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4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玉珍","主席：出席委員巳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10年5月6日（星期四）9時7分至16時24分","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蔣萬安    蘇巧慧    徐志榮    邱泰源    莊競程    賴香伶    陳玉珍    洪申翰    張育美    黃秀芳    陳  瑩    廖國棟Sufin．Siluko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陳椒華    林奕華    李貴敏    葉毓蘭    鍾佳濱    邱顯智    洪孟楷    陳秀寳    張其祿    鄭天財Sra Kacaw      王婉諭    林宜瑾    高嘉瑜    范  雲    高金素梅  羅明才    林淑芬    蔡易餘    林德福    林楚茵","      （委員列席21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專門委員：朱蔚菁","主任秘書：金允成","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52案。","(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公費生培育」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五)第6目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6目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辦理完善全人全醫療照護網絡與運用生醫科技強化醫療照護效能」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公費醫師留任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合併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0目項下「金門、連江、澎湖3離島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規劃及管理」及「中藥藥事規劃及中醫藥政策發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規劃及管理」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藥藥事規劃及中醫藥政策發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藥品質與產業提升」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優質發展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1目項下「中醫優質發展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八）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九)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一)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二)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4目「衛生福利資訊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2目「一般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愛滋防治第六期五年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一)「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二)辦理強化新興食品科技衍生產品之管理能力等業務之「委辦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六)「食品安全巨量資料應用」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八)「食品企劃綜合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三)「藥粧管理工作」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九)「藥物全生命週期精進管理」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一)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第1目「科技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四)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五)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六)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3目項下「婦幼及青少年健康保健」預算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推展社會福利綜合企劃及婦女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六)「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七)「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八)「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九)「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四)「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二)「推展家庭支持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三)「推展家庭支持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四)「推展家庭支持服務」中「業務費」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六)「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業務費」凍結十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決定：除第18案、第19案及第28案保留，另擇期處理外，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討  論  事  項","（經徵詢在場委員意見後，主席裁示討論事項議程變更如下）","一、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76案。","(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醫療保健支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科技業務」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科技發展工作」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辦理1957福利諮詢專線」之「業務宣導」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中辦理社會工作師相關制度規劃等所需行政費用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公益勸募管理」合併凍結30萬1千元書面報告。","(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充實社工人力方案」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7目「一般行政」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醫政業務」合併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合併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8目項下「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八)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五)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第9目項下「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優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9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3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防疫業務」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第3目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三)「管制藥品及藥物濫用防制研究」預算合併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四)「辦理分析人才培訓、完善數據品質、強化監測資訊分析及探勘等研究」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五)辦理防堵逾期之原物料及食品流入食品供應鏈合併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九)「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合併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二)「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合併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四)「藥粧管理工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五)「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六)「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凍結7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七)「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合併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八)「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合併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三)第1目項下「永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七)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八)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九)第1目項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十)第3目項下「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十一)第3目項下「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合併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1目項下「肥胖之整合性智慧醫療研究」凍結6萬3千元書面報告。","(五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一)「辦公室空間規劃設計、施作及維持」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辦理附屬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教養服務等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一)「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中「獎補助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二)辦理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鑑定等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三)「辦理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五)「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六)「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七)「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八)「辦理法規研擬修訂及綜合性法制工作」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九)「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及推廣等」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六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辦理機構評鑑、專業訓練及方案推廣等業務」凍結11萬3千元書面報告。","(七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一)「捐助兒童及少年安置與教養機構辦理輔導工作等」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五)「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七)「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十八)「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辦理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一)「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三十二)「辦理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本次會議報告與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經委員蔡易餘、吳玉琴、洪孟楷說明提案旨趣，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賴惠員、蘇巧慧、蔣萬安、吳玉琴、徐志榮、邱泰源、莊競程、賴香伶、陳玉珍、黃秀芳、張育美、王婉諭、陳瑩、楊曜、林奕華、陳秀寳、高金素梅、陳椒華、范雲、葉毓蘭、洪孟楷、洪申翰及邱顯智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陳明文、林德福、廖國棟Sufin．Siluko及羅美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除第42案及第43案（含附帶決議1項）保留，另擇期處理外，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一)第43案附帶決議：","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於110年度「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食品管理工作─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第43案預算凍結案報告（決議事項【十二】6.）第四點說明：「109年9月4日，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討論豬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一事，共17位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均未提出反對意見。」完全違反事實，陷與會專家學者於不義，應即刻修正符合事實之文字，方予解凍。","提案人：張育美    蔣萬安    徐志榮    陳玉珍","(二)另針對第9案、第39案及第57案通過附帶決議3項：","1.「藥害救濟法」第1條明定，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即時救濟，特制定本法。同法第13條第1項，則規定有數種不得申請藥害救濟法情形。其中因「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只要藥害之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的副作用，即便為嚴重藥害亦不得申請藥害救濟，雖大法官第767號解釋認為常見可預期不予救濟規定與憲法尚無牴觸，但也同時強調政府機關應審酌醫藥產業整體發展趨勢、藥害救濟制度公益及永續性，與社會衡平原則及社會補償合理性等情事，適時檢討藥害救濟不予救濟要件與範圍。基於保障民眾用藥權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檢討藥害救濟申審議標準，針對藥害之發生率，應研議從寬採取對個案有利之文獻，並針對個案用藥係基於公衛需求（例如：配合傳染病防治之抗結核用藥）者，予以從寬救濟，以兼顧公共衛生利益及藥害救濟法之立法精神。","提案人：吳玉琴    林淑芬","連署人：洪申翰    賴惠員","2.近年來食品業者或個人運用網路平台、通訊軟體或網路直播方式，常以誇張或宣稱療效方式行銷販售食品或超出健康食品可以宣稱之效能，造成違規食品廣告裁處案件層出不窮。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指出，2016年至2019年，全台每年違規食品廣告裁處案件數年年超過4千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雖於2018年祭出四大處理作為，包括：提高罰鍰金額、再次違規得命業者停業或歇業、情節重大應命業者停止產品販售及刊登更正廣告，至今違規現象卻未有改善，顯見有其檢討或釐清之必要。邱委員泰源於審查110年度單位預算因此提出相關凍結案，然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回覆之書面報告，卻未見改善時程。而報告中提到提高累犯罰鍰之措施，亦為107年公告。足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理上尚有相當大的改進空間。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基於民眾健康安全及財產權益，應提出積極和有效的精進方案及改善時程，或其他精進方式，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泰源","連署人：賴惠員    莊競程","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預防子宮頸癌，107年底開始對國一女生全面公費補助施打HPV疫苗，於110年度預算編列1億6,479萬1千元。然而，公費施打政策實施至今仍有不少問題尚待改善，包含疫苗諮詢專線委由疫苗藥廠協助，及地方衛生局未依不良反應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民眾未獲得及時協助。基於維護接種民眾的健康與權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於3個月內召開會議檢討HPV疫苗接種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受害救濟處理流程，並研議自行辦理免費諮詢0800專線，強化通報與醫療關懷之角色。","提案人：吳玉琴    賴惠員    洪申翰    林淑芬","二、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以上3案及委員賴惠員等3人所提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修正動議，另擇期繼續審查。","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次會議有委員蘇巧慧等4人提出第八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邱泰源等4人提出第二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賴香伶等3人提出第二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洪申翰等3人提出第六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徐志榮（葉毓蘭）等4人提出第六條及第二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洪申翰（范雲）等4人提出第二十二條修正動議、委員吳玉琴等3人提出第三十二條條之二及第四十八條之一修正動議）","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本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瑩補充說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三、審查結果如下：","(一)照案通過（照行政院、委員吳玉琴16人提案及委員莊競程等18人提案通過）：第六條、第八條之一、第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二)修正通過：","1.