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黨團協商紀錄","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星期二）15時7分至15時55分","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主　　席　游院長錫堃","協商主題　研商「委員柯建銘、鄭運鵬、鍾佳濱等60人所提召開第10屆第1次臨時會」相關事宜。","主席：秘書長、柯總召、林總召、賴總召、陳委員以及各位先進，大家午安。今天我們進行立法院黨團協商，本次會議通知在昨天寄出，開會事由是研商「委員柯建銘、鄭運鵬、鍾佳濱等60人所提召開第10屆第1次臨時會」相關事宜。現在會議開始，首先請提案人向大家作一說明。","柯委員建銘：院長、各位委員同仁。我代表民進黨黨團對這次臨時會提出說明，我們依照憲法提出臨時會，內容有哪些、時間到底要怎麼安排來就教於各位。我們知道有3個人事同意權─考試委員、NCC委員及監委，這裡面包括考委、監委以及院長、副院長等等。","還有3個法案，這3個法案當然有其急迫性，第一個，大家很清楚是前瞻第2期預算，我們在上個會期提出，委員會也審過，依照前瞻條例來講，提出第2期預算還是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它在委員會審過，當時有提出一些附帶決議，大家也協商過，目前保留兩項附帶決議，這是有關前瞻第2期的部分，現在超過1個月的協商期可以表決了。其次，農田水利會法是有關整個組織改造跟調整的問題，農田水利會以後要改為官派，這個也是到9月30日，時間要到了，整個農田水利法有34條，在委員會審過，保留了3條，出委員會也超過1個月時間。接下來就是國民法官法，也就是國民參審的部分，委員會也審過，出委員會保留30條，也超過一個月。所以整個月個來講，有3個同意權、3個法案。另外，有兩個決議案，陳柏惟委員提出有關護照的問題以及時代力量所提華航的問題，這兩個決議案也超過1個月，所以是3個法案、2個決議案、3個同意權的行使。","整個時程安排上面，我們希望從6月29日下星期一開始先開談話會，接下來開院會。我們預訂第一次院會是談話會以後，下午改院會，然後6月30日繼續開院會，接下去先處理法案，法案結束以後，再處理同意權，因為行使同意權要先召開公聽會，要5天前發開會通知，所以從7月1日開始舉辦公聽會，接下來舉行考委投票、NCC委員的投票，因為NCC在委員會已經審完，剩下投票的問題，最後再處理有關監委的部分。另外，我們保留7月20日、21日、22日3天院會處理未盡事宜。所以，整個臨時會是從6月29日到7月22日為止，以上是有關臨時會法案內容與時程的安排，請各黨團能夠予以支持。"],["主席：謝謝柯總召。接下來請各黨團發表高見。","邱委員顯智：第一個，這個臨時會要解決的事情還滿多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儘量把要審查的法案都排進來。民進黨提出的議案，不管是人事案或是法律案，我們都認為應該排進來審查，這部分我們是同意的。不過第六這個部分，時力版本的刑事陪審法草案並沒有放進來，我們堅決反對。現在要審查人民參與審判的這些條例，陪審制的草案竟然沒有放進來。事實上，司法院版本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有非常多問題，學界、法界或實務界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從過去到現在，事實上在解嚴之後，陪審制代表的這一股力量，希望人民能夠進入法院裡面這樣的呼聲，在臺灣社會始終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我們認為，要審查就應該把這樣的陪審法草案一起放進來。按照這樣的規劃，是不是適宜把舉足輕重、攸關我國審判制度變革的重要法案放在臨時會審查？這個我們是保留的。但是如果真的要放進來的話，陪審法草案應該一起審查。事實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上個會期的時候，它也一起出了委員會，結果今天看到這個安排，我感到非常錯愕。","再來，其他的議案部分，從第九項以下，我們希望能夠處理港澳條例第十八條的修正案，還有反紅媒的草案、礦業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草案。