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星期一）9時至14時25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邱委員泰源","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7年5月3日（星期四）9時11分至13時16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林靜儀    陳宜民    楊  曜    陳曼麗    吳焜裕    吳玉琴    蔣萬安    許淑華    黃秀芳    邱泰源    趙天麟    陳  瑩    王育敏    陳其邁    徐志榮","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李彥秀    吳志揚    林德福    何欣純    黃昭順    蔣乃辛    呂玉玲    蔡易餘    劉建國    羅明才","      （委員列席10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宜民","專門委員：趙弘靜","主任秘書：金允成","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科    員  高佳伶","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7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一、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7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段落：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二、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段落：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三、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段落：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案。"],["四、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案。","（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分別報告及綜合詢答，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梁賡義、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董事長林啟禎、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吳肇卿、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陳昭姿、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執行長簡慧娟、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執行長陳寶民、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江宏、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高純琇、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蘇金鳳、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駱尚廉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林三加報告後，委員林靜儀、陳宜民、陳曼麗、楊曜、吳焜裕、趙天麟、蔣萬安、許淑華、黃秀芳、邱泰源、吳玉琴、劉建國及陳瑩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梁賡義、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董事長林啟禎、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張景森及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蘇金鳳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王育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邀請勞動部就「(一)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二)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勞動部部長因為要公出，有發公文跟本席請假，不過他有答應本席，公出行程結束以後，會在11點多趕過來。","陳委員宜民：主席，本席要求會議詢問。","主席：現有委員要求會議詢問，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同仁。首先，非常感謝召委安排今天的議程，邀請勞動部針對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進行專題報告，對此本席是非常敬佩的，因為這個案子非常重要，尤其前一陣子桃園才剛發生大火，奪走8條人命，因為有一位警消人員今天早上也過世了，對此我們實在是非常痛心，可是今天部長為什麼不能夠來報告呢？你說他要11點才能過來，對於這一點本席是無法苟同的，因為部長自從上任後就常常不來，上星期一本席擔任召委時，我們是安排到南部去考察，當時他也沒有出席。針對高雄的考察，他又是高雄出身的，到高雄去看勞動部的相關單位職訓局、就業輔導中心，結果他也不來，當然他有跟我請假，因為那是下午的行程，他說台北這邊有事情。上星期一早上李應元署長有陪同我們在那邊考察中鋼的相關問題，也看了很多與空氣監測站有關的單位。","今天關於官員請假與否，當然是屬於主席的權責，但是官員請假的理由還是要讓本委員會瞭解，上星期五本席的辦公室主任也有打電話去關心，因為當時部長是說要請一整天的假，而上星期我們在審查基金會的預算時，李應元署長請假的理由是他要到行政院向賴院長報告環資部的相關事宜，而且他只請假1個小時就趕回來了。可是今天部長如果要請假一整天，到11點才出席，本席覺得這樣其實是有一點藐視本委員會，更不要講說他的辦公室主任（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是怎麼跟本席的辦公室講主任的，我轉述給主席聽，他說「召委已經同意了，你有什麼意見嗎？」，他問我的辦公室主任「你有什麼問題嗎？」，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吧！請假的當事人，他的辦公室主任是從高雄上來的，勞工局局長出身的人講話、態度居然這麼不客氣，更不要講說他也是從基層出身的耶！今天我們要討論的不就是產業勞工的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嗎？為什麼他請了假就可以不來？我覺得這樣其實是在藐視本委員會，本席建議我們應該先休息，等他出席後再開會。以上，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的發言，不過本席還是要跟各位道歉，因為我們現在的議程真的很滿，挪來挪去就只能排在星期一，的確會對行政部門在行程安排上造成困難，但陳宜民委員所說的我絕對支持，我完全尊重立法院，尤其是各委員會針對重要主題所安排的議程，畢竟這是全民的事情，再怎麼樣都應該克服所有困難，儘量趕過來，我想這是最基本的精神。反正會議要如何進行是大家決定的，大家討論看看怎樣做比較好，我先聽聽看大家的意見為何。","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同仁。是不是先請主席或勞動部說明一下部長今天請假的原因是什麼？他現在人在哪裡、是在做什麼事情？如果他只是待在勞動部的辦公室，卻不來國會備詢，不來做專案報告，我是沒辦法接受的。"],["主席：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許部長是因為有既定的行程，他在新北有一場基層的座談，而因為委員會這邊有排案，所以他在上個星期有先依程序向召委請假。不過如同剛才委員所說的，部長在基層座談行程結束後就會趕過來。","蔣委員萬安：這麼重要的專案報告，我們不希望部長缺席，當然之前在其他委員會也是一樣，部長或署長常常不來備詢，不接受國會的監督，地方上有行程，如果不是那麼重要的話，我想反而應該是由次長代表出席，但國會要進行這麼重要的議案討論，接受國會議員的質詢，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麼會本末倒置呢？請假理由是地方上有行程，今天如果他是陪同總統、行政院長，那我沒有話說，但如果只是部長個人參與地方的行程，為什麼是次長來國會做報告及接受備詢，部長反而去參加座談呢？不是應該倒過來，部長接受國會的監督，來這邊報告，由次長代表他出席新北的活動？我相信新北市長、新北市府不會反對，是不是可以請主席去瞭解？如果誠如主席所講的，今天的議案非常重要，排了很多議題要討論，部長當然有責任要來這邊接受備詢啊！為什麼能夠藉由一個地方行程的理由就說要到11點才能過來，到時候前面幾位委員都質詢完了啊！除非主席答應還有第二輪的發言，不然我們質詢完了，部長卻沒有在這邊，我們希望聽到部長就這些問題，包括3K產業的問題、相關時事新聞的議題做說明。這個會期勞動部來得非常少，結果部長還要請假，部長也才剛上任，我們要瞭解他上任到現在這幾個月來，對於勞動部的業務是否熟悉，如果他還不熟悉，就以這樣的理由規避國會的監督，我們是沒辦法接受的，我希望主席去具體瞭解部長到底能不能來，不要這樣子規避國會的監督。"],["主席：他人在新北市嗎？"],["施次長克和：是。","主席：我們是不是先休息，等他一個小時？"],["陳委員宜民：他是在輔選嗎？他在蘇貞昌那邊嗎？他是不是在輔選？"],["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同仁。我想部長今天請假是有經過召委的同意，至於理由可能是因為之前已經跟工會約好時間了，所以他要先去那邊。如果說委員們一定要質詢部長的話，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對調發言順序？我們後面這幾個人可以先問，等部長來了以後，再由各位質詢部長，不然我們必須這樣一直等他。"],["主席：部長10點趕得到嗎？","吳委員玉琴：是不是請次長或國會聯絡人去做聯繫，希望部長趕快過來？","主席：如果部長10點趕得到，前面幾位委員可以對調發言次序。","吳委員玉琴：換一下，讓我們先問。"],["主席：以免委員等太久。","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大家都知道，一、三、四是委員會，二、五則是院會，所以主席安排議程後，身為部長的人，在他還沒有參加座談會之前，就應該要先瞭解，今天他要去參加座談會，其重要性會大過勞動部來委員會報告嗎？我覺得他應該要這樣考量。其實大家常在跑行程，我們也都知道，因為星期二的院會大概比較不會有重要的事情，所以地方上比較重要的活動，我們就會安排在我們可以離開台北的時間來排行程。部長在收到委員會的開會通知後，除非那個座談會的重要性大過於今天的委員會，那就另當別論了。","其實我不是要跟吳委員嗆聲，但吳委員說等部長來再來調換或怎麼樣，可是大家也有事情啊！例如陳宜民委員是登記第一位發言，他質詢完以後可能還要回去做其他的事情，現在為了等部長來，就要他換到後面去，這樣好像也不太合理，謝謝。","許委員淑華：主席，有沒有在聯絡部長？","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請勞動部趕快去聯絡部長，5分鐘後再看聯絡結果決定怎麼做。","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等一下部長10點會來，10點之前我們先進行專案報告，專案報告以後如果還有時間，為了避免delay到各位下午太多的時間，感謝國民黨的委員同意讓其他委員先質詢，但10點一到就換回原來的順序進行質詢。","許委員淑華：待會再看怎麼樣，好不好？","主席：我們原則上先這樣處理，請聯繫部長趕快過來。"],["陳委員宜民：不要變成慣例啦！下不為例！","主席：好，下不為例。其實我們今天原本是排考察的行程，但後來發現這個問題滿重要的，所以才特別塞進來，可能因為這樣造成部長、行政部門亂了陣腳，請大家多多體諒一下，但我們下不為例。","現在請勞動部施次長報告。","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召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針對「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及3K（辛苦、汙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案，本部應邀列席報告說明，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本部謹就相關議題說明如下，敬請　指教。"],["一、有關「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部分：","(一)積極進用勞動檢查人力，擴大勞動檢查量能：為保障職場安全衛生與勞動權益，回應外界對於勞動檢查之期待，本部已兩度報經行政院核定，同意增加502名勞動檢查人力（勞動條件325名及職業安全衛生177名），使全國勞檢員額達1千人，刻正陸續進用中，預計今（107）年底應可全部到位，屆時檢查人力與勞工人數比將達1：1.12萬，持續朝已開發國家標準1：1萬邁進，除有助於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及安全健康外，並以「中央安全衛生、地方勞動條件」之勞檢分工原則，提升勞動檢查綜效。","(二)強化勞動檢查員專業訓練，精進勞動檢查品質：本部除已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注意事項」及「勞動檢查機構檢查程序及作業標準」，供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遵守並據以執行檢查職務，以齊一勞動檢查員檢查尺度外，對新進同仁每年度均會辦理職前訓練，另針對在職人員部分，則透過定期召開勞動檢查業務相關工作會報及在職教育訓練等方式，以強化其專業知能。另本部亦訂有「勞動部加強勞動檢查機構勞動檢查業務督導注意事項」、「勞動部督導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條件檢查執行要點」及「勞動檢查機構年度績效考評計畫」，責由本部職安署對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主管機關實施外部督導，以及年度績效考核評鑑等工作，以提升勞動檢查效能。","(三)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有效運用監督檢查策略：為兼顧勞動檢查之深度及廣度，除針對重點業別（如營造業、製造業、運輸業等）規劃實施專案檢查外，亦採風險管理策略，按危害風險高低，採取對應之檢查頻率與強度，對違法情節重大者，更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實施高強度及高密度檢查，直至改善為止。此外，為強化母性、青少年及非典型工作者等弱勢族群之保障，本部亦持續對僱用該等身分較多之事業單位（如飲料店、量販業等），加強監督檢查及輔導等作為。","(四)公私協力，透過部會及運用安全伙伴策略合作減災：透過與大型企業、相關專業團體、同業公會、工業區等締結安全伙伴關係，並結合跨部會資源與善用民間專業人才，共同合作減災與建置區域聯防機制，並以教育訓練、宣導輔導、成果分享等方式，協助合作伙伴提升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此外，本部亦不定期舉辦CEO等高階主管座談會，透過各級主管參與安全衛生管理，形塑企業安全衛生文化，進而督促決策者善盡社會責任，提升整體產業安全水準，保障作業勞工安全衛生。另鑑於營造業風險向為各業之首，而公共工程又為該業領頭羊，自應帶頭示範，為民表率，引領民間工程一齊朝零職災方向努力，本部爰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加強公共工程安全衛生檢查，106年共計實施檢查1萬5,924廠次、宣導167場次及輔導1,518場次。","(五)協助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落實勞動法令：考量中小企業職場防災資源匱乏，本部已建構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輔導改善機制，結合各地方政府針對在地職業災害高風險中小企業辦理臨廠訪視輔導、宣導及安衛家族等工作，提供安全衛生設施改善經費補助，藉以協助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符合勞動法令，並強化其防災管理能力，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六)強化勞工申訴管道：為確實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法令，即時保障勞工權益，本部自105年6月30日起，設置24小時之「1955」檢舉專線，受理勞工檢舉雇主違反勞動法令案件，並責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儘速派員到場實施檢查，迄107年3月31日止，該專線已受理1萬7,649件，連同各地方政府所受理之申訴案件，共計已執行申訴檢查3萬5,439廠次。"],["(七)近三年勞動檢查統計：","1.勞動條件檢查部分：過去3年（104-106年）完成勞動條件檢查4萬9,764廠次、6萬7,194廠次及3萬9,665廠次，其中查有違反法令各計1萬0,792件、1萬0,591件及8,043件（裁罰金額為3.12億元、4.02億元及2.86億元），並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置備或記載出勤紀錄」及「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居多。另106年度為協助事業單位逐步調適勞動基準法新修法令，避免因法令認知不足，造成過度衝擊，並執行輔導計4萬4,930場次及宣導991場次（參加人數近10萬人次）。","2.職業安全衛生檢查部分：過去3年（104-106年）完成安全衛生檢查10萬4,705廠次、11萬4,306廠次及11萬4,758廠次，平均每年度約為11萬廠次，其中查有違反法令各計6,821件、8,930件及8,749件（裁罰金額為2.29億元、2.56億元及2.93億元），且以「未有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共同作業未依規定採取相關防災措施」、「未依規定設置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及「未依規定報備工作守則」居多。"],["二、有關「3K（辛苦、汙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部分：","(一)產業概況：國內之3K傳統產業大多屬中小企業，因其製程或作業性質特殊，如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危害化學品作業、非自動化作業等，工作環境多存在高溫、高噪音及高污染等危害因子，形成辛苦、汙穢、危險之產業特性與刻板印象，導致國人多不願屈就3K傳統產業工作，產業面臨長期缺工、人才斷層及年齡老化等問題，亟需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製程轉型升級。","(二)加強安全衛生輔導及設施補助：本部自103年起，陸續針對鑄造業（103年）、表面處理業（105年）及印染整理業（107年）等3K產業，逐年計畫性實施輔導及補助業者改善工作環境，透過實地訪視廠場，並成立專家團隊提供輔導服務，提供部分經費補助之誘因，促使事業單位投資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進而改善勞動權益，增強勞工安全衛生防護，並促進青年就業。迄106年計已輔導152家、補助115家、補助改善金額9,575萬元、廠商總投資金額約21億餘元，受輔導廠商勞工平均年齡由50歲降至38歲，促進國人就業人數計1,060人，並分別就雇主、高階主管人員及勞工辦理教育訓練，訓練人數計1,477人。","(三)成立跨部會合作平台：本部自103年會同經濟部、教育部及行政院環保署等機關，成立3K產業工作環境改善合作平台，結合跨部會資源提供產業轉型誘因，未來本部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除優化3K傳統產業工作環境，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外，期能促進產業技術及製程升級與轉型，更培育專業人才，提升國內勞工投入3K傳產就業意願。","(四)提升受僱勞工勞動權益：受僱於3K產業勞工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均有勞動基準法之保障。此外，雇主給付之工資除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外，並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且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五)運用就業協助鼓勵勞工投入特定產業：為紓緩特定產業缺工情形，並促進失業勞工就業，本部提供一般求才推介服務，並運用就業獎勵、僱用獎助、跨域就業津貼等多元就業促進工具，鼓勵勞工從事3K等特定產業。另為協助勞工穩定就業，提高其工作技能，針對在職勞工提供3年7萬元之職業訓練補助，並於訓練課程中安排提升勞動意識課程，以增進參訓者對自身勞動權益之認識，進而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八、結語","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及維護職場安全衛生本部責無旁貸，近年來已大幅增加勞動檢查人力，並運用多元策略，有效督促及協助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除使我國職業災害千人率於106年降至歷史新低之2.773外，對於勞動條件部分，也會持續透過「宣導檢查並重」及「加強過勞預防」之核心策略，全面落實勞動基準法新制，以提升國內勞動條件，讓人人享有安全健康、尊嚴勞動之工作環境。","以上報告，請　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其他各部會所提書面報告列入公報紀錄。"],["交通部所提書面報告："],["「(一)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二)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報告：","壹、前言","為保障勞工權益，本部就轄管產業除配合勞動部聯合檢查，實施工安及勞動條件檢查、宣導外，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即主動聯繫勞動部，儘速針對肇事駕駛人受雇之公司進行勞動檢查，並就勞動檢查結果，督導業者改善缺失。","貳、針對交通運輸產業促進勞動安全之作法"],["一、汽車客運方面：","(一)已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明訂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本條文駕車時間及休息時間之規定，以避免駕駛人過勞及對行車安全之雙重保障。","(二)將客運業者違反勞動條件紀錄納入評鑑，並研議對於情節嚴重者不列優良等第。","(三)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常態性遊覽車客運業年度聯合稽查計畫」，選列重點業者進行稽查。","(四)督導客運業者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僱用之從業人員善盡管理責任，達者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分。"],["二、汽車貨運方面：","(一)與勞動部對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實施常態性跨機關聯合稽查。","(二)擬定貨運業風險管理指標，並納入勞動檢查違規紀錄，建立預警制度。","(三)督導貨運業者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僱用之從業人員善盡管理責任，違者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分。"],["三、臺鐵方面：","(一)臺鐵局已研擬請增人力計畫案，並獲得行政院同意核准於三年內增加2,818人，補足人力缺口，改善勞動條件。","(二)積極與臺灣鐵路工會協商，修正並實施新班表，避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三)按勞動基準法規定核實發給加班費，並應儘速補足未足額發給部分。"],["四、海運方面：","(一)本部航港局於106年8月31日訂定「商港區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作業要點」，結合臺灣港務公司、港警及勞檢等單位，每半年定期執行一次稽查，以建立各單位橫向聯繫及資訊分享機制，倘經查有違反商港法事項，除依法裁罰外，並要求業者限期補正及改善。","(二)未來航港局將持續針對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者加強監理，並與臺灣港務公司合作，積極輔導業者落實勞工現場作業安全。"],["段落：空運方面："],["五、空運方面：","(一)桃園國際機場設置專責專職規劃、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之一級管理單位，且將職業安全衛生各項業務以標準化、文件化、系統化之方式落實執行，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流程作業及防災體系，導入源頭管理及風險管理機制。","(二)透由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簽署安全伙伴計畫及借重各領域職業安全衛生學者之經驗，協助公司診斷、教育訓練以及作業風險評估等，提供減災對策及安全衛生管理。另為提升承攬商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更建立主動性績效指標與實際走入廠商工作環境，主動提供安全衛生宣導與諮商，以多元化方式營造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三)為預防空勤組員疲勞產生之飛安風險，本部民用航空局針對空勤組員飛時及執勤時間，係依國際民航公約相關附約，訂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有關國籍飛航駕駛員及客艙組員飛時及執勤時間，須符合該規則之規範。民航局近3年均就國籍航空駕駛員及客艙組員之飛航時間、執勤期間以及休假等進行特別檢查。","(四)為預防空勤組員疲勞產生之飛安風險，民航局除持續要求國籍航空公司優化空勤組員班表外，並定期檢視各公司組員派遣之平均飛時及執勤情形。"],["段落：觀光方面："],["六、觀光方面：","(一)觀光局稽查旅遊團時，倘發現疑似有違反工時規定者，均將相關資料函送職安署進行後續查處作業。","(二)觀光局每年均依「發展觀光條例」、「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等規定，協同中央各相關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組成督導考核小組，辦理督導考核及不定期聯合檢查，倘有違反法規事項，則由各權責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列為後續重點檢查項目並限期改善、追蹤輔導。"],["段落：郵政方面："],["七、郵政方面：","(一)中華郵政公司不定期派員至各地郵局就勞動檢查違失情形，參與檢討原因，協助解決問題並輔導改正。","(二)中華郵政公司在職業安全改善方面，已訂有「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有關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各項設備之維護及檢查方式，指定專責人員定期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檢查，以確保相關設備均能正常作業，降低事故發生，保障人員之人身安全。","(三)中華郵政公司定期辦理員工「一般勞工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高員工安全衛生觀念，並設有勞安科及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參、結語","本部轄管交通運輸事業肩負大眾運輸責任，將持續配合勞動部聯合檢查工作，就權責部分另依相關法規進行查核、處罰，後續並輔導改善業者的營運環境，以確保勞工權益及完成社會大眾運輸責任之雙贏目標。"],["「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及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報告：","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就「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及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等議題提出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做扼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壹、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一、工業局所轄工業園區，係由勞動部及各縣市政府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勞動檢查工作。","二、加工處所轄加工出口區，由勞動部授權本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執行勞動檢查工作。","(一)辦理依據"],["1.