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27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李委員昆澤","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就「5G辦理情況」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報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請示主席，我們的兩個報告是否一起報告？"],["主席：就一起報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今天非常感謝交通委員會提供的機會，就本會108年下半年施政成果進行業務報告以及5G的專題報告。首先就業務報告部分，本會將以五大面向來呈現，包括「建構寬頻基礎環境，驅動數位經濟發展」、「健全廣電產業環境，維護視聽大眾權益」、「關照偏鄉離島需求，建構數位包容社會」、「維護通訊傳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建構匯流法制環境，鼓勵產業創新競爭」等五大面向來呈現。","首先，就「建構寬頻基礎環境，驅動數位經濟發展」部分，本會已經在109年2月21日完成5G首波釋照，本會並著手在下階段頻譜的前階段的準備工作，包括5G的商用頻譜以及5G的專用頻譜，其實能夠滿足國人行動寬頻的需求。在確保頻譜和諧共用部分，我們鼓勵5G的創新應用發展，而且也確保頻譜可以和諧共用，完善各種行動寬頻網路建設，持續改善偏鄉地區相關的行動通訊訊號。另外，在有線電視數位化部分，有線電視數位化驅動加值服務，截至108年底，系統業者的系統頭端跟傳輸網路數位化比例已經達到100%，家戶的數位機上盒普及率已經達到99.99%。此外，在強化通訊事業關鍵基礎設施資安防護部分，本會扮演我國資安鐵三角之一的角色，通傳網路更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基盤，因此健全通傳領域資安環境也是本會目前的施政重點。在109年上半年，我們已經公布相關的資通安全管理專章等等，108年度也配合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扮演相關的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演練，以強化業者對於防護措施的熟悉程度，另外本會也規劃在109年完成相關智慧音箱及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的產業標準。","在「健全廣電產業環境，維護視聽大眾權益」部分，為了提升節目品質，強化自律，本會透過積極辦理研討會及相關的推廣計畫，加強廣電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同時強化廣電媒體事業的內控與自律機制。另外，為確保身心障礙者得以無障礙的接收電視節目內容，108年度我們鼓勵電視事業製作口述影像節目，提升產能，108年度合計製作了16.5小時，觸達人數有59萬人次。在結合傳播事業或團體共同推動媒體素養部分，主要分為三大類，第一，補助廣電事業、大專院校及相關民間機構辦理媒體識讀教育，強化國人認識媒體、解讀媒體以及思辨媒體的能力；第二，推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所以在108年度我們辦了5場相關的推廣活動；第三，本會透過委託研究計畫，研析世界各國主要媒體識讀的政策與作法。在提升廣電業者治理效能部分，為了督促廣電業者提升營業績效及服務品質，本會透過評鑑、換照等監理機制，檢視廣電事業的營運計畫執行情況，同時也將內控機制列為最重要的審查項目。比如在選舉期間我們還特別要求廣電媒體注意法遵跟加強自律，要求製播新聞及新聞頻道的業者在選舉期間應落實公平原則及事實查證等規定。","在「關照偏鄉離島需求，建構數位包容社會」的部分，本會為了提升相關的防救災行動通訊能量，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推動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設計畫，補助電信業者分別建置定點式以及機動式的行動通訊平台，希望能讓災變後基地台的存活率能夠提高到96%以及提升機動性馳援緊急通訊服務整體能量為1.5倍，以保障大眾的安全。在提供身障者友善近用的環境部分，本會增訂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致力於所謂的數位包容社會。","在「維護通訊傳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部分，我們積極努力促成調降電信中間批發價，為國人提供優質、便宜、多元選擇及創新的各種數位服務。本會也在109年2月26日通過「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調整係數數值」草案，最主要是希望能夠讓民眾享有質優價廉的通訊服務。另外，在協助防止電信詐騙部分，我們也參與了行政院的資安會報，然後透過跨部會協調跟內政部、警政署等建立工作平臺，強化機關橫向聯繫，並邀請相關警政機關共同研析詐騙手法並督導電信業者配合防制，另外，在督導電信業者定期測試災防告警系統等部分，配合CBE，也就是災防訊息廣播平臺方面，督促五大電信業者配合進行每月例行性測試，每年1月、5月、9月進行全區網路測試，針對這部分，我們也採取滾動式的檢討，適時修正及調整CBS的測試方式。另外，本會也委託專業團隊針對通傳事業導入資料加值應用以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議題進行研析，尤其就未來5G的時代來講，當事人的資料及隱私權的保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議題。","在建構「匯流法制環境，鼓勵產業創新競爭」部分，去年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法案就是電信管理法，承蒙大院的支持，已經在108年5月31日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在108年6月26日公布。該法相關的授權子法總共有大概50項左右，本會規劃以109年7月1日為施行期程，目前正在配合修正相關的子法，希望早日完備電信法制，進一步帶動我國數位經濟的轉型跟發展。在傳播部分，我們也提出了傳播政策白皮書，傳播政策白皮書是基於107年本會提出的「匯流時代傳播政策諮詢文件」，也就是我們簡稱的「綠皮書」為基礎，透過多次專家學者的諮詢會議及研討，以四大核心價值、六大施政願景及八大政策議題為主軸，白皮書在109年2月12日經過本會第89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作為未來我們傳播法制架構調整及施政政策目標設定的一個重要參考。另外，本會也已經提出「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此一草案在民國106年的時候曾經以「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提出於大院，後來退回行政院再回到本會，所以本會藉由107年修正綠皮書的過程中，再精進研修法案條文後，調整草案名稱為「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並於108年9月11日報請行政院審議，後續本會將全力配合行政院完成審查程序，儘速送請大院完成立法程序。另外一個重要的法案就是我們完成了「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引進所謂訴訟外爭端仲裁機制，加速處理尤其是在頻道爭議方面的相關法律紛爭。","最後，為因應資通訊技術快速演進及創造有利的數位環境，本會將從資源整備、法規調適、促進網路建設及鼓勵創新應用等多方面，持續完善我國5G發展環境，整備下階段通訊傳播匯流法制及政策規劃，以跨產業生態系統思維出發，建構多元、自由、平等且開放的數位基礎環境，帶動網路社會與數位經濟的發展。以上是業務報告部分。","接下來跟大院報告5G的辦理狀況，今天的報告將分為前言、5G釋照規劃重點說明、釋照結果與後續未來展望以及結語等等。關於5G釋照的部分，各位都知道，5G就是全球第五代行動通訊技術，5G的發展現在受到全球高度的矚目。根據ITU（國際電信聯合會）的定義，5G有三大應用場景，包括超大頻寬、超大連結及超高可靠度與超低時延遲等特徵，攸關各國網路社會還有數位經濟的發展，對於未來帶動產業創新應用服務，促進社會及產業的數位轉換，催生多元垂直整合應用，形成網路社會及數位經濟的發展，扮演一個關鍵的驅動力量。目前為止，世界各國從2018年起陸續進行5G相關頻段的釋照，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球將近有40個國家完成5G頻譜的釋照，我國是在今年2020年2月21號完成5G的釋照。在整個釋照過程中，跟大院報告，5G的釋照規劃重點是，行政院在108年7月2日公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總共釋出1800MHz、3.5GHz及28GHz等頻段共2,790MHz頻寬供5G使用，作為5G首波釋照的範圍。這一次5G釋照是採兩階段競價方式，包括數量競價跟位置競價的方式進行，第一階段是數量競價，第二階段是位置競價。另外，我們改良了第一階段多回合競價的機制，新設計了補充競價回合。考量5G的技術應用目前仍處於發展階段，為了鼓勵得標者積極建設，所以本次釋照在建設義務方面採取比較彈性的方式來認定，執照效期也較4G延長，5G執照的效期為20年。基於行動寬頻業務為技術中立的監理原則，所以本會也放寬認定，讓經營者可將其歷年度標得的頻率彈性組合用以設置高速基地台，據以達成電波人口涵蓋率的要求，提升頻率的使用效率。","本會積極推動我國5G的釋照作業，除了在108年9月3日公告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並在108年9月4日到10月3日公告受理申請，108年12月10日開始辦理我國5G首波釋照作業，並於今年109年2月21日圓滿完成競價作業。本會於108年9月3日公布的「108年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得標者設置網路及共用頻率」原則，希望有助於未來在「電信管理法」施行以後，5G得標者可有一個過渡時期的法規得以適用。這次5G釋照的得標者除了提出傳統的事業計畫書以外，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的設計，因為5G業務引進很多像軟體定義網路（SDN）架構、網路虛擬化及網路切片等多項通訊技術變革，為了維護未來系統的穩定性跟安全性，促使得標者在前期系統建置階段即能詳實規劃其系統整體資通安全防護，所以未來在5G釋照以後，進一步就是要業者提出相關的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這次5G釋照在第一階段歷經27天共261回合，各頻段之得標價達1380.81億元，3.5GHz的部分由台灣之星、遠傳、中華電信、台哥大等4家獲得；在28GHz的部分由中華電信、遠傳、亞太以及台哥大等獲得；至於1800MHz部分則未標出，總共最後我國5G首波釋照作業的部分，各頻段得標總額達到新臺幣1421.91億元。","展望未來，在競價結束以後公告30日內，得標業者要完成繳納得標金並提交事業計畫書及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書等送交本會審查，後續向本會申請頻率指配及系統架設許可、基地台架設許可及電臺執照核發，最後若審查通過，本會將發給系統技術審驗合格證明及特許執照，開始5G的應用服務。至於各界關心的5G標金運用部分，5G所有標金都直接進入國庫，本會並未有任何的標金所得，關於標金的部分，超出原來預算的部分，現在正由行政院統籌召集跨部會協商，將來5G的標金大概將近1,000億元左右如何應用，主要的方向包括基礎公共建設、縮短偏鄉數位落差、推廣數位公益服務等三大用途，讓5G的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回饋給全民。我國的5G競標相對於其他國家已經稍微有一點落後，我們會力拚在今年第三季讓業者可以開始提供5G的相關應用服務，讓5G的應用服務能讓全民共享。","最後，全球5G的持續發展演進將扮演推升各國數位經濟最重要的驅動力，5G的創新技術也將驅動新的未來應用，成為商業及社會數位化的關鍵。本會已經順利完成我國5G首波釋照作業，使我國5G發展與他國齊頭並進，並帶動相關產業的健全發展，迎向行動寬頻的新世紀。以上是5G的專題報告。以上簡要口頭報告，其他細節部分請大院各位委員參考書面的報告資料。謝謝。","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6分鐘；暫定10點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點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中午原則上不休息。","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9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詳細地聽主委的報告，5G頻譜的競標在上個月21日已經標出天價，大家都嚇了一跳，總經費1,421.91億元。這麼高的天價，大家都擔心標金會不會反應在未來使用者的身上？這大概是全球第三高的競標金，而競標金也有將近1,000億超出的利息，一般來說未來5G的月租費大概是多少？"],["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月租費的部分，因為目前我們剛首波釋照完畢，我們也督促業者在今年Q3，大概是7月份以後能提供相關的服務。現在目前業者還沒有訂定明確的標準，不過我們參考當年4G開始的時候，首波大概是1,300元左右的價格。我們希望5G能延續4G這種質優價廉的精神，督促業者讓資費可以再往下，提供更價廉的資費。","陳委員歐珀：主委我要提醒您，根據21世紀基金會委託世新民調中心所做的調查，有72.6%的受訪者表示如果超過1,000元，在民眾已經習慣臺灣這種物美價廉的上網環境之下，是會引起一些接受程度的問題。所以本席認為誠如您所言，要讓消費者不但能用得起，也有良好的服務品質，那未來要怎麼做？你能不能提供一下NCC打算怎麼面對這樣的衝突？","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從4G的經驗可以看出來，本來差不多1,300元左右，但後來也出現499元。所以第一個業者在充分競爭的環境，價格自然會往下調降；第二個就是未來在5G的標金過程裡，我們除了鼓勵業者加速推動基礎環境建設以外，也會督促他們在資費部分提供其他相關可能的優惠或方案，將來也都會考慮在整個資費運用方面，包括標金運用方面受其他政策工具的調整。","陳委員歐珀：當然這麼高的標金是增加政府的收入，但是我們也要確保消費者的權益，這個部分希望您跟五大業者能夠充分溝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歐珀：事實上民眾受訪時就已經表示目前市場的需求跟狀況，因為和消費者市場如果沒有對接好，我們推展5G的業務及這些新銳的經濟效益就會大打折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的想法跟委員一樣。跟委員報告，5G的運用除了終端消費者以外，其實5G跟4G最大的不同是B2B的使用，就是未來除了終端消費者使用外，最重要是5G將來很多會運用在經濟上，譬如AI、IoT物聯網或各種其他的智慧運用服務部分。","陳委員歐珀：我們NCC也提出5G的振興方案，振興方案的內容到底現在是怎麼樣？剛剛您沒有提到，未來有沒有什麼規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剛剛有報告，基本上會跟行政院科會辦這邊合作，未來5G的振興方案裡面，當然第一個就是公共基礎建設的部分。","陳委員歐珀：剛剛三大項我已經看過了，我是想問您，因為五大電信業者有提到溢增標金用途的建議，也是有五大建議；他們的建議有些部分大家的看法一致，有些部分不大一致，針對他們提出來的部分也應該做為充分考量，政府推動時也要業者配合。在您主持之下的NCC應該做為消費者跟電信業者的平臺，好好把消費者權益照顧好，也能讓電信業者充分發揮5G未來發展的方向跟期待的目標。請問一下您剛剛講得第三季說5G要開臺，有沒有辦法如期開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都嚴格督促業者加速，還有包括本會加速相關行政流程。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資訊，Q3開臺應該是沒問題的。","陳委員歐珀：好，我們期待7月能夠如期來開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陳委員歐珀：另外，最近我接收到一些訊息，因為有線電視業者頻道的爭議相當嚴重，我也曾經當面跟您建議過，因為這涉及到消費者的收視權益，NCC應該是做一個有牙齒的老虎，結果你們的行政命令，電信頻道業者也不遵守，甚至公然做斷訊的一種措施，我覺得這部分要跟他們溝通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歐珀：因為畢竟他們的商業競爭，我們不太會介入，但是消費者的權益，我們要去瞭解，你們應該營造一個可以掌控的平臺，讓這些業者從惡性競爭變成良性競爭，否則變成惡性競爭的話，大家占著既有的利益，新的業者投入市場用新的技術提升我們的收視權益，這個在他們內部是一種惡性競爭，動不動用斷訊的手段來影響到整個民眾收視的權益，我覺得NCC在這個時候應該用比較強硬的行政介入。","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就像我跟委員報告，消費者權益是我們最關心的事情，除了消費者權益，另外一個就是市場秩序，所以我剛才在業務報告裡有提出，我們在有線廣播電視法裡也提出部分條文的修正案，希望引進仲裁制度有效去解決。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裡關於頻道上下架的爭議只有調處，但是調處基本上沒有強制力。所以調處的案件雖然很多，但是真正能達到有效的結果並不多，這種頻道上下架的問題也是我國有關於有線廣播電視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讓剛才委員所講的要扮演一個……","陳委員歐珀：我請問一下，仲裁條例有沒有送到行政院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送了。"],["陳委員歐珀：我們希望能夠加快提出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陳委員歐珀：最後一個問題是我一直強調不要有城鄉數位落差。大家也注意到我一直提到龜山島，龜山島大概每年十幾萬人上去，賞鯨活動大概二十幾萬人，加起來大概四十幾萬人；除了這個以外，還有很多漁民在附近海域做捕魚的工作，就我去了解的，跟你們的報告結果是有落差，我想請主委去深入了解。因為我們現在有補助頭城鎮公所，補助五個業者兩部柴油發電機，但是柴油機需要油錢，不是運補的問題而是油錢的問題，跟你們寫給我的報告不一樣，我要提醒你們報告不實，請主委去了解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我會去了解。","陳委員歐珀：因為柴油機要油錢，結果五大業者為了省錢，所以有時候斷訊、有時候說是故障，事實上也不是故障，而是不想花錢維持通訊的品質。我積極的建議主委應該去協調國防部……"],["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親自去看一下。","陳委員歐珀：去協調國防部、觀光局及交通部三個單位，當然也要台電支持，因為現在沒有電信沒辦法輸電，怎麼樣把電力維持使用。我覺得這三項裡面，NCC電信的通訊品質很重要，萬一如果上面發生什麼問題，現在沒辦法聯絡會很麻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不是只有龜山島，還有其他偏鄉「高抗災基地臺」也有類似的問題，包括這次要開放山林，我們去觀察了一下，很多基地臺最主要的問題都是電力問題；電力的問題如何克服，就像委員所提包括油料問題或是建置其他微型電網，這個部分我們會深入去了解，邀請相關部會來共同解決。","陳委員歐珀：主委，我要求你不定時的去測試到底通訊怎麼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歐珀：因為很多是國際觀光客，慕名而來結果敗興而歸，手機都不通，漁民作業也很困擾。我想既然要落實，龜山島又是全世界12大「酷島」，很多人嚮往去那個地方，現在3月1日也如期開放登島，關於數位落差，在龜山島的部分，你應該親自去督促，如果柴油不夠也要要求電信業者不能省這個錢，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會督導業者，沒問題。","陳委員歐珀：講一些理由說是船隻運補或機器故障的問題，真的狀況不是這樣子，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主席：現在請魯委員明哲發言。","魯委員明哲：（9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恭喜你今天針對5G的整個進度做了一個報告，可以講108年5月開始擬定計畫，108年去年應該是我們5G的元年。因為在韓國大概去年4月、5月就已經正式商轉，已經開始啟用，我們稍微慢了一點點，希望整個後續能夠有效率，把最好品質的5G服務提供給全國國民來使用。","時間過得很快，從80年代的1G，那時只能打電話，進步到簡訊，我們準備要透過5G跨到當年想像的世界，那樣一個智慧城市，醫生真的能夠遠距操作偏鄉的手術，現在整個車聯網，汽車也因為網路有lag，所以非常不安全，因為車是有速度的，所有的點點滴滴，尤其防疫期間大家說的遠距教學，畢竟現在4G頻寬及偏鄉收訊不太好的關係，都只能夠使用文字或者錄影的方式，未來很可能遠距教學變成AR的方式，我們希望能來啟動，希望如期在第三季能夠誠如主委所說的正式讓民眾使用到，您有沒有信心？"],["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會嚴格督促，而且我們業者本來在競標完成的時候，就已經跟我們保證他們在Q3會開始提供相關的服務。","魯委員明哲：另外一方面，我也覺得很有趣的地方要請教一下主委。