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5時30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鄭委員運鵬","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天有兩個議題，第一個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壅塞之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第二個是「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有關交通部的部分，請他們上午先報告，因為考量上午之詢答未必與第二個議題身心障礙者的部分有關，所以也怕身心障礙者代表坐太久，所以今天上午詢答第一輪結束後休息，下午2時30分再進行第二輪的詢答，也方便委員們作業，所以「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的詢答部分，身心障礙者代表下午才會來，關心本議題的委員下午可以繼續留下來，我們用登記第二輪詢答的方式處理。","另外，賀陳部長先請假，原則上10時左右會銷假回到委員會備詢，待會兒報告完畢後會先休息至部長回來再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段落：討論事項"],["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就「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壅塞之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衛生福利部次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就「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報告。","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關心，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報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壅塞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謹表示感謝之意。","本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除提供優良的道路品質及用路環境，提升行車安全及順暢亦是高公局重要的目標。","這次假期承蒙各位委員關心，本部將持續督導高公局及地方政府加強宣導駕駛人要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假期期間能夠配合高速公路各項疏導措施，也會跟各地方政府管轄之警察單位共同努力來協助維持高速公路交流道鄰近地區的交通狀況。","有關「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壅塞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專案報告之說明內容，以下分別請高公局趙局長以PPT方式向各位委員做詳細的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予以指教，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報告。","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各位委員關心「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壅塞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議題，因為今天交通部高公局提供的資料厚達42頁，為了簡化報告時間，我改用簡報檔希望在10分鐘之內跟各位委員簡單報告。","今天報告的內容就是剛才講的三個標題，再加上一個結語。首先是針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與防制部分，我們希望能掌握肇因，做有效防護。105年的交通事故總延車公里達到33,231百萬車公里，創下歷史紀錄。整個A1（死亡）事故的長期趨勢是逐年下降，從97年以後死亡人數就少於100人，另外A2（受傷）A3（財損）的事故有逐年遞增的趨勢，這是我們目前需要更加防範的部分。","有關高速公路肇事原因我們依照事故檢討的部分，以駕駛人因素為最高，占總事故件數9成以上，其他大概是機件因素或其他因素，我們看到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或「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或「未注意前車狀態」所造成的事故占最大宗。","再來，高速公路的事故肇事型態以車與車間之故事件數最多，約占總事故之9成，但是以死亡事故來講的話，103年至105年的死亡事故，比較特別的是「撞護欄」件數滿高的，就是車子去撞護欄，可能是駕駛分心或疲勞、疲倦等潛在因素所造成。","至於肇事時間，我們看到A2、A3的死亡事故大概都是在上下班的尖峰時間所造成的，死亡事故在深夜或清晨時段比較多，尤其我們經過大數據分析，以「超速比」來看，即超過高速公路行車速限20公里以上的比例，在深夜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尤其是連續假期時，深夜因為交通流量狀況很好，很多人不知不覺就超速了。另外，有關受傷及財損事故的地點，我們以熱力圖的方式來看，比較集中在三大都會區的路段，尤其是五股、桃園或是高雄的鼎金系統，這幾個交流道的區域，是發生受傷和財損事故比較多的，大部分的原因還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方向不當及未注意前車狀態。有關死亡事故的部分，我們會分析所有肇事死亡事故，發現發生地點不集中也較分散。","在工程面的部分，國道線形及設施規範都是最低要求，基本上就是一定要達到，基於用路人的安全，我們也會提升設備的水準。比如工程改善部分，包括中央護欄均改為紐澤西護欄，以避免對撞所造成的重大傷亡。有關交流道入口逆向防誤闖的部分，我們在幾個比較特別的交流道都做了相當的防治，包括自動警示的部分。我們對於所有的死亡事故，每一件都會做現場會勘，看是否能夠再將水準予以提升。現以0213的蝶戀花事件來講，雖然系統都合乎規劃，可是還有需要強化之處，包括速限降低標誌、360度反光標記、槽化線及反光貼片等都有增加。","關於改善行車秩序的部分，在壅塞回堵時，非常容易造成追撞的情形，以五股北出拓寬的改善為例，調整出口的一個車道，原來一個車道出去後，每月會發生15件追撞事故。今天4月完成拓寬改善之後，事件減少為每月只有11件，約為30%，也正逐月減少當中。其次，容易追撞的林口B及南州交流道等，我們亦做了相關改善，包括號誌等部分，希望可以減少事故。","由於肇事原因的人為因素就占了9成，為改變駕駛人的行為，我們將朝教育來著手。肇事原因如未繫安全帶、疲勞駕駛、夜間超速、駕駛人分心恍神及容易發生二次事故等，我們都會加強宣導。現以蝶戀花及阿羅哈的兩次重要事故為例，很多乘客都是因為未繫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我們會到貨運公（工）會去做教育宣導，公路總局於運輸公（工）會理監事會議時，我們都會派員就近去宣導。當然我們還會依不同季節特性、常見違規事故型態等，不定時發布新聞稿來宣導。另外，也會透過我們網路的「小飛力」臉書或製作懶人包來宣導，今年的重點是二次事故的防治，而且希望在發生事故後應該要遵守秩序，否則會讓交通狀況更為嚴重。","關於高速公路的壅塞分析與對策部分，我們希望在交通疏導上能夠對症下藥。近3年來油價一直跌，交通量一直在成長，每年約以5%往上走。高速公路的面積及長度，從102年五楊段通車後就沒有再增加，可是交通量卻持續增加。針對壅塞路線，我們設定一些門檻作為檢討及改善的根據。壅塞門檻以低於40公里為標準，如果單一路段壅塞超過3成以上，也會列為必須去觀察、改善及要有後續作為的路段。壅塞路段會依大數據分析、空拍、CCTV及VD來做觀察，我們也有短中長期的改善對策，短中期包括精進匝道儀控、交通工程改善、開放路肩、調整車道配置、出口匝道局部拓寬、協調地方政府加強疏導、即時路況資訊提供及改善行車秩序，長期則是拓寬。","以台北到新竹的壅塞路段為例，最塞的就是新竹，我們已經掌握所有上下交流道的車輛，比如經過新竹路段最多的車流，起點除了圓山交流道的5%之外，其他有88%都是從三重到竹北的交流道上來的，又以五股及竹北最多，而竹北是竹科上下班的車流，只有短短的4公里而已。我們還採用空拍機、監視器及車輛偵測器來觀察車流，以瞭解壅塞路段的整個車流狀況。五楊高架北上有2個車道，從五股上來有3個車道，加起來是5個車道，可是前方縮減為3個車道，用路人常常就會利用五楊來超車，由於速差過大，很容易造成事故及壅塞回堵。","針對長期改善方案，目前國道新建工程局正在辦理五股延伸至新竹及頭份的先期評估工作，還有台中、彰化路段興建高架的先期評估作業。在台中路段是國道1號銜接台74線工程，我們已經完成規劃報告且在審議中。有關今年的改善成果，首先是五楊匯入處，包括開放路肩及標線重繪，以使車速能夠維持在60公里。五股在改成2個車道後，尖峰小時車速從20公里增加到40公里，以往的回堵至少都是2公里以上，現在則是排隊依序前進。五股交流道的南出改善，在今年9月27日已經完成往新莊方向的匝道局部拓寬，主線車流已經從40公里增加到60公里，而匝道速度則從20公里增加到50公里，可見已有相當的成績。國1南港系統交流道路段，過去在五楊做完之後，往機場都是走五楊比較多，原本往桃園只有一個車道，因而很容易造成回堵，由於超車是利用往機場方向的車道，當然就會造成車流混亂。我們經過標線重繪之後，車速已經從30公里增加到60公里左右。還有高雄九如一路出口的改善部分，平日只有一個車道，下去等紅綠燈會造成回堵，因為一個車道沒有足夠空間可以等待，經過局部拓寬改善之後，下去的部分增加為兩個車道，讓它有儲車空間。","整個速度的部分，九如一路出口在尖峰時段的平均車速由39kph提升至63kph，假日也由37kph提升至71kph；瑞隆路出口也是一樣的狀況，經增加出口車道的數量之後，其行車速度也相對有提升，平日由49kph提升至58kph，假日由39kph提升至61kph。","國5壅塞整體改善部分，我們推動大客車優先通行措施，鼓勵公共運輸，包括既有的石碇入口大客車專用道，或是石碇至彭山隧道大客車專用道。南向的部分，今年在南港系統假日增加開放路肩通行大客車，南港系統南下匝道也增加大客車專用匝道，提供大客車優先通行。北向的部分，既有的包括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入口都有大客車專用道，北上部分在宜蘭─頭城段也允許大客車行駛路肩及實施主線儀控。在尖峰時間只要搭乘公共運輸，估計都比搭乘其他的小車節省將近半個小時左右。","另外，我們也跟地方合作交換資訊，加強提供用路人資訊發布作業，資訊交流的單位包括公路總局、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及警廣，透過「宜蘭地區交通疏運群組」交流主線及地方交通資訊，包括替代道路這些，也彈性調整匝道儀控以盡量平衡主線及地方交通疏導。發布路況訊息是透過1968App、固定式CMS、活動式標誌車及警廣，呼籲用路人在尖峰時間可改走替代道路或延後再上路。","尤其是雪隧，只有兩個車道，也沒有路肩，所以平日我們在雪隧南、北口24小時配置拖救車待命，假日尖峰時間再增加隧道內的待命點。包括事故及拖救部分，事件排除時效平均低於23分鐘，以今年來講，國慶連假第3天下午就有5件故障拖救的服務。我們也提升雪隧的行車速限為90kph，最低速限提升為70kph。經過這幾個月的分析，每小時最大服務流量約可增加100輛，大概是0.5公里的長度。宣導部分，透過CMS資訊顯示及隧道廣播，提醒用路人在隧道當中不要降速、適當加速，另外也協調公警加強故障車重罰的宣導，希望大家要做好車輛保養的工作。假日部分我們實施高承載管制，希望讓整個雪隧的車流量能夠更順暢。","針對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我們對於開放與否是審慎評估。法規部分，100年11月8日三讀通過550CC以上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也有附帶決議，鑑於各界仍存有安全之疑慮，授權由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各界的意見方面，地方政府都表達不同的意見，基於營運考量，國道部分路段實質肩負地區性交通幹道功能，是否開放必須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及各界大多數的意見。後續作為方面，針對本部公告部分，我們一直在溝通、協調，各界意見之統計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資料。就整個辦理歷程，我們一直在做宣導，並對其他車種用路人宣導如何與重機共用路權，相互尊重，部裡面也製作了宣導摺頁加強宣導。101年7月1日起快速公路大部分都已開放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3甲那時亦在開放之列，但經民調結果顯示目前仍有6成民眾不贊成重機行駛國道。","本部及高公局多次邀請相關單位、重機團體、大型車相關公（工）會、公警局及學者專家召開研討會，蒐集相關的意見，也辦理多次評估，針對道路安全及秩序情形、駕駛行為、配套措施、風險控管研擬等，透過客觀數據做綜合評估。現階段在今年7月初部裡面開過會之後，基於整體行車安全之考量，希望藉由客觀的評估指標，以數據統計分析結果說服不同用路人彼此尊重。預計今年7月1日開始，以1年的時間來觀察國3甲、台64線之安全、秩序及行為指標，並與小型車比較，成立「檢核小組」，有13位委員，包括重機團體都有參與，每季複核觀察結果後於公開平台揭露。我們觀察的是國3甲、台64線的部分，有3項指標，就是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跟行為指標，安全指標部分是針對死亡、受傷件數與總延車公里的比例；秩序指標是針對違規件數跟總延車公里的比例；行為指標是抽樣觀察兩條公路的CCTV影像時段內違規件數與觀察路段延車公里這兩者所除出來的數字之比較。若1年觀察評估結果，大型重機之3項指標均與小型車相當，部裡面會責成本局繼續研議後續開放的事宜，若未達標則持續觀察評估。預計今年10月底針對第1季觀察結果進行檢核召開會議，並於會後公布檢核結果。","大型重機違規行為較多的樣態就是未保持安全車距變換車道，或是鑽縫、沿車道線行駛、行駛路肩、兩台重機併行，以下圖片提供給各位委員做參考。目前的辦理事項，除了剛剛所報告的以外，我們也持續收集國外重機肇事防制及管理經驗、相關法規，平行檢視相關配套措施之準備是否足夠，並持續將觀察到之不良駕駛行為樣態剪輯成教育宣導影片放在網站，提供給重機團體。此外，我們也針對各車種教育駕駛人應遵守之行為規範。","結語部分，交通安全方面，我們將針對事故進行分析與對策研擬，辦理相關防制及改善作為，期減少國道事故發生，提升高速公路行車安全。高速公路局也將持續透過大數據蒐集與分析資料，再精進壅塞路段改善與資訊發布之方式。惟部分路段因短程旅次過多，尤其是國慶4天假期期間，我們估計小於20公里的旅次大概占了60%左右，影響所及造成整個高速公路的匝道或聯絡道之壅塞。本局將持續研議各種改善方案，針對重機開放與否，我們本著公平路權的理念，就開放的部分會做好相關評估，依客觀數據來辦理後續事宜。","以上簡報，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主席：身障停車位的部分早上一併報告，等一下如果委員要質詢的話也可以。下午我們是開放第二輪詢答，也方便身心障礙團體、讓他們不用坐一整天。","先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報告，下午要補充的話也歡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接著就「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提出報告，將分就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規定、管理制度、加強宣導管理措施及結語等進行報告說明，敬請指教。","壹、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規定","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50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1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之標誌及標線，路邊停車場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設置，路外停車場則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辦理，並應設於最靠近建築物無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降機之便捷處所。","貳、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管理制度","身心障礙者或其親屬，得依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未具有專用識別證明之車輛不得停放於專用停車位，稽查人員或停車場管理人員得據以判斷是否遭違規占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針對道路範圍之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行為，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罰鍰。","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十條之一於105年11月9日修正公布，針對無專用識別證明而占用路外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情形，明定停車場經營業者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之責任，未予通報或違規占用之駕駛人，主管機關得分別處停車場經營業者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及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加強宣導管理措施"],["段落：本部已將強化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違規占用之稽查事宜，納入年度停車場督導管理作業，請各地方政府配合加強辦理，並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針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駕駛人及未通報違規占用車輛之停車場業者落實執法。"],["一、本部已將強化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違規占用之稽查事宜，納入年度停車場督導管理作業，請各地方政府配合加強辦理，並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針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駕駛人及未通報違規占用車輛之停車場業者落實執法。"],["段落：本部公路總局將督導駕訓班業者，於教學中加強駕駛道德及法規認知教育，強化駕駛人不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之守法觀念。"],["二、本部公路總局將督導駕訓班業者，於教學中加強駕駛道德及法規認知教育，強化駕駛人不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之守法觀念。"],["段落：請地方政府加強宣導駕駛人不得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規定，並要求停車場經營業者加強標示與停車秩序管理。"],["三、請地方政府加強宣導駕駛人不得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規定，並要求停車場經營業者加強標示與停車秩序管理。"],["段落：針對是否檢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限縮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核發資格，涉及社政單位之審核作業，本部尊重衛生福利部權責。"],["四、針對是否檢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限縮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核發資格，涉及社政單位之審核作業，本部尊重衛生福利部權責。"],["主席：衛福部有沒有要報告？"],["王主任秘書宗曦：（在席位上）提供書面報告。"],["主席：好。","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報告。","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個人非常榮幸能夠代表警政署就「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壅塞之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本署陳署長嘉欽本日因公不克參加，向貴委員會請假，他特別囑付本人在這裡感謝各位委員長期對警政署的支持跟重視，另外也誠摯期盼往後繼續給予本署策勵與指教。","壹、前言","高速公路之壅塞主要受到車流尖峰特性、道路容量、交通事故、天候環境（如暴雨、煙霧）等因素影響，本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以下簡稱公警局）配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各項管制措施加強疏導與執法；另立法院100年11月8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100年11月23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惟目前交通部尚未公告開放，本署配合該部政策辦理。","貳、現況分析","一、104年至106年9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比較分析","經統計國道交通事故105年發生2萬3,599件，死亡人數70人，受傷人數2,816人，與104年相比，死亡人數減少19人，受傷人數增加344人；106年1-9月發生1萬8,199件，死亡人數102人，受傷人數2,254人。今年為什麼特別受人囑目？就是2月13日發生蝶戀花遊覽車事故，死亡33人，受傷13人；今年9月11日阿囉哈客運的事件死亡6人，受傷11人，所以整個高速A1類事故，大概今年加起來是最多的，特別在這裡提出說明。","二、高速公路104年至106年9月取締大型重型機車違規及事故統計（如附表）","公警局104年至106年9月，總計取締250CC以上5500CC大型重型機車違規712件；另交通事故部分，分別為A1事故1件1人死亡、A2事故4件5人受傷，A3事故2件。","公警局104年至106年1-9月份取締大型重型機車違規統計表","公警局104年至106年1-9月份大型重型機車交通事故統計表","參、檢討策進","以下謹簡要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防制與疏導作為","(一)加強掌握事故特性","(二)加強易壅塞路段之交通安全維護勤務作為","1.依車流運行狀況隨時反映、建議主管機關機動調整匝道儀控時制，確保交通順暢。","2.在上坡路段、下坡路段、車道縮減路段及易肇事路段停駐警車守望。","3.在尖峰時間，隨時防制行駛路肩或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行駛，及機動處理拋錨與交通事故。","4.易壅塞或肇事路段規劃重守點部署表，提升見警執勤率，警示行車安全與維持行車秩序，並就近處理交通事故等突發狀況，縮短處理時程。","(三)降低事故肇事率","(四)加強服務區交通整理","(五)縮短事故處理時程","(六)儘速疏處交流道壅塞路段交通","(七)加強路況報導及為民服務效能","二、針對大型重型機車違規上高速公路執法作為","有關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議題，刻由高公局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用路人團體代表、主管機關共同成立「檢核小組」進行評估，公警局亦配合參與該檢核小組作業，在未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前，相關執法作為如下：","(一)嚴正執法","責由公警局嚴正執法取締，協請高公局全力配合提供拖吊車及交維人員與車輛，於攔停違規行為人後，當場製單舉發、移置其車輛，並派遣車輛進行人員接駁。另對於違規攔查不停或未攔獲之車輛，協調高公局提供高速公路CCTV影像，依規定逕行舉發。","(二)加強宣導","呼籲用路人如發現大型重型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撥打110、警察廣播電臺路況提供專線0800-000-123或高公局1968專線，通報公警局處置，及踴躍提供個人行車紀錄影像向該局檢舉。","肆、結語","交通壅塞、事故防制工作需從工程、管理、教育宣導與執法四個面向著手，剛剛高公局也做了很深入精闢的分析，本署絕對會配合高公局各項交通安全與管理政策，共同努力營造更優質的高速公路環境；另有關是否開放550CC以上重機行駛高速公路之政策，只要經評估在「風險能控制，安全能保障」的前提跟原則之下，本署絕對配合交通部政策辦理。","江副組長義益：主席，是不是連身障專用停車位的部分也一起報告？"],["主席：好。","江副組長義益：另外，針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進行專題報告。剛剛停車部分的專責主管機關路政司也做了很深入的報告，我們謹就目前執行現況與策進作為做摘要報告。","一、執行現況","我們第一線的同仁主要係依照車輛是否置放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專用牌照來辨別。經統計104年至106年8月，各警察機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舉發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及移置保管成效如下：","二、策進作為","為加強取締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違規行為，本署業於106年7月5日以警署交字第1061114101號函請各警察機關落實取締非身障者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違規，並持續加強是類違規停車車輛之移置保管。","本署並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轄區違規停車熱點分析原因，倘係停車空間供需失調或不足所導致，僅憑交通執法是杯水車薪，故希望能夠洽請交通、停車主管機關，妥善規劃設置合法停車空間，以紓解違規停車問題。","以上，謝謝。","主席：相關單位代表都已經報告完畢。衛福部之書面報告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衛福部書面報告：","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專案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　大院針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議題之關切，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並對委員長期關注與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之關心，表達由衷敬意。