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4時34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邱委員臣遠","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會議議程。","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主席：首先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報告。","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日耀祥很榮幸，應邀率同行政團隊到貴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以下謹以「推動數位基礎建設，縮短偏鄉離島數位落差」、「維護通傳市場秩序，健全通傳產業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建構數位包容社會」和「調和匯流法規，接軌國際創新思維」4個面向，就本會重要業務及施政成果提出摘要報告，詳細說明請參閱提供貴會的書面報告。","壹、推動數位基礎建設，縮短偏鄉離島數位落差","執行前瞻計畫，加速5G建設進程","為加速我國5G基礎建設，本會規劃10項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編列新臺幣約155億元，補助電信業者加速、加量建置5G網路，原規劃須花5年建置網路的進度，將督促業者提前於3年內達成；5年內電波人口涵蓋率，預計由50%提升至85%，藉由公私協力方式，提升我國整體數位競爭力。","本會也將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鼓勵電信業者採用國產設備，並規劃以自主資安技術組成5G國家隊，成為國際供應鏈之合作夥伴，因應全球經濟發展及數位轉型挑戰。","辦理5G頻譜整備，確保頻譜和諧共用","為完成5G中頻段整備作業，本會積極辦理下階段5G頻譜整備工作，使5G基地臺可與既有使用者共存，並維持本國唯一自主衛星（ST-2）之戰略價值。後續將擬訂標準補償作業流程，辦理首波頻譜整備之補償工作，並為下階段釋照提出各頻段整備建議，確保5G頻譜可用頻寬滿足產業發展需求，提高頻譜使用效率。","完善寬頻頻譜網路建設，縮短城鄉數位落差","本會與高鐵局、臺鐵局等機關合作，改善鐵道運輸場所的行動通信服務品質。截至109年12月底止，已改善高鐵全線、臺鐵北迴線、南迴線、宜蘭線及蘇花公路之行動通信訊號。","此外，為提供偏遠地區高速寬頻服務，本會在電信普及基金多年運作下，於109年底偏鄉各村里以既有寬頻戶可供裝12Mbps以上之用戶數已達11萬6千餘戶，人口涵蓋率為97.58%。","並且，本會自106年起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逐年提升偏鄉固網寬頻接取服務，100Mbps於768個偏鄉村里已建設764個；寬頻速率1Gbps於86個偏鄉之鄉鎮市區已建設85個。","未來將持續鼓勵業者投入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帶動偏鄉地區數位經濟的成長。","督導電信業者測試災防告警簡訊與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平台","本會為提升防救災行動通訊能量，於前瞻基礎建設推動「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截至109年12月止，共補助電信業者完成建置104臺定點式及44臺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使災變後基地臺存活率達96%以上，機動性馳援緊急通訊服務整體能量提升至1.5倍，實現「路斷橋斷，通訊不斷」的目標，提高整體防救災效率。","本會亦督導5家電信業者配合災害訊息廣播平臺，進行災防告警訊息的例行性測試，確保細胞廣播服務正常傳送，使民眾在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掌握應變時機。","貳、維護通傳市場秩序，健全通傳產業發展","檢討電信批發價格管制機制，促進市場競爭","為使國人能以合理價格享有優質、多元的各種數位新興服務，本會檢討電信批發價格，調降中間批發價，並調降行動通信網路市場主導者接續費率，引導業者將行動接續費由109年每分鐘0.571元逐年下降至112年每分鐘0.443元，以促進通信市場競爭，帶動產業推出更多創新服務。","強化有線廣播電視爭議處理，健全上下游產業發展","為維護訂戶收視權益，健全有線電視上下游產業發展，本會提供系統經營者及頻道供應事業申請爭議調處管道，要求爭議雙方於調處期間不得斷訊、系統經營者應申請頻道異動及事先通知消費者，減低爭議造成的消保損害。","本會刻正研擬可能解決有線電視授權費用糾紛之其他行政作為，並同時考量爭議雙方基本權利，以行政裁決方式提升爭議處理效能。","完成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鼓勵業者升級4K超高畫質","本會運用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補助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建置費，促進偏鄉離島數位化建設發展，並於109年7月完成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為讓消費者享有更優質的服務，本會推動「有線電視產業頻道高畫質提升政策」，基本頻道高畫質（HD）比例由108年2月之65.3%，已提升至109年12月之99.2%。另辦理「4K視訊服務實驗區」補助計畫，引導國內頻道供應事業產製4K節目，109年共47家系統經營者申請補助，110年持續辦理中。定期監督廣電事業營運情形，強化媒體自律機制","109年已辦理無線電視事業評鑑3件、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案52件及換照案51件、無線廣播事業評鑑案24件及換照案59件。","本會持續透過評鑑、換照等監理機制，檢視廣電事業的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把關衛廣事業之內控機制，強化頻道事業重視內部自律控管，減少違規情事發生。","公布電視新聞報導觀測統計，提升媒體公信力","本會近年持續觀測新聞頻道播送情形，並定期公布觀測結果，109年觀測結果顯示，新聞雖受到重大事件影響，播送特定人物的次數增加，但隨著選舉活動結束及疫情趨緩，新聞重心逐漸轉移並更加多元。本會期望透過公開觀測資訊，帶動他律作為、敦促頻道自律，提升媒體公信力。","舉辦媒體相關培訓，提升專業職能","109年本會針對新聞頻道及新聞從業人員舉辦5場工作坊，就事實查證、公平報導參考原則、查核技巧等議題分享，強化業者自辦訓練及內控與自律機制","除此之外，本會更針對電視、廣播，各辦理4場媒體專業素養訓練，以利業者回應匯流發展趨勢，滿足日趨多元的收視聽需求。","與廣電業者協力，增進公民媒體素養","本會鼓勵廣電事業運用既有資源，協力推動全民媒體素養，增進閱聽人思辨訊息真偽，防制不實訊息傳播；109年度本會與13家通傳事業及團體合作，辦理公民培力課程，有2,195人參與。","參、維護消費者權益，建構數位包容社會","要求電信業者服務品質資訊透明化","為確保客戶權利及服務品質，本會督促綜合網路業者於營運計畫應載明維持服務品質所需之網路規劃，並揭露服務相關資訊；行動寬頻業者亦應遵守相關要點，自我評核其服務品質並於網站公告。","本會將持續辦理行動寬頻上網速率量測業務，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促進業者良性競爭，督促業者提高偏鄉地區涵蓋率，及改善通信服務品質。","輔導通傳事業建立完善隱私保護機制","本會已制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督促通傳事業須落實個資保護，並持續輔導通傳產業建構完善的個資保護管理機制。","本會也委託專業團隊研析通傳事業導入資料加值應用及隱私保護等議題，成立法制諮詢小組給予通傳事業協助，加強通傳事業對用戶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的法遵落實。","推動物聯網設備及手機資安檢測，以利消費者識別","為導入電信事業資通安全防護，本會109年公布「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範電信事業之資通安全管理及防護規定。並與經濟部合作推出「物聯網資安標章」，以利消費者識別，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本會也和台灣資通產業標準協會合作，推動連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109年陸續公布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與智慧音箱的資安標準及測試規範（產業標準），期藉相關資安檢測、認證標章推廣及產業標準發布，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推升國內物聯網設備製造產業之資安自主研發能量。","補助口述影像節目製作，維護視障者近用權益","為促進通訊傳播之接近使用，本會鼓勵電視製播節目之口述影像服務，109年核定補助台視公司製播含口述影像服務之「花甲男孩轉大人」，並將節目DVD光碟捐贈各縣市圖書館、特教學校及身障團體等單位運用。","推動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檢測服務","為提供身障者友善近用的網站環境，本會推動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檢測服務，為瞭解該服務辦理情形，本會清查全國政府機關及學校網站數量共計9,687個，至109年年底，無障礙認證標章有效數共計3,248個。","此外，本會預計於110年11月前辦理6場推廣說明會及10場無障礙網站設計培訓課程，加速推動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檢測服務。","透過公私協力合作，保障兒少上網安全","本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召集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教育部等機關共同委託民間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透過推動平臺業者自律及建構過濾軟體等防護措施，保障兒少上網安全","iWIN成立迄今屆滿8週年，於109年共受理民眾申訴案件3,878件，其中1,928件（49.7%）涉兒少相關法規。接獲民眾申訴後，依照個案性質函轉國內外相關單位或團體處理，或請網路平臺業者協助下架移除，平均可在4至5日內回覆申訴民眾。","肆、調和匯流法規，接軌國際創新思維","因應數位匯流精進法規整備","本會因應匯流及產業環境變化，持續整備傳播匯流法制，刻就「傳播政策白皮書（White paper）」中涉及廣電三法部份，依重要性及急迫性盤點修法層次，加速傳播匯流法制整備作業，期促使業者著重廣電產業核心價值，增加在地內容產製，為平臺及內容轉型做準備，促進通傳產業生態正向循環。","面對數位時代各式新興服務，政府施政亦須導入網路治理精神。本會目前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即以低度管制、業者自律及公私協力等精神，接軌國際規管趨勢，研議適度將平臺業者責任納入規範，建立網路使用基本框架，保障使用者權益，建構發展數位經濟之良好環境。","強化跨國通傳交流合作，接軌國際政策新思維","受到疫情影響，本會雖暫緩出席各項出國工作，仍積極透過線上方式參與各項國際會議，包括參加APEC電信暨資訊小組（TELWG）第61次線上會議、國際傳播協會（IIC）舉辦以不實訊息監理為主題之視訊會議等，並與美國、法國、捷克及韓國等通訊傳播先進國家進行雙邊交流合作，分享我國政策經驗，接軌國際政策新思維。","伍、結語","因應資通訊技術的日新月異及通傳產業的快速變化，本會將持續從資源整備、加速網路建設、落實數位人權、鼓勵創新應用及法規調適整備等多方面，規劃辦理相關政策作為，完善我國5G發展環境，期望讓全民擁有高品質、多元及自由開放的通訊傳播服務，共享網路社會與數位經濟發展的成果。","感謝各位的聆聽，敬請指教。","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出席委員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為6分鐘。二、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三、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四、今天中午原則上12點至13時30分休息。","現在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9時18分）主委，數位通訊傳播法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即OTT專法）乃是NCC接下來要推動的重要法規，數位通訊傳播法是數位產業經濟的重要核心法規及法制基礎，同時也關係到相關的資訊安全、資訊自由保障、智慧財產權個資隱私的保護等等，這是未來數位產業經濟跨政府、跨領域的重要法案基礎。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而言，因為視聽網路平臺是一個新興市場、各家競逐，如今出現消費爭議以及法規不夠周全的狀況，對於境外平臺落地管理及鼓勵等相關規範，其實都有相當大的落差。不知這兩項重要法規目前的進度如何？是不是可以請主委說明一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向委員報告，數位通訊傳播法，還有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也就是OTT TV專法，我們基本上已經開了很多次工作小組會議，跟外界開過多次專家諮詢或是公聽會，我們也把數位通訊傳播法還有OTT TV專法裡面相關的議題都帶回去，目前都在內部工作小組……","李委員昆澤：主委，關於數位通訊傳播法，其實在2018年5月交通委員會就已經一讀通過，但是因為屆期不連續，所以目前還在NCC作廣泛的討論跟徵詢意見，有關數位通訊傳播法大家認為我們對平臺業者的責任，以及相關不實訊息的管理，都希望NCC能提出更具體的討論，請主委簡單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2018年到現在2021年，雖然只有短短兩年多的時間，可是因為科技創新，整個網絡發展非常快速，新的議題也不斷地出現，例如剛才委員提到不實訊息的議題，或平臺責任是否適度納管的議題，其實全世界都在發展當中，我們也採取跟歐盟一樣的架構，基本上是希望適度納管平臺業者的責任，針對不實訊息，我們也會做一定的處理。簡單來講，數位通訊傳播法將秉持既有所謂網際網路的精神，適度要求一些相關的責任，也就是除了平臺業者的創新發展以外，對其責任的要求也非常重要。","李委員昆澤：主委，有關於網際網路的視聽服務法，我知道其實NCC在2020年5月已經通過，並且也已經公告諮詢60日了，另外你們也曾開過兩場公聽會，請問相關的進度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OTT TV專法部分，我們目前已經有一個初步的草案出爐，現在裡面涉及剛才委員提到所謂落地的問題，其實因為我們要規範的是大型OTT TV的提供者，可是就這部分本身來講，大部分都是不一定會落地的，所以如何透過法律的規範去處理，尤其是自律精神的建立，這部分我們目前有相關具體的規定。","李委員昆澤：主委，當然目前數位通訊傳播法以及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一再延遲，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數位發展部主管這方面還沒有辦法進行，但是相關的數位經濟以及網際網路視聽產業的發展，都已經向前快速奔跑，就像是一場100公尺比賽，相關數位產業經濟以及視聽網路平臺產業，都已經起跑50公尺了，就我們現在的法令，卻還停留在起跑線等待，請主委簡單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兩個法案，其實我們都已經有草案出來了，只是內部……","李委員昆澤：我就跟你講100公尺的比賽，相關產業已經起跑50公尺了，你們卻還在準備相關的草案。","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立法程序必須透過行政院，然後再提報到大院，剛剛委員也提到這個部分剛好遇到組改及數位發展部的問題，比如數位通訊傳播法，有很多產業的發展未來應該是在數位發展部裡面，如果我們現在要提也是可以，但問題是將來如果組改很順利的話，我們的法有可能會被退回來，又要再重新擬定。","李委員昆澤：所以相關責任歸屬以及業務劃分，在數位發展部組改之後才能去落實，但這就是政府的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李委員昆澤：產業已經快速發展，我們卻還在原地準備，這實在是很莫名其妙。","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很急，希望能夠儘快，但因為這是涉及跨部會的議題。","李委員昆澤：針對數位通訊傳播法以及網際網路的視聽服務法，我有幾點具體建議，也希望主委能夠納入重要參考：第一、我們要落實對業者的責任及管理，也就是明確提供服務的項目、責任以及服務中斷的賠償。","另外，我們也要落實隱私的保護政策，亦即用戶資料的再使用以及相關的授權該如何被禁止或規範？還有伺服器儲存裝置所在地的管理，用戶資料的機房一定要設在臺灣或是民主國家，還有推動容易使用檢舉的通報管道，也就是供檢舉違反法律或服務條款的不當內容或行為。另外對於揭示使用人不得有侵害他人權利，尤其是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之法律及其他違法行為。","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指教，這都是我們內部非常重要的討論議題，也會納入未來數位通訊傳播法加以規範，尤其是隱私權保護的部分是我們的重點，伺服器資料落地必須儲存在民主國家，也是目前的國際趨勢，所以我們會依照委員的建議進行修法。","李委員昆澤：針對山難事件頻傳，我一再在交通委員會質詢過很多次，並要求NCC必須要具體督促並有作為。根據消防署所提供的資料，從2015年到2019年的山難事故，平均每年是219件，每年將近有20人因為山難不幸喪生，但2020年一整年的山難事故，一下子提升到453件，其中並有41人不幸喪生。針對山難案件不斷增多，我們來看消防署2020年山難發生因素的統計數據，其中因為迷路的有41%，墜谷有的11%，失聯的有7%，跟通訊相關的因素整合起來超過一半，比例高達59%，我一再要求加強這些地點的通訊功能，當然這並不能像一般在平地使用手機那麼方便，但緊急通訊是最基本的重點，根據過去的要求，我們還沒有改善的地點有44處，其中山難熱點還有23處，這23處都是熱門的登山路線，所以必須要設置緊急通訊的基地臺，因此就必須考慮電力設備是否用太陽能裝置，或是訊號的發放是用微波或其他技術，當然也要考慮設置的地點、氣候的因素，以及這些器材如何送至相關的設置地點等，在步伐上必須加緊督促。","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長期關心這個議題，在開放山林政策之後，我們也加快督促業者興建的腳步，針對林務局提出的112處的地點來講，截至109年，我們已經完成5處山屋、2處國家公園、63處山區地點的改善計畫，目前來講，我們會持續加強，包括剛才委員所提的這些熱點，我們會持續加速督促業者趕快去做，但是關於山地熱點，有時候是用地或電力的關係，的確有其困難之處，不過我們會持續努力督促，因為這攸關人民生命安全的問題。","李委員昆澤：主委，這個部分要加強宣導，而且標示要明確、清楚。此外，我對NCC還有一些具體建議，就是我們跟林務局進行相關的協商、合作，協助測試各地點相關的通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李委員昆澤：另外建立山區通訊不良地點的回報機制，讓登山的民眾能夠回報，以便加快相關資訊的更新，這些都是主委未來的重要工作。","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遵照辦理，謝謝。"],["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洪委員孟楷：（9時29分）主委，今天的業務概況報告第16頁提到：公布電視新聞報導觀測統計，提升媒體公信力。109年起每兩個月定期公布電視新聞報導觀測報告……歷次公布結果顯示，播送個別特定人物時間數量受到重大事件影響，使新聞事件相關人物播送次數增加……。換言之，NCC做了調查研究與監控，認為新聞報導、新聞事件或特定新聞人物若大量被報導，將不具有公信力，是不是這樣？"],["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我們只是做資訊公開與新聞的觀測統計而已。至於統計資料公布後，各界如何解讀，我們尊重各界的解讀。","洪委員孟楷：你們說觀測統計是為了提升媒體公信力，也就是NCC希望能透過公布這類資料來提升媒體公信力？或者你們認為播報的特定人物太多，沒有公信力？甚或是因太多而有公信力？","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並非播報太多而有公信力，我們是透過資訊公開來讓新聞頻道業者知道，是否客觀呈現其新聞專業以及是否落實公平原則。"],["洪委員孟楷：新聞專業與公平原則？是否包括收視率？"],["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有可能。","洪委員孟楷：從上禮拜二到現在，立法院有一位特定委員的新聞非常熱門，我不管個人私事，但有一件事真的很奇怪。不知主委是否觀察到，有幾家特定新聞台竟然隻字未提，完全不報導，這又是什麼情況？主委剛剛提到公信力、公平原則與收視率這幾點，這些似乎不見於這幾家新聞台的新聞之中？","陳主任委員耀祥：以我們的新聞觀測統計來說，是指報導人物多寡的前幾名……"],["洪委員孟楷：過猶不及啊！","陳主任委員耀祥：至於完全沒有報導的，這是一種新的類型，基本上我們尊重新聞自由……"],["洪委員孟楷：這時候就尊重新聞自由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向來都尊重新聞自由，至於我們的觀測統計係為一種資料統計……","洪委員孟楷：主委是否聽過該名委員與某電視台高層很好，所以高層下令希望那幾家電視台不要報導？有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個人並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洪委員孟楷：你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洪委員孟楷：NCC有沒有人聽過這樣的說法？"],["陳主任委員耀祥：不過該案已經有民眾檢舉……","洪委員孟楷：有人檢舉，所以你們受理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有正式發……"],["洪委員孟楷：要怎麼做？"],["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正式發函要求新聞媒體說明。"],["洪委員孟楷：發函給哪幾家新聞媒體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所檢舉的是三立……"],["洪委員孟楷：三立電視台？三立新聞台？"],["陳主任委員耀祥：三立新聞台的倫委會將對外檢討說明……"],["洪委員孟楷：何時約他們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三立自己要先內部開會，新聞媒體以自律為優先，之後才是他律、法律……","洪委員孟楷：我知道，他們說明完之後，何時向NCC報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要看他們的進度而定！現在只是先請他們說明，至於他們何時說明……","洪委員孟楷：以法令或NCC的規定來說，通常多久時間可以得到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內容處處長向委員說明。"],["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黃處長說明。"],["黃處長文哲：這要配合倫委會的開會時間。","洪委員孟楷：我知道，但一定有要求吧？總不能一拖一年、半年啊？","黃處長文哲：原則上大概一至兩個月時間，倫委會會把檢討報告……"],["洪委員孟楷：可否要求電視台於一個月內說明？待電視台說明後給本委員會相關資料？","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業已發函，一旦倫委會回函說明，我們會……"],["洪委員孟楷：屆時再給本委員會一份資料。","請教主委，三個月前NCC確定中天新聞台未能通過換照，所以現在52頻道持續空頻中。本席想知道現在52頻道的申請進度為何？","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有幾家系統業者送華視，也有另外幾家送台視。","洪委員孟楷：在報告的第15頁提到，定期監督廣電事業營運狀況，第一行開宗明義寫：除了財務狀況表現，還要看製播節目的品質是否符合目標，與視聽觀眾的需求。所以財務是必要條件，非審理條件。請問台視或華視的財務狀況如何？你們瞭不瞭解？","陳主任委員耀祥：在審查過程中，會就財務狀況進行瞭解。但財務狀況只是其中要件之一……","洪委員孟楷：這不僅是其中要件！主委，報告上寫的不是其中要件！報告第15頁提到，除財務狀況的表現，其製播節目的品質……亦為廣電事業經營應考量的重要因素。換言之，財務狀況並非其中條件，而是必要條件，甚至是基本條件！如果連財務狀況都無法通過，試問如何討論後續的製播節目品質？"],["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解讀問題！","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寫的，與我們及一般大眾的解讀不一樣？"],["陳主任委員耀祥：「除財務狀況表現」代表財務狀況是評鑑項目之一……"],["洪委員孟楷：很重要！","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很重要，但節目的品質內容亦然！且內容是不是……","洪委員孟楷：主委剛剛說目前有華視、台視送審，既然主委都說了，那麼本席就直接請教，不再遮掩名字。聽說華視每年虧損兩億，另外有人說有線新聞台每年營收至少要4億始能生存，這一來一往差了6億。