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星期三）9時至11時2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歐珀"],["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出席委員：鄭運鵬    陳歐珀    游毓蘭    曾銘宗    林思銘    江永昌    陳以信    黃世杰    陳玉珍    劉建國","      委員出席10人","列席委員：邱顯智    陳椒華    陳亭妃    謝衣鳯    洪孟楷    江啟臣    劉世芳    楊瓊瓔    廖婉汝    張育美    李貴敏","      委員列席11人","請假委員：周春米","      委員請假1人","列席官員：監察院秘書長  朱富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主    席：林召集委員思銘","專門委員：梁雯璍","主任秘書：張智為","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二、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討  論  事  項","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二、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三、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四、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五、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六、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七、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八、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九、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歐珀、游毓蘭、陳以信、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邱顯智、黃世杰提出質詢；委員鄭運鵬、楊瓊瓔、周春米、林思銘、陳玉珍、李貴敏、劉建國提出書面質詢。）","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第一案至第九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四、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之預算提案，請於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前送交本會，逾時不予受理。","散會"],["主席：我們等出席委員人數足夠後，再行確認議事錄。","繼續報告。"],["項目：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列席就「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本次會議議程排定「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現在進行報告，發言時間3分鐘。首先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報告。"],["陳委員玉珍：我想請教一下列席官員，警政署署長請假，因為刑事局跟賄選比較有相關，為什麼刑事局局長也沒有過來？"],["主席：局長沒有跟我請假，我不曉得。"],["陳委員玉珍：喔！"],["主席：需要他來嗎？有副署長來就可以了。"],["陳委員玉珍：不是，署長請假，相關列席的單位為什麼都是請副主官出席？比如說署長真的沒有空，應該有一個正當的理由，請說明一下。"],["主席：請國會聯絡人聯絡一下局長。"],["陳委員玉珍：說明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主席：局長有沒有空？他沒有跟我請假，請聯繫他來，看能不能聯絡到他，請馬上聯絡。","在聯絡過程的期間，我們先進行報告。首先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報告，時間3分鐘。"],["黃副秘書長麟倫：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今天貴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專題報告，本院應邀前來列席，深感榮幸。茲就本院業務有關的部分，提出簡要報告。","首先是有關於賄選的法律規範，我們現行的法制上，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條及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相關的法規範可以說已經很完備了，包含各種的買票行為，不管是政黨或者是地方議會，以及在做仲介的這種情形都有相關的處罰規範，處以一定的刑度。另外，對於俗稱「搓圓仔湯」行為，在選罷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一條也有相對應的規範；對於包攬賄選也有一定的處罰，所以現行處罰的規定已經是相當完備。","對法院而言，我們收到起訴的案件以後，依照選罷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對於選罷法或者刑法上妨害投票罪的案件，各級受理法院必須在收案之後，應於6個月內審結，這是刑事案件。事實上即使是民事訴訟的當選無效事件，依照選罷法的規定，一樣要在6個月內終結，這是我們現行的法制規定，對於選舉罷免的案件特別規定要加速進行。另外，司法機關內部有個管考規定，就是「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我們也規定如果收案之後在5個月還沒結案，因為距離法定的期限只剩下1個月，我們也會及時提醒各個承辦的法官要注意時效。","在「行政中立」的部分，我想依照憲法的規定，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以這個中立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上我們也時時提醒法官，在辦理案件的時候，不能因為他是任何政黨或者任何身份做區別處理，如果有違反的話，我們有相對應的處罰。我相信對於法院而言，司法中立在選舉的過程中，國人是可以相信的，我們絕對不會有任何偏私跟偏頗的情形。以上簡單的跟各位委員做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報告，時間3分鐘。"],["蔡部長清祥：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報告如下，敬請指教。","公平選舉是民主政治及國家廉能的基礎，本部面對即將到來的選舉，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臺灣高等檢察署統籌檢、警、調、廉、移民機關，公正執法，讓選舉平和舉行及落幕。本部在今年3月31日，提出「一個核心目標」（公平選舉、杜絕不法），落實「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等三項工作重點，確實執行「掌握賄選熱區，提升佈雷成效」、「強化科技查賄，防範數位賄選」、「打擊暴力賭盤，防杜虛設戶籍」、「速查辦假訊息，降低負面效應」、「掃蕩地下通匯，阻絕境外資金」、「全民齊一反賄，鼓勵檢舉賄選」等六大具體作為。","截至目前為止，查賄具體作為及防治成效如下：一、掌握賄選熱區，提升佈雷成效。落實「重獎、重懲」、「速獎、速懲」的賞罰原則，發揮警察、調查機關情資在地化的優勢，進而提高佈雷成效。二、強化科技查賄，防範數位賄選。各地檢設置的科技查賄指揮中心、數位查證中心迅速判讀數位證據，逐層向上溯源，賄選已不再侷限於傳統的現金買票模式，可能擴及到以新興數位化支付工具進行賄選，各查察機關將善用科技查賄工具妥適應處；善用國家金融情報中心（FIU）功能嚴查金流，即時掌握可疑資金流動的情資，並深入清查可疑參選人及其樁腳帳戶的資金。三、打擊暴力賭盤，防杜虛設戶籍。警政署已發動三波全國同步檢肅非法槍枝專案行動，查獲147件、164人、各類槍枝219支、改造槍枝場所22處；臺高檢也結合了警政署發動四波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總共檢肅到案目標有258人，手下成員有1,500人，查扣資金達新臺幣1,742萬元，而且也實施三波全國同步查緝賭博專案，共查獲1,120件、4,809人，查扣賭資9,217萬元；各地檢署結合了戶政、警政機關，事前嚴密清查設籍狀況，鎖定可疑的虛設戶籍人口、對象，以事前柔性勸導、事後迅速查辦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有效遏止虛設戶籍人口。四、迅速查辦假訊息，降低負面效應。各查察機關針對涉有犯罪嫌疑的假訊息案件，應迅速掌握情資、妥適優先處理、即時主動澄清說明。五、掃蕩地下通匯，阻絕境外資金。總共查緝112案，涉案人數有449人，以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人數有25人、交保84人，專案查扣及凍結犯罪所得有五億餘元。六、全民齊一反賄，鼓勵檢舉賄選。聯合公私部門共同舉行6,383場協助反賄選宣導，也前往原鄉部落進行反賄選共227場，適時公布查賄成果，總共發布256篇新聞；加強宣導檢舉賄選有高額獎金，鼓勵勇於檢舉賄選，並指導檢舉人如何有效蒐證。","另外有關落實行政中立部分，本部為了確保公職人員依法行政，不得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或參加其他政治團體，影響選舉競選活動，要求本部廉政署所屬各政風機構加強宣導，合計宣導5,182場次。最後結語，我國是高度民主法治國家，乾淨的選舉是國家廉能的基石，本部將會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結合檢、警、調、廉、移民機關，貫徹公平選舉，杜絕不法的目標，以維護乾淨的選風，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報告。"],["王局長俊力：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奉邀列席委員會就「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進行專題報告，提出以下報告，敬請指教。壹、前言，針對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由於選舉種類眾多，而且參選者眾，所以我們在去（110）年12月21日召開擴大局務會議以後，即開始從事這次選舉查察工作的規劃跟籌備。貳、工作部署，第一、期前規劃：我們在今年2月8日就已經通函各外勤處站，即日起要加強進行查察賄選，蒐報各項情資，確實掌握所有參選人的賄選動態。第二、我們頒訂相關的查察專案跟查察專案工作計畫，都是依照法務部111年3月31日函頒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來進行。第三、我們建置了選舉查察檢舉專區，在我們的全球資訊網上有特別的網頁，提供民眾瞭解檢舉賄選的相關規定，還有賄選的態樣跟檢舉方法，以及檢舉賄選的獎金等，並且我們也在專區連結QR code跟問答Q&A，提供民眾參考。第四、我們頒訂查察賄選的相關作業規範，而且也制定了考核要點，並且進行相關主管的座談；另外，我們也訂立獎懲辦法，並且舉辦誓師大會，要求所有外勤主管必須要非常審慎、用心來辦理這一次的選舉查察工作；除此之外，我們也針對值日同仁舉辦選舉查察的各項宣導講習；另外，我們從上個月底（10月31日）開始，派了157位人力進駐全國21個地檢署，配合檢察官的指揮查察。","目前的防治成效，我們辦理反賄選的宣導計畫，總共已經進行了99場，目前蒐報的情資有1,012件，其中已經偵辦的有196案，約談了1,687人，其中交保107人，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的有23人，也移送了36案、起訴了6案。