因為108年是我們啟動5G重要的一年，但在這一年啟動的前後，NCC的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相繼辭職，請問一下是5G有什麼我們不知道情況被逼走的？要不要透過這個平臺跟大家講一下？為什麼在5G這麼熱門，NCC成立有史以來準備建大功立大業的期間，兩位主委、副主委辭職，所以您一直是代理主委，跟這個有沒有關係？","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關係。報告委員，每個行動通訊的技術大概5到10年就會有變化，當然從2018年各國陸續都開始進行5G釋照，目前來講現在臺灣在世界上也是領先群。當然我們希望今年在Q3各業者能夠提供5G的相關服務運用，誠如我剛剛所講的，不是只有終端消費者享用而已，5G未來最重要的是改變我們整個數位生活、數位經濟，所以未來5G會跟工業4.0及相關智慧、製造、運用密切結合在一起，而且會提供相關智慧生活，改變整個人類生活型態，包括像機器人、自駕車等都會有。","魯委員明哲：主委，5G有五家，其實也是過去我們耳熟能詳的電信業者，我們肯定他們在技術上面的成就，我個人以及許多鄉親朋友是有信心的，期待能夠儘快享受到快速、高頻寬、低lag的服務。剛剛特別提到今年年初兩次的招標是1,421億元，這個數字坦白講是滿高的，我相信不是我覺得高，你們自己也覺得比當時想像的金額高1,000億元。天哪！原本是400多億元歲入預算，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行政院的給我們目標是400億元，大院給我們目標是441億元。","魯委員明哲：所以標出來的金額大概高達原本專業的預估，我不能說你們不專業，在整個業界專業的預估是400億元左右，卻變成1,421億元，達標大概350%左右。現在你有沒有跟民眾一樣的感覺，應該是憂喜參半？其實剛招標結束之後，大家其實很開心，終於臺灣的5G時代來臨，真的是很棒。結果後面想一想，突然想到陳主委去年講的那句話，你說過：「5G標金雖然沒有設上限，但希望最終價錢能夠合理，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段話有兩個問題，您覺得這個價錢合理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的確是超出我們預期很多。","魯委員明哲：第二個問題是，那些鼓掌的民眾突然不敢鼓掌了，他發覺他是不是那隻待宰的羔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會是的，因為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雖然標金超出我們預期，可是我們會把標金回饋給消費者。","魯委員明哲：主委，你當時講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標多少到時候會跟某人收回來，但是我覺得你絕對要注意，這些最終使用者大部分是民眾，跟這些產業，他當然使用這個產業，不管是車子或其他都有他的黏著度，他跑不掉的。所以價格不合理，對於剛剛所說的5G未來帶來產業的利益，可能會受到非常大的成本壓力。","再來，我希望你們現在要想一想，怎麼讓5G在第三季啟用上路之後，能夠用最快速度達到廣度。因為我們在3G轉4G的時候，我們家也有一個user撐到最後一秒，到宣布的那天說明天再不轉就斷訊，像這樣的人怎麼樣去鼓勵他？因為畢竟是多人使用，我們也不希望讓五家得標的廠商在長期經營下，不講成本的免費為大家服務，虧的要死要活，我們也不希望這樣的。這必須要有一些政策來配合，怎麼樣做好行銷？怎麼樣去鼓勵？我知道有報章雜誌報導，韓國在去年推5G的時候，他們第一個是用較低價的策略先推出去，第二個配合送影劇的類似方式來促銷。我希望行政機關能往這方面去想一下，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剛才委員有提到廣度，所以我們第一個目標是加強5G基礎建設，第二個我們也會督促業者如何從4G平順移轉到5G。臺灣是一個非常充分競爭的電信市場，從這個部分來講，我們的競爭會比韓國更激烈，所以應該會有相關的應用服務或是優質品質的……","魯委員明哲：主委，我的意思是比你預期超收大概百分之三百多，希望你們的服務也有到達百分之三百多，你們動的腦力也要百分之三百多，在政策的指導、政策的協助不要還是「我就是這樣」的態度。這部分特別藉這個機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非常努力，謝謝！","魯委員明哲：這也是鼓勵你們，希望能夠快點達到普及率。事實上基地臺的問題，我們上次有特別聊過，不管從剛開始，不管是幾G，基地臺一直都是問題。但是5G會遇到的問題可能更大一點，因為它的頻寬很高，但是相對要設基地台距離可能更近，就桃園來說，目前的基地台有8,172座架在各地，我自己也是覺得非常正、反兩派的意見，不斷地在那邊糾葛。你預計桃園5家業者還會增加幾座？我們幫市民先算一下，這8,172座在交接期4G也不可能拆掉，大約會增加多少基地台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以各國的經驗來講，5G基地台至少會多4倍、5倍以上的情況。不過這是有一個情況，5G基地台很多是小型、微型基地台，不一定是像現在的大型基地台，而且本會的政策也是鼓勵業者以共頻、共建、共網來處理，儘量減少，讓基地台的數量不要那麼多。","魯委員明哲：時間有限，但我真的給你建議，超收這麼多的權利金，基地台的問題，沒有錯，過去你都是丟給業者自己去弄，其實他們有時候也是有點困難，但是在宣導的部分，5G的特色是怎樣，對人體的危害是怎樣，你們能不能透過行政體系傳送給各家各戶，從觀念上改變，如果你們有信心，我希望你們協助業者這樣去做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魯委員明哲：最後，有關這次防疫的部分，特別在你們的預算書中有看到，NCC這次編2.19億元的防治振興方案，其中第一項2,720萬元是購買防疫用手機，這是給誰用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是給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使用的。"],["魯委員明哲：預算大概一支多少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記得一支是5,800元。"],["魯委員明哲：所以這可以買5,000支、6,000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時訂購是3,500支，後來加上警用、民用的備用，總共是3,700支。","魯委員明哲：不是，你們新編這個預算的時候……","這樣子啦！如果這個疫情還沒有發生，事故還沒有出來，你不知道它的影響力是如何，你估3,000多、5,000多的數字就算了！據徐國勇部長昨天所說，現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到昨天為止是3萬6,000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魯委員明哲：所以你們現在編列這個預算好像有點不足，倒底是要做什麼呢？是編了，表示我NCC有做，我有努力、我有貢獻，夠不夠是他家的事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是防疫第一階段，是根據CDC專業的指示，基本上來講，我們國內有5大電信業者，所以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辦法完全系統整合，當時第一波……","魯委員明哲：我直接問你問題，如果不夠用怎麼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後來是自用手機，現在是防疫手機跟自用手機雙軌……","魯委員明哲：我以為這個問題會有一個一致性、單一解決的方案，結果沒有。因為另外還有6,600萬元是要來定位，也就是用他自有手機去抓他的軌跡，知道他跑到哪裡去了，定位他的部分。","請問，這個手段的部分要不要經過居家隔離檢疫者的同意，還是不用？"],["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用。"],["魯委員明哲：所以你可以用來監視在場的任何一個人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除非在場是被居家隔離或檢疫者。","魯委員明哲：哇！你們的技術這麼先進！我跟你講，你們這個部分，如果檢調也這樣去監控別人的話是要經過同意喔！","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檢調不行，檢調是要通訊保障及監察，我本身是學法律的，我知道，那是刑事訴訟法，這個是傳染病防治法。","魯委員明哲：所以你們要注意個人有沒有違憲的問題，我希望你們要注意！","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在教憲法，這個基本上我知道，謝謝！"],["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趙委員正宇：（9時4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G高頻段頻率是非常進步的，也是數位化，我們從1G、2G、3G到4G，最近在2月21日也標出去了，總經費是1,421億元，當初你們的預算只編列大概是400億元左右。"],["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目標是400億元。","趙委員正宇：達成率是355%，這很強耶！"],["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啊！"],["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會這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各電信者對5G的前景有預期，所以它的……"],["趙委員正宇：你有沒有看到各國標的費用？"],["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各國的。"],["趙委員正宇：其他國家是多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資料……","趙委員正宇：我跟你講，義大利最多，再來就是我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趙委員正宇：我們大概是第二還是第三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第三。","趙委員正宇：第二、第三都差不多，因為差沒有1億元左右，德國大概是第二。如果用差1億元來比，加上匯率差來算，臺灣大概是第二。","中國推高頻的頻譜是免費的，為什麼？因為他要進步，時代進步就要數位化，快速！美國川普總統也以低價進行，所以他們高頻段頻譜的費用非常地低，我們的標金這麼高，主委知道背後的隱憂嗎？你覺得有沒有隱憂？","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大家都擔心資費過高，可是我認為資費這部分……","趙委員正宇：不是大家都擔心，本來就不擔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基本上來講，我個人的看法，5G的資費只是一個議題而已，最重要是5G的布建、速度及它的加值應用服務提供的部分，這才是它的關鍵。如果你的布建夠快，競爭夠充分，它的資費自然會往下，我們4G的競業也是如此。目前臺灣最大的問題，包括全世界都一樣，就是5G的加值應用服務的部分還沒有開始，而且沒有明確，譬如工業4.0，我本人是留學德國的，就以德國為例來講，德國有很多大企業，比如Benz、SIEMENS、BASF等這些大企業都是應用5G專網或是其他使用做為智慧製造、智慧應用或是自駕車等各方面的應用，進步地非常快。","其實5G的應用裡面，除電信業外，最重要的是其他跨產業，它整個國家的產業基礎，這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從韓國的基礎裡面你可以看到很多5G的應用，除終端消費者外，很多大企業、製造業在使用這個部分。","趙委員正宇：大家知道5G是非常進步的，要跨到一個新的時代，不會lag、上網速度不會非常慢，但是你也說過羊毛出在羊身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但我跟你講，不只是在羊身上，人的身上也有，是不是？花這麼多錢標給他，得標業者絕對會從消費者身上拿回來，是不是？","你自己講，2035年5G產業要創造1,340億美元的產值，以及51萬個就業機會，有這麼多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是預估！"],["趙委員正宇：預估？","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認為不只，如果5G發展夠快的話！因為現在的電信……","趙委員正宇：就不要說1G了，那是清朝末年的時候了，從2G、3G、4G，尤其4G，一般認為1G到2G大概要5年到10年，我們就算到2035年，有多少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5年以上。","趙委員正宇：搞不好5G還沒有開始用，6G已經開始研發了！6G一定在研發了，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所以你說2035年會由5G身上創造這麼多的就業機會以及這麼多產值，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我們都知道電信業者的速度非常快，就像手機年初是最新的，到年底又換一批了，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汽車以前是8年，現在變為5年，搞不好以後變成3年就要換一個朝代，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趙委員正宇：這個速度是非常快的，現在的德國已經走hybrid、輕油電，為什麼？就是進步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就是能源，他們是綠能加上數位這兩個，所以進步速度非常快。","趙委員正宇：今天你花那麼多錢，5G是1,421億元標到，你說2035年會有助於多少產值，我覺得有一點懷疑，他投入的成本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收，還要等到2035年？到時6G商機搞不好都已經出來了，這個天價誰買單？","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預估基本上是各個領域，是跨產業的，不是只有……","趙委員正宇：用通信最多的就是一般民眾，你說其他的也有啦！但是最大宗還是我們，是不是？我們講來講去，就是凸顯用這麼高的金額給人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我剛才講的，最後出在羊的身上。請你們特別注意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趙委員正宇：現在馬上標出去了，開始搶客戶了，5G有雙飽的方案，是1,399元，跟以前4G差不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差不多。","趙委員正宇：剛開始1,399元，有兩個方案，一個網內戶打免費，另外一個就是吃到飽，就是雙飽。第一個是國內5G最早的電信業者，他們的指標還是跟以前一樣，1,399元。像2015年轉4G的時候，中華電信推出499元的方案，排隊排到天國去了，你看到沒有？每個人都在那邊擠，好不容易到499元，就是費用的問題。他們準備要轉型，變5G。我們已經開始進步，從2G、3G、4G到5G，費用沒有越來越便宜，還是跟以前一樣。這個在升級什麼東西？你講了一推，說這個快速……"],["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臺灣的資費……","趙委員正宇：你說科技、汽車工業什麼都可以用得到，應該越來越便宜，鼓勵大家來使用，是不是？可是反而標那麼高的天價，業者是不是要把錢拿回來？成本在哪裡？","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5G的應用來講，通訊或數據的應用只是一部分而已，未來真正的5G是在B2B的部分；應用服務，尤其是跟產業合作、跨產業合作，是未來收入很重要的部分。基本上，我們上次講的是從終端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可是5G跟4G是完全不同的想像，我們現在的想像其實是4G時代的想法，就是電信只提供消費者使用，可是未來5G真正的使用人不會只有終端消費者，很多是企業，還有很多公共服務，包括未來很多智慧公車、智慧城市。","趙委員正宇：我知道，這都有，大家都很清楚。我建議你們跟經濟部研商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研議抵減的那個期間給他縮短一點，還有提高抵減的額度。業者不要收那麼多費用，他可以轉嫁給消費者，讓消費者更便宜，有沒有道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趙委員正宇：頻率使用費減收或減免。你們標出去也有使用費，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使用費……","趙委員正宇：業者已經標那麼高的金額，你們還要拿使用費。這個你說明一下，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以4G的案例來講，他投資在偏鄉的數位建設越多……"],["趙委員正宇：可以抵。"],["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可以抵。我們都會滾動式檢討。","趙委員正宇：這個你們也要做到，好不好？讓他覺得政府有幫忙抵減這些使用費。","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一定幫忙。","趙委員正宇：業者標完還要付錢、付租金，有沒有道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趙委員正宇：前面已經給你們了。一隻牛殺了三次，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種政策工具我們會滾動檢討。","趙委員正宇：你是學者，做生意的人不會算成本嗎？他是傻子嗎？他建置那麼多，你們要給他們誘因。"],["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趙委員正宇：要補助或是減免，都可以。","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會滾動式檢討。","趙委員正宇：為什麼通信業者分第一標、第二標、第三標？就是金額不一樣，MB不一樣。有的電信業者的得標金額很高，他們的通訊品質就很好。像復興鄉是我的選區，有一帶開過去就是收不到，再上去謝謝再聯絡。為什麼別的鄉可以？一般老百姓聊到用什麼手機，會說這個可以，那個就不行，這就是差距。"],["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繼續落實偏鄉的建設。"],["趙委員正宇：偏鄉的建設還是最重要。5G的開台時間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剛才報告過，大概Q3，就是7月。"],["趙委員正宇：他們的事業計畫書還有網路安全計畫書都送了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三家業者已經陸陸續續送了。"],["趙委員正宇：速度要快一點。","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審查……"],["趙委員正宇：你們的審查時間要多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差不多14個工作天左右。","趙委員正宇：就像隔離期一樣，14天就搞定了，可以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是工作天。","趙委員正宇：我知道。工作天跟隔離期一樣，有這麼快嗎？以你們NCC的進度有這麼快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必須配合外部的專家學者，大概抓這個時間，差不多。","趙委員正宇：既然已經標完了，業者也準備好了，開台時間要準時，要跟得上腳步，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謝謝。"],["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邱委員顯智：（9時5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是行政法的專家，所以我來跟主委討論一下一個行政法的問題。這是2014年12月3日NCC第620次的委員會決議。換照是一個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條是照抄德國的規定，所以這個非常清楚。