傳聞華視要支付1,800萬的上架費給系統業者，眾所皆知，過去政府以納稅人的錢來補助公廣集團很大部分的經費，如此，你們還是決定將52黃金區段的新聞頻道給一家虧損連連的新聞台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間如何談判與上架，這屬於商業機制，對於華視，其實我已經講得很清楚，華視屬於公廣集團，而在監理過程中，我們希望在主要的新聞頻道與區塊中，能有公共新聞頻道出現。"],["洪委員孟楷：現在華視仍為主委頭號所愛？"],["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不是頭號所愛的問題……"],["洪委員孟楷：仍認為公廣集團的新聞台要進入49至58的黃金新聞頻段？","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必須這樣講，這不是商業競爭，而是我們希望透過監理手段，讓公共新聞頻道與商業新聞頻道能並存，成為一個新聞區塊。","洪委員孟楷：這是NCC現在的方向，還是主委的意思？抑或有更高層的指示？","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委員內部討論所達成的基本方向。","洪委員孟楷：意思就是，若系統台送出的名單不一定讓委員滿意，不一定符合委員所希望的方向時，你們可能否決系統台，直到系統台提出符合委員方向的名單後，你們才會同意通過？","陳主任委員耀祥：除了我們所提要件外，如區塊化原則、市場秩序、消費者權益及其他公共利益也要考量。目前來說，我們認為臺灣現在欠缺公共新聞頻道的存在。","洪委員孟楷：是嘛！你會認為是公共新聞頻道，所以……","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就我來講，我希望是如此。","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剛剛理解沒有錯，如果系統台到最後送出的名單不符合委員意見，委員有可能再否決，直到系統台送出符合委員滿意的名單。NCC可以這樣球員兼裁判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不是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我們是希望系統台……"],["洪委員孟楷：是我說了算？","陳主任委員耀祥：也不是我說了算，我們是希望系統台……","洪委員孟楷：但剛剛聽起來，民眾的感覺就是這樣啊！"],["陳主任委員耀祥：系統台送出申請我們還是要處理！我們希望透過後來補充進來的新聞頻道來提升整個新聞品質。","洪委員孟楷：臺北高等法院109年全字第43號裁示明確表示，NCC對於頻位並無指定權限！"],["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洪委員孟楷：NCC也說了，沒有指定頻位的權限，但有審查符合資格者進入新聞區塊的權力！"],["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洪委員孟楷：照理講，凡符合進入新聞區塊資格者，不論其立場與單位，只要符合資格都應該有權利進入！但剛剛主委說，NCC除了做最基本的審查外，委員們希望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這樣不就已經明示、暗示、表示要請所有系統台自己看情況辦案嗎？如果送出來不合NCC委員的滿意，那我不一定讓你過，或是我可能拖比較久，您不覺得剛剛這樣講根本就是在公然下指導棋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公然，因為委員問我，所以我們必須說，我們很誠實地跟你說明，基本上整個審議的過程，當然系統業者要送什麼，那是系統業者的權利……"],["洪委員孟楷：但是你不一定讓它通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有審議的權力。","洪委員孟楷：NCC有辦法審議審到，委員認為想過的再讓它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整個新聞區塊，不管是現在的新聞區塊、將來的其他區塊或過程，都是符合我們的法律，譬如廣電三法裡……","洪委員孟楷：當然是要符合法令，不符合法令就不行。"],["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洪委員孟楷：主委，所以剛剛這樣的詢答，大家應該聽得非常明確，我最後只請教一件事情，我們現在看到華視，您剛剛提到華視、台視，系統台都有提出申請，現在華視送審的名稱到底是什麼？系統台送審華視的名稱到底是什麼？到底是華視新聞資訊台，還是有其他名稱？"],["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華視新聞資訊台。","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也不可能改名稱，如果改名稱，可能涉及營運計畫變更？","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要改名稱不是不可以，只是們他自己要申請。","洪委員孟楷：就是要先做營運計畫變更才能申請，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營運計畫申請變更完以後才可以改名……","洪委員孟楷：才可以申請，對不對？所以確定現在是華視新聞資訊台，不會有其他的名稱？"],["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是這樣。","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主委。"],["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9時41分）主委，面對MOD、OTT來勢洶洶，有線電視如果不思改進、不求進步，NCC也有相當大的責任。"],["主席：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陳委員歐珀：因為攸關全國消費者權益。所以，有線電視到現在，這二十幾年來，我待在這個委員會將近十年了，看起來內容不求進步。是什麼原因？我們也知道，就是缺乏競爭，只要是好的頻道位置，民眾就會固定收視，這是主要的原因。缺乏競爭之下，重播率會高、製作品質會低，全國民眾都受到很大的傷害，很多節目播了幾萬次了，「唐伯虎點秋香」不曉得已經點了幾萬次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八百多次。"],["陳委員歐珀：最多次的是哪個節目？","陳主任委員耀祥：「唐伯虎點秋香」已經比較少播了，現在播最多的應該是「功夫」，周星馳的電影重播率是非常高的。","陳委員歐珀：對，我們因為忙碌，所以比較少看有線電視，現在跟年輕人一樣看手機，但是我覺得大部分民眾還是看有線電視。現在頻道的位置都是延用類比時代的安排，主流位置的頻道如果不變就會常常引起爭議，所謂的萬年頻道表就是這樣來的。","主委，我去年5月13日提出來，當時你還是代理主委，到現在已經十個多月，你們也同意6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請問現在的進度怎麼樣？","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不管是區塊的部分或是委員所關心的分潤部分，我們針對這個東西，現在研究計畫正在做，而且希望在今年的年中，就是6月以前能有一點成果。因為整個區塊的調整和分潤機制涉及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的重大權益，我們也必須思考在實務上或法制上如何安排，這是一個需要循序漸進處理的問題，恐怕無法在第一時間就像委員所提的完全打破。如果完全打破，譬如剛才委員所提的，第一，誰是優質頻道，是由誰來認定？第二，誰要進入這個區塊，由誰來認定？有這些問題，必須有公平的遊戲規則。","陳委員歐珀：主委，這問題是我去年5月13日提出來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是長期關注的。","陳委員歐珀：長期以來，你們一直在提解決方案，但是也都長期沒有解決。所以我去年5月13日提出來，你們也同意6個月內提出一個方案。我很遺憾，老實說，如果開記者會一定講重話，我因為特別體諒NCC，我也一直期待NCC是能夠獨立行使職權的單位。主委，我現在發現有幾位委員通過人事案後，我就沒辦法見到他們。","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因為委員本來就不能到立法院……","陳委員歐珀：我知道，但是我們要瞭解，你們是委員制，其中一、兩個委員就可以決定案子的一個……","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都是共同討論的，委員當然會有一些不同的專業分工，但我們都是共同討論的。","陳委員歐珀：所以我要請你注意這一點，因為你是最後的負責人，所以你在這裡的表達要貫徹你的意志，假設對於你的意志，有些委員持不同意見，你要去說服他們。"],["陳主任委員耀祥：合議制本來就是一個溝通和互相說服的過程……","陳委員歐珀：對，所以我現在跟你說，你要有能力，你答應立法院的事情就要去執行，不管是你們的業務單位或委員們之間的意見，我覺得你有必要去達成你的行政效率。","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好，謝謝委員的指教。","陳委員歐珀：另外，現在已經是數位匯流的時代，大家都很在意你們的效率，剛剛洪委員提及52台頻道到現在都是空頻，當時我就給你建議了，該給誰就給誰，快刀斬亂麻，怎麼樣人家都有意見。你當時自己脫口而出說給公廣集團，雖然有其中的道理，但不是所有的或公廣集團進來申請都可以，他們也要根據你們要求別人的標準來進行，大家才會心服。請問你，聽說華視的審查，臺北市政府反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必須再澄清，臺北市政府並沒有反對，也有發新聞稿澄清，臺北市政府只是表達尊重我們，也是希望我們依照相關法定要件、法定程序處理，臺北市政府並沒有所謂反對的問題。事後臺北市政府有發新聞稿，委員可以去查一下。","陳委員歐珀：主委，我提醒你，現在是民主時代，我們是民意代表，我們也民選出總統，民眾對於新頻道的期待，我希望你們能夠列入未來審查的標準。"],["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陳委員歐珀：民眾最期待的標準是能夠嚴守政治中立的報導，這幾個議題，我在這裡列舉出來，第一，能夠客觀中立報導政治議題。第二，重要議題能夠深入報導。第三，提供臺灣觀點的國際新聞。第四，製播新聞的專業及倫理。第五，摒除政黨或政治宣傳。","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完全贊成，這也是我們在監理上希望達到的目標。","陳委員歐珀：我希望主委要求所有委員有一致性的審查標準，我聽說……"],["陳主任委員耀祥：標準本來就是一致。","陳委員歐珀：聽說華視沒有提供相當的資料給審查委員會審查，有沒有這回事？有沒有叫他們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有，華視的資料都有收到……"],["陳委員歐珀：有沒有叫他們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陳委員歐珀：我就是說有一致的標準，大家就沒話講。"],["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陳委員歐珀：因為這是商業競爭，你又是獨立單位，你如果不是獨立單位，我們也沒辦法要求你用一致的獨立標準、公正的標準，所以請主委針對52台還是儘速處理，如果不符合，你就跟他們說不符合，搞那麼久，你拒絕人家那麼容易，拒絕華視那麼難嗎？不能是這樣的標準。","最後，現在創新的5G應用需要Broadcast，就是廣播，5G廣播能讓無線電視台重生，有沒有可能發展政策或相關法令來配合？"],["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是說5G廣播部分？"],["陳委員歐珀：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其實在網路廣播Podcast陸續發展以後，5G廣播的模式，這是不同產業模式的競爭，我們都尊重，但是Podcast基本上逐步流行，至於Broadcast能不能發展出來，5G只是提供一個環境而已，這個產業的模式能不能建立要看業者自己的努力。","陳委員歐珀：我提醒主委，歐盟和美國等重要國家都制定了標準，讓5G結合無線電視廣播，很多國家已經進入實驗階段，所以我在這裡要求提早因應，是不是可能制定臺灣無線電視發展策略？這是第一。第二，搭配5G廣播的發展制定通訊廣播匯流法？第三，成立一個專責的執行單位？","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議題會納入我們未來的相關修法裡考慮，這是一起的。","陳委員歐珀：我想5G的時代，大家都有很多期待，也許未來對於無線電視臺也是個新機會，因為相關的發展，國際都很重視，也讓我們臺灣能夠躍上國際舞臺，這些都很重要，主委將來應該有這個企圖心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希望臺灣在國際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對國際上的發展主流，不管在技術上、產業上，我們都會密切關注，剛剛委員指教的這些Broadcast相關部分，我們回去會再研議。但是關於未來是否可能納入相關的法律修正，我們通常不會為了一個產業或技術發展去立法，我們會在相關立法裡處理產業模式，因為本會是基於技術中立原則，技術怎麼發展，我們都尊重，產業模式是不是要納管，我們會看它發展到某個程度以後，再由法律上去處理。"],["陳委員歐珀：希望你注意這個部分的發展趨勢。"],["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歐珀：再談一個問題，NCC每年都會公布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我都看到通訊連線品質年年蟬聯第一，那麼多年來都是第一，難道NCC真的沒辦法督促業者有效改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每年都持續且強力督促業者改善這部分，不過通訊品質的部分，原因有時候很多，譬如施工建設，防疫過程裡的使用情況也有可能，它每年發生的原因都不一樣，但是我們會持續改善。","陳委員歐珀：我每年在這裡都會提到，既然已經提到通訊品質是消費申訴的第一名，顯示這個調查是事實，但是調查沒有用……"],["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是持續……","陳委員歐珀：每年都是這樣，沒有改善就等於沒有效，我希望你針對這一點澈底做個改善，不要每年都是第一，而且是3,467件，第二高的才634件，所以不要只有調查和報告卻沒有改善，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還有處理。","陳委員歐珀：我希望能夠列入重大的改善目標，至少數字上能夠降一點，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歐珀：三千多件能降到兩千多件，我們也很滿意，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陳委員歐珀：謝謝。"],["主席（陳委員歐珀代）：請邱委員臣遠發言。","邱委員臣遠：（9時53分）陳主委，時間不多，我們直接進入重點。今天前面有很多位委員關心中天撤照後，52臺空頻的狀態，我們知道52頻道空頻之後變成各家新聞台爭搶的蛋黃區，請問主委，因為你在去年11月18日記者會上確實曾經公開呼籲給公廣集團新聞頻道一個機會，這樣的公開表態是不是有強迫推銷的疑慮？你剛剛也做了很多說明，但是你認不認為這樣的發言確實有一點失言或不是那麼中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想沒有失言的問題，52台的部分是因為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而產生的，本屆委員就任以後，對於整個新聞區塊、新聞頻道如何進行改革，大家都有一定的目標，基本上，目前的新聞區塊都是一些商業電視台，商業新聞當然有它的好處，譬如活潑……","邱委員臣遠：NCC獨立機關的自主原則，確實因為您的發言影響相關業者，因為在你公開呼籲之後，系統業者中嘉原本在隔天（19日）就要送出自家代理的寰宇新聞台代替中天，後來他們就撤案了，甚至也有媒體報導19日、20日，主委就找了中嘉相關高層喝咖啡，當然你後來有澄清……","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有澄清，是他們來找我。","邱委員臣遠：是他們找你，OK。這中間的過程確實讓社會的觀感和民間的疑慮，對於NCC這個獨立機關的自主原則有所質疑，甚至中嘉撤回剛剛送出的寰宇新聞台之後改送華視新聞台，並且讓華視上52頻道，甚至現在坊間都在傳說好像已經是很確定的，這是不是有受到相關高層的一些壓力或是授意？","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沒有，我必須明確說明，並沒有所謂的高層壓力問題，我剛才已經跟好幾個委員提到，我們這些委員，坦白說，我看了臺灣十幾年的新聞電視，我覺得臺灣的新聞品質是有提升的空間……"],["邱委員臣遠：很大的空間。","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目前的邏輯都只是一個商業競爭的邏輯，可是從世界民主先進國家可以看得出來，很多國家至少都會有公共新聞頻道的存在，我們有沒有可能透過這種方法去改善新聞品質或提升對新聞專業的要求……"],["邱委員臣遠：因為當時你……"],["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當時才會有這個發言。","邱委員臣遠：當然，但是你這個發言確實影響後面大家的態度，因為畢竟您現在的職務，其實發言會代表機關的態度，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希望NCC還是要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程序正義的原則來處理這件事。像剛剛陳委員也講到，這件事情當時如果可以快刀斬亂麻也不失為一個作為，但是實際上沒過多久，在今年1月底時，中嘉撤換寰宇改送華視上架，這部分就會讓民間認為NCC是不是用拖字訣逼中嘉就範。請問主委，關於這個部分，你剛剛也回說沒有上層的相關施壓，但是實際上，你們在這個過程中是不是有違背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黨政軍不得介入媒體的法律規定？民間會有這樣的疑慮，你要不要藉此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沒有違反黨政軍的議題，跟各位、各界澄清，公共媒體和政府媒體是不一樣的，公共媒體是屬於公民社會的，我必須說臺灣的公共媒體發展得比較晚，也比較弱，這是事實。譬如我在德國所寫的博士論文就是公共電視法的規定，我必須說這沒有違反黨政軍的規定，今天不是政府去經營公共媒體，也不是政黨或其他軍隊，不是黨政軍的議題，現在只是臺灣需不需要一個公共新聞媒體……"],["邱委員臣遠：我想這是你個人的期待……","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不是我個人的期待，我們很多委員在內部的討論過程，對於整個新聞，尤其新聞區塊的改革，舉個例子，有沒有可能有公共新聞頻道的出現、有沒有可能將來有更多新的新聞頻道競爭，這些都是相關的議題。","邱委員臣遠：但是52台當時的撤照確實造成社會上很大的不同歧見和相關的社會效益，其實NCC在這時扮演的角色，我認為應該更加公正、更加謹慎，所以主委的發言，我認為如果重來一遍，你應該更加謹慎，我們也期待NCC的運作千萬不要受到其他機關的指揮監督……"],["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邱委員臣遠：這個部分，我們給予期許，另外，我們也希望NCC要避免當執政黨相關的執行者，NCC的委員，過去已經過去，希望未來NCC能夠像前監察委員陶百川或前國安局長丁渝洲這樣有風骨，不要畏懼政治壓力，維持機關的獨立性，包括這個案子的公平、公正、公開與程序正義原則，這樣才能真正維持客觀公正的媒體環境，這是我們給主委的期許。","第二個部分，我們要來請教TBC台灣寬頻的爭議，之前有關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收購TBC的案子，目前NCC表示在農曆年前這個案子已經完成了相關的行政調查，請問主委，現在這個部分的行政調查進度及狀況是如何？實際上到底有沒有違反有線電視法的相關規範？你是否要藉這個機會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個個案有些資訊比較不方便透露，不過，我可以先向委員報告一下，目前在行政調查的過程中，包括我們的公聽會及聽證會都辦完了，但是就我們接到的相關檢舉而言，關於這些所謂資金的來源以及實際上的掌控者，到底有沒有可能涉及不同系統對系統併購的問題，所以我們後來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去調查。","邱委員臣遠：這是我們簡單整理出來的圖表，目前像凱擘整個戶數的占比是20.29%、中嘉是22.40%、TBC台灣寬頻是13.5%，誠如剛才我們所提的問題，是否有富邦金的資金在其中？這個部分是否有違反黨政軍不得介入媒體的經營規定？其中有兩個重點，一個是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戶數的三分之一，關於這一點，NCC內部預計何時要排案討論？","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訂戶數的部分我們正在調查當中。目前正在積極調查全國的訂戶數，不只是針對凱擘的部分，所有系統的訂戶數也都會調查，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針對三分之一的部分，我們內部也是在調查當中，這些東西都是相關的。"],["邱委員臣遠：現在資訊可以公開到哪裡？"],["陳主任委員耀祥：不知道委員所謂的公開是什麼意思？"],["邱委員臣遠：就是你們現在調查的進度。","陳主任委員耀祥：在調查的進度上，簡單來講，這個有沒有違反三之一的部分……"],["邱委員臣遠：目前有違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從人事、財務與營運管理的相關資料來講，應該是說我們透過長期的觀察，這幾年來在人事上、在財務上以及營運計畫上，譬如有沒有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事實，我們都正在調查。","邱委員臣遠：目前你們調查的結果，有沒有這個事實？"],["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還在調查。","邱委員臣遠：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完成這個調查，可以提供交通委員會相關的進度報告？","陳主任委員耀祥：下個會期，好不好？","邱委員臣遠：下個會期，會不會太久？"],["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太久。"],["邱委員臣遠：這個會期才剛開始耶！","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有些東西不是這兩、三個月能夠處理的，譬如資金的流向相當複雜，委員，你自己是商業背景出身，應該也很清楚，在國際資本化的情況下，現在所有調查案件中處理最麻煩的就是資金流向。","邱委員臣遠：3個月內，好不好？3個月內給我們一個初步的調查，好不好？至少，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初步的報告，我們會向委員……","邱委員臣遠：3個月給我們一個初步的調查報告，因為全國民眾都非常的關心，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邱委員臣遠：針對有線電視OTT管理的部分，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談到，目前IPTV與OTT正蓬勃的發展，所謂的IPTV就是類似中華電信的MOD。我們也知道現在相關的管理，第三者納管的力道確實是有所不同，有線電視的存在時間最久，所以管得最嚴，IPTV次之，而OTT是最為寬鬆的。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談到關於OTT的專法，對於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的期待與立法的相關進度都非常關心，是不是請主委具體回覆我們，OTT相關的專法到底什麼時候會提出？今年會不會送至立法院？雖然之後你們可能會碰到組織改組，但是我們還是誠摯的希望在OTT專法的部分能給一個具體時程，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送院？","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以OTT專法來講，草案已經有了，只剩下內部更細緻化的部分，但是在立法程序上還必須先送到行政院，之後再從行政院送至立法院。","邱委員臣遠：對於這個立法程序，我們都很清楚。那你們什麼時候要送到行政院？","陳主任委員耀祥：在行政院進行組改時，我會請行政院……","邱委員臣遠：但是組改時可能又會有所耽誤，我們知道像網路的影音串流在一、兩年內的變化就非常大，包括現在網路的直播平臺，所以你們跟得上這個速度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立法上真的就是怕會這樣，先送到行政院再送到立法院，經過幾年之後，立出來的法已經變成舊法，這是我們現在最擔心的問題。"],["邱委員臣遠：所以在過程中你們就必須要滾動式的去做調整。"],["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邱委員臣遠：不然永遠都是業界走在前面，消費者權益無法獲得保障，法令永遠牛步的跟在後面。","陳主任委員耀祥：因此，基本上，我們對於OTT的立法大部分都是一個比較低密度的管制，也就是基本原則的管制而已，一方面是我們希望納管，二方面是不希望扼殺創新，三方面是因為這也是一個國際平臺的問題，這個我們會一併處理。","邱委員臣遠：你們統一的回應就是要等行政院改組明確後，再由數位發展部推動相關的立法，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不一定，因為我們要分工，OTT到底是由我們或是由數位發展部管理，將來還要再分工。","邱委員臣遠：儘快讓國人能夠了解，好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邱委員臣遠：最後一個問題，對於先前有侵害言論自由疑慮的所謂下架不實訊息條款，是否會針對上述兩個數位通訊法與相關OTT的專法做相關的入法，對於這個部分你是否要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實訊息在行政院這個層次有各個機關處理，至於涉及到我們的部分，因為有些是涉及到平臺等等，我們會在譬如數通法做相關的安排，因為不實訊息本來就是目前世界各國立法的一個重要議題。","邱委員臣遠：無論是OTT專法或數位傳播通訊法，其實都與現在這個數位媒體的時代相關，尤其目前的後疫情時代，更增加了很多線上觀看的人數，而它的一些新商業模式也層出不窮。