加工處設管條例第5條第1項第13款：業務職掌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檢查事項。"],["2.勞動檢查法第5條：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二)勞動部公告授權園區：楠梓、台中、中港、高雄、屏東、楠梓第二園區、高雄軟體、台中軟體、台糖物流、臨廣等10園區。","(三)辦理作為與成果","1.加工處及各分處均配有勞動檢查員，將就近辦理所轄園區之各項勞動檢查業務，可發揮隨到隨辦的檢查效率。","2.推動減災創新策略，如針對事業單位高危險性作業，實施精準檢查或動態檢查，或對大型營造工地聯合檢查及開工前之輔導，以防範災害發生。","3.加工出口區各園區105年職業災害千人率為3.077低於全國3.209（製造業），106年職業災害千人率2.536更較105年度降低0.541，以落實保護勞工政策。","4.加工處辦理加工出口區之勞動檢查業務，提升園區之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故廣受廠商肯定，有助於增加廠商投資意願。","貳、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一、工業局所轄工業園區","(一)經濟部（工業局）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6條規定，針對現有產業，不限行業別，辦理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改善，以輔導製造業事業單位符合相關法令及降低災害為主。","(二)上開計畫每年約輔導200家中小企業，針對有立即危害之虞的不安全行為、設備及環境等即時鑑別，立即給予適當改善建議。","(三)另依據經濟部（工業局）所管理之工業區危害特性及需求，辦理廣宣活動約20場次，主題包含化學品儲存、人因工程、電器預防與IS045001等，並於年終辦理1場次全年度輔導成果發表會。","二、目前加工出口區各園區內無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參、結語","各位委員先進，為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經濟部已積極輔導園區事業改善廠區之安全衛生，並採取精準預防性之勞動檢查，以有效防範加工出口區職災之發生率，同時致力保障工業區3K產業之勞工權益與職業安全，期建構安全、安心、安穩之幸福職場，讓勞工可安心工作，亦可提升企業生產力，創造勞資雙贏，俾成功打造「安全和諧」之優質投資環境。","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資料：","有關「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涉及化學物質部分，本署說明如下：","一、依法管理毒性化學物質","(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係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毒管法）」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迄107年4月30日共計列管323種毒性化學物質。其管理要旨包括運作前應先取得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運作行為包括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或廢棄等8種行為，另依據毒理特性公告限制或禁止其有關之運作。","(二)依毒管法第3條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係指人為有意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無意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毒性符合下列分類規定並公告者。其分類如下：","1.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2.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3.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4.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三)毒管法涉及職業安全有關之運作管理規定","1.運作記錄申報：依毒管法第8條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其釋放量，運作人應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其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2.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依毒管法第10條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檢送該毒性化學物質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實施。」","3.包裝及運作場所標示及安全資料表：依毒管法第17條規定「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運作人應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並備具該毒性化學物質之安全資料表。」","4.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備設備：依毒管法第19條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過程中，應維持其防止排放或洩漏設施之正常操作，並備有應變器材。」","5.運送聯單：依毒管法第22條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所有人應於運送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運送聯單，並將核章後之運送聯單副知迄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6.事故緊急通報及事故調查報告：依毒管法第24條規定「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或於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內，報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運作人除應於事故發生後，依相關規定負責清理外，並依規定製作書面調查處理報告。","二、化學物質登錄制度","(一)為健全國內各機關管理化學物質所需之資料，本署參採歐盟REACH化學物質管理新制，自103年12月11日施行化學物質登錄制度，以該制度作為基礎掌握國內製造及輸入之化學物質資料，以資訊分享方式，後續提供我國各主管機關作為其評估篩選主管法規特定管理目的之化學物質使用，並做為毒管法篩選、評估、公告毒性化學物質之依據。","(二)本署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調和介接既有化學物質清單（於本署為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之既有化學物質清冊），自103年12月11日起受理登錄，至107年4月29日止，本署已受理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1萬4,237案（含括2萬7,177種計18萬951筆化學物質），新化學物質登錄2,387案（其中少量登錄2,249案，簡易登錄102案，標準登錄36案），新化學物質低關注聚合物事前審定1,018案，新化學物質科學研發用途認定2,027案。","(三)有關登錄之第一階段既有化學物質用途資訊（104年9月1日起至107年4月29日止），依排序分別為：廠場使用（占30.9%）、配方使用（占30.4%）、製造（占15.8%）、專業工作者使用（占14.4%）、成品使用（占5.4%）及消費者使用（占3.1%）。","(四)新化學物質登錄部分，自103年12月11日起至107年4月29日止，共接獲2,387件申請案，其中2,249件（95%）為少量登錄，102件（4%）為簡易登錄，36件（1%）為標準登錄。其中標準登錄資訊包括：登錄人和物質基本辨識資訊，物質製造、用途和暴露資訊，危害分類與標示，安全使用資訊，物理與化學特性資訊，毒理資訊，生態毒理資訊，危害評估資訊及暴露評估資訊。","(五)業者於進行化學物質登錄時一併盤點檢視所運作之化學物質，瞭解其特性，熟悉危害評估與防護措施之相關資訊與觀念。而本署彙整登錄所建立之化學物質物理、化學、毒理、暴露及危害評估等資料，除作為毒管法篩選、評估、公告毒性化學物質之依據外，亦得以資訊分享方式，提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管理其目的事業使用化學物質之用。","三、化學雲建置、資訊分享及應用","行政院103年2月26日「食品雲跨部會推動規劃」會議交付環保署研議建立國家化學物質資訊匯集、分享與預警平台。","化學雲自104年6月開始建置，截至106年12月31日，化學雲目前介接國內9部會附屬機關暨43個資訊系統，共計10萬2,035種化學物質相關資料，並依所拋轉資料之80個欄位分成化學物質歸戶、廠商資料歸戶、操作量歸戶及流向歸戶等。其中已與勞動部完成「勞動部公告之化學物質清單」、「優先管理化學品清單」及「管制性化學許可資料」介接，並依據勞動部之需求模組化「管制性化學品廠商」篩選功能，供勞動部管制性化學品進行未申報廠商篩選，做為管理參用。","四、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本署為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災害應變及降低事故風險，建置「環境事故諮詢及監控中心」及成立北、中、南「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7隊，分別進駐新北市、新竹縣、宜蘭縣、臺中市、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應變體系全年無休提供政府第一線救災單位毒災專業技術諮詢、支援環境監測及協助污染管控作業，以有效降低事故風險。","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書面報告：","為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維護其勞動權益，本部重點工作辦理情形說明如下：","一、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於104年將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正式項目，且列為重點條文。未達標準者限期2個月內改善，屆時未改善者即評鑑不合格。","二、護病比連動住院保險診療報酬","自104年起將「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20億元，由專款移列至一般服務部門，隨各年度總額一般部門成長率逐年成長，且將全日平均護病比明定於支付標準與支付連動，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按月公布護病比相關資料。106年起擴大護病比連動加成級距，由原本3級（加成9-11%）改為5級（加成3%-14%），以鼓勵醫院持續改善護病比。","三、護病比入法研議","於106年委託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106年度探討與評估護病比法制化」計畫，透過專家、學者與團體之焦點座談並彙整四場公聽會之各方意見所提建議方案，研議以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為優先考量，目前正研修條文，待行政作業完備，將進行法制預告程序。","四、建構優質護理職場環境","(一)提升護理薪資待遇","1.101年9月21日修正「公立醫療機構護理（助產）人員夜班費支給表」調升夜班費。","2.依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護理人員總薪資101年為4萬2,134元，而105年為4萬4,826元，已有調升之趨勢。","(二)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法，訂定護理排班指引手冊","為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本部與勞動部合作，於106年4月公告「勞動基準法下護理排班問答暨合理護理排班指引與範例」手冊，支持護理人員更換班次間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三)配合勞動基準法之實施，建置職場爭議通報平台","配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於107年3月1日實施，本部於107年2月1日建置「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提供基層護理人員得匿名反映不合理排班及職場爭議問題。截至4月底止，該平台共接獲25案通報，其中涉勞動基準法令相關爭議案件計19件，如工時過長（含打卡後繼續上班）、花花班及更換班次間隔未達11小時等，未來將持續落實平台監測機制。","護理人員是醫療健康照護體系人數最多的第一線專業人員，維持正向友善護理執業環境，向為本部努力的目標，更需要各醫院院長，地方衛生局及護理執業團體齊力合作，引領醫護環境的良性循環，建立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內政部消防署桃園市敬鵬工業火災案涉及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管理書面報告：","一、107年4月28日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造成消防人員5死7傷及外籍移工2死。火災原因刻正由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配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調查中。","二、依消防法第15條規定，達管制量之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相關規定。上開公共危險物品主要係以易燃性及助燃性之固體及液體為規範範疇，且消防機關對於公共危險物品之管理，係以「場所安全」為主，對達一定量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要求其應符合相關安全規範。","三、另查現行有關危險物品申報係由經濟部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之「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辦理。至勞動部為防止勞工因化學品造成職業災害，及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職業安全衛生法」業有相關規定。","四、至有關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火災案件，依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所提列管資料，該公司三廠5樓公共危險物品室內儲槽場所，儲存柴油2,400公升（管制量1,000公升，達管制量2.4倍），係供發電機使用。近3年檢查情形如下表：","五、有關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火災案，內政部已於5月4日由次長邱昌嶽主持召開第1次專案會議，有關相關短、中長期措施與後續政策推動事項如下：","(一)短期措施部分","1.立即針對高風險場所實施普查","(1)消防署已於107年5月3日函請各地方消防機關針對轄下達管制量以上公共危險物品之高科技廠（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優先），依法加強查察。","(2)針對高風險場所將訂定檢查計畫，請各地方政府聯合相關權責機關實施檢查，強化工廠安全管理。","2.訂定行政指導綱領","將邀請環保署、經濟部、勞動部等機關共同研訂「使用化學品工廠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要求各縣市消防機關將工廠危險物品位置資訊納入火災搶救計畫，並加強查核及演練。","3.加強自主救災及避難逃生演練","針對類似工廠持續要求落實檢討消防防護計畫或消防防災計畫，並加強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俾利初期自主救災及保障員工安全。","(二)中、長期措施部分","研議與協調修正經濟部主管「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及環保署主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與本部主管「消防法」，由制度面落實工廠化學品資訊揭露及管理功能。","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暫定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委員的發言順序由主席安排。首先請陳委員曼麗發言。","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動檢查是大家都非常關切的議題，在此之前我想先提一件事情，現在3K產業如有需要可在就服站招募，但是我看到高雄就服站發生一個問題，某鋼鐵業要在國內招募，就服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國外招募之前要先做國內招募，可是我們從這張投影片發現業者在國內招募時有兩個問題，第一是他們將月薪訂得非常低，只有22K到24K，但是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非特殊時程技術工之基本工資是26K起跳，特殊時程技術工工資則是31K起跳，我就覺得非常納悶，國內招募時比較低薪，但對國外招募反而比較高薪。所以就服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26K或31K起跳，在高雄就服站招募時就違法了，就服站也未加以檢查，就直接貼出數字。第二就是福利的部分，事實上勞工的健勞保並不屬於勞工福利，是本來就應該要有的，為什麼像高雄就服站這樣的公部門還會犯下這樣的錯誤？請問次長針對這部分作何解釋？"],["主席：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提到的個案，就資料上來看是違反了現行規定，我們待會會請同仁馬上去了解，它招募的月薪水準比我們公告的合理薪資基準還低，這並不符合我們的程序。","陳委員曼麗：這表示相關單位都沒有檢查，就是來函照登，但是公部門不能做這種違法的事情。現在有很多人力銀行或就業通這種招募單位，民間可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譬如104人力銀行就將健勞保納入公司福利之列，但是台灣就業通只是將該公司有沒有勞保、有沒有健保、有沒有就業保險等等先列出，然後很清楚地在下方標示出福利包括三節獎金、員工進修等等，我認為勞動部應該要做這方面法治觀念的宣導，事實上，勞工健勞保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而不是福利。雖然勞動部於2015年有提出通告，對於享健勞保是公司福利的講法予以更正，說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可否將這部分納入考核評鑑項目當中？甚至我們希望就服站能夠加以審核，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讓大家傻傻分不清楚，把健勞保當成福利，忽略了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勞動部是不是能夠做這樣的承諾？","施次長克和：針對委員提到的問題，一般私立就服機構未來在登錄相關資訊時，我們會要求他們更精確，如同委員所說勞健保是法定義務，不應該納入福利。至於委員提到的台灣就業通是勞動部的網站，所以我們會要求公私立就服機構必須改進。","陳委員曼麗：這個非常重要，我們希望不要誤導了民眾，以為健勞保是福利，這就非常可笑了。","另外，漁會和農會都可以做為雇主，而農委會提到農忙時可能會有缺工的問題，勞動部就說如果農忙時缺工，可不可以把漁工轉為農工？這個問題我們還會繼續討論，但是如果讓漁會和農會擔任雇主，就會有一件很糟糕的事情，那就是很多漁會本身就是仲介，萬一讓仲介擔任雇主，那麼仲介和雇主的角色就是重疊的，一旦有勞資糾紛或性侵害等傷害事件發生時要怎麼處理？大家從這個表格可以看到，全國漁會、瑞芳漁會、馬祖、澎湖漁會等全部都是仲介，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夠讓角色不會混淆，而且還能夠保障勞工呢？相關業務剛好是次長主持的，希望你們能夠特別加以注意好嗎？","施次長克和：為配合休漁政策，農委會的確有針對休漁期間的漁工進行規劃，但現在這還不是既定政策，在勞動部方面，目前我們是針對法制面及管理面向農委會提出建議，至於未來整個運作的管理機制該如何規劃設計，我們尊重農委會的判斷。","陳委員曼麗：我要講是的勞動部在當中應該注意到雇主和仲介的角色分離，不能夠讓兩個角色混在一起處理。","施次長克和：是。在整個政策討論的過程中，在法制面我們希望就服法的單一雇主制不要被破壞，目前也有朝這個共識進行。至於後續管理，我們……"],["陳委員曼麗：我拜託勞動部在處理這部分問題時要特別特別小心。","接下來我們要談到外勞，現在外勞的人數差不多已經有68萬，而且外籍勞工數量還持續飆高，公部門針對不同產業類別的外勞配額有不同的規定，分別是35%、25%、20%、15%、10%等等，但在3.4萬家製造業中已經有超過千家僱用外勞人數超標，第一，是不是能夠讓雇主收編，不要讓僱用外勞比例繼續膨脹，以符合配額？第二，可否調查僱用比例是否完全符合國家既定政策的標準？第三，有沒有改善？若有改善，是不是能夠讓速度加快？","施次長克和：針對每一個雇主適用3K5級制的部分，我們每兩個月或三個月會透過資料庫查核，看僱用比例是否符合規定。至於方才委員提到的……"],["陳委員曼麗：不符合規定的呢？那一千多家都改善了嗎？看起來改善的比例並不是很高啊！","施次長克和：我們可以從勞保登錄狀況看得出來，如果不符合規定就要限期改善，如果限期沒有完成改善，超額部分的聘僱許可就會廢聘。","陳委員曼麗：我希望要嚴格執行，否則的話，不斷膨脹下去會讓外勞人數馬上就要超過70萬大關。","再來是有關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職災保險給付，最近比較紅的是敬鵬公司，對於敬鵬公司的傷亡事件，大家都非常不捨，但是去年矽卡公司也有6位從越南來的外籍移工被燒死了，他們的家屬已經到台灣希望能夠爭取到相關福利，甚至希望能夠洗刷他們的冤屈，到目前為止，外籍勞工的死亡案例每年幾乎都是二十幾個，我們要說的就是外勞的住宿安全問題。不管是矽卡或敬鵬，幾乎都是宿舍出了問題，所以這些勞工都是被燒死在宿舍裡。想聘僱外勞都有所謂的外勞生活管理計畫書，裡面應該都寫得非常漂亮才會通過，但實施時是否真的有落實？外籍移工的住宿環境是否真的受到保障？職安署或者地方勞工單位是不是能夠專案查察？","施次長克和：對於外籍勞工要進來，入國3天之內地方政府必須訪視宿舍，我們也有補助全國地方政府273個外勞訪察員，簡單說，入國3個月內如果沒有符合規定的話……","陳委員曼麗：訪察員會不會查得太鬆了，讓這些人其實是處在一個很不安的住宿環境裡？","施次長克和：針對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勞動部訂有裁量基準，包括飲食、生活空間等等的管理措施，許部長已經責成職安署及發展署會同相關單位檢視裁量基準。除此之外，就居住空間的安全性來講，現階段規定只要是宿舍都必須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這部分屬於建築法令的領域。","陳委員曼麗：但他們還是在宿舍裡面發生意外。可能有些住宿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距離很近，所以會受到牽連，但我們還是希望能有專案檢查，讓他們的風險能夠降低，否則每年在台灣走掉二十幾個外籍勞工，未來我們一定會受到很多批評，認為在台灣的工作風險很高。","施次長克和：勞動力發展署對於聘僱外籍勞工在一定人數（目前暫定20人或30人以上），以及3年之內針對生活管理有申訴者進行風險分級，近期就會配合地方政府進行專案檢查，也就是我們分輕重緩急，將評定認為比較高風險的宿舍優先處理。"],["陳委員曼麗：謝謝次長。"],["主席：請林委員靜儀發言。","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主席今天排3K產業勞工勞動權益等相關問題專題報告。但我先針對凍結職安署一筆預算就教於次長，當時本辦公室針對石棉拆除清理工作之職安衛生防護訂定防護用具規格與標準工法作業流程規定有凍結預算，希望你們在3個月之內將相關報告交給我們。對於石棉拆除議題我談了很久，包括石棉的拆除安全及勞工的安全，而內政部一直沒有盤點出哪些建築可能含有石棉，只是在拆除時自行申報如果含有石棉，就要找有專業防護的廠商進行拆除工作，問題是如果雇主沒有協助申報，勞工根本不知道要拆除的建築物是有石棉暴露的，所以我們要求職安署要對石棉拆除清理工作職安防護訂定防護規則，這個牽涉到後續的解凍案，請問你們處理了沒？"],["主席：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職安署和內政部營建署有在進行相關作業。"],["林委員靜儀：所以3個月的期限沒做到？","施次長克和：針對進度的部分，是不是請署長說明？","林委員靜儀：因為上個禮拜就到3個月期限了，我們辦公室都有在追這件事。"],["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個確實是很大的困難，因為從通報端來說，如果只是小型修繕拆除，我們有和營建署做橫向連繫。至於委員提到的防護具，我們在這2、3年陸陸續續有針對石棉拆除防護具有一些研究及要求，至於要訂明確指引，我們現在確實尚未完成，請委員再給我們多一點時間。","林委員靜儀：大概什麼時候？內政部前端一直沒有盤點出來，這是一個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要求職安署，至少要讓可能接觸到的勞工拆到一半發現有石棉的時候，知道怎樣取得防護器具，要讓他們知道發現石棉時要向雇主表示需要防護器具，並要求雇主提供。"],["鄒署長子廉：是。","林委員靜儀：內政部前端的部分，我們會持續追，但是要麻煩你們把相關準則及防護器具備好，至少讓可能遇到的勞工知道如何自我保護，可以嗎？","鄒署長子廉：目前就有一些宣導手冊，但依照委員會的要求，我們承諾在一個月內會將所有指引、規範寫得更清楚，讓所有事業單位透過營建體系能夠讓實際工作的工班或勞工知道。","林委員靜儀：非常好，拆除工人也是一個職種，針對這個職種，你們去宣導，然後讓他們手上可以有這樣的資訊，好不好？"],["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指導。","林委員靜儀：好，謝謝。","剛剛陳曼麗委員提到農業工人的問題，其實中南部一直有地方在要求農業工人，但很大問題在於這個職種是辛苦，甚至是危險的，現在東南亞青年來台度假打工，有點是參照之前台灣年輕人到澳洲去打工的議題，問題是，我們看到人數增加了，赴澳打工的工傷及意外也頻傳，澳洲這些產業的雇主並沒有為前去打工的人投保，台灣人去那邊工作也根本不知道原來雇主不會為他們投保，現在農委會要引進東南亞青年來台灣打工度假，次長剛才表示你們為了這個議題有去開會，所以這些東南亞來台灣打工度假的年輕人遇到農業方面的職業病或職業傷害，在職安署、在勞動部的立場，你們打算怎麼處理？","施次長克和：度假打工目前其實還在規劃階段，由農委會和外交部主政，針對勞動權利的部分，透過兩個國家之間的協定，國外朋友拿到打工度假簽證到台灣之後，只要受僱於事業單位就適用勞基法、適用職災相關規定，也適用勞保。","林委員靜儀：因為我們辦公室在4月25日邀請農委會、勞動部、外交部、移民署討論東南亞國家青年來台農業打工度假，農委會給我們的資料是，是否強制投保勞健保要由農委會、勞保局及衛福部再一步協商，農委會是這樣說的。","施次長克和：目前如果他是受僱於適用勞基法的行業，他就一定會適用……"],["林委員靜儀：農業工人適不適用勞基法？"],["施次長克和：算。","林委員靜儀：基本上，他被聘僱去摘水果、採茶應該都適用勞基法，對不對？","施次長克和：其實他只要是受僱，包含勞基法、勞保、職災保護……","林委員靜儀：因為農業是所謂的季節性缺工，並不像現在的職場，一個員工可能在這裡工作一整年都不會動，農業是屬於季節性缺工，這個月採芭樂，下個月可能採枇杷，再下個月可能採茶葉，打工度假年輕人在這個過程中會不會轉換雇主？","施次長克和：目前打工度假的部分是由農委會規劃，其實度假打工也不會在就服法第四十六條……","林委員靜儀：次長的意思是農業打工度假年輕人來台灣打工度假是跳脫就服法的規範，對不對？","施次長克和：不是跳脫，而是不在第四十六條規範裡面。"],["林委員靜儀：不適用就服法嗎？","施次長克和：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範。