第二十二條（綜採各委員意見修正通過）：","(1)條文內容：","「第二十二條    前條第三款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第四款、第五款長照機構，應以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前項規定，於下列各款不適用之：","一、公立長照機構。","二、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且僅以提供學校作為教學、實習及研究用途為限。","本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從事本法所定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之私立機構，除有擴充或遷移之情事外，不受第一項之限制。","第一項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以法律定之。」","(2)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及管理已依第四項規定另制定長期照顧服機構法人條例規範，爰酌修第一項文字。","二、第二項分款規範，現行公立長照機構列為第一款。另為布建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資源，增列第二款規定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亦得為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之設立主體，不適用以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規定，且僅以提供學校作為教學、實習及研究用途為限。","三、第三項及第四項未修正。」","2.第三十二條之二（照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1)條文內容：","「第三十二條之二    長照特約單位應為所僱長照人員，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按月提繳退休金。","長照特約單位應確保其長照人員之勞動條件符合勞動有關法規。」","(2)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本條新增。","二、第一項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為其所僱長照人員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之義務。","三、為維護長照人員之勞動權益，爰於第二項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確保其所屬長照人員之勞動條件符合相關勞動法規。」","3.第四十七條之一（照委員吳玉琴等16人提案修正通過）：","(1)條文內容：","「第四十七條之一    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得按次處罰：","一、提供長照服務。","二、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查核。","三、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未配合主管機關辦理轉介或安置。","  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對其服務對象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得按次處罰。","  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有前項情事致服務對象死亡者，處其負責人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2)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本條新增。","二、為保障長照服務使用者之權益，第一項規定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而提供長照服務，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者，除裁處罰鍰及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外，並得按次處罰。","三、考量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而提供長照服務者，倘有對其服務對象為遺棄、虐待等侵害權益之情事，其受非難程度應高於合法設立許可之長照機構違反相同規定之情形，爰於第二項明定其違規態樣及較高之罰鍰金額。","四、未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而提供長照服務者，且因前項情事導致服務對象死亡者，於第三項明定加重罰則。」","4.第四十八條之一（照委員吳玉琴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1)條文內容：","「第四十八條之一    長照特約單位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者，依違反各該法律規定處罰，經處罰仍未依規定辦理者，得停止派案；情節重大者，並得終止特約。」","(2)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本條新增。","二、長照特約單位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未為其所僱用之長照人員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或未符其他有關勞動法律者，則依各該違反之法律予以處罰。","三、另對於經處罰仍未依規定辦理之長照特約單位，為免影響長照人員之權益，並為維護服務對象之照護品質，爰明定主管機關得停止派案，情節重大者，並得終止特約之規定。」","(三)另併予修正部分條文之立法說明：","1.第三十條立法說明修正如下：","「長照機構之業務負責人係綜理長照業務且肩負督導責任，應熟稔長照相關業務，以利推展業務及管理機構，爰第二項明定業務負責人應為專任，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其資格及其例外兼任職務情事之規定。」","2.第三十二條之一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本條新增。","二、為加速建置我國長照服務體系、提升長照服務輸送及費用申報核銷之效率，爰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實施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制度，有關長照服務提供者簽訂特約之申請資格、程序、審查基準、特約年限、續約條件、不予特約之條件及違約之處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3.第五十八條立法說明修正如下：","「一、依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符合特定條件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須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始得例外未經登錄即提供長照服務，爰將是類依其他法令登錄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未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增列為第一款之處罰對象範圍。","二、依第三條第四款長照人員之定義規定，酌修第二款文字，以符規範體系一致。」","(四)通過附帶決議5項：","1.按「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規定，設有董事資格、自有財產等限制，惟修法後讓私校得以排除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適用，對於長照機構品質之把關，是否得以維持，不無疑問。另考量教育政策與長照政策面向非相同，且私校之用地可能係租用國營事業之土地，若僅憑設立相關長照科系即可規避退場機制，將與教育政策有所衝突，故爰請衛生福利部針對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研擬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的相關配套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提案人：賴香伶    張育美    洪申翰","2.鑑於長照特約單位若削價以招攬長照服務使用人，而該削價以招攬長照服務使用人受到相對低價之優惠，難以期待主動舉發，故主要仰賴主管機關自行檢查。另若確認長照特約單位有削價競爭行為以及追收未果之情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提案人：賴香伶    張育美    洪申翰","3.為完善長照服務體系，並保障長照人員之權益，長照特約單位應確保其長照人員之勞動條件符合勞動有關法規。爰請衛生福利部於修法後6個月內會同勞動部及內政部研議修正現行長照服務契約書之規定，以使該等人員相關勞動權益獲得保障。","提案人：吳玉琴","連署人：賴惠員    邱泰源","4.我國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家庭，應為政府長期照顧服務之涵蓋對象，惟現行法規政策尚未納入外籍長照人員。爰此，長期照顧服務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同勞動部，於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檢討我國長期照顧服務之政策評估，並提出政策目標落實之路徑與階段目標，以期降低我國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對外籍看護工之依賴，並提升我國長期照顧服務能量。","提案人：洪申翰    蘇巧慧    吳玉琴","5.本法修正通過後，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如屬專案輔導學校，應不予同意其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另設有長照相關科系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如欲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經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應再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續請併同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提案人：吳玉琴    邱泰源    蘇巧慧    洪申翰    蔣萬安","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進行今日議程。","邀請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針對「我國國產疫苗研發進度，擴大開放民眾自費採檢申請資格與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我國研發及生產疫苗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邀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教育部、勞動部、內政部針對「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列席。","主席：今日的議程主要是因為上週國內在疫情及疫苗部分發生了許多重大的事件，所以本週本委員特別安排了這次的議程、首先針對疫苗的部分，疫苗採購涉及100億以上的商機，其價格是否合理、有沒有公開受檢視、合約條件是否符合公平原則，更涉及國格。還有國內疫苗生產的進程，因為疫苗開打，其覆蓋率也影響到國內邊境的啟封，本委員會已經成立調閱小組，在此也呼籲陳瑩召委儘快召開調閱小組的會議。所以今天我們針對國產疫苗的研發進度以及上週美國拜登政府有宣布在疫情期間支持要豁免新冠疫苗的智慧財產權，美國政府有做這樣的宣布，不知道衛福部有何相關因應，以及對我們國家疫苗的研發、生產會有什麼影響？另外，因為上週疫情似乎有擴大的情形，我們政府是否應擴大開放民眾自費採檢的申請，讓民眾可以得知自身的安全，今天的專題報告中第一個議題是這個。","第二，有關上週疫調的部分，中央和地方，即衛福部和桃園市政府之間有互相推卸責任的情形，這中間的上下垂直聯絡、整合出了什麼問題？請衛福部提出相關的檢討。當然，今天我們也特別邀請到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列席，希望藉此機會來溝通一下，看有什麼地方是中央、地方可以再配合得好一點的，讓大家可以一起對抗國內的防疫戰爭，守好國內的疫情。","因為華航的事件有涉及到交通部民航局，所以今天我們邀請到交通部航政司的何淑萍司長、民航局的林俊良副局長以及中華航空公司的賴銘輝資深副總經理。另外，因為涉及到智慧財產權，我們邀請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洪淑敏局長。","今天早上本來陳時中部長要親自出席，不過早上8點陳部長臨時打電話給我，說他現在在疾管署跟交通部相關單位針對這一次華航的事件正在召開緊急防疫會議，聽起來讓我感到憂心忡忡，所以今天我們請薛次長全權代理，如果各位委員覺得還有什麼問得不清楚的地方，沒關係，星期三部長應該會來，針對疫苗及華航這次疫情的部分，我們還會把這些議程加起來，如果各位委員還有需要再多瞭解的部分，還是可以請部長來回答，不過今天次長也是可以全權代理的。","我們今天邀請了三個地方政府代表，但很遺憾地，桃園市政府並沒有派人列席，不過我們也給臺北市政府和新北市政府的代表一點時間，中央跟地方發生這個缺口，如果地方政府有什麼需要中央政府協助的地方，我們再一起來討論。","請衛福部薛次長報告。"],["薛次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茲就「針對我國國產疫苗研發進度、擴大開放民眾自費採檢申請資格與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我國研發及生產疫苗之影響」及「針對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背景","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嚴峻，變異病毒株擴及多國，疫苗對於我國疫情防治與國人防護是至為迫切且必要的防治策略，爰本部積極主動輔導國內藥廠研發COVID-19疫苗，並透過中央、地方政府與醫界密切合作，加強疑似個案診斷通報、疫情調查、接觸者追蹤管理等，戮力合作維護國內防疫安全。","貳、針對我國COVID-19國產疫苗研發進度、擴大開放民眾自費採檢申請資格與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我國研發及生產疫苗之影響"],["項目：一、我國COVID-19國產疫苗研發進度","為加速國內COVID-19疫苗研發上市，本部全力投入相關資源協助國產疫苗研發，透過組成專案諮詢輔導團隊，及密集深入的輔導機制，主動追蹤研發進度，提供即時法規諮詢及技術輔導，並於關鍵製程派員駐廠監製，協助疫苗業者於研發過程能夠符合法規要求。同時為降低國內業者研發COVID-19疫苗之風險，達到政府資源有效使用之最大化，本部亦規劃研發各階段應達成的時程及指標，挹注經費補助疫苗研發業者，透過與業者共同合作，協助加速國產疫苗上市。","於本部積極輔導下，國內計有高端、聯亞、國光等3家業者研發之COVID-19疫苗，其中高端及聯亞研發之疫苗已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並依計畫期程完成收案及執行試驗，未來將視廠商提交之計畫書滾動式進行審查，並持續關注國際疫苗審查規範及管理標準，必要時亦召開專家會議，以掌握國產疫苗研發情形並確保國產疫苗之品質、安全及療效。"],["項目：二、擴大開放民眾自費採檢申請資格","為確保民眾入境他國之權益，並因應部分國家及地區提升邊境管制，要求入境者需於登機前、申辦簽證或入境通關時，檢附未感染COVID-19檢驗證明之防疫規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訂有「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已全面擴大開放有需求之民眾申請自費採檢，適用原因分類共10類，係為掌握民眾申請自費檢驗之情形，由自費檢驗指定醫院依據民眾申請表填寫之申請原因進行統計。適用對象含括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至醫院探病；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申請入境他國家/地區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經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項目：三、豁免COVID-19疫苗專利保護對我國研發及生產疫苗之影響","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中，南非及印度等會員於109年10月2日提案，要求豁免會員依照「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中，對於COVID-19預防、控制與治療相關發明、工業設計、著作權及未公開資料之保護義務；美國總統於110年5月5日表示將支持該豁免疫苗專利提案，目的皆是為滿足公衛需求，以加速疫苗之生產與普及。","由於COVID-19疫苗專利保護完整並掌握在先進國家中，安全有效的新冠肺炎疫苗在製造和取得方面就會受到知識產權的囿限，特別是先進國家在mRNA疫苗的專利布局完整，難以突破，如能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將能協助各國自行增產研發疫苗，並以可負擔的價格迅速廣泛供應，投入防疫，對緊急疫情的控制，不僅是在製造國家有助益，同時也可以減少疫情的國際傳播，降低疫情對全球的衝擊。另一方面，更能加速我國相關疫苗研發及生產速度，提升疫苗產業競爭力，與生技產業的升級。惟對於已開發COVID-19疫苗之國內業者，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其疫苗產品，或使用相同專利之其他產品，都將造成其智慧財產權益之影響。","參、針對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一、說明","近期國內接獲一起印尼機師於境外（澳洲）確診COVID-19，經專案回溯採檢發現多名航空公司機師感染事件，本部疾病管制署於接獲醫師通報後，立即偕同地方衛生、環保相關單位，啟動個案疫情調查、進行接觸者匡列、採檢及環境清消等防疫措施，以防堵疫情於社區傳播。惟地方政府反映未能充分掌握轄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者資訊，建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應通知地方政府該等訊息。另某航空公司和防疫旅宿群聚感染疫情發生後，醫師通報採檢件數較疫情前並沒有顯著增加，顯示社區防線仍有再加強之必要。","二、中央及地方防疫權責劃分","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略以，中央主管機關權責為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項，而地方主管機關權責在於執行轄內流行疫情監視、通報、調查等傳染病防治工作，必要時，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支援；復依同法第43條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三、精進作為","因應疫情及防疫所需，本部疾病管制署持續調整病例定義及處置流程，擴大監測及採檢範圍，適時針對有疫區旅遊史及高風險對象進行回溯採檢及強化管理，並強化下列作為：","(一)加強疫調資訊溝通","1.依據COVID-19疫調原則，個案通報後經判定為確診病例時，將由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展開疫調工作，就個案基本資料、臨床狀況、發病前14天/至就醫隔離前的活動地點、旅遊史、接觸史、就醫史等資訊蒐集進行調查，同時儘速完成接觸者名單匡列，針對可能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以利迅速控制疫情。指揮中心並於本年4月27日函請地方政府，重申依上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及疫調原則，執行轄內個案疫情調查、接觸者追蹤管理，並將掌握資訊依法儘速通報本部。","2.為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保障全體國民健康為前提，指揮中心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訂定「COVID-19確診個案資料之發布原則」，對於經疫情調查後，個案的活動史若無法掌握之可能接觸者，則藉由公布足跡（如大眾運輸、公共場所），以提醒可能接觸者配合自我健康監測。","3.