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星期一）16時13分至16時59分","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主　　席　游院長錫堃","協商主題　研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統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相關事宜","主席：各黨團總召、代表及各位先進，現在開始進行今天的協商。今天協商最主要是要研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相關事宜，針對這個案子，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現在我稍微說明一下今天協商的重點：一、有關送案截止時間：站在國會行政的立場，建議明天下午5點之前各黨團送案截止。二、有關雙向溝通時間：明天是禮拜二，如果明天下午送案截止的話，那就是從禮拜三上午9點一直到禮拜五中午12點可以進行溝通，等於有足足兩天半的時間。至於密集協商的時間，就是從星期五下午3點開始，院會處理則是建議在5月19日進行，因為520就是總統就職，接下來新的行政院長就要進行報告，同時也有一些事情要處理，因此我們作以上建議，現在請大家表示意見。","林委員為洲：這樣時間太緊迫了，我們希望收案截止時間最快也要到禮拜三下午5點再截止。至於協商時間，我們之前曾經講過必須讓官員有機會與個別提案委員先溝通，藉以提升黨團協商的效率，如果溝通好的話就可以撤案，所以應該要多給他們一點時間來跟委員溝通。如果是禮拜三下午5點提案截止，那麼協商時間就只有禮拜四、禮拜五和下禮拜一，這樣真的太趕了。我們建議給他們禮拜四、禮拜五和下禮拜一、禮拜二的時間去溝通個別委員，然後下禮拜三再開始密集協商或是雙向協商……"],["主席：雙向溝通啦！就是和行政部門雙向溝通。","林委員為洲：這樣的話，就是從下禮拜二再來開始密集協商，這樣就有兩、三天的時間了。其實520沒有什麼差別，因為蘇貞昌院長已經確定要留任，所以應該沒什麼事情啦！"],["林秘書長志嘉：他還要來報告啦！","林委員為洲：我知道他還要來報告，所以要留一天的時間給他，到時候再依政黨比例進行詢答，在5月底之前這些事情應該都可以做完。原則上，國民黨黨團也希望在這個會期以內，有關總預算案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都能夠處理完，我們的原則就是這樣，以上是國民黨黨團的意見，謝謝。"],["主席：處理完是5月19日嗎？","林秘書長志嘉：應該是禮拜五，也就是5月22日。"],["林委員為洲：這樣時間比較寬裕。","邱委員顯智：我們也覺得院長剛才所說的時間太緊迫，基本上，我們希望能夠有一段時間去寫提案，這樣才能在實質上對於預算審查有幫助，所以我們希望收案時間能夠訂在禮拜四。老實說，小黨並沒有那麼多人可以去……"],["柯委員建銘：你們累一點多寫一些就好了。","邱委員顯智：這也是一個辦法。總之就是收案時間訂在禮拜四，之後就是按照這個節奏再順延下去，當然也要有一些時間進行雙向溝通，讓相關機關可以一起來討論。"],["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賴委員香伶：我們也呼應邱委員的意見，我們也是上個會期不在的單位，上一屆也沒有我們這個黨，所以，形式上要給我們一點時間。第二點，這個聽說也是陋習，都已經到今年5月了，還在審今年的預算，所以，這一直是一個問題，然後，讓我們的同仁也有機會可以多瞭解。既然是要做雙向溝通的話，這個時間大概審不了，是不是再給一個時間來做提案及溝通的部分？因此，這個星期五之前如何？