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 員 會 紀 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3時5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郭委員國文","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1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曾銘宗    林德福    林楚茵    李貴敏    郭國文    鍾佳濱    張其祿    高嘉瑜    余  天    羅明才","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李德維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洪申翰    洪孟楷    蔡壁如    劉世芳    謝衣鳯    莊競程    楊瓊瓔    江永昌    費鴻泰    蔡易餘","      委員列席14人","主    席：郭召集委員國文","專門委員：謝淑津","主任秘書：趙弘靜","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項目：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之成效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曾銘宗、林德福、林楚茵、李貴敏、郭國文、鍾佳濱、張其祿、高嘉瑜、余天、羅明才、費鴻泰、陳椒華、洪申翰、蔡易餘、江永昌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璋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財政部國庫署署長蕭家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組長曾美幸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蔡壁如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6案："],["段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段落：銀行局第2目「銀行監理」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二、銀行局第2目「銀行監理」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案。"],["段落：證券期貨局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三、證券期貨局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段落：保險局第2目「保險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四、保險局第2目「保險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段落：檢查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五、檢查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段落：檢查局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六、檢查局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決議：以上6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通過臨時提案4案：","一、現行保險契約多以實體紙本方式提供與保戶，惟民眾收納保單常見有找不到保單放哪、收納占空間、擔心紙本因潮濕或環境因素而毀損之困擾。「電子保單存摺」將不同保險公司之電子保單，共同彙整保存於單一電子保單存摺內，民眾可上網查閱，免除整理、保存的不便。不僅能有助於民眾掌握投保狀況，也能落實E化環保，符合綠色金融政策目標。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2週內就我國「電子保單存摺」推動之評估及期程規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林楚茵　　沈發惠　　郭國文","二、為鼓勵機構投資人運用其專業與影響力，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8月修正「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議題納入投資評估流程，關注、分析與評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風險與機會，瞭解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策略，以善盡資產擁有人或管理人責任，增進本身及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然而，雖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勞動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郵政儲金等皆有簽署前述守則，但在實際執行與資訊揭露上，仍有所不足，難以讓政府主管機關與民眾了解各基金之善盡治理與ESG責任投資執行情況。