉長照人員的培育，全台灣有319個鄉鎮市，其中原鄉大概有55個，比率滿高的，現在的做法是一鄉一日照，未來可能就變成一鄉一長照，可是在一鄉一日照的作法中，我們就看到有三個問題存在，第一、語言的問題，如果不是在地的人的話，可能和年紀大的人溝通會有障礙。第二、文化的問題，如果我們請一般平地人去照顧原住民，文化上可能有落差。第三、交通的問題，就近照顧比較方便，但是如果距離很遠，大家就會覺得很麻煩。所以請問有沒有計畫培育原住民在地的照服員？","呂次長寶靜：這可以分很多方面來向您報告：第一、增加原住民地區照服員薪水，希望每個月增加3,000元。第二、現在的轉場服務費、交通時間所需的成本和薪資，我們正在檢討調整，我們希望大家願意來從事照服員工作，然後做了以後願意留下來，所以我們在原鄉地區多作一些特別的設計，服務費也加成。其次，在訓練的部分，以前的規定都是由勞動部勞動發展署負責，現在我們回歸到地方政府的用人單位，凡是在地方從事照服工作者都可以申請受訓，受訓之後就留在地方。所以，我們希望鼓勵在地人特別是原鄉經過訓練以後來照顧在地人，這個方向是確定的。","陳委員曼麗：如果能夠這樣規劃，人力的部分可能就不用太擔心。接下來我要談洗澡這件事，很多家庭照顧者覺得最需要幫助的是洗澡，被照顧者可能行動不便，在移動時確實需要幫助，當然一個失能的人需要幫忙，除了幫他洗澡的那個人之外，可能還要有人幫忙攙扶，所以到宅沐浴的需求其實很大，可是目前照顧失能者的人年紀在60歲以上者占4成，老人照顧老人，如果大家都是健康的，沒有問題，但是萬一其中一個是很需要心力、體力去照顧的，可能在宅沐浴的需求就會很高。目前到宅沐浴的服務很受歡迎，以臥床清潔的報告來推估，如果有一個沐浴車的話，可能還需要一位護理師、一位照服員和一位操作員，在這部分除了人力之外還需要車輛，可是目前到宅沐浴的車輛不到30輛，請問次長怎麼辦？"],["呂次長寶靜：我請副署長答覆。"],["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答復。","陳副署長素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在沐浴的部分，一般來講我們是透過長照的居家服務來提供，但是有一些長輩或偏鄉地區，機構確實沒有那麼充裕，所以目前我們都是結合民間資源和公彩回饋金來補足到宅沐浴車，目前確實是30輛，還不是那麼足夠。","陳委員曼麗：好，這對原住民的照顧非常重要，因為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讓失能者能夠好好洗一個澡是非常幸福且舒適的事情。","呂次長寶靜：家裡的場所如果不是很寬敞，要讓一個行動不便的人可以到浴室洗澡，需要兩個人同時來做，可能還需要設備，沐浴車將來的需求會增加，我們會加速提供。"],["陳委員曼麗：非常謝謝次長。","接下來我要請教勞動部，我剛剛有提到原住民平均餘命，以所有國民和原住民來比較，可以看到在20歲到50歲這個身強力壯的年齡層差距滿大的。其實去年12月15日我就曾經質詢過，工人在工作過程中傷亡的頻率滿高的，因此我希望能夠落實營造工地前中後的安全準備，同時公部門也要加強宣導和督導，後來勞動部給我一份回函，說違反工地安全的情事會遭到處罰，情節嚴重的會遭到勒令停工，經過大半年，請問現在執行的情況如何？"],["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同胞的工作以營造業和製造業為主，根據往年統計，也是營造業、製造業職災發生率最高，目前的方法就是剛剛委員指示的，從人的角度來看，加強訓練，發給訓練合格證，提高工作上的安全意識，現場部分我們則是加強監督、檢查，這一、兩年營造業的專案檢查其實非常頻繁。"],["陳委員曼麗：你可以提供這段時間的相關統計數據給我嗎？例如懲罰了多少人、工地遭勒令停工的有多少。"],["鄒署長子廉：可以。","陳委員曼麗：接下來我比較關心的是政府採購法規定工人進入工地就要強制納保，但是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訂的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說可以不要強制納保，而投保商業保險，但我對商業保險一直有疑慮，因為如果是強制納保，萬一勞工受傷，給付是直接給勞工，可是如果投保商業保險，萬一有人受傷或死亡，給付則是給雇主，而雇主到底會拿多少錢給勞工，我們不知道。所以，這部分可不可以採全國一致的作法？","鄒署長子廉：目前勞保5人以下沒有強制納保，確實有這樣的空窗，現在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設計是如果勞工沒有勞保，一定要強制投保商業保險，萬一發生災害，雇主對職災給付有一些質疑的話，勞動基準法可以強制要求依照勞基法提供醫療補助、生活津貼和職災補助，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從……","陳委員曼麗：好，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特別提到原住民及其部落或半部落人口的保障，對於原住民的幫助都有規範，包括勞工、工傷及死亡等等，還是要加強工地內強制納保的要求，不管是5個人以下或以上，我認為勞動部在這個部分不可以輕忽。很多大包、中包、小包，後面又找了一些轉包的工人，10個小包加起來的工人就不得了，所以應該強制納保，讓原住民在工地、工廠能夠受到完整的照顧。","鄒署長子廉：是，我們會擬具並邀集各部會把合約寫得更清楚。","陳委員曼麗：謝謝勞動部，加油！"],["主席：請許委員淑華質詢。","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總統在去年8月特別向原住民道歉，但是我覺得原住民普遍回應都滿冷淡的，根據民調顯示超過41%的原住民認為政府應該優先處理並解決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一般而言，很多原住民認為光是形式上的道歉還是無法解決他們實際上遇到的困境。104年原住民全體零歲平均餘命是71.86歲，與全體國人平均80.2歲相較少了8歲多，近十多年來，雖然原住民的平均餘命逐年增加，但是與非原住民比較還是有一定的落差，約為8至10歲。數據顯示出原住民長期的生活習慣及環境等等諸多原因，造成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政府這幾年也極力到原鄉提升更多醫療服務。以目前整體的狀況而言，確實在偏鄉或原鄉還是有很多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仍然無法實際幫助他們在健康方面來提升。如果我們從不同年齡層的級距來看，可以發現原住民從幼齡到青少年時期的平均餘命與全體國人相比差距最大，與中年期相比明顯有縮減，老年期之後的差距不大，也就是他們在嬰幼兒及青壯年時期的死亡率比較高，我們並未看到衛福部對此有進行研究。不論年金或各項補助，針對原住民的申請年齡都有調降，也考量原住民的平均壽命比較低。光從數據上來看，原住民在嬰幼兒與青壯年時期的死亡率高出很多，一般而言，從死亡原因來看，有很多是事故，事故與工作有關，嬰幼兒及青少年則與工作無關，針對原住民在嬰幼兒與青少年的死亡率特別高一事，請問衛福部有沒有針對這方面進行過研究？"],["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做了一些事，首先，我們希望鼓勵懷孕的原住民婦女進行產前檢查，其次是新生兒出生後，我們希望他們能夠進行新陳代謝異常篩檢。","許委員淑華：你說的是，不管原住民及一般國人，政府都鼓勵這樣做的事，我現在針對的是這項數據顯示嬰幼兒及青少年的死亡率在比率上高出很多，這方面的宣導你們都有在做，不只是針對原住民，而是對一般國人都有在做，為什麼原住民的嬰幼兒及青少年死亡比率非常高？到底政府有沒有針對這個項目進行研究為何如此？","呂次長寶靜：國健署有辦理原住民生育婦女的健康管理計畫，對於每位婦女，我們都開始進行類似個訪的流程，幫助他們做。其次，生產或產齡比較年輕一點的孕婦就需要更多的協助，讓他能夠照顧好自己的身體並保護好胎兒，生出一個健康的兒童，國健署現在開案繼續推動原住民生育婦女健康管理計畫，就是希望能夠解決委員剛剛提到的問題。","許委員淑華：你們的研究一開始在於胎兒的照護可能比較不足，也許會導致他在養育的過程當中，遭受夭折之類的狀況，現在你們如何改善這個問題？"],["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原住民族的生育健康管理，只要是20至45歲的育齡婦女都會有建卡管理，去年（105年）……","許委員淑華：你現在講的都是既有的，從剛剛的問題得知，你們並未針對現在看到的部分有更為加強的措施，還是根據既有的辦法在做而已！","陳副署長潤秋：去年這部分的建卡率已經達到100%，所以我再補充報告。因為嬰兒死亡率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早產，未成年少女懷孕是造成早產兒的滿重要原因，所以今年我們推出自辦計畫，特別包含原住民特別多的花蓮及台東兩個縣市，今年我們推出高風險孕產婦的關懷計畫，此舉比起原來建卡的管理會更加提升，甚至到家裡家訪，直到出生如何照顧……","許委員淑華：你們打算多久檢驗一次？這個計畫是從今年開始進行，你們打算半年檢討一次或一年進行一次總體檢嗎？","陳副署長潤秋：這4個縣市我們是今年先推，今年整個做完之後，我們就會檢討，如果成效非常好……"],["許委員淑華：所以你們打算一年後進行檢討？","陳副署長潤秋：對，我們希望能夠推到所有的縣市。","許委員淑華：你們也不要忽略了南投縣及原住民鄉，這還是我們最關注的問題。","接著，1999年健保就有實施山地及離島地區醫療給付的效益提升計畫─IDS，我們希望各鄉及原住民鄉能夠導入更好的醫療資源，因為這已經實施將近20年。原住民部落還是有高齡化現象，但是現行IDS的服務形式還是以巡迴門診的方式居多，例如提供專科醫療，比較少有居家復健、護理或失能者的服務類型。現在政府要推動長照，目前這部分是不是已經與長照的內容結合？或者是如何對我們平常較少關注偏鄉地區很多行動上及交通上比較不便的失能、失智者來補足？"],["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有關IDS從健保開辦已經非常成熟，也做了將近20年，IDS的地區不只是巡迴醫療，而是駐點醫療，並且是長期的駐點。有關失能在家無法到IDS據點看病的病人，我們在去年也開放IDS的醫師可以在宅醫療。","許委員淑華：這是要怎麼樣，是不是過去有記錄他們有這樣的需求，然後你們才會主動去做，其他還有什麼聯繫管道呢？","蔡副署長淑鈴：事實上，在IDS的地區，很多醫師及病人的關係都非常緊密，如果病人有一段時間沒有去看病，醫師也會到他們家裡關心，這種狀況就會提供在宅醫療……"],["許委員淑華：剛才你說是從今年才開始做嗎？","蔡副署長淑鈴：去年開始做，包括IDS的醫師、山地鄉的開業醫及衛生所的醫師都可以提供在宅醫療。","許委員淑華：從去年開始就有在做在宅醫療服務，由於還沒有普及化，你們應該去做檢討，比如未來所占的比例及篇幅是高的，或是如何去調整整體的內容，以作為未來政府去補強偏鄉及原鄉的參考，而不是單純從數據上來顯示。"],["蔡副署長淑鈴：謝謝。","許委員淑華：從此計畫來看的話，就是「在地且社區化長期照顧服務據點」，在2010年起也有一項偏鄉離島計畫，此案的服務範圍是每案必須服務50人，或以村里、部落為申請單位，這部分有沒有要求服務50人呢？如果沒有達到50人是不是也可以申請呢？"],["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是透過醫發基金來補助當地的醫療機構，並由他們去瞭解該區域或部落的需求……","許委員淑華：過去是100人，現在改為50人，因為你們規定亦得以村里或部落為一案，如果核定是以村里或部落為主，即便人數不到50人，此計畫是不是也可以照樣申請呢？","蔡副司長誾誾：對，一樣可以申請。","許委員淑華：這部分叫做「在地且社區化長期照顧服務據點補助辦法」，很多原鄉長照人員及學者都提出，在漢人的傳統照顧思維中，他們希望原鄉能有不同的照顧方式，比如自然人的照顧方式。目前的照顧都需要有專業及證照，可是有些屬於原住民自然部落的相互關懷能不能也納進來，如此也比較符合在地照顧的精神。目前申請的只有醫事機構，並沒有社區可以申請，未來是不是能將原民在地互相照顧的觀念，搭配相關證照來做整合，如此將會比較符合在地原鄉照顧的需求。","呂次長寶靜：我們與原民會及勞動部都有一個平台，並固定開會來處理這個問題。其次，我們也一直在提醒，長期照顧是生活照顧，因此必須回到個人生活及文化脈絡之中，也儘量努力讓原鄉長輩能得到他們所需要的照顧方式。","許委員淑華：次長，我發現你的答復都是在講空話，我問的是只有醫事機構可以申請照顧計畫，當然就會要求要有證照，然而很多學者及原鄉照顧人員的想法，就是未來政府不能單純以漢人的傳統想法來做，比如必須要有證照等。本席認為在此計畫中能不能加入原鄉自然照顧的模式，以作為未來的申請依據，而且還可以互相來搭配，也不是只有單純一種方式而已，如此才會比較符合原鄉在地相互照顧的精神啊！"],["呂次長寶靜：我請照顧司再向委員報告。","蔡副司長誾誾：在2.0開始之後，我們會把社區照顧整合到A、B、C，也會考慮到原住民專章裡有關當地文化的部分，其實我們都會整合在一起，因此不是醫療機構才可以申請而已。"],["許委員淑華：原住民的哪一類可以申請呢？"],["主席（陳委員曼麗代）：麻煩衛福部再提供資料給許委員。"],["許委員淑華：請將已經在做的相關辦法、申請條件及有何成效讓我瞭解一下。"],["蔡副司長誾誾：好。"],["主席：請陳委員瑩質詢。"],["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重不重要呢？"],["主席：請原民會社福處王處長答復。"],["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重要。","陳委員瑩：據本席瞭解，「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的很多資料都是來自衛福部，可是衛福部的相關資料也都是在隔年年終才會完成。有關原民會最新的「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是在102年至104年的年初才決標及發包出去，並遲至105年8月19日才製作完成，也就是105年下半年度才能看到102年的資料，副主委認為時間會不會拖太久呢？"],["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106年，這些資料的確與現況有一些落差。","陳委員瑩：97年及98年的年報都是隔年下半年就發包，現在卻是拖2年，而且也要在第3年才能看到，等待的時間實在有點太離譜，你們應該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來推託吧！","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應該是沒有理由，我覺得我們應該有一些疏失，這部分在處理時可能沒有注意到。","陳委員瑩：針對103年及104年的年報，目前招標的狀況仍然是流標的……"],["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流標過2次。","陳委員瑩：我不曉得是什麼原因，不過這是你們必須去解決的事情。今年是106年，按照前面的例子都要過2、3年才能發包製作，剛才副主委說太慢也不能有理由。由於製作及研究都需要時間，推估103年及104年的年報完成時間應該要到107年，而且還會變成一次要做2年的年報，為什麼103年年報的勞務採購沒有做呢？剛才你們也說年報的製作很重要，可是為什麼不做呢？還有為什麼103年及104年要合起來一起做呢？"],["鍾副主任委員興華：103年的預算大概沒有編到。","陳委員瑩：預算書裡是寫80萬元，你卻說沒有編到。","鍾副主任委員興華：103年編的錢比較少，所以發包可能無法做到完整，因此就用2年……","陳委員瑩：103年沒有編到，那去年呢？"],["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去年105年……","陳委員瑩：103年的是在105年開始發包製作，因為你們都是慢2年。","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103年到104年的部分應該去年就發包處理了，但去年只有84萬元的經費，經費不是很夠。","陳委員瑩：雖然經費不是很夠，但這84萬元有用在年報的製作嗎？請社福處答復一下，既然很重要，為什麼不做？我們有編預算給你們。","王處長慧玲：我是去年8月才到任的，這個有上網公告但流標了。","陳委員瑩：你去年8月才到任所以不干你的事，但這筆錢到底有沒有用在年報上？","王處長慧玲：這個因為流標、疏失以致沒有執行，所以雖然106年沒有預算，我們仍然辦理政府的採購。","陳委員瑩：我每次請你上台答復，你都沒有針對問題答復。這個預算到底到哪裡去了？你有沒有做？如果是疏失所致，是你的疏失或別人的疏失？這和你沒有關係嗎？你是去年8月底到任的，當時這個預算已經有了，這個預算是誰挪掉了？到底有沒有做？","王處長慧玲：我們在政府採購時流標了，所以沒有完成程序，今年再針對這個……","陳委員瑩：你有沒有將這筆預算挪走？你是不是搞不清楚？你是處長，為什麼每次都要帶副處長來幫你答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的預算本來就很少，扣掉健保費5、6億元後，衛保科的預算不到1,000萬元，所以在做很多事情時須挪用預算，103年時……","陳委員瑩：這個預算已經編了但你們不用，然後你們又說有疏失，又講出一大堆理由，這就是原民會很大的問題，副主委也說了這是該做的事情，沒有理由可說，你們要檢討，處長每次都搞不清楚狀況。","鍾副主任委員興華：106年有招標但流標了，我們會針對這個問題做研究，希望能儘快把前面沒有做的和這次要做的一起做。","陳委員瑩：下次不要再發生一樣的問題，年報要按時製作，而且要改在隔年上半年就發包，下半年就開始製作，能不能做到？","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可以做到，我們會就這部分努力。","陳委員瑩：如果沒做到，你們內部要做處分，不要又說你是去年才上任，不干你的事。","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對這部分我們會改進。","陳委員瑩：根據剛才原民會鍾副主委的報告，造成平均餘命差距的原因很多，有交通、醫療資源不平均、文化入侵、土地流失等等問題。呂次長也說明了衛福部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問題是有沒有對症下藥？有很多委員提到這會有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的區別，但本席要提醒的是山原、平原的分法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分法，你們要對症下藥，區域性很重要，我們有原鄉原住民和都會區原住民，死亡原因或得癌症的原因也稍有不同。","長期以來衛福部，尤其是社家署反對老福法修正將原住民的平均餘命降低，但10年來都是一樣，平均餘命的差距就是8、9歲左右，即便你們做了偏鄉IDS的部分，但都沒有減少平均餘命的差距。剛才次長講了很多次，事故傷害似乎變成主要的原因，本席要提醒次長，事故傷害是排第5名而不是排第1名。原住民很倒楣，我們死得多、死得早，意外事故和新生兒死亡率比其他族群高，這些都是拉開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其他族群平均餘命差距的理由，但排除這兩項之後，你們應該針對其他的項目做個別的、細節的探討。","另外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剛才疾管署副署長的答復反映了衛福部對原住民文化認知的不足，原住民得肺結核的原因是什麼？本席要給你們一個功課，從今年7、8月到年底陸續都有原住民祭典，本席要求你們率團參加10場原住民的祭典，原鄉不得少於6場，本席相信你們跑了這10場之後，下次副署長的答案會是不一樣的。你們去看、去觀察就會瞭解肺結核為什麼會是這樣子，什麼樣的病症是那個樣子。","有關平均餘命差距的問題，我特別回頭去聽並逐字記錄你對這部分的答復，你提到依照數據顯示，原住民老人只要過了55歲、65歲，平均餘命都和國人一樣可以達到80歲，你這樣講的依據在哪裡？數據在哪裡？"],["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國外一些有關平均餘命的理論就是活過關鍵性的時期就可以活比較長。","陳委員瑩：你回去認真看一下，答案不是如此，我們的平均餘命還是比國人至少少了5歲。","呂次長寶靜：這可能是我引用的是國外的數據，而沒有將台灣的數據做認真的判讀。","陳委員瑩：原住民族人口健康年報將原住民和全國人民的十大死因做標準化死亡率比較，我們敗血症的死亡率是一般國人的2.8倍，高血壓性疾病是2.4倍，腦血管疾病是2.3倍等等，癌症的第一名是肺癌。本席現在放映一段30秒的影片後就結束質詢，勞動部職安署看過這段影片就會知道為什麼癌症的第一名是肺癌。","你們有沒有看出什麼問題？答案很簡單，他們在工作時都沒有戴口罩，他們工作的狀況是這樣子，這個影片會說話，你們的宣導應該更加落實。"],["呂次長寶靜：謝謝委員的意見。"],["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出國所以由次長列席，事實上次長只是負責就平均餘命的差距做政策性處理或相關措施，而且只是負責一部分而已。","我們看原漢平均餘命的差距統計，民國90年原漢平均餘命的差距是8.96歲，民國104年是8.34歲，這14年來只縮短了0.62歲。不論是從今天衛福部的報告、原民會的報告或勞動部的報告可以看出，你們在這方面的措施都是非常零散的。就衛福部的報告來看，報告中提到106年觀光地區急診醫療站，這看起來是為了觀光客而設的並不是為原住民族而設，況且8處的急診醫療站是不是都設在原鄉也不確定，也不盡然。由此看來，在縮短原住民族平均餘命這樣重要的課題上，20年來顯然這個國家─為什麼要說20年來，主要是因為過去國發會也就是以前的經建會在討論國民年金時，原住民族的立委及當時的台灣省省議員都一再地向省府和中央提議，應該有整體性縮短原漢平均餘命差距的政策，但到目前為止看起來並沒有這樣的政策，是不是這樣？"],["主席（陳委員瑩）：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衛福部的立場是儘量在醫療資源的可獲性、可近性及可負擔性上讓原鄉的同胞都可以享用和一般人一樣的照顧。","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事實上這二十幾年來都沒有做到，你還是沒有回應到這個問題。","我現在要向次長，包括衛福部所有官員、原民會、勞動部和今天沒有在場的相關人員表示，原住民平均餘命這麼低的因素很多，除了衛福部沒有落實醫療照顧、衛生等方面的工作外也沒有針對原住民族的實際問題加強解決，比如與勞動部有關的勞動環境、職業安全衛生、就業機會等等問題，與交通部有關的危險道路也是因素之一。去年台東風災非常嚴重，台東富里鄉的豐南部落變成一個孤島，往泰源、富里市區的橋樑和道路全部都斷了而且持續了好幾個月，導致醫療、照護等等都出了問題，所以危險道路更是重要因素之一。至於為什麼和經濟部也有關，因為水利署負責飲用水，我們的飲用水都不符合飲用水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教育部與此也有關係，因為教育程度的提升也有關係，監察院的報告也指出平均餘命和就業、飲水等各方面都有關係，而就業又和教育程度有關。","衛福部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其實少子女化辦公室不應該設在衛福部而應該設在行政院，因為那是跨部會的辦公室，所以你們應該提報專案計畫到行政院，建議行政院成立一個縮短原漢平均餘命的辦公室，行政院應該成立此一辦公室來整合各部會的資源全力的投入，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呂次長寶靜：要達到縮短的目標一定要跨部會合作，不是衛福部可以獨力完成的，至於要以什麼方式在行政院的層級運作，行政院可以自己做決定，不過，這個方向是應該以部會的力量去做。","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由行政院自己決定，你們要簽報，目前行政院沒有一個專責的機關，你們做為平均餘命的主責機關就應該提報行政院成立這樣的辦公室，如果行政院不成立，你們自己也要成立，你們要整合各部會。","呂次長寶靜：好，我們研究照委員的意見做，我們會就健康差距及平均餘命的差距寫一個比較完整的報告，再看看大家怎麼樣一起來做。"],["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希望你趕快簽辦。","另外，你主管的業務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長照，如果你們能加快落實長期照顧中的2.0計畫，對於佔衛福部業務一小部分的縮短原住民餘命的目標也會有幫助，同時也希望你們能儘快的籌編長照專章中文化健康站今年度和明年度之後的預算。","呂次長寶靜：106年64處文化健康站計畫已經送到衛福部，衛福部會照此一規劃進行，我們會以長照基金支應，這是沒有問題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7年也一樣。","呂次長寶靜：對，我們會請他們提供107年到109年的計畫，只要提出計畫，我們就照計畫執行。","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主席：請劉委員建國質詢。","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鄭委員特別強調整合與原住民的長期照顧，次長對整合這一塊沒有正面答復，但對於建置六十幾處的文化健康站有給予答復。我請教次長，所謂的六十幾處文化健康站的功能及預期達標的目的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文化健康站是由原民會規劃的，對部落裡的住民……"],["劉委員建國：你簡單的說明文化健康站的服務是什麼？"],["呂次長寶靜：提供老人的社會參與、共餐、社會接觸、社會參與等等。"],["劉委員建國：除了提供老人的社會參與、共餐、社會接觸之外還有什麼？"],["主席：請衛福部社福處王處長答復。","王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部落文化健康站已經設立了121站，我們都賦予原住民族人來照顧，我們對這些負責照顧的人員有做一些訓練，但我們還在努力的將他們訓練成專業的照護服務員。他們的服務項目第一個是簡易的生命量測，第二個是提供共餐，因為很多老人的營養不足，我們透過這個業務以提升其免疫力，第三個是促進健康，第四個是讓他們參與具有文化藝術以及和他們生活有關連的活動，更重要的是連結……","劉委員建國：已經有121站了，不只是六十幾站嗎？","王處長慧玲：按照長照計畫，106年下半年要新增六十幾站。"],["劉委員建國：也就是說到106年下半年要達標185站。"],["王處長慧玲：對。","劉委員建國：你特別再解釋一下，就文化的層面而言它到底包含了什麼？","王處長慧玲：文化健康站強調的是服務時要具有文化敏感度，我們服務的是原住民喜歡的、與其生活脈絡有關係的，包括飲食的部分。","劉委員建國：誠如你所說的照顧者要具文化敏感度，是不是就是以族人服務族人，也就是以老服老的概念？進駐的長照服務員要不要接受文化敏感度的訓練？","王處長慧玲：要，第一個是語言部分的可近性，所以我們是用部落在地人提供服務。"],["劉委員建國：文化敏感度的訓練由誰辦理？已經辦幾場了？","呂次長寶靜：我們希望照護員要有3個小時的文化敏感度課程訓練，社工員要有14小時的訓練，這些課程都是由原民會提供，我們希望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這樣的課程訓練。"],["劉委員建國：到現在為止已經辦過幾場？"],["呂次長寶靜：課程還在規劃中。","劉委員建國：文化健康站已經設立了121站，106年下半年度還要增設六十幾站，總共達標185站，誠如你剛才所報告的，文化健康站的照護人員必須接受文化敏感度的課程訓練，既然成立了121站，106年下半年還要增設六十幾站，總共有185站，為什麼到目前為止沒有舉辦過任何一場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呂次長寶靜：這是在銜接階段，本來是由原民會負責，今年開始會進入長照2.0計畫。","劉委員建國：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原本由原民會負責，但原民會從頭到尾沒有負責過一場，現在銜接下來換衛福部主責，所以衛福部要主辦文化敏感訓練課程，是這樣嗎？以前121站的文化健康站沒有舉辦過任何一場文化敏感訓練課程，所以那個地方處理文化敏感度的部分是需要被質疑或不需要被質疑？"],["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所謂的文化健康站在10年前就是部落關懷據點，兩年前改為文化健康站，現在的長照2.0是去年年底核定的，裡面特別列了第六章原住民專章，把原住民對這方面的需求放進來，至於課程的規劃和內容，我們正和衛福部密切合作、推動。","劉委員建國：怎麼密切合作？你簡單的回答我一句話就好了，文化敏感度訓練計畫課程什麼時候開始辦理？整個培訓工作是在衛福部而不是你們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在地工作人員幾乎都是族人，而且最近我們才將課程規劃和師資蒐集好，現在正在規劃辦理這樣的課程訓練。","劉委員建國：106年度下半年要再增設64站，這個課程到時候要由誰來辦？由誰主責？","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64站的重點在於布建的地點，我們要先布建。","劉委員建國：這64站要布建，不管其內容如何，總是要讓有接受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時間3小時或14小時不等的人進駐，這是相輔相成的。","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那64站正在規劃布建中，我們手上已經有了課程內容和師資，現在就是要開始布建，等到要找人的時候就開始應徵，就可以辦理培訓工作。"],["劉委員建國：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在5月8日將計畫送到衛福部，如果經費核定下來就可以做布建工作。"],["劉委員建國：布建完就可以開始訓練嗎？你確定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現在錢還沒核定下來，整個工作的推動要等錢下來才可以做，我們現在正在辦理，希望能做縣市的說明。","劉委員建國：你們去喬好，不然我再問下去你們會漏氣。這就叫做整合，次長是政務官，由政務官領導這樣一個長照的過程會面對很多挑戰，其中一個挑戰就叫做整合，在整合過程中次長可能要站在一個制高點，對很多事情都要相當的清楚才不會像剛才我問次長第一句話：「文化健康站的實質內容是什麼」，結果次長還要問別人，這樣就很嚴重了。","文化健康站因為要銜接長照2.0，在106年度下半年要增設64站，其前置作業應該要有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工作人員的進駐應該是讓族人服務族人，或是讓照護員、社工對原住民的語言、文化、習俗、習性有所瞭解，這樣才能真正的融入原住民，給予原住民幫助，讓一個平地人去當處長負責與原住民相關的長照，問題會很嚴重。","呂次長寶靜：有關文化健康站的轉型，從關懷據點到文化健康站然後到與長照2.0巷弄站的銜接，我們都很清楚，只是因為文化健康站是屬於原民會，所以我才請原民會表示意見，我們希望文化健康站和巷弄站是並容的，可以保持文化的敏感度。","劉委員建國：文化健康站是原民會主責，文化敏感度訓練計畫是誰主責？","呂次長寶靜：照顧服務員的訓練由我們辦理，但課程是由原民會規劃，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個說明是這個計畫在5月8日送來，我們已經協商好了，林政委指示以長照2.0基金支應，至於規劃方面，我們可以立即規劃，只要錢下來就可以辦理，決定地點在哪裡後就可以開辦這個課程。","劉委員建國：誠如剛才副主委所說的，文化健康站其實已經成立十幾年，106年度下半年要增設64站，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需要等到那個時候才開辦嗎？我覺得這樣的問題很奇怪，照護員的核心課程已經辦了一大堆，但都是針對平地沒有針對原住民，我舉一個例子，蘭嶼的達悟族和阿里山的鄒族兩族的語言、習性與文化課程到底由誰來辦理？是由原委會辦理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種制度化的納入是在做長照2.0時列入的，因為長期以來比較沒有關心文化敏感度的議題，所以我們在長照2.0時特別將這部分放進來，我們有將課程的規劃和師資提供給衛福部，將來布建64站成立後當然就可以辦理培訓工作，所以這些其實都有在做銜接只是以前並沒有制度化的將這部分納入長照政策中，這次我們特別要求將這部分納入，正如委員所提的，蘭嶼老人有其需求，排灣族有排灣族的需求，要依其差異性因地制宜。"],["劉委員建國：你的答復是到目前為止你們和衛福部之間對於這一塊的訓練和文化健康站的建置都沒有問題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有個平台在討論中。","劉委員建國：所以很ok、很over，一切都照進度在走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請衛福部幫忙。","劉委員建國：你們需要衛福部幫忙，但衛福部到目前為止很少幫忙你們，所以你必須透過我的質詢對呂次喊話，請衛福部多多幫忙，是不是這樣？我並沒有特意針對呂次，我只是要強調整合的重要性。就衛福部而言，長照2.0就是呂次長主責，但原住民相關計畫的內容讓我看了真的會擔憂，所以我再度提起整合的問題，這個整合就包含了我星期一所講的司改會為什麼希望你們成立兒少保護辦公室的道理一樣，就是因為一直沒有辦法整合，各有所本位，導致政策執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很多衝突和矛盾，以致無法達標，無法達標人民就會抱怨，況且原住民這一塊領域的長照基本上是絕對不一樣的。