我直接進入主題，這四項是不是附款？"],["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是。"],["邱委員顯智：這四項附款……","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好意思，有些是附款，有些是行政指導而已。","邱委員顯智：好，有些是行政指導，有些是附款。附款的部分是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三條所列附款的哪一種？是期限、條件、負擔、保留廢止權，還是負擔的變更或附加，是這五種的哪一種？","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要看不同的，比如說，103年11月的這個可能有一個是負擔，還有一個是設期限；獨立審查人的部分來講，應該也是負擔。","邱委員顯智：對，所以這是一個附款，是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負擔，這個沒有問題。下面這個是要求這些負擔或附款。你剛剛提到行政指導，我要說的重點是負擔，他半年內要完成。2014年12月3日到2015年5月已經半年，請問當時NCC做了什麼？"],["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是2016年8月1日才上任。","邱委員顯智：對，我知道那時候您還沒上任。事實上，2015年5月，半年過去了，NCC什麼都沒有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部分我是不是請……","邱委員顯智：沒關係，我先review一下，我等一下會說明我們為什麼這麼講。到了2019年3月27日，NCC在第848次的委員會紀錄時，忽然想起中天換照之後，規定的這些附款─負擔完全都沒有完成，所以發文要求他們在一個月內建立獨立審查人機制，並告訴NCC到底完成了沒有。也就是說，過了四年NCC才發這個文給中天。NCC發這個文之後，中天還是不理會，其實主委也非常清楚，所以在6月23日反紅媒遊行的前幾天，NCC在6月19日才決定對中天祭出重罰50萬元的處分。您剛剛一直提到德國的機關或在當地求學，如果是德國的行政機關，這可以接受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您剛才看到的是後面的結果，可是前面的處理過程要花很長的時間。我們在整個媒體……","邱委員顯智：如果有處理的話，是不是可以在會後提供資料給我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看一下、查一下。","邱委員顯智：我要說的是，執行103年換照的附款─這個負擔是要聘用獨立審查人。事實上，他們還沒有完成，所以你們才裁罰50萬元的罰鍰，罰了之後，要求一個月改正。要求改正之後，NCC第884次委員會決議，你看，又過了六個月了，要求中天必須提出具體成效的報告，說明獨立審查人改進的意見，並定期公開等，然後報到NCC來，對不對？表示他們到現在還沒有完成獨立審查人的機制，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它的獨立審查人就是陳清河。","邱委員顯智：來了之後，不是已經來了三個月，為什麼NCC到現在還沒有排審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一，去年年底剛好都在大選……","邱委員顯智：不是啊！你們是一個獨立機關，機關跟選舉有什麼關係？","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對於監理來講，包括新聞有沒有落實查證、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等……","邱委員顯智：資料已經來了三個月，是不是？如果相關資訊不對，主委可以更正。你們是不是一個禮拜開一次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邱委員顯智：三個月前就來了，一個禮拜開一次會，至少可以開12次會。為什麼從2014年的換照，而你也知道有附款及負擔，但他報來三個月之後還是沒有排審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講，關於媒體的相關監理或電信管理的部分，由於案件非常非常之多……","邱委員顯智：案件非常多，但我必須提醒主委，他們已經又要換照了，這個附款在2014年12月3日就已經訂在那裡了，6年後又要換照，結果還沒有完成，我再問主委，什麼時候要排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它已經完成獨立審查人……","邱委員顯智：對，但你要排審，後續待本會審議決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只是說獨立審查人所提出的具體報告，我們要不要接受的問題，但是獨立審查人在進行的這些相關紀錄，這是有在進行當中的。"],["邱委員顯智：可是6月又要重新換照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是12月。","邱委員顯智：12月換照，但是提前在6月申請，我的意思是你們到6月都還沒有審查附款，何況行政處分都已經要走完了，結果附款都還沒有開始審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它的附款審查，當時是所謂設立獨立審查人，所以後來他們也有設獨立審查人，只是獨立審查人的功能如何，我們定期邀請他們……","邱委員顯智：主委，今天我真的很想問你，假設你認為今天有一個附款，就是要設立獨立審查人，然而已經經過5年了，結果你們還沒有完成排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完成獨立審查人……","邱委員顯智：但是你們連審都還沒有審，臺灣社會可以接受這樣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已經接受獨立審查人，只是獨立審查人後來的功效如何，我們請他們提出報告，而且曾經要求獨立審查人到會陳述相關事宜，也請他們補書面的部分。","邱委員顯智：我再問一下，因為第九十三條有規定附款，同時在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主委也非常清楚，直接照抄德國的條文。剛才你說這是負擔，如果沒有完成的話，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附負擔的行政處分，這是授益性的行政處分，未履行該負擔時，不是就應該要廢止嗎？到現在為止，你也沒有完成獨立審查人的機制。","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獨立審查人這部分的機制已經完成，只是獨立審查人運作的功能，以及他們提出獨立審查人的成效如何等問題。","邱委員顯智：他們在三個月提出成效了，由於你們的案件很多，所以到現在都還沒有排審，什麼時候要排審，有沒有具體的回應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儘快排審。","邱委員顯智：請儘快排審。現在我要問附款的部分，在NCC的處分裡面，有很多都是授益性的行政處分，很清楚也都是有附款的，請問你們有多少行政處分是在給了之後而有附款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數量很難統計，因為很多處分都有附……","邱委員顯智：現在我會合理懷疑，當然要問NCC做為一個機關，有沒有在追蹤這些附款呢？以中天這個例子而言，六個月就要完成，結果到現在快6年都還沒有完成。","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跟委員報告一個案件，比如某些交易案，以前的附款有沒有履行，在我們的審查過程中都有……","邱委員顯智：我要求主委，會後整理一下，告訴我們，你們到底有多少有關行政處分附款的案件？這應該沒有問題，只是統計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量非常大，我們應該可以嘗試……"],["邱委員顯智：現在我要瞭解到底你們的追蹤機制在哪裡？","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每一固定評鑑機制裡，在評鑑時就會去查比如附款有沒有履行的問題。","邱委員顯智：我再問主委，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你們有沒有附負擔的行政處分，最後授益人未履行，你們有去廢止他們的行政處分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附負擔，但是附解除條件的有。","邱委員顯智：我的意思是這個附款的追蹤機制在哪裡？這應該讓大家能夠知道，否則像這個例子，在經過6年之後，我的天啊！你附款的追蹤機制竟然睡了4年，當然我知道那時候跟你沒有關係，但是睡了4年，之後你重罰他們50萬元。由於4年沒有追蹤，之後你在3月27日才要求他們提獨立審查人，5月10日要求他們改善，6月19日罰50萬元，一直在現在都還沒有去排審，我們怎麼能夠相信NCC對於這些行政處分附款的追蹤，到底有沒有真的在追蹤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都有，我們每個制度都有，比如定期的評鑑或換照，所以附款都有在追蹤。","邱委員顯智：然而從這個例子來講，你覺得臺灣社會會相信NCC對於這些附款的追蹤能力嗎？看起來，現在又要換照了。最後我再問一下，像這樣的狀況，光是獨立審查人的部分，你們只罰了50萬元，到最後一年他們才送來，即三個月前才送來，這會不會列為下一次你們要給他們換照的一個標準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些都是我們考量的因素。","邱委員顯智：在一個禮拜內，你們是不是可以把NCC有關行政處分的附款案件統計一下，再送給委員會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請委員會給我們更多一點時間。"],["邱委員顯智：你覺得要多久的時間？因為我們要瞭解你們到底有沒有在追蹤附款。","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就儘快，不要用一個禮拜。","邱委員顯智：不然就三個禮拜，將有關行政處分的附款整理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洪委員孟楷：（10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您代理的時間多久了？"],["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去年5月30日開始，派令是5月30日到。","洪委員孟楷：去年3月17日主委請辭，到現在快1年的時間，剛才本席在台下，有聽到您跟幾位委員進行詢答，看得出來您對您的專業很有自信，不管您是代理的身分或之後可能真除與否，我們希望您能本於專業來好好捍衛獨立自主的機關。","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是我們的法定義務。","洪委員孟楷：在今天討論沸沸揚揚的5G問題之前，我先請教幾個全國人民2,300萬人都共同關心的問題。第一，有關新冠肺炎的假消息，主委認為嚴不嚴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現在滿嚴重的。"],["洪委員孟楷：怎麼說？是假消息而不是新冠肺炎疫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講的假消息不是廣播電視上的，而是在網路上面，因為網路數量非常多。","洪委員孟楷：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統計資料，今年1月23日到昨天，光是假消息的部分，包括新冠肺炎的假消息有178件，移送79件及112人。陳時中部長也強調。以假亂真讓大家信以為真，這絕對不是好事。我想請教，NCC在此過程裡，有做出什麼樣的督促及貢獻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關於防疫的假消息，依照防疫體制是由CDC來做指揮中心，尤其最近大院通過所謂的特別條例，第十四條就有規定假消息是有處徒刑的。關於網路及其他散播的部分，這是由CDC去移送，如果是廣播電視的部分就是我們。","洪委員孟楷：回到一個老問題，這也是過去到現在大家長久爭論不休的問題，有人認為網路世界就跟真實世界一樣，所以網路世界發生的事情應該由相關部會來管理，但另外也有人認為NCC是負責真實新聞的部分，連帶的相關虛擬世界總是要有一個主掌機關做為第一線窗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關網路方面，目前我們負責兩個部分：第一個是網路的資通安全，第二個是行政院於去年9月份指定我們主管OTT TV，也就是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部分，例如像Netflix等相關議題。","洪委員孟楷：所以主委應該很瞭解目前的業務狀況，這兩個範圍也都是等一下本席想要就教的。不過現在我想要先請教3月3日NCC發布了一則新聞，你們說近期將會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到會座談、溝通意見，尤其是針對假消息的部分，其中還提到對於無端遭受假消息騷擾的電視台，NCC建議業者向檢調機關報案。這個問題牽涉到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NCC主動跳出來邀請網路平台業者進行座談，請問現在是安排在什麼時候？"],["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3月12日。"],["洪委員孟楷：邀請了哪幾家業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請內容處黃處長來回答一下。"],["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黃處長說明。","黃處長金益：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目前國內大型社群平台，包括臉書、LINE、Google、Yahoo等都有邀請，同時也邀請相關協會，另外還有學者專家及第三方查核機制的代表。"],["洪委員孟楷：總之國人經常使用的平台業者基本上都有邀請了對不對？"],["黃處長金益：對。","洪委員孟楷：邀請他們座談之後，NCC有沒有相關罰則、規範或督促？還是說你們只是請業者來喝一杯咖啡就沒事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跟業者溝通，因為網路治理的概念是先從自律開始，而且現在……","洪委員孟楷：據本席瞭解，這些業者在2019年9月就已經自行召開過會議，包括臉書、LINE、PTT、Google、Yahoo等五大平台業者都已經在台北市電腦公會之下開過自律會了，現在的狀況就是當自律沒有辦法發聲時，就必須有一個主管機關站出來進行溝通與協調。就像銀行發生事情的時候，金管會會邀請銀行業者來喝咖啡一樣，但是喝過咖啡之後，有沒有什麼樣的作為可以督促他們當自律不行的時候，可以進一步要求他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方面溝通，另一方面有很多都是相關宣導的部分。其實我們在上一屆會期有送數位通訊傳播法到大院來，但是並沒有通過，基本上來講，雖然現在沒有網際網路法，還是有其他法律會涉及到，比如有關防疫的部分，包括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當中都有相關規範，如果觸犯的話，就會回歸由其他刑責或其他行政罰的部分去處理。","洪委員孟楷：主委剛才點出一個重點，同時也讓全國人民瞭解，到目前為止，除了五大平台業者自律以外，如果真的有發生假新聞相關事件的話，也只能依照現有規定督促業者及遭受假消息騷擾的電視台自行向檢調報案，NCC對於這些問題並沒有任何辦法、規範或約束可以處理，請問是不是這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們也會督促相關廣播電視業者在引用網路新聞的時候，必須落實事實查證，針對這部分，我們是採取溝通合作的方式……","洪委員孟楷：針對電視台的部分，我想NCC應該都可以管理，因為目前有發照、審照的制度，但有關網路的部分，確實沒有辦法管理。","剛剛講到電視台的問題，最近有一個案例是自稱臺商父親到電視台的政論節目去喊冤，他說他的兒子檢查沒有病，結果陳時中部長很生氣，他批評電視台播出沒有查證，讓社會大亂，一定要辦！請問NCC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接到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一定要辦播出這個政論節目的電視台？"],["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處長來回答一下。","黃處長金益：目前NCC這邊有接獲兩件申訴，針對這件事情……"],["洪委員孟楷：有來自陳時中部長的申訴嗎？"],["黃處長金益：沒有。"],["洪委員孟楷：有來自疫情指揮中心的申訴嗎？","黃處長金益：沒有，兩件都是一般民眾的申訴。不過疫情指揮中心已經主動向檢調單位提起相關的……"],["洪委員孟楷：但NCC並沒有收到申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的，我們收到兩件民眾的檢舉。","洪委員孟楷：我現在所指的是陳時中部長在記者會上所講的事情，我之所以這樣講，主要是如果你們還沒有接到陳時中部長的指示，那真的要懲罰播出這個政論節目的電視台嗎？我剛剛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政論節目用現場live直播，有一個民眾打電話進來，他在call in內容當中講了一些話播出去之後，結果電視台就被疫情指揮中心說這是在散播假消息，所以要罰這家電視台。姑且不論是哪一家電視台，我認為這無關立場，而是一個行為，如果因為在live節目或call in節目當中，民眾打電話進來講了一些事情，讓疫情指揮中心覺得這是假消息，結果NCC就要辦這家電視台的話，那麼以後NCC會不會認為乾脆就禁止call in節目，或是乾脆禁止電視節目做live播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除了這個案件以外，其實以前也有一些類似的案件，若有民眾檢舉，我們還是依照法定程序來處理，比如送內容諮詢委員會去處理，因為原本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洪委員孟楷：我只想請教陳代理主委，對於live節目或call in節目的播出，你的態度是什麼？","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原則上尊重言論自由，但因為在call in節目當中還有主持人，所以……"],["洪委員孟楷：但主持人並沒有辦法禁止、瞭解或預先知道call in進來的民眾到底會講什麼內容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但他應該要提醒來賓，包括事實查證的問題或公平原則的問題，這個部分還是有相關義務存在的。","洪委員孟楷：如果直播節目播出之後，也許在第一時間認為某項消息不妥，然後立即更正的話，請問NCC可以接受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更正的話，在將來調查的過程當中，都會列為是否要進行裁罰的考慮事項，這是很重要的因素。","洪委員孟楷：我可以解讀剛剛代理主委的意思應該是你可以接受趕快進行更正，為什麼我會這麼講？本席的選區就有包括林口，上個禮拜疫情指揮中心的指揮官陳時中部長在提到案例時，不小心脫口而出兩個字，結果陳時中部長馬上改口說地區名字請大家忽略，但因為是直播節目，所以播出去就播出去了。本席還是對陳時中部長抱持高度的肯定，我們都認為他在這次的防疫當中表現非常亮眼，但因為本席的選區也包括林口在內，當陳時中部長一講出去、live一播出之後，馬上引起所有民眾恐慌，大家都質疑那個地方到底在哪裡，要求他必須說清楚、講明白。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要有一樣的標準？陳時中部長的辛苦我們可以認同、可以理解，同樣的，NCC將來面臨相關live播出或是call in節目的時候，我希望也要用一樣的標準來體恤所有的民眾，這樣可以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講的就是用一致標準來處理所有案件。","洪委員孟楷：好的，謝謝主委。"],["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何委員欣純代）：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10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5G競價在2月21日有了最終的結果，金額高達1,421.91億元，請問原本的標金預定收入是多少？"],["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原來預計的標金是400億元，後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有加10%，所以總共是440億元。","李委員昆澤：對於這樣的競價結果，你感到很訝異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的確比我們的預期超出一大段的距離。","李委員昆澤：當初4G競價的時候，預定的標金收入是359億元，但最後開出來的價格也非常高，金額高達1,186.5億元。