以下謹就委員之要求提出報告，期望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壹、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法源依據：","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其中針對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本部會銜交通部及內政部營建署訂定之。"],["貳、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申請方式及現況：","現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規定，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一人，得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以下簡稱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申請該識別證明之車輛種類，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及障礙者為車主及駕駛人之計程車為限。另，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應就停車位識別證（社政單位）或專用牌照（監理單位）擇一申請。","經統計截至106年3月底全國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計有1萬9,779格，另，截至106年8月底止，全國核發有效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含專用牌照4,503件）計有29萬6,197件。"],["參、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現存問題：","本部迭有接獲民眾反應，目前未依規定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問題樣態如下：","一、轉借他人使用、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使用專用停車位。","二、未持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使用專用停車位。","三、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未於乘載該障礙者時，使用專用停車位。","前述專用停車位現存遭占用問題，已於本辦法第13條明定，如有轉借他人使用及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經查證屬實，自查獲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其涉有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本辦法第14條中明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辦理；另依「停車場法」第32條規定，發現違規占用之情形時，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交通或警察機關，本部亦將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配合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加強落實查核機制，避免停車位遭不當占用。","肆、結語","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之立法精神，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設計，係考量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外出就醫、洽公及社會參與等，能就近停放之措施，本部本於中央主管機關立場，持續向障礙者、親屬及社會大眾宣導該車位設置之目的，以維護身心障礙者行之權益。","本部承蒙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對本部業務之推動，有極大之助益，在此敬致謝忱。尚祈　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指教。","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本會委員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因為等一下可能會休息，所以休息時間稍後再宣告；委員發言登記時間於10時截止；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今天第一輪詢答結束之後再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我剛才有報告過，賀陳旦部長應該會在10時左右回到委員會，請問各位，有沒有委員要在賀陳部長來之前先進行詢答？如果都要等部長到了再開始的話，現在我們休息，休息至部長到委員會為止。","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第1位請鄭委員寶清發言。","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針對12點至5點的時段，如果是連續假期就不收費，對不對？"],["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你是說晚上？"],["鄭委員寶清：對。"],["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寶清：不收費會不會造成災難？","賀陳部長旦：災難如果指的是塞車的話，我想不是一定……","鄭委員寶清：我現在要問你會不會造成大塞車的災難，因為我昨天問次長，結果次長跟記者說如果不收費會造成災難，我就不曉得12點至5點不收費有沒有造成大災難？","賀陳部長旦：晚上不收費這部分，目前看起來沒有那麼大的分流或者是影響，但晚上比較擔心的是安全。","鄭委員寶清：我昨天在詢問的時候特別提到，其實白天也可以不收費，或是說不要打7折，有需要的就打3折、1折或打4折，都可以彈性因應。"],["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寶清：當然對於在尖峰時間上高速公路的人，政府可以有魄力一點跟他們多收點錢。我跟部長報告，像新加坡在尖峰時間是收4塊新幣，合臺幣大概是90塊，但是離峰時間只有收1塊新幣，大概是臺幣23塊。當然也不一定是這樣，新加坡甚至每3個月就檢討一次，看哪一個時段該收比較多的錢、哪一個時段該收比較少的錢，他們做了很精確的計算。而且他們沒有告訴百姓說是幾點到幾點、也不會這樣告訴大家，他們就是看那一天塞車的情形，如果都塞車了駕駛人還要開上來，對不起，那要就付比較高的費用；而在沒有車的離峰情形之下，他們就收比較少的錢。","現在我很正式地問部長，不是只有民粹、不收錢，你們就告訴民眾，只要是尖峰時間開上來的就跟他收比較多的錢，臺灣的收費方式有沒有可能朝這個方向規劃？","賀陳部長旦：不單是可能，而且應該要這樣做。當然有一部分我們還需要在相關的法規上面放寬，以及在軟體工具上面更彈性地處理，這些事情都是我們該努力的，謝謝您的提醒。","鄭委員寶清：首先要恭喜部長啦！因為2017年所有的法定假期都已經結束，你不用再為塞車的問題擔心了。","賀陳部長旦：我並不覺得是「喜」耶！謝謝委員，但我們不覺得是「喜」。","鄭委員寶清：這是現在網路上最夯的議題啊！說是恭喜交通部，因為所有的法定假期都已經結束了，所以今年就不要再擔心會不會塞車。部長知道這個事情嗎？","賀陳部長旦：我聽到了，但我想他們是帶著諷刺的心態，我們心裡感謝他們的祝福，但是我們自己也覺得還有所不足。","鄭委員寶清：我覺得交通部的報告很奇怪，因為我跟他說要朝這方面規劃，他竟然可以跟記者說那會帶來災難，那是很奇怪的說法耶！對不對？以偏概全。","賀陳部長旦：讓我為同仁的說法向委員做個說明，最主要就是您剛剛提到的價格彈性到底可以到什麼程度，這件事情確實還需要再衡量……"],["鄭委員寶清：當然是交通部要詳盡規劃嘛！","賀陳部長旦：特別是當高速公路上面已經是非常緊繃的時候，我們同仁會比較擔心說不宜太放鬆價格彈性，大概是這個意思。","鄭委員寶清：對啦！沒有關係，我是說，到最後要怎麼規劃還是交通部要負責的。"],["賀陳部長旦：對。","鄭委員寶清：你們剛剛做了塞車路段的分析說明，說這3年來因為油價下跌而造成5%的成長，對不對？有這樣一個心態：是不是油價趕快上漲，車子就會減少……","賀陳部長旦：不是，我覺得這個也是部分的說明而已。其實一個重大的原因是，連續假期會使得大家樂於去開車，這兩個因素加在一起。"],["鄭委員寶清：我們要解決問題就需要更大的彈性。"],["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寶清：像轉乘制度、公車運輸，我們都說打幾折，那都沒有辦法牽動消費者的心。新加坡則是尖峰時間坐公車就不要錢啊！政府給你錢！為什麼新加坡在疏運上做得非常流暢，就因為人家是大開大闔地在解決交通問題。現在我們的交通政策都太保守了，對嗎？光是為了要收錢或不收錢就在那邊講半天，而人家是這樣大開大闔地在做，尖峰時間就收4塊新幣、離峰時間收1塊新幣，沒什麼好講的！我們的公車轉乘還要收錢，打個85折、7折，而他們是不收錢讓民眾坐車。我們的分流措施要有用啊！交通部要拿出魄力來、要有肩膀！"],["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寶清：現在重機要上高速公路，交通部原則上是贊成還是反對？","賀陳部長旦：我們正在做一年期的評估，以這個評估再做為整個考慮的基礎。","鄭委員寶清：我看到你們給我們的報告，6成以上的地方政府都反對，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目前這樣子。"],["鄭委員寶清：但也不能為反對而反對啊……","賀陳部長旦：沒錯。所以我說即使現在是這樣子，我們還是要經過比較詳細的評估。","鄭委員寶清：如果評估結果是可以上高速公路，交通部有沒有什麼相關的配套措施？","賀陳部長旦：當然透過這個評估會了解到需要配合些什麼事情，我們到時候再跟相關的學術跟管理單位共同來找出適當的配套……","鄭委員寶清：現在有沒有一個底案，看要怎麼去做相關的配套？","賀陳部長旦：目前沒有，基本上就是先把這段評估時間內所發現的可能狀況，不斷動態性地跟大家討論。","鄭委員寶清：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臺灣所有的交通事故裡面，機車發生事故就占了一半以上，部長知道這個統計嗎？"],["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寶清：死亡率也是第1名，占將近一半的比率；第2名是小客車，大概占20%，一半都是機車！部長有沒有想過，如果重機上高速公路，還是會維持這麼高的死亡率、還是會有這麼高的車禍率，你會不會讓它上高速公路？","賀陳部長旦：純粹從肇事率來講，確實機車是讓人擔心，不過我們也必須要針對重機的行為與其表現來討論，不應該把這個危險性統統都算在重機的駕駛人身上，他們也不太服氣。","鄭委員寶清：你這也是把眼睛矇起來講話啦！重機在一般的道路發生事故，不會說上高速公路就改變了駕駛的行為，會不會？","賀陳部長旦：多多少少還是會，因為到了高速公路上面車速比較快，他們有保護自己的作為。","鄭委員寶清：我現在講，他們改變的機會很小，一個人的習慣就決定他的行為，對人類最大、最大的影響就是習慣！如果他們平常在一般道路上產生這麼多的問題、發生這麼多車禍的話，部長認為讓他們上高速公路妥當嗎？","賀陳部長旦：當然你的講法是因為機車危險，所以重機也不應該上高速公路，他們會不服氣的啊！","鄭委員寶清：對，我知道。","賀陳部長旦：他們會覺得機車的統計那部分指的是全面的，但是他們這一個族群可能覺得自身的肇事率沒有那麼高，所以我們還是要給他們一個完整的評估。","鄭委員寶清：對啦！但是鄭召委特別提到，現在你們給他們試騎的都是很安全的地方，以後得出來的數字會有很大的問題。","賀陳部長旦：我們不見得說這個數字出來就一定要決定做怎麼樣的開放，說不定可以再增加一些他們覺得更有代表性的路段，大家再來做評估研究，這兩個路段相對來說是我們覺得比較能夠兼顧到他們的方便跟管理上的路段，這個先當成是階段性評估，我覺得是給他們一個公道的機會。","鄭委員寶清：所以到現在為止，交通部對於重機是不是可以上國道還沒有定論？","賀陳部長旦：對，目前還沒有，我們覺得就這個評估要先去完整了解以後再說。","鄭委員寶清：再請問部長，現在白牌計程車有沒有納管的可能？","賀陳部長旦：要說他們完全都沒有營業行為，我們大概沒辦法這麼容易來管，但會想辦法針對從事營業行為但又沒有納入繳稅系統或計程車相關管理的部分，讓他們有機會去做一些比較是在偏鄉或所謂需求反應式的服務，這部分的輔導我們應該先來做。","鄭委員寶清：對，但是我們看到計程車公會多所反映，是不是要申請職業登記證很困難？反而現在計程車公會希望政府考慮放寬，讓這些白牌計程車有退場機制，直接轉為合法的司機。","賀陳部長旦：這上面當然是一個供需的問題，恐怕也不單是我們把這個放寬以後就會有更多人轉為合法司機，這些事情我們也要跟相關公會再來溝通一下，了解到底是哪些地方還需要加強。","鄭委員寶清：最後一個問題，新發2號貨輪離奇失蹤的事情，給我一個書面報告好不好？","賀陳部長旦：好的，這個應該的。謝謝鄭委員。"],["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一年我們看到賞櫻團的遊覽車事故以日前阿囉哈國道客運的重大車禍事件，都造成非常嚴重的傷亡，也造成家屬永遠的傷痛，細究其原因，沒有綁安全帶是一個重大的缺失。根據交通部運研所以及到日本相關的考察報告資料，在國道快速道路上面沒有繫上安全帶部分的死亡率比起繫上安全帶要高上9倍，如果是在一般的道路，沒有繫上安全帶部分的死亡率更是繫上安全帶的14倍！所以繫上安全帶當然是保命的一個重要基礎。根據102年7月22號交通部函釋的相關解釋，坐在車子的前門、後門、安全門以及最後一排鄰近的座位就必須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這樣的規範，那其他的座位是否就沒有強制規範？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這些規範確實現在是比較有選擇性，但我們也希望在最近的相關法規上全面做要求。","李委員昆澤：全面繫上安全帶的規範，交通部的修法措施目前進度是如何？"],["賀陳部長旦：我讓路政司陳司長跟您做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規範的就是小客車的全車所有乘客，包括駕駛，在道路上面全部都要繫安全帶。大客車的部分，確實目前是只包括前座和車門邊的座，我們修法的方向，因為有參考國外目前的立法例，大客車上高速公路跟快速公路的話，4歲以上的乘客基本上就要繫安全帶，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在修正。","李委員昆澤：部長，現在除了修法的配套要掌握進度，盡快通過之外，另外就相關的宣導，日前我們看到國道客運，像首都客運的乘客在搭乘之前就必須繫上安全帶，繫上安全帶之後這一輛車才會出發。目前整個國道相關的客運應該有16家之多，是不是？"],["賀陳部長旦：是。","李委員昆澤：對這些國道客運，我們是否都會要求他們做同樣的宣導？","賀陳部長旦：我們會這樣要求，而且在這一次連假打折的相關客運業者，我們都全面要求，不然的話，他們拿到政府的一些補助，但又不去配合做安全上的改善，這是不適當的，所以這也等於是再次的宣傳跟強調，希望能夠變成是他們自我要求，配合法規做全面的改善。","李委員昆澤：好。現在我們對於大客車的安全帶都已經有全面要求，這是一個基本的配備，但它的妥善率跟舒適率也是交通部要督促的一個重點項目。"],["賀陳部長旦：是。","李委員昆澤：有很多的安全帶損壞，或者因每個人的體型不同，在舒適度上面也有若干的缺陷，這部分交通部會做怎樣的要求跟規範？","賀陳部長旦：這個是規定，是不是我讓同仁再跟您做補充？"],["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說明。","黃副局長運貴：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有關安全帶的設施，我們在檢驗的時候會加強檢測安全帶的堪用性。當然在使用的過程中，同仁在路檢時也會去了解目前安全帶的使用情形是如何。","李委員昆澤：好，這是我們對於國道客運、相關大客車的安全帶規範之具體要求，希望對乘客的生命安全有一個最基本的保障。","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的是，關於國道壅塞，當然交通部最重要的議題還是在於提高公共運輸以及建立轉乘接駁系統。根據交通部針對公共運輸市占率、使用率的統計，在2016年的調查報告大概只有18%的使用率，臺北比較高，目前是42.8%；高雄就比較低了，是9.3%，全臺灣整體來講公共運輸的使用率只有18%而已。我們來比較鄰近國家相關城市的公共運輸市占率，像香港是高達88%；東京有87%；韓國的首都首爾也有69%。臺北比較高但也只有42.8%，對於公共運輸使用率的提升，部長有什麼具體的做法？簡單說明一下。","賀陳部長旦：我們現在分兩個部分是短期馬上要做的，第一個當然就是就轉乘優惠，不管是臺鐵或者特定的東部地區，我們全面實施轉乘優惠，甚至在經費上面，也會先從交通部在立法院獲得支持的公共運輸經費裡面先去支應，同時間來輔導相關的地方業者把轉乘的……"],["李委員昆澤：相關的時程是如何？","賀陳部長旦：頭一年，自明年度開始有關臺鐵的轉乘優惠，我們都會當成是一種既定的作為。其次，除了轉乘優惠之外，在各地方的路線跟設置轉乘中心這些我們也編列經費，使路線變得更合理，配合前面的優惠，希望能夠提升整個運量，在這上面是持續要做的。","李委員昆澤：國道客運、相關公共運輸的優惠以及轉乘優惠、接駁系統的建立是提升公共運輸的重點所在，目前電子票證的整合也是一個重要的方向，有關電子票證交通部的具體規劃跟進度如何？","賀陳部長旦：電子票證現在的使用率普遍都還滿高的，像北部地區大概可以到達60%、70%，即使是在中南部大概也可以到達40%、50%左右，我們當然還會繼續全面來推廣，特別是有了轉乘優惠以後，可能也可以鼓勵民眾選擇用電子票證，其他相關的包括多卡通票機的設置，我們也會補助他們。","李委員昆澤：這一次連假有關國道客運優惠、相關轉乘以及接駁系統，你們檢討之後認為需要改進的缺陷有哪些？","賀陳部長旦：首先從公共運輸來講，看起來目前我們的優惠，就是其他委員所指教的提供85折的誘因是不是還不夠之部分，現在只是業者吸收，我們覺得應該更進一步，說不定政府在這上面應該幫忙吸收一點，使折扣再明顯一點。","其次，我們這一次有和地方政府推動客運的轉乘優惠，也是在委員的指教之下我們來強力做這個事情，但是似乎宣導不夠，特別是地方政府在這些路線跟相關的管理上面可能還不夠落實，我們對於不足的地方再來強化，但是也可以看見，例如往宜蘭，這次公共運輸的量就明顯增加，轉乘也非常有效，這都顯示真正有需求的地方還是會成為一個誘因來疏散高速公路的運量。","李委員昆澤：部長，這種轉乘及接駁系統除了市區客運或臺鐵、捷運、輕軌之外，像日本在鄉下也有推廣計程車共乘優惠的相關措施，臺中之前也辦過類似的措施，計程車轉乘優惠是否也可列為交通部未來制定轉乘優惠的政策思考方向？","賀陳部長旦：這都是公共運輸的轉乘，至於在這種情況下是否也適用優惠，我們再來研究看看，但是有一些地區，例如東部地區，設置一些公共腳踏車就可以很有效地幫助大家轉乘，像這些地方不管是從營運上優惠或者設置上給予助力，我們都會把它當成公共運輸之整合一起來做。","李委員昆澤：我們在推廣公共運輸及轉乘優惠，我們可以看到交通部在105年就有一個調查報告，指出民眾不使用大眾運輸的原因：第一，開車或騎車比較方便，占49.3%。第二，距離車站太遠，占34.4%。另外班次太少也占了12.3%，這都是未來交通部在規劃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及相關轉乘接駁系統重要的思考依據，我們希望在部長的努力之下能夠提升公共運輸的使用率，解決大眾運輸的問題，請部長全力督促。","賀陳部長旦：應該的，謝謝。"],["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及高公局，兩位好，這次檢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久前的阿囉哈事件，一開始司機的說法是前車沒有開車燈，他要閃它來不及反應所致，我知道後來調查結果不是這樣，是因為他要拿東西。我今天就是要跟你討論這個議題，其實我在第1會期就討論過，但是你們一直沒有作為，後車燈不亮真的很危險，我們來看幾個狀況，我不知道這輛是不是只有開小燈，還是後車燈就這麼暗，這些照片都是我自己拍的，因為我有司機，所以可以拍。下一張，這是大車，這local不是高速公路，其實差不多5公尺就看不太清楚，我跟在它後面都拍成這樣，特別是如果沒有上面的板子撐住兩側，還會讓人以為那是機車。再下一張，這也是大車，完全沒有後車燈，我的車在這裡，它在這裡，也不過差個10公尺，你看路燈都這麼亮，而它是這個樣子。下一張，這種車輛是在local道路，如果左邊亮，右邊不亮，你會不會當它是機車？兩位，我說這個危險，但是你們都不在意，最後再講一個，有一個設計我很不以為然，就是我們車子的設計，你沒有開車燈自己不知道，前面這些都需要你們去處理，但是有一個我認為是我們車子檢驗的時候就已經出了大問題。我有兩輛車，一輛新的，一輛舊的。我的新車是上車就自動開燈，我很生氣我的助理有時候開我的車會把我的車燈關掉，因為它不用關掉，它整天都是亮的，你上車啟動就亮，下車關門就自動關掉，非常好！我在美國唸書養成這個習慣，但是有時候助理會故意關掉，不知道在省什麼，其實電池就那麼大，又不是在家裡開燈，他就會把它關掉，反而造成我的困擾，這是好的設計，那是助理自己關掉，我一再要求以後就沒這情形了。另外第二輛車讓我很困擾，因為我已經習慣了我的車一啟動燈就是開著，但是我有一輛是服務處要用的廂型車，那是舊型的，要自己開燈，但是你沒有開燈時，儀表板是亮的，像這樣，一個駕駛人看到前面黑黑的，但是方向盤前面的燈是亮著，他會不會以為自己開著燈？當然會以為啊！因為前面的燈是亮著的，我以為燈都OK，沒有任何警示，結果他開了車燈以後，儀表板反而是暗的，這是誰搞出來的車子設計？部長，這很有問題啊！"],["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了解。","葉委員宜津：我再講一個，我已經說我第一會期就提出這個問題，你們跟我講：了解、好，但是你們都沒有處理，我這個例子已經舉第2次了，我在美國唸書的時候，有一次開車，後面有一個車燈壞掉了，我自己不知道後車燈壞了，結果警察把我攔下來，我很害怕啊！結果他說我後面車燈不亮，因為在美國都要下車，他讓我看後面車燈不亮，我說我不知道，他說：我知道你不知道。他開了一張黃單，黃單的意思是警告，叫你回去修車燈，不會罰錢。部長，你知道美國的警察是怎麼做嗎？他叫我上車，然後護送我回家，因為他說非常危險，人家是這樣處理的，警察護送我回家，叫我明天天亮去修車。後來我跟朋友聊天聊到這件事，他說別傻了，臺灣是怎麼樣？車子可能很破、很爛，甚至知道車燈壞了就是不修，你知道為什麼？你最好來撞我，撞了以後幫我修車，你聽過這個嗎？"],["賀陳部長旦：有。","葉委員宜津：臺灣有一些莫名其妙、不論交通規則的作法，撞前面的車就要負責賠人家，大車就要負責賠小車，不管小車是對還是錯，開愈大台的愈倒楣，大車要賠小車、後車要賠前車，這很奇怪，我們要講的是交通規則對錯，不是大小車、前後車的問題，不是嗎？","賀陳部長旦：委員剛剛提的後方燈光亮度不足，請路政司說明一下。"],["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所有燈光的部分，在出廠檢測的時候其實都有國際的基準，所以亮度上是足夠的，當然，使用過久的話，如果衰退或損壞，一般在路檢或檢驗的時候一定會要求，這都是不合格、要處罰的。還有一個部分，委員剛剛的照片上有些部分是塵土，有些可能載砂土的上面較污穢，同樣也是造成燈光沒辦法展現功能……","葉委員宜津：我沒有問你怎麼造成的，我要問你們怎麼處理？","陳司長文瑞：所以目前大概就是從檢驗和路檢，我們未來修法時再加重處罰。","葉委員宜津：部長，我剛才已經跟你講了，這是第幾會期？現在已經是這一屆的第4會期了，我在第1會期就提出這個問題、就站在這裡質詢了，一直沒有看到法規有何更改。","賀陳部長旦：我們就臨檢的執法頻率跟罰度，將來都做檢討、改善。","葉委員宜津：這樣還不夠，我覺得法規上要稍微做處理，我沒有要你第一次就罰，因為後面沒有長眼睛，他可能真的不知道，但是真的需要黃單提醒，好不好？黃單一定時間沒有改善，也是要罰。"],["賀陳部長旦：是。","葉委員宜津：另外，最莫名其妙的車子沒開燈，儀表板卻是亮著，開燈儀表板不亮，因為我習慣了，我每次都還要下車看我的車頭車燈有沒有亮，安全檢驗上應該要檢討一下吧？","賀陳部長旦：是，我們跟相關的檢測中心來檢討。"],["葉委員宜津：儘快啦！已經4個會期了。"],["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主席：請洪委員慈庸發言。","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上個會期末大家又要修酒駕的罰則，不管是刑罰或行政罰，其實都一再加重，但是我們幾乎每天都會看到酒駕相關的新聞，很多不幸的事件一再發生。請問部長，現在酒駕的情況有沒有明顯改善？發生件數、死傷人數有沒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我想知道近3年的狀況。"],["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真實的數字也許等一下同仁可以補充，但是就我的了解，包括死傷人數和件數都有緩和，不過每年依然是有非常大的事故量，所以執法同仁也是非常辛苦。警政同仁有進一步的數字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依據警政署的統計，105年酒駕總共舉發了10萬4,756件，今年到現在也舉發了大概7萬多件，酒駕的死亡在警方及大部強力執法下，有下降的趨勢。","洪委員慈庸：在發生的件數上，一年大概還是10萬件上下，再怎麼高的罰則看起來還是沒有辦法讓大家警醒千萬不要再喝酒開車，我覺得我們還是要再想一想到底有什麼具體的措施。我今天要問的是，在105年的時候，A1和A2這兩類的件數還是有五千多件，傷亡人數也高達七千多人，這樣的數字其實還是滿高的，請問，有沒有更細部的資訊讓大家瞭解在什麼情況下以及哪一種類的車造成的死亡與重傷的狀況會比較明顯？"],["江副組長義益：目前還沒有做到這麼細的分析。"],["洪委員慈庸：後續要請各位針對這個部分做細部的分析。"],["賀陳部長旦：應該的。","洪委員慈庸：我要舉的案例是，7月份的時候在我的選區──大雅要上中清交流道的地方，這個事件滿大的，一個騎機車的女大生，從照片來看，她在藍色的貨車這個方向要過去，她的對向有一台水泥車違規左轉，在號誌還沒有變綠燈的時候就搶快先轉了，因為車輛把他的視線擋著，所以女大生當場就整個爆頭，當場死亡。這個女大生在我的選區，長得非常漂亮，在家裡也是非常乖巧的女孩，家裡開麵店，我們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都非常不捨。請問，現在這種大型車輛違規肇事造成死傷的狀況在媒體上非常常見，而且在現實的狀況也常遇到，因為我每天都在跑行程，我們在路上也常遇到這種大型車違規的問題，有一次也差點被這種大型車撞到，我們能夠提醒自己的就是離大型車遠一點，我剛學開車的時候，我爸就跟我說不管怎樣就是不要靠近大型車，因為不管你被他撞到或你撞到他都是自己要負責。現在民眾都會跟我們反應營業的車輛，不管是計程車或大型的貨車、聯結車等等的罰則太輕，像吊銷駕照或記點的制度，其實我們都比國外寬鬆。交通部在今年年初有討論記點制度，半年過去了，部裡面針對記點制度有沒有結論？要怎麼調整？","賀陳部長旦：關於營業用車的罰則是比一般車要高的，記點的部分請陳司長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法令規定就是6個月記點6次是吊扣駕照1次，對於車輛所有人是3個月違規紀錄3次吊扣牌照1個月，委員當初也有建議是不是把累計的時間再延長，因為這個部分需要修法，所以在修法這邊就是不要只計算6個月或3個月，就是把違規時間……"],["洪委員慈庸：你們現在內部的討論如何？","陳司長文瑞：延長期間的部分，我們還在做相關的評估。","洪委員慈庸：司長，已經過了半年了，針對於記點這件事，我有幾個建議，第一，要擴大記點的項目，你們現在的項目太少，針對違規的項目沒幾項，可能像酒駕、闖平交道、肇事，有些像是闖紅燈、違規左轉等等，這些到底有沒有記進去，我覺得項目要夠多，才能遏止大家的僥倖心態。第二，採計的年限要延長，剛剛講到半年，大家普遍認為太短，半年記6點，一年就可以記12點，不管是大型車、營業車，或者對一般民眾說的3個月，嚇阻的效用都是不足的，日本的規定是3年，3年內不能renew，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有必要再延長，這也給部裡面參考。第三，對於營業車輛，尤其是大型車，我覺得可以再加重，因為他們的違規會造成非常、非常嚴重的後果，相對於一般自有車輛，傷害性其實是更大的，所以我們必須給這些大型車輛更多的提醒，讓它們在行車的時候更注意安全，也不要心存僥倖違規，這樣才可以避免不幸的發生。