此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三條之一我們有增訂規定，如果國會議員、立法委員被判刑定讞，而且已經入監服刑的話，應該當然解職。我們希望第九到第十九項的部分也應該在臨時會討論。","主席：謝謝時力黨團，接下來……","邱委員顯智：院長，我們這個就提出啦！","主席：好，提出來。","賴委員香伶：剛剛談到這次民進黨黨團提出的主張，當然人數只有你們夠，確實召開臨時會的主張是由你們提出，今天我們要針對內容本身─是不是只有這八、九項，或是可以增加議案進行討論。總的來看，人事的部分會排在後面；時間上看起來，前後大概不到1個月，24天左右，在這樣短促的時間裡要處理這麼重大的人事案、法案、決議案。當然上個會期紓困案占了很多時間，這個我們也知道，是不是因此使審查法案的程序、時間不足？所以臨時會的召開我們是同意的，可是有幾項問題需要商榷，第一個，前瞻這件事情上次已經討論過，當然柯總召一直覺得我們這些新兵不懂這種程序。我們一直覺得預算本身時常沒有照章，所以要改進的部分，包括109年度營業及非營業這件事情我也談過，是不是包括前瞻部分的執行率及檢討報告，委員在總質詢的時候也就教過蘇院長，這部分是不是也要在臨時會提出？基於您剛剛說的第二次動支要有立法院同意，所以我們就要同意，事實上我認為柯總召對部會的執行率包括執行的項目別應該也不甚同意，所以真的要有一些檢討。包括前瞻的內容本身是不是那麼前瞻？對我們新上任的這屆立委來講確實不那麼認同，因為我們沒參與審查，但是基於延續性，好像又不得不同意。這部分請其他兩黨也支持，到底怎麼樣去確認該編還是該做什麼樣的檢視？執行率應該有多少？還是哪些項目別不屬於前瞻？我覺得這點不能就這樣同意。","第二、跟邱委員同樣的道理，我們認為時間那麼短促，要進行參審制一百多條條文的審查，即使是司法的變革，此時內容本身看起來不只是司法界爭議不斷，國人也不認識什麼叫參審制，更不要講我們認為陪審、參審本身的內涵像中間討論、舉證、開示等等都還有很細瑣的事情，所以真的不宜在臨時會審這麼重要的法案。這我相信柯總召也應該理解我們的意思，應該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之下去作做比較重要的審議，包括人事的審酌能夠多一點時間，像剛剛講到的港版國安法問題，是不是可以再讓我們民眾黨和時力的第十八條能夠放進來，這些都希望在院長主持下可以再折衝一下，先作第一次的發言。"],["主席：謝謝賴總召。","請林總召發言。","林委員為洲：臨時會主要要處理比較緊急而重大的事情，今天我們看到執政黨民進黨提出來的法案、同意權的行使，以及兩個議決案，案子很多，不過，國民黨的立場是：第一、我們認為監察院的人事權的行使發生了很大的爭議，不應該在臨時會來處理，我們不同意。第二、NCC委員人事權的行使我們也不同意，因為之前還沒講清楚，就是總統府的洩密電郵案中提到NCC的主委及兩個委員將來要做為清算不同意識型態陣營、媒體的打手，這一點到現在都沒有得到總統府的澄清，令人疑慮，所以我們也不同意。第三、剛剛邱顯智總召和賴香伶總召都提到陪審法，我們也覺得應該要審慎處理，參審、陪審涉及中華民國司法界非常重大的變革，應該要審慎以對，包括時力所提的陪審制，竟然也沒看到在朝野協商中一起討論，這個也滿奇怪的，所以我們認為在一般的會期來審查可能會比較恰當。第四、我們也不反對港澳條例，因為比較有急迫性，而且港版的國安法已經正式出爐了，具體的內容也出來了，對港人爭取民主自由可能遭受到一些迫害，臺灣要提供什麼樣具體而有法律基礎的人道救援，這個有它的時效性，我們不反對在臨時會來處理港澳條例第十八條相關的配套，以完整地提供人道救援的機制，這個我們不反對。前瞻計畫的部分我們當然也有一些意見，不過前瞻計畫部分因為有一些附帶決議，到時候實質討論時再來討論，包括什麼樣的附帶決議？就是針對各縣市政府核定獲分配計畫明細的預算金額、執行情形要很詳細，不管是第1期、第2期，現在提出來的計畫，這個是依據當時附帶決議第十項所提出來的一些內容，不過在實質討論的時候再討論這些，因為行政機關會來做報告，到時候我們再請他們提出來。