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NCC能扮演好你們的角色，在相關立法的推動上要積極，但本席認為也要與各部會進行溝通，包括公平會或經濟部相關的部門。"],["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都是跨部會的議題。","邱委員臣遠：包括一些廣告不實或消費者權益的部分，希望你們能做一個完整的盤點並推動，而且要積極一點。"],["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邱委員臣遠：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林委員俊憲：（10時6分）主委，本席要延續昨天在總質詢時所提關於網路平臺廣告的事情，昨天你也有看到吧？"],["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林委員俊憲：第一個，現在網路上的廣告已經正式超越一般傳統的廣告，所有的主要廣告投注都會在網路上，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是否有與本席一樣的經驗，因為很多人向本席反映，民怨非常強，幾乎不斷的收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廣告，尤其是賭博的。主席，本席可以播一下嗎？","（播放影片）","林委員俊憲：主委，這個廣告你看得懂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是一個具有誘導性的廣告。"],["林委員俊憲：它在推銷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應該是運動博弈。"],["林委員俊憲：賭博。"],["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邀你賭博，加入它的社團就會報明牌給你，就是運動賽事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你就會跟他們一樣開名車、發大財，這種引誘性廣告出現的頻率非常可怕，幾乎只要打開手機就會收到。"],["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像這樣的廣告，我們目前有沒有法律可以管？","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是涉及到犯罪的問題……"],["林委員俊憲：那個叫犯罪嗎？引誘你犯罪？"],["陳主任委員耀祥：另外一種……"],["林委員俊憲：警政署說沒有辦法管。"],["陳主任委員耀祥：昨天徐部長也……","林委員俊憲：徐部長說他沒有辦法管，這種廣告不能要求停止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社維法的問題，另外一個……"],["林委員俊憲：可以要求這種廣告停止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違反……"],["林委員俊憲：不能要求這種廣告停止？","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而言，如果沒有認定違法就沒辦法要求停止。","林委員俊憲：警察說要有被害者出來提告才可以，而NCC說它只管電視廣告，目前對於網路廣告，NCC沒有權力可管，因為我們的數位通訊傳播法還沒有通過，是不是如此？","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廣告有非常多的類型，這個只是其中的一種。","林委員俊憲：遊走法律的邊緣，引誘人家犯罪。","陳主任委員耀祥：除了這種廣告之外，譬如醫藥廣告……","林委員俊憲：以目前你手上握有的公權力，能否要求停止這種廣告？","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法律而言，我們只能要求業者廣告自律。","林委員俊憲：現在沒有法律，只能靠業者自律？"],["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林委員俊憲：業者自律就是搞出這種東西？業者怎麼會自律？我收了廣告的錢，只要廣告一來就播放，還自律什麼？這種廣告出現的頻率大概是目前所有收到的廣告中最多的，表示這種賭博是暴利，才能付得起這樣的廣告費。"],["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為什麼你們無法可管呢？目前數位傳播法卡住了，其實在上一屆時你們就已經著手進行了，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林委員俊憲：因為屆期不連續，到我們這一屆的國會已經多久了？一年了！","陳主任委員耀祥：一年，對。","林委員俊憲：NCC自己內部的草案都還未決定，如何送至行政院？","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林委員俊憲：你認為一年的時間很短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草稿是有的，隨時都可以送至行政院，現在的問題是……"],["林委員俊憲：為什麼不送？","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剛好涉及到組改的議題，我們必須在組織上做分工。","林委員俊憲：那是你們的過程，結論是現在就是法律假期，我們是否要通知這些賭博業者，好好的把握這段時間，反正現在沒有法律可以管，如果要播送這類廣告，警察也不能抓你、NCC也不能管你，請大家利用這段期間好好的推廣賭博。"],["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能這樣講啦！基本上……","林委員俊憲：不然你們就沒有法律可管，不是嗎？現在就是法律假期！","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邀請social media的業者來說明，他們要收這種廣告費，我們要求……","林委員俊憲：業者要自律嘛！現在就再給你看一個國外的例子，本席將這個外電報導翻譯出來，愛爾蘭的國會議員要推動管制這種賭博廣告的法律，因為網路上的賭博廣告是國際化，這是一種趨勢，不是只有臺灣，很多國家都面對到這種廣告的問題。愛爾蘭的議員表示，未來十年我們就會反省自己，怎麼會讓這種運動賭博業氾濫成今天這種無法控制的局面？因為在國外也賭得很兇啊！像是賭足球，你知道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我知道。","林委員俊憲：以後我們怎麼反省呢？你知道賭博害了多少人？不然它怎麼負擔得起這麼高昂的廣告費用？我們不是沒有探討這個法律，從上一屆討論到這一屆，到現在所謂的草案都還未送出NCC。事實上，Google也知道這種狀況，剛才你說的媒體自律、平臺自律，Google現在對美國的YouTube客戶，也就是使用者，可以選擇隔離這些賭博及賣酒的廣告，讓使用者有這個權利擋掉不想看的廣告，但是Google這個政策有一項例外，明年它要將這個政策推廣到全球，其實也可以推廣到臺灣，但是Google的政策提及對法律上禁止賭博及酒精廣告的國家沒有影響，這句話講的就是臺灣，因為目前臺灣並沒有禁止，所以Google這項服務到了臺灣也沒有用。","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禁止賭博、禁止酒精的廣告，基本上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林委員俊憲：它很厲害，遊走於法律的邊緣。"],["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我引誘你，但是我並沒有邀你賭博啊！對於這種廣告，看到的人當然就知道它要做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認定的問題，基本上……","林委員俊憲：這個還要認定嗎？你問在場的人，那種廣告是不是要邀你們賭博？還需要認定喔？不然那是社會公益廣告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這種事情本來就可以去處理，基本上，誠如委員所言，數位通訊傳播法的條文草案對這個是有所規範的，只是現在還在草案階段。","林委員俊憲：一年一年過了，所以本席說現在是法律假期嘛！對於賭博業者而言，現在是黃金時段嘛！為什麼我們的數位通訊傳播法會卡那麼久？當時就是所謂的言論自由……"],["陳主任委員耀祥：網路自理、言論自由。","林委員俊憲：所以政府把原本具有這樣權力的法律統統拿掉，全部丟給平臺業者自律，但是我們可以放任這種狀況嗎？所謂的自由也是有一定的程度啊！"],["陳主任委員耀祥：自己要搭配責任。"],["林委員俊憲：對啊！不能危害到別人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是啊！"],["林委員俊憲：很多罪惡就是利用自由的名義進行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本席希望NCC能重視目前對網路無法可管的法律空窗期，你要非常重視這段期間，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新的國會、新的政府已經上任一年多了，你這個法案卻還卡著！現在的公平會處理那種廣告不實的案子，已經成案的大部分都是網路上的廣告，你也知道現在廣告的重點都在網路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俊憲：不然你自己說，這個草案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送？","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會在我們內部的主管會議中提出來，希望行政院給我們一個時間。","林委員俊憲：自己訂一個時間，你認為這個法案什麼時候可以送到國會來？"],["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們要先送行政院院會。"],["林委員俊憲：那麼你什麼時候要送行政院院會？","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可以的話，大概在今年6月之前會送。"],["林委員俊憲：還要到6月？","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問一下行政院的意見，因為這個法案出去……","林委員俊憲：6月送行政院會，也就是下個會期再送到國會，等立法院審過之後大概是年底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行政院還必須修組織法……","林委員俊憲：這些賭博業者還有一年喔！大家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好好的賺錢，是不是如此？"],["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林委員俊憲：組改不能阻礙你的業務執行。"],["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林委員俊憲：很多你做不下去的事，現在的理由都說是組改啊！","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做不下去，真的缺乏法律的明文規定，但是我們還是會去做。","林委員俊憲：你推不推動法律，卻推說不知道以後數位發展部對這個的看法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會去做，但是……","林委員俊憲：組織改造不能影響到你的業務執行與推展，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主席（邱委員臣遠）：等一下劉櫂豪委員發言結束後，我們處理臨時提案。","現在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20分）主委，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而言，偏鄉的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務之一。"],["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關於部落免費無線寬頻上網，NCC在2018年的時候特別提到，309個原住民部落免費寬頻上網熱點在2020年可以完工，這是2018年所講的話，請問現在的狀況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部落無線寬頻上網，我們是搭配原民會的計畫，這個是屬於原民會的部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知道這是原民會的部分，但是，基本上都是你們在指導。本席原本是很有意見的，為什麼客家的部分不是客委會、閩南的不是文化部或其他部會、新住民的不是在內政部移民署？關於這個部分你們一下子就這樣回答我，過去都不會講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也常常質詢這個議題，NCC應該要去協助原民會。","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搭配原民會的計畫，督導業者去執行，剛才我是這樣講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你們還是要去掌握。"],["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畢竟這是你們的工作。"],["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成立的目的，包括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陳主任委員耀祥：涉及到偏鄉的寬頻人權，這個當然是我們的職責。","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針對這個部分的詳細進度，請你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這邊也講了，這是原民會的前瞻計畫，本來應該是要你們編列，因為你們也有前瞻計畫，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那是我們內部的分工。","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只做高速公路沿線的部分，但是偏鄉的部分也要做，因為原民會有更多其他的業務。","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偏鄉的部分也有編列，只是原民的部分已經有原民會編列，不過我們會搭配原民會的計畫督促業者去建設，這個沒有問題。","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預估2021年可以完成452個部落，事實上，原住民的部落有八百多個，這樣的數字其實只有二分之一而已。至於熱點布建率61.19%是2021年的目標，如今期限也還沒到，但是我們希望NCC這邊能夠多多的指導，畢竟原民會的業務也都會涉及到各部會的業務，然而它的人力又那麼少，況且你們也比較專業，所以這個部分還是需要你們的協助。"],["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據你們的了解，業務單位是要建置4G或5G的系統？","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屏東的舊筏灣部落而言，我們改善原住民寬頻上網的部分，目前主要還是以4G為主，當然5G的建置也是可以，但是5G需要NSA的技術，必須要先有4G的鋪設，如果未來有進一步的需求，才會有5G的建置。以目前4G的建置來講，應該就可以滿足原住民部落的需求。","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過去本席也待過交通委員會，關於原鄉部落相關的無線寬頻上網，甚至包括學校或重要的道路，這些都會涉及到學生就學……","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有醫療就醫的問題，以及其他公共服務的問題等等，我們會努力去促進。"],["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有相關意外事件的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謂緊急連絡的需求。","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這些都會涉及到。"],["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針對這個部分，NCC要多多給予協助。","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偏鄉不是只有生活線，它也是生命線的議題，就像我們開放山林一樣，因此，我們對於這個東西都會非常關注去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關於這個部分，一樣要請你們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去查一下，這個資料應該在原民會那邊，所以我們會與他們聯繫如何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接下來的問題，本席也質詢過許多次，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的費用，在花蓮縣是每一戶590元，而臺東縣本來是580元，現在調降了5元，變成575元，此外臺北市是495元。事實上，如果是北都A組，在臺北市就更低，只有450元，而新北市是500元。像這樣的城鄉差距，本席還未將臺東縣或花蓮縣的偏鄉部落細分，只是以整個縣做比較都還有這樣大的差距，你們以前都說權責歸屬於地方政府，事實上，中央的前瞻計畫到底有沒有投入這個部分？難得有這樣的經費，有沒有投入進去？","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是兩件事情。第一件，地方有線廣播電視的收視費的確是由地方政府審查，為什麼有的地方是590元、有的地方是495元等等，這是地方政府的決定。另外一個可能是與空間有關係，為什麼新北市或臺北市相較下會比較低，因為它的空間小、人口密集，所以在收費上是比較低的，不過，對於這個部分，我們都是尊重地方政府的審查。","第二個是關於前瞻的部分，剛才委員也有提到，我們在前瞻經費中有編列相關的基礎設施，包括縮短城鄉數位落差的部分，只要有適當的地點或適當的項目，無論是偏鄉也好或是其他附近地區也好，我們都會投入。","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本席對於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劃分都很清楚，其實有時候會透過特別預算協助地方政府的支出，基本上，特別預算都是如此運用，你懂這個意思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你們還是要去加強、加油！","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其實你們應該要去做這個部分，卻一直都沒有做？"],["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啊！這個基金本來就有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4年12月18日修正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按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之金額，提繳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第二項特別規定，「百分之三十由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NCC，「百分之四十撥付」地方政府，還有「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04年12月18日特別修正第三項：「前項第三款之停止實施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也就是要停止撥付給公共電視的30%，而這30%就交給中央主管機關NCC，你們就可以把這個錢運用在花蓮、臺東等其他的偏鄉。當初立法院通過這個修正，並不是隨隨便便就通過，然而，從104年到現在已經是110年了，對不對？主委，104年12月18日修正，現在已經是110年，經過這麼多年了，你們身為有線電視廣播法的主管機關，可不可以馬上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們每年都在處理，誠如剛才委員所提的，那個是由行政院定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你們要簽辦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有，但是這個涉及到文化部的業務。","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本席擔任了三十年的公務員……","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知道。"],["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在中央也服務了十年。"],["陳主任委員耀祥：而且我也知道你是法律系的學長、你是法律專家。","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敢，專家是你！關於這個部分，你們要簽辦啊！到底有什麼困難，提供書面資料，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每季都有在處理，只是因為這個涉及到文化部的問題。"],["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加油。","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劉委員櫂豪：（10時31分）主委，本席認為，NCC有諸多進步的地方，我們就給予鼓勵，也有些地方要再加強，我們就予以督促。關於進步的地方，應該是在2019年的年底或2020年時，主委非常重視南迴鐵路隧道的部分，因為地形的關係，南迴鐵路很多部分都是靠山或是隧道，通訊的問題長期以來為大家所詬病，後來政府投入了相關的資金，本席在農曆年節前後好幾次搭乘南迴鐵路時，發現通訊確實是有明顯的改善，但是仍然有些地方沒有全線，我們還是要求NCC應該再投入，讓大家在搭乘火車時能夠在通訊上暢通無虞，這是第一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第二個，如果根據國際媒體的報導，應該叫做公開訊號，翻譯是這樣，全球的5G報告出爐，臺灣下載的速度列為全球第三。我們並不知道這樣的評比是以什麼作為衡量，但是對消費者而言，雖然我們的5G目前看起來是不錯，不過，NCC收到的申訴抱怨中最大宗的就是連線的品質，所以我們不要被單純的數字影響，然後就自認為很滿意，坦白講，消費者最在意的還是連線品質。"],["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相對來講，我們現在對手機、對無線通訊真的是高度的依賴，如果沒有手機、沒有無線通訊，我們幾乎很難想像大家如何過正常的生活。雖然是高度的依賴，但是我們真的是無法去抵擋或對抗這麼龐大的公司，一般人怎麼搞得清楚是什麼速率！像我們天天使用手機，但是調查一下是否搞得清楚手機上網的速率，其實沒有半個人搞得懂，大家都是乖乖的自動扣繳或是拿現金去7-11繳錢、去便利商店繳錢，一個月看是繳900元或1,000元不等，總之就是乖乖的繳錢，所以有賴NCC來做這樣的工作。"],["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以全臺的5G涵蓋率而言，從去年2月開始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本席一再關切不要對看起來標金很高的金額感到高興，好像政府收了很多錢，我們也一再的提醒羊毛出在羊身上，NCC一定要扮演行政督導、督促的角色，生意人才會把這樣的資源平均分配到臺灣的每一個角落，讓每一個角落的通訊品質沒有城鄉的落差，就算是會有一點點，那樣的距離也應該是逐漸在縮小當中。","以現在這個數據來看，全臺5G的涵蓋率從去年2月開始試造一直到現在，全國的涵蓋率大概是33.87%，六都還是高一點，涵蓋率是36.67%，這個我們當然也可以理解，因為六都人口比較集中。但是，以臺東縣來看，明顯的落差很大，只有22.07%而已，這有非常大的落差。本席在此嚴正的要求NCC擔負起這個責任，其實當初在釋照時對於這個結果是可預見的。"],["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劉委員櫂豪：這是可預見的，一開始一定會朝人口集中的地區，因為這樣要達到你們所要求的涵蓋率是最快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人口稠密區，沒錯。","劉委員櫂豪：但是現在看到的這個數字，相對於我們剛才所講的，目前我們的5G下載速率在全球是排行第三，看起來是一個好成績，我們要給予你們鼓勵。不過，在NCC組織條例的開宗明義第一條提到，你們的任務也包括弭平數位的城鄉差距。"],["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主委，看到這樣的數據，你要如何弭平這樣的數字？或是有什麼期程，你要如何做得到？","陳主任委員耀祥：首先，感謝委員長期對於南迴鐵路或臺東建設的關注，無論是交通或通訊的部分，感謝委員對於我們的鼓勵及指教。關於5G的部分，主要是從去年6月底開始開臺，差不多還不到一年的時間，目前大概是三分之一左右。