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星期一）9時6分至14時37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劉委員建國","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23分至9時26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靜敏    吳玉琴    劉建國    邱泰源    徐志榮    陳宜民    黃秀芳    李彥秀    蔣萬安    王育敏    楊  曜    陳  瑩    林淑芬","      （委員出席13人）","主    席：劉委員建國（在場委員現場推舉）","專門委員：朱蔚菁","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報  告  事  項","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選  舉  事  項","選舉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主席宣告：推選劉委員建國及徐委員志榮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繼續報告。","邀請衛生福利部、法務部、教育部及內政部就「兒童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兒少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前言","依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九條第一款所揭示之內容，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四章「保護措施」已有相應規定，包含第四十九條（任何人對兒少不得有身心虐待等行為）、第五十三條（兒少保護之責任通報及調查）、第五十四條（高風險家庭之通報及訪視評估）、第五十六、五十七條（保護安置）、第六十四條（家庭處遇計畫）、第一百零二條（強制性親職教育）等條文，規範我國兒少保護體系自通報、調查、評估至後續處遇等處理流程，以下分述我國近年兒少保護執行現況及相關政策措施。","貳、兒少保護現況分析","近年因大眾防暴意識提升，兒少保護通報量逐年攀升，加上網路通報及113保護專線之推廣，社會大眾能透過直接且方便之管道進行通報。近3年兒少保護案件通報數105年54,597件、106年59,910件及107年59,936件。","兒少保護案件中，重大兒少虐待案件為國人及政府部門最為重視之議題。重大兒少虐待案件包含嚴重虐待案件及殺子自殺案件。進一步分析，重大兒虐致死人數103年至107年分別為18人、31人、27人、29人，至107年為15人，呈現有略微下降趨勢（詳表1）。","近5年兒少遭受重大兒少虐待（含嚴重虐待及殺子自殺）致死案件計120人，受害兒少為6歲以下者占七成，為3歲以下者占五成，顯示6歲以下兒少為受虐致死風險較高之族群。","現行既有兒虐防治已布建相關措施，惟多數兒虐案件主要施虐者為父母或實際照顧之人，六歲以下弱勢兒童因自保能力低，且尚未進入教育體系，不易被發現，以致兒虐憾事仍無法有效杜絕。我國兒少法雖有訂定保護措施專章，辦兒少保護預防、通報、調查評估與處遇等措施，針對現有措施進行檢討後，仍可歸結出四大問題：預防兒虐發生之前端工作及服務資源相較不足，尚待強化；兒少高風險家庭與兒少保護服務採雙軌模式，處理時效受限制；合併多重問題保護性個案各服務體系分立；兒少保護高風險服務體系多元，網絡整合有待加強。","參、兒少保護業務精進作為","為精進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機制，行政院於107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本部藉由「以預防為優先，及早辨識脆弱兒童與家庭」、「以整合為策略，完善多元化家庭支持服務」等新思維，許人民一個安全的生活。其中為精進兒少保護工作，本部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落實執行，讓處在風險中的脆弱家庭與危機家庭獲得協助，也讓兒虐防治策略更為完整有效。"],["項目：一、建構支持服務資源","(一)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增聘社工人力","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對象主要為脆弱家庭，脆弱家庭係指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提供服務。本部已研訂脆弱家庭風險類型與指標，以協助社工人員精準辨識社區中求助個案類型及家庭狀況，結合網絡單位提供整合性服務，進而強化家庭功能。另本部自107年至108年2月12日止，共計補助地方政府增聘1,443名社工人力，藉由充足社工人力強化社會工作服務效能，及時提供案家所需資源。","(二)推動6歲以下兒童主動關懷方案","為能及早發現並關懷疑似受虐待或遭不當照顧兒少，考量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若未進入托嬰中心、幼兒園就托或就學，生活空間以自家居所為主，若有遭受虐待或未獲得適當之照顧較不易被發現，爰此，前內政部兒童局於98年6月12日函頒「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本部復於104年及105年兩度修正。本方案主要針對「戶政機關逕為出生登記」、「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未納入全民健保逾一年」、「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矯正機關收容人子女」及「父或母未滿二十歲」等七類特定兒童納入關懷對象，規定戶政、衛政、學校及矯正體系於執行業務時，應主動關懷家戶中6歲以下兒童的照顧情形，發現符合兒少保護或高風險家庭指標者，即依兒少法第53條及第54條之規定，通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提供訪視及服務。本方案107年共計服務1,252名兒童。","(三)家庭醫師及高風險孕產婦育兒指導銜接","基於高風險孕產婦關懷訪視及育兒指導服務有助於及早篩檢嬰幼兒遭不當對待或受照顧不佳之情形，有效防治兒少受虐，爰整合衛生醫療及社政單位育兒指導相關服務資源，推動高風險孕產婦關懷訪視服務，並銜接到宅式、家庭參與式、需求導向的育兒指導服務；另規劃推動0-3歲兒童家庭醫師制度，每年至少家訪一次，以關懷未滿3歲幼童之身心健康。","(四)推廣防暴社區初級預防宣導","為培養社會大眾具備兒少保護意識及通報知能，本部於全國推動「家庭暴力防治社區初級預防方案」，將村（里）長、村（里）幹事、社區發展協會等在地社區資源納入，透過教育訓練、宣導活動，培力社區組織防暴體系，以關懷社區中之兒少及家庭，適時進行兒少保護通報，並加強推廣兒少虐待防治觀念。"],["項目：二、強化保護性服務措施","(一)整合高風險與保護性業務","藉由法規修正、通報表單整合、評估指標整合、資訊系統整合，並輔導各地方政府成立具備跨單位派案及協調功能之集中受理與派案窗口，集中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風險家庭案件的通報，依據案情事實及風險等級，儘速進行訪視評估，適時引進相關資源協助案家，有效發揮功能，避免案件漏接。","(二)推動成立7家兒童保護醫療區域整合中心","為協助實務工作者精確辨識兒虐個案，兒少虐待個案傷勢驗傷診斷及後續診療，以維護兒少的人身安全，本部業於107年7月已推動全台成立7家兒少保護醫療區域整合中心，協助傷勢嚴重、複雜兒虐個案驗傷診療，並橫向連結區域內各防治中心。","(三)發展預警風險系統","本部已整合保護資訊系統、脆弱家庭個案管理系統以及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將個案服務從通報、集中派案、評估、及處遇服務，建構完善處理流程，並於108年1月1日正式啟用，另將藉由大數據分析，找出兒虐高風險群體，以及早介入服務。"],["項目：三、落實強化跨部會合作機制","(一)與法務部共同合作，推動全國重大兒虐司法及早介入機制及研修6歲以下兒童死亡案件由檢察官進行死因調查。","(二)建議教育部積極落家庭教育法，使家庭教育中心發揮積極功能；另針對受虐及目睹家暴兒少，透過三級輔導機制協助兒少身心復原。","(三)與警政署合作建立失聯兒少保護個案查訪流程：本部已於今（108）年1月建立「兒少保護個案行方不明查找流程」，社工於調查處遇發現兒少級案家失聯，可將資訊連結至M-Police行動裝置，由員警巡邏時查緝比對，若涉及刑事案件則提報地檢署指揮偵辦。","肆、法規檢視","為積極防治兒虐案件，本部業已針對鼓勵民眾通報及獎勵機制，提高對兒少不當對待之處罰及與司法單位合作等機制積極進行研議，另有關機構內人員之吹哨者制度，將藉由法務部提案之「揭弊者保護法案」進行落實。相關條文本部刻正研議中，將儘速提報行政院審查後提報大院審議。","伍、結語","本部未來將持續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另將積極落實跨網絡之合作，使各兒少保護網絡單位（包含：警政、司法、教育、社政、衛政）間彼此密切合作，持續精進與綿密我國兒少保護之網絡。","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報告。","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本次會議，深感榮幸，謹就「兒童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茲將與本部職掌有關部分報告如下：","壹、前言","近來兒虐案件廣受社會大眾關注，本部指示各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或專責檢察官與家防中心主任建立聯繫窗口，以便即早介入「重大兒虐案件」之偵辦，為保全證據、蒐集證據，以釐清犯罪事實及兒童確實死亡原因，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本部及所屬相關機關乃採取相關因應作為。","貳、本部具體因應作為","一、精進重大兒虐案件偵辦流程","(一)目前各地檢署均已成立「婦幼保護專組」或指派專責檢察官，偵辦兒虐等婦幼保護案件。","(二)針對疑似外力造成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受有刑法第十條之重傷害或其他嚴重傷害、死亡等「重大兒虐案件」，經社工訪視評估後，由司法警察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察官因網絡成員（含警政、社政、教育、醫療人員）或其他資訊來源知有重大兒虐案件，不待告訴、告發即應開始偵辦，必要時經社政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二項提起獨立告訴或有利害關係人之告訴，可即刻指揮司法警察（官）協助社工進行家訪或現場蒐證，以保全證據，建立及早介入偵辦機制。","(三)各地方檢察署婦幼保護執行小組並於定期召開之執行會報，與網絡成員檢討執行成效。","(四)臺灣高等檢察署婦幼保護督導小組督促各地檢署主動積極偵辦重大兒虐案件，且於定期召開之婦幼保護督導會報檢討重大兒虐案件網絡運作情形，精進重大兒虐案件偵辦流程。","(五)以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為例，當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下簡稱家防中心）受理113、教育單位、兒少安置機構、警局、醫療院所等通報、派案或被害人自行求助，知悉疑似有兒童或少年受虐情事，即由家防中心主責社工及轄區分局員警共同填寫受理重大兒少受虐案件評估表，評估是否符合疑似外力造成之重傷或其他嚴重傷害之案件，如評估後，認屬於重大兒虐案件，即由轄區分局報請高雄地檢署，由婦幼專組值班檢察官指揮偵辦。","二、強化網絡間橫向聯繫機制","各地方檢察署亦與警政、衛政、社政建立聯繫窗口，暢通橫向聯繫管道，於第一時間接獲網絡成員提供相關重大兒虐訊息，檢察官可即刻進行了解，並予適時之指導。","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視機制","就偵辦中的司法相驗案件，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視」機制，由員警於報驗時填具「相驗案件聯絡事項表」及檢附相關已調取之資料，再由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醫依「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核表」逐一檢視個案情形，強化案件檢核及偵查，釐清兒童確實死亡原因，目前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試辦中，如無窒礙之處，預計於108年4月底推行至全國各地方檢察署。"],["項目：四、參與兒童死亡回顧試辦計畫","兒童死亡回顧試辦計畫（CDR）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主責辦理，由本部配合辦理，並擇定臺灣臺中、高雄、橋頭與花蓮地方檢察署共同參與。業於107年9月21、25、26日在臺中、高雄、花蓮三地完成工作坊之教育訓練；並於107年10月31日、11月16日、11月27日、12月6日、12月13日、12月18日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與花蓮縣政府衛生局邀集臺中地檢、高雄地檢、橋頭地檢、花蓮地檢等網絡成員召開兒童死亡原因回顧工作會議，由衛政、社政、教育、檢警、醫療單位、學術單位等跨領域代表透過個案研討方式，分析影響該個案兒童死亡的主要危險因子，包含社會因素、環境因素、家庭因素等或其他面向，並針對上述危險因子提出避免未來類似死亡事件發生的建議，避免類似的兒童死亡事件再發生，希冀達到預防兒童死亡之結果，並於108年2月11日召開專家會議。108年度本部全力配合國民健康署之試辦計畫，如有擴大試辦之必要，亦請該地方檢察署共同合作參與。","參、結論","本部希冀透過重大兒虐案件及早介入流程，保全相關犯罪證據、釐清犯罪事實，並強化與網絡成員間橫向聯繫，於第一時間接獲網絡成員提供相關重大兒虐訊息，檢察官可即刻進行了解，精進犯罪偵查及落實兒童保護。"],["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戴副署長報告。","戴副署長淑芬：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兒重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提出報告，甚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與全力支持，讓本部就相關兒童保護政策之規劃及推動得以日益精進。","壹、兒童保護業務現況","日前數起家暴虐兒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因此一旦發生兒童安全、家庭暴力及兒少受虐案件，都會立刻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為完善兒少保護，幫助兒童獲得更好的社會安全照顧，就必須分從法制、執行等層面落實檢討，針對現行法令、執行做法進行盤整與研議，整合出滴水不漏的社會安全網，才能守護孩子能夠健康安全的成長。","現行兒少保護相關法令，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皆明訂衛生福利部為中央主管機關。透過前揭各項法令，對於兒童及少年各項保護措施、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皆有明確性規範，對涉及相關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之保障等業務，皆各本權責配合及協助之。","就目前執行現況而言，教育人員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之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網站通報，至遲不得逾24小時。學校及幼兒園並應同步通報本部校安中心，通報後應由學校專業輔導人員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以即時保護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全並維護其權益。","根據本部統計，近年校園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有逐年成長趨勢，104年為1萬9,255件至107年為2萬1,174件，前開數據包括性侵、藥物濫用、強迫引誘等多個項目，顯見教育人員通報意識已逐漸強化。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03年到107年之兒少保護案件中，兒少受虐件數有逐年下降之趨勢，但其中發生於家內之比率高達56.28%；另就受虐類型而言，以不當管教（40.89%-45.18%）之比率最高，且就施虐者之因素分析，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為最高（23.33%），顯見父母親之親職教育確實有再精進之必要。","因此，政府有責讓社會安全網全面動起來，在執行面上，目前朝向加強教育人員對於受虐個案辨識知能、強化知悉通報之宣導、裁罰機制、社區關懷輔導網絡之落實、家庭親職教育提升等方向，持續精進相關做法、滾動修正。","貳、未來精進作為","本部為守護孩子能夠健康安全的成長，落實保護兒少工作，於108年1月19日起邀集地方政府、衛生福利部及相關單位召開多次會議，針對現行教育單位之兒少保護相關機制及未來精進作為進行盤整，並研議精進作為如下，期能整合出滴水不漏的社會安全網，人人做孩子守護天使。"],["一、兒虐通報滴水不漏、確實裁罰：","(一)為協助教師及早覺察疑似可能受虐個案，即時通報及啟動相關協助機制，本部刻正研訂兒虐個案辨識指標檢核表，供各級地方政府及學校參考運用。","(二)本部將透過各種研習及會議，再次宣導教育人員倘知悉兒虐未於24小時內通報，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及「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予以裁罰。"],["二、訂定兒少就學安全計畫：","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民事保護令有關命相對人遠離未成年子女就讀學校之注意事項」，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接獲法院核發民事保護令後，倘發現保護令核發款項含命相對人遠離未成年子女就讀學校，應以密件公文將保護令影本函知未成年子女所就讀學校；學校應即邀請學校駐衛警、該未成年子女就讀班級導師及輔導老師等，共同研商擬具就學安全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被害人保護社工、家防官及該生主要照顧者一同參加，保護學生免於受到二次傷害。"],["三、協助高風險家庭輔導高關懷學生：","(一)針對「疑似兒虐個案」之高風險家庭（含脆弱家庭、危機家庭）學生，提供就學、救助之協助，保障學生就學權益。","(二)提供國中畢業後未升學未就業之青少年關懷輔導，規劃與地方政府合作，協助國中畢業後生涯未定向之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關懷扶助，並協助提升其家庭暴力防治知能。","(三)依相關規定持續追蹤未入學學生及輔導中輟中離學生，協助學生穩定就學。"],["四、提升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人員兒少保護知能：","有關兒少保護知能已納入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教保研習規劃，並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責任通報及輔導）納入規定辦理之政策與法令類別，以強化幼兒園負責人、教師及教保人員兒少保護及正向教保專業知能。"],["項目：五、親職教育資源到府服務：","(一)請各地方政府針對「疑似兒虐個案」之特殊需求家庭，要做「個案式」、「客製化」之到府服務，研議將「親職教育及諮詢、資源連結等服務送到家」，並列案追蹤輔導。","(二)本部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辦理「個別化親職教育」，並透過業務研討及教育訓練精進地方政府相關作為。"],["項目：六、關懷懷孕學生：","(一)本部已訂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提供學校落實輔導機制及教育宣導之具體作法，並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二)依上開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有關輔導協助未成年懷孕學生之措施，學校應依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注意事項」及「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流程」，立即成立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指派學生輔導專責單位設立單一窗口，提供學生必要協助；第四點規定，學校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暨性教育課程或活動，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安全之性態度與性行為，學習避免非預期懷孕之知能，並教導校園師生及家長對懷孕及育有子女之學生採取接納、關懷之態度，以積極保障懷孕及育有子女學生之受教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應於相關教育活動或研習，納入學生懷孕事件預防、處理及加強專業知能等相關議題之宣導、訓練。另第五～十點規定，學校應避免不當處分及積極提供協助，依學籍及成績考查或評量等相關規定，採取彈性措施，協助懷孕或育有子女學生完成學業；並整合相關資源，提供懷孕或育有子女之學生輔導、轉介、安置、保健、就業、家庭支持、經濟安全、法律協助及多元適性教育，並改善校園相關硬體設施，提供懷孕或育有子女之學生友善安全之學習環境。此外，學校並應於相關教育活動或研習，納入學生懷孕事件預防、處理及加強專業知能等相關議題之宣導、訓練。","(三)配合衛生福利部整合未成年懷孕之服務及諮詢資源，提醒學校加強學生之情感教育、性教育、生命教育及相關之法治教育，教導學生合宜之感情交往態度及學習身體保護之道，並請學校積極宣導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及求助網站（www.257085.org.tw），提供青少年（女）性教育諮詢、幫助其建立健康性價值觀、正確避孕、尊重生命之觀念、醫療與心理諮詢服務，及協助轉介地方政府提供後續服務輸送等。","(四)本部會再持續函文各校再次強調說明針對懷孕學生相關保護措施，同時刻正與地方政府合作，將整合教育、社政、戶政、勞工、衛生醫療等資源做成宣導單張，以做為未來專業輔導團隊到府提供家庭協助或輔導懷孕學生之運用。過去較為重視未婚懷孕學生的受教權保障及輔導，未來將會更強化未婚懷孕父母的育兒知能或親子教育協助。"],["項目：七、連結社區及家戶，人人皆為守護天使：","(一)請學校積極連結警政、社政、民政、戶政、衛政單位等社會關懷網絡，強化社區、鄰里、家戶互相預警機制，建立以個案為本之關懷作為，讓可能受虐兒童，身邊有許多「守護天使」，隨時暸解兒童是否有受虐情況，以利即時伸出援手。","(二)本部委託雲林縣及臺東縣辦理「串聯社區、深入村（里）鄰家庭教育服務試辦計畫」，以「主動服務與就近參與、運用」為推動目標，結合轄內相關社區資源或場域與專業人力，協助目標家庭成員，學習經營家人關係與家庭生活，引導朝向健康家庭發展，以求深入社區、偏鄉或失能家庭。","(三)推動「世代協力，守護家庭」家庭親職陪伴志工服務，補助地方政府運用家庭教育志工、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高齡者及退休公教人員等，施以同理心及親職教育等知能培訓，成為《家庭親職陪伴志工》，隨同學校、里長、公衛護士或其他可行管道，到家提供親職教育支持、資訊與資源，以營造「世代協力，守護家庭」之社會氛圍。"],["項目：八、關懷無假期：","寒、暑假及連續假期期間，請各縣市政府可透過相關會議或群組，轉傳相關教育人員，宣導「關懷無假期」持續覺察、關懷學生，並利用各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及預防，使全體教育人員與學生能夠事先防範並進行保護措施。"],["項目：九、研訂獎勵計畫：","本部國教署業於108年2月12日召開「研商本署兒少通報有功人員獎勵計畫（草案）」研商會議，訂定獎勵計畫，鼓勵各級學校教育及網絡相關人員落實相關責任通報，第一時間發覺學生狀況，及時採取保護措施。"],["項目：十、法規檢視與研修：","本部將持續盤點現行相關法規，以輔導資源向下延伸、強化家庭教育中心功能並賦予教保人員責任等為規劃重點工作，並研議相關法規之修正。","參、結語","本部未來持續整合跨部會及中央、地方之協調聯繫等機制，期盼未來中央、地方、學校與社區能夠資源共享，並結合家庭教育中心、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成為緊密的網絡聯結，落實保護兒少工作，加強社區關懷互動機制，共同擔任吹哨者，一同守護孩子，使國家未來主人翁在安全、健全之環境中成長。"],["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報告。","周警政委員幼偉：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就內政業務推動的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今天謹就「兒童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內政部主責項目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壹、有關「兒童保護業務」本部業管工作：","一、警察機關之職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二項第第六款規定，警政主管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之維護及觸法預防、失蹤兒童及少年、無依兒童及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之協尋等相關事宜。","二、警察處理兒虐案件之作為","警察人員執行業務知悉或接獲主管機關、網絡單位通報或民眾報案有兒童或少年受虐成（重）傷、（意外）致死或立即危險案件時，應即通知分局家庭暴力防治官、偵查隊、鑑識人員（到場蒐證）及婦幼隊協助處理，並視案情需要提供送醫、協尋、保護令聲請或其他緊急處置。","三、警政與各網絡單位分工聯繫機制","(一)警察機關受理疑似兒虐案件之報案，應依法向社政機關通報，並向衛生醫療機關了解傷勢成因，如個案屬觸犯刑法法律之行為，應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二)為建立機制引導醫療、社政、警政、司法及早介入重大兒虐案件之調查，目前法務部已責成各檢察機關建立因地制宜之標準作業流程，會同警察、醫政、社政機關規劃辦理重大兒虐案件，除有急迫情形外，經社工訪視評估後，由司法警察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貳、目前推動辦理情形：","一、重大兒虐案件被害人以6歲以下幼童居多，照顧者為毒品人口者並為高風險因子，茲就警政相關兒虐防治作為簡介如下：","(一)毒品現行犯、通緝犯子女查訪通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一）","(二)推動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子女關懷機制","1.本部警政署自106年1月起推動關懷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子女受照顧情形機制，並視個案通報社政單位介入輔導。","2.各警察機關截至107年底執行關懷總個案數9.106人，列管中個案數3,424人，已通報兒少保護案件12人，通報高風險家庭1,025人。","(四)醫警合作守護兒少專案","本部警政署為強化第一線警察同仁辨識兒虐案件專業能力並統一執勤技巧，由長庚醫院挹注資源，於107年起規劃推動「醫警合作守護兒少」專案，成果如下：","1.