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13時至17時16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賴委員瑞隆","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0分","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謝衣鳯    孔文吉    林岱樺    楊瓊瓔    翁重鈞    陳明文    賴瑞隆    邱志偉    蘇治芬    陳亭妃    邱臣遠    邱議瑩    陳超明","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李德維    曾銘宗    陳椒華    洪孟楷    吳斯懷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廖婉汝    莊競程    劉世芳    林思銘    張其祿    何欣純    鄭麗文    張育美    邱顯智    鍾佳濱    羅明才    高嘉瑜    林為洲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列席人員：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甫暨相關人員","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暨相關人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蔡瑋純","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劉明忠","    能源局組長蔡秀芬暨相關人員","    水利署主任秘書黃宏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造華","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明孝","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旭麟","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淑真","財政部人事處專門委員盧焜鑫暨相關人員","交通部人事處處長蔡英良暨相關人員","法務部參事林豐文","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專門委員：鄭雪梅","主任秘書：黃素惠","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科    員  余俊緯","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甲、經濟部主管","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1.營業總收入：原列6,323億6,791萬2千元，減列「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中「什項收入─澳洲班卡拉售煤收入」10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313億6,791萬2千元。","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6,286億1,834萬8千元，減列「服務費用」3,278萬2千元（含「郵電費」3,000萬元、「旅運費」15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28萬2千元）、「銷售成本─核能發電費用」2,0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營業外費用」項下「財務成本─利息費用」4億5,000萬元，共計減列5億0,278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281億1,556萬6千元。","3.稅前淨利：原列37億4,956萬4千元，減列4億9,721萬8千元，改列為32億5,234萬6千元。","(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663億6,622萬9千元，保留，送院會處理。","(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7億6,395萬1千元，照列。","(八)提案28案，保留，送院會處理：","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其中「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燃煤」，編列預算643億9,812萬3千元，「火力發電」編列共計2,767億1,255萬6千元，係屬辦理火力發電相關業務。然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情勢，各先進國家已達成溫室氣體減排共識，透過減煤與提升再生能源占比等策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有鑑於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降載火力發電，減少購煤預算，以保障國民健康。爰此，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大幅減少購煤比例，恐讓「變相擴建」的中火成為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廠，讓中部民眾繼續承受空污之苦，故刪除其項下「火力發電─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燃煤」預算150億元。","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其中「全台小水力二期」編列預算2億2,103萬3千元。然全台小水力發電計畫核定總額為3億4,695萬7千元，截至109年7月止執行率僅4.5%，究其原因為此案歷經7次流標仍無法決標所致。爰此，鑑於該計畫執行不利導致進度落後，且國家財政窘困，計畫必要性應重新評估，故刪除預算1億8,800萬元。","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3.為提升電網強韌度以提高再生能源併網占比，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第七輸變電計畫等7項有關輸變電及加強電力網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編列配電設備擴充改善工程，以上合計達433億9,263萬1千元，但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9年8月底止，等候併網再生能源案件總計2,580件、合計裝置容量989.52千瓩。其中等候時間超過2年以上者376件、86.61千瓩；超過1年但在2年以內者717件、233.77千瓩；超過半年但在1年以內者計818件、324.92千瓩；半年以內者669件、344.22千瓩，顯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動併網發電效率不彰，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原列數433億9,263萬1千元，爰提案凍結20%，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即可動支。","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4.委員林岱樺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編列「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算33億5,873萬2千元，該計畫預計於111年完工，為讓北部地區用電需求充足，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工程進度積極趕辦，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應檢討相關設備規劃設計，以節省公帑，爰提案刪減110年度預算7億5,000萬元。","提案人：林岱樺    邱志偉","連署人：陳明文","5.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11億4,139萬6千元，經查該計畫因環評作業進度落後，致工程決標延宕，爰提案刪減110年度預算6億5,000萬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蘇治芬","6.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117億9,423萬5千元，經查該計畫因環評延後通過，影響前期證照取得、向地方政府申報開工及現場施工時程。允宜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工程進度並積極趕辦。爰針對「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117億9,423萬5千元，減列1億元。","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7.委員林岱樺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編列「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預算202億3,172萬4千元，經查該計畫現正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未獲審議通過前無法動工，110年度部分預算無法執行，爰提案刪減年度預算50億元。","提案人：林岱樺    邱志偉","連署人：陳明文","8.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2億3,746萬7千元，經查該計畫配合苗栗縣政府通霄溪規劃檢討及後續縣府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徵收等作業，致工程延後，爰提案刪減110年度預算3,000萬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邱議瑩","9.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計畫」預算編列2億2,255萬9千元，經查該計畫工程決標延後、水利建造物許可取得延後等因素，致部分預算無法執行，應重新檢討110年度預算需求，爰提案刪減110年度預算1億1,000萬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工程進度積極趕辦。","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0.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二期專案計畫」預算編列2億2,103萬3千元，經查因預算不足、履約風險高及施工困難等因素，而招標不順，歷經7次公告仍未決標，應重新檢討110年度預算需求，爰提案刪減年度預算1億8,800萬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蘇治芬","1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預算數2億2,103萬3千元，係規劃辦理士林堰生態放流量、天輪壩生態放流量、馬鞍後池一、瀧澗鋼管路、奇萊引水出口等5個小水力計畫，總裝置容量2.269千瓩，預定期程108至110年12月。經查，本計畫核定投資總額3億4,695萬7千元，108至109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8,015萬9千元，截至109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360萬7千元，執行率4.5%，實際工程進度7.42%，較預定進度17.11%落後9.69個百分點。據台電公司說明本案執行進度落後，主要係因本案招標作業歷經7次流標仍無法決標所致。另台電公司表示，本案截至109年10月16日止尚未完成招標作業。綜上，全台小水力發電第2期計畫歷經7度流標，迄今尚未決標，致計畫執行延宕，爰提案凍結此項預算百分之十，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相關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2.根據審計部決算評估報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截至108年底，實際完成之裝置容量僅有0.9萬瓩，僅為達成目標之26.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並改善執行不彰、無法達成預期目標，以落實提升政府之再生能源政策。110年度該計畫編列4,566萬8千元，爰凍結2,284萬4千元，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針對執行狀況之檢討、改善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邱臣遠    楊瓊瓔","連署人：孔文吉    翁重鈞","13.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專案計畫─「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原列5億6,780萬元，係延續辦理之電源開發專案計畫，經查，該計畫原本核定投資總額25億2,700萬元，於109年4月重新修正投資總額調高為34億7,000萬元，但預計現值報酬率卻調降為2.41%，工期往後展延至113年完工。爰此，建議凍結是項預算5%，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相關計畫配合修正後之期程規劃調整分年經費以符實際外，並執行實況及效益分析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14.根據審計部決算評估報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風力發電第一期至第五期計畫，於94至108年度新增31萬瓩。相較於預期5年內達成48萬瓩之目標，截至108年已進行14年，卻僅為預期目標之六成，遠低於預期目標。且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實際進度為51.22%，相較預期進度之93.14%落差大，執行速度緩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並改善執行不彰、無法達成預期目標，以落實提升政府之再生能源政策。110年度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編列5億6,780萬元，爰提案凍結2,800萬元，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針對執行狀況之檢討、改善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邱臣遠    楊瓊瓔","連署人：孔文吉    翁重鈞","15.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單位預算「業務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中，科目名稱：「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計編列新臺幣1億4,283萬4千元，應凍結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說明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08年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調查執行「自來水水質評比」，並以導電度、硬度及總溶解固體為評比項目，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指出，彰化縣、雲林、嘉義市、屏東水質不佳，即便加藥劑處理也很難改善。政府擬於蘭潭建置太陽能板造電，恐影響嘉義市民飲用水水質。鑑於蘭潭水庫涉及民生飲用水品質，嘉義市政府反對，事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反映，蘭潭光電因而暫時排除，對於重啟計畫之政策評估，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各項成本費用管控俾以提早因應此情。","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翁重鈞    楊瓊瓔","16.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專案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原列1億4,283萬4千元，經查部分水庫場址皆因地方反對及土地取得問題，迄未取得籌設許可，導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影響後續併網時程；爰此，建議凍結是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相關計畫目前執行實況並配合修正後之期程規劃調整分年經費以符實際，並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17.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光電場址108年度累積停機時數超過10,000小時，如大潭電廠#1及#2生水池場址累積停機時間達2萬3,313小時、台中龍井（Ⅱ）則累積停機時間高達4萬2,110小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降低停機時數以提升發電效率，降低發電成本。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編列1億4,283萬4千元，爰凍結1,400萬元，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改善停機時數、提升發電效率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邱臣遠    楊瓊瓔","連署人：孔文吉    翁重鈞","18.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輸變電計畫」預算編列106億6,545萬5千元，經查因配合工進與器材款期程變更及地方抗爭，致工程延後執行。爰提案刪減110年度預算18.5億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工程進度積極趕辦。","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19.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之「板橋一次變電所改建計畫」編列1億5,429萬1千元，經查，該計畫部分工程已加速於109年執行完成，因此，為配合工程進度覈實編列以節省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建議刪減3,300萬元，俾符實際。","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20.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北區一期電網專案計畫」編列4億2,455萬6千元，經查，該計畫之遠信D/S新建工程因地下室開挖作業建照送審查中，致工程進度需調整時程，延後執行；準此，為配合工程進度覈實編列以節省公帑，爰針對「北區一期電網專案計畫」預算，建議刪減1億2,100萬元，俾符實際，並要求台灣電力公司應確實檢討工程進度積極趕辦。","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2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預算編列51億5,234萬6千元，經查該計畫配合政府加速109年公共建設計畫政策，「彰一開閉所新建工程」161kV GIS設備安裝提前於109年度執行；「彰工升壓站」及「彰濱E/S主變裝機工程」因建照未取得影響工進，應確實配合工程實際進度覈實編列預算。爰提案刪減110年預算7億3,000萬元。","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22.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9年8月，等待併網再生能源案件數共有2,580件，其中等候超過1年以上者共有1,093件，高達總體之4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加速辦理部分因饋線併網容量不足之區域電力網加強計畫，使新增之在生能源得以進行併網與推廣。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編列51億5,234萬6千元。爰凍結該預算2億元，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加速辦理饋線併網量不足區域之電力網加強計畫，電力網及輸變電計畫設置期程與再生能源建置時程之改善計畫，始得動支。","提案人：邱臣遠    楊瓊瓔","連署人：孔文吉    翁重鈞","23.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之「北區二期輸變電專案計畫」原列3,269萬1千元，惟查，該計畫之玉成、華江一次配電變電所新建工程皆遭受當地民眾反對等因素暫緩進行，致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基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即配合調整分年經費，並覈實酌減110年度所需經費，俾符實際，爰建議減列「北區二期輸變電專案計畫」預算1,600萬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24.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之「變電所整所改建第一期專案計畫」原列3億1,758萬4千元，有鑑於該計畫改建工程必須於運轉中之設備間施作，猶如「穿著衣服改衣服」，工程困難度頗高，涉及層面廣泛；爰此，倘若設備延壽評估結果效益顯著，建議讓資金運用在其他更關鍵項目，俾發揮有限資金最大效益；是以，為安全順利辦理老舊變電所改建工程，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先檢討工程界面設計複雜度問題，於施工過程中提供可靠用電品質為優先，爰針對「變電所整所改建第一期專案計畫」，建議刪減預算2億3,000萬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25.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預算編列21億2,513萬3千元，該計畫第1階段原是將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產生之煤灰，再利用運至彰濱工業區進行填海造陸工程，第2階段預計於台中電廠廠區內執行之，然而該煤灰填海工程屢遭環保團體與民眾質疑恐致地下水及海水污染，或有影響生態之虞，致第2期工程計畫因環境差異分析審查遲遲無法獲得通過，預算恐亦難以執行。爰建議減列該項預算5億元與凍結10億元，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落實環境資訊公開、檢討計畫執行進度遲延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26.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新增」編列「南區一期輸變電專案計畫」3億4,121萬4千元，計畫期程自110至119年12月完工，預定投資總額82億0,147萬4千元。本計畫辦理目的為配合110至119年南部地區工業園區開發及區域負載成長之用電需求，並改善區域基礎電網結構，完工後預期可增加嘉義縣大林鎮、臺南市七股區及麻豆區、高雄市大寮區供電能力及供電品質，並可提供再生能源就近併網加入系統。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於多項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均因都市計畫審查、環評環差分析、工程多次流標、地方民眾反對等因素導致計畫進度嚴重落後，預算執行率低落（例如：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萬里水力發電計畫、全台小水力發電第2期計畫、太陽光電第4期計畫、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等）。為避免預算虛擲、加強控管執行，同時依預算法、財政紀律法相關規定，新增計畫之績效及增加支出均為預算審議之重點，爰提案凍結110年度「南區一期輸變電專案計畫」1,000萬元預算，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該計畫執行進度與成果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7.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負責推動低壓智慧電表建置計畫，該計畫定自2017年開始20萬戶建置；2020年完成100萬戶；2024年完成300萬戶。智慧電表乃推行民眾藉以盡可能掌握歷史電價，以便自主節約能源、促進電價調整機制、擴大實施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之必要設備，也是形成智慧電網之關鍵基礎建設。世界各國推動智慧電表裝設不遺餘力，如美國預計在2020年年底達成1億台，覆蓋70%以上家庭用戶，日本現在也有高達6千萬家庭用戶，都已能透過智慧電表管理自身用電，台灣卻因為過去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採購上錯誤決策與執行推延，迄今仍在苦苦追趕，勉強可望於2020年底前達成100萬戶，僅占全國1,388萬用電戶7.2%，如何讓民眾普遍能使用上開智慧用電，仍待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說明未來如何加速建置。","然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布建智慧電表之執行達成率，明顯呈現區域落差，高雄與南投達成率僅約六成，執行率低於全國平均皆為中南部縣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執行智慧電表鋪設明顯重北輕南，爰建議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有關「智慧電網工程」60億2,842萬4千元及「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10億4,500萬元合計數70億7,342萬4千元的10%，並凍結剩餘數之10%，俟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加速智慧電表與智慧電網布建，及如何改善智慧電表設置南北失衡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28.按電業法第8條第1項規定：「輸配電業應負責執行電力調度業務，於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下，應優先併網、調度再生能源。」為提升電網強韌度以提高再生能源併網占比，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第七輸變電計畫等7項有關輸變電及加強電力網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編列配電設備擴充改善工程，以上合計達433億9,263萬1千元。查近年因購入再生能源電力數量急遽成長，部分區處卻因為配電饋線容量不符合新增再生能源裝置併網需求，導致部分新增再生能源發電裝置等候2年仍無法併網之情形，顯示電力網建設與再生能源增置進度無法配合之情形，亟待改善。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機械及設備」編列661億4,114萬1千元，爰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機械及設備」預算2,000萬元，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九)通過決議55項：","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業務計畫中「產銷營運計畫」項下「環境保護」編列93億4,341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1億元，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業務計畫中「產銷營運計畫」項下「工業安全衛生」編列4億6,418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3.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業務計畫中「產銷營運計畫」項下「研究發展」編列67億7,005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3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4.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銷售成本」項下「水力發電費用」中「折舊及攤銷」之「折舊」編列44億6,095萬元，凍結該預算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連署人：謝衣鳯","5.鑑於汐止社后地區快速發展，人口大量移入，都市化程度較高情形下，占地總面積46,966平方公尺（14,207坪），從民國56年就存在至今的南港一次變電所（P/S）設置，不僅長期影響該區週邊里民生活品質，且亦有礙城市景觀，不利地方發展，故於107年7月31日行政院核准同意「南港一次變電所改建計畫」，有關南港一次變電所改建工程乙案，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預定完工期程122年12月前完成。改建施工期間，台電公司務必降低施工噪音、震動、粉塵，規劃完善施工車輛交通動線及時間，確保施工安全，妥善進行環境管制措施，降低對週邊里民之衝擊，此外，亦一併檢討與推動汐止境內道路電線及高壓電塔地下化的相關執行方案，未來屋內化完工後，台電公司務必加強與落實電磁波相關檢測作業及安全管理。改建完成後，預計騰出約38,561平方公尺（11,665坪）空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13至114年規劃土地空間活化使用前，應充分重視週邊里民想法與意見，提出里民休憩的綠地空間等方案，適時舉辦相關座談會，建立完善聯繫機制，確實做好與里民溝通工作。","提案人：邱議瑩    邱志偉    賴瑞隆    陳亭妃","連署人：沈發惠    賴品妤","6.有鑑於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編列「風力發電第5期計畫」2.6億餘元及「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25億元等2項補辦預算案，均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然查，該二項補辦預算雖係為因應空污排放減量加嚴而規劃辦理事項，雖有依法辦理，惟補辦金額竟占該年度原列預算金額之比率分別為52.6%及62.8%，比率偏高，仍有妥適性不足之疑慮，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上開補辦預算之程序及辦理情形於1個月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7.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0年底物料存貨為246餘億元，然查該公司近十年之物料存貨情形發現，從98年底物料存貨近50億元，經年年增加至今已將近250億元，如此龐鉅之物料存貨金額，不但恐造成公司資金流動問題，更徒增營運管理之負擔以及物料因儲存年限造成之品質劣化問題，實有不該。爰此，為避免徒增營運管理負擔，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以逐年減少材料庫存為經營改善目標，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以及研謀庫存物料再轉化利用之可行性，對於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亦應研謀有效對策，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    ","8.針對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資產總額2兆2,614億8,357萬8千元，預計負債總額1兆9,340億2,678萬元，負債總額再創新高，分析該公司近5年度財務狀況發現，該公司財務結構惡化嚴重，重大資本支出計畫所需資金幾乎完全仰賴舉債支應，公司償債能力更是愈趨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準此，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嚴正審視公司財務惡化之問題，積極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於3個月內研謀改善對策並將相關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    ","9.依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列示，110年底土地資產為2,808億5,287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2,808億1,898萬4千元增加3,388萬6千元（增幅0.01%）。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9年8月底止，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並未使用或是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30件、342筆、面積131萬2,263.19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88億2,670萬2千元，其中甚至已超過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是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數頗為龐大，應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參考「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並列管定期追蹤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10.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訊網公告，109年8月底台電公司風力發電裝置容量312千瓩，110年度預計風力發電量14億8,406萬7千度，較109年度預算9億5,000萬8千度增加5億3,405萬9千度，增幅達56.22%。按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近年全國風力機組可用資料顯示，多數風力機組可用率多在95%以上，惟台電公司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未達70%，甚至低於50%以下，且部分機組108年度可用率驟降。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不穩定或偏低，允宜探究原因，並針對非天候因素研謀有效改善對策，政府亦宜加速落實風電產業在地化政策，以提升我國風電設備自製能力，俾利我國風電發展。","提案人：邱議瑩    邱志偉","連署人：陳亭妃","11.為提升電網強韌度以提高再生能源併網占比，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第七輸變電計畫等7項有關輸變電及加強電力網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編列配電設備擴充改善工程，合計達433億9,263萬1千元。然近年因購入再生能源電力數量急遽成長，部分區處發生配電饋線容量不敷新增再生能源裝置併網需求，以致部分新增再生能源發電裝置等候2年仍無法併網之情形，顯示電力網建設與再生能源增置進度未相配合。