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星期四）9時7分至16時2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瑩","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0年5月5日（星期三）9時4分至15時56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蘇巧慧    楊  曜    賴香伶    莊競程    洪申翰    蔣萬安    廖國棟Sufin．Siluko  邱泰源    陳玉珍    徐志榮    張育美    黃秀芳    陳  瑩","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曾銘宗    林德福    陳椒華    洪孟楷    葉毓蘭    鍾佳濱    謝衣鳯    邱顯智    劉世芳    楊瓊瓔    廖婉汝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王婉諭    何欣純    羅明才    高金素梅  張其祿    蔡易餘    劉建國    范雲","      （委員列席22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專門委員：朱蔚菁","主任秘書：金允成","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薦任科員  莊鴻基","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11案。","(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項下「策辦勞工服務」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訓練發展」凍結1萬元書面報告。","(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業務」中「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促進工作」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中「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促進工作」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管理」項下「辦理職前訓練」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辦理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展示、研發成果推廣與國際交流」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決定：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三、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18案。","(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科技發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國際合作、永續發展及科技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營造優質環境衛生」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六)「事業廢棄物管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資源循環再利用」之「委辦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辦理無機再生粒料用途推廣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再生及再利用工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資源循環再利用」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環境衛生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公共環境衛生管理」之「國外旅費」凍結9萬5千元書面報告。","(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推廣環保產品及綠色消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規劃設計環境保護資訊系統」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辦理全國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計畫」之「委辦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企劃」項下「綜合計畫策劃」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化學物質評估與管理」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事故處理技術開發與訓練」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決定：除第10案保留，另擇期處理外，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召集人推舉事宜。","推舉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3人（不含主席），經舉手表決贊成陳委員玉珍者5票，陳委員瑩者8票，贊成陳委員瑩者多數，由陳委員瑩擔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召集人。","邀請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後續子法規劃及施行期程」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報告與討論事項綜合詢答，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楊曜、廖國棟    Sufin．Siluko、賴香伶、莊競程、洪申翰、蔣萬安、邱泰源、陳玉珍、徐志榮、張育美、黃秀芳、曾銘宗、林德福、陳瑩、陳椒華、及邱顯智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經濟部工業局主任秘書周崇斌、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及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楊瓊瓔、廖婉汝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討  論  事  項","一、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14案。","(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關係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落實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法定權益」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落實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法定權益」中「業務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項下「健全合理工時制度」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十)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業務」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保險業務」合併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凍結5萬元專案報告。","(十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三、另針對第(一)、(二)及(六)案通過附帶決議3項：","(一)我國就業保險係以受僱勞工為適用對象，自營作業者尚非保障對象。經查，近年來已有部分國家開放自營作業者得自願參加就業保險，雖其制度設計與我國就業保險有別，但考量就業型態多元，如何保障自營作業者之就業風險亦須正視，爰要求勞動部積極蒐集國外具體作法，並於2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研商可行性。","提案人：吳玉琴    林淑芬","連署人：洪申翰    莊競程    賴惠員","(二)有關勞動部110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十二分之一案，請勞動部就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福祉計畫」及「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範疇審議原則，於4個月內提出精進作為，並於作成決議前應充分溝通。","提案人：陳  瑩    黃秀芳    吳玉琴    林淑芬","(三)勞動部應就雇主為行為人之職場性騷擾申訴、調查、懲戒及裁罰等機制，提出制度性檢討對案（如修法草案），於2個月內提出前述報告給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洪申翰    莊競程    吳玉琴    范  雲","二、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28案。","(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綜合計畫」項下「綜合企劃」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辦理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等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之「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提升天然災害廢棄物應變處理能量設施計畫」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之「獎補助費」凍結2,500萬元書面報告。","(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之「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之「獎補助費」凍結400萬元專案報告。","(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廢棄物管理」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九)「事業廢棄物管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辦理環保許可、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等系統維運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再生及再利用工作」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溫室氣體減緩策略規劃及推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環境監測資訊」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區域環境管理」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水質保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防制」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事故監控與危害諮詢」之「設備及投資」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化學物質查核及資訊」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散會","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繼續報告。"],["項目：二、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52案。","(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公費生培育」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五）第6目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 KC8]第6目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辦理完善全人全醫療照護網絡與運用生醫科技強化醫療照護效能」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公費醫師留任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合併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項下「金門、連江、澎湖3離島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規劃及管理」及「中藥藥事規劃及中醫藥政策發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規劃及管理」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藥藥事規劃及中醫藥政策發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藥品質與產業提升」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優質發展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優質發展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八）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九)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一)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二)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4目「衛生福利資訊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2目「一般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愛滋防治第六期五年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一)「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二)辦理強化新興食品科技衍生產品之管理能力等業務之「委辦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六)「食品安全巨量資料應用」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八)「食品企劃綜合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三)「藥粧管理工作」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九)「藥物全生命週期精進管理」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一)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四)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五)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六)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3目項下「婦幼及青少年健康保健」預算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六)「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七)「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八)「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九)「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四)「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二)「推展家庭支持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三)「推展家庭支持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四)「推展家庭支持服務」中「業務費」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六)「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業務費」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對衛福部主管之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共計52案，如無異議，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如對某一案有異議，請向主席台提出，於進行討論事項時再一併處理。"],["林委員淑芬：有異議要先講嗎？","主席：對，我們後面再一併討論。"],["林委員淑芬：第（二十八）案。"],["主席：其他委員有無異議？"],["張委員育美：第（十八）案及第（十九）案。","主席：好，已經記錄下來了。","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二、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28案。"],["三、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28案。","主席：本日議程審查「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計5案；審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計3案；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6案，以上議程採綜合詢答。","現在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首先請蔡委員易餘說明提案要旨。","蔡委員易餘：主席、衛福部各位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提出「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主要是有鑑於現在市面上上市的電子煙販售以及使用情形是氾濫的，而且基本上電子煙的使用變成一般民眾都能輕易取得，其潛在風險相當高，我們現在看到很多縣市透過地方自治條例也都通過禁止電子煙的販售，表示這個議題在地方上都已經跑在國會的前面，有鑑於此，我就提出菸害防制法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我們希望以後可以在菸品的部分做類別化，把類菸品和近似於菸品的部分做有效的的管制以及禁止，讓一般民眾不要輕易去取得電子煙，同時也可以把菸品類別化之後，政府原本應該要收到的相關菸品稅收也可以如實收稅，能夠達成不管是要禁止電子煙以及相關菸害防制法的初衷。以上說明，敬請公決，謝謝。"],["主席：其他提案委員均不在場。","請提案人莊委員競程進行提案說明。（不說明）莊委員不說明。","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128案，提出本部意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背景","在我國人口快速高齡之趨勢下，民眾長照需求急遽提升，長期照顧服務法於104年6月3日制定，並自106年6月3日正式施行，本部於106年起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以下稱長照2.0），穩健布建居家、社區及住宿式服務資源，並持續精進各類長照服務，結合地方政府提升長照服務品質及充實長照人力，以逐步達成社區長輩在地老化之目標。鑑於失能人口持續成長，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資源發展，以滿足失能者之多元長照需求，自107年起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積極提升我國長照資源不足區之服務量能。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長照ABC）資源建構，ABC據點自106年度的80A-199B-441C，已成長至110年3月的692A-6,346B-3,343C，可見ABC據點已達到綿密穩定布建。此外，110年3月長照給支付服務人數達36.5萬人，較106年度成長3.4倍，服務涵蓋率達55.1%，本部將與地方政府賡續積極結合民間資源，普及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另基於長照資源合理利用原則，輔以長照給付及支付制度已提升長照服務費用支付價格，為落實長照服務使用者付費機制，強化失能者權益保障及提升長照服務品質，爰本部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祈各位委員支持與協助，持續促進長照服務之推動與發展。","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我國於96年3月制定菸害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同年9月19日正式施行，其後歷經3次修正，最近1次修正公布日期為98年1月23日，迄今未修正。本部刻正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與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產品、提高使用菸品年齡至20歲、禁止加味菸、擴大室內外公共場所禁菸、加大警示圖文面積等多項策略，期加強對電子煙與新類型菸草產品之管制法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09年7月28日預告結束，本部於109年10月20日報請行政院審議，行政院並於109年11月16日及109年12月18日召開審查會議，修正草案正由行政院法規會細部審查中。本部亦已提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期本會期送入大會審議。","貳、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修正草案計13條（修正9條及新增4條），分布於總則(1)、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1)、長照機構之管理(3)、罰則(6)、附則(2)。修正重點摘述如下：","(一)增列經濟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即以經濟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長照輔助器材、產品開發之規劃等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六條）","(二)增列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民眾失能程度核定其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額度；長照服務使用者應負擔一定比率長照服務給付額度或金額。另為避免長照服務特約單位削價競爭，以確保長照服務品質，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部分之服務費用，不得減免。（修正條文第八條之一）","(三)為布建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資源，增列符合特定要件之學校得設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排除適用設立長照機構法人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二條）","(四)為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簽訂特約之申審程序、不予特約之條件及違約之處理等相關事項，授權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制度之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修正條文第三十二條之一）","(五)為確保身心失能者之權益，並提升主管機關查核未立案長照機構之效率，明定主管機關之檢查義務，且受檢查者應予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九條之一）","(六)針對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為長照機構者，明定其違法態樣及罰責；現行第四十七條就合法設立許可長照機構違規處罰類型調整其規範體例；另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增列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七)配合修正條文第八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明定長照特約單位違反收費規定之罰責。（修正條文第四十九條）","(八)為確保長照資源合理利用及永續發展，並強化對長照機構之管理，增列所屬長照人員為業務不實記載行為之裁罰，以督促長照機構確實監督其所屬長照人員，不得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記載，虛浮報長照服務費用；另增列長照機構評鑑不合格者，於其改善完成前，不得增加服務對象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五十三條）","(九)長照人員需登錄於長照機構，或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始能提供服務，爰修正長照機構使未登錄或未報經同意之長照人員提供長照服務之罰責，明確其違規行為處罰樣態。（修正條文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八條）","(十)增列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提供長照服務，仍適用原法令繼續提供該服務之機關（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其實際執行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繼續教育、登錄及處罰，適用本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六十二條）","參、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鑑於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業務負責人須為專任，然業務負責人具實務經驗，若能將其經驗作教學傳承，實能造福學子，並增列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之兼職範圍，保障接受服務者之權益。"],["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有鑑於業務負責人係綜理長照業務且肩負督導責任，應熟稔長照相關業務，以利推展業務及管理機構，爰應以專任為原則，本部並於109年3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0642號函，已就兼職行為設有例外之放寬條件在案。委員提案與本部函釋方向相符，本部敬表支持。","肆、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合理利用長照資源，明確化長照給（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的特約機制之法律授權，並保障服務對象權益，修正重點包含增列經濟主管機關權責事項、授權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制度之相關辦法、增訂長照特約單位應為其所屬長照人員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義務、明定主管機關之檢查義務及針對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為長照機構者，明定其違法態樣及罰責等。"],["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有關本案委員版本（計13條）與本部報經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版本完全相同者計9條；另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八條係酌修行政院版條文內容，文義不變；餘第三十二條之二及第四十八條之一係為保障長照特約單位所屬長照人員社會保障及勞動條件等權益。