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5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鍾委員佳濱","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下午2時57分","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亭妃    蘇巧慧    洪慈庸    柯志恩    鍾佳濱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黃國書    蔣乃辛    李麗芬    蔡培慧    高金素梅  陳學聖","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陳宜民    盧秀燕    江啟臣    陳怡潔    鄭天財Sra．Kacaw    陳曼麗    孔文吉    黃昭順    何欣純    吳焜裕    呂玉玲    鍾孔炤    劉建國    賴瑞隆    劉世芳    吳志揚    陳賴素美  蔡易餘    邱志偉","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委員列席20人","主    席：吳召集委員思瑤","專門委員：黃素琴","主任秘書：陳錫欽","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杏枝  科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葉芷宜","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段落：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段落：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蕭美琴等18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蕭美琴等18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八、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本次議程有委員陳亭妃、蘇巧慧、洪慈庸、柯志恩、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鍾佳濱、蔣乃辛、李麗芬、蔡培慧、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陳曼麗、吳志揚、賴瑞隆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學聖、蕭美琴提出書面質詢。）"],["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四)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18人、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全部審查完竣，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思瑤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1.第三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2.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五)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等3案，全部審查完竣，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思瑤補充說明。審查結果：第十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六條（含委員洪慈庸、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等所提修正動議）及第二十六條之一，均保留送院會處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段落：行政院函請審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主席：請提案人許委員淑華說明提案旨趣。","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主席今天的排案，因為我來自南投縣，也就是省政府的所在地，關於中興新村，早期政府精省之後，我們也歷經了兩次政黨輪替，當然對中興新村就提出了不同的規劃跟走向，但實際上很多都是無疾而終，直到馬政府時代，將中興新村規劃做高等研究園區，當然，對於高等研究園區，我們還是必須來檢討現在的整體計畫要怎麼繼續往下走，確實有很多現況與我們國家當時的預期不一樣，所以先前我在質詢賴院長時，也向他提出未來該如何去規劃中心的各種看法。簡單來講，本席今天之所以提出這個修正草案，是因為目前有很多與中興新村實際使用情形不符，從中科接管之後，我們的管理條例沒有辦法完全符合中興新村的現況，所以本席提出兩點做修正。","有關第十二條的說明，目前在生活園區已經有很多屋齡超過50年房子，所以我們本來就應該對園區建築物進行全面的檢測跟補強，後續不管要作何種規劃，我想建築性的安全都是首要條件。有鑑於2012年縣政府為了捍衛這座「花園城市」，將中興新村內9公頃的面積公告為文化景觀區，當然，受到文資法的保護，也不能恣意去修繕房舍，很多省政府的眷戶因無法維護，也變成非常破爛不堪，所以我們今天應該重新來檢討如何安置好住戶，同時也可以讓中科人員跟文史人員能夠進駐。","依據文資保存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能夠有利於史蹟、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或設施之保存維護，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也就是說，中興新村的文化景觀範圍內的建築物可以依照上開文資保存法的規定，所以我提出第十二條的修正草案，就是希望中興新村可以不受建築法、消防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跟限制，我想這會有利於工業區的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去進行房屋修繕的工作，也可以讓當地居民和承租者有一個更安全的住所。","有關第十六條的說明，因為在精省之後，仍有大批省政府的員工還住在這裡，在92年7月政府把這個開發區作為高等研究園區讓中科進駐之後，現在中科管理局申請宿舍或用地都應該符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但實際上卻有很多窒礙難行之處，因為中科進駐之後，原本的宿舍住戶是在前，但現在條例修正後，變成有些住戶無法符合這樣的規定。因此，我們的第十六條規定有提到，園區內設立之機構，員工宿舍以租與園區從業人員為限，換言之，申請園區內的宿舍，必須以科學從業人員為限。但是現在有很多住戶是一代，他隨著時間會慢慢地凋零，對於二代來講，這裡也是他們的家鄉，但由於法規是這樣規定，迫使他們必須離開自己的家鄉，所以最終我還是要講，高等研究園區現在的規劃跟發展不如政府當時的預期，但我們也希望政府在這個規劃當中，可以慢慢地把它全部做好，我們地方上也會全力支持。但是，這也會接連影響到中興新村居民的生活機能，所以我們希望調整之後，可以把很多文史工作以及社區關懷，不管是以文化或養老的名義，他們都可以申請設置宿舍，主要是因為，如果目前的法規太過僵化的話，將會導致很多居民和團體沒辦法來申請，為了保障在園區設置之前就已經進住的宿舍跟住戶，本席在此提出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六條的修正，希望園區宿舍可以有部分放寬標準，讓我們共同來推動整個中興新村的發展。以上，謝謝。","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報告，時間為10分鐘。","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是大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良基應邀前來報告，深感榮幸！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我國科學園區的重視與關心，承蒙大院的支持與指教，才能順利的推動，在此，謹代表科技部向各位委員表示感謝之意。今天承邀報告「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多予支持指教。","我國自民國69年設立第一個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園區的設管條例於民國68年公布施行，剛好是我大學畢業那一年，經過近40年的發展，科學工業園區已經成為世界重要的科技產業聚落，園區從業人員已超過27萬人，106年度園區廠商營業額更達新台幣2.46兆元，創歷年之新高，已將我國科技產業推向世界舞台。","惟為因應促進創新研發及產業升級精進之需求，打造園區成為下世代創新產業的築夢基地，需要創造更優質的園區機能與環境。因此，本部提案修正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期望能因應產業趨勢的改變，引進創新創業的思維，協助我國科技產業升級及蛻變，以下說明修法的目的與重點：","壹、修法目的","目前科學園區已吸引諸多科技廠商進駐，惟我國科學園區過往以引進科學工業為主。面對前瞻技術發展及國內產業提升附加價值挑戰，過往以科技製造為主的管理規範，須重新透過園區定位與功能規劃的思考做調整：","一、目前引進對象侷限：園區過往以引進科學工業為主，亟需調整以多元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二、資源的運用效率影響園區產能：面對逐漸有限的土地資源，避免廠商閒置私有廠房建物，排擠其他廠商進駐，影響園區土地資源有效利用、阻礙產業發展之情況。","三、園區創新創業風氣仍待提振：園區現行進駐條件與誘因，基本上係以製造業思考，須針對創新創業特性、需求，提供對應優惠與協助。","貳、修正重點","一、以「科技」、「創新」為園區核心，擴大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一)修正條例名稱由「科學工業園區」改為「科學園區」，揭示此次修正園區精進意旨。","(二)擴大引進對象，將「科學工業」改為「科學事業」。","(三)放寬進駐組織類型，以利引進多元類型的創新研發事業。","二、打造園區成為創新及新創事業基地，鼓勵新創並給予法規彈性","(一)鬆綁育成期限，放寬新創事業進駐育成中心不得超過三年之期限，以鼓勵新創進駐並保有管理彈性。","(二)改變硬體思惟，刪除進駐須有相當之研究實驗儀器設備、研究部門等限制。","三、避免廠商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物之閒置，提升園區土地等資源利用","(一)縮短得終止租約之欠租時間，積欠租金總額逾四個月租額，即得終止租約並收回租地，以強化土地利用。","(二)針對不當使用且未能完成改善、或被令遷出園區之廠房，建立強制拍賣機制，以提升園區土地利用效益。"],["段落：為園區發展所需，鬆綁園區實驗中小學、雙語部須於園區內設立之限制，增加設置彈性以滿足園區國內外科技人才之子女就學需求。"],["四、為園區發展所需，鬆綁園區實驗中小學、雙語部須於園區內設立之限制，增加設置彈性以滿足園區國內外科技人才之子女就學需求。","參、預期效益","本次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之修正，除重新調整科學園區之定位與功能，並配合多元引進各類創新研發科學事業，將有助於促進產業的軟硬體整合，為產業升級帶來助益，並打造科學園區成為創新創業之優質環境，同時有效防止園區土地資源之閒置，提升園區產能與有限土地資源的運用。","肆、結語","科技的發展跟創新是國家發展的關鍵，科學園區面對技術與產業發展日益快速的環境，必須採取積極推動產品與服務研發融合發展的策略，科技部推動「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條文修正，期藉由更多元的創新研發事業引進、創新創業機能的整備與園區資源運用的強化，促進我國科學園區帶動未來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完備我國科技研發與創新產業環境。","以上報告，懇請先進們鼎力支持，並敬祝各位先進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首先請洪委員慈庸發言。","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修「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據我的觀察，這次的修法其實是在強調去工業化以及彈性化這樣的方向，看起來有很多文字上的優化，但不曉得實際上法條的修正對於現況的影響到底有多大？首先，我們先來談「去工業化」，你們把「工業」拿掉，把它變成一個產業，希望藉此引進更多的產業到園區。當然，過去之所以工業比較居多，是因為一些時空背景的因素及政策的方向，不過現在園區內也有一些軟體或研發業，請教部長，現在園區內有多少家非工業的廠商？以及這樣的法令修改之後，對於未來裡面的產業結構會有多大的影響？"],["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問，如果要分類非工業，這個大概不太容易定義，不過當時我們改了一個條件是，我們現在在審定時，他必須要有足夠的實驗設備才能夠進駐，像IC設計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以前IC設計在進駐時，必須要有足夠的檢驗等相關設備或器材，可是我們都了解，現在很多IC設計已經慢慢進入雲端時代，他其實不需要這些，相對地，很多後面創新的產業就聚集在園區之外，沒辦法進到園區裡面，所以如果這樣來區分的話，我們以前是有「工業」這樣很強烈的限制，而工業就會讓大家聯想到以前二次大戰後的工業生產，指的是大量生產，也因此當時審定都是以這個為標竿，所以如果要來檢視的話，現在基本上都要有足夠的實驗設備才能夠進去。","洪委員慈庸：所以未來的改變就是，你們把沒有實驗設備的部分放寬了，讓他們也能夠進來。","陳部長良基：對，所以是各類型、多元創新，這個對臺灣有個重要的地方，我們也跟很多產業界談過，臺灣早期就是以硬體聞名，我們的硬體製造真的很強，但現在消費者買東西不再只看硬體，大家會希望自己買的東西可以得到什麼樣的服務，所以硬體結合服務功能就變得很重要。其實現在很多廠商都是往這個方向走，在走的過程中，應該有另一個面向是關於利用硬體來提供科研服務的公司，這種公司一開始可能沒有剛剛講的那些設備，所以我們希望能把它引入進來。","洪委員慈庸：好，了解。剛剛部長有講到一些未來的發展，在你們的法條當中，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四條都有提到「高級技術」，請問科技部如何認定「高級技術」？因為現在科技變化非常快，可能只要一年、兩年，只要沒有持續去研發、創新的話，可能與傳產就會沒什麼兩樣了，所以能否請部長跟大家說明，科技部到底如何定義「高級技術」？","陳部長良基：這部分也是一般大家所說科學園區和工業園區之間最大的差異。在科學園區，基本上不管是做哪種服務或哪種產品，它通常還是有比較未知性的成分在，也就是說，這樣的產品在全世界可能還是少有，或是科學剛剛發現時，也不是非常普及，但是他們有想要嘗試提供這樣的服務或產品，其實他們還不確定這個產品是否一定可以放量，而這個情況與已經確定的不同，比如說，我確定知道做一個鞋子，那個鞋子做好，量精價美就可以有人買，但如果是創新的實驗產品就不一定，所以它的科學是比較前沿的部分，也就是說，那還不是一個common sense，而是只有少數科學家才知道的事情，但是這些科學家又覺得這是可以去嘗試、應用看看的。