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0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18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劉委員建國","主席（陳委員靜敏代）：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8年5月15日（星期三）9時1分至14時","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宜民    李彥秀    徐志榮    吳玉琴    陳靜敏    王育敏    蔣萬安    黃秀芳    邱泰源    劉建國    林淑芬    楊  曜    陳  瑩","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吳志揚    陳曼麗    鍾孔炤    沈智慧    吳焜裕    陳賴素美  劉世芳    周陳秀霞  羅明才    蔡易餘","      （委員列席12人）","主    席：徐召集委員志榮","專門委員：朱蔚菁","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一、審查","(一)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委員林俊憲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親民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一至五綜合詢答，經委員邱泰源及吳玉琴說明提案旨趣，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薛瑞元列席說明，委員陳宜民、徐志榮、蔣萬安、陳靜敏、李彥秀、吳玉琴、邱泰源、黃秀芳、王育敏、劉建國、黃國昌、陳曼麗、鍾孔炤、蔡易餘、林淑芬、鄭天財Sra Kacaw、楊曜及陳瑩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薛瑞元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徐召集委員志榮補充說明，毋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結果：","一、照案通過：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二、修正通過：","(一)第三十四條，照委員羅致政等16人提案修正通過，將第一項首句修正為「機構住宿式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餘維持現行條文。","(二)第三十九條，照委員蔣萬安等16人提案修正通過，將第三項修正為「第一項評鑑應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類別訂定；其評鑑對象、項目、方式、評鑑人員資格與遴聘、培訓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餘維持現行條文。","三、不予增訂：委員馬文君等18人提案第八條之一、委員林俊憲等25人提案第十三條之一、委員蔣萬安等16人提案及委員羅致政等20人提案第三十九條之一。","二、審查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徐召集委員志榮補充說明，毋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結果：","一、第十五條，照案通過。","二、第十九條，第二項修正為「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第十五條，自公布日施行。」餘維持現行條文。","三、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審查完竣，照案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徐召集委員志榮補充說明，毋須交由黨團協商。","四、審查","(一)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靜敏等3人提出第九條條文修正動議。）","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另擇期繼續審查。","五、審查","(一)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另擇期繼續審查。","散會","主席：繼續報告。","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科技部、經濟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交通部就「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段落：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吳焜裕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焜裕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段落：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段落：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主席：現在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旨趣。","首先請提案人黃委員秀芳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吳委員焜裕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蔣委員萬安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蔣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劉委員建國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林委員淑芬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主席：首先請勞動部許部長報告。","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本部謹針對「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時代來臨，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提升因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壹、前言","本部以安穩、安心、安全「三安」為主軸推動勞動政策，保障勞動權益及促進國民就業，以求勞工在職場均能安穩的工作，並能面對數位創新趨勢對未來工作環境與型態所產生的衝擊。","在重點產業人才培育部分，目前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產業創新條例辦理產業人才基準、供需調查及推估與培訓等事宜，優化人才職能。本部則依職業訓練法，以促進國民就業，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為前提，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合作推動職能基準與各項重點人才培育；另為加強推動產學合作，亦透過行政院產學研連結會報及經濟部、教育部與本部跨部會小組會議，共同研議產學合作業務，培育產業所需人才。","在勞工安全部分，鑑於工業4.0智慧機械之生產模式，其工作場所衍生之危害類型、程度及範圍等，與傳統生產模式迥異，針對新型態產業環境之安全防護與職災預防，本部研擬相關監督管理策略，協助產業因應工業4.0所衍生之相關衝擊及作業危害；另運用物聯網科技，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創新服務系統，培育職場安全健康服務產業關鍵人才，及研擬職業病預防政策。","貳、配合產業發展，推動職能基準，提升勞工技能","一、推動職能基準","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規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等新就業型態產業需要，訂定產業人才職能基準，優化人才職能，截至108月4月底已彙收並公告22項新就業型態之職能基準並公告於職能發展應用平台（iCAP），引導產業及訓練單位作為訓練規劃參考運用。","二、培訓產業所需人力","為規劃辦理符合產業及就業市場所需人才之職業訓練，以協助勞工提升技能，促進及穩定其就業，本部針對失業者、在職勞工及青年積極辦理職業訓練課程，相關執行情形說明如下：","(一)職前訓練部分：本部依據區域產業發展及就業市場需求，以自辦、委辦或補助等方式，規劃辦理多元就業導向且符合產業需求及實務導向之職前訓練課程，提供失（待）業民眾職業訓練以促進就業，補助參訓學員80%或100%訓練費用，另特定對象於參訓期間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107年計訓練4萬9,446人，108年截至4月底計訓練1萬1,964人。","(二)在職訓練部分：為鼓勵企業依營運策略及產業發展方向辦理員工訓練，即時培養符合產業需要的專業技術能力，推動「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透過協助企業建立訓練體系，規劃辦理員工進修訓練等方式，持續累積企業人力資本；另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結合大專校院、職業訓練機構等單位，辦理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透過補助參訓學員80%或100%訓練費用，每人每3年最高補助7萬元，以鼓勵在職勞工提升職場技能。107年計訓練19萬1,731人，108年截至4月底計訓練5萬9,121人。","(三)青年訓練部分：補助事業單位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每人最多補助4.5萬元，提高青年就業機會；另針對在校青年則鏈結產學訓資源，並賡續透過跨部會溝通，共同推動產學合作相關訓練，培訓產業所需人才，並依產業技術發展趨勢，滾動性檢討訓練職類及課程內容；107年計訓練2萬8,428人，108年截至4月底計訓練1萬6,946人。","三、配合重點產業辦理人才培訓","為因應未來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時代來臨的人力需求，積極辦理下列措施：","(一)配合相關部會辦理政策性產業人才培訓：因應行政院「5+N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等政策性產業之推動，培養產業務實人才，除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鼓勵訓練單位加強辦理AI程式教育跨域進階訓練班、人工智慧影像識別實務班、程式設計與機器學習實務班等課程，提供勞工自主參訓外，另以「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鼓勵企業辦理政策性產業人才培訓，並提高企業訓練補助比率。107年計訓練1萬728人，108年截至4月底計訓練6,646人。","(二)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調整職業訓練","1.強化辦理職前訓練資通訊課程：配合產業發展趨勢，持續開發未來新就業型態之訓練職類，並進行現有課程檢討精進，強化訓練設備（設施）、師資等，提供數位化、自動化相關訓練課程，以培養契合產業發展所需之人才。","2.辦理區域產業人才培訓據點：為因應產業發展之人力需求，使職業訓練實施內涵與國家產業政策及區域產業聚落契合，本部結合民間單位，對焦產業需求，據以規劃課程辦理人才培訓，目前配合政府推動5+N創新產業，設置「智慧機械」、「AI產業」、「亞洲．矽谷」等人才培訓據點共10處。","參、配合產業發展，提升勞工安全","一、發展及推動風險評估技術","本部依產業型態及規模，持續發展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評估相關制度，並開發相關工具指引，協助事業單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實施風險評估，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以健全轉型「工業4.0」及發展綠能科技（離岸風力及太陽能發電）之體質調適。","二、建置新興產業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機制","針對推動新興產業所需機械設備，分階段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至第8條規定，建置產品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暨型式驗證之源頭管理、邊境管制等作業機制，阻絕不合格機械、設備及器具入廠，並持續開展後端查驗監督與不合格產品追蹤等管理機制。","三、提升智慧化產業本質安全","本部於107年2月14日修正發布「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同年3月27日訂定發布「協同作業機器人作業安全評估要點」，並輔導事業單位強化安全評估能力，依前揭規定製作安全評估報告，確保協同作業安全。另針對高職災風險產業，透過輔導、訓練及技術諮詢等方式，協助其發展機械設備自主管理標準及確效機制。","四、運用雲端技術提升勞動監督檢查效能","建置職業安全衛生決策系統，將相關業務系統串聯整併，期透過整合安全衛生資訊，清楚呈現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風險情況，提升勞動監督檢查效能，並配合開發第一線監督檢查同仁在外使用資訊工具，提升執行職務便捷性及行政效率。另將運用雲端技術建置職業安全衛生智能管理系統，開發網路學習及3D模擬課程，完善全國工作者教育訓練智能履歷，提供工作者方便、智慧、有效之學習平台。","五、因應新就業型態，強化勞工安全學習","(一)完成「石化業危害鑑別課程」、「高科技業緊急應變之執行與控制」、「各產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應用」之職業安全衛生與物聯網職能課程教材。培訓共348人之職業安全衛生與物聯網跨域職能，因應勞動市場人力變化。","(二)完成「石化業職業安全衛生及物聯網跨域教育訓練數位課程─石化業危害鑑別職能課程」、「高科技業職業安全衛生及物聯網跨域教育訓練數位課程」，已置於亞洲矽谷學院網站及勞工e教網平台，提供企業和勞工等學習使用。","(三)建置起重機吊籃及局限空間作業之職業安全衛生虛擬實境教育訓練教材，提供中華汽車公司等25家廠商標竿學習，強化勞工學習正確作業方法，預防職業災害發生。"],["段落：因應產業結構變化，建置智慧監測技術"],["六、因應產業結構變化，建置智慧監測技術","(一)建置化學品洩漏、安全防護等3種智慧監測技術，應用於局限空間等6種場域，預防職業災害和勞工危害預警。","(二)完成粉塵危害預防、作業環境監測等12項職安法相關法規修訂建議、職場有害氣體感測裝置驗證及品管/品保草案，以因應工業4.0產業結構變化之需求。","(三)物聯網技術應用於勞工職業安全衛生保護之成果應用推廣27場次，計有職安衛管理人員和勞工等1051人參加。","肆、結語","優質勞動力是我國經濟成長及產業發展之重要動能，本部考量未來產業的持續轉變，將配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及勞動市場需求，持續鏈結各部會發展產業職能基準，優化所需人才職能，並以全人終身學習的角度，透過跨部會合作，滿足在校、離校、在職、待業等不同的階段之訓練需求，賡續導入新就業市場勞工所需之新技術與概念，以滾動式新增或更新職訓課程，鼓勵並協助勞工不斷提升專業職能與自身的競爭力，並充裕相關產業所需人力。","本部亦將持續發展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評估技術、建置新興產業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機制、運用雲端技術提升勞動檢查效能、提升智慧化產業本質安全等措施，協助事業單位因應新型態工作環境之作業危害，以保障工作者職場安全衛生。","另外，有關貴委員會邀請就委員所提「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進行口頭報告。","為明確勞動派遣三方關係，避免要派單位規避雇主責任，保障派遣勞工職災補償權益，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將能使勞工的權益保障更加完整與周延。","以下謹就委員所提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重點，提出報告：","一、黃秀芳、劉建國、蔡適應、鍾孔炤委員等17人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及修正第七十八條","有關委員提案規範要派單位不得先面試勞工或指定特定勞工，交由派遣事業單位僱用後再派遣至該要派單位工作，將可以禁止要派單位規避雇主責任之行為，有助於加強保障派遣勞工之工作權益，同時本條定有行政處罰，將可藉由行政處罰及監督予以落實，本部敬表支持。","二、吳焜裕、何志偉、莊瑞雄、陳靜敏委員等18人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本條修正明確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名稱，以符現行法律名稱，本部敬表支持。","三、劉建國、鍾孔炤、趙天麟、黃秀芳委員等16人、吳焜裕、何志偉、莊瑞雄、陳靜敏委員等18人、林淑芬委員等21人與蔣萬安、許淑華、曾銘宗、蔣乃辛委員等18人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有關委員提案增訂要派單位應與雇主連帶負派遣勞工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並明確要派單位與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而導致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將可確保派遣勞工獲得職業災害補償及民事損害賠償之權利，與本部保障派遣勞工權益之政策方向一致，本部敬表支持。","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現在確定上次會議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報告。","楊副局長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今天邀請本部就「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時代來臨，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提升因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壹、前言","隨著雲端科技運算、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時代來臨，不僅科技業必須跟著技術的推進不斷創新，各行各業也都需要持續導入新科技，而企業創新營運與服務也帶來各種重大的改變。面對全球化的挑戰，為使產業創造出更高的附加價值，行政院陸續推動「5+2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等政策性產業之推動，期能加速產業升級轉型，協助國人學習各種技能，提升國家長期競爭力。","除企業營運型態改變外，人才需求與技術能力也會跟著改變，跨域創新思維與複雜問題解決能力成為未來多數工作必備技能之一，未來產業對數位化、智慧化轉型的人才需求將持續提高。","因此，本部針對未來人才能力與技術培育的策略作法與成效提出專案報告，並且聆聽各位委員的寶貴意見。","貳、提升專業人才職能訓練推動做法與成果","一、產業專業人才供需調查","產業專業人才充足與否，為產業發展關鍵要素之一。為強化產業發展所需人才，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7條，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以掌握產業人才供需。","(一)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人力資源發展與產業發展及競爭力息息相關，為掌握產業發展所需人才，協助產業創新、升級、轉型，本部107年針對5+2重點產業辦理13項重點產業專業人才需求調查，包括「人工智慧」、「資料服務」、「通訊」、「智慧機械」及「IC設計」等，以掌握未來產業人才需求。","(二)與時俱進掌握產業人才供需：每年依據產業科技發展，滾動調整產業別，如104年新增雲端產業、106年為資料服務產業、107年為人工智慧產業等，透過人才需求調查進行人才工作需求分析及職能需求盤點，並據以推動多項人才發展措施及建置職能基準之參考，以縮短職能落差，有效強化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之未來專業人才。","二、產業專業人才職能提升做法","針對產業所需創新、跨領域的人才需求，採取結合企業與公協會共同訂定明確之人才技能規格，並據以辦理能力鑑定考試，同時推動企業優先聘僱獲證人才或是對獲證在職人員加薪，使形成正向循環。運作機制細節說明如下：","(一)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iPAS）：","1.發展職能基準：針對新的職能樣態，結合具實務工作經驗之高績效從業人員，透過專家會議擬定分析該職務之職業名稱、入門水準、主要職責、工作任務、職能內涵等，以訂定其人才規格，供企業選才、大專校院培育、培訓機構培訓參考。","2.推動能力鑑定（iPAS）：設立產業人才能力鑑定體系，邀集企業共同規劃與辦理師級人才能力鑑定，透過每年召開「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發展小組會議」，共同督導與諮議，彙整各界建言，精進體系運作。","(二)專業人才培訓：","持續辦理5+2重點產業人才培訓，提升在職人員能力與養成產業所需人才，並配合行政院陸續推動「5+2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等重點產業政策，辦理人工智慧、資訊服務、資訊安全等跨領域整合應用之中高階課程，期能有效補充產業發展所需人才。","1.養成班：策略性補充產業人才缺口，協助待業者就業、提升企業新招募人員職能，規劃系統性專業養成訓練。","2.在職班：以提升在職專業人才職能為培訓目標，配合產業發展趨勢及企業需求，辦理跨領域、創新研發、技術等中高階專業課程。","三、產業專業人才職能提升成效","上述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iPAS）和專業人才培訓的推動成果，在產學研各界參與及在職人士、在校學生的參與，初步已經看到成效；另經濟部亦同步配合辦理各類型專業人才培訓，相關成果如下：","(一)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iPAS）：","1.發展職能基準：","(1)已發展77項職能基準，包括巨量資料分析師、物聯網應用工程師、營運智慧分析師、機器人感知系統工程師、通訊產業EMC工程師等，可供民間培訓產業發展教材及課程、企業人力資源制度、個人能力提升等應用之參考。","(2)105~107年已累計超過7,000家次企業、學校、產業公協會等單位下載應用於發展教材、課程、訓練規劃等用途。","2.推動能力鑑定（iPAS）：","能力鑑定的執行過程，係結合產學研的共同參與，並利用鑑定考試進行實測，推動企業認同，使新就業型態的技能，在各界努力下建立可運作並具備公信力的機制。","(1)結合產學研共同規劃與推動：目前已經超過30個公協會共同推動，並籌組產學研「專業委員會」，共超過千位專家參與規劃，其中業界的比重占63%。","(2)辦理鑑定考試：目前已推動17項鑑定考試，包括物聯網應用工程師、巨量資料分析師、資訊安全工程師、智慧化生產工程師、3D列印工程師、天線設計工程師、工具機機械設計工程師等。","(3)考證成果：105年到107年累計50,611人次報考，核發證書6,699張，獲證率平均約3成。","(4)企業認同：超過1,600家次企業優先聘用及加薪獲證者。經統計獲證者初次求職成功率超過9成；平均薪資部分亦比未獲證之初任專業人員增加3,000元。","(二)專業人才培訓：","為充裕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建構專業人才培訓環境，持續辦理產業專業技術、創新、跨領域培訓課程。","1.專業人才養成：協助就業為培訓目的，辦理中長期人才養成班，推動智慧電子、資安、數位內容產業專業人才養成，課程如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平台應用程式開發、智慧系統整合、資訊安全專業菁英班等，105至107年度共培訓1,097人。","2.提升產業人才素質：為充裕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持續辦理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物聯網應用晶片設計、智慧生物辨識3D感測系統、智能工廠建置之實務技術、自駕車LiDAR先進技術，及資安專業人才培育網路安全防禦等，105至107年度共培訓38,602人次。","3.