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星期四）9時1分至13時3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林委員奕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現在請教育部林次長報告，報告時間15分鐘。"],["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日應邀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謹向各位長期對體育事務關心與支持的委員，表示衷心的謝忱，並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體育業務督促及支持，謹說明如下："],["壹、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培、儲訓選手與教練待遇：","奧運、亞運及世大運國家培訓隊選手及教練之相關費用，係依據「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選手費用支給要點」及「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教練費用支給要點」辦理。"],["項目：一、調整前費用：","選手零用金不分賽會，依選手培訓或儲訓身分，原分別支給零用金1萬5,500元或9,500元；選手大學畢業而未就學或未就業者再加發生活津貼3萬元。另外，針對符合加給條件者，再加發代表隊加給及國際賽會成績加給。","教練津貼則依教練無職、留職停薪身分或留職留薪身分，分別支給全額或1/2津貼。教練津貼額度係參考公立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講師及助教之薪資標準核發。另外，並支給教練成就加給（包含指導成就或參賽成就）以及賽會加給及增能教育加給。此外教練進駐國訓中心實施長期培訓者，亦支付原單位代課鐘點費或代理費用。"],["項目：二、調整後費用：","配合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發展、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現象，選手待遇應更貼近實際需求，使選手更加專注於訓練，因此國訓中心分別於110年6月17日、10月20日、10月27日及11月15日召開專案會議，就選手零用金額度之調整與支給要點內容討論，現已修訂核定「國際綜合性賽會集訓選手費用支給要點」，並自111年1月1日起依新標準支給。","修正後選手費用，除將與零用金費用性質相近的生活津貼合併為「日常零用金」，各身分別選手的額度也做了調整，包括大學畢業未就學或未就業，從每月支給4萬5,500元修正為每月支給4萬6,000元，而學生選手也從每月1萬5,500元調整為每月支給2萬6,000元；儲訓選手也由每月9,500元調整為1萬1,000元。另外，代表隊加給或國際賽成就成給，仍就符合條件者核實發給，以符獎優原則。","教練津貼則配合行政院110年10月27日核定之111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4%幅度及依「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調整，包括本俸、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3項數額，調整後標準自111年1月1日起支給。","除上述兩種直接給予教練及選手之費用外，並再挹注之伙食及住宿、國內外移地訓練及參賽、運科醫療、防護支援、營養品及具學生身分之教練選手的課業輔導等，係由國訓中心另行統籌辦理及支付相關費用。","貳、國訓中心運動科學支援現況","一、執行現況：","國訓中心現行運科係區分六大領域支援國家代表、培訓隊，除了例行性的運科檢測與監控外，也安排運科人員進入訓練場域，以最直接的方式強化運科概念與支援。針對長期進駐國訓中心的亞奧運重點項目，設立長期隨隊機制，從日常訓練中觀察教練選手訓練需求，提供規劃與安排並逐一落實。","此外109年備戰2020東京奧運期間，國訓中心研擬「強化運動科學支援選手培訓整合計畫」，明確訂定各運動項目在各個運科領域上之專項化運科支援內容，以提升訓練效益。","近年，透過計畫的挹注，國訓中心持續擴大後勤運動科學團隊，提供選手長期且即時的支援，深受教練與選手的重視與肯定，確實在2020東京奧運榮獲2金4銀6銅，為我國參賽以來最優的成績，呈現最直接有力的具體成果。","二、國訓中心運科人員擴充及待遇調整","國訓中心運動科學處現員60人，編制人員16人、計畫人員44人；所稱計畫人員，係為「2020年東京奧運及2024年巴黎奧運之我國菁英暨潛優選手運動科學支援計畫」聘用，自109年起至113年執行。計畫人力係配合國際綜合性賽會延續辦理，不會無故中斷，許多計畫人員係自100年起科技部支援之運科計畫延續聘用至今。","國訓中心人員，僅聘任身分類別不同、薪資經費來源不同，其工作性質及內容並無特別差異，依各單位實際業務需求進行整體工作分配，且皆為一年一聘制；待遇依國訓中心人事管理規章採單一薪俸制，薪資依其員工職務等階表支給，具體改善作為如下：","(一)自111年起優先聘足編制員額：","國訓中心重新盤整業務內容及各單位人員配置後，111至112年運動科學處規劃配置為91位，包含41位編制人力及50位計畫人力，其中編制人力將增補25位、計畫人力增補6位，共增補31名人力，大幅提升運科人力，可逐步紓解運科支援所面臨的困難。","(二)推動「運動科學處組織及人力強化計畫」：","為協助當前備戰2022杭州亞運、放眼下屆2024巴黎奧運，國訓中心全面檢視各運科領域人力支援現況、衡量各領域支援方式與屬性及訓練實際需求，研訂「運動科學處人力與組織強化計畫」，111年度起配合增聘人員到位，即可逐步推展執行。","(三)增聘研究型人員：","國訓中心亦規劃聘任研究型運科人員，以實務應用支援的研究為主，研究成果能第一線直接運用在選手培訓上；同時也將持續與外部單位洽談合作，其研究的成果分享運用，或透過先導研究，合作開發軟硬體設備或整合系統，導入訓練場域中，也規劃與外部單位合聘研究人力等。","(四)結構性調整運科人員薪資待遇：","國訓中心已就整體人員薪資及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檢討，將現職人員分類「行政」及「技術」類別，並配合上述人力與組織強化計畫，增設「研究」一類，分項分類檢討薪資待遇。","針對「運科人員初聘起薪」，除物理治療師及運動防護員已於108年調升，其餘運科人員皆提升1薪階；並按證照、年資提敍4等階或2等階；年資再採計提敍最高5個薪階，所以提高部分從1個薪階到10個薪階。另，研究型運科人員薪資則比照大專校院教師薪資標準。上開運科人員薪資待遇調整案，業已核定自111年4月1日起實施。","運動科學處現職人員等階，則配合初聘起薪修正額度，同步平移等階。期盼從調整薪資結構，提升薪資待遇，吸引優秀運科人才，全力協助支援選手培訓工作。","參、結語","2020東京奧運成績卓越，除了所有優秀運動員在場上的拚搏、教練團長期投入及台上台下的支持與指教，國訓中心作為培育國家頂尖運動員的專責機構，第一線的後勤支援功不可.，運動科學支援的效益展現豐碩的成果，成功地喚起國人對競技體育的關注與熱愛。","政府本就有責為所有辛苦的教練選手爭取更好的福利與照顧，爰本部積極輔導國訓中心依序盤點業務內容，檢討修正教練選手待遇，並就優化運動科學支援，確實檢討人事預算、編制員額，乃至人員待遇等，相關規則已陸續完成行政程序，自111年起逐步推展。","相信在緊接而來的國際競賽場上能再次看到國家英雄的英姿，讓揮灑的汗水與堅.的意志再次感動國人。祈盼各位委員繼續支持和指教。也期待國人給予更多支持、鼓勵。謝謝大家！"],["主席：因為上禮拜剛好去看國訓中心，所以這禮拜我們就安排一個專題報告，再加上這次奧運成績真的不錯，我們也很期待這次的亞運，因此需要檢討怎樣做對國訓中心的選手、教練更好，謝謝林次長的口頭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請鄭委員正鈐發言。"],["段落：質詢：鄭委員正鈐：9:14"],["鄭委員正鈐：（9時14分）次長好。今天針對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本席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時候，長期關心臺灣整個運動生態系的健全發展，今天非常感謝召委做這樣的安排，讓我們對臺灣運動生態系的很多部分再詳細思考。首先，我記得那天看HBL冠亞軍賽的時候，你也到現場去，直到最後一分鐘您都在現場，所以我想你一定也很理解這次高中籃球聯賽的精彩，我們都很開心，至少我個人很開心，因為冠軍是新竹市光復高中，MVP也是光復高中的一位運動選手。","在過程中，我們看到這位MVP選手在八強賽就受傷了，可是他堅持打到最後一分鐘，當然教練、運動選手的團隊合作功不可沒，但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是運動防護人員，因為他在八強賽一開始就膝蓋受傷，還能一起往下打，我覺得運動防護人員的角色功不可沒。在今天這個主題中，我想跟署長請教，目前全國各級學校的運動防護人員總共有多少人？因為體育署從104年才開始推動各級學校約用運動防護人員的相關計畫，到目前為止，我們的運動防護員總共有多少人？"],["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鄭委員好。謝謝鄭委員對於運動防護員的關心，今年（110學年度）有關學校聘任運動防護員的部分，核定校數是180所，應聘182位，目前實聘170位，其中委員特別關心今年獲得HBL冠軍的光復高中也有運動防護員。"],["鄭委員正鈐：就1位嘛？"],["林次長騰蛟：是。"],["鄭委員正鈐：坦白說，目前運動防護員的數量非常少，而且每所學校只有1位，基本上按照補助各級學校約用運動防護員巡迴服務計畫，除了1所主聘學校外，還要服務其他周邊的國中，也就是同時服務1、2個國中，就會出現1位運動防護員沒有職務代理的情況，又要去服務周邊的學校，顯然是不夠用的。全國總共只有170位運動防護員，請問次長覺得夠嗎？"],["林次長騰蛟：在高中的運動防護員部分，如果設有體育班，因為體育班屬於高強度的訓練，所以會配置運動防護員；在國中部分，基本上就是由運動防護員做協調跟支援。未來我們在經費允許之下，會逐步擴增有關運動防護員的相關人事。"],["鄭委員正鈐：在整個運動生態系中，說實話，很多人都沒有特別注意到運動防護員，所以我要跟次長討論他們的薪資。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過這件事情，我看他們的薪資表的時候，我覺得有一個很特殊的點，如果大學畢業之後當運動防護員，兩年後再去念研究所，五年拿到碩士之後，也就是原本是運動防護員，學士變成碩士之後，請問次長知不知道他們如何敘薪？"],["林次長騰蛟：這部分可能涉及到當時的進用資格，如果當時以學士資格進用，就依照學士等階的薪資核給，如果具有碩士學位又依碩士等階進用，就是依照碩士等階支薪……"],["鄭委員正鈐：如果是學士變成碩士呢？"],["林次長騰蛟：至於學士變成碩士的部分，大概只有在教師部分會持續升級，其他相關人員目前是沒有的。"],["鄭委員正鈐：次長，我跟你講一下，如果是學士擔任運動防護員，後來繼續提升、念書變成碩士之後，你要再從碩士第一級開始敘薪，這其實很有趣，如果你是第五年從學士變成碩士，你要到第九年的薪水才會比學士進用方式來得高，這是整個薪資計畫的一個部分，在你們的計畫中，如果變成碩士，就要從碩士的第一級重新敘薪，也許碰到這個狀態的人不多，或者他們沒有反映到你這邊，不過我自己發現這個制度的設計可能有一些問題，希望你們做後續的研究跟調整，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鄭委員正鈐：在制度中，等於是處罰持續精進的運動防護員，因為薪水反而是減少的，做完後續研究之後，再來跟本席討論調整方向，否則我覺得這部分是在懲罰努力提升學養、進修的人，我覺得這部分有點不太合理。","在運動防護員之後，我想問關於運動心理師的問題。運動員除了外部狀態，運動心理師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在東奧代表隊回來後，小英總統特別在粉專感謝很多運動界的人，幾乎整個運動生態系的人都被關心、點名，最後點到運動心理師等等的專業團隊，每個人都是臺灣的英雄，這是小英總統講的。我想問一下，你剛剛報告也提到這次東奧得很多獎，但在東奧中，我們有沒有專業的運動心理師陪同去東京？"],["林次長騰蛟：這次因為防疫的關係，而且人數也有受限，因此今年比較精簡，而且確實有需要運科人員的部分才隨同支援，所以這次東奧沒有心理師陪同。"],["鄭委員正鈐：沒有心理師去嘛？"],["林次長騰蛟：是的。"],["鄭委員正鈐：我們知道運動選手的表現，其實他的心理素質很重要，我為什麼特別從運動防護員帶到運動心理師，因為整個運動產業要發展得好、運動員要有好表現，除了這些外在的物理性條件之外，心理素質也很重要，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特別關注運動心理師。你剛剛特別提到東奧團隊其實沒有運動心理師陪同，甚至包括射箭，射箭是我們經常奪牌的重要運動項目，他們本來想要自己聘請一位運動心理師，可是後來也沒辦法去，只能透過視訊或其他方式做輔導，我覺得這樣的狀態很像隔空抓藥。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希望對於運動心理師也要好好加強，有沒有可能？"],["林次長騰蛟：剛剛在報告有特別提到，國訓中心有整體盤點運科的相關人力為六大領域，其中包含運動心理，運動心理的人力會從現在的6位再增加4位。"],["鄭委員正鈐：再增加4位？"],["林次長騰蛟：是的。"],["鄭委員正鈐：因為現在6位只有1位是正式的，其他5位都是約用人員，基本上運動心理師跟運動員有比較緊密的聯繫，要建立這樣的信任基礎並不容易，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稍微調節。尤其是運動心理師的薪資也明顯低於職棒，請你們去做比較，因為職棒的運動心理師的月薪大概在8萬元至10萬元，現在國訓中心運動心理師的薪資是3萬元到5萬元，其實有一點差距，我們希望對這些專業的運動心理師給予比較多的補助。","最後，關於之前臺中發生柔道教練跟學童一事，監察院的糾正報告出來了，清楚地提到體育署有幾點缺失，包括後來才訂的「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我們對於技擊運動訓練館舍申請及審查程序長期忽略，這樣的糾正字眼其實很重、很強烈。這部分次長有沒有要說明的？"],["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對這部分的關心。臺中市發生教練造成7歲孩童的受傷案之後，教育部在第一時間進行檢討，在去年6月就訂定發布「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也就是規範該類各訓練館的申請應經過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才能設置，未來我們會加強督導各縣市政府落實。"],["鄭委員正鈐：次長，我剛剛提到6月9日公布這個要點，請問目前全國需要規範管理的家數總共有多少？"],["林次長騰蛟：總共有485家。"],["鄭委員正鈐：OK，目前有多少已經納管？"],["林次長騰蛟：目前已經納管、符合備查是128家，未來……"],["鄭委員正鈐：357家還沒納管。"],["林次長騰蛟：所以未來我們會加強督導縣市政府納管。"],["鄭委員正鈐：事情發生之後做了這個規範，我覺得亡羊補牢總是好事情，可是進度似乎有一點慢，我們希望次長要求相關單位儘速把動作做好。關於新竹市有多少家技擊運動的訓練館場，請到時給我一份完整的資料，包含有多少家已經納管、有多少家還沒納管。"],["林次長騰蛟：好。"],["鄭委員正鈐：您剛剛提到的數字是檯面上，還有很多技擊館場並沒有被納入這四百、五百家，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多加管理，讓小朋友在接受相關的技擊運動訓練的時候，有一個更好的環境，好不好？"],["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新竹市訓練館數總共有21家，目前21家都已經申請，而且備查了。"],["鄭委員正鈐：有多少已經納管進來？"],["林次長騰蛟：21家。"],["鄭委員正鈐：所以新竹市是百分之百納管？"],["林次長騰蛟：是的。"],["鄭委員正鈐：OK，謝謝次長。"],["林次長騰蛟：謝謝鄭委員。"],["主席（鄭委員正鈐代）：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奕華：9:28"],["林委員奕華：（9時28分）次長，你代理署長到現在第幾天了？應該超過200天了？"],["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林委員好。應該有。"],["林委員奕華：因為你是9月1日……"],["林次長騰蛟：9月2日。"],["林委員奕華：今天已經是3月底，應該代理超過200天了。"],["林次長騰蛟：是。"],["林委員奕華：反正你代理很平順，教育部是不是就不急著找人？你今天是三位一體，你是常次代表教育部，現在又代理署長，又是國訓中心的董事長，所以是三位一體，職務都在你身上。有關於署長的人選，我們知道你在各方面業務都很熟悉，可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整體體制的問題，我們肯定你的作為，但我們覺得體制上還是要趕快找到署長。","剛剛有講上禮拜去看國訓中心，所以今天特別排專報，也因為外界長期關心體育發展的人，包括很多單項協會，都為了他們的選手、教練、運科人員的相關待遇以及各方面環境做反映。尤其我們在東京奧運拿到好成績，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臺灣的體育發展已經愈來愈成熟，但是次長一定知道，能進入國訓中心的教練或選手，絕對都是我們在各領域最棒的好手，沒錯吧？"],["林次長騰蛟：是的，能進入國訓中心都是最頂尖的。"],["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要從最頂尖的部分來看待他們的待遇，因為他們是最頂尖，你想想在各領域最頂尖的人應該要受到什麼樣的待遇，再看我們是不是有給體育選手跟教練合理、符合他們身分或位置相對應該要有的待遇。再加上因為這種待遇，其實我知道很多優秀教練都覺得划不來，所以他們也不一定要進來啊！次長應該知道吧？"],["林次長騰蛟：是。"],["林委員奕華：就是因為待遇太低，所以他們不願意進來，選手也是一樣，也不是所有頂尖選手都願意到國訓中心。因此我們不能都用愛國來要求他們一定要為國犧牲，我認為要回過頭去檢討，到底我們對體育發展，以及這些選手在成就上面要比照給他們應該要有的待遇，這部分雖然慢慢有一些調整，可是我覺得進步的還不夠快，導致有些最優秀的選手還是選擇不進國訓中心，因此我們還是希望整體必須要做個檢討。","請問目前國訓中心總教練跟教練總共有幾位？總教練應該是19位對不對？含2名外籍總教練。"],["林次長騰蛟：總教練19位，教練131位，總共150位。"],["林委員奕華：對，裡面有11位外籍教練。"],["林次長騰蛟：對，是的，11位外籍教練。"],["林委員奕華：次長應該知道總教練跟教練是比照教授跟副教授，你知道教授薪水多少嗎？20年沒調整了。"],["林次長騰蛟：有，我們在108年調整過一次，有比照，然後此次再依照4%做調整。"],["林委員奕華：不一樣，那是跟隨調薪，我現在說的是他的待遇，除了應有的加薪調薪外，教授、副教授已經20年沒有檢討了，若比照教授、副教授，一般教授是10萬元、副教授是8萬元，差不多是這樣。你想想看這對我們最頂尖的教練跟總教練，你認為這樣合理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兩年也都一直持續做一些比照跟調整，其中總教練部分是比照教授，所以當時配合高教深耕計畫，引進教授的不分等級，大概也調高……"],["林委員奕華：現在是多少？我看到的還是10萬元啊！"],["林次長騰蛟：對，目前就是……"],["林委員奕華：10萬元嘛！教練是8萬元，沒錯啊！"],["林次長騰蛟：到108年是9萬3,000元，現在調到10萬元。"],["林委員奕華：是啦！是因為大家加3%，他們也加；大家加4%，他們也加，是這樣的狀況。"],["林次長騰蛟：總教練跟教練的部分，我們還會分析他的參賽等級……"],["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你看看你們所謂的參賽等級，那是另外外加嘛！我就是想比較一下，請問國際級教練有規定一定不能是本國籍嗎？這點我覺得很奇怪，我看來看去你們的相關要點，國際級教練沒有說一定要是外國籍啊！本國籍的指導已經有到國際水準了，為什麼不能是國際級教練呢？"],["林次長騰蛟：有，如果是本國籍的部分，他的指導成就想要轉國際級教練來聘任的話，是可以的，就是申請以後……"],["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沒有喔！你們現在給的是類似奧運第一名的指導成就，最高可以給到12萬元。但是你們看一下，如果是外國籍曾經指導選手是奧運第一名，在我國薪水起碼就超過20萬元，前三名的……"],["林次長騰蛟：對，另外我們有訂定國際級教練的作業要點。"],["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這個作業要點告訴我們只給外國籍啊！為什麼本國籍不能適用？現在這些教練指導也拿到奧運前三名的獎牌，為什麼這些教練不能變成國際級教練呢？會有什麼樣的辛酸？難道你要等哪天他們被其他國家挖角走嗎？用高薪把他們挖角走而變成國際級教練嗎？為什麼在臺灣不能就以國際級教練來看待他們？應該給他們國際級的待遇啊！所以現在一樣有教練流失國外的問題啊！不是嗎？這麼好的教練為什麼不給比較好的待遇？讓他們留在臺灣，繼續培養我國人才。"],["林次長騰蛟：是，謝謝林委員提出這個議題，這部分我們真的可以去做個檢討。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的部分是，如果國內教練要轉國際級教練，他可以提出申請而適用國際級教練的薪資做支給，目前是可以的。不過目前進用國際級教練的部分，因為不在國訓中心的編制員額內，所以他如果轉為國際級教練之後……"],["林委員奕華：這就是問題啦！"],["林次長騰蛟：對，如果……"],["林委員奕華：次長，這就是問題了嘛！你們就說因為你選A，才有後面的待遇，若選了B，後面待遇就沒有。可是我剛剛講了，國際級教練是一個honor，那是一個榮譽啊！榮譽之後就相對有這樣的待遇，可是你今天告訴我，若變成國際級教練，後面的待遇就沒有了，那就是因為你是用外國籍的觀念在看待國際級教練。所以我才說，如果本國籍也符合國際級教練，你就必須針對整體制度去做檢討才對啊！因為我們要把國際級教練留下，難道你要送給人家嗎？我覺得這樣也不好，但我相信他們不會啦！可是我認為應該要給他們相對的待遇，即然是國際級，你不能因為他選了這個就排除其他他應該也要有的相對所得。針對這個部分，你們要如何做彈性薪資？不是死板板的，請你們要做一個檢討。","再者，大家都知道3月是國際防護月，目前還在3月，我們也要幫運科人員講一下話，運科人員尤其是防護員，其實非常重要又辛苦，可是國訓中心裡面有很多運科人員的起薪都不到4萬元，還包括營養師，總共才4位營養師，大家要知道這些營養師必須根據每位選手的狀況及各種不同的球類，我們希望營養師更精準地去幫選手們做最佳的營養規劃，但是每位營養師要負責642位國手的飲食營養責任，工作量很大，結果有兩位營養師的薪水連4萬元都不到。不管是防護員，還是營養師，我們不能讓這些在後面的無名英雄，不能因為平常看不到他們，就讓他們的待遇被忽略，因為我們都知道選手是一個整體成就的展現，需要靠營養師、防護人員幫他們做好的防護及好的規劃，因此這部分是不是也可以一併做相關的檢討？","最後，有關選手日常津貼部分，今天終於從1萬5,500元調整到2萬6,000元，這是針對有學籍的部分。但是還有幾個問題，請問次長，本來已經畢業有4萬6,000元薪資的人，如果他希望再精進自己而去念碩士，結果薪資又變回2萬6,000元，你認為這樣合理嗎？這樣是鼓勵選手們都不要精進自己嗎？因為他的薪資會變少啊！或他變成博士之後只有2萬6,000元的薪資。"],["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形……"],["林委員奕華：現在就是這樣啊！"],["林次長騰蛟：我們是用學士進用，就用學士等階薪資的部分去進用。"],["林委員奕華：沒有喔！不是，我現在講的是選手，目前是這樣子喔！只要他願意精進自己去念碩士或博士，一旦有了學生身分就立刻變回2萬6,000元，請問執行長是這樣沒錯吧？"],["林次長騰蛟：是的，我們是根據他……"],["林委員奕華：你們這樣是不鼓勵選手自我成長、精進自己嗎？你們是剝奪他這樣的權利嗎？不然他本來還可以拿4萬6,000元，不管今天他是在職念碩士或念博士，結果他就要領2萬6,000元，次長覺得這樣合理嗎？你們回去檢討好不好？"],["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再檢討一下。"],["林委員奕華：我認為這部分是可以檢討的。另外，選手跟教練只有7天假期這件事情，聽說只要一請假就要被扣薪，這當然都是選手與教練的反映，你們再一併檢討是否有這樣的狀況。