最後，本局會秉持著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的立場，不去干預以及影響所有相關的選舉活動，但是我們會強力地進行查察，避免金錢暴力介入選舉，以及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保障國人有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空間，以上報告完畢。"],["主席：請法務部廉政署莊署長報告。"],["莊署長榮松：主席，我們這部分的報告就在剛才部長的報告裡面，所以我們沒有特別要報告，謝謝。"],["主席：在請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報告之前跟陳委員說明一下，剛剛國會聯絡人有來說明，因為署長10時有個重要的記者會，因為最近有一些案子很複雜，已經發採訪通知了，剛剛署長有打電話來跟我請假，他開完記者會之後馬上過來。","現在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報告。"],["林副署長順家：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工作報告，並備質詢。首先，誠摯地感謝各位委員對本署的長期支持與重視，期盼繼續給予策勵與指教。本署謹就本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各警察機關查察現況及策進，簡要報告如下。","壹、前言","為防制金錢、暴力及各種脅迫、利誘介入本次九合一選舉，本署業函頒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相關查賄制暴執行計畫，以有效查察策略，要求各警察機關全力動員投入查察賄選、防制暴力工作，綿密情資布建，積極偵查作為，提升查賄制暴成效，展現政府淨化選風及維護選舉期間治安平穩之決心。","貳、查察現況與成效","一、成立專案小組，建立檢警聯繫窗口，專責查察","各警察機關均已成立「查察賄選防制暴力專案小組」，積極蒐報賄選暴力情資，並與各地檢署建立窗口，保持密切聯繫，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各類賄選暴力案件，另本署刑事警察局特別規劃所屬各外勤偵查大隊，區分北、中、南等專責區域，機動支援地方警察局偵辦賄選暴力案件，提升偵辦案件效能。","二、嚴防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選","各警察機關除全體動員嚴密查緝各類賄選，防制選舉暴力案件外，對於選舉假訊息案件即時受理，迅速查辦，以降低選舉負面效應；另外，加強注蒐境外勢力不法金流或吸收特定政黨、團體製造暴力紛爭，全面防制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項目：三、規劃全國掃黑肅槍專案，壓制不法氣焰","本署持續敦促各警察機關淨化選前治安環境，嚴防暴力危害，並規劃全國同步掃黑及肅槍專案工作，檢肅幫派組織犯罪及查緝非法槍彈，穩定社會治安。"],["項目：四、加強掃蕩賭博，嚴防選舉賭盤成型","本署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賭博情資蒐報，並於選前以密集掃蕩策略，動員全國同步執行查緝賭博，針對選舉賭盤易依附管道如六合彩簽賭、網路賭博加強查緝，對於每一件遭查獲的賭博案，追溯源頭，清查是否有選舉賭盤相關情資，藉以剷除選舉賭盤盤口，防止賭盤成型。"],["項目：五、執行成效","(一)查察賄選、防制暴力","本（111）年至11月4日止，各警察機關移送各類賄選案件121件526人（禮品58件277人、現金買票37件173人、餐會8件33人、幽靈人口4件17人、旅遊3件3人、其他賄選11件23人），移送各類選舉暴力案件55件75人（恐嚇49件67人、傷害5件7人、其他暴力1件1人），移送其他妨害選舉案件310件373人，期間無重大暴力選舉案件發生。","(二)全國同步掃蕩專案","本（111）年1至10月，執行掃黑專案4波，總計檢肅幫派組織到案1,758人，查扣不法利得新臺幣（下同）1,742萬5,521元；肅槍專案3波，總計查獲147件164人，查緝非法槍械219枝及改造槍械場所22處；查緝賭博專案3波，總計查獲1,120件4,809人，查扣現金9,219萬374元；掃蕩地下不法金流專案2波，總計查獲85件344人，查扣犯罪所得2億9,638萬7,730元，成果豐碩。","參、策進作為","一、集中查賄量能，擴大查賄成效","本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滾動式修正布雷，落實蒐報並分析有效賄選情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以集中司法資源、強化查賄量能。另本署刑事警察局全力支援地方偵辦賄選案件，中央地方合力查賄，提升查察效能。","二、持續全國掃蕩，淨化選前治安","為防範暴力、選舉賭盤及境外資金流入影響選舉，本署於選前持續辦理掃黑、肅槍及查緝賭博等專案，絕不容許幫派暴力及以選舉賭盤影響選舉公平性；另自10月24日起至11月9日止，本署配合臺灣高等檢察署刻正執行第3波「掃蕩地下金融專案行動」及第4波查緝賭博專案，持續嚴密查緝地下通匯及賭博不法，有效防堵不法賄選資金流竄及嚴防選舉賭盤成型。","三、運用多元宣導，加強查賄反賄","各警察機關已建立多元檢舉管道（如信箱、專線電話、檢舉App、QRCode等），便利民眾檢舉，擴大賄選案件情資來源，並利用治安座談會、里民活動、網路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分齡、分眾宣導，強化民眾反賄選觀念，以及鼓勵檢舉賄選可得高額獎金等，以減少賄選情事。而嚴查賄選，就是最好的反賄宣導，各警察機關主動積極蒐報賄選情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嚴厲查察不法，以達到「選民拒絕賄選、候選人不能賄選」目標。","四、高層走動督導，策略滾動檢討","為慰勉基層人員、提高維安意識及指導布雷、查賄制暴工作要領，本署黃署長親至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與第一線查賄員警實施選舉維安及查賄制暴座談，實際瞭解地方選舉整備情形，因地制宜指導滾動修正選舉查察策略，並宣示選舉維安滴水不漏及查賄制暴執法決心。","五、嚴守行政中立，落實依法行政","本署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秉持「行政中立、依法行政」原則，於偵辦賄選、暴力案件，應注意完整蒐證及程序之合法性、正當性，避免因程序瑕疵引發後續爭議，或個人違反行政中立而介入選舉紛爭。","肆、結論","為營造和平及民主之優質選舉環境，維護乾淨清新的選風，對於選舉查察賄選工作，本署均要求各警察機關嚴守行政中立規定，依據檢察官指揮及犯罪具體事證偵辦賄選犯罪，只要發現賄選犯罪行為，立即實施蒐證、監控，積極偵辦，以求毋枉毋縱，全力打擊黑金賄選，塑造清明政治。","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賜予指教，謝謝！"],["主席：機關代表已經報告完畢，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登記第一位陳委員玉珍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玉珍：9:22"],["陳委員玉珍：（9時22分）請教部長，您剛剛的報告裡面提到幾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在反賄選裡頭需要很重視的，有一個叫做防杜虛設戶籍，就是所謂的幽靈人口，另外一個是假訊息。我特別想請教一個問題，什麼叫「幽靈人口」？你們的定義是怎麼樣？"],["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如果你沒有居住在那邊的事實，但是你為了選舉而遷戶口到特定的選區，要支持某一個特定的候選人，我是大概總括這樣一個原則性的定義。"],["陳委員玉珍：我簡單的請教，我隨便舉個例子，不是真實的例子。我隨便舉個區，假設有位桃園市長的候選人，我個人非常欣賞他，我原來都住在臺北市，因為他登記參選桃園市長候選人，所以我就把戶籍遷到桃園去，事實上我平常都住在臺北，到選舉時我會過去投票，這樣我算不算是幽靈人口？會不會依照幽靈人口被查辦？我因為在臺北市工作，都在臺北市居住，但是我的戶口遷到桃園市，因為我很欣賞這個候選人，但我跟這位候選人沒有任何對價關係，只是因為欣賞這個候選人，而他也不知道，我就是欣賞他。事實上，不論是臺中、高雄等等，哪裡都有這種事情，這樣我算不算是幽靈人口？我去投票會不會被查辦？"],["蔡部長清祥：那你要合乎遷移戶口相關程序的規定。"],["陳委員玉珍：我沒有實際住在那裡。我再舉一個例子，某甲住在臺北市、工作在臺北市、生活也在臺北市，就以公務人員為例好了。因為他非常欣賞桃園市長候選人，不管是哪個黨，他就把戶口遷過去，最後他也去投票了，他表示他的熱情，其中沒有對價關係，他也不認識這個候選人，這樣算不算是幽靈人口？"],["蔡部長清祥：個案的情節當然還是要由檢察官來認定。"],["陳委員玉珍：請問部長，就這樣沒有對價關係，什麼都沒有，我就純粹欣賞這個候選人，這樣算不算幽靈人口？"],["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他個人投票意願的選擇。"],["陳委員玉珍：他有居住遷徙的自由嘛！他沒有住在那裡，但是戶口遷到那裡，他算不算幽靈人口呢？我已經告訴你沒有實際居住的事實。"],["蔡部長清祥：我們對幽靈人口是定位在選舉期間，為了要……"],["陳委員玉珍：對，他就是為了要支持這位候選人，因為他就是欣賞他，但是他跟這位候選人不認識……"],["蔡部長清祥：你說沒有對價關係嘛？"],["陳委員玉珍：對，沒有對價關係，這個很重要，沒有對價，候選人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候選人，就是一般的百姓，這樣算不算幽靈人口？"],["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檢察官的判斷。"],["陳委員玉珍：不是，你們沒有一個統一的看法。我再舉一個例子，比如我是公務人員，我居住在臺北市，那我的老家在臺中，我平常並沒有在臺中，只有逢年過節才回去，平常我都在臺北市生活，但是我在選舉的時候返鄉投票。我平常就住在臺北市，因為我是公務人員，我在臺北市工作、生活、居住，結婚生子都在臺北市，家人都在臺北市，但是我也愛我的家鄉臺中，我的戶口還是在臺中，我在返鄉的時候去投票，現在不是鼓勵返鄉投票嗎？請問我是不是臺中市的幽靈人口？"],["蔡部長清祥：如果是這樣的情節，比較能夠接受的是他跟這個地方有連結嘛！"],["陳委員玉珍：對，有連結，就是我在臺中長大，但是我長大之後到臺北市工作，或是大學時在臺北讀書，這都有可能嘛，然後選舉期間我就返鄉投票，平常我都生活在臺北市，那我算不算臺中市的幽靈人口呢？"],["蔡部長清祥：我們可以接受他跟地方有連結……"],["陳委員玉珍：所以是有連結嘛！"],["蔡部長清祥：是，而且他沒有對價關係……"],["陳委員玉珍：沒有對價關係，就是因為有連結，我就不能算是幽靈人口，所以這個案子應該是比較沒有問題嘛？"],["蔡部長清祥：我個人認為啦！但是……"],["陳委員玉珍：你個人認為沒有問題？"],["蔡部長清祥：對，當然還有其他的判斷……"],["陳委員玉珍：法律要有個標準啊！我再舉個例子……"],["蔡部長清祥：如果是很單純這樣的標準，當然我們是這樣討論嘛！"],["陳委員玉珍：是嘛！因為臺灣在選舉前都鼓勵返鄉嘛，甚至開專車讓大家回去投票，也會加開班車。"],["蔡部長清祥：但是沒有要求他要投給誰。"],["陳委員玉珍：對，沒有、沒有，就是純粹回去投票。"],["蔡部長清祥：尊重他個人的投票意願。"],["陳委員玉珍：當然是啊，我說的都是這樣子啊！可是以前在金門常常就有一種事情，戶口在金門幾十年的人，像九十幾歲的阿嬤被叫去問，因為他可能長年居住在臺灣本島，比如住在中和或永和，他可能就是逢年過節才回去，跟大家一樣的情形，可是他就被檢察官叫去問。因為在臺灣本島要回鄉一般是乘坐火車、客運，所以沒有辦法查到我是從臺北市坐火車回去；而在金門，因為我們回去是搭飛機，所以可以從飛機的艙表看得出來誰回去投票。假設部長也在金門長大，你的戶籍在金門，然後你坐飛機回去投票，你就會被地檢署叫去問。這是曾經發生過的事實，您瞭解我的意思嗎？"],["蔡部長清祥：有這種懷疑或是可能性，就是人家去檢舉，於是檢察官去瞭解嘛！"],["陳委員玉珍：要是因為有人檢舉，其實我們只是要求有一個公平性，如果全臺灣都這樣辦，那我們金門人沒有話講，但是常常就是針對金門人，一些當地金門人，也許平常都生活在臺灣，很多人的戶口是在金門，他在選舉的時候回到金門，這樣的事情以前就曾經發生過，很多八、九十歲的老人在金門長大，可能老了以後因為兒女都住在臺灣本島，他也就住在臺灣，他在選舉的時候回去投票都被叫去問，說他是幽靈人口，所以我很想知道貴部對幽靈人口的定義到底是什麼！"],["蔡部長清祥：我能瞭解委員這樣的心境和這個問題，因為我也當過金門地檢署的檢察長，在選舉期間我們對於這類的案件……"],["陳委員玉珍：你在金門當檢察長的時候，你的戶口在哪裡呢？你的戶口在臺灣嗎？"],["蔡部長清祥：我的戶口在臺灣。"],["陳委員玉珍：在臺灣比如宜蘭好了，那你在選舉時如果回來投票，你是不是幽靈人口呢？