委員提案本部敬表支持。","伍、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為確保與提升長照服務品質，明確化長照人員資格，爰增訂長照人員之資格，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考量現行長照人員之資格訂定於不同法規，如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及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等，確有整合做整體規劃與管理之必要性。爰此，本部敬表支持。","陸、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為推動長照輔助器材，鼓勵業者投入長照產品開發及發展長照智慧產業，增列經濟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主管長照輔助器材、產品開發之規劃及推動等相關事項，以提升長照服務提供效率，加速我國長照服務體系之發展。"],["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委員提案與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版本條文內容相同，本部敬表支持。","柒、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禁止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及未滿18歲者吸菸；於孕婦或未滿18歲者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一)委員所提修正條文，係健全對於未成年吸菸之防制措施，可有效保護兒童及少年，並擴大無菸環境。","(二)惟本部函送行政院審查中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供應菸品年齡至20歲，以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爰建議委員提案併後續行政院提案，於大院併案審議。","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增訂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法定掌理事項。"],["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一)委員所提修正條文，係就中央主管機關所掌理之菸害防制事項入法，惟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組織法」第二條明定本部國民健康署掌理事項包括「菸害防制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之相關事項」，另「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第十條並明列包括菸害防制政策、法制業務、宣導教育、訓練與研究、戒菸服務之規劃及推動。又本部亦依據菸害防制法第一條所揭櫫「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之立法意旨，採取與國際同步之菸害防制策略，以落實菸害防制工作。","(二)有關委員所提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中央主管機關專責研究之單位設置乙節，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不得以作用法或其他法規規定機關之組織，故二者恐有所扞格。","(三)有關委員所提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對查緝之非法新興菸品之毒害鑑定，與中央主管機關法定職掌尚有未盡相符之處。","(四)考量委員草案多屬現行組織法規範事項，爰建議僅修正第一項，或後續併行政院提案於大院併案審議。","玖、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增訂類菸品定義，明文禁止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近似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之物品。"],["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一)委員所提草案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菸品及類菸品定義，雖與本部預告版本相同，惟預告後，本部業參酌各界意見與專家學者討論修正，送行政院審查中之內容已有調整。","(二)委員所提第十四條增訂禁制規定，有利禁止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或廣告，惟未就相對應罰則進行修正，即只處罰製造業者（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販賣業者（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者並無罰則，恐難以有效遏止不法業者。宜建議委員提案併後續行政院提案於大院併案審議。","壹拾、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委員修正重點：","如無法辨識其年齡者，應要求購買者出示相關證件。"],["二、本部對上開修正草案意見：","(一)委員所提修正條文，係健全對於未成年人吸菸之防制措施，應可有效保護兒童及少年，本部敬表支持。為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規定，本部亦積極責成全國各縣市衛生局，除加強稽查外，亦輔導業者，販售菸品時需出示年齡證明文件以確認年齡，否則拒絕販售，透過雙管齊下以保護兒童、青少年。","(二)惟本部函送行政院審查中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供應菸品年齡至20歲，以有效保護青少年健康，爰建議委員提案併後續行政院提案，於大院併案審議。","壹拾壹、結語","本部推動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提報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與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產品，提高使用菸品年齡至二十歲，禁止加味菸等多項策略，及加強對電子煙與新類型菸草產品之管制法源，感謝委員提案指導。因修正草案正由行政院法規會細部審查中，也建議委員所提4案併後續行政院提案，於大院併案審議。","最後有關本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決議共128項，其中所有討論事項計有76項，報告事項計52項，已全數將書面資料函送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及各位委員辦公室。有關交付委員會審查76項之辦理情形，敬請各位委員參閱書面資料，各類經費的編列確為業務推動之需，進行惠予支持，准予動支，俾利本部及所屬機關依既定之施政計畫及業務內容執行。","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完成有關法律及預算案，對業務之推動有極大助益，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以上報告。"],["主席：請提案人吳委員玉琴進行提案說明。","吳委員玉琴：謝謝主席，因為內政委員會剛好在修住宅法，那邊也正在審查法案，所以來不及衝過來。","剛剛部長已經有相關的報告，我的提案跟部裡面蠻多提案是相似的，我想這部分我們一起討論非常久，這一次整個長服法修法，我覺得是因為這幾年實施長照2.0之後，其實是要來解決實務上碰到的一些問題，並不是一個大修，民間團體也會期待是一個大修法的狀態，可是我們這一次是要解決比較急迫的部分，比如特約的制度、整個資源的佈點，還有一些法規不足的部分。我的修法裡其實有一條，我覺得這也是我自己疑惑的地方，就是第十八條之一，針對長照特約單位的削價競爭，為了要確保長照的品質，所以明定長照機構應該要向服務對象收取自行負擔的服務費，不得減免而且定有罰則，這部分其實我在質詢時也都有一些疑慮，對於一些偏鄉地區或原住民地區，有時候他們真的付不出自費額，要怎麼去做解套？剛剛很高興看到蘇巧慧委員有一個提案可以來討論，看怎麼來衡量這樣的衡平性。","另外我特別有針對第三十二條之二，因為長照機構的組成很多元，怎麼樣來保障長照特約機構所屬長照人員的社會保障和勞動條件的權益，所以特別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二，希望能夠增訂長照特約機構單位能夠為所屬的長照人員投保勞保和健保，以保障其勞動權益。其他的議題大概都跟我們部裡面的一些條文相似，這次修法主要是要補強長照2.0實施後所出現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各位委員一起支持長照服務法修法通過，謝謝。"],["主席：請提案人洪委員孟楷進行提案說明。","洪委員孟楷：謝謝主席。各位在場的同仁和行政部門，我想今天針對菸害防制法，本席有一個第三條的修正草案，在此做提案說明。其實誠如衛福部的書面報告所說，菸害防制政策、法制業務、宣導教育、訓練與研究、戒菸服務之規劃及推動，現在都已經明列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處務規程當中，也正因如此，才告訴我們更應該把相關的業務來入法，因為這不僅僅是針對重要的中央菸害防制事項，更關心到我們全體兩千三百萬國人以及我們所有下一代的健康。如果只是讓行政子法來管理，而修正上無須立法程序的話，確實沒有辦法有效地來做把關，所以我們希望真正要正視並用嚴謹的態度。","第三條的修正也是希望能夠落實明文規範中央法定的掌理事項，如同菸害防制法的政策以及法規的規劃和研究，還有對地方政府執行防制事項的協調跟督導，查緝非法新興菸品之毒害鑑定、相關專業人員的管理以及地方政府跟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菸害防制的輔導及協助事項等，希望更能夠加強發揮菸害防制的作用。","我想菸害防制不分藍綠、不分黨派，更應該大家共同一起來，也因此我們希望今天第三條的修法，能夠請大家用更開闊的態度並且共同來討論，並不是要剝奪地方政府的權限及權力，更重要的是要讓中央有一個高度協調統合並運用地方的能力，希望衛福部可以給國人一個健康及強而有力的後盾，將相關業務積極的納入中央法令，讓菸害防制的業務層級有所提升，才不枉當初我們定下專法的初衷，希望我們所有先進能夠來支持，感謝！","主席：先跟各位委員說聲抱歉，因為我們今天其實要處理解凍案就有128案，而且還有條文要審查，所以今天的詢答要拜託各位委員可以比較確實掌控時間，我們待會在逐條及解凍案時，會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謝謝各位的合作。","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本日不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時除了原有的麥克風之外，我們還備有消毒過的無線麥克風。","請第一位賴委員惠員發言。","賴委員惠員：（9時33分）部長早安。先向您提問一個時事議題，我們知道諾富特飯店出了這些狀況有一些爭議性，權責單位比較特殊，這是部長昨天的回應，現在已經出現這個問題，到底誰來負責？中央定的規則，地方批准執行，這都非常合理，可是交通部長王國材又說三方面都要去檢討，不管是桃園市政府防疫旅館的檢查或民航局機組人員的管理，甚至交通部觀光局觀光旅館的輔導，這三方面都需要好好檢討。但也有人講是桃園市甩鍋所以開罰飯店，也有人講說是中央和地方互相甩鍋，部長怎麼看這個問題？"],["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賴委員早。我想這沒有甩鍋的問題，權責單位都站在自己的立場發表看法，其實大家的看法滿一致的，但是為了講法的不一致，所以今天下午我會召集桃園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包括交通部民航局、桃園市政府、華航和指揮中心一起來開會，把相關的法規面、法制面研議清楚，讓大家把權責弄清楚。","賴委員惠員：好，其實我們也會針對這個問題給國人一個完整的報告，是不是？"],["陳部長時中：當然。","賴委員惠員：謝謝部長，辛苦了。今天我們要審查長照法，我們當然也知道長照法非常重要，長照2.0就是要滿足我們國人食衣住行的需求，2025年我們即將進入超高齡的社會，其實長照的需求持續增加，老人化的問題一直持續發生在我們周圍，以本席的臺南為例，超過65歲的老人就占了31萬3,000人，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具備長照需求的民眾基本上他們都沒有辦法自主移動，其實是需要長照的工具接送，這是家裡有長照的長輩時最需要的，今天和部長探討的就是有關長照的交通車其實遠遠缺乏，我們以六都為例，在臺南市有2萬2,489人是需要長照交通車的服務，基本上1台長照車只能服務499人，不到500人，以這樣的服務比例其實非常低，我們去探討原因主要是因為長照交通車的不足，針對不足的部分，部長有沒有什麼看法？當然，你會講如果地方政府提出來的話，你們當然是全力支援，可是我們知道長照的交通工具一向都是用公益彩券回饋金，每年約20億元到27億元的規模，衛福部大概可以分配到6億元，你在交通補助方面用了多少？請說明。","陳部長時中：委員是指在整個交通使用上，我們查一下。不過也跟委員報告，有關交通接送，一個就是關於硬體的布建，就如同剛才委員講的，只要臺南市政府能夠針對相關單位需要補助的，我們都會全力來做這件事。","賴委員惠員：對，沒有錯。","陳部長時中：第二，是地方交通動線經營效率的問題，這裡面如果沒有相當的量能，換句話說，要承接的單位意願就會不高，所以我們可能要跟地方政府針對相關縣市的一些營運方法、路線規劃及是否能讓經營效率提高，我們可以一起討論。","賴委員惠員：部長，我們從這張圖裡頭看到長照車輛負擔的能量，在特約計程車裡不管是桃園、臺中、臺南都掛零，高雄也是掛零，為什麼？因為這些特約計程車如果是用跳表來計算或是全額計算，這對於幅員廣大的桃園或臺南、高雄來講，一般的百姓的負擔其實就會非常沉重，所以變成特約計程車也不願意跟我們簽，我們其實也不敢用這一套方式。如果長照交通車量足的話，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其實長照交通接送車的南北負擔差很大，就是我講的這個問題，如果單看臺北市的話，因為臺北市的交通工具相當多，相同的問題用5公里的距離來看，大約是臺北車站到臺灣大學校門口，在臺北只要負擔25.5元，如果在臺南的話，1個民眾要負擔41元，甚至快要到42元。因為臺南的地形非常狹長，其實這樣的收費機制一般的民眾是負擔不起的，因此我們需要長照交通車。長照交通車是非常迫切需要的，其實現在看到的這些數字還不是最糟糕的，而是用復康巴士去支撐這些需要長照的人。","整體來說，希望中央針對長照交通車需求量大的縣市，是不是可以專案協助需求量大的地方政府？像每年10月臺南市政府提出的整合計畫，雖然去年你們有補助五十幾台，但是量還是遠遠不足；另外有關公益彩券的回饋金，還是要再請教部長，到底有多少是針對長照交通車進行專案處理？如果現在沒有辦法馬上回復本席的話，是不是提供書面資料給我？"],["陳部長時中：好。","賴委員惠員：因為問題當然也不一定是出在衛福部，主計處有一個非常強硬的規定，要求公益彩券一定要用在哪些特定的用途，也造成這個議題的困境。是不是可以鼓勵民間企業捐助長照交通車？並且規劃節稅措施，這也是一個辦法。以上希望部長提出一個完整的書面資料給我，謝謝。","陳部長時中：好。還是要有實益，臺南復康巴士現在有151台，臺南如果有提出需要我們還是會support。","賴委員惠員：好，謝謝部長。"],["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9時43分）部長好。還是就疫情的部分向您就教，最近這一波諾富特飯店的事情，應該是從4月20日的華航機師事件一直到4月29日的諾富特飯店，疫情持續擴大，到現在有28個人染疫、11個人不明感染源、16個人本土個案、1個人不在臺未列案號。昨天是第一次出現本土案例加零，是從4月20日到今天第一次出現本土案例加零的狀況，部長，「加零」代表什麼樣的意義？我們可以怎麼面對接下來的生活？期待接下來再「加零」，還是其實採檢的範圍還沒完成，所以「加零」只是一個剛開始的期待？我們可以開始高興了嗎？"],["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蘇委員好。每一天確診數「加零」當然是好事情，不過危機並沒有過去，因為距離全面撤離跟社區明確切割是上個禮拜五，到今天完成後就是7天，7天是第一個觀察期，看起來社區在7天內並沒有擴增的跡象，所以就是說……"],["蘇委員巧慧：7天內沒有擴增的現象意思是已經完成7天。","陳部長時中：對，就是4月30日跟社區相關的接觸，當然有零星的個案出來，但是整個觀察還要到5月中才能夠知道在社區的影響到底有多大。","蘇委員巧慧：所以7天算是第一波稍微可以有點信心，但是接下來要觀察5月中。這也是您說的我們現在在社區感染的邊緣，用您的話來講是這樣。但其實我們防疫了1年也經歷過很多次事件，有沒有哪一次事件跟這次差不多？我的意思是其實我們也很認真防疫這麼久，坦白講現在當然又是一個新的危機開始，但應該也不用過度驚慌失措，應該可以這樣想吧？我自己去看磐石艦事件就跟這次滿類似的，不管是目前的人數也好、足跡遍布的城市也好，不知道部長怎麼看目前的狀況？","陳部長時中：因為磐石艦從4月14日有零星的社區暴露，後來再整體放出來，所以從4月14日到4月17日算是社區可能暴露期；諾富特飯店在時間上最早發現的1120個案，從4月15日起進入可傳染期至4月27日共12天是社區暴露期，雖然人數比較少，但這是一個確診的個案，所以這兩個事件的暴露時間程度是不一樣的。經過很多可能會發生群聚的情況，我們也都一一處理，目前還是希望有步驟、有層次的去處理好。","蘇委員巧慧：部長，既然觀察期要到5月中，其實要嚴謹但不用太驚惶，這個禮拜天就是母親節，部長可不可以向全國人民說明一下，在這個會有高度移動、大量聚餐的節日，有沒有什麼指引可以建議？我們還可以外出吃飯嗎？可以上街買禮物給媽媽嗎？你建議我們要怎麼樣度過這個母親節？","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外出是絕對沒有問題，買禮物也很好，在吃飯的時候要注意社交距離，因為吃飯的時候不會戴口罩，所以在非必要的時候還是儘量戴著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還是要呼籲大家要戴口罩、勤洗手，當然在母親節是沒有打疫苗，但是疫苗在中期還是一個很有效的方式，所以儘早把個人防疫做好。","蘇委員巧慧：所以這個母親節可以完全按照一般的生活狀態度過，部長，我差點以為你要說打疫苗是送給媽媽最好的禮物，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陳部長時中：委員講得很好。","蘇委員巧慧：講到疫苗，我今天又看到報紙寫疫苗還沒進來的時候說買不到，現在疫苗進來了又說效力不夠好要大家不要打，打疫苗的人在這幾天屢創新高，開始說一定還有疫苗在效期內用不完，顯然會報廢掉幾萬劑。部長怎麼看這樣的新聞？真的有疫苗會報廢嗎？現在的施打順序及狀況如何？","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對於整個施打量要做好控制，一方面也不要引發大家恐慌，另外一方面在不浪費的情況下有序的施打疫苗。目前來看，有一批十九多萬劑的在5月底到期，另外一批十一多萬劑的會在6月15日到期，在4月20日以前大概打了三萬多劑，所以會先保留三萬多劑，其他會儘速讓全民施打。","蘇委員巧慧：部長，保留給公費的數量是因為這些人確實值得優先保護，希望讓他們有最大施打可能性，但是如果量確實還有餘的話，我看到現在坊間對自費的需求其實很大，我會建議可以儘速再多開放給自費的部分，這也符合大家的期待，部長，這個方向應該是可行的，也會採行吧？"],["陳部長時中：會。","蘇委員巧慧：昨天又有很多新措施，像疫苗假是打一劑疫苗最長幾乎有兩天假，如果今天早上打，甚至可以休到明天晚上的24時，等於是休兩天；甚至基層診所如果建議轉診而後確診，還有通報的獎勵金；包括如果隱瞞TOCC或旅遊史會開罰等等。我建議這些新規定其實可以利用徵用的電視廣告時段讓更多民眾知道，促成大家儘速施打疫苗，對國家產生群體保護的效力。","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的指教。"],["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主席：剛才蘇委員有特別提到母親節外出用餐，除了部長提醒大家用餐時要保持社交距離以外，也提醒衛福部可以特別注意，有很多服務生徒手收其他客人使用過的餐具之後，有沒有確實洗手、把手套換過再去拿新的餐具給下一位客人？其實就我的觀察是都沒有。所以這個部分才是真正要注意的關鍵，再拜託衛福部可以多多宣導。"],["陳部長時中：手部的清潔也是非常重要。","主席：對，這個真的有點恐怖。","請蔣委員萬安發言。","再次拜託各位委員今天要特別掌握時間，後面有很多要處理的案子，謝謝。","蔣委員萬安：（9時52分）部長好。這一次桃園發生諾富特飯店機師、機組人員染疫的事件，國人很關注，這幾天可以看到新聞對於地方政府或中央的疫情指揮中心，媒體可能關注權責之間的分工，甚至有「甩鍋」這樣的字眼，但這不是我要關心的，這也不是人民特別要關注的。從民眾的角度請教部長，面對疫情當然絕對是中央及地方要共同合作的，甚至民眾一起來配合，但是從人民的角度想要瞭解的第一個是如果地方政府已經核准作為防疫旅館使用，照現行的規定是不是可以讓一般的觀光旅客入住？"],["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蔣委員早。要看核准的是哪一種類型，如果是整棟都核准為檢疫旅館，當然其他人就不能入住；如果核定為單層的，動線必然要分離，那一層就不能有一般旅客入住。","蔣委員萬安：部長說明的很清楚，獨棟的就只能當防疫旅館，不可以有任何一般觀光旅客入住，如果是如部長講的分層防疫旅館，像是這次諾富特飯店的1館，可能某一個樓層或某幾個樓層是做居檢即防疫用途的，只要分流、分層做好，其他一般觀光旅客可以允許入住，部長的意思是這樣。","陳部長時中：對，我們那時候還特別宣告如果是單層的，要讓其他旅客知道是哪幾層在做防疫使用，讓大家有「知的權利」，可以不對外公告，但是一定要讓進來的人知道這一棟有幾層是在做防疫使用。","蔣委員萬安：對，所以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如果是一般觀光旅客，譬如現在進入到國旅季節，一般民眾入住的時候會不會被告知有哪幾層是作為防疫使用？如部長講的旅客的確應該要被告知，請問告知的機關是誰？誰要負責或督導？","陳部長時中：我們是要求單層使用的防疫旅社要公告在明顯之處，例如check in的地方要公告各個檢疫處所，讓進來的旅客能夠知道。"],["蔣委員萬安：在清楚的地方要公告哪幾層樓目前是作為居檢或是防疫用途。"],["陳部長時中：對。"],["蔣委員萬安：這樣就足夠嗎？"],["陳部長時中：那時候我們的規定是這樣。","蔣委員萬安：部長，我舉例來講，國人旅遊都是先上網訂飯店，在訂的時候可能都沒有得到這樣的訊息，甚至到旅館入住的時候也沒有看到相關告示，這時候服務人員到底需不需要主動告知？如果照部長所講的現行規定，可能入住之後都用完餐了，才在電梯或所謂明顯的地方看到一張A4的紙公告入住旅館的某一層樓是作為防疫使用。民眾會有這樣的疑慮，被告知的權利是否足夠？以及所得到的訊息是否及時、即刻？部長你認為現行規定是不是已經足夠了？","陳部長時中：當然是會有兩難之處，一個是要有足夠的檢疫處所，另外一個是旅客被告知的權益，所以那時候才規定一定要在明顯之處告示，讓入住的旅客都知道。可能委員也知道，那時候本來要建立檢疫旅館的系統讓大家訂房，可是很多旅社不願意，如果要這樣做他們就要退出，但我們檢疫的量能不足，所以後來就用變通的方法，就是來的時候先到該地方的地方政府，政府再幫他安排。換句話說保持了一點私密性，資訊沒有完全公開，那時候是為了兼顧檢疫旅社大量不足，所以只好用這樣的方式進行。","蔣委員萬安：部長，我會建議指揮中心再通盤思考什麼樣的方式可以達到防疫優先，同時旅館營運也要兼顧。","接下來第二個問題，其實部長這幾天受訪也有講到，重點是在於做好分流、分層的管理，包括電梯、用餐空間或進出口的動線等等其實只要落實做好，就可以實施分層防疫旅館，即除了獨棟以外，單獨某幾個樓層作為防疫用途，讓其他觀光旅客可以入住，這個重點很重要。我認為相關的資訊還是應該適度、儘量地讓民眾瞭解並清楚知道，而要做到兼顧防疫及旅館的營運，最重要的是分流、分層的管制，這一部分是由誰來把關？","陳部長時中：以前是要求地方政府每個月至少檢視1次防疫旅館，看看是否有確實按照防疫計畫去做。","蔣委員萬安：所以是地方政府需要負起後續稽查、檢視的責任，每個月至少1次嘛！","陳部長時中：對，每個月至少1次。"],["蔣委員萬安：所以這也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最後，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到對於地方及中央是否保持暢通的聯繫及溝通甚至資訊交換，國人其實有疑慮。部長，現在指揮中心有沒有掌握全臺灣到底有幾間防疫旅館？","陳部長時中：我們知道，臺北有102間……"],["蔣委員萬安：有掌握就好。有掌握到多少間……"],["陳部長時中：六千多間。"],["蔣委員萬安：多少間是作為分層防疫旅館使用？","陳部長時中：這個比例比較低，所以跟委員報告，臺北市102間有99間都是獨棟的，3間是分層的；新北市11間都是獨棟的。","蔣委員萬安：有沒有掌握其他可能像諾富特這種比較特殊情況的旅館？就是可能牽涉到機組人員是中央負責，地方政府又核可申請作為防疫旅館，同時另外一棟是分層檢疫用途，有沒有類似的旅館是像這樣比較特殊的情況？地方政府核可作為防疫旅館的訊息有沒有及時讓中央瞭解？因為一旦發生確診，要追蹤並跟地方政府合作，或是分層、分流管制有沒有落實？即部長講的執行面，中央訂出規範地方執行，所以中央、地方要很暢通地聯繫跟交換資訊，但從這次事件看來好像有一些落差，未來是否要改進？","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也需要再討論整體的管理措施，今天下午我請桃園市政府跟民航局來討論飯店一館的指定跟明確的權責，當然也要討論如何做相關的改進。","蔣委員萬安：最後請教部長，這次事件中有基層的診所醫生反映，在第一時間病人來看診的時候，醫師有即刻詢問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等相關資訊，但是病患拒絕提供相關資訊。"],["陳部長時中：不行。"],["蔣委員萬安：但醫師沒有執法權力啊！怎麼辦？","陳部長時中：他可以跟我們通報，我們今天也特別宣告針對第五類傳染病，如果病患不據實以告TOCC或醫生詢問時沒有回答，這在傳染病防治法是有罰則的。","蔣委員萬安：除了主動向你們通報外，有其他的方式嗎？如果病患卻拒絕提供，醫師就只能先主動通報。","陳部長時中：對，你說病人要不要……"],["蔣委員萬安：我是說基層診所的醫師。","陳部長時中：醫師可以轉檢，他的聯絡管道基本上還是衛生局、地方的衛生主管單位。","蔣委員萬安：所以這樣的訊息還是要讓基層診所醫師們瞭解，否則他們會認為自己沒有執法權力，但是又責怪他們沒有即時通報、採檢，這是不公平的。請讓診所基層醫師瞭解他們可以即時通報、如何通報疫情指揮中心、有哪些管道，好嗎？","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跟邱理事長聯絡，另外我們會發一次通函。","主席：衛福部不是都有拍廣告嗎？剛剛建議的兩件事情，你們可以考慮透過廣告講一下。","接下來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10時2分）部長早，今天我要跟您討論偏鄉、離島的長照問題，衛福部目前在原鄉的長照服務大概是以文健站為主幹，過去是原民會主管的文健站改由衛福部的長照發展基金管理，而且納入長照2.0，但是文健站的功能比較偏向輕度失能及亞健康部分，中重度失能者的照顧可能要回到居家服務、日照，甚至是家托。在107年到108年，衛福部推動原住民族長照整合型服務試辦計畫，其中有5個點，分別在桃園復興、屏東來義、臺中和平、宜蘭南澳還有嘉義阿里山設立日照機構，請問目前的進度如何？"],["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整合型的計畫已經設好而且收案了，整合型這5個地方都……","吳委員玉琴：這5個計畫都有了嗎？據我的瞭解不是這樣，請問你們各服務多少人？","陳部長時中：除了屏東來義還沒收滿、只收一半，其他幾個點的預收、核准名額都收滿了。"],["吳委員玉琴：請問宜蘭南澳是幾個名額？"],["陳部長時中：宜蘭南澳現在收6個。","吳委員玉琴：好，我就是要跟部長討論這件事。","陳部長時中：核定是5個，現在多1個。","吳委員玉琴：如果1個日照單位只有5個名額或是只收5個到6個名額，請問要怎麼營運？這是一個問題。在兩年的計畫中，有來自實務界的朋友讓我們瞭解到他們其實碰到滿多問題，這些問題都不是個別的長照師可以解決的，因為在原住民地區設立機構，單單土地地目變更、土地建物管理權撥用或是建管、消防的問題就非常複雜，過去我輔導過海端地區的1座活動中心要改為日照，大概花了一年半、兩年的時間做地目變更，還需要各主管機關的協助，雖然原民會今天沒來，可是事實上原民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原住民地區取得土地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需要衛福部跟原民會的跨部會整合，應該要有專案小組協助地目取得或地目變更，如果土地沒有解決，我覺得只有5個人的空間非常難營運，我要特別提醒你們這一點。","另外，很多好朋友跟我說蘭嶼要蓋一個家園，我說第一件事要確認土地合不合法、是不是可以蓋的土地，因為蘭嶼地區幾乎都是國有土地，唯一合法的建地大概是鄉公所、衛生所跟蘭恩基金會，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一個合法的場地，但是他已經在募款，只要談到蘭嶼，大家都很熱心，可是我說募款不是問題，現在是土地合不合法的問題，若是不合法，但卻蓋完了，變成你們要管理、他們要申請，就會產生爭議。所以可能要由衛福部跟原民會協助以專案方式處理原住民地區的土地問題，好不好？你們有組成小組討論嗎？","陳部長時中：第一個，我們要發展這些服務的試辦計畫就是要瞭解從營運到土地取得的困難。"],["吳委員玉琴：土地取得是最困難的事情。","陳部長時中：確實我們在一開始就碰到很多土地跟建物取得的困難，所以在原民地區，我們對相關的核准要件有做變通跟修訂。但是……","吳委員玉琴：部長，我要提醒的是專案協助的概念，如果要鄉公所處理，他也沒能力處理，我過去的經驗是海端鄉公所也很支持，但是整個流程跑下來還是卡在原民會的核准或是撥用的權益，結果……","陳部長時中：對原民會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當地的長老會議同意才可以使用。","吳委員玉琴：對，當地要協助，我們也要有專案小組一起幫忙。我講的是地方跟中央要一起合作。"],["陳部長時中：我知道。","吳委員玉琴：你們要專案協助，不然他們的土地變更非常困難。