為提升警察人員兒虐辨識敏感度，精進兒少保護案件處理品質，本部警政署於107年辦理「提升警政人員兒虐議題專業效能」分區研討會議，並拍攝教育訓練影片「兒虐案件處理實境」，出版印製「警政人員兒少保護手冊」，提供各警察機關教育訓練及工作推動運用。","2.目前各地婦幼警察隊與全國各醫療院共建立107處專責聯繫窗口，以及早發掘兒虐案件，預防重大危害。","參、結語","檢警工作主要在揭露真相，儘速營救受虐兒，惟除發掘傷痛已然發生之兒虐案件，更期待社區鄰里之間發揮守望功能，每位民眾都成為警察、社工之千里眼、順風耳，也就是總統及院長所呼籲之發揮「雞婆精神」，發現、看見或聽聞厝邊打罵聲、兒童驚恐呼喊聲，或遇家暴、虐童行為之虞之個人家庭，儘速撥打110或113通報，讓政府網絡資源能夠及早介入協助，共同守護國家幼苗之成長。","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補充宣告：第一，希望大家能照正常時間完成詢答，避免本委員會被外界稱做血汗委員會；第二，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第三，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第四，暫訂10時30分休息10分鐘；第五，11時30分前處理臨時提案。","現在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開始之前，本席要先問各位一個問題，記得2017年11月在公民投票連署的平台上有一個關於酒駕與性侵鞭刑的連署案，有一萬多人附議連署，其實到最後是六萬多人連署，是連署人的四倍，後來這件事情不了了之，因為大部分的人都同意。其實如果法令許可的話，酒駕和性侵應該可以施以鞭刑。目前採行鞭刑的國家不只是新加坡，或許大家印象中都是新加坡，但其實很多國家都有鞭刑的措施。如果今天加上家暴，尤其是虐童的話，在法令許可施以鞭刑的前提下，部長覺得是否可以採行鞭刑？要不然這些大人們都隨意打小孩！"],["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刑度的問題，應該是由法務單位來決定，當然如果法是這樣規定的話，也無所謂，我們沒有所謂贊成或不贊成，就是依法來辦理。","陳委員宜民：民眾是提出酒駕和性侵都可以鞭刑的連署，請問部長是同意還是反對？","陳部長時中：如果是指連署鞭刑的話，那我不會。","陳委員宜民：好，部長不會連署。請問教育部戴副署長對鞭刑的看法呢？"],["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戴副署長說明。","戴副署長淑芬：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個人而言，我是不同意。"],["陳委員宜民：請問法務部司長呢？"],["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刑法是法務部主政的法規，我們也了解有些民眾提出這樣鞭刑的建議。","陳委員宜民：對啊！有人都可以鞭打小孩啊！都是竹筍炒肉絲，就是這樣子打，而且是一直連續地打！等會我們可以看看資料。既然他可以打小孩，為什麼我們不能給予鞭刑的刑罰？","李副司長濠松：當然鞭刑這種處罰的方式並不是現行刑法所定，將來……","陳委員宜民：我剛剛一開頭就有講，如果刑法允許或是法律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將鞭刑加進來？不僅是酒駕，還有性侵及兒虐。","李副司長濠松：針對要不要增加這個刑罰的方式，本部會再謹慎研擬。","陳委員宜民：你們可以帶回去研究一下。其實今天這個議題非常重要，首先談到兒少的定義，大家不要忽略了，根據聯合國對於兒少的定義，兒童是指未滿十八歲之人；臨床上針對疾病、看診的定義則是十五歲以下就是兒少，以這樣看來，其實人數是不少的，如果計算到十八歲，就有將近300、400萬人。但是，部長今天給我們的報告只是冰山一角，你說根據統計，兒虐致死的案件，每一年大概是二十、三十件，其中去年是15件，不過可能還有部分案件沒有歸類進去，但我們更希望的是能夠看到全貌，好不好？不要只有講兒虐致死，包括兒虐受傷、通報等都要納入，不過通報系統也很複雜，剛剛教育部也有提到從學校那邊通報的系統。當然健保署也有透過疾病ICD9或ICD10，就無論是心理或生理的傷害疾病，包括大人、小孩都有，這些疾病的code都可以去找出資料，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更細緻的去讓我們了解過去這幾年的趨勢狀況，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補充這方面的資料，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我們給委員會更完整一點的資料。","陳委員宜民：我希望你們提供的資料能夠更完整一點，而且如果可以的話，其實也要統整一下教育部等部會的資料，我覺得各部會的資料應該要全部統整起來。說到這邊，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兒童局的消失，上個會期我們也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因為現在確實缺乏一個主責的機構，過去有兒童局，現在因為被打散了，很多事情就比較沒辦法完整的看到，當然在統計資料上也一樣，有些是在教育部，有些則是散見於不同的部會。","不過不管怎麼樣，其實有人針對這部分做過報告，雖然資料有一點舊，但至少它是有系統性的研究，這是成大的碩士論文，內容談到國內受虐與非受虐兒童就醫行為差異及危險因子探討，在這份研究裡面有幾個重點，首先他提到在2007年的資料中，大概是每萬人有18.9人，將近19人是受虐兒童，而且與性別有關，通常女性的部分比較多。另外，低收入戶與出生投保地是屬於中低度都市化地區有關，這邊甚至提到因傷就醫的比例高達47.4%，而且常常是重複性的發生。","不過我們也看到這個趨勢其實是逐漸增加的，所以我會覺得衛福部一開始所提供的報告有一點像是在粉飾太平，因為你們只給我們看兒虐致死的案件，卻沒有給我們看其餘的兒虐案件，但我覺得現實的狀況可能比我們想像的更加嚴重，先不要講別的，光是今年開春以來，就已經有數十起的兒虐案件，甚至包括網路上因為兒虐案件發生後，蘆洲這一位是逼迫自己的小孩子去吃地上的菜，民眾可能覺得於心不忍，就打算「揪團」去教訓這位媽媽，但我覺得不應該透過網路的力量去制裁，應該透過更好的方式去做處理。我剛才提到鞭刑應該是可以考慮的一項重點，打在兒身痛在娘心，真的嗎？我們應該要讓施虐者也了解一下痛苦的部分。","根據國外的報告，也就是經濟學人的報導，這是哈佛大學及Tufts大學這兩所波士頓大學所做的研究，研究顯示受虐的記憶會傳三代，從小鼠的動物實驗發現，它的基因Micro RNA其實會傳三代，而且會影響到憂鬱症的發生，甚至與癌症的發生也有密切的關係，他們不光是做小鼠實驗，也做過人的實驗，他們所邀請的志願者，有一些是小時候曾經有過受虐經驗的人，還有對照組，徵求他們提供精子去研析裡面的micro RNA，然後就發現受虐族群中某些micro RNA確實會比較少。這項研究讓我們了解到，其實生活經歷與物質環境等條件是會影響的，而且可能會有遺傳，而且這裡面可能也跟基因的修飾作用有關。","既然它的影響是如此深遠，所以我們對於事件的預防，甚至一旦發現個案後應該要怎麼樣去提供協助，就非常重要了。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國內資料，通報案是將近6萬件，但在扣除一些第三類之後，大概也有三萬多件，如果再加上一些兒保開案或是轉社福的，也有將近一萬八千多件，這一萬八千多件裡面，如果是從ICT9 code裡面去找到的，大概只有3,000件，換句話說，透過其他方式，如教育部、法務部來通報的，加起來一年就有1萬8,000件。","現在一年大概有18萬名新生兒，可是每年也有6萬名兒童受虐通報案件，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其實是非常嚴重的。部長剛才曾經提到，希望能夠強化社會的安全網計畫，在這個計畫裡面，它的成效到底如何？每一個面向，不管是從保護服務、高風險家庭的服務、教育輔導、心理衛生，我希望部長不是只有提出一些資料來粉飾太平，而是能夠更進一步去觀看每一項策略中，哪一個是有效的，哪一個則是效果不彰，然後能夠隨時更新，提供給我們比較清楚的、你們覺得有效的策略，不要講別的，光是社工員的人數就是不足的；此外，還有社工員的低薪問題，等一下王育敏委員也會針對這部分提出他的看法，我們也希望能夠讓服務數十年的社工薪資，不會一直停滯在3萬4,999元的低薪狀態，這部分其實也是需要你們提供協助的。","最後，台灣沒有兒童外傷的登錄資料庫，所以現在外科醫學會中也有出現這方面的聲音，我希望部長能夠透過醫事司去給予協助，也希望部長針對以下幾個問題答復本席：怎麼樣能夠落實社會安全網的計畫、提升社工人員的待遇、避免熱忱誠專業社工員的流失以及建立全國兒童外傷登錄資料？請部長針對以上問題做個回應。","陳部長時中：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委員指教的這幾點大概就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相關方向。首先我要解釋一下，我們並沒有粉飾太平，相關的數目字其實都有，通報大概就是5萬件至6萬件，扣除一些重複申報、確定下來的，需要去做訪視的，大概是3萬2,000件到3萬5,000件，連續5年大約的數目，通報的部分……"],["陳委員宜民：趨勢有沒有增加？","陳部長時中：通報的趨勢並沒有增加，大概就是3萬1,000件……"],["陳委員宜民：請部長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做參考。","陳部長時中：其實我們提供的表就有了，不過我們會提供更仔細的數據給委員會。"],["陳委員宜民：好。","陳部長時中：至於我們與警政系統及教育單位的合作都非常好，教育單位一年給我們的通報數大概是1萬8,000件……","陳委員宜民：既然合作的非常好，為什麼常常會漏掉呢？"],["陳部長時中：未來應該不會了。","陳委員宜民：像上一次發生在林森北路的案件，聽說就是年輕媽媽去打電動，然後把小孩關在裡面，全身赤裸，結果就死掉了，對不對？這位年輕媽媽是從嘉義過來的，所以在通報上就lost掉了啊！對不對？那些個案很多都有，因為搬到台北來就沒有通報了，也沒有繼續追蹤。","陳部長時中：警政單位大概有1萬4,000件，社政單位大概是1萬3,000件，大家都有通報進來，現在我們就是要去強化我們的資訊網，讓我們的安全判別評估能夠做得更好，換句話說，個別社工的訓練，我們要做得更高，將風險因子抓得更準，網絡連結能夠更好。","陳委員宜民：如果衛福部這邊的部會調整沒辦法馬上有兒童局出來的話，有沒有可能成立一個處理兒童受虐案件的委員會？你們現在不是連C肝等小事情都可以設一個旗艦辦公室，兒虐事件如果沒有成立一個跨局處的委員會，是不是會有失民眾的期待？"],["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已經成立一個跨署司的工作小組……"],["陳委員宜民：叫什麼名字？","陳部長時中：由我自己擔任召集人，每2個月開一次會，包含社政、衛政，這是一個準兒童安全局計畫在辦理的。","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告訴我你們有這樣的宣示，委員會的名字可以告訴大家嗎？它叫做什麼？","陳部長時中：我那時候是在會議裡面宣布每2個月開一次會議，由各署司就兒童安全、兒童醫療、衛政、社政，做一個準兒童安全局的構想、架構去處理相關的事宜。"],["陳委員宜民：兒童安全局的構想？"],["陳部長時中：同樣的構想。"],["陳委員宜民：所以沒有委員會？","陳部長時中：由本人擔任召集人，統整各個單位。","陳委員宜民：我還是希望可以組一個委員會啦！如果可以成立委員會，至少可以達到宣示的作用，同時也能方便我們去追蹤，然後你們也可以編列預算出來。"],["陳部長時中：我想這個方向我們會來做。"],["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主席：請陳委員靜敏發言。","陳委員靜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主席今天安排有關兒虐議題的議程，兒虐議題從年前到現在，引起國人非常大的關注，大家可以看到國人防暴意識的增加，特別是113保護專線通報人數增加非常多，我也要呼應方才陳宜民委員的說法，衛福部提供的資料其實只有近3年的資料，我自己特別去把過去的資料整理出來，的確是看到通報人數增加不少，也發現現在兒虐嚴重致死的人數增加非常多。"],["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兒虐致死沒有增加非常多。","陳委員靜敏：兒虐致死沒有增加非常多，但是通報增加非常多，對於這樣的數字，部長及警政委員覺得合理嗎？","陳部長時中：如果去看前5年起的資料，以前一年大概都是不到1萬件，其實那時候……"],["陳委員靜敏：你是指所有案件嗎？","陳部長時中：對，通報案件，後來通報案件一直增加，但我必須要講，現在是穩定期，以前的一萬多件是因為社區零容忍的概念不夠，責任通報的人員不足，經過責任通報之後，大家對於社區零容忍的概念提升，因為我們在社區的宣導也算成功，所以現在通報案件變多了。","陳委員靜敏：所以通報案件非常多，但是真的開案、成案的案件有增加嗎？","陳部長時中：我們確實有去做訪視，平均大概是3萬2,000件到3萬5,000件。"],["陳委員靜敏：成案的案件呢？","陳部長時中：成案部分今年是九千多件，逐年稍微有一點遞減。","陳委員靜敏：等一下我會告訴部長我的數字，本席提問的重點是，當這些事件透過媒體曝光以後，我們看到了很多鄉民正義，是吧？有人是去煮辣椒，有人則是到樓下去丟雞蛋，而這些事情現在造成更大的問題，我不曉得周警政委員有什麼看法，因為現在有一項調查是詢問民眾司法正義比較公平還是私刑正義比較公平，你有得到這個數字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說明。","周警政委員幼偉：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這個資料，抱歉。","陳委員靜敏：那就讓我來告訴你，私刑正義大勝！在現在私刑正義行為如此嚴重的情況下，警政署有沒有要做相關的處理？或是相關部會有沒有提到，當這樣的事情發生以後，是否會對社會造成更大的衝擊？我們現在更擔心的是，對於這樣子的暴力循環，世界衛生組織告訴我們，如果在社區裡面目睹過這樣子的暴力，未來成為家暴者的比例是非常高耶！在現在的調查結果已經是這麼嚴重的情況之下，政府沒有做相關的因應措施嗎？有發現到嗎？警政署願意做什麼樣的說明嗎？這些都是未來可能的家暴者耶！這是統計告訴我們的，當他在兒童時期看過這樣的暴力事件，可是現在的新聞卻是到處充斥，讓大家覺得私刑反而比司法正義更能夠被信任耶！","周警政委員幼偉：關於私刑正義的部分，警政署是相當反對的，而且我們……"],["陳委員靜敏：反對沒用啊！我自己也會喊反對啊！","周警政委員幼偉：我們最近有處理過兩、三件類似的案件，一是在台南，一是在蘆洲，我們都有……"],["陳委員靜敏：這部分我也有整理資料給你們了。","周警政委員幼偉：是。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是講究法治的國家，一切都是以法律為依據，不希望發生這種私刑正義。"],["陳委員靜敏：所以我希望你們針對這個部分應該要有一些具體的措施。","周警政委員幼偉：如果我們發現有類似的情形，都會盡量去……"],["陳委員靜敏：有發現？就是發現以後再加派警力去處理？"],["周警政委員幼偉：我們希望一發生就通報……"],["陳委員靜敏：我覺得應該要有一些預防性的處理方式。","周警政委員幼偉：事實上，我們是配合衛政、醫政等機關在做處理，也確實有加強通報，一旦發現就會……","陳委員靜敏：所以你們關注的焦點還是通報？現在的問題是都已經聚集在社區了，大家都覺得應該要透過私刑來教訓施虐者耶！我覺得這會對社區安全造成很大的衝擊，所以我希望警政署能夠針對這個部分具體提出一些規劃，以解決這樣的問題。","周警政委員幼偉：事實上，我們在所有會議上，都有提出我們的標準作業流程。","陳委員靜敏：那就請你把這部分的資料提供給本席，後續我會持續去關注這部分的解決情形。"],["周警政委員幼偉：好。","陳委員靜敏：部長，我們回到開案的情形，你說九千多件，對不起，這已經是2015年以前的資料，2017年為什麼只剩下四千多件？","陳部長時中：我們大概是全部的案件，這個數字是九千多件。"],["陳委員靜敏：本席針對2017年調出來的資料只有四千多件啊！"],["陳部長時中：所以你的資料是不完整的。","陳委員靜敏：2017年是你們已經公布的資料，現在已經2019年了耶！我是從官方資料去調出來的哦！","陳部長時中：對，那是家內的，通報則是全部的，加上……"],["陳委員靜敏：有啊！通報在上面啊！"],["陳部長時中：107年的開案件數是九千多件。","陳委員靜敏：沒錯，2016年確實是九千多件，但2017年我們看到的數字真的只有四千多件。"],["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維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重新調整。"],["陳委員靜敏：所以你們還要重新調整？難道官方的資料並不是準確的？"],["林司長維言：這是家內的。","陳委員靜敏：anyway，五萬多件，將近6萬件，到開案時只有九千多件，您覺得這個數字合理嗎？","陳部長時中：五萬多件扣除重複申報的，還有一些是申報不正確、資料不完整的，大概剩下3萬3,000件。","陳委員靜敏：所以你相信這個數字是正確的？讓我來告訴大家整個worldwide prevalence是多少，世界衛生組織告訴我們，每4人當中大概就有1人可能是家暴案件，而部長覺得我們的開案數是可信的。","陳部長時中：從103年起，我們有一個安全評估的量表，經過專家學者大家的同意，現在正在施行，對於通報之後的開案數，我們現在是有信心的。","陳委員靜敏：所以部長覺得即使與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落差這麼大，你仍然認為這樣的數字是OK的？","陳部長時中：它那個並不是統計，而是一個假設，而我們的社會裡面可能還有黑數沒有被通報出來。","陳委員靜敏：沒錯，這就是我說的……","陳部長時中：或是大家對於兒虐的定義可能還是有一些容忍度，所以那是一個零容忍的可能性的……","陳委員靜敏：這就是我們在講的所謂的不當管教嘛！而不當管教可能也是與大家的定義有關，什麼樣叫做不當管教？有沒有被納入所謂的高風險？有沒有被納入所謂的脆弱或危機家庭？我們從社會安全網的確看到，我們必須以家戶為單位來做，而在我們的具體措施中，其中提到很高的一部分，就是剛才陳宜民委員所提到的社工人員，我們要透過增聘社工人員來做這件事情，而今天貴部的報告也提到，到目前為止，我們增加了1,443名社工，關於社工人力，請問我們的目標數是多少？","陳部長時中：107年至109年，預計社工網、安全網的人數是3,021人。"],["陳委員靜敏：需要三千多人？"],["陳部長時中：對。"],["陳委員靜敏：所以您覺得有這麼大的pool可以讓您recruit來當兒少保護社工？請問每年有多少社工科系的畢業生？","陳部長時中：這個我不知道，人數非常多，我們不需要知道那個數目，我知道那個pool很大。"],["陳委員靜敏：這個pool有多少人？"],["陳部長時中：三千、四千人。"],["陳委員靜敏：現在領有社工執照的有多少人？","陳部長時中：目前公部門大概有七千、八千人，加上民間總共一萬四千、五千人。","陳委員靜敏：關於社工師執照，今天我有去調查，您覺得這個社工人數是足夠的？","陳部長時中：公部門和私部門都有，還有一些是沒有執照的。","陳委員靜敏：據了解，目前社工要做的工作包括兒少、老福、婦女、身障、社會救助、社區服務、志願服務等等，我們要recruit這麼多人來當社工、第一線社工，而且是配合這個計畫，馬上就要請他上線的社工，請問這樣的人力、這樣的訓練足夠嗎？","陳部長時中：我們會逐年增加，所以才會有107年至109年這樣的計畫。"],["陳委員靜敏：可是現在這個議題不能等啊！等你們逐年增加、有足夠的人力……"],["陳部長時中：人力也沒辦法突然就生出來。"],["陳委員靜敏：問題就在這裡。","陳部長時中：相信委員也知道，進來也有相關的門檻，還有工作的訓練等等，總之，這個計畫是逐年、分批來強化我們的……","陳委員靜敏：接下來這是社工學者所發表的內容，這裡面提及兒少社工人力不足、流動率高、資歷淺，所以造成現在很大的問題，而且根據研究發現，社福體系曾介入其中六成死亡個案，有三分之一是已經在輔導的高風險家庭，所以您覺得這樣的成效是好的嗎？","陳部長時中：這是個問題，現在政府已經看到問題，我們正在解決問題當中。","陳委員靜敏：立法委員的職責就是要告訴你們有哪些問題，所以當我覺得現在有問題的時候就會提出質詢。我們看到開案後醫護人員的介入是在這個地方，前面這些才是社工發現的部分，醫護人員有這麼多要做的，可是你卻沒有想到要運用這些醫護人力。","關於兒童受虐，剛剛是說每10分鐘有1個，worldwide統計是每8分鐘就有1個，而它involve的事件這麼多，但是衛福部提出來的是透過兒童家醫科的醫師來解決這個問題，請問兒童家醫科的醫師人數有多少？"],["陳部長時中：四千多人。","陳委員靜敏：4,694人，開業醫只有4,322人。"],["陳部長時中：開業醫是2,400人。","陳委員靜敏：我是說兒科的執業醫師，我這裡的數字是四千多人，所以你們的人數……","陳部長時中：totally是四千多人，有一半、六成在醫院。","陳委員靜敏：我覺得部長對這個部分的掌握非常好，那本席就要question這個政策，您覺得透過兒童專科醫師來做這個部分的防護效果好嗎？有這部分的期待嗎？","陳部長時中：由0歲至3歲的家庭醫師來做，當然是有這樣的期待。","陳委員靜敏：你覺得一次性的外展、親訪的時間點要怎麼找？這些人要如何篩選出來？特別是對家醫科開業醫，你們有多少誘因讓他們來做這個親訪？","陳部長時中：這個計畫目前還在跟全聯會商談中，不管是費用……","陳委員靜敏：拜託！新聞都出來了，你們還在商討當中？","陳部長時中：在實施上，我們有這樣的計畫方向，也確實要做，至於如何執行、如何招僱相關人員、如何形成一個有效的team，當然要跟專業團體來談。","陳委員靜敏：當然，謝謝！我現在只是想提出，對於這樣的政策成效，您是有信心的？可以請你提出一個評估成效的結果嗎？"],["陳部長時中：目前恐怕沒有辦法。","陳委員靜敏：有沒有辦法透過一個現有的機制來做？譬如說現在在宅的部分，許多簡易性質的醫療服務、基層醫療照護中心，比方說以戶為單位來做，如果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告訴我們的，這個就是所謂的管教，剛才提到的許多黑數就是在管教的定義上，如果你對這個家戶不熟悉，像罰跪、罰站就是一般常見的體罰，可是這個體罰如果是發生在剛才所提到的情形，在冬天沒穿衣服，把他丟在外面罰站、罰跪的話，這個需要對家戶很熟悉的人才能夠判斷什麼叫做不當的體罰，在此情況下，我們有沒有考慮將這些基層公共衛生護理人員的業務重新統整？如何讓這個地段管理非常熟悉的公共衛生護理人員重新來看他的業務範疇是什麼，以地段管理為主，以他主要有公權力的傳染病防治的部分，他主要做的就是資源的連結，透過家戶建卡來轉介必要的社工、轉介必要的醫師，這樣會不會比你用這個所謂全方位的兒童家庭醫師來做這個工作有效？","陳部長時中：這個工作是多向性的，包括社政、衛政等等，這不是單一個體系就能完成所有的事情。"],["陳委員靜敏：但是我現在都沒看到您從這方面來……","陳部長時中：對於公共衛生的部分，目前我們正在重整衛生所的相關工作任務，這部分正在做了，但是……","陳委員靜敏：我只是希望把這個部分提出來讓部長考量，看看有沒有更有效的措施，我的提案是：請警政、衛政、社政研擬遏止私刑正義的具體措施；請衛福部評估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在預防兒虐上的成效；最後，請衛福部確認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在家戶管理的核心業務，並把其他不需要的業務作通盤考量。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可以，不過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並不是只有針對兒虐，兒虐是其中的方向之一，也能夠發現相關沒有注意到的疾病……"],["陳委員靜敏：一年才訪一次……","陳部長時中：透過他的專業與經驗，看看能否找出相關沒有被發掘的部分，現在已經有體系在看其他會被發掘的部分。"],["陳委員靜敏：我們現在就是看到開案數跟發現通報人數的差異太大……","陳部長時中：那是經過一個結構性的安全評估，由專家定出來的評估表。"],["陳委員靜敏：可是這個跟世界的prevalence差很多。","陳部長時中：大家可以來討論那個表的正確性，可是這是經過專家學者在103年討論完之後……","陳委員靜敏：沒問題，我現在沒有去question……"],["陳部長時中：可能有訓練的問題。","陳委員靜敏：我現在只是提醒部長這個政策或是現在的評估有再檢討的必要，我的提案稍後是不是可以列入紀錄？請問衛福部以及其他相關單位何時可以提出報告？"],["陳部長時中：會後我們可以提供既有的報告給委員。"],["陳委員靜敏：包括成效嗎？","陳部長時中：成效的部分沒辦法，剛剛我已經講過了，成效的部分在短期內也無法做，目前的計畫我可以馬上提供給委員。","陳委員靜敏：我不需要知道計畫，我需要知道的是這些提案。","主席：針對陳委員的3項建議，你們可以具體回應他的時間？","陳部長時中：剛才我已經講過了，成效的部分我沒有辦法做，但是具體的措施現在是有的。","陳委員靜敏：我們只是想請教你要用什麼樣的indicator來評估它的成效，你們寫一個計畫總要有一些事前的indicator吧！你們要檢視它的成效，這個可以吧！","陳部長時中：可以，就是如何檢視成效。"],["陳委員靜敏：OK。","陳部長時中：簡言之就是預期效益，1個月好了。"],["陳委員靜敏：所有的哦！包括這3件。"],["陳部長時中：私刑正義不在我們的職權範圍內。","陳委員靜敏：好，請警政署來處理，也是1個月哦！"],["周警政委員幼偉：好。"],["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針對前面這張統計數據來請教部長，這個數據是衛福部所提供的資料，本席也看了今天的書面報告，基本上，這個數字跟部長掌握的可能有些不同，但是就趨勢來講，請看這張圖表，藍色這一條是通報案件數，通報案件數是逐年增加，這個趨勢前面幾位委員也有提到，通報案件數從102年的三萬多件一直到去年大概有五萬九千多件，也許是民眾的警覺性增高等等各種原因，還有宣導的效果；另外，紅色這一條是實際開案人數，也就是後來經過社工相關人員去調查、訪談等等，實際成案的數字反而是下降的，先就這點來看，請問部長，為什麼開案率這麼低？也就是說，通報案件數很高，可是實際成案數是比較少的。"],["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通報數往上升，我認為是社會警覺性變高、社區零容忍、責任通報人有通報出來等，不過若扣除重複申報的話，這5年都維持在3萬1,000件至3萬5,000件之間，去年是3萬3,000件，也就是說，大家都來通報，你通報了，他也通報了，有重複通報的情形，扣除這部分之後大概是3萬1,000件至3萬5,000件，去年是3萬3,000件。","另外，為什麼開案比較少？這部分我也很關心，從以前開案1萬2,000件到去年的9,000件，逐年往下降，我也有請教過相關人員，最主要是以前由社工憑著他的經驗來決定要不要開案，而103年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安全評估的指標，根據這個表單逐項勾填，然後決定要不要開案，所以是用比較科學化的方法來決定開案數，但是我有一個質疑，像這樣的科學方法是否會掛一漏萬？所以我請保護司去做前後的比較，相差的兩千多人，我們評估後沒有把他列案的部分，後續的追蹤為何？反過來看看這樣的安全評估的效果是否正確，現在我們在做這件事。","蔣委員萬安：這兩個數據雖然呈現反比，即通報案件數增加，實際成案數減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落差，有可能是重複通報以及大家的警覺性提高等等，實際成案有一定的要件與條件，這部分部長也說明了。此外，第三個趨勢是實際受虐致死的人數逐年增加。","陳部長時中：重大兒虐就是包括殺子自殺還有重大兒虐致死的案件，我們的數字是相對的少、小，這不是全部是受虐，應該是疾病的死亡人數。","蔣委員萬安：對。的確很有趣，我相信這所呈現的趨勢應該是增加的。方才部長有提及，你們特別把嚴重虐待和殺子自殺這兩個樣態挑出來，請問部長有沒有實際上所有受虐致死的案件數所呈現的趨勢？","陳部長時中：我現在手頭上沒有，不過我知道意外死亡是增加的。","蔣委員萬安：今天我們探討的是受虐致死，本席很好奇為什麼你們在書面報告裡面只把嚴重受虐和殺子自殺這兩種樣態挑出來？為什麼不給委員會全部受虐致死人數？","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並不是後面數字來前面套，前兩年我在看的時候，從103年的18人變成31人、變成27人、變成29人，所以我才想說我要緊盯這個數字，因為我看到這個數字開始往上走，但這沒有什麼特別統計，只是那時候我有盯著這個數目字看，所以他們就給我這個數目字。","蔣委員萬安：沒關係，就算如書面報告所提沒有呈現逐年增加，可能是維持一定人數或是略微下修之後又上升然後下降，本席想請教部長，對於這3個數字、趨勢，你們有沒有做過比對？