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星期四）9時1分至14時29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高委員志鵬","主席：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7年3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27分","107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2時57分、下午2時33分至3時36分","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林岱樺    邱議瑩    高志鵬    鄭運鵬    孔文吉    王惠美    蘇震清    莊瑞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蘇治芬    陳超明    賴瑞隆    周陳秀霞  廖國棟Sufin．Siluko  ","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鍾佳濱    黃昭順    陳亭妃    余宛如    邱志偉    賴士葆    陳怡潔    曾銘宗    葉宜津    徐榛蔚    鄭天財Sra．Kacaw   林德福    楊  曜    林俊憲    陳明文    徐永明    劉建國    陳歐珀    張麗善    劉世芳    鍾孔炤    蔣乃辛    蕭美琴    呂孫綾    何欣純    陳賴素美  羅明才    李彥秀    蔡易餘    黃偉哲    江啟臣    吳志揚    周春米    陳曼麗    蔡培慧    Kolas Yotaka","      委員列席36人","列席人員：107年3月12日（星期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美伶暨相關人員","107年3月14日（星期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聰賢暨相關人員","主    席：高召集委員志鵬","專門委員：鄭雪梅","主任秘書：黃素惠","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曾淑梅","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107年3月12日（星期一）","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國家發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美伶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邱議瑩、蘇震清、王惠美、鄭運鵬、高志鵬、陳超明、莊瑞雄、蘇治芬、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孔文吉、賴瑞隆、鍾佳濱、邱志偉、周陳秀霞及何欣純等16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美伶即席答復。）","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李彥秀、林俊憲、徐榛蔚、蕭美琴及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11案：","一、賴清德院長在總質詢時所述，針對惠台卅一項措施，中國最後目標就是併吞台灣；政府絕不能輕視中國政府近期的動作，為避免國內人才、資金、創意，不斷地被對岸政府吸納。請國發會依行政院專案小組討論結果，針對對台卅一項措施，進行逐項分析，提出長遠面的對策，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0日，星期二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蘇震清","二、獨角獸公司從不到十間，在不到十年內，已經成長至接近三百間，反映出國際間競逐創投資金的趨勢，已經進入非常激烈的狀況，在此情況下加入競爭戰場，請國發會先行研擬避免遭遇科技泡沫的相關評估，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0日，星期二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蘇震清","三、鑑於屏東地區的公路建設長期相對落後，導致地方開發遲緩、人口嚴重外流，而「高屏地區東西向第二條快速道路」規劃已久，對建構高屏交通路網、提升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聯外交通服務、促進高屏地區形成產業聚落皆具重大效益，相關建設刻不容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亦兩度會勘，就本計畫無用地爭議之東側路段（國道10號至台27線）優先辦理達成共識，爰請國發會正視區域發展需求，針對「高屏地區東西向第二條快速道路」未來交通部提出後加速審議，俾利儘速推動辦理。","提案人：蘇震清    莊瑞雄","連署人：邱議瑩    高志鵬","四、亞洲新灣區產業發展涉及中央、地方多個行政和事業單位，國發會應以國家產業發展上位高度，自107年3月起每三個月彙整相關部會、國公營事業以及高雄市政府等單位，針對「高雄市亞洲新灣區產業發展策略」所提之計畫內容、預算編列、預期效益以及開發時程進度等面向，進行滾動檢討修正以及追蹤管考，以利打造亞洲新灣區更多亮點產業，必要時開會協調，並將相關資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賴瑞隆    蘇震清    邱議瑩","五、亞洲新灣區是高雄未來一、二十年重要關鍵之產業暨經貿發展區域，現已列入國家發展計畫範疇，而地方政府在人才、技術和資金等資源有限情形之下，亟需中央協助指導與資源挹注，始能精進發展，故國發會應就國家發展基金對亞洲新灣區進行各項產業投資評估，並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亞洲新灣區產業投資評估報告」。","提案人：賴瑞隆    蘇震清    邱議瑩","六、鑑於目前我國面臨工作年齡人口下降之人口結構轉變，加以國際人才競逐激烈、我國吸引外國專業人才誘因不足等，造成人才外流及人才短缺問題日趨嚴重。國發會協同相關部會，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06年10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11月22日公布，並由行政院核定自107年2月8日施行，為我國留才攬才立下重要里程碑。又為利推動五大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投資環境，行政院責成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為招商投資的單一窗口，提供投資前中後單一窗口全程服務。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經濟部，就招商投資服務中心如何持續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吸引外籍專業人才或外資來台，於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    莊瑞雄","連署人：蘇震清","七、有鑑於政府積極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特別預算1,070.7億元已於2017年8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中央執行的計畫皆已核定，各主管機關刻正依計畫規劃進度積極推動。惟查：106年度特別預算共編列160.79億元，至2017年12月底止，實際執行數62.67億元，預算執行率為38.98%，縱使執行期程較短，各項計畫多屬前置作業階段，該預算執行率仍略嫌低落。國家發展委員會身負國家整體發展之重任，應就此問題站上第一線，每月追蹤進度並按季完成績效檢討報告後提出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蘇震清    莊瑞雄","八、有鑑於過去半個世紀以來，已有許多國家及城市嘗試透過藍帶、綠帶的整合規劃改善城鄉空間的環境問題。串聯都市開放空間、綠地以及水域所規劃之綠廊道，連結人與自然的線性空間，使人們得以親近珍貴的文化與自然地景。國家發展委員會身負國家整體發展之重任，建請於二週內提供「建構國家級綠道網絡」之策略規劃與具體時程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蘇震清    莊瑞雄","九、有鑑於台糖公司鐵道「南北平行預備線」過去肩負經濟、交通、國防任務，對人民而言是兼具歷史、文化、產業發展，以及庶民記憶的糖道，亦是鐵道文化路徑的典範。透過串連方式，南北線提攜各種保存成果不一的站點，個體相加後整體文化價值大幅提升，實屬重要的文化路徑。國家發展委員會身負國土規劃之重任，建請於二週內會同經濟部提供保存「國家級綠道─糖鐵南北平行預備線」之具體時程。","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蘇震清    莊瑞雄","十、有鑑於我國面臨人口成長快速減緩、人口結構改變，加上產業結構以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使青壯勞動力不斷往都市集中，造成鄉村地區產業因勞動力不足而消失、地方財政困窘、公共設施無法新設或閒置等，致鄉村發展停滯，城鄉差距日益擴大。國家發展委員會身負國家整體發展之重任，建請於二週內提供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之具體規劃方向、時程以及經費來源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    莊瑞雄","連署人：蘇震清","十一、針對中國提出31項惠台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原排定召集國發會、財政部、經濟部、文化部、科技部、金管會、工程會等跨部會會議，聽取部會簡報因應做法，敲定因應對策。但目前該會議已取消。據了解行政院對31項惠台措施定調為多數係舊的措施，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統戰的政治意涵較為明顯，不願意切實面對。尤其面對磁吸台灣優秀人才攻勢都只有「法規鬆綁」四個字！國發會肩負台灣下一代的前途發展重要任務，爰要求國發會應會同陸委會及相關部會切實面對中國大陸積極進行的經濟整合策略，儘速提出有效因應策略。","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孔文吉","107年3月14日（星期三）","報  告  事  項","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聰賢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邱議瑩、鄭運鵬、高志鵬、王惠美、蘇震清、張麗善、蘇治芬、周陳秀霞、陳超明、莊瑞雄、曾銘宗、賴瑞隆、鄭天財、江啟臣、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孔文吉及鍾佳濱等18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聰賢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決定：","(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廖國棟、林德福、蕭美琴、鍾佳濱及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通過臨時提案19案：","一、為避免農產運銷公司連續休假造成蔬果過剩價格暴跌，農委會採取簡訊通知主要種植蔬菜農友，利用各種管道告訴農民、產銷團體、批發市場，連休訊息呼籲及早因應。農糧署也加緊輔導冷藏庫等相關設備進行貯藏調節蔬菜供應。請農委會檢討此次因應措施成效，並就連休以外會造成菜價暴跌等其他事項一併檢討因應對策，以避免農民損失，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2日，星期四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蘇治芬","二、網路販售農產品違法使用標章問題相當嚴重，要消費者查詢也無法完全確保品質，因此，農委會應設置農產品政府認證標章CAS、產銷履歷號碼、QR Code、有機標章等「專屬網站」，並廣為宣導，且要求各縣市主管機關加強網路農產品稽核，並將不合格廠商資料公布於網站，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請農委會研擬後提出完整規劃，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2日，星期四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蘇治芬","三、市面上農產品假借有機哄抬價格的案例層出不窮，有機認證機構沒有嚴格把關，讓有機農戶認證太過浮濫，這樣會造成消費者對有機認證的信賴減弱，這對於恪守本分的有機農友相當不公平。為讓有機農業能夠永續的推廣，請農委會針對網路販售農產品違法使用標章及假有機等問題，提出有效的改善對策，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2日，星期四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蘇治芬","四、鑑於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且具備公用事業之身分，農委會為農業主管機關應與地方政府協力推動通路結構的體質改革，就農產品批發市場服務與效率升級，中央主管機關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在農民與消費者權益中取得最大公約數，例如改進市場場地環境、增加倉儲與物流設備、供應端與消費端資訊暢通等面向，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鄭運鵬    高志鵬","五、鑑於農會以保障農民權益，提高農民知識技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生產收益，改善農民生活為首要任務。但參酌各級農會編制員額配置比率，推廣與供銷只占其中百分之二十三，遠低於信用與保險業務人員配置，農產品推廣與拓展通路應是農會本業。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農會業務服務如何實質協助農民」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鄭運鵬    高志鵬","六、有鑑於農會法第40條規定，農會年度決算後，各類事業之盈餘，除提撥各該事業公積外，餘應撥充為農會總盈餘。為增進會員向心力，盈餘應直接返還會員。農委會身負國家農業發展之重任，應推動農會回歸以及農民股金制改革、同時解決農民產銷問題。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予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鄭運鵬    高志鵬","七、鑑於農委會漁業署「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甫於106年3月28日修正、頒布，該行政命令因「拖網漁船屢有以洗網為名，行進入禁漁區從事拖網作業之實，以規避執法單位之查緝及後續處分。」故規範「拖網漁船於禁漁區拖曳網具作業或有投網、揚網之行為，即構成違規作業要件，使執法單位更容易研判是否已構成違規作業」。且該命令針對拖網漁船持續違規者或違規次數過多者，加重處罰，以遏止經常性違規之累犯─「除核處罰鍰外，併予核處收回漁業人漁業證照、漁業從業人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情節重大者，得撤銷證照。」惟漁民對於該變革相當陌生，且政府未給予緩衝期或政令宣導期，便逕予施行，肇致民怨沸騰，請農委會漁業署長邀集海岸巡防署，率同相關主管於一個月內至高雄興達、永安、彌陀及梓官等漁會，召開漁民座談會，了解漁民需求及執法現況，以做為施政及執法之參考。","提案人：蘇震清    蘇治芬    鄭運鵬    邱志偉","八、鑑於台灣禁伐原始林30年來，國內林業隨之凋敝，木材自給率不到1%。尤其我國進口之木材有不少比率取自東南亞國家，這些國家的林木幾乎都是天然林，甚至是熱帶雨林，我們保護了自己國家的天然林，甚至人工林，卻在砍伐別人的天然原始林，顯然我國的林業政策面臨道德危機。從木材自給率和道德面來看，過去的禁伐政策有矯枉過正之虞。所幸，近年農委會開始倡議台灣國產木材，於105年年底宣示：國產材元年，重振台灣林業打造國產材品牌。106年年底，進而在「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中，以國產木竹材成功打造「國產材臺灣館」，首次參展即被大會評選為「優良參展企業形象獎」，成果相當亮麗搶眼，識者皆碑。相對地，105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竹材原料幾乎完全中斷，該竹材產業鏈面臨空前的打擊，這情況反與國產材元年之宣示，背道而馳。國有林地應趁勢開始逐年擴大人工竹林之更新與合理經營，以落實國產竹材之推廣利用，並及時填補竹加工品之料源。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邀集原竹生產業、竹加工業，就「新竹林管處所轄之國有桂竹林」規劃合理森林經營示範區召開座談會，解決竹產業之困境，並落實國產材之推廣利用。","提案人：蘇震清    蘇治芬    鄭運鵬    邱志偉","九、為抑制山坡地過度開發利用，農委會訂定「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但多個縣市認為此舉會影響廠商投資、建商推案，遲未實施；農委會終抵抗不了「壓力」，去年底修法「放寬」，增列免繳回饋金條件，環團憂心山坡地農舍濫建恐死灰復燃，山坡地大鬆綁，恐造成山坡地開發氾濫。回饋金縮減雖為少數工業區解套，卻反而為以農舍為由開發山坡地大開善門，沉寂一時間的購買山坡地建農舍的現象，恐因此再現。鬆綁後全台可能會有更多類似南投「清境」農舍跑出來。爰要求農委會應善盡維護國土山林之責，儘速檢討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等相關規定。","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張麗善    林德福    李彥秀","十、台北市政府抽查網路販售農產品，17件竟有12件違規，不合格率高達七成以上，多為棗精、茶類、油品、生鮮蔬果，未經驗證就標示「有機」等字樣，甚至有違法使用政府核准「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賣葡萄，全遭下架並開罰6萬元以上。去年北市有名消費者因成功檢舉重大農產品違規標章案件，獲頒4萬元獎金，足見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有機農產品的管理過於鬆散，爰要求農委會應強化有機農產標章管理，檢討標章管理相關辦法。","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陳超明    張麗善    林德福    李彥秀","十一、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保留地被劃為造林地，多年來租給民眾種植高山蔬果、檳榔、梅子等，經濟效益龐大，6年換約一次。今年要求鄉公所落實中央原保地政策，函文上百承租戶得先依規定的土地用途，「改善」家屋等建物才准續約，此舉意同拆屋、移除高經濟蔬果。南投縣信義原鄉平地民眾為捍衛耕種權、土地權、生存權，近千人昨前往公所陳情抗議，並提出廢止「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第七條」等訴求，因該條文規定，原保地包括工寮在內，不得興建任何建築物，造成許多耕農無法順利續約；鄉長史強、縣府原民局局長張子孝則表示，一定會與民眾站在同一陣線，向中央據理力爭。陳情民眾指出，原住民保留地主要的依據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據此「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於七十九年間公布實施，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非原住民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繼續自耕或自用者，得繼續承租。惟中央一紙行政命令，便在九十五年間將非原住民居民使用之土地列為非法占有使用，並逐筆訴諸法律要收回，目前有數百筆尚訴訟中，造成居住於原住民鄉的非原住民權益嚴重受損，而原保地租約六年辦理一次，迄今也有許多民眾因有工寮、農舍等建築物而被列為「黑名單」，不但無法續租，更面臨被強制收回的命運，簡直是置原鄉非原住民生計於不顧！爰要求農委會配合原民會應衡酌相關史實並就住民權益及治山防洪等因素考量予以法規鬆綁，並提出適當解決方法。","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廖國棟    張麗善    李彥秀    林德福","十二、零撲殺政策上路今滿一年，由於規定不能撲殺，各地收容中心爆倉，人犬衝突頻繁；政策要求精準捕捉，導致只能收容追車咬人的大型犬，不僅無法送養、民眾也不願領養，甚至連地方防疫所人員都頻頻被咬，沒有配套政策執行，讓地方政府流於精美數字的形式，大喊吃不消。零撲殺政策，雖明顯大量減少後端撲殺數量，但後續衍生問題很嚴重。爰要求農委會針對政策執行困境、檢討缺失，真正落實零撲殺！","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陳超明    張麗善    李彥秀    林德福","十三、極端氣候讓農漁民血本無歸，政府編列預算或動用預備金，卻補不到損失的三成。各國多以農業保險因應，我國推動卻十分困難。農委會最新統計，我國2007至2016年期間，因為颱風、豪雨、寒流等天然災害造成的農業損失，平均每年高達126.4億元，平均每年現金救助金額僅34.6億元，「怎麼補都補不滿農漁民的損失」推動農業保險已是各國趨勢，台灣卻是已討論不下十年，直到2015年才開始試辦，且因農業保險法草案遲遲未能完成立法，關於保費補助比率、設立專責機構、強制投保等重要議題始終牛步，農漁民只好繼續暴露在極端氣候的風險中。農漁民營運資金有限，錢得花在刀口上，設備更新與保險投入究竟該何者為先？是農漁民的兩難，也是政府必須體貼顧及的課題。爰要求農委會儘速針對農業保險法訂定立法推動時程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陳超明    張麗善    李彥秀    林德福","十四、鑑於農委會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2項所訂定農舍經營計畫書中，規定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以確保該筆農業用地90%為完整區塊可供農業生產使用，避免農業生產空間破碎零散。惟全國各縣市地形不一，不應一體適用。雖現行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中已有但書條款，規定屬於特殊地形者，不在此限；但實際上，各縣市主管機關與承辦人員在受理申請時，為避免爭議或觸法之虞，往往從嚴解釋，導致農舍申請遙遙無期。爰建請農委會於二個月內針對山坡地農地研議可行性。","提案人：陳超明","連署人：王惠美    孔文吉    廖國棟    林德福","十五、2015年11月農委會宣告，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成立全台第一個「有機農業研究中心」，研發有機種苗、資材、天敵防治等，將花蓮打造成台灣有機農業重鎮，然時至今日，該中心仍是只聞樓梯響，恐影響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的發展，影響花東地區廣大農民的生計，爰此，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就於花蓮縣壽豐鄉成立「有機農業研究中心」擬具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廖國棟    王惠美    孔文吉    林德福","十六、我國面臨少子化以及高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從近來社會發展來看，越是費時費力的工作，越來越少人願意做，造成在我國工作的外勞人數越來越高，根據統計，目前在台工作外勞人數已高達67.4萬人，又以產業和社福外勞為大宗，由此可見，我國勞動力失衡狀況持續惡化。當我國大幅引進外勞填補低工資費時費力的勞動力缺口時，有些補充人力因故逾期居留，經常在農業產區打零工；農村生產費時費力，加上農村勞動力不足的情況下，農戶違法使用非法居留的外國勞動力便成了替代方案，但這些都是違法的，農戶對於違反「就業服務法」將被處以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之情況不是很清楚，為避免農戶違法被罰；爰要求農委會應加強宣導，並對如何解決農業缺工問題提出對策方案，於三個月內將解決方法提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廖國棟    王惠美    孔文吉    林德福","十七、前鎮漁港是台灣漁船噸數最大、漁獲量最多之遠洋漁業生產基地，港區內有漁業署本部、海洋局大樓、漁會大樓及魚市場等，具有發展潛力和條件，漁業署刻正辦理「前鎮漁港整體發展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期中報告認為前鎮漁港長期發展構想應結合產業、觀光及生活三大面向，而短中期發展構想則建議活化導入觀光旅遊，並建置魚貨產銷暨物流中心、現代化魚市場及作業大樓、文化教育體驗及文創展售，以及行政辦公、產業研發及交流等，農委會應全力支持前鎮漁港未來短中長期規劃、發展及改造，包括政策、計畫以及預算等，並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賴瑞隆    高志鵬    鄭運鵬","十八、高雄市小港漁港漁獲量全台灣排名第四，2016年供應量達到736萬3,000公斤，但小港區漁會魚市場卻處於閒置狀態，為提高使用效率，請農委會協助補助小港漁會魚市場公共設施及一般設施之改善計畫及預算，協助轉型為現代化漁港。","提案人：賴瑞隆    高志鵬    鄭運鵬","十九、農委會漁業署本部自2007年南遷至今已屆十年時間，然而自2008年後，機關各處室之職員陸續遷回台北辦公室，使得漁業署本部及南遷有名無實。