委員也很清楚，我們現在之所以編列前瞻三期的預算就是為了加速、加量5G的建設，在我剛才的業務報告中也有提到，希望在三年的時間內提升涵蓋率。","劉委員櫂豪：剛剛你提到了前瞻建設的部分，當初朝野為了這件事針鋒相對，也提出外國行之有年的一些經驗，而且是由政府與民間一起出錢來做這件事情，其實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弭平城鄉的差距。"],["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劉委員櫂豪：這是最大的原因。"],["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其實這個通訊就是相當於現在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它就是寬頻人權。","劉委員櫂豪：基本人權。本席這樣講，經費也給你們了、前瞻建設也通過了、你們也有這樣的政策方向，臺東縣的這22.07%何時改善？你要有具體的數字、時程為何，既然錢都有了，你們如何去要求？當然你們一定不是自己去施工，而是要求電信業者施工，既然經費已經編列了，那麼你們如何要求電信業者配合施作？有什麼具體的方法，可以達成什麼樣的目標？","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補助原則已經訂了，接下來今年、明年，也就是這兩年，本來以前是5年，現在是希望到明年整個涵蓋率能夠提升到50%，譬如臺東或其他附近地區可以達到50%。","劉委員櫂豪：關於數字的改善，我們臺東縣與全國的落差將近11%，在比例上來講，這個落差是48%到50%之間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就是要用所謂縮短偏鄉的……","劉委員櫂豪：本席知道做這個建設不可能一、兩個月就可以達成，那麼到年底之前，你們也要承諾如何具體的改善啊！以全國的比例來講，其實我們的落差就是將近48%到50%左右，11%嘛！臺東縣與全國的涵蓋率相比，那個落差是將近50%……","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請業者就這個部分的建設去加強，儘量縮短偏鄉像是臺東縣與其他都會地區涵蓋率的落差。","劉委員櫂豪：本席知道做這個建設不是一、兩個月就能完成。處長，要不要提供資訊給主委？"],["主席：請通傳會北區監理處溫處長說明。","溫處長俊瑜：報告委員，我們的補助作業要點已經在禮拜一公布了，再來我們就會請業者提申請案，希望能在兩年內達到50%的人口涵蓋率。"],["劉委員櫂豪：你講的是臺東縣嗎？全國任何地方都是50%嗎？"],["陳主任委員耀祥：至少50%。"],["劉委員櫂豪：至少50%嘛？","溫處長俊瑜：朝這個方向，是。","劉委員櫂豪：你們的政策目標，不會是兩年一次實現嘛！因為年底要先實驗一部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基本上來講，每家涵蓋率的情況不太一樣，當然我們希望督促他們，比如以現在來講是三成多，至少全國的涵蓋率……","劉委員櫂豪：你說三成多是全國的部分，我說臺東縣是22.07%。","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希望到年底，比如以全國來講，看能不能提升到40%幾、50%左右。"],["劉委員櫂豪：那臺東呢？"],["陳主任委員耀祥：臺東基本上也是一樣的比率。"],["劉委員櫂豪：年底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希望是今年年底，預算執行下去了，臺東自然可以超過三成以上，沒問題。","劉委員櫂豪：年底我們都要考核這個數字，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劉委員櫂豪：因為經費也照你們所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會努力督促業者去建設。","劉委員櫂豪：有沒有一種可能，你們的作業要點都訂出來之後，但業者還是往人口集中的都市去建置？","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在經費的補助上，除了一般網路的補助，還有偏鄉的補助，就是用偏鄉補助去強化。","劉委員櫂豪：好。除了無線通訊之外，全國固網的部分，以光纖通訊品質來講，臺東的涵蓋率也只有51.8%，其實也都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根據我的資料是60%左右。","劉委員櫂豪：在110年，臺東跟關山鎮被列為非偏鄉地區，我不知道你那邊的標準如何、是68%，而其他區域為60%，相對於109年1月當然是有成長。","不過本席在這裡要講一件事情，臺東一直在發展，特別是鼓勵年輕人回家務農，務農的話大部分不會是在人口集中的地方。這是自由時報媒體的照片，顯現出這些年輕人是在北源，他們很辛勤地種植水果並販賣。翁副主委今天沒來，我們也請NCC要關心，臺東各地區在務農的人很會種，但面對到一個問題，他們要賣東西，不過上網很困難，如果人家下訂單，他們在家不一定可以接到訂單，因為通訊太慢所以沒辦法，因此他們要先騎機車到一個可以接收到訊息的地方，才能知道到底有誰下訂單。","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事情我們瞭解、會去處理，我知道委員一直關注這件事。","劉委員櫂豪：固網比較容易做的部分，現在大概都做到一定程度了，因為人口較多，較慢做的部分通常是開銷上比較大的，當然對消費者來講固網是第一優先、較方便，但要列為中期目標，短期內如果還沒辦法達到固網1G以上的上網品質，至少我看在無線通訊這部分，那個總不會花太多錢，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來補強。"],["劉委員櫂豪：這部分請NCC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處理，謝謝委員。","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臨時提案：","1、"],["案由：","為了促進有線電視頻道良性競爭，提升節目製播品質，達成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健全產業發展以及強化國家競爭力之目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稱NCC）應依法盡快落實頻道區塊化排列，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並督導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合理分配，並制訂「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由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分潤。以上請於三個月內完成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說明：","我國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已於109年7月完成100%普及率，全面跨入數位時代。在有線電視數位化後，產生許多新頻道，但現行有線電視頻道排列方式卻仍比照過去類比式系統，基本頻道幾乎無法撼動，不僅新頻道難以加入，使得前80頻道形成「萬年頻道表」，同屬性之新增頻道更只能分散在80台以後，造成民眾收視不便。","此外，主管機關從未訂立「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規範頻道應依照收視率分潤，使得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議題爭議多年懸而未決，不僅無法提升頻道產製節目品質之競爭力，影響民眾收視權益，近年因數位匯流新趨勢，既有頻道面臨其他視訊平臺競爭，進而流失訂戶，更對有線電視產業發展的造成巨大衝擊！","109年5月13日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曾通過二項決議，要求NCC在六個月內必須依法將所有頻道依照同屬性進行區塊化排列，並督導業者在收視率的基準下訂定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然決議通過至今近十個月，NCC除了書面答覆、召開相關研討會並收集產業界及學界之意見，沒有進一步的作為。","依照106年通過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三條第八點，頻道數位化後NCC應落實頻道進行區塊化，但NCC至今卻仍未改正相關問題。應作為而不作為，就是行政怠惰；對於立法院提出的正式決議，逾時未見落實，更是藐視國會。","創造有線電視產業良性競爭環境、提升民眾收視權益，政府責無旁貸，本席嚴正呼籲，NCC應勇於任事，尊重國會決議。故提案要求NCC應依法盡快落實頻道區塊化排列，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並督導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合理分配，並制訂「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由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分潤。以上請於三個月內完成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蘇震清　　許智傑　　邱志偉　　吳琪銘　　楊　曜　　莊瑞雄　　趙天麟　　陳柏惟　　管碧玲　　郭國文　　陳秀寳　　蔡易餘　　高嘉瑜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羅美玲　　賴惠員　　王美惠　　林宜瑾　　黃世杰　　劉世芳","2、","針對沒有經過資安認證的中國白牌手機，因為資安漏洞引發民眾恐慌及造成民眾損失，引發社會關注。為確保民眾使用手機的資安防護，建請國家通訊及傳播委員會全面清查國內流通之中國白牌手機的資安認證情形及檢討相關因應措施，於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林俊憲","3、","通傳會辦理偏鄉數位建設朝向「鄉鄉有1G，村村有100M」目標邁進，而台東地區目前固網1Gbps涵蓋率非偏鄉地區（台東市及關山鎮）僅68%，偏鄉地區更低僅60.32%，顯示數位建設普及率尚有待加強。為提升東部地區網路建設，落實電信普及，確保寬頻人權，通傳會應加速數位建設，擬訂建設期程，一併提升台東、花蓮、宜蘭5G通訊品質。"],["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主席：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陳主任委員耀祥：第1案我們是建議做這樣的處理，內容上比如要訂定「有線電視頻道授權分配辦法」，可能在法律上沒有這個授權，因為頻道上下架有的是授權，有的是有上架費，所以也不可能說我們訂定相關的分配辦法，由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分潤，這個恐怕在法律上會有問題。所以我建議提案委員，是不是可以這樣修正，案由第3行修正為：「NCC應規劃如何落實頻道區塊化排列，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並促使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合理分配，協調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等分潤。以上請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我是建議這樣修正會好一點。至於說明的部分因為文字太多，我們沒有辦法一一修正。","主席：謝謝行政單位的意見，請提案委員說明一下。","許委員智傑：第一個，打破萬能頻道表的限制，這個OK，謝謝NCC配合協助。此外有線電視的部分，根據法令，我們倒也不強求，但上一次通過的時候你們為什麼沒提？9個月前已經有這個提案，你們也同意這個要完成。","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委員上次的提案我們有回去研究要怎麼處理，比如授權費的部分，原則上是談判，如果我們真的要訂類似的方法，第一個，我們是介入他們的分潤；第二個，這個要有法律依據。所以我們今天特別跟委員報告，這個事情我們有根據委員會上次的決議去研究，而且相關的研究計畫都還在進行當中，經研究之後，這個在法律上可能會有問題。","許委員智傑：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部分，於三個月內提出，NCC可以同意，我們也感謝。"],["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可以規劃來……","許委員智傑：希望能夠完成，因為已經過了9個月，再過3個月就滿1年了，所以我是覺得行政方面應該要積極一點去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上一次委員會提出這個提案以後，我們也召集相關的系統業者、頻道業者，都有開會討論這個議題，當然意見很分歧，因為要調動位址，每個人都非常激烈地反對。不管怎麼樣，我們還是會努力處理。","許委員智傑：我想個人意見歸個人意見，但本於整體頻道內容產業及收視戶權益之保障，公部門應該要守住一個公平正義的原則。"],["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見，你如果要聽每個人的意見，永遠都處理不完。","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所以委員今天的提議，我們還是努力去執行。","許委員智傑：NCC應該有一些擔當，看要怎麼樣提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最恰當的方案，NCC應該承擔、去決定。","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主席：是不是就依照NCC的建議，修正後通過？"],["許委員智傑：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敬請委員支持。"],["主席：照NCC的建議修正後通過。","處理第2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陳主任委員耀祥：第2案沒有意見。","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照案通過。","處理第3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意見。","主席：沒有意見，照案通過。","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繼續請趙委員正宇發言。","趙委員正宇：（10時50分）主委，講到設計無障礙網路空間，保險業者和電信業者為了服務身障朋友，最近都已經設置了金融友善服務專區，取得NCC無障礙標籤的認證。通傳會在推無障礙檢測的時候，民間很多業者都配合，非常值得肯定，對於身障人士而言是非常好的。通傳會也表示，就網站內容之規範，要修改建置無障礙網頁，再申請無障礙表標章，單獨的無障礙網頁並不符合資訊公平使用原則，是不是？"],["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基本上是要求全網站都要符合……","趙委員正宇：對，你們自己規定的，全網站、不是單網頁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趙委員正宇：而不修改網站，直接設一個金融友善服務專區，卻可以拿到無障礙標章，這樣對嗎？另外設一個，這些人去用的時候，只有保險的部分而已，原本則可以提款、轉帳等，它是另外拉出來，是較簡易、陽春版的，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身障法規定，各級政府的網站是強制推動無障礙標章，但民間的部分，到目前為止我們是採鼓勵的方式來處理。","趙委員正宇：你是監管單位，要監管一下，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政府的部分，當然我們是監管單位，但民間的部分是由相關機關去處理。"],["趙委員正宇：不過你還是要推廣。","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做推廣，這當然沒問題。","趙委員正宇：還是去查一下，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身障朋友們非常注重這個東西。"],["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會關心。","趙委員正宇：他要使用的時候，像我們附近就有好幾個身障朋友，跑到服務處跟我講它非常不好用，只有保險這個東西，不像一般的、進入網頁就可以辦一些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就相關資料，我們會請業管機關去處理。","趙委員正宇：你看交通部所屬單位，包括工程會、中郵政也都一樣，標章都過期了，你們也要監管一下吧！你剛才說不能監管民間，可以監管政府自己的單位，就交通委員會而言，這些所屬單位都沒有認真做，也沒有監管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就相關部會我們去檢討改進，如果標章過去，他們應該要重新申請。不過昨天我問了一下，技術上來講，標章過期應該就沒辦法連結到他們的網站，這部分我們會去瞭解。","趙委員正宇：要瞭解一下，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趙委員正宇：再來講到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上個會期我有提，規定電視臺只能儲存20天的節目內容，那是以前、那個時代大概是用錄影帶，現在還有錄影帶這個東西嗎？現在都是存在硬碟裡面。我講個例子，以前車子的音響是要放卡帶，後來是放CD，現在則變成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用USB的方式。","趙委員正宇：還有什麼更進步的，像Apple CarPlay，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還有Android系統。現在要看到車子裡面有CD裝置我都覺得不容易耶！車子有CD裝置的話就讓人覺得：哇！這車子真是進步，進步到跟不上時代啊！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現在買車子不是問說有沒有USB裝置，而是Apple CarPlay或Android！更進步的車廠是兩個裝置都有，哪裡還有錄影帶這種東西、儲存20天！最近看到網路，我們故宮博物院的東西年代久不久遠？","陳主任委員耀祥：很久，好幾千年了。","趙委員正宇：幾千年，也有萬年歷史的，現在他們在弄什麼？微縮，都已經進步到這樣了。廣電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是不是要修了？我為什麼講這個東西？應該要延長到1年以上，因為時代在進步、潮流在變，我們也要跟著改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對不對？你要跟上時代變化。現在這件事情，我自己都莫名其妙，被羈押我都搞不清楚、1個多月才出來，講什麼我獅子大開口、5,000萬，講半天講了一堆，講什麼我施壓行政單位啊！我自己都搞不清楚、莫名其妙，你聽得懂嗎？北檢真的很認真，從頭查到尾、從腳查到頭，都查完了，不起訴處分，很多人還搞不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因為不起訴處分不會對外公告。","趙委員正宇：對啊！我沒有講的話，人家以為我真的貪污啊！這對我的人生有很大的衝擊，我當公務員8年了，就連出差費、誤餐費我一次都沒申請過，在座的有這樣嗎？我當立法委員到現在是第5年了，請問有哪一個看過我拿委員會的便當吃過？一個便當我都沒吃過，我這個人不貪不取，都用自己的、我不用公家的。現在我出去吃個東西，年輕人指指點點地說：那就是電視上說的那個立委。你懂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瞭解，這對個人的名譽絕對傷害很大。","趙委員正宇：我們尋求行政訴訟的時候，要超過20天，什麼東西都沒有，所以這要改一下，好不好？要跟上時代。","此外，就廣電三法，有分全國性、區域性和社區型的，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廣播。","趙委員正宇：分設三種。應該是4年前，廣播電臺部分要標嘛！"],["陳主任委員耀祥：第11梯次釋照。","趙委員正宇：一般區域性或全國性的，這是我提案的，改成價格標。"],["陳主任委員耀祥：用標售、拍賣的方法。","趙委員正宇：用拍賣的方式，就不會造成一些壓力，也不會說我們有什麼問題，這是我提的，你們也照做，我覺得非常好。但社區型的，你們是先書面審查，然後再抽籤，這很奇怪，乾脆擲茭好了，這個也可以用價格來標嘛！有沒有道理？讓它有一致性。好像當兵一樣，有的人抽到金馬獎，沒抽到的就留臺灣，這好奇怪耶！怎麼會用抽籤的？你是不是也弄一個機制，一樣是用價格標，這樣子比較合理，這也屬於公共財，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頻率的問題。"],["趙委員正宇：對啊！主委的看法呢？","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廣電法的規定，本來以評審、拍賣、公告招標或其他的適當方式都可以，比如全國性、區域性的，我們就照委員的建議用拍賣的方式，達到公平公正。","趙委員正宇：對，你看這次價格多高，幾億耶！","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社區型服務的範圍很小，而且有近用性問題，地方的需求也很多。當然如果只用價格來講，就是以財力決定，比如社區的近用性，當時可能是有文化性或公共性的需求。","趙委員正宇：對啊！這個你要說清楚，我不知道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後來我們用抽籤的方式處理。不過委員有這種建議，我覺得也很好，將來我們進一步考慮要怎麼……","趙委員正宇：就是書面審查的時候你要很清楚，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請專家去處理。"],["趙委員正宇：我想書面審查有專業的人在幫忙做。"],["陳主任委員耀祥：一定的。","趙委員正宇：有的人是不懂，可能他有熱情或者怎麼樣，但就是不會寫書面，反而失去了機會。"],["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而有人可能是花了很多錢，書面看起來非常漂亮、寫得非常厚。所以我的意思是，審查委員一定要確實審核。"],["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趙委員正宇：有沒有道理？"],["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由專家學者……","趙委員正宇：讓他能進入第二階段，這才是公平的，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第一階段一定有資格審。","趙委員正宇：因為我當民意代表當了二十幾年，很多媒體朋友或做廣播的年輕人，現在年紀也大了、跟我一樣，他們很想要自己做一個社區型的電臺，但就像你講的財力上沒有辦法，而他們的經驗很豐富。","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為什麼在社區裡面，會用拍賣的方法就是……","趙委員正宇：他連書面審查都不會過，可能不像人家寫得那麼厚，是依照他自己的實務經驗，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趙委員正宇：可能有錢的人就是找專業的、書面格式訂得很漂亮，封面還燙金、做得很漂亮。"],["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的釋照制度……"],["趙委員正宇：就像寫論文一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有錯。","趙委員正宇：我看有人弄得好像是出書，當成是偉人來寫，所以這也不大公平。我希望審查委員不是看那個東西，要看經歷及其論述，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段落：質詢：蘇委員震清：11:00"],["蘇委員震清：（11時）我先請主委看一下影片。","（播放影片）","蘇委員震清：這是網路的一則廣告，當中所賣的不外乎是一種感動，好像只要加入會員就可以得到很多資訊，用了以後投資會賺錢。其實這也是典型老鼠會的手法，而且是賭博的廣告，從廣告內容你看不到是在博奕或賭博，但就是在招募會員，先是說免費，之後會費就愈來愈高。但在電視廣告裡面，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了廣告的限制，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也有一定的標準。而對於網路廣告，你們有法可以管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是沒有，基本上……"],["蘇委員震清：目前沒有？那怎麼辦？","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相關的草案裡面是有相關規定，目前是用其他的法律，看有沒有辦法去處理。","蘇委員震清：主委這樣講，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了，你剛才講的好像就是回歸到各自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處理。如果是運彩，有人提出遭遇到的問題，那就要回歸到教育部，因為運彩條例是教育部訂定的。而如果網路上被詐騙，照你的說法，好像又回歸到警政署刑事局了，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網路詐騙部分，我們也配合刑事警察局共同處理，就是NCC會跟其他機關共同去處理。這是跨部會事務，我們要處理的有些會涉及其他機關，所以會一起去處理，像這個問題這麼嚴重，我們當然會處理。","蘇委員震清：你剛才說的跨部會問題有這麼好解決嗎？對於網路平臺真的是要好好地約束管理，但現在變成是平臺自己在管理，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第一個，如果有犯罪，就跟內政部有關或是……"],["蘇委員震清：那你覺得剛才說的那個沒有犯罪？","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這跟兒少有關，如果兒童看到這種訊息，可能被引誘或者怎麼去參與，也涉及兒少法的議題，相關的法律議題很多。","蘇委員震清：照你所講的，如果今天有人跟NCC檢舉，你們就是一通電話說那是關於運彩的部分，所以請教育部處理。