故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考挪威主權基金之責任投資報告、日本退休基金之ESG報告，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研究書面報告，並將研究結果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勞動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郵政儲金等五大基金參考。"],["提案人：鍾佳濱　　曾銘宗　　郭國文　　費鴻泰","三、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之政策推動，有關環境、社會、治理（ESG）資訊揭露及資訊平台之完整性問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參考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及歐盟「非財務資訊報告規範」（NFRD），強化資訊揭露之作為，以落實永續發展之政策目標。","目前我國上市櫃公司提出之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至109年度為止，共計518家上市櫃公司，不及上市櫃公司總數三分之一；其次，集中揭露上市櫃公司ESG及公司治理評比之「公司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IR平台）」網站ESG專區，由國外研究機構所提供之ESG資訊，亦僅涵蓋400家臺灣上市櫃公司，而未能擴及更多企業。為提升資訊揭露之必要，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比照公司治理評鑑方式，參考各項國際標準，評估建立整體國內上市櫃公司ESG評鑑機制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沈發惠"],["連署人：林楚茵　　鍾佳濱","四、現行保單質押借款利率介於2.7至9%，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照勞工保險紓困貸款（利率1.28%），研擬要求保險公司善盡社會責任，針對經濟弱勢保險人提供保單質押優惠利率貸款之方案。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財政部參照澳洲Good Money計畫，研擬小額優惠信貸方案，由公股銀行試行，以達普惠金融之政策目標。"],["提案人：郭國文　　高嘉瑜　　余　天","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現在正在登記程序發言，登記第一位程序發言的委員發言結束後即截止登記，所有委員程序發言結束後，我們就進入今日的議程。程序發言每位委員2分鐘……，程序發言只是議事詢問，2分鐘就夠了啦！這樣好了，本會委員2分鐘，得延長1分鐘，非本會委員2分鐘，這樣可以吧？非本會委員只是會議詢問，會議詢問沒有人問那麼久的啦，針對制度發言就好了。","第一位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先進。我是以很難過的心情來參加今天的審查會，今天是審查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要把特別費除罪化的對象加上機要費，就是各機關的機要費，這道道地地就是貪污除罪化，道道地地就是為陳水扁量身訂作。陳水扁被定罪，他以前被關起來是因為龍潭購地案事件，有關特別費，原來是被審有罪，後來更審無罪，現在是暫停，沒有審查啦！回想當初民國100年修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把特別費除罪化，為什麼除罪？因為那時候血流成河，七千多位行政首長統統被調查，包括李登輝、蔡英文、呂秀蓮、游錫堃、蘇貞昌，有這麼多的官員！那時候是民進黨執政，七千多位官員裡面，當然有民進黨的，也有國民黨的，都有！就是因為這樣子，所以大家覺得社會成本太高，司法資源浪費太多，所以朝野才給予除罪掉了。那時候朝野協商，老柯一定在，老柯今天藉故跑掉了，我們還原一下老柯當初在協商時是怎麼說的，如果要把國務機要費加進來，那時候加進來就好了啊，那時候加進來的話，今天就沒事了啊，為什麼那時候不加？在立法院幾乎都是老柯講話算數啊，為什麼那時候不加？因為那時候老柯有良知、有良心，現在沒有良心啊，就這麼簡單啊！各位，他知道那時候正在審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審查中的司法案件，你可以去修一個法讓他無罪嗎？這個隨便問誰都知道，法務部的長官劉參事都很清楚啊！審查中的案件透過立法院修法讓他無罪，這是戕害司法、迫害司法、干預司法最糟的一個惡例！","我再強調一遍，如果按照提案委員所講的這麼順，老柯那時候為什麼不加？他那時候都不加進來，請問老柯，為什麼不加進來？很簡單嘛！