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14日（星期四）9時至13時37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主　　席　黃委員世杰"],["主席：出席委員19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總統咨請本院同意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案。"],["主席：今天排定的議程是審查「總統咨請本院同意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案，我們現在就先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報告，時間5分鐘。"],["邢泰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壹、前言","今天　大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就　總統咨請同意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一案進行審查，個人奉邀前來列席備詢，深感榮幸。這次能被總統提名為檢察總長，是榮譽也是責任，今天在此接受代表人民之　大院委員審查及詢問，益感任重道遠。未來如幸獲　大院同意就任此一新職，必臨深履薄、兢業從事，期能不負國人付託。謹向各位委員報告個人未來之工作理念、方向與重點，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貳、理念","檢察官兼有「法律守護者」與「公益代表人」雙重責任，國人寄予深切期望，今面臨時代的遽變，亦亟需「維持」（Continuity）與「改變」（Change）1！","「維持」：乃保持嚴格「自律」與「自制」優良傳統。其中「自律」：係指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自制」：係指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等自我專業要求。","「改變」：指應與時俱進，呼應「以人民觀點出發，以人權保障為念」之司改期待，秉持「同理心、親近人民、有效打擊犯罪」信念，追求「效率」（Capacitas）與「公平」（Aequitas）（美經濟分析法學家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求新求善。所謂「遲來正義不是正義」，「效率」使我們注重事情的優先後順序、應對策略、研發使用科技，俾有效打擊犯罪。「公平」讓我們有同理心、改善問案態度、提高辦案正確性，方得「凝聚司法與國民的一體感」，博得國民感情認同才能贏得民眾信賴。","參、方向"],["段落：有溫度的司法"],["一、有溫度的司法","司法作為解決社會紛爭的最後一道防線，背負人民高度期待，隨著案件快速成長，檢察官負擔日益沉重，更應不忘初衷，隨時提醒自己保持同理心，傾聽人民聲音，貼近社會脈動，審慎辦理案件，做出公正帶有人性溫度的判斷。本人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將與同仁共勉。"],["段落：堅持司法獨立性"],["二、堅持司法獨立性","檢察總長依法官法第93條第1項、法院組織法第63條第1項、第64條之規定，指揮監督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在檢察事務應致力維護檢察職權之獨立行使，不受政治力或任何個人、團體、公眾或媒體壓力之影響。未來如能擔任檢察總長，將與同仁共同努力，公正超然執行檢察職務。"],["段落：保持客觀義務"],["三、保持客觀義務","司法人員行使公權力，尤應謙抑避免流於威權而專斷。歐陸史上創設檢察官制度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有效打擊犯罪」，毋寧說是為了「有效保障人權」（德法學家Claus Roxin），因此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除致力真實發現外，更應以人權保障為念，兼顧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之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平衡，這是司法人員最重要的天職。未來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職務，必克盡厥職。"],["段落：精進專業智能"],["四、精進專業智能","檢察業務攸關民眾權益，有時更甚一般行政機關，為強化檢察功能，亟需持續提升專業智能、辦案效率及團隊精神。未來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將努力建構學習型組織，與同仁共同積極進修，充實職務上所需知識技能，並體察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與國際潮流，突破檢察官因專業性、獨立性，所引發視角盲點。本人在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服務期間，即舉辦16場各類業務講習，期能充實專業智能2，精進偵查品質。100年4月擔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任內，編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查要領彙編」一書，其後陸續增修至第四版，作為全體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查賄研習教材，對於查察賄選頗有助益。今年九合一選舉將屆，如有機會亦將增編111年版教材作為查賄指引3。","肆、重點工作","一、持續精進檢察業務","目前最高檢察署督導業務有掃黑、查賄、肅貪等案件類型，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除將持續精進深化上開業務外，對於其他的工作例如國家安全、金融犯罪、資通犯罪等業務，亦將依法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由最高檢察署加強督導功能，強化各級檢察機關之偵查效能。","至於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業務部分，本人於臺高檢署服務期間，為維護被告人權，於110年4月提出「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法務部審議中），增訂受判決人於審查會得陳述意見等，確保受判決人權益之相關措施。未來亦將持續督導所屬逐一檢視相關卷證，如果發現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之具體新事實、新證據，亦將適時協助所屬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提出救濟。","二、加強各機關協調與整合，因應新時代新型態犯罪","本人在臺高檢署服務期間，對於資通犯罪、金融犯罪、國家安全等案件督導，調整組織結構，整合為十大督導中心，強化檢察機關與各機關的協調與整合，以因應時代變遷。例如：110年11月8日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舉辦「新世代跨領域經濟犯罪研討會─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追訴與審計」，逾500位法律人與會計人跨領域進行實務對話與專業交流，並出刊成書，作為檢察官偵查經濟犯罪參考。又推動域名扣押及停止解析之新式偵查方式，於110年8月成立「跨級跨轄」及「跨機關」之直向及橫向聯繫平台，統合偵查動能，建立法務部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機關、警調機關及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之聯繫平台。同時指派學有專精之一、二審檢察官，與具體案件承辦檢察官成立跨級跨轄之偵查團隊，提供一審承辦檢察官專業協助，並以成功個案作為司法教育宣導之素材，以期遏阻各類域名濫用犯罪。具體成果方面：目前已完成域名扣押及停止解析案件共2件，並有數件案件正在進行中。另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持續猖獗，臺高檢署已成立督導小組結合各相關機關，自110年起改採「溯本清源」之偵查策略，期澈底剷除網路、電信、資金三種通路犯罪首謀及不法連結。","目前跨境、跨領域的犯罪正方興未艾，即令傳統性犯罪，例如公職選舉賄選，亦常有跨境買票情事，凡此俱需協調整合，方能查賄竟功。本人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將延續前述理念，因應相關犯罪趨勢與動態，採取應對策略，加強機關間之協調與整合，俾能與時俱進，有效打擊各類新型態犯罪。","三、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本人如能擔任檢察總長，將視各類案件的具體狀況，不論在偵查或上訴階段，於實務上見解分岐時，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使檢察官適用法律得以適應時代快速變遷，並發揮監督法院判決之功能。","以前述域名扣押及停止解析之偵查方式為例，臺高檢署在學術及實務界尚無完整的法律論述，法院亦無共識之際，改變以往面對議題消極被動的立場，積極主動建立其法律架構，並於110年8月制定「臺灣高等檢察署聲請法院扣押域名並執行DNS RPZ推動計劃」，指派專責檢察官與各機關及學者，研議相關法律架構，制定聲請書例稿，期以具體個案積極凝聚法院一致見解，漸次達成司法共識，亦促使各界重視遏阻網域侵害議題，並嘗試更有效率之行政管理方案。現　大院委員已提案增修著作權法第3條、第84條之1及第104條條文，以立法方式，賦予行政機關要求相關單位停止解析之權力，加強政府行政功能，使各類犯罪成本加劇，而能更有效的防止民眾被害。","未來最高檢察署將參考上例，視各類案件之具體情況，於偵查或上訴階段，即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標準，以提高辦案效率，並促使法院凝聚法律見解之共識。