智慧零售科技人才培訓：106~107年度，舉辦物聯網應用企劃、大數據分析等18門智慧零售科技人才培訓課程，共培訓640人次。108年度預計開設7門相關課程，培訓300人次。","四、因應未來需求之強化策略做法與現況","因應全球發展變革，不論是否具備理工專長背景，各種解讀、應用數位化資料的能力愈形重要。為使在校學生（針對大三到碩二）在投入職場前提早了解產業界對數位技能的實務需求，經濟部在科技會報指導下特規劃納入「跨域數位人才加速躍升計畫」，鏈結產、學、研三方合作，透過跨領域專案合作，培育跨域數位人才。","跨域數位人才的訓練重點聚焦在網路服務/電子商務、資料科學與數據分析、智慧內容、智慧聯網以及人工智慧等領域的培育，並鏈結全球MOOCs（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大規模開放式線上課程）資源，提供學生國內外數位經濟相關課程並開設進階及專業實體課程，搭配提供學生6個月密集式到研究單位或是企業界進行「實務專題」訓練的人才加速培育。","計畫執行自107年開始執行，當年度已有74所大學院校投入，培訓353名跨域人才，其中非ICT領域科系占64%。此一針對在校學生設計的跨域數位能力訓練培養機制，已獲44校承認學分。108年度更擴大將培育600位研習生，並開放一般企業與社會創新企業擔任實務研習單位，目前已有32家實務研習單位願意參與擔任實務研習單位，包含13家法人機構、19家一般企業與社會創新企業，目前持續媒合在校學生與實務研習單位。","另產業對於AI人才的需求部分，經濟部在科技會報的指導下，推動辦理AI智慧應用人才培育計畫，持續推動「人才培訓」、「產業出題X人才解題」雙軌人才培訓機制，並以「國際連結」適時引進國際資源，以提供產業所需AI專業人才。","參、結語","面對新就業型態來臨，培育優質人力資源是提升產業競爭力不可或缺之關鍵因素，經濟部會依據產業人才需求，持續辦理鑑定考試與相關培訓課程，以提升人才素質與具備國際競爭優勢，協助產業數位轉型發展。","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其他部會的書面報告，請各位委員參閱，並列入公報紀錄。","衛生福利部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背景","為改善醫療服務體系，提升醫療品質、促進病人安全、降低成本、改善服務之可近性、公平性與效率，世界各國都積極投入健康資訊科技（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簡稱Health IT或HIT）之發展。世界衛生組織（WHO）把eHealth定義為「應用資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在醫療及健康領域，包括醫療照護、疾病管理、公共衛生監測、教育和研究」。WHO認為eHealth可以增進醫療的可近性和降低醫療成本，尤其對於開發中國家和弱勢族群有更深遠的影響。","貳、衛生福利部推動智慧醫療政策","本部自96年起推動國民健康資訊建設計畫及智慧醫療服務計畫等，積極營造衛生醫療資訊發展環境及基礎建設之建置，包含推動實施電子病歷、成立電子病歷交換中心及醫療影像交換中心、發展電子病歷雲端服務、健康存摺及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等。經累積多年政策推動成果，醫療機構可共享第一線醫事資訊，也協助國人掌握就醫資訊、健康與照護資源資訊。","參、智慧醫療應用促進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隨智慧化應用越來越多元，醫療與非醫療的界線也日漸模糊，智慧化科技應用在個人面向，各類型智慧健康醫療管理APP如雨後春筍般誕生，有些僅提供資訊、或作為資料彙整之用，但亦有APP確實帶入影像辨識、甚至是早期疾病診斷之AI，已提供近於診斷之功能。另在醫院端之應用部分，現已陸續被應用在影像分析之檢測儀器上，使得原先僅具察覺異常功能之儀器，結合歷史數據後，亦可提供局部之診斷、分析參考建議。","智慧醫療於醫院端之應用，可透過主動針對生理監測數據進行分析、預警，增加醫護人員照護效率，或是提供自動影像判讀、診療決策輔助等，作為醫師診斷之參考意見，以提升服務品質及分攤醫療照護人力需求。","遠距醫療發展，係透過醫材、行動通信技術之進步，提供偏鄉診療、照護、及監視等功能。本部於107年5月11日發布「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作為施行通訊診療之法規依據，明定除山地離島偏僻地區外，5種特殊情形及緊急之病人，亦得進行通訊診療。","肆、醫事人員因應智慧醫療設備應用之職能發展","隨著智慧醫療政策推動，以及醫療端之相關應用開展，我國醫療機構營運端也逐步建立所需之營運管理系統，以減少文書作業，提升醫療作業效率。因應醫療服務與作業流程之智慧化，本部對於醫事人員相關職能之提升，規劃以下作法：","一、透過醫院評鑑，推動醫院資訊部門配合臨床與行政作業需求，建立完善作業系統，運用資訊科技管理，整合建立支援病人照護、教育訓練、研究及決策系統，確保病人安全及提升品質。","二、以在職訓練加強醫事人員對於資訊安全防護及相關法規之認知，正確使用數位醫療科技，強化醫療服務過程中對於病人醫療資料之保護。","三、於醫師之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階段，加強智慧醫療輔助科技應用、健康資料整合運用分析等相關訓練，增進對於智慧醫療照護之識能。","四、研議與醫學院合作，在醫事人員求學階段即使其熟悉醫療數據的相關應用，協助其未來職涯發展，亦有助於產學合作，激發更多創新智慧醫療應用模式。","伍、結語","因應未來醫療科技發展，本部將持續規劃並完備智慧醫療之法規與實施環境，強化醫事人員對於智慧醫療應用之職能。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大院第9屆第7會期　貴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提出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金融科技對本會主管之銀行、證券及保險業之影響及員工轉型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壹、金融科技發展對金融業之影響","近年在資訊科技帶動下，相關金融科技（包括AI、區塊鏈、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等）發展所蘊運產生相關金融科技新商業模式，金融業相繼採異業結盟或自主成立金融科技事業單位，提供新興數位金融科技服務。","從金融與科技融合的角度，以及目前業界發展對於金融科技人才的需要情況，可初步分為五大類，包括產品設計、系統設計、數據分析、數位行銷及風險控管等。培育具有前瞻性、可迎接未來挑戰之關鍵性職能人才，攸關產業發展及其長期競爭力，金融業應持續強化職員訓練，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趨勢的人才需求。","貳、金融科技人才發展策略","因應金融科技發展，金融機構組織面臨轉型，對金融業者及既有從業人員帶來很大的挑戰。本會除請金融機構積極培訓員工外，亦請金融業相關公會建置金融科技人才職能基準，並要求金融機構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協助員工轉型，並請金融總會設立基金，協助推動人才培育計畫，透過系統性培育措施，加速導流國內科技新創與校園科技創新人才進入金融科技產業。","一、建置金融科技人才職能基準","為協助國內銀行業者培育及儲備金融科技人才，銀行公會已針對金融科技相關人才建立6項職能基準，包括：數位金融人員、產品設計人員、系統設計人員、數位行銷人員及風險控管人員，探討各項人才之關鍵業務及職能標準，了解金融科技人才之知識（knowledge）、技能（skills）及態度（attitudes）所需基礎能力，協助銀行業者消弭職能缺口，充裕產業所需之金融科技人才。本會並已將上開金融科技人才送勞動部登載於勞動力發展署「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供外界參考運用。","二、金融機構員工轉型計畫：","鑒於金融業引入金融科技為必然之發展趨勢，考量員工在金融科技引入過程中，可能因個人之適應問題或生涯規劃而有轉職或離職之需求，如能於金融業盈餘狀況較佳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支應，除可強化對該等員工之保障、安定社會外，亦可督促金融業重視員工權益。","本會已要求金融業分派105至107年度盈餘時，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將稅後盈餘的0.5%至1%供員工教育訓練、轉職或安置之用，並訂定1至3年員工轉型計畫。金融機構105年至107年實際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共59.71億元（銀行業37.69億元、證券業6.02億元、保險業15.98億元）。","除上開特別盈餘公積之外，本會已進一步請金融業者仍應於年度預算編列一定金額，以支應員工轉型、訓練所需經費。","三、透過現有金融訓練培養多元化學習，提升金融科技人才跨域能力","為培育金融科技人才、強化既有金融從業人員對金融科技之認識，及培養金融科技相關專業技能，本會除督導金融業研提員工轉型計畫外，並請各金融業公會、台灣金融研訓院、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持續開辦金融科技人才相關培訓課程。目前辦理情形如下：","(一)銀行業","1.各銀行已研提員工訓練及轉型計畫，培訓員工具備核心業務能力、數位創新、金融科技及大數據專業能力，進行e化及第二專長訓練，提升員工數位服務與風險控管能力，以擴大金融從業人員發展空間。","2.規劃調整內部組織（例如設立數位金融部、數位應用部、數位通路部、數位資訊部、客群行銷部及試辦數位金融分行等），並將加強單位間工作輪調，以因應數位金融轉型。","3.108年截至4月底，台灣金融研訓院針對數位金融專職人員及一般金融從業人員辦理數位金融相關課程，共計69班次、2,594人次參訓。","(二)證券期貨與投信投顧業","證券商公會、投信投顧公會、期貨公會與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等單位已規劃短、中長期培訓課程，包括「數位金融科技對金融業的影響與因應」、「區塊鏈技術發展與防制洗錢或打擊資恐的趨勢」、「用Machine Learning進行證券技術面與基本面分析」、「區塊鏈底層架構與上層應用介紹」、「大數據與波動率交易策略」等課程，經統計107年5月至108年5月，已辦理142堂課程，受訓人數約為4,166人。","另證券期貨業者亦積極辦理金融科技相關課程講座及考察活動以提升金融從業人員職能（如：金融科技趨勢海外考察團活動、金融科技及創新創業暨區塊鏈最新發展講座、Fintech Base產創業務暨募資媒合大會等）。","(三)保險業","1.保險業者已進行資訊設備之升級與資訊系統之整合、增設金融科技相關單位、規劃調整業務內容、進行相關職能強化訓練及辦理金融數位化員工轉職課程訓練等。目前已辦理保險業員工訓練計畫，訓練人數達18.7萬人，員工轉型人數則有3萬人。","2.為協助保險業者掌握金融科技發展趨勢，由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產險公會、壽險公會及保險業者邀請各領域專家分享金融科技之運用趨勢與實務，藉由教育訓練或參加研討會方式協助保險從業人員自我進修，提升自身金融數位能力。（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5月17日，共10班次，計721人）","四、金融科技創新創業及人才培育計畫：","本會於104年9月請金融總會設立「金融科技發展基金」，並由該基金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基地」，並委託資策會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創業及人才培育計畫」，集結產、官、學、研、創五大領域，舉辦金融科技系列創新講座及專家培訓營，以及大學院校金融科技課程等活動。目前主要執行成果如下：","(一)金融科技創新講座：106至107年已與10餘所大學院校合作，共舉辦108場次，計6,734人次參加。","(二)金融科技專家培訓營：106至107年共舉辦國內培訓營3梯次、海外培訓營1梯次，計培訓179位專家。","(三)校園金融科技基礎課程：自105學年度第1學期至107學年度第1學期，與多所大學院校合作舉辦數百堂課程，培育近4,800人次。","參、結語","產業人才培育是長期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重要基礎。本會未來將隨時檢視執行成效，以縮短產學落差，加速導流國內科技新創與校園科技創新人才進入金融科技產業，建構在地金融產業科技創新種子能量，以促進國內金融科技之發展。","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科技部書面報告：","為協助企業因應新科技帶動之新就業型態所需之人才培育及訓練需求，本（科技）部以提出「人才流生態系」的思維推動相關工作，並運用高階科研人才多元發展補助措施，活化人才出路以滿足新產業趨勢之職場職能需求，相關內容報告如次：","一、人才技能及訓練方面：","(一)辦理人才培訓計畫：","本部所屬科學園區局管理局持續辦理「人才培訓計畫」，開辦光電及太陽能領域、科技經營管理領域、半導體技術領域、生醫領域、精密機械領域等五類課程，其中精密機械領域包括AI相關課程（如今年預計開設「AI智能工廠整合自動化」、「AI關鍵技術與基礎應用」及「AI影像處理與實務應用」等），提供園區內外從業人員達到與時俱進，高效率自主學習之管道，課程內容皆逐年更新以符產業需求及創新科技應用，以協助從業勞工之職能訓練及技能提升。","(二)產學訓交流平台：","1.竹科管理局於107年3月推動臺灣新竹科學園區產學訓協會正式成立，並於107年度辦理4場技術論壇與產業趨勢或技術講座、1場產官學研交流會及1堂訓練課程，108年規劃辦理4場技術論壇與產業趨勢或技術講座、2場競賽、3場產官學研交流會及11堂訓練課程，期能培育企業所需人才、激發關鍵技術新興應用並增加異業合作商機，進而提升臺灣新一代的高科技產業競爭力。中科產學訓協會自2008年8月成立以來，為中臺灣推動產學訓合作最重要的平臺之一，凝聚中區產官學研能量，推動中區產業發展及參與產學界創新活動，間接促進學界及業界攜手合作，整合資源並提昇中部地區高科技產業競爭力。南科產學協會107年結合南部地區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南部科學園區相關主管單位及事業單位，執行南科管理局人才培訓計畫，推動產學研合作及人才培訓事宜，期使南部科學園區在整體發展上展現多元化的資源接軌功能，提升國內高科技產業競爭力。","2.產學訓協會於各年度均陸續舉辦論壇、學術講座及大型產學就業博覽會等，近年來更研討「創新創業」、「智慧機械」及「物聯網」等議題，透過平臺計畫的推動，107年辦理「資通訊科技實務專題競賽」、「飛行智慧機器人創意設計研習暨競賽」、「3D列印機器人創意設計研習暨競賽」、「AI大師論壇系列─AI Forum」、「AI大師論壇系列─智能化製造技術」、「AI大師論壇系列─AI+Robot技術論壇」、「精密工具機與自動化技術」專題實作競賽、「2018創業講座」及「AI大師論壇系列─產業AI化」，期能藉此發揮產學研合作平臺角色，強化產學鏈結。","(三)AI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1.中科及南科已建置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為推動智慧機器人技術發展，本計畫從人才培育著手，藉由課程辦理方式落實基礎及進高階研發人才培訓，並透過實作課程養成具備即戰力專業人力，以補足智慧機械產業發展時所需之大量中高階及專業人才缺口。","2.107年度課程規劃包含軟硬體設備基礎及應用課程與體驗式學習活動相關課程，AI機器人及創意發想體驗主題競賽相關課程與軟硬體設備基礎及應用課程。108至109年度仍繼續以智慧機器人及自造人才養成為兩大課程主軸。","二、勞工安全方面：","(一)輔導及協助園區廠商於智慧設備導入之規劃階段，納入安全衛生考量：","本部所屬各園區管理局已輔導及協助廠商，在智慧設備（如工業機器人、協同作業機器人等）之規劃導入階段，即實施風險評估，納入安全衛生措施之相關規劃，提升勞工作業安全。","(二)辦理相關安全衛生宣導及訓練，預防發生災害：","因應廠商對於新科技技術（如工業用機器人、協同作業機器人）等之運用，本部所屬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已規劃辦理工業用機器人安全標準與評估之相關訓練，使廠商之智慧設備及相關作業程序採取適當之危害預防措施，避免發生災害。","(三)協助及輔導廠商運用相關技術，提升勞工安全：","規劃協助及輔導園區廠商運用智慧科技（如AI、VR等）於製程之安全衛生及緊急應變訓練及演練，提升訓練之成效及安全，並運用大數據運用作為製程安全管理及勞工健康管理之參考。","(四)運用智慧科技協助災防預警，提升提升園區整體安全成效：","本部所屬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已運用雲端、物聯網之技術，協助廠商強化安全衛生管理、災害應變或防災警示之措施（如化學品管理、地震速報及智慧自主防災資訊系統等），提升園區整體安全成效。","(五)落實勞動監督檢查及輔導，維護勞工權益：","本部所屬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已加強勞動監督檢查及輔導，要求園區廠商落實相關安全衛生規定；並宣導及輔導園區廠商塑造良好勞動條件且確實採取過勞危害預防措施，避免超時工作，落實勞工風險評估、健康指導、適性選配工、心理諮商及健康促進等事項。","面對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等新就業型態，勞工的專業需求及安全需求皆有賴政府更進一步的協助，本部將持續請三園區管理局，務必使用更多的資源及心力去協助園區勞工，提升其專業技能，並保障其工作安全，以滿足現代勞工的需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先進：","今天大院貴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會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來臨，本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提出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前言","因應數位創新浪潮，建設「智慧國家」是維繫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目前全球製造業已大量導入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分析等新興資訊科技，追求精進製造技術，期能達到提升製造精度、效率及降低成本等目的，以提高產業競爭力。為使退除役官兵及眷屬投入相關新興資訊科技工作，本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本會職訓中心）先期規劃、開辦相關職業訓練課程，謹就辦理現況及檢討提出報告。","貳、辦理現況說明","本會職訓中心配合5+2產業創新方案等施政重點，自103年起陸續開辦雲端網路、智慧機器人、物聯網、大數據分析、智慧家庭APP設計、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應用程式工程師等課程，擴大培育相關領域之智慧應用人才。","在自辦訓練方面，103年至107年已開辦「雲端網路與通信技術應用班」等8班，招訓學員189人，全數輔導考取證照，就業率平均為81.1%；本（108）年預定開辦大據數分析及系統設計班等4班（開辦班別、輔導考取證照率及就業率詳附表1）。","在委外訓練方面，107年度委託辦理「大數據資料分析班」等10班，招訓學員283人，除「網路與資訊安全工程師養成班」輔導考取證照，餘「大數據資料分析班」及「智慧家庭APP設計班」尚無相關檢定類別，無從輔導考取證照，就業率平均為79.2%；本（108）年度規劃辦理「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應用程式工程師班」等3班（開辦班別、輔導考取證照率及就業率詳附表2）。","參、未來重點工作","一、強化及精進師資","依各職群專業需求遴聘企業師資，並落實師資遴聘及審查，強化訓練師之相關知能，因應課程內容深度需要，薦派赴相關單位進修及落實訓練師蹲點計畫之執行，以實地了解產業界新觀念、新技術之發展，藉以納入課程規劃之需，並將學習心得回饋學員。","二、有機制的輔導學員就業","積極透過相關就業輔導措施如：職業適性評量、到班徵才活動、大型就業媒合活動、職涯發展講座、職缺快報社群推播等措施，進行就業輔導。另定期廠商拜訪及持續開發相關職缺，與廠商保持良好密切關係，隨時掌握企業人才需求，俾利學員結訓順利與市場接軌。","三、持續擴大辦理相關訓練","除現有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分析等課程外，已研議結合物聯網及冷凍空調等課程，開辦智慧住宅應用相關課程，預定編列相關經費與投資設備，期能提供學員更全面及廣泛性之應用學習技能。","四、提升勞工安全措施","本會職訓中心於新進學員報到時即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施予「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上課內容除包含規定項目外，另增加「危害預知」、「交通安全」及「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操作」課程，以符合受訓學員需要。","受訓過程中要求學員在老師的指導下擔任實習工場自動檢查人員，學習體驗自動檢查要領，以適應職場。","肆、結語","本會職訓中心因應新就業型態，持續配合政策積極辦理相關課程，輔導退除役官兵及眷屬結訓後立即為企業所用，開創事業第二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會今日排定請本會等相關部會就「面對新就業型態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案，首先謹向各位委員對各項農政業務的關懷與支持，誠摯表達敬謝之意。以下謹就本會推動農民安全的保障及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相關措施，進行報告，敬請指教。","壹、前言","我國社會保險採職域分立制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並以之維持生計者，其參加社會保險之型態可分為兩類：(一)自力耕作之農民，參加農保。(二)受僱於農場等事業單位、屬農事職業工會會員等農業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勞保。","農保保險給付原定有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民國84年3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健保）開辦，農保的醫療給付即移撥「中央健康保險局」納入健保辦理，目前提供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依108年3月底統計數據，農保被保險人計有112萬餘人。","另農民田間工作潛藏職業傷害危機，確實有提高其職業安全及職災經濟補償之必要，其中，受僱之農業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勞保，給付項目除普通事故外另已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予以保障。本會為增進參加農保之農民其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完備自立耕作農民之社會保險制度，參考勞工保險保障遭遇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生活之意旨，推動修正農保條例，取得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授權，並於107年11月1日起開始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農職保），以保障遭遇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生活。","貳、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制度說明及推動情形","一、試辦對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保被保險人，依其意願至農會申請參加農職保。","二、辦理原則：試辦期間採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並採「先傷後病」，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類，並納入農業工作中常見的農藥中毒及熱衰竭。","三、保費負擔：農職保投保金額與農保相同，為10,200元/月，試辦初期，為照顧農民及鼓勵農民投保，保險費率定為0.24%，保險費25元/月，其中農民被保險人負擔60%（15元/月），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補助40%（10元/月）。後續將秉持社會保險財務自足原則，適時滾動檢討。","四、保險給付：對田間務農遭受意外傷害不能工作的農民，提供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等4項現金給付之保障，且與農保給付不重複。