台北醫學大學陳助理副教授說過，衛福部的一鄉一日照目標在原鄉並不好落實，因為一鄉之下還有好幾個村，除了交通的問題外，老人家也不見得願意離開自己生活的地方，文化健康站已經設立了十來年，將來還要增設64個文化健康站，但你們的文化敏感度培訓計畫到現在還不啟動，這樣會來不及、絕對來不及，所以衛福部要多幫忙原民會，不然會漏氣。","呂次長寶靜：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更努力。","主席：文化健康站要請副主委特別列管，過去十幾年文化健康站是關懷據點，送餐是一個很重要的業務，但既然現在是文化健康站就不要以舊思維做處理。我更不希望文化健康站變成選舉綁樁的工具，因為所有的個資、哪個社團有多少人的資料都在裡面，處理一個社團只要兩百多萬，太好綁了，所以我會睜大眼睛盯著你們。","請孔委員文吉質詢。","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劉委員建國一直在質詢文化健康站的問題，請問副主委，文化健康站之前是老人關懷站嗎？"],["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是。"],["孔委員文吉：老人關懷站推動了十幾年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103年才改名為文化健康站。"],["孔委員文吉：它的預算是編列在原民會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之前的預算都是編列在原民會，而且是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孔委員文吉：他們後來有沒有找衛福部協助？","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納入長照2.0後在分工上文化健康站還是存在，並且希望比照勞動部C站的功能，經費以長照基金處理。","孔委員文吉：在審查前瞻計畫時，我看到城鄉建設中原民會編列了20億，其中有很大部分是放在文化健康站，如果這個預算通過，大概會有多少錢用在文化健康站？","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前瞻計畫的部落建設是希望以部落之星處理，然後以文化健康站為核心，發展其生活具有文化性且有基礎建設，所以我們初估會有將近10億元用於改善文化健康站設備、設施及友善空間。","孔委員文吉：前瞻計畫中有20億擺在文化健康站，但劉委員建國剛才質詢指出，到目前為止文化敏感度課程還沒有出來就先編列預算。","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文化健康站屬於資本門，建置新的文化健康站、培訓、人事費等等會在長照基金中支應。"],["孔委員文吉：文化健康站屬於資本門的部分是列在前瞻計畫中嗎？"],["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孔委員文吉：衛福部要主動協助文化健康站的部分，過去原民會可能比較不會找衛福部，現在是因為要配合長照，所以衛福部應該主動協助原民會，而不是原民會要拜託你們幫忙。"],["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是主動協助所以才在長照2.0中擬訂原住民專章，以原民會為主軸，我們也為此開過三次會，討論如何將文化健康站和長照2.0做銜接，可見我們一直都有在討論，只是我們希望文化健康站的服務對象和功能能再擴充一點，本來文化健康站只是做族人的一般照顧，如果要增加一點功能，如對輕度失能或失智者的照顧，就需要一點照顧的技巧，所以怎麼兼顧文化和照顧的服務……","孔委員文吉：衛福部在人力培訓方面可能會有培訓和文化敏感度的課程，對醫療方面的知識和訓練也要有所要求，所以我希望你們兩個單位要向我們說明，將來要如何推動文化健康站、預算要怎麼運用，不管是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還是長照基金的，請以書面說明你們要如何推動全國原住民地區的文化健康站。"],["呂次長寶靜：是。","孔委員文吉：另外，勞動部知不知道今天早上有名助理為了送資料給王育敏委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被絆倒而受傷送醫？像立法院的公費助理如有職災的情形是否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要看他有無參加勞保，再視其傷病給付的狀況，我們會依勞保的規定去瞭解。","孔委員文吉：該名立法院的公費助理是王育敏委員的助理，今天早上因公受傷，不曉得助理能不能申請勞保給付？","鄒署長子廉：我們會就個案再行瞭解，以提供必要的協助。","孔委員文吉：談到職業災害，原住民因意外死亡的比例高，所以我們還是維持著比一般人少了8歲多的平均餘命，雖然這個差距較過去少了幾個月，但仍沒一般人的平均餘命高。我們因意外死亡的人很多，像是十幾天前亞泥花蓮廠意外死了兩名工人，他們被石膏原料活埋而不治身亡。有名34歲的外包工人名為朱華欣，他是花蓮秀林鄉秀林村人，有兩位妹妹及一位中風的父親；另外，今天早上我也看到海端鄉有位父親突然心肌梗塞過世，留下4名還在唸國小的子女。衛福部對於這種原住民意外身故的個案能否提供勞保給付？衛福部現在正推動職災家庭重建，職災勞工家庭的FAP對其子女有何後續的關懷及支持？","鄒署長子廉：關於亞泥的案子，特別是職災發生時，我們會依照勞基法給予職災補償。對於個案的部分，我們已盡力協助當事人和工廠端達成和解，並依勞基法給予職災補償，至於水泥業之後的災害預防，我們會進行全面性的專案檢查，也會盡量促成。"],["孔委員文吉：希望你們能對發生意外事故的工廠加強勞動稽查。","鄒署長子廉：是，我們會列管檢查。"],["孔委員文吉：請衛福部說明對職災家庭子女的後續關懷與支持是什麼。","呂次長寶靜：縣市政府有專門幫助這種困難家庭的單位，除了會馬上關懷外，地方政府也會提供社會救助，我們會請花蓮縣政府關心他們。其實發生了這樣的事件，花蓮縣政府自動就會啟動社會救助的機制。"],["孔委員文吉：何謂「社會救助的機制」？"],["呂次長寶靜：就像會給他們……","孔委員文吉：這個FAP是個什麼計畫，可不可以說明一下？","鄒署長子廉：FAP是職災家庭關懷的個案輔導員，只要有職業災害發生，我們就會讓各輔導員到受災家庭，給予職災補償的協助以及支援服務，也會一併提供相關的社會救助。"],["孔委員文吉：那是你們勞動部的業務嗎？"],["鄒署長子廉：是的。"],["孔委員文吉：請將相關計畫給我一份。"],["鄒署長子廉：瞭解。","主席：亞泥的工安意外造成一位陳姓原住民死亡，經本辦公室努力居中協調已達成和解，其金額是1,100萬元，亞泥也願意提供罹難者家屬工作機會。本辦公室對此一直都很關心，也要求勞動部命令亞泥停工，因此這個部分也算是稍微可以交代，但還是希望這類的工安意外能夠避免，因此還請相關單位多加強對工廠衛生安全的宣導。","有關公費助理的部分，因為在立法院工作時常會遇上抗爭與杯葛的狀況，連棒球場上的汽笛、喇叭、哨子以及委員身上用來吶喊的麥克風都會出現，除委員本身外，也對立法院的助理，甚至是來立法院開會之相關人員的耳朵都非常有傷害，更造成我們精神上的焦慮。像這樣的狀況，勞工們應該都可以獲得賠償。除了剛剛那位跌倒的助理外，我特別要講的就是那種對耳朵等看不到的傷害，以及精神上的傷害，提供委員們參考，希望委員未來不要再攜帶那些吵鬧的東西上議事的殿堂，謝謝。","請鍾委員佳濱質詢。","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住民同胞的平均餘命較短，主要係因他們的居住環境地處偏遠，因此我想請教次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三條第三款所指的「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是否涵蓋了原鄉原住民同胞的需求？"],["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有包括。","鍾委員佳濱：次長，這點不用想也應該要算在緊急醫療的範圍內對不對？"],["呂次長寶靜：對。","鍾委員佳濱：請問目前緊急醫療的救護資源在離島、偏鄉及原住民地區分布得夠不夠？次長瞭解嗎？如果尚未掌握的話，我可以先提本席比較熟悉的部分。以屏東為例，目前高雄市與屏東縣原住民人口在轉診系統中占了相當比例，我們會將他們送至3所醫學中心，或其他42家醫院。在緊急醫療資源的分布中，次長可以看到高屏地區在處理重度的部分包括了高雄長庚、高雄榮總以及高醫附設醫學中心等3家，而義大醫院也是教學醫院，另外還有安泰醫院等。請問原住民在最南邊的牡丹鄉發生意外後，若要送到能夠處理重度緊急醫療的醫院大概要多久？次長可以評估一下，或者猜猜看。衛福部知道牡丹鄉在哪裡嗎？"],["呂次長寶靜：一、兩個鐘頭。","鍾委員佳濱：一個鐘頭和兩個鐘頭在緊急醫療上是差很多的，他們被送到的時間是兩個鐘頭。之前我在質詢退輔會時提到了屏東有個很悲傷的說法，恆春半島包括牡丹鄉的病患若須緊急醫療，就要送往高雄的這3家醫院。剛開始的時候救護車的聲音是「有醫、有醫」，經過枋寮後路程已走了一個多小時，救護車的聲音就變成「沒醫、沒醫」，你大概知道意思了吧！因此我今天來這裡除了是關心我們的原住民同胞外，就是要談緊急醫療後送的問題。","目前緊急醫療的後送是透過空勤總隊執行，但你看看這些都是屬於哪些地區的？主要都是台東、澎湖與金門等離島地區對不對？原住民地區則包括了花蓮與屏東，請問這裡有空勤總隊執行緊急醫療嗎？沒有！這些地區過去有沒有申請過？"],["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有一些個案有。"],["鍾委員佳濱：是很久以前對不對？"],["蔡副司長誾誾：對。"],["鍾委員佳濱：他們都是透過什麼機制申請到空勤總隊或是空中的海鷗？"],["蔡副司長誾誾：他們是向離島與原住民部落的空轉機制尋求協助。","鍾委員佳濱：離島偏鄉包含原住民地區，過去屏東與德安航空簽有開口契約，發生須緊急醫療後送事件時，除了要申請海鷗與空勤總隊之外，我們還須支付。你們知道緊急醫療後送的空運能量還存不存在？有人知道嗎？其實德安航空已經沒有經營了，你們知不知道德安航空一個小時的成本是多少？是20萬元。","接下來請看投影片上有關醫療後送空中運輸機具的資料，目前軍方的海鷗是用太陽能的黑鷹直升機耗資9億元，但他們用的是6億元，而德安航空的也不過是3億元，但這些都是上億的。自從前不久的上個星期恆春半島不幸發生了護理之家的火災，除凸顯護出理機構在偏鄉的不足外，更凸顯了我們緊急醫療的不足。我要告訴次長的是，有人因此在地方上呼籲，不只為了照顧恆春半島，政府有沒有可能在恆春的機場設置類似空勤總隊的直升機，只要發生須後送的事件，就直接往高雄送？"],["呂次長寶靜：目前希望恆春旅遊醫院可以照顧當地……","鍾委員佳濱：很好，你說的就是恆春的旅遊醫院，但裡面就連許多專科和次專科的醫生都派不齊，因為當地的市場人口少、需求少，派駐一個心血管的團隊在那邊，一個月動不到兩次刀，就留不住醫師，等到意外生的時候，這類心血管疾病就無法在當地獲得治療而需要往後送。靠汽車運送到高雄就要兩個小時，如果是從原住民山區下來，還要再加上一個小時，不要說到枋寮，可能到恆春沒多久就「沒醫、沒醫」了。因此我要提供你們一個思考的選擇，之前我向退輔會及空軍要求，請他們評估有沒有可能常駐一個機隊在當地等待後送；其次，有沒有可能將恆春的醫療提升到足以支持急症醫療的程度？在你們的緊急醫療中，屏東只有一間安泰醫院，在牡丹鄉與恆春半島發生事情的病患都要往這裡送，由於時間長，你們又無法派飛機來，目前的做法是有時從小港機場、水上機場派飛機將病人接過去，這樣就要來回兩趟的時間，因此民眾希望當地就有飛機，只要發生事情，牡丹鄉原住民被送下來後，就可直接往醫院送。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會需要相當的成本，所以我要請衛福部評算一下我所提的兩個方案，其一是設置機隊，另一是將我們的醫院提升到至少像安泰醫院那樣具有處理重度醫療的等級。請問你們有沒有評估過？","蔡副司長誾誾：機隊的相關成本確實很高，當初的開口合約之所以無法持續就是因為使用量不夠，所以我們還是……"],["鍾委員佳濱：一個小時20萬元也沒有多少人敢用。","蔡副司長誾誾：對。不過後來我們是讓山地原住民地區比照離島，先強化在地資源，另一個方案稍後再請醫事司回答，不過，在資源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結合地區的資源，讓醫師動，病人不動。","鍾委員佳濱：司長，之前我在其他委員會也質詢過，請衛福部回去能確實評估。另外，第三個折衷的方案就是，在類似恆春半島這種偏遠地區先布署基本的人力與最起碼的設備，比如像是做心導管手術所需的設備、人力及團隊，其中最關鍵的人力可能就是經驗最豐富的開刀醫師，他可能就是事件發生後才從高雄搭飛機或以其他方式過來，省得病患要在途中被搬運，但在地的醫院至少會有足夠的設備與基本的人力團隊可以因應，對此，還請次長承諾能回去評估這個方案。有沒有辦法？"],["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答復。","廖副司長崑富：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恆春半島的南門醫院是屬於重大外傷中度級的急救責任醫院，而恆春旅遊醫院則是……","鍾委員佳濱：這些我都知道，但目前有些事情是他們做不到的，像是心血管疾病的心導管手術他們就做不到，而要將患者往高雄送。諸如急性中風、心房大動脈剝離等他們都沒有辦法做，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沒醫、沒醫」的問題，這部分還請次長回去評估。","之前勞動部有函釋，廚師的證照目前的是根據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去處理的，不過相關人員現在都不在場，我是不是就不要問了？","呂次長寶靜：對不起，這是勞動部的問題。","鍾委員佳濱：不，我是跟你們講，這與勞動部無關，勞動部說這與衛福部有關。目前的中餐烹調技術士、西餐烹調技術士或相關的烹調技術士是根據這個辦法委託勞動部舉辦證照考試的。希望未來中餐烹調技術士的考試，除要考出考生的素質外，也要把穆斯林的餐飲需求放進去。台灣未來要發展新南向的觀光旅遊，會有許多穆斯林來台，因此需要這類的餐飲服務。勞動部跟我說，他們是被動接受各部會的委託，所以還請衛福部在此項目下考量增設此一考科，請問可以嗎？","呂次長寶靜：課程的部分，我們來研究。"],["鍾委員佳濱：謝謝。"],["主席：請衛福部研議。","請蕭委員美琴質詢。","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原住民族人口平均壽命較低的問題，這主要是從醫療資源及職業災害兩個面向來看的，在這兩個面向中，我首先要談醫療資源的部分。在原民會今天的報告中其實有點到最大的問題，亦即原住民族地區幅員遼闊，且部落分散各處，長期處於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的處境，這主要是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其中包括保險給付的規劃、醫學教育的訓練、醫師專業人員個人的生涯規劃等，使得環境上城鄉差距落差較大。既然點出了這個問題，顯然代表很多問題都可在政策面，往資源重新分布的角度去處理與解決。","本年度東區健保給醫院的給付總額比去年還少了九千萬元之多，這是與各區比較之後，以人口數重新計算基準的結果。當然，東區人口減少是可以理解的，從帳面上來看，雖然北區的新竹、桃園人口是不斷增加沒錯，但我們也要探討其中是增減了什麼樣的人口。桃園、新竹增加的人口大部分是年輕人且生育率高，而東部地區則處於人口不斷老化的狀況，尤其是原住民族人口的比例特別高。若以台灣整體人口來看，東部地區在開始產生特定疾病、與人口老化的相關問題上，就比例而言，原住民族是會提早發生的，這可能與他們從小到中壯年期間醫療資源不足、健檢資源不足、幅員遼闊等有關。因此若僅以人口比例作為基本的計算公式，就會衍生許多不公平。非常感謝林前部長以及健保署，我們曾協調過，決定要從風險基金部分撥補，這部分給了4,500萬元，但我覺得這樣在短期內還是解決不了問題。長期來講，我們要思考整個族群和人口分布的狀況，以及相關的地理空間，這些都沒有列入計算公式中。","舉例而言，從花蓮到台東這麼長的地方，在地圖上是從苗栗到台東這麼長的距離，可是這中間的醫院家數與西部不成比例。以花蓮的狀況而言，多數的醫院幾乎集中在花蓮市區，在東南部發生緊急狀況或需要轉診時，往往救護車來回就需要4小時，而且還涉及民眾需要自費負擔救護車轉診所衍生的高費用等等問題。另外，花蓮也是全國精神病患比例較高的地區，花蓮的整體占床率達13%，這些都是長期住院型。此外，也因為地理環境問題，都會地區癌症之後化療的病人可以每天回家睡覺再回到醫院，也就是可以每天通勤式的進行化療、洗腎之類的長期治療。但是東部因為地理環境的限制，病人無法每天來回往返家裡及醫院，因為同一種疾病而必須住院的機率更高，基於這些種種的因素，你們應該要重新考量計算公式的問題。這並非次長個人主管的業務，卻是衛福部的政策問題，所以今天我們要處理全國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還是應該從基本的政策角度去處理，包括醫院健保給付總額的公式計算方式是否能夠讓東部地區有固定的分配比例，讓醫療資源有更長期、穩定的來源，可以在偏遠地區投入更多。","我非常感謝花東地區很多醫院，特別提供偏鄉自願型或巡迴的醫療服務，這些所消耗的資源真的特別多，也都應該考量在內。這個月花蓮發生兩起重大職業工安意外，一是花蓮萬榮鄉馬遠村有一個水保局承包工人死亡，另一是秀林鄉亞泥廠的兩人傷亡意外。不管是萬榮鄉或秀林鄉，這兩個鄉的土地面積加起來，大概是台北市的10倍，這兩個家卻一家醫院都沒有，一定要送到別的鄉鎮治療，面積是台北市的10倍，竟然沒有一家醫院。我不是主張這兩個地方一定要有醫院，可是這完全凸顯出因為地理環境所造成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也連帶影響到這些緊急工安事故發生危險時，整個後送所需的成本。本席在此希望你們能夠重新考量，在政策上能夠回應原民會及今天許多委員所提出的訴求，請次長簡單回應，後續該檢討的部分也請以書面回復本席。"],["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意見，醫療政策及最重要的健保制度一定會影響資源配置，該檢討的我們就回去檢討，需要再寫更具體報告向您說明的部分，我們就來處理。","蕭委員美琴：我非常具體的訴求就是東區醫院的健保給付總額一定要考量整體地理環境及空間、整體面積需要服務的對象與所居住的空間，也要考量整體族群目前醫療資源分配及壽命的差異。長期而言，本席希望健保資源可以穩定化並能採取固定比例，如此一來，才能讓在地特別服務偏鄉地區的醫療院所在資源配置上有更穩定的決策空間，好不好？","呂次長寶靜：針對這件事，我們副署長更清楚，容我責由他來說明。"],["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剛剛的指導，針對明年東區的總額，我們確實會研究比較制度化的解決方案。","蕭委員美琴：好，謝謝。"],["主席：請徐委員榛蔚質詢。","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東部醫療，剛才其他委員也很關心，本席在兩、三週以前與鄭天財委員、孔文吉委員、本委員會委員提出一個臨時提案，關於105年健保總額少了9,000萬元，現在已經利用風險基金撥補4,500萬元，從107年健保總額採固定比的部分，部長也承諾107年會正式以政策來研議，但這不在我今天質詢的範疇中。剛才很多委員也說偏鄉地區的醫療困境非常嚴重，上週四及上週五本席到宜蘭縣南澳及東澳，針對蘇花改二期的部分，有些新闢路廊評估，在當地本席看到一個與花蓮很雷同的狀況，第一、東澳及南澳完全沒有醫療院所，連診所都沒有，當地的行政區域屬於宜蘭縣，若要北送到羅東聖母醫院要一個多小時，如果往南送到花蓮慈濟或門諾也要一個多小時、將近兩個小時，關於醫療資源的分布，我相信原民會非常清楚，不過對於我們唯一的出路─蘇花公路，衛福部應該予以重視。包括東澳、南澳及花蓮偏鄉，如何讓醫療可以完整地配置在那裡，讓當地的老人家有所依，關照到他們，可以嗎？"],["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原則都已經說清楚，我們希望讓醫生移動來照顧需要照顧的人。","徐委員榛蔚：雖然醫生可以移動，但要有固定式的時間，讓老人家到時候牙痛知道要掛星期幾的醫師，所以衛福部照護司設有一個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請加強這個部分。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還負責各偏鄉地區衛生所的重建、擴建、醫療設施、設備補助、巡迴醫療車及醫療資訊化，這些都有嗎？","呂次長寶靜：原住民的部分屬於照護司，一般的衛生所……"],["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一般是健康……","徐委員榛蔚：在此我們必須把它連結到長照2.0，因為這個非常重要！有關長照2.0，現在長照十年計畫的服務對象是日常生活功能受損必須由他人提供服務者，符合資格的包括65歲以上老人以及55歲到64歲的山地原住民族，請問平地原住民族呢？他們是不是依照一般來標準來處理呢？","呂次長寶靜：這是長照十年計畫的1.0，現在2.0已經是55歲到64歲的原住民族……"],["徐委員榛蔚：所以全體原住民族都OK？"],["呂次長寶靜：現在已經納進來了。","徐委員榛蔚：所以必須要澄清，好不好？"],["呂次長寶靜：是。","徐委員榛蔚：其次，有關輔具，週一本席也在此提出建議，針對現在推動長照2.0，以花蓮為例，卓溪部落及太平部落是推動長照2.0的示範點。其實示範點非常重要，所有興辦的過程、人才培力及人力整合的過程最重要，因為它未來會成為一個示範，再延續複製下去，而現在遇到很多困難及困境，所以我們在此討論。首先，現在申請輔具的流程非常長，例如大型的立體伸縮床，所以你們要有辦法讓偏鄉地區可以使用符合需求的輔具，以最簡單的輔具設計而言，像是不鏽鋼金屬的部分，除了流程又久又長又慢，其次是有時不符合原住民的需求。本席上次提到，原住民族擅用地形地物取材，所以你們應該輔導原住民鄉親及族人製作原住民的輔具時，讓他們被認證，以及對於小型工程，譬如改善友善空間，這部分可能用不到一包水泥，自己部落的年輕人或族人都可以做，問題是他們拿不到收據，尤其對於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在都會地區5,000元可能不算什麼，可是在部落裡面5,000元可能過一個月，所以這個非常重要！今天勞動部也在場，衛福部、原民會及勞動部是不是應該進行三方整合？原民會是不是有小型的青創或原民貸款？讓部落的族人整合人力資源來成立企業社或小型企業去貸款，並由原民會輔導，由衛福部協助認證。這樣才有辦法促進並讓部落的族人，日子過得下去並擅於發揮他的手藝，讓他留在部落並幫助、服務部落。","此外，產學要合作，現在很多孩子就讀長照相關科系，如果讓他們實習的終點到C站，衛福部及原民會也可以承諾他們來服務，未來就保障他們就業，此舉可留住人才並讓學子們更用心來服務、設計。如此一來，就有三個不同年齡層的人，第一、志工可能都是老老扶助，第二、部落族人的工業及經濟可以提升，第三、年輕人讓部落更有活力，讓C點更加不同，這才是真的因地制宜。","呂次長寶靜：謝謝委員。我們的意見就是以當地人照顧當地人來思考，不同的年齡層可以進入不同的角色扮演，謝謝您的指教，我們會照這個方式來規劃。","徐委員榛蔚：對於部落成立輔具及認證，你們大概何時可以答復本席呢？你們會後趕快去商討一下，好不好？","主席：等一下會處理臨時提案的部分，再看一下。","徐委員榛蔚：好，謝謝。還有很多議題，我再提出書面質詢，謝謝！"],["主席：請鍾委員孔炤質詢。（不在場）鍾委員不在場。","請林委員淑芬質詢。","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談的主題是健康不平等，全民健保開辦以後，我們都覺得沒有人會因為沒有錢生病而無法看醫生，但是並非如此，社會上仍存在較健康與不健康的人，眾所皆知，健康不平等是社會不平等的反應，也可以說因為社會不平等會導致健康不平等，哪些社會條件的不平等會導致健康不平等？大家都會說是經濟、社會因素及工作條件，有時是因為工作環境及條件的限制，譬如學術界很常研究長工時的巨大工作壓力與低度的工作控制所產生的健康不平等。從今天大家的質詢及衛福部的報告都重視在醫療資源分布的不平均而導致健康不平等。在健康不平等中，醫療資源分布不平均是最容易被看到的，也最容易被討論，但是關於原住民本身的健康不平等絕非只有醫療資源分布不平均。根據衛福部委託WHO社會決定因素與健康委員會裡面倫敦大學健康公平學院的Michael Marmot所做的一份健康不平等報告書，在報告書中提出了健康不平等的行動策略，也提到跨部會協力，共同打造更公平及健康的永續社會，與國際一起追逐未來15年的共同目標。請問衛福部到底做了哪些跨部會共同合作的議題去消弭健康不平等呢？譬如與勞動部。"],["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衛福部現在做的就是在自己部會負責的部分，我們儘快把它做好。","林委員淑芬：健康不平等反應了社會不平等，所以健康不平等無法單由衛福部自己去做，而且你們委託世界級的研究學者做了研究報告，並提到要跨部會整合。衛福部跨了哪些部會？比如跟勞動部訂出哪些共同目標要達成？","呂次長寶靜：關於健康不平等，我們有到國發會進行報告，國發會就會邀集相關部會一起來做一些行動策略。","林委員淑芬：你們具體開了哪些會，達成哪些共同訂定的目標要去改善？"],["呂次長寶靜：容我責由國健署副署長答復。"],["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健康不平等如同林委員所講，這個包括……","林委員淑芬：因為時間有限，你就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你們跟勞動部做了哪些跨部會的會議？達成什麼共同目標？要去改善什麼問題？你就這樣回答我！","陳副署長潤秋：我們是透過國發會，跨部會包括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林委員淑芬：你們訂出哪些改善目標？"],["陳副署長潤秋：這部分是不是容我們會後把相關的……","林委員淑芬：請你在這裡口頭報告，我今天要凸顯的是，事實上，你們虛與委蛇，國健署訂出健康不平等的研究，委託了WHO裡面的英國倫敦大學學者，他也是WHO的顧問主席，他幫台灣做了報告，你知道這份報告有什麼重點嗎？Marmot在台灣進行研究，他表示報告書裡面呈現了25至64歲的男性族群中，農林漁牧業的生產人員及基層技術工與勞力工的死亡率比專業人士高出6倍，譬如藍領階級勞工比白領階級勞工的死亡率高出84%，他也透過台灣的統計資料告訴我們，學歷在中學以下者晚年罹患致死疾病的比例高於學歷較高者。比如與原住民非常相關的，臺灣全體藍領與白領死亡率的絕對差距是每10萬人416人，所以藍領階級的死亡率是白領階級的84%，但是在東部地區，跟原住民有關的是，藍領和白領死亡率的絕對差距是每10萬人1,183人，代表在原住民、東部地區，藍領勞工的死亡率比白領階級勞工高出166%。在非東部地區，這個差距是每10萬人才350人，在東部地區，藍領和白領的差距是每10萬人1,183人。這是看不見的！藍領和白領這樣的差距是沒被看見的！這個階級、工作、職業別的差異是沒有被看見的！","如果不談原住民或東部地區，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時，我們擴大了適用範圍，但是還排除了50人以下的工作者，也排除了比如說這個國家裡面具公務人員身分的人，他們的職業安全是沒有被看見的。所以衛福部委託Marmot做的這個研究報告也指出，低薪資收入的勞工容易造成健康貧窮化，越沒有錢的人、貧窮的人、低收入的人是沒有多餘的資源可以投入自我健康維護的。","所以我們要再討論罹災勞工的屬性。從罹災勞工的族群屬性來看，原住民從業人員多的、低薪資的勞工和遭遇職業災害比例的相關性在哪裡？我就不講健康不平等了，因為相關數據都指出這些問題了。","再看勞動部105年發布的職災給付統計，你們沒有去跟勞動部說，除了要依據行業、年齡、性別進行分析之外，還必須統計出經濟性因素，也就是收入和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間的關聯性，以釐清經濟弱勢勞工和職業災害風險暴露的相關是什麼。你說要到國發會去討論，就是要討論這個啊！可是已經一年、兩年了，都沒有人在討論，也沒有人討論這個！應該要檢討勞動部的統計資料都不呈現這個部分的原因！","勞動部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從勞工薪資差異來探討不同職業種類的職災分布情形時，以原住民從業人員最多的職業別─營造業為例，分析2000年到2010年間1,649筆營造業的重大職災報告，指出比如說一天薪水在1,000元以下之外籍勞工的危險分布較本地勞工為高。這都是因為職業不平等、階級不平等而導致的健康不平等。又比如說，一天薪資在1,000元到1,500元之間的臨時工（這就和原住民滿有相關了）、模板工及鋼構件組裝工，因作業中動作不當之不安全行為等等，而發生墜落／滾落與物體倒（崩）塌的情形較其他工種為高。","職安署的人員也在場，請問當勞工只能拿命去拚搏的時候，你們持續宣達要進行勞動檢查，但是這對降低經濟弱勢勞工的罹災風險有效嗎？所以我們還要提醒職安署，我們的職災千人率雖然在下降，但還是比其他國家高，其中外籍移工和原住民的職災千人率都普遍高於臺灣的整體平均值！而且在罹災勞工的投保情形統計當中，可以發現未投保的情形高達42.8%，也就是遭遇職災了、衰弱了、發生事情了，可是你去看，有701人，其中又以臨時工最多，其次是模板工；以工種來看，混凝土搗實工最高，是76%，室內裝修工是61%，鋼筋工是58%，模板工是56%；以投保級距的差異來看，未投保和投保一至五級距的罹災人數最多，所以這是弱勢當中的最弱勢，甚至連投保都沒有，而這裡面原住民也占了多數。","所以，健康不平等、餘命少，不是只有在東部沒有醫院的地方，他們在都市裡面工作的工作屬性和工作條件的弱勢也是原因之一。有人說是因為臨時工來不及投保，但是如果你們有看到健康不平等的問題，和勞動部進行跨部會討論時，就要討論到臨時工加保的方式要不要改革，以及臨時工職業災害事前預防的職災教育，絕對不是在這邊虛與委蛇說一說而已！如果衛福部看到健康不平等，就要和勞動部討論低薪資的勞工罹災後得到勞工保險職災給付、雇主的職災補償，和職災勞工保護法之補助的資源夠嗎？如果不夠的話要怎麼辦？因為時間有限，都沒辦法讓你們回答。","我們還發現有學者研究指出，工作者在遭遇職災後身體狀況不佳，可是唯一能賣錢的就是這個身體，當他遭遇職災以後，雇主不要他了，變成用完即丟的勞動力免洗碗筷，本來是要靠身體去賣錢來養家活口，結果還變成家人的負擔，這對他整個家庭來講是多大的衝擊！不只生活失去控制感，勞雇關係緊張、破裂，還要面臨被fire、失去工作的心理壓力，所以衛福部應該去統計遭遇職災者到底有多嚴重的睡眠障礙、有多少人要靠服用安眠藥入睡、多少人有使用抗憂鬱藥或輕生的念頭，你們要去統計！你們要先看到健康不平等，才會想要去統計，有了統計資料，才知道要拿出什麼有效的政策去改善並避免經濟弱勢勞工遭遇職災以後變得更貧窮，而且健康更糟。","這些都是結構性的因素，但是第一個要被看到的是健康不平等……","主席：謝謝林委員，我們等一下還要處理臨時提案。","林委員淑芬：你願意看到，然後才願意統計，才願意提出政策、有效防制。光是這個統計……","主席：好，謝謝，中午還要休息。","林委員淑芬：光是這個無形的不平等，這個統計上可不可以改善？除了性別死亡率，也要看到職業、階級的差異……","主席：好，謝謝林委員……"],["林委員淑芬：請問衛福部和勞動部願不願意去改善？從統計開始。"],["主席：你們就針對林委員的要求……","呂次長寶靜：我們回去把所有的資料做更仔細的分析，而不是只有一、兩個變項；這個我們回去檢討。","主席：好，謝謝。","林委員淑芬：次長，我最後一句話就是，你們105年委託這位世界最權威、討論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的學者……","主席：不好意思，我們還要處理臨時提案，也要讓議事人員在中午略作休息。林委員，謝謝你。","林委員淑芬：他所提出來的報告你們要重視啊，不是送到國發會就沒了！","呂次長寶靜：是、是、是，我們再用這個資料做出一個行動策略。","林委員淑芬：好，謝謝。"],["主席：請吳委員志揚質詢。（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詢答全部結束。原民會把那84萬元的年報學費挪走是挪到哪裡？要記得跟本席回覆。","現在處理臨時提案。","1、","有鑑於現行輔具申請流程過於冗長緩慢，且現有的輔具充滿金屬冰冷感，以致偏鄉原住民部落青年常會製作手工木製的輔具或是簡易無障礙設施供長者使用。然相關輔具以及無障礙設施的小工程，常礙於無人輔導及認證，或是沒有公司設立，無法承攬相關輔具製作及工程。爰建請衛福部會同原民會、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充分利用部落青年人力，儘速輔導部落青年創立長照相關事業，以協助原鄉推動長照服務。"],["提案人：許淑華　　陳宜民　　蔣萬安　　徐榛蔚","2、","「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為原住民族人口平均餘命變化情形，以及原住民族因患各項疾病死亡之分布情況，對於原住民族人口、健康情況、醫療資源分布，為相當重要的參考指標資料，原民會竟發生年報延後製作，且改為二年製作一次，有違年報之時效性與連續性。","因原民會製作「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相當多資料須由衛福部提供，衛福部年報資料皆約於次年年中完成。","爰此，建請委員會決議要求原民會不得因任何理由暫停或延後每年應製作之健康年報，並且應將招標製作報告時間前移，於次年下半年開始製作年報；針對原民會製作健康年報之資料，衛福部應盡力配合協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提案人：陳　瑩"],["連署人：陳曼麗　　劉建國","3、","根據「102年原住民族人口健康統計年報」資料，原住民族相較於全國在0歲人口平均餘命差距8至9歲，55歲以上原住民老人之平均餘命，比一般國人約低5歲，65歲以上平均餘命仍較一般國人低4歲。","依「102年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年報」資料，原住民的十大死因與全國國人的十大死因標準化死亡率比較，原住民患「敗血症」死亡是一般國人的2.8倍、高血壓性疾病2.4倍、腦血管疾病2.3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4倍，十大死因的死亡率都比一般國人高。","爰此，建請委員會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每三年應降低原住民族與一般國人平均餘命差距一定歲數為目標，並針對原住民族人口十大死亡原因，其中惡性腫瘤、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糖尿病、肺炎、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高血壓性疾病、敗血症等十項死亡原因，分別針對各項死因，個別訂定「提高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計畫」，計畫須再分近期、中期、長期計畫，內容應包括疾病分布情況、提升醫療資源執行模式、降低原住民職業災害、編列預算、階段性預期成果，於107年度開始執行，以利有效提高原住民族平均餘命。"],["提案人：陳　瑩"],["連署人：陳曼麗　　劉建國","4、","鑑於長照2.0計畫原住民族專章中，對於原鄉之長照人員與受照顧之對象，較有文化敏感度、語言等種種問題存在，故將相關之因素明列於長照計畫中。