但是目前農委會還在規劃中，我們尊重農委會的規劃，不過勞動部還是會給一些相關管理的建議。","林委員靜儀：最大的問題就是農委會現在講的東西跟勞動部的基本精神不一樣，農委會在4月25日開會的時候給我的說法是，他們是來度假的，他們只是打工，所以要不要適用勞基法還要考慮。","施次長克和：我們已經確認了，他們只要來度假打工就適用勞基法。"],["林委員靜儀：我也贊成啊！"],["施次長克和：至於健保的部分可能由衛福部來說明。","林委員靜儀：沒關係，我們先從勞基法處理。","施次長克和：目前以勞動部的角度，先從法制面的部分來做檢視，若法制面沒有問題，在農委會開始規劃之後，我們會提出一些管理上面的建議，即便他不在我們目前現行的藍領外勞裡引進，因為他畢竟還是由度假打工的……"],["林委員靜儀：有國對國之間的協議……"],["施次長克和：是。","林委員靜儀：農業的特性是短期缺工，可能這段時間突然都在採收，理論上，他來台灣的一年之中不可能只去茶園打工3個月，而農委會對我的說法是他們是來度假的，他可能只會去茶園打工3個月，其他時間都在玩。這個可能性高不高，我們很疑惑。他也可能採完這一家的農產，就到另外一家去，這個過程中有沒有牽涉到轉換雇主？"],["施次長克和：這部分真的要看農委會的規劃……","林委員靜儀：我問A，結果農委會跟我回答B啊！這樣你們怎麼管理？問題來了，農委會跟我說這叫做轉換雇主，請問若是轉換雇主勞健保要重新投保，對不對？再來是現在在勞基法裡面，如果農業這邊用勞基法來規定，就是做五要休二，在轉換雇主的過程做五的休二是由前一個雇主算休二，還是後一個雇主算休二，農委會說他們不知道，請問你們要怎麼規範？","施次長克和：因為農委會的規劃還沒有出來，所以現在很難去做單一細節的評論，因為他會不會是單一雇主，或因季節性短期打工，以及有些農業產業未必是短期採收而已，有些是長期在一個區域裡不斷地做採收工作……","林委員靜儀：現在的缺工都不會持續半年以上，都是這個地方幾個月或那個地方兩個禮拜。","施次長克和：因為農業的業別，包含其缺工的樣態應該還是由農委會規劃，我們是從勞工權益及在法制面、管理面提供一些建議。","林委員靜儀：農委會在4月25日協調會裡面，他們講來講去，對到底是自然人聘僱，還是由每個私人雇主聘僱都講不清楚，我問農委會他們的勞基法要怎麼處理，他一下子跟我說他們是來度假的，一下子跟我說他們也可以打工。但是依照台灣的法規打工就是進到勞基法保障，對不對？所以我今天會這麼問的原因，第一個，農委會在規劃過程中，其實他們完全沒有思考到，這些來台打工度假年輕人的勞動部分要怎麼處理，其與台灣勞基法的法規之間怎麼配合、怎麼稽查？最大的問題是用這種方法繞過了就服法的聘僱之後，完全把勞動部視為無物啊！你們也查不到、也沒辦法管，甚至我們問過農委會，如果他在這個過程之中，發生層層剝削，甚至是前一段時間提到的移工被性侵的案子，他們來台灣打工過程中被性侵，請問這個帳要算誰的？要算外交部還是勞動部？","施次長克和：這已經涉及刑事的部分。其實不論是否按照目前就服法的機制引進的國外朋友或是度假打工，他只要是受僱者、勞動者，在我們相關的法令都是要保護，不可能因為是農委會的一個計畫，勞動部就不管理，這是不可能的。","林委員靜儀：我希望勞動部要開始準備思考這件事情，也要跟農委會好好溝通，其實在農委會的邏輯和立場，沒有思考到這些打工度假的年輕人在打工過程就是符合勞基法，要用勞基法來處理。在轉換雇主之間怎麼納保，如果是私人雇主，則他要不斷地轉換他的投保單位，或者如同我們那時候跟農委會要求的，是不是從農會或其他處理方式，農委會都沒有想到這個事情。這個過程是一個利用打工度假的方式跳脫就服法，對打工勞工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安全保障真的是很大的問題。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能夠堅守你們的立場，不然在管理上會有很大的問題。","施次長克和：針對委員質詢的部分，我們今天就會跟農委會做一個討論。","林委員靜儀：好，謝謝。","陳委員宜民：主席，10點了……","主席：看部長在哪裡，追蹤一下部長的行程，不要讓大家等太久。","請吳委員焜裕發言。","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重要的議題就是我們怎麼保護3K產業勞工的健康安全，署長，你覺得職安署在保護3K產業勞工的健康安全上應該扮演什麼角色？"],["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3K產業的勞工確實在比較辛苦、暗藏危險的場域裡面，從職安署的角度來看，我們是依照勞動檢查法、職業安全衛生法予以事業單位做外部監督管理，要求這個事業單位不管是從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是健康保護角度，對受僱勞工不管是本勞、外勞都一視同仁，給予符合安全健康基本法律以上的要求，這是我們監督的功能。","吳委員焜裕：非常好，署長確實對法規記得很清楚，但問題是怎麼落實？","鄒署長子廉：我們會切兩塊，首先，有關監督檢查的部分，我們要做風險分級的篩選，屬於比較有立即危險、比較容易造成傷害的，比如鑄造業、表面處理業，以及勞工會接觸到比較高危險的粉塵、化學物質等，甚至有火災、爆炸危險之虞的這些事業單位，我們會優先做專案檢查。除此之外，我們也針對輔導的項目，因為我們覺得國內的3K產業多屬於中小企業，他們的製程基本上已經固定了，做全盤翻新有困難，所以我們在幾年前就啟動了3K的安全輔導計畫，在我們今天的專題報告也有做了一些簡單說明，我們103年針對鑄造業、105年針對表面處理業、107年針對印染業，我們做輔導……","吳委員焜裕：非常好，請問敬鵬屬於什麼產業？"],["鄒署長子廉：敬鵬是印刷電路板製造產業。"],["吳委員焜裕：他不屬於你們輔導的範圍？"],["鄒署長子廉：目前為止他還沒進入我們的輔導範圍。","吳委員焜裕：我想請陳副局長和鄒署長一起談談，敬鵬公司使用哪些化學物品？我們有掌握嗎？他需要登錄嗎？鄒署長和陳副局長都可以回答。","鄒署長子廉：根據我們的了解，敬鵬這次發生火災的工廠，除了使用柴油之外，還有硫酸、硝酸、鹽酸、雙氧水，即過氧化氫，還有一些比較微量的化學物質。依照國內職安會法規的規定，這些化學品還沒達到管制性化學品或優先管理化學品的管制量，不過這些一般性化學品是屬於另外一個法規，叫做「危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事業單位針對這樣的化學品要做標示、MSDS和現場對勞工的教育訓練，這些都需要做。","吳委員焜裕：我知道。請問陳副局長，敬鵬有沒有用到毒性化學物質？"],["主席：請行政院環保署毒化局陳副局長說明。","陳副局長淑玲：主席、各位委員。敬鵬公司有使用一種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叫做「硫脲」。它在我們的登記管理上都是符合規定的，包括從89年開始，它就有拿到我們的核可文件。","吳委員焜裕：今天蘋果日報有一篇報導說敬鵬裡有很多毒性化學物質，但是大家都不清楚，麻煩大家要澄清，好不好？","請問鄒署長，如果以你剛剛所說的風險分級而言，敬鵬屬於什麼等級？"],["鄒署長子廉：他確實是屬於風險比較高的事業單位。","吳委員焜裕：可是如你所說，它用的化學藥品沒有什麼毒性化學物，只有一種「硫脲」，其他的也不屬於你們列管、量也不夠，怎麼會是高風險？這個會不會有問題呢？","鄒署長子廉：應該這樣講，因為國內PCB產業的使用過程中，從製程開始到使用酸做蝕刻、使用烤箱做預熱，它的製程風險確實比一般傳統電子業來得高，這個我們……","吳委員焜裕：它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風險？有沒有定義清楚？你說比電子業的風險高，你們的定義是什麼？我還是不清楚，風險高低不是根據化學物質的危害情況嗎？","鄒署長子廉：有關我們講的風險，從我們國內的法制來看，第一個，它是不是我們定義的危險性公共場所，必須經過製程管理評估報告……"],["吳委員焜裕：它有做製程安全管理嗎？","鄒署長子廉：有關敬鵬的部分，第一，它不是法定的危險性公共場所，第二，它的使用量也沒有到達我們製程管理的範圍，所以目前只有一般管制……","吳委員焜裕：它是高風險的嗎？你剛剛回答我說它是高風險，如果連這個都沒有做，怎麼會是高風險呢？","鄒署長子廉：應該這樣說，以這個案子目前的場域看起來，原來我們定義它是比較屬於一般性的，可是我們陸續發現它的現場管理有一些漏洞，所以我們現在把它列為主動積極查核的對象，我們就把它……"],["吳委員焜裕：請問從什麼時候開始積極查核？","鄒署長子廉：從這次敬鵬的案子發生，我們就開始展開。","吳委員焜裕：拜託，你們怎麼是等到案子發生才開始呢？我一開始就問職安署怎麼保護3K產業勞工的健康、安全，這是要怎麼保護？要預先作為才算保護。"],["鄒署長子廉：當然。","吳委員焜裕：你們後來才把它列為高風險，未免太晚了。我們整理出從104年到106年的資料，看到敬鵬違反這麼多工業安全、衛生、勞動條件規定，除了罰款，其他措施統統沒有。今天一開始我也有問署長，什麼時候開始授權給桃園市政府，但是我們可以從整理出來的資料看到，檢查了91次裡，有90次違反勞動條件、安全、衛生，這個工廠的紀錄這麼不好，怎麼沒有把它的風險等級提升，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敬鵬勞工的健康安全呢？","鄒署長子廉：我們在做這個部分的檢討改善了，第一，敬鵬總共有8個工廠，蘆竹區有4個、平鎮工業區有4個。我們這兩、三年陸續對它做監督和檢查，看起來它目前違反的情況確實是偏高的，包括勞動條件、安全、衛生等方面。所以，我們才說記取這一次的教訓，要針對這樣的產業撈出高違規的部分，列入我們專案檢查的對象來做後續的追蹤改善，務必讓我們的安全及衛生能夠更加強。","吳委員焜裕：署長，你這麼說太誇張，你自己是讀工安的，你是工安的博士，敬鵬沒什麼毒性化學物質，請問火災是屬於什麼事件？你自己的專業是工安、是職業安全博士，這個工廠沒有毒性化學物質，只有「硫脲」，而且量少，這裡的重點就是火災、爆炸，但是你都沒有發揮專長來好好監管這間工廠。","鄒署長子廉：關於這次的火災，除了我們的職安法規定之外，也涉及消防法和工廠法的法令規定，我們上週與內政部、消防署、環保署和工業局，在內政部召開的會議裡一起做了盤點和精進改善，在任何風險上，各主管機關的法令確實都要做進一步精進。所以，我才說敬鵬的案子，因為PCB廠是國內的重大產業，以全國而言也算是產值非常高的產業，我們既然發現它的風險，包括剛剛委員指教的火災、爆炸的可能，所以我們第二層次的監督檢查再做加強……","吳委員焜裕：不，署長，你說這些都太誇張，敬鵬過去的紀錄這麼不好，你都沒有採取進一步措施，你們只有罰款，罰完就沒事了，或是讓它改善，不管它到底改善得怎麼樣，最後也沒事了，等到重大事情發生以後，才說要改善或是怎麼樣，這樣未免太慢了。職安不是這樣做的，職安是預防的措施，既然檢查出來不好的紀錄，請問沒有採取更進一步的預防措施嗎？","鄒署長子廉：我們也認為監督檢查發現缺失就要追蹤改善，其實這兩、三年執行檢查也有發現缺失，監督改善的時效或是後面的追蹤順序要不要再加強，我們當然要再檢討這些部分，可是我還是要強調，我們真的有發現他的缺失並要求它改善，我想發生這種事情都是大家不樂見的，所以我才主張……","吳委員焜裕：大家當然不樂見，但是職安署要做好預防措施，你是職安專業的博士，還讓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我是你，我會覺得很不好意思，這是很丟臉的事。","鄒署長子廉：我們要檢討，謝謝委員。","吳委員焜裕：部長，我看今天的報告說現在要增加502名勞檢人員，其中勞動條件人力要增加325名、職業安全衛生人力才177名，這樣的配置未免太誇張，這個決策太誇張了吧？勞動安全衛生這麼重要，一發生事故就可以這麼嚴重，犧牲了7位消防人員的性命，勞動條件的檢查人員是無法來做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的，職業安全衛生的檢查人員才能來做勞動條件的檢查，因為職業安全衛生是比較專業的，但是你們要增加的大多是比較沒專業的人力，卻不充實具有專業的人力，這樣對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安全衛生檢查的全部員額有663人，勞動條件的檢查人員是337人，所以是將近兩倍。"],["吳委員焜裕：你現在要增加的人員……"],["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現在增加……","吳委員焜裕：這樣不對，所以我今天提案，職安人員最少要400人，勞動條件人員差不多100人就可以了，因為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可以支援勞動條件檢查，專業的人要配置得比較多，你們才能做好職業安全衛生的工作。","許部長銘春：增加人員的部分，你看起來可能會覺得好像安全衛生檢查人力比較少，但是其實在整個配置上，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1,000個勞檢人力……","吳委員焜裕：我知道，但是要做好人員的配置，才能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嘛！","許部長銘春：委員看的是增加的人力，但是我們對這1,000個人的配置，在安全衛生方面是663人，在勞動檢查方面是337人，所以是符合……"],["吳委員焜裕：你們現在有多少勞動條件的檢查人力？"],["許部長銘春：目前是312人……","吳委員焜裕：目前有312人，又要增加325人，就變成600多人，這樣在1,000人的配置裡面，就有646人都是在做勞動條件的檢查。","許部長銘春：第一，我們目前還沒有補進來853人，在安全衛生方面是541人，在勞動檢查方面是312人……","吳委員焜裕：本席的提案就是要求你們一定要改進。再者，本席上次也有問過什麼人可以當勞動檢查員這個問題，我們台大有一個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培育出台灣職業衛生方面最好的人才，但是竟然不能夠擔任勞動檢查員！你跟我說可以，你是在騙我，還是你所接收到的資訊錯了？請你看看這些限制，有哪一個人是從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出來的？根本就沒有，署長都騙你，你回答我的內容就不對啊！台大的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有培育出台灣職業衛生方面最好的人才，竟然不能來當勞動檢查員，騙人啊！","許部長銘春：不好意思，第3個醫學院部分的第12個……","吳委員焜裕：這個很明確，什麼系都寫得很清楚。"],["許部長銘春：工業衛生系可以啊！","吳委員焜裕：台灣沒有工業衛生系，他們都是在騙你，考試院在舉行考試找人……","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現在台灣可能沒有工業衛生系，但是其實只要是相關的系所就可以了。","吳委員焜裕：沒有，規定得很嚴格，必須經考試院核准才能參加考試，所以我們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的畢業生沒有辦法來考勞動檢查員，你知道嗎？","許部長銘春：關於個案的部分，我再請署長去向委員了解，如果真的有問題，我們再想辦法來解決。","吳委員焜裕：我是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的教授，我的學生向我反映他們不能參加考試，你看連勞動檢查員的考試都排除台灣最優秀的人才，這實在是太離譜了，署長都在騙你，真的是氣死人！","許部長銘春：我知道委員是出於好意，就是希望能夠有專業的人才……","吳委員焜裕：署長在騙你，你看就是這樣啊！","許部長銘春：沒關係，他到底有沒有騙我，我會去了解，但是關於個案的問題……","吳委員焜裕：我的學生有跟我講，最優秀的人才卻不能當勞動檢查員，這實在是笑死人了！","許部長銘春：我們會針對個案進行了解，也會詳細的問署長……","吳委員焜裕：部長，請你們要好好檢討，如果職安署缺少職業衛生的人才，要如何保護這些3K勞工的健康安全？自署長就職這一年多來，本席一直要求他要增加職業衛生方面的人才，可是他都沒有動作，這樣不行啊！這樣要如何保護勞工呢？真的是太離譜了！","許部長銘春：我了解，我會來處理，謝謝。"],["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問你今天是第幾次到社環委員會來備詢？"],["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第三次。"],["許委員淑華：是第二次還是第三次？"],["許部長銘春：第三次。","許委員淑華：在你剛開始來立法院備詢的時候，你連很多同仁的名字都叫不出來，所以有很多委員都對你的工作打了問號。"],["許部長銘春：那一天其實我沒有叫錯名字。","許委員淑華：請部長不要打斷我的發言，我要講的就是，我個人對於這方面並不會過於苛責，我也有跟你講過，我重視的是你們整個勞動部的態度和對我們勞工的重視。你今天當然有按照規定向召委請假，不過我想召委今天排的這個議程非常重要，我們接二連三發生這麼多勞安事件，今天才緊急排這個議案，我也了解部長很忙，都有一些既定的行程，不過你們自己要去調配哪個才是最重要的。今天我們要討論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委員會希望部長能夠回來接受質詢，就是因為我們希望部長能夠回答我們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不要因為你害怕沒辦法回答委員所提的問題或是要去某個地方輔選就請假不來。部長，本席希望未來你能夠對自己的時間好好調配，應該要重視立法院的質詢。","我現在要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現在台灣的缺工問題非常嚴重，尤其我們現在3K的產業幾乎都必須靠著外來的勞工才能夠彌補缺口。行政院現在也在全台針對五缺的問題召開說明會，有很多廠商反映缺工跟缺人的問題，這也造成有很多企業不願意再投資或甚至出走。現在因為發生一連串的工安事件，還有在勞工權益保障方面沒有辦法妥善的照顧外籍勞工，所以會減低很多外籍勞工來台的意願。去年12月14日桃園蘆竹矽卡工廠的宿舍發生大火，這是12名越南移工的住處，當天只有1個人因為值班才全身而退，其他有6個人死亡、5個人重傷。整個宿舍的總坪數是30坪，卻住進12個人，也就是平均每個人能夠分到的坪數大概是2.5坪，而且逃生的狀況非常的不好，這12個人還是合法的受僱員工，如果是非法的受僱者，他們的生活條件絕對會更差。在上個禮拜敬鵬工廠大火也造成重大傷亡，今天又有一位消防人員經急救還是不治，已經造成8死。接連發生大火事件，我們國家到底有沒有重視職安的環境？本席認為勞動部必須要非常主動而且要負責任的來處理這個問題。","部長有看到昨天聯合報的社論嗎？昨天聯合報的社論特別探討了勞工的問題，這篇社論的結論就是：「移工的居住安全與權益問題，暴露了從勞動部、內政部到地方政府的失職。蔡政府這兩年撒重金補貼，大舉向南向觀光客招手，並當成政績吹噓；但對於在台討生活撐起台灣家庭和傳統產業的移工，卻連他們基本的居住權益與人身安全都不在意。南向國家來的旅客是『人』，南向國家來的移工難道只配當成『勞力』看待？一邊伸手擁抱東南亞旅客，一邊長期無視東南亞移工身處惡劣險境，蔡政府兩種截然的臉孔，顯得多麼虛矯而不負責任。」，我想很多人看到這篇社論會很有感覺，政府當然要推動新南向，可是台灣移工的問題造成這麼多職安上面的傷害，我們都沒有辦法來解決，而且還在不斷的發生。","我們現在來看看這整個宿舍的條件，有很多是地方的權責和內政部的權責，像矽卡工廠的建築物，因為並沒有民眾來舉報這是違建，所以消防局就只能檢查有沒有裝設滅火器和逃生設備等，很多防火建材跟動向又未必屬於他們法定的職責範圍，所以勞動局也就只能依照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進行檢查。現在政府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分層負責，可是因為彼此都只做自己的事情、也沒有相互進行複檢，所以就會造成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沒有一個主管的單位，針對這一點，勞動部認為應該要怎麼樣來做修正？","另外，本席想討論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依規定雇主必須要提供外國人一定的居住使用面積，就是總面積除以人數之後，應該每個人會有3.2平方公尺，也就是0.9坪。像國際人權標準的收容所要有0.7坪的使用空間，所以其實勞動部的規範就是最低的標準。外勞來到這邊工作，我們不能讓他們覺得跟坐牢沒有什麼兩樣，針對這個計畫書的內容，在發生這麼多職安事件之後，勞動部有沒有想過要如何檢討？或是從這個計畫書裡面去做調整？","許部長銘春：在此先說明今天早上請假一事，其實基層勞工的心聲以及各位委員的質詢我都非常重視……","許委員淑華：部長，你不用解釋這一段。我知道你的行程很忙，你有很多相關業務要去關心，但是在你的業務跟今天委員會排的議程之間，你自己要去做取捨，我知道你可能先前就已經排好了。","許部長銘春：不好意思，所以剛剛對於後續的行程，我先跟他們說聲抱歉，然後儘速趕回來，我要說明的是，我們並沒有忽視國會的質詢。","許委員淑華：好，我可以接受，你趕回來我就認同。請你回答我剛才的問題。","許部長銘春：關於生活管理的部分，上禮拜發生敬鵬事件之後，因為外勞的相關事項是由勞發署負責，所以我有請勞發署相關同仁進行一個專案的檢討，尤其是方才委員所提，我看到那個居住空間好像不到一坪，包括膳食費用等等，這牽涉到來源國有一個規定，就是扣他的錢不能超過2,500元等等，我認為這些我們都要去檢討，來源國的部分或許我們沒有辦法去跟他們argue、bargain，但是我們自己要如何保障這些勞工？包括居住坪數的問題……"],["許委員淑華：上禮拜您有針對這部分跟相關同仁討論過？"],["許部長銘春：對。"],["許委員淑華：有結論嗎？","許部長銘春：我請他們針對目前生活管理的部分，雖然現在生活管理的檢查是在地方政府，但是我覺得做為中央的勞動部應該就這些外籍勞工、移工的部分，讓他們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環境，我請他們著手針對原來生活計畫當中應該改善的部分進行研議，並且儘速提出來，我已經有要求相關同仁做這樣的處理。","許委員淑華：所以現在只是督促相關同仁趕快提出一個改善計畫，但還沒有具體的作法，那就要等相關同仁提出來？"],["許部長銘春：對。","許委員淑華：方才部長提及目前政府才編了274名移工生活訪視員，若以台灣跟日本做比較，目前台灣移工有六十七萬多名，日本是127萬名，而台灣移工死亡人數是遠遠超過日本，近六年來，台灣移工死亡人數為864人，日本移工死亡人數是158人，但日本移工總數是台灣的2倍，目前台灣有這麼多移工，通報約50萬個住宿地點，目前移工生活訪查員只有兩百多名，肯定是不夠的嘛！當然不只是生活訪查員不夠，整個勞檢人力都是不足的，現在勞工的相關問題這麼嚴重，包括職安問題等，勞動部不能就是說你們開了會之後有請同仁改善，這樣有開等於沒開啦！這部分必須要很具體，包括我剛剛提到的，中央各部會不只是勞動部，還有衛福部、內政部，每次發生事情的時候都會在行政院說要跨部會討論，可是最終都沒有結論，所以身為勞工的主管單位，本席希望部長能有更明確、更好的作法。","許部長銘春：我們一定會積極來處理這件事，不會說只是研議完就沒有下文。至於方才委員所提訪查人力的問題，我覺得這確實要增補，這部分我們會努力來……","許委員淑華：最近發生這麼多職安問題，我先不談跨部會的部分，你們部裡面多久可以把整體改善計畫，包括人力補強、生活環境條件要如何加強跟地方政府的溝通等，你們要有很具體、實際的數字出來，包括訪查的數字以及檢查的數字，這些都要訂定，不是說你們已經有要求了，否則你講了跟沒有講一樣啊！請問多久可以把這個改善計畫和檢討報告做出來？"],["許部長銘春：兩個禮拜。","許委員淑華：請於兩個禮拜內送交本委員會，好嗎？"],["許部長銘春：好。","許委員淑華：最後，行政院賴院長4月30日在出席模範勞工表揚典禮時，他說的這段話引起很大的衝擊，他說全國勞工平均收入已經將近5萬元，當然這個數字一定是平均下來的，但是你把很多高科技類、很多高收入的部分拿下來平均，這當然就跟很多勞工的感受有很大的差異嘛！尤其現在大陸又有一些出台的政策，許多人才幾乎都往西進了，所以如果我們只是這樣阿Q的告訴自己說，我們自己的平均薪資已經將近5萬元了，這跟許多勞工實際上的收入有很大的差別，甚至有人就說他對不起國家，拉低了水準。我們用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薪資平台」來試算，全台有70%的人月薪未達5萬元，這就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根據人力銀行的統計，今年有3,562名即將畢業的學生，我們從數據上可以看到，這些社會新鮮人有70%打算到中國工作，而他們想到大陸工作，一方面也是看到這些出台的優惠政策，或是有很多因素，這都顯示出我們國家在人才上已經都留不住了。行政院現在為了解決缺工的問題有提出要媒合就業，開發勞動力；改善低薪，創造友善職場；產學雙贏，縮短學用落差等，坦白講，我們不能每次都是用這種口號式的，這樣真的讓百姓沒有特別感受到政府積極的措施，現在我講的是行政院的部分，關於勞動部的部分，您接任部長一職，相信您一定有很大的抱負，所以本席希望在你任內可以提出一些具體改善勞工環境的實際措施，好嗎？謝謝。","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在質詢之前本席要問部長一個問題。你身為台大人，你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又是律師，所以對於目前台大管中閔校長的爭議案，你有什麼看法？"],["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好像跟我目前的業務比較沒有什麼關係。","陳委員宜民：我知道，那我問你有什麼看法。沒有看法？你是台大人？你台大畢業的嘛！所以你不關心這件事？"],["許部長銘春：不是不關心……","陳委員宜民：沒關係，為什麼我會問這個問題？因為跟你今天早上的任務有關，請問你到新北市去做什麼？"],["許部長銘春：我今天是去拜訪工會。"],["陳委員宜民：新北市相關單位會陪同嗎？"],["許部長銘春：通常我去拜訪工會都是由我們的關係司……"],["陳委員宜民：所以新北市相關部會都不會參加？"],["許部長銘春：通常我去拜會是我的同仁陪同。"],["陳委員宜民：你們不用通知地方的部會？勞動局……","許部長銘春：應該是有通知，但通常是我們拜訪完有時間……"],["陳委員宜民：新北市勞工局有陪同嗎？","許部長銘春：沒有陪同，他們不會陪同。"],["陳委員宜民：所以這是賴院長派你去的？"],["許部長銘春：不是。"],["陳委員宜民：這件事情比到國會備詢重要？"],["許部長銘春：傾聽基層勞工的聲音非常重要……","陳委員宜民：我知道，但是你也可以下午再排啊！","許部長銘春：委員，不好意思，我是早就排好了，我先說明一下……","陳委員宜民：那是可以調整的啦！本席希望你還是要尊重國會，尤其是對勞動部的監督，更何況最近發生這麼多事情，所以不管是敬鵬這個案子或是其他案子，我們都希望你來備詢會比較好。","許部長銘春：發生事情的時候，我們都第一時間去處理，後續也會做討論。","陳委員宜民：上禮拜我們到高雄視察，我還以為你會願意回娘家去看一下，衣錦返鄉，尤其是到勞動部相關的職訓局去看看，結果你就不來，你說你要頒獎。","許部長銘春：對不起，那是模範勞工一年一度的頒獎，是我們很重要的事。","陳委員宜民：你跟李應元一樣，李應元因為頒獎就不來，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參加。","許部長銘春：因為是勞工一年一度的頒獎，我們一定要去，所以我特別打電話向委員道歉。","陳委員宜民：那個由次長參加就好了。好，我們就言歸正傳，看看今天的議題。4月28日深夜，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工廠發生火災，昨天晚上又有一位也是我們高雄人的消防員林尉熙過世，他遺愛人間，捐贈器官給4位病患，我們覺得非常哀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敬鵬常常被罰，勞檢有很多未過的項目，104年度到106年度總共勞檢91次，違規90個項目，改善的狀況也不理想，為何罰鍰方面不能提高罰款？你們對這種一再的累犯難道沒有提高罰款嗎？","許部長銘春：因為它總共有8個廠，其實這些統計項次可能是各個廠的統計。","陳委員宜民：但是都一直在違規，不是嗎？其次，外勞的基本權益也應該受保護，菲律賓代表處的Gina Lin曾打電話到本席辦公室，他說對於最近外勞在新北市的一些狀況，希望我們能要求政府落實。這就讓我想到之前也是在新北市發生的越南籍及印尼籍勞工穿著睡衣抗議，因為根據你們的規定，每個月只能收膳宿費2,500元，但這家工廠就收了3,940元，而且他們居住的環境是如此糟糕。請問部長，像這樣對於你們的規定沒有落實，是如何處罰？","許部長銘春：基本上，依照規定是由地方政府勞工局去檢查，如果不符規定，會要求其限期改善，如未改善……","陳委員宜民：你看他們改善前、改善後的情況，改善後的便當還是如此，只有一條熱狗、一顆蛋，連個蔬菜都沒有，這是改善的結果喔！","許部長銘春：如果沒有改善，我們就廢止他的聘僱許可。","陳委員宜民：針對此種情況，你們在勞檢時要加強，因為你們現在正在做訓練，剛才聽到你們說到今年就有超過1,000位勞檢員，500多位是新增的。","部長上任快2個半月了，蔡英文總統到520就執政滿2年，請問蔡總統當初勞動政策的六大主張是哪六項？"],["許部長銘春：就是縮短總工時、解決低薪問題、支持青年及中高齡就業、派遣專法、保障職業安全、提升勞資協商……","陳委員宜民：好，不錯，都有答出來，只是你們同仁不要打pass。