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9時1分至14時1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莊委員競程","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9時6分至13時22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蘇巧慧    邱泰源    賴香伶    徐志榮    蔣萬安    莊競程    廖國棟Sufin．Siluko  張育美    黃秀芳    陳玉珍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昆澤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蔡壁如    謝衣鳯    林奕華    高虹安    何欣純    呂玉玲    江永昌    廖婉汝    劉建國","      （委員列席14人）","請假委員：洪申翰（出訪英國參加「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主    席：莊召集委員競程","主任秘書：張禮棟","專門委員：郭明政","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邀請衛生福利部針對「身心失能者長照發展現況及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執行結果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邱泰源、賴香伶、徐志榮、蔣萬安、莊競程、廖國棟Sufin．Siluko、張育美、黃秀芳、李昆澤、陳椒華、楊瓊瓔、蔡壁如、陳玉珍、高虹安、楊曜、林奕華、陳瑩、劉建國及江永昌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謝衣鳯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進行今日議程。","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生福利部、經濟部、科技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針對「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報告。","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適逢大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以下謹就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提出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先進指教。","壹、現況說明","110年預估事業廢棄物產出量約2,120萬噸，以行業別分類，工業占87%、營建占10%，來源業別包括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等10個部會；以流向分類，再利用為1,796萬噸、中間處理308萬噸、直接掩埋8萬噸、境外處理2.7萬噸，處理後掩埋量36萬噸。","現行事業廢棄物處理的問題，主要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量能不足，清理費用提高，部分不肖業者為圖不法利益、違法棄置廢棄物；8成以上事業廢棄物採再利用，但多數僅為中間產品，流向不易掌握或產品品質不良而棄置。目前發生易棄置之廢棄物為可燃性廢棄物、營建廢棄物。","貳、事業廢棄物處理"],["項目：一、可燃事業廢棄物","(一)鼓勵事業自行設置處理設施","事業採自行處理，相較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可強化產源責任、加強廢棄物管理。原欲採自行處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除應依「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取得自行處理許可外，亦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為簡化程序，於110年9月3日修正該辦法，調整修正自行處理量達一定條件者，始為自行處理許可範疇，以簡化申請自行處理流程，鼓勵事業自行處理。","為推動循環經濟，110年1月8日修正「從事事業廢棄物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增加事業將其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供作廠（場）內或同一法人其他分廠內用於產生能源者，為廠（場）內自行再利用，以提升事業廢棄物循環再利用並降低需委託廠（場）外處理或再利用之數量。","另為鼓勵事業自行妥善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以降低廢棄物出廠遭不當處理或棄置之風險，對繳費人將所產出廢棄物送至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廠（場）進行處理或再利用者，已預告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增訂整治費優惠措施。","(二)增加處理設施","1.加速釋出工業園區土地設置處理設施","盤點工業區及科學園區環保設施用地，請經濟部、科技部加速釋出並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近年已協調釋出3處環保用地合計15.73公頃，分別為彰濱線西區、彰濱鹿港區、南部科學園區，估計增加掩埋量28.6萬噸，污泥、廢液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28萬噸/年。其餘園區環保用地10.44公頃刻正招標/招商。","2.推動設置焚化處理設施","與經濟部、地方政府合作輔導設置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預計111年新增1廠，增加處理量能10.8萬噸/年，112年新增1廠，增加處理量能0.4萬噸/年，113年新增3廠，增加處理量能23.9萬噸/年。","3.加速推動廢棄物燃料化","為規範適合作為固體再生燃料（SRF）之廢棄物進料種類、製造及使用技術選用指引、SRF品質管理及定期檢測分析，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並持續滾動式檢討修正。為利SRF運作機構及主管機關更為了解SRF相關管理規則，彙整原料產源、SRF製造者、使用者及灰渣清理端所遇各項環保法令管理規定事項，製作「固體再生燃料相關管理方式」供各界運作參考。","與經濟部合作推動設置SRF製造廠及後端使用鍋爐。盤查國內SRF製造廠及使用鍋爐家數，109年製造廠有9家，SRF使用鍋爐有7家，110年新增SRF製造廠4家，新增SRF使用鍋爐3家。","透過上述措施，可增加焚化處理設施及SRF鍋爐之量能，110年新增9萬噸/年，111年新增15.8萬噸/年，112年新增10萬噸/年，113年新增38.3萬噸/年。110年至113年合計增加處理量73.1萬噸/年。","(三)加強暫存管理","1.訂定「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公有廢棄物掩埋場作業方式」","因應部分一般事業廢棄物短期內去化不易，為減少廢棄物被棄置之情形，於109年5月28日訂定「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公有廢棄物掩埋場作業方式」，推動各縣市至少擇一公有廢棄物掩埋場作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暫存處理使用，以協助去化貯存量大之廢棄物，並採定期定量開放及競價方式辦理，提供合理之廢棄物暫存處理價格，以利各縣市解決轄內廢棄物去化問題。","2.訂定「一般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審查作業方式」","由於原本廢棄物廠外貯存未有審查規定，致各審核機關多僅同意相同法人所屬其他分廠廠外貯存。若事業原規劃之廠內貯存容量不足，致有廠外貯存需求情形，於110年7月9日函頒「一般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審查作業方式」，供事業及審查機關依循使用。"],["項目：二、不可燃事業廢棄物","(一)推動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為推動無機再生粒料適材適所應用於港區造地工程，本署研提「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作業程序」，經行政院於110年6月11日函核定，作為各部會辦理港區造地填築之依循，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料源前，應進行實驗室模擬試驗、再生粒料現地填築試驗、作為港區造地填築料源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含差異分析）三階段評估，從環境面、工程面及管理面等3面向進行管控，確保再生粒料符合環境標準、工程相關規範、全程流向管理，並進行相關環境監測。","(二)促進公共道路及管溝工程使用再生粒料","氧化碴年產生量推估約115萬噸，年再利用量推估約131萬噸，推廣應用於公共工程道路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還原碴年產生量推估約25萬噸，年再利用量推估約27萬噸，推廣應用於水泥生料、道路工程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及非構造物用預拌混凝土粒料等用途，已輔導設置還原碴安定化專廠，提升再利用量，逐步去化累積量；轉爐石年產生量推估約175萬噸，年再利用量推估約210萬噸，推廣應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水泥生料及海事工程等用途，109年11月開始於台北港填築，逐步去化累積量。","地方政府應用環評案件審查機制、自治條例、獎勵金及跨局處小組，推動轄區公共道路及管溝工程使用再生粒料。","在符合環境標準、使用用途與地點及工程規範的施作方式，推動再生粒料適材適所分流應用，並進行管理監督，達到資源循環利用。","(三)營建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循環","營建廢棄物分類出木材等可燃物，持續媒合再利用機構及鍋爐業者協助木材循環再利用，並持續推動可燃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營建廢棄物分類出磚塊、混凝土塊等磚石粒料，可作為工程填築材料，目前磚石粒料可至臺北港填築。","全國有13家營建廢棄物處理機構及46家營建混合物再利用機構，將持續輔導增設處理設施。"],["項目：三、推動資源循環","配合資源循環理念之導入，本署資源循環辦公室以生物質、有機化學、金屬及化學品及無機再生粒料四大物料之角度建構循環體系，並透過本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設置「生物質組」、「有機化學物質組」、「金屬及化學品組」及「無機再生粒料組」等跨部會分工小組，共同制定資源循環行動計畫具體推動措施，針對產業特定議題或資源物推動資源循環。.","參、流向追蹤","一、事業廢棄物流向申報","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略以，一定規模以上事業，應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始得營運；並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規定安裝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經統計，目前依前述規定已列管事業家數約4萬5,000餘家，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約1萬4,800餘輛。另本署持續精進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近年開發電子化聯單APP、申報聯單批次上傳、系統API介接與快速申報模組，亦就各界建議持續檢討。","為加強事業廢棄物管理，落實地方環保機關辦理事業廢棄物勾稽作業，制定「110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流向勾稽計畫」，促使所轄事業依廢棄物清理法妥善清理廢棄物，並就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各階段，訂定「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勾稽作業指引手冊」，供各地方環保機關運用申報系統、即時追蹤系統等執行事業廢棄物流向勾稽作業使用，藉以強化與落實各項事業廢棄物流向勾稽作業。","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處理管理","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授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再利用相關管理辦法，內容包含：再利用方式、許可申請及審查、再利用運作管理及其應遵行事項。各部會針對性質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廣為運用之廢棄物種類，訂定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稱公告/附表再利用），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逕依該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規定進行再利用，規範項目包括：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再利用機構資格及運作管理等。非前述得公告/附表再利用之廢棄物，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專案許可，方可再利用。","為加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本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於108年1月1日將再利用檢核表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併審查，環保局依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核實審查廢棄物種類及管理方式，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核准後，始得依各部會訂定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或許可內容進行再利用，並應依規定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及再利用產品。","另本署規劃修正本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補強再利用產品品質及流向追蹤，包含核實審查再利用機構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明確規範再利用產品標準、檢測方法、使用用途及地點，不得用於環境敏感區；源頭管理廢棄物，用於填地或道路工程用途之中間產物應申報至最終使用者，全程追蹤流向，確保妥善清理。","110年9月13日完成「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檢討修正，訂定供給特定用途使用之資源化產品所應符合之產品標準，同時要求中間加工再利用機構應配合上網申報最終使用地點流向資訊，同時增訂試運轉計畫審查程序規範、健全清除機構管理機制等事項，修法後處理機構產出資源化產品皆須符合產品品質標準後始得提供下游事業應用，藉以強化整體廢棄物流向追蹤管理。","三、加強行政管制","為加強事業廢棄物管理及流向追蹤，強化產源責任及提高違法處分，近期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子法內容如下：","(一)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將再利用機構規定為應提報廢清書審查之事業，強化管理。","(二)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為使事業對所營業務負實際監督管理責任者克盡其職，落實產源責任杜絕非法棄置，增訂必要文件應向負責人報告，並簽名確認。","(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增訂受處罰者屬上市（櫃）事業，就其應處罰鍰額度得加重10倍至20倍；將非法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提高罰鍰額度。","(四)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調整修正自行處理量達一定條件者，為自行處 理許可範疇，簡化申請自行處理流程，鼓勵事業自行處理。","(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增訂資源化產品之品質標準及相關規定，並規範處理機構產出特定資源化產品者，應檢具符合品質標準之文件，送核發機關核准。"],["項目：四、環境執法","環保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層出不窮，探究原因係犯罪集團化、組織細密而有系統分工所致，犯罪樣態不外乎不實申報、以合法掩護非法（無處理能力或收受非許可項目廢棄物而任意棄置）或假藉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掩埋之實等，故追本溯源阻斷上下游犯罪組織，才能有效防止污染事件一再發生。因此各級環保單位藉由檢警環跨單位合作及持續交流，來積極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情事。","面對不肖業者越來越精進與細膩的犯罪手法，亟需導入智能的稽查執法方式，透過潛勢熱點及圖資分析來掌握污染熱區，應用衛星、空拍影像、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及車牌辨識等科技工具，進行科技蒐證，並透過大數據分析，有效掌握查緝污染契機，增加查核效率，以遏止違法行為。","為打擊環保犯罪、捍衛環境正義，本署持續推動各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各級環保單位，共同建立檢警環結盟機制，合作查緝環保犯罪。透過司法機關協助，追究環保犯罪刑事責任，並加重處分；運用刑事沒收及扣押制度，剝奪生財工具，切斷再犯工具，並溯源追查，以利環境清理及環境復原。","統計自104年1月起至110年10月底止，環保單位與各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聯合查緝環保犯罪案件，計查獲1,553件，移送法辦人數計4,711人，查扣機具數計646部。前述環保犯罪案件，分析其違反環保法令規定，其中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多計1,258件（占81%）。","肆、結語","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續將藉由其後端處理特性，區分為有機生物、有機化學、金屬及非金屬殘渣等資源循環類別，分別盤點現有處理與再利用量能，就量能不足部分，分年擴增量能妥善處理。另再利用中間產品品質及流向不易掌握部分，將明確再利用產品品質規範，強化廢棄物流向管制。","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除持續運用科技工具，藉由大數據分析、空拍機、衛星影像、閉路監視系統CCTV、GPS及影像辨識等及早應處，並成立檢警環平台，建構跨機關合作機制，遏阻違規外，就法令不足部分，經由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明訂違法再利用之刑罰處分要件，提高非法棄置刑責，嚴懲不法行為。"],["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報告。","劉司長越萍：委員、各位與會先進大家早。今天大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醫療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背景","為讓醫療廢棄物清理及再利用機構之設立及營運有所依循，本部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於90年12月與91年5月發布「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目前，本部許可之醫療廢棄物清理及再利用機構共計12家（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計有5家；再利用機構計有7家）。","依據本法第31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醫療機構：1.醫院2.洗腎診所3.設三個診療科別以上之診所），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申報入口：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故醫療機構產出廢棄物於委託清除時，應至該系統申報廢棄物產出量，清除機構（1日內）及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4日內）亦應上網申報，以確認廢棄物收受量相符。","貳、申報醫療廢棄物醫療機構家數及醫療事業廢棄物類別","一、醫院及診所家數","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9年度申報醫療廢棄物醫院家數約為479家，診所家數約為22,653家（110年統計報告約於111年5-6月公布）。","二、醫療事業廢棄物類別","(一)一般事業廢棄物（一般性質）：包含員工生活垃圾、門診與病房之一般性質醫療廢棄物混合物、廢膠片與X光片、污泥、廢石膏等，其中間處理流向以焚化或熱處理方法為主。","(二)生物醫療廢棄物（有害性質）：包括感染性廢棄物、基因毒性廢棄物（化療藥物）、廢尖銳器具等，其中間處理流向以焚化或熱處理方法為主，部分感染性廢棄物（例如人工腎臟、血液透析導管、部分呼吸照護器具等項）可妥善收集後交由許可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三)可再利用廢棄物（一般性質）：包括資源回收物（如鐵容器、玻璃容器、寶特瓶、紙類）、廚餘、醫療用廢塑膠、廢玻璃、廢尖銳器具、廢攝影膠片、廢顯/定影液、廢牙冠等，再利用方式皆為交由合格回收業與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參、醫療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產出數量及管理"],["一、醫療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及管理：","(一)醫療廢棄物具生物感染性風險，首重感染源之澈底消滅，以保障環境安全與民眾健康。","(二)醫療廢棄物於醫療機構產出後，皆需經過院內第一線分類，該分類動作為先進行有害特性區別後（感染、有害與一般性質），再依據「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再利用與不可再利用之分類。","(三)目前一般性質廢棄物以資源回收物（如寶特瓶、玻璃瓶、鐵鋁罐等）、廢塑膠、廢玻璃等廢棄物為主。","(四)至於許可再利用種類，依據「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公告6項醫療廢棄物可再利用（1.廢石膏模（屑、塊、粉）、2.廢尖銳器具、3.廢攝影膠片（卷）、4.廢顯/定影液、5.廢牙冠、6.醫療用廢塑膠（點滴輸注液容器、輸液導管、廢針筒、廢藥水桶），該附表皆針對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再利用機構應具備資格、再利用之運作管理（含產品應符合規格標準、污染防治（制）……等）有詳細規範，例如注射筒、注射推桿、人工腎臟、拋棄式導管、中心靜脈導管、小兒集尿袋、蓄尿袋、成人用尿袋、廢液收集袋、導尿管、蛇型管、氧氣鼻導管、氣管內管、鼻胃管、胃管、引流袋導管、抽吸引流管、輸液管、輸血套、真空吸引器、抽吸蓄瓶等，必須在低溫條件下運送至取得許可的再利用機構進行滅菌後再利用。藉由透過訂定相關管理基準，促使再利用機構能妥善進行醫療廢棄物再利用，除避免造成負面的環境衝擊外，更可達到資源循環利用的效果。","(五)會進入焚化或熱處理之醫療廢棄物，主要為無再利用可能性或是具有感染等有害特性之廢棄物，皆會經過醫療機構院內感染控制評估後歸類於不可再利用，例如衛生紙、棉球、紗布、壓舌板、沾血器材及血液組織等。"],["二、近2年醫療事業廢棄物產出數量：","依據環保署109年度事業廢棄物申報量統計報告，109年醫療事業廢棄物總量約為111,956公噸，較108年度112,605公噸微幅降低（如表1），推測為COVID-19疫情關係，門診與住院人次降低，導致療廢棄物產出量較低。","備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度事業廢棄物申報量統計報告（110年統計報告約於111年5-6月公布，故暫未統計）。