我也跟委員老實報告，其實我在看條文時，是有質疑為什麼要叫「高級」，本來那個條例是從最早、第一條就這樣明文規定了，所以後面我們也就follow下去，沒有去更改，覺得留著也沒有關係。","洪委員慈庸：因為這樣的文字大家可能沒有辦法去定義，到底什麼樣的高級技術可以進到這樣的園區內？我覺得這是大家會有一些疑惑的。","陳部長良基：跟委員說明，因為那是中文翻譯，如果英文翻譯通常有兩個文詞，一個叫frontier，一個叫做cutting edge，這個在我們學術研究裡是容易定義的，如果這個部分只有這幾個專業人員才了解，比如說，我們現在講量子電腦，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什麼叫量子電腦，只有少部分科學家知道，但是他們已經有要嘗試將它做成產品，這時候這種就適合在園區裡面，不適合在工業區，因為它還是需要很多科學的參與。","洪委員慈庸：部長，這部分等會進到法條時我們可以再來討論。另外，你們在第四條、第五條也有提到，你們要鼓勵新創事業跟育成中心。"],["陳部長良基：對。","洪委員慈庸：其實很多大學裡面就有育成中心，因為現在行政院在推新創，所以各縣市政府也有很多在推新創園區，請問你們要修改這部分之前，有沒有跟各部會做過討論？因為你們也有的話，其實大家之間是會有一些競爭的，這部分你們有討論過嗎？","陳部長良基：是，當然有，這部分在全國推創新、創業的時候，科技部一向都是最重要的執行單位，所以我們跟國發會、經濟部及其他各部會，包括金管會最近要推金融科技，其實我們都有跨部會在做合作及協調。如同我剛剛所提，科技部其實是希望站在科技硬體跟硬體廠商結合的系統整合服務的部分去加強，所以為什麼要把他們帶到園區來是有原因的，如果是一般的新創，可能在都會裡就可以做，但假使要跟硬體廠商的工程師做結合，如果離得太遠，其連結的創新就不太容易，我們有看到這個問題，很多硬體廠商也有這樣的期待，所以我們區隔上是滿明顯的。","洪委員慈庸：所以你們有做好區隔，不會有競爭的關係？","陳部長良基：對，那當然。","洪委員慈庸：關於第九條的部分，你們提到要對園區的水電進行有效的供應和管制，這個效力到底如何？其實大家都知道園區中有很多產業都是高耗水、高耗電，但又極度需要穩定的供水和供電，因此你們法條中寫的「有效」的定義到底到什麼程度？","陳部長良基：這就要回到剛剛我講的，因為科學園區還是比較在科學前沿，而我們所謂的「有效」是指我們會知道現在的智慧儲能或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的能力到什麼地步，比如說，現在有些先進國家已經開始用類似深度學習的方式來做電源控管，類似這樣，我們就會希望園區在做這些部分的時候，能夠導入比較新的科技觀念來做處理。所以在前沿科研的部分，我們會希望這些相關科技廠商能夠比較快的作為模範，來先導入。在這次賴院長所提的節電措施裡，我們也特別表明在科學園區對智慧節能跟電能智慧管理的部分，我們可能會比其他單位更早，因為我們會讓大家去嘗試這樣的管控是否能達到那個效果。","洪委員慈庸：因為我覺得這些管控對當地居民也會產生很多影響，譬如說，像我的選區裡有中科，附近很多農民就會來抗議，因為你們用水用得很兇，他們害怕會影響到他們的農業灌溉用水，所以園區內水電的管制到底能夠多精進？我想這也是有必要跟大眾做個說明。","另外，我想跟部長請教這個園區的退場機制，你們這次所提的法條中有幾條有提到，包含第十一條，其中第三項會有個問題，什麼叫未依經營計畫經營？你要它退場，當然有一些要件，如果它沒有照它的經營計畫去經營，就必須要退場，但是這部分到底是由廠商自己來向你們回報，還是你們管理局去掌握？還是要有人來檢舉，你們才知道它沒有依照它的經營計畫去經營？","陳部長良基：第一個，園區廠商進駐的時候一定要提出營運計畫書，所以營運計畫書是進駐時的條件，管理局當然就會以這份計畫書去檢視廠商在經營上有沒有符合當時的申請內容。"],["洪委員慈庸：請問你們多久檢視一次？","陳部長良基：廠商每一季會做營業額報告，所以園區管理局會從他的營業額做管控，通常不會去擾民，一定是發現營運狀況與計畫書的差異與預估上有很大區別時，我們才會處置。","洪委員慈庸：如果營運和營收上沒有什麼太大變化，可是自己變更了營業內容呢？","陳部長良基：這個情況不容易發生，就是因為有科技上的專業，所以才叫做科學園區，我們有很多科學家來……"],["洪委員慈庸：你們會做管控就對了？","陳部長良基：對，沒有問題。","洪委員慈庸：你們在法條裡有提到如果超過四個月沒有按期繳交租金，你們會終止租約。請問現在到底有多少這樣的廠商？現在有這樣的廠商嗎？"],["陳部長良基：我請局長說明欠租情況。"],["主席：請科技部中科管理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銘煌：主席、各位委員。中科目前是沒有的，只要有此情形，我們就會處理。"],["洪委員慈庸：所以現在沒有？"],["陳部長良基：竹科應該有比較多老公司。"],["洪委員慈庸：請問竹科有多少廠商超過四個月不按期繳租金？"],["主席：請科技部竹科管理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永壯：主席、各位委員。占的比例不多。"],["洪委員慈庸：不多是多少？"],["王局長永壯：現在的規定是兩年。","洪委員慈庸：現在規定兩年，未來你們把它縮減為四個月，請問現在超過兩年沒有繳交租金的廠商有多少家？","王局長永壯：針對不繳租金的廠商，我們會去催繳，如果他真的繳不出來，我們就請他離開，通常都是離開，但還是欠租，我們就繼續追繳。","陳部長良基：現在問題比較嚴重的廠商大概有4家左右，主要是因為園區只租不售，土地對於全民來說是很重要的資源，因為科學產品都不一樣，科學的變化也很快，如果發現真的沒有辦法正常營運，其實就應該轉出去，讓新的科技進來園區。"],["洪委員慈庸：廠商現在可以自行轉租嗎？"],["陳部長良基：不行。"],["洪委員慈庸：法令上有強制規定嗎？","陳部長良基：要照計畫書才行，如果有改變，也要向園區重新申請。","洪委員慈庸：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等一下進到法條審查時再討論，謝謝。"],["陳部長良基：謝謝。"],["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修訂的是「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希望藉著條文名稱去掉「工業」，改為「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讓我們進駐的產業可以更多元，這是本次修法的目的。在修正重點裡，你們也提到不只「多元」，而且要以科技創新為園區核心、擴大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所以，我想問的第一個題目是，科學園區等於獨角獸與牠們的產地嗎？賴院長在今年2月22日的記者會上宣布兩年內臺灣至少要有第一隻獨角獸，請問部長覺得我們這隻獨角獸會產生在科技園區內嗎？牠又會是什麼樣的類型？"],["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說科學園區當然會產生獨角獸，但是第一隻會在哪裡還不一定，要看怎麼定義，如果……","蘇委員巧慧：雖然你還沒有把握，但是科學園區對獨角獸的產生和新創事業是很有幫助的，請問你是這樣認為嗎？"],["陳部長良基：對。","蘇委員巧慧：今天你的修訂部分大概有四項重點，第一個是擴大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第二個是打造園區成為新創事業基地，第三個是避免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物閒置，提升園區土地資源利用，第四個是強化園區管理規範，請問是這四項沒有錯吧？"],["陳部長良基：是。","蘇委員巧慧：我個人最關心的是第二項，就是園區到底要怎麼成為新創事業的基地，因為我做了一個統計，針對科技部在3月時評選出10家2017年最「酷」科技新創，如果從性質來看，其實有一半不在科技園區裡，如果從地域上來看，10家裡有6家在台北市、1家是在新北市，也就是有三分之二在雙北地區。","所以，如果從科技部選出的去年最好、最新、最酷的10家新創來看，他們與是不是在科技園區沒有直接的關係、沒有必然的關係，我自己歸納後，認為因為他們的產業類型不是製造業的關係，所以不見得一定要有特定類型，可能更接近他的客戶，即所謂的「B2B」，這樣的狀況可能對他來講是更需要的。所以，我們今天花這麼大的力氣修這個法規，期待引進新創，但是從這些狀況看起來，我覺得沒有直接、絕對的關係，請問部長怎麼看這件事情？","陳部長良基：第一個，我們當時發起評選時，也是因為看到這個問題，就是我們剛剛講到的，一個獨角獸的規模是到10億美元以上，如果全部要靠這種服務，在臺灣的市場是不容易的，我們也沒有結合臺灣本來產業的強項。臺灣的強項就是做出很好的高科技相關產品，但是讓使用者經驗進來，服務的附加價值才會上來，可是偏偏現在我們的新創是無法進去園區的，所以新創與這些厲害產品的產業之間是有疏離的，當時選這個的目的也是要讓現有的硬體廠商，了解我們有很多新創散居在臺灣各地，本來……"],["蘇委員巧慧：所以甚至可以說我們今天藉由這個……","陳部長良基：對，幫他們把橋搭起來，讓他們知道……","蘇委員巧慧：變成一個平台，讓更多新創和臺灣既有強項產業之間可以連結，甚至開創出一批新的新創產業，畢竟新創只是一個形容詞，所有產業都可以叫做新創，您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陳部長良基：對。另一個方向是我們看到這幾家公司，如果真的要達到10億美元以上，若沒有與硬體結合，事實上有相當難度。反過來說，我們把科學園區block掉了，因為新創產業的頻譜其實是很廣的，所以與硬體比較結合的這些新創，理當讓他們進去與硬體更為接近。","蘇委員巧慧：我萃取出部長的重點，其實就是我們期待藉由科學園區的放寬利用，能夠再為臺灣打造出更多元、更新的一批新創，請問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嗎？"],["陳部長良基：沒有錯。","蘇委員巧慧：我也同意這個方向，所以等一下進入條文審查，我們會儘量讓條文走快一點，讓大家期待的這個部分可以放寬。但是，你說到新的、厲害的硬體廠商可以藉由新創的形式發展出更多元的產業，我也想看看既有的科學園區部分，如果現在要產生另外一批新的新創，目前的科技園區裡有內湖和南港已經在做軟體的部分，我們現在期待透過今天的法條修正，是再開設出更多新設的科技園區？還是我們有哪一個既有科技園區要轉型？到底是藉由新設還是轉型來達到你的目標呢？同時來看目前的中科和南科，都是在做所謂臺灣厲害的強項─硬體新創，我甚至覺得，現在這些科學園區會不會有資源重複利用的狀況呢？","接下來還是回到我剛剛的問題，我們現在科學園區的土地利用率，除了銅鑼、宜蘭、二林、中興的利用率低，還有新竹是八成之外，其他的園區已經都到九成以上。關於這兩個統計數字，我想問的是，剛剛你回答我們要開創一批新的、厲害的新創，他們是不同產業、有硬體的，可是我再回頭檢視現在的狀況，中科和南科已經在做同樣的事情，請問你們這個規劃到底是要遍地開花還是競爭呢？如果是第二個層次，現有的架構之下土地已經買了，新的硬體廠商進來時，請問是要新設嗎？您已經有預期計畫了嗎？要新開科技園區嗎？怎麼解決現在的土地問題呢？","陳部長良基：我們今天提案的重點之一就是土地的有效利用，一個類似系統整合和硬體整合的廠商，一開始需要的硬體資源不是很大，空間資源也不需要很大，他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創新標準廠房式的單位，讓他可以進駐。我們現在的做法就是在幾個園區，因為真的需要的土地不是很大，所以我們在這裡適當地讓他可以轉型、可以進駐。新竹科園區是最早的，廠商也是最早的，我們現在打算在新竹科學園區開始布建軟體大樓，讓這些廠商進來，所以他們不是使用那麼大的土地，一開始的時候，他們只要善用原來廠商的資源就可以了。","蘇委員巧慧：如果我們單從數據看，而不是直接到現場看，新竹科學園區的利用率已經到達百分之百，請問你們要把哪一些先移走，才有辦法讓他們進來？","陳部長良基：裡面的標準廠房有30幾家是很矮的，我們現在可以用中繼的方式來蓋，我們會這樣做權轉。","蘇委員巧慧：所以是有一些既有的廠房可以做輪替和其他運用，就像國外所謂的廢棄建築物或蚊子館等等，同樣的概念會運用在現有的科學園區裡來做成育成中心？","陳部長良基：對，所以才要設計這個條例來做轉型，原本的規定下無法轉型。","蘇委員巧慧：大家最想問的其實還是科技部對於新創的鼓勵政策，今天的條文只不過是在政策裡鬆綁的一環而已，包括剛剛所有的土地利用，請問你們到底要如何把它移出或轉換？甚至是剛剛說到的退場機制，也是其中的一個問題。","陳部長良基：科技部對臺灣的新創其實是寄予厚望的，上次來報告時我跟委員提到，我們從上個月開始在以色列開始設置科技組，因為我們一直希望以色列對於新創積極鼓勵的態度也能在臺灣發生。根據科技部同仁的報告，以色列的人口是850萬人左右，臺灣是它的三、四倍，可是現在以色列每年有1,000家以上的新創公司，一年創造的價值是150億美元以上，現在臺灣的新創公司湊一湊可能還不到200家，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新科技導入的速度其實還是太慢，希望能夠從科學園區把它帶起來。","蘇委員巧慧：部長，如果談到這樣，其實就不止是科學園區的部分，甚至在大學的階段，讓大學生對新創是有概念的，又譬如我國現在還有某種程度的義務役，如果年輕人在服役期間不只學習軍事上的技能，對於新創的技能也有所了解，這也是以色列的相關政策之一。","陳部長良基：沒有錯，我們很多法令要改，所以感謝大院上次把……","蘇委員巧慧：不止是科技園區的部分，但是我們還是要回來談科學院區的部分，這部分不止是廠商土地的利用率而已，看看我們相關法規的設置，在科技園區裡，對於育成中心和新創，現有的相關管理辦法有兩個，一個是科學工業園區創業育成中心設立營運辦法，這個是關於中心的，另外一個是關於個人的，即為創新創業輔導培育作業要點，比較下來後，包括期限和總總規範，兩者其實是有差異的，不曉得科技部有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例如您現在的新條文裡會放寬育成中心的期限，不再限制3年，但是在創新創業輔導培育作業要點一樣還是兩年，請問這部分要同步放寬嗎？","陳部長良基：母法改了，這些就會同步改。"],["蘇委員巧慧：所有部分應該要一併改。","陳部長良基：對，等母法改了以後，這些就會全部配合。","蘇委員巧慧：我舉這個例子是因為我覺得有相當多子法是連動的，而且要一併處理，關於這個部分，我希望在下午修法的討論中，我們也可以一併聽到科技部的報告和整理。"],["陳部長良基：是。"],["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陳部長良基：謝謝。"],["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家在修「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我們看到修正草案，這一次的修正有兩大重點，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了，第一個就是要放寬進駐的限制，我們知道現在科技產業日新月異，部長也特別提到以色列，它的確是一個可以參考的例子。不過我們還是要看一看，這個條例修了以後，可以進駐的科學園區廠商已經不在限於工業了，我們要把園區改成「科學園區」，不一定是工業，譬如有些新興的產業，可能是幾個人合夥的商業型態，可是提供的服務與整體科技產業的發展有相當大關連。第二個重點是配合產創條例的修法，我們有收回廠房或土地的強制拍賣，還有剛才很多委員都問到的「年限」。","我非常贊成修這個條例，也能體會到科技部的用心，監察院去年7月對科學園區閒置土地的問題提出糾正，所以科技部很快就配合現在整體大環境的問題，包括新上任的賴院長所提的「五缺」問題，還有新創產業土地使用問題等等提出修正，針對這一點，我表示肯定。可是現在的問題是，科學園區過去使用上有土地閒置、廠區閒置的部分，其實都是一些不同原因和環境限制所造成的，我們修了這個法之後，是否能夠真正解決科學園區土地閒置或廠房閒置的問題，這是我今天質詢的重點。","我們一方面解決五缺的問題，一方面讓新創產業可以考慮是否進駐這些園區，可是他們會不會把進駐這些園區作為他們選擇時的優先選項？