讓我們可以針對提案和方式做調整，好不好？"],["主席：到禮拜五……","柯委員建銘：一個說要星期三收案，一個說星期四收案，一個說要星期五收案，你說這個陋習要改、要把它審掉，結果越拖越往後，這有點……"],["賴委員香伶：以前的人……","柯委員建銘：那個不是改的問題，而是時間根本無法處理。以前是前一年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完，也要把國營事業預算案審完，但是，坦白講，立法院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在一個會期把兩個案子都審完。上一屆的時候，國民黨拖到最後一天，都已經快到12月31日、會期快結束了，12月30日才通過，預算變成了決算；也曾經發生過根本不審，就在102年度，當時是國民黨執政，我一直說要審，也是沒有審，後來就變成決算處理掉。拖一年、錢都花了，變成決算，有審跟沒審都一樣。預算法有規定，國營事業預算案如果都沒有審，就照原列數動支。有關新興計畫部分，行政院長批掉就算了。所以，如果立法院自己連審都不想審，坦白講，5兆的國營事業預算就是照這樣過去。所以，這一次我們至少不要太漏氣，在第一會期審完；但要在第一會期審完，當然會有提案期限的問題。上一屆處理國營事業預算是一天就處理完畢，協商一天就結束了，因為國營事業就是中油、台電等單位，真正會有問題在於核四等重大政治議題的預算，態度不一樣才會有表決，大家大概就是就不同立場去進行表決，預算刪減數都可以談的。有些單位還拜託你把它刪掉，因為拖下去他沒有辦法執行，這部分一樣要溝通好。我的看法是，這個會期我們一定要處理完畢，剛才聽下來，最慢就是22日，本來院長說看看19日能不能處理完畢，假如我們最後一天把預算案三讀通過，我們現在先講好，聽起來剛才三位都認為22日是可以的，如果是19日是比較緊迫，我們先把那天定下來，22日排國營事業，三讀通過。往前推的話，另外一個關鍵問題是，何時截止收案？院長剛才說星期二，林為洲總召說星期三，也有委員說星期四、星期五，我們總不能說星期六吧？我覺得大家就折衷一下，星期四如何？星期四可以嗎？大家現在先講好，你說星期五截止收案，院長說星期二，我建議星期四差不多啦！不差這一天啦！星期四好了！請議事處把以前的例子拿來參考一下，不要抄錯就好。星期四中午以前，好不好？大家講好就好。","主席：中午12點？好，就這樣子。","柯委員建銘：星期四中午12點之前，大家折衷一下。然後，送給各部會去看。我們什麼時候開始呢？大概就是禮拜四。","林委員為洲：禮拜五處理，看密集協商的時間要抓幾天？兩天？","柯委員建銘：最晚20日禮拜三協商，好嗎？案子不要太多，剛剛好就好，不要有什麼刪5%、6%、7%、8%這樣子的。"],["林秘書長志嘉：20日、21日密集協商啦！","柯委員建銘：20日開始協商，大家提案就稍微收斂一下，不要為了創量，這沒什麼好壞，也沒什麼政治性。"],["林秘書長志嘉：然後22日來三讀。","柯委員建銘：22日三讀，好嗎？院長，這樣可以嗎？","林秘書長志嘉：20日、21日協商，22日三讀。"],["陳委員椒華：請問黨團蓋章就可以了嗎？","柯委員建銘：當然。另外，我再談一下，上次我們在處理追加預算的時候有請各部會去協商，但是上次發生過各部會去和提案委員溝通，溝通回來後文字也做修正，但是溝通回來要改，時代力量卻說不能改。像這種情形，我現在要重新講，各部會去溝通只是代表陳椒華委員所能接受的條件是這樣，但是不代表你們同意，我們就一定要同意，或是行政部門同意，我們就一定要同意，沒有這回事！這麼多年以來，不是行政部門同意，黨團就要照案全收；行政部門同意，我們同意，他可能不同意，他也可能不同意，什麼狀況都有，所以讓各部會去溝通只是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歧異，但不是去溝通完，協商的時候就變成大家都不能反對，沒有這回事！這是第一個要請大家弄清楚的。同時，在委員會的時候也是一樣，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可不可以改？當然可以改啊！因為小黨在委員會根本沒有人，所以委員會通過的案子或是保留、刪除5%，如果在這邊要改成20%也可以啊！