如果牽扯到詐騙，你們又交給刑事局去處理，就是這樣而已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機制上，針對有些犯罪，我們會跟刑事警察局搭配，如果是涉及……","蘇委員震清：你所謂的搭配是怎麼樣的一個方式？像我說的，就是一通電話說那個是詐騙，所以由刑事局處理。你們所謂的搭配，我看不到實質的內容，你們是參與辦案還是怎樣？所以現在會變成好像是，說好聽點是所謂的跨部會平臺去做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這個平臺。","蘇委員震清：但是實質上，有人被詐騙了，好像就是由刑事局去處理，會變成是這樣嘛！"],["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蘇委員震清：給人家的感受是這樣嘛！這個我覺得不大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在行政院層次有一個聯繫的平臺，包括網路犯罪或者兒少方面，我們都有聯繫的平臺去處理。","蘇委員震清：你剛才講了這麼多，之前就中國的OTT TV網路串流媒體，我覺得你們做得很好，你叫他們要下架。","陳主任委員耀祥：之後已經是到行政院陸委會、經濟部，看各部會要做什麼，我們一起去處理，就是這樣。"],["蘇委員震清：就是因為中央行政單位叫你們要趕快這麼做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去處理。","蘇委員震清：至於其他的，像網路平臺部分類似的廣告呢？一樣都放在廣告內容當中，而你們好像有好幾套標準、不一樣嘛！我的意思是，這個未來會更氾濫。"],["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蘇委員震清：像這種的明顯就是老鼠會型態，要免費拉會員，說得很好聽，到後來就變相了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公平會也有出面。","蘇委員震清：你們要趕快做一個處理，好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昨天我們就跟公平會討論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蘇委員震清：這個真的很重要。"],["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蘇委員震清：現在進入5G時代，有些人也說未來是後5G時代。目前我們的手機有4G，也有5G，未來還要併行很長的一段時間，對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蘇委員震清：像我現在也是用4G，主委是用4G還是5G？","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有。我有兩支手機，一支4G，另一支是5G。","蘇委員震清：5G的網速較快，但資費較高。當初這些業者是用天價競標而來的，對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嗯。","蘇委員震清：他們會不會想辦法要大家趕快從4G改為5G，這樣才比較賺錢、可以回本？會不會在網速上故意做手腳？不要忘記他們的客戶是綁約的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蘇委員震清：你覺得會不會有這個情況發生？你們有沒有預防機制？","陳主任委員耀祥：已經有很多人投訴這個問題，我們去查過了等等，當然以業者來講，他們並沒有要強迫客戶自4G提升到5G，最近所謂的速率問題，可能是跟建設有關係，因為現在他們的建設……","蘇委員震清：說真的，所謂的建設都是一種話題，甚至於講沒有破壞就沒有建設，他們的意思是，因為在建設，所以現在的速度會比較慢，其實是不厭其煩地用很多方式去講美化自己的話，為了要讓大家趕快改用5G，他們才能多收錢，因為跟政府標5G的價格都是天價！他們不是憨人，是生意人耶！就是「在商言商」這4個字，生意人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想辦法趕快讓4G用戶改用5G，如果沒有一套說詞，他們也怕你們查啊！所以他們現在就講是因為建設。你剛才也說有很多用戶都跟你們投訴，然後他們就有這一套說詞。他們不可能跟NCC說：對啊！我們就是故意要讓大家改用5G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這樣，所以去年度通訊品質方面的客訴急速成長，就這個問題我們也去查，要求他們不能有這樣的情形、不能降低通訊品質。","蘇委員震清：對，要求歸要求，說真的，我是覺得他們都有一套說詞，你們千萬不要流於形式，光說你們有在查。客戶投訴為什麼會增加？代表說一定有原因存在嘛！就沒人打電話稱讚NCC說：NCC做為主管單位，你們做得有夠好！現在都幫大家顧得好好的。沒有耶！每次打電話來就是向你們反映，難道沒有民眾打電話來稱讚你們嗎？其他單位也有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啦！","蘇委員震清：但各有權屬。4G用戶為什麼會一直反映？就代表他們是有「可能」的，我說過「在商言商」，5G的標價這麼高，如果不想辦法趕快把這些4G用戶改成是5G，他們一個月要多花多少錢、給多少利息？所以他們一定要想辦法，請你們務必保障原有客戶的權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蘇委員震清：未來要改5G，看是在什麼時候，但不是用他們自己的想法逼迫使用者去改。"],["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蘇委員震清：我覺得這樣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處理。","蘇委員震清：我跟你認識有夠久了，差不多有五十年了。"],["陳主任委員耀祥：超過了吧！","蘇委員震清：有人聽到會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們兩個是國小同學，所以我認識你將近有五十年的歲月。","看起來我比你更「臭老」。"],["陳主任委員耀祥：國小和國中的同班同學。","蘇委員震清：對，國小和國中都同班。剛才臨時提案裡面提到有線電視的區塊化，去年就已承諾要改善，我是覺得對於消費大眾的權益而言真的影響很大。我們看電視的時候轉台，幾乎都是一台、一台按過去，不可能會記頻道，除非是常在看的幾台，才會直接挑到那一台。區塊性的部分，如果沒辦法整合出來的話，消費者也很痛苦。"],["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蘇委員震清：突然要看新聞台，按到最後卻變成是購物台，之後一直按，就又轉到外國電視影集了。我覺得這個有必要做改善。"],["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蘇委員震清：當然你們會面臨到很大的困擾，一樣的問題，在商言商，這點你一定要克服，將該有的權益還給消費者。"],["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蘇委員震清：就NCC，我們也看到了十足的改善。不要稱讚你了，如果我稱讚你，人家會說我們兩人是同學，所以才稱讚你，這樣沒意思。但是我知道你有在做，再加油，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感謝委員。","蘇委員震清：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陳委員明文：（11時11分）主委，各大LINE群組有一則謠言，內容為5G標金過高，所以NCC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5G網路建設，有退佣電信業者之嫌。今天大家聽完NCC的報告以後，為避免讓社會大眾誤解，是不是你在此簡單做一個說明，所謂的補助5G網路建設，到底是在做什麼？"],["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5G的標金很高，是1,421.91億，所有的標金全部進到國庫，沒有所謂退佣的問題。國家在編前瞻數位建設的經費時，要整體考量我們的數位基礎建設，所以沒有所謂退佣相關的問題，我想這是一個謠言。當時之所以會編這筆預算，就業者來說，他們有商業競爭，但政府也有建置數位基礎建設的義務和責任，這是公共建設的一部分。業者自己去建設，進一步的部分當然是由他們去處理，我們的前瞻計畫預算是用在跟整個數位……","陳委員明文：我們的前瞻計畫是，5年內要補助5G基礎建設266億。","陳主任委員耀祥：三期先是兩年，就是要加速、加量去……"],["陳委員明文：兩年還是5年？","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預計是5年，但目前先編兩年、是第三期。"],["陳委員明文：多少？","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三個項目，總共加起來大概是266億左右。"],["陳委員明文：就是兩年內有三個項目。","陳主任委員耀祥：三大項目，5G網路的基礎建設、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以及推廣公益的應用……","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大概都是在做基地臺，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最主要是基地臺的部分。","陳委員明文：3月3日你們已經審查通過補助辦法的草案，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今天我們已經公布。","陳委員明文：原則上要補助大概49%，就是業者負擔51%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不能超過50%。"],["陳委員明文：一個基地臺差不多要花幾百萬元？"],["陳主任委員耀祥：5G NSA差不多是300萬左右。","陳委員明文：這樣算起來，補助後大概能夠增加多少臺？"],["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同仁跟委員報告一下具體的數字。"],["陳委員明文：大概多少臺？"],["主席：請通傳會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處鄭處長說明。","鄭處長明宗：大概1萬7,000多臺。這兩年都是155億，剛剛主委已經說了，大概是300萬，我們補助一半，大概1萬7,000多臺。"],["陳委員明文：是兩年內1萬7,00多臺？"],["鄭處長明宗：是的。","陳委員明文：原來電信業者承諾，5年內要設置1萬6,00臺？所以是1萬6,000臺再加1萬7,000多臺，意思是這樣子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應該做的，他們自己去做。我們要求增加數位化公共建設的部分。","陳委員明文：我們就講一個數字，數位計畫裡面原本提到1萬6,000臺，所以是照做？"],["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明文：你補助他們的部分要再加起來，而你們預計兩年內會增加到1萬7,000多臺，意思是這樣子嗎？等於是5年以後，不管是1萬6,000臺再加1萬7,000多臺，最起碼有3萬多臺，是不是這樣子？","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最少是這樣。"],["陳委員明文：好。現在4G基地臺總共有幾臺？"],["陳主任委員耀祥：10萬5,000臺。","陳委員明文：5G部分如果5年內才3萬多臺，這樣的涵蓋率夠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它的涵蓋率可以達到85%左右。","陳委員明文：學者專家說5G跟4G的射頻特性不一樣，5G射頻的距離較短，4G則較長，是不是這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明文：當然5G的穿透性較強。5G如果是3萬多臺，現在4G就有10萬多臺，而4G的涵蓋率才只有多少？"],["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只是補助他們做而已。"],["陳委員明文：4G的涵蓋率是多少？"],["陳主任委員耀祥：97%、98%左右。","陳委員明文：4G有10萬多臺、達97%，至於5G是3萬多臺，射頻又短，你說有85%，可能嗎？","陳主任委員耀祥：5G還有一些small cell，不是只有基地臺的部分而已，因為基地臺的類型很多種，跟4G的技術不太一樣，而且就未來而言，5G不是只有NSA的建設，可能還有SA的部分，技術上他們應該可以達成。","陳委員明文：雖然我們鼓勵、要補助他們，事實上要達到5年內涵蓋率85%是不可能的，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努力。","陳委員明文：不是，這個要講清楚。花了那麼多錢，5G涵蓋率要達到85%，而以4G的97%來看是需要10萬多臺，我想5G基地臺再加倍的話也達不到85%，這一點我要提醒你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打拚。","陳委員明文：前面兩年是266億，那麼還會持續，也就是再兩年會再補助266億，你的意思是這樣子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5年266億。","陳委員明文：是5年266億，還是兩年266億？"],["陳主任委員耀祥：5年266億。","陳委員明文：5年裡面，這兩年要完成266億的計畫，是這樣子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明文：還是怎麼樣？這個前瞻計畫是5年計畫。","陳主任委員耀祥：266億是5年的預算，現在先編第三期兩年的部分。","陳委員明文：5G涵蓋率要在5年內達到85%，以現在補助業者設置基地臺的數量跟速度，恐怕很難達到。甚至我要再次提醒你，你說是85%的話，另外那15%要怎麼辦？","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補助，但他們本身也要出錢建設，不只是補助的部分。","陳委員明文：數字會說話，我也算是消費者，當初審查的時候，他們說5年是1萬6,000臺，然後你就讓它通過。之後你說要補助49%，他們就提出可以蓋到5萬8,000臺左右，差了三、四倍，這也很誇張！你知道嗎？就是他們自己出錢只能蓋1萬6,000臺，補助後就可以蓋到5、6萬臺，難怪輿論會質疑。我今天要告訴你，既然業者提出可以達到5萬8,000臺左右，那政府要怎麼促進他們蓋5萬8,000臺？而且我認為，5萬8,000臺左右再加上原來的1萬6,000臺還是不太夠、沒辦法達到85%，這一點是我必須要提醒你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陳委員明文：因為大家對5G有很高的期待，坦白說，現在買5G手機，跟4G相比完全一樣，也沒感覺到速度比較快。此外，剩下的那15%要怎麼辦？我舉個例子，偏鄉地區，像嘉義、雲林可能就落在那15%的範圍之內，對這些人而言比較不公平。嘉義縣在全國各縣市的排名，就面積、人口而言也在第10名，但是你們在數位微波通訊方面把我們排在第15名。","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並不是這樣，所有地區除了都會區以外，每個地方的涵蓋率至少都有50%以上，包括嘉義、臺東……","陳委員明文：可是在基地臺數量的排名裡面，嘉義是第15名，這已經構成一種數位的歧視了，就是看不起嘉義人。","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我們會督促業者加強建設，而且會執行縮短偏鄉數位落差的預算。","陳委員明文：主委，大家當然都希望能夠加速5G的基礎建設，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對全民都能夠照顧到。","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這是一定要做的。"],["陳委員明文：現在數位也是跟人權相關。"],["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陳委員明文：另外，我想要再問你一個問題，在過去威權時代有所謂的黨政軍介入媒體，所以立法院就做了黨政軍退出的相關立法，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明文：那時代在改變，現在已經是民主時代了，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一些生意人透過併購的手段收購報紙、雜誌、無線台、第四台等等，如果是這樣子，大家都很清楚，現在不是黨政軍要退出媒體哦！因為並不是黨政軍在控制媒體，而是媒體介入黨政軍的時代來臨了，可是看起來現行的廣播電視法好像只有第五條之一是黨政軍介入媒體的罰則，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明文：如果是1%以上就不行了，簡單講起來大概就是這樣子。"],["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明文：政黨黨務工作人員、選任公職人員都不能擔任媒體的負責人，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明文：但是你有沒有感受到在現階段媒體介入黨政軍的問題已經很嚴重了，目前有沒有相關的法令對這方面加以規範？","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委員所提到的是反媒體壟斷的問題……"],["陳委員明文：到底有沒有？請你簡單回答。"],["陳主任委員耀祥：法令沒有規定。"],["陳委員明文：目前沒有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明文：像趙少康是中廣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現在他已經被正式聘任為中國國民黨的中評委，沒有錯吧？"],["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已經有去查這個案子了。","陳委員明文：大概是這樣子，報紙就是這樣報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到底是黨政軍介入媒體還是媒體介入黨政軍？從這個案例看起來，應該比較不會構成黨政軍介入媒體，反而是媒體介入黨政軍，因為他是媒體人，他去擔任中國國民黨的中評委，對這種行為到底有沒有罰則？因為這樣會變成媒體影響臺灣的政治環境，這一點都已經很清楚了，像趙少康這樣到底是違反哪一條規定？","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成立的話，就是變成違反廣播電視法裡面的黨政軍條款，目前的法律是這樣。","陳委員明文：沒有，你這樣講是錯的，應該是媒體介入黨政軍才對，你對這個條文要重新檢討一下，應該要以法律來規範這種情形，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陳委員明文：人家中國國民黨也沒有介入中廣啊！對不對？是中廣的董事長去當人家中評會的委員啊！所以這就是媒體介入黨政軍，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來檢討。","陳委員明文：我覺得現在時代已經改變了，在以前威權時代所有媒體都是受黨政軍控制，可是現在時代不一樣了，反而是媒體開始在控制臺灣的政壇，所以NCC應該要好好的討論這個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陳委員素月：（11時24分）主委，去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發布2020年世界數位競爭力調查評比，我們從這份報告看到，我國在全球63個國家及經濟體裡面的排名是第11名，較2019年上升了兩名，可以說是自2017年以來排名最佳的一次。其中臺灣在行動寬頻用戶的排名是世界第一，還有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排名第二，從這樣的排名也可以看出臺灣在網路跟行動通訊發展有很優異的表現。因為我們臺灣使用智慧型手機的高普及率，所以國人對於整個行動通訊的服務品質也相對有比較高的要求跟期待。我們看到最近NCC公布了2020年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在所有的申訴案件裡面，對通信通訊連線品質的申訴案件高達8成，大家對這方面比較有意見。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知道5G已經上路了，有很多電信商開始提供5G的服務，請問NCC如何要求這些電信商改善整個行動通訊的品質？"],["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的提醒，也謝謝委員的鼓勵。基本上，我們在4G升格為5G的過程裡面，一般來講，消費者對通訊連線品質的申訴的確是最多的，所以我們一直要求相關業者在建設的同時，也要加強提升整個服務的品質和優化，有好多委員都非常關注這個議題，我們也會持續督促業者進行改善，尤其要做好客服這個部分。","陳委員素月：是，那你們有去瞭解這種客訴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據我瞭解，大部分都是認為好像4G的速度變慢了，這種情況滿多的，我們有去進行瞭解，業者的回應就是，有些可能是在建設的過程裡面，因為NSA的技術必須動到4G的行動基地臺，所以我們有要求業者，如果要施工的話，必須要先讓消費者知道會受到影響的範圍等相關資訊，而且要儘量把衝擊降到最低。","陳委員素月：是，我們知道5G上路是要提供我們更好的通訊服務，可是反而造成在這方面的客訴案件高達8成，我想這樣子好像有一點反差，所以我們希望NCC對這個部分要積極的加強督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更積極。","陳委員素月：另外，我們也知道現在是數位科技的時代，所以對資通訊安全的要求非常高，我們也看到，NCC在1月6日很罕見的主動召開記者會，就是針對一家電信業者的手機有很多用戶涉及詐騙案的案子提出說明，目NCC對這個案件處理的情形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這個案子就是手機在製造的過程裡面被植入所謂的木馬程式，就是一種惡意程式，我們當時是接到檢調機關的相關訊息，在初期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我們先讓檢調機關去查，在他們查到一個程度以後，我們才採主動公開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這個問題。關於所造成的影響或賠償的部分，我們要求這個電信業者必須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陳委員素月：是，那我要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知道這個案件的原因就是剛剛主委所說的被植入惡意程式，這些手機就是在中國製造的白牌手機，針對這個部分，目前NCC的處置方案是怎麼樣？","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強化手機的資通安全檢測，在手機上市以前，我們也會要求進行相關的檢驗。那以往來講的話，資安檢測基本上是自願性的，不過，就這個部分，我認為整個狀況，尤其是資安議題越來越多，所以我們也要求業者他們所提供的手機認證要符合相關智慧型手機的資安標準，就這個部分來講，除了在手機上市的部分我們會進行把關以外，在整個使用過程中，如果有任何狀況，我們也都會去調查。跟委員報告，有時候手機的資安議題不是來自於所謂的硬體的製造設計而已，很多是包括app下載的部分，這部分是目前比較困難的議題。"],["陳委員素月：剛剛主委有提到資安檢驗就是業者自願檢驗。","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往是這樣來處理，因為手機的部分並沒有規定一定要送資安檢測，不過，後來就這個部分，基本上都是用抽測的方法去處理，比方說109年有對15款手機做處理，對於大陸製造的手機，我們都是用強制抽測的方法去處理。","陳委員素月：根據媒體報導，NCC說即日起對中國白牌手機進行兩個措施，包含行動業者自有品牌手機在中國製造者，必須符合資安標準才可販售，此外，針對中國品牌手機，電信業者自有品牌中國製手機會納入年度資安抽測標的，在今年三、四月會公布抽測結果。剛剛主委也有提到，過去資安的部分是業者自願檢測，這部分讓本席感到非常訝異，這顯示NCC過去對於中國白牌手機都沒有資安檢測。","陳主任委員耀祥：也不是，以前的資安檢測是用抽測、事後抽測。"],["陳委員素月：過去是抽測？","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不是只有對中國，包括各種的手機、各種品牌的手機，資安的部分都是用抽測的方式。