說明如下：","(一)傷害給付一收入減少補償（農保無）：農民因田間從農致傷害治療中，如遭蛇咬傷、雷擊、中暑、操作農機具意外受傷、噴農藥急性中毒、載運自產農產品至集貨場途中意外事故等，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發給，最高可領2年，第1年每月可領月投保金額70%（即7,140元/月），第2年每月可領月投保金額50%（即5,100元/月）。","(二)就醫津貼一治療期間慰問金（農保無）：隨同傷害給付一併發給門診津貼50元/日或住院900元/日。","(三)身心障礙給付一工作能力減損補償（較農保增給50%）：因從農之職業傷害而致身心障礙，依農保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核給1.5至60個月月投保金額（即15,300元至612,000","元）。","(四)喪葬津貼一殯葬費用補償（較農保增給100%）：因從農之職業傷害而致死亡，核給30個月月投保金額（即306,000元）。","五、農職保自107年11月1日推動試辦迄至108年5月13日止，實際投保人數162,017人，投保率為14.46%o另勞保局（農職保之保險人）受理給付申請案件計有834件（806件傷害給付、2件身心障礙給付、26件喪葬津貼），其中271件已核付、203件不予核付，其餘360件審查中。","參、結語","農職保可提供農民從農發生意外時有經濟安全保障，但守護農民從農安全，應從提升農民職業安全意識著手，並打造安全從農環境，達到預防勝於治療的效果。為建立農民職域衛生安全教育機制及措施，提供農民職業災害等相關衛教諮詢服務，本會規劃方向如下：","一、研議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合作，就目前十大傷病防治中心及網絡醫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資源，推薦予本會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農會於辦理相關農業技術講習場合、本會農民學院相關課程時協助宣導農民職業災害預防觀念。","二、另將委託相關單位（機構）研究本國農民常見職業傷病種類，製作預防宣導教案、宣導單，並作為未來開辦農職保職業病給付之準備。","營造優質的從農環境，是本會重要施政，農業職災預防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將併行推動，強化農民職業安全意識，降低農民的職災風險。","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支持指教。謝謝！","交通部書面報告：","壹、前言","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交通部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提出專題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貳、重點工作推動情形","一、自動駕駛車輛應用情形","(一)目前自動駕駛車輛仍在研發測試階段，業者欲申請自動駕駛車輛於開放道路進行測試，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0條及其附件21申請或依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自動駕駛車輛尚未對產業造成衝擊，惟未來可能之影響說明如後。","(二)駕駛人員（司機）：駕駛者工作內容改變。駕駛者並不再單純負責車輛操控，而是改為監控車輛自動駕駛系統及行駛週邊道路環境狀況，在必要時接管車輛操作。因此駕駛者須能了解自動駕駛系統所帶來的電子化溝通訊息及相關操作流程。故在車輛服務領域（如商用車、載客用車等）之職能訓練，未來可排入有關自動駕駛系統之權責歸屬、程式控制、介面應用、緊急應變等各項AI訓練，以利既有勞工群組銜接智慧車輛之轉變。","(三)車輛運管人員：部分自動駕駛車輛採用遠端監控技術，對於在後台端監控自駕車進行定點路線接駁之人員，應該透過訓練了解遠端監控車輛及遠端遙控操作的方式及其可能產生的安全問題。在智慧化轉型期間預期將會帶動整體運作方式（如發車前檢查、車隊管理、營運服務、數據分析、智慧公車站）不同以往，此轉型雖可解決人力不足需求，但現有運輸服務業者亦須導入相對應之職能訓練（如資訊、數據、AI、管理平台等），以配合轉型所需之技術能力。","(四)車輛維修人員：隨著駕駛自動化的發展，車輛上相關操作逐漸由機械式走向電子化，因此對於未來從事維修具駕駛自動化車輛之人員，其能力將不像過去只需具備機械概念，可能也需具備電子、通訊及資安防護之觀念。","(五)物流服務人員：自動駕駛物流服務亦是智慧運輸新趨勢之一，民眾可配合手機APP進行收貨，此將帶動影響既有客服人員以及配送人員原先服務型態，故相關人員應配合進行有關APP應用平台、後端管理服務以及新型配送機制等職能訓練，以協助引導物流服務群組應對智慧物流運輸所衍生之問題。","二、新形態車輛媒合派遣技術","(一)數位經濟崛起下，平台業者提供之服務經常涉及跨產業、跨領域之業務，惟仍應符合現行法規之監管原則與精神。","(二)有關平台業者實際從事或營業內容如涉及特許者，仍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並受監督，以維護特許事業發展及從業人員權益。","三、郵務物流","(一)中華郵政公司面對數位化時代來臨，順應社會發展，致力於運用新科技，積極推動數位轉型，以提升事業競爭力及提高服務品質，朝「智慧物流」目標邁進。","1.郵件收寄：積極研擬網路行動收寄功能，便利顧客作業；積極設置i郵箱（智能櫃），便利用郵客戶交寄、領取郵件。","2.郵件封發：規劃導入新式分揀機、箱筐儲存搬運系統、無人搬運車及機械手臂，降低人員負荷，並建立「標準郵遞地址資料庫」，以產生「投遞地址碼」，以利現代化自動郵件分揀設備讀取並自動分揀落段，提升郵件處理效率。","3.郵件運輸：結合GPS車隊管理、籃車追蹤系統，有效掌握郵件運遞訊息，並導入車載裝置，應用物聯網、車聯網等技術，能即時遠距有效監控車輛、人員、郵件之狀態，提升行車安全及增進管理效能。","4.郵件投遞：持續擴增行動PDA功能，朝收攬信筒（箱）及投遞簽收無紙化，掌握郵件投遞路線及位置，配合地址資料庫圖資，讓收件人利用網路資訊精準預估郵務士到達時間；透過投遞作業數位化，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並簡化郵件投遞流程，提升投遞效率。","5.郵件查詢：強化「e動郵局」APP功能，提供完整且即時的郵遞資訊查詢服務。","(二)迎接未來智慧物流時代來臨之人員訓練方面，郵政訓練所規劃依業務單位需求，辦理下列訓練：","1.職前訓練","(1)職能轉換訓練：對象為原郵件處理單位不欲隨同搬遷前往之人員。","(2)新進人員基礎訓練（包括業務處理技能）：對象為甄試招募之園區新進人員。","2.在職訓練：另針對各項業務需要隨時辦理相關專業訓練。","、結語","本部將體察新科技（包括自動駕駛車輛及資通訊技術等）對於運輸產業之影響及對於勞工工作內容可能之影響與衝擊，及早督促所屬運輸相關產業進行職能訓練，提升勞工技能及確保勞工就業安全，以順利運輸產業轉型。","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作以下宣告：因為詢答後要進行法案的逐條審查，所以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4分鐘，得延長1分鐘，請問在場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審查法案原則上不處理臨時提案，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首先請陳委員宜民發言。","陳委員宜民：（9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本席有召開一個記者招待會，針對農委會有員工或網軍在網路上面賣酒的事情提出了證據，大家可以看到在這個廣告上面，它的IP位址是223.200.89.193，在我開完記者招待會之後，當天晚上農委會的主秘也開了記者招待會，他也公開承認農委會600台的電腦都是用這個IP位址，即223.200.89.193，農委會那麼大的部會就只有這麼一個IP，所以，我請主秘注意看，他用這個IP，在今年5月7日下午2時4分15秒的時候，po上這個廣告要賣酒，這瓶酒是2萬3,000元。請問主秘，這件事情有沒有違法？","主席：請衛福部鄭代理主任秘書說明。","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主席、各位委員。依照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我們禁止菸酒在網路上販賣，尤其是針對18歲以下的部分沒辦法監測到。","陳委員宜民：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方式為之。既然他有違法，本席在這邊就具名檢舉，雖然有檢舉獎金，但是這個獎金本席也可以比照上次跟TFDA檢舉乳瑪琳的處理方式一樣，可以捐給慈善團體，所以本席就具名檢舉農委會的約聘僱人員，因為根據農委會主秘也承認，該則廣告上面其實都有這個人的帳號eger19960215，他在網路上，在上班的時間5月7日下午2點在賣酒，這是要處罰的。請教主秘，這件事大概會罰多少錢？","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最低1萬元，最高5萬元。","陳委員宜民：謝謝。接下來，本席也一樣要針對同樣的事情詢問勞動部，在上次記者招待會，我們也提出農委會在去年招標的一個最有利標案件─跟招標網軍相關的案件裡面，得標廠商春露有一個聯絡人Patt，他在徵求工作人員的時候，特別提到為了解思考模式，面試時要詢問下列問題：對於婚姻平權的看法、對於西藏獨立的看法、對於緬甸羅興亞人事件的看法、對於東京奧運正名的看法。請問部長，他可以這樣大剌剌地去問對於婚姻平權的看法嗎？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主要是看他這個問題的設定，以及他在詢問的時候有沒有牽涉到就業歧視，如果有就業歧視，就要依法處理。","陳委員宜民：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等為由，予以歧視，我們於上次修法的時候，已經將這些都放進去了，不能用這些東西來對就業的員工歧視，所以，你覺得在招募員工的時候，要求職的人先準備這些問題，因為他面試的時候會詢問這些問題，有沒有可議之處？","許部長銘春：基本上這些問題，或許我這樣講，如果是讓他有一個獨立的思考表達，但是對於……","陳委員宜民：我知道你要幫他開脫，沒有關係，官官相護常常存在，本席不問你這個部分，本席問的是，你接下來要怎麼處理？","許部長銘春：我的意思是，如果這個面試者認為在整個應答的過程裡面，可能有歧視的問題，他當然可以申訴。","陳委員宜民：我是否可以請勞動部繼續調查，既然本席檢舉了，你們是不是可以調查？","許部長銘春：如果他有檢舉，有申訴的話，我們當然可以……","陳委員宜民：本席已經跟你檢舉了，你們應該調查一下。","許部長銘春：這應該是縣市政府……","陳委員宜民：因為現在這個徵求員工的事情已經過去了，是不是你至少可以在這邊有一個宣示，你現在在國會殿堂，且又是保障勞工權益、就業平等的部長，你今天至少可以在這邊宣示，如果……","許部長銘春：是哪一個縣市……","陳委員宜民：先聽我講完，可以嗎？本席只是建議你，接受本席的檢舉後，至少你可以在國會殿堂宣示，是不是可能在處理的時候，邀請所有曾經參加春露公司在招募員工的時候有去被interview的、有去找工作的或者有看到這個網站上的內容的，如果覺得有問題的民眾應該可以到勞動部的某一個窗口跟你們談一談吧！因為你剛才講到很多如果，可是事情是已經完成了，在這過程裡面，如果有民眾覺得不舒服或者他真的有去面試，然後又被問到這麼敏感的問題，總是可以讓這些民眾有申訴的機會吧？","許部長銘春：好，可以。","陳委員宜民：我知道過去在國內都有統計大量解僱的人數，這是根據貴部最近的統計數字，在今年首季可以看到總共解僱的人數有3,357人，比去年及前年要來得多，但是如果我們再加進中連貨運及台糖等公司，其實大量解僱的人數可能會上看7,000人，所以部長是否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你們有做分析嗎？蔡總統不是說我們現在的經濟越來越好嗎？","許部長銘春：可能是各個產業本身的一些問題，像華映是面板產業，包含中連貨運是因為它自己的一些……","陳委員宜民：經濟上是有出一些狀況。","許部長銘春：對，但是我們都有要求他們要依大解法來處理。","陳委員宜民：本席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跟就業本勞、外勞的比例有關，在2015年的時候，宏達電即HTC因為連續兩季的虧損嚴重，所以他們大量解僱龜山廠區總共大概400多名的員工，而解僱當時它就大概有1,900多名的外籍勞工，換句話說，當時的狀況是它解聘了400多個本國籍的勞工，但是在那個廠區裡面其實有1,900多個外籍勞工，在大量解僱之後，結果隔了一年，又陸續招聘2,300名的勞工，引發勞資的爭議。因此，本席關心的是，因為到現在為止，就這些公司來講，都沒有關於本勞、外勞比例的制定，這在新加坡是有的，他們的比例是1比3，而且他們可以隨著新加坡人如果在就業上面有很多失業的狀況，甚至可以調整這個比例，讓新加坡人在公司裡面占的比例可以再調整、再提高，但是我們沒有這樣的制度，我們看到的是，國內有一些大型的廠商，他們雖然面臨虧損，可以去申請大量解僱，可是其實再過來，它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接到訂單，所以又開始大量聘人，在這樣的循環之下，常常變成是本勞就業的權益被犧牲掉了，像這種狀況，勞動部有沒有什麼方法，例如可以用一個長期趨勢、每季的狀況或每年的狀況能夠做一些調整，讓這種事情不要一再發生？","許部長銘春：我跟委員說明，第一個，要解僱的話，我們有明文規定，它要優先解僱外勞，不能優先解僱本勞。","陳委員宜民：是，那又為什麼會發生解聘400多名本勞呢？","許部長銘春：我們再去了解一下這個個案。第二個，它如果要進用外勞，本、外勞是有比例的……","陳委員宜民：你剛才講的這一條是什麼時候規定的？","許部長銘春：我們的解釋令有，很清楚……","陳委員宜民：105年的時候就有這條規定在嗎？","許部長銘春：就有了，剛剛委員提到的部分，其實我們平常都有查核他們外勞、本勞進用的比例，且隨時都會查核，所以委員提到的這個案例，我們會來了解。","陳委員宜民：麻煩一下，但我還是希望像這種事情最好是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在那邊，否則，其實是防不勝防，當事人的權益受損，他告到法院去了，然後事情才被凸顯出來，畢竟有時候勞動部面對全國這麼多的廠商，不可能全部都了解。","最後，本席要談關於你們最近有提到希望對於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要採取不知者無罪的減輕罰鍰或免罰，調整其共通性原則，請問有這件事情嗎？","許部長銘春：第一個，沒有所謂不知者無罪這件事情，但我要說明的是，因為我們在……","陳委員宜民：你這樣做，變成對遵守規定的人不公平嘛！","許部長銘春：我們的行政罰法裡面很清楚規定，不得因為不知法律而免除處罰，但可依其情節減輕或免罰……","陳委員宜民：所以你的意思是要給他減輕處罰嗎？","許部長銘春：我們的共通性原則其實是在討論任何的個案，因為各界有反映……","陳委員宜民：你們有沒有講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要輕罰？本席只是覺得這種共通性原則，你剛剛也有提到，如果是情節比較輕微的，可以減輕處罰的話，不應該只是針對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20人以下的應該也可以啊！重點在於這個公司有沒有法務的部門，不是嗎？","許部長銘春：是，沒錯。","陳委員宜民：如果這個公司本來就有法務的部門，就算再輕，它都有專業的人在裡面嘛！有一些20人以下的企業，如果也是第一次或是怎麼樣，我覺得你要採取的話，應該要有一個共通性的原則，但不應該以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為限，這樣的狀況應該視情節輕重來調整，這個本席是可以接受的，才不會發生只是一個加班費算錯，不知道小數點標在第幾位，因為現在都是什麼1.33、1.67嘛，總之就是因為差一點點錢就被罰至少2萬元，這樣對很多業者來講有時會有點over了啦！但是「情節」這種東西還是必須有一個SOP或處理原則，不然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到時候可能會很難依法處理。","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有關微型企業到底要以多少人為標準，其實我們還沒有定案，只是說……","陳委員宜民：那你們可以先開公聽會嘛！","許部長銘春：可以，我們會徵求各界的意見。","陳委員宜民：謝謝，這樣就符合本席給你的建議，先開公聽會，廣聽各界意見再來做，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可以。","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9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本委員會辦考察，在這邊我要肯定我們考察的一個點，就是勞動部的培力計畫增加了在地的就業機會，如果沒有這個培力計畫，那個點可能會變成廢墟；就那天所看到的情形而言是這樣。","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肯定。","徐委員志榮：當然，這可能不是勞動部單一部會的事情，就是我們那天看到很多瓦片幾乎要掉下來的樣子，令人擔心消費者的安全問題。這或許和經費有關，也或許是所有權人的問題，就算你要幫忙修，可能都還要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而且除了勞動部，這件事情可能還關係到文化部和內政部，本席希望這個問題可以改善。","許部長銘春：好。","徐委員志榮：另外，座談的時候我們苗栗縣總工會有提出一個案子，就是他們的辦公室已經有50年的屋齡，相當老舊，但是申請補助有時候10萬元、有時候8萬元，沒辦法一次修繕完畢。據本席所知，勞動部一年是編50萬元給全國的工會使用，所以那天我建議勞動部是不是可以把這個餅做大一點、讓預算寬列一點，不要10萬元、8萬元地給，而是一次到位，把所有該修的一次修繕完畢，你們的答復是明年依舊編50萬元。正是因為地方上有這樣的反映，而且現在經費還在部裡面，還可以調整，又不是10月、11月才講這個問題，預算都已經編定了。現在應該還可以微調嘛！難道明年真的不能把這個50萬元往上加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徐委員志榮：這筆錢不是給我們苗栗，而是全國都可以用的喔！","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也知道財政困窘……","徐委員志榮：哎喲，加個一、兩百萬元對你們整個部的預算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啦！","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的概算大概都定案了，不過我回去以後會再努力看看有沒有辦法再微調一下。","徐委員志榮：好，再請部長寬列這方面的預算。","今天是520，520好像也有「我愛你」的意思，當然，我愛大家啦！今天是民進黨執政3週年的日子，對於勞動部這3年在維護勞權、加強勞工福利方面的作為，請問部長得還滿意嗎？","許部長銘春：我們一定是要持續努力啦！","徐委員志榮：部長不敢說「滿意」？","許部長銘春：嗯……","徐委員志榮：部長當然不敢說「滿意」，因為兩次勞基法大修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了更多問題。","上個禮拜蔡總統在大里和廠商座談的時候，說他會想辦法為企業找出加班的空間。當然，那可能是一些企業主的反映或是怎麼樣，我不是很瞭解，請問部長有替總統想好要怎麼找出加班的空間了嗎？","許部長銘春：說實在的，這個部分可能是總統到企業或民間傾聽民意的時候，不管勞方或資方都有這樣的需求……","徐委員志榮：問題是勞基法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修勞基法的話，哪來加班的空間？總統也不能聽到資方希望員工加班的聲音，就答應要找出加班的空間，見到勞團的時候又講另外一番話，這樣也不對吧！","許部長銘春：修法以外是不是有其他途徑當然要做一些研究，不過這個部分很重要，也要去聽取勞資雙方和各界的聲音，我覺得很重要的是……","徐委員志榮：部長，你要記取兩次修法的教訓，不能一下子聽到哪一邊的意見，就去滿足這一邊，因為滿足了這一邊，又會得罪另一邊，搞來搞去，永無寧日，所以一定要從長計議。","民進黨執政3年，勞工問的是要怎麼樣加薪、怎麼樣縮短工時、保障非典型勞動者、支持中高齡就業、照顧職災勞工、鼓勵組工會，我記得上次問到相關問題時，部長好像是說部分落實了，就是做到一半了。上次這個問題可能是其他委員問的，我聽到你說有部分落實，部分落實等於就是還沒有真正完全落實，是不是這樣？","許部長銘春：其實很多政策都一步一步在走……","徐委員志榮：但是走得很慢！","許部長銘春：勞資的議題有時並不是那麼容易處理，很重要的就是，大家應該充分溝通、獲取共識，這樣來走會比較順。就像委員剛剛講的，處理一例一休的問題時，如果有更好的溝通和共識，可能會比較順，也不會有那麼多通過之後又發現問題的狀況。所以我們才會認為，很多事情寧可稍微慢一點，但是要多花一點時間，聽取各界的聲音並進行對話。我是覺得，多對話、多去理解各方的想法……","徐委員志榮：上次修訂物理治療師法的時候，我也是說，與其修得快，寧可修得好。","簡單請問，你還有一年的任期，有可能在未來一年內完成什麼法案嗎？","許部長銘春：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的部分，政務委員已經完成跨部會審查了……","徐委員志榮：你們已經送到行政院的有幾個法案？","許部長銘春：除了中高齡就業的部分，最低工資法這個月底就會送過去，然後……","徐委員志榮：所以這就是「部分落實」，只是「落實的中間」而已，還沒有完全落實。","許部長銘春：是「落實中」啦！我們會儘量努力。其實這些法都不容易，因為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不過我一定會努力把它完成。","徐委員志榮：謝謝部長。今天的主題和新的就業型態有關，本席很感佩劉召委，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未雨綢繆、早做準備。簡單地講，科技進步以後可以取代很多人工的技術，麥肯錫還調查說2030年可能約有4億個工作機會將會被自動化取代，到時候可能會有很多人喪失工作機會，甚至在技術上被機械、機器人或機械手臂所取代，屬於人的部分，因為技術層面沒有那麼高，薪水也不會那麼高，這些部分部裡面都要及早準備。請問你們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辦理一些訓練等等的活動？","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都有持續針對一些新興產業辦理訓練，譬如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所衍生的人力需求，我們都有結合產官學在辦理訓練，107年光是相關的訓練課程就有447班，培訓的人力大概有1萬1,015人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去做，也就是說，因應新興產業人力職能的提升，我們一直有在關注，也有一直在做。","徐委員志榮：謝謝部長。剛剛質詢的委員也有提到微型企業的事情，因為這部分還在部裡面研議，所以你們也要慎重處理，不能弄一個行政命令卻和勞基法母法有所抵觸。","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徐委員志榮：這部分請審慎處理。好，謝謝部長。","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9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新的工作型態，我比較想和部長討論的是工時的記錄和相關的工具。對於如何提升傳統領域相關管理效益，雲端科技、物聯網和大數據等新的技術也是我們一直希望善用的。我記得我剛進立法院的時候就在討論「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那時大家都覺得非常混亂，就是這到底怎麼計算。事實上有這麼多新的科技，勞工工時和休息的保障應該都可以透過這些科技的運用來予以協助，所以我特別關注這個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的準則。這個準則是104年就訂定的，經過討論，106年11月重新修訂，對勞工在事業場所外的工作時間訂定了一些共同的原則，也有特定職業的特殊原則，同時也針對勞工在外工作的工時、延長工時和休息訂定了一些不可逾越勞基法的法律保留原則。","因為我長期在社福界服務，知道其實很多社福界的夥伴都是在外工作，而不是真的坐在辦公室裡面，待會兒我會特別跟部長提到居家服務的部分，他們真的是每天都在外面跑的一群人。","針對這個議題，我還要特別提到的是，上次修訂職安法的時候，我們就是希望能夠運用新的科技來協助確保產業和勞工雙方的權益。上次我提案增訂職安法第十八條之一，希望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時候，雇主應主動確認勞工的安全，尤其需要透過新的科技、新的技術來協助通報，你們跟我說不用，因為你們會訂定子法來處理，請問職安署鄒署長，這個部分目前進度為何？","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我上次也跟委員報告過，現行職安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這就有確認勞工安不安全的意涵，不過經過委員指導以後，我們再和所有檢查機構做進一步的討論，希望在職安法施行細則有關搶救、急救的部分，把勞工確認的機制納進去。目前是會在6月中召開會議來徵詢各界意見、6月底把草案做一些處理，然後向委員請教，希望大院下會期開議時能送進來做後續的審查。