比如說受虐致死的人當中，有沒有可能是過去有通報但是沒有成案的？","陳部長時中：這個不多，這也是我剛剛跟您報告的，我要來抓這兩個部分，就是以前本來我們會開案的，現在經過精準的開案方式，漏掉了這些人，是不是後面有發生相關情況？","蔣委員萬安：既然我們知道實際受虐致死的案件，這些案件是之前已經立案的，還是過去連立案都沒有，甚至有沒有可能在比對之後，這些死亡的案件是連通報都沒有通報？部長，你們有沒有這樣比對過？","陳部長時中：這裡面可能漏掉滿多的，有些……","蔣委員萬安：我講的不是滿多、不多或是多少，其實這馬上就可以比對出來了。"],["陳部長時中：我是說有三分之二沒有這樣的紀錄在案。","蔣委員萬安：是三分之二沒有立案，還是三分之二連通報都沒有？"],["陳部長時中：沒有通報。","蔣委員萬安：都沒有通報？所以這個黑數不是很誇張嗎？這些受虐致死的案件，我們不要說逐年增加，也沒有降，結果發現有三分之二是連通報都沒有，那我就很好奇，如果通報案件是如部長所講的，逐年增加是民眾警覺性增加，宣導有效，那為什麼三分之二的兒虐死亡人數不在通報的範圍內？那這些通報都是假的嘍？有三分之二的通報我們找不出來是兒虐致死的，部長，是不是哪裡出了非常大的問題？","陳部長時中：對，我們這裡面運用了被動告知，但是我覺得我們應該增強主動發掘……","蔣委員萬安：本席認為現在的通報機制、立案要件必須全盤檢討，部長，我很訝異三分之二這個數字今天從部長的口中說出來。","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要建立一個主動預警系統，針對6歲以下的部分，我們要用資訊系統去發掘哪些是最大可能性，所以以前是被動告知，現在我們希望能夠主動發掘，希望雙管齊下，讓這些遺失的案件或沒有被爆出來的案件能夠減到最低。","蔣委員萬安：部長，如果今天民眾很關注兒虐事件，大家的警覺性也逐年提高，若街坊鄰居、機構、學校、醫師發現有任何異樣或是不正常的情形就馬上通報，結果發現有三分之二虐死的並沒有在我們通報的案件裡面，大家會覺得我們通報是白通報的嗎？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部長，這很嚴重！","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是救到三分之一，而另外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在主動發掘上再做努力，現在這個資訊網一直在整理中，今年1月1日就開始上線，到了6月應該可以有一個很完整的預警系統與追蹤系統。","蔣委員萬安：我覺得這部分要趕快補起來，這讓國人非常驚訝，因為大家不斷的通報、不斷的提醒、不斷的告知社工，甚至通知警方，結果發現還是沒有辦法挽救受虐致死的人。","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大家還是不要為此失望，雖然只有三分之一，可是如果沒有通報的話，搞不好那些案件都會變得很嚴重。","蔣委員萬安：還是要通報，但本席認為不足之處要儘速加強！","陳部長時中：對，我們主動發掘的工作要做好。","蔣委員萬安：這個漏洞請儘快補起來。再來是有關社工人數，前面兩位委員有提到，部長也有談到，現在大家覺得社工人員可能不足，他們的負擔過重，還有工作的樣態、承受的壓力、結案的壓力等等，請問衛福部接下來有何計劃？","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增加社工人力，而社會安全網的部分，我們會補到3,021人；其次，對於風險性的、保護性的社工，在相關的薪資上也會做一些調整，就是增加薪資上的誘因，也保障他的工作權利。","蔣委員萬安：2017年有一千多人，明年將增加到3,021人，也就是人數要增加1.5倍。"],["陳部長時中：差不多。"],["蔣委員萬安：本席很好奇現在進行的進度以及明年的人數是否真的可以增加1.5倍。","陳部長時中：我們有2年的時間，目前正在努力中，有一些薪資增加方案正在報行政院。","蔣委員萬安：另外也有社工人員、第一線相關人員表示，除了希望增加人力、了解他們可能負擔過重等等，更重要的是，衛福部有沒有去了解第一線社工人員所面臨的困難？比如說，實務上他們要去訪查，可是不得其門而入，這時候該怎麼辦？","陳部長時中：在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能需要聯絡警政單位予以協助。","蔣委員萬安：現行就有啊！可是為什麼還是會造成很多這樣的狀況？他們實際到了現場，或者跟家屬約了時間，可是那些家庭還是不願意讓他們進去。簡單來講，那些真正的家暴家庭，甚至施暴者就是家長，他不可能開門讓你進來，一定會隱匿，也就是所謂的隱蔽性，對於現實上面臨的這些問題，我相信也不是現在才發生，長期以來大家都知道，衛福部跟其他相關的法務部或是警政署，有沒有做通盤檢討，甚至透過修法或跨部會討論如何解決這樣的困難？","陳部長時中：有！其實現在相關規定是有互相配合，可是地方上對於實際執行的人力需求不同。我剛才也講到要建立預警系統，針對一些高風險個案，當他們要訪視這些高風險家庭時，事先就做好規劃，否則臨時找人的話，大家都很難配合；如果能先匡定出來，有計畫性的跟警政單位配合，效率就會變高，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也就是由戶政、警政、社政一起來做。","蔣委員萬安：最近媒體有報導，在你們的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中，你們規劃未來對於新生兒的部分，會讓每個專屬開業兒科醫師負責每年至少訪視一次，你認為這樣有可能達到減少兒虐的發生嗎？","陳部長時中：我們第一步是先將社政與衛政連結，這是我們最主要的目標。另外，衛政部分還有一套重點醫院、核心醫院相關的轉診規劃。","蔣委員萬安：現在開業兒科醫師照顧新生兒的比率是1比200，這樣會對他們造成相當的負擔，而且究竟會不會有成效？就有人認為，與其讓開業兒科醫師每年定期去看一次，何不針對那些未接受預防接種的兒童進行訪視，這樣一年至少就有4次，遠比一次的大幅訪視來得更有意義。","陳部長時中：委員剛才講到1比200，看起來似乎要照顧的人數很多，但我們的規劃是社區型的，有些小朋友本來就經常去診所看病，那些就可以排除在外。但社區中有些是都沒有來看診的，我們就希望兒科醫師能去他們家裡看一下為何都沒有來。至於未施打疫苗、未納入健保、逕為出生登記等情形，是放在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都會有社工去訪視。","蔣委員萬安：這個計畫你們要講清楚，如果他有接種疫苗，就不需要讓開業兒科醫師每年定期去看一次。"],["陳部長時中：沒有錯。","蔣委員萬安：這些你們要在計畫中很詳細的加以排除，其他譬如沒有來接種疫苗、沒有來看診的，才需要要求兒科醫師去定期訪視一次，這樣的計畫才會比較周延。另外，這個計畫中要求兒科醫師每年訪視一次，事實上你們有個前提，只要家長願意讓醫師家訪，相關單位就會提供小朋友出生地附近開業醫師的名單給家長選擇，規劃一名醫師每年去訪視一次，現在的比率大概是1比200，但這有一個前提是「家長願意」。","陳部長時中：我們要進去，還是要家長同意。","蔣委員萬安：對，這還是會面臨同樣的問題，要想辦法加以解決。就你們規劃的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我相信還有很多細節需要進行跨部會的溝通。","陳部長時中：這是需要的，所以剛才陳委員在問的時候，我就說現在是由我主持一個會議，將社政、衛政都連結起來，希望建立一個比較完整的網。","蔣委員萬安：最後，我還是關心這個非常大的漏洞，要趕快補起來。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到兒童保護的議題，不是只有衛福部就可以把這個網絡建構起來，因為它跨了好幾個部會，所以今天主席也安排了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等各個部會一起來，看看如何共同將這個網更緊密地架構起來。今天我會從我們過去的一些作為來檢視，因為過去只有被動接受通報，網絡的建構可能不夠，要如何主動做積極聯繫？我知道衛福部早期就做了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這個「主動」就跨了好幾個部會，包括警政、法務、教育系統等統統都有，還有衛政、社政本來就是衛福部的業務，本席今天想就這部分跟部長及各部會做個討論，因為這個業務針對戶政機關逕為出生登記、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未納入健保逾1年、國小生未依規定入學、矯正機關收容人之子女、父母未滿20歲這7類的小孩做為關懷對象，但是怎麼會漏掉中低收入戶的子女？因為貧窮也是在兒虐事件、兒童保護方面很容易出現的對象，可是在剛才的7類中就少了中低收入戶，是因為中低收入戶本來就在關懷對象中？還是因為量太大？"],["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中低收入的數目是很大，但主要是因為那本來就是在社政體系中被關注的。","吳委員玉琴：本來就在社政體系中被持續關心，所以你們沒有特別列為跨部會的對象？","陳部長時中：委員講得很有道理，我到部裡接觸這些社政業務後，發覺如果問起來是每樣東西都有，但是好像沒有結合在一起，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將這些結合在一起。","吳委員玉琴：你剛才提到資訊系統的統整，這些勾稽可能都要做起來，因為貧窮也是兒童保護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子。","陳部長時中：6歲以下兒童的危險因子，還有家暴、毒癮等。","吳委員玉琴：藥酒癮的部分也是危險因子，可是也沒有納進來。","陳部長時中：那些都另外有系統在處理，我們現在是建立預警系統，希望將多重危險因子放進來，加以分級分類，給他們不同處遇及追蹤強度，我們將之稱為預警及追蹤系統就是這個道理。","吳委員玉琴：接下來不是只有這7類小孩被追蹤，其他包括貧窮、藥酒癮、精神疾病的部分，可能都會做整個系統的統整，這也是你們現在正在啟動的機制，希望6個月後能檢視一下成果。另外，請教法務部，有關矯正機構收容人的部分，針對受刑人及在押而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在這個方案中，你們要去確認受刑人子女未滿6歲者，有沒有遭受不當對待或未受適當照顧之事實，你們有辦法做到這一點嗎？"],["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屬於矯正署的業務，我想他們應該在受刑人入監時就會做資料統計及後續處理。","吳委員玉琴：就我過去所知，矯正署曾在立法院表示他們的法定職務是針對收容人於拘禁期間的矯治處遇事項，而不具拘禁身分者的子女並非他們的業務，所以他們其實還有點小抗拒；他們有沒有人力與時間做這種確認的工作，這部分也是我想要檢視的，如果矯正署知道受刑人有未滿6歲的子女，能不能直接通報給社政系統，做相關的後續追蹤？事實上，社政系統對這部分確實做得較少，關於受刑人子女關懷的部分，全國大概只有一、二個機構在做這件事，其實我認為這部分若是要由法務系統來做，我想他們一定是沒有這樣的相關人力，我們現在考慮的是，人力部分確實都有分工，問題是有沒有辦法做，因為就我所知，各縣市查訪的案數都是個位數，沒有多少人可以去做這樣的工作，如果這一項工作沒做，要不要就跟社政這邊來做結合？等於是通報給社政，由他們來承接，當然社政單位會說人力哪裡來，還好剛剛部長有提到社會安全網已經在增加人力了，但我並不那麼樂觀，因為社會安全網可能要處理各種兒、少、老、婦、障的問題，不會只有兒童的保護而已，不過至少這部分還有人力及相關的社福機構單位一起來幫忙，也許我們還沒有那麼悲觀，至少可以將網絡建構起來，特別是針對受刑人子女部分後續的關懷，這個部分可能不是矯正署這邊可以做的，可能是要再跟社政結合，所以這部分是否也可以跟衛福部這邊結合起來？老實說，等待各部會自己動起來，確實有其難度，社政這邊就更主動一點，將這部分承接起來，請問可以嗎？","陳部長時中：針對目前所做的事項，也就是矯正司這邊發覺收容人的小孩、家屬遭受到不當的對待，他們就會向我們通報。","吳委員玉琴：是，他要去確認就是個問題。","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相信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更主動一點。","吳委員玉琴：對，主動一點看……"],["陳部長時中：可以更廣泛主動去看這一塊。","吳委員玉琴：好。另外，有關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的部分，這是國健署或疾管署的業務，我們看到作業程序是寄明信片通知催打疫苗，是2次、2個月寄發明信片通知催打，半年後才會進行訪視，請問這樣的方式會不會太慢了？能不能提早一點點？還有，未納入健保的部分是超過1年才通報，這幾個部分要不要予以檢視來加快其作業腳步？","陳部長時中：可以，我想因應6歲……"],["吳委員玉琴：這也是公衛護士這邊……","陳部長時中：這是民國98年實施的，至今已經快10年了，我們可以做一個通盤的檢討。","吳委員玉琴：對，我們這麼重視這件事，應該做個檢視，加快腳步。"],["陳部長時中：好。","吳委員玉琴：另外還有一件事要跟社家署溝通，我覺得兒少安置機構漸漸出現了一些問題，你們有沒有發現最近很多兒少機構陸續收掉或不再繼續接受政府委託執行兒童安置的工作？你有發現到這個現象嗎？我們發現現在的善牧、家扶、勵馨都不接了，你知道原因吧？"],["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有時候他們在地方政府的一些補助的金額……"],["吳委員玉琴：太低了？","簡署長慧娟：對，比較低……"],["吳委員玉琴：我知道你們已經從1萬8,000元調高至2萬元。"],["簡署長慧娟：2萬元或2萬1,000元。"],["吳委員玉琴：但還是不夠。","簡署長慧娟：當然我們持續進行檢討，也督促地方政府可不可以再多給一些資源，這部分我們再整體檢討一下。","吳委員玉琴：我跟部長說明一下，為何安置機構現在會面臨到這麼大的壓力？第一個是因為這是一個家庭式的照顧服務，需要三班制的工作型態，但面對勞基法的規定，整體人事勞動成本增加得滿大的，再加上人力不容易留住，流動很快，為何會流動得很快？其實因為我們的訓練出了一些問題，這樣的訓練包括什麼呢？我們的生服員及保育員的資格，你知道要訓練多久嗎？"],["陳部長時中：不知道。","吳委員玉琴：需要20學分、360個小時，通常如果他不是社工、幼保、護理、諮商或家政人員的話，就要接受360個小時的訓練，而且薪水又低，加上未經訓練而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社家署並不認定他屬於工作人員，等同機構多聘了1個人力，我看到兒少機構生服員及保育員的流動率高達30%，我們也是要幫忙解決這個問題。我提出的解決之道有兩個：一是像照護服務員的訓練方式是短時間先訓練，後續再加上每年20個小時的訓練，這是一種方式；身心障礙機構則是先進用這些人員，於一定時間內訓練完成後，就認定這些人員就是合格的人員。在人員嚴重不足、流動性又高的情況下，有沒有一個好的機制，好好來思考人員穩定及進用的問題？如果時常處於缺人的情況，我看這些安置機構大概也經營不下去，所以這也是他們為何要撤出這個市場的原因之一，也就是除了人力壓力很大之外，人員穩定度也不夠，加上訓練又不易，部長，這部分能不能回去檢視一下？","陳部長時中：可以，方才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會很快來檢討，現在因為募款不易……","吳委員玉琴：對，你們的給付率真的偏低，因為現在的勞基法對於三班制及夜間工作的規定，確實是不容易。","陳部長時中：對，我相信……"],["吳委員玉琴：1萬8,000元到2萬1,000元還是不夠。","陳部長時中：有增加，但是還不足以因應現在的情況。","吳委員玉琴：部長，能不能去算算成本？算算若是你們自己做，到底要多少成本，委託給民間又要多少成本才合理，你不要這樣苛刻民間，還要民間自己募款去執行公權力應該要執行的業務，我覺得這對民間不是很公平。在人力的培訓上，我覺得可以再檢視，至於補助款方面，我覺得不要一直推給地方政府，畢竟這是法定公權力的行使，既然委託給民間執行，我們就應該合理地反映成本，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再做精算，合理地反映成本。","吳委員玉琴：3個月可以檢視出這部分的成本嗎？有困難？這是已經存在很久的問題，現在的退場機制都已經在跑了，大家都要跑了。"],["陳部長時中：3個月做出一個成本分析。","吳委員玉琴：檢視一下這個成本，在人力培養上也要有一個新的方法，好嗎？謝謝。"],["陳部長時中：好。"],["主席：我們10點半休息。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幾天發生一個嬰兒被溺斃的事件。"],["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出生6天的嬰兒。"],["王委員育敏：你有看到這則新聞嗎？"],["陳部長時中：有。","王委員育敏：這位媽媽來自低收入戶的家庭，她自己本身是一個未就學、未就業及未婚生子的孩子，在第二次產子之後就發生這麼大的悲劇，請問針對這樣的個案，政府整體的體系有掌握到這個個案的資料嗎？請問可以從政府的資料庫中抓出這樣的個案，可以看到這個媽媽的背景，知道他來自低收入戶、國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升學並曾經未婚生子嗎？","陳部長時中：資料庫中可以看到這個個案是低收入戶，但不會因為這樣，他就變成我們相關處遇的個案，所以不會因此成為一個高風險的個案，事實上，這些在我們的系統中是看不出來的。","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就漏接了，對不對？這個其實就是現在我所看到的問題。剛剛部長在回答之前委員們的質詢時，你說你現在要走所謂的主動關懷、主動發覺的作法，這個方向是對的，但是現在的作法根本沒有做到，因為我們的資料庫並未整合，今天教育部資料庫針對未就學的個案資料，會整合到你們衛福部整體資料庫中來嗎？有嗎？"],["陳部長時中：現在已經有了。"],["王委員育敏：已經有統整在裡面了？"],["陳部長時中：在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裡面……"],["王委員育敏：所以未就學的個案資料會到你這裡來？","陳部長時中：對，那個平臺會進來。","王委員育敏：他還沒有未婚懷孕時，這些資料就會到你們這裡來了？有嗎？"],["陳部長時中：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王委員育敏：沒有吧？在你們現在的標準中……","陳部長時中：那是本人在6歲以下會被關懷，現在他21歲，他不會……","王委員育敏：所以這就是問題，因為其實他在未成年時就已經生小孩了，那個時候其實就應該介入關注。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是，你們針對任何一個個案的身分沒有一個系統性的彙整，即使現在進入，都看不到他過去發生了什麼事情，比如說這個孩子他可能曾經中輟，他其實未婚生子，而在他的家庭背景上，他的爸爸可能酗酒、吸毒等等，現在你的資料庫到目前為止，你們是沒有能力變成一個資料庫，比如我點這個個案進去，在這位未婚媽媽第二次懷孕時，電腦一插卡進去健保系統，就會跑到資料庫而看出她過去的背景，這時候你們就會知道她是一個潛在、高風險及需要關懷的個案。剛才你一直說要建立資料庫，針對現在真正高科技的資料整合，我還沒有看到你們有完成這部分，而我也認為這部分是你們應該去做的。剛才你回答現在受虐致死的個案有三分之二沒有通報，可見情況非常嚴重，也都沒有在政府的體系裡，因為你們都掌握不到。即使依照你們現在土法煉鋼的方式，我認為還是掌握不到，因為你們的資料系統彼此間都沒有串接，也沒有能力去看到及介入高風險的個案，所以都是要靠通報。我必須老實講，一旦是通報的話，問題都有點嚴重了，也就是看得出來的才會通報嘛！","如果你們要走更前端的預防或所謂的主動發掘，我認為你們應該運用高科技來建立這樣的資料庫，而且還必須有能力去整合資料庫，即能比對的資料庫是非常重要的。","陳部長時中：我們從1月1日起已經開始陸續進來，預計今年第二季可以將預警系統……","王委員育敏：你們會涵蓋哪些資料庫呢？目前有串接的是包括哪些資料庫，你可不可以講一下？","陳部長時中：我們的內外部都有，不管是保護性資料或低收入，還有社家署的保護資料、社工資料、醫療相關的……"],["王委員育敏：法務部的有嗎？內政部的有嗎？教育部的有嗎？"],["陳部長時中：那些都在串。"],["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會串好？"],["陳部長時中：我希望在今年中。"],["王委員育敏：6月可以完成嗎？","陳部長時中：對，我希望能完成。","王委員育敏：我希望這是可以真正完成的工作，如果運用高科技來主動發掘個案，將會有一些正面的效應。","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將資料串連起來，加上一些相關的死因風險，再進去評估看會不會漏，然後就能一直逐年改善，並將預警系統做好。"],["王委員育敏：預警系統要串連到哪個服務方案呢？現在是高風險還是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呢？","陳部長時中：看其風險因子是到多高，然後再來做分級分類。","王委員育敏：好，我就問你，6歲以下的主動關懷方案非常重要，因為現在兒虐致死有三分之二未通報，而且高達九成都是6歲以下，七成是3歲以下，因此應該是重中之重。然而我看了你們的報告，107年服務了1,252個兒童，22個縣市1個月平均還不到5個個案，你認為各縣市現在有能力及有專心在做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嗎？1個縣市平均不到5個個案，你們有在做嗎？前面高風險的部分已經做不完了，請問現在你們要用多少資源及人力去做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呢？更何況現在你們的方案只是一個計畫，而非法定業務，部長知道這不是你的法定業務，也並沒有入法。本席要求，第一，兒少權法的修法，我希望這部分可以入法，如果這件事情這麼重要的話，就應該要明文規定其為各縣市政府應辦理事項，部長同意嗎？","陳部長時中：應該是這樣子，現在是放在高風險家庭，如果這部分篩出來放在第五十四條……","王委員育敏：這本來是兩個方案，署長亂講！高風險是高風險，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是一個獨立的計畫。"],["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雖然是寫兩個方案，我們統統都是用第五十四條來要求地方政府。","王委員育敏：法上沒有這樣寫嘛！如果是法定的業務，妳認為去年1,252個個案合理嗎？請問高風險部分有多少個案呢？","簡署長慧娟：去年所謂的1,252個是真的符合七款的規定，也是被通報有開案及訪視的部分。很早以前有將中低及低收入戶放進去，實際去訪時都有社工師在做……"],["王委員育敏：符合這幾項的只有1,252個個案嗎？","簡署長慧娟：當然也努力在發掘，委員今天一早提的個案，也是戶政機關依據6歲關懷方案，前端必須去確認，由於一直追不到，就跟……","王委員育敏：署長有把握各縣市真的有針對這幾項，而且每一案都有做到通報及訪視嗎？"],["簡署長慧娟：有通報出來就一定有訪。","王委員育敏：本席認為這個個案量太低了，6歲以下的全人口群有多少人？"],["陳部長時中：應該是130萬。","王委員育敏：然後通報了1,252個，其實是低估了，我認為大家不要粉飾太平，以各縣市政府現在的情況而言，社工能力嚴重不足，加上此事並非法定業務，他們真的會傾全力去做嗎？他們被兒保案件都快壓垮了，還有多少能量來做這件事情？部長，你們補助多少人力來做呢？在今天的報告中，你提到的所有社工人力都是under在社會福利中心，而非在這個方案。請問這個方案與社會福利中心的關連性是什麼？社會福利中心會做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嗎？"],["陳部長時中：如果是脆弱家庭就會到社會福利中心。","王委員育敏：你看你所有的服務都沒有整合、重心及方向，如果所有數據都告訴政府單位，6歲以下孩子的死亡率最高，也最需要被優先去關懷及輔導，從保護到前端的主動發掘個案，這都是重中之重，結果你們並沒有將所有資源放在這邊，新增加的社工人力根本不是放在這裡，你們要如何做好這件事情呢？我告訴你，現在你再增加3,000名社工人力，還是不夠嘛！因為整個社會福利體系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不過你至少可以決定一件事情，就是現在最優先要被保護的是6歲以下的孩子，你必須視為重中之重，並動用資源將這一關先做好吧！我認為你的重心還沒有出來。","陳部長時中：我們可能要將報告寫得更好一點，當然重點……","王委員育敏：如果6歲以下這麼重要，你放了多少人力、資源及預算要做這件事情呢？","陳部長時中：這件事要做好，一是行政，另一是法規，我們會檢討，如果是行政力道不足以讓大家努力去做的話，這該如何入法，我們將會去討論。","王委員育敏：其他資源配置也要到位，我發現現在是散的，你才會將家庭福利中心改名為社會福利中心，然後還要增聘社工，並將所有社會福利事項都放進來，因此你是沒有重心及焦點的，這樣做事情是不會成功的。我只提醒部長，每次上社會新聞都是這種6歲以下孩子的死亡案件，我覺得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你要考慮輕重緩急及優先順序，而施政也要有目標及方向。針對6歲以下的這一塊，我很誠摯建議你，這部分絕對是重中之重，也希望你從前端的主動篩檢、預防及後面的保護都要優先將這個洞補起來。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開會。請李委員彥秀發言。","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月本席曾在立法院召開過記者會，關於兒少的保護防線、守護兒少的安全，本席在上星期五國是論壇也提了一下。有個條文我想看看部長知不知道它的出處：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害。"],["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應該是兒權公約。"],["李委員彥秀：沒錯。","陳部長時中：在兒權法有相關規定，已經入法了。","李委員彥秀：在105年4月22日已經入法了，可是兒虐事件好像越來越多，這不只是衛福部的事情，你覺得行政機關的作為有達到兒童權利公約的目標嗎？","陳部長時中：有朝向這個方向在努力，我想有達到一定……","李委員彥秀：每個國家都有朝向這個方向在努力，這件事跨很多部會，如果按照兒童權利公約的要求方向，涉及到行政院底下好幾個部會。如果要打分數，對於行政院對兒少的保護，你覺得應該要打幾分？"],["陳部長時中：現在相關的警政、法政……"],["李委員彥秀：及格還是不及格？","陳部長時中：一定是及格的，因為已經開始動起來了。","李委員彥秀：有動起來就叫及格？部長，你有信心嗎？","陳部長時中：相關的法規和平台都已經在建立中，應該會有成效出來才對。"],["李委員彥秀：你滿意嗎？","陳部長時中：目前的成果我不滿意，但我們起步……"],["李委員彥秀：你不滿意還及格啊？","陳部長時中：平台的建立這方面，我覺得已經是開始了。","李委員彥秀：今天時間不多，我不跟你兜，我個人認為是不及格的，因為這不只是涉及到衛福部，還涉及到其他幾個單位。今天你們討論到通報的數字，我也舉一個衛福部的數字，從106年到107年第3季共21個月的統計，光是家內受虐死亡的人數就多達39人，平均每一個月至少有一名兒童因家內受虐死亡，這還不包含非家內如保母照顧的或是在學校、幼兒園死亡的。我不知道為什麼106年改變了統計的方式，分成了家內和非家內。105年的數字就更難看，105年兒童死亡人數高達127人。這幾年媒體報導如保母虐待死亡就不會包含在現在的數字當中，對不對？因為現在分成家內和非家內。"],["陳部長時中：對。","李委員彥秀：所以看起來數字是下降的，剛才部長也有回應幾位委員說數字是下降的，但是這些數字背後的每位小孩都是國家的瑰寶，我們應該好好地照顧。既然部長說各部會都動起來，照理說這個數字應該更明顯才對。召委特別在本會期的第一個專報就排這個議程，而且有這麼多委員質詢，相信很多觀看直播的國人都很關注這個議題。在每次發生事件之後，很多委員會關心我們是否要加重刑罰，上次我在國是論壇曾經提出來，我認為應該從5個不同的面向來處理，包括家庭教育、高風險家庭的管理、強化通報機制、建立刑罰治療處遇，我們不是把人關起來就算了，他可能需要強制治療，否則這次只是打成重傷，下次變成打成死亡。最後一個面向是全民監督，不要認為孩子管教是別人家裡的事情，明明聽到孩子哭得很大聲卻不管，這在國外早就報警了。我認為應該從上述5個面向來處理，現在先跟部長分享，下個月我會召開一場公聽會，針對這5個面向來討論，希望現場的各部會首長有機會一起關注這個議題。","今天由於時間有限，我就鎖定高風險家庭的管理，前面有幾位委員提到社工人員是不是不夠多、要如何加強？我覺得我們應該更宏觀地思考，高風險家庭到底涉及哪些部會？他們有可能是失業者，這和勞動部有關係；煙毒犯和法務部有關；單親家庭、低收入戶等社會弱勢則跨好幾個部會，大家要一起討論處理，不是只有社工人員的事情。剛才一開始我問部長，你認為其他部會配合得好不好？