現在針對中國製造的部分，在上市前，我們有要求他必須有一些資安的相關認證才可以，在上市以後，對於中國品牌的手機，我們還是有去檢測。"],["陳委員素月：針對這起案件……"],["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補救的措施……","陳委員素月：NCC是在1月6日才主動公布說明，事實上，很多受害者在去年就已經陸續遭遇到詐騙的案件，然後四處奔波，就是被警方通知要到案說明或者出庭，其實大概去年下半年就開始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要求電信業者，還有相關協力的手機製造商必須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陳委員素月：本席在地方也接獲好幾位民眾陳情，對受害的民眾來說，他們真的非常無辜，他們接到警方的到案說明通知的時候也覺得莫名其妙，甚至還有被他的家屬誤會說手機怎麼亂借人，所以他們不知道原來他們是莫名其妙就變成一個詐騙的人頭，這對百姓使用手機來說，真的很沒有保障。","陳主任委員耀祥：就資通安全法來講，目前我們也都要求業者就這個部分，即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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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就是在設計、在製造的時候就要注意到資通安全的部分，不能等到上市後出現這個問題再來做事後補救。","陳委員素月：關於後續消費糾紛的問題，雖然NCC有要求業者要負起這個責任，我有看到媒體報導，翁副主委是發言人，他有提及希望業者針對這些受害者、手機使用者的一些損失，包括請假去應訊、車馬費等等要負起賠償的責任，就主委的瞭解，這個部分業者有做到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業者有他們提出的相關方案去執行，而後續的結果，我們會持續追蹤目前解決的情況到什麼階段。","陳委員素月：部分業者真的推得很乾淨、推得一乾二淨，他們甚至把責任推到NCC身上，因為跟我陳情的這個鄉親自己跑去門市跟他們反映好幾次，有要求賠償，可是目前他們只願意提供換機的1,000元還有1,000元的電話費折扣，其他就沒有多餘的賠償。"],["陳主任委員耀祥：後續我們會來督導要怎麼進一步去處理。","陳委員素月：現在有兩個部分，因為這樣的狀況產生也造成用戶對這家電信業者很沒有信心，所以他希望解約，可是業者要求要付違約金，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陳委員素月：所以包括要解約的部分，還有他們為了應訊而請假，因為有的鄉親是擔任保全的工作，所以他為了應訊還特地請假，也有人是老師，他們在工作上真的造成……","陳主任委員耀祥：個案的部分我們會請業管單位去跟委員進行瞭解，然後我們來處理。","陳委員素月：關於這個部分，希望NCC後續要追蹤業者到底做了哪些處置、是否有完善，這個部分應該是NCC的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努力，謝謝委員。"],["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許委員淑華：（11時36分）首先我要請教陳主委，當52台空出的時候，主委在去年11月18日曾公開呼籲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淑華：接著你在19日、20日也跟系統業者喝咖啡，本來做這樣的呼籲就是非常不恰當的，也因為後續的這個動作，讓原本這個系統台已經送出了寰宇電視台，而我要說的是，是在施壓的情形底下，或者是主委對他們曉以大義之後，最後中嘉送出來的就是你本來比較期待的，就是公廣的華視，所以這是非常標準的球員兼裁判，我覺得主委違反了NCC組織法第一條的規定，即維護媒體自主，確保通訊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主委，我一直非常肯定你本身的專業素養，尤其在法律上，很有你自己非常精準的見解，特別是在這個職務上，我對你是諸多的肯定。可是在這件事情上，我覺得你不會不了解這個界限到哪裡，到底是什麼人給你這樣的壓力，或者是給你這樣的權限去做這樣的事？我想在當今的政府可以說是屈指可數，大概可以知道是哪幾個人給你這樣的壓力，而主委這樣的作法等於是打了NCC一個很大的耳光，你們說自己是一個非常超然獨立的機關，可是這樣的作法顯然讓你們的公信力蕩然無存。","第二點我要講的是，當你指定、希望52台是由華視來替補的時候，我們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到什麼？其實華視沒有準備好，比方審查委員的意見，還有華視營運計畫的變更、它的財務狀況等等，都顯示出華視在這方面並不成熟。當然也有可能因為NCC希望讓華視趕快入主，所以這麼快速的讓它插隊可以去審查，很多過程也是希望不要有任何變化，讓它能夠儘快地上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NCC就是一路不斷的護航，護航就是希望讓這個事情不要生變，而你不希望看到的狀況是什麼？就是現在台視也加入戰局了。","我要講的是，主委，我非常清楚知道你是奉命行事，這當中牽涉到很多資源的分配，我也知道在這個職務上，你要硬著頭皮去找出各種不同的說法，去應付很多委員的質疑，我覺得你是很辛苦的，但是現在在這個鬥爭底下，現在52台還沒有確定由誰入主，我們還在看這個事情怎麼發展下去。今天我要跟你討論的是我們比較重視的、比較在乎的是什麼，就是到底政府的資源是怎麼樣做分配，我們要怎麼樣去挹注它？第一，到底納稅人的錢有沒有去挹注它？我要先請教主委，華視目前的財務狀況是不佳的，對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許委員淑華：華視現在一年的營收大概是2億多元，以一個正常電視臺的營收來說，至少要4億元以上。現在因為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公廣集團的董事會已經要全力support華視，他說無論是各種資源都會全力支持，到底現在是怎麼樣支持？政府每一年給公廣集團的補助將近10億元，我們現在要讓華視入主52臺這個黃金頻道。華視自己很有信心，說進入這一個頻道後要作為新聞媒體的領頭羊，那他就要有這樣的商業能力去跟人家競爭嘛！以公廣董事會的說法，以及華視現在虧損的狀況，假設未來華視進入52台之後，在公廣集團的資源一方面是拿政府資源的情況下，到底會不會補助華視，或者華視將來還是會自負盈虧？這是第一個，我等一下要請主委回復。","再來，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在審查的時候，當然第一個最重要的是財務審查，這是主管機關的審查重點。另外一個我們不能忽視的是什麼？是他們人力的問題。華視現在因為人力上的問題，確實很缺乏。在108年4月份的時候，華視無預警資遣10名員工，這個理由是什麼？是因應企業轉型的需求，加上虧損的狀況沒有明顯改善，這個華視工會後來都有出來說明。根據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的調查，記者的薪資從2003年之後就不斷下滑，有超過五成比例的記者覺得身心非常疲乏，工時都比各個行業高。如果新聞臺過去曾經因為虧損的狀況而裁員，因此造成一些勞資爭議，未來如果他再接下更龐大的業務時，會不會增加這些勞資糾紛，徒增更加嚴重的後果？主委，我要講的是，在你的立場上，你要保持的是讓我們的收視品質要好，但是我們在審查的過程，財力跟人力也是一個指標，你不能成為這些新聞從業人員的加害者。考量財務上跟未來納稅人錢財的問題，你會不會支持華視？華視是自負盈虧的狀況嗎？請主委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案子並沒有什麼任務或使命的問題。剛才委員所提的部分，基本上是從商業競爭邏輯去看這個問題。我剛才回答其他委員時有提過，我們當時討論52台，到目前為止，我們委員裡面的討論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可能在現在新聞區塊化的環境下，讓公共新聞頻道跟商業新聞頻道並存？我們在審查這個案件時，並不是只從商業利潤或是財務狀況的問題處理這個議題。","許委員淑華：我大概知道你會怎麼樣回答，我要問的是，公廣集團政府一年補助將近10億元……"],["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線基金也有提1億元。","許委員淑華：對，我要問的是，華視現在是因為有民股的關係嘛！","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公視基金會要去處理的，因為這個是以前歷史留下的問題。","許委員淑華：主委，事情是因你而起啊！因為你主動呼籲要華視。我當然知道文化部有補助啊！但是事情是因你而起，你呼籲要給華視嘛！所以我剛剛講，你要確保一件事情是什麼？如果你要從商業競爭的角度來看，你要確保華視進駐52台，有這樣的能力進入這個市場競爭，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許委員淑華：當然你怎麼樣讓它切割，不是拿政府的資源來養電視臺嘛！我講的是這個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個我們瞭解，我們會去處理。","許委員淑華：如果華視真的進駐52台，你的責任除了維持品質、公正性之外，最主要的是，你不能夠拿政府的錢去養電視臺，這是第一點。再來，財力的問題如我剛剛提到的，華視過去曾經有虧損的狀況，所以產生了一些勞資糾紛嘛！如果未來業務再加重，在這種情形下，我們作為一個監理單位，要考慮人力、財力，不只是你現在講的品質，因為52台是你要的啊！到時候人家會把這個帳算在你頭上，不是算在你的上司頭上，你懂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有關公廣集團的營運，本來華視或公視都會有評鑑、換照的問題，所以我們也可以透過日常營運計畫的監理，要求他們持續改善，因此剛才委員所提的這個問題我們都會注意，這部分必須要求他們自立自強去處理這個問題。","許委員淑華：好，我要再另外提醒，主委既然這樣答復了，另外一種方式，我覺得到時候你要跟文化部互相瞭解看看，畢竟這個是由文化部做主要的補助對象，但是未來如果他是透過公廣集團底下的一個單位、電視臺，然後再用製播或其他的方式，等於是左手交右手，你懂嗎？華視如果沒有這樣的製播能力跟團隊的話，是由公廣拿政府的補助之後，再藉由他上架，這樣其實就喪失了原本主委講的，要支持公廣集團上到商業競爭平臺這樣的美意。"],["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許委員淑華：這部分我希望我們要能夠落實，這樣你才能夠證實啊！你才能告訴大家，說你當時主推公廣集團上52台有你的道理啊！人家才不會質疑你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督促公廣集團，包括公視基金會、華視，讓他們朝這個目標處理，因為他們負有公共責任、公共性，必須改善自己的財務，並在人力等各方面提出應有的品質。","許委員淑華：好，我們後續看這個事情的發展之後再跟主委研究。"],["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淑華：最後我要跟主委討論一下，從各種資料顯示，早期民眾更換電信業者主要的原因，都是因為原本的這一家業者可能經費比較高，所以我要更換，現在大部分更換的最主要原因都是因為他的品質、通訊不是很好。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總質詢的時候會特別針對這個問題跟主委討論，請主委先準備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許委員淑華：我要講的是偏鄉建設的問題，原本偏鄉建設在你們的評估當中，從先前的4G一直到現在補助5G的計畫，你們後來修正計畫之後，把偏鄉的人口排除掉，以南投縣為例，我們13個鄉鎮有7個鄉鎮被你們排除掉了，我不認為這是政府在施政上應該做的。我知道你們有一些偏鄉的計畫，但是我要提醒主委，我希望你能夠準備得更完整一點，我想要討論這個。政府在施政方面可以有你的優先順序，但是不要把偏鄉另外拉出來，做一個偏鄉的計畫。過去偏鄉計畫長期都是有一搭沒一搭，然後做完這一期沒有這一期。這個既然是全國一致性的要做，那怎麼樣更完善的做？我希望主委在總質詢的時候，就偏鄉整個基地臺的覆蓋率或者一些相關的計畫做更完整的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我們會準備好回答委員的議題。","許委員淑華：好，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主席：陳雪生委員發言後，中午休息到1點半。","請陳委員雪生發言。","陳委員雪生：（11時48分）主委，我們南竿到莒光的海底電纜斷訊了，大概109年6月份，莒光的海纜因為遭到損毀而斷訊，109年10月10日，大概又被抽沙船影響，又把電纜刮斷了，中華電信緊急處理，用載波式的，現在已經全面恢復通訊，但是我們民眾很擔心會不會變成常態。我有向中華電信瞭解，最近兩次被損壞的南竿到莒光的海底光纜，是103年底建設的新的海纜。因為莒光海域是沙質的海床，它的深度大概只有20公尺，我們埋管是埋2公尺以下，大陸的抽沙船不停的抽海砂，抽了之後就開始裸露，裸露以後作業船隻容易把它弄斷。日前中華電信馬祖營業處跟我回報，109年馬祖地區海纜故障的維修費已經超過5,000萬了，這一次斷線因為東北季風比較強，施工就很困難，大概修理費用又是1,000萬左右，本席請主委回答我，南竿到莒光的修理費用，NCC是不是應該負擔或補助？"],["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海纜尤其是偏鄉通訊的部分，我們好像列為電信普及服務來處理，由電信業者電信普及服務的機制來處理這筆費用。","陳委員雪生：我問中華電信，中華電信說會去修。"],["陳主任委員耀祥：他一定要去修。","陳委員雪生：問題是什麼時候修呢？現在馬上就要去修，因為光纖電纜輸送的電視畫面就有點沙粒。","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因為微波的頻寬比較窄，品質當然沒有海纜好。","陳委員雪生：所以我對中華電信的要求是要儘速修復，不是要去修。","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一下，中華電信現在是用第一海纜西段啟用的備援路線去處理，所以剛才委員所關心的網路通訊、有線電視的部分，目前應該是正常的狀況。","陳委員雪生：既然海纜斷了，之前我也有跟陸方福州那邊去反映，尤其是海底抽砂的事情，當然現在海委會跟對面的海事局有聯絡，就是我們把大型船隻趕到界限12碼以外，然後由大陸那邊去抓，因為大陸一出來，他們就躲到我們這邊來，所以這個問題慢慢的會恢復常態。","另外一個就是亮島行動通訊基地臺的設置，我們亮島傳統叫做橫山，舊稱浪島，屬於我們北竿橋仔村的管轄，它距離馬祖跟大陸只有25公里，亮島上面有駐軍，是軍事區，平常對外的通訊都是斷的，所以當地的駐軍官兵無法跟家屬聯絡，如果到那邊當兵一年的話，這一年就音訊全無，現在臺馬輪經過那個地方，還有我們馬祖常常有霧，漁船也會在海上迷航，所以不管是作戰部署也好，海上通訊也好，亮島的基地臺會發生很重大的作用。我剛才打電話給當地的指揮官，我覺得這對我們國軍的作戰也好，生活品質也好，都有提升的作用，他們是樂觀其成，我跟他說你起碼向陸總部回報，聽說NCC已經去函國防部了，但是沒有得到回應。我想在這方面請通傳會繼續跟國防部聯絡，因為當地指揮官認為不管是戰備、生活還是民眾海上航線的需求，都需要在亮島設置基地臺，這個經費大概需要500萬元，NCC是不是可以承諾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前瞻計畫有關於偏鄉離島的建設經費，所以相關的預算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因為離島基地臺的建設會涉及用地和電力的問題，用地的部分來講，我們會持續請國防部協助，也拜託委員跟國防部協調。"],["陳委員雪生：亮島這個地方主委去過沒有？","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是軍事管制區，我們上不去。","陳委員雪生：下次你到馬祖的時候，我們申請一下，用直升機送主委上島。","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陳委員雪生：那個地方土地大概沒有什麼問題，而且也不會有民眾抗議，如果去島上設置基地臺，我們阿兵哥青年朋友會喊「萬歲」。","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關心，我覺得在亮島設置基地臺，不管對改善通訊品質、海上救助或漁船、輪船航行安全，都有它的需要，我們會全力支持。","陳委員雪生：在你早上的業務報告裡，我只看到偏鄉，沒有看到離島。","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臺灣離島很多，我沒有辦法一個個去……","陳委員雪生：離島很多，但是幾個大島就是金門、馬祖、澎湖，我都沒有看到半個字。","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亮島也是因為委員的提醒，我以前也不知道亮島在哪裡，因為亮島是一個很小的島嶼，上次我們有機會去東引才知道原來那附近有個亮島。"],["陳委員雪生：亮島也是我們重要的軍事據點。"],["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雪生：還有昨天通傳會召開了一個公開的說明會，主要是討論花蓮地區一個新型態影音服務的個案，這是不是應該屬於有線電視的管轄範圍？","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我們昨天為什麼開那個說明會的原因，因為技術不斷在創新當中，到底哪些服務、哪些技術是屬於有線電視、哪些服務是屬於OTT TV，我們站在監理機關的立場，必須就這個部分做一個澄清、釐清，所以我們昨天才會開那個說明會，細節部分，我是不是請我們處長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昨天是他主持的。","陳委員雪生：沒關係，我跟你講，本席長年在交通委員會，非常關注影音服務的新型態，你看現在國外利用OTT賺了多少外匯，通傳會好像只針對這一方面做一個管制、控制，沒有設法去發展，你要去討論這些東西嘛，這才符合通傳會設立的宗旨。","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其實有一個跨部會的平台在討論OTT的議題，包括侵權行為的議題，最主要當然是因為OTT TV的監理是NCC的職務，這是行政院職務分配的問題，但是OTT影音內容補助、獎勵，是文化部主管，我們是透過那個平臺在做相關的協調，是有這個機制而且在運作當中。","陳委員雪生：不是，作為主管機關，要考量到整體的管制，面對新的服務模式，你在不規管的情況之下，目前廣電三法是不是已經不敷需求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除了廣電三法外，我們現在訂的OTT TV專法、數位通訊傳播法就是這樣，就是因應數位生活來臨以後一些影音串流的問題，我們的草案目前都已經有了。","陳委員雪生：你要注意一下，不要造成市場的失序，我想這是我們的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雪生：新服務帶來一些管制的問題，我想問題不在服務本身，而在法令，所以你要從法令上去解決問題。廣電三法現在看起來已經跟不上數位匯流的發展趨勢，我想一直用行政解釋來擴張原本的法律規範，已經緩不濟急了，也不符合時代的潮流，在此要特別提醒主委，有線電視的問題已經遭民眾詬病很久了，年輕人都已經不看電視了，我想主委應該知道，你家也有年輕人。","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家小孩都只看3C而已。","陳委員雪生：我想不要一直抱殘守缺，扼殺了新服務的發展空間。","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努力。"],["陳委員雪生：NCC不要成為我們數位匯流的罪人。"],["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雪生：這方面本席跟你一起共同努力。","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為洲委員發言。","林委員為洲：（13時30分）主委，我看到報導說，你們有去函三立電視台，詢問關於王定宇委員的疑似什麼什麼事情，而他們都完全沒有報導，是嗎？你證實一下。有去函了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因為有民眾檢舉，所以，我們依照我們的SOP，請三立說明。"],["林委員為洲：民視也一樣啦！"],["陳主任委員耀祥：民視後來有報導。","林委員為洲：好，你做一個報告給我，即關於福原愛被報導的情形跟王定宇事件被報導的情形做個比較，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請教委員，這個是要統計它報導的……","林委員為洲：對，報導的則數、秒數。","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個我們可以請同仁準備。","林委員為洲：立法委員也沒有特權，如果說這種事可以不用被報導，那福原愛的事情就是被過度報導，因為是同樣的事情，也不能因為他是平民百姓，然後電視台就天天報、一直報，每個小時報一次，然後有權勢的人發生了差不多的疑似案件卻都可以壓下來不報，可以這樣嗎？NCC可以容許這樣的報導尺度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從尊重新聞自由來講的話，每個媒體報導什麼、不報導什麼，原則上我們都尊重，像我們新聞觀測裡面，就會把一些統計數字顯現出來，讓消費者知道說……","林委員為洲：你們當時在把52台中天新聞台下架的時候，你們也常常用同樣的方式說同一件事情，說韓國瑜的事情被報導了多少，把它當作理由之一，說是偏頗不公云云。","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用統計數字去呈現，讓大家……","林委員為洲：對啊，你剛才還跟我講說，你們不管它怎麼報導，以前你們下架52台，就常常用這種標準啊！說它報導不公，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天52台中天的問題是它有沒有違反第二十七條的問題……"],["林委員為洲：反正你就把數字呈現給國人看。","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那個資料我們會準備。","林委員為洲：報導公不公，反正你們現在這個獨立機關的公信力，大家也不怎麼認定。","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啦！委員，我們針對這個事情，讓資訊公開……"],["林委員為洲：所以這個到底公不公平、報導公不公就交由全民公斷、公決嘛！請你提供數字。","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林委員為洲：你們是獨立機關，我再次提醒你，獨立機關要獨立於政治的影響、獨立於行政機關的影響、獨立於政黨的影響之外，不要為政治服務、不要為政黨服務。"],["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林委員為洲：你是這方面的學者專家，希望你永遠記得這個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個我們都銘記在心，感謝委員的提醒。"],["林委員為洲：你做得到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做到。"],["林委員為洲：壓力很大吧？"],["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林委員為洲：做不下去就不要做，再回去教書也不錯啊！"],["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指教。"],["林委員為洲：不一定要來當官啦！"],["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為洲：52台下架之後，你們準備另外上其他的頻道。"],["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為洲：請問一下，你們要上什麼電視臺到這個頻道是誰提議的？"],["陳主任委員耀祥：申請的話是由系統業者申請。"],["林委員為洲：不是委員？不是你吧？","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不是，也不是我。"],["林委員為洲：委員可否提案說我們給哪個電視台上這個頻道？","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基本上在法定程序就是由系統業者來申請。","林委員為洲：系統業者提出，你們來審議？"],["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林委員為洲：合議制？"],["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為洲：審議的時候會不會投票？","陳主任委員耀祥：也有可能，但是基本上，本會運作或溝通上來講，應該是還算順暢，所以很少用表決的方式去處理。","林委員為洲：所以是由系統業者提議要讓哪個電視台上這個頻道。但是，2020年11月18日，NCC在記者會上公開呼籲給公廣集團新聞頻道一個機會，你是在提議耶！提議說52台要給公廣。"],["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呼籲。"],["林委員為洲：可以用呼籲的方式？","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林委員為洲：你不能提議，但是可以用呼籲的方式？你是要讓委員在審議時都知道，主委已經有呼籲這個52台將來就是希望給公廣集團、給華視？你是系統業者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是系統業者。"],["林委員為洲：那你怎麼可以提議要給誰？","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提議，也沒有提案。","林委員為洲：但你就公開在外面呼籲啊！這個比提議還嚴重，你是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林委員為洲：這個就好比我們在公開評審標案的時候是用評審制，然後主席先對外講說這個廠商有5、6家，我覺得這一家比較好，然後大家來審議，這不是一樣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不一樣。"],["林委員為洲：怎麼可以如此？","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是用商業邏輯，我早上講得很清楚，就是說我們內部委員有先經過初步的討論，基本方向是希望說未來可不可以……"],["林委員為洲：你們可以先決定基本方向？那系統業者的提案權利是什麼呢？"],["陳主任委員耀祥：系統業者各……","林委員為洲：聽說你在11月18日的記者會上呼籲，11月19日、20日這兩天你還找中嘉來喝咖啡，原來他本身要提的是寰宇新聞台，結果你卻勸阻，讓他提議別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是他們來找我，我沒有去約他們來喝咖啡。那是因為中嘉本來是中天的……","林委員為洲：我認為你這個事情侮辱了獨立機關及你自己的職權，永遠會被記上一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歷史上記載OK，但是沒有這個問題。我們本來就是行使法定職權。"],["主席：謝謝林為洲委員及主委。","請許委員智傑發言。","許委員智傑：（13時37分）主席、大家好。