我們看到韓國的相同頻段，他們的5G三家總價是991.4億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瞭解我們的競價是非常高的價格，在國際之間來說算是高的價格，這沒有錯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韓國的執照只有5年，我們的執照則是長達20年的時間。","李委員昆澤：最主要還是要看結構上的關係，這是你提到所謂5年跟20年造成的結果。但是我們來看看相關的資費，韓國的資費是採4階收費，就是採用流級分量做為收費上的處理，且其入門的資費就是1,444元，大概8至9GB之後就會降速；另外一種是吃到飽不降速的，大概是收2,101元，在這樣的狀況下，關於以後要收取的資費，你們目前初步的規劃是什麼？","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訊息，5G一開台後，資費差不多就跟4G差不多，前面我就已經回答過了，而且以臺灣來講，我們的消費者已經習慣吃到飽的方案。再來，我相信在五大電信業者的競爭之下，我們的資費不會像韓國這麼高，而且隨著5G的經濟規模越來越擴大……","李委員昆澤：但是我沒有辦法像主委想得這麼樂觀，我對消費者的權益是抱持著很大的隱憂，包括資費還有通訊品質，因為競標價格這麼高，當然電信業者的成本就提高了；第二，他們在建設方面的經費也非常高，初步估計高達878億元，我們知道手機的速度很快，但是它傳輸的範圍比較小，所以需要更多的基地台，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錯。","李委員昆澤：所以據我們初步估算，5G基地台數目要比4G基地台多出1.2到1.5倍，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可能更高。","李委員昆澤：除了標金這麼高，然後建設經費也高，因為需要更多的基地台，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4G跟5G的並行將會高達10年以上，當初3G跟4G並行的時候就有這樣的狀況，記得是2013年11月，我質詢當時NCC虞孝誠副主委時就曾點出這個問題，他也坦白說沒有錯，因為標金這麼高的時候，即成本高的話，若本來5年就要回收，屆時可能就要變成10年，既然3G跟4G的並行只有大概4年的時間，4G的執照是到2030年，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的。","李委員昆澤：2030年4G執照到期，就表示4G跟5G的並行要高達10年，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李委員昆澤：所以從這三項元素來看，我們認為消費者權益是有隱憂的，即標金高、建設成本高、4G跟5G的並行要高達10年以上這麼漫長的時間，當然最後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方才提的相關問題，其實在行政院內部，針對標金如何運用，我們都有考慮過，比如說超出原來預期目標這麼多的標金，大概會分幾年的時間將其投資在鼓勵業者上，包括基礎建設、落實並縮短偏鄉數位落差、設置相關公益服務等等，換言之，我們未來會再把這個標金投注在5G的建設上。","李委員昆澤：主委是留德而且是行政法的專家，你念大學的時候，我就認識你了，我要提醒你，電信業者是從消費者身上拿錢的權威，這個部分你要特別注意。"],["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特別注意。","李委員昆澤：我們現在很擔心一件事，因為5G主要的主角其實不只是電信業者，而是電信的服務供應商，因為他要提供很多商用的服務，像我們剛才提到的無人車、遠距離醫療、危險場所的遠端操作、長照所需要的醫療輔具、車輛、人體健康狀況等相關的管理，我們擔心這些本來應該是最主要的商用成本，結果卻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所以這個部分NCC應該要做一些基本的規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會的，而且這在行政院中我們已有進行跨部會討論，因為很多加值應用服務不是只有在NCC而已，也包括各個部會，誠如剛才委員所提，有一些可能是在所謂的智慧製造、智慧醫療、智慧城鄉或者智慧公車等等。","李委員昆澤：當然是非常重要，所以我要提醒主委的是，未來5G主要就是商用，就是這些電信服務的供應，但不應該把這些成本轉嫁到相關消費者的身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李委員昆澤：這真的很重要。"],["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李委員昆澤：我們更關心另一個議題，就是這些標金，因為我們知道這些服務供應商的成本墊高，恐怕也會拉高新創跟青創的一些門檻，而我們也會擔憂產業會缺乏競爭或是多元性、選擇性不足，基本上，若沒有這樣多元的產業環境，當然就會造成消費者選擇變少或是品質不良的情況，我們都知道標金是要繳回國庫的，所以我們希望這些標金能夠用來健全產業的生態，而且也要提升5G的服務品質。","再來，5G產業是以智慧產權、無形資產為主要、最大宗，但一般來說，若我們要向銀行貸款，銀行的鑑價制度還是以動產、不動產為主，所以我們希望這種無形資產的鑑價，目前雖然是有討論的空間，但是鑑價制度還是有著相當大的改進空間，因為都是大部分仍是以動產、不動產為主，因此，這個標金能不能用於鼓勵新創跟青創產業，讓其能夠無息或者是低利貸款？","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關於應用服務的部分，鼓勵創造、創新，本來我們在討論中就有談到，這在應用服務的部分，至於所謂的無息或是低利貸款，因為涉及到金管會的職權，當時我們內部的確沒有討論到這部分，不過我們可以把意見帶回去。","李委員昆澤：請代理主委去做初步的規劃，並與金管會討論相關法令適用的問題，希望一部分的標金可以用於新創跟青創產業的無息或是低利貸款，因為這些無形的資產、智慧產權，沒有辦法以動產或不動產做為一個形式上的鑑價，所以這是一個我們必須努力的空間。","另外，就是避免城鄉數位落差，這也是我們在5G時代要面臨的一個重要議題，城鄉的數位落差的確需要注意，請問NCC要怎麼去處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在標金的部分，我們會用於鼓勵措施上，因為5G一開始一定是在都會地區，但是我們會強化其在偏鄉服務等設施的興建，這個部分我們會以補助興建的方式來進行。","李委員昆澤：我要提醒主委，對於偏鄉的通訊基礎建設、對於5G的基礎建設，還有通訊品質的提升，這些都是我們在數位城鄉落差上所要面臨的嚴重議題，更重要的，我們對於公益、學術還有新創用的優惠使用空間，NCC有什麼初步的規劃？像這些其實我都已經提醒過主委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於偏鄉落差的部分，我們在未來運用標金時，也編列一定的預算來補助偏鄉地區行動基地台的興建，還有偏鄉很多的公共服務，比如說醫療院所、一些公共公眾的場所、場域的改善或是5G的興建等等，這些都會去做，包括很多委員關心的，比如說青年在偏鄉或是在其他地區創業的部分，將來我們在使用這個標金時，也會協調業者就這個部分來加強5G的建設，並配合地方的創新。","李委員昆澤：好，最後我要提醒主委，NCC主委重要的工作除了健全電信、影視的多元市場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站在消費者的角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時時刻刻都在……","李委員昆澤：面對5G時代的來臨，希望NCC能夠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有一個具體保障的作為，我們期待看到這樣的作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提醒。"],["主席（李委員昆澤）：稍後何委員欣純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請傅委員萁發言。","傅委員萁：（10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主委，NCC成立到現在多少年了？"],["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2006年成立的，到現在13年了。","傅委員萁：這13年來我們在整個國家通訊的管理上，是否已經具備了一流國家的水平？","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世界上應該是在領先群，也是有一流國家的水準。","傅委員萁：所以NCC目前對國家各方面訊息的管理已經非常有秩序，而且有標準，是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一個監理機關，對相關的通訊傳播產業來講，我們會有一定的標準及法律規定去處理。"],["傅委員萁：NCC到現在有沒有建議我們國家要有一個真正的事實查核中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事實查核中心是由民間來發起，這個事實核查中心現在其實已經有了。","傅委員萁：主委，由民間發起的機構是不是有足夠的公信力？包括其各方面的成員是否符合社會的期待、有公正的立場？還是政府沒有能力來做，要交給民間來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對於訊息的真假與否，不太適合由政府介入來認定，否則容易形成政府箝制言論的效果。而且在世界民主先進國家裡面，事實查核中心基本上都是由第三方的NGO所成立。"],["傅委員萁：你覺得臺灣目前第三方的NGO所成立的整體形象及成員有達到社會的公信力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以個人的看法，目前應該是有的。","傅委員萁：普遍的認知可能跟主委有一些落差。請教主委，今天NCC既然是國家通訊管理委員會，主管包括所有電視台的換照、五大網路平台所謂的監督，請問一下，臺灣一天所看得到的網路訊息大概有多少萬則？你知道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數目太大，我們沒有這個統計數字。","傅委員萁：好，可能破千萬或多少億萬則。","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億萬則都有，因為網路是無國界的，所以我們很難去統計這個數字。","傅委員萁：主委，NCC存在的價值就在監督是否有很多真實的訊息，還是有很多假的訊息，包括大家一直詬病到底1450的存在對這個社會整體的危害及影響，以及造成某一方面的假訊息不斷地釋放、帶風向，NCC有沒有責任來導正社會假消息泛濫的風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以目前政府的機制來講，處理這種網路上的主政，在行政院有一個即時澄清專區，是由各個部會依照各自的職務去主政的。我剛才跟委員報告，NCC……"],["傅委員萁：那現在執行成效如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至少目前即時澄清專區的成效應該還可以。"],["傅委員萁：澄清專區是給誰來澄清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可能很多假訊息會涉及各部會的職權，行政院這邊會……","傅委員萁：所以您現在提到的只是公部門自行澄清的部分，民間企業及臺灣整體生活動態部分的假消息要由誰來澄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比如電視台受到網軍偽造的相關假消息，是由電視台自己去澄清、發新聞稿；如果是涉及疫情的謠言……"],["傅委員萁：誰告訴他要澄清？誰提醒他要澄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他自己會去澄清。"],["傅委員萁：他有能力澄清嗎？他有能力立即反映那是假消息、需要澄清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他可以自我判斷，比如……"],["傅委員萁：那網路平台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網路平台基本上來講……"],["傅委員萁：五大平台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於五大平台，我們目前沒有法律去規範，除了一些少數，比如我們有社維法，警察機關如果認為有些是謠言，可以用社維法去裁處，這是警察機關的職權。比如如果是農業的話，到底價格如何等等，有些變成由農委會、公部門去處理。或者是……","傅委員萁：現在主委提到的還是跟政府機關本身有關的部分，你也提到了警察機關、甚至司法機關，到目前為止他們查得出來嗎？只要是國外的跳板IP，他們查得到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國外的跳板IP有時候很難查。","傅委員萁：對，然後呢？我們國家管理的方式是什麼？我們是資訊先進的國家，難道對這些完全沒有任何管理的方式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面對fake news，全世界都碰到一些問題，第一個，如果從公部門角度來講的話，這是公部門各部會聯防的機制。第二個，為什麼我們要找平台業者來溝通？我們希望平台業者善盡管理責任去處理這個問題。第三個，基本上……","傅委員萁：主委講的還是很空泛，成立了這麼多年的NCC並沒有實際的成果……","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NCC並沒有管到網路，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沒有相關法律……","傅委員萁：你們早就應該提出來，我們國家整體通訊網絡的部分都應該有專責單位，所以在這麼多、這麼多情況發生之下，不是說請喝咖啡這些、自行導正，我覺得NCC應該主動提出來修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有提數位通訊傳播法，可是上一屆就卡在立法院裡面。","傅委員萁：沒有關係，你這一屆再提提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提過了，但是立法院沒有通過，所以數位通訊傳播法……"],["傅委員萁：要讓民眾了解是誰不願意支持。","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要自我檢討，是不是法案裡面的內容不夠充實，還是怎麼樣……","傅委員萁：沒有關係，那可以討論。"],["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再送。"],["傅委員萁：因為我們國家不能每一天被謠言所控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傅委員萁：不能讓來自國外的謠言每一天漫布在臺灣的每一個角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傅委員萁：官方有自我澄清的平台，那民間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民間也有自己澄清的平台……","傅委員萁：美國有所謂的通俄門的調查，現在臺灣不管通哪一門，我們有什麼能力調查？","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美國通俄門的調查也是國會調查，不是一般民間的調查。"],["傅委員萁：當然是國家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傅委員萁：我現在不斷提到你們的職權、該怎麼樣處理網絡所有正確訊息的發布，因為我們看到有這麼多的孩子熱情有餘，但是社會觀念、見識不足，以網絡為課本，網路說什麼、風向說什麼，他們就認為是對的，連父母都很難教育孩子，甚至連學校都沒有辦法加以導正。在這麼嚴重的情況之下，主委，NCC是不是要擔當起這個責任，起碼要有這個態度？你要提出修法，你說上一屆沒有修過，這一屆再來提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繼續努力。","傅委員萁：要儘快把它提出來，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的。","傅委員萁：另外，我們當然重視言論的自由，言論自由得之不易，但是對於刻意、惡意製造出來的假消息，我們必須繩之以法，主委有沒有這個決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傅委員萁：希望你提出來的版本是很周全的，即便不周全，我也希望你提出來，到立法院全面地來討論，讓我們國家不再是一個東南亞的謠言製造中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傅委員萁：另外，對於5G，剛剛很多委員有提到，我的資料很多，我發現每位委員都問同樣的問題，我就直接請教主委。剛剛有提到韓國與臺灣的比較，我們第一階段5G的決標價格是1,380億元，韓國是900多億元。您剛剛說因為我們是20年的執照，韓國是幾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5年。"],["傅委員萁：好。請問我們的4G是2013年決標的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傅委員萁：決標金額是多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186億元。"],["傅委員萁：它的執照時間是多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5年。"],["傅委員萁：15年到了沒有？"],["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還沒。"],["傅委員萁：那我們5G不是又決標了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傅委員萁：到2031年總共是17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行動通訊會技術並存，不會因為5G出現了，4G就不見了，不會這樣。"],["傅委員萁：當然會有競爭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會並存。","傅委員萁：主委，說「並存」太客氣，一定會競爭。國家整體的效能要提升，5G當然要推，但是你要考慮到現在4G到底這些業者的成本回收了沒有，這還是一個問號，這時候貿然又提出了5G，固然5G我們只有規劃440億元的財政收入，結果標到1,380億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421億元。","傅委員萁：對，第一階段1,380億元，總共1,421億元。所以我們超收920億元至980億元。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還是找全民買單，而且通訊品質不見得優良，我建議兩個方式，請主委參考。第一，5G的建置不用像基地台一樣設得這麼大，它只是一個盒子，是不是要確認它在臺灣的每個地方都保障通訊品質，可以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一定要保障通訊品質。","傅委員萁：如果相對偏遠地方收訊不佳，是不是要責成電信公司一定要把它改善完成？","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改善，這是偏鄉的建設。","傅委員萁：不然會有相關的罰責，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傅委員萁：第二，我們超出這麼多金額，本來從「499吃到飽」，現在要到1,399元，最後還是全民買單，國家還要每年收它年費，國家推5G本來就是為了快速進步的發展，對於方向，我們是肯定的，但是超收這麼多錢，我們應該把超收的這些錢回饋給全體的消費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傅委員萁：我想主委也認同這樣的一個概念。","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認同，而且我們在行政院討論也都有討論到相關的議題。","傅委員萁：好，希望到時候我們的提案，主委也能夠大力支持。","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傅委員萁：主委，我在這裡還是要再表達，言論自由得來不易，我們要保護言論自由就是要打擊非法的謠言，才能保障正確的言論自由，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10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看到前幾位委員在關心，我們上次有提過數位通訊傳播法的草案，雖然在立法院卡關，沒有辦法順利三讀通過，很大一部分當然是在野黨反對，還有一些媒體的團體、一些網路的團體以及公民團體等等。我想德國、法國事實上都已經制定相關法令了，這表示網路自制跟自律這樣子的一個可能，用法律來規範是可以存在、是可行的。只是為什麼上一次我們所提出的草案會出現那麼多意見，或者甚至是有很多的爭議，我覺得NCC這邊是不是應該再重新檢視？這個草案、條文裡該調整的、該修正的，我覺得就該調整、該修正。我希望我們也能夠看到有其他的版本草案可以再送來立法院，為什麼？因為網路的假訊息太氾濫了！網路的假訊息太氾濫了！真的，網路的假訊息太氾濫了！我剛剛聽到其他委員在關心這件事情時曾提到主委說3月12日要請網路平台、其他網路服務業者、學者專家以及第三方查核單位等等，要請他們來喝咖啡？"],["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喝咖啡，而是請他們來溝通。","何委員欣純：好，請他們來溝通。