你沒有住在宜蘭啦！"],["蔡部長清祥：但是我在禮拜六、禮拜天還是住我們家啊！"],["陳委員玉珍：是嘛！但你沒有實際居住啊！"],["蔡部長清祥：有啊！有居住啊！"],["陳委員玉珍：你居住在金門啊！"],["蔡部長清祥：那是工作……"],["陳委員玉珍：對嘛！所以幽靈人口的定義要比較清楚一點……"],["蔡部長清祥：我們剛才討論的是工作的連結嘛！"],["陳委員玉珍：這是我要請教的第一個問題，我希望這些能夠有比較清楚的解釋，像我們這樣詢問的過程中，如果可以讓百姓清楚知道他有依循的依據，這樣是比較正面的。所以……"],["蔡部長清祥：所以最後應該沒有事，像委員講的這位阿嬤的情節……"],["陳委員玉珍：最後是不會有事，沒有錯，但是對百姓來講，不是後面沒事就是沒事，這中間所造成的困擾就是擾民嘛！"],["蔡部長清祥：不是，是去瞭解嘛，大家……"],["陳委員玉珍：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檢察官要去調這些資料，你們總是要去瞭解這個人在金門的情況，比如可以查身分證字號開頭什麼的，或是去瞭解他住在金門多久，比如住了50年，檢察官才去3個月，他住了50年就是幽靈人口，那你住3個月算什麼？"],["蔡部長清祥：所以不構成嘛！"],["陳委員玉珍：後來沒事是沒有錯，但是對百姓來講就是困擾，就是擾民之舉啊！"],["蔡部長清祥：協助政府來查證有關的犯罪事實……"],["陳委員玉珍：如果你說有這樣的可能性，那以後反鄉那天就在公車或火車站的站口宣告，請每一位回鄉的民眾來協助檢察官辦案就好了！"],["蔡部長清祥：不會啦！有涉嫌、有嫌疑的時候才會採取，不會像委員所講這樣對全部的……"],["陳委員玉珍：我的意思是這樣，或是有對手去檢舉就會造成這樣的困擾。","另外再請教一個問題，我們金門一直有這樣的困擾，您是否支持不在籍投票？"],["蔡部長清祥：我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陳委員玉珍：像我們就覺得不然就是推動不在籍投票，避免這些困擾，我們金門鄉親坐飛機回金門投票，就可能被視為幽靈人口，不管是原生的金門人還是後來遷金門戶籍的人，那住在臺灣本島的你們都沒有這樣的困擾，這個是第一點。","我問另外一個問題，法律現在規定選前為了什麼特定原因而遷戶口是幽靈人口，那對於候選人本身有沒有相關的規範？或者你們有沒有打算制定相關的規範？我們現在常看到很多候選人在快到選舉的時候才把戶口遷到某個區，我不是單指任何一黨，其實都有這種情形，比如請他到哪個區去選，我們隨便舉例宜蘭縣長好了，某政黨覺得有一個特別好的人選，他就把戶口遷去宜蘭，下一屆就徵召他來選宜蘭縣長，也是選前4個月才遷喔，這種例子所在多有，候選人是不受這個規範，是嗎？"],["蔡部長清祥：我想主管機關……"],["陳委員玉珍：以現在法律來講，他不受規範是不是？現在有沒有規範？因為到時候他也是投給自己嘛，對不對？那候選人是不受規範？選舉人受到規範嘛！選前4個月遷戶口就有可能有些問題，被你們認為是嫌疑犯。那候選人呢？他會去投票，也會選給自己嘛！"],["蔡部長清祥：我們不會那麼狹隘的解釋。"],["陳委員玉珍：我想請問你們的看法是怎麼樣？有必要制定規範嗎？還是沒必要？"],["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中選會的專業看法。"],["陳委員玉珍：沒有，我是說法律，中選會說在4個月前遷的有被選舉權、有選舉權，這個是沒有疑問的，我說的是法律。"],["蔡部長清祥：法律規定這樣，我們就照法律……"],["陳委員玉珍：法律規定候選人4個月前的1天遷沒問題嘛，對吧？就符合資格吧？"],["蔡部長清祥：候選人符合資格就可以參選。"],["陳委員玉珍：就沒問題嘛！所以在這方面對選舉人跟候選人的待遇就有點不大一樣，我要請你去想一下這個問題，因為我覺得候選人也常常有這種情形，這是第一個。第二，我要再問一個簡單的問題，我想請問警政署，在選舉期間警察都很忙碌，所以很多警察沒有辦法休假，我想請問投票的問題，他們要怎麼投票呢？如果我的戶口是在臺北市，但是在宜蘭擔任選監工作，那我要怎麼投票？"],["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說明。"],["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報告，如果他可以在一兩個小時之內往返，我們就會派接替的人選到投開票所或他執行勤務的地點去接替。"],["陳委員玉珍：如果他是在往返時間超過一兩個小時的地方，他就不能投票了嗎？"],["林副署長順家：如果太遠了，基於安全維護警力的調度，可能就沒有辦法。"],["陳委員玉珍：所以他就沒有投票的權利是不是？如果他想要投票，他可不可以在選舉那一天特別請假去行使他公民的權利？就是在那一天不執勤，因為要去投票，可以請事假或什麼假嗎？可不可以這樣？"],["林副署長順家：我們在投開票日是全體總動員，幾乎就是等於停止休假。"],["陳委員玉珍：所以可不可以請假？"],["林副署長順家：連一般的休假都……"],["陳委員玉珍：你們有這種一兩個小時的規定，比如說我住在臺北，我到宜蘭可能一兩個小時，我到桃園可能一兩個小時，那如果戶口在金門，他住在臺北，在一兩個小時內回得來嗎？"],["林副署長順家：所以太遠的我們就沒有辦法。"],["陳委員玉珍：所以他們就自然的被剝奪了選舉的權利嗎？"],["林副署長順家：目前的作法是基於安全維護警力調度的需要。"],["陳委員玉珍：那你們有沒有請中選會研究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像選務人員可以移轉投票，我知道負責監票的選務人員可以在那個地方投票嘛！"],["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報告，如果工作地符合規定，也可以在工作地投票。"],["陳委員玉珍：如果戶口在別的地方，也可以在工作地投票嗎？"],["林副署長順家：但是必須是在跟戶籍地同一個選區的投開票所。"],["陳委員玉珍：在選舉同一個選區當然就比較沒有疑問，警察也有七萬多人，這七萬多人在選舉期間永遠沒有辦法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所以警政署這對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思考如何改進這方面的措施？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林副署長順家：是，我們知道。"],["陳委員玉珍：你們是不是要去想一下？不然每次選舉都有很多警察沒有辦法投票，尤其我特別要講，我們金門地區的鄉親如果想回去投票，你又說只有一兩個小時，他根本就不可能回得來，如果他願意請假或是怎麼樣，你們是不是要研究一下相關的問題，看要怎麼來解決，可以嗎？"],["林副署長順家：可以。"],["陳委員玉珍：好，謝謝。"],["主席（林委員思銘代）：接下來請陳委員歐珀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歐珀：9:34"],["陳委員歐珀：（9時34分）我們今天特別安排這個專題報告，就是想跟法務部、司法院討論一些比較實際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賄選是民主之惡，也是民主之恥，但是大家忽略了一點，賄選也是貪腐的源頭，會賄選的人一定會想盡辦法賺回來，他如果獲得一個行政首長的職務，那可能就全民遭殃，如果他成為民意代表，遭殃的情況、損害的情況比較不嚴重，但是這在民主社會裡面是不可容忍的。這次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再過16天就要投票了，我知道法務部目前如火如荼的在查察賄選，我對你們這次查察賄選表示肯定，但是我也要提醒你們，我們的選風敗壞、越演越烈，賄選的情況花樣百出，越來越嚴重，這也是事實。我想請教部長，目前你們在全國受理的賄選案件有幾件？起訴了幾件？"],["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根據我們檢察機關的統計，截至昨天為止，在我們進行分案後，「選他」的案件有2,218件，「選偵」的案件有491件，在這些案件裡面，合乎羈押條件而聲請羈押的人數有66人，經過法官核定、准許，現在正在羈押中的有32人，經過充分的偵查後，起訴的案件及人數分別為63件、105人，所以我們全國的檢察機關率同相關的司法警察單位有非常努力地在共同進行查賄。"],["陳委員歐珀：謝謝部長。其實這是一段時間的累積，從整個法務部動起來，進行一些具體的宣導及準備工作，都讓我感受到這次的查察賄選至少比2018年還積極。我在宜蘭縣有看到一個「悟饕池上飯包」的便當，在這個便當盒蓋上有寫：「檢舉賄選，人人有責」，這家便當店很有名，在這上面還有特別寫：檢舉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500萬元；檢舉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200萬元；選舉鄉鎮市長、村里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50萬元，都寫得很清楚。我之所以要特別提出來，就是因為我覺得宜蘭地檢署有用心，後來我也去查了，發現他們不是今年才開始做，在過去也有做，可是這證明了什麼？就是即使我們再怎麼樣積極的查察賄選，賄選還是這麼的嚴重，就代表我們有一些疏漏，所以沒有辦法遏止賄選的情況，當然不可能完全滅絕，但是現在選風的敗壞是越演越烈，所以我在想要怎麼樣來抽絲剝繭並具體的改善賄選的情形。你們那麼積極的在查察賄選，賄選案件一審的定罪率是84%，但是在上訴後被判無罪的一大堆，所以我想請問司法院黃副秘書長，你們有沒有查過有罪定讞率是多少？"],["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關於有罪定讞的部分，我們會再跟委員報告。"],["陳委員歐珀：你們趕快去查出來，其實我已經多次跟你們司法院提到這個問題。"],["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陳委員歐珀：這個落差真的是讓我怵目驚心，我有接到陳情，好幾個案子都是一審判有罪，到二審就判無罪了，所以從那個數據會發現，都是你們司法院在砸你們自己的腳，你知道嗎？好不容易成案，好不容易起訴，好不容易一審判有罪，可是我看最後都改判無罪了，你趕快去查出來，我要把這個資料公諸於世，看看你們法院是怎麼判的。"],["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陳委員歐珀：改判無罪的承審法官有一個問題，因為你們有法官因為貪瀆被起訴，當然是他案而不是在這個案子貪瀆，但是司法院是不是要追查判決的獨立性？我要講的就是，至少現在在全臺灣的人民裡面沒有人能去破壞司法的獨立性，但是你們司法院對司法獨立性的破壞最嚴重，是你們自己在破壞你們的獨立性，你知道嗎？"],["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民眾可能在認知上有一些落差，當然我們司法院會再努力。"],["陳委員歐珀：我跟你講，一審判有罪，二審判無罪，都是說司法還他清白，還他清白以後，他就可以繼續參選、繼續賄選嘛！所以我發現這可能是我們選風敗壞最主要的原因，因為反正有法院給我撐腰嘛！法院會輕判、縱放賄選者嘛！"],["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這可能是因為證據，因為以刑事訴訟來講，就是採嚴格的證據法則，對於證據是要求必須要沒有任何的懷疑，我們才能夠做有罪判決。"],["陳委員歐珀：我們不懷疑你們那個判決，但是我們人民懷疑的是，賄選這麼的嚴重，為什麼還繼續這樣子？我們發現你們有罪定讞率太低了。"],["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如果偵查後起訴的證據確實，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地方，我相信任何一個獨立審判的法官……"],["陳委員歐珀：我這裡有一個案例，就是有宜蘭縣第16屆縣議員涉及賄選，當時他是贈送340元的電風扇，送了很多，結果一審判有罪，二審判無罪，在二審的承審法官中，審判長是楊炳禎，法官是李春地，這兩個人都因為他案被判決有罪，法官楊炳禎是召妓、買賣古董、賭博，傷害司法形象；另外有一個涉貪的法官李春地被判刑11年，剛好這個案子就是在他手裡面，所以在有這種連結性的時候，就會讓人家懷疑，你們至少要去檢討內控。我不是說這兩個法官對當時的賄選案一定有收受賄賂，我只是做這種合理的懷疑，我覺得你們要去查察一下。"],["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這幾位法官都是我們司法的痛，但是絕大部分的法官都不會有這些問題，這個案子改判無罪到底跟這幾位法官有沒有關係……"],["陳委員歐珀：這是現在最眾所矚目的案子，你們去查一下這個案子的判決有沒有獨立性，好不好？這個案子的當事人也就是當時賄選的那個縣議員到現在還是位居高位。我再提一個問題，檢警機關於選前發動偵查不法金流專案行動，有查到很多，斬了3,982億元的金流，凍結犯罪所得5.5億元，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只有凍結5.5億元，金額為什麼這麼少？