接下來，我要跟您討論偏鄉地區的長照問題，原住民地區滿大的問題是幅員非常廣闊，有的部落是散居、有的是集中式，所以我覺得一部落一據點是必要的，再結合居家服務、家托或據點式照顧慢慢地推展，甚至透過行政院的地方創生計畫讓原住民的年輕朋友回到部落，並且讓孩子、長輩一起得到照顧，這在日本稱為社區共生，也就是這個空間要整合成多元服務來滿足當地的需求，所以就不是用設立長照據點或是長照機構的標準來思考問題，在原住民地區可能要思考出不同的、綜合式的方法，讓各種不同類型的居民得到照顧，我認為這部分要重新思考。","如果在原住民地區設置日照單位跟機構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建議是不是能考慮開放24小時家托？因為原住民地區還滿適合家托的，也就是自己照顧自己部落的族人，現在是白天去家托、晚上回自己家，請問有沒有可能有一些管理機制來開放夜間的住宿？我覺得在原住民地區可以審慎思考，例如美國的家托有開放晚上住宿，所以我覺得原住民地區應該要考量幅員、距離還有可近性的問題，應該要全面重新檢視。另外是關於偏鄉的定義，除了原住民跟離島外，像是平溪、雙溪、石碇還有嘉義大埔都是人煙稀少、幅員廣闊的地方，請問這些地方算不算偏鄉？長照的偏鄉定義是不是要重新檢視？因為這會涉及到增加20%的給付。","陳部長時中：其實這概念就是供給與需求間的稀有性，稀有性達到一定的程度或距離達到一定的程度，當然就可以視為偏鄉，給予比較優渥的給付。"],["吳委員玉琴：所以這個部分可以再檢視嗎？"],["陳部長時中：可以。","吳委員玉琴：好，謝謝。因為時間關係，另外一個問題就沒辦法問，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主席：我想在部落有滿多是以文健站跟多功能文化活動中心做結合，但有些狀況是比較特殊，部長有空、忙完的時候，可以去部落走走，就可以知道。","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10時10分）部長好，您辛苦了。昨天公布實施不支薪疫苗的接種假，有幾個問題想請教部長，所謂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請，這會不會太含糊了一點？什麼叫不良反應？還是有接種證明就可以請假？"],["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基本上，不良反應是指一個自覺的症狀，只要打過疫苗自覺有症狀時就可以請假。","徐委員志榮：那個就是很抽象，我如果想要請假或休假的話，我也說有不舒服的感覺。"],["陳部長時中：要打過……","徐委員志榮：還是可以這樣子，所以施打當天跟第二天可以休假，我預期如果這樣實施以後，星期一跟星期四打疫苗的人最多，星期六、日，然後星期一打、星期二休，可以連休四天。"],["陳部長時中：我想……","徐委員志榮：星期四打疫苗請休假，星期五是第二天休假，星期六、日休假，也是連休四天，我先預期會這樣。然後部長有說，這個是無薪的，如果企業要支薪也非常的……"],["陳部長時中：感謝。","徐委員志榮：感謝，樂見嘛！請教公務人員要支薪嗎？","陳部長時中：公務人員可以用其他的假別，還有很多相關的假別，換句話說是多一個選擇、選項，重點是……","徐委員志榮：公務人員是領月薪，比如說一個月3萬元，如果休二天不支薪，這二天到底要不要扣薪？譬如說一天一千塊，要不要這樣子？因為不支薪。","陳部長時中：不會，有些時候不能扣薪水。"],["徐委員志榮：不能扣薪水？","陳部長時中：不能扣薪水，相關的權益不能……"],["徐委員志榮：公務人員就有支薪囉？"],["陳部長時中：基本上這在目前……","徐委員志榮：休二天不扣薪水，不扣薪水等於有支薪。","陳部長時中：對，在體系上就會這樣。","徐委員志榮：公務人員不扣薪，就是等於有支薪，私人企業如果有支薪給員工，就很感謝，這樣對不對？"],["陳部長時中：對。","徐委員志榮：然後所謂不良反應，只是文字上的敘述，只要有施打證明就可以休假二天、不支薪，是這樣嗎？"],["陳部長時中：自覺有症狀需要休假的。"],["徐委員志榮：這樣就比較明確一點。","另外，有關WHA好像開會在即，我們看到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的推文提到必須在世界衛生大會上聽到臺灣的聲音，因為我們防疫很成功。G7的外長也聲明，強烈地挺臺灣參與WHA。我們今年可以說收到邀請函的機會跟可能性是比歷年來更大才對，是不是？可不可以這樣說？","陳部長時中：對，期待秘書長能夠發邀請給我們。","徐委員志榮：部長，您認為我們接到邀請函的可能性有多大？","陳部長時中：比以往都大，比前面的三年都大。"],["徐委員志榮：大到什麼情形？","陳部長時中：那就很難說，我們只能說有這樣的期待，會儘量的聯繫，然後發聲……","徐委員志榮：我也認為這是最好的機會了，如果今年再沒收到邀請的話，一方面就是這些G7的外長，還是美國國務院的聲明，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或者是說中國大陸就是把持WHA勢力這麼龐大，就是這兩種可能。","陳部長時中：因為大家都可以看到Tedros能夠選得上，靠這樣的票數讓他選上，那時候他跟英國的代表競選，Tedros能選上，當然有一股強大力量來支持他，這個力量現在目前都還在。"],["徐委員志榮：我們也希望能夠接到。"],["陳部長時中：謝謝。","徐委員志榮：這次華航事件有關諾富特防疫旅館造成防疫破口的可能性，我是不知道，因為華航從1月1日開始7天加7天的嚴格自主管理，後來又修正為5天加……"],["陳部長時中：5加9。","徐委員志榮：5天加9天，然後再後來變成3加11，現在問題就是3加11，是不是問題出在這裡？為什麼當初會變成3加11？是華航拜託，還是有什麼壓力？"],["陳部長時中：3加11基本上……"],["徐委員志榮：3加11會造成這次的感染應該也有關係吧？","陳部長時中：3加11，就這一次的疫情而言，其實關係不大，3加11是回復，並不是最早在1月1日那時候，紐西蘭機師事件之前，本來就是3天。","徐委員志榮：雖然沒有絕對，但是可能也有點關係，防疫中心有沒有考慮恢復原來的7加7？","陳部長時中：我們昨天跟華航開過會，相關的方向也定了，早上我們再把一些細節研擬好，中午會公告。","徐委員志榮：還有外籍航空畢竟跟本籍的檢疫還是不同，所以最好他們也不要混住在一起，然後一般的海運、遠洋漁船等跟國外有接觸的，一併也要加強管理、管控。","陳部長時中：關於海運的部分，其實我們壓力很大，但長期我們都有……"],["徐委員志榮：小三通現在還沒通？"],["陳部長時中：小三通還沒通。","徐委員志榮：所以遠洋貨運或漁船船員，還是要多注意。","陳部長時中：有，有非常嚴格的管理。","徐委員志榮：OK，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10時17分）部長早，我不是要質詢，我先肯定部長領導的防疫團隊過去一段時間的努力，疫情算是守得很好，國產疫苗一直在努力發展，看起來都有很好的發展，所以我想我們疫情是樂觀的，但是要很小心，其實防疫沒有最好，一定要能更好，相信防疫團隊真的非常用心，我們可以瞭解大家都非常辛苦，一定要給他們最大的鼓勵跟支持，部長也非常辛苦，我相信一直溝通，一直互動，一定會做得更周全，在這邊表達敬佩，這是第一點。"],["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謝謝。","邱委員泰源：第二，感謝部長出席臺大醫院的世界手部衛生日，給醫療人員以及社會溝通宣導做一個很好的示範，非常感謝部長在百忙之中能夠參與公益活動，謝謝。","陳部長時中：手部衛生其實在平常就很重要，在2009年，其實臺灣就如火如荼在醫院、醫療界都推動非常好，在COVID-19的這個時候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邱委員泰源：謝謝，等一下要請教一些比較事務性的工作，請部長休息一下。","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討論的長照法中一個很重要，我也覺得這是長照的一個關鍵點，部長也清楚，我記得2016年開始我們就是以社區為基礎來布建，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很怕一下就走到太過財團的方式，我比較不喜歡用這個名詞，如果把社區的力量統統吸走，讓它沒有活化的機會是很可惜的，所以蔡總統第一屆任內，在部長的領導之下，我們全力以赴在做社區布建、活化這個部分。我覺得這個還是要繼續做下去，因為現在慢慢開始住宿型的長照機構會一直進來，我們無法抗拒這樣的趨勢，這樣下去，將來也會碰到長照保險的議題，在這之前，如果我們沒有把社區的所有資源整合好、布建好，未來這可能變成頭重腳輕，我們希望這是用正三角形的處理方式，這是很合乎我們醫療體系的。","今天學校設立附屬長照機構應該是要為了學生、為了長照的核心價值、為了長照專業的呈現、為了讓學生可以有一個好地方來實習，我相信這是我們今天審這個法案比較想要達到的，但是希望這不要變成一個出口，我不想用破口，一下就跳到比較大型的處理方式。不曉得司長的看法怎麼樣？"],["主席：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跟委員說明，事實上，讓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的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得設置住宿型機構這個修法方向的主要精神是因為現行公立學校不用另設長照法人，就可以設長照相關機構，如果沒有修法，現行私立學校必須另外成立長照法人（學校已經是一個法人），才能推動住宿型機構，……","邱委員泰源：沒關係！我當然瞭解，只是你是不是同意我覺得學校設立附屬長照機構的精神是要讓長照發展，讓教學這個部分做得更好？"],["祝司長健芳：是。","邱委員泰源：我們最怕的是我們設立這個想到的是發展這一方面，可是有人想到的是另外一個部分，所以我們要讓今天的修正法案導致未來好的結果，因為十年後我們可能都不在這個位置，但是全民恐怕要承擔這樣的結果。","再來我請教教育部，關於學生的勞動權益，這次修法通過以後，將來學校設立附屬長照機構，很多問題可能會發生，尤其是高中，高中可能也設有長照相關科系，可以設附屬長照機構，但是他們的學生好像沒有相關法律可以保護，只有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你們可不可以注意到這個部分？因為時間關係，請簡單回答。"],["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陳副組長說明。","陳副組長錫鴻：報告委員，我們的建教專法有規定，相關的權益保障都有。","邱委員泰源：有管到高中生嗎？好像沒有？你們回去檢討一下，好不好？特別注意，如果這次修法通過，高中一定會設相關科系，有相關科系就可以設長照機構，之後學生就會過去。我是希望你們注意這個部分，因為法律又沒有管到這個部分。","陳副組長錫鴻：跟委員報告，我們技術型高中的部分是可以設相關科系，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邱委員泰源：對呀！學校設相關科系之後，就可以設長照機構，學生就過去了，但是法律沒有照顧到他們的權益喔！這個部分注意一下，好不好？","陳副組長錫鴻：跟委員報告，建教專法會把他們的相關權益列入保障。","邱委員泰源：好，因為時間關係，我提出來，你找機會來跟我說明一下好了。","另外，在國民健康署方面，關於戒菸門診，現在我是覺得他們有一點可憐耶！之前戒菸門診有一段時間很熱門，那時相關的演講也一堆，現在我每次走到臺大的戒菸門診，只看到小貓二、三隻，我那個可憐的同事幾十年來花多少精神在戒菸門診，如今卻沒有什麼患者，我不曉得現在戒菸門診是怎麼樣。今天我們在談菸害防制法，看看有沒有配套可以精進戒菸門診的成效？而且大家對戒菸門診有很多意見，我表列有8個，拜託健康署會後回復我一下，好不好？"],["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賈副署長說明。","賈副署長淑麗：好，沒問題。","邱委員泰源：如果經費有問題，我們看怎麼樣來做，因為我覺得在我們推展菸害防制與臺灣經濟發展中間一定有一個平衡的機會。","賈副署長淑麗：好，因為戒菸門診的成效是真的很好，所以我們會再多多研議，之後再跟委員說明。","邱委員泰源：另外，教育部，關於現在校園青少年使用菸品的狀況及改善的具體作法，也給我辦公室資料，好不好？有必要的話，我們也可以來談一下。"],["賈副署長淑麗：我們也會偕同教育部一起來處理。","邱委員泰源：好，再麻煩大家，謝謝。"],["賈副署長淑麗：好。","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莊委員詢答完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莊委員競程：（10時26分）部長好，辛苦了！今天我們也要處理衛福部的解凍案，對於這次的解凍案，本席有一個建議，未來解凍案的資料麻煩儘早給我們，因為這次有一些說明資料是昨天晚上我們才收到的，所以來不及看，這是給所有單位的建議。較早之前我們只有收到健保署及食藥署的資料，他們也有詢問我們需不需要來說明，我希望其他單位可以向健保署及食藥署看齊，未來說明資料早一點給我們，我們也能早點看看有沒有問題，有問題的話，大家才可以來溝通，這是給部長的一個建議。"],["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好。","莊委員競程：首先，關於不孕症的補助，當初本席有提出一個主決議案，但是這個主決議案要求的資料還是本辦發文去要，衛福部才提供報告給我，而且我看相關說明也有點過於簡單。不過我看到4月26日行政院性平會議蘇院長有指示，關於少子女化的議題，必須針對各個方面的措施進行評估與精進，例如我國在產檢補助次數上已經長達26年之久沒有做過調整，有檢討的必要。為提高生育率，院長也指示相關部會應該在兩週內，就提高產檢補助次數、增加項目及擴大不孕症夫妻診療的補助對象等等相關因應少子女化的對策，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規劃，藉此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環境。所以今天本席關心的一個重點就是蘇院長指示的產檢補助，這個部分已經有研議或有一個確定方向了嗎？","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現在的方案就像您投影片最左下角寫的這三個，我們都有非常高度的回應，現在行政院院會正在報告中，等今天院長對整個報告案裁示之後，我們會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大概院會後的記者會我們就會說明，主要方向就在不孕症療程的補助，我們有一個「助圓夢」的計畫，對於雖然不孕但是想要生的人，政府會協助；第二個，產檢補助是屬於我們的「安心生」，委員投影片提到的提高產檢補助次數、新增項目都有；最後一個是能夠「放心養」，這屬於勞動部，包括育嬰假等等；對於委員關心的這幾個議題，政府都有高度的回應。","莊委員競程：前陣子國建署有來我的辦公室說明，未來規劃大概是補助2萬元，同時有排富條款，這個是確定了嗎？還是還在研議？"],["陳部長時中：不孕症的補助是擴大範圍。","莊委員競程：擴大範圍，然後會有排富條款？"],["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朝向沒有排富的方向規劃。"],["莊委員競程：朝向沒有排富條款？","陳部長時中：對，但有一些補助的差別，並不是把它排除，但是給予的補助有差別。","莊委員競程：之前的補助大概只有針對中低收入戶，根據資料顯示，從104年到109年只核定補助93案，總共補助525萬元，其實平均一年補助不到100萬元，案例也非常少，我覺得有一點點為德不卒，這是好事，只是我們一定要再把它做得更好。臺灣少子女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對於這些想盡辦法願意去生小孩的人來說，我覺得這些人想去生，我們應該給予鼓勵，而最重要的鼓勵就是應該要給他們實質的補助。請教部長是否知道人工生殖的成功率平均大概是多少？一次大概要花多少費用？","陳部長時中：30%，相關費用大概要15萬元。","莊委員競程：現在人工受孕分為體內跟體外，體外是試管，體內人工受孕的費用比較便宜，每次是1.5萬元到2萬元之間，成功率大概只有20%；做試管的話，每次大概是15萬元到50萬元不等，成功率約20%到80%，範圍也很大。一對想要生育的父母去做整個療程的花費可能都要幾十萬元以上，才有可能成功得到子女。我覺得這個費用真的不低，不要說是中低收入戶，其實對現在一般的上班族夫妻來講也是滿重的一筆負擔，所以我還是希望可以適當提高補助。如果費用是100萬元，我們才補助1、2萬元，可能對他們的誘因也不高，我們面對少子女化的危機，應該更要展現一個態度。","本席還是強調，預算部分請衛福部儘量爭取，我相信我們委員會也一定會支持，如果主計總處不答應的話，我們就陪部長一起去見主計長，讓我們一起來解決這個少子女化的問題。本席本身也會做一個模範，我要生3個，第一個已經達成了，現在繼續努力，我們一同為少子女化來盡一份心力。","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也有其他委員非常強力的敦促這件事情，針對少子女化怎麼在這方面做更多的努力，我們也極力爭取，院長也大力支持，所以等一下在中午可以看到一個比委員想像大非常多的方案。","莊委員競程：好，謝謝部長。","主席：也祝莊委員早日達陣，我妹妹生6個了，希望政府可以頒獎給他。","現在先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賴委員香伶發言。再提醒各位委員，今天要處理的案子非常多，所以我們今天的時間稍微縮短，但是在審理法案的過程會讓大家充分討論。","賴委員香伶：（10時48分）部長好，先請教有關疫苗接種率的問題，我們現在的接種率在各個國家裡面應該算很低。你們昨天有公布疫苗接種假，根據現在公布的數據，六萬七千多位接種者中有不良反應的大概是三百七十幾件，在不良反應裡面嚴重不良的大概是25件，請問這樣的不良反應率跟疫苗接種假，以及如果反應為嚴重不良，在2天的疫苗接種假之後還有狀況，你們有沒有考慮過怎麼進行處理以及滿足其所需？"],["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如果需要有更多的假，可以使用相關的病假或其他的假別。"],["賴委員香伶：不良反應超過2天之後就變成病假？","陳部長時中：對，看他用哪一種假別，現在有很多假別可以使用。","賴委員香伶：我建議部長還是從寬來看這件事情，因為AZ疫苗有大家不太想去打的一些因素，然而目前國內就只有AZ疫苗，雖然不良反應或嚴重不良反應的比例不高，但是可能也會超過2天或3天，像之前有一位可能比較嚴重，所以前面2天是不扣薪的，也就是無薪的接種假，後面的是……"],["陳部長時中：不要求一定要給薪。","賴委員香伶：所以是不是可以考慮？現在的施打意願這麼底，希望能有一定程度的支付費用形式來處理，建議勞動部真的要好好研議。因為很多人已經在質疑了，請病假一天有半天的薪水，可是接種疫苗假不扣薪，也就是無薪，先不扣薪，如果第三天變病假是二分之一薪水，這個其實有點違反你們原來的目的。所以我建議能有薪接種，給付方式像之前居檢是定額制，或有一個補助的方式，還是怎麼樣，請部長研議一下，可以嗎？雖然你剛公布，但我覺得會有這個可能性。","陳部長時中：好，其實跟勞動部也研議滿久了，他們從各種勞動法規去思考這件事情。","賴委員香伶：但這不是勞動關係而已，現在是大家要提升接種率，同時自費或公費的疑慮未消解，因公務或職務上要去施打疫苗，這個時候要去降低這個疑慮的話，也許在這部分的誘因要增加，薪水跟假只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別的部分。所以建議部長能否再跟勞動部研議，一週內看這個狀況要怎麼樣調整，好嗎？","陳部長時中：好，我可以跟他們再談談。"],["賴委員香伶：麻煩你了。","主席：補充一下，昨天勞動部許部長說聽指揮中心的建議。","賴委員香伶：他只聽指揮中心，所以部長你說了，許部長就會去慎重研議。"],["陳部長時中：這個就有一點壓力太大了。"],["賴委員香伶：我沒有要給你壓力。"],["陳部長時中：因為各有權責的範圍。","賴委員香伶：現在很多醫護人員，或者已經開放第四、第五類人員接種，越來越多在職工作者，像這次諾富特很多員工，如果當時我們有鼓勵機制，就可以提高一線接觸者施打的誘因。","大家也許擔心會有不良反應，包括頭痛、噁心，甚至關節痛、四肢無力，還有一些反應作用等，會不會因此大家不太想去施打。所以我說疫苗接種假是好的，但是接種假的狀況會有前後不一，如果超過第三天是病假，真的是很怪！我請兩位再去研議。","今天要修長照法，我知道長照相關的政策種類非常多，這次行政院版提出13條修正條文，民間也提出相當多的條文。長照10年是106年到116年，現在110年我們就進行了大概第三度的修法，未來可能還是會修法，因為我們可能趕不上人口老化的社會需求，或者是布建的目的。這次除了行政院版的十三條條文之外，民間的長期照顧聯盟也提出相當多的修法，其中有一個是擴充人力來源，再者，現在的家庭照顧者或外傭看護，他們需要喘息時間的保障，以及審議時能否納入照顧服務者的意見，大概有這三個面向。因為今天時間上不夠充裕，我們會提出一些版本來跟部裡面的版本一起研議。","今天你們要修第二十二條，要把高中職以上私校列入長照機構，就是住宿型機構的範圍。"],["陳部長時中：它可以來設立。","賴委員香伶：不受長照相關服務機構法令的規範，你們也推估過，到119年需要四萬多張床來作為住宿機構需求，所以才有這個往私校放寬規定的修法，對不對？","陳部長時中：這是一部分的原因，私校也需要有一些……","賴委員香伶：一部分原因嗎？我看院長對外新聞稿，或者是對外的宣示，就是把這個當作重點，要布建一個未來的缺口，因為現在公立學校可以，所以要把有相關長照科系的私校納進來，對不對？","陳部長時中：對，因為基本上它有地方，有這些學生等等，它是一個教育訓練的場域，也對我們機構的增加有幫助。","賴委員香伶：這兩個關聯性的嚴重程度在於，現在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其實很嚴謹，包括它的品質規範、自有財產的要求，以及半年要開一次董事會，還有負責人如果有相關的背信、侵占，或者是有相關條例的規範，他就不適任，不能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但是私校就沒那麼嚴謹，所以未來在學校裡面如果設置一個附屬的長照機構是住宿型的話，請問這些董事會他們要半年開一次會嗎？不用，他們如果有一些背信、侵占、賤賣學校土地等等事情，要不要規範在不能擔任董事的規定裡？不用。所以整體私校法跟長照機構條例之間，因為這次修法把它擴大之後，就免於這麼嚴格的一個規範要求。","這個是法制局研議所提出來的，可能可以設立學校附屬長照機構的一些學校，大家都知道有一些現在正在談私校退場的問題，事實上很多問題在於他們自己也許有一些虧損的問題，或者註冊率也低，然後很多老師的薪水也發不出來，所以我想請問部長，你們的條例只有開放修法，沒有管理跟品質控管後端的處理，只增加了一個罰則，請問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再調整你們的修法方向？加入審議或者是品質認定的一個審議機制。","陳部長時中：這個審議機制都會有，只是它可以，並不是它一定就是啊！","賴委員香伶：比如它現在正發生老師薪水發不出來的問題，雖然不是長照管理科，可能現在土地跟台糖租用，它現在準備被除名，它還是有長照管理科，這樣的學校來申請，你們要怎麼處理？會接受它的申請嗎？","陳部長時中：我們會根據審議機制來准駁，當然權利還是在我們這邊。","賴委員香伶：所以我們會有一個臨時修正提案，就是在你們的法條裡面加入一個認可機制，主管機關要成立一個認可機制的SOP，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我們可以討論。","賴委員香伶：最後就是人力問題，在109年的統計裡面，居家照服員大概只有36,926人，家庭的外籍看護有23萬人，在比例上非常懸殊。整體上，領有照護執照的照服員約有八萬多人，所以嚴格來講，八萬多人裡面只有三萬多人投入這個產業，這是現在的狀況。"],["陳部長時中：七萬多……","賴委員香伶：你是講服務總量，你有分類型，三類人加起來是七萬多人，但是我講的是居服員，加起來有三萬六千多人。"],["陳部長時中：對。","賴委員香伶：領有居服執照，受訓過的，像以前開訓，一年有很多人來受訓，大概有八萬多人，這是一個未投入產業的人力，但是臺灣大部分還是以外籍看護在做總體的照顧。就教部長，能不能考慮把外籍的長照服務人員納入未來長照體系裡面，能不能評估這個可行性？"],["陳部長時中：住宿機構就有納入一部分。","賴委員香伶：那是機構型的，人數不多。"],["陳部長時中：但是他有一個人的比例問題。","賴委員香伶：在家戶內的可不可研議重新調整機制，包括共聘制或是派遣制等等？"],["陳部長時中：我們來討論看看。","賴委員香伶：請提出可行性評估，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賴委員香伶：三個月內評估一下，外籍的長照人員如何納入長照2.0的體系裡面，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三個月內跟委員報告。","賴委員香伶：謝謝部長，謝謝主席。"],["主席：陳委員玉珍發言。","陳委員玉珍：（10時58分）部長，有關疫苗接種假，昨天我有質詢勞動部許部長，他的意思是一切聽從疫情指揮中心，昨天你們是說像放颱風假一樣的放法，但是本席有跟勞動部建議，是不是就當作是病假，但是不列入30天的上限？因為病假至少可以給半薪，這部分請疫情指揮中心回去研究一下。"],["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好。","陳委員玉珍：現在疫苗施打的普及率算是很差了，所以沒有辦法很快達到全體防護的效果，之前你說達到六成、七成國門才有開放的可能，我們要趕快讓疫苗接種率變高，是嗎？","陳部長時中：你說的我會跟勞動再來談，基本上勞動部希望能夠儘量不要變動現在基本的這些規定，不過委員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陳委員玉珍：你們去研究一下，因為國人現在對疫苗的施打有一些相關的疑義，有的施打以後身體不大舒服。本席從媒體報導中看到，國軍在造冊要接種AZ疫苗，請問有這回事嗎？"],["陳部長時中：國軍軍警屬於第七類。"],["陳委員玉珍：現在改成第四類嗎？"],["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把他們開放到第六類。","陳委員玉珍：所以國軍要造冊，是不是你們有這樣的安排？"],["陳部長時中：有。","陳委員玉珍：有，那你們要留多少疫苗給國軍施打？","陳部長時中：沒有預留，要先看他們報上來的情況。","陳委員玉珍：現在軍人接種率有多少，部長知道嗎？","陳部長時中：現在還沒有，除非他自己自費施打。","陳委員玉珍：如果疫苗打不完，看起來AZ會打不完，它有有效期，所以你們就把國軍推上去打？","陳部長時中：沒有，這也一樣是沒有強迫的。","陳委員玉珍：可是部長知道，在國軍部隊的系統裡，常常就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我知道衛福部表面上一定說沒有強迫，但是在軍方系統裡很難有選擇性。如果宣布要施打，軍人要違抗命令或是說不打，可能會有很大的壓力，所以我請部長在這裡再宣示一下。你瞭解部隊那種文化嗎？","陳部長時中：我知道。我們在處理敦睦艦隊的時候，就對軍隊的基本文化有相當瞭解，做了很多的後續處理。對於疫苗，我們再三重申並沒有強迫。","陳委員玉珍：一定要宣示沒有強迫，不要說鳳梨銷售不好就叫國軍三餐都吃鳳梨，美國豬肉──萊豬滯銷也是讓國軍吃，現在疫苗打不完也推國軍上去打。國軍是保家衛民的，不是你們的垃圾桶。","陳部長時中：沒有，我們沒有下這樣的命令。","陳委員玉珍：我希望部長可以再跟國軍單位重申，沒有強迫打疫苗。謝謝部長。","另外，我想請教有關金門長照體系的問題。長照2.0從106年上路之後，到現在已經推動4年了。我們金門從106年開始有一個B級單位、一個C級單位，110年增加2處A級單位、22處B級單位、16處C級單位，人力也從一百多人成長1.7倍，已經有365人，但是照護人力不足。舉例來說，金門松柏園專門從事安養的養護照護，有護理師和照服員。這有一定的配比。現在松柏園有床位，因為護理師不足所以招不滿，很多有需求的人沒有辦法入住。","關於離島偏鄉的照護獎勵，我想衛福部針對這部分，針對護理師、照服員或其他服務的獎勵津貼成效有限。部長是不是可以提出更好的方案？","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對於山地離島的給支付都有20%加成，還有不管是在交通或是特殊的情況，也都有一些加給費用。當然這足不足以鼓勵、能夠達到服務的效能，是可以來檢討的。","陳委員玉珍：看起來20%加成就是不夠，畢竟請很多人離鄉背井到偏鄉離島服務，可能需要更大的誘因，或是你們在各項設施的完備上要做得更好。舉例來說，我之前也說過但衛福部到現在還沒有回覆我，就是護理師、在金門醫院服務的相關醫事人員，他們住宿環境不好的問題。","我多次反映過醫事人員的住宿環境不好，也一直要求衛福部對這些遠到金門服務的相關醫事人員做一點事，不管是承租也好，蓋新的住宅也好，但是到現在一直沒有辦理。衛福部在這方面要再加強，可以嗎？上次請你們就這件事做報告了，可是之後都沒有回覆我。","陳部長時中：就是到那邊服務的醫療人員居住環境的改善，我們會跟金門縣政府一起來討論。","陳委員玉珍：不是跟金門縣政府討論，這是明明白白發生的事情，不是金門地方政府的責任。這是部立金門醫院，是中央的責任。","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擔起來。","陳委員玉珍：不要像防疫的事情一樣，有的推給地方，有的推給中央。中央、地方互推，這樣不好，防疫會產生破口。","陳部長時中：沒有，從來沒有互推，不會互推。","陳委員玉珍：為醫事人員創造比較好的住宿環境，事實上是衛福部的責任。它是部立金門醫院，不是金門縣立醫院。","陳部長時中：本部的責任，本部一向都不會推卸。","陳委員玉珍：是，所以這不需要再討論，就是趕快去做。我在上會期就已經特別質詢過這件事了。","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就是日照中心這部分。金門有個大同之家是照護生活自理的老人，也是屬於安養部分。這和社家署比較有關係。金門在這部分的需求很強，但是床位遠遠不夠。一般來說，老人通常都要排隊等候3年到4年的時間才能入住，有時候根本排不到，或說排到的時候已經用不到了。是不是請衛福部在這部分，特別替金門做一個新的、像大同之家這種環境的安養中心？這也是衛福部的責任。有沒有問題？"],["陳部長時中：現在這方面的整體照顧還是在私人部分……","陳委員玉珍：這是安養中心，和前面說的那個不一樣。"],["陳部長時中：我們要先把私人這部分先處理好……","陳委員玉珍：私人部分已經講過了，沒有問題。我說的是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安養部分。安養機構的部分，金門很缺乏，公部門是否可以多做一點？還是說，衛福部能夠提出一些獎勵措施，讓私部門可以到金門去設安養中心？這樣對金門人來講也很好，因為金門的老人人口很多，這個需求非常高。","剛剛提出部立醫院醫事人員的住宿這部分，不管是護理師或醫事人員，他們飄洋過海到金門服務的住宿問題，還有金門因為老人人口多，對安養中心的需求高。這兩大部分，這2個主軸請衛福部趕快進行研究，幫我們提出解決的方法，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可以。"],["陳委員玉珍：多久可以提出來？"],["陳部長時中：3個月。","陳委員玉珍：不需要那麼久吧？2個月就夠了，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好吧，委員講2個月就2個月。","陳委員玉珍：我本來想說1個月就好，現在部長忙，就改2個月，可以嗎？"],["陳部長時中：2個月。","陳委員玉珍：好，謝謝部長。"],["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委員秀芳：（11時6分）謝謝主席，我要請教部長。剛剛陳委員特別提到，AZ疫苗可能還有幾十萬劑的效期5月份就到期了，因為打不完就把國軍推上去打。我聽了之後覺得怪，因為誰可以優先打AZ疫苗，應該疫情指揮中心都有按照順序施打，例如第一防線的醫護人員優先施打。