所以這些遊戲規則大家想清楚，一定要照這個遊戲規則大家再來談。我們會請各部會去溝通，溝通後有的是很簡單的結果，假設大家都說可以，但你認為不可以，也可以表示反對，像民進黨認為不可以，當然是可以反對啊！我的意思就是如此，所以不是部會溝通完就沒事了。溝通回來以後，就提供案子給大家共同看，當然，國民黨的案子溝通完後國民黨同意，但時代力量也可以不同意啊！","邱委員顯智：但現在的問題是，他派去的人同意這個之後，他回來跟他部會裡的部長有衝突，也不是跟民進黨黨團或是其他黨團意見不同，這就是麻煩的地方。","柯委員建銘：如果跟部會首長有衝突，當然部會首長不會同意嘛，即便部會首長同意，我們也不一定會同意喔！這點要讓大家要瞭解，因為國會是自主的，你們不要把我們當橡皮圖章一直蓋，我們不是這樣，我們是很硬的，好不好？像那天部長同意，我們也不同意，後來……"],["邱委員顯智：司長。","柯委員建銘：商業司司長去處理，他根本不是業管單位，所以那個回來不管怎樣就是盡量減少案數而已，不是從那邊回來這邊就all pass，沒有那回事！這麼多年來都是如此，如果你同意我不同意，我同意你不同意，當然會起爭執，我們是要黨團同意啦！","主席：這個就是大家交換意見，我藉此機會也在……","柯委員建銘：院長，我把它講完，好嗎？","主席：好，你講完。","柯委員建銘：比如說，我們本來在這裡不同意，回到黨團後，黨團說要同意，我們也要吞下去，就是這樣嘛！我們最高權力機構是黨團，不是我們三個，我們三個是打工的。","第二，剛才林為洲委員提到一個重點，520再過幾天就要到了，行政院長重新任命，都是同一個人。過去游院長在當行政院長的時候、阿扁時期的時候，也是同一個總統任命同一個行政院長。那時候大家就協商，因為才剛總質詢完又要總質詢，所以就用一天時間大家照政黨比例來分配，這個情形在游院長身上發生過，也在國民黨執政時陳院長身上發生過，都是一天結束，所以我們把這一天定下來。我希望5月底以後我們就能夠休息，好不好？大家是不是5月29日就請行政院長來，好嗎？"],["鄭委員運鵬：罵一罵就休息了。","柯委員建銘：政黨代表，同一個人嘛！一天結束。我們先定5月29日，好不好？把這個定下來。","主席：因為5月30日、5月31日分別是禮拜六、禮拜天，所以這天是最後一天。","柯委員建銘：這個會期最後一天就是5月29日，現在要延會或臨時會是未定之天，可能會用臨時會處理考監同意權，所以是不是5月29日……"],["邱委員顯智：6月下旬……"],["柯委員建銘：6月下旬。"],["邱委員顯智：我認為都沒有休息。"],["柯委員建銘：休息一個月再來打算。"],["林委員為洲：要不要連臨時會談一談？","柯委員建銘：臨時會還早。剛才我們談到的是重點，大家把5月29日簽出來嘛！"],["主席：我覺得5月29日應該……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會期來解決。","柯委員建銘：因為這個會期國營事業預算一定要處理，對不對？再來院長的施政報告也要處理，還有兩個同意權要處理，大概只有這樣，至於其他法案能夠處理多少算多少，好不好？兩個簽在一起，好不好？","主席：沒關係，簽在一起。他們在決定的時候，我想藉這個機會說，大家也知道公督盟曾經來拜訪，他們說過去四年國營事業及附屬單位預算都到11月才完成。我認為立法院的國會形象及效率如果沒有提升，外界會瞧不起立法委員，所以我建議大家一起提升國會形象，這個部分是不是想辦法法制化？不是今年開始，我們把它法制化，請法制局參考各國制度研議，譬如先進國家是怎麼處理，然後提案到朝野協商，大家來研究看看，這樣好不好？"],["賴委員香伶：好。","柯委員建銘：院長，不好意思，我在這裡待比較久了。","主席：沒關係，你說。","柯委員建銘：本來法就規定11月底要審完國營事業預算，總預算也都一樣，可是事實上要審的話就從下會期9月開始，我們要處理前瞻的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要處理110年的國營事業預算是不可能的！","主席：不是今年，我現在是說今年就照這樣。","柯委員建銘：今年我們大進步，5月21日就要處理這一塊了。","鍾委員佳濱：提早了，只慢了半年。","主席：我們明年開始，法制化以後，如果可能就從明年，或者後年也沒關係！