為促成漁業署實質南遷，呼應高雄為全台灣最重要之遠洋漁業及漁業加工重鎮，農委會應彙整漁業署未來人員與處室辦公配置，並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漁業署實質南遷進度報告」。","提案人：賴瑞隆    高志鵬    鄭運鵬","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壹、審查："],["段落：行政院函請審議「農藥管理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農藥管理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貳、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參、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2人擬具「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草案」案。"],["段落：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草案」案。"],["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草案」案。"],["段落：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3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3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案。"],["段落：本院委員吳焜裕等30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焜裕等30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案。","主席：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併案進行詢答，請一併報告，現在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報告。","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特別謝謝委員會召開相關議案的討論，其中第一案及第二案都是為了要因應國際接軌，以及國際經貿互相之間障礙排除與法規的調適。有關「農藥管理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之相關內容，請各位委員參閱本會所提供的書面及相關對照表，裡面的內容大概都是根據相關的國際規範，以及國內法相關規範部分，做更明確的定義與文字內容的補充，特別跟各位委員做以上的報告。","至於莊委員瑞雄等17位委員所擬具的「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其內容我們已經做相關的文字說明了，各位委員如有其他意見，比較專業的部分，等一下也會請防檢局馮局長、藥毒所相關同仁跟各位委員做具體的回應。","以上補充說明與報告，謝謝。"],["主席：謝謝林主委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在進行質詢前，先做以下宣告：本會委員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11時30分左右進行臨時提案的處理。"],["主席（邱委員議瑩代）：請高委員志鵬發言。","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臺灣現在一直積極爭取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但因為美國川普總統認為會傷害美國的經濟，去年他當選總統後就宣布退出，而後日本主導CPTPP的成立，我國也表示將積極爭取。到目前為止，參與CPTPP的國家其實已經占我國貿易總額的四分之一，本來就已經很高了，未來加入以後，當然可以追逐更大的市場，但相對的可能也會被要求更大的開放，不管未來美國要不要參加、重組TPP，以現階段的CPTPP來看，對臺灣農業的衝擊到底會有多大？我們擔心臺灣以小農為主的經濟規模，會不會影響臺灣農產品的競爭力，許多開發中的國家一定會要求我國必須開放，之前我們只擔心美國會要求我國必須開放，或是日本要求我國必須開放一定程度的輻射核食進口，問題是目前已經參加的十幾個國家中，有些是屬於開發中國家，也有可能要求開放，關於談判的條件、相關的影響，農委會有沒有做過評估及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召委關心的幾項議題，我在此特別做一些聲明，第一，臺灣在區域經濟或國際WTO的平台上，不可避免的要跟國際接軌，在與國際進行經貿交流時，一定要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第二，就農方來說，農業當然是我們要優先保障的在地產業，包括農民在內，因為農民在經貿的交流下，常常會居於劣勢，所以各國大概都有一些基本的防護措施，例如：現在稻米是開放進口的，但這裡面有一個國際總配額，臺灣就是在該總配額之下，所以並不會對國內的農產品產生價格的衝擊。相信委員也知道，目前進口進來的農產品，主要是國內生產不夠滿足的部分，例如黃小玉（黃豆、小麥、玉米），這部分我們大概會有一些相關，禽畜產品也是差不多。目前我們在對應國際經貿談判時，都是由OTN做主導，至於我國與各國在談的項目，大院經常會收到行政院送過來查照的協定，例如我國與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等邦交國簽署的協定，所以我們在給予優惠時，其實也會有一些特別的指認……","高委員志鵬：在WTO的架構下，本來就會受到一些規範，甚至各國的談判，而這些規範已經差不多形成我們必須去做好因應準備的衝擊了，依照目前的估計，最快要到2020年才能夠加入，對不對？將來加入之後要不要再做什麼調整？","林主任委員聰賢：以您特別關心的TPP為例，因為TPP是進行最久的，之前也設了非常多的指標，農委會就可能造成農業衝擊的部分，原本就有委託台大、中研院幾位學者去做了一份非常完整的評估，萬一我國加入TPP，哪一些品項會受到比較大的衝擊，畢竟有利有弊嘛！","高委員志鵬：本來是TPP，但自從美國宣布不參加以後，就由變成是日本主導的CPTPP。"],["林主任委員聰賢：CPTPP這11個國家的部分……","高委員志鵬：不過現在看起來美國又有一點想要回頭參與，表示如果重新談判的話，它也可望……"],["林主任委員聰賢：但是現在……"],["高委員志鵬：重新談判時會不會有更不利的條件？","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美國的狀況我們很難掌握，它有一點像春天的樣子，晴時多雲偶陣雨。"],["高委員志鵬：春天後母面。","林主任委員聰賢：不過最重要的應該是，我們在很多機制上面要先準備好，坐在那邊等待，所以今天這幾個案子各位如果有仔細看的話，其中最重要的其實是智慧財產權的保障，提案內容其實是我們原來在談的資料保護期程，過去時間的部分與國際有一些落差，所以這一次我們將它調適到同等的地位。","高委員志鵬：本席之所以詢問這個問題，主要就是因為這兩個條文的修正都是為了要跟國際接軌，以及為加入TPP預作準備。","林主任委員聰賢：一個是為了要跟國際接軌，一個是為了將來要進行的經貿談判，把我們自己設下的不合理障礙預先去做法規面的調適。","高委員志鵬：歐盟將臺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IUU）不合作黃牌警告已經兩年多了，原本是去年10月進行複查後就可望解除，但歐盟認為還有一些技術性的問題要做加強，黃署長表示歐盟希望臺灣再改進的最後一里路還在積極完成中，你們到底有沒有信心呢？因為原本是說去年就可以過關，結果還是沒過，那今年呢？有沒有什麼期限？或是預期什麼時候會再來複查？","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召委的關心，您應該知道最近有重要遠洋基地漁港的選區委員壓力大概都很大，因為我國過去在制度與執法的部分還不夠完整，所以才會在指標上被提出要求，關於這個部分，去年我們通過漁業三法以後……","高委員志鵬：我的意思是說還有沒有什麼要做的？因為誠如你所講的，遠洋漁業條例、漁業法、管理條例都通過了，該修的都修了，處罰件數也是不少，好像是40幾件，從2017年1月20日新法上路，到2017年10月下旬，已經開罰40件了，罰款從50萬元到上百萬元都有，很多選區立委都有意見，表示你們真的有在處罰。既然法律案通過了，也處罰這麼多件了，為什麼他們還會繼續要求我們留校察看？是處罰的還不夠多嗎？","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罰的不夠多，而是他們認為我們有沒有落實……","高委員志鵬：是件數不夠多，還是罰款不夠多？","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關鍵是我們有沒有落實管理，因為他們除了看paper以外，還會實地去看，昨天賴委員、莊委員也都知道這些專家學者會有一些完整的評鑑過程，所以這個部分……","高委員志鵬：簡單來講，你們有沒有信心擺脫黃牌？我先問一下會不會變紅牌？","林主任委員聰賢：不可能變紅牌啦！我們之所以會說審慎樂觀，是因為我們在去年及今年的準備都有進度，並不是他們講了之後我們沒有在動，然後又沒有進度，目前我們都有進度，只是這裡面牽涉到非常多的事項，包括國外的遠洋基地觀察員，我們是不是充足，以及是不是有跟這些國家簽訂MOU，這個部分我們大概都逐步在收斂，而且他們也有進入我們的24小時監控中心去看，他們認為我國監控中心的機制是亞洲目前最先進的。","高委員志鵬：最後，本席要提醒主委，農漁會沒辦法跨會來提儲的問題，你們表示希望明年可以完成全部信用部的整合工作，這個時間表不會改變吧？明年一定可以完成？","林主任委員聰賢：如果沒有如期完成，這些農漁會或整個農業金庫對外的服務，包括與各金融行業的競爭或內部競爭，都會跟不上時代，所以這是我們一定要達成的目標。","高委員志鵬：所以絕對沒有問題，不會再delay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已經要求農金局一定要如期完成。","高委員志鵬：好，謝謝主委。"],["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昨天有很多委員關心北農的事情，當時我也跟您請教了一些我認為應該要有的機制，最新的新聞相信主委應該也有看到，北農董事長陳景峻前委員表示要辭職，但柯文哲不准。再來是主委認為休市風波是權力的鬥爭，這是昨天主委在備詢時回答的內容。其實北農的人事風波爭議已經快2年了，我希望能夠在最近一段時間之內，將這個風波制度性的解決掉，否則大家罵來罵去，人也換來換去，我本來以為這是個常態，每一次換市長，臺北市長改選或北農要換人時，就會出現這個狀況，後來我發現並不是。","現在我就來跟主委報告一下為什麼不是，北農的前身是臺灣區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63年才開始運作的，經營臺北市第一及第二果菜批發市場，73年改為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應該沒有錯吧？它因為是屬於特級的，運銷量約占17%，再加上以前有臺灣區的身分，所以從歷史延續下來，它對臺灣的果菜價格就有一定的份量及影響的深度。","如果從北農公司的股份占比去看，臺北市政府、農委會、民股及農會系統大概各占了四分之一，其中民股大概加起來占了54%，比二分之一還多一些，農委會及臺北市政府各占22%多，加起來大概45%多，沒有錯吧？所以農委會及臺北市政府加起來的持股還不及民股，但是可不可以影響該公司？主委覺得呢？45%的持股能不能影響該公司的人事運作？"],["主席（高委員志鵬）：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一般來看是沒有辦法影響的，不過就長期的運作而言，好像有結構性的影響。","鄭委員運鵬：你有沒有了解這些民股的系統可不可以拉過來5%、6%的股份，讓你們的持股過半？"],["林主任委員聰賢：以往都是這樣子。"],["鄭委員運鵬：以往都是可以合作的？"],["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鄭委員運鵬：是這樣嗎？"],["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鄭委員運鵬：好。如果是可以合作的話，我們就必須考慮到農委會要不要在裡面有角色。台北市農產公司的人事長期被人家認為是農會的民股在主導，所以主委認為顯然不是這樣，是市政府在主導？","林主任委員聰賢：過去應該是以全國農會為主，跟部分的民股去做結合。"],["鄭委員運鵬：還是可以結合？"],["林主任委員聰賢：還是可以結合。","鄭委員運鵬：過去菜價有波動的時候，大家都在抓菜蟲，就會有人認為裡面是農會派、甚至是什麼樣的派系去主導，雖然抓了半天，還是抓不到菜蟲，但是政府機關的確必須跟農會結合才行就對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想鄭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應該非常清楚為什麼農委會在這個事件上面要有角色，或是在這個公司要有角色，因為它是農民、整個台灣的物價產銷平台上面一個很重要的政府機制，否則來講，如果今天這是一個公司，就談公司治理，也不會變成一個政治事件。所以基本上就像鄭委員剛剛提的，從歷史的沿革到今天的現代化，我們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機制來面對，鄭委員提醒的是，農委會不應該再陷入這個泥淖當中。","鄭委員運鵬：沒錯。農委會最重要的是產銷的平衡及價格的穩定，人事不是重點。"],["林主任委員聰賢：人事不是我們的重點。","鄭委員運鵬：那個機制如果運作順暢，頂多是換別人去領錢，他如果調整得好一點，大家會舒服一點；如果調整得不好，農委會或檢調介入就好了，我認為應該是這樣。","林主任委員聰賢：對，這裡面還是要尊重市場的機制，否則政府做太大的干預，也會影響整個市場的扭曲，所以我們對這個部分都是非常審慎。","鄭委員運鵬：所以只要沒有人為的因素、菜蟲去干預，量及價才是問題。"],["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讓它能夠穩定、健康地發展。","鄭委員運鵬：主委，我要跟你談的是，民進黨在第一次執政時期，並沒有透過農委會介入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的人事，那時候的確沒有，為什麼？因為那時候陳水扁當總統、馬英九當市長，真的沒辦法介入。再往前來看，陳水扁當市長、李登輝當總統的時候，總統也不會介入，一般來說都尊重台北市政府，隨便市政府怎麼做，只要把產銷處理好就好。所以這次是兩年以來第一次農產運銷公司的人事還可以協調，這是因為民進黨執政，柯文哲市長看起來好像還可以溝通，但是誰知道他在想什麼，接受了那麼多奇奇怪怪的拜會，到後來大家不知道怎麼辦，才演變成今天的人事鬥爭。我跟主委報告，你這些人事的安排會讓外界看起來以為，對於各地的農產運銷公司，農委會都可以介入他們的人事運作、都有主導權；可是根據我去調出來的資料，我發現根本不是這樣！","主委可以看一下，各縣市的農產公司總共有44個經營主體，農委會只有在北農有股權，對於其他的農產運銷公司，你們連1個都沒有主導權，這些農業運銷公司有些完全是農會主導，有些是公所主導。所以昨天主委表示對於各地的產銷公司，農會應該負起很大的責任，他們有一定程度的責任，這是對的。你不覺得很奇怪嗎，為什麼你們在北農特別有股權？你們要這個股權幹嘛？主委，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你們要這個股權幹嘛？","林主任委員聰賢：剛剛鄭委員特別把沿革向大家說明，重點就在那個沿革，過去它是台灣最重要的消費市場，因為各地的拍賣市場都是後來才陸續成立的，也就是說，當初是以台灣區果菜聯合承銷的體系變成北農公司，所以我們長期就是依賴這個市場的平台來做全國的定價。我覺得我們長期有這個依賴的系統，我們應該要開始很健康地面對這樣的機制，如果是不合理的，今天就不會產生這樣的波動，這才是我們必須去面對的。","鄭委員運鵬：主委，等一下我會跟你建議我認為的健康機制為何。北農不是最早的，有的在民國四十幾年就成立了。我看了一下這個股份對農委會的貢獻是什麼。在農委會的預算裡面，就22.47%北農的股份來看，農委會大概每一年編的股利收入是，100年到105年各編了432萬元，106年到107年各編了648萬元。農委會應該不是看在這個錢的份上，而擁有這些股份，沒有錯吧？這些都不算是大錢，你們一年發出去的獎補助金就有800多億元，對不對？"],["林主任委員聰賢：對。","鄭委員運鵬：所以這些股利收入應該不是你們的重點，人事也應該不是你們的重點。"],["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我們的重點。","鄭委員運鵬：你們是第一次可以合作，以前都沒得合作，都儘量配合，所以北農（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的監督機關是台北市政府，這個也沒有錯，昨天主委才會表示你們儘量尊重台北市政府的人事安排。所以北農的人事應該是北市府主導，農委會被動配合就好。主委，對於這個原則，你可以接受嗎？如果下一波還有人事變動的時候，就不要跟它牽扯不清。","林主任委員聰賢：跟鄭委員報告，我們一向都是如此。","鄭委員運鵬：上一次發生爭議的時候，主委還未上任。主委，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乾脆給你一個建議，就是放空股份、球員變裁判，你們做裁判就好了。第一，把北農的股份全數贈與給台北市政府，當然也可以賣，但是好人做到底，就全數贈與，對於全台灣的農產運銷公司，農委會零持股。第二，如此一來，農委會就不可能再介入農產運銷公司的人事了。第三，農委會專職做裁判，監控菜價、抓菜蟲就好了。主委，這樣可以嗎？那些股份對農委會來講不是重點，懷璧其罪反而麻煩。主委，是不是有可能考慮第一點，把股份全部捐贈給市政府好了？","林主任委員聰賢：鄭委員這個建議非常有建設性，我們會審慎來考慮。","鄭委員運鵬：你們研究一下，好不好？"],["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鄭委員運鵬：1個月內看看可不可以。留著有什麼用？為什麼非留不可？再給我們委員會一個答復，好不好？麻煩主委。"],["林主任委員聰賢：好。"],["鄭委員運鵬：謝謝。"],["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鄭委員。"],["主席（邱委員議瑩代）：請孔委員文吉發言。","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剛才高志鵬委員提的問題，林主委沒有那麼多時間答復，其中有一個投影片詢及農委會有沒有辦法在兩年內讓台灣解除漁業黃牌，主委表示我們要落實管理制度。主委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兩年內有沒有信心達成？"],["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孔委員。應該不是兩年內，因為從104年被舉黃牌到現在已經超過兩年半了，我們希望今年就能夠解除。孔委員關心的應該是，歐盟或國際組織對台灣的漁業有很多國際的規範，我們是不是能夠確實地跟國際接軌……","孔委員文吉：有沒有具體的步驟？農委會漁業署要怎麼做，才能夠把黃牌解除？","林主任委員聰賢：孔委員也知道，我們在前年底已經開始落實漁業三法。過去我們的遠洋漁業常常發生本國漁船改掛其他國籍等等諸多亂象，欠缺法制的規範。除了漁業三法在去年元月初公布施行之外，我們還成立一個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對我國每個漁機在三大洋裡面做完整的移動管制。這個管制管理最後就要落實執法，因為從去年10月相關資料來看我們組織，我覺得我們事實上都有做了，只不過有一些指標沒到位，譬如到國外漁業基地登船檢查員的覆蓋率不夠，我記得應該要有一百零幾個人，可是當時我們的人數還不到一半，不過我們去年就跟外交部爭取，請他們去跟國際單位協調，然後加以甄選調派。在這些過程中當然另外還有一些特定事項，就是最近有一些漁工人權團體也重視我們有否促進境外漁工的工作權益，或者是我們在捕獲的漁撈方面是否符合永續的標準。因為魚體的大小很重要，而且我們過去還有很多不良的紀錄，像是捕鯊魚鰭不能離身等種種違規的情形，我們是否有落實執法？這個部分其實我們每一個項目都有按照標準程序逐一在做。"],["孔委員文吉：多久可以完成？","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多久完成，而是去年就逐步在做了。"],["孔委員文吉：那我們要怎麼跟國際協會申請……","林主任委員聰賢：跟委員報告，現在國際公司已經在台灣各地進行瞭解，並將我們提供的書面資料加以驗證，確認是否達到標準，甚至他們還進行訪談了解我們是否達到原來的國際規範。台灣的遠洋漁業產值一年有好幾百億元，如果再被陸續限縮的話，我們未來的對外漁權、捕獲的量，像是鮪魚和許多重要的魚種都會受到總額管制，我們分配到的額度以後將受到相關委員會的制約，同時對外輸銷的經貿談判，只要被他們冠上不公平貿易的帽子，我想日後我們的漁產品就很難外銷，所以這是我們重中之重的工作。","孔委員文吉：那有關這部分的問題以及主委剛才所講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可否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們知道？我記得以前好像有排專案報告。"],["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孔委員文吉：有機農業促進法現在才剛詢答完畢，針對我們原民族地區，你們有沒有什麼想法？萬一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的話，你們要如何來輔導我們像是宜蘭、南投等地區的有機農業？","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有一個完整的政策內容，我請陳署長向您報告。","孔委員文吉：請署長說明一下，現在有什麼可以在原住民地區實現的措施。"],["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陳署長說明。","陳署長建斌：主席、各位委員。無論有機農業促進法是否在立法院通過，我們對原住民地區還是會特別照顧，目前原住民地區的驗證費用，我們是100%補助，平地就沒有補助。"],["孔委員文吉：驗證費用100%？","陳署長建斌：亦即農委會全額補助原住民地區的有機驗證費用，等於是全由農委會買單，而且平地沒有，另外設施補助的比例也比其他地區高，因為在原鄉地區發展有機農業要比平地有利，所以我們在措施上有特別加碼。","孔委員文吉：之前我曾經建議主委要對宜蘭縣大同鄉四季南山蔬菜專業區進行有機農業的輔導，因為該區過去使用生雞糞曾經被宜蘭縣政府裁罰過，之前我曾經建議是否將該地規劃成有機農業區。","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孔委員，如果像四南地區馬上要跳到有機農業區，我想會非常辛苦，我們現在打算請花改場輔導他們進行友善耕作，委員也知道那邊的環境，長年雨量充沛，不過它一年四季的蔬菜幾乎都沒有辦法輪作，所以為了要作土壤改良因此加了很多石灰，穿球鞋下田時，有很多土壤踩起來就跟水泥一樣硬。因為雨水的沖刷，所以必須添加更多的石灰、化學肥料，所以對該地作物的輔導我們希望能朝向友善循環，當然農業經濟要兼顧。第二就是相關的設施和設備要充足，該地形成不同階層的代耕體系，也都非常完整，所以我們也輔導該地區能有一部分能轉成花卉區。因此在輪作上我想可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因為該地的環境很好，而且位居水源的上游，我們希望未來能先做友善輔導，將來在一定的期程內才能朝向有機耕種。關於這部分，我們有一逐步的方案，至於專案部分就請花蓮農改場蘭陽分所作準備。","孔委員文吉：我只是舉出這個例子，其實全國有很多其他地方有類似這樣的案例。","林主任委員聰賢：有，孔委員所在的南投縣有很多地方是原民鄉，也是我們台灣夏季蔬果最重要的供應地，在一定的設施、設備之下，包括委員所關心的水源，甚至相關的農業資材，我們都在進行相關具體的研究，也就是說，要達到有機與友善其實不完全是看天吃飯。還是要有一些技術的導入，所以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都有相關的科技計畫，未來計畫內容我們都會加以協助。如果委員的選區裡面有很多原住民，尤其是我們更希望年輕的原住民願意返鄉，不要只把土地租給一般平地人，然後又替他們做代工，這樣的惡性循環，我們要來打破。","孔委員文吉：好，謝謝。"],["主席（高委員志鵬）：請林委員岱樺發言。","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針對國際級毒草銀膠菊在台蔓延的議題要就教主委，今天網路社群Line瘋傳，還有電視媒體也都報導國際級毒草銀膠菊在台蔓延，一不小心碰到毒草時，鼻子和肝臟就會開始發生病變，所以一定要記住它的長相。農委會在3月6日宣稱，該株植物在台灣已經多年，雖然其花粉會導致鼻子及身體過敏，但是並不會造成病變，且至今尚未接獲通報案例。國外的研究報告也論述人類不會因為呼吸造成肝臟或是遺傳病變，因此呼籲民眾不要擔憂。此外在林務局的網站也顯示99年時你們就開始花費預算來清除銀膠菊，面積達四千九百多公頃，而且並補助各縣市政府來作根除的工作，同時除了交由公部門執行外，本席也透過宣導加以推動讓民眾共同參與，所以請問主委，清除銀膠菊的業務還會持續推廣嗎？"],["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謝謝林委員，境外移入的這些動植物其實都有他的成因，不過委員所關心的是這些毒草會不會馬上造成我們民眾健康的風險，這才是我們……","林委員岱樺：不是，而是你們的根除業務有沒有繼續進行，而且有沒有效？","林主任委員聰賢：根除的業務一定要持續，委員也知道……","林委員岱樺：從99年到現在，你們共計花了多少錢？整體的根除的計畫是什麼？終極的目標是否要全面清除？如果沒有全面清除，春風吹又生，你們花費的經費又有何意義？","林主任委員聰賢：跟林委員報告，關於這部分我們一定會採取公私協力，我過去在地方除了中央給的經費……"],["林委員岱樺：怎麼做？","林主任委員聰賢：比如動員所有的民間團體，在每年植樹節除了種樹……","林委員岱樺：你們是農委會，但你現在講的部分是縣長層級做的事情。農委會如何執行公私合作？","林主任委員聰賢：跟林委員報告，譬如……","林委員岱樺：我認同公私合作，但我認為農委會沒有積極地組建組織力量、公民團體力量，只好讓它吹又生，然後你們一直補助經費。","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當然可以檢討，因為……","林委員岱樺：第二個方法，你可以評估看看。臺中市為了清除外來種毒草，研擬「毒草植物清除自治條例」，要求地主負責清除毒草，置之不理者將開罰。再者，我們提到一些外來種，如小花蔓澤蘭的危害是導致其他物種難以生存；香澤蘭來自中南美洲會引起森林火災；菟絲子會造成作物歉收；其他包括主席關心的銀膠菊來自中南美洲，會引起人體過敏。農委會對於清除這些外來種，你們除了公私協力之外，有沒有考量比照臺中市研擬立法？要不要回去研究？"],["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會請林務局審慎研究。"],["林委員岱樺：大約需要多久？"],["林主任委員聰賢：這應該……","林委員岱樺：因為你們一直編列預算，你們現在是無效的花費、浪費納稅人的錢，每年編列四千多萬元的累積，從99年到今年（107年）……","林主任委員聰賢：跟林委員報告，境外移入的動植物對生態或環境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針對委員提出的部分我們會全面地進行檢討。","林委員岱樺：我認為你們沒有落實，花錢是一回事。