最近有一個「報導者」做了一個平台，讓大家檢視這六大政見中的18項，結果看到是滿江紅，有3大項確定已經跳票，包括「減少總工時、週休兩天」、「提高加班工資」及「修法限縮責任制工時」都已經確定跳票，只有一個特休假的部分勉強及格。至於全球主要國家勞工全年工時的排行方面，2016年我們雖然從第5名下降為第6名，其實跟第5名的希臘才差1個小時，情況還是很糟糕，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哥斯達黎加、南韓、希臘，總工時為2,034小時，我們希望總工時應該持續下降。另外，在大學生起薪的排行方面，我們在亞洲各國也是排名在後面，輸給韓國、新加坡、日本及香港，所以這整個狀況還有很大改善空間。請問部長，如何降低工時、提高工資？你們有何策略？","許部長銘春：提高工資的部分，目前不只勞動部，還有相關部會一起在做，因為薪資改善要靠各部會一起協力合作。"],["陳委員宜民：所以沒有策略？","許部長銘春：有策略，目前行政院的相關部會一直都有提出專案。","陳委員宜民：你要端出牛肉，有沒有說每年至少要調整多少？過去這麼多年來，月薪不過是調了0.62%，但是四小龍之中，勞工平均月薪漲幅最高的是南韓，他們已經調了3.79%，我們才調了0.62%，位居四小龍之末。","許部長銘春：我要分兩部分，第一個是關於整個薪資提高的部分，那是跨部會的；第二個就是基本工資，我們每年都會審議。"],["陳委員宜民：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個資料？讓我看看你們的策略。","蔡英文總統之前選舉時有一個政見，希望限縮責任制，這張投影片的左邊是他當初政見的說帖，他說責任制又叫奴工條款，目前有67個職業被第八十四條之一規範；但是今年3月1日政策破局，又新增殯葬服務業進入第八十四條之一，5月3日又新增試場入闈的工作人員，換句話說，現在政策一直在跳票。像這樣的狀況，將來要如何回應蔡總統的政見？","許部長銘春：其實這個有廢止、有新增，不是一直增加，但我們現在還是只有60幾個，我們也會檢討……","陳委員宜民：你的意思是總共是60幾個，你沒有想到要降下來？","許部長銘春：責任制主要是工作性質比較特殊，但總統政見對於責任制要限縮，我們都會注意。","陳委員宜民：部長帶頭去做勞檢，但我覺得好像都是在作秀，其實勞檢很重要的還是在落實。我們看到六都號稱勞檢率是100%，但實際情況如何？高雄市總共的目標場次為3,600家，而高雄市總事業單位是7萬8,745家，覆蓋率只有6%，部長來自於高雄，對此應該很清楚。相較於桃園，目標場次為5,400家，覆蓋率高達12%。換句話說，你的目標場次高、覆蓋率高，才是正確的作法，可是六都之中，只有桃園市超過10%，高雄市只有6%，如果你定的目標數低，達成率當然就會到100%，甚至134%，但這是欺騙社會。勞動部現在要增加勞檢人力，但高雄分配到的只有20人，桃園就分配到45人，今年新訓練出來的500多位勞檢員之中，有300多位是要做地方勞檢，你們將來如何分配？","許部長銘春：我可能要先說明一下，這個執行率是指預估的場次我們有沒有到達。","陳委員宜民：我問的問題是這300多位新增勞檢員，將來如何分配到全國各縣市，去協助當地勞工局做勞檢？","許部長銘春：勞動條件的部分，其實現在各地方政府都有配給他們了。","陳委員宜民：是啊，你們現在不是要新增這些人嗎？人力不會分配到各縣市嗎？"],["許部長銘春：現在是安全衛生133個……"],["陳委員宜民：吳焜裕委員剛剛不是才質詢過嗎？"],["許部長銘春：我請署長說明。"],["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這有點誤解，我們今天報告的是，我們這幾年來，陸陸續續增加500多個檢查員，4年前有325個勞動條件檢查員分配至各地方政府執行業務……"],["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沒有新增？"],["鄒署長子廉：去年增加……"],["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這份報告都是在欺騙社會？","鄒署長子廉：沒有，我們陸陸續續在增加，截至今年年底為止，現在的員額……"],["陳委員宜民：今年新增多少人？"],["鄒署長子廉：全部是177人。"],["陳委員宜民：這些人是怎麼分配的？所以你們今天的報告就是有問題嘛！","鄒署長子廉：在分配部分，其中的134個人是分配到六都，33個分配到職安署，所以確實有分配到六都裡面，確實是以安全……","陳委員宜民：如果到六都有100個人，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有134人。","陳委員宜民：請問這134個人是怎麼分配的？你看看六都的情況，你們當初補助分配的部分，高雄市就偏低，只有分配到20個人，對不對？高雄當地企業總單位就高達7萬8,000多個，卻只分配到20個人；桃園才5萬多家，你們就分配給他們45個人，對不對？你們就是對桃園比較好！這對市政府來說是比較好，對事業單位來說，當然就比較嚴格，我們當然希望能嚴格執行，勞檢率當然要增高。"],["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宜民：勞工就是希望勞檢率能增加，否則很多勞動條件常會發生問題，所以，本席才會詢問這134個人分配的問題，是否應該補那樣狀況不足的部分？","鄒署長子廉：對，報告委員，我們會針對六都平衡部分再做均衡性的討論。"],["陳委員宜民：是否可以給本席相關的資料？"],["鄒署長子廉：會。","陳委員宜民：你要確定喔，不要屆時糊弄本席。最後，本席在此建議，未來勞動檢查統計年報也要列出勞工及行業別超時工作的部分，不要照本宣科地每次的年報內容都一樣，這件事應該可以做到吧？部長，可以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署長是說現在年報內容原本就有勞工及行業別超時工作這個部分。"],["陳委員宜民：年報沒有這些部分。"],["鄒署長子廉：只是不明顯。"],["許部長銘春：我們再加以凸顯出來。"],["陳委員宜民：不知道藏在哪裡？"],["許部長銘春：我們再特別……","陳委員宜民：你們要將之凸顯出來。另外勞動檢查一定要有一個比率出來，至少要10%，你們現在能不能宣示一下？因為桃園已經達到10%，高雄只有6%，還必須逐年增加，你們這130幾個人分配下去，勞檢的覆蓋率又不增加，試問增加這些人要做什麼？"],["許部長銘春：我知道這是委員一直非常關注的議題。"],["陳委員宜民：是啊！"],["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努力來達成。","陳委員宜民：好，你能不能宣示一下到底會增加到多少比率？","許部長銘春：為何我一上任就要勞檢，就因為法令的落實一定要透過勞檢……","陳委員宜民：是，那你們有沒有計算過增加這134名人員，可以讓六都平均的勞檢率增加到何種地步？","許部長銘春：剛剛委員說希望到10%，我們會朝這個目標來努力，我相信應該是可以做得到，我也會責成同仁朝這個方向來做。","陳委員宜民：好，謝謝。"],["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發言之後休息。","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部長，賴清德院長之前說台灣平均月薪接近5萬元，不知部長如何看待這件事？妳認同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統計數字，是不分行業別所做出來的一個49,989元的統計數字，院長是依照這個統計數字做出說明。","蔣委員萬安：部長身為勞動部長，妳認為台灣每個人月薪資5萬元的統計數字是真實反映社會的現況嗎？","許部長銘春：平均數字當然不是反映社會現況，社會現況需視各個行業所呈現出來的薪資調查才會比較準，而他當天只是說出統計出來的數字，所以這也沒錯，只是說可能現在的社會現況，大家不是都這麼高薪，當然這是個平均薪資，就是就現有行業的薪資進行平均統計。","蔣委員萬安：妳認為怎麼樣呈現的數據，才可以呈現出社會的現況？","許部長銘春：我想政府相關的統計單位，應該也有各行業類別平均薪資的資料。"],["蔣委員萬安：妳覺得賴院長說出平均薪資有5萬元的這種話與民眾的認知是否有落差？","許部長銘春：應該會有落差，但我必須強調的是，其實院長也說得很清楚，他講得是一個平均統計數字，所以，他是依照統計資料說話，算是言之有據，可是民眾的理解可能以為院長說的是一般大眾平均薪資的狀況。","蔣委員萬安：部長，我覺得很好，妳知道這個數據沒有辦法反映社會現況，的確也跟民眾的認知有極大的落差。部長提到這是一個平均數，我認為政府官員對外的言論，尤其以賴清德院長那樣的高度，他談論任何數據都必須非常謹慎，不要以刻意美化的數字使民眾感到巨大的落差，甚至覺得這樣的數字無法真實呈現一般勞工朋友實際所得的情況。","就像部長所言，我相信包括人事總處等很多相關部會也有相關的數據，媒體也披露，若到人事總處網站上的薪情平台輸入5萬元，顯示出來的結果有超過7成的人薪資不到5萬元，也就是說，少數高收入所得者拉高了整體平均數，因此實際現況並非如他所言，而且這個平台也顯示薪資3萬元以下的比率高達20%，3萬元到4萬元為40%，也就是有6成的人薪資不到4萬元。就以一個班級的小朋友來說，只有1、2位小朋友身高像姚明那樣是200多公分以上，結果老師就對外說，我們班平均身高有180公分，事實上很多小朋友的身高只有150公分或160公分，他們會覺得老師是在對外炫耀還是在說什麼！","其實不只是網路上的朋友，我接觸到的很多民眾都覺得這個數字不可思議，為什麼會這樣？似乎要以包裝過的美化數字來欺騙民眾，尤其對年輕族群來說，人力銀行也做出針對35歲以下年輕朋友的薪資統計，其中高達7.2成的人月平均薪資不到4萬元，大家都在談低薪，更強調35歲以下的年輕朋友出入職場長期被壓榨且普遍低薪的慘況，身為勞動部部長的妳，提出解決低薪問題的良方，尤其對年輕朋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很多人都出面談到這方面的議題，包括人事總處去年對於106年人力運用調查總計的結果，在898位受僱勞工中，超過305位領不到3萬元的薪資，也就是他們的薪水只有2萬多元，低薪比率高達3.4成，所以，平均每3名勞工就有一名陷入月薪資不到3萬元的低薪風暴之中。","賴清德院長在五一勞動節特別提到月平均薪資，且在之後又針對這個月平均薪資提出解釋，表示還有加上年終獎金及加班費等等，但實際上這些並不能真實反映企業有幫員工加薪，這一點非常重要，所以我希望所有相關的部會，包括勞動部，應該蒐集並公布能完整呈現社會真實現況的相關精確數據，不要讓大家覺得官員講的是一個層面，民眾感受又是另外一個層面，落差真的非常巨大。部長，能不能做到？就像你剛才講的，沒辦法呈現社會現況，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跟人事總處去稽核相關的數據，然後公布年齡層或者是多少月薪占多少比例？","許部長銘春：這個我來問一下統計處，我們勞動部自己有統計處，行政院主計總處也有就薪資的情形做調查，我們兩個部會來勾稽一下，如果可以，我們把它呈現出來。","蔣委員萬安：好。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關於勞檢，因為這也是今天報告的主要議題，在您的報告裡面談到近3年勞動條件檢查的場次，去年總共有三萬九千多次，請問部長，台灣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有多少？我這邊的資料顯示，適用勞基法的公司在105年度大概有67萬家，那去年大概是多少？"],["許部長銘春：應該差不多。","蔣委員萬安：前年適用勞基法的公司大概有67萬家，勞動部今天的報告提到105年度勞動檢查是六萬七千多次，平均只有十分之一，結果106年度勞動檢查的場次只有三萬九千多次。","許部長銘春：去年的時候，主要是因為修法剛過，我們是輔導、宣導先做，所以場次可能比較少，但是從去年7月開始就有加強檢查的密度和強度了。的確去年是因為法剛修正，所以輔導、宣導先行。","蔣委員萬安：好，就算去年的前兩季是輔導、宣導期，但是我們拿前年105年度來看，事實上你們的勞檢次數也只有六萬七千多次，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有67萬家，只有十分之一，平均1家公司10年才被勞檢1次，所以才會造成現在這些事業單位的雇主覺得他10年才會被檢查1次，才會懷有這種僥倖的心態啊！","許部長銘春：的確，所以我們現在應該……","蔣委員萬安：對不起，先打斷你，這就是為什麼今天大家一再強調希望你補足人力，加強勞檢，在這個部分要凸顯出它的重要性。","另外，也是你們的報告，裁罰的金額在前年是4.2億元，去年是2.86億元，違規的次數在去年有八千多件，平均1件只有3萬5,000元，所以也有外界質疑裁罰的金額太低。就雇主來講，我10年被檢查1次，平均1件才罰3萬5,000元，連平均薪資5萬元都不到！部長，你們說的5萬元，對雇主來講，我被罰1次比我請1個人還要少，再加上平均10年才檢查1次，他們會有僥倖的心態，這個部分勞動部要怎麼解決？","許部長銘春：的確啦！適用勞基法的廠家有67萬，縱使我們到年底補足1,000人，說實在，勞檢人力還是有限，所以我們一定要透過一個分級管理的制度來做有效的勞檢，現在我們在策略上是針對高風險、高違規的部分來加強，把這些企業家數統計出來，在檢查方面就是針對這些，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有關於勞檢的罰鍰，我們也一再向地方政府說，你一定要看裁罰基準，裁罰基準其實有一個共通性原則，你必須看他的違反情節、違反次數還有過去的違規狀況，假設是一犯再犯就一定要從重裁處，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來做，也會跟地方政府再做宣導和溝通。","蔣委員萬安：部長，加強人力，還有加強勞檢的次數、密度，我覺得這個是正確方向要來做，另外，勞動部如果要研議提高相關的裁罰金額，當然你們能夠研議出來讓大家來討論也是很好，但是不是真的能解決現在普遍違規的事情？因為從勞動部提供的近3年勞檢次數、違規次數以及裁罰金額來看，其實你越加強勞檢的場次，違規的次數發現越多，裁罰金額越高，你們對外都說因為加強勞檢次數，當然裁罰金額會提高，但事實上那個比例就是一樣啊！那個問題一直存在，我覺得關鍵是你進行勞檢之後，後續有沒有去輔導這些事業單位……"],["許部長銘春：有。","蔣委員萬安：告訴他們怎麼樣能夠合法，怎麼樣能夠改善，我知道部長一定會說有，我舉個例子，在你們的報告中，發現違規最嚴重的三項永遠都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及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這三項永遠在前3名。先不要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也就是違反了加班時數的上限，但是當你在去年修法，將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變54小時，你從源頭放寬了這個規定，未來就是會造成加班時數非常的長，你再怎麼加強勞檢還是會發生很多過勞的案例，因為我時間到了，沒有辦法再談，昨天是兩位國道員警的公祭，那位駕駛就是因為疲勞駕駛，他連續上班22天，有7天是工作超過12小時，結果現在你們趕快說開罰最高300萬元，部長，你現在亡羊補牢開罰300萬元，能換回3個破碎的家庭嗎？沒有辦法。你給3,000萬元、3億元，他的家屬也不要，因為他換不回失去的這些親友。","我認為今天除了加強勞檢、提高密度、提高裁罰金額之外，還有一點，包括台灣98%都是中小企業，他們很難成立工會，當他們沒有這樣一個bargain power，不能與雇主坐下來好好協商談判的時候，今天再怎麼樣加強勞檢都是枉然。我認為部長應該要從各方面全面來做，不單只是媒體和外界所看到的，覺得部長就是帶隊去勞檢，因為我上次講過，勞檢是很多勞檢員執行面的問題，你在政策面除了解決過勞，包括一開始講的低薪問題等，你應該好好的思考。最後，你們還會安排很多的專案勞檢嗎？有沒有特別針對哪些行業？","許部長銘春：在國道的車禍案件發生以後，我們有針對這些貨運業者在排專案檢查，與交通部也有準備做聯合稽查，在解決疲勞駕駛的部分，我們現在是有這樣的一個專案檢查。另外，今年有15項專案檢查，我們會加強勞檢的密度和強度，我認為勞檢只是落實法令的一個手段，剛才委員講的沒有錯，除了勞檢以外，要怎麼有效去遏止這些過勞或是違反勞基法的情事，我們內部也在研議。","蔣委員萬安：所以勞檢完，你們後續也有對這些事業單位進行輔導？","許部長銘春：有，其實我一直在講，除了檢查以外，宣導和輔導還是要並行。"],["蔣委員萬安：你們怎麼做？","許部長銘春：輔導的部分，事業單位……","蔣委員萬安：好，請署長回答。","許部長銘春：細節的部分我待會兒請署長補充，其實我宣示得很清楚，第一個，今年我們一定會加強勞檢的強度和密度。第二個，我認為宣導和輔導要並行，就像剛才委員講的，中小企業很多，針對他們為什麼一再違規，我們一定要請……","蔣委員萬安：我舉一個例子，你們每次違規的前3名，第一個是沒有給加班費，第二個是延長工時超時，第三個是未依法配置出勤紀錄，很多中小企業的新創業者不是像傳統你要求他打卡，備這種出勤紀錄，因為很多人不一定是在辦公室，他可能在遠端的地方工作，這時候如果你們勞檢發現他違規，你們也有相關的輔導，協助他們怎麼樣能夠合法合規，我認為這個很重要。","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現在的出勤紀錄不是以刷卡或打卡為主，任何形式只要可以呈現出來都OK，app和Line都可以，但這個部分當然就像剛剛委員講的，我們會有專人去對新創和科技產業做一些輔導，如果早一點發現有這樣的缺失也會跟他們說明。","蔣委員萬安：因為這個不是勞檢一場就過了，你們後續怎麼樣輔導事業單位，協助他們或要求他們未來一定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是不是給我一個書面報告？"],["許部長銘春：好。"],["蔣委員萬安：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部長最近一直在處理勞檢，還有跟各地工會辦座談，今天你安排了什麼行程？大家急著把部長call回來，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到底是什麼情況？"],["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早上主要是拜訪新北的工會，傾聽所有基層勞工的聲音。其實我一上任之後，雖然立院開會，我都會利用時間……"],["吳委員玉琴：聽取基層的聲音。","許部長銘春：去聽取基層的聲音，因為這是原來就排定的，所以我在上個禮拜有向委員會請假，也有親自向召集人說明。我認為傾聽基層勞工的聲音和回應國會委員的質詢都是非常的重要，主要是因為今天已經排定了，我有依程序請假，召集人也有首肯，那我也非常重視今天的詢答，所以請我們非常熟稔業務的施次長帶領所有的業務主管，依時赴國會報告和答詢。後來是因為有些委員認為我應該要親自到場，所以我在第一場結束以後就把後面的統統取消，也向其他的工會說抱歉，然後就趕回來，這是對國會的一個尊重。","吳委員玉琴：是，我想各工會應該都很想讓部長多瞭解現在工會面臨到的問題，但是說實在，因為部長剛上任沒多久，能夠到立法院來備詢的時間也不多，你剛剛說第三次嘛！所以可能很多委員希望你親自出席，今天才會急call你回來。你已經有向召委請假，經過召委同意你才敢不來，所以你已經有正當的請假程序了，但是大家可能還是太想見你，希望你能夠來這邊，因為這個會期勞動部的議題比較少一點，我們也很希望有機會可以和您多做一些討論。"],["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吳委員玉琴：接下來是我今天要討論的兩大議題，一個是有關政府採購的勞動條件，一個是女性移工的人身安全問題。螢幕上是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訂的代理各公家機關、學校辦理採購的範本，其實我在4月份有接到1通申訴電話，是政府部門的同仁打來的，他說他每次在核銷中央各部會或是地方政府各機關發包給民間廠商承攬的一些工程，特別是保全和清潔這兩項工作，他每次在核銷的時候都覺得很有問題，但是這裡面到底要怎麼去查證？身為一個承辦人員，他每次蓋章都蓋得很害怕，因為他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符合最底薪2萬2,000元的要求，包括工時的記載有沒有確實、有沒有合法給付延長工時的工資，特別是清潔人員的部分，很多單位常常會巧立名目扣款，所以他每次蓋章都心驚膽跳。他向我們申訴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透過勞檢來做？因為部長一直在宣示，要透過勞檢來確保勞動條件的落實，不曉得這部分有沒有可能針對政府機關的採購，特別是保全和清潔人員的勞動條件來進行？因為政府機關採購更應該符合勞基法，部長，可不可以優先來瞭解這個部分的勞動條件情況？","許部長銘春：我說明一下，像這種採購合約的範本都是工程會制定的，我知道委員所提的申訴可能是實際薪資和契約上不一致，有落差，其實這個部分在一般勞務採購契約裡面就會約明，假設這些承攬廠商給的薪資與他報出來的不一樣，招標機關是可以依照契約上的規定去查察，然後依約來減扣或是追償契約價金，所以現在一個問題就是……","吳委員玉琴：部長，向我們申訴的就是那個在蓋章查核到底有沒有實際給薪的人，但是他沒辦法查證啊！","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可能要請工程會這邊跟所有的招標機關去要求他們的履約管理，因為這要招標機關才能去瞭解履約的情形是怎麼樣，假設他沒有按照契約，譬如他報一個人力說應該給他至少2萬……","吳委員玉琴：部長，這裡有一個難題，就是他不是勞檢人員，他對於勞動條件合不合規定有時候很難判定，這是一個統包包出去，然後回來的單據他只能蓋章，他每次都蓋得很害怕，他需要的是你們勞動方面的專業來看看這些包出去的薪資到底有沒有真正給了員工，給了這些很辛苦的保全人員和清潔人員，所以我才說你能不能抽樣去看看，瞭解他們勞動條件的落實情形，這個應該不難，而且是政府機關採購的。","許部長銘春：我知道委員的意思，這個部分我剛才講了一半，不好意思，我是說我們會請工程會去要求，對這些履約管理要落實，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也會跟工程會一起，因為各招標機關很多，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我們大家做一個聯繫，假設認為有疑問的，我會請同仁去勞檢。"],["吳委員玉琴：一起協助。","許部長銘春：對，到底多少錢一查可能就清楚了。","吳委員玉琴：我建議你先去查一、兩個，因為政府採購的很多。"],["許部長銘春：那委員再給我個名單吧！我們再來處理。","吳委員玉琴：好，我給你一些名單，希望你們3個月內可以去抽查幾個，看看情況如何。","另外一個是有關移工人權的議題，部長，你有沒有注意到4月21日美國國務院公布了2017年台灣人權的一個報告？其實我們移工的人權，特別是女性移工人權的議題一直是美國所關注的，那歐盟最近針對台灣的遠洋漁業，雖然沒辦法解除黃牌警告，但是它也關注了遠洋移工的勞動和人身安全，我知道這件事不是你管的，因為遠洋漁業是屬於漁業署管的，不過在這個議題裡面，尤其台灣所規範的合法移工有60幾萬元快70萬元，美國還是對我們移工的人權報告給予滿差的評價，你們的看法怎麼樣？我們可以做什麼？"],["許部長銘春：我們來努力。","吳委員玉琴：再努力，一直都在努力。"],["許部長銘春：移工的問題要改善的空間很大。","吳委員玉琴：要改善的東西很多。監察院最近針對女性移工遭性侵有一個調查報告，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做一些改進，這個部分要再就教部長，這就是一個最實際的權益保障，在監察院的調查裡面提到從101年到107年2月，通報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有633件，也就是說6年來每年都有百件性侵害的通報案件，其中7成是屬於家庭看護工通報受害，6成是屬於上司和下屬的關係，請問部長，勞動部對於這個數字的掌握，633件正確嗎？6年來性侵害的案件，根據你們的掌握。"],["許部長銘春：這個好像是……"],["吳委員玉琴：這是你們給的數字嗎？"],["許部長銘春：應該不是我們。"],["吳委員玉琴：正確嗎？"],["許部長銘春：這應該是衛福部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吳委員玉琴：勾稽起來是移工遭受性侵，是嗎？","許部長銘春：我們這邊的統計主要是1955申訴專線，然後我們再通報過去，所以我們與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掌握可能會不一樣，因為它有的是由其他單位通報，我們則是必須透過1955申訴專線，如果有這種情事，我們會馬上告知。"],["吳委員玉琴：告知哪裡？告知性侵害防治中心嗎？","許部長銘春：對，性侵害防治中心。"],["吳委員玉琴：是衛福部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許部長銘春：對。","吳委員玉琴：所以你們只做轉介的動作，至於安置或是後續的處理、調查……","許部長銘春：不會是轉介啦！如果他發生這種事情，然後到安置所去，其實我們都會提供法律的協助，包括心理諮商和醫療都會有專人來服務他。","吳委員玉琴：監察院有提出六點建議，其中有幾個我要跟您再做一個確認，其實這樣的一個數字涉及到勞動部、衛福部、移民署和警政署，你們4個單位對於這種移工的性侵害案件有沒有互相勾稽的機制？因為剛才聽起來，你們就是轉介過去，那邊到底是誰在確認這個數字？","許部長銘春：不會只有轉介，我剛剛講了，我們會有一些後續的協助，但是現在實務上的運作是不是有相互勾稽，這個部分是不是請副署長來說明？","吳委員玉琴：好，請副署長。"],["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蔡副署長說明。","蔡副署長孟良：主席、各位委員。衛福部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是把所有管道的通報都做統計，它的六百多件是這樣算的，那勞動部主要是從1955的申訴來統計。"],["吳委員玉琴：你們統計的數字有多少？","蔡副署長孟良：這兩個數字基本上都是屬於外籍勞工受性侵案件，每一個案件我們都做後續的處理，現在監察院比較關心的是兩個數字之間的關聯性。"],["吳委員玉琴：怕有落差。","蔡副署長孟良：我們和衛福部有對監察院做說明，第一個，監察院調查的數字有落差，主要是因為有一些通報是透過警政單位，而不是透過勞政系統；第二個，他可能是第三人的性侵，不是雇主方面的性侵，所以最後監察院請我們和衛福部再加強，這個部分我們會來處理。"],["吳委員玉琴：這個數字是應該做一些勾稽……","蔡副署長孟良：對，這個我們會加強。","吳委員玉琴：只要是被害，你可能就要去分析他們是什麼關係，這是其次，但是他真的在台灣遭受到性侵害了嘛！","蔡副署長孟良：是，這個我們會加強。","吳委員玉琴：那我就要問你，監察院有特別提醒，外勞遭受性侵害多數會選擇隱忍或逃逸，剛才部長提到安置，如果他是一個逃逸的外勞，你們還會處理到安置，包括他的健保和勞動相關的法律訴訟嗎？他可能因為被性侵害就跑掉了。","蔡副署長孟良：如果是逃逸行蹤不明的外勞，因為他還是在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範圍，目前大部分會透過法扶來協助。"],["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有接住他。","蔡副署長孟良：對，還是有。"],["吳委員玉琴：只要確定他是被性侵害。","蔡副署長孟良：對，因為他畢竟是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對象之一，這個還是在國內的刑事法律之下，雖然他逃逸，還是得要保護。","吳委員玉琴：好，這個部分有接住就好，這也是我們要談的預防的部分，預防的部分因為主導還是在勞動部，如何讓這些受害人不要因為受到性侵害而跑掉，變成是行蹤不明的對象，我們沒有把他接住，讓他在台灣變成一個黑數，所以我們應該要先安置後調查，只要這些事件一舉報或是1955一通報你們，其實就是先安置後調查。","許部長銘春：沒錯，我們目前就是這樣子做。"],["吳委員玉琴：就是這樣處理？"],["許部長銘春：對。","吳委員玉琴：還有一個部分，移工是不是有足夠的知識來保護自己？因為舉證有它的難度嘛！那我們的勞檢或是地方的勞工承辦人員對這種性侵害案件的敏感度夠不夠？這個部分監察院都提醒了，在這邊我就不多說，但是我最後還是要講一句，台灣在中國的壓力下，除了經濟和武器，其實我們最傲人的是人權，如果在人權的議題下面，我們的移工人權一直被點名，我想這不是我們樂見的，所以這部分勞動部應該要再多使力，如果移工行蹤不明的問題沒有處理，最後就是到移民署去，我覺得這不是好事情。","這次就服法要修法，我希望能夠針對這些移工行蹤不明或是性侵害防治相關的事項，施予雇主一些禁止聘僱的議題，當然這還要配合做一些調整，我知道你們已經有提出一個條文，所以我這一次沒有去修正它，就讓你們的條文趕快進來，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對於性侵害、性騷擾或是相關的傷害外勞人身安全的議題上，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這是我們國家應該要負起的責任，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黃秀芳委員詢答後，我們處理臨時提案。","現在輪由本席發言，請吳委員玉琴暫代主席。"],["主席（吳委員玉琴代）：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直接切入主題，上次這個肇事司機因為工作22天過勞，身體不適，邊開車邊打瞌睡，造成車禍，請問你們目前對交通運輸業進行輔導及實行勞檢的成效怎麼樣？"],["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客運和貨運的勞檢一直是職安署的一個重點，所以每年都有專案檢查，在這個事情發生以後，我們今年針對這些高違規的貨運業選列了70家的駕駛工時來實施勞動檢查，主要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憾事，對我們勞工權益還有公眾安全能夠真正的落實保障。