此外，目前就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如發生判決見解歧異之情形，並無法透過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可能影響檢察官之偵查方向，最高檢察署亦會就此蒐集一、二審檢察機關所面臨之困難，尋求建立檢察官內部認事用法之統一做法，提高人民對檢察機關之信賴。","四、積極發揮國家最高檢察機關之功能","本人如任檢察總長，最高檢察署將持續積極發掘並蒐集一、二審見解歧異之判決，充實訴訟組檢察官法律研究之能量與深度，深化法律論述之技巧與內涵，協助促進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確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提升司法公信力。","另最高檢察署於本身或所屬檢察官行使職權時，對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由最高檢察署研議依法聲請憲法法庭為法規範之違憲審查；又於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與檢察機關有關聯性時，得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憲法訴訟法第19、20條）；再依憲法訴訟法第53條第2項之規定，適用經宣告違憲而立即失效之法規範所作成刑事確定裁判，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被告之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因此，最高檢察署未來將致力於深化檢察機關之法律專業及涵養，發揮檢察官於法規範體制中為「法律守護者」與「公益代表人」之使命。"],["段落：繼續落實並強化非常上訴功能"],["五、繼續落實並強化非常上訴功能","按非常上訴，乃對確定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而設之救濟程序，除具統一法令適用之目的外，更兼有糾正違法裁判，保護被告權益，以監督法院判決之功能。目前非常上訴於「糾正違法裁判」部分之功能，仍有待加強，例如，實務上最高法院常以「不同之法律見解不得謂為審判違背法令」為由駁回非常上訴，惟所謂「不同法律見解」（不得非常上訴）與「審判違背法令」（依法得非常上訴）之區別，並不明確4。未來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將由最高檢察署持續就最高法院之判決中，尋找適用法則不當，或法律見解歧異之處，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大法庭作成統一法律見解之裁定，以建立非常上訴之合理法則，提升裁判之可預測性及安定性。再者，對尚非不利益於被告之確定裁判所提起之非常上訴，例如宣告非屬該罪法定主刑種類或低於法定本刑刑度5、不應緩刑卻宣告緩刑6、應諭知沒收漏未宣告等違法判決7，常遭最高法院依前97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內容，以不涉及統一適用法令為由，判決非常上訴駁回，不僅限縮非常上訴統一各級法院法令解釋與適用之範圍，更忽略非常上訴兼有對違法裁判糾錯之制度功能，使非常上訴判決無法發揮糾正錯誤裁判、統一各級法院適用法律標準之作用，影響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未來仍將對於並非不利於被告之違法裁判，依法提起非常上訴，期能促使非常上訴發揮糾錯及統一法律適用之目的，以精進裁判品質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非常上訴乃刑事判決確定後之特別救濟程序，除於糾正違法判決方面具有立竿見影之成效外，於救濟被告權利部分，亦有其不可替代性。惟現行非常上訴制度對於被告權益之救濟，僅偏重於刑之減輕、易刑處分之正確、不利被告之訴訟程序撤銷等，對於洗冤白謗、平反冤錯部分，仍有倚賴再審程序雙管齊下之必要，始能發揮綜效，讓刑事判決冤錯之被告獲得有效救濟。","本人於臺高檢署服務期間，於110年3月曾為諸慶恩聲請再審，深感冤錯個案之糾正平反，亟需各級檢察機關「跨級跨轄」團隊齊力，因此，未來就冤錯個案，將研議成立「跨級跨轄」之縱向及橫向聯繫平台，統合檢察機關之量能，適時結合非常上訴與再審之不同救濟途徑，分從法律與事實層面進行糾錯，以保障被告權益。","伍、結語","法律有維護社會秩序與保障人權的功能，係民主法制的基礎，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法官法第86條第1項），兼有「法律守護者」與「公益代表人」雙重責任，身為法治國家的守護人，責任艱鉅，因此維持優良傳統，與時俱進求新求善，呼應國人對司改期待，是每一位檢察官之責任。本人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職務，將臨深履薄，全力以赴，與全國檢察官共同努力，期不負國人託付。","謝謝。","--------------------------","1普里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著，張國儀譯，《尋找正義》（Doing justice），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9初版。","2個人擔任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於111年1月出版「2022更生保護工作指引」（共417頁）；「2022被害保護工作指引」（共291頁），作為更生保護與犯罪被害保護全體同仁與志工之工作手冊；臺高檢署將於111年4月下旬出版增修「第二審檢察官辦案參考手冊」（上中下集）。凡此俱為建構學習型組織之示例，以資作為學習教材與工作指引。","3107年6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徵得本人同意，翻印上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查要領彙編」一書2,000本，分送全國刑事警察單位作為查賄指引。","4參見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233號判決意旨；最高檢察署「刑事大法庭言詞辯論意旨書」（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426號），22頁；最高法院對非常上訴之諸多見解，亦有學者表示「難以捉摸」（參見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下冊，9版），2019年9月，559頁）。","5最高法院97年度台非字第576號判決、97年度台非字第464號判決。","6最高法院97年度台非字第463號判決、98年度台非字第181號判決。","7最高法院101年度台非字第66號判決、102年度台非字第40號判決。"],["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本聯席會即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非本聯席會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並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請登記第一位的陳委員玉珍詢問。"],["陳委員玉珍：謝謝主席。準總長，自從您被提名的消息見諸媒體以後，社會大眾都非常地關心，我們看到很多的政論學者都殷殷期待，你看王健壯就寫了：「邢泰釗不要漏掉的兩句話」；楊岡儒觀點也提到：「現代東廠記？三問未來總長邢泰釗」；還有，「搜索張靜律師事務所之憲法爭議」。","本席今天要請教有關法律上的問題，有關彭文正的律師─張靜遭到聲押，臺灣陪審團協會痛批說這個是臺灣危機，臺東地方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東檢的聲押，檢方的傳票並未載明是以何身分傳喚張靜，檢方既未述明是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靜，就無法認定拘票核發符合法定程序；東檢則表示以傳喚身分並非刑訴法「明示」的「法定事項」，且警詢時即已「告知」，既否定自己的傳票拘票不符合法定程序，甚至質疑法院有誤解刑訴法之虞。請教你一個法律問題，你認為拘票是否應當明示傳喚身分？不是針對這個案件，而是請教你法律問題。"],["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的垂詢，關於臺東地檢署處理張先生這個案件，我本人事先並不知情，目前起訴繫屬在法院，我們也是從媒體看到資料，臺東地檢署也發新聞稿來作說明。關於這個案子，因為我們並沒有詳閱卷宗，……"],["陳委員玉珍：你不用講這個，我只是問你，以法律程序來講，拘票是不是應該明示傳喚身分？不管哪一個案子，這是法律問題。"],["邢泰釗先生：一般來講，我們的拘票都有固定的格式，名字、年紀、籍貫都會寫上去。"],["陳委員玉珍：不是年紀、籍貫，而是說你是以什麼身分被傳喚，究竟是被告、證人還是什麼身分被傳喚？是不是應該要？你認為應該要嗎？因為他們目前的爭論就在此。"],["邢泰釗先生：因為這個是個案，我們並不……"],["陳委員玉珍：我不是要你評論這個案子，而是就一般而言。"],["邢泰釗先生：以前在辦案件的時候，當然身分部分，我們都會說明。"],["陳委員玉珍：所以如果未載明是什麼身分的話是屬於合法的傳喚？符合明示這個法定事項嗎？"],["邢泰釗先生：整體上是怎麼樣、是不是有個確定等等的，我們不是很清楚。"],["陳委員玉珍：因為有的時候是用關係人傳喚，到庭之後就突然從證人轉成被告，所以就人權保障的部分來講，您認為這部分有沒有需要精進的地方？因為你方才的報告裡面大多是針對效率、人權及統一適用法令的標準，這些是您要努力的目標，所以在這個部分有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不是針對個案，而是針對整體。"],["邢泰釗先生：委員對這方面的提示，的確我們對被告權益的保障，其中的明確性是很重要的……"],["陳委員玉珍：對人民人權的保障，因為他有時候不是用被告身分被傳喚。"],["邢泰釗先生：是。"],["陳委員玉珍：所以這個部分是否應該更精進？"],["邢泰釗先生：是，應該弄清楚。當時整個的情況是如何，我們並不是很清楚，但是最起碼到底身分是證人或被告，當然應該把它寫清楚。"],["陳委員玉珍：要明示？好。還有一件事情，在法院裁定書裡頭，清楚寫著本裁定是不得抗告，但台東地檢署發言人謝長夏主任檢察官竟對媒體表示要提出抗告。更奇怪的是，才說要抗告，過不到2天卻已經對張律師提起公訴！一般案子裡面，若聲押的目的是因證據不足，避免被告串供，所以要聲押。馬上起訴就表示你檢察官是證據充分才會起訴嘛，那為什麼兩天前還要抗告？這樣是不是感覺有矛盾？針對檢察官這樣的作法，不是針對這個案子，如果有檢察官兩天前說要聲押一個人，兩天後就把他起訴，當時到底是為了保全證據聲押，還是說為了要押人而押？"],["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委員這問題問得非常好，我大概說明一下。