對於地方政府有「入境檢疫系統（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機組員）」之查詢需求者，即刻開通系統查詢功能，以利地方政府掌握所轄高風險對象。","(二)加強疑似個案診斷通報","1.本部疾病管制署已於本年4月29日發布致醫界通函提醒醫師提高警覺，針對近期前來就醫之民眾，加強TOCC問診（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如求診病人有相關活動史或有較高職業暴露風險，且有COVID-19疑似症狀，可依「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加強通報採檢。","2.另為鼓勵醫療機構加強通報採檢，自本年5月5日起，基層院所將建議採檢對象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並經主管機關證實檢驗陽性者，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及「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發給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肆、結語","本部將持續輔導國產COVID-19疫苗研發，並追蹤國際疫苗審查及管理標準，以確保疫苗之品質、安全及療效。鑑於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嚴峻，變異病毒株擴及多國，亟需透過中央、地方政府與醫界密切合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加強疑似個案診斷通報、疫情調查、接觸者追蹤管理，戮力合作維護國內防疫安全。","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洪局長報告。"],["洪局長淑敏：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對於貴委員會關心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會員提案有關豁免新冠肺炎疫苗專利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對我國研發及生產疫苗之影響，經濟部首先表示感謝之意。在此簡要說明WTO豁免提案相關背景、進展，及豁免疫苗專利保護之影響，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壹、豁免新冠肺炎相關智財權背景說明","疫情造成全球供應鏈中斷、供需出現巨幅落差，此對開發中及低度開發國家的衝擊遠大於已開發國家，其次，抗疫物資短缺造成很多原本可避免的死亡，也使得疫情無法早日獲得控制。雖然抗疫藥品與疫苗快速發展，但這些受智慧財產保護的救命物資，如何能快速大量生產並以可負擔的低廉價格供應全球市場所需，為各國極為關切的問題。","南非、印度等WTO會員認為在智慧財產保護下，產量受到限制，富裕國家有能力購入疫苗、藥品，影響開發中及低度開發會員公平、及時取得可負擔抗疫物資，因此去（2020）年10月於WTO提案要求自總理事會決議後一定年限，暫時豁免會員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權保護協定（以下簡稱TRIPS協定）對於COVID-19預防、控制與治療相關發明、工業設計、著作權及未公開資料之保護義務，盼藉此擴大疫苗等相關物資生產。","尤其許多國家資助藥廠投入疫苗研發後，加快疫苗研發並上市，但這些疫苗絕大部分都被富裕國家購買，WHO等國際組織雖推動COVAX疫苗分配計畫，但募資不如預期，在美、歐、加等富裕國家普遍施打疫苗時，非常多的開發中、低度開發國家僅取得少量疫苗，印度、南非認為這些疫苗是在政府資助下研發出來的，應該成為公共財，讓疫苗可以在全球各地快速大量生產。在疫情蔓延與升溫下，豁免提案受到越來越多會員的支持，目前已超過100個國家。","但是美國、歐盟、瑞士、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會員則認為智慧財產為創新、研發與投資之誘因，擔心豁免會影響疫苗等物資的持續研發，對抗疫產生反效果，而持反對立場。","美國等反對國家認為TRIPS協定已經有強制授權的規定可以利用，無須豁免智財權，但南非等國家表示強制授權程序繁瑣，許多開發中、低度開發國家沒有運用的經驗，國內也還沒有建立相關法制規範，要利用強制授權實在緩不濟急。","綜上，雖然會員都贊成要公平、及時取得可負擔藥物，但對於如何達成該目標立場分歧，因WTO採共識決，經多次討論，仍未能獲致結論。","貳、美國支持豁免新冠肺炎疫苗智財保護","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本年5月5日發布對本案立場之聲明，說明拜登政府肯定智慧財產保護的重要性，但是在非常時期需要非常手段，為因應疫情，美國支持暫時豁免COVID-19疫苗智財保護。美國將與其他WTO成員合作解決全球疫苗生產及分配不均問題。","美國政府發布前述立場後，國際藥品製造商和協會聯合會（IFPMA）、美國藥品研究與製造商協會（PhRMA）及輝瑞、莫德納等大藥廠都表示反對。反對人士認為豁免智財保護，等於是將研發技術拱手讓人（中國大陸、俄羅斯），而且不能控制疫苗的安全與品質，可能造成假冒或低品質的疫苗流入市場，反而造成傷害。","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會持續與WTO的會員合作，探討採取有效、務實的措施，以快速增加疫苗的產量並公平分配。","參、豁免新冠肺炎疫苗專利之影響","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後，藥廠不能再主張專利權，其他藥廠可製造仍受專利保護的疫苗，沒有侵權問題，全球有製造能力的藥廠可投入疫苗生產，預期將能快速提高疫苗產量，以因應全球所需。","但是豁免疫苗專利保護，使得擁有專利權的藥廠無法回收其投入研發的成本及享有專利權帶來的收益，也可能影響正在進行研發藥廠的可期待利益，導致影響未來投入創新研發的意願。因此，在WTO才會引起正反兩面的激烈討論，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就是為了在權利人權益與公眾利益間取得平衡。","肆、我國未來工作規劃","針對本議題，國內之前已進行跨部會討論，考量我國衛福部正積極輔導進行疫苗研發，目前已有高端、聯亞、國光等3家業者，且高端及聯亞的疫苗已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故在權利人權益與公眾利益間取得平衡也是我國在TRIPS理事會例會中對於豁免案採取的立場。","雖然美國表態支持豁免疫苗的智財保護，但德國已公開表示反對，而且即便美國的立場─豁免疫苗智財保護，也與南非、印度提案要求豁免範圍包括預防、控制與治療等相關智財有很大的差距。","隨著疫情不斷升溫，南非、印度為促進談判，已經在今年4月30日的TRIPS理事會上表示會在5月下旬提出修改版本，TRIPS理事會也預計在5月底再次召開會議討論本案，在會員立場分歧下，新版本提案仍需要透過WTO會員持續討論來達成共識，因為WTO採取共識決，等於大家都沒有反對意見，這個意見不能付諸實現。","我國政府會持續收集相關提案資料及會員意見，密切注意未來發展，與相關機關共同就豁免提案進行討論，並擬定對我國最有利的立場。","謝謝委員關心，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何司長報告。"],["何司長淑萍：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壹、前言","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謹代表交通部就「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說明機組員之防疫管理措施，以及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調資訊之相關處置及應變作為。","貳、機組員防疫管理措施及執行情形","一、國籍航空機組員之防疫管理措施","(一)為加強落實國籍航空機組員防疫管理措施，本部民用航空局（下稱民航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示，前於109年3月19日訂定「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並因應疫情發展滾動修正。鑒於109年12月紐籍機師違規事件，指揮中心要求自110年1月1日起，長程航班或入境他國機組員返國後須完成7天居家檢疫及7天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嗣經完備相關措施，各公司已強化外站及機上防護機制，指揮中心前於110年3月12日同意改為5天居家檢疫及加強自主健康管理9天。復經指揮中心重新審視機組員防疫管理查核機制後，宣布自110年4月15日起調整為3天居家檢疫及11天自主健康管理。而在4月下旬，因為發生華航染疫事件，在4月29日執行諾富特的清空、消毒及靜置，至少靜置14天，在5月6日整個長程航班機組員管理改成5日居檢加上9天自主健康管理，並配合指揮中心進行華航清零專案。","(二)在整個過程中民航局多次函請航空公司應確實遵守作業原則各項程序及防疫事項，並應加強對機組員健康監測作業及查核機制，亦派員執行相關紀錄檢查。對機組員違規事件，除要求公司內部從嚴議處外，亦依相關罰則進行裁處；如可歸責航空公司督導不周部分，除要求公司立即改善，並依規定進行裁罰。","(三)機組員返國後於居家檢疫期間，均以衛福部系統納入管理，包含入境檢疫系統、防疫追蹤系統及電子圍籬管理措施等，由民航局、航空公司、警政、衛政共同配合執行。倘有機組員擅離居檢處所之告警資訊或違規情事，則依前揭監控作業系統或機組員作業原則程序進行通報；實務上，一旦出現告警，先由地區警察主動前往查看，確認違規後通報地方衛生局及民航局，經評估後將違規者送集中檢疫所，進行14天居檢隔離。","二、外籍航空器機組員之防疫管理措施","外籍機組員防疫管理措施，民航局於109年3月26日依指揮中心同意函頒「外籍客貨機組員過境入住諾富特飯店防疫計畫」，後於110年1月19日修正並更名為「外籍航空器機組員暨航班遇特殊情況人員過境入住防疫旅宿計畫」，執行外籍航空公司組員（下稱外籍組員）得以過境不入境方式進出我國機場，使用專用通道通關，並搭乘防疫專車入住經指揮中心指定且桃市府核准之諾富特防疫旅宿，入住後不能出房門，以CCTV設備及專責人員監督；由民航局統籌及督導外籍航空公司依防疫計畫相關措施辦理，每月派員抽查紀錄，桃園市政府督導諾富特防疫旅宿相關規範。","參、配合指揮中心疫調資訊進行相關處置及應變措施","指揮中心於記者會公布機組員檢測陽性或確診之相關疫調資訊後，交通部相關單位均配合指揮中心決議，執行後續處置及應變措施，包含持續修訂防疫管理作業原則、督導航空公司強化機組員防疫管理措施（包含華航機師全面篩檢、PCR篩檢及血清篩檢）、強化外站防疫監測管制、辦公室清消、鼓勵機組員儘速接種疫苗等強化作為，若發現機組員有違反居檢規定或作業原則時，將依據違規事實逕行裁處。","肆、結語","交通部將督同民航局，配合指揮中心落實執行機組員防疫管控措施，並視航空公司外站管理情況、清零計畫執行情形、自主健康管理情形，滾動式檢討機組員檢疫措施。","以上報告，敬請各委員惠予指教。"],["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報告。","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衝擊，本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政策，於109年1月22日成立本部應變小組，調配必要防疫物資、公布停課標準及配套措施等，另督導地方政府與各級學校完備各項防疫措施、落實通報、掌握整體疫情，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今天教育部應邀報告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深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本著對校園防疫工作的關心，給予指正與支持。","壹、防疫及通報機制","一、校園疫情資訊掌握及通報","本部每日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之通報，掌握受疫情影響學校之防疫處理措施，並適切予以指導協助；並與各縣市政府及大專校院保持密切聯繫，瞭解各級學校疫情資訊。","二、各級學校防疫機制","(一)針對來臺就學之境外生","為防止疫情進入校園以保護師生健康安全，本部依據指揮中心頒布之各項指引與規定，訂定境外學生返臺就學的標準作業程序與相關配套措施，重點為來臺學生皆須於登機前檢具3日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學生入境後安排至中央集中檢疫場所或防疫旅館或經地方衛生機關核准之學校防疫宿舍進行14天檢疫，境外生於解除檢疫前，應接受病毒核酸檢驗，俟檢驗結果為陰性後，且經7天自主健康管理後再行進入校園，以確保校園防疫安全。","(二)針對在學學生","為協助學校因應校園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或疑似個案時，能妥善、迅速及準確應變，本部訂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作業原則及流程，學校可據以啟動相關防疫因應措施。","學校若發現個案或疑似符合通報條件個案，應進行校安通報及通報衛生機關，並配合衛生機關疫情調查，立即進行班級清潔消毒、加強師生防疫措施、暫緩辦理大型活動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另配合所在地衛生機關至校召開家長檢疫說明會，並持續強化各級學校定期全面清潔消毒，保持教室良好通風；落實學生上學前體溫量測，入校後學校及老師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宣導倘身體不適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不上學，學校不會列入出席紀錄。","貳、訂定停課標準","本部於109年2月20日經指揮中心同意訂定停課標準，每次停課期程原則為14天。高中以下學校1班有1位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如2位以上，則該校停課，補習班、幼兒園可比照辦理；大專校院有1位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如2位以上，則該校（區）停課。","學校除依前揭停課標準辦理外，應依指揮中心及衛生機關疫情調查結果停課。另各校及地方政府如採較高標準，啟動預防性停課進行遠距線上教學，以確保校園防疫安全，本部原則予以尊重，並持續與衛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持續追蹤師生健康情形。","參、提供必要防疫物資","學校倘有確診個案，本部依其需求支援防疫物資（口罩、酒精等）或經費補助。另為協助各級學校做好防疫準備工作，本部於109學年度已協助各級學校備有額溫槍、酒精及防疫備用口罩等，將持續因應疫情發展，提供重點學校戰備物資。","學生的健康及學習，向為家長及社會高度關切，本部將持續依據指揮中心規範，與各部會、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共同守護全國師生的健康。企盼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繼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報告。"],["王次長尚志：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貴委員會排定「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專案報告，本部應邀就移工入境後檢疫及疫調提出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壹、前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移工入境成防疫破口，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09年3月17日及日後陸續指示，移工入境後應辦理檢疫14日。針對越南、泰國籍社福類移工、菲律賓及印尼籍移工，採集中檢疫方式辦理，至於越南及泰國籍產業類新聘移工，則採居家檢疫方式辦理；後因印尼當地疫情升溫等原因，並自109年12月4日起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另移工入國後，應依規定完成14日檢疫，再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以強化邊境管制措施。以下將針對移工入境檢疫及疫調等，進行報告。","貳、移工檢疫措施及疫調","一、入境移工檢疫措施","(一)移工登機前應提供COVID-19檢驗報告：配合109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來臺移工登機前需配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二)移工集中檢疫：移工屬集中檢疫對象，雇主及人力仲介公司在移工入境前，應於取得入境簽證後，至本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取得集中檢疫床位（目前計有1,700床），始得入境集中檢疫。截至110年5月6日止，已完成檢疫1萬6,862人。","(三)移工居家檢疫：移工屬居家檢疫對象，雇主及人力仲介公司在移工入境前，應填寫「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並經地方政府事前實地查核居家檢疫場所符合規範，移工始得申請入境簽證及入境。移工入境後，地方政府將會進行關懷訪視，確認事前查核項目均有落實，並向移工宣導相關防疫資訊。截至110年5月6日止，已檢疫5萬2,668人。","二、移工確診後之疫調進行方式及相關資訊宣導","(一)確診移工之疫調係由指揮中心進行，惟進行移工疫調時，如有語言翻譯之需求，可運用本部1955專線三方通譯或洽請各地方政府具外語專長之移工諮詢人員等資源，協助指揮中心進行疫調作業，以確保疫調內容之正確性。","(二)對於指揮中心發布之個案疫調資訊（個案足跡），倘有涉及移工常出入或聚集之場所，本部將配合疫調資訊譯為多國語言，並透過本部多元宣導管道提供給移工知悉，強化疫調後之防疫作為。","參、結語","移工引進係為解決我國產業及照顧人力不足問題，為避免移工入境造成國內防疫破口，本部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指示辦理相關防疫措施，並賡續向移工提供最新防疫資訊，以避免防疫破口。","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江組長報告。"],["江組長義益：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就本部業務推動的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今天謹就「疫調資訊落差及通報程序空窗對人民知情權之影響」本部警政署主責項目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有關疫情調查，警政署負責協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足跡；警政署接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報，即交由轄區警察局辦理複查工作，後續將警察局查處資料回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疫調資訊之後續處理，皆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籌辦理。疫情從去年元月24日至今年5月7日止，這一年半年，我們警政機關疫調有146件。","警政署未來仍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辦理疫情調查確認個案足跡相關工作。承大院各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支持與協助，特此感謝，並祈繼續支持指教。","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時，請各位委員使用消毒過的無線麥克風。","現在請登記第一位廖委員國棟發言。","廖委員國棟：（9時50分）首先請教衛福部薛次長，雖然我們有SARS經驗，但這次COVID-19對中華民國臺灣而言，還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經驗，諾富特是全球非常知名的旅館，我相信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栽在臺灣。中華民國臺灣依據過去防疫經驗的累積，這次也可以說是備受尊重的國家，一定也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栽在諾富特手裡。這次衛福部的工作非常重要，甚至對整個國家的形象，也有非常緊密的關係，所以必須好好完成相關任務。","我們來看看目前諾富特的疫情風險跟隱憂，根據相關報導，衛福部部長一再向大家宣告可能社區感染要來了，一直一直講，但我看你們的對應作為，並沒有疫情真的就要社區感染的感覺，你們還是優哉游哉，你們自己的看法如何？"],["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我們沒有優哉游哉，不然今天部長就會到立法院來列席，就是因為要處理這些事情，所以他召開了緊急會議。","廖委員國棟：連部長都說快要社區感染了，請問，我們離社區感染到底有多遠？你們的資訊應該最清楚啊！","薛次長瑞元：這個沒有辦法用公尺去算，但如果再一個不注意，如果民眾防疫的意識鬆懈的話，很可能就會造成社區感染，所以主要是提醒民眾，大家要繃緊神經。","廖委員國棟：如果我們真的要預防社區感染的發生，應該要及早偵測病源，而不是等著疫情發生後才開始積極行動，應該要及早偵測，要有預防的策略來有效控制疫情，衛福部的工作不就是這些嗎？","薛次長瑞元：是，所以在預防政策部分，就有兩點，第一，如果我們有公布確診者到過的公共場所、足跡，而民眾也有去過的話，就要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萬一有症狀，應該立即就醫；第二，醫療機構必須對來看診的病患，如果有類似症狀，應該加強問診，包括是不是有去過這些地方。","廖委員國棟：次長，聽起來我們並沒有處於所謂的超前部署，過去我們常常說我們是超前部署，但現在看起來是一直在後面亡羊補牢，這裡發生一個，我們就處理；那裡發生一個，我們再處理，你們沒有一個全面性、策略性的作法，這讓我們非常擔心，次長不會嗎？