第二，你們要公私合作，我認同，但農委會沒有澈底組建，你們也沒有辦法掌控各縣市政府，你們也不知道各縣市政府是否落實，因此我提醒你們真的要將公私力量組建起來。"],["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同意。","林委員岱樺：第二，你們要不要研擬立法？","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同意，因為不是只有花錢，對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種治標的事情都沒有做……"],["林委員岱樺：主委讓你們同仁說明一下要不要立法？","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防檢局，不是林務局，因為林務局今天不是……","林委員岱樺：那就請主委說明，你們如何研擬立法？大約需要多久？","林主任委員聰賢：如同剛才林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要面對這個問題，要組建起來，而且不是只有花錢，標、本如果沒有兼治，我們要從標本兼治的制度面審慎評估，該做法制面……","林委員岱樺：這樣說好了，你們全面性檢討目前的防治政策，不論是立法、組建、物種研究或基因防治等等我都沒有意見，可是你們不能漫無目的，完全只是花錢要求清除，但這不可能有用……","林主任委員聰賢：沒錯，這個我同意。","林委員岱樺：請你們全面性檢討，好不好？謝謝。","林主任委員聰賢：好，謝謝。"],["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我聽到鄭運鵬委員建議農委會研議將北農公司的股份送給臺北市政府。我覺得這不是很適當，因為這是全民的財產，如果真的想要處理，我建議將農委會的股份公開，全民釋股，不僅增加國庫收入，也能讓全民監督。","臺北市衛生局於1月份到批發市場對蔬果零售業、超市及餐飲店抽查70件生鮮蔬果，其中10件農藥含量超標，而且不合格率將近15%。主委，請問這樣的不合格率會不會太高？"],["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請農糧署陳署長向委員說明。"],["周陳委員秀霞：這樣的不合格率會不會太高？"],["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陳署長說明。","陳署長建斌：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與抽樣有關，農糧署每年檢查萬件以上的蔬果，我們檢查合格率平均96%以上，而臺北市抽查的是高風險物件，因此他們不合格率會比較高。請委員瞭解這與抽樣方法、目的、對象有關，所以它會特別高。","周陳委員秀霞：我不管你們如何抽查，但抽查70件中就有15%的不合格率，所以你們要想辦法如何降低，如果是因為抽查高風險的部分，就看你們以後如何抽查。","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跟周陳委員報告，我們都來自農業縣，有關多次、連續採收的敏豆（四季豆）還是相關葉菜類，你也知道農民為了完整管理，基本上農改場對於這部分已幫忙克服相關技術。比如有些農產品不需要噴灑農藥，而農民只知道按時噴灑，所以其實這是用錯方法。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我們有些不用噴灑農藥，比如雲林的空心菜，農改場協助進行蒸熱處理，否則採收的切口很快就會有細菌……"],["周陳委員秀霞：用錯方法？農委會農糧署都要進行輔導……","林主任委員聰賢：針對這部分我們會請農改場幫忙，而農糧署生產管理這邊還有一個稽查，儘量進行田間抽測，如果查驗不合格就不讓農民採收。因為如果到了市場才進行就太慢了！","周陳委員秀霞：就你剛才提到的敏豆，這次也檢測出4項不合格……","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向委員說明，他們都抽查……","周陳委員秀霞：超標超過很多，超標113倍。","林主任委員聰賢：只看這個比例不準。如果在冬天，他們會先抽查冬天的茼蒿、敏豆、茄子等等多次採收的產品。"],["周陳委員秀霞：這次對於敏豆及百香果超標的部分有沒有開罰？","林主任委員聰賢：臺北市都已經開罰，另外應該會回到各生產地，我們提供資料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協調。有關各品項部分，農糧署用集團生產專區方式進行技術輔導。"],["周陳委員秀霞：農委會有無進行實地稽查？","林主任委員聰賢：關於稽查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處理，農委會的處理是全面的，針對比較重要的部分，如同剛才說比較容易出問題的品項，其中還有一個狀況，例如對水果噴灑農藥，結果農藥飛散到蔬菜區，亦即延伸用藥。我們還有很多沒有指認，針對這部分防檢局會進一步請衛福部在風險評估後儘快公告……","周陳委員秀霞：我請主委針對這部分要用心一點，要亡羊補牢，讓民眾可以吃得安心！","林主任委員聰賢：就安心部分，我們一定會與衛福部做好食安五環的工作。另外，我們也會站在農民的立場，像最近臺南的芒果賣到韓國，明明沒有事情，他們卻拿國際沒有開放的檢驗標準決定這些產品不能進口。對於類似的狀況，我們需要面對及解決結構性問題。","周陳委員秀霞：對農民及民眾的保護，我們責無旁貸。","林主任委員聰賢：我請周陳委員未來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代表農民說明，否則有些都會區的立委誤會我們放寬，但其實不是放寬，而是延伸用藥的問題。","周陳委員秀霞：關於去年底推動的大糧倉政策計畫，我認為大糧倉計畫不僅增加生產面積，同時也建立消費意識。我請農委會將這部分列為重點政策，請你們多用心！","另外，想跟主委探討有關今年年初臺南山區蜜棗的寒害問題，我認為程序有問題！我們開會也討論過這個問題，也就是速報有錯。但如果速報錯誤，我們能重新查定嗎？","林主任委員聰賢：周陳委員最清楚了！速報是地方在第一時間提供的資料，我可以這樣說，過去的速報不可能精確。一般而言，農糧署或改良場協助操作的部分稱為「評定」，因為很多的天然災害不一樣，寒害具遲延性。我同意像類似這種……","周陳委員秀霞：我跟你說明速報錯誤的原因為何？第一，在我們公告救助之後農民才可以登記，公所才會在這個時候派員勘察，但這時就無法掌握災情，因為農業課人力非常不足，主委也應該知道這個問題，所以查看評估是不確實的。因此我建議主委有關救助程序是不是可以更改為讓農民先登記？不要等到公告之後才讓農民登記，如此可以避免公所人力不足導致速報錯誤，影響農民權利，亦即稍微修改程序。","林主任委員聰賢：跟周陳委員報告，我們的機制發展到現在有科技協助，比如現在農試所有一套圖資系統，農民在哪裡種植？種植什麼？可以馬上定位。當災害到來時，系統可以先預判會損失多少？我們會進行全區的認定，再來個別認定損失程度，因為管理狀況不一樣，所以我們會改善稽查的部分，這部分應該……"],["周陳委員秀霞：因為農民的資訊比較不足。","林主任委員聰賢：就委員關心的程序而言，未來會愈來愈簡化，所以區公所或地方政府不能因為人力不足而沒有辦法幫助農民，其實我們都希望在第一時間就提供協助。去年也發現一個狀況，有的農民非常節省撿拾落果，導致無法呈現農損的實際狀況，無法有效地進行複評。但我們一定會處理相關問題。"],["周陳委員秀霞：謝謝主委。"],["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主席：請蘇委員治芬發言。","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昨天質詢提到的有機農業專區，今天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也送進委員會，我想跟主委討論關於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縣市主管機關得對依第一項規定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予以輔導及轉型，也就是縣市主管機關得對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有機農業，其前身就是對第一項規定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主委，由誰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蘇委員指教的部分是裡面所有的設施設備還是劃定專區？","蘇委員治芬：第六條條文規定，先有第一項規定設置之有機農業促進區，條文通過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得對於已經設置促進區內有機農業生產之農民予以輔導轉型。所以我在此請教主委，我們如何成立有機農業促進區？如何努力讓每個縣市有機農業專區？"],["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陳署長說明。","陳署長建斌：主席、各位委員。基本構想還是縣市政府主動覓尋轄內適合的土地，當然包括台糖土地。所以還是需要縣市政府主動……","蘇委員治芬：地方縣市政府要有主動性、積極性，但農委會有沒有鎖定？亦即在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之後，我們有沒有鎖定目標或積極作為？或是與地方縣市政府間有哪些合作方案？","陳署長建斌：現在農糧署輔導全台各地24處，事實上它的規模都不是挺大的，所以我們第一步驟會擴大……","蘇委員治芬：請問署長，全台目前現有的有機專區差不多有一百公頃，是在哪幾個地方？"],["陳署長建斌：花東有幾個。"],["蘇委員治芬：雲林就有。"],["陳署長建斌：馬光……","蘇委員治芬：不是馬光，雲林古坑就有福智。"],["陳署長建斌：對。"],["蘇委員治芬：想起來了？"],["陳署長建斌：是。","蘇委員治芬：過去幾年雲林縣政府培養一群青農，我現在改變其稱呼，改為專業農，因為他們有師徒制，還跟學校接軌，例如高中、高職，目前也與虎科結合。因此這群專業農已步入第九屆，我趁總統過年到雲林縣時安排一個聚會，讓這些專業農與總統一起坐下來。而這些專業農有上農民大學的課程，也曾到農試所、農改場上過課，他們也組織「農業經理人協會」。他們在與總統座談時提出一些問題，後來總統臨走時有說她對這部分很有興趣，也說她會再來。","其實主委也見過這批菁英，也到現場看過。螢幕所顯示的就是我剛才提到關於雲林縣有機專區部分已陸續準備，在此也特別感謝農糧署，大家積極策劃這件事情。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加起來的面積達兩百公頃，目前第一期會在短期內施工，而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將由農糧署跟台糖一併開發。如果是以前就需要分四年開發，但自上回主委看了之後，積極推動相關政策也有一些進度，所以台糖及農糧署針對第二期至第四期是一次開發。若依過去的政策就是第二年進行第二期、第三年及第四年，現在不是這樣的狀況。這個專區看起來好像已經很成熟，因為軟體部分已經有人，不像別的縣市沒有軟體、沒有專業農，或是專業農不夠龐大，因此這群專業農現在欠缺的是什麼？如果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之後，我認為如果有法源，可以很快地推動有機農業專區。請問署長認為他們欠缺什麼條件？他們需要什麼？你們也推出了……","陳署長建斌：我馬上想到後面的行銷體系，這是我心中最大的疙瘩，將來我們還要再努力！","蘇委員治芬：對，現在全台最大的有機專區就在雲林縣古坑的福智園區，他們的通路就是透過里仁，因此就通路而言沒有問題。如果我們要推廣有機，有機專區之後的通路要怎麼辦？以及北農的拍賣市場，其拍賣制度有沒有針對有機的部分？"],["陳署長建斌：有的。今天的第九條有提到通路的問題。"],["蘇委員治芬：什麼叫有提到通路的問題？以後要進到學校？"],["陳署長建斌：機關、軍隊及學校團體要優先採購有機農產品……","蘇委員治芬：有機農產品的成本很高。我們光講營養午餐，就會增加很多的成本。"],["陳署長建斌：是的。","蘇委員治芬：既然購買有機農產品會增加許多的成本，倘若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通過立法之後，有機專區就會很快地應運而生，所以我們希望主委能夠提前因應，將許多事情先加以整備。你們應該思考，如果未來成立有機農業專區，還會需要什麼樣的協助？以雲林縣的個案為例，第一，雲林縣有許多台糖公司的土地，未來就是釋放這些土地。第二，農委會要有設置專區的政策想像力，這些設置專區的政策想像力可能需要整體規劃及資源盤整。因此，本席建議主委，如果農業縣市有欠缺上述要件，未來農委會在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是否一併推動有機農業，而且你們推動的速度可以快一點，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提前看到相關政績，譬如聯外農水路、滯洪池、蓄水池及冷鏈設備，還包括冷鏈設備的經費補助要放在哪邊。","其實我們針對這些問題都必須從長計議，未來在推動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時要一併開發。事實上，台糖本身有些想法，就是他們要集中豬屎、豬尿製成沼氣發電，這些排泄物可以挹注到農地肥料之用，由於這具有循環經濟的想法，我比較期待雲林縣的有機專區能夠成為一處示範點，未來其他縣市要複製相關經驗就會比較快，別人沒有想到的地方，我們現在就幫他們想到了。","此外，日前主委前往麥寮公所視察，麥寮公所人員也向主委做了簡報，現在他們也是採用一條龍的生產模式。其實，基層是具有生產能量的，基層的專業農民也都有政策想像力，現在我們所欠缺的就是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此外，農糧署也欠缺政策想像力。因此，本席建議農糧署應該提前規劃所需糧食，你們可以從育苗、冷鏈設備到農產品行銷等等。就農產品行銷而言，我們必須建構當地的品牌，還有打開有機農產品通路的問題，本席希望將整體政策鏈加以串連，如此便可成為農業文化，所以我們到處都有農業文化。","另外，我還有一個新的想法，請主委想想看。因為有些有機專區是採露天生產的方式，還有一些有機專區要走入溫室與設施農業。主委是否有如同日本的做法，順便把光電也帶入有機專區這樣的企圖心，並設置露天且大面積專區生產有機農業，農委會能否結合這些特點？","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蘇委員，方才委員已經完整的描繪出未來有機農業園區的願景，並指出現代化新的農業有機園區發展方向，並植基於循環經濟與循環農業的概念，所以一定要導入這元素與智慧化設施，如此才能夠發展成為現代化農業。","蘇委員治芬：請主委看看現今日本已經採用模組化的方式，他們不但在農地上面發展光電，包括鎖頭及樑柱都可以遷移到其他陣地，我們還看到這些螺絲不是固定不動，而是可以移動的。其實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模組化其實是相當的成功，所以其透光率大約有八成，所以我在黃昏的時候就站在旁邊拍照，隨著光線變化也可以看到它的陰影，而且我在日正當中時也會去拍照，甚至有把中午與傍晚的日照都拍成照片。因為我要比較這部分的透光率是否誠如指稱的有達到八成？結果確實如此。好不好？","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對於未來的綠能，希望像莫耳定律一樣，現在已經有建構出雛形，所以未來應該是有更多元的新產品。畢竟我們未來的農業還需要很多的電力，電力從哪裡來？如果我們還要仰賴外部電力，就無法達到能源循環、永續的目標。如果這些有機農業能夠使用在地的循環資材，如此一來，這就可以變成有機農業的示範專區。","蘇委員治芬：請主委也交代農糧署應該從政策的想像力進行思考，採複合式土地加以利用。好不好？事實上，台灣的光電業者也希望能夠發展綠能光電，但是他們非常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惟有政府支持，若要發展模組或雛形，本席都願意協助推動政策，所以請主委針對這方面要多用點心思。謝謝。","林主任委員聰賢：好的，謝謝。"],["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支持修法，針對法案部分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不過昨天本席質詢的時間很趕，所以我想要趁著今日質詢將昨天一些想法再把它講完。首先，我還是想要提出前鎮魚市的問題，我們看到螢幕上顯示的是日本築地魚市，這個是日本做得非常好的魚市場，如今築地魚市即將搬遷到豐洲，在整座大城市中漁業尤其是強項，其實它都做了相當好的準備，也有很好的場域，不管是對魚類的販售，甚至在推動觀光方面，都有相當大的助益。","其次，韓國鷺梁津市場是才剛剛啟用的魚市場，我們看到這是一棟地上6層、地下2層的建築物，1、2樓規劃為賣場，甚至在賣場中還有設置手扶梯，並且地下一樓設有卸貨區；地下二樓是冷凍的儲藏空間，三、四樓則是做為停車場，並緊鄰車站，其實鷺梁津市場在韓國首爾是非常重要的現代化魚市場。","反觀台灣最重要的前鎮魚市場，它是我們的遠洋重鎮，相信大家也都到過當地，事實上，台灣遠洋漁業非常的強，然而卻沒什麼重鎮，從過去到現在，我認為政府不夠重視漁業，所以我們看到前鎮魚市場的狀況都非常的老舊，不符合現在我們所要求的漁產品不落地或危害重要分析管制點（HACCP）等標準，這更不能與日本東京的築地魚市、韓國首爾的鷺梁津市場做比較，我想其中的落差非常之大。不知主委對此有何想法？"],["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都在談農村或所有漁業建設都要能夠現代化，但如果我們從一個消費者的觀點來看，我認為我們魚市場簡直是比東南亞等國家還要落後，這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結構性問題，因此，我賦予新任署長一個最重要的功課。因為過去我們都只注重生產，漁民只會把魚抓回來，至於要如何銷售，則是憑個人本事。就過去而言，漁會服務也沒有動過這一塊，所以有許多的資源都是投入改善硬體設備，至於軟體的部分並沒有跟上來。","事實上，台灣軟硬體的資源、人才條件與技術水準都非常的足夠，但是我們政策的要求或是落實度則稍顯不足，所以我們希望第一個目標是，現在我對所有漁業署同仁說，所有魚市場達到一個現代化的衛生標準，這就是最低門檻。第二，重要的遠洋基地要達到國際水準。第三，要讓所有的魚市場不是只有叫做魚市場，現在都是使用複合式空間，現今漁港都已經發展成觀光漁港。也就是說，生產、觀光與交通變成一個複合式的空間使用，我也同意我們每個重要的據點與當地都市發展要相互鏈結，並形成完整區域。","一般而言，市場都是我們市民的「灶跤」（廚房），如果我們現在的「灶跤」都已經如此現代化，也都能夠用到非常好東西，可是廚房裡面的東西還像是在那麼落後的「\n            仔店」，這個落差我們要怎麼彌平？我也同意有很多漁港是有發展魅力的，並能成為周邊城市發展的發動引擎，所以前鎮部分如果能跟周邊市政發展配合，譬如跟高雄市政府的新灣區結合起來，只要人潮進去，消費者在這裡形成完整的擾動，我們的漁民、承銷商或漁會就會感受到很大的壓力，這部分不是我用公權力去要求的。","賴委員瑞隆：我要說的是，譬如我們到日本東京，一定會找機會去築地市場看看，不只是因為那裡的魚貨新鮮，而且它已經成為觀光據點；又如我們到了韓國，一定會去鷺梁津看看，它確實非常現代化；而我認為臺灣最具優勢的應該是前鎮漁港，那裡遠洋漁業周邊冷凍庫的魚貨，包括鮪魚、魷魚、秋刀魚，幾乎都是最好的魚貨，甚至很多還直銷到日本。","林主任委員聰賢：對，非常多樣化。","賴委員瑞隆：我非常認同剛才主委說的，我們有非常好的原料，但如果永遠只是靠那些原料，就非常可惜。過去我在擔任海洋局長時曾經去買秋刀魚來吃，當時一箱50尾是300元，1尾才6元，這是原魚的價格，而且是特級的；但是如果到一個稍微有加工料理或是到餐廳去，都是以1尾80元、100元在賣，所以價格的差距其實是未來我們應該爭取的。如果我們做的是加值漁業或是觀光這一塊，其實可以大幅提高相關收入，我們對漁資源不一定要捕撈更多，但可以提供更高生活品質的享受。"],["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加值化。","賴委員瑞隆：對。我認為前鎮漁港應該做為農委會的一個亮點計畫，在我心目中，前鎮漁港應該等同於日本東京的築地市場、韓國的鷺梁津一樣，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如果我們的漁業這麼強，臺灣做為一個海島國家，世界各國的觀光客來到臺灣，應該會要到前鎮漁港去看看，包括這兩天歐盟人員也要到前鎮漁港去，因為他們如果不到那裡去看，怎麼了解到底有沒有落實？但是坦白講，如果你帶錯外國客人或帶錯貴賓去看，你會覺得有點丟臉，我們做為一個這麼強的漁業大國，可是這方面我們落後日本、韓國，落後幾個東南亞國家，甚至跟第三世界國家都還有一些差距。希望漁業署能將前鎮漁港的改造列為重點旗艦計畫，新政府上台後，如果在漁業這一塊能有好的亮點，大幅帶動之下，我認為會有旗艦的效果。","前鎮漁港北側是我們的亞洲新灣區，亞洲新灣區可開發的土地很多，有590公頃，現在已經愈來愈熱鬧的在發展中，不論是流行音樂中心、高雄展覽館，或是被譽為全世界一定要去參訪之圖書館的市立圖書館總館，包括夢時代及其周邊的大魯閣新商場，也都發展起來了。它的周邊都全面在發展，可是前鎮漁港就像是一個沒落、黯淡無光的珠寶。前鎮漁港是第一類漁港，也是漁業署主管的漁港，我認為主委及署長有責任將前它帶動起來。其實前鎮漁港周邊的腹地空間也出來了，這些都是國有財產署的用地，這個漁港如果好好規劃，潛力絕對不下於日本的築地或是韓國的鷺梁津，只是看政府有沒有這個決心。我認為這會是一個有潛力的產業，現在海洋委員會也設在高雄，漁業署則是在農委會也是未來的農業部之下，我希望這件事應該儘快做，在硬體建設上先做，譬如該有的乾淨、衛生等部分都做好，其他周邊設備也應該發展起來，就像主委講的，是複合式、觀光化的，要提供更好的漁業品質，讓觀光客來到臺灣後不是只去臺北的上引水產、臺北魚市，而且那裡還不是生產地，我們前鎮則可以稱為生產地，你要吃到全世界最好的鮪魚、秋刀魚，甚至各種好的魚貨，這周邊都有，從冷凍庫裡一拉出來就好了，所以只要發揮潛力，它可以創造出非常高的附加價值，希望主委能大力支持。","林主任委員聰賢：我也要請賴委員一起幫忙，現在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部分可以將此列為重點，這可能還要請委員去協調高雄市政府。"],["賴委員瑞隆：沒有問題。","林主任委員聰賢：針對委員所提的這些議題，漁業署希望將整個基地都回到這個地方，因為這也是它的重心，我想我們可以做為旗艦計畫來發展。","賴委員瑞隆：謝謝主委，也請主委大力支持，我會全力推動。"],["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我曾向主委請教過，主委也朝向正面回應，就是有關屏東觀賞魚的問題。我們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一直在蓬勃發展這個產業，但只在那裡生產是不夠的，很多養殖業者都在外面養殖，可是產生如何取得合法執照的問題，經過本席向你們反映後，你們召開各縣市協調會，主委說其他縣市都已經拿到執照，但我們屏東卻拿不到。你們說農委會認定這是農業，然而我們在特農區養殖的業者拿不到水權，怎麼辦？雖然核發水權的單位在縣政府，但這個問題一直無法解決，主委覺得要如何處理？"],["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去年已經做了相關法規的鬆綁，過去是要在養殖專區才能取得養殖登記證，現在我們在用地上已經放寬，他只要在哪一年開始做「從來之使用」，我們就指導地方政府可以發照。一般來說，我們是給他們循環水，至於水權部分，可能就要協調地方政府，這部分我會請漁業署扮演平臺，與屏東縣政府協調。"],["蘇委員震清：因為屏東的業者也是……"],["林主任委員聰賢：只要不是在地下水管制地區就可以。","蘇委員震清：當然，如果是在地下水管制區，我們也沒有話說了。","林主任委員聰賢：只要在管制區範圍以外就可以，這是為了產業發展，因為現在它的數據成長都很漂亮。","蘇委員震清：你們也知道，現在在整個外銷方面，這也是重點扶植產業，我是在替產業講話，現在雖然鬆綁了，但是他們反映說縣政府那裡還是拿不到執照，希望漁業署能夠協助。既然認定它是農業，土地法規方面已經鬆綁，就更要實際了解問題，不可能說你們鬆綁了，我們還是拿不到執照。我也知道這是縣府的權責，可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多跟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當然我也會努力跟他們說。","針對觀賞魚的魚苗，之前有一個計畫予以補助，105年到106年的「觀賞魚育成」編列了450萬元的經費，現在這個專案沒有了，可是這是一個很好的計畫，整個產業都受惠，現在計畫執行完畢，今年你們雖然還是有補助，但變成杯水車薪，主委，這要如何解決？"],["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先請林副署長跟委員解釋。"],["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林副署長說明。","林副署長國平：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也提到原來的計畫已經結束，但是因為這個計畫滿重要的，所以今年我們在農產計畫還是編了100萬元，由海洋大學協助業者做引種的計畫，由於我們的經費實在很拮据……","蘇委員震清：我知道，我對你們持正面肯定的態度，剛才你也講了這個計畫很重要，整個種苗的育成保育，包含非洲三湖慈鯛、迷鰓魚、花鱂等，魚種苗的留置非常重要。我的重點是這個計畫很成功，可是現在沒有經費執行，你們現在用農損的部分來補助100萬元，這樣可能不夠，但是這有正面的效益，我們的預算就是要花在刀口上。所以藉著今天這個機會我要特別拜託主委，你們要如何再編列一個長久性的計畫？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計畫還沒編好前，針對經費不足的部分是否可以給予協助，否則對我們來講是很大的損失。","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蘇委員，因為我不一定看得到這些細節，如果對產業有正面幫助我們應該給予協助，這個案子應該屬於補助款，由於在審查總預算時對補助款做了統刪，所以我們回去會檢討相關的經費，再統籌分配漁業署及水試所等相關的內部經費。","蘇委員震清：因為當初這有編列計畫，而且執行的成果很好，但現在計畫停止執行。我有兩個目的，第一，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產業，明年可不可以續編計畫？第二，既然現在計畫停止執行，我希望在今年的預算裡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對他們加以撥補。這是我們重點扶植的產業，我們希望看到他更快速的成長，而且這是整個產業的源頭，所以這部分要特別拜託主委。","接著要談到有關農糧的問題，台灣是一個海島型國家，氣候多變，有颱風，也有寒冷的季節，不管是遇到颱風、焚風或是寒流，我們的蓮霧、芒果就會沒辦法授粉、沒辦法開花結果，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我們知道農糧單位很重視這個問題，但是中央跟地方還是有落差，據我在地方的瞭解，當百姓受到災損時，他們第一時間要找鄉鎮公所陳報，但是鄉鎮公所的承辦人員都會說：「抱歉，上面的公文還沒有下來，甚至沒有電話通知，我們沒辦法受理。」