這也是值得探討的。譬如我們這樣修法之後，部長怎麼把原來用於工業規劃的譬如提供給工業的土地誘因和廠房誘因，轉變成提供給這些新創產業的誘因？","部長，我簡單的請問，我們想像中因為科技而產生的一些新興服務性產業，可能是幾個人、幾部電腦，可能有幾個辦公室就可以提供服務了，這有沒有需要去科學園區裡要土地來蓋大樓，或者要廠房來進駐？這個條例通過之後，我們會不會有新的規劃？譬如因應新創產業，園區以前是用工業為型態規劃的空間配置，現在法規修改了，空間的配置還是一樣，還是有標準廠房，還是有新建大樓要提供土地，這樣是不是符合這些新創或新科技產業的需求？這是我今天的問題。"],["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沒有問題，這次當然也是從這個角度考量，我剛才提到，我們希望臺灣產業的發展可以架構在科學園區過往的優勢上，我們的優勢就是我們很會做很好的科技產品，硬體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硬體的附加價值是從很多人的使用思維過來的，可是相對的，這些創新者如果無法與這些硬體廠商的相關人員有比較緊密的討論，他也想不到這些，所以我們很多新創，他所想的東西與現有的優勢產業是完全區隔的，這是滿大的問題。這一次，我們希望到時候新創進去以後，園區裡面就不只有現在這種工廠式的標準生產廠房，而希望它是一個能促進創新思維的場域。","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的三大工業園區大概有13個次園區，有些有土地閒置、有些有廠房閒置，如果修法過了之後，請問我們的空間規劃會做怎樣的配合？","陳部長良基：上次報告時，我也跟委員會說明，現在三個園區都已經被要求做未來10年的發展規劃，每一個園區應該依照在地特色接地氣的去考量，等於園區的招商策略其實都已經有一些不一樣的思維，這部分也會從如何讓優勢產業擴大價值為考量。","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我為什麼要這樣問？因為閒置土地是監察院去年提出的糾正，園區或次園區的部分，現在13個次園區裡有高達8個的土地和廠房利用都超過九成以上，甚至竹科和中科都已經是百分之百了，幾乎是一廠難求，非常難以取得土地。可是，我們看看現在園區裡閒置土地或廠房比較嚴重者，第一名的宜蘭只有5.91%，二林大概只有17.31%，中興園區大概只有47%，銅鑼大概是53.38%，前4名都有各種不同的問題，譬如標準廠房出租率低於八成者，像是宜蘭園區的閒置主因，是因為宜蘭縣政府有不得量產的限制，這造成園區裡可以出租的土地有九成的閒置，廠房則有六成四的閒置。宜蘭的園區也是定位做數位創意或通訊知識，就是比較屬於部長口中的新型科技產業型態，可是閒置率還是這麼高。","陳部長良基：宜蘭科學園區當時所選的地區，與我們的優勢產業是沒有在一起的，因為宜蘭沒有這樣的產業。"],["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有交通因素。","陳部長良基：對，所以當時那個區域有它的特定問題。","張廖委員萬堅：二林園區閒置的主因其實是從2014年到現在還處於二階段環評，所以它還是有環保的因素，所以造成土地有八成三的閒置。我們看到中興新村當時的環評決議就是要以文創為主，不得量產，所以園區的90%被劃為文資保護區，也造成中興新村的土地有五成三的閒置。我們再看銅鑼園區閒置的主因是因為沒有標準廠房，而且環保非常嚴格，只提供土地讓人來蓋，像銅鑼園區也是一樣鼓勵無污染新創型的產業進駐，同時限制得很嚴格，但是它的土地有將近一半閒置。我了解我們現在修這個法予以鬆綁之後可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沒有辦法解決全部，部長你看這4個園區閒置的主要問題在修法之後要如何解決？","陳部長良基：我剛才也提過這幾個園區的問題不一樣，所以關於銅鑼園區我覺得應該很快就會配滿，因為銅鑼園區才剛開發完成，從一開發完成到現在進駐的速度來看，其實是相當的正常，所以銅鑼園區我倒不是很擔心。","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新創產業是以量取勝，你剛才講以色列1,000家，而我們臺灣只有200家，已經不是過去那種工業思維，要有很大的廠房，有幾百坪、上千坪土地，可能是大樓型式或辦公室型式。","陳部長良基：對，所以可能不會在這幾個區域出現，還是會從竹科這種比較聚集的區域，因為我們是要它成為優勢產業，我們會用標準廠房的方式，亦即用創新標準大樓的型態，因為它不需要那麼大的工業製造環境，而且它需要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互動，這種自由創意的發想。","張廖委員萬堅：我們預期修正這樣的法，我們都支持，也回應了監察院的糾正，我們有沒有一個預期的效果？就是我們修了這個法之後，我們希望新創產業能吸引多少廠商進駐？我們能夠解決多少閒置的土地，你們有無作這樣的評估？","陳部長良基：改了以後空間閒置的問題不一定馬上會有效果，空間一定要蓋廠房才能立刻把它填滿。","張廖委員萬堅：對，像土地，如果我是新創事業哪有那麼多的資金租賃土地還蓋廠房？","陳部長良基：臺灣現在整個產業的供應鏈相當充足，所以我們用產業供應鏈的方式去把它的上、下游的廠商找來，這樣的機會比較大，所以去年我們用這個策略已經成功把供應商的廠商拉到臺灣來做投資，這個部分它其實就是要蓋廠房的……","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本法修了之後不會主動解決既有園區的問題，還是要有很多空間規劃、政策配合甚至子法的修正。另外還有我們修正條例的第十條，我們科學園區外籍高階專門人員逐年不斷增加，從105年3月的972人到現在已有1,067人，我們在園區都有附設實驗小學，我們的實驗小學礙於教育部編列公務預算，還有廠區的基金的一起挹注，可是我們廠區的作業基金好像跟他們的學費是脫勾的，我修法的提案特別提到其實有些公務預算會被一些政策壓著，它沒有辦法那麼彈性的來配合這些專門人才，攬才回來第一個要考慮到小孩就學的問題，所以我提案修正第十條裡面增加了第三款與第四款，我希望科技部能夠支持，科技部也大概知道這個問題，我們希望能夠配合把公務預算收到的學費一併納入我們廠區的作業基金裡面，我們一起來考慮運用，這樣比較能彈性回應，像南科、中科、竹科，中科最明顯從83人變成253人，因為台積電擴廠的關係，其他大概都差不多，所以很難去預測譬如部長現在對科技新創產業回來有一些預期，將來如果在像竹科、南科也有這個現象，那我們這些回來的高階人才孩子的就學問題也是要解決，所以針對第十條，我提出一個修正動議也希望你們能夠支持。","陳部長良基：好，謝謝。"],["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很多問題就是這次修法的主軸，其實大家都放在同一個地方，就像我們說的「花若盛開，蝴蝶自來」，工業園區不是改個名字，只要夠好、交通夠便利的話，當然就會有很多新創產業願意過來，到底整個的吸引力在哪裡。"],["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當然是我們園區有非常充沛整個高科技產品硬體產品都是……","柯委員志恩：我了解，這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你想把整個產業服務的項目範圍變大，但是誠如前面幾位委員大家所提到的，若說是新竹科學園區，那就不要講了，但是有很多其他的部分其實他的租約率也滿高的，我想大家最希望知道還是你跟經濟部工業園區的區隔在哪裡？我們大家把著力點都放在所謂的新創，新創部分，我們來看工業局的內湖科學園區和南港軟體園區，很多人就往那邊去做，因為交通便利、app等非常便利，只要有間辦公室及雲端，其實他們在那裡就比你們更具有吸引力，所以我們今天其實只是改個名字，把服務的產項變多，其實對現有的園區來說，它的競爭力也沒有那麼高，所以改了這個名字之後，如果缺乏對它的相關支援系統，改個名字還是不足以解決你所要達到的目標。","陳部長良基：是，謝謝委員關心，委員講得沒錯，一部法的修改是沒有辦法解決全部，但現在是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硬體的附加價值還是需要透過科技服務來協助，我們現在很多新創是沒有科技產品的製造者……","柯委員志恩：其實像你說機器人、AI的部分，可能需要做鏈結，但是比較新的雲端部分，它不會進入到你這些園區當中。","陳部長良基：不過也不一定，雲端在做考量時，其實還是回到人的服務的感覺。"],["柯委員志恩：對。","陳部長良基：我們現在講雲端，如果查一個東西要10分鐘，跟查一個東西只要10秒鐘是不一樣。","柯委員志恩：當然是，但是它們會自動形成一個部落其實也不需要你們科技部多做一些什麼，他們其實可以的話就多做一個部落，我們來看現在比較大的園區，目前就只有宜蘭，因為他們目前土地的出租率只有5.91%，光是卡在雪隧就會讓很多廠商卻步，所以它其實只有這個部分最有問題，其他的地區像是銅鑼園區也是53.3%，其實最高的還是宜蘭的部分，這才是你特別需要去解決的，但是我要特別提出來另外一個有關第十三條跟第二十條修法的重點，就是土地租賃的部分，因為你某種程度讓我感覺你是要仿造產創條例裡面的強制拍賣，可是那部分有很大的不同是，很多人是因為私人要把土地囤積來增加其附加價值，所以我們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產創條例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可是我們科技部不一樣，我們科技部的園區都是用租的，租金是你們在收的，狀況是完全不一樣，部長是否體會到這一點？","陳部長良基：是，我知道，我當然了解，當然這其中一個問題就是科學園區設立當時只租不售的原因，是它可以讓科技產業快速轉型過程中可以做移轉，如果你占住那塊地，產值沒有價值時是有問題的。","柯委員志恩：但是你們背後的因素是不一樣的。但我這邊要特別提出一點，就是民法規定欠繳2年租金才需要終止租約，但是現在加上第十三條，就是欠繳逾4個月你就要這樣做，這樣在權益的平衡上你們有沒有多做考量──你有沒有過度侵犯廠商合法的權益？","陳部長良基：當然是有啊！就是剛才提的土地徵收的時候整個是全民最重要的資產，所以不是完全只有承租人的考量，而是著眼於土地的有效運用，另外科技產品如果過了那個時機是一去不回。"],["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認為這4個月的時間點還是要……","陳部長良基：那是「得」，應該說法律本來沒有那個處置，我們有很多東西沒辦法做，所以現在希望大院能夠協助有這樣一個工具，於必要時可以採用。","柯委員志恩：我只是強調權利的問題，你還是要特別的注意，因為其實有很多人反映，而且你真的要去盤點，到底現在有多少廠商沒有充分去利用園區的土地，你反而排擠了其他方面的運用，因為數據會講話，目前為止，新竹科學園區是100%，其他也都幾乎是100%，也還是只有宜蘭的部分是比較有問題的。","陳部長良基：我要跟委員說明，這次改了當然也有一些跟條例有關的部分，譬如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也是用4個月，我們的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現在也都改成4個月。"],["柯委員志恩：所以4個月這個數字是你們已經估算過了？","陳部長良基：是的，跟其他部會一起來磋商。","柯委員志恩：所以我現在是說你要特別了解其實目前看起來大概只有宜蘭這個部分是你們需要努力的，因為65%都沒有出租出去，那就是當初在設計時沒有考慮到他一些相關的因素，現在因為先天不足，如果要再怎麼做也很困難，這部分你們可能要再作思考。","另外，關於產學合作的問題，你在第二十八條，把建教合作改為產學合作，我不曉得你這樣的意義究竟在哪裡，科技部目前手上有兩百多億的專題研究，所以你們的資料庫是比別人更多的，你們有沒有辦法讓園區知道彼此產跟學之間磨合點，你們有沒有額外的具體措施？因為這些資訊都在你們手上。","陳部長良基：當然也要謝謝委員上次對科技計畫修改的協助，因為改了之後才比較容易去推產學合作，其實建教合作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高中職以下跟產業的合作，所以我們現在把它擴大……","柯委員志恩：了解，所以你們現在改成產學合作。這樣的話，我認為「產學合作」可能比建教合作更合適我們目前這部分。","陳部長是科技技轉王，我現在這個問題問你最合適了，怎樣鑑定「發明人」？你發明了那麼多的專利，你是不是發明人？","陳部長良基：發明就是你拿到專利，列名在上面……","柯委員志恩：你只要稍微想到一個idea，得到專利，你就說你是發明人，這樣可以嗎？"],["陳部長良基：那就看你有沒有得到專利局專利的許可？","柯委員志恩：專利局在認定是否為發明人時，是否他背後有其要求的實質內涵？","陳部長良基：對，以實質來審定。","柯委員志恩：所以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掛名。部長，在你得到這麼多專利當中，你有沒有申請跨國的專利？"],["陳部長良基：當然有。"],["柯委員志恩：你有申請過國際PCT專利吧？"],["陳部長良基：有。"],["柯委員志恩：申請PCT的SOP是否要到美國設立公司才可以？","陳部長良基：但是真正申請程序其實我們都是請學校研發處協助，這是就我的case，因為每個人的作法不一樣，加上科技基本法我們也下放讓學校自己管，因此我的作法我都是向學校申請讓學校去處理。","柯委員志恩：所以是由讓學校去處理，然後直接到美國申請專利，沒有說一定要到美國用個人名義在美國申請公司才有辦法申請美國的專利？","陳部長良基：剛才也提到我們也下放給學校處理，在我當時擔任副校長時針對這些相關專利的整個處理樣態，每個教授處理的型態是可以不一樣的，以我的例子……","柯委員志恩：是可以不一樣，但絕對不會以個人名義在美國申請公司，到最後整個回饋金是留給個人公司而不回饋給學校，因為你完全在學校裡面，最後你還是要回饋給學校，這是天經地義的。","再者，記得我們去年有修過所謂科學技術基本法，當時我們放寬具有行政職務的人員可以到企業兼職，這是我們去年修的法，請問你還記得他可以擔任什麼職務？","陳部長良基：我們上次修法主要的規定就是透過科學技術基本法協助科研的成果，當時的鼓勵的目的就是為此，只有科研成果才可以適用。"],["柯委員志恩：基本上像校長、副校長這種具有行政職的人員可以實際去負責嗎？還是他可以掛個發明人的名義到美國去負責？","陳部長良基：我們當時並沒有開放到這條，當時開放三個重要項目就是：一、是本部或政府機關協助的科研成果才可以適用。二、兼職董事限於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未滿三年。三是事先要經過學校同意。","柯委員志恩：但是沒有辦法實際負責嘛！修法之後都不能實際負責，更不要說修法之前可以實際負責。"],["陳部長良基：我們當時對兼職董事有設定該項條件……","柯委員志恩：所以在美國設立LLC的部分，你可以解釋member與manager他是一個實際的負責人嗎？他是一個發明人嗎？這部分你熟嗎？"],["陳部長良基：我不熟。","柯委員志恩：你在100年有擔任過訊連的獨董，那時候的申請程序是怎麼樣？","陳部長良基：原則上就是廠商的需求，我們請廠商發函給學校，再由學校進行程序，程序完成之後……"],["柯委員志恩：那時候你有被要求一定要簽產學合作才可以擔任獨董嗎？"],["陳部長良基：那時候還沒有","柯委員志恩：100年時還沒有，所以你沒有這個問題。","陳部長良基：後來都有，後來有一些狀況……","柯委員志恩：你也知道在台大有這麼多的彈性當中，我們有所謂的追認，很多人因為時間點的不一樣，董事會開會時間不一樣，有些是校長先同意之後，再等股東會開完，也就是所謂的追認，有這樣的事情的，對不對？"],["陳部長良基：當時我有跟人事講空窗期他要用一些行政程序去……","柯委員志恩：當然，就是我們大學所謂追認的部分，就像我們現在聘了很多兼任老師二月就已經上課了，院和系可以，但是我們學校裡面要到校務會議時，可是到校的部分就要等到五月，這叫做追認的程序，你們台大有90%的人都是用追認的方法來採行，我不知道部長你當初是屬於那5%還是屬於那95%的？"],["陳部長良基：這我要查一下才知道。","柯委員志恩：你還要查一下？