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量/有害事業及生物醫療廢棄物量x100%。"],["三、本部許可之共同處理機構與許可再利用機構說明如下：","(一)本部許可之共同清除及處理機構：共5家，其中處理機構許可量約3,240噸/年，109年共同處理機構之處理量1,614.49噸（約為49.85%）。","(二)本部許可再利用機構（特定感染性廢棄物）：共7家，其中總許可量約21,256.68噸/年，109年許可再利用量為7,545噸（約為35.5%）。","肆、醫療事業廢棄物管理與流向追蹤作業","一、辦理「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之訂定、修正及管理作業，進行本部許可再利用機構與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之查核，每年約進行12家次，包括現場營運查核、許可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狀況、再利用機構申報查核等，確保各機構依據許可內容妥善進行廢棄物處理作業。","二、為落實醫療機構環境實務管理，辦理醫療機構廢棄物及污染防治（制）之宣導、輔導作業，並推動相關配套措施如下："],["(一)設置輔導及督導機制：","1.提供「醫療院所廢棄物、廢水自主管理紀錄表」，並滾動式修正，以符合現況並達到自主管理、持續改善環境管理之目標。","2.持續與地方衛生局加強輔導：自108年起，生物醫療廢棄物處理情形納入醫療機構自主巡檢項目，並由地方衛生局進行考評。"],["3.違反法令者之加強輔導及追蹤：","(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等相關規定之醫療機構，並經環保單位依法處分者，本部每年皆進行輔導及追蹤（包括分析醫院違規原因、缺失改善輔導及提供改善措施及方法）。","(2)另針對違反前述法令並經環保單位依法處分2次以上之醫療機構進行現場訪談，並作成改善報告及後續追蹤。"],["(二)辦理實務管理暨示範觀摩研討會：","1.每年辦理「醫療院所廢棄物、廢水實務管理研討會」，說明最新環保法規，並藉由醫療機構自主管理實務分享，以提升醫療機構廢棄物污染防治實務管理知能及成效。","2.109年辦理3場次，計有332人次參與，對研討會課程整體滿意度達96.6%。"],["(三)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1.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網址：http：//www .greenhosp.tw）提供醫療機構負責環保業務同仁最新消息及交流平台。","2.網站平均年瀏覽人數達5萬人次，109年總計8萬9,000餘人次的瀏覽。"],["(四)醫療機構環保法令相關之線上諮詢服務：","1.提供醫療機構實務管理輔導及提供電話與電子郵件等線上諮詢服務外，亦增設LINE「醫療機構環境管理線上諮詢」帳號（LINE ID：@050mxnva，名稱：greehosp），並由專人提供回覆與解決方案。","2.109年度共計提供81件諮詢服務，其中約有27%的醫療機構透過LINE，進行環境管理相關諮詢。","三、善用環保署已建置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透過交叉勾稽比對醫療廢棄物產生者、清除者及處理者分別申報及紀錄的資料，可有效掌握醫療廢棄物的產生量，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理。另，感染性醫療廢棄物運輸過程，則透過GPS追蹤清運車輛軌跡，確保嚴密監控。","四、針對醫療機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現況，評估持續推動廢棄物再利用之相關作業，如推動醫院廢塑膠再利用與評估新的再利用品項等。","伍、結語","本部透過進行醫療機構處理及再利用之數量與機構管理，並持續協助醫療機構符合環保法令，確保醫療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避免發生醫療事業廢棄物棄置情況，確保環境與人體健康。","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報告。","楊副局長志清：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大家好。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就「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專題提出專案報告，以下謹就工業廢棄物的現況及處理情形向各位委員報告：","一、事業廢棄物現況說明","依環保署統計顯示109年全國廢棄物產生量共3,117萬公噸，其中事業廢棄物為2,003萬公噸，包含一般事業廢棄物產出量1,851萬公噸，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量152萬公噸。工業廢棄物產生量則為1,715萬公噸。","近年因公有焚化廠屆齡整改及新設掩埋場興建不易，導致國內不適再利用廢棄物處理費用高，及高熱值事業廢棄物（如：廢塑膠混合物、廢紙混合物及廢泡綿等）去化不易。","二、本部推動事業廢棄物去化措施","(一)本部轄管工業區多屬原無規劃環保用地之工業區，依廢棄物清理法（下稱廢清法）第32條規定，多委託清除業者運送至區外合法處置場址處理。88年6月廢清法修正，規定工業區應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故本部已於開發中之彰化濱海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雲林離島式基礎式工業區、臺南科技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規劃共有10處廢棄物處理設施。另因應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本部分別在觀音、彰濱、大發工業區，輔導設置完成北、中、南三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示範廠之設置，協助解決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二)加速環保用地釋出：","1.雲林科技工業區大北勢區環保用地：於110年7月30公告標售，惟並無廠商投標；本部工業局於110年10月8日辦理第2次公告標售，預計12月7日開標、111年1月辦理評選、111年4月完成租售審查小組備查、繳清價款及土地點交作業。","2.臺南科技工業區環保用地：刻正辦理環差作業，預估111年4月底前完成環差作業，完成變更後再續以辦理公告標售作業。","3.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環保用地：預計110年12月底公告標售，廠商得標後即可辦理環評作業，另配合環保用地周邊道路系統完工進度，預計於113年6月提供土地予得標廠商進駐設廠。","(三)可燃事業廢棄物處理，如廢塑膠、廢木材等廢棄物，配合環保署以廢轉能政策，推動「固體再生燃料」（SRF）及廢棄物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汽電共生廠之設置。","1.推動SRF及廢棄物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未來每年可去化81.9萬公噸SRF，目前建廠中包含桃科工台灣立方、彰濱工業區豐堉，另桃科工可寧衛申請中。","2.加速SRF汽電共生廠設置：目前已有永豐餘楊梅廠等8廠已使用SRF作為燃料，許可量能達每年19.2萬公噸；另正輔導大園汽電、正隆竹北廠等廠加速設置SRF汽電共生廠設施，預計111年6月可完工運轉，合計處理量每年可達23.6萬公噸。","3.有害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新增量能：可增加每年6.5萬公噸，如彰濱工業區日友、觀音工業區水美、大發工業區可寧衛蘇伊士。","4.設置彰濱資源回收中心：透過BOT方式設置污泥及高熱值廢棄物資源回收中心，現正辦理環評及規劃設計中。","5.雲科工及南科工環保用地釋出，設置SRF製造廠及再生能源設施：預計增加每年21萬公噸。","(四)無機事業廢棄物處理，如氧化碴、還原碴等，持續推廣使用再生粒料，經濟部協助編訂爐碴使用手冊，並依循行政院110年6月11日核定環保署陳報之「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作業程序」之三階段作業程序，協助加速推動再生粒料之應用。並持續辦理道路鋪築氧化碴瀝青混凝土等，以加速無機事業廢棄物之去化。","三、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流向追蹤","(一)每月勾稽產品之銷售、庫存量情況，並特別檢核高風險產品庫存與銷售之關係，倘庫存量逾累積銷售量，將函請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並函知環保局依法辦理。","(二)強化現地查核環保署公告應追蹤之再利用產品，並逐案檢核其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倘有異常，將函請再利用機構停止送料並函知環保局依法辦理。","(三)爐碴再生粒料流向即時追蹤：本部於今（110）年6月24日修正發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要求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生粒料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及申報遞送聯單，以掌握車行軌跡。","(四)最終使用情形現地追蹤：不定期派員赴高風險性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追蹤使用情形，涉及使用用途或地點不符規定之重大缺失者，將要求再利用機構停止送料，並橫向聯繫環保主管機關查處。","四、結語","為積極有效管理事業廢棄物之處理與去化流向，經濟部將持續透過拓展去化管道、強化以廢轉能及預警性及現地查核機制等措施，強化與環保署及各界合作，落實有效管理及促進資源循環利用。","以上報告，敬請指正，並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鄭副局長報告。","鄭副局長秀絨：主席、各位委員。依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臺灣永續發展目標」，2030年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目標為86.4%，科學園區持續配合推動，事業廢棄物以資源化再利用為主，109年度再利用比例已達90.68%，園區管制機制及精進處理規劃，科技部謹說明如下。","一、科學園區已建立進駐廠商管理機制，分三階段申請、審查及追蹤","(一)投資申請階段","園區事業檢具廢棄物預估資料向管理局提出申請、審查，瞭解廠商進駐對園區整體管理現況之影響。","(二)營運管理階段","園區事業營運前向管理局提出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經審查核發後，即依各類廢棄物性質自行委託清除處理，清運車輛依規定加裝GPS車機，達追蹤管制之目的。","(三)園區事業依法定期申報","管理局定期彙整全園區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及其流向等項目，掌握園區事業廢棄物之狀態及流向，並每年對事業進行現場查核，勾稽其申報資料，現場查核比對清運紀錄。","二、科學園區廢棄物處理精進目標，優先源頭減量與自行處理，並輔導半導體業設置化學品循環中心","(一)優先源頭減量與自行處理：輔導源頭減量及製程分類回收，並鼓勵園區事業廠內自行處理，將廢棄物提高其回收價值，使資源有效循環利用，減少廢棄物產出。","(二)輔導半導體業設置化學品循環中心：化學品自行回收純化為電子等級，產品100%回原公司使用，減少原料採購消耗，實踐零廢循環經濟。","三、擴大區內處理再利用量能，加速規劃環保用地設置處理設施，推動廢棄物於園區內去化處理","園區已自行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可處理量為135公噸/日，另再規劃園區內6處用地增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新竹、銅鑼2處、臺中、虎尾及高雄園區），總面積20.72公頃，預計115年園區內最大可處理量為1,417噸/日。"],["主席：請農委會畜牧處張處長報告。","張處長經禕：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日奉邀出席大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內政委員會報告「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以下僅就涉及本會議題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壹、前言","農業為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屠宰等產製銷及休閒之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多屬源自動、植物之生物性有機物，除少數偏遠地區就地掩埋外，絕大多數都回收再利用為飼料或肥料，近來亦不斷開發突破性的再利用管道；至農作、水產生產過程使用之設施及產品包裝無法再使用後之非生物性廢棄物，除部分委託地方政府清潔隊焚化或掩埋外，亦積極開發妥善處理或再利用管道。謹就各類農業事業廢棄物產出、再利用或處理現況及其流向追蹤，分別說明如下。","貳、產出、處理（再利用）及流向追蹤現況","一、產出及處理（再利用）綜合說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綠色國民所得固體廢棄物排放帳，農業廢棄物大分為生物及非生物性（如圖1），109年產出及處理狀況如下：","(一)生物性廢棄物共計產生481.5萬公噸，其中農產廢棄物（稻殼、稻蒿及廢菇包）為225.7萬公噸、漁產廢棄物（牡蠣殼）為11.9萬公噸、畜產廢棄物（禽畜糞、畜禽屠宰後廢棄物及死廢畜禽）為239.7萬公噸、批發市場廢棄物（果菜、花卉、漁產）為2.4萬公噸及食品加工廢棄物1.8萬公噸，以就地翻耕掩埋、作物栽培覆蓋、焚燒、堆肥、飼料原料、燃料或化製等方式處理。","(二)非生物性廢棄物共計產生10.5萬公噸（主要為塑膠材質之農漁具及包裝），其中農產廢棄物為1.3萬公噸，水產養殖廢棄物為7.6萬公噸，批發市場（主要為果菜批發市場）廢棄物為1.5萬公噸，以就地掩埋、焚燒或資源回收及等方式處理。","圖1、農業廢棄物生物性及非生物性分類","二、流向輔導及追蹤","(一)稻草、稻殼及果樹枝","1.為協助農友處理稻草去化問題，並維護生活環境品質，本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共同合作，自106年第2期作起補助稻農施用具促進稻草分解能力之有機質肥料，106年申請補助約1,280公頃，109年增加至5,255公頃，輔導農友於稻作收穫後施用，因含木黴菌與枯草桿菌等有益菌，以及氮、磷酐、氧化鉀、氧化鎂等肥分，可供礦化微生物吸收以加速稻草分解，縮短各期作間之等待時間，並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減少下期作基肥使用量。","2.稻殼（粗糠）為稻穀碾製過程的主要副產物，其重量約為稻穀的1/5，具分解性且屬低環境負荷之農業副產物特性，得直接提供或加工製造為飼料或肥料，或作為熱源供烘乾稻穀或能源業者之鍋爐燃料，而燃燒後之灰燼亦有鋼鐵及水泥業進行利用。經統計粗糠年產約36萬公噸，主要利用方式係禽畜舍墊料25%、碾米廠燃料20%、育苗栽培介質20%、飼料或飼料原料15%、堆肥10%或倉庫墊料10%，所產生之粗糠皆已充分利用。","3.另輔導農友處理廢棄果樹枝條部分，本會已訂定補助機種及基準，補助個別農民或產銷班等購置小型碎枝機機，另補助農民團體購置大型碎枝機，將枝條粉碎後回歸田間，使產業永續經營。","4.為協助評估建立果樹枝回收機制，環保署執行107至108年補助「屏東縣政府建立果樹枝回收處理及再利用體系」及109年下半年完成「彰化縣農業木質資材回收再利用可行方案」2項示範評估計畫，結果均具回收可行性，惟仍有賴強化產源輔導、整合地方農政單位系統擴大執行及清運處理費用補貼等，該署業就相關事項多次與本會協商。","(二)農業塑膠膜及其他非生物性廢棄物","1.鑑於我國農作生產產源分散、種類多元、且多附著雜質等特性，環保署分2部分執行農業產生廢資材或廢棄物回收處理，一為現地處理，補助農民現地破碎或回收機具，使農民便於就地處理或後續回收作業；二為移地處理，由農民將資材（廢棄物）送到集中點後，再由集中點運至再利用廠（如圖2）。並於108至109年針對3處反映農業塑膠膜處理困難之地區，輔導協助建立回收機制及辦理回收再利用示範作業（南投縣魚池鄉、臺南市新市區及雲林縣大埤鄉）。","圖2、農業資材及廢棄物回收循環機制","2.本會輔導養菇業者，將菇類培植廢棄包分離為生物性（木屑介質等）與非生物性廢棄物（塑膠袋及塑膠套環等），對非生物性者，經整理後交由回收業者清運，循環利用製成再生塑膠粒，或交由執行機關（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指定其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由農業主管機關宣導農民配合辦理。","3.至於廢農膜部分，本會及地方農業主管機關負責加強向農民宣導，田間生產所使用之農膜應優先採購可回收再利用材質種類，廢農膜須依材質分類，並清除殘株、藤蔓及土石等異物（即前處理作業）後，將相同材質塑膠膜妥善摺疊；並補助農膜回收機，協助農友田間作業，以增加再利用業者之回收意願。環保署及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負責協調清潔隊載運，並提供暫存場所與再利用業者名單，俾利廢農膜清除處理工作；至對無法再利用者，則交由執行機關予以清除處理。","4.為協助地方政府回收農膜，本會已於本（110）年3月31日及9月30日與環保署分別於苗栗縣大湖鄉、銅鑼鄉共同辦理農膜回收觀摩會，現場除示範說明農膜回收機外，亦由環保署示範人工（手動）回收作業。農友從田間回收之農膜，由大湖鄉公所載運至暫存場集中，再交由再利用機構清運。地方政府之廢農膜回收問題，由農政與環保機關建立合作回收機制後，地方政府視需求向本會研提補助計畫，向農友宣導前處理作業及協助清運廢農膜。","(三)牡蠣殼","1.依據本會統計資料年顯示，近5年我國每年平均產生12.8萬噸廢棄牡蠣殼，目前牡蠣殼市場去化順利，其中90%以上應用於育苗栽培介質、堆肥或作為飼料添加物使用，已有妥善循環利用機制。","2.目前全臺牡蠣殼回收處理再利用廠商有彰化（隆興蚵殼工業社、王功農漁牧生產合作社）、雲林（裕益灰粉加工廠、寶島灰粉行）、嘉義（石璣企業有限公司）、臺南（臺糖公司）及高雄（新吉勝商行）等共6家廠家，自行收購後再處理利用。","3.本會水產試驗所針對牡蠣殼再利用已進行多項研究，包含：牡蠣殼萃取「珍珠胜肽」作為保養品及健康食品，或經加工作為「水質處理濾材」、「天然抑菌劑」及「自發熱源包」等多元化應用產品。","4.過去牡蠣殼應用方式主要用於飼料、堆肥及育苗栽培介質上，近年隨著加工技術提升，其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多元，目前已廣泛應用於工業、紡織、食品、醫療、化妝品及農業等各項產業，牡蠣殼已成為奇貨可居之養殖副產物。","(四)屠宰下腳料","1.查「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編號五「畜禽屠宰下腳料」，畜禽屠宰業在屠宰過程產生之皮、肉、骨、內臟、血液或油脂，可作為飼料之原料、有機質肥料之原料及再生能源之原料或燃料，製成肉骨粉、飼料用動物油脂、血粉或其他相關飼料產品及有機質肥料或其他相關肥料產品。","2.屠宰場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列管事業。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9年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產出量為70,330公噸、動物性廢渣（D-0101）為7,944公噸，合計共78,274公噸。","3.為使屠宰場確實處理屠宰下腳料，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發現屠宰場無申報屠宰下腳料處理紀錄時，則移請環保署查處。","(四)死亡畜禽","1.死亡畜禽採委託化製處理者，畜牧場應與化製場簽訂委託化製契約，並填寫化製三聯單，併同死亡畜禽交由化製原料運輸車，直接載運至化製場。化製場核對後以網路申報死亡畜禽之來源、數量，並按月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申報月報表。","2.至於採場內處理者，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應上網申報死廢畜禽之畜牧場外，其餘責成各縣市政府查核畜牧場應日常記錄之死廢畜禽數量及處理情形紀錄手冊，並搭配自110年5月1日起實施之所有養豬場（戶）死亡豬隻強制納保規定，以強化流向追蹤。","(五)禽畜糞","1.有機質肥料：本會輔導畜牧場自行或委託回收禽畜糞再利用為有機質肥料，其中自場堆肥化占84.8%，委託專業堆肥場占15.2%，並輔導55場禽畜糞堆肥場搭配肥料工廠，協助再利用為禽畜糞相關肥料。另於108及109年透過修法，使雞糞加工肥料合法化，增加雞糞去化管道。","2.沼氣再利用（發電）：依據105年行政院分工，本會輔導2千頭以上養豬場自場沼氣再利用（發電），環保署規劃設置廚餘生質能源沼氣中心，協助納入2千頭以下養豬場之豬糞尿共同處理。截至本年9月底止，本會已輔導250萬頭豬投入沼氣再利用（發電），除達施政目標外，並可年減5.9萬公噸碳排；環保署則核定補助集中處理3案、大場代小場之分戶收集處理10案，預計處理53場畜牧場、12萬頭之畜牧糞尿，未來執行沼氣發電碳排量將可再減。","3.畜牧糞尿水施灌農作或其他植物：國內畜牧場糞尿水原依水污染防治法，只能處理到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出，糞尿水中殘存的養分無法再利用。本會及環保署分別透過「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個案再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之修法，共同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截至本年9月底止，與環保署共同推動2,069案場，許可施灌量達793.6萬公噸/年，全國畜牧場採行糞尿資源化處理場數比率已達36.92%，除可協助農耕業減施化肥外，尚可節省灌溉用水。","參、結語","農業生產對我國維持糧食自給率至關重要，也是安定農村社會、安置農村人口不流入都會之動力。在兼顧農業生產與環境保護下，本會與相關地方政府攜手共同推動，並配合環保主管機關之依法管理，除有助於農業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外，並能大力帶動農業廢棄物循環再利用，使農業得以永續經營。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陳副署長報告。","陳副署長繼鳴：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謹就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流向追蹤涉及本部權管相關法令及執行情形提出專題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的指教，深感榮幸及感謝！","一、廢棄物管理分工","(一)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全國性廢棄物清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以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政策之訂定及督導，屬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權責。