，他們連受理都不受理，受理不代表一定可以通過補助，但是我覺得他們在第一時間應該要幫百姓受理。請問主委是不是可以找出一個通案？不要每次等事情發生之後，百姓要到鄉鎮公所申報，結果鄉鎮公所因為沒有收到公文通知，所以連受理都不受理，百姓只好找我們，我們再向農委會反映，你們才通知縣政府、鄉鎮公所。主委，你認為要如何打造一條便利的橋樑？難道鄉鎮公所每次都只能被動式的受理嗎？","林主任委員聰賢：按照現在的辦法規定，啟動的單位是地方政府，不是農委會，最後農委會會幫忙協調技術及現場勘定，委員所提到的這個部分我剛才已經回應了幾個委員，我們可以建立更完整的機制，過去都說要按照SOP，但是愈依照SOP就愈麻煩，大家都只依照標準辦理。我們現在遇到很多遲延性的災害，在第一時間就應該要處理。我會請農糧署及輔導處定期跟各地方政府召開工作檢討會，過去最常遇到的狀況是颱風，這幾年又有寒害，所以後來我們有放寬寒害遲延性的傷害，其實針對這部分還是要做完整的協調。","蘇委員震清：對，沒有錯！","林主任委員聰賢：另外，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完整的圖資系統可以鑑定，這個系統可以作為輔助的工具，現在的手機也很方便，可以馬上定位或照相，這些都可以用系統來解決，也不用讓農民們來回奔波，未來我們會發展這樣的機制。","蘇委員震清：最後，因為在第一線接觸百姓的是鄉鎮公所，你剛才也講到應該由鄉鎮公所先啟動，但是這些基層的公務機關是採取被動式的作法，我想主委也很了解，包括地方的主席、代表打電話給鄉長，要承辦員趕快受理，但是他們卻說縣政府和農委會沒有交代，也沒有公文，連這樣將心比心的想法都沒有。我真的期待輔導處和縣市政府能好好溝通，先把指令跟鄉鎮公所基層的承辦人員講，當然鄉長在其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如果是我當鄉長，一旦我出去看到這種情況，我就會要求鄉公所馬上去了解，並且請百姓主動來申報。但是每次打電話跟他們說，他們都回答「農委會沒有講，縣政府也沒有公文」，這樣難怪百姓有怨言。","甚至剛才提到很多有時效性的問題，因為農民們認為不會被受理，所以沒有先拍照，結果後來又有公文通知可以受理，但時機點已經過了。我們期盼相關單位跟各縣市好好整合，你們要將心比心，農民真的很可憐，他們真的需要多一點的關心，每次第一時間投訴無門就只能打電話給我們，我們再叫你們通知，我覺得這樣好像有點本末倒置，這需要農委會跟各縣市的農業單位好好溝通，如此應能達到更好的效果及目的，謝謝。"],["主席：請王委員惠美發言。","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順著剛才蘇委員質詢的內容，你們只要授權地方公所在第一時間先照相，這樣就不會lose掉，後續的行政程序再依照行政程序進行，如此就能避免農民有太多的抱怨。現在地方往往都是等到你們下令之後才開始動作，很多現場的東西跟第一時間都不一樣了，所以你們可以考慮用什麼樣的機制讓農民在最艱困的時候能夠得到政府的關心。","我們今天主要要審查農藥管理法，不管是行政院版或是委員的版本開宗明義都提到修法是為了參加TPP。在美國退出TPP之後，現在瘦身版的TPP叫做CPTPP，請問這兩個版本到底有哪些不同？對我們農業的影響又有哪些？"],["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這裡面的主體當然還是以OTN掌握的比較完整，但是在農業的部分，因為TPP原來以美國為主，現在少了美國，在農業上的衝擊大概就會降低，其實這11個國家現在跟台灣農業進出口的貿易都非常密切，尤其是……","王委員惠美：你的意思是傷害會比TPP少一點，畢竟少了美國的畜產，第一個先解除了瘦肉精的問題。"],["林主任委員聰賢：農委會在很多年前就已經委託台大和中研院做了一個……","王委員惠美：不過現在不太一樣了，當時是做TPP，但現在是瘦身版的，衝擊性絕對不一樣吧？"],["林主任委員聰賢：針對這個部分我們都同步啟動相關的評估作業。"],["王委員惠美：所以現在都還在評估？"],["林主任委員聰賢：你指的是CPTPP嗎？"],["王委員惠美：對。","林主任委員聰賢：CPTPP的部分因為我們要做更細的研究，但是概略來說，衝擊不會比TPP更大。","王委員惠美：現在國貿局長有正式發言，未來在CPTPP的過程中，我國的乾香菇、大蒜、紅豆會受到影響。針對這些受到影響的層面，請問農委會是否也做了相關的評估？到底還有哪些作物或加工產業會受到威脅？","林主任委員聰賢：有，像是白肉雞，因為這11個國家中，有幾個國家是重要的禽肉出口國，不過這部分我們跟相關產業都已經有做準備了……"],["王委員惠美：所以也在做相關的配套？都準備好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有關委員剛剛所指教的幾個品項，其實原來我們就有一個防衛機制，所以這部分將來再看是否要再把關稅門檻提高，用特別防衛機制……","王委員惠美：你要加入，還可以給你特別的防衛機制喔？"],["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個是WTO的規範啊！這部分將來我們再……","王委員惠美：CPTPP最主要的核心價值就是在大幅降低關稅，然後要有包容性，不是嗎？這是它最主要的核心概念。這樣你還有辦法向它argue我們的關稅要調到什麼程度嗎？這樣它還會讓你加入嗎？","林主任委員聰賢：相信王委員也知道，加入需要很多的談判，談判就必須要掌握一些籌碼……","王委員惠美：我們剛剛講的是修法，但以現實面來說，不是我們修法後一廂情願就可以，還是有幾個比修法更嚴峻的問題，第一，TPP是由日本主導，台灣要加入一定會碰到核食解禁的問題，所以我想知道農委會的立場，請問主委是否同意拿核食來換TPP？","林主任委員聰賢：關於委員說的核食，我絕對不同意，哪有說別人不吃卻要我們吃的，我絕對不同意。","王委員惠美：再請問主委，站在農委會的立場，你是否會同意日本核災地區的農產品進入台灣？","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應該這麼說，現在日本農產品已經有非常多的品項進入台灣……"],["王委員惠美：那你同不同意日本核災地區的？我講的是核災地區。"],["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講的核災地區應該是講福島縣吧？福島縣的農漁產品……"],["王委員惠美：還是已經進來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因為……"],["王委員惠美：那你同不同意？"],["林主任委員聰賢：福島縣的我們絕對不同意。","王委員惠美：好。站在農委會主委的立場，你是否同意讓台灣民眾吃到有疑慮的核災食品？還是這不是你的職權範圍？","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我們一樣都是消費者，我們自己不吃的，不會讓我們的……","王委員惠美：所以你不同意嘛！再請教主委，站在農委會主委的立場，開放日本核災食品有沒有時間表？","林主任委員聰賢：雖然這不是我的權責，不過如果是委員所指教的核災食品，我們絕對會捍衛到底。","王委員惠美：好。站在農委會主委的立場，你是否會因為高層的意願，犧牲國人和農民的權利而妥協？"],["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相信我們的高層不會這麼笨。","王委員惠美：如果給你壓力的話，很難講啊！環保署副署長為了政治的東西，今天已經把他的一世英名都毀了啊！","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你講的是假設性的問題，而這部分我相信不會有這種假設性的可能。","王委員惠美：我也是做假設，如果有的話，你會不會犧牲國人和農民的權利而妥協？","林主任委員聰賢：如果委員所指教的是核災食品，會影響國人健康……"],["王委員惠美：你會堅持嗎？","林主任委員聰賢：我跟每個人一樣，都會捍衛……","王委員惠美：你會捍衛嘛！要記得你說會捍衛，現在都有錄音喔！如果以上幾個問題你都是回答「不同意」，請問日後在日本支持台灣加入CPTPP的過程中，如果他開得條件是核災食品解禁的話，請問主委，農委會該如何自處？","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現在在跟國際談判，今天這個案就是要國際接軌，就是平等、互惠、合理的國際標準……","王委員惠美：可是如果他施壓呢？因為畢竟我們國力不同，還是有那個機會啊！","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我把原則講完。如果是國際標準，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話，你說可以抗拒嗎？","王委員惠美：所以高層給你壓力，你還是會予以同意，讓台灣人吃到核災食品？","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現在跟王委員談的議題的標準是一樣的，假使CPTPP的11個國家是採取同樣的標準，請問我們要不要遵守？","王委員惠美：我還是希望在疑慮未被解除之前，請你依照你剛剛的回答，予以堅持。","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的原則跟王委員一樣，第一，健康、沒有危險、沒有輻射風險……","王委員惠美：不要為了這個東西而出賣台灣人民的健康，這是第一點。","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會，我們絕對不會。","王委員惠美：第二個問題，請問你如何擺脫中國大陸的政治干預？因為它是採成員國的共識決，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個國家反對，我們就沒辦法加入，對不對？","林主任委員聰賢：王委員所問的問題已經超乎我的權限，這可能要問陸委會或外交部，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王委員惠美：不過你應該知道，很多國家在蔬果方面確實與大陸是有互相往來的。第三，我比較重視的是對於農民的重要性，對於開放市場，請問我們準備好了嗎？"],["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都在做準備。","王委員惠美：所以你認為應該沒有問題，都準備好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沒有說完全沒有問題，因為這部分我們還要……","王委員惠美：我提供一個數字讓主委做參考，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評估報告中寫到，加入TPP後（之前是TPP），我們的農業產值會減少589.5億元。在這個過程中，農業就業人口會減少1萬6,145人。這對於我們農業人力本來就是很不足的情況下，很多東西應該都已經看到問題，所以你們應該要提早防範、提早規劃。請問主委對這部分有沒有問題？"],["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都陸續在準備、因應當中。","王委員惠美：另外，稻米的問題也是很「吃力」，雖然現在有很多青農一直在往無毒有機的方向走，把自己的產值拉高，不過我們希望速度還是能快一點，畢竟我們在基層真的碰到很多想做卻不知道該怎麼做的人。"],["林主任委員聰賢：對。","王委員惠美：再來是有很多人拿日本的例子來談台灣加入CPTPP後的農業狀況，我要提醒一下，台灣恐怕不像日本有這麼高的經濟和政治籌碼，因此，要如何維持我們特定農產品的保護策略，我想這是農委會要去面對、要去加油的。以上。","林主任委員聰賢：好，謝謝王委員。"],["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農業管理法的修正，主要是為了配合CPTPP的要求，可是你們的報告怎麼全部都在講TPP啊？TPP已經是過去式了，沒有TPP了，現在是CPTPP。請問主委，CP是什麼意思？"],["主席：請農業署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說，原來是跨太平洋的夥伴協定，CP兩字的意思應該是……"],["邱委員志偉：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變成伙伴。","邱委員志偉：不是啦！Comprehensive、Progressive是指全面性的、進步性的伙伴關係，所以你要去了解TPP的文本和CPTPP的文本內涵是否有所不同。請問CPTPP是何時簽的？","林主任委員聰賢：最近才簽的，3月初。","邱委員志偉：3月8日在智利簽署，所以它的文本不見得會與當初TPP的文本一樣，有時候它的門檻會降低，有時候會調整，所以你們必須去解釋C……","林主任委員聰賢：但是邱委員要瞭解，這個案子雖然是以TPP的標準，不過最重要是我們要把智慧財產權拉到國際標準，所以這只是保護期的修訂而已，所以不管有沒有參加CPTPP……","邱委員志偉：對，這也是個目的，但是CPTPP也有同樣的要求嘛？"],["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這麼高。","邱委員志偉：CPTPP是我們重要的經貿戰略，當然一定會有所衝擊，所以今天要討論農業管理法的修正，本席非常贊同，只是要如何與CPTPP做個連結呢？因為你們一直說修法的緣由就是因為CPTPP吧？如果沒有CPTPP的要求，你們不會那麼積極的去修法，如果這個修法沒有完成就無法符合CPTPP的要求，那樣會影響我們入會的進度或權益，所以你們可能要調閱CPTPP和TPP的文本，看看兩者對於新農藥化學品這個部分有沒有不同的規定。"],["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與農藥法相關的部分是在制裁的第18點第47條，TPP和CPTPP的條文，兩個版本是相同的。"],["邱委員志偉：你們查過了。","另外我要請教的是去年3月28日我們針對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和相關的限制事宜做了修正，林副署長知道修正內容嗎？"],["主席：請漁業署林副署長說明。"],["林副署長國平：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去年我們研擬的一個草案。","邱委員志偉：這不是草案，不是已經公告了嗎？"],["林副署長國平：應該是有預告而沒有公告。","邱委員志偉：你們在3月28日公告而且已經執行了，你都不知道怎麼執法？這不是今年3月28日公告的而是去年公告的，已經快要一年了，其中有四項相關的修正，就是禁止拖網漁船在距岸三浬內進行拖曳網具作業或投網、揚網，還有禁止總噸位50以上的拖網漁船於距岸12浬內進行拖曳網具作業或投網、揚網。主委不清楚這些我還可以理解，對漁民權益、護漁、漁業永續發展而言，這麼重要的事情連副署長都不知道，讓我非常不滿，可見漁業署根本沒有做好永續漁業發展的決心，對漁民的權益也不重視。這個公告隨便查都知道，況且這個公告是漁業署公告的。副署長在漁業署服務多久了？"],["林副署長國平：我在一月份升任副署長。"],["邱委員志偉：你在漁業署服務多久了？"],["林副署長國平：很久了。","邱委員志偉：這個公告是為了永續漁業發展，我們支持，但你要做宣導讓漁民知道如何遵守相關的新規定，漁民不遵守相關規定是要受裁罰的，有些漁民不知道新的規定和你們執法的方式及彈性在哪裡以致被罰，一次就是罰3萬元到15萬元，有的漁民一個月收到三張罰單。執法者是海巡，海巡是依法執行，開罰的是漁業署，取締的是海巡。由於開罰的是漁業署，因此我昨天做了一個臨時提案，希望漁業署最好是由副署長以上的官員親自和相關縣市的漁民溝通，最好是黃署長，就漁民對新規定不瞭解、不清楚的地方多和漁會做宣導、溝通，多聽聽漁民的心聲。那天我在興達港區漁會和梓官、彌陀、永安、茄定的漁民辦座談會時，發現很多漁民不知道新規定以致被罰，開罰是希望遏止他們這種行為，但一個月開罰三張，罰金高達45萬元，等於是讓他們傾家蕩產。這個規定是漁業署公告的，副署長不知道也不清楚，漁民怎麼會知道？怎麼會清楚？副署長可能要檢討一下。","林主任委員聰賢：我說明一下。他們原來有進行預告和公告的程序，後來聽取了各方的意見，就如委員所說的宣導不足，所以他們就暫緩執行，並且要陸續宣導，以致延後確定要執行的時間。"],["邱委員志偉：已經開罰了。"],["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實際執行。"],["邱委員志偉：我可以拿罰單給主委看。","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說的部分沒有達到扣照，就是說相關罰款的部分沒有連續罰，委員提到的部分是全國傷害性漁船退出三浬時的整個配套。"],["邱委員志偉：要等配套出來後才執行。","林主任委員聰賢：那是宣導不足，我現在已經要求黃署長全國跑一圈，不僅是委員關心的地區，南部漁港和很多漁港都有類似的狀況。"],["邱委員志偉：漁業機關身為主管機關應該要積極。"],["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會特別督導。","邱委員志偉：這部分的執行結果與如何宣導，你們要多和漁會及漁民溝通。"],["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感謝主委從去年到今年兩次到雲林關心農業和農民的狀況，但我還是適度的提醒主委，對於要下去的點，你們事先要溝通一下，這樣對於主委可能是加分而不是扣分。至於要做什麼決定，可能在下去之前，你們的幕僚和幹部已經和地方政府達成某種共識，而下去之後可能又做了一些變動，這些都應該事先讓我們瞭解，這樣可能比較OK，不知道主委對這些事情是否清楚？如果不清楚可以私下詢問陳副主委或蘇副署長，這樣可能會比較理解我要說的內容。有關漁業署的部分，如果要下去宣導、溝通，你們可能要先到雲林區漁會，因為雲林比較近，高雄比較遠，我會在那邊等你們。","今天有幾個條例要修正，不管是農藥管理或有機發展的相關法規，基本上都和農業、農民有直接關係，最主要的是農業要發展、產值要提高，農民的勞動力也要充沛，並能達到一個程度的穩定性。我相信主委很清楚，我們現在不只是缺工的問題，甚至已經到了搶工的程度，主委知道怎麼樣搶工嗎？主委知道搶工的狀況嗎？主委不知道，我說給主委聽。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逃跑外勞？逃跑外勞在尚未逃跑之前在，他們某家工廠或公司工作，其薪資是固定的，現在各行各業缺工，逃跑的外勞就會相邀引伴，打電話給同國來到此地的好朋友，告訴他們到自己的地方工作，薪水會比較高及穩定，現在已經變成這種程度。在整個農業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常聽到的缺工狀態就是這樣的。農委會從103年到106年要處理及解決的問題，經過盤點總共有28萬人，也就是短缺的臨時員工有二十六萬七千左右的人次，短缺長僱員工約一萬一千多人次，但到去年為止所提供的人力，兩者加起來總共不到七萬人次，等於是有20萬人次的缺工，不管是臨時性或常態性的缺工都無法彌足，也就是說103年到106年之間彌足不到三成，這種事情會一直在農業大縣層出不窮的發生。","院長上任時說要解決五缺，缺工也是其中之一，但農業的缺工仍有賴主委的智慧及行政動力來解決，如果持續的用現在這種方式處理，我相信到107年結束時缺工的彌足率還是不到五成，持續的缺工、搶工會繼續的影響農民的採收狀況，採收狀況也會層出不窮，將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問題。我相信主委對這種情況非常清楚，這要如何改善？如果不儘快改變，對農民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雲林，老的比別人老，老化速度也比別人快，不是第一就是第二，難道要那些老人繼續在田地上拚輸贏嗎？這不是政府應該有的作為。"],["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整個盤點，剛才委員說的是平均數，最嚴重的是中部的雲林、彰化和中投，這些地方比例更高，所以我們優先的政策會投入在缺工最多的區域。剛才委員也指教了，我們過去所採取的措施在去年是較完整的，不過以國內剩餘勞動力補充仍然不夠，今年我們會從幾個部分來著手，第一個是可以大量引用外勞的部分，雲林有些工廠有外勞，不過，勞委會和相關法令仍無法突破，因此縣政府提出的方案，行政院沒有辦法完全支持。現在我們先開另一條路，先採在地外配依親的方式，這種方式比較快，在住的方面也沒有問題。我們已經啟動了一個平台，由陳副主委和勞動部去做協調。","第二個是新南向國家在我國境內的海外生，這些人是比較可以完整導入的，現在輔導處已經和特定的學校談，尤其是雲林地區有幾個學校有特定的數量，我們會優先談，這些都可以快速補充勞動力的不足。","第三個是機械或自動化的導入，我們要建置代耕體系。雲林蔬菜採收有最大量的季節需求，農糧署已經導入一部採收機，先試做看看，如果可以我們就會同步的導入。","劉委員建國：我很高興主委特別提到中部地區要優先實行，這幾個農業大縣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中部地區占了55%。剛才主委提到副主委有和勞動部在做溝通，不過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情，小英總統的政策是先就業後就學。現在匡列這麼多預算，頭一年卻媒介不到19%，還不到兩成，政府有時候想要推動一個好的政策，經費也有了，結果推行的第一年只有20%，這讓百姓感覺我們在做時，怎麼會變成這樣子，所以我希望主委再思考一個更有智慧的解決方法，速度也要更快一點。主委既然願意跑基層，確定的政策經過檢討後，應馬上補充勞動力。當然我們不能要求馬上百分之百的補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至少要能夠再增加20%或30%的人力。本席希望主委能到中部地區與農政機關及農民舉辦說明會，讓大家知道政府確實很用心處理缺工問題，而且預期的目標一定會達成，也會比往年更好。請主委思考這點。","林主任委員聰賢：沒有問題，輔導處和幾個部門送來的相關案子，我都陸續簽過了，最近就會盤整好，等到4月初清明過後，我們準備好就會找個時間下鄉，請委員找幾個重要的聚落，我們會好好和農民對話。"],["劉委員建國：4月初至5月底前可以嗎？"],["林主任委員聰賢：好。","劉委員建國：最後一個是有關蒜頭的問題，農委會的答覆會造成地方的恐慌，地方政府也感到很無奈，主委那天下去也有聽到這樣的聲音。過去農糧署有一道公文導致農民的誤會，怎麼會提出天花板的問題呢？事實上，並不是這樣，而且自己執政的地方政府也對你們產生誤會，你們對於蒜頭問題的答覆是「請貴府儘速召開產銷預警會議」，請問地方政府怎麼召開產銷預警會議？你們檢附的理由是這屬於區域性、地區性的問題，所以由地方政府自己處理。地方政府應該有向你們反映，蒜頭進口不是地方政府可以掌控的，進口量到底有多少；現存量到底有多少；是不是會影響今年的收成等等，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要如何召開這種預警會議？由於一定要有中央相關的資料與訊息才有辦法召開這種會議，你們這種公文發下去後，連自己執政的地方政府都要向你們抱怨啊！"],["林主任委員聰賢：是否請陳署長說明？"],["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陳署長說明。","陳署長建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是放任地方政府自生自滅，他們開會時我是要參加的，而且有關這方面是有規定的，雲林縣蒜頭的產量超過台灣總產量的一半，所以要由雲林縣政府先開會，我也會參加會議。","劉委員建國：你沒有放任他們自生自滅，或許表示你和他們的溝通不好，因為處長擔憂得要死，你們發這種公文是不是要他們自生自滅？","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這是林處長第一年應該要面對的問題，劉委員也知道大蒜已經列入我們風險清單的第一順位，我要求他們的做法一定要和以往不一樣，最近他們就會公告徵求要出口者，只要將量拉出來，盤商倉庫裡沒有大蒜就要來買。同時，我也採取類似台農發的機制，我們要收購，因為蒜農在青蒜的階段就要出售了，我們還要烘乾、加工，這樣價格會比較好。原來已經有好幾套機制了，但一直沒有辦法馬上啟動，一定要等到那個點跳出來後才會啟動，就像這次的事件一樣，現在我們要請他們回到另一個點，不要等到那個點才啟動，我們要提前操作。","劉委員建國：請主委和署長跟他們好好溝通，同時也要盡早決定機制，看要如何處理，不要讓他們認為你們任由他們自生自滅。"],["林主任委員聰賢：請委員回到鄉下時向農民說：不要便宜的出售。","劉委員建國：好，我收下主委這句話。"],["主席：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榛蔚及馬委員文君均不在場。","請莊委員瑞雄發言。","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個提案，我的版本是將它分開，行政院的提案版本是將它包在一起，我為什麼將它拆開，主要在於法執行的明確性非常重要。馮局長對過我的版本，我的版本應該沒有問題吧？"],["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沒有意見。","莊委員瑞雄：我要請教主委。剛才很多委員提到我們如何加入CPTPP的問題，這是全球化的趨勢，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們不可能自絕於整個經濟上的區域整合，但我擔心的是我們準備了多少錢來因應？這是一定要的，我們最怕的是市場開放對我們的衝擊，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是必然的，每個國家都有在因應，日本從2013年開始要創立這個組織時就在討論及研究，所以我第一句話就是問主委，我們準備多少錢來因應？"],["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也瞭解，我們有個農損基金，從WTO成立後一直在運作，委員講得沒錯，台灣面對國際的經貿一定不能缺席區域或國際的平台，否則我們的東西賣不出去，就無法讓台灣的經濟發展起來。當然農業也有其侷限性，我們的農業有很多產品無法和大農的國家做公平競爭，因此必須要有很多防衛機制和保護機制，但在國際經貿上又不能築太高的貿易障礙，因此在政策的協調上我們必須做很多準備。農損基金到今年為止已經投入了1,790億元，也執行了1,600億元左右。"],["莊委員瑞雄：我們一年的農業預算大概有多少？"],["林主任委員聰賢：一年的農業預算大概是一千兩百多億元。","莊委員瑞雄：一千多億元占中央總預算的比例大約是6%，這一千多億元中超過七成是用於農業的補貼和福利，真正用於整個產業發展的不多，我比較擔憂的是市場開放後，整個衝擊將造成國內的損失和失業問題。","我特別有感的是政府一直在說我們要準備好，到底我們準備好了嗎？民眾幾乎都知道加入是好事，但這個衝擊會有多大？我在農村感受到大家沒有意識到這點，這也是我比較擔憂的地方。依照預算的配置幾乎可以看出政府對未來的因應是如何，從這次的總預算和農委會的預算來看，其實並沒有很大的變動。","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說的是大的這塊餅，行政院在分配的時候無法馬上看到很大的數據變化，但從新農業的調控、政策的調控及發展的方向來看，昨天我的簡報中也特別說過，我們要發展成為進擊的農業，也就是說台灣的農業在基本上符合內需的主要生產模式，但太過依賴內需的生產模式，馬上就會菜土菜金、蕉土蕉金，所以我們還是要有一些品項能和國際競爭，而且在市場上能有優勢的競爭力。