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黨團協商紀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星期二）9時5分至9時41分","地　　點　本院議場3樓會議室","主　　席　蘇院長嘉全","協商主題　繼續研商「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國家機密保護法」、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定字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二及第十條之四條文草案」、「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一條文草案」等案相關事宜。","主席：好，我們先講採購法的部分，採購法經過3次的協商，剩下3個條文，3個條文大概各黨團都有保留的意見，如果國民黨黨團願意補簽字的話，我們今天早上就把採購法完成三讀；下午2點半我們就針對跟騷法以及國家機密法這兩個法案來協商，因為下午沒有法案要處理了。如果採購法逐條討論，順利的話可能要4個小時，我們算過大概4個小時，因為我們已經沒有任何案子要審議了，現在排的第一案就是採購法，下面都是沒有協商過的法案，都是待協商的，只有採購法協商過3次，其他沒有一個案子有協商過的。現在看大家的意見喔！","請柯委員建銘發言。","柯委員建銘：我想今天撤簽的協商了3次，坦白講，對採購法大家也很認真，一討論就4、5個鐘頭，甚至一整天還在討論。志揚委員也參與協商，但是在上星期四的時候協商結論的簽名你也劃掉，真的造成惡例。總是要走下去，不然全面杯葛、教唆也不是這種作法，不應該如此吧？當然我相信是你背後的黨團，既然今天你來了，剛才院長講的，我們必須共同面對這個窘境，如果你不簽名的話，反正沒有法案要審議了，我們就一條一條走吧！走的時候你要擋也很困難，前倨後恭一點，趕快大家在這裡講一講，補簽回去吧！這樣比較有效率。","主席：現在我們已經沒有任何一案經過協商的，只有採購法，有共識的沒有案子了，委員會也沒有案子送到院會來，如果採購法國民黨黨團再不簽字，我們就逐條二、三讀，因為剩下3條保留條款，如果國民黨黨團有簽名，我們大概90分鐘就可以結束採購法。","因為今天早上副院長去參加瓜地馬拉總統的軍禮，如果今天早上我們完成採購法的審議，下午2時30分我們就來處理跟騷法和國家機密法，大概也要一個下午，早上就來表決處理那3條保留的部分，時間的分配大概會這樣子。如果沒有簽名，因為跟騷法、國家機密法這兩個案子還沒有協商，過去的慣例是，協商過就可以進入院會，現在就是看國民黨黨團的意見怎麼樣。","吳委員志揚：我是建議這樣子，因為採購法條文昨天上午的幹部會議有討論過，我們還需要一點時間再消化，如果沒有意見的話，也許星期五要表決的條文就可以更少，也不一定。"],["主席：現在只剩下三個條文……","吳委員志揚：對，對，但是我們今天沒有辦法這個……","主席：這三個條文不是國民黨黨團堅持，是……","吳委員志揚：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大家要看，我們協商代表……"],["柯委員建銘：你說什麼地方還需要消化？","吳委員志揚：我是負責簽字的；因為回去之後，還需要整個再看一下，我想星期五上午的黨團大會最後應該有機會……"],["主席：那不是有機會或沒有機會……","吳委員志揚：我是這樣建議啦，像跟騷法及刑法等等都很重要，但一直都無法進入協商，我們早上就可以協商這些東西啊！我們每次都是到最後幾分鐘的時候，時間拖了一下，就一直往後啊！","主席：協商是協商結果有了結論，大家就依結論來辦理；可是有了結論之後，你們黨團又撤簽，這個才麻煩；採購法會這樣子，後面的案子也會這樣子。與其協商過的……","吳委員志揚：不會啦！大家互動良好就不會這樣！院長，對於採購法部分，我們還需要一點時間看一下，禮拜五的話我們還滿願意進行的。","主席：沒關係啦！