你要扛起來，我就說你給60分，照理說你們事情應該做得更好。"],["陳部長時中：會越來越好。","李委員彥秀：我認為不及格，你要扛起來，以後我就都找你。這件事涉及中央各部會的彼此分工，包括勞動部等幾個單位以及檢調系統，但是目前跨部會的橫向機制做得好不好？現在我們有一個兒少權益推動小組，部長覺得有這個小組就可以做得好嗎？"],["陳部長時中：跨部會就在那邊……","李委員彥秀：責任不能全放在你身上，但是你覺得有這個小組，事情就可以做得好嗎？"],["陳部長時中：還要再加強一些力道。","李委員彥秀：你覺得有很認真在做，是不是？蔡英文講的社會安全網，你們這幾年做得很認真，是不是？"],["陳部長時中：去年2月通過。","李委員彥秀：內政部，你覺得你們做得好不好？"],["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說明。","周警政委員幼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針對毒品高關懷部分的查訪通報，有很認真去做。","李委員彥秀：就只有做通報？好，針對兒少權益推動小組每次開會的內容，法務部呢？"],["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既然有發生不幸的個案，就表示我們在連繫機制上還有檢討的……","李委員彥秀：這不是只是個案的問題，我們要拉住、網住每一個孩子。我看了兒少權益推動小組的開會紀錄，如果蔡英文所說的社會安全網真的這麼重要，兒少權益推動小組每半年開一次會，這應該是次長要出席的會議，但是從內政部、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勞動部到原民會，除了教育部以外，內政部有警政系統，法務部有檢察官的偵查，可是這幾年來，每半年一次的會議你們都找代理人來開會。半年前安排的會議，你們連來開這個會議都這麼困難嗎？你跟我說你很重視兒童權益開會事項，你在騙誰啊！","再來我要凸顯兒童權益推動小組是沒有資源的單位，我為什麼說你們連開會都不認真、虛應故事？剛才我特別提到高風險家庭管理，它有很多不同的面向可能列為高風險家庭，我覺得一個小組要有資源、人力才可以將事情做好，所以我更認為應該成立一個獨立單位。行政院底下有很多獨立單位，我想幫兒童權益推動小組成立一個單位應該也不為過，對不對？部長，你可不可以認同？","另外，比較OECD國家兒童死亡率，臺灣的排名是倒數第二名，我們只贏土耳其；但根據成大研究報告顯示，我們有很多的死因是可以預防的，也就是我認為兒童權益推動小組夠認真的話，很多孩子是可以救得回來，所以我們必須將成因找出來，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兒童死亡。因此就我個人來看，建立一套兒童死因追蹤機制是重要的，這些機制並不是將案件列為個案，剛剛所說的高風險家庭、先天性基因造成的原因以及早產等等因素都可以協助各部會、各單位將事情做得更好，如此在比較OECD國家兒童死亡率時，我們的排名就不會是倒數第二名，因為有很多事情是可以做的。所以我的重點在於這套機制應該建立起來，而且高風險家庭的成因可以隨著時間轉動調整，把工作做好就可以把相關因素移出，也可以再移入一些社會成因的影響，這是變動式的處理。","部長，為了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可以成立不當黨產委員會，轉型正義也可以有一個獨立單位，你們現在的兒童權益推動小組是假的、虛應故事的，因為每半年才召開一次的會議，多數委員都找代理人出席。我手上有一份資料，如同我剛才提到的高風險因子，上次開會時已經有位家扶的委員提出應該開會，但是開會的內容仍然是虛應故事的，衛福部表示做了一份報告，請教育部回去好好地研討，如螢幕上所示的資料，你們在107年5月8日召開會議，會中何素秋委員建議成立相關機制，應該不斷地研究高風險家庭成因，而你們討論之後應該建立相關平台，但是後面的追蹤機制為何就不了了之？","本席認為如果你們夠重視這件事情的話，可以做得更好，但我看到的是跨部會之間互相敷衍、虛應故事，更何況中央與地方之間，你們還要拜託地方政府執行，所以這套系統根本有問題。","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從委託國衛院針對高死亡率的……","李委員彥秀：部長，不要再推給國衛院。","陳部長時中：沒有，報告已經出來了，現在社政、衛政正在研擬兒童安全保護網，將社政、衛政連結……","李委員彥秀：部長，我更認為應該成立一個獨立單位，給予人力及資源，我們才能從預算好好地檢討，成立跨部會小組的意義其實不大，如同剛才看到的部分，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多少委員請假請代理人出席，對於開會的決議都是虛應故事。","我最後挪出一些時間，我覺得什麼樣的環境形塑施虐者，或許因為失業、或許因為貧窮，但你們如何處理？我期待不僅是網住每位受虐兒童，而是如何拉住每位可能成為施虐者的人。我覺得這是我們不斷地拉進高風險因子討論的成因之一，並不是永遠將它當成個案，我認為這些是需要花心力、跨部會處理的，如果連跨部會都做不好，我們如何要求中央與地方連線可以做得更好，如果你們真的重視每一個孩子……","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好好做，我們還是會以家庭為中心來看待加害者或受害者，一起檢視這樣的家庭問題。","主席：謝謝李委員所講的跨部會問題，原本今天開會時就要特別提到，委員會第一天就針對兒虐事件排定專案報告，我看除了衛福部，其他部會都沒有指派次長層級的人出席，所以如果高風險的事情處理得不好，可能就會變成高風險的政府，請小心。","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先進們都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見及看法，就要求達成的部分而言，聽起來也是滿高層的。但我現在要接地氣一下，關於兒少安全網有多少疏漏之處，對於這部分我們要思考如何預防，當然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最重要的是早期偵測、瞭解，預防後面發生更嚴重的傷害，我認為這部分是可以好好地討論，就是在地方、區域上。","我覺得其實政府有很多很好的計畫可以納入幫忙，比如衛福部現在力推的「以家庭為基礎的幼兒專責醫師制度」，這就是醫界非常肯定的政策，因為這可以彌補很多面向，不管是健康、安全守護網等等。在衛福部提出這個制度之後，醫界可以說動用了各縣市的資源準備執行，所以需要儘快討論如何落實及其工作內容。這幾年來在衛福部的幫忙之下，其實社區醫療水準、共識及社區醫師參與社會關懷的能量都提高許多，所以這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剛好我們非常英明的主席排定這個重要的議題，我覺得這真的是臺灣社會的福氣，大家共同努力。","部長對於「家庭為基礎的幼兒專責醫師制度」有沒有要向大家說明的，比如制度的用意及相關內容？"],["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運用醫師的專業澈底瞭解家庭的背景及其身體狀況，也健全幼兒保護，我們期待非常深，這是一個地毯式、全面式的制度，從這裡還要建立未來與家庭醫師間如何整合的機制，最後再連結到高齡化，所以這是一套社區化、家庭化的醫療制度。","邱委員泰源：是，謝謝。我想如果每個家庭都有一位守護家庭的家庭醫師，老人也看、大人也看，也能診斷大人與小孩間的互動，這就是全人、全家、全社區的照顧模式，這個模式的推動再加上好的計畫，我相信不僅可以從小孩面向著手，還能看到全家，而且如果小孩的父親有很多問題，在家庭醫師服務時，親子關係當然也是照顧內容之一。這個計畫有個優勢，因為我們對於幼兒健檢做得非常好，所以利用看診的機會，甚至主動關懷等等，就可以很自然地進行。今天早上我聽到很多社工訪視家庭時可能被拒絕，我想看病、打預防針是非常好的切入點，有關於這部分要請教王署長，從健康署的立場上，對於這樣的計畫，如何讓它結合得更好，你有何看法？"],["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最近我們已經跟兒科醫學會、家庭醫學會一起來開會，有關兒童健康檢查、篩檢以及預防保健部分，未來的教育訓練要怎麼做，包括用比較容易落實、方便的方式，譬如以遠距上課的方式都將提升基層醫師對於家庭、兒童照顧的能力。","邱委員泰源：有關這個課程，本席有一個小小的建議，除了結合點要銜接得上之外，在醫師公會所培養的這些人，他們在各鄉市準備幫忙推動這項計畫，其實他們都很有基礎。我也建議，現在有很多工作民眾都很需要，服務人力的水準也夠，就應該要馬上進行，不要受訓了半天都還沒開始，所以最好能做中去學習。當然服務也是一種學習，但你們要先做嘛！做了之後看是否在一年之後再補上課程。署長，你覺得這樣的方式如何？"],["王署長英偉：我們會跟醫事司一起討論有關未來的訓練情況。","邱委員泰源：這部分不要討論太久，我們每天都在開會希望迎接衛福部這個好的計畫，你們儘量讓它符合、快速地來進行，因為這是民眾需要的，就像家庭醫師制度也推了幾十年，部長也很重視這部分，那就趕快、用力地讓它更落實。另外，其實在偏遠地區也有很多個案，都會地區也許比較好找到資源，部長，像這樣的計畫在都市或偏遠地區尤其是在偏遠地區要如何讓它更落實？過去，臺北市開始做居家醫療的時候才發現，在公路旁的一間房子裡面住著一位老人，他在那裡住了四十多年卻從未看過醫生，也有住在4樓的獨居老人，根本沒有人能夠陪他下來看醫生，這些現象是發生在都會地區，在鄉村地區又要如何cover這些可能有需要的兒童，不曉得貴部有何看法？","王署長英偉：實際上部長也非常關心，特別是偏鄉或原鄉部分，我們從去（107）年開始對原鄉執行試辦計畫。前天我才去花蓮，再過來是去台東，才瞭解到整個NGO及社區的力量，只靠醫師或護理人員實際上是不夠的，這必須要民眾、醫師以及醫療單位一起來合作，現在這個計畫已經做了半年，我們也做了檢討，今年會再做一次調整。","邱委員泰源：好，因為我後面還有其他議題，所以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這部分請部長來回答。現在要做這件事情一定要有額外的預算來處理，這部分有沒有問題？有沒有需要大家幫忙？","陳部長時中：當然這筆預算是很緊，現在我們用醫發基金來因應，希望未來在編列醫發基金的預算時，請各位委員能夠多多支持。","邱委員泰源：我想民眾的需要──而且醫界也都準備好了，當然不能欠東風，我們要適當的給予鼓勵，這部分可能要請相關部門全力支持，我相信這對兒童安全守護網會有很大的幫助。","在今天的主題之下，我們要回顧國際跟臺灣的優勢，像WHO永續發展目標中，所有的17項裡面幾乎都與兒少有關，所以表示這個議題真的非常重要，我們英明的主席排得非常好，國際間也非常地重視，裡面的內容我就不一一來講了。至於臺灣有什麼優勢可以將這個守護網做得更好？首先，臺灣有全民健保制度，我們的全民健保是世界的驕傲，但我還是要申明一下，健保推行以後，很多醫事人員的收入或各方面都比較辛苦。既然辛苦，就要讓它對社會有效益，我想這也是所有醫事人員關懷社會的情懷，至少國家發展能夠更好，他們的犧牲才有價值。不過要如何讓它更好？當然就要發揮它的效益，所以現在開始就要做一些關懷社區及公益的事情。在健保的基礎之下，就是大家都能夠就醫。","其實各位也都知道，像有自殺傾向的人，他們大部分在半年以前都曾經找過基層醫師，所以後來才有自殺防治中心，訓練所有的醫師人員都要很敏感，甚至連7-ELEVEn裡面工讀的這些弟弟、妹妹，我們也將他們訓練得很好，讓他們在社區裡面能夠很敏感來發現。我們要去利用這種優勢，不論是家境清寒或富裕的家庭都能就醫。反之，國家要多多鼓勵醫療人員，尤其是社區醫師，要以全人、全家、全社區照顧的模式來推展，他們才願意來關心家庭、關心社會。去（107）年衛福部也提了一個兒虐相關整合中心設立計畫，但是那些整合中心都在醫院裡面，由醫療體系下來。不過今天開始我們要由下往上，尤其像剛剛提到的兒童專責醫師，那有點是由下往上，我想將這兩者結合起來會更安全。","此外，建立一個好的家庭醫師制度，重視社區醫療人力對社會的關懷，這是今天以後修法或任何一件事情上面，我希望大家都能夠有這種概念，而不是只有將電子系統弄好，那個徒法不足以自行，可能接不了地氣。就像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推兒虐防治計畫好幾年了，其實成果也慢慢地推出來了，包括臺北市在上禮拜也召開第一次正式會議，將來要與社會各界共同推行一個兒少健康安全網。我想醫界也不落人後，他們也與大家共同打拚，有很多事情配合大家今天所想的一起來努力，我相信會讓這樣的安全守護網能夠更確實的落實，我也要拜託衛福部，將本席剛剛講的這幾個與醫療相關要做的計畫更加地落實，部長這樣可以嗎？","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現在努力做到衛政與社政的整合，讓他們效率更高，讓社會更安全。","邱委員泰源：好，我們一起努力，謝謝。"],["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另於黃秀芳委員詢答後處理臨時提案。","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委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本席與吳焜裕委員、臺灣保護者保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就是有關「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檢出塑化劑超標的事情。去年，我也在質詢台上問過署長，因為現在受害者應該有兩千多人，他們已經成立自救會，未來衛福部或食藥署要如何協助這些受害媽媽來打這場官司？"],["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已將相關資料準備完整，去（107）年也請消費者保護單位幫忙打這場官司，我們也補助相關訴訟費用來協助他們。","黃委員秀芳：其實我要講的是，衛福部應該要盡一點心力來協助這些受害者，因為這些剛出生的小朋友及幼兒後續的追蹤，我覺得也很重要。如果他們有性早熟或者是性器官短小的問題，後續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衛福部是不是有針對這些已經出生的小朋友、幼兒做怎麼樣的協助及後續的追蹤？你們有想過嗎？","陳部長時中：可能在這一次要把科學證據弄得更清楚，一方面看訴訟的情況，如果確實證明有這樣的科學關連性，對於這些人是不是要做長期的追蹤，也許我們會在健保體系裡做初步追蹤。"],["黃委員秀芳：現在衛福部有預計或是已經有計畫要針對這些人來做追蹤嗎？","陳部長時中：就我所知目前是沒有的，不過資料庫未來是可以撈得到的，我們現在先幫忙的是補助訴訟費用，讓司法正義能夠先確保。","黃委員秀芳：對於未來要怎麼去協助這些媽媽，甚至追蹤這些小朋友未來身體發展的狀況，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做個承諾？","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既有系統───國民健康署就有一個健康檢查的相關身體資料，這會保留在我們的系統裡，未來利用健保進行任何的看病資料都可以串連起來。","黃委員秀芳：針對這一部分呢？對於這些受到塑化劑影響的幼兒，也許是幾百名的幼兒，你們怎麼做處理？你剛才提到在兒童健檢中可以做篩檢，那……","陳部長時中：可以做一些相關的紀錄保存，如果發生疾病或異狀時，當然在健保資料中就會有所根據。","黃委員秀芳：這些媽媽是希望政府能夠協助他們，剛剛那幾位媽媽也講得真的很難過，政府應該要出手幫他們，不只是在訴訟方面，甚至是未來這些小朋友的成長，可能身體狀況會有一些影響，我們希望衛福部針對這個部分，後續可能要去追蹤，後續可能也要去做關懷，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我們來研究看看。"],["黃委員秀芳：研究看看？後續會是食藥署的工作還是國健署的工作？","陳部長時中：這邊還是會放在基本系統裡，大家來做精進的討論，看怎麼針對這些人做追蹤，在既有系統裡給他們最大的協助。","黃委員秀芳：我們希望不要讓這些受害者認為只有他們自己的自救會站出來，政府則是一點都沒有幫忙。我認為站在政府的角度，你們還是要出點力量來協助他們，好不好？","陳部長時中：有，我們在專業資料及積極幫他們尋找訴訟代理、補助訴訟費用，這一端我們都做了。","黃委員秀芳：好。接下來我想請問的是，前陣子發生了兒虐事件，在電視上可能也看到很多相關新聞，尤其是在過年前後的這段時間，感覺好像電視一直在報導兒童受到自己的爸媽虐待的狀況。對此，我看到衛福部在過年春節期間有推出幾個方案，其中有一個方案是請社工要全面去進行訪視，名稱是「春節關懷訪視專案」，是要求社工針對他手頭上的案件要全部去做訪視。","部長，兒少保的社工本身手頭上的案子可能已經非常多了，在春節期間又要求他們針對之前曾經關心過的案子全部去訪視過一遍，他們的工作量是會增加的，而且是增加非常多。兒少保的社工在這個位子上所待的年限有的甚至不超過3年，流動率非常高，因為社工這個工作對身心靈來說是很大的一個折磨，而且工作量非常多。我們希望未來衛福部在針對這些社工提出相關專案要求他們去做全面訪視時，可能要請求警政單位或民政單位一起來配合，要不然純粹由社工去做這樣的工作是有困難的，而且他們的工作量是會增加的。部長，未來如果有類似這樣的狀況，例如在春節或某些節日期間，要求社工要去進行全面訪視時，是不是可以結合警政、社政、民政一起來協助？","陳部長時中：以這次來講也是警政、民政及戶政單位大家一起動起來。其次，在春節期間本來就有很多訪視方案，我們是希望把幼童也加到裡面去，所以基本上並沒有增加很多的工作，而且我們也請地方政府在安排的時候，視社工的工作量去發展一個最簡便且有效的訪視系統，是在既有的方案裡去加強，警政、戶政系統也都有一起來幫忙，所以經過這次的處理，這次春節也算是平安啦！","黃委員秀芳：我知道衛福部或地方社會處都很配合，他們手上的案子都有一一去做訪視、訪查，有的部分會漏接還是難免的。我剛剛有提到，兒童到醫院是第一步，也許他沒有去做健檢，但醫師端這邊可以稍微去關心，我知道衛福部打算要規劃兒童家庭醫師制度，當然這也是好的措施。部長，我認為不論是醫療方面或社工方面，這整個應該是一體的，你要求未來兒童家庭醫師一年至少要去訪視兒童一次，但如果是偏鄉地區呢？偏鄉的兒科醫師本來就很少，甚至沒有，怎麼有足夠的兒科醫師能夠一年去訪視一遍呢？","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原鄉健康不平等改善策略行動計畫的十項計畫裡，就有一項是怎麼樣結合在原住民地區做最有效的綜整。","黃委員秀芳：也不只是原住民地區，其他的偏鄉地區也沒有兒科醫師啊！","陳部長時中：那個方案我們現在正在擴大，要讓它能夠做得更有效率，至於稍微比較遠的地區，我們考慮在其訪視費用裡加成。","黃委員秀芳：我知道衛福部提出的一些方案是想要保護我們的兒童，我覺得你們的用心應該也是在這一點，對於偏鄉地區，部長剛才提到的立意良好，可是真的可以落實嗎？是不是也要更多的人力來投入？不論是你剛才提到的兒童家庭醫師或是兒少保的社工，總歸一句話，就是人力的問題，尤其是社工的部分，我們都認為社工的工作真的非常辛苦，一天如果要訪視到二至三個個案，他可能要從早上八、九點開始一直到晚上八、九點，工作12個小時以上。所以我們一直希望有關兒少保的社工，我說的不是承接案子的社工，而是直接到地方去服務的這些社工，我希望在人力方面真的還要再加強。","陳部長時中：現在人力確實不足，在公部門是568人，私部門是291人，總共大概是八百多人，八百多人裡面負責開案，例如6歲以下有1,252個，有一些到家防中心的案子有以好幾千件，所以負擔是重。在這裡面的發展是資訊的幫忙，開始做的時候就知道他的狀況是怎麼樣，其次是體系的整合，以家庭為中心的各種不同社工一起來，可能大家可以做一點分工，最後是我們要主動發掘，像剛剛講到的兒醫──兒童家庭醫師制度，就是希望能夠主動找出問題。現行很多系統都是被動的例如通報，像醫院一年也通報了大概3,800件左右的數目，現在我們是要主動去看……","黃委員秀芳：可是如果是有問題的家庭，其實很多家長並不願意社工甚至是醫師去家中訪視，針對這一類的家庭，我們要用什麼方式去介入？","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要設立一些相關的風險因子，那些不願意讓人訪視的都是很嚴重的……"],["黃委員秀芳：是啊！","陳部長時中：所以就像剛才講的，要讓警政、檢察官等法務系統及早介入，平常就要研究如何突破這些問題。","黃委員秀芳：是。好。針對兒少保社工這部分，本席希望直接服務的社工人力真的要增加，要不然工作量太多，而且負擔太大，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偏鄉的兒科醫師本來就少，如何去照顧偏鄉的孩童，如果還要求一年至少到府訪視一次，請問有這麼多人力嗎？","陳部長時中：關於這部分，我也透過醫師公會全聯會針對家庭醫師增加相關的訓練課程，以承接偏遠地區這方面的業務。","黃委員秀芳：好，謝謝。","主席：接著先處理臨時提案計2案，請一併宣讀。","1、","有鑑於近期兒虐事件發生皆有民眾至施暴者居住處施行暴力，造成額外社會暴力事件，請內政部、法務部研擬遏止私刑正義之具體措施。","並請衛福部評估「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於預防兒虐之成效。另盤點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在家戶管理的核心業務，並全面盤點目前所有的業務內容，解決面臨「忙、盲、茫」困境。"],["提案人：陳靜敏"],["連署人：吳玉琴　　劉建國　　","2、","根據衛福部統計，疑遭不當對待的兒少保護的通報數量，在2017年的通報案件是5萬9,912件，2018年是5萬9,936件，相當於每十分鐘就有一個小孩被通報。兒少保護通報案量年年創新高，可能還有未知的受虐兒少黑數；同時根據衛福部統計，父母、監護人、主要照顧者就是主要施虐者，以2017年為例，在全年8000多名兒少虐待的個案中，就有高達45.52%是孩子的父母或養父母。因此兒少保護除了後端的補救方案，應加強前端的風險預防。但除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應查訪兒童之生活與照顧狀況外，目前社工訪視調查權限不足。為加強兒少受虐案件前端之風險預防，合理規範公權力介入受虐兒少保護案件手段與界限，爰要求衛福部應會同相關行政機關，於二個月內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修法，擴大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應查訪之範疇，並研議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一般性意見書所揭成立具實質監督權力及配有足夠人力及財力資源之負責兒童權利獨立機構。"],["提案人：陳怡潔　　王育敏　　李彥秀　　徐志榮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說明。","廖副司長崑富：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有跟委員稍微說明一下，建議第二段修正為「請衛福部評估『全方位兒童醫療照護網絡計畫』於預防兒虐之預期效益」。","主席：就是做文字修正，請問陳委員的意見？"],["陳委員靜敏：OK。"],["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說明。","周警政委員幼偉：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案私刑正義的部分，原本提案文字是「請內政部、法務部研擬……」，剛才已經跟陳委員報告，因為私刑暴力比較類似於集會遊行的概念，建議增加兩個字，修正為「請內政部邀集法務部研擬……」，法務部當然也會提供相關的意見。"],["主席：陳委員OK嗎？"],["陳委員靜敏：OK。"],["周警政委員幼偉：謝謝委員。","主席：好，第一段第二行增列「邀集」二字，修正為「請內政部邀集法務部研擬……」；第二段同樣在第二行增列「預期」二字，修正為「預期之成效」。若各位無異議，第1案就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接著處理第2案。行政機關沒有意見，請問委員有無意見？"],["吳委員玉琴：沒有意見嗎？獨立機構還是專責機構？","簡署長慧娟：因為用「獨立」好像是法律上的獨立機關，恐怕會有問題，建議改為研議的專責機構。","李委員彥秀：研議專責機構，然後有人力、有資源，好好的把開會的事項好好的處理、執行。"],["主席：所以就是把「獨立」改為「研議」？"],["李委員彥秀：研議專責機構。"],["主席：研議專責機構？好。"],["簡署長慧娟：應該是「單位」。","主席：「獨立機構」就拿掉，改為「研議單位」？"],["簡署長慧娟：對。","主席：好，就照這個文字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接著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虐童事件可以說層出不窮，接連幾天都有相關的新聞，朝野政黨也都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召委也在新春第一砲就排這個議程，在此也要祝大家豬年順利。部長，剛才我聽您提到通報數，您也講到通報數可能有重複通報的狀況？"],["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徐委員志榮：當然我也了解，因為我本身也碰過一些個案，例如在幼稚園發生的同一個案件，幼稚園也通報，老師也通報，甚至於回到家裡跟村長、里長或是跟家長講，村、里長或是家長也通報，你所講的重複通報是不是類似這樣的情況？","陳部長時中：對，是類似這樣的情況。","徐委員志榮：可能以前對這一類的事情還不是很注重，法律又規範得很嚴密，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得很清楚，包括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甚至包括最基層的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村（里）長，都有義務要通報。","陳部長時中：對，責任通報。","徐委員志榮：所以我想建議部長，為避免重複通報數過多，你們在處理通報案件時可不可以明列優先通報順序，以時間先後先通報的為準，或者是以哪一個責任通報人較具有公信力為準？就不至於一個案子有3個、4個人通報，導致通報數大增。我的意思您了解嗎？同一個案子一定有當事人，有一個名字，甚至有地址，當你們接到的通報指向的都是同一個人或是同一個地址時，是不是就以先通報的為準，重複通報的就不列入？這樣通報數就不會這麼多。","陳部長時中：我想以後我們對外披露的就是有效通報數，以有效通報數來呈報，這樣大家在數目字上比較不會弄混。","徐委員志榮：對，如此就不至於好像趨勢上兒虐事件很多，但是其中重複通報數到底有多少比例又搞不清楚，所以是不是以後就照你講的，重複通報的就扣掉，同一事件通報3次就列為1次，只計算有效通報數？這樣呈現出來的數字就比較準確，這是第一點。不然大家一直通報、通報，就會有點像卸責式的通報，反正我報了就好，我也報，你也報，大家報，這樣我覺得不太切實際。","今天也有很多委員提到國內社工人數不足，大家對此有共識；對於他們的工作真的辛苦，大家有共識；工作量繁雜，大家也有共識。所以，為了讓社工人員做得久、你們也招得到人，是不是要從待遇上著手？我聽說他們的基本薪資是3萬4,999元，是嗎？因為工作繁重而薪水增加，不是很合理嗎？這樣才留得住人，不是嗎？可不可以在他們待遇方面改進？甚至剛才部長似乎也提到，可以為他們分擔一些工作量、把部分工作排除，讓他們的工作量不要這麼繁雜？如果薪水待遇也可以調高，讓他們的辛苦有代價，他們才能做得久，流動性不會這麼高，是不是這樣？"],["陳部長時中：委員提醒得是。低薪、過勞、高風險就是社工無法久任的第一個因素。"],["徐委員志榮：高流動……","陳部長時中：第二是事情太多，讓社工沒辦法針對相關個案輔導到可滿意的情況，所以相對成就感低。因應這樣的情況，在薪水方面，明年可能會有針對保護性的社工增加相當薪水的計畫，現在已經報告行政院，可能會幫助一點，我們應該會朝這個方向走。其次，在人力方面，我們規劃在3年社會安全網計畫中讓人力倍增，薪水也稍微增加一點，並且進行體系的整合。"],["徐委員志榮：薪水增加一點？","陳部長時中：對，讓大家做事。","徐委員志榮：主要是要讓他們能夠穩定，若只是一直補人，說不定補了1,000人，卻跑掉800人，所以不是辦法，對不對？","陳部長時中：現在對於保護性社工就是這樣補助，相對來說，現在的流動率已經從以前的水準降到15%以下。","徐委員志榮：要注意待遇、甚至福利，主要就是要讓人事穩定。畢竟中國人在傳統上就會有一種觀念，就是孩子是父母的，管教也是父母的事，以為社工就代表公權力比父母在家裡的權力還大，所以社工人員也有這樣的困擾。所以，我們是不是該多宣導一下？","我也聽到部長提及兒虐標準。老實說，我還搞不清楚兒虐的標準何在，什麼樣的情況會構成兒虐。如同我剛才講的，有些人把自己的孩子當成私有財產，要打要罵都是自家的事。我們是否也可以對產婦宣導？例如在生產之前，在衛生所、婦產科產檢時，就可以教育父母一下，包括不能做些什麼，以及一旦做些什麼就會觸及兒虐標準。","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已經有高風險孕產婦銜接育兒指導，我認為這也很重要，因為所有兒虐案件中最多、大概占40%至60%的，就是來自親子識能不足或親職教育缺乏，也就是父母不會，觀念也不對，我想在預防端做好還是很重要的。","徐委員志榮：對，我覺得有需要這樣教育父母親。","談到社工，3月第3個禮拜二就是世界社工日，部內會不會也會舉辦一些相關表揚活動？","陳部長時中：有，當然有一些表揚活動，而且都行之有年，預計4月2日舉行。","徐委員志榮：再怎麼講，無論對於兒虐案件也好，致死案例也好，我覺得通報和輔導都是用來治標，很多案例真正涉及的可能是經濟面的問題，例如生活上有壓力。