既然我們要賣出去，人家要賣進來，那麼就要考量哪個部分我們守得住，哪個部分可以讓我們有更強的優勢和人家打國際隊，同時又是可以代表台灣的品牌，藉此來往外走。現在我們選定的品項，在屏東就是香蕉、鳳梨，再來就是芒果，其他還有一些特定的產品，我們要有很強的研發能力，更要有新產品和技術讓我們的農業都能做整廠輸出，這是我們的企圖。","莊委員瑞雄：昨天你做的業務報告，我在質詢後還看到半夜，現以直接給付的部分來說，對土地、綠色及環境到現在都還有爭論，甚至連里山的經濟及一些學術名詞都放進去了。那些都是初步發展的階段，我在農村看到了什麼？政府現在在提倡青農，不管是輔導小農或鼓勵年輕人回鄉，我都有很大的感觸，屏東有幾個青農，同時也做了一個團體出來，但這些青農質疑的是政府真的能給予他們實際的幫助嗎？我在屏東南州看到很多青農，每年都有農損，一有農損政府就要給予補助，他們給了我一個很有趣的建議，政府能不能和學術單位結合研究，每年只要溫度在8度以下，政府就要準備一筆錢來作為農損補助之用，比如蓮霧遭受寒害等等？既然政府每年都要花這麼多錢，不如請學術單位做研究，看如何提升2度或3度的溫度。他們提出這個建議很久了，但到目前為止，政府沒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政策，結果民間走得比政府快，他們用柴油、鼓風機或燈泡企圖提升溫度。我最大的感慨是種植的人，自己想盡辦法要降低農損，政府是否能和學術單位合作研究如何處理？我知道農委會提出了很多政策，比如要農民申請建造溫室，但所費金額很大，再如你們有很多計畫，一次申請額度可以高達1,000萬元，問題是要請誰來？績效如何？有的人或許花不起這麼多的錢，只好土法煉鋼，自己去想辦法，政府有沒有辦法幫忙他們？","林主任委員聰賢：這叫做抗逆境式的模式發展，冬天屏東可以種出黑珍珠就是透過技術的調節，產製所集所有台灣學員的力量做準備，從種苗到各種調控的技術，包括設備等等。經由這次寒害我們發現棗子、蓮霧等熱帶水果怕冷，到一定的溫度時要採用什麼方式，我們對於抗逆境的模組都有相關的計畫在做準備，這部分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另外，台灣有很多具有抵抗極端氣候的原生種，我們也會找出這些品種、種源，以後會將這些資源帶到第一現場。","莊委員瑞雄：以蓮霧為例，蓮霧要如何處理？這和原生種沒有關係。","林主任委員聰賢：產製所要承擔這個工作，比如就怕冷、不會結果、不會催花等等問題研發出解決辦法。","莊委員瑞雄：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有時候我們看年輕人做事會很感慨，像我們這麼大年齡的人，尤其是鄉下，大學畢業的孩子說要回鄉做事，父母就會瞪眼。雖然政府鼓勵年輕人下鄉，社會也希望農業能延續下去，但家長的觀念是小孩讀了那麼多書，回來種田幹什麼？年輕人有那個心已經很不容易了，尤其是要回鄉的年輕人不能口袋空空的回鄉，差不多都是到都市工作存了一點錢才敢回鄉。我遇過一位種鳳梨和種蓮霧的年輕人，他存了兩百萬元才回鄉，結果卻遇到寒害！","他們到都市工作存了一點錢想回鄉發展農業，但總要有事情可以讓他們做，要讓他們賺一點錢，也要讓他們感覺從事農業可以過稍有尊嚴的生活，這樣他們才有投入這個產業的熱情，所以政府要實際去幫這些青農及小農解決問題。年輕人回農村後要靠什麼維生？鼓勵他們回農村不可能就是要他們從事初級的農業生產，種植和過去老農一樣的種物，這樣根本沒有進步，他們是懷著創意回去的，在他們遇到障礙時要如何幫忙他們解決？比如他們想將種植的瓜類做成醬菜或果醬，現有的法令是否能給予支持？如果有一些限制，我們能否幫他們解決？既要支持小農又有食品安全的問題，農委會對此是否有對策？","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提到了重點，昨天我也提到要做產銷結構的改變，就是要建立所有農業的加工體系，我們對於小農會有政策的支持，也已經爭取了行政院的同意。現在農產品的加工還是食藥署管理，還有很多都必須辦工廠登記。","莊委員瑞雄：他們不是工廠，可能只是在家裡的牛棚旁邊擺幾張桌子就做起來了。","林主任委員聰賢：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農委會要承擔起這個責任，未來會有一個食品加工司承擔這個工作，並就政策和制度做協調，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和衛福部分工，初級加工都在農委會管理、認證，這也包括設備、設施。我們的產製所和相關的食品加工研究所的所有資源都要進來。我們的農產品最大的問題在於採後的儲運有一定的生命週期，只有加工或更多高值化的萃取產品才能將一級生產的模式帶動升級到六級化，產業的加值才會提高。這樣才能在整體的防衛上讓農民的收入穩定，也才能將農業的衝擊降到最低。","莊委員瑞雄：重點在於台灣走到現在，政黨都會輪替，農業部門除了上層的首長外，底下的流動沒有那麼高，但政策都沒有延續性，政策定下後，一旦首長換人，政策可能無法延續。比如農委會鼓勵有機、友善環境的耕作，整個生產面積提升後，生產的東西越來越多，或許這算是成功了，但要協助生產者開拓通路，否則有機、友善環境耕作出來的產物價格一定稍高一點，消費者為什麼要購買？政府是否有設想到這個部分？","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講的這個部分，我們在政策準備上都有想到後端的產銷問題，現有的生產面積也有一定的通路，未來我們會透過食農教育讓消費者懂得選擇，就如委員所說的要將這個制度變成完整的制度，就是要從認證到整個生產的輔導及管理來著手，並讓消費者能夠信任，生產的源頭才能夠穩定。","再來就是如何讓這些有機產品和一般慣行的農法有一個市場的區隔，我們已經開始慢慢的導入營養午餐的概念，未來我們也會和國軍的團膳談。","莊委員瑞雄：他們只要符合市場需求就好，哪會講究有機農產。","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現在正與各地方政府協調，如果要鼓勵有機生產就必須先培養消費者的能量，並且讓大家懂得選擇，我們鼓勵有機生產和消費能同步達到這樣的規模，後面的生產才不會遇到問題。","莊委員瑞雄：我們真的要加強這個部分，而且不要小看CPTTP的衝擊力。"],["林主任委員聰賢：好。"],["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請教主委有關吳音寧總經理的事情，其實真的是政治酬庸，主委不認為是你派的，但我今天要討教的是李退之副主委是不是你派的？"],["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政務副主委是行政院核定的。","曾委員銘宗：對，是你推薦的還是誰推薦的？我當然清楚是行政院派的，但我要知道是誰推薦的？"],["林主任委員聰賢：他是行政院……","曾委員銘宗：他是行政院推薦的，是行政院交下來的嗎？"],["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曾委員銘宗：好，既然是行政院交下來的，我就不為難你。你比我清楚，農委會有三位副主委，照慣例是農、林、漁牧各一個，不知道李副主委是代表哪一位？從他的學經歷看來，他與農會連一天的關係都沒有。他是台大政治系畢業，淡江國際事務及戰略研究所碩士，現在是成大海洋科技及事務研究所的博士生，他也是台南市市議員，曾任中央黨部秘書長室辦公室主任。其實我們對民進黨要培養人才並沒有意見，但不能用這種方式培養，沒有任何經驗就派來農委會擔任副主委，這樣做第一個是欺負主委，認為主委好商量，派了一個不及格的人來擔任農委會副主委，上次他來立法院，我問他為什麼可以當副主委，他說他來自農業縣市。哇！他答得非常好，來自農業縣市，台灣來自農業縣市的民眾可能超過1,300萬人。主委，我還是那句話，假設民進黨要培養人才，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太誇張，而這真的太誇張了。","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曾委員，您也待過我們的政務系統，其實在部會裡都有分工及互補，剛才您指教的也沒錯，過去農委會這樣的組織結構會有各種不同的生產部門，如果他能在一個襄助的位子就會比較完整。我對行政事務很嫻熟，但是農委會有很多專業，李副主委可以補足我們在農業發展上，有關對外的國際事務，因為我們現在的對外事務非常的多……","曾委員銘宗：你講得好，他的外文行嗎？恐怕不行嘛！本席不問你這個問題了，改問專業方面的問題，到底農委會要不要推動農業保險？","林主任委員聰賢：昨天我有跟相關委員報告過，農業保險對農業發展非常重要，現在也必須因應極端氣候，並保證農民的穩定收入。我們希望在今年的下會期能夠將完整的法案送到立法院，到時候再請曾委員來支持。","曾委員銘宗：我希望你們儘快提出來，我也有我的版本。我希望你的補貼比例要適度提高，目前幾乎只有三分之一，其他國家包括中國大陸是占了80%，日本是40%到68%，而美國是62%，顯然我們的三分之一是偏低的。其次，其他國家到底有沒有專法來規範呢？基本上，中國大陸、日本及美國都有，假設你們要推的話，我希望主委趕快訂定專法，並儘速送到立法院，請問何時可以送來呢？","林主任委員聰賢：目前已經在處理當中，預定下個月可以公告草案，希望趕在6月份送到行政院，並在下會期能送至立法院。"],["曾委員銘宗：剛才說的補貼比例可不可以提高呢？"],["林主任委員聰賢：初步草案的保費補助至少會提高到50%。","曾委員銘宗：比起其他國家，50%還是偏低，這也是事實。","林主任委員聰賢：由於我們的作物品項非常多元，大陸型國家的農業狀況與台灣的不太相近，我們會取一個比較衡平的原則，就是50%，將來提出的相關細節，也會與您的概念作比較完整的對話。","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另外，這是強制性或自願性呢？中國大陸及日本是強制性，美國是半強制性。","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會採雙軌制，就是採自願性。","曾委員銘宗：如果是自願性的情況，再加上保費補助比例沒有超過50%，這樣的農業保險在台灣會推不動，您的看法呢？","林主任委員聰賢：曾委員在金管會待過，針對保險推動的過程，它會存在一定的問題，以後在政策協調時，我們會融入您的意見來進行審慎的評估。","曾委員銘宗：你比我還清楚，如果要農民繳保費，他們會不願意；如果只補助一半，而且是自願性的，以使台灣的農業保險能步上軌道，並追上先進國家的水準，我認為可能會需要很長的時間。","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們為什麼會採取這種方式？因為現在的天然災害救助只有20%而已，加上有很多品項及產值是高的，在我們推動的過程中，重要的是如何開發保單……"],["曾委員銘宗：沒錯。","林主任委員聰賢：再來是保險公司的疑慮，就是風險清算的大數法則是很難的，因為現在的產險及壽險有一定的衡平原則，大家都比較容易清算到。現在在試辦的過程中，我們會透過大數據及所有開發的系統，將農業生產的各種資料做得更為精確，以使保險公司在開發保單時的精算可以達到風險評估的程度，否則未來的保單開發會比較困難。您非常專業，其中存有幾個關鍵問題，否則去年就可以提出，因此我們希望從試辦當中能得到更多的經驗，並回饋至制度面來作完整的呈現。","曾委員銘宗：OK，本席希望能儘快送到院裡，也要讓該法案能夠趕快上路。謝謝主委。"],["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曾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彥秀、陳委員亭妃、呂委員玉玲、林委員俊憲、許委員毓仁、黃委員偉哲、張委員麗善、蕭委員美琴、鍾委員孔炤、李委員昆澤、羅委員明才、吳委員焜裕及邱委員議瑩均不在場。","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邱議瑩書面意見：","一、板橋果菜批發市場開辦「有機蔬果拍賣」平台，希望能增加全台有機小農通路，請問農委會，在全國最重要的果菜拍賣市場─台北果菜市場在改建計畫中是否納入有機果菜拍賣？","二、目前由於有機農產品生產有限，通路普遍來自於農民奔波於全國各農產市集，或是自行與有機通路合作，農民在農業生產外還得肩負開發通路及行銷業務，亦無法壯大台灣有機農業的規模。試問農委會，除了媒合台糖土地發展有機農業專區，是否設置一個具有現代冷鏈倉儲及專業化鐵路冷鏈物流通道的有機農業拍賣市場？","三、有機農業促進法仍在審查當中，但現行的有機農業均須零檢出，但現在的檢驗儀器愈來愈靈敏，不僅零檢出的標準猶如登泰山之遙，也易受到鄰田污染的無妄之災。更且，一旦被媒體扭曲為濫用農藥或偷用農業時，尚等不及申請複驗以求翻案澄清，其商譽盡掃落地，難以回復。請問農委會對此有何進一步的檢討？對於受到鄰田污染的農地，且經查，其隔離帶措施並無過失者，所受到的懲罰賠償是否可獲得補償？"],["委員陳超明書面意見：","一、為了加入CPTPP而修法，有沒有考慮對台灣農業相關產業有甚麼影響？","1.行政院為了加入CPTPP，配合修正農業管理法將新農藥成分登記資料保護期限從8年延長到10年，但是如果分析產業，台灣農藥製造業不擅長研發新藥，所以專利保護期拉長到10年，對台灣未必有利，值得嗎？","2.行政院為了加入CPTPP進行法規調適，但是光是這樣就有辦法加入嗎？如果最後沒有加入，對台灣農業的傷害如何彌補？","二、農委會用預算補助有機農業、建立產品驗證，但是人民沒有信心，預算等於放水流","1.農委會報告，106年減少化學農藥103公噸，問題是農藥的進口與內銷量卻沒有減少，多出來的農藥用到哪裡去了？市場上有機農產品卻又越來越多，不是很矛盾嗎？","2.到106年底，建立的有機農產品驗證共有7,569公頃，驗證合格農戶3,186戶，問題是認證標章信用破產，你承認驗證的數目越多，人民越懷疑，請問怎麼解決信心問題？","3.台灣農田零碎，有機農法跟傳統農法可能比臨而作，為了避免臨田農藥飄散，有沒有考慮設立有機農業專區？","4.106年開辦有積極友善農業補貼，受益農戶3,067戶（補助9成有機驗證與檢驗費用、溫室設備665台），問題是，預算補助有機農業能持續多久？當有一天政府不補助了，有機農民能支撐多久？","5.現在不但有很假的有機標章驗證，還有假的有機農來詐領補助，讓真正的有機農很氣餒，請問你沒有沒有稽查制度？","三、農委會只照顧新農民，那現在的農友就沒人愛嗎？","1.農委會106年給專案貸款240億（4萬368人），請問這裡面有多少是新農？有都少是舊農友？","2.農委會106年培育3,370位新農民，還要輔導新農民轉型為專業農民或是農村企業，那請問舊農友也可以申請嗎？","3.農委會成立37個農業人力團，總計招募842人來提供農務服務，本席想問，到底台灣農業人力缺口有多少？有考慮開放外籍農工嗎？","四、農業新南向，進口農產品比出口農產品多，對台灣有利嗎？外銷不是只靠新南向，日本、中東也很重要","1.106年農產品出口總值49.8億美元，最重要的出口品就是茶葉，但是越南茶葉低價搶市、冒充，造成台灣茶市場混亂，結果還要把農產技術給新南向國家？到底是扶植台農打入當地市場，還是扶植當地農業回銷台灣、打擊台農？","2.106年台灣跟新南向國家農產品貿易金額57.6億美金，但是其中只有13.3億美金是外銷，所以今天民進黨推新南向，進來的多、出去的少！根本對台灣農民不利，為什麼要支持？","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5案，請宣讀。","1、","鄉村是相對於都市的概念，只要是非都市的區域，就被歸納為鄉村。根據內政部統計，至107年2月底，台灣總人口數約2,357萬人，六都區域總人口數有1,631萬人（69.2%），非六都區域有725萬人（30.8%）；而六都區域的土地面積為10,903.72平方公里（30.1%），非六都的面積卻有25,290.47平方公里（69.9%），亦顯示出台灣非都市區域涵蓋七成國土土地面積。","然台灣鄉村型態多元，依地形樣貌、社群聚落、產業特性有不同特色與功能，鄉鎮村落與都市區域亦有各自生活連結和支持系統。過去，社會對鄉村的認知，仍以農業生產為鄉村生活想像，致使鄉村研究與調查多以農業生產、質量提升、經營管理為主題，缺乏以鄉村為主體的基礎資料，如空間、經濟、社會、文化與地方治理等，因此無法具體呈現現代鄉村特性與需求。","為促進台灣鄉村主體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建立跨部會平台，並經由不同部會專業進行鄉村發展整合，以達穩定城鄉均衡發展、互惠共享之目標。"],["提案人：蔡培慧　　蘇治芬　　莊瑞雄　　"],["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2、","「國際級毒草」銀膠菊在台灣蔓延，因誤觸會讓鼻子或身體出現過敏徵兆，且有造成牛隻死亡之文獻，因此媒體不斷報導，民眾也以LINE群組相互提醒。為避免境外移入植物「導致其他植物難以生存」、「引起天然火災」、「造成農作物歉收」，以及「造成人體過敏和病變」等，請農委會積極研擬全面清除計畫及立法強制清除之可行性評估，以保護生態環境及民眾安全，並於一個月內（107年4月16日(一)前）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林岱樺　　蘇治芬　　莊瑞雄","3、","台灣為世界觀賞魚產業主要出口國之一，極具潛力產值逐年增長，農委會於105年至106年編列「觀賞水族資訊化與技術加值計畫」，年度經費450萬元，已執行完畢。查此計畫對保育觀賞魚苗頗有助益，為繼續推廣觀賞魚產業發展，建請農委會於未來年度恢復此計畫專案。"],["提案人：蘇震清　　莊瑞雄　　賴瑞隆　　蘇治芬","4、","本院委員蘇治芬等人，鑒於雲林是政府新農業政策大糧倉的重要基地，亦是全國最大有機專區，惟目前此有機專區進度緩慢缺乏通盤配套措施。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專區」思維整體規劃、盤整資源，並針對聯外農水路、冷鏈與倉儲設備、相關資金挹注、農業人才培育，以及法規面向的鬆綁等，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予經濟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5、","有鑑於107年起，藥毒所農藥販賣業者研習考照，規定要專科以上學歷。但是多數農村子弟，大多都只是擁有高中學歷。有意提升專業知能的農村子弟卻因學歷資格不符，而無法參與研習。","農委會農民學院相關課程，都只是短暫性學習，且又僧多粥少報名困難，現在還加上有學歷限制，對於於一線農民想要自我提升用藥知識，頗有阻礙。","故提案要求，為了幫忙農民進修，農委會應該偕同教育部所屬空中大學開設農業相關學程，讓有心進修的農民繼續進修。"],["提案人：莊瑞雄　　蘇震清　　林岱樺"],["主席：處理第1案。請農委會國會組方組長說明。","方組長志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向蔡委員培慧報告過，本案到數第3行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建立跨部會平台」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配合內政部、科技部、衛福部、文化部、國發會建立跨部會平台」，蔡委員也同意這樣的修正文字。","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2案。請農委會林務局陳科長說明。"],["陳科長超仁：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2案通過。","處理第3案。請農委會漁業署林副署長說明。"],["林副署長國平：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3案通過。","處理第4案。請農委會農糧署陳署長說明。"],["陳署長建斌：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4案通過。","處理第5案。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本案第1行之「大專」建議改為「專科」；其次，刪除第3行的「考照」兩字；並刪除第2段第2行之「現在還加上有學歷限制」。","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照上述修正意見，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討論事項第壹案及第貳案均已詢答結束，第參案則於上會期已詢答完畢，現在進行逐條討論。","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壹案，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農藥管理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之條文。"],["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十　條　　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依前條申請核准登記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農藥標準規格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理化性與毒理試驗、田間試驗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前項資料於下列期間內，非經資料權利人同意，其他申請人不得引據該資料提出申請：","一、農藥新有效成分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十年。","二、成品農藥新增、變更劑型或含量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七年。","三、成品農藥新增使用範圍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申請核准登記時，得免依第一項規定檢附部分或全部試驗資料：","一、於前項期間屆滿後或前項期間內經資料權利人同意引據其資料，而以與該核准登記農藥之相同有效成分、劑型、含量或使用範圍申請核准登記者，得免檢附部分或全部毒理試驗及田間試驗資料。","二、以農藥原體申請核准登記者，得免檢附田間試驗資料。","三、成品農藥申請變更為較安全劑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檢附田間試驗資料。","四、申請核准登記之農藥屬安全性高或使用風險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檢附部分或全部毒理試驗資料。","第一項所定農藥標準規格、理化性與毒理試驗及田間試驗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委員莊瑞雄等17人提案條文：","第　十　條　　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依前條申請核准登記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農藥標準規格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理化性與毒理試驗、田間試驗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前項資料於下列期間內，非經資料權利人同意，其他申請人不得引據該資料提出申請：","一、農藥新有效成分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十年。","二、成品農藥新增、變更劑型或含量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七年。","三、成品農藥新增使用範圍經核准登記者，自核准登記之日起算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申請核准登記時，得免依第一項規定檢附部分或全部試驗資料：","一、於前項期間屆滿後，而以與該核准登記農藥之相同有效成分、劑型、含量或使用範圍申請核准登記者，得免檢附部分或全部毒理試驗及田間試驗資料。","二、於前項期間內經資料權利人同意引據其資料，而以與該核准登記農藥之相同有效成分、劑型、含量或使用範圍申請核准登記者，得免檢附毒理試驗及田間試驗資料。","三、以農藥原體申請核准登記者，得免檢附田間試驗資料。","四、成品農藥申請變更為較安全劑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檢附田間試驗資料。","五、申請核准登記之農藥屬安全性高或使用風險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免檢附部分或全部毒理試驗資料。","第一項所定農藥標準規格、理化性與毒理試驗及田間試驗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行政院提案條文：","第五十九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條照委員莊瑞雄等17人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討論事項所列行政院提案及委員莊瑞雄等人提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莊瑞雄委員補充說明。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貳案，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之條文。","第　四　條　　適用本法之植物種類，指為生產農產品而栽培之種子植物、蕨類、苔蘚類、多細胞藻類及其他栽培植物。","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四條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討論事項第貳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請與「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無關之列席人員可以先行離開。","現在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參案，本案於上會期已經逐按逐條宣讀完畢，現有委員提出修正動議4案，請宣讀。","1、","案由：針就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第1條條文修正草案，為明訂有機農業之定義與適用範圍，避免產生有機農業與友善農業之競合，爰提出修正動議如下。"],["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2、"],["案由：","為促進有機農業發展，扶助有機小農，爰提案增加獎勵項目，補助有機農業之生產與轉型。","第　四　條　　主管機關應推廣採用、獎勵農藝、生物、機械操作及使用天然資源之農業生產管理系統，並排除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之使用，以符合友善環境要求之有機農業。