可是溝通有沒有效？"],["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認為是有的。","何委員欣純：就我所知，在全世界也有很多國家要求這些網路平台業者要自律，所以我們有確實看到一些網路平台做了一些動作，也開會了，然後也刪了一些人頭帳戶了，但是假訊息還是層出不窮，這就表示有固定的製造者、製造農場，這個絕對不是善意嘛！這是想當然爾，尤其臺灣身處在國際地位、在亞洲的地位裡面，我們這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但是我們遭受不管是去年的選舉，其實應該是歷次的選舉，到這一次的武漢肺炎疫情，我們看到太多太多的假訊息，有偽造總統府公文的，也有偽造桃園市政府公文的，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何委員欣純：這些公文亂傳是為什麼？目的是要擾亂民心嘛！要傷害我們政府防疫的專業所得到民眾支持這樣一個大的credit之下，要來動搖我們，甚至要找到我們防疫的破口，甚至要做更多更多可能是非善意的行為。所以喝咖啡有用嗎？溝通有用嗎？主委認為3月12日溝通之後會有用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為什麼要溝通？雖然我們目前還沒有數位通訊傳播法，可是我們還有其他法，還是有可能對於假訊息會有一定的處罰。"],["何委員欣純：現在是因為有我們的特別條例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不過除了特別條例之外，像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其他民、刑法，這些都有相關的規定，最主要是要溝通一個觀念是到底平台業者有沒有責任、是什麼樣的責任問題。"],["何委員欣純：媒體跟平台業者當然有協力的義務跟責任嘛！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何委員欣純：因為他如果沒有自律、沒有協助、沒有承擔起這個責任義務，那就是假訊息的溫床啦！因為所有的假訊息都是透過這些平台在散播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我們把假訊息認定為是一種資訊的病毒來看，有些平台業者可能是故意的，但是有些業者可能也是受害的宿主，所以這個有時候……","何委員欣純：如果他是受害者，我們應該給他一個平反的機制，或者給他一個澄清的機制。"],["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何委員欣純：這部分其實就是我們應該要有的作為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我們溝通的重點。"],["何委員欣純：這絕對不是只有溝通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次溝通的重點就是……","何委員欣純：我覺得除了溝通之外，還要擬訂策略，這個策略是如何運用政府一些有效的政策工具也好，或是引導工具等等，無論如何，窮盡所有的方式，這樣的溝通才有用啊！否則他們也開過會了，他們也說要自律，之前也溝通好幾次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就像剛剛委員所提的，其實溝通還是有一定的效用，當然它沒有辦法像一個法律規範那麼直接，但是業者自律還是有一定的機制存在，而且業者本身也有商譽的問題，所以還是有一定的功能。這只是在我們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以前的一種所謂政策工具。","何委員欣純：是啊！我還是要提醒主委，3月12日的溝通，我希望是有效的溝通，而且是有具體成果的溝通，並且在不侵害言論自由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們如何不要讓這些網路平台變成是假訊息、假消息，甚至是危害到國安、甚至危害到人民安全等等這樣的溫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何委員欣純：我相信這是全體國人的共識，對不對？我剛剛看到很多委員不分黨派都支持要打擊假消息、打擊假訊息，所以拜託，3月12日的溝通，如果有具體成果是不是可以告知我們本委員會，我相信媒體應該也是馬上就會知道，所以我們是期待這一次是有效的、有具體成果的溝通，不要有溝而沒有通，那麼其實也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何委員欣純：第二個，有關今天另一個5G的議題，我剛剛看到很多委員、也聽到很多委員在關心，我們這一次標出去的天價一千四百多億元，我記得主委上次來拜訪我，曾經跟我說過在行政院開會時，有跟行政院那邊開會說要朝哪三個方向要來運用這筆一千四百多億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以本會的部分，我們匡列將近六百億元，主要是三個方向，第一個是5G的基礎公共建設，第二個是縮短偏鄉數位落差，第三個是推廣數位的公益服務，這三大部分。","何委員欣純：是，所以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偏鄉，我只是在提醒，以現在目前4G在偏鄉的運用，當然有很多的學校或公共設施OK，但是在緊急救難這部分，我們常常認為還不足。","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錯，委員提到重點。這就是所謂的災防的部分。","何委員欣純：所以如果以現行4G災防的服務能量都不足的情況之下，那麼如何以有效的策略去要求未來5G業者在偏鄉、在災防功能的部分能夠即時布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在偏鄉興建的部分，醫療、教育以及災防，這本來就是三大重點。","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只是在提醒你，以現在4G都做不到的情況而言，你如何用更有效的政策工具去要求5G業者未來能夠布建？我覺得這必須要解決很多問題。第二，關於公益這部分，公益的定位為何？比如剛剛李昆澤召委提到的，對於青創、對一些公益團體、醫療服務或是公益性質的，你的公益定位是5G這個標金未來有一些補助的預算是運用在這方面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初步的規劃是供政府各種的公共服務，包括產業創新，比如地方創生等等，這些都是可以納入未來的考量，不過這部分還沒有確定，這必須到行政院討論確定之後才能定版。"],["何委員欣純：何時要討論、何時要定版？"],["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可能要問行政院……","何委員欣純：好，沒關係。就你的部分，這600億元的第三個未來方向，有關公益性質，我希望你能夠提出一份書面資料，更細目的告訴我們，你們想做什麼？你們可以幫忙地方做什麼？再回到你剛剛講的三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基地台，剛剛你曾提到有部分的預算要去推廣，希望能夠推動這些業者對於基地台的布建。我們有三個目標，包括共頻、共建，還有另外一個，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共網。"],["何委員欣純：共網。那你認為這三個可能達得到目標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可以達得到，只是需要多長時間的問題。"],["何委員欣純：這就是重點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電信管理法相關授權子法在7月1日就可以施行，我們希望行政院就公布，我們會提給行政院，等電信業者轉換身分以後，對於這三個目標，他們就可以加速進行了，所以應該下半年就可以看到初步的成果。"],["何委員欣純：所以下半年有可能看到共頻、共網、共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共建本來就有了。","何委員欣純：本來就有啦，包括現在4G這個時代，很多的業者就是共建，但是共建這部分，剛才有其他委員提到5G的基地台要比4G的基地台更密集、更多，未來會碰到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身為民意代表常常碰到溝通成本的問題，布建基地台對社區的溝通，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NCC也不能置身於世外。","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責無旁貸，所以本來關於電磁波相關宣導，我們也編列相關預算。"],["何委員欣純：本來就應該要做的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本來就應該要做的。","何委員欣純：關於基地台的部分，未來我還是要就教主委跟NCC所有的相關部門，未來對於基地台的布建，如何跟這些通訊業者要達成一些社區的共識，還有溝通，未來他們應該是如何贏得社區的支持，我覺得這樣做，第一，兼顧手機族消費者的通訊品質；第二，社區的和諧；第三，政府跟業者之間，對於社區、監理這整個共同的協力合作，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何委員欣純：最後提醒主委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對於大家擔心的資費的問題，我希望這個5G天價不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現在的4G跟5G未來都會並行，這也是剛剛李召委所提到的。關於資費，之前499之亂就已經因為搶客造成一些消費爭議的問題，我希望主委能夠預防，甚至能夠預見，未來我們不希望發生5G業者為了搶客，而有因為資費波及到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業者開台以前，我們會繼續強化溝通這部分。謝謝。"],["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臨時提案：","1、","5G總標金高達1,421.91億元天價，有鑑於天價5G競標金會產生排擠網路布建經費的效果，對台灣5G及智慧應用科技產生阻礙。政府有必要在收取競標金後，挹注資源促進5G發展，以維持我國通信環境之國際競爭優勢，消費者才能及早享有網路覆蓋綿密之優質5G網路。","經濟部工業局在108年10月已訂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但該辦法中之5G系統抵減期間僅4年（108~111年），且同一課稅年度支出僅100萬至10億元。上述優惠措施不僅實施期間與實際5G佈建時程不符，且額度與此次的5G總標金1,421億元成本相差甚遠。為避免電信業者因巨額標金導至無力全速發展網路建設且將成本轉嫁消費者業者，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積極爭取延長投資抵減年限，並研擬提高得申請抵減稅額，以利推動我國DIGI+之政策實現，方能保障消費者使用5G優惠電信資費之權利。"],["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何欣純","2、","109年NCC預算僅列400億的5G標金，卻在109年2月釋照競標總標金高達1,421.91億元天價，是原編列預算之460%。有鑑5G頻率已收高價標金，為避免電信業者將高標金轉嫁到消費者，且於108年電信管理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亦通過「為促進頻率有效使用及市場發展，建請主管機關對頻率使用費之收費基準，應依據營運狀況、普及成效、總釋出頻寬及技術、市場與服務成熟程度等因素訂定，並逐年就上述因素檢討調整頻率使用費收費基準」之決議。建請政府在收取極高競標金後，應減收電信業者4G及免除5G之頻率使用費，以維消費者之權益。"],["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何欣純","3、","108年NCC原針對5G釋照標金底價僅定新台幣300億元，109年度預算收入匡列440億元。卻在109年2月釋照競標總標金高達1,421.91億元天價，是原底價的4倍餘，亦是編列預算數之3.2倍之多。有鑑5G頻率已收高價標金，為避免電信業者將高標金轉嫁到消費者，且於108年電信管理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亦通過「為促進頻率有效使用及市場發展，建請主管機關對頻率使用費之收費基準，應依據營運狀況、普及成效、總釋出頻寬及技術、市場與服務成熟程度等因素訂定，並逐年就上述因素檢討調整頻率使用費收費基準」之決議。現為防疫期間，民眾為避免感染，多減少外出且大量使用行動通訊及網路作為日常聯繫與食衣住行育樂使用，為促進市場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建請政府在收取極高競標金後，應研議直接回饋消費者，並於三個月內研議降低費率等相關優惠方式，以回饋社會大眾，減輕民眾防疫期間之負擔，俾維消費者權益。"],["提案人：傅萁"],["連署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4、","108年NCC預算僅列300億的5G標金，第一波5G頻寬競價作業經27天計261回合後，創下1,380.81億元標金紀錄，隨後的第2波5G位置競價作業開出41.1億元，比起各國的5G競標3.5GHz頻段總標金（價格最高是義大利50億美元（約新台幣1,501億元）、價格第二高是德國47億美元（約新台幣1,411億元），用標金除以總頻寬數量、並加權各國人口數、使用年限等數值，台灣3.5GHz一單位約要花費50-51億元，是全球第一，已超出NCC預估底價（9億元）約5-6倍，且競標到頻譜的業者，除了標金外，還要再付：頻率使用費、基礎建設費、資安網路建設，最終費用恐轉嫁至消費者身上，由消費者負擔。因此，請NCC在規劃5G發展上，務必協助5G建設發展，協助業者進行基礎建設，並維護業者公平競爭環境，並將「消費者權益」作為第一優先考量。"],["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陳素月"],["主席：處理第1案。請行政單位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1案沒有問題。"],["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處理第2案。請行政單位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2案的文字可能要酌修為「109年NCC預算僅列……」，當時我們是列400億，後來變成440億，所以它的標金是原編列的，如果以440億來講，應該是323%，不是460%。","主席：文字修正，那麼對內容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對其他內容沒有意見。"],["主席：第2案修正通過。","處理第3案。請行政單位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意見。"],["主席：沒有意見？第3案？","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3案應該是「109年NCC原針對……」，至於內容的部分，我們沒有意見。"],["主席：文字要修正嗎？108年、109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提案內容「109年2月釋照競標總標金高達1421.91億元天價」，這樣應該是原底價的3倍多，不是4倍多吧！應該是3倍多。","主席：你們先確定，好嗎？再提出確實的文字修正。","傅委員崐萁：沒關係，那就改成3倍多，同意主委所提的修正，第三行的文字就改成「3倍餘」，謝謝主委。"],["主席：第3案文字修正通過。","處理第4案。請行政單位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4案年度及數字應該要修正，修正為「109年NCC預算僅列440億的5G標金」。"],["主席：內容有沒有問題？有沒有意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沒有其他意見，謝謝。"],["主席：第4案修正通過。","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現在請陳委員素月發言。","陳委員素月：（11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5G釋照在今年2月21日已經順利完成，決標金額從原先預估的400億元衝到1,400多億元，而這個得標金也讓臺灣名列世界前三名，面對這樣的落差，本席要請教主委，你個人認為怎麼會有這樣大的落差？"],["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就5G的開始而言，其實類似當時的4G一樣，新技術的產生對於各大業者都是勢在必行，而且5G的執照年限比4G更長，時間長達20年，因此業者在計算過成本預算之後，應該是可以負擔得起，才會出現這個標金。","陳委員素月：這麼高的得標金不免讓外界擔憂會有一個現象，而且剛剛多位委員也都相當關心，這些電信業者是否會將這麼高的得標金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前陣子主委表示會研擬適當的政策手段，幫助業者建置5G的設備，關於這方面，目前是否已研議相關方案？","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的方案都在行政院討論當中，尚未確定，不過剛才我也報告過，第一個就是加速推動5G的基礎建設，在這個部分而言，只要超出業者基本建設義務以外，我們會視其相關建設的狀況，希望用這個標金補助業者加速建設。再來就是縮短數位落差及落實偏鄉建設，將來在偏鄉裡關於醫療、教育及防救災的部分都會透過補助的方式去處理。另外就是補助推動公益服務，這個部分也是我們編列的重要對象。","陳委員素月：5G釋照在這段期間一直是電信業者相當關心的議題，最近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也看到業者提出的一些建議方案，包括希望編列400億元的經費，協助他們優先在有重要需求的地區或公益地區建置5G的網路，還有編列400億元的經費做為創新補助的經費，並補助建置資安的設備、免收5G頻率的使用費及4G頻率使用費、租稅及融資優惠的減免、抵減或延長。另外，本席還整理了學者建議的方案，包括剛剛主委也提過的補貼偏鄉基地台，還有對公共性質應用服務開發的補助、採用消費券模式減少消費者使用5G應用服務的費用。無論是電信業者的建議方案或學者的建議方案，主委，就你個人來看，哪些是可行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就是剛才所講的三大主軸，這是行政院在跨部會討論後確定下來的主軸，如果這裡面有符合的方案，我們都會斟酌採納。至於其他的部分，譬如消費券的模式，基本上，我們討論後並未採用這個方法。但是最後這部分細節，因為這筆標金不是只給我們NCC使用，它是要進國庫由行政院那邊統籌分配，做為各部會未來發展5G產業進行所謂數位轉型及數位經濟的運用，因此誠如剛才向委員報告的，像是加速建設的部分，我們會斟酌補助，而且不一定只實施在偏鄉，雖然偏鄉也是一個重點，不過其他應用服務的推廣也是我們補助的對象。至於租稅優惠的部分，我們還會再與經濟部或其他部會討論，謝謝。","陳委員素月：所有的得標金就是進國庫，將來未必全部都是專款專用於電信的設備支出，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希望能盡量使用在5G的部分，而且是與整個產業創新相關聯的部分。"],["陳委員素月：與電信產業及創新相關的部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還有數位經濟。"],["陳委員素月：數位經濟的部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5G的時代來臨，我們也希望能讓民眾感受到5G應用的便利性，這是一個時代的趨勢，因此如何讓未來的經濟或民生的領域能夠充分運用5G科技的服務，本席也提出了幾個建議的方向。包括建請免收5G頻率的使用費、延長投資抵減年限的方式，不過也要求電信業者落實非6都之外城市的5G建設。我們不難想像，既然電信業者花費了這麼龐大的得標金成本，如果未來他們基於收益的便利性而先著重於都會區、著重於6都的建設，不免令人擔憂恐怕會對偏鄉使用者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再來就是各大工業區基地臺的建置以及偏鄉地區5G的建設，也希望能夠被列為優先，無論是數位經濟或是產業創新，對於企業的需求應該都是非常重要。"],["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素月：未來整個時代的趨勢，將是老年化的社會，是否能針對娛樂及長照領域的產業提供一些獎勵，讓他們在應用5G方面也能夠更加便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關於5G的應用，基本上，我們的方向與委員所提的是大致相同，只是有些細節的部分，只要是涉及本會的，我們都會滾動式檢討該如何因應，若是涉及其他部會的，我們也會與其他部會共同討論。