民眾都恐慌了！","薛次長瑞元：這樣就恐慌的話，如果再有所謂的超前部署，那恐慌更厲害，但實際上真的能夠抓到的個案，我們是存疑啦！","廖委員國棟：我只是要求你們要更主動、更積極擴大篩檢，你們現在是等事情發生了才處理，那是被動式的作法。","薛次長瑞元：篩檢的議題已經討論很久了，要民眾去做普遍性的篩檢，其實效果並不好，所以目前篩檢的對象還是針對高風險者，譬如華航機組員等等，這些目前都有在做。","廖委員國棟：我們現在面對的是龐大的可疑感染群眾，雖然相關足跡你們都有公布，但有多少人真的在關注你們這些公告？有多少民眾在關注？我看沒有耶！"],["薛次長瑞元：有啦！"],["廖委員國棟：有嗎？大家都有跟你們回應說有關注這些足跡？","薛次長瑞元：有，我們每天的記者會有多少人上去看，這些都有一些數據。","廖委員國棟：那是一個對外形象的建立，但實際上有多少人真的關注你們公布的足跡，我個人表示懷疑。從4月20日到5月8日三個禮拜的時間，不斷發現感染者，真的，有時候會覺得為時已晚，這是非常恐怖的狀況，而且這個變異種來勢洶洶，雖然我們有公布疫調，剛剛幾個部會也都講了疫調的報告，但疫調一樣也都是被動的，是發生事情後才做疫調，而不是你們所謂的超前部署，本席認為之前就應該做好。","薛次長瑞元：疫調本來就是發生確診者才開始做，沒有說沒有確診就去做疫調的。"],["廖委員國棟：那不是後知後覺了嗎？","薛次長瑞元：本來就是這樣，不然我突然跑到你家對你做疫調，有誰能夠接受？","廖委員國棟：我覺得這樣的答復本席不怎麼滿意，這麼多區域暴露在風險中，衛福部有什麼對策來防堵？你說說看，你們怎麼去防堵社區感染的可能？","薛次長瑞元：以目前華航諾富特的案件來講，大概都還可以追溯到可能來源，相關的連結都還在，並沒有發生社區不明來源的感染個案，所以目前還沒有失控，但如果有出現，那就是所謂的社區感染，所以我們才講說只差一點點，就是接近社區感染，但我們仍然要盡力去防堵。","廖委員國棟：次長，我們退回來到疫調的足跡部分，現在你們說每天都有公布，OK，但民眾看起來好像都是看報紙或新聞的片段，才知道相關訊息，請問，我們有沒有一個公開的網站專門公告相關足跡的訊息？能不能這樣公開？","薛次長瑞元：好，這個可以，這個我們來做。","廖委員國棟：變成是一個專門的公布區，這樣民眾才知道相關訊息是可以信任的，因為是國家、政府的公告，不是從電視上看到的片段報導，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這個我們會把它放到專區。","廖委員國棟：次長，我們都是醫界的人，最近我看到一個訊息，你聽聽看：針對本次擴大篩檢的結果，得到一個驚人的發現，就是PCR是陰性，IgM是陰性，IgG是陽性，表示這個被檢驗者已經得過新冠病毒。其實你們還是有做擴大篩檢，只是沒有完全普及，如果這個推測是對的，在臺灣有多少人是這樣的情況，你們有掌握嗎？","薛次長瑞元：這並不是對社區民眾所做的檢測，而是針對華航機組員做的檢查。這些機組員很可能是在國外染疫而不知道，後來並沒有被確診，但他已經有抗體，不過這個不能推論我們國內有多少疫情，因為這批人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需要國外、國內這樣跑。","廖委員國棟：對啦！我們是當作參考，知道狀況是這樣，但這樣的人員會不會變成隱形的傳播鏈？會不會？"],["薛次長瑞元：所以對這些華航機組員必須要回溯做相關檢驗和疫調。","廖委員國棟：我們就是擔心社區感染，不知道何時會爆發？"],["薛次長瑞元：但是沒有證據顯示現在社區有所謂的隱形……"],["廖委員國棟：等證據發生就來不及了！","薛次長瑞元：沒有！沒有！你說社區有這些隱形傳播者，但卻沒有一個人發病，這我不相信。","廖委員國棟：好，衛福部還是信誓旦旦，我看你們發布的資訊，我們就相信你們。"],["薛次長瑞元：這要看證據。","廖委員國棟：我們相信你們。最後我要問的是，現在做一次核酸檢測費用大概多少錢，你知道嗎？"],["薛次長瑞元：大概5,000元。","廖委員國棟：5,000到7,000元，現在又一定要三採陰……"],["薛次長瑞元：現在沒有三採陰。"],["廖委員國棟：你們沒有三採陰嗎？","薛次長瑞元：而且當時三採陰都是公費，不是自費。","廖委員國棟：公費？OK，如果是這樣倒還好，我只是擔心費用要5,000到7,000元，然後又要三採陰，這樣民眾怎麼負擔得了呢？"],["薛次長瑞元：沒有。"],["廖委員國棟：沒有是不是？臺灣的試劑現在能不能用？"],["薛次長瑞元：可以。","廖委員國棟：剛剛聽到經濟部一直強調現在連WTO都出面來協調解決這個全球性的議題，但是我看你們的資料好像都是仰賴進口。部長，你們對臺灣的試劑有信心嗎？","薛次長瑞元：有，也有國產的。","廖委員國棟：有啊，有國產的。","薛次長瑞元：是啊，有在用。"],["廖委員國棟：國內的檢測產品真的不如國外嗎？不見得。","薛次長瑞元：沒有，沒有說……","廖委員國棟：臺灣是非常先進的一個國家，尤其是在醫療這一塊。所以你們有沒有評估過將國產的核酸或是快篩使用在臺灣？還是一定要等國外的？"],["薛次長瑞元：核酸是已經有在用。"],["廖委員國棟：一定要等國外的嗎？","薛次長瑞元：快篩現在不是主流，但是都有在用。","廖委員國棟：都有在用是不是？經濟部有什麼說法？臺灣也有好幾家在做研發，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洪局長說明。","洪局長淑敏：抱歉，這部分我們沒有掌握到訊息。","廖委員國棟：沒有掌握，是不是？"],["洪局長淑敏：對。"],["廖委員國棟：你快點來問我。"],["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吳署長秀梅：跟委員報告，臺灣自己研發、自己製造的核酸PCR有20件，抗體有12件，抗原有8件，所以我們總共有40件的產品。"],["廖委員國棟：到目前你們蒐集到的是這樣？"],["吳署長秀梅：是。"],["廖委員國棟：我現在講的是說國內產品可以拿來做快篩、做普篩。","薛次長瑞元：那是另外一回事，要考量做快篩、普篩是為了什麼樣的目的，並不是說國內有就大量的去做，然後做出來是沒有意義的，這不太對。","廖委員國棟：所以你這樣講起來，我還是非常擔心，我們是處於被動，而不是主動積極的面對。"],["薛次長瑞元：這是精準的疫調、精準的防疫。","廖委員國棟：我覺得次長回去後要好好的跟部長報告這件事情，看我們應該要怎麼樣去面對，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蘇委員巧慧：（10時2分）謝謝主席。我今天要討論的是自主健康管理，但是我要先請勞動部王政次。次長，機師染疫這件事情現在舉國關注，在防疫、疫調之前其實還是要幫機師加油鼓勵。現在包括華航的所有機師來做疫調、居家檢疫之後，飛機就不能飛了，事實上我們讓他們有不同的規定就是因為他們真的肩負了很重要的工作，讓臺灣的經濟、甚至旅客出返國度都可以順利，按照平常過生活，這你完全同意吧，對不對？"],["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說明。"],["王次長尚志：是。","蘇委員巧慧：所以我們現在做的這些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甚至是後面自主管理的部分，勞動部也都會關心吧？不管是機師或者任何勞工朋友，您都會關心，對不對？"],["王次長尚志：是。"],["蘇委員巧慧：你也都瞭解規定嘛。"],["王次長尚志：是。","蘇委員巧慧：次長，我想要請教你，知道自主健康管理的規定嗎？請問自主健康管理的規定有哪些？馬上就有人給小抄，這樣有點沒意思耶。","王次長尚志：謝謝蘇委員的提示，自主健康管理原則上……","蘇委員巧慧：次長，我都這樣說了，你眼睛還看著小抄，這樣更沒意思了。自主健康管理有哪些？","王次長尚志：自主健康管理的重點就個人來說，原則上要戴口罩、要在家裡面……"],["蘇委員巧慧：自主健康管理都要在家裡面？","王次長尚志：原則上是要在家裡面，但是有必要外出的時候，應該要將口罩戴好，相關防疫的物品包括酒精類的東西也都要隨身攜帶。"],["蘇委員巧慧：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以上班嗎？","王次長尚志：原則上來講，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將口罩等自我防疫措施做好，就沒有反對他去上班。"],["蘇委員巧慧：沒有反對上班到底是可不可以上班？","王次長尚志：可以去上班，但……","蘇委員巧慧：現在中小企業碰到很多案例，都是像從國外請技師回來要將機器做微調，那臺機器就是一定要技師才能做調整，所以好不容易遵守防疫的規定請了技師回來，也已經讓他在旅館住了14天，現在他還要再7天自主健康管理，這7天內技師可不可以去工廠校正機器？可以嗎？"],["王次長尚志：原則上他的自我防疫措施做好是可以的。","蘇委員巧慧：機師檢測完機器後，我可以跟他吃飯嗎？","王次長尚志：最好是有一定的距離，最好是不要，但是你如果……"],["蘇委員巧慧：到底是可以不可以？"],["王次長尚志：原則上是不要。"],["蘇委員巧慧：公司可以在晚上請技師吃飯嗎？"],["王次長尚志：也最好不要。"],["蘇委員巧慧：最好不要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王次長尚志：因為防疫就是避免群聚感染……","蘇委員巧慧：我不要在餐廳請他吃飯，我在家裡的招待所請5、6個人這樣可以嗎？"],["王次長尚志：也會發生同樣的問題。"],["蘇委員巧慧：所以這樣到底可不可以？"],["王次長尚志：也最好不要。","蘇委員巧慧：他可以見女朋友嗎？技師如果在臺灣有女朋友，可以見面嗎？"],["王次長尚志：女朋友也可能會成為另一個被傳染的對象。"],["蘇委員巧慧：所以到底可以還是不可以？"],["王次長尚志：也是不可以。","蘇委員巧慧：次長，我覺得你回答這些問題實在太辛苦了，我來請問薛次長同樣的問題。連王次長都回答很多「可能」，所以要跟薛次長請教，因為自主健康管理的規定其實是現在大家最不清楚的狀況。","薛次長，剛剛同樣的案例，我們請了一個國外的技師回來校正機器，已經很忍耐了，並且多付了成本，譬如請他住旅館14天的費用，接下來他要自主健康管理。"],["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他可以去工作。","蘇委員巧慧：技師可以去工廠校正機器，那可以請他吃飯嗎？","薛次長瑞元：請他吃飯要看情形，如果是1對1，保持適當距離是可以的，但是剛剛委員所講的聚餐就不行。","蘇委員巧慧：聚餐去餐廳不行，去公眾場合聚餐不行。如果老闆辦在家裡，3、5個人好久不見了，這樣3、5個人在老闆家可以嗎？","薛次長瑞元：這的確是可能的，原則上是最好不要，因為有那麼多人總是有風險。","蘇委員巧慧：其實現在的狀況很多都這樣。我把最後一題問完，技師在臺灣有女朋友，已經好久不見了，可不可以去找女朋友？","薛次長瑞元：應該是可以，因為對象確定。","蘇委員巧慧：對象確定，疫調調查得出來，所以見女朋友是可以的。那可以有近距離接觸嗎？"],["薛次長瑞元：和女朋友在一起卻沒有近距離接觸也很奇怪。","蘇委員巧慧：對啊，因為這些規定一層一層下來，如果都違反，最高可罰30萬元，這實在是很糟糕耶。","薛次長瑞元：他如果可以見面，當然我們就不會去處罰。","蘇委員巧慧：所以我今天問這些問題的原因在於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其實是很清楚的，就是在那個空間裡面跟社會隔絕14天，可是對於自主健康管理，確實大家會有很大的問題。例如今天染疫的華航機師，大家最熟悉的案情是他到飛鏢酒吧，坦白講在機師肩負那麼高壓的狀況，又已經檢疫3天，再加上PCR是陰性，他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確實是違反規定去到群聚的地方，但他如果是全程戴著口罩射飛鏢，這樣可以嗎？","薛次長瑞元：不行。自主健康管理有幾個原則，第一個是要監測自己的體溫，有什麼問題要趕快就醫，這是積極的；消極面就是不能去公共場所，因為不確定會接觸誰，也不能坐大眾運輸工具。"],["蘇委員巧慧：可不可以坐？"],["薛次長瑞元：不可以。","蘇委員巧慧：所以可以去上班，但是不能搭捷運，對不對？"],["薛次長瑞元：對。"],["蘇委員巧慧：這個很清楚了。"],["薛次長瑞元：最重要的原則就是這個。","蘇委員巧慧：薛次長，我在這邊要跟您建議，到目前為止電視臺在這1年來的防疫期間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宣傳管道，到現在我們都還有徵用廣告時段。我覺得疫情發展到現在，大部分的規定國人都已經知悉，但是自主健康管理這一塊真的、真的還有待加強，而且這會牽涉很多細部的規定，也影響日常的生活狀況。像您剛剛說的這一些，有非常多的中小企業老闆也會問我們，尤其是出國做生意回來的人，檢測完之後的7天，到底可以活動到什麼樣的範圍，原則性、觀念性到哪裡，這個真的是需要再被廣為周知啦！","薛次長瑞元：我們的防疫大作戰再來宣傳，我記得以前有宣傳過。","蘇委員巧慧：而且講白話一點，因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會隨著時間而不太一樣，我覺得以這次的華航機師這一案來講，其實你看差不多都是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反規定，甚至包括罰鍰的部分，到底會被罰多重，其實這也是應該被宣導的，這也是民眾會想要知道的一部分。"],["薛次長瑞元：我們來加強。","蘇委員巧慧：自主健康管理的部分是我今天質詢的重點，請衛福部參考，我是覺得應該要做。"],["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國人對於這些防疫規定真的有很多不清楚的，雖然你們一直講應該怎麼樣，到底哪些具體可以、不可以，可能要更明確的規定一下，讓國人有遵循的依據。","請吳委員玉琴發言。","吳委員玉琴：（10時11分）我今天想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討論豁免疫苗專利對我國的影響，剛剛你的報告我有仔細聽了一下，這是上週拜登政府丟出來一個相當重要的議題，豁免疫苗專利的影響，原來的提案是印度和南非提的，他們的提案跟上週拜登政府所提的豁免疫苗專利好像內容上有點差異，請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洪局長說明。"],["洪局長淑敏：其實南非跟印度的提案是包括預防控制和治療部分的相關智慧財產權。"],["吳委員玉琴：全部都要豁免？","洪局長淑敏：對，我們比較能夠想像的，預防的部分像是疫苗、口罩、耳溫槍。"],["吳委員玉琴：所以它的範圍比較廣。"],["洪局長淑敏：然後可能到控制、到檢測、甚至到後端的藥物。"],["吳委員玉琴：拜登只有講疫苗。","洪局長淑敏：對，我們覺得範圍是有落差的。","吳委員玉琴：內容上是有落差的，剛剛你的報告也提到國際上大概有100多個國家支持南非跟印度的提案，美國原來是反對的，但是拜登政府現在是同意的，可是還是有其他國家反對，德國和你剛才報告的法國，之前我們看到像日本、新加坡、瑞士和加拿大都持反對的態度，臺灣的態度是什麼？","洪局長淑敏：當時這個議題有徵詢各部會的意見，當時衛福部告訴我們其實國內積極鼓勵研發疫苗，國內有3個廠商，剛才講的高端、聯亞和國光，所以我們目前在TRIPS理事會的立場也是希望能夠在權利人的權利和公共利益之間抓一個平衡點。"],["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沒表態？因為我們也是WTO的會員國。"],["洪局長淑敏：對。","吳委員玉琴：因為這確實是一個難題，到底怎樣才能加速疫苗的取得，我自己了解疫苗在專利保護的機制上，美國和臺灣是不太一樣的吧？這應該是你的專長了。"],["洪局長淑敏：應該都是用專利權來保護。","吳委員玉琴：臺灣藥證的部分、智慧財產的部分除了司法體制的保護，我們藥證有自己的保護，我們臺灣在修藥事法的時候有專利連結，可是美國是專利舞蹈制度，所以他不是公開他的專利，我們臺灣的專利連結和美國的制度不太一樣，美國大廠之所以那麼反彈是因為他們從來不太公開自己的專利，你要跟我申請相仿的產品時，相仿的單位或其他專利的廠商要把東西拿來給原廠看，原廠有問題再丟回去給你，這中間一直來回。","洪局長淑敏：對，他們雙方會互相溝通，溝通到可以。","吳委員玉琴：他們對專利的保護是比較嚴格，或者說比較保護專利權人。","洪局長淑敏：針對生物相似藥的部分，他確實有一套Patent Dance的不同制度。","吳委員玉琴：跟臺灣的制度不太一樣，所以他們確實會擔心如果豁免專利的話，他們是不是要公開專利，這些大廠大概就會跳起來，我看到的情況是這樣，我們會不會有這個問題？當WTO說要豁免疫苗的專利，臺灣3家要不要公開自己的專利？","洪局長淑敏：因為原則上專利就是已經公開的資訊，當然，公開專利跟你能不能做出這個藥，你的良率問題、品質問題，因為有一些關鍵的，例如製程、溫度的控制等等，但原則上專利的資訊本來就是公開的。"],["吳委員玉琴：但別人不能用嘛！現在是公開之後別人可以用。","洪局長淑敏：因為一旦豁免以後，就表示別人都可以用。","吳委員玉琴：重點是豁免之後，別人可以拿這個專利來使用。","洪局長淑敏：目前即使公開，你也不能用。","吳委員玉琴：所以國內的態度還沒有很明確，但是如果豁免專利的協議通過，會不會因而提升我國的mRNA疫苗的研發速度？","洪局長淑敏：這個我比較沒有涉獵，這個專業部分可能要衛福部來說明。","吳委員玉琴：次長，目前國內沒有mRNA疫苗嘛！"],["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現在的狀況大概是這樣，專利如果豁免掉，有能力製造的國家或廠商是有利的，他有能力做，但是因為卡在專利，所以他現在不能做。但是如果沒有能力製造……"],["吳委員玉琴：還是沒有能力。","薛次長瑞元：對，以國內來看，其實我們的研發單位算強，mRNA這一塊目前也有一些進展，但是因為卡在專利，所以我們不能做。","吳委員玉琴：所以如果專利豁免，也許我們就可以跟上了。","薛次長瑞元：就這一點來講，專利豁免對臺灣是比較有利，但是臺灣現在又有2家臨床試驗已經快要結束了，他們也有專利保護的問題，一旦專利豁免，別人也會學著去做，但這兩家基本上在國內的市場等於政府對他好像保證收購，因為我們還是希望用我們自己研發的疫苗。"],["吳委員玉琴：所以國內的疫苗會不會因為這次的專利豁免而失掉利基？","薛次長瑞元：在國內市場不會，但是在國際市場會有可能。","吳委員玉琴：這還是一個滿複雜的議題，請經濟部和衛福部持續關注這個議題的進度，讓立法院能夠即時掌握資訊。"],["薛次長瑞元：是。","吳委員玉琴：公費施打疫苗今天又擴大施打的對象，也就是第七類和第八類，第七類是軍人，另外還有65歲以上的長者大概348萬人左右，因為我們之前就批評你們65歲以上應該優先施打，但是一直排到第八，不過也算快了，可以開始施打了。請教次長，目前如果長輩要去施打，要怎麼做？","薛次長瑞元：目前還是走同樣的方式，我們現在有330家醫療院所可以施打疫苗，不過還是要先預約。","吳委員玉琴：如果他不知道怎麼預約，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忙？因為不像過去流感那麼方便，隨便在診所就可以打得到，現在大概就300多家而已。"],["薛次長瑞元：衛生所也有。","吳委員玉琴：所以衛生所是最便利的部分，這部分是不是要加強宣導？因為我擔心很多長輩可能沒有預約的經驗，怎麼鼓勵他們來施打。另外一個問題，現在AZ疫苗大概只有施打一劑的可能性？"],["薛次長瑞元：不會啊！","吳委員玉琴：等下次施打的時候，要等疫苗什麼時候進來？","薛次長瑞元：因為要間隔8到12個禮拜，所以應該會來得及，但是時間上要說哪一天，目前沒辦法去算。","吳委員玉琴：沒辦法預測，但是張教授上週在記者會有提到韓國對於長者施打疫苗後的觀察，看起來還滿樂觀的，韓國說有350萬60歲以上的長者在長達2個月的觀察，第一劑AZ疫苗就有86%的保護力，所以還是要鼓勵我們的長者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去施打。","薛次長瑞元：策略上，如果疫苗來源已經是確定，我們會儘量去推外展，因為AZ疫苗有一個好處，就是它的保存條件不會很嚴苛，就像以前打流感疫苗一樣，用攜帶式的到外面去打是可以的，所以我們現在會再規劃這個。","吳委員玉琴：如果能夠像流感這樣的施打方式，過去長輩在施打疫苗上面其實都非常有經驗。","薛次長瑞元：就是要有一個可以休息的地方，觀察30分鐘。","吳委員玉琴：所以我想這部分如果今天開始可以公費施打，衛福部應該要更積極的做相關的規劃，因為我們還有很多機構，還有一些社團，怎樣一起來做一些集體施打的部分，鼓勵大家一起來，保護自己的防護力。"],["薛次長瑞元：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一起來討論。"],["主席：請賴委員惠員發言。","賴委員惠員：（10時21分）次長早安，我今天想針對中國國藥COVID-19疫苗已經成為WHO緊急批准的疫苗名單之後，這部分我們是不是依舊堅定不會買中國的疫苗？"],["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是，這裡面有兩點，第一點，我們的法律仍然禁止購買中國的疫苗。第二點，我們跟COVAX的合約裡面已經有說明我們不買中國的疫苗。","賴委員惠員：所以臺灣和COVAX的合約裡面已經註明了在分配疫苗時，我們一定不買中國製造的，這是絕對、絕對的確定了嘛！"],["薛次長瑞元：是。","賴委員惠員：也不會因為中國疫苗未來有更多的科學證據，我們還會去買它嗎？"],["薛次長瑞元：目前沒有。"],["賴委員惠員：以後會不會有？"],["薛次長瑞元：可看到的未來是不會有。","賴委員惠員：一旦我們拒絕了中國國藥的疫苗，我們會不會去壓縮到原廠的疫苗？","薛次長瑞元：這跟COVAX的合約都有講好，除了中國疫苗之外，他會先提供看要不要，我們說要，他就會進入分配。","賴委員惠員：我想這非常清楚。再請教次長AZ疫苗的有效期間，現在我們進來了31萬劑，不管是3月3日第一批進來的11.7萬劑，有效期間是在5月底喔！"],["薛次長瑞元：第一批是6月初。","賴委員惠員：第二批是在4月3日，它的有效期間是在6月20日，請教次長，到底這些疫苗夠不夠我們打？打得完嗎？打不完的話，怎麼辦呢？你看到到上個禮拜為止，已經有9萬1,002人施打，公費的部分是6萬6,496人，自費的部分有2萬4,506人，這樣來換算，31萬劑9萬1,000人打，你必須要有18萬2,000劑。31萬劑減18萬2,000劑，你還剩下13萬，這13萬劑只夠6萬5,000人打，這樣有辦法嗎？","薛次長瑞元：剛剛委員的問題一開始提問的時候就可以呈現出來這個問題比較麻煩，打得完嗎？夠不夠打？這剛好就是矛盾的，但是對我們來講，都好像是一個問題。","賴委員惠員：它是矛盾，因為困難嘛！最困難的地方在這裡，當初我們一直鼓勵大家打，可是大家打的意願不高，但是在諾富特事件發生以後，大家就會很緊張。","薛次長瑞元：對，打的人就比較多了。","賴委員惠員：接著就是搶著打，尤其今天我們又開放了第七類、第八類這些長輩。請教次長，這樣夠施打嗎注射得夠嗎？","薛次長瑞元：這應該沒問題，今天如果開放，今天去打的，他的第二劑就變成是7月或8月的時候打，7、8月AZ疫苗會進來。"],["賴委員惠員：可是你的有效期間已經過了。","薛次長瑞元：我的意思是說第二劑就沒有問題，因為7、8月的時候AZ疫苗還會進來，所以第二劑的問題其實是沒有問題。"],["賴委員惠員：也就是說你的第三批未來在7月的時候還會再進來？","薛次長瑞元：對，可能6月就來了。"],["賴委員惠員：可能6月底就會再來了？","薛次長瑞元：對，所以第二劑的問題我們先把它排除，現在就是說在效期結束之前要把它打完，所以我們現在就繼續開放，這部分我們也在討論為什麼打氣不好，明明自費的部分就很積極，大家很想打，是公費的部分不太理想。