有一個日出條款，從那一年開始把它法制化，讓國營事業及附屬單位預算能夠在一定期限審完。"],["柯委員建銘：本來就法制化了。","主席：不，法制化就是說那個可以修改。","柯委員建銘：本來就規定這樣了，事實上做不到嘛！","主席：做不到還是應該要做。因為做不到，今年這樣延以致於明年做不到，明年又延，每一年都在延，所以延這個沒有意義。例如有個人遲到，第一個行程遲到，以致於第二、第三、第四個，每一場都遲到。","柯委員建銘：公部門在講什麼事情我都很清楚，這個東西不是嘴巴講講就可以做得到。我們還要審法案，否則第一個會期什麼都不要做，法案也不要審，全部來搞這個也搞不完，這個有程序的，所以我們盡量來思考。","主席：今天如果大家同意，我們請法制局研究一個……","柯委員建銘：沒關係，去研究看看。","主席：研究之後送來協商會議，還是要大家通過，大家同意我們才做。"],["柯委員建銘：我不反對你們研究一下。","主席：把它列在結論，好不好？因為今天遇到這件事，是不是加一條……","賴委員香伶：主席，剛剛你們兩邊在爭執時間，所以我想請教，正規來講，109年中央政府及附屬單位總預算應該在去年底前完成，今天已經拖到5月底才完成，所以剛剛院長是說我們每一年來慢慢調整、改進。但道理上應該倒過來講，如果今年下半年要審11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綜計表，應該在今年年底前要把這兩件事完全審核完畢，但剛剛柯總召說要先審前瞻預算。前瞻預算不是明年7月才到期嗎？為什麼不顛倒處理這件事？","柯委員建銘：不是，你搞錯了，下會期有中央政府總預算。","賴委員香伶：對，就是110年的。"],["柯委員建銘：又有前瞻預算。","賴委員香伶：但11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是下半年要審，對不對？","柯委員建銘：我們下會期開議後，9月。","賴委員香伶：營業、非營業預算也應該合理在年度內審完，你剛才的意思是這還是會delay，明年這件事會重演？你剛才的意思是這樣，改不了，對不對？你剛才說前瞻要審。","柯委員建銘：對，還有前瞻。","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才說前瞻如果是明年7月才到期，為什麼不顛倒一下，讓合法歸合法？","柯委員建銘：沒有一個是非法，前瞻也是合法。"],["鄭委員運鵬：前瞻是明年1月到8月的預算。"],["賴委員香伶：不是明年7月才到期嗎？"],["鄭委員運鵬：不是。"],["柯委員建銘：第一階段最後一期還有900億元。"],["賴委員香伶：還要再審一個半年的？"],["柯委員建銘：8個月。"],["陳委員椒華：如果下個會期再延長會期審營業和非營業就可以了。"],["柯委員建銘：下個會期過年時來審？就是過年。","陳委員椒華：對，1月的時候。","柯委員建銘：我告訴大家，為了今天的國營事業預算，這會期我像小弟一樣到處拜託，因為各委員會都不審國營事業預算，只剩最後一個是內政部營建署的基金。我拜託陳玉珍召委，好不容易上禮拜才出委員會，我們才可以來處理。我一個個拜託每個委員會的召委，有的召委也不是民進黨的，過去就是這樣，國民黨故意要刁難，我也沒辦法，只好一直拜託再拜託，才能趕出來。假如大家都如期出來，那事情就很簡單。坦白講，在野黨有他的工具和武器，我也沒有辦法，他要慢慢拖，你也沒辦法，所以上禮拜國營事業最後一組出來後，今天才能朝野協商。"],["主席：沒有關係。","鄭委員運鵬：委員會不排，我們都沒辦法。","主席：沒關係，我們研議看看，再提出來大家討論，我也沒有既定意見。"],["柯委員建銘：研議就研議。"],["主席：這部分就請提出來。"],["鄭委員運鵬：建請研議。","賴委員香伶：聽起來5月底正式會議就圓滿結束，但美中不足的就是上次你在院會有聽到我們要啟動修憲委員會，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應該在5月底前，你要有一個相對的決定？