我今天特別提出來，也希望交通部儘快提出版本，看看你們要怎麼修，因為你們之前說年底之前要提出來，到目前都還沒有看到。"],["賀陳部長旦：好的。","洪委員慈庸：接下來請教停車的問題，兒少法在104年修法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設置婦幼車位，現在全國有多少這樣的車位？"],["主席：請衛福部王主任秘書說明。"],["王主任秘書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手上沒有準備資料。"],["洪委員慈庸：交通部有嗎？","陳司長文瑞：因為兒少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是比照身障車位，原則上在公共停車場要保留2%的停車位。","洪委員慈庸：我知道，我有查過規定，我想問的是現在全國有多少這樣的車位？","陳司長文瑞：因為這還需要授權訂定子法，子法還在研訂當中。","洪委員慈庸：還在研訂！因為當初修法就要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會同相關部會訂定相關辦法，到現在辦法還沒有定好，我也不知道現在全國有多少婦幼車位。婦幼車位是粉紅色的，民眾大概也很難在停車場看到婦幼車位，但是兒少法104年就修正了，現在已經是106年了，經過2年的時間，這樣的政策卻沒有辦法落實。","因為兒少法是衛福部主管的法令，其需要設置的對象，規定中第一款是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的政府機關應該要設置，第四款是設有兒科和產科病房的醫院也必須要設置這個車位。請教衛福部，你們的部門裡面應該要設置多少這樣的車位？你們已經設置的有多少？有沒有相關的數據？","王主任秘書宗曦：不好意思，因為今天沒有特別準備婦幼車位的部分，只有針對身障車位，我們準備好資料再跟你報告。","洪委員慈庸：請衛福部回去統計一下，就你們自己主管的機關，例如健保局、部立醫院，基本上都應該要提供這樣的車位，經過了2年，到底有沒有提供？請衛福部會後再提供資料給我們辦公室。我要提醒的是，法律已經修了，修了法就是要用，不是修了到現在連辦法都沒有，那我們修這個法幹嘛！第三十三條之一已經修這麼久了，第九十條之二也有罰則，請問到現在有沒有開罰過？沒有人知道？"],["賀陳部長旦：是不是實施期限還沒有到？","陳司長文瑞：對，跟委員報告，子法的部分，我們會在今年年底會同衛福部及相關部會儘快辦理完成，不過當初是104年11月底修正發布，施行的緩衝期是3年。"],["洪委員慈庸：你們預定今年底要完成？"],["陳司長文瑞：會同各部會。","洪委員慈庸：因為現在很多孕婦和有小朋友的媽媽都會向我們陳情，為什麼兒少法都修過了，但是到了停車場卻沒有車位，他們也抱怨身障的車位也遭到違規占用，他們要走很遠的路才能到達目的地，所以不只身障車位很缺乏，婦幼車位也非常缺乏，我希望主管機關交通部和衛福部要加快作業，因為修法這麼久了，大家有這樣的期待，我們應該趕快去執行，先求有，不要說大家都看不到，我覺得這對民眾是沒有辦法交代的事情。","賀陳部長旦：好，瞭解，應該的，謝謝委員。","主席：剛才洪委員質詢提到的資料，請交通部和衛福部整理之後提供給洪委員。","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國慶連假全國最大的景點，也是最夯的景點，網路上的形容是「雪隧一日遊」，這真的很挖苦我們宜蘭人，不曉得部長看到這樣的新聞有沒有感覺？"],["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覺得很遺憾，因為有一些交通事故發生，不過相信委員也知道我們的公共運輸在疏散的成果上也是宜蘭地區最好，也感謝宜蘭地區大家在轉乘上面跟國道的配合，謝謝。","陳委員歐珀：部長覺得遺憾，我覺得很痛心，每次連續假期國道5號絕對是最塞的，根據高公局日前所公布的資料國慶假期國道5號最塞，比平日多5到7.4倍，這次不但國道5號塞，蘇花公路也大塞，整個蘇澳地區變成一個大停車場，所以「雪隧一日遊」是指臺北到宜蘭、宜蘭又回來臺北的話，至少要8個小時，這就是一日遊，所以最大的景點就在國道5號上面。當然，部長剛才對於宜蘭交通的解決措施也提了很多，既然短中長期都有策略，我希望交通部能夠做有效、讓民眾有感的作為。"],["賀陳部長旦：應該的。","陳委員歐珀：今天我們討論550CC紅牌重型機車要不要上高速公路，部長有沒有規劃要在國道5號試辦看看？","賀陳部長旦：我們現在還在評估，評估的位置並沒有包括國道5號，評估完之後，我們徵詢地方政府的意願，再來做進一步的決定。","陳委員歐珀：國道5號是最塞的國道路段，就不用評估了，這個地方再開放550CC的重機的話會動彈不得。這次連續假期交通部採取夜間免收費、離峰打折，王國材次長表示這次祭出的措施無助紓解塞車的情況，假期結束之後要澈底檢討，日間離峰免費也要納入相關的考慮。大家現在在討論交通部要不要丟出離峰免費、尖峰加價的措施，部長有沒有這樣的想法？","賀陳部長旦：這只是一個可能性，但是我們並不認為這一定真的能減除塞車的問題，因為整個國道的交通量非常大，而且峰和谷之間的量其實差別很小，一旦採用比較大的費率上的差別，說不定造成新的、更加嚴重的「峰」之產生也不一定。","陳委員歐珀：我認為如果是離峰免費、尖峰加價，這是不可行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假期連續假日民眾本來就有返鄉的需求，擴大差別費率對減少車流的效果真的有限，就像你們講的，如果公共運輸沒有提升的話，民眾不一定會買單，所以疏運的話應該是加強公共運輸，以這點來思考，而不是差別費率的處理。第二，連續假日大家都要返鄉，如果用尖峰加價的方式，恐怕民眾會更加抱怨是在懲罰他們，所以不要讓民眾覺得在返鄉的時候，政府還要搶錢。","所以我具體建議，請部長思考一下，夜間免費、離峰5折、尖峰不加價這三個原則，我們來試看看，至少民眾的感受會好一點，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大概全國人民都知道，我想部長也很清楚，東部民眾飽受國道5號塞車之苦，從4年前到現在，交通部從毛治國部長、葉匡時部長到陳建宇部長，現在再到你，剛好8屆、第9屆我一直在關心這件事情，就是國道5號的側車道什麼時候會暢通，在葉匡時的時候終於給我一個答案，他說半年之後就會通，結果經過了4年，我們的側車道南北都不通，原因很多，我比你還清楚，問題是我們要不要解決這個問題，交通部要不要實現這個承諾？如果說檢討葉匡時的承諾，陳建宇也這樣信誓旦旦，結果到我們執政的時候，部長卻沒有積極的作為，像宜蘭人講的，我代表宜蘭人的心聲，換個政府有什麼用！換一個部長有什麼用！在這個地方我不跟你講，我拜託你，側車道你們承諾半年要通，4年還沒通，你對宜蘭人怎麼交代？","賀陳部長旦：是，我想委員非常清楚，南邊比較困難一點，但是北邊已經有比較有效的替代方案。","陳委員歐珀：我希望你們的成果要拿出來，我們再來討論，跟全國人民報告，我回去宜蘭沒有辦法跟他們交代，也沒有辦法跟他們說明。","此外，南澳立體平交道禁行機車，機車騎士連連抱怨被歧視，對於騎機車的這些原住民朋友們，那天通車典禮南澳鄉的鄉長沒有去，代表會主席也沒去，沒有一個原住民朋友去，你們開的一條路又不讓人家走。請問部長，蘇花改的蘇澳到東澳段什麼時候可以通？","賀陳部長旦：今年希望工程能完成，明年春節通車。","陳委員歐珀：我也去看了好幾次，我們希望明年2月中的時候，就是春節之前就能通車。"],["賀陳部長旦：我們朝這個方向努力。"],["陳委員歐珀：我要求試通車一下。","賀陳部長旦：我們儘量來增加它的緩和時間，不要等到除夕前才通車，這是非常不適當的。"],["陳委員歐珀：部長知不知道現在是怎麼樣、誰可以上去？","賀陳部長旦：第一階段應該是小客車，雪隧的作法也都是這樣，分階段讓不同的車輛逐漸上路。"],["陳委員歐珀：只有小客車嗎？"],["賀陳部長旦：是的。","陳委員歐珀：人家問我蘇花改到底是什麼樣的道路，它不像高速公路，也不像快速道路，它是什麼道路？","賀陳部長旦：它基本上是省道，又是長隧道的關係，所以必須要考慮有一些管制。","陳委員歐珀：它現在限速60公里，又是單行道，未來也限制輕型、重型機車上去，全國只有這一條道路機車不能上去。","賀陳部長旦：機車在南段有一部分可以通行，那個隧道特別有做一些考量。"],["陳委員歐珀：蘇花公路最危險的路段在哪裡？","賀陳部長旦：從落石上來講是在北邊，但從車流上來講是南邊車流比較大。","陳委員歐珀：蘇花公路最危險就是原來蘇澳到東澳這一段，落石最多，你現在要騎機車的人走這條路，開車的人走安全又快速的道路，你知道那種相對的剝奪感，好像一個國家對富人特別優渥，對窮人、沒錢買轎車的人，就要懲罰他們去走危險又崎嶇又花時間的道路。","賀陳部長旦：主要原因是隧道，隧道長其實對機車騎士來講在空氣或視線各方面都滿危險的。","陳委員歐珀：對，部長講得很好，空氣部分就增加抽風設備嘛！照明部分就增加照明設備嘛！我們應該想盡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就東澳到南澳段的部分，鄉親會怎麼看待政府做事？"],["賀陳部長旦：瞭解。","陳委員歐珀：所以我今天有個提案，我希望在還沒有通車之前這兩個月的時間，好好去研究，是不是250CC以上重型機車的先讓它通行，然後第二階段再開放125CC的重型機車？問題一定會有，但是我們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交通的管理思維不是這樣子，我今天有提案，希望你們支持，好好去研究一下，好好跟當地鄉親居民說清楚，我的臉書都被灌爆了，你們有機會派個人去看看我的臉書。"],["賀陳部長旦：我們來溝通、改進。"],["陳委員歐珀：枉費我在交通委員會！"],["賀陳部長旦：不好意思。"],["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周委員春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主席非常聰明，把3個很重要的議題放在今天一起討論，除了連假高速公路的壅塞、交通事故的分析，還有討論到重型機車，我們就一件一件來。首先給部長看一個數字，今天貴部的報告裡面，105年A1的分類是指24小時內死亡，是不是這樣的定義？前面三項肇事因素之分析看起來沒有超過50件，也就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未注意車前狀態這三項，把105年A1加起來也沒有超過70件。當然，生命無價可貴，只是這個數字看起來好像有逐年降低，但是我們辦公室從交通部網站發布的新聞看到，我不知道這樣的數字要做怎樣不同的解讀。在105年度，A1的死亡大概是70件，除了剛剛公路總局提供的這些主要肇事原因之外，受傷的件數是2萬1,600多件，這個數字的意義跟剛剛在A1死亡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因為今天局長也很認真說明事故的分析及將來要努力的方向，只是說這2萬多件裡面死亡的大概是80件，對這些受傷的2萬多件事故，你們怎麼來看待？怎樣再去努力？"],["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它的肇事原因和地點必須要做更科學的分析，如何不發生死傷、我們在現場不要造成二次傷害或延擱救援，我請趙局長跟您進一步說明。"],["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看來接近9成都是A3財損事件，它最主要就是在交流道出口因為壅塞回堵造成追撞的情形，今年度我們特別針對這部分優先做改善，包括五股、林口、桃園、南投及高雄的……"],["周委員春米：所以這幾個是最常發生A3財損的路段。"],["趙局長興華：是。"],["周委員春米：都在北部。","趙局長興華：南部也有，包括九如一路或是鼎金……"],["周委員春米：你們有去做這樣的分析嗎？","趙局長興華：有，我們的專案簡報裡面有包括熱力圖等以讓委員了解。","周委員春米：就是幾個點是常發生這些事故的，那要怎麼樣把這些危險因素降到最低？","趙局長興華：首先是把出口壅塞的部分優先解決，另外就是提醒用路人要小心駕駛。","周委員春米：出口壅塞的路段牽涉到市區的道路，之前還有委員在臉書上傳了一篇文章，大家罵死了，說這樣塞下去塞到市區道路就更塞啊！","趙局長興華：對，其實市區道路部分有些還有空間，有些則是沒有空間，對於沒有空間的部分，我們還要跟地方政府協商，譬如內湖、東湖是比較沒有空間，但有些地方有空間的部分，我們會儘快改善。","周委員春米：主要是大家很重視這個議題，就像部長講的一個不能少，有關高速公路這部分，今天很樂見高公局就這部分提出相關說明。","第二個議題是，你們這次的政策對離峰時段來說到底有沒有效果？從部長去年上任以來的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及今年的清明節就一再地被討論，大家很重視這個議題，所以一再地討論，但是這次好像讓大家感覺政府做好準備、比較沒有爭議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有很多時間點讓民眾還是感到不滿。現在檢討不是事後諸葛，如果我們從現在來看前面這4天國慶假期的離峰或尖峰時段，整體上要怎麼分流，在政策上你們會不會做一些變更？","賀陳部長旦：事實上，這次的塞車現象如果完全就數字來講的話，並沒有比228連假惡化。當然，在有些地方像國道5號有發生一些事故，在報導上變成是狀況惡化，也許大家就認為是不是全面上都比較糟糕，實際上並非如此。但總車流是增加的，在供需上非常緊繃，供需緊繃之下，誠如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在離峰上面是不是還要再做進一步的費率調整，有關這點我們先做更進一步的分析，了解到底有沒有移轉或移轉的是哪些車流量，他們的OD是怎麼樣等，這些都了解以後，我們再來盤算價格彈性到底該怎麼樣來調整。"],["周委員春米：當時你們沒有預見或認知到總車流一定會增加且增加的百分比是多少？","賀陳部長旦：有，我們有預測，這次大致上差不多符合我們預測的成長量，只有一個就是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第3天之後北上的量是比較高一點，但那部分究竟是不是地區性的原因，這都需要再進一步研究。","周委員春米：我們當然很樂見交通部對於相關因素都能掌控，只是說我們還是以結果論嘛！"],["賀陳部長旦：是的。","周委員春米：媒體報導及人民的感受都是實實在在的，這部分你們還要再更進一步的面對。","賀陳部長旦：是，我們會面對，但是實際上真正就事論事的話，狀況並沒有比以前惡化。","周委員春米：好，謝謝部長。再請教趙局長，現在大家在討論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你們對此有做民調，當然一般民眾的感受是覺得，我在高速公路駕駛自小客車但是旁邊有重型機車，心理都會感到有一些危險的不確定性，但是重型機車有上高速公路的權利，主要的法源來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項，是不是可以這樣解釋？"],["趙局長興華：是。","周委員春米：我看大家都在講這條條文，但是這條條文事實上應該是說，如果機車沒有550立方公升及沒有考照的話要處罰，但是現在大家卻用這條條文認知、判斷騎士得駕駛重機上高速公路。","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是有這樣的法源依據，但是有附帶決議。"],["周委員春米：就是授權交通部。","趙局長興華：是。法律規定就是得依交通部公告的路段來做開放，它的附帶決議就是要求交通部評估之後再開放。","周委員春米：這是之前的前輩先進們在100年所修正，你們認為這條條文是沒有問題的，只是說你們要再更進一步分析哪個路段可以走及哪個時段可以走。","趙局長興華：是。這必須要審慎評估，因為在法條修完之後外界有很多質疑，我們面對社會各界一些疑慮，包括地方政府的疑慮，我們必須就這些疑慮的部分做澄清，用比較客觀的數據對外說明。","周委員春米：7月初你們是不是有開一個會議，然後有一些結論，現在這些結論執行得怎麼樣？","趙局長興華：現在已經按照7月初的決議，從7月1日開始觀測，我們也組成一個委員會，成員包括重機團體、運輸公會及學者專家等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周委員春米：這部分儘量要公開、公平、公正。","趙局長興華：是，本月月底我們會把整個檢核結果上網。"],["周委員春米：是不是每一季就會公開？"],["趙局長興華：每一季會公布一次。"],["周委員春米：這是委員會的決議？所以你們還是把權責交由委員會來討論。","趙局長興華：我們有參與這個委員會，包括部裡面及我們都有參與。"],["周委員春米：謝謝趙局長。","接下來請教路政司、衛福部，我想討論法條部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的法源是來自於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該條明白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的停車位，請教這裡的「百分之二」的停車位，照我們現在檢討的似乎是不夠的嗎？這個「百分之二」的停車位的數據是怎麼來的？是怎麼評估的？有沒有調整的可能？"],["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祝副署長說明。","祝副署長健芳：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個「百分之二」其實是在民國86年修法時定的，當時的概念是先預留「百分之二」的狀況來試行。"],["周委員春米：所以預留算是高的囉？當初有高估嗎？現在夠嗎？要不要檢討？"],["祝副署長健芳：現在因為全國的停車位大概有100萬個。"],["周委員春米：是一般普通的車位？","祝副署長健芳：對，所以我們現在專用停車位大概接近2萬個。"],["周委員春米：接近2萬個停車位足夠嗎？有沒有就此一政策再做檢討？","祝副署長健芳：事實上要看地區，都會區的部分可能是一位難求，可是有一些比較不是那麼都會區的地區的專用停車位也有閒置的狀況。"],["周委員春米：公路總局核發的殘障車位牌照數量是多少？","祝副署長健芳：這部分是由社政單位核發，核發對象有兩類，一個是本身是……"],["周委員春米：大概數量是多少？","祝副署長健芳：目前發出的數量有呈現在書面報告上，包括專用牌照的部分整個有29萬6,000個。","周委員春米：此部分的相關數字及立法當時的精神及演變，請衛福部提出書面說明給本席。"],["祝副署長健芳：是。"],["周委員春米：謝謝。"],["祝副署長健芳：謝謝。"],["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內容很廣，包括高速公路的事故及無障礙的問題，我很感佩部長。"],["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哪裡，不敢當。","黃委員國書：在本會期部長第1次報告時放了一段影片，其實滿令人感動的。請問部長，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目前我們的標準做法是什麼？"],["賀陳部長旦：標準做法是吧？當然是看它的情節……","黃委員國書：民眾的做法是什麼？我們會要求他們做什麼？大概就是閃燈，然後50公尺到100公尺處要放置三角告示牌，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是。"],["黃委員國書：我也放一段影片給部長參考。","（播放影片中）","黃委員國書：請問部長，你看到幾個人在跑步？"],["賀陳部長旦：3個人。","黃委員國書：距離150公尺的時候，你看到是幾個人在跑步？"],["賀陳部長旦：看起來不只3個人。","黃委員國書：距離75公尺時我們看到的是這樣子，而距離30公尺時我們看到其實是7個人在跑步。我們要到距離大概剩下70公尺的時候才隱約可以看到7個人在跑步，到30公尺的時候才可以很清楚的看到7個人在跑步，可是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駛，當你發現的時候其實車子已經開過了大概150公尺，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必須要提醒，今天的業務報告有把二次事故放進去，今年2月時，我也針對如何防止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對民眾的二次傷害開了一個公聽會，當時我建議應該考量穿反光背心。剛剛那段影片，150公尺之外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有3個人在跑步，為什麼那3個人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因為他們穿了反光背心，其他沒有穿反光背心的人我們就看不清楚，要到30公尺的時候才看得清楚，所以我當時就建議應該要推動穿反光背心。今年2月交通部運研所大概也同意這個方向，你們的說法是國內現有法規上的運用，但強制汽車置放反光背心恐遭民眾質疑，這是什麼意思？你們就推說民眾會質疑，民眾會質疑什麼呢？再來的說法更奇怪了，提到特別是「機車」於發生事故後置放故障標誌作業並未落實，我們在講高速公路上的汽車發生事故，為了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的事，結果你們在講機車，這不是「很機車」嗎？","我再提出一個數據，這也是交通部過去的資料顯示的，過去3年國道發生132件二次事故，造成42人死亡、126人受傷，今年1到8月就有7個人因為二次事故死亡，所以部長，你覺得我們應不應該推動這件事情以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賀陳部長旦：我覺得應該。現在我們的識別號誌是有反光的，但是如果加上背心，對於人也有所保護，我覺得方向上我們願意……","黃委員國書：通常發生二次事故是因為開車的民眾要去置放三角告示牌時，在那一段距離內被撞，因為根本看不清楚啊！既然運研所說民眾會質疑，我再給你們看民調的數據，民調顯示，超過95%的民眾認為車輛置放反光背心較為安心，92%的民眾認為應該將反光背心列為車輛標準配備。"],["賀陳部長旦：我們會鼓勵車商也把這個做為他們自有品牌……","黃委員國書：對，這是有民調數字之依據的，部長要鼓勵車商。","再給部長看其他國家的資料，歐盟28個會員國中有15個會員國有訂定有關置放或穿著反光背心的規定；對岸的中國今年也要開始實施了，也把它放進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要求汽車應裝備一件反光背心，成為車輛的標準配備，他們已經在做這個事情了，所以我建請部長來做這個事情。"],["賀陳部長旦：好的。","黃委員國書：民眾怎麼會有疑慮呢？有百分之九十幾趴的民眾支持啊！我建議這樣處理，在半年內修正，只要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五條即可，第十五條有一些規範文字，即「待援期間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我認為後面再加上這一句「人員應穿著符合國家標準之高可見度反光背心」就可以了。另外，我認為針對所有的新車也應該有配備反光背心的規定。所以，我建議你們修改法規，讓符合國家標準之高可見度反光背心可以成為新車的標準配備，很多先進國家都已經做到了，部長，可不可以？","賀陳部長旦：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我覺得應該可行，我們來說服相關單位。","黃委員國書：半年內提出相關辦法，好不好？","賀陳部長旦：好，沒問題。","黃委員國書：如果可以的話，我認為要及早上路，好不好？"],["賀陳部長旦：應該的。","黃委員國書：接下來要講一件事情，今天有提到無障礙停車位，觀光局有無障礙旅遊，請問部長，就你所知，何謂無障礙旅遊？","賀陳部長旦：大概是對於身心不方便的朋友們，讓他們在整個旅行中不會受到妨礙。","黃委員國書：所以我們應該提供無障礙、便利的大眾交通工具，是不是這個意思？"],["賀陳部長旦：大眾交通工具或者他們在行動中可以有一些通行上的便利條件。","黃委員國書：好，而且我們有很多遊程，包括安排「花東縱谷鯉魚潭無障礙一日遊」，假設我是身心障礙的朋友，想參加這個無障礙旅遊，也上網去看，因為交通資訊最重要了，我要搭什麼無障礙的交通工具？我要搭台灣好行縱谷花蓮線，我上去網站，結果裡面備註「目前花蓮客運及台灣好行縱谷花蓮線尚無無障礙公車」！這是你們無障礙旅遊的網站耶，民眾點進去要查如何搭乘無障礙交通工具，結果你們卻寫沒有無障礙公車。不只這裡，每個地方都這樣，再看「鄉村西拉雅二日遊」，西拉雅在南部，網站上面呈現出來的是這樣「由於關子嶺位於山丘間，又無障礙公車因底盤較低，不適合行駛，故目前新營客運、嘉義客運皆無提供抵達該區之無障礙公車」，這不是「莊肖維」嗎？一方面我們在推無障礙旅遊鼓勵大家，然後告訴他們應該搭乘什麼樣便捷的、友善的無障礙交通工具，結果你們在自己的網站上卻表示：抱歉這一條遊程沒有相關的無障礙交通工具！那你們推無障礙旅遊要幹什麼？身心障礙不便的朋友如何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到達上述的旅遊地點？","賀陳部長旦：我想同仁是著重景點部分的改善，但是在行的上面確實還做得不夠，資訊不符合的地方我們會改進。","黃委員國書：不只觀光局，還有公路總局，你看公路總局客運e化暢行台灣的網站有無障礙的頁面，一般民眾也想知道如何搭乘無障礙的客運工具暢行台灣，但是點進去的結果什麼都沒有，完全沒有！所以我建議部長，應該要非常友善地來看待需要身心障礙朋友的大眾交通工具，如果根本就沒有這些設施可以提供，那就不需要這樣講嘛！既然講了要推動，就應該好好地處理，不要只有講卻沒有做法，所以建議部長，要全面檢討交通部所有的身心障礙相關政策，這個平台要建立起來，檢視無障礙旅遊的行程是不是真的有辦法讓身心障礙朋友來從事相關的旅遊，不然的話，你們這個無障礙旅遊其實是虛晃一招，變成笑話！了解嗎？"],["賀陳部長旦：了解。","黃委員國書：公路總局也許有一些是低底盤的公車，你們應該去整合那些相關的資訊，建立一個無障礙大眾交通工具的平台。"],["賀陳部長旦：是的。"],["黃委員國書：以上是給部長的建議。","賀陳部長旦：哪裡，謝謝您的指教。謝謝。"],["黃委員國書：謝謝。"],["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滿頭銀髮，請問部長是不是銀髮族？"],["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鍾委員佳濱：請問主秘和副署長，銀髮族在台灣有什麼定義？是幾歲以上？老人是指65歲以上。"],["主席：請衛福部王主任秘書說明。"],["王主任秘書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只有老人的定義。","鍾委員佳濱：通常我們稱老人是銀髮族，不是因為頭髮白叫銀髮族。請部長看一下，這些都是部長管的嗎？三輪機車、二輪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腳踏車、自行車、三輪車、電動代步車統統都是部長管的？"],["賀陳部長旦：應該都是我們在車輛上的管理對象。","鍾委員佳濱：請教衛福部王主秘或副署長，這裡面有沒有你們主管的？"],["王主任秘書宗曦：電動代步車應該是補助購置。","鍾委員佳濱：其實真的讓大家都傻住了，連部長、衛福部主秘及副署長都不太了解自己是管哪些，告訴你們，除了電動代步車是輔具之外，其他的都是車，都是交通工具，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只有二輪機車跟三輪機車需要駕照、牌照、稅金、安全帽，另外的4種免駕照、免牌照、免稅金、免安全帽，但基本上是有差別的，所以不是只有頭髮白的人搞不清楚，真正的銀髮族老人家也搞不清楚。你看發生了什麼事情？新聞報導「銀髮族搞不清楚狀況連連」，「騎電動代步車出車禍，老婦挨告又挨罰」，布條上面寫著要爭取電動代步車的路權。為什麼會被罰？因為法院說電動代步車沒有路權。部長，電動代步車有沒有路權？","賀陳部長旦：同仁告訴我它是輔具，而不是交通工具。","鍾委員佳濱：是，然後呢？"],["賀陳部長旦：所以可能在公路上有所限制。","鍾委員佳濱：請問主秘和副署長，現在六旬的人不能叫老翁，都是還很健康很年輕的少年人，他們使用電動代步車跑到高速公路上，你們有沒有聽過這樣的狀況？在老人家的部分。"],["王主任秘書宗曦：目前委員在畫面上顯示的應該就是這個新聞。","鍾委員佳濱：常常發生嗎？時有所聞。我先考一下部長，為什麼這些騎著電動代步車的長輩們要爭取路權？應不應該給他們行駛道路的權利？","賀陳部長旦：我想他們是認為自己是在使用車輛，但實際上，就像剛剛委員指出來的，在技術上必須要去區分，電動代步車並不是車輛，所以恐怕路權的部分還有待考量。","鍾委員佳濱：請你告訴我，這4種裡面哪一種是車輛？這裡有銀髮族用的，有身障者用的，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應該是右邊兩輛。","鍾委員佳濱：身障者用的三輪機車或是能夠上輪椅的三輪機車，這是過去我們最常看到身障者所使用的，老人家不認為自己是身障者，他連拿柺杖都不太願意，所以不會用這種車，那他會不會坐電動輪椅？不會，因為電動輪椅看起來就是身障者在用的，他會選擇電動代步車。這2類不同的載具最大的差別，右邊這2種可以進入室內空間，左邊這2種只能停在戶外停車格，部長了解其中的差別了嗎？想想看，通常會使用電動代步車的長輩們會乘著這輛電動代步的機動載具去哪裡？他會去公園、人行道、捷運站／車站，去地下街逛街、去賣場買東西、去菜市場。","請教衛福部副署長，有關社家署長照這部分，你覺得老人家長輩們常常到這些地方，對他們的社會生活有沒有幫助？"],["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祝副署長說明。"],["祝副署長健芳：主席、各位委員。