我希望在待遇上，我剛剛為什麼一直強調他們是頂尖，你就要從頂尖來看待目前你給的經費，當然你會覺得你已經有調整，可是我們還是期待要越來越合理化，不然你們就不用變行政法人了，行政法人本來就是希望讓大家在很多事情上面更加有彈性，但現在又全部都比照公務人員，那就沒有意義了嘛！所以請你們一定要做檢討，起碼現在有一個要先做的，最近物價漲得很厲害，要先檢討，物價部分是不是可以做調整？總體來講，你們懲罰念碩、博士的人，還有留職留薪，有的可能是給半薪的，你們一樣讓他只能領4萬6,000元，這種種狀況，我覺得你們都要回過頭，多聽聽教練跟選手的心聲，才能讓他們願意在體育運動的發展上燃燒自己、貢獻國家，我認為我們必須重視他們這方面，以免流失教練、流失選手，這會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請問你們可以做整體檢討嗎？等一下處理臨時提案時，我們在時間上再做要求，怎麼樣能夠給我們進一步的作法，具體的把你們的檢討狀況提供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謝謝。"],["林次長騰蛟：好，謝謝林委員。"],["主席：剛剛林委員奕華講的那個部分跟我剛才提的運動防護員是同樣的情況，進修之後的薪水反而減少，請一併檢討，謝謝。"],["主席（林委員奕華）：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段落：質詢：張廖委員萬堅：9:42"],["張廖委員萬堅：（9時42分）次長好。我想我們今天來討論這個非常有意義，其實我們檢視一下，去年我國在奧運拿到獎牌，我們當然非常肯定，這次整個成績表現非常好。但是我們看到很多教練、選手提出很多問題，也就是我們今天要來討論的，我記得去年我就曾經質詢過，在國訓中心改成法人後，核定員額為145人，編制內只有104人，大量的計畫人員聘任。其中大家很重視的部分，運科支援計畫達到48人，但我們看到現有人數161人裡面，幾乎三分之一以上都是計畫人員聘任。","在預算審查的時候、專案質詢的時候，我一直問你們大量的計畫人員聘任是否因為是在基金項下編列，即運發基金裡面編列，所以沒有辦法編列編制內，你們有來跟我表示你們預計會有一些改變，就是會增聘。增聘多少呢？是91人，其中運科的編制會從16人變41人，會大量增加25人，這是你們給我的善意回應，謝謝你們，計畫人力從44人變成50人，總共是91人。現在問題來了，今年有世大運也有亞運，這91人的聘任時程為何？是今年要聘完，還是要拖到明年或後年，三年、四年到奧運？請告訴我你們的期程。"],["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編制及計畫所增加的人力部分，現在國訓中心已經開始做一些遴聘進用。"],["張廖委員萬堅：對啊！但是什麼時候會聘？"],["林次長騰蛟：如果有適合的人選……"],["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現在有編制了，編制增加了啊！"],["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也沒問題，會由運動發展基金來做一個支應。"],["張廖委員萬堅：什麼時候要完成？"],["林次長騰蛟：目前已經開始逐步……"],["張廖委員萬堅：總是有一個計畫，預計什麼時候要完成？"],["林次長騰蛟：也必須聘用合適的人員，因為總共有六大領域，希望能夠聘用合適的相關人員，所以基本上會在今年跟明年完成聘用。"],["張廖委員萬堅：今年跟明年？"],["林次長騰蛟：是。"],["張廖委員萬堅：我們會持續關注。你說最近開始在聘任？"],["林次長騰蛟：對。"],["張廖委員萬堅：以射擊項目的公西靶場來說，去年12月在你們的網站上看到，你們要聘體能訓練師，結果從缺，為什麼？請中心主任告訴我，而且又是計畫人員。"],["主席：請國訓中心李執行長說明。"],["李執行長文彬：跟委員報告，不管是體能訓練師或防護員的部分，其實有幾次都曾出現過，尤其在公西靶場。"],["張廖委員萬堅：為什麼會招不到？你要直接跟我講。"],["李執行長文彬：我想是整個交通方面的問題。"],["張廖委員萬堅：交通方面的問題？"],["李執行長文彬：對，因為基本上它的位置可能在……"],["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都知道嘛！要怎麼解決？如果都設在那邊，就找不到人。"],["李執行長文彬：我們會朝一個方向，就是把整個國訓中心跟公西靶場整體做一個規劃，在面試的時候我們會特別提醒面試者可以選擇到公西靶場，就是如果第一優先沒有選入中心的話……"],["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只是要舉一個例子，你是講交通的部分？"],["李執行長文彬：對。"],["張廖委員萬堅：我看你們近期招募的運科人力都還是計畫性質，3月23日的最新公告有招募計畫物理治療師與運動防護員，這是計畫人員，還是編制內的？"],["李執行長文彬：跟委員報告，委員所提的這個計畫，我們在3月25日報部同意，將從4月1日開始，所以內部會先把原來的計畫人員依照規定遴選進入到編制人員，後面再補的人力就是計畫人員。"],["張廖委員萬堅：我要跟你們強調的是，其實我們今天討論待遇，計畫聘任就是穩定性不足，大家都講過，去年奧運就發生了，射箭選手的心理諮商師就只聘到去年7月底，那時奧運都還沒比賽完，他的計畫就結束了，類似這樣計畫聘任的穩定性問題。另外，我們現在非常重視運動科學，運動科學的專業人才培訓到底夠不夠？就是培訓的人力夠不夠？你們的待遇能否吸引人？我認為這三個因素你們要好好討論一下，好不好？"],["李執行長文彬：是。"],["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到底有沒有擴大去培育，或用專業的運動科學人才，你們的計畫聘任穩定性不足，現在要透過編制來解決，對不對？"],["李執行長文彬：對。"],["張廖委員萬堅：計畫聘任的問題還是存在嘛！你們如何透過待遇的方式來吸引更多運科人才投入國家訓練中心，從事運動員的人才培育。我想這幾個面向你們都要討論，好不好？"],["李執行長文彬：是。"],["張廖委員萬堅：91個人是怎麼算出來的？"],["林次長騰蛟：跟張廖委員報告，91個人的部分，分為六大領域，除了處長一人之外……"],["張廖委員萬堅：不是，我是說你們怎麼知道60個要變成91個運科人數就夠了，是因為經費有限，還是針對現在在培訓的種類？"],["林次長騰蛟：我們針對培訓種類部分，分類、分領域逐一去做盤點，盤點下來的……"],["張廖委員萬堅：你跟我說會增加，醫療防護過去編制9個人，計畫有19個人，一共28個人，預計編制要增加為17個人，變成39個人，對不對？請問一下，醫療防護裡面有沒有包括專職的醫生？"],["林次長騰蛟：目前是沒有包含專職醫生，不過醫生部分是包含長庚醫院、高醫及慈濟……"],["張廖委員萬堅：都是兼任的嘛！"],["林次長騰蛟：對，都是……"],["張廖委員萬堅：選手白天訓練很辛苦，晚上回來醫師卻下班了，是不是有這個現象？"],["李執行長文彬：晚上還是有門診。"],["張廖委員萬堅：但是醫生是專兼職的嘛！我為什麼要問這個，科技部、體委會都曾經去日本運動科學中心參訪，100年到日本東京的運動科學中心參訪，當時體委會寫的報告洋洋灑灑；隔一年2012年的體育交流又跑去德國參觀運動科學，又寫了一個報告，那時已是體育署，發表報告的都是體育署，結果這兩本報告的結論，不知是同一個人寫的還是怎麼樣，結論的第一點、第二點竟然一模一樣，一個字都沒有改。沒有改也沒關係，可能英雄所見略同，可是10年過去了，你知道它講說「我國選手訓練中心規劃運動場館除了基本硬體設施外，應增設各領域運動科學實驗室」，「運動科學實驗室」現在在哪裡？然後「要充實相關儀器設備，建構完整的運科資源訓練體系」，原來我們10年前參訪報告的結論就有了！","第二個，「國內參與運科協助培訓的成員大多是大專院校的專職教師，受限於時空等因素，支援訓練難以發揮最佳功能，宜設法克服編制與待遇等問題，聘任專職的運科人員，以期發揮最大效能。」這個心得跟隔年去德國參訪回來的心得與建議的第一項、第二項一個字不差，都一模一樣。一模一樣，10年過去了，我們再看一下報告的第四項，「未來我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法人化之後」，現在已經法人化了，「可研議成立專責的運動醫學中心，除了應該聘任專職的醫師駐診，專責照料國家級選手之健康及傷害治療、復健之外，也可以在運作成熟後開放給一般民眾。」這是到德國參訪的報告，去日本參訪的結論也是一樣，「法人化之後應該聘任專職醫師駐診來照顧國家選手的健康跟傷害治療」，報告內容都一樣。10年前就建議你們要這樣做，而且你們都已經考察過，錢都花了，帶隊的是誰呢？當時的戴主委，後來應該是宋科長，現在應該都還在體育署，報告都寫了10年了，專任醫師呢？可不可以回答我？都是兼任的！"],["林次長騰蛟：對，目前大概都是兼任的，因為運動選手他們的需求可能不一樣，另外一個科別可能也不一樣，這個部分目前是用兼任的方式，跟醫院合作駐診，我們也……"],["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去考察的日本的運科，它是一個中心，它甚至還有醫學中心，你看日本的運動科學中心，它有運動科學部、運動醫學中心、運動研究部，光是一個運動醫學中心就有7個專任醫師。"],["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那個……"],["張廖委員萬堅：我剛才提的那三個，現在我們很重視運動科學，立法院也很重視，經費我們也都投入了，對不對？可是我們相關的培訓的專業人才夠不夠？我們有沒有去找源頭？如果聘不到醫師，為什麼？應該要檢討，為什麼還是用兼任的。"],["林次長騰蛟：是。"],["張廖委員萬堅：第二個，我們的待遇到底合不合理？我們今天檢討幾萬、幾萬、多少錢，去進修還降到兩萬六，變成學生，這個都是不合理的狀況。10年前我們體育署的官員都去德國、日本考察過了，甚至都還去了好幾次，台體大也去了，科技部也去了，考察的報告都一樣，都說應該要這樣做，10年後還是沒有專任醫師，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林次長騰蛟：跟張廖委員報告，國內運科人才的部分確實是比較不足的，這部分可能未來我們會跟國內的大學再進行一些合作……"],["張廖委員萬堅：你考察了10年，錢都花了，結論也寫了，還寫得一模一樣，也都沒有錯……"],["林次長騰蛟：至於剛剛委員也特別提到的，是不是可以設專業的運動醫療中心……"],["張廖委員萬堅：好，你們那天去考察，是你還是執行長說，運科處想要成立獨立法人，說要委託國體大去做評估，對不對？"],["林次長騰蛟：我們不是委託，本署目前自行在做一個評估。"],["張廖委員萬堅：是自行做評估嗎？"],["林次長騰蛟：對。"],["張廖委員萬堅：你看國訓中心主任還搖頭，他也不知道耶！你們到底是各自為政還是怎麼樣？整個立法院也好，民意部門也好，選手也好，教練也好，其實對於運科方面的防護人員、訓練師、心理諮商師或者所謂專責的運動防護醫師等等，都有相關的需求。而且10年前的考察報告，不管去日本、去德國，回來寫的結論都一樣，都在呼籲，都有心得跟建議，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沒辦法解決專任醫師的問題，還是用兼任的？人家日本光是一個運動醫學中心就有7個專任醫師了。"],["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有關運科中心是不是獨立行政法人化，體育署跟國訓中心目前在積極評估當中，現階段先強化運科處相關的組織、人力……"],["張廖委員萬堅：我跟你講，次長……"],["林次長騰蛟：未來繼續處理。但是委員剛剛特別提到，是否在國訓中心設立正式的醫療機構這部分，只不過設立正式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建築法規、醫療法規，還有醫師法規，而且還要有專責的醫師……"],["張廖委員萬堅：我聽不下去啦！我聽不下去啦！這個我聽不下去嘛！這個聽不下去嘛！一個國家級的國手訓練中心，進駐專責的醫師會有建築法規的問題，你們不會解決嗎？你們10年前去考察就說要設立，經過這次東京奧運，半年多前大家檢討認為應該要強化運動科學，然後我們去考察，結果你跟我講那個有很多限制，所以沒辦法成立？我覺得這個不是體育署跟國訓中心針對大家所關心的國家級訓練中心的待遇、福利跟相關的編制、人力，還有專業，應該有的思考角度。","我今天之所以質詢這個議題，就是希望你們積極一點，不要遇到問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考察結論出來了，還做了兩本，洋洋灑灑帶了一票人去德國、日本考察，結論都一樣，10年後仍未改進、問題還是存在，我覺得這樣就沒有意思了。我們會繼續監督。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張廖委員。"],["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段落：質詢：黃委員國書：9:57"],["黃委員國書：（9時57分）次長好。體育署的年度預算從10年前的70億元倍增到現在的135億元，我想了解，體育署的預算倍增，但是用在國訓中心選手的生活待遇上有沒有倍增呢？不只沒有倍增，我看是斤斤計較。我把調整前跟調整後的待遇整理成簡報上的資料，現行調整後的版本是3月25日才公告的，對不對？最近才公告的。"],["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黃委員好。不過追溯到1月1號。"],["黃委員國書：追溯到1月1號？很好。調整之前區分為培訓選手跟儲訓選手，培訓選手在調整前是1萬5,500元，但另有3萬元的生活津貼，故總共有4萬5,500元；調整之後培訓選手的待遇是4萬6,000元，換言之，調整的結果培訓選手只增加500元，我不知道增加這500元符不符合蔡總統的訴求？蔡總統說體育預算要倍增，我們要增加對選手的福利照顧，蔡總統不是經常在活動上這樣講嗎？","回頭來講，儲訓選手呢？儲訓選手之前的待遇是9,500元，現在有增加，變成1萬1,000元，只增加1,500元。你說有增加，但是儲訓選手的零用金1萬1,000元，並沒有之前所謂的「生活津貼」3萬元，都沒有，他們現在全部實領的金額就是1萬1,000元。1萬1,000元連勞動部的基本工資2萬5,250元的一半都不到，平均一天才36元，請問代署長，你認為儲訓選手唯一的收入就靠這個，如何維持生計？","你說儲訓選手跟培訓選手的待遇一定要不一樣，因為要重點輔助培訓選手以求得牌，儲訓選手的成績可能沒有那麼優秀。但是你要知道，要進入國訓中心當儲訓選手也不容易，也是非常優秀的運動員才有辦法進來。他們是不是專職的在做這件事？他們也是專職的在配合國訓中心的訓練，他們幾乎沒有別的收入，就只有這樣子而已，可是我們只能給他1萬1,000元，1萬1,000元在臺灣連基本工資的一半都不到，要如何生活？這個部分該不該做調整呢？","實際上，有關選手低薪的陳情經常都會被提到，包括每次蔡總統接見優秀選手的時候，很多選手也都跟他反映，我也不懂體育署的每一次會議為什麼只調整獎優選手？針對選手薪資待遇的調整，大概有開過四次會，從去年開始到現在。第一次開會的時候，你們就說每四年要檢視一次，若有調整需求，以獎優為原則，建議一般選手維持。到了東奧結束之後，總統跟東奧選手視訊座談，他也交代、指示了，國訓中心要處理後續有關選手薪資偏低之問題，尤其是學生選手薪資偏低的問題。結果你們還是按照之前的原意，還是只針對獎優選手，你們只給獎優選手，你們對一般選手就不照顧、不調整了。","本席想要瞭解一下，為什麼體育署調整零用金會是以獎優為原則？總統已經說要照顧好這些選手，為什麼只針對獎優？你們每一次的開會做這樣的決議，那不是打臉蔡總統嗎？對於蔡總統的指示，你們都把它丟到垃圾桶去嗎？"],["林次長騰蛟：跟黃委員報告，剛剛您說的那個會議紀錄，這是國訓中心第一次開會的方向，但是後來包含體育署跟國訓中心召開整體的會議，這個方向已經做了調整，尤其是針對東奧之後，總統跟東奧選手有召開座談，對於純學生選手的部分，希望能夠考量到他們目前生活津貼比較低的問題，所以這是有通盤做處理的，學生選手部分就從1萬5,500元增加到2萬6,000元。"],["黃委員國書：對，從1萬5,500元增加到2萬6,000元，沒有錯，只是增加大概1萬塊錢，這是針對學生選手。我們有非常多優秀的代表隊是學生身分，你們對這部分有增加到2萬6,000元，勉強比基本工資多一點。但現在又有一個問題，上一次去打亞洲盃足球賽，有一個國家代表隊的選手，因為他去進修了，回來之後他被發現有學生的身分，結果體育署非常努力地去搜尋，一旦發現他們有去進修、有唸研究所，就把他的薪資從4萬6,000元降到2萬6,000元，這合理嗎？我的意思是，我們的體育預算已經倍增了，倍增到135億元了，對於選手福利的照顧，為什麼體育署還要這樣斤斤計較呢？還要計較這個幹什麼呢？我也不懂！取得國家代表隊這個身分有多困難，他去進修的結果還要被扣掉2萬元！這是體育署的態度嗎？這是整體國家扶植優秀選手的態度嗎？","代署長，當然你是鋼鐵人啦！你這樣代理也不是辦法，其實我也不好意思要你負什麼樣的責任，但是我認為體育署對於照顧選手這件事比什麼都重要，對於這一次的調整，本來大家都高度期待，每次選手跟總統碰面也是這樣子，選手希望可以幫他們發聲，總統也指示了，你們也開會了，你們也做了調整，調整的幅度是增加500元！還把去進修的學生選手給降了2萬元！要這麼機車嗎？沒有給你們錢嗎？有啊！預算都倍增了，你們運發基金每一年還有盈餘二十幾億元，還花不完，我不懂！","代署長，拜託你們，對於儲訓選手只給1萬1,000元，我想這個不符合社會期待，至少要比照基本工資吧！因為有一天或許他們就有機會，他現在是儲訓選手，未來或許他們有機會得牌，好不好？這個部分我建議你們去做一些調整，你們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另外，亞運和世大運今年都要在中國舉行，上次東奧創下史上最好成績，國人都非常振奮，但問題是上次非常可惜，因為商務艙的爭議，結果就掉了一個體育署署長，那今年如何避免？亞運的規模跟奧運不一樣，大概10倍的人數，可不可能搭商務艙？幾乎不可能！所以這一次你們就要好好說明清楚。上次的爭議不是因為沒有搭商務艙，而是你們在出發前信誓旦旦跟選手說：OK，一定會讓你們搭商務艙！結果出發前沒有說明清楚，出發的時候他們才發現怎麼沒有了。所以這個事情拜託你們一定要好好處理，沒有辦法搭商務艙，你們就要事先講，有一些選手有特殊需求，你們會做特殊安排。這次的亞運代表團恐怕要達到七百、八百個選手，七百、八百個選手不可能每個都搭商務艙，你們要清楚掌握這個問題。","因為在中國舉行亞運跟世大運，防疫的規格當然要加強，現在代表隊已經有42人確診，因為出國參賽有各種不同的比賽，現在已經有42個案例了，針對這42個確診案例的國家運動員，我們體育署的改善方式是什麼？體育署的作法就是與中心醫護組進行視訊衛教，增強所有人員的防疫概念，就只有做這樣的事情，這個能幫助什麼？","這一次亞洲盃女足很多人染疫了，根據查的結果，當地賽事的聯絡人應該是傳染源，我們對類似這樣的情況要如何預防？我們總是要有一些作為嘛！中國的疫情是不透明的，我們這次一定要參加是毫無疑問的，包括亞運、世大運，我們都要派選手參加，而且選手人數恐怕也是史上最多，我們如何照顧這些選手避免染疫？這個我們要強化，可是分別在6月、9月就要出門了，到現在沒有看到體育署或國訓中心有什麼樣的積極作為，只是告訴他們要去看防疫視訊那些宣導影片，只有這麼消極嗎？所以我建議因應這次的世大運跟亞運，體育署要增加具有防疫專業的醫療人員的人數。我們有隊醫嗎？這次一定要增加隊醫，也要增加具有防疫背景的吧！對不對？請說明一下。"],["林次長騰蛟：謝謝黃委員。黃委員特別提醒有關亞運的交通運送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強化跟隊職員的溝通，如果有特殊需求的部分，我們會做處理。至於有關於防疫的部分，一方面遵守當地主辦國的防疫規定之外，我們也會比照東京奧運，採用比較高規格的部分，包含行前提供相關的物資，到當地比賽期間也能夠採用比較高規格的防疫，以及做檢測、篩檢的相關作業，返國以後也會依照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有關這個部分，我會特別提醒，目前也都已經在做相關準備的工作。"],["黃委員國書：不要把防疫的作為由我們選手來負責，不要只是要求選手要密切注意這些防疫宣導短片，不是只有做這個事情而已，好不好？"],["林次長騰蛟：現在的疫情有比較好了，之前1月份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採用視訊的方式，現在都採用實體的方式來辦理。謝謝委員。"],["黃委員國書：好，感謝。"],["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秀寳：10:9"],["陳委員秀寳：（10時9分）次長早安。很感謝今天召委專門排這個專報。本席要跟次長討論關於教練、心理師、防護人員等等運科後勤人員的從業環境友不友善的問題。首先，今天是3月31日，在3月國際運動防護月的尾聲，秀寳要向臺灣運動幕後的無名英雄們──防護員、物治師、護理師、復健師們等這些後勤人員致敬，謝謝大家守護我們的運動選手，因為有你們才有我們臺灣的奪牌英雄們。關於今天的專題，我相信次長很清楚本席從去年9月開始，不管是透過記者會、質詢或是在審查預算當中，多次跟體育署反映國訓中心薪資結構僵化這個問題，後勤人員待遇沒有誘因，真的是很難讓有經驗的專業人才長留久用。體育署這邊也是一再強調會檢討國訓中心員額跟薪資的結構，之前有說預計會以調整薪資比例的方式來辦理。本席在今天的報告中看到，針對運科人員初聘起薪這個部分，除了物治師跟防護員已經在108年有調升，其餘的運科人員皆提升一個薪階，按照證照、年資以及年資另外採計的原則，有國家職業證照者，提敘四個薪階為限；具有政府或國訓中心認定的協會或學會發給的能力證明書則提敘兩個薪階為限；兩者都具備是擇優提敘。意思就是物治師或是防護員因為已經在108年有調升，所以是其餘運科人員初聘起薪是調升一個薪階，如果有證照或有年資者是另外採計，最多就是提敘四個薪階，如果曾任機關、公司，工作性質相近或服務成績比較優良，而且連續任職滿一年以上之年資，是按年採計，並且提高以五個薪階為限。","看起來我們整個檢討過後，在薪資的結構上還是有不少的限制，這樣真的對我們的後勤人員有沒有足夠的誘因？國訓人員這邊除了編制人力之外，其實因為我們業務的需要會有計畫人力，像是奧運的備戰部分就會有2020年東京奧運及2024年巴黎奧運之我國菁英暨潛優選手運動科學支援計畫。我請教次長，實際上編制人力跟計畫人力在國訓中心裡面的工作性質有沒有差別？"],["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陳委員好。基本上工作性質是相同的、相近的。"],["陳委員秀寳：工作性質是相近的，工作內容跟性質是相近，工作性質沒有差別，那麼編制人力跟計畫人力實際上的工作量跟薪資有沒有差別？"],["林次長騰蛟：基本上工作量的部分，國訓中心會做整體調配，讓每一個工作的負荷都能夠相當，國訓中心也朝這方面在做處理。"],["陳委員秀寳：根據體育署提供給本席辦公室的資料顯示，以五年來國訓中心這九大類專業人員的配置來看，一直都有計畫人力數遠大於編制人力數這樣的狀況，以及計畫人力薪資普遍低於編制人力薪資的情形。本席進一步具體點出專業服務人力配置上幾個明顯比較大的問題，像是運動資訊情蒐部分，國訓中心從106年到108年都沒有編制人力，也沒有計畫人力，等到109年度開始才有配置運動資訊情蒐的人力，但是用的也是計畫人力。營養師的部分在106年有編制人力、有計畫人力，但是從107年度開始，改採全部以計畫人力來配置。物理治療師則是近兩年才開始有編制人力，但近五年大部分都是以計畫人力來配置。運動防護員的部分，雖然一直都有編制人力、計畫人力，但是近五年來都是計畫人力數大於編制人力數，甚至從107年開始計畫人力數竟然是編制人力數的兩倍之多。國訓中心所聘用的專業人員、編制人員面臨僵化的薪資結構，計畫人員又是面臨這樣的工作條件，請問你們自己覺得這樣的工作環境、這樣的工作條件對後勤人員真的是友善的嗎？"],["林次長騰蛟：首先跟陳委員說明，有關計畫人力薪資在薪額的部分，基本上跟編制的人力是相同的，都是用同樣的薪資表，差異的部分會根據學經歷、資歷，包含剛剛講的證照或者是年資的部分會有差別，所以通常編制內的可能在國訓中心待比較久，年資比較多，所以累積的薪資會比較高，有關計畫人力的部分，因為年資的關係可能會有一點差別，但是適用的薪級完全是一樣的，所以並不會因為是計畫人力或者是編制人力，而薪資上會有差別。"],["陳委員秀寳：次長的回答是，以年資來計，編制人力的時間久，可能年資就比較長，所以他的計薪薪資會比較高，但是為什麼計畫人力會用不久、留不久？是不是我們沒有誘因，為什麼？這個背後的原因，你們有沒有檢討？"],["林次長騰蛟：關於這個……"],["陳委員秀寳：次長，本席辦公室這邊也跟幾位菁英選手的後勤人員深談過，他們一路跟著自己的選手到處征戰，也很希望可以一直陪伴著他們的選手持續為我們臺灣立下戰功，但是國訓中心的薪資結構相對於民間單位，真的是沒有誘因。以計畫來聘用其實是很不穩定的，而且薪資相對還偏低，所以最後選手們如果想要留下自己有默契、信任的後勤人員，或者是選手自己希望把他留下來，他必須要自己多想辦法去找一些資源或者贊助來貼補，這樣的制度對我們的選手或是後勤人員真的是很不友善的，當然大家可以理解國訓中心是行政法人，在預算的應用上可能不像民間單位那麼靈活或是那麼有餘裕，但是我們因為要因應整個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檢討，運用一個比較彈性的方式來符合實際的需求，你不能一直要求這些運動從業人員要相忍為國。當然本席也再三強調，不管是行政機關或是行政法人的人力編制，希望儘量以正式人力的正常化配置來運作，這樣相對於整個後勤人員的工作也是比較穩定的，你們有這麼多的計畫人力表示就是有這麼多的人力需求，既然有這樣的人力需求，為什麼不把員額配足？把員額補足、把員額配足對整個人力調配也會比較穩定，相對的，我們可以提供給他們的，是不是也是一個比較穩定的環境？