最重要的是我們會將相關意見提到行政院相關平台討論，讓5G標金的使用能做最有效、最有利的運用，促進臺灣整個數位經濟、智慧生活及數位社會的發展。","陳委員素月：關於這次的頻譜釋照，我們也看到去年行政院曾經拍板專網專頻的政策，在5G標出這個天價之後，就行政院要推動實驗性質使用免費企業專網的方向而言，是否會對付出這麼高標金的電信業者造成不公平的現象？","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五大電信業者標的是商用頻段，做為未來相關的經濟使用，至於專網的部分，目前最主要是一些大企業，尤其是工廠的相關使用，而且我們對於專網有三個基本原則，需求明確、實驗先行、和諧共用，就目前專網的執行過程而言，應該會比較稍微後面一點，但是它至少不會與5G直接產生衝突。","陳委員素月：如果依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配額、頻率或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公開拍賣或招標的方式為之，其收入歸屬於國庫。因此這樣的政策方向是否會牴觸到預算法的規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現在的電信法也有一些專用電信的規定，因此，我們本來就有POB、POC，所謂一般概念實驗性或商業實驗性的情況出現。以專網而言，剛剛已經向委員報告，我們要實驗先行，到底這個東西是不是符合專用電信的部分，如果符合就是有電信法的依據，應該是不會牴觸到預算法。"],["陳委員素月：不會牴觸到預算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我們都知道頻譜是國家非常珍貴的資源，也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而主委也提到實驗先行與創新的鼓勵原則，但是如果他們在實驗之後有運用到商業收益的部分，卻還是免費的話，這樣公平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專網就不能做為一般的商用，而且專網還是要繳納相關的頻率使用費，所以它不會是完全免費。"],["陳委員素月：不會完全免費？"],["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會、不會。","陳委員素月：目前NCC對於企業專網計畫的進度，大概進行到什麼程度？"],["主席：請通傳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牛代理處長說明。","牛代理處長信仁：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行政院在院會已經決定從110年到111年開放，所以我們也針對相關法規進行研議當中，不過誠如主委剛剛所言，我們的POC與POB已經可以隨時接受申請，後續就根據專用電信的方式申請所謂的5G專網。"],["陳委員素月：接受申請都已經公告了嗎？","牛代理處長信仁：POB與POC的部分已經公告，隨時可以受理，但是企業專網的部分要在110年到111年才會正式公告施行。"],["陳委員素月：我們也希望這樣的政策能符合公平的原則。"],["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素月：最後是關於假訊息的問題，許多委員也都相當關心，而本席也注意到主委之前曾經說過未來會導入AI智慧在網路搜尋假訊息，不知道目前NCC在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進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關於假訊息的部分，就NCC能做的而言，我們將在3月12日邀請大型網路社群平台舉行溝通會議。其實假訊息是每天都會出現的，就看這個假訊息是屬於什麼方面，如果是與病毒有關聯，基本上是由CDC處理，我們也會予以協助。"],["陳委員素月：由指揮中心處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隨著科技的運用，假訊息也是層出不窮，我們希望能透過NCC的有效政策來遏止假訊息孳生及傳播，謝謝。","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許委員智傑：（11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才我們有幾個臨時提案，其實都是大同小異。"],["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是。","許委員智傑：都是針對超高天價的標金，因為標金幾乎超出了1,000億元，所以大家提出了共同的要求，希望頻率使用費、基礎建設費與資安網路建設是否能由超出標金的金額支出，以減輕業者的負擔，相對的，也能減少消費者的負擔。剛剛主委提到這筆錢是由行政院統一運籌使用，本席想知道對於這筆錢的使用，現在是否已有眉目？針對頻率使用費、基礎建設費及資安網路建設，大概會如何使用？我們將來要布建一個比較好的網路環境，目前NCC是否有什麼規劃，譬如一年、二年、三年，你們大概的規劃是如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頻率使用費原本就屬於我們NCC在電信法中的規定，剛剛我也向委員報告，我們會滾動式的檢討。至於標金的運用，目前我們大概匡列了600億元，分為剛才所講的三大目標，分別是5G的基礎公共建設、縮短偏鄉的數位落差及推廣數位的公益服務，原則上是分三年期編列相關預算執行。其中相關的譬如網路的建置、資安防護設備的建置、干擾的補償或是偏鄉的醫療、教育及災防，我們都有匡列一定的預算。","許委員智傑：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幾乎所有委員都很關注，到底NCC會有什麼具體的作為，能夠讓民眾有感、能夠讓消費者有感。"],["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舉個例子，南韓打算將5G套餐的資費訂定為多少錢，你知道嗎？台幣？","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套餐，要看它是吃到飽或是……"],["許委員智傑：我們以吃到飽來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吃到飽，它是2,000……","許委員智傑：大概2,000多元，對不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2,000多元。","許委員智傑：中國現在規劃的最低資費大概是500多元，但是，它並不是吃到飽，最多的吃到飽可能要2,000多元？","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許委員智傑：台灣大哥大提出的早鳥預約資費是月繳1,399元，這個可能會是吃到飽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依照我們之前的4G經驗，以臺灣消費者的習慣而言，業者推出的應該都是吃到飽方案，如果是有限制使用的方案，競爭力就會比較弱一點。"],["許委員智傑：什麼時候會有一個具體的政策出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Q3的時候，電信業者應該會陸續推出5G應用相關的服務，因此這些資費應該差不多是在今年7月份之後會陸續出現。","許委員智傑：本席想請教主委，我們預計5G的普遍化成熟使用，大概還要15年左右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要看整個布建的速度以及相關的應用服務。報告委員，5G的想像與4G是不一樣的，4G是從終端消費者的相關資費收入為最主要的部分，但是對5G而言，雖然初期的時候，終端消費者的資費會占很大的比例，不過未來5G真正的運用是在企業或經濟方面，也就是B2B的部分、商用的部分，譬如剛才所提的……"],["許委員智傑：我們的4G大概花了10年時間讓全民能夠普及化？","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4G沒有到10年的時間，如果從2014年開始到現在的2020年，差不多是五、六年而已。"],["許委員智傑：五、六年而已。","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五、六年而已，雖然臺灣的4G跑得比較晚，但是它的速度非常快，以我們現在的使用量而言，應該是在世界排名第二。","許委員智傑：就定位而言，5G並不是完全以全民普及化為定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完全只做通訊或數據上網的使用，它最重要的是許多產業的運用，包括智慧的製造、智慧的醫療或智慧的交通，這些相關的IoT，所以5G會和AI結合在一起，將來就是我們所謂工業4.0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除此以外，還有許多其他的運用。","許委員智傑：我們再回歸到消費者這邊，到底服務的品質與收費是不是合乎供需原則、是不是能達到被接受的程度，其實這才是消費者最重視的部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本來就打算在5G開始商轉之前、開始提供服務之前，再找各大電信業者來溝通，誠如我一再強調的，希望能延續4G所謂質優價廉的精神繼續服務消費者。","許委員智傑：對，我們要的就是這個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許委員智傑：質優價廉，聽起來就很迷人，當然做起來是很辛苦，如何能夠布建這個質優價廉的機會，我們也特別要求NCC在這個部分多做努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繼續努力。","許委員智傑：要不然，5G的起點最後可能會變成消費權益的終點，這樣就不好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會，應該不至於如此。","許委員智傑：總之，希望NCC對這個部分能夠特別的注意。"],["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另外，這次華為手機系統標註臺灣為「中國臺灣」，你們已經有具體的作為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沒有錯，我們要求送手機審議要先簽切結書。","許委員智傑：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要給予NCC一個肯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臺灣的主權不能被矮化。","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國家尊嚴的問題，當然不容被矮化。","許委員智傑：因此，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求所有中國品牌的手機，而不是只針對華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應該也不是只有中國的手機，甚至是要求全世界的手機品牌都要尊重我們的國家尊嚴，不能用這樣的方法去處理。"],["許委員智傑：全世界會搞我們的就是中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啦！","許委員智傑：其他的若是受到中國給予的壓力倒是其次，最主要還是中國所有的品牌，我們希望NCC可以全部一起要求。","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不只是切結書，將來我們還會進一步修法，將這個部分納入我們的法規處理。"],["許委員智傑：需要多久？"],["主席：請通傳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牛代理處長說明。","牛代理處長信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說的確實沒錯，基本上，我們是一體適用，所有的手機業者都必須要切結，為了能夠法制化，將來我們會納入法規。至於委員問到需要多久時間，大概在兩個月之內就能完成。"],["許委員智傑：兩個月之內？"],["牛代理處長信仁：是。","許委員智傑：好，完成之後通知本席的辦公室，讓本席知道是不是真的在兩個月之內完成。"],["牛代理處長信仁：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只是修改我們的子法而已，相對而言是比較容易。","許委員智傑：對全世界都必須要求，特別是針對中國的手機，我們一定要嚴格的要求。"],["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最後，本席先提一個點，以後我們再慢慢來談，目前NCC除了廣電三法之外，像OTT是否也應該是在你們的管轄範圍之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OTT TV，只有TV而已，因為OTT是一個透過網路的應用服務，我們只是管理那個網際網路的視聽服務。","許委員智傑：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思考一下，當然這會牽涉到國家的問題，但是像現在最賺錢的YouTube與FB，他們的廣告收入最多，國家卻沒有收到任何的稅金，將來整個環境，包括有線電視、包括MOD、包括OTT，未來所有廣告的競爭，事實上，它可能會占到我們很大、很大的部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許委員智傑：如果我們不去思考的話，事實上，將來對我們國內業者的競爭會相對不利，因此本席希望NCC對於管得到的當然要管，對於管不到的就要思考如何從行政院的角度去管，也就是說，你要去創造國家內部整個影視產業，包括廣告產業，以及如何讓國內更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關於這個部分，如果你都只站在NCC的角度，可能永遠都不見得能夠全部管得到，因此，現在本席就先拋出這個議題，假設NCC主委以行政院院長的角度去思考，像是財政的收入，應該會與財政部會有任何相關的稅務問題，或是要用公司的角度，可能與經濟部會有任何應該互相配合及支援的問題。如果今天你站在行政院長的角度，你就會思考該如何創造國內更好的環境，但是本席認為現在NCC有所不足之處就是NCC認為自己只管到這裡，其他的就不歸自己管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關於剛才你所講的問題，其實行政院已經召開過多次會議，我們也參與其中。包括你剛才所講數位稅的問題，甚至是兩岸關係中譬如愛奇藝的問題、譬如廣告收入的問題，其實，行政院已經召開過好幾次會議，我們也都有參與。","許委員智傑：因為我們並不好去問行政院，既然這個部分與NCC的關係最大，你若能幫忙把這個責任擔下來，以後只要問你就可以，至於其他部會要如何溝通，我們也都可以協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抽稅的問題一定是屬於財政部，不過我們也會與財政部協調。","許委員智傑：本席現在要給主委一個概念，可能財政部沒有想到，又或者他有想到，但是技術面可能是NCC比較懂，最後也是NCC與整個業務的關聯性最大，因此總是要有一個人將這個責任擔下來，不然到最後推來推去，本席都不知道要問誰了！推來推去是不會有成果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並沒有推來推去，而是共同處理，沒有推來推去。","許委員智傑：本席也希望是共同處理，但是NCC可以儘量主導，把這個責任擔下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儘量。","許委員智傑：假設NCC擔下來之後發現需要財政部支援、需要經濟部支援、需要行政院給予一點點力量，在與這些單位溝通時就會比較有power，而且我們也可以協助NCC。因此還是要先拜託主委將這個責任擔下來，當作是國家一個重要的工作。","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本來就一直努力於網路治理這一塊，謝謝。","許委員智傑：好，謝謝。"],["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劉委員櫂豪：（11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的5G第一波釋照在最近已經完成了。"],["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對，2月21日。","劉委員櫂豪：在競價之下，創出一個新高的金額，放眼全世界，甚至應該是第一名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二或第三。","劉委員櫂豪：就是前三名，因此我們可說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也不要說是憂，應該是顧慮吧！喜的是政府多了1,000多億的收入，不過卻也不免感到擔憂，坦白講，如果我們是投標的業者，又不是慈善單位，投資了多少錢就一定要賺回來，既然要賺當然就是來自於廣大消費者的收費，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對，而且是天經地義，企業一定會這麼做。但是政府的立場就是要在這當中取得一個平衡點，不能表面上看起來是政府收到了1,300多億，實際上這1,300多億卻是由消費者共同負擔，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我們所樂見，因此本席在此提出幾點要求。","第一個，其實如果做一個廣泛的民意調查，一般民眾根本搞不清楚什麼是4G、5G，甚至是以後的6G、7G到10G，這個G代表的是generation，恐怕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就算知道這個G代表什麼用意，也沒有人真的懂其中的內容到底是什麼，所以消費者實際上是被動的，而且政府與業者講好要將4G提升為5G，坦白講，消費者並沒有抗拒的能力，也不能說不要提升。其實本席認為2G、3G就能滿足我的需求，根本就不需要那麼快的速度！剛剛主委提到5G最主要是將來的B2B可能會受益很多，我們當然是很樂見工商業能夠發達，但是對消費者而言，根本不需要那麼快的速度，也不需要那麼大的容量。你講了那麼多高端的科技，我也聽不懂，事實上，我對於現狀就已經很滿足了，但是我又沒有抗拒的能力，當你提高時，我就要跟著提高，而且收費的標準也要跟著提高。因此本席認為NCC必須在這一點扮演法官的角色，無論是資費的比例或是對大家蠻方便的吃到飽收費標準，主委是否能做一個承諾，將來NCC會站在消費者這一端，不會讓整個收費的架構比現在更貴，或是讓選擇性變少了？主委，你可不可再說明一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市場經濟的發展與消費者的權益，本來就是NCC建立的重點，我們當然不樂見、也不希望看到消費者的使用因為資費的關係而受到影響。誠如剛才所言，我們希望建構的就是一個質優價廉、延續4G服務精神的5G。現在已經有業者提出所謂的早鳥方案，當時也是參考4G一開始的方式，就是1,399元的價格。針對這部分，在業者開始上路之前、在Q3整個5G服務要上路以前，我們會找業者再繼續溝通這件事。"],["劉委員櫂豪：5G的第一批預定什麼時候上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7月。"],["劉委員櫂豪：今年？2020年？"],["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劉委員櫂豪：第三季就會上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每家的情況不太一樣，但是應該是Q3。","劉委員櫂豪：另外，我們更關心的是政府收那麼多錢，我知道這些錢當然不是交給NCC，而是進入國庫再做分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但是這筆錢就是從電信頻譜招標拿到的，而NCC的主管業務在你們的組織法中開宗明義就規定，區域的均衡發展是你們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從第8屆、第9屆到第10屆最關心的就是這個問題，現在大都市或人口集中地區的通訊方便性，大概也無需政府關心，業者一定會把它做好，因為百分之八、九十的顧客都集中在這些地方，所以現在NCC最該關心的就是人口密度低的地方或偏遠地區的通訊品質。"],["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劉委員櫂豪：針對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如果政府沒有對業者以行政手段加以限制、加以要求，坦白講，那個做的速度一定會慢，而且現在最需要做的大概就是人口密度相對低很多的地區，而且它又極為重要，因為政府一再鼓勵要區域均衡發展、又鼓勵年輕人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做產業的發展，在產業發展的過程中，如果光是上網都還是石器時代的速度，坦白講，你如何讓年輕人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因此，本席想請問，針對5G這樣的狀況，NCC有沒有具體的作法，要求業者做好電信率普及的事？簡單講就是區域均衡發展，不要把投資都放在人口集中密度達百分之八、九十的地區，NCC有哪些具體的作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記得委員在上一屆就問過我這個議題，以我們對於整個標金的使用而言，其中就有一項是縮短數位落差與偏鄉建設，基本上，現在已經匡列一定的預算，加強補助業者在偏鄉的建設。"],["劉委員櫂豪：你們一年匡列的預算是多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差不多40億左右，我們目前的計畫是40億，補助業者在偏鄉的建設，也不一定是偏鄉，而是人口數在平均之下的相關區域。"],["劉委員櫂豪：就是人口密度低的區域。","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人口密度低的區域一定要照顧，這是城鄉區域均衡發展的要求，也是屬於我們的計畫之中。