是。","鍾委員佳濱：是有幫助嘛！以前如果沒有這個載具，他們就關在家裡，現在就可以到處逛，所以在我們提倡高齡老化、健康老化的過程當中應該要鼓勵。"],["祝副署長健芳：是。","鍾委員佳濱：但是現在發生他們在路上被撞，他們覺得沒有路權，又遭法院判賠，怎麼辦？交通部和衛福部有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祝副署長健芳：事實上這個相關的輔具，因為它是屬於行人的輔助器具，所以它基本上就比照行人該走的路，而行人該走的路是人行步道跟騎樓。現在的問題可能是出在騎樓有可能不平整或者是堆放雜物，導致這些長輩走不通不得已就走到馬路上去，實際的狀況大概是這樣。","鍾委員佳濱：我聽來聽去都一樣，交通部是這樣回答，衛福部也是這樣回答，這個答案是誰要負責？是內政部要負責，因為無障礙的人行道空間歸營建署管，不是歸你們兩個部管，所以你們的答案非常一致。","我要請部長和衛福部做這件事，電動代步車的使用者之所以會有誤會，就在於那4個輪子，但使用者不是身障者，而是長輩們，因為他們行動不便、平衡感退化，不然他們騎電動機車就好了！那他們為什麼不騎機車？因為平衡感退化了，他們需要一張椅子有4個輪子可以維持平衡，讓他們到處走動。所以請部長和衛福部用力宣傳這點，電動代步車的車字要拿掉，它是椅不是車，但如果叫做電動代步輪椅呢？我想長輩們不會接受，因為輪椅是給身障者用的，長輩們不只不服老、也不認輸。部長知不知道目前電動代步車都跟什麼樣的商品一起販售？如果你要買一輛電動代步椅，會去哪裡買？雖然部長看起來像銀髮族，但是我假設你沒買過。"],["賀陳部長旦：是不是醫療器材、健康器材行？"],["鍾委員佳濱：你確定？衛福部知道嗎？會在哪裡買得到？","王主任秘書宗曦：基本上，如果是輪椅，就是領有醫療器材販售許可，才會在剛剛賀陳部長講的……"],["鍾委員佳濱：領有醫療器材販售許可才會賣輪椅。"],["王主任秘書宗曦：對。但是像這個……"],["鍾委員佳濱：但是電動代步車呢？"],["王主任秘書宗曦：這個應該不會是在那個……","鍾委員佳濱：所以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消費者會搞錯？因為消費者去買的時候不是到醫療器材行去買輔具，那是病人才會去買的東西，而他很健康到處趴趴走，他去哪裡買？他去賣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的店買，只要有電動這兩個字的交通工具的販售店，就會買到電動代步車，而且多數製造商也同時生產了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及電動代步車。所以你們兩個部會要協調經濟部，積極輔導這些販售業者，對民眾尤其是消費者進行觀念上的釐清，其所買的電動代步車不是車，你們有沒有可能把它正名為電動代步椅？部長，可不可以考慮一下？","賀陳部長旦：我覺得是一個想法，我們來研究看看。","鍾委員佳濱：所以你要如何告訴長輩們呢？後面的事我都幫你想好了，就是有牌照的走馬路，沒牌照的走人行道，你們要告訴使用者如果要去公園、人行道、百貨公司、商場、菜市場或室內建築等，要去上述地方就要使用不用牌照的電動代步椅，但是如果要去的地方要走馬路的話，就用電動機車。電動機車的概念就是可以行駛道路，但不是說電動的就可以走人行道，電動的、有4個輪子的，如果進入室內空間、想進入行人可以進入的地方，就要買電動代步椅，反之，如果使用電動代步椅，就不能上馬路。馬路上可以走的電動機車可不可以開到菜市場買菜？不行！你會不會開三輪電動機車去公園運動？也不會！但是這裡面的關鍵在哪裡，是出在身障停車位的問題，為什麼長輩喜歡用電動代步車到處走，因為不會有接駁的問題，他就長驅直入直接到要去的地方，沒有停車的問題，甚至連買菜都不用下車，但如果是身障三輪車的話，他需要停好車，輪椅才能下來，輪椅是可以進入室內的，所以身障者如果要使用交通工具，你就要備齊路邊的停車格，讓他可以停下他的交通車輛，他再用輔具進入室內。同樣的道理，可以任意進入室內的就絕對不是車，而是輔具。所以如果你們能夠有效的改善，讓身障者或銀髮族使用這些三輪的機車時可以有一個路邊停車位，那他才能用替代的電動輪椅或其他方式進入室內，如果你們不改善，長輩們就會習慣騎著電動代步椅到處穿梭。主秘和部長你們兩位可不可以承諾用這個方式來加強宣導？","賀陳部長旦：您前面說的無牌照就走人行道等這個宣導其實很好，接下來……"],["鍾委員佳濱：那你要付我權利金喔！","賀陳部長旦：接下來我們就要看看怎麼樣就委員所提，比較有障礙的停車格位予以更好的保障，大家在使用習慣上慢慢就區隔開來，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鍾委員佳濱：衛福部也願意幫忙宣導嗎？"],["王主任秘書宗曦：應該……","鍾委員佳濱：好，要記得自己管什麼。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希望無障礙相關輔具可以在我跟鍾佳濱委員用到之前有一個合法上路的權利。","徵求在場委員的同意，等一下怕委員人數不足，現在逐案處理臨時提案，共5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好，進行第1案，請宣讀。","1、","有鑑於陸客來台人數減少，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東南亞觀光客來台人數上升。交通部觀光局辦理「稀少語別導遊輔導考照培訓」及「稀少語旅遊輔助人員訓練」，因應業者缺乏稀少語專業人才，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局規劃常態辦理相關課程，建立稀少語別人才資料庫。並於1個月內，完成上開政策之研擬、公布，並向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林麗蟬"],["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刪除提案中「建請交通部觀光局規劃常態」及「完成上開政策之研擬、公布」等文字，並修正成「規劃辦理相關課程，建立稀少語別人才資料庫。並於1個月內，將上開政策辦理情形向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這部分觀光局有向提案委員林委員做過報告，就是稍微做文字修正。","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徐委員榛蔚：（在席位上）這是林麗蟬委員的提案，但是我覺得這是稀少語言的考照培訓，如果不常態的開設課程，就只有一次性，我覺得這對語言的培訓是不落實的，所以我認為常態會比較好。因為也沒有定義到底怎麼樣叫常態嘛！是不是？","陳司長文瑞：保留，就是建立一個制度。","主席：常態與否也沒有硬性規定。這部分就維持林委員提案「常態」的用語。如果他們有需要的話，其實民間也會辦。","徐委員榛蔚：（在席位上）好，謝謝。","主席：另外，這個提案本來昨天就提出來，因為昨天會議有宣告不處理臨時提案，所以延到今天，昨天相關的修法也在委員會通過了，在這裡跟委員會報告。","進行第2案。","2、","國道高速公路易回堵交流道出口增設高解析攝影機，經一年的統計顯示有助減少交通事故，惟目前僅設立5處，若要增設位置，面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人力不足及罰單通知書所需郵資不足而無法增設。經查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有關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之案件罰鍰收入83%，歸屬公路總局收入，17%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因國道改善措施而增加支出，卻無相對收入。因此，有關國道高速公路改善措施，如增加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支出，當年度不足部分，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補貼支付，次年度後由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循年度預算編列。"],["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國道基金的動支，因為沒有編列預算的部分都是要報院核定，所以是不是增加幾個字，修正為「報院核定後」由國道基金支付。","主席：就是增加程序上的「報院核定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在此補充報告，國道的罰鍰收入本來保留7%的款項給國道警察局，但是後來因為怕說增加罰單的7%，會讓人覺得國道警察搶錢，所以後來這7%也沒了。對於這些國道警察來說，他們付出的其實是工作跟生命的危險，但是因為大家在這7%上面有說法，造成他們一些業務上的負擔，這點也跟趙局長談論過，如果當年度不足的部分，就由國道基金支應，我想這是合理的。以上補充報告。","進行第3案。","3、","針對有心從事合法計程車業務之司機，卻因執業登記證考試名額限制而難以儘速合法轉業之問題，交通部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研議考試名額限制應否放寬，加速納管白牌車司機成為合法之多元化計程車司機，以落實乘客之搭車安全管理及保障，並為計程車產業發展注入新動力。"],["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主席：交通部有沒有意見？"],["賀陳部長旦：（在席位上）配合辦理。","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進行第4案。","4、","有鑑於大南澳陸橋以高架方式跨越南澳平交道、其末端銜接蘇花改，已於106年10月1日竣工通車，但通車後禁止機車通行，而有剝奪騎士使用該段路權之嫌。按蘇花改第一階段蘇澳到東澳段預計明年初通車，現行蘇花改道路編制不屬快速道路等級以上，實無禁止騎士通行之理由。爰決議要求交通部於蘇花改第一階段通車前二個月，提出250CC以上機車開放通行之可行性評估報告；並於蘇花改第二階段通車前二個月，提出125CC以上機車開放通行之可行性評估報告，以確保機車騎士之路權使用權益。"],["提案人：陳歐珀　　鍾佳濱　　周春米","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賀陳部長旦：（在席位上）配合辦理。","主席：不過這在時間上有點趕，提案上寫的是「第一階段通車前兩個月」，時間就快到了，麻煩交通部早作準備。"],["賀陳部長旦：（在席位上）我們會注意。"],["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進行第5案。","5、","蘇花改工程「大南澳陸橋」已於本月1日通車，然因其末端銜接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之路段，因此暫不開放機車通行。經查，我國限制車輛（汽、機車）進入特定路段之相關法規有三：《公路法》第60條針對公路災害、維修時，可禁止車輛通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92條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列舉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之項目，而其餘法規皆未明確規定機車不得行駛於一般省道（大南澳陸橋、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路段皆為省道）上；亦即，「禁行機車之規定」當前並無法源之依據。有鑑於機車騎士有其道路使用權利，而長隧道之道路安全亦不容忽視，爰建請交通部應針對當前「禁行機車之規定」進行通盤性之檢討，無論檢討後之結果如何，皆應明確告知用路人，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同時保障用路人之通行權益。相關檢討、重評估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交交通委員會。"],["提案人：鄭寶清　　周春米　　李昆澤　　蕭美琴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說明。","黃副局長運貴：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和第4案有關，我建議將「一個月」改成「兩個月」。第5案乃是配合大南澳陸橋的案子，這與第4案有關，在此建請將相關文字修正為「重估報請於兩個月內送交交通委員會」。"],["主席：有沒有提案委員在場？","其實第4案的「兩個月」和第5案的「兩個月」是不一樣的，第4案所指的是「通車前兩個月」，而第5案是請你們在一定時間內提出報告，所以這「兩個月」的定義是不一樣的。","黃副局長運貴：公路總局可以按照第4案的要求進行評估，我建議第5案比照第4案的期程來辦理。","主席：時間上應該是第4案會比較寬裕，所以……"],["賀陳部長旦：（在席位上）我來說明一下。"],["主席：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召委考慮得很周到，第4案所指的是「通車前兩個月」，目前我們是預計明年2月通車，那麼通車前兩個月就是今年12月；如果第5案也採用兩個月的話，從現在開始計算，差不多也是在12月完成，這樣的話，兩者的期程應該是一樣的。","主席：我建議將最後一句改為「相關檢討、重評估報告請於蘇花改第一階段通車前兩個月送交交通委員會」，這樣兩者的時間就一致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已經處理完畢，若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本席在此宣告，原則上詢答不休息，12點發送便當，如果有需要暫時離開者可以到主席台這邊來向我說明一下。","接下來繼續進行詢答，請徐委員榛蔚發言。","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此本席要說幾聲感謝，首先要感謝警政署所有的警察及國道公路的警察，因為有一些道路分流使得交通壅塞，所以連休假期有許多國道警察或公路警察同仁都在值班，為的就是維護大家行的安全、讓通車順暢，其實他們也背負著極大的心理負擔，所以在這裡要謝謝所有在4天連假期間值勤的警務人員。"],["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體恤。"],["徐委員榛蔚：部長應該要感謝警政人員才對。","賀陳部長旦：是的，當然！"],["徐委員榛蔚：部長知道有一個工作室叫做道路資訊工作室嗎？","賀陳部長旦：對不起，我不清楚。","徐委員榛蔚：道路資訊工作室乃是由許多貨車業者、遊覽車業者及民間力量集合而成，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全國道路的資訊能夠暢通，一開始是因為蘇花公路長期以來都非常危險，甚至有人說這條路是天公阿仔走的路。昨天晚上蘇花公路在112.3K處又有大量落石，所以緊急封路，當時也是透過這個工作室的頻道播放，人車才能全部散開來，所以政府應該要謝謝這些在背後推動這個工作室的無名英雄，為了維護人民行的安全，他們做的反倒比交通部及中央政府還要好，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給他們鼓勵、給他們支持、給他們感謝？","賀陳部長旦：是的，非常感謝這些民眾熱心幫忙。","徐委員榛蔚：再者，本席長期以來都在關心富里大橋及永豐大橋的問題，就富里大橋來講，今天是一個很重要的時刻，因為今天要發包，由於前面3次都已經流標，所以今天要進行第4次發包。本席認為，當國家在做重大公共工程的時候，尤其是在偏鄉及離島地區，包括交通、專業人才、一例一休等相關成本都得計算進去，否則沒有人要到花蓮或偏鄉去承包工程。之前3次都已經流標，希望不要再有第4次。","另外，在本席強力要求下，永豐大橋670萬元的設計規劃費用已經核定了，在此要感謝部長。"],["賀陳部長旦：不敢當。","徐委員榛蔚：剛才黃國書委員及鍾佳濱委員說得非常好，關於身心障礙者行的安全，中央的確必須加以統籌，針對全國道路、行的安全及載具的部分，包括公車、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真的要好好進行檢討，讓身心障礙者可以行得無礙、行得方便、行得友善。","在此本席也要探討鐵路車廂及大魯閣電動公車的問題，有關鐵路的部分，無論是太魯閣號、普悠瑪號或是加掛的一般列車，統統都只有兩個身障座位，太魯閣號是設置在第1車廂及第8車廂，普悠瑪號也一樣，推拉式自強號是設置在第3車廂及第8車廂，區間車則是設在第1車廂及第8車廂，如果兩個坐輪椅的身心障礙者手牽手要搭火車出去玩，那麼他們就得分開坐，這樣好像不太人性對不對？針對這個部分，其實本席之前也曾質詢過，這個問題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好好討論一下？","另外，身障者有時也會帶小孩子出門，請問家屬的陪伴座在哪裡？現在根本就看不到，而且買車位可能也沒辦法買在一起，搞不好孩子坐在第1車，而媽媽買到的是第9車或第10車，甚至沒買到車票。就身障者而言，真的要給他們很友善的空間，因為他們在生活上已經非常辛苦，他們所面臨的障礙已經夠多了。請問部長，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好好討論一下？","賀陳部長旦：我們願意來檢討，謝謝。","徐委員榛蔚：身障座位一定要增加，而且要連座，包括規格、設計都要和現在的電動輪椅一併整合起來好嗎？"],["賀陳部長旦：我瞭解。","徐委員榛蔚：院長說有遷都中部的可能，之後北部變成經濟中心，中部變成行政中心，南部變成政治中心，這聽在東部人的耳朵裡，我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辦？我們的交通問題要怎麼解決？從花蓮要到台中去開會，開車出去可說是難上加難，搭火車則要花上4個小時至7個小時的時間，無論從北走、從南走都一樣。請問部長，這要怎麼辦？請問中區的交通有沒有辦法打通？"],["賀陳部長旦：委員指的是國道的中部……"],["徐委員榛蔚：國道六號有沒有辦法打通？上次趙局長……","賀陳部長旦：委員關心過這個問題，我們也表達過這方面確實有工程技術上的困難。"],["徐委員榛蔚：以目前的工程技術是沒有辦法做的嗎？","賀陳部長旦：應該是說在經濟上相對這項工程來講，代價實在太大了。"],["徐委員榛蔚：代價太大？那有沒有辦法做呢？"],["賀陳部長旦：我請趙局長來說明好了。"],["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還是有相對難度，主要是遇到地熱的部分，施工都很困難、沒辦法處理。"],["徐委員榛蔚：所以沒辦法做？"],["趙局長興華：是的。"],["徐委員榛蔚：既不能做也不會做是嗎？","趙局長興華：如果要做的話，必須要非常大幅度的改道，如此一來，走的位置就不是在那裡。像日本遇到地熱時也是一樣，他們花了十幾年的時間，重新選路、重新改道，主要是一定要避開那個地方，因為那個成本太高了。"],["徐委員榛蔚：你只要告訴我會不會做就好了。"],["趙局長興華：短期內是不可能的。"],["徐委員榛蔚：不會做也不可能做嗎？"],["趙局長興華：對。"],["徐委員榛蔚：那我們有沒有其他替代方案？","趙局長興華：關於其他替代方案，唯一的方式就是把省道維持暢通。"],["徐委員榛蔚：什麼省道？","趙局長興華：以現在來講，就是台8線省道或台14甲，現在公路總局針對這部分也有做相對的維護。"],["徐委員榛蔚：台8線每次遇到颱風都封路啊！"],["趙局長興華：因為它的環境就是這個樣子。"],["徐委員榛蔚：那台11甲呢？有沒有辦法改善？"],["趙局長興華：台11甲是花東縱谷跨越的……","徐委員榛蔚：這就表示中部這個區域的交通是沒有辦法改善的嘛！沒有辦法立竿見影，也沒有辦法有一條真正可以平安回家的路對不對？"],["趙局長興華：因為中央山脈就是橫亙在那個地方嘛！","徐委員榛蔚：所以沒有辦法及時改善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針對這個議題，花東人一定會大力抗議。","如果平面交通沒有辦法改善的話，那麼對於航空的部分，交通部可以給予支持嗎？現在花蓮、台中之間的航班並不是天天都有，一個禮拜只有幾班而已。","賀陳部長旦：就技術而言，這部分相對比剛才所說的陸路要來得好一點，但就營運市場而言，因為它需要由別人來營運，所以我們也要考慮市場上有沒有人有營運的意願，這方面恐怕還要作整體評估。","徐委員榛蔚：部長這樣的講法，好像已經完全漠視東部人行的權益及行的公平正義。","賀陳部長旦：倒也未必。剛才我說要全面評估，相信委員也非常瞭解，東部有相關的發展條例，它對於行的方面也有一些補助的做法，這方面我們願意共同來爭取。","徐委員榛蔚：這與補助無關，而是我們根本走不出去，別人也進不來。昨天本席在這裡質詢觀光局長，我們現在要發展觀光，但是車票訂不到，公路不安全，航線又沒有，花東等於是整個封閉起來的，中央能協助花東的到底是什麼呢？北、中、南現在有經濟、行政、政治中心，請問東部是什麼？我們是化外之地嗎？我們和大家一樣都是國民，我們同樣都有繳稅，為什麼連交通問題都沒有辦法幫我們解決？本席非常感謝你們到東澳、南澳去做評估，評估報告11月就要出爐，但評估報告究竟做到怎麼樣？"],["賀陳部長旦：委員的意思是指要不要再去做工程嗎？"],["徐委員榛蔚：是啊！","賀陳部長旦：眼前當然還在評估，其實我們不只是作評估，對於一些可能發生的危險，我們也都在不斷改善。這件事情恐怕要等到評估完畢，就改善情形相對來比較，才能決定需不需要做新的工程。","徐委員榛蔚：剛才本席有一張圖就是從東澳到南澳的部分，你有沒有看到大彎那一塊？那根本就是彎彎曲曲的，上次你告訴我那裡的事故率非常低，現在本席就告訴你為什麼會非常低，因為它非常危險，所以大家統統都會減速，它全部都是U型的髮夾彎，這怎麼有辦法開得快！就在11.1公里的地方，20分鐘的車程卻要花上好幾倍的時間。從東澳到南澳這一段，民眾都在強烈反映是不是可以另闢新路。另外，大清水到崇德段同樣也要進入評估、座談，請問其他三段現在的情況如何？","賀陳部長旦：關於這些沒有做隧道的部分，改善工作都持續在進行，相關評估也都會再作調查，這些事情我們都持續在做。"],["徐委員榛蔚：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要來說明一下嗎？"],["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說明。","黃副局長運貴：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大清水至崇德段，我們會比照東澳到南澳的做法，進行安全性的評估。","徐委員榛蔚：這部分本席一定會強烈要求，其他三段也一樣來作評估可以嗎？你們一樣要到地方去座談，因為東澳到南澳的部分已經舉辦過座談，所以大清水到崇德段一樣也要座談好嗎？"],["黃副局長運貴：是的。","徐委員榛蔚：關於落實車輛檢驗方面，本席在3月份曾經詢及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剎車輔助系統，部長說在108年1月1日要強制實施。現在有補助，目前也還在輔導期，請問這方面的普及率有多高？"],["賀陳部長旦：我請黃副局長來說明。","黃副局長運貴：現階段我們是先針對國道客運進行補助，105年已經補助2,081輛，106年到目前為止補助631輛。","徐委員榛蔚：根據你們的統計，現在還沒有加裝的到底有多少？比例為何？108年1月1日就要開始強制實施了不是嗎？","黃副局長運貴：針對國道客運的部分，我們已經補助的比例差不多是77%。"],["徐委員榛蔚：民間的部分呢？"],["黃副局長運貴：民間的部分並不是我們補助的對象。","徐委員榛蔚：這部分你們沒有補助也沒有宣導，那麼到108年的時候，他們就等著被你們罰錢了嘛！是不是這樣？","賀陳部長旦：我們並不是不去做宣傳，其實輔導期就當做是在跟他們溝通，希望一方面政府給他們一點補助，另外一方面他們自己也想辦法去找一些錢來改善他們的服務品質。然後給他們一個比較晚的落日期限，讓大家可以有所準備。","徐委員榛蔚：針對這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趕快加強宣導，讓一般民眾也能知道可以申請公部門的補助，大家一起把安全工作做好可以嗎？","賀陳部長旦：是的，謝謝委員。"],["徐委員榛蔚：謝謝。"],["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大家除了關心這次連續假期大塞車的事情外，也同時關心重機是否要開放的問題。對於重機是否開放一事，交通部先前有請教地方政府的意見，請問交通部為何要詢問地方政府的意見？國道好像是隸屬交通部所管的，但是為什麼你們會去請教地方政府的意見呢？"],["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車子在上下交流道之後，還是會運用到地方的道路，而且民眾有時也會透過地方政府的管道對這部分表達意見，所以我們先徵詢地方的看法。不過，我們不是因此就用地方政府的意見來代替交通部做決策，所以才做一年期各方面的共同評估，來考慮這件事情。","林委員俊憲：但現在就產生一個問題，比如說國道3號新化以南是否要開放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行駛，目前一年是試辦期嘛？"],["賀陳部長旦：對。","林委員俊憲：交通部也詢問了3個相關地方縣市政府的意見，有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而這3個縣市政府也都表達了意見，台南市政府是反對，建議不要開放；高雄市政府則表示原則尊重，但請交通部要審慎評估；而屏東縣政府也直接表達反對開放。請問部長，如果試驗成功通過，但地方政府還是反對，跟部裡的意見不一樣的話，請問會以什麼為基準？難道就不管地方政府的意見嗎？","賀陳部長旦：那倒也不是，所以我們才在這次的評估中，把各方意見都放在一起，同時定期公布結果，等於是讓大家在這段時間有個比較……","林委員俊憲：如果你們試驗成功通過了，不管是安全性、肇事率等各方面，經你們計算，機車駕駛的行為1年內都符合要求的標準，但是縣市政府還是反對，那要怎麼辦？","賀陳部長旦：我們當然要依照現在修法的內容和地方政府溝通，我想應該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林委員俊憲：所以還是以你們最後的試驗結果為準？","賀陳部長旦：我覺得評估是在幫助我們落實立法院所通過的修法內容，所以既然是評估、是有共同參與的，其結果就應該由大家共同來承受。","林委員俊憲：但是地方政府反對一定有理由，我們也不得不考量。"],["賀陳部長旦：沒錯。","林委員俊憲：就像剛才部長講的，高速公路上的重機、汽車下交流道後，還是會和一般路面的汽機車交會，所以地方政府反對的理由及態度，在我看來有很大的不同。","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利用這段時間來做較詳細的溝通，包括車到了地方政府管轄的道路以後，其交流道是不是也要一起納入管理等等……","林委員俊憲：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到時試驗結果是要開放，你要不要參考地方政府的意見？如果地方政府反對到底，你要怎麼辦？還是會有這樣的問題嗎？"],["賀陳部長旦：一定會有。"],["林委員俊憲：那交通部會以部內最後的結果為準嗎？","賀陳部長旦：當然，這一定要做長期溝通，必要時，院裡可能會針對此事再一起參與討論。","林委員俊憲：其實之前地方政府的反對一直是交通部暫緩開放的理由，因為地方政府擋在交通部前面，其實我感覺交通部是比較保守、比較傾向不要開放重機上國道的，但是由於法案已經通過，如果法律通過，你們又不開放，那要怎麼辦？所以在此之前，交通部的理由都是地方政府反對，其實地方政府是幫你們解決一個很大的麻煩，幫你們擋壓力擋到現在。","賀陳部長旦：委員講的也正確，從安全的角度來說，地方政府確實幫我們減少一點困難，但是從法的立場以及他們認為他們應有的權利來講，我們也不得不在這上面做周詳地溝通。","林委員俊憲：假使到時你們試驗通過了，你們要跟地方政府說：不好意思，我們現在要開放了，因為我們試驗通過了。這是未來你們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喔！我先提醒你。","賀陳部長旦：是，我了解，這確實是一個困擾。","林委員俊憲：因為有些地方政府的態度一直是堅決反對的，像屏東已經換不同的縣長，有不同的縣府團隊，但是其交通局的態度都是一致、都是堅決反對；台南市政府也差不多；高雄市政府則是請你們要審慎評估，他算是態度比較有彈性的，光是國道3號新化以南這段就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再提醒你，台中市政府也表態了，他表示反對，而且根本就是反對到底；南投縣政府也持比較保留的態度；只有桃園市政府還有一點彈性，他表示尊重，但也是請你們要做好安全性的評估。所以未來重機要不要開放，不是只憑你們的試驗結果，如果中央和地方有很嚴重的不一致看法，你要怎麼辦？"],["賀陳部長旦：我們來加強溝通。","林委員俊憲：另外，有關這次的國道塞車，這是第一次實施離峰時段通行費再打折的措施，也是賴院長上任後一個新的做法，這與過去部長的作法完全不同，但我不曉得這樣的效果如何？方才很多委員都認為藥效不夠猛，也就是說，只打7折難以達到分流的效果，無法解決問題，所以下次打折的折數能否多一點，甚至是免費。