要怎麼處理，我們聽各黨團的意見，不過，採購法兩個禮拜已經協商過3次，如果兩個禮拜的時間都還沒有看清楚它的內容，這幾天會看得清楚嗎？"],["吳委員志揚：會。"],["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黃委員國昌：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我們當然希望採購法、跟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等4個案子，都能順利在今天完成立法，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上午先針對這4個法案進行協商，要的話，下午就統一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如果時間真不夠的話，在優先順序上，時代力量黨團認為，國家機密保護法跟刑法乃攸關台灣國家安全及民主防衛機制重中之重的法律，這部法案拖太久了！拖多久的時間，如果真要跟政府採購法比起來是毫不遜色，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前也協商過，當初是邱太三在擋啊！現在他不在了，沒有關係嘛！如果大家對裡面條文的設計有不同的看法，都沒有關係，就拿出來表決；但對攸關臺灣國家安全跟民主防衛機制這麼重要的法案，立法院都可以一拖再拖，我相信臺灣社會也很難接受。","我再說一次，我們希望最順利的方式就是4個法案今天早上一併協商，下午統一處理，不要有哪個法案去卡哪一個法案，哪一個法案又去卡哪一個法案的問題！如果大家覺得今天這樣處理，可能要處理到晚上，會影響其他委員既定的時程，我們也尊重；但憑良心來講，這4個法案要我排優先順序，國家機密保護法跟刑法絕對應該要排在最前面。","柯委員建銘：我講一下，現在不是這樣在做廣告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跟刑法都是民進黨排的，邱太三什麼時候去擋這個案子？我們就事論事……"],["黃委員國昌：國家機密保護法在院會裡面被退了幾次！"],["柯委員建銘：我在講話……"],["黃委員國昌：怎樣！","柯委員建銘：等一下你講話的時候，我也要插話，可以嗎？"],["主席：讓柯委員講完……"],["黃委員國昌：你在那邊可以做虛偽陳述喔？國家機密保護法……","柯委員建銘：我做虛偽陳述？你聽我講完，好不好？這個法案是我們排的！"],["黃委員國昌：什麼這個法案！國家機密保護法……"],["柯委員建銘：國家機密保護法是我們排到院會的……"],["黃委員國昌：國家機密保護法在院會被退了幾次啦！","柯委員建銘：國家機密保護法這次是我們排的，刑法也是我們排的，你做什麼廣告……"],["黃委員國昌：你們在院會退了幾次……"],["主席：我們請尊重發言的委員。","黃委員國昌：你憑什麼坐在這邊做虛偽陳述，還打假新聞！笑死人！"],["柯委員建銘：我照事實講！","黃委員國昌：照事實講？院會開出來看嘛！國家機密保護法我要求二讀，被你們退幾次了？","柯委員建銘：國家機密保護法早就出委員會了，我們現在是要整套……"],["黃委員國昌：我現在是講二讀、三讀耶！"],["柯委員建銘：我們是要整套來處理嘛！"],["黃委員國昌：這是快速會發生法律效力的耶！"],["柯委員建銘：我們是要整套來處理嘛！包括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安法什麼都要處理耶！"],["主席：我們請柯委員……"],["柯委員建銘：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耶！"],["主席：請柯委員……"],["柯委員建銘：我們執政黨有整個立法的原則和架構要處理啊！"],["主席：請柯委員針對今天的程序有什麼……"],["柯委員建銘：在大小聲什麼！搞不定就在作秀！"],["黃委員國昌：是你自己在這邊做虛偽陳述的啦！"],["柯委員建銘：什麼虛偽陳述？","黃委員國昌：叫我們大家坐在這邊，指著別人說作秀！"],["柯委員建銘：你聽不下去就出去啦！