你自己當過，你是科技王，你是點子王，你腦筋那麼清楚，你還要去查一下？","陳部長良基：因為當時跟申請專利一樣，透過學校走完整個程序，才去做這件事情。","柯委員志恩：我是說獨董這個部分，學校有所謂追認的方法。","陳部長良基：我們會拿到學校的函，才會去參加這個活動。","柯委員志恩：那學校的函是校長給你的函，還是校務會議通過的函？這叫追認。","陳部長良基：學校會給一個函，同意我們去做這件事情。","柯委員志恩：那校長同意給你的函就可以了，正式的部分要等到校務會議，而校務會議每一學期才開一次，所以通常校長給的函跟到校務會議裡面，搞不好要三、四個月才有所謂的追認。","陳部長良基：這跟校務會議沒有關係，通常是行政走完，人事會簽給校長，校長會再發一個函，通常是以校長發的函為主，校長發函是代表學校的。","柯委員志恩：對，我只是強調每一個學校狀況不同，但它都有彈性的制度，以兼任老師來說，是在校務會議上才追認，中間有三、四個月的空窗期，那是每個學校彈性的做法。","陳部長良基：所謂申請期限的長短，當時我在擔任副校長時，有特別跟人事提過這個問題，這樣到時候會陷這些老師於不義，所以有請人事對於這類的事情，一定要有一個程序來保障想要去協助業界發展的老師。","柯委員志恩：本來就是，所以才會有這樣程序上的落差，謝謝部長。"],["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科技部有一個記者會，叫科技大擂台，資安攻防戰，事實上這非常好，表示科技部已經看到這個問題，全球最大的社群網路被駭客攻擊這件事情其實越來越嚴重，科技部看到這件事情，打算用重金2千萬來徵資安的高手對付駭客，從這張照片看起來您還滿帥的，部長已經有看到這個問題，這非常好，你們也提出策略說要徵資安的高手，臺灣的科技產業其實還面臨非常大的問題，這是最近的新聞，但對於這種新聞我們都已司空見慣，臺灣科技廠現在的痛處就是中國高薪挖角，關鍵技術的機密常常被竊取，像群創、南亞科過去都有發生這樣的案例，我覺得臺灣最嚴重的是我們最重要的關鍵技術被竊取了，這樣要怎麼辦才好？這時科技部應該要思考，我們有很多科技的人才，每一年培養那麼多高科技的產業，科學園區內有27萬人在就業，對臺灣現在的產業來說，實在太重大了，這是臺灣現在最重要的產業，可是在下一階段的發展上，我們面臨嚴格的挑戰，對於技術被竊取、人才外流，科技部是否有因應的做法？"],["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因為科技部沒有司法權，我們其實是找法務部協商並透過其協助，設立許多措施，一方面嚇止，一方面協助廠商採取比較有效的機密科技保護方式，所以陸續都有在跟法務部配合，如果有這類情事，我們希望調查局能夠儘快出手。","黃委員國書：好，你們有在進行？"],["陳部長良基：是。","黃委員國書：最近是不是可能推動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科技部有沒有在研擬推動？這個法案在2005年的時候，當時的行政院就已經看到問題了，當時就有草案送到立法院來，但是後來無疾而終了；到了2008年的時候，當然整個政府的立場比較不重視這個部分，你也可以解釋是傾中還是怎麼樣，或是對台的高科技產業沒有保護政策，總之，這個政策後來就無疾而終了。我想問一下，我們新政府上任以後看到人才的流失，特別是對岸實施對台31項政策以後，我們的人才大量流失，我們的關鍵技術一再的被竊取，我們怎麼辦呢？我想問一下部長，可不可能在你任內積極推動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陳部長良基：其實我已經請法規會去了解，現有的法律對機敏科技及人員的保障是不是有不足的地方、是不是要去考量再提出敏感科技或……"],["黃委員國書：有沒有不足？","陳部長良基：我們目前還在作評估，我們也會跟行政院保持聯繫，因為上次在談的時候，也看到了幾個項目，到底是要在現行的機密保護法裡面去修，還是需要立一個專法，這部分我們希望儘快可以有一個分析的結果提出來向行政院報告。","黃委員國書：那你覺得臺灣需不需要這樣的專法？特別是針對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等等的規定，要不要加重刑法？這個可能都需要專法處理。","陳部長良基：剛剛也提到科學園區負責很多前沿科技的部分，也許有其需要性，不過，我們現在還在作其他法律是否扞格的評估，若現有法律可以，就不需要另定專法。我們會作比較精細的考量，傾向如果有需要，可能專法比較適合。","黃委員國書：好，若有需要的話，評估之後，你們會積極推動？"],["陳部長良基：是。"],["黃委員國書：謝謝。","另外我再問一個問題，今天修正科學園區的設置辦法，我過去曾經提出我們花了很多錢在各個科學園區設置行動精靈app，1.0的成效當然不彰，所以最近又推動了2.0。當時推動這個app時，總共花了1,085萬元，使用到2017年2月9日，下載的人次是3,814，當時的目標是25萬人次，部長那時候還沒有來；然後我們從去年開始又推動了所謂的升級版2.0，又花了721萬元，到現在下載量當然有增加，但是了不起也只有2萬2,822人次，跟目標的25萬人次差太多了。部長，你知道現在各科學園區總共的就業人口有多少人？"],["陳部長良基：全部是27萬3,000多人。","黃委員國書：如果把1.0和2.0加起來，下載人次也不過2萬5,000左右，下載的使用率等於不到所有科學園區員工人數的十分之一，可是我們砸了好多錢去做這個app，成效卻非常、非常有限，所以可能要來檢討我們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邱次長，你想要回覆這個問題嗎？現在2.0已經上路了，到現在你覺得我們有沒有檢討的必要？","陳部長良基：這個計畫是委員問我，我才了解的，事實上我們去年開始對整個科學園區的智慧交通有一些想法，我們推動人工智慧，希望園區的交通有比較多的智慧化的考量，因為光一個軟體沒有辦法改變所謂的行動，真的還是需要交通配套，所以這個計畫將來會跟園區智慧交通化的部分統籌考量，真的要讓員工上班方便才有用啦！要不然光靠一個軟體是沒辦法發揮功能的。","黃委員國書：當然啦！沒有人會去下載一個告訴你怎麼到達科學園區的app，99%都是開車去，開車的人會一邊開車一邊看你的行動app嗎？所以當時設置這個app就有問題了，可能沒有考量到實際的應用面、對使用者的幫助是什麼。我要到這個科學園區，我要去掌握即時的交通工具、公車資訊、鐵路資訊，其實很少人會去運用這個app，以上提供你們參考，這個問題還要再檢討。我不曉得未來還會不會增加預算去做3.0或4.0，可能需要檢討一下。"],["陳部長良基：是。","黃委員國書：另外，有關今天的設置條例，我同意科技部的精神，你們要把「科學工業園區」的「工業」拿掉，只留「科學園區」，為了要因應更多的新創產業、軟體產業，這個非常好，但是我們也很擔心所謂的軟體產業、新創產業進來，會不會排擠到現有的科學園區用地。事實上現在中科、竹科都是100%在使用，南科也95%以上，可以使用的空間其實不多了，當然還有一些科學園區現在使用率很低，宜蘭到現在才只有5.91%，二林園區才17.31%，中興園區也不到五成，銅鑼五成多，可能你們要思考要用什麼樣的策略、優惠措施，可以讓新創產業、軟體產業願意到科學園區來。"],["陳部長良基：是。","黃委員國書：新創產業為什麼要到科學園區去？你們提供什麼樣的優惠？這個立意是很好的，但是我現在提醒你們這幾個問題，不能排擠現在使用工業園區的廠商，另外現在閒置的，我覺得你們要優先提供一些優惠措施，讓這些新創產業、新的產業可以進來。","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我們會努力。","主席：現在我們會場有東吳大學政治系的黃秀端教授帶領該校政治系研究所的同學到場旁聽，我們歡迎同學及老師。","接下來輪由本席發言，請黃委員國書暫代主席。"],["主席（黃委員國書代）：請鍾委員佳濱發言。","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對於科學園區的定位講得很清楚，要取代過去科技製造，改為創新研發，對不對？你還提到以色列的例子，我們先看一下，請問哪一個是你心目中的科學園區？"],["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右邊那個吧！"],["鍾委員佳濱：其實以前的科學園區也是這樣啦！"],["陳部長良基：左邊是以前的代工。","鍾委員佳濱：那這是未來的嗎？我想可能都不見得，這個是博訓中心，糊弄你一下。其實我們希望科技園區……"],["陳部長良基：我們現在新的園區裡都有這種運動設施。","鍾委員佳濱：如果以占比來看，臺灣過去科學園區產值是超過2兆元，近2.5兆元，從1983年開始，我看到的是這樣的曲線，一開始是所謂的電腦及週邊產品，然後慢慢降下來，現在一直拉上去的是積體電路，其中光電部分有起有伏，視訊部分也是有起有伏，但是生物技術大概都是墊底的，我要告訴部長一個概念，目前臺灣的科學工業園區，因為有工業，所以基本上還是以IC產業為主。","另外，在學術領域優勢方面，請問部長，目前臺灣的科研預算一年有多少？"],["陳部長良基：整個科技預算是1,100億元。","鍾委員佳濱：超過1,100億元，對不對？這個規模好像比以色列多不了多少，以色列大概是快1,000億元。這些科研預算投入之後，在學術領域部分，請看這張圖，如果這個X軸我把它設為相對影響力跟它的領域集中度優勢，越往這邊的是越集中，越往上面的是越有影響度，我們看到農業科學相對影響力是高的，而集中度卻沒有那麼集中，但是我們國家投入很多預算在電腦科學，高度集中在工程、材料科學跟物理學，但滿可惜的，他們相對影響力遠不如臺灣農業科學的貢獻，這是國科院科技中心做的一個報告。","以臺灣和以色列比較，以色列面積只有臺灣的五分之三，人口差不多八百多萬，不到臺灣三分之一，但是他的GDP是臺灣的1.5倍，企業研發GDP比重是世界第一，達3.32%，而臺灣是2.27%；他們的自主創新排名也是第1名，臺灣19名，對不對？所以你們很希望參考以色列，那我們就來看以色列和臺灣科研論文發表和影響度的比較。基本上，這邊代表的是發表的paper占世界論文的比例，這邊是在世界學術上的影響力，我們看以色列最突出和臺灣最突出的部分，上面是影響力，超過1.5%到1.76%就是太空科學，臺灣的太空科學比以色列在世界影響度還高，但我們發表的paper哪個最高？我們的電腦科學發表paper最高，以色列才這麼一點點，可是我們在電腦科學的影響度還沒有達到1%，就是相對不高，那臺灣哪一個最厲害呢？臺灣的農業科學最厲害，論文發表才百分之一點多，但影響力超過1.3%。和以色列對照看起來，我們很多研發的投入，創造了很多論文，但影響力沒有增加，是什麼原因？因為我們的發表比較少創新研發類，大部分都是生產技術類，所以臺灣在全球影響度最高的是太空科學，占1.9%，其次是農業科學，但農業科學的論文我們投入不多，可是成就斐然。臺灣的電腦科學世界發表文件超過4.5%，但影響度比以色列還不足。","再看下一頁。以農業來講好了，現在國發基金投入很多資源在生技產業，未來生技產業是不是臺灣的重點產業？"],["陳部長良基：是。","鍾委員佳濱：到2016年，臺灣有165家上市、上櫃、興櫃公司，其中資本投入比例最高的是新藥，再來是學名藥、醫療設備跟醫療通路，請部長猜猜看，投入這麼多資本跟資本公積，創造出來的產業規模，就是營收跟稅後淨利，你覺得誰最高？","陳部長良基：是指生技業，是不是？"],["鍾委員佳濱：對！就是以生技業來講。"],["陳部長良基：生技業現在應該是醫材……","鍾委員佳濱：其實以目前的營收來看，新藥是不多的，沒有錯，醫療設備、醫療通路，尤其是學名藥很搶眼；稅後盈餘部分，新藥是負的，學名藥、醫療設備跟醫療通路是正的。目前國發基金投資了9家生技公司，稅後盈餘在2014年之前都是負的，2014年以後才開始有賺錢，但是投入的規模是不斷增加，也就是國發基金投入了很多錢，但到了2014年才開始小賺，其中2016年生技股市值蒸發1,800億元。政府的國發基金投資了9家公司，後來我們在其中6家成為最大股東，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就是這6家的民股都跑掉了，因為不賺錢，只剩下政府留著，政府某種程度是被套牢了，當然也可以說是支撐。這當中最搶眼的是學名藥，像臺灣神隆是做學名藥和農業用藥的，但是政府並不是最大股東，其他的像健亞、台康生技，因為都會賺錢，所以政府都不是最大股東，這些公司民股都沒有跑掉！這說明什麼？","再看下一張。就科學園區的定位來看，我為什麼要指出這些產業、公司的營收狀況？既然科學園區的定位是要做創新研發，未來就要檢驗他們有沒有創新研發、對產業有沒有貢獻，是不是？"],["陳部長良基：對。","鍾委員佳濱：部長說未來科學園區不是走生產製造，我們的科學園區要成為跟左營國訓中心一樣，要培養可以出國比賽，得冠軍、領金牌的團隊，是不是？請問，我們的創新研發要出國比賽，是不是要有國家隊？但是你的國家隊在哪裡？","陳部長良基：要跟委員清楚說明，這次的改變不是說生產製造不要，而是我們要在生產製造上加入附加價值，然後提供比較好的科技服務，這個項目的附加價值要上來，所以我們帶的國家隊，還是希望在我們本來的這些高科技產業優勢上，再加入更多產業創新，那這個價值才有辦法變成我們在全世界突顯的優勢。","鍾委員佳濱：部長，我花了很多時間跟你分析目前我們國家的產業創新科技研發的預算政策，為什麼？目前科技部主導國家1,100億元的科研預算，你要如何成就一個國家訓練中心，然後把你的產業國家隊訓練出來到國際場域競爭，這就是你的科學園區！你的科學園區就是你的左營訓練中心，裡面的選手、設備、器材，甚至產業別，都要跟你上位研發的政策一致。剛剛也講了，過去政府把生技視為很重要產業，投入大量資源在新藥，但新藥跟產業的連結現在還沒有出來，反而是學名藥、醫材能夠幫我們國家創造在世界產業上的競爭性，部長同不同意？","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鍾委員佳濱：好，我們再往前看，我們的電腦資訊花了那麼多研究經費，可是它的貢獻度、影響力，遠不如投入一點點經費的農業科技，對不對？雖然農業科技園區不是你管的，但是我要告訴你，科技部掌管研發預算，應該要看清楚未來我們在產業領域的集中度，要跟著它在世界的影響力去做調整，部長同不同意？","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所以我們去年才做了調整，有部分經費開始投入AI相關領域。","鍾委員佳濱：好，我不斷提醒部長，為什麼我要以以色列為例，那是因為你剛才舉了很多以色列的例子，以色列的科技政策是從前端的研發，到後來的產業，到國家隊，到出國比賽，都是一貫的，這樣的領域當中，涉及的不會只有科技部，他還跨了類似臺灣的經濟部等。請問，我們的國發基金是由誰管的？"],["陳部長良基：國發會。","鍾委員佳濱：我們的科學園區要打造國家隊，科技部有跟國發會做過討論嗎？","陳部長良基：我們定期都有討論。這次我們在做的時候，其實也有衡量包括剛剛委員提的那幾項，最近我們正在針對過去10年投入所產生的效益進行盤點。","鍾委員佳濱：很好！我提供一點意見讓部長參考。以色列是這樣的，他們是跨部會每兩週科長級要互相討論，一個月司長們要共同參與，像邱司長可能就要跟經濟部、國發會討論，最後每半年相關部會的部長要一起開會，因為他們是內閣制國家，所以這些部長是很容易一起開會的。我現在的題目是，既然我們科學園區定位是由科技製造轉為創新研發，我請科技部要重新盤點目前的研發資源，加強我們的優勢領域，就是剛才點出來的部分，建立新的產官學合作形態，尤其在政府部分，因為我是召委，我就不提臨時提案了，我可能會安排一個專題報告，請你們就以色列為例，未來如何加強科技部與經濟部、國發會的橫向聯繫，打造一個臺灣具有出國比賽競爭力的創新研發團隊，好不好？","陳部長良基：好，謝謝委員指教。"],["鍾委員佳濱：謝謝。"],["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過去20年你跟台大密不可分，對不對？"],["主席（鍾委員佳濱）：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是，我1988年到台大。","蔣委員乃辛：1988年到現在將近30年，1998年擔任系的副主任，後來又擔任院長、副研究長、所長一直到副校長，長期都在台大。本來你應該當教育部長，後來委屈當次長。"],["陳部長良基：謝謝委員的厚愛。","蔣委員乃辛：當時我們在立法院都知道，你是要當部長的人，卻當次長，現在到科技部當部長。在我的圖板上是「捍衛學術自由、大學自治」，部長是學術人，你應該有很深刻的了解，且你在台大30年這麼久了，現在又是政務官。