剛剛我一再提到，未來5G的標金有三大主軸，第一個是加強5G的基礎公共建設；第二個是縮短偏鄉的數位落差；第三個是推廣數位的公益服務。以委員的選區臺東而言，有一些可能是偏鄉的建設、有一些可能是公益性的……","劉委員櫂豪：主委，你說的40億並不是自己做，而是業者出一部分、政府出一部分，對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劉委員櫂豪：這個部分是落在哪個階段執行或要求業者？關於頻譜的投標，雖然你們有資格審查，但是最後是以價格來決定，因此譬如我出800億或900億就得標了，那麼你們會在哪個階段提出要求？譬如在40億中撥出5,000萬要求在某個地區做通訊的改善，業者必須配合一定的金額，但是他們有可能不做，因為已經標到了，所以你們要在哪個階段去督促他們做這件事？","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一開始的時候，這三個目標是同時進行，誠如委員所言，業者一定會先從都會區興建，除了這個部分之外，我們也會要求同時改善偏鄉像是醫療的使用、教育或是……","劉委員櫂豪：主委，我的意思是說，標已經標到了，你要在哪一個階段要求他，因為你有出這個錢，他也是要出錢的，如果他沒有去執行，我們能用什麼樣的行政手段來要求他或強制他一定要配合？","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就是用補助的手段，用補助手段去處理，比如我們從今年的下半年就開始建置，這個預算來講就是編未來3年，所以我們希望在未來3年內能夠達成整個相關的建置。","劉委員櫂豪：主委，你的意思是說，這個補助的手段，你有把握業者一定會配合就對啦！原本如果還沒標到，我們可以用行政手段，因為他已經標到了，那你要用什麼方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依照電信法和電信管理法，業者本來就負有普及服務的義務存在，然後包括頻率使用費計價打折，對於偏鄉的建設來講，打折就是我們著重的一個標準。","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是說，反正業者已經標到了，在偏鄉地區就會比較怠惰或延遲不做，你一定要有一些行政手段，不只是錢的問題而已。","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這個我……","劉委員櫂豪：包括電信費率的審查等等，有這些的行政手段，你才可以……"],["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行政手段有很多種。","劉委員櫂豪：你可以去要求他做好，本席要求NCC善用這種行政手段，而不是被動的去拜託請求，要把這個變成是他的義務之一。"],["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劉委員櫂豪：因為你得到國家這樣的資源，你和政府就有責任及義務一起來改善這個區域間的發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我剛才講的普及服務是他的義務。","劉委員櫂豪：另外，本席要再請問，在去年的時候，主委有參與南迴鐵路大武到菩安的行動寬頻訊號開通典禮，這個路段都已開通；另外我們還有幾個路段，包括枋寮到中央隧道、大武到金崙、金崙到知本，整個南迴鐵路的行動通訊有待改善。主委，關於這個部分，NCC工作期程預計何時開始和業者一起啟動，改善這些路段的行動通訊？","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提出的部分，今年（109年）會持續改善。"],["劉委員櫂豪：這三個路段都會做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目前這個三個路段都會做。"],["劉委員櫂豪：什麼時侯可以完成？","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09年開始做，預計到年底可以完成。","劉委員櫂豪：就是今年年底嘛，請主委加以督促這三個路段及南迴鐵路的路段都能夠維持全線行動通訊暢通，以上謝謝。","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及時完成，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陳委員雪生：（11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連江縣劉增應縣長、金門縣楊鎮浯縣長特別要我代表向主委致謝，協助金門和馬祖電視數位化的完成，NCC出了很大的力氣。"],["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不敢。","陳委員雪生：今天的質詢分為四個部分向您請教，在5G第一階段從108年12月10日到109年2月21日已經完成了5G的釋照重要政策，三大電視業者的標金大概也已繳交國庫。"],["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雪生：在今年第三季也就是7月份，是不是準備要開台？"],["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雪生：開台需要審查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得標了，頻率釋照確定後，現在繳完標金，已經在送事業計畫書，還有自動安全維護計畫書，審查完以後，會進行一些相關的行政程序。"],["陳委員雪生：那不是隨時都可以開業？"],["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還要經過一段行政的程序。","陳委員雪生：要經過審查的程序，這個審查程序會不會比照前面的3G、4G？","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是和3G、4G一樣，我們這次更慎重的是還有一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陳委員雪生：大概還要多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一般來講，如果不補件，大概是14個工作天，但是若要補件，審查期會比較長一點。"],["陳委員雪生：那要10個工作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也有可能會長達一個月，要看他補件的程度。","陳委員雪生：這個標案的標金可以說是世界第三高，我希望能夠儘速讓國人享受到5G高速網路的服務，這是第一個部分。再來，第二個就是頻率的使用費，我想很多委員也都很關心這個事情，去年電信法三讀通過的時候有附帶決議，附帶決議的內容你知道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就是電信管理法的附帶決議。","陳委員雪生：對，建請主管機關對於頻率使用之收費標準應該依據營運狀況，還有普及的成效、總釋出的頻寬與技術、市場服務的成熟程度因素而訂定，並逐年就上述的因素檢討，隨時調整頻率使用費。","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我們在做滾動式檢討……","陳委員雪生：頻率使用費的收費標準，應該是照這樣的基準去做。"],["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雪生：美國FCC從5G的標金裡大概提撥90億美元做為基金，就基金的部分，我們的標金總共提了1,400多億元，NCC有沒有準備要成立5G的基金？","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錢進國庫後，當時我們在行政院開會決定以不設置基金的方式，而是在行政院的層次裡面，由主要跟整個數位發展、數位基金有關的部會提出他們需求，用這種方法去處理，所以沒有設5G基金。","陳委員雪生：你們不準備比照美國的模式，提撥部分的標金給電信業者？"],["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陳委員雪生：因為基地台的建置是需要費用。","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啊，做為基地台建設的補助。","陳委員雪生：剛才我聽其他委員質詢時，你是提到用補助的方式，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陳委員雪生：第四部分，我要提到的是我們離島偏鄉5G的建置，5G擁有高速、低延遲、廣連結的三項特性，解決了4G頻道頻寬小易雍塞的問題，它因為頻道比較小，也容易雍塞，但因5G對固體的建築物很難穿透，其訊號隨著距離也會快速的下降，是不是？"],["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雪生：需要建置比4G多3倍至4倍的基地台，這個部分你們要如何解決？","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因為現在5G前期是採用NSA的技術，也就是會跟原有的4G基地台共構，在很多地方以傳輸的功能來說，可能會用很多小型的基地台去補隙，有些可能是室內或是其他的，在這個部分，業者他們有相關的技術去處理；所以原則上對設置基地台，我們會和民眾及社區來溝通，或者請業者和他們溝通，就這個部分來講，在整個使用過程中將來無可避免的是基地台會增加很多，我們會將減少安全性的疑慮，至少相關的觀念會去做一些宣導。","陳委員雪生：因為基地台的設置，民間有些老百姓反彈的聲浪很大，你知道吧！"],["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雪生：所以基地台原來的3G或4G也好，民眾都已經反彈到這個地步了，要再增加3倍的基地台，這個是需要溝通的。","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而且和地方政府溝通很重要，尤其是包括社區的溝通也是很重要的。","陳委員雪生：由於5G的高屏地的毫米波容易受到干擾，需要更多的基地台才能達到一定的覆蓋率，也有電信業者表示光5G的基礎建設就要3倍建置成本，目前還找不到5G主流商業模式的前提下，電信業者短期之內不會全面的建置5G的基地台，有沒有這個問題？","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4G和5G本來就會並行，這個就只能讓消費者去選擇，以5G的商業模式來講，各個國家都還在探索當中，比如智慧製造、智慧醫療、智慧交通來講，我們本身的企業也逐漸在預期使用5G的部分；再來就是由政府帶頭使用5G，尤其是相關的醫療部分、或是相關公共服務的部分，比如委員您的選區是在連江，離島地區最缺乏的醫療資源，將來進入5G的時代，遠距醫療、遠距教學甚至是災防的使用，在5G快速的功能下會比4G更好。這個就要由政府帶頭去做，在這個部分，我們也匡列了相關的預算並補助電信業者去處理。"],["陳委員雪生：現在國外有些基地台是放置在電線桿上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智慧路燈和交通號誌上面也都有放置。"],["陳委員雪生：這個民眾有反彈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其實全世界很少有民眾會像臺灣民眾有這麼多的反彈，就基地臺的部分來講，臺灣是抗爭特別多的國家。","陳委員雪生：不過我擔心你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建立5G基地，即使NCC表示電信業者有覆蓋全臺50%人口的義務，但是訊號集中在六都的現象可能會在所難免。","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對，當然會在商言商，他們一開始的固定模式一定是在人口比較稠密的地方。","陳委員雪生：剛才劉櫂豪委員質詢到離島偏鄉的問題，目前的4G還有一些地方收不到訊號。"],["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持續要求電信業者去……","陳委員雪生：因為離島偏鄉受到地形及交通建置成本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電信業者在5G建置之初，摒除離島偏鄉為優先建置之處。甚至部分電信業者基於商業成本及利潤的考量，可能將離島偏鄉摒除在5G建置之外，你們覺得有這種可能性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第一，依照電信管理法來講的話，電信業者本來就有普及服務的義務。第二，我們會補助他們有關偏鄉建設的相關經費。第三，在頻率使用費上，我們在偏鄉建設部分也會打折。"],["陳委員雪生：NCC尤其要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包括離島偏鄉的地方我們都會注意。","陳委員雪生：我們的建議最好是設立基金，將來就可以挹注，如果你將工作歸到業者身上，假使不補助，他們就不做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補助業者不一定要用基金，在費用上只要匡3年的預算。","陳委員雪生：錢到國庫去再挖出來，有這麼簡單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在行政院裡開會時，基本的原則就是這樣去進行。"],["陳委員雪生：你們應該有提一些建議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陳委員雪生：如果沒有匡列基金，起碼也要提一些建議。","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匡列將近約600億元預算來進行三大面向，包括基礎建設、縮短偏鄉數位落差及推廣數位公益服務等。","陳委員雪生：本席建議為了積極鼓勵投入離島偏鄉5G建設及服務的電信業者，政府應該研擬給予電信業者租稅或投資抵減的優惠，我覺得你們可以併案進行。","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雪生：今天除了這項議題之外，我希望NCC能夠注意到離島，尤其是金門、馬祖、澎湖及偏鄉的臺東、宜蘭及花蓮等，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雪生：我們希望鄉親都能被普及到及受惠。"],["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注意到區域的均衡發展。"],["陳委員雪生：謝謝主委。"],["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林委員岱樺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線廣播電視法於104年12月18日修正第四十五條，本條特別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按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金額提繳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第二項規定為，前項系統經營者提繳之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下列目的應用，百分之三十由通訊傳播委員會統籌應用於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請問百分之三十，一年大約是多少錢？"],["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1億多一點。","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億多並不多，但必須用在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很自然的就應該是加強偏鄉地區。","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比如像有線電視的數位化，或是現在我們在推的4K機上盒等，均有應用到這筆基金去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億多的經費夠不夠用？","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如果要全面普及，當然不太夠用，我們是分年逐項去補助。","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所瞭解的是非常不夠用，事實上要做的事情很多，舉最簡單的例子，以花蓮來講，花蓮中南區有線電視的費用就比較貴，因為路線比較長，類似這方面的問題都是要去解決，因此根本就是經費不足。","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花蓮及臺東的有線電視很多都是用有線基金去補助，由於這些地方的人口比較少，戶數也比較少，再加上空間面積比較大，所以……","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雖然第二項第二款有提撥百分之四十到直轄市、縣市政府，但是這麼多縣市一分擔下來，其實並不多了。在這種情況之下，第三款的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本款在104年12月18日修正，到現在已經好幾年，也將近5年了。最後一項，前項第三款之停止實施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自停止實施之日起原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之金額部分，移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應用。之所以要做這樣的規定，這是立法院通過及總統公布施行的。政府成立財團法人的相關電視，不是只有公視，還有客家及原住民族電視臺，事實上這部分也都是編列預算，而且公共電視還特別明定不得低於多少的規定，對其而言也不是非得要這些經費。我就不曉得為什麼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修正，且公布施行到現在這麼多年，還有什麼困難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有線電視法的規定是當年在設立公共電視時，基本上是幫其設計比較具穩定性的財源，因為公共電視的性質是屬於全民的，他們不能有廣告及其他商業收入。","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錯，當時確實是這樣，問題是現在還有原民臺及客家臺，如果從其預算去做比較的話，公視是遙遙領先，也就是多很多啊！其次是客家臺，最少的就是原民臺，這是事實啊！更何況以公務預算去補助、捐助，這部分你們要趕快發動簽辦。"],["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去問過文化部……","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用問他們，這是你的權責。"],["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公視是文化部主管……"],["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一條的主管機關是你！"],["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文化部可能有其他的規劃……"],["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用問他們。","下一個議題是原住民廣播成立之後，相關的轉播發射站有列第一期計畫，且已經完成了。有關第二期的建設計畫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有誰可以簡單說明目前第二期的進度為何？"],["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黃處長說明。","黃處長金益：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原民臺的第二期原來是規劃27個站，現在要變更為41個站。這部分在營運計畫變更通過之後，由於總時間是9年完成，如果在9年內營運計畫跟原來的不一樣都可以來變更，不過總時間是到114年11月完成，所以在此期限完成就OK。","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聽到了，9年後很多鄉親才能聽到原住民廣播，因此要做的事情很多，經費也不夠嘛！你們應該去加速，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經費不足的相關問題都要加以協助。"],["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行政院有要求我們定期……","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應該要縮短，好不好？","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鍾委員佳濱、李委員貴敏、孔委員文吉、羅委員美玲、蔡委員易餘、廖委員婉汝及陳委員玉珍均不在場。","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12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看到NCC是扮演國內通訊及相關產業非常重要的角色，在選舉前我遇到一些人，他們關心資訊產業或電磁波危害等問題，由於沒有經過討論也沒有來諮詢我，而有一些想法，結果就在網路散播，比如散播我要帶著一個鋁罩。