其實我在第一時間點有跟交通部聯繫，因為整個道路的管理，包括這些駕駛的運輸管理是在他們，我們希望除了勞檢以外，還能夠有其他的機制來預防過勞駕駛，所以雙方後來也有3位次長，我們這邊2位次長，他們那邊1位次長，我們在5月3日有針對疲勞駕駛的問題，就法規制度面，譬如說如何建立勞檢違規紀錄橫向連繫機制，還有研擬交通和勞動的法規，讓他的工時和標準能夠一致，因為交通部有很多武器，包括路線和營業許可都是有效的管制措施，可以運用這些措施來要求相關的運輸業者一定要確實遵守勞基法，不要再有過勞駕駛發生。","邱委員泰源：大家都很努力，可是還是有一些比較實務的做法，譬如說現在的中途換駕駛，這個策略你們覺得怎麼樣？有在做嗎？","許部長銘春：這是很好的做法，其實我們現在也知道……"],["邱委員泰源：路政司有沒有在處理這個部分？"],["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胡簡任技正說明。","胡簡任技正迪琦：主席、各位委員。在今年春節的時候，我們在武陵櫻花季先試辦了中途換駕駛的措施，因為武陵的路線比較長，所以在春節的時候已經試辦。從5月1日開始也有幾家國道客運業者正式實施，我們要求他們在實施完後3個月內就要給我們一個評估的意見，我們會做後續的研議，看是要擴大實施或是怎麼樣去做後續的因應。","邱委員泰源：好，可以幫忙的策略都要來進行，要持續的努力。另外，在國道休息服務區有駕駛人休息室，能夠提供長途開車的疲勞駕駛人登記使用，這是一個立意良善的措施，但是本席從交通部高公局網站公布的資料發現，設置仍有不完全之處，並不是每個休息室都有24小時開放，而且只能用4小時，有的只能用30分鐘，可能裡面只有兩張床或是躺椅，針對這個部分，到底有沒有去評估需求性以及使用的狀況？","胡簡任技正迪琦：我們可以請高公局就後續的部分再去重新盤點，看看實務上的需求，然後再做後續的改善。","邱委員泰源：我們人體是脆弱的，而且有一定的耐受度，像我在很多年前必須要到金山鄉上班，因為那個路很不好開，那時候沒有像現在這麼好，所以在中間必須要休息一下，不過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可能有的人可以衝到底，有的人需要休息一下，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為什麼在路上不闢一些定點讓開車的人可以休息一下？你們有沒有想過這種事情？這是我親身體驗覺得很需要的事情。","胡簡任技正迪琦：現階段可能還是從高公局著手，因為高公局本身就有一些服務區可以提供民眾下車上個洗手間，滿足一下自己的生理需求，或者是買買東西休息一下，我們後續可以請高公局再去檢討評估，看看是不是能夠把休息區做一些改善，讓駕駛尤其是職業駕駛在比較疲勞的狀況下可以到裡面去休息。相關設施的改善和開放的時間，我們會請高公局再做一些檢討。"],["邱委員泰源：這個有沒有定期在檢討改善？","胡簡任技正迪琦：這個部分我請高公局檢討一下，然後再向委員做一個報告。","邱委員泰源：因為事關身家性命，我想都要很努力去做啦！我最近認識一個朋友，年紀跟我差不多，他幾十年前是跑聯結車的，他那個時候是從左營到基隆這樣在拚命，而且他是單親家庭，有兩個小孩子，常常讓小孩子在車後面那個地方躺下來睡覺，是這樣在賺錢，到現在這兩個小孩子女生已經是台大醫學系，目前還在台大當醫生，男生也算是工程師，如果讓駕駛不安全，發生什麼狀況的話，這兩個小小的生命在高速公路上面也是很危險的事情。當然那個時候有西螺休息站，他們到那邊就休息，然後叫個便當吃一下，所以這兩個小孩子每次經過那裡一定要下去買便當，回味小時候爸爸載他們的那種感覺。我覺得每一個地方都要去看怎麼樣讓大家得到多一點照顧，我倒是滿注意這個的，雖然我們現在都搭高鐵比較多，但是我相信很多拚生活的人一定還是這樣子在拚，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的車禍，這是哪一個單位在負責？"],["胡簡任技正迪琦：高速公路局。","邱委員泰源：可不可以提一個報告給我？看現在的狀況怎麼樣，有沒有改善。","胡簡任技正迪琦：好，是。","邱委員泰源：接下來我還是關心一下健康狀況，有關勞工罹患腦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如果過勞的話，這個疾病就會增多，尤其是3K產業方面，他們產生的疾病會更多，所以我們絕對不能忽視職業病的問題，請問署長或是部長，民眾如果懷疑自己有職業病的時候，他要怎麼去就醫？有沒有一套給民眾的宣導？或者是給我們勞工，像部長去工會說明的時候，你也多少教他們一些，讓工會的幹部能宣導出去，我覺得這是好事情，不曉得這個部分做得怎麼樣？"],["許部長銘春：執行層面我請職安署署長來說明。"],["邱委員泰源：好。"],["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有關還沒有發現職業病的部分，我們有兩個區塊，現在職安署委託了北、中、南3個健康中心，他們會到中小企業去做宣導和輔導，告知可能有這樣子的潛在風險。另外，我們全國有十大傷病防治中心，在傷病中心都設有疾病門診，如果勞工去門診發現是職業病就會做橫向通報，到我們後端來做橫向連繫。比較大的困難是民眾到一般診所或到非職業病門診的部分，那這個大型醫院就要做不同門診的互相聯繫，譬如他到家醫科或到胸腔科，發現跟職業有關係就要連到中心這邊來做後端的連繫，這是有關發現職業病這個問題。","另外一個層次就是現場如果有勞工真的倒了，就是剛才委員講的，他是心血管疾病，那這個心血管疾病是不是與職業有關係？因為根據我們的統計，心血管疾病與職業有關聯大概是21%到25%的貢獻度，其實它的貢獻度不算大，可是他如果是在工作場所倒下來，我們勞動檢查機構就會先派檢查員去現場瞭解他的心血管疾病是不是與職業有關聯性，如果看起來有點關聯性，我們會開始統計他的工時、工資和現場狀況來做第二階段職業病暴露的實況調查，如果更需要的話，再把這個調查紀錄送到我們指定的職業病專科醫生來做評估，評估之後的結果再回送到勞保局，確定是的話，勞保局就會做職業病的給付和後續的處理，所以我們有一個處理的機制。當然我們也承認，現在職業病發現率是比較偏低的，我們持續把這個機制再做更好的精進，我們還是希望橫向連繫醫院端、前端，能夠把疑似職業病納進來做管制。","邱委員泰源：非常好，針對這個部分，其實在這一年多來，貴部和相關的單位都很努力，甚至找健保局還有醫師公會開過很多次會，在北部、南部都開過相關的會議，尤其幾個做得比較好的醫院也都出來做模範，我希望這個動力和成效能夠維繫下去，可能要另外再擬一個計畫，不是做一做就不見了。","最後，像日本他們很注意勞工壓力或是勞工在工作上所產生的心理疾病，我們台灣好像比較不注重，所以報告案例相差非常多，我是覺得在文明社會開始關心到勞工權益的時候，可能不只肉體上的問題，包括他承受的壓力，他睡不著覺，他在家裡情緒不好，他承擔家裡教養責任的能力就會比較低，那我們精神科和身心科醫師進來的比較少，未來是不是能夠在這個部分多加以關注？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一起來討論。"],["許部長銘春：好。"],["邱委員泰源：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先肯定你在上任之後與地方工會的溝通，因為你幾次到彰化我都有參加，工會的幹部也非常認同部長才剛上任就到地方去跟他們溝通，更瞭解地方這些工會的想法和看法，然後帶到部會來，可以更貼近民意，這一點先給你讚賞，可是未來如果有委員會開會的話，還是儘量以委員會為主，至於工會的部分，在沒有委員會的時候你可以排另外的時間去參加。"],["主席（邱委員泰源）：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黃委員秀芳：在4月底的時候，敬鵬工廠發生大火，在職安署這邊也有幾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和勞動條件檢查，我們看到104年至106年，你們的安全衛生檢查有61次，勞動條件檢查有30次，在61次安全衛生檢查當中，違規的有76件，限期改善的有70件，有罰鍰的是6件，一件罰6萬元。勞動條件檢查有30次，違規有14件，罰款13件，1件是13萬元，可能就是三百多萬元。從104年到106年你們合計檢查91次，有90件違規，勞檢員在第一時間也有發現這個工廠的安全衛生有違規，61次的檢查有76件違規，罰鍰一次只有6萬元，本席想請教，是不是因為勞檢的罰鍰太低？或者是勞檢員雖然在第一時間有看到這家工廠的違規狀況，可是他沒辦法在第一時間來保護員工的作業安全？可不可以請部長或是署長來回答？"],["許部長銘春：請署長來說明。"],["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針對敬鵬工業公司的檢查，因為敬鵬工業公司在桃園總共有8個廠，在平鎮區有4個廠，蘆竹區有4個廠，我們是平均下去看，歷年就按照既定的步驟和頻率做檢查，所以有這樣的檢查結果。檢查的實況是看當時檢查違反的事實來做論斷，譬如說這次檢查到漏電斷路器沒有安裝，可能就是罰這件，下次檢查的時候它已經改善了，那樣當然就不會再發現，所以第一，我們檢查紀錄是同仁按照現場的狀況做檢查的，第二，像這次的工廠是不是要更全面讓檢查人員更瞭解整個製程，我們要做內部訓練，未來在檢查類似的工廠會更有效能和完整度，這個我們會再檢討。","黃委員秀芳：好，我問一下部長，你剛才在答復委員的時候。有特別提到，如果一再違規的話，罰鍰應該是加重的，可是我們看到的並不是這樣子。","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就像剛才鄒署長講的，它可能是不同的工廠，有不同的違規項次……","黃委員秀芳：同一家公司，不同的工廠也是。","許部長銘春：對，是同一家公司沒錯，不過我有要求同仁，固然它是8間不同的工廠，違規可能是分散在不同工廠，但是針對它是同一個企業主體，以後類似這種案件都要加重處罰。","黃委員秀芳：好，以這個為例，我們希望不要有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如果這樣子的事情再發生的話，即使有更多勞檢員來檢查，你也沒辦法在第一時間阻止這種事情發生，即使你未來再增加超過1,000名的勞檢員，我覺得還是沒有用，所以本席希望針對事業體的大小，如果一再違規的話，罰則應該要加重，好不好？朝著這個方向可以嗎？","許部長銘春：好。委員，我也有向同仁說明，要求他們對一再違規的企業，有情節重大的，我們一定要從重處罰，嚴懲重罰。","黃委員秀芳：另外，現在高科技的工廠有很多密閉的空間，在這個密閉的無塵室裡面也有很多的化學品，廠房裡面很多管線的化學品可能是強酸、強鹼，那勞動部自己可能有一個緊急應變的計畫，內政部也有，環保署也有，你們這3個部會怎麼去做一個統整？針對高科技密閉式的這種工廠，萬一有緊急事情發生的話，你們3個部會怎麼去分配工作或是怎麼做溝通？","許部長銘春：執行面的部分，是不是請鄒署長來說明比較清楚？"],["黃委員秀芳：好。","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指教，確實我們每個部會針對主管的法規各有自己的權限，譬如說敬鵬這個案子，內政部消防署是針對消防法的規定做一些管制，當然環保署跟我們職安署各自有法規去做一些管理，上個禮拜五內政部次長已經有開一個專家會議，各部會都一起來參與，目前是說3個部會要整合，訂一個工廠化學品管理的規範平台，由3個部會一起合作，針對類似的工廠未來怎麼做防災減災、第一時間怎麼應變、化學品放在哪邊以及各個部會怎麼參與，這部分會在這個平台討論，我們會積極配合內政部，一起把這個問題做比較通盤的精進，希望未來這塊能夠做得更好，以上報告。","黃委員秀芳：我們都是在很多事情發生之後，可能有人員傷亡之後才來檢討整個制度，本席希望未來內政部、環保署和勞動部對於整個緊急應變的計畫要互相配合，互相協調，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再來是關於勞檢這個部分，未來勞檢員要增加，我們也知道勞檢員到工廠之後，工廠可能會在第一時間提供一些書面資料，我想請教職安署，針對勞檢員第一手拿到的資料，如果你們認為有異狀的話，你們會做員工訪談嗎？","鄒署長子廉：是的，如果是勞動條件檢查，因為那是屬於個人薪資的權益，原則上我們先看事業單位給予的資料，如果發現有疑義的部分，我們進入第二階段才會做員工的抽訪，因為我們瞭解如果單單……","黃委員秀芳：好，那你們這樣的比例是多少？","鄒署長子廉：比例絕對是非常低的，因為我們認為當場去抽訪，不管是3個、5個勞工，第一個，他心裡會有壓力，第二個，他會擔心被雇主不當的對待，所以我們這個部分的操作是比較謹慎的。"],["黃委員秀芳：你們有做過這樣的統計嗎？"],["鄒署長子廉：目前沒有。","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跟你們要資料，你們也沒辦法提供，是不是？","鄒署長子廉：是，目前沒有。","許部長銘春：以後針對這部分，我是不是請同仁特別做一個統計？就是提出書面資料之後發現有疑問，有訪問員工的部分我們也做一個統計。","黃委員秀芳：針對勞動條件這個部分，我相信職安署應該也知道，很多公司給你們檢查的是一套資料，實際上發給員工薪水的又是另外一套資料，一旦有員工檢舉的話，其實公司提供的也是他們原本要給你們抽查的資料嘛！所以如果你覺得這個資料不合理的話，譬如說全部都是9點上班、5點下班，那個絕對是不太合理嘛！","許部長銘春：如果這樣就不用問了，就主動移送偽造文書了。","黃委員秀芳：可是實際上你們沒有這樣子啊！如果你們覺得不太合理的話，你們也不會在第一時間去訪談這個員工嘛！","許部長銘春：我們如果覺得有疑問會進一步做調查，譬如說訪談員工，或者調其他相關的註記資料……","黃委員秀芳：這個比例很低，剛才署長就講了，這個比例很低嘛！","許部長銘春：對，我要向委員說明，假設是一般的檢查，如果沒有異狀，因為你沒有其他證據，你很難進一步去問他們的員工，也怕造成他不必要的困擾，但是像……","黃委員秀芳：當然，所以未來你們針對員工訪談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用秘密的訪談？","許部長銘春：好，我們當然會保護他，這是應該的，但是我要說明的是，如果是檢舉的案子，我們絕對不會只看書面，一定會連其他的一起看，這樣才能夠真正查到這些違反勞基法的公司，要透過其他的訪查方式來做起。","黃委員秀芳：如果是你們自己主動勞檢的部分，你們覺得這個公司提供的資料不太合理的話，其實你們也不太會去約談員工嘛！","許部長銘春：如果我們有質疑，覺得不合理，我們也是會調查。","黃委員秀芳：這個比例很低啦！署長說提供不出這個資料，比例到底有多少你們自己也提供不出來。","許部長銘春：所以以後這個部分在調查的時候，只要有做訪查的，我都請同仁要做統計，未來這也是一個可以檢討的方式，我們會來做。","黃委員秀芳：好，其實有時候要透過員工的訪談才可以知道這家公司到底出了什麼樣的狀況，也才能夠真正落實勞檢，要不然很多員工也不太敢講。針對職業安全的部分，還有勞動檢查的部分，我希望職安署第一個，做跨部會的協調；第二個，員工訪談也是勞動檢查一個非常重要的參考，你們這個部分的比例要再提高，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黃委員秀芳：謝謝。","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7案。請宣讀。"],["臨時提案：","1、","《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文保障勞工的職業健康，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並未提供長期且持續之教育訓練，包括如何排除手術所產生的煙霧、如何正確配戴呼吸防護具等，更遑論進行相關職業安全檢查。","為使手術室醫護人員了解手術室煙霧污染狀況，促進第一線人員對於相關防護措施的認知，以提升此職業安全議題上的自覺，爰要求勞動部偕衛生福利部提出明年度辦理手術室呼吸防護教育課程之宣導計畫（至少20場次），其中須包括：宣導手術室排氣設備的安裝與使用、呼吸防護具的配戴訓練、定期健康檢查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等事項。"],["提案人：林靜儀"],["連署人：陳曼麗　　黃秀芳","2、","有鑑於因疲勞駕駛導致之車禍傷亡事件頻傳，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除實施勞動檢查、落實勞動法令，亦應積極推動各項事前預防措施，爰要求交通部辦理如下事項：","一、部分客運業者已向公路總局申請試辦「中途換駕駛」，於長途行車路線設置中途停靠站，並於中途停靠站更換駕駛，避免駕駛工作超時，確保駕駛享有充足休息時間以維護行車安全。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評估該措施之效益及可行性，研議將其明文納入法令規範，促使交通運輸業者遵行。","二、國道服務區駕駛人休息室設施於民國100年啟用，惟查，並非各服務區休息室皆為24小時開放，部分休息室並有限制使用時間過短或設置床數、躺椅數不足之問題，恐難因應實際使用需求，使「休息後再上路，降低疲勞駕駛肇事率」之設置目的大打折扣。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檢視現有國道服務區駕駛人休息室之設置及使用情形，檢討未盡完善之處並提出改善方案。"],["提案人：邱泰源"],["連署人：吳玉琴　　陳曼麗","3、","本院蘇委員治芬等人，鑒於要提升既有的職業安全品質，須重新檢視現有法規，使制度能有效規範企業之工作場所並降低危險性。我國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等相關法規關於PSM之規定係參照美國職安署（OSHA）的相關規定所訂，但相較之下我國法規恐仍有不足之處，似應加強對於工作場所之規範，以防止或盡量減少毒性、反應性、易燃或爆炸性化學品外洩所致災難後果。建請主管機關勞動部就上開工作場所安全性相關問題(一)研究並比較美國職安署PSM規範與我國職安相關法規及PSM規範之差異；(二)提出勞動檢查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之修正草案，加強管制態樣及處分依據。於一個月內向社福衛環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林靜儀　　黃秀芳　　邱泰源　　蘇治芬","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最重要的職權即是維護及促進台灣所有勞動者在其一輩子工作期間，不會因任何型態、種類、劑量的暴露而產生不可逆的傷害。為了執行此項重要職責，職安署應有足夠的專業公務人員來進行各項職安衛政策的擬定、執行、監督與檢查。惟查，因沒有職業衛生或職業醫學之公務人員、職系的緣故，目前職業安全衛生署內公務人力沒有任何一位是純粹職業衛生或職業醫學專業。如此，又要如何擬訂、執行、監督與檢查職安衛政策？爰此，要求勞動部在二個月，就如何增加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專業公務人力與向考試院建議設立前開二職系之進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修正遴選辦法。"],["提案人：吳焜裕"],["連署人：黃秀芳　　吳玉琴","5、","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本應職司台灣所有勞動者之職業安全衛生之促進與維持，勞動條件檢查僅是其中的一部分。然而就現狀而言，大量增加勞動條件檢查員，是否職業安全衛生署變成了勞動條件檢查署？按勞動部目前所預計增加之勞動檢查人力，增加了325名勞動條件檢查員，而真正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員只增加177名。很明顯的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員配比嚴重不足，難以以預防觀點加強職業安全衛生，進而降低職業災害與疾病。爰此，建請勞動部調整目前勞動檢查人力之進用人數，持續增加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員人數，每三個月向本委員會提交書面進度報告。"],["提案人：吳焜裕"],["連署人：黃秀芳　　吳玉琴","6、","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自107年4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全國展開「國營事業監督檢查計畫」，經查國營事業單位不到20家，縱有不同廠區，該計畫至少將實施檢查2,260場次；另依據105年勞動檢查年報疑似以項次當廠次計算覆蓋率，使得勞動檢查實際受檢事業單位家數，難窺其貌，無法得知真實的勞檢覆蓋率。為避免資訊混淆，請職安署將實際勞動檢查“家數”，自106年勞動檢查年報清楚揭露，以了解勞動檢查之成效。"],["提案人：陳曼麗　　吳焜裕　　邱泰源","7、","「勞動檢查」是保障職場安全衛生與勞動權益之手段，勞動部應積極落實並提升勞檢的廣度及效能。查勞動部業已報請行政院核定502名勞動檢查人力（包含勞動條件325名、職業安全衛生177名），惟何時能全部到齊？以及今年勞動檢查目標及績效評量為何？有待勞動部說明及釐清。此外，針對勞檢後發現違反勞動法規之事業單位之輔導改善及追蹤措施為何？外界學者專家咸認勞動法令之罰則過輕，是否進行通盤檢討以確保勞工權益。爰要求勞動部針對上述情況進行研議，並建立相關機制，並落實稽查，以敦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已確保勞動權益，並於定期二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蔣萬安　　王育敏　　陳宜民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意見？","請交通部路政司胡簡任技正說明。","胡簡任技正迪琦：主席、各位委員。第2案第1點第3行「應於三個月內評估該措施之效益及可行性」，因為我們是5月1日才正式有業者來……"],["主席：你們希望改成六個月？"],["胡簡任技正迪琦：對。","主席：第2案第1項中之「三個月」修正為「六個月」，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3案，我們已經跟蘇治芬委員請求過，希望將末句修正為「於一個月內向社福衛環委員會提出進度報告」。"],["主席：請問吳委員可以嗎？"],["吳委員玉琴：可以。"],["主席：第3案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對第4案第4行「擬定、執行、監督與檢察」中之「察」字修正為「查」字。","主席：查字已經修正了，第4案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對第5案倒數第2行「持續」前面加「研議」二字。"],["主席：第5案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6案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7案有無意見？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第7案倒數第2行「定期」二字刪除。"],["主席：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樣修正不行，應該每二個月都來報告。","鄒署長子廉：因為「定期」和「二個月內」會有文字上的衝突，如果委員希望我們定期來向委員報告，可否修正為「並每三個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即每三個月就把我們的進度向委員會來說明？"],["陳委員宜民：可以。"],["主席：第7案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繼續請蘇委員治芬發言。","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本席的辦公室正在推動工安及製程安全之檢討，因為我的選區就在台塑六輕工業區，它是一個大型的工業區，本席就鎖定由台塑六輕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全國甲級的、危險場域的工安以及製程安全的問題來跟部長交換意見。","今年1月31日我們跟經濟部沈部長在經濟部第一會議室開會，我們在會中提到要落實改善後續執行及追蹤管考制度之依據。其實我們國家是有法律、有制度的，但最重要一點，我們的行政單位是不是有按照我們的法、我們的制度，依規定、高規格在執行？本席今天想就這個部分跟部長交換意見。1月31日的會議，勞動部職安署也有參加，署長非常用心，除在會中表示會全力配合麥寮六輕園區總體檢的計畫之外，還特別建議經濟部參考職安法第十五條授權訂定之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能夠納入總體檢。","本席現在要跟部長討論職安法第十五條以及你們授權制訂的實施辦法。根據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每五年要做一個評估，不論是台塑六輕或哪一家甲級危險工作場域，每五年就要提出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其實去年7月我們也曾經做過體檢報告，今年推動的體檢報告，規模會比較大，去年的比較小，因為我們鎖定了幾個特定場區做工安的體檢。","請部長看一下106年的體檢報告，職安署依其權責所做的追蹤及其所應該扮演的角色有沒有扮演出來？如果沒有扮演出來的話，不論是1年體檢、2年體檢、3年體檢，最終的結果都出來了，可是事實上呈現出來的都還是個樣態，還是不斷的發生事故。106年的體檢大概分四大項，包括設備完整、製程安全及消防等等，也臚列出十幾項。我們就來看第三項的台化，台化AROMA-2廠有3件火災事故皆因pump軸心位移，原因也都查出來了，我們的體檢報告說AROMA-2的關鍵性設備應該要特別去強調你的轉動設備。專家都已經幫我們做了體檢，台塑集團也答復「目前已經引進專業廠商協助本廠進行轉動設備軸封異常之原因分析及相關改善」，這樣看起來AROMA-2應該沒有問題，對不對？"],["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事業單位陳述的改善狀況……","蘇委員治芬：所陳述的改善狀況跟事實改善狀況之間的落差，你們要如何處理？","鄒署長子廉：它有沒有落差，應該這樣講……","蘇委員治芬：我們看去年6月體檢完之後，AROMA-2在11月21日就發生火災，是不是沒有人死亡就不用向職安署通報？所以他們就沒有通報職安署，也沒有通報雲林縣消防局和勞檢單位。請問署長，AROMA-2去年11月21日有沒有向你們通報？","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對於這場火災，我們的中區職安中心知道，現場也……","蘇委員治芬：我問的是，台塑六輕有沒有通報你們？","鄒署長子廉：它不是我們法定的通報，可是依照安全……","蘇委員治芬：它不是你們的法定通報，請問職安署要如何去對製程安全問題來把關？如何照顧勞工職場場域安全與否的問題？","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我講的法定通報有職災通報一定的規範；事實上，我們跟六輕是安全伙伴，一旦發生火災，我們橫向就知道，就會立即派人去了解，這個部分沒有落差。","蘇委員治芬：本席還是要再跟署長談一個問題，我們有體檢，檢體之後也有報告出來，台塑六輕廠區也就專家的體檢報告提出改善，但為什麼還是會再發生？台化的OL-1為什麼又出現問題？我們就法論法，根據職安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你們訂定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該辦法第四條規定，事業單位每五年必須就實施製程安全評估提出報告，包括教育訓練、承攬管理、啟動前安全檢查、動火許可、變更管理及事故調查等等。我們再看第九條，內容不完備時，勞動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你要怎麼去限期令其補正？他也給你一個改善報告了，所以你所謂的改善報告是它裡面只要有文字就OK了嗎？你的體檢報告出來了，他也提出改善報告，第九條規定「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請問你們有沒有動用過這個規定？本席現在說的是甲級工廠每五年要做PSM報告，對於他所提出來的報告，你們有沒有動用過第九條的規定？","鄒署長子廉：委員剛剛提出的資料是六輕向經濟部回報的改善情形，並不是PSM……","蘇委員治芬：有沒有給你們？職安署若是這樣說的話，事情就很大條了！本席讓你看106年8月2日經濟部工業局的函，勞動部中區職安衛生中心有沒有給你這個函？","鄒署長子廉：我要釐清的是，這是體檢報告，我們評估辦法……","蘇委員治芬：工業局幫你們做的體檢報告，也給你們這份報告資料，等於幫你做了勞動場域安全與否的功課，台塑六輕也將它的改善情況交給你們，工業局都把這個公文交給你了……","鄒署長子廉：是。我跟委員說明，PSM是事業單位報……","蘇委員治芬：因為部長剛上任，你可以去查職安署究竟有沒有動用過這一條？我們的法明明就是這樣規定的，你就有這樣的權力，對於業者每五年的PSM報告，如果內容不完備的話，所謂的內容不完備絕對不是書面文字的不完備，而是它的改善內容到底實不實在，如果不實在的話，你們就要限期令其補正。你們有沒有動用過這條規定？這一點也要請部長注意。"],["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蘇委員治芬：今年會啟動比較大規模的工安體檢，請職安署不要就書面審；我們在跟工業局的交涉過程中，也有請國外的專家及專業技師進來，所以請職安署一定要加把勁。"],["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謝謝吳委員志揚跟本席換時間；部長今天辛苦了，不論是出去做勞檢，還是去跟工會會談，我一向都很支持。部長是否記得你還在高雄的時候，我們曾經因為掛看板所發生的不幸事件，您的辦公室主任鄭素玲局長也協助非常多，本席在此一併感謝。","既然發生不幸，我們希望那個不幸要有所代價，所以本席就不斷追蹤勞動部，希望能夠建立好相關的索引，因為我們發現營造業規範的比較嚴謹，但是廣告業的高空吊掛幾乎沒有相關索引及規範，經過你們開了很多公聽會及研討會，我也有去參加，之後你們在去年12月訂出廣告招牌拆掛安全作業手冊，這是一個新的作法。","不過，我想先從營造業談起，我們發現營造業部分所發生的墜落、滾落案件還是沒有大幅降低，不管是101年的58人、102年的54人、103年的52人、104年的32人到105年的44人，其實都還不能算少，在這樣的人數中，死亡、受傷的情況都滿嚴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實是很大的。