另進入公私場所攔檢廢棄物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裁罰為主管機關（環保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權責。","(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辦理非屬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許可審查。","二、營建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及流向追蹤","(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許可、許可期限、廢止、紀錄、申報、再利用產品之標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二)內政部業於91.7.29訂定「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於91.9.17訂定「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最近一次修正為102.6.17，公告再利用種類計有9種，其中有4種已經環保署納入共通性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中予以管理，故本部實際主管之廢棄物再利用項目為：廢木材、廢橡膠、營建混合物、廢石膏板、廢矽酸鈣板等5種，至於該9種營建事業廢棄物管理之實際執行在地方均為環保單位。","(三)屬「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四)如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應由主管機關（環保機關）依廢棄棄物清理法查處。","三、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精進措施","(一)110年經訪查廢木材、廢橡膠、營建混合物、廢石膏板、廢矽酸鈣板再利用機構或具再利用技術之廠家共26家。","(二)研議營建混合物分類後廢棄物及產品流向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三)研議於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增訂「再利用機構之再利用產品銷售流向與數量，應作成營運紀錄」之規定。","(四)研議要求營建混合物再利用出廠物質之清運機具均需裝設GPS。","(五)研議強化再利用機構管理措施，如廠內堆置數量或申報資料異常，可停止收受、停止運作，甚至廢止許可。","四、結語","本部持續辦理營建事業廢棄物管理與再利用法規檢討，視需要將營建混合物分類後廢棄物及產品流向申報及再利用出廠物質之清運機具均需裝設GPS納入法規修正作業，以減少廢棄物棄置情形發生及達成廢棄物再利用、減緩地球資源消耗、資源永續循環利用之總目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得延長1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時，請各位委員使用消毒過的無線麥克風發言。","請登記第一位的賴委員惠員發言。","賴委員惠員（9時23分）：在整個南部沿海的區域，包括彰化、雲林、嘉義、臺南，甚至到澎湖，這些區域有六成以上的養殖漁具浮現在海面上。我們臺灣養蚵的方式，依水深的不同，分為在海岸邊的固定式，不需要保麗龍，每年更換平架的平掛式，以及漂浮在外海的浮載式。保麗龍的壽命大概只有三年，在第三年的時候就很容易破碎、丟掉，因此每年有3.6萬甚至到6萬顆的保麗龍流失，有沒有什麼更好的方式？漁業署宣示透過提高獎勵及政策的延續，還有替代保麗龍的浮具，並且有九成補助的方式，而蚵農也願意替換，那請問目前在整個計畫裡的獎勵性政策會不會延續？"],["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繆主任秘書說明。","繆主任秘書自昌：報告委員，是，我們會延續，從110年到113年我們編了3.516億的預算，就是要將牡蠣的浮棚從保麗龍改為替代性的浮具，針對這6萬顆以EPP或是HDPE來逐步改善。","賴委員惠員：可是主秘，HDPE一個就要20萬元，雖然蚵農有九成的補助，也可以用20年，可是相對地這些替代品到了第3、4年以後也一樣會損耗，其他的替代式浮具也只能用3年，那你這個獎勵會不會持續呢？","繆主任秘書自昌：除了獎勵之外，我們每年也會一直改善，另外也做了五座PVC浮棚在示範，一棚要價20萬元，如果可行的話，以後會編列經費逐步替換。","賴委員惠員：好，謝謝主秘。依照聯合國的環境規劃署推估，每年垃圾進入海洋造成130億美元的損失，但這些廢棄物其實只有1%在海面上看得到，5%是在海灘，另外的94%其實是在海底。署長，這些海底廢棄物其實有很大的問題，你可能會告訴我，沒有浮到海面上的是屬於海保署管轄，那環保署跟海保署之間有沒有跨部會的合作？"],["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確實我們有在合作，因為我們在向海致敬計畫裡就有看到這樣的問題，所以對於沉在海底的這些漁網，我們跟海保署、漁業署有分工合作，漁業署推行漁網實名制，在漁港也有劃設暫存區，海保署則會去推動打撈的相關政策等等。","賴委員惠員：好，署長，你講得非常清楚，其實工研院、海保署還有環保團體各做了兩次的生態調查，我們都很清楚，不管是漁網或是漁具的海底廢棄物，都已經造成了航海的危險，甚至是生態的殺手。","剛剛你提到漁業署推動刺網的實名制來進行源頭管制，從7月1日開始漁船進出漁港都要攜帶有標示的刺網漁具，從明年1月1日起，如果不慎流失刺網及漁具而未通報的話，會處3到15萬元的罰鍰，而必須通報是為了能夠做卡網的清理。","那縣市政府其實也在做漁網的回收，以臺南為例，臺南有七處漁港，現在只剩下七股下山跟安南四草漁港的港區因為腹地不足，所以沒有辦法做海廢的暫置區。","另外，你甚至鼓勵航海的漁船納入環保艦隊，繳回在海上撈起的廢棄物，那你認為成效如何？","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想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以實名制減少被丟棄在海裡的廢棄物，另一個是要打撈在海底有的廢棄物。我們三個單位合作，最後他們拿上來的廢棄物，我們會去媒介再利用的廠商，去做再利用的處理。","賴委員惠員：好，再利用的處理。","張署長子敬：所以這個還需要很大的努力啦！因為長期我們沒有去面對這個問題，現在開始要做，大家還要再共同繼續努力。","賴委員惠員：好，其實署長把這個問題看得很清楚，在處理海底廢棄物的部分，我們之前沒有做，之後我們必須要投入更多的國家資源，必須要好好地調查，也希望獎勵的機制可以鼓勵漁民做更多的回收，回收量也會更好。","另外，有關科技部的事業廢棄物處理流向政策的專案報告，我聽了實在非常的汗顏，一個立委任期只有四年，南科管理局轄下的專案，我已經處理了兩年，南科的垃圾山還是不動如山，一樣維持在那個地方，你知道南科的土地像黃金一樣重要嗎？我不知道科技部的問題出在哪裡？南科管理局的問題出在哪裡？土石的檢測來來去去竟然有這麼多的問題，一次三個月，一次六個月，不斷地提出新的問題，到底是要不要處理？編了10幾億的預算，你們也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可是科管局認為全部的土石檢測出來都是有污染的，況且是有毒的耶！那你們還是可以這樣子慢慢地做，請問有沒有辦法成立一個專案？因為已經給你們兩年的時間了，沒有道理啊！"],["主席：請科技部南科管理局鄭副局長說明。","鄭副局長秀絨：報告委員，我們的安定掩埋場現在正如期地按進度在進行當中，土壤的醛量檢測預計到年底會完成。","賴委員惠員：副局長，你這樣的回答，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滿意，我們是執政黨的委員，給你們這麼多的機會，一而再、再而三，一直拖，我希望你成立一個專案，我已經聽了N百次你這樣的回答，結果還是不動如山，這個是沒有道理的。","另外，我想跟農委會探討，台糖可以用平均六億建造一個新的豬舍，不管是在東海豐還是在鹿草，用六億建一個豬舍，這是非常良好的美意，可是問題是只有台糖才有這樣的產業規模，相對地臺灣的養豬場基本上都是小型的規模，大概都在500至2,000頭以下，剛好集中在本席的選區，不管是在官田、下營還是在後壁這些地方，其實我們都知道，只有有規模的台糖才有這樣的實力，能夠一次做好無臭、收集尿液的污水系統以及豬糞沼氣的發電。請問農委會處長，因為畜牧所是臺灣唯一政府編列經費支付經濟動物以廢棄物再利用研究的單位，請問這些四隻腳、兩隻腳動物畜牧的糞尿問題，如何跨部會來處理？"],["主席：請農委會畜牧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經緯：感謝委員的垂詢，有關畜牧的部分，確實如委員講的，大概以500頭以下的小場為多，我們現在也希望透過這次的百億基金，針對養豬場可以有一些比較全面性的轉型。委員特別提到的排放糞尿水的部分，目前一般傳統的豬舍大概每頭豬一天需要20公升的水，我們希望透過百億基金的補助，以逐棟改善的方式，改成高床節水的豬舍，這樣每頭豬的一天的用水可以從20公升降到5公升。","賴委員惠員：好，處長，我希望環保署、農委會還有經濟部針對我國養豬產業循環再利用的研究方向跟推動策略，是不是可以在3個月內研擬一份報告給本席？","最後再跟主席請求1分鐘，農委會跟工研院合作推動的智慧農業發展，開發出的土壤肥力快篩檢測模組非常特別，以前可能需要一個月來等待實驗室的結果，現在只要30分鐘，以前大概1,500元的檢測費用，現在只要30到50元，這樣的模組顯示我們作為科技大國強大的科技實力。希望土壤肥力檢測能夠快速推動，來檢測土壤是不是有遭受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到哪裡，同時也跟經濟部、農委會還有環保署建議，好好地利用科技的東西。最後，我還是要跟科技部及南科管理局強調，一個案子推動了兩年還沒有結果，這是非常沒有道理的，你們的苦衷在哪裡？真的是莫名其妙。"],["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9時36分）：副局長你好，從過去焚化爐處理內容來看，一般事業廢棄物大概占2到3成，所以經濟部過去就一直在主張對於工業區的環保用地，以及剛剛的報告也特別提到，其實86年的廢棄物清理法就有規定，工業區要有自己的環保用地，那我也看到有十個工業區有事業廢棄物的處理設施，對於不同廢棄物的處理有一些集中的地方，像彰濱工業區在處理爐石，比較慘的是因為當時爐石亂倒的問題滿嚴重的，接下來還有雲林、臺南跟彰化工業區，這三個地方正在招標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廠的環保用地正在逐步釋出嗎？"],["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說明。"],["楊副局長志清：是的。","吳委員玉琴：未來在工業區都有這樣相關的環保用地，有專門處理垃圾事業廢棄物的地方嗎？還是未來會有焚化爐的設置？","楊副局長志清：跟委員報告，現在新開發的園區都會配置環保設施用地，用途大概會做一些規劃，比如現在比較多的是設置SRF固體再生燃料。"],["吳委員玉琴：等於是資源再利用的概念。","楊副局長志清：是的，它可以做電廠或汽電共生廠的燃料，這個對整個廢棄物的去化會比較正向。","吳委員玉琴：可是像我剛剛提到的，它還是有20%、30%都進焚化爐燒，所以這個燒的問題你們怎麼解決？"],["楊副局長志清：跟委員報告……","吳委員玉琴：如果是工業區內部的這些垃圾，你們怎麼處理？像剛剛賴委員惠員提到的，南部科學園區的垃圾還是會產生，堆在那邊是問題，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自己不處理嗎？還要焚化爐來幫你處理嗎？","楊副局長志清：廢棄物的部分目前大概有81%以上都是用所謂的再利用的方式，剩下的才是走焚化或是其他的特殊處理，比如物理或化學處理方式廠，那特殊事業廢棄物有北中南3個有害廢棄物的處理廠，這部分會走剛剛講的燃燒、物理或化學的處理，然後再做掩埋。","吳委員玉琴：你自己評估這些工業區的量能處理是OK的嗎？我等一下也要請教科技部，因為我看起來產業不會只有滿足這個工業區的需要，比如當時就是因為亂倒爐石、爐渣，後來彰濱工業區才設置了爐渣處理廠，所以它可能是處理全國爐渣，不會只是單獨處理這個工業區的問題，所以你們是怎麼規劃？","楊副局長志清：目前新開發的工業區一定要有環保設施用地，而且在地的園區要去化自己本身所產生……"],["吳委員玉琴：這個是首要的嘛！"],["楊副局長志清：是。"],["吳委員玉琴：那有沒有要解決比較鄰近或是全國的問題？","楊副局長志清：這就牽涉到環評的過程，目前我們的作法是先從工業區本身來做處理，在有餘裕的時候，如果環評也許可，我們就會處理當地縣市的部分。","吳委員玉琴：關於這個部分，工業局然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你們就應該要把這件事做好，不要再釋出到一般的焚化爐，因為現在事業廢棄物的去化出了一些問題，所以最近的處理價格很高，大家都在罵：為什麼送焚化爐處理的價格都很高？其實對自己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應該要有處理的能力。"],["楊副局長志清：是。","吳委員玉琴：科技部也是有一樣的問題，你們的報告講得很含糊，你們說有90%都已經完全資源化了，那請問為什麼我們從剛剛那張照片看到還是有那麼多的垃圾堆在那邊？"],["主席：請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涂司長說明。","涂司長君怡：我們園區現在主要有半導體廠商和其他廠商，像在新竹、銅鑼或臺中廠商有一些資源化的部分，比如說電子級產品的回收，所以分資源化跟非資源化的部分。那剛剛提到的可能就是在高雄或臺南的掩埋場這個部分，這只是其中一部分，占10%以內。基本上，我們對園區有6個釋出環保用地的規劃，我們在報告中也有提到總面積大概達到20.72公頃，我們預計在113年到116年可以全量運轉，就能夠解決我們相關園區所產生事業廢棄物的資源化跟非……"],["吳委員玉琴：你的意思是要到113年才能完全解決目前你們園區所產生事業廢棄物的處理這個問題嗎？","涂司長君怡：其實我們現在都有在進行，就是配合環保署或相關單位……","吳委員玉琴：可是你們的報告真的是寫得很含糊，也沒有說明有什麼比較具體的作法，我們期待科學園區有能力處理自己所產生的垃圾和事業廢棄物，我覺得每個科學園區或工業區都應該要有自己處理的能力，如果行有餘力再去處理區域或全國的廢棄物，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我不希望把垃圾留在當地的土地上。","我接下來要請問有關水質的問題，署長，你們有一個「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是從109年到112年，中央和地方在這4年要投入37億2,712萬元的經費，有7條要整治的重點河川，其中有5條比較高氨氮的河川，就是在這上面標示紅色的部分，這些河川的污染源是從哪邊來的？"],["主席：請環保署張署說明。"],["張署長子敬：其實大概主要都是畜牧業。","吳委員玉琴：這5條河川都有流經畜牧業大縣，畜牧業的廢水造成高量的氨氮，導致河川發臭的問題相當嚴重，那你們在處理這些河川的問題時是要從源頭處理還是只處理河水？因為你要花37億這麼多錢來整治河川，難道對源頭不處理嗎？所以我接下來想請問畜牧處，現在有95%的養豬場都設有三段式的廢水處理設備，可是排出來的水還是又髒又臭，到底是為什麼？"],["主席：請農委會畜牧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經緯：跟委員報告，我認為絕對要從源頭來處理，在畜牧場的部分，當然每個畜牧場都要有一定的污水處理設施，就是三段式污水處理，以目前來講，我們希望能夠減少源頭的廢水量，所以要推動百億基金計畫來做節水、高床式豬舍；至於空污異味的部分，我們希望改成採密閉式水簾的豬舍。還有再利用的部分，就變成三段式中間有一個沼氣發電的部分，在後端我們增加推廣再利用，就是跟環保署有配合進行沼液沼渣的再利用跟水資源循環再利用。除了這些之外，環保署非常積極的協助一些養豬專業區去做豬糞尿的集中處理場，我們也願意共同來推動，包括有一些能夠「大帶小」，解決一些地域性的問題，然後集體來改善水質。","吳委員玉琴：張處長，你不能說你們來積極配合，因為你們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雖然環保署有一些策略是跟你們一起合作、一起努力，可是我覺得你們要負比較大的責任。"],["張處長經緯：完全同意。","吳委員玉琴：我覺得畜牧場不只是污染的問題，由於會造成臭味而變成鄰避設施，其實大家都覺得如果你們沒有處理好，最後就是民眾會受害，而且對養豬業也會有很大的反彈，就是不喜歡在自家鄰近有這種設施。剛剛你所提到的三段式廢水處理過程為什麼會出現問題？就是對後面的維護、維修並沒有好好的去落實，你們對這個部分應該要加強輔導、監督。然後關於這些廢水怎麼排放、這些沼渣是否可以排入農地，這也是由你們而不是環保署主責，這是你們要一起合作，所以你不能說你們是配合環保署，這種說法不對，有些事情是你們主責的，那你們就要擔起來，然後一起努力，對於這些去化的問題，像廢水經過處理就可以流到農田裡面去，那當然要處理好，如果沒有處理好，怎麼可能讓這些水流到田裡面去呢？其實這部分還是你們的職責，不能一直推給環保署，雖然環保署的一些政策是跟你們一起討論、一起做，但是我覺得還是要由農委會主責，一起來解決水質污染的問題，否則4年就要花37億元，卻都在做後端的事情，所以你們是不是能夠一起來努力？","張處長經緯：是，完全同意，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玉珍發言。","陳委員玉珍：（9時48分）署長早，德國看守協會和歐洲氣候行動網在9日有公布2022年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的評比結果，我們今年的名次退到60名，是全球倒數第五，你們的說法是德國看守協會引用的資料有誤，已經有向對方反映，對方也承諾要修改，但是已經對我國造成傷害，所以你們要評估不再參加該評比，是這樣嗎？"],["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個協會在評比的時候，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他們就透過相關的資料庫去取得我們的資料，我們已經有好多年都發現它所用的資料不是最新的甚至是錯誤的，以往我們都是在它發布以後才知道，所以我們跟它協調下次由我們提供資料，但是它一直不改。這一次是我們剛好有機會在它發布之前就看到資料，它把我們的人口寫成2,000萬人，所以像單位排放量等很多東西都變了！"],["陳委員玉珍：這並不是第一次嘛！"],["張署長子敬：對。","陳委員玉珍：2019年我國代表在馬德里COP 25期間已經有向德國看守協會表示抗議，當時該組織表示願意考慮調整模式，可是今年卻還是一樣，你們認為是溝通不良嗎？","張署長子敬：其實我們的誠意很夠，我們甚至跟他們說可以派人來臺灣，我們可以展現給他們看，這一次是因為我們在事前就已經知道，所以就先跟他們講了。","陳委員玉珍：因為已經這麼多年都這樣，請問你們有沒有透過外交部的外交系統去進行溝通？","張署長子敬：沒有，因為它是一個民間組織，所以我們可以直接跟他們溝通、聯繫。"],["陳委員玉珍：那也可以透過外交部啊！","張署長子敬：因為它是民間組織，所以我們直接跟他們聯繫。","陳委員玉珍：我們有駐德代表，我們駐德的代表是謝志偉代表，就是那個看到國旗會吐血的謝代表，他在2017年說不管德國看守協會是用批判的角度還是讚許的角度，我們被關注就意味著我們是地球的成員，所以他們對我們越關注，看到要加強的地方，他們提出批評，這是他們存在的目標，也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他說的方向就是我們要繼續努力，要繼續參加，而不是說要退出。這些並不是我說的，全部都是我們這位看到國旗會吐血的謝代表所說的。","張署長子敬：我想跟委員報告，大概有一百九十幾個國家參與巴黎協定，那它有資料可以評比的其實只有六十幾個國家，所以我們一直……","陳委員玉珍：只有六十幾個國家，我們還被排在倒數第五名。","張署長子敬：沒有，有很多部分它根本就沒有資料啊！"],["陳委員玉珍：所以你的方向是要參加還是退出？","張署長子敬：我跟委員說明，雖然是這樣，但是我們還是虛心接受，之前他們有錯，我們也跟他們溝通，可是這次我們在事前都已經跟他們說了，結果他們還是照這樣發布，而且也不說明。"],["陳委員玉珍：可見就是去溝通的結果也沒有得到善意的回應。"],["張署長子敬：沒有錯。","陳委員玉珍：可見駐德代表在做什麼呢？除了看到國旗吐血以外，外交單位有沒有幫環保署再努力的去好好溝通呢？除了整天關心國旗是……","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因為它是一個民間單位。"],["陳委員玉珍：你們是不是都沒有跟外交部溝通？","張署長子敬：因為它是民間單位，所以連我們邀請他們來，他們都不願意來。"],["陳委員玉珍：你說誰不來？"],["張署長子敬：德國看守協會的人員。","陳委員玉珍：但是我們有駐德代表，所以你要透過外交系統啊！可以請外交系統協助環保署進行溝通，因為你們哪有辦法常常這樣？很辛苦啦！所以要透過外交系統去講。"],["張署長子敬：我們透過網路也都可以溝通。","陳委員玉珍：謝大使的能力是很強的，他跟你的方向不一樣，他是說不要退出。","張署長子敬：沒有，我們本來的態度都是虛心接受，但是這一次我們已經事先講了，他們卻還是不願意……","陳委員玉珍：我的意思就是你們的方向是要努力溝通，環保署對外可能資源沒有那麼足夠，所以要透過外交部去協助，可以請我們偉大的謝大使協助，然後主動積極的溝通，你現在說考慮不參加，可是我覺得我們努力參與國際社會都來不及了，對吧？","張署長子敬：我們講的意思就是如果他們的態度還是這樣，一直用錯的資料，那我們就沒有參加的意義了！可是如果他們願意修正，我們也提供正確的資料給他們，那我們絕對虛心接受他們的指教。","陳委員玉珍：好，外交系統和各個部會都要互相進行橫向的聯繫。我接著要講另外一個問題，在我們金門金誠鎮的一個巷弄裡有一對年邁的阿公、阿媽，他們是拉三輪車在做資源回收，很多路人看到也都會幫忙，阿媽坐在車上，阿公踩著三輪車，鶼鰈情深。他們做資源回收已經二十多年了，在回收這些物品並換成現金以後，他們把這些錢捐給當地的弱勢兒童和其他社福團體，他們做資源回收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要協助弱勢的人，其實他們都已經八十幾歲了。像這些努力的業者所仰賴的就是環保署從108年開始推動的資源回收關懷計畫，透過提高相關的回收補助，增加他們的收入。在疫情期間，有很多回收物的價格下滑，本席贊同你們對第一線資源回收個體戶的照顧，請問在明年度是不是會繼續辦理資源回收關懷計畫？","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我想在資收第一線的朋友對我們很重要，所以我們覺得應該要照顧他們，資源回收關懷計畫就是我們在回收物價格下跌的時候提高價格，讓他們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陳委員玉珍：像這對阿公、阿媽的作法就是一種善的循環，所以環保署應該要繼續做。","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會繼續來推動這個計畫。","陳委員玉珍：好，謝謝署長。我現在要關心事業廢棄物的問題，近五年有兩千多萬噸事業廢棄物，其中有1,617萬噸是經過再利用來處理，看起來好像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以合法掩護非法，讓一些事業廢棄物被任意的倒在全國的農地、漁塭裡面，環保署知道有這種事情嗎？","張署長子敬：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剛剛在報告的時候也有提到，有很多都說是再利用，就是再利用的產品，因為是產品，所以就不屬於廢棄物。"],["陳委員玉珍：所以就變成各事業主管單位來管？","張署長子敬：不是，因為它在變成產品之後就不是廢棄物，就可以去利用，那如果利用不當，比如說在不該去的地方或用的方式不對，就產生這樣的情況。","陳委員玉珍：是由哪個單位主管？譬如說有工業、營建、農林、醫療，主管醫療的是哪個單位？","張署長子敬：現在是我們主責去推，就是我們要把這種產品的標準訂出來，然後對於產品到最後的利用，我們也希望建立追蹤系統，就是在變成產品以後，還是要交代它去哪裡了，這樣才不會雖然變成產品但是不合用……","陳委員玉珍：署長，我要請問你兩件事情，第一，後來的再利用是由哪個單位主責？再利用那個階段是環保署來管嗎？還是說像醫療就是由衛福部管？","張署長子敬：依照現在的法規，再利用當然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陳委員玉珍：那醫療的部分就是由衛福部而不是環保署主管嗎？","張署長子敬：但是對所有的廢棄物還是我們主責，所以我們會拉著他們一起來改善。","陳委員玉珍：譬如說營建廢棄物是內政部主管，禽畜就是農委會主管？","張署長子敬：是，照現在的分工是這樣。"],["陳委員玉珍：我希望你們不要互踢皮球。"],["張署長子敬：不會。","陳委員玉珍：在這中間還有一個問題要注意，就是你們對前面那一段是採用GPS系統，就是在車上的部分，對嗎？"],["張署長子敬：是。","陳委員玉珍：但是後面那一段沒有，對吧？有嗎？後面那一段有沒有用這種系統？","張署長子敬：就是在變成產品之後就沒有了，所以我們現在要修改這一部分。","陳委員玉珍：對，因為在後面這一段可能會產生弊端。","張署長子敬：對，所以我們要修改管理辦法，要把這個部分也納進來管制。","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們對後面這個部分也打算再加上去，對嗎？","張署長子敬：對，我們會納進來管制。"],["陳委員玉珍：讓這整個很完善嘛！"],["張署長子敬：對。","陳委員玉珍：環保署跟相關單位應該要合作，不要互踢皮球。","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會跟他們一起來討論並修改。"],["陳委員玉珍：現在業界有發生很大的問題。"],["張署長子敬：我們會一起來解決。","陳委員玉珍：謝謝。另外，關於醫療廢棄物，之前本席也有問過一個問題，就是金門醫療廢棄物的處理費用比一般高，上次你們說要跟國發會討論由哪邊來支付這個費用，現在討論的結果是怎麼樣？"],["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劉司長越萍：關於這個部分，我會再問醫福會，因為在今天來開會之前，他們還沒有回報我。","陳委員玉珍：請你們在一個月內向我們提出檢討報告。另外，這兩天發生了一件事情，請問金門醫院的設備是不是不足？是不是連細小的針頭都沒有？我們金門的民眾反映這個問題很嚴重，有小孩子被針頭插到瘀血。"],["劉司長越萍：我會再來瞭解一下。","陳委員玉珍：請你們去瞭解到底是設備不夠還是缺乏訓練，請你回去以後馬上去瞭解並回覆本席。","劉司長越萍：好，我們會來處理。","陳委員玉珍：好，謝謝。"],["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9時57分）署長早。剛剛我看你有些話可能還沒有講完，所以我想給你一些時間再讓你說明一下，因為身為國人，看到昨天這樣的事情，我們如此努力的減碳，可是在這個國際的民間組織所發布的評比中，我們的排名卻不盡如人意，大家也都很失望，你在這邊有沒有要多做什麼解釋？"],["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我想也不是解釋啦！而是要說明我們的基本態度，就是我們對指教當然都虛心接受，但是我們跟德國看守協會已經互動很多年了，以往他們有一些錯誤，我們也有提醒他們，我們有跟他們說明年可以主動提供資料給他們，可是他們不採納，我們請他們派人來看，他們也不願意。因為我們以往都是在發布之後才發現有一些錯誤，然後再持續的跟他們溝通。可是這一次有比較大的問題，就是我們事先就已經拿到資料，我們發現有錯誤，第一個就是把最基本的人口數算錯……","蘇委員巧慧：這是很明顯的錯誤，就是人口數的部分。","張署長子敬：因為人口數算錯了，每個人單位排放量的數據就變了。