請問主委，這樣有沒有涉及傳播不實或毀謗的嫌疑呢？"],["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提的是在網路上，如果是這樣就是一個不實訊息。","陳委員椒華：下一次有這種事的話，我可以提告嗎？或是向NCC來檢舉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要看那個事實內容是什麼。","陳委員椒華：就像我剛才講的，那是不實的，我這一輩子從來沒有把一個鋁套放在我的頭上，所以絕對是不實的。","其次，NCC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即監督一些不實言論或網路攻擊，甚至是資訊產業的發展。","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以廣播電視的部分為主，網路上則要看是哪個部會主管。","陳委員椒華：有關手機基地臺的業務是由NCC主管，我要請教主委，針對通訊設備從很小的手機到IP分享器、基地臺及廣播電臺，政府有訂定相關的安全標準嗎？我所說的安全標準，包括室內或室外的，請你回答，如果不知道可以會後再提供資訊，因為我的時間很寶貴。","請等我講完標準問題之後，再請主委回答。目前我所知道的標準，只有環保署訂定的室外標準。有關基地臺、廣播電臺的頻率問題，因為今天NCC是主管發照等相關業務，我們看到今天的會議資料也有提到，5G在一些國家放的頻寬是3.4到4.2GHz，韓國及義大利也發了高頻率的26到28 GHz。當然我們知道頻率越高能量就越強，誠如我剛才問到目前國內有沒有訂定電磁波的環境標準呢？所謂環境就是室外，目前室內並沒有標準。","我這邊的PowerPoint有放七股氣象雷達，大約是在2005年、2006年設置，至今已經15年了，居民約有一、二百名，大部分是漁民或住在雷達附近。七股氣象雷達的發射頻率是2.836 GHz，我們知道2G、3G及4G的頻率比較低，至少比氣象雷達來得低，而頻率越高能量就越強。環境基本法是環境可能對我們造成危害的相關法令，下一張PowerPoint是各級政府要重視可能對環境造成破壞，並產生對國民健康的傷害。其中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級政府要積極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並採預防及醫療保健措施來降低健康風險。","本席要建議NCC，現在我們正在發展5G的相關電信產業，所以一定要重視對環境有關的傷害。再看看這一張，我要強調的是，七股氣象雷達旁邊大概100公尺處有3個小孩，這3個小孩在雷達設置不久的幾年後都變成智障。這個問題讓我非常shock，所以我才會重視。請主委回答一下，願不願意根據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對於未來5G產業要做好相關的環境及健康風險評估制度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所有的電信業者所設置的基地臺都會依照行政院環保署及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的電磁波功率相關規定來辦理。","陳委員椒華：我要提醒的是要採用哪個標準，附近很多居民及剛才提到的3個小孩都變成殘障了，該村落有三分之一的人都領有殘障手冊，針對這個問題，我會請NCC一起來溝通及討論，你們要不要重視呢？","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雷達的功率非常強，就一般基地臺來講，雷達是強很多，兩者不太一樣。","陳委員椒華：因此這部分就是要討論，我們大家一起努力。","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不在場）周委員不在場。","請高委員虹安發言。","高委員虹安：（12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會到交通委員會質詢，主要是看到NCC今天有一個5G的專案報告。昨天拿到這個專案報告後，看到很多5G相關的好處，還有未來的發展；但是在這樣一個大餅底下，我覺得有需要提醒主委和NCC的同仁，即：這一塊大餅並不是我們想像的，只要去看到這些好處跟商機，如果我們沒有一直不停的去追趕它的技術跟趨勢的話，這個美好的果實不會憑空掉下來，這要先做一個提醒。身為科技立委的角色，本席也收到滿多在業界及相關選民的陳請，對5G相當的關注。今天議題是包山包海，但受限於時間，本席謹就教主委以下的問題。","第一、我們的5G標金一直都是產業界最香、最關注的議題，大家一直在想標金1,422億元的部分，最後它的用處會是什麼。今天在看到政府對於5G標金如何應用的問題，一直都還沒有定案，所以大家對於這個5G標金有非常多的傳言，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到，比如要做5G的消費券、要做紓困的預算，甚至做為明年預算擴編行政院的財源，本席在收到許多選民陳情之後，也一直請我的辦公室跟國會聯絡人聯繫，反覆詢問的結果都沒有得到確定的答案，連定案的時間都沒有辦法確定。所以，本席想要問主委，對標金的使用，NCC什麼時候可以有一個很明確的對外說法？"],["主席：請通傳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這個標金完全進入國庫，標金超出預算將近1,000億元的部分，會在行政院的平台上來討論。為什麼一直沒有定案，因為這是跨部會的議題，而且最近可能因為疫情的關係，整個行政院都動員在防疫的部分；不過，就這將近1,000億元的預算部分，NCC大概匡了將近600億元預算要進行我剛剛講的三大目標……","高委員虹安：5G基礎公共建設、偏鄉數位落差，在我們的計畫書上都有寫，但這三個原則還是非常模糊，所以主委的意思是，需要我們去盯行政院，協調各部會來對標金的使用做規劃，是這樣的意思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像本會已經有一些具體的方案出來，只是這些方案還要提到行政院去討論……"],["高委員虹安：什麼時候會提出討論？什麼時候可以到立法院來審查？","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可能要等行政院的通知，因為這是行政院主導的。","高委員虹安：接下來我可能會在院會分組質詢的時候再來請教蘇院長，大概什麼時間點可以給我們產業界一個答案。雖然主委剛剛提到防疫期間，行政院的重點目標放在防疫，這個我非常認同，但是5 G的發展同樣也不能等，我們不能等到防疫結束告一段落，行政院再全部回來看5G，因為現在並不是每一個產業都被疫情所影響，他們還在努力，兢兢業業在他們的本業上，他們需要了解未來政府如何以支援他們在技術上的發展與協助。有關5G的標金，我們剛剛只看到5 G基礎公共建設跟縮短偏鄉數位落差，趁著今天的機會，本席要在這邊呼籲一下，第一、我們今天在發展5 G的時候，絕對不要拖！所謂的不要拖，就是不要讓所有的產業界對這些有很多的問號，我們需要讓業界儘早的去確認他們的方向，包含五大電信公司透過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也曾去函NCC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希望大家不是完全照單全收，但是我們要有即時的回應跟作法，讓他們能夠瞭解政府有在做這些事情，有這些進度。","所以當我們今天在使用標金時，以本席的研究來講，一定要首重發展5G的應用服務，因為發展應用服務在很多的研究上來講，都知道2030年數位化服務的發展，市場潛值可以達到很高的目標，比起去補助電信基礎建設，在我們臺灣還能夠發揮更大的效益。這是第一個呼籲，也是建言，希望主委能夠承諾，將這個部分納入考慮。","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應用服務本來就在我們的討論裡面，只是應用服務大部分是在經濟部提出的方案當中。","高委員虹安：第二，希望能夠加速偏鄉5G的涵蓋，補助的時候不可以在補助的條款上面直接寫著「補助你做基礎建設」，這樣會發生一件事情，即：電信業者可能就會優先去建設所謂的六都，偏鄉就會被他們忽略掉。所以在補助比例上，一定是偏鄉優先，一定是公共建設優先，還有所謂的遠距醫療及遠距教學。主委可以承諾本席會做這個考慮嗎？"],["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的想法跟委員的想法是一致的。","高委員虹安：太好了。這次拍賣主要是商用頻譜，商業頻譜是一般民眾消費使用的方式，但是我們看到公用網路的部分，像企業專網就是之前郭董在選舉過程中一直提到的工業互聯網、智能製造、無人車的應用等等，主委可否告訴我們什麼時間點可以加速辦理企業專網這部分？"],["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資源處處長來跟各位報告。"],["主席：請通傳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牛代理處長說明。","牛代理處長信仁：主席、各位委員。有關5G專網部分，現在POC跟POB的部分，已經可以隨時接受申請。"],["高委員虹安：是。","牛代理處長信仁：至於未來5 G企業專網的正式申請，行政院已經核定在110年到111年會正式公告。","高委員虹安：看到這個年數，我真的非常擔心，這是兩年後的事情……","牛代理處長信仁：請委員放心，因為POC跟POB現在就可以申請，本會的政策目標也是實驗先行，所以業者透過實驗的機制去了解5 G真正在產業上應用的可能性。","高委員虹安：本席希望這部分可以加速辦理，這也是產業界的心聲。謝謝主委。"],["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許淑華、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許淑華書面質詢：","前言","科技進步改變了人類生活型態，從教育、醫療、交通、娛樂，均因新科技帶來完全不同的互動。在移動通信方面目前已經進入第五代移動通信世代（5G）的來臨與進入商用階段，因高頻寬、高密度、及低延遲等優良特性，可乘載智慧物聯多元應用服務，帶動高品質視聽娛樂、智慧醫療、智慧工廠、自駕車、無人機、智慧城市等各種創新應用，已成為近期世界各國的重點發展項目。","我國5G頻譜二階段競標也在今年2月21日結束，五大電信業者以總價1,427.91億元，標得5G頻譜，每單位頻譜50.75億元，創下全球最高價紀錄，顯示出業者對於5G發展的重視，我們樂見5G產業的發展，然而新興的科技產業尚有其不穩定性，各部會應與相關業者互相配合，確保產業的發展。","NCC","1.本次的5G標金過高，每單位頻譜50.75億元是全球最高紀錄此舉將壓縮到業者後續設備架設，也會造成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甚至國家競爭力產生衝擊與影響。而以美國為例，他們設立5G基金協助5G相關產業的發展，我國本次競標總額為1427.91扣除相關成本是否可以仿效美國設立相關基金協助相關產業的發展及建置？","2.5G技術目前尚有地方需要突破，如傳輸距離短和繞射能力差的問題，5G微型基地台的布建必須三倍於現有4G的基地台，否則訊號恐難以傳遞，但還是有部分民眾對於基地台有抗拒心理，這部分應協助業者共同說明，確保基地台設立順暢。再者若以三倍數量設置會造成管理上的困難，目前是否有足夠的人力與量能來處理上述問題？","3.根據中國電信於3GPP標準會議提供之資料指出，5G電力消耗為4GLTE的三至四倍；另外因5G傳遞距離較短若要提高覆蓋率會需要設置大量基地台，也就是說會倍數增加用電量，我國目前電量供應已十分吃緊，若5G上路後是否有足夠的電量供應相關硬體運行？","4.華為近年致力推廣行銷其5G技術及產品，並在歐洲成功插旗獲得大量訂單，然因為美中貿易戰的延燒5G供應商也成為新一波的美中抗衡重點項目，近日美國又向英國施壓要求其重新考慮是否要使用華為做為5G網路供應商。而我國5G系統預計於7月上路，是否會遵循美國的做法排除華為在台的5G網路布建？","5.NCC去年透露《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制定方向，包括採登記制、提供誘因鼓勵業者提升本國自製節目、一定規模以上「大型業者」要進行資訊披露等，並承諾去年12月底將會有草案出爐，但目前尚未看到草案規範。若草案推出台灣將會是國際上第一個設立OTT TV專法的國家。目前NCC規範目標為在台灣是收視戶或傳輸量都已達到一定規模的業者。但是因兩岸關係條例未將OTT TV業者納入正面表列項目，故部分中國業者未來的規範為何尚曖昧不明，若要納管則相關法律應詳盡完善之責，確保標準統一避免法條適用對象不一，衍生執行之困擾。"],["委員林俊憲書面質詢：","5G競標以及基礎建般問題","1.5G頻譜競標已經在日前結束，總標金高達1,422億，創下世界第三的天價。雖然得標金為國庫帶來不小的挹注，但在商業機制下，業者所花費的得標金終究必須由消費者來承擔。根據電信業者的規劃，5G最快可能在今年投入商轉，但目前僅有台灣大哥大提出1,399的預約費率，實際上5G正式商轉後的費率各家業者都還沒有發布。若最終的費率過高，不僅消費者無法承受，也會嚴重影響5G的推廣，經濟的損失可能遠大於得標金的進帳。","．NCC有沒有評估過過高的得標金所帶來的衝擊？","．NCC日前表示會有將得標金回饋5G推廣的方案，請問方式為何？","2.頻譜低的繞射力強，基地台需求數較低，但傳輸速率慢，而頻譜越高繞射力越弱，基地台需求數相對需要更多，但傳輸速率則越快，所以頻譜低建網成本低，頻譜高建網成本高。5G將以中、高頻段為主，故基地台的需求數量將會是4G的3～4倍。而目前全台灣4G基地台就已經高達10萬座，建置成本相當高。在地狹人稠的台灣，要多建基地台對業者來說並非易事，同時對民眾而言，過多的基地台建置也恐引起更多抗爭和民怨，未來數量建置能否完成足夠數目，將是5G服務的一大考驗。","．NCC對基地台布建可能遇到的問題有沒有處理方式？","3.全球第一個實施商轉的國家是韓國，早在2018年中就投入使用。然而以韓國的經驗來看，使用者對於5G的評價並不高，主因來自5G訊號穿透力弱，加上基地台覆蓋仍然不夠全面，在室內等等密閉的空間就會跳回4G的服務，兩種訊號切換時會造成手機訊號不穩，相當惱人，有的使用者就乾脆把5G服務關掉，等於消費者用5G的價格換來「介於4G與5G之間」的服務體驗。","．目前看來，5G的訊號問題是先天技術原因，台灣商轉時也會面臨相同狀況，恐怕會造成不少消費糾紛。請問NCC是否有針對可能的糾紛訂立處理方式？","．針對5G信號加強覆蓋，NCC是否有實務上的改進方案？"],["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一、5G頻譜競標金如何使用？","根據統計，全球電信業者龍頭，包括美國、日本、南韓以及中國，為了攤提建設成本，5G的平均資費價格比起4G，至少要增加22%，才能反映成本。","世新大學民調中心，在去年年中針對全台手機用戶進行的消費者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五民眾4G的月租費不超過新台幣900元，超過七成受訪者認為，未來5G月租費不能超過千元，顯見大部分民眾已經習慣台灣物美價廉甚至低價吃到飽的上網環境，未來5G的資費價格如果必須大幅上漲，民眾勢必難以接受。","以韓國首爾地區覆蓋率最大的LG U plus為例，吃到飽每個月平均資費是12萬5千韓元，約合台幣2,500元，若選擇最便宜的方案，沒有吃到飽，一定用量後還會被降速，也需月繳約新台幣1,454元（55,000韓元）。針對台灣未來5G的訂價，政府要如何扮演好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色？","我國5G頻譜拍賣金額為1,421億9,100萬元，是世界5G拍賣第三高，拍賣總價是政府原訂底價440億元的3.23倍。","業者勢必會將頻譜取得成本反映在服務的價格上，將延遲5G普及化及消費者接受新服務的意願，不利於5G新興服務的推廣與應用，以及延緩5G新興服務的研發。這問題政府要如何因應與解決方案？","二、如何保障我國廣大消費者及促進產業升級？"],["我國電信產業困境及本席建議：","1.優先協助5G戰略需求較大地區及公益機構建置5G網路設備。","(1)政府應優先協助戰略需求較大的大眾交通樞紐（機場、港口、高鐵、捷運、公/火車站）、大型表演展場、球場、學校或醫院等公益機構設施等服務需求密集地區之5G共構共站建設。","(2)因應中美貿易戰導致台商大量回流，各大工業區（特別是智慧工廠）應共建共站5G基地台，可帶頭推動5G應用發展，再逐步擴展至偏鄉。"],["2.實施鼓勵電信業者及各產業發展5G創新應用之輔導補助方案。可透過：","(1)提供例如工廠、大型表演場業者、學校、醫院等戰略性廠商電信費補貼，讓這些廠商更有意願投入5G服務應用，共創三贏。","(2)也可以採用「直接補貼，例如遠距醫療、智慧家庭等，具有公共性質的應用服務開發」之方案。","(3)提供「發展娛樂與長照應用業者」獎勵，以鼓勵國內業者在這兩大領域發展出5G的世界級和殺手級的應用。","3.NCC應實施「免收5G頻率使用費、4G頻率使用費減收」政策，以降低電信業者的頻譜持有成本，透過降價提高市場上之5G使用率。","4.資安即國安，政府應補助業者電信資安防護設備的建置。","5.採取「消費券模式」，給予消費者使用5G應用服務費用上的減免。","6.建請行政院應儘速指定NCC為產業輔導機關，並給予產業輔導經費及預算。為求時效，NCC可依現行「產業創新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給予投入5G建設與服務發展業者租稅與融資之優惠及提供建設融資之優惠補貼。","本席請NCC就以上建議，請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委員廖婉汝書面質詢：","一、5G具有高速、低延遲、廣連結等三項特性，對巨量資料處理、人工智慧、無人駕駛及智慧城市等產業發展有顯著影響，5G發展成功與否，與訊號是否有高覆蓋率息息相關。","二、有鑑於5G頻譜標金高達1,400億元，勢必壓縮到業者建置基地台的經費，導致業者基於營運考量而非顧及區域發展，將建設集中在都會區，非都會區恐難享受到5G帶來的便利，進一步加劇城鄉差距的問題。","三、可預見，未來設置基地台的土地取得或租用會愈來愈難，國外已有不少案例將微型基地台建置在路燈、路樹、公車站等公有設施上，台灣可做為借鏡。","四、基於上述，本席要求NCC就台灣5G訊號覆蓋率之目標與期程；5G基地台建設可能導致的城鄉差距解決方案；及目前公有設施微型基地台設置情況等提出計畫與報告，並於兩週內回覆本席辦公室。","主席：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現在散會。","散會（12時27分）"]],"block_lines":[1,6,9,11,26,31,39,41,45,46,47,51,55,60,63,70,81,83,84,85,86,90,97,98,104,106,107,109,110,112,113,114,115,117,118,119,127,130,131,134,136,138,140,148,150,154,156,158,161,162,166,170,174,175,177,178,179,181,182,188,189,190,191,193,194,195,200,202,214,218,221,226,232,239,246,248,249,253,254,256,261,262,269,270,271,272,274,275,284,286,287,288,290,296,301,303,304,306,309,315,317,319,321,325,329,330,331,344,347,353,357,365,366,367,371,372,373,375,376,377,380,389,392,393,394,395,396,398,401,402,404,406,408,410,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5,426,428,430,434,436,437,443,445,448,450,453,455,456,460,461,462,463,464,468,470,479,480,482,483,485,487,488,491,492,494,497,501,505,508,511,512,515,516,517,518,522,523,525,526,528,532,535,537,541,549,551,552,554,561,562,565,566,568,570,572,573,576,577,580,582,583,587,590,598,602,604,611,617,621,622,626,627,630,631,633,634,636,639,643,645,653,657,659,662,666,667,668,669,670,673,675,678,680,683,693,695,697,700,701,702,706,708,709,711,713,714,716,717,720,722,725,729,733,734,739,743,748,749,750,755,758,759,764,765,771,772,773,774,775,776,779,780,783,790,792,793,794,795,797,800,801,802,805,806,809,812,825,826,830,834,840,842,843,845,850,851,853,863,873,881,885,894],"person_count":{"主席":44,"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153,"陳委員歐珀":1,"魯委員明哲":3,"趙委員正宇":11,"邱委員顯智":5,"洪委員孟楷":7,"黃處長金益":2,"主席（何委員欣純代）":1,"李委員昆澤":1,"主席（李委員昆澤）":1,"傅委員萁":20,"何委員欣純":9,"臨時提案":1,"提案人":4,"連署人":1,"陳委員素月":7,"許委員智傑":8,"牛代理處長信仁":2,"劉委員櫂豪":7,"陳委員雪生":11,"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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