我剛剛為什麼說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因為偵查是一個浮動的狀態，有可能碰到不可預測性的事，因為辦這個案子時，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人知道。所以檢察官在辦案子時，基本上裁量的部分是有很多不同的變化，他隨時要因應不同情勢來做不同的決定。"],["陳委員玉珍：所以聲押的時候可能是證據不足，兩天之後馬上就起訴、馬上就證據充分？所以這種要求聲押是不是讓人感覺非常的突兀？您瞭解我在說什麼嗎？"],["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偵查要多久才適合起訴就要看起訴的門檻、證據是否齊全，所以……"],["陳委員玉珍：所以有可能兩天內就突然證據很充分？如果檢察官辦案效率這麼高的話，那當初聲押的理由應該是馬上就消失。"],["邢泰釗先生：就我所瞭解，我是看到報載，裡面還有一些被害人出來提告或怎麼樣……"],["陳委員玉珍：兩天內？那他兩天內完成起訴書的部分，請問，一般的案子若是兩天內完成起訴書這種標準，你認為這個起訴書的品質如何？因為你剛才也提到人權和效率，這樣的效率是否為全國檢察官所應該學習？即到案以後，兩天內就要完成起訴？這樣的效率是否值得全國的檢察官來學習？是不是要學習這種效率？你要快點回答，本席時間快到了。主席，我要多一點時間，因為他一直猶豫……"],["邢泰釗先生：我知道，委員這個問題，我這樣子講……"],["陳委員玉珍：一般地檢署的案子如果是兩天內起訴，這種效率算很快的，那是不是全國都應該要學習？"],["邢泰釗先生：我要說明一下，案件快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周延，還有，證據、程序要完備，這個案子……"],["陳委員玉珍：效率非常好。"],["邢泰釗先生：我是建議說，這個案子還在法院審理中……"],["陳委員玉珍：我不是針對這個案子，只是問你說全國各地的檢察官是否應該學習。","其次，你剛剛提到有溫度的司法，集體到案之後把人家拘留4、5個小時，這是要人家感受拘留室的溫度是幾度嗎？這樣是有溫度的司法？"],["邢泰釗先生：因為這個案子我們並不是很清楚，但是當事人若到了拘留室，我們要儘快……"],["陳委員玉珍：因為此案引起社會很多爭論，所以就是要請問您相關的法律問題。下一個問題是跟基層民眾比較相關、也跟您相關，非常重要，藉此機會讓你說明一下。有關303大停電，我們知道橋頭地檢署對基層的台電員工用準放火罪、妨害公用事業罪對他們搜索，後來交保。您當時也說了要留意有無反社會分子藉此擾亂民心、要有職業敏感度等等。後來我看到您的新聞稿有提到「臺高檢署及檢察長邢泰釗從未就興達火力發電廠等相關案件發布新聞或談話」，這個您是用來澄清的新聞稿嘛？"],["邢泰釗先生：是。"],["陳委員玉珍：那您有沒有說過？針對這個303大停電的事情，今天給您機會說清楚。"],["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們以負責任的態度來說明。我們曾經發過三次的新聞稿來做聲明，3月3日興達火力發電廠停電，3月21日橋頭地檢署搜索，然後3月22日他們有來開會，我們討論到鑑定機關的鑑定費用問題，隔幾天之後有媒體報導說我們講了這些話。我跟各位報告一下，事實上，各位注意看一下，這個報導裡面沒有我的發言時間、沒有發言的地點、沒有發言的場合，他是之前在問一些假設性的問題，當時我們也不知前因後果，他們問了幾個假設性的問題，比如說：為什麼不調查？我們當然說我們會調查，調查方式有很多，比如說……"],["陳委員玉珍：因為時間有限，我們簡單的說，你從來也沒有針對興達電廠這些員工說……"],["邢泰釗先生：沒有。"],["陳委員玉珍：說應該去做……"],["邢泰釗先生：沒有。"],["陳委員玉珍：你沒有這樣說過？"],["邢泰釗先生：絕對沒有。"],["陳委員玉珍：所以媒體的相關報導……"],["邢泰釗先生：3月29日我們辦全國資通講習時，承辦的檢察官也在場，當時到場的檢察官有二、三十個，我也跟全國檢察官講，我把這個新聞稿念給大家聽，當時承辦檢察官也在場……"],["陳委員玉珍：您沒有這樣說過？"],["邢泰釗先生：沒有。"],["陳委員玉珍：OK，為了人權的保障，我希望檢察長注意，蘇貞昌院長和王美花部長都曾經在立法院說這個303停電是一個人為的疏失，但橋頭地檢署對於這些基層員工用準放火罪、妨害公用事業罪來辦，將這種行政疏失變成刑事犯罪，這件事好像突然就變成跟反社會人士、第五縱隊有關，所以這些基層員工的人權有被保障到嗎？您覺得這樣對嗎？院長跟部長都已經說這是疏失了，而地檢署竟然用刑事犯罪來搜索這些基層的員工。也許檢察官常常做搜索，不覺得這種行為有什麼大不了，但對於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狀況的這些兢兢業業的基層員工而言，受到的傷害是很大的，這個對人權保障的傷害其實是很大的，你認為這一個因為人為操作導致停電的案子可以用準放火罪來看待、甚至起訴嗎？"],["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一下，關於這件事情，橋頭地檢署的偵辦與搜索，我們之前並不知情，也是看到報紙才知道。這個案子正由檢察官在偵查中，我們先瞭解一下3月21日當時是什麼樣的情況，他們也提出一些證據，也提出一些他們的想法，但現在他們還沒有偵結，因此等到這個案子暫時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們再來檢視。也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我們這些檢察官都非常認真，現在案件還沒有偵結，等他們案件偵結，我們再看情況是怎麼樣，好不好？"],["陳委員玉珍：請檢察長切記您在這裡所說的效率、人權、統一適用法律標準等，如此才能讓我們民眾對司法有很多期待。可以嗎？"],["邢泰釗先生：是，感謝委員，我會轉達。"],["陳委員玉珍：謝謝您。"],["主席：謝謝，由於今天的人真的很多，本席今天對質詢時間會比較嚴格執行，主席台這裡都會計算。"],["陳委員玉珍：因為他……"],["主席：我知道，因為總長比較沒有經驗，平常很少來立法院，所以回答的時候，反應要快一點。我們這邊是即問即答，所以不要拖到委員的質詢時間。","請葉委員毓蘭詢問。"],["葉委員毓蘭：主席，我們還是要有點溫度，好不好？有請邢檢察長。檢察長，因為在您的報告裡面，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你說要建構一個有溫度的司法，所以本席要跟您探討幾個問題。","去年有一個案子，在新北市有一個從事資源回收的吳姓男子，他去年10月在泰山一個重劃區撿拾大概價值只有278元12公斤的鋼筋，被巡邏員警發現之後，就以竊盜罪法辦。然後，去年年底新北地檢署雖然到最後依職權不起訴，但是在開庭的時候，因為檢察官一直要求他認罪協商，讓他深感屈辱，他在這個處分書出來之前就已經自殺了，所以他的女兒說司法殺人。十幾年前，我們也看到臺東地檢署楊檢察官用國罵飆罵、恫嚇當事人認罪，雖然已經過十餘年，卻還在網路上瘋傳。這些問題都凸顯出，對人民來講，司法其實並沒有溫度，而是冷冰冰的。我的問題是，雖然檢察官要發現真實、摘奸發伏，但是法庭的態度是很重要的，刑事訴訟法也規定不能夠用強盜、威脅、詐欺的手段來迫使當事人陳述。請問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針對這個問題，您要如何具體改善？因為您現在是臺高檢署的檢察長，其實就有這個職責來推動這些事情，請問你要如何改善？"],["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的賜教，剛剛委員提到幾個案例，當然以前有一些以前的時代背景，這幾年隨著整個社會制度的改善及大環境的改善，國民的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法制亦臻完善，所以剛剛委員提到前面兩個例子，我們也都感覺到應該可以處理得更好。我們檢察官因為工作非常繁重，有時候在思考方面可能沒有那麼的周延……"],["葉委員毓蘭：所以這些都應該改善。"],["邢泰釗先生：是。"],["葉委員毓蘭：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繼續問下一題。上個月我看到一則新聞，第一銀行的前襄理捲入押匯案纏訟43年，在民事求償部分敗訴，經43年後他已經是82歲的老先生，他的刑事訴訟部分是在民國68年被起訴，遭羈押925天，更12審歷經30年，最高法院才判他無罪，當時檢方還想再上訴，在30年之後，遲來的正義真的是正義嗎？我也搞不清楚。","我們回頭來看，日本刑事司法的定罪率非常高，幾乎是99.9%，舉世聞名，只要檢察官一起訴，基本上被告就會被判有罪。請問檢察長，剛剛我講的30年刑案更12審，這樣來來回回更審，當事人受盡司法程序的折磨，最後是無罪，這樣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是檢察官起訴時沒有做好，還是蒞庭的多數檢察官不夠認真？難道檢察官只是在拚結案率，為了不要每個月被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稽催，就不在乎起訴的品質嗎？未來的檢察總長對這部分是否有方法可以提升？"],["邢泰釗先生：委員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我簡單跟各位說明一下，日本的定罪率的確很高，也號稱是精緻司法，但是他們有他們的社會背景，首先他們的民眾很守法，自白率也很高，相對臺灣民眾的自白率沒有那麼高。另外，有時候我們法律的品質不是很清楚，很多的判決標準也不一致，當然我們需要再檢討，我剛剛提到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所以也特別提到效率，我們要注重事情的先後順序、應對策略，這點的確是我們需要改善的。若有機會為大家服務，我們一定會跟法務部合作，看看如何將辦案更精緻化、更重視效率和公平。剛剛委員所提示的，我們會作為工作的方向，謝謝。"],["葉委員毓蘭：現在蒞庭跟偵查的分組偵辦，有時候會不會造成證據勾稽上的落差？我覺得這也需要檢討。現在檢察官爆出出走潮，我覺得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法務部蔡部長還拋出要讓書記官當檢察官的助理，這也會讓書記官反彈，所以地檢署、檢察署幾乎像是血汗工廠，我問了檢察官大概每個月要處理一百多件案件，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又非常繁重，檢察官紛紛求去。談到人力的問題，如果您擔任檢察總長之後要如何改善跟因應？","我覺得在短時間無法改善檢察人力系統的情形之下，因為您當過警政署的政風室主任，我相信過去這幾年來你也看到警察的素質大幅提升，很多警察自己出國或在國內進修取得博碩士資格，可不可能參考日本的制度，修法賦予司法警察有微罪處分權，或是採行雙偵查主體來紓解檢察官的案件壓力？現在檢察官還要指揮偵辦，大家看到的是他們光鮮亮麗的權力，可是我看到的是檢察官真的很辛苦！