基此，原鄉照管員之選任應以原住民族為主，較能有效落實原住民族長照之目的。惟原住民族中具有社工師資格或社工相關科系畢業人數較少，無法填補長照人力之缺口。故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於今年3月9日質詢建議「具備2年以上長照實務經驗者，替代社工師資格」，衛福部陳部長時中答詢表示：「已經在研議放寬認定」。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提出照管員同等資格認定之相關辦法。"],["提案人：許淑華　　李彥秀　　陳宜民　　蔣萬安　　鄭天財Sra Kacaw","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原民會記得回覆本席84萬元的經費被挪用到哪裡，以及為什麼。","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說明。","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涉及3個部會，因為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是由原民會提供，對於這整個提案內容，我們並沒有任何意見，但是不是由原民會彙整，我們把各自的資料送過去？"],["主席：你所謂的彙整是怎樣？是請他們主責嗎？"],["陳副署長潤秋：是主責。","主席：沒有，這個部分就是衛福部應該要主責，不然原民會要怎麼去管惡性腫瘤、怎麼去管事故傷害、怎麼去管慢性肝病？","陳副署長潤秋：因為這整個報告和資料內容是在原民會的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是不是由我們根據他們的資料……","主席：那我請教你，原民會可以訂定目標，降低原住民族與一般國人平均餘命的差距嗎？他們有能力執行嗎？你看清楚我的提案好嗎？這個提案的重點不是在講年報的內容，而是在講訂定目標，如何每三年降低一定的差距，其實我是希望每兩年。設定目標怎麼會由原民會來做呢？"],["陳副署長潤秋：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是一起做。"],["主席：怎麼會讓原民會主責呢？","次長，你們是不是不願意做這件事情？","呂次長寶靜：報告委員，有關目標的訂定，應該是衛福部、原民會，甚至勞動部一起來做，現在的意見是由誰來做彙整的工作。是我們一起各自做，然後各自交給……","主席：這邊寫得很清楚，就是你們會同原民會來做嘛！沒有一個部會漏掉啊！請你們主責、會同嘛！因為不把責任放在你們這邊，你們永遠都有理由不去調整原住民老人的年齡嘛！","呂次長寶靜：之後還是要有一個單位來彙整，我們衛福部國健署就把它彙整、訂定目標，該做的努力我們就去做，所以我們同意就是三年……","主席：我想請教一下，兩年你們有沒有辦法？因為三年我們就卸任了，改成兩年的話，我至少可以看到第一次的結果。","呂次長寶靜：我們儘量，但是十年多才0.4、0.3，所以改成兩年怕我們訂定的目標值也不會很大。","主席：時間縮短有一個好處，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有臨時抱佛腳的習慣，當我們很密集在盯進度的時候，效果通常會比較好。不知道各位委員是否同意？","陳副署長潤秋：因為三年是訂目標，目標上面是不是……","主席：我現在要把「每三年」改成「每兩年」，我不可能一個目標讓你們訂三年，這是每兩年或每三年去檢討一次的意思。","呂次長寶靜：陳委員，意思是今年是民國106年，委員希望我們訂出108年或109年會達成的目標是什麼，是這樣的意思嗎？我們希望寫一個策略嘛！"],["主席：對、對、對。"],["呂次長寶靜：就是剛剛講的提高原住民餘命計畫？","主席：是的。我們從今年開始算，所以我要把這個臨時提案裡面的「三年」改成「兩年」，這樣也會減少你們的負擔，真的。","另外，雖然這個提案要求大家個別檢討個別項目，但是我要提醒勞動部，放眼望去的惡性腫瘤、慢性肝病及肝硬化、事故傷害、肺炎、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等等，這些都明顯與勞動部比較相關。如同我剛剛播放的影片，你們應該很清楚，許多肺部疾病或癌症都是源於處在這樣的工作環境；再者，原住民族的失業率相較其他族群要高，而一般失業的人會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來暫時麻痺自己，可見失業也會連帶導致其他疾病，這些都有相關。現在我點出的這幾個特別和勞動部絕對有相關，所以我提醒你們。","對於這個提案的文字，勞動部、衛福部和其他部會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呂次長寶靜：委員的意思是希望我們每二年……"],["主席：是。","呂次長寶靜：這個計畫要針對個別疾病訂定或針對整體訂定是可以討論的，委員的這個提案是希望我們針對個別疾病譬如惡性腫瘤、心臟疾病等等訂定計畫，可以的話，我們就照這個方式辦理，在二年內……","主席：我想第一次你們暫時以個別項目訂定計畫，但是這樣不會因此讓哪個部會沒有事情，不會如此。勞動部有意見嗎？","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我能不能作一建議？亦即由勞動部主要負責事故傷害的部分，這個部分由我們撰寫，至於委員提到的惡性腫瘤、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等等，勞動部會將相關訊息提供給衛福部，這樣就不會有……","主席：對，我要特別提醒大家，這些都是相關的。此外，我怕你們對於原住民的生活型態、工作型態和文化型態都不甚了解，所以請衛福部不要忘記至少參加十場原住民的祭典，而且我剛剛質詢你時，你也答應我。"],["呂次長寶靜：……所有人嘛！不是大家……","主席：我有特別點名三位，次長當然一定包括在內，還有疾管署副署長和社家署署長，國健署也一定要派人參加。","呂次長寶靜：是，因為這是另外一位督導的次長，蔡次長才是……","主席：因為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和你有關，所以我要求大家要深入了解，而且我相信你跑過之後一定會有收獲。","呂次長寶靜：我知道，上次我曾經去過好幾個地方……","主席：OK，這樣可以嗎？","呂次長寶靜：委員的意思是這個部分修正為「二年」，然後我們訂定目標，包括如何執行等等。","主席：好，若有不清楚之處，你們可以隨時詢問我們辦公室。第3案的「每三年」修正為「每二年」，修正通過。","處理第4案。","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說明。","蔡副司長誾誾：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因為部長已經答應，所以我們也在作業，但是提案的文字能否作一些修正？倒數第二行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研議提出照管員相關資格條件認定之規定。」因為這個認定條件只有一個規定，沒有相關的辦法。"],["主席：你們和許淑華委員、鄭天財委員溝通好了嗎？"],["蔡副司長誾誾：因為我剛剛找不到……","主席：你不認識許委員嗎？她那麼漂亮、那麼高，你竟然沒看到！","蔡副司長誾誾：我們會研議，但是這個資格條件涉及到具有專師的證照與非專師的證照，對於資歷的要求，會有一點，而且社工人員業務的主責單位是另一個司，我們必須徵詢他們的意見。"],["主席：請衛福部呂次長說明。","呂次長寶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於一個月內提出照管員資格認定的相關規定。其實長照2.0計畫的照管專員資格有許多條件，現在大家好像只提出社工這個條件，而我剛剛答復部裡會再通盤檢討照管專員的資格認定規定，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這只是一個規定，規定符合何種資格條件者可以擔任，所以我們同意辦理，只是要修正文字為「提出照管專員資格認定的相關規定」，這沒有辦法，只有一個相關規定，如此也會更廣，不只社工，整個制度……","許委員淑華：（在席位上）現在你們是要將「辦法」改為「規定」二字，是不是？","呂次長寶靜：是，還有這一定要用「同等資格」這個字眼嗎？或者改為「資格認定」？不一定要用「同等資格」……"],["許委員淑華：（在席位上）……文字修正……"],["呂次長寶靜：好……"],["主席：這個提案就改這二個字而已嗎？","呂次長寶靜：這已經在研議，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照管專員資格認定之相關規定」，好嗎？","許委員淑華：（在席位上）我拜託一下，下次若是你們要修正文字，請先將修正文字送過來給我……"],["呂次長寶靜：是。"],["許委員淑華：（在席位上）……我看一下……","主席：我們稍等一、二分鐘，待會確認修正的文字。","次長，你今天帶領的團隊有幾位比較不常來委員會，對不對？以後應該常來。","呂次長寶靜：報告委員，現在部裡有四個署的署長和一個司的司長都在WHA……"],["主席：這和他們沒有關係……","呂次長寶靜：是，這些人可能比較少來，我們下次會改進……","主席：不是，像是委員的答詢時間已到，委員都已經要停止，你們卻還要繼續講，然後委員想到又再講……","許委員看過修正文字了嗎？好，第4案照這個文字修正通過？","上午詢答已經全部結束，中午會議到此結束，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下午議程所列報告事項。","三、邀請勞動部部長及外交部就「我國外交處境艱困下政府如何鼓勵及善用國際INGO組織（如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國際安全衛生會議舉辦、職訓外交、職訓產業輸出等勞動事務國際交流以爭取外交運作空間」列席報告，並備質詢。","四、邀請勞動部部長、內政部、交通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102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後業已擴大適用至所有工作者，職災千人率逐年遞減，然重大職災數卻不減反增，非典型勞動工作者及自營作業者時間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及賠償（如：亞泥案），請以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施行成效、重大職災現況及未來改善措施」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主席：首先請勞動部林部長報告。","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向貴委員會就「我國外交處境艱困下政府如何鼓勵及善用國際非政府組織（如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國際安全衛生會議舉辦、職訓外交、職訓產業輸出等勞動事務國際交流以爭取外交運作空間」進行專案報告。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業務的關心與建言，以下謹就貴委員會所關切事項提出報告，敬請指教。","一、 勞動部推動勞動事務國際交流現況","(一)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1.國際技能組織（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 WSI）","WSI係1950年由西班牙發起，以青年職業技能提升與發展為組織目標，每2年舉辦1次技能競賽，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目前會員國達77個，涵蓋人口占全球80%。","我國於1970年加入，為該組織之資深會員，並曾於1993年主辦國際技能競賽，吸引來自24個國家（或地區）推派447位技能優異選手來臺競技，當屆我國選手成績表現優異，獲得第一名殊榮，不僅在國際技能競技舞台展現傲人成績，更藉此奠定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之基石。","我國於2013年、2015年之第42、43屆國際賽再奪佳績，獎牌數排名為世界第3名。本年第44屆國際技能競賽將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布達比舉行，我國已選派47名國手報名參加42職類競賽。競賽期間，除各國青年技術人員之相互觀摩、瞭解與切磋，另可利用相關會議及論壇與各國高階政府官員交流，有助拓展我國外交空間。","2.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World Congress on Safetyand Health at Work）","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係每3年1次，由聯合國所屬國際勞工組織（ILO）、國際社會安全協會（ISSA）及地主國共同舉辦，討論主題為世界各國最新之職業安全與健康議題及提供職業災害和職業病預防策略，是最大規模的國際性職業安全衛生合作重要會議。","2017年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訂於本年9月3日至6日於新加坡舉行，本部除派員出席大會外，並將主動爭取與職業安全衛生先進國家之政府部門及國際非政府組織交流合作，以提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之水準，保障勞工安全衛生基本人權。","3.國際培訓總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 IFTDO）","本部目前係定期派員參與國際培訓總會（IFTDO）或亞洲國際培訓總會（ARTDO International）舉辦之年會，並積極爭取國際培訓組織績效獎、人力資源發展傑出貢獻獎等相關獎項。2016年IFTDO年會我國榮獲「最佳人力發展實踐」及「改善工作生活品質」獎項，成果斐然。","(二)推動職業訓練之國際交流合作","近年來諸多開發中國家請求我國協助代訓其技術人力或設置職業訓練中心，其主因係我國推行職業訓練多年，訓練課程設計紮實並與實務結合，且訓練師資具有良好的培訓經驗。爰此，本部配合外交政策、經濟產業及貿易政策，接受外交部、經濟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等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國際合作專案，以協助拓展國際交流合作，摘要說明如下：","1.產業技術種子師資培訓專班：自2004年迄至2016年底止，針對東南亞、中東歐、非洲、中南美洲地區友好等國家辦理，培訓學員人數達3百餘人。","2.協助設置職業訓練中心：協助非洲、中南美洲、大洋洲等地區友好國設置職業訓練中心，包括協助其在臺採購機具及選派專家赴海外協助裝配、教育及訓練種子師資等。","3.協助友邦國家學員職業訓練及設置職訓中心：協助非洲友邦國家選派學員至臺接受訓練，另派顧問專家常駐非洲友邦國家以協助建置職業教育機構及建置職訓中心，","整體提升友邦之職業技能水準。","二、 勞動事務外交行動策略","運用我國辦理職業訓練、職業安全衛生等專業，透過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交流合作，培養國際合作夥伴關係，並運用決策管道，提升我國勞動事務之國際影響力，進而帶動外交、經濟合作發展。","(一)積極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建構勞動外交平台","1.國際技能組織（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 WSI）","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歷年來主動積極參與國際技能組織之運作，除出席各項會議及技能競賽外並於2012及2015年推派人員參選該組織之策略委員會副主席及總會副會長職務，並獲當選。未來將持續運用組織內決策之影響力建構互利之勞動外交平台。","2.亞洲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機構會議（Asi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Research Institutes Meeting，AOSHRI）","本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研究機構角色耕耘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國際交流合作，參與AOSHRI會議之目的在於交流、討論及分享各國實務經驗，該所已取得2018年AOSHRI主辦權，並將擔任AOSHRI平台會議秘書長，未來將持續運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專業，透過與國際組織交流合作，培養國際合作夥伴關係，建立深層牢固關係，提升國內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水準，進行國際外交工作，共享營造優質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經驗，提升我國勞動國際影響力。","(二)爭取擔任國際組織決策角色","本部除維持國際技能組織內之決策職務外，未來將以積極態度，持續參與並爭取擔任各項國際非政府組織之決策職務，以透過本部之專業職掌提升我國於國際勞動事務之影響力。","三、 結語","本部除配合外交及經濟政策推動國際勞動事務合作外，未來仍將努力參與國際勞動相關之非政府組織，及出席重要國際會議爭取擔任國際組織決策角色，以建立實質勞動外交平台並爭取企業商機，同時宣揚我國勞動人權保障的努力，讓國際組織與其他國家瞭解並認同我國保障勞工權益之成果，以利爭取外交運作空間。","其次，就「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施行成效、重大職災現況及未來改善措施」議題，向各位委員報告如下：","壹、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施行成效","一、建全職業安全衛生法制","《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本部已配合修（訂）定附屬法規60種、行政規則54種及行政指導16種，以建構完整職業安全衛生預防體系。","二、保障對象擴大","《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行業已擴及各業，保障對象由670萬勞工擴大至1,100萬工作者，且為防止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1條規定，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但受其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如非典型勞動工作者等），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該法之職業災害預防規定，至於其職業災害補償則回歸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規定辦理。以近來發生之亞洲水泥、大溪高中等職災案為例，本部於職業災害檢查時，除依規定對有立即發生危險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者予以停工，要求限期改善相關安全衛生設施外，並請地方主管機關積極督促事業單位妥為處理職災補償相關事宜，並賡續檢討該案例之發生原因及預防對策，藉由宣導、輔導及檢查，採取精進作為，以預防工作者發生類似之職業災害。","三、強化化學品與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推動「化學品與機械設備器具源頭管理制度」，發揮「事前預防」重於「事後矯正」或「違規處罰」之效益，有效降低化學品與機械、設備、器具之危害，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水準。截至105年止，已建立新化學物質安全評估與登記作業工具及指引，完成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安全資料表參考例計5,000種，並推動衝剪機械等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制度，完成機械器具型式檢定248機型及防爆電氣設備檢定430機型。","四、建置勞工健康服務體系","因應近年過勞、骨骼肌肉疾病等新興職業疾病興起，且少子化及高齡化之社會變遷，中高齡工作友善環境之營造、少年與母性勞工保護日趨重要，爰參考國際推動作法，規劃於10年內逐步推動降低至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項，以建置勞工健康服務體系；另為推動勞工健康服務制度，本部自104年完成北、中、南3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與36家服務網絡機構之建置，提供344家事業單位457場次之臨廠健康服務，105年為強化推動在地化與便利之勞工健康服務，再擴增建置49家服務網絡並提供412家事業單位769場次之臨廠健康服務。","五、健全職業傷病勞工防治與服務網路","勞工罹患職業傷病得請公傷假並請領職災給付，惟一般醫師只負責診察未提供職業傷病工作因果關係之診斷，致勞工權益受損，為使罹患職業傷病勞工獲得更親近照護服務之目標，本部擴大結合各地區醫院職業醫學科之服務能量，設有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建構職業傷病防治網絡，以擴大提供勞工職業傷病預防、工作因果關係診斷、復工評估、復健轉介、健康促進及相關權益之諮詢等服務。","貳、重大職災現況","職業安全衛生法雖於102年7月3日修正公布，惟自104年起全面施行，經統計，該法施行以前重大職業災害勞工死亡人數三年平均為325人，而104年及105年重大職業災害勞工死亡人數，分別為329人（另自營作業者17人）及309人（另自營作業者22人），顯示近年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之勞工人數係呈持平狀態。另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已從103年的3.453，逐年下降至105年2.953，為歷年新低。","參、未來改善措施與精進作為","一、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提升勞動檢查效能","依工商普查調查，我國事業單位數約達128萬家，囿於檢查人力有限，且為兼顧勞資和諧及勞動檢查督促改善之目的，本部為提升勞動檢查效能，採風險分級管理原則，透過訂定相關監督輔導與檢查作業規定及標準作業程序，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依據事業單位之風險、災害嚴重程度及發生機率，採取對應之檢查頻率與強度，對違法情節重大者，應按月實施高強度及高密度檢查，直至改善為止，以保障工作者安全。另行政院已於本（106）年4月核定新增177人勞動檢查人力（本部43人，直轄市134人），本部將結合直轄市經由授權分工，妥為規劃分配運用勞檢人力，進一步強化職場安全衛生監督檢查。","二、強化公共工程防災合作機制","加強跨部會合作，與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公共工程採購契約、地方政府安全衛生聯合稽查、重大職業災害資訊分享、優良典範選拔等事項，持續研議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安全防災能力，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三、積極輔導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一)針對高危害製程及作業，辦理機械、火災爆炸、高壓氣體等防災宣導活動及訓練課程，製作海報、摺頁、動畫等職業安全宣導資料，提升事業單位防災知能及強化勞工安全意識。","(二)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辦理中小企業臨廠訪視輔導、宣導及安衛家族等工作，並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設施，強化其自主管理能力。","四、鼓勵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鑑於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需由中央與地方及跨部會合作積極推動方能有成，為鼓勵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宣導、輔導、執行等層面主動規劃與推動，本部已於本年起每兩年分別評核該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機關之執行績效，選出優良機關報行政院表揚，以跨機關共同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以上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在請外交部報告前，主席在此宣告，下午3時5分截止發言登記。請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翁執行長報告。","翁執行長敏瑛：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安排，就「我國外交處境艱困下政府如何鼓勵及善用國際INGO組織（如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國際安全衛生會議舉辦、職訓外交、職訓產業輸出等勞動事務國際交流以爭取外交運作空間」進行專案報告。","首先謹藉此機會對　大院長期協助本部推動國會外交，並支持本部拓展對外關係，表達誠摯的謝意。以下謹就本部主管業務範疇扼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先進多予指導。","壹、本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成立緣起及功能職掌"],["一、成立緣起：","中華民國（台灣）數十年來歷經社會變遷、經濟發展與民主轉型，累積豐沛的民間資源與能量，促成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的蓬勃發展，這些組織不僅在國內善盡公民社會對政府的監督角色，近年來更積極進行國際參與，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我國的軟實力，藉由參與各項國際合作計畫，積極從事國際人道及醫療援助、消除貧窮與疾病、促進民主與人權及維護永續生態環境，提昇我國的國際能見度與形象。","外交部除持續加強與友邦的實質外交關係之外，為落實「全民外交」的理念，於民國89年10月成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簡稱NGO委員會）」，自民國101年9月配合行政院機關組織改造更名為「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簡稱NGO國際事務會）」，以協助國內具活力的多元民間團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會議及交流活動，強化我NGO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各種非政府的國際組織，透過人道關懷、經貿合作與文化交流等各種方式參與國際事務，擴大臺灣在國際的生存空間，提昇我國之國際形象及能見度。"],["二、功能職掌：","1.協助NGO從事國際參與：藉由提供國內NGO團體部分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支持彼等參與國際交流與會議，或爭取在台舉辦各項國際會議與活動，積極參與INGO各項活動並爭取擔任要職。","2.協助NGO與INGO接軌進行國際合作：運用我國發展經驗與強項，媒合我NGO與國際知名INGO進行各項國際合作計畫，如防疫、防災、婦女、環保、減貧等國際人道合作。","3.協助NGO能力建構：針對NGO從業人員及組織需要，贊助或委託國內學術機構及團體辦理國內NGO研討會及培訓活動，提升國內NGO人才參與國際事務能力。","4.催生策略聯盟角色：由本部扮演協調、鼓勵、協助的角色，提供民間更多參與國際事務的資訊及管道，並協調政府及民間資源及力量，共同擴展台灣外交空間，並使國內與國際公民社會有效接軌，以增進我國家利益。","5.國際急難救助：因應國外重大災害發生，統籌協調募集官方及民間提供受災國所需賑災物資。","貳、本部近年來成功協助國人當選INGO幹部，以及協助我NGO提升國際參與案例","本部設置「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之主要宗旨之一，即為協助國內NGO赴海外進行國際參與，或爭取在國內舉辦大型國際會議與年會活動，近年來本部並支持國人爭取成為重要INGO的幹部，謹將本部近年來成功協助國人當選INGO幹部，以及協助我NGO提升國際參與案例要陳如下：","一、協助勞動部林常務次長三貴於民國103年9月當選「國際技能競賽組織」（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 WSI）理事會特別事務委員會副會長。查WSI目前計有72個會員國（地區），本部動員我國全球45個駐外館處協助林政務次長爭取各國代表選票，並順利當選。","二、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江世明醫師（現任亞洲獸醫師協會聯盟理事長）於民國103年9月當選「世界獸醫師會」（World Veterinary Association, WVA）準會長（President-elect），訂於106年8月接任會長職務。WVA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世界衛生組織」（WHO）有合作夥伴關係，WVA會長可列席「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綜上，江理事長就任後當有助我國推動實質參與WHA。","三、協助「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高理事長仲源於民國104年8月當選「世界退伍軍人聯合會」（World Veterans Federation, WVF）亞洲太平洋常務理事會主席，並兼任WVF副總會長（Vice President）。高理事長出席會議前，曾與本部NGO國際事務會就爭取亞常會主席案充分交換意見，本部也通知駐外館處指派同仁前往協助。","四、協助「中華牙醫學會」國際事務會主委高嘉澤醫師於民國104年6月當選「亞太牙醫聯盟」（Asia Pacific Dental Federation, APDF）副理事長。APDF與「世界衛生組織」有合作夥伴關係，藉由APDF可擴大我實質參與WHA之力量。","五、協助「國際扶輪社台灣總會」成功爭取「2021/2022國際扶輪世界年會」主辦權。本部自民國104年初起即與「國際扶輪台灣總會」密切聯繫，並於同年3月間協助接待國際扶輪（Rotary International）評選「2021/2022國際扶輪世界年會」主辦城市之甄選委員會成員一行6人（主席為國際扶輪理事Guiller Tumangan），以實際行動證明政府支持我NGO擴大國際參與之決心。國際扶輪嗣於本年5月間宣布「2021國際扶輪世界年會」將由台北市擔任主辦城市，屆時將有3萬5千至4萬名國際扶輪社成員來台與會。","參、結語","2014年7月19日，聯合國大會「公開工作小組（Open Working Group, OWG）」通過包含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之報告。SDGs為行動導向，具全球性及普遍適用性，然亦考量不同國情、能力和發展水準，各國可依此設定國家目標。