警察人員、憲兵好像不是在第七類吧？"],["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軍警在第七類。","黃委員秀芳：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再說明，關於誰可以優先施打AZ疫苗，都有按照順序而且沒有強迫？我相信，尤其是軍方單位，如果軍人不願意施打，應該軍方也不會強迫軍職人員一定要施打疫苗。我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再說明一次？","陳部長時中：整體來講，我們分八大類的先後順序。因為這是全民施打，所以將來還是會開放到一般人施打。前面的規劃，我們早在施打疫苗之前就已經公布了，也開始由專家來訂定這樣的次序。整個理念、邏輯上都基於臺灣疫情沒有那麼嚴重的情況，所以從和病毒接觸可能性高的人先開始施打。這樣做等於是在保護我們的人，保護一般的人。他們開始之後才會到需要受保護的人，到一般的人。","在公告之後，有各種不同的意見進來，我們也根據大家的意見做了某種程度的修訂，所以訂定了八大類的先後順序。軍警列為第七類。","黃委員秀芳：軍警列為第七類，那後面還有65歲以上的長者？"],["陳部長時中：那是第八類。"],["黃委員秀芳：所以疫情指揮中心都按照這個優先順序來施打？","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才進行到第六類。","黃委員秀芳：如果有民眾是在第一類，甚至是第八類，如果他不願意施打，其實各單位應該也不會去強迫他一定要打AZ疫苗嗎？","陳部長時中：不會，所以現在有些相關的造冊，主要就是在徵詢他的意願。","黃委員秀芳：好，謝謝部長。我希望不要造成誤會。如果AZ疫苗打不完，就把軍警推上去，我覺得這樣的講法還滿奇怪。","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我們一直在委員會討論二手菸的事情，從97年開始推動菸害防制法，就是希望能夠有禁菸區，讓民眾減少吸到二手菸。推動迄今成效還滿大的，現在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的暴露也減少很多，室外禁菸區的部分也在下降，所以總體在禁菸場所免於受到二手菸的暴露的保護力達到94%。","雖然室內、室外禁菸區的效果不錯，可是在室外非禁菸區吸到二手菸卻有逐年上漲的趨勢，所以我想請教的是，室外非禁菸區該怎麼樣去防範民眾吸到二手菸？我們看到很多場所是直接畫一條線，像有的醫院就是線內禁止吸菸，那如果在線的外面就可以吸菸，是這樣子嗎？"],["陳部長時中：對。","黃委員秀芳：但在這個區域範圍內還是很容易吸到二手菸，既然我們希望禁菸，而有一些人就是想要吸菸，與其讓他到處邊走邊吸菸，甚至只要是外面非禁菸區他就吸菸，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鼓勵在公共場所設立吸菸區？像在我們這棟大樓的一樓門口就是一個吸菸區，走過去總會吸到二手菸。是不是可以設置示範區，譬如在立法院設吸菸區，讓想要吸菸的人在裡面吸菸？一方面有固定的場所，另一方面不想吸到二手菸的人就不會吸到，可以做到這樣子嗎？","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現行的法規有這樣的精神，修法內容以前是禁菸區，現在則要走向吸菸區；以前是非禁菸區之外可以吸菸，現在要走向要吸菸區才可以吸菸，這跟委員的方向是相符的。","黃委員秀芳：好，什麼時候要開始做？這個已經講很久了，有沒有辦法先找一個場所來試看看？也許可以從立法院這邊來試一下，可以嗎？"],["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賈副署長說明。","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對於禁菸場所跟吸菸區的區別在現行法條就有明確規定。也就是室內禁菸，在室外得設，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對此已經有明文規範，各縣市可以因地制宜在戶外的場所設置吸菸區。以臺北市為例，他們在行政機關或社福大樓的戶外地區有設置，我們也會盡快的跟其他縣市政府來協議看怎麼樣更明確的設定這些吸菸區。","黃委員秀芳：這點在委員會也討論很久了，以前禁菸的地方大家也都還滿遵守的，不能吸菸其實大家都很遵守，可是在外面沒有禁止的話就可能邊走邊抽，或者是在某一個固定的場所抽。","我們看到一個數據是，在室外非禁菸區吸到二手菸的比例其實是增加的，所以我希望是不是可以逐漸來推動吸菸區，讓真的想要吸的人有一個場所可以吸，而且讓不想吸到二手菸的人得到保護，這樣子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我們現在是有這樣子規定，至於如何執行可以再研議。","主席：本席非常贊成從立法院開始做示範，特別是下雨天時一樓走廊邊緣就變成吸菸區，因為不想淋到雨的就會在那邊抽菸，這點給部長參考。","請張委員育美發言。","張委員育美：（11時15分）部長好。這次行政院長照法的修正草案有一個很重要的宗旨，那就是擴增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的發展，以滿足失能者多元長照的需求。在草案的總說明中提到，正式的布建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資源的重要與必要性，這樣的修法方向與我過去多次不斷主張要倡導國內長照資源分布相互呼應。過去資源分布都是三角形的，居家、社區占了大部分，而住宿只占了一點點，所以我建議要是橢圓形的、橄欖形的，這樣長照資源分布才能比較平均。","我樂見行政院、衛福部勇於修正所邁出施政方向，但還是擔心往後的實際成效。本次修法是配合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可以設立教學、實習附設機構的規定，放寬私立學校不需要成立法人，也就是不需要設立法人就可以設立住宿式的長照機構。我認為跟去年109年開始，私立學校可以直接設立居家及社區式長照機構的政策是延伸的，希望可以引進民間的投入，提升長照服務綿密度。部長，過去幾年來，對於利用學校場域提供長照的服務政策上有很多嘗試，因為從少子化之後，學校閒置的空間移作長照的空間，到剛剛我提到學校從居家的社區照顧，我們可以看到學校空間與長照的結合，其實這讓民眾有非常多的期待，不過成效如何，是需要不斷的修正以及討論的。","監察院去年7月編印的調查報告指出，閒置、廢置的校舍成功轉作長照空間的只有15處，而長照機構進入學校往往面臨家長反彈、老人與學生的動線規劃、校園安全等等的問題，導致曲高和寡。部長，我剛剛提到的是閒置廢棄的空間，而現在進行中的則是學校可以成立居家式、社區式長照機構，請問總共有多少學校設立長照機構作為教學、實習的場域？"],["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將近20處。","張委員育美：我剛剛講的是廢棄成功轉型的有15處對不對？而在進行中的有20處，是嗎？沒有廢棄的學校還有20處，是嗎？"],["陳部長時中：2個加起來。","張委員育美：加上廢棄的學校有20處？我了解了。在行政院院會之後，林萬億政委表示已經有學校在談要利用閒置教室或空間轉型，不是只有社區型的，要轉型成住宿式機構。部長，你可否具體說明目前已經有多少私立學校願意轉型？總共有哪幾個縣市有意願？","陳部長時中：目前有意願的很多，不過也要等到法修訂通過之後，才有辦法正式來看他們提出來的計畫可不可行。雖然到處都有人在講，但是沒有法源的話，有時候提出來跟我們所想像的、所要的可能不一樣。等到有法之後，就能比較明確知道相關的規定，也才能看是不是跟他們的意願相符。","張委員育美：了解。我們再講到你提了好幾次，但是又有一個的新的版本，109年到119年住宿機構總共有1,662家，可提供床數11萬張，預估119年的9年後可能要大概18萬床，現在公私立學校以及布建中的2.4萬床，我們還是缺了4.2萬床。最近我才質詢過勞動部長，因為外籍移工、照護工現在進不來，所以要去住宿的人就更多了。按照現在的情況實在緩不濟急，該怎麼辦呢？如何補足？119年開始到9年後共布建2.4萬床，還缺四萬多床。","陳部長時中：基本上要分階段來看，目前準備到114年、115年，希望能夠布建到15萬6,000床，比當時需要的15萬4,000再高一點，當然往後還會持續再布建。現在是以可以掌握、有明確做一些相關規劃或是有意願的來估的話，114年可以布建15萬6,000床。","張委員育美：我知道政府很努力了，很認真在重視長照的重要性。我認為這為數不少的缺口不能只仰賴公立、公私協力，這跟不上我們超高齡社會的需要，所以適度的鼓勵產業化、引進私部門的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我認為是解決住宿型機構匱乏的解方，不應該像很多人一樣把產業化當作洪水猛獸。","現在國家的長照發展輕住宿、重居家與社區的情況下，資源的磁吸效應壓抑了私部門住宿型機構的發展，因為住宿型的必須要蓋、要花錢等等，而我們已經花太多資源在社區上，所以會壓抑住宿型的發展。如果這時候不做政策的轉向，考量機構設立的時間、資源的到位，恐怕超高齡社會發展下去，再過幾年就來不及了。部長，你認為呢？","陳部長時中：我想不是說產業化，適當的管理、資源的平衡這都是政府要去思考，畢竟我們還是把在地老化當作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目標，至於怎麼樣能夠增加經營的效率，發展住宿型的機構，這我們也會予以重視。","張委員育美：除了公部門努力之外，引進一些私部門的長照機構，讓大家一起來關心長照與超高齡社會的發展，大家一起來努力，對嗎？","陳部長時中：我們政策最主要還是要在地老化，住宿型跟日照機構都要有一個適當的供給量，達到一個……","張委員育美：住宿型當然是在地老化，我剛剛講的是社區式的長照機構花太多資源，以致住宿型機構出現了幾萬床的缺口。住宿型的機構需要的比較多的資源、經費，所以政府要有另外的想法來支持，讓住宿型的機構能夠滿足超高齡社會的需求。","陳部長時中：有想法都可以提出來，我們會認真考量。","張委員育美：好。以上建議，謝謝。"],["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王委員婉諭：（11時24分）我今天想要就之前談過的精神疾病患者使用長效型針劑給付方案來做一個討論與確認。每一次社會事件發生後，尤其是發生在精神障礙患者身上時，很多大眾就會問，他們有病為什麼不吃藥？但我們必須要知道，這類患者一次要服用5、6種藥物，而且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服藥。當長期服藥或者病識感不佳的情況下就很可能漏藥。現在有了長效型針劑的出現，在國外也相對普遍使用，且很多研究報告也都指出長效針劑有非常顯著的幫助，除可以降低再住院率、死亡率，也同時降低照顧者負擔。這並非最近的報告，而是英國10年前的報告，所以我想長效針劑的適用部長應該很清楚，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去年底質詢的時候，您曾經承諾今年上半年會正式提出試辦計畫的原因。請教部長，你當初的承諾是在玩笑，還是有認真以對？"],["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的政策重點。"],["王委員婉諭：今年上半年會不會有試辦計畫？"],["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署長說明。","李署長伯璋：委員的意見我們非常重視，我們也有跟精神科醫學會及心口司討論，希望在6月的時候能夠透過共擬會議把委員的建議予以落實及執行。","王委員婉諭：署長，請記得您的承諾！我知道在共擬會議的處理情況是，雖然有提出討論，但1分鐘就被草草退回；而在4月的共擬加開臨時會議上，還不是討論試辦方案，只是把品質改善的提案納入做討論，都在前一天突然被抽案！這種情況下我不太知道如果都不討論的話，如何能夠在6月上路？","李署長伯璋：委員放心，我知道委員很重視這個部分，而是在臺灣的社會安全議題中，這也是我們要去重視的，只是就藥品的給付來說，適應症當然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醫生有沒有在用！我們也有去分析這個藥品在各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跟診所分別用的量，都有顯著的差異。就目前整個醫療資源而言，要看各個醫師怎麼去考量，並不是說……","王委員婉諭：當然，我們之前就有提出醫生希望能用這個藥，但是因為必須自費，否則會遭醫院核刪，所以一直沒有辦法推進。","李署長伯璋：都沒有！我們也是透過各個醫學會、各管道，希望在這部分的給付不要核刪，讓醫生不願意去用。","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才提出是否應該有正式的試辦計畫好讓事情得以推動？我們在健保委員會上看到共擬會議上都是再次忽略這樣的討論，讓我覺得非常不負責任。不過我們還是希望這樣子的計畫能提出來討論，既然署長、部長去年就承諾會在上半年提出來，那麼就應該要開啟討論，怎麼會在共擬會議上草草撤案？所以真的能在6月發起嗎？","陳部長時中：這已經討論很多次了，在給付的項目也有，也不會刻意去核刪，但基本上，我們要考量病人就醫的習慣及醫院的安排與專業的評判，這些都在形成。到109年為止，申報金額也達到12億，比前一年多了二成，前年108年大概10億，去年大概12億，今年還會在繼續增加。","王委員婉諭：當初承諾的是在獨立給付部分的試辦計畫，我希望6月能夠看到這個部分持續的推出。我們希望讓大家清楚知道自己能夠得到什麼樣的協助，大家一起來為社會安全網的連署做努力。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出來？原因在於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我上任後才做討論，也不是只在去年年底討論，其實從2016年事件發生之後、悲劇發生之後，行政院就曾經召開相關的討論，也認為如果能夠有長效針劑的施打來協助他們穩定就藥，包括您在2017年也曾經參酌相關的模式……"],["陳部長時中：我上任後一直在督促這個事情。","王委員婉諭：是，但是我們看到2019年的時候次長也承諾「明年的4、5月」也就是2020年開辦；而2020年我們再問的時候就說今年上半年會提出來。我們希望這次的承諾是真的，我們希望真的能看到獨立給付的試辦方案能夠上路。"],["陳部長時中：承諾已經在執行中。","王委員婉諭：目前並沒有獨立給付的方案，這會讓醫生沒有辦法使用長效針劑。","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儘速。因為健保的每一項給付其實都經過多方討論，並不是我們一聲令下就可以叫大家怎麼用！為什麼要……","王委員婉諭：我們當然理解，所以也沒有提了就馬上要……"],["陳部長時中：因為要有多方的……","王委員婉諭：從2016年就開始討論獨立給付長效針劑的試辦方案一直到現在，已經討論5年了，絕對不是匆匆上路。本席想再次提醒的是，不要在每次社會事件發生後，除了把精神病患貼上汙名化的標籤外，這只會說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破洞了，而實際上卻不作為。","陳部長時中：我們從來沒有對精神病患貼過標籤！至於試辦計畫，從我上任起，就一直希望長能使用效型針劑，這聲音確實也逐年在增加。到底怎麼樣才能夠做得更完整？我想最後還是要共擬會議，畢竟這個錢是大家的錢，政策的方向我會提出……","王委員婉諭：當然，但我剛才說過，共擬會議上就只討論了一分鐘，第2次的臨時會更被草草撤案。所以我想知道如果要在共擬會議上討論的話，那麼什麼時候可以落實？什麼時候能夠進行獨立給付的試辦方案？這些都是我們能夠期待的嗎？"],["陳部長時中：可以。","王委員婉諭：謝謝，我希望6月時可以得到很好的消息。"],["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楊委員曜代）：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瑩：（10時30分）部長好，我想先給部長一個溫馨小提醒，你們這次的專案報告中提到，衛福部已提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期待本會期送入大院審議。我提醒部長，今天已經是5月6日，這個會期只到5月31日為止，雖然我安排了法案的審議，但院版還沒有進來，給你們一點壓力。"],["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陳委員瑩：有關電子煙的問題，請教部長，對於電子煙未來是否決定採取禁止販售、使用、買賣的政策方向？","陳部長時中：對，電子煙屬於類菸品，是我們禁止的目標。","陳委員瑩：我們先看一下這張表。目前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高雄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等8個縣市都完成了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新北市議會已經三讀並送行政院核定中，臺北市、彰化縣、屏東縣都在議會審議中，臺南市正在草擬中，總共有13個縣市已經開跑了。2011年臺北市政府在士林夜市抓到販售電子煙，當時以藥事法開罰3萬元，姑且不論以藥事法來開罰到底對不對，但我們剛才看到這麼多縣市都已經自訂法規採取管制，將來販售使用的取締是否由地方主管機關執行？","陳部長時中：本來就是由地方主管單位執行。電子煙如果含有毒品，當然就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管；如果含有尼古丁或其他相似的藥品，就用藥事法來管，如果是相似品就用菸害防制法來管。","陳委員瑩：我們先不討論細節，進口買賣的部分會不會涉及其他部會的權責？應該會吧？"],["陳部長時中：對。","陳委員瑩：衛福部過去和其他部會討論分工，人力會不會不足？例如海關及現行的管制申報流程會不會受影響等等，我相信這些都絕對不會是地方政府可以解決的。所以對於這些縣市超越中央，部長會不會覺得他們衝太快了，沒有思考跨部會的權責問題？或者部長覺得中央的腳步太慢了？","陳部長時中：他們現在公布的相關自治條例，是根據去年我們研議出來可以引用的法條來做管理。"],["陳委員瑩：所以沒有地方太快或中央太慢的問題嗎？","陳部長時中：去年我們都和地方研議過，我們都研議過什麼時候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什麼時候用藥事法，什麼時候用相似品來管理，大家有取得共識。","陳委員瑩：這樣的回應也很有趣，大家可以思考各縣市不同步的問題。電子煙的問題涉及生產製造與進出口使用販售，一旦決定要禁止，法律上會有很大的差異，也就是刑責的問題，就如槍械、毒品或違禁品等等，在禁止的行政，涉及的人力、物力以及舉證程序等等。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未來我們管制電子煙……","陳部長時中：禁止，我們禁止電子煙。","陳委員瑩：未來既然禁止電子煙，衛福部還會持續關注電子煙的危害嗎？"],["陳部長時中：當然。","陳委員瑩：我為什麼會這樣問？因為再怎麼禁止都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百密總有一疏，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總是會有人買得到、抽得到，所以最好還是要持續的掌握新的資訊向民眾宣導。部長同意這個看法嗎？"],["陳部長時中：當然。"],["陳委員瑩：目前你們有持續宣導的計畫嗎？","陳部長時中：有，我們都一直在持續的宣導。","陳委員瑩：電子煙存在的問題至少有10年了，電子煙在各大夜市可以說是垂手可得，擺攤就在賣了。我們宣導新興菸品防制的動作算是起步晚了很多，民間團體也繞行立法院抗議。本席的態度是支持衛福部在疫情下繼續勇於作為，正視電子煙的問題，希望衛福部以非常負責任的態度面對這件事情，未來在實務上怎麼落實，我認為全國應該有一個相同的標準，這需要衛福部和全體同仁一起努力規劃，積極的和各地方政府跨部會合作。我再次提醒部長也謝謝部長的重視，現在已經是5月初，我今天特別施一點點壓力給行政院，希望你們能夠繼續往前走，看能夠走到哪裡，同時也看看未來是不是可以讓院這邊加快腳步。"],["陳部長時中：我們來努力。"],["主席（陳委員瑩）：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11時38分）我先請教長照司祝司長。今天有長照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所以我先就長照法的一些長照問題跟司長做個討論。","這次的修法有關長照特約單位，如日照中心、居家服務等等應該向使用者收取自行負擔的部分，最主要是在落實使用者付費，同時也避免削價競爭致使提供的品質變得比較不好。但是，你們這次修法的範圍大概只有長照特約單位，住宿式的機構會不會有這個問題？"],["主席：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住宿機構的收費是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民眾會依據自己的付費能力去選擇，也會跟機構簽約。","楊委員曜：這部分是本來就有一定的管理標準在，所以這次沒有修正？","祝司長健芳：是，而且雙方會簽訂契約書。","楊委員曜：由地方訂定標準，需不需要呈報你們？","祝司長健芳：依據長服法的規定是由地方訂定，不必呈報中央，因為這些機構的立案都在地方。"],["楊委員曜：所以由地方訂定後就直接實施嗎？"],["祝司長健芳：是。"],["楊委員曜：各縣市的標準可能都不同？","祝司長健芳：對，因為要根據當地的物價水準和區域的……","楊委員曜：要根據區域的需求，使用者的能力等等，可能還包括地方政府的財力？","祝司長健芳：這部分主要是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戶就是用公費，這是中央統一規定的。","楊委員曜：根據資料來看，全球227個國家中臺灣的生育率可能是最低的，我們現在人口的成長很慢，甚至是負數成長，審計部之前就有個審核報告指出，長照需求人數推估的參考時間點太久。我之前就有提過這點，你們現在參考的資料調查時間可能是7年到24年，就是從現在開始算的7年前到24年前，這很明顯要重新檢討。"],["祝司長健芳：我們會滾動式的修正。"],["楊委員曜：有嗎？"],["祝司長健芳：2.0版本當初推估的需求人數是參考99年主計總處的統計。"],["楊委員曜：已經十幾年了。","祝司長健芳：對，他們是10年做一次，所以去年又有啟動，最近報告出來後，我們會做為推估的依據。","楊委員曜：推估的數據不能離現在太遠，因為人口的變化太迅速，臺灣最近很多人說「生不如死」，說的就是死亡人數遠多於出生人數，所以要很正確的將長照確實的落實、做好，參考的數據不能太久遠而且要很精確。","祝司長健芳：是，我們也同步委託國衛院做一個失智症及失能流行病學的調查，這個研究一直在持續進行中，明年3月會完成，它的規模比較大。","楊委員曜：這要持續的做，確實的做。","接著請教陳部長。我們來談談菸害防制法，其實本席有一個提案今天沒有進來，不過在貴部的業務報告中已經表示支持與肯定，對此我跟部長說聲謝謝。","我的看法是這樣，剛才陳委員瑩也說對菸害的防制，地方已經有很多自治條例規範出來了，現在問題是院有院版，你們會自己提出版本，還有很多委員的版本沒有進來，像本席所提的還沒進來委員會就受到部長肯定，所以我建議衛福部和行政院趕快溝通，等院版進來後我們再做一個統一的討論與處理，這是我的看法。各委員提的或許有相類似的東西，與院版可能也有類似者，所以統一處理會好一點。不過，這並不代表院版沒進來前衛福部其他的事情不用做，像新興菸品健康風險的評估可能要先做，做確實了才能做為修法及立法的依據。"],["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關於這些資料，國建署都有在持續蒐集中。","楊委員曜：它的流行時間比較短，你們可以拿到的數據會比較少，需要投入的人力相對要多一點。傳統菸品因為流行久了，其危害我們很清楚，新興菸品可能比較需要花一些時間做評估或研究，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楊委員曜：我建議主席，在我所提的尚未進來委員會就受到肯定的提案進來以後再一併做處理。","主席：我回應一下楊委員。楊委員提出這麼好又受到肯定的提案，我不是不願意等你，我非常願意等你，但是我怕等不到行政院版。我想請部長說明一下，你們的報告提到這是優先法案，也希望這個會期能進到大院來，請問目前的進度如何？有遇到什麼困難嗎？部長是否可以說明一下？這樣我才不會白白的等，我已經擔任一年的召委了還等不到，我只剩下再一周的輪值了，所以逼你們一下。","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努力。","主席：我們大家都在努力，對於陳部長這個答案我並沒有很滿意，部長還可以多說一點或多做一點嗎？","陳部長時中：我再跟林政委溝通，儘快排審。","主席：我跟他溝通過了，他很OK。"],["陳部長時中：那就沒問題了。","主席：針對今天部分修正條文，我講的是部分而不是整部，因為有涉及愛好者抽菸場地的問題，我們也不希望菸害防制法變成一個歧視性的法律，我們也不想這樣，都要尊重也要保護。有時候全部通通放在一起討論未必比較順利，所以我們在技術上切割來處理，這是為了顧及各方面及各界的需求，我們也很努力，而我剩下的時間也沒有很多，所以就逼你們一下。","楊委員曜：我跟陳委員瑩是好朋友，但就修法的角度來看，我比較主張全面性的做檢討，才不會掛一漏萬。立場不同但可以當好朋友。","主席：你有抽菸我沒有抽菸，但我們還是好朋友。","楊委員曜：我也願意支持陳委員瑩下一屆繼續當召委──不是，是下個會期繼續當召委。"],["主席：你不要投錯票。謝謝支持。","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10時49分）謝謝主席。部長，昨天新聞的焦點正好發生在我的選區，部長身兼指揮中心的指揮官，大家對你說的話都非常信任，但昨天有個部分是你們，包括衛福部所有同仁都搞錯的。你們知道機師和一般民眾不一樣，一般民眾只要有入境馬上會被通知到民政系統，所以區公所、里長、里幹事都會知道而且配合防疫，請問機師有嗎？機師有進到民政系統嗎？你們的回答都說有，經過昨天到今天，我再請問有沒有？"],["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確診的人都會經過我們的衛生系統。","林委員奕華：確診的是進到衛政單位，我現在說的是居家檢疫的部分，居家檢疫者一般都會進到民政系統，機師如在家檢疫會不會進到民政系統？","陳部長時中：應該是民航系統，由民航局負責，衛生局當然也會看到這個系統。","林委員奕華：衛生局是衛生局，確診的才會到衛生局。衛生局算是衛政單位，就算是確診也只是把人帶走不會跟里長講，因為他們不能說。","陳部長時中：對，他們把人帶走，相關的疫調就會展開調查，展開以後就會把相關的人……","林委員奕華：這個案子漏洞百出，以這個個案為例，機師完全沒進到民政系統，就算是居家檢疫也沒有進民政系統。","陳部長時中：民航局會掌握相關的名單，這個系統也會讓衛生單位知道。","林委員奕華：你說民航局會掌握名單，那次有掌握嗎？有人去瞭解，有人去上民政系統，一樣會去關懷他們有沒有出來、有沒有怎樣？但事實上有嗎？"],["陳部長時中：那是民航局在關懷的。","林委員奕華：這個個案還可以到門口拿披薩，由此可知你們有關懷好嗎？事實上並沒有進到民政系統。可是你說里長為什麼不知情、不知道，害里長被罵得要死。你說會通報民政系統，而且系統運作很久了，不清楚為什麼里長不知情，你會再了解狀況。你這個意思是怪里長不知情，你這個意思不是在怪里長沒有進入狀況嗎？"],["陳部長時中：我們一向都沒有怪任何人。","林委員奕華：你這個說法就是怪里長。我要說的是：第一個是對於沒進入民政系統這點該檢討；第二個是衛政系統就算是確診里長也不會知道。這次的狀況是機師被帶走沒有人知道，到小孩被帶走時鄰居看到才覺得不對勁，因為帶走小孩的人穿著防護衣，里長才開始追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因為這樣才知道。所以里長是被當成防疫的局外人，結果現在你說里長為什麼不知情？你還要瞭解，這中間漏洞百出。"],["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對確診的病人會開始做相關的疫調。","林委員奕華：沒有做疫調，我打過電話問你們，你們說以為他在防疫旅館，所以不需要疫調，事實上並不是這樣，連指揮中心都沒有掌握到，他這次是因為臨時出任務，所以他是在家裡面居家檢疫，連你們都沒有掌握到狀況，所以沒有做疫調。"],["陳部長時中：居家檢疫也一樣會做疫調。","林委員奕華：疫調昨天才開始做，因為我們說了你們才開始去瞭解他的小孩、家人有沒有跟誰接觸，小孩有沒有念幼兒園，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你們昨天才開始啟動，我前天有問你們，你們說他是在防疫旅館，所以不需要做疫調。昨天我們說了，你們才開始做疫調，前天問你們，你們說不需要做疫調，到前天都已經發生幾天了還不需要做。"],["陳部長時中：委員是不是可以講是誰說不需要做疫調？","林委員奕華：可以，我可以把名單告訴你，我們的確有問。","陳部長時中：委員跟我講是哪位，我們查證一下。","林委員奕華：機師的部分還是必須進到民政系統，不能讓里長、里幹事無法掌握狀況，六天的空窗期引發了很大的恐慌。","陳部長時中：管理單位是誰，這可以檢討，疫調一定有做。"],["林委員奕華：我要求就這部分做檢討。"],["陳部長時中：可以。","林委員奕華：再來就是一人一室的問題，所有人都是一人一戶，但機師可以一人一室，部長現在是指揮官，你覺得這樣合理嗎？","陳部長時中：因為有一些親密的接觸者，所以現在的規定也要改，要改成一人一戶。"],["林委員奕華：機師的部分你們把一人一室改了嗎？","陳部長時中：現在要改，不過確實當初在討論時有考慮到機師是不斷的長期飛回來、進來。","林委員奕華：他們自主管理可以回家。我要幫機師說個話，以這個個案來講，因為他是臨時出任務，所以他沒有防疫旅館可以住，他只好回家。所以我要求民航局只要機師回來一定要幫他找定防疫旅館，他因為沒有防疫旅館可住只好回家，結果搞到家裡三個人確診。為什麼我要特別問？因為大安區國宅人口密集，當然會人心惶惶，是不是可以做到起碼幫他們找好防疫旅館？","陳部長時中：一個是社區，我們規定一人一戶。","林委員奕華：好，要不然就是一人一戶，落實一人一戶，就是一人一戶和防疫旅館，起碼一定要做到一樣，這樣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可以，現在華航已經開始這樣做了。","林委員奕華：這次事件後就開始改了，改成一人一戶嗎？","陳部長時中：對，改成一人一戶。","林委員奕華：好，謝謝。","主席：疫調是什麼時候開始，如果有找到日期，等一下有需要說明會給你們時間。","今天有一百多個解凍案要處理，還有法案要審查，所以拜託各位委員，前面的委員還滿能控制時間的。","請陳委員秀寳發言。","陳委員秀寳：（11時57分）我這邊有一份熱心媽媽提供的米餅，本來要給部長嚐嚐，但現在是防疫期間，不好給部長吃。","首先要跟部長及所有同仁說辛苦了，因為最近的防疫升級，整個衛福部都繃緊了在對抗疫情，我代表國人向衛福部所有同仁說聲謝謝。我要就嬰幼兒食品的問題請教部長並瞭解食藥署的態度，希望能得到你們很正面而且很積極的回復。剛才楊委員曜說過一句話：「生不如死」，就是出生率遠低於死亡率，現在的人越生越少，所以相對的也很重視嬰幼兒的健康，不管是吃的、用的、教育方式或整個環境，家長都非常重視，甚至可以說是小心翼翼。我先列出近期發生的黑心米餅事件，從原物料到填充物的狀況都令人十分擔心。米餅被爆出含重金屬後，食藥署都是說業者只要沒有說是寶寶食品就會用一般食品來認定，以這樣的論點回復，很多家長覺得非常生氣。食藥署究竟有沒有要進一步針對嬰幼兒食品訂定專門的法規或管理辦法？有很多很煩惱又很擔心的媽媽，我們知道一歲以前的嬰幼兒食品配方是所謂的特殊營養食品，合乎相關的規範就必須給與標章讓需要喝一歲以前配方奶粉的寶寶家長可以安心選購，我們知道有標章代表的就是政府有把關。","目前醫生和專家建議對4個月以上的寶寶可以開始提供副食品，但現在的家庭大部分是雙薪家庭，很多媽媽沒有時間額外準備寶寶的副食品，所以大部分就會先給比較方便的米餅或其他市售產品。