否則就不會紛紛求去，讓檢察官可以追求比較精緻的起訴，不是為了結案而結案，而忽略當事人的人權，這樣的正義才是即時的正義，才是有溫度的司法，請檢察總長提名人做回應，謝謝。"],["邢泰釗先生：剛剛委員提到的幾個問題都非常內行，尤其是第一個問題，有時候分組會造成思維的落差，我很注意聽這句話，的確團隊辦案、分組辦案絕對不是萬靈丹，最重要是統合跟協調才會有效，否則三個和尚沒水喝更嚴重，我前面有提到組織學習讓我們更專業，進行有效的團隊辦案。另外，我也跟各位報告，關於出走潮，法務部一直在爭取檢察官的人力，這幾年也增加將近600人，以後人力的問題應該會慢慢紓解。至於剛剛委員提到司法警察的素質很好，現在老百姓的信任度、滿意度都是空前的，我也引以為榮，他們如何跟檢察官合作把刑案辦好、寡頭或是雙偵查主體，其實這可以再討論如何更精緻化，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詢問。"],["陳委員歐珀：法務部陳次長、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我看了資料，檢察總長的任期一般都是三、四年，從黃世銘、顏大和到現在的江惠民，今天我們審查邢被提名人的相關詢答，我是第一次碰到邢檢察長，也瞭解你的一些背景。事實上，檢察總長這個職務連民意代表都很少過問相關業務，像江惠民檢察總長，我到現在都沒看過他，站在我面前我也不知道他是誰，但是我們比較重視審查，我們代表人民審查你們適不適任，我從細節見微知著，從細節上跟您請教一些問題。","剛好本席在民國105年12月底接到被害人的陳情案，該公司是104年4月7日提出刑事告訴狀，也就是非常有名的「仁愛116」掏空廣昌巨額資產及3件詐貸案，當時這個案子受到社會矚目，內容是高達五十多億元的重大經濟犯罪，邢檢察長在105年7月直到109年3月任職臺北地檢署檢察長，被告人侯西峰、賈文中跟陳同先生是知名人士，可說是財團，因為他們的身分特別，你有沒有指示承辦檢察官放慢偵查的步調？"],["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絕無此事。"],["陳委員歐珀：沒有這回事？我也相信你沒有，但我們對該案有所質疑，你知道該案目前的偵辦情形嗎？"],["邢泰釗先生：不清楚。"],["陳委員歐珀：事到如今已經經過六年多，快七年了。從你任職臺北地檢署檢察長到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的六年多來，大部分案件仍無法偵結，這種情形其實不常見，這又不是政治案件，一個案子處理近七年，到現在都沒辦法偵結，我剛剛聽到陳玉珍委員說東檢的起訴效率是2天，讓我想到全國的地檢署應該向臺東地檢署學習一下。","次長，有關法務部地檢署受理七年以上尚未終結的案件，能不能提供給本席參考？"],["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明堂：可以。"],["陳委員歐珀：謝謝。","我再問一下被提名人，本案經告訴人陳情，你回覆本席有秉公處理，一切依法偵查，這是你答復我的公文，但我到現在都很質疑，因為比對該案告訴人整理的時序表跟偵查流程，整個案子將近七年了，而且一年前再議發回後尚未開庭審理，都一年了還沒開庭審理，是沒辦法審理還是審理不了？我覺得這沒辦法交代。至今，地檢署仍函請告訴人提出移轉債權的資料，我不是專業的，依你看這個流程，你覺得承辦檢察官是否故意延宕該案件的偵辦？"],["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指教。這個案子我們會去瞭解一下，如果是重金案件，所派檢察官的辦案能力或各方面都是受到機關肯定的，但每個案件的難易不同，案件也都有列管、考核，我們回去會瞭解該案延宕這麼久的原因，若需要協助，我們會協助一下。"],["陳委員歐珀：我們當然期待你能順利被提名，但是類似這種長期偵查沒有結果的案件，而且沒有相對應的程序，我們要如何監督和管制？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我覺得法務部地檢署提供的七年以上尚未偵結案件應該有一大堆，最著名的大概就是陳前總統，有些案子好幾年都還沒動，但那是政治案件，不算！這種七年都還沒偵結的案件，而且再議發回一年都沒有開庭審理，太離譜了！如果這種事情可以發生在臺灣，我們的地檢署可以關掉了。","最後一個問題請教被提名人，如果你獲得本院多數委員的支持與同意，在就任檢察總長之後，能否針對本案做儘速處理的要求？我不是針對個案，類似這種延宕很久、七年以上，甚至我覺得三年以上就應該加速審理。"],["邢泰釗先生：人民陳情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只要民眾提出來，我們就有責任去瞭解，今天回去之後，我們就去瞭解此案的原因，以及是否有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陳委員歐珀：我們覺得地檢署檢察官的素質應該很高，要考上檢察官很難，是不是什麼特別原因故意延宕？人民質疑的是這部分。所有的檢察官應該自我要求，不要把一個案子放在那邊，當事人的公司都倒掉了，你們都還沒起訴，我覺得這沒辦法讓人接受。以上。謝謝。"],["主席：請湯委員蕙禎詢問。"],["湯委員蕙禎：政次好。請教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我們看了您的所有資料，不論擔任哪個職務都有令人驚艷的成績，振奮人心！提高司法公信力、贏得民眾信賴是司法界追求的最高目標，這也是民眾的期許，本來我擔心您離開哪個單位後就人去政息，但後來看到您在願景提到美國出版的「尋找正義」這本書，成功且歷史悠久的機構需要維持與改變，需要維持它的價值、優秀表現以及專注，必要時改變事情的優先順序、使用的科技跟應對策略，我們相信您接任總長以後會以這個精神去視察，看看您過去耕耘的成果是否能繼續發揚，請教您的看法為何？"],["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的勉勵，承先啟後，繼往開來，每個機關都有好的一面，也有需要改革的。不可否認的，司法機關因為工作的特性而較為保守，全世界都一樣，比較優良的部分包括我提到的自律、自制，我們要保持下去，但是人民對我們的期許和批評，我們要反躬自省。像剛剛陳歐珀委員提到的案件，時間拉那麼長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是否需要我們的協助，應該儘快把案件偵結，這些我們都還需要努力。","隨著時代不斷進步、科技不斷發展，我們的法令、偵查技術、偵查條件要跟著改進，還有我們的心態及先後順序也要跟著改進，這樣我們才能與時俱進，我們要去感受民眾的聲音、社會的脈動，並隨時做出調整。很感謝這幾年來，有關法務部的人力、物力以及一些條件，國會都非常支持，所以我們也沒有理由拖延改革，委員對我們的期許，我們一定會跟同仁一起努力，而且是無止境的。"],["湯委員蕙禎：您有如此的使命感，未來應該是人民心目中敬重、倚重的檢察總長。我看到您要建構學習型組織，過去司法界給人的印象是威權、專斷和不接地氣，如果能改以同理心，並且下凡到人間的話，我相信民眾會覺得司法是有溫度的。","剛才有提到很久都還沒起訴的案子，在檢察官的手裡一直沒動靜，我們有看到一個案子，被害人在106年提出告訴，他是公司的兩位股東之一，一位股東是董事長、另一位股東是監督，結果這個案子直到今年才接到不起訴處分，原因是他不是被害人，他只是告發人，所以連通知也沒有通知到他，這是很離譜的事情！兩個人的股權各一半，竟然會認為他不是告訴人，並做不起訴處分，其中有專業的會計師鑑定報告，我們看到您曾舉辦「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追溯與審計」的研討會，請問檢察官對於商業或財報部分是陌生的嗎？為什麼案子拖那麼久？我們希望學習型組織要不斷學習，這部分等一下再請檢察長答復。","我們看到您為了維護被告人權，在去年4月提出「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聽說現在由法務部審議中，希望未來受判決人在審查會的時候可以陳述意見，以確保受判決人權益的相關措施。我們最近看到韓豫平將軍的事件，為了2,880元的加菜金，因為媒體的報導，大家群起激憤、憤憤不平，目前已經檢討要準備用再審的方式來處理。不曉得您進行修正草案，在法務部審議時，有沒有碰到障礙或者異音？這個作業要點是否有機會可以出來？"],["邢泰釗先生：剛剛有跟各位報告，檢察官設立的目的，與其說是要追溯犯罪，不如說是要保障人權，的確也是如此。針對這個部分，我也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先講剛剛那位韓先生的事情，當然現在花蓮高分檢就這個案子有新事實、新證據，其中的新證據，因為訪談了一些國防部的相關證人及令函，要提起再審。對於一些已經有罪判決確定的案件，因為最近很多單位把一些有罪判決確定的案件，他們認為是冤獄的，提到臺高檢署希望能聲請再審，我們在這裡面看到很多受判決人對於他們的判決很憤憤不平，我們也非常同情他們。因此如何把這個程序建構完整、完善，我跟各位報告，我們希望他來的時候能感受到檢察機關對他聲請再審的重視，所以我就任後就把一些相關的程序完備。另外，我也希望當時承辦該案的地檢署派人來，聽聽他們怎麼講，起碼內部有共同的資訊，回去之後，因為有共同的資訊，我們再將當事人反映的意見做審慎的處理，不管最後如何，至少可以讓受判決人感受到我們是有誠心的。","依照我的經驗，他們來與我們面對面，看到我們這麼誠懇的態度，以及程序完備的聆聽他們的不平，等他們離開時，我都能感受到他們有比較釋然。我認為程序非常重要，因此我們在修正意見裡面有提到，因為臺高檢是負責全國的案件，但其實有四分之一是在高雄高分檢的轄區內，我們希望當時高雄高分檢的檢察官、檢察長都能聽一聽這些受判決人的聲音，有時候聆聽他們的聲音時，會有一些不同的想法，同時也讓我們有更多的耐性去抽絲剝繭。因此，要走的路的確還很長，委員對我們的期勉，我們會持續不斷地努力下去。"],["主席：請把握時間。"],["邢泰釗先生：是。"],["湯委員蕙禎：韓將軍的案子，除了調查局之外，還有地檢署，後面還有三審的地院、高院、最高法院，每個人對這個案子竟然都沒有感覺，一直到判決確定、定讞後，拿出來討論才全民譁然，我認為這很離譜，為什麼這些受過如此好訓練的司法人員，竟然沒有發覺這個離譜。如果您這邊，最後這個作業要點能出來，能夠真的掌握到人民冤錯的案子，那真的還有一線生機，這是人民所期待的，以上。"],["主席：請周委員春米詢問。"],["周委員春米：陳次長、以及今天的主角─被提名人邢泰釗，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在此恭喜邢檢察長，能夠獲總統提名檢察總長，我認為這是一個榮耀，檢察總長應該是全國檢察官的表率，當初我的分發是法官，如果是分發檢察官的話，也許會朝這個方向邁進。今天大家關心的問題很多，其實可以請教檢察總長的問題也非常的多，我從三個問題來提出我的看法，也提出我的建議、我的關心。邢檢察長有在屏東當過檢察長，在屏東的查賄成績很好，所以在兩年內就可以很快地調到高雄直轄市，在高雄直轄市約一年時間，那時候大概對你的辦案有一些看法，所以沒有再續留。這些都是人生、事業當中，有時候會有的一些相關問題，我想你也會坦然面對。