在此架構下，NGO將成為政府重要的合作夥伴，透過資源與資訊分享，讓各國執行SDGs時兼具普遍性與在地需求。","面對新的發展趨勢，NGO與政府間的關係不再只是單方面地接受補助或配合政策，政府亦可反過來運用NGO團體的資源，在「協力互助、資源共享」的概念下，一同攜手邁進。","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各位先進指正，謝謝。"],["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李副主任報告。","李副主任守仁：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說明本部暨所屬機關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施行成效及未來精進措施，深感榮幸。各位委員平時對於內政業務的關注與指導，本人藉此機會，特別表示由衷的感謝與敬意。接下來，謹就上述報告簡要說明如下，敬請指教。","壹、內政部暨所屬機關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之作法","一、強化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查核、督導及抽查","(一)本部對於工地職業安全衛生非常重視，就工程施工查核部分，查核金額（5,000萬元）以上工程，均再指派1名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資格人員加強查核職業安全衛生。","(二)所屬機關工程主辦單位定期辦理施工安全衛生督導及抽查。","二、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源頭管理）","(一)所屬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採購，已專項編列安全衛生經費及提供必要安全衛生圖說，並列入招標文件及工程契約，以督導施工廠商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二)所屬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決標採用異質採購最低標或最有利標，於招標文件之綜合評選或評分審查項目，納入「施工廠商履約情形之計分結果（含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三)所屬機關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契約，要求監造廠商依工程特性撰寫提出監造計畫及安全衛生監督查核計畫，並應完成簽證。","三、參加勞動部主辦「公共工程金安獎」選拔及「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一)推薦工程參加勞動部「公共工程金安獎」選拔，104年3件工程參選、105年5件工程參選及106年5件工程參選，每年均獲得1件優等獎及1件佳作。","(二)參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實施計畫」（104～106年），積極推動並提報執行成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頒發參與證明（104、105年）予以肯定。","貳、內政部營建署與其他部會合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事項","一、工程會106年2月7日研商「落實與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機制」會議：「營建署就權管之營造業相關技術士或工地主任等人員是否足夠進行檢討，建立完善之供需機制及訓練管道，強化工地專業人員之培訓」。本部持續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職能訓練講習，迄今已有27,940人取得執業證；另經勞動部技能檢定合格者，迄今累計技術士共158,066人（其中「鋼筋」職類5,125人、「模板」6,731人、「泥水」技術士為23,337人）。本部及主管機關（勞動部）就工地主任及技術士現已建立完善之培訓機制，供給面尚敷目前市場需求。","二、工程會106年2月7日研商「落實與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機制」會議結論：「請營建署檢討強化建築法令相關規定，如規範承造人之施工計畫內容應包含施工架、模板支撐及開挖擋土支撐等施工圖說」。因係屬地方政府「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本部營建署已轉發各縣市政府配合辦理。","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6年3月30日研商「如何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結論：「營建署已訂有污水管線施工規範，建議於網站揭露及精進」。本部鑑於近期常發生之管溝開挖坍塌、道路試挖探管及工作井推進管過程挖損天然氣、石化等地下管線引發工安事故，已修訂下水道專用技術規範「第02531章污水管線施工」，另鑑於地下管線圖資年代久遠及不確定性，本部已籲請管線事業單位積極辦理地下管線資料補正（含埋設深度），以利後續推動「地理資訊系統（GIS）」及3D管線建置，以減少施工過程挖損管線引致之工安事件。"],["四、工程會106年5月4日召開「106年第1次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暨加強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結論：請營建署修正建築法所定之「建築物施工日誌」部分。本部已錄案納入「建築物施工日誌」─『五、工地職業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項目之檢討修正。","參、未來精進措施","本部暨所屬機關將持續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並密切與其他部會合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以保障工作者生命安全及應有權益。","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重大工程督導會報李技監報告。"],["李技監泰興：主席、各位委員。","壹、前言","今天獲邀至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本部「職業安全衛生修法後施行成效、重大職災現況及未來改善措施」進行報告，深感榮幸。","本部為回應民眾期待，以更積極態度促進工程品質及各在建工程之勞工安全，配合勞動部相關法令規定及各項施政計畫，分別推動「訂定安全衛生防止計畫並予以管控」、「在建工程職災案件檢討及辦理安全衛生觀摩」、「依法於工程契約（含招標文件）內納入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及「建立職業災害獎懲機制」等措施，以有效改善施工環境、保障勞工安全。","貳、本部執行措施","以下謹就本部執行所述各項措施之執行內容及相關細節，分別說明如次：","一、訂定安全衛生防止計畫並予以管控","本部已要求所屬各機關及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關（構））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落實執行各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各機關（構）每年均應訂定安全衛生防止計畫，並於每季提送執行報告到部進行審查。","另本部亦會定期就各機關（構）依工程特性所提之職業災害防止計畫所訂執行目標辦理管控作業，如發現有異常情形，本部即要求各機關（構）應於部、次長每月主持之工程督導會議中就重大職災之改善對策、減災計畫及有效作為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就應辦理事項予以列管，直至有效改善為止。","二、在建工程職災案件之檢討及辦理安全衛生觀摩","本部所屬各機關（構）之在建工程如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案件（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送醫），各所屬機關（構）即應依本部訂頒之「交通部所屬機關在建工程職業災害案件通報流程」規定，於8小時內通報本部，本部接獲通報後即函請事發單位應提送檢討報告（含改善措施及有效作為），並由本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針對該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在建工程加強查核作業。","本部所屬工程專責機關每年應配合本部要求，辦理職業安全衛生觀摩，遴選轄管之優良在建工程辦理安全衛生觀摩，召集該機關所屬工程人員（工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進行觀摩會議，藉此推廣安全工法、安全作為等，以營造優質與安全之施工環境，確保勞工安全。","三、依法於工程契約（含招標文件）內納入安全衛生相關事項","為落實「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本部所屬各機關（構）於工程規劃設計時，均要求規劃、設計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針對該項在建工程提供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安全衛生圖說、安全衛生明細表等，並納入施工招標文件及契約內，據以規範施工承包廠商落實執行。另各機關（構）應派專人督導該工程之安全衛生辦理情形，並得視工程需要設置「安全衛生督導小組」就各在建工程之安全衛生督導作業。","四、建立職業災害獎懲機制","為強化本部各機關（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並促使各機關（構）確實督導各工程主辦與監造單位監督承攬廠商做好「施工安全自主管理」作業，提升各項防範職業災害等措施，以達到保護施工人員之安全與健康，本部業於104年9月頒布「交通部所屬機關（構建工程施工安全暨職業災害獎懲作業要點」，以透過賞罰分明之獎懲機制，達到人人負責盡職，降低重大職災發生件數及頻率。","參、執行成效","經過前述各項措施及本部所屬各機關（構）同仁努力，本部所屬各機關（構）重大職災發生件數已由104年度18件大幅降低至105年度5件，死亡及受傷人數，分別由104年度18人及4人降低至105年度4人及3人，顯示執行已有成效。","另本部近2年參加勞動部辦理之「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選拔」均獲佳績（104年計6件，105年8件）。為使辦理經驗得以有效傳承，本部每年均會分批邀集各施工團隊（含工程主辦與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派員前往獲獎之優良工程進行觀摩，以精進各施工團隊對於施工安全之執行作為。","肆、結語","本部對於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一向不遺餘力，希望藉由各項減災、降災計畫之執行，能逐年減少各在建工程重大職災之發生件數及頻率。未來本部亦將強化與勞動部及民間安全衛生組織之合作，建立「安全衛生夥伴關係」，以強化本部暨所屬各機關（構）執行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落實各在建工程之施工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措施等事項，確保施工人員及勞工朋友之安全，提供友善之職場（施工）環境。敬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亦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謝謝。"],["主席：請工程會工程管理處何處長報告。","何處長育興：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受邀列席貴委員會會議，就「102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後業已擴大適用至所有工作者，職災千人率逐年遞減，然重大職災數卻不減反增，非典型勞動工作者及自營作業者時常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及賠償（如：亞泥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施行成效、重大職災現況及未來改善措施」議題，就工程會業管事項提出報告，敬請指教。","國內公共工程近年曾發生臺中捷運鋼梁掉落、桃園市大溪高中圖資大樓女兒牆倒塌及基隆市月眉路拓寬橋墩鋼模脫落等嚴重的工安事件，造成多名工人或第三人不幸死亡，本會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函請工程主辦機關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32條（不發還廠商保證金之處理）、第70條（廠商執行品質管理及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及第101條（將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規定處理。如涉及技術服務廠商監造不實或管理不善之情形，併請工程主辦機關依採購法第63條第2項規定及契約約定檢討其責任。後續除持續追蹤外，並適時安排工程查核，辦理工程品質之監督查核事宜。","有關預防公共工程職災部分，本會近年已推動相關措施如下：","(一)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要求工程主辦機關就施工廠商之履約情形辦理計分作業，其中包含職業安全衛生與職業災害扣分項目，大幅拉低其得分，機關可依本會「廠商承攬公共工程履歷」之計分結果，作為採購評選廠商重要參據，挑選優良廠商。","(二)為確保施工廠商落實工地安全衛生措施之設置及執行安全衛生自動檢查事項，訂定「公共工程安全衛生項目編列參考附表」，提供各工程主辦機關於規劃設計時，據以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三)要求全國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加強所屬工程之工地勞工安全及交通維持部分之查察，若有發現嚴重違反契約或相關規定情事者，機關應依契約及相關規定處置，並檢討相關工地人員責任。另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加強查核措施辦理情形，將列入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年度運作績效據以考核。","(四)本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附錄1工作安全與衛生已訂有廠商應依照相關安全衛生法令規定確實辦理工地安全衛生措施管理事項，並隨時注意工地安全及災害之防範。其中廠商應依勞動部規定，提報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內容包含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因子之辦識、評估及控制等。","(五)本會105年6月15日修訂之「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已載明監造服務項目包括「監督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招標機關視個案性質依勞動主管機關勞動部訂定之「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將監造單位應辦之安全衛生監督查核事項詳細內容，納入服務契約文件後據以執行。","另有鑒於近期公共工程仍有發生數起工安事故，本會分別於106年1月11日、2月9日、3月9日及5月4日召開「研商公共工程工安檢查機制及強化工地人員保障相關措施」、「落實與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機制」、「研商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關於廠商投保相關保險及其執行事宜」及「106年第1次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暨加強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計4次會議，邀集產業界及各主管機關積極檢討目前在制度面及執行面所存在問題，研擬強化公共工程營建場所的作業環境及公共安全之改善對策。綜整相關重點如下：","(一)106年3月3日工程管字第10600037790號通函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督促所屬工程主辦機關依勞動部「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落實執行施工安全管理事項外，並列為106年度工程施工查核之重點項目。","(二)依據106年3月9日「研商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關於廠商投保相關保險及其執行事宜」會議各與會代表之意見，將於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3條保險部分，增列雇主意外責任險建議金額之選項供機關參酌，俾透過契約要求得標廠商投保一定金額之雇主意外責任險，確保基層勞工發生意外時可獲得相當之保障。","(三)106年4月6日修訂「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於其附錄2工地管理規定廠商每日施工前應辦理勤前教育、危害告知，檢查勞工保險資料、教育訓練紀錄及個人防護具等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並回報監造單位確認後，記載於施工日誌及監造報表，以建立每日工地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及確認機制。","(四)依據106年5月4日「106年第1次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暨加強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決議，建立工地安衛管理之橫向回報機制，各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就查核結果涉及工地安全衛生有重大缺失者，須通知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作為勞動檢查之重點對象。","綜上，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契約範本等，已就公共工程職業安全管理作業訂定規範及標準，供各工程主辦機關據以執行，重點仍在執行之落實程度。本會及勞動部將透過工程施工查核及勞動檢查予以督導，並從源頭就個案工程是否核實編列安全衛生經費、辨識危害因子、辦理教育訓練、每日施工前之勤前教育與檢查等工作是否落實加強督導。","依據勞動部統計資料，105年公共工程罹災死亡數30人，為近10年新低，且約為民間工程之1/3，現階段雖有降低趨勢，但仍須透過跨部會、各級機關持續努力，朝零工安目標邁進。","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質詢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10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如果委員有提出書面質詢，請在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提醒各位委員今天會議半天，請大家掌控時間。","請陳委員宜民質詢。","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就一例一休修法事情請教部長。網路上流傳一張臺灣勞方與資方兵力布置圖，圖的左邊是理想中的勞資關係，經濟部代表資方，勞動部應該代表勞工，全國有上千萬的勞工，部長你是勞工們的大家長，應該帶領大家捍衛勞工的權益。但現實中的勞資對抗變成勞動部跑到資方成為「資動部」，跟著立委、經濟部一起駕馭勞工，讓勞工變成奴工，這樣的圖反映出的現況非常諷刺。本席覺得一例一休去年12月6日修法通過之後造成很大的民怨，從來沒有一個法是勞方、資方雙輸，甚至執政黨也輸的三輸狀況。記得你第一次在這邊接受我的質詢時，我就問過你覺得一例一休該不該修法，但那時你不予置評，現在又過了一段時間，你應該比較進入狀況，請問部長覺得一例一休該不該修法？"],["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委員之所以這樣提問一定是因為這兩天有些委員提案要修正勞動基準法，法律案的提案權本來就是委員的權責，所以我也表示非常地尊重。","陳委員宜民：有十位綠營執政黨委員包括南部的邱委員議瑩也站出來，而且提案的就有十位，連署也有十位，包括衛環委員會黃委員秀芳也連署，看得出來當初訂一例一休時有點匆促、草率，甚至沒有溝通，不然不會造成這樣的狀況，變成被勞工朋友說「看得到，吃不到」，為什麼會訂一個這麼沒有辦法體察勞工朋友的權益，但又顧及資方心裡想法的辦法？如果現在綠營的委員要提這樣的法案，會不會造成一個情況？要提高現在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變成54小時，恢復到17年前的狀態，那麼當初為什麼要通過一例一休？更不要講這樣的提案不只與一例一休相違背，甚至直接打臉小英的青年與勞工政策，所以行政院面對這樣的狀況是不是應該要提對案，有個balance的立場，讓全國資方與勞工朋友有所瞭解。","林部長美珠：針對過去提出週休二日修法意旨時，委員跟大家都非常清楚，最主要是落實週休二日，最重要的功能是縮短勞工工時，我們同時增加配套，所以到目前為止……","陳委員宜民：這我們都知道，但你們提出1個小時加班算4個小時，且1.33倍，5個小時算8個小時，現在問題變成勞工朋友說「看得到，吃不到」，資方也遲遲不願意讓勞工朋友加班，因為他不願意1個小時加班算4個小時，所以這個狀況一定要檢討，而且不能只用函釋，過去你們說函釋就可以解決，但函釋是不能超越母法，所以一定要修法，不是這樣嗎？","林部長美珠：當時我們其實說得非常清楚，我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立法意旨，在當時的立法說明中也說是為了要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所以這都是當時的立法意旨，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陳委員宜民：所以你願不願意修法？這些我們都知道，但你不要一直重複我講的話，請問部長Yes or No？","林部長美珠：勞動部的立場還是認為應該要維護勞工權益，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我們保護勞工的立場，並沒有要修法。","陳委員宜民：當然，所以你不願意回應外界修法的要求？即使現在這樣的狀況，也不顧民怨，最後讓綠營委員出來提案，行政院不願意有版本，是這樣嗎？","林部長美珠：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持續在做輔導工作，所以希望能按照原訂期程，到今年六月為止持續輔導。","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大家都聽到了，所以你不願意提出一個對案，行政院就是不願意提出版本。"],["林部長美珠：我是說到現在為止就是希望按照既定時間、既定工作來做。","陳委員宜民：謝謝，瞭解。所以你們的政策並不是要好好來實施，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其實很重要的是該修法的時候一定要修法。","請問部長照片上這位是誰？","林部長美珠：對不起，我不認識他。應該我們次長……","陳委員宜民：沒有叫到次長，不要上來打pass！這位就是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秘書長Guy Ryder，他十年前曾來過臺灣，也是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的秘書長，他與今天的主題非常有關。下一張，請問這位是誰？這你應該要知道了吧？","林部長美珠：知道，這是劉毓秀教授。哦！應該是劉黃麗娟教授，我跟他開過會。","陳委員宜民：劉黃麗娟教授不是劉毓秀喔！他是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的教授，為什麼要提到他？劉教授從2014年開始就帶著他的學生一起到瑞士參加ILO國際勞工組織，申請visitor pass參加這個會議。結果去年要參加105","屆時竟然被拒於門外，當時主辦單位使用反恐的理由。結果劉黃麗娟教授很厲害，他怎麼做呢？他也不是在那邊舉牌子抗議，他寫了一個open letter公開信給Guy Ryder，跟他說我們帶著學生參加並做study，同時帶著一位臺灣勞工組織的leader，希望會議inspire every young mildwith courage to dream a better future, to support every union people and representative to fight for social justice，這封信感動了Mr. Guy Ryder，所以Mr. Guy Ryder馬上跟他道歉，同時邀請他們回去參加。所以請問部長還有在座外交部非政府組織的官員，對於ILO這個號稱聯合國良心的組織，是否應該多用點心？"],["林部長美珠：請教外交部……"],["陳委員宜民：部長你要不要先回應一下？","林部長美珠：好，謝謝。的確在做外交時，勞動部也算做外交，因為政府是一體的……"],["陳委員宜民：勞動部的國際化非常重要。","林部長美珠：對，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剛剛在報告裡有提出，我們一直採取非常積極的態度。","陳委員宜民：其實學界扮演重要的角色，無聲的抗議勝有聲，下個月5日到16日，106屆馬上要在日內瓦萬國宮舉行，所以請問你們對於下個月要辦的106屆ILC（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有沒有什麼因應的問題，勞動部也會派人參加吧？"],["林部長美珠：會。"],["陳委員宜民：外交部的立場呢？"],["主席：請外交部國際組織司王副司長答復。","王副司長良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部裡昨天也跟勞動部相關的同仁開過會，這次還是民間的團體參加，對於參加的一些……"],["陳委員宜民：你們組團總共會有多少人？"],["王副司長良玉：主要是民間參加。"],["陳委員宜民：勞動部會有人去嗎？部長會去嗎？"],["林部長美珠：我不會去。"],["陳委員宜民：是誰代表？是次長嗎？","林部長美珠：是廖參事，他去年也去了。","陳委員宜民：你們的層級比較低，你看陳部長時中就去囉！這麼重要的會議，而且還是比較有良心要讓我們參加的，結果你們的層級不夠高。","林部長美珠：我們會檢討一下，謝謝。","陳委員宜民：要好好想一想，這件事非常重要。另外，World Skills International所辦的國際技能競賽，臺灣非常與有榮焉，每年參加每年得獎，連續兩屆都是第三名，拿了很多獎牌，而且這與在座的林三貴次長有關，因為他是WSI的副會長，但聽說他在2019年就要卸任了，所以我要問勞動部與外交部的官員，他卸任了之後怎麼辦？現在有他在幫我們坐鎮在那個地方，更不要講說2021年WSC的主辦國就變成中國大陸，會不會又要碰上這些問題？","林部長美珠：這部分我們會用積極的態度來面對，沒有錯，我們林次長三貴在2019年就要……"],["陳委員宜民：他很重要。","林部長美珠：他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傑出、表現非常好。","陳委員宜民：希望他卸任之後我們還是可以繼續參加，但一定要有些方式，當然實力是很重要，教育部對技職體系，像高雄的中山工商最近也才得到競賽的金牌，而且是第一次就得到競賽的金牌，這是實力重要、人家肯定，但很重要的是國家的教育制度跟產業整體的實力必須要back up，讓參賽的學校跟選手更有力量，勞動部的這個活動跟衛福部的活動其實應該要做對照組來看，國際組織這麼歡迎我們參加，但我們在代表出席好像官員方面就比較不重視，部長就不親自帶隊去啊！"],["林部長美珠：我今年十月份會親自參加在阿布達比的會議。","陳委員宜民：謝謝。我想建議一下，看看我們有沒有可能甚至變成主辦國。","因為今天有談到職災的問題，我要稍微提醒高空吊掛的作業規範，這其實很重要，今年二月高雄某位委員在掛競選帆布時，有兩位父子從五樓上的高空掉下來都過世了，後來這位委員就宣稱將來都不掛看板，但不掛看板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對高空吊掛的作業，請問在職災預防的作業上後來有再處理嗎？在吊掛的安全規範的SOP有沒有做？","林部長美珠：有，在這個案子發生後，我們很快召集相關單位包括公會來做檢討，所以目前我們已經檢討過了。"],["陳委員宜民：檢討的結果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嗎？"],["林部長美珠：可以。"],["陳委員宜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有沒有疏失？吊掛作業時的SOP有沒有規範到？不然為什麼這麼簡單的安全索都沒有弄？父子兩位都從上面掉下來。"],["林部長美珠：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在行政上是負責檢查的機構。","陳委員宜民：但他也要負責做education啊！對不對？吊掛的SOP當然要求安全索，該保護自己的都必須要有，否則掉下來是造成家庭的悲劇耶！","林部長美珠：好，這部分我們會加強，這件案子發生之後我們當然也覺得非常不幸，所以馬上召集相關單位檢討相關作業，已經檢討也邀請公會，同時也希望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能加強教育，因為有了新的規範一定要加強教育。","陳委員宜民：好，謝謝，請把檢討報告給我一份。"],["林部長美珠：沒問題。","主席：這個案子在發生的那幾天我應該就有質詢過，你們馬上就有處理，問題是家屬應該要拿到的……家屬其實為了賠償及核付的問題，後續也過了滿久的，好幾個月了，現在已經6月了！你們副署長叫什麼名字，我說我還沒見過的那一位？那時一陣怪風吹起來，人家明明就沒有扣安全索，副署長還在媒體前說有，這都還沒給我回覆，到底他是眼睛有問題還是怎麼樣？本來我剛剛想是不是要請副署長來一下，我們再把影片放一次看清楚。這件事情的後續再請你們好好協助一下家屬，家裡一次死了兩個人，一個老公、一個兒子，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如果後續賠償我們還這麼機車的話，人家日子還真的滿難過，儘量協助家屬。","請李委員彥秀質詢。","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才陳委員宜民的提問，一例一休走到今天為止，是不是真的到非改不可的狀況？現在行政院林院長全與你的態度是怎麼樣？剛才你回答陳委員宜民說目前還是維持一例一休原來的想法，要給勞工完整的休息，還是做1給4、做5給8，你剛剛回答「目前為止」，那麼未來修法你們會不會有行政院的版本？"],["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既然我剛剛這樣說明，就表示當時我們的立法意旨非常正確，所以大家都認為……"],["李委員彥秀：所以你反對委員未來的提案？","林部長美珠：因為這部分我們還是有既定的計畫，希望能按照我們的計畫進行……"],["李委員彥秀：7月1日就要開始進入開罰的階段？","林部長美珠：我們會在6月份檢討完，上次我也跟委員承諾，希望這是經常性的輔導，開罰不是我們的目的，應該是個手段，所以7月份以後還是會按照既定檢查……","李委員彥秀：你認為一例一休不應該動？你還是認為6月底檢討完，7月1日就可以開始執行一例一休後續勞檢的動作？","林部長美珠：我非常尊重這些委員的提案，但因這裡面牽涉到勞工朋友的……","李委員彥秀：那你們可以透過內部協調啊！民進黨總是一體的嘛！如果我沒記錯，當時從中央到地方，包括蔡英文總統的行政決策平台都說一例一休是一個好政策啊！既然如此，你們應該只有一種聲音啊！你說的「尊重」是什麼意思？我有點聽不懂。也許部長現在回答不出你的想法，但當這些委員送出版本之後，你自己總也要有對照版本來表態到底是支持？還是不支持？這麼重大的一個案子，總不能到最後是讓我們社環委員會表決通過其中某個版本，然後行政院卻完全沒有立場，果若如此，那我覺得勞動部的專業是很有問題的！","總之，本席認為即便到最後決定要修法，勞動部也要有專業的態度，俾讓勞團及資方能夠看到未來勞基法的方向到底是什麼，而不是任由社環委員會在這裡舉手表決。部長，你可記得當初在整個修法過程中，前任郭芳煜部長是怎麼說的？他說：「新版的勞基法，勞工既有彈性又有自主性的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加班，又是一個加薪的政策，不僅可以減少很多加班爭議，同時也可以讓雇主減少加班的誘因，所以這是一個進步的修法。」