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加速辦理電網強化計畫，並落實各項因應改善措施，以利新增再生能源併網與推廣。","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提升至50%之能源發展目標，已推動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通霄電廠第2期更新改建計畫等6項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機組裝置容量合共約1,614萬5,800瓩至1,824萬5,800瓩。然上述6項計畫之預定辦理期程，除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2,677.8千瓩）預定於111年12月完工，尚符政策時程外，其餘5項計畫規劃完工期程介於115至121年之間，明顯落後政策目標期程。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應審慎控管計畫進度執行進度外，仍須評估提前完工之可行性，以利後續規劃之推動，達成國家重大能源政策目標。","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未來發電機組運轉所需之天然氣燃料，將規劃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供應。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預定完工時程為111年12月，經查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3部機組已分別於107年2月、108年5月及109年5月正式商轉，目前由中油公司穩定供氣，且簽有長期供氣合約，燃料供應無虞，不影響發電時程。雖通霄電廠更新擴建3部機組皆已順利商轉，仍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確保機組穩定運轉。","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4.109年8月底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風力發電裝置容量312千瓩，110年度預計風力發電量14億8,406萬7千度，較109年度預期之9億5,000萬8千度增加5億3,405萬9千度，增幅達56.22%。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全國風力機組可用資料顯示，多數風力機組可用率多在95%以上，然台電公司108年度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未達70%，甚至低於50%以下。除有部分機組可用率驟降，另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出現偏低或逐年下降之情況。建議相關單位應深入分析風力機組可用率驟降、偏低及逐年下降之原因並進行通盤檢討，且針對非天候影響因素擬定有效改善對策，以增進風力機組發電能量。爰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全台風力機組可用率檢討與改善計畫」。","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底物料存貨118億4,100萬元，其後呈增加趨勢，截至109年7月底止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47億9,900萬元，近9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29億5,800萬元，增幅109.43%，預計110年底物料存貨為246億0,203萬5千元，與108年底決算數相同。台電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擬定「101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億5,000萬元」之改善目標，然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億0,900萬元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億3,700萬元遽增94億7,200萬元，增幅高達85.05%，108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則再增加至246億0,200萬元，物料存貨呈增加趨勢，顯示該公司自訂「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效果不彰。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另更有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檢討改善，並就各種可能情況研謀因應方案。","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6.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土地資產為2,808億5,287萬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9年度預算數2,808億1,898萬4千元增加3,388萬6千元（增幅0.01%）。依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相關土地之取得，應先有周詳規劃，並應積極謀求有效應用。然台電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尚未依預定用途使用或未使用面積達131萬2,263.19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88億2,670萬2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考量，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龐大。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窒難，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同時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加強土地資產運用效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7.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以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且每隔5年進行重估，並提報經濟部核定。按經濟部最新核定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為4,728億6,400萬元，每年應提撥216億6,900萬元，107及108年度未足額提撥數152億0,064萬元應於114年以前足額完成提撥。台電公司109年度已按最新核定金額提足216億6,920萬元，然107及108年度尚未足額提撥差額分別為82億7,132萬元及69億2,932萬元，合計152億0,064萬元。鑑於台電公司目前負債總額近2兆元，負債比率85.1%，財務壓力不輕。爰此，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妥善規劃補提時程，以利適度分散財務壓力，並如期備足核能後端營運與處置所需資金。","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太陽能裝置容量雖快速成長，然據106至109年8月底止各年度太陽光電場址停機時數統計資料顯示，部分光電場址單一年度累計停機時數超過100小時，甚或逾萬小時之情形。另外，據台電公司統計，106至108年度平均每度太陽能發電成本為8.5209元、6.3035元及3.8171元。然33個太陽光電場址中，部分場址發電成本遠高於整體平均值，主要係更新設備或因停機減少發電量，致該場址單位發電成本偏高。爰此，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停機問題研謀改善對策，提升發電效率，以利有效控減發電成本。","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9.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購入電力」編列1,890億6,441萬元、預計購入電力604億2,453萬8千度，較109年度預算數1,661億0,300萬6千元、預計購入電力538億2,190萬9千度分別增加229億6,140萬4千元（增幅13.82%）、66億262萬9千度（增幅12.27%）。台電公司依各類別購電決策基礎與購電價格定價原則購入電力，然105至110年度平均購電單位價格逐年上升，惟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電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爰此，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兼顧穩定供電及符合契約規範之原則下，評估自發電與民營購電之最適配比，以利降低供電成本。","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0.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展費用─稅捐與規費─其他規費」編列依「能源管理法」規定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30億2,234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18億3,723萬3千元增加11億8,511萬4千元，增幅64.51%。本項費用係依「能源管理法」規定提列，因提撥費率由千分之三提高至千分之五上限，致110年度預計繳交金額大幅增加。然台電公司自95年度起，連年發生重大虧損，103年度起雖已轉虧為盈，惟截至109年9月底止，尚有累積虧損約717億元待彌補，負債總額高達1兆8,117億元，負債比率85.06%，又110年度預計利息費用高達208億3,100萬餘元，反映財務負擔相當沉重，而連年撥付巨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實質增加營運負擔與供電成本，終將轉嫁由全民繳納之電費負擔，恐非全民之福。爰此，建議經濟部審慎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運用效能。","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編列利息費用208億3,129萬3千元。經查，台電公司於公司債及國內銀行長期借款部分，相關利息費用設算利率分別為公司債1.34%、國內銀行借款1%。惟台電公司截至109年8月底止已發行之各年期公司債利率介於0.53%至2.59%之間，核算公司債加權平均利率約1.226%；另外，目前台電公司國內銀行借款平均利率約0.905%，以上顯示台電公司估列110年度公司債及國內銀行長期借款利息所採用之設算利率偏高。再者，短期借款部分，台電公司109年8月底短期借款利率按借款期間而異，利率介於0.275%至1.06%間，經核算實際加權平均利率為0.303%，低於該公司設算之短期借款利率0.6%。綜上，台電公司估列110年度利息費用之設算利率高於該公司目前實際借款平均利率，爰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審酌資金市場實況、利率趨勢以重新檢視利息費用需求，確實編列相關預算。","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風力發電第5期計畫」2億6,395萬1千元及「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25億元等2項補辦預算案，均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經查風力發電第5期計畫本次補辦預算金額占109年度原編預算數5億0,176萬元之比率為52.61%；大林電廠本次補辦預算金額占109年度原編預算數39億8,119萬2千元之比率為62.8%。兩項補辦計畫均已超過原編預算數25%以上，與立法院相關決議（91年）意旨不符，同時上開計畫應屬可預期並得循正常預算程序規劃辦理之事項，爰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改善對策，務實檢討以降低補辦預算金額之比例。","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3.經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太陽光電場址累計停機時數逾萬小時，或發電成本遠高於平均值，為增進設備運轉績效並降低發電成本，台電公司應探究原因並研謀有效改善措施。爰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1)永安鹽灘地、(2)興達電廠#1、#2及#3-#6生水池、(3)興達電廠SCR等光電場址，近年（106至109年度）之停機時數與發電成本，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與改善計畫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4.據109年5月25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考察「北高雄漁港暨水利設施」現勘紀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梓官蚵仔寮漁港設置大型變電所將近20年，高聳的變電所建築醒目非常、能見度高，考量台電公司及農漁會等地方單位均具宣傳需求，舉凡能源政策宣導、推廣在地農漁產、促進漁港觀光等敦睦措施，誠有評估設置妥適之顯示設施，以發揮其地標優勢之必要。鑑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蚵仔寮漁港大型變電所設置LED電視牆之可行性評估」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25.經查自106至109年7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及發電量分別為18千瓩及2千4百萬度、124千瓩及3千1百萬度、124千瓩及1億4千7百萬度、209千瓩及1億4千1百萬度，係呈增加趨勢。惟據台電公司提供106至109年8月底止各年度太陽光電場址停機時數統計資料顯示，部分光電場址單一年度累計停機時數超過100小時，甚或逾萬小時之情形。又查台電公司統計106至108年度平均每度太陽能發電成本為8.5209元、6.3035元及3.8171元。而33個太陽光電場址中，部分場址發電成本遠高於整體平均值。例如106至108年度大潭發電廠及生水池平均每度發電成本分別為19.8048元、8.2716元及13.173元，同期間台中發電廠B-C及D-E生水池平均每度為12.9978元、8.4462元及10.7812元等，均遠高於該期間平均每度太陽能發電成本。詢據該公司表示，主要係更新設備或因停機減少發電量，致該場址單位發電成本偏高。綜上，台電公司近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及發電量雖有顯著提升，惟部分光電場址單1年度累計停機時數逾萬小時，又部分光電場址發電成本遠高於平均值，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個別原因研謀改善對策，以提升發電效率，有效控減發電成本，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26.經查，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其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9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30件、342筆、面積131萬2,263.19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88億2,670萬2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又查，台電公司所取得之土地資產均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惟據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或已辦理廢止徵收，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因修正計畫而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並回復原編定後始得變賣、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電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面積頗為龐巨，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窒難，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27.經查，依據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近年全國風力機組可用資料顯示，多數風力機組可用率多在95%以上，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未達70%，甚至低於50%以下。且部分機組108年度可用率驟降，例如台電公司彰化王功風力發電站第1號機107年度可用率高達99%，然至108年度卻驟降為32%、彰工風力發電站第4號機由96%降至35%，顯示部分機組有可用率不穩定之情形。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查明風力機組可用率驟降之原因，並針對非天候影響因素研謀有效改善對策，以增進風力機組發電能量，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28.經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將來發電機組運轉所需之天然氣燃料，係規劃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供應。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預定完工時程111年12月，查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3部機組已分別於107年2月、108年5月及109年5月正式商轉，並順利運轉中，目前由中油公司穩定供氣，且簽有長期供氣合約，燃料供應無虞，不影響發電時程。為因應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增至50%之能源轉型目標，台電公司雖積極規劃推動相關資本支出計畫，儘管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3部機組已商轉，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仍應持續確保機組穩定運轉。","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29.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9年7月底止物料存貨247.99億元，其中18.53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80.33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達1億2,020萬6千元。據該公司表示略以：「物料存貨儲放時間較長者多屬『發電設備備用零件』，其係各電廠發電機組運轉維護所必須儲備之安全備品，本公司為國營企業，受政府採購法規範，且各發電廠之發電機組建置時間不同，故無法由同一製造廠家供應，造成所屬發電機組幾全來自國外各大重電廠商。鑑於各大廠牌各型機組配件多數無法流通使用，為避免機組遇故障因缺料造成停機或降載，造成更大之整體性損失，故須儲備一定之備品以為因應。……109年7月底發電設備備用零件物料189,856項中，僅2筆逾儲存壽命項目……針對物料存貨，本公司訂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管理作業要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用配件及發電設備備用零件管理要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庫存物料盤點要點』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呆廢料管理要點』等章則，藉以管理及管控物料。」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亦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應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應就各種可能情況研謀因應方案。","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30.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截至109年8月底止該公司配電總饋線數1萬0,128條，已併網再生能源饋線數6,137條，占總饋線數60.59%，其中併網量較大之饋線（1000kw以上）數1,277條，占總饋線數12.61%，而因業者考量發電效果及費率因素，致產生過度集中併聯於該12.61%饋線情形，以致部分區處配電饋線容量不足，無法容納併網熱區再生能源系統併網需求。據該公司統計，截至109年8月底止，等候併網再生能源案件總計2,580件、合計裝置容量989.52千瓩。其中等候時間超過2年以上者376件、86.61千瓩；超過1年但在2年以內者717件、233.77千瓩；超過半年但在1年以內者計818件、324.92千瓩；半年以內者669件、344.22千瓩。台電公司表示，針對再生能源等候併網之因應措施如下：「(1)加強電網工程，於苗栗、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地區，採取短、中、長期計畫模式，啟動既設線路加強、新設線路、既有變電所增設升壓設施及相關輸電線路更換等工程，藉以強化區域併網能力；(2)配電饋線可併網容量視覺化系統；(3)檢討近年實際運轉條件，放寬饋線可併網裝置容量，及配電級主變壓器逆送條件，以擴充既有併網量能；(4)苗栗（含）以南區處每季邀集當地縣市政府及太陽光電業者召開會議，檢討區域併網規劃、太陽光電設置進度、遭遇困難亟須配合事項，並引導業者於適當之輸電網或配電網進行併網等。」台電公司應加速辦理電力網強化計畫，並落實各項因應改善措施，俾利新增再生能源併網與推廣。綜上，台電公司部分區處因饋線之併網容量不足，致該區域新增再生能源等候多時仍無法併網，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加速辦理該區處電力網加強計畫，並注意將電力網及輸變電計畫之設置時程與再生能源建置時程妥適配合，俾利再生能源併網與推廣。","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3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所列110年底「應收歸墊款」為3,975億3,488萬元，較109年底預算數3,711億4,662萬4千元增加263億8,825萬6千元（增幅7.11%），主要係依「電業法」第89條第1項規定提撥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216億6,920萬元所致。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以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且應每隔5年進行重估，並提報經濟部核定：經濟部依「電業法」第89條第2項規定訂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收取辦法，該辦法第2條規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以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其金額由經濟部定之，並應於當年度1月、7月底前提撥至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同辦法第3條規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之計算，應由後端處理與處置機構每隔5年進行重估並提報經濟部核定之。按經濟部最新核定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為4,728.64億元，每年應提撥216.69億元，107及108年度未足額提撥數152億0,064萬元應於114年以前足額完成提撥：查經濟部於109年9月3日以經營字第10900071320號函重新核定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為新臺幣4,728.64億元，該函並依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費用收取辦法第2條規定，自109年起，每年須提撥216.69億元至核後端基金，並至114年足額提撥。該函說明三同時規定，台電公司107、108年未提足216.69億元部分，應於114年以前，審酌各年度財務狀況，於每年度應提撥之216.69億元之外增額提撥，至遲應於114年足額完成提撥。經查台電公司107至109年度提撥核能後端營運費用金額分為133億9,788萬元、147億3,988萬元及216億6,920萬元。是以，台電公司109年度已按最新核定金額提足216億6,920萬元，惟107及108年度尚未足額提撥差額分別為82億7,132萬元及69億2,932萬元，合計152億0,064萬元。綜上，核能後端營運基金在機組除役前足額提撥，乃為目前國際間如美國、法國及日本等之通行做法，核能後端營運基金提列金額必須足以支應核能電廠拆廠除役、核廢料之處理、貯存、最終處置，以及除役必要之地方回饋金等，鑑於台電公司長期財務狀況欠佳，債務負擔頗沉重，允宜妥善規劃補足107及108年度核後端基金費用差額之時程，俾適度分散財務壓力，並如期備足因應核電廠及其機組除役所需資金。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11億4,139萬6千元，經查該工程計畫進度落後，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3.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預算編列2億3,746萬7千元，經查該計畫配合苗栗縣政府通霄溪規劃檢討及後續縣府都市計畫變更等作業，致工程延後，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4.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二期專案計畫」預算編列2億2,103萬3千元，經查因預算不足、履約風險高及施工困難等因素，而招標不順，應重新檢討110年度預算1億8,800萬元需求，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5.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列示，110年底土地資產為2,808億5,287萬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9年度預算數2,808億1,898萬4千元增加3,388萬6千元（增幅0.01%），經查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依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相關土地之取得，應先有周詳規劃，並應積極謀求有效應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各事業對於固定資產之管理，除為消極之良善保管及登記報告外，並應積極謀求有效之應用。」。台電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尚未依預定用途使用或未使用面積達131萬2,263.19平方公尺：據台電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9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30件、342筆、面積131萬2,263.19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88億2,670萬2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台電公司長期閒置土地，多因相關發電、輸配電計畫執行未如預期所致：據該公司說明，其取得土地資產均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惟據該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或已辦理廢止徵收，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因修正計畫而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並回復原編定後始得變賣、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電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面積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窒難，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6.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0年底物料存貨為246億0,203萬5千元，與108年底決算數相同，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跨單位共用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台電公司物料存貨金額頗巨，恐積壓資金而徒增營運負擔，允宜研謀改善。物料存貨龐鉅，恐造成資金積壓，增加營運負擔：查台電公司100年底物料存貨118.41億元，其後呈增加趨勢，截至109年7月底止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47.99億元，近9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29.58億元，增幅109.43%。另查台電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擬定「101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8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則再增加至246.02億元，物料存貨呈增加趨勢，顯未符該公司自訂「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電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85.06%，積存巨額物料存貨，恐造成資金積壓，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部分具特殊性之工程材料及零配件，轉化用途困難或轉化運用之可能性偏低者，允宜就各種可能情境研謀因應方案：查龍門核能電廠興建計畫具相當獨特性，不僅異於一般電廠，亦與核一、二、三廠之設計存有極大差異，況且核一廠2部機組已屆齡並停止運轉，核二及核三廠依現行能源政策亦將於114年以前陸續屆齡除役，故欲將上開90.26億元核四廠興建計畫之材料轉化為其他計畫用途恐有相當難度。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另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9年7月底止物料存貨247.99億元，其中18.53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80.33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達1億2,020萬6千元。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亦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允宜就各種可能情況研謀因應方案。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7.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火力發電費用」及「核能發電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用項下各編列發電用燃料費用2,274億1,479萬4千元及79億6,846萬8千元，合計2,353億8,326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2,688億8,431萬元減少335億0,104萬8千元，減幅12.46%。近期臺幣兌美元匯率已升破29元，以匯率30.05元估算購煤成本，恐有高估成本：查台電公司預估110年度煤價係按國際燃煤價格以匯率30.05元新臺幣兌1美元核算。惟目前台銀公告新臺幣兌美元即期匯率為28.655元、遠期180天期匯率為28.509元，且109年以來歐美等主要國家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紛紛採行寬鬆貨幣政策，致新臺幣匯率走升，中央銀行總裁亦坦言，28元之新臺幣匯率「短期」或許會成為新常態，也許半年到1年。以上顯示110年度匯率回貶至30.05元新臺幣/1美元之機率似不高，爰此，該公司以30.05元匯率預估燃煤採購價，恐已高估。目前燃煤、油品及天然氣價格均已有變動：(1)燃煤：據台電公司補充說明略以：「國際燃煤雜誌Coalfax於109年9月4日公布之澳洲煤現貨價格45.56美元/公噸……國際專業燃煤顧問公司Wood Mackenzie於最新市場報告（109年9月3日出刊109年8月份市場報告），預估110年全年平均煤價為64美元/公噸（basis 6,000kcal/kg NAR），約相當於64.66美元/公噸（basis 6,322kcal/kg GAR）。是以，市場最新預估110年度燃煤價格（64.66美元/公噸）較台電公司110年度預算案原預估價格（71.85美元）減少7.19美元/公噸。(2)油品：依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目前（109年10月26日查詢）公告油品牌價別為：0.5%發電用低硫燃料油1萬2,720元/公秉、超級柴油1萬9,300元/公秉，較台電公司110年度預算案原預估價格：低硫燃料油1萬4,892元/公秉、超級柴油2萬0,649元/公秉分別減少2,172元/公秉及1,349元/公秉。(3)天然氣：按台灣中油公司109年10月26日公告參考牌價，電業用戶按冬月、其他月及夏月分別定價為：7.0908元/立方公尺、7.1976元/立方公尺及7.2586元/立方公尺，另加計營業稅5%，以此核算目前天然氣平均價格約為7.5414元/立方公尺，較台電公司110年度預算案預估價格9.9743元/立方公尺減少2.4329元/立方公尺。綜上，台電公司編列110年度概算之時間約為108年11月間，惟目前發電燃料價格與台幣匯率已然殊異，在不考慮台幣匯率升值因素，僅以目前最新發電燃料價格重估之結果，即顯示110年度預算案發電燃料成本高估金額達427.66億元，爰宜依市場最新資料重新估算110年度發電燃料成本，並酌予減列。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3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已然動工，而台電公司曾於該計畫環境影響評估階段允諾協助建設永安溼地、新建永安區多功能活動中心，並於鹽田里及新港里增設空氣品質監測站，達成保障地方民眾居住權益，增加運動休憩空間，促進地方觀光發展等目標。惟地方反應台電公司目前仍未擬定具體規劃，遂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建設永安溼地、新建永安區多功能活動中心及鹽田里、新港里增設空氣品質監測站等回饋項目，提出執行期程、預算規劃及地方意見交流紀錄等，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39.因應空氣污染防制之需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電力調度應配合空氣品質管制提出應變作為。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減少空污為電力調度之主要考量之一。遵循「氣主煤從」、「綠電優先」原則。並且在系統供電穩定與設備安全情況下，研議下列措施，以達減污之效果：(1)火力機組維修時間跟著空品預報狀況作微調調度。(2)民營電廠（IPP）納入整體空品相關調度機制，尤其配合非工作日之調度。(3)在納入廢棄物循環經濟思考及環保調度管理後，協同經濟部重新規劃汽電共生管理與調度原則。(4)擬定科普教育計畫，說明電力彈性調度的因應、再生能源的系統應變、空品不良時期的預留，以及安全相關準備。","提案人：邱志偉    陳亭妃    邱議瑩","連署人：洪申翰","40.