以上跟委員報告。","吳委員玉琴：好，所以就等下會期送來立法院做備查的動作，是不是這樣？","鄒署長子廉：希望如此。","吳委員玉琴：好，希望是這樣。我希望儘快看到以科技方式對職業安全做更進一步的保障。","接下來因為今天衛福部列席的不是我關注的長照司，對於相關問題，如果主秘能夠回答就回答，如果不能回答的話，就請許部長回答好了。","在審查108年度勞動部預算時，我特別提出一個預算凍結案，希望勞動部協助讓居家服務員的轉場工作記錄可以有一些指導原則。這個部分其實過去衛福部關注得少，他們只關注你出去工作、我給多少錢就好，很少去關注到底怎麼計時，尤其是在場所外工作，到底怎麼記錄他的工時、休息，這其實是不明確的，所以當時有請勞研所在2月份提出居家服務轉場的工時記錄方式。請問許部長，勞研所發文之後有沒有轉給衛福部？","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勞研所已經完成了，完成之後要送條平司，條平司也完成審查了，現在正在部裡面簽核，但是公文我還沒看到。","吳委員玉琴：你還沒看過，所以也還沒到衛福部？","許部長銘春：還沒。我確認以後會發給衛福部，也會給各縣市政府去遵循。","吳委員玉琴：所以現在衛福部還沒接到這個文。","我覺得這個記錄方式滿好的，就是把它稍微做一下釐清，而且也有運用新科技。過去都是簽到或簽名，現在可以用電腦或電子通訊設備，比如說行車紀錄器、GPS紀錄、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案主簽單或是通訊軟體這些多功能的方式來做工作記錄，我覺得這樣滿好的，就是你們很清楚地指出這些都是簽到或工作記錄的方式。本席認為，如果有緊急狀況，也應該通知雇主，特別是針對案主的突發狀況。所謂突發狀況包括有時候案主突然發生一些需要幫忙處理的狀態，如果核實記錄的話，雇主應該就可以做相對應的處理。也就是說，這部分的指引可以讓居服員也知道，當自己在做什麼事情的時候，如果超過時間，應該回報給雇主，讓他知道自己是在工作的狀態。所以我覺得這樣的指導滿好的，未來服務單位也會更清楚這個服務員是怎麼樣在執行工作。","比較重要的有一點，因為我們在處理月薪制的時候，衛福部對外公告月薪制是3萬2,000元、時薪不得低於200元、轉場津貼不得低於140元，但是今年剛好又公告了一個新的23,100元的最低工資，所以時薪應該是最低不能低於150元，因此衛福部也要記得提醒轉場津貼不能低於150元。這應該沒問題吧！因為這是配合勞動部對薪資的調整，希望衛福部稍微注意這個訊息的轉達，請主秘回去跟薛次長報告一下記得這件事情要做處理。","主席：請衛福部鄭代理主任秘書說明。","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主席、各位委員。這沒問題。","吳委員玉琴：接下來是實務界感到很困擾的一個問題，如果服務員已經依計畫到案家去，途中案家突然表示要出門或就醫，臨時不在家了，這種情況到底算不算工時？感謝勞動部做了一個函釋，內容是該時段不論有沒有出勤或提供居家服務，皆屬於工作時間，很明確地把它凸顯出來；如果有出勤，遇到突發狀況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耽擱工作時應及時回報雇主，雇主應核實記錄。謝謝勞動部做了這個說明，把勞工的工作時間明確化，這樣對一般的月薪制或時薪制的勞工來講應該比較清楚。但是有一個狀況可能是衛福部要帶回去研究的，就是拆帳的方式。因為有一個型態是雇主和勞工採取拆帳的方式，拆帳時這些工作規則要如何適用？這個問題不知道是勞動部或主秘可以回答？","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拆帳的部分可能牽扯到雇主跟原來的一些規定，我們回去也會再進一步了解，看怎麼樣訂定一個準則來搭配勞動部的指導原則。","吳委員玉琴：好，所以你們還要帶回去研究。","雖然勞動部對於居家服務員碰到的一些樣態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規範，可是還有另外一個新的樣態就叫拆帳，這個實在也是有點複雜。其實衛福部長期以來滿忽略勞動條件的法規，所以我希望你們加緊腳步，我們好不容易請勞動部協助把相關的勞動法規釐清的同時，你們也應該趕快加緊腳步，把一些可能較不清楚的樣態，應該要做進一步的釐清。剛剛所談的工時、月薪、時薪都OK了，現在可能碰到的問題就是拆帳，它可能是按件計酬或是什麼的，這些問題可能是接下來你們要面對的新的勞動型態的處理。勞動部有建議嗎？謝司長好像有一些建議的模樣？","許部長銘春：沒有。","吳委員玉琴：沒有？不是這個議題喔！我想謝司長一直在幫你補充資訊，沒有喔？好。我希望如果勞動部有新的資訊或者在勞動法規上有所建議，也要趕快提供給衛福部，讓衛福部不會在勞動的議題上缺席，不然每次老是在這個勞動議題上，衛福部實在有點落伍。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委員秀芳：（10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曾公布目前國內非典型就業人數有81.4萬人，包括部分工時或是臨時性的人力派遣工作在內，但其中派遣人員這部分的認定可能有其難度。針對派遣公司、要派單位及派遣勞工之間的關係，其中派遣公司跟要派單位，何謂法律上的雇主，何謂使用上的雇主，請教部長，勞動部怎麼解釋？","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法律上的雇主就是雙方之間有契約關係，這就是法律上的雇主，所以一般來講派遣事業單位跟派遣勞工之間是僱傭關係；要派單位則是實際上使用勞工的單位，所以它是使用上的雇主。","黃委員秀芳：好。如果要派單位直接面試派遣勞工，這樣可以嗎？就是要派單位面試錄取之後再直接把勞工轉掛到派遣公司。","許部長銘春：基本上不行，這樣就變成是規避。現在一般人力市場上有很多這種轉掛的情形，我們是禁止的，法院在實務上也認為如果是這樣的話，要派單位其實是真正的雇主。謝謝委員提出第十七條之一條文，可以消除一些市面上為企業提供轉掛服務的違法的招商廣告。","黃委員秀芳：其實我們在網路上都可以查得到，就是派遣人力公司的廣告直接寫明轉掛服務，人員招募由企業進行，但考慮人力預算等因素，將自行招募或現有約聘或正式人員委外轉掛於派遣公司。部長，你覺得人力公司這樣的廣告可以嗎？合法嗎？","許部長銘春：當然是不行，當然不合法。如果是轉掛的話，派遣公司其實是假雇主，如果是這種情況，當派遣勞工的權益受損時，常常會面臨兩個公司都不認帳的情況，他必須透過法律的途徑去訴求。對於這種作法，目前法律實務上還是認為要派單位才是真正的雇主，但是透過訴訟常常曠日廢時，變成遲來的正義就不是正義，所以如果能夠在勞基法中明定要派事業單位不得有這種轉掛的情形，而且如果要派單位面試勞工，勞工可以直接要求要派單位跟自己訂定契約，如果沒有的話，勞工行政單位還可以介入加以處罰，這樣對保障派遣勞工的權益確實會比較周延，而且也能消滅違法的廣告。","黃委員秀芳：是。好。我們也希望勞基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可以確保勞工的權益。","許部長銘春：是。","黃委員秀芳：其實我們看到網路上這種廣告真的還滿多的，勞工的權益也許這樣就被剝奪了，所以本席希望能夠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明定要派單位直接面試勞工的狀況下，面試的勞工應有權利要求要派單位直接聘用。","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今天這個提案對於派遣勞工真的是一大福音，我們勞動部也非常非常支持，我們覺得這樣可以讓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真正獲得保障。","黃委員秀芳：好。希望第十七條之一能夠儘速通過。","許部長銘春：我們非常支持這個案子。","黃委員秀芳：另外，勞動部好像要修正一個違反勞基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這是勞動部最近要公告的嗎？","許部長銘春：我們在研議當中，報告委員，其實此案是希望各種違反勞基法案件的裁罰能夠符合比例原則，當重者不過輕，宜輕者不過重，讓每一個具體個案都可以審酌它的違法情節，能夠處以適當的裁罰。這個共通性原則是在勞基法、行政程序法跟行政罰法的規範底下，我們也邀請了各地方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共同討論，以求找出一個共通性的原則。","因為各界迭有反映，針對勞動條件的處罰，目前勞基法中有一些條文的違反並無限期改善的規定，可是各地方政府在處罰的時候，它的標準或有輕重不一，所以各界難免質疑為何相同的樣態，比如超時或是少給加班費的狀況，有的罰這樣，有的罰那樣，就是裁罰不一，所以才會希望我們訂出一個共通性原則。我們的想法是希望任何裁罰都能符合比例原則，所以我們就依循勞基法、行政程序法跟行政罰法的現有規定，擬定這個共通性原則，並未另外創設加重或是減輕的規定，而是把相關的規範在我們的裁罰共通性原則當中再說明清楚。這個共通性原則目前還在研議當中，我們也會聽取各界的意見進行適當的修正。","黃委員秀芳：是，其實我也希望勞動部多聽聽地方的意見，在勞基法修正之前，有關一例一休的部分，基層有很多聲音，譬如它可能是5人以下的小工廠、小公司，可能就是爸爸、媽媽、媳婦、兒子一起工作，然後再請另外一個員工，所以幾乎都是自己家裡的人在做。之前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正通過之後，很多基層民眾都覺得他們以前都沒有在登記出勤紀錄，有的是沒有打卡，有的雖然有打卡，可是薪水發完之後，打卡的資料可能就直接丟掉了，現在勞基法規定一定要保留5年，有的被罰也覺得很不甘心，他覺得我只是登記疏忽或者是打卡的資料沒有留下來而已，你一次就罰我9萬元或是6萬元。所以我認為你們要訂定的這個違反勞基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如果能夠針對5人以下的小公司規定一個比例原則，至於大公司有自己的法務人員，更應該遵守勞基法。當然裁罰還是要有一個比例原則，一間公司只有3個人、5個人而已，你一次罰我9萬元，針對200人的公司，你還是罰9萬元或是6萬元，我覺得這部分還是有需要就比例原則去做討論。","許部長銘春：是。報告委員，這個共通性原則就是揭示一些標準，基本上如果是有人資部門的大公司，它可能法遵能力比較強的，當然對它課予比較高的法遵義務；另外，對於惡意的，我們絕對不會縱容……","黃委員秀芳：當然。","許部長銘春：惡意的我們一定加重處罰；但是對於一些比如小麵攤或是剛才委員舉例的微型家族企業，員工可能就是幾個人，它雖然不是故意但可能有過失的這部分，是否要衡量它的情節，這部分就授權各地方政府，依據具體個案的情形、可責性的程度去做一些裁量。","黃委員秀芳：是。當然所有的企業或資方都一定要遵守勞基法，勞方、資方都需要遵守勞基法，但是就我剛剛講的，企業還是有分，微型企業跟大公司的裁罰，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個比例原則，這樣會比較好。當然我們一定是要求大家都要守法，都不要違法，如果一旦有些狀況，比如打卡的資料遺失或沒有保留這種處罰性的規定，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個比例原則，這樣會比較好。","許部長銘春：是啊，其實我們這個共通性原則主要就在強調比例原則，就是裁罰要符合比例原則，要衡量它的故意、過失、它的違法情節以及可責性的程度。","黃委員秀芳：好。我也建議部長跟勞動部還是要多聽地方的聲音，不要這個法通過之後，又造成大家的抱怨。謝謝。","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啦。謝謝。","主席：請陳委員靜敏發言。","陳委員靜敏：（10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是針對新的就業型態趨勢邀請勞動部、經濟部、衛福部共同來報告，一開始先請問為什麼今天衛福部沒有做口頭報告？","主席：請衛福部鄭代理主任秘書說明。","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今天部長去WHO的會場……","陳委員靜敏：因此所有人都唱空城了？衛福部就不用報告？","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我們有先徵詢主席，是否可以用書面報告。","陳委員靜敏：我等一下要質詢的內容都跟今天的書面報告有關，結果都沒有報告，不曉得衛福部對這個議題的重視在哪裡？","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我們非常重視。","陳委員靜敏：是齁？那我等一下就請教主秘對這件事情的了解狀況。我看到今天衛福部的書面報告提到很多都是跟智慧醫療的政策有關，可是就整個高齡化社會的進展，醫療照護的需求不僅限於醫院，相關的連續性照護在社區、在長照，我不知道在智慧醫療這一塊，有沒有哪一些是運用在所謂的連續性照護上？","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智慧醫療除了運用在醫院跟醫療方面，實際上我們從民國96年開始就建立整個醫療資訊化及智慧醫療的……","陳委員靜敏：可是現在介接都一直有問題啊！我們從社區長照聽到很多案例，很多訊息醫院不願意release的時候，我們在社區是看不到個案的狀況的，特別是現在提到很多慢性病照顧的這一塊，除非透過家庭醫師制度可以看得到他的醫令以外，其他的醫事人員是看不到的。","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關於這個部分，現在健保署針對電子病歷有一些相關的管理措施，現在無法釋放出去，主要是考慮到資訊安全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現在也在持續的努力，在如何能夠顧及資訊安全的情況下，也許未來可以做一個分層的方式，然後逐步讓其他相關的醫事人員也可以看到病患的資訊。","陳委員靜敏：是，這也是我一直在要求的，但是本席在你們的書面資料中也沒有看到你們努力的狀況，現在看到的都還是在醫院這一塊，我們剛才提到的連續性照護這部分，我都沒有看到耶！","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跟委員補充報告，關於這個部分，其實我們的國健署也有一個「健康妙管家」的雲端智慧健康服務，它也提供了民眾有關於未來要如何促進健康方面的一些訊息。","陳委員靜敏：好，非常好，我正好就有準備到這一塊，等一下再請主秘回答。","不過在您的書面報告的確就看到這一塊，未來要用醫療評鑑來檢視醫院落實智慧管理的狀況，可是醫療評鑑現在就是我們認為醫療產業非常血汗的一個問題之一，因為評鑑護理人員就要做很多文書工作，現在真的很高興我們衛福部又把這一項再加到護理人員的頭上了！","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用意不是要用醫院評鑑，我們是希望藉著醫院評鑑讓醫院能夠更注重資訊用在於醫院的運用來減輕醫療跟護理人員的……","陳委員靜敏：對，現在就變成又加一題，就是我們現在要用這個東西，不好意思，當你要列入醫療評鑑的條文裡面，就表示我們又要多準備文書工作了，所以這一塊到底怎麼做可以更人性化、減少負荷，目的是為了減少負荷，目的是為了減少相關的病人安全的疑慮等等，怎麼樣做能夠把這一塊納入考量，也請主秘帶回去思考一下，不要又變成多一條條文，我們又要多準備很多文書評鑑的工作。","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不會，這邊我要跟委員補充的是，比方來講……","陳委員靜敏：我補充很快，等一下恐怕時間不夠，好不好？沒關係，等一下。您剛剛提到app這部分，我們現在看到很多林林總總的app，包括你剛才講的什麼妙管家，你知道大家使用的狀況如何嗎？使用率高不高？有沒有評估它使用的必要性，多少人使用算是這個app有達到它應有的效果？","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目前妙管家的使用率，相對而言，不像我們的健康存摺這些app的使用率這麼高。","陳委員靜敏：是齁，多少您覺得合理呢？","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健康存摺目前已經到100萬了。","陳委員靜敏：真的嗎？","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對。","陳委員靜敏：是喔？你剛剛講的是健保署的這個app嗎？","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對，第二個。","陳委員靜敏：這個是健保署的吧！你剛剛講的國健署的妙管家……","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它是第17個。","陳委員靜敏：對，妙管家這個app使用人數是多少？","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它累積下來的數字……","陳委員靜敏：你不是說有100萬人？","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健康存摺有。","陳委員靜敏：是啊！可是你剛剛講的這個妙管家，我們要去管理他的相關的健康行為，這不就是您剛剛提到很重要的、在連續性照護的這一塊，透過這樣的智慧管理，可以讓其他的醫事人員也可以使用到，它的使用率是多少？","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目前的下載數是超過1萬。","陳委員靜敏：是啊！你剛剛不是說有100萬？","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不是，我剛才提的是健康存摺。","陳委員靜敏：好，沒關係。現在重點就是這些app，我們設計了以後要讓人家使用，您的「雲端都治手機APP」，我們花了將近500萬元，可是多少人download使用？","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都治這個部分，它主要是治療TB相關的一個部分……","陳委員靜敏：我懂。我知道。","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所以可能它的族群相對是比較少的。","陳委員靜敏：所以我們花了將近500萬元，只有321個人download使用，這樣的utilization……","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這個部分可能就是utilization並不是那麼好，這個我們會再進一步請疾管署來做……","陳委員靜敏：是啊！我們提到很多的智慧管理措施目的就是要管理，可是到底管理誰？target是誰？成本效益是怎麼樣？我想衛福部有必要再做一下檢討。特別是國健署，這個之前我也提案要凍結相關的費用，為什麼？因為主要是我們真的設計了一個app以後，這個app到底有沒有被廣為使用，針對這一塊，健保署有提到健康存摺，關於健康存摺，我覺得如果願意release這些資料，就像你講的有個資法的問題，如果個案願意被慢性病管理的話，這個資料可不可以release出來好讓國健署同仁使用？那天好像就是開了這個協調會，只是後面的狀況有沒有實際落實，我希望衛福部這邊負起責任來看這部分落實的狀況。就像你講的，設計了很多東西，但如果這些東西沒有被廣為運用也都是浪費掉了。這部分我會繼續盯，就像講到智慧醫療照顧管理，如果這些東西都在醫療照護醫院手上的時候，在連續性照護這邊就沒有辦法做到，這部分再麻煩主秘，我們希望把資料跟國健署結合，那天我跟國健署副署長討論，但他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可見溝通還是有問題，好不好？","鄭代理主任秘書舜平：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會進一步落實。","陳委員靜敏：好，所以我的具體建議就是衛福部各單位智慧醫療相關之資料庫或app應用能否研擬適當的整合，或統一下載說明的入口網站，讓現有的app可以有更好的管理。","再來就是9月1日開始住院醫師要納入勞基法，其中相關的勞動條件，特別是在住院醫師人力不足的情況之下，目前看到專科護理師被賦予很大的一個職責，要負責輔助醫療行為。針對輔助醫療行為，我知道在醫事司及專師學會都存在一個很大的爭議。所以在3月22日我們就請勞動部、衛福部進行相關的說明，當天黃維琛副司長也有出席，那時候我就請勞動部就相關的勞動法規建議，針對未來專科護理師工時變化可能會造成的人力缺乏如何因應提供一些template給專科護理師學會，可是據我所知，好像現在提供的還是過去護理人員輪班的template，我具體的要求是針對未來可能有什麼樣的因應，可是提供給我的是舊有的template。我覺得我講的東西跟行政機關提供的東西，好像是各做一套，針對這個部分，我可不可以請許部長回去再幫我盯一下？我要的是因應9月1號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以後，專科護理師可能會有的工時變化因應狀況，麻煩給我一個新的排班情況，請衛福部在9月1號以後要看。","最後一個議題是剛剛吳委員也有提到的所謂on call的狀況，為因應5月1號護病比入法，病床人數增加以後護理人員可能因為這樣排班要on call，因為病人數增加，護理人員就要進來，這些相關的勞動條件是不是請勞動部許部長幫我們注意，怎麼樣運用雲端科技、物聯網等等技術，讓我們護理人員因應排班制度的調整，如果是on call班工時該怎麼樣計算，可以嗎？請衛福部一起努力，謝謝。","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10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蔡英文總統說一例一休讓中小企業批評加班工時太高負擔太重，勞工也抱怨沒有辦法加班收入減少，這是他心中的痛，所以未來要幫企業找出加班的空間，請問部長認同蔡英文的話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後來總統府也有提出說明，委員剛才講的是報紙的報導，但是總統府有提出說明，總統是在跟企業座談之中提到不管是和企業座談或和勞工互動當中，他了解到一例一休對勞資雙方都造成衝擊，因為有些勞工是想加班，卻沒辦法加班，但有些企業在一例一休之後也認為企業經營在彈性方面有所不足，所以他認為是不是有可能在能夠兼顧勞工需求及企業彈性方面找一條路出來，大概是這樣的意思。","蔣委員萬安：部長，你剛剛也談到蔡英文總統說一例一休上路之後，資方、勞方都不滿意。","許部長銘春：是。","蔣委員萬安：資方覺得加班費太高，勞工覺得沒辦法加班，一例一休是誰造成的？一例一休是誰強行要通過的？兩次一例一休的修法不就是蔡英文強行通過嗎？結果今天你說一例一休造成雙方都不滿意，這不是自我打臉嗎？這是什麼樣的邏輯？部長，你也說了，一例一休上路到現在，資方也不滿意，覺得經濟負擔沉重、加班費太高，勞工更不滿意，想加班也沒辦法加班，這樣的惡果是誰造成的？不就是蔡英文？不就是民進黨？在這裡兩次一例一休的修法……","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這樣說明，其實勞動部自己也有辦傾聽之旅，企業和勞工各方的聲音我們都有了解，雖然當初一例一休的第一次修法我沒有參與，但是我覺得是總統的好意，想讓勞工能夠縮短工時，能夠適時休息，但當時可能沒有考慮到各產業勞工的需求不同，有些勞工真的希望週休二日，但是有些勞工其實是希望多利用……","蔣委員萬安：這些修法的過程我比你還清楚，那時你還沒來勞動部，兩次的修法過程你可能都不清楚。我們現在來看嘛！叫蔡英文出來講啊！一例一休造成的問題誰要負責？不就是蔡英文嗎？","許部長銘春：但是加班的時數問題其實跟一例一休沒有關係。","蔣委員萬安：怎麼會沒有關係？加班時數在第二次修法就上調到54小時，部長，你了不了解啊？","許部長銘春：針對我們現在面臨的加班時數問題，過去很多企業以為禮拜六的加班不算在所謂的46小時裡面，主要的差別在這裡啦！其實這和一例一休無關。","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問你是誰要負責？針對一例一休，總統都出來講話了，你的大老闆都出來講話了，誰要負責？","許部長銘春：當初修法是好意，我剛剛講了是為了……","蔣委員萬安：是好意？造成的那些後果、惡果誰要負責？","許部長銘春：是為了讓勞工能夠縮短工時……","蔣委員萬安：部長，誰要負責？","許部長銘春：有些勞工是贊同的，覺得這樣很好，是落實週休二日，所以有些勞工是認同的，但是不同產業的勞工是希望能夠加班的。針對這個部分，大家可以再去找一個……","蔣委員萬安：蔡英文承諾說要在行政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請教部長，你們要怎麼樣在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許部長銘春：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大家要和各界多討論，尋求各界意見，就像你剛剛講的，兩次修法是不是太匆促還是怎麼樣？我覺得制度變革，各界應該要多討論，凝聚社會共識，找出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方案。","蔣委員萬安：所以現在勞動部的方向是要研議讓勞工加班的方向嗎？","許部長銘春：可能會針對一些產業再討論。","蔣委員萬安：蔡英文已經講了，這是蔡英文的政策，他要求你們在行政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許部長銘春：政府的政策是為人民存在，我們沒有特定立場，但是我們會針對產業的需求聆聽大家的聲音，應該在對產業、對勞工雙方都好的基礎上做。","蔣委員萬安：部長，如果勞動部不認同蔡英文的說法，要勇敢講出來，站在勞動部的立場，你都說要幫企業、資方開後門讓勞工加班，不透過修法，要在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許部長銘春：勞動部的立場一定是站在勞工的立場，我們不會去幫資方開後門，因為總統……","蔣委員萬安：現在有要朝向在法令中找出讓勞工加班的空間嗎？有沒有？","許部長銘春：我們要聽勞工及各界的聲音，其實總統的意思也不是為資方開後門，他是聽到有些勞工希望加班。","蔣委員萬安：蔡英文說要幫勞工找出加班的空間，部長認不認同？","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我們認為還要再……","蔣委員萬安：你一定會講還要再聽勞工的聲音。","許部長銘春：對，再多聽勞工的聲音。","蔣委員萬安：部長，你知不知道勞工為什麼會想要委屈求全來加班？