綜合而言，就是執政黨提出來的有一些我們不反對，但是有一些我們認為不恰當，而國民黨也會提出自己想要處理的部分。如果真的一定要開，那我們要處理的這些內容我也來說明一下，雖然我們還沒有正式遞交給議事處，比如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我們認為振興是下一階段很重要的一部分，看起來目前振興券的規劃，我們所知道的全民普發部分，全世界之中我們的金額最少，一個人2,000元，其他國家普發的金額大概都比我們多。我們認為振興的力道不足，所以我們會提出每個人發6,000元現金的振興補助，這是一部分。","針對南海諸島，最近好像也有一些緊張，美軍的軍機在繞，大陸共軍的軍機也多次進入我們的航空識別區，造成兩岸之間緊張，我們當然嚴厲地譴責對岸，現在已經變成經常性地進入我們的領空。我覺得這個時候更需要共同呼籲蔡總統出航南海諸島去捍衛主權。你知道嗎？主權這種事情，就領土主權要出聲，中共軍機拚命在繞，美軍在這邊好像沒有什麼領土，他們也來繞，那我們自己要宣稱我們有領土在那裡，有太平島、東沙，結果我們只是默不作聲，這個時候反而是應該要出聲，否則將來在聲索這些主權的時候，我們沒有聲音、不曾聲明，然後也沒有足跡，沒有去宣示。我們建議，在這個時候看起來有一點緊張，但是領土這種東西不能怕，他們主張，我們更要主張；他們有動作，我們也要有動作。所以我們認為應該要出海到南海諸島，甚至登太平島去宣示主權。","我們也希望，本屆新的總統上任之後，能夠到院來做國情咨文報告，建立憲政慣例。","另外，關於釣魚臺，最近日本率先擅自改名的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各黨能夠發出共同聲明，也是一樣，對於主權是不能讓的，這種事件應該要由朝野共同聲明譴責日本，以宣示我們的主權。","最後一點也是關於釣魚臺的事件，我們認為，如果真的要開臨時會，那也應該開一天的委員會，讓駐日代表謝長廷大使能夠回臺到院報告關於釣魚臺事件當中的始末以及調處的過程。","以上是國民黨的部分，現在我們還沒送到議事處，不過希望有一點時間，我們也可以整理，有機會就送到議事處，一起來討論，謝謝。","主席：好，謝謝林總召。","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上個會期對於陪審制、參審制，我們看到民間團體非常認真，多年來推動陪審制，也感謝剛剛林總召認為我們時力所提的草案也能夠列入審查的提案之一。我們看到民進黨的黨綱，民進黨的行動綱領在自由人權這個部分，我們看到民進黨對於修訂刑事訴訟法規也是支持建立陪審制度，這個也有列入民進黨行動綱領黨綱第二十八條。既然民間有這麼大的期待，所以我們在審查的法案裡面，也真的希望陪審制能夠納進來，也請各黨都能夠支持，謝謝。"],["主席：請張委員發言。","張委員其祿：我想再補充一下民眾黨這邊的一點點部分，剛剛聽了幾位在談各黨這次臨時會想提的法案，很多部分我們也滿支持的，有關陪、參審制的部分，既然有這樣子的需要，當然我們可以去談。另外，林總召其實有談到，既然這一次有談到一些臺灣的正名或者是案子，還有目前涉及主權的很多議題包括釣魚臺，我們也認為這也應該要有一個共同的聲明，就是也應該搭配做這些事。另外，有關時力黨團所提的我也非常贊同，包括礦業法及港澳條例的修正也是滿重要的，既然已經談了那麼久，而且現在香港的情勢也很嚴峻，反而應該是真正好好來談這些。","最後，民眾黨也再次呼籲，這些相關跟民生有關的議題，其實都已經在社會上有很高的期待，甚至包括我們再補充相關的一些像是住居正義的部分，我們等一下也會給大家參考，包括房屋稅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其實這些都只差一點點大概就可以讓我們的住居正義再進步更多，而且需要審酌的條文數是很少的，就是一兩條而已。其實我們在這樣子的會期裡面，我們希望說既然都要開臨時會了，有關民生且大家很關切的議題是不是能夠更快。","最後一點是關於修憲委員會，游院長其實一直很關心這件事，我們也非常感謝，既然是這樣，而且這件事又可能跟所謂的考、監人選可以有一些搭配，為什麼？