大家都在看啦！"],["黃委員國昌：你怎麼樣啦！今天要耍流氓喔！"],["柯委員建銘：什麼虛偽陳述！"],["黃委員國昌：沒有在怕你啦！你本來就在做虛偽陳述！"],["柯委員建銘：我講的是事實啊！什麼虛偽陳述！道理不是由你講的！"],["主席：我們講程序……","柯委員建銘：邱太三什麼時候擋過這個，亂講一通，不能這樣搞嘛！"],["黃委員國昌：沒有擋過這個法？"],["柯委員建銘：邱太三什麼時候擋過這個？"],["黃委員國昌：邱太三沒有擋這個法？"],["柯委員建銘：邱太三什麼時候擋？"],["主席：請……","黃委員國昌：司法法制委員會在審法案的時候，你在嗎？"],["柯委員建銘：當然在啊！"],["黃委員國昌：你們的法案都不來審！"],["柯委員建銘：當然在啊！"],["黃委員國昌：還坐在那邊大放厥詞！"],["柯委員建銘：當然在啊！我們執政黨必須要負責啊！"],["主席：柯總召針對今天的程序……","黃委員國昌：你的負責就是不斷地拖啦！院會裡面要完成二讀、三讀，被你們封殺幾次了？"],["柯委員建銘：不然今天怎麼排在這裡？"],["黃委員國昌：立法紀錄拿出來看啊！"],["柯委員建銘：這個不是你想什麼時候處理就什麼時候處理！"],["黃委員國昌：那也絕對不是你所講的啦！"],["柯委員建銘：執政黨有我們自己的立法策略！不可能全聽你的啦！","黃委員國昌：對啊！你所謂的立法策略，國家機密保護法你擋不擋？一擋再擋！在院會還復議！什麼二讀、三讀被你封殺過幾次！"],["柯委員建銘：我們是整套要處理！不是你這樣單點全部在作秀嘛！"],["主席：請柯委員針對程序來處理。","柯委員建銘：既然大家協商好了，再來說什麼4個法案再來協商或再來弄，到時候他們不簽名的話，還是一樣繼續搞下去，所以我們認為國民黨如果不行的話，那就按照程序來處理，處理完以後，上來還是照這個順序排下去，現在不可能有什麼狀況是後面的案子可以拿到前面來的嘛！所以就一案一案來嘛！我希望國民黨簽了就要算數，不然等一下我們就照順序來處理。"],["主席：請許委員發言。","許委員毓仁：因為採購法我有提案，然後也有參加協商，我們黨團目前的確對於採購法的細節還有一些需要討論的部分……"],["主席：你們還有幾個條文需要討論？","許委員毓仁：大概還有3到5條，因為有些團體希望可以來談一些細節。"],["主席：3到5條？我們有保留3條啦！"],["許委員毓仁：對。","主席：如果針對採購法裡面的條文有你們的意見，那你們可以在院會提出你們的修正動議案嘛！"],["許委員毓仁：現在就是我覺得禮拜五……"],["主席：因為我們已經在採購法浪費太多時間了啦！經過2個禮拜了。","許委員毓仁：這樣啦！我也滿同意國昌兄的講法，就是看今天要不要先處理其他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及跟騷法，然後禮拜五我們讓採購法順順利利的過啦！因為我覺得最後不要表決就儘量不要表決啦！好不好？"],["主席：如果大家都同意……"],["許委員毓仁：先處理國昌兄的東西嘛！我們也支持啊！","主席：不過還是要徵求各黨團的意見，如果大家都同意，採購法國民黨黨團願意在這個禮拜做一個決定，禮拜五排做第一案，我們今天就可以。不過我要跟各位報告，我們是沒有案可以審啦！如果大家覺得國民黨這幾天還要再思考採購法，但是禮拜五第一案的採購法，如果國民黨再不簽，我們就逐條進入二、三讀，看民進黨的意見怎麼樣？"],["柯委員建銘：裁決以前先聽各黨團的意見……","主席：沒關係，我還沒有裁決，所以在問大家的意見嘛！","管委員碧玲：主席，報告一個我自己的親身經驗，因為我首當其衝，昨天媒體一直追我，至少今天的網路新聞也都有報導，國民黨表示要採焦土抗爭，就是為了李進勇先生的人事案，因此不願意與我們協商。","吳委員志揚：沒有這個新聞，我否認。","管委員碧玲：如果你要否認，就請你聽我講完，因為我就是需要你們解釋清楚，畢竟這牽涉到你們說要將它拖到星期五，不知此事可不可信？我還一再地確認，消息可信嗎？消息來源可靠嗎？媒體那方表示這是很可靠的消息，但你們卻在此公開否認。