關於這個部分，希望在編制人員員額的問題，雖然你們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有做了部分的檢討，但是看起來計畫人力數大於編制人力數這個部分還是很高，你們如何去做檢討？還有在運發基金的運用上，雖然我們這樣的編制，你們覺得可能就是有人員配置上或是預算上的問題，但是在運發基金的使用上，其實基金的預算是足以因應整個運動項目的發展，也是比較能夠彈性的支持整個後勤人員配置以及他們薪資的需求，針對這個部分，希望對於後勤人員薪資待遇的這個問題，你們能夠真正用比較認真的角度來檢討，因為本席覺得你們現在做得真的是不夠，體育署能夠為他們做的真的也是不夠，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能夠真的比較具體的、很真心的去檢討這個問題？"],["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這一次我們整體盤點運科人力，有關人數的部分，總人數會從原來的60人增加到91人，增加31人，這31人當中，編制內的人力是增加25人，計畫人力只有增加6人，所以我們會把重點放在編制內人數的增加。至於待遇的部分，我們也參考了目前國內民間或政府相關機構的薪資以訂定他們的薪資，同時也考量到希望能引進年資較深、較有經驗的人，所以也會考量到對方的證照及其年資，以給予提敘的薪給。這部分是這次要調整的，基本上，我們核算下來，這次調整的部分至少有兩千、三千元到將近一萬元，甚至是超過一萬元的薪資。"],["陳委員秀寳：次長剛剛提到了一個重點……"],["林次長騰蛟：我們會持續檢討。"],["陳委員秀寳：你們要參考一些相關企業或相關民間單位的薪資結構和水準去調整。"],["林次長騰蛟：有，我們在過程中都有參考。"],["陳委員秀寳：你們就要做到真的去參照到這樣的參考值。我們之所以沒有辦法留住這些人才，最大的原因在哪裡，相信你們都清楚，我們今天既然都把問題點出來了，你們若真的願意檢討它、改善它的話，就要確實做到。"],["林次長騰蛟：是。謝謝陳委員。"],["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俟吳怡玎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5分鐘。","請王委員婉諭發言。"],["段落：質詢：王委員婉諭：10:21"],["王委員婉諭：（10時21分）次長好，去年4月臺中發生柔道男童案的時候，大家都非常心痛，也看到了制度上、政策上及系統上非常多的疏漏，希望能有具體的檢討。上上週監察院通過了臺中柔道男童案的糾正提案，直指臺中市政府、體育署、教育部等地方和中央機關的種種缺失。首先想請教署長和次長，請問這份報告你們看過了嗎？"],["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這份報告我們有看過。"],["王委員婉諭：針對這樣的報告，我對教育部體育署的回應非常無法接受，仍然是把去年發生這起事件的回應又再度說了一次，我覺得這真的有點是在打模糊仗。上面提到的這幾項，其實都應該具體落實，包括場館、證照、幼兒訓練課程以及查詢系統等，可以看到建置查詢系統的部分的確已經開始處理了，但相關執照系統其實並不夠，因此希望能更進一步討論證照的部分。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們今天就只處理證照的部分。","在監察院的報告中提到，對於放任無證照者免受特定體育團體建立的規範，教育部有非常明確的責任，因為這實際上已對安全運動環境造成了威脅，甚至也阻礙了我國體育運動專業證照化的發展，不知次長怎麼看待監察院的報告內容？"],["林次長騰蛟：有關技擊運動訓練館的教練部分，我們基本上是要求須具備這樣的證照才能擔任課程的教練，目前針對沒有證照的部分，我們也於去年11月開設了教練證照的查詢系統……"],["王委員婉諭：首先要跟次長確認，這些場館都應該要有教練證照才能進行教學對不對？"],["林次長騰蛟：對。"],["王委員婉諭：所以第一個部分，學校內絕對是需要證照的沒錯吧？"],["林次長騰蛟：是。"],["王委員婉諭：學校外的部分，我們也應該要求有證照對不對？"],["林次長騰蛟：對，擔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本來就一定要有。"],["王委員婉諭：所以教育部的立場是希望要有證照嗎？"],["林次長騰蛟：是。"],["王委員婉諭：看到這樣的內容後，我們同時也想請教的是，如果沒有教練證能不能帶隊參加比賽？"],["林次長騰蛟：如果是體育署辦理的相關賽事或是單項協會辦理的賽事，基本上就要由具有教練資格的人來訓練和帶隊。"],["王委員婉諭：基本上的意思是要有還是不須有？"],["林次長騰蛟：要有。"],["王委員婉諭：接下來，我們看到在監察院的報告裡提到，光是針對校園裡面的部分，只有體育班需要教練，其他部分其實並不需要教練證，包括像社團的部分，我們知道很多學校其實有非常多體育性的社團，因此要請教的是，為什麼教育部認為不論學校裡以及體育場館都應該要有教練證，但規範實際上只要求體育班要有，遑論外面的這些機構和團體？"],["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目前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中規定，每個班至少要有一位專任的運動教練，以目前的中小學來講，擔任體育老師的主要組成中老師和教練都被包含在內，所以基本上，要看各學校的狀況而定，有些學校的團隊未必是由教練帶隊的而是由體育老師帶隊的。"],["王委員婉諭：再來看到監察院報告的第二項，體育班會以有A、B、C等級的教練為要件，另外在學校運動代表隊的部分，雖然要有教練，但是教練的資格則是由各校認定之，難道他們不需要有教練證嗎？我們現在姑且不論體育課，而是在討論代表隊。"],["林次長騰蛟：剛剛談到體育課的部分，因為學校裡面有體育老師。"],["王委員婉諭：對，所以我說的不是體育課而是運動代表隊，有教練的部分要不要有教練證？現在看到相關的規範是由各校定之。"],["林次長騰蛟：如果是我們聘用的教練，基本上要有教練證。"],["王委員婉諭：所以對於這部分的要求應該要能明確落實。剛剛次長也提到如果是代表學校或參加各種體育賽事的教練，是不是應該要有C級教練證？"],["林次長騰蛟：是的。"],["王委員婉諭：我們覺得非常疑惑的是，看到最近正在舉行的高中聯賽，並沒有規定教練要有教練證，甚至還明確地指出113學年度以後才需要教練證。我不太懂的是，自去年事情發生之後，教育部就一再地告訴我們教練需有教練證才能帶隊參加比賽，同時我們也看到柔道案的教練當時也曾帶隊參加過非常多全國的聯賽。即使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一年了，還是可以看到今年的高中聯賽仍然沒有要求需具備教練證，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以學校為單位在參與相關聯賽的，剛剛提到學校會配有專業運動教練，那是因為學校有體育班，依照規定每一班要配有教練，針對沒有體育班的學校，基本上就是由學校體育老師或老師來帶隊，所以這可能要按照各個學校的情形而有不同的狀況，當然如果是有教練的學校，就必須具備專業的……"],["王委員婉諭：次長這樣說我覺得很奇怪，帶隊的人到底是教練還是老師？您剛剛提到，帶隊的人是教練的話要有教練證，但如果沒有教練證的話就稱之為老師，這樣是可以的嗎？"],["林次長騰蛟：我剛剛提到的是，學校裡面有的是老師帶隊、體育老師帶隊，也會有教練帶隊，既然對方是教練，從113年開始就要求對方需具備C級以上教練證，而且以後全部聯賽的帶隊者都要具備C級以上的教練資格。"],["王委員婉諭：再回到剛才1分鐘之前，您提到如果要帶隊參加比賽的話，教練就應該要有教練證。"],["林次長騰蛟：對，對於我剛剛提的應該要補充說明一下，如果學校是由教練帶隊的話，既然教練是我們聘用的，就必須具備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但我剛剛也提到了，很多學校並沒有設置體育班，所以學校基本上就不會有教練，自然就是由學校的體育老師或老師來帶隊，因為學校沒有教練，當然就不可能由教練帶隊，而是由老師來帶隊。"],["王委員婉諭：再回到剛才看體育運動代表隊的部分，教練方面是不是應該要明定需具有教練證？如果是教師的話，當然就沒有。"],["林次長騰蛟：是的，但教師的話就要有教師證。"],["王委員婉諭：接下來再看到帶隊的部分，裡面都點名「教練」及「助理教練」而不是「老師」，相信次長也可以清楚地從簡報上看到「教練」及「助理教練」的部分至少要取得C級，這件事要從113學年度才開始要求。我想我們就先聚焦在教練這件事情，「教練」（不是老師）帶隊參加聯賽，需不需要有教練證？次長，我真的聽不懂到底是要還是不要。"],["林次長騰蛟：剛剛就提到，基本上聘用教練的時候本來就要具有教練證，如果學校是由教練帶隊的話，當然要有教練證，可以要求都要具有教練的資格才能帶隊。"],["王委員婉諭：你們知不知道高中聯賽今年沒有要求要有教練證，而是從113學年度才開始要求要有教練證？"],["林次長騰蛟：這部分，我們後面會再行要求。"],["王委員婉諭：次長，我覺得這樣真的太消極被動了，從去年發生事情就說要要求，到現在仍然沒有發生，然後再說要再來要求，到底要質詢多少次，教育部才能真正地讓這個要求發生，而不是一直說「我們會要求」？"],["林次長騰蛟：我是不是可以請學校體育組潘副組長向您說明？"],["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潘副組長說明。"],["潘副組長婉馨：跟委員補充說明，因為運動代表隊比較屬於推廣性質，而不像正式的體育班要依照法規明定，每一班至少要有一個專任運動教練才可以，但運動代表隊是屬於社團和推廣性質的，所以目前並沒有限制一定要有專任運動教練帶隊的明確法律規範。以上簡單說明，謝謝。"],["王委員婉諭：其實你完全沒有回答到問題，代表隊不一定要有教練這點，我姑且可以接受，但如果在有教練的情況下，對方需不需要有教練證？我的問題是在這裡。"],["潘副組長婉馨：這裡的「教練」只是一個名稱……"],["王委員婉諭：代表隊或是代表學校參賽的球隊、校隊等，如果有教練的話，需不需要有教練證？"],["林次長騰蛟：可能是在報名表件的名稱上是教練，但是由學校的老師帶隊，所以這個部分……"],["王委員婉諭：如果我們從名詞上都沒有辦法確認，我們如何確認他實際上到底是教練還是老師？如果上面寫的教練不是教練而只是老師，那我們到底怎麼去定義他是教練？又或者他真的是教練，則他需不需要教練證？這件事情仍然沒有得到答案。"],["林次長騰蛟：剛剛我也跟委員報告，就是說學校代表隊方面，因為學校裡面會有體育班跟沒有體育班，就可能會有教練或沒有教練……"],["王委員婉諭：我們就只談教練，好嗎？"],["林次長騰蛟：如果是由那個學校的老師來帶隊，老師當然絕對不會有教練證……"],["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如何稽查他們在秩序冊上面寫的是教練還是老師？"],["林次長騰蛟：如果他本身是教練的話，那當然一定要具有這個教練證，剛剛提到的是說可能在秩序冊上面沒有釐清他到底是教練還是教師，這個以後我們會把它釐清楚。如果是教練，就應該有教練證。"],["王委員婉諭：其實我覺得很荒謬，第一個是我們從秩序冊上看起來，雖然寫的是教練，但他卻不見得是教練，則我們要如何確認他到底是老師的身分還是教練的身分？"],["林次長騰蛟：所以學校部分可能就是由老師去扮演這個……"],["王委員婉諭：那我們如何來確認？如果他是教練，那他有沒有教練證？如果我們連從秩序冊上都看不出來他的身分到底是教練還是老師，我們根本無從稽查、無從檢核起……"],["林次長騰蛟：我們會在秩序冊上面的部分，把它明列清楚。"],["王委員婉諭：好，如果他是教練的情況下，為什麼從113年度才可以要求他有教練證？"],["林次長騰蛟：如果他本質是教練的話，他本來就要具有這個專任運動教練的資格，這個沒有問題，至於……"],["王委員婉諭：所以你們實際上查核這一次的高中聯賽的結果有確認過嗎？做一個主管機關，你們知不知道這一次高中聯賽，包括籃球、排球、足球的部分，到底裡面有多少是老師帶隊？多少是教練帶隊？這些教練有沒有教練證？以現在的規範看起來，我完全不相信我們有查核！"],["林次長騰蛟：我們會把這個部分列為未來在報名……"],["王委員婉諭：次長，去年就說未來報名時你們會來查核，去年發生柔道男童案的事件，引起社會大眾轟然的心痛，但是你們一直說要查核，請問到底要查核多久？如果我們連高中聯賽這種全國性的賽事，經過這麼多年，都遲遲完全不知道要不要查核以及有沒有查核的情況下，這樣的事情到底要拖多久？我們難道要看到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嗎？姑且不論這些體育場館裡面，像柔道案件這樣的事情之外，我們光是看到全國聯賽，教育部以及體育署的態度是從去年開始就告訴我們說：好，我們未來會來瞭解、我們未來會來查核云云，但是經過一年之後的現在，你仍然沒有辦法告訴我到底這些人是教練還是老師以及到底有多少教練是沒有教練證的！我們如何能夠放心我們的體育推動部分、教育的部分是真的安全的？"],["林次長騰蛟：是不是容我們會後再針對高中聯賽中到底帶隊的是教練還是教師的部分來做一個釐清？"],["王委員婉諭：這個是否能夠在一週內確認清楚？"],["林次長騰蛟：如果他是教練的話要具備教練身分，還有他是不是具有教練身分等，我們把相關資料整理後再跟委員報告。"],["王委員婉諭：我認為應該在一週內完成，因為這是在去年就應該要做到的部分，你們已經拖了一年，我沒想到今天得到的答案居然是今天仍完全沒有……"],["林次長騰蛟：我們一個禮拜內提供資料給委員。"],["王委員婉諭：謝謝次長，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王委員。"],["主席：好，請於一個禮拜內提供。","請吳委員怡玎發言。吳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5分鐘。"],["段落：質詢：吳委員怡玎：10:33"],["吳委員怡玎：（10時33分）次長好，有民眾在3月18日向本席陳情，他是一個小選手的家長，這個小選手是要去參加在韓國的世界跆拳道大賽，但是跆拳道協會發出了一個簡單的訊息，主旨是說因為疫情的關係，體育署今年的補助減少了，所以要求他們如果要參賽的話，必須要自己負擔一半的費用，大約是6萬元，而且多退少補，也就是說可能不只是6萬元；如果不願意自己負擔這一半的話，就是要簽放棄參賽的同意書。請問一下，教育部有因為疫情而減少相關出國比賽的補助嗎？"],["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對於各單項協會的經費補助是看他的績效以及其相關計畫，然後召開委員會，進行審查之後才給予補助。"],["吳委員怡玎：所以我們這一個年度整體的補助並沒有因為疫情的情況而減少？"],["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藍組長說明。"],["藍組長坤田：委員好，我是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的組長，跟委員報告，有關跆拳道品勢補助的部分是來自於我們的年度計畫，年度計畫是根據國體法的要求是根據他每年度考核情況做一個補助，這個是一般性的年度計畫。至於像我們奧亞運選手的培訓是一個專案計畫，原則上都是由政府來依照補助標準全額補助。至於品勢這部分是根據年度計畫，年度計畫就是依照上年度的年度考核結果補助固定金額給協會，請協會依據我們的補助金額做整個年度的調配……"],["吳委員怡玎：基本上，簡單地回答就是說你們並沒有因為疫情而減少補助。"],["藍組長坤田：基本上應該是沒有。也是依照年度計畫跟其績效來給予補助。各協會爭取到本部的年度計畫經費補助之外，他自己本身也可以自籌相關的經費來支應年度相關賽事的辦理。"],["吳委員怡玎：好。我好奇的是，我想這可能不是只有跆拳道協會有這個問題，我們的選手現在如果出去比賽的話，你們補助的經費除了交通費用、食宿、保險，還有一些零用金之外，他們現在回來都要隔離嘛！那隔離的住宿費方面，你們也有補助嗎？"],["林次長騰蛟：防疫隔離的經費也在補助範圍內。"],["吳委員怡玎：全額嗎？"],["林次長騰蛟：我們只有針對亞奧運的選手部分是全額補助，因為他是國家代表隊，但若是各單項協會在年度內所辦理的相關賽事部分，基本上會有自籌的經費，所以沒有辦法全部……"],["吳委員怡玎：所以在防疫旅館的部分，你們並沒有補助？"],["林次長騰蛟：我們有補助，但就是包含在他年度的整個計畫裡面，由各協會自己去調配。"],["吳委員怡玎：等於是他們要自己去調配，如果他們籌得出來就沒問題；如果籌不出來，就需要選手自己負擔。"],["林次長騰蛟：可能有一部分經費會由選手負擔，只不過這一次柔道品勢的部分，他們確實在自籌的經費部分可能有困難，我們後來連繫之後，也要求他們針對自籌的經費應該要提高，以降低學生支付的費用。"],["吳委員怡玎：其實這個case我們跟協會、局署溝通之後，他們一開始是說選手要自付6萬元，多退少補，最後變成2萬元，請問，這2萬元到底是什麼？學生家長問說這2萬元是什麼意思。"],["藍組長坤田：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補助協會是固定的額度，協會在賽事當中要整體去做規劃的，然後分配的當中會有一些所謂自籌款部分的分攤。"],["吳委員怡玎：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你交通也付了、食宿也付了、保險也付了、零用金也付了，我可以想像大概就是隔離旅館嘛！對不對？"],["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我們對協會的補助是部分補助，而對亞奧運的部分，我們是全額補助，所以比如說協會需求100萬元，我們可能補助大概60萬元，其他不足的部分，他可能要去自籌相關的經費，但亞奧運的參賽選手因為是國家代表隊，所以那個部分我們就會全額負擔。"],["吳委員怡玎：本席以為，第一個，去參加比賽的這些選手，他如果是具有國手身分的話，……"],["林次長騰蛟：有國手身分者去參加亞奧運等級的綜合性賽事的話，屬於專案計畫，就有專案經費全額補助。"],["吳委員怡玎：OK。我再請教一下，我們發函給你們詢問這個case的時候，你們第一個是說如果協會有特殊需求的話，可以檢附計畫報署核備，然後下面第二點又說不足的部分，由跆拳協會自籌辦理。請問一下，到底有沒有全包？這樣講起來，其實沒有全包嘛！對不對？"],["藍組長坤田：跟委員報告，就是剛剛跟您報告的部分，因為我們除了亞奧運的部分是專案計畫，它是依照補助標準全額補助以外，其他的部分是根據年度訪評結果，是根據他上一年度的績效固定額度補助給各單項協會，然後協會再根據這個經費去做一個分配，所以協會會有自籌的部分。"],["吳委員怡玎：好。接著再來看一個冰球選手的案例，這其實是2017年的新聞，這位冰球選手爆料說自己買了機票，票根還要繳到協會去報帳。此事就牽涉到選手、協會與體育署三方，選手會覺得到底體育署給了協會多少補助，到底協會跟他要這個差額合不合理，或者協會是不是真的有把要補助給選手的錢補助下來。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卻搞得選手跟協會有一些衝突或誤會也不大好，你們是不是可以調整一下？協會跟體育署申請補助就是要實報實銷，對不對？你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出示領據，也就是讓協會在補助選手的時候要求選手簽領據，實際上從協會這邊已經補助給你多少錢了，請你簽收；這樣選手也會說OK，我簽了這個表示我確定拿到這些補助，協會也把領據保存，之後可以跟體育署核銷，我覺得這樣比較不會有誤會。不然大家不知道協會到底拿了體育署多少錢，體育署跟協會之間是不是有模糊的地方，還是怎麼回事？有沒有可能可以這樣做？"],["林次長騰蛟：有關協會，體育署核給協會是年度計畫的補助經費，年度補助經費在年度一開始時，我們就會核給，他們會按照年度計畫做一些執行，然後到年底才會把所有相關計畫的執行情形給體育署來辦理核結。至於年度裡面，可能辦了三、五項的賽事，在每一項賽事的相關支用裡面，包括政府補助多少錢、自籌多少錢，如果有出國要選手補助多少錢，這個部分將來應該是在核結的時候或是核結同意後，正式對外公開。我們會要求各單項協會，應該要把相關補助以及經費運用明細對外公開。"],["吳委員怡玎：不是，我講的比較細一點。我要求每個選手、每個賽事簽領據是……"],["林次長騰蛟：我知道。"],["吳委員怡玎：因為每個協會都有辦許多活動。"],["林次長騰蛟：因為賽事是總體的，如果是屬於個人支付項目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協會，但有一些支用的部分是包裹整個團體……"],["吳委員怡玎：那沒問題！我所說的是個人的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要求協會？OK，你們就把領據制度傳下去，至少不會讓選手覺得還要繳錢，到底這個錢是進了誰的口袋，還是真的因為體育署的補助不夠，所以需要多多自籌？好不好？"],["林次長騰蛟：針對個人支付的項目，我們會要求協會應該要有領據，而且要公開透明。"],["吳委員怡玎：好，謝謝。另外很多委員也提到技擊運動館的報備，目前為止，是不是只有26%報備？這個數字對嗎？"],["林次長騰蛟：目前總共有485家。我們督導各縣市政府，目前是128家有……"],["吳委員怡玎：所以128家有報備？"],["林次長騰蛟：對，目前還有357家還沒有申請報備。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並加強督導各縣市政府落實查核。"],["吳委員怡玎：我們今天有個臨提，希望可以更具體一點，是不是三個月之內可以達到70%？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我們加強督導各縣市政府來處理。因為這個部分確實涉及到各縣市政府執行的強度，我們會來要求。"],["吳委員怡玎：沒關係，我們就是訂一個目標給你們，你們再訂一個目標給各縣市政府，就這麼簡單，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段落：質詢：高金委員素梅：10:50"],["高金委員素梅：（10時50分）次長好。今天專題報告的主題是「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我還是要再一次強調，國手之所以會有好的成績，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長期培育扶植運動人才的政策，然而留才最重要的就是選手和教練的津貼，還有選手退役之後的就業職場。"],["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高金委員好。要輔導、照顧。"],["高金委員素梅：您覺得如何？"],["林次長騰蛟：確實，要成為一個優秀頂尖的選手，要長期培育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高金委員素梅：謝謝。去年本席要求體育署建置原住民族體育人才的資料庫，作為四級銜接的政策，還有地方運動策略的地圖，以及黃金計畫等運動相關政策的施政依據。目前資料庫的建置正由國體大辦理中，而整個資料庫的框架大致上也都完整了。我們可以看到目前這個資料庫的資料都慢慢地建置上去，包含總體原住民選手的選手數、分布在哪一些學校、運動種類、參與過哪一些培訓計畫，以及是不是有族語認證等資訊。我在這裡要先謝謝體育署與國體大，這個資料庫對原住民體育人才來說實在太重要了！請問國教署知道這件事情嗎？你們有沒有對接？"],["林次長騰蛟：有。這個部分非常謝謝高金委員在立法院質詢過很多次，我們確實也花了一些心思把這樣的人才資料庫系統建置起來。這個資料庫有些資料還是會跟國教署進行一些串接，所以基本上國教署……"],["高金委員素梅：目前沒有嗎？"],["林次長騰蛟：對。"],["高金委員素梅：不行！因為這個資料庫建置起來，我們才會看到這些原住民人才，大概都是在所謂的12年國教當中，大學的部分體育署就會有了，但是我們說要培育人才的12年當中，包括小學6年、國中、高中，都是很重要的培育人才階段，所以你們要跟國教署對接，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高金委員素梅：謝謝。目前對於資料庫的架構，我有提出幾項還缺乏的項目，後續也要請體育署把這個資料庫建置得更完整。我來跟您說明幾點：第一，資料庫目前以學生運動員為主，但是現在地方跟基層端在推動運動相關計畫時，最缺乏的還是師資，也就是教練，是不是可以將具有原住民身分而且具有教練專長的資料庫也一起整合？