如果我們今天真的能夠把修憲的事情能有更大的共識，是不是現在真的要提考、監的人選，其實這都可以再商酌，因為一旦提了下去，至少監察委員就是6年、考試委員有4年，在這樣的時間下，那等於未來我們要修的時候又會變得很困難，如果這一次就已經有一些高度的共識，包括陳亭妃委員也已經把廢除考、監的民進黨版提出來，其實我們也非常願意支持，如果是從這樣的角度的話，那考、監的人事案是不是也有商酌的空間，就是跟著搭配修憲委員會的部分，所以我們也希望額外再提出一些更重要的民生法案，像住居正義的這些也能搭配起來，然後這次一起來談，這個等一下我們可以再給大家參考，以上。"],["主席：請林委員發言。","林委員為洲：我們留給柯總召作結論，雖然結論我們也不一定會同意，但還是給你作結論。關於考、監的部分，剛剛張其祿委員有提到了，我也要跟大家報告，我們在今天早上的黨團大會，國民黨也決議了，我們會提出廢除考、監的修憲案，意思就是四個黨團都有。我不知道時力有沒有提出廢考、監的修憲案，好像也有。好！到時候我們會跟他們連署、幫他們連署。既然四個黨團都有廢考、監的修憲案，那麼現在還要提考、監人事同意權嗎？剛才張其祿委員提到考、監人事一經同意就是6年，不過有一個弔詭的事情，如果四個黨團都同意廢考、監，看起來修憲案是很可能會通過，而游院長也宣示過希望在2022年就行使修憲案的複決，到時候考、監的任期是停，還是繼續做？我覺得應該是要停掉，所以其實不是6年，如果我們四個黨團都有修憲的共識要廢除考、監，那麼這一次的人事同意其實只剩下兩年半，如此還有意義嗎？一定要在最後一屆的考、監人事……","外界的觀感有所不同，爭議很大，所以我們是不是乾脆就不要提這個同意權？因為已經達到四個黨團的同意，很少有四個黨團同意這樣的修憲案，就像18歲公民權一樣有共識，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還要行使同意權嗎？還要行使這麼爭議的監察委員跟考試委員的同意權嗎？所以我們反對這次臨時會排入這些爭議性的、即將廢掉的、只剩下兩年半的最後一屆監察委員跟考試委員的同意權。謝謝。"],["主席：謝謝林總召。","請柯總召發言。","柯委員建銘：我今天最樂於聽到就是林為洲委員的一番話，對於考、監的廢除，大概走了這麼久以來，國民黨第一次這麼正式提出來，我希望到時候不會又縮回去了。有關於用這個理由來說考、監同意權不行使，我想這是不實際的，有關修憲，修憲有一定時程要走，在各黨當中，大概只剩下我們兩黨能夠提案，而且時代力量和民眾黨大概沒有提案權，當然大家可以一起合作，假如方向、目標一樣，這是沒有問題。大家不要忘記，修憲以後還要有公投入憲、公民複決，公民複決、公投通過之後才算，我們把它當做一個目標，而不是用那個目標來擋目前的同意權行使，考、監委員廢掉以後，將來整個監察權，引據大法官釋字第585號，監察權要回到立法院來，整個配套措施要怎麼做？另外，考試院不見以後，文官學院整個裁併等等，還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將來要怎麼定位？所以這是憲政上很重大的一件大事。民進黨長期以來就主張廢考、監，這沒有問題，我想有關於這方面的合作，今天國民黨這樣提出來，我覺得大概因緣、時機也到了，我們共同來努力，我們希望能夠看到最後，國民黨的內部不會到時候又說不要。","至於臨時會是引據整個憲法第六十九條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條之一，有一定門檻的提出，提出要有門檻，當然各黨包括時代力量以及民眾黨所提出的，我們都有聽到，時代力量林林總總講了很多，基本上這次臨時會全部是院會，沒有委員會的處理，所以時間上必須掌握，以特定事項等比較急的人事同意權案為主，因為7月底就到期了，所以一定要處理。有關農田水利會的官派也是在7月底到期，至於司法訴訟制度的變革則是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並不是隨便提出來就可以，大家有不同的想法或看法也必須整合，相信大家會以嚴肅的心情來看待這件事。","有關臨時會能夠處理什麼、不能處理什麼，在這裡爭辯太多也沒有什麼意思，大家對程序都瞭解，也到了要處理的時候。國民黨有案子要提出，你們也有提案權，等你們下週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作一次性地處理，否則就算在這裡一下說要作國情報告、一下又是太平島，再不然就是召回謝長廷，雖然在記者會上可以這樣講，但面對臨時會，你們就必須很具體地提到下週一的談話會處理。","另外，我也要再拜託大家，下週的談話會處理下去之後，我們就照程序走下去。