事實上，這是民生法案，不涉及意識型態，也真的協商了非常久、非常審慎，最後剩下三條，結果貴黨團今天還說尚需時間思考，因此我們就會覺得這是藉口而不是事實，至於你們在藉口的背後有什麼策略，我們就無法得知了。","我們在立法院立法都是站在人民的立場，就誠如方才黃國昌委員所言，對於哪個法案更重要，我也要替總召呼應，事實上我們真的希望能整包一起處理，進行逐案協商，而我們也有共同的目標，希望這個會期就能處理完畢，所以不會刻意地去阻擋什麼法案。反而是媒體告訴我們，採購法會被刻意阻擋，因此我認為這點一定要先澄清，否則我們也很難相信你們星期五就真的願意簽出來讓我們處理，如此要我們怎麼決定把今天的時間拖過去呢？而這也涉及了最基本的互信，以及究竟誰可以代表國民黨的問題。"],["主席：請吳委員發言。","吳委員志揚：今天早上有人將這則新聞貼給我，我才看到的，但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昨天我只在早上主持會議，沒有下午的會議，也不曉得這是誰放話的。我們的態度很簡單，也認為政府採購法是民生法案；同樣地，我們也認為跟騷法是民生法案，但是跟騷法到現在都還沒進入實質討論，連讓警政署好好地說說自己究竟有何困難的機會都沒有，目前就只有書面而已。因此我們不會去杯葛政府採購法，請各位放心，我們只是需要一點點時間把它處理好，我們內部會整合意見的，星期五我們一定讓政府採購法可以處理。院長，可以嗎？","不過，我也覺得不要讓其他至今都排了幾個禮拜的法案，連一點實質的進展都沒有，大家都知道政府採購法最後就是再喬一下共識，應該不會有節外生枝的機會，我們當然也希望星期五需要表決的條文會比現在更少，而不是逐條……","主席：很少了，只剩三條而已。","吳委員志揚：今天大家的氣氛如果不好，就算星期五可以處理，但變成要逐條也是浪費大家的時間。"],["主席：逐條就是4個小時。","吳委員志揚：那就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所以我希望採購法的部分就請讓我們在這兩、三天處理好，然後星期五院會就可以處理了。剩下的3個主要的法案，相信各黨團都急著要進入協商，不要一直放在那邊。","主席：如果你們早上有簽的話，早上處理完，下午2時30分之後我就要開始協商跟蹤騷擾防制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中華民國刑法，畢竟這些案子都跑不掉。今天先審理或處理採購法，星期五一定也要處理這些案子，所以誰都沒有杯葛，或不讓這個案子過的任何理由。因為都沒有案了，所以再過來就是這幾個案了，就是跟騷防制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和刑法，都跑不掉，下個星期和這個星期只是兩個星期的差距啦！","請柯委員建銘發言。","柯委員建銘：這已經討論二十幾分鐘了，朝野協商時，大家講話要守信用，什麼你們還要回去再消化，只有這三條，還要再消化，這個法案已經在這裡朝野協商三次了，都在這裡，大家在現場已經講非常透了，我不知道國民黨的袖裏乾坤是什麼，不知道他還會出什麼怪招，然後一拖再拖！","今天你們說不處理採購法，再繼續往下協商，就算往下協商，難保今天下午就會有結論，結果整個議程就拖掉了，我們還要召開預算協商，但是這個會期到結束還有幾次院會時間，大家想一想。對於法案的進度等等，執政黨當然有責任，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有什麼法案是一定要通過的，包括我們覺得很重要的，重中之重不是什麼機密法，而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啊！整個國家的國安機制這個防衛體系要如何建立起來，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體系，不只國家機密法一個法，也不只刑法一個法，還有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又有好幾條，包括第五條之三還有退將的問題等等，對於這些東西，我們當然要有立法時程和提出深刻的看法，現在我們為這個政府採購法一拖再拖，已經拖兩個星期以上了，一點意義都沒有！