就是不要干預司法、不要戕害司法，讓司法有獨立性。"],["主席：賴委員……","賴委員士葆：今天國務機要費的案子還在審理當中，各位，還在審理當中，這時候怎麼可以就這樣子來修法？要修也是要到……","主席：賴委員，貴黨委員等著發言。","賴委員士葆：而且不要忘了，各機關可能有人不知道這個條文裡面所牽涉的，除了是為了陳水扁前總統，其實還為了兩個人，一個是馬永成，一個是林德訓，清清楚楚，大家都瞭解，就是為了馬永成、林德訓！","主席：賴委員，其他委員要發言。","賴委員士葆：再者，今天審查這麼重要的法案，為什麼法務部沒有派部長來呢？好歹次長也來一下啊，主席怎麼沒有請次長來？這樣可以讓它過嗎？部長沒有來，次長要來啊！","主席：我們先進行程序發言，這個稍後再處理，好不好？","賴委員士葆：不是，部長要來，我現在是程序發言，我現在要求部長要來，我才要審啊，部長要來，否則沒有辦法審啊！"],["主席：發言完再一併處理。","賴委員士葆：這麼大的案件，法務部沒有表示任何意見，然後我們看到主計長寫的……"],["主席：時間到了！賴委員。請登記第二位的曾委員銘宗發言。"],["賴委員士葆：不要干擾我啦！"],["主席：時間拖很久了啦！","賴委員士葆：沒有那麼久啦！我要強烈質疑主席，為什麼不請法務部部長來？請問你有沒有邀請法務部部長？有沒有？"],["主席：發通知書去……"],["賴委員士葆：有沒有邀請法務部部長？","主席：由各部會自行決定，由不同層級的代表來列席……"],["賴委員士葆：次長為什麼不能來？有好幾個次長耶！","主席：如果委員認為代表的層級不足，稍後再行處理，好不好？","賴委員士葆：沒有，部長沒有來，我沒有辦法審啊！我拒絕審！","主席：今天的主要業務單位是主計總處，所以由主計長……","賴委員士葆：這是法務部決定要不要放，有關法的東西這麼重要，怎麼可以這樣子呢？真的是路見不平，氣死閒人！"],["主席：謝謝賴委員士葆。現在截止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之登記。","繼續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曾委員銘宗：今天財委會審查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我們從兩個層面來看。第一個是程序上的問題。有關機要費的報支、核銷，涉及到總統府相關業務，為什麼今天沒有派任何官員列席？不尊重立法院，此其一。其二，本草案會計法要排除財務責任，但是會計法並不是審計法的特別法，到時候修正通過會產生會計法跟審計法的競合問題，今天為什麼沒有請審計部派員列席？其三，這個事情涉及審判中的相關個案以及法律適用問題，司法院為什麼沒有派員列席？這是本席的三個程序問題，等一下看主席怎麼處理。","另外，有關實質內容的部分，這一次針對機要費免除財務責任，不追究民事、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全面免除各項責任，政府以後怎麼要求一般公務人員負相關責任？符合比例原則嗎？符合公平正義嗎？再者，修正草案要溯及既往到95年12月31日之前，但是國務機要費從民國38年以來就有，請主計總處先清查38年到現在或者到95年12月31日前到底有多少國務機要費，既然要溯及既往，財委會、立法院審查相關法案不可以在不清不楚的情況底下胡亂溯及既往，所以先把到底有多少國務機要費清理出來。第三，免除責任的範圍擴及到報支、經辦、核銷、支用，還有一個概括條款，就是其他相關人員。請教所謂「其他相關人員」，很清楚的這個要免除刑事責任，這種概括的籠統規定違反相關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第四，主計總處的報告裡面提到，辦理國務機要費等相關業務人員，是否應比照特別費給予善意的信賴保護原則？再講一次，是信賴保護原則。在此我要問，3年前民進黨強行通過軍公教退休金，那時候怎麼不談信賴保護原則？現在談機要費相關人員的責任就談信賴保護原則，這樣公平、合理嗎？","以上不管是程序上或是實質內容，所涉及到的層面非常廣，民進黨今天假設要強行通過、要強行送出財委會，面對各界的質疑，請問民進黨要不要出來跟大眾講清楚、說明白？所以我很具體的建議，這個案子先召開公聽會，聽聽各界的意見，也聽聽各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有共識再做後續的審查。","主席：謝謝曾委員銘宗。有關於相關單位的邀請，等到委員程序發言結束後再一併處理。","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謝謝主席。今天整個機要費要除罪化，講實在話，我認為這讓社會大眾感覺是在包庇貪污。就特別費、機要費，站在一個機關的立場，今天若是沒有做嚴格的規範，我相信很多首長會向行政院核報，就像上次的牛肉事件一樣，甚至發生院長買書給孫子也以公家的錢來核報等等情事，為社會大眾所不能接受。而且我還質疑，今天北市一殯為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的罹難者舉辦告別式，現在來審這個法案是不是要移轉焦點？站在執政黨的立場，今天要修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行政院並沒有版本，就用委員個人的版本，這樣的修法適當嗎？今天不但是朱主計長要表達立場，包括法務部、司法院甚至審計部都應該派人表達他們的看法和立場。","剛剛有委員特別提到今天不宜修這個法，一定要召開公聽會，應視整個社會的氛圍和大家的看法再做最後的決定，而不是以個人提出的法案來修法，強行表決來做處理，如果立法委員這樣做的話，我認為真的不適格。