有關前瞻第2期的部分，就是同意與否而已，如果還要作成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的話，就請提早準備，否則就是按此程序走下去，拜託大家提早準備，好拿出來協商。","有關農田水利會法，本法共有34條，委員會只保留了3條而已，希望各黨團的態度能聚焦來談。國民法官法中有關參審制的部分，出委員會的保留了30條，我們希望大家能夠聚焦來談，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在攻防與策略上，也請大家想一想，留待之後朝野協商來談。","今天就是朝野協商，國民黨要提什麼法案，請很具體地提出來，因為根據憲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你們就是可以提。下星期一早上必須召開談話會，談話會就必須決定到底開不開臨時會，以及臨時會的時程和內容，程序上的走法就是這樣，而這也是依據憲法而來，立法院臨時會常常開，大家也都很清楚。下星期一如果沒有共識，我們就照程序去處理，以上請各黨團惠予支持好嗎？"],["主席：請林總召發言。","林委員為洲：我有一個建議，星期一早上院長是不是可以再協商一次？照現在柯總召講的，他們就是都沒改變，包括他們的議程以及他們要討論的內容，像是沒有時代力量的陪審制，這些內容都沒有改變，就是要來表決。我覺得對於某些也許還可以取得共識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召開一次朝野協商？如果不行的話我們也沒辦法，就是要表決嘛！表決的話就是一整套在表決的，包括時間、議程和內容，這些是要一次表決的，內容沒有的話就是沒有，這點大家要知道，你們也要知道，因此能不能再協商一次？","對於某些有共識的，譬如我們也支持參審制的部分就要更慎重，雖然國民黨提出來的是改良式的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我們針對司法院提的參審制做了一些改良，但我們也希望能讓陪審制有機會可以一起討論，甚至是雙軌併行或試行，希望能讓這樣的提案也一起慎重地討論，所以建請院長再召開一次。我們也不耽擱你們的時程，我知道你們也需要計算相關的時程，但希望星期一早上可以再召開一次朝野協商，如果真的沒有結論，下午你們要召開談話會，我們大概也擋不了，以上是國民黨黨團的意見，謝謝。"],["主席：請邱委員發言。","邱委員顯智：關於時力的立場，我剛剛也有講過，對於民進黨黨團提出的臨時會議案第一案到第八案，我們認為統統都應該列入臨時會議案進行討論，包括這些人事案。照道理來講，對於監察院、考試院的人事案，我們當然和包括院長在內的許多為臺灣民主奮鬥的前輩一樣，覺得憲法這樣的制度是不對的，我們一致的立場也是認為應該要廢除考、監兩院，但是對於剛剛柯總召提到的，我也完全支持，就是修憲有一個時程，如今修憲的難度這麼高，最後還要公民複決，所以我們也認為目前還是應該要行使考、監兩院的人事同意權，只不過我們要嚴格審查，但是我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不要十年後、二十年後，立法院還在討論要廢除考、監兩院這個議題，我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另外，理性考量的話，關於第六案的國民參審條例，大家都同意茲事體大，最好不要在這個臨時會急促處理，因為時間只有三個星期，而且有這麼多、這麼重大的人事同意權案要處理，像考、監兩院的人事加起來就三、四十位或二十幾位，還包括NCC的，所以臨時會至少不應該把國民參審條例擺進來，如果要擺進來，這些本來就是一起討論的，包括剛才陳椒華委員、院長也有提到，過去民進黨黨綱就表示要支持陪審制，因為我們認為過去那個時代有透過法官打壓異議人士的情況，包括在座各位以前也都是異議人士，而陪審制能夠讓人民參與審判，所以這對於解嚴之後，大家經過這麼多年努力希望能夠把人民的聲音帶入法院、帶入臺灣的審判系統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我覺得今天我們處理司法院版的國民參審條例真的沒有道理不把陪審制放進來一起討論，而且這主要是司法院的版本，並不是民進黨黨團的版本，對不對？