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風力發電第一期至第五期計畫，94至108年度新增之裝置容量僅31萬瓩，遠低於行政院所訂須於99年底完成新增48萬瓩之目標，且截至108年底止，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實際僅完成0.9萬瓩裝置容量，與3.3萬瓩之目標，差距甚遠；又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實際進度51.22%，較預定進度93.14%落後41.92百分點，其中雲林臺西及嘉義布袋港2處場址，原定各設置4部及6部風機，合計裝置容量約2萬瓩，因招標不利及環評通過時間不確定等情事，已無法如期於109年底完工商轉。又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我國歷年發電裝置容量資料，有關台灣電力公司與民間業者自93年底起風力發電裝置建置情形，台灣電力公司於94至100年間先後完成風力發電第一期至第三期計畫，風力發電裝置容量由93年底之0.24萬瓩，成長至100年底之28.68萬瓩，增幅約11,850%，惟100年底至108年底風力裝置容量僅由28.68萬瓩增至31.24萬瓩，增加2.56萬瓩，增幅僅8.93%等情事，經函請台灣電力公司檢討加強辦理，以提升我國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據復將積極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公有土地推動風力發電計畫，且於推動過程中加強前置規劃作業，並積極溝通協調各相關單位，俾使計畫順利完成，以符合政府能源轉型及再生能源極大化之政策。","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4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最近5年（106至110年度）重要財務分析顯示，該公司近5年速動比率雖有微幅提升，惟109及110年度預計流動比率連續下降，且106至110年度利息保障倍數由2.17倍降至1.18倍，同期間現金流量比率由26.48%降至23.29%，現金流量允當比率由132.04%降為83.05%，現金再投資比率則由3.51%降為3.17%，反映公司償債能力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加上台電公司110年度預算案所編年底負債總額高達1兆9,340.27億元，公司債務總額再創新高，負債比率85.52%，利息保障倍數僅1.18倍，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106至109年度大幅下降，顯示公司財務結構惡化、償債能力弱化之趨勢，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正視問題，並積極研謀改善對策。","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4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購入電力數量為604億2,453萬8千度，為自105年度以來最大購電量。惟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電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例如：105至110年度台電公司平均每度自發電成本分別為：1.8657元、1.9元、2.0218元、2.0242元、1.9827元及1.8674元，同期間購入電力價格依序為：2.2525元、2.3615元、2.6856元、2.9247元、3.0862元及3.1289元，以上顯示民營單位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單位成本，且民營購電單位成本呈逐年上升，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評估購電與自發電之最佳配比，以達成供電成本最小化。","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43.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9年7月底止物料存貨247.99億元，其中18.53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80.33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達1億2,020萬6千元。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宜就各種可能情況研謀因應方案。","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44.針對經濟部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漠視原住民長達半世紀的土地淹沒之冤案，即大梨山地區原住民土地權益爭取之公道和正義。對此，109年4月14日前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於立法院召開「台中市和平區德基水庫原住民土地淹沒補償公聽會」相關的決議和進度，監察院109年10月23日發函予行政院，批評經濟部完全未理會和重視。109年瓦歷斯·貝林監委重啟調查之專案報告，以及109年4月14日立法院公聽會之決議。台中市和平區德基水庫原住民土地淹沒危害地方民眾之生命及財產安危，特別是德基水庫管理委員會相關失職人員之行政責任，爰基於此，請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查辦台電公司針對以上情形進行檢討，並將相關檢討及未來改進措施等書面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利後續監督。","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連署人：謝衣鳯    ","45.有鑑於近日台灣中南部空氣品質不佳，連續多日紅害，特別是高屏地區的小港、林園及潮州等地區，居民飽受空氣污染之苦，對居住品質影響甚鉅，更進一步影響產業與人才發展。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然依規定配合空污預警降載，然而根據「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Co-Life團隊」所建置的「PM2.5 來源分析系統」109年12月10日資料顯示，高雄地區除本地工業區空污排放外，即屬台電公司大林電廠與興達電廠為排放懸浮微粒與細懸浮微粒較多，仍須謀求改善。爰要求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檢討現行空污降載機制，提出能具體改善高屏地區空氣品質之對策，並就空污季節是否有調降發電備載率的空間加以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連署人：林岱樺","46.王功漁港外海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離岸風電施工，擾動海砂使其隨洋流流動, 使海溝與漁港出海口淤積問題，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邱臣遠","47.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編列「郵電費」10億6,195萬7千元，雖然較109年度預算10億5,545萬7千元，只增加649萬6千元，但跟108年度決算7億7,591萬2千元比較，卻增加了2億8,604萬5千元，爰提案刪除「郵電費」2億元，經審查會決議減列3,000萬元，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週內就預算編列及未來撙節運用方式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切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之決心。","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48.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工業安全衛生」係屬辦理建構安全工作環境、保障勞工生命、落實執行工安政策與措施。然大潭電廠自108年至今共違反17次「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規範，雖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進行多次通知改善與處分罰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自行監造部分仍未有明顯改善。爰此，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業安全衛生計畫中，有多項未達工安績效目標值，應落實執行各項工安策略及管理，避免再度違反工安規定，以達成所訂之年度工安績效目標。","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49.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資料顯示，2019年度高雄市用電戶數為僅次於新北市的全國第2多，售電量為次於新北市及台中市的全國第3高，然而在布建智慧電表計畫的2020年目標值100萬戶中，從智慧電表普及率（規劃安裝戶數與該縣市用電戶數比率）觀之，基隆市與台北市分別已有四分之一用戶及五分之一用戶規劃安裝低壓智慧電表（AMI），新北市、南投縣與澎湖縣則約該縣市十分之一用戶獲規劃安裝低壓智慧電表，金門因獲選為示範場域，已有九成布建率。相較之下，台灣其他縣市規劃裝設智慧電表戶數與用電戶數比率懸殊，如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宜蘭縣與連江縣（馬祖）皆不到5%，令人質疑該計畫決策是否完全未考慮區域發展需求，智慧電錶與電網相關研發計畫亦未見對此問題的重視。爰要求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後續布建計畫目標值，如何加速布建及兼顧區域均衡發展，兼顧民眾權益，並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智慧電表布建進度規劃及檢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50.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其他營業外收入」項下編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3億5,807萬2千元，其中要變賣86處廢塔地，卻連基本的土地面積、公告現值與估價都沒敘明，預算透明性嚴重不足，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窒難，研謀活化利用方案，定期檢討活化情形，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能。","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51.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編列301億0,402萬6千元，係屬辦理各電廠、變電所及輸配電線路等生產設備之年度歲修、定檢及零星維護工作所需之機械及設備修護費。然109年9月台電公司大觀水力電廠發生武界壩6號閘門二度故障，導致4死慘劇。不到1個月大觀水力電廠又發生輸水管爆裂引發土石流。爰此，鑑於台電公司未能善盡職責進行設備修護與定檢，為使該服務費用得發揮效能，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水力電廠設備定檢及修護，力求減少事故發生，研提改善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52.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7億9,638萬9千元，依據行政院所訂「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營業基金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應與業務有關，限於專業知識與技術或現實環境與法令規定，需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方得委託並從嚴核實編列。但台電公司未就預計委託研究或辦理之計畫明細、研究內容、預期成效及所需金額等資料為適當說明，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研究發展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內容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53.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入電力」編列1,890億6,441萬元，預計購入電力604億2,453萬8千度，相較109年預算增加229億6,140萬4千元、增幅13.82%，66億0,262萬9千度、增幅12.27%。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為保障業者合理利潤機制，自105至110年度台電公司平均購電單位價格逐年上升，購入電力之成本遠高於自發電之供電成本。台電公司應兼顧穩定供電及契約規範，以利降低供電成本。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自發電與民營購電最適配比評估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邱臣遠","連署人：孔文吉    翁重鈞","54.110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外費用」編列「什項費用」44億2,465萬6千元，預算用途揭示「依照實際需要覈實編列」，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項預算內容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5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電廠第三號及第四號2座燃油機組，自2017年除役迄今已屆3年，台電公司卻遲遲未進行拆除作業；此外，於1974年完工之大林第五號燃氣機組迄今商轉已逾45年，因電力調度因素復又延役3年，然而高雄供電充足，空污嚴重。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高雄空污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1.營業總收入：316億8,103萬9千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21億2,375萬1千元，減列「服務費用」192萬5千元（含「旅運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92萬5千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500萬元、「營業成本─銷售成本」5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營業外費用」項下「財務成本─利息費用」100萬元，共計減列1,292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21億1,082萬6千元。","3.稅前淨損：原列4億4,271萬2千元，減列1,292萬5千元，改列為4億2,978萬7千元。","(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83億3,326萬2千元，照列。","(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億8,600萬元，照列。","(八)通過決議35項：","1.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材料及用品費」項下「使用材料費」中「用品消耗」編列4,220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謝衣鳯    翁重鈞    楊瓊瓔    陳明文    蘇治芬    邱議瑩","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2.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原水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編列26億7,628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5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3.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成本」項下「銷售成本」編列249億9,676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    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4.為利各地自來水業務之推動及執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全國分設12個區管理處，然鑑於各區管理處所轄供水區域因都市化程度或因水源差異等不同經營條件，導致經營績效有所差異；基此，為提高經營績效，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定期審酌檢討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各區處之營運績效，分區研謀有效開源節流改善措施，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並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改善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5.觀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供水來源情形發現，該公司外購水源比率逐年增加，但自有水源供應量卻仍未能增長，經查台水公司110年度預計供水量32.5億餘立方公尺，惟其中預計近七成比率為外購水源，亟待檢討；因此為提高充裕之自有水源生產量，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檢視審酌全國水資源供需情形，並積極推動多元水資源開發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改善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6.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因自有資金不足，致對外舉債規模逐年不斷攀升，亟待正視問題改善之，經查110年度債務餘額仍高達逾830億元，預計負債比率達41.2%，連帶影響每年度亦須編列支付債務之利息費用達6億餘元；準此，為維公司營運正常及財務結構之健全發展，避免利息費用持續侵蝕公司獲利，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即重新審視營運狀況，核實檢討所需對外舉債規模之妥適性，並於3個月內提出有效減債改善措施方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謝衣鳯","7.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轄區無預警停水案件影響用戶數仍多，亟待督促研謀改善，以提升經營效能及維護居民用水權益。」提出審核意見，並表示部分停水原因為該公司管線附屬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所致。爰此，該公司允宜審慎檢討因工程施工不當或管線設備老舊損壞等引發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控管機制，並強化對於道路施工單位之溝通協調及管線設備之維護工作，逐步減少非計畫性停水之發生次數，以降低對於民眾生活及產業營運之影響。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停水事件逾八成屬未能於14天前預告通知之臨時管路開挖或毀壞等非計畫性停水，發生件數及影響戶數均較107年度增加，且部分區管理處平均每年度每戶停水時間較全公司平均時間為高，允宜審慎檢討非計畫性停水之管控機制，以提高供水效率。","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8.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收入」312億1,818萬8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305億3,02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營業利益6億8,791萬元，營業利益率2.2%，係近5年來最低者。經查110年度台水公司編列「營業利益」6億8,791萬元，營業利益率2.2%，係近5年來最低者，其中5個區管理處連續4個年度之營業成本費用率均大於1，營業收入尚不敷支應所需營業成本及費用，另部分區管理處之售水率及實際供水普及率低於全公司平均數，允宜審酌各地水資源發展情形，因地制宜研謀有效之開源節流控管措施，以逐步改善提高各區管理處之營運績效。","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9.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賡續編列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經費67億元，推動水壓管理、自來水管線汰換維護及建置分區計量管網等降低各地漏水率工作。經查各地自來水管網設備逐漸老化且道路長期受重車行駛輾壓與工程重複挖修，導致管線漏水嚴重，台水公司爰於102至111年度間推動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總投資金額645億元，包含500億元用以汰換舊漏管線6,000公里，145億元用以建置3,428個分區計量網及辦理水壓管理經費。108年度配合行政院「擴大投資方案」及「排除企業投資障礙─穩定供水策略」修正計畫，截至108年底全公司漏水率已降至14.49%（較101年底累計降幅5.06百分點），已達計畫所訂分年目標值14.75%（較101年底累計降幅4.80百分點）惟仍有5個區管理處漏水率高於全公司平均值，且108年底全公司逾使用年限管線比率逐年升高為48.81%，並有4個區管理處逾半管線逾使用年限，允宜審酌各地漏水率改善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加強控管，俾以有效降低我國漏水問題。","提案人：邱議瑩","連署人：陳亭妃    邱志偉","10.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8年度決算盈餘：3.52億元、3.95億元及1.91億元，109及110年度預計轉為虧損2.68億元及4.43億元，營運績效衰退；110年度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攀升為97.8%，近5年度最高者，較106年度決算92.9%增加4.9個百分點，且110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均為近5年度最低者。台水公司應本著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衡酌過去經營實績、未來市場趨勢與擴充設備能量及提高生產力等因素，妥訂盈餘目標，所列盈餘，應以不低於上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力求有盈無虧，以利公司業務及財務之健全發展。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精進報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1.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至109年9月該公司停水事件統計，108年度受影響之停水戶數3,802.31萬戶，較107年度2,239.7萬戶增加，其中逾八成屬非計畫性停水。此外，以年度平均每戶停水時間進行比較（含計畫性及非計畫性停水事件），108年度全公司平均每戶停水16.4小時，較107年度平均每戶停水20.29小時減少，但是12個管理區中的第二區（41.73小時）、第三區（26.75小時）及第七區（25.16小時）在108年度，平均每戶停水時間高於全公司平均時數。另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就台水公司「轄區無預警停水案件影響用戶數仍多，亟待督促研謀改善，以提升經營效能及維護居民用水權益。」提出審核意見，並表示部分停水原因為，台水公司管線附屬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所致。允宜審慎檢討因工程施工不當或管線設備老舊損壞等引發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控管機制，並強化對於道路施工單位之溝通協調及管線設備之維護工作，逐步減少非計畫性停水之發生次數，以降低對於民眾生活及產業營運之影響。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精進報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2.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5項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包含11項延續計畫及4項新興計畫，共138億0,260萬3千元，較近3年度平均決算數110億9,290萬3千元，增加27億0,970萬元。續編預算之11項專案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仍有待執行預算數55億4,689萬2千元，且其中3項計畫執行率未及七成。爰此，台水公司應審酌各項計畫之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能量，核實評估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避免過多預算保留或賸餘，影響經營績效，並提出改善方案，提高固定資產建設計畫執行績效。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精進報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度動力費呈逐年增加趨勢，110年度預計動力費占給水收入比率8.85%，雖較109年度預算8.86%下降，惟較106至108年度決算平均8.42%為高（增加0.43個百分點）；又以106至108年度決算之動力費結餘數分別為3.75億元、1.35億元及0.87億元等觀之，該公司近年動力費預算數多有寬列。另就106至110年度動力費與年度供水量比較，106至108年度決算平均每立方公尺供水量之動力費約0.71元，110年度未見詳實用途說明即增加為0.76元，容有檢討撙節之空間。爰此，有關台水公司110年度動力費較106至108年度決算為高，應審酌以往年度使用實況及節能原則，核實評估所需預算，確切落實該公司開源節流措施。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以往年度執行實況及節能原則，核實評估所需預算，確切落實該公司經營計畫所訂節約動力費之經營改善目標，以減少動力費之支出，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4.經查，109年迄10月底尚無颱風侵臺，係40年來降雨量最少1年，致部分水庫蓄水量過低，鑑於桃竹苗等所在水庫之蓄水量僅1.2億噸，不足當地第二期稻作灌溉所需1.3億噸之水源，109年下半年旱災經濟部緊急應變小組會議決定，自109年10月14日起除採取公共系統自來水減壓措施外，同時停止桃園、新竹及苗栗三縣市部分灌區二期稻作供灌（約1.9萬公頃）並提供停灌補償，參據「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有關家用及公共水需要由自來水機構負擔。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截至108年底止，各區域中以南部區域（包括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地區）自來水系統供水缺口達每日22萬公噸為最高，另參據經濟部水利署陸續核定南部科學園區等產業開發案之中、長期用水計畫等，預估南部區域至120年度供水缺口擴大至每日56萬公噸。近年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及產業用水，除加速推動各項水資源開發與調度工程建設，並強化產業節水或農業耕作轉型計畫之推動，如105年5月修正「水利法」增訂徵收耗水費之規定及108年起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等；應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各地產業發展及政府各項水資源政策之推動進程等，對於該公司所轄各區用水供需變化及營運收支之影響，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並妥作配套因應。綜上，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對於該公司經營環境優劣勢之分析，包含「極端氣候，旱澇不均」及「缺水危機日亟，水資源管理日受重視」等，評估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妥作因應，以提高供水效率，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5.比較各區之漏水率改善情形，迄108年度第一區（24.66%）、第四區（17.82%）、第八區（15.32%）、第九區（19.02%）及第十區（20.97%）等5個區管理處仍高於全公司平均值（14.49%），仍待賡續檢討改善。迄108年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來水管線約6萬3,484公里，其中逾使用年限之管線3萬0,989公里，占管線總長度48.81%，並呈逐年升高之趨勢；另比較各區管線逾使用年限比率，第二區（56.05%）、第五區（50.41%）、第六區（56.54%）及第七區（62.08%）等4個區管理處逾半管線已逾使用年限；另就108年度修漏案件原因統計，以道路荷重振動所致破管比率最高（60.39%），近年尚呈改善下降趨勢，但水管設施老化腐蝕（26.07%）及工程施工挖損（3.93%）均呈逐年增加趨勢。爰此，台水公司應加強各地逾使用年限管線使用情形之控管作業，對於漏水率較高之老舊管線，加速其汰換速度，俾以提高本計畫之執行成效。審計部108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亦就本計畫執行提具「全區降漏成效已達年度目標值，惟部分地區漏水率較高，或小區管網建置完成後發生漏水復原者占比近二成，亟待檢討改善」之審核意見。詢據台水公司近年改善執行方式表示：(1)因早期管線快速鋪設，管線長度快速增加，致近年管線逾使用年限比例逐年增加，管線達到使用年限時並非需立即辦理報廢或汰換，仍應視實際使用情形及性能而定。(2)已於109年1月訂定「分區計量管網售水率提升推動策略」，並納入各區管理處績效考核項目，加強列管。綜上，110年度台水公司賡續編列「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67億元，截至108年底我國漏水率雖達年度目標值下降至14.49%，惟仍有5個區管理處漏水率高於全公司平均值，且108年底全公司逾使用年限管線比率逐年升高為48.81%，並有4個區管理處逾半管線逾使用年限，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各地漏水率改善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加強控管，俾以有效降低我國漏水問題，並就上開問題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6.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度（106至108年度）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6及107年度決算占當年度可用預算數均未及75%，該公司對於固定資產建設計畫之執行進度及年度所需經費之估列，未盡周延詳實，應檢討加強。110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138億0,260萬3千元，較該公司近3年度平均決算數110億9,290萬3千元，增加27億0,970萬元，且續編預算之11項專案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仍有待執行預算數55億4,689萬2千元，應審酌各項計畫之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能量，核實評估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以提高該公司固定資產建設計畫執行績效。綜上，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5項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138億0,260萬3千元，較該公司106至108年度平均每年度決算110億9,290萬3千元，增加27億0,970萬元，爰請審酌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能量，核實評估所需經費，避免過多預算保留或賸餘，影響該公司經營績效。","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7.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轄區無預警停水案件影響用戶數仍多，亟待督促研謀改善，以提升經營效能及維護居民用水權益。」提出審核意見，並表示部分停水原因為該公司管線附屬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所致。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檢討因工程施工不當或管線設備老舊損壞等引發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控管機制，並強化對於道路施工單位之溝通協調及管線設備之維護工作，逐步減少非計畫性停水之發生次數，以降低對於民眾生活及產業營運之影響。","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8.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供水量32億5,424萬6千立方公尺，較109年度32億7,925萬8千立方公尺，減少2,501萬2千立方公尺（減幅0.76%），其中22億3,968萬8千立方公尺（68.82%）為外購水源，並於「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原料」編列外購原、清水費用37億8,775萬8千元（包括向水資源作業基金及各地農田水利會之水庫外購原水費26億7,378萬9千元、澎湖海淡廠清水費5,420萬2千元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清水費10億5,976萬7千元）。經查比較106至110年度台水公司供水來源及外購原、清水原料費占給水收入比率情形，該公司因自有水源未能增長，外購水源比率逐年增高，110年度預計68.82%之供水量來自外購水源，係近5年最高者，所需原、清水之原料費37億8,775萬8千元，較106至108年度決算平均35億4,996萬2千元，增加2億3,779萬6千元；致外購水源原料費占給水收入比率亦呈逐年成長之趨勢。該公司近年單位售水成本逐年升高，110年度預計每度售水虧損0.56元，是以，提高自有水源供應量，以降低外購水源成本，仍待賡續檢討強化。鑑於近年水資源開發建設不易且建設成本甚高，台水公司除賡續推動備援水井及伏流水等水資源開發計畫外，應併予檢討強化所轄水庫之清淤保育等水庫延壽措施，提高自有水庫蓄水容量，俾以充裕自有水源生產量。綜上，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強化所轄水庫之清淤保育措施，逐步提升自有水源供應量。","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19.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原水費用」編列59億元，其中「材料及用品費」編列26.76億元，一是向經濟部水利署的水庫買水、一是向農田水利會買水。