這正常嗎？根本的原因是什麼？","許部長銘春：當然有些產業是比較低薪，但是有些人是希望能夠多賺取加班費，增加經濟上的……","蔣委員萬安：部長，重點是低薪啊！今天哪一個勞工會說我想要不斷加班去賺加班費，根本的問題是低薪，勞工要的是企業、資方幫他加薪，不是無止境的加班，你要了解勞工的心聲，蔡英文就是不知民間疾苦，說要幫勞工讓他無止境加班，這就是我們的民進黨政府。","許部長銘春：總統沒有說要無止境讓勞工加班，你這是過度渲染、誇大他的說法。","蔣委員萬安：他要從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他還說勞動部不要為難企業、不要開罰，部長認不認同？","許部長銘春：這部分總統的意思是……","蔣委員萬安：部長，勞動部有沒有為難企業？","許部長銘春：總統的意思是，勞動部在推動政策應該要理直氣和，任何執法都要有依據，因為在勞檢的過程中，有時候執法人員難免在態度上讓大家覺得你是來找碴，我也不否認有些勞檢員的態度可能需要再做一些精進，所以他講的意思不是我們為難企業，而是認為我們勞檢的目的應該是要協助企業落實法遵，比起開罰，當然違法一定要開罰，但更重要的是讓他知道哪裡違法，並協助、輔導他落實法律，所以我覺得不能拘泥那兩個字……","蔣委員萬安：部長，我覺得你很為難，你硬凹、辯護得很辛苦啦！蔡英文哪裡講到勞檢人員的態度問題……","許部長銘春：我是說他會有這樣的說法，是因為……","蔣委員萬安：他說勞動部不要為難企業，勞檢不是開罰單。部長沒關係，我知道你的處境，今天蔡英文說因為勞工沒辦法加班、收入減少，但根本的原因是低薪，主計總處也說今年第一季的非經常性薪資比去年同期衰退1.16%，是近3年首度呈現負成長，今年3月是連續6個月負成長，然後主計總處說，加班工時通常是反映景氣狀況，景氣好的時候加班會比較多，反之則減少，其中又以製造業加班工時最具指標性。","所以部長，根本的原因是經濟、低薪問題，今天勞工苦是因為低薪，他破不得已，只能拜託老闆讓他加班，他才有多一點錢，但是為什麼會有這個狀況？沒有辦法加班是什麼原因？結果發現是景氣不好的問題，因為老闆、企業主沒有班可以加，沒有工作讓他做，這是主計總處說的，所以追根究底，總統當了快四年，也沒有辦法解決經濟的問題，卻本末倒置反過來配合資方，說要幫他從法令中找出加班的空間，不會開罰、不要為難資方，結果竟然附和朝向讓勞工一直加班，賺這些微薄的加班費，這是正確的嗎？你不去解決低薪、整體經濟景氣的問題，卻不斷幫資方找藉口開後門，從法令中鑽漏洞要讓勞工加班。","你身為勞動部部長，如果不認同，要勇敢講出來，你們必須站在勞工的立場，提醒總統問題是經濟、整體的景氣，問題核心是低薪，今天也有經濟部相關部會，你們要好好解決經濟的問題，總統當了快四年，還不知道勞動的根源問題是在經濟。","另外，今天勞動部也有研議對於微型企業不知者無罪，未來可視情況減輕罰鍰或免罰，這是勞動部的政策嗎？","許部長銘春：我想沒有所謂不知者無罪，行政罰法的規範很清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裁罰，但是可以視其情節得減輕或免罰，所以勞動部從來沒有所謂不知者無罪的部分。","蔣委員萬安：未來勞動部有要朝向讓微型企業減輕罰鍰或免罰嗎？","許部長銘春：在裁罰方面，本來在行政程序法跟行政罰法裡面就有規範，我們共通性原則就是提醒各地方政府機關，因為各界有反映，一樣的案子可能裁罰輕重不一，所以我們把相關規範再做一個提醒，希望各地方政府有一個遵循標準，能夠符合比例原則，根據其情節輕重、可責性等來做適當的裁罰，所以並沒有逸出相關法律的規範去加重或減輕。","蔣委員萬安：勞動部有要修改任何法規命令嗎？","許部長銘春：我們沒有修法，這就是一個共通性原則，因為有些地方政府機關有裁量基準，有的沒有，的確也發生同樣一個違法情事，各地方裁罰不一，各界就會認為為什麼一樣違反勞基法，同樣的情事，有的罰這樣、有的罰那樣，引起各界認為政府沒有一套基準可循，所以我們才認為應該把相關行政罰法、行政程序法相關規範及勞基法相關規定做一個共通性原則，讓各勞政機關……","蔣委員萬安：做共通性原則是什麼意思？","許部長銘春：就是違反勞基法裁罰的共通性原則，這本來就有……","蔣委員萬安：我要提醒部長，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已經有行政罰裁量條款，現行就有這樣的裁量基準，所以請教部長，你剛才提到要訂定一個共通性原則，是要訂定一個什麼原則出來嗎？","許部長銘春：我們把這個再重申……","蔣委員萬安：你重申就好，現行就有行政罰法可以做。","我要提醒部長，今天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尤其五人以下的，基本上人數少，老闆很清楚知道或可能很快可以知道誰去檢舉，造成這些員工沒有人敢去檢舉。","許部長銘春：這個您不用擔心，故意、惡意違規我們絕不輕縱，我們甚至還加重，所以裁罰的共通性原則，就是讓各地方勞政機關在處分每一個具體個案的時候，要視其情節、情況做適當的裁罰，要符合比例原則，這沒有任何疑義啦！","蔣委員萬安：因為今天是審有關派遣相關的修法，未來勞工很關心的，包括資遣費的給付、勞保、勞退，甚至是同工同酬的法制化，這些問題在這次修法時並沒有解決。也就是說，在要派公司、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之間，我們希望要派公司也能負起連帶責任，要將資遣費的給付、勞健保、勞退以及同工同酬予以法制化。因此，如果這次修法沒有處理到，下個會期有沒有可能處理？","許部長銘春：我們會逐步將派遣勞工重要的權益保障問題循序解決。","蔣委員萬安：雖然外界有很多聲音，這次的修法當然要針對部分，要求要派公司負起連帶責任，這已跨出了一步，然而，還有很多更重要的問題，包括核心的同工同酬、職災補償或賠償以及我剛才講的資遣費等，這些是一整套的。未來也許會有過渡期，不過我們所希望的目標是零派遣，甚至除了零派遣外，也不要轉為承攬。但在此過程中，既然派遣還存在，那麼如何確保派遣勞工相關權益的問題，我就希望可以全面地解決，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且要儘快彌補這樣的漏洞。上次我們修法通過，讓派遣公司可以和派遣勞工簽不定期契約，但若之後派遣公司又要求派遣勞工簽下自願離職同意書以規避資遣費的話，在實務上勞工就很難舉證證明自己是被迫的，因此希望部長能重視我所舉的例子，並通盤檢討整個派遣制度，不要只是單點式的解決問題。","許部長銘春：是，我們其實會一步一步來，不過也感謝委員能就現存派遣勞工比較重要的權益，針對第六十三條之一提案給予派遣勞工職災的保障，我們感謝委員的支持。","主席：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10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繼上次將派遣修法為不定期契約，讓派遣勞工的保障更加健全，也讓派遣公司無法迴避應負的責任。當時這確實是個里程碑，不過也很佩服勞動部並沒有因此而停下腳步，仍然一條一條地來，這次要修的是第十七條之一與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十七條之一是禁止轉掛的規定，而第六十三條之一則要求雙方應就職災負起連帶責任。因此我要進一步請教部長，禁止轉掛和負起連帶責任的規定對派遣勞工來講可增加怎樣的保障？","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禁止轉掛關乎勞工和真正雇主間的勞資權益，其實之前有很多假雇主，要派單位是實際僱用的人，但卻在面試之後就把員工掛到派遣事業單位去，而派遣事業單位也只擔負給付薪資與勞健保而已。勞工真正的雇主是要派單位，然而發生勞資糾紛的時候，兩邊都不認帳，搞得勞工必須自行上法院打官司，權益才能獲得實現。如果這個條文能夠通過的話，禁止轉掛之後就不會發生要派單位面試勞工，卻又把勞工掛在派遣事業單位中，而且只要要派單位有這樣的情形，勞工就能直接要求與要派單位簽約，如若不簽，勞工行政單位就可以開罰45萬元。藉由行政單位公權力的介入，便可確保勞工的權益，因此這對勞工權益的保障來說其實是更周延也更落實的。","其次，在第六十三條之一的職災方面，發生職災時，派遣事業單位如果沒有給勞工勞健保的話，因為勞工就是在要派單位實際工作的人，要派單位本來就是事實上的雇主，因此也要負起連帶的責任，如此對勞工才有保障。至於要派單位和派遣事業單位之間要如何進行內部求償，那就是他們的問題了，但站在勞動部的立場，我們就是要保障派遣勞工，因此如果可以再通過這兩條的話，就更能落實派遣勞工在勞動現場的權益。","趙委員天麟：雖然沒有敲鑼打鼓，但從先前基本工資大幅調升，到現在也把派遣勞工的權益，在不走專法的路線下，甚至不見得訂名為什麼專章，反而是在母法中逐條補充其權益，讓具有補充性、臨時性的派遣勞工，同時也獲得完整的保障，做到這些其實就已經很不簡單了，請問接下來還會繼續往下走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我也必須面對現在有15萬派遣勞工的事實，一時間也不可能將其消弭。修派遣專法是我們終期的目標，雖然無法馬上落實，但他們對自己的權益保障已經等待了這麼久，實在刻不容緩，因此真的很感謝委員願意支持，讓我們繼上次所修的兩條之後，這次又修了兩條。我們現在就是盡量推動並落實攸關他們權益的保障，好讓他們馬上就能感受到。對於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我們也會盡量求取共識，慢慢拉近大家的距離，至於其他部分我們也會逐步予以法制化。","趙委員天麟：我對你們有信心，在溝通的能力上，從實質法條的結果論來看，你們已建立起一定的口碑，也讓大家生出信任感，同時也證明不一定要永遠站在對立、衝突的角度，依然可以把此事建立起來，所以我要藉由這次的質詢對你表達很深的肯定。","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趙委員天麟：繼續加油。","主席：請陳委員曼麗發言。","陳委員曼麗：（10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關勞工的問題，近三年有些公司解僱了一些勞工，不過我看到小英總統不斷對外表示今年會有臺商回臺投資5,000億元，表示臺灣其實需要很多工人，可是這部分我又看到要回來的單位說，希望能夠開放多一點外籍勞工。其實這些單位回來臺灣投資，我們希望它能夠帶動臺灣的產業及就業率，讓失業率能夠儘量減少，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已經訓練好的製造業勞工卻可能沒有太大的機會。我們一定要要求回國的臺商，先僱用過去在產業界服務績效很好的勞工。","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面對臺商回流的狀況，我們還是堅持本勞優先的原則，像這次華映被大量解僱的員工，我們也幫忙優先媒合，協助他們轉介到智邦。","陳委員曼麗：這個非常重要，請儘量媒合，讓臺灣的勞工都能夠充分就業。","另外要討論承攬的部分，現在很多公部門，包括矯正署，他們也有社工自然人承攬，一般來說，我們看到工作內容是每週工作五天，幾乎是定時上下班，也在定點服務，所以這個是實質上的聘僱關係，但是他們說是屬於自然人承攬。很多公會、工會對這個都非常反對，我們甚至也看到有些人提問，說自然人承攬的社工員到工會參加勞保，可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看起來其實是聘僱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些職業工會到底能不能把這些人納保？這裡面會有一些問題。假裝是承攬，可是事實上是聘僱，被聘僱的、承攬的這些人要自己去找他們的職業工會投保。這部分部長要不要再澄清一下，讓這方面的單位及勞工們清楚了解？","許部長銘春：僱傭關係的認定不是以形式上的書面契約來看，縱使書面的形式上寫這是自然人承攬，是承攬契約，但是實質上這個雇主跟承攬人之間，有指揮、監督的從屬性關係的話，這個一定是屬於僱傭。","陳委員曼麗：這樣子的話，勞保等都應該由這個單位處理，而不是讓他們到外面參加職業工會。","許部長銘春：如果有這種情形，當然他可以主張這是僱傭關係。其實政府機關裡面，非有必要我們也認為要儘量避免跟自然人成立承攬關係。","陳委員曼麗：勞動部可能平常都是針對工廠、公司勞工的權益，我也希望你們能夠注意公部門勞工的權益，有一些單位其實搞不清楚。","許部長銘春：好。","陳委員曼麗：勞動部應該跟他們說清楚，也讓勞工不會「怨嘆」，拜託。","另外，我們現在看到缺工的問題，包括農業缺工，農業缺工的部分，陳吉仲主委提到有些是常態性的缺工，可能經常需要大概一萬人；有些是季節性的缺工，譬如收成的時候可能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員，人數缺了二十五萬人。在這樣的情況下，農委會開了很多的課程、班級，讓大家學習怎麼務農，但是勞動部在這方面的班比較少。再者，退輔會其實有很多退除役官兵可能也需要調整事業方向，所以退輔會也會進行一些職業訓練和工作的媒合。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業缺工問題是不是應該讓公部門共同解決？畢竟還是有大量的人力沒有辦法找到工作，如果有一些需求，但是對他們的訓練不足的話，他們可能就沒有辦法進場。我特別提出這個部分，希望農委會、勞動部和退輔會都能夠栽培他們。","其次，農業的新型態有點像「零工經濟」，所以我們看到農委會有「農業缺工好幫手」的網站，公布工作的日薪、月薪，招收的對象有學生專區、僑外生專區、假日農夫還有兼職，這些事情需要的人力可以從不同的管道徵求。農委會有一個app非常好，可是資方還是後來去工作的勞方可能不知道勞動權益、勞動職場安全。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可能由勞動部輔導、幫忙，讓農委會的app把勞動教育、職場安全做得更好？不然一些年輕人或剛進入市場、社會工作的人搞不清楚。這部分是不是能夠在資訊公開的同時，把這些東西都劃入正常的資訊公開網站、app裡？","許部長銘春：職場安全非常重要，這部分沒有問題，我們再跟農委會聯繫並合作處理。","陳委員曼麗：我也希望農委會還有退輔會能夠知道我們對於勞工的安排，你們其實不一定要侷限在自己的部會想破頭，然後好像找不到人，勞動部這邊有很多人跟資源。勞工的權益都要注意，把這些東西建構好才能夠讓臺灣的勞工得到應有的保障。拜託勞動部主動幫助其他的部分，好嗎？","許部長銘春：沒問題。","陳委員曼麗：謝謝。","主席（陳委員瑩代）：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11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先給我提案說明的時間，我先針對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補充提案說明。鑑於現行實務，派遣勞工在要派單位工作且接受要派單位之指揮監督，在勞動法規的制度下，發生職業災害時，有關職業災害之補償、賠償責任，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易因雇主及使用角色混淆而相互推諉，損及派遣勞工權益，造成派遣勞工工作風險增加，亦無法獲得該有的法律保障。","基於派遣三方關係之特性，派遣事業單位為派遣勞工之雇主，而要派單位為實際使用派遣勞工者，爰派遣勞工於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為確保派遣勞工之職業災害受補償權利，本條明確規範要派單位與雇主連帶負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以及職業災害補償費用之抵充規定，以完善派遣勞工遭受職業災害之補償權利。","除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外，派遣勞工如因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而發生職業災害，則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亦因民法共同侵權行為而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特擬具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以明確雇主責任，保障派遣勞工遭遇職業災害之補償及賠償權益。","以上為提案的補充說明，現在進行質詢。我今天最主要要跟部長探討的是，去年初經濟合作組織OECD曾指出，現今進入小學就讀的兒童有65%在長大之後，將來會從事目前還不存在的工作。現在讀書的孩子以後畢業，有65%會從事讀書時不存在的工作。另外有25%的工作者，其未來工作機會有五至七成將因自動化而被取代。其實這個指的就是數位經濟、無人經濟，將改變全球的就業型態。如果這項估計是正確的，也就是再過十來年，我們的整體就業環境一定會出現重大的變化。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失業調查報告，臺灣社會的失業率雖然已經降至18年新低，其實你剛才就可以大聲講出來，但就業人數增幅已連續三年低於10萬。對於此罕見情況，主計總處推測民間投資趨緩，人工智慧及自動化運用普及是主要原因。部長，你同意主計總處的推測嗎？還是你認為有其他主要因素？","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對主計總處的推測，我沒有意見。有些工作當然會減少，但是有些工作會增加，因為隨著新興產業發展，也會有一些新的人力需求。我想面對一些可能會有的結構性失業等要有預期與職訓，以協助這些可能因結構性失業的人轉業，並接受一些新的產業訓練，這些都要做一些未來的規劃。","劉委員建國：未來的規劃應該如何有系統的因應？","許部長銘春：對。我們……","劉委員建國：坦白講，我認為或許是少子化導致就業人數減少，這是我個人的感覺，我不曉得你能不能認同？勞動部應該進行相關評估與調查才對，了解主因是什麼原因，為什麼10年來就業人數增幅是最低的，而失業率卻是18年來最低？對於這個數據，我希望公部門應該有更好的機制，好好進行相關評估。","許部長銘春：發展署一直持續進行這方面的研究。","劉委員建國：剛才我提到民間投資趨緩、人工智慧運用普及都會減少人力需求，應該都是就業人數增幅趨緩的原因，但是剛才誠如部長所講的，投資趨緩還是可以挽回，只要政府願意有作為。不過人工智慧及自動化有點銳不可擋，是不可逆的情勢，所以政府的作為可能要更積極一點，有時候很多新技術會幹掉老員工。","我之所以要叫農委會的執秘上來是因為，如果讓陳吉仲主委知道你們今天的報告是這樣，我相信你們回去之後可能會出事！對於我們討論這樣的主題，農委會卻在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有因為新的技術、AI及產業，因而衍生新的職災保險。農委會要擴大這個職災保險的適用範圍與補助對象嗎？還是補助新型的農業工作型態嗎？不然為什麼你們今天交出的這份報告與今天的主題完全不「搭嘎」？你們從頭到尾沒有提到第一個主題，也沒有提到第二個主題，就直接講職業災害保險等等，內容只有兩頁。如果政府是用這樣的心態，面對逆不可擋的新型產業，臺灣農民受到衝擊會比天然災害更大，畢竟天然災害還有氣象可以大致預測。執秘，這份報告是你做的嗎？你要不要再看一下？還是我把剩下的所有時間讓你朗讀一次？你們怎麼會用這種心態來面對不同委員會，還是面對全國所有的農民？你對得起自己的職業道德嗎？對得起自己的專業嗎？對得起你們的主委嗎？對得起衝衝衝的蘇院長嗎？這是什麼報告？你要不要再看一下？還是你願意來口頭補充報告今天專題報告的內容，「面對新就業型態（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管理及智慧設備應用）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的提升」？難道你們沒有、不需要做、農民與這個沒關係，或這是勞工的事？農業不需要技術提升？你不回答我的任何問題嗎？","主席：請農委會輔導處王執行秘書說明。","王執行秘書東良：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農保專案公室的執行秘書，我們針對今天的會議提供有關職業災害保險開辦的情形及目前執行的情況向委員會報告。","劉委員建國：今天有排這個專案報告嗎？今天有排這項議程嗎？有針對農保職業災害的補充報告，或是有給你們這樣的議案要報告嗎？","王執行秘書東良：事實上，對於農業的新型態，我們的農民學院及相關課程都有針對這方面訓練與加強。","劉委員建國：然後呢？還有嗎？","王執行秘書東良：因應整個新的農業經濟型態，事實上，農委會也有預作一些教育訓練，譬如農民學院及農業人力方面，我們都有加強訓練。","劉委員建國：執秘，我相信你沒有準備這方面的相關資料，但你總算是答復我一、兩句，我勉強接受。我覺得你們來衛環委員會應該要有基本的尊重，對不對？你有你的專業，我們尊重，但是今天的報告很清楚。我還有一些數據想要請教你，2018年中國推出智慧型養豬解決方案，導入豬臉辨識技術，養殖場透過AI技術觀測及記錄每隻豬的成長、健康情形並排除各種問題。此外，巴布亞紐幾內亞也用區塊鏈在養豬，臺灣有沒有？你不知道？要不要請金管會來教你們兩招？請回座。","剛才有幾個委員特別提出，臺灣農業人口老化又缺人。政府各單位、主管機關應當因應這種新型的就業型態，有很多的事情必須快速因應，而且我剛才開宗明義講白未來10年內的變化之大，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不曉得未來整個產業轉型及改變到底是什麼情況？我們都沒有辦法拿捏得精準，你叫人民要如何面對？我想政府應該有這樣的義務與責任來做這些事，所以我們才會排這麼多機關一起來面對。或許每個機關不一定都能輪得到讓委員垂詢，但是也許在某個委員垂詢某各部會的過程中，大家可以互相刺激，也可以看到彼此的盲點，更可以帶回去給各單位進行一些相關研究。不然你10年後看到自己的孫子或孩子，夭壽！他讀的書跟他現在所面對社會的種種就業型態完全改變。","你說，為什麼當時政府不事先跟我們講？為什麼當時各機關不事先因應？為什麼當時各機關沒有這種相關新型產業人才培訓的作為？結果你在罵政府時，你自己也是政府官員。","我再請教部長，今天我們修這個法，其實剛才有委員特別提到為什麼勞工會要求要加班？其本質是什麼？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整體就業環境的就業率是提高的，而整體的經濟景氣，資方沒有賺到錢嗎？小英執政這幾年，景氣是好是壞？","許部長銘春：對，是好的。","劉委員建國：但我覺得部長好像不敢大聲講出來，如果真的有因果關係的循環，企業主在整體經濟成長的過程中是受惠的、收益是更多的、盈餘是更高的，或許人民對這些數據感受沒有這麼深，你說經濟是持續成長，對他來講，數據是冰冷的，他的感受度沒那麼高，但是事實就是事實，畢竟在整個勞基法相關的修法過程中，我們是一步一步到位，就像派遣勞工的修法，這是以前的執政者完全無法做到的事，我們一條一條慢慢修，總是會到位。4月26日三讀通過派遣勞工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已將派遣勞工工資保障入法。那天通過之後，我相信媒體的相關報導是正面的，最起碼這15萬的派遣勞工第一次在這兩條法律中的權益大幅提升。","我覺得有時候我們做了一些事，就不用再重述，但是去強調勞工因為低薪要持續加班，我覺得這部分可以討論，但是否勞動部和經濟部，甚至包含行政院層級，都應該跟企業好好做一些相關溝通？畢竟整體經濟指數是提升的，整個經濟成長是往上走的，我不曉得有些委員一直覺得就是做得不好、經濟成長率不高，所以資方就不願意調高薪資，所以才會一直要求加班，或許他們說的某部分狀況是對的，但是某部分卻不是用現實正向的方式作討論，我希望部長針對這部分應該要鉅細靡遺答復清楚。","我在上次會議也有聽到部長被其他委員問到蔡總統的勞動政策有關提出訂定派遣勞工專法是否跳票？我也覺得你的回答很有把握，所以我再一次給你說明的機會，你覺得有沒有讓蔡總統的政見跳票？","許部長銘春：我們持續在做就沒有跳票，我們一步一步把派遣勞工法制化，一個條文、一個條文具體落實以保障派遣勞工，這就是在落實總統政見。","劉委員建國：上次你們有提到發展署過去用很多的派遣勞工，配合行政院的零派遣政策，你可否跟各位說明一下，你們過去所用的派遣員額是多少？現在有多少轉為勞動部自僱？多少是做承攬？","許部長銘春：過去我們有753位派遣勞工，從今年108年1月1日開始，全部都歸零，轉成自僱有641人，增加職員22人，所以一共是663人。","劉委員建國：從七百多人轉成自僱的有八成多。","許部長銘春：對，八成多。","劉委員建國：剩下的呢？","許部長銘春：我請發展署說明。","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黃署長說明。","黃署長秋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原本以派遣契約進用的派遣勞工，其中有90人所從事的工作，按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定，事實上應該都是用承攬方式可以處理的，所以現在的753人裡，有90人是按照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定，把那些工作屬性不需要用派遣勞工的部分轉成用承攬的方式處理。另外，有641人全部都派遣轉自僱，職員的部分增加22人，所以總共是753人全部處理。","劉委員建國：謝謝署長。最後一個問題，也是跟今天要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有關係，為什麼要修這個法？我相信有一些歷史的背景，在103年有一位派遣勞工在冬天12月中旬被派到工地整理廢棄物，當天下著雨，穿著雨衣上工，沒想到雨衣疑似被機械鉤住，右手臂被捲進輸送帶，緊急由同事送醫，這位勞工上班一年多，派遣公司竟在意外發生的隔天才幫他投勞保，導致無法請領職災給付，事件發生當下，派遣公司跟要派公司互踢皮球，一個認為是在要派公司的廢棄物處理廠發生職災，應由要派公司負責；另一個認為法律上派遣公司才是雇主，要負較多責任。正因如此，勞工不僅農曆年在醫院度過，過年期間相關的費用又增高，兩家公司協商時互相推諉，結果臺北市政府的勞工局協調也破裂，部長聽過這名派遣勞工的悲歌嗎？你認為現在的勞動法可以幫他什麼嗎？","許部長銘春：目前的話，恐怕會很困難，所以今天如果第六十三條之一通過的話，派遣勞工直接可以選擇要派單位，馬上就可以獲得補償。