當我們公費的範圍擴大以後，我們就會有一些策略出來，包括我剛剛答復吳玉琴委員的，我們怎樣去outreach，就是出去打，不是叫他來打，這個策略針對後面開放的這幾類應該有一定的效果。","賴委員惠員：再請教次長一個問題，如果AZ疫苗在全世界都認為8週到4週都可以，那我們明定8週嘛！"],["薛次長瑞元：8週到12週。","賴委員惠員：有沒有可能因為特別的狀況，我們把它縮減到4週呢？"],["薛次長瑞元：效果比較不好。"],["賴委員惠員：你覺得臨床效果不是那麼明顯？","薛次長瑞元：對，從他們的數據看來，4週比較不好。","賴委員惠員：莫德納疫苗在美國最新的臨床數據顯示，尤其是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接種莫德納疫苗的保護力可以達到96%，這非常高，甚至它的副作用也非常低，它是被大家票選為最好的疫苗。我們知道你們已經簽了505萬劑，到底什麼時候會到呢？","薛次長瑞元：快的會應該是5月份，5月有一點可能，我們是希望至少在6月以前就可以到。","賴委員惠員：希望5月份，那我們希望6月也會到？","薛次長瑞元：5月比較沒有把握，雖然當時在談的時候是希望5月能夠第一批到。","賴委員惠員：如果莫德納進來的時候，會不會壓縮到AZ呢？","薛次長瑞元：這個大概不會有壓縮的問題，第一，莫德納有保存的條件，因為有這個保存條件，所以它必須在特定的幾個地方施打。","賴委員惠員：所以我如果要打自費的話，我就可以選擇AZ或莫德納？","薛次長瑞元：自費的部分目前還沒有先考慮莫德納，因為我們不知道進來多少，優先順序又是……"],["賴委員惠員：所以我們也還不確定莫德納是不是會有505萬劑？","薛次長瑞元：對，那是分批進來。"],["賴委員惠員：所以不考慮給自費的國人？","薛次長瑞元：我們要看，以目前來講，第一順位的醫護人員其實施打比率並不高，很多是在等莫德納，因為這些是我們比較優先施打的對象，所以也許莫德納進來還是用這樣的順序去排定，第一順位的打完還有剩，再依序第二順位、第三順位，陸續開放。","賴委員惠員：接著我們回到今天的主題，我想國產的疫苗是大家最關心的，我們知道有高端和聯亞，他們是不是有機會在6月提出緊急授權的使用，也就是EUA緊急授權的使用？","薛次長瑞元：目前高端有可能在6月，聯亞可能要慢一點點，可能在7月吧。","賴委員惠員：高端有可能，聯亞會慢一點，我覺得大家期待國產疫苗趕快進入第三期的人體試驗，現在高端和聯亞是不是有提出申請？"],["薛次長瑞元：還沒。"],["賴委員惠員：高端也還沒提出申請？","薛次長瑞元：對，還沒解盲，第二期臨床試驗還在進行中。"],["賴委員惠員：所以都還沒提出申請？有沒有其他藥廠提出來？"],["薛次長瑞元：目前沒有。"],["賴委員惠員：確定沒有？不會突然間又跑出來其他藥廠提出申請？"],["薛次長瑞元：其他的也是按照程序來。","賴委員惠員：國產疫苗進入第二期的人體試驗是國人非常關心的，到目前為止，我們都在期待，國產疫苗的力道是夠的，食藥署說5月以後要擬定一個保護的評估方式，這是一個怎麼樣的保護評估方式？","薛次長瑞元：雖然說我們是第二期臨床試驗之後就給它緊急授權，但是第二期做的是比以前第二期做得更為嚴謹，而且個案數也比較多，所以如果我們給了EUA之後，這些廠商仍然要去做第三期才能取得全部的許可證，國內因為沒有那麼多的疫情，所以第三期不好做，所以必須到國外做，其實這兩家現在都已經在接洽，而且準備要去做，包括可能去巴西、印度，但是因為這個臨床試驗第三期的部分藥廠是要委託給臨床試驗的單位。"],["賴委員惠員：可是衛福部曾經說過替代性的試驗其實是可以取代第三期臨床試驗。","薛次長瑞元：沒有錯，那是給EUA，WHO有一個指引，我們就根據那個指引訂定我們自己國內的EUA核准的辦法，這就是有一個所謂的用它的抗體產生的能量去換算來決定是否給它EUA，這是我們根據WHO的規範。","賴委員惠員：謝謝次長，你說明得非常清楚，也解除國人的疑慮，我們期待國產的疫苗可以很快的趕上來，謝謝。"],["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張委員育美發言。","張委員育美：（10時47分）次長好，在去年10月，印度、南非在WTO提案豁免疫苗專利的保護，讓各國能夠自行生產疫苗，不會受到藥廠疫苗專利權的限制，這個議題在美國上週三表態支持，WHO的秘書長譚德賽甚至稱是對抗新冠疫情的重要時刻，歐盟第一時間雖然表示將跟進討論，但在德國的壓力之下，歐盟在上週六葡萄牙非正式峰會閉幕的記者會中，表示要從長計議，不過在美國已不再表示反對之後，WTO將在本月下旬繼續討論，若談判順利，預計年底前可以達成協議。但是WTO是採取共識決，提案需要經過164個全體成員的支持，我國身為WTO的成員之一，請問部長，考量全球公衛的思維，病毒是不分國界的，乃至於在疫情期間的國際交流，過去不斷提到Taiwan Can Help這個精神，以及治療的藥物、防疫技術，全球攜手合作，我國是否支持這次的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呢？據你所知，經貿談判辦公室或國貿局有沒有做過相關的評估？這個提案通過的機會高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這個豁免疫苗專利保護的提案其實對臺灣來講有利也有弊，有利是因為如果專利保護豁免掉我們是有能力去製造的，因為我們的學研單位算是滿強的；在弊的部分，我們現在有兩家疫苗就快完成第二期的臨床試驗，很可能取得緊急授權，未來如果豁免掉這個專利保護的話，當然國外其他廠商就可以來製造，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還是應該要謹慎評估。","張委員育美：是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想一想，這到底是利大於弊或弊大於利？衛福部要正視這個問題。就像美國的討論也都是一樣的，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其實有相當不同的正反意見，就我國的國產疫苗來看，進行中的三家，有兩家正在進行臨床二期，順利的話，大概7月就可以問世，也代表這些廠商過去一年都投入相當大的研發資源，眼看就要進入獲利期了，可是這次的豁免疫苗專利保護恐怕會影響到研發成本的回收，此其一。第二、這次的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提升我國這三家疫苗業者未來的形象跟信譽是有幫助的；同樣的，這個專利開放之後，亦有助於這三家以外的其他藥廠，他們可以吸取不同疫苗的技術經驗，可以對歐美疫苗進行分析與學習，可以加速我們疫苗產業的發展。次長剛剛並沒有講到這個開放對我們的疫苗產業有什麼樣的關係，您只是說可以討論，但對於它的優勢、劣勢，我們還是得認真去思考業者努力研發的成果，有沒有與經濟部做跨部會的討論，如果WTO確實走向豁免疫苗專利保護，對疫苗產業準備協助規劃的因應措施？也就是除了這三家之外，其他1.50版、1.5版的這些藥廠是不是要有一些因應規劃的措施呢？","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如同剛才委員講的WTO討論這個部分是用共識決，我相信這件事情應該不會是在一、兩個月很短的時間內可以做最後的決定，所以我們還有機會、時間可以來討論；至於跨部會討論，我們會進行，但以現在來講，它不是那麼急的事情。這裡只是涉及到專利保護，專利保護豁免之後，還有幾點要考慮：一、你沒有專利也可以去做，問題是你要做得出來；二、你做得出來也要賣得出去。所以並不是豁免疫苗的專利保護之後，大家都可以去做，然後就到處都是，也不會是這個樣子，這部分需要更謹慎的去做評估。","張委員育美：所以我一開始就建議衛福部一定要思考，不要想都沒想，我們真的要想一想，哪方面對我們這三家疫苗廠是利多，我們要使用臺灣自己的疫苗，對不對？如果別人的已經開放，就像你說的，我們有些廠商也可以開放學習，至於有沒有能力，這也是要去評估的。三、指揮中心在5月4日公布第1145例─諾富特飯店水電工的足跡之後，第1145曾在店內用餐的餐廳老闆直言自己是看了電視才知道。如果疫調是看電視才知道，就表示中央跟地方的和諧度，其實是有問題。我們都知道，疫調結果是在中央，但疫調本身是在地方，如何把中央的這個結果回饋到地方，讓我們儘速知道，因為這個結果會影響地方政府對防疫作為的展開，所以次長要請他們以合作代替對抗，地方跟中央在疫調方面要和諧，讓民眾的健康受到保護。","薛次長瑞元：中央、地方和諧，然後一起合作來防疫，這個部分沒有問題。委員剛剛提到的情況，我們也在做檢討，以後這種疫調如果涉及到公共場所的足跡，我們會儘速讓這個公共場所的管理人知道，速度要快一點，不要讓他是看了電視才知道，這的確不恰當。","張委員育美：對，我剛剛提到的第1145例，店家說他是看到電視才知道，而且根據新聞資料，地方衛生局在三日前就已經到店家附近去消毒，衛生局都知道了，可是店家不知道。"],["薛次長瑞元：應該要早一點讓他知道。","張委員育美：最後要請教次長，國內疫苗施打從10日起65歲以上開始接受公費接種，其實我在3月的時候就提醒CDC要開放多一點施打的醫院，光是那幾家醫療院所施打，結果就造成阻塞，民眾覺得不方便就不去打等等，我知道已經開放三百多家醫療院所來為大家施打疫苗，開放之後情況就比較好，因為有些急重症的醫院，尤其桃園現在又面臨一些疫情，所以他們在進出口的防疫很嚴格，採分散處理，對大眾是有保障的。有那麼多的醫療院所已經要陸續加入防疫疫苗的施打，我們對這些醫院有沒有獎勵措施？目前細節規劃如何？準備什麼時候開始去鼓勵在線上的醫護人員？","薛次長瑞元：有關獎勵的部分，我請羅副署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羅副署長一鈞：有關的獎勵計畫，其實我們在4月開打之前就已經公布給各衛生局跟相關的醫療院所，提供他們關於擴大疫苗接種及冷運、冷藏的這些措施；該獎勵是每一季會來撥放，參加的醫療院所可根據他們施打的情形按季來請領。","張委員育美：因為需要冷鏈，一般醫院之前可能沒有這麼多相關的設備，他們有專業技術，但這方面的嚴格要求，也讓這三百多家醫療院所付出很多的成本，所以衛福部一定要去關心這些醫療院所的設備，以及他們為國內疫情所做的防疫和努力。"],["薛次長瑞元：好的。"],["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賴委員香伶：（10時58分）我想延續剛才育美委員所提，有關豁免疫苗專利一事，我們是WTO的會員國，到時候不論是進行投票或共識決，我們還是要做一個國家態度的表達；根據台灣民意調查基金會4月份的調查，我們發現大家對於施打AZ疫苗的意願還是很低，這個部分次長這應該也認同吧？"],["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我當然是不認同。","賴委員香伶：我想民意的反應跟你們專業者之間有很大、很大的落差，包括我們接收到的資訊；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的調查，很多人認為它的副作用衝擊一般人民的施打意願，大概施打意願都不到兩、三成。但是我們也看到像印度整個染疫的人數量這麼高，還包括巴西、阿根廷，南美這一塊，是不是基於這樣，所以美國拜登總統就更快速的希望能夠擴大疫苗的生產量，為了提高疫苗的生產量，要開放這個專利的豁免。如果是基於這樣的前提，我們一方面是WTO的會員國，一方面對自己國內的疫苗開發，時間上也還沒辦法那麼準確，到時候我們會不會考慮成為豁免之後可以生產的基地？我們有沒有能力生產疫苗？","薛次長瑞元：實際上是不是有這個生產能力，等一下司徒副院長可以來說明。不過據我的理解，臺灣的學研機關在研發能力上，如果對mRNA疫苗是有這個能力可以將它導入生產階段。","賴委員香伶：我們對mRNA疫苗有這個能力，其他的疫苗呢？"],["薛次長瑞元：其他就更沒問題。","賴委員香伶：所以對這兩種，我們都有能力生產。","薛次長瑞元：其他部分是怕我們自己的豁免之後，被人家來學。","賴委員香伶：請教司徒副院長，國衛院有沒有評估，如果開放之後，國內藥廠會不會成為生產團隊的一員，因為它是為國際生產。臺灣為什麼現在要討論這個問題？是我們自己進來的速度比較慢，像莫德納到現在還沒進來，時間也不定；AZ要進來，又受制於COVAX。如果有能力生產的話，對這種評估跟這種推進的專業，國衛院的想法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國衛院司徒副院長說明。","司徒副院長惠康：跟委員報告，全球在面對這次來勢洶洶的疫情之下，目前已有280種疫苗的開發計畫，有97種進入不同phase的臨床測試，其中22種也進入第三期的臨床測試，22種裡面有14種已經拿到所謂的EUA正在全球不同的國家施打。從開發的技術來看，mRNA疫苗的技術門檻比蛋白質的疫苗、跟AZ這種所謂的腺病毒疫苗要來得比較複雜。國內的學研機構這一次在因應過程裡面，包括國衛院、中研院、工研院、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在內，我們已經做過幾次整合性的討論，至於技術部分，我覺得是可以克服，沒有問題；但就像次長剛才提的，mRNA疫苗過去十年在國外這幾個leading藥廠都有非常完整的專利保護，即使我們在技術上可以執行，但因為有這樣的專利保護，我們也不能夠生產。"],["賴委員香伶：了解。","司徒副院長惠康：就專利豁免的角度來看，從國內想要開發mRNA疫苗的角度來看，它其實是有好處……","賴委員香伶：是有一些好處，但現在可能是藥廠方的反對聲音比較高。剛剛聽洪局長說，國際上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很強烈的，不論藥品或疫苗，初期投入的成本可能非常高，未來的獲利性如何，也可能像當年的SARS那樣一下子停了，可是這部分會不會在幾年後慢慢流感化，所以藥廠反對的聲量就比較大。您覺得這次拜登總統在WTO要求開放，它的機會高不高？還有，像現在許多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需要的量這麼大，受制過去的生產，還有美國自己控制很多原物料，不讓其他國家來出口，所以他自己也要負一點這國際責任，是不是基於這樣子，他想要讓豁免的部分可以調整？其次是司徒副院長剛剛說有14種，有些會不會被豁免，有些不會？在談判上面有沒有可能是這樣子？"],["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洪局長說明。","洪局長淑敏：針對美國拜登總統後來轉變態度─一開始他是反對的，後來又贊成，大概是因為疫情升溫的關係也滿嚴重的，如果有一個國家沒有被控制下來，全球還是沒辦法終止，所以他們大概也希望能夠盡一點責任。但是那個消息一發布之後，像德國、法國、歐盟、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這些大國，他們反對……","賴委員香伶：謝謝局長還有副院長。薛次長也很專業，對於這些問題，我們當然不可能置身事外；但是基於保護國內這三家藥廠研發的這個目的性，應該不會高於剛剛講的全球在抗疫裡面一個共同團結的力量，我想還是保留一個開放的空間，是不是這樣子？","薛次長瑞元：其實全球現在的問題是疫苗供給不夠，有些就會責怪這些疫苗廠是不是故意讓這個供給量限縮在一個程度，好讓它的價格維持在高價。"],["賴委員香伶：事實上是這樣嘛！"],["薛次長瑞元：差不多啦！","賴委員香伶：差不多？根本就是有人控制原物料，讓它的量產變低，讓它的價格維持平穩，這樣就更應該支持拜登總統啊！","薛次長瑞元：所以才有印度、南非這些國家提出來，希望能夠豁免，豁免之後，生產者增加，供給量可能就會增加。但這也可能只是一個策略，事實上豁免之後能否建立這個技術進入生產線，這個都需要一段時間，短期來講，要讓這個疫苗的供給量增加，其實是緩不濟急。所以他可能也只是一個策略，來壓迫這些藥廠增加它的生產量，也有可能是這樣。","賴委員香伶：謝謝，我想次長的分析應該也很有你的專業跟時事的需求性。但我懷疑的是，印度本身是疫苗代工最大的生產基地，它的量都還不足以為他們的國人施打，更何況我們離這樣的生產鏈及供應環境這麼遠，所以每次談到COVAX分配，我們都會捶心肝；如果真開放，我們也有專業能力可以生產，是不是這個有可能？我想這部分的評估跟準備，我們還是要有。","薛次長瑞元：對，我們還是會做這樣的準備。","賴委員香伶：最後請主席再給我一分鐘。對於這次的疫調，中央跟地方一直有銜接上的盲點，我不確定薛次瞭不瞭解這件事情。像左邊這個是柯P在批評最近幾個疫調有時間差的問題，他提到有三個人不在地方政府的關懷或是掌控體系，第一個移工是勞動部這邊在管轄，第二個機師是交通部在管轄，第三個學生好像是教育部在管轄。這次就發生某國宅裡面有一個人被匡列居檢，地方政府卻掌握不到，類似這樣的問題。請問現在疫調處理開放資訊的平臺是否已經讓地方政府可以隨時查閱，還是得跟你們申請？"],["薛次長瑞元：其實現在地方衛生局、衛生機構都可以知道。"],["賴委員香伶：可以知道？","薛次長瑞元：不過，不是我們把資料給它，而是他們必須上去查。","賴委員香伶：今天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有代表來，是不是？如果現在是資訊open，地方政府有需要的話，跟你們申請就可以上去看？還是它是一個share的平臺機制？"],["薛次長瑞元：他們有權限可以上去看。","賴委員香伶：好的。第二點是黃珊珊副市長提到，臺科大有六十幾位學生在清真寺的事情，也是一樣的狀況，這到底是時間差、資訊落差的問題？還是有些部分是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自己總控，需要地方配合的時候，才會發布給地方？","薛次長瑞元：這個沒有，這個不是……","賴委員香伶：這確實會造成一些問題，第一個、地方要去清消，第二個、戶政要去關懷。像最近還發生從外國或大陸回來臺灣居檢的人暴斃死亡，也是地方政府去處理，不是我們的指揮官。像這類事情的調整，還有公布足跡等政策，有沒有新的內容？","薛次長瑞元：目前大概是這樣子，對居家檢疫的對象，這個資訊都會都給地方……"],["賴委員香伶：包括外籍學生、移工等等？","薛次長瑞元：對。再來就是居家檢疫者的接觸者或疑似個案的接觸，我們不會全部的資料統統都出來，因為他畢竟是第二層的；但是這些確診個案足跡所到過的公共場所，這部分過去或許稍微比較慢，就是沒有對場所做通知，現在我們會加快。"],["賴委員香伶：加快對場所做通知？"],["薛次長瑞元：對。","賴委員香伶：不要大家都是看報紙或看電視才發現是在我家隔壁，這樣容易造成民眾的恐慌，沒有必要這樣，請你們多提供正確的資訊。","薛次長瑞元：是，謝謝委員。"],["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邱委員泰源：（11時10分）次長好，剛才聽到學養俱佳的司徒副院長的專業分析，令人非常感動，瞭解他們是很盡力在研究疫苗的相關事情，也相當有進度，給國人很大的信心，尤其醫療單位也滿期待的，在此對研究人員致以最大的敬意，感謝你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由於政府、醫療防疫人員及全民的努力，我們守住了疫情，次長多年來投入醫療體系的建構，也建構了相當好的醫療體系，相關的防疫政策也都相當對，雖然還是有一些需要精進的地方，當然大家要一起來努力，未來繼續團結、落實防疫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兩個禮拜前，有一件滿重要的事情，世界醫師會有一個決議文，即支持臺灣參與WHA、WHO的決議文，這個大概是每10年revise一次，這次是15年，今年中國一直強烈反對，所以其實面對很多的風波，當然憑藉著我們過去所做的醫療交流，在座所有衛福部跟外交部相關行政部門的長期努力也顯現出效果，國外對我們的醫療支援其實是相當肯定，再加上這次的防疫成就，讓他們覺得更應該讓臺灣參與國際，共同照顧人民健康，當時是22比1，1票當然就是中國，這是國際醫界一致的支持，也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所以感謝大家努力。有這樣的決議文在理事會通過，甚至在大會通過以後，其實每一年都可以幫忙臺灣做這方面的事情。","另外，以整個臺灣的發展來講，我想次長應該也瞭解，我們很多的醫療組織都被改名字，這幾年來一個一個被改，這個壓力非常大，比如改成「Taiwan, China」或什麼的，甚至連「Chinese Taipei」都不給我們用，連國際外科協會這麼有傳統的組織也面對很大的衝擊，所以這次我們用「Taiwan Medical Association」來得到這樣的肯定，其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一定可以帶領臺灣有信心向國際相關單位爭取應有的權益。","另外，在很多政治影響醫療專業的潮流當中，在國際間重新得到大家對醫療專業的尊重，有時候我們對於一種苦難，就是人類在苦難當中一定要成長，必須更團結、更有力量，所以這次也更加呈現出醫療專業，我們在衛環委員會這麼久，我希望我們把醫療專業儘量的發揮，超越一些政治的考量。雖然22比1是一個數字，但是它代表的意義是無窮盡的，不曉得次長有沒有什麼指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首先我代表衛福部感謝邱委員，邱委員帶領的臺灣醫師公會全聯會積極加入世界醫師會（WMA）的運作，中間結交了很多的朋友，我非常的理解，因為我也在臺灣辦過這些活動，也邀請他們過來，才有今天世界醫師會所做的表決結果，22比1是非常好的表現，能夠通過這個決議文，所以首先要感謝邱委員過去持續的努力。","誠如邱委員所講，這次疫情也讓大家看見醫療從業人員的價值，他們在前線冒險照顧病人，為了病人的健康，不惜自己冒風險來保障民眾的健康，這個價值的呈現當然對整個醫療政策推動是有好處的，因為我們就可以根據這樣的價值，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什麼樣的利益，而是呈現醫療從業人員本身所承諾的價值來做事情，這改變了全球或是臺灣的……","邱委員泰源：次長，因為時間關係，不好意思。次長精闢言論所帶給我們的啟發非常讓我感動，未來大家再繼續努力。","臺灣旁邊有一個國家─印度，現在的情況非常慘，我們既然這麼關心國際社會，我知道我們國家有提供印度製氧機、口罩等物資，我們也曾經問過印度醫師會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亞大醫師會的現任會長就是印度籍的，我覺得他可能沒力來回答我了。本來去年9月亞大醫師會的會長是換我接，但是因為沒辦法在臺灣舉辦，所以就給他多做一年，今年9月臺灣一定要辦，本來總統的時間都已經安排好了。另外，連打了兩劑疫苗的防疫醫師到印度，好像也因為變異病毒而過世了，所以現在看起來印度的情況非常慘，印度醫師會跟我們講可不可以給予經費上的援助，我們醫師公會全聯會立即拋磚引玉，先捐個幾萬美金，現在還在談，並號召全國醫事人員來募款。其實過去遇到幾個天災，我們醫師會也辦過這樣的募款，所以因應印度的需要，我們就來做這件事情，但是可能要衛福部同意我們做這件事情，因為如果衛福部同意，我們做國際人道救援的募款就可以免稅，不然我們募得500萬元要繳100萬元的稅。所以我在此請教衛福部，我們可以來做這件事情嗎？我們會把公文的部分補起來。","薛次長瑞元：OK，我們來研議看怎麼處理會比較好，是不是讓我們同仁直接來跟全聯會這邊……","邱委員泰源：我們今天會有個公文到衛福部，只要衛福部同意，我們跟國稅局都講好了。"],["薛次長瑞元：OK。","邱委員泰源：只要我們對印度進行國際人道募款，我們全國的醫師、醫療人員的募款就可以到這邊，我們就可以趕快處理，事不宜遲，不能再慢了，因為人家真的是很需要。","薛次長瑞元：我們回去看看是不是已經收到公文，收到就馬上處理。"],["邱委員泰源：就趕快研議看怎麼樣來幫印度做這件事情。","另外，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講一下，事實上臺灣醫師會還受到人家不少敬重，所以發生一個情況，就是一、兩個月就來個不實訊息，說是臺灣醫師會發的，對此我也快暈倒了，不曉得我們要怎麼樣來澄清這種假訊息？