1歲以前的配方奶粉受特殊營養食品的規範，但4個月以上的寶寶開始吃的米餅和市售嬰兒食品卻是一般食品的規範，這樣不是很矛盾嗎？食藥署現在的態度究竟是靠業者自律來管理他們的產品，還是你們根本就在考驗家長的檢驗能力？這個孩子吃了這樣的東西會不會有什麼副作用、會不會有什麼問題，你要等孩子吃了還是新聞爆出來之後才知道？食藥署現在的角色到底在哪裡？很多媽媽一直在向本席辦公室反映這樣的問題，但是食藥署的態度一直都非常消極。我們都覺得，你們這麼消極的態度簡直是廠商做壞事的幫兇，希望衛福部和食藥署可以正視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臺上提案要求建立寶寶食品標章，而且已經成案了，本席想請教衛福部和食藥署現在的態度，你們要繼續研究嗎？還是要找專家來諮詢？我們希望衛福部能夠動起來。有標章代表政府有把關，這對衛福部來講應該不困難，所以你們究竟是在等什麼？衛福部可以等，可是這麼廣大的嬰幼兒和家長們不能等！所以本席想要提醒，現在很多家長都在等衛福部的答案，希望你們做一個態度的表達。","很多家長都會去網路上團購韓國、美國甚至日本的嬰幼兒食品，因為他們覺得看起來很乾淨、很安全。其實我們臺灣也有很多以優質農產品做成的嬰兒產品，可是家長覺得很無奈、很無助，因為他們買外國的產品來給孩子吃其實還有一點點分擔風險的想法。所以本席要呼籲衛福部和食藥署對建立嬰幼兒食品標章拿出積極的態度，因為只要有申請，它的製程、成分、填充物和整個廠房的衛生環境，你們都會去認證，有認證，家長才會安心。","我再講一下這個「米香」，我們鄉下的媽媽會把自己家裡的米，甚至是自己種的米，拿去請信任的廠家幫忙「爆米香」，而且全程監控，自己看著要給孩子吃的東西才安心。其實這樣做還滿無奈的，但是因為市面上的產品沒有認證，沒有辦法讓他們安心，所以不得不如此。請說明一下你們現在的立場和態度是怎麼樣。"],["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我請吳署長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現在的作法。"],["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吳署長秀梅：報告委員，之前大家很關心嬰幼兒食品的時候，我們就陸續在跨部會和一些相關會議中進行討論，其實針對嬰幼兒，包括像成長配方，今年6月還會在我們諮議會裡面去做討論。其實我們也知道這樣可以好好地針對嬰幼兒食品做個管理，所以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一定會積極去做。","陳委員秀寳：所以關於嬰幼兒食品專法以及嬰幼兒食品標章，你們現在是很正面、很積極地願意來面對和著手嗎？"],["吳署長秀梅：其實有一些在食安法裡面都有規範。"],["陳委員秀寳：但這是針對嬰幼兒食品的部分。","吳署長秀梅：對，是嬰幼兒食品。","陳委員秀寳：如果你們今天願意面對這個問題，我相信很多家長都會非常期待，希望你們說的就是真正會去落實、會去做的。以上，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因為中午要休息讓大家用餐，所以就以在場委員為主，詢答進行到葉毓蘭委員為止就短暫休息。","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高金委員素梅：（12時4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部長看起來有點疲累，所以請繼續加油，好嗎？尤其要注意自己的健康。"],["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高金委員素梅：4月28日衛環委員會陳玉珍召委召開「為早期發現癌症挽救國人生命鬆綁電腦斷層與核磁共振購置許可法規」的公聽會，當天我有3次發言，但是我要在今天委員會的會議再度正式提出我的質詢。","在現今臺灣的能源主力當中，天然氣占了35.7%，燒煤占了45.02%，去年甚至已經超過3,500萬噸。目前臺灣人均碳排放量是世界平均值的2倍，而如今肺癌已經成為新國病了，我認為政府應該要負責任，衛福部更應該研擬相關對策。","目前國內外專家和學者都公認，低劑量的電腦斷層掃描（也就是CT）可以早期發現肺癌，更可以大幅提高肺癌病人的存活率。但是根據衛福部現行規定，電腦斷層儀器僅開放給醫院來設置，我覺得這等於完全剝奪了原住民山地鄉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權利，因為原住民地區沒有一家醫院！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偏鄉和離島的金門、連江和澎湖，當地的居民都一樣沒有辦法就近篩檢，而整個離島地區一共只有5台CT！","其實衛福部108年有召開「非健保特約診所設置為健檢目的之低劑量電腦斷層可行性研商會議」，可是2年來我們還是沒有看到任何具體的期程。在這場會議中，放射線醫學會明確提到，針對開放診所設置電腦斷層，目前市區設置已經飽和了，比較需要解決的是偏遠地區資源不足的問題。請問一下部長，2年過去了，你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們具體規劃和辦理期程？","陳部長時中：在low-dose的CT裡面，我們還是有承認它的檢驗價值，目前整體研究起來，高風險族群大概是屬於所謂的家族史（二等親以內），所以我們會積極來辦理。","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但是本席出示的數據你看了沒有？很可怕耶！我們的空氣污染相信大家都看到，也都感受到了，不只是有家族史的人有罹患的機率，其實沒有家族史的人更有機會，包括我自己。你們大概都看過新聞，我也沒有家族史。我們講了，這種開放並不是全面開放，而是讓有需要、有需求的人可以就近得到篩檢的機會。","陳部長時中：我簡單回應委員，就是以體檢車附載CT的部分我們會來做。","高金委員素梅：OK。偏遠地區必須趕快做，請在一個月內提供給我相關的期程，包括你們要怎麼解決。","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儘快來做。","高金委員素梅：另外，召委今天有安排審查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可是我感到非常遺憾，因為我們依然看不到原住民的主體性，也看不到衛福部針對都會區和偏遠地區訂定出不同照顧體系的方案。","部長，我要再強調一次，齊頭式的公平並不是公平。我已經建議過衛福部，其實你們可以參考教育部所訂定的照顧服務相關法規以及他們推動的精神。例如教育部主管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等法規，把原住民族地區和偏遠地區的權益明文規定在條文裡面，並且要積極輔導地方政府和學校去推動辦理。","我記得部長曾經到我辦公室來一起討論過，所謂的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是對的方向，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是在地方政府卡住了！部長，怎麼辦？怎麼解決？你們有沒有詢問一下教育部他們是怎麼做的？","我當然知道你們在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有規定「得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替代之」，這是對的，可是同條文又規定「應以本法施行前之既有建築物為限」，而地方政府營建單位對此一規定的解讀就是必須依建築法辦理，而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長，問題就出在這裡，所以我知道上次會議您也拂袖而去。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解決？你們到底有沒有積極輔導地方政府？或者在條文裡面就把那樣子的文字拿掉，可不可以？這樣地方政府就會比照教育部主管法條的規範，准許以結構安全證明來做這件事情。部長，可以嗎？我知道您的業務非常忙，但是我們只要鬆綁這個！","陳部長時中：這是兩個法規的競合問題，我們會研議朝這個方向來走。"],["高金委員素梅：什麼時候給我一個期程？一個月內可以吧？"],["陳部長時中：好啊！我們把……","高金委員素梅：交代一位同仁到我辦公室來，我來協助你們解決，可以嗎？"],["陳部長時中：可以。"],["高金委員素梅：哪一位到我辦公室？"],["陳部長時中：就是長照司嘛！","高金委員素梅：好，長照司，謝謝。"],["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12時11分）部長好。本席今天要來質詢太魯閣號事故的後續相關問題。我們5月3日才在衛福部的網站上看到和善款相關的管理及監督作業要點，捐款的窗口是4月3日成立，4月9日訂定這個要點，5月我們才看到！關於善款相關委員會的組成，目前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代表的名額有2人到8人，今天本席要提出的主要就是，因為這個時間很短，我們目前知道4月30日開會的時候，委員當中有5位罹難者家屬和傷者代表與會，本來是6位，但是目前還有缺額，就是還有2名到3名的受害者委員，請問部長，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把它補滿？"],["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陳委員好。我們會繼續徵求，不過這還牽涉到相關的衡平性，我們訂的是2人至8人。","陳委員椒華：部長的意思就是可以再繼續徵求，如果有意願參加，可以再推舉，是不是這樣？"],["陳部長時中：也要符合資格。","陳委員椒華：符合資格的意思就是罹難者家屬代表還有受傷者代表，對不對？那請問部長，如果是重傷的傷者，他本人沒辦法出席，他的家屬可不可以代表？","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是沒有這樣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是傷者，必須是本人；罹難者因為……","陳委員椒華：對，如果是重傷的傷者，可以由家屬來……"],["陳部長時中：目前來講我們的要點並沒有。傷者必須是本人。","陳委員椒華：這樣重傷者的聲音怎麼來表達呢？因為重傷的人後續需要處理的事項可能更複雜，所以家屬代表如果願意加入，因為現在委員還有2位到3位缺額，是不是可以讓重傷者的家屬代表來參加呢？","陳部長時中：這還是要看整個推舉，我想還是有衡平性的問題。","陳委員椒華：如果重傷者有意見，可是他們必須坐輪椅或者是還躺在床上，難道一定要他們親自參加嗎？","陳部長時中：家屬其實也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我們當然沒有辦法將每位重傷者或傷者的意見收集齊全，不過基本上我們是透過「一戶一社工」親自拜訪並收集相關的意見。","陳委員椒華：我們也不忍苛責部長，因為你負責的業務這麼繁雜。4月份罹難者家屬及傷者代表只參加過一次會議，重傷者的聲音並無法透過這樣的作業程序傳達出來。相關的作業程序是4月9日或者是4月上旬訂定出來的，你們5月3日才公告，公布的時間這麼晚，今天是6日，等於是前幾天才公布，所以重傷者的家屬想要參加也沒有機會去表達。","陳部長時中：前面都有透過地方政府、「一戶一社工」，不斷在徵求相關的意見。","陳委員椒華：對，現在就是參加這個審議機制要親自出席，但他們是重傷，可是家屬也不能參加！所以最後再請問部長，這個部分你可以再研議讓這些重傷者的家屬來擔任委員嗎？","陳部長時中：我們都有收集重傷者本人的相關意見，當然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我會請他們再研議一下。"],["陳委員椒華：可以參加、擔任委員嗎？","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的辦法是這樣，除非再修辦法。"],["陳委員椒華：你們的辦法有瑕疵啊！"],["陳部長時中：嗯……"],["陳委員椒華：而且你們大前天才公布嘛！"],["陳部長時中：在這之前其實都有不斷進行意見的收集。"],["陳委員椒華：你認為重傷者的聲音都有收集到嗎？部長確認嗎？如果沒有的話……","陳部長時中：如果按照我們的程序還有人沒表達清楚，可以隨時跟我們反映意見。","陳委員椒華：所以你現在還不能答應重傷者家屬可以來參加這個委員會，是不是？","陳部長時中：目前這個辦法不是這樣子訂的，那是共識決，所以我要跟他們商量，但是有意見……"],["陳委員椒華：我想這還是需要再跟部長溝通啦！"],["陳部長時中：但是有意見都可以反映。","陳委員椒華：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再來溝通好嗎？"],["陳部長時中：好。"],["陳委員椒華：現在就是……","陳部長時中：如果有重傷者的家屬要反映意見，沒有問題，不管透過「一戶一社工」或直接跟我們聯繫，都沒有問題。"],["陳委員椒華：請問部長這件事是誰來負責？怎麼樣收集意見？希望部長能夠交代好……"],["陳部長時中：就是社工司這邊。"],["陳委員椒華：因為現在重傷者的情況更需要協助。","最後是有關解凍案的部分，針對嬰幼兒米餅鎘超標的問題，希望能有明確標示，但是食藥署的報告好像說這樣有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要等確認再來解凍？","主席：我們中午有休息時間，你們可以趕快把握時間來做溝通。"],["陳部長時中：好。","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請范委員雲發言。","范委員雲：（12時18分）部長，辛苦了！我們真的全力支持您的穩健抗疫和科學調查。今天主要是因為長照法，所以要跟部長商討一個我覺得還滿嚴重的問題，就是65歲以上人口的部分。感謝衛福部有做老人狀況調查，我們發現在65歲以上人口的主要照顧者85萬人裡面，女性占56萬人，男性是29萬人。我們知道之前的長照法已經有喘息服務的規定，可是在喘息服務的部分，女性照顧者申請的只有十五分之一，男性申請的有十分之一，如果扣掉有申請的部分，會發現目前沒有辦法申請到或是沒有申請喘息服務的，全國有52萬名女性照顧者、26萬名男性照顧者，也就是說，65歲以上的老人是靠全國78萬照顧者在照顧的，比較嚴重的是，在照顧者裡面還有29萬人本身就在65歲以上，等於是「老老照顧」，而且平均照顧年數是8年，每天照顧11小時。你們的調查還發現他們的健康狀況變得更不好，有一半的人感覺不舒服，家庭關係變得不好，社交關係也變得不好，等於是說，家庭照顧者本身的身心健康、壓力都很大，但他們又撐著，因為他們擔心會影響照顧品質。所以我今天要拜託部長，就是長照法已經有喘息服務了，可是依照你們的調查，民眾不知道、不清楚是他們沒有用的原因，另外就是覺得不好用，因為現在的喘息服務限制多。我想我們的防疫都是國際標準，而且是超前的，我覺得我們在長照這方面也不能輸太多。有越來越多的國際長照是以家庭照顧者為主體的思考，而且除了英國之外，芬蘭、澳洲都獨立立法保障家庭照顧者的權益，認可他們的照顧。也就是說我們要協助他們，既然他們很多是無償照顧的話，我們怎麼處理？今天其實就是訴求部長，這次修法我們是不是可以正視無償家庭照顧者的需要？上一次那個法已經很好了，有喘息服務，我覺得我們這一次應該要更往前走，就是改成至少給他週休一日的喘息服務，因為家庭照顧者並沒有用到這些支撐長照的服務，他是在家裡的，所以我們要照顧他們的照顧品質、自己的身心健康，不要讓他們成為整個國家未來的負擔。當然衛福部關心的是大家的衛生跟福祉，希望部長可以考慮這個部分。"],["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當然這部分最主要還是有相關費用編列的問題，不過家庭照顧者是我們非常重視的，我們也知道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女性的家庭照顧者會比男性多，主要是因為老老照顧這邊……"],["范委員雲：對。"],["陳部長時中：一般都是男性比較老……","范委員雲：對，的確是。","陳部長時中：女性比較年輕，所以在夫妻兩個人裡面，男性老化失能的比較快，變成女性照顧比較多，不過男性在前端也有家庭主要的經濟問題，所以不能說這是不公平，但問題是……"],["范委員雲：我們只是關心他們的身心健康。","陳部長時中：對，他們的需要是必然要被重視的，那個很重要，媳婦在這裡面會變成人際關係不好，這是一個很困難解決的問題。但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正視家庭照顧者的需要，至於費用怎麼樣來補償，至少週休一日這樣的概念，我們要想辦法來落實。","范委員雲：謝謝部長願意想辦法，而且我也知道部長其實本來就很有性別平等的意識。再用幾秒鐘講一下，現在就是限制太多，比如他每天3小時、6小時，又不能陪出去買菜等等，讓大家覺得很不好用，這部分也希望部長考慮一併讓它更有彈性，好不好？讓已經有的喘息服務更好用，，也謝謝部長願意考慮週休一日的喘息服務。","陳部長時中：讓它更好用，我們來努力，既然有這個方向，就讓它更好用。","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是不是可以請衛福部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就是研擬的部分，好不好？請問部長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這個書面報告？"],["陳部長時中：這恐怕要3個月吧！","范委員雲：好，那我們就等部長3個月，謝謝。","陳部長時中：好，謝謝。"],["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葉委員毓蘭：（12時23分）部長，您辛苦了。最近因為機師染疫的問題，大家都很關心，本席其實有不少學生或學弟們都在擔任機師或機長，他們也傳了非常多的訊息給我，包括比如大陸對於機師是每7天要做一次PCR，新加坡的PCR甚至是回來當天、3天後跟7天後，更嚴格。其實機師真的是很辛苦，因為他們不是在飛機上出勤，就是在居家檢疫之中，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幫助機師，希望他們能夠安全。但是我們最近大概對於居家檢疫，剛才我已經聽到，您現在是規定機師也是要一戶一人，而不是一室一人，但還是有機師在跟我反映好像現在是從3+11延長到5+9，還是這個只有對華航的機師，其他的航空公司不適用？"],["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目前我們是先處理華航，因為畢竟還是有一個不等程度的群聚，在急性期當然有一些加嚴的措施要來做。"],["葉委員毓蘭：所以我們後續還是會有一些比較一致性的規定？","陳部長時中：清零之後，就會開始有一致性的規定。"],["葉委員毓蘭：所以現在只是在清零的緊急處理？"],["陳部長時中：這是一定要處理的。","葉委員毓蘭：部長，上次我在公聽會也提過，本席過去曾經是B肝帶原者，我就必須要靠腹部超音波，有時候查出一些東西，就會叫我再去做MRI或電腦斷層等等，最近他們也讓我去做一次MRI，後來發現一個很好的消息，就是那是一個無害的或什麼的。所以我知道其實機師們以及許許多多穿梭在國際間的商務人士，都很希望我們的普篩可以進行，可是現在臺灣的篩檢實在是貴得不得了，價格從7,000元到特急件的1萬元都有。但是在日本，我不知道為什麼日本可以這麼便宜，只要2,300日幣，而且到哪裡去都可以，他們對於一些特定的人，比如像機師這些特殊族群則是1,650日幣。我知道在一開始的時候，部長也擔心篩檢可能會有一些偽陽、偽陰的錯誤等等，甚至當時林俊憲委員也講過，在臺灣做一次檢測勝過在大陸做19次篩檢。好吧！我們就不要去談跟大陸比，但是如果日本可以，為什麼我們要這麼貴？","陳部長時中：在整個戰略上面，主要是我們認為有需要篩檢的人都是公費，不用錢……"],["葉委員毓蘭：我相信有很多人……","陳部長時中：自費是屬於個別需要，而不是我們在國家防疫需要的，所以就採用自費篩檢，因為這個量小，所以相對來講成本就變高了。當然要思考讓它便宜，但我們覺得是不是擴大在公費上面的檢驗，反而我們比較願意做這個事情，我們認為這比較有意義。至於其他自費採檢，那可能是個別有需要的。","葉委員毓蘭：因為部長最近也在講有意見要講出來，所以本席在這邊很大聲的講出來。就像我們上個禮拜在公聽會裡面提到的，在日本有很多包括輕劑量的電腦斷層等等，他們都是很方便的，就是可及性、可近性。我特別看了一下YouTuber在日本去走訪的影片，就在是路上，真的好像就是在買泡麵一樣簡單，而且很快速。我很希望衛福部可以去研究一下，必要的時候也去蒐集一下這方面的資料，我相信有許許多多的國人願意自費來做這樣子的篩檢，真的有問題了再去用公費，好不好？就這樣子，謝謝部長，也請降低PCR的檢測費用，然後加強做宣導，提早發現、提早治療，是不是可以？謝謝，這是我的建議。","陳部長時中：好，我們來努力。"],["葉委員毓蘭：謝謝。"],["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洪委員孟楷：（12時29分）我有幾個部分直接向部長確認，第一，今天上午你有跟媒體講，華航在這一次諾富特的管理確實有疏失的地方，會請同仁來做研議、來做裁處，請教什麼時候可以出來？"],["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我指的是飯店本身在管理上面，我認為在目前來講，應該看到有一些疏失的地方。"],["洪委員孟楷：確實有疏失嘛！對不對？","陳部長時中：相關怎麼樣去做處分或什麼，那當然要交給我們法制來做研究。","洪委員孟楷：是，什麼時候可以出來？我想這已經很明確了，諾富特的事件已經一個多禮拜了，您也因為這樣子站在第一線鋒頭上，甚至有媒體做民調顯示，因為這件事件您的民調也受損。也因此我們當然是快刀斬亂麻，趕快來作出處分，也讓全臺灣的防疫旅館或相關的旅館業者知道，如果真要做防疫旅館的話，我們該注意的要注意。"],["陳部長時中：當然。"],["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可以出來？","陳部長時中：第一個，今天下午5時我有請桃園市政府跟……"],["洪委員孟楷：5點是你們開會啦！我是說針對華航、針對諾富特管理的層面。"],["陳部長時中：這也會討論到相關的……","洪委員孟楷：所以今天下午有找華航跟諾富特，他們都會來嗎？"],["陳部長時中：今天傍晚。"],["洪委員孟楷：5時？"],["陳部長時中：5時。"],["洪委員孟楷：媒體有報導了？"],["陳部長時中：對。","洪委員孟楷：所以今天5時會來，然後一併討論，但是部長、指揮官，你們討論是討論縣市政府的權責分配，至於法規的部分，你要研擬、要對他開罰，幹嘛還要找他來討論？","陳部長時中：一起來討論，他有什麼……","洪委員孟楷：你要開罰，你是主管單位，你要對他開罰，你還要找他來討論？這樣不對吧！"],["陳部長時中：他們還是要釐清相關的事實。"],["洪委員孟楷：是。"],["陳部長時中：我們是根據事實、根據證據來辦案。"],["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還沒有掌握證據？"],["陳部長時中：要讓它更完全。","洪委員孟楷：所以要讓他說明，是不是？"],["陳部長時中：當然要。"],["洪委員孟楷：那什麼時候可以出來？"],["陳部長時中：就是今天5時會開會。"],["洪委員孟楷：所以今天開完會就會有結果了？","陳部長時中：我想要回答有結果，我們署長說不見得。","洪委員孟楷：署長，你是幕僚，你要告訴部長最正確的資料啊！","陳部長時中：他的意思大概就是說釐清狀況之後，引用相關的一些法條，然後處罰的輕重……","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現在並不是要苛責，防疫人員都很辛苦，但重點是如果你旁邊的署長現在這樣回答，我覺得你旁邊的署長不及格，為什麼？因為照理講你們在開會前，你們同仁就已經要先找出相關的法規，可以針對開罰部分來確認。今天下午開會，即便是開會，也只是要釐清到底他們確實的嚴重程度，但是法條應該早就準備好了。"],["陳部長時中：委員講的很對。"],["洪委員孟楷：您可以同意吧？"],["陳部長時中：可以。","洪委員孟楷：部長，昨天我在交通委員會的時候，交通部長有說3天，之前是5天的機師隔離，現在改成3天，5天、3天是一個取捨，交通部長的回應是認為是有可以討論的必要。請教指揮中心，在諾富特事件之後，有沒有針對3天要再拉長到5天這樣的規劃或想法？","陳部長時中：有，基本上的方向會往這邊走，中午會宣布。"],["洪委員孟楷：中午會宣布？所以有可能就是要延長、拉長？","陳部長時中：華航機組員有傳播的清況，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清零的計畫，確保這些機組員都是相對健康的。","洪委員孟楷：好，等一下2時你有記者會，對不對？你也會主持？"],["陳部長時中：對。","洪委員孟楷：最後一個，現在全臺灣在查防疫旅館，新北市已經率先查了，11家防疫旅館都沒有混居的狀況，等於是防疫旅館就做防疫旅館用，那請教……"],["陳部長時中：因為他們很少家。","洪委員孟楷：對，新北市11家，所以新北市已經查完了。"],["陳部長時中：臺北市102家。"],["洪委員孟楷：臺北市的102家有沒有混居的狀況？"],["陳部長時中：有3家是有分層的。"],["洪委員孟楷：有分層？"],["陳部長時中：對。","洪委員孟楷：102家裡面3家有分層，經過這次事件之後，你們有沒有針對這3家有確實瞭解它的分層是否有落實？或者是說，部長您認不認為現在旅館有那麼多，其實居住的能量是夠的，不應該要分層？這個有沒有檢討的必要？"],["陳部長時中：居住的能量一直都不太夠。"],["洪委員孟楷：防疫旅館居住的能量不夠？","陳部長時中：對，它是高高低低，如果沒有準備相當的數量，而且現在每個縣市也不歡迎別的縣市跑到自己的縣市來，所以就必須超額準備……","洪委員孟楷：但是現在看到諾富特的狀況，就是因為分層不確實，而造成有這樣的染疫破口。"],["陳部長時中：沒有。"],["洪委員孟楷：不然呢？"],["陳部長時中：不是那個問題。","洪委員孟楷：不是這個問題，那是什麼問題？"],["陳部長時中：但是這個問題隨時都要注意。"],["洪委員孟楷：都要注意啊！","陳部長時中：因為在分層那邊並沒有染疫的人，染疫的人都是在二館，二館是純粹的防疫旅館。","洪委員孟楷：是嘛！但是部長，重點是在於那個感染源頭現在我們確認了嗎？也沒有啊！"],["陳部長時中：也沒有。","洪委員孟楷：是啊！一個正常人如果去住觀光旅館，他回來之後或是說裡面的員工可以把這個疫情再散播出去，然後我們又沒有辦法確認感染源，你現在又說這不是混居的問題，不然是什麼問題？","陳部長時中：因為有感染的都在二館，所有人不管是……","洪委員孟楷：所以有可能不是人跟人接觸，但有可能是器具接觸？","陳部長時中：器具的可能性現在驗起來也相對的低，總共大概驗了……","洪委員孟楷：那就是不知名的感染源？總之感染了，但是我們找不到感染源？"],["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比較傾向於人跟人之間的不當接觸。"],["洪委員孟楷：人跟人之間的不當接觸？","陳部長時中：比較傾向，因為我就講說證據講話，第一天我們抽了39個地方，第二天抓了103個地方，總共抓了432個地方，這些地方我們驗了全部都是陰性，公共場所跟……","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只有一個要求，我剛剛有答應主席只有4分鐘時間，我的重點還是在於既然已經發生這個事情，大家都不願意看到，我們就應該以最嚴格的態度來面對，過去一年半的努力不能前功盡棄，我想這也是您擔任指揮官的最高指導原則，也希望我們大家共同努力，好不好？"],["陳部長時中：好。"],["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我們中午就休息到13時40分。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洪委員申翰發言。","洪委員申翰：（13時41分）次長，這段時間一直有一個很爭議的問題，就是我們外籍看護工轉移到工廠工作（洗工）這個問題，這是這幾天一個很大的爭議。次長可能會覺得我今天為什麼要和你講這個事情，照理來說，這應該是勞動部的事情，為什麼我們要再和衛福部談這個事情？說實話，我自己認為這個事情和衛福部有很大相關。次長，你是不是也清楚？依據就業服務法的規定，外籍移工的聘僱不分產業或家事都是補充性質為原則，也就是本勞不夠，才能聘請移工。你知不知道這個狀況？"],["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對，原則上是這樣，沒有錯。","洪委員申翰：原則上是這樣，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這個意思是不管是使用長照服務的家庭或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照理來說，他們都應該是長照要服務的對象或潛在對象，次長同意嗎？"],["薛次長瑞元：應該是這樣……","洪委員申翰：應該是這樣，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其中也有失能的個案啦！","洪委員申翰：照理來說，失能的個案都是長照應該要涵蓋的對象，這是一個很明確的事情，所以我們怎麼設計長照資源的範圍會大大影響到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需要的服務，也連帶影響到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條件及國家和公共資源可以給予什麼樣的支持。次長，你同意這個邏輯嗎？","薛次長瑞元：從理論上來講，是這樣沒有錯……","洪委員申翰：邏輯上是這樣，對不對？"],["薛次長瑞元：但是臺灣引進外籍看護有其歷史背景……","洪委員申翰：當然，沒錯，它有它的脈絡，可是邏輯上應該是這樣，次長也同意，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好。我要說的是我自己認為現在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遇到的爭議其實和我們長照資源的多寡、怎麼使用、怎麼應用是有關聯的。現在大家在討論這到底要不要設限等等，這個問題先擺一邊。照理來說，如果我們的長照資源足夠，如果我們的長照服務範圍夠廣，它應該可以逐步cover，而且可以讓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有更高的意願使用長照資源，這應該是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方向。次長應該同意，我記得上次質詢過次長，次長也同意，照理來說，我們不應該讓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永遠留在外籍看護工的體系，並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次長也同意，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而且就往後的變化來講，外籍看護是不是能夠有充裕的人力，我們都必須要預作因應和準備。","洪委員申翰：是。次長，之前我們談過一個問題，照理來說，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應該是長照的潛在涵蓋範圍，所以今天我想問對於他們的需求、他們的樣態及他們的背景，衛福部有沒有掌握？","薛次長瑞元：這個部分其實就是問題之所在，剛剛委員講的原則或理論上應該長得什麼樣和現實是不一樣的，因為外籍看護……","洪委員申翰：因為有其脈絡，我都理解。","薛次長瑞元：這個重點在於，從以前外籍看護被引進時，民眾對他們的期待就是希望24小時無微不至的照顧……","洪委員申翰：是，沒錯。","薛次長瑞元：如果要用本籍照服員照顧，勢必沒有那種人力，所以被照顧者的觀念必須要轉換。","洪委員申翰：是，這是現在的現象，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這是現象。