部長能不能說明一下？"],["蔡部長清祥：可能還在追查當中，只要是跟犯罪有關，我們就要求檢察官一定要查明，然後予以扣押，未來還要沒收，所以如果目前比例不高的話，我會請高檢署再加強。"],["陳委員歐珀：部長，你知不知道犯罪集團洗錢的過水費大概是百分之幾？你們有沒有這個資料？刑事警察局有沒有這個資料？犯罪集團洗錢的過水費是多少？到底是百分之幾？"],["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邱副局長說明。"],["邱副局長紹洲：跟委員報告，可能他們每一個層級洗的比例不大一樣，他們獲利的狀況不大一樣。"],["陳委員歐珀：因為在我們宜蘭有一個案子，我才知道原來利用人頭帳戶洗錢，過水費大概是1%到3%，所以我很懷疑，因為5.5億元才只有千分之一嘛！所以我覺得你們對凍結資金的部分可以努力一下。關於阻絕境外資金，現在這些資金大部分來自哪個國家？"],["蔡部長清祥：也許調查局會比較清楚。"],["陳委員歐珀：局長，這些干擾我們選舉的境外資金是來自於哪個國家？"],["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有的是從大陸地區過來，也有一些是從東南亞地區過來，這些地區都有。"],["陳委員歐珀：我要建議你，因為我是問你來自於哪個國家，你應該回答中國才比較合適，不要回答地區。另外，請問這些資金是流向哪些團體？你知不知道？"],["王局長俊力：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都有掌握，我們都有密切注意並蒐集……"],["陳委員歐珀：是不是大部分都流向紅色團體？這是黃明昭署長講的，國內有幾個紅色團體，都有境外資金的挹注，介入我們的選舉，這是警政署署長講的，就是他講的話，我這裡都有資料。所以你們要去注意這幾個紅色團體，因為他們有公然介入我們的選舉，然後要去查他們有干預哪些地區的選舉，好不好？請調查局跟警政署聯合調查。另外，賄選都有熱區，你們也去查一查哪些地方是熱區，在會後再給我資料。過去在一些地區佈雷卻沒有發揮作用的原因是什麼？要如何改進？麻煩你之後補送書面資料給我。","受限於時間，我再提兩個問題，第一，現在有很多公務人員沒有遵守行政中立，像現任首長想要連任，會進行一些活動，廉政署要去查一查，看他是利用上班時間或下班時間，公務員都有一定的規定，廉政署、各縣市政府和鄉鎮市公所都有政風單位，應該要去查一下，好不好？因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現在有公務人員都不曉得自己是公務人員，還介入選舉。","最後，我想請警政署注意一下，現在有人說我們是黑道治國，有些縣市是黑道治縣，黑道介入選舉，黑金進入政治，臺灣這種問題也越來越嚴重，臺灣向下沉淪了，大家都有責任，包括立法院，因為我們代表人民監督，我們不希望人民受害，其實大家都會受害，不可能只有人民受害而官員不受害，尤其是黑金、黑道的問題，你們要積極去查察，避免黑道介入選舉，以上，謝謝。"],["主席（陳委員歐珀）：請林委員思銘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思銘：9:48"],["林委員思銘：（9時48分）副秘書長，石木欽是監察院和司法院雙認證的不法法官，在今年9月2日懲戒法院二審定讞，他被撤職停用。事實上，這個案件在一審的時候石木欽是被輕判，懲戒法院僅認定石木欽透過他的妻兒購買聯亞股票這部分有違失，只有罰俸1年，大概是新臺幣354萬元；至於在2012年7月以前的違失行為，則認為已經逾追懲時效而免議。當然在這個一審判決出來後，各界譁然，尤其是法界還有輿論，大家都認為非常不可思議。監察院和石木欽也提起上訴，最近二審判決出來，認為石木欽的違失行為有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的適用，並沒有超過追懲時效，所以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現在已經定讞了。關於這個案件，在一審判決出來的時候，司改會曾經表示過意見，指出懲戒法院僅判石木欽停止任用1年的處分過輕，不足做為其他法官、檢察官的表率，應該處以更重的處分，始能收到警惕的效果，後來二審就依照以往的見解以及學者的意見改判了，法務部也撤銷他的律師資格。我想這個案子還有一點，就是依照我們舊的法官法，在舊條文中並無剝奪退休金的規定，在法院宣判前，石木欽已經領走六百多萬元的退養金，我想請問秘書長，對於他所領走的六百多萬元退休金，我們目前有要討回來嗎？"],["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的垂詢，跟委員報告，我們對這個案子也是深切檢討，關於石案退休金的部分，我們跟考試院也有在研究，絕對不會說都沒有影響，事實上我們也就退養金追回一定的比例，實際上已經發函追回了，如果委員需要相關資料的話，我們在會後……"],["林委員思銘：是在什麼時候發函給他？"],["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概是在前一兩個禮拜。"],["林委員思銘：是發函給當事人石木欽嗎？"],["黃副秘書長麟倫：是。"],["林委員思銘：我比較好奇的就是，雖然我們說要自始追回他的退休金，還有你現在要依照新法去減少他未來6成的退休金，對於他已領走的退休金這部分，我們要發函請求他繳回這部分，如果他現在的帳戶沒有任何現金、沒有任何資金，我們要怎麼處理？"],["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發函後他沒有繳，依照相關的行政程序，我們可以去執行，當然還沒有到那一步，我們應該會依法去追索，應該沒有問題。"],["林委員思銘：我的意思是你們的動作有點慢，這部分可能要儘快去處理，因為很多案例、很多案子的當事人就表示他就是沒有錢、銀行帳戶裡面沒有任何一毛錢，甚至已經脫產了，要去追繳就會有困難了。","除了石木欽這個案子，我們現在依照新法、新的法官法第五十條之一可以跟他追回，而且可以減少他的退休金，但是其他的，其實前面幾位司法人員也有同樣的問題，比方說撤職，這個案子裡面有好多位法官也都被監察院陸續彈劾，包含羅榮乾、鄭小康、曾平杉、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等法官，這幾位法官是在懲戒法院審理中，現在已經判下來了嗎？"],["黃副秘書長麟倫：就我所知，可能要去清查，因為還滿多位的，應該大部分都在繫屬中，但是詳細的部分是不是容許我們再……"],["林委員思銘：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因為現在你們已經是用第五十條之一作為法律見解，未來我們希望這幾位也能夠比照處理。","另外，石木欽的案子我們只判處石木欽停止任用1年，我個人覺得這顯然過輕，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停止任用最長期限是多久？我記得是5年，結果你們判1年而已，這個案情還滿嚴重的，結果只判1年而已。"],["黃副秘書長麟倫：獨立審判我們尊重，但是是不是過輕？其實撤職對於一個公務員、法官來說已經……"],["林委員思銘：他被停止任用，未來停止任用期間屆滿之後，他還可以繼續擔任公務員？"],["黃副秘書長麟倫：大部分的公務員都不可以，他還要再重新去考，說實話，這種情形是滿難想像的。"],["林委員思銘：沒錯，實務上應該是不太可能啦，只是我們認為這樣的判決會讓人家覺得還是太輕了，所以我們希望未來法官在判決的處分上可能要呼應外界的想法，謝謝。","第二個問題我想請問部長，高檢署檢察長表示他在10月14日連續3天進駐中南部的賄選熱區，要求重兵遏止賄選及暴力。本席想請教部長，高檢署進駐中南部的選舉熱區，分別是指哪些地區？"],["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因為查賄是最高檢在統籌，他應該有收到各地的資訊，他認為哪個地方需要加強，我想我們都非常尊重他的判斷，他願意這樣來加強，我們也予以鼓勵。"],["林委員思銘：你手上有資料嗎？是哪幾個縣市部長知道嗎？中南部是指哪幾個縣市？"],["蔡部長清祥：中南部？我想也不是哪一個地方要特別這麼做，其實每個地方都要關注，只是說需要更加強一些人力、物力的話，他會做統籌的分配。"],["林委員思銘：從10月14日連續3天，到底他去了哪幾個縣市，部長知道嗎？"],["蔡部長清祥：他沒有跟我很明確的說他去哪幾個縣市，但是他有注重中南部地區某一個地檢署的績效如何，因為他每天都會看到他們的呈報，所以……"],["林委員思銘：因為警政署也有表示意見，我先問一下警政署，警政署對於所謂的賄選熱區，你們評估過了，是指哪幾個區域、哪幾個縣市？"],["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說明。"],["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報告，目前評估選情比較激烈或是賄選情資比較多的幾個縣市，我們把它列為重點……"],["林委員思銘：哪幾個？"],["林副署長順家：像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宜蘭等是列為重點地區。"],["林委員思銘：所以是這6個縣市嘛，就是苗栗、雲林、彰化、宜蘭、南投等6個縣市，對不對？"],["林副署長順家：目前是6個縣市。"],["林委員思銘：你剛才說因為這6個縣市選情比較激烈，所以它的賄選可能性比較高？"],["林副署長順家：我們目前接獲到的賄選情資比較多。"],["林委員思銘：目前接獲到賄選情資比較多？"],["林副署長順家：蒐報情資比較多。"],["林委員思銘：你確定這6個縣市的賄選情資比較多？還是你現在是隨便回答我？"],["林副署長順家：沒有，這個是我們目前……"],["林委員思銘：我要求你把數據提出來。"],["林副署長順家：我們……"],["林委員思銘：你們會去進駐，其實你們的評估標準應該是按照過去這個區域查賄統計的比例吧！你說現在是因為檢舉的量比較多，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我，我想瞭解一下。"],["林副署長順家：好，我們提供書面……"],["林委員思銘：我想說的是，依照媒體的記載，這6縣中的一名分局長表示，都會區的賄選相對比非都會區多，但6縣以外地區也有查獲賄選，他不認為6縣特別嚴重，因為你剛才提的6個縣市都是藍軍執政的縣市，所以你現在特別鎖定這6個縣市，我們認為你把它列為重點區域，有沒有藉查賄來牽制選舉、地方的動員？怎麼會剛好針對藍營執政的6個縣市？"],["林副署長順家：剛剛有跟委員報告目前賄選情資比較多，另外，我們針對這些參選人或輔選幹部裡面，有一些是有幫派背景……"],["林委員思銘：你就提供書面資料給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如你講的。"],["林副署長順家：我們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林委員思銘：我最後的結論是要呼籲我們的檢警調，應該要秉持行政中立，我們今天的題目就是要行政中立，所以希望在查賄這部分也能秉持行政中立的原則，我們不要讓人家感覺有藉由政治的力量來牽制地方的選舉。部長，你回應一下。"],["蔡部長清祥：我們當然一定要秉持中立來依法執行，絕對不會有其他的考慮。"],["林委員思銘：不要用顏色來偵查，不要以顏色作為考量。"],["蔡部長清祥：不會有這種考慮，完全依照證據來辦案。"],["林委員思銘：不管藍綠，只要有情資，我們就是要查。"],["蔡部長清祥：是，我們肯定我們一線的執法人員都是全力以赴的。"],["林委員思銘：好，謝謝。"],["主席：現在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請江委員永昌發言。"],["段落：質詢：江委員永昌：10:1"],["江委員永昌：（10時1分）我要就教於法務部部長，我要問一下，監察院彈劾你們一共10個人，有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當時的芬納西泮、一粒眠3萬錠一案，懲處了趙天祥、秦少興、桂宏正、謝淑美、郭章盛等人，這裡面有前後任航基站主任、組長、秘書等等，然後在其他的K他命調包案當中又處分了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林東正，以及徐宿良任職的時候，在調查局擔任駐區督察的莊國僑，在這些案子當中，有沒有彈劾到108年、109年遺失的6.5公斤安非他命？這10個人的彈劾，有沒有涉及到6.5公斤遺失的安非他命？"],["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這些都是我們調查局的同仁，這部分是調查局呈報給監察院的，至於監察院如何去認定……"],["江委員永昌：以本席來看，這還沒有包括108年、109年遺失6.5公斤安非他命的彈劾，去年一直講到現在都說是遺失，看起來你們也還沒有對遺失6.5公斤的安非他命做懲處。"],["蔡部長清祥：是，因為6.5公斤的部分……"],["江委員永昌：還沒做懲處，現在又失而復得了？"],["蔡部長清祥：對6.5公斤的部分跟委員說明……"],["江委員永昌：是，最近又失而復得了。"],["蔡部長清祥：現在檢察官還在偵查當中，這個案子從那時候就沒有放棄，還會繼續查明事實真相，現在雖然事實有點變化……"],["江委員永昌：原來法務部、調查局及檢察官都是神機妙算，知道會失而復得，所以對遺失6.5公斤的部分，到現在都還沒有懲處，結果現在又失而復得了……"],["蔡部長清祥：因為案件還在處理中。"],["江委員永昌：遺失的部分不用懲處，現在失而復得、找到了，要不要給予有功人員獎勵？