我們身為立法者，應該是行政機關提出來，這個法案要由行政機關主導，而且要有意見摻雜在裡面，不能只有委員提出修法，然後就潦潦草草地通過，為特定的人解套。今天所有與會委員要摸著良心、看一看這個法案是不是適合，我認為還是要召開公聽會，再做最後的抉擇，不應該這麼草率的馬上就處理。"],["主席：謝謝林委員德福。繼續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將審議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時代力量反對會計法修惡的惡例延續，在2013年5月31日立法院該會期最後一天的深夜偷襲，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當時朝野黨團經過密室協商，將民代貪污除罪化，對我國民主法治造成嚴重傷害，成為一個任何的事後修法都無法彌補的個案式修法惡例，也被輿論稱為「顏清標條款」，所幸這樣的惡法在社會輿論極度反彈之下，兩大黨紛紛道歉，行政院最後提出覆議，立法院在6月13日的臨時會以110票對0票推翻5月31日的三讀決議。","時力黨團在2016年進入國會之後就把國會透明化、破除密室協商作為重要訴求，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為了避免2013年會計法修惡這樣個例、偷渡修法之情形再次發生。本次排入財政委員會審議的修法草案，其實在第9屆時就曾提出，當時草案溝通過程中時力黨團便本於反對個案式修法的立場，當即表明反對，最終草案未排入委員會討論的議程之中。如今這樣的草案再現，並被排進委員會審議，時代力量深表遺憾。本席再次聲明本黨立場，時代力量黨團不會接受個案式的修法、更不會支持，也請立法院朝野各黨委員三思，勿忘2013年會計法修惡的慘痛經驗，希望別再重蹈覆轍，莫折損廣大國人對立法院及民主法治的期待及信任。最後我要請問郭召委，馬永成及林德訓先生是否找過你，請你支持修法解套？"],["主席：謝謝陳椒華委員發言。","王委員美惠：這樣也是就個案回答，可以嗎……","陳委員椒華：因為召委有對媒體表示過、就這兩個人，所以我才會這樣提問。"],["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李委員德維：主席、本院各位委員同仁。今天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條文草案，講白一點，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為陳水扁前總統的貪污案解套。但是就如同剛才時代力量陳椒華主席在這裡所講的，我們不希望為某些貪污的人解套，立法院該做的事情是要為全民設立好的法律，但是今天把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扯為一談，真的讓人覺得太扯。為什麼？很簡單，特別費的數字跟國務機要費的數字真的是天差地遠，國務機要費現在一年也將近五千多萬元，特別費是所謂首長底下的經費支應，每個月了不起十幾萬、二十萬元、三十萬元，這個數字真的是天差地遠。而且今天主席所邀請的單位裡，只有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法務部法制司能夠對於這個法案發聲，相關的單位都沒有邀請，我們想聽聽總統府怎麼說、蔡英文總統怎麼說、總統府的秘書長怎麼說？因為國務機要費是誰在使用啊？不是行政院主計總處、更不是法務部法制司。所以真的希望不管是立法院也好，各黨派包含執政黨及在野黨都要聽聽人民的聲音，人民難道希望把過去貪污的罪犯在審判當中修法幫他解套嗎？","主席：謝謝李德維委員，時間到了。","李委員德維：所以還是建議主席，是不是要邀請總統府等相關單位來會裡面做說明？這樣才能更周延。"],["主席：發言結束後一併處理。","接著請謝委員衣鳯發言。","謝委員衣鳯：與會同仁大家。我現在就程序發言，我覺得為什麼今天在國家還有非常多國際、民生等等重要法案在審理的情況下，我們要來這裡審理這樣一個非常具有爭議性的法案？對於朝野的合作、對於國內的民生、對於國際的形勢都沒有幫助，浪費大家的資源，來到這裡審理一個為了陳水扁前總統在審理中的個案除罪的法案，而來修改會計法。","昨天我看到郭召委排了綠色金融2.0的案子，我覺得郭召委非常有前瞻性，你應該排的就是對於臺灣金融前進及財政有幫助的案子，為什麼要在這裡討論國務機要費呢？會計法涉及陳水扁前總統國務機要費在審理中的案件。今天就前面幾位委員所說的，司法院有沒有來？法務部徐檢察官，你是否有辦法代表蔡部長表示你們對於司法改革的決心？不要因為一個審理中的個案去改變任何法律，你有辦法代表蔡部長嗎？有辦法代表整個司法界嗎？你可以在這裡宣誓嗎？而總統府有沒有派人來說明呢？還是蔡總統你根本不支持蔡易餘委員要修會計法，是不是？蔡易餘委員是本院的同仁、非常好的同仁，你為什麼要修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你到底減肥了沒？","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的會議詢問，待會兒跟你說明……","謝委員衣鳯：蔡總統要求你減肥，你減肥了沒？你先減肥嘛！針對你的健康也有幫助啊！對大家也好啊！你為什麼要導致朝野因為你提的案子在財政委員會審理，造成這樣子的困擾？"],["主席：謝衣鳯委員的發言不要涉及人身攻擊。"],["謝委員衣鳯：你回去減肥好不好？