再來，他們是引用資料庫的資料，我們的碳排放量其實已經有下降了，但是他們的資料卻顯示往上升，所以相對的整個評分就走調了。當然我們不是看分數好不好來決定要不要參加，而是我們對他們的指教會接受，但是他們要公平的去做評比。","蘇委員巧慧：其實我們當然希望自己的努力可以在國際的評比中得到證明，雖然有一百九十幾個國家參與，但是可能還要經過他們甄選，所以真正參與的其實只有六十幾個國家，在這幾年我們都有提供資料，對不對？","張署長子敬：對，現在有一百九十個國家簽訂巴黎協定，但是實際上他們能夠拿到資料進行評比的就只有六十幾個國家，雖然他們有拿到我們的資料，但是他們是透過其他組織去拿的，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有的資料並沒有即時的更新，有些還是舊的資料，我們也體諒他們的困難，所以我們就去跟他們溝通。在這一次是事先就跟他們說有明顯的錯誤，連人口數都錯了……"],["蘇委員巧慧：你大概是在什麼時候跟他們說有明顯的錯誤？","張署長子敬：我們這一次大概是在發布的前兩三天看到，以往都是在發布以後我們才看到，因為我們有提早看到，所以就跟他們講這個錯了，他們也承認有錯誤。","蘇委員巧慧：我們從昨天的新聞看到他們已經承認錯誤，其實有好幾個單位都承認有錯誤，包括說還有具體的人名，這段可不可以解釋一下？","張署長子敬：這個是因為剛好在開會的時候，我們有個代表團和行政院、各部會及立法院委員都在現場，所以第一時間看到就有跟他們溝通。"],["蘇委員巧慧：溝通的結果是？","張署長子敬：傳回來是說他們知道錯了，確實是很明顯的錯，他們願意改。"],["蘇委員巧慧：什麼時候改？","張署長子敬：可是在記者會的時候，他並沒有說明也沒有改。"],["蘇委員巧慧：是啊！","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才會說，如果你的態度還是這樣子，我們就評估不要再跟你玩了，因為你老是用錯的東西講我們，我們做不好我們接受也可以改善，但是用錯的東西，我們不能接受，因此才說我們評估不再參加。這裡面還有一個對我們比較不公平的，就是它計算每個人的排碳方式，像這次疫情我們發現全世界都找我們國家要晶圓、跟台積電要產品，全世界都在用的這些東西，可是生產的排碳都算臺灣的。它用人口去除，當然我們永遠比較高，印度的評比比我們好是因為人口很多。"],["蘇委員巧慧：印度的評比比我們好？光是你講的這一點……"],["張署長子敬：它比我們好很多。","蘇委員巧慧：坦白講，我想世界各國對這個議題有認識的人大概都不會相信。","張署長子敬：對，但是因為計算是用人口去除，所以人口很多去除看起來數字就很漂亮。","蘇委員巧慧：所以印度碳排比我們好，這個大概就是說臺灣只有2,000萬人一樣，這是大家可想而知不正確的資訊。","張署長子敬：對，很多年都這樣，我們不去提是因為人家會覺得我們好像輸不起，比人家差就說人家不如我們，但是其實事實是這樣。所以我們都跟它反映必須要去檢討，它每次都說好但都沒有改。","蘇委員巧慧：署長，剛剛大家關心溝通的管道，可不可以再詳細說明一下？","張署長子敬：其實跟他們溝通的管道沒有問題，因為它是一個民間組織，所以以前我們自己的人都可以直接跟他們有email的來往。"],["蘇委員巧慧：所謂自己的人是？","張署長子敬：環保署的人，也可以跟它有email的來往。這一次是剛好我們有人在那開會。"],["蘇委員巧慧：可以直接口頭溝通比較快啦！"],["張署長子敬：對。","蘇委員巧慧：好，最後一個問題。署長，然資料是很明顯的錯誤，第一個是人口數錯誤，這個是非常、非常明顯的狀況；第二個是它引用的碳排放數也是錯誤的。這兩個都是對我們不利的狀況，得出來的名次是這樣，環保署有沒有嘗試過用正確的資訊去換算看看，名次大概會在哪裡？有沒有比去年、前年進步？","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有些數字用算的是可以，但是有一個項目是環境政策，環境政策是他們找當地的專家去評，由他們打分數，當然每個地方的人對自己國家的期待不同，這情有可原，但是標準就不一樣。像這次它評我們，說我們沒有提出2050年的目標，但事實上我們的草案都出來了。","蘇委員巧慧：我想在評比的時候，我們可能還沒有被計入，因為我們是10月底才……","張署長子敬：對，沒有關係，裡面還有一項是講我們沒有提出排放的峰值，事實上我們的峰值已經過了也開始向下降。中國是2030年才要達到峰值，結果他們提出峰值，反而認為他們是對的我們是錯的，這個我們就不能接受。","蘇委員巧慧：我想今天這個時間讓署長在這邊可以多講幾句，針對環保署認為錯誤的資訊，你剛剛羅列了幾項，不管是很清楚的人口數，或者碳排數值，甚至您剛剛說的峰值部分等等，其實都有很多事值得討論，這個真的是不正確的資訊，所以我覺得我們得到這樣的結果是滿可惜的。不過署長，如果是以我的想法來講，確實臺灣現在很希望可以參與更多的國際社會，然大家有這個期待，或者有共同參與的民間組織，也已經這麼多年了，我覺得也不要馬上氣餒說輕言放棄，我們應該正視這一次的過程，如果可以公諸於世的話，也讓這個組織看看，事實上他們的評比有這麼多是不盡合理的，而且甚至引用錯誤，我相信對他們的公信力也是有差別。","我具體的建議，第一個，署長把這些錯誤的資訊，哪些部分是引用錯誤的，可以一一列舉出來，就像公投一樣，讓大家清楚知道政策有往正確的方向前進而且有進度，剛好藉著這個機會向國人說明清楚；第二個，我覺得在這個風頭上面，真的應該公開要求德國看守協會不能大街打人、小巷道歉，對這一次的更改要非常公開的把我們的素質、評比再一次的臚列出來，我希望環保署可以跟民間單位有溝通。署長，這兩件具體的要求可以吧？","張署長子敬：可以，其實我們也是這樣子在做。"],["蘇委員巧慧：而且要儘快。","張署長子敬：我們會講審慎評估，就是因為它承認錯誤也答應我們要改，可是它在記者會都沒有交代，我們要看到它怎麼改，如果它有誠意，當然我們會繼續接受，但如果還是我行我素地用錯誤來打擊我們，我們才會去考慮。","蘇委員巧慧：我瞭解，但是現在面對的是全國的民眾，所以我們的用詞遣字和態度方向，確實先後順序應該要在媒體布達上有一個輕重。我當然知道一個始終對我們不善意、有錯誤不更改的單位，我們就沒有參加的必要，這我瞭解，但對全國民眾而言，我認為剛剛本席提的那兩個要求應該要放在更前面，我們先做到也向國人保證，第一，公開說明政府這幾年來的政策、進度、方向，讓大家藉著這個時間瞭解；第二，更明確、具體的要求對方做改進，而且這個過程要公諸於社會，也讓大家看看所謂世界組織的態度。我認為這兩個都做到後，如果結果不盡如人意，我們再談第三個，我認為在媒體上面呈現政府的態度是如此，署長，你同意吧？"],["張署長子敬：絕對同意、完全同意。","蘇委員巧慧：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是要有先後，我也希望媒體可以理解政府的態度是這樣。署長，我們期待，這兩個是有時間性的，麻煩您儘快。","張署長子敬：是，我們做得不夠的會再來補，謝謝委員。"],["蘇委員巧慧：謝謝署長。"],["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廖委員國棟：（10時7分）根據你們的資料，我們看垃圾好像永遠都處理不完，署長有沒有永遠都處理不完的感覺？"],["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我們在努力。","廖委員國棟：努力，但是成就有多少呢？","張署長子敬：其實它的問題隨著時間有做一些演變，有一些存在已久的問題，我們希望逐步都改過來。","廖委員國棟：我特別注意到你們很多的報告都一直在講資源化及再利用。目前為止，你看再利用或者資源化的比例有多高？","張署長子敬：我想在統計上面，事業廢棄物百分之八十五都是資源化，都是再利用。但是我們現在就發現有的再利用其實沒有真正達到再利用的目的。好比說做了再利用的處理，但是並沒有達到後端用的產品要求，那就沒有辦法被再利用。"],["廖委員國棟：我覺得這個數據不準。","張署長子敬：剛剛報告有提到，我們要去加強這部分，未來再利用機關必須要訂出它的產品標準，產品標準是後一手可以用的，它出來的東西要符合這個標準，這樣才確保可以被下一個再利用的單位拿去使用。","廖委員國棟：所以我們現在有一種說法，你有開車，有沒有遇到科技執法，有看到路標到處都寫科技執法。用科技來處理垃圾，你有沒有這樣的企圖心？"],["張署長子敬：當然是有。"],["廖委員國棟：目前有沒有用科技來處理的相關進展？","張署長子敬：在管理上面，其實我們一直朝這方向在努力。"],["廖委員國棟：有用科技來處理垃圾的案例可以說明一下嗎？","張署長子敬：委員，所謂處理是純粹再利用這一個階段，不好意思，因為我們會說從清運到處理……","廖委員國棟：你們是不是只是清運、掩埋如此而已，有沒有辦法讓它回歸到原來的物質性，就是用科學來處理到不必占空間，但是有在……","張署長子敬：現在有很多方向，當然不是所謂高科技，但是在技術上，好比說我們剛剛講的生質能，原來是處理的又把水排掉，我們希望從那裡回收能源。以前可燃的廢棄物大家都燒掉了事，但現在我們希望它的燒是有計畫的燒，從這裡面去把熱跟能源回收回來，這些都是比較技術上的提升。","廖委員國棟：用科技來處理是非常好的城市跟未來的方向，臺灣科技世界第一，有什麼我們不能處理的，就是我們沒有把這個當做一個方向，一直朝著過去的掩埋、燃燒、焚燒，都到處亂丟。你看看那個臺灣地圖，現在臺灣地圖無處不毒啊！有人還說只剩下臺東、花蓮沒有毒，這是在亂說，其實也是到處都是毒，而且臺東現在的垃圾燒不勝燒，現在沒有焚化爐都全部到高雄去燒，高雄現在也不收，然後不曉得要怎麼辦，也是到處掩埋，堆積。這些垃圾都是西部的人到東部旅遊丟下的，在西部吃飯、大便在花東啊！"],["張署長子敬：沒有啦！他們去也有貢獻。","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要大力的補助花東，因為這些垃圾都是從西部來的。"],["張署長子敬：其實我們很努力協助他們。"],["廖委員國棟：你告訴我你怎麼協助臺東、花蓮？","張署長子敬：針對臺東部分，焚化爐快的話也許年底就可以開始試運轉。"],["廖委員國棟：也要到明年啊！","張署長子敬：沒有，它可以開始試運轉，就可以開始進垃圾。"],["廖委員國棟：是這樣？","張署長子敬：是，它已經邁出很大的一步，我們有給很多的協助。","廖委員國棟：事實上現在各鄉鎮都是掩埋啦！署長，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都知道啊！但是現在掩埋場也掩埋滿為患，都不曉得要怎麼辦，你們有什麼協助的方法？","張署長子敬：我們請臺東要估出未來的營運，很多人都在講焚化爐運轉量比產生量多怎麼辦？委員剛剛所提的就對，我們會輔導有關掩埋場的再生，把一些可燃的再拿出來妥善處理，把掩埋場的容量空出來，這個都在整個營運規劃裡面，我們都有提醒他們要整體規劃。","廖委員國棟：我現在再問清楚，就是現在的垃圾已經沒有去處，也沒有地方可以去換，你可以協助臺東什麼？只剩下資源了，對不對？你們現在資源協助有多大的量？"],["張署長子敬：資源的部分？"],["廖委員國棟：就是費用嘛！","張署長子敬：當然這個不是錢多少的問題，重點是他們需要的是什麼，他們今天需要的幫忙……"],["廖委員國棟：問總隊就知道他們需要什麼啊！","張署長子敬：對，他們需要的我們都會全力幫助，我想委員也曉得，他們只要有需要我們會盡力來協助他們。"],["廖委員國棟：請總隊說明。"],["主席：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總隊長說明。","李總隊長健育：委員很關切臺東的垃圾處理，所以我們過去從爐子的啟用來協助爐子相關的經費30億元之外，有關垃圾場的整理部分，最近有補助6,000萬元、7,000萬元左右，大概兩個區域會做前期的垃圾分選打包，然後把空間騰出來。另外，因為臺東最近垃圾處理的急迫性很高，所以他們現在也逐步把能夠挪出來的空間提供給事業廢棄物工廠去解決他們的垃圾。我們前兩天有去拜會縣長，目前縣長在這個方向上的作法是已經很有決心地說，在署的協助之下他可以自己解決轄內的垃圾及事業廢棄物。","廖委員國棟：上次我問過一個很大的負擔，剛才我說在西部吃飯、大便在花東，你看海洋垃圾多到不行，你們有沒有協助他們處理這些海洋垃圾？","李總隊長健育：在海廢部分，包含離島的蘭嶼、綠島及沿岸，大概也有跟環保局提出，如果整理需要人力相關的需求，我們也會盡量去協助。","廖委員國棟：我這裡有一份資料，不曉得對不對？署長，現在的垃圾百分之八完成清除，百分之九十二的廢棄物都堆在原地，這是你們報告裡面寫的，百分之九十二現在都用堆置嗎？這是講全國不是講臺東。請問現在垃圾完全都進爐，還是就是堆置、掩埋？","張署長子敬：沒有，原來大部分都可以進焚化場做焚化處理，當然這一年有稍微比較差一點，因為爐子整改等等，處理的量能有稍微降低，所以有部分是暫存在掩埋場裡面沒有錯，但是有很高的比例，百分之九十幾都是焚化處理的。","廖委員國棟：因為現在高雄不讓外界的垃圾進來，連臺南、彰化以南全部都是災區，包括臺東，你們有沒有協調高雄市來協助？","張署長子敬：我想這是因為他們在整個操作合約變更的過程產生了一個狀況，我們也在協調怎麼樣去協助他們去化。"],["廖委員國棟：目前協調的狀況怎麼樣？","張署長子敬：當然不一定是只有進焚化場，原來我們也開放有關地方的掩埋場可以暫存，因為這兩年焚化場整改之後，其實量能會提升，所以只是這兩年會比較急，因此我們希望地方掩埋場能夠暫存一部分，化解事業的壓力，因為這主要都是事業的廢棄物。暫存等到整改量能提升了再拿出來焚化，我們會希望它是經過篩分，把可燃的部分拿出來，可以做SRF的就做SRF，不能處理的才進到焚化爐處理。","廖委員國棟：所以我剛剛才會鼓勵你，要用科技來處理到變成是無毒的、可再用的，在技術上應該是可行的。不然你看這個毒，臺灣無處不毒啊！故意把臺東、花蓮劃為乾淨的地方，其實花蓮、臺東也是很慘。","張署長子敬：沒有，有的其實只是再利用產品的使用不當，但是這些都在剛剛報告裡面，是我們要去改善的部分。","廖委員國棟：今天各部會、各機關都來了，也聽到這個處境及狀況，你們應該要用更高的位階來管理垃圾，不要到最後變成像國外的媒體看我們臺灣是這樣的垃圾王國。","張署長子敬：我們在院裡面有一個計畫，大家共同在盤點這些廢棄物的去向、量能等等。"],["廖委員國棟：計畫書已經出來了嗎？","張署長子敬：我們現在共同在盤點，就有一個平台。"],["廖委員國棟：多久會出現這個計畫？","張署長子敬：除了我們現在做的這件事情，像剛剛科技部的報告說，因為這樣盤點以後也會釋出環保設施用地，這些就是在我們的計畫裡面盤點出來的，大家分頭去努力。"],["廖委員國棟：還是鼓勵你啦！用科技來處理垃圾。"],["張署長子敬：謝謝。"],["主席：謝謝廖委員。等賴委員香伶質詢結束後休息十分鐘。","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10時17分）剛剛好像大家都很關心德國刊出的評比，我們覺得很冤枉，本來在國際組織裡面，大家也知道我們在國際醫療組織也是面對很多的壓力，很多的團體其實得到不太公平的待遇，但是還是要想辦法去突破，看如何去參與裡面的決策，可能會比較實際一點，要不然你在外面只是參加而已，的確是反映真實的狀況有時候很難決策，這是我跟國際奮鬥的一點點心得。"],["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像UNFCCC對我們更重要是因為它有些機制，像國際之間碳排放交易等等，我們有很多跨國的廠，如果有這個機制對他們會有幫助，因為他們不是不願意做，但是現在因為聯合國組織底下的這個機構把我們限制住了，所以變成一直逼著他們一定要自己去減碳，那壓力就會很大。","邱委員泰源：好，謝謝，我想這個大家都瞭解，再繼續努力。","今天討論事業廢棄物，我們知道各位關心非法事業廢棄物的棄置，當然會造成環境的污染，到底現在國內非法棄置問題的嚴重程度是怎麼樣？","張署長子敬：坦白跟委員報告，現在非法棄置的案子還是有，但是這些案子基本上有很大部分是比較稍微早期一點的案子，第一個就是我們發現，院長也會關心，如果我們不能把去化的量用足夠，當然因為處理成本太高，有人就會鋌而走險，因此我們現在大力增加處理的量能，所以現在棄置案件比較少。因為我們現在有跟檢警環合作，所以如果有這種案子大概都可以查到也可以繩之以法。現在比較大的棄置案件有很多都是所謂的再利用，因為所製造出來的產品有時不合後端的使用規格或是去路產生問題，但他們還是得去化，所以可能就會亂倒或不照規定去做，現在棄置案件比較多數是這樣的情形，所以我剛才報告時也提到這幾個方向都必須去處理，包括提升去化量能、加強管理，讓它真的可以資源化、再利用。","邱委員泰源：謝謝署長的說明，本席是站在公共衛生的角度，包括我們已經發現的問題以及可能還沒有發現的問題都要關心怎麼樣去做，而不是報告說越來越少，但其實還是存在。署長剛才的說法讓人感覺很宏觀、很周全、從各方面來考慮，我們認為這個方向是對的。","站在健康的立場，世界醫師會及國際醫界都很關心相關問題，不管農作物、氣體、細菌、傳染病、空氣污染都和健康有關係，所以我們一定全力支持政府處理相關的問題，共同保障國民的健康。從環保署的報告可以看出這三個方向的精進行為你們一直都有在做，在此本席舉個例子來請教一下，我們現在已經開始有一些科技輔助，地方的環保工作也都很用心在做，究竟怎麼樣才能即時查覺非法棄置的案件？我們可以看到，110年1到5月全臺灣只有三十件，真的有可能這麼少嗎？還是說有很多案件都沒有被發現？我們該如何即時發現並查獲源頭？甚至該如何處理已經查獲的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這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早期發現，第二是源頭是怎麼樣，第三是後續該如何處理？","張署長子敬：最傳統、最基本的就是從產源的申報、運輸車輛的GPS控管、確保它運到對的地方，因為處理成本越來越高，當然就會有人鋌而走險，違法的情況的確有可能發生，對於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現在我們透過比較好的科技，除了傳統的民眾陳情、舉報之外，我們也會固定使用無人飛機或以航照的圖片去比對，藉此找出可能的點。對於地方上比較可能被棄置的熱點，我們也輔導他們設置CCTV，這些都是為了早期發現，甚至鼓勵他們使用車牌辨識系統，對於可疑車輛進出的位置可以早期發現他們是不是有在做一些違法的行為，藉由這些手段，我們希望能夠早期發現被棄置的案件。現在我們跟檢警環合作的好處就在於透過有系統的犯罪偵查，我們才有機會抓到源頭或是犯罪主謀，因為以往環保單位的稽查都是在末端，所以很可能都只是抓到怪手、駕駛這些行為人而已，現在我們希望能夠澈底制裁到主謀的犯罪者。至於已經查獲的部分該怎麼辦？現在我們跟檢調有很好的合作，也就是說，檢察官可以利用偵查的時候，觀察當事人犯後對於棄置物是不是有做復原等等，這些都會列入求刑的考量，針對這部分，我們吸取他們的經驗……","邱委員泰源：因為時間關係，請簡要回答就好了。","張署長子敬：有關環境回復的責任，我們會在修正廢清法的時候把它放進去。","邱委員泰源：本席再請教劉司長，從以前的金門到現在的南投，當地醫療院所都一再反映他們的廢棄物處理價格超過人家太多，他們承擔不起，他們與當地環保局溝通時，環保局都說這是商業行為，明明全國各縣市的健保都一樣，結果越是偏鄉的處理成本卻越高。很早以前我曾經提過金門有這樣的問題，現在南投也發生很大的問題，站在醫事司的立場是不是應該瞭解一下全國的情況，看看他們到底碰到什麼樣的困境，然後和環保署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不然當地的醫師公會理事長都想到長官那邊去攔轎喊冤了，這個問題如果不處理的話，的確很對不起這些醫療院所，不知兩位的看法如何？"],["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劉司長越萍：我們會跟環保署一起開會研商，看看這些地方的困境該如何處理。因為這個問題並不是只牽涉到醫療的部分，我相信環保署也已經講過他們的立場，該一起面對的我們都會一起來協助處理。","邱委員泰源：金門好像也有問題，南投現在對於這個問題一直感到很頭痛，希望你們能夠用最短期間去瞭解，當然最好是調查一下全國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這樣的問題，尤其是偏鄉，在此也要拜託環保署幫忙一下。","張署長子敬：這部分我們有在努力，所謂偏鄉的處理成本比較貴，主要是因為收集的成本太高，可能去一趟卻收很少，所以……","邱委員泰源：醫事司應該要設法補助，否則會變成只是鼓勵偏鄉去服務民眾，結果卻放任他們的處理成本這麼高。","張署長子敬：這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我們協助他們建立相關設施，讓收集成本和處理費用降低。另外就是委員剛剛所提的建議，也許醫事司可以考慮偏鄉的處理費用比較高，看看是不是可以用健保補助……"],["邱委員泰源：是不是可以趕快進行這些事情？"],["劉司長越萍：我們會儘快來處理。"],["邱委員泰源：請署長也多多幫忙好嗎？","張署長子敬：因為上次委員有提過離島的問題，其實我們已經試著去輔導他們，包括讓他們自行設立冰箱等等，降低他們的收集成本。","邱委員泰源：現在連南投都碰到這個問題了，拜託你們趕快處理一下，謝謝。","張署長子敬：好的，謝謝委員。"],["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賴委員香伶：（10時28分）署長好，首先我想就教環差的程序，你應該知道銅鑼科學園區開發計畫的環差目前正在進行當中，請問會議結論的附帶意見或附帶決議的效力是什麼？它能做為未來通過與否的必要條件嗎？還是說只是參考用？"],["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委員所說的附帶意見……"],["賴委員香伶：本席是指10月25日在環保署開的會議。"],["張署長子敬：現在審查時是會審查到決議文裡面……","賴委員香伶：雖然結論有三個，但是還有一項附帶建議，請問附帶建議在審核通過與否的必要性是什麼？"],["張署長子敬：委員是指這個環差能不能通過是不是？"],["賴委員香伶：是的。"],["張署長子敬：附帶決議應該是說……"],["賴委員香伶：有沒有效力？那是附帶建議。","張署長子敬：因為不是決議也不是承諾事項，所以沒有那麼強制，但我們是提醒它……","賴委員香伶：所以署長還沒有看到會議紀錄是嗎？這是10月25日開的會議，我相信應該快要送到署長桌上了，這個環差的結論有三點，但是還有另外一項附帶建議，它要求開發單位說明污水專管排海可行性評估的規劃及時程，這個的重要性在於，未來力積電進駐銅科之後，應提高水污、空污的量能與標準，特別是水污量能。目前以0.5公里的短管排入西湖溪，而當地鄉親與環團鑑於水污量能會增大，故認為應考慮以專管排到後龍外海，這點竹科管理局也同意，只是目前仍屬於建議。請問署長，在最後整合上，此附帶建議或可行性評估與審核環差的審核通過是否會有關連性？可以有關連性嗎？法律上有沒有關連性？","張署長子敬：現行比較明確的相關許可均已規範，且業者申請變更的項目也不能無限延伸去審查……"],["賴委員香伶：所以前提是過去對於污水的處理已經通過環評了……","張署長子敬：對，如果這次變更的範圍是這樣……","賴委員香伶：這是法的漏洞，還是有裁量上的……","張署長子敬：這不是法的漏洞，且以往常常發生，譬如申請變更負責人，結果審查時意見一堆，包山包海，甚至要求重新做，所以我們才做適當規範……","賴委員香伶：我相信大家對這件事都很清楚，如果採專管排海，地方阻力小。且力積電進駐之後，所排放的水污量能會比現在多好幾倍，這是事實！過去之所以沒用專管排放，係因鄉親認為進駐的廠商不會排放那麼毒的水或空氣！但現在不管毒性、排量均提升，所以理當重新考量做專管，我相信這是大家的共識。這件事交給竹科管理局、銅科管理局或科技部來處理？還是環保署可以代為提出強烈要求與建議？我認為這是政策，也是權利！","張署長子敬：就環評法來講，開發單位提的就是它自己決定要怎麼做……","賴委員香伶：這是在園區裡面，不是開發單位。","張署長子敬：對，就是園區管理局，雖然現在計畫尚未審查通過，但然有這樣的意見出現，那麼他們就應該做適當處理。","賴委員香伶：他們是應該要處理，但環差委員已經提到這項附帶建議，代表環差委員也同意了。","張署長子敬：然已經提出意見提醒他們，那麼就看下次提修改後的計畫時他們怎麼處理這些問題。","賴委員香伶：時間才短短三個月，12月31日會再召開最後一次審查會議，所以可行性評估會在下次會議提出，是不是？"],["張署長子敬：我請劉處長來向委員說明。"],["主席：請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宗男：報告委員，這次申請變更的範圍不包括此項內容。"],["賴委員香伶：當時沒有？","劉處長宗男：其廢水排放係依照原來所通過的內容來執行。由於審查過程中，其變更……"],["賴委員香伶：有好幾個委員提了這問題。","劉處長宗男：對，有人提議要不要考慮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所以審查委員建議評估。但專管排海有另外的衝擊，未來如何，還得視評估結果而定……","賴委員香伶：從污水處理廠排入西湖溪就沒有衝擊嗎？你的想法就跟當時大家對你們的質疑一樣！現在以0.5公里的短管排入西湖溪，一路順著銅鑼鄉、西湖鄉、後龍鎮排放，這樣就沒有污染問題嗎？而排到大海你們就覺得有污染問題？"],["劉處長宗男：所以環差要依據評估結果來做比較。","賴委員香伶：但並非由你們來處理，這是附帶建議而已。"],["劉處長宗男：由科學園區評估後再做申請。","賴委員香伶：然已經提升規格，那麼鄉親希望能比照台積電第13廠的規格來處理！署長，嚴格把關，好不好？我希望署長可以展現環保署主政的立場！"],["張署長子敬：是。","賴委員香伶：大家都知道臺灣在空污、減排方面雖然都有努力，但評比卻很低！對此，署長剛剛有解釋過，係因很多數據與基本標準值都不對，縱使環保署一再澄清，人家還是不理會。我認為環保署應就此發出嚴正聲明，不能只在國會說明，這畢竟涉及國際觀瞻！","另外，現在大家最擔心的，就是眾多的事業性廢棄物，一般性、醫療性廢棄物的棄置問題一再爆出。前幾天，環保署和檢調終於就新竹橫山鄉油羅溪遭非法棄置一事上採取行動，我想環保署對此事也盡了很大心力。但何以去年11月即接獲檢舉，卻到今年5月才進場會勘？甚至遲至11月才確認主謀？如此，這一年來豈不是放任該違法業者繼續營運，繼續賺取不法收入？這究竟是法的漏洞，還是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以致你們在緝兇作業上遭遇困難？請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報告委員，對此，我們也在檢討執行程序，因為有些棄置案件發生時，我們的行政檢查只能處理行為人，以致常常都抓到最末端的操作員或駕駛，而這是沒用的！"],["賴委員香伶：對。","張署長子敬：因此我們現在與檢調合作，而檢調係以犯罪偵察方式辦理……"],["賴委員香伶：但一拖就是一年時間！","張署長子敬：不過偵察起來就會很周延，而且可以抓到整個集團！","賴委員香伶：難道不能先有禁制令或暫時處分令，先把查扣的空間或地理環境……","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也在檢討，何時是我們應該直接切入的時間點！"],["賴委員香伶：所以要修法？"],["張署長子敬：何時我們應該把整個集團……"],["賴委員香伶：收線收網？","張署長子敬：因為要抓整個集團的話，偵察時間就會比較長！