我們每天一直在發澄清證明，像這個也是再澄清證明，這個部分讓醫師公會還滿困擾的，不曉得疫情中心有沒有辦法幫我們做這方面的澄清？","薛次長瑞元：關於這個部分，本來法律就在那裡，所以是執行的問題，當然我們除了主動去蒐集之外，衛福部會主動蒐集一些假訊息的資料，調查局、警政署也在蒐集。","邱委員泰源：有沒有辦法查到這個到底是誰發的？只要一個月就發一次，我們也對不起疫情中心，好像醫師公會很雞婆去發這種訊息，而且裡面的訊息真的也是不對，從專業的立場來看也是不對，也傷害了醫師公會，但是我怕人民會得到錯誤的訊息，很多高知識分子還一直傳，認為這個不錯，所以本席認為可能要稍微幫忙一下。","薛次長瑞元：如果他是惡意的、假的，然後有造成損害，這個部分就會根據法律去做處理，前面的話當然就是調查，一旦立案就會進入調查。","邱委員泰源：這個再拜託一下，有機會再處理。請看下一張，這個禮拜三我再來質詢，感謝次長這次有到臺北市醫師公會一起開疫情會議，給了很多指導，其實大家有很多的意見，在這裡要感謝臺北市衛生局歐佳齡專委以及他們的團隊都非常用心，從疫情一開始到現在，解決了很多臺北市醫療院所在防疫方面的困難，協助中央傳達相關訊息，因為禮拜三、禮拜四還有時間，我們再來看看要怎麼樣解決這些事情，再度謝謝次長、衛福部。"],["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萬安：（11時22分）次長好，國人很關心現在施打疫苗的進度，大家也知道我們有一批AZ疫苗5月底到期，另一批6月15日到期，大家很擔心，第一劑跟第二劑中間要隔8至12週，從6月15日往回推，大概4月21日是一個關鍵點，如果4月21日之後才施打的話，勢必第二劑就會在6月15日之後，目前指揮中心的因應計畫是什麼？"],["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關於疫苗的施打，現在大概是這樣，第一，必須在效期結束之前打第二劑的，這個人數是可以計算的，所以那些會控留下來，就是效期結束之前就要打第二劑，這個人數是可以算得出來，所以那個部分會留下來，至於其他的部分，我們就是儘量打，因為我們預估應該是6月的時候，AZ的下一批會到。","蔣委員萬安：目前指揮中心的說法是，至少6月15日之前會有另外一批AZ疫苗進來？","薛次長瑞元：我不敢說一定是6月15日，但是6月……"],["蔣委員萬安：6月份的時候？"],["薛次長瑞元：對。","蔣委員萬安：施打到目前為止，我們統計大概有多少不良事件？","薛次長瑞元：這個比例並沒有特別高，以AZ跟國外……","蔣委員萬安：不良事件有分非嚴重性的和嚴重性的，應該非嚴重性的還是比較大宗，都是比較輕微，都在可控制或可預期的範圍內，請問嚴重性的事件目前的狀況如何？"],["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羅副署長一鈞：大概一週會有兩、三個，印象比較深刻的是開打的時候，有一位醫護人員在接種隔天出現昏厥的情形，或是出現比較嚴重的過敏反應，不過經過醫療處置後都順利的恢復，沒有出現這種嚴重病症的狀況。","蔣委員萬安：另外，前幾天我看到媒體報導，一名四十多歲男性後來有到加護病房，現在應該已經出來了。","羅副署長一鈞：那是他癲癇有發作的情形，詳細的原因是不是跟疫苗有關，還需要再調查，他已經離開加護病房了。","蔣委員萬安：接下來本席想請教次長，今天開始應該會開放第七類、第八類施打對象，包括軍人、軍事機關、國安單位文職人員以及65歲以上長者，最近這幾天施打人數也創單日新高，我們也希望施打人數比例能夠增加，其實我們在4月15日就有開放第四類施打對象，也就是所謂的外交人員，或是因公奉派到國外的人員。請教次長，指揮中心目前對於我們的駐外人員施打疫苗的規劃是什麼？","薛次長瑞元：外交部去收集名單，然後再做聯絡。跟委員報告，施打的對象現在已經擴大了，我們也有疫苗效期的壓力問題，所以目前我們正在研究怎麼樣去做外展式的服務，也就是說，第一批可能是一些機關，這些機關已經是在開放的名單之內，但是他要請假去醫療院所，要先預約再去施打，這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造成施打率不高，所以我們第一步就是針對這些機關，包括委員剛剛講的外交人員等等，我們就直接派醫護人員到……"],["蔣委員萬安：直接派醫護人員？","薛次長瑞元：對，直接設站、施打。","蔣委員萬安：次長，有些國家目前疫情滿嚴重的，包括印度，目前印度代表處已經增加到8人染疫，有2名是我國的外交人員，目前應該都已經專機送回臺灣。"],["薛次長瑞元：對。","蔣委員萬安：除了印度，當然還有其他國家，包括馬來西亞，我看到最新報導是有1名駐代表處的人員確診，應該是今年第四起這樣的確診案例，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國家，我國的外交人員在第一線非常辛苦的從事外交工作，我們應該設法有一個完整的施打規劃，不管是他們在當地國，或者是我們送疫苗過去，或者是他們分批回臺灣打，我不清楚指揮中心是怎麼樣去照顧我們的外交人員，目前有沒有一個很完整的方案？因為這些國家的疫情越來越嚴重，我們很擔心這些駐代表處或外館人員，只要他們確診了，當地相關的醫療水平、醫療量能可能不像臺灣這麼足夠，那我們要怎麼確保我們外交人員的生命安全？"],["薛次長瑞元：我們會跟外交部再進一步……"],["蔣委員萬安：目前到底有沒有一個方案？"],["薛次長瑞元：並沒有一個特別的外交……","蔣委員萬安：我覺得次長要跟指揮中心反映，這件事情非常重要，我們有沒有去瞭解其他國家對於他們的駐外人員是以怎麼樣的方式來確保他們的安全？舉例來說，據我的瞭解，像新加坡，他們其實很早就有規劃，讓他們的駐外人員以分批輪調的方式回他們國家施打疫苗，目前我的瞭解是他們所有的駐外人員都已經施打疫苗了，我們有沒有辦法這樣做？上個星期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外交部次長有講，未來也可以用互惠的方式，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幫在臺灣的駐外人員施打，同樣的，我們的外交人員在當地國，如果可以的話，他們也可以幫我們施打，上次外交部次長說還要談、還要溝通，但是我覺得現在很多國家的疫情非常嚴峻，我們應該要即刻、趕快確保我們外交人員的生命安全……"],["薛次長瑞元：我們儘快來做。","蔣委員萬安：儘快擬定一個規劃方案出來，我滿訝異竟然現在還沒有。","薛次長瑞元：外交部其實有初步的一些想法，但是應該還沒有到指揮中心這邊來做討論。"],["蔣委員萬安：我是真的還滿驚訝耶！"],["薛次長瑞元：我們加速。","蔣委員萬安：最後，我想請教次長，上星期我也有質詢過桃園諾富特飯店確診的這些事情，後來陳時中部長說下午會跟桃園市政府開會，共商相關未來整個防疫的計畫，聽起來現在好像是沒有共識，也就是諾富特從4月底開始發生確診，然後說要靜置14天，聽說很有可能在5月17號就要再次營運。據瞭解，諾富特他們認為2館供作國內機組人員檢疫，1館還是開放給一般觀光客，但是我知道中央的指揮中心、民航局都反對，目前到底方向是什麼？","薛次長瑞元：大概分兩個，一個是對過去是否有違規，由誰來做懲處。那天的會議裡面有做一些決定，會後也在記者會已經發布，就分別由民航局、觀光局、桃園市政府根據不同的法律來做處罰，這是在對他過去的行為。但是未來他要重開，他必須要提出復原的計畫，這個計畫當然有各種不同的想法，諾富特他們是希望一個館做防疫旅館，另外一個做一般的旅館，不接受檢疫客。但是這個部分還是需要有詳細的防疫計畫，因為這中間人員會不會有互相交流等等這些，我們必須要去看，這個部分的重啟計畫目前還沒有核定。","蔣委員萬安：好，我的時間到，我希望次長還是趕快跟指揮中心反映，我們對於……"],["薛次長瑞元：外交的那個部分。","蔣委員萬安：外交駐外人員的疫苗施打要有一個具體的方案跟規劃出來，不管用什麼方式，一定要確保第一線在國外為我們外交打拚的人員，還有他們的眷屬，要確保他們的生命安全，我們看看其他國家的作法，我們應該怎麼樣即刻來做，我覺得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希望次長趕快進行，希望在今天下午的疫情指揮中心的記者會或是明天，趕快有一個具體方案出來。","薛次長瑞元：是，我們儘快。","蔣委員萬安：好，謝謝次長。"],["薛次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蔣委員。","現在是11時30分，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共1案，處理結束再繼續詢答，請宣讀。"],["委員張育美等提案：","交通部先前為了配合防疫作為，辦理推動「溫馨防疫旅宿」，就是防疫旅館，為因應居家檢疫者或隔離者之人數遽增，可能發生居家檢疫者或隔離者因在台無固定居所，或因獨居無法自理生活，或因不適合與家人同住等，在防疫作為上實屬美意，同時也帶給民眾方便。","然，作為防疫旅館的諾富特飯店，近日在防疫作為上，無論是中央、地方政府或飯店管理者都有其疏忽，而導致疫情產生破口，甚至有人爆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居檢者住在同一棟飯店，民眾對此深有恐謊。專家學者們對此也提出建言，希望防疫旅館應作為獨立防疫所用，在風險管控上才能妥善。","爰此，建請衛福部、交通部應儘速研議，重新全面檢視防疫旅館政策，並朝向以補助單獨使用防疫旅館作為政策研議方向，或針對現今已加入防疫旅館的飯店於防疫資訊上完整公開，讓民眾可以安心選擇住宿飯店，亦避免影響後續觀光發展，並於兩週內將相關研議報告交於立法院全體委員。"],["提案人：張育美　　蔣萬安　　徐志榮　　林為洲"],["主席：請提案人林委員為洲說明。","林委員為洲：這個主要是針對混居的防疫旅館，現在總共有兩百多間防疫旅館，有52間還是分層或分棟，簡單講就是混居。大家想像一下，諾富特就是因為混居，機師再傳染給防護人員，如果他今天沒有混居，機師單獨在防疫旅館跟其他人不會混在一起，就會避免很多的風險，這個提案主要內容就是，第一、如果量能夠，不要再有混居，單獨的防疫旅館就好了，前提是量能夠，這個當然要請指揮中心這邊去衡量這個量能。我剛剛知道的是，目前使用率是五十幾趴，還有8,000多間，這是目前的狀況，這個數字我想你們最清楚，如果量能夠，就不要再有分層或分棟的狀況，大家想像一下，分層的房務人員是同樣一批人，用同一隻電梯，他們穿著小飛俠的雨衣當作隔離衣，諾富特就是這樣做，這樣怎麼去做防疫隔離呢？因為會跟一般人接觸，這是第一個。我們希望如果量能夠，就不要有這種分層或分棟的狀況，防疫旅館就是防疫旅館，一般旅館就是一般旅館，把它分開；如果量能真的不夠，最少混居的防疫旅館要公告資訊，讓一般住旅館的客人都知道，去這一家自己要更小心，就像大家去醫院都會很小心，因為它是一個敏感地區。如果是混居分層的防疫旅館，你真的要住，就要更小心，否則會像諾富特之前這樣，70個人拿政府的補助，住進去才知道同層或分層當過防疫旅館，他們都不知道，吃飯的時候，他就在你旁邊也有可能，你們的被單的運送，坐來坐去的電梯也混在一起，這個提案主要是這樣，希望你們用兩個禮拜檢視量能，看能不能夠分流來做，這樣會更安全，謝謝。"],["主席：洪委員要發言嗎？","洪委員申翰：我問提案人一個問題就好了，第二段的「然」是「但是」的意思，還是「如此」的意思？","主席：就是「然而」的意思，那是文言文，沒有少打字。","這個是很好的民生提案。"],["洪委員申翰：我是確認一下而已。","林委員為洲：然而，加「而」這個字。","主席：好，「然而」可以啦！","指揮中心這個要說明一下嗎？這個很重要！","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羅副署長一鈞：衛福部說明，建議最後一句「相關研議報告」增加「書面」兩字，就是確定它是書面報告。交通部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我們行政單位就這樣子。","主席：可以嗎？可以，這個很重要，防疫旅館國人都很關心。沒有問題了嗎？","林委員為洲：交委員會，不用交全體委員啦！","主席：好，交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本案修正後通過。","現在繼續詢答。請徐委員志榮發言。","徐委員志榮：（11時38分）謝謝主席。薛次長，幾個禮拜前，衛環到苗栗考察，謝謝你關心我們苗栗的醫療。今天本來表定時中部長上午會來，剛剛看電視好像有滿緊急的狀況，行政院那邊也在開緊急會議，我看可能不單只是機師，可能有確診的可能性，甚至會不會更嚴重的社區感染，還是什麼事情？"],["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下午記者會會宣布……","徐委員志榮：你還沒有回答之前，其實我想你也會這樣回答我。沒有關係，早上我聽了幾位委員講一些防疫措施，我也聽到薛次跟其他部會的長官回答說「最好不要」，對不對？委員詢問時，你說「最好不要」，讓我回想起40年前，我跟我內人在交往的時候，我偶爾會跟他提出要求，他也是回答我說：最好不要。所以我是說要明確一點，這樣子會讓人家判讀有誤，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不要說「最好不要」啦！我的意思是這樣子，你知道嗎？","薛次長瑞元：「最好不要」的意思就是「不要」，但是例外的情形，有一些特殊的考量，還是可以。","徐委員志榮：所以這樣會讓人家很難判讀，我的意思是說，可以就可以，Yes就Yes，No就No，不要這樣很模糊啦！我只是這樣提一下。","我相信現在應該不會有AZ疫苗到期打不完的問題，因為今天又新增七類、八類人員可施打，而且最近也比較多民眾願意施打，所以打不完的情形應該是可以否定的。現在比較擔心的是第二劑能不能接得上？早上次長好像有說最慢6月AZ疫苗第二劑應該會銜接得上。","薛次長瑞元：原則上這個是合約，並不是靠COVAX那邊。我們預計至少在7月能夠拿得到。","徐委員志榮：我們31萬劑AZ疫苗不會浪費掉，理論上可以打得完，然後第二劑應該也趕著上在8到12週接種。"],["薛次長瑞元：應該是銜接得上。","徐委員志榮：早上有提到豁免疫苗的專利，我也不是在唱衰我們國產的疫苗，畢竟試驗的臨床人數人家都是幾萬人，我們只有幾千人，所以我一直向時中部長建議，我們最好也能夠得到WHO的認同，在疫苗護照裡面也可以通用，但是在這個臨床的人數上面，畢竟比人家少一點，所以有關豁免疫苗專利的部分，其實見仁見智。次長你也有說這個對國內來講比較有利，當然也不是說我們贊成或反對就可以決定的，畢竟還是要由WHO那邊來決定。","接下來就是一個比較奇怪的問題，因為前幾天好像也有人在評論莫德納疫苗是目前各個品牌裡面算是保護力最高、第一名的疫苗，沒有錯嘛！","薛次長瑞元：有些comment是這樣子，大概跟輝瑞的層次差不多。","徐委員志榮：如果是這樣子，我就打一個比方，譬如我現在打了AZ疫苗，保護力比莫德納低，我知道AZ疫苗不能混打，AZ的第二劑我也打了，然後莫德納疫苗也還有剩，當然原則上要有剩，我想自費再打莫德納疫苗，OK嗎？就是我打了AZ第一劑、第二劑以後，想要再增加我的疫苗保護力，我可以自費去打別種廠牌的疫苗嗎？","薛次長瑞元：這個問題其實現在還不需要去做考量，因為目前所有的疫苗，到底能夠維持多久，現在都還沒有實際的data，因為施打的時間並不長。假設未來像流感一樣每年施打的話，你明年再選別廠牌的疫苗施打就可以了，不需要現在就去決定AZ打完，如果有剩的話還要再去打莫德納疫苗，我覺得可以先不要那麼急著去做這種決定。","徐委員志榮：我會這樣講，主要是因為有些人認為莫德納疫或BNT疫苗保護力大過於AZ疫苗。","薛次長瑞元：如果後來的科學證據認為間隔一定時間打第三劑才能有足夠保護力的話，這個時候你太早去做選擇，其實變成沒有意義。","徐委員志榮：了解。現在印度一天都是三、四十萬人確診，看到那個畫面真的是慘不忍睹。火葬到木材都漲價了，因為他們都是用木材在燒的，實在是很悲哀。現在問題就是印度是疫苗生產大國，原料藥的生產大國也是印度，所以我擔心我們所訂購的這些疫苗，或是從COVAX那邊拿到的也好，會不會比較優先去支援印度，反而延誤供應給我國？再者，原料藥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是不是早有準備？原料藥提供給臺灣會不會發生斷層的問題？","薛次長瑞元：關於疫苗，其實這也是我們的一個痛，因為非可操之在我，所以這些疫苗的廠商會不會因為各國政府的干預，讓他們把疫苗優先送到哪個地方，甚至像印度這麼慘的地方，對此我們其實是沒有把握的。","徐委員志榮：我也擔心本來打第二劑應該沒有問題的，又怕支援到印度，我們又無法施打AZ第二劑。","薛次長瑞元：我們密切在觀察這件事情，所以指揮中心也不敢說一定什麼時候會到，其實就是擔心這個。"],["徐委員志榮：然後原料藥的部分……"],["薛次長瑞元：這部分容我請吳署長回答。"],["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吳署長秀梅：都有備援。"],["徐委員志榮：你知道有應變的情形就好。"],["薛次長瑞元：我們一直都有……","徐委員志榮：我本來沒有要請署長，署長，你既然來了，我請問你，我看你在宣導片裡面有說客語，請問你是客家人嗎？"],["吳署長秀梅：我不是客家人。"],["徐委員志榮：那你怎麼這麼會說客語？","吳署長秀梅：我是特別練習的，我每天認真背把它背起來。","徐委員志榮：雖然沒有很標準，但是聽到覺得很親切，謝謝。"],["薛次長瑞元：謝謝。","主席：謝謝徐委員。下回用金門話，大家應該都聽得懂，只是腔調比較重。","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委員秀芳：（11時48分）請教次長，最近衛福部在推廣一個「臺灣社交距離」app，你們後臺應該可以看到有多少人下載這個app？"],["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目前有80萬人。","黃委員秀芳：其實我在LINE或者是社群的群組裡面，都有看到在轉傳，你們認為80萬人下載到底夠不夠？當然是希望愈多人愈好，你們覺得還有沒有努力的空間？","薛次長瑞元：當然最好大家都來使用，因為這個系統是愈多人用愈有它的效果。","黃委員秀芳：其實我本身也有下載這個app，可是下載到這裡的時候，如果你沒有接觸的話，你可能就會看到「請繼續保持社交距離」，然後這個畫面就一直停在這裡，如果他後續把藍芽關掉，沒有再開啟的話，其實它這個功能還是一直停留在這邊。","薛次長瑞元：對，所以要開啟藍芽。","黃委員秀芳：有很多人其實也不是這麼清楚要一直開啟藍牙，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還有一些改進的空間，你們也許可以告訴設計程式的人，這可能還有一些改進的空間，所以我希望衛福部針對這一部分，讓更多人能夠……"],["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加強宣導。","黃委員秀芳：好。另外剛剛也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疫苗施打率的問題，我要請教次長，AZ疫苗的施打率到現在大約是多少？","薛次長瑞元：施打率，目前……"],["黃委員秀芳：差不多20%嘛？","薛次長瑞元：應該沒有那麼多，要看哪個族群。"],["黃委員秀芳：如果是全部呢？","薛次長瑞元：醫護人員大概10%左右，其他的可能更低，所以施打率並不高，這必須要承認。","黃委員秀芳：不高？好。其實我們在之前一直提到疫苗假的部分，從5月5日開始也有疫苗假，那是不支薪的疫苗假，對嗎？"],["薛次長瑞元：對。","黃委員秀芳：我讓次長看一下，在打疫苗之後，如果他有上上去V-Watch，就是主動追蹤，目前有九萬多人施打疫苗，有經過V-Watch追蹤的人差不多2萬8,000人左右，其實你們應該也要去鼓勵，如果他有施打，儘量上V-Watch，一方面你們可以去追蹤，一方面也可以讓想要施打，但是還不敢施打的人有一個參考值。接下來再請次長看一下，在追蹤當中，注射部位疼痛的發生比例有55%；疲倦的發生率是50%；肌肉痛的也有45%，這是你們疾管署V-Watch的統計，當然因為我們打了疫苗之後，注射部位的疼痛或者是疲倦感，可能在前兩天會發生，甚至肌肉痠痛到第三天也都還滿高的。因為一開始大家希望施打疫苗時能夠有疫苗假，現在也開始了，是不是也可以請衛福部讓疫苗的施打率能夠再提升？之前在疫情開始的時候，針對隔離的民眾給予1天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所以是不是可以考慮鼓勵公司業者，如果這家公司的員工去施打，衛福部是不是可以鼓勵公司業者讓員工儘量去施打，並給予相關的鼓勵措施呢？我看到美國是用減稅的方式，施打疫苗可以減稅，我們是不是請衛福部跟相關部會一起來努力，讓我們的疫苗施打率能夠提升？用什麼樣的誘因可以提升？請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目前我們手頭上有的疫苗必須在一定效期到之前提供給那些必須要打第二劑的人，這些扣掉之後，剩下的這些疫苗，我想我們有把握在效期到之前打完。下一批的疫苗，老實講，我們預計大概6月、7月會到，但是這個是有不確定的因素，所以現在要做promotion，大概會有一點點困難，但是剛剛委員提到的這些建議，我們都會做考慮，以現在來說，要把現有的這些疫苗打完，我想包括幾點，第一，剛才委員秀出來的資料，發生所謂不舒服的這些反應，其實都是比較輕微，而且時間是短的，相較其他過去打的疫苗，比例也沒有差太多，所以這個部分其實不像大家講的那樣恐怖，在歐美有發生靜脈血栓的情況，在臺灣統統沒有發生。","黃委員秀芳：所以在優先施打的部分，也希望衛福部要多加宣傳，我聽到很多人會擔心打了之後的副作用，其實這才是大家最擔心的。","薛次長瑞元：但是這裡有一個觀念，疫苗早晚要打，除非都不出國，也不會去接觸到高危險的人，可是這個大家都沒有把握，所以我們還是鼓勵民眾多施打、儘量施打。"],["黃委員秀芳：謝謝次長。","接下來我要請教教育部林次長，不關疫苗的事，我要請教的是，最近這幾天是高中要申請大學入學的階段，其實很多家長在反映現在這種個人申請入學的方式，一個學生可以填六個志願，如果六個志願都有進入二階，每個學校的報名費從1,200元、1,300元，甚至到1,500元，如果六個志願全部都上了，他至少還要花7,000元，目前的方式其實會讓經濟弱勢的家庭更弱勢，我不知道次長有沒有聽過這樣的一個說法？"],["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皎：跟委員報告，確實因為到第二階段申請入學的部分是由各校自行辦理，所以各校在受理考生第二階段的報名，因為有一些行政上的相關程序，所以大概都會跟學生收取第二階段的報名費，這確實也是一個問題。"],["黃委員秀芳：怎麼去解決？","林次長騰蛟：對於經濟弱勢的學生，我們另外會有補助的方案來做處理。"],["黃委員秀芳：怎麼補助？你們是針對低收嗎？"],["林次長騰蛟：對於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的學生有補助。","黃委員秀芳：次長，其實在基層有很多不同狀況，有些人沒有達到低收或者是中低收，他們就是介在這個邊緣，有些是家庭的父母親可能沒辦法陪著孩子這樣到處東奔西跑去做二階的面試或者是二階的筆試，所以以目前的狀況，其實很多家長都會反映，第一個，如果他的經濟狀況有問題，這個孩子可能會受到影響；第二個，如果家長沒有時間，在二階的面試或筆試，其實孩子也會受到影響，有的是在臺灣西半部這些縣市的孩子，他們要到臺東、花蓮、宜蘭面試，他可能前一天就要過去那邊住宿，這又是一筆開銷。","接下來是108年課綱開始之後，還有一個學習歷程，可能就是針對明年的孩子，所以又出現一個新興的行業是幫人家規劃學習歷程。因為有很多家長反映，其實這真的會讓家庭經濟狀況不允許、經濟狀況比較不好的孩子受到影響，我們一直講教育可以翻轉，可能原本家裡面狀況不好，可是因為透過教育，他可以翻轉，可是如果以目前這個狀況來說，其實我會覺得可能沒辦法這樣子。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針對這部分，可能還要再逐步思考、可能要再做滾動式的檢討。","林次長騰蛟：好，謝謝黃委員。