現在我為次長把幾個層次分開，照理來說，長照政策的目標應該是逐步擴大，甚至處理使用外籍看護家庭的需求，他們應該要涵蓋進長照體系的範圍，剛剛次長也同意，對不對？這是目標，不管是中期目標或長期目標，都OK，這是目標，而剛剛次長講的是現象。說實話，我找過衛福部，包括長照司，談過幾次，到底衛福部願不願意把剛才講的目標列為政策規劃，就算是長期政策規劃，找勞動部一起談，逐步達成？我覺得現在衛福部的企圖心和實質作為好像還不夠。次長，你同意嗎？"],["薛次長瑞元：這還是需要一步、一步來啦！"],["洪委員申翰：當然、當然。"],["薛次長瑞元：而且這涉及到部會之間的分工……","洪委員申翰：沒錯，一定的。"],["薛次長瑞元：也涉及到外籍移工的政策……"],["洪委員申翰：沒錯。"],["薛次長瑞元：這沒有辦法由衛福部一手來處理啦！","洪委員申翰：對。次長，但是我想要再和你講這個事情是因為現在我們確實已經看到外籍看護工和他們照顧的家庭之間在薪資條件上、照護條件上出現很大的矛盾，才會出現像現在講的洗工這種事情，這樣很有可能讓使用外籍看護工家庭的照護品質出現不穩定的狀況，次長也很清楚，……"],["薛次長瑞元：是。","洪委員申翰：我們應該要一步、一步來，我同意，是中期、長期的目標，我也同意，但是怎麼逐步和勞動部合作讓這些使用外籍看護的家庭有機會納入長照體系，提供他們長照的服務，我們應該一步、一步研究出來、勾勒出來、規劃出來。次長，你覺得我們應該朝向這個方向做嗎？","薛次長瑞元：我們當然可以朝向這方面來做，就是如何讓使用外籍看護的家庭逐步納入長照，現在我們長照2.0的服務就能夠進來，看看這能不能逐步有一些轉換啦！","洪委員申翰：次長，我們今天在討論長服法，當然今天討論很多長服法在機構管理的品質問題，可是我們也看到很多長照需求者和長照供給者之間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我們把這些矛盾都留給外籍看護工和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處理，我們看到很多這個現象，所以今天我們很希望次長可以考慮、思考長服法是不是可以試著將外籍看護工納入長照人員當中，當然這沒有辦法一蹴可幾，可是這個長期的路徑要逐步設計，把外籍看護工的聘用、訓練都慢慢納入思考，編列資源把這個範圍擴大，做得更周全、更完整，才能保障長照服務的供給方和需求方之間的穩定性。我很希望政府可以逐步規劃這件事情，我覺得衛福部是有迴避不了的責任。次長，你對於這個部分的看法？","薛次長瑞元：對於外籍看護的品質，我們和勞動部一起逐步來處理倒是沒有問題，但是就會碰到如果他不是由家庭自己聘僱，而是藉由另外一個方法聘僱，牽涉到的問題就大了！包括薪資，所謂家庭要付的負擔會不會就……","洪委員申翰：完全聽得懂次長說的，但是我們的目標如果在那個地方，我們今天要做的是找到這中間可以走的路徑，所以我一直在和次長討論這個目標和這中間邏輯的問題，我今天的意思並不是覺得衛福部要來解決外籍看護工的問題，並不是，可是就就業服務法來看，很清楚，照理來說，今天外籍看護工的存在是一個補充性的人力，它是根基於長照服務的範圍和資源的多寡，中間是息息相關的，所以我們要解決社會上有長照需求的人目前產生的困擾和矛盾，其實衛福部是有責任來面對這個問題的，我只是想和次長確認這個事情……","薛次長瑞元：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我們當然會面對。","洪委員申翰：好。我很希望次長是不是可以和長照司討論，接下來怎麼找勞動部更進一步討論出這個規劃？之前我問許銘春部長時，他也覺得現在出現的勞資問題很有可能需要靠長照資源導入，才有辦法真正解決問題，我聽起來許部長有這個認知，可是今天衛福部和勞動部之間的整合和討論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覺得這很需要衛福部大膽地走出去，而不是只是一刀把它切出去，覺得這是勞動部的事情。","薛次長瑞元：我們從來也不會一刀把它切出去啦！本來照顧的事就是衛福部也納在裡面，但是部會之間的分工各有職責，還是必須要遵守。"],["洪委員申翰：當然。"],["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次長，我希望你可以再考慮，在等一下我們修法的過程當中，我還是希望能夠把這樣的概念放入法條，我們再思考看看，謝謝。","薛次長瑞元：好，謝謝。","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再提醒各位掌握時間，因為我們後面還有很多案子要處理，謝謝。","邱委員顯智：（13時51分）次長好！關於和樂生院民的溝通及對他們的照護，我想要請教，次長知道樂生園區有一個蓬萊舍嗎？你知道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是。"],["邱委員顯智：知道嘛！"],["薛次長瑞元：對。","邱委員顯智：2018年陳時中部長也有到那邊，十七年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抗爭場址。關於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的蓬萊舍規劃，行政院也提到將規劃成為「樂生保存運動紀念館」，又提到並配合多媒體影音，將這一路以來的奮鬥史實，忠實呈現出來。這沒有問題。","現在問題來了，今年4月20日（就是前幾天）衛福部召開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執行進度檢討會議，會議裡面提到要進行房屋修繕。當然院民有反映，所以會議也提到請充分溝通，讓工程順利進行等等。結果隔天馬上斷電，次長，你知道這個狀況嗎？","薛次長瑞元：據我所知，這還沒有進行溝通，結果因為我們內部和這個廠商之間的溝通問題，所以不小心就斷電。"],["邱委員顯智：不小心斷電。"],["薛次長瑞元：對。","邱委員顯智：關於這個房屋修繕，你們沒有與院民溝通，也沒有圖面、模型和以書面告知院民各別院舍的修繕方式與進度。次長，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呢？因為這絕對不是一個應該的溝通態度嘛！你們20日開會，隔天就斷電，大家當然是人心惶惶，沒辦法接受。","薛次長瑞元：關於斷電的部分，看看事後是不是能夠補過來，恢復供電，當然整個程序的說明還是必須要進行。","邱委員顯智：所以就是先恢復供電，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邱委員顯智：再和院民溝通嘛！"],["薛次長瑞元：對啊！"],["邱委員顯智：因為你們也在會議裡面提到要充分溝通啊！"],["薛次長瑞元：是。","邱委員顯智：OK。日後你們真的要告訴大家你們修繕的方式與進度等等，應該是這樣比較……","薛次長瑞元：是，我們一直都有這樣要求啦！包括委員提到的……","邱委員顯智：好，這個可能要特別注意啦！"],["薛次長瑞元：是。","邱委員顯智：第二個部分是109年（去年）10月22日的調查報告提到，縱該院已訂定照護分級辦法，卻未必能落實分級照顧。監察院也認為舊院區及組合屋區夜間沒有照服員值勤，院民夜間之安全及照護存有潛在風險。次長，現況是舊院區及組合屋等非新大樓區域約有30位院民，但是只有2.5個照服員。關於這個部分，監察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衛福部的回文？應該是這樣嘛！我們已經確認過。","因為時間有限，次長，所以我直接建議，是不是一個月內回復這個改善的狀況，可以嗎？"],["薛次長瑞元：好。","邱委員顯智：主要是要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監察院也提到這個要注意嘛！但是到目前為止你們還沒有回復啊！","薛次長瑞元：好，我們就一個月內回復。"],["邱委員顯智：次長可以承諾嘛！就一個月內回復這個改善的狀況。","薛次長瑞元：好，謝謝。"],["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宜瑾、高委員嘉瑜、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鍾委員佳濱、羅委員明才、林委員德福、廖委員國棟及吳委員秉叡均不在場。","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陳明文及林德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現在作以下決議：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一、偏鄉、原鄉交通不便應提高交通津貼","部長，政府加大力道推動長照2.0，照服員薪水普遍提高，以高雄、屏東及台東的照服員薪水來說，含交通及獎勵津貼在內的話，平均在3.2萬至5萬之間，但是長照資源存在嚴重的城鄉差距與人力缺口，愈是偏鄉問題愈嚴重。","部長，目前交通津貼是齊頭式的給予偏鄉、原鄉每個月3千元，但是在都市內個案間轉場可能只需要5至15分鐘，若是偏鄉個案轉場一趟超過半小時的比比皆是，有個台東成功的照服員每天工作8小時，就有3小時花在交通上，也有照服員2年騎壞1輛機車，交通時間、工具成本非常高。","部長，照服員路途上的油耗、時間甚至汽機車損耗等是不是都應列入成本來考量？可不可再酌情增加交通津貼？這樣才能提高照服員服務偏鄉的意願。","二、為什麼長照機構的床不夠？","部長，衛福部曾調查全台照顧機構床位數，全台床數共十萬多張床，每家的佔床率從6成多到9成多，衛福部報告指出「床位數尚未完全利用」。","但是如果家人失能，需要照顧機構的一張床，按照照顧機構名單，打完一輪打電話之後就會發現，照顧機構會回覆滿床，要安排入住還需要評估，要排隊的話至少要等上百號，甚至千號，為什麼實際狀況和衛福部的數字有差距？","部長，一直以來，台灣人生重病，在醫院急診室苦苦等候，陷入一床難求的焦慮，現在又延伸到長照機構，為什麼最需要專業照顧的病況複雜病人，最後卻無處可去？為什麼長照機構的床位會不夠？","「老人福利法」在1980年制訂時，規定老人福利機構，必須是非營利性質的財團法人才能設立，也就是只有慈善、公益團體才能設立，不能賺錢。","1997年修法後，放寬私人可以經營50床以下的小型照顧機構。不過經營者資格、空間規劃、面積、單位空間比、人力比、監督評鑑，甚至每一床的價位天花板都被「護理人員法」、「老人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老人福利機構相關罰則」、「老人福利法」等法規重重限制。","因此，就連長庚養生文化村，都得依靠王永慶生前捐贈34公頃土地及基金，每年賠4,000萬才能經營下去。","部長，私人企業想進入長照市場，必須面對政府設下的多重限制，對民眾有比較好嗎？要如何改善這樣的情況？","部長，還有長照機構反映，各縣市機構評鑑往往每年發包給不同的大學，不同的老師標準就不一，導致改善前一年評鑑老師的建議項目後，今年又被說不合格，讓業者難以遵循。為了應付繁複的評鑑，已出現專門的顧問公司每個月收費3萬元，承包評鑑報告。政府對長照機構的評鑑制度會不會太過頭了？","衛福部在前端設立部分嚴格管控，沒有為台灣人民換來好的照顧品質。既然管制失靈，衛福部為什麼還是要管那麼多？","重重管制來自衛福部的出發點是防弊，但也使得22萬中、重度失能老人面臨無處可去的困境，衛福部應該好好思考該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三、醫院看護外包風險誰來扛？","部長，由於高齡化加上少子化現象，若家中長輩生病，家屬無法日夜照顧，只能花錢聘請照服員，但花錢能獲得好的照護品質嗎？","部長，雖然目前醫院的照服員（看護）外包的相關管理問題，在「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中有相關規定，包括醫院必須指派與病人照顧最直接的部門，如護理部等單位來管理照服員的人力配置、排班、管理，並要求照服員排班應符合「勞基法」規範，但是現在的執行情形如何？在「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中並沒有罰則，所以當醫院沒有做好醫院看護的管理時該怎麼辦？醫院做的評鑑有針對這個部分進行督導考核嗎？","部長，所有大型醫院中，台大醫院算是較有規劃的，除了要求照服員有完訓證明，並須進行職前訓練及技術測驗，也強調外包廠商得標的3%回饋金，除了用於聘任院內媒合工作的2名員工薪資，其中4成也回饋給照服員和廠商，如未違約、且提供班次多的公司可以減免管理費，若碰到不好顧的病人，也會額外獎勵看護。","此外，廠商也會提供1%的回饋班，給沒有能力聘請照服員的家屬。如果有照顧上的問題，台大會啟動關懷小組了解狀況，若為照服員的缺失，廠商也有相對應的善後機制。","但是其他的大型醫院的照服員（看護）外包規劃，能比得上台大嗎？其他醫院和外包看護公司的合約雖然多半都訂有罰則，但醫院若發現看護有不當的狀況，也只能通報給廠商後扣罰、記點。若是因為照護不當引發醫療糾紛，醫院就強調「看護不是本院員工」，這樣民眾住院的權益如何保障？對於這部分衛福部認為可以怎麼改善？","部長，在台灣任何人都可以當看護，有些沒有照顧訓練的看護會利用機會到病房裡搭訕拉客，自己接案，這樣的情況誰來管？而且自請看護案例中也常常發現未經訓練的逃逸移工，這都形成醫院照顧品質的黑洞，要如何改進？"],["委員林德福書面質詢：","問題一、","國內新冠疫情升溫，BNT疫苗買不到，AZ疫苗下一批7月才可能再來，國產疫苗2021年7月上場讓國人接種目標沒變嗎？","國人關心「國產疫苗」抵擋預防「新冠肺炎變種病毒」之功效，是否會延後「國產疫苗」7月上市的計畫？","問題二、","根據研究指出，以「AZ疫苗」為例，對「英國變異株」的保護效力可高達70%，請問衛福部，「國產疫苗」對「英國」、「南非」、「巴西變異株」等變種病毒的「預估保護效力」為多少？有超過7成以上嗎？","問題三、","我國高齡化程度越來越明顯，「長照費用」對民眾生活是沉重經濟負擔，在無法喘息的情況下，陸續有多起長照悲歌，現行「長期照護特別扣除」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本席認為不足因應長照開銷。","根據衛福部推估，台灣需要長期照顧人數到2026年將增至77萬人以上，其中以65歲以上老人占最多數。台灣民眾平均需要照護的時間大約是8~9年，每人平均照護費用至少需要準備500萬元以上。","以衛福部的立場，若立委提案修法，是否會反對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提高至36萬？","問題四、","肺癌連續12年高居國人10大癌症死因之首，每年死亡人數將突破萬人大關，請問衛福部，肺癌篩檢補助2021年6月會實施嗎？","據報導，補助對象為「已戒菸老菸槍」、「肺癌家族史」、「弱勢高風險」等3族群進行篩檢。","有專家指出，台灣超過6成肺癌患者沒有抽菸習慣，其中又有9成是女性，不吸菸罹患肺癌患者成為台灣肺癌防治最大挑戰。","本席請問衛福部，針對上述無抽菸史「女性族群」，未來該如何納入肺癌篩檢補助範圍？","主席：現在處理討論事項。先處理及審查衛福部預算解凍案，再進行長照法、菸害防制法之審查，各位有無異議？沒有的話，我們就按照這樣的順序處理。"],["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三案：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計76案。請一併宣讀。","三、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76案。","(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醫療保健支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科技業務」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科技發展工作」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辦理1957福利諮詢專線」之「業務宣導」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中辦理社會工作師相關制度規劃等所需行政費用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公益勸募管理」合併凍結30萬1千元書面報告。","(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充實社工人力方案」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7目「一般行政」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合併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合併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八)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五)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優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3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防疫業務」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三)「管制藥品及藥物濫用防制研究」預算合併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四)「辦理分析人才培訓、完善數據品質、強化監測資訊分析及探勘等研究」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五)辦理防堵逾期之原物料及食品流入食品供應鏈合併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九)「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合併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二)「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合併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四)「藥粧管理工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五)「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六)「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凍結7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七)「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合併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八)「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合併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三)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七)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八)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九)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十)第3目項下「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十一)第3目項下「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合併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肥胖之整合性智慧醫療研究」凍結6萬3千元書面報告。","(五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一)「辦公室空間規劃設計、施作及維持」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辦理附屬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教養服務等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一)「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二)辦理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鑑定等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三)「辦理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五)「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六)「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七)「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八)「辦理法規研擬修訂及綜合性法制工作」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九)「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及推廣等」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辦理機構評鑑、專業訓練及方案推廣等業務」凍結11萬3千元書面報告。","(七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一)「捐助兒童及少年安置與教養機構辦理輔導工作等」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五)「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七)「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八)「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辦理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一)「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二)「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主席：我先補充報告，廖國棟委員的書面質詢均列入公報紀錄。"],["委員廖國棟書面質詢：","壹、長照實務狀況","今天要處理長期照顧法的修法，本席認為應先從檢討或盤點實務狀況做起。","先從原住民族相關數據分析。","從原住民設籍人口分析，有16萬5,164居住於山地鄉；有13萬2,907居住於平地鄉；而有28萬92人居住於都會區。就表面上來看，設籍於都會區已經占全體原住民人口之48.47%。","上述原住民人口外移，恐將產生兩個負面影響，首先是原鄉人口老化。從94年及109年9月的比較表可以看出梗概，94年原民人口老化指數為23.81%，到了109年原民人口老化指數攀升為40.75%。進一步分析，109年全國老化指數來看，前三名分別是臺東縣、花蓮縣、屏東縣。再再顯現原住民人口老化日益嚴重並且最為嚴重之地點都在原鄉。","原鄉人口扶老化之影響，109年全國扶老比來看，前三名是臺東縣、花蓮縣、屏東縣。上開的數據，也印證原鄉青年人口不足，導致原鄉老人恐更需要原健站之扶助。"],["回過頭看目前原住民文建站的狀況：","1.人口外移，再加上人口老化。若這個問題無法解決，部落內需要服務的老人家越來越多，請間目前有什麼樣的方案可以解決？","2.同樣的問題，因應人口外移，都會區原民人口越來越多，原住民老人，習慣參與有相同語言與文化的文建站，在這樣的前提，請問都會區文建站的數量與品質有沒有什麼辦法與標準與地方政府溝通來增加呢？","貳、疫情狀況","前幾日報載《網傳案1136足跡曾到台東饒慶鈴呼籲勿隨意散播不實訊息》，這則新聞業經確認是假消息，讓花東民眾虛驚一場。","但是本席身為一個醫生，去年疫情剛爆發，立即於4月協調疾管署儘速在臺東縣設置新冠肺炎檢驗機構，以利即早發現即早因應。也感謝目前疫情並未影響到花東居民。","而今，目前疫情唯一確認的是，有病例是發生在台北車站附近。身為幾乎每天在花東來回的當地人，深知台北火車站是前往花東的重要樞紐，只要台北車站淪陷，花東居民就有重大的危險。","1.請問部長，針對台北車站這樣會大規模聚集人群，或者是說容易傳播病毒的管道，有什麼重要的更為有效的防堵方案？","2.其次，花東是台灣最後的淨土，當地觀光也是很重要的產業，若病毒傳播至花東，將嚴重影響當地民生，目前有什麼因應防堵措施，以及目前有跟花東地方政府有什麼合作配套防堵機制嗎？"],["主席：接下來就報告事項解凍案中衛福部主管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八)案進行處理。請委員和行政單位表示意見。","你們要先處理第(二十八)案是不是？","林委員淑芬：不是啊！應該是──看他要不要先，還是要我先？","主席：你們誰要先表示意見？行政單位先嗎？現在處理第(十八)案、(十九)案及(二十八)案，第(十八)案有沒有委員要表示意見？","林委員淑芬：關於第(二十八)案，CODEX一直在要求健康保健食品都必須以人體試驗為主，動物試驗不能作為獨立的證據。關於臺灣的保健食品市場，其實臺灣人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吃很多保健食品，可是政府的規範都沒有要求像CODEX和歐美所謂的保健宣稱，必須規範以人體試驗為主的方向，都沒有！現在還停留在動物實驗，而且是粗糙的動物實驗。我們希望臺灣可以把12項食品保健功效的評估方法與CODEX、歐美的食品保健宣稱，跟動物試驗脫鉤，儘量朝向人體試驗有效才是比較好的。我們請他們去評估，結果12項裡面他們只願意做6項，另外6項他們認為還要拉到民國127年才能做得出來，所以各位，國人每年要吃一千億元的保健食品，表示大家還要繼續吃17年後才能證明那些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功效，這與人民消費健康食品的期待正好相反，大家都是希望吃下去有效，可是這個國家的標準是，只有粗糙的動物實驗，而沒有任何人體試驗有效的證明。因此，我們希望他必須要把12種具體，包括他大概幾年內要做好跟CODEX銜接、以人體試驗為主的制度規範以後，我們才認為他可以解凍。他現在只提供6種，另外6種要到127年，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所以請求大家支持繼續凍結，請他們繼續把具體12種提供之後，我不是叫你今年馬上做，也不是明年馬上做，也不是講3年馬上做，而是這12種到底要做多久、要規劃多久才能達到以人體試驗為主的方向？但是你不能說你要到民國127年才做得到，國人每年都吃一千多億元的保健食品，結果連吃下去有什麼效果都不知道，只有叫我們要花錢，這個是不行的！"],["主席：行政單位要不要先回應？還是就直接保留？直接保留是不是？第(二十八)案就保留。","處理第(十八)案、第(十九)案。","請陳委員玉珍發言。","陳委員玉珍：第(十八)案、第(十九)案是有關萊豬進口、豬肉儀表板的部分，雖然你們這邊有說一些豬的原產地標示、臺灣豬標章等等，但是最近國軍的食品中出現本來原產地是標示臺灣，後來又用貼紙貼上豬肉原產地為美國的情形，到底進口來的那一千多噸美國豬肉流向為何？你們至今仍未給我們一個清楚的交代，所以造成現在國軍的食品當中竟然含有美國豬肉。這些豬肉的流向為何？是不是有可能流到校園之中，影響到學子的安全？所以對於這進口的一千多噸豬肉流向為何，你們應該給一個清楚、透明的交代，在提出相關報告之前，我建議繼續保留。"],["主席：衛福部有沒有要回應？請說明。","薛次長瑞元：今天這個凍結是否繼續保留是由委員會來做決定，不過針對剛剛委員所講的，有幾點必須要做澄清。第一，目前進口的一千多噸美國豬肉統統沒有萊克多巴胺，所以它本來就可以吃的。第二，這一千多噸美國豬肉的可食部位，目前大概有75%左右是在庫存，到市場上的只有25%。","陳委員玉珍：所以衛福部的說法是75%在庫存，但是農委會陳吉仲主委的說法卻是流入加工品市場，到底誰說的才正確？","薛次長瑞元：陳主委是根據過去那些進口豬肉的使用流向，但是現在這些我們是完全有數據的，都在控管之中。","陳委員玉珍：所以你的意思是，陳吉仲主委說的是不正確的？","薛次長瑞元：他是大概泛指過去那些進口豬肉的流向，但是針對今年進口的一千多噸美國豬肉的流向，我們是有掌握的。","陳委員玉珍：75%是庫存，那25%的流向呢？我們當然知道它是美豬，但國人要要求臺灣豬標章等標示，就是因為國人要有選擇的權利嘛！他們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吃美豬。所以到底那些豬肉的流向為何，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清楚的報告？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提出來。","薛次長瑞元：到目前為止，已經到工廠投料且外銷的是3%。"],["陳委員玉珍：外銷是什麼意思？"],["薛次長瑞元：就是做成貢丸等加工品。","陳委員玉珍：外銷到哪裡？從美國進口美豬後製成加工品再外銷，是外銷到美國嗎？"],["薛次長瑞元：不是、不是。"],["陳委員玉珍：是外銷到哪裡？香港、澳門是不是？豬肉加工製品之前中國大陸進香港、澳門都沒有影響就對了？","薛次長瑞元：對，大概比較多的部分是下游業者再販售出去的，大概有16.5%。","陳委員玉珍：是製成什麼製品？是加工製品還是其他，比如說路邊攤，還是流到哪個方向？","薛次長瑞元：可能是餐廳、餐飲業等等，直接賣的像……"],["陳委員玉珍：不是加工製品嗎？"],["薛次長瑞元：不是。"],["陳委員玉珍：所以有多少噸不是加工製品？"],["薛次長瑞元：直接賣給像餐飲等下游業者的大概是242公噸。","陳委員玉珍：有242公噸流入市場，所以不是製成加工製品，而是流入市場？","薛次長瑞元：對，他是賣給餐飲等下游業者，另外，直接賣給消費者的大概是123噸。","陳委員玉珍：123噸直接賣給消費者？所謂直接賣給消費者，是指比如說從豬肉攤直接賣給消費者，是這個意思嗎？"],["薛次長瑞元：比方說美X公司進來了……"],["陳委員玉珍：你是舉例還是確實的案例？","薛次長瑞元：是舉例，譬如美X公司進口豬肉後，他可能本身就會量販給消費者，讓他們自行來購買。","陳委員玉珍：美豬不等於萊豬，所以這個東西應該可以公布流向給國人知道，讓國人心安嘛！","薛次長瑞元：好，這些流向我們是可以公布……","陳委員玉珍：你們可以公布在官方網站上，讓國人瞭解。","其次，衛福部給各地方政府的稽查人力是否充足？據我們瞭解，現在到市場上去看，像我常常到外面吃飯，你說有部分賣給餐飲業者，但我看了各個攤位，由北到南，從來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攤位有標示美國豬的。","薛次長瑞元：沒關係啦！這個是有標示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已經……","陳委員玉珍：傳說有流到金門去，請問有沒有流到金門的？"],["薛次長瑞元：這要查查看。"],["陳委員玉珍：民眾真的有在問。","薛次長瑞元：縱然流過去，它都是沒有含萊克多巴胺的。","陳委員玉珍：但這個流向要清楚，像我們當地民眾就會擔心，所以我們身為民意代表……","薛次長瑞元：沒有什麼好擔心的，美國豬、西班牙豬……","陳委員玉珍：你覺得沒有問題嘛！