跟水庫買原水平均單價每噸大約0.96元，跟農田水利會買水平均單價每噸要4.3元（原水費3.1元/噸、借道圳路使用費1.2元/噸），兩個相差4.47倍，不利於台水公司的永續經營，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儘快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重新談判購水價格，減少成本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20.104年全國的總用水量為160.25億立方公尺，年年成長，107年全國總用水量已經變成167.13億立方公尺，相差6.88億立方公尺，也就是說從104到107年全國的總用水量增加了3.48座石門水庫的水量（石門水庫的有效容量大約1.974億立方公尺），問題就出在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的4級水費級距，用水大戶的水費與家庭用戶水費級距相同，進行節水對用水大戶並無經濟上的誘因。根據109年度的統計資料，「51度以上的用戶」總用水量占全國的50.82%，但若再細究用水量資料，「51度─100度用戶」用水量占全國8.63%、「101度─200度用戶」用水量占全國4.24%、「201度─1000度用戶」用水量占全國7.04%、「1001度以上用戶」用水量占全國30.91%。再從用戶數來看，100度以上的用戶數量（119,061戶）只占了全國用戶的1.63%，用水量卻占了全國的42.19%，其中201度以上的用戶數更僅有49,449戶（全國用戶數的0.68%），但用水量卻占全國的37.95%用水量，現行制度形同鼓勵用水大戶浪費水資源。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在100度以下用戶水費價格不變或下修的前提下，將現行的4級制調整為7級制，用新的級距約束用水大戶的使用量，落實用水正義，不應該把用水大戶浪費水的行為變成全民承擔的行為。","提案人：陳明文    邱志偉    蘇治芬","21.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183億3,326萬2千元，其中自有資金僅84億8,345萬9千元，約占46.27%，而外借資金高達98億4,980萬3千元，約占53.73%，顯示該公司擴建及營運所需資金，仍有約半數以舉債方式籌措，不利財務結構改善；爰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重視整體資源之分配效率，將其分年資源投入預期效益及主要績效指標如資金成本率、現值報酬率及收回年限列入評估重點，避免耗置預算資源於不當投資而影響公司財務健全。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22.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對於該公司經營環境優劣勢之分析，包含「極端氣候，旱澇不均」及「缺水危機日亟，水資源管理日受重視」等；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妥作因應，以提高供水效率，並維該公司之永續經營。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23.為強化台南及高雄地區蓄豐濟枯的能力，使南化水庫蓄水量保持高水位，俾於旱象持續時得以將水庫發揮最大效能，故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高屏溪川流量足以供給高雄地區外，多餘水量應盡可能北送支援台南地區。針對支援端（高雄）及受援端（台南）之供水操作模式及弱勢管段分析結果，應對於弱勢管段予以優先汰換，研擬標準操作模式，以提升高雄北送支援臺南之穩定度，俾南部地區順利度過旱期。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陳明文","24.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對於該公司經營環境優劣勢之分析，包含「極端氣候，旱澇不均」及「缺水危機日亟，水資源管理日受重視」等；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妥作因應，以提高供水效率，並維該公司之永續經營。","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25.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因自有水源不足，外購水源比率逐年增高，110年度預計68.82%之供水量來自外購水源，所需外購水源之原料費37億8,775萬8千元，係近5年最高者，允宜審酌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賡續推動多元水資源開發計畫，並檢討強化所轄水庫之清淤保育等水庫延壽措施，以逐步提升自有水源量。","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26.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停水事件逾八成屬未能於14天前預告通知之臨時管路開挖或毀壞等非計畫性停水，發生件數及影響戶數均較107年度增加，且部分區管理處平均每年度每戶停水時間較全公司平均時間為高，而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就台水公司「轄區無預警停水案件影響用戶數仍多，亟待督促研謀改善，以提升經營效能及維護居民用水權益。」提出審核意見，並表示部分停水原因為該公司管線附屬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所致。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審慎檢討因工程施工不當或管線設備老舊損壞等引發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控管機制，並強化對於道路施工單位之溝通協調及管線設備之維護工作，逐步減少非計畫性停水之發生次數，以降低對於民眾生活及產業營運之影響。","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27.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度推動辦理4年期「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包含中央投資6.56億元、地方配合款3.34億元及用戶配合款2.47億元，共計12.37億元，但本計畫需由社區主動向台水公司提出申請，並繳交工程改善經費及操作維護費之用戶配合款，社區並應於案件核定後與台水公司簽訂接管契約書，將加壓受水設備移交台水公司，並自簽約後隨水費繳交20年接管操作維護費用。為順利推動計畫，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就相關辦理方式、政府補助範圍、各項費用分擔計算及收取方式等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詳實為符合資格之老舊高地社區用戶之宣導及說明，以利民眾瞭解配合，並確切落實後續接管維護之責，有效解決老舊高地社區之用水問題。","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28.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賡續編列「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1年）」67億元，截至108年底我國漏水率雖達年度目標值下降至14.49%，惟仍有5個區管理處漏水率高於全公司平均值，且108年底全公司逾使用年限管線比率逐年升高為48.81%，並有4個區管理處逾半管線逾使用年限，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根據各地漏水率改善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加強控管，以有效降低我國漏水問題。","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29.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動力費」共24億7,455萬3千元，較108年度決算數增加1億0,793萬6千元，約占給水收入8.85%，較106至108年度決算平均8.42%高，且平均每立方公尺供水量之動力費0.76元，亦較106至108年度平均值0.71元為高，爰請經濟部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審酌以往年度執行實況及節能原則，核實評估所需預算，確切落實該公司經營計畫所訂節約動力費之經營改善目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30.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經費183億3,326萬2千元，其中自有資金僅占84億8,345萬9千元，約46.27%，較109年度占比49.23%又再降低，外借資金達98億4,980萬3千元。台灣自來水公司在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工作上嚴重依賴舉債方式籌措經費，對整體財務造成極大負擔，為避免持續增加的舉債與利息支出影響整體公司營運，爰要求經濟部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該公司固定資產投資與建設改良擴充之財務規劃、成本效益分析與債務償還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31.針對目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水費收取仍大部分採用「繳費單」方式收取，相關成本支出高達3億元，為加速自來水公司便民措施，提高營業績效，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針對水費收取如何運用各式支付方式以利公司營運並提高便民效率」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孔文吉    謝衣鳯","32.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數據，彰化縣每天自來水需求約40.5萬噸，75%用水來自地下水，25%依賴台中、雲林調撥，其中北彰化約有8萬噸來自台中，南彰化則有5萬噸由雲林湖山水庫供應，多年來仰賴地下水源或外縣市水源調撥供應，造成低窪地區的地層下陷問題日益嚴峻，不少地區常態性分時段減壓供水，現在水情吃緊，彰化水情也相當緊張，但最根本的問題是規劃足夠地面水源，減縮地下水用量，否則問題無解，促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積極研謀改善。","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33.有鑑於109年因缺水導致水情嚴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稻米種植採休耕因應並對執行休耕補償，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負擔6.9億元之停灌補償，並列為該公司其他費用成本，另104年之停灌補償亦高達5億多元，為健全自來水公司之營運，爰要求經濟部應建請行政院以專案方式處理休耕補償，不應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負擔部分費用，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孔文吉    謝衣鳯","34.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之「原水」來源，主要為自備水源30%，外購水源約70%，包含台北自來水事業處10%及農田水利會22%。針對目前農田水利會已改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轄下之農田水利管理處為政府單位，爰此，自來水公司之原水購水費用相對減少達22%，目前110年度該公司之購水預算尚未隨同調整，請經濟部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原水採購檢討書面報告。","提案人：楊瓊瓔    蘇治芬    邱議瑩    謝衣鳯","35.110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產銷營運計畫」係屬辦理加強水質安全、強化淨水處理能力、提升供水效率、降低供水成本、降低漏水率等。然台中自來水管線老舊，漏水率17.82%為全國之冠，使用年限也高達44.2年。爰此，鑑於漏水率尚未顯著改善，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三、本會負責審查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出席說明。","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討  論  事  項","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邱臣遠、林為洲、楊瓊瓔、孔文吉、陳亭妃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報告後，委員陳亭妃、林岱樺、謝衣鳯、孔文吉、楊瓊瓔、蘇治芬、賴瑞隆、邱志偉、陳明文、邱臣遠、翁重鈞、鍾佳濱、陳椒華、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及高嘉瑜等16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劉明忠、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徐造華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及陳超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二、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5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第二條、第三條條文及委員陳亭妃（陳椒華）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二)第一案至第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四、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第三十一條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二)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第二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二)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散會","主席：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議事錄稍後確認。","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經濟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7案："],["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經濟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7案：","(一)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燃料費用凍結5億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二)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凍結340萬4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三)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營業費用」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四)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電腦軟體服務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五)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六)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兩岸環保技術合作費用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七)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長期債務舉借」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八)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服務費用」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九)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項下「行銷及業務費用」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給水銷貨成本」除用人費用外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一)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貿易基金國外旅費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二)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貿易基金「委託辦理國際市場開發工作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三)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四)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預算凍結1%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五)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六)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專業服務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十七)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段落：審查："],["二、審查：","(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三、審查：","(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8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張其祿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4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五、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六、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七、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林奕華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今日審查的法案有涉及到加工出口區的轉型、有涉及到防止海域的盜砂，也涉及到加重處罰盜伐，還有涉及配合民法18歲成年、攸關年輕人的權益等法案，感謝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讓最近兩次院會在復議期的各版本，包括朝野委員還有黨團的版本都能夠併入今天審查，在此一併感謝。","現在我們進行討論事項，採合併詢答方式，請一併報告，首先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在場有相當多委員，我首先邀請管碧玲委員進行提案說明。","請管委員碧玲進行提案說明。","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最主要是我們要審查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的修正案，本席也有提案，基本上是在臺海中線上面的臺灣淺堆，多年來持續有中國滾輪式的底拖網在迫害海床的生態，當中更有中國的抽砂船盜採砂石，造成砂石大量流失，海底的地形也都產生了變動，嚴重的迫害海洋環境跟自然生態。雖然我們國內有加強查緝，但是因為現有的法令，我們的罰則沒有引入刑責，罰鍰的金額也太小，所以顯然不具有嚇阻的作用，而中國的抽砂船猖獗的情形是怎樣呢？我們舉一個例子，它可以從去年被我們的海巡驅離600艘次，到今年1月到11月就暴增高達3,885艘次，所以這種的暴增情況是非常、非常嚴重，也是海巡非常沉重的負擔。因此本席就在今年5月首度提出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先從那裡修，在5月22日通過一讀，是全國第一個發掘中國非法盜採海砂情形嚴重，並且要求從重量刑、大幅提高罰鍰的第一個提案。隨後一個禮拜，主席賴瑞隆委員的提案也通過一讀。幸好經過我們的努力，到12月的時候，行政院的提案也出來了，經過了半年，行政院終於開始正視中國的抽砂船盜採砂石的嚴重性，開始進行修法工作。","今天的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的修法，也就是為了配合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共同讓整體法令的規範更為完備，今天很高興看到大家正視中國抽砂船破壞臺灣生態的問題，也希望大家支持今天的法案。本席的法案跟院版只有在罰鍰的上限有差異，院版最高的罰鍰是8,000萬元，本席的提案是1億元，這部分就留待我們討論時公決，謝謝大家，謝謝。","主席：好，謝謝管碧玲委員。","因為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上次會議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接下來請張委員其祿進行提案說明。","張委員其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是關於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我在此說明，也是一樣，根據最近一陣子相關的新聞報導，大陸籍的抽砂船頻頻侵擾我國經濟海域，尤其是臺灣灘這個地方，非常危害臺灣的生態及國土安全，而且內政部現已預告中華民國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會提高刑度至1年到7年以上，罰金也會提高到8,000萬元，希望能強力執法。但是現在卻出現一個弔詭的情形，因為如果這些盜採砂石船不是在所謂的臺灣灘或者經濟海域裡面，反而是在我們的領海之內，我們目前只能用刑法的加重竊盜罪進行懲處，而它的罰金後也只有50萬元，或者以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進行懲處，而它的罰金也只有10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的罰鍰，它算是一種行政罰。","所以從這些方向來看，反而是一個法規上的漏洞，如果這些盜砂船在臺灣灘或者經濟臨海裡面，罪責反而比較重，但是如果他們入侵我們自己的領海內，反而罰則變輕。而且事實上按照海巡署統計資料顯示，到今年8月月底已經有381件被我們查到，108年甚至有339件，所以盜採砂石的案件是與日俱增，實在有加強法制的必要性，因此本席等提出這個修法主張，也就是要彌補這個漏洞，修法的主要概念是希望在第三十六條增加一條，變成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為「未經許可採取濱海或海域土石者，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讓整個法制能夠一致性，也遏阻在我國領海內盜採砂石的這個問題，我們非常樂見各黨派跟行政院都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今天也謝謝召委已經開始排審土石採取法，讓盜採砂石的這件事能夠儘快被遏止，所以我們也期待在這次的審議中能儘快作出決議，甚至後面也能儘速送院會進行二讀、三讀，讓我們這一次的法制作業更完備，使我國的國土跟資源生態的保衛工作能夠做得更好。以上，謝謝。","主席：好，謝謝張其祿委員的說明。","接下來請羅委員美玲進行提案說明。","羅委員美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鑑於近年來有很多非本國籍的船舶非法進入我國澎湖、金門跟馬祖海域盜採土石，不僅嚴重破壞週遭海洋生態環境，也造成附近島嶼土石流失、海岸線後退，危害國土的安全，所以本席提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的修正案。根據監察院2015年的調查報告，金門縣海岸線2007年到2012年度總面積總共後退了25萬6,631平方公尺，以中國盜抽砂石為最大的原因。此外，大量抽取海砂跟它所造成的噪音也會嚴重影響附近生態活動，比如文昌魚、中華白海豚、石蚵等棲息，破壞海洋的環境，在馬祖地區也會造成海岸線後退、地層下陷以及威脅海洋生物等後果，而且有很多次海底纜線也因為抽砂船的關係而斷裂，顯現目前罰則過輕，難以嚇阻這些獲取暴利的盜採海砂行為，除此之外，查扣違法船隻除了有船席不足、保管困難的現狀，也因為拍賣期程長短不一，造成管理違法抽砂船隻的成本過高，增加政府財政的負擔。","所以本席提案修正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於第三項明定未經許可在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及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公告之限制或禁止水域採取土石者的罰則。另外還增訂第四項授權承辦地方檢察署得視個案情節需要，以專案陳報所屬高等檢察署核准為無償留供公用、廢棄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並且修正第一項與第二項，修正沒入違法行為人所使用之設施或機具之時點，與行為人屆期整復或未整復者之罰鍰額度。以上說明，謝謝。","主席：好，謝謝羅委員的說明。","接下來請蘇委員治芬進行提案說明，有三案請一併說明。","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的提案總共有三案，其中兩個是農會法跟漁會法，基本上內容是比較一致性，針對漁會的會員，希望能夠修改為成年，現在成年是20歲，未來民法的成年如果下修為18歲，當然就跟著浮動修正，所以我提這兩個法，針對會員修法增加「成年」這兩個字。","第三個法是土石採取法，因為近年來發生很多中國籍的抽砂船在金門、馬祖等外島地區公告限制、禁止水域非法盜採土石，他們利用滾輪式底拖網刮起海底的砂石，造成我們的砂石大量流失，導致海底地形變動，破壞海洋生態，也嚴重影響我國海域的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原先我國海巡署都採取柔性驅離的手段，但是中國的業者卻有恃無恐，去年發生的頻率更加頻繁，導致國人都要對這個議題更加重視，也希望政府能夠祭出鐵腕的手段，不要讓我國的海洋生態遭受威脅，演變成為國安的問題。","故為有效嚇止不法，並解決供犯罪用的船舶以及其他機械設備的保管問題，我們爰提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除了現有的行政罰之規定外，也增加「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方式，在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公告之金門（含東碇、烏坵）、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內採取土石者」之刑責。期盼藉著嚴懲不法以收嚇阻之效，同時在條文中，我們增加沒收用以採取海底土石之船舶及相關設備之規定，並明定供前開犯罪用之船舶及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主管機關得視個案情節做出適當之處置，希望藉由沒收這些設備，增加中國業者的成本，而減少盜採海底砂石案件的數量。以上，請各委員支持。","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說明提案旨趣。（不說明）鍾委員不說明。","民眾黨黨團亦無提案說明。謝謝。若有提案說明，我們再補充。","接下來請經濟部王部長就預算解凍案及法案一併報告。","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大院審議本部主管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09年度預算所作凍結決議，本部已分別研擬書面及專案報告送達大院，謹就中油公司等9個基金單位計17案之報告內容，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一、中油公司「營業成本」項下「銷貨成本─製造費用─使用材料費─燃料費用」預算凍結5億元案：","本項預算主要係配合年度煉製計畫，進行原油煉製所需耗用之燃料費用，係生產產品必要之成本，年初受產油國大聯盟（OPEC+）減產協議破裂及COVID-19疫情等突發事件影響，國際原油價格大幅下跌，中油公司已檢討並配合大院刪減燃料費用預算72億7,887萬2千元，因燃料費用易受國際油價波動影響，屬中油公司難以自行掌控之成本，且近期國際原油價格已逐步回升，所編列經費確屬實需。","二、中油公司「勞務成本」項下「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凍結340萬4千元案：","本項預算包含印刷及裝訂費、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主要用於加強對外宣導公司重大政策，如：建置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永安天然氣廠增建儲槽、台中天然氣廠二期與三期投資計畫等，藉由資料編印製作、廣告文案宣傳等，將政策正確迅速的傳達給民眾，係為業務推行所需經費，所編經費確屬實需。","三、中油公司「營業費用」預算凍結10%案：","本項預算包含行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及員工訓練費用，除用人費用外，主要用於外包人員勞務承攬費用、機器及交通等設備租金、土地租金、設備維修保養保固、資產折舊與攤銷等支出，係為維持公司營運所需之費用，所編經費確屬實需。","四、中油公司「營業費用」項下「行銷費用─專業服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預算凍結10%案：","本項預算主要係用於各項資訊設備應用軟體服務，邇來駭客之攻擊技術日益精進，勒索軟體及挖礦程式等新型態之攻擊案例亦日新月異，為維持中油公司資安防護能力，實有繼續購買、使用防毒軟體及資料洩漏防護（DLP）附加模組之必要，以強化端點之資安防禦及個資保護能力，降低資安風險，所編經費確屬實需。","五、中油公司「營業費用」項下「行銷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10%案：","本項預算主要係用於加強對外宣導公司重大政策，如：智慧綠能加油站設置及電池研發、地熱探勘、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等，及發展自有支付工具「中油Pay」，推廣中油VIP會員服務等行銷活動，皆須以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支應，以提升行銷效益，所編經費確屬實需。","六、中油公司「營業費用」項下「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專業服務費─兩岸環保技術合作費用」預算凍結20%案：","本項預算主要係用於兩岸環保技術合作相關支出，惟本年度因受疫情影響，經檢討及配合公司研發規劃，調整執行方式，辦理軟碳及鈦酸鋰電池等試量產建置計畫、智慧綠能加油站示範計畫，及研發成果之專利申請、維護等專業諮詢服務費，中油公司將從技術服務定位朝前瞻研發方向發展。","七、台電公司「長期債務舉借」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本項預算為支應電源開發所需長期資金及長期借款之本金還付所需，台電公司雖然目前負債占比仍高，惟未來將持續強化經營體質，積極提升營運績效，並將採行「合理推動固定資產投資」及「降低資金成本」等財務改善對策，以確保台電公司之永續經營。"],["段落：台水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八、台水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本項預算除作為節約用水宣導外，亦用於申請自來水用戶外線補助、電子發票、行動支付及電子帳單等相關業務宣導，及配合政府政策如因應疫情辦理洽公防疫、企業紓困水費減免等宣導，為適時向民眾宣導自來水相關業務，保障用戶權益，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案："],["九、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案：","該基金為政府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本年度所編列之經費，主要為推動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相關輔導措施，包括健全法規及國際經營環境、完善創新創業發展環境、建構服務網絡及推動商圈輔導、協助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協助創造循環經濟商機、提供財務支援與諮詢服務等，為利業務持續推展，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水資源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銷貨成本」之「給水銷貨成本」預算，除用人費用外，凍結5%案："],["十、水資源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銷貨成本」之「給水銷貨成本」預算，除用人費用外，凍結5%案：","該基金給水業務主要係水庫經營、管理、維護、更新改善、災害緊急搶修及水資源調配等相關作業。為維持水庫正常營運安全，確保區域水資源供應穩定，近年辦理擴大執行水庫清淤（抽泥）工作，並配合政策辦理水資源競用區水庫灌區一期作轉旱作節水獎勵及重大水資源規劃作業計畫，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400萬元案："],["十一、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400萬元案：","該基金本年度編列國外旅費，係為爭取國際經貿利益，派員參與國際組織及經貿活動以協助廠商拓展業務，所編經費確屬實需；雖本年度3月起因國際間疫情，無法派員出國，惟仍視業務推動情形，部分以視訊會議方式辦理。"],["段落：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其他專業服務費」之「委託辦理國際市場開發工作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案："],["十二、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其他專業服務費」之「委託辦理國際市場開發工作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案：","本年度受疫情影響，實體拓銷活動被迫停辦或延期辦理，影響我商接單及出口機會，該基金透過本項計畫積極辦理數位多元拓銷措施，如線上展覽、視訊採購洽談及小型機動團等方式，協助業者持續開發全球市場並擴大出口，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十三、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本項計畫主要係執行節能技術研究發展、節能示範應用、能源查核與輔導、強制性能源管理規範與標準、能源教育宣導、減碳措施支援、電業發展推動與管理等，近3年我國能源密集度年均改善達3.5%，為持續推動能源技術研究與能效管理，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預算凍結1%案："],["十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預算凍結1%案：","該基金用途係編列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設備認定業務及委辦計畫等預算。