這不是錯置、矛盾？其實真的是亂七八糟！"],["蔡部長清祥：這是兩回事。"],["江委員永昌：我這樣講，大家問了老半天，你們以前始終講在偵查中，也不公開，現在問題來了，當年你們不斷地主張一定是徐宿良把它藏起來，因為安非他命屬於二級毒品，罪刑會比較重，處以無期徒刑到十年，你們一直主張是這樣。你們還搖頭，你們來這裡做報告，本席都很認真地看，現在變成失而復得，對於這個案情要不要向大家交代清楚？現在我都覺得很奇怪，到底你們在清查的時候，只是用眼睛看而已，不用用心、用手、用任何的方式去清查？現在說在大桶子後面發現6.5公斤的安非他命，大桶子是什麼時候進進出出，還是從來沒有搬動？清查的時候，你們是用眼睛掃描，還是根本也沒有進到庫房查找？你要向大家交代啊！"],["蔡部長清祥：這部分調查局非常地清楚，到目前為止，都還在瞭解事實的真相。"],["江委員永昌：還在瞭解事實的真相？"],["蔡部長清祥：對！因為正在偵查中。"],["江委員永昌：你們不是說能夠面對社會大眾？現在大家對你們也不具信心啦！我說偵查雖然不公開，可是有些特殊的狀況，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重大影響，具社會矚目的案件有適度公開，你們當時一直在指責徐宿良，說他隱藏了，因為二級毒品的盜賣跟三級毒品的盜賣罪刑不一樣。現在我看的是，不管徐宿良最後是怎麼樣，可是你們在這個事情上失而復得，起碼要查清楚是鐵櫃、櫥櫃，還是大桶子？有沒有還原一下現場，拍個照，還是怎麼樣的？對立法院在這裡的問政監督，我們才能進一步去瞭解，否則下一次又是什麼樣的狀況，大家不知道啊？"],["蔡部長清祥：對於查出來的過程，調查局對細節比較清楚，是不是請調查局說明一下？"],["江委員永昌：可以啊！請說明。"],["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就這個案子監察院所彈劾、送懲戒法院的，並沒有包含6.5公斤的部分。"],["江委員永昌：對！所以後面還要再追究。"],["王局長俊力：對，沒有錯。就這個6.5公斤的部分，我們對於當時負責的主管，即主任、副主任、秘書及相關承辦人，我們都有行政懲處，有記過、調職。另外，對於涉案的人，其實當時在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徐宿良的部分，並沒有包含6.5這一塊，所以對於6.5的部分，我們是一直鍥而不捨，始終在追查當中，我們也不排除任何人的涉案，所以我們並……"],["江委員永昌：我跟你講，你現在是東西有列冊、有資料，但是東西不見了，你在清查作業當中的每一個手段，你都有清楚紀錄誰進入庫房去查那些大桶子、查那些鐵櫃，那些人現在也有責任了，你知道嗎？有沒有紀錄？"],["王局長俊力：是，跟委員報告……"],["江委員永昌：是誰帶隊？是前調查局局長帶隊去看的嗎？統統都有責任了，用眼睛掃描，看有沒有在這裡，現在問題就是這個啦！"],["王局長俊力：對，對於這個大桶子……"],["江委員永昌：大桶子什麼時候進進出出，遮住這6.5公斤？因為你們的錄影帶所呈現的，不知道是誰把6.5公斤的安非他命在什麼時候進出的，你們連自己的庫房都搞成這樣，誰會對你們有信心？"],["王局長俊力：大桶子是在108年的9月份就已經放進去了，而且……"],["江委員永昌：從此再無移動？以後調查局在清查所有的毒品、證物及贓物的時候，就是用眼睛看，還跟我講要科技偵蒐耶！"],["王局長俊力：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所以我們對於這個大桶子何時進去……"],["江委員永昌：但你現在報告不出來。"],["王局長俊力：何時進去、由什麼人去移動，我們全部都在調查當中，因為這個大桶子總重量是1,000公斤，總共有48個藍色的大桶子，要搬動實際上也是非常地困難，所以我們也在……"],["江委員永昌：所以也沒有搬動，你們在清查物品的時候也沒有搬動？如果依照這樣的精神來看，我都覺得你們辦案會有問題耶！"],["王局長俊力：是，我們也對於當時在查找的過程當中，是不是有未盡周延之處，我們也會檢討，沒有問題。"],["江委員永昌：我真的很痛心，本來對於到底是遺失、未遺失的問題，你就說這已經要涉及懲處，現在連去清查的人員也糟糕了！這下子失而復得，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現在清查的人員也要再懲處了。從頭到尾顯示了一件事情，因為這是毒包郵寄，透過郵遞想要進行販毒運輸或怎麼樣，第一個問題就是當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到移請檢察官開始指揮辦案有一個空窗期，空窗在那裡，讓起了歹念的人有機可乘。我可不認同一定是報紙講的叫你們出來解釋，是有人為了讓徐宿良的犯罪事實被你們去查，故意丟了一個6.5公斤，把它藏起來，現在徐宿良被法辦了，再把6.5公斤的東西還回去，這樣去操作，我是不認同這種手法，我認為現在你們要阻止那些空窗期。還有另外一個空窗期，這個案子開始查辦之後到銷燬的這段時間，又是另外一個空窗期，冊子上面都有明列，但東西在哪，卻不知道，這要解決啊！有沒有想出什麼解決對策？"],["王局長俊力：在事後我們就所有的行政作業規定，我們都有再重新予以檢討及改進，就是要避免這樣的空窗期發生，還有我們只要從毒品一查獲開始，局裡面就會開始立案，從頭開始一直管制，管制到移送給地檢署，或者是我們送交銷燬為止，所以現在的整個過程，我們全程都會有管制。"],["江委員永昌：管制沒用啊！我回頭問部長，聽完調查局局長這樣講，這個案子是在他當局長之前嘛！"],["蔡部長清祥：對。"],["江委員永昌：可是依他這樣的說法，還是沒有講到大桶子怎麼被搬開來看裡面有沒有藏東西？你今天要不要把調查局所有的庫房，甚至我們所有放證物物品的庫房，你們是用什麼方式啊？現在已經不是遺失的懲處了，失而復得後，現在糟糕了！楞在那了！現在連清查人員都有人要有責任了，告訴我這該怎麼辦？"],["蔡部長清祥：好，我們等到檢察官把這個案子全部查完以後，行政責任該怎麼樣的處理，我們一定會要求澈澈底底的處理，但是自從發生的這件事情以後，我們有做很確實的改進，一定要很務實的列管，不管是毒品在什麼地方，交給檢察機關也是一樣，我們都要用非常嚴謹的態度來處理，而且我們要使用科技的方法，即RFID，誰進出？誰領用？都會清清楚楚的，我想未來我們一定會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處理毒品的管制。"],["江委員永昌：我現在要說的是，到底那幾個大桶子，那不是大桶子，那是大漏子了，它沒有搬動……"],["蔡部長清祥：這部分也會處理。"],["江委員永昌：在你們清查的時候，現在就會涉及很多人了，有誰進出那個庫房，在清查的時候有沒有去搬動那些大桶子，現在就有這些問題，你現在跟我講要使用無線射頻，現在不是講這個，你連搬都沒有搬開，到底誰進出庫房？我認為這個事情真的是燒到焦頭爛額了，不再像過去大家還可以允許你們去徹查、徹辦，所以這次你應該有一些事情要公布給社會大眾，包括庫房、鐵櫃、大桶子，拍一拍，至少常識上也合理，就是在清查東西的時候，像是我在家裡找洗髮精、洗面乳，但是玻璃櫃裡面的東西都不搬開，不可能嘛！這已經違背常理了，至少這個部分要立刻給社會大眾知道，不只是我們立法院、立法委員在這裡監督你們、跟你們問政，就沒信心嘛！其實如果你的清查有效，代表你對於證物的保管是有能力的，可是從108年或109年爆出來，知道這6.5公斤遺失之後，你們講了多少話、寫了多少報告，結果今天發現失而復得，我真的很不忍心講，過去那些其實就變成是在扯淡、應付而已，你那時候如果有清查到，大家對你們還是會有信心，你每次不外乎就是等著再重新好好調查，你們的行政懲處做完，然後監察院再給你們彈劾，不要這個樣子嘛！"],["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不過要肯定調查局從頭到尾都沒有放棄、鍥而不捨，所以最後才會找出來，還好東西沒有流落到市面去。"],["江委員永昌：部長，抱歉，我打斷你的話，我質疑你，今天是調查局在持續的清查專案當中，看到大桶子後面去發現原來6.5公斤是掉在那裡嗎？不是！今天是為了那幾個大桶子要銷燬。"],["蔡部長清祥：對，沒有錯。"],["江委員永昌：部長，你沒有聽清楚、你沒有搞清楚……"],["蔡部長清祥：沒有錯，就是這樣才找到。"],["江委員永昌：今天不是因為調查局對這個案鍥而不捨、繼續追查才發現這6.5公斤，並不是！是因為大桶子裡面的毒品要銷燬，去搬開才發現。"],["蔡部長清祥：沒有，他們接受檢察官的指揮，檢察官一直都在查這6.5公斤的案子……"],["江委員永昌：但是今天絕對不是因為懷疑在大桶子後面、當時清查有疏失，所以接受指揮去搬大桶子，不是！好，沒關係，假設我們看完所有的媒體報導有誤解，那你就在這裡做澄清，不是因為那幾個大桶子的毒品要銷燬，去搬開的時候才看到，其實是你們在追查6.5公斤的時候去搬動大桶子，這兩個完全不一樣，請回答。"],["蔡部長清祥：我們等檢察官把這個案子全部都查明清楚以後，自然而然就會對外面交代。"],["江委員永昌：那你的司法威信、你們的調查威信……"],["蔡部長清祥：司法威信就是鍥而不捨嘛！"],["江委員永昌：不是鍥而不捨，已經全然破滅啦！"],["蔡部長清祥：沒有，案子還在啊！檢察官並沒有放棄這個案子的追查啊！"],["江委員永昌：案子哪裡還在？你們聲稱遺失的毒品，經過你們的澈底清查之後，現在才因為要去處理別的案子的毒品銷燬而突然跑出來，身為部長，如果你這樣回答的話，恕我不能認同。"],["蔡部長清祥：好，我會再要求他儘快查明清楚。"],["江委員永昌：不是我不能認同，社會大眾也不能接受耶！你怎麼會講得這麼輕描淡寫呢？"],["主席：部長，我建議你這個案子還是要詳查，然後跟江委員報告一下。"],["江委員永昌：不是跟我，是跟社會大眾。"],["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段落：質詢：游委員毓蘭：10:15"],["游委員毓蘭：（10時15分）謝謝委員，本席其實也是要接續江永昌委員剛剛的質疑，過去大家都認為調查局大概是我們執法單位裡面非常優秀的一群菁英，可是現在感覺上調查局像霍格華茲，因為有很多的魔法師，還有消失的密室，還有失而復得的毒品，但是我們更在意的是調查局是不是有一個佛地魔在裡面可以進出自如，迫害所有展抱山莊出來的幹員，打擊我們的士氣？我覺得這件事情不能等閒視之，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是前年9月27日爆發的，我記得當時11月19日調查局的專題報告裡面還提到：航基站的調查官詹孟霖委託調查官鄭翊把扣案的毒郵包6.5公斤安非他命送去局本部的鑑識科學處進行鑑定，因為一直都沒有收到鑑驗報告，詹調查官去查才發現從來沒有收到過，最後是鄭調查官搞丟了。請問局長，你們針對存管毒品的贓證物庫有沒有確實清查，清查的過程有沒有錄影？"],["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當時發現這6.5公斤失落之後，其實不管是航基站或北機站，我們都有派人去做仔細的清查，後來在今年的9月27日發現是在地下室的庫房，原本就是有……"],["游委員毓蘭：是從來沒有出去過，所以一開始所謂的詹調查官跟鄭調查官這些完全都是在糊弄我們嗎？這樣的說法，就像江委員說的，不是立法委員無法接受，社會大眾也無法認同，因為案發之後，曾經擔任過調查局局長的部長，以及當時的呂局長在這個委員會裡面一再地向我們報告，說你們針對贓證物的存管要怎麼樣精進，還要建立什麼司法聯盟鏈，然後要採用RFID來加強贓證物管理等改進、精進作為，9月時6.5公斤居然又出來了，佛地魔在哪裡？所以我們再看你們前年11月19日的專題報告第5頁的策進作為，說11月16日要求各調查處站駐區督察儘速盤點所轄單位的毒品案件扣押毒品，經全面清查後，迄今尚無有毒品遺失的情事。請問局長，督察處真的有確實清查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案件發生以後，當然我們為了亡羊補牢，我們也要求督察處及各個處站對於他們現有保管中的毒品也要全部做清查，當時都有做清查……"],["游委員毓蘭：這6.5公斤怎麼會突然又出現了？"],["王局長俊力：這6.5公斤是當初就已經失落的部分，當然我要跟委員說明，109年來報告的時候，因為那個案件還在調查當中，並沒有完結，而且當時是先根據緝毒組相關人的筆錄，因為鄭翊是專門送毒品去檢驗的，他在108年到109年送驗的次數總共有117次……"],["游委員毓蘭：所以你們確定……"],["王局長俊力：所以他自己也不確定。"],["游委員毓蘭：所以他也不確定，這實在太誇張了，就好像規定歸規定，到時候你們可以兩手一攤說他無法確定，所以鄭翊到底有沒有經手過這6.5公斤，現在好像也死無對證。