今年還有沒有連續假期？"],["賀陳部長旦：到年底前沒有了。"],["林委員俊憲：明年再來的連續假期大概就是春節嘛？"],["賀陳部長旦：元旦有3天連假。","林委員俊憲：其實也滿快就到了，不曉得你會不會想出新的方法？","賀陳部長旦：眼前我們不會特別去想新的方法，因為如果這次有達到分流的效果，我們要先分析到底真的的行為為何？其次，我們也要知道在供需緊繃之下，是不是真的有峰和谷的差異，否則一不小心，可能就會使原來以為是谷的地方……","林委員俊憲：根據交通部的統計，車流量只增加5，但塞車的嚴重度卻是不得了。","賀陳部長旦：報告委員，不是只增加5，因為原本就已經非常緊繃，這個5加上去就是不得了了！","林委員俊憲：還是你們可以想到其他方法？像這次的分流，我覺得是失敗了，效果沒有出來，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成效。"],["賀陳部長旦：因為已經沒有什麼明顯的……","林委員俊憲：我覺得應該要以台北到高雄的行車時間能否縮短作為標準，舉例來說，其實有很多輔助工具可以幫助駕駛人，像是1968 App，我覺得其實它已經做到一定的效果，而且下載的人數也很多，但是它有沒有辦法再改善？舉例來說，當高速公路太擁擠時，1968 App會告訴駕駛人要選擇替代道路，要改到省道去，而基本上走省道的人要用公路總局的App，問題是，公路總局的App和1968 App沒有相通，你們是各做各的嘛！","賀陳部長旦：現在都整合了，但可能做得還不夠完整。","林委員俊憲：你們只有整合一部分而已，比如說，我走省道時，到底高速公路通了沒有？兩者是屬於不同的系統。還有，有沒有交通事故，今天警政署應該有派代表來吧？"],["賀陳部長旦：有。","林委員俊憲：關於交通事故，警政署可能是最落後的，他們是公布在網站上！開車的人哪有時間上網？所以警政署的資料是不是應該要整合到1968，現在民眾是看不到交通事故的。","賀陳部長旦：了解，這個我們來改進。","林委員俊憲：警政署實在是太落後了！如果民眾要知道高速公路有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還必須上警政署的網站去查詢。"],["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道的部分在前端的CNS都有做顯示……","林委員俊憲：因為我時間有限。其實你們App的進步是看得到的，但是還可以再改善的是，你們可以請使用者去留下意見，看有哪些部分是可以改善的，使用者留的意見你們要看、要能夠改善。舉例來說，你們會主動推播消息，但這個功能不能手動關掉，換句話說，如果裝了1968 App，每天24小時，就算我在家裡睡覺，沒有上高速公路，我不是在開車而是在開會，它還是會不斷地丟高速公路的訊息給我。所以你們應該要設計成可以手動關掉，不然會很吵！你懂我的意思吧？"],["賀陳部長旦：了解。","林委員俊憲：這個是使用者很早就留言建議的問題，但我發現你們好像都沒有改善，既然你們叫大家留下意見，就應該要改進。此外，你們也要將省道的資訊整合進來，現在好像有整合一部分了，尤其是警政署的事故資料要納進來，過去因為是本位主義，所以警政署做警政署的，公路總局做公路總局的，高公局做高公局的。","賀陳部長旦：我們現在已經有整合，但是可能整合得不夠，我們再來加油，謝謝。","林委員俊憲：每次都這樣，連假一定塞車，然後你們就來這邊檢討，然後就希望下次不會再發生。不要再這樣循環了！","賀陳部長旦：其實沒有那麼糟糕啦，這次台北到高雄的時間是比以前還縮短的，所以其實沒有那麼糟糕。"],["林委員俊憲：是嗎？你有確定？"],["賀陳部長旦：有。","林委員俊憲：不然為什麼大家罵那麼慘？平均時速比以前都低，怎麼會比以前好？","賀陳部長旦：真的，我們會後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參考。"],["林委員俊憲：所以這次有比過去都好嗎？"],["賀陳部長旦：其實20公里的塞車沒有比228連假時惡化。","林委員俊憲：現在每部車幾乎都有裝ETC，你們應該會運用大數據，問題是現在用數據計算的速度太慢，譬如說，數據顯示出來的塞車速度可能是20公里，但實際上可能只有5公里，因為它計算的速度太慢，不夠即時。因此就有專家表示，我們之所以要用ETC，高速公路之所以要數位化，就是希望能夠取得大量數據，但是如果取得數據，卻產生這麼嚴重的時間落差，那就失去數位化的目的了。"],["賀陳部長旦：了解。","林委員俊憲：這部分未來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也就是說，電子數位顯示的路況與實際路況有差異，不要說只差2、3分鐘，那就差很多、誤差就很嚴重了！","賀陳部長旦：是有點時間差，我們再改進。"],["林委員俊憲：謝謝部長和局長。"],["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針對這次的國慶連假，交通部首度實施離峰減價的優惠措施，請問部長對這次離峰減價的成效是否滿意？這樣的措施到底有沒有達到紓解車流的效果？"],["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總歸來講，是有一部分離峰的車流增加，至於那是不是真的是從原來的高峰降到離峰時段的低谷，其真正的行為我們還不夠了解。第二，因為總體的量增加了，說不定很多人並不是從原來的高峰部分移過來，而是他原來就是下午才開車的，至於這樣的人到底有多少，這部分我們還要做比對。第三，我要強調的是，即使整體的量增加了，我們先不管離峰到底有沒有效果，但是當總體的量增加到這種程度時，其實已經是非常緊繃的狀態，所以我們不敢妄言下一步應該要怎麼做調整，先讓我們再做更多的研究。事實上，整個交通並沒有像部分媒體所報導的，好像惡化到不得了，其實並沒有更惡化。","陳委員素月：在這次連假之前，我也曾在委員會請教過部長關於交通部要實施離峰減價的措施，其中有關將離峰界定出來的部分，因為上次在委員會沒有講得很清楚，所以我再跟部長討論一下。從高公局所提供的幾次連續假日的交通流量表來看，其實白天8點到下午6點的車流量很平均，車流量都還滿高的，如果從228連續假期、清明節連續假期到端午節連續假期這3個表來看，早上8點到下午6點的車流量是很高的，所以請問你們是如何界定第一天的離峰時間是在下午2點到6點？"],["賀陳部長旦：我請趙局長來跟委員說明。"],["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我們有做過評估，而這次之所以採試辦，就是希望先探討一些因素，因為每天最尖峰的3小時大概都在早上，所以我們希望最高峰時間的部分車流量可以轉移，因此我們設定的目標是移轉3到7的量到下午，雖然下午的峰也滿高的，但還是可以在容許範圍內做一些移轉。我們設定的目標是有做這樣的考量。","陳委員素月：其實上次我在委員會時就有提出質疑：第一，我認為離峰的選擇時段有問題，第二，這個方式到底能不能真的鼓勵大家選擇這樣的時段，會不會反而變相鼓勵本來沒有要上路的人在這個時段上路呢？根據你們這次收假後的統計表，第一天在你們所界定的離峰時間的車流量是增加了8，可是原來時段的車流量也沒有減少，當然，你們要考量到整體的車流量有增加5，這是你們這次的統計。因此，我覺得在離峰時段的界定上，可能你們還要再做探討。"],["趙局長興華：我們後續會再做比較完整的評估。","陳委員素月：其實從幾次連續假日的圖表來看，如果真的要界定離峰，中午反而是車流量下降的時段，就是中午用餐時間大概11點到1點這個時段，是M型的凹點，或者是清晨大概5點到7點這個時段的車流量也比較少，之後就會逐漸增加，到8點後就會達到量比較大的時段。現在夜間行車免費的時段是1點到5點嘛？"],["趙局長興華：是0點到5點。"],["陳委員素月：你們有沒有考慮延長到7點？變成0點到7點。","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其實5點到7點的交通量已經開始湧現，在北部路段部分，5點到7點整個量都已經出來了，甚至有些路段已達警戒值。","陳委員素月：我們是從圖表來看，5點到8點這個時段是慢慢上升的，當然，部長一直考慮到夜間行車安全的問題，但是清晨應該是大家精神都還不錯的時候，所以我是這樣建議，當然你們也可以從你們的數據去分析，然後再做討論、研究。","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這麼仔細看這個圖表，如果從谷的角度來講，確實有這個狀況，不過有時候要考慮到車子是個連續行為，也就是說，也許你是看到台北5點到7點的車不多，但是開始開放以後，這些車過了兩個鐘頭到達台中大概是10點，那時候就會變成峰上加峰，所以，我們應該要考慮到它的整體行為，而不是只看某個時刻的分布而已。不過委員的提醒，我們會一併納入考慮。","陳委員素月：這是提供你們一個思考的方向。另外，在高公局的報告中有針對不同壅塞原因採取不同措施的調整，包括採用點的方式，即交流道或匝道的交通管理手段，標線重繪、匝道拓寬或新增匝道；線的部分，主線基本路段或交流道間之開放路肩或車流管制或主線拓寬；面的部分，高速公路主管機關與地區道路主管機關的溝通協調、跨機關的整合協調及增加道路容量的供給，軟硬體全方面的改善，然後用滾動式的檢討來回饋修正。有關匝道的部分，請教部長，目前對匝道的交通管理手段有哪幾種方式？"],["賀陳部長旦：我還是讓趙局長來說明。","趙局長興華：我們大概有兩個手段，一個是匝道儀控的部分，另一個是匝道封閉的手段。","陳委員素月：我想請教一下，在連續假日的時候，採取匝道封閉的點有哪幾個？"],["趙局長興華：目前經常在實施的就是平鎮及埔鹽系統這兩個系統交流道。","陳委員素月：我要請教一下，為什麼每次連續假日就會封閉埔鹽匝道？","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以埔鹽來講，南下有兩個匝道入口，因為它是76線的快速道路，這兩個匝道迅速湧入車流的話，按照過去的經驗，如果沒有封閉，整個一定會回堵到彰化系統；如果有封閉的話，這段道路起碼還可以走。","陳委員素月：可是對於用路人來說，清明或中秋是返鄉祭祖或團圓的日子，收假的時候，他們一定要北上返回工作崗位，如果封閉埔鹽匝道，他們一定會從其他交流道上去。","趙局長興華：是，就是從員林交流道，或是從彰化交流道……","陳委員素月：從員林交流道、北斗交流道或彰化交流道，所以他們還是會上去高速公路。","趙局長興華：是，但是對於入口的部分，假如增加入口的數量，像現在一次增加2個的話，對車流干擾非常地嚴重。根據學理上的分析，過去我們習慣把700多公尺的道路整合在一起，但是我們看到彰化埔鹽系統大概2公里到3公里的距離還沒辦法把車流整合完成。我們從UAV空中來看，它的車流量就是這樣，所以如果不封閉，整個就會回堵得很嚴重，壅塞車流長達三、四十公里以上。","陳委員素月：所以你們封閉埔鹽匝道的用意是在管控長途的用路人，還是短途的用路人？"],["趙局長興華：我們希望讓主線能夠順暢。","陳委員素月：可是地方很多鄉親都跟我抱怨，這難道是在懲罰我們彰化人嗎？為什麼每次假日就封閉匝道？讓他們要繞很遠的路才能夠再上高速公路。","趙局長興華：因為76線的交通量太大了，匯入的車流會形成一個很大的瓶頸，因為5個車道迅速縮減成3個車道，整合的時間會相當久。","陳委員素月：有沒有可能用高乘載的方式去管控？因為對於要返回工作崗位的人來說，他們一定要上高速公路，如果不讓他們從匝道上，他們一定要從其他的交流道，而短途的用路人、在地的人可能就沒有辦法達到高乘載的條件，所以可不可能改用這個方式？","趙局長興華：過去也有試過，但是那個地方確實很不好管，因為變成高乘載管制的時候，埔鹽系統北上的入口是兩個車道，在入口做高乘載管制也有困難性。","賀陳部長旦：報告委員，您這麼深入這件事情，我們是不是讓同仁到您辦公室或服務處，向關心的民眾再做一個圖面上的說明？基本上交通最怕的就是集中，太集中的時候，所有的招式都沒有用。第二，關於高乘載，車道要怎麼避開車流，需要有一個地理條件，才能夠即時把車流引導開來，其實裡面都有一些限制條件。如何在這些限制條件下做出不得已的決定，以及在集中與分散車流的管控當中，讓民眾繞路的範圍儘量縮小，可能也必須讓民眾多了解一下其中的不得已。我們願意向關心的民眾說明。","陳委員素月：本席在地方上遇到民眾反映這件事情，希望你們再做一下檢討，這是針對匝道的管控問題，當然，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去紓解車流，包括面的交通路線的改善。針對我們彰化縣內的替代道路、路網連結的部分，要拜託交通部大力支持。","賀陳部長旦：好的，了解。","陳委員素月：你也知道彰化的縱向高速公路只有國道1號，所以車流量一定非常大。對於地方爭取的東彰快速道路、西濱全線通車的部分，還有台76線……","賀陳部長旦：了解，不敢忘記。","陳委員素月：如果以後路網能夠整個完成，我想也許會有比較好的改善。謝謝。","賀陳部長旦：一定會改善，謝謝陳委員。","主席：報告委員會，下午第2輪的發言現在在主席台開放各位委員登記。","請陳委員雪生發言。","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穿的比較整齊，比較有精神。"],["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不敢當。","陳委員雪生：我平常都看你帶個背包，很簡單。你剛從國外回來，辛苦了。","賀陳部長旦：哪裡，不會。","陳委員雪生：早上大家講到連續假期塞車的事情，我看到陳歐珀委員等等很多委員建議比如離峰時間免費、尖峰時間加價或夜間時間打折。請問部長，你所有的想法都用上了沒有？"],["賀陳部長旦：我其實只有一個想法……"],["陳委員雪生：你無計可施了？","賀陳部長旦：我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政府不該鼓勵用夜間收費讓民眾以為可以達到分流的效果，至於其他的，我覺得我們都願意開放討論。","陳委員雪生：我知道你的想法很好，你認為生命無價，希望少發生一些車禍，我了解。"],["賀陳部長旦：是。","陳委員雪生：但是很多委員跟你的看法不一樣，民眾跟你的看法也不一樣。","賀陳部長旦：沒問題，我們慢慢來讓大家了解它是必要的考量。","陳委員雪生：我覺得從善如流是對的。我告訴你一個方式，好不好？我常常到國外去，先不講哪個城市好了，免得等一下大家又反中等等。你可以運用車牌，車牌不是有單號、雙號嗎？有一些大城市是用這樣的方式。"],["賀陳部長旦：是的。","陳委員雪生：比如連假開始第1天只准許單號車牌的車輛上路，第2天改成只開放雙號車牌的車輛上路，這樣車流量就會減少一半，部長可以試試看，因為我想你也無計可施了。","所有委員關心的都是本島，包括國道5號道路、中山1號、中山2號等等，無非就是這些，很少人關心金門、馬祖及澎湖，都沒有人提到。不過今年的秋節，金馬澎都還好，我們事先都會做一個預演，今年我們沒有做，倒是秋節過後，因為氣候的因素，風浪很大，導致船舶沒有辦法開航，有一點騷動，但是問題也解決了，本來我們還想申請出動C130軍機來支援馬祖。","負責調度C130的聯四周將軍大概這個月退伍，我還跟方副局長講，請他跟局長報告，有機會可以聘他來，因為這裡面要協調，橫向的聯繫很重要。我在這邊也特別表揚周將軍，他為了金門、馬祖、澎湖軍機的調度付出辛勞。","部長，我最近晚上都睡不好，每天早上4點鐘就醒來了，醒來之後嘆一口氣，然後到陽台抽根菸。我太太說：你最近怎麼搞的，凌晨4點就起來？我說：我的壓力很大。今天我們有一些民眾到交通部門口陳情，你知道嗎？","賀陳部長旦：看到這個圖面，我才曉得。","陳委員雪生：圖面上這些朋友都是我立法委員競選的對手，我的壓力很大。上次提到全國各縣市都有大學，但馬祖沒有，我們的學子必須遠渡重洋，跑到台灣唸書。我當縣長的時候，我們公務員都到台北唸研究所，所以禮拜五就跑到台北，禮拜一還回不來。大學分校的部分，我們總算完成了。我跟教育部長報告，如果他不完成、不圓我的夢，我會去教育部樓上跳下來，做鬼來抓你，我別的沒辦法。部長人也很好，我也不能對你口出惡言。"],["賀陳部長旦：不敢當。","陳委員雪生：上一次情緒本來已經培養得很好了，一直想罵你一頓，但是我又罵不下去，你知道嗎？因為部長確實人也滿不錯的。他們到交通部門口陳情，要求給馬祖一座跨海大橋。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每個人的思維或有不同，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們馬祖鄉親也在埋怨島上居民怎麼人那麼少、大家那麼輕視我們離島、不注重離島。我常常在想，我們人很少。我也呼籲全院不分藍綠的委員朋友們能夠支持離島、支持雪生，好圓我們馬祖一個夢。","當然，我一直在關注金門大橋的進度，這次小三通的回顧，我跑到金門去，也跑到橋旁邊去看看他們的技術，看看能不能越過深水區、深槽區。如果能夠越過深槽區的話，我才能夠跟交通部談進一步的事情；深槽區如果無法越過的話，當然就沒辦法。我也請教過陸委會張小月主委，他說目前的政策已經同意大陸的技術人員及機具是可以過來的；大陸高層都表示沒問題、可以協助，但是下面的動作完全沒有，這又是個問題，因為又扯到兩岸關係的問題。","所以我跟部長報告，台灣在搞公路、鐵路等等基礎建設，賴院長是我第3屆國民大會的老同事，我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會向賴院長報告這件事情。我覺得台灣搞公路、鐵路、輕軌、高鐵、捷運，都花很多錢，像金門也做了大橋，澎湖也做了大橋了，應該給馬祖一個機會。中華民國不是只有台灣省，還有金門、馬祖、澎湖、離島，應該給他們一個機會。給馬祖做一個大橋，如果這個技術可行的話，花100億元、120億元，我覺得都是可以做的。你看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沒有任何馬祖的東西，我們同樣要付3萬多元的綜合所得稅，也是納稅義務人。","前幾天我看電視，好像說要給澎湖500多億元推動綠能。澎湖需要綠能嗎？澎湖的電不夠嗎？還要再搞風力發電，再去搞一些綠能發電的動作嗎？不需要！馬祖也不需要。如果在馬祖搞風力發電的話，也是教學用的、觀光的用途而已，因為我們的電量足夠了，是不是？","我們要講道理。如果做這座橋能夠把2座機場去掉1座，就可以省掉很多錢。我記得上一次質詢部長的時候，我也是說2座機場在比賽，這個要100多億元，那個要100多億元。","我參選立法委員的動機是什麼？我弟弟陳雪源及弟媳婦以前都在行政院工作，前任的曾銘宗主委、現在很多行政院或國發會的同仁都是我弟弟的老同事，當年一起當科長。我弟弟及弟媳婦一家5口在馬祖上空死於非命，我心裡面的痛難以形容，我不想舊事重提。","我之所以不斷致力於馬祖的建設，就是希望給馬祖的後代子孫有一條路好走。當然，這屆立法委員任期結束，我可以畫個句點，我也該休息了，是不是？但是我為什麼那麼努力在奮戰呢？我晚上都睡不著覺，我的壓力非常大。當然，幾位鄉親冒雨從馬祖特別飛過來到交通部去陳情，我也找辦公室主任去協助，請專門委員接受他們的陳情書。","我不想在這個場所對交通部、行政部門去苛責，我希望你們站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建設方面能夠均衡發展的角度，應該給馬祖一點機會，不要每年給個1億元、2億元。你看我去跟他們要1,000萬元、去跟他們磕頭，農委會給我多少錢、林務局給我種樹的錢800萬元，我不停地感謝啊！事實上，這800萬元如果給台北市，柯市長根本懶得理他。你們到馬祖來，除了我們縣長、議長、立委會來，我們還得捉魚請你們吃飯，真的是這樣的心情，你知道嗎？","既然我無語問蒼天，所以只好來問部長。今天我也不用部長回答，有生之年我們都是好朋友，我希望不要在這個政治舞台上對你苛責，這也不好。拜託部長回去多思考一下，給馬祖一條未來的路來走，部長，你說好嗎？能夠重新思考這個問題？","賀陳部長旦：好，一定好，而且希望您也好好睡。我們一定會把這個事情客觀的、整體性的討論，沒有問題。","陳委員雪生：我希望不要從交通部頂樓那邊跳下來，好不好？拜託你。"],["賀陳部長旦：千萬不要！"],["陳委員雪生：謝謝部長。"],["賀陳部長旦：不敢當。","主席：陳委員，以後睡不著不能再怪交通部了，也不能怪民進黨。","請李委員鴻鈞發言。","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本院的同仁針對連續假期前後的國道問題，都提出很多看法。讓我感觸很深的是，其實我在交通委員會將近邁入16年了，在這16年裡面，每次遇到連假，大概都有同樣的問題，同樣在交通委員會一定都會上演同樣的質詢，然後大概歷任的七、八屆部長都會回答類似的問題，好像變成一個無解的問題。","其實連假也不是現在才有，以前道路的發展並不是那麼完備。16年前，國道5號還沒通車，國道3號講真的也沒有現在的完整，還有一些橫向的國道，可是那時候就會堵車了。現在我們的道路、交通建設了這麼多，包括五楊高架也延伸了，當初的18標只有到桃園中壢段，現在延伸到楊梅段。我們道路交通建設已經這麼多了，可是為什麼每次遇到連續假期，問題還是存在？我覺得部長應該好好重新review一次，找出為什麼會這個樣子。","我每次聽到的答案、看到的問題、所提出來的檢討，不外乎就那幾個而已。第一個，上高速公路要高乘載；第二個，就是所謂的尖峰、離峰、夜間要不要收費，或是尖峰時段是不是要加價50%或減價50%，不外乎就是這幾個點在檢討而已。其實這些措施出來以後，我們可以用大數據來看。比方在夜間不收費的部分，以這次連假來講，大概250萬左右。如果實施尖峰、離峰的價差的話，大概可以紓緩很少的車流，並不多，大概3%左右。"],["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沒錯。","李委員鴻鈞：交通部及運研所必須了解這個問題的癥結點在什麼地方，然後擬訂出一套既定的、該有的SOP出來，要不然的話只是重複再重複而已啊！這變成好像是一個無解的答案。塞車已經是長期以來的問題，並不是現在才有的問題，但是每次都只是在那邊轉圓圈而已，然後連假過後部長來這邊，委員問一問、部長答一答就過了，之後下一次連假到了，同樣在連假時再一次的問、然後再一次的答，像這樣子重複再重複，據我所瞭解，這16年來幾乎就是這樣子，部長，你怎麼看呢？","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其實你剛剛所提到的關於對現在連續假期的了解，每一次我們在連續假期之前都會做預測，也從預測的結果來看看要不要做你剛剛所提到的高乘載、離峰打折、匝道儀控等等，這些其實現在都已經有一些標準了，在預期跟標準之下我們來決定推出什麼方案，然後在假期結束以後會去檢討採取這些措施的效果，並跟實際情況來比對，看和原來的預測到底差多少，其實我們現在都不斷的做這些事情，認真來說我們現在對於數字還算掌握得好。在這一次比較可惜的就是我們其實明明知道車流量會增加，我們也有做數字的預測，但是預測出來的結果跟民眾所感覺到的好像有一點落差，結果民眾就把它講成說好像這一次塞得很厲害，其實照我們原來的預測跟實際情況來看，跟以往比較並沒有更惡化，但是現在大家的標準慢慢的提高了，只要車速慢一點有人就覺得是塞車了，像這種情形就變成說我們再怎麼做其實都沒有辦法趕上這個需求的成長，包括在離峰都不是像真正有個谷你可以去填，沒有那麼大的谷啊！在這種情況之下一不小心就變成說大家會埋怨。","李委員鴻鈞：本席之所以要回顧以前的歷史來講現在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因為你剛剛有講到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說有些事情能夠解多少的問題，沒有那種可以百分之百解得開的結。因為我們繼續的擴建道路，可是我們的車輛也在繼續的增加，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我對日本是比較熟悉，你知道在日本只要是黃金假期在高速公路可以塞多少公里嗎？我看大概超過20公里跑不掉。那日本的交通建設先不先進？沒有人會說日本不先進，他們對整個道路的管控絕對是世界的先驅，可是他們會不會堵車？","賀陳部長旦：他們的通行費比我們貴很多，還是一樣塞。","李委員鴻鈞：還是一樣塞嘛！所以這就是應該要有一個基本的邏輯，我之所以要花一點時間來跟部長講，就是因為我在這16年來看到每次的連假都是重複這樣子，我看到的都是重複再重複而已，那我們交通部要做的努力是儘量來減緩塞車，你如果說一定不會塞車，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那是解決不掉的問題嘛！對不對？"],["賀陳部長旦：對。","李委員鴻鈞：那你應該要加以舒緩、加以解決，那你們就必須要誠實的用這種語言方式來跟國人講，國人很期待的就是說可能不會再塞車，當你期待不會塞的時候卻又塞的時候，那百姓自然就會反彈嘛！所以這就是一個很基本的邏輯，今天道路開了再多，如果車輛還是一直增加的話，永遠還是塞車嘛！那你要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我會覺得有一定的難度，那必須要應該定出來的SOP你們也都已經定出來了，應該要符合基本的流程。不過剛剛有一位委員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利用ETC來建構出一個大數據，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就是用這個大數據去定出我們該有的一個方向嘛！這當然就是我們可以去檢討的，因為這個是在以前沒有的，那現在我們就可以加以利用，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是。","李委員鴻鈞：所以本席要在此重申這一點。另外，我看到在國道發生的一些交通事故，我們都是從數字來看，包括A1、A2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其實將近60%都是兩種事故而已，其中有將近30%是任意變換車道，另外有29%將近30%就是沒有和其他車輛保持距離，這兩個就是造成國道車禍最主要的原因，那從這兩個主因裡面可以看出什麼？就是駕駛行為嘛！駕駛行為裡面會造成整個國道肇事率最高的就是這兩個，既然已經有數據出來了，那我們要怎麼樣來處理？就是嚴罰嘛！就好像我們對酒駕嚴罰以後現在酒駕開車的人有多少？已經大幅的下降了！現在把國道肇事的主因抓出來以後，如何來嚴罰？我覺得在我們這個時代就應該要從這個方向來處理，減少國道的肇事率，國道的塞車自然就會減緩很多嘛！我要跟部長講的就是這個問題應該要朝這方面來著手。"],["賀陳部長旦：了解。","李委員鴻鈞：就是要從人的行為上面看要如何處理，本席認為在處罰的機制上應該是要大幅的提高處罰以控制駕駛人的行為。當初我們對酒駕的罰則很輕的時候，喝酒上路的人一大堆，現在則是少之又少，就是因為有一個警惕、有嚴罰的機制在，部長，你覺得怎麼樣？","賀陳部長旦：關於這個部分，就是現場的行為可能還需要一些科技來輔助，譬如說在變換車道的那一霎那，一定要有可以追蹤的儀器，才可以來舉發，關於這些部分，剛才委員也有提到我們要針對某些方面再來加強協助，並加以落實。","李委員鴻鈞：同樣的道理，還有一種交通事故會造成比較高的死亡率，就是道路施工，國道因為道路施工在10年內奪了43條人命，這就等於說國道的道路施工基準規則可能還是過於疏鬆，在管控和指揮系統上面，我們和我剛剛講到的日本就差了一大截啊！所以這個也是我們要去檢討的問題。還有，我在前一陣子接到一個投訴，在國道行經隧道的時候有石頭掉下來，所以我也要建議部長，我們對於所有的隧道特別是在國道的部分，對於落石要如何來做一個防護，我們還是去review一次好了，畢竟這個還是很危險。"],["賀陳部長旦：對。","李委員鴻鈞：另外，關於重機的部分，我也是要用數字來講話，像A1的道路交通事故總共有多少件？去年有1,555件，這裡面有634件是重機的事故，比例高達40%！"],["賀陳部長旦：應該沒有這麼多吧！","李委員鴻鈞：部長，沒關係，這個是我的助理給我的資料。"],["賀陳部長旦：我們再查查看。","李委員鴻鈞：第二名就是自用小客車379件，第一名是重機，今天也不是說因為地方反彈或其他原因，我們就是從專業的數字來看問題，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是。","李委員鴻鈞：然後我從死亡肇事的原因來看，重機族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理，然後轉彎不當、酒後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失控、未依規定減速、逆向行駛都是第一名。這並不是說我們是不是在反對重機的問題，這是在一個成熟度的問題，今天你們要爭取權益我們都很認同，可是你們必須要達到一定的素質、要有一定的素養，今天如果這些數字是正確的，我們從這些數字來看，我覺得還有很大的疑慮在嘛！","賀陳部長旦：所以我們現在也是有一個由各方參與的評估小組，大家一起來看看到底重機在特定路段上面的行為是不是有些可以改進的地方，讓他們自己面對問題，並不是他們要自己小心，他們這個族群是不是有些行為是否可以讓人家放心，我們一起來客觀討論。","李委員鴻鈞：對，所以用數據來講話，好不好？"],["賀陳部長旦：是。","李委員鴻鈞：好，謝謝。"],["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素月暫代主席位。"],["主席（陳委員素月代）：請鄭委員運鵬發言。","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剛才李鴻鈞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先幫李委員補充一些數據，A1事件的重機應該指的是125CC以上的重機，而不是我們今天所討論的550CC紅牌機車上國道的數據，是不是？我們先來澄清一下，李鴻鈞委員所講的一年600多人次死亡的A1事故指的是什麼？"],["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是國道。"],["鄭委員運鵬：是125CC以上的重機而不是紅牌嘛！","江副組長義益：對，是在一般的道路。","鄭委員運鵬：因為剛才來不及說明，本席認為要講清楚。","部長，昨天你沒有來備詢，我有跟次長提到交通部有兩大路障，這兩大路障如果沒有處理好的話，你們就會一直遇到一些困擾。"],["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鄭委員運鵬：關於這兩大路障，我覺得部長以您的智慧跟您的經驗應該可以有相當程度的解決，但是並不容易，第一個就是國道5號的假日塞車，這不是連假才會塞車，而是在一般假日就會塞車。