那衛福部是不是示範一下，以後衛福部的便當、供餐都優先使用？"],["薛次長瑞元：我們是怕要買還買不到啦！","陳委員玉珍：你們買不到啊？那你們先優先使用啊！你們當然覺得沒問題，這會有宣示決心的效果嘛！在相關資料提供以前，我們還是先凍結。","在場人員：不要凍結，保留啦！","主席：好，就先保留，再麻煩衛福部提供相關資料，因為剛剛講的一千多噸中，有242噸賣到下游的餐飲業者，123噸是直接給消費者……"],["陳委員玉珍：你是說豬肉攤嗎？"],["主席：都有。"],["陳委員玉珍：直接賣給消費者到底是什麼意思？","主席：但還是要強調一下，這一千多噸的美國豬肉都是不含萊克多巴胺的，所以大家不要聽到「美豬」就覺得有奇怪的印象。","陳委員玉珍：沒錯，但這個是政府造成的，不是我們。","主席：所以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八)案都保留，另擇期繼續處理。","現在進行衛福部預算解凍案第（七十六）案之審查。第（四十三）案有兩個附帶決議，第(九)案、第（五十七）案各有一個附帶決議，請宣讀。","1、","近年來食品業者或個人運用網路平台、通訊軟體或網路直播方式，常以誇張或宣稱療效方式行銷販售食品或超出健康食品可以宣稱之效能，造成違規食品廣告裁處案件層出不窮。","衛福部統計資料指出，2016年至2019年，全台每年違規食品廣告裁處案件數年年超過4千件！食藥署雖於2018年祭出四大處理作為，包括：提高罰鍰金額、再次違規得命業者停業或歇業、情節重大應命業者停止產品販售及刊登更正廣告，至今違規現象卻未有改善，顯見有其檢討或釐清之必要。","本席於審查110年單位預算因此提出相關凍結案，然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回覆之書面報告，卻未見改善時程。而報告中提到提高累犯罰鍰之措施，亦為107年公告。足見食品藥物管理署管理上尚有相當大的改進空間。","爰此，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基於民眾健康安全及財產權益，應提出積極有效的精進方案及改善時程或其他精進方式，於一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泰源"],["連署人：賴惠員　　莊競程","2、","有鑑於衛福部於110年度「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食品管理工作──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第43案預算凍結案報告（決議事項(十二)6.）第四點說明：「109年9月4日，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討論豬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一事，共17位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均未提出反對意見。」完全違反事實，陷與會專家學者於不義。應即刻修正符合事實之文字，方予解凍。"],["提案人：張育美　　蔣萬安　　徐志榮　　陳玉珍　　","3、","藥害救濟法第一條明定，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即時救濟，特制定本法。同法第13條第1項，則規定有數種不得申請藥害救濟情形。其中因「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只要藥害之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的副作用，即便為嚴重藥害亦不得申請藥害救濟，雖大法官第767號解釋認為常見可預期不予救濟規定與憲法尚無牴觸，但也同時強調政府機關應審酌醫藥產業整體發展趨勢、藥害救濟制度公益及永續性，與社會衡平原則及社會補償合理性等情事，適時檢討藥害救濟不予救濟要件與範圍。","基於保障民眾用藥權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檢討藥害救濟申審議標準，針對藥害之發生率，應研議從寬採取對個案有利之文獻，並針對個案用藥係基於公衛需求（例如：配合傳染病防治之抗結核病用藥）者，予以從寬救濟，以兼顧公共衛生利益及藥害救濟法之立法精神。"],["提案人：吳玉琴　　賴惠員　　洪申翰　　林淑芬","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預防子宮頸癌，107年底開始對國一女生全面公費補助施打HPV疫苗，於110年度預算編列1億6,479萬1千元。然而，公費施打政策實施至今仍有不少問題尚待改善，包含疫苗諮詢專線委由疫苗藥廠協助，及地方衛生局未依不良反應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民眾未獲得及時協助。","基於維護接種民眾的健康與權益，爰提案要求國民健康署應於三個月內召開會議檢討HPV疫苗接種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受害救濟處理流程，並研議自行辦理免費諮詢0800專線，強化通報與醫療關懷之角色。"],["提案人：吳玉琴　　賴惠員　　洪申翰　　林淑芬"],["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請行政單位表示意見。","吳署長秀梅：報告委員，第1案遵照辦理，第2案請保留，第3案遵照辦理。以上。","主席：第（四十三）案附帶決議第1案照案通過，附帶決議第2案保留；還有第（九）案的──你們確認一下剛剛講的是第幾案，第（四十三）案有兩個附帶決議，就是第1案及第2案。","吳署長秀梅：是，第1案是遵照辦理，第2案因為委員上面寫的是「陷與會專家學者於不義，應即刻修正符合事實之文字」，這樣講對我們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真的都是照著整個會議的決議……","陳委員玉珍：你們寫說「出席委員均未提出反對意見」，這個是事實嗎？","吳署長秀梅：最後都是確定了以後，大家都同意了……","陳委員玉珍：「出席委員均未提出反對意見」，這是事實嗎？"],["吳署長秀梅：最後的決議是大家同意的。","陳委員玉珍：大家同意沒有錯，比如我們現在表示反對意見，最後案子可能會過，還是大家同意，但是有表示反對意見，只是最後的意見可能沒有被採納或不是多數意見嘛！"],["吳署長秀梅：但是最後是大家同意那樣的決議。"],["主席：還是你們文字要修一下？","陳委員玉珍：你瞭解嘛！結果很重要，過程也很重要，程序正義啊！","主席：就是每個人的表述跟大家最後的決議，是有點差別。","陳委員玉珍：因為我們看到有學者表示反對意見，可是你們卻說均未提出反對意見。"],["吳署長秀梅：過程是大家充分表達意見。","陳委員玉珍：是，那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反對意見？","吳署長秀梅：可是大家就是一直在討論，最後做出來的結論是大家同意的啊！","陳委員玉珍：是，結論是這樣子，譬如昨天表決選召集人，他們有他們的意見，我們有我們的意見，當然都有贊成和反對，但不能說最後大家都沒有意見啊！這是不對的，這裡你們敘述的是「出席委員均未提出反對意見」，問題是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所以你必須敘述清楚，最後結果怎麼樣再寫出來嘛！要描述清楚！"],["主席：這個文字可以修一下。","陳委員玉珍：就像洪委員常參加環團活動，你有意見，雖然跟別人不一樣，但有意見，就要寫嘛！這樣對專家學者才是尊重啊！","主席：就是大家各自陳述意見，然後最後決議是什麼，對不對？"],["薛次長瑞元：有關於這個……","吳委員玉琴：我覺得這個在這邊很難再討論，因為凍結案就是凍結，本來是希望可以解凍，然後有附帶決議，如果你們覺得附帶決議有困難，沒有辦法執行，而且要釐清，我是覺得不用在這邊討論，就繼續凍結，不要解凍，繼續保留，另擇期再審。","陳委員玉珍：繼續凍結，公報紀錄寫下來喔！是嗎？好，謝謝。","吳署長秀梅：第3案遵照辦理，這是有關討論事項的第（九）案。","陳委員玉珍：我們是請他們修改，我們這個決議只是請他們修改。","主席：你們沒有一定要凍結，只是把它寫……","陳委員玉珍：不是！我們是請他修改，修改過後，再來討論這個凍結案，這是兩個部分。保留的話，當然就是……","主席：這樣好不好？我們先暫時保留，然後文字稍作修正，看是不是符合陳委員的期待。"],["薛次長瑞元：是現在修嗎？","主席：對啊！我有看到一點問題，我跟你講一下。","薛次長瑞元：現在是這樣子，要修的話，我們不知道要修到什麼程度。","陳委員玉珍：我們討論嘛！沒關係，反正據實陳述就好了，據實陳述開會的情形，把它寫清楚就好了。","薛次長瑞元：講是這麼講，但真的要據實陳述，要據實到什麼地步……","陳委員玉珍：這個是你們的發言紀錄，反對的委員、態度保留的委員都有寫出來啊！","主席：沒關係，我們先保留，然後試著修改一下文字，如果等一下還是不行，那就繼續保留，擇期再處理。","處理第（九）案。","吳署長秀梅：報告委員，第（九）案遵照辦理。","主席：好，通過。","處理第（五十七）案。","吳署長昭軍：報告委員，我們遵照辦理。","主席：好，第（五十七）案通過。","第（九）案跟第（五十七）案就同意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提報院會，其餘各案……"],["陳委員玉珍：還有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主席：陳委員，你跳太快了，我差點噎到，等一下。","其餘各案徵詢委員意見，我們是要逐案討論，還是有問題、保留的，再另擇期繼續審查？","吳委員玉琴：建議主席，有意見的、有問題的，保留繼續審查，其他沒有異議的就通過。","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有哪幾案是有異議的？","陳委員玉珍：剛剛的第（四十三）案保留，這個已經有共識，然後是第（四十一）案和第（四十二）案，第（四十二）案是有關赴美查廠部分，現在不是……","主席：等一下，我們把有哪幾案先講一下，好不好？"],["洪委員申翰：第（二十二）案、第（五十四）案。","主席：這是時代力量的案子。那就是第（二十二）案、第（五十四）案、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我們就保留，擇期再審……","陳委員玉珍：好，謝謝。","洪委員申翰：還是討論一下，好不好？","主席：等一下，你讓我講完。其餘各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請洪委員申翰發言。","洪委員申翰：我其實是想講一下第（二十二）案，我幫王婉諭委員講一下，就是關於抗精神病長效針劑獨立給付方案的要求，之前是有凍結第（二十二）案心口司的100萬元，還有第（五十四）案健保署的200萬元。據我所知，健保署已經有跟王委員協調，表示6月願意確定列入全民健保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的品質指標，如果願意納入的話，王委員同意解凍，所以在這邊我想跟健保署署長或薛次長再確認一次，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會做？如果會做，應該是願意同意解凍。","李署長伯璋：這個案子的確王委員非常在乎，而我們也有回應，因為這是社會安全問題，攸關這些思覺失調的人，當然，藥品給付本來就有一定程序，不過健保署會在6月的共擬會議提報給專家，強力表達這樣的態度。","洪委員申翰：我只要確認一點，因為之前我聽到的是共擬會議討論的時間不足，所以沒辦法作出好的決定，至少下次6月時，衛福部願意優先且強力表達，希望現場的委員會議作出明確決議，納入這個品質指標。如果衛福部今天宣示或署長這邊可以很明確表達，我想應該是可以同意解凍。","薛次長瑞元：好，我們同意。","洪委員申翰：OK，謝謝，那就同意解凍。主席，第（二十二）案和第（五十四）案同意解凍。謝謝。"],["主席：第（四十三）案的文字要再看一下嗎？還是再等一下？","張委員育美：召委，第（四十三）案要保留。","主席：有，現在是暫時保留，他們在看文字的部分。","你們還需要多一點時間嗎？就是剛剛第（四十三）案，你們文字有要修正嗎？請問你們是要現在修正還是需要多一點時間？若決議保留，附帶決議就連帶保留，你們再討論一下。","署長有意見要表達，請署長說明。","吳署長秀梅：有關第（四十一）案，我們當時是考量到不管是在邊境或是各地方的相關稽查人力問題，不過這在畜肉安心計畫裡面都補足了，我們給地方126人，在邊境也增加了21人，連檢驗這些全部都有到位，所以希望第（四十一）案可以解凍。","陳委員玉珍：你們在報告中說人力都補足了，那為何檢驗率還要求不低於10%？","吳署長秀梅：這是委員要求的，我們今年的檢驗率是百分之百，未來的第二年、第三年……"],["陳委員玉珍：你們這種寫法的意思是將會逐年下降？"],["吳署長秀梅：因為今年是特別根據畜肉安心計畫去執行。"],["陳委員玉珍：所以今年的檢驗率確定是百分之百？明年呢？","吳署長秀梅：我們會依照委員的建議，一定不會少於10%。","陳委員玉珍：這樣看來，你們補足人力後的執行效能還是大幅降低啦！"],["吳署長秀梅：因為畜肉安心計畫是在這一年才執行的……"],["陳委員玉珍：所以今年需要畜肉安心計畫明年就不需要讓人民安心了？","吳署長秀梅：我們會讓它變成常規化，有計畫的去執行，不逐批不代表……","陳委員玉珍：不低於10%是非常低的要求，10批只檢驗1批。","吳署長秀梅：不會喔，我們的常態性檢驗是2%至10%。"],["陳委員玉珍：不低於10%這個標準實在是太低了！"],["主席：陳委員可以另行提案要求。","陳委員玉珍：那就先保留，之後再討論。","主席：都已經符合要求了，還是要保留嗎？今年要求做的他們都做到了，接下來要討論的應該是明年要如何。","陳委員玉珍：今年是百分之百，他們這樣是一下子就把未來三年的標準降低了。"],["主席：那是因為今年提高了。","陳委員玉珍：豬肉進口邊境查核這件事情之所以會這麼重要，是因為民眾擔心會不會有混雜的情形嘛！那不表示明年大家不會擔心，你們突然將標準降得這麼低，我們自然會感到疑慮，更何況我們有給你們編列預算，給錢的目的就是要讓你們做事。","薛次長瑞元：畜肉安心計畫是今年的計畫，明年自然會有明年的計畫，屆時還需要貴院的支持，但明年的情況尚不明，若到時候大院不支持的話，然後又凍結今年的預算，這也很奇怪，那樣會變成今年都做不到百分之百。","主席：萬一忽然有委員認為百分之百太多了，要他們下降比率，那也是個問題，其實我們每年審查預算時都可以提出要求。","吳委員玉琴：陳委員擔心的是明年，如果看了今年執行情況後不滿意的話，可以在今年審查預算時提案凍結，可是今年要執行就要給預算嘛！","主席：對陳委員關心的問題，本席都有讓你充分表達意見並給予尊重，但是我們是講理的，今年他們都做到了，然後我們就開始擔心明年、後年，就覺得他們會降低標準，但這個是假設性的問題……","陳委員玉珍：這是他們在報告第315頁中寫的，本席是針對他們所寫提出質疑，並不是我自己白操心，我們覺得他們現在就已經為未來設了一個很低的標準。","主席：反正我們在明後年都還可以把關，你們也不會自己降低標準。"],["洪委員申翰：請問這個凍結案會不會影響到今年百分之百檢驗率的執行？"],["薛次長瑞元：有可能會。"],["陳委員玉珍：怎麼會呢？你對我們衛環委員會的開會效率有懷疑嗎？你對我們這麼沒有信心嗎？我們這麼有效率。","薛次長瑞元：我們已經補齊人力，下一次的報告還是一樣嘛！但若將此預算凍結，經費就會出問題。","主席：對啊！本來已經可以執行了，結果被凍結就做不了了。"],["陳委員玉珍：這是什麼倒果為因的說法？我們提出凍結案的目的就是為了push他們可以好好的做。","吳委員玉琴：現在談的是今年的預算，是要去執行的業務，所以還是要讓他們可以去做事。"],["薛次長瑞元：委員擔心的是明年的事。"],["陳委員玉珍：你們已經先把標準降低了。","薛次長瑞元：沒有降低，與以往比率相較是升高的，就是因為我們覺得這個很重要……","陳委員玉珍：升高比率是因為國人很擔心，而之所以擔心是因為進口萊豬的緣故。","薛次長瑞元：如果要持續維持百分之百的檢驗率，我們就要再另提計畫，相關預算還是需要立法院的支持。","主席：沒有錢就先不要做了，是不是這樣？","陳委員玉珍：我沒有這樣說，本席提的是凍結而非刪除，如果真的不要他們做那就將預算刪除啦！","主席：那就暫時先不要做，因為預算凍結了，解凍之後再開始執行。"],["陳委員玉珍：你們已經用到這1,000萬元了嗎？","薛次長瑞元：錢都是要用的，用到最後沒有錢的話……"],["陳委員玉珍：所以都是慢慢用的嘛！你不要對我們開會的效率沒有信心。"],["薛次長瑞元：但這還是同樣的事情啊！"],["楊委員曜：預算還能用多久？"],["薛次長瑞元：1,000萬元可能會影響一個月。","陳委員玉珍：也就是現在可以用到11月，只有12月會受到影響。","薛次長瑞元：就是平均攤下來，可能影響一個月，因為我們還要補助給地方政府。","陳委員玉珍：那就是1月至11月不受影響，會受到影響的只有12月這一個月。"],["主席：會影響到金門嗎？"],["薛次長瑞元：有可能啊！","主席：因為行政程序上，不是如同領薪資一樣每個月領的。","楊委員曜：現在談的是三個案，有影響的共4,000萬元？","薛次長瑞元：不是，現在談的是第（四十一）案，凍結1,000萬元。","主席：本席要說的是一個概念，假設預算有1,200萬元，但不能以每個月平均100萬元看待，大家都知道，有時候還要將公文旅行、行政程序流程等等的時間算進去，所以為了不影響到金門，也不要影響到臺東、澎湖、臺南、嘉義苗栗等地，拜託委員，不能這麼算說是受到影響的只有最後一個月。"],["陳委員玉珍：到底你們的行政程序有多慢？說明一下。","薛次長瑞元：不是行政程序的緣故，這裡面還有補助地方政府的部分，我們中央的部分是持續在運作，將這部分扣除之後，剩下的就是分期補助給地方的經費，但是到了第三期時，因為地方……"],["陳委員玉珍：第三期會在何時補助下去？"],["薛次長瑞元：6、7月。","楊委員曜：通過好了，也不差這1,000萬元，陳玉珍委員也表示同意了。","主席：謝謝！陳玉珍召委英明！大家鼓掌一下，謝謝、謝謝！第（四十一）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吳署長秀梅：謝謝召委。","主席：現在處理第（四十二）案，請衛福部說明。","吳署長秀梅：第（四十二）案是有關赴美查廠的問題，我們一直持續就此跟美國溝通，因為這樣，我們後來就採取逐批查驗所有進口的豬肉，而且不限於自美國輸入的，且不准許相關的過去未曾輸臺的廠輸入，不過因為疫情的關係，現在是真的無法去美國查廠。"],["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們同意凍結？","吳署長秀梅：我們已將邊境檢查改成逐批處理了，且這筆預算是邊境檢驗的經費，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可否讓我們解凍？","主席：所以現在因為預算不能動支，不用邊境查廠了？"],["楊委員曜：邊境檢驗和查廠是兩回事。","陳委員玉珍：當初的決議就有需要赴美查廠的前提，現在條件尚未成就就要解凍？剛才那個部分你們說有做到，我們就說OK，可是這部分並未做到啊！","吳委員玉琴：不是他們不願意去嘛！現在凍結的是邊境查驗的預算，和赴美查廠是兩回事。","陳委員玉珍：不能老是以此為由，就如同謝長廷以疫情為由不回來一樣，這些都不是理由。"],["主席：現在要先請問各位委員是否同意邊境查驗？","陳委員玉珍：當初的決議有「前述品項擬具赴美系統性查核……之後，始得動支」等字眼，這是委員會做成的決議，不是我們現在可以推翻的。之前那部分有說已經做到了，所以有理由解凍，為了維持我們委員會一貫的決議和尊嚴，既然他們沒有做到，我們當然不能自廢武功，一直退讓，這樣我們的決議才有權威性。","主席：陳委員講的很有道理，但本席有一個疑問，那邊境查驗怎麼辦？","陳委員玉珍：現在已經在施打疫苗，美國也施打了很多疫苗，大家要對這個有信心。我們在處理上要和剛才那案採同樣標準，那部分做到了就讓他們動支，現在這部分沒做到，要怎麼准予動支呢！","楊委員曜：其實本席也不大贊成對凍結案隨便解凍，假如是我們做了決議要他們去而他們不去，我也支持陳委員的意見，可是這個案子不是他們不去，而是沒辦法去。","陳委員玉珍：現在是5月份，根據新聞報導，美國疫苗施打速度挺快的，疫情已經平穩下來了，而且本席很多朋友都有打了，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對美國的疫情要有信心，現在要擔心的是國內的疫情。"],["楊委員曜：也沒那麼樂觀啦！","陳委員玉珍：所以可以再等一下，也還不到那個時間。","主席：你們再將哪些業務是要緊的、無法等待的說明一下，如果是不要緊的，那就保留。","楊委員曜：我想沒有人敢說邊境檢驗不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問題在於凍結這筆預算的影響有多大。","薛次長瑞元：這一筆預算總額是四億多元，現在有兩個凍結案，分別凍結1,000萬元，所占的比例不是很高，但可能會在我們執行率的範疇之內，如果以4億5,000萬元來看，1%約為4,000萬元左右，我們應該還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幾的執行率，所以我想這部分可以再看看，但主要在於觀念問題，這個是不能也、非不為也！","楊委員曜：假如你們覺得這筆預算被凍結其實還好，那麼是不是就尊重一下陳玉珍委員的意見，先予保留，你們找時間去委員辦公室溝通。","薛次長瑞元：先保留，我們還有機會嘛！也許下半年和美國那邊講好了，屆時就拜託委員會准予解凍。","主席：好，第（四十二）案就繼續保留，擇期再審。","邱委員有提出附帶決議，請邱委員說明。","邱委員泰源：本席有一個附帶決議，請改列為第（三十九）案，這樣才能完成。","主席：就是把原來列為第（四十三）案的附帶決議第（一）案改列為第（三十九）案來處理，請問各位委員同不同意？若無異議，邱委員所提附帶決議改列為第（三十九）案。"],["吳署長秀梅：好。","主席：請問各位，對邱委員所提附帶決議有沒有意見？"],["吳委員玉琴：沒有。"],["主席：本案照案通過。","預算解凍案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今天僅審查長期照顧法的部分，菸害防制法部分擇期再審，不過宣讀條文時，兩案條文及相關修正動議一併宣讀。不過本席要在這裡預告衛福部，我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趕快去push一下，跟院那邊溝通，因為本席問過很多人，包括政委在內，但都問不出什麼問題，看起來都順順的，可是不知為何就是未將案子送進立法院，本席在下下禮拜還是會再排入議程。","現在請與長期照顧法無關的人員先行離席，賴委員惠員等三人所提菸害防制法修正動議，一併保留，另擇期處理。","現在補充宣告，羅委員美玲的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委員羅美玲書面質詢：","一、長照2.0適用對象包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但身心障礙證明核發程序須耗費一段時間，恐延誤部分疾病患者療養、復健之黃金時間。","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以及衛福部官方網站所提供的資訊，長照2.0適用對象包含不分年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長照服務也包含「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申請身心障礙證明，有其鑑定程序與時程。然而，對部分疾病的患者而言，其療養及復健時程有其急迫性，長照資源須及時介入。","以中風患者為例，中風初期的「急性期復健照顧」，主要目標在於預防併發症的發生，並促進功能恢復；對於缺乏照顧能力的患者家庭來說，更需要專業的長照資源協助。","但是，根據衛福部台中醫院所提供的資訊，患者經過復健，仍遺留身體功能的殘缺如肢體癱瘓、失語或痴呆等神經後遺症者，須待中風症狀穩定（一般約六個月），經過專科醫師鑑定後，才可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又依據衛福部社家署公開的「身心障礙證明與福利服務申請流程」，申請程序長達一個月以上。","綜上所述，患者及家屬將面臨超過半年的空窗期，期間無法申請長照服務，對於缺乏照顧能力的患者家庭，恐延誤患者的復健照顧黃金時間，導致更嚴重的長期失能。","建請衛福部研議在此空窗期間，透過長照體系介入、居服協助之可行性。","二、若因事故受到重大傷害，以致生活無法自理或臥病在床，卻離判定失能與身心障礙基準仍有差距，在此期間長照居服是否可協助照護？","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中的定義，失能者是指生理或心智上部分或全部功能喪失，進而導致生活起居需要由照顧者協助才能維持者。並依據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透過評鑑內容的分數累積，判斷失能標準。","又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規定，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倘若民眾因事故受傷致生活無法自理，如車禍導致開放性骨折，需臥病在床進行治療（依據衛福部南投醫院公開的資訊，骨折後，至少需要3-6個月的復原期），但受傷情事卻又尚未符合失能與身心障礙定義之標準，又因家庭因素，缺乏人力照護。","上述情況，建請衛福部針對未符合目前訂定之失能及身心障礙標準，但就醫療角度而言，的確需要照護協助之民眾，研議如何透過長照體系介入、居服協助之可行性。"],["主席：現在宣讀「長期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條文及修正動議。"],["一、提案條文："],["二、修正動議："],["主席：繼續宣讀「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條文。"],["一、提案條文：","主席：現在進行長期照顧服務法之逐條討論，每條條文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處理第六條。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第六條的部分，院版有增加了經濟主管機關的文字，現階段多數委員的修正文字大概都是照院版，那葉毓蘭委員是加了居家和社區，不過那個文字看起來與目前經濟部主管的範疇會有一些落差，所以我們建議還是按照院版的文字來通過。"],["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請賴委員惠員發言。","賴委員惠員：針對第六條，司長是不是可以解釋一下，小孩和長輩在長照資源最主要是使用哪些輔助類型？因為輔具的需求量大於供給量，所以我們想知道這一次的修法可以幫助到哪些有輔助需求的個案，是不是可以提出說明？","祝司長健芳：第六條主要是在規範涉及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職掌，因為過往沒有把經濟主管機關長期輔導產業發展這件事情明確地列出來，當時是用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涵括，那我們覺得外界對輔具發展也是非常的關切，所以在這一次的修正主動把經濟主管機關點出來，希望長照輔助器材、產品開發的規劃及推動等相關事項能夠在法條裡面有文字，讓經濟主管機關在推動的時候有所依據，那未來配搭整個長照的給支付，這裡面本來就有一些輔助器具的補助，或者是推動租賃……","賴委員惠員：我問的是小孩和長輩，針對小孩和長輩，你們要強化什麼樣的輔助型器具？現在工業局要研發，那你把它納進來了，你會要求它去做哪些？因為顯然在這些錢裡頭，小孩和65歲以上老人占掉比較多的需求，你現在會要求他們去研發什麼樣的輔具比較適合小孩和老人來使用？我要聽的是這個。","祝司長健芳：是，目前我們的輔具有65項，對於這些輔助器具，我們希望推動以租賃為主，補助購置為輔，所以對於小朋友所需要的輔具，因為他一直在成長，用購置的方式對小孩子的使用上是比較不利，也會導致資源的浪費，後續如果推動以租賃為主的話，就可以因應他的發展需求，不斷地提供一些新的產品。","賴委員惠員：司長，你私下來跟我報告好了，好不好？"],["祝司長健芳：好。"],["賴委員惠員：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這一條只是新增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主管機關，也就是經濟部，其實今天才在開輔具展而已，輔具在長照裡面是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過去我們可能只放在科技研發事務，好像有一點點沾到邊，可是整個輔具的研發應該是以經濟部為主軸，所以現在這一條是新增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讓經濟部的角色也進來，應該是這個用意，所以我們支持行政院的版本。","主席：如果其他委員沒有意見，第六條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處理第八條之一。針對本條，蘇巧慧委員有一個修正動議。","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蘇委員的修正動議是針對第八條之一，在第一項的部分，希望能夠比照長服法第五條對地方主管機關去做一些職責的範定，然後把「直轄市、臺灣縣（市）主管機關」修改為「地方主管機關」。因為在整部法規裡面，涉及到直轄市、縣市政府的統一用詞都是「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以在這邊不宜把「直轄市、縣（市）政府」改為「地方主管機關」，希望能夠維持整體的體例，否則後面有非常多的條文都必須要去做變動，這是第一項。","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照院版通過。","祝司長健芳：針對第三項的部分，蘇委員增加了一個但書，讓長照特約單位對這些負擔不起的經濟弱勢可以減收，但是我們這一次修正第八條之一是希望對於一般戶，特約單位還是要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不應該透過減收的方式來做競爭，所以這個部分與我們修法的立意其實是有一些衝突。","事實上蘇委員所關心的經濟弱勢部分，在現行的第八條裡面本來就可以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訂定相關的減收，我們在第八條之一最後一項的授權可以來處理長照服務使用者自行負擔比例跟金額的這些相關事項辦法，我們可以來研議做一些經濟弱勢的處理，所以希望能夠按照院版的條文來修正。","主席：待會兒對於委員的修正動議，請你一併表示意見，好不好？因為我已經宣布通過，然後你回頭講委員的修正意見，那多奇怪。","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我補充一下，關於巧慧委員這個提案，其實我當時在質詢的時候都一直在提醒，我們對於自費那一塊是希望不要免收，因為這樣會造成市場的惡性競爭，但是我也一直強調，在很多原住民地區或是一些偏鄉地區、離島地區，有很多弱勢者可能付不起自費額，所以我們的社會福利單位、非營利組織常常都是幫他把自費額免除，這跟都會裡面的削價競爭型態不一樣，所以一直有在問這個問題。","我知道衛福部有做了一個函釋，有提到即使是這些不收部分負擔的，也是要開收據，那可能要在他們自己內部做社會福利相關資源的連結之後再免除他的負擔，也就是說帳要做得非常清楚，應收的帳還是要收，只是這些社福單位、非營利組織是透過募款，透過資源的連結來免除他的負擔。這個部分要講得很清楚，這個就不會涉及到後面的罰則，因為後面有罰則，我覺得不能讓我們做善事的非營利組織也被你們處罰，這個說不過去，但是我知道你們在3月份有做了一個函釋，所以還比較能說服我。","我覺得我們還是要注意到對於弱勢的照顧，我想很多非營利組織都是扮演這樣的角色，所以不要一竿子打翻，說他們就是來削價競爭。