當時民進黨幹事長吳秉叡在立法院議場也大言不慚的說：「落實週休二日不僅可以讓全國一致性的放假，而且也增加勞工的特休假，反對的人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這是去年10月底民進黨幹事長吳秉叡在院會時罵我們的話。還有，林全院長也一再強調：「一例一休是一個進步的修法，外界誤解實在太多了，修法通過一例一休之後，不僅可以保障勞工休假的權利，而且可以減短工時。」當時的行政院副秘書長林錫耀也說了：「這個對企業成本跟物價的影響有限。」請問上次過年時，上漲的物價有調整回來嗎？還是物價漲上去之後就沒有回頭過？本席要提醒部長，無論是行政院的中央或是立法院的民進黨團，在當時都同聲支持這樣的修法，而且除了林全院長之外，連蔡英文總統都說：「這是一個進步的法案、這是一個進步的政策，我們要全力捍衛！」既然部長今天說還是要維持原來一例一休的方案，意即你們堅決認為它是一個好的法案，所以你們會捍衛到底，那麼到時候對於民進黨這麼多委員所連署出來的3個版本，不管是哪一個，你們都會有意見不表支持嗎？我真的聽不懂你所謂的「尊重」，是你沒有想法？還是未來就任由我們社環委員會舉手表決通過這3個方案的其中之一？如果真是這樣，那我會覺得非常遺憾，因為我們以後也不需要勞動部官員的專業了，只要由我們社環委員會提案來決定勞基法的走向就可以了。","我們現在就來看看民進黨這幾位委員提出的版本重點：第一，修正第二十四條，規定未來的加班時數以實際工時計算，打破原來加班做1給4、做5給8的政策，也就是說，你做幾個小時就給幾個小時，而且以修法方向來看，休息日的加班時數計算跟平常的加班時數計算是一模一樣的。第二，有關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工時帳戶的部分，將原本的46小時上限增加為54小時。第三，特休假可以遞延，其實當初修法時，本席曾經針對這點提出修法版本，亦即當年度未休完的部分可以遞延到次年，但柯總召硬是不肯，說是要讓勞工拿到特休假獲得完整休息，看來現在你們也決定採納我們的意見要做遞延了。","部長，民進黨委員昨是今非，轉了一個髮夾彎，所以我擔心的是，勞工朋友在民進黨的政治操作下，不但領不到加班費，而且會因工時更長而過勞。雖然你現在告訴我說要維持一例一休的政策，但從民進黨委員所提這三大方向的版本來看，就算改成加班費核實計算，也無法達到你們當時說的「有些人想賺多一點加班費」的目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單月提高工時，讓加班時數增加，只會讓勞工更加過勞。這樣的提案方向，顯然不符你們當初提出一例一休的邏輯。因此，到時候我們審查這個修正案時，行政院及勞動部一定要有意見，那你的意見是什麼？支持或反對？抑或只是一句「尊重」？","林部長美珠：我所謂「尊重」指的是本來立法委員就具法案提案權，所以對於委員提出這樣的修正案，我是抱持一種尊重的態度；但誠如委員在投影片上秀出來的，這樣的修正案牽涉勞工朋友的健康、福祉及權益，而且這個修正案提出之後，還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因此，我認為必須經過大家討論來凝聚更大的共識……","李委員彥秀：你究竟是贊成修法還是認為要再觀察？不論有幾位委員送來提案版本，勞動部林美珠部長還是覺得一例一休是對的，所以要堅持到底，未來絕對不可以修正嗎？","林部長美珠：在過去的修法過程中，我們所秉持的立法意旨是不會變的，而且保護勞工權益的方向也是不會變的，所以到底這樣的提案，是否可以落實我們當時的目的？我想這點要再經過討論以凝聚共識。"],["李委員彥秀：那你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林部長美珠：因為現在委員提出……","李委員彥秀：到目前為止，一例一休已經無法得到勞工、資方及消費者的認同，覺得它是好的政策，所以才要修法，那你到底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本席是今天第二位質詢的委員，可是問到現在，我們還是聽不懂你在講什麼？你到底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林部長美珠：我覺得大家應該從保護勞工健康及福祉著眼來充分討論。"],["李委員彥秀：一例一休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好的方向嗎？當初也是經過這麼多人討論的啊！","林部長美珠：是好的方向，但大家對於其中的一些規定可能不是那麼清楚，所以當時我們才會宣導……","李委員彥秀：那你就要繼續宣導下去啊！如果你認為一例一休是一個好的方向，那就應該透過民進黨的便當會或決策平台來告訴大家：「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如果要修，也是我自己來修，你們不要送版本！」民進黨當初為了通過一例一休，上下不是只有一種聲音嗎？對於所有在野黨，包括親民黨、時代力量及國民黨所提出的版本，不是一個字都不肯採納嗎？為什麼現在民進黨本身卻有不同聲音？部長，勞基法的修正可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我不反對有更多的討論，更何況一例一休走到今天，根本是雙輸、四輸、全輸；但我要提醒你，正確的決策需要能力跟運氣，而面對錯誤，更需要智慧跟勇氣，我不知道你現在認為一例一休是對的、還是錯的？決定要修、還是不修？無論你未來決定要怎麼做，我都希望你能與資方及勞方進行更多溝通，畢竟現在是全民皆輸的狀況！"],["林部長美珠：週休二日這個政策不會是錯誤的……","李委員彥秀：「週休二日」這4個字沒有錯，但是一例一休修法之後，是不是週休二日？有沒有辦法落實蔡英文總統當時的政見？這恐怕是個大問題。對於我剛才講的話，希望部長回去能夠思考清楚，不管未來決定要怎麼修法，勞動部都應該站在第一線面對勞團及工商界團體，要溝通清楚！","林部長美珠：是，這就是我跟委員說的，我們需要再充分溝通。","李委員彥秀：所以修或不修，你還沒有決定，對不對？"],["林部長美珠：我要……","李委員彥秀：在我看來，你們已有定見想要修法，只不過現在在唱雙簧，因為民進黨處理事情，通常只有一種聲音，要修就決定做了，更何況以民進黨在立法院所占的人數優勢，有什麼事情做不到？不過，我剛才說了，正確的決策需要能力跟運氣，而面對錯誤，更需要智慧跟勇氣。"],["林部長美珠：謝謝委員指導。","李委員彥秀：如果你們覺得需要修法，那拜託部長面對勞工去說明什麼叫做「完整的週休二日」、什麼叫做「減短工時」。"],["林部長美珠：好。","李委員彥秀：最後，有關職安的部分，前一陣子你說因為人力不足，所以取消勞檢的檢舉獎金，其實我認為這很重要，畢竟在重大工安的部分，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過去勞檢的狀況因為有這些檢舉人，所以重大災害的確減少了；可是現在你說要把這些人力挪移去做其他事情，也就是處理檢舉獎金的部分，要挪到其他的勞檢，如果說這樣人力真的有增加，其實我是有疑問的……","林部長美珠：有關這部分，行政院已經核定讓我們增加177人。","李委員彥秀：我覺得具名勞檢可以減少發生工安事件，所以我希望未來人力的勞檢次數能夠增加，畢竟台灣的職災死亡率還是高於其他國家，尤其我看完你那本書面報告後，覺得你還是要有更具體的作法，才能減少職災，譬如以職安衛生法第二十二條來說，之前你們承諾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就要有醫護人員臨場照顧，而且是以10年的時間來逐步落實。部長，我沒有具體要求你在什麼時候達到這個目標，但我覺得10年真的太長了。","林部長美珠：我們是採取逐步方式，現在就是慢慢來……"],["李委員彥秀：那可不可以不要10年？","林部長美珠：這只是我們的目標，我也要求……"],["李委員彥秀：可不可以改成5年？","林部長美珠：5年的話，我們可能要努力啦！但目前就是以10年……"],["李委員彥秀：10年實在是無法向勞工朋友交代……"],["林部長美珠：我們會持續努力……","李委員彥秀：特別是對容易發生重大危害的職場來說，10年的時間真的太長了，要不就改成5年、要不就改成6年，我覺得10年實在沒有辦法說服勞工朋友，何況這個法令已經修正幾年了……","林部長美珠：這跟職災沒有直接關係，而是一個健康法規……","李委員彥秀：對，但有些職場的工作是具有高危險性的，所以我也質詢過衛福部這個問題，我認為以10年來落實真的太長了。","林部長美珠：我們目前是以10年做為目標；不過，既然委員這樣建議，我們會再檢討是否可以逐步修法……"],["李委員彥秀：需要多久時間？","林部長美珠：我現在不敢承諾，回去之後再跟署長商量一下，好不好？","李委員彥秀：請你們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至於到底需要幾年來落實，我也希望檢討報告可以有所調整……"],["林部長美珠：請給我們一點時間來檢討……","李委員彥秀：1個月，好不好？","林部長美珠：好，謝謝。"],["主席：請林委員麗蟬質詢。","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議題，不僅攸關本國勞工，也攸關外國勞工，尤其有關外籍勞工權益這部分，就我所知，很多外籍人士在台灣，都需要語言方面的協助，所以今年1月5日本席在立法院召開「精進我國通譯服務制度」的公聽會，並且做出4項結論，可是到現在已經5個月了，不知勞動部具體進展為何？我們在公聽會已經提出具體訴求，所以本席想要了解的並非只是收到勞動部的書面報告說要研擬規定，而是要知道你們研擬的規定到底什麼時候會提出來？"],["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外籍友人翻譯的問題，誠然，委員在1月份提出質詢，當時我們答應要做研議，所以事後我們已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共同討論。就我印象所及，當時是提到這些翻譯人員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待遇，導致有些地區翻譯人員比較多，有些地區卻找不到人。針對這點，我也請發展署邀請相關單位提供意見，目前我們已逐漸整合這些意見，預計6月底可以提出標準。很抱歉，我們動作是慢了一點，但6月底應該可以完成這項報告。","林委員麗蟬：這個問題我們在公聽會已充分討論，而且去年12月我也參加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的「外籍人士在台就業、就醫、社福之語言翻譯需求短中長期因應政策」專案報告會議，當時勞動部也承諾要儘快研擬。請問你們這次的研擬結果，是否符合目前實際執行的狀況？其實法規的研擬跟我們在基層做翻譯人員的實際面往往有一段差距，像我本身過去曾經擔任多年相關部門的翻譯人員，深深了解政策的制定往往不符我們的需求，所以我們在公聽會裡面提出許多相關需求，剛才部長說最快還是最慢會在6月底……"],["林部長美珠：我們會在6月底提出。","林委員麗蟬：其實我擔心的是，到時候還是提不出來，所以我在今天要提出一個臨時提案，因為民間團體一直在追這件事，而且公聽會結束之後，勞動部竟然要拖上5到6個月才能完成研擬，因此，我只能以臨時提案的方式再次提醒部長儘快做好這件事，如果以現在的時間起算，我要求勞動部在1個月內提出通譯制度的研擬結果，部長可以接受嗎？"],["林部長美珠：我們就是在6月底……"],["林委員麗蟬：所以可以在1個月內完成？","林部長美珠：大概是1個多月啦！不過，委員也擔任過翻譯人員，所以提出有距離差時要有差旅費及交通費等等，對此我們都有列入考慮。","林委員麗蟬：還有，假日的計算方式也不太一樣……","林部長美珠：對，白天跟晚上的計算方式可能不太一樣……","林委員麗蟬：通譯跟一般工作人員不太一樣的地方是，你接到警察局電話然後到現場是早上10點，卻常常要等到下午1點才能進行翻譯工作，那到底工作時間是從到達警察局起算？還是從開始翻譯起算？像這類情形，我希望勞動部能夠做更細部的規劃。","林部長美珠：其實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同仁真的有在努力跟各相關部會溝通，所以是不是等到我們的標準出來時，我再請同仁跟委員溝通一下？"],["林委員麗蟬：好。","林部長美珠：因為委員有實務經驗，所以這個標準是否符合實際需求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說，時間不重要，符合需際需求比較重要。","林委員麗蟬：像我現在跟部長討論，在這個時間點就有很多通譯人員正在進行翻譯工作，而且很多外籍勞工朋友真的需要協助，所以這件事是具有急迫性的，因為分分秒秒都有人需要這方面的協助；所有在台灣的外國人，不論移工、移民、外籍生或是來這裡工作的白領階級，總是有需要這方面協助的時候，因此，我要求的期限就是1個月，希望勞動部在1個月內完成，好不好？","林部長美珠：好，我會再向委員請教。"],["林委員麗蟬：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曼麗質詢。","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職安署就勞動事業所做的檢查，從中我們發現一些問題；當然，我知道勞動部及各地方政府，都很認真的在進行勞動檢查，可是如果從重大災害這部分來看，去年發生的340件當中，竟然高達7成，也就是有203件的事業單位從來沒有被勞動檢查過。請問這當中是否有執行上的困難？有沒有需要補強的地方？"],["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這點我請鄒署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強調高風險、高場所的專案檢查或加強檢查；至於一些小單位，像是臨時性作業或是短暫性作業，我們平常沒有辦法檢查得到，所以未來針對這種微型、小型、臨型的工作場所或事業單位，我們會先做輔導及宣導；當然，在後續部分的垂直整合上，如果它是大工程的下包或下下包，那麼我們也會到現場直接進入檢查，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策略，降低發生職業災害沒有檢查的單位數及比例。","陳委員曼麗：一般來說，沒有被檢查到的漏網之魚，通常數目很少，可是現在數目這麼多，大家不免質疑是否勞動檢查的洞太大了？","另外，有關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的部分，現在全國有一個統計資料，這讓我覺得台灣很棒，什麼資料都可以搜尋得到，但相對的，這些資料顯現出來之後，大家就會做比較。以104年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43.10來看，台灣有14個縣市高於這個全國平均數值，其中最高是彰化縣、次高是屏東縣，我想這部分如果沒有一個改善策略，那麼後段班會滿多的，所以政府是不是能夠有一些作為，讓減災成效可以更加提高？","鄒署長子廉：這的確是真實的數字，主要是因為：第一，各地方的產業特性不一樣，彰化縣之所以位居第一，係因該縣中小企業較多，而且金屬製品製造業及表面處理業也較多，所以發生切割、捲夾受傷事故較多，相對的，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也就較高，我們有注意到這樣的狀況……"],["陳委員曼麗：那屏東呢？"],["鄒署長子廉：屏東也是以小型企業為主。"],["陳委員曼麗：花蓮也有5.2耶！"],["鄒署長子廉：花蓮……"],["陳委員曼麗：所以你可能還要做進一步的分析哦！","鄒署長子廉：沒有錯，像花蓮就是比較原鄉的狀況，這點早上我們報告過。所以我們了解職業災害的區域特性之後，已透過地方政府加強中小型企業的輔導及宣導，希望能夠結合地方政府的效能，一起來推動減災的工作。","陳委員曼麗：我要提醒署長，你們不能用一套教材去走所有縣市，因為各縣市的差異度滿大的，像彰化、屏東、花蓮這3個地方，不論是人文或產業都差很多，所以用一套教材去適用全國，可能並不恰當。","另外，對於工安意外的發生，總是令人感到不捨，如果我們在網路上搜尋，只要輸入「工安意外」這4個字，就可以找到很多資料，像投影片上顯示的，我們隨便一找，5月12日就有一大堆。早上我們有提到，原住民很多夥伴都是在工地或工廠工作，所以如何保障他們的工作安全，勞動部是否要有一些作為？","鄒署長子廉：這幾年來，台灣重大職業災害的死亡率及給付千人率是有往下降，但確實還沒有達到英國、芬蘭等先進國家的標準，所以我們目前的策略是從事業單位加強檢查；除此之外，我們也會加強跟內政部、交通部等的橫向連繫；還有就是從工作端著手，也就是加強勞工的安全教育訓練。當然，對於事業單位的要求、強力監督及檢查處分，職安署也會做好相關處理。總之，我們未來除了會加強高風險的職場檢查之外，也會輔導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尤其是勞工的安全教育訓練不可偏廢，我們會以這樣環環相扣的措施來往前滾進……","陳委員曼麗：所以等於是說，雖然法令上面有規範，但落實還是很重要，因為如果沒有落實，它就會像小火花一樣蔓延，讓大家覺得好像四面都在點火，那就糟糕了！","另外，剛才李彥秀委員也提到職安衛生法，這個法在103年正式上路，分兩階段施行，有些條文從103年開始實施，有些條文則從104年才實施。請問對於這個法的施行，勞動部掌握情況如何？既然法都通過了，你們當然要檢視它的執行績效啊！","鄒署長子廉：職安衛生法的全部條文，現在幾乎都已實施，只有第八條有關機械、設備型式檢證制度跟國際貿易接軌的部分，將從明年（107年）7月1日起實施；另外，第九條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監督查驗，為配合第八條的期程，也是從明年7月1日起實施；至於剛才李彥秀委員特別提到醫護人員臨場照顧的部分，在職災法修法通過之後，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就適用了，我們會逐年把勞工人數降低，希望這部分能夠降到法令規定的50人以上；而且剛才部長也回應，原本是訂在10年內……","陳委員曼麗：你剛才講了很多，但我覺得其中有一條必須特別提出，那就是第二十二條，根據該條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就要僱用醫護人員，可是目前勞動部執行時是按照勞工保護規則，也就是300人以上才能僱用。其實職安衛生法才是上位的法，規則是屬於下位，所以在上位的法出來之後，下位的規則就應該隨之調整；當然，職安衛生法第二十二條是說要分階段公告，但我發現行政命令雖然已經公告3年了，但是看起來還是處於現在的狀況，這部分是否要做調整，回歸到母法規定的50人以上？如果人數太多，你們管的家數當然相對較少，若是改成50人以上，你們管的家數就會多很多，所以這部分是否有個期限可以回歸母法的規範？","林部長美珠：其實這就是我剛才講的10年，我的報告已經說明我們規劃在10年內逐步落實，但剛才李委員質疑10年會不會太長，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願意再做檢討。","另外，剛才委員提到這個勞工保護規則已公告3年，有關這點，目前我們也在檢討當中。","陳委員曼麗：第9屆立委的任期大概還有兩年多，我們希望在任期結束之前，能夠看到這件事有個好結果，所以要特別拜託一下部長。"],["林部長美珠：好。","陳委員曼麗：接下來我要談的是外籍移工來台工作的問題，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這部分，甚至前一陣子印尼長官也到台灣來參與我們舉辦的座談會，席間他提到一些印尼工可能一進來台灣就背負12萬元的債務。據此本席要請問，目前在法令規定上，仲介是否可以代為轉發薪資？他可以從薪資裡逕自扣除膳宿費嗎？還有，這個仲介是否可以代表事業主來處理勞工相關事務？既然是由他轉發薪資並且扣除膳宿費，是否就意味他可以代表事業主來處理勞工相關事務？另外，這個仲介是否可以沒收移工的護照及居留證？","林部長美珠：這點請黃署長先向委員說明之後，我再來補充。"],["主席：請勞動部勞動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秋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並沒有限制仲介代為轉發薪資；至於可不可以扣除膳宿費，因為我們有產業外勞及社福外勞，產業外勞是適用勞基法，而根據勞基法規定，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由勞資雙方約定薪資一部分以提供膳宿的方式來給付，但所約定的金額必須公平合理，且必須要在契約裡面先有約定，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外籍移工受僱於事業單位，所以他的雇主非常明確，好比他受僱於某家公司，那麼這個公司就是雇主，所以仲介不會因為他代表公司處理勞工事務，然後就變成雇主的身分；至於剛才委員詢及他可不可以沒收移工的護照及居留證？當然是不可以。","陳委員曼麗：本席現在講的都是很多移工到本席辦公室反映的情形，他們不僅會被扣除膳宿費，而且私人債務也會從薪資裡面扣抵，也就是說，從職場這部分來看，仲介除了會轉發薪資外，還會沒收他們的護照及居留證，所以這讓本席不禁想問，仲介到底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如果可能，我希望勞動部能夠透過本席的質詢來釐清這個問題。","林部長美珠：其實我們在相關法制裡面已對這部分加以規範，但在執行上可能還是有一些偏差，所以如果委員在為選民服務時發現有這些現象，那請告訴我們，我們經過查證若是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就會依法辦理。","陳委員曼麗：好，謝謝。"],["主席：請劉委員建國質詢。","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鄒署長答復陳委員時特別強調職災給付千人率已經下降，同時表示重大職災案件數也有下降。其實這是不對的，請你看清楚數據，稍後我再請教你。","現在我要請教勞保局羅局長，聽說你即將離我們而去，今天是你最後一次列席立法院社環委員會備詢，那是否請你發表一下退休感言及對未來勞保年金改革的期待與展望？"],["主席：請勞動部勞保局羅局長答復。","羅局長五湖：主席、各位委員。我到勞保局任職已30年，當年還沒有健保時，大家是以勞保來看醫生，後來醫療轉到健保之後，大家認為勞保這個制度可能不再受到重視，可是現在看起來，勞保制度還是很重要，因為它除了可以保障工作意外等平常會發生的事故之外，還可以提供最重要的養老保障，目前勞保局一個月代發65歲以上老年給付就有300多萬人次，所以是愈來愈成長，可見未來老年退休生活保障非常重要，不管是勞保這一塊或是國民年金，甚至農保的老農津貼。依個人之見，因為人口結構的關係，這個制度要可長可久，仍需很多努力，所以我們要用一種很客觀的立場來看待勞保年金的改革，畢竟一個制度必須一再調整才能永續，換句話說，絕對不可能有一次到位的永續，有些人要求這次改完之後，將來就不用再改，其實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逐步來做調整，這是我的想法。","在此我要感謝各位委員這麼多年來對我們的支持，大家對勞保局總是以鼓勵代替苛責，我真的非常感謝。","劉委員建國：所以你言盡於此，沒有話要說了？","羅局長五湖：對，有話……"],["劉委員建國：就這樣走了？","羅局長五湖：我準備讓自身經驗流傳下去，所以口述後經人整理成一本書，主要談的是業務面的傳承，這本書目前已在編印，大概有400多頁，出來之後會送給各位委員指教。","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你真的要走了？"],["羅局長五湖：是。","劉委員建國：那就走吧！謝謝局長勞心勞力，而且把自身經驗以簡短的話語提醒大家未來勞保年金改革的方向。","如果我們以外交來看，跟勞動部有沒有什麼樣的直接關係？我想是有的。基本上，我們委員提出質詢，不管是在野黨或執政黨，都是期待這個國家可以更進步，希望很多面向都可以透過質詢內容來要求公部門各司其職，發揮到淋漓盡致，尤其是對攸關人民的事情，我們一直都是這樣期待。但是現在台灣的外交處境十分艱困，包括這次衛福部陳部長想要參加WHA，卻連邀請函都沒有收到；不過，我想勞動部在外交這一塊，其實是可以著墨的，次長是否可以說明一下？"],["主席：請勞動部林次長答復。"],["林次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對於勞動國際事務的重視。","劉委員建國：我當然重視啊！你的回答就是這樣嗎？我知道次長在2015年當選國際技能競賽組織副會長，而勞安所主秘何俊傑去年到斯里蘭卡參加亞洲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機構會議，且成功爭取到下一屆2018年的主辦權，對不對？"],["林次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真的是可喜可賀，勞動部在這一塊不僅保障勞工權益，還為台灣的國際外交走出困境，所以部長對他們兩人應該有所嘉勉吧？到時候會不會被外交部挖角？如果你無法回答也沒關係，但我還是覺得有缺憾，請問這是什麼旗？"],["林次長三貴：這是目前我們參加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所使用的會旗。"],["劉委員建國：有沒有改變的餘地？","林次長三貴：其實它已經改變過了，之前有一段時間在WSI的章程裡面是規定每兩年舉辦一次技能競賽，在競賽之前12個月必須把我們的會旗先送給主辦國並且要獲得主辦國同意才能使用；當然，這對我們並不是那麼友善，所以我在2015年擔任副會長後，我也嘗試將一些對我們不利的規則慢慢做了修正，這部分我們已經修改了，以後就不用每兩年一次、由不同的地主國審核，目前完全是由總會處理，實際上這是已經修正過且按照奧會的模式進行。","劉委員建國：本席特別肯定林次長、所長及勞動部先進們的努力，讓我們可以有平等參加國際技能組織（WSI）的權利。我還是期待這面旗幟有改變的餘地，透過這面旗幟能讓世界了解臺灣在國際外交上的困境，期待次長跟部長在這方面可以展現一下智慧。這面旗幟下面是從奧會旗幟的5個圈圈改成5枝草，真的是「草草的」。"],["林次長三貴：那五隻手實際上是國際技能組織的LOGO。","劉委員建國：那是手嗎？好，請思考一下，不然枉費努力進行到這邊，如果可以改變。","林次長三貴：好，謝謝委員。委員方才提到的沒錯，我之前在研究所擔任所長，當時亞洲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機構要開會，那時指派具有安全衛生專業的何主任秘書去斯里蘭卡開會，並順利爭取到2018年的主辦權。","劉委員建國：謝謝次長，總之，我的建議是如此，請次長回座。接著請問部長和署長，方才署長答復陳委員職業災害千人率有下降，也提到重大職災案件數有下降。請看PowerPoint，兩個真的都有下降嗎？我的資料顯示是沒有。這是民國102年到106年重大案件數，如剛才署長所講，民國102年315件裡有313人死亡、民國103年有346人死亡、民國104年有346人死亡、民國105年有331人死亡，這叫有下降嗎？應該沒有吧！"],["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如剛才所報告，民國102年修訂、103年施行職業安全衛生法後，適用人數原本是六、七百萬人，現在已經增加到一千多萬人，所以基數是改變的。","劉委員建國：因為基數改變，所以計算方式擴大。所以你的意思是，民國106年、105年、104年對比民國103年、102年的職災重大案件數是下降的？往後開會前是否請先提供數據，我們才會比較清楚。"],["林部長美珠：好。","劉委員建國：雖然職災千人率要對照重大職災發生率，但是我看起來還是覺得職災千人率有失真的狀況，你知道是哪部分失真嗎？有些分母和分子應該納入但未納入，像4人以下公司不用強制納保，對不對？"],["林部長美珠：對。"],["劉委員建國：沒納保的有沒有計算在職災千人率裡？","林部長美珠：這部分的確是有些問題，我請署長說明一下。"],["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長期以來是這樣，基數一直是用勞保職災千人率統計，相對比較的數字是往下降沒有錯。誠如方才委員提出，確實有些屬於失能、傷病，而小型事業單位若沒有投保的部分在勞保職業災害千人率裡是無法顯現的，這個我們了解，因此，針對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也就是委員show出的表格下方那張圖表，那是按照職安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必須通報重大職業災害案件，我們是做這樣的積極管制和管理，以上是這兩套數據的說明。","劉委員建國：請問有沒有統計在重大職災案件數中，4人以下未納保部分的占比高低？"],["鄒署長子廉：有。"],["劉委員建國：可以說明一下嗎？就102年到民國106年的部分就好。","鄒署長子廉：有關重大職災死亡部分，譬如民國105年332件裡有331人死亡，我的印象是四成沒有投保。","劉委員建國：所占比率應該是四成，對不對？"],["鄒署長子廉：對。"],["劉委員建國：那這幾年的平均呢？"],["鄒署長子廉：大概都是三、四成。","劉委員建國：署長講的正確，你比較認真。請看職災4人未納保的比率，也請部長看一下，民國103年、104年、105年都是四成，民國106年統計到5月15日止是34%，還沒超過半數，民國105年是41%。不要你當上部長、換新署長後，數字就一直往上跳，那就糟糕了！"],["鄒署長子廉：投保比率是往下降。","劉委員建國：你又跟我講投保比率，你到時候就要去說明啦！"],["鄒署長子廉：這是未投保比率。"],["劉委員建國：哪一個未投保比率？"],["鄒署長子廉：譬如31%、41%、40%。","劉委員建國：對呀，這是未投保比率。"],["鄒署長子廉：所以比率是往下降。","劉委員建國：對呀，我用這數據說明，誠如你剛才所講的，你還記得大致上是在四成左右，對嗎？"],["鄒署長子廉：對。","劉委員建國：民國105年以前是四成，民國106年統計到5月15日就已經到三成四了，所以今年會不會上升？"],["鄒署長子廉：我們希望控制不要再上升。","劉委員建國：所以我提醒你要注意，不要換了新部長和新署長後，這個數字就往上跳。"],["鄒署長子廉：了解。","劉委員建國：但是相對是怎樣？這是事業單位僱用勞工數在4人以下之職災案件數所占的比率，占比有多高？非常高！請問你怎麼處理？","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事業單位人數偏低、偏小的部分，在職業災害預防上確實是比較弱的地方，包括檢查端、輔導端、宣傳端，我們現在結合各地方政府、Local地方政府公安衛相關人力、安衛家族，希望從點到面的方式做職業災害預防，這需要時間觀察，看策略效能是否能有效展開。","劉委員建國：這個數據沒問題，是嗎？原本在千人率裡就沒有納入4人以下未強制納保的部分，所以這有沒有失真？分母跟分子要不要重新思考調整？另外，審計部也告訴你們，我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已經降至千分之四，惟我國職業災害死亡千人率仍較部分先進國家為高。在此失真的情況下，比照各國情況，請看審計部資料，臺灣是0.027，南韓大過我們很多，但是我們跟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差不多，跟德國也差不多，但卻是英國的幾倍？將近6倍！這是審計部的資料，應該沒有錯。","我還在care審計部為什麼英國是用2013年的資料，而德國是用2011年的資料，我連這個數據都會在意，所以大家要講清楚。我們是不是還有更大的努力空間？如同剛才我講的兩個因素，這是審計部的資料，德國是用2011年、英國是用2013年、臺灣是用2014年，或許你們可以跟審計部argue一下，這樣或許對你們比較公平。","但是，我還是要講，剛才署長記得特別清楚，也就是4人以下未強制納保並沒有在職災千人率的計算範疇裡，這是真的還是假的？真實的數字是多少、是幾成？這是一個問題，這部分你要怎麼處理和預防？另外，重大職業災害死亡率又占很高的比例，要怎麼去預防和處理？請你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我的質詢時間快到了。","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有關未投保部分，我們希望……有關公共工程部分，剛才報告裡面提到，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跟內政部都希望我們把公共工程所有廠商和工作者納入勞保管制；有關民間工程和民間事業單位未來勞保是不是可以強制納保，這部分我們勞動部會做政策決定。到目前為止，針對比較沒有加入勞保的小型企業單位，我們認為透過強度宣導、輔導以及在地化發掘工作者的安全，我認為可以做這樣的策略發展。","劉委員建國：我想你們還是要有方法，也要讓委員會知道，好不好？因為時間到了，請問最後一個問題，這個也是審計部的報告，請看紅字部分，勞工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已降到千分之四以下，惟我國職業災害死亡千人率仍較部分先進國家為高。我剛才已經替你們講話了，但是發生重大職災案件中有近六成的事業單位未曾受檢，這是甚麼情況？為什麼會這樣？","林部長美珠：方才陳委員曼麗質詢時也有提到這個，的確我們剛有一個數據……"],["劉委員建國：你們剛才的答復我聽不太清楚。","林部長美珠：我們剛才有報告過，這些受檢率的確是比較低，我們跟地方政府、我們的檢查單位再經過策略性的討論，我們會加強檢查。另外，我們現在的人力有增加，行政院有核准增加177人。"],["劉委員建國：你們跟地方政府確實具體的作為為何？是不是可以讓委員會……","林部長美珠：好，我們會再跟地方政府進行檢討，包括這177人怎麼分配。","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蔣委員萬安質詢。","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是否看過日前民進黨委員對於一例一休的修法提案？"],["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有。"],["蔣委員萬安：你有仔細看嗎？","林部長美珠：有，我看了。"],["蔣委員萬安：請問勞動部內部有沒有做過任何評估？","林部長美珠：對我們來講，這也是一個意外，所以這幾天我們會邀請相關單位仔細研究委員所提的各個版本，包括蔣委員的提案，我們都有詳細看過。","蔣委員萬安：針對執政黨委員前幾天的提案，內容有幾個重點，他們也召開記者會，主要是針對一例一休上路至今近6個月所產生的衝擊與影響，希望能做一些調整，部長也說部裡正在研究，並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仔細檢視。