今天你們說大家再往下協商，又是一事無成，難道你們星期五才要簽嗎？我不認為，因為你們國民黨可能還有一些怪招，所以我們認為這不是單純的一件事。","我還是堅持大家講話要有信用，現在你們的作法就是在阻擋院會的時程嘛！我們還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星期四委員會要協商，接下來要到院會，之後這也要花很多時間，所以能夠處理的法案盡量處理，否則又會一事無成。我們有立法時程的急迫感，也有我們安排的方向，不是像黃國昌委員說的，只有一個國家機密保護法，那是整套要怎麼處理，還有委員會要怎麼推，所以拜託！我們乾脆往下走，你們不簽名沒有關係，要逐條表決就表決吧！要退場就退場嘛！也是很快啊！","主席：很快，逐條大概四個小時嘛！"],["柯委員建銘：不會啦！你們不可能逐條發言嘛！","主席：如果有協商結果，大概是一個半小時……","柯委員建銘：你們要逐條杯葛，我們也面對嘛！否則，永遠跨不了門檻，因為這個案子沒有處理的話，如何往下處理？這個協商是照順序來啊！"],["主席：請許委員毓仁發言。","許委員毓仁：柯總召，我理解你們的擔憂，但是我們黨內的確還有三、五個委員對於現在這個協商內容有意見，給我們一些時間徵詢一下，因為採購法是民生法案，對我而言，這也是滿重要的，所以我自己也不希望最後這被當作政治攻防的籌碼，我覺得這沒有意義！這對國民黨的形象也不是很好，我和蘇議長有共識是我們回去再溝通一下，如果星期五不用表決是最簡單、最好的，這是我們希望達到的目標，所以我們與其在這裡花一個早上討論要不要表決，不如先處理接下來的案子，包括跟騷防制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等，這可能比較實際一點。","柯委員建銘：院長，大家是不是講白話……","許委員毓仁：因為要逐條的話，也是四個小時……","柯委員建銘：許委員，不好意思，大家講白話，為什麼本來簽好的東西要劃掉？因為星期三中選會主任委員同意權行使時大家不愉快，所以星期四下午你們就劃掉，後來星期五我打電話跟你拜託，你說那不是黨團交代的，是江啟臣交代的，後來我打給江啟臣，我在院會裏面和他談，我說一個事情是一個事情，所以他這個是有政治安排，我剛才一直講這裏面有袖裏乾坤，不是這麼單純，把今天拖過去，星期五就要讓我們表決了，不要大家一直相信這個說法就一直拖。這個會期自下個月開始只剩下4次院會而已，包括同婚法案，有多少法案都要在會期結束以前完成！我們再三地講，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那才是重中之重，還有很多法要修，像是公投法等等，現在還在院會等待三讀通過的法案還包括司法改革的案子，都必須要有時程上的安排，否則就要安排到臨時會。今天我還是很誠懇地拜託大家、說過了就照簽，為了中選會人事同意權的問題，我相信昨天講說要焦土政策，他們現在也在想要怎麼焦土法嘛！所以在想怎麼焦土法的這個過程中把我們的時間一直侵蝕掉，一直拖過去，到禮拜五還是這個理由啦！我們在這裡協商了幾百場，國民黨講一講以後不算數、劃掉，明天講一講之後又再劃掉，屢試不爽！照程序我們就先走，才能夠往下走一步，我建議院長，既然我們都來了，大家就一條一條順順地走下去、不用吵架，馬上就結束了。"],["管委員碧玲：對啦！","柯委員建銘：要協商的話，下午再來啊！不是說現在要協商，把那個擺在後面，這樣「烏龍踅桌」踅到最後就一無所成，這是對國民黨長期以來策略的體驗，我知道你們在搞什麼，但是我不會配合你們的啦！","吳委員志揚：柯總召，你大概對我不太熟悉，你才會以前還有被害妄想症。","柯委員建銘：現在橫在眼前，就是你來劃掉的啊！"],["吳委員志揚：不會啦！","柯委員建銘：這是大家最熟悉的、最新的……吳志揚說……簽了又劃掉，這是什麼意思？這個不能這樣弄，你們簽回來就好啦……","主席：協商後再劃掉，這是對協商結論的不尊重，大家已經花那麼多……","吳委員志揚：不過跟院長講，那次就是一直在看那個時間，剩下1分鐘要去做臨時提案，然後那個跟騷法的部分一直不讓……講話……"],["主席：不是不讓……那個時間你要離開嘛！","吳委員志揚：然後你的議事人員又趕快……我只是簽我自己的，他說：你要趕快把另外兩個再簽上去。