你覺得學術自由、大學自治是不是要捍衛？","陳部長良基：科技部主管是以科技研發為主，以科技部的立場，我們當然鼓勵所有學術發展自由化，整個科研自由化一直是科技部所追求的規劃方向，希望學術發展能夠自由地做各類型的開發，也是科技部在推動的核心價值。","蔣委員乃辛：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做的最後決定是退回，你覺得有沒有影響到學術自由、破壞大學自治？","陳部長良基：這是教育部的權責，科技部所掌管的是……","蔣委員乃辛：因為你擔任過教育部次長，也擔任過台大相關的主管。","陳部長良基：但要跟蔣委員說明，我現在這個位子沒有辦法管到那些去。就科技計畫的推動角度來講，我們當然希望所有的計畫主持人都能夠得到各個單位的支持，提供各個機構優質的學術自由發展環境，這是科技部在推動及協助各單位科研時所要做的事情。","蔣委員乃辛：我知道你現在擔任部長，所以你很難回答。","陳部長良基：是，請委員體諒。","蔣委員乃辛：在台大的時間和擔任部長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在台大的時間比較長，擔任部長的時間比較短，但學術人是永久的，政務官是短暫的。所以我今天為什麼提這個問題？台大校長在1月初遴選出來後，一開始的第一個議題就是獨董的問題，而經過了100多天，換了第二個部長，到最後還是用獨董的議題要把他否決掉。這100多天來政府都在做什麼？潘部長不能決定嗎？難道潘部長查得不夠清楚嗎？還要換一個部長來查？最後用同樣的理由來否定？這是不是違反台大大學自治、破壞學術自由？","而行政院發言人講要訴訟可以啊！行政院有把握贏，因為訴訟多在行政院訴訟，當然會贏啊！由此可看出從上層一直到部長全部都是為了這個問題，我今天問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科學園區是不是要結合產業、結合學術、結合人才？","部長前陣子率團到美國求才，有十幾個校長跟你一起去，卻獨缺台大校長。台大到現在沒有校長，對人才是否會有影響、對學術是否會有影響、對產業是否會有影響？絕對會！雖然部長不方便講，可是今天我還是要提。我拿的這條黃絲帶不是隨便拿來的，這條黃絲帶是昨天台大開國際記者會現場所發的，我帶回來，今天送給部長。","我剛剛說過，吳部長自己技轉的問題、專利權屬的問題，就如同部長剛才講的一樣，106年科技基本法放寬了都不合規定，何況他是在106年科技基本法修法之前就做的事情，他怎麼不把自己先辦一下？然後自己說自己沒事，卻在雞蛋裡面挑骨頭，沒有骨頭還要硬塞一個骨頭進去，把台大校長遴選結果退回。","現在的政治不是講道理，而是講誰的臉皮厚，誰的臉皮厚誰就贏，道理沒有用！","陳部長良基：我的觀念是再怎麼樣還是要靠良師興國，要在學校傳達正確的價值觀，讓我們下一代能夠帶領社會往正向前進，至少這個期待還在我心中，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台大服務多年，沒有到業界，我一直覺得身為一個好的老師，能夠協助帶給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在社會能夠分辨對錯，這是非常重要的。","蔣委員乃辛：這就是為什麼在教委會不分朝野對你都滿尊重，而我剛剛為什麼送你黃絲帶，就是對你還有很大的期待，我也希望吳部長聽聽你剛剛講的話，要有良知。","科學園區的產業、學術及人才要結合，科學園區是40年前設立的，今天是第8次修法，我看到這個法是放寬了，就是希望把未來的產業納入這裡面，但是對於過去的產業，我們有沒有條文能予以輔導其轉型升級？如果沒有輔導轉型升級，我們的園區會愈來愈不夠，則要徵收愈來愈多的土地當做園區，對於科技園區的產業升級，科技部有沒有作法？","陳部長良基：科學園區的重點就是要跟前沿科技結合，所以科技部有很多科技計畫，每年有1萬6,000件左右，就是希望將來能夠產生效益，因此我們在科技計畫還沒有開放之前，也很努力在推動幾個產學合作。今年開放後，我們就是要把圍牆更為突破，所以今年我們已經在各校鼓勵成立15個產學聯盟，這些聯盟也希望學校可以伸出手，讓科技研發能夠帶動產業的升級或提升，所以這個部分會做。","蔣委員乃辛：現在科技園區的這些產業，有沒有是夕陽工業的？如果是夕陽工業，你們有沒有辦法輔導轉型？因為現在看到你們的條文裡增加一個拍賣的條文，可是拍賣的對象是違反相關規定或沒有按照經營企劃執行者，對於將來要被淘汰的產業，你們是不是要輔導他？或是讓他離開科學園區，未來讓其他產業能夠進來。"],["陳部長良基：我們有在做。"],["蔣委員乃辛：沒有看到這個部分的條文。","陳部長良基：條文裡面沒有列，因為輔導是我們在其他科研的部分就要做的。我剛剛有提到，園區有一個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就是在做這個，讓廠商可以升級。我們的園區廠商真的非常厲害，如剛剛看到的那個曲線，每年都是創紀錄的成長，像我進入科技部的這兩年，科學園區的產值是每年增加的，代表它對於每一次創新科技的導入，轉型是非常快速的。委員剛剛提到有一些我們真的無法協助轉型的部分，代表這些公司的整體營運策略是沒有辦法跟上科技的腳步，也沒辦法接受科技研發計畫來協助他們，還是會有這個部分，如果依照統計來看，每年大概有將近6%是要退場轉型的。","蔣委員乃辛：我們修法就是希望納入現在及未來有希望、對國家經濟發展有幫助的一些產業，在過去他們有他們的功勞，我們不要否定他們，可是我們如何協助他們，讓他們能夠轉型、升級以符合未來需求？"],["陳部長良基：我們會做這個。","蔣委員乃辛：我覺得應該在條文裡有一些鼓勵辦法才對，我們不是要限制他們，我們是要鼓勵他們、輔導他們。","陳部長良基：現在所有的條文其實就在鼓勵這些，包括獎勵他們進來……","蔣委員乃辛：在條文裡，如何針對這些產業輔導或鼓勵，我並沒有看到。所以審這個條文時，部長能不能考慮增加一、兩個條文？是針對這些產業，鼓勵他們轉型、升級的條文，這樣這個條例的修正才有意義，否則光只是擴大沒有任何意義，擴大永遠都只能到那麼大，因為土地有限，難道還要徵收更多土地來做園區嗎？不可能的事，土地徵收很困難。所以，對於轉型升級應該列在條文裡，要有轉型升級的條文，請部長思考一下，好不好？","陳部長良基：是，謝謝委員指教。"],["蔣委員乃辛：謝謝。","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李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10分鐘。","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審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基本上，我支持科技部的版本，因為我覺得我們的園區不要再侷限為科學工業，我們應該把像是研發的部分也納入科學園區，這對於科學園區的未來轉型是非常好的發展方向。","既然我們在講管理辦法，我們再來關心一下兩個科學園區，特別是竹科和中科的部分。我知道竹科和中科都非常努力，也都做得不錯，只是隸屬竹科的宜蘭園區可能就不是很理想。目前截至三月份的統計，宜蘭園區可提供出租的土地面積是33.82公頃，只有出租兩公頃，出租率只有6%左右而已，28間廠房也只有10間出租，所以確實在宜蘭的部分是還要再努力的。","在中科的中興園區部分，整體土地的出租率也不到五成，可能比宜蘭好一點，可是還有努力空間。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這一次的管理條例如果修正之後，未來對於這兩個園區，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特別的想法，可以讓這兩個園區能有更好的發展？"],["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宜蘭園區應該是105年12月左右才整個開發完成，所以它還需要一些時間。另外就是當時我看到宜蘭園區其實有設定一些限制，所以我接任後與王局長找了宜蘭當地很多產、學、官員一起研商，當然有一些策略了，不過時間不會那麼快，目前它有兩棟開始興建，所以有一些逐步進展。","李委員麗芬：我們期待整個條例通過之後，以及在部長的規劃之下，這兩個園區能有更好的發展。我也要再關心中科的中興園區，這個園區最主要是要打造智慧生活，以智慧製造為主軸在做招商，有做了36智慧驛站，把過去省政府時代的招待所整建成智慧居家生活的示範屋，也導入智慧節能和雲端健康照顧，有這樣的智慧驛站。可是我查了一下，105年只有355人次去參觀，106年只有253人次，今年到目前為止只有80人次，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去檢討問題是什麼？因為我看到參觀是用預約的方式，如果用預約的方式，對民眾來講確實不是那麼方便，不知道對於參觀人次沒有很多，科技部過去有沒有檢討過呢？還是中科有沒有檢討過呢？","陳部長良基：對於中興新村這一塊，中科管理局的壓力是太大了，將近3,000個房舍的管理耗掉他們太多能量。光是這一間沒有辦法創造參觀者群聚效果，我去看的時候，覺得它根本沒辦法讓訪客非常容易親近，所以它本來就有先天上的問題。以管理局的任務來講，他也不能把精力放在這一塊上，當時這個創造只是要營造一個概念，即3,000多個房舍其實可以做比較現代化、智慧化的考量，增加居住或是其他方面的便利性，所以他是科研成果的使用者經驗展示，當時展示是希望可以給未來要建置的人觀看，並不是設計成讓大家可以參觀，因為它的腹地太小了。而且進去時，因為設計的關係，有幾個房間呈現現在化的設計，也不能容納太多人，所以它在先天上就有點不良了。我想這也不是管理局的主力，我知道委員對這個部分的關切，可是委員那時候也說這個部分，我們可能不要再給管理局太大壓力。","李委員麗芬：我們可以不要給管理局壓力，可是部長可以做中科的後盾嗎？"],["陳部長良基：沒有問題。","李委員麗芬：看看他們現在需要什麼協助，其他國家在這個部分都做得非常精彩，很能吸引民眾去參觀，我們既然做了就把它做得更好。","陳部長良基：裡面還有14間是文化藝術家進駐的藝術村，在規劃的時候，原本有找文化部，結合他們本來設定的文化聚落，在規劃時才能有整體性，這需要系統思考。所以，這一次我們要交給國產署和國發會做規劃時，我們有把這個經驗給他們參考，希望將來他們那邊比較專業來做的時候，應該用社群的方式來經營。","李委員麗芬：部長有一些想法，我們期待接下來能有更好的改變。","另外，對於這次管理條例第十條的部分修正，即「得商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設立實驗中小學（含幼兒園）」，我看到其他委員的版本，他們覺得是「應設幼兒園」，我其實滿贊同這樣的提案，因為教育部在幼教法裡已經要放寬企業托兒不受工業區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和建照限制，我們要去放寬，所以我會有所期待，我相信目前法條還是會寫「得」，可是我希望我們還是要很認真審慎地評估在現有的工業區能不能加入所謂的幼兒園，或者未來要新設的工業園區或是工業大樓能不能也把幼兒照顧的設備考量進去？我看到條文中寫的只有幼兒園，我認為應該要把托嬰中心也放進來，因為托嬰中心收托2歲以下的嬰幼兒，2歲以下嬰幼兒的照顧對職業婦女來講是最重要的，他不必為了照顧孩子而辭掉工作或者留職停薪，如果在他工作場所附近就有這一類的設施是非常好的。所以我想提出這部分請部長去思考、研擬在現有的工業區或者未來要設置的工業區都希望能夠把照顧幼兒的設施考量進去。","陳部長良基：是，這部分我們有在考慮，而且有一個托嬰中心預計明年就會建置起來。"],["李委員麗芬：在哪裡？"],["陳部長良基：在南科高雄園區。","李委員麗芬：好，謝謝。我們真的很期待未來的園區能夠對父母更加友善。","部長還記得去年科技部是不是在8月1日廢掉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陳部長良基：是。","李委員麗芬：當時我質詢部長表示不希望參考表廢掉之後，研究助理領的薪資會變低，當時部長承諾以前科技部定的酬金表3萬1,520元是最低的地板，它不會變成天花板，部長是否做過這個承諾？","陳部長良基：對，而且我們也一直在追蹤，目前提供給委員的資料中也看到有些學校研究助理的薪酬甚至提升達8.2%，大部分的學校都在這個金額之上，只要有問題，我們會去追查。","李委員麗芬：好。針對這部分，我不只關心科技部，去年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查所有大學預算的時候，我還特別請多所大學校長上台承諾不會因為科技部廢掉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研究助理的薪水就變低；剛才部長也講大部分學校研究助理的酬金都有提升，對於沒有達到的學校也會給他們一些建議，我今天就要提出我看到的一個例子，就是清華大學。因為我一直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在3月份時就向科技部調閱敘薪標準廢除之後各校執行的狀況，因為學校校數很多，你們給我前10名學校的酬金標準，你們說都沒有低於你們原先設定的標準，這10大應該有包括清華大學？"],["陳部長良基：對。","李委員麗芬：你們3月15日給我回覆，我不知道清華大學到底是給科技部他們100年制定的還是107年3月13日公布的新版？請看前一張，100年時清華大學是依照你們的參考表去訂定研究助理的酬金，學士第一級是3萬1,520元，碩士是3萬6,050元，這跟以前科技部的酬金參考表一樣：請看下一張，清華大學在3月13日發布的酬金標準是不是都降低了1,000多元，學士、碩士的酬金分別變成3萬元及3萬5,000元，都明顯降低了。我關心這件事，你們的答復是說因為他們上層級的酬金更高，所以下層級的較低，似乎下層級較低沒有關係，可是部長這已經違反你當時的承諾嘍！","陳部長良基：對，這個違反當時的要求，這部分我們會去追查，基本薪資一定不能比當時低。","李委員麗芬：部長，有一些研究助理已經在網路上開罵，為什麼你們廢掉參考表之後，他們領的薪水越來越少？當時部長也承諾會跟各校喝咖啡，如果他們不改善，你會透過刪減相關計畫補助費去處理。","陳部長良基：是，那個辦法現在已經修正，我們會執行。","李委員麗芬：對於這些無法捍衛研究助理權益的學校，科技部一定要拿出措施，因為研究助理相對而言是弱勢的。","陳部長良基：是，跟委員說明，其實最近我們還找各校開過一次會，會議是由次長主持……","李委員麗芬：是，我知道，你們4月份回覆我在3月26日曾開過一次會。","陳部長良基：對，我會請他們再去追查這個部分。","李委員麗芬：對，我認為一定要追，同時我也希望教育部能夠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性的徹查，到底目前各校的研究助理是不是領得更低？針對這些不按照規定做的學校，科技部一定要採取一些措施，好不好？謝謝部長。","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謝謝。"],["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高興終於看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要修正了，修正的緣由不外乎是要進行法規的鬆綁以及導入許多創新思維，最重要的就是我們要把傳統工業製造式的思維翻轉成為鼓勵新創、鼓勵微型、鼓勵各種新型態、多元型態的新的知識型產業，因此我們要鬆綁法令，我也百分之百支持。但是我今天跟你講空間，跟你探討科學園區要再進化，科技來自於人性，而一個科學園區的空間規劃會反映在你的思維有沒有跟上來，有沒有導入design thinking，讓我們的科學園區能夠更人性。","以下討論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我們針對廠辦、廠房的空間規劃思維都還落入40年前的開發中國家的思維，這是空間導向；第二個翻轉是我們要從過去圈地式的、中心化的、治外法權型態的進入知識導向的科學園區，它必須是隱形的、它必須是無所不在的，也就是現在歐美國家都在講的知識經濟的城市，由中心化、中央化導向為地方最佳化，這是我要跟你探討的兩個層次。","請看下一頁，這是Apple Park，您去過嗎？"],["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進去過，在旁邊繞過。","吳委員思瑤：我非常想去，我好希望我們可以排一次考察。"],["陳部長良基：是。","吳委員思瑤：新竹市市長林智堅剛剛去看完回來，外界說這是賈伯斯留給Apple的最後一個禮物，它在建築上採取新的生態工法、綠建築這些我都不贅述，整個園區種植了9,000棵的耐旱樹木，太陽能板發電達17兆瓦，整個園區就可以百分之百靠太陽能供電。