我今天看到一起案件，真的也感到很心痛，這是在我的選區發生的事。這起事件不是兒虐，要強調的是父母養不起孩子的狀況，這個消息實在駭人聽聞。一個孩子出生之後僅6天，就被母親帶到土地公廟的洗水槽溺死，那是她的兒子、也就是男的，不過男的或女的都一樣重要；這名母親將孩子溺死之後還棄屍，被知道以後，只剩下骨頭而已，該名母親一直強調是因為養不起。當然，這個問題很大，包括經濟面、生活壓力、緊張等等，所以在治標方法之外，我認為政府還有責任把大家的生活弄好，可能大家也就比較不會發脾氣、不會對小孩子打罵等等，這點意見給大家參考。","我記得，剛才有委員提到，部長也回答了，就是有三分之二虐童致死事件沒有被包含在通報案例中，要怎麼解決？我們花了這麼大的心思、做了這麼多，卻只關心到三分之一，漏掉多達三分之二那一大部分。如同部長提到的，這大概是需要我們共同努力的一些漏洞，就是結合司法、戶政、警政等力量，把漏掉的通報數也拉進照顧體系，讓沒有通報發生的事件也都能歸到通報這一邊。","陳部長時中：通報是被動、告知的系統，而我們現在要發展出主動發掘的系統，比方說，我們會在預警系統中綜合列出社會中各種不利因素，對不同處遇進行分級與分類，希望透過這樣的系統發掘更多案例。第二，在孩子0歲至3歲之間，由家庭兒科醫師主動訪視，也是希望增加主動發掘的力量，目前我們就是這樣做。此外，剛才區分為三分之二與三分之一，聽起來好像是我們只照顧那三分之一，其實沒有，在我們這項方案中，本來是被動知道，但發生100件而經過我們的處理之後，會只剩10件，所以這道系統沒有問題，而且已經把很多問題過濾掉了。","徐委員志榮：好，多謝部長，既然你知道問題所在就好。","主席，現在超過的時間是因為部長在講，我可是很遵守你講的發言時間，所以不要算到我帳上喔！","主席：現在時間接近中午12時，本席徵詢各位委員，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接下來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午安，我聽整個早上的質詢，再加上之前兒虐案受到整個社會氛圍，大家都覺得要趕快修法從重處罰，並期待能從社會矚目的被動事發變成政府部門的主動發覺。有關從被動事發到主動發掘的部分，我會想政府能做的只是這些而已嗎？防止這些憾事發生，大家覺得這樣做就夠了嗎？今天我要講的是，並不是主動發掘的問題，因為那畢竟是憾事發生以後居多。","其實世界各國家在管理、關注兒少保護議題制度面有幾種典範，一種是以美國、英國、澳洲為主的兒童保護典範，即體制內對能不能有效處理已發生的兒童案件，然後想辦法去減少兒虐致死的績效，然後需要更多社工。另一種是家庭支持典範，像瑞典、挪威、德國以及荷蘭，他們不只著眼於兒虐案發生時的處置，而是對一般兒童的問題都要普遍的照顧，不是只有受虐、高風險的而已，這個家庭支持典範是不貼標籤，也不只是受虐時才介入，政府要做的是事前預防，而不是事後補救，這種狀況裡面社工跟案家的合作關係、家庭跟兒童的關係，整個支持系統都要進來。事件發生以後，就要討論到通報、調查制度、受虐兒童安置服務，還有虐兒家庭的親子方案，這些都是事情發生以後如何去強化的部分，目前台灣的作法也是在這種兒童保護典範的概念裡面。","但是，我們有沒有辦法兩種制度兼顧，把家庭支持典範一併放進來呢？因為本席認為普及性的家庭政策及親子教育裡面的親職教育改善服務提供更為重要！為什麼要談這個？包括我自己，因為我意識到親子的親職教育問題，在方法上，我也經常受到困擾，當我在教養上有困擾時，做為一個立委，我會上網搜尋。但是怎麼做，誰可以把經驗分享給我？我都得不到這樣的資源。","最近，我遇到一位年輕媽媽，他的小孩已經9個月，小孩的分離焦慮嚴重到沒有辦法離開媽媽，連上廁所都要黏著媽媽。我感覺到，現在都是小家庭化，他們沒有跟年長父母親在一起，沒有大家庭親職教育的分享，很多年輕父母得到這方面的資源非常少，他不懂得如何教養，他能不能教養成功我們也不得而知。我們回過頭來講，家庭兒虐類型的分類，有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或是疏忽。家內兒童受虐比例有54%，其中不當管教就占40%。但管教跟虐待之間要如何界定呢？我們理所當然的認為，管教是親職教育的一環，可是連立委及我看到的年輕人在親職教育上面所得到的資源、資訊非常的少，因為政府沒有提供！92年教育部就已經通過家庭教育法，但我們現在還在討論到府個案式的服務，今年是108年！各位，92年家庭教育法就要求要提供家庭教育服務、親職教育等，可是政府就是沒有做，到現在我們都沒有這樣的資源來支持。","再者，衛福部保護司的統計資料指出，2017年家內兒童、少年保護案件的受虐人次有4,135件，身體虐待有610件、精神虐待有253人次、性虐待有544人次、疏忽有826人次。各位，請聽清楚，不當管教是1,691人次，所以大家還是在所謂的不當管教範疇裡面！","我們再看2018年前三季亦即去年前三季的資料，不當管教是1,285人次，占去年前三季比例的42.18%，還是在不當管教裡面。可是把它歸屬在不當管教裡面的這件事情，可能就是有問題的分類方式，至於哪裡有問題，我待會再做說明。另外，保護司的統計資料指出，施虐者的因素分析，大家以為是兒虐、未成年、單親、未婚生子居多，其實根據你們真正的統計樣貌來看，前三名原因，最高者為缺乏親職教育知識占23.3%、8.11%是習慣體罰或不當管教、11.9%是情緒不穩定。","所有在座的各部會官員，這是保護司的統計，23.32%最高，是沒有親職教育的知識！我剛剛講，法都通過了，但是國家要提供的服務都沒有提出來。從施虐者因素分析來看他的年齡，施虐者年齡比例最高的是30～39歲，占35.35%，其次是29.44%的40～49歲，未滿20歲的是5.8%……","這都是你們的統計。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施虐者不全然是小爸爸、小媽媽或是未婚生子的，不見然！30～39歲、40～49歲這兩個部分加起來超過六成。我們再看施虐者背後的結構因素，結構因素絕對不是單一因素，但是缺乏親職教育、習慣體罰、不當管教這些都是政府可以克服的，這些都是政府可以提供服務的，這些都是政府平常就應該不分標籤、不管有沒有兒虐，當每個家庭的家長有需要的時候，就應該能夠被看到有提供這樣服務的。但是我們不知道地方政府到底有沒有做這樣的服務，或是服務量能是否足夠，我們都不知道！但我們知道，地方政府提供的這些服務，可能是週間，而不是週末，可是一般上班的人就只有週末有空。","所以我可以清楚地告訴大家，家庭教育法從92年立法，92年就說一定要提供家庭教育、親職教育服務，但事實上，政府從92年到現在，16年、17年了，政府怠忽職責，提供的服務完全不夠，我必須很遺憾的這樣說！這是政府必須要做的，政府要去引導父母學習正向教養，沒有天生的父母，沒有天生100分的父母，沒有天生就知道怎麼樣教養小孩的父母，真的沒有！包括我自己，我經常捫心自問：我要怎樣教養？更何況對於暴力的初級預防；更何況我們的文化經常講「不打不成器」，所以本席希望能夠建立民眾對暴力的知識，適時通報、啟動緊急救援。現在我要請教部長，基於管教目的的打罵和虐待有何不同？"],["主席（吳委員玉琴代）：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去年心口司有出版一本「0-6歲正向教養手冊」……"],["林委員淑芬：什麼司？","陳部長時中：心口司，心理及……"],["林委員淑芬：你覺得一般父母會想到心口司嗎？","陳部長時中：沒有，這一本是隨著幼兒保健手冊……"],["林委員淑芬：我們會想到保護司或者社家署……"],["陳部長時中：每個單位分工啦！","林委員淑芬：你們把事權分散得零零落落，你用這樣的……"],["陳部長時中：我們發給每一個孕產婦。"],["林委員淑芬：大家都收到嗎？"],["陳部長時中：對。","林委員淑芬：我回去問看看！我再請教，你回答我……"],["陳部長時中：你現在講的問題很困難……","林委員淑芬：以管教為目的的打罵跟虐待之間，不管是精神虐待或是身體虐待，它的界限在哪裡？"],["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現在出一本書讓大家知道！","林委員淑芬：你現在就回答我，我現在就要知道。","陳部長時中：基本上，你的處分足以傷害小孩子的身心健康，就算是虐待。如果你是以教育觀點去做這件事情，你沒有造成他身心的傷害，就叫做管教。管教剛好就在這兩條線之間，變得很模糊。","林委員淑芬：沒有啦！你們自己定義的，我念給你聽，從動機去理解啦！"],["陳部長時中：我剛剛有講過……","林委員淑芬：你是善意、寬容而溫慰的期待或要求，虐待是怨恨、敵對和惡意報復和處罰。方式上就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應所當為者，叫做合理的管教，以憤怒或負向的方式，施予子女的不適當懲罰就叫虐待，你還用表列。老實說，這一題我也回答不出來，部長，我相信你的回答也不盡然是全對的、完整的！","陳部長時中：對，就要讀這本書啦！","林委員淑芬：我的意思是，國家跟政府要好好地去教育，包括現在的父母、阿公、阿媽，可能也都不知道那條界限在哪裡，更何況從文化面來看，大家都覺得父母、照顧者體罰小孩是被社會默許的，因為民法……","你知道民法是規定在哪裡嗎？"],["陳部長時中：忘了！","林委員淑芬：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是規定父母具有管教子女的義務和權利，明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你知道法院對兒虐案、家暴案的判型都怎麼判？哪一種居多？","陳部長時中：我不知道，不過我想就是用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來判吧！","林委員淑芬：我告訴你，都是6個月以下易科罰金，不用被關啦！有被起訴的家暴案件，有期徒刑起訴者有598件，判決546件，都是易科罰金。但是我們發現通報率跟開案率也有落差，你知道落差有多少嗎？"],["陳部長時中：差不多三分之一吧！就是有效通報數跟實際數……","林委員淑芬：沒有，我講的是家內兒虐事件的通報率跟開案率，我得到的資訊不是三分之一，通報最後開案成功者有19.6%，其它八成到底是不是真的不用開案？"],["陳部長時中：我們要發展一個指標。","林委員淑芬：我們當然知道這個有人力及道德風險的問題，我們不忍心苛責第一線人員，但是政府有責任要對這八成沒有開案的兒童做保護，有責任要保證他們是安全的，不要哪一天又要發生重大的兒虐事件。其實我們從以前的新聞看得出來，都通報過了，但是沒有開案，到最後是嚴重的虐待，這個都發生過了，我們不忍心苛責第一線，但是政府要好好地作為，衛福部以外，教育部也有責任，雖然剛才我沒有請他上台。剛才說過，92年就立法要求要親職教育，108年才要做討論個案式、客製化的到府服務，現在才要研議親職教育及諮詢、資源服務送到家，有關這些政府都嚴重失職，是非常嚴重的失職啦！","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我再講一件事，我們發現整個報案通數裡面，醫事人員比例不是很高。當然是最嚴重才會到那裡，可是醫療是第一線接觸受虐兒童的窗口，包括父母買藥的藥局以及基層醫療。他不是到大醫院，大醫院有通報責任，但基層醫療診所，它不是醫學中心也不是教學中心，所以他們沒有通報的義務。但是到醫學中心就醫的，大概都被打得半死了！包括小媽媽懷孕產檢的第一道防線，他沒有去產檢或生子以後有沒有家人看護，其實這個都是我們可以做的，我們可以做的永遠不嫌多，而且老實說，還遠遠地不及於真正法律所規定的，連法律規定要做的都沒有做了，更何況是法律還沒有規定的部分，所以我希望不是只有衛福部，教育部和全臺灣大家都要一起動起來，不要老是加重刑責打死他或把他關到死，不是這麼簡單，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我也希望大家都可以來看這本0-6歲正向教養手冊，這是有幫助的。很難畫一條線說怎樣、怎樣，但是多讀一點書對教養小孩是有幫助的。","主席：本席認為這個網絡的建構不是只有衛福部，雖然剛剛只叫衛福部出來，根據剛剛林委員的質詢，教育部的角色也應該要強化，從92年立法到現在，家庭教育中心到底扮演什麼角色，也是應該要被檢視的。","接下來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我原本期待的是希望賦予更多、更大的責任，這是衛福部主責相關業務，但是整個社會安全網需要跨部會來維繫，更何況這是蔡總統就職沒多久時的特別要求。現在這個安全網顯然有一點問題。","今天我擔任主席，從一早待到現在，聽到很多委員透過質詢希望可以彌補一些盲點的部分，給公部門寶貴的意見，讓公部門做相關的一些整合。但本席期待的是，就像林委員剛才特別提到，一些會議在開會過程裡面，很多部會應該要更有power、權力的人參與，甚至可以做更好的整合跟政策的貫徹執行。","我知道大家都很重要，但坦白說，今天各部會的出席人員層級不高，在這個過程裡面，我要討論的是，當我們今天在質詢政策的過程中，而且是國家特別care的一件事情時，比如我們談出生率這麼低，少子化是一個國安問題，剛才李委員特別提及，OECD將臺灣1-4歲兒童的高死亡率列為全世界第二的情況下，這是否又是另一個國安問題？而如此嚴重的國安問題，這裡的資料又寫道，以臺灣1年小朋友的致死率加以換算，應該有三百六十名到五百多名的死亡人數，其中因外傷、自殺致傷、兒虐部分，若有機會搶救回來，其可預防性比率超過60%，那我們就必須思考一個問題，誠如方才徐召委所言，他點出他選區的案例，那不是虐死，而是將剛出生的小朋友淹死！這都是死亡，就上述的死亡率，對臺灣這個自由民主、友善又宜居的國家而言，為何小朋友致死率會這麼高？就小朋友的成長這件事來說，我們看不到這些小朋友得以健康安全成長的情況，已到了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步！政府必須儘速補這個破網，在補這個破網的過程裡，絕對不是提供很多的面向來督促政府去做修正而已，我希望各部會彼此間能夠看到對方的盲點。以個人來說，本席也有盲點；公部門這麼多的人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過程裡，也有很多的盲點，當各部門看到對方確實存在這樣的盲點時，我們可以透過委員會或你們自己的相關會議加以點出，大家可以虛心接受這個盲點是否有立即改善及改進的空間，這樣我們才不會每每在遭遇到某些事情時，仍然一再地重蹈這部分做得不夠、這裡還要再加強的窘境，這些我們都很清楚。","本席簡單舉個例子說明，我們都知道社工人員不足的問題，短時間這方面的人力無法補足，這是不爭的事實，你有何辦法可以短時間補足這些人力的缺口？實在不可能。在現今社工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依照這樣的社工比率，可能會產生多高的小朋友致死率？像部長最清楚護病比的這個部分，1人照護8人與1人照護12人的死亡率偏高的道理是一樣的，臨照這件事應該由誰主責？又如何針對這方面進行強化？","其他部分也很多，方才我聽到陳委員特別提到私法，他稱之為「私法正義」，我這個叫做司法正義，私法等同正義嗎？縱使蔡英文已經說了要交給專業來做，何謂交給專業來做？今天如果專業做得好，怎麼會有這種私法正義的存在？我必須要說，臺灣社會瀰漫著一種氣氛、氛圍，周警政委員在這裡，你當警察對不對？好，當警察看到這種買份肉圓未加辣椒就被家長掌摑成那種樣子的兒虐事件時，若你是當時身處現場的警察，周圍又滿是意圖實施私法正義的群眾時，你會有怎樣的態度及心理？我不是說你，我想多數人會說「予死」！「予死」！這要「教示」！這要「教示」！這就是臺灣的一個現象，臺灣為何會瀰漫著這種現象？一旦遭遇這種情況，就說一定要「教示」！一定要「予死」！你身為執法人員，當你站在第一線時，你將如何處置？我敢跟你講，一半以上會先揍一揍、打一打；反之，我們反向來思考，為何會變成這個樣子？這還要有勞總統在FB特別提到讓專業來做的這種話，這種事情之所以不會發生，就因為有專業在處理；而就因為發生這種事，我們才說讓專業來處理，我覺得這實在是不可思議！我們真的要非常坦承來面對這樣的事情，各部會彼此之間要將各部會自己的盲點先點出來，我們也可以要求配合的部會，因為你們確實有某種程度上的盲點，這是大家可以提出來共同面對、修正及改進的部分，否則這樣的事情會層出不窮。現在小孩已經生得很少了，還死這麼多，數字高到OECD組織特別公布那些數字，我講到這些都會很難過怎麼會有這麼高的比率，事後竟然還有私法正義來處理這種事！政府此時才喊話說要讓專業來處理。","我剛才曾經提到，像這種高風險的事情，如果政府一直無法處理，又不坦承加以面對，不提出自身的盲點做一些相關的討論、修正及改進的話，這種事情將會層出不窮。不管是誰來當部長、署長或司長，可能不久就要面對一次這樣的事情，屆時大家就開一個專報，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想說兒童局已經廢除，於是討論是不是要另外成立一個獨立的機構，這不對啊！我真的不希望再發生這種事，大家都不希望，既然都不希望再發生這種事，不希望私法正義蔓延，不希望這種事情再持續擴大下去的情況之下，今天這個委員會到底是否能透過這樣詢答得到實質的方向？要真正能夠坦承面對各部會的版本，趕快來修正，讓臺灣的小朋友能夠從出生到成年都能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茁壯、長大。這是本席第一個要說的事情。","第二個，我要給部長看一個數據，你看一下，這是105年至106年近三年兒童虐報的通報數，我是以最高來加以比較，你看最高的都在五都，應該是以新北市最高，我為何會做這個數據？因為私法正義動用最厲害的地區也在新北市，新北市除了人口眾多之外，其通報數是不是一定比例都是這麼高、其私法正義的蔓延是不是也一定會這麼高？好，那我們就應該跟新北市政府、各地方政府好好來溝通及討論，我們是不是可以透過一些大數據來測試與瞭解，為何這些縣市的比率會高到這樣的程度？除了人口因素之外，是否還存在著其他不同的因素？這是更細的部分，但是我相信，衛福部應該可以跟新北市或是其他未來可能在這方面屬於高比率的一些縣市有所討論，理解在現有的機構中，這中間究竟有何問題存在？問題是出在中央或地方政府上呢？我覺得應該針對這部分有一個具體的盤點及瞭解，這樣有些事情是否比較會有改善的空間？請問可不可以這樣做？"],["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可以。我想在責任通報裡面相關的數目字，我們可以稍微來討論一下，不過新北市是這樣子的，我覺得侯副市長當時曾經說過，他擔任副市長時的警政系統通報非常積極，所以導致數字比較高……","劉委員建國：我自己要遵守時間，因為質詢的時間已經到了。其次，你再看一下這張表，這是有關責任通報的部分，可以看得很清楚，這是依現有的兒權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來處理，高風險的責任通報中，除了村里幹事外，已經納入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但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中，在知悉兒虐事項發生時責任通報者的部分，卻未納入村里長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對不對？"],["陳部長時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沒有這樣子。"],["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維言：主席、各位委員。他不是公務人員，責任通報者是公務人員。","劉委員建國：責任通報者是公務人員？這屬於高風險，已經納入兒權法第五十四條中，這是我想表達的部分，但第五十三條卻未將這些人納入。","林司長維言：第五十三條有罰則規定，如果責任通報人員未通報，將會依兒少法處以罰鍰。"],["劉委員建國：第五十四條是高風險的責任通報……"],["林司長維言：這沒有罰則。","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但也將之納入具通報責任對象之內，就是包含村里長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林司長維言：那是鼓勵通報。"],["劉委員建國：沒有就不鼓勵？","林司長維言：這有鼓勵，但因為這有罰則。"],["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第五十三條的第二項規定，若有其他任何人知道還是可以通報。"],["林司長維言：對。"],["劉委員建國：但是沒有責任嘛！"],["林司長維言：沒有處罰。"],["劉委員建國：沒有處罰？"],["林司長維言：這些事不會處罰。","劉委員建國：我因為看了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或許我誤解了，不然你們再細究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這種情況。好，即便你們馬上納入，但是你看看通報數，村里幹事是61、46、39、57、57、27、15，按照這樣的比率，當然有重複，但從通報數來看，最基層的通報數反而非常低，實在是不成比例，你可以去對照。","我的質詢時間到了，我只是要提醒，這部分要如何加以強化？既然你們已經將之納入高風險的通報責任體系中，有關兒虐事件，其實包含巡守員或社區那些經常做公共利益的團體或人員，也可以納入這些範疇當中。當聽到小朋友每天都在哭，巡守員在巡守時，也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通報，也不知道要跟誰通報，所以我說這是一個盲點，我們是不是能夠針對這個盲點趕快做一些修正及處理？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想兒少保護及兒虐事件都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實際上，本席在上一屆擔任立委時也曾經提出修法，就是在101年時我們都有提出這樣的修法，當時發生了一件頗為震驚外界的案件。我們在101年提出之後，當初本席是共同提案人。那時候法務部並不贊成將刑度提高，所以最後取消了拘役及重罰，只提高了罰金。","此外，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在這樣的法律規範之下，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下起訴後被判有罪的情況，部長知道這5年來的數字是多少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我不知道，委員指的是哪一方面的數字？是指定罪的，還是……"],["江委員啟臣：就是這5年來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來判決的情況。"],["陳部長時中：我不瞭解那個部分。","江委員啟臣：我給你答案。只有1個人，他的刑度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這也是為何社會一直對於兒虐或虐童致死很不諒解及很不能接受的原因，都希望這些人神共憤的事情或加害人能夠得到應有的制裁及重罰。我跟部長說，我們在101年修法時其實遭遇很大的阻礙，在這樣的法律規範下，我們看到這樣的量刑結果，再對比你們這幾年統計的通報案件，每年死亡通報案件數都是五萬多件，死亡的都是20個、30個人，有一些還屬於重大的部分對不對？"],["陳部長時中：主要都是重大的部分。","江委員啟臣：無怪乎民眾會質疑為何修法加重量刑不可以，判刑又不成比例，你們又無法將防範的工作做好，如果今天你們能將防範的工作做好，讓案件數持續往下降，降至幾乎都是零星個案的話，那社會可以接受法律上不加重刑責或不修法、接受那樣的判決結果，因為確實案件數很少，現在問題是案件數沒有降，這還是有通報的部分，就高達數萬件，那沒有通報的黑數部分會有多少？"],["陳部長時中：那可能……","江委員啟臣：黑數更多啊！黑數更多啊！通報數可能還不到三成，有一個數字好像通報數還不到二成。"],["陳部長時中：所以說可能的數目……","江委員啟臣：在這些黑數中，有多少屬於可能未死亡但重傷的案件？這個重傷可能還包括心理上面的創傷，這是很嚴重的社會及家庭問題，所以，我們除了從法律去解決之外。但我必須要說，其實法律是無法全部解決的，我們只能在量刑上給予法官及檢察官更多的選擇，尤其是要從重量刑時，我們可以往這個方向來修法。但是關鍵處還是回到行政作為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社會價值上，這可能是很大的工程，你們檢討出四大問題，我看了一下，這四大問題全部都在告訴我們，這都是政府的問題。","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現在要努力的，我們面對問題，努力去解決這些問題。","江委員啟臣：你說前端工作的服務資源不足、兒少風險家庭及兒少保護雙軌模式處理時效受限、合併多重問題保護性個案各個體系分立及兒少保護高風險服務體系多元網絡整合有待加強，這全部都是政府的問題，如果這是你們的檢討的話……","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現在的社會安全網都已經針對這些問題做一個體系的改善。","江委員啟臣：好，首先要怎麼做及有沒有效是我們所關心的部分。","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會從基本的社會福利服務著手，思考要如何充實社會救助或相關的業務。至於高風險部分的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我們實施單一窗口、統一派案的方式，建立電腦的預警與追蹤系統，進行跨部會合作，公私協力。","江委員啟臣：部長，你剛剛講的是建築在一個假設的基礎上，也就是你知道發生的那個個案在哪裡，你也知道可能發生的個案在哪裡，問題是這種高風險家庭與兒虐案件具有高度的隱蔽性。"],["陳部長時中：對。"],["江委員啟臣：所以我們才會……","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一再回答說，從這個被動的通報裡面去加強處遇是很重要的，不過另一方面，我們要建立一個預警系統，綜聯各種不同相關的資料，將風險加以分級，訂定不同的處遇方式，希望透過電腦資訊的大數據的分析，建立預警及追蹤的系統。","江委員啟臣：你所謂的社會安全網是一個概念、系統，或只是一個形容詞？"],["陳部長時中：它不是形容詞……","江委員啟臣：我們最擔心的是它只是一個形容詞，去形容現在各部會都有去做相關的事情，你說將之連結起來，就稱之為社會安全網。"],["陳部長時中：不只這樣。"],["江委員啟臣：不是這樣？"],["陳部長時中：不只這樣。"],["江委員啟臣：絕對不是這樣？","陳部長時中：對，比這個超過太多了。","江委員啟臣：所以，所謂的社會安全網（safety net）到底實體長什麼樣子？","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我們講過，就是由最基本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這個單一窗口確實來負責這樣的業務，對於高風險家庭，我們有一個統一的接案篩檢及派案，這都可以由電腦系統直接進行相關派案，並建立一套預警系統，從戶政、警政各方面的系統來建立我們的分級。","江委員啟臣：我就問一件最實際的案例，這是昨天發生的案例，對不對？","陳部長時中：昨天發生的這個案例，應該剛好在戶政的系統裡面，因為經過通報，他的戶籍……","江委員啟臣：這個小孩一出生，如果發覺這位家長有異常，或申報戶口的情況有延遲現象……"],["陳部長時中：沒有申報。","江委員啟臣：或是其家人的關心度有問題，是不是應該馬上啟動相關的系統？","陳部長時中：有，基本上，首先一開始時，衛政系統已經通報有小孩出生，可是小孩並沒有進行戶籍的登記，所以戶政啟動逕為登記或者……"],["江委員啟臣：這中間不是有7天的時間？","陳部長時中：所以他們有打電話，前面還有一些通報的行政程序所需的時間，大概只差2、3天而已……"],["江委員啟臣：但是已經來不及了。","陳部長時中：對，他們有電訪，不過接洽不到人，所以他們準備進行家訪，可是對方不開門，之後聯絡相關的警政、村里長陪同過去，才發覺發生這樣的狀況。"],["江委員啟臣：最後憾事仍舊發生了。"],["陳部長時中：對。","江委員啟臣：因此你要如何防範這樣的事情？也就是在最快、最短的時間內能夠掌握到，並阻止悲劇的發生，這變成現在你們最大的挑戰。一個是發覺，一個是即時，否則這個網會是一個破網，我們期待這個網，但是我們不希望這個網最後是一個破網，那真的就會跟我們原本的立意差太多了。部長，我就先問到這邊，我們希望看到的就是不要再看到這樣的事情了，好不好？","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的希望都是一樣的，這是我們需要去努力……","江委員啟臣：在修法上，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共同來配合，然後你們真的要先跟法務部等單位溝通，不要到立法院來以後，最後都以窒礙難行、違憲之虞為由，而沒有辦法通過那些我們認為應該要做的法案。"],["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請林委員靜儀發言。","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針對兒虐的議題，我們辦公室有提家庭教育法的修法，但是有些部分我希望我們還是可以有一些處理。