針對民進黨委員的提案，請問你們內部的評估是否已經有結論？還是正在進行？","林部長美珠：我們還在進行中，因為當時的立法經過這一年的折騰，大家也知道，有關勞工權益之保障一直是勞動部所追求的，我們必須要了解一下這樣的修法對於勞工的影響如何，所以我們希望再蒐集相關單位的意見，特別是勞方朋友的意見，看看能否有共識，目前我們仍在研議之中。","蔣委員萬安：請問部長，你們內部針對提案的評估何時可以提出？","林部長美珠：這部分我沒辦法在這個時間點向委員說明，不過我們從星期一知道有這項法案之後，陸續又有法案提出，我們陸續收到之後會進行相關的研究。","蔣委員萬安：我聽到勞動部很多官員、包括部長說「要蒐集各方意見」已經聽了非常多次，不單是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特別是針對一例一休上路之後，各地方政府、各界，包括雇主及勞工團體都提出很多疑問，希望勞動部儘快就法律上的疑義提出解釋，但是到目前為止，所聽到的回覆還是「勞動部還在蒐集各方意見」，7月1日就要開始執法，勞動部到底準備好了沒有？我想請教部長，因為你們星期一才知道，所以內部評估還沒有出來，對於自己執政黨委員的提案也還沒有結論，但部長一開始就講你仔細看過這些提案，那麼請問你個人的立場是甚麼？","林部長美珠：我想向委員報告，這無關乎個人的立場，因為這是牽涉勞工朋友相關權益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用最審慎的態度來研究這個方案，在了解各個方案之後，誠如委員所提，我們的確也找了相關學者甚至是勞方朋友，我們再看看大家對於這些意見的回應是怎麼樣，這兩天大家也都看到了，在這些相關方案提出之後，事實上包括立法委員們也有不同的看法、各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我覺得對於這件事大家應該要用比較審慎的態度……","蔣委員萬安：我再請教部長，既然您已經仔細看過這些提案，您可否大概說一下重點有哪些？","林部長美珠：我有做一項統計，謹向委員說明，關於委員您所提到的是……","蔣委員萬安：我先請教你們執政黨自家委員的提案，媒體大篇幅報導，他們也開了記者會，針對執政黨委員希望能解決一例一休問題的提案內容重點，能否請部長說明一下？","林部長美珠：我所蒐集到的提案中有4個是民進黨委員的提案，其中何委員欣純等21人提案的第一個重點是勞工在休息日工作，當日工作時間以勞工實際工作之時間計算。"],["蔣委員萬安：覈實計算。","林部長美珠：第二個重點是加班時數經勞資會議同意之後，以3個月總量勻支使用，但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亦即所謂工時記帳的概念；第三個重點是特休，原則上沒有休完就應發給工資或勞工可以請求累計至下個年度，並以兩個年度為限……","蔣委員萬安：對，就是所謂特休遞延的概念。","林部長美珠：以上是何委員欣純等21人提案的重點，至於蔡委員等……","蔣委員萬安：針對這項提案，部長整理得非常清楚，你也了解其中有3個重點，第一個是覈實計算，在一例一休通過之後，休息日原本是做1給4、做5給8、做9給12，現在民進黨委員提案希望覈實計算，做1小時就給1小時；第二重點部長剛才也提到，就是調高延長工時時數的上限，但是以3個月為一期，亦即所謂工時帳戶的概念；第三個重點是特休遞延，希望以未來兩年累計。針對這三個重點，我想請教部長的看法是甚麼？是傾向支持、或是認為可行、抑或是反對？還是……","林部長美珠：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委員的提案，委員當然有提案的權利，一方面我們要尊重，二方面我們也希望再跟委員溝通，勞動部的立場當然是要保障勞工的權益，所以我們希望能再仔細談談，看這樣的規定對於勞工的影響到底會到何種程度，也看看大家是不是能有共識、能接受，這就是我所說的……","蔣委員萬安：部長為什麼不能在這邊很清楚、正面回應勞動部針對這項提案的立場是甚麼？不要只是對外說尊重委員的提案。委員當然有提案權，但是實際上部長也很清楚這項提案的重點，請問勞動部的立場是甚麼？因為很明顯的，這三個重點完全打破，也是跟去年所通過的一例一休內容是不一樣的，說實話，當時在野黨、包括本席都有提出特休遞延、還包括很多，那時候勞動部強行要通過讓一例一休上路，在審議過程中，我們透過修正動議、透過詢答都有提出，但是當時勞動部的立場非常強硬，堅決在年度終了時就強迫要換成工資、絕對不可以遞延；但是現在你們自家民進黨的委員提案，而勞動部的立場是沒有立場、尊重！為什麼這時候不敢很明確的表態、堅定你們的立場，就是不能覈實計算、就是應該要照你們當時自創的休息日，虛擬工時要做1給4、做5給8？為什麼到這個時候你的態度不明、不敢明確表示？針對特休遞延，你們當時也踩得這麼硬，這時候卻軟化，說：我們尊重、我們沒有立場、我們沒有態度。為什麼態度會180度轉變？是雙重標準？還是髮夾彎？部長，請你說清楚！","林部長美珠：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在服務選民時的確會聽到一些聲音，我們希望能利用這段期間來請教委員，了解他們在接觸選民的過程中所看到的問題跟我們蒐集到的問題之間的差距，同時我們也在找相關單位，去了解勞工朋友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到底是怎麼樣。所以現在並不是我要不要、我表態的問題，而是如果有修法的必要，就必須要修得比較符合大家的需求，所以……","蔣委員萬安：請問部長，到底有沒有修法的必要？勞動部目前的規劃是甚麼？","林部長美珠：我覺得這部分大家可以再來討論、請教委員當時提案是基於甚麼樣的考慮，這段期間請容許我們再跟委員、相關的勞工朋友、甚至各方，大家再凝聚一下共識，聽一聽大家的意見，我覺得這應該要由大家來討論。","蔣委員萬安：現在不管是雇主也好、勞工也好、甚或民眾，他們不滿意的不單是一例一休的僵化規定、強行通過之後所造成的各種衝擊與影響，更重要的是，他們希望看到部長代表勞動部說明你們的立場、態度是什麼。到現在為止，很多委員在委員會質詢，或是透過其他方式提出疑問，例如受訪等等，都希望勞動部儘快回復各界的疑問，例如是要統一發布函釋，或者有沒有必要修法進行調整，可是勞動部到現在為止並沒有回答，例如今天的質詢，你也是說還要蒐集各方意見，還要聽取勞工的聲音，一直沒有正面回答。民眾想知道勞動部的態度是否堅定，並且要趕快告訴民眾，如果你們要統一函釋，那就趕快提出來，如果需要修法，你們就很明確的告訴民眾，我們有決心要解決一例一休的問題。但是勞動部卻一直沒有立場、沒有態度，連自家執政黨的委員都看不下去，所以要自己提案。","委員的提案完全否定你們一例一休的規定，但是勞動部也沒有立場，只是說尊重，所以民眾看不清楚，你們到底是要堅持一例一休這個所謂的進步立法，落實週休二日，並且確定7月1日就要執法，或是有聽到民眾的聲音，認為有調整的必要。對於個別委員的提案，你們有沒有評估結論？還是沒有！7月1日馬上就要到了，各行各業都不清楚勞動部的態度，以及未來執法的標準在哪裡。","部長，7月1日是要落實勞檢？還是繼續輔導、宣導？地方政府首長前幾天也出來說話，希望無限期暫緩實施，請問部長，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林部長美珠：我所說的尊重是指我們尊重立法委員的法律提案權，因為這是立法委員的權限，所以我們當然要尊重。但是這個案子提出之後，我們不可能看不到，所以我剛才也向委員報告，我們的確有詳加檢視，並且一一細看，因為委員服務選民時一定會聽到一些不同的看法，所以我們願意利用這段時間請教委員，了解這個案子的緣起，之後再針對各方意見做調整，所以，這件事應該要再多給我們一點時間。"],["蔣委員萬安：所以還要給勞動部多長的時間？","林部長美珠：我過去說過，我們的輔導期到6月，而且我們是以科學、系統化的方式蒐集各方意見。剛才委員指責我們一直都在蒐集意見，沒有錯，本來4月到6月，我們就會透過輔導的機會蒐集各方意見，因為我們本來就持續在蒐集各方的意見。","蔣委員萬安：你們之前就在持續蒐集各方意見，現在也還在蒐集各方意見，什麼時候會有結論？什麼時候可以提出評估結果？清楚的告訴民眾和各界，到底勞動部是要透過修法的方式解決一例一休，還是不需要透過修法？總要有一個時間點吧！不能無限期的蒐集各方意見。","林部長美珠：我們不是說好6月時會綜整相關意見嗎？我們期待到時候能夠把相關意見整理好，然後向各方說明，並且研究該如何處理。","蔣委員萬安：所以6月勞動部就會提出結論，並且告訴各界、民眾是否要再次修法？","林部長美珠：到時候我們會針對整個制度進行評估，這個制度施行半年以後，對各方的影響到底如何，我們會提出評估結果。","蔣委員萬安：另外，本席要請問部長，個別委員提出的問題，包括休息日從何時計算，希望採工時帳戶制度，第三個就是特休遞延，本席認為特休遞延比較沒有爭議。部長，關於這部分，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林部長美珠：我看過您的版本，之前我們也曾經針對這個部分提出一份解釋函。委員剛才說的是特休遞延嗎？"],["蔣委員萬安：就是累積到下一年度或下兩年。","林部長美珠：既然這個部分委員有提案，我們就一起討論。","蔣委員萬安：無論如何，本席希望就誠如部長所說的，6月份真的會提出一個結論，並且進行通盤檢討，讓大家知道到底要怎麼解決一例一休的問題，不管是要透過修法，或是你們評估後認為不需要修法，只要透過函釋的方式統一解釋就好。不要像擠牙膏似的，今天針對休息日出勤未出席到底要不要休假，或是否以加班換補休等等，一點、一點的解釋，讓各地方政府無所適從，臺北市3月份的時候曾經透露過，他們已經六度去函中央勞動部，請你們解釋相關疑義，也不曉得勞動部有沒有正式回覆。"],["林部長美珠：5月3日就已經回覆了。","蔣委員萬安：但是有沒有完整的回覆？有沒有解答各界的疑慮？很顯然是沒有，不然地方政府首長也不會要求暫緩實施。","林部長美珠：不會的，地方首長都已經知道，而且沒有疑義，我們6月29日也會再邀請地方的勞動主管，針對剛才委員說的那些問題一起討論。","蔣委員萬安：現在已經5月底，本席希望6月份的時候，勞動部能夠很清楚的，針對一例一休的所有問題做一次通盤性的解決。","林部長美珠：感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這麼做，謝謝。","蔣委員萬安：好，謝謝。"],["主席：請黃委員秀芳質詢。","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很多委員提到，民進黨立委針對一例一休提案修法，本席也是提案人之一，為什麼本席會和何委員共同提案？其實從1月份開始實施之後，本席相信勞動部也聽到地方上很多聲音，因為你們也辦了好幾場座談會、說明會，請教部長，到目前為止，你們到底辦了幾場說明會和座談會？"],["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個數字每天都在滾動，請職安署署長說明一下。"],["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到5月15日為止，臨廠輔導已經辦了11,408場次，集體輔導的部分辦了56場次，參加的事業單位是3,237家，申請輔導的部分，到5月15日是168場次，所以到5月15日為止，我們大概辦了將近15,000場次，都是和商家做面對面的溝通。","黃委員秀芳：本席相信你們直接到第一線辦說明會時也聽到很多意見，對不對？你們聽到的意見是什麼？可不可以綜合一下？辦了這15,000場左右的座談、說明和輔導，你們聽到什麼樣的反映？","鄒署長子廉：有一些事業單位反映，原本勞基法已經規定的，事業單位還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例如放假、加班問題等等，至於新法的部分，製造業希望放寬加班的工時上限，這和民間的某些意見一樣，第二是工時縮減之後，他們認為無法因應客戶需求，第三個是加班工時採總量管制的方式，很多事業單位確實都有提到這種概念。","營造業的部分是希望適用四週彈性工時，觀光旅宿業認為休息日加班費標準過高，會增加經營成本，觀光旅遊業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因為他們的淡旺季比較明顯，所以也希望工時的部分可以做一些調整。","黃委員秀芳：請署長先提一下勞工的意見是什麼，你們辦了幾場會議，也有下鄉辦說明會，例如彰化也辦了6場，都是由廖次長和郭次長直接到現場和勞工面對面說明、座談，你們聽到的勞工聲音是什麼？","鄒署長子廉：大部分的勞工提到，雇主擔心加班問題會導致成本拉高，所以儘量不讓勞工加班，大概是這些事情。我們也告訴勞工和雇主，雖然是做1給4，但事業單位老闆其實也滿會算的，不太可能叫你來1小時，結果卻給4小時的工資，所以雇主大概還是會要求工作4小時，然後給4小時的錢，大概是這樣。","黃委員秀芳：是，當然。所以何委員和本席共同提案的這個案子，就是休息日加班工時的計算，就雇主而言，他們不可能把一個勞工叫出來，卻只讓他做1小時的工作，這個機會是很小的，所以影響應該不會很大。另外，勞動部這陣子辦了這麼多場輔導、說明、座談，你們也聽到最基層的聲音，部長，聽到這些基層的聲音之後，你們怎麼修正？","林部長美珠：我們這次大概都是針對中小企業，大型企業比較少，針對中小企業的部分，我們是分行、分業對他們進行輔導，一開始的時候，他們有提到一些疑問，就是剛才署長說的這些疑問，但是我們在輔導過程中也有發現，其實他們很多疑慮都是因為對現行法制的不了解，所以在我們輔導的過程當中，也讓他們知道現行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只要能夠遵守這樣的規定，他們所說的疑義就可以解決。","因此，聽完我們的說明之後，有些人原先的疑慮已經消除了，我自己也參加過說明會，他們聽完我們的解釋之後，90%的疑慮就消除了。我現在要說明的是，因為之前是針對中小企業，另外勞動部也透過不同的管道，聽到很多勞工團體、勞工朋友的聲音，他們也覺得目前這樣的修法，的確能讓想要休息的人能夠休息，所以他們也肯認我們這樣的修法。"],["黃委員秀芳：可是想要加班、想要多賺錢的呢？","林部長美珠：想要加班的也有，就我們的觀察，以年齡層來分的話，例如35歲以下的人，因為年輕人希望擁有比較多時間，所以他們希望能夠多休息，但是35歲以上的人，可能因為家庭因素、經濟壓力或其他種種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因素，所以他們想要加班。可是呢？可能因為有些人不了解我們的規定，以為只要星期六叫勞工來加班就要受處罰等等，所以有些人就乾脆不給勞工加班的機會，不過有的勞工朋友也說了，他想要加班但沒有加班的機會，但是回過頭來……","黃委員秀芳：所以部長，你們也有聽到這樣的聲音？","林部長美珠：我們也有聽到這樣的聲音，所以我才會說，今天我們既然是要照顧勞工朋友，就是希望他們能夠充分休息避免過勞，但是我們也要考慮到他們生活上的困難。剛才署長說的這些，因為我們是針對中小企業辦說明會，所以和委員蒐集到的意見一樣，他們的確反映了這些問題，但是我也要拜託委員，我們再聽聽看，或許也可以透過大家的討論，了解一下這麼做對勞工權益的保護是否足夠，這是我們必須再進一步討論的。","黃委員秀芳：其實我們也辦了幾場說明會，也有很多勞工反映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彰化的中小企業最多。","林部長美珠：對，沒錯，何委員的選區在臺中，臺中也有很多中小企業。","黃委員秀芳：一個工廠裡面可能只有5位、10位或20位員工，大部分都是這種小工廠，很多勞工都是就近就業，例如在住家隔壁就近上班。本席希望部長真的要聽聽最基層勞工的聲音，而且不是聽過就算了，你們要思考怎麼解決問題。其實現在彰化有很多人是在A廠上班，但是下班之後又到B廠打工，很多人都這樣做，所以這個勞工要負擔交通風險，因為5點下班之後，要趕6點到B廠打工，所以勞工要負擔交通上的風險，但是賺得不一定比在A廠多，本席希望部長也要聽聽這樣的聲音。你們辦了一萬多場說明會、輔導之後，應該也能感同身受吧？除了聽到資方的聲音，應該也有聽到勞方的聲音吧？"],["林部長美珠：是的。","黃委員秀芳：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本席希望你們要有所作為。7月份就會開始檢查，所以很多人開始害怕，例如我們彰化有很多小型工廠，他們就很害怕你們去檢查，因為怕勞檢員星期六去檢查，有的人甚至乾脆把大門拉下來，但勞工還是在裡面上班，本席覺得這樣的環境並不好。部長，你們聽到這些聲音之後，到底要怎麼做？未來針對這個部分，你們的做法是不是能夠更具彈性？","林部長美珠：現在委員已經提案，但是委員聽到的，可能大部分是小型企業、廠商的意見，我們這邊也有聽到一些勞工朋友的意見，我們會再找時間向委員請益，把這些聲音整合一下，看看怎麼處理比較好。","黃委員秀芳：再請教部長，如果這家工廠為了節省成本，休息日要員工出來加班的話，他們的加班費就要調高，對不對？"],["林部長美珠：對。","黃委員秀芳：為了減少這個成本，可能就不讓正職員工休息日出來加班，而是另外請臨時人力，這樣確實可以節省資方一些成本。"],["林部長美珠：其實節省的有限啦！我們輔導時也有向他們說明。","黃委員秀芳：可是目前確實有這種狀況，你們要怎麼讓這些雇主願意多付加班費，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如果這個勞工願意在休息日加班的話，雇主也願意讓他加班。","林部長美珠：我們也有接收到這樣的訊息，但是第一個，有的人對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有疑慮，甚至有人以為是三倍，經過我們解釋之後，有些人已經能夠理解了。第二個，他們也知道非必要的話，要讓員工有充分休息的時間。在我們輔導的過程中，這方面的事情我們已經善盡說明，原先存在的疑慮，就是我剛才對您說的那些，有些人已經漸漸比較理解了，但是不是全面性了解？這當然是我們必須再努力的地方。","所以我也要向委員報告，從7月開始，我們固然要開始檢查，但是在輔導過後，我的想法是希望把檢查人力集中，未來會分成兩個工作，一個是繼續輔導，因為我們發現大家不是只對新修正的法律有疑問，就連現行法的部分也是一樣，很多業界朋友對這些法令都欠缺認識，所以我們會透過檢查，再加上輔導的方式，讓大家了解這些事情。","我們是主動輔導，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希望協助業界充分了解法律，這樣也能夠保障勞工的權益，並且減低資方的成本，這是我們的想法，但是能不能做到，我們還要繼續努力。","黃委員秀芳：本席當然認同勞動部勞基法週休二日的概念，讓勞工可以多休息，這個美意我們都認同啦！只是勞基法從1月份修正到現在，民間真的怨聲載道，本席在基層跑攤的時候真的感受非常深刻，希望勞動部也要聽聽民意，也希望未來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好不好？","林部長美珠：我們會再向委員請教，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玉琴質詢。","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我們回到今天的主題，就是有關職災的部分，本席想和部長討論一下，當勞工發生職災時，其實他要面對很多課題，例如在緊急應變的過程中，一開始是需要醫療費用，還有工傷病假，以及是否領全額工資、蒐證等問題，因為他需要蒐集一些資料，另外還會涉及社會保險救助，就是勞保的給付。","接下來可能會有勞資協商，就是關於補償、賠償，或者會不會續任或被解僱等等，然後可能就是訴訟，對發生職災的勞工來說，這個過程非常複雜，而且也很難熬。當勞工發生職災時，他除了要忍受心理和身體的痛苦，可能還有來自雇主的指責、壓力，而且這些環節涉及三個法，一個是勞基法，一個是職災勞工保護法，一個是職業安全衛生法。","這三個法對勞工來說，尤其是對一般民眾來說，他們可能會覺得法律多如牛毛，這麼多法律，到底哪一塊是保護我們的？我們怎麼知道詳細內容？本席想問的就是這個個案管理系統，勞動部到底有沒有好好的建構？這是本席接下來要問的細節問題。在這個環節裡面有勞基法，也有職災勞工保護法，從這些法律來說，勞基法是在釐清職災發生後的補償責任，我們的職安法比較是從保護勞工的權益來思考，那我就要問部長或職安署署長，在檢視相關法律的過程中，職災爭議最後的處理過程，會不會卡在勞資爭議？在處理職災賠償過程中，有沒有要追究到底是勞工的責任？還是雇主的責任？就是理賠的部分，尤其是申請職業災害時，有沒有需要去追究是勞工的責任？還是雇主的責任？"],["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只要確定是職災，雇主就要負賠償責任，不管他的責任在哪裡……","吳委員玉琴：不管是誰的責任？譬如勞工可能有疏忽，或是……","林部長美珠：是以勞工受害為基準，當然，勞工是無過失，我的意思是，如果他是被害的狀況。","吳委員玉琴：因為剛剛也有委員問一些數字問題，譬如勞動部有沒有掌握到職災發生的人數？剛剛部長的報告是死亡人數，但是職災不只包括死亡，還有受傷或重大職災，這些數字到底有沒有？我們在翻閱相關資料時，看不到105年的資料，資料都只到104年年底。後續處理也是我比較關注的議題，有一個數字是不是署長可以回答，就是未投保勞工保險的職災勞工有多少人？"],["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105年重大職災死亡勞工人數，沒有投保勞工保險的是142人，這跟剛才劉委員的質詢是一樣的，就是大概重大職災死亡或傷害人數，其中有3到4成勞工是沒有加入勞保的，原因可能是4人以下企業，或本身是小型公司或自營作業者，這部分確實是沒有辦法完全掌握他們是否有投保勞保。","吳委員玉琴：即使他們沒有投勞保，還是可以有職災的保障，就是用最低工資協助他，對不對？可是這也呈現了4人以下企業到底要不要全部納入勞保體系予以保障的問題？這當然是未來立法上要一併思考的問題，就是所有勞工應該都要被納入協助。另外，我個人持續關心一個問題，就是依照職災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解約發給資遣費的勞工人數有多少？或發給退休金的勞工有多少？你們有沒有掌握？這是依照法令後續的追蹤，你們有沒有相關數字？"],["鄒署長子廉：沒有。","吳委員玉琴：沒有？很難掌握，對不對？當一個職災的勞工碰到問題時，你們好像都是片段式的幫忙他們，而沒有一個整體的協助，類似個案管理式的協助他面對職災傷害，包括受傷，甚至家庭狀況的協助，好像沒有！","林部長美珠：全國有1,100萬勞工，現在我們的能量，在個案管理員部分，只能針對重大職災部分，像委員剛才提到的情況，因為職災很多，一般傷害、失能或是其他種種，都有相當多的情況，如果都要做個案管理，我們的人力的確是有困難的，所以我們只能針對重大職災部分。","吳委員玉琴：請問部長，你對於重大職災的管理又做到什麼程度？從我自己看你們103年12月8日發布的職業災害主動個案服務計畫資料，你們確實是針對重大職災，請問你們做了什麼？我稍微檢視一下，其實你們只做了部分而已。","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職災個管員目前全國有47人，只要我們收到案件，從開始發生之後，個管員就會去接觸職災勞工或其家屬，提供必要的協助和諮詢，因為職災過程就像委員剛才提到的，它其實是一段過程，不可能只去一次、兩次，而是後續持續的服務與協助，包括如何和解、賠償，及相關重建等等，這些個管員都是經過專業訓練，每年各縣市政府也都有評鑑，我相信這一塊未來如果經費更足夠，能有更適度能量的支援，相信這個政策會再受到支持，以這樣的方式，展開對職災勞工的協助，相信不管在心靈上或實際上，都會有一定的幫助。","吳委員玉琴：那這47個人足夠嗎？聽起來是不夠的。剛剛也有提到死亡的人數是147人，但是我還沒有問你發生重大職災的人數，請問，105年到底有多少人？"],["鄒署長子廉：105年重大職災是331人。"],["吳委員玉琴：所以47人要服務331人的意思嗎？","鄒署長子廉：可能更多，因為重傷事故我們也會服務、協助。有些個案，家屬在第一時間可能認為公司已經有所補償或協助，所以我們就不需要介入，也是有這樣的case。","吳委員玉琴：就是你們會有個管系統，但是我在追蹤你們的個管服務時，看不太出來你們到底做了哪些服務，我檢視你們大概做了發放職災慰問金、轉介法扶協助，可是其實你們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對於家庭功能的維護及重返職場這一塊，看起來是比較沒有具體成效。","林部長美珠：具體成效可能在認知上會有一些差距，但這都是我們在做的工作，會後是不是請署長針對相關積極作法及成效跟委員報告？","吳委員玉琴：好。另外，在職災過程中，相關勞動檢查是滿重要的，剛剛我們也有提到蒐證的問題，蒐證其實跟勞檢非常有關連，請問勞檢單位會不會主動提供勞工或雇主勞檢的結果？通常是勞工要跟勞動檢查單位申請調閱、閱卷，或是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申請勞檢單位提供資料，有沒有可能主動提供勞檢相關資料？因為職災發生之後，一定依法要有勞檢，那勞檢的報告能不能主動提供？","鄒署長子廉：重大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經過本署核定之後，一定會給事業單位要求他們改善，因為這涉及到……"],["吳委員玉琴：那會不會給勞工？","鄒署長子廉：勞工家屬如果來申請，我們就會提供給他。"],["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要提出申請？","鄒署長子廉：因為涉及個資及權益保障，我們還是希望職災家屬或是當事人跟我們申請，我們會如期提供給他們。至於公開部分，我們是按照公開規定給予。"],["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要向你們申請？"],["鄒署長子廉：是。","吳委員玉琴：整個流程部分，我還是會盯著職安署，希望可以把整個流程及各個環節串起來，因為我覺得對職災的勞工來講，這是一個陪伴的過程，他已經受傷，可能又要重建，又有謀生壓力，確實是需要我們協助，如果預算可以支持，那就更為妥適。","林部長美珠：當然這都是我們的期待，不過我要跟委員說明的是，剛剛所謂勞檢的報告，除非依法我們必須要公告以外，因為牽涉到個資問題，所以我覺得還是應該依照規定申請，我想這樣應該還不至於造成他們太大的疑慮。","吳委員玉琴：了解，但是流程如果能夠訂出來，對民眾端或家庭是可以比較了解。","林部長美珠：我們一直希望能夠協助他們，所以都是儘量協助他們。","吳委員玉琴：部長，我借用公視的兩張圖來請教一下，公視最近整理出延長工時其實是增加0.1小時，延長工資增加10.42，平均工時減少2小時，情況看起來，就是延長工時的加班費增加，但這代表的可能不是在休息日加班，因為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可能要增加35%，所以我在懷疑新的工時計算，就是工作1小時給4小時，其設計影響應該沒有那麼大，目前看起來這三個月的狀態是如此。另外，減少工時情況，同期平均減少2個小時，這也是一個好的開始，這不正是我們當時修法要減少工時、週休二日的目的嗎？","林部長美珠：沒有錯，如果從這樣的數據看起來，好像我們的立法目的是達到了，可是我們還是要更加分析、觀察，因為才半年而已，而且這是1到3月的數據，1到3月又碰到一些年假，所以有一些資料必須……","吳委員玉琴：我們是跟同期在做比較，就是跟去年1到3月比較，所以還是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但是我們要持續觀察，希望週休二日是可以減少工時的。","林部長美珠：相關數據，我們都持續在收集當中。","吳委員玉琴：我也覺得適時應該讓國人清楚了解現在的情況，謝謝。"],["林部長美珠：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曼麗代）：請陳委員瑩質詢。","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勞動部，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大概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大概有多少會員國？"],["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剛剛的報告裡面有提過，不過我還是請次長跟委員說明。"],["主席：請勞動部林次長答復。","林次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成立於1950年，從西班牙開始，後來各國逐漸加入，因為我剛參加最近5月份的常務理事會議回來，目前參加國是已經到了77個國家，這77個國家中，有很多大國在裡面，人口數實際上是cover了全球80%的人口。","陳委員瑩：剛剛外交部報告中特別提到，林次長是現任副會長，請問在你爭取副會長過程中，有沒有動用到勞動部的資源？","林次長三貴：謝謝委員。事實上我們是非常感謝外交部在當初我參與競選時的協助，在國際組織的實際運作上，當然我們要曉得跟我們競爭的對手國狀況如何，也要了解其他會員國跟我們競爭的對手國的狀況，舉個例子來講，當初我在競選時，對手國是法國，所以我們在各個會員國之間，就要了解各國跟法國之間的關係如何，裡面又有哪一部分是值得我們積極去爭取的？我想這都是國際社會運作上必須的手段。至於委員剛剛提到有沒有動用到部裡的資源？實際上當時外交部透過外館聯絡很多會員國，至於本部的部分，倒是沒有在這方面使用任何經費。","陳委員瑩：所以是用一個最少，甚至是沒有經費的前提下，次長在那邊替我們打拚、努力，並且有一個很好的成果。剛才劉建國委員也特別提到兩位，並提醒部長給予兩位肯定。外交部自己剛剛也提到是幫忙聯絡，在此期許、勉勵次長繼續努力，未來繼續爭取77個會員國再次來到台灣舉辦國際技能競賽。","另外，勞動部的勞安所爭取到2018年亞洲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機構會議，按照慣例安研所將要擔任下一屆的平台會議秘書長，任期2年，可以積極和亞洲各國職安衛研究機構廣泛交流，請教外交部，你們在這個部分能夠提供勞動部什麼樣的協助？"],["主席：請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翁執行長答復。","翁執行長瑛敏：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對於這個國際會議能夠在台北、台灣舉行，我們是樂觀其成，我們也會盡全力協助，如果這些選手們來台灣有簽證問題，我們也會責成外館盡力協助，在活動辦理過程，相關經費部分，外交部也願意在相關規定之下，盡全力協助。"],["陳委員瑩：你們可以提供經費上的協助？","翁執行長瑛敏：對！我們會跟勞動部再來討論，看看經費要如何分攤，我們會在相關規定之下，盡全力協助。","陳委員瑩：所以經費部分是有空間可以談如何分攤？本席是有稍微了解到一些數字，但是我不好意思在這裡講，你們是不是已經有規劃或承諾？","林部長美珠：跟委員報告，其實不管是哪個部會，任何的國際會議，都是屬於我們國際外交的一部分，所以外交部從來不缺席，但是在相關細節上，因為牽涉到外交事務，不便詳細說明，但我必須跟委員強調，外交部確實是有在幫忙。","陳委員瑩：你這樣講，我想外交部在經費上一定是有所挹注，只是不曉得多少而已。","林部長美珠：這個部分，我們雙方會來協商。","陳委員瑩：沒關係，你們談定了再跟我講一聲。","另外，勞動部有做精進式的勞動檢查，請問外交部是不是也很積極的有所謂的精進式外交？你聽得懂這個問題嗎？我再解釋一下，就是你們有沒有盤點其他部會，類似像勞動部在國際事務的觸角，掌握未來各個部會在他們所屬國際業務的工作，可以積極協助各部會拓展我們外交空間？有沒有盤點過？","翁執行長瑛敏：外交部是有精進外交，外交部對於所有部會參與國際事務，我們都會盡全力幫忙、協助，而且非常鼓勵。","陳委員瑩：你從上台到現在都是外交部會盡全力協助，你有沒有比較具體的說明？有盤點就有，沒有就沒有？沒有就以後趕快盤點，我的時間都被你拖掉了！","翁執行長瑛敏：我們回去以後，會想辦法盤點。","陳委員瑩：想辦法盤點？好，這個簡單問題，就花了本席一半時間。本席要在這邊再次肯定勞動部對外交事務的努力，希望勞動部能夠繼續重視這個部分。","另外，我看了報紙報導說郭前部長有三個願望，但是以前童話故事三個願望最後是什麼都沒有，我們希望這些願望是可以實現的。他的其中第二個願望是希望今年的職災千人率可以跌到2字頭，反觀職安署公布的職災千人率每年是都有下降，看起來是可喜可賀，但是我們每次電視一打開，幾乎三不五時都可以看到職災新聞，我們辦公室也都忙於處理這些職災的陳情，到底我們的職災是真的有下降嗎？為什麼重大職災的死亡人數遠遠高於勞保給付職災死亡人數？我們知道有一部分可以從職災勞工保護法獲得賠償，可是最近幾年平均下來，申請有被核付的統計，一年也差不多15件而已，到底我們的職災水準是要看重大職災的顯示數據，還是要看勞保職災的給付數據？到底這部分有沒有可能被低估？因為我的理解是在職安署成立之前，職災千人率是以有通報的實際傷害人數為基準，可是職安署成立之後，好像就是以勞保局核付的傷害死亡人數為主，所以基準好像不太一樣，這樣就會造成職災千人率的下降，感覺是跟實際情形有點差距。"],["林部長美珠：我請署長回答。"],["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勞動部針對重大職災統計，歷年都是有兩個數字為主，一個是勞保的職業災害千人率，一個是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的統計，這兩個數字我們一直在掌握中。103年跟102年之前略為增加，確實是因為職安法修法後擴大適用範圍，因為母數擴大，自營作業者或其他非典型作業者的職災就會納進來，針對這兩個落差，特別是我們發現4人以下企業或是沒有投保的勞工占職災死亡人數是有偏高，這部分我們也會具體做一些防災作為。","陳委員瑩：剛才你在回答其他委員同樣的問題時，我有很仔細聆聽，聽起來你們也是同意這個數字並不能真實反映，因為還有4人以下的部分，所以現在職災千人率是真的下降嗎？"],["鄒署長子廉：真的下降。","陳委員瑩：好，那我先恭喜你們。如果職災千人率一直在下降的話，這幾年看起來你們是有減災，也表示工作很有績效，在工作很有績效的情況下，我想再請教職安署這幾年的經費是呈現增加？還是減少？"],["鄒署長子廉：經費這兩三年來並沒有特別增加。","陳委員瑩：沒有特別增加，但是也沒有特別減少，有增加一點點吧？至少是沒有減少吧！"],["鄒署長子廉：沒有減少。委員的幫忙……","陳委員瑩：對啊！但是你說沒有增加，好像也不是這樣子。