回去減肥好不好？"],["蔡委員易餘：那我要備詢嗎？","主席：謝衣鳯委員會議詢問結束，謝謝。"],["蔡委員易餘：謝謝關心。"],["主席：請吳委員斯懷發言。","吳委員斯懷：主席、各位委員。合理的推斷，在這個時間點召委推出會計法國務機要費的審理，請大家不要忘記今天下午2時在臺北第一殯儀館為太魯閣號49位犧牲的國人舉行的聯合公祭，真的不要坐實了「今天公祭，明天忘記」。我們國家有多少事需要關注，缺水、缺電、4個公投、人民健康安全、萊豬、能源發展政策，台積電馬上就要斷鏈了，這些問題我們反而不在意，現在這兩天要感謝日本排放核廢水，又轉移了焦點。今天推這個法案修正，我合理地懷疑，把這個事情炒這麼大是不是要轉移焦點？把政治風向帶過來，大家就忘記太魯閣這件人禍。","所以我在這裡具體提四個建議，第一個，蔡總統依據憲法有特赦的權力，拿出來用我沒有話講、佩服你，你可以用而不敢用，就要民進黨推這麼一個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法案。第二個，陳水扁前總統這個案子還在審理當中，這個時候恰當嗎？有這麼急嗎？就像剛才幾位委員提的，開個公聽會大家交換意見再說就不行嗎？第三點，這個國務機要費可以溯及既往到無限，95年以前都可以，剛才曾銘宗委員提到軍公教及警消的年金改革是砍軍公教的福利、砍他應有的給與也溯及既往，這樣叫全國軍公教及警消情何以堪？犯罪可以除罪溯及既往，砍福利也要溯及既往。請思考以上這幾個方向，讓國人能夠心平氣和、能夠看到政府的大開大闔、看到公平正義，也請體諒太魯閣號事件的這些人，在這裡我深深地向家屬們致意，真的非常難過。"],["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吳委員怡玎：大家早安，我非常簡短地發言。今天在這裡，國會開這個會只證明了一件事，不管你貪污多嚴重、不管你對國家做了什麼傷害、不管你犯了什麼法都沒關係，只要你位高權重、只要你權力觸及夠深，最後你都會被除罪。這就是我們今天在這裡、在立法院、在財委會審這個法所告訴全國人民立法院在做的事，我深深地感到愧疚。我們也知道現在疫情以及缺水、缺電的情況，財委會應該可以做更多的事，審理更多的法案而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但是沒有，我們在這裡所審理，是為一位過去曾經貪污的國家元首除罪。"],["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不在場）萬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以信發言。","陳委員以信：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這樣的案子在實質上很不合理，在程序上也不適當。在實質上，剛才已經講過了，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在性質上本來就有所不同，而且國務機要費的費用遠比特別費要高出許多，剛才我們看到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李委員的數字已經達數千萬元，而總統的薪水一年也才數百萬元，國務機要費的費用比薪水高這麼多的情況之下，將國務機要費的財務責任予以完全免除，等於是讓部門機關的預算來免除所有財務責任，這在法理上根本就完全說不過去。在程序上面，今天審這個法案，該來的人都沒有來，剛才曾銘宗委員講得很清楚，這件案子跟審計部有關，審計部部長沒有來；這件案子跟司法院有關，司法院也沒有人來；這件案子跟總統府密切相關，總統府也沒有人來，該來的人都沒有來，來的人只有主計總處。來了其實也沒有用，為什麼？主計總處針對這個案子的報告寫了一大堆，最後就是一句話「是否應比照特別費給予善意之信賴保護，並解除相關人員之責任一節，宜請各位委員視前述國務機要經費沿革綜合考量之」，換言之，來的人沒有立場、主計總處也沒有立場，可是老實說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什麼？言外之意是主計總處不敢反對，主計總處根本就不認為這個合理，他們不敢反對，所以文字上寫得這麼模糊。所以今天到底是怎麼回事？行政單位該來的沒有來，來的不敢講真話，而我們為了一個人的個案要去處理。老實說陳水扁前總統的案子，蔡英文總統要特赦就去特赦、敢特赦就去特赦，為什麼要搞到我們國家整體法制都要因為一個人而受影響？今天最大的問題就在這個地方，我們認為這件事情，在政治上面總統本來就有特赦的權力，你想特赦、愛特赦、覺得特赦他對得起全體國人，你就去特赦，為什麼要搞得今天政府單位也覺得不適當，卻不敢講真話，立法院大家也耗費這麼多時間處理你個人的事情，以上。"],["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給你建議，待會兒不要站著，因為我要講很久。我不講多，就20分鐘。","主席：不能20分鐘啦，講太久。","費委員鴻泰：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我到立法院今年是第17年，今天站在這裡講這個題目，憑良心講是非常地難過，今天就是要用蔡易餘委員個人的提案破壞中華民國的官箴，日後中華民國的官員，上至總統、中至總統的侍衛長們貪污走私香菸、下至最近太魯閣號有臺鐵的官員去吃飯、喝花酒，日後只要類似像蔡易餘委員這樣的委員提出案子來，統統可以無罪。為什麼今天有委員點名蔡易餘委員？因為你創了一個先例，讓以後的官員只要認識你蔡易餘委員以後，只要你提了案子，管他做了什麼壞事、管他污了什麼東西，統統可以除罪化。今天是會計法、明天是什麼法，反正蔡易餘委員提了案子之後統統可以除罪化。