我覺得最可怕的一種假設是，外界都在講說是事後有人再把它放回去，就是我所謂的佛地魔，如果真的是如此，這代表調查局在事後其實並沒有像你們來這邊斬釘截鐵地講如何痛定思痛、全面清查，一切都是在應付立法院、應負全民，凸顯了你們的贓證物管理其實還是相當鬆散，這樣子的事情再度發生，局長你不覺得應該要再好好整頓嗎？"],["王局長俊力：跟委員報告，我們絕對不是在應付立法院，而且我們是痛下決心，毒品遺失之後，我們有健全各樣管制規定，包含剛才部長提到的，我們也建置了RFID的數位毒品管理。"],["游委員毓蘭：我要請教一下部長跟局長，如果6.5公斤的毒品沒有遺失也不是有心人後續放回去，就照你們所講的一切都是誤會，就是被擋住了，當時你們是不是就急著找一位基層調查官來止血，設下停損點，還是有人刻意製作不實的調查，那位鄭翊調查官所蒙受的指控、懲處是不是應該給予平反，回復名譽呢？"],["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一定要把事實查明清楚，最後還在檢察官的手中，檢察官還在對這個案子的始末做一個澈底的瞭解，等檢察官認定完了以後，我們該處理的，我們一定會處理。"],["游委員毓蘭：我不知道法務部跟調查局有沒有看過起訴書，這個起訴書如果你詳細閱讀的話真的是嚇死人，因為徐宿良的不是個案，他從101年開始，11月間他查獲17箱98萬220顆311公斤的一粒眠，存放的地點像天女散花，存放在航機站地下室後方的儲藏室裡。104年查獲667.4公斤K他命存在航機站407室，104年11月3日查獲451公斤K他命存放在407室，106年11月查獲將近6公斤K他命存放在航機站的404室，107年1月25日240公斤K他命存放在你們放資訊耗材的304室，107年5月25日710公斤的K他命本來放在一樓會客室，後來又放到地下室的檔案室。那是毒品耶，居然還跟資訊耗材放在一起，還放到會客室。請問局長，調查局所屬單位查扣的扣案毒品的存放，這是一般的現象或是航機站特殊的現象？"],["王局長俊力：當時航機站查獲很多毒品，因為毒品存放處所不足，事後我們已經深切的檢討，部長也要求司法檢察機關只要查獲後移送給各地檢署的案件，毒品也要趕快的隨同移送地檢署，我們現在已經很快的能夠達到這樣一個疏通，而且包括後端的銷燬也很快的在進行。"],["游委員毓蘭：我從起訴書裡面看的，我現在連你們所謂的銷燬都不相信了，到底銷燬的是什麼？銷燬的是醋酸鈣鈉還是白蘭洗衣粉？早就被他們掉包了，我真的搞不清楚。有一些扣案的毒品，如果不是在108年7月列為海峽兩岸共打的示範案件，航機站才會把扣案的K他命移到地下室的毒品庫房，那個庫房還有加裝監視器，可能徐宿良不知道還要進出多少。我覺得這些問題，起訴書裡面質疑了一點，有些扣案的毒品被徐宿良調包之後，承辦的調查官發現毒品的包裝好像不太一樣。你們內部其實都可以有吹哨者，只是因為毒品的種類和數量就沒有再追究詳查。局長，這是正常的查處流程嗎？"],["王局長俊力：毒品銷燬之前，我們都有請社會公正人士參與，有關毒品的銷燬，現在的規定是還要再做一次檢驗，確定是原本查獲的毒品才能夠進行銷燬，一旦有問題我們會立刻啟動案件的調查。"],["游委員毓蘭：其實這次這麼痛的一個案件，我覺得這是一個轉機，雖然是危機但絕對是轉機。我從來不瞭解這麼優秀的調查局，可能鄉下的小分局在量能上面或資源上面都無法跟你們比擬，但實際幾乎沒有什麼兩樣，你們連一點點內控的機制都沒有。起訴書裡面特別提到104年6月2日徐宿良和航機站的同仁要去送驗毒品，駕駛兩輛公務車，他開的那輛車上就載了300公斤的K他命，讓他完全有機會上下其手，我覺得你可能必須去瞭解一下……"],["主席：游委員，你明天還有機會詢問。"],["游委員毓蘭：你要瞭解一下徐宿良的問題只發生在航機站，只有航機站是這樣螺絲掉滿地，或者還有其他單位也是如此？真的千千萬萬，我剛剛講霍格華茲、佛地魔等，不要讓國際間看笑話，我們的法務部調查局在國際間都是非常拿得出來的，我經常陪你們一起去開國際研討會，不要讓人家看笑話，好不好？我提出的一些問題麻煩你們會後給我一個比較詳細的報告。"],["主席：今天是安排查察賄選的專題報告，明天法務部還有其他業務報告再做其他議題的詢答。"],["游委員毓蘭：主席，我不是第一天當立法委員……"],["主席：我知道，我是提醒，你們兩個一直講這個議題，他沒有準備好。"],["曾委員銘宗：主席不可以這樣，召委不可以指定委員要問哪個。"],["主席：我沒有指定，我是建議。"],["曾委員銘宗：你不能建議，你也不是今天才當召委，不可以，這是委員的權責，不是召委的權責。"],["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段落：質詢：曾委員銘宗：10:29"],["曾委員銘宗：（10時29分）謝謝召委，你不合適說請委員要問什麼，就像任何召委不會叫你問什麼一樣，謝謝。","首先請教部長和局長，你的報告我都仔細看過，結語裡面我念一下：「我國為高度民主法治國家，乾淨的選舉是國家廉能之基礎，本部並將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力求公平、公正、客觀中立、勿枉勿縱、嚴查賄選，務求貫徹公平選舉，杜絕不法之目標，以維持乾淨之選風。」請問部長，這是寫真的還是寫假的？"],["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當然是真的。"],["曾委員銘宗：外界也會懷疑你這樣的結語會不會落實執行？"],["蔡部長清祥：我們一定會全力以赴、落實執行。"],["曾委員銘宗：不會辦藍不辦綠，選擇性辦案嗎？"],["蔡部長清祥：絕對不會。"],["曾委員銘宗：接著請教局長。你的報告我早上就拿回去看了，最後一頁：「本局將堅守客觀、中立、公正、超然之立場，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原則以執行賄選查察工作，只要有具體賄選事證均依法偵辦，依客觀證據追查到底，不分黨派、不分身分，與國人一起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這是寫真的還是寫假的？"],["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俊力：我們當然是如此來辦理，我們的決心沒有問題。"],["曾委員銘宗：你也不會辦藍不辦綠，不會選擇性辦案嗎？"],["王局長俊力：我們一定遵守行政中立的立場。"],["曾委員銘宗：好，太好了。過去法務部和調查局都有依法行政、嚴守中立的傳統。我們來看一段影片。","（播放影片）"],["曾委員銘宗：因為剛才不太清楚，再播一次，讓部長和局長可以看清楚一點。","（播放影片）"],["曾委員銘宗：請教王局長，它裡面有個重點，貼了貼紙有可能是200元或500元，前面影片是說免貼也給你200元，另外這個事情是請4個司機去找500輛計程車來處理這個事情。請問這到底是廣告、綁樁還是賄選？"],["王局長俊力：這個影片我們有看到，我們也把這個情資提報給地檢署，至於這個個案的情節到底有沒有構成賄選，未來檢察官會針對這個個案的具體事實內容做判斷，因為有個案發生，所以我們不便在這裡回答。"],["曾委員銘宗：請問部長，有沒有立案？地檢署有沒有立案？"],["蔡部長清祥：調查局如果有報地檢署，地檢署就會立案，我不知道個案上他們的處理程序如何。"],["曾委員銘宗：是新北地檢署，對不對？"],["王局長俊力：是，我們有提報給新北地檢署。"],["曾委員銘宗：我的懷疑是因為他講得很清楚，第一個是不用貼，假設貼的話會變廣告，不用貼也給錢而且量很大，高達500輛。第二個是錢從哪裡來？金流往哪裡流？來源或是誰拿去了？假如要登廣告為什麼不找代理商，為什麼找計程車司機，一個一個來？我希望如同局長剛才講的，你的結論是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局長可以堅持這個原則嗎？"],["王局長俊力：我們就是如此辦理。"],["曾委員銘宗：新北地檢署已經立案，多久會有偵辦的動作，或者是在選後？"],["蔡部長清祥：我尊重個案承辦檢察官的專業判斷，我會將這個訊息轉給最高檢，因為最高檢是督導全國的查賄，應該儘速處理的我們就要處理。"],["曾委員銘宗：基本上很明確了，而且這個在網路上一直傳，假設現在調查局已經移給新北地檢，新北地檢假設遲遲沒有動作要等選後，我也沒有意見，就讓全民來看。為什麼外界會說辦藍不辦綠，對於藍的，動作很快，兩天、三天就約談，假設綠的部分要等選後，沒關係，到時候我們看看，我們列出來辦綠的幾天，辦藍的幾天，這可以受公評。","法務部和調查局都有優良傳統，也有很強的事務官在做主要的偵查，我真的希望如同部長的報告結論和調查局的報告結論，依法行政、獨立、客觀，好好查辦相關的賄選，還給臺灣一個乾淨的選風，可以選出最優秀的候選人。"],["主席：現在補充介紹刑事警察局李西河局長。","請邱委員顯智發言，邱委員發言後休息5分鐘。"],["段落：質詢：邱委員顯智：10:39"],["邱委員顯智：（10時39分）我先請教部長，離選舉只剩下十幾天，這次有各層級的選舉，賄選這件事影響選舉的公平，對臺灣的民主政治傷害非常大，所以我們當然要盡力的去查緝賄選。這次選舉有很多層級，包括村里長、鄉鎮民代表、鄉長、縣市議員、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這個查察賄選的層級有到縣市長候選人層級嗎？"],["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蔡部長清祥：目前只有數字，我沒有個案的蒐集。"],["邱委員顯智：我要問的是如果縣市首長候選人賄選，也不應該有例外吧？"],["蔡部長清祥：不會有例外。"],["邱委員顯智：過去有這樣的例子嗎？你印象所及有嗎？"],["蔡部長清祥：我印象所及，不一定是直轄市。"],["邱委員顯智：是，我知道，就是其他非六都縣市首長候選人。"],["蔡部長清祥：有。"],["邱委員顯智：苗栗有嗎？苗栗縣長候選人過去有這樣的例子嗎？"],["蔡部長清祥：這個資訊要再查一下。"],["邱委員顯智：好，沒關係，我要跟你講的是有基層的執法工作者司法警察向我反映，因為縣市首長層級的候選人已經在地方上經營非常久，導致他們跟苗栗當地的檢調高層非常熟悉，這造成一個問題，當基層司法警察同仁遇到這個情資時，他自己也會有壓力，自己的長官、高層是不是跟某個陣營的候選人關係非常密切，會不會影響辦案與司法偵查的公平性？部長針對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解決之道。"],["蔡部長清祥：我們三令五申一定要保持中立，包括調查局在最後的階段也會派其他地區的調查官進駐，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也會調派上層檢察官到地方督導、瞭解問題，如果真的有困難也可以做……"],["邱委員顯智：派高檢署檢察官到地方地檢署督導。"],["蔡部長清祥：對。"],["邱委員顯智：部長是不是可以在這裡宣示，包括苗栗縣、包括全臺灣的縣市首長級候選人的賄選查察，法務部會全力支持到底，支持基層的司法警察去做這樣的工作。"],["蔡部長清祥：不管哪個層級的選舉，我們都是一樣的態度，一定都要秉公處理。"],["邱委員顯智：秉公處理，法務部也會力挺到底，部長也會力挺到底。"],["蔡部長清祥：當然我會力挺基層的執法人員。"],["邱委員顯智：當然是這樣，查賄選不可能都在辦村長，縣長候選人有可能是議長出身的或者是很多實力雄厚的人出身，你們動都沒有辦法動他，這當然是不對的。具體的做法除了剛剛提到的，在最後階段高檢署檢察官到場在地檢坐鎮之外，是否可以提供一個窗口，比如今天在苗栗發生的查察賄選的情資，可以透過法務部的窗口，直接往這個窗口去，這樣基層的司法警察就不會因為擔憂苗栗在地檢調與某個陣營候選人關係密切，而導致自我節制或不敢去偵查的狀況，可以嗎？"],["蔡部長清祥：沒有問題，我想當地的檢警調廉，他們都有一個聯繫的平臺，包括首長、基層的承辦人員，他們都可以取得互相的聯繫管道。"],["邱委員顯智：部長，我現在要說的是，如果我是一個苗栗在地的基層司法警察，不管我是調查員或警察等等，當我接到了一個情資，我現在要跟你處理就是這個問題，因為我確實接到這方面的陳述。當我接到賄選的情資之後，因為他認為實際上的狀況可能是對方跟你們高層的關係非常密切嘛，如果我是一個基層的司法警察，請問我該怎麼做？是不是慘了？法務部是不是可以提供一個專線，比如說針對這種案件，可能是交給新竹地檢署處理，也可能是交給臺中地檢署處理，等等之類的，這樣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解決基層的憂慮？提供一個專線，讓我們的同仁，可以在有這樣情資的情況之下，透過這個專線，然後法務部再來通盤的調派，包括由誰去指揮做偵辦，這樣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蔡部長清祥：我想有二個管道啦，一個管道就是當地我們的檢察署在指揮查察賄選工作的部分有一個執行秘書，大概都是主任檢察官層級的，可以就地跟他來做反映。"],["邱委員顯智：對，但問題就是說，如果是當地的人大家可能不太願意信賴嘛，實際上存在的問題是這樣啊。"],["蔡部長清祥：第二個管道就是我們的高檢署有一個督導小組，將來我們可以把這個督導小組的窗口讓各地來瞭解，這樣就可以層層負責。"],["邱委員顯智：可以讓大家知道高檢署督導小組的窗口啦，我覺得你第二個管道是比較具體可行的。"],["蔡部長清祥：有的就地可以相信那個執行秘書……"],["邱委員顯智：就地當然沒有問題，但是並行不悖嘛，高檢署督導小組的窗口也可以公布給基層的同仁瞭解，這樣可以嗎？"],["蔡部長清祥：我會跟高檢署來轉達。"],["邱委員顯智：會後我們仍會繼續跟法務部討論這個問題，看看具體要怎麼樣來解決這樣的問題。"],["蔡部長清祥：是。"],["邱委員顯智：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0時46分）","繼續開會（10時53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段落：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53"],["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以及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的各位長官。