它的創新元素包括超過2英里長的休閒步道、10萬平方英尺的健身中心，而且它是著名的普立茲克獎得獎建築師Norman　Foster設計的，蘋果做得到，所以它稱做Apple Park，不稱做Apple科學園區，因為它的定調就是park，大家來park工作，來創新你的思維。","請看下一頁，部長有沒有去過Google園區？"],["陳部長良基：有。","吳委員思瑤：那您應當很清楚，所謂的Google DNA就是提供員工創意跟快樂的工作環境，甚至電影都在這裡拍，而且它不僅照顧員工還擴及員工的家屬，園區裡面有美食空間、健身房、保健中心、溜滑梯，什麼都有，這是2004年就有的喔！Google園區幾乎就是一個playground。","請看下一頁，而Google新園區大家都在等待，大家在想著Google的新園區2019年就要完工，它會顛覆的不只是科學園區的空間建築，它顛覆的是新的產業的思維。縱使Google新園區是一個圈地式的園區，但是它的創新典範是要open to public，以後所有的公眾都可以進入裡面生活、學習、消費，這是國際的經驗。","請看下一頁，臺灣呢？竹科自建廠房就是長這樣，就是不折不扣的科學園區，長得就像科學園區，然後都是最低標採購。我們的科學園區廠房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我們蓋好廠房後租給廠商進駐；第二種就是租地給廠商，廠房由廠商自蓋。這一類國家蓋的廠房就是最低標，對不對？就是科學園區，nothing more，竹科是這樣，請看下一頁，中科是這樣，再看下一頁，南科也是這樣，就是最低標。我們有沒有邀請好的建築師？","我們有沒有用最有利標去鼓勵而把Apple Park、Google DNA導入臺灣呢？有可能！科學園區裡由民間自己做設計，我舉兩個案例說明。第一個案例，台中園區的巨大機械，邀請臺灣非常知名的國家文藝獎建築師潘冀先生，現在正在興建中，未來將有結合園區的自行車動線，讓自行車騎士可以穿梭在兩棟建物之間，更可以直接到台中都會公園。他把生產、生活和生態放在一起，自建由民間自辦就辦得到了！另外一個案例，台南園區的聯電自建廠房是第一座獲得國內的綠建築黃金標章，而且是最高等級L E E D黃金級認證的綠建築，這是工業廠房。民間自建就比政府進步，我們要鬆綁黨的不只今天的科學園區設置條例，更要鬆綁整個採購法規，現在採購法在修，但你可以自己來，先調派用最好的採購、最有利標，就會有好的創意運用在空間上。部長都同意嘛！是不是？","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吳委員思瑤：其實政府自辦的也某種程度慢慢在進步了，但是我以下所講進步的案例不是科技部，而是經濟部的案例。經濟部中臺灣的創新園區，就是現在中興新村在做的人文生態科技導入，由工研院和資策會兩大法人主導，打造為中臺灣產業創新驅動的平台，自103年至105年，每年都是全球卓越建設獎或者是鑽石級綠建築，這是經濟部的案例。南軟也是經濟部的案例，邀請臺灣國家文藝獎陳邁建築師設計（宗邁建築師團隊）。其實我的title不是寫「科學園區導入設計」，應該是「工業園區導入設計」，經濟部做得到，科技部做不到嗎？","所以，未來新園區有很多新機會，竹科有兩座標準廠房在2019年興建，中科也有兩座標準廠房，南科可能會有，目前沒看到。是不是可能鬆綁採購法導入好的建築團隊，讓整個空間翻轉？請部長承諾有沒有可能做得到。我們不能有Apple park，但我們能不能有一個臺灣的科技的park？可不可能？","陳部長良基：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對整個設計建築有一些好的想法。其實我們有幾個新的建築，工程會也鼓勵我們做最有利標。"],["吳委員思瑤：所以採購是關鍵了？最有利標。","陳部長良基：對，採購是關鍵。","吳委員思瑤：採購制度會決定你委託的設計者有沒有innovation，你可以承諾嗎？","陳部長良基：可以，不過我們要努力，因為有時候最有利標會有問題。","吳委員思瑤：法規和預算等方面，我們都會支持，科技預算是最多的。","繼續我要講最新的思維價值的翻轉。科學園區要從傳統做改變，過去的知識形態就是大學管自己大學、科大管自己科大、博物館管自己博物館、科學園區管自己科學園區，都是內部的自給自足，提供內部的服務，互相不發生關聯。翻轉中的知識城市的打造是一個戰略的轉型，它必須從內部的支持系統轉化為尋求外部的鏈結跟外部的合作資源系統，也就是向外擴散。但更重要的是，知識城市的經營策略更應該體現我所說的跳脫過去中央選定核心發展產業，那種方式是圈地某處為科學園區，然後這個園區裡面有很多治外法權，而裡頭就完全是中心化的，就欠缺了跟地方城市發展的紋理的鏈結。我們可以看看德國和荷蘭，未來要選高雄市長的陳其邁委員也剛剛在德國、荷蘭看過最新的歐洲工業區，我相信陳其邁委員和林智堅市長都會告訴你，新的知識園區是隱形的，是打破圈地式的思維，是沒有隔閡的，everywhere都是隱形的知識園區。","以上是我要跟部長說的，我們需要去翻轉這些東西，而這可能是臺灣早就應當在20年前啟動的事。我非常遺憾，我們今天要鬆綁了，可是鬆綁的還是在提升土地的效能，比如租很久、占據不用，就強制其釋出土地，我覺得這個思維不夠進步。所以，我要精確的講，邁向知識型的空間園區必須強化跟地方治理的合作。為什麼林智堅市長和陳其邁市長候選人要到國外去看？也就是地方從中心化到去中心化、到進入地方最佳化的這種互利、互相支援，實際上這是三種概念，即把生產、生活和生態一起放在科學園區，據此，我們科技部在看待科學園區是否產生了新的思維呢？","竹科未來的重點工作也是一樣，以軟扶硬，翻轉竹科，要興建，然後是AI產業；中科是旗艦型的AI產業、機器人製造基地；南科是全球最有價值的半導體科學園區。所以我們在講的還是產業、產業、產業，重點產業、核心產業、關鍵產業，我沒有看到思維的翻轉，部長，您是創新的，陳良基的創新筆記要不要寫一下這個部分？","陳部長良基：委員提的是住宅城市整體園區的想法，但是它還是要有生活的便利性，因為一些製造還是要某種程度限縮在一些區域，所以科學園區沒辦法照顧到整個城市，但是它對城市的協助……","吳委員思瑤：但是未來的發展就是要以城市治理的出發點去做，我們要走出過去圈地式的思考，既然已經被圈地圈住的這個範圍，就應當打開，就像Google在2019年要完成的新園區，它是open to public，所有的功能是可以提供城市的居民一起來使用。所以去中心化……","陳部長良基：不過，我要提出一點，Google和Apple能夠這樣，因為它把一些製造放在臺灣，所以他們是做到分工。我想就整個城市來看，當然是這個思維，但是城市裡面有些製造，也許是要放在……","吳委員思瑤：這就是我要挑戰你的，這就是我說臺灣要從傳統的、代工的、製造的，要升級成為知識型的創新產業，這不就是我們說的嗎？你不要再告訴我因為我們這裡就是製造業，所以製造業的園區就是要長這樣，對不起！這樣你不夠創新。部長，我們一起努力，我期待在陳良基的創新筆記能夠看到這部分的翻轉。辛苦了，謝謝。"],["主席：繼續請蔡委員培慧發言。","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從剛才吳委員思瑤的提醒，以及科學園區管理條例草案的修正，我們知道這次的大修是要把臺灣的科學創新跟科學應用加以提升，這樣的提升會把臺灣的科學園區從生產化、代工制，進而走出臺灣自己的道路，而且我相信在走出臺灣自己道路的同時，我們所要想的不是現在，我們要想的是未來性，在部長陳述的修法意旨裡面，我有看見這個未來性，可是我很誠懇的問部長，您認為科學園區的下一個40年，以及40年後的臺灣、40年後的科學園區會呈現什麼樣的模式？"],["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40年當然是很難猜，不過……","蔡委員培慧：我們不應該猜，我們應該去規劃、創造。","陳部長良基：是，在創造的過程中很重要的還是在於人才，只要看我們現在年輕人在學的能力跟趨勢，大概可以猜出來，什麼樣的環境可以讓他們有更多的創造性，將來雖然大家都預測一定是非常高科技、智慧化的環境，但是背後隱含的是這些人在智慧化環境裡面，還是有相關科技服務的面向。我是覺得終究是世界分工，臺灣要在整個世界分工裡面認清，我們還是一個很小的國家，所有世界發展裡面，我們如何在產業供應鏈裡頭占有一個比較有利的價值。我們在這一次規劃也在思考，現在園區每一個人都要求做10年長程的想法，就是預估未來哪些還可以在臺灣這塊土地幫忙創造後續的價值，然後把想要發揮的人才引入進來。當然我們還是必須要遷就現有的能量，如果直接翻轉的話，原來的那些產業也會擔心。我們也去跟很多產業做訪談，他們認為未來在智慧化的環境裡面，因為智慧的元件到處都是，硬體本身的價值會因為使用者經驗的融入，系統整合的價值會上來，所以這次我們希望導入的，並不是放棄原有的，而是讓原有的可以再加值，讓它融合進來。","蔡委員培慧：我非常同意你所講的，就是我們在既有硬體設備上的整合能力，而且在這之中對各樣能力做串聯，其實是未來科學產業型態的可能性，其可能性的連結有點像細胞分子一樣，有各式各樣、無遠弗屆的可能性；但是我也注意到一個事實，雖然我相信臺灣最好的產業就在我們每個人的腦袋裡頭、最好的知識及最好的礦產都在這裡，但是我也注意到我們現在的教育體系其實是奠基在既有的科學知識之上，比如現在的孩子都在學大數據、都在學AI、都在討論物聯網，農業部分都要搞冷鏈，這些都沒有問題，但我們也需要有一部分的人力去發想、去突破、去建立不同的生活經驗，否則本席擔心它所帶動的是既存模式的更新，而不是能夠突破性的去串接。本席知道整合能力跟鏈結能力是你的強項，所以部長可否再說明，對於鏈結和人力的培育，你有什麼樣子的模式跟方法？它跟科學園區的連結在哪裡？","陳部長良基：通常我們講的，一個是技術的研發過程，它會開創一些可能性，另外就要從使用者的需求面來看，所以這種跨領域的交集才有辦法在科技研發的時候，可以剛好去滿足未來、創造引導未來的這種需求。學界裡面很多計畫也嘗試做跨領域知識的彙整，希望創造出讓人的渴望可以與技術結合。這部分應該是一個滿重要的項目。其實教育體系的改革也很重要。","蔡委員培慧：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其實在2009年莫拉克颱風來襲的時候，我就意識在韌性調適這件事情，其實聯合國也在找面對極端氣候的韌性調適，換句話說，科技跟農業的對話不是只發生在農耕模式，在育種方面甚至怎麼樣在這個韌性調適裡面可以有不同的生產型態。這種種的可能性，我覺得我們要去看到它的必要性，因為我覺得科學園區的規劃，如同吳委員剛剛所提醒的，還是限縮在園區，本席必須跟您提醒的是，園區在地方並不是只是帶動就業機會而已，它應該跟民生結合，應該跟地方產業結合，應該跟地方的教育結合，如此才能去提升整個職能，而不是讓科學園區形成一個獨特的、內具的園區。部長對這方面的看法如何？","陳部長良基：沒有錯，其實我們從各地的發展，園區對當地整個擴散效益，包括生活上的重新提升也都滿顯著的，新竹園區時間比較久了，像台南、南台中也都看到這個效益，我們希望這整個效益能夠繼續擴大。","蔡委員培慧：但是效益的擴大跟我剛剛的提醒不太一樣，因為這個效益的擴大，並不只是帶來就業機會或是房地產價值的提高，它應該跟民生、教育，甚至跟交通結合。","這是本席對整個科學園區所做的小整理，對許多人來講，有科學園區就是一個發展的機會，但我覺得那個發展機會不能完全是工業導向或資源的耗盡，應該透過我們的知識產業去做提升，這些外溢效應並不只是地價的提高，以二林園區為例，二林是比較靠海的鄉鎮，當初為了要建中科四期科學園區，你們調度了非常多的電力跟水力過去，這個電力跟水力的調度是不是最恰當，這件事情是沒有經過討論的，所以這個地區的高壓電塔橫跨整個彰化區很多的農地，如果我們的民生需求需要這樣的電力調節，第一，我們有沒有可能去整合區域型的水力做發電？當然我也相信這種小型的發電要做供應是很難的；第二，外部發電的高壓電塔能不能有不同的傳載模式，不要都是高壓電塔？因為現在不論是從國道三號到中部地區，或是日月潭每一個山頭，都可以看到高壓電塔，這完全是對環境的破壞，這不就是你可以去整合、可以去突破的部分？我相信我們過去科研的能力是很強的，但是科研能力往往只是去創造產出，卻忽略了我們生活模式的必要性。您的看法呢？","陳部長良基：對，跟委員說明，因為這個有它的歷史背景，委員看到的應該都是以前舊觀念的建築，現在新的都下地了，都儘量設在地底下，規劃也會比較人性化、生活化。"],["蔡委員培慧：你們應該跟台電講明下地的技術……","陳部長良基：有新的建設，他們會這樣來做。","蔡委員培慧：因為整個環日月潭的山頭，全部都是高壓電塔。我每次回去的時候，都很拜託你們可不可以移開一點，可不可以挪到山底下？不只是我們這裡，最嚴重的是在中部地區的國道三號。","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我們在做農科連結的時候，相信部長對這個部分是支持的，絕對不是只是單向的研發；我們的整合能力是從育苗、生產、產業鏈甚至於到銷售端這個區塊鏈──電商都需要整合。本席認為科技部跟農委會確實需要花力氣，因為我花了很多時間去看農試所的整個調查，事實上農試所光是在無人機的應用層面就非常廣，因為大部分的想像都是照相跟施肥，可是他們的災損調查、甚至災損品項、育種過程的耕作時間，到底是一個月前種的、半個月前種的，甚至這裡頭有沒有什麼熱病，他們全都可以了解；但我覺得光是這樣還不夠，因為這部分串接起來就要跟大數據連接，本席並不是要你去做農業，我要說的是我們做農科的連結還太少。像德國和日本都是小農模式多樣化生產，所以他們在做保護農業的機器研究，甚至灌溉部分，都不只是我們看到的噴灑式的，它也會針對不同的品項、不同的端點模式，這些東西都不是現狀，是一種整合能力的缺乏。部長對這個部分的看法呢？","陳部長良基：早期可能分散在幾個部會的研究機構裡面，其實大家都了解這個改變對臺灣非常重要，一定要從整個計畫端前頭，所以科技部在做全國科技政策規劃的時候，會集合部會相關的計畫，一起來考量。我們剛剛也跟委員說明，今年度委員在幫我們看計畫時，不是只看這個計畫，應該是做整體性的考量，因為以前沒有做，所以現在只能慢慢去修改；科技部會朝向跟委員想法一致的方向來走。","蔡委員培慧：本席覺得科技不是來自於我們這些高端的知識分子，很多的掌握能力其實是在基層，所以也要麻煩你們多費心。","陳部長良基：是，我們會努力。"],["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們的科普專車，我都去參加了。"],["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陳委員亭妃：開始啟動的時候跟昨天到台南，我都去參加，但我覺得可以更豐富一點，讓更多的小朋友能夠一同來玩科學，尤其你那天說的話讓我很感動，你說我們應該讓學生從玩科學去發現、甚至去開發他自己的創意，然後我們的科學家可能就是在沒有壓力之下，真的玩出來的，這也讓我們很羨慕，因為以前我們在讀書的時候，幾乎都是從課本當中讀什麼就學什麼，幾乎沒有所謂的「玩科學」，所以我覺得可以讓所有小朋友真的玩出興趣才是最重要的，但未來可以讓它更豐富，甚至名額有限，有很多想參加的小朋友還要抽籤。當天也聽到部長說科普列車之後還有一系列有相關性的活動，我認為你們在做法上要走進偏鄉，讓更多不同的學生也能真正感受到自己也可以來「玩科學」，這是比較重要的。","接下來本席要跟部長談的是，今天早上有一則新聞報導說：「帽子裝感應器，中企監控員工腦波」，請問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則新聞？如果有，請問部長有何想法？其實，我們現在已經可以從人臉辨識、聲紋識別及DNA採集到相關的data，再透過穿戴進入人的腦波來測試所有的思考與想法。這是中企在監控中國企業的員工，但是我們有很多廠商赴中國投資，屆時台商會不會也成為這個機制監控的對象？","陳部長良基：這的確是一個滿嚴重的問題，所以，前一陣子我們也開始推出對各項資料安全的防護，因為一旦變成data，這些資料就在網路上亂竄，如何維護資料的安全，是大家早晚都要面對的問題，所以，很早以前我們就一再提醒業界，當所有IT產品一個一個存進電腦之後，我們對相關訊號應該給予什麼樣的保障，確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也是臺灣科技產業能讓世界各國信賴的核心能力之一。","陳委員亭妃：對，這的確很重要。","陳部長良基：我到任科技部之後，就如何做好資安的工作也跟行政院跨部會談了好幾次；至於委員提到腦波的相關研究，過去在台大我也做過相關的研究，今天我們在這方面技術的進步，已經慢慢做到人腦所想到的東西確實可以被抓出來，未來這部分的發展在自由民主國家跟受到控制的國家之間，將會有很大的差異。","陳委員亭妃：也就是說，如果把它用在對的地方，就會發揮很好的功能，我覺得它是未來一個很重要且具有關鍵性的發明，包括我們要推動AI產業，也有它的相關性。但如果把它用在不對的地方，我相信結果是很恐怖的；像今天報載中國企業監控員工腦波，無疑是想控制員工的思想，這就很麻煩了！