既然今天朝野各黨都在，雖然美中不足，時間不允許，但是下會期或者柯總召之前也覺得一定有這個機會，是不是趁這時候宣示，讓我們了解？","柯委員建銘：今天要談修憲，是嗎？大哉問！歷史的課題。","賴委員香伶：委員會的組成如何？因為上次院會過了，我想請游院長提一下。"],["鍾委員佳濱：休會期間召集朝野協商研究這一題。"],["賴委員香伶：我也覺得這個提議不錯。"],["柯委員建銘：修憲的問題嗎？","主席：我先把結論唸一下，大家來看……","陳委員椒華：院長，等一下。我剛才提議的就是下個會期結束後開臨時會，因為下個農曆年是2月11日才過年，所以會期結束到農曆年間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如果那時候有臨時會就可以處理剛剛說的營業和非營業預算。","柯委員建銘：陳委員，容我說幾句話……","陳委員椒華：我還沒講完，我講很少，沒有總召講得多。我的意思就是這麼簡單。","柯委員建銘：照你這樣說，好像要講下一屆要怎麼做？那我們不如現在來講一下。","陳委員椒華：不是，這是剛剛院長起的頭，所以我就接續……","柯委員建銘：陳委員，我們5月29日停會後，延會或開臨時會都還在未定之天，就講到下會期要不要開臨時會？都還太早了！這樣的話，我乾脆講下一屆要怎麼做，保證我們馬上連任，這樣差太遠了。","主席：我先宣讀一下，大家再講，好不好？"],["段落：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09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時"],["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議題：研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決定事項：","一、請各黨團於5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將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5月20日（星期三）、21日（星期四）進行協商。","四、上開預算案於5月22日（星期五）院會進行處理。","五、各黨團同意109年5月29日（星期五）邀請新任行政院院長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報告完畢後，由民6人、國4人、眾2人、時2人，輪流交叉進行質詢，每人發言15分鐘，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六、各黨團同意由本院法制局、預算中心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院之審議時程應加速審議，以符合預算法規規定，進行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朝野協商會議研究。","柯委員建銘：一下就要送到朝野協商，有實質上的困難，你們也都知道嘛！審查報告做不出來，根本不可能！這次審查報告是我去拜託出來的，哪有這麼簡單！"],["林委員為洲：這個會有法律上面的問題。","柯委員建銘：法律上本來就有了，我們不要讓自己漏氣。"],["林委員為洲：應該是送各黨團參考。","主席：好，各黨團參考辦理。我宣讀完了，先給柯總召……","柯委員建銘：法本來就有了，這是我上禮拜去拜託出來的，過去都被國民黨刁，他們都不審嘛！