我擔任兩屆立委的期間，檢察長也曾經當過法務部的政務次長，當時我們對刑法沒收的相關制度有很多的討論，今天很歡迎你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接受檢察總長提名的審查。","回到我想講的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剛剛檢察長應該是非常地客氣，因為你一直想要維持住司法獨立的這條界線，所以不管大家問你什麼個案，你都很客氣地說，你都是看報紙才知道。但事實上，你現在的職務是高檢署檢察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將來是有指揮全國檢察官辦案的職責，現在高檢署檢察長也是有指揮所屬轄下高分檢及各地檢署辦案的事務，所以不是在講個案，但是要從個案來檢討。對於當初臺東地檢署相關的拘票、拘提及後續的逮捕，我認為檢察長不能只說你看報紙才知道，你應該要去瞭解這個案對於檢察體系有沒有傷害、對於相關的被告或相關的人權有沒有受到損害，而不是最後臺東地檢署兩天就把這樣的案子直接起訴到法院，就說有證據起訴了，然後最後給法院認定。我覺得不可以是這樣的態度，縱然到時候是有罪、無罪，大家就等司法的判決，但是地檢署、檢察總長或檢察長不可以是這樣，不能說你看報紙才知道，你本來就有職權去瞭解、有職權做指揮。只是那個分際上面大家都很自制，怕被說我是你的長官，若來瞭解是不是就被導成是關心或關說，這是司法人非常顧忌的一條線。但這條線還是要勇於面對，若沒有常常去做這樣的測試，這條線永遠都在模糊的空間。不能說你要維持你個人認為的司法獨立這條界線，就任由檢察的職權或相關的權益遭受損害，這是我要跟檢察總長所做的建議。畢竟法律明文，你就是指揮、監督全國的檢察官及檢察事務，你擔任高檢署檢察長也是有這樣的任務。","我在此先跟你做這樣的提醒及建議，我自己也是法律人，我現在很多的司法案件，我也很擔心會被人家那個。但是司法獨立，就像你今天所提的口頭報告一樣，「有溫度的司法」、「保持客觀義務」，這些不是與生俱來的，是要去磨練、訓練及接觸對話的，沒有人天生有這個能力。因此，我在此要再跟檢察總長做個提醒，不能說你看報紙才知道，這樣我們會非常擔心，現在媒體有一個媒體方向，但是你有指揮全國檢察事務的職責，你要當仁不讓，要去維護檢察體系在執行職務上備受信賴、不能違法，甚至你還有權力去保護被告的權益，這是我要跟檢察長提醒的。","第二個，大家今天都講非常上訴，我四年前質詢江惠民檢察長時，大家都提到非常上訴，甚至這幾年我們也跟司法院再提，是不是應該把確定判決的救濟，再審及非常上訴，看這兩個要如何成為一體。因為現在對於確定判決，大家就是沒有辦法去救濟，然後就到檢察署，依據相關的數據，雖然你們提起的有76%最高法院有撤銷，但這不是真正的實情，最高法院撤銷的案件，大概就是累犯、適用法律有問題，不是大家所期待的要去保護被告、救濟被告，因為非常上訴的制度是在統一解釋法令，不是大家所期待的對被告救濟，對被告救濟是在再審的部分，是有新事實、新證據，也就是目前大家關心的韓將軍案子。","大家要講清楚，法律的規定有沒有錯？若法律規定有錯，立法院就來修；若法律規定沒有錯，就是沒有錯。法官的判決適用法律，現在是他在適用法律時，這個層面他有沒有錯？但是現在大概是對加菜金的解釋、加菜金的認定、適用的解釋部分，大家有疑議，這個是法律的錯嗎？是法官適用法律的錯嗎？還是事實上有沒有所謂的新事實、新證據，大家不能覺得說這樣子的情輕法重，而把整個制度化及大家應該要正視的問題給模糊掉了。尤其你是這個職責上面最高的領導人，所以更應該要全面地看待這個問題，甚至將來是不是大家還有機會，因為非常上訴是你的職權，所以到底要不要放下這個職權，然後跟再審這兩個制度大家來研究一下。因為畢竟大家看到的是要統一解釋法令，但對人民來講，是希望有錯誤判決時，可以得到一個有效的救濟機會，他們才不管到底要不要統一解釋法令，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是怎麼樣可以有管道、有法律依據、有法律基礎可以讓他們得到最基本的救濟，這才是最實在的。","最後一個問題，我想作為結尾，就是我剛剛提到的，檢察總長提送的說明是你這幾年來的學經歷與歷練，我們很感謝，也很欽佩，你今天提到的口頭報告，也是我們賦予你的任務，但是真的不簡單，「有溫度的司法」及「保持客觀義務」我認為都不簡單。「保持客觀義務」，檢察官在辦案時，就是要怎麼樣查到證據、怎麼樣起訴，尤其大家認為的詐欺被告、賄選被告及相關被告，他就是要去獲得有罪的證據來做處理、來做起訴，所以保持客觀義務沒有那麼簡單。針對這個部分，將來你怎麼樣與你率領的檢察官大軍去做這個分際，大家去做社會生活經驗上面的溝通，我認為還有一段路要走。但是我剛剛有聽到，檢察長有邀請當初在辦案的檢察官來聽當事人的心情與說法，這點我很感佩，也請持續精進，後續希望有機會再跟檢察總長做相關的討論，謝謝。"],["主席：請鄭委員麗文詢問。"],["鄭委員麗文：檢察長好。您大概是史上最高度爭議的總長人選，在這個爭議聲中要上任，包括聯合報、中國時報、中華日報、風傳媒，很多的主流媒體都曾經透過社論、評論來評論您爭議性的言行，甚至在您被提名時，馬上就有很多的評論，包括是否有所謂的「邢泰釗路徑」，這包含您破紀錄的三級跳，在六年的民進黨執政時間內連跳三級，而且還是首位高檢署檢察長直升總長。今天很多委員所關心的、高度爭議的臺東地檢署案子，也被評論因為有「邢泰釗路徑」的示範，所以很多人有樣學樣，想要藉此向執政當局邀功、表功。","檢察長，您是檢協「票選總長」的第一名，坦白講，對您的專業、認真投入，其實包括我在內是沒有任何質疑的，但大家擔心的是您的高度政治性，不管是重啟三中案、私菸案，以及最近對台電停電的爭議性言論。您認為在這樣一片的爭議聲中、批評聲中，如何讓大家對司法有信心，對檢調的溫度，不會是見到綠的才有溫度，見到藍的就是冷冰冰，如何讓大家有信心認為你不是只顧高層關愛的眼神，而不顧其他，或政治不正確的人就沒有人權。就這點請教一下總長，您馬上要上任總長了，在這樣的氛圍當中，你如何建立大家對司改的信心？已經很多人因為你的人事案，而直接宣布司改死亡。"],["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委員好。謝謝委員，有這個機會讓我做個說明。我跟各位委員報告，對於有些國人的誤會我感到很遺憾，如果要說擔任職務三級跳這些說法的話，事實上我十二年前就擔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當時還是院轄市，那時是國民黨執政期間受到長官的拔擢。所以如果說要升遷的話，其實我沒有必要走某些輿論報導裡面所指摘的一些作法，十二年前，其實就已經有長官對我的工作能力肯定……"],["鄭委員麗文：檢察長，您剛剛也講到，你不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才表現優秀，我剛剛有講過我對你的能力、專業是沒有疑問的，現在我們擔心的是，你空有專業沒有用嘛！如果是看顏色、看高層，譬如第一個，會發生一連串爭議的始作俑者，其實就是對馬英九的追殺，大家對您重啟三中案，覺得這是完全的政治追殺，甚至很多人都說，因為你曾經表現優異，可是卻被馬英九調到金門去，所以你覺得非常不公平而心懷怨恨，因此公報私仇，到底是不是這樣子？"],["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鄭委員麗文：你趕快回答，因為時間有限。"],["邢泰釗先生：首先，我在金門服務的期間，是我這一生最愉快的時光，剛才還跟陳玉珍委員報告。三中案我做個說明，三中案這麼多承辦的檢察官，現在已經有人離開司法界，我還是相信他們辦這個案子是基於他們的確信，我講……"],["鄭委員麗文：但是問題是，我說的是你重啟嘛！之前人家起訴都已經偵結了，可是你卻在2017年，事隔這麼長的時間之後你要重啟，在過程當中幾乎是殺紅了眼，很多高度爭議性的言論，我沒有時間在這邊一直唸，所以大家會覺得你是不是很恨馬英九當時把你調到金門去。"],["邢泰釗先生：絕無此事，我說明一下，當時主要是有錄音帶，這個錄音帶是，我現在講名字好了，是汪先生錄了一年多以上的錄音帶，他所錄的錄音帶顯示汪海清及相關人在會議中，我跟各位報告，這個會議不是一次、兩次，是長達一年以上，一再向馬英九先生強調，交易涉有背信、違法嫌疑，馬先生也知道，可是他還是指示……"],["鄭委員麗文：我沒辦法有時間再跟你討論這個案子的細節。接下來，您在升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之後發生了私菸案，這私菸案怎麼看都不應該是由北檢來接這個案子，最後起訴以後，讓全民譁然的是，一個這麼罪證確鑿、這麼明確，而且高度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的案子，總統府直接在走私菸，結果最後只是處罰小小的基層，所有的大官們、將軍們統統都沒事，真的讓大家相對的剝奪感、不正義感非常地嚴重，結果呢？在您的手中起訴私菸案之後，不到3個月你就高升了，這真的讓大家覺得這樣的總體狀況是不是政治正確，所以才會有「邢泰釗路徑」的說法出現。"],["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我說明一下，這個案子北檢、桃檢都有管轄權，桃園地檢署有表示希望由我們臺北地檢署承辦，新北地檢署傳給我們……"],["鄭委員麗文：我知道，當時就是他們覺得是燙手山芋，坦白講，你是勇於任事啦！但問題是起訴之後的結果，大家覺得看不下去的是在這裡！所以，你是不是在真正關鍵的時刻都會挺身而出幫執政黨救火、解圍，所以才會這樣子步步高升？"],["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給我說明……"],["鄭委員麗文：現在為什麼人家會講「邢泰釗路徑」？就是在要提名檢察總長的時候發生台電停電，結果你居然也跳出來說要留意反社會份子，動物是被人家丟進去的，這跟你的司法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講這樣子的話都讓人覺得就是在向高層邀功、交心、表態，在這樣一個普遍的社會氛圍裡你怎麼上任？你怎麼確保真的能中立、獨立？你怎麼能夠確保如果未來民進黨或有任何政治高層給你壓力的時候，你頂得住呢？這個是我們今天要關心的，我不是要跟你算過去的帳。"],["邢泰釗先生：是。"],["鄭委員麗文：而是你在任期間，一個難得長期為國家服務又這麼專業的檢察官，可是大家對你的印象只留下這些高度政治爭議性，甚至有「邢泰釗路徑」這5個字出來，說實在，這真的很難聽！總長，你總是要表達一個態度，表達一個什麼樣積極的作法，讓大家知道你不會繼續這樣下去，甚至有人說你就是東廠。"],["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鄭委員麗文：總長，你總是要表達一下一個態度嘛！"],["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我們絕對超然公正執法，但是我說明一下，媒體的報導和事實有很大落差，與事實不符，為什麼？新聞稿寫了好幾次，剛剛我也報告了，承辦檢察官在我們開會的時候……"],["鄭委員麗文：你現在是講哪個案子？"],["邢泰釗先生：就是台電興達那個案子，我從來沒有對此向外發表過任何言論。"],["鄭委員麗文：所以這些話都不是你講的？"],["邢泰釗先生：這個案子是把一些假設性問題，沒有時間、沒有場合、沒有地點、沒有我講話的任何資料，就是把我在很多地方所講的話斷章取義兜起來的。"],["鄭委員麗文：重點是你有沒有講過呢？