事實上，近年來各級政府屢遭組織性的駭客攻擊，相信部長也很清楚這個事實，現在就請大家來看看我們調出來的資料，104年行政院一級有104件，地方政府一級有108件；105年行政院一級有140件、直轄市政府有103件，地方政府則有123件；不僅如此，我們還看到二級也有，甚至三級也有，也許有人認為一級只是一般非核心業務資料遭洩漏，但到了三級就是有密級或敏感性公務資料遭洩漏，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嚴重竄改，在104年行政院就有4件是屬於三級，105年直轄市政府有2件，行政院則有6件，呈現往上攀升的趨勢。","至106年行政院一級有116件、二級有31件、三級有4件；直轄市政府一級有86件，可是三級的部分卻有6件，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有上升的趨勢。再看107年的數據，到目前為止，行政院有42件是屬於一級，但三級的部分則僅有1件，我之所以提出這些數據，就是要提醒你們組織性駭客的手法已經越來越精準，而且也越來越嚴重，甚至可以竊取到機密性文件，以科學園區為例，這次行政院提出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我們只看到水的部分，至於資安的部分，我們完全看不到。其實，既然要解決問題，那就一次談個清楚，就目前來看資安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從我剛才引述中國企業員工遭受監控的趨勢，到臺灣各級政府機關遭受組織性駭客的影響，都可以看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再看科學園區的部分，如果有任何資料被竊取，將嚴重影響我們國家科技的發展，園區內的產業可以說是我們最精華的產業，一旦有任何資料遭竊取，請問該如何處理？","陳部長良基：謝謝委員對這部分的關與提醒，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委員所看到的部分還只是冰山之一角，事實上，對科學園區我們幾乎是24小時都在監控網路上惡意程式的攻擊，以上個月（4月1日至4月30日）為例，我們收到惡意程式高達68億次網路不同型式的攻擊，這還是有浮出來造成事件的部分，至於潛在底下尚未造成事件的還不知凡幾，希望委員了解我們一直在對這部分進行監控中，而且這也是園區管理局所掌控的範圍，包括我們管理的資料，即使有任何狀況發生，我們還是可以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另外，針對廠商自理的部分，我們會透過各種教育制度並提供協助，希望廠商一定要做好資料維護的工作，換言之，在科學園區裡面我們已做好層層保護與管控的工作。臺灣或許是因為地緣的關係，經常會遭受惡意程式的攻擊，根據過去國家實驗室所做的統計，大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惡意攻擊程式會經過或到達臺灣，由此可見，臺灣在惡意攻擊程式這一塊算是一個滿特殊的區域；因為我們有24小時的資安監控中心在負責處理這件事，對於每一個網路，我們也都有特殊阻斷的裝置來做處理。","陳委員亭妃：剛才部長提到今年4月份我們遭受到網路上68億次惡意程式的攻擊，這其實就是一種實驗性的觸擊，所以未來只會更高而不會降低，是不是？","陳部長良基：是的，沒有錯。","陳委員亭妃：目前的情況是，整個科學園區的資安有資安防護中心負責保護，至於各個企業，其本身也都有做這樣的防護工作，可是問題出在法的位階，我們到底要站在哪個層級對國內產業提供這方面的協助？這應該是很重要的問題。","陳部長良基：資安法目前已送來大院進行修法；另外，我們也在考量檢視敏感科技保護法有無必要朝專法的位階來進行修法？對這個問題，我們現正進行分析研判中。","陳委員亭妃：我覺得這部分非常重要，也請你們務必要落實去做，也許你們還需要研究與討論，但敏感科技屢遭惡意程式的觸擊，可見這些都是他們需求的重點所在，一旦他們藉由這樣的觸擊而竊取到他們需要的資料，我們的核心科技可能就被他們給奪走了，今天科學園區所創造出來的龐大產值，可以說是整個臺灣經濟最重要的命脈，所以對科學園區除了協助他們繼續往上提升之外，在資安的部分也是必須幫助他們做防護。","陳部長良基：是，沒有錯。","陳委員亭妃：雖然企業自己會做，但是我相信一個企業沒有辦法去抵抗這麼龐大的力量，68億次的惡意性攻擊，如果沒有政府協助，我怕這個攻防線什麼時候會被突破，我們都不知道。所以我們還是希望、還是需要一個專法針對敏感性的高科技予以協助。","陳部長良基：好，我們來努力。謝謝。"],["陳委員亭妃：謝謝。"],["主席（李委員麗芬代）：請許委員淑華發言。","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還是把重點聚焦在我早上說明的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每次總質詢時，我都會針對中興新村的整體發展來請教行政院長，不論是林全院長或是賴清德院長，我記得部長兩次都在旁邊，所以部長應該非常清楚了解我對於中興新村的發展是非常關注，可是無論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每一次我們都會從不同的院長口中得到一個訊息，就是現在對於科學園區，我們都是委託學術機構在研究，學術機構做研究一做就是半年的時間過去了，總會顯得政府有一種無心的感覺，包括對於未來中興新村的整體發展沒有主體性的想法，都是委託專家來做，我覺得這樣是不夠積極的。中興新村精省都那麼久了，將近20年的時間，而高等研究園區的時間也都已經設定了，現在民進黨執政兩年了，對於中興新村未來的整體發展，我們來看一下，我很早就說過對於中興新村的發展，高等研究園區的經費或者計畫，我們都會給予很大的支持，可是本席所關心的，現在還有很多宿舍的問題，這也是我們一定要極力去解決的。所以每一次我們看到政委說有召集各部會做跨部會協調，可是每個部會總是給人互踢皮球的感覺，不是那麼積極，那麼到底現在進度是如何？針對我早上提出的兩個修法的條文，部長的看法如何？包括現在中興新村的發展，科技部或行政院總體的態度是什麼？請部長回應。"],["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幾次到中興新村，委員辦公室其實也都一起來指導，非常謝謝。去年我接連去看了幾次，我覺得中興新村這樣的規劃是有問題，所以當時也立刻跟行政院報告，我想委員也可以看到不論是林院長或是賴院長針對這部分要積極處理的態度，所以我們在這個過程中……"],["許委員淑華：態度可以看得出來是很積極……"],["陳部長良基：到目前為止已經開過7次的會議在做銜接。"],["許委員淑華：方向呢？","陳部長良基：在方向上就是整個區域文化聚落的保存這是明確的，到時候每個區域的使用跟維護經費的編列，這也都在規劃之中，所以整個園區未來回復到整個活化的運用，我想現在從國發會的規劃來看，我們是非常樂觀。","許委員淑華：部長，我現在並沒有聽到你的總體規劃，你只是說你們會積極的處理，這也就是我剛才講的，這兩年來我們看到政府的態度，除了有編列經費，經費是編了，那麼要做什麼？最主要的主體是要拉到什麼？我們要規劃中興新村的走向到底是什麼？","陳部長良基：因為這可能還是要再等院長宣布，院長到中興新村看了那麼多次，其實他是在盤算能夠有一些單位進駐的考量，單位進駐現在還沒有完全確定，但是方向是朝向讓那邊可以活化……","許委員淑華：也就是本來我們有打算讓一些北部的機關遷到中興新村，就是可以把這些辦公廳舍再做一些活化，這是針對辦公廳舍的部分。","陳部長良基：是，因為園區真的是很漂亮，所以對於園區景觀活化的部分，其實也包含現在的規劃中，但是這就會結合到時候進駐是如何區劃，包括是集中在哪些，這些部分其實都有規劃。","許委員淑華：部長，我先打斷你，我們現在就簡單講，中興新村就分為北、南核心跟中間，北核心現況現在就是考量要把位於北部跟中部業務比較相近的機關搬到中部的辦公廳舍，南核心的部分，我就不多說了，這是你們的專業，所以你們會繼續推動，也會繼續招商。我們就把它回到中心的部分，也就是中部地區，我還是先講一下，裡面65歲以上老人已經占45%了，現在有很多獨居的長輩還住在這些宿舍裡，也就是我早上講的，現在法規的規定，譬如社區發展協會或是養老的機構是無法透過現在的條例去申請，所以我們也可以看到2樓許多的長輩隨著年事已高要搬到1樓，我們的法規也是沒辦法讓他申請到1樓的辦公廳舍。","陳部長良基：委員關心的第十六條這一塊，因為在國發會跟財政部的規劃中，這部分會做區域的規劃，所以其實已經不會適用科學園區的條例，所以就沒有條例適用的問題，包括長照的規劃，在區域裡面都會做考量。","許委員淑華：好。我看到行政院在今年1月5日核定一個新的籌設計畫，國發會有邀集財政部跟中科成立一個小組進行財產的盤點，你可不可以現在告訴我，如果你認為我剛才提的已經不在我們原本要修的條文範圍之內，那麼接下來我們怎麼做？","陳部長良基：現在就我們跟國發會的商量，他們會以長照照顧需要的可能性，儘量讓有些部分可以集中比較好的照顧形式。","許委員淑華：局長在旁邊，我先向局長請教，我們剛才提到有很多長輩要從2樓申請到1樓，這種情形現在要怎麼處理呢？還有包括宿舍的問題。"],["主席：請科技部中科管理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銘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小組現在充分在討論，未來可能會重新規劃過，目前因為還在研議中，我們就配合……","許委員淑華：局長，你不要告訴我「現在在研議」，因為研議得太久了，你告訴我一個時間點，何時有具體的版本，因為現在行政院都已經確定，國發會也都開過會了，多久可以把這整體的發展規劃出來？否則今天的修法我們就必須討論，如果你認為我們的條例不需要修，現在透過行政院的討論可以解決本席所關心的問題，那麼到底是多久的時間內可以給本席報告？","陳部長良基：行政院現在核定的科技部園區已經縮到南核心了，所以現在主導權其實是在行政院，我現在也沒辦法去指導它怎麼做。所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是，在行政院的規劃中，已經想好……"],["許委員淑華：但是部長要積極跟院裡面反映啊！","陳部長良基：沒有錯，所以我們剛才已經跟委員講，委員所考慮的問題，現在在規劃裡面都是可以執行的，只是我們現在好像還沒有訂定時程……","許委員淑華：你說現在時程還沒有確定，現在遇到的問題，現階段怎麼處理？","陳局長銘煌：現階段就是維持現狀，當初有一些訴訟程序，現在都暫緩下來。","許委員淑華：好。剛剛部長跟局長都答復未來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但是你們現在告訴我還沒有辦法給出多久的時間……","陳部長良基：就是時程的部分，我們還沒有確定。","許委員淑華：我可以接受，也就是在還沒確定之前，現階段誠如剛才局長所提的，對於這些問題會暫緩處理，讓居住在這邊的長輩不用擔心。"],["陳部長良基：是。","許委員淑華：我也是希望部長儘快跟院裡面反映，你要督促它啦！"],["陳部長良基：對啊！當然我也很急……"],["許委員淑華：因為中興新村這個案子延宕很久了。"],["陳部長良基：是。","許委員淑華：否則我兩年來問的問題都是一樣的。最後我也要跟部長說，我覺得目前陳局長跟地方上很多村里長以及市公所的互動都是很好的，基本是我們還是要保持這樣的基調，畢竟我們都希望能夠輔助我們的政府往前推動這樣的方案，包括現階段還有很多清潔的工作，也希望中科這邊繼續協助，在地方上有需要我們來協助政府的，我們也會做，好不好？"],["陳部長良基：是。"],["許委員淑華：我們還是希望這個計畫趕快加緊進行。","陳部長良基：是，謝謝委員支持。"],["許委員淑華：謝謝部長、局長。"],["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謝謝部長，上次我們談到以色列科技的發展，對吧？"],["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支持。","陳委員宜民：我上次去以色列訪問的時候，代表就已經告訴我，科技部現在已派駐了一位……","陳部長良基：對，我們秘書也會馬上過去。","陳委員宜民：除了以色列以外，科技部現在還有在中東或中亞的哪裡派駐專員嗎？"],["陳部長良基：目前中亞就只有以色列。","陳委員宜民：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因為以色列有許多新創事業，本席又是中華民國以色列國會議員友好協會的會長，而且上次從當地回來以後也跟部長提到可以去參加醫材展，所以你們後來也去了。","這次要談科學工業園區的設置條例，請問部長，條例有針對軟體園區放寬嗎？我知道之前Microsoft要到臺灣來設廠，但是經濟部的南港園區已經飽和，所以我就在想有沒有可能到科技部，科技部是告訴我，這樣於法不合，軟體不能進來。","陳部長良基：對，這於法不合。"],["陳委員宜民：這次條例的修正案有放寬讓軟體方面的公司也可以進駐園區嗎？","陳部長良基：對，沒有錯，多元科技的創新也是園區將來的方向。","陳委員宜民：謝謝。講到園區，我們知道南科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台南園區，另一個是高雄園區，但就其面積來講其實差很大，台南的園區有1,043公頃，高雄的園區在路竹，只有570公頃，因為之前世界DRAM大廠的華邦電已宣布進駐路竹科學園區，要投資3,350億元。然而，他們一旦進駐之後，園區的剩餘面積就不多了，只剩12公頃，所以陳菊市長之前就規劃，希望把橋頭新市鎮大約1,000公頃的面積作為高雄園區的二期。請問部長，科技部現在對於這個方案是進行到什麼地步？","陳部長良基：謝謝委員關心，因為去年12月高雄市的呼聲，我們就組成新設園區的選組委員會進行考量，但在委員會中還要納入各部會以及專家學者……"],["陳委員宜民：目前進入環評了嗎？","陳部長良基：對，環評的問題還是必須先解決，所以我們很努力在做政策環評，包括我自己都親自在看這些計畫書。"],["陳委員宜民：謝謝。","陳部長良基：目前委員會也相當支持，暫時是都過了，但還有意見要回覆。如果這部分都過了，選址的部分就可以繼續往下走，還是會follow選址的程序。","陳委員宜民：現在和橋頭園區在競爭的還有哪幾個園區？畢竟接下來就是要競爭了，再由行政院核定嘛！","陳部長良基：我們會發布。這次的評量還包括了內政部對國土規劃的建議，所以可能還是會以南部為主體，雖然是在南部，但是仍要公平地讓大家提。","陳委員宜民：對，不過我還是要提醒部長，因為高雄園區的腹地本來就比較小，只有台南園區的二分之一，所以希望在考量時能予以考量。當然，不只是這個原因，更重要的是，在周邊的支援方面，高雄在橋頭有7所大學，包括高科大、文藻，還有中山大學第二校區，相信部長也很清楚……","陳部長良基：對，而且還有高雄醫學院。","陳委員宜民：對，這點很重要。希望第二校區將來可以往生物、醫藥、生技，甚至是醫學院的方向建置。另外還有高師大和高雄大學，以及樹德和義守大學都在那邊，當地有7所學校，所以人才資源是非常豐沛的。再加上橋頭已有高雄捷運了，紅線也會到那邊，有捷運可到的園區，全國應該很少，是不是只有我們的橋頭新市鎮？"],["陳部長良基：沒錯。"],["陳委員宜民：所以我希望科技部在選址的時候能夠考量整個地區的發展、資源的分配以及整個supporting的資源。","陳部長良基：屆時還請委員多支持，我也知道高雄鄉親的期待，因此我當時才花了很大力氣把華邦電遊說到高雄園區，就是為了高雄的發展。雖然區域現在確實比較不足，但我們第一步會先做環差，讓科學園區再擴張一點點，至於新址的部分，我們也已經在進行了，非常期待高雄可以入選。","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因為上上禮拜在以色列國慶的酒會上，我也遇到焦佑鈞董事長，他也跟我說要到路竹，他很期待，但也希望路竹園區附近的生活條件和安排可以更好。"],["陳部長良基：大家要一起努力。","陳委員宜民：我們希望捷運可以從橋頭延伸到路竹，甚至可以到永康，希望在環境的建置上能讓將來進駐的廠商更滿意，也期待部長能加速這方面的……"],["陳部長良基：也請委員支持。","陳委員宜民：好，謝謝。"],["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不在場）呂委員不在場。","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今天要質詢的地方比較多，所以要用短暫的時間直接請教科技部，新竹的科學園區裡有特色醫療，請問當初為什麼要做特色醫療？