蔡易餘委員，我不是因為喜歡你才提你的名字，但是你的名字在歷史上會留下一個重要的紀錄，因為你支持貪污、你支持貪污除罪化，這是多麼嚴肅的事啊！各位，爾俸爾祿、你我的薪水都來自於人民的供養，吾俸吾祿皆來自於人民，上天難欺而下民易虐，我們今天在立法院通過了這個法，老百姓拿我們有什麼辦法？毫無辦法！因為那是立法院通過的、因為那是蔡易餘委員通過的！因為他是嘉義的老大，他在地方上有政治實力、在民進黨有政治實力，你奈他何！"],["蔡委員易餘：別相害啦。","費委員鴻泰：今天這個案子看似是修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其實背後就是有特定對象嘛，這個特定對象全國皆知，就叫陳水扁前總統。他的罪行大家都耳熟能詳，我想民進黨的委員也不會願意為他背書，因為他的事情從國外洗錢組織進來一路查下去，有「海角七億」，還有一袋的珠寶藏在他的朋友家，朋友最近也自殺了，種種跡象，深烙在我們的心裡，像這樣的一個案子，我們用一個委員的除罪化法案就可以把他赦免，各位，公理何在？天理何在啊？我們的老百姓對立法委員日後會尊敬嗎？民意代表就應該要接受高度的監督，因為我們雖然沒有行政權，但是我們有監督權，就像最近人家講高端要生產疫苗，我就被問到：你買了多少高端的股票？我嚇一跳，媒體查證，信誓旦旦說立法院有很多委員買了高端的股票，我們都需要去查，我講這個語重心長的話，我要跟各位委員報告，當我們通過了一個為陳水扁而量身製作的會計法，或者是為了某幾個人而脫罪的法律，各位，人民會怎麼看我們？"],["主席：時間超過很久了。","費委員鴻泰：人民會怎麼看我們？人民會認為立法院很爛！各位委員，國務機要費，所謂機要費大概分兩種，一個是在總統府的叫國務機要費，一個是在行政院或其他單位的叫行政機要費，行政機要費到目前為止，從中華民國立國到現在，行政機要費沒有問題，今天機要費的問題就是出在國務機要費，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就出在陳水扁身上。","主席：費委員，待會兒還有質詢的時間可以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真的很抱歉、真的很抱歉。國務機要費為了陳水扁一個人……"],["主席：不要耽誤到其他委員發言的時間。","費委員鴻泰：我們這樣子去利用某一位委員的提案，利用立法委員的多數暴力通過，這個立法院是會被人民唾棄的！各位委員，私菸案可以沒事，被記大過的人升了少將，被記大過的人到國防大學去當副校長，大家心裡已經很不服氣了。這次抓出來臺鐵現場去督工的員工去吃飯、去喝酒、去拿人家的錢，大家心裡更氣，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事情？","主席：費委員，請掌握時間。","費委員鴻泰：因為上行下效！上行下效，總統都可以這樣做，我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做？總統做了以後，反正有蔡易餘等可以幫我來修法，讓我沒罪。各位委員深刻地想想，我雖然在這邊占用了一點時間……","主席：費委員，時間真的超過很多，不只一點而已。","費委員鴻泰：跟主席報告，我就是希望各位委員多多思考一下，我們當立法委員，憑良心講，選得很辛苦，我們工作做得也滿辛苦，但是不能被幾個立法委員把我們整個給拖下去！","主席：好，我們接著請鄭麗文委員發言。","費委員鴻泰：鄭麗文委員目前腿痛，他不會上來。"],["主席：費委員……","費委員鴻泰：所以我要跟各位委員報告，郭委員，身為主席，你怎麼可以排這樣的案子呢？","主席：那是召委的職權當然可以排啊！為什麼不排？是我召委的職權，為什麼不可以排？費委員……","費委員鴻泰：今天要審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總統府你不派人！，總統府就應該要派人，這麼重大的案子！所以是一個小案子……","主席：總統府要派人與否，待會兒處理嘛！費委員，你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你留時間給其他委員發言嘛！而且你們發言的內容都大同小異，總統府的部分，剛剛好幾個都談過了啊！","費委員鴻泰：他的腳還在痛，等他腳好了，我就讓他上來嘛！可不可以？我是在體諒他，好不好？","蔡易餘委員，我建議你趕快撤案吧！真的，蔡易餘委員趕快撤案，你不要在歷史上留下這樣子的紀錄，年紀輕輕，你還想選嘉義縣縣長，日後對你都會有影響的，你知道嗎？年輕人，減不減肥是小事，但是你的形象很重要，你幫一個犯罪的人脫罪，你就是犯罪人的共犯，你知道嗎？","主席：待會兒蔡委員會進行提案說明，謝謝費鴻泰委員。","接著請鄭委員麗文發言。","費委員鴻泰：我不是跟你講他腳痛嘛！真的，他腳痛要坐在那邊休息一下。","主席：他不上來，我就跳下一位。","費委員鴻泰：在他休息夠了之前我來幫他講，我完全是好意，是不是？那麼好意的人，人總要有點慈心、要有善心，我體諒鄭麗文，你也該體諒他，是不是？","主席：我也體諒你，發言時間太久……","費委員鴻泰：人家現在明明腳不太舒服，讓他坐在那邊休息一下，休息的空檔就讓我把心裡的話告訴大家，好不好？","主席：不要耽誤其他委員寶貴的時間。每一個委員的時間都非常寶貴，請費委員控制時間，不要占用發言台。","費委員鴻泰：主席和蔡易餘委員，趕快撤案吧！也不要處理，因為這個影響太大了，日後所有的犯罪經過修法統統都可以免罪。我也敬告蔡總統，如果你真正要修法，不要透過什麼賴清德去找你啦，然後再找主席排案，不用這樣子，我知道的很多，主席，我也不會把話統統給一次講完，蔡總統，你要做就修特赦法嘛？或者是司法程序走完了，你就直接特赦。