所以我們也在衡量其中利弊，若能整個撲滅是最好的，但這樣一來，可能衍生出很多東西在那裡……","賴委員香伶：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情況，應該是發生在臺灣的眾多案件之一而已。在這一年當中，業者繼續營運，你們也無法判斷業者所載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即使你們現在以GPS做車輛或機具定位，但我想大概只能查到合法廠商，對吧？尤其業者以合法來夾帶非法載運，你們也不可能逐車清查！為此，本席提出臨時提案，請署長參採。現行法定得滿清楚的，事業單位必須提營運清運計畫……"],["張署長子敬：必須申報事業計畫書。","賴委員香伶：之後載運單位送去再處理機構時，也必須提計畫？"],["張署長子敬：是。","賴委員香伶：至於中間運送，則以GPS定位？"],["張署長子敬：是。","賴委員香伶：目前這種方式只能處理合法業者，卻無法管制非法，因此，有無可能採取e化、透明化與優化平台的方式，讓整個過程從地下化變成地上化？畢竟大家都有需求。目前盤點出的列管四萬五千多家事業單位，若其需求能公布在環保署或專業網站上，之後由你們視清運的事業單位、處理單位之量能來媒合，價錢也公定，而處理的場站去化也知道現有存量，如此，能否透過e化平台來打擊合法掩護非法的歪風？或者定期查核載進去的場站，一旦查獲不法，即可施以暫停營運的處分？環保署有無可能研議設置這樣的平台？","張署長子敬：設置平台是沒有問題的，重點在於，產源是否願意好好做？如果為了節省成本而委託非法業者清運，那就從產源這裡……"],["賴委員香伶：這就是你們的責任了！你還說委託非法……"],["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賴委員香伶：要讓委託單位也清清楚楚有這樣一個媒合平台……","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就得處理產源的稽核，要上網申報，要勾稽，這些我們都會去做！"],["賴委員香伶：源頭管理可以！","張署長子敬：至於清理的人，原來是合法的，但可能為了賺錢……"],["賴委員香伶：夾帶非法？","張署長子敬：對，如此對產源來說就不太公平。因此，除了強力稽核清運業者外，也要讓產源可以有自己處理、控制的機會……","賴委員香伶：產源自行後端處理是另外的事，但目前看來，並沒有那麼大的空間與量能、資歷可以處理，所以才走中間層與後端層。"],["張署長子敬：對。","賴委員香伶：所以我才會建議，如果由你們設置一個公平交易的Uber Trash媒合平台，讓清運者清清楚楚後端場站有多少空間，該處理何種內容物，這樣他們也可以調整，讓e化來處理這種一再污染我們土地的惡形惡狀！油羅溪的下游就是頭前溪，頭前溪則行經新竹縣市，流經無數的居民與農田。我們善意提出建議，看是否可能從局部做起……"],["張署長子敬：委員提的建議其實我們都有……"],["賴委員香伶：都有嗎？"],["張署長子敬：我們再來檢討看與委員所期待的是否有所落差？是否有可以改善的空間？之後會再做進一步的改進。"],["賴委員香伶：如果先從一個城市試辦起……","張署長子敬：也就是產源申報的資料是公開的，而處理的處理廠的量能與收費也是公開的，所以如何可以使其更有效運作？對此，我們會再檢討看看。","賴委員香伶：沒錯。署長，聽說回復要花11億，這11億是編預算處理，那麼源頭的廠商是否需連帶負責？到底錢由誰出？","張署長子敬：我剛剛答復過，我們與檢察官合作，如此在量刑的過程能夠要求他……","賴委員香伶：就算關到死，土地都已經被污染了！到底要不要回復？","張署長子敬：所謂量刑的考量是說，若行為人願意回復的話，那麼檢察官求刑時就可以列入考量。再者，未來廢清法修法時，可以把環境回復的責任做更明確規範，不能讓他賺了錢跑掉，頂多被抓去關，然後這個就丟給國家。","賴委員香伶：不准脫產，一定要回復完成，不然就繼續關著，沒有假釋。","張署長子敬：對，我們要去補強這部分。","賴委員香伶：希望從嚴做一個案，這個案已經是夠清楚了，今年3月我也質詢過署長，檢調跟環保署循線一步、一步的辦案，我看出你們是有技巧，也想要扣源頭，但是這個案子只是冰山一角的話，還是希望透過透明化的方式，讓地下化轉為地上，合法不要再掩護非法。","張署長子敬：對，希望從源頭減少這種案子才能正本清源。"],["賴委員香伶：我也期待儘快提出修法。","張署長子敬：是，謝謝。","賴委員香伶：謝謝署長，謝謝主席。","主席：謝謝賴委員，現在休息十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10時50分）署長好。今天剛好談到事業廢棄物，剛剛報告的時候聽到農委會農糧署的長官有提到大湖，隔壁銅鑼是種植蕃薯，可能一樣會產生廢農膜。謝謝署長御駕親征，我們一起到大湖跟胡鄉長討論這件事情，現在是草莓的產季，當然產季結束之後又會產生廢農膜，請問農委會農糧署長官知道現在有好的處理方式嗎？當初我有聽說要補助他們農膜清洗機之類的。"],["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黃組長說明。","黃組長俊欽：報告委員，針對銅鑼，今年的模式一樣，我們會補助農友回收農膜的回收機械，跟當地的回收業者一起合作，讓農民可以定點、定時把農膜清出來，然後再回收利用。","徐委員志榮：據我所知，那些廠商有從越南進貨，但是它是乾淨的，所以大湖和銅鑼的農膜可能不是很乾淨，會有泥土之類的。請問你們補助他們處理廢農膜的機器，不是用水洗的吧？我看好像是把泥土抖落，對不對？一台需要多少錢？你們準備補助農民多少錢？經過農膜清洗機處理後，是否可以達到再利用業者的標準也可以用，如果達不到的話，做出來也沒用，他們還是不要用啊！","黃組長俊欽：我們在銅鑼跟大湖都有測試過，經過農膜回收機的抖動將泥土、樹枝刷取之後，業者是可以再利用。","徐委員志榮：那很好，一台多少錢？你們補助農民是多少錢？","黃組長俊欽：因為是日本進口，造價會比較高，目前是22萬元至25萬元左右，我們會先補助三分之一。如果是農會產銷班使用的話，我們是補助一半。","徐委員志榮：種一分地、兩分地，要買回收機，雖然你們會補助三分之一，我也覺得划不來。產銷班部分，補助二分之一有比較多，也不用每一個農民都要有，大概買兩、三台就可以，班員都可以輪著使用。請問有人申請補助了嗎？","黃組長俊欽：目前大湖、銅鑼地區還有勞工，都用人工清潔的方式，這部分我們也會再繼續看，如果有……"],["徐委員志榮：人工清潔是由誰清潔？"],["黃組長俊欽：是農民自己從田裡面……"],["徐委員志榮：他們願意嗎？他們會這樣子做嗎？","黃組長俊欽：有的願意，但是人工不足的就會建議用代收農膜回收的模式。","徐委員志榮：當然要多多宣導，農民也要配合，用人工處理乾淨，再利用業者也願意收，這樣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不然都送到焚化爐，熱點都很高也不是辦法。請農委會的長官仔細的關注，不然馬上又要產生好幾百噸了。","署長，事業廢棄物的量很大，事業廢棄物減掉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剩下的大概就是到焚化爐或掩埋場。請問有事業廢棄物減掉再利用的數字或比例嗎？"],["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大概有八成五左右，就是大概85%是可以再利用的。"],["徐委員志榮：那剩下的就不多。","張署長子敬：對，實際上要處理的是比較少，所以現在事業廢棄物真正出問題的，就是再利用之後沒有好好地確實再利用，這個才是現在我們急著要去解決的問題。","徐委員志榮：之前我也有提過，再利用可能因為產品成本比較高，品質也不如新的，穩定性也不足，所以市場的接受度也不會很高，因此我們的計畫就不夠。我之前有提是否趁前瞻計畫、公共工程等等，可以儘量去計畫，不然堆置一年就增加好幾萬噸。但是前瞻計畫可能到113年就結束，如果這段時間沒有計畫完，在前瞻計畫結束之後，請問有準備要如何處理這些嗎？","張署長子敬：我們也考慮到這是長期的生產過程，希望再去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所以我們考慮修法，讓它可以變成是公告應回收的物質，像保特瓶這種性質。就變成源頭可能要付出一部分的錢，而末端再利用不夠成本或者市場沒辦法競爭的時候，能夠給源頭一些補貼，這樣就可以讓產源的廢棄物真正被再利用去化，我們也不用擔心它被亂倒，這是我們希望去努力建立的。","徐委員志榮：署長講到公告的項目，雖然我不是很專精，但也有人建議，在D類的產品之中，是否可以請環保署重新檢視有哪些可以到R類？據他們講，D類裡面還滿多可以到R類進行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部分。","張署長子敬：我們會一併做檢討，因為大家都希望到R類，好像管制比較鬆，處理成本會比較低。其實它可以再利用是好事，現在只是我們發現再利用的最後一段，常常有被不當棄置、利用的情況。我們希望把這部分補起來，讓整個系統可以有效利用，這樣我們就不用擔心D類變成R類，只要這個系統是可以通的，就鼓勵多去再利用。","徐委員志榮：對，拜託署長。"],["張署長子敬：這個我們會一起來檢討。","徐委員志榮：跟你解釋一下，講到亂倒，我的選區都是山區，亂倒的事件層出不窮，剛剛賴委員也講了很多，我也不再贅述，現在監視器比較多，比較能夠找到亂倒的。在罰則方面，不管是罰款還是刑法，當然也要視其傾倒的物品有毒、沒毒，也要細分嚴重性，以及倒的量等等，不然三更半夜，不是倒到懸崖下面，就敢倒到大馬路旁，也造成地方很大的困擾。委員們跟行政單位來集思廣益，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來防堵這些不肖業者。","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這個我們在修法時也會納入考量。"],["徐委員志榮：謝謝署長。"],["主席：現在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11時0分）署長好，德國看守協會將我們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評定在倒數第5名，較去年又下滑3個名次，署長要不要說明一下它這一次的評比？"],["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委員好，這個評比我們原來都抱持虛心接受的態度，其實很大的一個問題在於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它們很多資料的取得不一定能夠即時或是正確。以往也發生過類似情況，我們也都跟它們溝通，甚至主動提供資料給它們，但是它們不一定接受。這次是因為我們剛好有機會，在它發布前就看到資料，結果發現資料上出現很基本的錯誤，也就是它將我們的人口數誤算成2,000萬人。因為母數降低了，所以每單位人口產生的量就變高了，導致數字改變。當然，我們不是計較成績好不好，而是它拿了一個不正確的東西評比，我們覺得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很努力。這部分它也承認是錯誤，如果它們願意善意地修正，那我們就繼續參加，所以我們才會說，如果它們還是用錯誤的資料來評斷我們，我們就要審慎地考慮是不是不再參加。","蔣委員萬安：署長，你有對外說明因為它們在計算上面採用錯誤的數字，包括我們的人口數少算了300萬人？"],["張署長子敬：是。","蔣委員萬安：我想引用到錯誤的數字，當然我們無法接受，也應該要求它們更正，我相信這過程當中應該都有溝通。","請問署長，如果用正確的數字計算，我們的評比應該是多少？","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計算的部分我們可以處理，但有一項所謂氣候政策的部分，是請當地的專家去評分的，這個就會差距很大了，因為每個專家對自己國家的期望不同，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印度被評起來比我們還好的緣故，事實上我們很早就提了2050年要淨零排放，但是它在前幾天才提到2070年要淨零排放，結果它的分數比我們還好，這個部分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評分，因為是由專家去評分的。","蔣委員萬安：基本上，應該要以客觀的數據計算出人均碳排，如果它少算我們的人口數，當然平均下來，我們的人均碳排會比較高，在評分上面就會比較差。","另外，關於政策因應方面，譬如我們訂的碳排目標等等，這部分我想它們可能委託專家學者調查做評比，但是我們看到2050年各國喊出淨零碳排，在這過程中，我們看世界其他國家訂什麼標準，至少在2030年美國就說相較基準，它要減少50%到52%，歐盟要減少55%，日本則是46%。回過頭來看臺灣，我們照現行的規定，也只是訂要減少20%，所以很明顯地我們落後於其他國家。","我想不是單單只是看目標，印度訂在2070年，相較於臺灣，它的國家這麼大、人口這麼多，我們雖然喊出2050年，但目前我們的路徑、相關的進程，其實看到的是較其他國家落後。當然引用錯誤數據，我們要據理力爭，但是綜合評估下來，我想它還是有一定的客觀參考價值存在，我今天聽說環保署要評估未來退出德國看守協會CCPI的評比，是真的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以往都是它發布之後我們才看到資料，如果有錯我們就反映，希望它明年能夠更改等等，但這次是因為剛好有機會提前看到錯誤並向它反映，它們也承認錯誤、說要修改，但事實上在記者會卻沒有表示。所以我們所謂的審慎評估是，如果它的態度是這樣，明明我們跟它說資料錯誤，而它還是要照錯的，我們再繼續參加就沒有意義；但如果它的態度是願意修正，大家互動是正向的，我們當然願意接受大家的評比，給自己鞭策的力量，我們繼續來努力。","另外，有關剛剛委員講的2030年的目標，因為當初我們說要在2050年減到2005年一半的時候，就已經有這個路徑，所以2030年的目標是本來就設定的，如果現在要改成2050年要淨零排放，這個路徑怎麼樣現在還在評估，所以它講說我們還沒有提出來，事實上是我們還在評估，但是2050年我們草案已經寫進去，而且也預告了，其實我們是已經有承諾要付諸實施。","蔣委員萬安：這個意思就是雖然原本2050年只要降50%，但是現在要降100%，所以相對於相關的進程，2030年就一定要比過去訂的降20%要來的更進步、更積極，但是現在還沒有看到，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張署長子敬：當然這個就是大家在討論所謂路徑的……","蔣委員萬安：對，所以我相信它在評比上面，看到其他國家都訂出更積極地減50%，但我們現在還沒有提出，我相信、也知道有在研議，但是這沒辦法再拖了。"],["張署長子敬：對。","蔣委員萬安：最後我的結論是，署長你還是要審慎地評估，不要貿然地說我們就退出。","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是在評估。","蔣委員萬安：我們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是我覺得不要放棄任何國際參與的機會，這等於是把我們自己排除在國際相關的事務上面，雖然它可能是一個民間組織、公民團體，但是它才有相當的客觀依據。如果相關數據它引用錯誤，就要積極地溝通。","第二個，我的建議是你要說清楚，比如它少算我們300萬人口，那把300萬人口加進去，我們的人均碳排是多少？如果今天加進去，我們的人均碳排是減少的，評比的排名至少應該是多少？要讓國人很清楚知道，但是現在講不清楚。環保署一定有能力可以做到！你說其他的相關政策也可以說清楚，比如署長你剛解釋的，我們正在努力研議中，接下來什麼時候我們會再提出更進步的進程？讓民眾有感。我們知道它引用錯誤數據，以正確的數據計算的話，結果是什麼？我們的排名就不是這麼落後，這個講清楚就好，而不是貿然說：「你把我評比很差，我就退出。」，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正確得態度。","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不是說它把我們評比得很差，我們就要退出，而是說它的態度上面，如果現在我們發現錯誤向它反映，它也願意修正，那當然我們就繼續虛心受教；但如果說它的態度是錯了也不願意改，當然我們就必須去審慎評估，我不是說以成績好壞來決定。"],["蔣委員萬安：我覺得還是多溝通啦！","張署長子敬：是，我們不是以成績好壞來決定。","蔣委員萬安：還是要非常審慎地評估，因為我看到報導說署長你們可能決定要退出，所以我覺得還是要三思。","張署長子敬：沒有，我們講的是評估，不是說我們要退出。","蔣委員萬安：另外，今天我們討論有關廢棄物的處理，請署長看一下，我們現在廢棄物的妥善處理率從105年到109年是逐年下滑，什麼是妥善處理率？就是我們當年度申報完成的清理量占當年度的產生量以及前年度的貯存量，所以表示說我們現在事業廢棄物的處理量能可能不夠。另外我們再看下一張，事業廢棄物的貯存量5年爆增了2.4倍，也就是我們看到109年相較104年是爆增的，所以我們貯存愈來愈多、一直沒有清理，而妥善的處理又逐年下降，署長，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確實是存在的，確實去化量是不足的，我們整個巡隊已經全面去盤點每個東西的去化量，不足的要趕快補上。目前比較多的暫存量很大部分是無機的爐碴，所以我們現在也跟海事工程來結合，經過審慎的程序之後，確定它可以去做海事工程的填地，我們現在已經找到路了，它會逐年慢慢地去化，減少這個量。","蔣委員萬安：監察院其實在今年7月有一份調查報告，不知道署長有沒有看到？這主要是針對貯存量爆增，認為我們事業廢棄物面臨減量、去化的問題，特別是我們又希望更多在海外投資的企業能夠回到臺灣，當然也會加重這樣的負擔，讓我們面臨更多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困境，針對這部分，環保署應該要提出相關具體的因應措施，我們希望的數字是貯存量能夠繼續下降，而妥善處理率能夠提高。","張署長子敬：是，我們的貯存量會逐年去化。","蔣委員萬安：最後，國人很關注減塑的問題，其實環保署原本有一個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期程，2020年是限制餐飲業者提供內用的免洗餐具，但現在好像沒有完全照原定的規劃在進行，這個部分署長要不要簡單說明？","張署長子敬：這個我們都有在持續檢討，因為我們有一些城鄉差距，所以有些政策推行上會有一些阻力。我們現在找到的方法是我們制定政策，實施的時間則讓地方去溝通，這樣他就可以逐步推動，我們覺得這個是比較適合地方推動的需求，也可以逐步落實政策的作法。","蔣委員萬安：你們在2019年說用PLA等生物可分解的塑膠作為禁用吸管的替代，但如果PLA要分解，要在特殊的環境之下，臺灣目前沒有相關的處理技術吧？我們沒有分解PAL堆肥的處理廠，是這樣嗎？","張署長子敬：當初訴求它比較環保，因為它是可以分解的，但其實它要在特定的環境，就是在堆肥的環境才可以分解，我們國內沒辦法大量處理這部分，再加上回收時它跟一般的塑膠不容易分開，所以我們現在審慎思考要不要繼續認為它是環保的。","蔣委員萬安：署長，你這邊如果做了相關的評估跟研究，請給本席一個報告。","張署長子敬：是，我們現在在評估，謝謝。"],["蔣委員萬安：謝謝。"],["主席（徐委員志榮代）：請莊委員競程發言。","莊委員競程：（11時12分）署長好。現在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即將閉幕，各國都在尋求對抗全球暖化的行動，期盼可以在綠能中兼具廢棄物處理、減碳、循環經濟等功能的生質能源。我想環境保護不應該成為選舉或是政黨操作的工具，新能源發展不但是我們國家也是全球都在追求的目標，環保署計畫在北中南蓋三座廚餘發電廠，也就是生質能源廠，請問署長，全臺第一座生質能源廠在哪裡？"],["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委員好。第一座是在臺中，因為他比較早開始確定政策目標並推動，所以現在臺中的第一期已經開始運轉。","莊委員競程：就是外埔生質能源廠收運生廚餘，經過厭氧消化處理，去年6月開始發電、售電，目前發電穩定嗎？","張署長子敬：目前運轉的狀況漸漸比較穩定，剛開始有一些還是要調適，現在應該是穩定的。","莊委員競程：生質能源廠兼具廢棄物處理，而且可以轉化成能源，是不是應該要大力地推廣？","張署長子敬：是，這個是我們在努力的，因為現在大家都追求需要擴大再生能源，其實生質能是可以開發的部分，所以如果我們長期要禁養豬等等，那我們會朝生質能這個方向來推動。大埔這個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重要的示範廠。","莊委員競程：現在除了大埔之外，其他生質能源廠的進度大概如何？","張署長子敬：桃園年底應該可以開始上來，其他幾都還在規劃當中。","莊委員競程：其他是雙北跟高雄還在規劃中，現在桃園也會開始……","張署長子敬：是，它也可以開始試運轉。"],["莊委員競程：目前全國廚餘處理的進度如何？","張署長子敬：廚餘現在有一點困難，因為原來有一大部分是用於養豬，所以我們對於廚餘設施的擴建就不能全量滿足，而當初臨時有一些禁養規定的時候，我們就要想其他方法去化這些廚餘。我們現在希望全面推動，長期希望廚餘都能夠往堆肥或生質能的方向走，現在我們希望能夠建立這個量能，未來如果考慮養豬有防疫的要求時，我們就可以有效地來處理這些廚餘。","莊委員競程：因為生質能源廠可以去化廚餘，而且還可以發電，剛剛署長也說希望各縣市都可以跟進建設，剛剛也講桃園市已經設廠，但是人口稠密的雙北後來對於生質能源廠都比較沒有消息，請問其他縣市對於生質能源廠的設置意願如何？他們主要考量的原因是什麼？","張署長子敬：生質能源廠我們為什麼先從五都開始？基本上它的量比較夠，可以自己運轉，其他縣市的量比較不足，所以我們原來希望的是推動跟豬糞尿這些農畜一起共發酵，這樣它的產能效果會比較好，運轉會比較容易。","莊委員競程：近年來臺灣經常因為焚化爐歲修以及非洲豬瘟等等的突發狀況影響，垃圾大戰、廚餘大戰最近都時有所聞。農委會表示，為了防疫，也為了豬肉品質的升級跟穩定，有意在未來禁止廚餘養豬。一旦真的朝向禁止廚餘養豬的時候，接下來廚餘的去化該怎麼做？除了廚餘以外，沼氣的來源是畜牧業，畜牧產生的糞尿一向都是衝擊河川跟周遭環境的問題來源，但反過來說，它是不是可以持續產生沼氣的原料，而且它的產氣效率還比熱廚餘或生廚餘更高。請問你們在畜牧糞尿的利用上有哪些規劃？目前畜牧場約有半數有做資源化，其中三、四成也都是用於發電，如何跟環保署的生質能源廠結合處理？"],["主席：請農委會畜牧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經緯：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確實是照這樣的規劃來做，沼氣再利用的部分，一部分是做熱源使用，一部分是導入到發電，另外在沼液、沼渣的部分有一些共發酵處理，如果未來有一些生廚餘可以一起來做共發酵的話，我們也會跟環保署一起來做。","莊委員競程：我們國內源源不斷產出廚餘以及畜牧業的排泄物，或是廢污水以及農工業廢料等有機廢棄物，如何從沼氣發電、生質燃料做好能源化？經濟部掌管能源政策，請問經濟部的態度是什麼？"],["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說明。","楊副局長志清：跟委員報告，目前在事業廢棄物的部分，我們就是搭配環保署轉廢為能的概念，把一些原本要送焚化爐的事業廢棄物，比如廢塑膠、廢木材，先把它挑出來做成SRF，之後有兩個去路，一個做SRF的發電廠，另外一個就是提供給汽電共生廠做燃料，這樣就可以把原本要進焚化爐的那些負擔變成能源，對整個處理應該會比較正向而且有幫助。","莊委員競程：署長，我們早上一直提到「德國看守」等非政府組織的評比，我們目前排在倒數第五名，今年評比的國家增加三個，今天署長也有說明過，他們引用很多錯誤的資料。我們的能源政策對於2030年的減碳目標以及再生能源的目標，目前的進度如何？我們在10月中已經公告氣候變遷法草案……","張署長子敬：是，預告。","莊委員競程：洪申翰委員現在也在參加COP26，也是表達我們國家對於未來氣候變遷的作法有精進的一個作為，這部分請署長再說明一下。","張署長子敬：大家關心2030年我們減碳的目標，當然目前我們在檢討我們的減碳路徑，其實國際能源總署也很明白地講，在2030年之前我們只能先利用有的技術盡最大量來減碳，期待2030年之後有新的技術成熟以後，2030年到2050年的目標就用新的技術來達成。所以如何在2030年之前把我們有的技術充分地發揮，那才是我們現在積極在檢討的。所以我們的目標設定不是劃一個數字就會好，而是必須很仔細地去盤點我們該怎麼去達到、能夠怎麼做，所以在國發會龔主委的召集下，我們現在還在檢討這個路徑。","莊委員競程：好，希望我們未來再共同努力，因應氣候變遷的減碳作為，我們國家也要做得很好。","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其實這個是我們很重要的工作，所以我們才會說，對於他的評比，我們是虛心接受，只是他弄了一個錯誤的數字，我們就覺得他應該要更正。"],["莊委員競程：這應該要澄清啦！謝謝署長。"],["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主席（莊委員競程）：請張委員育美發言。","張委員育美：（11時21分）署長好。按照衛福部提供的書面報告，109年度申報醫療廢棄物的醫院大概有479家，診所大概有2萬2,653家，也就是說，不分醫院、診所都有醫療事業廢棄物的需求，尤其在疫情期間，穿穿脫脫，很多都是disposable（一次使用的）、頻繁的清消等等，導致醫療廢棄物的數量大幅增加，署長應該知道嘛？"],["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是。","張委員育美：監察院在107年的調查報告中就指出，衛福部與環保署對於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長期居高不下，放任市場處於不合理的狀態，未能妥善解決。雖然環保署已有強制要求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要將處理費用上網公告，提供醫療院所自行比價的選擇，但實際上卻無法扭轉其亂象。署長，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存在著地域性等問題，醫療院所受限於各縣市的中小企業，應該有些是壟斷的，所以縱使我們查到收費較低的處理機構，看似上網有比較低的處理機構，但卻是看得到、吃不到，醫療院所依然要負擔比較貴的處理費用，尤其在疫情期間，費用增加了三成、四成，而健保費用有沒有增加？其實醫院、診所的業務量好像很多都降低了，但礙於防疫，他必須要穿這些，以致這部分占了醫療診所很大的支出。