主管機關推廣有機農業，應秉持產銷均衡原則，以謹慎合理態度進行新科技之研發及應用，提升農產品經營者生產技術及產品品質，促進有機農產品普及並廣為宣導社會大眾瞭解，取得消費者之信任，促使農民願意主動從事有機農業。","第　六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其轄區條件逐年檢討及開發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並獎勵民間設置。","主管機關應優先輔導或補助建構有機農業促進區基礎公共工程設施及產銷設施（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對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有機農業促進區內尚未採用有機農業生產之農民予以輔導轉型，並得要求其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妨礙毗鄰土地有機農業生產。","第　九　條　　主管機關應輔導、獎勵相關機關（構）、團體或企業優先採用在地有機農產品。","主營機關應輔導、獎勵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成立農民市集，提供銷售有機農產品之管道。","主營機關得輔導、獎勵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設置網路資訊平臺，提供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購買之管道。"],["提案人：管碧玲　　邱志偉　　蘇治芬　　高志鵬　　蔡培慧　　邱議瑩　　林岱樺","3、"],["案由：針對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提出修正條文如下：","條文對照表"],["提案人：林德福　　陳超明　　張麗善　　孔文吉　　李彥秀　　王惠美","4、","針對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一條提出修正動議，修正條文如下：","學校、軍隊、相關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應優先採購在地有機農產品。","主管機關應輔導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成立農民市集，提供銷售有機農產品之管道。","主管機關得輔導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設置網路資訊平臺，提供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購買之管道。"],["提案人：蔡培慧"],["連署人：蘇治芬　莊瑞雄　高志鵬　蘇震清","主席：修正動議均已宣讀完畢，現在休息20分鐘用餐，之後開始進行協商。","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針對本案名稱，行政院提案是「有機農業促進法」，至於委員提案有的稱之為「有機農業促進條例」，現在就請各位表達意見。","蘇委員治芬：尊重行政院提案的名稱，我們沒有意見。"],["主席：本法名稱就照行政院提案的名稱「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接下來第一章章名「總則」應該也沒有問題，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繼續請各位看第一條。因為行政院提案條文及委員王惠美提出之修正動議內容都已唸過，所以就不再宣讀，請問各位，對第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法案的第一條具有宣示性，所以，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我們沒有意見。","主席：好，第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接下來處理第二條。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這個條文大概寫的都是一些機關，目前在座的幾位委員對行政院版本也都沒有意見。","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二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通過。","繼續處理第三條。"],["蘇委員治芬：第三條是針對本法一些用詞所下的定義……","主席：委員蕭美琴等人的版本，跟行政院版本不一樣，對應行政院版本的第二條，他們提出第五條與第六條兩個條文，第五條跟行政院提案條文一樣，剛才大家既然已同意第二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那麼委員蕭美琴等人所提版本的第六條就不予通過。","孔委員文吉：針對「有機農業」的定義，我們有提出一個修正動議……","蘇委員治芬：孔委員所講應該是第三條法律用語的定義，但現在還在處理第二條，所以建議孔委員的問題稍後再討論。","主席：我們現在確認第二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所以委員蕭美琴等人所提版本的第六條就不予討論。","現在處理行政院版本的第三條。"],["蘇委員治芬：第三條規範的內容主要是法律用語的定義。","孔委員文吉：針對第三條我們有提出修正動議，內容為：「有機農業：指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農產品生產之農業。」","主席：這是孔委員針對「有機農業」的定義另外提出的修正動議，希望加在第三條的第三項，如果這項修正動議通過，原第三項就依序遞改為第四項，請問各位是否同意做這樣修正？","陳署長建斌：孔委員剛才提到陳超明委員等人所提出的修正動議，建議在第三條增列「有機農業」的定義，但請各位委員看院版第四條的第一項，已經把陳委員所提修正動議的內容涵蓋在內，請各位委員參閱。","蘇委員治芬：行政院版第四條第一項：「主管機關應推廣採用農藝、生物、機械操作及使用天然資源之農業生產管理系統，並排除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之使用，以符合友善環境要求之有機農業。」，內容上就是針對「有機農業」做定義，既然這部分已經在下一條設有明文，第三條就沒有必要再增列了。","孔委員文吉：我們認為本法既然是「有機農業」的專法，針對「有機農業」一詞，有必要做清楚的界定，而且第三條對本法用語的定義也只有「有機農產品」，並非針對「有機農業」做定義。","蘇委員治芬：請孔委員看看院版第四條第一項的內容，這是很清楚對「有機農業」所做的定義。","孔委員文吉：這並非專門針對「有機農業」的名詞下定義，而是把它列在條文內容裡面。"],["蘇委員治芬：這樣不是更好嗎？","孔委員文吉：第四條第一項的內容，跟我們所提修正動議的內容也差不多。","陳委員亭妃：我提的版本確實有針對「有機農業」這個名詞做定義，既然這個法本來就是專門針對「有機農業」而制定，那我們為什麼不先在前面的條文中對「有機農業」下一個清楚的定義？請問農委會對這部分的堅持究竟是為什麼？","孔委員文吉：另外，「有機農業」在層級上比「友善環境」還要嚴格，所以應該把「有機」的部分放進定義裡面。","陳委員亭妃：本席提案還多了一個名詞，就是「友善環境農產品」的定義，這跟剛才大家剛才講到的名詞都有點類似，針對「友善環境」的認定到底如何，現在大家對農業這一塊的討論常會論及「友善環境」的方向，因為到現在相關法規仍無明確的定義，同樣的，「有機農業」也有相同的問題，我不知道農委會對第三條增加「有機農業」的定義規定到底有多困難？另外，若有清楚定義究竟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陳署長建斌：本草案在研擬兩年的過程中，我們跟學界、產業界曾有多次會商，大家的意見最後彙整成兩派，在經過妥協、折衷後大家對所謂「有機農業」終於取得共識，在此要向孔委員說明的是，我們對「有機農業」的共識應該不會像修正動議寫得這樣細，主要是考慮到我們還必須跟國際接軌的因素，所以在定義上我們傾向於一般性或原則性的訂定（general），而且有關細節的部分，等這部母法制定完成後，我們一定會訂定子法，到時候相關細節都會在子法中加以明訂。","接下來我要回應陳亭妃委員的意見，針對「友善耕作」要不要納入「有機農業」的範疇，我們已經奮鬥了將近兩年的時間，行政院的版本已把「友善耕作」納入，本來有一派學者對此完全排斥，我記得郭華仁老師是主張納入法條中，所以，我們想辦法很巧妙地將其納入，希望藉「友善耕作」的入法能把台灣「有機農業」的根基更為壯大；至於「友善耕作」與「有機農業」的差異為何？因為後者需要有第三方驗證，也就是要花錢，至於前者則不需要，所以我也希望照郭教授的意見將「友善耕作」入法，不過我們並沒有對這個名詞定義，請陳亭妃委員看看第四條的規範，前面第一項有提及「有機農業」，我們都知道這部分需要驗證，但在第三條第十款並沒有提到驗證，不過在第四條第二項我們就把「友善耕作」巧妙地入法，而這個法的名稱就是「有機農業促進法」。","孔委員文吉：誠如署長所說，這個法的名稱是「有機農業促進法」，並非「友善農業促進法」，既然是「有機農業促進法」就要在法裡面把「有機農業」定義清楚，不是嗎？","陳署長建斌：剛才我已經跟孔委員報告，現在有很多國家在跟我們談雙方的認證，為了將來能跟國際接軌，所以我們在法上不能訂得太細。","林主任委員聰賢：孔委員先前在質詢時希望我們能積極輔導原住民地區從事「有機農業」的耕作，以台灣目前的農耕規模來看，我們為什麼會在這時候推這個法案？就是因為若再繼續使用慣行農法，大概都沒有辦法在國際上競爭了！唯有持續規模化才能跟其他國家競爭，目前國內的有機農業多屬小農型態，所以我們必須鼓勵大家進行更高質化的生產，而有機生活對國民健康的促進才是真正最好的，特別是能做到地產地銷，因為有機生產、有機生活最重視食物旅程。","如果我們在法上訂得很嚴謹，就會回到學派上的爭論，到時候法上有明文列舉的才算是「有機農業」，其他沒有列入的就不算。事實上，要被列為「有機農業」必須經過三年的轉型，在這三年中主管機關若不在政策上給予協調或指導，馬上就想跳到「有機農業」的階段，我們認為是有相當大的困難，這是目前台灣農業所遇到的困境。","相信各位委員也都很了解，我們研擬這個法案歷經許多折衝，畢竟在台灣學界比較大的學派還是支持慣行農法，他們並不支持「有機農業」，所以我們向「有機農業」挑戰，這在台灣農業發展史上本來就是一個重要的里程，如果在這個階段就把所有專業的意見都納入，恐怕會有一些衝突產生，不過為了使整個推動的過程比較完整，所以我們也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但考慮到一般母法的訂定都是屬於比較框架式的，各位委員希望這個法能訂得更為詳細，我想未來在訂定子法時，我們一定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考慮。","這個法在委員會審查階段委員所表達的意見，大概有以下幾個方向，第一個是制度必須很完整，第二個是不論經費預算或法律位階都要提升到一定的層次，在此前提下，有關法律用語的定義，我們建議是否在法律制定過程中給予一個好的調適空間？謹提出以上建議，盼供各位委員參考。","蔡委員培慧：我們從慣行農法邁向有機農業已經走了一段漫漫長路，如同林主委所說，要被列入「有機農業」，必須先經過三年的驗證期，在此之前若完全沒有這樣的思維，或是沒有對農法調整、友善耕作的經驗，一下子就要讓農民進到「有機農業」的範疇，坦白說，這個門檻也未免太高了一點。今天既然有這樣專法的制定，誠如方才陳亭妃委員所說，我們應該也把「友善環境耕作」納入有機農業中，因此，本席建議是否在第四條增加一項規定，內容為：主管機關應推廣之有機農業，包含未經第三條第十款驗證之友善環境耕作？理由是將「友善環境耕作」納入，就是對過去慣行農法轉型到有機農業的整個過程與進展給予支持與鼓勵。","孔委員文吉：老實說，我們是不想把「友善耕作」與「有機農業」給弄混淆了，若照主委所說，我們是不是也在本法中對「友善耕作」也做個定義？"],["林主任委員聰賢：委員可以考慮加在第四條第二項。","蔡委員培慧：本席剛才也建議在第四條第二項增加下列文字：「主管機關應推廣之有機農業，包含未經第三條第十款驗證之友善環境耕作」。我們知道，「友善耕作」還未進到轉型期的驗證，它其實是農民在採取慣行農法時希望能轉型的一種經驗累積過程，在此情況下，我們在進行「有機農業」推廣的同時也可以扶持友善環境耕作。","蘇委員治芬：今天我們討論有機農業法的制定，對每一位提案人來說，法案文字的布局都是經過整體考量，所以我們看到各個提案版本的條文與內容也都會不一樣，因為法案名稱、第一條、第二條都已經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至於第三條則是對本法的用詞做個定義，是否先讓這個條文通過，到第四條我們再對有機農業的定義作修正？","孔委員文吉：建議這個條文還是暫時保留，等一下我們再回頭來討論。","主席：第三條就先保留，各位委員提到的問題或是修正建議，等討論第四條時若能做個處理，我們再通過第三條。","現在先處理第二章章名。請問各位，對行政院提案第二章章名「有機農業推廣」有無意見？","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二章章名照行政院版本通過。","繼續處理第四條。管碧玲委員針對本條有提出修正動議。","林主任委員聰賢：綜合各位委員剛才提出的意見，建議第四條增列第二項，文字為：「前項主管機關應推廣之有機農業，包含未經第三條第十款驗證之友善環境耕作。」，其餘各項文字就照原案內容。","張執行秘書學文：我們主委建議增加這個文字，就是把剛剛蔡委員的意見放進來。"],["孔委員文吉：放在第2段？"],["張執行秘書學文：是。"],["邱委員議瑩：所以你們就是把他提的東西放進來？","林主任委員聰賢：對，就是總和剛剛陳超明委員跟蔡委員……","主席：不會太嚴苛，又……"],["陳署長建斌：這個對農民有利。"],["孔委員文吉：蔡委員現在也不在啊！","陳署長建斌：剛剛唸過了，這個就是他提的。這部分就是跟委員協調過，紅字的部分是我們照委員的意見加上去的，這樣比較清楚。第四條，就是蔡培慧委員說的……","邱委員議瑩：如果沒有意見，不然第四條就照這樣……","主席：管委員的修正動議是在「推廣採用」那邊加上「獎勵」，就是第四條第一項。","蘇委員治芬：但是第四條的「應推廣採用」牽涉到技術，跟獎勵事實上不太一樣，所以它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林主任委員聰賢：獎勵是在後面的條文。","蘇委員治芬：放在第五條，好不好……"],["邱委員議瑩：到第五條的時候再處理啊！","主席：好，那管委員的修正動議就不予通過。","第四條就增列第二項……"],["蘇委員治芬：就是增列紅色的文字部分嘛？"],["主席：原來的第二項改列第三項。","現在處理第五條。","陳署長建斌：各位委員，我們事先都有跟委員討論、協商，有關第五條，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所以這裡面提了一些具體的方案及目標，將來有很多會在子法當中呈現。請各位看紅字的部分，第二項第三款的「有機農業生產行銷及有機農業產程之輔導」，這個是協商後加進去的；第五款的「有機農業有機農產品之農法技術、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這也都是新加進去的，所以它比原來行政院的版本更加完整。以上。"],["孔委員文吉：你們有沒有找過我們協商？","陳署長建斌：有委員提出來的我們才去協商，你有提我們就……"],["孔委員文吉：有提出修正動議才去跟他協商？","陳署長建斌：對、對、對，這個是上個會期提的。","蘇委員治芬：第五條按照建議條文通過，好不好？"],["邱委員議瑩：好啊！","主席：針對第五條，陳亭妃委員有提案，他的提議比較不一樣，應該也要跟行政院版本的第五條一起審，他是希望提升位階。","陳委員亭妃：有關第五條的部分，既然我們已經針對有機農業立法了，這個位階應該拉高，甚至有國家級的，所以我們在本條規定，行政院應成立國家有機農業促進會，辦理有機農業發展政策之諮詢、審議及協調。我們希望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到底是不是要由院長擔任召集人當然還可以討論，可是這個促進會沒有成立的話，未來可能還是跟現在一樣由農糧署主管，他還是一樣沒有改變，他的業務還是一樣多，而且他沒有辦法跨部會整合，因此我們要拉高位階，將來有機農業必須跨部會，從我們的整部法來看，有好多單位需要加入，農糧署有辦法處理嗎？我們把它當成國家非常重要的政策，所以才要訂定有機農業促進法，因此我們希望它可以是一個國家級的有機農業促進會。","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的提案已經超越我的權限，而且這個案子已經經過行政院審議。當然，政策方向、這樣的精神我可以充分的認同、理解，不過這已經超越我們的權限。我請張執秘補充一下。","張執行秘書學文：現在這個條文用的版本本來有參考委員的意見，把行政院的任務編組放進來，但是行政院審查的結果，認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有規定，不適合在作用法裡面放這樣的規範，所以在行政院審查的時候把它拿掉，並調整成現在這樣的條文。","陳委員亭妃：本來那麼高的位階，一下子全部被拿掉，只有單純由農糧署負責，這個部分要不要保留，好好的討論一下？","邱委員議瑩：我不建議每一個東西都變成院長負責，其實各部會有他的責任分工。有機農業其實是未來台灣農業發展重要的方向，如果農糧署的位階比較低一點，是不是直接由農委會這個主管機關來做？","主席：假設主委變成召集人的話，有沒有違反剛才法規會講的規定？","張執行秘書學文：組織基準法有規定不適合，當然現行法還是有很多在作用法裡放入任務編組規範的狀況。我們建議還是依照基準法的規定。","主席：現在不是院長，改成主委。","張執行秘書學文：基本上，還是在談任務編組的組織，這樣的組織規範適不適合放在作用法裡？從法規的觀點來看，已經有訂一個法在那邊，說不要在那個地方放組織的東西，所以應該回歸組織法處理。","陳委員亭妃：問題是現在位階不夠，要跨部會。重點是有機農業已經有一個法在這裡，過去只是推動有機農業，如今要跨部會，沒有這樣的機制在的話，會沒有辦法跨部會討論；依農糧署的位階，永遠沒有辦法跟另外一個部會溝通。有機農業促進會是不是由農委會主委當召集人，應該有可以討論的空間。","林主任委員聰賢：主管機關不是只有農糧署，提升到會本部就可以了。","蘇委員治芬：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的話，主委就要答應我們，好不好？","張執行秘書學文：如果從第五條的條文來看，其實中央主管指的就是農委會，農委會為了做這件事情，本來就可以徵詢相關機關，他可以設一個任務編組處理，解釋上應該是OK啦！"],["主席：說明寫一下可以嗎？"],["張執行秘書學文：資金面的部分訂定一個要點應該……"],["主席：說明寫一下可以嗎？","張執行秘書學文：條文的部分，現行的作法應該可行。"],["主席：如果在說明裡面寫進去……"],["陳委員亭妃：說明還是沒辦法寫得……","主席：第五條的說明加進去可以嗎？應該沒問題，把你剛才講的內容寫進說明裡。"],["陳委員亭妃：還是沒有啊！第五條……","蘇委員治芬：我建議你們先擬法規說明的文字，我們先往下討論，然後再回過頭看這個說明，好不好？","陳委員亭妃：要放在哪裡？你是完全免列的，是沒有的。"],["主席：一樣放在行政院版第五條的說明。"],["蘇委員治芬：現在是放在建議版第五條的說明……","主席：放在行政院版的第二條也可以，這裡有提到主管機關在中央是農委會。"],["陳委員亭妃：我覺得還是把它納入第五條比較好……"],["主席：第二條、第五條都可以。","張執行秘書學文：我想在第五條第一項增加幾個文字看看，規定為「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應設任務編組，諮詢相關機關（構），……。」，後面的文子都一樣，寫幾個字在這個地方是不是會比較好一點？這樣任務編組就是屬於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說，在法規上說我們要設一個任務編組，諮詢相關機關團體的意見，並完成促進方案。"],["主席：這樣應該可以。","蘇委員治芬：現在是主委要處理，不是農糧署處理，後者處理的話層級太低。","林主任委員聰賢：陳委員提案的內容也是屬於任務編組，張執秘的意思是，必要的時候，像我們現在碰到禽流感防疫，如果到什麼層級，我們就要簽請行政院啟動。這個部分委員隨時都可以監督得到，最重要的是讓這個工作提升到院的層級促進跟推廣，所以這個部分用任務編組。將來施行細則、子法還會訂得更完整。委員關心的事情，我們在……","陳委員亭妃：當然，你們隨時都可以設很多任務編組，可是我們希望從農糧署的位階提高到農委會，這個部分在說明欄中說明清楚，好不好？","主席：條文加剛才執秘講的任務編組，說明欄也寫得更清楚，好不好？那陳委員的第五條就不審了。","陳委員的第六條是……"],["陳委員亭妃：關於預算。","主席：它其實跟行政院版第五條的前面一樣，只是最後一項有預算配置的部分。","蔡委員培慧：對不起，第五條我有些意見想表達，本條的內容要置入文字。我覺得這裡缺了兩件事，首先，有機農法並不是去用有機推廣的肥料，事實上，應該回到過去台灣非常多的有機農法。比如小米的耕作，我看他們用慣行農法是噴殺蟲劑，然後播種下去，可是我問他們過去怎麼種植之後，得知他們是用草灰。我舉這個案例只是說，我們推動有機農業的時候，務必要找出台灣的農法，因為台灣的有機農法……","林主任委員聰賢：蔡委員，您剛剛不在，我們唸過一遍，加進去了。","蔡委員培慧：已經唸過了嗎？OK，那個文字我還沒有看到，螢幕上沒有看到這些字眼。如果有放進去，我就非常安心了。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謝謝。","張執行秘書學文：主席，我們再做文字修正，規定為應設任務編組，「並」諮詢相關機關（構）、團體意見，這樣比較完整。","主席：陳亭妃委員提案第六條最後一項，有關預算配置的規定，農委會有什麼意見？陳委員要不要先講？","陳委員亭妃：其實一個法的重點就是主責單位，再來就是預算。預算的部分過去農委會常常跟我們講，很多地方都有預算，可是針對這個預算，完全都沒有辦法非常確定說要怎麼去執行有機農業、要訂定什麼樣的目標，這樣我們很容易落入即使立了這個法還是沒有辦法達到實質效果的狀況，所以我還是認為，第六條應該把目標定得非常清楚，因此我希望本條可以……","蘇委員治芬：陳亭妃委員，你的第六條應該是促進方案之內容如下的第一小款，是不是？就是建議版的第……"],["陳委員亭妃：預算配置。"],["主席：第二項提到預算配置。"],["林主任委員聰賢：就是應寬列預算配合辦理前項各款工作那個部分。"],["主席：他把它改成第一款預算配置每四年調升之幅度應以三十年達全國有機化為目標……","陳委員亭妃：就是「前項第一款預算配置每四年調升之幅度應以三十年達全國有機化為目標，第四款之獎勵及補貼辦法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另訂之。」，就是把它的目標定出來，沒有說到底要編列多少，也沒有說每年要多少金額，只是說這個部分有一個目標，其他就是由主管單位依比例原則訂定。","黃組長俊欽：第五條的有機農業促進方案包括經費、預算，還有分年要達到的目標，所以這邊預算的部分就是要寬列。","陳委員亭妃：我知道你們有規定「有機農業生產面積目標、占全國農業生產面積之比例及分年預算配置。」，可是你們沒有目標，現在是目標到底要達到什麼效果的問題，所以我才會訂定應以三十年達全國有機化為目標。這是自許的一個方向，你們覺得三十年不OK或怎麼樣的話，應該要針對這個部分。我前面也有提，「有機農業生產面積目標、占全國……。」這些文字都有。你現在是這整塊不同意我的版本，你要說服我為什麼不同意。這個有什麼問題？我不知道。","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同意有一定的週期滾動檢討，這樣回應我們訂定專法對這個事情、政策目標的一種負責任態度，這個我們倒是同意。要滾動檢討，但是不要訂出升幅，因為您也知道，財主單位一定關心農業的整體預算到底是要從哪一塊挪到哪一塊，以避免總額增加。您說是不是要用四年來做一個滾動檢討，這個我們可以納入，至於升幅、目標、年期等，是不是可以比較……","陳委員亭妃：四年的調升幅度已經很寬，並不是每年，每年的話壓力更大。","林主任委員聰賢：週期來滾動我們同意，但是要不要設定年期……"],["陳委員亭妃：總是要有一個目標。","蘇委員治芬：主委上次講，臺灣要保有的農地大概是七十萬公頃，照這個條文來看，七十萬公頃未來三十年內，要每四年滾動檢討，三十年以後要達到七十萬公頃全部都是有機，以後就變成有機果。","邱委員議瑩：我們在一開始有四年提出促進方案，報請行政院。我覺得有一些滾動的檢討，甚至立法院都可以要求農委會，針對有機農業這個部分來報告。我不是很贊同寫死三十年要怎麼樣，或是預算配置要如何。","蘇委員治芬：農委會現在有針對有機農業訂定目標，幾年要達到幾公頃嗎？有的話就講啊？是幾年？","在場人員：到109年是一萬五千公頃，我們有目標……","蘇委員治芬：109年要達到一萬五千公頃，那是第1期，然後往後四年推。給你們增加的話，你們的比例要增加多少，就是四年滾動檢討一次，有機農地要每四年一期，一梯、一梯的話要增加多少，這樣好不好？譬如增加10%……","張執行秘書學文：有一個文字的修正建議，因為預算的部分寫上一定的比例，預算相關單位會比較有意見。我們建議將文字調整為「主管機關為推廣有機農業，應寬列預算，並每四年依推廣目標滾動檢討」；或是滾動檢討提升。"],["陳委員亭妃：滾動檢討到底是什麼滾動檢討？","張執行秘書學文：不要，我覺得比例……","陳委員亭妃：滾動檢討到底是什麼？什麼叫做滾動檢討？你們的目標要有調升幅度，你們的調升幅度……","張執行秘書學文：目標就在促進方案裡處理，目標應該會逐年增加……","陳委員亭妃：不是，這樣寫等同沒寫，與前面所寫的「每四年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有什麼不一樣？我們現在要的是滾動式必須達到調升幅度、達到某些目標，剛剛蘇委員有說到。","張執行秘書學文：這樣的文字調整與原來的文字，當然就是有個「每四年要滾動檢討」的要求，如果照這樣的文字調整，因為「每四年」是依照推廣目標來作業，剛剛委員是說目標與預算的部分無法連結，那麼把文字加進去以後，我們的業務單位編列預算就要與目標做結合。","邱委員議瑩：我請教一下，現在針對滾動目標每四年要達到的成績，如果把它寫死在裡面有什麼缺點？有什麼好處？如果做不到那個目標會如何？我要問的是如果把這樣的內容寫死，雖然我們希望能推動有機農業，但變成寫死的規定每年要做到多少，如果沒有做到，你們以後不是會濫竽充數？會不會為了拚業績、達到政策目標，達成規定的一年要達到多少公頃，所以你們就一直核准？會不會原來的標準本來是很嚴格的，就變成放鬆了，因為不放鬆就無法達到政策目標？如果這樣是不是真的能達到推動有機的目的？如果我們只是很清楚的告訴它，我們有滾動、列管，每四年滾動式檢討有機農業促進法和有機農業專區，讓你們有時間不斷地有進程、做調整，如果不把它寫死，對你們在推動上是不是比較有利？我覺得你們要跟委員說明這個部分。","我們當然希望能達到一定目標的進程，但是把它寫死了，以後會不會變成你們為了要達到政策目標，就開始一直放鬆，如果不放鬆根本達不到面積、根本達不到這個要求？","陳委員亭妃：這裡沒有要把任何東西寫死，我原本的提案沒有寫死成今天要達到幾公頃或是怎麼樣，當然我剛剛已經有說，今天以三十年達到全國有機化的目標，你們認為這個部分有壓力，那麼我不堅持，但是你們要把一個既定目標訂出來，因為這是「促進法」，是要如何把它提升到我們的目標，才是「促進法」，不然是「有機農業法」就好了，為什麼是「促進法」？我們就是要往前推動。","如果是往前推動，每四年只有說是「滾動式檢討」，我們要檢討什麼？所以我才會說每四年應該以調升幅度來做檢討，調升多少要隨時檢討，不然我們的促進法和滾動式檢討不知道要檢討什麼。每四年針對調升幅度來做檢討，我們要訂定目標、達到預期。目標是你們寫的，剛剛署長有說你們自己有訂目標，你們把這個目標訂在哪裡？是不是應該用比較寬列的文字？","我不是說要把它寫死，我這個版本也沒有寫死，以三十年的部分而言，如果你們認為到達不了，那你們覺得要以幾年？你們要把它匡列出來，這樣才會是「促進法」。所以，我們都尊重行政院的版本，你們提的就是「促進法」，不是「有機農業法」，那麼請問你們的目標進程是什麼？