提供地方與學校基層透過這個資料庫來找合適的教練師資，藉此也能夠提供就業機會給具有運動專長的族人，可以嗎？"],["林次長騰蛟：這個應該沒問題。"],["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林次長騰蛟：我們會在資料庫裡面逐步地擴充，去年年底我們好不容易把這個建置起來，主要是以學生為主……"],["高金委員素梅：再增加這個部分，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我們會再把教練納進來。"],["高金委員素梅：第二，相關的原住民族體育計畫都整合在這個資料庫的網站上，但是目前並沒有把歷年來申請計畫的內容、成果與成效也上架，所以我建議可以把這些資料也上架，方便將來新申請個案的基層學校參考，也可以讓學校之間相互觀摩交流計畫推動的方式及作法，讓學校對於這些計畫的推動更順利，可以嗎？"],["林次長騰蛟：因為各申請計畫都是在各個學校，所以那樣的資料會相對比較多一點點。"],["高金委員素梅：因此我說你們要跟國教署對接，如果沒有跟國教署對接，最基層的學校沒有上來的話，根本就沒辦法處理這件事，所以我要求你們也要把國教署拉進來就是這個原因。"],["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依我的瞭解，國教署的系統上應該也沒有這些申請計畫的相關資料，我們來研究看看這個系統，針對各個學校歷年申請的相關計畫內容、成果或成效的部分，是不是也能夠……"],["高金委員素梅：整理一下好不好？"],["林次長騰蛟：能夠把它做一些整理，這部分我們來盤點。"],["高金委員素梅：謝謝。"],["林次長騰蛟：只是這些資料量太大，我們可能要花一點時間再思考一下……"],["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你可以花一點時間，其實未來建置好了以後，各個學校都可以用到這個資料庫，不是嗎？"],["林次長騰蛟：好，這部分我們來研究一下。"],["高金委員素梅：第三個，培訓計畫列表裡面有全國大專運動會，但是卻沒有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我們非常多運動項目的優秀運動人才在國高中時就很突出，如果我們能把中等學校運動會的資料也一同納入這個資料庫裡面，這樣子才能全面性呈現現階段優秀的原住民族人才，這也才能長期培育，對吧？"],["林次長騰蛟：是的，這部分應該也要向下到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我們會來串接。"],["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以上我提出這三點都是非常具體的，因為我是和一些基層的選手、教練討論之後，由他們提供建議，我希望體育署、國教署一起來整合。"],["林次長騰蛟：是。"],["高金委員素梅：剛剛我有提到，我們的國手是不是能夠安心參與訓練和比賽，除了津貼之外，最重要是他們的職涯規劃，也就是選手退役之後的就業職場，我們可以看到近幾年來，非常多的優秀選手都有經紀合約，因此運動休閒產業也開始蓬勃發展。然而，要發展產業並不是有好的競賽成績就可以，其中包含的面向有休閒事業管理、職能治療跟復健等等的科系，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例如：休閒事業的發展面向，有戶外遊憩、遊憩活動實務；證照部分，有體驗引導員的證照、浮潛指導員的證照、運動設施經理人的證照以及山嶽嚮導員等等。特別是每一個原住民選手的故鄉也就是原住民族部落，幾乎都是休閒事業的熱門景點。","體育署有盤點過嗎？目前大專院校及研究所的相關科系，有沒有盤點過？如果沒有的話，可不可以介接高教司、技職司一起來把運動產業相關的系所整合出來？因為我認為有一個完整的運動休閒產業鏈，未來的學生選手在學習過程裡面，才能夠更無後顧之憂地參與比賽、爭取優異成績。要不然的話，爸爸媽媽都說：不要去唸體育、未來都吃不飽、要去賣便當。所以這些很重要，次長！"],["林次長騰蛟：是，謝謝高金委員，針對優秀退役選手輔導的部分，體育署訂有就業輔導的辦法……"],["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你們訂的是退役，但我講得是更前端的！"],["林次長騰蛟：我知道，除了優秀退役選手的輔導就業之外，我們也會針對其他可能未必完全符合優秀退役選手相關資格的人，讓他們能夠有更寬廣、長遠的未來生涯計畫，包含委員這邊特別關心的休閒事業管理相關部分，我們可以來串接、做盤點。"],["高金委員素梅：對，畢竟能夠參加亞奧運的選手不多嘛！對不對？"],["林次長騰蛟：是。"],["高金委員素梅：但是一路走來練體育的學生也不少嘛！這些學生如果畢業後並不是亞奧運的頂尖選手，他們未來的就業是什麼，這是爸爸媽媽都關心的嘛！所以我才會說，這個部分要跟高教司、技職司一起把運動產業相關的系所整合出來，進行整合之後，我們才能知道完整的運動休閒產業鏈，包括學生畢業之前是不是能考上運動設施經理人證照、山嶽嚮導員或是浮潛指導員證照，讓這些不是頂尖、頂端的優秀體育人才在畢業以後能有技職生涯規劃，必須在他們大學的時候就要整合起來，次長，你同意嗎？"],["林次長騰蛟：我非常同意，這部分我們會來整理……"],["高金委員素梅：什麼時候？我今天提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高教司、技職司一起把運動產業相關的系所整合出來；第二個就是我剛剛提供的三點，希望你們建置相關資料庫。什麼時候可以給我？"],["林次長騰蛟：有關系統的建置，可能還要再一段時間。"],["高金委員素梅：大概要多久？你們到底跟國教署介接好了沒有？感覺國教署好像不知道。"],["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可能不是跟國教署介接，因為剛剛講的那個資料應該是在體育署的資料庫……"],["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啦！但是國教署要有心理準備呀！"],["林次長騰蛟：對，因為國教署串接的部分……"],["高金委員素梅：以後這些資料都是最基層的老師們要上系統填寫，不是嗎？"],["林次長騰蛟：基層老師填寫的部分，基本上，由體育署來處理應該也可以，不一定要國教署……"],["高金委員素梅：體育署可以，是不是？"],["林次長騰蛟：對！但是剛剛提到的部分，有一些可能要跟一般的教育做串接，這些才要跟國教署的資料庫串接。"],["高金委員素梅：對啊！次長，我剛剛提到這麼多，你們既然已經做了，要把它做得更好！"],["林次長騰蛟：我們會按照委員建議的這三個方向來精進。"],["高金委員素梅：做得更好、思考得更好！還包括未來管理、資料更新是誰要處理，不要每次我們看到的都是三、四年前的資料，不可以這樣吧？"],["林次長騰蛟：是。委員剛剛建議有關系統的三點，第二點可能需要比較多的時間，因為建置系統確實需要一點時間，能否給我們大概半年的時間處理系統，這樣可以嗎？"],["高金委員素梅：好，半年。"],["林次長騰蛟：第二部分有關休閒產業鏈，我們來串接高教司、技職司的相關科系以及將來有哪些證照可以協助他們就業，這部分比較快，能否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處理？"],["高金委員素梅：好，這些也必須跟學校整合一下，如果沒有開課的，你們教育部就要努力了，好不好？謝謝。"],["林次長騰蛟：好，謝謝。"],["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段落：質詢：吳委員思瑤：11:1"],["吳委員思瑤：（11時1分）謝謝主席、次長辛苦了。運動是王道、平臺非常重要！我今天要就教一個展覽會──也就是我們的運博會，以及一個重要的體育賽會──即將上路的亞洲同志運動會，針對這兩個重要的平臺就教於您。","現在可以說是臺灣體育發展的黃金時期，東京奧運時真的是全國都亢奮，也可以說我們加碼投資了體育，目前是最挺體育的政府、也是最挺運動的立法院。我們教育文化委員會這幾屆、這幾個會期的歷任召委對於體育也非常用心，排了非常多的專案報告，就如同今天；而反映在修法方面，我們也在去年底快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擴大誘因並讓民間投資體育的力道更大。","所以看到職籃部分，從SBL到P.LEAGUE+，到現在T1也已經加入，尤其我要特別感謝T1的主場就在本席的選區天母，同時要達到我們用體育來帶動地方及地方繁榮的目標；至於在職棒部分，也催生了第6隊，未來台鋼雄鷹可望在高雄，這些都是運動plus地方發展的加乘效益，我非常的肯定、也謝謝你們的努力。","所以平臺很重要呀！兩年一次的臺灣運動產業博覽會真的是好玩、好逛又好動，其中有很多體驗性的內容，所以我去了以後真的覺得有很大的收穫。但第一屆的問題很多，包括招標過程、履約管理失當，因此有檢討就有精進，我當初也多次要求改善，所以我們看到從第一屆的失敗經驗邁向第二屆的大躍進，包括展期更長、2020年在松菸辦理。因此你們甚至到人潮很多的地方，也就是現在辦理文化展覽最蓬勃的松菸園區；展期從10天拉長到24天，觀展人數從4.5萬人成長到16萬人，我想這都讓我們看到它非常具有市場效應，更何況還有奧運會的成果，我敢說未來的運博會絕對會有更多人參與及各界期待。","第二屆運博會大躍進也反映在參與的運產科技發展產業別，參與的業者增加到70家，媒體曝光也大量提升。而我最關心的、也是大家在倡議的運動經紀，透過運博會的平臺，讓更多的國人瞭解臺灣現在全力投入運動科技的用心。所以我覺得非常可惜，次長您知道嗎？本來兩年一屆，照理講，今年2022年就應當再舉辦，而且今年的亞洲同運會在臺灣舉辦，這是世界級的盛會，就在臺灣，所以為什麼要從2年變4年？我不懂，體育署同仁跟我說，如果以4年來算，2020年到2024年可以搭配巴黎奧運，現在聽說又要延到2025年世界壯年運動會再一起辦，這樣不是從2年變4年，是從2年變5年，為什麼？我們需要這個平臺，為什麼讓它這樣中斷？我覺得非常可惜！"],["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剛剛提到的部分，基本上體育署檢討之後是要配合奧運年來辦理，但是我也沒有聽說要延長到2025世界壯年運動會……"],["吳委員思瑤：其實沒有必要啊！"],["林次長騰蛟：應該是沒有這樣的規劃，所以基本上……"],["吳委員思瑤：但是為什麼一定要4年呢？如果要搭配奧運，反而應當是2年、2年都辦才有提振嘛！因為奧運那一年全國都會關注奧運賽會，它其實應當是分散的，而且我們還要扶植運動科技跟運動經濟，不用說2年，我都希望是1年1次，我告訴你為什麼，臺灣設計展每年巡迴在臺灣的各個縣市，各縣市政府及首長都搶爆了，因為可以透過舉辦臺灣設計展去帶動該地的城市發展，該地的設計產業可以被全國人民看見，這是一年一屆，2020年在新竹、2021年在嘉義、2022年在高雄，這是一個很好的經驗、典範，我們可以來學習，尤其我個人已經給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的修法一個法源，地方政府可以設置地方運動發展基金，用體育來推動地方創生。","我要告訴次長，我覺得2年都太少了！太久了！而且現在運動是王道，你們還要變成4年舉辦一次，還一定要跟奧運結合才做運動的promote，我覺得這大有問題！為什麼不好好參考臺灣設計展的模式，要不要回去重新思考？"],["林次長騰蛟：針對這部分我們署裡面會再檢討，就是密度的部分能不能……"],["吳委員思瑤：對！這個平臺非常重要，尤其是現在大家的關注跟焦點都在運動上，我相信你只要宣布明年2023年各縣市政府大家來爭取運博第3屆的主辦權，這真的會變成全民運動，好不好？我要求你們在2個月內針對政策方針做具體的回應跟檢討，真的，這是一個好的機會跟平臺，不要浪費了。"],["林次長騰蛟：好。"],["吳委員思瑤：現在我要表達我的感謝，其實我也要藉由這僅剩的三分多鐘，好好的promote亞洲同志運動會在臺灣臺北給所有國人同胞，倒數29天，即將在4月29日上路登場，請大家來一起來響應，共有16個運動項目，倒數29天，謝謝體育署全力支持。","過去體育署是outsider，我透過質詢、協調會議，也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包括之前主辦了announce記者會，連賴清德副總統也都參與了，我們要一起彰顯我國運動的國力並舉辦亞洲同志運動會，彰顯平權在臺灣，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運動外交的關鍵時刻。","所以我感謝你們從outsider到insider，前前後後我爭取到預算980萬元來協助，我們突破了很多法規，過去都只有對於亞奧運的競技項目，協會才給予比較高額的補助，但我們現在不僅是全民運動、而且是運動外交，我認為這樣的政策是對的，未來要持續推動，謝謝您這部分的協助。","因為防疫的規定，報名只能有2,000人的上限，馬上就爆滿了，異性戀者占33%、同志朋友67%，只要關心同運都可以來參與；外籍人士250人，臺灣人有1,750人參與，我自己辦公室有一半以上的助理都去參與、報名了，大家都一起來響應跟力挺。","國際上，目前有這麼多國家願意參加，我有件事要跟您請命，因為防疫及隔離的政策，所以泰國隊現在有可能沒有辦法來臺灣，他們很想來，但是如果沒有辦法來的話，聽說體育署的補助就要減少十分之一，我認為這是非戰之罪，對於這樣一個民間主辦的活動，如果是因為隔離政策、因為防疫這樣不得不的非戰之罪，補助不要扣到這麼高額，這部分是否回去可以協助一下，我想這應該沒有問題。"],["林次長騰蛟：好，這部分我們回去之後再協助、檢討一下。"],["吳委員思瑤：好，謝謝您。我藉這個機會跟您報告，這一次的運動會除了運動賽會之外，也有學術展覽、電影欣賞推廣、文化的展演還有臺灣觀光相關配套措施，所以它不只是個運動會，更承載了更多文化面向、外交面向跟平權運動等許多加值的效應。","我要來這裡宣傳，替在臺灣舉辦這樣的盛會催票，現在已經開始賣票了，開幕式一張600元，有非常多精彩的臺灣文化展演，很多國際單位、駐外使節都會一起來參與。還有很多週邊商品，只要買一個它的運動毛巾就可以抵門票，就可以進場看運動挺同運。也請次長站在我們的高度，好好地響應並向國人推動2022亞洲同志運動會在臺灣，在宣傳的部分請多多幫助我們。"],["林次長騰蛟：非常謝謝吳委員這一段時間對於亞洲同志運動會在臺灣的爭取跟協調，我們非常歡迎所有的選手在4月底來到臺灣參加亞洲同志運動會……"],["吳委員思瑤：4月29日。"],["林次長騰蛟：我們也預祝亞洲同志運動會在臺灣順利圓滿，謝謝吳委員的支持。"],["吳委員思瑤：讓我們邁向成功的第一哩路，我們繼續加把勁！同志運動會在臺灣，謝謝，辛苦大家。"],["林次長騰蛟：謝謝。"],["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段落：質詢：萬委員美玲：11:13"],["萬委員美玲：（11時13分）次長好。今天本席要跟你討論幾個重要的議題。第一個，關於我們國家培訓選手、儲訓選手與教練等等的相關津貼薪資待遇的檢討，我們已經修訂了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教練費用支給要點，對嗎？"],["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是。"],["萬委員美玲：從111年1月1日開始，新的標準上路了，如果培訓的選手是大學畢業生，畢業之後沒有繼續讀書也沒有工作，國訓中心就會給培訓選手日常零用金一個月4萬6,000元，對吧？"],["林次長騰蛟：是的。"],["萬委員美玲：一樣是培訓選手，針對已經就業，如果原服務的就業單位或機構公司同意他辦理留職留薪去國訓中心訓練，我們給他的日常零用金就變成了1萬6,000元，對嗎？"],["林次長騰蛟：是的，這個是留職留薪，原單位的薪水還是照常給付。"],["萬委員美玲：如果今天是留職停薪的狀態，就跟剛才大學畢業但未就學、就業的一樣，領有4萬6,000元的日常零用金，沒錯嘛？"],["林次長騰蛟：是，但是如果他的本職實領的薪資比較高的話，那就會按照他本職實領的薪資來發給。就是如果他的本職薪資有超過4萬6,000元，那就會按照他原來的薪資發給。"],["萬委員美玲：也就是，如果他原來領6萬元，那我們這裡就是給6萬元，是這個意思嗎？"],["林次長騰蛟：是的。"],["萬委員美玲：好，那本席就要跟你討論了，第一點，如果他今天是有工作的，而他原來的公司、機構也同意他可以去國訓中心受訓，因為這樣將來可以為國家爭光，但是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我們只能給他1萬6,000元？我們要想一想，如果今天他原來的工作、假設他的薪資只比基本薪資高一點，再加上你給他的這1萬6,000元，2個加起來也不到4萬6,000元，那他乾脆先辭職算了，對不對？第二點，如果今天這家公司同意他可以去國訓中心受訓，你應該知道用人也是公司的成本，如果公司只給他半薪，這個半薪就更不用說了，遠遠低於沒有就業或是留職停薪的那4萬6,000元，我覺得這個數字不合理，次長怎麼看？"],["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邊所提到的留職留薪是原服務單位還是給他全薪的情況，就是他原職單位的薪資已經達基本工資以上。"],["萬委員美玲：好，次長，我打斷你一下，你的意思是，如果原服務單位只給他半薪的話，那他就是領4萬6,000元，是這樣子嗎？"],["林次長騰蛟：目前似乎沒有領半薪的狀況。"],["萬委員美玲：不會有領半薪的狀況？"],["林次長騰蛟：對，以我的瞭解，目前沒有領半薪的狀況。"],["萬委員美玲：好，也就是這個辦法是建立在他留職領原薪，對不對？"],["林次長騰蛟：對。"],["萬委員美玲：好，但如果他原本的工作是屬於薪水比較低的，那加起來也還不到4萬6,000元，你覺得這樣合理嗎？"],["林次長騰蛟：基本上，有這種狀況嗎？"],["萬委員美玲：當然可能會有這樣的狀況，次長。"],["林次長騰蛟：除非他原來服務的那個單位薪資就偏低。"],["萬委員美玲：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呢？"],["林次長騰蛟：如果他的薪水比較低，那他可以申請留職停薪。如果留職停薪的薪水比較高的話，其實他就可以從這裡面去做選擇。"],["萬委員美玲：次長，我們之所以要給這些集訓選手日常零用金，無非是想要做他們最好的後盾，讓他們無後顧之憂，但如果我們把零用金這個數字的高低建立在要求雇主應該要怎麼做，我覺得這樣就失去這個美意。再者，他今天能夠得到這家公司願意支持他，那是企業給他的支持，這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本席希望這個問題次長能夠帶回去研議，只要是國訓中心的集訓選手，不管他現在是有工作或是沒工作，或是他原服務的企業是怎麼支持他，我們都一律採用給予零用金4萬6,000元這樣的方案，我希望次長能夠把本席今天這個建議帶回去研議一下，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我們會再來研議一下。"],["萬委員美玲：接下來，除了集訓選手之外，我們還有另外一類的選手，那就是儲訓選手。雖然儲訓選手還沒取得參與國際賽事的資格，但是他們的實力也非常好，之後我們也希望可以培訓他們成為國手，所以他們一樣在集訓中心投入很多的時間和心力，甚至還擔任陪練員的角色，可是我們對於這樣的明日之星，我們每個月卻只給他們1萬1,000元的日常零用金，這個數字對嗎？"],["林次長騰蛟：是的。"],["萬委員美玲：我覺得這個數字真的太低了，儲訓選手的人數也沒有那麼多，他們又是未來的明日之星，本席希望我們能夠將這個薪資水準，也不要講薪資，就是把日常零用金的水準拉到和集訓選手一樣的等級，讓他們能夠專精在自己的專業上、無後顧之憂的來受訓。次長，這點請一併帶回去研議，研議的結果請再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接下來我們來看教練津貼的部分，本席舉個例子，鞍馬王子李智凱在東京奧運得到銀牌，正常來說，按照現在國訓中心的薪資待遇，他的指導教練、林育信教練最高可以領到10萬4,210元，這已經是教練薪資的天花板了，可是如果今天是外籍教練的話，那他就可以領到14萬元到25萬元之多，次長，這是因為外籍教練比較好嗎？"],["林次長騰蛟：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剛剛看到的是教練的薪資，但對於教練的部分，我們還會依照他的指導成就或是他過去參與賽事的成就另外發給成就加給，這部分還會有月支，總教練最高可以領取12萬元。另外，我們還有賽會的加給，就是如果這個教練和總教練指導的選手有取得奧運席次的話，那就可以再加1萬元，其實他們還有其他的薪資加給。"],["萬委員美玲：次長，我瞭解，這些表格都在這裡，但是我覺得，加給、獎勵是另外一件事，因為這是要有好成績才有的，但是對於長期指導他的教練，我希望不管是我們自己的教練或是國外的教練，我們都不應該有這麼大的差別待遇；同樣的，這是今天的第三題，我希望次長也能夠帶回去研議，就是我們能不能夠把教練的薪資水準也一樣往上拉？讓辛苦的教練可以在薪資上得到政府比較多的支持，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我們近期會通盤的來檢討。"],["萬委員美玲：好。接下來我們來討論去年臺中所發生的憾事，就是有一名男童在柔道館遭到教練重摔後不治，這件事情我們也非常的難過，體育署也因此在去年6月9日發布「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這個次長應該知道？"],["林次長騰蛟：對，知道。"],["萬委員美玲：根據監察院的調查，這個要點發布實施後到今年的2月，體育署彙整各地方政府的資料後發現，需要納入輔導的訓練館應該有485家，但是已經完成申請備查的只有128家，也就是說，還有高達73.6%的場館沒有完成申請備查的程序，也就是還有357家沒有這麼做，次長，你瞭解這個狀況嗎？而且本席繼續看了一下你們這個要點，你有沒有看過這個要點？這是不是跟地方政府有一些疊床架屋的情況？不管是跟工務局、消防局或是他們申請的相關單位，甚至是教育局等等，所以這個要點才沒有發揮實際的作用，請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這部分我們去年6月修訂後已函送各縣市政府據以辦理。確實，執行的部分必須要由各地方政府來做，當然，這裡面的場館不僅涉及教育局、體育局，也會涉及相關的局處。確實，目前還有很高比例的場館沒有來申請及通過審查，這部分我們會積極的來督導各縣市政府，尤其是跨局處的，我們會協助與輔導這些場館取得這個資格。"],["萬委員美玲：次長，聽你這樣子說，我們提出的這個要點、辦法，體育署其實沒有強制力，甚至你們和地方政府也沒有很好的溝通或是有一個平臺可以來要求他們必須要這麼做，也就是說，如果今天縣市政府不跟你們回報，你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對不對？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各縣市政府過去對於這一塊可能沒有太過注意，那我們現在要怎麼督導他們？你不能只回答：「我們會積極的做」，你看這件事情發生到現在都已經多久了？竟然還有高達73.6%沒有完成，所以你打算要怎麼做？這真的有效嗎？"],["林次長騰蛟：是，針對還沒有通過審查的館所，後續我們會邀集各縣市政府定期的來檢討和要求他們要積極的來輔導，如果是沒有達到標準的部分……"],["萬委員美玲：次長，本席要求您、也建議您可以這麼做，因為你們所頒布的這個要點，有些部分的確和縣市政府已經在做的重覆了，功能上有疊床架屋的情況，但是我們做為體育署，我們當然要去督導這件事情，但現在執行率這麼差，次長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或二個月內召集各縣市政府來和體育署開會，我們來瞭解一下現在地方執行的情況和遇到的困難，瞭解一下為什麼這個要點現在執行率這麼低，我覺得這樣才能夠真正的達到協助它、幫忙它和督導它的效果，你覺得這樣可以嗎？"],["林次長騰蛟：對，我們應該朝這樣來處理，我們會在一個月內邀集各縣市政府，針對目前執行的情形，看他們有什麼困難或瓶頸，如果是涉及這個辦法、要點的話，我們也會來檢討。如果是執行面的部分，我們會要求各縣市政府來加強與積極的落實。"],["萬委員美玲：好，那本席今天希望你能夠帶回去研議的那幾個建議和這個會議，都請一個月內把它完成，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萬委員美玲：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萬委員。"],["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宜瑾：11:25"],["林委員宜瑾：（11時25分）次長好。首先，我要先跟次長及副署長報告一個好消息，盧彥勳網球學校已經確定要落腳在臺南長榮大學，而且他上個禮拜六已經正式和長榮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即將要開幕了。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去年11月盧彥勳來找我，他說他想要成立一所網球學院，主要的目的是要培育臺灣優秀的選手。盧彥勳身為臺灣網球一哥，他更五度的為臺灣披上奧運戰袍，所以他退休後仍願意為臺灣奉獻他的才華和經驗來培育下一代的職業選手，對我來說，這一定是要全力相挺的。當時他和我講完他的需求後，我馬上就想到臺南長榮大學非常適合，因為長榮大學也有網球場地，交通方便，離高鐵站又很近，加上臺南的天氣又很好，而且李泳龍校長也願意全力支持，所以我覺得在那邊成立網球學院非常合適，於是我就協助他去接洽長榮大學，我們也馬上率隊到長榮大學去拜訪，讓盧彥勳和他的哥哥可以跟長榮大學的團隊來洽談。","當然，這中間體育署也幫了很多忙，所以上個禮拜六這所網球學校終於成立了，也正式的簽署MOU。我在這裡跟大家報告這個好消息，首先還是要先感謝體育署在這中間的協助，因為這一路走來確實很不簡單，根據盧彥勳和他哥哥跟我們說的，其實他們2位為了籌備這所網球學校已經奔波三、四年了，他是去年11月找上我的，可見得之前他走了很多冤枉路、也努力了很多，聽說他一開始是找內湖網球中心，這好像也是體育署建議他的；他也問過中正大學，但一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地方。他們一路碰壁，甚至想要放棄，最後是輾轉透過我才找到長榮大學，終於塵埃落定。我覺得這所網球學校的籌備，當然，這對他們講來不只場地難找，連經費也是我跟體育署一起集思廣義、東拼西湊才找到申請的方式。我PPT秀出來的這個就是所謂的「臺灣網球三二計畫」，為什麼叫「三二計畫」？這是盧彥勳自己命名的，目的就是為了培育臺灣下一代的網球選手能夠超越盧彥勳世界排名最高第33名，所以他命名為「三二計畫」，就是要超過第33名。","其實這個「三二計畫」很有前瞻性，當然初期的場地費是政府幫忙的，盧彥勳團隊是協助培訓，但是日後只要成功的培育出優秀的職業選手，這些職業選手就要回饋這所網球學校，讓這所網球學校可以永續的發展，這所網球學校最後還是要自負盈虧，再藉由職業選手的回饋來讓這所網球學校可以永續的發展。