其中，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包含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沼氣、地熱能等補助獎勵，以及地方政府推廣再生能源、偏遠和原住民地區設置再生能源、綠能屋頂等補助計畫。上述項目均有助於我國能源多元化及在地化利用，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凍結5%案："],["十五、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凍結5%案：","本項預算主要係為增進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與地方之和諧及周遭居民福祉，訂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要點」，增列相關回饋措施，並考量核能後端業務推動順利且符合相關規定之原則，以發揮補捐助成效及順利推動各項計畫，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計凍結1,000萬元案："],["十六、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及「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計凍結1,000萬元案：","「專業服務費」預算係辦理蘭嶼低放貯存場營運作業安全必須之費用；另「補助、捐助與獎助」預算，主要係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與蘭嶼低放貯存場土地續租配套補償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及台電公司就遷場前置作業展開具體行動，增進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周遭居民福祉，及確保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安全無虞，以取得公眾及地方政府之信任，所編經費確屬實需。"],["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10%案："],["十七、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10%案：","本項預算係為因應核一廠進入除役階段需持續進行之乾貯相關工作，台電公司持續辦理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俟建置完成後，屆時即可將各核電廠暫存之用過核子燃料集中移往該設施進行中期暫時貯存。本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包括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委託調查研究費、委託檢驗試驗認證費等，皆為每月固定及常態支出費用，所編經費確屬實需。","以上謹就各項凍結案作扼要報告，詳細情形另於附表及各單位所提報告中具體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正，並懇請支持本部主管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09年度預算解凍，以利各項業務之推動。","其次，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賴委員瑞隆等16人及謝委員衣鳯等16人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二版本，本人有機會向貴委員會提出說明，深感榮幸。以下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修法說明","一、現況","本部刻正進行「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之修法，該草案已送請行政院審議，修正重點如下：","(一)園區更名：加工出口區歷經逾半世紀之發展，區內產業已轉型升級，致外界普遍認為園區法定名稱已不符實際，爰將「加工出口區」改為「科技產業園區」，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二)退場機制","1.第10條：就未依計畫經營，且不提送展延或變更計畫之區內事業，增訂退場機制。","2.第20條：為使園區內之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於不當使用或經勒令遷出園區時，能有效處理，增訂漸進式之多元行政管制措施，得由管理處或分處進行強制拍賣，以提升園區空間使用效益。","二、委員提案內容","為符合園區發展定位與產業現況，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並提升產業創新能量，發揮園區資源效益，及因應實務運作需要，爰提出「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其修正要點如下：","(一)「加工出口區」之名稱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二)明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三)就未依投資計畫經營，且不提送展延或變更計畫之區內事業，增訂退場機制。","(四)參酌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及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增訂強制拍賣規定。","(五)參酌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8條，增列第29條，以促進創新研發，發揮產學合作功能。","三、本部說明","委員提案與本部修正草案內容相同，僅增列第29條促進產學合作條文，此與本部施政方向一致，可配合推動。後續俟條例修正通過後，本部將儘速擬定相關子法及周延之推動機制，俾促進園區之升級發展。","另外，今天感謝貴委員會給予本部機會向各委員進行「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之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的指教，深感榮幸。","鑑於近年來迭有非本國籍抽砂船於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造成砂石大量流失、海底地形變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為有效嚇阻不法並解決供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保管問題，爰擬具土石採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並於109年10月29日報經行政院送請大院審議。","以下謹就本法第三十六條修正重點做一扼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賜教。","修法說明","一、鑒於盜採海砂行為已造成砂石大量流失與海岸線地形變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實有加以嚇阻之必要，爰於本法第三十六條增訂第二項，明定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方式，在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與金門（含東碇、烏坵）、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內採取土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二、考量現行實務對於犯罪用工具如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具有保管不易及不易拍賣等特性，爰於本法第三十六條增訂第三項規定，供前項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除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外，亦授權承辦地方檢察署得視具體個案沒收物性質與保管方式及處所等情節，以專案陳報所屬高等檢察署核准無償留供公用、廢棄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以達妥速處置沒收物，俾利實務運作之效。","感謝各委員不吝提出本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版本，經行政部門評估結果，各委員提案修正內容均與本部報經行政院送請大院審議草案精神相符，建議維持現行條文，敬請委員鼎力支持。","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報告。","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貴委員會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推動上的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謹就賴委員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7人、謝委員衣鳯等16人、蔣委員萬安等19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6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蘇委員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7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蘇委員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有關本會回應意見，簡要說明如下，敬請指教。","壹、賴委員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提案修法緣由","鑒於「森林法」雖於2016年修法加強管理，然依現行法規定，縱竊取森林貴重木如紅檜、扁柏樹瘤等貴重木，司法機關判處罰金之金額仍循現已停止適用之判例以「山價」核計，然「山價」多用以計算災害損失差額，與實際交易之「市價」恐有數十倍落差，犯罪者於扣除罰金後若有利可圖則仍有動機再犯。故為有效打擊山老鼠，保護珍貴國有林木，重罰降低盜伐誘因，爰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二、提案修正重點","(一)修正第五十條為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一項規範竊盜行為，刑度比照刑法加重竊盜罪外，併科較高額罰金，第二項規範贓物行為，刑度比照刑法贓物罪，得併科較低額之罰金。","(二)提高第五十二條規定罰金計費標準，亦即贓額之倍數。增訂沒收不法所得規定。要求明文規定依市價計算贓額，以提高對盜伐者之處罰。","三、本會對提案之回應","(一)有關委員提出森林法第50條修正條文，第1項規範竊盜行為，刑度比照刑法加重竊盜罪外，併科較高額罰金；修正第2項規範贓物行為，刑度比照刑法贓物罪，得併科較低額之罰金，明確罪刑相當原則，本會敬表尊重。","(二)有關委員提高森林法第52條罰金部分，委員修法方向與本會政策大致相同，原則尊重；另委員提案修正新增「犯罪所得」應併予沒收規定，本會敬表尊重。","(三)林業之管理經營，應以國土保安長遠利益為主要目標，為森林法第5條之意旨，未來森林法之修正方向，應可符合當前人民期待，並有助於維護國家財產。","貳、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7人、謝委員衣鳯等16人、蔣委員萬安等19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以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提案修法緣由","現行本法第5條第1項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為限，係為使動物飼主有完全責任能力，能負起管領動物之責，爰參考我國民法成年年齡之規定訂定，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修正為十八歲及動物之飼主，不以自然人為限，相關文字應予以修正，爰擬具本法第五條修正草案，修正動物之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二、委員提案修正重點","(一)修正第5條第1項，動物之飼主不再敘明年齡，且規範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二)修正第40條，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法制作業，授權主管機關配合民法第12條條文修正後，再行施行。","三、本會對提案之回應","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國際趨勢與法規前後條文一致，修法方向具社會共識，本會敬表尊重並予支持。","參、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6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蘇委員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提案修法緣由","現行農會法第12條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同法第13條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除涉及入會滿6個月有選舉權外，尚有得參選會員代表及農事小組組長等被選舉權資格，參考我國民法成年年齡之規定訂定為20歲，係為使農會會員有成年人之完全責任能力，並與其他公職人員選舉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之資格要件一致。","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的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頻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的倡議。並考量現今世界主要各國立法例，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者，例如日本於2018年6月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而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年齡，也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爰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09年11月25日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民法成年年齡20歲，下修為18歲；待三讀修正通過後，最快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鍾委員佳濱等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蘇委員治芬等16人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所建議配合民法規劃成年人年齡修正內涵，爰擬具農會法第12條、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二、提案修正重點","(一)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18歲，並鼓勵青年農民加入農會為會員，擴大參與農會事務，且因應國際趨勢保障青年權益，爰擬具農會法第12條修正草案，對於申請加入農會為會員者不再敘明年齡，將有關「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即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農會法第13條修正草案，對於申請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者，將有關「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即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員」。","(二)所擬具農會法第12條及第13條修正成年規定之實施期限，建議依民法成年規定修正生效日同步生效。","三、本會對提案之回應","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國際趨勢與法規前後條文一致性，修法方向具社會共識，本會敬表尊重並予支持。","肆、行政院函請審議、鍾委員佳濱等17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蘇委員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及林委員奕華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提案修法緣由","現行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規定漁會會員以年滿二十歲為限，係為使漁會會員有完全責任能力，能負起從事漁業勞動之責，爰參考我國民法成年年齡之規定訂定。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修正為十八歲，相關文字應予以修正，爰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二、提案修正重點","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十八歲，並鼓勵青年漁民加入漁會為會員，擴大參與漁會事務，且因應國際趨勢保障青年權益，爰擬具本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將有關「年滿二十歲」得加入漁會會員、贊助會員之規定修正為「成年」，俾與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接軌。","三、本會對提案之回應","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國際趨勢與法規前後條文一致，修法方向具社會共識，本會敬表尊重並予支持。","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女士、先生不吝指教，謝謝！","主席（蘇委員治芬代）：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本會委員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下午2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賴委員瑞隆發言。","賴委員瑞隆：（13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跟部長談一下，有關加工出口區的問題，這也是一個最早期的部分，今天有提出這樣的一個修法方向，部裡面都同意及支持，包括名稱、退場機制及產學合作的部分嗎？","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是。","賴委員瑞隆：另外，我想要關心的是現在高軟園區二期的部分，不知道目前處理的進度是到哪邊呢？上次部長到高雄，也有跟中油協商，即中油高軟二期的部分。","王部長美花：現在我們的加工出口區每個禮拜都在討論，我請他說明。","主席：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黃處長說明。","黃處長文谷：主席、各位委員。最近市政府是在議會，我們剛好開了一次工作會議，前面是開了推動小組會議，而第一次工作會議已經盤點所有的事情，包括交通及所謂的空間。部長每個禮拜都在盯著我們，我想這些進度隨時會再跟您報告。基本原則就是由我們來開發，但是程序上我們需要設置所謂園區的一個擴編，也要報行政院，目標是在近期趕快把它整理完畢。","賴委員瑞隆：整個案子規劃完要報院核定，有沒有預定的期程，大概在什麼時候預定報院核定呢？","王部長美花：三個月是可以的，即明年第一季。","賴委員瑞隆：明年第一季可以的話，也等於是3月底前，我們期待要加快速度，現在大家都很重視整體行政上的效率，高雄市政府也很積極，我們希望加快來完成，並期待明年3月底前完成報院核定的程序。","王部長美花：是。","賴委員瑞隆：另外，我想請教新創基地的部分，後來中小企業處也有跟市政府談了，目前有進度嗎？","王部長美花：有的，他們也是要報院裡面來核准相關的計畫，我請處長說明一下。","主席：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何處長說明。","何處長晉滄：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新創基地的部分，我們負責的那個樓層大概都已經盤點了，也跟市政府副秘書長那邊有幾次會議，並將所需經費盤點一下，還是一樣要報院。","賴委員瑞隆：預定什麼時候報院？","何處長晉滄：這也是一樣的，我們會跟……","賴委員瑞隆：就是明年3月前的第一季啦！預定投入經費的部分呢？","何處長晉滄：目前還在盤點當中，因為可能還要再跟臺灣人壽那邊協調一下，有關經費的部分，我們大概需要看臺灣人壽那邊，他們還要讓出租金看可不可以調降？如果他們沒辦法調降，我們可能還需要編一些經費去做一些補貼，所以經費的部分還要再做一些細算。","賴委員瑞隆：好，請部長再抓緊時間。另外就是加工出口區製造新基地，很謝謝前部長，也是現在的副院長，包括部長這邊亦大力支持。其實加工出口區的很多設備都老舊了，我看到新基地的狀況是很好的，也期待未來部長能再持續關注。針對一些老舊的地方能夠持續注意，一方面我們將條例做一些退場機制及改變之後，並期待未來在硬體的部分能持續改善，即老舊設備的部分能夠持續改善，讓加工出口區未來改名為新園區之後，其硬體能更符合現代化的一些要求，請部長再大力支持，謝謝。","王部長美花：好。","賴委員瑞隆：再來有關土石採取法的部分，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我想部長應該會認同及支持，現在的差別是在最後的金額，即8,000萬或1億，其實我覺得差別並不大。大家都有共識就是要透過重罰的方式，讓他們因沒有一些誘因而減低盜採。我們看一下數字，在2020年1月到11月，其實總共驅離艘次有3,969艘次，在2016年是零，2017年是2，2018年是71，2019年是600，也差了非常多。其實我們的海巡能量消耗非常大，希望修法在儘快通過之後，而有更強的嚇阻力，不要讓海巡不斷只是在做驅離，他們可以有更強勢的作為。甚至在法通過之後，針對這些不法業者，我想臺灣及中國兩邊都不歡迎他們，也都是不支持的，我們希望能夠做一些有效的處理，然後能降低這種事情的發生。","王部長美花：沒有錯，刑責部分還可以將船沒收，如此才有一個比較好的強制效果。","賴委員瑞隆：對，現在海巡署將船收回來之後，放在碼頭也是很麻煩的事情，還要付租金，而且未來到底要怎麼處理，這都增加了很沉重的負擔，我們希望儘快修完法，並能給出更明確的一個方向，讓海巡署也能有更明確的處理，以達到更好的嚇阻效果。","王部長美花：沒錯。","賴委員瑞隆：謝謝部長。最後，本席想請教副主委及林務局長，有關森林法的問題，今年以來隨便搜尋一下盜採的訊息，動輒就是5,000萬，甚至有到1億，這是盜伐珍貴樹種的部分。我認為還會有這麼大的誘因，就是對他們的處罰不夠強，而不法的利益空間還是很大，當然有人就會鋌而走險。我希望如果能加高罰則的部分，原先訂定的是從5倍到10倍，或者是10倍到20倍，其實這都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法官怎麼判也不一定。甚至整棵樹裡面，他們只截其中的一部分，即可能是砍出他們要的一小塊，但是整棵樹可能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而法官在認定的時候，那些可能就是幾萬或幾十萬的價值，罰起來也並不重。我的意思是將明確的金額寫上去，如果比照這樣的金額，假如我們隨便抓一般盜採的部分，最近有好幾則新聞都是價值500萬，有的是上千萬，甚至最多的是到1億。我們就抓一個500萬的話，介於最高上限10倍就是5,000萬，而20倍就是1億。我們朝此方向來改的話，並加強這樣的措施，以阻止盜採事件再次發生，因為山林都是國家非常重要的資產，不應該讓少數不肖業者、不肖山老鼠集團來做盜採，副主委同意嗎？","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認同委員的見解，確實加重罰金是一個遏阻之道，當然林務局從其他方面也會持續去努力，包含科技執法、溯源管理。現在我們已經推出合法木材的溯源標章，一方面我們會請消費者未來在購買時，從市場源頭去斷絕非法木材的流向。","賴委員瑞隆：其實跟剛剛的海巡一樣，林務局及海巡都是抓不勝抓，耗費非常多的人力，因為只要有夠大的利益誘因在那個地方的話，就是有人會鋌而走險，也就是會有不法集團，因為獲利的空間很大。如果我們努力把那個獲利空間壓小以後，其實這樣的不法狀況就有可能會減少很多，也可以減少行政人員不斷在處理的工作，甚至很多在山上做這種事情都非常危險，有可能會遇到一些很大的威脅。我們希望透過一些修法將那種利潤壓低之後，不管是土石採取，或者是盜採砂石，以及盜伐珍貴樹種等，如果能夠減少這樣的行為，我想就可以達到確保臺灣資源的永續發展。謝謝。","林局長慶華：我同意，謝謝。","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邱委員臣遠：（13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上禮拜中油的查德案，本席進行一些就教，上週經濟部已經很快將查德案密件的完整資料送到本委員會每位委員的手中，這一點本席給予肯定。我們仔細去研讀後，發覺還是有點擠牙膏的方式，好像是壓力到哪裡才做到哪裡，這是我們比較有疑慮的部分。根據目前經濟部在我手上的資料，顯示查德礦區以議價985萬美元將工作權益的35%轉讓給大陸華信的決策者是在陳前總經理的任內，時間是104年7月，而104年12月11日董事會通過本案，105年的1月22日經濟部同意華信的轉讓案。在政權交接後，查德政府在105年的6月15日來函同意權益轉讓，這個時間點相對來講有點敏感。雙方最後在105年的9月2日在上海簽署了權益讓與書，並完成交割，同時也一併簽署台灣中油與中國華信的策略合作意向書，這是經濟部上禮拜提供所謂的完整資料，即歷年來相關的一些會議紀錄，還有溝通的相關書面資料，我們知道這些是在陳前總經理任內的決策過程。我們不禁想問，在轉讓程序完成之後，第一個問題，有沒有人接受內部的有功獎勵呢？第二個問題，請問目前中油就剛剛談到台灣中油與中國華信策略合作的意向書部分，而與華信實際展開的合作項目有哪些，我們還沒有看到這部分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目前的經營權有沒有受到實際的干預？這兩個問題想請部長回應一下。","主席（賴委員瑞隆）：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因為當時經手的人，很多都不是在職的人，我們的第一步是非常詳細將相關的檔案及歷史都調出來。剛才委員問的那個獎勵的部分，我們還要去看檔案有沒有針對這個有獎勵？","邱委員臣遠：這個時機要幫我們追查一下。","王部長美花：可以。第二個是經營權沒有問題，所以才會在12月初的時候，第一艘船由我們中油決定運回來臺灣。至於他們跟華信的合作意向書的具體內容，我們可以再提供給委員。","邱委員臣遠：部長，我想這個案子是全國矚目的，也是經濟委員會委員的監督之職，當然我們是首當其衝的。我想相關的文件及必要的資料，我希望能儘量提供，也一併要完整，不要我們看一段、講一段；看一段、講一段！其實是浪費你們的時間，也浪費我們的時間。","再來針對這個案子再提問兩個問題，請問經濟部最新調查了解，就原定工作權益轉讓從28%提升到35%的關鍵人是誰？我們想要具體知道，雖然有一些已經都不是現職，但是目前我們看到陳前總經理的角色除了是工作權益的35%的核定者之外，是否也是28%提升到35%的主導者？這部分是否也是他主導的？為何當時不能堅持在35%以下，維持中油最大的利益？這部分我們想要具體請問。","最後，其實也有很多委員垂詢過這個題目，我們還是希望經濟部可以一併具體承諾──何時可以成立一個具備法律效果的跨部會調查小組，這部分可否請部長回應一下？","王部長美花：應該說在立法院要不要成立調查小組，行政機關是配合辦理，沒有問題，這是由立院決定要不要成立。","邱委員臣遠：立院的職權行使法主要是做跨委員會的調閱小組，至於實際具法律效果的調查小組，是不是有什麼具體的方式可以在行政部門單位進行？","王部長美花：因為在我們的報告裡面就有提到，就現在這些書面文件，我們都有去查，但是比如報章媒體或是有委員關切的議題，我們需要去問人的部分……","邱委員臣遠：有關書面的資料，現在你們都在調閱審查當中，但是很多其實已經是前朝的事情，也有很多當時身居要務的相關職員其實都有需要一併商請他們到案說明。","王部長美花：這個我們會請政風人員先做約談。","邱委員臣遠：這部分一定要儘快給國人一個交代，因為這讓大家非常擔心，我們投資這麼多海外油田開發，好不容易第一批回來了，現在卻有這麼大的疑慮，部長還是要幫我們正視這個問題，好不好？","王部長美花：沒有問題。","邱委員臣遠：最後，我花一點時間針對零碳排與新能源政策的趨勢跟部長就教，上個月本席關心美國新總統拜登的能源政策，我們知道主要包括六個面向：第一，他們要重回巴黎協定，和主體排放國一同執行減碳的承諾；第二，2021年制定相關的法律，規範污染者負擔碳排的成本；第三，嚴格管制石化燃料生產及使用，永久保護北極國家野生動植保護區，並禁止於公共土地與水域地區開發遊憩；第四，十年內投資四千億美元於清潔能源與創新，並建立碳研究計畫機構；第五，以永續成長為目標，重建基礎設施；第六，2035年實現電力部門無碳排，並降低建築物碳排量50%。","現在我們知道日本、韓國相繼已經宣布2050零碳排的目標，反觀我國在目前的相關計畫中，2025達成再生能源20%的目標，其中包括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和天然氣發電、燃煤等等，其實火力發電的部分還是高達77%，其他的計畫目前都還沒有超前部署，也沒有辦法具體達到預期指標，完全無法符合現在主要世界國家的能源零碳排的新趨勢，請問部長，我們具體請教兩個問題就好，第一，根據能源局網站揭露，我國第一個碳排目標是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並於2025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量，請問今年相較於2005年，即20年前的排碳量，具體是減少還是增加？","王部長美花：具體的數字也確實如委員提到，我們原先設定2020年要比2005年減20%。","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溫管法的規定，2020年要比2005年要少20%，2050年時要減一半。","邱委員臣遠：現在有達到嗎？","游局長振偉：因為這件事是跨部會的工作，所以我們經濟部負責的部分，包括製造業及能源服務業的部分，我們是在污染排放係數裡面，密集度的部分都有逐年下降。","邱委員臣遠：你說是跨部會，哪個部會沒有達到，可否具體說明一下？","游局長振偉：我們經濟部就密集度的部分在去年有達標，今年的數字還沒出來，我們會後再整理資料向委員報告。","邱委員臣遠：好，會後提供本席報告。最後，我知道現在很多地主業者完成協調裝置太陽能發電，但是因為都無法加壓併聯市電供電，風力發電目前就是遇到這個問題，導致綠能發電比例一直沒有辦法提升，針對這個部分，請問目前經濟部的對策為何？太陽能的發電面積要達幾公頃才能夠由台電主動來裝設升壓裝置，這部分是否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問兩個問題，一個是問離岸風電、一個是問太陽能，因為離岸風電的升壓站，還要經過地方政府的許可，我們還在努力當中，太陽光電確實有很多個案場，這個部分我們都密集在跟台電溝通，請他們能夠配合，如果拿到開發許可的時候，能夠把相關的升壓站設立起來，我們會努力來解決相關的問題。","邱委員臣遠：謝謝部長，現在零碳排和新能源綠電的部分是全球的趨勢，為因應這個趨勢，我們希望經濟部還是要著手研修調整各項用電之能源發電的比重，這個部分應該要比較細緻地再去規劃，相關書面報告再提供本席辦公室。","王部長美花：是。","主席：詳細資料再提供給邱委員。","請楊委員瓊瓔發言。","楊委員瓊瓔：（14時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針對今天的提案本席先說明，林奕華、楊瓊瓔等十七人提案，我們針對三個案子，也敬請各位同仁來支持。動保法第五條、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年齡由二十歲下修到十八歲，這個定義也希望能夠成為世界民主國家的一個主流，敬請支持。另外在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五十三條條文，也同步將二十歲往下修到十八歲，以符合權利義務的精神。還有一個也就是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五十一條修正條文草案，我們希望能夠將國人設籍在農會組織的區域內所參與農會組織的年齡，將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以符合權利義務的精神，敬請各位同仁及行政部門一起來支持。","部長，因為查德案，社會大眾都一頭霧水，但是在經濟委員會也已經討論過很多次，很多委員也認為為什麼我們行政部門不一次釐清？因為所有的資料就在行政部門裡頭、就在公司裡頭，現任的幾乎都不是當時的在位者，但是政府一系列且連貫，在討論這麼多次後，部長剛才說要配合、配合，你是主其事者的主管機關單位，你願不願意就一次把它釐清，告訴社會大眾有沒有問題？","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非常仔細把相關歷史過程的卷證資料都看過了一遍。","楊委員瓊瓔：你認為有沒有問題？","王部長美花：我們目前沒有在書面資料看到特別有什麼樣的問題。","楊委員瓊瓔：這樣有問題啦！為什麼你的書面資料沒有問題，可是社會大眾一片嘩然？政府有權利和義務要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王部長美花：因為要詢問這些已經退休的人員等等，我們認為應該要請有調查權的人來詢問會比較好。","楊委員瓊瓔：那該怎麼辦？不管是否退休，今天社會大眾認為這是重大的一個案子……","王部長美花：因為退休人員已經退休了，所以我們一定要找相關的政風人員用詢問的方式……","楊委員瓊瓔：你什麼時候要找相關政風人員？什麼時候？","王部長美花：上一次有講了，就是希望我們儘快在一個月內完成這個工作。","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請告訴本席。","王部長美花：上禮拜……","楊委員瓊瓔：因為每一次開會，我們得不到答案，那請問什麼時候啟動？","王部長美花：從上個禮拜算一個月，我們就會儘快在這個時間請政風人員約談相關人員。","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給一個答案，現在已經扣掉一個禮拜。","王部長美花：是。","楊委員瓊瓔：剩下三個禮拜，請問是什麼時候？部長，一個政府的威信應該得到人民的信賴，不應當如此。","王部長美花：大概1月中下旬左右。","楊委員瓊瓔：不要每一次都在講小說，你要告訴我們答案，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王部長美花：大概是1月15日左右，差不多是一個月後。","主席：我補充一下，上禮拜四詢答時，大家有關心，部長有承諾一個月完成政風報告，如果從17日算，剛剛部長有提到就是在1月15日提出政風報告。","楊委員瓊瓔：到底是什麼時候？主席時間暫停，要扣掉1分鐘。","主席：會補給你。","王部長美花：因為上次……","楊委員瓊瓔：不管上次怎樣，因為很多次了，我們只要一個答案。","王部長美花：好，一個月就是1月17日。","楊委員瓊瓔：怎麼又多兩天？剛剛你說1月15日，到底是什麼？","主席：召委提醒我，上一次詢答是12月17日，所以就是1月17日，以上一次的會議紀錄為準，所以我們在1月17日補上相關調查報告。","楊委員瓊瓔：答非所問。本席請教的是，你說因為有一些退休人員，你必須要請政風單位去查，是不是？","王部長美花：對。","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你請政風單位去查了沒？","王部長美花：現在正在請政風單位針對……","楊委員瓊瓔：請教一下，查了沒有？ing沒有？","王部長美花：他們已經啟動了。","楊委員瓊瓔：對，你要回覆本席的提問，啟動政風單位，原則上會在110年1月17日以前將這份報告送出，是嗎？","王部長美花：是。","楊委員瓊瓔：好，那就這樣，所以大家一直聽、一直在講這個問題卻浪費時間得不到答案……","王部長美花：沒有……","楊委員瓊瓔：我們就靜待這份報告。","再來我們要討論幾項針對觀念的問題，臺灣地區的地勢是山高水急，但是有七成的水資源是流入到大海當中，我們被聯合國列為世界排名第18名的缺水國家，水資源的超前部署非常重要，23日你們又要開會，要告訴我們農民到底要不要停灌。因此本席要請教，水情這麼吃緊，你們都告訴我們臺南的南化水庫要有第二水庫，還有苗栗的天花湖水庫、新北的雙溪水庫，你們認為要建這些水庫，但是建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建，因為地方也有地方的意見，所以我看到曾文水庫首先將風險安全性納管在安全的管理範圍內，所以本席要請教，新的水庫蓋不成，舊的要怎麼樣保護，我們是不是去盤點目前的水庫且應該去調整，將這些水庫比照曾文水庫的方式，將風險安全納管進來，讓大家能夠安心並保障現有水庫，請教部長？","王部長美花：針對中長期的水資源，不管是開發也好、保育也好，我們現在已經按照院的指示再提一個版本，這個版本會到院裡面去核准。","楊委員瓊瓔：請教部長，什麼時候會提出來？","王部長美花：我們現在已經剛送到院裡面，因為院裡面也非常關心臺灣中長期的發展，我們排到2030年。","楊委員瓊瓔：這樣就對了，因為我們已經被聯合國列入全世界第18個缺水國家，所以有關水資源的超前部署，現在七成以上水是流掉的，這太可惜了，好不好？