署長，你知道醫療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很高嗎？","張署長子敬：這個應該是存在的，因為我們的量增加之後，他的處理量還是那麼多，所以……","張委員育美：防疫量增加，可是他也在加價，你知道嗎？","張署長子敬：對，他的處理量能還是那麼多，因為供需的關係，他就可能加價。這個費用可能有包括處理和清運的部分，我相信一定會有影響，因為清運的部分，在防疫垃圾上，譬如說一開始的居家檢疫、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這些原來都是我們統一委託清理業去清理的，所以他的工作量增加了，所以是不是這樣也會影響到他的價格？這我們會仔細再來了解。","張委員育美：所以請環保署署長要介入調查，給大家一個公評，醫療院所除了忙於防疫，又要面對價格節節高升的問題，他們真的很煩惱，我認為署長應該介入調查，好不好？","張署長子敬：是，我們再深入瞭解，看能怎麼處理。","張委員育美：醫療廢棄物的費用當然比一般廢棄物高，我同意，但是不能夠節節高升，所以環保署要介入。","張署長子敬：對，基本上現在的處理量能應該是足夠的，可能是因為防疫的關係……","張委員育美：防疫量多，他又要付出多，而且有些不肖業者要漲價嘛！你一定知道，所以在雙重的成本之下，請署長一定要介入，也請公平會要去調查，好不好？","張署長子敬：是，我們瞭解一下，如果有需要公平會協助的，我們會跟他們聯繫。","張委員育美：好。接下來我們來講ESG管理，現在所有的上市公司、搞經濟有關的都跟ESG有關。第一，ESG的概念是聯合國全球契約於2004年所提出的，是指利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這三個方向來評估企業在永續發展上的進步程度。ESG依據循環指標的GRI準則，也就是全球報告倡議組織正式推出的GRI 306：廢棄物（2020）更新準則，這是全球第一個針對廢棄物揭露的準則，強調物料與廢棄物之間的關聯。我們來看企業達成永續經營目標ESG，應該接受事業廢棄物的流向，讓廢棄物可以循環再用，甚至是從源頭避免廢棄物的產生。關於GRI 306：廢棄物（2020）的特點，我們看到藍色的部分：第一，以更好地了解其廢棄物物流。第二，強調物料和廢棄物之關係。第三，循環性與預防廢棄物產生。第四，透過價值鏈產生之廢棄物等等。還有一個廢棄物處理倒金字塔，這個就是廢棄物的排序，最重要還是prevention，也就是最好還是預防，我知道署長對收集廢棄物的廠商有給予獎勵，這個是之一，可是為什麼不從源頭的企業開始做起？你看，第一層是prevention，你們就告訴企業，你儘量少產生廢棄物，有些廢棄物可以洗一洗再使用。其次是recycle，即重複整碎再使用，然後recovery，到最後才是Disposal，就是運走。","從這五個面向來看，其實我要強調的是，任何的廢棄物，尤其事業廢棄物，就像醫療的prevention，預防醫學一樣，要從前面做，後面就不會生病或是能減少生病。而廢棄物也是一樣，可以從前面的企業廢棄物開始做起，署長認為呢？我知道你有鼓勵廢棄物收治的處理公司，但是我要強調的是，歐盟不是早就提出從企業開始了嗎？署長認為呢？","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傳統對於企業來講，確實第一個prevention是做得比較少，因為企業會從他的經營成本、效益等面向去考量，但是現在我們也在檢討這一部分，所以現在在修法裡面，我剛剛有報告過，我們要把所謂延伸生產者責任的精神放進來，這樣未來我們就可以對產源去收費。我們建立這個機制之後，委員所關心的……"],["張委員育美：就是從企業開始收費？","張署長子敬：對，prevention就可以產生，等於我們會依這他的產生量多寡去收不同的錢，這樣就可以促使他去減量，這部分我們現在在思考、規劃。","張委員育美：所以政府可以用各種定價激勵措施、財稅優惠等方式，讓企業從開始就減少廢棄物，對不對？"],["張署長子敬：是。","張委員育美：我們再看到政府，我們事業廢棄物產生量有一個表格，在表格中，一般廢棄物都增加了，有害事業廢棄物也增加了，只有粉紅色即再生資源的廢棄物是減少的，從18%降到15%，就是我們政府一再強調ESG的「E」，也就是環境的重要，可是我們的再生能源本來要達到20%，現在只有5%，這就是跟政府政策的實踐力有關，從這個表格就能看出再生能源要加強，對嗎？","張署長子敬：因為申報的源頭會分一般、有害和再生資源，其實我們剛剛也有報告，整個事業廢棄物中有85%是再利用的，所以可能沒有歸在再生資源裡面。","張委員育美：但是表格是這樣，我就跟你講……","張署長子敬：是，所以我們會再去考慮如何做更有效地引導，讓他可以……","張委員育美：對，這個數字就是說明我們的再生能源要加強，大家才會更重視環境保護。所以要提醒環保署，我們在ESG裡面，永續企業經營和永續國家經營標竿排在第一位，所以環境的保護非常重要，請署長和我們一起努力好嗎？","張署長子敬：謝謝，我們也在努力，我們辦企業環保獎也是為了鼓勵企業去做這一部分。","張委員育美：讓大家感受到臺灣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國際上對我們的企業就更加分，謝謝。"],["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委員賴香伶等提案：","案由：賴香伶委員，鑑於110年預估事業廢棄物產出量約2,120萬噸，且現行清除機構為負責幫工廠等事業機構運送廢棄物到處理機構者，清除機構的車輛都必須安裝GPS，觀察期路線有無偏離，但如果有未安裝的車輛將被開罰，惟仍發生任意傾倒廢土及棄置廢棄物之案件（如油羅溪）。爰此，要求環保署建立事業機構、清除機構、處理機構透明化平台，俾利落實廢棄物流向追蹤，並儘速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按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惟查線行列管事業家數約45,000餘家，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約14,800餘輛，顯見追蹤機制之落實仍待改進。","另追蹤流程係由事業機構、清除機構及處理機構組成，應建立聯繫三方之平台，俾利廢棄物產出量之追蹤，環保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層出不窮探究原因係犯罪集團化、組織細密而有系統分工所致。","綜上，爰建請環保署及有關機關應建立事業機構、清除機構、處理機構透明化平台，，俾利從源頭端追蹤至處理端，讓廢棄物產出量與流向追蹤真正落實並儘速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提案人：賴香伶　　廖國棟　　邱泰源"],["主席：請問第一案行政單位有無意見？","請環保署廢管處賴處長說明。","賴處長瑩瑩：報告委員，提案中倒數第三行「事業機構、清除機構、處理機構透明化平台」，能否修改成e化平台？"],["主席：「透明化」改「e化」？","賴委員香伶：你們的考慮是什麼？因為我們想的透明化是涉及到這三個機關之間，可以透過公開的資訊達到媒合的作用使效益提升。你們的e化和透明化在概念上的差別是什麼？","賴處長瑩瑩：e化是讓這些資訊可以友善的互相應用，現在是資料有上傳，關鍵在如何互相瞭解資料，我們把系統做得更友善就能達到此目的。","賴委員香伶：就是資訊能夠讓他們取得公平的機會與運用的效益，這個我們可以解釋。好，那就改成e化。"],["主席：照修正通過。"],["賴委員香伶：就是說明中倒數第三行的部分對不對？","賴處長瑩瑩：對，說明跟案由都有這樣的文字。","賴委員香伶：你們可不可以再把案由修正的地方做一點說明，因為我這邊的資料是沒有修正的。"],["主席：就是案由倒數第三行的「透明化平台」改成「e化平台」。","賴委員香伶：好，可以。"],["主席：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楊委員瓊瓔：（11時33分）署長，上次總質詢的時候，我們有特別提到四接那七萬多株珊瑚的問題，當時院長答覆絕對不會讓這七萬株珊瑚受損，請問現在的原則是否也是如此？"],["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是，我們環評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其實也有注意到這個問題，要他們再去詳細調查。","楊委員瓊瓔：不是，因為院長已經在總質詢時說明過，所以本席只是要確認這七萬多株的珊瑚是不是不會受損？","張署長子敬：因為院長講的是開發單位必須要做到的，事實上第一次審查的委員也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我們會持續關注開發單位是否有做到保護珊瑚的工作。","楊委員瓊瓔：邏輯可能不太一樣，因為當時是說有可能會損失，但本席跟蘇院長討論那天有確認過是不會損失，因為最後的環評大會還是在你這邊，不管過程如何本席要確認的是七萬株珊瑚不會損失。","張署長子敬：因為委員會審查時已經注意到這件事情，院長有這樣的宣示……","楊委員瓊瓔：等一下，主席，這裡都沒有計時，是不是都不算？沒關係我們繼續，謝謝，我是尊重主席的。","主席：委員自己提出來，不然要問到吃飯了。","楊委員瓊瓔：謝謝。我還是要確認是不是如此，是不是照院長所說我們要求的……","張署長子敬：我們會照院長所說的在審查時注意這件事，但真正要去保護與避免碰到珊瑚的是開發單位。","楊委員瓊瓔：當然，因為開發單位送的是有可能會受損，所以當天院長這麼說本席才要跟你討論。","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委員會在第一次審查時已經有提出來要求他們注意，至於要如何達成，工法怎麼施作是他們要提出的。","楊委員瓊瓔：本席之所以會提出此事，是因為三接就要公投，接下來的四接本席也不希望每一個議案都要去公投，總是要設法將這些寶貝能夠有技巧、技術方面的保護，我想這是臺灣目前需要做的，希望能夠達到三全其美的方向。因為你身為環保署長，對於人民在環保與健康當中的拿捏點，我想有必要加以重視，而且是針對技巧、技術方面可以處理的當然要處理。","張署長子敬：我們的職責就是保護環境，環評的目的也是如此。","楊委員瓊瓔：你一直拚命點頭，我們就繼續討論供需的問題。現在全國的民眾和產業界對事業廢棄物真的傷透腦筋，走到每一個工業區跟廠區，老闆一定會跟你提這個問題。誠如不知道是不是你所說的供需問題，無論是處理醫療廢棄物，還是本席要特別強調的事業廢棄物，漲了好幾倍，這樣持續累計起來該當如何？","本席認為環保署應該要成立專案討論，雖然行政部門不能要求事業單位的價格加以訂之，但是政府在民眾普遍非常痛苦的議題上，政府必須站在協助的角色，本席認為這是政府必須做的。","張署長子敬：是，我完全認同，政府的存在本來就是要幫民眾解決問題。剛剛提到的確實有一部分是屬於供需問題，尤其是可燃物的部分，因為長期以往焚化爐的量夠，大家都拿到焚化爐去燒就覺得沒有問題。","楊委員瓊瓔：那你明知道問題是什麼，但現在民眾痛苦不堪，該怎麼辦？","張署長子敬：其實我們也有嘗試各種作法，包括以前生垃圾不准進掩埋場現在已經解套。我們希望地方開放部分的掩埋場，讓這些短期內無法焚化處理的可燃廢棄物能夠進到掩埋場暫存。","楊委員瓊瓔：這只是稍微些許的喘息，但是還有價格問題，已經漲了好幾倍到底要怎麼處理？我們現在深怕廠家倒閉、員工沒工作、失業率提升。我們中南部是以產業界為主，這是讓我們很緊張的一件事情。","張署長子敬：這部分我也想拜託委員，其實我們已經讓地方開放掩埋場讓可燃物可以暫存，價格高就是因為供需的問題，今天我們讓他……","楊委員瓊瓔：剛剛本席跟你說這只是稍微喘息，因為價格就已經漲起來了。","張署長子敬：對，所以現在就是掩埋場還有空間，如果能先開放可燃物進去，讓市場供需的壓力變小，價格就不會一直漲。當然也不是要永遠放在掩埋場，因為我們的焚化場正在整改，這一、兩年的量就會慢慢恢復，包括我們SRF的廠也慢慢上來，這些就有機會拿出來處理。","楊委員瓊瓔：慢慢上來的部分本席也認為我們必須要做，但問題是現況度不了這個難關，全國各地的事業廢棄物處理，每個人都哀哀叫啊！","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剛剛說的開放掩埋場是應急的作法，讓他有地方可以喘息……","楊委員瓊瓔：或許你也必須要做道德勸說，整合這些支援力量該怎麼做，對不對？","張署長子敬：我們會來拜託地方環保局，其實我們去年……"],["楊委員瓊瓔：事業廢棄物怎麼會是拜託地方環保局？你不要隨便回答。","張署長子敬：沒有，我不是隨便講，因為……"],["楊委員瓊瓔：對啊！你知道我在講什麼嘛！","張署長子敬：我知道，焚化處理……","楊委員瓊瓔：你然知道，這項功課就留待你去整合和瞭解，之後再將書面資料交給本席。我們一起協助事業廢棄物的處理，不要讓廠商哀哀叫，一旦這些工廠的老闆撐不住我們就糟糕了。","張署長子敬：對，我們需要去協助化解。","楊委員瓊瓔：主席，我再談一個議題就好。德國看守協會與歐洲氣候行動網給我們的評比是全球倒數第五名，有人認為這個排名很難看，但您上次的回答是說客觀性有爭議。本席不希望我們比不贏就退出，因為這是一個世界的評比，所以我非常希望我們能實際迎對這個問題好好調整，讓社會大眾瞭解。","2021年聯合國的氣候變遷大會COP26，已經有100多位的世界領導人承諾，在2030年要要扭轉森林的砍伐，而且有40多個國家承諾放棄煤炭，這對我們中部地區非常重要。因此本席要請教2050年的零排放，你們目前的進度反而是增加，要如何承諾這些事項？","張署長子敬：我先簡單說明一下德國的評比，我們不是因為評比成績差要退出，而是他用錯資料我們去反映，如果對方的態度是不更正那我們就要退出。如果對方有更正，我們當然會虛心接受……"],["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會告訴我們訊息？","張署長子敬：要看對方怎麼反應，如果他們能夠……"],["楊委員瓊瓔：你們提出了嗎？"],["張署長子敬：我們已經向對方抗議了。"],["楊委員瓊瓔：對方何時要告訴我們？你們有沒有設deadline的時間點？","張署長子敬：他們沒有承諾，所以我們才會說如果對方真的不理我們就要評估退出，因為……"],["楊委員瓊瓔：你預定要退出的時間點大概在哪？","張署長子敬：因為它是一年評一次，如果對方一直沒有反映，那我們就可以選擇不再理會，但我們不是成績差，成績不好我們本來就要檢討，這沒有問題。","楊委員瓊瓔：我也不希望我們成績差，但世界給的評比是如此，我們要應對。"],["張署長子敬：公平的評比我們一定接受。","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很高興溫室氣體減量可以正式入法，請問淨零排碳的部分如何進行？","張署長子敬：法的目標有一個路徑，我們正照著這條路徑在走。現在的評估是將末端目標調成淨零排放後，這條路徑該怎麼走，這也是大家現在關心的，目前我們龔主委正在國外帶領一個工作團隊評估如何達到。","楊委員瓊瓔：從根源開始減煤，不要燒煤才有辦法真正減碳，加油。","張署長子敬：是，經濟部非常努力在做能源轉型，謝謝。"],["主席：接下來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11時44分）署長好，我看了今天的報告，大概在110年我們的事業廢棄物預估會超過2,000萬噸，其中是以工業事業廢棄物為大宗。目前處理事業廢棄物的情況是環保署負責整體的政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處理，對不對？"],["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對，照原來法的精神是這樣。"],["楊委員曜：現在也是這樣在運作吧？"],["張署長子敬：是。","楊委員曜：請教署長，你們有沒有針對事業廢棄物處理跟其他部會的主管機關定期開會研議？","張署長子敬：我們都時常在檢討，因為再利用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如果有不適用的或像現在要加強後端的管理等等，我們大家都會一起討論，一起做修正。"],["楊委員曜：你們可以掌握他們處理的狀況嗎？有辦法嗎？","張署長子敬：法規是由他們管，但最後事業產生出來的還是要在我們的平台申報。"],["楊委員曜：你們現在有平台？","張署長子敬：有，他們要申報，所以我們才會有這些資料，知道到底有產生多少、到哪裡去。","楊委員曜：因為現在是分工，你們負責政策的擬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處理，假如橫向的溝通協調不足，很容易出現不必要的問題。","張署長子敬：對，因為原來法對環保單位的設計，一般都是站在管制的立場，對自己的目的事業進行輔導可能比較合適，所以當時的分工才會是這樣，當然整個廢棄物處理的責任還是在環保署。","楊委員曜：環保署為了要管制事業廢棄物的流向和過磅的勾稽，建置了一個事業廢棄物申報以及管理資訊系統，再配合地方政府的環保局稽查。但現在審計部這邊有一個報告直接明白地指出，有部分事業機構沒有依照規定確認廢棄物的流向，這部分環保署並沒有督促各地方政府做確實的流向勾稽。過磅的情況也有異常的部分，同樣沒做後續的處理。針對審計部提出的問題，署長有沒有什麼改善的方案和想法？","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由於整個清運處理系統比較複雜，有各自的分工，所以也有相關的規定。剛剛提到的也許就是某些單位在處理時不是那麼落實，所以我們現在是透過自己可以管理和掌握的……"],["楊委員曜：所以這也顯示本席剛剛提到平台的重要性。"],["張署長子敬：是。","楊委員曜：我一開始以為沒有平台，但你說有。現在審計部指出這些缺失，署長有什麼想法？","張署長子敬：因為相關的資料很多，所以我們會透過電腦系統的勾稽，一旦發現有異常，我們就會要求地方去清查到底有沒有問題。現在談到的是有些情況是否無法在系統中直接勾稽出來，也許多少還是會有，不敢說全部都可以消除，我想主要是在糾正這個部分。","楊委員曜：特別是流向的部分，如果連流向都有問題就代表問題不小。","張署長子敬：流向的部分有些是因為在再利用的過程中可能被變成產品等等，所以報出來之後是哪一個類別，有時候就會沒有管到。我們現在也要再修法來……"],["楊委員曜：還是要回去好好的提出改善方案。","張署長子敬：對，現在要修法就是為了把這一塊補起來。","楊委員曜：再利用是非常重要的，根據環保署的資料，我們申報事業廢棄物的再生資源生產量，從100年到109年，再生資源生產量在100年的時候是341萬噸，到109年只剩下300萬噸，為什麼會呈現下降的趨勢？"],["張署長子敬：我想那個應該是指……","楊委員曜：是不是因為廢棄物變少了？因為廢棄物多，再利用才會多，所以我……","張署長子敬：對，它的再生資源指的不是再利用，可能是在源頭分出來的所謂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跟再生資源，也就是回收的部分。一般廢棄物和事業廢棄物才會跑到所謂的再利用，所以這兩者是分開的，也許它在分類的時候，一般和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比較順暢，所以再生資源就沒有分出那麼多，這是有可能的，當然我們回去還是會再查看委員點出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楊委員曜：看看問題到底是不是像你講的，還是再利用的過程中是否有出現一些問題。","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會檢討。","楊委員曜：因為我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多數只有到中間產品，中間產品產出之後一定還有一些廢棄物，這些最終廢棄物的流向去了哪裡署長知道嗎？","張署長子敬：這就是我們發現的問題，首先就是再利用的產品有些可能會產生粒料，如果粒料的品格、品質，或是價格跟天然的無法相比就沒地方去。其次就是委員剛剛提到的重要問題，再利用機構剩下不能賣的東西會去哪裡？所以我們現在要求再利用機構全部都要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交代它可以賣的是什麼，不能賣的東西去哪裡，未來也會再補強其中間產品如粒料等，給下一個再利用的機構是什麼？我們希望把這些流向的追蹤也要建立起來，以往會覺得它是產品不歸廢棄物就不管了，現在我們希望把它建立起來。","楊委員曜：所以聽起來你們都有構想，但如何落實執行也很重要。","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正在逐步推動。","楊委員曜：因為時間關係，所以我點出一個問題給署長參考，其實我們歷年申報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生產量是有增加的趨勢。我的概念是覺得科技進步了，理論上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該要減少，但資料看起來是增加的，所以這個問題讓署長帶回去做個參考。","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也許我們真的需要跟產業部門共同來探討，因為確實從源頭減量來看，我們顯然做得還不夠。"],["楊委員曜：對。","張署長子敬：這些有害廢棄物理論上在源頭減量，後面的處理就會少很多，這部分我們會努力。","楊委員曜：好，謝謝署長。"],["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請廖委員婉汝發言。","廖委員婉汝：（11時53分）署長辛苦了，今天談的是事業廢棄物，憑良心講環保署真的很可憐，空氣、水及所有生產品的污染源都是你們要來善後。我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請看圖片，這是我某天辦的活動，希望他們回收家裡的廢棄電池。現在的家庭都知道廢電池要留起來，等辦活動時拿去回收可以兌換獎品等等，就跟統一發票一樣。你看一天就收了那麼多，可見電池真的是非常可怕。","據我所知，電動機車Gogoro在10月份的購買率創下了13個月以來的新高。現在大家都有環保意識，就是不要用燃油機車，雖然署長上次回答我現在新建構的燃油機車在排氣各方面都比較環保，但相對的民眾也知道電動車比較好。請問這些電動車的廢電池該如何處理？剛剛看到的只是小的4號、3號電池，電動車的廢電池我們有沒有考慮到怎麼處理？現在的作法是什麼？"],["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這部分我們有規劃所謂公告回收的方式，前面收錢來補貼後面的處理。","廖委員婉汝：你們現在有跟Gogoro收錢做規劃嗎？還是如同你講的光電板，現在建廠準備好了，只是還沒有做處理而已，電池也還在規劃過程嗎？"],["張署長子敬：機車出廠的時候就有收錢。","廖委員婉汝：但是現在還在回收，因為現在到處都有Gogoro的電池交換站，這些廢棄電池現在只是……","張署長子敬：其實現在Gogoro還沒有排出來，因為它的電池即使在車輛使用的效能上降低了，還是有儲能的功能。","廖委員婉汝：對，所以我現在的意思就是，電動機車的電池已經成了一個問題，關於要回收或再利用，有些電池其實回收之後還有一些蓄電的功能，若要再利用就必須做非常明確的作業規劃，不是等以後再面臨這些問題。現在有沒有規劃的成果出來或是一些步驟？還是只有跟原廠收錢而已？","張署長子敬：不是，最後的去化是我們徵收費用來補助他們去化，像我們上次去他們工廠參觀也有提到，有一些可能不能在市面上抽換使用的電池，但仍有蓄電功能的……"],["廖委員婉汝：他們拿回去？","張署長子敬：對，這樣就可以變成一種儲能，像是再生能源發電比較多，用不完的時候可以存在裡面。","廖委員婉汝：我們知道未來的方向如特斯拉，它的汽車電池可能就會運回原廠，但電動機車的部分，包括我們現在可能要發展的電動汽車也是一樣，未來如何處理這些剩下的電池和電力？我想提醒環保署這些可能要面臨的污染源更大，雖然大家剛剛都有提到未來可能會淨零排放，但其實這些電動車的電池原物料，在開採過程中也會造成一些碳污染，我覺得這些都要從長規劃，好不好？","張署長子敬：是，我想鼓勵循環再利用是很重要的。","廖委員婉汝：再來就是事業廢棄物的問題，相信我們都有在許多社會新聞中看到很多亂棄置的事件，剛剛也聽到署長無論是整體的報告也好，說明也好，現在階段性的處理是要維修焚化爐，還有找掩埋場。我要跟署長講，實際上很多縣市的掩埋場和焚化爐，根本不想再收事業廢棄物了，請問怎麼辦？","張署長子敬：本來我們是都不同意他們收，我們的掩埋場本來是不同意進生垃圾，也不能收事業廢棄物。我剛剛報告的是……","廖委員婉汝：請看下一張圖，現在有很多非生物性的農業廢棄物，如塑膠膜、布類、黑網、網室種植等等，包括你說農民集中後送清理機構由清潔隊來清運，但根本不幫忙清運了，請問現在怎麼辦？如果掩埋場也滿了怎麼辦？","張署長子敬：這部分我們是跟農政單位合作，譬如像農膜，只要輔導農民適當的收起來不要太髒，可以做到再利用機構的回收標準，我們就會媒介再利用機構去幫他們收。"],["廖委員婉汝：現在可以再利用什麼？","張署長子敬：如果是塑膠，只要夠乾淨就可以再製。","廖委員婉汝：從你的報告中我知道環保署非常用心，很多東西可以再利用，可是你要宣導，不然的話就像這些農民對樹枝的處理，農委會今天也有來，農委會補助了一堆大的碾碎機、小的碾碎機，但碾碎之後也不可能拿去堆肥，最後還是拿到焚化爐去燒。所以我希望環保署還是要進行宣導，如果沒有宣導這些東西可以再利用，農民可能也不知道，反正用黑色的大型垃圾袋包一包，然後就丟到垃圾車去了，誰知道還可以再利用？","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會跟農政單位合作。","廖委員婉汝：我覺得有些是可以再利用的東西，一定要在生活教育當中宣導。我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像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土資場也是一樣，現在我們屏東縣的土資場都滿了，那建築廢棄物要放到哪裡？都亂倒，他們說隨便啦！有人收就亂倒就好了！現在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瀝青的刨除，道路的路面越鋪越高，水都淹到家裡面了，現在營建署要求在施工的時候要刨除道路的瀝青，這些刨除的瀝青可以再利用，問題是地方政府有時候也不讓這個部分合法化並設置再利用的場所，像這一塊我也覺得很奇怪。所以環保署有時候一定要比較清楚地告知，這些人也來跟我們陳情，我們希望營建署跟環保署一起來協助。","張署長子敬：對，關於瀝青，可以依營建署相關的規範來處理。","廖委員婉汝：問題是他們還是說歸環保署管啊！