我們看到在經濟成本部分，製造業因為勞工發生死亡、職災的生產力損失，每年高達27.2億元，其中男性比較高，為22.9億元，女性為4.3億元，平均發生每一件死亡事故會造成1,300萬元的經濟損失，我相信這一定沒有包括到家人的痛苦或是家人沒有辦法承擔的後果。我之所以先講到營造業，是因為我記得4月份的時候看到我們共同都很認識的高雄一家獨立書店老闆的臉書，他那個臉書是鎖定僅限朋友而已，所以不是很多人看到，很不巧我看到了，他說我們的營造業在進行施工時，雖然規範很嚴謹，但他發現他們在樓層上面作業，可是身上什麼都沒有，他還把那個情形拍下來。然後我仔細看了一下那個路段，但我不便把建設公司講出來，看起來離市政府滿近的，而負責興建的那個建商並不算是沒有名氣的小建商，可能還算是大的建商，當然我不太知道他配搭的營造商是誰，總之，就是直接在市政府附近，所興建的又是一個相當知名的建商跟建案，但他仍然是這麼皮，不做就是不做，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其實明明就已經有規範。當然那一位文青提醒的是他認為台北市更嚴謹，台北市還有自己的規範，但是照我進一步了解，我覺得也不一定那個規範就特別了不起，中央自己就有一套規範，其實已經很嚴謹。所以我想先從營造業請教起，他已經有固定的地方，一次興建可能都要幾個月以上，甚至一、兩年也不一定，我們也有規範，但每年死亡的情況其實都不在少數，我相信你們也有進行勞檢，但他就是這麼的惡質、漫不經心，這種情況之下有什麼對策？對了，我要補充一下，關於那個文青臉書鎖定的對象，我相信許立明代理市長應該也有在內，所以過了兩天，我看到你們去參加了一個職安的活動，剛好就是高空吊掛，我看到你跟許立明代理市長就是完全「照步來」。"],["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對，標準配備。","趙委員天麟：那樣「照步來」，我覺得安全係數會增加很多，第一，他不容易掉下來，即便發生一定的意外，也一定會減輕他的傷害。我再回去對照那個文青拍的照片，身上卻是沒有任何裝備。我看到很多委員都有問到，關於上次桃園發生的那件悲傷的事情，我想要講的是除了你說的增加罰則、增加人力以外，到底該怎麼辦？你要說我們認識的那些建商朋友是多麼的惡質、為富不仁，好像也不像，問題是怎麼會在這種很細緻、成本一定不大的部分，結果造成的人命損失，每一個都很重大。剛才有人算出錢來，其實算錢也是很傷感情的事情，可是他算出來每一個人就是1,300萬元的經濟產值損失，還不包括家人後續的那種悲傷處理，所以你有什麼看法？","許部長銘春：的確，營造業經常發生墜落，所以這一次在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那天，我們在高雄就特別針對營造業的高空作業，在現場搭了鷹架，也模擬那個場景。我發現我們的法規其實定得很嚴謹，如果照那樣去做，即使真的掉下來，也還是安全的，現在就是法令要如何落實，也就是執行面的問題。就像剛才委員講的，建設公司很多是承攬的營造廠商，主要是出在他們沒有去落實這一塊，他們承攬了管理，但沒有去注意，或者是忽視，或者是有一種僥倖的心態。我覺得安全真的是一點都不能馬虎，我一直說不能妥協，因為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任何一件職安的發生都是一個悲劇，是一個家庭的破碎，真的讓人很心痛。其實我也跟同仁講，我們一定要來宣導，譬如我們那天去辦這樣的活動就是一個宣導，然後檢查是一個手段，再然後就是輔導。我想針對營造業者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宣導會，委員在高雄也知道，每年這些建設公司都會有大會，也會請專家來演講或者做一些意見交流，我想針對這些營造業者應該要透過不斷的開座談會或宣導會，來要求他們一定要落實。其實現在很多時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執行的問題，如何讓這些營造廠商、承攬廠商真的能重視生命，因為每一個生命都是非常寶貴的，我們要透過一些實例的分享，還要告訴他們應該怎麼做，上上禮拜除了那一天的活動外，前一天我們還舉行了所有工安CEO的高峰會，透過幾個實際發生悲劇的案件，他可能自己就親身經歷了工安事故，由他現身說法，對大家會有一個很深刻的體會；然後我們再透過一些專家，或者是一些好的公司，他就已經在落實做這些工安的預防策略。我覺得這樣的方式非常好，我回來也跟我們署長說，就像那個工安CEO的高峰會，我們不只針對這些高風險的企業，包括營造業及各行各業，甚至公會，我們都可以辦類似的座談會，不斷的宣導，提醒大家在執行層面一定要遵照法令規定來做。","趙委員天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其實本來就賦予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但是其中所說的是雇主對勞工的部分，而你剛才提到的是主管機關對雇主的若干教育訓練，所以在您修法打算增加罰則的同時，對於第三十二條你也評估研議看看，怎麼樣課以雇主有比較多的訓練。"],["許部長銘春：請雇主來訓練。","趙委員天麟：或者透過公會來訓練雇主也可以，我想他們也要有這個觀念，要不然就會變成勞工自己本身有訓練，他知道，但他的雇主搞不好疏於這樣一個照顧的點，他可能就比較沒有被保護到。我當然還是結果論，現在這個墜落的數字每年都是以50幾個為主，希望經過你的努力之下，可不可以大幅下降？因為那個其實都是不低的數字。","至於廣告業的部分，雖然死亡數字或墜落部分並沒有像營造業那麼多，大概就是個位數，三年一個、兩個、三個這樣的數字，但是既然已經做出這樣一個作業手冊，希望你可不可以幫我們關切它的落實情形？因為上次發生意外，有委員關切，勞動部也定了規範，但定了規範之後會不會束之高閣？反正地方政府也並沒有重視這個事情。另外就是在高空吊掛的部分，因為它是臨時的，可能一次的作業時間都是在幾個小時之內就處理掉，所以現在看起來是不同區，分別委由不同的工協會幫你們去觀察，看有沒有違反，如果規勸不聽，再回頭去做勞檢，這可能是一個路徑，但是可能要去檢視一下這個路徑有沒有落實。這個規範既然已經做出來了，請你們去了解之後是不是跟我回報一下，各地方政府現在配合的情形是如何？"],["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衛環委員會安排這個有關勞動檢查作為的專案報告，我們先看這個職業安全衛生法，今天談勞動檢查，事實上就主管機關而言，如果我們看下來，就會發現針對雇主部分，雖然這個法律都規定了，但是事實上並沒有落實，勞動檢查真的是要去加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特別提到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相關的機械、設備、器具等都要實施風險評估，致力防止於使用或工程施工時，發生職業災害。第六條規定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譬如第五款就規定應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也規定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第三十二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就是課以雇主教育訓練。","我們再看根據職安法所授權訂定的訓練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已經規定得很清楚，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的一些教育訓練；重要的是第二項，很多問題常常發生在這裡，就是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接受前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我們原住民有很多是無一定雇主，而現在很多承攬人因為工人不足，就不是用自己的勞工，或是他有其他要逃避的措施，有可能會用派遣公司的人，變成發生事情的時候，這個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是臨時找來的，這間派遣公司也是臨時找來的，因為工人不夠就找人來，所以往往沒有落實雇主對於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的相關教育訓練，而發生了職災。","我們看從105年到107年的這3年，我只是舉部分的例子讓部長跟勞動部的相關官員了解，105年大溪高中的一個職災，原住民有好幾位發生職災而死亡，衛環委員會也曾經針對這個做了專案報告，看要怎樣去檢討、善後，未來要怎樣去改善。這裡面就有不是雇主承攬人自己長期的勞工，是從其他地方找來的，當天才上班就發生意外，當然這整個設施也都不符合職安法的相關規定，那時候說要痛定思痛，結果還是繼續發生。106年台南善化廢棄醫院的改建工程更離譜，有一個原住民他也是臨時被找去那邊工作，就發生職災，然後死亡，我辦公室接到這個訊息已經是兩、三天之後，然後又過了假日，所以就找台南市的議員去跟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了解，勞工局竟然沒有資料，不知道這個職災，雇主也沒有依規定去通報，只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警察去了之後一定是被騙，因為他用其他的理由說不是職災。你看竟然發生這種事，他是無一定雇主，雇主又沒有通報，都沒有依規定通報。","今年發生的新北市水利局各污水廠站及下水道設施修繕工程，這個我們原住民的勞工也是發生職災意外死亡，雇主說因為工人不夠，找了派遣公司派來工人，就去上工了，這個工地也沒有做好防護的措施，造成死亡。像這樣的案件一再發生，勞動檢查到底是人力不足還是怎麼樣？部長聽我這樣子說了，法律都很完備、都夠，對於無一定雇主或是相關的這些派遣公司的人，雇主都應該負這個責任。部長，你請你的同仁說明看看。"],["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好的。"],["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這有兩個層次，有關職災發生的部分，現在的法令通報是8小時之內要通報檢查機構，關於台南這個個案，應該是因為台南市勞檢中心我們還沒有授權，所以通報到我們南區職安中心。新北市的部分，我的理解是應該有通報，通報之後去做職災調查，職災調查之後確定雇主責任，看他是不是無一定雇主，只要有雇主，對於雇主都要依照職安法給予處分及處理，如果有設施設備不足，還要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委員剛才分析的確實沒有錯，在重大職災中，我們發現沒有做安全教育訓練而肇災的比例是偏高的，針對教育訓練方面，我們的法條是通知改善不改善才會處分，這部分我們會積極研議，看如何精進。有關教育訓練，對於無一定雇主部分，我們現在也要求原事業單位如果下包僱用無一定雇主工人，要善盡教育訓練及橫向聯繫協調的責任，我們在這一塊會做比較深入的檢討，使之更精進。確實我們就發現同樣的問題，教育訓練不足造成傷害事件偏高。以上報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台南的個案及新北市的案子，是不是你們回去了解後將相關報告資料給我？"],["許部長銘春：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原住民職災的發生率非常、非常的高，有將近8%這麼高的比率，有時候是6%多，有時候到7.91%，至於最新的資料也提供給我們，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我們再提供給委員。"],["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以下垂詢的資料是鍾孔炤委員提供給我的，部長，你覺得大事記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該記些什麼東西？"],["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把一些重要時間所發生的事情，按照它的歷史前後順序臚列出來。","劉委員建國：就是重要的事件怎麼處理，然後有歷史紀錄的意義，我們就把它放在大事記裡面，應該是這樣對不對？"],["許部長銘春：是。","劉委員建國：所以部長帶隊去勞動檢查，也把它放在大事記裡面，你覺得OK？"],["許部長銘春：我覺得勞動檢查的部分……"],["劉委員建國：有需要放在大事記裡面嗎？"],["許部長銘春：我認為應該是不用啦！","劉委員建國：結果勞動部首頁的勞動大事記，赫然發現107年3月1日記載許部長率隊前往國光客運台北車站進行稽查，他把你放在大事記裡面，變成勞動部的歷史紀錄。然後裡面竟然沒有擺部長的照片，反而放了你旁邊那位署長的照片，還有副署長的照片，一個是職安署的署長，一個是發展署副署長的照片，你們可以查看看是不是這個樣子。部長帶隊去做稽查。不管外界怎麼講，基本上我還是支持，可是如果你把它放在勞動部首頁的大事記事裡面，就會誠如你自己講的，好像怪怪的。而且更奇怪的是，既然是你帶隊，結果沒放你的照片，反而是放署長的照片，他也沒有比你好看啊！因此，對於這件事情，我希望你們可以務實一點，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謝謝，我們……","劉委員建國：有重要的事情，才放在大事記，像是你的任內有做到一些比以前部長更好的事情，而且數字可以突顯出來，是在部長任內很積極、勇於任事的情況之下，可以把它成為歷史紀錄的，讓後人可以做相關的遵循或參考，我覺得那倒比較可以接受。"],["許部長銘春：是。","劉委員建國：為什麼勞動檢查跟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只能記載到105年？106年為什麼到現在還沒出來？現在已經是107年了，可以現在馬上答復我嗎？106年的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分別是幾個場次？"],["許部長銘春：我請鄒署長來說明。"],["劉委員建國：好。"],["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106年的勞動檢查年報會在6月底對外發表。"],["劉委員建國：106年的年報會在107年的6月底以前發表？"],["鄒署長子廉：是。","劉委員建國：那請你現在跟我講一下，勞動檢查跟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分別的廠次。","鄒署長子廉：106年的安全衛生檢查是11萬4,756廠次，勞動條件檢查是將近4萬廠次。","劉委員建國：那你看一下資料，勞動檢查的部分，104年比103年多了3萬7,487廠次，來到了4萬9,764廠次，這是你們的資料，數據應該正確。105年比104年多了1萬7,430廠次，來到6萬7,194廠次。再以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為例，104年比103年多了1萬3,920廠次，來到10萬4,862廠次，105年又比了104年多了9,444廠次，來到11萬4,306廠次。這個資料應該正確，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是。","劉委員建國：所以我要請教部長跟署長，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誤，6萬7,194廠次，是不是表示勞動檢查的部分檢查了6萬7,194家的廠家跟事業單位？","鄒署長子廉：是廠次，不是家次。","劉委員建國：所以有的廠可能重複檢查的2次到3次，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有一些特別困難的檢查，確實是要花一點時間去2次到3次，有這樣的情況。","劉委員建國：相對的，職業安全衛生檢查是11萬4,306廠次，也是這樣的計算方式嗎？","鄒署長子廉：是，跟委員簡單說明，我們的安全衛生檢查有包括一般檢查、職業衛生、機械設備、營造檢查等等，所以去事業單位，每次需要的專業跟檢查種類是不一樣的，可是都算是工作量，所以我們做這樣的統計。","劉委員建國：我原本以為106年的檢查廠次，不管是勞檢或是職業安全檢查，應該都要高於105年，但是依照你們所提供的數據，顯然在勞工檢查的部分是下降的，因為你剛才報給我的數字是四萬多廠次，然後職業安全的部分是十一萬多廠次，106年還比105年多了5,000廠次，那就很奇怪啊！你們一直要補足勞檢人員到1,000人，應該陸續都到位了，所剩無幾，所以勞動檢查或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的次數、家數，不管你們怎麼計算，應該是相對比例要提高嘛！怎麼會一個萎縮二萬多廠次，另外一個還增加五千多廠次，理由是什麼？","許部長銘春：這個主要是因為去年修法，新法上路，所以上半年主要是以宣導跟輔導為主，7月之後才進行勞檢，所以廠次有落差是因為修法的關係。"],["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預估107年的目標為何？","許部長銘春：今年勞動條件是預計6萬廠次以上，另外職業安全的廠次也會超過11萬。"],["劉委員建國：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原本就是保持在11萬左右啊！106年你剛才回報給我也是11萬。"],["許部長銘春：一定會超過。","劉委員建國：但是我記得你有到國家文官學院為勞檢員職前訓練做勉勵，你說今年勞動部將實施6萬廠次勞動檢查、11萬廠次的衛生安全檢查。","許部長銘春：這是預計，但是我們還會有一些針對其他的部分，像是最近發生國道車禍的事件，我們就會……"],["劉委員建國：但是你的預計怎麼比前年度更低呢？"],["許部長銘春：這部分我請署長說明一下。","鄒署長子廉：去年確實因為修法的關係，有宣導期、輔導期之後，才進入檢查期，所以去年勞動條件檢查量降低，我們也知道並預期有這個結果，可是去年有關勞動基準法的部分，我們有很多輔導廠次，那也是我們檢查員去做的工作，那些工作量也要讓我們檢查員能夠……","至於上次部長去的時候，媒體有問到我們今年的評估是多少，我們就把我們歷年來，回到比較正常的6萬跟11萬廠次對媒體做簡單的說明。但還是要跟委員報告，檢查人員進來，譬如今年增加的檢查人力，還要經過教育訓練、經過老鳥帶小鳥，帶新人去做實習檢查，所以我們這個量要回到比較高峰的檢查，在今年會陸續的增加。我還是要釐清，當初講的6萬跟11萬廠次，是媒體在詢問的時候，我們給的最基本資料而已。","劉委員建國：我請教一下，成鳥什麼時候可以正式上工？","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有關檢查的專業，透過我們現在的專業訓練，包括現場實習及帶去的60廠次，培養完以後，我們當然希望他能夠獨自作戰，可是有些比較危險的部分，我們還是需要2個或3個人一起做，我們是依照不同的場域跟狀況，檢查員會做不同的調配。","劉委員建國：我請教一個問題，譬如勞檢員到了A廠，他填了稽查的表格3張，是不是就算3個廠次？","鄒署長子廉：要看他當場去做的檢查類別、種類，原則上有可能是因為他做了危險設備檢查，又做了一般安全檢查，那我們的檢查是2個表單，就會變成2個廠次，這個沒有錯。也有可能去某個工地，然後這個工地有大包、小包，我們大包也做、小包也做，那也可能會有2個廠次，我們是針對事業單位的標的作檢查。","劉委員建國：我只是要提醒部長跟署長，如果照你這麼回答我，也讓我釐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說不管老鳥或成鳥，到了這個職場在做檢查的情況之下，不是一個廠家就填幾張表格拿去衝業績，反而是要有實質的勞動檢查還有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並做具體的處理，然後看這個數據才會比較精準，所以這個數據要早一點讓我們知道及瞭解。就像剛才部長講的，國道又發生憾事，那未來會不會在勞動過度的情況之下，又造成我們不想發生的事情發生，希望部長跟署長對於這個部分能多多用心，謝謝。"],["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還是希望部長自己多回應一下，因為你也將近來了一個會期，本會期到5月30日也即將結束，對於幾個重要的法令，我認為你應該要有基本的態度跟想法。在整個勞動部的重要政策裡面，勞基法跟就服法你認為重不重要？"],["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重要。"],["李委員彥秀：是保護勞工最重要的政策對不對？"],["許部長銘春：對。","李委員彥秀：最近農委會有2個重要的政策，我想聽聽看你的想法，最近我關注到農委會，它好像已經變成是你的太上單位，農委會有2個主要的政策，包括它現在把你當成人力資源部及引進新南向國家青年做度假打工這件事情，這個政策你瞭不瞭解？"],["許部長銘春：我有瞭解。","李委員彥秀：對不起，請你大聲一點。","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有瞭解。"],["李委員彥秀：你同意嗎？你基本的態度是什麼？","許部長銘春：青年度假打工的部分，其實他還是在度假，但是也因為進來之後，他如果希望……"],["李委員彥秀：沒有沒打工？"],["許部長銘春：有打工。"],["李委員彥秀：要不要符合就服法？"],["許部長銘春：當然要。","李委員彥秀：報告委員，他只要進來，不管他是度假打工或其他，只要他有打工，就要符合勞基法的規範。"],["李委員彥秀：也要符合就服法嗎？"],["許部長銘春：也要符合。"],["李委員彥秀：你確定？農委會的想法有沒有要符合就服法？","許部長銘春：度假打工的部分，應該……"],["李委員彥秀：會不會有健保？會不會符合就業安定基金？會不會有？","許部長銘春：他們沒有就安基金，就安基金是針對本勞的部分，他進來的話，他的……","李委員彥秀：移工也會有就安基金，不是嗎？","許部長銘春：移工有，對不起，但是度假打工沒有。"],["李委員彥秀：那你覺得合理嗎？","許部長銘春：度假打工不適用就服法，但是度假打工……","李委員彥秀：他叫度假，但事實上是工作嘛！農委會為什麼需要一個這樣的政策，是因為現在我們的農業缺工，雖然我們講的好聽是度假打工，但是我擔心的是，如果沒有就服法，今天不管是移工還是本國勞工，我們都認為基於人權底下，無論是勞基法或是就服法的那個框架，事實上是要平等的，否則我們就違反人權的問題嘛！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問清楚部長的態度，請問要不要符合就服法？","許部長銘春：因為他是短期的，就是一年，但事實上他其實主要還是度假，打工是……","李委員彥秀：他到底是假度假真打工，還是真打工假度假，你有辦法去查嗎？因為現在變成是勞動部由農會和農戶去做管理，可是現在在勞動部底下已經有6萬個逃逸的移民工喔！你認為農會或者是農委會有辦法去做這些管理嗎？如果連你勞動部都管不好，他們有辦法去做一些管理嗎？那你同不同意農會變成像是派遣公司，由農會來調度？"],["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因為是農委會為了解決農業缺工問題……","李委員彥秀：部長！我覺得對於這些政策，你一點想法都沒有，現在農委會是你的太上單位是不是？"],["許部長銘春：沒有。"],["李委員彥秀：你變成它的人力派遣組是不是？","許部長銘春：沒有，不會，勞動部還是有我們基本的立場，勞工權益的保障……","李委員彥秀：不是你的基本立場，對於這些政策跟立場，國際上人家看台灣中華民國的人權標準在哪裡？這件事情非常重要。","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的政策一定還是要合法。","李委員彥秀：所以我提醒你，光是這個政策，包括執政黨的委員也有很多意見，過去對於台灣的人權，我們不希望國外去做很多批評，要不然接下來如果我們有移民工後續的需求，人家就會看我們是怎麼對待移民工，所以相關的保障一定要符合原來國際的標準，這是我必須提醒你的，包括我們的青年到澳洲去打工，也有一個平等的勞動標準來保護我們的勞工。如果農委會現在要排除就服法的規定，你同意嗎？"],["許部長銘春：我不同意啊！","李委員彥秀：好，那請你大聲去跟農委會說，不要因為農委會現在是執政黨民進黨的最大派系……","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剛剛說明的……"],["李委員彥秀：所以現在農委會說什麼你們就聽什麼。","許部長銘春：我們沒有，因為政策是大家來解決問題，當然我還是要講，基本前提一定是要合法。","李委員彥秀：部長，既然你承諾我這句話，那我要提醒你，我不確定農委會的政策你們是不是勢在必行，但我身為在野黨的委員，我還是有幾點要提醒你們，包括未來來台灣打工的人會不會被仲介或他們的國家再剝一層皮，未來你站在保護移民工、勞工來台灣工作的立場，我覺得這個堅持跟標準線要維持。然後如果其他國家跟我們簽訂度假打工的案例，他們會不會要求我們不能讓他們的勞工只做農業，他們還想要包括其他項目，譬如泰國人來度假打工，他們的泰國按摩做得很好，那他們可否順便來做按摩？其實如果要擴大到其他行業，那你能任由農委會這樣瞎搞胡搞嗎？因為這個事情是農委會發動的，你為什麼要直接介入？有關勞動部的角色，在整件事情上應該是主導，而不是放任農委會說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這是我必須要提醒你的。包括蔡英文總統提到開放農漁工共聘的事情，你也同意嗎？","許部長銘春：我的基本立場是解決問題會有它的對策，對策的話，當然是各部會……","李委員彥秀：解決問題可以有它的對策，但絕對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然後後續製造更多的問題。","許部長銘春：各部會一定會去研擬，因為政府是一體的，各部會要一起來研擬一個解決機制。","李委員彥秀：什麼叫農漁工共聘？譬如今天某個農家需要剝洋蔥的農工，移工這個月就在這裡，等到下個月某個魚場需要工人，又再把他調到那邊，你把移民工當成機器在用，這個會不會讓國外或他的母國認為我們在剝削勞工、移民工？我提醒你要注意這件事情，不要因為蔡英文不瞭解勞動部的政策或移工的政策，隨便因為一句話，我們台灣中華民國的移工政策就隨便大轉彎。我必須要提醒你，堅持我們應該有的國際間人權，我們對待勞工的政策，從過去民進黨是在野黨到現在，應該是一個一致的標準，不要因為蔡英文不瞭解勞工的政策，然後隨便一句話就變成移工政策大轉彎。我也再次提醒你，農委會不應該因為它是民進黨的最大派系，所以所有它現在說的農業缺工或是漁業缺工，包括農漁工共聘，隨便一句話就要把你的移工政策大轉彎，甚至於移民工應該有的權益保障，你也讓它不符合就服法。我要提醒你，對於這件事情，其實執政黨委員也有很多意見，但是我更認為你身為勞動部部長，在這件事情上，你不能因為派系說什麼，你的勞動部就一點主張跟立場都沒有，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提醒。"],["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新聞有報導，美國運動界有許多選手出面指控隨隊的醫生、教練對他們性侵，對於這類的新聞，請問許部長有沒有印象？"],["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有點印象。"],["林委員德福：應該有印象吧？"],["許部長銘春：有。","林委員德福：依照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中的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指出，在補習班任教的外國人需要檢附原屬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那本席再請教許部長，國內雇主聘請外國運動教練，是否不需要檢附原屬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許部長銘春：執行面我請副署長說明。"],["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蔡副署長說明。"],["蔡副署長孟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只有補教法的規定……"],["林委員德福：只有補教法嗎？","蔡副署長孟良：對，其他都沒有。","林委員德福：請問你們有沒有規劃，哪些工作需要在聘任外國人之前，檢附無犯罪紀錄證明？","蔡副署長孟良：我們目前開放主要是針對他的專業能力，大概沒有要特別再做其他要求。至於補教法會規範，是因為當初補教狼師的議題……","林委員德福：現在只有針對來當教師的外國人規範，其他各類工作就不必嗎？","蔡副署長孟良：學校教師是由教育部整體評估，我們配合教育部。","林委員德福：將來運動教練等進來，你們也認為不必嗎？","蔡副署長孟良：目前進來的主要是奧運國家代表隊或是國家級的教練，他在國外都是非常專業的人士。","林委員德福：好。目前網路上只能找到105年的勞動檢查年報，106年的勞動檢查年報什麼時候會公布？"],["許部長銘春：6月底。","林委員德福：若以105年度的勞動檢查年報來看，勞檢的場次有6萬7,194家，違反法令的場次有差不多1萬2,649家，我統計一下，違規率將近20%。請問目前勞檢人員補充的狀況如何？","許部長銘春：現在是853位，與1,000位的人力相較，還差一百多位，這個年底一定會全部補足。"],["林委員德福：訓練的狀況怎麼樣？"],["許部長銘春：我們對新進人員都有固定的訓練。"],["林委員德福：第一批新進人員何時可以上限進行勞檢？"],["許部長銘春：我請鄒署長說明。"],["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勞檢員會陸陸續續進用，如同剛才部長跟大家報告的，目前缺一百多名，各地方政府要進行組織修編，對於高考分發者，機關遇缺再對外遴選，所以是一步、一步來。新進的檢查員只要到達一定的量，比如30、40人，我們就開新進檢查員訓練班。我們今年其實已經開了兩班，這兩班的新進人員在訓練完以後才回到職場進行術科訓練，術科訓練完之後，他可能在半年左右就單兵作戰。我們會依照他實際的訓練結果，看他可不可以直接上線單獨檢查。我們有一定的程序跟階段，讓檢查員充實他的專業能力，然後上線做比較有效的檢查。","林委員德福：你預估勞檢人力增加後，查到違法廠商增加的比例大概有多少？","鄒署長子廉：增加檢查率之後，會不會增加違反的狀況，除了涉及檢查之外，我們的宣導、教育訓練跟輔導也是配套措施，所以我的理解是，不一定檢查多了，違反的比例就會增加，其比例應該是類同；如果我們的教育宣導或是輔導做得比較好的話會往下降。