或者陳水扁不願意認錯，你去修特赦法，這樣影響的層面才會比較小，而且會讓我們政府官員知道他應該要守法，會計資料要登記詳實。主席，我說的有錯嗎？是不是？","主席：你的時間到了，超過很久了。","費委員鴻泰：麗文，腳有沒有舒服一點？可以了。"],["主席：謝謝費委員。接著請鄭委員麗文發言。","鄭委員麗文：主席，各位同仁。我本來是背痛，但是剛剛聽完大家的話，我不但頭很痛，而且我的心更痛。今天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個立法委員，我相信我們應該要有一些原則跟底線，這個紅線是誰都不可以去踩的，也不要以為踩久了，紅線就會不見了。為什麼心痛？第一，太魯閣事故絕對是可以事先避免，不用發生的悲劇、慘劇，今天是公祭，下午我們很多委員都會去參加，但是今天立法院財委會排這個議程，剛剛很多委員已經說到了，是更惡質政治計算，希望轉移焦點，但我覺得這不只是轉移焦點而已，而是民進黨想要趁國之危，也就是說見不得人的事情要趁著月黑風高趕快完成，所以趁著國家發生重大危難、悲劇的時候，為什麼沒有看到府院黨全面動員澈底檢討、改革臺鐵？為什麼沒有看到府院黨全面動員究責究因？為什麼沒有看到府院黨全面反省，太魯閣、18條人命之後仍舊不痛不癢，政府仍舊全身麻痺、無所作為？任由貪腐官商包庇，發生慘案的時侯還是無動於衷，然後還要在立法院偷偷摸摸地通過這種見不得人的法案！為什麼我說「偷偷摸摸」？一個重大法案是歷史共業，一開始賴委員也說過了，是歷經多少朝野協商通過的法案，而今天這麼草率，3個官員喔？我很少看到立法院立法這麼草率的，涉及如此重大的事，相關部會全部神隱，就像蔡英文和蘇貞昌這兩個禮拜都神隱一樣，現在是無政府狀態嗎？總統府的態度是什麼？司法院的態度是什麼？法務部的態度是什麼？蔡總統說司法改革是屁嗎？跟講臺鐵改革一樣是屁話嗎？還不准我們懷疑蔡總統改革的決心！臺灣要死多少人，我們才可以懷疑你改革的決心？","主席：鄭委員，時間到了。","鄭委員麗文：請問臺灣要死多少人，才可以懷疑你改革的決心？","主席：鄭委員，時間到了。鄭委員，時間到了。鄭委員，時間到了。","鄭委員麗文：今天不但不改革，還走民主倒退，可以為了個案除罪嗎？可以為了審理中的個案來除罪嗎？","主席：鄭委員，時間到了。","鄭委員麗文：你們很好心、有同事愛，為了陳水扁，為了馬永成，為了林德訓，為什麼這個案子可以審十幾年審不完，法院到底是誰開的？為什麼可以審十幾年，要一直等到立法院幫他們修法除罪化嗎？","主席：鄭委員，時間到了。我們要請……","鄭委員麗文：請問老百姓看在眼裡做何感想？千千萬萬有多少的案子，可以傾國家之資源護航，為一個個案，過去發生、審理中的個案來除罪嗎？這個一讀根本就不應該通過的！","主席：鄭委員，還有登記質詢的時間，還可以再補充發言，請停止發言。","鄭委員麗文：今天站在這邊，心不痛嗎？各位，心不痛嗎？立法委員沒有良心了嗎？立法委員也沒有人性了嗎？所以沉痛地希望撤回此案，不應該在沒有任何討論、沒有任何共識，而且挑在今天審這個案子！挑在今天審這個案子，我們怎麼有臉面對國人？根本不應該起心動念，根本不應該排案，","主席：鄭委員，你耽誤很久的時間了。","鄭委員麗文：如果我們不憑著我們的良心，站在這邊把這個案子擋下來……","主席：鄭委員，請你尊重其他委員的發言，好不好？","鄭委員麗文：我們到底要怎麼樣才能請總統，請行政院院長，請所有部會、政府資源、立法委員、立法院能重視臺鐵的問題？臺鐵每天上軌殺人哪！像個不定時炸彈一樣，幾乎天天出事。","主席：臺鐵的問題，交通委員會會自行處理，請鄭委員停止發言，時間已經到了。","鄭委員麗文：所以在這種情形底下，我們立法院希望看到所有相關的改革，結果統統沒有，沒有討論、沒有人關心，今天叫我們來審這個，我們還是人嗎？"],["主席：待會兒還要質詢啊！"],["鄭委員麗文：我們還有臉審這個案子嗎？怎麼可以讓你繼續質詢？怎麼可以讓你進入詢答？","主席：還有其他人登記要發言，尊重一下其他委員的發言權利，好不好？","鄭委員麗文：你要排這個案子，居然只找這3個，主計長、一個小小的處長、小小的參事……","主席：其他的單位，待會兒會進行討論協商嘛！鄭委員……","鄭委員麗文：就想要瞞天過海、就想要過關，難道全臺灣人都瞎了嗎？","主席：其他的單位是否邀請，待會兒會進行討論……","鄭委員麗文：我們立法委員都瞎了嗎？我今天穿全身黑要去公祭，我今天早上居然在立法院不能夠幫臺鐵的亡魂爭取任何的權益，我要在這邊擋這個案子！"],["蔡委員易餘：立法委員的工作就是要……","鄭委員麗文：今天中華民國的立法院墮落至此，墮落！墮落！墮落！"],["主席：謝謝鄭麗文委員……","鄭委員麗文：今天做為一個立法委員，我們今天能不擋到底嗎？老柯居然跑掉了，放生了嗎？不在了，也沒有要朝野協商，也不管啦！就想說不看，假裝沒看見讓這個案子就這樣通過，強渡關山嗎？是這樣處理案件的嗎？郭召委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排這個案，財委會沒有其他的重要事情可以關心了嗎？","主席：鄭委員，時間已經到了。","鄭委員麗文：今天IMF要發行天價的SDR，那我們財委會統統都「不要不緊」嗎？都不需要關心嗎？","主席：你不要扯那麼遠啦！那是外交委員會的事情，你不要扯到這邊來嘛！"],["沈委員發惠：去開記者會啦！","鄭委員麗文：臺灣有這麼多的財稅要改革，財委會沒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了嗎？沒有嗎？沒有其他的正事可辦、可忙了嗎？這麼多的案子等著改革，等著各位大委員關心的眼神，等不到！","主席：你去你們黨團辦公室開記者會，可以對外說明清楚，不用耽誤其他委員的發言時間以及財委會會議的持續進行。