第二個是連假國道的分流，媒體報導、大家的認知跟你們的數據會有點落差，不過如果你不處理，不去解除民怨，不讓大家覺得交通部的措施有用，大概兩個月左右你們就要面對到一次這樣的路障。"],["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運鵬：部長，你們的業務很多，食衣住行育樂裡面的住行育樂都在交通部，也不是只有國道塞車的問題而已，但是這個問題如果不處理好的話，你們的形象會不好，所以在這邊我用路障這兩個字。"],["賀陳部長旦：我了解。","鄭委員運鵬：本席認為交通部的業務不應該有路障，好不好？這樣才能一路順暢，請交通部去解決這個問題。","部長，您從上任到現在也大概快17個月了，我們經歷過8次的連假，包括去年6月9日的端午節，部長是否記得您對於連假的國道疏運措施總共有幾種模式？第一次就是端午連假，在那個時候取消了連假夜間的免費，因為您不希望政府用免費手段鼓勵大家疲勞駕駛，在那個時候引發非常大的爭議，但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都幫交通部也幫部長把這個壓力扛下來了！"],["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運鵬：我有跟您報告過其他委員會的委員對這個事情非常有意見，可是基於實驗性質我們都接受了。從那個時候開始，包括端午、中秋總共有8次的連假，你記得你們有幾種模式嗎？","賀陳部長旦：我並沒有去數過，不過在委員的資料上面有寫5種。","鄭委員運鵬：我整理了一下，這5種有包括恢復原狀，第一次的試驗就是取消夜間免收費，但是後面4連敗，從去年的中秋、雙十、春節、228以來4連敗，所以就恢復原狀。接下來又增加了優惠的措施，但是你也同時縮短了夜間免收費的時間，縮短夜間免收費的時間也有一點爭議，但是我們也都一起扛下來了，讓您有試驗的機會，然後擴大費率75折、8折，再恢復成7折，就是這5種。部長在最近這一次，不管我們甘不甘願，報紙都報導了，你有看到外面給了一個新的建議，跟本席之前跟你請教過的，還有一個手段可能你還沒有用到極緻，就是大家認為離峰的優惠太少。部長，我剛才也聽了您的意見，大概你也不認為說這個大家還在分析，你也不認為說用減價或免費的方式就可以造成分流的效果，甚至你認為說會造成其他後遺症，沒有錯吧！","賀陳部長旦：對，我們其實沒有把握說在已經緊繃的情況下還能不能找到真正的谷，然後用離峰的這個費率來調整，因為真的一不小心搞不好那個谷會變成是新的峰。","鄭委員運鵬：好，部長，我提出免費是因為我也有跟您建議過，你當初有兩個原則，第一個是使用者付費，第二個是政府不應該用免費的方式鼓勵大家夜間疲勞駕駛。我提日間離峰免費是因為至少滿足你所說的其中一項，但是就沒有辦法滿足使用者付費、用路人付費這一項了。我是提出這樣的想法來幫你處理，根據我們的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我們其實是可以再往上調1倍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沒錯。"],["鄭委員運鵬：我們有沒有施行過？"],["賀陳部長旦：國道5號曾經有短暫施行過。"],["鄭委員運鵬：有效嗎？","賀陳部長旦：效果看起來不明顯，當然這個就是大家怎麼評估，沒有辦法完全讓大家都滿意就是了。","鄭委員運鵬：所以後來再沒有用過了，那時候漲多少？"],["賀陳部長旦：就是增加100%。","鄭委員運鵬：但是也「顧人怨」了，對不對？","賀陳部長旦：有一些埋怨，但是最主要是效果看起來不會那麼明顯，因為這個路途太短，對大家來講並沒有那麼痛的感覺。","鄭委員運鵬：部長，本席今天就向你提出第6種模式，當然有人有不同的意見，其實是要拉大尖峰、離峰收費費率的距離，但你只有兩種手段，第一個是提高尖峰時段的費率，就是根據我剛才所說的那條規定，那這個就更「顧人怨」了，所以大家不輕易去動到那一條。昨天次長也有講你們有考慮把那個2倍取消掉，現在你連施行過1次的增加1倍，之後都不再作為了，就算把那個2倍取消掉，你也不可能漲到3倍嘛！所以這個部分恐怕不容易做。","第二個是調降離峰時段的費率，因為你不是往上漲就是往下調，所以我再跟部長強調一次，我之所以會提離峰免費，是因為我要取代掉夜間免費。"],["賀陳部長旦：我懂。","鄭委員運鵬：但是我也可以接受有些學者的建議，就是免費或降下去之後就不容易收回來了，我是用替代的，我常常跟部長溝通，我的方式就是不增加總負擔，讓消費者覺得只是夜間跟離峰的差別而已，打4折我可以接受，但是有沒有效我不知道。我跟部長請教一下，你們有沒有模式6？你們有沒有考慮？接下來就是春節了，你還有3個多月的時間可以準備。","賀陳部長旦：模式6如果代表的是讓離峰更有吸引力的話，這件事情當然要考慮，不過確實就像我剛才跟其他委員報告的，我們現在不敢說一定會朝這個方向走，因為我們對於行為上還不是真的很了解，就像剛剛也有提過，這一次在離峰時間好像流量有增加，不過真的是因為有移動嗎？還是說總車流增加以後在這個地方才增加的？這一點並不明顯，因為我們看見南下和北上的這個行為其實還是有區別的，表示這件事情可能不是完全用費率就可以解釋的。","鄭委員運鵬：南下減少3%，北上分流16%，我對這個數據有點保留，我到時候再來研究看看。","賀陳部長旦：所以我說我們對這個數字不是那麼樣的放心，它可能不能用總車流來算，而要一個區段、一個區段來看才行。","鄭委員運鵬：部長，在8次連假用了5種模式，然後要不要採模式6，我真的沒有意見。"],["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運鵬：但是我要跟部長建議，不需要再試驗下去了，不然就恢復原狀嘛！大家之所以會像剛剛李鴻鈞委員講的，大家對連假的收費機制跟塞不塞車這麼在意，其實是從部長在剛上任後的那次端午連假提出了夜間要收費才開始的，不然就維持原狀，然後車流增加大家就認了嘛！因為ETC的確造成容量增加。"],["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運鵬：要不要有新的模式，我沒有意見，我尊重你，但是我也希望不要再一直試了，再試下去沒有用的話大家就會認為你的方法沒有用，不如就恢復原狀，好不好？本席是向部長提出政策上、原則上的建議。"],["賀陳部長旦：好。"],["鄭委員運鵬：你們還有3個多月的時間可以研究。","另外，我要談今天另外一個議題，就是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行駛高速公路，部長，我上次沒有時間跟你討論這個議題，這個議題其實已經討論10年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在96年的修法是規定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這一條規定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處理，你們說從101年可以上國3甲，至於其他道路頂多只能上快速道路。部長你有沒有看到今年7月1日抗爭的畫面？"],["賀陳部長旦：有。","鄭委員運鵬：從那一次去總統府前抗爭開始，後來你們就說要成立檢核小組，再觀察1年，對不對？這沒有錯吧？"],["賀陳部長旦：對。是。","鄭委員運鵬：部長，其實550CC或者其他機車上國道，這並不是台灣獨有的議題，我讓部長看一下其他國家的……"],["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運鵬：我對台灣是否開放重機上國道，我沒有特別意見，但是我希望你們在1年後，要有一個可以說服重機騎士或說服各地方不同意見團體的數據。"],["賀陳部長旦：了解。","鄭委員運鵬：我們看看其他國家的規範，可以行駛的包括美國、加拿大，鄰近的中國、香港、新加坡、韓國都可以；有一些國家是要繳納特殊通行稅，這也算可以上路，只是要錢就是了；有一些是部分禁止的，例如德國、義大利、奧地利；有一些則是限制CC數的，包括英國、法國、日本，其實這些國家都可以上路，這沒有錯嗎？"],["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運鵬：主席，我再跟你借幾分鐘。局長，這個有沒有錯？沒有錯。看看其他國家，不要說550CC，甚至有的是50CC以上就可以了，新加坡告訴我，他們除了腳踏車之外都可以上，這個也沒有錯。台灣的狀況，我認為除了當初國道的道路設計本來就禁止之外，講真的這個條文10年前的修正還有點道理，所以現在是行為跟道路設計的問題。"],["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運鵬：針對這個議題，我也在媒體上直接跟他們講，我認為現在國道上面的汽車駕駛人碰撞到你，你也怕被撞到，他們覺得這樣對於550CC以上紅牌機車騎士就是歧視囉。我也把他們的意見轉給公路總局跟高公局，他們的回應部長知道嗎？你有看過嗎？","部長請看，我劃出紅線的內容就是你們的回應。有關開放彰化八卦山隧道這部分，這一段屬於快速道路，你們說只有4公里，所以不開放，我覺得只有4公里，你就開放看看；再來是說台南市政府反對，剛才林俊憲委員也有把各地方政府的意見做了整理；再來是說台14線若不慎會有意外，重點是無論哪裡的機車都一樣有意外，不一定限於550CC的機車；再來是說防護較差，這本來也不限制於隧道內嘛！還有的是說機車在塞車的時候容易穿梭，既然車速不高，講真的就算擦撞也不會太嚴重，本來就會穿梭嘛！還有，我覺得不可思議的說法是大型車的氣流方向改變風壓過大會撞到，這樣颱風天是否乾脆限制機車上路就好了。請看下一張，還有的說法是排放廢氣，會對騎士身體造成不適，你真的有遇到騎士因為空氣不良而昏倒過的狀況嗎？如果汽車開外進氣在雪隧裡面塞車不是也一樣嗎？再來就說他們是旅遊目的而非通勤，重機騎士告訴我們，因為交通部現在不開放，比如橫向國道有通勤目的，你不開放，我當然被你認為是非通勤，所以，這些理由講起來都可以反證。部長，我的建議是，我認為要用真實的路況去做直球對決，上次我只跟您講到這點。"],["賀陳部長旦：是。","鄭委員運鵬：對他們來說，現在你們成立檢核小組，針對現有的路段進行觀察，評估指標包括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行為指標等3項指標，觀察期1年。若說1年後的數據會太離譜，我也不相信，因為你是在溫室裡面去做試驗，沒有錯吧？","賀陳部長旦：現在還是在真實道路上觀察，只是這個道路也許並非重機族們所建議的路線。我認為可以在半年之後再擴大，然後統統來做比較。"],["鄭委員運鵬：所以部長認為可以擴大？"],["賀陳部長旦：是的。","鄭委員運鵬：好，那這樣和我的看法應該算是接近了。","本席第一個建議是應該變成兩階段，部長，您所謂的「半年後」大概是什麼時候？現在已經快半年囉。","賀陳部長旦：從8月開始起算，再過幾天我們會把今年第1季的檢核結果公諸於網路，讓大家共同來討論，我想再實施2次以後，我們就可以考慮是否擴大辦理。","鄭委員運鵬：好。現在重機族群的建議是開放橫向國道及八卦山隧道，透過開放真實道路進行直球對決，然後取得數據。這樣地方政府如果反對，你也可以告訴他們是試辦，這是一個檢核的過程，這樣也比較容易不會產生剛才林俊憲委員所說的那些問題。部長，您可以接受嗎？"],["賀陳部長旦：了解。是。可以。","鄭委員運鵬：這個建議應該可以研究看看，不然1年過後，在溫室裡面試驗所得的數據，其實從101年到現在得到的數據差不多了，他們也不甘願，你也不可能再繼續拖10年，好不好？如果透過真實道路檢測，發現重機族在安全、秩序、行為等3項指標上的表現的確不行，禁止重機行駛國道還講得過去，不然這個議題這樣一直發酵下去，我認為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好不好？"],["賀陳部長旦：了解。好的。","鄭委員運鵬：部長，希望您接受本席的建議，分兩階段進行檢核，至於開放的路段要多聽聽重機族群的建議，至於地方政府反彈或者有一些現在的用路人，包含貨運公會及其他公會的反彈，跟他們解釋一下就是半年。當然會有一些意外、甚至可能有傷亡，但這就是我們檢核的目的，因為萬一真的開放，一定也會發生意外或傷亡，只是我們希望能將這種狀況降得很低，好不好？","賀陳部長旦：對。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把評鑑的方向跟標準先公布出來，讓大家有個共識，我們來努力。"],["鄭委員運鵬：謝謝部長。"],["賀陳部長旦：謝謝。"],["主席（鄭委員運鵬）：請張委員宏陸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交通委員會安排的議程內容涉及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問題，雖然東部沒有高速公路，但是我還是要討論相關的路權及現行規定的問題。","前兩個禮拜南澳陸橋通車，南澳陸橋是為了解決目前因為南澳平交道柵欄放置時間太久而造成車輛回堵的狀況，但是南澳陸橋通車後卻禁止機車行駛。政府若要剝奪一部分人的路權一定要有法源，這個法源在哪裡呢？目前各項交通法規當中，公路法第六十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於公路發生災害或修護期間，得公告限制或禁止車輛通行該路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則列舉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項目，但是這些法規對於省道都不適用，沒有一條法規是限制機車不能上省道的。今天南澳陸橋既不是隧道，也不是快速道路，更不是高速公路，為什麼現在要禁止機車行駛呢？"],["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坦白說我也不知道他們有做這個規定，是否讓公路總局向委員說明，好不好？"],["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說明。","黃副局長運貴：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南澳陸橋為何禁行機車？最主要的考量是這條陸橋的末端未來會銜接蘇花改公路，因為考量機車在長隧道裡面有溫度或是安全、噪音等等問題，所以當時在做評估時，我們就決定蘇花改公路禁行機車。為什麼這次把南澳陸橋放入？因為我們希望在這個階段就讓民眾養成習慣……","蕭委員美琴：蘇花改等一下再談，我們先講這個路段。你們是說假如未來銜接的話，但是我們也知道規劃是未來要銜接，但是根據蘇花改的期程，南澳路段108年才通車，距離現在還有2年的時間。你說現在要讓民眾養成習慣，所以不讓機車行駛，請問現在有法源嗎？有必要這樣限制一部分人的路權嗎？","黃副局長運貴：跟委員報告，的確沒有限制的法源。","蕭委員美琴：既然沒有法源，如此限制是不是……","黃副局長運貴：跟委員報告，上次在通車的時候，針對地方的要求，我們同意現階段會進行滾動式的檢討，看看如果開放，我們有哪些防範的措施，我們會進行相關的評估工作。"],["蕭委員美琴：請問若開放會衍生什麼問題呢？"],["黃副局長運貴：就剛剛跟委員報告的……","蕭委員美琴：你只是說未來可能會銜接蘇花改，可能會有後續的問題，但是蘇花改通車還要2年的時間耶！我希望公路總局還要再做考量。你要禁止、剝奪或限制民眾的權利都應該有法源，既然沒有法源，它是一般的省道，你現在不讓機車行駛其實是沒有道理的，針對南澳陸橋這部分，希望能夠再做檢討。","接下來有關蘇花改的問題，當初蘇花改在設計、環評、核定之時，本席尚未進入立法院，當時的部長也不是賀陳部長，當初核定時的設計跟環評的要求，雖然當初我們不在場，但這是現在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有一部分重機族群希望能行駛蘇花改，當然蘇花改是省道，它不是以高速公路規格來建設，它是以雙線道、雙向用路來設計的。你們剛才提到有關隧道內安全的問題，有關溫度的問題，這是不是能夠提出比較科學的數據？當然我知道你們是出自好意，說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但是不論是空氣品質、溫度或是消防規格也好，這都應該要有科學的論證，我們才能夠公平看待機車、重機或是慢速車輛行駛蘇花改權利的不同規格的限制問題。這些比較科學驗證的數據，包括隧道內的溫度、空氣品質等等問題，希望能夠先提出來供大家檢視和討論。","賀陳部長旦：沒有問題，應該的，針對委員的提案，我們也做了一些調整和處理，一定照委員所期待的方向來做評估報告。另外，有關委員所提南澳的事情，我們會後就去瞭解，既然現在可以到平面道路，將來即使銜接了隧道，現在到平面道路的這條匝道如果還存在的話，我們應該讓機車可以越平交道，就是立體交叉，我們研究之後再答復委員。","蕭委員美琴：謝謝。最後本席有一個很簡單的請求，就是你們在做前瞻建設有關停車設施改善的審查，因為花蓮市區塞車問題非常嚴重，尤其是連假期間，一般在地花蓮人都不敢出門，塞車實在太嚴重了，其中塞車原因之一是因為大家繞來繞去在找停車位，所以市區停車空間不足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希望當地方政府如果提出停車設施改善的前瞻經費需求部分，交通部能夠儘量予以支持。在此之外也要特別要求，現在在做各種電動車輛節能減碳的相關配套設施的改善和進行過程當中，未來這些公有停車場有關充電設施，即使還不是一個充電站，但是預留未來充電設施的空間是必要的，也就是說，接下來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當中所補助地方各種停車設施的改善經費，都應該要列為重要的要件。","賀陳部長旦：後面這個部分是照辦的，因為這是現在停車場的要求。關於前面是一個競爭型的停車案子，如果能夠跟轉乘結合，我們一定優先補助，我們會朝這個方向辦理，謝謝委員。"],["蕭委員美琴：謝謝。","主席：向蕭委員補充說明，有關您所提蘇花改機車使用權的提案，因為配合之前陳委員歐珀的提案，我們將相關檢討評估報告請於1個月內送交交通委員會配合改成於蘇花改第一階段通車前2個月送到交通委員會，就是把兩個案子的時間一致。以上向蕭委員報告。","接續向委員會報告，因為賀陳部長還有要公，必須請假，請問還沒有發言的在場委員，有沒有需要一定要讓部長留下來？還是可以同意讓部長請假？好，請部長先行離開，繼續請祁次長文中代理部長。","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請吳委員焜裕發言。","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前瞻預算討論時，大家有提到無人車的問題，次長對無人車的前瞻性有何看法？"],["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國際社會同時在關心的議題，它的議題有相當多的面向，我們覺得要跟上國際的潮流，要往這個方向研究。","吳委員焜裕：包括法規面和管理面，目前的現狀怎麼樣？","祁次長文中：我們科技室是有一些研究計畫，跟相關的團體在共同思考。"],["吳委員焜裕：目前國際上推動的情況如何？","祁次長文中：國際上也都是在推動過程當中研擬測試的環境去測試，以取得可能採用的技術。"],["吳委員焜裕：目前是不是在試營運當中？"],["祁次長文中：有部分地區是在限制的測試環境之下試用。","吳委員焜裕：對，那成熟了嗎？目前台灣有幾個縣市引進無人車試營運，總共花了多少經費？"],["祁次長文中：我們所蒐集到的文獻裡面是沒有看到……","吳委員焜裕：台北市、高雄市在試營運，總共花了多少錢？"],["祁次長文中：請科技室王主任說明。"],["吳委員焜裕：高雄市引進幾輛？花了多少錢？"],["主席：請交通部科技室王主任說明。"],["王主任穆衡：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就是1輛。"],["吳委員焜裕：花了多少錢？","王主任穆衡：測試是跨年關係，大概是500萬。","吳委員焜裕：我聽說經費比這個更高，是嗎？","王主任穆衡：因為是跨年，第2年可能有後續的經費，今年是500萬。","吳委員焜裕：滿高的。像台北市說試營運成功，目前在公車專用道行駛，時速是10公里，你覺得目前可以拿來作為交通工具嗎？"],["王主任穆衡：目前還是在實驗階段。","吳委員焜裕：如果時速10公里，你上下班會選擇搭無人車嗎？還是乾脆騎腳踏車？"],["王主任穆衡：10公里大概不可能。","吳委員焜裕：如果無人車時速10公里，那我們會選擇騎腳踏車吧？況且無人車這麼貴！"],["王主任穆衡：對。","吳委員焜裕：到底它的前瞻性怎麼樣？我看了文獻，只有簡單的交通情境，就本席的想法，是不是由科技部或是工業局以產學或是科專去研發？當時在討論前瞻預算時，為什麼交通部沒有列席表明現在無人車還不能作為公共建設或是基礎建設，因為畢竟還在研發階段，還在試營運階段，當然無人車在未來幾十年後有前瞻性，但是現在是不可能的，我沒有聽到交通部出來講這樣的話，我覺得好可惜，我想這件事情未來是有前瞻性，但現在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讓外面的人瞭解。","今天的議題是有關身心障礙者的停車問題，但是，本席要提到另外一群人─視障者，他們要如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尤其是公車。現在捷運到站都會有音樂，以提醒視障者到站了，請問視障者要如何搭公車？","祁次長文中：身障人士的態樣非常多，公共運輸系統原則上是要照顧到部分的身障，也因為身障的程序不同，我們儘量要去滿足他們，但是如果有部分身障者的身障程度比較重，沒有辦法用一般性的通用設計來……","吳委員焜裕：目前都在提倡節能減碳，未來大眾交通工具很重要，難道視障者就不要搭公車了嗎？","祁次長文中：不是，我剛才講，公共運輸系統在通用設計上就要提供無障礙環境，但是可能沒有辦法照顧到所有身障者……","吳委員焜裕：照次長這樣講，是不是視障者就儘量不要搭公車？次長答復是這樣的意思嗎？","祁次長文中：不是，對部分身障者，用通用設計照顧不到的，就要需要額外設計，比如我們有復康巴士特別的服務，但是公共運輸系統在設計的時候……","吳委員焜裕：次長是建議，如果視障者要出門，可以打電話給復康巴士來載他們嗎？還是怎麼樣？"],["祁次長文中：請主任補充說明。","王主任穆衡：對定班定線的公車，我們跟視障團體有做過協商，初步是以有公車專用道的車道，而且是他們最常使用的車站，優先試辦讓車上的設備跟他們的APP可以結合的方式。","吳委員焜裕：但是，現在的公車候車亭很複雜，各形式不一樣，按鈕也不一，他們已經看不見了，要怎麼去按鈕以讓公車司機知道有視障者在等候公車？","王主任穆衡：這也是上次討論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雖然是安置了很多設備，但視障者要觸摸到也不太容易，現在協調的方式是利用手機，因為每個人都有手機，裡面裝有APP，所以他們可以事先在手機中設定自己要搭哪一路公車，車子就會和他產生接觸……","吳委員焜裕：好，視障者要怎麼上車？","王主任穆衡：目前公路總局有個辦法，如確認有視障者在等車，司機到站後會先確認對方在那個位置，然後就會牽他上去，目前大概就是以這種方式處理。","吳委員焜裕：節能減碳是未來的趨勢，交通工具的多樣化也是未來的趨勢，麻煩交通部在這方面要多為視障者體諒、考量並做好適當的設計，以協助視障者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好嗎？"],["祁次長文中：我們會這樣做的。"],["吳委員焜裕：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玉玲、徐委員永明、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請王委員榮璋發言。","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請教祝副署長，在您今天的報告裡提到現在共有一萬九千多格的身心障者專用停車位，請問其中位在路邊的有多少？路外的有多少？這個數字是不是總數？"],["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祝副署長說明。","祝副署長健芳：主席、各位委員。對，這是總數。"],["王委員榮璋：那路邊與路外的各有多少？","祝副署長健芳：因為相關資料沒有帶在手邊，容我們會後提供。","王委員榮璋：路外的部分大概有多少？比例又是多少？在路外所有的公共停車場中有私人的也有公家的，請問你們有沒有相關資料？","祝副署長健芳：路邊的部分是5,880格，路外停車場的部分是1萬3,899格。","王委員榮璋：所以主要是以路外為主，路邊的停車格算起來是占25%，另外75%屬路外。再請教內政部警政署江副組長，您在報告中列舉了104年到106年8月分別占用停車位的狀況，包括舉發件數和一次保管的數量，請問一次保管的部分有舉發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一次保管的一定要先舉發。"],["王委員榮璋：所以一次保管的數量是內含在舉發件數裡對不對？"],["江副組長義益：是的。","王委員榮璋：從3.3萬件到今年前8個月的3萬件，在數量上看起來很多，畢竟都是數萬件。"],["江副組長義益：是不少。","王委員榮璋：除以365天的話，每一天大概是多少件？我幫你算了，104年的部分，每天大概是93件。"],["江副組長義益：大概不到100件。","王委員榮璋：105年的部分，每天大概是120件；今年的前8個月，每天大概是125件。這樣的數量再除以剛剛社家署所提供的資料，亦即再以2萬個停車格除下來的話，這樣的情況或結果在舉發的比例上，以104年來講就是0.5%的占用率；以今年1到8月來講占用率就是0.625%，所以事實上是有增加的。也就是說，每100個專用停車格的占用情況不到1%，大概在0.5%左右。以這樣的數據與結果來看的話，請問占用的情況嚴不嚴重？","江副組長義益：警方主要是以道交範圍內的停車場，以及非道交的……","王委員榮璋：您回答得很好，所以我們再把它乘以4，假設這個部分統統都是路邊占用的，0.5%的4倍就是2%，大約在2%到2.4%之間，100個停車格一天大概只有2%到百分之二點多的占用率。請問這樣嚴不嚴重？","江副組長義益：除非殘障停車位沒有停車證，或是身障人士沒有車牌，經民眾檢舉或是被附近的身障……","王委員榮璋：所以你要講的就是，沒有人檢舉，而你們也沒有查到……"],["江副組長義益：或是我們警方巡邏的時候……","王委員榮璋：我可不可以這樣講，以數據來看的話，這樣的情況並不嚴重，但為何身心障礙者還要吹毛求疵呢？占用的情況、違規的情況只不過在2%，為什麼大家還這麼吹毛求疵，一直覺得已達亂象的地步，所以召委今天還特別以「亂象」來形容這個狀況，而有專題報告的需要？","其實剛剛三位都非常清楚，占用的情況絕對不只如此，造成障礙者的埋怨與怨恨的是，我們既然訂出了這樣的規定，但卻無法執行，也無法處理，讓有心遵守法規的人（亦即看到專用停車位就不敢停車的人）或有需要的人停不到，但心存僥倖的人卻有很大的比例可以逃過相關的處罰。對於這樣的情況，請問3位有什麼意見與看法？"],["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剛剛指教的，違規取締件數與違規者的件數之間肯定會有落差，所以在實務執行上我們應該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王委員榮璋：「肯定有落差」的意思是指必然有落差嗎？","祁次長文中：即使在路邊的部分，就算我們的執法單位很認真地去執行，還是有一些違規狀況不太容易……","王委員榮璋：所以站在交通部的立場，你們有什麼策略和辦法改善這樣的問題？"],["祁次長文中：我們會與執法單位和衛福單位共同思考該如何簡化實務操作的……"],["王委員榮璋：何時可以思考出來？","祁次長文中：現在路外停車場的部分，我們會課予業者一定的責任，這部分也許會好一點，但是路邊的話……","王委員榮璋：這是我接下來的問題，我們先談路邊的部分，你們要思考妥善的執行辦法，以達到法規的目的與目標。請問你們有什麼做法？","祁次長文中：是，王委員指教的……","王委員榮璋：好，我知道你們還要思考，但多久以後才能思考出來？","江副組長義益：我跟王委員報告，有關委員剛剛提示的身障停車位，本署於今年的7月5日已將交通組的公函發給全國的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關於身心障礙停車位被違規亂停的作業程序。"],["王委員榮璋：所以今年增加了0.025%的結果就是所謂加強的情況與結果嗎？"],["江副組長義益：本署交通組會於會後再做通報……","王委員榮璋：請問你們在這個部分要如何加強與改善？1個月內請你們三個單位去討論，把這樣的辦法訂定出來，提交本席辦公室及交通委員會，可以嗎？","祁次長文中：委員很清楚知道這件事情涉及的層面很多，我們會在1個月之內邀集會議擬出方向，然後提供給委員會參考。","王委員榮璋：1個月內召集會議，要多久會有會議結論？","祁次長文中：1個月內邀集會議，而且提出我們的想法，向委員會及相關團體做討論。"],["王委員榮璋：好。","另外，去年停車場法修法後，施行到現在，對於占用路外身障停車位的人或車，你們做出多少處分？","祁次長文中：這方面的相關數字，我請司長來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1月修法，目前違反停車場法相關規範的部分是由各縣市政府來裁罰，對於業者沒有通報的部分，新北市政府裁罰1件，其他部分屬於在停車場內違規人占用停車場內的停車位……"],["王委員榮璋：請問移置了多少件？","陳司長文瑞：停車場內其他違規占用部分，相關縣市政府裁罰了106件，這是從去年年底到今年9月止的數字。","王委員榮璋：我們剛剛談的是路面，現在談的是路外部分，這樣的成效與結果，各位覺得我們應該要接受嗎？","陳司長文瑞：有關這個部分，去年修法後，我們有要求各縣市政府要再加強，主要是路外停車場部分是由停車場業者管理，由縣市政府督導，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列入對各縣市政府的要求事項，也會做相關督導。