目前是針對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的部分，在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是有這個補助，涉及到學生在第二階段相關權益的問題，還有剛剛提到的學習歷程，關於學習歷程，其實各高中職都有設置課程諮詢輔導教師，所以可以跟學校裡面的課程資訊輔導教師洽詢。至於學習歷程的相關資料都是透過網路傳送，這部分如果有相關問題，我們會再請高教司及國教署進行研議，謝謝。"],["黃委員秀芳：謝謝。","主席：因為次長兩點要開會，所以中午不休息。","請莊委員競程發言。","莊委員競程：（12時）針對早上蘇委員質詢的部分，我有一點要提醒，剛剛新聞都出來了。蘇委員問自主健康管理的時候，能不能見女朋友？次長回答：如果是見面可以，但是見面沒有近距離接觸也很奇怪，針對這句話，我想要提醒，依據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第三條第三款，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所以我想見面可以，但是要把口罩戴好，而且禁止有近距離的活動。因為違反這個規定的話最高罰30萬元，所以可能要提醒一下。此舉有可能形成破口，如果見面後並有近距離的活動，女朋友或男朋友又傳染給其他人，可能會有破口，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再慎重考慮，並跟他們宣導一下。"],["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主要是不要群聚，不要一堆人在一起，如果是兩個人相處，我想人之常情還是必須考量。"],["莊委員競程：儘量避免！","薛次長瑞元：如果訂定了，但執行上有問題、有困難的話，其實這樣的法規也必須檢討。","莊委員競程：還是要大家忍一下，只是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而已。","根據指揮中心的公布的數字，5月7號單日接種疫苗的人數已經達到近萬人、9,865人，也突破之前部長設定8,000人的目標。請問次長，從今天開始我們要開放第七類跟第八類的民眾施打公費疫苗，本席關心的是目前有300多個施打點，一天最多能消化多少人？","薛次長瑞元：現在實際上已經到達9,000多人，我們希望這個數字能夠維持下去，可能性也滿高的。"],["莊委員競程：目前300多個施打點有碰到什麼樣的困難嗎？例如塞車或者是其他狀況？"],["薛次長瑞元：目前沒有回報這部分有什麼樣的困難。","莊委員競程：依照目前每天施打的狀況，我想瞭解一下公費跟自費的比例大概是多少？","薛次長瑞元：現在自費一天大概是1,500到2,000劑，以目前來講，這9萬多劑，公費大概6萬7,000劑，自費大概是2萬4,000劑。","莊委員競程：我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很多民眾反映自費還滿難預約的，形成公費好像沒人打，但是自費好像擠破頭的現象。因為開放到第八類已經差不多有456萬人可以進行施打，如果現在的24萬劑都打不完，有沒有可能擴大開放自費施打，甚至有沒有考慮調降自費的金額來鼓勵大家施打？","薛次長瑞元：目前自費的部分並非打完就不打了，所以目前自費的還是持續地提供；但公費的部分，我們就是鼓勵施打，在策略來講的話，主要是因為我們有效期的壓力。"],["莊委員競程：當然。"],["薛次長瑞元：所以在……","莊委員競程：如果公費的人數不及目標的話，自費部分會不會開放更多？"],["薛次長瑞元：目前自費的部分都是開放的。"],["莊委員競程：都是開放的？","薛次長瑞元：對，原來是1萬劑，後來變成2萬劑，現在已經超過2萬多劑。我們會看實際的狀況……"],["莊委員競程：所以會視情況進行滾動式的開放就對了？"],["薛次長瑞元：對。","莊委員競程：因為現在很多人想打自費，真的是預約不到。"],["薛次長瑞元：並不是因為沒有疫苗……","莊委員競程：是，就是太多人想要打。"],["薛次長瑞元：對。","莊委員競程：5月7號WHO秘書長譚德塞將中國國藥疫苗列入緊急使用許可疫苗名單，並且列入COVAX的分發名單，因為臺灣也有獲得COVAX疫苗的分配，會不會不小心分配到中國的疫苗？如果硬要給我們，我們可以拒絕嗎？","薛次長瑞元：當時我們跟COVAX的合約裡面就講，我們不選用中國的疫苗。","莊委員競程：當時的合約就有講了，所以這一點目前都不用擔心。另外想請教次長，最近國際又再爆發武漢肺炎疫情，尤其印度。WTO一直努力推動放寬疫苗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原本美國跟歐盟反對，上週拜登總統已經表態要支持，不過英國、德國及各大藥廠目前還是有點反對。這個提案對我們取得國外疫苗有沒有幫助？對國產疫苗的影響又是多大？","薛次長瑞元：有關放棄專利權的保護，即原來有專利權保護，你會做也不能做，如果這個是通過的、被接受的，那就是可以做的就去做。以國內的能量來講的話……"],["莊委員競程：我們的技術是可以做。","薛次長瑞元：可以到達這個程度、可以做，但是可以做是由誰來做、有沒有辦法有足夠的量出來，然後有足夠的銷售管道出去，這是另外一件事。不一定放棄專利保護之後，就自動水到渠成，這也不見得。以國內來講，因為我們有這樣的能量，如果可以放棄專利保護，其實對國內是有一些利益的，因為可能會有廠商願意來做這個有點像學名藥的東西。但是國內有兩家廠商現在已經到達二期臨床試驗，可能很快就可以取得緊急授權使用，如果放棄專利保護，別人也可以來……"],["莊委員競程：也可以做我們研發出來的。","薛次長瑞元：對，但對這兩個家廠商是比較不利的。"],["莊委員競程：所以有利有弊。","薛次長瑞元：因此我們還是繼續觀察，看看後續的演變怎麼樣。","莊委員競程：另外請教次長一個問題，衛福部在2月18日公告修正「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其中第十三條的修正引發不少人注意，並認為會影響到民眾尋求救濟的機會，因為其中「無關」的這一款新增第四目「衡酌醫學常理且經綜合研判不支持受害情形與預防接種之關聯性」；另外還有原本的第二目「醫學實證證實為無關聯性或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後面這一段也是有一樣的問題，因為這是救濟的制度，也是一種特別的社會補償制度，尤其疫苗接種還帶有一些公益性跟公衛性。這樣的修法會不會增加民眾舉證的困難，減少救濟的機會？因為這些文字的修改好像將預防接種與受害關聯情形的無法確定類別，全都打入「無關」，就是擴大了「無關」的判定範圍。因為醫學上的資訊是非常專業的東西，對民眾來講，資訊是非常不對等的關係，所以民眾舉證的難度真的是很高，尤其現在大家缺乏信心，而且這次COVID-19又是新的疫苗，在經驗不足狀況下能夠讓民眾安心嗎？如果民眾擔心接種疫苗遭遇的風險求助無門，進而不願意接受疫苗接種的話，人數真的一多起來，會使得傳染病防治功虧一簣，所以在保障民眾的權利跟促進公益與公衛的前提之下，本席希望衛福部可以再思考看看無關這部分的審議，到底要到落在哪一個層級。","薛次長瑞元：這個部分其實是文字的問題。針對疫苗救濟的審議判斷是否符合條件，我們有參考國外的資料，也許經過翻譯變成有點拗口，所以造成後續解讀的問題。事實上在真正審議的過程當中，這些專業意見通常不會是民眾去舉證。","莊委員競程：這個一定不可能，因為民眾不可能有這樣的資訊去舉證，反而是醫學要舉反證來說沒有影響。","薛次長瑞元：對，所以大概不會是民眾主動舉證，如果他有能力要提出證明也可以，但是基本上最後都是審議小組用專業意見去處理，大部分都是這樣。"],["莊委員競程：本席希望這樣的救濟機制可以讓民眾安心。","薛次長瑞元：是，謝謝。"],["主席（徐委員志榮代）：請陳委員玉珍發言。","陳委員玉珍：（12時11分）次長好。今天開放第七類國軍（含文職人員）及第八類65歲以上長者可以接種疫苗，總共有369.3萬人，是現在為止開放最多的族群。昨天疫情指揮中心舉辦臨時記者會，陳部長說打第二劑疫苗時間要間隔8到12週，指揮中心也會儘量讓打第一劑的人可以順利打到第二劑。現在疫苗到貨的大概有31.62萬劑AZ疫苗，現在是不是還有超過20萬劑的存量沒有施打？"],["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委員好。差不多。","陳委員玉珍：剛剛你回答其他委員質詢說，新一批的AZ疫苗預計在6月15日前到貨嗎？"],["薛次長瑞元：6月……"],["陳委員玉珍：6月前嗎？","薛次長瑞元：6月或7月，最快是6月。","陳委員玉珍：因為現在疫情指揮中心開放了第七類及第八類有300多萬人來打，因為國軍那種服從命令的傳統，如果國軍大力支持或者65歲長者力挺，這些疫苗就可以消化掉，但很多人來打是不是可以承諾，這些打第一劑的人一定可以打到第二劑？","薛次長瑞元：應該沒有問題，如果以3個月、12週去算，就是到8月，8月取得應該是沒有問題。","陳委員玉珍：所以次長對這個有信心。第二個、這一次華航的事件讓國人擔心的程度提高，所以要討論自費採檢的部分。你們今天書面報告提到，要擴大給有需求的民眾自費篩檢，有10類可以申請自費篩檢，並由自費檢驗的指定醫院來統計。這10類中的第十類是「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這個開放是審查制嗎？"],["薛次長瑞元：不是。","陳委員玉珍：前面這些原因都是比較明確的，第十類則是因為其他因素需要檢驗，這個還要經過審查嗎？","薛次長瑞元：不是，而是跟醫療院所解釋。","陳委員玉珍：不用，是嗎？比如我現在覺得疫情已經有點危險，我也好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可能有抗體，或者有沒有被傳染，任何民眾都可以申請自費採檢，是嗎？","薛次長瑞元：是，就是去醫療院所說明一下為什麼……","陳委員玉珍：我想要採檢，比如可能是什麼原因。"],["薛次長瑞元：我們並不鼓勵這種……"],["陳委員玉珍：鼓不鼓勵是另外一件事！"],["薛次長瑞元：但是不禁止。","陳委員玉珍：基本上，這樣就可以直接宣布，全民都可以自費採檢，意思就是這樣。你們不鼓勵，但是只要講一個原因，例如我擔心可能會得到或者有得過就可以，所以這個意思就是讓全民都可以自費採檢，不是審查制。"],["薛次長瑞元：不是審查制。","陳委員玉珍：意思就是全民都開放自費採檢，這個很好，事實上是有幫助的，對於比較擔憂的民眾來講，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安全或疫情可能是怎麼樣，因為有的民眾會比較擔心。謝謝，這一點重要，全民都可以自費採檢，不是審查制。","之前衛福部曾經說過，比如不管是美國、大陸等處的臺商，可能已經有一些人在海外、世界各地接種過疫苗，上個月底陳部長說過，要針對他們回臺試辦縮短居家檢疫，但須符合四個要件：已經接種兩劑疫苗、入境前及入境後第7天都要採檢陰性且抗體檢驗陽性，上次說5月中，記得吧？"],["薛次長瑞元：對。","陳委員玉珍：有施打過疫苗的人有保護了，可能可以縮短，這個計畫現在進度怎麼樣？","薛次長瑞元：因為要用什麼樣的抗體檢驗來確定，還需要一些專業上的討論，看哪些抗體檢測的方法可以符合我們要求，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這樣的計畫現在還在討論當中，因為……","陳委員玉珍：現在的進度、研議的怎麼樣？如果要辦是什麼時候開始試辦？如果要開放，每天名額多少？用哪種抗體篩檢、試劑以及具體的路徑、流程？這些都在討論中嗎？","薛次長瑞元：對，這些都在討論中。"],["陳委員玉珍：預計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薛次長瑞元：等到這一波先處理掉。"],["陳委員玉珍：你是指華航這件事嗎？"],["薛次長瑞元：對。"],["陳委員玉珍：但這些是海外回來有打疫苗的人。","薛次長瑞元：對，雖然對象不一樣，但是會容易被混淆，所以我想在華航這一個案件能夠清零之後，我們再來處理。","陳委員玉珍：如果華航這件事情沒有平息或者更嚴重一點，這個部分可能也會往後推遲，因為你們上個月是說5月中，是嗎？"],["薛次長瑞元：對。","陳委員玉珍：事實上應該是兩件不同的事，一個是海外回來、已經接種的人。因為現在接種疫苗的比率還沒那麼高，很多人還不願意接種，比如國內有人接種兩劑，可能要出國，到時候回來也能縮短隔離的期間……"],["薛次長瑞元：可能很多都是這種對象。"],["陳委員玉珍：這樣是不是有可能會提高國人接種疫苗的意願？","薛次長瑞元：剛剛其他委員問我的時候，我有說我們早晚都需要打疫苗，不管怎樣都必須打，不然你就是準備都不出國，也不會接觸到高風險的人，但幾乎不可能。","陳委員玉珍：如果有接種疫苗的人回國可能隔離時間會減短，還有檢驗抗體都做出來的話，事實上，假如這樣做有助於國人接種疫苗的意願。","薛次長瑞元：會有這樣額外的影響，但我們要推這個政策並不是為了要提高接種。","陳委員玉珍：當然此舉對海外臺商回來也有實質上幫助，不然很多臺商兩邊跑，在隔離比較長的情況下，不管是臺商或是對外貿易很多的商務行為都還是會受到影響。"],["薛次長瑞元：也有一些旅居國外的臺灣人也要回來探親。","陳委員玉珍：還有商務旅行，像美國現在施打疫苗的人很多，如果有人從那邊過來已經施打兩劑，可以讓隔離時間相對變短，對我國商務發展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幫助。至於縮短居家檢疫計畫還在研議，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來。有預計什麼時候會研議好嗎？"],["薛次長瑞元：要看華航那個案子。"],["陳委員玉珍：所以華航這件事有影響到。華航這件事會讓人家很擔心嗎？"],["薛次長瑞元：再一個多鐘頭就知道。","陳委員玉珍：希望很平安。從華航這件事看出疫調資訊的落差，我們知道中央跟地方有系統，但地方認為你們沒有提供充分資訊，我剛剛有聽到你回答別的委員，以後你們資訊會提供的快一點，我覺得與其這樣，不如你們在權限方面開放。"],["薛次長瑞元：這個權限本來就有開。","陳委員玉珍：比如臺北市政府也可以知道桃園市政府相關的資訊，現在各縣市政府之間還沒有互相開放嗎？","薛次長瑞元：這個系統都已經開了，衛生局都可以看得到。","陳委員玉珍：比如被疫調的商家或是相關業者，又或者地方政府，因為大家一起打仗，讓他們比較晚知道的話，因此而造成影響，其實反而是比較不好的，事實上早一點讓大家知道，可以早點做防護。","薛次長瑞元：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剛剛委員提到這些商家，也就是這些確診者足跡到過的這些公共場所，要提早讓他們知道，我想……","陳委員玉珍：不要讓他們等到看報紙才知道，這樣民眾也會有怨言，其實可以讓他們早點做防護，這部分應該可以改進。","薛次長瑞元：這部分可以改進，我們會馬上來做。","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關於檢疫者的部分，像是機組員、學生的資訊不會到民政系統裡面，所以有一些里長在抱怨這個，但是問題這些人不是由他們來做關懷，而是由個別的航空公司，或者是學校部分來做關懷，所以這些資訊就不會到民政系統，之前有媒體爆出民政系統的村里長並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也沒用，因為居家檢疫並不是確診的個案，還沒有發生確診，所以那個個案是在那個地方……","陳委員玉珍：關於資訊的交換，中央和地方還是要多充分溝通，不要說之前沒有溝通，後來發生事情又互相推卸，這不是老百姓所樂於看到的，好不好？"],["薛次長瑞元：當然不會這樣。謝謝委員。"],["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12時22分）離島地區到目前為止，還一直維持零確診，這當然歸功於離島居民的防疫措施落實得很好，以及指揮中心指揮得宜，對於離島居民來講，飛機其實是往返臺灣的主要交通工具，最近一直陸續爆發機組員染疫的消息，所以機師的人力調度可能會比較吃緊，請問目前航空業國內外班機的機組人員跟機師有沒有流用的狀況？"],["主席（陳委員玉珍）：請交通部航政司何司長說明。","何司長淑萍：基本上是分開的，長榮跟立榮是分開……"],["楊委員曜：基本上是分開的？那例外的情況是不分開？"],["何司長淑萍：因為他們的機隊不同。"],["楊委員曜：他們機隊不同？這個答案可能有問題。"],["何司長淑萍：還有部分在調度的時候……","楊委員曜：以澎湖為例，澎湖多數是飛ATR，也就是72人座，現在因為觀光人數增多，所以多數都是飛A321或A320，其實A321或A320的機組原本是飛國際線的，因此司長這樣的回答，我沒有辦法接受。","何司長淑萍：之前確實有像委員所講的，A321的機組員是放在長榮，後來他已經把它切歸到立榮，就是他們把機組員部分已經做切離，就是全部歸立榮，有2架A321在飛。"],["楊委員曜：2架？"],["何司長淑萍：對。","楊委員曜：現在恐怕不只2架，立榮A321國內線光是飛澎湖、金門，就我自己的判斷可能將近有10架。"],["何司長淑萍：再跟委員報告……"],["楊委員曜：你知道澎湖現在空橋根本不夠用嗎？","何司長淑萍：對，澎湖的航班……","楊委員曜：所以你回答說有兩架飛機是直接劃給立榮，可是兩架飛機是不夠的，也就是說現行投入國內金門跟澎湖的A321不只2架，那其他的飛機組員有沒有流用的狀況？","何司長淑萍：跟委員報告，有關飛機的流用，剛剛有說兩架是切給立榮，在旺季期間確實會有所調度，關於機組員的管理，長航班的部分目前有3天的居檢加9天自主健康管理，至於短程航班就是當天往返……"],["楊委員曜：我現在要求的就是說……","何司長淑萍：委員是希望能夠分流，國際線跟國內線的部分不要混用，我想委員的意思是這樣。","楊委員曜：對。要不然他如果要回來國內線的話，就必須符合一般的檢疫狀況才可以。","何司長淑萍：對，這部分，我們回去跟長榮那邊再做一個瞭解，因為基本上短程航班是……"],["楊委員曜：虎航現在還有沒有在飛國際線？"],["何司長淑萍：虎航現在是租給華信。","楊委員曜：虎航還有沒有國際線在飛？這個問題應該不只是立榮而已，如此看來天公算是很庇佑我們。","何司長淑萍：虎航部分幾乎大部分都是飛華信，至於它還有沒有飛日本，我要再查一下，因為之前他們有說想要做貨運，可是基本上應該是沒有。","楊委員曜：我覺得現在最好是不要流用，如果要流用的話，必須要經過正常的檢疫程序，我們開放給國際線比較簡便、輕鬆的檢疫程序，這是因應他是飛國際線，但是國際線飛完要回來飛國內線，機組員所接觸的就是國人，怎麼可以回來不……","何司長淑萍：這部分在整個3天跟7天，其實國內線的短程航班也是要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包含他的自主健康管理……"],["楊委員曜：國內線要嗎？","何司長淑萍：國內線沒有，就只有國際線的短程航班。"],["楊委員曜：長程跟短程都有別於我們一般的檢疫？","何司長淑萍：對，沒錯。","楊委員曜：我現在的意思是說假如他飛完國際線，因為國際性有它的特殊性跟公司運作上不得不然的作法嘛！"],["何司長淑萍：對。","楊委員曜：他假如要從國際線流用過來國內線，就必須要符合一般的檢疫程序才對。","何司長淑萍：我們回去再把這部分做一個檢討，儘量達到像委員講的能夠把國內線……","楊委員曜：不行，不是儘量達到，是一定要達到。","何司長淑萍：好，這部分我們會回去檢討。","楊委員曜：司長，在密閉的空間裡面，萬一你透過一個比較簡便的檢疫程序，飛完國際線馬上來飛國內線，一旦爆發疫情感染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何司長淑萍：是，我們回去檢討。","楊委員曜：所以最好是不要流用，一旦要流用就必須要循一般正常的檢疫程序。"],["何司長淑萍：好。","楊委員曜：我並不想要為難你們或為難航空公司，而是這涉及國人跟離島居民的健康，以及離島的觀光發展，一旦一架飛機稍微有一點閃失，只要出現一個案例，今年澎湖跟金門的觀光大概就完蛋了，所以我不得不在這裡非常強烈的要求你們務必要落實。"],["何司長淑萍：好。"],["楊委員曜：這部分的資訊你們多久可以查出來？","何司長淑萍：有關機組員的排班狀況，我們今天回去馬上瞭解，可是如果真的涉及流用……","楊委員曜：你們把目前的狀況以及假設確有不足需要改善的方案等相關資料，於3天之內提供給本席跟陳玉珍委員，因為馬祖可能沒有大飛機，所以請將相關數據資料給我們兩位委員的辦公室。這個問題確實很嚴重，我今天原本想說你們應該已經有注意到這一點，但沒有想到你們並沒有……","何司長淑萍：因為機組員短期航班回來，其實也都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居家檢疫或是自主健康管理的規定，然後……","楊委員曜：不是，短期航班的是14天的自主健康管理而已，跟一般正常的檢疫程序是不一樣的。","何司長淑萍：因為短期航班其實並沒有入境到對方的國境內，短期航班的機組員其實都留在飛機上，然後也有穿戴相關的防護然後再回來，所以基本上他們跟當地是沒有接觸的，而且機組員又在前艙，他們也沒下飛機都是不落地在機上等著回航，所以他們才會……"],["楊委員曜：他們跟一般的乘客沒有接觸嗎？","何司長淑萍：對，沒有接觸，因為他們在前艙全部都在飛機內。","楊委員曜：你講的是機師的部分，我現在講的是機師含空服人員。","何司長淑萍：因為空服員的人數比較多，應該不至於有需要流用。","楊委員曜：不是，他是跟著飛機嘛！","何司長淑萍：這個部分，我回去後3天內把它全部處理清楚，然後將資料交給委員。"],["楊委員曜：好。","何司長淑萍：關於這部分，我也不做過多想法的處理，我直接請航空公司把這個部分處理清楚。","楊委員曜：在3天之內，先給本席與陳玉珍委員辦公室，我們看有什麼問題再找你們討論，好不好？","何司長淑萍：好，謝謝委員。","楊委員曜：謝謝司長，謝謝主席。"],["主席：謝謝楊曜委員。","楊曜委員的意思是說，如果機組員本來飛國際變成改飛國內線的澎湖、金門時就必須視同入境，這樣才足以避免可能發生的風險，麻煩你們，謝謝。","接著我們請洪委員申翰發言。","洪委員申翰：（12時32分）薛次長好！昨天是母親節，其實有很多人應該都在昨天跟家人一起度過母親節，我想大家都知道當媽媽其實非常辛苦，而且從懷孕到養育是一段很漫長的過程，本席今天其實想要特別針對懷孕或生產的一些議題請教薛次長，我自己現在還沒有小孩，可是我自己身邊有很多同儕、朋友都到了開始當父母的階段，也聽到他們其實跟我們反映了許多問題，你應該知道衛福部編有孕婦健康手冊跟孕婦衛教手冊，這點次長應該知道吧？"],["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對。","洪委員申翰：尤其是近幾個禮拜，社會上有個討論非常熱烈的議題就是關於少子女化的問題，當然針對少子女化的問題，大家提出非常多自我分析檢討的因素，探討到底為什麼會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其中讓本席印象很深刻的是有很多女性談到關於生產或懷孕過程裡面父母角色的分工，其實在我們目前很多制度跟機制上，坦白說是出現有些失衡的狀況，當然我猜次長應該不會反對懷孕生產養育子女是父母雙方的責任，但是在現實的狀況裡面，其實承擔這些事情大部分的責任常常都落在媽媽身上，倒不是說爸爸不負責任，可是確實爸爸常常會把自己放在一個協助者的角色，但是事實的狀況卻又是常常不知道從何協助起，所以今天我想跟次長討論，到底該怎麼協助爸爸成為一個在懷孕期間的神隊友。在這邊次長可以看到我把孕婦健康手冊印出來，其實說實話，我們自己在看孕婦健康手冊時，一開始就覺得為什麼這個手冊名稱就叫做「孕婦健康手冊」？