我必須要強調，有優秀的退役選手願意這樣子出力是我們的榮幸，體育署能夠做的應該還有很多，我們應該要有一套制度讓體育署可以和退役的選手合作，不要讓這樣充滿美麗夢想的計畫四處碰壁，讓他們多走了二、三年的冤枉路。","其實我查過了，體育署對於優秀的退役選手有一個「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可是如果你細看這個辦法，其實認真的講、我講重點就好，包括輔導擔任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是職業訓練，包括提供青年創業貸款等等，如果我們講白話一點，像盧彥勳這麼優秀的選手，如果他想要去學校當教練，我想一定是一大堆學校搶著要他，根本不用我們輔導他。而且話說回來，職業訓練和青創貸款一般人都可以去勞動部申請，所以從這個辦法裡根本看不出體育署對優秀的退役選手有優待的意思，就是看起來你們並沒有太大的心意。而且這個「績優運動選手」是有資格限制的，就是必須取得奧運參賽資格或是亞運前三名，並不是隨便一個人就可以符合這個就業輔導辦法，所以我覺得，如果我們真的有意要培育下一代的新秀，那這個就業輔導辦法應該要再修正。我相信，像盧彥勳這樣的例子未來還是會有，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主動的來關心和提供他們專案的協助？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請次長回答？"],["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其實「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一、二年前我們才剛修正過，當時的重點是擺在第六款，就是輔導他們擔任國訓中心的運動教練，因為配合亞奧運，每4年就會有100位的退役選手被輔導到國訓中心擔任運動教練。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就是像盧彥勳這樣的個案，他退役後還是願意繼續的在運動領域裡培養後進的人才，確實，目前相關輔導辦法的這六款似乎沒有包含這個部分，但剛好現在有盧彥勳這個個案，所以我們會配合這個個案再來檢討一下這個辦法，我們也希望「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能夠再更寬廣一點。"],["林委員宜瑾：好，次長，謝謝。接下來我要跟你探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三讀通過後的程序，我們很高興去年、也就是上個會期大家一起見證了第二十六條之二通過的里程碑，只是條例通過至今，我們還是沒有看到教育部有公布相關的執法，因為我們都很清楚，第二十六條之二三讀通過後，企業捐贈就可以抵稅150%，這可以為運動產業注入更多的活水，所以我想要請問次長，相關的子法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公布施行？"],["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子法草案這個月我們已經對外預告，而且預告的時間也已經結束了，目前預定4月份部內法規會和部務會議就會通過，希望5月底前能夠跟財政部會銜來發布這個子法，6、7月能夠受理受贈端提據年度經營計畫和經費需求的申請，同時核定與公告受贈端可以接受捐贈金額的上限，8月底前可以受理營利事業的捐贈申請，目前我們正按照這個進度在執行。"],["林委員宜瑾：好，次長，因為之前本辦曾經詢問過體育署的同仁，就如同剛才次長所回答的，日程差不多就是這樣，像5月底前會和財政部會銜發布這個子法，然後這個子法發布後，包括6月底要受理受贈端提據年度經營計畫書，7月底可以核定與公告受贈端可接受捐贈金額的上限，8月底可以受理營利事業的捐贈申請，這就如同剛才次長你所談的，可是目前這個規劃只限定職業運動和業餘運動業，可能就是職籃、職棒，或者所謂的企業聯賽。可是這個法通過之後，本辦已經接到很多電話詢問，一直來詢問，特別是跟運動相關的團體，他們以為他們可能可以適用第二十六條之二，所以我覺得體育署是不是在這部分要做一些宣傳，很多一般的運動協會也以為他們可以適用。其實我們知道當初通過這個法，是要對運動產業有助益，重點在運動產業，可以捐贈的對象其實就是職業運動跟所謂的業餘運動，可是業餘運動是比較大型的企業聯賽。我想可能就是加強說明和宣導這部分，要請體育署多幫忙。","再來就是規劃期程不要再拖，務必準時實施。我想這兩點請求，再請體育署來幫忙。"],["林次長騰蛟：好，我們會配合來辦理。期程的部分，我們會來掌握，同時也會加強宣導和說明。謝謝林委員的關心。"],["林委員宜瑾：好，謝謝次長。"],["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等一下在賴品妤委員質詢完之後，會處理臨時提案。"],["段落：質詢：何委員欣純：11:36"],["何委員欣純：（11時36分）林次長好。剛剛有很多委員關心之前臺中學童練習跆拳道，在道館裡被沒有證照的教練不斷以練習之名，實際上卻是重摔27次，導致這個臺中學童致死。這件事我想大家都很傷心，那時候大家都很悲憤，強烈要求要檢討、要補破洞。剛剛有很多委員跟我一樣，我們關心的是如何補破洞？如何把這些道館或者是相關競技運動練習的場域納入管理。","我知道你一直跟我們講，教育部已經訂定了一個管理要點，就是「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對不對？"],["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委員好。是。"],["何委員欣純：可是次長你知道嗎？這個要點有一個重點，在本要點生效之前已經有的場館，地方政府公告程序跟期限，要求這些場館補正，意思就是要申請備查，還要溯及既往。剛剛也有很多委員提到，監察院有監委在做詳細的調查跟報告。","有關中央訂定的要點，我從頭看到尾，再從尾巴看到前面，第一，沒有罰則，這個管理要點沒有罰則，就等於沒有約束力，所以9個月過去，地方愛理不理嘛！為什麼剛剛很多委員跟我一樣嘛！全國485家訓練館，你自己也知道，申請備查的也才128家，比例不到三成，還有七成以上是沒有申請備查、進入納管。你回答其他委員，說最近要跟地方政府聯繫，要嚴格積極的來督導。沒有罰則，那只是一個輔導要點，請問你要怎麼督導？你剛剛都只用一、兩句話這樣講過去，沒有用啊！怎麼督導？怎麼要求地方政府？"],["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些技擊運動的訓練場館，雖然體育署訂定設置及輔導要點，要符合相關規定。不過這些技擊運動的訓練場館，應該要符合相關的建築法規或消防法規等等，都有相關的法規規範，執行的部分……"],["何委員欣純：有相關的法規作規範，但是在這個輔導要點裡並沒有跟這些法規同時作橫向的檢討，還有要求地方政府，或是地方政府輔導這些場館納管碰到的問題，跟其他法規到底有沒有競合的問題，你要去通盤檢討啊！你要去通盤瞭解啊！"],["林次長騰蛟：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在一個月內會邀集各縣市政府……"],["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講一個月內喔！"],["林次長騰蛟：對，是。"],["何委員欣純：一個月內！我為什麼一定要求你們一個月內和地方政府好好商量，中央和地方一定要合作，一定要把這些黑數或者是還沒備查、納管的場館清查出來。"],["林次長騰蛟：是。"],["何委員欣純：要做就要做整套啦！不要只做一半，到現在申請備查和納管的還不到三成。監察院還特別點名，為什麼？臺中市還有黑數嘛！監察院都點名臺中市有黑數，教育部體育署要不要去查？到目前為止，你都還沒有跟地方政府有動作去查！","你明明知道有這一份監察報告，我都已經拿到監察報告了，我相信你也有。"],["林次長騰蛟：是。"],["何委員欣純：監察院的報告裡還明白地指出學童被重摔死亡的事件就發生在臺中，也告訴你臺中市還有黑數，體育署有主動聯繫臺中市政府去查嗎？有去搞清楚了嗎？沒有嘛！"],["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針對臺中市的部分，我們已經邀請臺中市政府4月8日到署裡報告，我會請洪副署長主持。"],["何委員欣純：4月8日要做報告？"],["林次長騰蛟：對。"],["何委員欣純：要說清楚，要查清楚啊！"],["林次長騰蛟：是。"],["何委員欣純：要了解清楚啊！監察院都告訴你了。民眾自己搜尋的跆拳道館遠大於臺中市所講的13家，這些黑數地方政府不管，你中央要主動啊！"],["林次長騰蛟：是，我們中央會……"],["何委員欣純：你看連監委都說「難認臺中市政府有確實將轄下訓練館納入輔導，身為本案發生地，難認記取教訓」，監委都對臺中市政府講了這樣的話。我們不是要落井下石，而是希望中央訂定了輔導要點，中央要負責任地督導地方政府要去執行、要去落實、要去納管，不然我跟你講，沒有強制力，人家不甩你啦！","還有一件事，這個輔導要點裡還有一條，直轄市、縣（市）政府體育主管機關網站「得」設置專區公告，公告什麼？就是備查或納管的訓練館的透明度，包括訓練館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姓名、教練姓名及證書級別，甚至還要有通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問題是要點裡只用「得」啦！我告訴你，全臺灣的地方政府設置專區的有幾個？零！零！次長，你知道嗎？你知道這件事嗎？"],["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再來了解。"],["何委員欣純：你訂定的輔導要點吔！監察院監察委員的報告還告訴你臺中市有黑數，不光是臺中市，其他縣市我相信也還沒有輔導納管所有的場館。還有地方上對這些場館有所謂的認定問題，到底要不要輔導納管，這些都是中央要明確的在輔導要點裡弄清楚各種樣態，讓地方政府好執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輔導要點裡說可以設置專區，全國有很多民眾身為家長，如果我送孩子去這樣的運動技擊訓練場館，我起碼要有知的權利嘛！這個透明度，我覺得是政府要做到的啊！可是到現在為止，所有地方政府網站沒有一家設置專區，是零！","最後的最後，一條生命已經逝去，引發了全民的關注，我不希望事情發生的時候，大家全民激憤，結果事情風頭過了之後，大家都當作好像事情過了，我們執行不力，問題出在哪裡，中央沒有檢討，也沒有積極要求地方政府。所以我建議，第一個，法規的強化；第二個，黑數的落差，中央到底有沒有跟地方政府合作？第三個，對於地方政府的配合度。次長，這三件事情可不可以做到？"],["林次長騰蛟：是，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說一個月內喔！"],["林次長騰蛟：是，一個月內。"],["何委員欣純：臺中的部分4月8日要開會，對不對？"],["林次長騰蛟：是。"],["何委員欣純：好。","接著我要關心的是體育文物數位博物館，你知道這件事嗎？看起來你不知道。"],["林次長騰蛟：我不曉得。"],["何委員欣純：教育部體育署的網站裡，98年為了響應民國八十幾年、九十幾年那個年代推動所謂的數位化，有一個國家型計畫，那時候體育署還是行政院體委會，我忘記了。"],["林次長騰蛟：那時候應該是體委會。"],["何委員欣純：體委會那時候響應數位化，做了一個體育文物數位博物館，可是你知道嗎？到目前為止已經13年了，我今天早上點進去看，網站內容真的非常、非常的low跟陽春，所謂的最新消息只有3則，而且最新的一則是在去年8月；所有的網站分類意象連結性很模糊牽強。我不知道臺灣雲豹代表什麼樣的運動賽事，學校體育的代表是用白鼻心這隻動物，還有什麼穿山甲，雖然是臺灣本土的動物沒錯，但是我不知道怎麼去連結傳統體育或社會體育？還有一種是臺灣水牛，說奧林匹克是臺灣水牛的精神。當然這個分類可能是當時網站或是博物館規劃單位的分類，但是實在是搞不清楚，為什麼是這樣子的一個代表。","然後我點進去裡面，我跟你講，除了非常的low、非常的陽春之外，還有錯字！網站裡有設置體育名人傳，意思是要從臺灣的體育史上了解哪些人對臺灣有卓著的貢獻。比如我今天講的永遠的13號柯子彰老前輩，他是臺灣橄欖球運動的前輩，在日治時代曾經是日本國家代表隊的選手，回到臺灣，他積極地推動臺灣的橄欖球運動。可是你知道嗎？行政院體委會時代建置的網頁上，永遠的13號，現在是永「選」的13號，到現在連錯字都還沒有改。","再來，網站裡面的分類跟收藏典藏，我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樣的建置專業標準，都很珍貴，但是呢，很抱歉，沒有分類典藏。包括球衣、球拍、球棒啦！或是簽名球，都是拍個照片就放上去。最後的最後，我只要求、拜託，既然要做就要做好，這個數位博物館，連次長都不知道它的存在，更何況其他人！體育界所有前輩、所有的珍貴的每一分、每一秒運動賽事的畫面，都是珍貴的歷史，那就好好做吧！","請把專業引進這個數位博物館的籌備或是未來的委員會，我是建議成立數位典藏委員會啦！如果你覺得這個委員會組織太過於龐大，那也應該要組成一個專業的單位，而且能夠真的了解體壇各項運動、各項歷史以來為國家、為臺灣爭光的國手，還有每個單項運動的故事，我覺得這真的要定期開會，系統性的盤點各個運動單項，包括典藏範圍、項目、順位、分類，做得專業一點，好不好，次長？最後給你時間回答。"],["林次長騰蛟：謝謝何委員。體育文物數位博物館目前正在改版中，剛剛何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在改版時納入處理。"],["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要改版？"],["林次長騰蛟：今年要改版。"],["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要多久的時間？"],["林次長騰蛟：明年完成。"],["何委員欣純：今年？"],["林次長騰蛟：明年。"],["何委員欣純：明年？"],["林次長騰蛟：剛剛委員的意見，我們今年會一併納入來處理。"],["何委員欣純：好。請給我一個書面報告，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何委員欣純：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何委員。"],["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段落：質詢：范委員雲：11:45"],["范委員雲：（11時45分）次長午安。今天是針對國訓選手跟教練待遇，我想先持續追蹤之前問過您的問題。另外也針對國訓中心對女足的協助和重視不足，我也想提供我的意見。","首先，東奧結束之後，不知道次長記不記得，10月21日我質詢次長有關於運科團隊的問題，當天謝謝次長很認同我的質詢，馬上要求體育署三個月內給我初步檢視報告。之後我的辦公室也針對那次質詢的內容，主要是跟人力運用有關，就是專職的人力盡可能不要短聘，還有心理健康方向，心理師專業人才能不能給予穩定待遇的部分，後來我也提了好幾個預算凍結案。次長還記得有這個事情吧？"],["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委員好。是的，記得，謝謝范委員。"],["范委員雲：今天因為又是次長來，我就要跟您講一下，那天謝謝次長安排我們去國體中心，讓我們了解的非常多，當天大家也都覺得國體中心有非常多努力的部分。","我現在要講的是，針對您要求體育署給我的三份相關報告，一個是2021年12月23日和今年3月11日二份，內容有非常多不清楚的部分，有多項除了我之外，還有委員的質詢及跟提案的重點都沒有被回應。其中有兩份報告不算是直接針對我的預算凍結案，可能一次回應好幾個委員。可是關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檢討運科人力及運科人員待遇調整的專案報告比較完整，還是有很多問題。以下我舉例子讓次長了解，好嗎？","第一個，您看右邊是專案報告，是比較完整的，左邊是書面報告，都是右邊的濃縮，幾乎都是複製、貼上。簡報上呈現的，除了標題跟排版外，文字都是一模一樣。舉例來講，原本聘用臨時人力的問題是計畫聘用的人力過高，還高於編制人力，導致穩定性不足。可是左邊的整個報告都沒有檢討為什麼現在計畫人力還這麼高，只是把右邊的內容擷取過來。","包含我在內，我們委員的問政需要，應該不是一個沒有針對題目回答的簡要報告吧？要不然我們現場提出來的，次長您答應三個月內提出來的報告又一樣，這樣子我們到底如何往前進？","跟次長報告，這個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去年11月審查教育部預算的時候，我當場就向潘部長跟次長提，而且前年我針對體育署提出的預算凍結案，研議對運動員工會的協助也遇到一樣的問題。上次體育署的報告是不是也都是大量的複製、貼上，貼上當天回覆本委員會的另一份所謂職棒球員退役照顧措施報告，導致沒有辦法針對我的提案訴求直接回應。然後呢，我們辦公室就被迫要重新提一次一樣的案子。請問次長，您覺得體育署這種回覆委員書面報告的方式合理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可能這兩份報告是在3月11日提供給委員，因為我們針對運科人力的檢討跟薪資結構的調整，一直到3月25日才提到董事會通過，在這過程當中還沒有完全定案，所以同仁在回覆時，大概就比較不會那麼明確的回覆。今天專案報告時都已經定案了，報告內容就有比較完整的說明。"],["范委員雲：謝謝次長的說明。為什麼書面報告不能像您這樣說明，說我們正在進行、要等到幾月幾號，我們都可以理解。用大量的複製、貼上，讓我覺得有點文不對題的東西，那不是浪費我們辦公室的人力，要重新去問，或是像我今天就要向次長再問一次嗎？"],["林次長騰蛟：是。"],["范委員雲：我想就是因為這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希望次長可以督導體育署回覆書面報告的時候，務必要確實、要切題，沒有做完就說沒做完，要等到什麼時候，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范委員雲：回到實質的主題，就是我關心的運科團隊增加人力，這是正確的方向，可是目前的規劃到底足不足夠？舉例來講，上面規劃91人，足夠嗎？足不足夠是怎麼算的？特別是運動心理諮詢的部分，各項人數是如何評估出來的？目前的人力規劃是比較好，可是人力仍然全部都是一年一聘，雖然國訓中心告訴我們其實是長聘，可是一年一聘其實就會影響到人員的心理，覺得是不是穩定。再者，計畫編制人數又過半，我還有其他委員關心的穩定度跟聘人才，讓他可以好好的在這裡協助選手這件事，到底能不能做到？次長是不是可以回應我們，這個合理的人數是如何評估出來，為什麼計畫人力還是過半？"],["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目前國訓中心主要以培訓亞奧運運動種類項目為主，針對各個運動種類以及各個運動科學的領域，需要提供的相關運科人力，是就逐個運動種類以及逐個運動領域做整個盤點結算出來的，但是在我們的報告裡面沒有那麼詳細，我們另外有比較詳細的人數估算，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參考。"],["范委員雲：好。"],["林次長騰蛟：第二個部分，有關國訓中心的相關人力，不管是編制內或者是計畫人力，基本上都是一年一聘，也都適用勞基法，所以基本上……"],["范委員雲：適用勞基法？可是國訓中心是長期協助國手的嘛！這麼多人力都是一年一聘，我是非常的懷疑，這樣可以讓人才穩定地在那邊協助國手的培訓？這個問題我還是不滿意，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們有什麼理由一定要一年一聘，而不能長聘？","另外，心理健康支持不足的部分，除了我之外，我記得有好幾個委員也很關心，可是為什麼到現在都還沒有給我檢討回應呢？因為時間有限，如果次長也覺得體育署給的書面報告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是不是針對我今天問的，還有之前沒有回應清楚的，兩個月內重新提交一份確實而且完整的檢討報告，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的。"],["范委員雲：包括運動心理師的部分，還有為什麼不能長聘，合乎勞基法是低標耶！可是國訓中心不是要長期協助國手嗎？為什麼你們堅持要一年一聘？關於這些問題，是不是可以給我辦公室一個比較詳盡的報告，好嗎？"],["林次長騰蛟：好的。"],["范委員雲：這部分我會繼續追，希望次長可以要求體育署，報告要詳盡，不要再發生一樣的問題。"],["林次長騰蛟：目前結論比較確定，我們就可以提供完整的報告給委員。"],["范委員雲：最後，關於國訓中心，我們那天很感動，國訓中心對很多選手，包含餐飲都非常的用心。可是我今天要提一個還有改善空間的部分，就是似乎對女足的協助跟重視相當不足。這部分，如同我簡報上的文字，他們到國訓中心之後，依照報導，就得面對場地沒有設排水設施，導致凹陷，甚至還出現連室內廁所都不能使用，得用臨時流動廁所更衣、上廁所的狀況。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是因為對女足不夠重視嗎？還說觀念停留在奪牌得名？我們知道體育的性平要強化，之前部長、次長跟大家都有講到，體育資源跟設備上仍然存在性別的差異，所以不能夠永遠都是事後檢討，新聞出來，然後工會還要發聲明。是不是可以一開始就可以給選手足夠的協助跟準備呢？這部分，次長可不可以先回應，一個月內也給我一個檢討報告好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去年七、八月期間，當時是在備戰東京奧運的時間，基本上國訓中心主要是以培訓亞奧運選手當作重點，也為了確保國訓中心防疫的相關規範，當時大概有跟足球協會做了一些溝通跟協調。對於進駐國訓中心的女足的一些訓練，確實是有一些可以再努力檢討的空間，我們事後也跟足球協會做了溝通，也放寬處理，這個部分之後我們會加強協調工作。"],["范委員雲：如果你們有足夠的理由，女足協會就不會公開發這個聲明，因為這樣等於是讓國訓中心難看，以後是不是要避免這樣的事情？如果有很好的理由，如何讓他們的需求包含像廁所都能夠獲得基本的解決，否則我們會看不到體育署到國訓中心對於女子體育項目的支持，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以後我們會注意，避免這樣的情事發生，謝謝。"],["范委員雲：針對女足，既然你們已經檢討了，也請你給我一個書面的檢討報告。"],["林次長騰蛟：好，謝謝委員。"],["范委員雲：謝謝次長。"],["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在賴委員質詢之前，徵詢各位委員的同意，因為葉毓蘭委員中午有重要的事情，所以是不是等他質詢完再處理臨時提案？好，謝謝。","我們就等葉毓蘭委員質詢完畢再處理臨時提案。"],["段落：質詢：賴委員品妤：12:1"],["賴委員品妤：（12時1分）次長，上禮拜在我輪值召委的時候，就安排去考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在此我也感謝主席在今天安排了專報，我想這也是針對臺灣體育發展所展現出的一個基本態度。首先，當天我有看到很多優秀的選手，努力在自己的崗位上進行訓練，我也向這些辛苦的運動員們致上最高的敬意。但同時我也必須說，當天國訓中心帶我們看宿舍、選手餐廳等等硬體設備，看起來或許不錯，但我必須要說這是對於選手最基本的支援。","現在我要進入正題，跟次長一起討論一些我親眼所見到的問題。首先，次長，抱歉！我真的要很直接講一件非常扯的事情，你一定記得上個禮拜我們在國訓中心參訪運動科學處的戰情室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就詢問選手的體能、檢測資料、情蒐分析結果等等重要的數據，以及資安的部分是怎麼控管的，結果從上禮拜到昨天，體育署一直沒有給我資料，後來我們就一直催、一直催，昨天辦公室催到傍晚，下班後才拿到一份國訓中心的書面回覆，不看還好，一看就非常生氣啊！","我覺得國訓中心面對運動科學的發展、選手的隱私，螺絲真的鬆了，而且錯得非常離譜。我想次長一定也不知道目前這些資料怎麼處理，這些資料居然是用Google雲端來處理，我們選手的機密、我們的情蒐分析居然用Google雲端來處理，然後沒有任何的加密機制。不要說我們，我想有用過這個系統的民眾都知道，這個資安防範相對薄弱，何況我們現在談的是堪比國家等級的國家體育戰略、重大隱私數據。我想這部分是不是不要再拿資安核定的責任等級是C級這種理由來說？我在這邊要直接要求，教育部應該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直接重新審定國訓中心的安全等級，我想至少也該是個B級吧？其中都是我們很重要的國手資訊。而且國訓中心在我詢問之後聲稱未來將研擬在國訓中心內建之內網數據資料庫來取代Google雲端，這代表你們自己也知道這個作法非常離譜，所以在我問了之後才趕快說之後會擬訂相關計畫。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請次長直接答應我，直接負起責任，重新審定國訓中心的安全等級？這樣真的不行！