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黨團協商紀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17分至12時22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曾委員銘宗","協商主題　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現在開始開會。首先進行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相關協商條文，過去在修正營造業法的過程中，外界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於107年1月15日，曾經提出他們的疑慮分別函文給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請教內政部陳次長，針對他們所提出的疑慮，內政部有沒有加以澄清？他們提及的是，如果依照現在的修正版本通過的話，將對營造業包括甲、乙、丙三級應聘技師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屆時主任技師在執行面可以公開出租證書，專任其他行業，並不得兼任營造業之業務，屆時勢必確實會造成甲、乙、丙級要搶用主任技師的亂象，租牌費將可高達120萬元至150萬元以上，何況目前營造業技師已經嚴重不足，而且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皆需要聘任技師，屆時將聘不到技師，導致公司倒閉、影響營造業的正常營運生態。請問次長或營建署官員對於他們這樣的說法，你們到底有何因應對策？謝謝。","請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李副主任說明。","李副主任守仁：針對綜合營造業公會所提，就是指營造業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丙等逐案簽章的部分，當時施委員義芳的版本中有建議修正條文，即是不得兼任其他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之業務或職務。因為本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丙等逐案簽章的部分，他是得受聘於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所以施委員在這次所提出來的修正版本，在但書中針對第六十六條已經有做但書排除的部分，所以這部分可能說明營造業公會的專任工程人員在執行相關的丙等逐案簽核的部分是不會有影響的。以上說明。"],["主席：請問內政部陳次長有沒有需要補充說明？"],["陳次長宗彥：沒有。","主席：好，謝謝。請施委員義芳發言。","施委員義芳：在目前的條文修正中，它並沒有改變甲、乙、丙級受聘技師的整體機制，換言之，當時第七條規定有關受聘者的部分都沒有去改變。另外，當時在提案的時候，確實是在第六十六條會有所影響，因為第六十六條是丙簽，如果是丙簽則會有影響，所以就排除了第六十六條的部分，這樣對整個業界就不會造成衝擊，也不會對他們的業務有所影響。","主席：基本上，這已經兼顧他們的權益。好，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第三十四條照修正動議修正通過。","如果各位沒有意見，今日協商會議到此結束。謝謝。","散會（12時22分）","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　　間：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2時17分至12時21分"],["地　　點：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協商主題：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協商結論：第三十四條，照委員施義芳等19人提案，修正如下：","「第三十四條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為繼續性之從業人員，不得為定期契約勞工，並不得兼任其他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之業務或職務。\n            但本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不在此限。","營造業負責人知其專任工程人員有違反前項規定之情事者，應通知其專任工程人員限期就兼任工作、業務辦理辭任；屆期未辭任者，應予解任。」"],["協商主持人：曾銘宗　　"],["協商代表：柯建銘　　管碧玲　　施義芳　　鄭運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李鴻鈞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block_lines":[1,10,11,19,20,21,25,26],"person_count":{"主席":1,"陳次長宗彥":1,"時　　間":1,"地　　點":1,"協商主題":1,"協商主持人":1,"協商代表":1},"persons":["主席","陳次長宗彥","時　　間","地　　點","協商主題","協商主持人","協商代表"],"title":"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17分至12時22分","地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席":"：現在開始開會。首先進行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相關協商條文，過去在修正營造業法的過程中，外界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於107年1月15日，曾經提出他們的疑慮分別函文給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請教內政部陳次長，針對他們所提出的疑慮，內政部有沒有加以澄清？他們提及的是，如果依照現在的修正版本通過的話，將對營造業包括甲、乙、丙三級應聘技師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屆時主任技師在執行面可以公開出租證書，專任其他行業，並不得兼任營造業之業務，屆時勢必確實會造成甲、乙、丙級要搶用主任技師的亂象，租牌費將可高達120萬元至150萬元以上，何況目前營造業技師已經嚴重不足，而且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皆需要聘任技師，屆時將聘不到技師，導致公司倒閉、影響營造業的正常營運生態。請問次長或營建署官員對於他們這樣的說法，你們到底有何因應對策？謝謝。","date":"2019-05-07","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