今天的議題非常重要，但是就原住民而言，更需要大家的秉公處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九十五條，是我自101年開始擔任立法委員，就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九十五條的修正，之後也通過了。這裡頭很重要的就是請法務部之下的檢察官、調查局，還有內政部之下警政署的警察，相關這些選舉期間如果要偵訊、訊問原住民的時候，務必要謹守規定，必須通知法扶基金會的律師到場，依法來協助相關的事情。因為我們的轄區很大，我所謂的轄區很大，如果我們看臺灣的地圖，我為什麼要放臺灣的地圖？就立法委員而言，我們的選區是臺澎金馬，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區是臺澎金馬。如果以新北市為例，新北市的議員，無論是山地原住民的議員，或者是平地原住民的議員，他的選區就是整個新北市，非常的遼闊，你必須要先知道這些，你才能夠知道原住民的選舉很辛苦，然後要用什麼方式來讓選民知道他的問政成績、他的政見是什麼，你必須要去瞭解，而不是用一般常態的去看。","我們看一下簡東明立法委員的例子，他過去是老師，也當過鄉長、當過縣議員，之後擔任立法委員。簡東明立委在他最後一任的時候，為了這個訴訟被停職，然後也不能質詢、不能問政、不能提案，最後感謝最高法院的法官讓他無罪定讞。這裡面牽涉到一百六十幾個被告，你看一個賄選案就折騰他4年，感謝神，感謝最高法院的法官，讓他無罪定讞，但是司法的傷害難以復原，真的是難以復原啊。","從這樣一個案例，我不知道司法院從第一審的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當然尤其是法務部，包括你的檢察官、你的調查局，然後內政部，你的警察有沒有去檢討？你要去檢討啊，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這也不是唯一的案例喔。我的前輩，過去林正二立委也是一樣，他的幹部在選舉前的一年，因為幹部開會吃飯就變成賄選，有多少個總統候選人，哪個不去吃飯的，對不對？我們看了很心疼、很心痛！我們就以這個簡東明的案例就可以知道。我為什麼要把臺灣地圖秀出來？我們的選區是臺澎金馬，你要有多少個工作人力？你要有多少個工作人力去發放文宣？我們就講臺北市好了，這樣最清楚，一個大安區的立法委員或市議員，他的文宣只要朝信箱丟進去，找個志工丟進去就可以了。部長，你知道新北市的板橋有多少萬人口？差不多30萬人口吧，整個板橋的人口有30萬人，其中我們原住民人口數是4,426人，扣掉未成年的，當然沒有那麼多，但是他們是散居在這個都會區，散居在各個大樓，一個大樓裡面可能只有一戶，你說我們的工作人員要不要很多？還要去挨家挨戶送文宣，他沒有辦法像丟信箱那樣，找工讀生來丟就可以了，所以他的工作人員特別多，新北市也是一樣，就這麼多！何況是臺澎金馬，金門也有喔！金門有三百多票，馬祖也有喔！澎湖也有喔！所以我特別期勉法務部、內政部以及司法院，你們真的要參考簡東明的案例，不是檢討說你們是不是有什麼缺失，不是！或是為什麼你們沒辦法抓住很好的把柄，不是！不是要去檢討這個，而是要去瞭解我們、要去瞭解原住民，瞭解原住民之後，你們才能做最好的檢討，然後依法行政，在這邊特別期勉大家。"],["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椒華、李委員德維、謝委員衣鳯、陳委員亭妃、鄭委員正鈐、廖委員婉汝、何委員欣純、羅委員明才、洪委員孟楷、李委員貴敏、高委員嘉瑜、楊委員瓊瓔及陳委員以信均不在場。","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黃委員世杰、林委員思銘、周委員春米、陳委員明文及鄭委員運鵬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黃世杰書面質詢：","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茲因近日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影響我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特提出質詢。","根據警政署統計，目前我國詐欺概況連年增長，於去年已是新高數據，被害人相較於去年提升近20%；若是以111年7月的數據來觀察，發生數、破獲數、嫌疑犯以及被害人均為歷史新高。詐欺犯罪今年已超越酒駕以及毒品案件，成為台灣第一大犯罪，台灣成為名副其實的詐欺之島，詐欺已成為民眾財產最大的威脅來源。而目前據統計，我國詐欺手法多元，特別是前陣子國民皆有感的人口販運以及投資詐欺等皆是防不勝防。據刑事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統計，2017年至2021年8月詐欺犯罪案件數共計10萬8,905件，損失金額高達199億5,357萬餘元；若按年度觀之，詐欺犯罪案件由2017年度的2萬2,689件增至2020年度的2萬3,054件、損失金額由2017年度的40億4,791萬餘元增至2020年度的42億5,506萬餘元，未為趨緩。其中，上述期間內的電信及網路詐欺案件數及財損金額總和，分別為5萬9,319件及119億1,032萬餘元，均大於其他傳統詐欺案件，且2020年度的網路詐欺財損金額為2017年度的1.59倍，呈攀升趨勢。而最近除上述電信詐騙外，亦有趁著選舉時，冒名利用候選人之名義或是利用企業名義來進行詐騙手法。台灣傳統詐騙手法本為「金光黨」，1990年代開始隨著金融和電信服務的發達，手法也隨之升級，比起用假鈔騙人，假綁架、假檢警、購物詐騙等電信詐欺手法開始成為主流。資訊科技越是進步，因而受詐騙的人數，金額也越是增加，為打擊詐欺犯行，政府一方面要求各銀行嚴格管制開戶，也要求電信業者應切實查核客戶真實身分，務求截斷人頭帳戶、人頭手機等犯罪溫床；然在1990年代後期，兩岸開通電信業務與建置海底電纜，詐騙集團逐漸轉移陣地到中國大陸沿海各省，對台灣民眾實施電信詐騙，利用2000年選後兩岸政治的緊張、司法互助的困難，建立起躲避司法追緝的安全網。伴隨資通訊科技蓬勃發展，近年詐騙集團藉網路資訊工具（如網路電話、通訊軟體、VPN1、國際上網卡）來隱匿身分，以跨國通訊方式逃避國內警方查緝。而最近因疫情影響，除衝擊國內各項產業獲利，致營利銳減民眾急迫尋求投資機會，且疫情期間民眾大幅減少戶外活動，居家上網宅經濟普及，致增進犯嫌藉由網路交友遂行詐欺契機，並透過盜用俊男美女圖片，藉由交友軟體（網站）或通訊軟體（LINE、臉書）結識被害人，待建立信賴或情侶關係後，即以家裡欠錢或生病住院等話術騙取金錢；惟近年犯嫌建立關係後轉向引導被害人至假投資網站、虛擬通貨交易平臺進行投資，或博奕網站操作，藉被害人投入大量金錢欲出金時，即要求再匯入保證金、關閉網站或不再聯繫，騙取金額較往昔大幅增加，根據【新時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中的分析，目前詐騙形態已逐漸從面對面詐欺、電信詐欺逐漸轉變成網路詐欺。近日警方更破獲冷血兇殘程度不亞於「柬埔寨凌虐豬仔詐騙集團」的大型詐騙集團，分別在新北淡水、桃園中壢救出58名被害人，其中有3名被害人不幸遇害。其犯罪手法為近年出現之求職詐騙，透過社群網站或手機簡訊，以提供工作機會為由吸引無辜民眾前往，旋即被扣留個人證件與存摺，作為人頭帳戶使用，並受到囚禁及虐待，甚至有人不幸遭到棄屍，儼然是台版之KK園區。綜上所述，本席特提出以下幾點問題，要求相關單位確實擬定未來整體改善方案，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回覆。","1.近年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政府在堵詐及阻詐明顯不力，基於電信、網路自由化與全球金融便利性，均未對合法使用者予以管制，致使工具可輕易獲取利用於詐欺犯罪，政府亦無工具可針對社群平台課責，要如何使網路社群平台業者更積極協助政府查緝詐騙？相關單位是否應主動提出修法建議與需求？","2.相較於電信法規及金融法規，資安防護嚴謹度不足，對於個人資料保護外流無法有效截止。是否應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以提高公私部門對個資保護的力度？","3.網銀遠端身分認證較為鬆散，歹徒利用金融科技便利，如人頭（網路）帳戶、第三方支付、虛擬通貨，隱匿贓款流向，特別是虛擬通貨資產（如比特幣等）無對應之中央主管機關而殊難追查，針對新型虛擬數位資產（如虛擬貨幣、NTF等）是否應納入洗錢防制法之規範？在執法技能上是否應加強訓練？"],["委員林思銘書面質詢：","一、石木欽，這位監察院與司法院雙認證的不法法官，涉當富商翁茂鍾法律顧問並捲入銀行員之死事件，除造成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還以司法追殺諸家遺族，過程中石木欽由妻兒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對此，2020年監察院彈劾石木欽定案後，把案子轉送懲戒法院，而今年9月2日懲戒法院二審定讞被撤職停用。","事實上，這件案件，在一審時輕判石木欽，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透過妻兒買進聯亞股票有違失，但只罰俸1年，約新台幣354萬餘元，至於2012年7月以前違失行為，法院認為已逾追懲時效而免議。一審判決一出，引起輿論嘩然，當然監察院和石木欽也都提起上訴。","二審則判決石木欽違失行為並未超過追懲時效，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定讞。","於此，司改會曾指出，懲戒法院僅判處石木欽停止任用1年過輕，「不足做為其他法官、檢察官的表率，實應處以更重處分，始能收警惕之效」。","依修訂前的《法官法》第50條規定，最重處分是「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至於「停用」，最高期限可以到5年；被停用的法官雖不能再回任法官、也不能擔任律師，但並未限制不能任公務人員。","更重要的是，懲戒法院二審以2019年修法前《法官法》的舊法判決石木欽案，舊法條文中並無剝奪退休金的規定；在法院宣判前，石木欽已領走600多萬元退養金。","對此，本席想請問司法院秘書長，前法官石木欽領走的600多萬退休金要討回來嗎？","石木欽的案件能適用《法官法》新法來減少石木欽的退休俸嗎？","若確定可依新法第50-1條減少6成石木欽的退休金，其他案件如何處理？","經查詢，在新法後才判決確定的案件有：","蔡政祐法官：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111.06.17二審判決確定）","吳振富法官：免除法官職務，轉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111.02.14二審判決確定）","這些案件都會比照辦理嗎？","二、高檢署檢察長於10月14日連三天進駐中南部賄選熱區，要求重兵遏止賄選及暴力；警政署則評估苗栗、雲林、彰化、宜蘭、南投、花蓮縣選情激烈，列為重點查緝區域，根據刑事局的說法是，這六個縣市選情激烈，賄選可能性較高，所以警政署要求選前加強查緝賄選、不法金流及選舉賭盤，對於可能涉賄的縣市長候選人要持續嚴密情蒐，不容黑道以暴力不法手段或隱身特定政黨、團體介入選舉。不過，但是，列為重點的六縣首長「碰巧」都是國民黨黨籍的。","因此，本席想詢問法務部部長，高檢署部屬進駐中南部選舉熱區，分別是指哪些地區？","另外本席也想詢問警政署，警政署將苗栗、雲林、彰化、宜蘭、南投等六個縣市列為重點查緝的區域，依據為何？","是依據檢舉的案件數量？受理的案件數量？還是依照過去查賄統計比例？","據基層員警說，現任者掌握資源多，可能透過派系、樁腳、農田水利會、漁會等在地系統固票，將這六個縣市列重點區，難道沒有借查賄「牽制」選舉地方動員嗎？","這六縣中的一名分局長也說，都會區賄選相對非都會區多，但六縣以外地區也有查獲賄選，「他不認為六縣特別嚴重」，檢警調仍不免會有「政治壓力」。九合一選舉倒數，檢警調動員查賄制暴。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連三天進駐中南部賄選熱區，要求重兵遏止賄選及暴力；警政署則評估苗栗、雲林、彰化、宜蘭、南投、花蓮縣選情激烈，列為重點查緝區域，但因六縣均為藍營執政，不禁讓人懷疑制樣的查緝內涵政治性內涵過大。