其實他們都還沒有瞭解內涵，就只有這樣而已啦！","主席：你不來開協商的協調會，怎麼會瞭解內涵，本來授權幹部來，就是授權你們簽名，這是一定的，以前到現在就是這個樣子嘛！如果都不來協商，當然是不瞭解！而協商有結論了，回去後又重新劃掉，我覺得我們協商的效率就不好啦！我們只是覺得很可惜，因為如果照進度，今天早上把採購法的部分完成，兩點半進入跟騷法及國家機密法的部分，整個程序就很順。今天早上大概採購法剛好可以完成，如果有協商進度的話；如果協商沒有進度，要4個小時，今天早上到現在已經浪費33分鐘了，假如10點開始到下午，差不多今天也可以把採購法的部分全部完成，禮拜五早上一大早我們就來協商國家機密法及跟騷法的部分，其實只是下個禮拜跟這個禮拜之別……","請黃委員國昌發言。","黃委員國昌：我再說一次我們基本上的立場，希望今天4個法案都能夠順利完成三讀，這個是最高的目標。萬一這個目標沒有辦法達成的話，針對剛剛民進黨和國民黨兩個黨團所提出來的意見，我是不是可以試著提供一個折衷的方案，因為現在對於中國國民黨說採購法部分給你們幾天、禮拜五會很順利完成二讀跟三讀的這件事情，大家覺得沒有保障，沒有保障的理由可能是因為之前我們就採購法協商了半天，後來可能國民黨黨團有一些考慮、又撤簽，這個我尊重，但我的意思是說，如果要讓大家有一個保障的話，我是不是建議，我們現在就針對這個議案處理的順序跟方式先達成協商？","主席：對，我的……","黃委員國昌：先達成協商了以後，院長接下去宣告，因為只要院長一宣告，我的理解是就沒有撤簽的問題了嘛？好，在這樣的前提下，就程序上我們先達成協商，然後讓院長下去宣告。先達成協商就是，今天大家白紙黑字簽好，政府採購法在禮拜五第一案處理，院長下去宣告就沒有誰反悔、事後杯葛或是撤簽的問題。其次，針對跟騷法、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在院長宣告完之後，上午就繼續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法取得共識也沒關係，今天下午就針對這些法案進行處理。這樣的處理方式有個好處，就是即使跟騷法爭議太大，大家要把它擱置或否決，至少今天下午會議結束以前能夠有三個法案完全處理完。政府採購法在禮拜五經大家簽字就排第一案，院長下去宣告，也沒有撤簽的問題，我們可以合理地期待政府採購法在這個禮拜五可以完成三讀。就立法效率和議事進程的順利而言，針對國民黨和民進黨剛才表達的不同意見，我試著提出這樣一個折衷方案供大家考慮。","柯委員建銘：我試著提醒黃國昌委員，志揚在這裡簽都沒效，黨鞭沒有來，簽了沒用，院長宣告也沒有用，因為沒有人同意他有協商結論，他怎麼宣告？所以我們要務實地看待。請鄭運鵬講一下，好不好？","鄭委員運鵬：就黃國昌委員剛才提出來的程序，我們處理這四個法案的時候，大家可以看得出來採購法一定有表決，所以吳委員和許委員講說禮拜五可能沒有表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時代力量黨團希望那三條要表決，不可能講到連那三條都不需要表決，這是第一點。今天如果處理採購法，就算是逐條處理、逐條表決，也一定會有結論。可是如果照黃國昌委員剛才講的，早上先來協商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和跟騷法，有可能這幾個法案的爭議在今天都討論不完，下午更不可能處理這三個法案的二、三讀。因為大家沒有共識，到下午要處理時每一條都會卡住，所以今天如果不處理採購法，其實是什麼都無法處理，程序上比較有可能是這個樣子。到了禮拜五有沒有政治條件不知道，但是今天會變得完全卡死，因此請黃國昌委員再考慮一下。","柯委員建銘：大家試圖提出一些方法，我相信都是善意的，國民黨是虛與委蛇，我相信黃國昌委員是善意的，但是這善意的基礎是不夠的。他說今天有可能先協商，然後三個法案都通過，可是政府採購法、跟騷法和國家機密保護法沒有這麼簡單，已經簽字的協商結論都可以劃掉了，怎麼可能後面的跟騷法和國家機密保護法他們就沒有意見？