當然就是要有推促。","蘇委員治芬：有關農糧署剛剛說的，院裡也通過了，就是在民國109年時，面積要達到1萬5,000公頃，如果是以四年為一期，你們的滾動檢討目標，譬如設定為每次滾動檢討就一定要提升10%，或是剛剛陳亭妃委員說獎勵及補貼辦法要依比例原則，那樣也可以，預算就是提升10%，不是嗎？你們就把文字修正，好不好？","林主任委員聰賢：在最後一項的文字，我來做個收斂，請各位委員指教。「主管機關為推廣有機農業，應寬列預算，並每四年滾動檢討調升幅度，以期達全國有機化為目標」，就是稍微模糊一下，因為如果把它設定年期，恐怕還是會有一些爭議，我們是不是把「達到全國為有機農業」當成總目標，但是沒有說到年期，因為四年可以滾動檢討，而且要調升，這樣來收斂是不是比較完整？","陳委員亭妃：但是農糧署原本就有訂定目標，就像蘇委員所說的，你們訂的目標幾乎是每年10%，你們如何把這個方向的目標也訂定出來？","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是這樣，我們現在這個部分的推動不會是平均的走向，我們立法後它會跳躍，並且會維持一段時間，所以我說我同意用固定的年期來做檢討，這裡會牽涉到政策的投入和各種市場狀況，因為消費者意識如果沒有提升，我們在後端有生產但是卻沒有消費，這也是很麻煩的，我們都來自農業縣，最關心、最重要的還是最後的產銷。","陳委員亭妃：關於「獎勵及補貼辦法，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另定之」的部分是不是也要？就在你們的子法裡，把它放進去，就是第四款把「獎勵及補貼辦法，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另定之」放入，好不好？","孔委員文吉：我想請教，第一，有關有機農業促進法，現在農委會準備用多少預算來辦理？第二，我不曉得剛剛陳委員說到的「三十年」，為什麼訂為三十年？你們現在預算有多少？準備編列多少預算？","陳署長建斌：謝謝委員的支持，今年度的預算是13億元，目前是足夠的。"],["陳委員亭妃：我剛剛就說我不堅持把「三十年」寫在裡面了。"],["主席：第五條照修正通過。","現在處理蔡培慧委員的第六條和吳焜裕委員的第六條。","黃組長俊欽：關於第六條的部分，我們有增加蔡培慧委員和吳焜裕委員所提到的內容，將第三行改為「鼓勵民間合作生產或共同運銷組織參與設置」，並在第二項裡增列「國有、公有土地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蘇委員治芬：請問國營事業算你們的嗎？國營事業土地算公有的？"],["孔委員文吉：國營事業土地是算國有還是公有？公有。","蔡委員培慧：因為有機農業專區的環境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希望除了民間的自主之外，政府的力量也可以共同來促進。","孔委員文吉：主委，我本來想提原住民族地區，那是算在哪裡？","林主任委員聰賢：民間就可以設，也就是原住民地區的保留地，因為現在都已經開放讓大家來放領，這就叫做私有的，自己可以匡定，政府也可以去指認。再者，我們還有一些公有、國有地，這個部分應該優先，在優先指認以後導入青農或是原住民願意進來都可以，在花東地區就有很多公有土地。","鄭委員運鵬：請教關於第二項的「國有、公有土地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它的意思應該是國有、公有土地，如果要從事農業，就應該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不然照這樣下去，如果不註記清楚，好像國有、公有土地全部都要拿來做有機農業促進區，是不是應該把它寫得更完整？因為現在沒有寫條件，「應優先」的意思就是現在沒有在使用的土地全部都要拿來做有機農業區。","主席：鄭委員，你現在說的是行政院版本的第六條，現在我們還在看蔡培慧委員和吳焜裕委員的第六條。","鄭委員運鵬：好，我看一下，不好意思。","它應該是有條件的，在第二項的部分把它寫清楚，不然這樣變成好像……","林主任委員聰賢：文字的部分就請我們法規會張執行秘書來調整。我跟各位報告，這樣寫有個好處，現在很多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區都會面臨這個問題，也就是現在公告的很多區域，經濟部不希望那邊有農作，但是如果它是使用有機和友善的方式，我們去協調以後，因為它不會影響水質，就可以達到一定的平衡，否則很多抗爭都是從那個地方來的，未來也會有很多類似狀況。","張執行秘書學文：主席，第六條第二項做以下文字修正建議：「國有、公有土地從事農業，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也就是原本是在從事農業的土地，就優先來設置。","主席：蔡培慧委員，你和吳焜裕委員的第六條，已經算是納入行政院版本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你的第七條也已經納入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和第七款，所以，你們這兩條是不是就……","孔委員文吉：我想請教第六條第二款的部分，如果我們原住民地區在水庫、水源上游，那是屬於國有土地……","主席：等一下，我先處理蔡培慧委員和吳焜裕委員的這兩條，是不是就不予討論，我們進入行政院版本的第六條，好不好？","蔡委員培慧：我贊成剛剛農委會提出的內容，就是「鼓勵民間合作生產或共同運銷組織參與設置」及「國有、公有土地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至於剛剛鄭委員提到的，我們應該針對國有和公有土地，譬如用「從事農業」或是「與農業相關」等文字，因為我覺得從事農業這件事情，會讓閒置區有一點模糊地帶，不知是介於從事還是非從事，所以我覺得這裡的字眼，我們可以再考慮，我贊成現在調整的版本。"],["主席：那麼兩位委員的第六條及第七條不予審議。","現在直接進入行政院版本的第六條，看看是否要將文字加到裡面。","孔委員文吉：請教主委，國有、公有土地如果是在水庫的上游有從事一些農業，但是可能不是有機農業，如果是依照國有、公有土地從事農業的規定，就可以優先來設置，它們是大面積的，可以嗎？還是是有機農業促進區？","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知道孔委員的意思，不過我講的是……"],["孔委員文吉：我們有很多土地在那邊……","林主任委員聰賢：我知道，我講的是我們可以做政策的協調、協助，因為水源保護區對環境衝擊的要求很高，從事有機農業有很多農法，所以剛剛有談到農法很重要，不是劃為專區就可以符合水庫的水源保護標準，但是如果有一定的劃設以後，我們的技術和相關資源投入，它就可以叫做明智利用，就是我們所說的外溢效果。"],["孔委員文吉：早上質詢的四季和南山地區呢？","張執行秘書學文：針對第六條第二項的部分，剛剛增加的「從事農業」這四個字，是不是可以調整為「可供農業使用者」？即為「國有、公有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這樣的文字是不是比較妥適？","陳組長智華：因為國有土地就是公有土地的一種，是否還要把「國有」列入？","張執行秘書學文：在法制上還是有國有、公有，這沒有關係。","主席：這樣可以嗎？如果沒有意見，行政院版本第六條照修正通過。","現在處理行政院版本第七條，這部分有蕭美琴委員所提的第八條和第九條，我們就不予通過，還有陳明文委員的第八條，我們也不予審議。","黃組長俊欽：第七條的部分我們在第一項第6行得獎勵有機農業的部分增加「留種」二字；在第二項裡面增加：「農產品經營者承租國有土地做有機農業使用，應給予土地租金優惠」；增列第三項：「前項農產品經營業者承租國有地並依第三條第十款通過驗證者，其土地租期應給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保障，不受國有財產法有關租期之限制」；並增列第四項：「第二項之租金優惠、前項之租期保障及相關土地承租履約管理事項，由國有土地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主席：他們整理各位委員的意見修改成這樣，大家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孔委員文吉：為什麼要給予10年到20年的保障，不受國有財產法有關租期的限制？","蔡委員培慧：因為整地不算，轉型期就要3年了。","林主任委員聰賢：孔委員，劃設專區就要投入資源了，如果沒有一定期程的話，3年轉型然後到有機，突然又要重來的話，之前做的就浪費了，所以要有一定的期程。"],["陳組長智華：應該要寫清楚是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三條有關租期之限制。"],["邱委員議瑩：好啊！就是把它寫清楚。","主席：大家沒意見的話，第七條就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八條，院版第八條對照的是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一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條和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條。","邱委員議瑩：這一條看起來並沒有修正意見，是不是就照這樣通過？","主席：好，第八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行政院版第九條對照的是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四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一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一條和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一條。文字好像都差不多，沒有什麼不同。"],["邱委員議瑩：那就照建議條文通過嘛！還是要照……","主席：蔡培慧委員有一個修正動議，要不要說明一下？","蔡委員培慧：我補充說明一下，我覺得我們現在來推展有機農業是一個對健康和農民生計很好的方向，但是目前第九條的用語只是「應輔導」，我建議加上「獎勵」這2個字，這也獲得經濟委員會委員的支持，包括管碧玲委員、蘇治芬委員、邱委員、林岱樺委員和主席。因為我覺得有具體獎勵的話，可以鼓勵並嘉惠青年農民投入。","邱委員議瑩：加「獎勵」2字可以嗎？業務單位，你們有意見嗎？","本席認為邏輯要一致，前面都是寫「輔導」，沒有「獎勵」，這裡突然跑一個「獎勵」出來，會怪怪的。我想這樣啦！我們先用「輔導」，因為前面並沒有「獎勵」。"],["黃組長俊欽：獎勵事項都寫在第五條第二項。"],["邱委員議瑩：獎勵事項要不要放在施行時的細項裡面？"],["蔡委員培慧：你們說在第五條第二項……","林主任委員聰賢：蔡委員，我建議一下，其實行政名詞所謂的「輔導」層面很廣，包含獎助、鼓勵等等，都在裡面，所以未來的子法應該可以寫得比較完整。委員建議的部分應該都可以涵蓋在那裡面，既然如此，現在一定要加這兩個字嗎？"],["蔡委員培慧：那就寫在說明欄好不好？","林主任委員聰賢：好，這樣用詞統一，比較完整。","主席：好，那就寫在說明欄。"],["邱委員議瑩：第九條就照建議條文通過嘛！","蔡委員培慧：對不起，雖然我是按照自己提案的第十一條提出修正動議，對照的還是行政院版的第九條。因為我們希望能夠促進有機農業，而且可以兼顧農民生計，所以我建議的文字是：「學校、軍隊、相關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應優先採購在地有機農產品。","主管機關應輔導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成立農民市集，提供銷售有機農產品之管道。","主管機關得輔導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設置網路資訊平臺，提供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購買之管道。」，希望能夠獲得大家的支持。因為我覺得這樣可以促進有機農業和消費者的連結，讓它明確化。","主席：也就是說，第九條的第一項要改成……","蔡委員培慧：學校、軍隊和相關機關。如果「軍隊」其實也是相關機關，那軍隊就不用，直接寫學校和相關機關。"],["莊委員瑞雄：軍隊就屬於相關機關了啊！"],["主席：所以第九條第一項改成……","黃司長雯玲：報告主席，我是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有關學校的部分，我想做一點說明。其實現行學校衛生法已經明定學校午餐應優先採購在地優良農產品，目前也有20個縣市在試辦四章一Q，可是我們發現，在試辦過程中，因為有機農產品價格比較昂貴，食材的供應也不是那麼充裕，因此目前20個縣市當中，使用有機農產品的大概只有1.5%，如果這裡規定學校為「應」的話，我覺得可能會有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所以我們建議可不可以先用鼓勵的方式，鼓勵他們優先使用，而不要要用「應」字，強制他們使用，不然可能會增加家長在營養午餐方面的負擔。","邱委員議瑩：我覺得是不是用原來的建議條文就好？如果強制規定學校、軍隊應優先採購在地有機農產品的話，首先就會有量和價的問題。軍隊是用國家的經費，可能還沒有那麼嚴重，學校營養午餐有時中低收入戶的孩子根本付不起這麼昂貴的費用，所以我建議是不是採用「主管機關應輔導相關機關（構）優先採用……」就好，而不要把學校和軍隊列進去？","蔡委員培慧：其實我跟大家一樣，也擔憂比較窮困的孩子吃不到好的農產品，所以我覺得，如果是學校採購，並不是就反映到要去針對這些比較弱勢的人，要求他們提高營養午餐費，因為我們知道，針對弱勢的部分，公務機關會支持他們的營養午餐費。我要再次強調，我只是希望納入，如果大家覺得「應」字強制性太高，是不是依舊將學校納入，但是用「得」這個字眼，好嗎？"],["莊委員瑞雄：這樣意義就不大了。"],["邱委員議瑩：「得」就沒有……","主席：用「得」的話，還不如原來的「應」輔導相關機關優先採購。"],["邱委員議瑩：對啊！","主席：原來至少還規定主管機關要去輔導，把它改成「學校得……」，反而沒有那麼強耶！","莊委員瑞雄：頂多採用四章一Q的農產品，很少用到有機的啦！","林主任委員聰賢：如果要把大家所有的理想都加進去，這部法恐怕就很難推動了。我要就實務上跟各位回饋一下，我想蔡委員是希望未來小農能夠擴大通路，但其實關鍵是在各地方政府。教育部的同仁也知道，在推動這項工作的過程當中，除了中央加碼支援，地方政府如果沒有一起來推是推不動的，因為這牽涉到整個供應鏈。","其實過去我們做了很多，未來如果各地方政府要真正配合這部法來持續推動的話，就會幫忙思考去化的問題，而且會回到地產地銷，所以請蔡委員支持，不要在條文裡面寫得那麼清楚，而且未來我們會每4年滾動檢討，對農糧署和農委會而言，我們的任務和壓力就是，既然目標是要增加，那我們要怎麼去化？就必須有一套機制出來，所以未來的執行過程，包括子法的訂定就會比較完整。以上是我的建議。","主席：這樣啦，就是「主管機關應輔導學校、軍隊、相關機關（構）、團體……」，如果「軍隊」不要，就把「軍隊」拿掉。就還是一樣，照……","蔡委員培慧：我覺得按照剛剛高委員的提議也很好，就是「主管機關應輔導」，因為我覺得能夠把學校和軍隊的採購置入的話，或許將來推動的方向就會很明確。總之，就按照召集委員的建議。","主席：「……應輔導學校及相關機關（構）、團體或企業優先採用……」，就是加上「學校及」3字。","蔡委員培慧：就是至少去輔導他們優先採購，把這件事情當做農委會和學校及相關機關（包括軍方）之間一個持續討論的目標。","黃司長雯玲：主席，我再做一點補充。因為當初在行政院討論時，「相關機關（構）」其實就包含學校在內，所以是不是放在說明欄就好了？","蔡委員培慧：好，我也同意放在說明欄，而且說明的時候就麻煩把學校和軍方一起放進去，好嗎？"],["莊委員瑞雄：好！"],["邱委員議瑩：好啦、好啦！","主席：好，學校和軍方都是相關機關就放進說明欄。第九條照行政院版通過。","接下來是行政院版第十條，對照的條文有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二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二條、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六條、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二條，還有……","邱委員議瑩：有沒有意見？大家的意見都一樣嘛！文字都差不多，就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主席：還有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七條。","如果沒有意見，就照行政院提案條文第十條通過。","張執行秘書學文：主席，針對本章，我們發現幾個問題，第一是剛剛第五條的部分，第五條講到預算的地方，後半段不是增加一個陳亭妃委員建議的獎勵及輔導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嗎？這個部分應該另立一項會比較妥適，也就是把它放到第五條第四項，而不是在後半段。其次是剛剛國有財產署提到的，第七條第四項原先是規定租金優惠、租期保障及相關土地承租履約管理事項，由國有土地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如果是這樣的文字，會變成子法是由國有財產署，也就是國有土地的主管機關會同我們去訂定，所以剛剛國有財產署有一些反對的意見，認為應該把「中央主管機關」放在前面。以上這些地方可以做個調整。"],["蘇委員治芬：公有呢？","張執行秘書學文：如果要統一用詞，用「公有」就好了，或者是「國（公）有」，和前面的用詞一樣。","蘇委員治芬：「國有」和「公有」不大一樣，國有通常是講國產署，公有則是台糖等等。"],["張執行秘書學文：那就用「公有」。"],["蘇委員治芬：統一用「公有」？"],["張執行秘書學文：是的。"],["主席：那就照執秘剛剛講的這樣做調整。","接下來是第三章章名「認證及驗證機構管理」。這應該沒有問題吧？好，章名通過。","接下來是行政院版的第十一條，對照的是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三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三條、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三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三條。","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張執行秘書學文：文字部分院版第三項第五款有2個贅字，就是「協助並配合」之後又有「配合」2字，應予刪除。","主席：好，第十一條將行政院版多出來的「配合」2字刪除後通過。","行政院版第十二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四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四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四條。","本條第三項中的「前項第二款」應該改為「前項第一款」才對，因為前面已經改了；修正通過。","行政院版第十三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五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五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五條。","請問第十三條有沒有問題？沒問題？好，照院版通過。","院版第十四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六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六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六條。","本條的文字應該是大家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蘇委員治芬：好。"],["主席：接下來是第四章章名「有機農產品管理」。這個沒有問題吧？"],["蘇委員治芬：沒有問題！","主席：好，章名通過。","院版第十五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七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七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七條。本條的文字也是大家都一樣，第十五條就照行政院版通過。","院版第十六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八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八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八條。本條文字也都一樣，第十六條就照院版通過。","院版第十七條對照的是蕭美琴委員提案的第十五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十九條、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十九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十九條。本條文字也都一樣，就照行政院版第十七條通過。"],["蘇委員治芬：好。","主席：行政院版第十八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二十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二十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二十條。本條文字也都一樣，是不是照行政院版第十八條通過？"],["蘇委員治芬：好。","主席：好，通過。","行政院版第十九條對照的是蔡培慧委員提案的第二十一條、陳亭妃委員提案的第二十一條、吳焜裕委員提案的第二十一條，還有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五條，是不是照行政院版第十九條通過？"],["蘇委員治芬：好。","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條、蕭美琴委員版第十二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二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二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二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蘇委員治芬：好，都一樣。"],["主席：就照行政院版第二十條通過。","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一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三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三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三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是不是照行政院版通過？"],["蘇委員治芬：好。"],["邱委員議瑩：沒意見。","主席：好，第二十一條通過。","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二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四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四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四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就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三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五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五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五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賴委員瑞隆：好。","主席：好，第二十三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四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六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六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六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是完全一樣，第二十七條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同意。","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五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七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七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七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同意。","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六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八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八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八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同意。","主席：第五章章名「罰則」，都沒有異議吧？