因此，本席要呼籲司法院身為審判單位、檢調警身為偵辦犯罪的主要單位，在查察賄選應秉持行政中立與司法公正原則，而非以顏色作為偵查的依據。","三、陳澤文遭黃國昌爆料五年前與天道盟背景的林秉文進招待所，陳稱是為蒐集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情資，內政部徐國勇下令政風調查。","請問：","目前調查結果出爐了嗎？","陳澤文當時是擔任什麼職務？","請問警政委員是負責什麼業務？","需要透過黑道蒐集白狼情資？","依警政署訂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第五點，警察與特定人士接觸前，必須事前由長官核准，並於事後提出報告。","警政署一直要求因公務才可與黑道、幫派、特定對象接觸或交往，接觸前要報備，接觸後要將接觸情形作成報告資料。","請問：","本案陳澤文，事前有無報備？事後有繳交報告？","四、蔡總統在11月6日中常會宣示要「終結黑金，贏回正義」，甚至點名了國民黨執政的宜蘭縣、苗栗縣和南投縣，表示要這幾個縣市杜絕黑金政治，不讓地方政治成為黑金特權的溫床，而就在蔡總統高呼反黑金之時，卻忘記英系要角黃承國的經歷，並列著「天道盟文山會會長」與「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連陳時中選台北市長，都需黃承國加持，蔡總統甚至在中常會點名宜蘭，但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江聰淵的政治盟友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反「黑道治縣」的主角，甚至還以上千萬限制性標案豢養這位盟友，除此之外，民進黨最紅的英系大老，都與黑道、派系拖不了干係，而在蔡總統喊出反黑金之時，還爆出警界高層與黑道在豪宅招待所密會，內政部部長下令調查，查到現在還理不清真相為何，民進黨籍的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黃承國，是法院認證天道盟黑道，民進黨基隆市長候選人蔡適應團隊也跟天道盟太陽會過從甚密，這些都是鐵錚錚的事實。","針對掃除黑金、端正政風，法務部訂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希望透過具體作為，將台灣打造成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的清廉國家，那針對今年縣市長大選中，民進黨提名兩位「黑金政治」候選人中基隆市的蔡適應與宜蘭縣的江聰淵，兩位是不是都要查？蔡總統一面打著掃黑，為什麼一面又讓黑道進入地方政治？","五、最後，上個月（10月）13日，本黨的縣長參選人至監察院遞交陳情書，檢舉某現任地方首長濫用縣府預算製作個人競選影片，影片開頭使用「農工大縣，正在實現」設計CIS視覺案相同，並在臉書發布，且該縣18鄉鎮市的公車站亭每一個全部都是縣政府為某位候選人個人打的「榮獲五星縣長」廣告，再加上該縣至少有1413的公車站，每一站幾乎都有至少一面該候選人個人頭像的廣告，上面甚至直接標示「OO縣政府廣告」的字樣，若依一般市價來看，恐需上千萬元，且該候選人本人也承認就是沿用縣府的委外設計，但是在縣府官網上找不到該CIS視覺是免費公開授權使用的事先公告授權相關說明。","對此，本席想請問法務部部長、調查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對於候選人明顯在濫用公權力為自己助選這個案件，有沒有違反選罷法第50條？有無觸犯法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及第6條？廉政署應沒有查？（廉政署必須查）檢調單位有沒有查？","此外，有關蘇巧純的二三設計公司以層層轉包的手法承包高達2495萬元的桃園總圖工程的政府標案，蘇院長這樣是否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桃園市政府為何採限制性招標而非公開招標？是否是要透過限制性招標的方以限制性招標保障春原營造取得標案？這樣的招標過程沒有問題？沒有違反採購法的違法轉包嗎？","請問法務部調查局或廉政署，針對這個案子有進行了解嗎？蘇院長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法？桃園市政府有沒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條）？"],["委員周春米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周委員春米，鑒於民主政治為我國立國之本，亦頗受國際肯定，因此，端正選風，查察賄選為法務部重要職務，而本席亦關注查察賄選相關措施之精進，爰特提出質詢。","說明：","一、我國民主政治已發展數十年漸臻成熟，法務部亦在多次選舉中扮演查察賄選之關鍵角色，鞏固我國民主發展，端正選風。","二、賄選案件之調查，其來源多半來自檢舉案件，其又可區分為具名與匿名檢舉。具名檢舉之調查，自不待言。然匿名檢舉為我國查察賄選重要之來源，對於查察賄選之貢獻功不可沒。然，匿名檢舉案件之受理與否，其標準時有遭受質疑。","三、鑒於匿名檢舉對於我國查察賄選之重要性，法務部應說明相關受理標準，若無相關標準，則應制定匿名檢舉賄選案件受理與否之相關行政規則，敬請法務部就上開議題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議題：2022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及防制成效，落實行政中立","請法務部長","部長，依照今天法務部調查局的報告，截至7月份止，針對涉嫌賄選的案件，移送了36件，起訴的是6件；另外假訊息妨害選舉由檢方交查的是25件，其5件偵辦，移送3件。","部長，您認為這樣的數據與上次2018年九合一選舉時比較起來，是增加或減少？代表的查賄成效是好或不好？","部長，在2018選舉那次選舉，賄選案光是嘉義地檢署就起訴了296件，兩相比照天差地遠，這是什麼原因？真的是法務部反賄選宣導產生效果嗎？","我們估且不論宣座談的實質內容如何？但是以截至9月30日止，舉行的99次來看，就遠遠不足。部長，您知道現在全國鄉鎮（含區）數是多少嗎？是368個！","部長，法務部的座談，約4個鄉長才辦了一場，您還認為這次查賄這樣的數據是法務部宣導的功勞嗎？這究竟是宣導有效或根本是查賄怠惰？恐怕有很大的疑問。","部長，其相信社會大眾看到法務部今天的報告，心中其實都是有疑問的。再看法務部除了有限的宣導會外，查賄方案著重的反倒是內部查賄獎勵。我們希望法務部能拿出更多方法來進行賄選防制工作，而不是將重心放在內部人員的獎勵。","另外，本席要提到的是這幾天眾所矚目，引發社會不安的台版柬埔寨案件。詐騙集團竟然禁錮了53個求職者，更造成三人死亡。部長，在一向以民主、安全自豪的台灣來講，是令人無法置信的事。","部長，以往詐騙集團是貪財不直接害人，但現在竟演化為和黑道暴力份子一樣的殘暴不仁，您認為法務部有沒有責任？","部長，社會治安的第一道防線工作者固然是警察人員，但是您不要忘了，憲警都是受檢察官所調度；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五條關於調查局掌理事項包括了重大經濟犯罪、洗錢防制、組織犯罪防制等事項；部長，這些與囂張的詐騙集團不是息息相關嗎？","部長，您在任這麼多年，不僅黑道組織犯罪或仇殺事件時有所聞，並沒有被有效抑制，詐騙集團更是猖獗到國際聞名，進化到暴力集團，法務部要如何向社會大眾交待？","從組織犯罪愈來愈狂妄的現象來看，現有的組織犯罪條例恐怕有不足之處，確實需要檢討。俗話說，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法律不是防制犯罪的唯一工具，但絕對是必要的工具；本席以為，修法是必要的一步，本席在第三會期的時候就提出了組織犯罪條例的修正草案，司法委員會迄今尚未排審。","本席建議，法務部在這個時候，應該自己提出修正版本，儘速併案排審，這才是應有的積極作為。"],["委員鄭運鵬書面質詢：","今天委員會安排的議程為「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專案報告」。","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從99年至109年，經歷99年、103年、107年地方公職選舉及101年、105年、109年中央公職選舉等6次選舉。其中賄選部份，直轄市長偵辦304人，起訴44人，25人判決有罪；直轄市議員偵辦6011人，起訴1407人，1056人判決有罪；縣市長選舉偵查343人，起訴69人，36人判決有罪；縣市議員選舉偵查4941人，起訴1624人，564人判決有罪；鄉鎮市長選舉偵查3303人，起訴873人，564人判決有罪；鄉鎮市代表及里長偵查2萬7002人，起訴7334人，5901人判決有罪。這類地方選舉合計佔偵查總數82%，佔起訴總數81%，佔判決有罪78%。顯見地方選舉是查察賄選的重中之重。","而法務部的發放檢舉賄選獎金99年至109年共為6億6635萬元，其中以99年選舉第2年，100年獎金發放最高為1億1378萬。然而根據預算資料有關檢舉賄選獎金編列，108年3750萬元，104年4673萬2千元，100年3426萬5千元。相對法務部統計檢舉獎金實際發放，108年7173萬元，104年5605萬元，100年1億1378萬，預算編列數都顯然不足。","法務部在明年112年編列各項選舉候選人賄選及組織犯罪獎勵金為5816萬5千元，比111年2228萬元，增加3588萬元，顯然係為111年地方選舉查賄準備，然而與過去前3次地方選舉後翌年的獎金發放數，顯然偏低。雖然賄選檢舉獎金不足，法務部可申請動支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惟每次地方選舉後翌年賄選獎金需求是可預期的。因此，建議法務部於選舉年後第二年編列檢舉賄選獎金預算，應以對應之前3次選舉翌年之查察賄選獎金發放平均數做為編列之參考。"],["委員陳以信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陳以信，鑑於警政署高階警官接連發生風紀案件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特向警政署提出質詢。","說明：","一、媒體報導民國107年時警政委員陳檡文出入黑道招待所案。根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因公務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於事前事後都應上交書面報告給主管長官。報導指出陳檡文曾稱五年前與林秉文進入私人招待所是蒐集情資，經內政部調查，陳檡文當時於事前事後皆沒報備，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二、媒體報導中山警分局偵查隊長林宏基赴招待所賭博案。根據<<警察人員參與賭博財物處分原則>>明文規定各級公務人員禁止辦公時間或公餘時間賭博。報導指出林弘基於2019年任職內湖分局偵查隊長期間，應邱姓茶壺古董商邀約至內湖區某招待所，期間與在場人士飲酒後，一時興起把玩天九牌。偵查隊長林宏基知法犯法，敗壞風紀。","三、以上兩案均建請警政署儘速查察見復，以維警紀並肅官箴。"],["委員劉建國書面質詢：","1.年底1126大選將近，然雲林地區司法警察查賄選成效良好，麥寮鄉，台西鄉、褒忠鄉等處，查獲多起縣長、縣市議員等現金賄選、贈送禮品等案件。","2.對此，邢泰釗檢察總長也特地至雲林台西勉勵同仁辛勞，還並補助雲林地檢署選舉查察業務費30萬元。","3.然而面對雲林賄選案件如此眾多，是否有集團性賄選問題？","4.畢竟如今查察結果，幾乎都是最基層的車手、走路工，因此合理質疑，上游應該有一個大金流，進行大規模的賄選行動，對此法務部是否有相關掌握或布線？","5.另地下賭盤系統是否也有介入相關選舉操控？相關事證追查，法務部是否有相關掌握？","6.檢調單位是否有相關手段，可以往上游追查金流方向，或者是藉由破獲地下賭盤系統，讓所有意圖想干擾選情的有心人士，得到法律的制裁。","7.對此，請法務部三天內，提交上述問題之報告，給本委員會。"],["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散會（11時2分）"]],"block_lines":[1,5,7,7,10,50,52,53,55,56,57,58,59,60,61,62,64,68,69,73,74,76,77,78,80,88,90,92,111,111,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70,171,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8,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50,251,253,254,255,256,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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