因為再利用是環保署的業務，所以變成各單位踢來踢去，中央踢來踢去，地方也踢來踢去，所以即使想要合法化、想進行再利用，也都沒有辦法做到，所以未來可能需要環保署跟營建署一起來協調，好不好？","張署長子敬：好，沒有問題。"],["廖委員婉汝：謝謝署長。"],["張署長子敬：謝謝。"],["主席：上午進行到陳素月委員詢答結束以後就休息。","現在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委員秀芳：（12時1分）署長好，我想先請你看一張照片，因為我們要做能源轉型，所以現在有在推漁電共生，在前一陣子有一個漁電共生的場域被亂倒廢棄物，有些是建築的廢棄物，有些是工業的爐渣。我想請教署長，我們政府在推動漁電共生，已經有公布哪些場域是同意設漁電共生的地方，那未來你們要怎麼跟經濟部或農委會合作？是不是要定期去抽查這些地方？會不會有人知道這些地方是要做漁電共生的場域所以就把一些廢棄物直接堆置在這邊？你們是不是有不定期抽查等機制？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那要怎麼處理？"],["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如果有像委員所說的情形，就是在漁電共生的場域這樣做的話，我覺得核准的單位應該要進行管制。如果是其他一般的棄置，那當然是我們的環保單位要去管。如果有經過核准要去做漁電共生，其實我覺得核准單位就應該要去做一些要求，包括哪些可以填、哪些不能填、可以填什麼東西，因為這是給他一個獲利的機會，所以我覺得對他應該要做這樣的規範。","黃委員秀芳：如果在這樣的場域堆置營建的廢棄物或工業的爐渣，要查出工業的爐渣為什麼會跑來這邊，其實源頭應該也是你們要去管的，對不對？對於事業廢棄物，你們都說有裝GPS，就是都有在進行監控，可是還是有很多亂倒、亂丟棄的情形，像我們彰化八卦山的山谷，就有人直接把工業廢棄物倒到山谷裡面，我們就會請環保單位來清理或請環保單位來看看到底是誰亂丟。我覺得然漁電共生的場域有這些東西，那原本就是環保署要去追蹤，還是有人申報不實，署長可以說明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總隊長可能知道這個案子，如果有時間的話，他也可以補充說明。現在有很多這樣的案子，不一定是倒廢棄物，也很可能是在再生之後可以用的產品，但是他用錯地方，就是這裡不能填，可是因為他說這是產品，那就不受廢棄物管制，結果沒有地方去，他就搬來這裡填，現在有很多都是這樣的問題。我剛剛在報告的時候有說，我們現在要想辦法修法把這一塊補起來，就是這個東西做出來了，他不能說因為已經是產品了，所以就不能管他，但是他實際上又賣不掉，然後就去亂填，製造了很多這樣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這一塊補起來。","黃委員秀芳：好，我覺得你們真的要用心處理，因為我在地方其實也碰到很多問題，像原本說爐渣可以用來鋪柏油，也可以再利用，署長，你知道結果是怎麼樣嗎？只要一下雨就膨脹，整個馬路的路面都龜裂了，還要重新刨除一遍然後再重鋪，所以這種東西到底可不可以再利用，可以利用的地方是哪裡，我覺得應該要規範清楚。","張署長子敬：對，其實這個都有規範，在施工的規範裡面都有規定，像剛剛委員提的這個情形，可能就是在前面對爐渣的處理沒有弄好，又把它拿來用，如果有經過適當的處理，它的膨脹等都有受到控制，其實它是可以用的，在施工上都有相關的規範。","黃委員秀芳：我現在的疑問就是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這中間到底有什麼問題，到底這個監控……","張署長子敬：現在有很多都是要變成再利用的產品，但是其實並沒有達到之後可以用的規格，就變成沒有地方可去，所以最後可能就亂用或亂倒，就會產生這個問題，現在這是很大的問題。"],["黃委員秀芳：後續你們要怎麼處理？","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現在要修法，就是把這個部分的流向管制都納進來，然後你要再利用就要說清楚之後的再利用是什麼、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才可以，這些東西如果要變成產品，最少要達到這個標準，才可以說是你的產品，以確保下一手的人可以使用。這樣就不會變成已經做出來了，我說已經是產品，但是下一手說還沒有符合標準，離可以使用還差了一截，到最後就沒有人要了！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這些系統建立起來。"],["黃委員秀芳：請署長對這方面要再更加努力。"],["張署長子敬：是。","黃委員秀芳：另外，我想請教一個問題，現在的一般廢棄物是逐年增加，可是廚餘的回收率是下降的，剛剛有幾位委員特別提到要從源頭減量，像一些塑膠製品、塑膠用品或包裝，都要從源頭去減量。署長，現在一般廢棄物真的越來越多，可是廚餘的回收卻是減少的。我又看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廚餘有大部分是丟到一般的廢棄物當中，就是當成一般的垃圾丟掉。你們未來針對這個部分要怎麼去處理？有的地方政府可能有一個回收廚餘的地方或轉為生質能的地方，所回收的這些廚餘有的是做成堆肥，有的可能是做其他的利用。如果地方政府沒有這些設施、設備的話，是不是有可能由環保署這邊來協助、補助？","張署長子敬：我想這就是我們要推動的方向，因為所謂的資源化，在這張表也顯示出，就是去做垃圾的分類，有些東西其實不見得可以，好比說我要轉為生質能或拿來養豬，但是如果在裡面有椰子殼，這樣就不能用來養豬。委員所講的沒有錯，我們未來希望廚餘就是朝兩個方向，一個是堆肥，一個是生質能，如果它的量可以集中，我們會比較朝向生質能去做，因為再生能源很重要。","黃委員秀芳：好，剛剛署長也有提到廚餘分生廚餘、熟廚餘，如果全部都混在一起，可能因為在裡面有椰子殼或其他東西，所以不適合用來養豬。我看到各縣市的廚餘回收政策也不太一樣，有的有分生廚餘、熟廚餘；有的就是把廚餘全部都混在一起。現在環保署的政策是怎麼樣？是要分生廚餘、熟廚餘，或是把廚餘都放在同一桶裡面。","張署長子敬：其實照說廚餘就是廚餘，當初之所以會分生、熟廚餘，主要是因為他們說熟廚餘會有油和鹽的問題，所以就只有生廚餘可以做堆肥，在當初一開始推動的時候就是把生、熟分開，只有生廚餘可以做堆肥，那熟廚餘就拿去養豬，大概是這樣區分。但是現在會有些不太一樣，因為有的地方已經不同意養豬，那當然一起收就好了，就只有一個處理方法，所以其實是根據後面的處理方法去決定在前面要不要加以區分，不過我們現在倒是還沒有去統一，因為在每個地方不太一樣。","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是不是也要考慮地方可能有生質能源中心或是有堆肥的地方？如果有的話，也許可能就是生、熟廚餘要分開。我希望環保署要去考量怎麼樣對整個環境會比較好，要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如果是最好的話，那你們的政策就應該要朝這方面去做，而不是把全部的廚餘都倒成一桶。","張署長子敬：對，我們就是要儘量把能收集的廚餘收集回來，至於在收集時要怎麼分類，當然就要看後面是如何處理、再利用，但是也不能毫無限制，譬如說要用8種處理方法，所以要求民眾分8個種類，其實民眾也分不出來。所以就必須去做一些設計，讓民眾可以配合，但是在後端的處理也能夠達到我們的目的，委員所提示的沒有錯，如果有不同的用途就不能都混在一起，我們會來跟他們溝通。","黃委員秀芳：是，謝謝。"],["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瑩：（12時11分）署長，我想今天主席排定的這個題目可以說是一個可大可小的問題，針對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流向、追蹤到執行面的結果，我們可以把它問得很細，也可以從大方向來討論。署長，你覺得你自己對於這項業務都掌握得很清楚嗎？"],["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業務，也已經做很久了，那是不是掌握得很清楚，其實就像委員講的，大方向有，可是在實際執行時有很多……","陳委員瑩：我就簡單幫你們檢視一下，關於事業廢棄物，從母法衍生出來的子法還有行政規章總共有幾項？"],["張署長子敬：不清楚。","陳委員瑩：我都幫你寫在PowerPoint裡面給你看了，就是寫在左上角，請你回去以後再自己好好看一下。"],["張署長子敬：總共有28個法規。"],["陳委員瑩：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請問從廢清法第三十九條衍生出來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總共有幾個？"],["張署長子敬：10個。","陳委員瑩：我也是很好心地幫你寫出來，但是你還是漏掉了後面2個，至少有12個。我今天想請教關於載運車輛安裝GPS的規定，依照規定有六大類處理事業廢棄物的車輛需要安裝，同時根據公民營處理機構車輛的噸數，各有不同的時間點要完成安裝。我另外要請教署長，我們全國需要安裝GPS的載運車輛總共有幾輛？"],["張署長子敬：1萬5,000輛。","陳委員瑩：有1萬5,000輛左右，請賴瑩瑩處長繼續提供署長正確的訊息。再來就是要請教署長，現在還有多少輛車沒有裝？"],["張署長子敬：現在好像還有4,000輛左右。"],["陳委員瑩：在年底以前大概有多少輛需要完成裝置？你們預估達成率是多少？"],["張署長子敬：到明年7月會全部完成安裝。"],["陳委員瑩：達成率必須是100%。"],["張署長子敬：是。","陳委員瑩：安裝之後有很多項指標，包括資料操作、審驗率、回傳率還有修復率等等，署長，目前審驗機關是哪一個單位？是你們還是地方的縣市政府？"],["張署長子敬：是由我們來做。"],["陳委員瑩：你確定嗎？我看你在回答的時候有一點猶豫。","張署長子敬：我確實不是很確定，因為我沒有去碰這一塊。","陳委員瑩：但是你剛剛說是由你們來做，那就姑且認為是你們。"],["張署長子敬：是。","陳委員瑩：如果資料回傳率沒有達到標準或違反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的相關規定，有什麼罰責嗎？"],["張署長子敬：我請賴處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賴處長說明。"],["賴處長瑩瑩：會違反第三十一條。","陳委員瑩：我知道有違反第三十一條，但是罰責是什麼？"],["賴處長瑩瑩：罰6,000元到6萬元。"],["陳委員瑩：聽起來還滿便宜的。請問裝置這套系統有沒有達到記錄行車軌跡及即時稽查車輛動態的目的？","賴處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在完成裝置之後，我們會在平台上面去監督，同時也配合聯單去做勾稽，如果有一些熱區，我們也會把它畫出來，讓我們的總隊或稽查單位環保局來加強稽查。","陳委員瑩：我知道，其實你有一點答非所問，我是問你認為有沒有達到你預定要達到的目的？","張署長子敬：我知道委員關心的重點，隨著技術的進步，我們原來認為這樣就可以達到，但是其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人一直找漏洞去突破。","陳委員瑩：沒錯，在這個社會確實有很多妖魔鬼怪，剛剛黃秀芳委員也有提到八卦山的問題。","張署長子敬：是，所以我也需要一直去檢討精進，不能一套用到底，因為技術一直在進步。","陳委員瑩：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所以你們就要比魔還要更厲害才行。"],["張署長子敬：我們要加油。","陳委員瑩：對，另外，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明定六聯式遞送聯單的制度，而且還有規定要保存3年。一般的行政命令很少規範到第幾聯是由誰收執，所以我想請教你們，第四聯是由誰來收執？目的是為了什麼？處長知道嗎？","賴處長瑩瑩：我沒有記得那麼清楚，不過我們有想要讓這個六聯單更精進、更有效率。","陳委員瑩：我本來還想問第六聯，你們可以說明第一聯到第六聯嗎？沒辦法嗎？","賴處長瑩瑩：有一些是在產源，有一些在清除機構，有一些是要到環保局。","陳委員瑩：反正就有很多，一共有六聯。同時你們也有規定符合母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也可以採網路申報，但是一講到網路申報，我都替你們感到不好意思，我應該修正一下，比較精確的文字是網路下載表格，但是沒有連線申報。我很難得會這麼清楚地記住官員的名字，就是賴瑩瑩處長。所以我就沒有辦法問這兩種申報方式的比例，因為現在就是還沒有連線，那我就請教這兩種申報制度可不可以整合？","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必須隨著時間進步，確實網路申報應該是未來比較重要的，針對剛剛委員所提幾個有缺失、不足的地方，我們會來檢討並儘快加以改善。","陳委員瑩：好，謝謝。我知道有一些廠商自己有開發一些應用軟體，他們有自己做好客戶委託處理廢棄物的流布管理。因為兩種制度到目前為止沒有辦法整合，還是要走六聯單的制度，其實六聯單的制度就會造成有些廠商甚至要租一個倉庫儲存這些紙本的資料。如果真的要去調閱某年某月哪一天、哪一個廠商的資料，可能還不見得找得到，太困難了，所以在清除機構、處理機構、地方主管機關及事業單位任何一個環節都需要付出很多行政管理的成本，我為你們感到有點悲哀。為了事業廢棄物的清運、處理，基本上，你們就有很多處理不完的程序，我不知道你們這套機制有沒有辦法再簡化一點，在未來的5年、10年，這套六聯單的制度還要繼續執行嗎？還是你們有沒有可能用QR Code的技術來追蹤、定位每一天產生的事業廢棄物呢？","張署長子敬：這是我們要來努力的，其實聯單制度是一個老古董了，但是在改變的時候，因為清運業有大有小，有的規模很小，所以我們變更的過程就會比較慢。對於委員這樣的提示，我們可以改變做法，從比較大的開始改變，也許就不要聯單制度了。"],["陳委員瑩：而且速度要加快一點。"],["張署長子敬：是。","陳委員瑩：上次你們做業務報告的時候，我請你們做逆向式的精進，檢討這些不合時宜或不符成本效益的計畫管理。署長，請你想像一下，如果今天你不是擔任公職，而是一個事業有成的企業家（或許你退休以後可以達到這個目標），你會不會發自內心、心悅誠服地用這個六聯單來申報你的事業廢棄物？","張署長子敬：所以我說它是一個老古董，應該要改。","陳委員瑩：我覺得你可能連寫三聯單都嫌累。最後，我想請你們思考去檢討有沒有把手段當成目的、有沒有為了管理而管理。環保署有關空污、水污、事業廢棄物、環境影響評估等等業務，常常讓事業單位難以適從，必須耗費成本去證實自己沒有污染，從這一點來看，環保署本身的業務就不環保。六聯單的紙本換算起來，不曉得要砍掉多少棵樹，真的要趕快精進一下。真正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方式是要去化，而不是流向。","不好意思，今天請各位站在後面，不過這樣可以比較仔細聽。經濟部、農委會、科技部等等各個部會的相關業務可能最終都要推回環保署，你們很辛苦，所以廢管處就變成沒有力氣去想去化的問題，只是一直不斷在行政上增加管理及管制，這樣不僅沒有辦法解決事情，還增加了很多民怨，最後再把去化的問題又推回焚化爐、環保署掌管的業務裡面，全部把它燒光光。所以去化的問題要結合機關，想出一套可以解決目前事業廢棄物的難處，最後才可以解決非法棄置的問題，請你們多加油。","張署長子敬：好，謝謝委員。"],["陳委員瑩：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陳委員素月：（12時24分）署長午安。國內對於事業廢棄物處理的量能不足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目前嚴重到什麼程度，署長知道嗎？"],["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委員好。現在可燃的部分確實有很大的壓力。","陳委員素月：過去以來國內有能力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可能就是臺北市及高雄市的焚化爐。目前高雄仁武及岡山的焚化廠在11月份重新招標委外廠商，更換新的合約，根據新的合約，高雄市政府容許委外廠商處理外縣市的垃圾、事業廢棄物的量能減半，大大地限縮了，造成現在全臺各地、包括我們彰化縣很多事業廢棄物的業者真的是叫苦連天，因為他們收的事業廢棄物無處可去。我想請教署長，事業廢棄物無處可去要怎麼辦？"],["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我想委員提的事業廢棄物現在比較大的壓力是在可燃的部分。"],["陳委員素月：對。","張署長子敬：因為原來大型焚化爐的設計是以家戶垃圾為根據，後來因為有餘裕量，所以就收一般事業廢棄物，結果造成一般事業廢棄物就沒有比較大的處理量。現在產生比較大的問題，一個是焚化爐要整改，另一個是部分地區因為政治的因素，當地焚化爐雖然有能量，但是不願意接收外縣市的廢棄物，就把設備空在哪裡，造成我們的壓力更大。我們當然希望去協調，但是因為它不在乎虧錢，就沒辦法。另外，我們希望各縣市有的掩埋場如果還有容量，能夠開放讓這些可燃的部分暫存。隨著我們焚化廠的整改及SRF廠今年年底到明年慢慢上來，壓力就會慢慢地減少，壓力降低以後，看看處理費有沒有機會降下來。我們現在開放掩埋場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夠有地方暫存，不要去擠那個處理量，看看能不能控制在比較合理的價錢。","陳委員素月：可是這個暫存場到底能夠暫存多少量也是一個問題，因為就我所知，很多業者事實上也都是堆置在他們自己的場地。","張署長子敬：對，現在就兩個部分，一個是我們希望環保局去協調地方有容量的掩埋場來開放，但是我知道地方是比較消極的，因為多了一個事。第二個，廠商如果沒有去處、要暫存，以往只能在自己的場暫存，我們也修改法規，開放讓他們可以去其他地方、租得到的地方去暫存，讓他們合法地去做，不要大家擠在這個時間……","陳委員素月：有業者跟我反映，照法令是不能落地的，目前是可以堆置的嗎？還是完全不能落地？","張署長子敬：我們現在有同意他們可以在場外去暫存，也許我們再瞭解一下他們所謂不能落地的地方要求到底是什麼、是不是他們有曲解了。"],["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賴處長說明。"],["賴處長瑩瑩：清除業不能夠……","陳委員素月：好，清除業是指哪一類的？","賴處長瑩瑩：就是在廢棄物處理的時候，清除業者怕有風險，所以我們要求他們要直接到處理廠去。"],["陳委員素月：清除業者？那他們有辦法進去焚化場嗎？我想這個都有很大的問題。","張署長子敬：我來瞭解一下，因為原來規定是怕他去混其他的東西，好比收一般的廢棄物，結果倒的時候混了一些有害的東西進去，所以規定他們收了就要直接去處理廠。現在委員提示的沒有錯，就是他如果需要暫存，可能就變成必須放下來，就會有中間落地的問題，我們再去看看。","陳委員素月：我想很多守法的業者也很戰戰兢兢，所以你們的規定要明確，目前業者遇到的問題就是沒有辦法進場去焚化掉，要讓他們把事業廢棄物放到哪裡去？身為主管機關，不能夠視而不見。剛剛署長也有提到，中央可以協調，我希望中央真的要拿出你們的魄力來協調，不能讓地方政府各自為政，教這些業者怎麼辦？有良心的業者就是堆置，沒有良心的業者會怎麼做，相信署長也很清楚。"],["張署長子敬：是。","陳委員素月：這些廢棄物亂倒，造成了農地的污染、環境的污染，問題更大，所以我希望真的要重視這個問題，不能夠一天過一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張署長子敬：是，我們再努力，謝謝。","陳委員素月：好，謝謝署長。","主席：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以下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請邱委員顯智發言。","邱委員顯智：（13時34分）署長，昨天我有在立法院開一個記者會，也邀請環境督察總隊北區隊長一起來，主要是針對新竹縣鳳山溪的支流水坑溪又發生工廠污染水質的事件。案發在11月5日晚上6點，新竹縣環保局發現關西水坑溪的水質異常，於是發現這一家利汎科技工廠外陰井水質異常，魚蝦暴斃，經過進場稽查，確認頂樓的鹽酸桶槽流量計管路破裂導致外洩，這是新竹縣環保局的說法，它的水質採樣送件的pH值竟然是1.37，這是非常驚人的強酸，這些魚和水質當然會有嚴重受污染的狀況。","新竹縣環保局的說法是管線破裂，現在已經修復，但是居民還是一直認為是否有持續外洩的狀況。我們來看一下環保署的網站就可以查得到，這是它部分依照水污染防制法被裁罰的狀況，你可以看到很多都是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或第七條，一而再、再而三一直重複，事實上這個狀況好像也沒有進一步改善，署長可以稍微看看這只是列出部分而已。我們舉幾個比較近的例子，事實上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6日執行督察作業時，發現廢水處理設施的廢水池原本依照水污染防制許可證應該要導入T01-8，結果現場勘查廢水管線竟然直接導入pH調整池，與許可內容不符，甚至旁邊增設一座快速沉澱池，也未跟主管機關申請。再來，從後面看回來第二個部分又是同樣的狀況，直接導入pH調整池，統統都沒有改善，甚至增設快速沉澱池，一樣也沒有向環保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再來看2021年9月22日的裁處書，甚至更增設氰系電鍍廢水銀電解槽5座、銀離子交換塔3座、高濃度池暫存槽等等，也沒有載入到水污染許可證裡。其實是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狀況，我不知道現在督察總隊是否有掌握狀況？請隊長回應一下。"],["主席：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總隊長說明。","李總隊長健育：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一直在我們大隊和相關單位的監控作業下，一直都在。","邱委員顯智：對，我看到你們有去，我跟署長說明一下現在的狀況。環保局收到通知去檢測，檢測設備應該是新竹縣環保局放的，但是之後他就直接撤離了，也就是5日發生這件事，6日、7日我們都要求他是不是可以公開檢測值，看看到底有沒有修好，到8日竟然發生一件事，他跟我們說他的檢測設備已經帶回去，為什麼？因為他說要去充電，我們就覺得匪夷所思，發生了外洩的事情，結果你的檢測設備竟然要帶回去充電，難道都沒有辦法有新的裝置嗎？也沒有通知中下游的居民，居民當然會非常的恐慌。pH值1.37的強酸直接流到溪流裡面，在資訊不公開的情況下，我們根本不知道現在檢測值到底已經安全了沒？還是持續再排？當然讓居民陷入環境安全被影響的狀況。","第二，因為隔日清晨發現魚隻暴斃之後，又通報環保局檢測，結果檢測值本來是一點多的強酸，竟然檢測後變成pH值九點多的強鹼，所以大家才會認為是否持續在排放，到底怎麼回事？第三，我剛才講8日時說檢測儀器要帶回去充電，之後就沒有再檢測了，事後會勘又表示儀器壞掉，到底是什麼狀況？最後，居民過去和環團也有自行採樣，拿去農委會農改所檢驗，當然這是在檢驗灌溉水的部分，所以標準應該是比較低的，卻常常發現跟環保局的檢測結果大有出入，居民自己去檢測發現含量非常高的銅和鎂，有重金屬超標的狀況，我請教主委，像這樣的狀況是不是應該持續再去追蹤，或是確保現在有沒有再排的狀況？"],["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這個案子如果照委員所提示的資料，看起來有滿多違規的行為，我會請同仁確認清楚到底怎樣，應該要改善就要督促它要確實改善。","邱委員顯智：至少檢測設備應該要再裝上，這是合理的。","張署長子敬：我們要瞭解到底情況是什麼，應該是要從根本作改善。","邱委員顯智：因為新竹縣和其他縣市可能早期有工業區規劃不彰的問題，所以才會發生像水坑溪這種小支流都有無數像這種公司排放污染的狀況，說實在對居民的威脅很大，所以我們希望環保署能夠落實水污染防制的查證工作，剛剛有跟署長提到，特別是這些污水設施一直在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的狀況，它到底有沒有符合其製程所需的污水設備，同時也希望環保署是不是可以盡可能公開放水流自動連續監測的資訊？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你瞭解意思嗎？請署長回答一下。"],["張署長子敬：檢測的資訊應該是……","邱委員顯智：現在就是5日的pH值是1，6日、7日、8日、9日，大家知不知道到底現在有沒有安全？能不能喝到最起碼乾淨的水？","張署長子敬：我會請同仁確實去查證瞭解，照他這樣操作是真的有問題。","邱委員顯智：對，不然在關西地區大家人心惶惶擔心是否持續再排放，這種公開檢測的資訊是最起碼的，讓大家可以安心。"],["張署長子敬：我們會請他們去瞭解。","邱委員顯智：最後，在中長期的層面來看，應該要盡可能考慮專管排廢水的可行性，甚至專案輔導這些工廠遷移。","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專管不是環保單位可以做的，就以現在你講的廠商，如果排這麼強的酸和鹼，專管可能也進不去，所以還是要自己澈底改善，這我們會去注意。","邱委員顯智：署長，可能你回去要再關注一下，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狀況並沒有改善，你是不是應該有更強烈的手段？比如水污染防制法裡面也可以勒令停業？","張署長子敬：是，我們來瞭解。"],["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不在場）費委員不在場。","請蘇委員治芬發言。","蘇委員治芬：（13時43分）署長，你今天的業務報告提到事業廢棄物的處理狀況，所以你也知道臺灣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其實是不好的，也可以講是不及格的，但是如果以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處理來講，環保署就非常關注在這方面，但是事業廢棄物的處理一直跟家戶垃圾攪和在一起，為什麼會攪和在一起，你知道原因，我也知道原因。"],["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是。","蘇委員治芬：過往的例子我們就不談了，我看到你也提到未來要增設廢棄物的處理機構，經濟部和科技部都將釋出環保用地，但這樣就夠了嗎？","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委員提到和家戶垃圾競爭，主要都是可燃的部分，所以我們更進一步希望輔導可燃的部分能夠燃料化，就是做所謂的SRF，所以我們希望讓比較乾淨、質地比較單一的事業費棄物能夠走SRF的路，即回收能源。","蘇委員治芬：我的意思是你認為這樣就夠了嗎？