主委，我是最近動了小手術，不是故意要戴墨鏡，所以不要擔心。"],["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許委員智傑：針對剛剛林為洲委員提到的，本席難得贊成林為洲講的話，因為他剛剛講到的問題，我倒覺得有一點興趣，我們先從公益來講，有線電視以前是類比，現在是數位，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是不是已經全部都換好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頻道部分是已經全面數位化了。","許委員智傑：以前大概100台左右，現在大概可以到多少台？"],["陳主任委員耀祥：技術上可以有很多台。"],["許委員智傑：1,000台有問題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技術的問題，我請處長來回答。"],["主席：請通傳會平臺事業管理處王處長說明。","王處長德威：不到1,000台，有線的頻寬有限。"],["許委員智傑：幾百台？"],["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會涉及頻寬的議題。"],["許委員智傑：最多可以到幾百台？","王處長德威：cable頻寬870M，中間要切割給上網……","許委員智傑：從技術上來講，最多可以幾台？","王處長德威：現在以1M的頻寬壓縮後可以給一個頻道，這就要看他們留多少，幾百台是沒有問題。","許委員智傑：假設是500台，500台OK嗎？","陳主任委員耀祥：500台應該可以吧？要看壓縮的方法而已，這應該是比較偏技術的部分。","許委員智傑：技術上已經沒有問題。現在全臺灣所有內容產業想要有機會進到有線電視，但幾乎都做不起來，為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有很多的問題，比如說有一些是頻位的問題，有些是品質內容的問題，也都有可能。","許委員智傑：其實我們一直在跟主委提醒的就是，今天的內容產業，不管哪一家，只要他內容產業做得好，他有機會上有線電視，就會增加我們收視戶的權利，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許委員智傑：現在很多節目一直重複在播，為什麼？因為都不進步嘛！面對這個，我們NCC認為是不是應該要改變？"],["陳主任委員耀祥：提升整個有線電視內容品質本來是……","許委員智傑：這個是理想，也是基本方向。"],["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許委員智傑：九個月前，交通委員會要求說半年能夠完成，主委也認為說這是理想，半年應該要完成，結果現在九個多月、快十個月了，都還沒有動。","陳主任委員耀祥：並不是沒有動，報告委員，上一次你們做完決議以後，其實我們回去也做了一些事情，因為這個要有一個政策的調整，包括這些相關的會議、相關的研究資料，我們都要去做，並不是說沒有做，只是說這個東西絕對不是說一年或是九個月就有辦法處理完畢，就像我們整個頻道的變更一樣，移頻變更的問題涉及很多頻道業者的問題。","許委員智傑：這個我知道。剛剛林為洲也問到了，第一，這是委員制，有沒有投票過？另外一個，NCC是不是要有主動呼籲的立場，這個恰不恰當？你們既然是一個獨立機關，坦白講，我認為這些呼籲其實都不恰當，於情、於理、於法都不恰當。今天我們也希望NCC的審議是非常公平的，比如說52台上或下架的審議標準是什麼？我不管你是哪一家，但你這一家有沒有合乎審議的標準？你的審議標準可不可以公開？","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審議標準本來就有，就是區塊化的原則、消費者權益、市場秩序，還有其他公共利益，這個標準本來就有。"],["許委員智傑：區塊化原則這個沒有問題。再來呢？"],["陳主任委員耀祥：市場秩序、消費者權益、其他公共利益。"],["許委員智傑：其他公共利益包括的就很廣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有錯。","許委員智傑：以消費者權益來講，例如說某一個市政府認為他品質不夠而加以拒絕，這樣子算不算維護消費者的權利？"],["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會把相關意見納入參考。","許委員智傑：我們不管誰是誰、不管個案，其實我一直覺得，為什麼萬年頻道表這麼久了都還沒有辦法打破？今天如果是委員會的決議，事實上你們每個委員就職的時候，我都問過，每個人都認為這是公共利益、這是理想、應該要做到，沒有一個委員反對，為什麼一件事情要一年、半年，所有的委員都同意這個東西，都覺得這是基本方向，都覺得這是對的，但是委員會就是不做？","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誠如剛才我回答的，移頻的權利、申請程序在系統業者，如果系統業者沒有申請移頻……","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我現在就不跟你談個案跟細節，我只跟你談NCC應有的作為跟擔當。身為一個主委，如果所有的委員溝通後全部都一致，那是最好。但若非一致，總是要有一個對的方向跟理想。我剛剛提到，NCC的委員就職時，每一位委員我都問過，每一位委員也都認為這個是理想跟方向，應該要做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到目前我們沒有變，這本來就應該要去做的，所以委員要求，我們也是做，沒有錯。","許委員智傑：都應該要做，但是我不知道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看到你做好。假設我是NCC主委，今天我若是一個有擔當的主委、如果我覺得這是我該做的事情，坦白講，這件事情不會拖超過半年，這就是一個主委要有的擔當。"],["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許委員智傑：你今天統統推說是因為有什麼問題、什麼問題，誰不知道有什麼問題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這本來就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許委員智傑：我們今天又會有一個臨時提案，我在這裡正式再要求一次，都已經過了九個月、十個月了，再過三個月就又一年多了，再沒有擔當，那怎麼樣才叫做擔當？如果主委認為這是對的方向，也是應該要做的，如果再不做，那是否表示主委擔當不夠？","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努力朝此方向去做。","許委員智傑：我希望三個月後有機會看到成果，如果再沒有看到成果，我就要定義說這是主委擔當不夠。主委，真的要做給全國人民看，我沒有針對任何的個案，就只是告訴你，就這個事情而言，你也認同這是理想、這是方向、這是公平、這是正義，為什麼理想、公平、正義卻沒有辦法顯現出來？所以希望說三個月內我們可以看到具體的成果，不要再找其他理由。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13時46分），主委好，針對現在的有線電視系統，目前國內是有500萬戶？"],["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不到500萬戶。"],["陳委員椒華：目前就是包括中嘉、凱擘、台灣寬頻（TBC）、台灣固網這幾個系統？"],["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陳委員椒華：其中TBC是有67萬戶，占13%，這個本來是澳洲麥格理集團申請的，但沒有通過，後來它採用信託方式，在新加坡交易信託，然後由APTT管理，NCC當時就讓它通過了。你認為這樣的程序是OK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委員問的那時候讓它通過是哪一個……","陳委員椒華：就是說由APTT管理，然後就讓它審核通過，這樣是OK？","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當（2013）年這個因為他們已經變成跑到外國去上市，這個APTT本來是一個管理……"],["陳委員椒華：所以那時候NCC就讓它過了。"],["陳主任委員耀祥：的確這個部分……","陳委員椒華：它有經過這樣的轉手程序，TBC後來被郭台銘、呂芳銘取得APTT百分之百的股權……"],["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管理公司的股權。","陳委員椒華：他取得股權，然後間接來講，TBC就是交給它管，後來郭台銘在2019年又把20%的股權轉給呂芳銘，呂芳銘在2020年宣布65%的股權出售給大豐有線電視系統戴永輝，所以現在就是已經有這樣子的移轉。現在呂芳銘入主TBC的股權交易案，但是他的背後其實是有其他的投資人，其他投資人的部分，就是說這個資金可能是來自凱擘，即富邦集團蔡明忠這邊，現在蔡明忠這邊事實上有參與投資，在TBC集團的人事任免上，他是有決定權的。對於TBC這樣子不斷的違法，主委認為NCC是不是縱放？目前看起來，蔡明忠所掌控的集團總訂戶已經占31.23%，若再加上TBC的13%，已經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的不得逾總訂戶數三分之一的規定。請問NCC，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怎麼開罰？如何捍衛視聽大眾及消費者的權益？請主委回答。","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應該是兩件事情。首先，關於TBC所謂的APTT管理公司股權交易案，我們目前還在審理當中，相關檢舉已啟動行政調查，內容還在整理中，因為個案資訊的關係在此不方便說明，但NCC絕對沒有縱放的問題。","陳委員椒華：現在針對違法還在調查就對了，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針對是否違法我們還在調查，另外，我們針對有線系統經營者是否有超過全國訂戶數三分之一這部分，這是另外調查中，因為……"],["陳委員椒華：什麼時候可以調查完畢啊？1個月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正進行當中……"],["陳委員椒華：1個月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第一個訂戶數我們在做總清查，第二個……"],["陳委員椒華：所以大約要多久的時間？目前這樣的股權移轉……","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否為直接或間接控制達三分之一的問題，它會涉及資金、人事及營運管理的議題，所以時間還沒有那麼快，但跟委員報告我們正在調查當中。"],["陳委員椒華：3個月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裡面比較難處理的部分是屬於資金部分，我沒有辦法……","陳委員椒華：沒關係，你等下再告訴我，依你們評估大約要多久的時間。我們看到2017年NCC同意TBC的交易，也明確要求未經NCC同意，TBC跟亞太電信不得互派代表兼任董事，但在去年4月，我們又看到APTT去擔任TBC董事，他同時也是亞太電信的董事，這樣互兼董事是否明顯違反當初NCC的規定？這些種種涉嫌違法之情事，NCC在管理及監控面上是不是出現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並沒有這種情況，第一個我們在2017年對這件案子有去查過，我們當時是說法人代表不可互推代表，我們查到張嘉祥在當初是用自然人的方式去處理，而且他也已經辭掉了，所以後來這部分我們沒有去處罰。"],["陳委員椒華：這部分顯然非常的複雜。","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很複雜。","陳委員椒華：主委，你們什麼時候可以調查完畢，提供比較完整的書面報告給我呢？","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像對TBC的交易，我們後續還有很多程序要處理，恐怕沒有辦法在2、3個月……","陳委員椒華：對，那你評估大概是3個月？"],["陳主任委員耀祥：可能要超過3個月啦！","陳委員椒華：超過，那3個月到6個月間向本席報告，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3個月到6個月間我們來排，有些資料會提供給委員。","陳委員椒華：好，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鍾委員佳濱：（13時53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伙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主委、黃執行長及鄭處長好！今天要跟主委來談，你可能聽過我在關心NCC與亞洲數據港的關係，根據你的業務報告，用四個構面來「推動數位基礎建設，縮短偏鄉離島數位落差」，你認為推動數位基礎建設，是否需要安全、穩定的數據傳輸？"],["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需要。","鍾委員佳濱：當然是這樣嘛！這個圖已經修過好多遍了，國際數位傳輸95%依靠跨洋的光纖海纜，目前21條橫越太平洋的海纜當中，有12條經過香港上岸，將近占6成，所以可以說原來香港是亞洲的數位轉運站，但是當香港赤化之後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臺灣的重要性也大幅提升，因為臺灣也有12條經過。美國考量到乾淨網路政策、數據上岸、資訊加值服務，包括海外的大型業者，如Google、Facebook、Microsoft等，他們會進一步形成雲端產業群聚，臺灣也很有可能爭取到此機會。我們看到上週3月11日，臉書取消鋪設到香港的海纜，怎麼說呢？因為臉書和其他電信公司業者在2018年就已經申請了港美光纜，但隨著美國國安單位的關切，臉書決定取消鋪設到香港的海底電纜，你覺得可不可以爭取到臺灣來落地？"],["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我們應該爭取的目標。","鍾委員佳濱：是要爭取的目標，我們要取代香港成為亞洲的數據港，目前的基礎建設夠不夠？","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前瞻第三期中，有一項對海纜及網路發展的防護研究計畫，我們在基礎建設的部份確實還有繼續加強的必要。","鍾委員佳濱：是不是在講這個，我們有一個西部的光纜通道，經過科技會報之後，由行政院交給交通部郵電司，以5年的時間，20億元的經費，從北部的上岸站八里到西部的枋山，其實它有兩處，淡水和頭城在東邊，想打造西部的光纜通道，數據傳播很重視穩定性，你覺得需不需要備援？"],["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備援。","鍾委員佳濱：如果要備援的話，可能從頭城到屏東這邊還需要一個上陸的機房，你認為要如何追加投資建立東岸的光纖戰備道，來建置多層次、分散的系統？有沒有考慮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備援系統要在西岸還是東岸，我想還是要交由專業去評估，以東岸戰備道來講，這應該也是方案的一種。","鍾委員佳濱：其實我幫忙問過交通部了，臺鐵的路廊是可以容納，只差行政院交代一聲，所以你是不是可以指示黃執行長，未來在科技會報爭取由行政院繼續投資建設東岸的光纜戰備道？"],["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黃執行長跟您報告"],["主席：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黃執行長說明。","黃執行長勝雄：謝謝主席及委員。這個問題我想非常重要，因為不能只有單邊的西部光纜，事實上光纜乘載95%資訊含量，如果任何一端出現了障礙，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所以有可能的話，最好在東岸也有類似委員所提的戰備道。","科技會報從去年開始規劃整體的先進網路政策，交通部當初提的建設是在西岸從北到南拉了一條光纜通道，東岸這部分目前在前瞻計畫中沒有列入，不過科技會報已經瞭解到有其需求，目前在考慮採取用何種方式能夠將這塊補齊，謝謝。","鍾委員佳濱：謝謝執行長。我跟主委說為什麼要找你，因為上星期我才問過國發會主委，我說臺灣要成為數據基地、要完善基礎設施及東岸的光纜戰備道，他回說這件事情要跟NCC討論一下，目前龔主委有沒有跟你討論？還沒有啦？"],["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沒有。"],["鍾委員佳濱：因為時間還很緊迫。"],["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鍾委員佳濱：你是否支持完善基礎設施來打造東岸的光纜戰備道？","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完善的基礎設施，不管對東岸及西岸都應該要支持。","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我再告訴你，這還有什麼好處呢？你看在縮短城鄉落差，我們以交通樞紐、行動通訊訊號及公有設置的基地臺，這是你們要推動的，還有補助誘因讓廠商提升寬頻服務，偏鄉及離島的問題是在寬頻的差距，如果我們僅打造西岸的光纜通道是否足夠？我們來思考一下東岸的偏鄉。我們來看一下簡報，你知道這兩所學校嗎？我們都是來自於屏東中學的校友，屏東有一所大同高中，有聽過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大同高中，我知道。","鍾委員佳濱：這是臺北的大同高中，兩所學校都叫大同高中，但同樣是大同高中，課程大不同，命運更不同。臺北的大同中學有16班，有這麼多學生，屏東僅有5班；他們要開設高一選修課，臺北開出21門課，屏東僅能開7門課，你知道什麼原因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城鄉差距。","鍾委員佳濱：城鄉差距不只是物資，還有資訊分配的差距。其實數位有落差，但扶輪社推動的偏鄉英語教師，曾經在雙北媒合20所高中高中生當大學伴，和33所偏鄉小學小學生當小學伴，最大的問題就是網路頻寬，老師說什麼？「網路要更好，頻寬要夠，我們最糟糕的時候，最後到下課前10分鐘我們才可以上課。」這是一個問題。","今天我們在臺北的大同高中及屏東的大同高中，甚至到屏東的來義高中及科技大學，如果有一個東岸的光纖戰備道，你會說都在屏東啊！這跟東岸的光纖戰備道有甚麼關係？我來說明一下，枋寮有一個戰備跑道，其實戰備道在我們的數據傳輸當中，最好平常是不要用、不要聯網，我做一個封閉型的intranet，平常就留給教育設施來使用，從東岸的頭城拉到臺東或屏東楓港，這一岸的光纖廊道可以提供花、東、宜、屏等4個偏鄉，尤其是很多的原鄉部落都可以來使用，你覺得這個附加效益要不要考慮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當然可以考慮啊！只是專業上的評估是如何，我們最後會……","鍾委員佳濱：好，你說的專業評估來了，國際海纜岸上設施的法制環境是否足夠呢？目前我們的岸上設施有4個機房，大半是由中華電信掌握，你覺得法制設施環境重不重要？","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非常重要，我們目前是對關鍵基礎設施上做處理。","鍾委員佳濱：好，關鍵基礎設施要做，法制環境也要預先研擬，有沒有交由哪個單位負責？你有沒有開始在想這件事情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所做的這4個是以資通安全管理法，把它列為關鍵基礎設施來處理。","鍾委員佳濱：未來產業的經營環境，不是只有資通安全而已，還有這些機房及渠道要如何分配及共享，不然，如果是被一個業者所壟斷，其他業者都不用上岸了。所以最後三個問題，推動數位基礎設施，我們要成為亞洲數據港，你支持；追加投資建立東岸光纖通道，才有數據戰備道，你也支持；最後請主委指示一下，為了完備國際海纜上岸後的法制環境，是否要指示您所屬同仁、現在的鄭處長去負責這件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相關的研究案，剛才也跟委員報告過了，這些東西我們都會放在研究案裡面，包括相關的法制規範要怎麼處理。"],["鍾委員佳濱：所以未來這些問題是可以請教主委或處長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可以。","鍾委員佳濱：謝謝主委、處長及執行長，也謝謝主席。"],["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14時1分）主委好！今天滿多人在關心您的那杯咖啡，所以我要持續再關心一下。在去年的11月18日宣布中天52台撤下，在11月19日我們事實上就知道中嘉集團送了寰宇代替中天，沒錯嘛？然後在19日、20日的時候就說喝咖啡嘛！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中嘉去找我，我沒有邀請他們來喝咖啡，因為中嘉是……","林委員奕華：中嘉找你……請問一下，系統業者可以找你喝咖啡啊？"],["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因為他們……","林委員奕華：他如果有事情，不是應該到辦公室談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辦公室啊！基本上因為他是中天的代理商，中天如果沒有繼續的話，所衍生後續的消費者紛爭該如何處理。","林委員奕華：我們現在聽到的，都說是你找他喝咖啡啊！因為他們已經送……"],["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誤傳。"],["林委員奕華：這不是誤傳。"],["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誤傳。","林委員奕華：因為你在18日就說了，要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講得很大聲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啊！","林委員奕華：你應該是一個裁判者，變成指導員，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林委員奕華：你不是變成指導員了嗎？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身為一位主委適合說這樣的話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今天早上講了，我們希望在新聞區塊裡面，有沒有可能讓公共新聞頻道跟商業新聞頻道有並存的機會，這我早上已經回答了。"],["林委員奕華：可是這樣就是介入啊！你本來就是審核……","陳主任委員耀祥：本來在市場秩序裡面，我們還有公共電視啊！","林委員奕華：這本來就牽涉到系統業者的自主意識，還要經過你們的同意，但不是由你來指示……"],["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啊！但這是我們審議權……","林委員奕華：而且現在看來52台一直空在那，就是拖啊！讓我們感覺就是等著華視要上來嘛！請問一下，華視現在送審的名稱叫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華視新聞資訊台。"],["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聽到的是沒有改變？到時候會叫這個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改變，它就是華視新聞資訊台。","林委員奕華：然後你們會通過，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在審議當中。","林委員奕華：我就說到現在大家還看不到52台，就是你們要去介入，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等到大家慢慢忘記之後，馬上華視就亮麗上場，我們覺得目前的狀況就是這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什麼亮麗上場。","林委員奕華：包括送CNN，我們那時候做過調查，也開過記者會，大家也覺得CNN很好，不是要雙語國家嘛！就用CNN，怎麼會說是跟收視習慣不同，我都覺得根本……","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就是區塊化的問題，CNN就是國際頻道嘛！","林委員奕華：國際頻道為什麼不行呢？系統業者覺得OK，為什麼不行呢？"],["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我們講區塊化……","林委員奕華：你們都說不行啊！別人都不行，最後只有華視可以啦！我們感覺結果就是這樣，喝咖啡的結果就變成中嘉所送的寰宇沒有了，現在送上來，改送的就是華視，這不就是事實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他是有送，他有改變。","林委員奕華：這就是事實啊！但你一直說他找你喝咖啡，我覺得這下大家不會相信是他找你喝咖啡，而是你找他喝咖啡啦！另外，你們過程中聊了什麼？喝咖啡聊了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我們剛才講的，中嘉基本上是……"],["林委員奕華：聊了52台到底是誰要來嗎？不然他找你喝咖啡做什麼呢？"],["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基本上當然有跟我報告他送寰宇……","林委員奕華：對，他找你喝咖啡，請問聊的內容是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說頻道代理商的頻道代理契約如果提前結束服務的話，接下來的相關紛爭要怎麼處理的問題。","林委員奕華：他找你喝咖啡，告訴你他要上寰宇？","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喝咖啡，是他來拜會，希望有件事情要跟我報告……","林委員奕華：他來拜會，你們聊什麼啊？他找你的主題是什麼，可以告訴我們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52台沒有准予換照以後，後續的消費者紛爭怎麼處理，請我們給予行政指導，就是這樣而已。"],["林委員奕華：請問你指導他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因為是不可歸責於他……"],["林委員奕華：這還要喝咖啡啊？這應該不太需要喝咖啡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涉及到十幾個系統業者……","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覺得喝咖啡之後，第一個你在18日宣布，第二個再喝咖啡，再來的結果證明後來送的真的是華視，我們看到的事實就是這樣。","再來我要說的是，我真的對華視很有意見，因為它去年用財務狀況解僱了8個人，您知道這件事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是公司……","林委員奕華：解僱了8個人，理由是什麼你知道嗎？因為華視年年虧損，所以它必須要裁員，解僱了8個人，這件事還送到臺北市的勞動局，它提出來的理由就是因為年年虧損，結果現在竟然變成可以進入52台，每年它的收視都是敬陪末座，不是嗎？