如果職災率持續穩定下降，你認為職安署的經費應該是增加？還是減少？","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發生重大職災或傷害事故，其實都是一條人命或一個家庭的損失，我們認為未來要降低重大職業災害，甚至一般職業災害千人率，應該是我們經費要更挹注，包括後面的重建、預防工作，都要一併處理、加強，而且未來的新興職業病，包括心理疾病或是職場暴力，都是我們要面對與預防的新興問題。就我的立場而言，我是希望未來經費跟資源都能夠更到位。","陳委員瑩：如果經費的挹注可以真的達到職災率下降效果，我們很願意繼續支持職安署的經費，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我們希望你們的統計數據可以更精確，這個部分也麻煩你們修正，今天確實發現一些問題，當然，隨著產業發展，勞動條件一直在改變，我們不希望職災問題被一些不同的數據統計技巧粉飾太平，或者是用行政手段做一些調整，特別因為這些都是人命關天的事，我們應該嚴肅看待。另外有關亞泥案，我早上也有提過，不可以因為我們一直有在協助，終於以1,100萬定案就算了，這個案子跟其他工安意外比較起來還算不錯，有個漂亮的數字，但總是人命一條，花再多錢都買不回來，所以不要因為亞泥案獲得補償，這個事情就結束了，我們要思考未來怎麼有效避免這種不幸的事件再發生，希望大家一起努力，部長也持續用力來督促，謝謝。","林部長美珠：好，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請鍾委員佳濱質詢。（不在場）鍾委員不在場。","請鍾委員孔炤質詢。","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署長一個案例，這個案例我是覺得可能中央和地方在聯繫上有落差，因為當事人到我這邊陳情，現在還在追蹤中。我講這個案子，署長應該也很清楚吧！"],["主席（陳委員瑩）：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是。","鍾委員孔炤：這個案子是一名遊覽車駕駛員在3月份因疑似過勞，直接衝撞民宅而死亡，當時家屬認為這位駕駛是在執行業務當中，但是事故地點的地方政府認為這是交通事故，也沒有做通報機制，後續的發展是拖了一個月，因為當事人死亡，總是要經過地檢署開立死亡證明，那開立死亡證明就直接點出當事人是因為冠狀動脈阻塞性疾病，疑似職業促發腦血管疾病，所以應該要啟動相關的程序及調查。基本上，勞檢法主要是針對程序及範圍來做處理，職安法則是針對工作環境場合的安全標準、職災等等來做處理，所以相關的法令，包括勞檢法及職安法都規範得很清楚，而且勞檢權也包括了性平、就服、勞動條件的檢查等等，而我方才提到在程序上、過程中，因為發生事件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認為這是交通事故，這樣當然就不歸勞檢署處理，不過後來檢察官還是有做了一些不一樣的認定，請教署長，一個勞工擔任的職務不管是客運司機或是遊覽車司機，只要是司機在工作場所裡死亡，是否就可以直接認定是職災？"],["鄒署長子廉：工作場所的就要認定是職災。","鍾委員孔炤：司機在執行業務中死亡，是否可以認定為職災？比方說他在開車過程中死亡。","鄒署長子廉：這要看其與工作的聯結性，像死亡的因素可能是過勞長期累積下來的，也有可能是個人遺傳性的疾病，這與工作有無聯結性，就是後續啟動的鑑定機制所要處理、確認、確保的。","鍾委員孔炤：在執行業務中死亡，本來就可以認定是職災啊！方才我提到的司機就是因為檢察官開立的死亡證明中，提到原因是過勞，而他們來向我陳情後，我也函文給你們，你們也很認真，發了3次文給當地地方政府，表示應該要重啟調查，也就是要開案，可是對方並不開案，因為不是歸你們管轄的。","鄒署長子廉：這個案子第一時間因為公司設籍地是在台北市，發生地是在新北市，第一時間若純粹是交通事故，就牽涉到後續勞保給付申請的部分，可能就是由原公司登記地的地方政府來做勞保所謂後續給付適用的提醒，就我的了解，兩個地方政府針對管轄權的部分是有一些質疑或是不了解的地方，後續因為有委員的指導及職安署的要求，所以新北市政府針對它發生地的部分，就開始進行調查，剛好也接到檢察官的相驗死亡證明書，裡面提到與冠狀動脈、心臟等有關係，所以他們就去了解是否工作長期累積造成的心血管疾病，還有後面職業災害的認定……","鍾委員孔炤：我知道程序上、過程上本來就要這樣處理，而我現在只想問你，在執行任務的過程當中死亡，可否直接判斷就是職災？"],["鄒署長子廉：原則上是。","鍾委員孔炤：不是原則上是，而是本來就是職災，大家都是內行人，不要盡說什麼原則性的話，因為職災的給付最高就是45個月，但用勞保來給付就差了10個月，只能夠領35個月，這個部分你也很清楚，而我只是想提醒你，在這個問題上，地方跟中央雙方的聯繫跟地方主管機關在執行上確實是有改進之處。"],["鄒署長子廉：我們會檢討。","鍾委員孔炤：我想整個過程的簡化也是很重要的，署長也是從地方出來的，對地方的實務也非常的清楚，還有中央在整個行政程序上、流程上是否能夠更簡化一些，不要讓勞工求助無門，像我也不知道家屬為何會找到我，他們只知道我對勞工議題可能比較熟悉，所以就到我辦公室來陳情，然後我才知道原來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是將其當作交通事故在處理，但後來檢察官認為並不是如此，據說他車上還載了30幾個人，好在車上的人都沒事，只是司機可能因為過勞而有突發性的腦中風，就直接去衝撞民宅，好在民宅裡面剛好沒有人，如果有人的話，事情就大條了！總之，今天我就不問你其他的東西了，光是職災的認定上，應該要很直接、很明確的，所以方才我就有提醒你，像司機等勞工朋友在執行業務的過程當中發生死亡，就可逕行認定為職災。","鄒署長子廉：是，謝謝委員的指導。","鍾委員孔炤：這樣就差了10個月的補助，對於家屬來說，除了後續的賠償之外，我也認為這些職災補助款應該要多用來關照這些的勞工朋友，總之，這些部分我們大家共同來努力。"],["鄒署長子廉：謝謝鍾委員。"],["主席：請林委員淑芬質詢。","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之前我們曾討論過台鐵員工有所謂長期連續24小時的問題，就是早上7點下班，明天早上7點再上班，就稱為連續休息24小時，就可以認定那一天是休假日，不管是休息日還是例假日，都可以稱之為休假。關於台鐵的血汗班表，即連續24小時作為一日這個行政函釋，是民國75年內政部勞工司做出來的，後來則是被廢止，也就是沒有法源依據了。而今天最新的新聞就是勞動部邀請學者專家來討論，仍然認為連續24小時可以視為是一個例假，可是這並不是援引什麼法律的規定，而是援引國際勞工公約來認定，7天內要有連續24小時的休息，然後日本也有類似的規範，所以你們要重新做出一個函釋、解釋，即限制在於一些性質特殊的輪班制度作業，你們要認為連續24小時就可以叫做是例假了，其中包括台鐵，甚至擴張到便利商店等需要輪班的產業，都要幫其解套，則本席的問題是，第一，如果你們要這樣的放寬解釋，這樣的對資方、雇主有利的話，則你們的配套在哪裡？你們做出所謂不得損及勞工身心健康的函釋，則你們的配套有沒有端出來？第二，便利超商的業務性質是如何特殊，特殊到沒有辦法使用足夠的人力來排班，然後硬要他們今天早上下班，然後到明天早上才上班，就可以叫做一天的休息，就可以稱之為例假或休息日，所以其特殊屬性在哪裡呢？"],["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的確，在上次我們的討論當中是有討論到如果連續24小時……","林委員淑芬：請部長直接回答我，關於你們的不得損及勞工身心健康，如果你們要這麼的放寬，則相關的配套是什麼？","林部長美珠：根據我的理解，像台鐵這樣特殊的行業，因為牽涉到大眾運輸，所以我們認為其性質是比較特殊的……"],["林委員淑芬：便利超商的性質是如何的特殊呢？"],["林部長美珠：據了解便利超商是沒有放寬……","林委員淑芬：因為媒體表示，醫療單位、便利超商都要一併放寬，所以這部分是如何的特殊呢？"],["林部長美珠：本人請謝司長代為說明。"],["主席：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謝司長倩蒨：主席、各位委員。之前我們在討論的時候，也是考慮到，如果採輪班、輪勤制的排班方式，原則上是以一個例日為原則，業務有特殊性的話，採取輪班、輪勤的方式出勤，而且他的輪替是有規律的……"],["林委員淑芬：我是在問你醫療單位和便利超商要納入所謂業務性質特殊的範圍中嗎？","謝司長倩蒨：之前我們在對地方政府進行說明的時候，有請他們也要去看看這個行業的特性，是不是會損及勞工的身心健康。"],["林委員淑芬：你們現在已放寬到給地方政府去認定？","謝司長倩蒨：沒有，就是地方政府來函詢問，所以我們函覆地方政府，一直以來就是參考國際勞工公約……","林委員淑芬：這是一個沒有法源基礎的，而且法律效力位階也是非常低的，在法律基礎都沒有的狀況下，去做了這樣一個不利於勞工、有利於雇主的行政函釋，而且本來只限於台鐵來適用，現在則是擴大到連超商都可以適用，就是今天早上下班，明天早上再上班，就叫做休息一個例假的話，則我要請問你，在不損及勞工身心健康的情況下，對於維護勞工身心健康的配套在哪裡？第二，這是業務性質特殊到非這樣認定不可？還是因為他不願意再花勞動力成本，即他們再多雇一個人來輪班的困難性在哪裡？而且便利超商的情況跟台鐵是一樣的嗎？","林部長美珠：我們這裡講的是業務特性，所以像台鐵這種牽涉到大眾運輸……","林委員淑芬：先不談台鐵，我今天很明確的問你們，因為你們告訴記者，然後記者將此報導出來，即醫療單位、便利超商都要這樣認定，大家將心比心，若公務人員、立法委員、全台灣人都早上7點下班，隔天早上7點再上班，這樣就叫做休了一個例假嗎？我們自己願意這樣被對待嗎？","林部長美珠：就我個人來講，我是不同意這樣子的，所以可能是在溝通的過程中，若負責的是大眾運輸這樣的特性，則其業務性質就是屬於特殊，但如果只是為了生活便利，則從其業務特性來看，並不符合所謂的特殊，但是……","林委員淑芬：這是記者寫出來的，所以是記者理解錯誤還是你們真的要這樣來認定呢？包括便利超商及醫療單位也是，何況現在護士已經適用一般勞基法，醫生的部分也正在爭取納入勞基法，結果你們現在要開倒車，早上7點下班，隔天早上7點再上班就是完整的24小時，就叫做休了一個例假，要開放到這樣的程度嗎？","林部長美珠：這個部分可能在表達的時候大家有誤會了，如果連續24小時的部分有不清楚，則我們可以再討論，而且國際公約也是允許24小時……","林委員淑芬：我暫時不質疑你所謂的24小時，所以目前就只有台鐵最特殊？"],["林部長美珠：對。","林委員淑芬：但如果還是從寬去認定且有利於雇主，則搭配維護勞工身心健康的配套是什麼？與人民相關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但這裡是沒有法源授權的，結果你們逕自去以國際公約為例，然後就定一個函釋出來，而這個函釋對於勞工身心健康其實是有影響的，所以我們才認為你們應該限縮再限縮，而且要有維護勞工身心健康的配套，結果這些你們都沒有定出來，甚至還放寬適用，即要把便利超商也納進來。","林部長美珠：我覺得便利超商只是為了便利性，其業務特性的部分我在這裡可以答復委員，我個人是不贊同納入的。","林委員淑芬：若這樣從寬認定，對勞工身心健康的衝擊是很大的，而且又沒有法律授權，此外，若要直接做法律行政函釋，這時就要搭配不得損害勞工身心健康的配套方案、管理規則，否則這就是不負責任的。","林部長美珠：一些特殊的行業的確需要固定的輪班、輪勤制度，而且是有規律……"],["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說我同意喔！"],["林部長美珠：至少我們現在正在討論這個案子……"],["林委員淑芬：你們要找人來討論。"],["林部長美珠：有的。","林委員淑芬：配套也要拿出來，然後大家再來討論，怎麼可以沒有配套就定案了，然後也做出函釋並行文地方政府，也就是變成準法律的狀態，這樣子是不行的。"],["林部長美珠：我們會找與身心健康相關的專業人士……","林委員淑芬：配套要拿出來，然後不能損及勞工身心健康，討論完畢之後，再來決定要不要形成這樣的函釋，而不是如你們新聞稿寫的，現在你們就要直接做成函釋，就要發出公文了，我覺得這樣就太貿然、太躁進了。","林部長美珠：可能這中間有點誤會，據我所知，我們並沒有發出這樣的新聞稿。","林委員淑芬：據我所知，好像你們今天就要寫出來。"],["謝司長倩蒨：沒有。","林委員淑芬：但願如此。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這件事情就請你們回去再做考慮。","再來就是兼任老師的問題，今天有學生團體出來要求政府應保障他們學習的權益，並要求兼任老師適用勞基法，據說有十幾所學校的學生會、社團對外表示，教育部有4大謊言，包括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是窒礙難行的、不定期契約聘任未能回應學生課程學習內涵調整的需求等等，簡單的說，基於學校自主、課程自主，所以這堂課可能上學期開，但下學期可能就不開了，這樣一來適用勞基法會有困難嗎？還是教育部認為如果讓他們適用勞基法，就不能有課程調整的自主權了，會有這個問題嗎？"],["林部長美珠：這牽涉到……","林委員淑芬：可否直接告訴我為何在勞基法適用上是窒礙難行的？你不要告訴我要不要適用勞基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的是，哪一部分是勞基法中不可規範的，因為適用勞基法會產生窒礙難行之處？","林部長美珠：這可能教育部會比較清楚，因為在教育環境之下……","林委員淑芬：不是啦！怎會是教育部比較清楚呢？在103年勞委會勞動1字第1030130055號公告中，你們做了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適用勞基法執行疑義彙整表。此外，關於適用勞基法之後，學校課程自主性是否還存在一事，你們在今天有提到，如果因為選課情形不佳、無法開課而欲中止契約的話，可以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的公告來資遣勞工。然後開的課若是簽一個學期的約，就是屬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這也是可以簽定短期契約的，所以我不知道其窒礙難行之處在哪裡，怎會妨礙學校的課程自主權呢？會嗎？現在我們就針對執行面來進行討論。","林部長美珠：據司長的說明，這是在103年時跟教育部開會時討論的一個內部資料，即經過討論之後，教育部有提出，因為教育環境的關係，所以有一些狀況，委員剛剛講的是已經開了課，但選課狀況不佳。現在問題在於，縱使今年開了課，也會因為效果不佳致使必須做調整……"],["林委員淑芬：這在適用勞基法上有何困難？"],["林部長美珠：學校可能就不會再繼續聘用這個老師了……"],["林委員淑芬：所以在適用勞基法上有何困難？","林部長美珠：在解聘過程中，學校或許覺得適用勞基法後就必須面臨勞基法所規定的一些程序，他們從……"],["林委員淑芬：所以我才問你適用勞基法所規定的處理程序有何困難？"],["林部長美珠：站在學校的立場……","林委員淑芬：勞動部的回應是毫無困難！換句話說，只簽一學期，學期結束契約也就終止，也沒有下學期要不要繼續開課的問題，因為只簽一學期啊！下學期沒有課程，學校也無須再為該師的勞動契約負責，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下學期又開課，結果沒人選，或者未達開課門檻，那麼依照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是可以因為選課情況不佳而終止勞動契約。所以學校只需預告，待預告期滿，結果沒有人選課就照預告期的工資給了就行了，因此有何困難嗎？","林部長美珠：這案子經過多年溝通，教育部仍舊堅持立場，而我們尊重教育部的立場，且教育部已經發布聘任辦法……","林委員淑芬：不要講教育部如何，問題在於，這些人究竟適用教育部的法規或勞基法？部長，請問哪裡會窒礙難行？第一點顯然無窒礙難行之處；至於第二點，犯下性侵的不適任教師難以解聘，但為什麼犯下性侵或貪污的教師會難以解聘？依據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有違反法律情事或違反工作規則情事者是可以解聘的，怎麼會不能解聘？我實在不知道！","主席：林委員，已經超過發言時間5分鐘，請控制一下時間。委員提的問題都很重要，當然，勞動部也要具體回答，不過請勞動部另外找時間具體回答林委員……","林委員淑芬：請告訴我，到底是哪裡無法執行？也不是再找時間跟我討論，這對國家來說是很重要的事，怎麼會找時間跟我個人討論？我們今天要在這裡討論給全國人民看！針對犯下性侵或貪污罪行者，為什麼不能用勞基法來解聘員工？"],["主席：請掌握時間……","林委員淑芬：我們不要講教師，普通員工貪污或性侵他人，可不可以解聘？勞動部……"],["主席：時間控制一下……"],["林部長美珠：我請司長說明……"],["主席：已經超過發言時間滿久了！"],["林部長美珠：這案子已經經過很多討論……","林委員淑芬：我現在講的是法律執行面哪裡窒礙難行？你就直接回答我啊！你這樣是在拖時間，主席又說時間到了請下去！這和學生的受教權、教師的工作權有關，而且整個臺灣高等教育中，有一半以上的學校都是靠兼任教師在維持，試問這件事不重要嗎？不用認真討論嗎？還虛與委蛇，叫立委私底下協商，立委是什麼東西啊？立委是要跟行政團隊搓湯圓嗎？為什麼要私底下協商？這件事就是要在國會殿堂公開討論，做政策辯論啊！現在回到問題的根本，部長，性侵害他人的員工可否解雇？","林部長美珠：如有性侵害事實，當然可以解雇。","林委員淑芬：對，所以並無窒礙難行之處！第三點，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特休規定，特休期間沒有調課、補課、代課機制，這與適用法規有關嗎？這是學校是否補充人力幫忙代課的問題啊！這哪是勞基法在適用上的窒礙難行之處？"],["林部長美珠：教師與一般勞工在適用上仍有差異。"],["林委員淑芬：難道其他專任教師就沒有代課、補課的問題？","林部長美珠：有關教育環境的問題，我真的不是很瞭解。","林委員淑芬：這些都是你們的函釋內容，要不要我念給你們聽？","林部長美珠：那不是函釋，是蒐集意見……","林委員淑芬：我知道這是你們蒐集意見後，再據此認定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第十點講到請假要代課、補課，但103年教育部、勞動部都講，各校比照編制內教師，沒有窒礙難行之處，這是你們自己講的！","主席：拜託林委員時間控制一下，時間已經超過很多，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而且還要處理臨時提案！每次林委員都要講很久，每次都這樣……","林委員淑芬：最後一點，聘任辦法可以充分保障兼任教師工作權益，記得民進黨1996年提案時就說，一切勞雇關係都要適用勞基法，當時……什麼叫每次都這樣？為什麼國家重要政策、重要議題，每一次都要說時間到了，不要討論了，私底下再去談？你為什麼消音？抗議主席給我消音！抗議主席消音！抗議主席消音！","主席：我們要處理臨時提案，麻煩林委員。你講的東西都很重要，但是大家都有遵守時間，請儘量控制在時間內，你已經講很久了……","林委員淑芬：主席，你排定議程，卻讓我們沒有時間討論！你排這麼多議題，卻沒有時間讓我們充分地與行政部門溝通，讓這件事永遠都沒有機會溝通。難道我是為我林淑芬解決個人問題嗎？我講的跟我政治上的個人利益有關嗎？","主席：其實每個人都很認真，今天又有這麼多人在這裡……","林委員淑芬：你如果這麼認真，為何不每天都開會到下午五點半？以前為何不開會到五點半？偏偏在這會期最後一天才在說時間到了？為什麼每一件事都叫行政部門私底下去跟委員協調？"],["主席：你已經講很久了……","林委員淑芬：值得公共討論的事，你卻叫委員私底下去協調？"],["主席：我不是叫你私底下協調……","林委員淑芬：為什麼總是說時間到了，不要再講了？","主席：請勞動部特別再針對林委員的問題，到他辦公室……","林委員淑芬：這不是我的問題，也不需要到我辦公室溝通，今天就是要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充分發揮委員會中心主義，第9屆國會改革就是有事就到委員會開會討論……","主席：每次開會林委員是最不遵守時間的！只有你最不遵守時間，每次每個召委，你都有同樣的問題……","林委員淑芬：結果委員會開會，你說時間到了，就不給討論，這是全國都關心的高等教育問題，不是我個人問題……"],["主席：難道大家都陪著在這裡一起超過時間嗎？","林委員淑芬：然後就壓著大家，威脅大家？"],["主席：誰在威脅？"],["林委員淑芬：怕熱就不要進廚房……"],["主席：你還賣乖！","林委員淑芬：急著要下班，就不要來這裡主持會議……"],["主席：你要遵守規矩嘛！","林委員淑芬：你這麼不喜歡開會，怕開會時間太久，你就不要當主席！"],["主席：我不要當主席？有人當主席還跑掉！我當主席我可沒跑！","林委員淑芬：那是你們的事，跟我無關！今天講的是教師權益問題！連學生都站出來挺，結果勞動部還在閃躲？還說什麼時間到了？我們要好好討論這群教師與學生的權益問題該怎麼辦，因為這會動搖國家基礎！臺灣的高等教育竟是這樣在沈淪，而我們就是這樣對待學生……","主席：你要講多久？我們今天就延長到半夜12點，你愛講多久就讓你講，讓你講到高興為止！","林委員淑芬：沒有要講多久，我已經講最後一點了，為什麼連最後一點都不讓我們討論？","主席：已經延長那麼多分鐘，你今天……","林委員淑芬：什麼延長那麼多分鐘？你排了幾個議程？四、五個議程，我連職災的問題都還沒開始談……"],["主席：排議程是召委的職權……","林委員淑芬：我是今天最後一個登記發言的立委！每次我都得把發言順序從前面調到最後，為的就是不要影響他人！所以我是在不影響他人的狀況下來這裡發言……"],["主席：怎麼會沒有影響他人？今天還有這麼多人在這裡……","林委員淑芬：你就為那兩分鐘給我消音，說妨礙到別人……","主席：可是從一開始發言到現在，你講了超過多少時間？","林委員淑芬：就因為你消音，才會有現在的爭議，才會在這裡浪費時間！","主席：因為你不遵守規矩才會有這些爭議，從頭到尾就是這樣！","林委員淑芬：難道是要委員會不開會、不討論，私底下去講嗎？"],["主席：我們就開會讓你繼續講到12點……","林委員淑芬：你把國家的公共事務私下化，也把委員會中心主義與國會改革踩在腳底下！"],["主席：少在那裡給人安罪名了！"],["林委員淑芬：什麼安罪名？敢作敢當啦！"],["主席：我都坐在這裡啊！","林委員淑芬：以前開會時間不到五點半，你也叫我下台……","主席：因為你最愛超過時間，都不遵守規矩！","林委員淑芬：哪有認真質詢的立委，還要被人家懲罰？還說我不遵守規矩？"],["主席：誰懲罰你？本來就是你不遵守規矩！","林委員淑芬：我還登記最後一個。其實我要登記第二輪、第三輪、第四輪，可是都沒人登記啊！沒有人要發言啊！想要認真質詢的人，為什麼不能發言？","主席：那我們今天延長開會時間到12點，就繼續開啊！"],["林委員淑芬：可以嗎？那我要登記第二輪發言！"],["主席：你就講啊！你可以登記十輪！"],["林委員淑芬：我可以登記了嗎？","主席：你去登記，你繼續講，最好講到12點都不要停！","林委員淑芬：可以。我登記好了，李彥秀委員，你想處理什麼先處理。"],["主席：處理完就不能再質詢。"],["林委員淑芬：你要綁架李彥秀嗎？","主席：是你在綁架，不是我。","林委員淑芬：你剛才說延長開會到12點，所以我可以等李委員講完，在不妨礙他人的狀況下繼續開會。我不妨礙其他委員。","主席：主秘解釋一下，臨時提案處理完就沒有登記第幾輪的問題，你想登記幾輪發言就現在登記，不是這樣嗎？你上次告訴我是這樣啊！"],["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可以發言嗎？","主席：你趕快講，講久一點。","林委員淑芬：我想讓李委員先處理完提案，之後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言我再發言。既然主席不允許我這麼做，要我先講完才處理李委員的提案……"],["主席：這不是我的問題……"],["林委員淑芬：這是綁架李彥秀委員……"],["主席：這是依照主秘上次告訴我的去做……","林委員淑芬：我想我必須先徵求李彥秀委員的同意，可是這樣對他來說也是不公平的……","主席：要質詢就趕快講，不要牽拖綁架誰！","林委員淑芬：好，那我問5分鐘。我想請問低薪勞工罹患職業災害後，所得到的勞工保險職災給付、雇主的職災補償及職災保護補助資源是否足夠的問題。請問現在行政院提出的職災保險法，是否會擴大給付範圍？","林部長美珠：目前仍在研究當中，至於具體內容，我請司長做……","林委員淑芬：以職災預防法，也就是職業安全與衛生法為例，所框定的對象是所有的工作者對吧？抑或是受僱者？"],["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工作者。"],["林委員淑芬：與僅限於受僱者的差異何在？","鄒署長子廉：自營作業者與無固定雇主，其他受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從事勞動者，如一般訓練機構訓練人員均適用職安法規定。","林委員淑芬：其實還有一個是你們不知道的，那就是領完勞保老年給付後的受僱者……"],["鄒署長子廉：那是工作者。","林委員淑芬：對，再次工作者。請問職保法是否將給付對象由受僱者變成所有工作者？"],["主席：請勞動部保險司石司長答復。"],["石司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職災保護法是包括所有工作者。","林委員淑芬：其實職災保險範圍所給付的很有限，譬如職災醫療給付項目受限於全民健保給付項目，因此，若在工作場合被燒燙傷，在治療急救後，可能必須面臨整形美容，而整形美容卻不在給付項目中。給付與否與費率連動，而我國的費率又是世界著名的低。所謂費率就是，所有雇主大家集體保險，大家一起繳錢，給付給某位雇主的出事員工，也就是雇主的職災責任由雇主們的社會保險集體給付，卻因為費率太低，以致給付範圍很小，很狹隘。但若讓個別雇主承擔大多數責任，則涉及個別雇主是否願意承擔的問題；若不願意，那麼受職災勞工還得曠日廢時打官司，而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勞工是非常弱勢的。正因如此，應該將職災保險的擴大給付納入考量，但這樣一來就涉及職災保險法是否將職災的預防及成效納入保費計算標準裡，兩者是連動的，繳多少保費就有多少給付，並擴大到強制納保對象。我早上質詢過，受職災勞工中，有些是直到發生職災了才知道沒投保，狀況非常嚴重，比例也很高，我認為這也是一種健康不平等與社會不平等。如何讓這些沒有投保的人都能投保？這有兩個意義：其一，沒有投保職災保險者對保費沒有貢獻，可一旦出事，即使未納保仍有基本工資給付45個月；但因為沒有納保，所以雇主對保費並沒有貢獻，勞工雖可以領給付，就保險而言卻不是那麼公平，也才會想方設法讓每一個人都納保。其二，勞保有投保上限的天花板……"],["石司長發基：4萬5,800元。","林委員淑芬：這個天花板與實際薪資間是有落差的，有時候雇主還低報，也因為低報，以致給付不足以承擔風險。譬如一個月實領七、八萬，一旦職災，只能以4萬5,800元來計算，給付是算低的。如果是未納保者，其實際薪資是三、四萬，卻由於未納保，只能給予21,000元的給付，一切只因為對保費沒貢獻，以致出事後所獲得的補償並無法支撐其生活所需。依據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針對52個個案，當中有28位男性、24位女性所做的研究顯示，工作者在遭遇職災後，身體狀況不佳，經濟收入銳減，還失去生活控制感，勞雇關係緊張破裂，對身心衝擊很大。很多人得到睡眠障礙，得吃安眠藥才能入睡，有的甚至得服用抗憂鬱藥，有的更出現輕生念頭。可見在職災保險的制度設計，已經到了刻不容緩，需要改革的時刻。我希望未來至少要讓每一位上工的人都有職災保險，這是著無庸議，大家都有共識的。上次你們也說會朝簡易納保的方向來執行，但你們現在又退縮了！職業工會出來反對，你們就退縮了！大家講一講，意見很多，你們也退縮了！所以我要問，何時可以讓每一個上工的人都能有保險？期程呢？時間呢？在美國，一旦上工發生職災卻沒保險的話，是必須課以刑責的，這讓每一個上工的人都有保險，如果不幸出事，也可以相對有比較高的經濟安全支撐，也才算稍有彌補，這對勞工、受僱者與工作者來說都很重要。今天時間有限，所以我只問你，這件事要怎麼解決？時間呢？期程呢？不要永遠只會打太極。","石司長發基：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所提要處理加保死角的問題，包括在便利商店簡易加保的部分，我們在職災保險法裡面還是有規定，並沒有拿掉。"],["林委員淑芬：你們的法律什麼時候要送進來？你們永遠端不出這個法律啊！"],["石司長發基：我們還有一些條文還要……","林委員淑芬：還要多久？你們就在空中畫一個大餅，說會把簡易納保放進去，我們唯一卑微的要求是每一個上工的人至少都有職災保險，我還沒有講現在要跟勞保綁在一起。所以你們到底要不要脫鉤，讓每一個上工的人至少都有職災保險？這件事情真的、真的已經刻不容緩了。你說法案裡面有，你們的法案什麼時候要拿出來？我現在問你的都是時程，法案什麼時候要拿出來？不是在你們內部討論。不能永無止境啊！我前年也這樣子問，去年也這樣子問，今年也這樣子問，你都說你們在討論了，然後一年復一年。如果再出現未投保的勞工發生職災，都由你們來付，好不好？","林部長美珠：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也講幾年以來都是這樣，之所以會這樣，一定是有其困難度，所以你今天要我們在什麼樣的時間內提出來，我們的確很難說明，但是我們持續一直在努力，希望能夠儘快提出來。","林委員淑芬：如果沒有困難度，人家早做了，哪需要你呀！","林部長美珠：對，沒有錯，但是我們也是努力在做……"],["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你這件事情重不重要？"],["林部長美珠：非常重要……","林委員淑芬：如果大家都說每一個從高空跌落的原住民勞工、上班途中被車撞死的勞工是第一天上工，所以還沒有投保，這種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而且職災發生率是最高的，你們卻說有困難度，所以沒辦法處理，問題是那些遭受職災者的補償、受災之後生活上付出的代價，都沒有任何安全網可以支撐他們，誰要為他們負責？只因為我們的法律端不出來。為什麼端不出來？因為有利益團體反對。只因為有一些固定的利益團體反對，我們就犧牲這些人。每年都有幾百人未投保而發生職災，這些人發生職災以後失去工作，只能回家吃自己的，然後罹患憂鬱症要吃抗憂鬱藥，睡不著要吃安眠藥，如果還是受不了，難道要去自殺？誰要為這些人的處境負責？只因為你們的法條端不出來，改革拿不出來，只因為有利益人士在擋。","林部長美珠：委員，我們繼續努力。","林委員淑芬：你當然只能繼續努力，但這是不負責任的，不敢往前推是不負責任的。而且這沒有涉及費率，我還沒講到費率。事實上擴大給付，費率就要增加，只是全部都納保而已，讓每一個上工的人都有職災保險，這個這麼卑微的要求不是理所當然要的嗎？不然誰有辦法賠他們？誰有辦法賠償這些不受職災保險納保的人？誰要賠呀？","林部長美珠：好，謝謝委員，我們來繼續努力。謝謝。","林委員淑芬：我要拜託你們，不是謝謝我啦。謝謝。","林部長美珠：我要謝謝你，謝謝。","主席：好，我們謝謝全立法院最認真的林淑芬委員，大家都不及他認真，然後最有時間概念的林淑芬委員。不過今天質詢應該還沒有破他的紀錄吧，他擔任召集的時候還可以個別質詢到2個小時，後面不是還有第幾輪嗎？我們先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大家要待這麼久，是拜某位委員所賜，大家要習慣就好嗎？我可不習慣。但是我覺得今天會這個樣子，大家也都要負責任，因為我們每次都縱容，不是嗎？沒有人要抗議啊。","請李委員彥秀發言。","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同仁。雖然我才來立法院第一年，但是我知道外傳、每個人都知道，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是立法院8個委員會當中最辛苦的委員會，討論的議題也最多，每個委員其實都非常認真，但是憑良心講，這裡的議事人員通常是最辛苦的。","這個會期我也跟陳瑩委員一樣都是召委之一，我們都希望委員能在時間內把該講的議題儘量講完，有時候當然會超出一些時間，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儘量遵守時間，否則對其他委員也不是那麼公平。我也尊重召委的裁示，至於有時候大家要求第二輪、第三輪發言，但是委員會畢竟是中心主義，還是以召委為主。我還是希望接下來大家儘量在時間以內講完，因為這樣對之前發言過的人比較公平。每個人都希望多講，把自己的想法透過國會直播的方式，讓國人知道每一個關注的議題。","我在這邊要跟召委說：召委辛苦了。其實在現場的議事人員更辛苦，因為我們開完會之後，他們通常還要完成議事錄，有時候隔天馬上要召開下次會議，像今天討論到這麼晚，他們可能都要加班到7、8點或8、9點，把議事錄趕出來，因為明天一大早、9點之前就要做完議事錄。請大家都彼此儘量尊重，我們儘量把議事做一些有效率的處理，好不好？主席辛苦了，大家辛苦了！","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我在這邊真的要提出一個很嚴重的抗議，我們衛環委員會的議程可不可以順利，都要取決於林淑芬守不守規矩，這是什麼樣的一個委員會！他一個人就要把全部的會都全部翻過來？每次都是他！好心讓他多講一點，從來也不會感激！","記得第一次他想要當召委，拿連署書來讓我連署，我說：「好，我幫你連署，下次我當召委的時候也請你幫我連署」，他說：「嘿，那可不一定！」就是這樣的一個態度！我們平常要發禮物什麼的，他也來拿，拿了還是這樣的態度！沒規矩！就是沒規矩！他走了我還是要講，怎麼樣！","我們委員會開會都要看他臉色。自己當召委，質詢2個小時，你們每個部會、每個人都敢怒而不敢言，不是嗎？我就白目，我就比較真實，我想講什麼就講啊！你們不敢講，我就講啊！要怎麼制裁這樣不守規矩的人？以後我們每個人質詢都可以像他這樣子嗎？大家為什麼不講話？以後每個當召委的人，你們就看林淑芬怎麼整你們！誇張、離譜到極點！從來不講道理到這種地步！立法委員耶！","我們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臨時提案：","1、","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在我國計有外籍勞工60餘萬人。而外籍勞工在我國語言不便，基於基本人權保障，政府應投入通譯資源與人力以解決外籍勞工遭遇司法、勞政等相關問題時，所發生之語言不通問題。惟目前通譯制度遇有人力不足及通譯報酬過低問題。