我想部長很清楚，有關台灣公費疫苗的施打，公費補助的比例應該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高。"],["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有98%了。","林委員靜儀：對於建議要施打的疫苗，國家都有出錢，對不對？","陳部長時中：有，都有出。","林委員靜儀：這是為了作全民的共同免疫，尤其是新生兒跟幼兒部分的疫苗施打，應該是比成年人還要多，對不對？","陳部長時中：對，我們法定有21劑。"],["林委員靜儀：在幾歲之前是21劑？"],["陳部長時中：6歲以前的樣子。","林委員靜儀：所以6歲以前的這21劑國家公費疫苗，應該至少讓小兒科醫師還有相關的防疫系統知道有一個小孩子一直都沒有出現？","陳部長時中：會，會有這樣的系統。","林委員靜儀：我們的傳染病防制法第二十七條有說，如果到了他要唸書（6歲以前）的時候，發現該打的卻沒有打，就要輔導他補行接種。其實去年日本麻疹疫情傳到台灣的時候，大家有一陣恐慌，我也曾經問過部長是不是來思考一件事情，就是如果家屬堅持不肯施打致命性或傷害性甚大的疫苗，那就要開始思考是不是有兒虐的可能，那時候你跟我講應該要來思考看看，請問現在你思考到哪裡了？"],["陳部長時中：還是在思考啊！","林委員靜儀：衛福部已經思考很久了。我知道接下來有一個6歲以下弱勢兒童的主動關懷方案，但是我們看了一下，對於逾期未接種的兒童，戶籍地的衛生單位要在半年內催3次，沒有來接種的話，就要初步去看，如果發現找不到，或是地方的衛生主管機關還要跟轄區的鄰里長證實都沒有人看到他、沒有居住事實，才會認為他是行方不明，行方不明之後，疾管署要收集他的個案戶籍相關資料，確定他人沒有在國外，然後才會每半年傳送資料到內政部戶政司跟衛福部疾管署，之後才會由社政單位去處理。在這樣的程序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死在半路耶！會不會太久？","陳部長時中：對，確實也非常久啦！","林委員靜儀：非常沒有敏感性耶！要先去看，除非他在半年內3次都催不到，而且看了以後，除非是非常嚴重需要馬上轉社政，不然還要經過個案追蹤、還要找、還要確定人沒出國，沒出國還要一直催、一直催，催到人還沒死的時候才會找到耶！這個時間會不會太長了？對於這個部分，你們希望能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來協助，我們辦公室也查了一下，過去5年各縣市執行這種預防保健注射的疑似介入轉介，這個數字非常有趣，先看人口數比較多的台北、新北、台中、高雄，因為台中去年變成全台灣第二大城市，結果2018年通報的數量，台中市是22例、高雄市有254例，這是高雄市有比較嚴重嗎？還是高雄市怎樣？我們再來看5年的曲線，高雄在2014年的時候是6例，到了2018年的時候變成254例，其實這就是他們的社政及衛政機關覺得這些要追，所以個案量就增加了。回過頭來看台東，2014年的時候是136例，2018年的時候變成15例，所以看到這些數字就會知道，對於各縣市這種疑似高風險個案的轉介社政人數，非常取決於縣市的衛生機關，像是有沒有要追？有沒有積極？或是有沒有敏感度？請問對於這樣的情形，你們要怎麼處理？","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在衛政、社政的考核上去做相關的一些叮囑，讓他們去溝通宣導的時候，可以跟各個相關的處做宣導教育，讓他們能夠做好，不過可以看得出來，其實這邊還有一些可以發展的空間。","林委員靜儀：對，其實對於這些個案，我們可以多關心、多關懷，但是不要遺漏，我們希望的是儘量少漏，也就是說，如果某個縣市執行轉介的狀況是比較高的，或者在轉介之前的警覺訪視是比較高的，我們至少覺得我們有盡到一些應該關心的責任。有關這個方向，我相信部長看到數字就知道應該怎麼去處理。你剛剛說還要再想一想，其實在2015年的時候就已經有思考過，如果家長沒有帶幼兒去施打疫苗的話，可能就要思考是不是要視為虐童，我也相信當時一定是有一些反彈。到了今年，終於受不了了，很多兒虐的案件都是非常年幼的孩子，也根本還沒有機會去學校，對於這些孩子，我們又再次講說如果沒有準時的話，是不是要納入通報跟思考，其實不是只有部長在想而已，我也已經想很久了，我覺得對此要有一些比較積極的作法。其實我的辦公室也在跟小兒科醫學會討論，基本上小兒科要打疫苗，是需要小孩將衣服都打開的，所以身體上有一些被隱藏的兒虐痕跡他們是看得到的。我要肯定衛福部去年有給疫苗施打費，但是對於施打評估費，也就是在施打之前要做的全身身體評估，這部分還沒有。","陳部長時中：請大家一起合作啦！共體時艱，錢都花完了，沒辦法再花下去。","林委員靜儀：我們一步、一步來，但我是覺得要從這個方向來協助啦！再來麻煩請一下終身教育司的許專委。"],["主席：可以先讓部長下去休息？","林委員靜儀：好，先讓部長休息。兒虐不可以只是由社福機構一直在後面補破網啦！有關這個部分，去年我們也質詢過葉部長，我們拿婚前教育手冊，理論上我個人並不支持所有要生小孩的都一定要結婚啦！他們如果是伴侶的關係可以帶孩子，或者是有資源，我們都沒有意見，但是至少台灣現在八成以上都是在有結婚的情況之下生孩子，所以至少我們在婚前要有一些處理。我去年問葉部長的時候，葉部長很驚訝的跟我說我怎麼會拿黃榮村部長時代的東西來問他，可是你們教育部從黃榮村部長到現在，婚前教育手冊從來沒有改版過啊！"],["主席：請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許專門委員說明。","許專門委員嘉倩：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網站上只有留近5年的資料，近期我們會再開會，針對整個內容做進一步的討論。","林委員靜儀：你們終身教育司去年推動家庭教育的預算有2億元，結果社福在那裡做得要死，還有一些出生都還沒有去報戶口就被媽媽丟掉的幼兒，這些案子如果要從社福來追的話，其實是非常難追的，但是之前你們終身教育司有沒有提供資源，讓這一些準備有家庭的人，不論是年輕人甚至是中年以上的人，當他們有需求的時候，他們該如何在他們的家庭預備中做處理？這個部分你們不是沒有資源、不是沒有預算，而且你們有家庭教育法，好不好？","許專門委員嘉倩：是，這個會期我們會持續盯這個部分。","林委員靜儀：好，謝謝。","主席：家庭教育法實施那麼多年了，林委員非常關注到底有沒有功效。","接下來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統計，2018年的兒虐案件有六萬多件，這個數字是對的嗎？"],["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維言：主席、各位委員。通報數是5萬9,900件。"],["楊委員曜：就是將近6萬件。"],["林司長維言：對。","楊委員曜：這個還不包括隱藏在桌面底下的，對不對？所以其實還算不少，因此我們就會有一個問題，除了教育宣導之外，可能對於後續處理的人力也需要來檢討一下。通報的來源大概是社工員、教育人員跟警察最多，這些就將近占了八成？"],["林司長維言：是。","楊委員曜：這也表示其實還有二成是藉由親友或是鄰居，對不對？對於這個部分，我覺得保護司應該多加強宣導，因為事實上公部門的反應一定遠不及鄰居或親友，假如能讓鄰居或親友主動來做通報，我想成效應該會不錯。當然統計的數字會往上攀升，可是這樣我們才能把每個問題確實的找到，好不好？","林司長維言：是。事實上近6年來，我們對於委員提到在社區扎根的工作，其實有結合縣市政府及社區鄰里一直在做，其中對於還未入學或是未就托的孩子，是我們最擔心也是最關心的部分，所以我們現在是透過鄰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還有社區巡守隊，我們希望社區裡面一起來做我們的宣講員，甚至是做為我們的責任通報人員，我們已經推6年了。","楊委員曜：對，這部分要儘速落實。","林司長維言：是，我們一直在做。","楊委員曜：還有剛才司長講到一個觀念──6歲以下，因為年齡越小，對外求救的能力跟管道就越不足，所以對於這個部分請再努力一下。","林司長維言：是，我們繼續努力。","楊委員曜：這些大概都是通報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接獲通報以後，後續的保護措施大概為何？","林司長維言：地方政府接獲通報之後，會先去做一些資料的比對，譬如是否為重複通報的歷史案件，可能是很多年前的，或者是不是兒保的事由，還有一些是通報資訊不詳，只是講到有這件事，可是公部門卻無法查詢到，將這些扣除之後，社工員都會去做調查跟評估，還有家訪。"],["楊委員曜：其實我們現行的規定就是要在24小時之內完成分類。","林司長維言：是，先分類，還要分級。","楊委員曜：緊急事件要在24小時之內開始進行面訪，最遲不可以超過4日，對不對？","林司長維言：是，那是調查報告。","楊委員曜：有關兒權法這樣的規定，請問落實的情況為何？因為這還涉及到地方政府的人力。","林司長維言：我們是用資訊控管，所以調查報告如果4日還沒有出來的話，我們資訊是可以撈得出來的，目前幾乎是快到百分之百，除非是完全看不到……","楊委員曜：所以各縣市政府的社工人力還算充足？因為司長這樣的答復跟我所想像的有一點落差，我覺得地方政府的人力以我澎湖縣為例，其實人力是非常、非常不足的，假如你們目前……","林司長維言：我們目前的兒保社工，公部門有568名，私部門有291名。","楊委員曜：司長，我相信你講的數字在各縣市的分配比例應該很懸殊，離島偏鄉的人力應該跟大都會區差太遠。","林司長維言：但是因為離島的案量相對也是少很多，我們會儘可能……","楊委員曜：對，因為民風純樸、父慈子孝嘛！","林司長維言：對，通報量少很多，但是我們還是會去做……","楊委員曜：可是雖然案件量少，應該要配置的人力還是應該要儘量到位，以備不時之需。","林司長維言：有，這個部分我們有回饋金，也有補助離島偏鄉的人力。","楊委員曜：經過你們立案以後，就會變成高風險家庭，我想請問再發生的機率是多少？比例有多高？"],["林司長維言：目前結案後一年內的再通報率是12%至15%。"],["楊委員曜：還有更長的統計數字嗎？因為你們現在是統計一年內……","林司長維言：我們是覺得社工真的有案量的壓力，如果是結案五年再通報的數字，可能我們還要再去撈撈看，我們是覺得一年內的數字是比較有意義的，所以我們會特別關注這個部分，看是不是需要再加強。","楊委員曜：一年內再發生率是12%至13%，請問司長覺得是高還是低？","林司長維言：跟國外相比是差不多的，因為有一些是酗酒、嗑藥、精神疾病或是自殺等議題，這些再進來的機率是高的。","楊委員曜：我個人是覺得你們的統計數據太低，也就是第二次通報可能有很多黑數，請問司長有聽懂我的意思嗎？"],["林司長維言：嗯！","楊委員曜：我相信再發生率一定不只13%，可是有很多變成未通報，因為施暴的人就懂得保護自己，司長懂我的意思嗎？"],["林司長維言：嗯！","楊委員曜：因為我相信虐兒會有慣性，可能數據拿出來你們覺得很漂亮、覺得再犯率並不高，可是本席要提醒你的是，你必須要去注意到沒有浮現出來的部分。","林司長維言：是。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所以我們有做社區初級預防，也有投注一些資源跟人力去做這一塊的倡導，因為我們也不希望通報進來都很嚴重了，所以我們現在是往前端去延伸預防。","楊委員曜：對，要不然再發生率13%，其實說真的是不高的。","林司長維言：是，但是對於根本的施虐者，我剛剛有提到，對於社工來講，有些議題是很難處理的，譬如精神方面或是自殺、藥酒癮……"],["楊委員曜：當然。","林司長維言：確實他們的工作會很辛苦，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再注意。","楊委員曜：在虐童的案件處理中，除了保護兒童以外，其實對於施虐者本身的問題，你們也要去面對啦！","林司長維言：是，有。","楊委員曜：這樣才能夠從根部解決問題，好不好？","林司長維言：是，有，謝謝。"],["楊委員曜：社工的部分是社家署嗎？"],["林司長維言：都有。","楊委員曜：好，都有。我有看一下統計，每位社工每個月的案件，包括兒少、家暴、性侵等等，我不知道為什麼數據只有到104年，可是每個月都會新增6件至7件，然後手頭上還有90件舊案或是未了結的案件，請問這樣的案件數會不會太多啊？"],["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因為我們看到社工的個案負荷量，其實不管是哪一個福利別都很高，尤其在處理保護性議題，或者是像現在的脆家議題，所以我們去爭取了相關的社工人力，希望109年能增加到3,021人，達到翻倍成長以減輕個案的負荷量……"],["楊委員曜：你說到什麼時候？","簡署長慧娟：我們在社安網的計畫中會爭取經費，讓地方政府可以爭取到從事保護性或脆弱家庭工作的人力，希望109年能增加到3,021人，今年已增加到一千四百多人了。","楊委員曜：我們已經就社工的人力問題在委員會裡討論很久了，署長和部長仍然必須面對沒有足夠人力確實就無法把很多事情處理好的問題。人力嚴重不足會形成惡性循環，社工工作的負荷量過大，離職的可能性也會相對提高，所以這個問題要趕快處理。"],["簡署長慧娟：是。"],["楊委員曜：謝謝署長和主席。"],["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大家都知道有虐童的案件，但這其實一直存在社會中，像我自己本身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任職時，七歲女童案剛好就在那個時候發生，所以我也知道整個社會安全防護網要做到完全沒有漏洞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只要有一個沒有被發現的漏洞，就有可能發生悲劇，所以我們一直都在透過個案把網補起來，而且要補到滴水不漏，因此需要今天在場的各部會共同努力完成這個重大的責任。然而，部長與副司長知不知道虐童案最常發生的地點在哪裡？當然，很多人會講是在褓姆、托兒所、幼兒園等地，但最常發生的地點是在哪裡？身分別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是在家內跟親人。","林委員奕華：以身分別來說，褓姆等等都被列在其他，除了其他的7%之外，父母就占了76%，同居人是4%，其他親屬則是13%，這是投影片上所標示的比例。因此我要請教陳部長與李副司長，對於幾乎是來自於家庭的虐童案件，我們的法律會對這些人特別加重其刑嗎？就我目前所知，以刑法來說，如果對自己的父母造成傷害，是會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對於剛出生的孩子，也有特別的規定。不過，在兒少法的部分，雖然針對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卻沒有特別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規定，如果李副司長認為「有」，可以告訴我是在哪裡嗎？"],["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現行的兒權法是有成年人對兒童的規定，但卻沒有再就身分加以區別。","林委員奕華：對，所以我剛才已經唸完了，規定就只有針對「成年人」，卻沒有針對「父母」、剛剛講到「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再行強調，但我們就這部分難道不須特別在刑法中針對血親或實際照顧之人加重其刑嗎？","李副司長濠松：法務部已提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修正草案，但除了法務部的草案以外，我們還瞭解到其他委員更增列要以身分別去加重，所以待審查法案的時候可以再綜合討論。","林委員奕華：本席在提案中的確就有提到這個部分，因為我們可以看到虐童幾乎是來自於家庭或是相關的親屬或同居人，因此這部分的確有必要於修法時予以完備化，如此才有嚇阻效果。此外，我們還提到了不得假釋的部分，當然法律是最低的規定，而今天許多委員也都有提到社工。","有關虐童的案件，不少人都提到投影片上的這個表格，所以我們還是來看看，案件數確實非常驚悚，每年都在成長，到了106年就將近有6萬件，也就是5萬9,912件。以去年新生兒來看，部長知道我們的新生兒有多少人嗎？"],["陳部長時中：十八萬多人吧！","林委員奕華：有18萬人，當然，這部分的含括面很廣。新生兒才18萬人，但是兒虐案件數一年就將近達到6萬人，這個數字真的非常令人驚悚，因此還是要回歸到社工的部分。我們就以去年核定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要在2020年底分三階段增聘3,000名社工人力來看，請問我們第一階段本來要完成多少？"],["陳部長時中：記得應該是1,852人。"],["林委員奕華：是1,895人。","陳部長時中：對，差不多就是這個數目。"],["林委員奕華：請問最後實際上的達成率是多少？","陳部長時中：是1,443人，約占78%。","林委員奕華：大約是在75%到78%，不過我的數字是75%，大約在一千四百人左右，連第一年的目標都達不到。如果第一年都達不到的話，你認為三年有辦法達到嗎？我認為這是絕對達不到的，所以請問有沒有針對連第一年都達不到的原因進行檢討？剛才大家對社工的部分提出太多了，包括社工的業務量太繁重，要做太多事，這些我們都知道，但然後呢？因為都知道，所以招不滿是應該的？當然不是這樣，因為你們都已經設定達成率了！如果設定了卻達不到，你們該如何檢討？如何達到？今年有沒有辦法達到呢？","陳部長時中：不外乎就是薪資、工作的成就感與承作的有效性，待我們今年逐漸引進資訊化，重整工作體系之後，工作的有效性和成就感就會升高……"],["林委員奕華：你們今年有沒有把握達到？"],["陳部長時中：到109年會達到3,021人。"],["林委員奕華：你是在這邊宣誓會達到嗎？","陳部長時中：這不是宣誓，而是我們會和地方一起合聘，當然就需要地方……","林委員奕華：這個社工的人數已經是很低的標準了，我認為部長有必要在此宣誓去達到，如果期間檢討出有須改善之處就要透過跨部會去協調，因此我期許你們應該要達到，不然這3年的目標就成了空話，沒做到就沒做到，對我們來講，所需的社工人力就還是一樣，依然無法達到完整。誠如我一開始所說的，要把社會安全防護網整個做起來，這部分既然是我們要做的，就麻煩部長一定要按照計畫去達標，請問有沒有問題？"],["陳部長時中：各方面的經費我們都會編足。"],["林委員奕華：你還是沒有回答。"],["主席：3年內OK啦！可以達成109年的目標啦！","請林委員德福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大家對於虐童的案件，以及之前網路瘋傳的肉圓爸事件，每個看到的人都會覺得非常痛心和憤怒，諸如這種高風險的家庭，不曉得部長有沒有確實掌握到各縣市究竟有多少案例？"],["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一年內嗎？今天早上已提到，有效開案數大約是3萬1,000件到3萬5,000件，開案數中約有9,000件會轉給社福和教育單位，因此3萬3,000件中約有1萬8,000件會接受到我們的連續性服務，至於其他的則是一次性的服務與訪查。","陳委員瑩：謝謝部長，我們也要特別留意，不管再怎麼統計，加減都還是會有漏網之魚，只是要儘量不讓黑數產生。會被列為高風險家庭的家庭狀況有一定的標準，但我要另外請教一個問題，托嬰中心曾發生過許多虐童與虐嬰的事件，你們有沒有列出高風險的托嬰中心？"],["陳部長時中：高風險的托嬰中心幾乎都已經被我們關掉了。","陳委員瑩：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這跟之後的問題有關，我想告訴大家的是，其實沒有裝置監視器的托嬰中心就是高風險的托嬰中心。當然我也要強調，相信絕大部分的老師或褓姆都是很有愛心的，但是卻會有一些例外，這些老鼠屎做了一些慘無人道之事，而發生了這些虐童與虐嬰的事件。我在此要向大家講一個概念，許多店家的營業場所，諸如便利商店等店家都會在收銀台的上方加裝監視器，而監視器的功能除了在預防搶劫或是預留酒駕不小心撞入的證據之外，同時還能保護員工的安全，不過另一方面也是在約束店員的行為。請問部長對於我剛才所提的概念認不認同？"],["陳部長時中：大家對監視器概念普遍都認為是如此。","陳委員瑩：相信大家對去年新北市永和區的托嬰中心都還記憶猶新，在所見畫面中，這位非常惡劣的班主任並不是透過監視器拍下來的，而是手機側拍的。就連有加裝監視器的托嬰中心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更何況是沒有監視器的托嬰中心。以嬰兒或孩童的表達能力來看，他們並無法清楚地表達自己到底遇到了什麼樣的問題，等家長從托嬰中心把孩子接回家的時候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正常的瘀青，才會發現孩子在那邊有遭到虐打的問題。但對於沒有加裝監視器的托嬰中心，大家就沒有辦法去找證據，所以我們就做了一番統計，全台的托嬰中心共有1,033間，加裝監視器的比例已達95.9%，還算不錯，但仍有42間並未安裝，不曉得你們認不認為這算是一種漏洞？","陳部長時中：其實很難單純用這樣的狀況評判其管理，沒有安裝的業者可能是對其托嬰相關的教保人員非常有信心，認為他們絕對不會做出傷害小孩子的事情。至於大部分安裝的業者，管理者最大的心態是因為擔心其教保人員去打這些小孩。不過，如果不從教保人員基本的行為與教育的觀念去改善的話，他們也會躲在監視器照不到的地方打，所以我認為可以從兩個方向著手。教育可能是最重要的，監視器單純只是保全證據，可以作為未來訴訟上有利的根據，但卻無法真正的杜絕。如果教保人員的行為和心態不正確，虐童的相關事件依然無法避免，畢竟這些人對地形很熟，反而會提高規避的可能性。不過我們對於機構內的吹哨者倒是要獎勵的，只要發生類似的情況，其他的同事們倒是可以稍微側錄通報我們，這是我們所歡迎的，但我們並不會把有無安裝監視器作為考核的唯一基本標準。","陳委員瑩：我剛剛講了，即使托嬰中心加裝了監視器，仍然會發生這樣的行為，不過加裝監視器除了是種約束的手段外，在保全證據方面就如同部長所言，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我只是不理解，部長剛剛既然講，未加裝監視器的托嬰中心除了是對他們的老師或褓姆們很有信心之外，反過來說，是不是也代表他們心裡有鬼，對此十分抗拒，不想加裝監視器？相信這樣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接著再來看看相關的統計，今天我們就focus在加裝監視器，而不在討論能不能用app去監看（這是另外一個問題）。看到全國公托的部分，臺北市和桃園市所有的公私立托嬰中心都有裝監視器，他們為什麼可以做得到？既然他們可以做到的話，我們何不全面要求呢？部長可以考慮一下嗎？","陳部長時中：要求的部分，我並不反對，但我要表示的態度是，教育訓練比加裝監視器來得更重要。","陳委員瑩：我也可以贊同部長的想法，不過身為家長，有監視器在總是會更放心，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掌握每一名褓姆或老師的教育訓練究竟是如何，以及他們最後的人格養成又是如何。再者，大家都知道，長期處在有這麼多孩子的嘈雜環境下，很多人的耐性是會被磨掉的，所以這方面是會有些不同的變化，而這也是值得去關注的。在加裝監視器方面，部長剛才也講到，有些死角可能還是看不到，畢竟他們對地形很熟悉。為了將此漏洞補起來，在此我也要作個提醒，監視器應該有廣角功能，對於各個角度也要予以把關和檢查，希望政府在這個部分，能有某個程度上的要求。","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加裝監視器的問題，至少在立法院裡就有7個以上的修法版本，都是要求托嬰中心應該加裝，而我自己也有提案。嚴格講起來，如果真有心要做的話，其實是不用修法的，因為目前的兒少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就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規模、面積、設施、人員配置及業務範圍等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所以現在就可以做了，再加上有這麼多委員的提案，相信大家應該可以審慎考慮和要求。","陳部長時中：這還要考慮到相關專業團體的意見，現在大家尚無一致的看法，但我們可能會儘量要求資訊公開，請他們把有加裝監視器的標示出來。大家都一直認為，裝了監視器就不會出問題，但就算是廣角……","陳委員瑩：我並不這麼認為，因為監視器不是萬能的，但它確實能做到約束並降低虐童案件發生的比例，這點本席還是相信的。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也要求教育部必須就幼兒園的部分去評估，看看是不是要全面加裝監視器，希望這些可以同步進行。"],["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戴副署長說明。","戴副署長淑芬：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也徵求過一些校長、幼兒園園長及幼教業者的意見，並經過討論。我們會頒布管理監視器的具體作為，希望學校因為安全因素或為了維護學生安全而要裝設監視器時，能夠有比較可以遵循的具體作法。當然我們也希望透過提高老師管教的專業知能，減少這樣的……"],["陳委員瑩：這個必須雙管齊下。"],["戴副署長淑芬：是。","陳委員瑩：最後我要提醒一下教育部，去年11月的時候，我有質詢原住民住宿生伙食費補助的問題，他們一餐平均大概只有35塊錢，當時在會議中有要求你們在3月15日之前提出改善方案，3月15日快到了，希望你們能夠有一些進度。"],["戴副署長淑芬：好。"],["陳委員瑩：謝謝。"],["戴副署長淑芬：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陳委員。","請陳委員曼麗發言。","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環真的比較辛苦，中午都沒有休息，我剛才看到後面還有那麼大一群要質詢的委員名單。","今天討論兒少虐待的問題，兒少保護方面，我們都很希望越健全越好。早期都說法不入家門，所以家裡面的事情比較不會受到公權力介入，可是現在大家的觀念慢慢的改變，因為確實有很多事情發生在家門裡，如果公權力沒有介入的話，很多地方會變成死角。當然我也非常肯定，衛福部現在有針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的主動關懷方案，這個方案非常好，但是我想提出一點，你們的第七個部分是父或母未滿二十歲，不過我看到衛福部有委託學者研究重大兒少虐待事件分析，根據這個分析，我們看到的是二十五歲以下的數字，因為第一胎的生育年齡在二十歲以下的部分占43%，二十一歲到二十五歲的部分占28%，所以占了71%，差不多3/4；案發時父母的年齡方面，二十歲以下是25%，二十一歲到二十五歲也是25%，因此二十五歲以下的占了50%，可見這真的是非常大的盲點。如果父母親的年紀很輕的話，可能社會經驗不足，也不知道社會上有哪一些管道可以提供支援。我希望關懷的對象能夠擴及父親或母親沒有到二十五歲的年齡層。這部分有困難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是要請專家算，不過這個方向我不反對，這個東西就是要針對高風險的對象有效率的做，夠集中、案子夠多，我們就應該抓到裡面來。","陳委員曼麗：接下來是有關社會安全網的部分，當然我們也看到現在都是委託醫院，北、中、南、東看起來是滿全面的，可是如果我們只仰仗大醫院、區域整合中心的話，很可能有一些系統並沒有納入。昨天晚上部長有參加基層醫療的醫師們的聚會，所以我們就會瞭解到，其實基層醫療的那一群人也滿大的，而且那些人有很多是在社區裡開診所，兒科診所在全臺灣就有1,521家，這麼多診所分布在全臺灣各地的話，這些醫師們隨時都會看到小朋友的狀況，因此我建議將基層醫療的系統──兒科診所納進來。另外，社區還有一些醫療群，我們在這裡面也賦予他們責任的話，我相信他們在這部分會特別關心。我們常常說醫師們都充滿愛心，但是如果沒有賦予責任的話，他們可能會疏忽。我希望這個能夠納入，不知道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更納入基層的系統？","陳部長時中：我們確實朝這個方向做。七家最主要的任務是什麼？他們是醫療區整合中心，主要是作為被轉診的中心，最主要是教育用的，是訓練的機構；當然，未來在另一個兒童醫療網裡面，有基層的兒科醫療網、家醫整合中心、重點醫院及核心醫院，未來這兩個系統會併起來，讓它變得更有效率。","陳委員曼麗：好，非常感謝。","再來我想針對社工的問題，我們真的非常感謝社工，在面對各種不同的困難時，都能夠扶持受苦的弱勢朋友。我們現在不斷的看到保護性社工在訪視的時候遭受威脅，這造成留任率非常低的狀況。根據衛福部的資料，一年差不多有5,000人次，他們有暴力的陰影，在高風險、高工時的情況下，常常做三年就開始請調，趕快跳出去，所以社工看起來好像都滿年輕的。另外，臺北市的社工師公會也提到，差不多有八成的社工師都會遭受威脅或潛在的威脅。栽培社工師不容易，但是他們要轉換跑道滿容易的，因為這樣的人很受歡迎，他們熱情又有專業。我們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會想要做很多指標，做很多風險因子的評估、計分數等等。我們保障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同時，也希望你們參考其他方法，像日本會用AI找潛在的受害者。