Google雲端耶！"],["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是，好。"],["賴委員品妤：我們選手的資料、我們的情蒐分析、我們的國家體育戰略全部在Google雲端，這很誇張耶！"],["林次長騰蛟：國訓中心有關國家代表隊選手的訓練資料，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資產，我想應該有一定的資安等級。這個部分我會責請體育署資訊人員和資科司一起來協助國訓中心提升資安等級。"],["賴委員品妤：好，那可以答應我，直接提升到B級，然後對於資安要有一個明確的處理方式，不然這真的很難想像。我說真的，國外很多國家對選手的資料、戰略情蒐的保密都是嚴到家了，甚至連我們去交流、考察，他也不會讓我們看這些東西，結果我們自己的資料放在Google雲端，這真的是很誇張又很過分啊！這個真的要馬上去處理。"],["林次長騰蛟：好。"],["賴委員品妤：我真的很難想像居然會是這樣處理。"],["林次長騰蛟：對。"],["賴委員品妤：再來我要提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有關新興亞奧運項目的場地沒有下文這件事情，因為我從去年9月開始，不管是私下拜會、委員會質詢、總質詢或預算提案，作為一個立法委員所能夠反映的管道我都做了。我不斷的建議體育署，應該研議在原來汐止女子看守所用地設置北部運動園區跟國家級運科中心。這半年多來我們團隊成員花了那麼多的時間，跟體育署、教育部開會，投入很多精力提出各種方案，但我必須要說，每次體育署的態度都非常的消極，找各種理由來迴避責任，甚至提出了一個看似好像有兌現我跟在地的沈發惠委員提出的訴求，但實際上完全跟我們訴求相去甚遠的方案。更誇張的是，連教育部潘文忠部長都是這個月初3月7日來拜訪我的時候經過我本人的解釋，才確切、真切的理解我們辦公室跟沈發惠委員辦公室的訴求。這真的讓我非常納悶，從去年9月到現在半年以來，體育署到底是怎麼跟教育部潘部長、次長回報這件事情的。我在這裡必須非常直接的說，我真的非常的失望，也非常、非常不滿體育署的態度。林次長，你現在作為代理署長，同時也是教育部次長，這個部分的督導您真的絕對責無旁貸。","再來今天我不是針對這件事情問責啦！這件事情後續再麻煩你找時間詳細說明，我想今天還有更重要的、關乎臺灣體育發展大計的問題要討論。首先我提出運動園區要納入韻律體操、滑板項目的邏輯，是因為目前國訓中心沒有場地是for新興亞奧運運動項目的。以2022年杭州亞運為例，目前有16個國訓中心沒有專屬場地的競賽項目，當然我不是說這16個項目我們都必須規劃出場地或什麼，因為每個項目之間的狀況不太一樣，問題是每一次我要求體育署去評估、提出規劃的時候，體育署的答覆都是未來運動園區第三期計畫可以滿足，不然就是說跟單項協會尋找場地來辦理營外訓練、集訓，但事實是什麼？上週次長你也在，我們到國訓中心瞭解之後，發現原來士校營區用地的三期計畫目前規劃的是游泳館、網球館，還有一個目前根本沒有規劃到底要納入什麼項目的室內綜合訓練場，而且重點是你已經確定了游泳、網球館要2026年才會完工，剛才我講的室內綜合訓練場甚至是2026年才會開始動工，因為你們當場也自己講，那要等士校營區都清到另外一塊地之後，你們這邊才可以動工。也就是很明顯現在新興亞奧運運動項目的需求在2026年之前都不會被滿足，甚至2026年才可以開始動工。","我覺得體育署不能每次都以運動人口少來搪塞委員的建議，因為有些運動項目還相對弱勢，就是因為它現在還弱勢，所以有發展的潛力，才更需要政府部門積極的協助。而且我剛剛也提到，我不是要所有的東西齊頭式的平等，把16個項目都納入，問題就是有些項目顯然國訓中心應該弄出場館，例如韻律體操、運動攀登、板球等等，最重要的是目前看起來這些空間都沒有著落，可是體育署卻非常的消極。這個部分次長是不是要簡單的回應一下，你自己是怎麼看這件事情的？"],["林次長騰蛟：是的，謝謝，有關新興體育運動項目，確實也是我們未來奪牌的機會，當然也非常謝謝委員對新興體育運動的關心，也很抱歉，汐止運動園區的規劃確實在這邊有比較多的討論，也延宕了一些時間，不過3月7日部長拜會賴委員的時候，也說明了汐止園區已經有比較明確的規劃，所以針對新興項目包含滑板、韻律體操，專業訓練場館的部分我們會納入規劃。"],["賴委員品妤：好，次長，我的訴求非常簡單，其實就是體育署、國訓中心不要每次都是立委要求之後才去評估，而是要從現在就針對目前尚未有場地的亞奧運新興項目去評估。不要說現在，甚至是未來我們評估可能會有的項目，仔細的、具前瞻性的提出長遠的訓練及場地規劃，我覺得這個才是最重要的。剛才提到的相關報告評估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內給我及教文會？有沒有辦法做到？"],["林次長騰蛟：好，我們一個月內提供。"],["賴委員品妤：最後因為時間有限，我想你們也很清楚，我現在是非常、非常、非常關心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立委，我也一直持續爭取。我看到教育部預計在今年將運動科學處的總人數補到91位，我當然樂見國訓中心回應我的爭取，但是我必須還是跟一開始講的一樣，我覺得這是一個最最最基本的回應，體育署不能認為這樣子就夠了，而且你們丟出91個人在年底補齊，事實上你也不知道到年底之前到底能不能補齊。上個禮拜其實我就有講過，參考鄰近的日本經驗好了，我是說參考，不一定要照單全收，但是別人的經驗，我們總是可以參考。日本運科中心JISS不只是輔助支援選手的功能，因為現在看起來我們的運科還是以輔助支援選手為主。但以日本為例，他們同時還會肩負獨立自主研究性質非常重的運動科學發展的重大責任，他們單單是單純的研究人員就有七十多位，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多達40位，他們也成立了專業的醫學中心、心理諮商中心；再以韓國為例，韓國更是在1980年就已經設立了運科中心。","而且運動科學基本上橫跨生理學、力學、心理諮商、醫療、營養學等等非常多領域，所以基本上它是一個需要高度專業分工跟配合的機構。我必須要說，以我們的國訓中心來說，現在運科處僅有的64位人力，或是今年預計要補到91位的人力，我覺得根本沒有辦法負荷我剛才講的這些工作。我可以瞭解也一直強調，在場的各位都承認臺灣的運動科學起步相對於剛剛舉出的國家真的是慢非常多，所以我不是要你們一步到位、不是要一蹴可幾，但是我希望體育署能夠積極一點，一定要展現出一個樂見其成的態度。","次長，在我要求汐止建置運科中心之後，我覺得體育署的態度從頭到尾真的真的是非常的保守，當時我就是考量到這樣子，所以要求運動員跟運科也許可以兩塊拆開，然後運科中心這個部分需要一個評估小組去研商，請問我這個訴求到目前進度到底如何？"],["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目前體育署跟國訓中心也正就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行政法人化的部分進行評估。"],["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作一個總結，我想請問次長可不可以承諾我，什麼時候成立評估小組，然後直接召開研商會議？看起來你們沒有成立一個小組。"],["林次長騰蛟：目前是沒有成立一個小組，但是署長有帶領同仁跟國訓中心有一個不定期的小組正在評估。"],["賴委員品妤：那是不是能夠有一個比較具體、制度化的小組，以後要召開研商會議？"],["林次長騰蛟：初步如果有一些評估出來，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賴委員品妤：什麼時候可以？"],["林次長騰蛟：目前在評估中，可能還要再三個月左右的時間。"],["賴委員品妤：那能不能在半個月內先給我粗略的報告？"],["林次長騰蛟：半個月大概沒有辦法。"],["賴委員品妤：先給我一個期程，我想要先知道。"],["林次長騰蛟：期程的部分可以。"],["賴委員品妤：那就半個月內先給我資料，謝謝次長。"],["林次長騰蛟：謝謝賴委員。"],["主席：其實這代表藍綠都關心，所以要謝謝賴品妤召委上個禮拜安排考察國訓中心，這個禮拜我就接著再安排一個專報，我覺得這代表我們對這個議題的共同關心，請體育署一定要重視。","請葉委員毓蘭發言。"],["段落：質詢：葉委員毓蘭：12:15"],["葉委員毓蘭：（12時15分）謝謝主席及教文會的委員讓我可以在處理臨時提案之前發言。","次長好！這兩天我看到媒體報導，就是上個周末中部地區的進口水果業者很客氣的說把賣相不好的日本草莓送到東部偏鄉去，我們看到孩子們真的很快樂，業者就說他不但不賺，而且還花了40萬元的運費等等，這樣的善舉很令人感動，請問次長有沒有看到這個新聞？"],["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我是沒看到這個新聞。"],["葉委員毓蘭：您看這個新聞會覺得值得高興還是有什麼擔憂嗎？"],["林次長騰蛟：確實在偏鄉有一些資源是比較不足的，看到孩子第一次吃到日本草莓，看起來心情是滿愉悅的。"],["葉委員毓蘭：難道都不會稍微「噹」一下嗎？當然業者熱心公益，我們非常感謝、非常肯定，幫助偏鄉，我也覺得很不錯，可是會不會有農藥超標的問題？我已經查過了，農糧署告訴我說這批應該是合格的，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也不能夠掉以輕心，因為中小學的孩子們是天真無邪的，他們不會設防，覺得大家都對他們很好。本席大概50年前在臺北讀書的時候，北一女門口經常會有人送電影票、送免費試用的各種產品，反正都覺得透過我們來肯定很好，可是現在很多毒品會包裝成糖果、零食、飲料，國中小的孩子真的是沒有辦法去辨識，教育部難道不應該針對外界送的食品先做一個審核嗎？你們都沒有把關的機制嗎？"],["林次長騰蛟：針對外界送餐飲、飲食給學童，以目前來講，應該是沒有這樣的相關機制。不過，學校在受理外界捐贈的物品，也應該做好把關的工作。"],["葉委員毓蘭：教育部一定要研擬，你不要說他是善意的、公益的，就完全不設防，海耶克說過通往地獄之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所以麻煩國教署去訂定一個控管機制。","接下來我要談的是幾個在我們推廣運動的時候發生的不幸事件。不久前板橋有一個高中生在公有籃球場上打球，因為背後傳球，滾到路上，導致機車騎士倒地受傷，法院判賠84萬元；另外一個案例就是臺中7歲的黃小弟被教練一直猛摔，摔到最後過世了。我覺得教育部不可以放任這些體育場所的設置標準，比如剛剛在講的高中生，因為背後傳球有責任，可是照理講不管前面傳球或背後傳球，如果球場的護欄不夠高的話，球都有可能傳到路面上造成傷害，所以這些都應該要由體育署主動積極的處理，不管是針對柔道教練、場館或者是體育場都應該要設下裝置的規則、標準，因為最近才有一個判例，桃園路不平讓一個女學生騎車摔倒重傷，現在國賠兩千五百多萬元確定了，所以請事後包括有關剛剛國中小捐贈物的安全把關，以及場館的管理規則，麻煩都在一個月內送報告給我好嗎？"],["林次長騰蛟：好，謝謝委員。"],["主席：我們現在開始處理臨時提案，今天總共有6案，我們現在進行第1案。","1、（更正前原案）","根據現行規定，國訓中心總教練與教練之薪資待遇比照大學教授、副教授之薪給起算。然大學教授、副教授待遇已二十年未調整，若總教練、教練之薪水比照大學教授，不但彈性不足，且遠不及國際級（外國）教練。有鑑於國家級教練培訓國手壓力沈重、責任重大，爰提案要求體育署研議，使總教練、教練之待遇得因特殊成就改採彈性薪資或比照國際級教練，不受現行規定限制，以展現政府重視體育人才之決心。相關後續作為請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主席：這部分要不要說明？"],["林次長騰蛟：配合辦理。"],["主席：好，我們就照案通過。","進行第2案。","2、（更正前原案）","根據現行體育選手日常生活津貼規定，有學籍者為26000元，已畢業尚未就業者為46000元。原津貼已未盡合理，加上近年物價飛漲，津貼亦應隨物價及時調整。爰提案要求體育署針對選手日常生活津貼，每隔一至兩年主動進行滾動式修正，以展現政府積極照顧體育選手之決心。相關後續作為請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主席：好，請說明。"],["林次長騰蛟：配合辦理。"],["主席：好，謝謝。第2案一樣照案通過，謝謝。","進行第3案。","3、（更正前原案）","根據現行規定，國訓中心教練之交通補貼為每月至多四次實報實銷，然部分居住於外縣市之教練人員，為照顧家人需頻繁通勤，導致交通費開銷甚大，爰提案要求體育署應以不限次數實報實銷方式補助教練之交通費，或開放家庭房供有幼子之教練家人居住，體恤教練家庭照顧負擔，減輕其經濟壓力。相關後續作為請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林奕華","連署人：鄭正鈐　　吳怡玎"],["主席：好，我說明一下，後來再跟體育署確定了，這是我們蒐集的教練意見，我剛剛跟提出的教練確定，可能是我們有誤會他的意思，應該是現在沒有交通津貼，但是含括在他目前的教練待遇裡面，但是終究教練是來自四面八方，我們知道他們就只有7天可以離開，一年7天而已，他們為了家庭的兼顧，所以以臺北為例，如果坐高鐵往返，一個月4次，他可能就要花掉1萬2,000元交通費，所以我們才覺得這原來是一個待遇，他就不應該因為住在哪裡，而讓他的權利受到影響，導致差別太大，尤其像留職留薪，本來只有5萬元，變成有1萬2,000元要花在探望自己家人的身上。所以第一個，我們認為在這種因為居住地，他應該要有相對交通支出的考量。另外一個就是如何讓他能夠兼顧家庭，有沒有可能我們有這種所謂教練家庭房，讓教練如果有小孩、太太可以共同居住？這是另外一個比較人道的作法。所以我把我的提案修正的文字整個重念一次，因為修正比較多，我就全部重念。內容為「根據現行規定，國訓中心教練之零用金已將交通費內含，然部分居住於外縣市之教練人員，為照顧家人需頻繁通勤，導致交通費開銷甚大。因現行零用金制度未考量距離差異，恐對外縣市教練不公與增加額外開銷，爰提案要求體育署應在現行方案之上，將教練必要返家之通勤需求及距離進行差異性補貼，或開放教練宿舍供育有12歲以下幼子之教練家人同住，以體恤教練家庭照顧負擔，減輕其經濟壓力。相關後續作為請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不知道這樣修正的內容有沒有意見？"],["林次長騰蛟：修正後的內容，我們配合辦理。"],["主席：好，要不然這樣好了，我覺得這樣不錯，修正為「或開放教練宿舍供育有12歲以下幼子之教練家庭同住」，就用「家庭同住」就好了。這樣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修正後通過。","進行第4案。","4、（更正前原案）","鑑於體育性協會屢傳爭議，常有赴外比賽國手不知國家補助金額為何，為使選手安心並避免與協會間之嫌隙，爰要求體育署於三個月內就體育性協會日後核銷補捐助時應出具補助對象選手之親簽領據研擬相關辦法。","提案人：吳怡玎　　鄭正鈐　　林奕華"],["主席：請問提案人有沒有要補充說明？"],["吳委員怡玎：這個OK嗎？因為這其實就是我剛剛質詢講的，你們質詢當下也表示沒有問題，應該可以嘛？"],["林次長騰蛟：我們配合辦理。"],["吳委員怡玎：謝謝。"],["主席：好，我們就照案通過。","進行第5案。","5、（更正前原案）","110年4月21日台中市7歲男童於校外道館上柔道課程時遭教練及學長重摔27次，致顱內出血住院治療70天，並在同年6月29日晚間不治死亡，該案經監察院提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因體育署長期怠忽建立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申請及審查程序，導致坊間場館設置及管理無所依循，直至該童事故後，才遲在110年6月9日訂定發布「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然查，截至111年2月完成申請備查程序的場館僅占不到三成，尚有約七成357家訓練場館未辦理；另體育署對於須納入要點管理之場館與地方政府各自認定，實質適用對象有欠明確。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於三個月內達成七成以上技擊運動訓練場館完成備查程序，並就應納入上開要點管理之場館認定方式建立統一標準，以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認定不一之問題。","提案人：吳怡玎　　鄭正鈐　　林奕華"],["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補充說明？"],["吳委員怡玎：OK嗎？"],["林次長騰蛟：我們建議是不是在倒數第四行加幾個字？建議加幾個字，倒數第四行的後段「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的後面加幾個字「督導地方政府」。請委員支持這個部分。"],["吳委員怡玎：OK。"],["林次長騰蛟：因為這個部分確實要地方政府配合辦理，謝謝。"],["吳委員怡玎：好，謝謝。"],["主席：倒數第四行「應督導地方政府於三個月內達成……」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修正後通過。","進行第6案。","6、（更正前原案）","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學科考試於3月25日～27日舉行，卻發生考場規劃不夠周延的情況，使得應考學生及家長怨聲載道，且全台僅區分北、中、南、東4個考區，身處偏遠縣市或離島的特教學生需前往指定考場應試，除舟車勞頓外，尚要自行負擔住宿及交通費，且需家長陪同，更顯不便。爰請教育部就特教生考場空間及考場規則訂定原則性規範，並於考前邀集家長或特教生參與討論，以貼近特教生之實際需求，且亦應規劃增設考場，讓特教生能於所在縣市就近應考，以減少考生及家長移動的負擔。為提升特教的友善環境，前述事項敬請教育部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精進報告。","提案人：張廖萬堅　范　雲　　陳秀寳　　黃國書　　林奕華　　"],["主席：請問提案人是否要說明？"],["張廖委員萬堅：這個事情就是上禮拜考試，一位家長叫仙女老師，她在臉書上發布這個訊息，瞬間一天有五百多個分享，可見這個轉傳的內容、照片，其實讓很多人很不忍。現在有關身障生的考試，今年學科考試升大學跟四技二專，大概分為七個考區，外島完全沒有，北部有四個考區，再來就是中、南、東。學科考完之後，美術科再分四區，也是北、中、南、東；可是音樂科就只有一個國立臺北教大，而且隔了一天之後就全部北上考試，我們想一想，這些身障的孩子不管是腦麻也好，肢體殘障也好，視覺障礙看不到聽不到也好，他們幾乎都要家長陪伴，為什麼這些特殊生的考試，不能讓他們就近在他的縣市戶籍地考試，一定要集中考試？行政人員、舉辦考試的人員為了方便，把不方便轉嫁給學生跟家長，我覺得這個思考模式應該改變，特殊教育其實要更加友善，我們都在講融合教育，融合教育就是讓他在地上學適應環境，現在考試又把他弄到千里迢迢，隔一天之後又要離鄉背井去考試，為什麼離島不能設呢？我就搞不清楚為什麼不行。我上去看那天臉書，你們也回應了，特教司司長在嗎？你當時也回應了，可是你沒有去現場，你們沒有去看過那個考場，哪有把腦麻學生的休息室安排在階梯教室，階梯教室都是有坡度的，所以造成外界嘩然，臉書還一直在爭辯、北教大還在爭辯，我們好像也沒有去看過，也不瞭解狀況，經過那位家長不斷表示現場不是你講的這樣，然後我們才開始又去做回應。我覺得我們辦理特教應該要更友善一點，不能因為行政辦理考試方便，集中考試，老師比較方便安排，考場比較容易，所以就把他們集中考試比較方便，這是就行政方面，可是這些應考的特殊生，有的是比較弱勢的家庭，還要這樣千里迢迢，你知道像宜蘭來臺北要住三天，為了考試，家長要陪學生來臺北的飯店住三天，中南部的更不用講，考完了，他還要來臺北考音樂科等術科。所以我認為教育部應該好好想一下，對於這些特殊生能夠更友善一點，我想他們本來就應該受到國家多一點照顧，因為他本身比較弱勢。以上。"],["主席：是，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是非常重要，大家知道臉書的迴響非常、非常大，除了剛才張廖委員提的部分，包括可能因為考量疫情，吃飯的問題，明明都已經是特殊生，連家人要陪他吃飯，因為有些學生本來就需要，你就連這個都不准，所以我們在講特教，結果回到這些狀況，這都叫做禁不起檢驗，所以我們還是要麻煩教育部，對於特教生包括各種權益、環境，還有考試的一些細節安排，請教育部能夠更用心，還有對於提供考場的學校，也請他們一樣很同理的去做臨時狀況的處理，就像這次的狀況，大家真的覺得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次長是不是回應這個提案？謝謝。"],["林次長騰蛟：謝謝張廖委員以及提案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確實對身心障礙學生應考的部分應該更有同理心，包含試場的規劃安排或者休息空間，或者他們特殊相關服務的部分，讓他們能夠更便利參加應考，我想這個部分……"],["張廖委員萬堅：就是所在戶籍地，所在戶籍地的縣市，你就就近安排。"],["林次長騰蛟：關於這個的部分，我們來研議，因為確實他們不像一般的考生，他去參加應考，他的應考服務……"],["張廖委員萬堅：一定要家人陪……"],["林次長騰蛟：不只應考服務，還有包含他有一些特殊照顧的需求，所以難度相對會比較高，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儘量來檢討……"],["張廖委員萬堅：應該要有同理心，好不好？尤其是特教司，司長要有同理心，在那邊跟那些家長爭辯，也沒去現場，也沒去看過，因為下雨，又要防疫，空間又狹窄，對於特殊生，還安排在有障礙的坡道的地方，我覺得這真的是非常不恰當！"],["林次長騰蛟：這一次當然一方面防疫考量，剛好也遇到連續下雨的問題……"],["張廖委員萬堅：你知道下雨，外面搭一個小棚子，搭在走道上……"],["林次長騰蛟：我們會要求備用考場的部分應該有備用的休息室，以做即時的應變跟處理，我們會精進檢討。"],["張廖委員萬堅：我想給你們三個月的時間好好檢視，我們不希望明年再看到這樣的景象。"],["林次長騰蛟：謝謝，對於本案的部分，我們配合辦理。"],["主席：那麼就照案通過？好，謝謝。","若有提案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現在繼續質詢，請陳委員椒華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椒華：12:37"],["陳委員椒華：（12時37分）次長好。有家長陳情，現在有一些學校，台電的電路牽到學校裡面，學校請民間的水電去做電路的設計或者是做配線，對不對？我們也知道前監察委員黃煌雄也針對配線，像比一百一伏特、兩百二伏特高的也算高壓，並不是超高壓電線、電纜線的配置，也提出一些報告，希望讓教室能夠有安全的電磁場，因為這是60赫茲的電纜，但是學校陳情他們測試到學校的幼兒園以及教室的電磁場是高達好幾十毫高斯，我不知道對於學校電纜的配線，有沒有提醒學校讓教室的電磁場不要超過平常的背景太多，因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安全的提醒，如果超過三個毫高斯，小兒白血病的罹患機率會超過兩倍。針對這個部分，我想要拜託教育部是不是可以提醒各級學校注意配電，目前這個案子，我們有在關心，但是我想這不是個案而已，可能有些學校內部配電線的問題，譬如幼兒園的配線從天花板拉過去，導致整個空間的電磁場很高，這是可以避免的。次長可不可以回答，對於這個問題要怎麼辦？"],["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我們國教署再來提醒各個縣市政府及各個學校，在學校配線時，如果配電線有經過教室等等，要對電磁場背景值的部分做瞭解。"],["陳委員椒華：要避免和改善，可以嗎？"],["林次長騰蛟：是的。"],["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另外，也感謝次長跟體育署針對我們這次參加亞運、針對AESF「傳說對決」選手的遴選，3月18日本席有請次長一起來討論，現在有在擴大遴選，目前好像已經開始進行遴選作業了，也表示我們有更多優秀的選手可以來參與。請教次長或副署長，這一次電競項目有8項，最後決定是排除3項，可不可以說明一下為什麼這3項被排除呢？"],["林次長騰蛟：關於這3項，是因為臺灣並沒有這樣的項目和軟體。"],["陳委員椒華：好，麻煩副署長說明一下。"],["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洪副署長說明。"],["洪副署長志昌：謝謝委員。那天有跟電競協會及委員來開會，電競總共有8個競賽項目，我們第一個考量是它在國際賽的成績，第二個是它在國內職業的發展，第三個是在國內，有些大專院校也有在做電競的，還有這些競賽項目在國內的現況比較不錯的。至於後面那3項，可能是因為沒有經銷商、選手群不是那麼充足以及競爭的實力沒有這麼好，所以……"],["陳委員椒華：所以比較沒有把握，是不是？"],["洪副署長志昌：對，所以大家經過這樣的評估，最後就是以這5項作為我們培訓參賽的方向。"],["陳委員椒華：瞭解。請問體育署，後續這些項目是不是下回的亞運也會再舉辦？"],["洪副署長志昌：因為這個是選辦項目，跟委員報告，奧運是28種加上它選辦的5種，但是亞運的部分，在今年的杭州亞運，運動種類就有將近48種，如果我們的選手全部都報名的話，就會有一千一百五十幾位，所以量是相當大的，因此我們有做一些評估。至於下一屆亞運，電競會不會被主辦國列為選辦項目？