所以我們要儘速，包括剛剛本席所說將風險納入管理規範，有包括這項嗎？","王部長美花：有。","楊委員瓊瓔：我們一起努力。","接下來請問漁業署，也是觀念問題，這一次的月曆很漂亮，但是有了問題，民間團體告訴我們名字寫錯了，請教署長，我不知道報紙寫的是否正確，你們怎麼回覆？","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致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一次的月曆是用手繪的方式。","楊委員瓊瓔：本席只是請教，你們怎麼回覆？","張署長致盛：因為手繪和圖鑑會有一些不一樣，外界看法有一些誤差的部分，我們會請相關分類的老師……","楊委員瓊瓔：外界的看法有一些誤差，到底是誰對？我們有沒有錯？","張署長致盛：這個見仁見智，因為分類滿專業的。","楊委員瓊瓔：到現在已經是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再幾天我們就要掛新的月曆，到底我掛的是對的還是不對的？月曆上也是一個教化，本席再請教，當有人提出質疑的時候，漁業署怎麼回覆？","張署長致盛：我們都非常感謝他們的指正。","楊委員瓊瓔：署長，你這樣就對了，你現在說你們非常感謝大家的指導，可是報章寫的不是這樣子，你們是說因為手繪的風格才會產生誤解，後面還說希望用謾罵的方式表達意見的人士到此為止，不要再降低自身的格調，這是真的、假的？","張署長致盛：這個主要是因為他們對專業的部分……","楊委員瓊瓔：這種語言是真的假的？因為署長是很禮貌的人，本席看到這樣的文字，如果的確是出自於漁業署，那真是太恐怖了，這是真的、假的？","張署長致盛：跟委員報告，這個文字主要是表達……","楊委員瓊瓔：請教你，這個文字是真的、假的？","張署長致盛：這個文字是在我們的新聞稿上面。","楊委員瓊瓔：你認為這樣適當嗎？","張署長致盛：針對專業的部分，我們非常謝謝指正。","楊委員瓊瓔：你認為這樣適當嗎？","張署長致盛：但是主要是表達說，不要針對漁業署……","楊委員瓊瓔：你認為這樣適當嗎？","張署長致盛：我們會整個再來再來檢討。","楊委員瓊瓔：坊間都在說，不要「見笑轉生氣」，那就糟糕了，到現在還沒有告訴民眾到底是誰有錯？這樣是不對的。該當沒有錯，也要告訴社會大眾，該當有錯，我們就要認錯。","張署長致盛：是。","楊委員瓊瓔：「老虎走路也會打瞌睡」，但是如果用這種文字會讓人嚇一跳，政府部門用這種文字，我覺得非常恐怖。","張署長致盛：這部分我們會整個來檢討。","楊委員瓊瓔：這跟你的style不一樣，所以請好好告訴社會大眾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好不好？","張署長致盛：是，謝謝委員。","楊委員瓊瓔：本席最後一個提問，因為部長也在這邊，那當然農委會也是經濟部所主管。","主席：不是啦！農委會是單獨的。","楊委員瓊瓔：沒關係，我指水資源！大家在笑，但一切的經濟來自於農委會，占一半以上，以農立國的臺灣，政府橫向的組織非常重要，所以本席要提出的是，11月30日臺鐵發生崩塌事件，才做好馬上又崩塌，今天我們討論的是一個觀念的問題，也就是說，這次的崩塌是告訴我們土壤的含水量早已經飽和，但是沒有達到土石流警戒，即有效降雨量的一半所致，所以馬上通車但馬上又要崩下來，民眾受苦，受苦的是什麼？整個經濟面攤掉，所以政府的橫向溝通很重要，因為坍方，所有的攤商都說沒有生意，因為人都沒有辦法來而且會怕，所以農委會是專家，本席要求你們具體檢討。","部長，你在這邊也聽到，因為本席認為我們要先觀念正確之後才有辦法做，如果我們依照以往，甚至921之前，我們的條例還是這樣，含水量不到一半，所以有關邊坡等等相關設施不用加強，但現在已經產生這個問題，我們要怎麼處理？所以本席具體建議，因為它影響的是整個層面，我們希望農委會這邊再更新土石流災害應變計畫，並且做整體性的檢討。因為現在地球暖化的問題，有很多狀況是我們沒有碰過的，它竟然就會產生，就像這個案子，在法規內容、條件都還沒有達到的情況，但是它已經再度坍下來，針對本席具體建議，請問你的看法為何？","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回去會責成水保局，因為水保局負責土石流警訊系統，我們對於含水量，特別是邊坡的含水量也要做評估，過去他們對於含水量不足、不到土石流的部分，他們不會發出警告。","楊委員瓊瓔：對。","黃副主任委員金城：這部分我們回去會責成水保局，針對土石流達到一半或者是它的危險程度再做一個更明確的通知。","楊委員瓊瓔：請你們去盤點，好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楊委員瓊瓔：我們不希望這樣的事件再發生，所以在目前的法規以及行政命令的條件之下，我們不足以來應對民眾的受害，所以我們希望整體性去調整，好不好？謝謝。","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好，謝謝。","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鍾委員佳濱：（14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擇偶要看什麼？人家說擇偶要看年齡也要看體型，但是我們今天談的動物保護法，我有提案修正將第五條飼主年齡從20歲改為18歲，但是有些豬小時候是迷你豬，長大之後發現不是那麼回事，請問限制飼主的年齡是否須考量動物本身的體型？這個當然是假設性的問題。目前跟寵物有關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它是保育野生動物及生物的多樣性；而動保法是尊重動物的生命權、保護動物。動保法裡面所指的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但是野生動物保育法則是指生存於自然棲息環境下的這些動物。請問副主委，對於動物的權益，誰輕、誰重？國外進口的寵物比較重要，還是國內的原生動物？","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一樣重要。","鍾委員佳濱：螢幕上這是什麼動物？","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綠鬣蜥。","鍾委員佳濱：我以為是酷斯拉，這不是在曬布偶，它是綠鬣蜥。最近，在萬丹發生多起民眾目擊事件，這要怎麼處理？結果媒體報導「屏東萬丹『酷斯拉』綠鬣蜥路邊曬太陽遭逮歸案將安樂死」，請問這是違反什麼規定，怎麼可以把一個寵物或動物安樂死？這是誰管的？綠鬣蜥是寵物還是屬於什麼物？","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它原來是以寵物的方式進來。","鍾委員佳濱：它是依寵物引進嗎？它合法引進的寵物嗎？有人知道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我請林務局說明。","鍾委員佳濱：林務局是管寵物進口的嗎？應該不是吧？","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華慶：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報告委員，因為綠鬣蜥進口的歷史很久了，超過30年以上，當時國內並沒有細分……","鍾委員佳濱：所以就沒辦法追究？","我們來看這個蝴蝶效應，綠鬣蜥原來在中美洲，本來是美洲豹、鱷魚及禿鷹的天敵，只有體型大的動物才能吃掉它，因為它體型很大。它到臺灣之後，小的時候跟攀木蜥差不多大，長大之後攀木蜥不是它的對手，所以在自然環境的攀木蜥就愈來愈少，這會影響到誰？影響到以攀木蜥為主食的鳳頭倉鷹。鳳頭倉鷹除了吃攀木蜥以外也吃老鼠，當攀木蜥數量減少，鳳頭倉鷹又吃不下綠鬣蜥，它的食物源減少之下，老鼠就會增加，因為它是老鼠的天敵，也可能造成人類的疫病發生，這是自然界很重要的蝴蝶效應，對不對？所以綠鬣蜥有沒有可能影響到臺灣社會？","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會。","鍾委員佳濱：2013年才移除106隻，到了今年移除一萬四千多隻，單單屏東就八千五百多隻。副主委，明年屏東可能會破萬，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明年屏東人口會跌破80萬，但綠鬣蜥會超過2萬。","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關綠鬣蜥的移除，這個是行政院有一個計畫在執行。","鍾委員佳濱：有，你們明年編列750萬元。那到底綠鬣蜥的數量有多少？人工移除成效如何？為什麼數量一直增加？副主委，什麼原因？你還要想一下，我直接告訴你，你們增加了這幾項，但源頭管制比較重要，包括禁止進口、飼養登記及繁殖許可。剛剛也說過，局長說，這是30年前就進來了，現在到處跑的是誰造成的，是不是這樣？好，亡羊補牢時猶未晚。你殺了一個它，還有千千萬萬個它，一隻母的綠鬣蜥可以生這麼多的蛋，人工抓要什麼時候才抓得完？除了捕捉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其實農委會有找到方法，他們找了學者專家研究，底下提供這個方法，叫做族群控制方法，公的綠鬣蜥是領域性生物，掌管領域內交配優先權的個體稱為優勢公成體，簡單講，學者說把這個黑社會老大抓起來，給它殺精疫苗去勢、讓它化學去勢，接下來它都是無效交配，所以一樣在做，但是不會有下一代，大概是這樣的作法，您同意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沒有這個疫苗，我目前……","鍾委員佳濱：你們委託的學者有找到了，他說正在努力，因為哺乳類動物就有，林局長可能知道，因為梅花鹿會用化學去勢，問題是你怎麼辨別它是老大？簡單講，前期學者建議將優勢公蜥免疫去勢，還有配合移除作業，中期再評估族群動態變化，數量減少的話，後期才有辦法全面捕捉。副主委，對付生物要有技巧、方法。而野生動物的保護及輸入有這幾個規則，野保法規定非經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但是你們要怎麼分工？根據作業要點第三點，寵物的部分是畜牧處，未來進口寵物要不要讓綠鬣蜥進口？","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目前已經沒有了。","鍾委員佳濱：好，第三款的其他動物呢？就是林務局要負責移除，至於檢疫的部分，就是防檢局要負責，這是目前你們的分工。如果要移除的，林務局要負責；被棄養的、被繁殖的這些寵物，畜牧處要把關，會造成國內生態破壞的寵物，就不要讓它進來；萬一產生疾病，防檢局要處理。請問副主委，以你們目前的分工，綠鬣蜥要怎麼處理？","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目前是林務局在移除。","鍾委員佳濱：未來還有沒有第二隻綠鬣蜥或類似的物種？我舉例，以前有福壽螺及東方果實蠅，當然東方果實蠅不是我們引進的，但小花蔓澤蘭是不是外來種？","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鍾委員佳濱：所以臺灣這麼珍貴、脆弱的生態系，人為移入的任何動物都要非常謹慎，你同不同意？","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我同意。","鍾委員佳濱：我的結論就是兩個，請副主委做總體說明，第一個是源頭（輸出入）管制，因為國人很喜歡飼養寵物，不管是合法進口、非法進口，你們應該要有足夠的法令，要是合法進口就不能棄養，因為棄養會繁殖，但鱷魚可否合法進口？","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可以。","鍾委員佳濱：結果養一養之後，養不起、跑掉了，我說它跑掉了，其實是我放生了，你分得出來嗎？飼主說我養的鱷魚跑掉了，他有沒有責任？有沒有法令可罰？他只要不想養丟掉，他就說它自己跑掉了或者說死掉了，卻也沒見到屍體，請問誰在管？畜牧處管嗎？你們引入的寵物，養了半天不想養了，隨便亂棄養，有人在管嗎？你看你們現在也找不出人在管，是誰在管？我合法引進鱷魚，但是我不想養、亂丟或謊稱說它死掉了，結果東港溪跑出一大堆鱷魚，這是我造成的，我有沒有責任？","主席：這個是不是請農委會回去整體研議，好不好？","鍾委員佳濱：另外，現在綠鬣蜥的情況，不要變成下一個小花蔓澤蘭，或變成下一個福壽螺，所以是不是兩個月內，把你們各局處的分工，對於這次綠鬣蜥亡羊補牢，未來要如何防範未然，任何其他物種要引進，都要有明確的審查，可以嗎？兩個月內給我一份報告，可以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可以。","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席：請蘇委員治芬發言。","蘇委員治芬：（14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王總，請問全臺小水力發電第二期專案計畫，因為預算不足，公告七次仍然沒有決標，這是為什麼？","主席：請台電公司簡副總經理說明。","簡副總經理福添：主席、各位委員。可能我們的想法跟業界不同，業界認為它的施工方式不是很容易，所以我們估的預算不足，但經過檢討之後，現在已經跟業者溝通，也重新在招標當中，最近應該可以決標。","蘇委員治芬：你的意思是業界覺得不划算？","簡副總經理福添：是的。","蘇委員治芬：不划算是因為發電容量有限或者是躉購費率的問題？","簡副總經理福添：因為它是屬於台電自行開發，我們台電當初編列的是資本支出預算，主要是工程標，但工程標在編列預算……","蘇委員治芬：所以是因為工程的問題？","簡副總經理福添：是。","蘇委員治芬：因為你們台電自己做，還是台電的電，發出來的電還是自己用。","簡副總經理福添：是的。","蘇委員治芬：你的工程標會出現問題，你不覺得很奇怪嗎？因為我們國家在推小水力發電，就我所知，我的選區水利會有關於小水力發電是可以招標出去的，為什麼台電小水力發電計畫會公告七次都流標？","簡副總經理福添：最主要是台電公司小水力計畫是屬於比較大型，比農田水利會的部分要大，目前它的設備是按照目前開的規格，國內或國外的業者會認為它的預算比較不足，但經過……","蘇委員治芬：預算比較不足？這個理由我聽不下去，我實在是覺得好奇怪！","簡副總經理福添：就是我們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業者認為……","蘇委員治芬：所以你的預算對廠商來講，他認為這個工程是無利可圖就對了？","簡副總經理福添：是的。","蘇委員治芬：通常一件公共工程招標三次都流標的話，就必須減項嘛！你這次是七次！","簡副總經理福添：是，所以我們經過檢討，就我瞭解，最近應該會有機會決標。","蘇委員治芬：你一定要忍到七次才要檢討，我覺得匪夷所思啦！我覺得好奇怪！一個機關的行政效率，為什麼會這樣？我們通常如果第三次流標完以後就會減項，減項之後再怎麼樣也要自己去邀廠商，所以問題是出在哪裡？是因為物價波動或是那邊很難施工，可能增加他們所謂的造價成本，我不知道啦！但我覺得很奇怪就對了。","接下來，請問水利署。以水資源作業基金來講，我是想檢討一下，因為現在愈來愈缺水，節水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但對於補水這一塊，過去的水利會又改制，譬如雲林縣是地層下陷的地方，請問目前補助地下水有沒有工程進行？有沒有計畫？","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鍾副署長說明。","鍾副署長朝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一般用滯洪池的方式補助，還有濁水溪用高灘地來補助，大概這兩個方式。","蘇委員治芬：對，除了這樣以外，就雲林縣的地下水來講，水利會過去大概也做過類似的計畫，但是那個計畫又停頓下來，我認為水利會已經改制，水利署主導全國水資源作業如何調配，我認為水利署應該檢討一下，好不好？","鍾副署長朝恭：我們重新檢討一下。","蘇委員治芬：請問我們的工業用水大概占全臺灣整體用水多少比率？","鍾副署長朝恭：大概是10%。","蘇委員治芬：有些工業區在進行環評時會允諾可自行尋找水源，比如某個開發案的用水必須自行找水源，且在環評也做了允諾，請問你們有無對於類似這樣的環評做過盤查？","鍾副署長朝恭：假如是使用再生水，就必須要去引用。","蘇委員治芬：如果他們違背環評，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自己尋找水源，包括再生水或是海水淡化的話，你們還會繼續供應伏流水或是原水嗎？","鍾副署長朝恭：如果違背環評會受到環評的處罰。","蘇委員治芬：本席的意思是他不僅要受到環評的處罰，在水資源的分配上，你們還會繼續分配給他嗎？不應該再分配給他了吧！","鍾副署長朝恭：在枯水期，我們一般是不會分配給他的。","蘇委員治芬：不可能吧！你們現在對於枯水期是以農業停灌來處理。","鍾副署長朝恭：那是雲林地區。","蘇委員治芬：你們現在是以農業停灌方式處理枯水的問題，據本席所知，現實情況是工業用水反而擺在民生用水之前，不論臺灣出現什麼情況，工業用水都不可能會有缺，你們一定會直接供應給他。本席現在要說的是國際上有良心的企業都在發展綠電，因為他們自知是耗電重戶，所以會自覺地去發展綠電，至於重耗水的工業區，如果在環評時有做出任何允諾，當然就一定要做到啊！你們應該去盤查一下，看看有無在環評時允諾要用再生用水或幾年後要用再生用水的情形，並在水資源分配方面做一番檢討。","鍾副署長朝恭：跟委員報告，以六輕來說，在海淡廠10萬噸尚未完成前，我們會考量他們的情形，在完成以後……","蘇委員治芬：你提到臺塑六輕的環評，請問它的海淡用水占其用水的幾成？","鍾副署長朝恭：每天可以有10萬噸。","蘇委員治芬：你們現在每天供應給臺塑六輕的工業用水量等同於全雲林縣的民生用水耶！","鍾副署長朝恭：大概是30萬噸。","蘇委員治芬：我們雲林縣的民生用水一天可能只有25萬噸，而台塑六輕已經增加到30萬噸，所以本席才請問你他們在進行環評時對用水部分做了哪些允諾，既然做了允諾就要做到啊！你們不能再繼續賣水給他啊！因此本席認為你們的水資源作業基金需要檢討，何況賣水的錢也不是進入作業基金，根本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應該要檢討一下。","鍾副署長朝恭：謝謝委員的指教。","蘇委員治芬：接下來本席要和能源局游局長交換一點觀念，我們海口地方有一塊溼地，大家都知道經營一塊溼地絕對不是2年、3年可成的，大概得要5年、10年，所以你們在制定能源政策、鼓勵新能源產生時，也要考慮是否會產生副作用、是否會帶來負面影響，比如你們將一塊地規劃為種光電之用，但若是這塊地是濕地，就如同一個土地的心臟，且明明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景觀，那就不宜了嘛！所以在整個政策來說，你們的思考邏輯可能必須如同放射線或是拋物線一樣更廣一點、層面更多一點，不要讓本席感覺能源局的主要工作就是躉購費率，不應該是這樣子的吧！","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醒，其實躉購費率只是工具，還要考慮的是好的廠址，環社檢核這部分也是要顧慮的，不能阻礙地方的發展。","蘇委員治芬：所以你們在跟地方政府溝通或制定政策時，要考慮到光電與土地的融合問題，兩者必須兼顧。本席具體將地點告訴你，是在雲林縣口湖鄉成龍村的成龍溼地段，你們可以上網查看，本席認為如果周遭要種電的話，應該遠離成龍溼地，請你們對這部分再重新思考、檢討一下。","游局長振偉：好的，謝謝委員。","主席：請局長去瞭解一下。","現在請陳委員明文發言。待張委員其祿發言完畢後休息5分鐘。","陳委員明文：（14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上星期五出席上市櫃公司協會論壇時，特別提到臺商回流大概會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缺工，一個是缺地。對吧？","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陳委員明文：本席想瞭解的是缺地方面的問題，其實我們之前就有提到五缺問題，現在你又特別提到其中兩個，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究竟現階段缺地問題呈現什麼樣的狀況。","王部長美花：不論是臺商或外商來投資，我們的投資單一窗口確實都要逐一尋找他們屬意的地方。","陳委員明文：本席問的是現在我們到底是否缺地，產創條例已經規定工業區必須在2年內開發完成，否則就要強制拍賣或開罰，到2018年大概還剩了200、300公頃，現在看來是一直在減少，這是否意味經濟部工業局所編的工業區土地都沒有了？","王部長美花：是土地閒置的情形已大幅降低。","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閒置的土地沒剩幾公頃，都在積極開發，而我們嘉義的中埔和南靖合計有150公頃，對吧？","王部長美花：那已經列在明年的計畫內。","陳委員明文：如果開發完成，會不會解決一些缺地的問題？","王部長美花：應該會有幫助。","陳委員明文：這部分是預計在2022年開發完成嗎？","王部長美花：我們打算明年就完成設置，然後就同步開始招商。","陳委員明文：你是說設置完成後就開始開發，同時分配土地給廠商，然後他們就可以開始建廠？","王部長美花：是的。","陳委員明文：但是看起來到今天為止，好像都沒有什麼進度，你要注意此事，本席都有在追蹤你們的進度。","王部長美花：我們已經設定這兩個地方一定要在明年6月完成設置，程序上要還送地方政府之後要送到環保署等等，我們會用最快的速度在半年內完成。","陳委員明文：嘉義的中埔和水上南靖合計有150公頃，再加上馬稠後的220公頃，僅僅嘉義就可以提供370公頃的土地，最起碼可以讓你們在缺地方面暫時止渴，不過對於進度，本席希望你們能儘速開發。","王部長美花：有，我們都有專案盯住進度。","陳委員明文：你們前天到嘉義來時，本席也曾經特別提到我們最怕的是這兩個工業區不能成功開發，因為目前的政策還是只租不售，部長昨天只提到有許多廠商來登記，請簡單說明現在的情況到底如何。","王部長美花：我說的應該不是廠商來登記，因為必須要開發完成後才能同步公開讓廠商來登記，不過現在確實已經有廠商來詢問何時可以辦理登記，由於這個部分是由工業局來開發，不必像早期那樣先要轉租給地方政府再去租用，所以程序上會簡化非常多。","陳委員明文：本席要在此再次提醒部長，有廠商來跟我反映說只租不售不是他們的主觀意願，但如果客觀上這樣做是必須的，那他們也只好去租，不過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跟台糖協調一下，就比照馬稠後的共同開發模式，看看台糖要多少，這部分只租不售，其餘部分則交由縣政府出售，其實工業局也可以與台糖採用這樣的合作開發模式。","王部長美花：明年這五塊地包含嘉義這兩塊及臺南、雲林的地是一起由院核定的。","陳委員明文：本席很清楚，所以今天才會在此再次提醒你，這個只租不售的政策是否可做修正，採用共同開發的模式，一半只租不售、一半可以出售，這樣是否會提高廠商進駐的意願？這是本席提醒你的重點，但是聽起來你們似乎還是不太願意，不過本席還是要提出具體建議，如果這個政策成功讓廠商願意租用，這當然最好，但若是失敗，你們就必須要有備案考量。","王部長美花：是的。","陳委員明文：另外有關土石採取法修正案，本席覺得奇怪的是你們怎麼會到現在才提出這個問題，中國的砂石船到我們臺灣海峽盜砂這件事已經發生那麼久了，被我們驅趕的船隻多達3,000、4,000艘，你們怎麼會到今天才提出這個修正草案呢？我們政府的腳步怎麼會這麼慢呢？","王部長美花：其實行政院現在有兩個法在進行修正，經濟部這邊是修正土石採取法，海委會那邊是修正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兩者相較，後者其實更為重要。","陳委員明文：過去我們只能以行政罰裁罰100萬元至500萬元，根本不痛不癢，修法以後就可以依照刑法予以沒收甚至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這樣當然會比較讓對方忌憚，但本席要強調的是，僅今年1月至10月就已經驅離了三千八百多艘中國砂石船，看到他們硬是要將海域圍起來，將砂石挖起來，我們心裡都很難過，政府的腳步怎麼會這麼慢呢？","王部長美花：這兩年的情形確實比較嚴重。","陳委員明文：本席要提醒你們的是，對於這種事情應該要更有效的嚇止，真的不能再讓他們進來盜取，否則整個海底都要變形了，不是嗎？","王部長美花：比較重要的是礁層法，土石採取法是配套同步修正，如果這兩個法能在今天完成審查，就可以在這個會期儘快三讀通過。","陳委員明文：最後一點就是最近全球原物料大漲，包括礦砂、銅礦、廢鐵等，這是一個趨勢，連我們中鋼的鐵價也在一直上漲，中鋼已經在本月11日開出明年1月至第一季的盤價，每公噸大概上漲1,000元至1,500元不等，鐵價在上漲，砂石價也在上漲，連混凝土的價格、房價都在漲，等於是帶動所有物價上漲，請問經濟部是否應該對你們主管開發的工業區等的預算做適度調整？","王部長美花：我們會隨時注意相關的物價情形。","陳委員明文：你認為這個物價上漲情形是否正常？","王部長美花：據我們的瞭解，確實是因為澳洲的鐵礦價格上漲導致亞洲的鐵原料價格也上漲。","陳委員明文：現在等於是所有原物料價格都漲，這對臺灣整體經濟面確實有很大的衝擊，本席特別在此提醒部長。","王部長美花：我們會注意，謝謝委員。","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請張委員其祿發言。","張委員其祿：（14時4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發言時間非常有限，本席就直接切入正題。今天大家關心的就是土石採取法的修正，部長很清楚本案的來龍去脈，所以本席也不在此多說，我們大家都相當重視這個議題，且最近的情況相當、相當地嚴重，至於相關法制，一個是剛才部長說的大陸礁層法部分，另外一個就是領海的部分，其實說穿了就是一個法制上的疏漏，目前的情況是這些採砂的船若接近我們的領海，我們只能依刑法的加重竊盜罪處置，就算是依照土石採取法給予行政罰，裁定的罰鍰也是比較低的，就是因為上述這些原因，因此我們要修法，本席要問的是土石採取法的裁罰其實是比較屬於行政罰性質，現在修正後將刑責加進去，這個在法的體制上是否妥適？你們內部有無對此做過研究？依照土石採取法第一條的規定，本法立法旨意是合理開發土石資源、維護自然環境、健全管理制度及防止不當採取土石等，所以這個法本身其實是針對業者納管、登記等等的管理方面，現在加上了刑罰，顯然與之前的作法不同，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在刑法中是不是要有特別樣態去做這種事，只是就法的體制而言，請問你們當時的想法為何？","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個法都涉及非我們國籍的人或非我們國籍的船來盜採，這部分如果只有行政罰，確實無法處理，因為行政機關既沒有調查權也沒有司法權，所以我們才會在這兩個法裡面增訂刑罰，主要用意是可以將船沒收，還可以由檢察官決定如何給予處分，而且在行政法規裡嫁接刑事責任是可以的。","張委員其祿：本來土石採取法是比較屬於行政罰的性質，如果今天真的要進行審議，加上刑責，本席認為大家可以就立法體例好好討論一下，當然有時候它也可能涉及本國人，這些都可以討論。","其次本席比較關切的是執法問題，因為現在很多盜採都在馬祖那邊，而這個地方常常涉及兩岸共打跟協調，其實不論是限制水域或禁止水域，很多都需與對岸商談，而這也是我們的一個困境，其實如果認真講起來，今天這個修法都還涉及兩岸的問題，請問你們對此有沒有什麼準備？","王部長美花：就我們的理解，連中國大陸官方也認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只是他們沒有來處理，但是對我們來說是已經危害到我們的相關海域，我們的想法是必須要訂定我們的規定，這樣我們才可以來處理。","張委員其祿：目前看起來兩岸共打，為什麼本席要請部長看一下互助協議？其實這部分他們的回應是滿差的，當然我們要先主張我們沒有任何的問題，要是有涉及對岸的事項，就看雙方的溝通。最後，我們現在想要扣船來做這些事情，但現實是，現在不管在南竿或是北竿的碼頭都已經停放了不少船，而且這些船並不好處置，所以未來我們要如何處置這些被查扣的船？本席覺得這個我們也要思考一下，雖然我們可以將這些船炸毀變成人工魚礁，可是還需要很多的配套，我只是先提醒部裡面要做一個留意。","王部長美花：這一次第三項就是要給它更多的彈性，它不一定要像之前那樣消極地使用。","張委員其祿：是，要不然現在碼頭邊都停滿了，有時候也沒有辦法。","王部長美花：它也可以積極地使用。","張委員其祿：最後，我們希望未來在方向上可以有一個更好且完整的海域管理。","王部長美花：是。","張委員其祿：辛苦了！謝謝。","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14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中國的抽砂船在臺灣海峽盜採砂石不是只有這一、二年，已經十幾年了，對不對？他們盜採砂石的情況每年都非常嚴重，為什麼你們現在才發現這個問題？這是經濟的問題，還是國家安全的問題？他們用戰略的手段，不斷地使用成本低廉的鐵殼船來抽砂，抽多少就賺多少，抽不到被抓到了，就整條船送給你，但是消耗多少我們的海巡人力、資源和預算？這到底是國安問題還是經濟問題？","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應該兩個都有。","邱委員志偉：哪一個比例比較重？","王部長美花：我個人覺得，因為這會對我們的海域地形、地貌造成影響，確實國安層面的影響也很大。","邱委員志偉：不是由經濟部去執行驅離與取締。","王部長美花：應該是……","邱委員志偉：是誰去取締？是海巡。","王部長美花：是，海巡署。","邱委員志偉：但是海巡署岸巡和海巡的人數比與配置又很懸殊，大部分人力配置在岸巡，海巡配置的人力大概只有岸巡的五分之一，你要用這五分之一的人力來長期抗戰，他們每天最起碼來10艘，今年1月到10月就已經來了3,500艘，一天有來十幾艘，海巡弟兄光是要驅離這些抽砂船就沒有其他的戰力了，這些人力的配置你們自己要去思考，有沒有更有效的方式？你把船扣留，它不領回去，直接把船送給你，但是我們還要拆解和處理，這也是一筆預算，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你們現在才去正視，這個議題到底是誰主政？本席覺得海巡比較無辜，因為你們要去收拾這些狀況與執行取締，取締不好又被罵，追根究底為什麼中國會有這樣的動機與戰略目的，要不斷地在金門和馬祖這幾個熱區或是澎湖西南方的臺灣淺堆抽砂？這幾個熱區我們都很清楚，不是現在才知道的，為什麼我們不能超前部署，而讓這種狀況持續了十幾年？直到它越來越嚴重，一定要透過修法來處理，難道我們用其他行政手段沒有辦法處理嗎？","我想這個問題海巡大概沒有辦法回答，本席瞭解你們的困境，本席希望你們的人力配置要做調整，你們要瞭解，這個長期消耗戰會對你們的士氣、預算和人力配置，以及執行其他海巡任務，譬如緝毒或走私，你們的能量會受到稀釋。","好，現在我回過頭來談主政機關，主政機關應該是經濟部，部長，除了修法之外，你們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處理？除了修法和嚴格執法與取締之外，你們還有沒有更好的方式？","主席：請海委會海巡署海域安全處許處長說明。","許處長啟業：主席、各位委員。除了剛才委員提到的臺灣灘之外，另外金馬這部分，海委會海巡署現在已經區分是否為熱季，譬如海象轉好之後，我們就會提前派遣大艦前往臺灣淺堆，像9月時我們就會有前推的部署，先到那邊去加強執法，在數據上也都有呈現出來。","邱委員志偉：你用大型船艦有嚇阻力量，如果你沒有嚇阻力量，它就會肆無忌憚，因為你也不能怎麼樣，頂多我的船被你沒收，我撈一艘算一艘、就賺一艘，是不是這樣子？你們當初面對這些問題時，你們處理態度就不夠積極，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現在除了我們的經濟利益受到影響之外，我們的國家安全也會因為你們海巡戰力給拖垮了，會不會間接影響國家安全？","許處長啟業：相關的問題我們已經跟行政院報告了，也召集相關的部會一起來討論，像今天討論的土採法修正和這個禮拜二所安排的專經法也都是……","邱委員志偉：好，我們往前推看，如果今天這個修法通過，這個狀況就可以嚇阻和減少嗎？","許處長啟業：我們是希望可以透過法制面的加重刑法來嚇阻，當然海委會的海巡署也會派遣船艦加強執法，目前這部分我們一直持續在做，這部分在近幾年的執行數據上也有效地呈現出來。","邱委員志偉：以今年來看，你們查扣的成效更比去年不如啊！請你看一下你們相關的數據，你給我的數據資料，從105年到109年你們只查扣4艘，去年你們還查扣7艘對不對？人數呢？你們去年執行70個人次，今年只有37個人次；去年沒收7艘，今年只有2艘。情況越來越嚴重，但是你們的績效卻越來越差，這你要怎麼解釋？","許處長啟業：驅離數字有顯著的增加，我們是希望他們不要……","邱委員志偉：驅離一點效果都沒有，你把他們趕走了，但是你們的船一開走，他們又進來了，它就在線裡面跳來跳去。好，我們回過頭來看，限制禁止的水域是由誰來劃分的？應該是國防部？","許處長啟業：國防部的公告。","邱委員志偉：國防部公告的依據是什麼？","許處長啟業：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邱委員志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據的標準是什麼？本席當然知道這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請問國防部的代表？","主席：請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次室劉副處長說明。","劉副處長岱瑞：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當初禁限制水域的劃分涉及多個部會和地方政府，包含……","邱委員志偉：我問你，限制水域是幾公尺？","劉副處長岱瑞：目前限制水域外島分別是4,000公尺和6,000公尺。","邱委員志偉：限制水域是4,000公尺？","劉副處長岱瑞：限制水域是6,000公尺、禁止水域是4,000公尺。","邱委員志偉：你確定？","劉副處長岱瑞：是，除了金門以外有特殊的……","邱委員志偉：你不要被嚇到，如果你有把握，你就回答沒有問題。我們有沒有可能去檢討與擴大禁限制水域？因為你把限制水域和禁止水域擴大之後，你們的防禦縱深也會越大。","劉副處長岱瑞：跟委員報告，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禁限制水域的公告，國防部只負責公告的部分，涉及的部會如果有需求的話，經過討論，院裡面同意……","邱委員志偉：這部分是誰主政？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政的應該是陸委會，陸委會今天有沒有派代表來？陸委會法政處，你們願不願意去檢討與擴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的禁限制水域？","主席：請陸委會法政處何副處長說明。","何副處長達仁：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評估跨部會都有在討論，但是……","邱委員志偉：上次討論是什麼時候？","何副處長達仁：10月份在行政院的時候。","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做出什麼結論？","何副處長達仁：在土採法和專經法的修法過程中，與會的委員和社會都有一些呼聲，就是去修禁限制水域。","邱委員志偉：你把六四修成七五，會不會比現狀更好處理？","何副處長達仁：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涉及外島的金門和馬祖，就是4,000和6,000公尺，因為他們的地理位置比較特殊，距離中國大陸非常近，多年來禁限制水域在各個執法機關裡面已經形成一條執法線，所以如果這部分要再重新公告和劃設，可能需要再做評估。","邱委員志偉：好，假如金門和馬祖位有敏感地區，那麼澎湖近海的臺灣淺堆呢？","何副處長達仁：因為陸船過來臺灣淺堆抽砂的位置都是在我們的專屬經濟海域，就是在中線的點上，所以它並沒有跑到禁限制水域來這麼遠的。","邱委員志偉：你們從實際狀況去評估，到底要不要把禁限制水域再做調整？如果調整對你們在執行作業、驅離或取締有幫助的話，你們就應該去檢討。本席擔心我們今天花了那麼多的時間把這個法修正通過了，增加很多刑罰與裁罰，但是效果有限，大陸船還是每天來個10艘、20艘，它變成每天用這些廉價的船，抽多少就算它賺的，賠了就算了，它每天跟你騷擾、抽臺灣的海砂，錢由他們賺，卻騷擾我們國境的安全與消耗我們海防的戰力，這不只是經濟的問題，更是國安的問題。這個部分希望海巡署和國防部是不是可以帶回去給相關的部長或是海委會主委或署長，讓他們對這個問題有更清楚的認識。","部長，你作為一個主管機關，應該在行政院會上協調各部會，或者你要在行政院會上跟院長報告，這個問題茲事體大，已經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和抽砂的利益而已，更可能會造成我們國安的疲憊與威脅，這個非常嚴重，請部長多加重視。","王部長美花：是。","邱委員志偉：謝謝！","主席：請各部會重視與協助處理，謝謝邱委員、謝謝部長！","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15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這個會期曾多次質詢農地違章建築工廠的問題，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工廠違法排放廢污水的問題，他們將廢污水排放到溝渠，污染了地下水，甚至污染土壤，這個問題是很嚴重，很多農地也都被列為控制場址。本席多年來的憂心，除了這個問題之外，在農地還有廢棄物不當傾倒與掩埋的問題，他們把土挖了去賣，然後再回填廢棄物，這個問題不只影響到土壤，還有很多地下水污染，中南部或是很多縣市在不下雨的時候，都是抽地下水來灌溉，造成農地和食物污染。","部長，你看，這是農委會公布在各縣市測出來含鎘量的最大值，最大值有超過0.35ppm。在一些國家，譬如紐西蘭、澳洲，他們的標準是要低於0.1ppm，我們是訂0.4ppm。如果以0.4ppm來計算，部長你一天大概只能吃一碗飯左右；小學生一天大概只能吃0.25碗、就是四分之一碗，這個情形也凸顯我們現在的米出了問題，因為我們是從米果看到污染，其實就是米出問題了。我們由這個檢測的情形發現，工業縣市的污染比較嚴重。衛福部現在叫我們吃糙米，現在連糙米也有問題，簡單說，部長，其實現在的米和農地上的污染是有關係的，所以本席還是一樣再提醒部長，可以拆除的農地違章建築工廠就應該要拆，你現在只有斷水、斷電，目前你的機制是沒有辦法遏止新的違法，這個問題已經造成我們的食安和食物鏈出現問題了，現在不是只有萊克多巴胺，鎘是一級致癌物。","部長，如果我們不再重視農地的違建拆除的話，未來我們的米將會出現更多的問題。本席再舉個例子，現在很多農地去蓋工廠然後再種電，這個問題剛才前面也有委員質詢，已經造成整個居住品質不好，農地污染，本席實在不願意看到民進黨執政卻給中南部、尤其南部的情況是很嚴重，因為現在不下雨，所以農地休耕，大家抽地下水來灌溉的情況就變得很嚴重，所以本席要拜託部長，你們一定要嚴格執行農地違章工廠建築的拆除。