問題是在這裡啊！","林委員為洲：我們的時間太少，要處理的東西太多了！","以一天處理完為原則，名額稍微多一點，6、5、3、3。"],["陳委員椒華：同意……"],["鄭委員運鵬：我們這邊時間會減少。","鍾委員佳濱：6、5、3、3是17個人，17個人是8.5小時耶！"],["柯委員建銘：請議事處把上兩次的資料拿來看看。"],["鍾委員佳濱：6、5、3、3這樣……","柯委員建銘：6、5、2、2啦！也要有點比例吧！一再忍讓，一直再退，你們3個人也要3個，沒有這樣的啦！我們60幾個人才6個，是你們的兩倍，要有比例原則啦！"],["林委員為洲：你們執政啊！","柯委員建銘：不要脫離比例原則太遠啦！你們把上次的弄出來看，我們可以稍微讓一下，但是小黨的存在不要建立在忍讓、禮讓上面！大家要有膽識一點，不要像黃國昌一樣每次都要讓你們才可以，看到時代力量每次都要我們讓，不能這樣做！有時候是可以稍微讓一下，但是不是每次都要讓。","林委員為洲：黃國昌已經不在了，不用再提他啦！"],["柯委員建銘：他的陰影還在。"],["林秘書長志嘉：6、4、2、2是按照以前的慣例。","林委員為洲：不然就按照7、5、3、3的比例，給你們再多一點，而且是15分鐘，不是半小時。","柯委員建銘：我們講白一點，才剛總質詢結束，過沒兩個禮拜又要總質詢，我不相信大家多會發明議題啦！各政黨表明自己的立場才是最重要的，或是提出對於內閣改組的看法，大概都是政黨的立場而已，所以我們還是……","陳委員椒華：柯總召，如果是按7、5、3、3的比例，一個人10分鐘可以嗎？"],["鍾委員佳濱：過去都是15分鐘……","陳委員椒華：好，那請大家支持7、5、3、3，民眾黨也可以嗎？","柯委員建銘：6、5、2、2啦，比例不要差的太傾斜！我們在這裡什麼東西能夠讓的，都一定讓、都無所謂，但是黨團也會給我們很大的壓力。","陳委員椒華：總召，現在是3比1，我們三個黨都同意。","柯委員建銘：什麼3比1？立法院朝野協商不是比這個，如果是比這個，你們三個都要求要有300%的權力，其實要求200%就差不多了，可是這樣三個就600%了，這樣是不對的。其實我們都會讓的，真的！但是坦白講，我們回去也會受到黨團很大的壓力，我們再多讓一些，但是每次都是超法規的讓，讓到我們回去都會被黨團K。","主席：在文字上還是尊重他們照比例，到時候他們會比較少人去質詢，應該是用這樣的方式禮讓比較好。文字上的比例……","林委員為洲：如果照比例，我們5人是合理的，只是他們小黨就會很少……","柯委員建銘：就是1而已嘛，不然就加倍，1變成2，可以啦！到時候質詢的時候，如果大家要禮讓也沒關係，不然我們回去很難交待，該讓的都會讓，這也沒有什麼很關鍵性的東西。"],["林秘書長志嘉：他們回去也是要交待。","柯委員建銘：整個會期到現在，我們有人都沒有上臺問過，我們都有很大的壓力，你們都要問滿，不要「大細漢」差這麼多，拜託一下。"],["賴委員香伶：院長裁示一下。"],["主席：你們大家還是要有共識。"],["柯委員建銘：6、5、2、2啦！"],["鍾委員佳濱：確定是6、5、2、2？"],["陳委員椒華：請兩大黨再給我們一個名額可以嗎？","鄭委員運鵬：我們現在定的這個數字，其實還有無黨籍、沒有黨團的委員還是可以質詢，所以其實再疊上去，有可能要再2個小時，所以不是我們算的這個樣子，好不好？有黨團的大家體諒一下，看是否方便？還有4位無黨團的。"],["林秘書長志嘉：如果6、5、2、2大家可以……"],["鄭委員運鵬：還有陳柏惟、林昶佐……"],["鍾委員佳濱：高金算不算在你們黨團？還有傅崐萁？"],["林委員為洲：我們每次都把他含在裡面。"],["鍾委員佳濱：這樣的話就剩兩個啦。"],["林委員為洲：我們都配一個給他們。","鄭委員運鵬：高金委員也算，是不是？"],["林委員為洲：傅崐萁我們都配一個給他。"],["柯委員建銘：我們還有趙正宇委員。","陳委員椒華：院長，關於剛才6、4、2、2部分，既然現在可以同意6、5、2、2，那為什麼你不能同意6、5、3、3？","柯委員建銘：我們還有很多人在總質詢時改書面，到現在還沒有上台過。","賴委員香伶：院長，我剛才的臨時提議有沒有可能列為第七點？