我和柯總召也談過很多次，司法院的版本是不是真的這麼完美非得讓大家通過不可，也沒有嘛！總召的意思也是我們讓這個制度先走走看，這樣表示社會上大家對於這個制度還是有非常多不一樣的意見，包括民進黨的立法委員恐怕也有很多不一樣的意見，如果我們真的以理性的角度來看，陪審制沒有道理不放進來！況且這個陪審制不是時力提出來的，不是嘛！它是承載過去二、三十年來民主運動大家的努力，很多參與陪審制討論的包括鄭文龍律師、林永頌律師，還包括司改會等很多民間團體、實務界，大家一致都認為陪審制恐怕比較符合臺灣的審判制度。在這個情形之下，不然就是不要在臨時會討論，不然，如果要討論，應該也要把這個放進來一起討論，接受大家的檢驗，看看怎麼樣的審判制度才符合現在臺灣的審判制度，這是有討論的空間嘛！因為每次我們問司法院秘書長為什麼要採取日本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他們的只能適用1,200件，來到臺灣之後，只有600件。他的說法就是因為這符合臺灣的國情。這完全沒辦法讓人接受！如果符合臺灣的國情……","柯委員建銘：邱顯智，現在我們這個場域不是在討論法案內容，大家……","邱委員顯智：所以我是想這應該放進來，我是在討論議程啦！","柯委員建銘：我知道，你有交代了，你講得很清楚，有交代了……","邱委員顯智：議程問題，現在是議程問題。"],["主席：好啦！請鍾委員。","鍾委員佳濱：主席、黨團總召、各委員先進。我想先回應剛剛林總召的意見，如果大家真的有誠意希望促成這個臨時會，要朝野協商也不限定在今天結束後就要等到下週一，4天連續假期大家都可以來好好協商，只要議事人員加班辛苦一點，大家可以一邊吃粽子、一邊綁粽子、看划龍舟一起來協商，也是奉陪到底。林為洲委員，這樣可以吧？第一個，在程序上如果朝野協商大家有誠意，院長辛苦一點，其實我們不一定要在星期一才召開。","因為今天是第一次，在此之前大家都是面對媒體詢問、追問臨時會有哪些重要事情需要處理，民進黨團基於目前議事運作上委員的額數，就臨時會的議案大概會有比較多的發言權，對於要處理哪些議案我們有比較多的主導性，但是誠如方才所言，各黨團都有希望能夠放到臨時會的重要法案，我也在此誠懇呼籲，包括國民黨團的朋友，不要未審先判，先就民進黨的提議中指明哪些同意權你們不同意、哪些議案你們反對。因為都還沒有開始討論，你們就先說，對哪些同意權要採取什麼態度、哪些法案要如何杯葛，我想這樣就失去朝野協商大家凝聚共識的意見。","因為我們提案也有額數的問題，談話會之前各黨團希望放進臨時會的法案，除了按照朝野協商的程序之外，也要符合議事程序，因此我建議大家回去盤點一下是否都已經備妥提案的基本條件，對於符合基本條件的部分我們再來思考一下，比如國民黨黨團剛才突然蹦出一個要廢考、監的修憲提案，當然不是這次臨時會要討論廢考、監的修憲提案，但是如果國民黨黨團真的很有誠意，這個提案的基本要件都已具備，我們在朝野協商時討論哪些提案要放進臨時會才比較有基礎，否則每天都發明出一些臨時會要放入的提案，這樣沒有基礎的討論，我們的協商比較不容易有進度，以上建議。","柯委員建銘：我建議一下，大家說具體一點，現在不是說行情的，也不是說給外面聽的，那些都講完了，就不在這裡多做爭辯。大家很清楚臨時會召集的要件，我現在尊重國民黨提出的，你可以連署、可以提案，照程序你要提出來，我們才有談的空間，是不是你們趕快提出來，我們明天就來看你們的提案，行不行就很清楚，不行的話下禮拜就召開談話會。至於另外兩黨，他們當然沒有提案權，我們知道他們要談什麼就好了。基本上臨時會不處理委員會的事情。"],["主席：什麼時候？"],["柯委員建銘：不然就明天。","林委員為洲：我還是建議，我們也要回去盤整一下，正式送給議事處。","柯委員建銘：我看你們知道、全天下都知道要開臨時會，你們也開過黨團會議，陸續也發出不少聲音。","林委員為洲：是不是我們禮拜一早一點協商？我們也不想耽擱你們的談話會，8點半就來協商。"],["主席：議事人員……","林委員為洲：我們會提出我們的議案來和你們表決，我們提出正式的議案給議事處。"],["鍾委員佳濱：明天沒有辦法嗎？"],["林委員為洲：我們來提議案。"],["柯委員建銘：你們回去就處理了。","賴委員香伶：你們今天這樣子，我們兩個黨是來作陪的嗎？