本席建議，請經濟部提出計畫來拆除，讓縣市政府來申請，這個絕對是遏止農地新違建增加的辦法，請部長回應一下。","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有提，看我們是不是可以提出計畫、編列預算給地方政府申請？其實這分成幾個部分，認定它需不需要拆除並不屬於經濟部的範疇，這部分我們會和內政部一起研擬要怎麼樣的方式。另外，拆除是地方政府在執行，但是地方政府要如何和中央合作？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拆除的職權，也有相關的費用，但是他們的預算是否不夠，需要由中央來補助等等？所以是一連串的問題，我們之所以用工輔法來斷水斷電，其中有一點非常重要，就是你蓋了也沒有用，我就不給你水、不給你電，不給水、不給電，它就沒有辦法有繼續污染的問題，所以當時我們認為，停止供水供電是一個斧底抽薪的辦法，因為你再蓋也沒有用，只能擺在那邊不能使用。","陳委員椒華：但是地方政府執行可能沒有辦法像理想中部長想像的，只要斷水斷電就足夠了。","王部長美花：所以上一次我們答應到年底前要有200家，這還不打緊，我們還會從源頭，就是農地新申請的部分，前面就不核准的案件數也非常多，所以這是非常好的機制。","陳委員椒華：請部長確認這個方法是不是有效？","王部長美花：有。","陳委員椒華：否則我們的食安問題會越來越嚴重。","主席：部長，請再研議後來跟陳委員說明，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碧玲：（15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修的土石採取法，基本上，部裡面送進來的院版跟本席所提的版本只有罰鍰最高上限8,000萬元或1億元的差別而已，但本席認為上限到1億元並不為過，這個等一下討論的時候，我們最後再來決定。","這個案子本席在今年5月就首度提出大陸礁層法修正案，要求針對中國盜採砂石將重刑加重，依現行法，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意思就是抓到就關，不會放人，過去這部分完全沒有入刑責，根本都沒有效，你看看這個數字，今年簡直是暴增，去年中國越界抽砂，我方驅離600艘次，到今年是3,385艘次，如果再加上違法捕魚的驅離，我們每年有五千多次的驅離，對海巡機關而言是沉重的負擔，我們負擔不起，我們能夠查扣的數量又因為船席缺乏，沒有位子，每次要判決，還要再拍賣，尤其是澎湖海域部分的拍賣，長達一年都賣不出去的，都在那邊一待就待了一年，都是拍賣在拖時間，所以這一次的草案裡面不只是針對拍賣的手段而已，因為拍賣不好賣，賣太久，又占船席，造成沒有辦法再抓，沒辦法再抓他們就肆無忌憚，只要我們這邊抓一艘，他們就好幾個月、甚至一整年都不怕我們再抓他們，我們只能驅離，不能查扣。這些實務上的困難，本席已經非常清楚了，所以這次的修法我們希望趕快通過，今天如果能夠出委員會，然後到臨時會的時候就要完成三讀，好不好？","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同仁。是。","管委員碧玲：然後當然還要配合經濟海域大陸礁層法的修訂，這個部分沒有疑義。","王次長美花：是。","管委員碧玲：本席要來談一下查德這件事情，其實本席在2016年的時候，中油一賣給查德，我就提出質詢，那個時候張瑞宗是什麼職務？他告訴我們說，有馬來西亞、法國、加拿大跟中國在共同尋求合作，最後跟中國合作。根據本席調查的結果，2016年1月份案子就已經出去，報給經濟部，7月查德就同意了。2016年5月是政黨輪替的時候，再怎麼擋都擋不住了，事實上這件事情是在政黨輪替之前就一路往這個方向走，要賣給中國。最重要的是說，這個案子是查德政府也必須同意，當時中國有沒有施壓查德政府，讓查德政府對我們施壓非得要給中國不可？我相信這個你們是調查不出結論的。","王部長美花：對。","管委員碧玲：雖然當時本席從部長級以上的人得到答案，其中有一個答案是這個，就是中國對查德質疑，但是這不見得是真的，我只是要給你看從2010年到2016年政府跟中國的合作，你看看有什麼樣的案，第一個是臺南盆地海底3D震測，我們的海底水文要做3D震測，你知道這個標案中油標給誰嗎？標給中國海油跟中國天然氣石油在海外成立的一個花100元就能成立的paper company，本席知道以後，跟林淑芬委員等幾位委員一路追蹤，追了兩年，這個標案才廢標，那時候連海底水文3D震測這種高度國家機密的標案都要給中國。然後2010年給什麼？讓高雄港成為倫敦非鐵金屬交易中心的遞交港，看起來好像是倫敦非鐵金屬交易中心的公司，可是這家公司怎樣？當時修法要讓它進駐到高雄港的時候，這家公司已經賣給香港交易所了，在香港交易所，它的股權明明白白是受中國政府控制的，所以中國政府控制的LME也給他們，在我們的高雄港，然後2016年再給查德，你看看這三個，2012年我們的海底水文3D震測這種高度國家機密相關的標案，後來被我弄廢標了。2012年給他們LME的遞交港，2016年給他們查德的股權讓售，這個哪裡是你們找中油的人來問就問得出來的國家政策？跟中國的合作，可以合作到這種地步，這個哪裡是中油可以做的決定？海底震測到最後是斡旋了兩年才肯廢標，2012年一廢標，馬上又給LME的遞交港，然後2016年再給查德的股權，你們查不出真相的。","主席：謝謝管委員，謝謝部長，我想該努力查還是要查，該移送就移送，謝謝。","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15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農委會的黃副主委。我今天有提修法，就是配合民法將成年年齡降為18歲，這個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部會應該都會同意，所以接下來我要關心一下跟動保比較相關的問題及外來物種的問題，今天剛好也有一位委員在關心綠鬣蜥，我就要關心的另外一種生物，在大安森林公園出現了一個外來物種，你知道是什麼嗎？","主席：請經濟部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林委員奕華：可見你們都沒有在關心相關新聞。","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這個我們都有看過。","林委員奕華：就叫大理石紋螯蝦，螯蝦有好多種種類，副主委，你知道嗎？這個螯蝦只要長到4.5公分，就可以生出有多少卵嗎？就可以有200個到300個卵，而且牠是無性生殖，不需要經過任何交配，就可以直接不斷地繁殖。之前在大安森林公園有民眾發現之後，臺北市政府和大安森林公園之友會都已經開始放籠子捕捉，並跟農委會聯絡，才發現說農委會遇到臺北市的事情都比較不想理睬，但是這個問題就像綠鬣蜥的問題一樣，本來綠鬣蜥只在一個地方出現，結果現在搞得嘉義、高雄、屏東都有，抓都抓不完，那今天大理石紋螯蝦在臺北市出現了，你怎麼知道牠會不會再順著淡水河或新店溪，透過各種方式，到外縣市擴散？所以我建議一開始出現的時候農委會就必須要一起積極地來參與，不能因為臺北市有錢，你們就不管，雖然有沒有補助是一個重點，但也不是完全的重點，而是在於把關做好。","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在技術上我們會協助。","林委員奕華：可是我們發現外來物種還分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裡游的，還是不同單位在負責。副主委，你知道嗎？天上飛的外來物種是歸誰管？你知道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林務局吧！","林委員奕華：歸林務局管。地上爬的歸誰？也是林務局。水裡游的呢？","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漁業署。","林委員奕華：我覺得對外來物種的管理農委會應該要有一個比較統合的小組，要不然到時候我們找誰？而且這樣子分，有人說大理石紋螯蝦在水裡游，再爬到地面，再爬到另外的生態池，這樣算是在水裡游的還是在地上爬的？副主委要告訴我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在水底。","林委員奕華：對，所以這是爭議，所以我們在強調的是外來物種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小組來負責。","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好，我們會回去整合。","林委員奕華：這個案例雖然在臺北市，請你們關心一下，以免擴散造成問題，會破壞生態。","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林委員奕華：本席關心的第二個問題是陽明山上的水牛，我在內政委員會就盯陽明山的陽管處，您知道現在死多少頭牛了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10頭。","林委員奕華：不只，今年已經死了24頭了，總共才80頭，死了24頭，1頭是2月的時候死的，可能是真的是像陽管處說的越冬，再來11月30日到今天為止，死了18頭，現在臺北市宣布要人不要接近牛，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陽管處完全沒有動保觀念，完全沒有相關的警覺性，還說就是越冬，請問，農委會對於這件事情有沒有開始介入？","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林委員奕華：80頭中死了24頭。","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我們一開始……","林委員奕華：最近死了18頭，在12月等於幾乎平均一天死1頭。","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一開始有牛隻死亡時，我們就介入了。","林委員奕華：你們開始哪有介入？","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林委員奕華：沒有。","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有關疫病的……","林委員奕華：都是臺北市政府動保處自己很積極地在做，但是動保處也是議員反映才開始做，我們就盯著陽管處，陽管處好像開始有一些作為。針對這件事情，我要拜託農委會，農委會終究還是主管機關，尤其本來死亡範圍都在臺北市，前兩天新北市也開始有牛死亡，新北市已出現一頭牛死亡了，所以這已經變成跨縣市的問題了。","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也是一樣發生在國家公園。","林委員奕華：所以這件事情農委會要不要趕快積極地幫忙處理？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答案？這件事情你不要覺得是小新聞，媒體兩、三天就報一次，因為一直有牛死亡，哪時候可以知道答案？大家都很關心答案是什麼。","主席：農委會再把處理情形告訴林委員，好不好？","林委員奕華：你可以告訴我時間，我們哪時候可以大概知道為什麼？","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事實上以目前的狀況，所有採樣檢驗結果顯示，都不是傳染病引起的。","林委員奕華：所以什麼時候可以知道原因？你們需要多久時間？","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現在針對於國家公園裡面是不是有一些有毒的植物，牛是不是誤食了這些植物，我們在查這個部分。","林委員奕華：今天是禮拜一，我希望一個禮拜之內可以給我們一個答案，因為我們不希望繼續看到有牛隻死亡，尤其有很多都是小牛，我們就看著小牛就這樣就死掉了。","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他們這個禮拜針對這一個事件，集合了所有獸醫單位，還有管理處的所有技術人員，在研判這個案子。","林委員奕華：這個禮拜之內是不是可以起碼初步讓我們知道排除掉什麼原因及可能的原因？要不然現在一堆人在關心。","主席：副主委，一個禮拜內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好不好？","林委員奕華：也可以避免牛隻繼續死亡。","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好。","林委員奕華：不要讓擎天崗有牛這件事情變成歷史，拜託一下。","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這個不是傳染病。","林委員奕華：對，所以請瞭解原因，好不好？謝謝。","主席：好，謝謝林委員，謝謝副主委！","接下來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15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農委會黃副主委。黃副主委，你今天來，有辦法負責嗎？","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你要哪一部分？","翁委員重鈞：問你的事情，你有辦法負責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我代理主委來，當然要負責。","翁委員重鈞：如果你說話不算數，就換陳主委來，他講話比較沒有在負責的。我還是要延續前幾次我們所談到的就是漁業用電補助的問題，到底你有沒有去找經濟部長？","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經濟部長今天也在場。","翁委員重鈞：王部長，黃副主委有沒有去找你？","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抱歉，翁委員，因為上個禮拜五委員才在問而已，我再跟主委約時間。","翁委員重鈞：那麼會拖，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我們漁民大家都餓死了，你們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上次我們聚餐的時候，我還特別跟主委拜託，說要趕快。不過我簡單問你一下，假使主委找你，這件事情你到底會不會幫忙？","王部長美花：坦白講，我們台電為了供電，本身已經揹負七十、八十億的費用，自己吸收了。","翁委員重鈞：我知道，我講的不是這個，你那個優惠方案我知道，那整個方向我知道，配套我都知道，我現在講的是……","王部長美花：所以我會跟主委溝通，知道主委的想法是什麼。","翁委員重鈞：6個月的減免，我們要再延長6個月，你好像比較偏重工商業，我們這些農漁民，你都沒有什麼關心。","王部長美花：因為我們經濟部的所有優惠在今年9月之後都沒有了。","翁委員重鈞：我很尊重工商業，我如果知道你們對漁民這種態度，對工商業我也可以一樣要求。","王部長美花：我會跟吉仲主委來討論用什麼方式來看，然後……","翁委員重鈞：趕快討論一個方案。","王部長美花：是。","翁委員重鈞：會期快結束了，這樣子我覺得不好啦！對我們我們的事情，你們都沒在重視，對漁民的權利，你們也沒在重視，我們這些在鄉下種田的人都算是傻農民，隨便你們在那邊亂做，弄來弄去，也沒有為他們的權益講話，你們也不管，不理不睬，像這種幾千萬元的工作，你們也在這裡跟我們計較，不應該是這樣子。","接下來我要問的第二個問題，請金融局局長回答，關於農漁業紓困貸款3.0，主委有提到會延長到明年的6月，我要請教的是，本來農漁業紓困貸款是有一年的時間，現在我們希望能夠再延長半年，你瞭解我的意思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你說要延到明年底？","翁委員重鈞：不是啦！紓困貸款本來有一年免息，本金的攤還可以延後，我們現在是希望農漁業紓困貸款能夠再延長半年，就是整個時間拉長到一年半，你有沒有聽懂我的意思？我感覺你好像聽不懂我的意思。","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本來就是到明年6月底……","翁委員重鈞：我知道。紓困貸款的部分，本來……","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紓困貸款到年底而已。","翁委員重鈞：紓困貸款是一年，不是年底，是到一年。","主席：不然叫漁業署署長來回答。","翁委員重鈞：不是漁業而已，全部都是。這一次武漢肺炎的紓困貸款是有一年嘛！對不對？","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翁委員重鈞：我們現在是要求再延長，因為現在疫情還在繼續，所以我們希望延長半年，是這個意思。所以我要請教你，我們不是要到明年6月為止，而是希望延長期限，期限一共是一年半，是這個意思，你聽懂了嗎？","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張署長說明。","張署長致盛：主席、各位委員。是。","翁委員重鈞：這樣對不對？","張署長致盛：對。","翁委員重鈞：做得到嗎？我跟主委講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樣。","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我們的金融局有在調查各單位提出來的需求，我們會綜合來考量。","翁委員重鈞：不是綜合考量，我要跟主委說的就是紓困貸款3.0在一年到期後再延長半年，因為疫情依然嚴峻，所以經濟部也有推出3.0、4.0，我們現在是希望這個期限能夠再延長半年，剛剛漁業署長就很清楚這件事情。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是以期間一年半的期間為準，而不是講109年6月為準，意思是這樣，不是截止日期，是講期限延長，這樣才對，不然晚一點提出申請的人期限就短了，影響到人家的權益。","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我清楚。","翁委員重鈞：你瞭解了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瞭解。","翁委員重鈞：就是要這樣做，這樣你有瞭解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有。","翁委員重鈞：OK嗎？","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翁委員重鈞：這是第二點。","第三點，剛才有委員同仁提到鎘米的事情，這次嬰兒食品連帶影響的就是鎘米的問題，你們現在的看法到底是怎麼樣？","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嬰兒食品這部分可能要另外去考量，去檢驗容許量比較低的部分，因為成人部分的標準是0.04……","翁委員重鈞：副主委，這個部分你可能比較不熟，我跟你討論，可能也沒辦法討論出比較具體的方案，而且我跟你講的，你可能比較陌生，你回去還是要研究一下，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去正式面對，因為將來我們會遇到很多同樣的情形，在處理的策略和方向要怎麼去做，將來才不會衍生大家互推責任的問題？這可能你回去研究一下，現在政府的威信不能被打折扣。","黃副主任委員金城：是。","翁委員重鈞：但是業者也要有業者的道德良心，到底兩者怎麼樣兼顧？基本的原則要站得住腳，我們的公權力也不能受到傷害。","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對。","翁委員重鈞：你要考慮一下，回去要好好討論這個問題。我怕你對這個比較生疏一點，我今天就不要再跟你談這個問題。","接下來要請教部長，部長，剛剛我拜託你的事情，你回去再好好考慮看看，沒有幾千萬元。","王部長美花：我已經跟署長在商量了。","翁委員重鈞：回去考慮看看，沒有幾千萬元，不要對工商業這麼寬，對我們農漁業……","王部長美花：不會。","翁委員重鈞：我們這些「戇農民」都任由你們「烏白變」，你如果這樣的話，工商業我也可以……","王部長美花：我們會趕快跟署長、吉仲主委……","翁委員重鈞：你們花幾百億元我沒有講半句話呢！你們的中小企業保證基金我從頭挺到尾，哪有農漁業的減免卻……","王部長美花：因為委員上禮拜才質詢我，我其實太忙了。","翁委員重鈞：好啦！你慢一點沒有關係，但是不能沒有做。","王部長美花：是。","翁委員重鈞：另外就是查德案的事情，我是看你提供的這一本資料，有些我還是看不太懂，因為是英文我不行，但是我看了一下有2個重點，一個是28%變成35%，是誰核定的？","王部長美花：是。","翁委員重鈞：一個是，為什麼我們當時要決定賣給中國華信？這兩個是很大的重點。","王部長美花：是。","翁委員重鈞：我看了這本書裡面，104年7月22日當天核准的公文其實是總經理核定的，總經理可以做這樣的決定嗎？而且一天之內所有的承辦人員到總經理速度很快，一天之內所有的章全部蓋完，這個很厲害，這之中沒有經過董事會的同意、沒有經過大家的討論，總經理逕行批准、核准，而且在一天之內就把整個程序完成，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疑慮，務必要把這件事情查清楚，這裡面為什麼他可以做這樣的決定？","第二個是，大家都知道中國華信有解放軍的背景，在過程當中，我們跟它簽協議的時候都有提到一點，雙方面所提初步協議的稿子是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而且強調一點──要經過雙方政府核准之後才生效。這是兩個重點，但是很奇怪的是，中國石油公司海外探勘處剛好明天總統選舉前就知道結果，元月15日公文才出去，中國石油公司到底在搞什麼，你們怎麼那麼會抓時間？搞不好那個公文是後來才補的也說不定，搞不好是18日出去，結果押15日的日子也說不定，我也無法查證，但是16日總統大選的結果就知道，為什麼他15日發這一份文出去？然後總統大選結果已經確定了，經濟部有這麼大的權限，你回去要好好查經濟部，元月22日發文叫中國本於權責自行處理，哪有那麼簡單的事情？今天我不用做到部長，如果我做總經理都知道要「捧」，像現在也會「捧」，明明知道政黨已經輪替，他不會向新的領導者報告嗎？他現在在內閣，過去又是總統的副手，到底他跟哪一位總統報告啊？這個也沒有人知道。","我感覺整個過程裡面充滿了很多疑問，就是我看到的元月22日經濟部的這個公文，讓我們很擔心。我們再看到，它的過程裡面雖然講到提給董事會去批，但是董事會沒有討論，我看那整個過程太簡略了，不但沒有報告從28%到35%，也沒有效益的評估，最後我們也看不出到底為什麼做成這樣的決議，這個決議到後期，到底5月20日林聖忠董事長為什麼辭掉以後還繼續下去？到9月2日陳金德一面發布董事長人選，一面中油去上海跟人家簽署，然後交割完畢，你們的時間拿捏得剛剛好，該閃避的全部閃掉了。","主席：部長，這個案子朝野都相當關心，我們等17日的報告出來，希望詳細的查明好不好？該移送就移送。","王部長美花：針對委員所提的這個部分，相關的政風單位可以再用約詢的方式……","翁委員重鈞：你不要講政風單位了，我跟你講，雖然這一本書面報告有稍微詳細一點，但是我覺得還不夠。我現在要講的，像經濟委員會的委員打一通電話給部長而已，部長沒有接，也沒有回電話，也沒有參加會議，結果被關好幾個月，哪有這種事情……","主席：翁委員，你等17日的報告出來，我們再來開一個專案會議處理好不好？","翁委員重鈞：政黨輪替可以做這麼重大的決定，損失國家一百多億元，而且是賣給中國華信，誰要接收？","王部長美花：不過我們的報告裡面是有提相關的成本跟收益。","翁委員重鈞：我跟你講，我們召委很深入在瞭解，經濟委員會大家不會放過這個案子，你們一定要好好地查一查……","主席：部長，要不然給他更完整的報告好嗎？","王部長美花：是。","主席：我們再另外安排專案會議來處理。","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亭妃、林岱樺、陳超明、謝衣鳯及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陳亭妃書面質詢：","針對中國抽砂船頻頻進入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除危害離島海域生態外，盜砂船的強光、噪音也嚴重影響馬祖民眾的生活品質。就有當地居民疑似在10月拍下，中國抽砂船在周邊水域聚集，數量相當驚人。當地居民人士表示，中國抽砂船大約會在距離馬祖6,000公尺禁制海域外抽砂，只要中國的海事局的船出現，抽砂船就往馬祖的禁制海域靠過來，但我們海巡署的船一出去，這些抽砂船就又往中國海域靠，因此對我們海上執法有其困難度。又馬祖居民憂心指出，中國抽砂船藉由不眠不休的抽砂，已經改變當地海底水文，嚴重影響馬祖地貌、海洋資源與觀光產業，「中國拿我們馬祖的砂去填海造陸，讓中國的領土愈來愈大，但我們的南北竿的陸地恐將愈來愈小」。查近年來迭有中國抽砂船於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破壞臺灣海洋環境與自然生態，侵蝕海洋國土，在馬祖海域更變本加厲，數量多到幾近圍島，根據金馬澎分署統計今年度馬祖地區取締違法越界大陸船舶驅離950艘次、扣留10艘、裁罰9艘、罰鍰新臺幣906萬元及沒入6艘外，11月份驅離越界中國大陸抽、運砂船138艘次，12月份截至16日已降至21艘次。爰建請經濟部應會同海巡署針對上開疑義除修法加重刑責與罰款之外，並應於一週內，對國人說明清楚實務上如何嚇阻因應，亦請將近三年到最新之執法概況以書面報告（應包括：對行為人的罰鍰應收與實際收到等相關統計、實際有捉到多少行為人和扣船等相關資料）送至本席辦公室為禱。","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壹、RCEP簽署對傳統產業影響","一、我國出口RCEP屬零關稅及ITA產品（資訊科技產品）的貿易額達77%：中國、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紐西蘭的比例皆超過75%；韓國、泰國、印尼、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澳洲則不到65%。","二、RCEP成員間雖已簽署並生效許多FTA，但在部分市場仍存在降稅影響：","1.東協與所有成員國雖然皆已簽署FTA，但仍有許多產品尚未降至零關稅，RCEP可能進一步降稅至零，對我國出口造成不利影響。","2.日本與中國及韓國尚未有FTA連結，我國在中國、日本及韓國市場因RCEP完成可能受到新的競爭威脅。","三、RCEP完成後，影響的主要產業：","1.中國市場：塑化產業、光學製品、電機設備、機械設備。","2.非中國市場：塑化產業（東協、日本、韓國）、紡織產業（東協、日本）、鋼鐵及其製品（東協）。","請問部長：","(1)在經濟部一再宣傳的台商返台的投資中，有多少的廠商符合進駐科技部科學園區的入園資格？","(2)一直在台灣深耕的傳統產業的隱形冠軍中，有多少廠商至今仍屈身在農地上的工廠，想轉型想升級卻得不到經濟部的關愛與輔導？","(3)如果經濟部能研擬：",">只租不售。",">全區保稅（出口）為主、內銷為輔的產業園區，是不是更符合深耕台灣的中小企業的需求？","本席建議：","(1)現有的加工出口區應原地轉型加工出口區2.0。","(2)不能獨厚科技產業而忽略台灣既有的多樣化產業。","貳、加工出口區2.0：自貿加值園區","給傳統產業一雙翅膀","傳統產業升級及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關鍵要素","(一)土地與資金─無數農地上的隱形冠軍：給它一雙翅膀將會蛻變成展翅翔鷹。",">只租不售的產業園區。",">完善的基礎建設。",">專案輔導加速建置AI製程。","(二)外銷為主的保稅自由貿易加值園區。","(三)築巢引鳳：透過投資台灣事務所加速引進國際品牌廠商結合台灣的關鍵零組件及材料產業，土洋合作加速台灣的產業升級。","、建議方案","一、將科學園區的優點：行政一體（效率）及租稅減免（研發及進口關稅）納入新修正的『自貿加值園區』。","二、優先優化現有的加工出口區的行政機能。","三、後續優先將現有鄰近港口、機場的工業區（工業局）逐步轉型為『自貿加值園區』。","四、新設的產業園區（含各都）應政策鼓勵設為『自貿加值園區』。","五、優先鼓勵（招商）讓農地上的隱形冠軍轉型進駐『自貿加值園區』。","以前─引外資增就業，深耕了材料及零組件產業。","未來─以完整又堅實的材料及零組件聚落，引外資組國家隊，快速切入新世代系統（產品）。","六、轉型加工出口區2.0建議策略","1.再次起動以系統（產品或終端產品）來帶動台灣有競爭力的零組件產業，突破區域貿易協定。","2.優先將大林蒲園區及亞灣軟體園區及和發園區納入「自貿加值園區」的擴大示範場域。","3.大林蒲可整合中鋼的電動車用輕量鋼板，及中油新設的軟碳工廠，以及台灣的電子零組件產業，來組國家隊，或找日本歐洲汽車大廠來設電動車產業聚落。","4.整合高雄現有的5G零組件及材料產業，以及高雄市政府推動的5G智慧城，讓5G（系統）的聚落在台灣生根。","七、現有加工出口區已幾乎飽和，建議經濟部應將現有加工出口區旁的「既有工業區」轉型為「自貿加值園區」。","1.大社工業區。","2.彰濱工業區（伸興段）。","3.因應台積電供應鏈關鍵材料的新興產業聚落需求。","八、優先整合地方政府推動的產業園區，轉型為『自貿加值園區』的衛星及零組件產業聚落。","1.如和發園區可支援5G智慧城系統。","2.仁武產業園區可支援電動車系統。","3.大社產業園區（原大社工業區）可支援半導體（新興關鍵化學品及材料聚落）。","委員陳超明書面質詢：","一、竹科點危機","1-1.上週竹科園區歡慶40周年，大家將焦點擺在曹張的大和解，然而，當天曾帶領台灣創造經濟繁榮的前輩，卻也點出科技業幾個問題，本席提醒經濟部，必須要用嚴謹及嚴肅的心態面對，而不是沾沾自喜目前的狀態。","1-2.科技業是台灣的火車頭，但目前已經面臨中年危機，誠如許多人感嘆，國發基金何時能再培養下一個台積電一樣，科技業的下一步要如何走？未來的科技龍頭是否已經浮現？經濟部是否已經進行整體規劃？","1-3.當天，科技業大老直接點出，缺水缺電缺地問題隱憂仍在，並認為零碳排放世界趨勢，而零碳排需要用電，但只靠再生能源不夠，「一定要核能」。面對這樣的隱憂，經濟部直接表達非核家園目標不變，但是，再生能源究竟是否能達標，大多抱持悲觀的態度，大家也擔心經濟部六大發電計畫會不會卡關，用電及用水的問題，經濟部光超前部署是不夠的，而是要有更前瞻的想法。","1-4.再來就是人才問題，法規鬆綁始終卡關，導致國內好人才留不住，國外好人才進來，形成四不像。另外一點，請經濟部能多注意新二代，他們是未來很有實力的一群，而目前從產業界的觀察來說，竟然是從血脈來評價能力，而不是就能力論能力，此點會讓我們流失好人才。","1-5.最後，就是要種下百花齊放的種子，而非純扶持單一潛力產業，否則，單一產業的百花齊放，恐怕會迎來百花齊凋零。有關科技界提出的這幾點，請經濟部二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二、嬰幼兒米餅重金屬超標，是誰要把關？","1-1.消基會抽驗市售多款嬰幼兒食用米餅，發現多款米餅重金屬鎘含量超標。然而，再從原料追查發現，竟有使用農糧署的公糧。但農委會馬上回覆，公糧有檢驗多重農藥殘留、重金屬及真菌毒素等3大項目。去年檢驗合格率93%。今年規劃檢驗合格率98.5%，其中重金屬項目都符合規定。此次業者所採購的公糧，都來自於宜蘭，抽驗的6件也都合格。","1-2.如果照農委會稱，原料部分檢驗是合格，為何食品端驗出不合格的可能性為何？是都要歸咎於業者？還是農委會本身也有責任？還是種植端也有問題有待發掘？","1-3.目前衛福部規定嬰幼兒用品鎘容許量為0.04ppm，未來假設該標準量有所異動？原料端的公糧檢測標準是否也會隨之異動？否則，這次事件搞得家長、農民、農會都人心惶惶。","1-4.為釐清本次重金屬超標事件，請農委會於兩周內提出相關報告以及後續因應作為予經濟委員會，讓國人能夠安心。","委員謝衣鳯書面質詢：","1.王部長，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去參加中經院18號舉辦的2021年經濟展望論壇，說國發會計畫將籌組：新世代半導體、5G、離岸風電和精準醫療等四個國家隊，請問國發會是否有找經濟部來討論？","2.王部長，我先說幾個數據給你聽，國發基金106至108年，對資通訊及物聯網產業，實際上沒有進行任何投資，109年對資通訊及物聯網產業、生技及醫療器材產業等所謂5+2產業，匡列153億要投資，但實際上只投資了15.69億，今年整個5+2投資只匡列了65億，如果國發會沒有用國發基金來主導，又沒有跟你們經濟部進行跨部會合作，到底要如何進行這四個國家隊的籌組？","3.王部長，高副主委所說的精準醫療是要透過AI醫療數位科技，發展精準醫療診斷及治療系統，其實講白了就是要把台灣的健保資料及那些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的檢驗影像，進行分析及整合，找出有價值的數據來應用，但如果人民對於政府不信任，政府又不能保證對於民眾的健康資料會好好管理及保密，要如何發展所謂精準醫療國家隊？","4.王部長，本席知道國發會才是個資法的主管機關，成立保障個人數位資料的獨立機構也是國發會要負責的，但是面對未來的數位經濟發展，政府所蒐集的人民個資要跨部會、跨領域應用，必須要人民對政府有信賴關係，而信賴關係建立在制度和法規之上，因此政府的數位治理並不是只是國發會的事，需要跨部會來整合進行。","委員邱議瑩書面質詢：","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　打擊中國違法抽砂船","中國抽砂船違法抽砂，對台灣的海洋生態與漁業造成巨大危害。「海砂」利潤高暴利，以目前市價來看每噸砂石大約可以賣到780元台幣，目前中國在台灣離島附近的抽砂船都是4,000噸以上，搭配的運砂船更是可以到2萬噸，如果可以滿載回去這樣一趟市值就可以獲利千萬元。","中共大批抽砂船長期聚集在馬祖南北竿海域，月前當地居民搭機返抵馬祖南竿時，在空中攝下中共抽砂船在周邊水域大批聚集情形，憂心中共抽砂船藉由子母船長期幾乎24小時不斷作業。","違法抽砂船對海洋生態造成毀滅性後果，並影響連江地區漁獲量，而抽取海底砂石也會侵蝕海岸，近幾年有許多沙岸地形的岩石層都已露出，違法抽砂船也會破壞海底纜線，影響離島地區的通訊，今年南竿到莒光地區的海底纜線已經斷裂4次，需花費新臺幣數千萬元的維修費。","今年截至9月底，在台灣灘遭驅離的抽砂船就有3,391艘，在連江地區也有392艘。去年10月至今已有3艘非法大陸船舶遭查扣（扣留中國大陸籍「長興36號」運砂船（總噸位2萬7,711噸）、「豐溢9969號」抽砂船（4,226噸），以及「海航5679號」抽砂船（7,539噸）等3艘非法船舶。）。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針對拍賣未果抽砂船，將移作軍方做靶船擊沉、委託拆解或做人工魚礁等方式處理。","目前共有跨黨派朝野立委所提11版本草案付委，均主張提高罰鍰或新增刑責，其中最重可處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本席也支持應該要加重刑責及罰鍰嚇阻不法業者，但執法力道還是需要再加強，否則業者根本「罰不怕」，而打擊抽砂船應該還需要政府各單位橫向溝通、跨部會配合：包括政府應訂定海洋保育線、擴大6000公尺限制水域範圍；海巡署需制定專案計畫，增加查緝與驅趕抽砂船的能量；大幅加重違法抽砂船的刑責與罰金以示嚇阻；對於已扣押船隻需加速拍賣或棄置，增加可供扣押船席等。","台灣遲未宣布2050淨零碳排　立院決議環署啟動評估","歐盟、日本與韓國都在近日宣布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碳中和）的深度減碳目標，中國也宣布要在2060年達成。","今年三月歐盟提出首部《歐洲氣候法》，目的在實現2050年碳中和目標，要求所有政策做長期的規劃、建立進度監測系統，也為投資者和其他經濟參與者提供可預測性的資訊，確保邁向氣候中和的政策不可逆轉。","日本首相菅義偉（Yoshihide Suga）（2020.10.26）訂下2050年日本達到淨零碳排放的目標，經濟產業省將電池發展納入今年年底編制的行動計畫中。隨著，日本政府（2020.10.29）表示，將加強對下一代電動車電池開發的投資，目標將擴大電動車的使用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依照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的評比，台灣目前的減碳表現是全球倒數第三，與世界主要先進國家相比遠遠落後的，卻遲遲聽不到政府宣示跟進國際2050年淨零碳排。（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明定國家長期減量目標，要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降為基準年（2005年）的50%以下。）","日前已在審查環保署預算時做成主決議，要求環保署協同相關部會立即展開減碳路徑、方法與情境的評估與分析。雖然，環保署是減碳的主責機關，但光是環保署無法成就這項氣候治理工程，這涉及跨部門與跨領域複雜性議題。","現在減碳已不僅是環保問題，更是經濟問題，2050淨零碳排的規劃也可能將對產業造成壓力。經濟部對於調整台灣產業結構來做為減少碳排放策略，例如國家能源配比的調整、產業綠色轉型、零碳建築，以及負碳技術（如碳捕捉等），未來規劃是如何？（目前都還在觀察其他國家實踐路徑）","碳中和的浪潮興起，國際投資人均強烈支持各種低碳或零碳轉型產業，若跟不上潮流，不僅國際供應鏈會將台灣排除，國際投資資金也會逐漸放棄台灣，這可能會缺乏碳中和願景和行動必須付出的沉痛代價，這也是經濟部必須注意的。","農委會展示農藥減半成效　學界盼植物醫師制度立法","為了維護國內農產品的食安，農委會在2017年宣布「化學農藥十年減半」政策，至今已實施三年，農委會最近列出多項成績，包括劇毒農藥使用量，在108年相較前年已大幅減少50%，更在台北、新北、台中、屏東等果菜市場完成建置農藥殘留快篩技術等，要讓民眾買得安心。明年也會開始實施第二階段，持續淘汰各種高危害化學農藥，預計推動購買農藥實名制，加強管理，達到發展永續農藥的目標。","其中學界、地方農民對於能夠防治蟲害、對症下藥的植物醫師制度推動，希望盡快立法，訂定完整課綱，加強醫師的專業知識及實作經驗。針對植物醫師是否能立法討論已久，也請農委會將草案盡快送到行政院，讓制度更完備。","長遠來看，如果能將植物醫師的相關服務制度化，除了可以確保農民施藥安全、降低生產成本、還能夠減少農藥殘留，守護食品安全。甚至更進一步，讓管理良好的農產品得以更順利輸銷至全世界；另外，如果能有專業的植物醫師在檢疫第一線服務，亦可在全球農產品頻繁貿易的趨勢下，降低國外高風險有害生物傳入臺灣之機率。","主席：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一週以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現在依議程所列討論事項逐案討論。討論事項第一案為預算凍結案第(一)案到第(十七)案，我們先看一下第(一)案，各位委員，第(一)案是不是同意動支？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解凍還是動支？對，同意動支。","主席：再來處理第(二)案，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主席：如果沒有意見，就同意動支。","再來處理第(三)案，中油公司的預算，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主席：沒有意見，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四)案，也是中油公司的預算。","孔委員文吉：第(四)案稍微說明一下好不好？","主席：請中油公司說明76萬3,000元凍結的這個部分。","歐董事長嘉瑞：76萬元我們是要用在資安的部分，因為我們公司目前列為A級的單位，列為A級的單位也就是說，包括相關的軟體、防毒的軟體，或者防止資料洩漏的一些管制措施軟硬體，我們都必須要按照這樣的一個規定來進行。