這部分如果我們能夠參考國際上已經發展的處理方式會很好，不過日本不見得會跑在臺灣前面，說不定臺灣會跑在日本前面，我們的政府一定要往這個方向移動，這樣大家才會把資源慢慢的結合在一起。","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現在重要的工作之一，預計今年6月應該會完成預警系統。","陳委員曼麗：我國如果有一些傲人之處，我們也要跟全世界宣布，說這部分我們已經做到了。謝謝部長","陳部長時中：好，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請李委員麗芬發言。","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兒虐事件的因應對策，我們看到法務部、很多委員都提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修正案，我也提出了，這次的程序委員會一過，立法院也會有正式的提案。除了加重、提高刑責之外，我比較想跟衛福部部長探討。事實上，兒虐問題要預防、協助家長及照顧兒少，另外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做相關的改善跟因應。特別是我在過年後的一週有去美國加州，也看到他們的作法，等一下會提供相關的作法供部長參考。我剛才看到很多委員提到，根據衛福部的統計，106年到107年有58件重大的兒虐事件，其中有24件、大概四成左右是高風險或保護個案，曾經有通報紀錄。記得上個會期我有問到，為什麼接到了卻沒有及時協助家長、兒少，以至於造成更大的傷害出現？剛才陳曼麗委員有提到日本的作法，他們是針對重大兒虐事件開檢討會議，在檢討會議之後，他們會進行去識別化，並在網路上公告，讓大家能夠一起瞭解為什麼會發生兒虐事件，以及民眾要怎麼從這樣的案件發覺系統性的問題。我記得上次一直講，我沒有要究責，而是希望系統相關的網絡如果真的有漏洞就應該補起來。你們後來有檢討重大兒虐案件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近來比較有做的是死亡相關部分的檢討，對重大……","李委員麗芬：我還是希望你們思考怎麼樣在檢討每一個案件之後，讓更多人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問題出在哪裡，然後一起改進。我剛剛講去識別化，我們沒有要洩漏隱私，這部分我還是希望衛福部進一步研議。","接下來我要提到去加州看到的事情，我們剛剛講的是重大案件的檢討，這是在發生事情之後檢討。我看到加州很有趣的一點是，他們在兩年前開始引進一個作法，確保社工服務品質的完善。他們在兩年前進行相關的稽核工作，由整個州政府、每個county去抽結案的個案，讓不同郡的資深社工、督導看彼此的社工的服務方案做得怎麼樣。他們不是只看個案紀錄，還實際跟服務對象、家人等相關人士檢討，藉此瞭解服務品質到底好不好，這是還滿有趣的作法。這一團有很多老師，大家聽到之後覺得，這樣的方式可能比我們每年做評鑑來得好，而且這樣的方式不是要究責，而是希望透過不同的方式，讓社工的服務做得更好，並考量怎麼樣使社工得到更多支持。這次跟我們分享的資深社工說，其實他們還在檢討，在每次針對個案研討、研議之後，會發現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這是加州很特別的經驗，衛福部是不是可以開始研議怎麼確保服務品質？這是不錯的方式，你們是不是可以參考看看？"],["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試試看。","李委員麗芬：你們是不是進行研議？可以採取試辦的方式。我一直講，我們不是要給社工壓力，而是希望可以提供更多支持跟意見。","再來是其他委員提到施虐者都是父母居多，父母加起來占的比例大概是八成一。其實家庭親職的功能非常重要，可是現在親職教育輔導課程是怎麼做的？我特別去看，目前有一系列的課程，並告訴家長一起來上課，可是到底有沒有評估親職教育輔導有沒有達到那個功能？目標是要讓這個家庭恢復他們親職的功能嘛！我為什麼要提出這個主張？因為我們在加州看到，他們對家庭功能有問題的家長給予很多支持，他們有可能需要心理諮商，也有可能需要復原創傷或是醫療轉介，所以他們不是上課，重點是這個家庭需要協助，我們要引進更多資源，讓這個家庭恢復功能。為什麼要恢復功能？因為孩子還是應該回到他的家。目前強制的親職教育輔導，我們一定要好好的檢討。這部分能不能請衛福部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我們真的要協助家庭，而不是處罰這些家庭，我們的觀念應該是這樣，這些家庭出狀況，我們要協助他們，我們要輔導他們，不是懲罰他們來上課，這個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你們能不能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採取更不一樣的親職教育方式？","陳部長時中：可以，沒問題。","李委員麗芬：再來是我也看到一個特別的部分，今天兒虐事件發生了，到底什麼時候是社政介入，什麼時候是警政介入，什麼時候是檢察官介入？以加州的經驗為例，他們只有輕微疏忽的狀況不介入，只要是輕微疏忽以外的情形──嚴重疏忽、肢體暴力、性侵害或性剝削，他們會馬上展開兩軌，一軌是社政開始做家庭功能及處遇的評估，另外警政跟檢察系統也介入。兒虐案件發生的話，內政部跟法務部什麼時候會介入調查？"],["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說明。"],["周警政委員幼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有人通報或已經發現的時候就會介入。"],["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檢察官的部分也是，如果有相關的社政通報……","李委員麗芬：我剛剛有聽到部長說會轉給教育部等單位，老實講，我真的不知道警政跟檢察官什麼時候介入，是不是等到它成為重大案件才介入？兒權法第五十六條要求警政跟檢察官介入，是要把孩子帶出家庭，希望能夠安全的維護，可是我真正要問的是，什麼時候是警政介入調查、什麼時候是檢察官介入？因為檢察官是偵查的主體嘛！我們真正要去看的反而是，到底執法單位認為兒虐案件是家內事，還是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或傷害罪的案件，因此要更多執法者──警察跟檢察官介入？我看到加州的作法是輕微的疏忽不看以外，全部都是用兩軌去做。目前兒少保護最缺乏的部分，就是司法介入的時間太慢、太少。未來我會修正兒權法第五十六條，只要衛福部認為是重要案件的話，一定要同時通知警察跟檢察官，一定要有司法介入，一定要透過法律保障兒少。這部分是目前兒少案件真正的缺漏，如果修法的話，我們希望內政部跟法務部都能夠支持。兒少保護絕對不只是社政的工作，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同意？是不是可以同意兒虐案件需要整個司法一起努力？","李副司長濠松：到時候有討論修法的時候，法務部一定會……","李委員麗芬：好，謝謝。","主席：兒虐事件不會只是衛福部的業務，各部會都要動起來，未來修法的時候，我們再一起討論。謝謝李委員。","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請黃委員國昌發言。","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兒少法及幼教法，針對虐兒、不當管教等違法行為，我之前召開記者會關心過這件事情。那時候討論的其中一個重點是，按照兒少法及幼教法的相關規定，違反的行為人、負責人及場所都必須公告。上次盤點完，在我開記者會以後，有些地方政府沒做好的去補做，這樣當然是亡羊補牢，可是到昨天下午，我再清查一次各地方政府公布違反幼教法的情形，結果宜蘭縣、臺東縣、基隆市、新竹，對於違反幼教法的部分，他們都還是一樣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公告啊！針對這樣的狀況，衛福部難道拿他們沒皮條嗎？這些資訊的揭露應該是最基本的吧！"],["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有去要求啦！其中有一些是……"],["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好，如果這幾個縣市還沒做到，我們回來會強力去要求……","黃委員國昌：不是，我老實跟部長講，這本來是衛福部該做的工作啊！開完記者會後，我就拜託你們去查了啊！"],["簡署長慧娟：有……","黃委員國昌：對啊！但是我不斷追蹤，到昨天下午各地方政府公告的結果也還是這樣啊！針對這個部分，衛福部再盯緊一點，好不好？"],["簡署長慧娟：好。","陳部長時中：好，沒問題。","黃委員國昌：他們沒有公告的話，你們就發函給地方政府，要他們改正。"],["簡署長慧娟：已經發函了……"],["黃委員國昌：你說他們已經發函了？"],["陳部長時中：已經發函了……"],["黃委員國昌：請將衛福部發給地方政府的函及他們的回函會後全部都給我……"],["簡署長慧娟：有些還沒有……","黃委員國昌：我要一個、一個核對啊！如果他們欺騙衛福部，說他們有公告，可是網頁上根本找不到，這要負責任啊！他們可以在公文書上隨便亂講嗎？你們發的函及地方政府回的函會後可不可以交給我？"],["陳部長時中：可以。","黃委員國昌：好。第二個，談到兒童和青少年喝酒的狀況，因為之前我關心酒駕問題，當時看到這個統計數字，我嚇一大跳！這是陳教授做的研究，準確性應該非常足夠，該研究顯示，國小學生竟然有20%曾經自行買酒，36%的小學生喝過酒已經很誇張了，竟然有20%還自行買過酒，這明顯違反兒少法的規定嘛！","部長，你知道違反兒少法規定賣酒給小朋友的罰則是什麼嗎？我直接秀給部長看，依兒少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要處罰鍰；再者，針對違反這一條規定，去年總共裁罰幾件？給部長看，這是2017年我從官方資料找到的數字，總共有35件，部長，看到這個數字，你會不會很震驚？20%的比例，才罰35件！部長，這真的有在執法嗎？","陳部長時中：相對於那樣的比例，這樣的執法案件確實太低！","黃委員國昌：這不僅是太低，我不客氣講一句，根本沒有在執法！請問衛福部，針對檢討這件事、各個地方政府有沒有盡好該盡的責任一事，你們需要多久時間提出一個具體的改善方案？需要多久？一個星期可不可以？"],["陳部長時中：一個星期一定沒有辦法。"],["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陳部長時中：至少給我兩個月吧！","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今天我已經提出這個問題，就給部長兩個月，你們發函給地方政府，問他們是怎麼執行法律的？執行成這樣？學者研究的結果是小學生自行買酒的比例有20%，我們看看，光抽樣2,630位的20%就將近500位，我還不講母體有幾十萬人，結果我們截至目前只裁罰35件，這樣根本就是縱容零售業者賣酒給小朋友嘛！根本沒有在執法啊！他們怎麼會怕？","進一步請教非常嚴肅的問題，關於菸捐被濫用一事，之前調查局查出采虹藥局偽造、變造資料向健保署騙錢，這當然是犯罪行為。"],["陳部長時中：對。","黃委員國昌：我會要求地檢署用最嚴厲的態度去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但是今天我要討論的是行政責任。","請部長看看，采虹藥局2017年4月開始申報，4月申報7萬元，5月申報22萬元，6月申報52萬元，到7月突然變成115萬元，到8月是212萬元，到9月是445萬元，等於每個月都加倍，除非這家藥局在電視上做廣告，不然他們的業務會好成這樣？所以一開始健保署先發現數字有異常，之後他們通報國健署，說這家藥局有問題，錢扣下來先不要給他們；現在看看國健署的回復：「因本署契約書並未對這部分有明確規定，故暫不辦理」，「暫不辦理」是何意？錢不扣，繼續發啊！請問國健署在幹什麼？你們被人家欺騙，健保署已經提醒，還發函告知，結果你們回復「因本署契約書並未對這部分有明確規定，故暫不辦理」，錢繼續發。"],["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這個email是12月8日……","黃委員國昌：是，沒錯。","王署長英偉：我們12月7日有回健保署，我們馬上啟動調查，因為健保署……","黃委員國昌：對啊！請看這個公文，12月15日健保署寫一個內部公文，他們要讓責任明確……"],["王署長英偉：對……","黃委員國昌：這個公文說他們已經通知國健署，國健署說錢不用扣，所以錢照發。","王署長英偉：實際上，他們通知我們當天，我們馬上調查，所以這絕對沒有耽誤……","黃委員國昌：既然如此，我就問你，為什麼12月8日你們發email通知說錢不用扣、錢繼續發？","王署長英偉：因為根據健保法，這可以馬上扣，可是我們無法用這個規定，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請教我們法制單位這能不能馬上扣押……","黃委員國昌：我再問國健署一個最嚴肅的問題，你們第一次知道這家藥局有異常是何時？是12月7日嗎？"],["王署長英偉：12月7日。"],["黃委員國昌：誰告訴你是12月7日的？講這個話要負責任喔！12月7日你們第一次知道是誰告訴你的？"],["王署長英偉：那時我們是接到健保署這個資料……","黃委員國昌：我直接跟你講，其實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的人已經和你們講過了，12月7日是健保署直接發email和你們講，因為情況已經太嚴重了！你說你們馬上處理，你們馬上處理的方式是「因本署契約書並未對這部分有明確規定，故暫不辦理」，錢照發？","王署長英偉：我們還有其他處理方式，當天我們有馬上處理、調查……","黃委員國昌：好，現在我直接問你……"],["王署長英偉：好。"],["黃委員國昌：這個錢討得回來嗎？"],["王署長英偉：我們依法一定要去追啊！","黃委員國昌：對嘛！你們要等到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掛在國健署的牆壁上啊！","王署長英偉：沒有、沒有，實際上，其中有一部分已經追繳了。","黃委員國昌：我具體講，到時候國家虧多少錢、有多少錢追不回來，針對這個責任，我一定會慢慢追究，追究到底……","王署長英偉：好，謝謝委員。"],["黃委員國昌：你們拖到何時？拖到1月才和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的人前往實地訪查……","王署長英偉：那1個月中間我們有好幾個方式在處理，有去追蹤、去調查……","黃委員國昌：請你聽我講完。你們從秋天就知道，12月前可以拉下來，卻不拉下來，到1月才前往實地訪查，這中間讓他們多詐領多少東西？"],["王署長英偉：沒有。"],["黃委員國昌：沒有？"],["王署長英偉：那是健保署告訴我們……"],["黃委員國昌：這216萬元是應該付的錢嗎？"],["王署長英偉：他們每三個月告訴我們一次……","黃委員國昌：進一步問，之前我針對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用偽造變造單據騙錢一事開過記者會，結果國健署的回應是沒有聽到相關回報，等到我開記者會時，你們才知道，事情是這樣嗎？","王署長英偉：委員提出的單據是去年9月、10月的單據，我們當然非常感謝委員……","黃委員國昌：請你針對問題回答。我開記者會時，你們第一次的回應是對於過去這些舞弊的事，國健署通通都不知道，是嗎？"],["王署長英偉：根據當天委員的資料……","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你查到今天，請問國健署是何時知道的？","王署長英偉：當天委員提出這樣的檢舉，我們馬上去處理……","黃委員國昌：所以之前他們用偽造變造的單據、用人頭報帳這件事，國健署都不知道？是嗎？","王署長英偉：這當然是他們申報的過程，但我們實際是沒有逐項……"],["黃委員國昌：國健署知不知道嘛！你還是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啊！","王署長英偉：對於這件事，我們不知道。","黃委員國昌：請看這封email，2018年3月有人通知國健署啦！其中提到不正當的資金運用，裡面根本沒有這些人，人頭還是照領錢，這是國健署官員發出的email，上面早就講啦！國健署官員早就收到檢舉啦！"],["王署長英偉：我們……","黃委員國昌：到今天你們還說等我開記者會時才知道，署長，你要不要回去徹查？"],["王署長英偉：我們回去一定去查。","黃委員國昌：你們何時可以給我一個交代？上次開記者會時，我已經很善意提醒國健署，換一組人馬查這個東西，換一組人馬……","王署長英偉：我們已經全部都換了，政風也已經介入，原來那組人全部……","黃委員國昌：對嘛！你們告訴大家，政風在我開記者會之前的11月曾經去查過。","王署長英偉：對，沒有錯。"],["黃委員國昌：他們查出什麼東西？"],["王署長英偉：他們查的是有關履約的部分。"],["黃委員國昌：對嘛！但是今天我問你何時知道？你還是說等我開記者會才知道。"],["王署長英偉：履約的部分和委員提的部分是不一樣的事情。","黃委員國昌：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不一樣的事情？"],["王署長英偉：對。","黃委員國昌：再看一下這封email，人家和你們講，有不正當的資金運用，人沒有來上班，錢還是照領，這樣講還不夠清楚嗎？你們還敢繼續欺騙社會！說等我開記者會時才知道。","王署長英偉：委員，關於剛才那封email的部分，我們重新給委員一個報告，因為我才看到這個部分。","黃委員國昌：繼續請問，現在你們查核完畢沒有？","王署長英偉：上次委員檢舉後，我們有要求他們三天內將所有單據送過來……","黃委員國昌：對，現在你們查核完畢沒有？"],["王署長英偉：所有單據經過我們政風再轉給檢調單位……"],["黃委員國昌：現在你們查核完畢沒有？你們自己內部的行政調查做完沒有？"],["王署長英偉：這已經在進行當中。","黃委員國昌：奇怪！前陣子你們不是發布新聞稿，說你們內部的行政調查已經有一個結果。","請看這個資料，按照目前你們查核的結果，這些發票都有真正付款嗎？這些全部都是全國公信力民調公司開出的，全部都有真的付款嗎？還是這個部分還沒查到？"],["王署長英偉：我們送檢調單位的所有單據是最近三年……","黃委員國昌：我再跟署長講一次，檢調單位歸檢調單位去查，那是刑事責任的部分。今天在你們國健署督導下的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出了這麼大的問題，你們向媒體發新聞稿，洗白說謊很會，但是我真的要你們去進行內部的行政調查，我就問你，行政調查做完沒有？","王署長英偉：我們有整個檢討，包括政風……"],["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行政調查做完沒有？"],["主席：完成了嗎？"],["黃委員國昌：做完沒有？奇怪！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嗎？","王署長英偉：我不曉得委員所謂的完成是什麼？整個過程當中，至少這個階段我們看到內部的過程是沒有問題。"],["黃委員國昌：內部的過程沒有問題？我的老天啊！內部的過程沒有問題？","王署長英偉：在履約的項目，我們實際上按照……","黃委員國昌：我再直接問，這個發票是真的還是假的？你剛剛不是說你們內部做過調查、做過檢討嗎？","王署長英偉：我們無法去查這個發票，我們全部都送給檢調單位……","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截至目前國健署做的事情是什麼？人家單據給你們，你們就撥款，我已經具體指出這些發票是假的，結果你們將責任全部推給檢調，這樣的話，你們內部的行政調查做什麼？","王署長英偉：實際上，這是一個委託計畫，基本上，過程當中……"],["黃委員國昌：委託計畫就可以拿假發票來報帳嗎？"],["王署長英偉：完全不行！這是絕對不能用假發票的……","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問你行政調查調查到什麼階段？你說告一個段落，都沒有問題，這種話你講得出來，我聽不下去啊！","王署長英偉：所以我剛剛問委員所謂的完成是什麼？實際上，整個過程當中……","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再鄭重問你，你們內部的行政調查做完沒有？有或沒有，還是認為根本不用做調查？","王署長英偉：這不是有或沒有的問題，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調查……"],["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現在你們做到什麼階段？","王署長英偉：我們政風已經下來了解內部是不是有任何錯誤，同時我們對未來……","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再進一步問，裡面是不是有假發票？","王署長英偉：這和發票沒有關係，這是……"],["黃委員國昌：這和發票沒有關係？"],["王署長英偉：發票已經送給檢調單位了解是真的還是假的……","黃委員國昌：對不起！署長，你這樣講，我完全聽不下去，我再跟你講一次，假發票、刑事責任的部分歸檢調，但是國健署自己做這些計畫的查核到底是如何查核的？到現在你還跟台灣社會講，內部過程沒有問題！請部長說明。","主席：黃委員，可不可以掌握一下時間？"],["黃委員國昌：可以。","陳部長時中：我跟委員報告，據我得到的資料，就是我們政風室給我的報告，我特別請他們再去查，關於那幾張發票，他們是沒有買那些東西……","黃委員國昌：所以那是假發票，既然如此，為什麼署長剛才還站在答詢台上說沒有問題？","陳部長時中：第二個，這也有人頭戶的問題。","黃委員國昌：對嘛！部長，你這樣講，我聽得下去，剛剛你們署長那樣講，你聽得下去喔？","陳部長時中：我們政風的調查報告是這樣，而這些報告結果全部都要移送檢調，目前我掌握到的訊息是如此。","黃委員國昌：我再說一次，刑事責任歸刑事責任，該你們要做的行政調查絕對跑不掉，部長，你可以同意嗎？","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才查出這是人頭啊！","黃委員國昌：對嘛！今天受你們委託的單位將單據交給國健署，國健署當然要做行政上的查核，決定要不要付款啊！部長，我有說錯嗎？","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只有查到，他們沒有買那些東西……"],["黃委員國昌：對嘛！","陳部長時中：包括冷氣機、地毯還有其他等等，他們沒有買那些東西。","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問你，對於你們的行政調查，我要檢驗夠不夠澈底，那天記者會我並沒有秀這些發票，現在你們查出沒有？這些發票是真的還是假的？","陳部長時中：那些沒有查，至於你剛才講的那兩點，政風跟我講有查過……","黃委員國昌：我回到原點跟部長講一件事，為什麼我開記者會時不秀出全部東西，只先秀一部分？我就是要看你們回去是不是有真的做行政調查嘛！結果你們這樣叫做什麼行政調查！說這個部分沒有查。出了這麼大弊案，你們抓到什麼，我承認什麼。部長，你可不可以承諾我，全面徹查，你還需要多久？"],["陳部長時中：一個月。","黃委員國昌：好，我等你一個月。","主席：謝謝黃委員，因為時間關係，再請衛福部將相關調查清楚跟委員報告好嗎？謝謝。","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沈委員智慧、童委員惠珍及許委員毓仁均不在場。","請吳委員焜裕發言。"],["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吳委員焜裕：第一件事談到麻疹疫情，根據統計，去年一年感染麻疹的人數不少，增加的比例相當高，不知過去一年台灣的麻疹疫情如何？因為今天疾管署署長未列席，所以我不好問，但是……"],["陳部長時中：30例吧！我記得去年有30例。","吳委員焜裕：我們知道現在20歲到40歲這些青壯年體內的抗體已經慢慢衰退，所以你們要如何加強這個方面，是要重新接種疫苗或是其他？讓這些青壯年可以不要感染麻疹，不知部長……","陳部長時中：所以現在我們先有一個措施，就是1981年以前出生者接種的疫苗效期已過，他們可以來補種。","吳委員焜裕：好，這樣很好！這要讓外界知道，若這些青壯年有需要，要來……","陳部長時中：對，尤其要到高風險區時，像日本、菲律賓，現在他們的疫情都很厲害。","吳委員焜裕：對，這個星期有4、5天的假期，萬一他們到高風險區，怕他們會感染到……","陳部長時中：好，我會請疾管署宣布這件事。","吳委員焜裕：好，宣布一下，我覺得這個很好！","接著談到兒少問題，根據報告，這幾年實際致死的人有比較少，通報人數差不多都維持，開案人數則有下降，但是我們知道，有相當大部分的致死案例是我們沒有發現到的。"],["陳部長時中：對。","吳委員焜裕：在這個方面，不知衛福部和社家署要如何改善？","陳部長時中：通報是一個被動的告知，我們希望這個系統把開案率、開案率的確實性及結案做好，另外就是主動發掘，我們的資訊系統1月1日已經上路，預計今年6月應該可以把預警系統建立起來，把各種高風險的因子納入。"],["吳委員焜裕：我們要把哪些高風險的因子納入？如何納入？","陳部長時中：各類的像6歲以下、各種吸毒、未婚懷孕等等，都予以納入，然後經過大數據的分析，把它的風險分級、分類，再納入不同的處遇，之後經過案例的研討，再調整風險因子的參數或權重，建立一套風險預警的大數據分析系統。","吳委員焜裕：這些資料要有人去分析，還是會自動顯示出來？","陳部長時中：現在就是希望運用大數據分析，我們從1月1日到6月就在做這個工作。","吳委員焜裕：就是寫一個程式，讓它去自動偵測這些危險的因子？","陳部長時中：對，沒有錯。","吳委員焜裕：這個工作初步進行，可能需要驗證，不然現在這麼多地方都靠人通報，有時候真的比較困難，也確實有很多問題沒有被發現，如果要能夠掌握各種因素，利用系統自動通報，我想需要一個自動監測系統。","陳部長時中：吳委員也是專家，這種東西在統計時，我們會先把相關因素、參數納入，再加上未來不斷加進來的案例分析，然後再來改變這些參數。"],["吳委員焜裕：有沒有串連什麼樣的資料庫？"],["陳部長時中：資料庫已經建立起來了。","吳委員焜裕：這很重要，因為人力有限，既然我們已經建立了資料庫，希望能夠串連其他資料庫，進行自動偵測，再加上實地訪察來驗證這些東西。初步進行時可能要小心，以免變成擾民，引發民怨，在這方面可能要加強工作人員的訓練。"],["陳部長時中：好。","吳委員焜裕：另外，為了建立社會安全網，必須聘用許多社工，目前情況如何？","陳部長時中：我們的進度大概在75%到78%，按照我們預定的進度在進行，現在大概已經聘用了一半的人。","吳委員焜裕：現在流動率比較高，請問是薪水的問題還是工作壓力、負荷的問題？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留住這些人尤其是有經驗的人？","陳部長時中：現在已經好一點了，流動率在15%以下，其實已經有很大的進步，薪水絕對不會只有33K，新社工會更高，上限會更好。","吳委員焜裕：這整個工作需要人力也需要工具，我們從各方面來努力，看能不能降低黑數，要做好預防工作，不然等到發現時都已經是不幸的事了，如果判死刑，我覺得會造成更大的不幸。","陳部長時中：親職教育很重要，我們出了一本書，每個孕產婦我們都有送，以增加正向教養的經驗。","吳委員焜裕：好，謝謝。"],["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今天的專題報告，根據基層的反映，部長，我必須很沈重的講，雖然這不完全是政府的問題，可是一般老百姓都在質疑為什麼有這麼多孩子受到傷害，政府卻沒有辦法救他們？當然父母親、家庭、教育體系都有關係。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加強社會安全網絡，譬如你剛剛提到透過大數據，以及各個系統的連結，協助地方政府、社工人員建立更強大的社會安全網絡，但是部長！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科技只是輔助的系統，我們可以花錢建置這樣的系統，但是建置之後如何運用？誰來運用？運用到什麼程度才能如一般老百姓所期待的，政府可以做為保護兒少強而有力的後盾？"],["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沒有發現問題就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大數據預警系統是要發現問題，發現問題之後，我們要作風險分級，對於處遇也有分級、分類，這樣效率就能提高。","何委員欣純：部長，這就是重點，在系統建立之前，事實上各地方政府還是有他們一套預告或風險評估的辦法，最近台中有一個案例，當事人殺了孩子以後自殺，造成令人覺得非常沉重的悲劇，據我所知，這個個案早就已經是被通報的高風險家庭，可是通報了又如何？社工也訪視了。"],["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是我們結案的指標。","何委員欣純：我今天不是在批評社工，因為社工也非常辛苦，就像剛剛有委員講的，兒虐的通報數越來越高，可是開案數卻越來越低，有人歸咎於社工，其實不應該如此，而應該從各方面去檢討，看看到底是哪個環節沒有銜接上，這是第一點。","第二，我不知道部長這一整天接受質詢的心得是什麼？不要每次都等到發生事情，在立法院開專案報告會議，才要來強化，事實上，這些都是政府本來就應該要做的。