鄭委員！"],["鄭委員麗文：馬永成只要跟幾個委員講一下……","主席：請你適可而止，好不好？","鄭委員麗文：跟柯總召講一下，這種案子就敢這樣子大剌剌地提出來！臺灣沒有公理正義、沒有是非對錯、沒有道德底限了嗎？沒有錯，民進黨就是要告訴大家沒有了啦！只要有黨證什麼都可以做，只要有黨證也可違法包工程啦！只要有黨證，什麼都可以做嗎？這是公然貪污，是中華民國民主史上最丟人、最恥辱的一頁！居然事過十幾年，還有現任立法委員要幫這個中華民國的恥辱擦屁股嗎？","主席：鄭委員，你的時間到了，還有其他委員……"],["鄭委員麗文：臭不可聞哪！「這款尻川、這款屎」你擦得下去？這款屎你擦得下去嗎？我們都很愛乾淨的啦！","主席：鄭委員，請停止發言，好不好？","鄭委員麗文：現在是2021年，中華民國國會是在處理這種爛案嗎？"],["蔡委員易餘：我沒在擦「尻川」的……"],["鄭委員麗文：最好是不要！","主席：鄭委員，請下來休息了，保重好不好？","鄭委員麗文：我跟你講，懸崖勒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主席：請你停止發言，鄭委員。","鄭委員麗文：就在這時候開始停止還來得及，拜託！拜託郭國文委員、拜託蔡易餘委員。","主席：我拜託鄭麗文委員請停止發言，好不好？接下來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鄭委員麗文：不同的政治立場、不同的意識形態，但是對於違法貪污，應該立場是一致的才對！溯及既往？歷史共業早就已經處理完畢了……"],["賴委員士葆：還沒有定讞……"],["鄭委員麗文：判決無罪就好了啊！","主席：好，接著我們請溫委員玉霞……","鄭委員麗文：最好是趕快給你們判決啊！那你幹嘛要朔及既往？如果他……無罪，那幹嘛要溯及既往，幫鬼脫罪嘛！"],["羅委員致政：還會再討論。"],["主席：待會兒再處理啦！","鄭委員麗文：如果不是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不然是誰？你告訴我啊！","主席：鄭委員，你留點時間給其他人講話嘛！"],["鄭委員麗文：不然現在我們審這個是在審什麼！"],["主席：稍等一下就會處理了嘛！","鄭委員麗文：統統除罪，不然我們審這個是在審什麼！","主席：程序發言，你待會兒還有質詢的時間，待會兒再處理嘛！留給其他人發言嘛！"],["鍾委員佳濱：我也登記程序發言。","鄭委員麗文：我們還要怎麼尊重！這個案子都敢提出來了，還要怎麼尊重！"],["主席：不要一直盤踞在那邊嘛！","鄭委員麗文：你要別人的尊重，要先尊重自己。","主席：你要尊重其他委員的發言，你的發言時間已經遠遠超過你原來的時間了嘛！"],["鄭委員麗文：我們要先自己尊重立法委員的職權。","主席：鄭委員，你現在就沒有尊重自己，也沒有尊重本委員會嘛！"],["鄭委員麗文：我們先要尊重立法應該要有的原則、底線、紅線。","主席：鄭委員，你該發言的時間都已發言完，那就適可而止，好不好？"],["鄭委員麗文：我們國民黨在這裡呼籲多數的民進黨……"],["主席：請你下去嘛！"],["沈委員發惠：休息啦！","鄭委員麗文：要適可而止，主席講這句話，就是我們今天一早程序發言的目的、就是希望民進黨懸崖勒馬……"],["主席：你的發言要適可而止。"],["鄭委員麗文：就是希望民進黨適可而止。"],["鍾委員佳濱：休息啦！","鄭委員麗文：在此國之大悲、全國痛心之刻，要我們來審這種案嗎？我都不太敢相信我自己的眼睛，所以讓我們……","主席：好，宣布財委會現在開始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在上午已聽取多位委員在程序發言與會議詢問時所提出的意見，並進行黨團協商，現作決議如下：一、在審查本案之前將先舉行公聽會，安排於4月22日（星期四）舉行。二、安排於4月28日審查本案，並邀請總統府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備詢。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今日會議到此為止，散會。","散會（13時53分）"]],"block_lines":[1,7,7,10,25,27,31,31,33,33,34,34,35,35,36,36,37,37,38,38,40,42,45,48,49,51,56,56,62,70,72,73,74,76,77,79,84,93,96,99,103,109,110,111,113,114,117,119,122,126,128,132,140,158,176,177,184,186,191,194,198,201,202,209,210,213,214,217,218,221,223,226,228,230,231,232,234,235,236,241],"person_count":{"決定":1,"通過臨時提案4案":1,"提案人":4,"連署人":1,"主席":27,"賴委員士葆":4,"謝委員衣鳯":1,"蔡委員易餘":5,"鄭委員麗文":10,"沈委員發惠":2,"羅委員致政":1,"鍾委員佳濱":2},"persons":["決定","通過臨時提案4案","提案人","連署人","主席","賴委員士葆","謝委員衣鳯","蔡委員易餘","鄭委員麗文","沈委員發惠","羅委員致政","鍾委員佳濱"],"title":"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3時53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