爰此，建請勞動部會同內政部於一個月內修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籍勞工接受詢問作業要點」，在合理範圍內提高通譯費用，以解決通譯人員人力不足及報酬過低問題並健全相關制度後通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陳宜民　　李彥秀　　陳　瑩　　蔣萬安　　林麗蟬","2、","有鑑於一例一休造成勞資關係緊張，甚或被批評為勞資雙輸，與原本行政院規畫之進步立法差距甚遠。現又有執政黨委員提出修法，顯見一例一休之立法施行與預期有所落差，建請勞動部林美珠部長應於本院下會期開議前分別於北中南東及離島分別召開一場以上勞動政策公聽會，俾利了解目前勞動政策施行狀況，並於公聽會全數召開後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李彥秀　　陳宜民　　蔣萬安","3、","全球化產業擴張下所產生區域勞動力轉換，使全球化勞動移民已成共同現象。然民國105年《就業服務法》第52條以《入出國及移民法》已將藍領外勞移民排除為由，通過取消出國一日，又《勞動基準法》亦有「勞工」之定義，外籍勞工一詞應無貶意；為避免名稱混淆不一，建請勞動部就「外籍勞工」及「外籍移工」一詞研擬中英文定義。","另，勞動部補助外籍勞工在台生育之非本國籍無依子女安置費用引發輿論爭議，建請勞動部於6個月內就外籍勞工中英文名稱定義並收集他國相關政策作法供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提案人：陳　瑩"],["連署人：陳曼麗　　蔣萬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請勞動部綜規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誠：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希望本部部長親自主持會議，但是我們必須跟委員報告，因為常常有些會議會有一些臨時狀況，是不是讓我們勞動部有些彈性，不要只限定由部長來召開？"],["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一例一休當時在實施之前並沒有召開足夠的公聽會直接跟勞方與資方溝通，今天我提案要求至少要辦5場公聽會，雖然在我看來，5場公聽會是不足夠的。在過程當中，剛才林美珠部長也表示希望與地方做更多的溝通、了解大家的想法到底是什麼。林部長在回應其他委員的時候也說，35歲以下的年輕勞工與35歲以上的資深勞工想法不一樣，有些人想多放假，有些人想多賺錢，但是最後你總要有一個想法吧。","部長，我認為這5場公聽會還不一定足夠，而且我不要求一定要在哪個時間之內辦完。下個會期雖然在9月1日開議，但是有可能9月中旬才開議，你足足有3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面對勞資雙方，去了解一例一休的後果。加上勞保年金可能會在下個會期開始討論，在我看來，外界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我覺得你應該站在第一線去面對，未來修法的方向才不致於像現今修完勞基法實施一例一休之後，才發現原有這麼多不適應之處。如果部長連這5場公聽會都不敢站在第一線聽大家的聲音、無法親自面對勞方與資方的話，無論未來是否要再修正勞基法，部長如何得知自己背後有多少的民意支持？今天我仔細聽完每位委員的質詢，其實大家對於要不要修法都沒有定見，除了幾位提案委員，但是，至少國民黨的委員都認為，部長應該站在第一線聽清楚民眾的意見再決定是否修法，以避免發生一例一休的後續效應。部長，我想我們的要求不過分，時間與地點均由您來決定，難道你連舉辦5場公聽會都不敢面對勞資雙方嗎？我希望部長應該思考清楚。"],["主席：請勞動部綜規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誠：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就某些行政事務而言，這確實具有困難度，能否讓我們具有一點彈性？所以我們建議做文字上的修正……","李委員彥秀：這就讓部長回應啊！部長，你就自己決定時間，無論是訂在晚上或白天，我都沒有意見，反正接下來立法院休會，我不用在立法院……"],["主席：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美珠：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們的意思是，第一、我們不要將議題框定在一例一休，如果這是勞動政策的公聽會，我想這部分就沒有問題，當然，這也包括一例一休。我贊成在北中南東及離島分別召開一場勞動政策公聽會，但是，我擔心自己時間分配上會有問題，能否改為其中二、三場由我親自主持，至於其他場次則請次長主持？甚至我們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反正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親自主持二、三場公聽會這沒有問題，但請委員容許我們有一點點的彈性。","李委員彥秀：部長，原則上我可以接受你的建議，但是，我們還是希望你能夠親自站在第一線去面對民眾。","林部長美珠：我會儘量，只要時間許可……"],["李委員彥秀：我也希望讓勞工……","林部長美珠：因為未來我也是要面對貴委員會，如果我能夠親自主持公聽會，那也是我的希望……","李委員彥秀：因為你站在第一線才能與勞工及資方溝通的夠清楚，我相信你之後在本委員會質詢時，如果你能夠整合好立委背後的聲音，大家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也會比較少。","林部長美珠：是，我承諾我會親自參加二場公聽會，至於其他三場公聽會則至少是由次長主持，但是我必須說我會儘量……","李委員彥秀：部長，你主持三場好不好？","林部長美珠：沒問題，我主持三場公聽會。謝謝。","主席：你們講好就好。我想如果部長回答，原則上你希望自己能夠參加全部的公聽會，但因為可能真的會有一些狀況，就請委員給予一些彈性。","處理第3案。","請勞動部綜規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誠：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3案我們要修正一個錯字。"],["主席：你是指「無一」修正為「無」嗎？"],["王司長厚誠：對。"],["主席：我們已經做過修正了。","王司長厚誠：此外，第2案第4行文字調整如下：「……建請勞動部部長或次長應於本院下會期開議前分別於北中南東及離島分別召開一場次以上勞動政策公聽會（其中三場次由部長主持）……」，其餘文字照列。"],["主席：好。你們自己把話說的比較死。第2案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第3案「無一」刪除「一」字，其餘文字照列，本案修正通過。","本日下午會議詢答已全部結束。","上午會議有邱委員泰源、徐委員志榮、楊委員曜及徐委員榛蔚；下午會議有楊委員曜及許委員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邱委員泰源書面質詢：","案由：本院邱委員泰源，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向衛福部及勞動部提出質詢。","說明：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103年，台灣全體國民平均餘命為79.84歲，但原住民僅71.06歲，兩者相差達8.24歲。","1.內政部簡易生命表的統計，民國103年，平地原住民74.05歲，山地原住民69.88歲，可見城市鄉村、高山平地亦有所差距，男性原住民約67.4歲，女性原住民約76.39歲，差距更鉅，因此需要更多元的檢討。請提出原住民死因之分析說明。","2.原住民通常屬於社經地位弱勢一環，影響醫療資源使用。相較全民健保一般民眾99.99%納保，原住民納保率相對偏低。請提出相關因應措施。","3.飲酒是原住民傳統文化，但是長期或過量飲酒皆會導致健康危機。檳榔是原住民傳統食品，但是長期咀嚼檳榔與口腔癌呈正關係。肥胖為現代人之文明病，也嚴重影響健康，良好飲食和運動習慣相當重要。飲酒、檳榔和肥胖除與健康息息相關，也與社經地會相關。如何從預防保健和教育層面改善，請提出相關因應措施。","4.世界衛生組織及各國趨勢，皆說明社區型醫療的重要性。衛福部推動「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本席認為培養原住民醫師是正確的政策，然過往經驗公費制度留住人才的效果有限。人才訓練應著重社區全人照護，以家庭醫學科配合當地需求的短期次專科訓練。請提出相關因應措施。","5.台灣醫療人力不患寡而患不均，應規劃讓過剩之都市醫療人力，在獎勵的機制下前往偏鄉服務，特別是鼓勵進入空巢期或想要轉換環境之資深醫師前往可發揮之偏鄉服務，應可彌補大量的需求，更是合乎人性化及長遠之制度。請提出相關因應措施。","說明：為落實勞工保險保障勞工權益的美意，並促使國家資源合理分配使用，本席曾建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下列事項：","1.對民眾及醫療院所加強勞保職災醫療給付制度宣導，包括給付內容及請領程序等，避免職災勞工因不知權益或不諳程序而放棄申請，促使職災勞工確實依勞保申請、醫療院所確實依勞保申報。","2.簡化作業程序，提升職災醫療書單取得與使用之可近性，協助民眾及醫療院所更友善方便地取得醫療書單，以利合理合法申報職災案件。","3.減少投保單位刁難職災勞工拒不開單之情事，並於推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時，朝「醫療院所得獨立開具醫療書單」之方向努力。","4.勞保局就此是否已經擬定具體辦理計畫？如已著手實行，辦理進度及成效如何？"],["楊委員曜書面質詢：","案由：本院楊委員曜，針對原住民族平均餘命等議題，特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質詢。","說明：","1.目前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4年原住民零歲平均餘命為71.86歲，較全體國民零歲平均餘命低8.34歲，雖然相較民國95年調查之差距9.41歲已有縮減。但，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較低，仍須持續由政府協助改善經濟條件、生活環境及公共衛生等。","2.其中又以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水準，建構普及性之醫療照護體系為重點。為延長原住民族平均餘命，應強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扶植在地醫事人力，並提供各項醫療與社會福利支援策略，增進社會福利與醫療服務之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提升原民朋友較多的偏鄉地區的醫療照護品質。","3.中央機關應盡早因應，促進原住民族婦幼健康，包含補助產前遺傳診斷費用；協助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辦理原住民婦幼健康管理計畫，將原住民生育婦女健康納入管理，提供生育保健指導、諮詢與相關資源轉介服務。推動慢性疾病防治，包含原住民接受二代戒菸服務得免藥品部分負擔；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另擴大口腔癌篩檢服務等。","4.主管機關應於相關社福與醫療補助法規內研議原住民專章，涵蓋原住民族之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政策藍圖，並推動各項衛生福利政策，改善原鄉及偏鄉之醫療資源問題，必須由跨部會協力，共同提升原住民健康。","特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質詢。"],["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一、改善原鄉醫療環境及資源分配，縮短原民平均餘命差距","1.原住民族長期以來在社會、經濟發展、以及許多基礎建設（交通）都與非原住民地區差距甚大，也正因為社經處境與區域資源分配的不均的問題，因而影響其醫療資源的使用，造成原住民平均餘命與非原住民者差距甚大。","2.以全民健康保險的納保率來看，相較於一般民眾99%的納保率，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6月份原住民健保納保概況資料顯示，全國原住民族健保納保率為93.75%。而未納保的理由通常是積欠健保費用，若臨時有就醫需求時，在未繳清先前積欠款項的情狀下，只能尋求自費醫療，但對於收入不穩定、缺乏制度保障的經濟弱勢者而言，礙於健康因素無法穩定工作，又因工作不穩定被排除於健保體系外，導致原住民健康陷入一個惡性循環。所以該如何增進原住民族的醫療人權，以彌平原住民族因區域資源差等所受到的健康剝奪是當務之急，次長您認同嗎？","3.然而，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93年時，原住民平均餘命為68.14歲，全體國民為76.95歲，相差8.81歲。到了103年，原住民為71.60歲，全體國民為79.84，差距8.24歲。次長，為何十年來我國原住民平均餘命並沒有顯著的改善，仍然是落後全體國民達8到9歲左右？","4.從上述的數據來看，可見十多年來政府投入原住民等偏鄉地區的醫療資源相當有限。誠如本席多次在衛環委員會提出東區健保總額分配公式，因東部與西部不論在交通、族群結構與社會經濟因素有差異，無法如實反應東區的族群與醫療特性，應當考量原住民平均餘命較低，需提早使用醫療資源等特性，將東區健保總額採固定佔比，不是嗎？","5.又如我們花東地區醫療院所的護病比偏高，幾乎都是在標準邊緣；此外，花東等偏鄉地區的醫師人力荒的問題也相當嚴重，根本無法留住醫療人才。除了歸因於交通的不便之外，相關的薪資福利與工作環境較差也是主要原因。","6.因此，本席希望次長與衛福部能正視花東偏鄉地區醫療資源缺乏的困境，應儘速提升原住民等偏鄉地區的醫療環境及資源分配，進而縮短原住民與國人平均餘命的差距，好不好？","二、長照制度設訂應以全體原住民為考量","1.衛福部為彌補原住民族平均餘命差距，儘管於長照法第1條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24條【政府應依原住民族特性，策訂原住民族公共衛生及醫療政策，將原住民族地區納入全國醫療網，辦理原住民族健康照顧，建立完善之長期照護、緊急救護及後送體系，保障原住民健康及生命安全。】，都對於原住民有所保障，並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服務」，將服務對象中的原住民年齡降低到55歲。","2.然而，我們看到長照2.0服務對象中的原住民是針對55至64歲的「山地原住民」。換言之，「平地原住民」仍需依一般標準，必需年滿65歲才享有長照服務，不是嗎？","3.而「山地原住民」之所以可提前於55歲即享有長照服務，是依據原住民族生命統計中，平均餘命較非原住民族短少8至9歲所致。但這項統計並沒有區分「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的身份，而長照制度的設計似乎卻排除後者？","4.雖然「平地原住民」的平均餘命高於「山地原住民」，但是仍然低於全體國民的平均餘命。次長，如此的設計是否有歧視「平地原住民」的疑慮？請問您的看法？","5.本席認為，不論是「山地原住民」或是「平地原住民」同樣面臨社會資源及健康不均等的問題，所以在長照制度的設計上，是不是應以全體原住民為對象，才會符合社會正義及「長照法」立法的精神。","6.除此之外，本席週一於外交委員會，針對我們花蓮地區有許多原住民部落的青年製作手工木製的輔具，以及施作簡易的無障礙設施的小工程，以提供部落長者使用。但礙於無人輔導及認證，或是沒有公司設立，無法來承攬相關輔具製作及工程，請衛福部能和原民會協調，來充分利用這些部落的人力，輔導他們創立和長照相關的事業，一方面增加長照資源，一方面充分利用在地人力，協助原住民建立屬於自己特色的長照服務。","7.對此，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陳青梅簡任技正表示，會在一個月內跟相關單位研議部落與在地的特殊需求。但本席認為仍需要部長或次長來決策，能不能請呂次長在此具體承諾，會來協助與輔導我們花蓮地區原民青年推動輔具創業，以協助原鄉推動長照服務？","三、原民部落營造應配合長照2.0整體通盤規劃","1.現在原民會在前瞻基礎建設裡，有關城鄉建設當中，預計要投入4年20億在「原民部落營造」。其中7億元是要投入「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及住居友善空間整建」。","2.鍾副主委，依照原民會的規劃，是要修繕並改建現有全國121個部落文化健康站，並擴充其功能，預計做到送餐、辦理健康促進活動、以及訪視部落長者等目標，以配合長照2.0原住民長照政策的推動，沒錯吧？","3.然而，現在長照2.0服務體系是要透過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以及C級巷弄長照站來建構完整的長照體系。","4.在衛福部的規劃中，希望能廣設C級巷弄長照站，除了提供送餐服務之外，還包括具近便性的照顧或喘息服務，以及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惡化的服務。","5.本席要請問鍾副主委，未來前瞻的原民部落營造，透過修繕原有的部落文化健康站，是否足以達到「C級巷弄長照站」的服務標準與功能？","6.除此之外，由於部落文化與語言的差異，原住民朋友希望能讓族人來照顧族人，建立屬於自己的長照服務網。既然原民會要透過前瞻來投入原住民長照，只有送餐跟訪視是不夠的。","7.目前文化健康站是以一部落一家族為主軸，倘若部落文化健康站足以達到「C級巷弄長照站」的服務標準與功能，未來又如何在部落長出B級甚至是A級的長照資源？請問鍾副主委，這些問題原民會是否有跟衛福部充分的討論與評估過？","8.再者，目前長照最缺乏的就是照護人力。自從推動長照2.0以來，花蓮的失能服務對象已從6,908人預估增加至1萬3,819人，近兩倍之多。我們花蓮目前照服人員僅有330人，依長照2.0的需求推估需600多人左右，照服人力顯然不足。","9.倘若要符合原住民朋友的族人照顧族人的需求，目前全國121站的部落文化健康站，花蓮僅有21站，要照顧920名的老人，我們的原住民照護人力是否足夠？而他們的訓練、薪資又是否能透過前瞻的原民部落營造計畫來支應？","10.本席認為，前瞻的原民部落營照計畫應配合「長照2.0」政策，進行整體通盤的規劃與評估，才能真正符合地方的需求。例如在人力部分，原民會應會同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協助訓練青年原住民回部落照顧，落實在地訓練、在地服務，並創造就業機會。","11.另外，也能透過建立產學合作，讓部落青年就讀長照相關科系的人員，能及早接觸長照服務，並有健全的職涯發展；最重要的是要能提升其薪資結構、提升其社會地位，讓年輕人願意長期留在長照事業，如此才是解決人力問題的根本之道。而這些問題本席認為都應一併納入前瞻的計畫裡面來規劃。"],["徐委員志榮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徐委員志榮，因選區苗栗縣一年四季盛產各種水果及各種農作物，惟農業人力面臨高齡化，且因一例一休制度衝擊，許多農民皆找不到足夠人力協助，產業正面臨萎縮。為協助農民解決缺工問題，爰建議勞動部應儘速偕同農委會研擬開放農業外勞，且特向勞動部提出書面質詢。","說明：","一、本席選區苗栗縣一年四季盛產各種水果及各種農作物，包括春季：桃子、李子、梅子、枇杷、桑葚，夏季：葡萄、紅棗、百香果，秋季：極柑、水梨、柿子、奇異果，冬季：桶柑、草莓等等，為國內生產水果之重要基地。","二、惟我國農業從業人員面臨高齡化現象，人力嚴重不足，且因一例一休制度衝擊，許多農民皆找不到足夠人力協助，尤其苗栗縣面臨農業人力老化及人力不足問題更是險峻，農業及相關附屬產業正面臨萎縮。","三、人力缺工問題如不及時解決，我國農業將面臨更大困境，爰建議勞動部應儘速偕同農委會研擬開放農業外勞，以協助農民解決缺工問題。"],["楊委員曜書面質詢：","案由：本院楊委員曜，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之施行成效，以及重大職災未來改善措施等議題，向勞動部提出質詢。","說明：","1.目前《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4年1月1日施行，並配合修（訂）定附屬法規60種、行政規則54種及行政指導16種，以建構完整職業安全衛生預防體系。","2.其中為防止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1條規定，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但受其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該法之職業災害預防規定，其職業災害補償則回歸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規定辦理。以近來發生之亞洲水泥、大溪高中等職災案為例，由於涉及未依法投保勞保之弱勢勞工，造成即便職災補償亦僅能以最低投保級距補償為計算標準，對勞工權益保障仍有不足。因此，如何強化主管機關事前勞動檢查，確保勞工合法權益，實有其必要。","3.中央機關應及早因應，限期檢查各相關職場安全衛生設施外，並請地方主管機關積極督促事業單位妥為處理各式職災補償事宜，並應續檢討上述案例發生原因及預防對策。並應強化宣導、輔導及檢查，採取精進作為，預防發生類似職業災害。"],["許委員淑華書面質詢：","據勞保局統計，國內每年職災傷亡總人數幾乎都有5、6萬人之多，2015年傷亡人數雖創下近5年新低，但全年仍有579名勞工因工死亡。單以近5年的來看，2011年更曾達到一年之內職災勞工傷亡人數就破6萬，且一舉攀上6萬1,788人「高峰」的記錄，包含造成傷病5萬7,269人、殘障3,863人、死亡656人。平均每天就有169人在職場上受傷，其中更是每日10人成殘、1.8人失去寶貴的生命。","蔡英文總統競選時，把「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列為重要政策，主張將職災保險從勞保中單獨抽出，辦理各項補償重建。看似立意良好，但餅畫的再大，若不向雇主收取足夠的職災保費，工傷者的權益有可能被秤斤論兩、大打折扣。一旦給付不足，雇主又不負責，工傷者只好用健保就醫、或進入低收入救濟系統。勞動部也正草擬《職災保險法》，條文中卻未明顯提高現行雇主負擔的職災保險費率，導致工傷者的醫療照顧費用仍轉嫁至稅金和全民健保，應評估適當調高雇主費率，才能保障職災勞工和民眾的權益。","職災保費的設計，本來就是依照各行業風險規劃，由雇主以保費負起職業安全成本，不容喊價，但目前現行各行業職災費率平均只有0.157%，應以職災勞工的總體損失、嚴重低估的職業病風險為基礎，向雇主收足保費、充份給付，蔡政府別對職災勞工畫「空心餅」！","另外，近年對勞動權益與職災愈來愈重視，不過105年度政府審計年報調查結果指出，雖勞保險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已降至千分之4以下，但「我國職業災害死亡千人率仍較部分先進國家高」，發生重大職災案件中有近六成事業單位未曾受檢，八成是未達50人的小型事業單位，又以營造業發生重大職災比率為各行業之冠。","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行業範圍，是有新增機械、設備及化學品源頭管理等各項業務，可是審計部的調查報告說「但各勞檢機構人力未能因應調增」，影響檢查量能及覆蓋率。法再102年修了，勞動部對於勞檢人力增加了多少？而且各勞檢機構督導代檢業務，僅以現場督導場次為指標，沒有考量代檢項目性質、產業風險、肇災機率等因素。即使102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後已擴大適用至所有工作者，但是勞動部還是漠視各勞檢機構人力、督導代檢業務不力等的重大缺失。","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8時34分）"]],"block_lines":[1,6,6,9,27,27,30,31,33,38,38,39,39,40,40,41,41,42,42,49,60,63,67,68,70,73,81,84,85,89,91,96,100,104,107,110,115,116,119,130,142,142,146,148,150,153,157,160,173,186,217,218,219,222,224,228,232,233,234,235,237,240,242,244,246,248,249,250,253,256,259,264,265,266,268,269,272,277,281,288,292,306,307,309,314,327,329,333,335,336,337,342,343,345,350,351,354,355,356,362,364,365,367,371,373,377,379,394,397,399,404,405,409,411,413,414,420,422,427,433,437,441,444,446,453,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4,469,471,475,496,497,502,503,506,507,514,517,520,522,524,525,526,527,531,532,537,539,540,544,552,554,563,564,572,573,574,576,578,584,585,587,590,592,598,600,602,603,606,607,608,609,614,615,617,619,622,623,624,625,626,627,630,633,636,643,644,650,654,657,659,663,664,667,668,670,677,680,685,686,690,691,706,707,715,720,725,726,731,732,735,741,742,746,747,758,759,763,764,770,781,782,785,789,790,791,794,795,799,806,809,868,871,888,905,910,911,932,952,963,971,972,974,977,978,979,981,982,983,984,985,991,994,998,999,1000,1001,1005,1009,1011,1013,1024,1025,1027,1028,1031,1035,1037,1039,1044,1046,1048,1049,1054,1057,1060,1062,1065,1067,1068,1074,1078,1079,1081,1082,1083,1088,1089,1090,1091,1092,1104,1107,1113,1116,1121,1124,1127,1128,1130,1132,1133,1136,1140,1143,1145,1146,1148,1151,1152,1155,1156,1157,1159,1161,1162,1163,1165,1167,1169,1171,1180,1182,1185,1188,1190,1191,1192,1194,1206,1220,1228,1231,1237,1239,1241,1251,1258,1262,1264,1271,1275,1280,1283,1289,1290,1296,1298,1300,1301,1311,1312,1314,1316,1322,1324,1337,1338,1341,1343,1345,1350,1353,1354,1356,1362,1364,1368,1369,1371,1375,1376,1378,1379,1381,1383,1392,1397,1398,1399,1400,1402,1406,1409,1414,1415,1416,1418,1419,1425,1427,1428,1429,1430,1434,1435,1446,1448,1454,1456,1457,1458,1460,1462,1468,1470,1476,1478,1479,1480,1484,1487,1488,1489,1492,1493,1497,1500,1501,1502,1508,1509,1510,1513,1515,1516,1518,1521,1522,1527,1528,1538,1548,1551,1554,1558,1559,1564,1567,1570,1574,1583,1584,1585,1586,1588,1592,1605,1613,1641,1647,1653],"person_count":{"決議":1,"(一)審查結果":1,"委員陳瑩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三條所提修正動議":1,"委員吳玉琴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所提修正動議":1,"委員陳曼麗等3人針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提修正動議":1,"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附帶決議1案":1,"提案人":9,"連署人":4,"另通過臨時提案1案":1,"陳委員宜民":22,"主席":133,"一、強化當地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1,"(一)設施":1,"(二)服務":1,"三、透過支援策略增進服務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1,"一、105年原住民族職災狀況及減災相關措施":1,"(二)減災相關作為":1,"3.辦理原住民族職災預防訓練、宣導及輔導":1,"二、106年對原住民族勞工減災作為":1,"2.加強教育訓練及宣導":1,"102年原住民族各年齡別主要死因分析如下":1,"呂次長寶靜":28,"陳副署長潤秋":5,"蔡副司長誾誾":18,"蔡副署長淑鈴":4,"李委員彥秀":10,"吳委員玉琴":9,"黃委員秀芳":3,"陳委員曼麗":5,"鄒署長子廉":28,"許委員淑華":6,"主席（陳委員曼麗代）":2,"陳委員瑩":2,"王處長慧玲":2,"鍾副主任委員興華":6,"主席（陳委員瑩）":2,"鄭天財Sra Kacaw委員":2,"劉委員建國":16,"孔委員文吉":9,"鍾委員佳濱":4,"徐委員榛蔚":1,"林委員淑芬":21,"一、成立緣起":1,"二、功能職掌":1,"四、工程會106年5月4日召開「106年第1次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暨加強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結論":1,"李技監泰興":1,"林部長美珠":42,"王副司長良玉":1,"林委員麗蟬":3,"羅局長五湖":1,"林次長三貴":4,"蔣委員萬安":5,"謝司長倩蒨":1,"石司長發基":3,"臨時提案":1,"王司長厚誠":2,"邱委員泰源書面質詢":1,"楊委員曜書面質詢":2,"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1,"徐委員志榮書面質詢":1,"許委員淑華書面質詢":1},"persons":["決議","(一)審查結果","委員陳瑩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三條所提修正動議","委員吳玉琴等4人針對第三十八條所提修正動議","委員陳曼麗等3人針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提修正動議","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附帶決議1案","提案人","連署人","另通過臨時提案1案","陳委員宜民","主席","一、強化當地醫療照護設施與服務","(一)設施","(二)服務","三、透過支援策略增進服務可近性、可及性與可負擔性","一、105年原住民族職災狀況及減災相關措施","(二)減災相關作為","3.辦理原住民族職災預防訓練、宣導及輔導","二、106年對原住民族勞工減災作為","2.加強教育訓練及宣導","102年原住民族各年齡別主要死因分析如下","呂次長寶靜","陳副署長潤秋","蔡副司長誾誾","蔡副署長淑鈴","李委員彥秀","吳委員玉琴","黃委員秀芳","陳委員曼麗","鄒署長子廉","許委員淑華","主席（陳委員曼麗代）","陳委員瑩","王處長慧玲","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陳委員瑩）","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劉委員建國","孔委員文吉","鍾委員佳濱","徐委員榛蔚","林委員淑芬","一、成立緣起","二、功能職掌","四、工程會106年5月4日召開「106年第1次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暨加強推動公共工程職業安全會議」結論","李技監泰興","林部長美珠","王副司長良玉","林委員麗蟬","羅局長五湖","林次長三貴","蔣委員萬安","謝司長倩蒨","石司長發基","臨時提案","王司長厚誠","邱委員泰源書面質詢","楊委員曜書面質詢","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徐委員志榮書面質詢","許委員淑華書面質詢"],"title":"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星期三）9時8分至18時34分","地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