通過。","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七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二十九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二十九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二十九條，這些條文的文字也都完全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等一下，它有修正哦！第二十七條最後有紅字，有修正，所以是照建議的修正條文……"],["主席：申請認證案件……"],["邱委員議瑩：照建議條文的修正文字嗎？大家看一下。"],["主席：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之處分。","賴委員瑞隆：可不可以請農委會說明一下，這個差異在哪邊？","黃組長俊欽：原行政院版的文字是「受理新認證業務之處分」，因為那個認證還要持續進行，所以這裡只對受理新申請案件予以停止，但是原受理的案件還繼續執行。","邱委員議瑩：不然就照建議條文修正，好不好？","主席：好，修正通過。","行政院第二十九條是蔡培慧委員的……"],["邱委員議瑩：是行政院第二十八條。","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八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條，這些條文的文字都一樣，第二十八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莊委員瑞雄：同意啦！","鄭委員運鵬：不好意思，第二十八條的處分是3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罰鍰，這個距離有點大，因為這部是新的法律，以前距離會拉大，是因為有特殊事件，不過這邊為什麼是30萬元與3,000萬元之間？這也差太多了，有沒有特殊理由？是因為它規模特別大，所以要罰得很重，小的很小，所以也不能罰太重？","賴委員瑞隆：我補充問一下，這裡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從30萬元到3,000萬元，未來在裁處的時候大概會是什麼樣的狀況下會處以30萬元、什麼樣的狀況下會到3,000萬元？可不可以稍微講一下你們未來可能的……","黃組長俊欽：跟委員報告，我們也考量到經營業者的規模大小，所以訂定不同的級距，這個比過去大概增加10倍的罰鍰金額，我們未來會再訂定一個處罰的標準表出來。","賴委員瑞隆：要不要先講一下你們未來可能的標準？這個有點授權，但是你們稍微講一下。"],["黃組長俊欽：依照它的營業規模。","張執行秘書學文：我想應該是要依照它違規情節的輕重，如果個案的違規情節比較輕，可能就從30萬元起跳；違規情節比較嚴重、影響範圍比較大的，可能就變成比較高的金額起跳。事實的部分，我就不是很清楚。這個地方可能事後可以訂一個裁量的基準，給業務單位做一個適用。","鄭委員運鵬：我提供一個參考。去年我們修公路法的時候，因為發生了Uber的事件，我們就把那個裁罰的金額提高到2,500萬元。Uber是一個世界級的獨角獸，最高也才罰到2,500萬元，但是這邊一罰就可以罰到3,000萬元，大家前面提到有機農業好像講了很多都是小農，所以我覺得這個金額很顯然是過高的。","黃組長俊欽：跟委員報告，第二十八條這裡是針對驗證機構，就是給農民驗證的機構，不是針對我們農民。"],["鄭委員運鵬：OK。對驗證機構罰到3,000萬元有道理嗎？","黃組長俊欽：因為它有時候是跨國的，那個規模滿大的，目前我們台灣大概就只有14家。","鄭委員運鵬：好，我懂了、了解，我有點誤會，不好意思，但是罰到3,000萬元也太誇張了吧！","邱委員議瑩：你可以把那個下限提高，改成300萬元到3,000萬元。","鄭委員運鵬：我沒有意見，但是3,000萬元真的是高哦！"],["賴委員瑞隆：什麼樣的狀況……"],["黃組長俊欽：就是如果沒有經過主管機關同意而去做驗證……","賴委員瑞隆：對，可不可以舉個例？什麼樣的狀況下會罰到3,000萬元？你們在思考的時候一定有想過，會訂出3,000萬元，一定有一個想像最重的狀況。什麼樣的狀況是你們思考中會罰到3,000萬元？"],["黃組長俊欽：就是它沒有經過我們主管機關的同意就去經營那個驗證業務。"],["賴委員瑞隆：那它應該是……"],["黃組長俊欽：目前我們是比照食安法調整的額度把它增加。","陳署長建斌：有機農業跟一般農業很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這個有國際化，目前中華民國大概有22國的有機可以來，未來這個法通過之後，這22國就要來跟我們簽同等性認證。舉例來說，假如法國、德國或哪一個國家並沒有跟我們簽就從事驗證的業務，這個要重罰，這個有跨國意味，所以才會罰到這麼強。它沒有經過中華民國台灣跟德國政府簽訂，就沒有辦法做驗證，是這個意思。","主席：請委員看一下第二十七條的條文。第二十七條的裁罰是60萬元到6,000萬元，這個其實也滿重的，所以如果在第二十八條對認證機構的裁罰過輕的話，第二十七條可能也必須連帶做一些修正，是不是就照行政院的建議條文通過，好不好？"],["賴委員瑞隆：好。","主席：謝謝。接下來處理行政院版第二十九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一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一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一條，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賴委員瑞隆：沒有。","主席：好，就照行政院版第二十九條通過。","接下來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二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二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二條，請大家看一下，有沒有意見？內容都一樣，大家有沒有意見？"],["賴委員瑞隆：沒有。","主席：沒有意見的話，就照行政院版第三十條通過。","接下來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一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三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三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三條。"],["賴委員瑞隆：都是一樣的文字。","主席：他們有一些修正，請大家看一下。我比較關心鄰田污染的部分，是不是請主管機關談一下？現在這裡訂的是鄰田污染不罰，對於過去被認證機構檢驗出來是鄰田污染，而且在網路平台登錄的無辜業者，你們接下來會做什麼樣的處理？也就是說，因為鄰田污染導致他們的產品沒有通過有機認證，有沒有辦法幫他們證明？還是會做怎麼樣的處置？這部法律通過之後，未來只要驗出是鄰田污染就不罰，但是在這部法律還沒有通過之前，認證單位雖然證明他是鄰田污染，但是他已經被開罰，而且又在你們的網路平台上有登錄某某有機農的產品沒有達到認證，這個部分的紀錄有沒有辦法做修正，還是什麼？可不可以請主管機關說明一下？","黃組長俊欽：報告委員，對於在法令通過之前收到處罰的部分，我們在一定期間之內會把紀錄消除，目前是3個月的時間，我們就會把那個紀錄……"],["主席：就是法通過的3個月之內就會把……","黃組長俊欽：就是他如果受到違規處分以後3個月，我們就會把那個紀錄消除。","主席：我現在講的是，比如我之前找你們協調去現場會勘，那是去年的事情，認證機構證明他是鄰田污染，但是因為當時沒有這部法律，所以他被罰，又被登錄在你們的網路平台上面。"],["黃組長俊欽：目前他已經不在我們的處罰名單裡面。"],["林主任委員聰賢：超過3個月就沒有了。","主席：你是說他已經被罰過了之後，只會在上面出現3個月，3個月之後就沒有了，但是以後如果再去追查呢？"],["黃組長俊欽：就是依照他新申請、持續做的驗證期間必須遵守的驗證……","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驗證有一定的期間，不是一證到底。"],["主席：好。","現在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二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四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四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四條。","邱委員議瑩：第三十一條還沒宣告，要宣告一下。"],["主席：第三十一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鄭委員運鵬：召委，我請教一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鄰田污染者」的「鄰田」一定是田嗎？"],["邱委員議瑩：是啊！","鄭委員運鵬：就算是農地被其他污染好了，或者它本來就不是農地，卻被隔壁的非農地污染，這樣算不算？"],["邱委員議瑩：叫「鄰地污染」嗎？","林主任委員聰賢：鄭委員，前面我們有規定要劃設專區，所以你剛剛講的那個狀況不會發生，因為如果周邊的環境這麼差，我們就不會認定它是適合發展有機農業或友善……"],["鄭委員運鵬：是這樣邏輯下來的。"],["林主任委員聰賢：是。"],["鄭委員運鵬：如果是專區的邊緣呢？","林主任委員聰賢：如果是專區的邊緣，這個部分應該是這樣，我們會設專區，一定是當地的土壤及水都達到一定的水準，所以你講的部分，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仍劃設為專區，應該就是我們主管機關的問題了。","鄭委員運鵬：好，再請教主委，如果是空污，譬如以前有酸雨，現在它的污染源不知道來自於什麼狀況，或是下雨下來的污染，現在我們是說非自己……","林主任委員聰賢：對，這一條有很多都是跟外在的污染有關，你講的部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土壤的條件如果沒有把它驗好，譬如有些土壤因為地下水有金屬的含量，所以就像你提的，在檢驗時可能因為雨水的滲透等等而發生某種狀況，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有一個驗證的標準。你看到的「鄰田污染」，這是指農藥及肥料……","鄭委員運鵬：我擔心的是寫的太清楚，因為條文上面只寫「鄰田污染」，被其他污染的被害者反而沒辦法……","邱委員議瑩：如果它是被其他污染源污染的話，它的土壤、水質就已經不通過了，基本上它要成為有機農田的認證就不會被檢驗通過。","鄭委員運鵬：是後面的問題，本來沒問題。","邱委員議瑩：對。現在講的鄰田污染部分，是指產出的產品，譬如他種的杭橘、玫瑰花上面的農藥檢出本來應該是零，但是卻檢出不是他過去慣性使用的農藥或肥料，去做檢驗的時候，發現是隔壁田飄過來污染到他的產品，這個就叫鄰田污染，所以這個罰則是在處理這個部分。"],["鄭委員運鵬：我只是怕把「鄰田污染」寫的太具體……"],["邱委員議瑩：不會……"],["鄭委員運鵬：反而使不是因為這個狀況的……"],["林主任委員聰賢：應該最大的困擾是鄰田污染。"],["鄭委員運鵬：好。"],["主席：第三十一條通過。","現在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二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四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四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四條，條文統統都一樣，是不是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沒有意見，同意。"],["主席：好。","現在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三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五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五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五條，這一條有修正。","邱委員議瑩：它有一個文字修正，建議條文的內容是修正為：「停止其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之處分」，是不是照建議條文修正這兩個字？"],["主席：把「業務」改成「案件」。","邱委員議瑩：對，就照這個修正文字通過，好嗎？配合第二十七條的修正。","主席：好，第三十三條就修改這兩個字，其他文字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四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六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六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六條，條文文字都一樣，是不是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沒有意見。","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五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七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七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七條，文字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莊委員瑞雄：同意。","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六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八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八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八條，這些條文的字句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莊委員瑞雄：同意。","主席：處理第六章章名「附則」，這個沒有意見吧？"],["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七條、蔡培慧委員版第三十九條、陳亭妃委員版第三十九條、吳焜裕委員版第三十九條，這些條文的字句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莊委員瑞雄：同意。","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八條、蔡培慧委員版第四十條、陳亭妃委員版第四十條、吳焜裕委員版第四十條，這些條文的字句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好，沒有意見。"],["莊委員瑞雄：同意。"],["主席：好。","處理行政院版第三十九條、蔡培慧委員版第四十一條、陳亭妃委員版第四十一條、吳焜裕委員版第四十一條，這些條文的字句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好。"],["邱委員議瑩：謝謝。","莊委員瑞雄：照行政院版通過，同意。","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四十條、蔡培慧委員版第四十二條、陳亭妃委員版第四十二條、吳焜裕委員版第四十二條，文字也都一樣……"],["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好，那就照行政院版通過。","處理行政院版第四十一條、蕭美琴委員版第十八條、蔡培慧委員版第四十三條、陳亭妃委員版第四十三條、吳焜裕委員版第四十三條，文字也都一樣，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處理行政院版第四十二條、蕭美琴委員版第十九條、蔡培慧委員版第四十四條、陳亭妃委員版第四十四條、吳焜裕委員版第四十四條，照行政院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現在回頭處理剛剛保留的條文。","張執行秘書學文：請委員再看一下彩色印刷的版本第13頁的第七條最後一項倒數第2行，這個地方有幾個文字遺漏掉了，就是在「管理事項」的後面應該增加「之辦法」……"],["陳委員超明：第幾頁？"],["張執行秘書學文：彩色印刷的版本第13頁紅色字體的部分。"],["莊委員瑞雄：第幾項？","張執行秘書學文：最後一項倒數第2行。也就是說，改成「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這邊本來是「會同」，但是剛才業務單位認為只要諮詢的性質就好，也就是改成「會商公有土地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莊委員瑞雄：現在是最後第2行土地承租履約管理事項……"],["張執行秘書學文：之辦法。"],["莊委員瑞雄：增加「之辦法」3個字就對了？","張執行秘書學文：對，授權訂定辦法一定要增加這樣的文字。"],["莊委員瑞雄：難怪我沒有看到這3個字。"],["張執行秘書學文：就是少掉這3個字。"],["莊委員瑞雄：加3個字啦！"],["張執行秘書學文：管理事項之辦法……"],["莊委員瑞雄：由國有土地主管機關……","張執行秘書學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公有土地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是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而不是主管機關。我再把最後一項完整的文字唸一下：「第二項之租金優惠、前項之租期保障及相關土地承租履約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主席：如果沒有異議，就照修正文字通過。","現在回頭處理第三條。針對第三條，陳超明委員提出一個修正動議，希望能夠把有機農業的定義訂在第三條第三款，農委會是不是另外再向陳委員說明一下？回到第三條。陳委員超明等有提一修正動議，其目的是希望把有機農業定義在第三條第三款，所以我們就照陳超明委員等所提修正動議通過，第三條增列第三款，其他款次往後調整，原第三款的部分也往後調整。","（協商結束）","主席：經協商，法案名稱照行政院版通過；第一章章名照行政院版通過；第一條、第二條照案通過；蕭委員美琴等22人所提第六條不予通過；第三條照陳超明委員修正動議通過；第四條修正通過，增列第二項「前項主管機關應推廣之有機農業，包含未經第三條第十款驗證之友善環境耕作。」；第二章章名照行政院版通過；委員陳亭妃等20人所提第五條不予通過；第五條修正通過，第一項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應設任務編組，並諮詢相關機關（構）、團體意見……」，第二項第三款修正為「有機農業生產、行銷及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輔導。」，第五款修正為「有機農業與有機農產品之農法技術、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第三項修正為「主管機關為推廣有機農業，應寬列預算，並每四年滾動檢討調升幅度，以達全國農業有機化為目標，配合辦理前項各款工作。」，第四項修正為「前項第四款獎勵及補貼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定之。」；蔡委員培慧等23人提案第六條、第七條不予審議；吳委員焜裕等30人提案第六條、第七條不予審議；第六條修正通過，第一項後段修正為「並鼓勵民間合作生產或共同運銷組織參與設置。」，增列第二項為「公有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蕭委員美琴等所提第八條、第九條及陳委員亭妃等所提第八條不予審議；第七條修正通過，第一項後段增列「並得獎勵有機農業之留種、育種及種苗生產」等字，第二項為「農產品經營者承租公有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應給予土地租金優惠。」，第三項為「前項農產品經營業者承租公有土地並依第三條第十款通過驗證者，其土地租期應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保障，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三條有關租期之限制。」，第四項修正為「第二項之租金優惠、前項之租期保障及相關土地承租履約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及相關部會定之。」；第八條照行政院版通過；蕭委員美琴等所提第十七條不予通過；第九條、第十條照案通過；第三章章名照案通過；第十一條照行政院版，刪除第四項第五款「配合」二字；第十二條第三項「前項第二款」改為「前項第一款」；第十三條照案通過；第十四條照案通過；第四章章名照案通過；第十五條照案通過；第十六條照案通過；第十七條照案通過；第十八條照案通過；第十九條照案通過；第二十條照案通過；第二十一條照案通過；第二十二條照案通過；第二十三條照案通過；第二十四條照案通過；第二十五條照案通過；第二十六條照案通過；第五章章名照案通過；第二十七條修正通過，第二款加入「申請認證案件」等字；第二十八條照案通過；第二十九條照案通過；第三十條照案通過；第三十一條照案通過；第三十二條照案通過；第三十三條後段修正為「申請認證案件之處分」；第三十四條照案通過；第三十五條照案通過；第三十六條照案通過；第六章章名照案通過；第三十七條照案通過；第三十八條照案通過；第三十九條照案通過；第四十條照案通過；第四十一條照案通過；第四十二條照案通過。請問各位，照方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討論事項第三案所列議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散會。","散會（14時29分）"]],"block_lines":[1,7,7,10,123,123,124,125,125,126,126,128,131,131,132,132,133,133,138,140,142,147,149,150,152,167,169,170,174,177,178,179,180,181,184,185,189,193,198,200,206,208,209,210,211,213,217,219,222,226,228,235,237,243,250,251,252,256,259,267,270,271,272,273,278,284,286,297,299,300,301,303,304,306,311,312,313,315,316,317,322,323,324,326,336,340,347,351,354,356,358,359,364,365,376,379,382,384,385,386,387,391,394,401,402,403,405,406,412,417,432,436,438,441,443,445,446,452,454,456,458,459,461,463,464,465,468,469,470,472,474,475,477,481,487,488,490,491,496,498,501,504,507,509,510,530,531,533,534,536,538,545,546,555,558,559,562,566,588,589,592,595,598,599,604,605,609,610,612,613,615,616,622,634,647,660,661,663,672,674,677,683,684,688,692,701,707,715,730,740,741,742,745,746,751,753,756,757,760,762,765,780,781,782,784,785,787,790,791,793,794,796,802,811,812,813,814,821,828,846,847,850,851,865,869,871,879,880,884,885,891,896,897,898,900,903,909,910,914,915,917,928,929,933,936,939,940,941,942,954,955,956,961,963,966,969,971,972,975,977,988,989,990,996,998,1003,1007,1012,1013,1015,1016,1017,1020,1022,1025,1028,1031,1034,1035,1037,1039,1042,1044,1046,1048,1049,1050,1058,1059,1060,1061,1062,1063,1066,1069,1072,1076,1077,1079,1080,1082,1084,1085,1088,1089,1091,1092,1093,1096,1099,1101,1102,1104,1105,1106,1108,1109,1110,1112,1113,1114,1115,1116],"person_count":{"壹、審查":1,"參、繼續審查":1,"主席":66,"主席（邱委員議瑩代）":2,"林主任委員聰賢":55,"高委員志鵬":2,"主席（高委員志鵬）":2,"鄭委員運鵬":10,"孔委員文吉":10,"林委員岱樺":3,"周陳委員秀霞":6,"陳署長建斌":9,"蘇委員治芬":18,"賴委員瑞隆":8,"蘇委員震清":1,"王委員惠美":7,"邱委員志偉":7,"林副署長國平":5,"劉委員建國":1,"莊委員瑞雄":15,"曾委員銘宗":2,"委員邱議瑩書面意見":1,"委員陳超明書面意見":1,"提案人":9,"連署人":4,"陳科長超仁":1,"行政院提案條文":2,"委員莊瑞雄等17人提案條文":1,"案由":2,"張執行秘書學文":8,"邱委員議瑩":28,"陳委員亭妃":8,"陳組長智華":1,"黃組長俊欽":7,"蔡委員培慧":2,"陳委員超明":1},"persons":["壹、審查","參、繼續審查","主席","主席（邱委員議瑩代）","林主任委員聰賢","高委員志鵬","主席（高委員志鵬）","鄭委員運鵬","孔委員文吉","林委員岱樺","周陳委員秀霞","陳署長建斌","蘇委員治芬","賴委員瑞隆","蘇委員震清","王委員惠美","邱委員志偉","林副署長國平","劉委員建國","莊委員瑞雄","曾委員銘宗","委員邱議瑩書面意見","委員陳超明書面意見","提案人","連署人","陳科長超仁","行政院提案條文","委員莊瑞雄等17人提案條文","案由","張執行秘書學文","邱委員議瑩","陳委員亭妃","陳組長智華","黃組長俊欽","蔡委員培慧","陳委員超明"],"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星期四）9時1分至14時29分","地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