今天又有一則新聞，有一個未婚媽媽殺了剛出生的孩子，剛剛部長說0～6歲的孩子屬於高風險群，因為他們完全無法求救，部長在答復吳委員也時提到衛福部有發給新手父母親親職手冊，你沒講我們也不知道，請問親職手冊能夠發揮什麼效果？","陳部長時中：如果能夠好好的讀，就會有正向教養的概念，父母可以分清楚不當管教……"],["何委員欣純：你這一本親職手冊有幾頁？"],["陳部長時中：很多頁。","何委員欣純：部長，這一本每個新手父母親都有一本嗎？"],["陳部長時中：對。"],["何委員欣純：這一本從頭讀到尾要多久？"],["陳部長時中：要看你愛不愛讀書啊！"],["何委員欣純：可是你不能問新手父母親愛不愛讀書啊？"],["陳部長時中：但是多少有差啦！","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現在要跟你講的是，不是只有給新手父母親一本親職手冊，就能解決問題。","陳部長時中：我也想要這樣跟你講，這不是單一手段可以解決的問題嘛！"],["何委員欣純：是嘛！"],["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從多重面向在努力中。","何委員欣純：我們剛剛說了，教育部該從學校教育加強生命教育、親職教育，從小教起，使它落實在生活中，當然這個說起來很簡單，做起來並不簡單。","如何教新手爸媽成為稱職的父母，我想也不是透過一本手冊就可以達成的。"],["陳部長時中：但是會進步啦！","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分很多階段，我也曾經是新手媽媽，那時候我沒有這一本手冊，只有媽媽手冊，那本手冊只是很簡單的告訴你，孩子剛出生時該注意哪些事情，那是針對養的部分提醒新手父母。媽媽會成長，孩子會成長，到了第二階段，親職教育除了透過教育可以提供以外，衛福部這邊是不是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方式給新手爸媽，讓他們知道隨著孩子的成長該如何陪伴、教導孩子？今天這則新聞中的未婚媽媽不只是不知道如何養孩子，還有經濟壓力，可能原生家庭本來就有困難，像這樣一個新手媽媽，你能期待她去看親職手冊嗎？","陳部長時中：事實上，她的學校教育也失聯，這個小朋友事實上斷了很多條線。"],["何委員欣純：所以強化社會安全網絡有一個環節就是在這裡。"],["陳部長時中：未成年青少年可以打0800-257-085。"],["何委員欣純：光是這個專線就很難記了。"],["陳部長時中：1957也可以打啦！","何委員欣純：太難了啦！部長！我沒問沒問題，越問越覺得有問題，第一，你剛剛提到的0800專線，請問有幾個人記得起來？"],["陳部長時中：257085。"],["何委員欣純：什麼意思？"],["陳部長時中：「愛我請你幫我」。"],["何委員欣純：這個你怎麼宣導？透過學校嗎？","陳部長時中：我們有宣導，我是要回應這不是只有一個方法做得到的，必須用多重手段、從多重面向，大家共同來努力。","何委員欣純：我知道這不是單一方法可以做到，而是要大家一起努力，並且用多重方式。今天你一整天站在這裡，大家問你如何防止兒少受虐，大家都在說強化社會安全網絡，剛剛你提到親職手冊，我只是要告訴你，問題不是只有一本親職手冊也不是提供一個免費專線給民眾，就可以解決的，重要的是發生那麼多事故、那麼多令人心痛的個案，總可以給我們一點啟發，告訴我們到底有哪些行政措施不周全嘛！"],["陳部長時中：請委員給我一分鐘說明。"],["何委員欣純：好。","陳部長時中：關於這件事情，我自己很清楚到底要做什麼，第一，我們要整合體系，從個案改變為家庭，所以要有整合性的照顧方案。第二，我必須要有一些相關的數據，能夠讓我充分的掌握，讓我去發展預警系統和追蹤系統。第三，資源的布建要夠，我需要人和錢，所以行政院編列了3年68億元給我們，總共為我們拼到3,021人，有這個資本，我要讓它做得有效率。最後，我要在相關社區宣導暴力零容忍，提高大家的意識和主動發掘的能力，讓體系變得有效率，我認為會越來越進步。","何委員欣純：好，那我就期待我剛剛給你的這一分鐘能帶給我們守護孩子的能量。"],["陳部長時中：我們一定會非常努力去做。","何委員欣純：一定要努力做。最後，關於那一本親職手冊，我建議可以用更多元的方式來呈現，不必那麼厚，太厚沒有人會看。"],["陳部長時中：應該分成幾本。","何委員欣純：好，分成幾本沒有關係，我的意思是，透過其他方式去傳達這些訊息。","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主席：我想都需要跨部會的協助，手冊只是其中之一，我們還有更多管道需要加強。其實不是只有衛福部，教育部也有責任，家庭教育中心也要扮演角色。","請管委員碧玲發言。（不在場）管委員不在場。","請鍾委員孔炤發言。","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兒虐的問題進行討論，其實我想幫社工人員提出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可能不是內政部、衛福部或地方社會局可以協助處理的，還要透過法務部和司法一起協助處理，建立這樣的平台。首先請問社工訪視遭拒時，要用什麼方式才能入門？強制處分嗎？其聲請辦法如何？大家都知道，社工人員訪視會面臨家庭社經地位結構、家庭關係和後續孩童回歸家庭等等相關問題，同樣的，當通報系統通報之後，社工人員第一時間要去訪視，發現不得其門而入時，法務部該如何協助？"],["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李副司長說明。","李副司長濠松：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搜索或強制處分，當然還是要回到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要件，必須以犯罪嫌疑為前提，而且要經過法院的令狀；另外一個層次，如果只是社工的查訪，還不確定或還不曉得是否有刑事犯罪時，按照現行兒權法第七十條，可以請求警察和司法機關協助。","鍾委員孔炤：我要跟你討論的就是兒權法第七十條，第七十條規定還要有其他相關機關的協助，換句話說，社工人員在實務上很難提供法律上的孩童面對刑事風險之相關事證，請問他要如何入門？","李副司長濠松：其實我們檢視相關法規，除了剛才講的第七十條以外，行政執行法第三十六條也有類似的規範。","鍾委員孔炤：我知道，行政執行法第三十六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三十一條都有相關規範，但是請問有用嗎？社工人員可以依據這兩個法聲請入門嗎？實務上沒有！我現在是跟你講，法條有用，但是實務上形同具文，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讓社工人員能夠在第一時間保護到這些受虐兒童？當然你也可以跟我講有罰款啊！根據第一百零四條有相關處分，可以罰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請問罰了多少？面對這些問題，我要跟副司長強調的是，即便兒權法第七十條規定家長及有關機關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之義務，第一百零四條也有相關的罰款規定，但是你認為家長在通報後、有人檢舉後或社工人員訪視時會打開門嗎？家長如果不開門，社工人員如何進去？我們如何預防兒童受虐時面臨的身體上、生理上、心理上、精神上的迫害？","李副司長濠松：委員，剛才我提到的行政執行法的規定，只是要表達法律上是有這樣的授權，真的發生緊急危害時，讓社工人員有法律上的依據，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裁罰，因為畢竟屬於行政罰，可能還是要由主管機關視個案來認定。","鍾委員孔炤：對家長來講，不開門所能避免的社會壓力可能好過罰款6,000元到3萬元，這種情況下，要教社工人員找警察破門而入嗎？警察可以直接破門而入嗎？沒有相關事證，怎麼破門而入？你會說可以聲請搜索票，問題是哪有兒少案件聲請搜索票的？不可能！必須事證明確，問題是人都沒有進門，怎麼會有明確事證？因為我聽到小孩子的哭鬧聲、吵叫聲或小孩子遭受痛打的呼叫聲，有這些事證，法務部或司法院就能開具相關的搜索票，讓他們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嗎？這是不行的！包括你們剛剛講的，行政上都有這些規定，問題是在實務上、在執行面上是不可能的！對於兒虐的處理流程，本席的想法是請大家集思廣益，在新制上可以有一個強制處分的制度。因為你剛剛提到的那些作法，包括行政執行法第三十六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三十一條等等，就實務上而言，我們可以去問衛福部及社工人員，統統都用不著！如果統統都不行的話，我們是不是可以來創造一個新的強制處分制度？當社工的訪視遭到拒絕或需要強制入門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強制處分的申請？","李副司長濠松：委員這樣的立意當然是非常好，只是在法制上可能要再進一步檢討，因為如果把它定位成強制處分的話，法院相關的審查程序也都會進來，問題是它有即時性，如果要等到法院審查，可能就無法即時達到這個效果。","鍾委員孔炤：我知道，其實第一線社工人員在面對兒虐事件時，他要考慮的因素也很多，我之前的開場白也說了，除了家庭關係、家庭的社經地位也是要考量的，如果碰到社經地位很高的，它有相關的結構問題，後續孩童如要回歸家庭等等，社工人員沒辦法解決這些複雜的社會問題時，如果能有比較好的辦法，讓在第一線執行的這些社工人員有更多的工具或相關公權力的支持，我們的保護網才能夠接住這些孩子，不論是法務部、衛福部、司法院或教育部，都應該共同建構一個合作的平台，這個平台要能夠創造新的一個制度、新的機制，建構真正的安全網，讓第一線的社工人員能夠接住我們的孩子。以上，謝謝。","主席：謝謝鍾委員的建議，鍾委員的建議涉及到相關法律的修法問題，可能需要再研議。","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春米、劉委員世芳、廖委員國棟、洪委員慈庸、蔡委員培慧、羅委員明才、林委員麗蟬、陳賴委員素美及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請蔡委員易餘發言。","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陣子發生一些兒少事件，後來演變成私刑的正義，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衝擊；所以大家都在檢討，未來在虐童的問題上、在兒少的保護上，是不是要用重刑來處理？除了刑法的檢討、制訂外，很多人也都提到社會安全網的問題。若是要落實社會安全網，就需要左右鄰居去檢舉，鄰居可能去檢舉說隔壁可能有家暴情形，因為小孩子一直在哭、一直在鬧，檢舉之後要如何處理呢？"],["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時候我們的社工就會進去訪視，了解真正的情況如何，再根據一些安全評量表，設定一個情況，若是真有兒虐、家暴的情況，我們會由家防中心去處理；如果是資源的匱乏等等，我們會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去處理。","蔡委員易餘：問題是，他可能平常時間都好好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因為憂鬱症或其他症狀發作，就對家人施暴……","陳部長時中：所以，這裡可能需要訪視、經過一些諮詢之後，就結案了；若是比較嚴重的話，可能要做親屬安置，就是在家外去做安置，然後再由社工讓他做一些相關的訓練，之後再來評估什麼時候可以回來等等。需要經過一些專業的分類、分工來處理相關的事情。","蔡委員易餘：我們現在要到怎樣的程度，才能認定有家暴，這個小朋友已經不適合在這個家庭裡面，而把他帶走？","陳部長時中：社工在這個部分會有一個評量表，可否請保護司來說明？"],["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林司長說明。","林司長維言：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社工在評估他需不需要被安置的時候，會先去評估這個家庭的風險因子，或是家庭的保護因子以及整個內外的環境，若是這個孩子繼續留在家中是否安全？如果不安全的話，就會想辦法是否給予機構安置、親屬安置或是寄養家庭的協助；如果是安全的話……"],["蔡委員易餘：現有哪些機構可以進行安置？目前的機構足夠嗎？"],["林司長維言：就是兒少機構。","蔡委員易餘：這樣的機構，目前足夠嗎？","林司長維言：現有一百五十幾個。基本上是優先做親屬安置，如果家裡有阿公、阿媽、姑姑或是阿姨……","蔡委員易餘：雖然是親屬安置，但他的家人還是會把他帶回去……","林司長維言：所以要去評估，如果放在親屬這邊不安全的話，就要看有沒有寄養家庭的資源，如果也沒有的話，最後還有一百五十幾個兒少機構，我們會安置在機構；他會有一些選擇的順序……","蔡委員易餘：會不會都到了需要安置的情況，可是你們認定的標準太過嚴格，以至於現在還有很多小朋友處在家暴高風險的家庭裡面？","林司長維言：跟委員報告，如果孩子在家裡不安全、是危險的，我們會做安置；就兒童權利公約CRC的精神來看，它要求先尋找適當的親屬協助，沒有這個部分的資源或沒有媒合到的話，其次才是寄養家庭，最後才是機構安置。這都要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標準。","蔡委員易餘：本席的意思是，你們現在的標準會不會太嚴格？他都需要安置了，可是你們認定的標準……","林司長維言：應該說我們的評估工具是非常科學的，是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甚至香港、新加坡大家都認可的工具，覺得這樣評估起來是滿精準的。","蔡委員易餘：聽起來，你們是有信心的……","林司長維言：這個評估工具，我們已經運用了好幾年，地方政府使用起來也很滿意。","蔡委員易餘：這樣聽起來，高風險的部分，你們都已經尋求安置了……"],["林司長維言：就是危險的部分……","蔡委員易餘：好的。但是像最近媒體已經見報、暴露出來的，就不在你們認定是危險的範圍內，但它一樣是發生了，就是會有這樣的狀況……"],["林司長維言：委員講的是昨天……"],["蔡委員易餘：就是肉圓事件啊！","林司長維言：肉圓這個案例，之前沒有通報過……","蔡委員易餘：方才你說的「肉圓」一案就是沒有經過通報，所以你們無法得知……","林司長維言：但是通報進來後，我們就會……","蔡委員易餘：你們就會知道了，但情況可能已經持續好久了，就是這個小孩處於隨時會被修理的環境，對此你們要如何掌握？因為他並不在你們通報的範圍內。","林司長維言：所以我們現在做的是社區的宣導跟預防，我們希望社區、鄰里一起幫我們來關注這些孩子，如果大家有注意到類似的情況，就請趕快通報，此時社工就有機會進去協助了。","蔡委員易餘：有通報當然你們就會介入協助，這部分我們認為你們會處理好，但是若是一些所謂的犯罪黑數、查不到的，請問要如何處理？","林司長維言：可能就要透過教育訓練的方式，就是很多家長可能還需要學習如何來做家長，關於這部分，我們也做了一些關於親職教育等教材，甚至現在社工前去訪視時，也會採取所謂行動式的措施，比方說攜帶像iPad的行動裝置，來和家長進行討論。","蔡委員易餘：總之，請你們加油，畢竟發生這樣的事件，大家看了真的是很震憾。"],["林司長維言：是的。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俊憲及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因為召委有同意讓呂委員孫綾發言4分鐘，所以現在請呂委員孫綾發言。","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我們看到一些兒虐事件的發生，包括幼托機構的虐待事件等等，都讓家暴及幼托這兩個議題成為兒童保護的討論重點，部長應該很清楚，2017年、2018年這兩年當中，家暴案被通報的案件數有3萬8,000件，所以平均不到5分鐘，台灣就有一個家暴案件產生，但我覺得還有一個很值得去注意的地方就是這樣的數據其實只是通報數，據勵馨基金會表示，受暴者平均隱忍4年到7年的時間後，才有辦法對外求助，表示還有很多家暴黑數都還沒有被陳列出來，所以請教部長，針對這些未被通報的黑數，應該要從哪些角度來進行了解及制定相關政策呢？"],["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避免這些情況變成黑數，當然親子教育等教育面的工作就非常重要了。另外，我們應該發展一套機制，即依據各種不同的風險因子，建立一套預警系統，主動發覺相關個案並予以介入。"],["呂委員孫綾：所以你要如何去執行？","陳部長時中：就是把各種不同數據、戶政資料、預防接種等各類資料串列起來，並設定一些高風險因子，再來集中計算其風險的分數會到多高，然後予以分類，接著給予不同的處遇，希望進而解決一些問題。","呂委員孫綾：好。不過事前的防範也是非常重要，包括如何教導未成年小孩理解何謂家暴，因為很多人對於家暴的認知多是肢體上的傷害，但言語暴力、精神虐待其實也是一種家暴的方式，但很多人並不這樣認為，所以本席建議，這部分應該深入校園，讓小朋友也知道原來言語暴力、精神虐待其實也是一種家暴的方式。"],["陳部長時中：身、心傷害都算。","呂委員孫綾：對，所以這方面你們應該再加強，好嗎？"],["陳部長時中：好。","呂委員孫綾：再來是關於上會期本席非常關心的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一事，因為弱勢家庭兒少特別需要政府還有社會的協助，以補足這些孩子在所謂立足點上的不平等，這其實也是兒童保護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在去年也通過了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的法案，就是希望協助弱勢兒童、少年，能夠累積他未來教育以及生涯發展的基金，對於目前這個方案在未來的發展上，部長有什麼樣的期待？","陳部長時中：其實這半年來都發展得不錯，一開始加入的比例約有30%，而且在賺比較多、花比較少的情況下，就會有一些剩餘，然後到了去年底，比例提高到47%，可見進展的狀況是不錯的。"],["呂委員孫綾：47%指的是什麼？"],["陳部長時中：有資格的且已經加入的比例是47%。"],["呂委員孫綾：就是已經完成開戶的有47%。"],["陳部長時中：是。"],["呂委員孫綾：符合資格但沒有開戶的主要原因是什麼？你們有沒有去輔導呢？"],["陳部長時中：他們沒錢開戶。"],["呂委員孫綾：這是主要的原因嗎？"],["陳部長時中：是。"],["呂委員孫綾：你們如何輔導這些沒錢但想去開戶的人？","陳部長時中：很多地方都有發展一些還不錯的方式，比方說以工代賑，就是讓他們去打掃公園，之後給他們一些點數，然後社會福利相關單位將這些點數再補上一些點數，轉換成錢之後將它存起來，就是採用一些比較活躍的方式來協助他們，且各地方都有在進行當中，而我們也會適時開一些工作坊，把一些相關工作經驗來做分享，希望幫忙那些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放進帳戶裡的人，利用一些實務上的辦法，比方說以工代賑，讓他們有更多一點能力來參加這個帳戶。","呂委員孫綾：這個部分還請部長繼續督促，這些符合資格卻沒有辦法開戶的人，就像剛剛部長所說的，他們可能沒有這個錢去做這樣的事情，但這個帳戶對他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也請部長繼續督促，讓他們能夠完成這樣一個夢想、方案好嗎？謝謝。","主席：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洪委員慈庸、林委員德福及鍾委員孔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洪慈庸書面意見：","一、之前因為托嬰中心、幼兒園虐童或不當管教的事件，衛福部說已經和地方政府達成共識，要將所有栽罰的情形、違反者的姓名上網公告，衛福部設了一個專區，但只是連結到各縣市，而各縣市落實情形不一，22個縣市裡面，有9個縣市沒有設專區或完全沒有資料，即使有設專區的，公布的案件也很少，像台北市4年只有13件，新北市只有公布今年的資料，幾乎所有公布的縣市，資訊也沒有完全揭露，格式也未統一，衛福部應參酌勞動部建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以供民眾查詢。","二、兒少保護事件通報過去10年呈現大幅增加，去年已經將近6萬件，比較嚴重的兒少虐待事件，受虐人數去年將近7000人，其中6歲以下高達1393人，而且衛福部過去研究也指出，嚴重的受虐案件大概有65%在爆發前是沒有通報列管過的，而很多研究也指出，兒少保護事件的黑數很高，大概是通報量的3至6倍，情況遠比大家想像的還嚴重，如何強化、擴大通報效果？例如是否針對通報者給予獎勵？","三、「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強調「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新思維，建構一套跨體系的網絡，結合各部門的資源，建置單一窗口的一站式服務。具體的做法就是設置社福中心，從120個增加到154個，一個社福中心大概配置5-7名社工，服務範圍大概是15-20萬人口。社福中心人力看似增加了，但是業務範圍也擴大，人力不足的問題一樣無解，光是處理現有的案子都已經過勞了，如何期待他們主動去發現潛在的危機，做好預防的工作呢？"],["委員林德福書面意見：","邀請衛生福利部、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就「兒童保護業務現況與法規檢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問題一、","據衛福部統計，107年113保護專線總共接聽10萬人次電話諮詢，但其中有兩成案件，兩萬通電話是無效案件，例如無聲、騷擾電話。","本席認為113專線接線人力有限，民眾惡意騷擾，將使接線社工疲於奔命，浪費113專線資源。","本席首先請問衛福部代表，現在有沒有罰則處罰亂打113電話的民眾？","若有，哪個縣市開罰最多？","若沒有開罰紀錄，法條只是放著好看，是否代表中央地方行政機關放任民眾亂打113電話，姑息養奸！","本席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一條與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簡化處罰構成要件，只要「無正當理由撥打113保護專線電話」即可開罰，並提高罰鍰金額，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希望衛福部能支持本席修法！","問題二、","台北市兩歲男童餓死，台南一歲女童遭虐致死事件，這類學齡前虐童事件陸續發生，顯示學齡前的兒虐事件相對易遭忽略。","本席知道「國健署」有推動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補助，在三歲前可接受六次補助。","本席請問衛福部代表，可否從中篩選出高風險家庭，提高社工訪視頻率，及早保護幼童。","或是，請領家長相關育兒津貼的條件，是否可以搭配設計，應定期帶往醫療院所進行兒童健康檢查，透過醫師專業，發現虐童案件，讓政府及早介入救援受虐兒童？","問題三、","政府採購600萬劑流感疫苗，統計到2月13日，全國已施打流感疫苗共527.7萬劑。請問衛福部代表，剩下72萬劑流感疫苗，會如何處理？是否會開放全民不限資格施打？","依107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來看，以國中小「註冊」學生為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實施對象。但以106學年度資料來看，國中小中輟生共有3134人，請問這些中輟生是不是沒有納入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委員鍾孔炤書面意見：","主席、同仁、各行政部門大家好。有請法務部。我想先請問法務部，依現行的搜索票制度，社工若在訪視時被家長拒絕入門，社工可以申請搜索票或是其他強制處分，用公權力進到家裡對小孩和環境進行訪視評估嗎？這些制度的申請要件（註解[61]：應會回答要有刑事案件的嫌疑）是什麼？","若社工要向法院申請強制處分要進入家裡時，第一個會碰到的狀況就是「連小孩都見不到，如何證明有刑事案件的風險」換句話說，社工實務中或許很難提供法律上小孩有面對刑事案件風險的事證，所以兒虐案件一直卡在訪視無法進行，導致相關的保護措施、司法和醫療沒辦法及時介入，很可能造成悲劇發生。","即便兒少法第七十條有規定家長、有關機關都有配合提供資訊的義務，第一零四條也有規定不配合的行政罰鍰，但事實上主管機關和社工考量與案主的關係，很少用這條開罰（附表一），即便罰了也不一定讓家長願意開門讓社工進入家裡做訪視評估。","因此，本席在此建議，是不是在現有的兒虐案件處理流程中，加入新的強制處分制度，讓社工在被拒絕後評估狀況，得以就現有資訊申請許可入門進行訪視，也讓司法能在兒虐中更早的介入去保護孩子。這點請法務部回去研議，並在會後提供本席完整的書面報告。","本席要強調，第一線社工面對兒虐案件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包括家庭關係、家庭的社經地位與結構、後續孩童回歸家庭等。單純的增加刑期和譴責社工都沒辦法解決這麼複雜的社會問題，因此比較好的做法是讓第一線的社工人員有更多的工具和公權力支持，才能讓我們的保護網能接住更多孩子。","主席：現作以下的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大家辛苦了，現在散會。","散會（14時37分）"]],"block_lines":[1,7,7,10,32,43,52,59,68,83,87,97,100,102,106,108,111,116,120,122,124,128,137,152,157,159,160,176,178,180,183,187,188,192,193,194,197,198,199,201,202,205,209,212,216,218,220,222,223,224,229,232,233,236,237,239,240,241,242,253,254,255,257,258,259,265,266,267,273,275,285,288,292,294,296,299,301,302,309,311,312,314,315,317,331,333,347,348,359,365,366,368,377,384,387,390,392,394,396,397,398,401,406,411,413,414,416,417,418,419,423,424,425,426,429,430,437,438,439,440,441,445,450,454,457,459,461,467,468,471,473,474,475,480,481,485,487,490,493,495,497,499,501,504,522,525,528,539,542,546,554,569,578,579,582,583,587,588,590,591,592,595,598,599,600,601,603,607,608,617,618,620,646,647,648,650,652,653,655,656,657,659,661,665,670,674,676,689,692,693,697,698,700,701,703,705,706,707,708,709,712,713,716,718,719,721,723,725,733,734,737,739,740,741,742,749,752,754,756,757,761,762,764,765,770,771,775,783,785,793,794,795,796,798,807,822,823,828,830,835,841,842,844,846,849,850,851,853,854,856,862,864,865,867,871,872,873,876,877,878,882,885,887,897,899,900,902,903,904,905,909,918,921,925,930,931,932,941,942,943,946,948,951,952,953,954,955,957,962,963,964,967,970,975,981,982,983,987,988,989,994,997,998,999,1000,1001,1005,1010,1013,1015,1020,1021,1022,1023,1025,1031,1032,1033,1036,1039,1040,1041,1043,1049,1050,1055,1059,1060,1063,1073,1078,1083,1084,1085,1087,1096,1099,1107,1108,1110,1118,1120,1123,1127,1128,1130,1131,1132,1133,1134,1137,1138,1141,1144,1145,1146,1147,1149,1150,1151,1152,1155,1156,1159,1161,1168,1180,1186,1188,1189,1201,1203,1204,1213,1214,1217,121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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