就是院長等一下會針對剛才提到的修憲委員會列一個……"],["主席：你指的是修憲？","賴委員香伶：是，即使是下會期也沒關係，但能否說明你會如何規劃？","柯委員建銘：我們下次來討論，好不好？"],["賴委員香伶：那要寫在協商結論中嗎？因為下一次協商就是下會期了。","柯委員建銘：我現在講明，修憲是一個歷史課題，只要說18歲部分，我相信很簡單，但是……"],["賴委員香伶：我說的是委員會。","柯委員建銘：我知道，但是修憲會不會有結論？18歲的部分一定會有結論，至於其他會不會有結論？問題是這個！但是其他部分要不要討論？一定會討論的。那麼討論時我們要回到一個議題上，就是要不要讓18歲的部分通過？要通過的話，一定要併大選，即2022年，否則沒有辦法。現在隨便處理，明年單獨公投，這絕對不會通過……"],["賴委員香伶：我知道。","柯委員建銘：還有6個月公告，3個月的複議期，所以時間上大家要算得很準，有此共識時，我想很多議題應該都可能迎刃而解。","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才問修憲委員會，如果有，如同你剛才提到2022年往回推的模式，也許就可以講……"],["柯委員建銘：應該是2022年才有可能。","賴委員香伶：既然這個會期在5月29日結束，是不是讓院長有一個……"],["柯委員建銘：應該下會期差不多要組成了。"],["賴委員香伶：程序上列在哪裡？是列在協商結論中？還是下一次協商修憲委員會何時成立、啟動之規劃？可以寫在第七點嗎？","柯委員建銘：賴總召，我這樣講，院長也跟你溝通了，大家的心裡有底了……","賴委員香伶：我有吃過便當會，也有聽到院長的想法。","柯委員建銘：吃人手軟，對不對？","賴委員香伶：吃公家的，怎麼會是這樣子，大家共同研商。","柯委員建銘：開玩笑的，針對這件事，大家有共識。","主席：當然不算吃的，便當是誤餐而已。"],["柯委員建銘：誤餐費……","賴委員香伶：是，有聊過一下。","柯委員建銘：我們都有共識，大概18歲的部分一定會過，其他的我不知道，但是也需要討論，對不對？這樣的話，一定要在2022年併入大選，才有可能讓18歲的部分通過，以這樣的時間往回推算，9個月內一定要出立法院，公告半年，之後3個月內，所以超過一天就沒辦法。關於這個邏輯，大家都很清楚，像現在外面很多人關心修憲問題，大家都很清楚，院長也找大家溝通過，所以在下會期，我們應該就會針對修憲部分，看如何安排、哪些議題有公聽會等等，因為要看有多少法案出來，有不同的題目，過去是這樣的，一定是公聽會，之後逐項表決，一定要照這個程序進行。"],["賴委員香伶：我本來建議下週也可以有一次專門的朝野協商……","柯委員建銘：下週的話，大家剛才已經都說過了，大概是這樣的意思而已。"],["賴委員香伶：能否可以寫在第七點？就是下會期會請院長協商修憲委員會及規劃案……"],["鍾委員佳濱：下會期請院長朝野協商。","柯委員建銘：來做一些溝通，以及何時成立修憲委員會。","鍾委員佳濱：就是建請院長於下會期召集朝野協商對修憲委員會之時程進行研議，好不好？"],["賴委員香伶：寫在第七點。"],["柯委員建銘：好。","鍾委員佳濱：建請院長於下會期邀集朝野協商，就修憲日程……"],["賴委員香伶：委員會組成。"],["鍾委員佳濱：委員會組成邀集研議。","柯委員建銘：修憲時程、委員會組成，修憲委員會之時程以及修憲的程序……"],["鍾委員佳濱：相關課題。","賴委員香伶：因為我們連署不了案，但是你們的案都成了，已經六、七個了，所以實際上我覺得是可以的。","柯委員建銘：還沒，還有很多，還會長出來。"],["賴委員香伶：我們的案子……"],["柯委員建銘：我很清楚。","賴委員香伶：總召可否開放一下，讓我們也簽一下？","柯委員建銘：時間到，緣分到一定會處理啦！"],["賴委員香伶：緣分？","柯委員建銘：我們有修憲小組，好不好？","賴委員香伶：所以你沒有特別堅持，我們還是會去努力，我找幾位同仁來幫忙。","柯委員建銘：我們會成立修憲小組，也會提黨團版。"],["賴委員