你有沒有講過這些話？你都沒有講過，是人家編的？"],["邢泰釗先生：不是，這個案子和興達案毫無關係，他們是問到一些跟動物有關的問題，現在有那麼多動物造成異常停電，問我們怎麼不調查，我說我們檢察官當然會調查……"],["鄭委員麗文：為什麼當然會調查？"],["邢泰釗先生：這個有可能……"],["鄭委員麗文：隨便一個記者問你為什麼不調查，你就說當然會調查？"],["邢泰釗先生：他們問為什麼我們不調查，我說我們當然會調查，因為我們要去看看有沒有監視器。"],["鄭委員麗文：不一定啊！你可以告訴他不需要調查的理由，不是人家問你為什麼不調查，你就一定要調查。"],["邢泰釗先生：我說我們檢察官可以去看看監視器有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沒有問題就很好，國人也可以釋疑。如果我們檢察官查都不查……"],["鄭委員麗文：因為在台電的檢討報告裡面統統都沒有這些問題啊！"],["邢泰釗先生：委員是講哪一件？"],["鄭委員麗文：台電啊！現在是在講台電，你不是在講台電嗎？"],["邢泰釗先生：對啊！包括松鼠等等動物造成的問題，問我們為什麼不去調查，難道檢察官不覺得奇怪嗎？我就說如果檢察官覺得奇怪的話……"],["鄭委員麗文：檢察官不是應該依證據辦案嗎？"],["邢泰釗先生：對啊！"],["鄭委員麗文：就算調查局也要有情資啊！"],["邢泰釗先生：對啊，所以要調錄影帶……"],["鄭委員麗文：沒有情資、沒有證據、沒有任何根據，就這樣子要辦喔？要辦誰？"],["邢泰釗先生：委員，你覺得調一下變電器附近的錄影帶過分嗎？"],["鄭委員麗文：你可以去看，對這個我沒有意見，但為什麼不排除動物是被人丟的呢？"],["邢泰釗先生：當然這有可能啊！"],["鄭委員麗文：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啊！"],["邢泰釗先生：調一下錄影帶就……"],["鄭委員麗文：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但是身為一個檢察長，講這樣子的話就製造一個社會氛圍，好像這個時候有陰謀份子、有恐怖份子，還是有破壞國安的份子。"],["邢泰釗先生：我從來沒有講陰謀份子、從來沒有講到國安，也沒有講恐怖份子。"],["鄭委員麗文：讓這些台電基層員工人心惶惶，你知道嗎？被起訴、被調查的還說是準放火罪。檢察長，你要有溫度，你要知道一個基層的台電員工不是故意的，他也不是匪諜，發生這個事情，他已經感到壓力非常龐大了，然後他還要以準放火罪被起訴，你想想看，對一個小老百姓而言，他們全家因此愁雲慘霧，晚上睡不著，他老婆整天都在哭，嚇得要死，快要嚇死了！這是有溫度嗎？這是什麼溫度？這是只有感受到民進黨高層的溫度，沒有感受到基層老百姓的溫度嗎？"],["主席：請把握時間，不好意思，已經超過5分鐘了。"],["鄭委員麗文：你不講，我還不氣，你一講，我真的很氣。因為時間也超過了，我最後做一個結論，身為一個總長，一言可以興邦，也可以喪邦，當你說出每一句話都會引起社會氛圍、帶風向，甚至於是一種認知作戰，這個一定要高度的小心，否則的話，大家都會連結成你就是在迎合上意、配合總統、配合民進黨，配合度這麼高，是不是讓全臺灣檢察官都知道要升官就是要這麼做，不然就會被冰起來、不然就不能夠升官？這個你不能說沒有，我說了，這在社會上所有媒體都已經在講、都在評論，而且不是一天、兩天了，你必須要面對，不能假裝沒看到，否則的話，之後整個檢調系統、檢察系統的威信、中立、超然、客觀、獨立性如何建立？任何一個像臺東地檢署這種例子出來，每個人都說就有樣學樣，看到邢泰釗升官，大家當然都要這樣做，那你怎麼自清？你怎麼帶領全臺灣的檢察官不可以這樣做，說這樣做是不對的？這就是你今天面臨的一個最重要的課題，謝謝。謝謝主席。"],["主席：我先宣告，羅美玲委員質詢完我們休息一下，周春米委員表示他剛剛的質詢內容要請總長被提名人及法務部以書面答復，請注意。","接下來請李委員德維詢問。"],["李委員德維：請問刑檢察長，我接續剛剛鄭麗文委員的問題，您是否願意在就任檢察總長以後公開宣布謹守憲法分際，不會向總統報告個案，甚至有更高的標準，因為總統也兼任執政黨主席，您與總統的接觸僅限於公務的公開場合，而不私下接觸？可以請您回應一下嗎？檢察總長主要職責就是維護檢察官的辦案空間，不受外力與特權的干涉，所以我想不向總統報告這個部分應該是基本的要求。"],["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委員給我這個機會說明，非常感謝。我講一段以前我們在辦案時引用的一段話，是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29號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也是我以前辦案時引用過的，我覺得非常好，所以我們特地影印下來：檢察官身為公益之代表人，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與保障人權，基於權力分立與抗衡原則，「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防止其他權力的不當干預」，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結案前，其他憲法機關不得對之行使資訊權，使外力「對於繫屬中的案件完全無介入司法的空間，考量其為偵審的核心領域，非如此實連獨立的外形都難以維繫，應無庸懷疑」。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偵查獨立避免外界不當聯想是我們的天職，我們一定會……"],["李委員德維：所以您一定會這樣做？"],["邢泰釗先生：一定。"],["李委員德維：所以沒有問題？"],["邢泰釗先生：是。"],["李委員德維：針對這個部分，剛剛鄭麗文委員也特別提到，檢察總長的確是檢察體系最重要的指標，尤其是台電這件事情，因為前面有委員提到這個案件，您說還沒有偵查終結，因為台電員工是遭到準放火罪及妨害公用事業罪偵辦，請教一下，這個案子有沒有大概偵結的時間呢？現在狀況怎麼樣呢？您不需要談內容，我只是想請教。"],["邢泰釗先生：因為媒體很關心，我們也去瞭解了一下，因為這涉及鑑定費和鑑定機關的問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這個案子如果由內部人來鑑定，民眾也會質疑，他們是希望找一些比較客觀中立的學術機關來鑑定。"],["李委員德維：第三方。"],["邢泰釗先生：這樣民眾會覺得比較有信服力，所以這個要花一點時間。"],["李委員德維：好，所以你有預期大概還要多久嗎？"],["邢泰釗先生：因為要找學術鑑定機關，一定需要一段時間，至於需要多少時間，我不敢保證，但是相關經費，臺高檢會全力支援。"],["李委員德維：檢察長，本席再引另外一個案子─向心案，檢方偵辦兩年多，先是間諜案，在選後不起訴，法院又打臉檢方事證不足，洗錢案也判無罪，還有前一陣子宜蘭林姿妙縣長和他的子女二度遭到檢調搜索聲押，法院二度裁示交保，但也影響了選情。請教您，檢察官的定罪率低，接下來您有什麼具體作為？如何提高定罪率？本席認為，是不是應該有一個追懲的制度，從法制面防範檢察官在選前搶起訴，選後被告卻無罪的這些案件？甚至於您前面講的台電會不會有所謂的匪諜影響人心？檢察官裡面會不會也有這種問題？這個想要請您回應一下，可以嗎？"],["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賜教，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向心一案是調查局立案報請指揮的，這個還涉及澳大利亞國的海外司法互助，所以這個案子一定要分案，如果不分案，人家也會說我們在吃案，這個案子簽結跟事後的洗錢防制起訴都不是我任內，那時候我已經離開臺北地檢署，而且結案時也沒跟我講，所以我也不知情。至於外面質疑限制出境這個問題，據我瞭解，刑事訴訟法修正之後限制出境都經過法院同意，後來被告準抗告也都經過法院駁回，所以是有經過這個程序。"],["李委員德維：檢察官定罪率偏低的部分呢？"],["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臺灣的定罪率雖然沒像日本那麼高，但是我昨天查了一下，臺灣平均一般刑案定罪率有97.7%左右。而各位委員關心的一定是比較社會矚目的案件，這些社會矚目案件，還有比較重大的案件，難度比較高，有些辦案品質的確是有檢討的空間，但這涉及人力與物力，不管怎麼樣，我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檢察官現在辦案都非常謹慎，因為他們也很怕受到外部與內部的質疑。也跟各位報告一下，檢察官這幾天都在投票，他們內部升遷的民主化、人事公開的透明化，還有我們自己內部的監督，在我們內部檢察官論壇裡面，公訴檢察官、二審檢察官的業務監督在我們內部可以說是完全透明化，今天政次坐在旁邊，他最清楚，我們檢察官的民主機制讓大家不敢有什麼樣的色彩。"],["李委員德維：是。"],["邢泰釗先生：所以我希望鄉親對我們檢察官、對他們的子弟要有信心。"],["李委員德維：檢察長，因為您很快就會升任，我相信立法院一定會通過。最後一個問題很簡單，對於特偵組的部分，這是89年陳定南前部長的一個政見，廢除特偵組以後，最高檢察署只有提起非常上訴的功能，為了避免檢察機關因為政黨輪替而成為相關的工具，您支不支持恢復特偵組運作？您支持或不支持的理由是什麼？"],["邢泰釗先生：我覺得設立獨立檢察機關這個制度如果經過充分研議，能夠怎麼樣完整或者設在哪一審級都是可以再研究，因為偵查犯罪的確是動輒得咎，看我們辦這些案件，都是檢察官這麼辛苦工作，可是受到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時間，受到很多指摘，我講一句良心話，這對我們檢察官真的也是很不公平。"],["李委員德維：壓力很大。"],["邢泰釗先生：看怎麼樣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情況下，我們研究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機制，而且是有公信力的，我覺得這可以考慮。不過，我剛剛也提到，現在臺灣大概沒有人有辦法一手遮天，我講外部好了，有被告監督我們、有被害人監督我們，有告訴人、代理人、律師，監委對法律也非常清楚，還有法官、媒體、學界、國會，還有網路、全民的監督，我們的書類也會公布出來、判決書也公布，所以我們在外界其實都是透明化的。說到檢察官內部民主化，現在主任、檢察長都是投票選出來的，他們也沒有必要阿諛權勢，其實是沒有必要的，一旦讓同仁認為這個人阿諛權勢，是會被同仁排斥的，根本就不可能有人會用選票支持他們。更何況我們還有調查局、海巡署、警政署，現在警察同仁的素質也非常高，他們有自主調查權。這些檢察官可以說是司法菁英，大家對他們要有信心，如果大家對這些臺灣最優秀的子弟都沒有信心，我不知道我們能夠對誰有信心了。"],["李委員德維：好啦！因為今天時間也到了，這一點請您好好思考，好不好？