至於要派單位跟派遣單位之間的內部求償是他們的問題，我們的重點就是讓勞工迅速獲得補償。","劉委員建國：反正部長就是認同今天要增訂的法條，因為增訂這個法條後才可以確保派遣員工不再遭受要派跟派遣兩單位互踢皮球，且政府在協調過程中也完全無法做處理。","許部長銘春：沒錯。","劉委員建國：最後再請教一個問題，這條條文通過後，要派公司可能會擔心派遣公司會不會因此擺爛，叫職災勞工直接去跟要派公司要求補償費用，這部分能否請你們說明？","許部長銘春：這個案子通過的話，我想很簡單，要派單位通常是比較有資歷的一方，以勞工的立場，我是直接找要派單位，而要派單位當然就是去找派遣事業單位，所以要派單位怕求償無門，在一開始選擇派遣事業單位時就要很謹慎。首先，要看派遣事業單位是否為有信用的公司；第二、有沒有幫勞工加保勞保，這很重要，甚至可以要求它要投保商業保險，未來可以分擔這些風險。所以這個條文一過的話，其實要派單位未來會慎選派遣事業單位，這對勞工等於都有保障。","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們還是有一些配套及一些降低風險的機制在，對不對？","許部長銘春：對，謝謝委員。","主席：等一下請召委裁示農委會的報告是否要重寫，請他們補寫報告，因為這一份報告文不對題，請召委等一下裁示。","請鍾委員孔炤發言。","鍾委員孔炤：（11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席特別排了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相關的議題，包括對於廣大勞工的訓練及勞工技能、勞工安全等，這個題目非常大，我在此特別要求主席多給我兩分鐘，因為你的題目好大，包括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等議題。","誠如大家所知，十八世紀工業大革命以來，當時的勞工朋友就是為了要爭取更多的勞動條件，從社會國家到勞工安全的保障，到現在眼見的雲端科技，包括物聯網、大數據等等，會面對的大概就是製造業跟服務業的改變，也挑戰當前各種社會的安全保障機制。舉例來說，從1933年開始，美國小羅斯福總統就把工業化文明之後的員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全職，另外一類是外包，全職的穩定性和福利制度當然比較好，外包則是著重在彈性及機動性。時至今日，包括臺灣在內的世界各國面對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所衍生出來的新創公司的發展，這些新創公司可能是規定員工一週工作幾小時，也有可能是按件計酬，這些新創公司都會彈性安排合適的工作時間，員工的收入看起來也都不錯，但是這種新類型的工作型態確實也改變了未來的就業機會，也就是我們一直在討論的勞工安全環境的提升，包括社會安全網在內。其實新創公司也會面對雇主規避相對勞動條件的問題，同時我們也擔心越來越多的產業Uber化，包括員工應有的薪資、休假、失業保險及退休提撥是否也會跟著消失在雲端？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面對著科技及AI的發展，也許未來所朝向的就是人力的精簡，在人力精簡之後，本席要特別提醒勞動部，儘管劉建國委員等人特別提及第六十三條之一的修正，同時之前我們也已經三讀通過將派遣勞工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但是未來工廠生產智慧化之後，送貨員將會變成送件計酬、工時自訂，也就是所謂的Uber化，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在組織性、人格性及從屬性的關係上該如何獲得調整及保障？勞動部有沒有正視這個問題？這是我們必須加以處理的，我們一直強調要擴大工會組織必須從人格性、組織性、經濟性等方面去處理，而當我們面對雲端科技、物聯網、大數據的時候，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去處理？勞動部已經開始正視這項議題了嗎？你們已經開始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了嗎？今天主席安排這項議程，把許多相關部會都叫來開會，面對勞動條件改變的時候，我們真的做好準備了嗎？面對工業4.0第三波的數位革命，不管是工資、工時、勞動條件或社會安全網的保障，包括政府、資方、勞方都在不斷進步中，以保障勞工朋友的勞動條件及社會安全，如果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擬定全新的勞動僱傭關係，沒有一項制度可以同時兼顧新型態的工作模式，那我們真的不知該如何提供勞工的基本保障，同時也能為未來的新社會開闢出更安全的全新道路？當我們在追求以人為本的國家社會時，包括勞動部、經濟部、科技部所提出的報告內容都具有前瞻性，但是針對最基本的保障議題，你們真的有審時度勢要隨時因應調整嗎？從報告內容當中本席沒看到這一點，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枉費主席安排今天這一場會議。","原來本席想提出三個議題，其中一個是關於社工回捐的問題，原本本席有提出臨提，可惜今天不處理臨提。我一直覺得當你們在評估相關效益時應該要有時間性，而不是直接把錢丟下去，然後就都不管了。","另外，有兩件事部長應該要特別加以瞭解，一是針對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的共通性原則，你們以不知者無罪為由來加以減免或免罰，請問這是不是可行？我不知道媒體報導的是錯還是對，但當我看到這個議題時，我感到非常訝異。對於30人以下的企業，以後主管機關是先予以輔導，還是有其他處理方式？針對微型企業及中小企業的部分，不知你們後續打算如何處理？這涉及法遵的問題，請問申訴案件及檢舉案件要如何處理？是不是以訪視代替勞檢？也就是第一次訪視之後另有勞檢，或者未來要不要有落日條款，你們應該要很清楚的讓勞工朋友知道。我支持勞檢並不是以處罰為目的，但是對於3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勞動部以不知者無罪為由來減免裁罰時，是不是有其他相關配套措施？誠如方才劉委員所言，如果只用訪視的方式，而沒有進行後續的處理，當發生職災時，誰要負起相關責任？如果勞工進來之後一個禮拜都沒有幫他辦理勞保，因為不知者無罪或只是用訪視的方式，結果第二天發生職災該怎麼辦？這些問題你們打算如何處理？針對上述兩個問題，希望勞動部能夠審慎思考。","對於30人以下的企業，你們以訪視代替勞檢，面對相關的疑慮，你們打算如何處理？包括第一次輔導之後，到第二次正式勞檢的時間到底有多長？難道是訪視之後，經過半年再去進行第二次嗎？這方面一定要有相關配套，或者這方面是不是要有落日條款？對於30人以下的企業，你們現在採用訪視的方式，但是半年或一年之後，基於落日條款是不是就不再訪視了？因為你們的前提是不知者無罪，如果大家都這樣的話，那麼臺灣的法遵在哪兒？","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勞動部從來沒有講過不知者無罪，行政罰法當中很清楚規定不得以不知法律來免除處罰，但得依其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所以不能以不知法律而免罰，我們從來沒有講過不知者無罪……","鍾委員孔炤：這是媒體報導的，所以應該不是勞動部的本意。","許部長銘春：勞動部沒有講過這些……","鍾委員孔炤：如果不知法……","許部長銘春：其實法律已經很清楚規範不得以不知法律來免除處罰，但是可以按其情節……","鍾委員孔炤：如果不知法就可以不處理的話，那就表示你們的宣導不足嘛！","許部長銘春：可以按其情節減免，這是法律的明文規範。其次，我們的共通性原則就是……","鍾委員孔炤：本來就是按情節的輕重來進行裁罰，所以你們才會有200人以上加重罰則的規定。","許部長銘春：是啊！","鍾委員孔炤：可見就是以企業規模來論定，本來就可以依照情節輕重來進行裁罰，但是有沒有「免罰」這兩個字？","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在行政罰法裡面本來就有這個規定，可以按其情節減輕處罰或免罰。現在我們訂定這個共通性原則其實主要是在強調比例原則，就是說……","鍾委員孔炤：好，我知道你們在談行政罰法，但是如果回到勞基法呢？勞基法是特別法，還是行政罰法……","許部長銘春：沒有、沒有，這不衝突。","報告委員，違反勞基法以後要怎麼裁罰，就是依照行政程序法和行政罰法，這都是法規範，要裁罰的時候要參考行政程序法和行政罰法的規定，有利、不利的情形要一律注意，包括它的情節輕重和可罰性如何，因為就法律規範而言，勞基法的規定是2萬元到100萬元，那麼到底要罰他多少錢？有些地方政府……","鍾委員孔炤：這個我知道，我自己擔任過局長，這本來就是縣市政府在處理的。","許部長銘春：對，委員當過局長，你知道嘛！所以這個部分……","鍾委員孔炤：這本來就有輕重緩急嘛！","許部長銘春：對，所以其實我們是把這個共通性原則……","鍾委員孔炤：我只是想說，如果媒體報導是不正確的，你們應該及時去做處理才對！","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也有做澄清啊！","鍾委員孔炤：你去看PTT上面人家怎麼訐譙民進黨、怎麼訐譙勞動部！你看了就會非常清楚那些年輕人的反彈聲浪有多大，甚至把整個民進黨都拖下水耶！所以我才會問部長要如何面對這個問題……","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這是一個還在討論中的共通性原則，而且……","鍾委員孔炤：傳出不實訊息的時候，要怎麼趕快去做後續的處理？我只是在跟部長討論這個部分，而不是要跟你辯論勞動基準法和行政罰法的問題，不然難道我還要跟你說刑法和民法嗎？","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11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月16日蔡總統在和企業座談的時候說，勞工不能加班是他心裡的痛，要幫勞工找加班的空間。請問勞動部許部長，這場活動你有在現場陪同嗎？","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王委員育敏：那你之前有聽過這句話嗎？","許部長銘春：沒有。","王委員育敏：那你現在聽到做何感想？你認為現在勞工還缺加班嗎？","許部長銘春：這要看各個產業，可能有些勞工希望……","王委員育敏：部長，我要告訴你，你知不知道去年整體勞工的年總工時是幾個小時？","許部長銘春：大概是2,000多小時。","王委員育敏：2,032.8小時，在全世界排名第幾？","你們回答的速度太慢了！答案是世界前5名。如果蔡總統覺得我們勞工的年總工時排到世界前5名還不夠，還要增加加班的時數，請問蔡總統是想讓臺灣勞工年總工時拚世界第一嗎？這合理嗎？蔡總統在選前告訴大家勞工過勞的問題是他要解決的，所以後來去修法，結果一修再修，修到現在是什麼樣子？請問蔡總統這番談話有站在勞工的立場去做思考嗎？還是站在資方的立場？加班空間要比較多不是現在資方的訴求嗎？你們有做過勞工的整體調查嗎？現在勞工是缺加班時數是不是？","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還沒有做過整體勞工的調查，不過……","王委員育敏：好，我要講的是，我反對蔡總統這樣的說法，面對企業主的時候就說勞工不能加班是他心裡的痛；他選前還說勞工是他心裡最軟的那一塊嘞！更何況根據之前民間團體的調查，曾經有7成勞工加班沒有領到加班費。如果不斷增加勞工的工時，而他們加班卻沒辦法領到加班費的話，這樣對勞工是合理的嗎？這個問題部長有看到嗎？事實上現在很多企業不是責任制卻準用責任制，叫勞工加班是沒給加班費的，而且為了規避你們的勞動檢查，還有一種現象是下班先打卡，然後繼續加班，這在實務上都還存在啊！下班不是真下班，是先打卡，其實沒有下班，這個你們知道嗎？你們實務上的稽查知道嗎？如果現在的狀況都還這麼混亂，做為一個總統怎麼可以開口說要幫勞工找加班的空間呢？","許部長銘春：針對委員剛剛講的那些違法的情事，我想總統也不會容忍啦！不容忍……","王委員育敏：問題都還沒有解決，怎麼去增加加班時數呢？","許部長銘春：這些問題是要去解決的。如果有違法情事，這是勞動部責無旁貸一定要去處理的……","王委員育敏：現在都還在發生！","許部長銘春：他講的是有一部分的勞工有這樣的需求。","王委員育敏：哪一部分？做為總統要講清楚啊！媒體一報導出來就是全面性的啊！所以剛剛……","許部長銘春：他是說有一部分，並沒有講全部啦！","王委員育敏：所以剛剛鍾孔炤委員才會說，為什麼現在勞工和青年對執政黨這麼不滿，就是因為連總統講話都沒有站在勞工的角度，去守護他們該有的權益啊！他如果要講，應該要說他看到有些勞工加班還沒有加班費，他會努力幫忙維護他們的權益；講這個還比較公道，而不是一下子跳到說好像很多勞工很需要加班，因為事實上現在多數勞工是有過勞的問題，而不是需要加班的問題。我覺得做一個領導人，不可以連問題的本質都搞不清楚！","再者，前一陣子蘇貞昌院長才要把漁工納入責任制，還把它視為政績，部長，你同意嗎？我們現在的責任制還要持續擴大嗎？","許部長銘春：漁工因為作業型態和漁場環境，其實沒有辦法像一般朝九晚五的勞工一樣，所以……","王委員育敏：納入責任制就是解決的辦法嗎？","許部長銘春：納入責任制也是解決的方法之一啦！這個部分其實沒有辦法用一般的……","王委員育敏：那為什麼宜蘭的漁工職業工會覺得這是剝削、是傷害勞工權益？院長這樣講的時候，有沒有先跟這些漁工的工會溝通呢？","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只是讓他們的工時有彈性，但不是沒有上限的。委員，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只是不受工時、例休的限制，但不是不適用喔！它還是有上限的喔！所以……","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確定這樣納入之後可以保護好漁工的權益？如果是的話，為什麼漁工職業工會要抗議？","許部長銘春：他們當然會有自己的擔憂，我們理解……","王委員育敏：是啊！那他們的擔憂你有化解嗎？","許部長銘春：我們有要求工時的部分要有一個上限。","王委員育敏：我希望政府要注意，增加加班和擴大責任制對勞工利益來講，並不是勞工最大的利益，你們應該要好好體會這個問題，總統和院長不要帶錯政策方向！","接下來本席要延續剛剛那個你們對微型企業要違法免罰的問題。你知道全國有181萬名勞工是在微型企業工作嗎？其實還不只，因為你剛剛講的微型企業是30人以下，我講的人數標準更低，如果是30人以下，人數不是更多了嗎？我們多數都是微型企業啊，因為臺灣就是中小企業居多。今天勞動部要把政策講清楚，你是要違法免罰，還是哪一種情況免罰？我覺得你剛剛都講不清楚，而且你還說按照行政罰法等等，本來就可以按比例裁罰，那就都不用動啊！你們為什麼要修改？","許部長銘春：不是，我們沒有修改……","王委員育敏：那你們要做什麼？","許部長銘春：關於我們為什麼要訂定這個共通性原則，委員講得沒有錯，本來行政罰法和行政程序法……","王委員育敏：就有彈性了啊！","許部長銘春：本來就有規定了，但是……","王委員育敏：是啊！","許部長銘春：但是因為現在各地方勞工行政機關在裁罰的時候，有時會覺得沒辦法有個統一的遵循原則，所以我們才會找他們來開會，希望訂定一些原則讓他們遵循，把一些規範……","王委員育敏：好，那你們現在原則訂出來了沒有？媒體講的是不是真的？","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大概大原則……","王委員育敏：定案了沒？","許部長銘春：還沒定案，還在研議當中。我們4月11日有開會徵詢大家的意見。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並沒有像您講的說違法就要讓他免罰，不是這樣子。我們這個共通性原則其實是在強調比例原則，為什麼……","王委員育敏：本來大家就都知道有比例原則啊！","許部長銘春：對，但問題是……","王委員育敏：欸！我們勞基法已經施行多久了，大家會不知道這件事？","許部長銘春：但是報告委員，法是這樣定，落實就不是這樣子啊！就是因為各界發現各地方勞政機關處罰出來的結果，有些罰很重，有些罰很輕，同樣的情節……","王委員育敏：所以不是不罰，而是要符合比例去處罰，是這樣嗎？","許部長銘春：必須要符合原則，就是說在法律裡面，應該依其情節輕重，也就是我剛才提到的行政程序法第八條的規定，如果是情節輕微，本來就有減輕或免罰的規定，所以必須去看個案的情節，而不是統一告訴你輕微。","王委員育敏：勞動部可不可以列出來，未來你們的原則及方向是什麼？在哪些情況底下，你會統一告訴大家是免罰的，哪些情況底下處罰的比例是多少，你們什麼時候要做出這個原則？","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我們如果要訂出原則，還是要讓地方勞政機關按具體的個案去看啦，我……","王委員育敏：部長，你講這句話不是白講嗎？以前地方機關本來就會按情節，然後你剛剛又說，因為是大家按情節，各縣市比例不一，所以現在你要重新調整，可是等你重新調整完以後，你又說還是讓各地方自己按照比例去罰，這樣不是又回到原點嗎？你有改變什麼嗎？","許部長銘春：不會啦，我們其實是把法律的規範讓他們更清楚，也讓他們更有……","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到底會不會寫出一些更具體的原則嘛！如果有，我就要求必須提供給委員會，會不會有？","許部長銘春：基本上，我們不會另外去創設法律所沒有的規定，但是會把一些原則揭示清楚，讓他們在裁罰時能夠更明確去處理啦。","王委員育敏：如果你揭示清楚，那我就要要求你提供這項原則的書面資料給委員會。","許部長銘春：好，我們定案以後一定會提供給委員會，沒有問題。","王委員育敏：大概什麼時候要定案？預計什麼時候要定案？","許部長銘春：陳宜民委員要求我們必須先開公聽會，所以我可能沒辦法馬上……","王委員育敏：還沒有？","許部長銘春：對。","王委員育敏：今天這麼多委員會提出這個問題，就表示大家有很大的疑慮，擔心你們鬆綁的目的是要變成是微罰、免罰，這樣勞工權益就沒辦法獲得保障了，而且因為微型企業占了7成，好不好？我的時間到了。","許部長銘春：惡意的我們絕對不會縱容啦，我只是強調比例原則，當重的我絕對不過輕，但宜輕者也不過重，就是這樣子。","王委員育敏：我現在就是要問你啊，關於宜輕者不過重，哪些是你所謂的輕，你要列出來、告訴我們啊。","許部長銘春：必須從案例裡面去將它綜整出來嘛！","王委員育敏：那你就要綜整出來啊，好不好？時間多久？如果委員要你們去開公聽會的話，你們也得去開，但你們自己的原則什麼時候可以整理出來？","許部長銘春：因為我們還要開公聽會，等我們有結論時就會提供給委員，好不好？","王委員育敏：所以這不是你立即要過的？不是嗎？因為媒體都報導了，看起來你好像要過啊。","許部長銘春：還在研議當中，因為大家對於像……","王委員育敏：反正你有原則出來一定要報委員會，好不好？主席，你可以裁示嗎？因為這件事情這麼多位委員關心，它的相關原則出來以後，一定要報給委員會，提供給委員看，看看這裡面到底有沒有侵害到勞工權益，謝謝。","許部長銘春：是。","主席：那就請勞動部在原則訂出來的時候，一定要送委員會給每一位委員參閱。","本席先處理開會時間，今天中午就不休息了，一直開到詢答結束，之後會休息20分鐘，讓大家用餐，然後接續進行法律條文的討論。以上報告。","請鄭委員天財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請林委員靜儀發言。","林委員靜儀：（11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有兩件事情要拜託部長，第一件事情，移工的部分以前都是透過跨國人力仲介嘛！但是現在有一些臺灣的雇主本來是透過仲介的，不過如果使用的家庭，也就是聘僱的家庭想要自聘也是可以的嘛，對不對？","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可以啊。","林委員靜儀：問題是，我們之前有一個案例，你們應該有處理到，就是他之前是委託仲介沒有錯，但是後來他想要自聘，因為這位雇主是一個七十幾歲的老人家，除了當初跟仲介簽訂的契約，後來仲介又要求他另外簽一個契約，契約約定雇主可以去自聘，但還是要定期支付原本要給仲介的那些錢，所以後來就出現這個狀況，就是這上面寫的附約，不論承接或國外引進，如果原女傭離境，原雇主直接聘僱的話，離境後全部辦這些手續，還是要支付費用給這個仲介公司，即使我是自聘的。","許部長銘春：這個是無效的合約啦。","林委員靜儀：但這是勞動部你自己的公文啊！請看，你們說這要去看看是不是有向外國人索取不正利益，如果你們要看是不是契約違約的問題，就自行去法院提告。部長，你們要雇主去提告耶，可是這位雇主是一個七十歲的老人家，行動不便，連出庭都沒辦法好好出庭，所以後來只好跟仲介花錢了事啊。對於這一類的契約，你們能不能做一個比較明確的處理？因為你們有一個模式嘛！你們有簽訂契約的範本。","許部長銘春：定型化契約。","林委員靜儀：對，你們有定型化契約的建議嘛！你們這邊能不能依照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到第十款的規定，規定工作、制定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我這樣說好了，這些雇主其實並不知道他們簽下去之後會有這個問題啦。關於這個案子，本席之前曾經發函給勞動部詢問，結果你們的回函居然是請當事人自行去提告。","許部長銘春：這可能是因為雙方的主張到底是不是真實，可能要再去釐清吧。","林委員靜儀：部長，我們當然知道那個案子後來解決了啦，但是我不希望這樣的案子再度發生。","許部長銘春：沒問題，這個我們來處理。","林委員靜儀：因為他確實需要聘僱這樣子的外籍看護工，其實很多時候，家裡面可能就只有這位失能的老人，他們真的不知道這些規定是怎麼樣。既然我們也很希望讓這些聘僱的家庭跟看護工之間可以有一個直聘的動作，不需要再透過中間的仲介，結果仲介居然要求雇主再簽一個契約，將來還是要支付同樣的錢給仲介，可是他並沒有提供服務，卻還是可以拿到一樣的錢，不合理啦！","許部長銘春：是。","林委員靜儀：我覺得這對於我們的……","許部長銘春：我們來修合約啦，將來我們會寫清楚。","林委員靜儀：好啦，合約裡面不得記載的部分，請你們去寫清楚，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林委員靜儀：謝謝部長，你很明快的做出承諾。","第二件事情，我們為了照顧失業的勞工，也就是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其實我們有給他職業訓練的生活津貼，對不對？","許部長銘春：對。","林委員靜儀：只要他是非自願離職，例如雇主說公司要關了，就叫他走人，所以他會有一個職業訓練的生活津貼。此外，如果他提早就業，後來找到工作了，生活津貼領不到半年，因為我們希望他不要領足半年，趕快去工作。所以他如果提早就業，我們還會提供獎助津貼，這項規定當然對勞工很好，透過這種方式希望勞工趕快轉業，所以在這個過程中除了接受訓練外，還可以補貼他們的生活，不用因為非自願離職，造成生活上的壓力。問題是像這樣子的案子，之前就有惡性倒閉的案例，老闆惡性倒閉之後，這些勞工因為還在判他們到底是不是非自願離職，可是老闆既然是惡性倒閉，他們有可能是自願離職嗎？我了解在法律上還有程序要走，還在說我要去判他是不是怎樣、怎樣，問題是這些因為老闆惡意欠薪、倒閉的這些勞工，他們就沒有辦法申請我們剛剛講的，無論是職業訓練的生活津貼，或者是提早就業的津貼啊，這件事勞動部有辦法處理嗎？","許部長銘春：這種個案變成有訟爭啦！","林委員靜儀：是啊，我可以理解這時候仍有訟爭，但訟爭之後的法律程序告訴我們，法律判下來的結果他確實是非自願離職，但是因為之前你們有兩個函釋，你們說……","許部長銘春：我覺得委員講的有道理，我們會來檢討，我覺得這個問題……","林委員靜儀：部長，我好愛你哦，你怎麼這麼明快？","許部長銘春：這個我完全可以理解，讓勞工去擔負不利益是沒道理的啦。","林委員靜儀：對嘛！因為惡性倒閉的情況是非常明顯的，老闆惡意欠薪嘛！","許部長銘春：對，所以如果還要勞工去訴訟，花費兩、三個月的時間，然後才能領取津貼，可是他明明就已經生活不下去。","林委員靜儀：對，他生活不下去，想要轉業也沒辦法，所以這段時間他確實需要轉業的津貼啦，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林委員靜儀：部長，因為你們之前有兩個函釋，所以本席辦公室的要求很簡單，你們就從函釋這邊去做處理，像這一類的個案，可以讓被迫失業的勞工獲得他們在尋職過程中的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的話也可以領取獎勵，一樣可以援引，好不好？","許部長銘春：好。","林委員靜儀：謝謝部長。","主席（陳委員瑩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沈委員智慧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請吳委員焜裕發言。","吳委員焜裕：（11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其實剛剛「微型企業免罰」這樣的措辭真的不好，本席建議用以輔導為原則，因為微型企業真的比較沒有……","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宣導、輔導的動作還是要做，那是針對已經發生違法之情事要怎麼裁罰，那是一個共通性原則，是在處理裁罰的問題。我們不能規定他已經違法，我們還要輔導他，這樣是不行的。而是怎麼罰他，這要符合比例原則。","吳委員焜裕：但是事前還是要輔導他，因為他們沒有人力做這些勞動的相關事情，所以不瞭解，就可能會觸法……","許部長銘春：對微型企業以輔導為主沒有問題，但是……","吳委員焜裕：你們應該先輔導，讓他們知道如何守法，他們一定對很多東西不瞭解，所以……","許部長銘春：這個原則沒有問題，但共通性原則是對於已經違法的要怎麼罰？","吳委員焜裕：對，你們要訂定在什麼情況下，即使是違法你們怎麼輔導，像食安法就有類似的規定，如果抽查時發現他們沒有符合法規，是先以輔導為原則。","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勞基法的勞動條件沒有限期改善的問題，只要違法就一定要罰。","吳委員焜裕：這樣嗎？","許部長銘春：麻煩就在這裡，它跟職業安全衛生法不一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有些可以限期改善，但違反勞基法，只要查到就是罰，所以有些是情輕罰重。","吳委員焜裕：如果改以輔導為原則，除非他一直不遵守才不得不罰，但是不要免罰，因為會讓人覺得……","許部長銘春：我們的規定沒有一律免罰，沒有！是依照情節減輕或免罰，那是法律的規範……","吳委員焜裕：好。","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的問題，許部長可能比較不瞭解，AI人工智慧跟自動控制有何不同？