你們還是要跟社福團體講清楚，未來這個法通過之後，如果真的不收費，也是要開收據，但是如果真的有困難的話，怎麼樣在後續的帳裡面引進社會福利資源去協助付費，這個部分應該要釐清楚。"],["主席：接下來第十八條……","賴委員惠員：沒有，主席，針對第八條之一，如果我要問保險法三讀這一塊……"],["吳委員玉琴：沒有保險法。"],["賴委員惠員：OK。","主席：處理第十八條，吳委員的版本。"],["祝司長健芳：我們支持這樣的條文。","吳委員玉琴：這個其實是幫忙部裡面再加一個長照人員的資格，因為資格認定過去都沒有規範，所以沒有辦法授權他們去訂定相關的子法，現在是讓這個文字更周延，行政部門應該也是支持的。"],["主席：第十八條照吳玉琴委員版本通過。","處理第二十二條。針對本條，有5個修正動議。","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針對第二十二條，蘇巧慧委員是在第二項第二款增加了「且僅以提供學校作為教學、實習及研究用途為限」，衛福部這邊基本上是尊重教育部的意見，看教育部是不是同意納入這樣的文字。"],["主席：請教育部技職司徐專門委員說明。","徐專門委員振邦：其實我們看蘇委員的意圖，她可能是怕學校相關的科系如果停招了，到時候這個附屬機構後續要如何處理，所以提出這個修正動議，我們無法猜測委員是不是這個意思。但是依私校法規定，我們本來就是看它是不是真的與教學相關才會准學校去申請，如果以這個文字所寫的為限的話，其實以私校法第五十條來講，附屬機構要能夠增進教學效果，而且會增加學校的收入，在這個部分去支持，不過原則上我們還是尊重委員的意見。以上。"],["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有關於第二十二條的幾個修正動議，我們一併說明。剛才蘇委員的修正動議，教育部沒有意見。另外，邱泰源委員是把同樣的精神放在立法說明，而不是把它放在條文本身，我想教育部大概也不會有意見。","再來，賴香伶委員的修正動議是針對第二項第二款，它是寫「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經主管機關認可」，這個主管機關如果依照本法的規定就是衛福部，但是這樣會破壞整個體例，因為一開始是不是容許這些學校來設應該是教育部那邊先審，當它要設機構的時候才是衛福部這邊來審，而不是一開始它準備提計畫要設這個學校法人的時候就由衛福部來審，這樣子不太對啦！應該是回到私立學校法，在私立學校法的架構底下先去做審查，之後有一個很具體的設立計畫出來，這時候才是衛福部這邊來審，所以賴香伶委員的修正動議變成是教育部不能審，這樣子不太對。","另外，葉毓蘭委員提的修正動議是增加了一個排外的部分，除了公立長照機構、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外，多了一個國營事業，但是國營事業如果有辦理的話，基本上它就屬於公立的長照機構，所以應該不必要再增加這個。","至於范雲委員的修正動議，從內容看起來是完全不同意私立學校來設立，我想這一次院版所提出來的修正條文是針對這些私立學校，基於它的教學研究以及實習的必要性，容許它來設立住宿式的長照機構，所以這個部分在精神上完全是衝突的，要看委員最後的決定是怎麼樣。"],["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抱歉，慢了一點點進場。很感謝大家在討論的時候，教育部和衛福部剛才已經都做了表述，聽起來應該是支持我這個修正動議的意思嘛？在這次的修法當中，其實大家是為了要讓長照機構能夠更便利，有被規範，但是也能夠開設出去，以至於有量能來解決現在的長照問題。那中間涉及到學校的部分，也就是這次爭議很大的部分，我做的這個限縮確實是既讓學校有實習、教學的場所，讓長照可以進行得更順暢，但是又把它限於教學、實習及研究，社會也不會覺得私校是拿這個，講難聽一點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或者是做其他的用途，我想也不會是這樣，所以這是我修法的原意，感謝到目前為止聽到的支持，也希望大家再多予支持，我們能夠順利通過。","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之後是蔣委員、吳委員。","邱委員泰源：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不重複講，但是剛才蘇委員講得非常清楚，我非常支持，本席早上就已經質詢過，我們今天做一件事情要想到10年、20年以後會發展成什麼情況，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從2016年開始的長照就是希望以社區為基礎，如果沒有一點點來鞏固它的核心價值，恐怕以社區為基礎的長照體系會很快的毀於一旦，所以我覺得衛福部還是需要努力去推以社區為基礎的長照，去結合社區的各種資源，這個要做，不然這個壓力馬上就來了，長照保險的壓力也會跟著來，如果不趕快把以社區為基礎的長照體系做起來，我們的長照體系真的是令人擔心。","以這件事情來講，我當時是想寫在立法說明，但是我覺得蘇巧慧委員寫得非常好，所以本席是支持她的版本，謝謝。"],["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第二十二條的修正動議，其實各委員大概方向都一致，針對這一款，大家都認為立意很好，但是應該要有適度的限縮，只是說限縮的範圍大或小。我們看到蘇委員和邱委員的文字其實是差不多，差別只是在主條文還是在立法理由。賴香伶委員是希望有一個把關機制，經主管機關認可，當然很謝謝次長提出來，在整個審查上應該還是先回歸教育部。","其實大家都很關心這一條，跨黨派委員也都有意見，所以我是認為可以再仔細思考，譬如說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能夠排除這樣的限制，那就是不受原本的長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相關的規定，但是這個長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的規定是滿嚴謹的，現在如果把它放寬，那個尺度的拿捏應該怎麼做？我覺得還是要非常嚴謹，邱委員剛才也提到要謹慎，既然大家都有這樣的意見，我覺得可能還是要再思考，這一條不急於今天就通過，可以先保留，讓更多的意見進來會比較好，也會讓這樣的修法更周延。"],["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在這一條提出來之後，確實在民間團體，尤其在機構界是有一些反彈啦！但是我知道衛福部會修這樣的條文，增加了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把它豁免，只是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根據私校法第五十條，這些學校已經是法人了，它不需要再設法人，它只是要回到機構設立的籌設和許可，那機構的籌設和許可是衛福部主管，私校法人的部分是教育部管，所以其實是省掉了那個法人設立的一個程序而已，很簡單，就是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但是這也延伸了一些問題，就像范雲委員在擔心的，這也是我後來比較擔心的問題，現在教文委員會正在審查高中以上學校的退場條例，教師合格率如果要到60%，可能受影響的大專院校有23個，高中有27個，也就是說我們即將面臨到的是大學和高中的退場潮啦！未來這些學校如果已經到預警和退場，要進到我們長照的申請，那你們怎麼處理？我覺得這是很可能面對且即將面對的一個問題，衛福部這邊有沒有一個審理的機制？今天教育部也有來嘛！教育部是不是直接就擋住了？如果它是所謂的預警學校，可能已經快營運不下去了，或是已經準備退場了，那這個要來設長照機構就不允許，你們教育部是不是會來做確認？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已經准它設了，設了之後，因為少子女化的問題真的很嚴重，所以學校未來還是要面臨退場或是預警，那怎麼辦？到那個時候，這些長照機構應該回來衛福部了，因為這是衛福部管的，那衛福部有什麼策略？我覺得這要整體來思考。范雲委員剛才一直要我幫她表達，其實我今天在質詢的時候也想問，但是因為沒時間就沒問，趁著我們在討論第二十二條的時候，我相信大家應該要很認真地來面對這個問題，因為即將面對的就是學校的退場機制，這個退場的議題要去面對啦！所以請教育部和衛福部說明清楚，教育部先說好了，因為這個退場條例正在處理。"],["主席：請教育部技職司徐專門委員說明。","徐專門委員振邦：有關私校的部分其實是這樣，依現在的私校法，它本來就有一個辦理轉型的機制，如果學校真的要退場，其實現在的私校法也有所謂的解散、清算、停辦及轉型，會循這個機制來處理，我們會來審議。如果它真的要停辦，一旦我們同意它停辦了，這個法人要解散清算了，它也是可以去向衛福部再申設，就是重新來過，它可以轉型成長照法人。"],["吳委員玉琴：所以要重新申請法人？"],["徐專門委員振邦：如果它真的經過我們同意以後。"],["吳委員玉琴：因為它法人的資格已經不見啦！如果它退場的話。","徐專門委員振邦：就是經過退場以後啦！現在委員擔心的是還沒有完備那些解散和清算程序的部分，這次我們要提退場條例的原因就是現在對於那些專輔或是有一些經營危機的學校，我們沒有公布學校的法源依據，如果這個條例過了以後，我們就有法源可以去公布這些學校，在大家都知道它的經營有壓力的前提下，我們有兩個做法，一個就是給它一個專案輔導的時間，如果在期間內沒改善的話，我們就直接解散清算了，這個就很單純。如果在期間它自己要申辦轉型的話，我們會審它的轉型計畫，它將來也是要循相關的機制去處理，如果要轉辦社福機構的話，它要正式的去申設，所以委員不用擔心，我們現在的法制如果能夠完備，這一塊是沒有疑慮。","另外，因為我們常常在督導學校，所以知道它的董事會運作和財務的狀況，如果學校要申設附屬機構，我們當然大前提是看它的實習和教學需要，其實不瞞各位說，這一類系所招生也滿辛苦的，如果它已經被列為這種學校，那它的招生應該是有些危機啦！所以學校在這方面如果沒有很正當的理由，我們在審的時候也會加以考量。學校是在我們審完以後，在第一關過了以後，同意它設立附屬機構，它才會依後面的SOP，由衛福部去看它申設的相關消安或是一些環境條件的投資等等，這個專業的部分會由衛福部繼續去處理。以上。","祝司長健芳：剛才委員關心的是有一些私校已經準備要退場，因為我們這個條文主要還是綁定要有長照相關科系，所以已經準備退場的學校，第一，要看它有沒有長照相關科系，如果它在這個時間要退場，因為條文過了之後，它想要申設長照相關科系，這個部分教育部剛才有特別說明，一定會衡酌它的師資、相關的配備及相關的財務有沒有辦法允許它增設長照相關科系，所以要退場的學校不會因為這個條文通過之後就全部轉過來，在這個部分會有把關機制。在教育部那邊要看它的籌設計畫，要看學校的財務狀況，要看它的師資和配備，還要看它設立相關科系的必要性，核准之後就會進到衛福部這邊，依長照的一些相關法規來審理。","因為住宿型機構的審理單位都在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的審理過程中，很重要的是看它的土地符不符合後續興建的公安、消防，還有招募的人力計畫，這些統統要一併來看待，在准了之後才會准予籌設，然後才去做興建或是修繕，最後才會設立。所以我們這一次的修正對於一些有相關科系而且想要投入住宿式長照機構的學校法人來說，它的行政程序可以簡化，不用再去設一個長照法人。因為過往我們也看到，如果有兩個法人組織，當一個母機構的附屬機構有雙頭馬車的領導或是意見不同的時候，反而是造成附屬機構的一個危機，這一次的修正方向其實是簡化了行政程序，也期待透過這樣的機制，讓我們長照人才的培訓能夠更扎實，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再來是蔣委員。","邱委員泰源：剛才吳委員提到的部分，看起來都有解釋，那是一個狀況，大家要去釐清。但是我care的是蘇巧慧委員提的這個部分，剛剛司長有提到，要讓它有教學或怎麼樣，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是要堅持。各位都很清楚，在很多地方的決策，幾年後如果有政治力量影響，其實那個決策都會變，如果我們在立法的時候沒有把它限制在一個好的方向，我個人是覺得大家不要對自己的決策太有信心啦！大家都是常常在參與政策方面，有時候它的影響力變化萬千，所以我覺得在立法的時候，絕對要寫得非常清楚，這樣才不會毀掉長照。我們希望那個科系的學生到這個單位就是好好的去研究長照，董事會也要研究怎麼來配合我們國家高齡化的照顧，不要想東想西啦！把這個做好，不然將來會衍生很大的問題。有關范雲委員或者吳玉琴委員提的另外一個問題，我覺得我還是支持把蘇委員提的修正動議列入條文裡面，謝謝。"],["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我想邱委員對這一條也提出了他的疑慮，當然大家不會反對目前基本的方向，只是說再怎麼樣去限縮它的範圍，我覺得應該還是要再多討論，為什麼？因為這邊不單只是說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的私校，目前正在討論私校退場相關的修法和機制，所以這個要非常慎重。那私校為什麼會退場？它有很多原因，今天做這樣子的一個換軌和銜接，有沒有真的思考未來可能帶來的衝擊和影響？比如說私立學校法對董監事資格的要求與長照機構法人條例的董監資格就有很大的落差，所以未來不是只有主管機關教育部先來審，衛福部最後再來看，而是你們兩個部會有沒有仔細討論好，未來在整個換軌銜接上面不會有問題？而且我們是針對退場的私校哦！它可能本身就出了一些問題，有可能是財務或招生各方面，那可想而知，如果今天這個法通過，勢必會有為數不少的私校需要來做這種住宿型的長照機構，所以我還是認為這個部分必須要更嚴謹和慎重。其實像賴香伶委員的修正動議，多一個主管機關認可，多一個把關，我認為她也是有這樣的疑慮，所以這一條還是先保留會比較好。"],["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我真的建議衛福部不一定要很堅持你們這個條文，因為當時在討論的時候，你們是好意想要依照私校法第五十條把它納進來，把它排除法人的設立，省掉一道程序，可是後面就會帶來很多的疑慮，包括這個機構到底要多大？它的角色功能是什麼？那未來要面臨大家在講私立學校退場機制，這個複雜度又出來了，因為之前我們在討論的時候還沒有對退場機制的討論，現在有退場機制這個變數進來，那我們在這裡又把它放進來，我覺得不確定性太高了，所以請部裡面思考一下，是不是維持原來的第二十二條，先這樣來運轉？因為我們上次在請教教育部，教育部也沒說哪一個學校有意願或是積極想要來籌設，好像沒有特別的意願想來籌設這個住宿型機構，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思考一下，保持原來的條文就好了。"],["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有關於這個條文是這樣子啦！第一個，我們當然樂見有私立學校願意來投入，來補足我們的缺口，因為住宿式機構的床位數在未來的預估裡面還是會有缺口存在，而且現在我們很努力地用公共化的計畫在推動，但是那個場地的確不好找，所以如果有私部門願意來做投資的話是最好。","第二個，因為這個牽涉到教育部的私立學校法，他們已經有解套了，私立學校法好像有修法，在教育部的私立學校法裡面，它本來就可以做這個，但是卡到長服法又變成不能做，政府的兩套法令互相扞格，所以我們衛福部才說是不是要配合私立學校法的規定來做一個改變，如果這一條暫時維持不修的話，我們仍然會被質疑為什麼私立學校法說可以，但是長服法又不行？在這個地方會受到質疑。","主席：這樣子好不好？因為從開始到現在也討論很久了，我們先休息，待會兒再繼續，你們在休息時間可以私下討論一下第二十二條應該怎麼處理，我們先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停下來是為了要走得更快。第二十二條是照蘇巧慧委員修正動議的版本嗎？不好意思，你們把剛才討論的結論再重複一下。","吳委員玉琴：剛才大家經過協調，有一些擔心教育部也知道了，衛福部也知道了，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這邊擬一個附帶決議，對於預警的學校或是專案輔導的這些學校，我們就不讓它參與長照的設置；未來學校在設立住宿型機構的時候，由中央來做許可，所以要去調整設立許可的辦法，因為過去的許可都在地方，未來學校設立住宿型機構應該由中央來做許可，這部分衛福部也同意。那我們是建議以蘇巧慧委員的版本，在第二項第二款的部分增加了「且僅以提供學校作為教學、實習及研究用途為限。」。以上說明。","主席：所以是綜採委員意見通過，再加附帶決議？"],["吳委員玉琴：是。","主席：好，我們待會兒再回來看附帶決議，你們現在還在撰寫嘛？"],["祝司長健芳：對。"],["主席：接下來處理第三十條。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第三十條是莊競程委員針對長照機構的業務負責人來修正第二項，原則上這樣的修正與我們過往函釋的精神相符，所以我們同意這樣的條文文字。"],["主席：第三十條按照莊競程委員的版本通過。","處理第三十二條之一。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第三十二條之一，吳委員提的修正是在我們授權訂定特約制度的子法裡面，多點出了一個特約年限和續約條件，這個部分本來也是在未來訂定的範圍，所以我們支持。"],["主席：第三十二條之一照吳玉琴委員的版本通過。","處理第三十二條之二，吳委員有提修正動議。","請衛福部長照司祝司長說明。","祝司長健芳：第三十二條之二部分，非常感謝委員對於長照人員勞動權益的關心，委員在第9頁有一個修正動議，我們建議這個文字更為完整和精確，建議能依照委員的修正動議通過。"],["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我有先跟衛福部溝通，後來勞動部又對我的文字建議修正，我也接受了，就是長照特約單位應該為所聘的長照人員的相關勞動條件保障應該要確保，這部分我也尊重勞動部建議的文字，建議大家一起支持。"],["主席：第三十二條之二照吳委員修正動議版本通過。","處理第三十九條之一，院版和吳委員的版本都一樣，大家沒意見的話，第三十九條之一就照院版通過。","處理第四十七條，院版跟吳委員的版本都一樣，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處理第四十七條之一，前二項都一樣，吳委員版本多了第三項，請行政單位表示意見。","祝司長健芳：第三項的部分，吳委員針對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如果導致服務對象死亡，這邊是處負責人比較高的額度，並規定得按次處罰，我們覺得死亡了就是罰一次，應該不會有按次的情況，下次再犯才會有按次處罰，所以這邊的「按次處罰」要刪除。","吳委員玉琴：「按次處罰」拿掉我沒有意見，這部分是參考老福法裡面對住宿型機構如果在照顧上導致死亡好像沒有一個層次感，所以我加了這個層次，致死應該要有更重的處罰，請大家一起支持。對於拿掉「按次處罰」，我沒有意見。","主席：第四十七條之一按照吳委員的提案，刪除最後「並得按次處罰」的文字，修正後通過。","處理第四十八條之一，吳委員玉琴有提一個修正動議。","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行政部門有來跟我溝通，因為特約的樣態還滿多的，所以他們建議把修正後的第一項刪除，因為樣態太多了，只要針對第三十二條之二──你們幫我唸一下文字好嗎？","祝司長健芳：第四十八條之一：「長照特約單位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者，依違反各該法律規定處罰，經處罰仍未依規定辦理者，得停止派案；情節重大者，並得終止特約。」。","第一項整個刪掉。","吳委員玉琴：我的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原來處理的是第三十二條之一整個合約裡面一些違規的情形，因為你們也說裡面的樣態太多，所以會回到合約裡面處理，這我可以理解，我同意把第一項拿掉。第二項是針對第三十二條之二，針對有關勞動條件的議題，如果有違反該法律規定，經處罰還沒有改善，應該停止派案，或情節重大就終止特約，我覺得這就比較完整，所以第二項保留。","主席：這邊多一個「者」，即「經處罰仍未依規定辦理者」。"],["祝司長健芳：保留修正動議的。"],["主席：照吳玉琴委員的修正動議修正後通過。","處理第四十九條，院版與吳委員版本版本一樣，照院版通過。","處理第五十三條，院版跟吳委員版本其實是不一樣的，你們之前整理沒有發現，第三項倒數第2行「並得按次連續處罰」這邊有差異，院版只有「處罰」，沒有「連續」，所以要按照誰的版本？","祝司長健芳：可能要按照院版，因為基本上是屆期未改善，並得按次處罰。基本上就是限它改善，它沒有改善就處罰，沒有所謂的一直連續處罰。","主席：吳委員，是按次處罰或連續處罰？第18頁的最後1行。","吳委員玉琴：原條文有連續處罰，你們是要改掉連續處罰，是不是？"],["主席：法務部說明一下。","劉參事英秀：補充一下，現在法制作業上的行政裁罰已經沒有連續處罰的概念，統統要寫成「按次處罰」。","吳委員玉琴：OK，尊重法務部的說明。"],["主席：第五十三條照院本通過。","處理第五十四條，院版跟吳玉琴委員版本相同，照院版通過。","處理第五十八條。","祝司長健芳：吳委員的版本是讓文字更明確，我們支持。"],["主席：第五十八條照吳玉琴委員版本通過。","處理第六十二條，洪申翰委員有修正動議。","請洪委員申翰發言。","洪委員申翰：主要也是順著剛剛跟薛次長討論的內容，其實我們現在使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照理來說也是我們長照體系潛在應該服務的對象，確實現在在移工部分遇到一些勞資條件上的問題，也導致這些移工進來臺灣的意願大幅降低，我想這部分在衛環委員會也討論很多。我強調這是一個長期斧底抽薪的做法，其實應該要逐步把這些使用移工的家庭納入到長照體系裡面來思考，當然我有提了一個修正動議，剛剛衛福部有來溝通，所以我們希望提一個修正動議，把它列為比較長期能夠把長照體系跟移工的家庭能夠更互相牽合、互相支援的政策跟階段性的評估跟目標，我們想要提出這樣的修正動議。所以就條文的部分，剛才衛福部有來溝通，我們不一定堅持，但是想到用修正動議的方式，希望衛福部可以啟動這樣的政策評估。不好意思！是想提出一個附帶決議，用附帶決議的方式來要求衛福部做長期的政策方面的評估跟訂定階段目標。"],["主席：第六十二條照院版通過。","處理第六十六條──對不起，一聽到洪委員說沒有堅持，就立刻宣布通過，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非常謝謝委員，在這個階段修法要同時處理外籍看護的話，大概會很難，剛剛在詢答的時候，委員也跟我討論過，我想未來的方向，對於外籍移工的整個政策以及如何管理最能夠落實符合國人對失能照顧的需求，我在這裡要拜託一下，還是要跟勞動部一起來，不是只有責成衛福部，因為移工政策還是勞動部在主導。","主席：我們待會兒再回來看附帶決議，第六十二條就照院版通過。","處理第六十六條，院版跟吳玉琴委員版本相同，第六十六條就照院版通過。","現在處理附帶決議，計有3案，請宣讀。","1、","按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規定，設有董事資格、自有財產等限制，惟修法後讓私校得以排除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適用，對於長照機構品質之把關，是否得以維持，不無疑問。另考量教育政策與長照政策面向非相同，且私校之用地可能系租用國營事業之土地，若僅憑設立相關長照科系即可規避退場機制，將與教育政策有所衝擊，故爰請衛生福利部針對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研擬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的相關辦法及配套措施，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人：賴香伶　　張育美　　洪申翰","2、","鑑於長照特約單位若削價以招攬長照服務使用人，而該削價以招攬長照服務使用人受到相對低價之優惠，難以期待主動舉發，故主要抑賴主管機關自行檢查。另若確認長照特約單位有削價競爭行為，倘該長照特約單位追收未果，修法目的即無法達成，故爰請衛生福利部針對查緝長照特約單位是否有削價競爭行為以及追收未果之情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人：賴香伶　　張育美　　洪申翰","3、","為完善長照服務體系，並保障長照人員之權益，長照特約單位應確保其長照人員之勞動條件符合勞動有關法規。爰請衛生福利部於修法後六個月內，會同勞動部及內政部研議修正現行長照服務契約書之規定，以使該等人員相關勞動權益獲得保障。"],["提案人：吳玉琴"],["連署人：賴惠員　　邱泰源","主席：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祝司長健芳：3個月擬出相關配套措施是可以的。"],["主席：第1案通過。","處理第2案。","祝司長健芳：第2案沒問題，也會照委員的附帶決議，2個月提書面報告。"],["主席：第2案通過。","處理第3案。"],["祝司長健芳：修法後6個月內會同勞動部和內政部來研修相關的服務契約。"],["主席：第3案通過。","另外還有2個附帶決議，我們先休息等影印提案。","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開會。","請宣讀附帶決議第4案、第5案。","4、","我國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家庭，應為政府長期照顧服務之涵蓋對象，惟現行法規政策尚未納入外籍長照人員。爰此，長期照顧服務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同勞動部，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檢討我國長期照顧服務之政策評估，並提出政策目標落實之路徑與階段目標，以期降低我國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對外籍看護工之依賴，並提升我國長期照顧服務能量。"],["提案人：洪申翰　　蘇巧慧　　吳玉琴","5、","本法修正通過後，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如屬專案輔導學校，應不予同意其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另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如欲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經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應再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續請併同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提案人：吳玉琴　　邱泰源　　蘇巧慧　　洪申翰　　蔣萬安","主席：處理第4案，第3行有加進去手寫的「應會同勞動部」，後面「應於2021」的「應」就刪掉。","請問行政單位及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沒有意見，第4案通過。","處理第5案，請問行政單位及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沒有意見，第5案通過。","現在作以下決議：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瑩補充說明。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不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6時24分）"],["附錄："],["委員賴惠員等修正動議："]],"block_lines":[1,6,6,9,127,181,183,184,185,188,188,189,195,195,200,200,204,225,227,230,232,235,237,240,242,245,247,251,253,259,261,265,267,274,278,286,289,297,301,303,305,312,316,319,321,326,332,333,334,335,343,346,347,348,353,354,358,365,369,370,376,381,385,386,388,392,395,397,399,404,406,407,411,413,414,419,423,424,426,428,429,435,436,440,441,443,444,450,453,456,464,469,471,474,475,479,481,482,494,497,499,502,507,510,511,512,517,530,532,534,536,538,540,544,546,547,551,552,553,555,581,583,586,587,588,592,594,595,597,598,603,604,611,615,625,626,628,641,643,644,645,646,655,657,661,665,667,668,670,671,677,680,685,687,688,691,692,695,701,702,703,708,709,710,711,718,721,728,733,736,737,745,747,749,751,753,758,759,762,780,781,782,785,786,789,794,795,810,811,813,814,815,817,818,820,823,827,836,838,839,840,841,842,846,847,849,850,852,853,854,857,859,862,864,865,868,873,876,878,880,882,883,886,890,891,893,895,898,899,901,902,904,905,906,907,908,912,913,914,915,916,918,919,920,921,926,927,928,931,934,936,938,939,940,941,942,944,945,948,949,950,952,953,956,962,963,966,967,968,969,972,974,977,979,981,985,987,997,999,1000,1001,1003,1004,1005,1007,1016,1017,1022,1023,1024,1025,1029,1030,1034,1035,1036,1037,1038,1042,1045,1048,1050,1051,1053,1077,1093,1172,1179,1189,1194,1198,1206,1207,1209,1210,1214,1215,1216,1217,1221,1222,1230,1231,1236,1240,1241,1242,1252,1253,1256,1260,1264,1265,1273,1275,1276,1280,1284,1287,1295,1309,1316,1327,1335,1336,1337,1340,1341,1345,1346,1350,1358,1359,1360,1363,1365,1366,1373,1375,1376,1377,1378,1382,1383,1388,1390,1391,1394,1397,1400,1404,1410,1421,1423,1424,1428,1441,1442,1443,1447,1448,1452,1459,1460,1461,1475,1477,1478,1480,1482,1486,1488,14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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