這個主要是在強調我們資安防護的能力，所以我們建議能夠有這樣的一個經費額度，可以讓我們來使用。","孔委員文吉：好，同意啦！","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四)案就同意動支。","再來處理第(五)案，一樣中油的1,751萬元，各位委員，是不是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好，同意。","主席：第(六)案也是中油公司的案子，220萬元是不是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同意。","主席：我們就同意動支。","處理第(七)案，台電公司的3,000萬元，是不是我們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同意。","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我們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八)案，台水公司的200萬元，我們是不是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同意。","主席：我們就同意動支。","處理第(九)案，第(九)案是中小企業發展基金500萬元，是不是就同意動支？","孔委員文吉：說明一下好嗎？","主席：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何處長說明500萬元的部分。","何處長晉滄：報告各位委員，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最主要是做中小企業的一些新創，還有國際經營相關APEC的一些會議，還有創新、創業輔導、商圈的輔導等等的這些協助，請各位委員來支持。","主席：可以嗎？","孔委員文吉：同意啦！","主席：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十)案，水資源作業基金的部分1億9,000萬元，是不是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同意。","邱委員議瑩：同意。","孔委員文吉：給水銷貨成本是怎麼樣，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主席：請水利署說明一下。","鍾副署長朝恭：跟委員報告一下給水銷貨成本，收入部分是賣水跟售電的部分；支出的部分是包括我們整個水庫的引管、清淤、我們一些重大自來水資源規劃的費用，懇請委員給我們支持，謝謝！","主席：可以嗎？","孔委員文吉：同意。","主席：第(十)案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十一)案，推廣貿易基金400萬元，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就同意動支？","蘇委員治芬：同意。","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同意動支。","處理第(十二)案，一樣是推廣貿易基金500萬元。","蘇委員治芬：同意。","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同意動支。","處理第(十三)案，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00萬元。","孔委員文吉：能源研究請能源局說明一下好嗎？","主席：請能源局說明第(十三)案。","游局長振偉：跟委員會報告，能源基金最主要是在做有關節能跟我們一些用電的查核、輔導的工作，這個對我們目前的節電工作是很有幫助的，請委員支持。","邱委員議瑩：好啦！同意。","主席：第(十三)案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十四)案，1億3,000萬元的部分，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邱委員議瑩：沒有意見。","主席：同意動支。","處理第(十五)案，是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的部分3,762萬元，各位委員，是不是就同意動支？","邱委員議瑩：好，同意。","蘇委員治芬：同意。","主席：處理第(十六)案，一樣1,000萬元，是不是就同意動支？","邱委員議瑩：同意。","蘇委員治芬：同意。","主席：就同意動支。","處理第(十七)案，也是一樣1,664萬元是不是同意動支？","孔委員文吉：這個說明一下好嗎？什麼叫做「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項下的服務費？","主席：那個貯存計畫的部分請再做說明。","簡副總經理福添：報告委員，有關於第(十七)案的「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部分，最主要是用在我們現在的核一廠、核二廠的室外乾貯，跟未來的室內乾貯之前置作業的工作，所以這個事懇請委員來支持。","翁委員重鈞：支持沒有問題，但是該做的工作要做。","簡副總經理福添：是。","翁委員重鈞：你知道我在說什麼？","簡副總經理福添：我懂，謝謝委員的肯定！","翁委員重鈞：該做的工作要做。","主席：第(十七)案就同意動支。","我們作如下決議：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經濟部的預算解凍案，第(一)案到第(十七)案審查完竣，擬具報告提報院會。","跟法案無關的列席人員可以先行離席。","接下來我們來處理第二案。討論事項第二案「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詢答完畢，現在進行廣泛討論，要發言的委員請到主席台登記。如果沒有要發言，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七案的逐條討論，請宣讀條文，宣讀完畢再進行討論，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一併宣讀。","壹、「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一、委員賴瑞隆等所提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人：賴瑞隆","連署人：邱臣遠　　蘇治芬","三、森林法修正草案之附帶決議：","為改善我國公有土地上不時發生之樹木修剪斷頭事件，宜加強樹木所屬土地權屬機關對於受保護樹木外一般樹木之權責，賦予其對於權屬土地上一般樹木之修剪、移植、種植、工程保護、風險評估與健康管理具審查同意之權責，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出各項樹木處置相對應之施工規則，使其有所依循。以上應納入未來森林法修法重點。","本法第五章之一樹木保護第38-6條第一項，對於樹木保護與管理在「指定規模」以上應由專業技師規畫、設計及監造，其中「指定規模」認定之子法擬定，以及本法同條第二項「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之子法擬定，建請於6個月內完成預告。至於納入公共工程契約之「○○機關轄管景觀樹木修剪作業規範草案」擬定也應儘快完成，建請於三個月內完成。","提案人：陳椒華　　蘇治芬　　邱臣遠　　賴瑞隆","肆、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陸、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席：好，謝謝，辛苦了！我們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首先，請各位委員看到「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也請經濟部看一下。我們先從法案名稱開始，這個有溝通過了，請問有沒有意見？經濟部要不要說明？如果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邱委員議瑩：沒意見。","主席：第一條的部分，請問各位委員，是不是就照賴委員的版本……","黃處長文谷：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有院的版本報過去了，剛剛部長也跟大家一起討論，目前委員有個版本提及引進科技人才、技術人才這一塊，因為在第二十九條已經有了，園區只是一個區域，這會變成範圍比較大一點……","主席：你們建議怎麼修正文字？","黃處長文谷：我們的建議是：「為促進投資、發展經貿及提升創新能量」。","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就照經濟部的修正文字通過？","黃處長文谷：謝謝。","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楊委員瓊瓔：對於這個案子，我是支持的，這個案子很特別，因為行政院還沒有院版，所以表示很急，剛剛處長所說的部分，我們委員會思考一下，因為未來加工出口區的位階應該要與科園區同等，它不隸屬在工業區，部長也在這裡，照理應該如此，但是不知道未來加工出口區的位階是不是理當跟科園區一樣？","黃處長文谷：目前是一樣。","楊委員瓊瓔：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會把它併到科技部，所以現在等於是半吊子，它的身分是與科園區一樣，但是它又不在科技部，這也是奇奇怪怪。所以我希望行政院加把勁，行政院沒有院版，到底是沒有時間審、來不及還是怎麼樣？好不容易催生出來，禮拜三要做審議，其中還有一部分，據本席所瞭解的，條文內還有功能性的調整，我也不知道到時候行政院的功能性調整，你們到底有沒有同意，因為在這個版本裡是沒有的，請做說明。","主席：請說明。","黃處長文谷：剛剛委員講的功能性調整，我沒有辦法意會，不過剛剛委員、尤其是楊召委提的，事實上我們的版本等一下逐條說明之後，大概就會知道與目前朝野提出來的兩個版本幾乎相同，只有一些文字可能要做報告來微調而已，並沒有太大差異。","楊委員瓊瓔：就是我說的，因為沒有行政院院版，星期三條文裡絕對會有功能性的調整，因為我們也希望這個案子趕快通過，趕快有一個日出條款，把日出日期定下來，這樣整個產業才能提升，你們到時候送出來，假設在臨時會處理這個案子是併案，還是怎麼樣？","主席：我們先審，好不好？因為並不會影響，這對未來的組改沒有任何影響，只是現行的部分做了調整。","黃處長文谷：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等一下把目前送院的草案趕快給委員？","主席：好，再補給大家參考。","邱委員議瑩：等一下，處長，你們送院的草案都還沒經過行政院核可，為什麼要送來給我們呢？","楊委員瓊瓔：行政院星期三要做討論了。","邱委員議瑩：你們給委員看的要是行政院的版本，你們不能這樣隨便送一個東西給我們……","主席：跟各位委員說明，關於這個案子，行政部門當然是比較慢，但是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是重要的，要加快它的審查速度。","翁委員重鈞：我們是同意，但是假設現在行政院馬上要審查這個法案了，我們當然是併案審查比較周延，將來不用把行政院的部分再放進來討論一次，假設還需要時間，我們當然可以現在先趕快審，假設是星期三，就差幾天而已，併案審查將來會比較周延一點。因為我們還要開臨時會，所以那時候再討論也不會影響，在臨時會可以想辦法把它通過。","主席：這個會期後面的時間全被院會借走了，所以委員會沒什麼時間了，如果要在今年、甚至明年上半年或臨時會有機會通過，今天可能是要加快它的速度，如果今天沒辦法，也許就要等到明年了。","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這個法案有急迫性，而且經過協商了，院版與賴瑞隆委員的版本應當差異不會太大，如果差異太大也不可能協商完成，所以基本上可以這樣說，目前賴瑞隆委員的版本大概等同於院版，內容在文字上可能有細微差異，可是基本的立法精神、立法意旨應該都差不多。但是不要忘了，因為院會借走委員會兩天，事實上最後的委員會剩下1天，如果這個法案具有急迫性、大家有共識，而且協商過之後如果沒有太大爭議，我是懇請本會委員能夠支持，如果有任何問題，我們在院會二、三讀再做一些修正或討論。","主席：謝謝邱委員，接下來請蘇委員治芬發言。","蘇委員治芬：因為有兩個版本，一個就是賴瑞隆委員的提案，一個就是謝衣鳯委員的提案，看起來這兩個提案大概就是第一條有些微差異，大家仔細看一下，我翻到後面，幾乎兩個版本都一樣。","主席：後面是一樣的。","蘇委員治芬：後面都一樣。","主席：後面都跟行政機關溝通過。","蘇委員治芬：什麼時候賴瑞隆委員和謝衣鳯委員這麼好？如果已經協商好了，我是覺得這個版本，委員會就儘快送出，也趕時間。","主席：我也建議如果大家有共識，因為這個會期其實花掉很多時間，審查時間少了，如果可以，大家也都支持，我們就讓它送到院會做處理，如果院會也認為可以，當然就可以加快速度了，好嗎？","請楊委員瓊瓔發言。","楊委員瓊瓔：我是一定支持這個案子，我也質詢了很多次，也要求名字要定一個漂亮一點的，本席只是說在審議法案的過程，這個邏輯滿奇怪的。奇怪也沒關係，我也是支持，本席只是說星期三行政院院會所要討論的，其中有一個功能性的調整，行政院版出來後與我們今天審議通過的條文不一樣時，我們到院會怎麼處理？本席是提出這個意見，不是反對這個案子或快慢……","主席：跟楊委員說明一下……","楊委員瓊瓔：因為一般都有院版和委員的版本，現在只有委員的版本，行政院的條文都已經出來了，第二十九條已經是不一樣的，這樣的狀況到時候怎麼處理？要聽你們的還是聽我們的？","主席：跟楊委員說明，立委也有提案權，不必然只有行政院有提案權，所以立委提案一樣可以審。另外，如果送進去之後，將來有任何狀況，因為要經過二、三讀的程序，院會還可以再做一些相關溝通和修正。今天如果大家有共識，想讓這個東西加快，我覺得不需要侷限院版的部分，委員會本來就是自主的，委員版的提案就是可以提的。","楊委員瓊瓔：本席也知道，委員當然有提案權和審議權，因為你們是執政黨，當執政黨主席所主持的，到時候與行政院版出來的不一樣，請問要聽誰的？還是聽我們委員會的？對不對？因為部長在這裡……","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邱委員議瑩：兩位召委，我建議一下，楊召委一直說行政院版如果出來不一樣怎麼辦，其實如果今天出了委員會之後送朝野協商，行政院版出來後其實可以併案在朝野協商做討論，如果有不一樣，在朝野協商或二、三讀的時候就可以併案協商討論了，我們不必再為了這麼小的事情耽擱這麼多時間，好不好？因為今天還有好幾個法案要審查。","翁委員重鈞：不然我們就把這個案子先保留，把簡單的先處理掉，好不好？","邱委員議瑩：這個案子已經很簡單了……","主席：其實沒有任何爭議……","邱委員議瑩：只有第一條的文字有些許差異，其他都一樣。","主席：各位委員，上星期我也全力支持你們的案子，這星期我們讓立法院多一點成績，好不好？拜託一下，好嗎？多一點案子送到院會，如果沒有爭議性，福國利民的案子送些到院會，好不好？","翁委員重鈞：我覺得心裡很虛……","主席：我不太懂為什麼要讓這個案子不通過……","翁委員重鈞：沒有說不通過，召委的意思是說……","主席：拜託一下，我們繼續處理，好嗎？","楊委員瓊瓔：我可不可以再發言？","翁委員重鈞：楊召委的意思只是把行政院版本併進來一起討論會比較周延，而且將來在……","邱委員議瑩：二、三讀的時候可以併案，協商的時候可以併行政院的版本一起協商。","主席：完全沒有問題，各位委員。","楊委員瓊瓔：我再說明一下，我從來沒有反對這個案子，我也支持它通過……","邱委員議瑩：你現在要等行政院的版本，他們星期四才出院會怎麼來得及？","楊委員瓊瓔：我只是請問到時候出來的內容不一樣，是聽我們的還是怎麼樣？","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今天委員會審查完畢，如果送出去以後，行政院的版本進來之後，我們還會在二、三讀時的相關協商處理，好不好？並不會影響到現在的處理。","我們現在來看第一條，是不是建議照剛剛經濟部的文字修正通過？","邱委員議瑩：同意。","翁委員重鈞：假設是這樣，處長可能就要辛苦一點，在審查條文的時候，我們同意委員會兩個朝野的版本之後，再問問你的意見，這樣好不好？到時候你做的版本不要跟我們的不一樣，這是事實狀況。","主席：沒關係，我們都會讓行政機關說明，好不好？","翁委員重鈞：不要我們在這裡審查之後，你們又把……","主席：第一條就照剛剛的修正建議通過，好不好？","邱委員議瑩：好。","主席：請各位看第二條。","黃處長文谷：第二條是主管機關的訂定，我們也尊重委員的建議。","主席：好，我們是不是就照案通過？","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處理第三條。","黃處長文谷：也遵照委員的意見。","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四條。","黃處長文谷：也是遵照委員的建議。","邱委員議瑩：同意。","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五條。","黃處長文谷：第五條有一個建議，因為原來所寫的有一個部分是關於分處的監督，第二項之後是對廠商的部分，我們原來內部報行政院的草案是把這個版本放到末段，我是不是來唸一下？","主席：好，請唸一下。","黃處長文谷：就是第五條目前的第一款刪掉，依序二以下就變成一、二、三、四一直到十九，後面再加「前項第八款至第十九款事項，於分處所在之園區，得由該分處掌理之，並受管理處之監督及指揮」，這樣會比較清楚，一個是對廠商的部分，一個是對園區的部分，這部分的文字，稍後同仁提供給紀錄臺。","主席：好，提供給委員們，好不好？","翁委員重鈞：把修正的文字提出來給我們看看。","黃處長文谷：好，謝謝！","主席：原則上我們先照這樣的文字修正通過，大家看一下，好不好？","黃處長文谷：謝謝！","主席：再來處理第六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七條。","黃處長文谷：也是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八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九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一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二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三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提案。","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四條。","黃處長文谷：跟大會報告，因為這條可能漏了一個字，目前寫「園內」，可能是漏掉一個園「區」內，是不是可以再補「區」字？","主席：好，補上「區」字，修正通過。","處理第十五條。","黃處長文谷：尊重。","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六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七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十八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意見。","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十九條。","黃處長文谷：尊重委員的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條。","黃處長文谷：第二十條，我們建議在法制體例上，最後「前八項公告及通知事項」能夠概括把原來的第一項也納進來，所以是「前九項公告及通知事項、不可歸責」，最後一項的「前八項」改成「前九項」。","主席：「前八項」改為「前九項」，好，修正通過。","處理第二十一條。","黃處長文谷：尊重。","主席：好，第二十一條照案通過，各位看一下第33頁。","處理第二十二條。","黃處長文谷：也遵照委員的建議。","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三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的建議。","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四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的建議。","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五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六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七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八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二十九條。","黃處長文谷：第二十九條，我們就遵照委員的，因為與我們的院版略有差異，但是我們大部分都討論過，也會尊重。","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一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二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三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四條。","黃處長文谷：第三十四條，我們有一點小小的建議，我唸一次好嗎？","主席：好，請。","黃處長文谷：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在區內居住者，非屬必要之管理人員、警衛人員、園工與其眷屬及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值勤人員。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進出園區之人員、車輛，不依管理處或分處指定之地點出入，或拒絕接受海關、警衛人員所為必要之檢查」，主要是把條文的處罰依據能夠分別呈現，可能比較清楚，與委員的提案是一致的。","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你已經講了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三項，就是第一點和第二點，所以違反的項目應該很清楚，在違反的項目前面再加一個「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是否必要，你斟酌一下，如果大家都同意，我也沒意見。","黃處長文谷：我們在原來第三十四條前半段已經有處理，剛剛可能唸得太快了，我們已經把它刪掉，第三十四條一開始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主席：第三十四條前面第一句是刪掉的，改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各位委員，是不是就照行政院的建議？","好，修正通過。","處理第三十五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六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七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八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三十九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四十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四十一條。","黃處長文谷：遵照委員意見。","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四十二條。","黃處長文谷：這條條文因為未來考量一些行政作業的關係，有些招牌等等，第四十二條是不是讓我們改成「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主席：好，照建議修正文字通過，謝謝。","再來我們看一下「土石採取法」，各位委員，這有很多委員提出來，其實剩下金額的差距而已，八千萬元到一億元，礦物局要不要提一下……","管委員碧玲：等一下，讓我先講。","主席：請管委員碧玲先說明。","管委員碧玲：這一案是這樣，它是跟大陸礁層法兩個一起的，最早是先有大陸礁層法，那是5月的時候，本席與賴委員就提了，然後12月的時候，行政院才補提。我當時提的就是1年到7年，上限就是二千萬元到一億元，結果後來行政院加進來的提案，1年到7年都一樣，唯一不一樣就是把一億元改成八千萬元以下，除了一億元以下和八千萬元以下，所有版本都一樣，就只有這個要區別不一樣，我當然會覺得好像行政院提出這個東西是跟著委員，因為那時候我們兩個委員提出來以後，行政院提出來的好像就希望有一點點不一樣，然後就在這裡弄成不一樣，一億元和八千萬元有什麼差別？為什麼要把一億元弄成是八千萬元？你為什麼要去替中國的抽砂船省那二千萬元？","主席：請徐局長說明。","徐局長景文：因為土石採取法的修正跟成交法是連動的，相關的會議，我們在行政院劉政委的會議裡面開過很多次會議，連刑度跟罰金都在那邊去討論，會調成八千萬元，也是大家討論的一個結果。以上補充說明。","管委員碧玲：就是說，為什麼要替他們省二千萬元呢？中國抽砂船來這裡違法，然後我們把罰金最高定為一億元有什麼不好？為什麼要把那個最高弄成是八千萬元？","徐局長景文：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在討論過程中，尤其是土石採取法，土石採取法原來是國內法，只規範國內，有委員問說，我們沒有罰到大陸的抽砂船，罰到我們自己人。","管委員碧玲：這個跟我講的都無關，你不要去扯什麼國內，我們現在講的就是有設定海域在了，跟是否是在國內根本無關，所以你是替中國船在省那二千萬元。","主席：局長，我問一下，如果用委員的版本，定為一億元的話，這個……","徐局長景文：就要在禮拜三開會的時候跟成交法連動，應該是這樣。","主席：要連動？","管委員碧玲：那邊沒問題，那邊我也是提一億元，你放心。","楊委員瓊瓔：反正一億元以下就好了。","主席：各位委員，那是不是就定為一億元就好？可以嗎？禮拜三的時候另外那邊再……","楊委員瓊瓔：裁量權還是在你們身上啊！對不對？","洪委員申翰：因為現在我認養金門跟馬祖，從這裡面看到的狀況是說，中國的抽砂船來抽砂回去倒賣以後的暴利是非常非常驚人的，說實話，我自己都覺得一億元太少，如果倒賣幾個趟次，賺到的金額都超過這個金額，我也看不出來為什麼要定在八千萬元，理由是什麼，從某個角度來講，我自己也是覺得說，是不是應該考慮，原本畫在一億元，就維持在一億元。我想要講一下，因為在我們提的版本裡面有幾個點，我是想請大家再做一些斟酌。第一個事情是，我提的幾個點都是在第三十六條，第一個是金額是一億元，第二個是刑度拉到兩年到十年，定在兩年是因為有些部分是用簡易判決，還是可以用簡易判決，因為有些部分判決是需要加速的，因為我們在處理中國的抽砂船的過程裡面加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去化的問題。我的版本裡面還有再加上一個點是，「供前項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犯罪工具，偵查中得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辦理處置」。這個意思是說，因為我們現在都要等到判決沒入以後才能夠處置，可是判決的時間常常很長，我們在面對抽砂船處理的時候，其實去化速度是一個重要關鍵，如果按照之前的判例，可能都要等好幾個月，甚至一年，可是因為船席位是有限的，所以等於船席位就會被這些扣押下來的抽砂船占據，導致我們處理的能量跟威嚇的力道都大幅下降，所以我主要是希望，也許在偵辦的過程中檢察官可以依剛才我說的那個辦法來試用，也許在這過程裡面就可以做相關的處置，加速去化的速度，才能讓我們處理的能量提高。不然，不管刑度怎麼修，金額怎麼定，只要船席位始終被占滿，我們的嚇阻能力就相當有限，所以我們最主要是在這一個點上面，希望能夠把這個部分放上去。","主席：請行政部門簡要說明，我們要來處理。","徐局長景文：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要實務操作的時候，法務部已經要求他們承辦的檢察官依照這個要點辦理，法務部的代表在場，是不是請他再加上說明？","主席：請法務部說明。","林參事豐文：因為我們檢察機關本身就有扣押物品應行注意事項可以來處理，如果加在這個法條裡面，反而不是那麼恰當，因為這個注意事項本身是個行政規則，所以是很彈性的，可以有比較多的彈性來處理，如果定到法條裡面，會變成重複，比較多餘，而且可能並沒有那麼大的實益。所以，這部分不太需要把它定到這個法條裡面，事實上，實務上操作的話是沒有不良的影響。","管委員碧玲：跟大家說明，這一項我當時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出來，但是後來我沒有把它寫進來，原因有幾個，第一個，在還沒判決以前就先賣掉，然後保管價金，到時候要是被判不違法的話，就還價金不還船，所以這個是非常強烈的手段，要不要重複定在這裡，基本上檢察官他們在處理處理法案的時候，依規定本來就都可以，處理違法的保管物品，本來就都可以做，那要不要針對性的把這部分放進法條，後來我考量結果是不必。那另外一個原因是什麼呢？我把審判時間跟拍賣時間的時間表全部調出來，從107年開始，我用了將近十年的時間，把所有扣押的船的審判時間跟拍賣時間全部調出來，看真正花在拍賣審判的時間有多少，大家聽看看，109年7月的案子審判時間很短，就是一個月或兩個月，但是拍賣時間很長，可以拍到7個月、8個月、9個月，甚至一年，所以是卡在拍賣，不是卡在審判，所以我後來才沒有納入這個部分，不做為修法的內容。所以要看洪委員是不是覺得一定要堅持，否則的話，這個是既有的法例。","主席：本席建議照院版的文字，然後把八千萬改一億元，用這樣的方式，好不好？","管委員碧玲：那個就是用我的版本。","主席：跟管委員版的文字是一樣的，好嗎？","洪委員申翰：如果這樣，雖然我不堅持一定要把那一條放到條文裡，但我比較希望實際上執行時法務單位把這個工具抓在手上，該用的時候就應該拿出來使用，讓去化能夠更順利，這應該沒有問題嘛？","管委員碧玲：這個應該可以用附帶決議，要求法務部未來在處理的過程之中應鼓勵用這條來處理，因為這是檢察官的職權。","洪委員申翰：好，加速去化，如果這樣，我同意，可以不堅持這個部分。","主席：好，那我們就照管委員版的文字通過。","然後再來處理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一不予增訂，好不好？好，謝謝。","土石採取法就這樣處理。","接下來請各位看森林法的部分，剛才有跟林務局溝通，我們就照修正文字通過，好不好？好，就照修正文字通過。","處理附帶決議，請問各位，有沒有修正的文字？林務局有沒有什麼意見？","林局長華慶：主席，我們剛剛有跟陳椒華委員溝通過，在第一段倒數第三行……","主席：你是不是要把倒數第三行「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那段刪除？","林局長華慶：對。","主席：這個刪除掉就可以了嗎？","林局長華慶：對，要確認一下。","主席：好，那我們就用更新版來通過，最後一段的文字刪除。","林局長華慶：謝謝。","主席：好，我們就照更新版修正通過。","林局長華慶：謝謝。","主席：各位委員請看一下動物保護法條文，是針對下修年齡的，這部分院版跟很多委員的版本是一樣的，我們就照院版通過。","對於林委員奕華的提案條文，我們是不是就不予修正？","楊委員瓊瓔：裡面講的18歲，就是現在大家在說的從20歲下修到18歲？","主席：那個沒有，最後是處理施行日期的問題，沒有施行日期的問題。林奕華委員的提案條文是針對第四十條，既然沒有施行日期的問題，我們是不是就不予修正？我們就照行政院版通過好嗎？林奕華委員的提案條文就不予修正。","楊委員瓊瓔：沒有啊！為什麼不要修正？","主席：請農委會說明一下。","張執行秘書學文：關於動保法的部分，因為第五條就已經修正為已成年人，第四十條林委員的提案條文是針對施行日期，那個不需要修正，因為原來第五條就有規定公告成年人的時間，就一定生效。","主席：動保法第五條就照行政院版通過，林奕華委員針對第四十條所提修正條文是針對施行日期的部分，是不需要修正的。","楊委員瓊瓔：現在如果照行政院版，民法通過以後，成年年齡就下修到18歲，是這樣子嘛？對不對？是這樣子，好。","主席：林奕華委員提案條文第四十條就不予修訂。","再來是漁會法的部分。","蘇委員治芬：是農會法。","主席：先討論農會法。各位委員看一下，農會法第十二條我們是不是就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好，第十二條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第十三條是不是也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好，第十三條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第五十一條是有關日期的部分，是不是也跟剛剛處理林奕華委員的版本一樣，不予修訂？好，第五十一條不予修訂。","現在討論漁會法，漁會法第十五條是不是也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好，第十五條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第十五條之一是不是也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好，第十五條之一照行政院版文字通過。","林奕華委員提案條文第五十三條也是一樣的問題，我們就不予增訂好嗎？好，不予增訂。","森林法有部分文字需要微調，請法務部再說明一下。","林參事豐文：森林法第五十二條修正條文第一項規定，森林主產物為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在刑法上來講，加重其刑的話，含徒刑和罰金都會加重，所以後面的「，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這段話建議刪除，這樣比較符合體例，就是只要到加重二分之一就可以了，因為連前面的罰金刑都是一起加重的。","蘇委員治芬：就是說併科一百萬元那部分可以不要了？","主席：但是如果拿掉的話，原來的法律效果會怎麼樣？所以前面罰五十萬元到五千萬元，如果加重，後面罰金也會加重？","林參事豐文：對，罰金也跟著徒刑加重了。","主席：我們前面已經罰五十萬元到五千萬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後面也會加重上去。各位委員，是否同意這部分就照法務部修正文字通過？好，照法務部修正文字通過。","（協商結束）","主席：宣讀協商結論。","第二案「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等2案，法案名稱照案通過，第一條到第四條照案通過，第五條修正通過，第六條到第十三條照案通過，第十四條修正通過，第十五條到第十九條照案通過，第二十條修正通過，第二十一條到第三十三條照案通過，第三十四條修正通過，第三十五條到第四十一條照案通過，第四十二條修正通過。","第三案「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照委員管碧玲等17人提案通過，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四案「森林法」照蘇委員及賴委員的修正動議修正通過，第五十條照修正動議通過，第五十二條將第三項「，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等字刪除，其餘照案通過。","第五案「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四十條不予修正。","第六案「農會法」等6案，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五十一條不予修正。","第七案「漁會法」等6案、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五十三條不予修正。","請問各位，對於照剛剛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作以下決議：討論事項第二案到第七案所列行政院及各委員所提的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土石採取法、森林法、動物保護法、農會法、漁業法，經審查完竣，除森林法單獨一案外，其餘各案均併案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請問，是否需要經黨團協商？","邱委員志偉：要。","主席：不用吧？因為都有共識，就不要。","邱委員志偉：你說哪一條？","主席：剛剛提到的這些部分，是不是就不經協商，好嗎？在二、三讀時其實還是可以處理，好嗎？","邱委員志偉：好。不用。","主席：那我們就決定不須經朝野協商。謝謝。","院會討論時，就由本席來說明。","本次會議審查通過的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本日議程處理到此，散會。","散會（17時16分）"]],"block_lines":[1,6,6,9,401,401,402,420,420,423,423,435,435,436,436,444,444,451,451,496,496,498,498,500,500,502,502,504,504,506,506,508,508,510,510,512,512,514,514],"person_count":[],"persons":[],"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13時至17時16分","地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