我想楊副局長、鄒署長對企業比較瞭解，請問自動控制跟智慧化有何不同？","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說明。","楊副局長志清：主席、各位委員。自動控制就是工廠生產流程裡面藉由機器的應用，把一些程序做事先安排跟規劃……","吳委員焜裕：自動控制也是有回饋信號才能自動控制啊！","楊副局長志清：是。","吳委員焜裕：人工智慧化產業、自動控制化產業及自動化產業有何不同？","楊副局長志清：人工智慧是工廠過去有很多資料庫，很多可能是影像的，比如瑕疵檢測的部分，我們把這些影像輸入機器裡面後，藉由機器學習……","吳委員焜裕：副局長，這是有決策跟沒有決策的問題，對嗎？","楊副局長志清：是。","吳委員焜裕：AI智慧化會自動利用資料替我們做決策，這兩個是不一樣的，對嗎？","楊副局長志清：是的，它有感知和決策的功能。","吳委員焜裕：接下來請教部長，現在的製程都改成AI產業，這樣會增加失業嗎？有一位總統候選人說不會。","許部長銘春：工作當然會有一些變化，我們可以透過職訓讓這些人才做不同的產業學習……","吳委員焜裕：部長，你太樂觀了！昨天廣達董事長林百里說，AI產業會造成50%、60%，甚至70%以上的人沒有工作。早期我在台塑工作，工廠生產線上有很多人，但是自動化以後，一個很大的工廠只要3-4人值班就可以，所以很多人要從生產線上淘汰下來，現在你們一直訓練有用嗎？","林百里也說，至少會減少50%的工作，你們一直訓練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許部長銘春：有些產業……","吳委員焜裕：總統候選人郭台銘說不會，這兩人到底誰說的對？","許部長銘春：我想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產業的……","吳委員焜裕：部長，你沒有答案啊！","許部長銘春：比如某個產業可能會取代一些人力，但可能又有新興產業需要人力，這種人力的……","吳委員焜裕：什麼新興產業？","許部長銘春：我是舉例，不曉得未來產業的走向……","吳委員焜裕：這部分部長不瞭解，請副局長跟署長回答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辦？大家的答案都不一樣。","楊副局長志清：未來人工智慧應用之後，還會有一些新的工業上面不同職能的部分，需要人來幫忙……","吳委員焜裕：不是！副局長在工業界這麼久，應該有所瞭解，你不要講空泛的新興產業，這個臺灣到底有沒有，都還不知道，那是天邊海角很遙遠的事情，跟現在要吃飯生存的不一樣，你講清楚一點嘛！","楊副局長志清：AI人工智慧還是要有人的學習……","吳委員焜裕：人至少減少50%了，這些人要到哪裡？怎麼辦？","楊副局長志清：現在包括工程師級的員工，也要學習人工智慧相關的技能……","吳委員焜裕：但是他被人家淘汰，他學習以後，還是沒有工作，學習有什麼用？你不要只說學習啦！你們都沒有想到嗎？","請教署長，智慧化以後有什麼新的公安事件會產生？","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如果純粹從AI的話，機器人從原來的工業機器人變成協同機器人，再變成服務機器人，它跟人的距離越來越接近，所以它的敏感度或反應度及精密度要更強烈，所以會產生新的風險。","吳委員焜裕：這可能是因為人機介面的操作疏忽。署長，你有想過嗎？六輕發生燃燒48小時的那個案子，是發生什麼事情？","鄒署長子廉：我覺得它的偵測出了一些控制問題。","吳委員焜裕：不是偵測，而是那個地方不重要，不是危險地方，所以沒有放偵測器，所以當它洩漏造成嚴重燃燒以後，它根本沒有偵測到。請問現在智慧化產業有解決這個問題嗎？","鄒署長子廉：實務上，如果有佈更多sensor的……","吳委員焜裕：對，就是要更多偵測器，如果沒有，還是一樣會有問題，但問題是缺乏偵測器的地方發生公安事件，廠的人員已經大量減少，他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鄒署長子廉：我想偵測的部分是讓行動……","吳委員焜裕：沒有監測器的地方就偵測不到嘛，對不對？這是很現實的事情啊！","鄒署長子廉：所以前端的規劃設計要考慮清楚，在這個場域有什麼可能的風險，我們要考慮到最壞的狀況。","吳委員焜裕：你講的是，事先做好風險分級，要放監測器的地方。","鄒署長子廉：是。","吳委員焜裕：對，這就是你們職安署要努力的地方嘛！","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指教。","吳委員焜裕：每個工廠風險的分級有沒有做得踏實，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沒有錯！","吳委員焜裕：這就是你們要認真做的部分，要不然就會發生跟台塑一樣的事情，以後人會越來越少，沒有監測器的地方，發生公安事件是沒有辦法可以救的。","鄒署長子廉：除了監測器之外，他的設備本身的可靠度跟使用度……","吳委員焜裕：我知道，這就是危險分級裡面要做的，對不對？","鄒署長子廉：對，謝謝委員指教。","吳委員焜裕：但是萬一你的判斷錯誤或是疏忽某一些小地方造成公安事件，是很難挽回的！","鄒署長子廉：所以分階段sensor的啟動跟action要跟後段的緊急應變計畫是連結的。","吳委員焜裕：對！但是那個地方就是沒有監視器、sensor，怎麼辦？這才是問題，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是。","吳委員焜裕：好，謝謝。","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陳委員秀霞、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12時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補充說明今天修法的提案旨趣，勞動派遣制度的本質是用人單位為了降低雇主成本以及方便管理人力，是企業追求利潤極大化所做的降低勞動成本策略之一。然而勞動派遣制度，除了造成勞工身心和經濟不穩定以外，也因為派遣公司對於工作現場沒有管理權限，無法實質執行職災預防的措施，以及要派公司本來就不是雇主，不需要承擔職災補償的責任，暴露了整個派遣制度的運作，其實對受僱者相當沒有保障，為了提供企業用人的彈性，罔顧派遣勞工的工作風險會增加。因此在缺乏勞基法職災補償保障狀況下，本席及其他立委提案修法，主要是為了確保勞工受領職災補償權利，明訂要派公司及派遣公司應負起連帶勞基法的職災補償及賠償責任，所以我們後來也做了再一次的修正，以上修法報告，謝謝。","現在繼續今天的質詢，部長，我每天開車時，都會聽到你在收音機裡面的廣告說：大家好，我是阿春部長，現在要跟大家說，如果你的公司倒閉，可以申請墊償，墊償可以讓你的薪資、退休金有一點保障。你每天都在宣導這個，可是我從來沒有看過你宣導該有的勞動法規跟勞動常識，然後這個墊償也不是你任內做的，當然宣導是一件好事，不過在講這個以前，我們還是先來討論今天很多委員質詢過的，就是有關罰款共通性原則的修訂。","你們針對微型企業微罪免罰發了聲明稿，說要審慎研議。請部長在這裡再告訴我們，到底是要修，還是不要修？請你明確的告訴我們，你會修，還是不會修？因為我看到你的草案，我覺得你應該是開玩笑的吧！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本來就是會修訂。","林委員淑芬：你會修訂？","許部長銘春：對。","林委員淑芬：你憑什麼援引行政罰法，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勞動法規的制定不是來自勞動法母法的授權，而是來自於行政罰法的授權？我不知道行政罰法可以母法授權到勞動法規，此其一。第二、你的草案內容指出「僱用勞工人數未滿5人者，因不知法規而違反本法規定」我都不知道行政罰法什麼時候有一個母法告訴你，這個法律架構條件之一，就是只要未滿5人的話都可以用這個法規，行政罰法有講5人門檻的規定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第一個，這個共通性原則其實是一個行政指導，給各地方勞政……","林委員淑芬：現在不要講那麼多，所有法律都要來自母法的授權，你的行政罰法哪裡授權給你，只要未滿5人者，因不知法規就可以減輕或免除？","許部長銘春：這個共通性原則的微型……","林委員淑芬：行政罰法免除或減輕裁罰，從來沒有用事業規模作為衡量標準！行政罰法從來沒有用事業規模作為衡量標準！我要請你看法務部對行政罰法第八條的函釋「……行為人如已知悉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義務為何，就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言，行為人即已具備不法意識（違法性認識）……」亦即行政罰法的審認和裁罰條件，事業規模根本不是考量因素，縱使行為人不知法規，縱使初犯，仍無前項但書有減輕或免處罰的適用。又但書所稱之「按其情節」不是指事業規模，法務部函釋指出，「乃係指行為人不知法律之可責性高低而言，例如依行為人之社會地位及個人能力，於可期待運用其認識能力，是否能意識到該行為係屬不法，並於對該行為之合法性產生懷疑時，負有查詢義務」。其實該行為人如果有社會地位、行為能力、認識能力，就負有查詢義務，不能因為不會查詢、不想查詢而說不知道，要不然大家都說我不知道。","再者，「倘行為人並非『不知法規』，縱屬初犯，仍無前開但書有關減輕或免除處罰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行為人如果知道的話，其實就具備不法意識。「不知法規」係指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事項，而不是不知道違反哪一條法條叫做「不知法規」，但是如果你的社會能力、社會條件有達到那個標準，你有能力去查詢，就負有查詢的義務，這個不能減輕也不能免除。","為什麼本席要講這個？因為微型企業占全體企業將近八成。所謂五人以下者，部長不能老是拿賣麵的為例，賣麵的我們可以知道也可以理解，可以許可也可以容忍。但是微型企業的樣貌非常不一樣，賣麵的麵攤跟微型企業的主流是什麼？","各位請看，這是經濟部的資料，主要是說微型企業的重要性，目前微型企業計有94萬多家，占全體企業將近八成，微型企業的利潤率是各規模企業中最高，為11.84%，中小企業是8.28%，大型企業是5.25%，微型企業的獲利率最高。其次，100年度工商及服務業利用電腦或網路設備經營電子商務者有39萬670家，其中微型企業家數占62.77%。很多電腦商務及網拍都是5人以下，他們都叫做微型企業，而你把他跟賣麵的在一起類比？部長，不要老是拿小攤販、賣麵的來掩飾，有些高獲利微型企業不但經商能力好、獲利率好，他們的法遵概念、法律意識也很高，他們大多願意遵守法律。而你今天，第一個，行政罰法的母法並沒有說減免或減輕處分是來自於企業規模，是你自己發明出來的。第二個，你不用修正這一個法規，行政罰法就可以引用。我講難聽一點，為什麼你要這樣破壞整個勞動法律的架構，而且罰鍰共通性原則放寬到5人以下免罰，大多數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願意遵守法律，而你現在跟他說可以免遵，還要大財團賴正鎰商總非常厚顏無恥的出來說：非常感謝政府體恤企業！難道這些微型企業不知道法規，這些工總、商總的大財團沒有責任嗎？他們的工會難道都沒有責任嗎？","所以今天在這裡，我要再提醒阿春部長，即使你們沒有訂定這個共通性原則，行政罰法也存在，你若硬要用，我們也不敢說什麼，但是你今天還架構到這裡來架空勞基法！你知道我們好不容易將民進黨執政的社會支持度提高，但你今天在這裡亂搞一通，你把賣麵的跟電子商務的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把經濟部所說獲利率能力最強的微型企業變成鐵板一塊，事實上它就不是鐵板一塊，你把賣麵的跟做電子商務的類比在一起、等同在一起，你覺得人民聽得下去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第一，我們沒有要架空勞基法，第二，這個共通性原則只是要符合比例原則……","林委員淑芬：請問你，經濟部的這個數字你有沒有看過？","許部長銘春：第三，有關於微型企業到底要幾人，其實那是初步的、開放性的……","林委員淑芬：我現在提出的問題，請你回答我，你的5人以下就可以豁免……","許部長銘春：委員，這個還沒有定案，5人或幾人是開放性的議題。","林委員淑芬：……就可以因為不知法規而免除或不罰。","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所謂的微型企業……","林委員淑芬：你的草案就是寫5人以下啊！","許部長銘春：這個還沒有定案嘛！向委員報告，這次的會議是初步參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來看小規模企業，但是到底要幾人，還沒有形成共識。","林委員淑芬：我先請問你，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這個法規的母法依據是來自於哪裡？是來自於中小企業條例嗎？","許部長銘春：不是啦！我是說……","林委員淑芬：你先回答我，這個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是來自於哪一個母法？","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是一個行政指導，勞動部本來就可以訂定了，而且……","林委員淑芬：行政指導的母法依據在哪裡？","許部長銘春：依照行政程序法，我們可以訂定行政指導。","林委員淑芬：你們的行政指導可以架空法律！","許部長銘春：沒有架空法律！報告委員，有哪裡去動了勞基法的哪一條？有動到嗎？我沒有任何……","林委員淑芬：你在這裡講謊話嗎？","許部長銘春：沒有減輕也沒有加重，我只不過……","林委員淑芬：你在這裡就在講謊話！你在講的是，因為不知法規，違反本法規定，都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減輕或免除處罰講的不就是勞基法裡面的處分嗎？","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是針對處罰，針對具體案件要裁罰時，依照勞基法、行政程序法……","林委員淑芬：你不要在這裡講謊話！我問你，「得減輕或免除處罰」是減輕哪些處分？哪些法律處分？哪些行政處分？有沒有勞基法？有！","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林委員淑芬：有沒有職安法？有沒有？","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共通性原則，其實還在蒐集各界的意見，包括委員的意見，我們也會參考。","林委員淑芬：抱歉，這裡講的是勞基法而已，勞基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許部長銘春：這邊只有勞基法。","林委員淑芬：所以所謂的減輕處罰就是減輕勞基法的處罰嘛！","許部長銘春：不是，報告委員……","林委員淑芬：什麼不是，就是啊！","許部長銘春：我是要跟您講，不管是要減輕或加重，其實也不是只有減輕，這整個共通性原則不是只有減輕……","林委員淑芬：你現在說還沒有定案，但剛剛說非修不可，現在又說還沒有定案！","許部長銘春：不是，我是說我們會修正，我不是說非修不可，而是說會修正，但還沒有定案，我講的是這樣。","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告訴你，以未滿5人為門檻，這件事情違反行政罰法第八條母法的規定，完全沒有架設事業規模作為衡量標準。從法務部的解釋來看，也是來自於所謂不知法規的可責性高低，縱然並非不知法規，縱屬初犯，但有可責性高低不一的話，我們就可以來考量。行政罰法也是這樣的。部長，什麼叫不知法規？你可不可以講一下什麼叫不知法規？現在全臺灣都知道勞基法有工時規範、工資規範及加班規範，在你的想像裡，不知法規是什麼？","許部長銘春：這個就是跟行政罰法的……","林委員淑芬：請你具體的講，什麼叫不知法規？你想像裡面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是怎麼樣的想像？賣麵攤的連商業登記都沒有，雇主的身分可能也沒有，可能只是臨時請一個人來洗碗，這跟一個登記微型企業、電子商務的企業，可能聘僱3位博士生、高教畢業生去做電子商務、架設網站等等，這兩種可以放在同一個天平上，都叫……","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不會放在同一個天平。","林委員淑芬：都是因為未滿五人、不知法規，而能減輕或免除處罰嗎？","許部長銘春：不會啦，委員，不會在這個類型裡面。","林委員淑芬：你現在的草案就是這個意思！","許部長銘春：沒有。","林委員淑芬：你不要在這裡嘻嘻哈哈。","許部長銘春：不會嘻嘻哈哈，報告委員，我們會……","林委員淑芬：你的草案就是這個意思！","許部長銘春：委員，您的意見，我們會……","林委員淑芬：這不是我的意見而已，剛才很多位委員也有提到，整個社會上80%的微型企業都在這個未滿5人的架構裡面，你說未滿5人就統統都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剛剛跟您說過，5人的這個部分還沒有定案，這次會議是……","林委員淑芬：你的草案拿出來了，你又經常說賣麵的，你是故意避重就輕！而且拿賣麵的……","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對於惡意違法者，我們不會輕縱。","林委員淑芬：你拿賣麵的去掩飾這些高獲利、在社會上有高度競爭能力的微型企業，你拿小吃攤去幫這些高獲利的微型企業掩飾。","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不會做這種事情，我真的……","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就提醒你，就是有這樣的事情，更不要講……","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的指教與提醒，對於這些有法遵能力的，不管員工多少人，我們一定會要求他要落實，而且我們會嚴加查核。","林委員淑芬：他們不但有法遵能力，而且大多數都願意遵守法律，大多數這些微型企業現在都非常的守法，可是你現拿這種草案版本，能看嗎？連微型企業都看不下去，就只有賴正鎰那種人在那裡歡天喜地，拿賣麵的當藉口，讓賴正鎰之流在那裡拍拍手，這個才是我在這裡要提醒你的。謝謝。","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林委員俊憲及吳委員志揚均不在場。","主席（林委員淑芬代）：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瑩：（12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有先看了全部的報告，我想要先褒獎一下退輔會的部分，王主任，你們針對召委給的主題寫得非常清楚，我要褒獎你們！","主席：請退輔會職訓中心王主任說明。","王主任昭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陳委員瑩：至於農委會的部分，王執行秘書，是不是可以請你們重寫，再補一份報告過來？","主席：請農委會輔導處王執行秘書說明。","王執行秘書東良：主席、各位委員。是。","陳委員瑩：不然未來我們再回頭查詢這些紀錄時，你們的東西拿出來真的是不能看的，就請你們補一份報告。謝謝。","王執行秘書東良：好，謝謝委員。","陳委員瑩：部長，經過本席兩次的質詢，很欣慰勞動部許部長一直很願意傾聽民意，這個月的5日由次長召開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檢討座談會，我非常關心這個議題，也派員參加，只是美中不足的是，看了這個開會通知，又看了上頭的與會人員出席名單，我大概就知道結果了。我之前一再重複提到兩點：現今的少子化越來越嚴重，大家不敢生，之所以不敢生是因為現在很多家庭屬於雙薪家庭，婦女又要工作，還要帶小孩，似乎女性的工作又多了一些，特別是我剛才提到的沒有人幫忙帶小孩、做家事的事情，這也是導致少子化的重要原因。","我現在跟部長及署長講一個好消息，我上次提到那位5個孩子的媽的那位朋友，她現在已經懷了第六個孩子了，她的第五個孩子還不是很會走路，我不久前才剛看過他，走起路來還搖搖晃晃的，這個媽媽現在又懷了第六個，我很擔心她這次若再接再厲申請外籍幫傭，是不是又跟上次的情況一樣，又是少1分？因為她已經懷孕了，所以我臨時覺得我還是應該再問一下外籍幫傭分數的計算方式。","在這場會議裡有兩位學者也認同我們辦公室所提出的看法，就是這個分數的計算過度嚴苛，還有在就安基金社福外勞的部分，是不應該有差異，況且目前外籍幫傭的人數其實還不到2,000人，而現今整個外勞總人數，依我前年質詢的內容有60萬大軍，現在已經破70萬名對不對？而這其中的外籍幫傭人數還不到2,000人，因此，關於本席要求的兩點，你們是不是可以趕緊重新審慎評估後，再回覆給我？","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來責成發展署針對政策加以檢討。","陳委員瑩：我覺得這已經是很嚴重的問題，人家從第三胎開始申請，到現在已經第六胎了，還請不到，你們一直說要檢討，有啊！你們因應我的要求召開了那個會議，結果你們邀請的人員有誰？都是拿你們補助經費的社團、協會的人員，你們有沒有邀請那些真正有需求的人來參加？沒有嘛！你們上次那個會議是不是該請這位懷了第6個孩子、即將成為6個的媽的人來開一下會？聽聽她的心路歷程，看看你們這些規則、規定是怎麼在torture、虐待人家？","許部長銘春：我再瞭解一下開會成員的部分，我想應該要客觀來瞭解問題……","陳委員瑩：對，我想這件事情應讓未來有需求的民眾開大門、走大路，不要再用一些奇奇怪怪的方式，因為這是被迫非法去使用，這樣也不好，反倒確實有需求的人卻不給他們，我今天再一次提出這樣的要求，希望你們能夠儘快解決，能給這些真的愛孩子、真的想生孩子的家庭多一點方便，謝謝。","許部長銘春：好，謝謝。","陳委員瑩：鄒署長，剛剛說了退輔會的報告寫得不錯，農委會要重寫報告，其他部會還OK，至於勞動部的報告，我不曉得要怎麼形容，我們就繼續看下去。從你們今天的報告，看得出來你們對雲端科技、大數據、物聯網及智慧機械已經投入相當多的資源，所以我在這裡請教一下，你們今年度總共在公務預算及職災保險基金編列了多少經費來執行這些新技術？你覺得夠不夠用？","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為了自動化的機械產業，今年開始申請中長程計畫，第一年是5,000萬元，這是屬於公務預算的部分，其他有關職災保險的部分，是個案的部分，我們沒有統計。","陳委員瑩：所以中長程……","鄒署長子廉：今年就是5,000萬元。","陳委員瑩：所以總共是4年的計畫？","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瑩：好。我想大家都知道，沒有經費及人力是做不了事情的，相對而言，如果你們的經費很充裕，立法院當然就是要來追蹤這個執行的成果，所以我們看一下第一個簡報，我其實有點看不懂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的發展及推動風險評估技術與雲端技術、大數據、物聯網有什麼關係？什麼叫做健全轉型工業4.0及發展綠能科技（離岸風電及太陽能發電）之體質調適？請問你覺得體質哪裡不好需要調適？","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回報，比如說第一項，我們現在一些產業開始使用協同機器人，從……","陳委員瑩：什麼？","鄒署長子廉：協同機器人，collaborative robot。將原本關在欄杆內的機器人轉變成跟人一起工作，所以其安全衛生的風險是不一樣的。","陳委員瑩：所以是機器人的體質不好？","鄒署長子廉：如果要採用這樣的機器人，產業的安全衛生一定要做相關的調整，其控制及緊急應變要做不同的改變，所以我們希望企業能儘快做這樣的因應。","陳委員瑩：你還有其他的例子嗎？","鄒署長子廉：像離岸發電，從今年開始準備round，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能從遠端控制及監控方式來確定產業的安全，所以確實產業在這一塊的過程中，我們職安署也要跟著學習及進步。","陳委員瑩：你預計今年要達到什麼樣的目標？","鄒署長子廉：這是中長程計畫，今年是第一年，我們先就其架構及法規做一些討論及調整，第一年確實是調整期，還有待我們進一步研究。","陳委員瑩：所以第一年先調整體質，體質調整好了……","鄒署長子廉：法制面及制度面我們先做一些因應。","陳委員瑩：好，明年109年度大概需要多少經費來做這件事情？","鄒署長子廉：明年這個中長程計畫，我們是向行政院爭取5,000萬元的經費。","陳委員瑩：也是5,000萬元？","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瑩：好，謝謝。我們接下來看第二張建置新興產業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機制的部分，這不是你們就在做的事情嗎？你們有在做嘛。","鄒署長子廉：我們現在有10個機械設備，因為現在自動化產業的機械設備會更改，我們會擴大前端管制機械的項目，所以我們會分階段來進行。","陳委員瑩：這跟雲端科技、大數據、智慧設備有多密切的關係？我們現在的新興產業都已經在使用這些智慧設備了嗎？","鄒署長子廉：我們陸陸續續在評估，比如我們提到的智慧整合製造系統IMS、雷射加工機或比較屬於自動化機械設備控制的部分，我們都希望其前端的規劃設計是符合安全的，如果是進口的，就會在海關就做一些確定；如果是出口的部分，我們希望自身的製造端是OK的，我們期盼透過這次的中長程計畫，讓臺灣的產業不管是進口或出口，在機械安全上都能更為提升。","陳委員瑩：現在的新興產業大致上都有使用智慧設備嗎？","鄒署長子廉：我覺得應該是逐步進行的，我們在現場……","陳委員瑩：所以現在沒有這樣？","鄒署長子廉：這要陸陸續續去做，因為有些產業屬於傳統產業，所以他們要投資去做，當然這要爭取預算，現在看來是機械設備、製造業，比如中部地區的精密加工業，他們的升級就比其他的傳統產業要快一點，所以每個產業區塊的部分，我們會和經濟部一起合作，如果企業能夠走向企業化、智慧化生產，我們可以……","陳委員瑩：所以這個部分現在算是還沒有做？","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瑩：但問題是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應該是你們本來就有在做。","鄒署長子廉：原來是傳統型的安全衛生管理機制，我們希望能夠……","陳委員瑩：你們的中長程計畫預計在何時開始有這些智慧設備？","鄒署長子廉：其實有智慧設備是看產業的變化。