那就不一定，要看到主辦國的決定，因為電競這個項目是被列為選辦的競賽項目。"],["陳委員椒華：如果能夠確定，希望你們能夠早一點做準備，也可以提早開始做選手的遴選、培訓，讓臺灣有更多的機會登上國際的競賽項目，謝謝。"],["林次長騰蛟：是，謝謝陳委員。"],["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2:43"],["洪委員孟楷：（12時43分）次長好。剛剛聽到很多委員都關心杭州亞運的部分，亞運是什麼時候開始？"],["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亞運的部分是在今年9月份。"],["洪委員孟楷：9月10日。我也看到去年東京奧運確實中華健兒的表現非常傑出，今年我們有沒有信心能夠在哪些部分取得好成績？因為本席查了一下，我們最好的成績應該是在1998年，那時候是19金、17銀，總共獎牌數是77面，名列亞洲地區第七。今年呢？"],["林次長騰蛟：今年當然我們還是以爭取最好的成績……"],["洪委員孟楷：有沒有信心能夠創造比1998年曼谷亞運更好的成績？"],["林次長騰蛟：我相信我們所有的運動團隊和單項協會都會朝這方面來努力。"],["洪委員孟楷：其中剛剛有些委員有提到，今年有兩個比較新的項目，一個是電競，一個是街舞，對於這兩個項目，我們奪牌的機會大不大？"],["林次長騰蛟：霹靂舞的部分，剛好上個禮拜我們教文會有安排到國訓中心做考察，也看到選手和教練都在積極的備戰當中，以目前來講，看起來成績和表現應該會不錯，不過還是要看臨場的表現。"],["洪委員孟楷：所以如果維持水準的話，我們是有奪牌機會的？"],["林次長騰蛟：我們樂見其成。至於剛剛提到電競項目的部分，因為這是比較新興的項目，我們目前也在選拔選手當中。"],["洪委員孟楷：所以這兩個部分我們都有望可以奪牌？"],["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基本上我們積極樂觀以對。"],["洪委員孟楷：好啦！次長相對保守，不過本席當然是期待我們能夠拿到比1998年曼谷奧運更好的成績，甚至名次更好。其次，國內的籃球其實是非常蓬勃發展，國內現在算是有3個職業聯盟。"],["林次長騰蛟：對，3個。"],["洪委員孟楷：應該算兩個半，因為有半個算是半職業，就是SBL，老牌子的，另外還有T1和P.LEAGUE+，關於這3個聯盟，現在的狀況是，昨天就有媒體報導「球員怕沒球打，『被交易』照單全收」，次長有沒有看到這樣的新聞？"],["林次長騰蛟：我是沒有特別注意到這樣的新聞。"],["洪委員孟楷：它其實最主要的精神和概念就是，因為現在聯盟相關的規章就是球員要互相交易，雖然美其名是交易，像我們比較常看的比如說NBA，因為他們市場機制發展得很完整，所以他怎麼交易或怎麼樣，基本上保障球員的權益是沒有問題的，而且球員也有組工會，所以他們也會積極去爭取。甚至包括我們最近看到大聯盟也才剛復賽，為什麼？因為之前球員工會和球團的權益部分沒有談妥，但現在已經談好了，所以開始復賽。國內現在就面臨到在球團及球隊當中，球員相對來講是很弱勢的，對於這個部分，次長有什麼想法？"],["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包含T1聯盟和P聯盟也都是新成立的職球聯盟，當然以目前臺灣籃職的發展，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不過輔導……"],["洪委員孟楷：國內最大的職業聯盟是哪一個？最久的？"],["林次長騰蛟：最久的應該是中職。"],["洪委員孟楷：是中華職棒嘛！4月2日這禮拜六新球季就要開始了，而且現在有5個球隊，我們也知道可能馬上就要有第6個球隊。一樣的，我們當然不希望籃球剛草創，還要再走中華職棒這三十幾年的路，才能到現在中華職棒這樣的規模或是這樣的合約精神。而SBL因為是由中華籃協來協助，所以相關球員的交易等等是要報中華籃協，中華籃協還要報體育署。有沒有？之前有新聞說他有球員交易還是怎麼樣簽約新選秀的部分，是要先報籃協，然後籃協要再報體育署核備。"],["林次長騰蛟：不用報體育署。"],["洪委員孟楷：不用報體育署，籃協這邊就可以處理？"],["林次長騰蛟：是的。"],["洪委員孟楷：那一樣，T1和P聯盟這兩個新的聯盟呢？當然不可能要報體育署，但你們要怎麼協助他們去建立健全完整的保障制度？其實本席今天提出來，主要是要問次長的態度，您現在既然代理體育署長，相關的來講，現在這個聯盟都在打球，我們不希望看到像媒體報導的，球員怕沒球打，所以球團怎麼說，他也只能摸摸鼻子，甚至有球員就講，現在的交易，所謂的交易其實也不用問球員，只要兩個球隊高層講好，球隊就告訴球員說：你打包一下，明天就去對方那邊報到，反正我已經講好了。到了新的母隊之後，會不會依照原本簽的合約精神？也只能聽天由命，只能看新的母隊願不願意接受原本他簽的合約，或者是要另簽。所以它是沒有保障的，只能看球團，再加上職業球員的職業生命很短，就是因為很短，所以才需要合約來保障。其實這些也是國外很多職業聯盟等等長期討論的問題，他們已經發展很健全的制度了，但是臺灣相對來說，現在這3個籃球聯盟都是新成立的，人數也不少，觀眾數也多，但是除了著重在行銷活動、宣傳方面之外，真真正正的資產是球員、是選手、是教練嘛！對於這些部分，次長能不能有辦法找相關的聯盟，大家一起來討論，以健全他們的制度呢？"],["林次長騰蛟：好的，這個部分雖然是由各職業團隊主要負責的，不過體育署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會來輔導，讓籃職能夠參考中職的作法，能夠兼顧到……"],["洪委員孟楷：有什麼比較積極的作為？能不能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書面，說明你們有什麼比較積極的作為，看是要找他們來溝通，檢視現在聯盟跟聯盟之間的問題，還有比照中華職棒比較完善的部分？中華職棒的前秘書長也在這邊，過去也努力過很多，我很肯定，本席是肯定的立場，中華職棒能夠走到三十幾年，讓球隊、球員之間，甚至現在中華職棒也有球員工會，這樣相關來講，籃球的觀看人數可能只會多、不會少，我們當然是希望它能夠蓬勃發展。"],["林次長騰蛟：是。"],["洪委員孟楷：次長，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書面，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洪委員孟楷：謝謝次長。"],["主席：那就一個月內給書面。","請高委員虹安發言。"],["段落：質詢：高委員虹安：12:51"],["高委員虹安：（12時51分）次長好。自從去年東京奧運結束之後，對於國訓中心編制外的人員，我記得先前在教文委員會上，這個占比也是相當多委員都很關注的議題，但是我今天看到你們的專案報告裡面，你在第10頁還是強調國訓中心的人員皆為一年一聘制。我要先提醒次長及相關部會官員，我們在去年預算提案時，這個預算提案我有寫在這裡，我們還提到希望你們可以儘快改善約聘僱人員要比照勞動基準法精神，保障採不定期契約，而非一年一聘。當時我有提這個案子要求國訓中心，而且國訓中心還表示遵照辦理，沒想到今天看到你們的報告，還是非常肯定地寫到一年一聘制。請問這個預算提案為什麼後來並沒有真的照你們所說的「遵照辦理」，而是還是在一年一聘的部分？何時可以去做改善？"],["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以現在的制度，他是一年一聘，不過他是適用勞基法的，是屬於不定期契約，所以除非有消極的相關資格條件，否則他還是會繼續聘任下去。"],["高委員虹安：所以您的意思是，雖然表面上你寫皆為一年一聘，但是實質上的精神……"],["林次長騰蛟：對。"],["高委員虹安：但是這樣的事情，一般能夠接受嗎？"],["林次長騰蛟：目前的情形大概……"],["高委員虹安：目前的方式是這樣，何時能夠真的把它明文規定或法制化下來？因為這樣看起來，如果哪一天你們真的沒有做到這個精神時，該怎麼保障他們？"],["林次長騰蛟：其實國訓中心是行政法人，也等於是半政府的機構，所以遵守勞基法的相關規定一定是基本的原則。"],["高委員虹安：如果是這樣，你們就開始逐漸改善成不定期契約，你不能說因為它是行政法人，所以一定會遵守，畢竟一年一聘跟我們講的不定期契約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沒關係！因為我們之前有提案，你們也都說會照這樣的方向去研究、去努力，可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報告裡面還是寫一年一聘，這樣會讓我們覺得這個過程當中是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跟之前的「遵照辦理」不太一樣？這部分請次長再關心一下，看這個議題要怎麼樣能夠訂出相關改善的條文。","我也知道過程在溝通的時候，你們通常都講計畫人員的人事費用是由運發基金來支應。請問目前除了體育署捐助及運發基金的挹注之外，國訓中心每年的預算有多少是來自於自籌的部分？"],["林次長騰蛟：比例大概是在1.5%到2%。"],["高委員虹安：自籌比例這麼少，代表國訓中心目前營運的績效……","我們先回頭看，2015年國訓中心就正式改制為行政法人，當時有談到一個很大的目的，就是要放寬人事聘用的彈性。但現在看起來，如果你的預算只有1.5%到2%是自籌的部分，表示98%都還是來自政府挹注，這樣看來，當時2015年改制為行政法人的想法好像並沒有真的落實。次長怎麼看這個問題？"],["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我剛剛提到的1.5%到2%，那個是屬於金錢的自籌，但是外界對於國訓中心的捐助，都還是以體育用品等等的物資為主……"],["高委員虹安：您講的是捐助的部分，我覺得不能跟這個混為一談，因為自籌的意思，以財團法人為例，像我以前在資策會服務過，我們其實就是要作出一些成果，這些成果是可以讓這個中心朝向自負盈虧的方向去前進，所以你講的捐助會比較是在物資方面。"],["林次長騰蛟：對，目前的自籌主要是這個部分，只不過確實我們也是在努力，因為國訓中心這個行政法人與其他的行政法人的情形比較不一樣，他主要還是以培訓亞奧運選手為主要對象，所以也不太可能以賣門票等方式去創收。"],["高委員虹安：是，不過既然他轉型為行政法人，他還是要有一個這個法人存在的價值或是他活下去的商業模式。"],["林次長騰蛟：現在國訓中心營區的整體環境已經建置得越來越好，包括戰術訓練環境也越來越好，對於這個部分，如果未來疫情比較趨緩之後，我們也許可以開放更多比如說國外的團隊到臺灣來移地訓練，這個可以……"],["高委員虹安：好，但還是要提醒次長，要做這樣的商業模式之前，可能也需要先盤點你目前的capacity到底有多少。","還有一個問題我必須要提，這是一個我認為比較嚴重的事情，當我們今天看到這個專題報告時，雖然大家在講說運動科學應用現況，不知道次長有沒有看過這份報告？因為你剛剛也有口頭報告唸過。這裡面完全沒有提到在資源的挹注或是人才的培育上，這部分的資源下去之後，我們的國訓中心在運動科學上的成果到底在哪裡？你知道嗎？整本完全沒有講到運動科學你打算做什麼樣的方式、這個成果、KPI，比如說過去你在做的實際成效，以及你接下來聘用這些人之後，這些人可以投入到什麼樣的研發？都沒有！其實中研院、科技部、故宮他們每一個來做報告時，都會特別提到他們做了哪些事情，但國訓中心在今天的報告裡只有談到你們聘了很多人、你們花了多少錢，卻完全沒有講到比如說選手的綜合能力、力量、耐力、速度等，還是你做了多少類的運動科學項目的提升，都沒有耶！次長，可不可以檢討一下，為什麼這裡面完全都沒有提到成效的部分？"],["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可能因為跟國訓中心有關的運科人力的特質與其他的研究院或其他研究性質是比較不一樣的，因為運科人力的部分主要都是支援現場、協助支援教練跟選手，包含運動防護員或體能訓練師等等，這些部分就是即時來做一些協助，所以大多是以現場運科的協助和支援為主要，少部分是做一些研究。這個部分基本上……"],["高委員虹安：我覺得次長的回答我不是很滿意，因為……"],["林次長騰蛟：他具體的呈現是在最後亞奧運成績的展現，至於是不是可以去做個KPI……"],["高委員虹安：所以亞奧運的成績直接等同於國訓中心的績效嗎？我覺得次長回頭要去思考一下R＆R，就是國訓中心人員的角色、職能還有他最後要產出的成果，這個部分要怎麼去呈現？如果是像你剛剛講的，他是協助選手或教練，他總是會有一些成效的展現，比如說，你可以去累積數據吧？這些數據是不是可以展現出他們今天經過運動科學的協助之後，可以在某些項目上或是某些技術上達到什麼更精進的部分？如果今天在過程當中都沒有數據累積下來，你怎麼能夠說這群人是真的有發揮他們的功效、運動科學真的有發揮功效？所以我是不太滿意你們今天的報告，因為你講到運動科學應用現況，但裡面卻完全都沒有提到。這部分請次長帶回去好好討論，因為時間不夠了。謝謝次長。"],["林次長騰蛟：好，謝謝高委員。"],["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段落：質詢：楊委員瓊瓔：12:59"],["楊委員瓊瓔：（12時59分）今天次長及署長都在場，我們就一併討論。關於今天討論的議題，我們臺中市市長一直在推動「酷運動、酷城市」，我們全力地支持，不管是我們的選手或培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想這些優異的成績應該歸功於教練辛苦的訓練及後勤團隊，後勤團隊也非常重要。當然，硬體設施的優化也功不可沒，所以國訓中心肩負培養優秀人才、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的責任，成為世界先進運動訓練的專責機構，自然就是選手最堅實的後盾，對不對？因此不管是新的宿舍或整個設施環境的提升，都預計在115年完成，但是隨著通膨、升息，選手的津貼遲遲沒有提升，目前還沒有就學、就業的培訓選手一個月是多少？"],["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楊委員好。沒有升學、沒有就業的選手目前是調到2萬6,000元，原來是1萬5,500元。"],["楊委員瓊瓔：沒有，你看錯了，沒有就學、沒有就業的選手是3萬元。"],["林次長騰蛟：沒有，現在調到4萬6,000元。"],["楊委員瓊瓔：對，有工作的、就學中的選手一個月多少錢？有工作的、就業中的選手一個月是1萬5,000元。"],["林次長騰蛟：現在是1萬6,000元。"],["楊委員瓊瓔：1萬6,000元可以讓他們穩定嗎？可以安心接受培訓嗎？所以我剛剛特別講了，雖然有進步，但是仍有精進的空間，本席特別提出選手的津貼問題，請你們做整體性的檢討，因為現在面臨通膨、升息的情況，要怎麼樣讓選手可以安心？包括就業的、沒有就業的、就學的、沒有就學的，請你們做一個檢討，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謝謝。"],["楊委員瓊瓔：檢討完將數字給本席。"],["林次長騰蛟：是。"],["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還要再跟你討論一個議題，就是運動場上運動員的黃金歲月比一般的職業選手更短，他們從比賽中退役之後除了當老師、教練、裁判，其他或許跨領域的發展會有某些程度的受限，這些退役的運動員擁有這麼多的專業，我們希望他們應該可以在本業上面再去發揚光大，所以當他們遇上了專業與就業市場銜接的困境時，我們要如何協助他們？","我們非常清楚，現行「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要點」，都是針對運動績優選手的就業輔導辦法，但是其實還沒有獲得獎牌及中途受傷而沒有辦法持續體育生涯的運動員是最需要照顧的，政府要如何協助他們？每一個運動員都在看，如果自己受傷了或是還沒有得獎，沒有人理睬，所以你們的來源就會有問題，因為出路有問題，來源就會有問題，所以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這個問題，你們要怎麼協助他們？請做說明。"],["林次長騰蛟：謝謝楊委員。我們現在主要還是針對頂尖的優秀選手退役之後的就業輔導有做一些安排及處理。"],["楊委員瓊瓔：對，績優的，所以本席超前部署，告訴你這些問題要怎麼解決。"],["林次長騰蛟：對於可能不是頂尖或得到優秀成績選手的進路，如何加強他們的生涯輔導、職業訓練或提供一些職業的……"],["楊委員瓊瓔：次長，現行執行的制度、規章是有問題的，就是選手用其專業去轉業的時候是有問題的，所以請你拿出來檢討，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楊委員瓊瓔：請你專案去檢討出來。"],["林次長騰蛟：我們整體再來盤一盤來做檢討。"],["楊委員瓊瓔：對，然後將你們如何協助的方案提供本席。","此外，運動人才需要完善的長期發展計畫，我們看到運動科學的應用可以支援教練訓練選手，協助選手減少運動傷害，這個非常重要，以及提升競技的表現，才能夠達成奪牌的目標，包括營養師、醫務人員等等在選手出賽時都要陪同，這些都非常重要，所以國訓中心運科處已經成為支援國家代表隊運科主要的人力，請教次長，未來你們是否有計畫將其擴大為國家運科中心？"],["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分成兩個階段來做處理，今天報告的部分是我們目前已經處理的，就是針對國訓中心運科處的人力從現在編制內及計畫內的60人增加到91人，這是短期先處理的。"],["楊委員瓊瓔：就是已經逐步地在精進，所以本席也超前部署地告訴你，因為這是未來我們面對全世界必須要有的堅強團隊。既然運科處的人力從60人開始提升到91人，但是一年一聘，造成人心惶惶，你們要研擬因應之道。一年一聘，不知道明年還有沒有工作，對不對？這樣誰會用心呢？你們應該依照他們的心理，好好地做整體性的制度調整，次長，假如你一年一聘，你會用心嗎？明年不一定聘你，你會用心嗎？"],["林次長騰蛟：是。"],["楊委員瓊瓔：剛剛本席特別提出培養運動人才必須要有完善的長期發展計畫，所以本席拋出這個議題給你。各國比賽不只比競技的實力，也比運科實力，所以本席認為必須要做整合性的運動科學實務應用，才能夠成為選手的後盾。所以我超前部署地拋出這個議題給你，請你們去研議，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楊委員瓊瓔：把計畫擴大為國家運科中心，讓大家能夠安心，好不好？"],["林次長騰蛟：好，謝謝楊委員。剛剛我報告的是短期的，至於中長程的部分，針對是否要設置國家運動中心及其法人化，目前體育署及國訓中心也在評估當中。"],["楊委員瓊瓔：就朝這個方向，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楊委員瓊瓔：謝謝，加油！"],["林次長騰蛟：謝謝楊委員。"],["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請高委員嘉瑜發言。"],["段落：質詢：高委員嘉瑜：13:7"],["高委員嘉瑜：（13時7分）次長好。日前傳出跆拳道項目選手出國比賽時被臨時要求必須自費等等，現在這部分的疏失到底是誰的問題？因為協會表示是臨時被告知體育署經費不足，選手必須自費六萬多元的費用。"],["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高委員好。基本上對於所有協會的補助部分，體育署都會審核各協會所提報的年度計畫，並根據協會所報的年度計畫審酌其績效及年度計畫相關內容，由審查委員會開會之後給予年度的部分經費補助……"],["高委員嘉瑜：所以其實在出國比賽之前就已經確定好年度經費的金額？"],["林次長騰蛟：是，補助的經費。"],["高委員嘉瑜：所以跆拳道協會事前沒有告知這些參加比賽的選手，而是臨時告知，類似這樣的爭議，誰要負責？"],["林次長騰蛟：跆拳道協會基本上應該就體育署所補助的年度經費再加上協會本身的經費，因為體育署不會補助，它要自籌經費……"],["高委員嘉瑜：現在問題就是很多選手有點受騙上當的感覺，覺得自己已經報名了，協會事先沒有告訴他們有些要自費，譬如防疫旅館要自費等等，事後才告知是因為體育署的關係，對於這樣的做法，體育署能接受嗎？"],["林次長騰蛟：所以我們體育署有跟協會去做溝通，同時……"],["高委員嘉瑜：怎樣溝通？"],["林次長騰蛟：原來協會要求參加選手……"],["高委員嘉瑜：自費。"],["林次長騰蛟：自費的額度要6萬元，經過溝通協調之後，協會也會增加本身自籌的經費，選手需要繳交的費用降到2萬元，以上是這段時間我們跟協會的溝通及處理。"],["高委員嘉瑜：選手能接受嗎？"],["林次長騰蛟：目前我們也請協會對於相關經費的支用等等也必須要公開說明……"],["高委員嘉瑜：我覺得體育署要正視這個問題，不能讓協會用這種方式欺騙選手……"],["林次長騰蛟：對，協會……"],["高委員嘉瑜：讓選手必須出賽，而且事先沒有告知，其實這已經是詐欺、詐騙了，所以任何多出的一毛錢都不應該叫選手負擔。之前協會告訴選手這是全額贊助的，結果到了半途卻告知選手要自費6萬元，還叫選手簽切結書等等，這些都是選手事前所不知道的。所以事前如何告訴選手，事後就應該如實地做處理，不應該有任何變動，好不好？"],["林次長騰蛟：是的，我們會做好這些……"],["高委員嘉瑜：這個部分一定要要求協會做到，否則協會的比賽就是這樣來的，問題是這些選手其實是被犧牲的，補助在協會身上，但是犧牲的是這些選手的權益。","另外，去年臺中發生7歲黃姓小弟弟被柔道教練及學長摔死的事情，其實監察院也有提出糾正。當時何姓柔道教練沒有教練的證照，甚至還在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擔任國中柔道領隊兼教練，引起很大的爭議，監察院也提出糾正，要求這些場館需要有教練的執照才能使用等等。以現行校園運動教練師資規範來看，除了體育班的教練被要求要有證照之外，其他並沒有，教育部目前要如何改善？"],["林次長騰蛟：對於學校聘用的運動教練，基本上我們一定要求要具有教練的證照……"],["高委員嘉瑜：一定要求要有，但是現在在資格限制上並沒有。"],["林次長騰蛟：至於民間場館的部分，體育署在去年11月份也開設了教練證照的查詢系統，提供民眾選擇合適教練的依據，同時……"],["高委員嘉瑜：據我們瞭解，目前這個教練證照的查詢系統只是供查詢，並沒有強制納管，在我們剛剛所列的運動教練師資規範裡面，除了要求專任教練要有證照之外，其他並沒有。我們認為目前的規範對學生的保障不足，至少學校運動代表隊的教練必須要有證照，這應該是最基本的，教育部的態度現在到底是怎麼樣？"],["林次長騰蛟：對於學校的部分，有的是老師帶隊，有的是教練帶隊，如果聘用的是專任教練，絕對一定要具有運動教練的證照。至於民間團體的部分，基本上我們是透過這個查詢系統的查詢，讓民眾可以做選擇……"],["高委員嘉瑜：現在學校聘請的教練是不是一定要有專業的證照？"],["林次長騰蛟：對，學校聘請的部分一定要……"],["高委員嘉瑜：學校運動代表隊的教練要不要有專業證照？"],["林次長騰蛟：學校運動代表隊的部分要看帶隊的人，如果帶隊的是老師的話，就不見得會具有運動教練證照。"],["高委員嘉瑜：帶隊的如果是學生呢？"],["林次長騰蛟：帶隊的不會是學生。"],["高委員嘉瑜：我是說帶隊的教練，上面是寫具有專長的教練或教師，但資格限制是由各校定之，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有證照，所以我現在問你要不要有證照？"],["林次長騰蛟：如果是剛剛談到的本職是教練，當然一定要有證照。"],["高委員嘉瑜：一定要有證照？"],["林次長騰蛟：對。"],["高委員嘉瑜：為什麼在資格限制裡面沒有寫上呢？"],["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會做比較明確的規範……"],["高委員嘉瑜：要明確地寫上去，上面寫「由各校定之」，就是各校各行其是，你們現在的查詢系統其實也是虛應故事。","請你看一下近年高中以下的運動傷害事故的統計，從105年的3,969件到109年的7,912件，成長將近1倍，代表因為教練沒有得到相關證照，是不是也導致運動傷害的事件逐年增加？","其次，有多少又是假運動訓練之名，卻是行體罰之實？我們看到很多體育班的學生被迫用一些體罰的方式來做訓練，這樣的指證其實非常多，教育部對這個部分並沒有具體的處理方式。我們要求教育部應該參考國外的經驗，針對身體接觸、運動空間、特殊依賴關係的部分進行風險評估，也就是關於體育班不管是體罰或性平案件都應該特別地處理。以現在教育部的件數來看，體育班的性平案件數沒有高於其他班級，學者專家也認為這確實可能存在黑數，因為畢竟體育班的身體接觸或其他方面的問題相對應該比較高，但是相關數據並沒有呈現出來。國外有這樣的例子，所以我們要求應該要有定期的宣導、人員的諮商或具體的協助等等必要措施，目前看起來教育部並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體育班相關訓練裡面，我們希望未來能夠在這個部分做改善，可以嗎？"],["林次長騰蛟：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配合108年教師法的修正，把消極資格的部分，譬如教師如果涉及性平案件或體罰案件，可以依照教師法……"],["高委員嘉瑜：這是事前，但是我們講的是事後、在過程中如果有任何疑慮的話。"],["林次長騰蛟：如果有發生這樣的情況，基本上就可以跟教育部的校安系統通報，學校也必須在我們規定的期限裡面啟動調查，確認有相關事實的情況之下……"],["高委員嘉瑜：重點是教育的宣導，包括身體接觸、運動空間、特殊依賴關係的風險評估，這是非常專業且需要專責處理的事情。所以在去年柔道事件之後，監察院也指出教育部對於相關的場館及體育班學生種種的疏失應該儘快地改進。","此外，教育部要求技擊運動訓練館的設置申請要備查等等，數據顯示，從去年11月到現在為止，要納入輔導的訓練館有485家，只有128家完成備查，有73.6%、357家完全沒有辦理。也就是說，教育部現在根本無法可罰，也沒有積極介入，才讓這些場館的問題持續存在。以跆拳道體育場館來講，臺中市有一百多家，結果只納管了13家，為什麼呢？