我這樣回答，不曉得委員可不可以給我們指正？","林委員德福：好，這樣我瞭解了。請問部長，根據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的統計，到今年三月底，整體勞動基金的規模有3兆6,787億元，虧損313.3億元。勞保年金法案去年4月3日已經送到委員會，但是還沒有審議，民進黨黨團是不是柿子只挑軟的吃？軍公教中的軍人也要年改，我認為軍公教勞的實施日期應該有一致性、同步，這才叫真正的改革。改革不是只做半調子，要是只有改軍公教，將勞擱在那裡不敢動的話，不是假改革嗎？我們現在只要求一致性跟同步，部長有什麼看法？","許部長銘春：勞保的部分要改善其財務結構，讓它能夠永續經營，這個部分其實一定也要做。","林委員德福：哪時候做？有沒有談過哪時候排審，藉此改革？我一直認為，要改革就要同步、有一致性，不然外界都認為你們是假改革，真鬥爭。","許部長銘春：這個案子已經送到立法院，我們尊重委員排審的情況。","林委員德福：外界一直認為你們根本是假改革，要實施就要一致、同步。在座有很多公務人員，他們將來都會退休。你們講得很好聽，說改革絕對沒有打折，但是到現在為止，我看到的並不是如此，完全是假改革。我們只要求同步、一致。我跟賴院長講，外界都認為一定要有一致性、同步，哪時候改我們都沒有意見，即使再等兩、三年改，也要跟軍公教同步。部長認為我的看法客不客觀？"],["許部長銘春：委員的意見我們當然尊重……","林委員德福：不是尊重而已，你認為我的看法客不客觀？"],["許部長銘春：那也是一種看法。","林委員德福：不是一種看法，而是要同步、一致，那才叫改革。今天政府只有改軍、公、教，勞的部分放著，不敢動。再兩、三年才改，或是蔡英文最後一任之前再改，我們都沒有意見。政府不能只抓軍公教處理，其他的就懸在一邊，讓人家認為是專挑軟的柿子吃。你身為勞動部部長，我們都知道勞保年金面臨最快倒的狀況，因此你們一定要做財務規劃，不能因為勞工人多就懸在那裡，不敢動它。動了民進黨就會倒，那你們當初為什麼要提？柯總召、你們現在的書記長都這麼講。我認為這是假改革，真鬥爭、真砍殺。我們只希望能夠一致、同步，哪時候改革我們沒有意見。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請鍾委員孔炤發言。","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就就事論事，針對3K、勞動檢查相關事項檢討結果的專案報告進行討論。不管勞動相關法規如何的設嚴刑峻罰，或是法規如何的嚴謹，對於勞工能不能使雇主自動守法一事，還是要透過勞動教育向下扎根處理，將勞工教育列入課綱，讓雇主能夠在開設公司的時候接受講習、去上課，或者在大專院校開設勞動的通識教育課程。透過勞動教育向下扎根、列入課綱等因應，比我們在這邊一直討論，相對的要求勞動檢查、法規要多嚴苛、勞動檢查要每年20萬次或10萬次有實益。向下扎根的話，不管他未來是勞工或是老闆，最起碼他會考量既有的勞動法令，也能夠用同理心對待。我們要從向下扎根開始，現在只靠勞動部處理可能有困難。當然這部分未來可能要從勞動教育法處理。事實上，我有針對勞動教育法提出具體的版本，大家也有在教育委員會共同努力，最主要是希望落實勞動教育，讓它向下扎根，使更多人了解相關的勞動法令，這樣你們也不會疲於奔命。檢查6萬間到底多還是少？要檢查10萬間人力又不足，造成你們很大的困擾。","對於3K的問題，我想就教部長，我看新聞特別提到，你們認為現在外勞警戒指標是穩定的。目前的外勞警戒指標是穩健的嗎？我們從36萬、40萬、50萬、60萬到現在70萬，你覺得這個數字有穩定性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從這些客觀的數據得到有穩定性的結論，不過細節……"],["鍾委員孔炤：你們有四大原則──指標目的性、指標關聯性、資料可及性與警戒指標產業及社福分流。"],["許部長銘春：對。","鍾委員孔炤：你們設了這四大項目，也用十二項外勞的警戒指標，作為判斷外勞警戒指標現在是穩定的依據。你們現在委給外面處理，試辦一年，從106年3月開始，到107年3月，你們認為這一段期間非常穩健，你們覺得這個數目正確嗎？"],["許部長銘春：這個數字應該都是正確的。","鍾委員孔炤：所以未來引進更多外籍勞工也不會產生衝擊嗎？剛剛有些委員提到，將來我們可能會開放更多，甚至讓移工上岸的時候也可以打工。"],["許部長銘春：不會啦！","鍾委員孔炤：未來我們會開放農業外勞，將來會越來越多，長照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的穩健性……","許部長銘春：我們不會因為現在穩健就開放更多，沒有！警戒指標的數據出來，它是客觀、準確的，那是給我們判斷的依據，但是未來的政策當然要衡量各方面的因素。","鍾委員孔炤：所以目前為止引進70萬還不至於太多，是非常穩健的嗎？在這個過程中，會不會使移工的勞資爭議案件相對的增加？不管是媒體報導的性侵等案件，是不是呈現成長的狀況？"],["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蔡副署長說明。","蔡副署長孟良：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對這個警戒指標非常慎重，現在整個指標的觀測是就過去實施的情況觀測，但是不能因為穩定就擴大，這是整個政策平台大家的共識，要不要開放是另外一個議題。","剛剛委員提到勞資爭議的處理，其實我們這幾年加強……","鍾委員孔炤：你不要跟我講勞資爭議，我只問你有沒有因此而增加。"],["蔡副署長孟良：目前沒有明顯因為這樣的人數而造成大量發生的狀況。","鍾委員孔炤：所以外勞的逃跑人數一直增加，但是勞資爭議並沒有因為引進外勞而增加嗎？","蔡副署長孟良：移工行蹤不明的發生率跟105年相比，其實是下降、改善的，不過我們還是跟國安團隊一起……"],["鍾委員孔炤：這個大概都是勞動部努力的結果。","另外，目前很流行假學生，真就業，有吧？現在引進很多學生，基本上是整班帶出去外面工作。","許部長銘春：這個應該是教育部的產學方案，他是用實習的名義。","鍾委員孔炤：他是用實習的名義還是用求學的名義？如果是前者的話，本來就要規範，實習有實習的規定，但是他現在是用學生的名義進來，卻沒有在學校求學，整班帶去從事現有的工作。這個本來就突顯出問題，即臺灣的雇主是不是會得到更廉價的勞動力？或者因為這樣累積了就業安定基金的經費，可是外籍勞工的人權問題卻要讓整個社會承擔。你知道這三年來有多少學生進來嗎？","我想為部長介紹「絕望工廠日本」這本書，裡面有敘述當時他們怎麼樣整批引進外籍學生，透過仲介引介，讓仲介賺錢，但是學生不是來求學，而是打工。我唸其中讓我感受最深的一段給你聽：「我把越南老家做擔保，借了一大筆款項才來到日本，我得在這裡賺錢，他們也告訴我可以賺很多錢（實則不然）。沒日沒夜工作了七個月（凌晨六點到半夜兩點），我早就筋疲力盡。逃出工廠後，身上既沒錢，日文也不通，周遭完全找不到願意幫助我的人。就在這個時候肚子餓了，我真的還想活下去……我需要食物！我只能偷竊！我對大家感到很抱歉……」，這是一名越南人的陳述，他當時是以求學的方式赴日，他也認為他有機會求學，不過他是被仲介用求學的方式騙到日本。","臺灣有沒有？臺灣也有。我最近收到很多陳情案，都直接寄到我的辦公室，部長有機會可以跟幕僚瞭解，我可以給你們看。你看看他們是怎麼被仲介騙來，他原本以為是來求學的。我想問部長的是，學校是不是就服的服務機構？"],["許部長銘春：不是。","鍾委員孔炤：學校可以引進學生之後，整班帶出去，讓這些假求學的人全部去工作嗎？","許部長銘春：我們不容許假求學真工作的情事，產學合作應該是要讓他在做中學……","鍾委員孔炤：這不是產學合作，而是透過仲介引進……","許部長銘春：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應該有的情形。","鍾委員孔炤：大家都鼓勵新南向，但是卻發生這種事件。這一年北部大學，甚至哪一個學校我都知道，學生是整批進來，然後整批到工廠上班，根本就沒有在學校上課。當然，這不歸勞動部管，可能要回到教育部，但是我要提醒的是學校不是就服機關不能媒介，若僑生要工作也是要受每週不能超過20小時的規範，對吧？學校要通報勞動部許可，對吧？所以連僑生都需要這樣做了，但是這種整批的反而是我們最大隱憂。我知道部長很努力，我也給你加油，但我希望勞動部能夠更好，如果有我們該注意或是未注意到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讓台灣更進步，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質詢過花蓮震災造成菲律賓外籍看護死亡是否已經領到職災勞工死亡補助的案子，經過回報，職安署已經排除困難，主動協助其家屬獲得我國職災勞工保護法給與的死亡補助，本席對於你們主動協助的服務精神予以肯定，也希望你們能夠繼續保持，讓所有因為職災不幸死亡的弱勢勞工儘速獲得來自於法律所給予的保障。"],["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支持、謝謝委員指導。","陳委員瑩：再來是在這次高速公路不幸發生兩位警察以及一位蕭姓司機被過勞的司機駕駛大貨車追撞的事件，請問這位蕭姓司機可不可以被判定為職業傷害？","鄒署長子廉：這個案子應該就是職業災害。因為他是在高速公路上執行職務，這是屬於勞動場所，也確實因為執行工作關係，停在那邊依法接受警察臨檢後被追撞，我們認為與工作有關聯性，因此屬於職業災害。若他有勞保，勞保的職災給付會依照職災認定給與職災給付。","陳委員瑩：我們特別關注這個案子，因為這有一個很tricky的地方，還好今天你的腦袋還滿清楚的。"],["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陳委員瑩：像我前面問到的案例，外籍勞工半夜在宿舍睡覺，發生了大火被燒死都可以被判定職災的話，那這一件更可以被判定為職災。因為這個案例，我特別看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基準」，其中第十八條幾乎把所有交通事故違規的樣態統統排除掉，不認定為職業傷害，所以本席特別提出這個案例來討論，我們特別研究這個案例及法條就是擔心這個很tricky的案例會被排除，當然這樣的結果我也覺得很欣慰，也希望未來如果有類似的案例，這個很tricky的部分大家真的要仔細看清楚。","另外，這是從民國88年到目前為止，我國職業災害的千人率變化趨勢圖，從民國88年到101年的14年之間，職災千人率一直維持在4字頭，中間有高高低低的曲線，從102年到104年的3年之間，數字開始下降到3字頭，一直到105年已經下降到2字頭，105年職災千人率達到了2.953，中央社更以創新低這個標題來當新聞報導，而到了106年職災千人率又下降到2.773，連續兩年創下歷史的新低，相當不容易。","最近職安署又發布新聞宣示從107年開始職災千人率將每年下降10%，3年總共要下降30%的承諾，所以預期每年都要創造新的歷史紀錄，以此推算到了109年我們就要進入1字頭，請教署長，你們的推估我做這樣的解讀有無錯誤？"],["鄒署長子廉：我們現在希望朝這個目標邁進。","陳委員瑩：既然你同意我的解讀，我相信屆時過了3－5年，零職災千人率是指日可待。","鄒署長子廉：職災之降低是社會期待的共識，比較先進國家及其他國家的表現，我們真的有改善的空間，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往前進步。我們現在排了3年減災計畫，每一個新的計畫完成之後，我們會再展開新的計畫，剛剛委員看到前面的3、5年也是前人或前任署長、前任長官、部長支持這個計畫，以及全民的共識、各部會合作，包括交通部、內政部一起努力讓職災往下降，我們希望朝這個方向努力。","陳委員瑩：我沒有質疑你們的理想，我也非常肯定，但是為什麼在以前勞委會時代，整整花了14年的時間才有辦法把職災千人率下降到3字頭，但是在103年職安署成立之初，你們所發布的102年職災千人率馬上就降到3字頭，而且又在僅僅3年的時間降到2字頭，我很好奇以前的勞委會和現在的職安署到底哪裡不一樣？職安署有什麼樣重大、有效的政策或是創新的做法，來促成這樣的大成功？我真的很好奇成功的理由及原因，署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鄒署長子廉：第一，過去20、30年，台灣是以經濟發展為主，確實以我執行第一線工作檢查員的角度來看，以前都以經濟發展為主，不管勞動檢查、宣導、輔導的強度、力度與支持，相對而言是弱了一點，這10年來不只有勞動部的執行，比如工程的防災措施、經濟部的輔導措施都要由部會一起合作，而關鍵點還是各界的支持，包括立法院不斷地監督、要求……","陳委員瑩：我這樣問好了，你講了很多，你們最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是什麼？","鄒署長子廉：預防職業災害，持續降低職業災害。","陳委員瑩：這是你們的宗旨，我是指重要的政策。","鄒署長子廉：第一個，檢查的部分，我們將風險分級檢查；宣導的部分透過教育訓練及宣導，包括鍾孔炤委員也有提到，整個公安文化的落實。","陳委員瑩：所以長期以來是這樣子處理，你們有什麼創新的做法是有別於過去的？而這個做法可以支持你們在109年時達到1字頭的承諾？","鄒署長子廉：職安法修法之後，我們把原來只關心現場工作的危險引到前面，剛才鄭委員也提到，我們從前端的源頭管理、規劃設計、風險評估著手，在3年前職安法制定後就有一個比較好的基礎存在，我們也強調不是只有勞動部的努力，經濟部門、民間部門及立法部門也給予監督，在整個公安文化靠的是這個氛圍。其實陸陸續續發生的這些重大公安事件，一再告訴我們很多漏洞要補起來，包括敬鵬等，我們還有很多需要積極改善的地方，所以不管檢查、宣導、輔導，我們持續把更好的策略拉進來。請容許我再提一個簡單的說明，現在國家發展五加二產業，我們發現AI智慧機械、離岸發電這種綠能產業有不同的風險，是有別於原來的風險，我們也準備提一個中長程計畫，請財政部支持。對於這種新興的危險、危害，我們要做比較前端的預知及預防，我們非常積極努力。","陳委員瑩：因為時間關係，你再把書面給我。"],["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瑩：其實剛剛也有提到原住民的職災千人率特別高，如果先把原住民職災千人率下降的話，我相信應該很快可以達到目標。光靠勞動檢查是不是就可以取得這樣的成果？"],["鄒署長子廉：當然不是。","委員瑩：但是從你們每年發布的勞動檢查年報來看，我發現這幾年在安全衛生的檢查次量跟過去相比並沒有差別太多，反而你們的重點都是放在勞動條件的檢查，而不是人命關天的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對於職災千人率能夠成功下降，我真的覺得非常驚奇，我一直覺得有點不解。","請問次長，我剛剛的質詢你能不能認同？對於這個數據的預估及你們的重大政策作為、創新做法，你有沒有補充說明？"],["主席：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從職安法制定之後，目前正在推動的事項，包括勞動檢查法訂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職安法中針對化學品做環境監測、安全評估，這些相關的危害分析可以用科學化方式建置，我們的研究所和職安署現在都有在做。另外，針對這些高風險、高違規的部分，包括族群、特定環境、營造業、公共工程這些勾稽，我們可以用較科學客觀的方法來做風險分級。","陳委員瑩：因為時間的關係，其他的部分請以書面補充。我剛剛提出來的驚奇也請你們要好好思考一下。我關心的重點也呼應召委今天排定的議題，勞動檢查對於職災下降有沒有發揮真正的效果，最近不論是發生敬鵬大火或國道警察不幸殉職事件，職安署都在第一時間發布新聞，指出這些事業單位在過去的勞動檢查紀錄已經有幾次了，裁罰多少，停工多少次，照理來說，檢查愈多次的事業單位應該就不會發生重大的職災，事業單位被檢查愈多次，應該愈來愈改善才對，可是我們卻看到重大的公安職災一再發生，這些被多次檢查的事業單位好像都沒有辦法避免這些事情，所以我一直在思考這幾年職業安全衛生的水準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從數字上看起來，我們有很大的進步，但是進步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是我們落實了職業安全衛生的檢查、改善了環境，還是我們用行政手段做數字上的美化？我覺得都值得深思。","最後，我在此要特別拜託部長，我希望大家都可以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的工作，因為我們不斷在講勞動條件的檢查，而在職業安全衛生的部分都一直被忽略。我不希望是用美化後的數字來搪塞，更不希望這一張照片上的事再發生，這張照片是我在跑行程時，原住民同胞傳給我的，因為原住民常常發生的意外，這張照片是在第一現場拍攝的，其實這種照片我看了很多，所以我才特別提到職災千人率，我真的不希望是數字上的美化，當然有目標很好，但是不要「食緊挵破碗」，謝謝。"],["施次長克和：謝謝委員。"],["主席：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要探討的議題有關現階段勞動檢查的成果以及3K產業勞工權益保障，我從去年開始就一直針對原住民勞工從事高危險工作要求勞動部提出一份保障方案。大家都非常清楚我是工人的女兒，所以我非常清楚原住民勞工在台灣社會是最底層的一群人，而且小英總統說勞工是她心中最軟的一塊。","我從去年開始質詢到現在，關於原住民勞工從事高風險工作，你們提出來的報告指出原住民勞工發生職災是全國人民的1.6倍，這個數字我希望大家謹記在心裡，在勞動部的統計報告看到有一半營造業的原住民勞工沒有固定雇主，很多人都非常清楚，營造業的工人常常在搬貨的時候或手滑的時候會讓自己受傷、骨折，甚至前年我在質詢的時候，是因為有勞工在工作的時候從屋頂上摔下來當場死亡，這樣的狀況為什麼這麼多年了，從我爸爸口中到現在還持續不斷的發生、沒有解決？我們應該要好好地思考一件事情，就是我們的勞工權益保障到底有沒有做足？在這裡面有一半的原住民勞工沒有勞工保險的保障，再加上有23.8%從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於將近四分之一的勞工欠缺相關知識，因而增加了職災的機率。","再者，發生工傷的原因有個人疏失、工作環境設備不良，其中工作環境安全的問題也是勞動部必須要堅持把關的地方，但是根據1111人力銀行今年4月提出來的資料，高風險或發生工傷的第一名是機械模具、生產製造，再來是貿易、客服，第五名是維修加工、操作技術。第一名的生產製造業是原住民從事最多的產業，都是榜上有名。關於3K，第一件事情是講這個產業面臨長期缺工、人才斷層、年齡老化、污名化、刻板印象，甚至低薪。你們第一個想到的是這個產業要如何做、這產業發生問題，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蔡英文總統心中最軟的那一塊、應該如何提供勞工的保障給他們。你們說加強安全衛生輔導和設施補助，成立跨部會合作平台，提升受僱勞工勞動權益或運用就業協助勞工特定產業，如果你們都已經有想好改善的部分，為什麼從過去到現在，原住民勞工所從事的這些板模業、建築業或製造業的工傷機率仍然這麼高？現在你們已經提出方案，請問這樣的數字能夠在短短半年之內解決嗎？關於你們的改善方案，我希望也給我一個看到效果的期程。"],["主席：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施次長克和：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對於原住民朋友在僱傭關係和就業型態的部分，還有歷年來在工傷職災的一些安全衛生的狀態，我們針對原住民族朋友來做個分析。","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你們也提出報告給我看。你們說要加強職災的輔導等，我的意思是說，既然都已經提出一個評估報告，你可不可以給本席一個目標，說明在什麼時候、哪個時間點、把這個數字降低百分之多少？我要的是這個數字，我不要你提供的報告是說安全應該要做到什麼、設施補助做到什麼或是要成立跨部會平台，我要看到的是數字、結果，它會降低！","施次長克和：委員，關於數字的部分，我這邊沒有辦法給委員一個肯定的說法，但是我們會來努力。我覺得方法是最重要的，針對評估報告的方法，我們會檢視後再跟委員做個報告，因為您剛剛提到幾個重點，包含僱傭關係，如果在營造業，他即便是同一個雇主，地點可能一直不一樣，甚至有些營造業是用……","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這也可能是你們勞動部現在要解決的，原基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就說政府對原住民參加社會保險或使用醫療及福利，如果沒有辦法負擔，或是因故有問題的時候，就像無法有同一個雇主的情形，這時候有一半的勞工保險是沒有的，是不是要由政府提供補助？因為這也是原基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規定的。","施次長克和：委員剛剛提到的僱傭關係，即便是同一位雇主，如果他在營造業，他的工地也常常會不一樣，或是因為他是零工的型態，他的一些勞動條件，或是如您說的職災該如何保護，這是一個層次的問題。第二個部分，其實剛剛沒有提到，針對原住民朋友的就業型態，主要在營造業和3K產業，我們如何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去保護他們，這是從職安的角度。第三個部分是針對第一次工商職災時，安全衛生雇主的責任、方法部分，我們會把之前評估報告的方法再精進。至於您說的統計部分，很抱歉，我覺得方法比數字重要，數字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看的是結果，如果你們做了那麼多方案，答案是我們的工傷比例還是這麼高、沒有下降，等於你們今天提出的方案是無效的，也因此我希望次長能夠給本席一個保證。","施次長克和：針對這個年度，我們有15項專案勞檢，包含勞動條件和職災，15個行業裡包含營造業。相關產業的部分，我請職安署在做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檢查時，整併剛才您說的方案，我們特別針對原住民朋友的部分來做一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可以請勞動部在短時間內給我一份報告嗎？"],["施次長克和：是。","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是有關勞保的補貼，我知道現在已經送到行政院，正等著拍板定案，但是補助經費來自哪裡？何時編列？什麼時候開始執行？","施次長克和：委員，我手上沒有這部分的詳細資料，可不可以容我會後提供正式書面資料給您和委員會的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其餘的部分，我用書面報告。謝謝。"],["施次長克和：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宏陸、孔委員文吉、江委員永昌、黃委員昭順及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討論關於3K產業勞工的勞動權益保障和職安改善，同時我們也必須討論怎麼讓這些原本在3K產業的勞工，他們的職場發展性可以足夠，讓這個產業具有競爭力。所以，我們大概分成三個部分來做討論，第一個是你們先把鑄造業列入，連表面處理業、印染業都已經列入這個計畫，能不能簡單說明，你們這段時間到底做了多少努力？舉3C鑄造業計畫為例，你們總共輔導幾家鑄造廠製程轉型、新投資設備、改善職場環境？有多少家數設置了安全衛生效能的設備？"],["主席：請衛福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執行面的問題，我是不是先請鄒署長說明？"],["楊委員曜：好。"],["主席：請衛福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3C鑄造業的部分，我們從103年開始啟動，這個計畫延續了三年，我們目前手邊的資料是106年新增的就業人數是66人、105年……"],["楊委員曜：請問106年新增多少人？","鄒署長子廉：就業人數是66人、105年新增就業人數是193人、104年新增就業人數是171人、103年新增就業人數是72人。經我們輔導的鑄造業廠商，勞工平均年齡從103年的49歲，降到106的38歲，所以有年輕化的趨勢，表示比較新的員工願意進入這個產業。再來是我們補助的部分……","楊委員曜：可是這樣的數字到底可以說明什麼？能夠說明到底缺工多少、投入多少，這個數字才有價值，假如他的缺工長期在一、兩千人，但是你們的成果是一、兩百人，這樣就沒有價值了。所以，你們應該要有這個數字才對，假如你們現在沒有，我可以同意你們會後提供給我。"],["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楊委員曜：這種比較才有意義，才看得出來你們改善他的職場環境、提高他的安全衛生設備以後，這個做法對於你們要解決的缺工目的，到底是不是有效的，這個才重要。因為改善職場環境或是提升安全衛生設備，不只是特定產業要做，這是所有的產業都必須要做的，我覺得目前3K產業的缺工問題，比較嚴重的應該是投入這個產業到底對他的職涯發展性足不足夠？這個可能不是單純勞動部的問題，台灣很可惜，高學歷化以後，我們一直希望能看到真正落實行行出狀元，可是反而沒有，這是比較遺憾的。當然，站在勞動部的立場，你們可能只能把他的工作條件、工作環境，還有工作安全性做好，其他可能是跨部會的問題。還有產業競爭力部分，假如這個產業具有高度競爭力，大家投入的時候，他的職涯發展性就高，請問這裡有哪個部分是你們可以努力的？沒關係，如果你們覺得這部分……","鄒署長子廉：我簡單回答，因為我們現在處理的鑄造、表面處理和印染業，確實是老年化、年輕人不會進去的，就是因為高溫、高熱、骯髒，所以年輕人不會投入職場。我們透過工作環境改善，冷氣化或是把現場整理和整備做好，人比較會願意留下來，新的員工會進來，可是這只解決了兩、三個產業裡願做改善的老闆之合作模式。","委員提到其他的3個產業，我們現在確實有一個平台，是我們跟工業局、經濟部和環保署的平台，由我們次長主持的，輪流在這平台裡針對這個議題再做比較精進，我們也希望未來這個平台不只有勞動部出力，其他的部門可以一起來把所謂的「3K」變成「3C」，變得乾淨又有職涯發展的產業，我們往這邊轉型，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我們很好的政策目的。","楊委員曜：對，因為有一些產業本身的工作環境先天上就比較差，所以署長剛剛說明的，就是站在勞動部立場可以做的，大概就是先把他的工作環境稍做改善，讓人家願意投入。不過，我想有很多產業，年輕人不願意投入的最主要原因，應該還是因為他的職涯發展和工作所得，假如工作環境已經相對不好了，他的工作所得又沒有比外面其他行業高一些，其實願意投入的人是會比較少。","我想請問部長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我看到在2017年3月底時，我們勞動檢查員和勞工的人數比例，事實上已經符合工業化國家的標準，可是離已開發國家的水準還有一定的差距，缺人就是要補人，請問你們有沒有具體的補人計畫？","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如果達到1,000名，勞工人數比大概是1：1.2萬，相較歐美先進國家或是我們隔壁的日本或韓國，他們的勞工人數比大概是1：2.5萬，所以我們並沒有偏低的情形。"],["楊委員曜：請問我們的1,000名勞檢員增加了嗎？2017年有核定要增加1,000名。","許部長銘春：有核定。我們到年底之前一定會全部補足，現在差額大概是100多人，現在是853人。","楊委員曜：假如勞動檢查員的人數不足，就會直接導致某些檢查產生疏漏，不管是公安還是勞動條件，對勞工的權益保障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在勞動檢查方面，台灣現在有一個現象，就是有一部分是屬於中央權責、有一部分屬於地方權責，中央負責安全衛生檢查，地方負責勞動條件，原則上是這樣。現在北、高兩市已經完全獲得部裡的授權，全部都歸他們，可是其他四都呢？","許部長銘春：針對其他四都，我們有漸進的授權階段。","楊委員曜：六都不統一的現象好像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請問你們的時程會是怎麼樣？"],["許部長銘春：期程的部分還有授權……","楊委員曜：理論上，假如直轄市得到很多中央經費的挹注，可以授權給他們的應該就授權，你們專心針對資源比較不足的縣市做支援或挹注，為什麼我印象中好幾年前直轄市裡就只有北、高兩市是完全授權的，其他的都沒有？","許部長銘春：關於這個部分，我請鄒署長說明。"],["楊委員曜：好。","鄒署長子廉：有關我們勞動檢查的授權，因為六都裡，台北市和高雄市是比較優先授權的直轄市，所以我們在之前就已經完全授權了，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陸陸續續在授權中，台南市比較晚成立勞檢中心。透過這次人力的增補計畫，我們現在規劃在明年7月1日前，其他四都都能完成授權，不過，地方政府有他們的意見，認為他們的檢查員和組織架構編制不足，他們與勞動部之間還有一些討論空間，所以是不是可以在7月1日如期完全授權，我們也要尊重縣市政府與我們談論的結果，以上簡單報告。","楊委員曜：迅速的前提當然還是要確實，可是還是必須要讓這些直轄市加快腳步，確實地把他們應該到位的人力和相關的東西備齊。六都全部升格也已經第二屆快結束了，北、高當然比較早，可是整體的升格有一段時間了，假設真的要朝完全授權的方向來走，還是要儘速跟他們做溝通，請他們落實各方面應該具備的人力和物力，好不好？"],["鄒署長子廉：好。"],["楊委員曜：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周陳委員秀霞及陳賴委員素美均不在場。","請蔡委員易餘發言","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先詢問部長的是現在的勞檢問題，現在勞動部針對相關產業基本上有要求他們要製作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當然是希望事業單位可以用自主管理的方式，來檢視他們有沒有符合法規。對於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請問你們事後是不是有去彙整這個資料？