因為110年的統計，事業費廢棄物預估有2,120萬噸，也就是你提的這些……","張署長子敬：是，因為兩千多萬噸其實很大一部分是爐碴、轉爐石，這些東西變成在工程用地可以用，我們現在已經盡量透過程序讓它可以到臺北港去做填海的工程。"],["蘇委員治芬：那台塑六輕的石灰副產品呢？","張署長子敬：石灰副產品現在暫置，他們還在想要怎麼辦，是否有可能怎樣利用。"],["蘇委員治芬：你把它界定是可回收再利用？或是廢棄物？"],["張署長子敬：現在被認定是廢棄物。","蘇委員治芬：然被認定是廢棄物，堆積在那邊，我看我老死後，它還是堆積在那邊。"],["張署長子敬：我們有在督促他們想辦法要處理。","蘇委員治芬：署長，你總是給個期程，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張署長子敬：是，這個我們再來努力。","蘇委員治芬：我以前在縣政府，它還堆在那邊，我以前沒有在縣政府，它還堆在那邊，卸任後我進到立法院，它還是堆在那邊，我要講的是，那種東西到底可不可以回收再利用？或者它就是廢棄物？如果是廢棄物，它的去向是哪裡就很清楚，你要怎麼處理？就是不要堆在那邊。","張署長子敬：對，其實那個原來是可以用，但是因為它的處理被亂倒，所以我們才回歸認定它是廢棄物，所以它不能出來，就暫置在那裡。","蘇委員治芬：對，你把它回歸到廢棄物，我並不是反對，但終歸你還是要解決那個問題，不是你把它指定為廢棄物，就把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張署長子敬：對。"],["蘇委員治芬：這你也同意。","張署長子敬：是，所以現在他們有再提一些想法，我們看能不能幫他們妥善處理，讓它能做比較好的利用，不要再堆置在那裡。","蘇委員治芬：主席，這個問題可否請署長給我一個期程？石灰副產品的問題很大，要提出一個解決辦法給我。","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給一個時間讓我們去談可行的解決方案，但是我沒有辦法講說什麼時候處理完，因為終究是廠商的事，看委員同意給我們多少時間。","蘇委員治芬：不是我同意的時間，是你該有作為的時間。","主席：請委員給個時間，他們多久要提出檢討報告？","張署長子敬：報告委員，兩個月我們協調擬出一個初步可行的方案，再跟委員報告。"],["蘇委員治芬：45天好不好？"],["張署長子敬：好。","蘇委員治芬：另外，有關農林占事業廢棄物0.84%，我的意思是對於農林剩料或農林廢棄物，環保署一直覺得不是你們的職掌，也不是你們的職責。但是有關這一點，你知道一個縣，再下來是鄉鎮市公所，老實說很多垃圾問題，就算不是家戶垃圾，其實也都是清潔隊在處理。"],["張署長子敬：沒錯。","蘇委員治芬：我們就以小規模用每個鄉鎮來看，有關農剩料最大的罩門就是載具或是載運的問題，假如是這樣，針對農林廢料的問題，因為我到德國去發現他們的社區，對於廢輪胎或建築廢棄物的處理，他們都有做，德國人厲害的地方就是太會發明機械，而且機械小而美，我問到的造價也不高，太好用了，其實在臺灣很適合以鄉鎮市為規格來發展，農剩料或其他東西就可以用這樣的規格來處理，產出來的電力還可以用來烘乾農作物，我覺得環保署只要制定一個機制，用小小一個補助，和農委會一起制定政策，我覺得這部分可以推。","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跟農政單位有在合作。"],["蘇委員治芬：可不可以一個月內把你們合作的方案給我？可以嗎？這很簡單的事。"],["張署長子敬：像地膜那些我們都有合作的經驗。","蘇委員治芬：你就拜託你們的總隊長，他站起來了，名字我一下叫不出來。","張署長子敬：委員說你比較厲害，要拜託你。","蘇委員治芬：他對於縣市清潔隊很熟悉，所以你交代這個工作給他，好不好？","張署長子敬：好，委員交代的，我就交代給他。"],["蘇委員治芬：謝謝。"],["主席：以下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均不在場。","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13時50分）今天我真的很高興召委排了這個有關事業廢棄物的流向、追蹤和處理的議題，我必須先跟署長講、也跟經濟部講過，我們的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循環再利用的成效是非常差的，我就直接給你下這個結論，我們要再努力、再加強。現在是後疫情時代，我們都說經濟成長創新高，但是又要推動減碳，用電量和事業廢棄物是我們政府未來要面對最重要的問題。","我從環保署你們的資料裡面看到，事業廢棄物和再利用循環經濟有一個數據，我看了以後實在搖頭，我覺得這個報表根本就是假的、騙人的，我是2020年的資料，如果換算出報表上的數據，你們好像在告訴國人所有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達84.5%，可是事實上是假的，今天早上已經有媒體報導出來，署長你自己承認，很多現在的事業廢棄物讓清運業者收走之後，都是在所謂的中間產品，但中間產品以後就不知道了，有對接到末端的最終處置或管理嗎？沒有！所以才會發生很多偷倒事業廢棄物的問題，我想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關心這個，不管是鄉下農田或是魚塭，包括現在我在爭取一些地方建設，我們的國有土地也有可能下面都是廢棄物，現在如果要爭取公共設施、地方建設，有一個標準流程是什麼？就是要鑽探，看這塊土地下面有沒有廢棄物，署長應該知道這些現況吧？"],["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想這有一點點講得比較超過。"],["何委員欣純：有超過嗎？你的循環再利用率有那麼高嗎？","張署長子敬：我講的超過是它講的中間產品確實是再利用的產品，只是現在很多的棄置是因為它用到不對的地方，譬如這裡不該填，卻拿去填。"],["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會用到不對的地方去呢？","張署長子敬：對，就是因為去化的通路不足。"],["何委員欣純：因為它沒辦法去化嘛！","張署長子敬：對！所以底下填的不是廢棄物，它本來是產品，但是填錯地方就變成廢棄物，因為現在的定義是這樣。","何委員欣純：是，但署長我要告訴你現況為何，為什麼會丟到那裡去？現在在中部大家都知道是傳統產業，甚至是中科、很多園區及工業區、很多的造園經濟帶領著臺灣經濟向前行的這些產業，他們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麼？是事業廢棄物的去化。以現在的法規來講，請清運業者來清理、搬運走，問題是現在中部有人向我反映，就算有錢請清運業者來清理，都沒辦法找到人，所以清運費的價格才會一直高漲；高漲還沒關係，我還找不到人來清運。對這些事業廢棄物，我希望環保署跟經濟部要跨部會討論。","我們認為循環經濟，這些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應該分門別類，可以再利用的我們是不是加以輔導，或者是經濟部、工研院等那麼多的學術單位，我們是不是分門別類好好地盤點，哪些是去化之後可以循環再利用的，這些循環再利用的，在技術研發上政府要不要扶植、要不要支持？最終如何處理，才有你所謂的對接末端的使用規格，我們未來要把它規格化、標準化，如何在最終的處理之後，讓下游的廠商或下游使用的人是可以用的，這都是政府的責任，但我們現在都沒有耶！說實在話，我詢問好幾個部會，包括我在經濟委員問了經濟部，經濟部抱頭燒腦；我問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經發局或是環保局也抱頭燒腦，我們現在對事業廢棄物大部分的解決方法、去化方法是什麼？就是拿去焚燒而已，誠如剛剛說的及蘇治芬委員說的，跟家用的廢棄物就產生排擠效應。","臺中焚化爐沒有在焚燒事業廢棄物了，已逐年降低；高雄市政府也宣布了，我記得是3年後，還是5年後，他們也不收了，未來環保署要面對一個問題、經濟部要面對一個問題，如果這些事業廢棄物沒有循環再利用的機制，它的去化大部分仍仰賴焚化，而這些焚化爐又都不收，該怎麼辦？","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會朝向燃料化的方式推動。","何委員欣純：我在你的這份書面報告中有看到了，確實好像有在盤點經濟部所屬的工業區，還有能夠掌握工業區裡面的環保用地要釋出、要建立處理設施，讓量能要增加……"],["張署長子敬：這都已經在做了。","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有在做這些，但是我要告訴你，不夠！遠遠不夠！量能遠遠追不上現在事業廢棄物生產的速度，你們還要再想辦法啊！"],["張署長子敬：是。","何委員欣純：而且這些是經濟部政府手中所掌握的工業用地、工業區而已，那我問你，地方政府開發的產業園區呢？再來，很多的中小企業不在工業區裡面的，它的事業廢棄物怎麼辦？","張署長子敬：沒有，所以這些釋出的，不是只有服務自己所在的工業區……"],["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啦！","張署長子敬：我們現在是將土地釋出，它是可以服務周邊的。","何委員欣純：是！但我們現在服務周遭的量能，真的還是很少啦！","張署長子敬：對，其實這幾年是最困難的，坦白講。","何委員欣純：很困難，而且是很有阻力。所以我現在為什麼說環保署跟經濟部要跨部會合作，我們需要拼經濟，在後疫情時代，政府強調經濟成果、經濟成長，確實這是臺灣之光，走向國際，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希望這些事業廢棄物要合法的去化，除了焚化的選擇之外，我們是不是應該要仿傚歐美國家循環經濟，建立循環再利用的機制及技術的研發，還有對回收再利用的設備進行投資、投入，政府如何去鼓勵、如何去建置，這其實才能讓中小企業或是臺灣的經濟永續經營……","張署長子敬：是，我們現在正在努力。","何委員欣純：而且才不會傷害到臺灣的環境，我們不希望偷倒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我們不希望每次爭取地方建設的時候，不管是國有土地或私人土地，我還要去鑽探，看看下面有沒有被偷倒廢棄物，如果偵測到了、挖到了，還要先花一筆錢去清理廢棄物，我才能夠爭取公共建設的公共工程耶！這是現在我們碰到很大的問題。署長，拜託！我今天是用很沉痛、很誠懇的心，感謝召委今天安排此議題，我希望環保署跟經濟部真的要跨部會合作，好好地來想辦法面對及解決，好不好？","張署長子敬：是，我們再努力。","何委員欣純：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嘉瑜、王委員婉諭、王委員美惠、鄭委員正鈐、吳委員秉叡及江委員永昌均不在場。","現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13時59分）署長，我今天從南部學甲把爐碴帶過來，這塊爐碴摔不破，我已經摔過了，爐碴再利用超過5公分是確定不合格的，但是很奇怪，因為工業局收了爐碴，爐碴是事業廢棄物，明明不合格，卻不敢說它是廢棄物？這個東西再利用以後，它還是事業廢棄物，所以檢察官沒辦法判斷，它到底是什麼？是再利用還是廢棄物？請問署長，這是廢棄物，還是再利用？"],["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因為他們公告是再利用，符合他們的規定就是再利用。"],["陳委員椒華：但它是不合格的再利用啊？","張署長子敬：要由他們認定它合不合規定，因為再利用是他們公告的嘛！","陳委員椒華：環保單位要稱它是廢棄物，還是再利用呢？","張署長子敬：如果判定是不合規定的使用，按照現在的法規它就是廢棄物。","陳委員椒華：謝謝署長給我答案，因為我也要請地方環保局、督察總隊及廢管處很明確地讓地方的執法人員，尤其是環保單位能夠很明確地知道不合格的再利用就是廢棄物，謝謝署長！"],["張署長子敬：因為現在的法裡面是這樣寫的。","陳委員椒華：謝謝！這一顆也是，這是在學甲國有地的爐碴，這個也超過5公分。現在最大的困難是，剛剛已經跟署長強調了，也希望署長趕快讓地方的執法、環保單位能夠去確認，也拜託督察總隊總隊長協助，謝謝！","再來，之前有跟署長提到現在事業廢棄物的規範，還有它的再利用，像焚化爐底渣或者是其他的再利用品，署長，不知道到底什麼時候我們才可以明確知道標準，包括玻璃纖維樹脂粉末，或者是像受爐碴污染的地下水，pH值已經達到12.49，但環保署訂的地下水pH值標準是12.5，請問署長這部分可以調到12.4嗎？"],["張署長子敬：萬一再出現一個pH值是12.3的呢？就變成我要調到12.3囉！","陳委員椒華：我要請問署長，為什麼訂12.5呢？超過12.5才不安全，是不是？","張署長子敬：不是，所以要回頭去看為什麼訂12.5，而不是因為這一塊是12.49，我就要訂12.4為標準。","陳委員椒華：對，我是很納悶，不懂為什麼土壤地下水的標準要訂12.5？不知道還有什麼法規可以修正？","張署長子敬：要查一下資料，看當初為什麼會這樣訂定及理由為何。","陳委員椒華：不然這樣不合理啊！難道12.5不能喝，12.49就可以喝嗎？這個PH強鹼可以喝嗎？","張署長子敬：我想地下水跟可不可以飲用是不一樣的，它的標的不同。","陳委員椒華：可是署長，我們很多地方是抽地下水來灌溉及作為飲用水。","張署長子敬：我知道，所以它的標的不同，像西南沿海的水可能砷偏高，如果一定要抽起來飲用，當然就不行，所以要看它的標的。","陳委員椒華：拜託署長，這部分的pH值標準，因為現在查遍了環保署所有法規，找不到水的pH值標準，都沒有訂定，或者是只有找到12.5這麼高的標準。","另外，桃園承恩砂石場放置的到底是污泥還是砂石？本席辦公室發了好幾次文，督察總隊都不回答，請總隊長回答一下，這到底是污泥還是砂石？"],["主席：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總隊長說明。","李總隊長健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件案子已經在專案偵辦中，有些事情我不能在這邊回答。","陳委員椒華：沒有啊！專案偵辦是專案偵辦，你告訴本席，這是污泥還是砂石，怎麼會不能講呢？"],["李總隊長健育：因為在偵辦先行的時候……"],["陳委員椒華：沒有說偵辦就不能講啊！","李總隊長健育：我會後提供資料給委員，但我沒辦法在這邊回答。不好意思！"],["陳委員椒華：是這樣喔！可以告訴本席？","李總隊長健育：對、對，私底下。","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現在滿多砂石場是收污泥，請問署長現在要如何改善？","張署長子敬：我想這分兩部分，因為按照委員這樣講，明顯是合法掩護非法，合法的這個單位其實應該是有人在管，我不是說我沒有責任，而是我們應該要管的是，如果這些污泥屬於廢棄物，為什麼會從產源流到這裡去？其實這座砂石場的運作單位應該還是要有人在管，這兩個其實是可以共同來加強。","陳委員椒華：對，請問署長現在是有人管，你認為是誰要管？是環保單位管呢？還是經濟單位呢？目前我們就是找不到管理的規定。","張署長子敬：他本身是砂石場，就不在環保單位管……"],["陳委員椒華：這不是環保單位？","張署長子敬：但我們有責任要去追查，如果它進去的是污泥，這些污泥從哪裡來？為什麼離開我們的管控系統跑到這裡來？這是我們要去追查的。","陳委員椒華：對，如果是這樣，環保單位、環保署是不是可以訂定包括所有目的事業單位及砂石場所放的原物料的規範呢？","張署長子敬：砂石場本身的正業應該是做砂石，所以他就不是由環保單位主管，因為他用合法掩護非法，所以管理砂石的單位應該管他不能亂進這些東西，而我們要去加強的是，如果這些東西是屬於廢棄物，我們對源頭應該管制更嚴，不應該讓它流入砂石場。","陳委員椒華：回到剛剛的問題，我們看到很多檢舉這裡是污泥、是非正常的砂石，請環保單位、環保署這邊……","張署長子敬：現在檢察官在偵辦，所以會儘量去釐清這些污泥從哪裡來，產源也會有責任，整個是一起做調查。","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署長及主席。"],["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壁如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請張委員其祿發言。","張委員其祿：（14時7分）署長好。今天我關心的只有一個題目，就是關於台積電將落腳高雄中油五輕的舊廠址。我們說實話，站在高雄的立場，當然很歡迎新產業的投資。但是坦白說，產業投資還是需要有配套，因為晶圓廠已經預計明年可以動工，希望2024年能夠量產，問題是我們也知道這個場域原來是屬於列管的高污染土地，講白的就是褐地，這裡面污染的組成成分，說實話您是專業的，不管是土壤也好、地下水也好，這裡面都有很複雜的污染物，例如我們這邊所列舉的甲苯、乙苯等等，其實它非常複雜。","現在大家都在關切一件事，我想這也是民間已經提出的，就是污染場址的整治，即褐地整治，原來是在106年到122年，這要花很長的時間，有6年、5年、6年三個期程，但現在台積電要進駐，就好像直接可以從110年縮減到113年，我們不知道環保署是怎麼看這件事，在褐地整治上，從17年可以縮短到兩年半，是不是你們有很充分的準備或者是有什麼樣理由？"],["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我想這是高雄市政府在推動的案子，因為他們希望引進台積電，他們願意儘快幫中油整治這個地方，當然在整治期有各種不同的工法，所以希望在3年、4年之間把它做出來，也要在技術上是可行的才可以這樣做。","張委員其祿：不過，署長你們這邊純粹是監管的方向嘍？","張署長子敬：沒有，我們有補助相關的經費，請環保局基於主管機關的立場去監督，不是隨便讓他亂挖，一定讓他照……","張委員其祿：這個當然。坦白講，署長也是專家，你覺得這可能嗎？因為原來是規劃要這麼長的時間，過去有很多褐地整治都不是很簡單的事，我甚至都不願意舉更早年的，像RCA那些，你看根本沒辦法整治，還留下後面很多的問題。署長您在專業上覺得他們有機會達成嗎？","張署長子敬：當然要看它的污染物質，像RCA，因為它的汙染物比水重，所以它一直往下掉，掉到比較深處就很難去清，要看這裡是不是有機會這樣做。當然在工法上也會有差，如果說是要一塊、一塊土地慢慢、好好做，還是要類似全面開挖來做等等，這是不一樣的，但這都必須在整的法規許可的情況下才能夠去做。","張委員其祿：好，這部分我們要拜託署裡面真的要去監管。現在因為時程縮短、經費增加，當然也引起很多人的疑慮，很多同樣是污染場址，為什麼台積電進入就可以更快，幾乎是10倍速可以完成，所以大家就會有疑慮。","事實上剛剛署長也講到，我們也知道目前在程序上，整治改善這件事是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在處理，監督或者未來解列也是要靠環保局，再來是經發局辦理招商。但現在的問題就在於整套流程看起來統統都是市政府自己辦理，大家當然也有點質疑，這樣會不會變成是球員兼裁判，所以上位的主管機關，尤其是環保署，我覺得真的是要拜託署長，這地方你們一定要看管、看牢。因為說實話這是個大問題，我們期待環境跟經濟產業雙贏，但如何在合法、合理的狀況下進行這件事，真的很重要。","最後，因為時間的限制，我只能再問一個問題，這裡面也牽涉台積電進來就有空污管制的事情，其實很多人也在講，署長也很清楚，現在高屏的空污總量管制連第一期都還沒辦法進入第二期，台積電進來之後，在例如碳排放的分配等等，還有他跟高屏地區空污總量管制如何協調也好或者是如何分配額度也好，這個地方是不是也要在第二期中好好想一想。","張署長子敬：首先，剛剛土壤的整治，其實政府分工設職，所以雖然看起來都是高雄市政府，其實還有各自的權責必須要去做，也有一定的機制，我想大家照這個來應該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至於空污的部分，因為現在他是在總量管制區裡面，當然這個案子還沒有進來，未來他也會碰到總量管制，必須去取得抵換量等等，這些都必須按照法規來做。","張委員其祿：好，對於這個地方，我們希望整個政府要有所因應，坦白說，這不是說我們去唱衰他，我們期待他要成功，但是這些配套，不管是空污配額、減排配額或是褐地整治要是有效的，我覺得你們還是要把整體配套做好才行。","張署長子敬：是，因為這是高雄市政府在推動，是政府部門，台積電也是跨國的公司，我相信他們應該都會照規矩來做，我們也會特別去留意。","張委員其祿：還是要請環保署去監督。好，謝謝。"],["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主席：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陳秀寳及蔡壁如所提書面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陳秀寳書面質詢："],["委員蔡壁如書面質詢：","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4時14分）"]],"block_lines":[1,8,8,11,36,42,61,72,96,104,117,123,126,132,135,138,141,142,144,152,159,179,193,235,257,262,273,277,281,283,284,287,290,295,296,297,300,302,304,308,309,311,314,317,319,321,322,327,333,335,336,339,341,342,344,355,361,365,366,368,375,376,379,380,382,385,389,391,397,401,403,405,407,408,415,417,418,426,429,432,433,435,436,441,444,445,447,452,454,455,457,459,464,465,467,469,470,478,484,486,488,489,490,493,504,510,511,512,516,518,519,520,521,523,524,525,526,530,541,542,544,546,549,551,553,557,559,563,564,565,568,570,572,575,576,577,579,581,584,586,587,588,589,599,605,608,616,617,618,622,624,631,634,635,637,640,650,652,658,672,673,675,685,690,693,701,702,703,705,706,720,723,731,732,733,739,740,743,747,748,751,753,756,783,785,792,794,795,796,798,801,806,808,810,811,814,816,822,823,828,831,842,845,846,849,852,857,865,873,874,875,878,886,888,889,897,898,900,903,905,906,907,909,911,912,913,914,915,917,918,921,923,924,925,927,928,935,944,945,951,952,954,955,957,958,964,965,968,971,978,982,986,991,995,1000,1003,1004,1009,1011,1012,1014,1020,1021,1028,1029,1031,1034,1035,1040,1041,1045,1047,1049,1051,1058,1060,1063,1072,1075,1077,1082,1085,1096,1099,1100,1102,1108,1115,1119,1133,1134,1136,1138],"person_count":{"主席":70,"一、醫療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及管理":1,"二、近2年醫療事業廢棄物產出數量":1,"三、本部許可之共同處理機構與許可再利用機構說明如下":1,"(一)設置輔導及督導機制":1,"3.違反法令者之加強輔導及追蹤":1,"(二)辦理實務管理暨示範觀摩研討會":1,"(三)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1,"1.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網址":1,"(四)醫療機構環保法令相關之線上諮詢服務":1,"(二)加速環保用地釋出":1,"楊副局長志清":4,"吳委員玉琴":4,"張署長子敬":79,"張處長經緯":1,"陳委員玉珍":11,"劉司長越萍":2,"蘇委員巧慧":9,"廖委員國棟":13,"邱委員泰源":2,"賴委員香伶":18,"劉處長宗男":2,"徐委員志榮":4,"黃組長俊欽":1,"蔣委員萬安":2,"主席（徐委員志榮代）":1,"莊委員競程":2,"主席（莊委員競程）":1,"張委員育美":1,"委員賴香伶等提案":1,"提案人":1,"楊委員瓊瓔":6,"楊委員曜":6,"廖委員婉汝":3,"黃委員秀芳":2,"陳委員瑩":7,"賴處長瑩瑩":3,"陳委員素月":2,"蘇委員治芬":6,"何委員欣純":4,"陳委員椒華":4,"李總隊長健育":1,"委員陳秀寳書面質詢":1,"委員蔡壁如書面質詢":1},"persons":["主席","一、醫療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及管理","二、近2年醫療事業廢棄物產出數量","三、本部許可之共同處理機構與許可再利用機構說明如下","(一)設置輔導及督導機制","3.違反法令者之加強輔導及追蹤","(二)辦理實務管理暨示範觀摩研討會","(三)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1.建置「醫療廢棄物處理網」（網址","(四)醫療機構環保法令相關之線上諮詢服務","(二)加速環保用地釋出","楊副局長志清","吳委員玉琴","張署長子敬","張處長經緯","陳委員玉珍","劉司長越萍","蘇委員巧慧","廖委員國棟","邱委員泰源","賴委員香伶","劉處長宗男","徐委員志榮","黃組長俊欽","蔣委員萬安","主席（徐委員志榮代）","莊委員競程","主席（莊委員競程）","張委員育美","委員賴香伶等提案","提案人","楊委員瓊瓔","楊委員曜","廖委員婉汝","黃委員秀芳","陳委員瑩","賴處長瑩瑩","陳委員素月","蘇委員治芬","何委員欣純","陳委員椒華","李總隊長健育","委員陳秀寳書面質詢","委員蔡壁如書面質詢"],"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9時1分至14時14分","地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date":"2021-11-11","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