因為地方政府自己納管，也沒有一個依據，所以在納管上其實也有標準不一的問題，這些都有待教育部能夠進一步提出具體作為，以改善現在不管是體育班所暴露的問題、專業教練證照的問題或體育場館的問題，針對這個部分，教育部多久內可以提出一個改善計畫？"],["林次長騰蛟：剛剛也有其他委員提出質詢，教育部會在1個月內邀集各縣市政府，就有關技擊運動場館的……"],["高委員嘉瑜：好，針對這部分，教育部要再更積極一點，好不好？謝謝次長。"],["林次長騰蛟：我們會做處理，謝謝高委員。"],["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段落：質詢：邱委員顯智：13:17"],["邱委員顯智：（13時17分）次長好。次長，我想請教，網球協會劉中興擔任秘書長超過10年，直到2020年因為人頭灌票被判刑才卸任。事實上，棒、網、羽、泳等四大協會的高層互灌人頭，為了鞏固各自協會理監事改選的主導權，結果協會間各自蒐集人頭，交換民眾的個資，互灌人頭票，因此而被判刑，當時體育署也有發函，認為他不應該再擔任秘書長。我想請教，當時發函認為他不應該再擔任秘書長的主要理由是什麼？"],["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林次長騰蛟：委員好。主要是因為他違反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邱委員顯智：什麼樣的規定？"],["林次長騰蛟：違反個資保護處分的規定吧！"],["邱委員顯智：對，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哪一款的規定？什麼規定？不知道嗎？"],["林次長騰蛟：受保安處分裁定。"],["邱委員顯智：受保安處分的裁判確定，但是還沒有執行或執行未畢？"],["林次長騰蛟：對。"],["邱委員顯智：它不是一個裁定，而是一個判決。我看到會議紀錄的時候會覺得很奇怪。所以是因為違反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對不對？"],["林次長騰蛟：對。"],["邱委員顯智：保安處分的裁判確定了，但卻還沒有執行或執行未畢，所以是不是就不能再擔任理事長及秘書長？"],["林次長騰蛟：是。"],["邱委員顯智：同一天開會的時候，109年4月10日第一案處理的就是因為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而無法再繼續擔任秘書長一事，這部分體育署也發函了，所以第一個決議是「同意請辭，聘認為本會顧問」，其中的「認」為錯字。請問次長和副署長知不知道這件事？對於一位不適任、已被判刑，現在保安處分還沒執行或還沒執行完畢的人，結果體育署發函認為不應該擔任秘書長，同時同意請辭，不過這句是廢話，因為此係法律規定，本來就不應該擔任，但卻又聘任為顧問，試問次長認為這樣適當嗎？"],["林次長騰蛟：依照國體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會長或秘書長的消極資格條件，但卻沒含顧問的部分，依法來講他並沒有……"],["邱委員顯智：我知道，你剛剛還沒講，我比你還清楚，但我現在是問你適不適當、合不合理？"],["林次長騰蛟：基本上是合法，但卻不合社會觀感。"],["邱委員顯智：不合社會觀感所以不合理嗎？代表不適當嗎？"],["林次長騰蛟：應該要儘量避免這樣的情形。"],["邱委員顯智：所以就是不合理嘛！副署長，你的態度是什麼？"],["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洪副署長說明。"],["洪副署長志昌：這應該不合乎整個社會的觀感，就跟剛剛次長所說的一樣。"],["邱委員顯智：所以合不合理、適不適當？"],["洪副署長志昌：是不太適當以此方式處理。"],["邱委員顯智：你認為不太適當的話，我就再請教副署長，一位已涉犯偽造文書和違反個資法的同仁，基本上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相信你們應該都看了，裡面寫道互灌人頭這件事傷害了理監事選舉的公平性，現在劉中興又要來參選網球協會的理事，試問副署長，如此還有正當性嗎？"],["洪副署長志昌：應該不適合，因為對方還在保安處分的階段，我們會再跟協會溝通，不要再參與這樣的選舉。"],["邱委員顯智：所以是不適合嘛！"],["洪副署長志昌：是。"],["邱委員顯智：副署長說不適合，我就再請教。體育團體的理事長是理事所推選出來的，結果現在劉中興要參選理事，但遇到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這並沒有列在國體法排黑條款的規範裡，也就是說裡面只規範了理事長和秘書長，而沒有規範理監事，因此請教副署長，這樣的規範合理嗎？"],["洪副署長志昌：國體法是這樣規範的，但如果他現在要參選理事的話，我們會再跟協會溝通，類似這樣的情形盡量不要發生比較好。"],["邱委員顯智：副署長剛剛的態度非常清楚，這個人不應該再擔任理事，你的態度就是認為這樣不適當，這點是清楚的。所以我要問的是，你對這種規範的態度是什麼？這個規範沒有規範到理事，請問這樣的規範是合理的嗎？"],["林次長騰蛟：這個基本上，因為行政機關……"],["邱委員顯智：等一下，這題先讓他回答，他剛才已經講，對於保安處分尚未執行完畢，被認為不適任、不得擔任秘書長的人，你也認為他去參選理事並不適當，這點我也同意，所以我現在要問你的是，這個規範這樣設計怎麼樣？"],["洪副署長志昌：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再做檢討。"],["邱委員顯智：請問體育署有什麼對策，多久可以拿出來？"],["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邱委員顯智：這是一個漏洞嘛！"],["林次長騰蛟：是的，因為體育署基本上也是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目前法規的消極資格條件確實只有針對理事長和秘書長……"],["邱委員顯智：沒關係，我現在請副署長表態，他說不適當，所以我現在就是問體育署……"],["林次長騰蛟：對，所以我們會跟體育協會溝通協調，未來……"],["邱委員顯智：這不是溝通協調的問題，我是在問對這個規範的態度。請問副署長多久可以提出對策？多久可以把對策拿出來？"],["洪副署長志昌：因為還有很多委員對國體法有建議，我們會一併進行檢討以為修法的處理。"],["邱委員顯智：針對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沒有把理事的部分涵蓋進去的問題，請於一個月把檢討報告提交委員會，可以嗎？"],["洪副署長志昌：好，我們會做檢討報告，但是修法有其時間點，整個……"],["邱委員顯智：沒關係，因為你剛剛已經認為這樣的作法並不適當，有些並沒有被規範到，你其實也很清楚，所以針對國體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請於一個月提交檢討報告給本委員會。"],["洪副署長志昌：是。"],["主席：謝謝邱顯智委員。","請蔡委員易餘發言。（不在場）蔡委員不在場。","請湯委員蕙禎發言。"],["段落：質詢：湯委員蕙禎：13:26"],["湯委員蕙禎：（13時26分）副署長，有關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裡面將獎章分成三等九級，對於獲得世運會第一名、世大運第一名的獎勵標準給予三等一級的獎助學金，這部分才60萬元。以世運會為例，因為賽事為4年一次，同時還必須先參加前一年同種類項目的世錦賽以取得世運會的參賽資格，是不是不容易？"],["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洪副署長說明。"],["洪副署長志昌：是。"],["湯委員蕙禎：世大運俗稱為「小奧運」，參加的國家和選手比亞運會還多，也都是各國頂尖的運動員，獲獎困難度有時還強過奧亞運的賽事，請教副署長，像這樣的情形能不能考慮提高三等獎章的獎勵金額，給這些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運動員更多鼓勵？"],["洪副署長志昌：謝謝委員，國光體育獎章對世運會和奧亞運的參賽層級、人數和強度可能都不一樣，像世大運就是限定在分齡的層級，參賽選手的年齡必須在25歲以下，跟奧亞運在年齡上的開放程度並不一樣。至於這幾個部分的獎章也經過獎審的討論，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會納入考量。因為在奧運、亞運、世大運，甚至世運會等非亞運項目的競賽層級都有做過整體的評估，不過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會納入評估和考量。"],["湯委員蕙禎：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四條規定，「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及中央主管機關推動之學生運動賽會競賽種類為原則」，雖然體育署並沒有將非奧亞運運動種類明文排除在體育班的設置發展種類外，但各縣市政府都因為上述政策原則將非奧亞運運動種類排除在體育班的種類設置外，使得非奧亞運的發展受到了全面性地阻礙和不公平的對待，因此建議將部分非奧亞運的項目，尤其是世運也能夠選擇重點種類納入體育班發展設置的項目，諸如拔河、健力、健美、攀岩、巧固球等，以因應現代運動競賽日益複雜多元的發展趨勢，請問可不可以？"],["洪副署長志昌：奧亞運的部分會比較聚焦特定項目，非奧亞運的項目則相當多，至於體育班的設立會由開設體育班的學校跟當地的縣市政府討論，因為要根據縣市發展的特性，提出體育班所要的運動種類，再報到署裡核備，所以像委員所提到的拔河、攀岩等，因為事涉縣市的發展，如果學校有此意願，和縣市政府也有連結的話，相信他們提過來，我們都會尊重學校和縣市政府為發展特殊運動種類而開設這樣的體育班。"],["湯委員蕙禎：就是給地方政府這樣的想法，讓他們也能朝著這個方向鼓勵開辦這樣的課程。"],["洪副署長志昌：是。"],["湯委員蕙禎：最後要請教設置體育班的成效檢討，現在體育班的設立依據已拉到了國民體育法的位階，數十年來對於培養人才的數量、競技的成績、學業的表現以及在就業出路上都有很多著墨。請問體育署是不是有大數據分析可以作為未來體育班永續發展的改革依據？這點還請體育署多思考一下。","上週本席到某國中參加風雨籃球場的啟用典禮，得知他們有兩班男籃，一班女籃，現在已爭取到一位教練，但女籃的部分卻沒有，請問能不能再爭取？有什麼條件可以再爭取一位？"],["洪副署長志昌：跟委員報告，設置體育班的學校是一定要編制一位專任運動教練，如有特殊需求，也能另外計畫性聘用。如果學校有這樣的需求，只要經過評估可行，我們也會予以協助。"],["湯委員蕙禎：請問學校是不是可以跟體育署聯繫，看看有沒有機會給他？"],["洪副署長志昌：是。"],["湯委員蕙禎：謝謝。"],["主席：謝謝湯蕙禎委員。","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香伶、張委員其祿、廖委員婉汝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今天登記質詢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莊委員競程及賴委員香伶提出書面質詢。關於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莊競程書面質詢：","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月31日）邀請教育部首長率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列席就「國家培訓、儲訓選手與教練之津貼、薪資待遇之檢討及運動科學應用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1.正視體育選手運科與後勤人員的需求","◎背景介紹","本席長期關注運動選手及相關後勤人員長期完整的規劃與資源投入，去年（110/09/02）曾舉行「因為無名英雄，才有奪牌英雄」記者會，呼籲政府官方及社會能夠重視此議題，去年記者會就點出國訓中心運科與後勤人員不足，比賽結束後編制會解散而無法成為常態支持系統的情況，因此呼籲仿效美、日等國設立國家級的運動科學中心，提供選手長期的支持。","問題一：","部長，首先我想請問，自從去年記者會之後至今，教育部是否有針對運科與後勤人員人力需求與編制的部分再次進行評估與規劃？能否說明相關進度？是否有相應之時程規劃？","問題二：","我國在2020東奧取得佳績，但新聞報導用計畫約聘的運科人員，碩士畢業的薪水約為3萬8千元，這樣的薪水不但較平均薪資低，也比在外擔任教練的收入低。請問部長，你們覺得這樣的薪資結構足以做為留用人才的誘因嗎？部長，未來教育部是否有考慮對此薪資結構進行評估和調整？此外，除了提升薪資結構，能否規劃並提供更多面向的誘因以吸引人才服務？","2.長期規劃與投入資源必要性","◎背景介紹","根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發佈的組織章程，可以發現國訓中心設有運動競技處、運動科學處、教育訓練處、營運管理處、附屬訓練基地等7個單位，章程中包含各單位掌理事項的說明介紹。","檢視國訓中心的組織章程，看到許多單位的業務與運動科學與後勤領域密切相關，以運動科學處轄下的運科組為例，其業務包含選手運動科學之檢測與評析、選手運動處方之提供與監控、運動科學儀器設備之規劃使用與維護、國際運動競技賽會賽事資訊之蒐集分析與支援等。而這些業務是要視需求以日、月、季或年去進行長期資料蒐集的。","問題三：","2020東奧結束之後，今年9月杭州亞洲運動會即將開幕，下屆巴黎奧林匹克運動會也將於2024年揭開序幕。部長，面對接下來一連串的賽事，教育部是否已經著手進行運科與後勤人力等需求進行具體的評估與安排？","問題四：","部長，本席檢視110、111兩個年度教育部施政及預算重點，在營造永續穩定訓練環境有關國訓中心的部分中，本席發現內容多針對於場館設備設施、宿舍等新建工程進行說明。首先，本席肯定教育部對於國訓中心硬體建設面向的努力，但請問部長，您認為教育部與國訓中心是否也應對運科與後勤人才投入對等的重視？若您同意的話，能否針對國訓中心未來可能的施政及預算重點進行說明？","3.國訓中心營運模式","◎背景介紹","自103年1月7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位於高雄左營的原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自104年1月1日起正式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本條例第4條說明，機構的經費來源包含1.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2.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的捐贈、3.營運收入、4.其他收入。","以美國為例，許多大型企業都針對訓練中心提供設備與資金的贊助，諸如美國大型健身連鎖店24 Hours Fitness 贊助訓練中心重訓室的所有設備、AT&T（美國大型電信業者）提供300萬美元提升新型科技系統、伊士曼柯達公司也曾贊助最新型的X光機及醫療資訊系統設備，並協助安裝、訓練服務數位放射攝影技術給予訓練中心之訓練員等，其他的廠商包含Panasonic、希爾頓酒店集團等等。","問題五：","部長，目前政府核撥及捐（補）助佔了國訓中心經費多少的比重？以美國為例，許多大型企業都提供訓練中心不同類型的贊助。回頭檢視國內現況，以111年度為例，國訓中心預估自籌收入為1600萬元，僅佔總收入的0.83%。請問部長您認為國訓中心在提升自籌收入的面向是否可以再努力一些？國訓中心目前雖然已經有尋求贊助，諸如元大銀行、美津濃等。但本席仍然期望國訓中心在自籌收入的面向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盡力增加自籌收入的金額，再將這些自籌募集的資源，明確用於運科與後勤等人力需求，最終提供運動員更多支持。","◎結語","綜上，本席認為，運動競技領域確實是需要進行長期規畫與投入資源，才能讓運動員無後顧之憂專注於國際賽事，而相關運科與後勤人員的設置，更是選手的重要後盾，因此本席希望我們能夠持續關注此議題、一起合作努力，謝謝。","◎參考資料","1.別讓得牌曇花一現！綠委盼成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9-02/630332。","2.立委籲檢討國訓中心後勤人力待遇　留住優秀人才","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717559。","3.奧運國手碩士畢「月薪才3萬8」　國手教練嘆","https：//news.tvbs.com.tw/life/1577342。","4.民進黨立委呼籲成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　系統性協助運動選手","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658680。","5.教育部體育署國民體育季刊181期","https：//www.sa.gov.tw/ebook/List?id=15&n=109。","6.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組織章程（108年發佈）","https：//www.nstc.org.tw/DownLoadC1.aspx。","7.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事管理規章","https：//www.nstc.org.tw/DownLoadC1.aspx?ClassID=6ee2babb-f0a5-4cda-821c-3894e0c66e18。","8.中華民國110、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機關別預算表。","9.中華民國111年度教育部監督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https：//www.nstc.org.tw/DownLoadC1.aspx?ClassID=057dc77a-054a-4f85-9998-6f3fb975d3fa。"],["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本院委員賴香伶就教育部體育署日前針對國家代表隊成員言行紀律懲處，建請相關單位儘速訂定明確規範，使國家代表隊成員及相關單位有所依循，爰此，特向教育部提出質詢。","說明：","鑒於日前我國代表隊選手出席國際賽事，因言行不當遭教育部體育署停止補助專案培訓及參賽經費，引發社會正反兩面意見之爭論。為此體育署召集中華奧會、相關協會及法律專家學者召開專案會議，並成作成決議，停止相關補助費用兩年，惟為避免相關爭議事件再次發生，傷害代表隊成員及國人情感，爰請教育部及相關單位應儘速修正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訂定明確且客觀之標準規範，維護國家代表隊成員權益。"],["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散會（13時33分）"],["附錄："]],"block_lines":[1,6,8,8,10,11,12,14,17,44,44,47,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3,64,65,66,67,68,69,70,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89,90,91,92,93,94,95,96,97,99,100,101,102,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8,139,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5,206,206,207,208,209,210,215,216,222,223,224,225,226,226,227,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5,247,248,249,250,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5,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60,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19,420,425,426,427,428,429,431,432,433,434,439,440,442,443,444,445,446,447,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5,496,500,501,502,503,504,506,507,508,509,509,510,512,513,514,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6,537,540,541,542,543,544,545,547,548,549,550,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7,568,570,571,572,577,578,579,580,581,582,583,584,585,586,588,589,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0,603,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7,618,619,620,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6,638,640,641,642,643,644,645,646,648,649,654,655,656,662,663,664,670,671,672,677,678,679,680,681,686,687,688,689,690,691,692,697,698,699,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711,711,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30,730,731,732,733,734,735,736,737,738,739,740,741,742,743,744,745,746,747,748,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3,765,766,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6,777,779,780,781,782,783,784,786,787,788,789,790,791,791,792,793,794,795,796,797,798,799,800,801,802,803,805,806,807,808,809,810,811,812,814,815,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24,825,825,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0,841,842,843,844,845,846,848,849,850,851,852,853,854,855,856,857,858,859,860,861,862,863,864,865,868,869,870,871,873,874,875,876,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6,887,888,889,890,891,892,893,894,895,896,897,898,899,900,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912,913,914,915,916,917,918,919,920,921,922,923,923,926,927,928,929,930,931,932,933,934,935,937,938,939,940,941,944,987,991,993],"person_count":{"主席":66,"林次長騰蛟":326,"壹、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培、儲訓選手與教練待遇\n":1,"鄭委員正鈐":19,"主席（鄭委員正鈐代）":1,"林委員奕華":21,"主席（林委員奕華）":1,"張廖委員萬堅":37,"李執行長文彬":10,"黃委員國書":5,"陳委員秀寳":8,"王委員婉諭":32,"潘副組長婉馨":2,"吳委員怡玎":24,"藍組長坤田":4,"高金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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