這些事項……","王委員榮璋：次長，這個部分也請一併檢討，同樣的提出具體作法與改善作為。"],["祁次長文中：好。","王委員榮璋：剛才司長提到，去年底到目前為止只移置了106輛。同樣的，這在執行上有其困難，但是這些困難到底要怎麼克服、處理與解決？還是要再修法，要有更嚴格的手段與要求？本席認為業務執行單位應該要明確提出來。","衛福部對這個部分也責無旁貸，因為相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部分是你們主管的事務與業務。祝副署長，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證或車牌的使用上，配偶或親屬應該是要搭載身心障礙者，但是在沒有搭載身障者卻仍然持證占用身心障礙停車位，依照規定是可以註銷其停車證的，請問這種情況註銷了多少件？","祝副署長健芳：這種情況我們大概是沒有辦法註銷的，只有轉借他人的情況才能註銷。","王委員榮璋：在沒有搭載身障者的情況下，仍然占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祝副署長健芳：這個部分可以裁罰。"],["王委員榮璋：你們要如何認定與處罰？","祝副署長健芳：有關認定的部分，過去在實務執行上確實發生困難，所以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先開單，如果要銷單就必須把障礙者……"],["王委員榮璋：開什麼單？","祝副署長健芳：停車收費單，因為本來……","王委員榮璋：法律中沒有規定身心障礙者停車要免費，包括停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這是各縣市的相關作法。但這就是告訴心存僥倖者，沒有搭載身心障礙者但卻占用身心障礙停車位，被抓到最多就是繳費而已，而且是照原本收費來繳費，這樣的方式妥當嗎？如果在執行有困難，你們就應該提出相關辦法與作法，如果要修法，我們再來修法，否則你們事實上就是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現在的情況與亂象，而且越來越多人占用身心障礙者停車位，這樣不單對障礙者來講是不公平的，對守法的駕駛者與路人也是不公平的，是不是這樣？","祝副署長健芳：是，這在過去往往發生爭議，發現他們沒有搭載障礙者而要給予開單時，駕駛人就會說他是把障礙者送到某處，車停在這裡，之後還要去接該障礙者，所以在執行認定上確實造成第一線員警的困擾。","王委員榮璋：所以就放著不做嗎？法律的執行有困難，主管機關就應該要提出相關作法，如果立法部分不夠周延，我們就來修法，不是執行上有困難就放著不去執行，這對公權力與政府的威信來講，都是一種斲傷，是不是這樣？","祝副署長健芳：是，我們也一直有在討論，最近也在討論是不是在識別證上用顏色來區隔……","王委員榮璋：你們就是不斷的討論，問你們，你們都知道問題之所在，但也僅是知道問題，至於作為部分，永遠都說在研商與討論中。","本席剛剛所指出的問題，希望3個單位在相關會議召集與討論時能一併討論，一併把具體要解決的方法與辦法提出來。","謝謝主席的安排，麻煩主席繼續追蹤這個議題。"],["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麗善、林委員麗蟬、馬委員文君、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蔣委員乃辛、鍾委員孔炤、高委員金素梅、羅委員明才、黃委員偉哲、許委員毓仁、顏委員寬恒、蔡委員易餘及林委員為洲均不在場。","今天上午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徐委員榛蔚、趙委員正宇、許委員毓仁及林委員為洲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徐榛蔚書面意見：","一、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就「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壅塞之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衛生福利部次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就「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一、前言","1.首先，本席要先感謝公路總局對於我們富里台23線永豐大橋的改善重建計畫，已核定相關規劃設計並完成發包，這對我們地方居民與遊客來說相當重要。除此之外，我們富里大橋過去已經歷經3次流標，10月12日將進行第4次招標。會一直流標的原因在於專業人才不足、材料運輸成本過高、一例一休等問題，造成沒有廠商願意到花東進行建設。針對這個問題，本席上一次在這裡也跟公程會吳宏謀主委討論過，希望未來交通部在匡列預算的時候，能多考量交通成本，否則廠商都沒有意願來投標，好不好？","2.再來，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總質詢時提出，遷都是他對國家安全的一環主張，他當立委時已提出，由於人口集中、盆地效應、地震等，對首都有挑戰性，才會考量首都減壓。他認為中部可當行政中心、台北當經濟中心、南部成為政治中心。請問賀陳部長您的看法？","3.本席想問的是，現在東部鄉親要北上洽公或辦事，除了要搶火車票以外，蘇花公路一中斷便只能走南迴繞台灣一大圈到台北，倘若現在將行政中心遷到中部，東部鄉親豈不是要繞更遠，從交通便利性與東部居民的公共權益來說，會不會受到更大的影響？","一、加速強制車輛安全輔助系統建置，確保行車安全","1.近年來國道重大交通事故事件頻傳，我們都知道司機駕駛是確保乘客行車安全的第一道防線，那麼良好的車輛設備就是最後一道防線，透過完善的行車輔助系統，將可大大提升用路人的安全。","2.其實今天探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的主題，在今年三月初的時候，本委員會也有針對國道重大交通事故，探討過類似的議題。當時本席也有點出根據高公局的統計，國道肇事原因前兩名，分別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另外，根據102年至104年高速公路A1類（係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分析，重型車輛（大貨車、聯結車、大客車）雖僅佔國道車流量13.1%，但在高速公路A1類交通事故中，平均有30.3%係由重型車輛所肇致，肇事比例相對偏高，也就是說重型車輛肇事往往會造成相當嚴重的事故。","3.當時本席指出交通部依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於108年1月1日起，強制大型車輛必須加裝「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但為了國人的行車安全，本席也請賀陳部長與交通部研議，能否加速要求相關車輛安全輔助系統的安裝，並針對「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給予相關補助。","4.而賀陳部長您也認同本席的看法，並承諾本席，您說智慧運輸系統與安全保障如何加速推動才是最好的，交通部有其考量，但針對本席的意見，您同意會儘速研議哪一些智慧安全運輸系統可以提前來做，沒錯吧？","5.自從本席三月初質詢到現在也過了半年多了，請問賀陳部長，現在研議的結果為何？「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究竟可不可以提前強制安裝，還是說仍然照既定期程，於108年1月1日起再來強制要求？","6.本席了解現階段已經有部分大客車輛自行裝設這兩套智慧安全設備，國內已有安裝「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的遊覽車公司約有56家450輛，但有安裝「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的業者仍相對偏少，約有7家47輛左右；另公路總局直到六月份也已補助約17家業者。但確保行車安全一事是刻不容緩，本席希望賀陳部長能加速來研議落實，好嗎？","二、東澳至南澳段交通改善應儘速進行可行性評估","1.今天討論的議題除了高速公路事故之外，還包括壅塞與改善對策。其實不僅僅高速公路有壅塞與安全的問題，通常下國道之後銜接地方的道路往往才是塞車的主因。尤其對東部來說，只有一條唯一聯外的蘇花公路，在政府選擇性改善三段危險路段之下，未來蘇花改在通車以後，勢必會形成多處瓶頸路段，讓塞車與安全問題更加嚴重。","2.本席自第一會期總質詢以來，為了給東部鄉親有一條完整又安全回家的路，不斷的苦苦請求行政院針對蘇花改後續五瓶頸路段，包括「國道五號到蘇澳」、「東澳到南澳」、「和平到和中」、「大清水到崇德」、「崇德到新城」也能納入蘇花改規劃，不要再讓鄉親回家擔心受怕，但中央始終以坍方及交通肇事率相對較低，非急迫性改善為由拒絕將五段瓶頸路段納入蘇花改，而箇中的理由本席過去也講過很多次。","3.本席今年五月參加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別到蘇澳及南澳舉辦的兩場「東澳至南澳段交通改善策略評估」民眾說明會。本席樂見交通部能預見蘇花改通車後，對於東澳至南澳路段可能造成的影響，所以先行研擬交通策略與改善方案。而當地居民非常憂心蘇花改通車後的塞車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問題，大家普遍的共識就是希望能新闢路線來銜接蘇花改，並且希望交通部能儘速進行可行性評估。本席要請問賀陳部長，目前交通部研擬的改善策略，其未來執行的方向會是什麼？","4.據本席了解，「東澳至南澳段交通改善策略評估」的期末預計在十一月底召開，沒錯吧？本席要再次強調，因應蘇花改通車所造成的問題，交通部不應僅侷限在單一面向，應該從總體面向來考量，解決車流、安全、醫療及經濟發展等多面向的問題。此外，本席認為，交通部也應定期向民眾揭露階段性的評估成果，並持續與地方民眾溝通與討論，多辦幾場座談會，而不僅僅是辦兩場說明會就自己閉門造車，請賀陳部長儘速來研議辦理，好不好？","5.再來，除了「東澳至南澳」路段因縱坡較陡，連續彎道路段比例高，恐因蘇花改通車後造成嚴重塞車與安全事故之外。太管處的研究也評估，蘇花改通車後，「大清水到崇德」約八公里的原蘇花公路老路段，也將成為嚴重的「常態性塞車」。所以本席希望賀陳部長能責成交通部，儘速完成相關委外招標，並比照東澳至南澳段，同樣到地方舉辦研擬改善交通策略說明會，以因應後續蘇花改通車後所造成的影響，可以嗎？","三、台鐵車廂友善環境真的友善嗎？","1.賀陳部長，今日探討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的問題，目的就是要檢討目前政府對身障者的友善環境是否有落實，沒錯吧？其實不止一般停車的問題，我們的大眾運輸系統也應該一起來討論，您認同嗎？","2.本席上一次總質詢時也曾質詢過林前院長與賀陳部長，針對台鐵月台無階化的計畫，預計於民國109年前，全面消除營運中的1,351輛客車的車門台階，讓車廂與月台齊平，本席希望台鐵能儘快將花蓮各車站月台提升至115公分，以便利老年人及確保身障者的行車安全。","3.事實上，不僅僅是月台友善環境的改善，現在協助輪椅身障朋友上下列車，以及列車車廂身障座位不足的問題也應儘快來檢討改善。首先，由於台鐵車型較多，無障礙座位分布的狀況也未必一致，一般民眾都很難充分了解，更不用說輪椅身障者不會清楚當班列車使用的車型，通常上下車需要有站務人員協助上下車，且須提前聯絡，但是如果在沒有站務人員的車站，或是該時段剛好沒有站務人員的時候，賀陳部長，請問我們的身障朋友該怎麼即時掌握身障座位資訊，又該怎麼上下車？","4.另外，誠如本席剛剛所說的，台鐵列車針對不同車型，無障礙座位安排的位置也不相同，像是太魯閣號（TEMU1000型）、普悠瑪（TEMU2000型）、區間電聯車（EMU800型）：皆設於第1車及第8車、推拉式自強號（E1000型）：設於第3車及第8車、柴聯車自強號（DR3100型）：設於單號車廂後部等。基本上每節車廂就是一個輪椅身障座位，請問賀陳部長，您認為這樣足夠嗎？再者，有的身障者會有隨行陪同的家屬，是否也應就近安排位置，以隨時協助身障朋友昵？","5.除此之外，現在輪椅輔具器材各有差異，空間需求也大不相同，因為治療師都會依據使用者的個別情況量身訂做與調整，光是「輪椅」就有無數種規格，而這還不包括特製輪椅或電動輪椅，那麼現在各車型所設計的輪椅座位空間是否都能符合身障朋友的需求昵？"],["委員趙正宇書面意見：","一、高速公路的交通量隨著道路網增加而增加，還創下歷史紀錄，車流量增加之後，產生事故的機率也就大幅增加，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上下班尖峰時間的交流道車流匯集的地點容易有事故，因為車速慢多是擦撞少有死亡事故。深夜至清晨時段，車少、車速快，加上駕駛容易疲勞，發生死亡事故的機率高。","試問交通部：深夜時段除了宣導勿疲勞駕駛之外，還有更有誘導力的措施？","譬如：深夜時段過路費加成，又或者深夜時段到休息站一段時間，能減免部分過路費，這些對電子收費系統ETC來說，都是可以設定的，應該可以有效避免疲勞駕駛。","對於上下班時間交流道附近的碰撞，建議減少車流的方向進行，當初高速公路全面改成電子收費時，有20公里免費補償性措施，以量制價的方式部分短程用路人使用高速公路。"],["試問交通部：取消20公里免收過路費的是否有可行性？","短途通勤族的使用高速公路本來就會增加國道流量負擔，勢必造成交流道壅塞，本席建議：取消20公里免收過路費必須與建立替代路網同時進行，否則一定會造成民怨，徒生困擾。","二、延伸上述的問題，交流道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期間壅塞的改善除了可以考慮透過取消20公里免收過路費與替代路網的措施外，高公局已經在各個容易壅塞的交流道進行改建工程，包括精進匝道儀控、調整標線、開放路肩、調整車道配置、出口匝道局部拓寬等措施，你們在報告書中提及善用「大數據」可以篩選出出重點路段，據以研擬改善措施，本席想要提醒，既然有「大數據」的資源，就要防患於未然，在交流道車流尚未超過負荷之前，就可以先擬定計畫，不要等到塞車問題產生後，才來解決問題。","我們建議：善用科技，防患未然是上策，亡羊補牢是下策","三、「身心障礙停車位」不足的問題主要發生在都會區，表面上是身心障礙停車位不足，另外是社福單位管控停車證的供需問題，其實核心問題是解決身心障礙朋友的交通問題。首先車位不足的問題，不僅出現在身障停車位數量問題，都會區寸土寸金，一般停車位也是不足的，因此要增加身障停車位只會讓非法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在都會區要劃設更停車格本來就是困難的，僅能從控制車子數量著手。前面講到假如能解決身障朋友「行」的問題，台灣很多大都市都有「復康巴士」協助解決他們交通的問題，根據在社福單位服務的社工朋友在台北市實際服務經驗指出：由於復康巴士數量不足，身障朋友要預約都有難度，尤其是輕度障別的朋友預約之後，常因重度障別優先的規定而被取消預約，我們認為增加復康巴士的數量，並且建立更完善的使用規範，真正解決他們「行」的問題，是可以大幅降低為了身障者而買車的意願。","如何增加數量，透過政府補貼政策協助，讓「復康巴士」不只是做愛心而已，更可以成為能獲利的企業，本席提供一個思考方向，身心障礙者本身或家人會到社會局領停車證還有一個好處是車子租稅上的優惠。若是取消汽車租稅補貼，將預算用在鼓勵企業經營復康巴士，似乎是可以考慮的方向，另外有些輕度障別的身障朋友，可以補貼他們搭乘計程車，解決他們「行」的問題，才能慢慢把身心障礙停車證的數量降下來。","我們建議：請交通部、內政部評估補貼方式，有計劃地降低身心障礙停車證之數量。"],["委員許毓仁書面意見：","給值勤的警察同仁一份安心與尊嚴，請交通部與警政署支持修法重罰拒檢逃逸","1.過去有多起拒檢肇事的案例，2009年11月17日，高雄市警方攔查騎機車未戴安全帽之違規對象，但嫌犯拒檢逃逸並衝撞員警，導致員警受傷。2015年8月1日凌晨，高雄市警方針對路邊違停車輛進行攔查，車主拒檢並倒車衝撞警方，造成員警腳部受傷。2017年2月6日，台中市警方攔查逆向違規行駛之車輛遭拒，導致員警受傷。2017年7月19日，高雄市保大員警發現自小客車未繫安全帶而示意攔檢，但該車拒檢逃逸，造成員警骨折。","2.現任警政署長陳家欽，8月份任職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公開支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要求一般違規拒檢的罰則應該比照同法第35條的酒駕，現在本席願意為全體警察弟兄來提案，請問警政署支不支持？","3.本席知道，有一些意見可能會認為提高罰則不符合比例原則。但是本席要舉一個例子請交通部想一想，如果今天一個酒駕的人遇到攔檢，他只要停車，不管願不願意接受機器檢測，都要罰9萬，但是如果拒檢逃逸，只要藏匿到酒精消退、無法檢測出來的時候再到案，能夠說懷疑他酒駕就罰他9萬嗎？還是罰他3千到6千？","4.所以法律規範之間有很大的漏洞，讓違法的人會心存僥倖，遇到攔檢就先闖闖看，停下來罰9萬，闖過了罰3千。本席請交通部能支持修法，不要讓執勤的警察同仁與無辜民眾再受傷害。","本席請交通部與警政署就此書面質詢研議並兩周內回覆本席。"],["委員林為洲書面意見：","前言","日前前瞻特別預算已通過，行政院仍然未將五楊高架橋延伸案編列在內，對於新竹縣民使用高速公路的權利完全視若無睹，湖口鄉親頻頻抱怨，每逢放假出門，就塞在國道1號湖口交流道，明明距離匝道很近了，卻因國道壅塞啟動匝道儀控而導致匝道綠燈秒數過短，每次幾乎只放行3輛車進入，導致聯絡道上大排長龍，有時一等就是3、40分鐘。","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通過前，前行政院長林全及部長當時說會考慮編列可行性評估預算，如今看來完全是芭樂票，部長的承諾完全沒有遵守，湖口到新竹段的塞車問題中央還是完全忽視，從總質詢、協調會、委員會質詢，部長已經承諾三次以上表示會評估，而如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項目已通過，沒有一個項目是五楊高架橋可行性評估，若部長認為不需要則就不應該承諾。","問題","1.國道一號湖口到頭份段塞車問題還是一樣，國慶連假四天，楊梅到新竹段經常性呈現紅色，湖口到湖口服務區段甚至有紫爆的狀況，請問部長是要繼續忽視此路段的塞車問題嗎？部長到底有沒有決心要做五楊高架橋的延伸？","2.每次連假國道壅塞時，都要重複的聽高公局表示平日楊梅到新竹段本來就是易壅塞的路段，然而請問部長到底要如何才能根治？新竹縣有國道通過但我們卻無法輕易利用，請問部長，這樣算不算一種變相侵害新竹人國道使用權？","3.針對10/5自由時報報導，交控中心表示國道以服務中長途旅客為優先，建議湖口、新豐地區用路人，不妨在上路前，先上網了解國道行車狀況，請問部長，您覺得這樣的回答是否妥當？對於湖口、新豐鄉親是否公平？","再來，交控中心說，在延伸五楊高架橋等長期改善之道若實現之前，不願塞車的民眾，請儘量提前規劃在平日休假出遊，避開集中放假出門，或提早、延後出門及收假，請問部長，新豐湖口的勞工朋友們要怎樣控制自己的休假？交控中心將塞車問題推到五楊高架橋延伸尚未完成，所以五楊高架橋延伸案要怎樣加速完成？"],["委員張宏陸書面意見：","(一)只靠離峰降價等少數措施，能否解決塞車？可否有效利用ETC系統累積的大數據，疏導車流？","(二)現行重機行駛態樣或肇事率的真實情況如何？","(三)如何維持身障者權益，停車位又合理充分使用？","一、高速公路塞車","民眾繳稅興建國道，應可合理期待使用國道，但一昧以價制量，主要透過高離峰價差希望疏導車流，恐怕只是將國道上的民怨移至家中，因為民眾因價差反而抱怨出行不便。交通部提出的其他解方，目前落實多少？例如長期計畫是拓寬國道，雖可預期緩解塞車，但有可行性嗎？再者徵收土地不僅耗時，溝通不良可能產生更多民怨。","既然已進入科技時代，國道車輛多申裝ETC，可否在確保資安及不涉及隱私的前提下，妥善運用大數據引導車流，緩解塞車情形，而非等塞車之後再疏導車流，緩不濟急！","高速公路的完整行車歷程，ETC系統都會記錄，每天的資料量達上千萬筆，累積至今已達數十億筆資料。這對形成車流起訖表非常有幫助，因為車輛上國道的起迄點說明了車流的動向，但過去做一次旅次起訖表調查，動輒需要上千人，但縱使出動眾多人力資源，正確率通常只有30%左右，目前ETC系統的正確率達99.8%。","現行交通部在交通管理上，如何運用大數據？為何有這麼好的工具，在引導車流上似乎難見成效？若有困難，未來應如何改進？","二、重機上國道","民眾普遍認為重機上國道將擾亂行車秩序如超速或鑽車縫等，也會增加行車危險性。但重機騎士認為他們合法購車，依法納同等的稅，況且立法院已通過重機上國道，交通部沒有理由再推拖上國道的時點。","而若觀察民眾憂心的行車危險問題，交通部指出，重機肇事率自2015年起明顯上升，去年紅牌重機肇事率為小型車4.3倍，創下新高，前年也有4.1倍。但有論者質疑，此肇事率不是依實際上路為母數，而是依車輛登記數，自然提升肇事率。況且，大家也覺得砂石車很危險，但要做的事應該是規範砂石車危險駕駛行為，而非因噎廢食阻擋重機上國道！","簡言之，交通部應拿出切實的數據，說明目前重機上路的真實行車態樣，讓全民知道重機上路是否真的危險？如果真的危險，現在重機在縣道或鄉道上是否也有危險性？整體來說應如何預防？如果不是那麼危險，應如何進行政策說明，讓重機族可以合理享有路權？","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如何核實精算身心障礙停車需求？","路邊停車格也須按百分之二之比例，設置殘障停車位，若照此規定，有無可能出現「停車格周遭並無身心障礙者停車需求或根本未曾出現身心障礙者前往停車」？若有此情形，是否應因地制宜增設身心障礙者停車需求高峰區，較少需求區域則相對減少，也兼顧一般民眾停車需求？","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由身心障礙團體代表進行意見表達，要進行第二輪質詢的委員，請到台前登記。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本日議程的第二個主題是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的報告案。上午我們已經請交通部、衛福部及警政署做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的現狀報告，假如相關團體不需要他們再做一次簡單說明的話，就請各代表上來發言，每個人暫定10分鐘，延長的部分我再來控制。","請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代表黃雅雯女士發言。","黃雅雯女士：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占用大家的時間，主要是需要討論身心障礙停車位的問題。目前依身權法的規定，只要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就可以申請停車證，擁有停車證可以得到停車的優惠。公有或私有的停車場裡都有劃設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如果大家有清楚的去看的話，可以知道專用停車位有一定的規格。一般人停車的話，只要車子放得進去，人走得出來就可以。我們會看到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旁邊有白色的，像斑馬線一樣，多出一塊的空間，會這樣設計，是因為有些障礙者有需求。比方說，我是輪椅使用者，雖然坐輪椅，但是我有開車，開車的話，我必須能夠到駕駛座，旁邊多出來的那一塊空間就是給輪椅使用者使用，讓他必須開車而要靠近的時候，有多一點的空間可以使用。目前我們的法令規定要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證，拿到這個證件之後，除了可以得到停車優惠之外，還可以去停殘障停車位。這個就會造成一個困擾，就是當下肢行動不便者需要使用的時候，會發現身心障礙停車位是被占用的。對於被占用這個部分，我們於法無據，沒有辦法檢舉他，因為他有證件，他也可以停，所以這種齊頭式的假性平等對我來說，其是很大的困擾。它不像博愛座一樣，大家坐博愛座之後，遇到有需要的人出現，我們可以馬上換。我們到一般的停車場去，如果這個車位被占用的話，我根本找不到。停管處也沒有什麼法令。有一個法令規定，假如占用的話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這種罰款對一般人來說不具任何嚇阻效用。","我們今天最主要是有兩個訴求，首先，我們希望主管機關在發證的時候，在資格審定上能夠比較清楚的限定。第一個，他是自己開車的輪椅使用者，必須使用大空間的停車位。第二個是屬於家庭裡障礙者的接送者、主要照顧者。主要照顧者方面還要有很清楚的界定，如果他本身行動方便，他可以在鄰近停車場的殘障車位把受照顧者放下來，再開車去停一般的停車位；假如人手不足，不能把他的障礙家屬放在那個地方再去停車的話，是不是這個部分能夠做一個註記？我們不希望有人拿殘障手冊，然後去申請一個專用停車位，不管有沒有載家屬都去停那個停車位。我認為停車優惠是大家都可以取得的，但是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這件事情必須區分開來的。","其次，目前法令規定公有停車場裡面要設2%的無障礙停車位。現在台灣已經進入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社會，今年我們也簽訂了CRPD，必須要去做報告。在鼓勵身心障礙者自主的部分其實是很大的退步。1個停車場有100個停車位的話，只要提供2個車位，對於障礙者來講，這是完全不夠的。即使我們發現停車位被占用了，主管單位也不會處理，因為假設是賣場的話，是屬於私人空間，警察就不想到私人空間執行公權力。這個部分對我們來講是其實很大的困擾。","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全面檢討發證這件事情。2011年的時候，臺北市政府片面宣布限縮整個停車優惠。他們會這樣調整法令，主要是認為拿殘障手冊，有殘障停車位的人都能取得這個優惠，有些人甚至把證件借給家人，家人就長期占用，不用繳停車費。事實上，我們會發現自己開車的障礙者在這個部分的權利受到限縮了。從2011年到現在，我們團體一直不斷的要求，因為我們追根究柢，最後發現其實是政府發證件發得太浮濫。政府不能做一個媽祖婆，很開心的把所有的紅包灑出去，然後就不管民眾怎麼樣使用這個東西。我們希望政府可以研擬一個方法，事實上，2012年開始實施ICF之後，有註記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像現在殘障手冊上會註記障礙者需要陪同者，所以陪同者才可以買半票。衛福部在研擬辦法的時候，沒有把這件事情納入考慮。如果在評估的過程中，發現有障礙者需要自己駕車去工作等的話，不能在這上面註記只有這個人開車才可以使用殘障者專用停車位嗎？對我們來說，這個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只要政府在評估的過程多加這些。甚至它也不是外加，事實上，ICF的評估表裡面就有這個項目，所以我們提出這些問題，希望主管單位可以針對這些問題重新修正法令。這是我們主要的訴求。"],["主席：謝謝黃小姐。","請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施雍穆秘書長發言。","施雍穆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我針對這個問題提出四個建議：第一、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和無障礙停車位並沒有很明確、很清楚的區分，我們是否應研議如何加以整合？不要誤導民眾以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就是無障礙停車位，讓民眾誤以為兩者的意義是一樣的，其實兩者是不一樣的，使用者的資格條件也不一樣。","第二、如果要區分的話，那麼我們所發的識別證明也要區分，比如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以黃色區分，無障礙停車位以別的顏色區分，兩者還是要有區分，這樣才知道車輛停在停車位時是否占用、是否違法。","第三、這兩種停車位的占用率過高，除了界定不清楚外，罰則過輕、警政單位疏於取締也是原因，我們是否應該重新研討、修訂相關法令並建立一個檢舉機制，以補足警力不足的部分？","第四、就如剛才黃小姐所說的，在ICF的評估鑑定中，我們是不是能夠區分肢體行動不便者成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的使用者？","主席：謝謝施秘書長。