我們知道有些產業已經開始使用協同機器人，比如說台積電，可是每個產業的普及性是不太一樣的。","陳委員瑩：所以看起來，我們今天也問不到什麼太仔細的東西。","鄒署長子廉：請委員指教。","陳委員瑩：我已經請教你了，但是你怎麼又要我請教你？你又沒有給我詳細的資訊，我要怎麼請教你？","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報告，產業在往機械化生產的部分，我們職安署……","陳委員瑩：你說這是中長程的計畫，今年有5,000萬元，你也知道明年也是5,000萬元，但是我剛問了這個安全監督管理機制的預期目標，你卻說得不清不楚，但你知道你要5,000萬元，所以我才問說今天我在台上是問不到一些詳細的資訊。還是你要在會後提供給我？如果你會後要提供給我的話你可以講。","鄒署長子廉：是，我們會後再提供細節的部分給委員參考。","陳委員瑩：你需要多少時間？","鄒署長子廉：我們有一個簡單的說帖，待會兒……","陳委員瑩：已經有了？","鄒署長子廉：有。","陳委員瑩：有說帖但現在卻說不清楚。好，沒關係，我們看下一個提升智慧化產業本質的部分，你們修正發布了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這項條文的修改跟大數據、智慧機器人有關嗎？","鄒署長子廉：是。","陳委員瑩：你認為工業用機器人就是智慧機器人，所以你們要修法？","鄒署長子廉：原先的工業用機器人是裝設在欄杆內，跟人是隔離的，假如進入這個範圍內，要緊急停機；現在的協同機器人則是作業時在人的旁邊，所以其安全係數及樣態是不太一樣的，我們認為這部分如果確定協同機器人是夠安全的話，因為距離是縮短的，因此我們認為那個標準要更嚴密，所以才要修這個標準。","陳委員瑩：所以它如果安全了，就不用在欄杆以外，就可以因應新機器人的就業型態？","鄒署長子廉：是跟人一起工作。","陳委員瑩：好。我提出以上這些問題，我必須很謙卑地說，其實這份報告裡面有很多內容我是看不懂的，我相信應該不是只有我看不懂，因為通常你們每次來，至少在勞動部的部分，我們辦公室還算專業，但你們這次的報告我看得不是很懂，我不知道是你們的、我的還是誰的問題，我看不懂，我也不想裝懂，所以我就請教你。同樣地，如果你不是很懂的話，我覺得職安署就應該審慎地規劃，不要拿這些看起來很酷炫的名詞去爭取你們不見得做得好的事情。我實在不知道你們要如何調整體質，因為通常提到調整體質，我們就會想到要不要介紹你去看中醫。","這樣好了，請問國內有多少位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學者專家？真的非常專精於大數據、物聯網、雲端科技與技術的人，你可不可以列舉一下有多少位學者專家？","鄒署長子廉：我手邊沒有盤整的資料，就我的理解，像雲科大、清大、交大都有一些老師開始做這方面的研究及學習。","陳委員瑩：也請將名單一併送我的辦公室，這方面我們也想加強一下，想認識一下這些專家。","鄒署長子廉：好，我回去盤整一下再將資料給委員。","陳委員瑩：職安署的預算越來越多，扛的責任應該越來越重，你們不能說經費拿了，就委外給外界那些職安衛領域的人去試試看，因為不管他們做得好不好，試得怎麼樣，畢竟他們不是官員，最後這些預算使用之後的成果，還是要由勞動部來扛這些責任。當然委外廠商主要的目的還是營收，所以政府自己要有風險控管，不能這樣丟著不管，這是我要提醒的事情。","剛剛提到的風險評估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及本質安全等部分，其實一直都是在提醒你們，對自己的預算及能力分配也要有一些風險的控管及監督管理，特別是本質安全這部分，所以方才提及，其實推動這項工作要有安全設計及制度，一旦設定好了，不管誰來執行都不會太「走鐘」，這是要注意的地方。","此外，讓我比較有fu的就是運用雲端技術提升勞動監督檢查效能這部分，因為你們現在已經有1,000名的勞動檢查員，再加上雲端技術的運用，我希望我國勞動監督檢查可以做得更好，你們對這樣的結合應該有這樣的期許吧？應該可以達到這樣的目標對不對？","鄒署長子廉：我們希望朝這方面來努力。","陳委員瑩：這裡面提到怎麼樣建立何種安全衛生智能管理系統、開發網路學習、3D模擬課程及全國工作教育訓練智能履歷等，署長可不可以舉出你們做得好的部分？","鄒署長子廉：委員方才提到的是我們現在準備要整合的部分，因為現在的勞工進入職場做教育訓練，這裡的教育訓練是紙本的，存在不同的系統裡面，我們希望勞工不管接受安全教育訓練、主管訓練或技能訓練，其智能履歷能夠被keep住，未來他不管是在職涯的改變或安全衛生的提升，都有這些基本資料可以來作為蒐集及整合之用，所以這是希望大的整合資料的展開。有關教育訓練部分，確實也不是只有紙本的教育訓練，未來還會有線上學習或遠端學習的安全衛生訓練，我們會朝這方面來努力，我們希望平常可以建置起來。","陳委員瑩：好，這部分其實看起來有點抽象，要去想像雲端技術與勞動檢查的結合，我希望你可以再多做一些說明，這些書面也一併送到我們的辦公室。真的希望你們可以做好，不要老是搞一些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計畫，希望你們多加油。","現在臺中港又發生死亡職災……","鄒署長子廉：是，昨天有一個……","陳委員瑩：這已經第5次了！不要光有成果，卻沒有成效，因為我們很多的原住民勞工都在從事這些工作，希望你們真的能夠聽得進去，有一些成效出來。謝謝。","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主席（劉委員建國）：鄒署長，要聽得進去。","報告委員會，等一下與勞基法審查無關之列席人員在用完餐之後，就可以先行離開，但是農委會的報告可能要再補過來，我不是只有針對你，剛才我就財政部及主計長的報告，也特別就你的案例說給他們聽，對財政部針對委員提案的報告內容，我送給他4個字，叫做「敬謝不敏」；主計總處的報告也是送給他4個字，叫做「謝謝合作」，所以他們現在都在改報告。","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楊委員曜、李委員彥秀、林委員德福、林委員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楊曜書面意見：","案由：","本院楊委員曜，針對新就業型態時代來臨，職能訓練、勞工技能及勞工安全提升皆有待加強，如何配合新型態行業之特殊工時與工作方式彈性法規解釋與完善法制配套等爭議。特向勞動部提出質詢。","說明：","1.近年來，面對數位創新趨勢對未來工作環境與型態產生衝擊，造成如何保障勞動權益及促進國民就業，成為難以兼產業發展與勞工保護之問題。","2.首先，在勞工安全方面，由於工業4.0智慧機械生產模式興起，工作場所衍生之危害類型、程度與範圍和傳統生產模式不同，新型態產業環境之安全防護與職災預防，但勞動部起步較晚，研擬相關監督管理策略太慢，難以協助產業因應工業4.0現已造成之所衍生性衝擊及作業危害。","3.在新型態非典型創業部分，由於多數新型態雲端創業者往往以技術或資金入股組成創業團隊，人人都是創業者與小老闆，衍生出如何適用勞基法之工時與相關提撥費用等問題。至今勞動部與經濟部、國發會等仍達成共識，造成新創團隊法規遵循之困擾與疑慮。","4.綜上所述，勞動部應盡快與國發會與經濟部和新創業者共同研議，提出確保勞工權益與友善新創企業之勞動條件與環境，藉以盡快使業者之法規遵循有所依據，並兼顧新創產業與勞工保障之雙重需求。","特向勞動部提出質詢。","委員李彥秀書面意見：","案由：鑒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已進行罷工投票，惟於相關事件處埋期間，長榮公司聲明若罷工恐暫停發放年終獎金及年度調薪、暫停員工優待機票，但若於罷工期間仍出勤者不在此限，此種作法已屬「威脅言論」，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特向勞動部提出質詢。","說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已於5月13日啟動罷工投票，期程將至6月6日，依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勞訴字第224號民事判決意旨，由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罷應屬合法，而此次罷工投票設計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長榮八成」的門檻，即長榮分會必須超過八成同意票數才通過；第二階段則由空服員職業工會全體會員過半同意。透過兩階段門檻，已可確保長榮至少八成以上民意支持罷工。","二、長榮航空公司於工會宣告展開罷工投票後發出聲明：1、若罷工導致獲利下滑虧損，將暫停年終與年度調薪。2、公司自罷工首日起三年暫停員工優惠機票使用。但罷工期間配合出勤者不受此限。","三、參酌美國「全國勞工關係法」之規定，雇主言論如涉及「報復、強迫或承諾利益之威脅」，則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恐屬威脅言論，而依據我國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4、5款規定意旨，雇主不得對參與合法罷工之勞工，給予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也不得支配介入不當影響工會活動，否則即屬於違法之「不當勞動行為」。","四、勞動部除須積極協助工會與雇主進行勞資協商外，亦應積極檢視資方是否有不當勞動行為，應立即回應以免影響罷工投票之進行。","委員林德福書面意見：","面對新就業型態來臨，各部會如何因應未來職訓、勞工技能與提升勞工安全進行專案報告","問題一、","替勞工爭取權益是勞動部的重要任務之一，勞動部贊同嗎？","上週蔡總統說「一例一休」讓中小企業批評加班工時太高、負擔沈重，勞工也抱怨無法加班、收入減少，這是她「心中的痛」，之後會想辦法為企業找出加班的空間，也期盼勞檢不是開罰單，希望在行政法令和行政作業中找出調適空間。","請問勞動部代表，蔡總統話已經說出來了，蘇貞昌院長與勞動部會做出調整嗎？勞工權益是否又會受損？","問題二、","美國顧問公司「麥肯錫」曾預估，在2030年，全球將有4～8億個工作將會被自動化科技取代。","而隨著社會人口結構、生活型態、消費行為等因素的改變，新的工作機會雖然會出現，但問題就在於，是否所有人都能順利轉移到新的工作機會？","本席擔心「失去工作的人找得到新工作嗎？」","勞動部是否會打算將「勞動力發展署」預算大幅增加，讓民眾有更多機會學習新的技能，以順利轉換到新工作？","問題三","隨著AI或著是機器人的出現，讓生產線上重複性工作交由機器來完成，甚至有「關燈工廠」的出現。","但本席認為還是有許多工作是機器人難以取代的，譬如長照產業、社工人員，護理人員，凡是需要與人接觸的工作，在短時間內是很難被機器取代！","本席認為衛福部與勞動部要一起合作，好好發展國內長照銀髮市場，不只可增加經濟稅收，更能創造就業機會，更能夠減少社會問題的發生！長照人力缺口最新情況為何？會後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參考！","委員林俊憲書面意見：","Overview","現今科技進步後，不斷有新興商業模式，打破傳統勞動型態，造成現行法規規範不足。採用Gig Economy零工經濟模式的公司，如Uber、deliveroo、清潔手等，以承攬的模式大量招募勞工，為客戶做單次的勞務服務，但這種大規模的僱用自然人承攬，卻產生潛在的風險與權責不明，若外送員出車禍、或是清潔工與雇主產生爭議，媒介平台會以只媒介為由，不願負責。而這些平台為勞工提供低進入門檻的工作，許多兼差族、轉職中的勞工，會進入平台當作外快，但也另有許多是中低階勞工，無法找到正職工作，只能以平台當正職。而這些本就屬於經濟弱勢的勞工，在現行承攬制下，並沒有受到勞保的保障，若工作中產生職業災害，也無法索賠。此外，也沒有勞退、最低薪資、休假及工時的保障，讓人質疑這些平台到底是科技進步的新創，還是單純利用剝削勞工的方式獲利。","公家單位使用自然人承攬，規避勞基法","公部門使用多種勞務外包方式，將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除了鉅額勞務採購常因業者違反勞基法造成爭議外，公部門也以派遣、約聘僱等方式聘用人力，這三種方式雖也有爭議，但至少適用勞基法，勞工在權益受侵犯時可用勞基法保護自己。近年偶爾爆出公家單位使用更惡質的「自然人承攬」，「自然人承攬」指用承攬的名義僱用個人，而不是以正常的僱傭關係，因此不適用勞基法，雇主可以以此規避支付勞健保、勞退，也可以規避勞基法所規定的最低薪資、休假規定等，勞工毫無保障。中華郵政於2015年遭監察院糾正，不應以自然人承攬方式僱用郵務士，原民會以自然人承攬聘用員工，也遭勞動部發函，兩單位都以轉任正職的方式改善。但公家單位被糾正會改善，發生在私人企業的話，會這麼簡單嗎？","零工經濟興起，勞工權益呢？","分享經濟、零工經濟模式興起，新創以「媒介平台」的名義，打著「時間自由」「賺錢快速」的名義大量招徠承攬人，除了對既有產業造成衝擊外，這種商業模式以承攬方式與勞工簽約、提供服務，不只服務出問題時，勞工需自行承擔後果，勞基法下的保障，這些承攬人也一概沒有。而會加人這些平台的勞工，除了已有正職想賺外快的兼差族、待業中以此平台賺取生活費的人，也有一群人是在就業市場上無法找到正職工作，只能將平台工作當作正職賺取收入。這些人本身就屬於經濟弱勢，而平台工作也沒有勞健保、勞退、最低薪資等勞基法提供的保障，一旦稍有意外可能就會落人經濟困難，最後仍由社會、政府承擔這些風險。","這種媒介平台，到底是僱傭還是承攬？","平台以「承攬」方式運營，真正的承攬契約是在消費者（客戶）與勞工之間，而平台以「媒介」自居，這種承攬契約不適用勞基法，而當契約發生爭議時，平台將以「媒介」為藉口置身事外，若外送員在遞送食物時出車禍，將無法以職災的方式，向平台要求賠償，若在完成勞務上，與消費者產生任何爭議，勞工也必須自行面對後續問題，平台也不會提供任何協助。","若平台是以「僱傭」方式僱用這些勞工，則承攬的契約發生在消費者（客戶）與平台之間，平台與勞工則是以僱傭關係，僱傭關係將適用於勞基法，給予勞工正常的保障。但目前台灣這種零工經濟主要以承攬方式營運，若這種模式被認定為僱傭，則多數公司將面對違反勞基法的問題，而公司為了符合勞基法，成本將會增加，也會對零工經濟模式產生衝擊。","僱傭與承攬，如何認定？","民法第482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09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僱傭與承攬的差別，規定在民法中，而最高法院針對兩者的關係，有作出「從屬性」的解釋，僱傭關係具有從屬性，承攬沒有。而從屬性又分為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及組織從屬性，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成立，均從寬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成立（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347號判決可資參照）。","而每個平台雖略有差異，但均有部分具有從屬性。如企業會對勞工做基本背景查核、提供基本勞工訓練、提供制服或具有企業logo的工作器具（外送保溫袋等），而指揮監督的方面，主要是以顧客評價來實現，若評價過低，可能平台會降低配對到工作的機率等。但究竟是屬於僱傭或是承攬，仍須由民事訴訟解決。","勞工爭取權益曠日費時，弱勢者有多少玩得起這個遊戲？","現行若勞工對於承攬契約產生爭議，希望以僱傭契約要求平台給予福利的話，均須先經過各縣市勞動主管機關的勞資協調。但勞資協調毫無強制力，承攬契約又等於是這些零工經濟公司的命脈，難以想像會在勞資協調階段就讓步，因此勞工勢必得走到民事訴訟「確認僱傭關係」之訴階段。但如前已敘述，加入這些平台的勞工，兼差性質與經濟弱勢者居多，即使有所不滿，有多少人有決心、金錢、時間以及相關知識，來對平台公司提出要求？更何況後續仍可能有報復狀況，直接落入黑名單，不再配對工作。","另外，由於「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為個案認定，即使單一勞工打贏訴訟，但該公司其他仍在承攬關係下的勞工，並不會一起直接適用僱傭關係，而是需要分別提出訴訟。國外的法庭有集體訴訟（class-action）的型態，打贏一次即可全體勞工一體適用，但台灣幾乎無法集體訴訟，變成勞工處於極度不利的狀況，要成為僱傭的員工，只能一人一人分別訴訟。平台公司則是有恃無恐，打輸一人認定一人即可，不須面對全體勞工變為僱傭的狀況。","全球皆有此問題，而每國的處理方式都不同","平台經濟在歐美國家走的比台灣快，將勞工大規模變成承攬關係，也引起極大的爭議。英國法庭在2016年10月認定Uber司機為僱傭關係，並在2018年12月的上訴中再次認定為僱傭關係；西班牙法庭則在2018年6月認定deliveroo（食物外送服務）的外送員為僱傭關係；歐洲議會並未直接認定這種模式下的勞工為僱傭還是承攬，但於今年4月通過法律，規定給予此類勞工的最低保障；5月初時，美國勞動部的律師則在備忘錄中，認定Uber司機為承攬而非僱傭。而台灣也即將面臨該如何保護，這些零工經濟下的勞工的問題，勞動部是否該開始研究、思考各種可能情況，並提出報告。","主席：現作以下決定：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說明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請宣讀提案條文內容及修正動議。","一、委員提案"],["二、修正動議：","1、","提案人：黃秀芳　　劉建國","連署人：陳靜敏　　吳玉琴　　趙天麟　　鍾孔炤　　林淑芬","2、","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修正動議","提案人：劉建國　　林淑芬　　吳焜裕　　蔣萬安　　黃秀芳　　趙天麟　　鍾孔炤　　陳靜敏","主席：另外，本席要代為宣讀吳委員焜裕對第六十三條之一的修法說明如下：","「本次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與第六十三條之一，落實勞動政策對於派遣勞工的保護。派遣勞工受僱於派遣事業單位，然而卻在要派單位實際進行勞務，非常容易因個別單位的法遵意識落差，兩單位之間相互監督機制不足，以及勞工上工前的教育訓練欠缺，進而導致派遣勞工蒙受更高的職業災害風險。","更有甚者，職災發生時雇主責任又因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之間權責不清，求取職災補償和損害賠償曠日廢時，影響勞工最切身的權益。","本次修正新增的第六十三條之一，就是為了解決前述的問題。第一項明定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災時，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責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第二項則參考本法第五十九條，明定在同一事故中，要派單位或派遣事業單位已有依勞保等法令規定補償者，皆得主張抵充，以此讓勞工快速而公正地獲得職災補償，並鼓勵要派單位和派遣事業單位之間相互監督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責任。","第三項明定因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而發生職災時，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應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督促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遵守本法與相關安全衛生規定。並於第四項參考本法第六十條，明定要派單位或派遣事業單位依法給付的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現在進行勞動基準法之逐條討論，各條文先由行政單位說明之後，再請委員表示意見。","現在處理第十七條之一，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十七條之一，不論是委員原來的提案條文或是今天提出的修正動議，都是對實務上要派企業特別去招募員工，然後再把他轉給派遣公司這樣的情形，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透過行政罰，讓派遣勞工可以成為要派公司正式員工，這樣的做法可以更加保障派遣員工在要派公司工作的權益。勞動部非常歡迎也非常支持這樣的條文修正。謝謝。","主席：請問提案委員對提案條文及修正動議有無補充說明？（無）無補充說明。第十七條之一照黃委員秀芳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繼續處理第六十三條。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本條沒有問題，主要是法規字眼的校正。","主席：就是貴部敬表同意的意思！第六十三條照案通過。","繼續處理第六十三條之一。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六十三條之一的修正動議，針對要派公司和派遣公司要同時負起對派遣員工的損害賠償跟職災補償責任，給予派遣員工雙重保障，保障非常周延，勞動部亦表示支持。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支持本條文，對派遣勞工的權益保障，特別是在發生職災的時候，我們本來就該予以保障；可是這裡面有要派公司跟派遣事業單位，他們的責任分工在這條文裡面到底有沒有辦法釐清楚？比如在職災補償裡面，醫療或是勞保本來就是派遣公司該負擔的，因為他負擔勞保跟職災的部分；可是像前三天不支付醫療的部分，還有所謂的3成費用到底是誰付，這邊都沒有講清楚，是由要派公司還是派遣公司付？","王司長厚偉：有關職災的補償，按照勞基法的規定，本來是他的雇主要付……","吳委員玉琴：對，但是他有兩個雇主。","王司長厚偉：我們現在多加一層保障，派遣公司若沒有能力處理，或是連勞保都沒有幫他投保的話，他可以直接跟要派公司求償，不論是勞基法的補償或是損害賠償，如果違反職安法，他都可以直接向要派公司要求。","吳委員玉琴：所以賠償的部分也可以跟要派公司要求？","王司長厚偉：對，如果有違反法令的話，損害賠償也是。","吳委員玉琴：我們擔心到時候要派公司和派遣公司會不會互相推來推去？","王司長厚偉：不會，因為連帶責任是任何人都可以請求。","吳委員玉琴：所以是兩個都一定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不要勞工提告之後，他們推來推去，勞工的權益無法保障。這是確定的？","王司長厚偉：確定。連帶責任的意思，就是他隨時都可以告這兩個人，沒有規定一定要先告誰。","主席：第六十三條之一照再修正動議通過。","繼續處理第七十八條。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七十八條增加前面規範的罰則，我們表示支持。","主席：第七十八條照案通過。","現作以下決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計五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補充說明。本案無須交由黨團協商。","勞動基準法本次在委員會完成審查，現在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520總統就職3週年，能夠在今天完成勞基法修正案，更進一步來保障派遣勞工的權益，真的是非常有意義。感謝劉召委排案審查，也感謝各提案委員，我真的忍不住要跟你們說：520我愛你們！民進黨政府對勞工權益相當重視，也推動多項攸關勞工權益的法案，如最低工資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中高齡就業專法及勞動事件法，每個法案都是要確保勞工朋友能在職場上安穩、安心、安全的打拚，感謝劉召委及朝野政黨的立委，因為有各位的支持，這延宕多時的派遣勞工保護法制化才能更進一大步；當然我們也不會因此而停下腳步，不會因為通過幾條條文就覺得派遣勞工的保護是夠了，反而這幾條關鍵性的條文讓社會開始對話，逐步凝聚共識，我相信未來更完整、更完備的派遣勞工保護是指日可待的，勞動部將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最後再次謝謝劉召委和各位委員。","主席：謝謝部長，也在此肯定許部長帶領的勞動部，讓許多以前沒有進展，未能與時俱進的法律，現在逐漸看到曙光，一步步為勞工的權益而努力打拚，勞工權益的提升，是讓我們指日可待的。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3時18分）","附　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送之書面報告：","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2.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3.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4.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5.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6.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7.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8.jpg\" \\* MERGEFORMAT \n            \n\n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108.06.14/20190614090949_頁面_09.jpg\" \\* MERGEFORMAT \n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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