香伶：一起來完成……"],["柯委員建銘：18歲的部分比較沒有問題。","這次的效益不錯、超前部署。","林委員為洲：院長，你應該感到欣慰，因為你上任以後，基金部分在第一會期就處理好，以前是處理到最後……"],["主席：這要感謝……"],["林委員為洲：已經破紀錄了。","鄭委員運鵬：請教一下，如果總質詢2人是一個小時，他們可以3個人都上去？"],["鍾委員佳濱：現在是15分鐘？"],["主席：如果半小時3個人上去……"],["林委員為洲：3個人用半小時。","主席：那是代表政黨，我認為幾個人沒關係。","林秘書長志嘉：那個時間是一定的，但是人數你們可以調整……","陳委員椒華：不是啦，其實不同的人講的內容不同，如果可以彈性的話……","鄭委員運鵬：這半年比較奇特，其實是因為卡了一個520，其實他在審特別預算的時候也來過，那很麻煩，他來到你們都覺得很煩，好像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上班……"],["陳委員椒華：瞭解。","主席：謝謝大家，今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散會（16時59分）"]],"block_lines":[1,8,10,12,14,16,18,20,22,28,30,33,37,44,48,49,50,51,52,54,57,65,73,78,85,86,87,88,89,90,91,92,95,98,99,100,104,105,106,115,115,116,117,118,119,127,129,134,135,137,138,140,143,144,148,156,158,159,160,161,162,164,165,166,167,168,169,171,172,176,179,181,183,186,188,189,196,199,201,202,205,206,208,209,211,214,215,218,222,223,226,227,229,230,231,236],"person_count":{"主席":11,"林秘書長志嘉":6,"林委員為洲":10,"柯委員建銘":21,"賴委員香伶":17,"陳委員椒華":5,"邱委員顯智":3,"鄭委員運鵬":6,"鍾委員佳濱":10,"時間":1,"地點":1,"議題":1,"決定事項":1},"persons":["主席","林秘書長志嘉","林委員為洲","柯委員建銘","賴委員香伶","陳委員椒華","邱委員顯智","鄭委員運鵬","鍾委員佳濱","時間","地點","議題","決定事項"],"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星期一）16時13分至16時59分","地點":"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主席":"：各黨團總召、代表及各位先進，現在開始進行今天的協商。今天協商最主要是要研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相關事宜，針對這個案子，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現在我稍微說明一下今天協商的重點：一、有關送案截止時間：站在國會行政的立場，建議明天下午5點之前各黨團送案截止。二、有關雙向溝通時間：明天是禮拜二，如果明天下午送案截止的話，那就是從禮拜三上午9點一直到禮拜五中午12點可以進行溝通，等於有足足兩天半的時間。至於密集協商的時間，就是從星期五下午3點開始，院會處理則是建議在5月19日進行，因為520就是總統就職，接下來新的行政院長就要進行報告，同時也有一些事情要處理，因此我們作以上建議，現在請大家表示意見。","date":"2020-05-11","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