接下來進行第二輪詢答，請第一位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發言，發言時間原則上是8分鐘，得延長2分鐘。","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身心障礙朋友提出他們對無障礙車位和身心障礙專用車位的期待，這也是他們基本權利的維護，目前這兩種停車位並沒有區分，請次長就此簡單的說明一下。"],["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早上也有委員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利用中午時間和衛福部主秘及副署長交換過意見，基本上我們認為身障車位主要是提供有需要的人使用，但這其間有兩個大態樣，和剛才幾位朋友所講的一樣，第一個態樣是身障者本身就是車輛的駕駛人，第二個態樣是駕駛人是服務身障者，兩個態樣不一樣，所以剛才有人建議以顏色區分，或者在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裡確定後以顏色區分。關於這點，就如我們早上所承諾的，我們會在一個月內開會，有關交通部的部分，我們會邀集各地方政府執法機關研究依現有法令如何去落實。","早上大家也提到一個是合法但違規使用，一個是違規、告發，其間有很大的落差，各地方政府管理機關如何落實及執行上遇到哪些問題，交通部會立刻開會。"],["主席：請衛福部王主秘說明。","王主任秘書宗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違法占用的部分，交通部會在一個月內主政這個會議，至於要不要修法，則涉及比如自駕或家屬接送的部分是否要有區隔，可能讓自駕者的停車時間比較久，接送者則以接送為原則，接下來要到一般停車位等的問題；這比較接近秘書長及雅雯的建議。","剛才大家還有更多建議，比如對於肢體不便或其他障點是否要有區隔以及罰則太輕等等問題，相關的罰則已有規定在道路管理條例中，衛福部也會自我要求在一個月內召開會議，最後再把兩個部會召開的會議的結論一起向委員報告。","李委員昆澤：我在這裡具體的要求交通部和衛福部，不是只有你們自己開會，一定要邀請身心障礙者代表共同討論未來政策的擬訂與執行。","我們生活周遭和親友都有身心障礙的朋友，身心障礙朋友就如我們的家人，我們鼓勵也希望身心障礙朋友能獨立自主的生活、參與日常的公共生活，希望他們走出家裡到戶外和大家一起參與正常的公共生活，所以過去我也很關切停車場法有關身心障礙專用車位的規定。105年10月21日停車場法三讀修正通過，主要是因為過去停車場身障專用車位長期遭到濫用，導致身心障礙朋友沒有車位可停，因此我針對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之一和第四十條提出修正案，去年10月三讀通過，明定相關的罰則。罰則主要規定在專供停車的停車場亂停身障停車位，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停車場業者如未通報，經主管機關勒令限期改善但屆期不改善者，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雖然這個法條修正通過了，但成效有待加強。這個修法通過之初，身障朋友非常肯定，但之後我卻經常接到身障朋友的陳情，表示車位被占用的情況仍然非常嚴重。請教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目前執行的情況如何？從去年到今年9月一共執行了幾件？"],["主席：請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警方執法最主要的範圍是道路。","李委員昆澤：正如身障朋友所言，你們都認為這不是你們的業務。","江副組長義益：不是這樣，警方也是嚴正的在執法。","李委員昆澤：從去年我提案修正通過到今年9月，裁罰的件數總共有幾件？","江副組長義益：停車場有停車場法，除非他們有向警方檢舉，我們……","李委員昆澤：我告訴你，總共是107件，總罰款金額是65,400元，對停車場經營業者處罰的只有一件，裁罰金額是1,800元，汽車駕駛人受罰者比較多，有106件，總裁罰金額是63,600元。裁罰件數總共只有107件，是因為市政府執行法令非常嚴格所以件數這麼少，還是沒有落實相關法規所致？是不是就如江副組長一上來就說的這不是警政署主要的業務？","江副組長義益：不是，縣市政府是主管機關。","李委員昆澤：若無警政機關的協助，縣市政府要進行稽查是非常困難的，所以警政署責無旁貸。","江副組長義益：說實在的，警方的業務範圍大部分在道路，停車場由私人和公家營運，應該是使用者付費，經營者也有責任，比如台北市的交通助理人員或稽查人員可以對身心障礙車位被違停的情況舉發、開單，警方也知道有這種情況，所以我們在今年7月發公函給各縣市警察機關，請他們強力執法。","李委員昆澤：我要提醒你，身心障礙專用車位不管是在大賣場、百貨公司、餐廳或電影院等等，都屬於上次我提出修正且經三讀通過的停車場法具體規範的內容。據他們的反映及我所瞭解的狀況，雖然民眾有舉報，但警察機關認為這不屬於他們的主要業務，你們主要是以路外為原則。事實上，當初修法時就具體規範這是警政署交通組必須負起的責任。過去因為法令沒有相關的罰則，車位無法專用，難以裁處，修法三讀通過後，相關單位必須積極處理，否則我當初何必修法？這不是拿來擺好看的，這是要具體保障身障朋友都能獨立自主、參與公共生活。請次長說明要如何加強相關的作為？","祁次長文中：部裡會在一個月內邀集會議。針對委員所說的違反第四十條之一，有人使用路外停車場裡的身障車位，業者要去查看是否合法使用，如果發現是占用的話要立即通報，如未通報要予以罰款，這部分真的只有新北市有業者被裁罰一件，至於使用者沒有放證而占用的部分，處罰駕駛人者一共有106件，而且只是在新北市和台北市，所以我們會在一個月內邀集各地方政府開會，要求落實委員費心所修的法。","李委員昆澤：我也要求警政署、衛福部、各地方政府、身障團體代表一起參與，商討如何落實修法後的相關法規以保障身心障礙朋友的權益。"],["祁次長文中：我們會找執法機關及地方政府一起探討。"],["李委員昆澤：你們也要邀請我剛才強調的身心障礙團體的朋友。","祁次長文中：有關衛福部的部分，剛才我們有討論過，針對他們目前發放方式及使用的管理規則……"],["李委員昆澤：你們開會要邀請警政署及請衛福部參加。"],["祁次長文中：我們會邀請衛福部。","李委員昆澤：否則，他們自己開會開得很開心，卻不知道實際的狀況，只有有親身體驗的朋友才清楚。","祁次長文中：我們一起邀請好了，衛福部會開他們的會，我們開我們的會，然後我們兩個單位會交叉起來。"],["李委員昆澤：請事先告知本席開會時間和相關內容。","祁次長文中：好，我們會將開會通知一併送到委員辦公室。"],["李委員昆澤：謝謝。"],["主席：請鄭委員寶清發言。","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祁次長，2011年通過法律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是不是這樣？"],["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法律的規定是「得」，也就是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但上高速公路的時間和路段，交通部要確保安全及做配套管制後公告。"],["鄭委員寶清：問題是交通部有沒有明確的時間表？","祁次長文中：我們已經和他們開過很多次會，目前確定從7月1日開始，我們訂定了一個大家認可的機制，每一季的檢核結果會公布，用意是讓重機族群瞭解社會各界對他們的期待，同時也讓社會各界瞭解……","鄭委員寶清：現在不管是地方政府或用路人對此都有很多疑慮，交通部有沒有考慮到相關的配套措施？","祁次長文中：這些都要評估進去，要讓重機族群瞭解其他用路人對他們的疑慮，地方政府的疑慮也要讓彼此互相瞭解，在這過程中就是一種互動。原則上，我們從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間會選擇路段，部長早上也提到，不排除兩季結果出來後考慮再多釋出一些路段、擴大辦理。","鄭委員寶清：我有兩個建議：第一個是分階段試辦、多階段開放，可以漸進調適，做一個完善的配套。第二個是重機駕駛者建議納入的路線一併試辦，然後再觀察，這樣會比較公平，也會真實的呈現最後的結果。"],["祁次長文中：原則上兩季之後就會檢討是否要擴大。","鄭委員寶清：請教衛福部王主秘，現在身心障礙專用車位總共有多少個？"],["主席：請衛福部王主任秘書說明。"],["王主任秘書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車位數目為19,779格。"],["鄭委員寶清：發出的識別證有多少？","王主任秘書宗曦：發出去的識別證多很多，專用牌照有4,503件，停車位識別證明是29萬6,797件。","鄭委員寶清：這等於是30萬去爭2萬個停車格，即使殘障者要自用都不夠。"],["王主任秘書宗曦：從數字來看是這樣。","鄭委員寶清：當然是這樣，發了30萬張證件，結果只給了2萬個停車格，不要說別人占用車位，即使是殘障者自己都不夠用，兩者數字相差太多，是不是有濫發的情況？現在殘障手冊到處發，我有些朋友身體很勇健卻領了殘障手冊，原因是血糖過高，有些人拿殘障手冊的原因是眼睛看不清楚、耳朵聽不清楚。你們發放的過程是否要更慎重一點？","王主任秘書宗曦：剛開始確實是比較全面性的發放而且是永久有效，但在101年修法後，這部分已經從嚴。","鄭委員寶清：不只是從嚴，對於已經發出去的也應該重新檢討，我們要保障的是真正的身心障礙者。","王主任秘書宗曦：在101年修法後5年，我們會針對之前全面發放的部分做查驗，依法可以回收。","鄭委員寶清：這要全面的研究，你們給了很少的停車位卻發了很多的停車證，即使身體健康的人不去占用殘障車位，殘障者本身也不夠用。"],["王主任秘書宗曦：好。","鄭委員寶清：請教江副組長，你們在查緝上或取締上有沒有什麼困難？"],["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鄭委員指的是身心障礙的區塊嗎？","鄭委員寶清：對，他們的停車位被占用。","江副組長義益：感謝鄭委員讓我說明。我剛才向李委員說明了，停車場法最主要的是業者，警方負責的是道安的部分。這個涉及全國警察……"],["鄭委員寶清：你們在取締上有什麼困難？","江副組長義益：不是，私人或公有的停車場可以設其他稽查或通報的機制，警察是公共財，警察要處理的治安、交通等事情已經很多了。我一再強調我們在7月5日已經下達加強取締身心障礙停車場亂停的作業規定，同時也加強執法，所以104年有四萬多件，105年有三萬多件，今年1到8月有三萬多件，道路範圍的停車位總共只有五千八百八十幾個，平均一個停車格取締5、6張，現在要警方到停車場裡去開單……"],["鄭委員寶清：這就是供需產生失調。"],["江副組長義益：是。","鄭委員寶清：再請教次長，現在很嚴重的問題是供需不足，不只是中央，地方也是一樣，公共停車位本來就不足，對不對？","祁次長文中：有關停車位的供給，可能無法在路外公共使用的部分全部給予滿足。","鄭委員寶清：停車位不足造成大眾運輸很難推廣，開一輛車卻無車位可以停，要怎麼轉搭乘大眾捷運系統或大眾公共運輸？","祁次長文中：我個人認為，假設我們有30萬個身障者需要30萬個停車位，即使我們給予30萬個停車位也不見得會滿足其需求，因為公共停車位的需要是不確定的，時間不確定、地點不確定。"],["鄭委員寶清：剛才衛福部說他們會處理。","祁次長文中：現在的問題是當初大家辛苦的在停車場法中確定要提供2%的身障停車位，所以我們要先落實這個規定。剛才也有身障朋友提出2%的身障停車位是否足夠的問題，這個問題當然可以檢討，但檢討後是否一定要百分之百的滿足他們的需求，這可能是另外一個議題。","剛才江副組長講的沒錯，委員修法賦予路外停車場業者責任，如果有人將車子停在身障車位，業者有責任去查看，如有占用情況，業者要通報，否則就要追究其責任，這點我們會做。","路邊的部分是由警察去查看，警察查看時有兩種情境：第一個是車子有沒有殘障車牌，有的話就是合法；第二個是車子上有沒有識別證，有的話就合法，但合法是否合宜則不一定，因為車上雖然有識別證，但我們無法判別開車的人是否為服務身障者，我們也不可能在那裡等開車的人回來，以確定他是否為服務身障者的人，我們會和衛福部會針對這兩個問題加以檢討。","鄭委員寶清：這要一併解決，停車證的發放量要減少殘障停車格才夠用，事實上是發了這麼多證明卻給了很少的停車位。不要講身體好的人去占……"],["祁次長文中：我希望身障車位是為了服務身障者。","鄭委員寶清：對，不只是這樣，除了停車位外，對身障者而言最痛苦的是設施不足，每次要停車就像跑百米馬拉松一樣，跑得氣喘吁吁。","祁次長文中：依停車場法規定需提供的部分如有不足，我們可以立刻要求各地方政府辦理。","鄭委員寶清：不是只有車位不足的問題，讓身障者可以很輕鬆的停車更重要。","祁次長文中：不是總量，而是位置是不是恰當。","鄭委員寶清：對，位置要適宜，不是只有停車位多少的問題，否則連要上個公車都很不方便，你看看這張圖，媽媽要推個小孩到公車上都氣喘吁吁，就像跑百米障礙賽一樣。"],["祁次長文中：公共運輸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鄭委員寶清：不是只有量要足，更重要的是整個質要夠，讓0歲到100歲都可以使用，讓所有殘障者都能容易的停車，這是交通部要去思考的。當然，不只是中央的停車位，對於地方新設置的停車位都應該列入考量，尤其現在前瞻建設要設置很多停車場，設計時就要考慮到身障者的需求，讓他們能夠很容易的停進去。我常在想，你們到底是在找理由還是在找方法？","祁次長文中：委員講過很多次，我們要找方法。","鄭委員寶清：我們希望不只是身障者的停車問題可以解決，嬰兒族、菜籃族等等問題也都能澈底的解決。"],["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這個議題，剛才兩位同仁也質詢過，江副組長的答復有點模糊。依照道交條例規定，路邊停車格是警察局管的，這點沒有問題，停車場裡的停車格則是依停車場法，在地方是由縣市政府交通局管，所以警察可以推說停車場不是他們管的。請問，只要是路邊以外的停車場，不管是室內或室外，身心障礙停車格被占用，警察管不管？如果停車場管理員發現殘障車位被占用，是要打電話報警還是打給交通局？"],["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路外停車場是打給路外停車場的主管機關─地方政府交通局，也就是交通單位。"],["林委員俊憲：交通局有那麼多人手可以處理這種事情嗎？"],["祁次長文中：權責就是這樣。","林委員俊憲：權責這樣區分的話，以目前交通局的人手、編制以及管事情的重心，他們絕對不會去管這種事。正因如此，去年路邊以外的停車場內身心障礙停車格被占用的取締件數只有106件。這個新聞一旦發布出去，全國的駕駛人可以放心了，到停車廠儘管占用殘障停車位，不會那麼倒楣，因為一年365天才裁罰了106件，這樣看來應該不會罰到自己，大膽、放心的占用吧。今天這個會議沒有什麼意義。"],["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劉科長說明。","劉科長振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先將法令規定的主管機關區分清楚，停車場法的處罰權責在停車場的主管機關，也就是交通局，即使向我們通報，我們能做的事情也是將資訊轉給交通局，由交通局處理。"],["林委員俊憲：我就說了各縣市政府的交通局哪有能力處理這個問題？","劉科長振安：有一個方法可以克服交通局人力不足的問題，就是僱用交通助理人員專門處理停車場管理的問題。","林委員俊憲：我們會針對主管單位。剛才李委員昆澤說過，他提議修正的法條通過了但沒有效果，全台灣的停車場身心障礙停車格有多少？衛福部的官員說劃在路邊的有5,880格，停車場內的有13,899格，停車場內的13,899格，一年只取締了106件；至於路邊的5,880格，警察取締的就多了，單是今年1月到8月就取締了三萬多件，去年取締了四萬多件。持平而論，警察有看好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被占用的情況，從一年裁罰四萬四千多件可見警察有做到基本該負的責任，現在問題就在這個沒人管的灰色地帶─停車場內，各縣市交通局要不要負起這個責任？各縣市交通局過去顯然完全不將這個部分視為他們應該處理、面對的問題，所以才會只有160件的裁罰案件，各縣市交通局不管的話當然就會到其上面的長官─交通部。","祁次長文中：從去年11月修法通過到今年9月，裁罰件數確實不夠而且集中在台北市和新北市，其他地方政府都沒有任何成果，我不相信沒有任何違規的現象，我們會立刻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探討為何不能落實，把這個問題解決。","林委員俊憲：這很簡單，停車場內將近14,000格只裁罰了106件，路邊全國不到6,000格就罰了四萬四千多件。","祁次長文中：對，不過剛才警政署講的也對，我們要弄清楚為何地方政府無法落實，然後面對他們的困難來解決問題。"],["林委員俊憲：交通局一定說沒有人手或有其他優先要做的工作。","祁次長文中：那是法定的工作，總是要做。"],["林委員俊憲：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刺激他們？比如收到的罰款給他們用或者罰款給他們多一點。"],["祁次長文中：我們會跟他們談以解決問題。","林委員俊憲：你們告訴他們明年將納入自由財源，告訴他們多編列一點，你們的補助少一點。"],["祁次長文中：我們會來建議。","林委員俊憲：列為考評的績效。如果要解決問題的話，是不是要這樣？全國一萬九千多個身心障礙停車格大部分都在停車場內，劃了將近14,000格，這14,000格不管，當然經常會被占用。","大家認為停車格被占用是個問題，可見身心障礙朋友需要停車的話大多是在停車場內，路邊的停車位比較少，而且路邊停車格不一定是他們可以到達的地方，所以他們才會受不了。我不知道是不是開車的人都知道停車場內的殘障停車位可以隨意占用，占用也不會有事？"],["祁次長文中：停車場內都有標示牌。"],["林委員俊憲：一點嚇阻力都沒有。現在有標示牌嗎？","祁次長文中：有。可能有部分地方政府還不是那麼清楚，其實停車場的收費本來就歸地方運用，很多地方政府已經成立停車場作業基金。這部分我們會在未來開會的時候……","林委員俊憲：你請各地方政府明年將這部分列入歲入呈報上來，看他們準備收多少，這是有錢可收的。"],["祁次長文中：我們會邀地方政府找出方法。","林委員俊憲：當然罰款收入不是政府的本意，但罰款會有嚇阻作用，可以制止一些人亂占用的壞習慣。"],["祁次長文中：我們會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林委員俊憲：你可以藉此檢驗各縣市政府交通局是否真心面對問題，看他們有沒有將這部分列入明年的歲入項目。","祁次長文中：我會找他們來談，以台北、新北的經驗……","林委員俊憲：我相信很多縣市的裁罰案件是零，一件都沒有。","祁次長文中：有違規使用者的案件就是那106件，而且只有台北市和新北市有。","林委員俊憲：其他縣市都是零，真的是全國一致。"],["祁次長文中：罰金也只有新北市。"],["林委員俊憲：只有一件。","祁次長文中：這部分確實有需要和地方政府討論，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以落實修正的法規。","林委員俊憲：不要忘記這是修法通過的，徒法不行，那修法幹什麼？"],["祁次長文中：修法之後就要密切進行。","林委員俊憲：停車場業者有連帶責任，照理說，身心障礙車位被占用而不通報的話要罰停車場業者，結果只有新北市罰了一個，其實罰1,800元，他們就會覺得很痛了，因為停車收費可能只有幾十元，而且是要一台、一台車的收。交通部是否能和各地方政府交通局一起合作解決這個問題？","祁次長文中：各地方政府不論是否有交通局，我們都會找他們來共同商議。","林委員俊憲：即使沒有交通局也有交通事業主管單位。路邊占用殘障停車位的部分，警察一年開罰四萬四千多件，今年1月到8月也有三萬多件，副組長覺得如何？"],["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江副組長說明。","江副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從剛才委員的報告及身心障礙團體的說明，警方有這個責任，所以我剛才一再強調今年7月5日署裡已經下達對占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的強力取締作業辦法，我們會加強嚴正執法、加強拖吊。","林委員俊憲：警察要管的事情太多，沒有專案的話，大概推動力會小一點，有個專案可以起提醒的作用，比如比賽或競賽等等。我們希望找到問題點，主要問題點在於身心障礙停車位都在停車場，被占用的話大部分都沒有人管，各縣市政府根本不將這個問題當一回事，所以現在交通部要負起督導責任，讓各縣市交通主管單位，如交通局等負起該負的責任。謝謝主席，謝謝次長，謝謝警政署的代表。","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謝謝次長，謝謝江副組長。","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代表滕西華秘書長發言。","滕西華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交通委員會召委和各位委員關心身心障礙停車格的問題，這個爭論在民國96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前就一直存在，運輸載具及停車場管理問題常常在衛生福利部和交通權屬機關之間爭論不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和無障礙專用停車格功能相同、標誌相同，但法規適應不同、主管機關也不同的現象，在全球先進國家非常罕見，我們看了十幾、二十個國家，只有台灣是這樣。","這還涉及某些依照建築法規興建的私人集合住宅。台北市有做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評鑑，社區對於特殊居民，包括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或小朋友設置友善設施是有加分的；這些社區的停車場依法並不需要提供2%的身心障礙停車位，因為它屬於私人停車場，沒有對外營業。他們設置身心障礙停車格給社區中的障礙者家庭使用，這部分如遭到占用屬於私法領域，不包括在交通主管執法或林俊憲委員非常精彩的質詢的部分，也沒有開單的問題，對這種私人領域者，警察連開單都沒有辦法開。即使通報也會被認為是屬於民法使用上的爭議，只是停車位被占用，導致車輛無法進出，這樣又怎麼讓身心障礙者去告呢？也因此，友善社區的設施無法發揮功效。","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需要領證，無障礙停車格則不需領證，原本不需領證應該是一件好事，特別是在高齡化的社會。我們對於障礙者的定義有二：第一個是老年障礙者增加，他們可能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而是領有失能證明，他們不會去領身心障礙手冊；第二個是短期內有急性行動不便的需求者，比如因意外或疾病導致需要短期使用柺杖、輪椅等行動輔具者。這些人可能也需要使用無障礙停車格，這樣的人口正在快速的增加中，而且都沒有使用身心障礙停車格的識別證。這類人口在要不要使用身心障礙停車格的問題上和一般領證的身心障礙可能會發生衝突，這樣會造成弱弱相爭，因為停不到停車格就會開始檢驗對方是否真的有需要停車。","就如我剛才所說的，如果失能障礙是屬於行動不便或因為車禍、其他疾病、手術等所導致之急性行動不便者可能要短暫的坐輪椅，可是這部分其實都沒有。在停車格寡而不均的情況下，有需求的人也被犧牲了。有些身心障礙者如失智症、比較嚴重的自閉症等認知缺損障礙比較嚴重者，需要家人接送，他們沒有其他無障礙載具可以搭乘，同時也需要陪同者，因此他們需要家人陪同出去做社會參與或就醫，這類隱性障礙者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辦法。部分障礙者可以拿到停車識別證明，但即使拿到識別證，也會因行動不便者的需求比較強烈而被排擠致無法使用，所以將來我們可以考慮在高齡社會中做整體的考量。","台灣因為標誌的統一導致情況更混亂，身心障礙者看到路邊輪椅停車格的標誌也無法辯識究竟是身心障礙者專用或無障礙停車格，只有室內、室外、路邊、非路邊的區分而已，這也造成國民使用上的混亂，更不要講開單者可能也常常搞不清楚是否屬於自己的責任範圍。","我們曾建議在一些特殊場合增置停車位，增置的停車位不一定是身心障礙停車位，比如到醫院看病者大部分都是病弱者，使用停車格的比例會比一般人多。我們的無障礙載具並不普遍，復康巴士也是如此，無障礙計程車也很少，所以大部分的病患必須仰賴家人駕駛家裡的交通工具，接送他們到醫院看病，他們使用無障礙停車格的比例就會變多。","有些人可能不一定要停在比較大格的專用停車位，只要使用一般的空間就可以，為什麼他們非得使用身心障礙停車格呢？因為身心障礙停車格的位置都比較便利，可能比較靠近電梯、出入口或醫院大門，這對病弱、行動不便或認知缺損等障礙者及家屬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最近還有孕婦停車格的設置，設置的位置離電梯或出入口的距離不遠，集中在電梯或出入口，不必走非常長的距離避免加重孕婦的行動負擔。類似這種停車位可以在短期內彌補一些有需要卻停不到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就近使用，從而提供我剛才所說的那些有短期急性需求或認知有缺損的障礙者使用這在管理上可以一併考慮進去，他們不一定會使用障礙車格，但對於很多使用身心障礙停車格的障礙者來說，地點的便利性也是一個很大的誘因。","最後我們要強調，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今年10月30日要進行國家報告的審查，無障礙運輸、無障礙載具是身心障礙者做社會參與的三大原則之一，如果這些問題無法處理好，無障礙載具無法大量發展的同時，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與也會受到非常大的限制。謝謝委員。","主席：謝謝滕秘書長。所有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我在此做一些補充說明。","根據我們從交通部得到的資料，目前全台灣發出的身心障礙車牌，也就是所謂的AB牌大約是7,641面，但以識別證換取停車證的大概有35萬張。剛才王主秘說身心障礙手冊的發送數大概是30萬到35萬，以全台灣2,300萬人口來算，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117萬人，大約是總人口的5%。台灣大概有7百多萬輛汽車，大約有5%的人以身心障礙手冊換取停車證，照比例算，大概三分之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會去換取停車證，因為台灣的人口2,300萬，汽車約有七百多萬輛，也是大約人口的三分之一。有領證者大概都會去拿停車證，現在的狀況是車位不夠，況且他們也不見得就會停在那一格，所以我們不可能要求車位的供給數和車輛數一樣，或者是幾倍，我們希望身心障礙朋友能到處去生活。","最可悲的福利政策是政府做了也提供了，結果還被受益人嫌，甚至造成剛才秘書長所說的弱弱相爭的情況，大家互相抱怨。為什麼今天的議題是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亂象？上午王榮璋委員質詢時質疑說真的有到亂象的程度嗎？百分之二的違規比例好像也沒有那麼多。現在的狀況是路邊違規停車好取締，路外停車場違規停車不好取締，因為那牽涉到私人財產跟稽查人數不足的問題。根本沒有停車證的違法部分，也就是說不是這35萬張停車證的違規好取締；相對的，領了這張證件的人並不是在身心障礙者有需求的範圍，但他們有這張證件放在那裡，要怎麼取締？有些委員要求你們執法要落實，你們總不能派個人站在那邊看到時是誰去開車。衛福部說如果非本人使用，最重的處罰可以將那張停車證撤掉，事實上這種情況也沒有發生過，所以這些狀況都造成執法上的困難。","今天大家提出了這麼多建議，針對不是這35萬張的部分執法，我認為不論是路邊或路外違規停車都可以執行，最重要的是這35萬張的部分是否真的都有需要做身心障礙停車使用？我不敢說哪些人有需要，哪些人沒需要，根據我拿到的行無礙推廣協會的資料，身心障礙的分類有智能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顏面損傷、植物人、失智症、精神障礙、自閉症、慢性精神病患者等等，如何去分類以界定這些人和其家屬確實需要身心障礙車位是比較困難的工作。老實說，分類是在當壞人，把他們本來可以拿到停車證可以停車或家屬可以濫用的部分取消，政府在這方面要扮黑臉，這部分比較困難。","剛才交通部祁次長承諾在一個月內開會研議哪些部分應該限縮、哪些部分應該說明。我認為台灣大部分的人算有公德心，路邊停車格有畫輪椅的車位被占用的不多，所以裁罰六萬多件還好，但看不到的室內停車場內被占用的話也抓不到，沒有人閒著沒事做去那邊查看到底是誰開車來的，停車場業者也不一定會通報，這部分幾個問題的分類大概是這樣。","我們原本希望今天採公聽會的形式，但這個案子沒有修法案，所以不能採公聽會的形式，我們就以委員會詢答的方式處理，希望與會代表理解。","幾位朋友是否要補充說明？各位如不再做補充說明，現在做會議宣告。這次議程均已處理完畢，針對今日會議做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現在散會。謝謝大家，辛苦了。","散會（15時30分）"]],"block_lines":[1,9,9,11,16,48,48,49,49,50,50,51,51,52,53,54,89,99,101,103,105,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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