謝謝。"],["主席：請羅委員美玲詢問。"],["羅委員美玲：邢檢察長，明年元月份我們的國民法官法即將要上路，未來會有6位國民法官及3位職業法官合組國民法官法庭，透過所謂對話式司法進行審判與判決，希望引進更多元的價值觀，也讓人民對司法有更多信賴，我想這應該也是早上檢察長所提到的有溫度的司法。今天檢察長這句話引起我們很多委員的關注，可是，我們都知道國民法官是沒有受過法學素養的一般民眾，來自於百工百業，如果到時檢察官需要向他們講述案情，或是起訴要點、刑度等等，但檢察官使用太過於艱澀或是專業的術語，檢察長，你認為這些國民法官會不會受到一些影響，譬如根本有聽沒有懂，進而影響到判決？請檢察長說明。"],["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委員問到核心的問題，我們檢察官提起公訴當然也要得到這些國民法官的支持，要得到這些國民法官的支持就一定要讓他們能夠理解，這樣才能夠支持我們。法務部也非常重視檢察官的訓練，國民法官怎麼樣能夠很稱職地完成這個職務，我們光是在各地方法院辦模擬法庭就辦了非常多場，我個人，還有在座的陳政次都去旁聽過，有好幾場我都全程從頭聽到尾，對於這些檢察官的訓練，法務部也辦了一系列講習，我們內部也有講習，我們請的老師也都做了非常充分的準備，包括儀器、口條，還有表達的方式，甚至於怎麼樣用power point呈現，我們甚至還請外面一些顧問公司的老師來對我們講授，學校教授也來跟我們交換心得。"],["羅委員美玲：檢察長，現在已經有在進行這些課程了？"],["邢泰釗先生：有。"],["羅委員美玲：因為我們有請教過現任檢察官，他們說在他們受訓過程當中是沒有相關的口語表達訓練，但現在已經有在進行了嗎？"],["邢泰釗先生：有啊！檢察司前一段時間還請了一位王姓老師來上課，同仁的反應非常好。"],["羅委員美玲：檢察長，為什麼我會擔心？因為之前我看到頂新油品案，一審原先是判無罪的，可是後來臺中高分院就改判為15年有期徒刑，我知道後來是判刑9年定讞，為什麼會由無罪到有罪？因為認定他是所謂的抽象危險犯，但這些國民法官到底會不會瞭解什麼叫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或是實害犯？他們到底曉不曉得這些名詞？我自己看了抽象危險犯的解釋和定義：指某種行為當然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險性，而不以有事實上具體侵害法益的危險為必要的犯罪。連它的解釋、定義都如此抽象，那一般的國民法官如何去理解裡面的定義？我只單單取其中一個專有名詞就讓人家難以理解，所以我們真的很擔心，以後檢察官如何用比較口語化的敘述，讓國民法官能夠瞭解，我想這個很重要，因為畢竟這是一個司法判決。關於這個部分，新任的檢察總長在相關的訓練課程上應該多加一些相關的口語表達訓練，這是本席看到的一個問題，也希望檢察總長未來能夠特別留意，這是本席的建議。","再來，請教檢察總長，原先檢察官的書類像起訴書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緩起訴書、不起訴書等等，過去是沒有公開的要求與規定，直到兩年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決議，為了讓民眾能夠對檢察官的決定加以監督、檢驗，所以去年立法院就增修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也就是說，檢察官的起訴書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在一審裁決書公開之後就加以公開，可是我們發現不起訴書還是不公開。我想請教檢察長，起訴書公開、不起訴書不公開的原因為何？"],["邢泰釗先生：據我的瞭解，部裡面這方面也討論了很久，關於不起訴，基本上，在證據法上有所謂的無罪推定，不起訴的部分你如果把它公開的話，如果照這個來講，它本來就是無罪推定，有些人比如說去污衊他，或是一些與事實不符的指控，你把它公開出來之後，反而可能會對他造成很多困擾，這是一點；另外，不起訴處分有些還在偵查中的，比如說我們再議發回的，那也是一個問題。"],["羅委員美玲：發回是另外一回事，我是說已經不起訴確定的，因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有類似定讞判決的效力，它應該是屬於定讞判決，為什麼這個內容就不公開？因為我們發現單單110年地方檢察署偵查案件終結件數不起訴的就有20萬8,488件，占所有件數的50.3%，這是很高的比例，可是這些不起訴書全部都不公開，所以我覺得這應該也是值得檢驗的，為什麼不公開？剛剛檢察總長講的理由，我好像也不太能接受。"],["邢泰釗先生：我說明一下，書類的公開與否是法務部的權責，當時聽到部裡面研討的理由之一，就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的，證據法上有一個叫做無罪推定原則，有些比如說有人檢舉了貪瀆案件，事實上並沒有這件事情……"],["羅委員美玲：沒有這件事情也是要讓大家知道吧！"],["邢泰釗先生：如果公布出來，有時候……"],["羅委員美玲：為什麼你不起訴？"],["邢泰釗先生：有時候可能會讓人家誤會你是不是有什麼問題。"],["羅委員美玲：檢察總長，像去年4月份有一位音樂老師走在路上，因為不配合警察盤查就遭到大外割，可是檢察官認為不違法而不起訴，如何不違法？細節是什麼？好像都沒有人知道，只知道警察不違法，所以不起訴。這個部分我覺得法務部應該要跟司法院看齊，我覺得應該是這樣。檢察總長即將上任，很多問題還需要您去做檢視，如果有需要修法的地方，都應該要來修法。"],["邢泰釗先生：我會把委員的寶貴意見反映給法務部，請法務部來檢討這個情況，看看怎麼樣會比較好。"],["羅委員美玲：OK，謝謝總長。"],["主席：本席剛才有宣告過，俟羅委員美玲詢問完之後，休息5分鐘，謝謝。","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請張委員宏陸詢問。"],["張委員宏陸：我想請問邢被提名人，我們看到你的口頭報告上面都有寫了，但我還是想請教一下，如果你就任檢察總長，你第一個想要做的是什麼？"],["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最高檢察署跟高檢署、地檢署各有職司，如果到了最高檢察署，我剛剛也有提到，如果這次能順利通過的話，我在重點工作裡面有提到持續精進檢察業務、加強各機關協調與整合、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積極發揮國家最高檢察機關之功能、繼續落實並強化非常上訴功能等等，當然我們最重要的業務，我們所碰到的就是法律審相對的一些業務，尤其是大家所關心的非常上訴與再審，我們都知道再審是事實審，一些他們提出來的再審業務，我們在臺高檢裡面也處理很多有罪確定判決的再審申請案件，在第9頁有提到我們在這裡面怎麼樣把非常上訴可以救濟的，或是再審可以著力的，剛剛周委員有提到，比如說韓先生的案子，到底是非常上訴還是再審？我們怎麼樣把這些案件透過非常上訴與再審的合作來救濟？第9頁有提及我在臺高檢服務的時候，110年3月曾為諸慶恩先生聲請再審，這個案子讓我們深深感受到冤錯個案的糾正平反，需要各級檢察署跨級跨轄團隊齊力。當時我們提起再審，結果高院到最高法院，基本上他們認為這個案子還是應該是非常上訴，把這個確定判決撤銷之後，再來提再審。因此未來就冤錯個案，我們希望能夠跨級跨轄之縱向及橫向聯繫，統合檢察機關的能量，適時結合非常上訴與再審之不同救濟程序，分從法律與事實層面來進行糾錯，以保障被告的權益。跟委員報告，如果我有機會來服務的話，我想這個部分就開始往這邊走。謝謝委員。"],["張委員宏陸：關於你提到的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我個人認為這個方向滿重要的，關於第三項、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我認為現在其實還有很大很大的改進空間，我不知道你的看法如何？"],["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之前我們對一些小額加班費等等，最高法院已經有了見解，如果我們在檢察機關統一適用的時候，有些因為時間的落差，在適用上會有一些不同的意見，即使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法院堅持認為是依照已確定的最高法院一貫通說的見解，他也未必會支持，甚至於變更法條。如果我們在偵查階段或上訴階段或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在偵查階段就統一，然後爭取法官的支持，法官一旦支持，在一、二審就沒有歧見，到了最高法院，基本上爭議就會比較小，所以我特別將這點提出來。在一審當檢察官的時候對這個問題感到非常困擾，尤其有一些案件是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這些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有時候透過簡易判決或是一審判決就定讞，因為刑罰並不重，可是我們看裡面的法律見解非常分歧，所以在偵查或上訴階段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對人權比較有保障，對司法機關的威信也比較好。"],["張委員宏陸：另外，今年就是九合一地方選舉年，往年查緝賄選不能說沒有成績，但我覺得成績跟我們實際上所瞭解的真的還有待加強。我們也知道，今年2月25日最高檢察署邀集全國一、二審檢察長、調查局局長等等針對此議題召開專案會議，我不知道如果邢檢察長之後擔任檢察總長對於查賄的問題會不會積極繼續處理？"],["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我記得以前王永慶先生曾經講過一句話：買票是貪污的開端！的確，買票實在非常不足取，所以剛剛委員也提到，實際情況是有點落差，所以我們怎麼樣精益求精，我們會來努力。我剛剛也提到，現在犯罪方興未艾，其中還有一些跨境，甚至新興犯罪，比如賭盤或是比特幣，都有可能發生，因此我們會持續不斷精進查賄、舉辦講習，讓我們的作法能夠更精進以配合時代新情況賄選，希望能夠把賄選壓制住。"],["張委員宏陸：好，謝謝。"],["主席：請曾委員銘宗詢問。"],["曾委員銘宗：邢檢察長，接著我有幾個問題要向您請教，因為您已經經總統咨請立法院同意任命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請問檢察長，假設您被提名為檢察總長，您未來的施政願景是什麼？"],["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垂詢，今天向各位委員作的口頭報告是我花了很多時間寫的，這個報告就是我心裡的話，每一個字都是我自己寫的。也跟各位報告我的願景，就是希望能夠維持我們優良的傳統，我們優良的傳統就是自制與自律，司法人員拋開自制、自律就沒有存在的價值。所謂的自律就是我們要嚴格自我要求，自制就是我們要堅持司法獨立、保持客觀的義務，還有我們的專業智能必須要與時俱進，這是我們要保留的。