這很容易讓人覺得這好像就是媽媽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我們可以一開始從這個手冊編列的邏輯，甚至從名稱、裡面的內容，我們不要這麼先入為主的，看起來是從一個媽媽或是孕婦的角度來編寫這樣的手冊，有沒有可能？","薛次長瑞元：當然要做改變是有可能的，但是一開始那時候，只是針對懷孕的婦女，從一開始的時候就這樣……","洪委員申翰：我知道一開始是這樣，可是其實我們走到現在　當然我們還是要針對孕婦所有的需求跟他所需要知識，以及可能可以提供他們一些判斷來提供給他專業的資訊跟知識來引導大家怎麼來做好這些部分，可是我們也看到一開始整個過程的編寫，恐怕確實就相對比較少去思考到爸爸的角色。","薛次長瑞元：對，沒有錯。","洪委員申翰：所以有沒有可能我們其實可以開始改變，像手冊的名稱可以變成是「孕期手冊產檢篇」、「孕期手冊健康陪伴衛教篇」有沒有可能從這樣的角度改變開始？","薛次長瑞元：當然有可能，我們會請國健署做討論。","洪委員申翰：所以這是可以做的嘛！對不對？所以可不可請你們一併做一輪的檢討，甚至我自己也看了這本手冊的內容，手冊裡面很多是從孕婦的身體健康狀況給孕婦一些建議跟判斷，但有沒有可能裡面能增加一些章節是讓爸爸來看的，提供爸爸怎麼來協助？爸爸該做什麼事情？爸爸該做什麼準備？以及如果他做了什麼準備，可能會讓孕婦在心裡上面更穩定、更支持、更覺得安全，我們可不可以增加類似這樣的章節，讓爸爸來參與，同時也接受這樣的資訊，可以嗎？"],["薛次長瑞元：當然可以。","洪委員申翰：所以這部分可以一併的來做規劃，甚至可以來落實嗎？"],["薛次長瑞元：是。","洪委員申翰：這段時間，我也請我的同事去蒐集不少大家對孕婦手冊的意見，很多人都談到一個問題就是現在的醫療院所、診所提供給孕婦這本手冊的時間，大約是在懷孕10到12週的時候，可是其實有很多孕婦，特別是年輕的孕婦覺得他們可能在更前面的時間就需要這些資訊，而不是等到懷孕10到12週時，甚至他們覺得在4到6週他們去做檢查時，他們就需要去理解怎麼克服前半段生理不舒服的狀況，如果你要大家去網路上面找，有時候找到的資訊品質參差不齊，如果今天衛福部所提供的資訊是好的話，那能不能把提供這個手冊給新手爸爸媽媽的時間再提前一些？甚至在他一開始如果檢查出來懷孕時就可以把這個手冊給大家了。","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我本身是婦產科醫師，所以我也時常在發孕婦手冊，發放時間的考量是因為大約在第8週進行超音波檢查時可以看到心跳，這時才比較確定，所以通常會在第8週之後才發給他們孕婦手冊，要不然在那之前，因為懷孕是否可以成型等狀況還沒有那麼確定，如果太早發放手冊，萬一出現一些不好的結果時就會對他們造成心理傷害。","洪委員申翰：所以至少看起來在確定時候的當下，我們就可以發給大家這本手冊？","薛次長瑞元：所以第8週是比較適合，至於是不是要將時間往前提的話，可以再作考慮，但是不一定需要。","洪委員申翰：因為次長是婦產科醫師，有關這部分您比較專業，但我這邊想提出的建議是，有沒有可能我們這本手冊的運用可以讓它的效益跟價值更大？可以幫助的層面能夠更廣？關於這部分，包括發放的時間、裡面的內容、以及剛才提到手冊的名稱，甚至裡面編寫的邏輯，有沒有可能做一併的檢討？其中很重要的部分是我們希望都有助於媽媽或爸爸能一起有更多完整的資訊、一起承擔跟作出該做的決定，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目的，可以嗎？"],["薛次長瑞元：可以。","洪委員申瀚：最後我想教次長的是，現在很多人在反映的問題。我們剛才講到少子女化的議題，事實上我在新北托育資訊網看到，很多人都在抱怨的2個問題，一個是說，我們看到托育時間幾乎都在5點到6點之間結束，所以很多托育中心都會跟家長說不要太晚來接小孩。可是這對現在的雙薪家庭來說，其實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事情。請問在托育的時間上，衛福部有沒有一些配套作法，可以來協助這些爸爸、媽媽，讓這些父母的工作時間，可以跟托育有一個比較好的對接？這個問題其實造成大家非常、非常多的困擾。次長，可以嗎？"],["薛次長瑞元：這有許多層面必須去考慮。"],["洪委員申瀚：當然了。","薛次長瑞元：因為托嬰中心的工作人員仍然適用勞基法，如果延長時間會不會涉及到加班的問題？父母親需不需要多付托育的加班費？這牽涉到的問題有點……","洪委員申瀚：次長，我剛剛說的意思是，有沒有可能衛福部和勞動部討論出一個配套，讓這個長年大家詬病已久的問題，能夠獲得更好的處理跟解決？今天的重點是我們希望問題能夠解決。","薛次長瑞元：報告委員，其實很多書都有寫到這個問題。如果要有配套的辦法，就是延長托育時間的話，托育中心要多收年費，而這些父母親認為這種狀況很正常，自己有繳費所以就愈來愈晚接孩子。以現在這種狀況來講，如果你用拜託的方法會比較好。","我的意思是這當然可以討論，但要討論出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是不容易的。","洪委員申瀚：次長，我現在不是講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我們在公共政策上不是求這個。我覺得這是長年已久的現象，大家其實詬病不斷。從公共資源或是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角度來看，還有沒有什麼更進一步的配套跟方法可以銜接，讓這個現象能夠減緩，能夠協助大家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大家希望得到解決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次長可以找勞動部，針對像這樣的問題找出解決辦法？也許在你看來這是一個細節問題，但是我覺得很多的環節就是在這些細節裡面。"],["薛次長瑞元：沒有錯。","洪委員申瀚：讓大家覺得這個國家、這個政府有為大家在著想，可不可以？","薛次長瑞元：可以，我們找勞動部一起來討論，沒有問題。但能不能有個什麼樣的、非常偉大的結果出來，我沒有辦法保證。","洪委員申瀚：次長，我覺得不要用「偉大」這種字眼。我們希望面對問題、處理問題，也許沒辦法一下就根本的解決，但是希望能夠得到緩解。我覺得很多人在意的是國家的態度、政府的態度。你真的幫他面對問題了，大家心裡面覺得舒坦是在這些地方上，而不是講我們一定要什麼多偉大的辦法。我覺得不是用這個態度跟想法。","這部分我想還是要跟次長說一下。你剛剛的回答，我覺得其實並不是大家要求的事情。","薛次長瑞元：我的意思是說，是否能夠有一個大家都覺得非常好的解決方法，我沒有把握。","洪委員申瀚：我們儘量趨近這個解決辦法，可以嗎？"],["薛次長瑞元：可以。","洪委員申瀚：好，那接下來我們會持續再跟衛福部、勞動部一起討論這件事情。謝謝。"],["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李委員德維：（12時43分）次長好。請教次長，今早部長臨時向召委請假，表示華航、諾富特的疫情更加嚴重了。可以這樣解讀嗎？"],["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薛次長瑞元：我想下午2點的記者會就會宣布。當然第一個是有新的確診個案，第二個是整個管控、檢疫的措施，可能需要再做調整，所以必須要開會去處理。","李委員德維：所以2點鐘記者會會有最新的狀況，對不對？"],["薛次長瑞元：是。","李委員德維：次長，報告上寫全面擴大開放有需求的民眾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適用的原因有十類，反正就是很多。本席要請教次長，現在全世界的疫情更趨嚴重，臺灣當然不諱言因為華航、諾富特這部分，其實也讓大家覺得疫情有擴散的感覺。為什麼到現在衛福部還不全面開放申請自費的採檢，考量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技術上有困難嗎？","薛次長瑞元：剛剛其實陳玉珍委員也問過，以現在的十類，尤其是最後的第十項，基本上等於說，你只要有意願去做，跟醫療機構說明就可以做了。","李委員德維：為什麼只能在醫院檢測？請大家看我帶來的資料圖。日本在很多地鐵站以及相關的商業場所附近，都設有這種檢驗站。它非常簡便，費用只要2,300元日幣，團體價1,900元日幣，如果是醫療單位介紹去的更只要1,650元日幣。現在臺灣檢測的費用，衛福部規定多少錢，你們自己說。"],["薛次長瑞元：5,000元。","李委員德維：為什麼差那麼多？人家還是日幣啊！你們規定的5,000元是臺幣。以前你可以說量小所以價格那麼高，現在你為什麼不開放民眾檢測，讓大家知己知彼？目前疫情的確是更加嚴重了，但是你們絲毫不考量，一直抵抗就是不願意開放，不是這樣嗎？","薛次長瑞元：沒有，這個檢測的目的何在？這個……","李委員德維：那是人家的自由，就有人想要檢測。","你們規定的費用是5,000元，而且還指定醫療院所。日本可以這樣做，為什麼臺灣做不到？"],["薛次長瑞元：日本的疫情控制沒有臺灣好。"],["李委員德維：這是無關的。"],["薛次長瑞元：怎麼會無關？"],["李委員德維：檢驗和疫情有關嗎？"],["薛次長瑞元：他們去做檢驗之後呢？","李委員德維：檢驗後他就知道了，你要讓民眾安心。","薛次長瑞元：沒有安心，結果他們染疫的人一大堆。","李委員德維：你的意思是說，染疫多的就不需要檢驗？"],["薛次長瑞元：不是。"],["李委員德維：染疫少的就不需要檢驗？染疫沒有開放檢驗嗎？"],["薛次長瑞元：他們的檢驗政策並沒有讓他們的疫情趨緩。我們為什麼要學他？","李委員德維：不是要學他，是要讓人民自己知道。"],["薛次長瑞元：人們現在可以去做檢驗。","李委員德維：你又規定費用是5,000元，你是以價制量。"],["薛次長瑞元：沒有。","李委員德維：怎麼沒有？現在臺灣的廠商像普生、寶齡、台康都有相關新冠肺炎的檢測試劑，而且大量供應國外。但是你卻規定費用、指定醫院，不是這樣子嗎？現在疫情越來越嚴重……"],["薛次長瑞元：因為我們用的方法是一個標準。我們不希望有太多的標準。","李委員德維：你所謂我們現在的標準，是什麼標準？","薛次長瑞元：就是PCR，有一定的這些方法做出來的，我們才採信。如果有很多的方法，但是它的準確度等等，不可比較的話會讓疫情控制更困難。","李委員德維：次長，你講這個話，我想民眾聽不下去。"],["薛次長瑞元：但這真的是要防疫的基本功。","李委員德維：防疫的基本功並不在於，你要不要開放讓大家自己檢測。你現在講的意思是說，你規定費用5,000元是為了民眾好。是個意思嗎？","薛次長瑞元：沒有，5,000元是算出來的，是醫療機構現在做這樣子檢測的成本。"],["李委員德維：那為什麼人家的費用那麼低？","薛次長瑞元：因為用的方法不一樣，準確度也比較差，所以他的疫情就沒有辦法控制。","李委員德維：你的意思是說，日本應該學我們嗎？","薛次長瑞元：我們當然是希望這樣，但他來不及了。他現在的狀況也沒辦法學我們了。","李委員德維：所以你們就是堅持，絕對不開放讓大家檢測。"],["薛次長瑞元：我們現在有開放啊！本來就可以自費檢測。"],["李委員德維：成本怎麼算出來的？","薛次長瑞元：就是算出來，因為有人力……"],["李委員德維：成本怎麼算？"],["薛次長瑞元：我們再把資料給委員好不好？"],["李委員德維：什麼時候給？"],["薛次長瑞元：兩天。","李委員德維：好，請在兩天之內把成本算出來，送到本席的辦公室，好不好？","薛次長瑞元：好，謝謝。","主席：謝謝李德維委員，我覺得問得很好，自費檢驗太多無症狀確診的，民眾也有這個疑慮。如果普遍檢查就會有很多無症狀確診者，有沒有可能？感覺好像掩耳盜鈴。沒關係，我們尊重。","接下來請陳委員瑩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瑩：12:50"],["陳委員瑩：（12時50分）我們先請衛福部次長休息一下。","主席：先讓次長休息吃便當，次長還沒吃飯，這位是佛心立委。","陳委員瑩：對，我是佛心召委。我先請教勞動部次長。","主席：很多沒有上來的，可以起來活動一下。","陳委員瑩：薛次長請用餐。王次長，我今天主要是想跟你們討論，疫情調查中被匡列為接觸者，以及不幸感染的確診者，他們的勞動權益問題。對於衛福部匡列的接觸者，如果是受僱的勞工朋友，因為必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大約有14天沒辦法正常工作。這段期間他們的收入，與諸多勞動權益都受到影響。除了疫情指揮中心每天有1,000元的補助之外，勞動部有沒有提供相關的補助？"],["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說明。","王次長尚志：委員好，這部分因為疫情中心已經有補償了，所以勞動部的部分就沒有。","陳委員瑩：好，回答得很清楚。事實上，很多勞工的收入是遠高於基本工資的，目前看來疫情指揮中心的補助並不夠。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真正協助到這些勞工朋友？勞動部有沒有什麼想法？","王次長尚志：委員很關心勞工朋友，現在基於防疫的需求性，原則上因為疫情中心已經依照特別條例，給予他們補償。站在勞動部的立場而言，我們是希望他們能儘快地返回職場。因此在檢疫期間，誠實向委員報告，礙於整體經費的問題，勞動部是將重點放在返回職場後的協助，協助他們儘快返回。至於在疫情檢疫期間，確實是基於整體經費的考量，所以……"],["陳委員瑩：你覺得疫情指揮中心的協助和補助夠不夠？"],["王次長尚志：因為他是整體性的……","陳委員瑩：我知道是整體性，但是你又跟我講了一大堆，聽起來似乎你也認為不太夠，但因為整體性經費的關係，是不是？"],["王次長尚志：是。","陳委員瑩：好，謝謝。我欣賞你，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像你們的職安署署長，講一堆，聽不懂他在說什麼。"],["王次長尚志：謝謝委員。"],["陳委員瑩：法令上有沒有權力要求雇主一定要給薪？我指的是因為疫情關係而受影響的部分。","王次長尚志：除非他是執行職務而感染，這部分我們當然會要雇主要付給，因為是執行職務，所以應該要付給，包括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責任。但如果不是在執行職務之下，原則上大概還是會回到特別條例來處理。","陳委員瑩：如果沒有被認定為職災，就是沒有法源依據，卻要求雇主要支付薪水，也是引用特別條例的部分。","王次長尚志：誠如委員所提示，如果老闆很佛心的話，當然我們儘量，可是……","陳委員瑩：佛心的老闆是有，但是大部分沒有給的，也不能說他沒有佛心，因為這樣的要求，本來就對雇主不太公平。你都點頭了，我就當你認同了。"],["王次長尚志：謝謝。","陳委員瑩：我很好奇，勞動部有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王次長尚志：確實，我們當時的考量就是不可歸責。當然，在職災的認定上，我一直要求我們的職安署，如果有勞工朋友染疫的話，要先釐清是不是因為執行職務。如果是的話，應回歸雇主要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負責。如果不是的話，確實是一般性的整體考量，自然會有差別待遇的問題存在。","陳委員瑩：我再問你一個問題，按照你剛剛回答的邏輯，如果因為職務上的原因，像這次華航諾富特飯店的員工，或是外包廠商的員工被隔離了，指揮中心有沒有把他們匡列對象的身分提供給勞動部？還是你們看新聞才知道？"],["王次長尚志：這個部分應該……"],["陳委員瑩：誰要幫忙回答？沒有提供給你們對不對？"],["王次長尚志：目前沒有。"],["陳委員瑩：所以你們是看報紙和新聞才知道的。","王次長尚志：對，但是我們也有要求職安署去做瞭解，就是……","陳委員瑩：我沒有說這樣子不對，因為資訊確實需要被保密，但是你們必須要協助這些已經有確診……"],["王次長尚志：勞工朋友。","陳委員瑩：對，所以我點出這個問題，你們要回去思考一下，衛福部同樣也要思考這個部分。勞動部能否協助這些因為疫調資訊不夠對稱，事後無辜被檢疫或隔離的勞工，提供他們必要的協助？","王次長尚志：謝謝委員的提示，這部分我們會後邀請相關單位一起來研議好不好？","陳委員瑩：好，這部分也請衛福部一併考量，或許在當下不方便，但你們如何能在個資不外洩的前提之下，做一個比較好的處置。我想疫調資訊的遲延或不夠透明，如同疫苗接種一樣，是最重要的勞動議題。其實大家最關心的，不外乎薪資、假別、全勤獎金、考績，以及和事業單位的衝擊。其中還有涉及白領外勞、藍領外勞，還有本勞跟相關勞動權益的保障。","另外，事業單位如果因為疫調而停止營業，導致收益銳減，勞動部難道不用會同經濟部和財政部，考慮給予這些事業單位免於稅負、融資、低利貸款，或者優先採購的協助？你們有沒有思考過，應該要這麼做？","王次長尚志：目前現有的機制，我想陳委員對於勞動議題的專業，大家都非常瞭解。現在勞動部的機制，除了減班休息、充電、薪資補償之外，剛才委員提到的部分，因為涉及跨部會，免稅可能是財政部的部分。我想會後我們一起就相關部會之間……","陳委員瑩：若你認為我提的意見有道理，大家會後就應該立刻一起來合作，因為防疫是所有部會要一起合作的事，不會只有衛福部或勞動部。所以我點出這些問題，希望你們可以好好的思考，然後要付諸行動去處理。","另外，關於外勞因為疫調受到的衝擊與影響，我認為勞動部基於國民平等待遇的原則，無論是藍領或白領，應該要有專門的管道去協助他們，勞動部是否已有相關的機制關心他們，有沒有？","王次長尚志：目前我們地方政府除了訪視員之外，我想大家都有相關的一致性，無論是委員所提示的藍領跟白領，我們就一致的對待，不會有差別待遇。","陳委員瑩：好，本席要再請問次長，你們有沒有掌握、瞭解哪些事業單位或哪些外籍勞工被檢疫隔離了？你們有沒有掌握這個數據？","王次長尚志：截至5月6日為止，大概有227位確診，目前還有15位正在住院當中，所以有212位現在都已經解除隔離了。"],["陳委員瑩：目前居家的部分有多少人？","王次長尚志：關於居家的部分，剛才我在報告當中也有提到，他們一進來，我們地方政府的訪視員就會馬上進去，所以這個部分……","陳委員瑩：所以中央主管機關跟疫情指揮中心都有合作，你們對這個部分都有……","王次長尚志：還有地方政府，所以目前大概有五萬多位都完成了。"],["陳委員瑩：很明顯這樣的合作是必要的。"],["王次長尚志：是。","陳委員瑩：如果是因為職業的關係而感染病毒並確診的人，我知道可以被認定為職災，不過僅僅是認定為職災、職業病，可以享受到的權益也只有公假、免部分負擔還有勞保傷病或失能給付，和他們真正的損失其實還有一段很大的距離，其實這些人被感染並不是由於他們自己的過失，可能就是因為疫調的速度不夠快才造成這種結果。你們是覺得如果發生這種情形，這些人就要自認倒楣嗎？你們勞動部有沒有什麼規劃可以比較明確的保障這些勞工朋友的權益？","王次長尚志：跟委員報告，如果確認是職災，事實上雇主要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負工資補償的責任，如果因職災而致傷病，也會依勞保條例給予補償，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都會儘量讓勞工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陳委員瑩：我想做一下結論，今天我提出這些問題，主要是想提醒你們，防疫並不是只有今天來的衛福部、勞動部等部會的事情，各部會應該都要隨時支援疫調的工作，同時為了保障民眾還有事業單位的權益，你們要基於權責做妥善的規劃，而且還要超前部署，一定要發揮整體合作的精神，不可以認為病毒不會來而心存僥倖，大家一定要互相合作來共同度過這個難關。"],["王次長尚志：謝謝委員的提示。"],["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為洲、張委員其祿、李委員貴敏、黃委員世杰、萬委員美玲、林委員俊憲、高委員虹安、葉委員毓蘭、羅委員明才、廖委員婉汝、林委員奕華、謝委員衣鳯、何委員欣純、王委員美惠、林委員德福、高委員嘉瑜、邱委員志偉、蔡委員易餘、洪委員孟楷、吳委員秉叡、劉委員建國、陳委員椒華、邱委員顯智及蔡委員壁如均不在場。","本日詢答全部結束，楊委員瓊瓔、林委員德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委員林德福書面質詢：","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3時4分）"]],"block_lines":[1,7,7,10,266,271,274,276,296,297,319,320,335,354,355,370,371,379,390,391,395,406,408,409,412,414,416,417,420,421,422,427,430,431,434,435,438,439,440,442,443,444,447,449,450,452,453,455,456,457,462,464,466,469,472,473,474,475,476,477,479,480,481,483,484,485,488,489,497,502,503,505,506,507,511,513,517,518,519,521,522,523,527,528,530,537,544,546,550,553,557,559,567,568,570,573,575,576,577,581,588,590,592,595,597,598,608,610,615,616,618,619,620,621,624,627,628,631,634,641,644,647,648,650,651,655,659,661,664,668,669,675,676,679,684,686,687,690,696,703,706,712,713,715,719,720,724,730,733,735,736,737,739,742,743,747,751,752,754,758,759,761,765,776,777,784,796,797,798,799,800,801,803,804,807,811,812,818,821,823,826,831,833,835,837,838,842,846,848,853,854,859,860,862,863,865,866,868,870,875,877,879,885,887,889,890,892,893,898,904,905,906,908,911,916,917,918,919,920,923,925,926,931,933,934,935,937,946,947,949,951,952,953,954,957,958,960,961,965,969,970,975,977,980,988,990,991,997,1003,1008,1012,1013,1021,1023,1029,1031,1032,1039,1046,1048,1049,1051,1054,1058,1063,1064,1065,1066,1067,1071,1072,1073,1075,1077,1079,1083,1086,1091,1092,1094,1095,1096,1097,1097,1102,1107,1111,1112,1114,1116,1117,1122,1126,1127,1128,1129,1132,1143,1147,1148,1152,1153,1155,1157],"person_count":{"薛次長瑞元":104,"主席":44,"洪局長淑敏":6,"何司長淑萍":9,"王次長尚志":21,"江組長義益":1,"廖委員國棟":10,"吳署長秀梅":3,"蘇委員巧慧":11,"吳委員玉琴":7,"賴委員惠員":11,"賴委員香伶":5,"邱委員泰源":1,"蔣委員萬安":4,"委員張育美等提案":1,"提案人":1,"洪委員申翰":1,"徐委員志榮":3,"黃委員秀芳":6,"林次長騰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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