是要引進什麼特色？今天衛福部好像沒有來，但你們局長應該知道才對。"],["主席：請科技部竹科管理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永壯：主席、各位委員。特色醫療當初是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的推動主軸之一，是由科技會報、衛福部以及科技部一起規劃推動的。"],["邱委員泰源：所以你們只是被動的而已嗎？"],["王局長永壯：我們是提供場域。","邱委員泰源：但現在的場域也還是擺不平，大家都想再擴展。"],["王局長永壯：還是有空間的。","邱委員泰源：空間所剩很少，如果再廣告下去就有一堆人要進來了，只要再開放一點就進來了。","王局長永壯：因為場地也滿珍貴的，所以我們希望容積率可以盡量將它用到……","邱委員泰源：你們都沒有考慮到嗎？部長是專家，要負擔起整個科技的發展，請問你們的特色醫療到底是在服務還是在研究？抑或是做科技新發展，讓它有個地方操作以晉身國際級？"],["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剛開始規劃的時候，委員講的方向其實就是方向，希望可以針對特色醫療的研究，就近做click trail並與醫療結合……","邱委員泰源：做到最後，怎麼連生個孩子都要跑到那裡去生？連裡面都有健保，這不就和上次的自經區差不多嗎？抱歉，因為今天剛好衛福部沒來，但我看到你們來了，才趕緊登記質詢，本來我是沒有空的。","陳部長良基：我會把這個再查一查，之後再向委員說明。"],["邱委員泰源：這點非常重要。","陳部長良基：上次監委也對這個問題一直質詢，之前本來都是衛福部在參與規劃的，但我們的精神很清楚，希望只有科研的前瞻研發才會進來，所以對於委員質詢後續的問題，我們會再向衛福部check。","邱委員泰源：「科研的前瞻研發」這句話很重要，你也知道台大生醫園區在當地有蓋一間醫院，其目的有二，其一當然是你剛剛講的這個……","陳部長良基：對，就是前瞻科研。","邱委員泰源：要怎麼把它納進來，並提供一個地方給它操作？這兩者到底有沒有結合？我覺得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總不能把自經區偷渡過來吧！上次在做的時候，就覺得那會有很多問題，才打成那樣，現在又直接把它拿出來用。我覺得現在進來的，當然都是國內很重要的服務，而且也都是優秀的人，所以我都肯定，但這樣做到底符不符合當時的目的呢？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在瞭解台大生醫園區將來要發展的前瞻科技等相關事宜要怎麼和特色醫療結合？不然……","陳部長良基：跟委員說明，這確實……","邱委員泰源：都一灘死水，搞這些都沒有目的。"],["陳部長良基：我會去瞭解一下。","邱委員泰源：這是第一個，請以最快的速度給我回應。我要來質詢這件事的時候，林靜儀委員說自己對此也很重視。除此之外，科技部和園區要怎麼去協助它的結合？你不能直到現在還在開會，生醫園區的成立，各醫院就拚命搶著進駐卻不具特色，而且兩者未能結合，這實在是太好笑了。","陳部長良基：我認為比較好的作法是，把台大醫院相關研發團隊一起找來做……","邱委員泰源：這部分拜託部長立刻進行彙整，現在人家已經在搶了，大家好像在搶地盤一樣，這是不好的事情。"],["陳部長良基：好的。","邱委員泰源：第二，你們當然還要注意到，局長應與當地民眾多做一些溝通，起碼要讓大家瞭解健康醫療的型態為何，結果你們毫無限制的引進到生醫園區，可能會影響當地的醫療資源，屆時造成當地醫療資源爆滿的現象。事實上，本來民眾所要的不是那些資源，結果造成當地成為另一個戰區，所以你們應該多加考量。如果當時有醫藥服務能夠照顧大新竹地區民眾的健康，我們也不能失去這樣的目的，如此你才能夠做到敦親睦鄰，也才能夠照顧當地眾多竹科員工及其家人，你要讓他們幸福快樂，並且可以照顧當地居民。換言之，這有兩個目的：第一，台大生醫園區所產生的是前瞻性科技發展，這就是有一個practice，結果你們把它切割開來，這就很奇怪。第二，你們不顧及外面的生態。針對本席所提出上述的兩項疑問，請科技部儘快答復本席，我們再做後續的處理。謝謝。"],["陳部長良基：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焜裕發言。","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你身為科技部首長必須有所承擔，首先我要就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的修法內涵與陳部長及王局長做討論。"],["主席：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良基：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王局長正在與委員做說明。","吳委員焜裕：好的，沒有關係。請問部長，未來科學園區會放寬讓一些企業進駐，包括方才邱委員提及特色醫療產業的問題，目前你們有沒有明列哪些產業或科技事業能夠進駐科學園區？","陳部長良基：目前我們無法做精準的預測，但是我們看到近幾年來，當網際網路、軟體業正蓬勃發展時，臺灣卻幾乎是缺席的，對未來產業的掌握度，若無法讓多元創新的產業可以先進駐科學園區，讓產業在發展過程中與我們的產業深耕結合，這會讓臺灣又掌握不到未來應用大量科技結合的新產業，所以我們還是希望維持創新科技為基本要件。","吳委員焜裕：當然部長提出這一點很好，但是依照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定義的高級產業，如此一來，我們要如何定義服務業、軟體業是高級產業，或是值得進駐科學園區的創新產業？我不知這部分在子法或實施辦法中，有無較為明確的定義？","陳部長良基：是的。原本的定義在開宗明義有提及，主要為了引進高級技術產業及科學技術人才，這倒是沒有改變相關的定義。早上有委員垂詢此事，我也回答在英文上我們都會強調這是frontier或是kind of technology，基本上有這樣的定義。有關我們針對進駐廠商的審查方面，凡是進駐科學園區的廠商都要提出營運計畫書，我們就邀集專業人士進行審查。基本上，我們針對進駐廠商進行審查時會考量這部分，所以這部分可以掌握並沒有問題。","吳委員焜裕：當然這很好，但是你們要考慮到科學園區的空間有限。據本席所知，新竹、台中的科學園區的空間十分有限，未來你們在比較熱門的園區是否將開發新的園區，抑或是引導他們進駐南部或比較不熱門的園區？","陳部長良基：報告委員，以竹科為例，當時興建許多間比較矮的標準廠房，在規劃廠商進駐的過程中，我們會針對一些標準廠房做替換，如此才能夠提升其使用效率，不會因為擴充科學園區來……","吳委員焜裕：事實上，這些園區已經沒有可以容納新產業進駐的空間……","陳部長良基：我們會拆掉一些舊的標準廠房，然後讓比較符合創新、思考的產業進駐。","吳委員焜裕：目前在中部有所謂第四園區，好像在彰化地區。"],["陳部長良基：這是在彰化二林園區。","吳委員焜裕：據本席所知，過去當地招商的情況非常困難，不知目前的情況如何？","陳部長良基：向委員說明，因為彰化二林園區有將近600公頃的土地，之前被環評給卡住了，目前環評委員會已經通過這件案子，希望今（107）年就能夠招商。事實上，有許多的廠商正在排隊等候進駐，但是我無法答應開放他們進駐。至於有關精密機械的部分，現今中部是這些產業的大聚落，未來所謂的機器人與相關智慧製造的廠商，他們的需求量其實是滿大的。","吳委員焜裕：事實上，根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的規定，進駐科學園區廠商要提撥一定的研發經費，或是投資相當研發經費的比例，究竟進駐的廠商有無提撥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你們有沒有確實掌握？譬如進駐科學園區的特色醫療廠商，他們有無提撥經費從事研發工作？","陳部長良基：對，我們都會做審查。其實，以科學園區的統計數字來看，大概比一般不在科學園區的廠商投入研發的經費至少3倍以上，所以這部分很明顯。再加上我對在科技上有所要求，畢竟frontier technology所花的投資比較高，所以這部分是有在審定……","吳委員焜裕：但是，有些預算或報銷金額可能很難明確的分別，到底這是屬於研發或日常的生產活動？","陳部長良基：這部分是已有明確的定義，而且這些可以做為研發抵免之用，所以這部分以後要非常清楚做審定的，事實上，財政部也會協助做審定。","吳委員焜裕：畢竟這涉及一些會計科目，所以這部分在執行時會比較困難。此外，我們是否讓科學園區也能夠納入循環經濟的概念？譬如說，我們在園區裡面引進比較稀有金屬的回收技術。因為我們知道在科學園區經常有許多的半導體、晶片金屬或LED廠都會使用一些稀有金屬，所以廠商如果具有回收金屬的技術，你們有沒有可能允許他們進駐科學園區建廠。請問部長是否有此可能？","陳部長良基：原則上，我們在審查廠商資格時，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環境永續等因素也會納入考量，只要廠商符合相關因素，我們當然就可以考量讓他們進駐科學園區。事實上，目前循環經濟也是我們正在推動的主軸之一。","吳委員焜裕：本席聽說廠商本身具有開發金屬回收的技術，這樣的價值滿高的，你們可否允許他們進駐科學園區興建工廠……","陳部長良基：原則上，我們會聘請專家進行廠商資格審議，凡是通過審議的廠商，當然可以進駐科學園。"],["吳委員焜裕：審查科學園區進駐廠商的審議委員資格有無比較明確的界定？","陳部長良基：原則上當然有的，我們一定會邀請學者專家進行審議，畢竟科技部有將近兩、三萬名學者專家正從事相關研究，從他們的研究計畫即可判別這位學者是不是擁有真功夫？基本上，科技部在專業的判定與掌握上，我想還是比其他部會來得好。"],["吳委員焜裕：本席建議審議委員的資格要有比較明確的界定會比較好。","再者，新竹地區有新竹科學園區及生物科學園區，未來這些科學園區能否加以整合，哪些產業可以進駐？未來醫療器材產業可以進駐科學園區嗎？","陳部長良基：這當然可以。現今有竹北生醫園區47家廠商裡面，將近有20家都是醫療器材的產業，南科的部分則是更多，所以這部分沒有問題。"],["吳委員焜裕：好的。謝謝。"],["陳部長良基：謝謝。"],["主席（鍾委員佳濱）：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陳委員學聖、林委員德福、鄭委員天財、陳賴委員素美、李委員彥秀、邱委員志偉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委員陳學聖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4月28日敬鵬一場大火奪走7條寶貴性命，廠區流溢廢水造成大坑缺溪、老街溪河段出現暴斃魚屍，共清理出13.5噸重暴斃魚屍；周遭四校停課，須持續對空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監測，最重要是釐清大火責任歸屬，本席建請科技部應以該案作為借鏡，一併檢討相關園區救災防護。","桃園的新屋平鎮楊梅湖口台一線沿線，是臺灣早期電子材料產業的主要發展軸線，1980年到2000年在臺灣電子材料產業最風光的時期，一棟棟超大型無塵室工廠大樓在桃園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在高度控制恆溫恆濕與落塵量的「密閉空間」中，透過許多道的化學反應製程，及部分的物理製程來生產電子零組件或電子材料，屋頂上密佈著各種不同的化學原料管線；廠區內在特定原料儲藏室或製程區，也是充滿了各種強酸強鹼或易燃（因為要易揮發才能作製程清洗）物。簡言之，大多數電子材料產業的無塵室工廠，在生產製程的本質上就是一座「大型」且在「密閉」空間的超大超危險的化學工廠，再加上「維護國家安全或商品營業秘密之必要」，可以不予公開，這對廠內員工及救災的消防員而言，都是嚴重的安全疑慮，列管的各類工廠危險物品管制清單，涵蓋面有所不足處應該重新檢討擴大，包括毒化物、危險物品及易燃物品都應該納入管制，儲存在廠區的確切位置也應該清楚標明，落實調查嚴謹周延。","在1996年至1997年，在新竹科學園區陸續發生過華邦電子、聯瑞積體電路、天下電子等3場無塵室工廠的火災意外。但3場火災卻只有1個人受傷，其中聯端的火災其嚴重情形可與敬鵬工業相比擬。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自公布施行以來歷經多次修正，為擴大激勵國內科學技術之研究創新，擴大引進相關產業並放寬進駐限制，本席爰建請科技部記取敬鵬大火奪走5名消防員性命的重大不幸案件，課責雇主在火場狀況中主動通報危險物品、協助搜救等，並課予廠商提升自我消防防禦訓練責任，落實定期演習不虛應故事，產業與區內的消防單位平時經常作聯合防災演練。","主席：由於現在已經超過12時，我們在一開始的時候有說明，如果會議在12時以前結束，我們下午14時30分繼續開會，但依本席之見，今日會議應該都會很順利，我們先請部長休息30分鐘用餐，之後再繼續開會？既然大家都點頭表示同意，現在我們就休息半小時用餐，12時40分繼續進行逐條審議。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逐條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內容並進行討論與協商。"]],"block_lines":[1,6,6,9,25,25,27,27,28,28,29,29,30,30,31,31,32,32,33,33,34,34,37,49,49,50,51,51,52,52,53,53,55,80,80,89,98,108,112,115,116,118,119,120,121,122,123,124,128,129,130,133,134,136,139,141,145,150,164,167,168,169,170,175,181,193,195,196,201,207,211,220,224,225,226,227,234,237,239,242,243,247,249,261,263,266,269,274,275,277,281,283,288,290,291,292,293,295,298,302,305,306,309,317,322,323,325,328,347,348,351,356,361,366,372,373,376,380,391,394,398,401,404,413,425,427,438,445,447,448,467,468,470,472,473,474,485,489,496,498,499,500,502,503,505,506,509,514,518,522,524,531,532,535,537,539,542,544,545,547,551,555,562,566,568,569,571,572,582,593,595,598,599,600,603],"person_count":{"決議":1,"審查":1,"主席":31,"陳部長良基":57,"洪委員慈庸":7,"王局長永壯":4,"蘇委員巧慧":3,"張廖委員萬堅":1,"柯委員志恩":7,"黃委員國書":2,"主席（黃委員國書代）":1,"鍾委員佳濱":3,"主席（鍾委員佳濱）":2,"蔣委員乃辛":2,"李委員麗芬":1,"吳委員思瑤":1,"蔡委員培慧":1,"陳委員亭妃":1,"主席（李委員麗芬代）":1,"許委員淑華":6,"陳委員宜民":4,"邱委員泰源":2,"吳委員焜裕":3,"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1},"persons":["決議","審查","主席","陳部長良基","洪委員慈庸","王局長永壯","蘇委員巧慧","張廖委員萬堅","柯委員志恩","黃委員國書","主席（黃委員國書代）","鍾委員佳濱","主席（鍾委員佳濱）","蔣委員乃辛","李委員麗芬","吳委員思瑤","蔡委員培慧","陳委員亭妃","主席（李委員麗芬代）","許委員淑華","陳委員宜民","邱委員泰源","吳委員焜裕","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title":"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54分","地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