而且對政府採購法有意見的都是我們和時代力量，他們從來沒有版本也沒有意見，都可以搞到如此。今天有個事實，我必須在此重申，執政黨必須負責任地對立法的程序、順序、進度有非常負責任的安排。大家想一想，這個會期大家最重視的就是酒駕的問題，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在5月3日就可以朝野協商，司法院會銜的內容就會回來，眾所矚目的法案都還沒有處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虐兒的部分也還沒有處理，有的是委員會還在協商，有的是院際之間還有意見，我們必須處理這些法案。這個會期內不處理嗎？你要一直卡，一直念茲在茲這個跟騷法，好像跟騷法不處理，政府採購法也不能讓它處理，讓我有這樣的感覺。其實也不是這樣，就是為了中選會的人事案要拖掉我們的院會時間，怕我們有太多事情要在這個會期處理，包括大法官同意權，大法官第748號解釋，還有剛才提到的虐兒，這些不必想嗎？還有酒駕是不是要死刑？這些大家好像都忘記了！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官法現在也送進來了，我們都要有一些安排啊！院會若是一直拖掉的話，根本坐失時機，那是不是就開臨時會，大家都不要休息了，再來搞3次臨時會？也不行這樣啊！所以我們必須很負責任地來處理，包括整個國家安全機制上所涉及的5、6個法如何陸續去推，包括假訊息的部分，還有電信法等等，太多法案了，能夠在月底前完成的我們就要陸續完成，否則就要到臨時會去，臨時會能夠開多久？那就又要到下會期了，大家要選舉了，很多法案都不必搞了！所以不要為了你要杯葛這樣一個動作，爭議目標不明確，當然你們很明確，今天拖過去以後，相信你們在內政委員會馬上又要偷襲對於中選會人事任用權出委員會的問題，包括院會，你們都有整套的杯葛策略，那我們可以坐視整個院會空轉嗎？這是我們的責任啊！所以我才建議就照這樣走下去。","主席：針對政府採購法，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國民黨黨團能不能依照上一次的結論來簽名，然後我們即刻進入院會處理？能不能？","如果不能的話，我們10點到院會進行採購法的修法，採購法完成之後，下午如果有時間就進入跟騷法跟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協商。10點正式開始進行政府採購法的修法。","散會（9時41分）"]],"block_lines":[1,13,17,19,24,25,30,31,32,34,35,37,38,39,41,42,44,47,48,49,50,51,52,53,54,55,56,57,58,60,61,62,63,64,65,67,68,69,70,71,73,74,75,76,77,78,80,81,82,83,84,86,87,89,91,93,94,96,97,99,100,102,108,113,121,124,129,133,137],"person_count":{"主席":21,"柯委員建銘":24,"吳委員志揚":2,"黃委員國昌":17,"許委員毓仁":3,"管委員碧玲":1},"persons":["主席","柯委員建銘","吳委員志揚","黃委員國昌","許委員毓仁","管委員碧玲"],"title":"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星期二）9時5分至9時41分","地點":"本院議場3樓會議室","主席":"：現在我們已經沒有任何一案經過協商的，只有採購法，有共識的沒有案子了，委員會也沒有案子送到院會來，如果採購法國民黨黨團再不簽字，我們就逐條二、三讀，因為剩下3條保留條款，如果國民黨黨團有簽名，我們大概90分鐘就可以結束採購法。","date":"2019-04-30","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