程序我懂，要連署我也懂，今天你們急著要通過九大案、人事案，大家也理解有些案子有緊急性，可是剛才講到法案，你叫我們去連署，但我們明明就有版本，人家也有版本，你們也沒放進去。你這個寫得不對。","柯委員建銘：不是你們有提出來，我們就……，我知道他提出十幾個案子，好像臨時會是你在主導的，但有些委員會都還沒審，像礦業法，那些都是講行情的。","邱委員顯智：講實在的，陪審法茲事體大。"],["賴委員香伶：我還沒講完。"],["主席：現在就是建議再開一次……","柯委員建銘：我知道你要講什麼，但是我要說的是國民黨才有權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你們都沒有權利，所以你要看國民黨提出以後……"],["主席：大家意見怎麼樣？剛才林總召……"],["賴委員香伶：我們現在退席好了！","柯委員建銘：後續程序要準備，大家心裡要有底。"],["林委員為洲：8點半啦！","賴委員香伶：那他們兩個談就好了，我們不用來呀！是不是這個意思？","柯委員建銘：8點半，那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處理了。","賴委員香伶：我們不用作陪，我們不用來嘛！我們真的不用來，因為第一，提案內容已經沒有空間；第二，剛剛談的這件事情，也不是我們無的放矢……","邱委員顯智：現在問題就是這個臨時會要不要召開必須經過黨團大家的同意，當然，召開的內容大家要先談好，不然怎麼同意要不要召開臨時會呢？","柯委員建銘：沒有！臨時會不是黨團同意才召開，臨時會是依照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出請求才得以召開，過去我們的人數不夠，也是沒有辦法提啊！"],["邱委員顯智：所以我說這個議案本身……"],["柯委員建銘：不是要你同意才可以啦！","賴委員香伶：這個會議通知完全發錯了！這件事情沒有協商嘛，這是你們已經確認送進去就要處理了！是不是這樣？主席，我沒有問錯吧？"],["主席：讓賴總召說一下。","賴委員香伶：你們的會議通知寫錯了，今天跟協商毫無關係，純粹是你們已經達到門檻，然後提案送進來，就是要召開了，所以這不是協商會議，我們在這裡就是了解和聆聽你們的9大議案，到時候做為我們質詢的準備，就這樣而已啊！哪有什麼協商！"],["柯委員建銘：本來臨時會就是這樣的程序啊！","賴委員香伶：對！對！所以我說這樣我們很抱歉，我們……"],["柯委員建銘：當然不是要你們同意才能開！","邱委員顯智：是啦！所以為什麼要大家來談，目的也是希望讓大家……"],["柯委員建銘：一向都是這樣的程序嘛！"],["主席：他們已經離開了啊！","好！主席在這邊跟大家報告，這次的協商因為各黨團意見未能達成一致，所以我們決定在民國109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決定是否召開臨時會等相關事宜。","順便藉此機會，祝大家端午節快樂，謝謝大家。現在散會。","散會（15時55分）"]],"block_lines":[1,11,19,30,34,37,45,48,55,60,61,65,67,68,69,73,74,76,77,79,85,86,88,90,92,94,95],"person_count":{"主席":14,"柯委員建銘":6,"鍾委員佳濱":1,"林委員為洲":2,"賴委員香伶":2,"邱委員顯智":1},"persons":["主席","柯委員建銘","鍾委員佳濱","林委員為洲","賴委員香伶","邱委員顯智"],"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星期二）15時7分至15時55分","地點":"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主席":"：秘書長、柯總召、林總召、賴總召、陳委員以及各位先進，大家午安。今天我們進行立法院黨團協商，本次會議通知在昨天寄出，開會事由是研商「委員柯建銘、鄭運鵬、鍾佳濱等60人所提召開第10屆第1次臨時會」相關事宜。現在會議開始，首先請提案人向大家作一說明。","date":"2020-06-23","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