所以對於這樣一個惡意裁員的公司，你們還可以指定讓它進到52台，我真的覺得無法接受，對於勞動權如此不重視的電視台，竟然還可以入主52台，你對得起這些被解僱的勞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勞動權益各個頻道都會有，如果你這樣講的話，就沒有頻道可以放在新聞頻道上面……"],["林委員奕華：我就問為什麼裁員？理由是什麼你知道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為什麼裁員，這是公司自行處理……","林委員奕華：你有去了解嗎？裁員的理由就是因為它年年虧損，只好裁員啦！"],["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公司會去處理。","林委員奕華：這怎麼會是公司處理？最後我再講一個，最近租屋疑似藏嬌，之前我就問過，也有人質疑過，有關錢櫃大火的時候，有兩家媒體獨漏，現在租屋疑似藏嬌的新聞，你要不要看一看？","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個問題上午我已經回答……","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你要說：「尊重新聞編輯自主」，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早上我已經講過，剛才前面好幾位委員都問相同的問題，也有民眾來檢舉，我們也已經發函請相關媒體去說明了。","林委員奕華：但你們對中天的時候卻不是這樣，我只希望你們能用相同的標準而已。"],["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啊！我們用相同法律依據、相同標準去處理。","林委員奕華：中天就要介入，這個就叫尊重新聞編輯自主……","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還是要請他們說明嘛！","林委員奕華：我想民眾是不會接受的，所以請給我們一個調查報告，有沒有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可以，後續處理的狀況我們會提出來。","林委員奕華：有關這個部分，各家新聞比例為什麼會偏低，請給我調查報告，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李委員德維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請邱委員顯智發言。","邱委員顯智：（14時9分）主委好！今天想和主委討論，其實之前也有質詢過，你也曾多次表示意見，有關有線電視海外掛牌，因此想逃避NCC的監理。在2017年TBC的股權轉讓案，事實上它也是一個許可，但處分有附負擔，事後卻依然發生非常多的事情，像呂芳銘收購TBC的資金牽涉到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這件事，現在的進度如何？"],["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來講，我們完成相關的行政調查，還在處理當中。"],["邱委員顯智：所以你們還會再排審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就APTT的股權交易案，我們在行政調查完以後，公聽會和聽證會都辦完了，接下來可能是要邀請當事人到案陳述意見。"],["邱委員顯智：調查結果有沒有涉及到不法？或是已經牴觸了反媒體壟斷的紅線？","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因為個案還在進行中，細節問題不便在此回答。","邱委員顯智：OK，所以就是會請當事人來做陳述意見？"],["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邱委員顯智：繼續請教，主委日前在2月5日的時候也表示TBC在海外掛牌上市，增加了資訊取得不夠透明、監管不力，所以目前委員會是傾向希望買方未來能夠TBC回歸臺灣本地來管理，你的立場是這樣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邱委員顯智：所以你是希望停止海外掛牌？","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是希望它在海外下市，因為它現在在新加坡是上市，希望它能夠下市回到臺灣來。","邱委員顯智：對於這個狀況其實有很多學界和實務界討論，如果未來這個部分成為一個通案，將來大家都用這樣的方式來逃避NCC的監理，等於這些規定形同具文。","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個，因為它在海外上市，到底股東是誰以及受益人是誰這部分很難處理，而且TBC是一個系統業者，涉及到言論傳播管道的問題，所以我們是傾向應該讓它回歸臺灣本地管理才對。","邱委員顯智：對。在報導裡面，你說當初TBC到新加坡上市就是很奇怪的事，不回臺灣就面臨無法監理的問題，坦白講，這樣的方式應該要實質且從嚴去審查，才能夠瞭解最終受益人是誰。請教主委，最近3月10日又有一個報導，說張嘉祥任TBC董事長，當時你們不知道有這件事，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後來才知道。","邱委員顯智：我看這個報導，我自己會覺得怎麼會這樣，你們的說法是沒有違反NCC賦予的附負擔條款。","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先說明一下。我們在2017年許可APTT的股權交易案，是不可以跟亞太互派法人代表，是這樣的意思，因為後來他去擔任APTT，後來我們一查，他是用自然人身分，他並不是亞太電信的法人代表，在這樣的情況下，後來他也自動辭去相關的職務。","邱委員顯智：但你的說法是，第一個，他沒有違反你的附負擔條款，但是要求業者不要再發生類似狀況，那如果沒有違反附負擔條款的話，你又要求業者不要發生類似的狀況。最後一個更怪，發函予以行政指導，基本上這是沒有對外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因為沒有法律上的強制，你只能用形式上的方法，就是我們要求他落實相關的法遵，基本上雖然沒有到違法，但是我們建議整個公司治理還是要落實相關的基本原則。","邱委員顯智：主委是行政法的專家，所謂的行政指導是沒有法律的拘束力，所以他也可以不要遵守。","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業者通常對於我們的行政指導還是會遵守。","邱委員顯智：對這個部分，我是覺得怎麼會有這樣的狀況？好，沒有關係。繼續第二個部分，我想要討論的是，2017年你所謂附負擔條款，就是許可附負擔，其實臺灣社會或是許多專家學者在要求NCC的狀況，事實上並不是管得太多，而是沒有發揮真正實際上的監理效用，當然中天後來在主委的努力之下也處理了，從中天到附負擔的這些附款，再到中嘉，然後再到TBC，通常都是用許可，然後去附負擔，然後有附款的狀況，可是變成後來你要去追到底有沒有履行這個負擔的時候，第一個，你要負擔很大的成本……"],["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有定期追蹤。","邱委員顯智：第二個，像這樣一件件事情一直冒出來的情況，變成你還要再回應這樣的狀況，我覺得其實應該的作法是，如果根本就不應該符合這個法規範的構成要件的時候，該駁回就駁回，當然不是說哪一個案件一定要駁回，而是說應該合於構成要件的處理方式，應該是該駁回就駁回嘛，比如說在2014年的中天等等這樣的狀況。同樣的，如果在這種案件裡面，他沒辦法符合構成要件的時候，就應該做積極的處置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的指教。","邱委員顯智：否則的話，你又許可讓他通過，通過之後，有的附款好幾頁，你到底有沒有能力去追蹤或要求他執行？這是一個很大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繼續請謝委員衣鳯發言。（不在場）謝委員不在場。","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4時16分）主委辛苦了！在此我特別要表示肯定，我們政府對於原偏鄉數位平權的努力，從前瞻基礎預算可以看到有很長足的誠意，另外通傳會在3月15日公告了一個補助作業要點，就是鼓勵電信業者投注資源到原偏鄉，還特別提到離島地區跟偏鄉的電力未達到的地方可以補助到百分之百，真的是誠意十足。可是我也想問一下，如果業者會因為一些因素，比如沒有電而沒有辦法到偏鄉去建置通訊環境，不曉得通傳會會做怎麼樣的因應處理？"],["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電力是涉及到其他部會的權限，不過為了克服這個部分，有一些偏鄉或者是一些高山地區，比如玉山基地通訊基地台就是用太陽能板的方法去處理，當然太陽能板有它的侷限性，不過至少有一定時間是可以通訊的。","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如果涉及到一些所謂的民生用電，我等一下後面會提到，其實我們的山林開放政策也有山林區域行動通訊訊號改善的誠意，但是我們盤點出112處，包括一些重點的山屋、步道以及一些山難的熱點，這麼多的重點區域都非常需要基於災防需求的通訊，但是通常會面臨一些狀況，諸如用地的障礙、電力的障礙，還有傳輸，甚至連法規即各部會主管的法規都會成為障礙，以至於施工料件在運送上會非常困難，因而沒有辦法達到這樣的目的。以上幾點就是剛才特別請教主委的地方，因為困難點很多，如果只告訴我們，現在要靠的是微電網，我想這跟我們要解決問題其實是背道而馳，所以我在此仍舊要特別地予以肯定，因為說一句實在話，我看到這樣的誠意，好比在屏東我們共同努力的獅子鄉丹路部落共構的基地台，是五家電信業者共構，我非常非常高興的原因是，因為受惠的不是只有丹路這個部落，其實它更重要的是對旁邊的整個區域，甚至是那個地方有一個牡丹古道，有很多可以普及到觀光，不僅僅是災防，其實它影響的層面非常高，在地族人終於可以因為這樣的通訊，而讓大家願意去古道，他們可以在那邊發展產業，甚至像瑪家鄉舊筏灣部落的基地台，所照顧的不是舊排灣，照顧的是對面的舊好茶的古蹟，另外連北大武山都已經照顧到這些山難非常容易頻傳的地方。","可是我要說的是，我們發現像圖片上這個是在花蓮秀林鄉的大同大禮部落，我簡單講一下，其實它是太魯閣的族人歷經日本人來都沒有辦法讓他們離開這個地方，可是卻被國家公園打敗。但是國家公園來了之後，劃定了之後，請他們下山，提供他們地來蓋房子，但是跟很多原住民的部落一樣，我們最後遷的這些部落通常都只有地來蓋房子，但是沒有給我們耕地，所以他們還是必須要回到原來的部落去耕作。國家公園給的這些限制，我們就懶得再提了，重點是連給條路都不行，以至於那些年紀大的人再也沒有辦法回去耕作，請主委看圖片，你看連晚上吃飯都還要點蠟燭，臺灣竟然有這樣的地方！所以我想特別就教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因為通傳會很有誠意，有編列經費，有前瞻預算，可是要路。但是，當我們要路的時候，他會跟我們說那要電，然後台電會說要路，結果就沒路、沒電、沒通訊啊！就完全在那邊死打結啊！","所以我在這個地方要特別請教主委，現在的通傳會也好，未來叫做數位發展部也好，我想我們必須要去做一件事，當然我們接受這樣的陳情案，我們立法委員也會找政委來做跨部會的溝通，但是我覺得這個問題未來都會出現，因為我們有112處的山區點要去克服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去建立一個統籌各部會以及各國營事業單位的平臺？我想聽主委的想法，這樣一個原偏鄉網路基礎設施建置的協調平臺、協作平臺，我不曉得主委是不是要去運作這件事情，哪一些法規限制需要做調整？我想聽聽主委的想法，或者時間如果不夠，能不能提供書面報告或是來辦公室討論？","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有一個無線電的寬頻平臺，有關相關的細節，我們用書面跟委員做報告。","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OK，就是我們都有心來處理這件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希望趕快把解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委。"],["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高委員虹安：（14時23分）主委好，我想先跟您分享一個最近有關我的故事。有一天突然很多朋友打電話來，問我郭台銘董事長是不是有在發5,000元美金，因為網路上有直播送5,000元美金的消息，我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詐騙行為。其實當時我也沒有覺得這應該交由NCC處理，不過自從這件事情之後，我做了一個研究，我發現過去NCC前主委詹婷怡有提到，網路詐騙或是一些網路相關的事情，NCC絕不能置身事外，而且要跟各部會一起做研議。我今天看了NCC的業務報告，業務報告也特別提到，包含像電話詐騙部分，NCC其實做了蠻多跨部會協調的工作跟專案小組，同時在簡報裡面也特別提到，包含網路上如何去做一些像是無障礙空間，甚至是一些青少年在網路上的一些事情。我想請教主委，針對類似的事件，比如用名人的詐騙手法來獲取民眾的個資，甚至是詐騙金錢，對於這種事情，NCC是不是能夠針對像電話詐騙提出相關的跨部會合作協議，或是提出防範的規範，有沒有辦法用這樣的方式做跨部門整合來做到防制呢？"],["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包括電話詐欺或網路詐欺，基本上這是行政院治安會報的部分，其實現在已經有平臺機制去處理了，NCC當然也是參與其中，我們會就網絡相關的議題做處理，至於犯罪議題就由內政部或法務部去處理，所以我們是分工的。","高委員虹安：因為我看到您在報告裡提到跨部會整合資源，針對電話詐騙，所以您的意思是網路詐騙這一類的事情，NCC是比較偏向以治安會報，你們是一個協力角色，而不是主導跨部會單位，是這樣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案件的處理，比如以犯罪偵防來講，當然是以內政部或是警察體系為主，我們這邊是提供相關的技術或是以網路的相關議題做處理，是這樣子沒有錯。","高委員虹安：我認為民眾的權益跟民眾的個資是非常嚴重的事，而最近各種詐騙手法越來越多、層出不窮，以電話詐騙上來講，您的業務報告提到已經做了非常多類似這樣的事情，希望NCC跟治安會報能夠儘量積極處理相關的網路詐騙，不管是從防制、民眾宣導，甚至向您提到包含一些網頁的無障礙空間，這類的推動手法，我想NCC應該更積極參與其中。","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一定會做的。","高委員虹安：繼續是有關OTT的部分，針對台灣大寬頻在花蓮推出OTT TV「花蓮好好看」的案件，其實傳統的有線電視是受廣電三法的約束，OTT平臺之前有我們想要研擬的OTT專法草案，但是在這過程當中，其實數位匯流趨勢變成是現在開始有很多的案例是偏向於用網路服務提供影音串流，但是它同時又是有線電視，所以我看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這樣的服務來衍生出OTT的服務內容，這部分引發了一些爭議，其實NCC有提到3月16日有針對這些爭議召開說明會，請主委稍微說明一下，當天的說明會有沒有任何的結果？"],["陳主任委員耀祥：這部分我請會議主持人王處長來說明。"],["高委員虹安：好。"],["主席：請通傳會平臺事業管理處王處長說明。","王處長德威：報告委員，昨天的說明會基本上是說明本會的初步構想，就是以最小必要性的管制原則來看它有沒有涉及有線電視法，與會代表基本上是希望本會盡可能不要對新的趨勢進行監理，大概是這樣。","高委員虹安：我還是聽不太懂，我先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未來像這樣的有線電視含OTT TV平臺這種服務的實質內容，這兩件事情加在一起之後，它到底是受廣電三法的約束？還是你們現在要推的OTT專法？","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是看網路架構，比如說以Cable TV來講，它是一個封閉型的網路，所謂的頻道是有排頻，這個是由系統業者來負責，如果是OTT的話，因為是走網際網路的部分，基本上是沒有封閉式架構的問題，它的網路架構是不同的，所以我們是從技術上和服務上去判斷，我必須說就匯流以後來講，有些東西要完全判斷清楚實在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高委員虹安：對，但是現在已經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舉例來講，有機上盒這件事情會認定在哪邊？","王處長德威：現在的有線電視業者其實都跟OTT業者在做跨業的合作，當它屬於有線電視，剛剛說像它有排頻權的部分，是受有線電視法管，當它是OTT的部分，就不是由有線電視管。","高委員虹安：所以現在討論就是兩個都有，兩個都有的情況，所以是兩邊都要管？"],["王處長德威：它的契約會簽兩份。","高委員虹安：契約簽兩份，等於同時要受兩個法令的管轄？","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目前只有Cable TV才要受有線廣播電視法管，OTT TV並沒有專法可管。"],["高委員虹安：但你們是不是已經在研擬這方面的專法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有草案。","高委員虹安：我會提醒的意思是，現在已經開始有愈來愈多OTT服務兼併到地方小型的有線電視台，這等於是個新的業態，以方才會議主持人提到的方式來看，並不會如你們與會來賓所訴求的管得愈少愈好。現在聽起來就是，未來如果有這兩種屬性的話，兩邊是不是都會有專法管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有錯。","高委員虹安：如果今天在內容方面有收費，又包含到這兩部法的時候，你們要如何認定哪一種行為適用哪部法令？","陳主任委員耀祥：會用契約來看，因為會有兩份契約，如果是OTT TV的話，就會以OTT TV的契約去處理；如果是有線電視的契約，就會由地方政府審議。","高委員虹安：之後如果要立OTT TV專法的話，像我今天就看到主委也回覆到OTT TV的修法進程，我認為這部分確實須要很多研議。現在很多新的網路及數位匯流的形態其實就會有很多爭議之處，所以今天要推專法就不能草率，一定要涵蓋到各種可能的樣態，包含未來兩個不同角色可能會觸法的部分……","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因為有不同的形態陸續出現，所以我們草案的內容才變得要一改再改，因為就是有些新的議題仍不斷出現。","高委員虹安：我希望未來可以考慮當同一個體或個案同時具有兩種身分時，每一行為到底適用哪一邊的法，所以後面還要做嚴密地審查。","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謝謝高虹安委員、謝謝主委。","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羅委員明才、李委員貴敏、費委員鴻泰、王委員美惠、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鄭委員麗文、林委員楚茵、高委員嘉瑜、高金委員素梅、廖委員婉汝、張委員其祿、邱委員志偉、張委員宏陸、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本院賴委員香伶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提「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及正研擬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因行政院規劃「數位發展部」組織改造，導致相關立法草案至今未能送交本院審議，尤其「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攸關日益增加的網路影音平台管理，對民眾視聽權益、影視文化產業發展影響甚鉅，未來是否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繼續處理？或由將成立之「數位發展部」主責，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釐清主責單位，爰此，特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質詢。","說明：","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9年7月15日審議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並公告進行公開意見諮詢程序，並於109年9月、10月召開公聽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稱正持續蒐集意見研議中。","2.根據中央通訊社報導，行政院將於立法院本屆第三次會期前送出數位發展部的相關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通訊傳播產業與輔導業務，將整併至數位發展部。","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3月送交立法院之業務報告33頁指「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已期推出可兼顧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我國文化傳播權，並利於視聽服務產業發展之法案」。","4.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於3月17日本院交通委員會詢答時，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未來是否由將成立之數位發展部研議，仍待釐清。","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既已研議本案多時，是否於數位發展部成立前儘速送交行政院審議？攸關此案推動時程，與是否能儘速將網路影音平台納入管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確認推動時程，避免延誤。","主席：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休息（14時34分）"]],"block_lines":[1,6,8,74,85,94,97,99,103,104,107,109,112,113,114,115,116,119,120,121,122,123,124,125,130,131,132,135,137,143,145,146,150,151,152,162,165,167,169,172,173,177,179,183,185,187,189,190,192,193,205,211,215,218,219,221,224,225,231,232,236,240,243,244,246,252,254,255,258,261,267,268,269,271,274,278,279,284,291,292,302,304,305,306,307,309,310,315,316,317,318,320,322,325,326,327,328,331,333,342,344,346,351,353,356,360,364,370,372,373,374,375,376,378,380,384,385,387,390,392,393,394,400,404,405,409,412,413,414,415,419,425,430,433,438,443,444,447,454,455,458,460,462,463,465,467,470,474,478,479,480,481,482,486,490,492,493,494,500,501,502,505,506,507,511,517,520,522,530,533,536,537,543,547,553,554,555,557,560,565,566,568,573,576,577,578,584,586,588,592,599,601,603,606,614,615,617,619,620,621,623,627,629,630,634,634,635,638,640,646,651,653,654,658,661,663,666,667,669,673,675,676,681,683,685,686,687,689,692,694,696,698,702,704,708,710,712,720,721,723,724,725,727,728,732,735,736,738,740,742,743,744,748,750,752,754,756,757,769,770,772,774,776,778,781,782,783,784,786,795,797,807,811,813,814,822,824,829,831,832,837,842,846,852,856,862,866,869,877,887,888,896,901,902,903,908,911,913,914,924,925,929,932,935,936,937,938,940,941,942,944,946,947,949,952,953,954,955,958,959,962,963,966,969,971,972,977,980,983,984,985,987,988,990,992,993,994,1003,1005,1007,1012,1013,1014,1017,1023,1029,1030,1032,1033,1034,1035,1037,1040,1041,1043,1048,1049,1050,1052,1054,1058,1063,1067,1068,1070,1071,1073,1077,1081,1082,1086,1087,1088,1089,1094,1104,1107,1109,1112,1116,1117,1118,1120,1122,1125,1128,1130,1131,1134,1136,1140,1145,1146,1153,1155,1156,1159,1162,1165,1171,1178,1181,1183,1185,1188,1190,1191,1196,1204,1208,1209,1212,1220,1221,1223,1230,1231,1232,1239,1242,1252,1253,1254,1257],"person_count":{"主席":48,"陳主任委員耀祥":228,"洪委員孟楷":16,"黃處長文哲":1,"陳委員歐珀":5,"主席（陳委員歐珀代）":1,"邱委員臣遠":9,"林委員俊憲":13,"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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