你們怎麼做相關應用？"],["主席：請衛福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執行面的部分，我是不是先請鄒署長說明？"],["蔡委員易餘：好。"],["主席：請衛福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自主檢查表的緣起是因為去年年初勞基法修法之後，我們在輔導期發現事業單位對勞基法的新修法條文有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我們就製作一個自主檢視表，我們去現場檢查和輔導時，向事業單位的人資或會計等逐條地簡單說明，再請他們回去自我檢視，這是屬於輔導端的功能。可是，因為自主檢視部分的缺失不是檢查項目，所以我們就沒有執行後面的統計分析。","蔡委員易餘：所以這部分，你們沒有任何統計分析？"],["鄒署長子廉：沒有。","蔡委員易餘：就是你們在勞撿時，同時把這個表給他，類似像DM和文宣的方式，只是要讓他們自己知道在什麼情形下會違法，是這樣的意思嗎？"],["鄒署長子廉：是。","蔡委員易餘：如果是這樣，關於自主檢視表的功能，我就清楚了。","基本上，勞檢跟資方事實上有時候有一點諜對諜的關係，也就是企業提供給勞檢的資料，有時候未必是真實的，有時候常常是經過作帳的，他們的人事上也都是用做紀錄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到底有沒有辦法進一步加以要求？如果你們希望他們自主檢視，自行做好相關規範的話，那麼是不是應該要有一些實質拘束力？其實這就是所謂的獎懲，如果他們覺得自己的檢視是沒有問題的，結果又被檢查出來有問題，這樣是不是會有進一步的處罰或是有什麼樣的制度設計？","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勞動檢查乃是以實務檢查違反事證來作論述，就事業單位的自主檢視而言，包括出勤紀錄、加班等等，其實是每個月都在變動的，即使這個月檢查時沒有缺失，並不表示下個月就不會有缺失。自主檢視表是讓他們持續不斷自行檢核，我們在進行勞動檢查時……"],["蔡委員易餘：為什麼你們不考慮針對自主檢視表作一些數據上的研究？","鄒署長子廉：我們會再思考看看，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在進行勞動檢查時，如果他們提供的是有疑問的資料，例如全部人打卡的時間都是9點到5點，這一定是不合邏輯的，這時我們就會深入詢問：「你確定這是真的嗎？」，因為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乃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當我們進行檢查時，當然會有一些檢查的實務經驗累積，我們與事業單位受檢人會有一些攻防，如果有工會會同的話，我們也會請工會會員進行資料check，如果這樣還不行的話……"],["蔡委員易餘：所以很多時候還是要靠實際的經驗去判斷他們提供的資料到底有沒有問題。","鄒署長子廉：對，如果有需要的話，還得要訪談員工，可是訪談員工這方面我們會比較謹慎，不論是抽三個、五個或八個，這些員工願不願意跟我們說實話，他們可能也有他們的壓力在，或是擔心雇主會對他們採取不法或不利的對待。就檢查的機制和技巧而言，第一需要經驗累積，第二是透過不同的教育訓練，讓檢查員更能達到檢查的實際效能。","蔡委員易餘：說到落實勞檢，難免要談到勞檢人力的問題。據本席所知，現在不只是基層的勞檢人力不足，連坐在辦公室看勞檢報告的人手也不足。新北市去年就有4萬2,778份勞檢報告，能夠做勞檢核決公文的主管只有13人，其中一位處長每天至少要看30份，最多可以看到50份，他看一件需要半小時的時間，結果他上班時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也就是說，勞檢報告送過來之後，總是要有一個專業的判斷來作最後的決定，因為這樣的判斷不可能是很隨便的，所以必須有要一段時間加以決定，結果後來發現不只是基層勞檢員不足，連決定勞檢結果的人也是不足的，請問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鄒署長子廉：近兩、三年針對勞動檢查，不管是勞動條件或安全衛生的檢查量確實都有增加，而且個案檢查的困難度也更大，所以違反的證據要作更明確的判斷，也因此從技正、科長到處長的公文累積確實有所增加。我想這是勞動部門的政策目標和我們存在的價值，除了現有人力調整之外，我們也希望未來檢查確實違反或不違反的SOP能夠更明確，如此一來，不管是上端裁定有沒有違規……","蔡委員易餘：問題在於你們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就判斷違規明不明確，很多案件都是等到事後再以電話double check，因此最後確認時是需要時間的。反過來說，如果你們沒有把它確認好，可能會造成其他問題，包括產業會認為你們沒有讓他們解釋清楚的機會，所以當你們在處理相關問題時，與產業互動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如果最後判斷者能量不夠的話，這樣也會有問題，是不是這樣？"],["鄒署長子廉：我們不能喊累。","蔡委員易餘：我不是說你們能不能喊累的問題，而是指相關能量的問題。","許部長銘春：最後的研判必須根據相關的調查事證，包括必須給事業單位陳述意見的機會，然後再作最後的研判，的確這樣的過程不能少，可能……","蔡委員易餘：我的意思是說不能因為數量增加，所以就變成每一件的最後研判都是草率的。","許部長銘春：不可能，每一件都要審慎以對，事證要明確，否則事業單位可能會不服，事後又會走救濟的途徑，我想這樣也不好。","蔡委員易餘：有關基層人力的部分應該要補足，而最後確認要裁罰的時候，也應該要有充足的能量，儘量避免讓企業覺得他們遭受冤枉，謝謝。","許部長銘春：好的，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志偉、林委員淑芬、吳委員秉叡、徐委員榛蔚、羅委員明才、王委員育敏、劉委員世芳及吳委員志揚均不在場。","請黃委員國昌發言。","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今天社環委員會召委針對勞動檢查安排專案報告，有一個問題本席感到非常納悶：景山交通集團長期以來都是交通違規多、過勞駕駛多、公路死傷多，交通部身為主管機關還沒有給臺灣社會大眾一個清楚的交代。要去考察我都不反對，像這麼重要的事情，我認為交通部責無旁貸，如今造成國道警察不幸殉職，造成公路上這麼多的死傷，景山交通集團後台很硬，到現在交通部都還在繼續包庇。","有關勞動部的部分，首先我要請教部長，盧廷景除了景山交通集團之外，他名下有18家公司，其中有一家就是這次導致國道警察不幸殉職的公司，其實這家公司早在去年8月就因疲勞駕駛、超時工作的問題而被抓到，結果竟然只裁罰新臺幣4萬元，請問裁罰新臺幣4萬元是要做什麼？這有嚇阻的效力嗎？結果今年發生如此重大的悲劇之後，才趕快重罰300萬元。以部長的立場而言，針對如此惡名昭彰、前科累累的景山交通集團，抓到他們超時駕駛，地方主管機關竟然只裁罰4萬元，你覺得這是剛剛好還是在包庇縱容？"],["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這樣的裁處金額太低了。","黃委員國昌：我剛才所講的是去年8月8日這一件，當時只處罰4萬元，他可說是前科累累，掛在他名下的公司被勞檢出來的紀錄都在這裡，包括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盧廷景在2016年、2015年統統都有這樣的紀錄，我真的不知道地方主管機關在怕什麼？是怕對雇主的裁罰太重嗎？請問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什麼？根本罰不怕啊！罰不怕的結果是什麼？現在已經有人殉職了，才趕快重罰300萬元，這是在演什麼戲啊！地方主管機關面對這種惡名昭彰的集團輕輕放下這件事情，勞動部有沒有什麼對策？還是說地方政治很複雜？我真接點名去年對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裁罰4萬元的地方主管機關就是高雄市政府，像這樣的裁罰部長也覺得太輕了對不對？中央主管機關針對地方政府輕輕放下、包庇縱容的情形，是不是有什麼具體改善措施？","許部長銘春：這個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們就要求各地方主管機關一定要針對以盧姓負責人為名的所有通運公司加強勞檢……","黃委員國昌：現在勞檢的結果出來沒有？你說這件事情發生以後，你們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去勞檢，請問勞檢結果出來沒有？","許部長銘春：目前桃園市還在處理當中，關於……","黃委員國昌：桃園還要處理多久？其實本席感到非常納悶，這麼糟糕的一個交通集團，結果桃園裁處的案件卻沒有幾件，連景山都沒有被抓到有違規紀錄，老實說我並不相信。為什麼我說我不相信這件事情？這個交通集團交通違規的紀錄近5年違規件數高達4,693件，交通違規罰款高達一千多萬元，請問交通部今天有代表列席嗎？請問今天交通部部長和次長全部都跑去考察是不是？面對這麼重要的事情，造成國道如此重大的死傷，請問交通部今天派誰列席？誰可以解釋這件事情、負責這件事情？違規四千多件，光是交通違規罰款就繳了一千多萬元，算一算平均一張罰單只有3,000元，所以他根本罰不怕嘛！過勞的紀錄這麼嚴重，交通違規這麼嚴重，結果導致的是什麼？請交通部列席代表及勞動部部長仔細看，這是我從判決系統調出來的資料，幾乎全部都是「業務過失致死」，一條又一條的人命喪失不就是這樣縱容之後所產生的結果嗎？請問部長，你們說已經要求地方主管機關針對景山交通集團進行勞檢，請問勞檢的結果是什麼？"],["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後再把勞檢的資料提供給……","黃委員國昌：你們很怪異啊！如果今天是我突然問部長這個問題，那是我不對，但我們的黨團早在上禮拜就已經發函給勞動部，我要求把紀錄全部調出來，結果你們到今天都還沒有把東西交出來。","許部長銘春：因為從發生事情之後，我們要求各地方政府必須針對這家業者所負責的公司進行檢查，所以資料如果……","黃委員國昌：這個問題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過去的紀錄，另外一個是部長剛才向大家宣布你們有去檢查，所以我們也要看到新的檢查結果。請問過去的紀錄什麼時候可以交出來？請問在勞動部針對勞動檢查裁罰的系統當中，為什麼沒有寫上罰鍰金額？新北市的查詢系統可以查到處分的金額，勞動部的查詢系統卻查不到裁罰金額，難道是因為裁罰金額都是「重罰」2萬元、「重罰」3萬元或「重罰」4萬元嗎？是因為怕丟臉，所以不敢寫出來嗎？怕大家都知道政府是系統性的在縱容這種無良的雇主，所以不敢把裁罰金額寫出來，還是有什麼特殊的原因嗎？","許部長銘春：主要是因為按照勞基法的規定，關於這些因違反勞基法而處以罰鍰的業者，主管機關只能公布事業單位、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至於裁罰的金額，目前法條並沒有……","黃委員國昌：按照部長的說法，那麼新北市根本就是違法的啊！因為他們把罰鍰的金額都寫出來了啊！新北市明顯違法，是不是要究辦？","許部長銘春：並不是違法，我的意思是說……","黃委員國昌：新北市做得到，為什麼勞動部做不到？是因為新北市比較有guts，勞動部沒有嗎？還是因為勞動部守法、新北市違法？你給大家一個說明嘛！","許部長銘春：勞動部之前的作法可能是因為我們有詢問過法務單位，他們給的建議……","黃委員國昌：問過哪一個法務單位？請具體點名出來，不要把皮球踢來踢去，這件事情一定要有人負責。"],["許部長銘春：本部的法務司。","黃委員國昌：是誰出具這樣的法律意見？會後可不可以提供？我不喜歡人家踢皮球、講空話，你說你們有問過法務單位的意見，結果他們出具的法律意見是罰鍰金額不能公布，本席就是要挑戰這樣的法律見解，究竟是誰出具這樣的法律意見，會後能不能提供？"],["許部長銘春：這部分我請同仁瞭解之後再提供給委員。","黃委員國昌：其次，關於罰鍰金額的部分，如果立法委員不推動修法的話，那你們就不打算公布？還是按照現行的法規就可以公布了？","許部長銘春：按照現行法規，目前並沒有這樣的規定。"],["黃委員國昌：所以新北市政府違法是嗎？是不是這樣？"],["許部長銘春：我覺得這部分還可以再研議。","黃委員國昌：研議到什麼時候？剛剛大家都在討論勞檢的頻率和次數，你們都說我國符合國際標準，問題在於你們裁罰的金額竟然是這樣子，這根本是笑話嘛！業者根本罰不怕也不怕罰，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違規，最後的結果就是一條又一條的人命在我們的公路上逝去了，這不是結構性的殺人嗎？","許部長銘春：過去的部分我並沒有參與，但我覺得委員講得有道理。其實法務司之前也曾經與學者專家討論過，雖然目前依法的作為是這樣，但委員剛才所講得也很有道理，關於這部分，會後我會瞭解一下當初的背景，然後我們會加以檢討。","黃委員國昌：在此我要請交通部的代表回去轉告部長，針對這件事情，交通部到現在都還沒有站出來給大家一個清楚的說法。就公路法而言，交通部負主管權責，請問之前你們有沒有命令這個集團限期改善過？如果沒有命其限期改善過的話，理由是什麼？誰在包庇？如果有命其限期改善過的話，針對這個在我們的公路上帶走一條又一條人命的無良企業集團，交通部要不要給它停業的處分？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的代表將本席的問題帶回去給部長和次長？因為他們今天都很忙，忙到沒有辦法來列席這個委員會並回答這些問題，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會後以書面提出說明？"],["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胡簡任技正說明。","胡簡任技正迪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的提示，我們會帶回去檢討。針對這次的事故，其實我們已經有作成停止其部分營業的處分，當然該處的罰鍰也有處分。","黃委員國昌：今天本席的這份PPT可以提供給交通部，請你們去看這家業者違規的次數，然後再去看它所造成的死傷紀錄，看完之後請給全體人民一個交代，交通部為何縱容這樣的無良集團，而且還縱容這麼久？背後是誰在撐腰？請給大家一個說法，謝謝。","主席：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徐志榮、王育敏、陳其邁、徐榛蔚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徐志榮書面意見：","本院徐委員志榮，鑑於日前桃園敬鵬工業平鎮廠火災造成2名泰籍移工死亡，此次大火除了燒出移工的居住安全問題外，更衍生出移工居住環境是否過於擁擠、生活品質是否過於惡劣等相關問題。為提升移工之工作權益、基本人權，並避免敬鵬大火的憾事再次發生，爰建議勞動部應儘速加強查察申請大量移工之事業單位，並提出檢討措施，特提出書面質詢。","說明：","一、日前桃園敬鵬工業平鎮廠大火災造成五名消防員殉職、2名泰籍移工死亡、廠房及宿舍被燒毀。二、此次大火除了燒出移工的居住安全問題外，更衍生出移工居住環境是否過於擁擠、生活品質是否過於惡劣等相關問題。","三、由於敬鵬的移工宿舍與廠房在同一棟，並且是4層樓鐵皮加蓋2層、200多人擠在同一層樓，居住環境惡劣可見一班。另外敬鵬廠房堆放大量化學物質，而移工卻只能被迫與危險性的化學物質同在一個屋簷下，其危險性不言可喻！","四、為提升移工之工作權益、基本人權，並避免敬鵬大火的憾事再次發生，爰建議勞動部應儘速加強查察申請大量移工之事業單位，並提出檢討措施，尤其針對移工之生活住所應採廠住分離為原則，以保護移工之居住安全。"],["委員王育敏書面意見：","1.桃園敬鵬工業發生大火造成八死，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敬鵬工業前（105）年3月迄今違反勞動基準法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共被裁罰15次，且於桃園市勒令敬鵬工業停工後，敬鵬工業竟私下復工，敬鵬工業一再違規不願配合改善，顯見政府相關單位之裁罰全無威嚇警戒之效果，未來勞動部如何加強對企業裁罰之成效及要求企業落實職安法？另據新聞報導，敬鵬工業的移工宿舍是4層樓鐵皮加蓋2層，共200多人擠在同一層樓，使職安危害風險大增，請問勞動部如何改善移工宿舍超收狀況，以符合宿舍合格標準並避免超收問題再次發生？","2.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的移工已逾67萬6,000餘人，統計顯示自101年至107年2月通報移工遭受性侵害案件人數計633人。監察院亦指出四大問題：(一)勞動部與衛福部，未能掌握外籍勞工遭性侵之確實數據及原因為何，亦未建立有效勾稽比對機制；被害外籍勞工心理創傷遭到忽視。(二)安置於勞政單位的被害外籍勞工心理創傷遭到忽視。(三)遭性侵害的外籍勞工庇護安置欠缺配套措施。(四)勞政人員於接獲外勞性騷擾申訴案件，往往會將案件定位為勞資爭議案件，欠缺敏感度，導致案件未獲正視及處理。請問勞動部有掌握移工性侵案件發生的原因嗎？現行移工遭到性侵該如何進行申訴？勞動部在庇護安置過程中，如何協助被害人恢復心理創傷？移工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沒有工作收入，還須面對雇主並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請問勞動部對解聘過渡期間之移工，提供什麼樣的協助？"],["委員陳其邁書面意見：","一、面對工業4.0時代來臨，建議勞動部予以鼓勵、改善，思考將3K產業轉型成3C產業之配套","勞動部與經濟部應合作，藉由輔導傳統產業，特別是3K產業如鑄造業、表面處理業及印染整理業等，亟需政府投入資源協助，輔導製程轉型，並整體改善其工作環境安全衛生。","藉由工作場所製程機械設備及整體廠房作業環境的改善，協助其轉型為Clean乾淨、Career具生涯發展性、Competitive有競爭力的3C產業，提升勞力就業意願。","目前國內表面處理業廠商約1,400家，根據負責協助表面處理業改善環境的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表示，兩年來共輔導66家廠商，占1,400家，僅4.7%。","這個數字顯示仍有改善空間，建議勞動部予以鼓勵、改善，思考將3K產業轉型成3C產業之配套。","本席建議，面對工業4.0時代來臨，除了現行規定輔導改善工作場所製程機械設備及整體廠房作業環境，更應進一步協助業者導入廠房、設備的智慧化，有助於提升生產效率、改善產品良率，配合勞工就業輔導，淘汰高重複性、高危險性的工作流程，創造更優質的就業環境。","二、從3K產業缺工問題呼籲產業轉型，建議勞動部應從勞力供給狀況調解管控，並從產業升級、製造流程著手，才能根本解決缺工問題。","勞動部表示，外勞政策一向採補充性及限業限量原則，即適度引進外勞補充國人較不願從事之工作，如製造業3K製程（骯髒、危險及辛苦製程，由工業局認定）、營造工、海洋漁撈工、看護工等工作，以解決國內缺工及失能者之照顧需求。","而106年底外勞在台總數67萬6,142人，較105年底62萬4,768人，1年增加5萬1,374人，產業外勞增加3萬8,508人最多，若以同樣增加速度來看，107年中外勞在台人數恐將達到70萬人大關。106年外勞人數增加以「3K行業專案」、「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與「家庭看護工」為前三名行業。","自102年3月起製造業雇主若有非工資成本考量之實質缺工需求，可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增加外籍勞工配額（即Extra機制）。","104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數額」占28.9%。","105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顯示，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數額」占33.3%。","而106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則顯示，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籍勞工數額」占34.9%，從這樣的結果，可以一窺製造業缺工情形。","以引進外勞的情形來看，外勞人數仍節節上升。建議勞動部應從勞力供給狀況調解管控，並從產業升級、製造流程著手，才能根本解決缺工問題。"],["委員徐榛蔚書面意見：","主　　題：邀請勞動部許部長銘春就(一)現階段勞動檢查作為與成果、(二)3K（辛苦、汙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主席　煩請勞動部長　許銘春　上台備詢）","一、彈性工時的適用行業宜再重新檢討","1.勞基法的再修正在今年一月被執政黨以多數暴力強行通過，包括：鬆綁「7休1」，在14天內至少休假2天（2天例假），也就是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只要經過勞資協議或公會同意，輪班間格休息時間可以從11小時變為8小時；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經勞資協商或公會同意，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其中每月不超過54小時，但可能出現連續4個月每月加班工時54小時，前後兩個月則為30小時的情況等，這些規定都是可能造成勞工過勞的情況。","2.當時的前部長林美珠說「這些只是很極端的案例」；甚至還說「修法後會有四配套，包括明定勞基法施行細則、輔導勞資會議、勞檢和中央部會把關機制，並強調法律沒有空窗期，三月一日起勞檢將同步展開，且會對各界關切的輪班制勞工，優先針對國公營事業及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專案勞檢。」","3.結果呢？新版勞基法上路未滿2個月，日前（4/23）就因貨運駕駛過勞，造成2名國道員警與1名貨運司機慘死的事件。後來經過高雄市勞工局調查，肇事司機至少連續上22天班未休假，其中七天超時工作12小時以上。更諷刺的是，事發的前五天，許部長才剛帶隊進行勞檢。請問許部長，我們勞動部說好的沒空窗期呢？說要對交通運輸業專案勞檢呢？到底是勞檢到哪裡去？","4.雖然許部長事後有公開說：「沒有安全就沒有彈性，在防過勞機制未建構完成前，勞動部不會同意（客貨運例假七休一例外）。」但是汽車貨運勞工團體認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彈性工時制度。去年6月16日勞動部把「汽車貨運業」納入8周彈性工時的適用範圍，讓業者可以將「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在8周內挪移，單周最長可上6天班、正常工時上限從原本40小時提高為48小時。","5.雖然八周彈性工時規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但是在每日延長工時最多12小時、每月加班46小時上限的規定下，業者可以排出「連續上班6天、每天10幾小時」的班表，這樣的彈性工時制度，不會讓本來就具有過勞性質疑慮的貨運司機，更加雪上加霜嗎？所以勞動部是不是應該再重新檢討本身具有過勞疑慮的行業，適用「八周變形工時」的情形？","二、改變運輸貨運司機薪資結構，減少加班過勞","1.其實從國道三號肇事司機的案例來看，再次凸顯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客貨運司機長期普遍低薪的情況。國道三號車禍事件的肇事司機竟然連上22天也才拿6萬元。","2.我們常可以看到運輸倉儲業特別容易違反勞基法，那是因為過低的薪資結構所導致。例如貨運司機，需要靠著「計趟」或者「論件」抽成賺到足夠生活的薪水，在「沒做沒錢」的狀況下，司機通常被迫「自願」停休及超時加班。","3.至於客運業者由於人力非常短缺，公司習慣透過「低底薪、高獎金」的方式來控制司機，當司機底薪偏低，只能靠著載客獎金、趟數獎金來賺到合理的薪資時，便會自願停休多跑幾趟。","4.根據交通部統計，單單只因疲勞駕駛衍生的車禍，就在2016年造成2675人傷亡，在貨運界追求分秒必爭的文化下，以趟次、抽成為薪資主要佔比的司機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5.看看人力銀行統計運輸貨運司機的平均月薪大概是3萬到4萬之間，然而這可能還是加上司機爆肝所換來的加班費才有的結果，實際上底薪可能大概只有一萬塊或者不到一萬塊。本席還記得上會期衛環委員會舉辦的勞基法修法公聽會，當中物流業代表指出，甚至還有物流業者給員工的底薪居然只有900元！每個月的薪水都是靠送貨物抽成，但一件貨物僅抽5元，要賺到5萬元必須每個月送1萬件貨物。","6.請問許部長，運輸貨運界過低的薪資結構問題長期以來一直都存在，但始終無法有效解決，勞動部究竟應如何來協助運輸倉儲業打破過低的薪資結構？讓貨運司機不用加班過勞來拚月薪？","三、修正《勞動檢查法》、《工會法》落實勞檢制度","1.再來，一般勞資糾紛除了薪資問題之外，再來就是剛剛講到的工時問題。事實上從「一場休息時間的戰爭」的華航罷工、蝶戀花、全聯員工、台鐵員工過勞死，到國道警察與司機3死的憾事，都能看出在長年高工時、低薪的壓迫下，「工時」已是勞資衝突的主要戰場，所以主管機關勞動部是否能真正落實勞檢至關重要。","2.根據勞動部各項業者違反勞基法的資料庫顯示，26000多筆違反勞基法的紀錄中，其中前十大違法的情況當中，有超過半數違規法條皆與「工時」相關。例如：「加班時數超過法定標準」、「違反七休一規定」、「雇主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確實登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等。","3.現在除了剛才所說的運輸倉儲業有過勞的情況，醫護人員也常常是過勞高風險群。然而，這些高風險過勞性質的行業皆不約而同反映，勞檢往往無法反映真實的勞動情況，原因在於勞檢員通常只通知企業工會，倘若沒有工會的情況，勞動部也不會找相關產業工會一起陪檢，導致勞檢員在不懂該行業的實際運作情況，或是企業工會（同一雇主的工人組成）較容易遭到資方打壓的情況下，勞檢變成只是徒具形式而已。","4.除此之外，依據現行工會法第11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但是不少小公司、小醫院、小診所根本很難找到這麼多人。許部長，您認為這樣的限制合理嗎？","5.因此，本席認為，勞動部應儘速來修正「勞動檢查法」，讓各類型的工會都能參與陪檢，而且能跨地區支援；另外，也應一併修正工會法，下修工會組織門檻，保障勞工朋友組成工會、參與工會的權力，好不好？"],["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書面意見：","一、我國原住民從事揹工比例相當高，因此本席去年質詢時請勞動部提出對應保障和規範。根據勞動部報告指出，台灣目前從事揹工約200人，本席認識的揹工朋友就超200人，請教是如何計算？在一些非洲、南亞、南美國家有制定揹工負重不得超20至25公斤，工作時數上限等規定，雇主違反規定要面臨罰款、吊銷執照等行政罰，但台灣沒有任何相關法律規定。有些台灣揹工負重超過30公斤，一天工作12小時，已經嚴重危害健康。勞動部承諾會在今年9月前研擬規定，請問目前進度？並先提供相關草案供參。","主席：現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4時25分）"]],"block_lines":[1,6,6,9,23,23,24,25,25,26,26,27,27,29,45,48,49,51,52,54,58,69,73,80,83,92,93,94,98,103,107,111,114,114,119,119,122,122,128,134,135,136,153,159,161,182,199,218,227,230,239,240,242,243,244,247,250,254,260,261,268,272,273,276,277,279,293,298,299,300,304,308,313,317,320,330,332,333,338,339,345,358,360,361,362,363,365,376,377,378,381,385,387,390,392,393,395,397,398,399,400,401,402,404,406,407,408,409,426,429,433,443,444,445,446,448,449,450,452,453,454,457,459,462,463,466,467,468,469,470,472,473,474,480,482,488,496,505,511,518,519,520,521,524,527,529,532,539,542,545,547,549,550,551,552,553,556,558,559,565,567,569,571,577,579,583,584,587,590,592,596,597,603,606,610,611,612,617,618,619,620,622,625,626,636,643,644,662,664,668,669,674,675,678,679,682,683,686,687,690,693,695,699,700,704,705,706,708,711,712,714,715,717,718,721,722,728,745,746,748,749,753,758,761,762,767,768,769,773,776,778,781,783,784,785,789,791,792,793,794,795,796,800,809,811,812,815,816,824,826,827,828,829,831,834,836,837,838,839,841,842,843,845,849,854,856,857,862,865,872,873,875,876,877,878,880,881,882,883,892,895,896,897,898,899,908,910,912,913,917,919,920,922,924,928,932,935,941,947,948,950,951,955,959,971,973,976,980,981,985,994,998,999,1002,1004,1005,1007,1010,1017,1022,1025,1028,1029,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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