至於改變，司法機關講起來是比較保守的，這也是我們工作的特性之一，但是我們還是要與時俱進，這個也不是唱高調，大概就是同理心，我們跟民眾要有一樣的想法。剛剛委員有指教，即使在公訴論告，我們所講的話也希望讓被告能夠聽得懂，在程序上我們也希望讓被告、受判決人感到尊重，他們能到場聆聽，對我們能夠表達他們的一些想法，我們也必須耐心傾聽。效率與公平講起來很容易，但做起來真的是不容易，所以我們也儘量希望能夠要求事情的優先順序，在公平上，我相信鄉親們最在意的是我們的同理心、改善問案的態度，還有儘量提高辦案正確性，這些講起來都很容易，但是做起來需要花很多耐性及時間，這個我會努力，請委員跟我們期勉。"],["曾委員銘宗：好，謝謝。我的下一個問題會更具體，跟你剛剛的答復也相近，你怎麼樣提高民眾對檢調的信任度？過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所調查，民眾對檢調信任度不是太高，現在當然沒有在調查了，現在就是調查法官的部分，法官的部分只有33%。我的意思是假設你就任檢察總長之後，怎麼樣提高民眾對檢調的信任度？你的報告寫得不錯，我從第一個字念到最後一個字，你的書面報告很用心，但是我希望你要做得到，好不好？我就很具體請問，你怎麼樣提高民眾對檢調的信任度？這關係到臺灣的司法正義，也關係到這個社會能不能維持公平合理，檢調怎麼樣依法行政取得民眾信任度真的非常重要，謝謝。"],["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的期勉。就如同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怎麼樣讓民眾提高對我們的信任，我剛才也提到，這個講起來很容易，但做起來當然沒有那麼容易，我們只有實事求是，一步一腳印，來贏得國民感情的認同。也順便跟各位報告一下，根據110年10月19日司法院公布的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司法公信力排名，我們現在已經是第五名，110年2月14日發布的2020年經濟自由度指數，臺灣在184個經濟體中排名第六，其中司法效能為94.2%，比去年進步21.3%。當然我也瞭解這些數據只是做個參考，也有些鄉親並不認同，但是可以看得出來經過國會議員不斷鞭策我們，還有媒體的求真、求實、求善，應該是有在慢慢進步中，但這個進步距離國人的期待還有一段距離，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繼續做得更好一點。所以國會對我們的監督，我們一定會和同仁一起共勉，我們希望能夠精進我們的專業智能，對於程序正義、正當性，我們也要加強督導，謝謝委員。"],["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外界及媒體質疑你的政黨傾向很明顯，你能不能利用個機會說明一下，是外界誤解你？還是媒體報導不客觀？你能不能說明一下？"],["邢泰釗先生：很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澄清，我想外面最近會有一些說法，可能就是因為三中案，還有就是最近報紙報導關於台電案的發言問題，很感謝委員給我機會做個說明。針對三中案，檢察官偵辦這個案件幫國家收回有價值物品將近24億元，客觀上這個案子有一些不法所得已經繳回國庫，所以這件事情的正當性，我想應該是有的。另外，關於台電發言的報導，有些與事實不符，我們也發了好幾次新聞稿，有些內容完全是假設性發言的斷章取義，然後重新編排，引起民眾誤會，對此我們覺得很遺憾。另外，我也跟各位報告，臺灣社會其實是一個透明的社會，沒有人有辦法一手遮天，這些檢察官都是我們臺灣子弟裡面最優秀的，怎麼可能這些人會跟外界人云亦云，有人隨便去指揮，他們就會接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對我們臺灣子弟要有信心。","另外，現在臺灣社會機制已經非常完善，你看現在的外部監督機制有多少，各地的網路直播，還有我們的學界、法官、媒體、告訴代理人、律師，都在很嚴厲的監督檢察官，怎麼可能有人有辦法一手遮天。更不要說現在檢察官內部升遷都在民主化，這幾天正在進行全國性的投票，投票率高達98%以上，現在主任檢察官、檢察長都是自己投票選出來的，有誰有需要去做一些依附權勢的事情，讓同仁看不起？事實上，我們檢察官也是各黨各派、有各種政治理念，更不要說承辦的友軍單位，像調查局、警政署這些同仁的素質也都非常高，如果我們檢察官有什麼異常的情況，人家也會反映。","也跟各位報告，很感謝委員有機會讓我做個說明，我希望國人能夠相信我們檢察官，我們同仁一定會秉持國家給我們的權力，還有依據法律來執行職務。"],["曾委員銘宗：即使是在檢調偵辦的過程當中，當事人的人權非常重要，尤其是一般民眾到檢調去，他們會非常惶恐，會對他心裡產生很重大的衝擊，所以我在這裡要求、也拜託檢察總長，有關以後當事人在偵辦過程的人權，務必要採行更具體的措施來保障當事人。一般人如果進到法院、進到調查局，都非常惶恐，所以我在這裡也建議你，把它當成施政重點，你要好好的督導檢察署或調查局，司法人權的部分真的要好好保障，這個不用答復。","最後一個問題，最近在吵快篩試劑，現在國內的價格幾乎都超過300元，我這裡有一張衛福部給我的資料，他們透過共同供應契約去買，有一些採購價格是67元、59元，價錢都在六、七十元，但是市價竟然都是300元。依照防疫紓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假設這些防疫物資有哄抬價格或者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要拜託法務部，還有您現在是現任的高檢署檢察長，我要請你們注意這件事情，可能今天的確診人數會破千，下個禮拜會破萬，我們的快篩試劑這麼貴，篩一次就要300元，這不合理，我要求法務部或高檢署把這個事情當作一件事情去做。兩位誰要答復？"],["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明堂：這部分在疫情之下，衛福部已經在做處理，如果是屬於哄抬的話，在哄抬物價這部分我們會關切。"],["邢泰釗先生：這如果有刑事責任，我們發到各地地檢署，請他們調查清楚有沒有刑事責任。"],["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黃委員世杰詢問。"],["黃委員世杰：今天我們審查檢察總長的同意權，聽了早上的詢答，我認為邢被提名人勇於替檢察官群體辯護，並且強調檢察官的客觀中立性，我覺得相當感佩。我相信這也是你的真心話，你一定可以領導所有的檢察官同仁盡忠職守，依法執行我們國家重要的任務。","不過剛才有很多委員，包含曾銘宗總召也都有提到，你也承諾，在偵查犯罪的過程中，對於被偵查的對象，不管是被告或是相關的證人、嫌疑人等等，其人權的保障是需要做加強。這個不是只有態度的問題，今天剛好法務部也在，我覺得有一個心態的問題是可以討論的，這個心態不是指個人的心態，而是檢察官這個角色在偵查時，乃至於審判的程序中，你們應該扮演什麼樣的地位，怎麼樣跟你的對手互動，這個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講一個最具象的例子，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偵查庭的配置，一般的民眾進到偵查庭裡面，他根本分不清楚上面坐的是法官還是檢察官，這個配置要不要改？在偵查階段好像你是高高在上，事實上我們所有的強制處分權幾乎也都令狀化了，都要依法執行，但是如果是看外國的犯罪偵查，甚至是日劇，哪一個國家檢察官是坐在上面，跟他未來訴訟上平行的對手，以這樣的方式進行？這種心理的威壓感還需要再持續嗎？日劇裡面檢察官辦案的時候跟對方是平行而坐，然後詢問事情。在偵查的過程中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我對你有資訊優勢，我又有聲請強制處分的權力，這是國家為了遂行犯罪之追訴所必要，但是這不代表你跟被偵查對象有地位上高低的差別，法律上應該是平等的。這個心態也反映在後面很多偵查的作為上面，是不是理解到這件事情，最後才是反映在所謂的問案態度上。","從這個具象，也就是從座位的安排，到制度上的設計，到最後你是不是很親切，都是一體的，我們的檢察系統到底有沒有認識到這件事情，我覺得是很關鍵的，所以我很希望讓我們從座位改起，座位的安排就可以改了。其實檢察官自己也很重視這件事情，檢改團體在國民法官法實行之後，也對被害人的座位在哪裡很有意見，他們也意識到，座位的位置怎麼排就彰顯了你在程序上的地位。這個是未來假設你升任總長之後，你領導所有的檢察官，你必須要教育同仁的。法務部這邊也要去配合，如果我們在心態上有這樣的澈底檢討，很多的細節應該要相應做變更。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以書面回覆我，請你們好好去檢討這件事情，我不是第一個講這件事情的人，但是我希望我們今天講過之後，大家可以認真去思考是不是這樣。","我接下來要延續剛剛講的東西，例如剛剛討論的，不起訴書要不要公開？還有偵字案、他字案的區別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你可以把一個案子擺了半天都不結？假設是他字案簽結，連被偵查的人都不會得到任何資訊，不一定會發公文給他。關於他的案子，他可能已經被叫去問過，然後就沒有了；打電話去問，因為偵查不公開，什麼事情也不會告訴他，案子被簽結了他也不知道，你們不一定會發公文給他，實務上是這樣沒有錯。所以這些內部的流程應該也要做一些檢討，才不會發生剛剛委員提到的，一個案子擺了7年、8年、10年，然後一樣懸而未決，對於當事人來講，不管他是被告、嫌疑人或是證人，大家對案子的結果為何都很忐忑，不一定能夠求到一個不起訴處分書。","這個就涉及到不起訴處分書是不是要有確定力，若是賦予它確定力，大家就會很慎重，不敢亂寫。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講，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不然如果你調查到一個程度，沒有了，你是不是要給他一個ending？至少就這個人的部分，當然這個case可能本身沒有ending，但如果你已經clear這個人的嫌疑，你要不要給他一個ending？這些事情是很關鍵的，也是人民對司法信任很重要的關鍵。","最後我要用一點時間去追一件事情，邢檢察長是109年3月13日接任現在這個位置，在去年12月，那時候是法務部蔡部長坐在這邊，我問部長說：對於偵查不公開，你們內部訂了一堆要點，每一個檢察機關內部都要定期看新聞，去查有沒有不公開洩漏等情事，還要設置專區公布檢討的情形等等，結果我接到你們的書面報告，你們只有說，你們在110年11月26日函請臺高檢依上開會議結論確實督導，落實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然後沒有給我任何的數據。我那時候是請你們提供你們運作的情形，我也沒有要求你們給我你們辦了幾件、辦了哪一件、哪一個檢察官被懲處、哪一個書記官洩密被你們抓到等等的，但你們卻沒有給我任何數據，你們到底有沒有公布啊？到底有沒有依照你們的要點在執行？這個是檢察一體、內控，你有沒有依照你自己訂的規定在做？這很重要！最後給我的報告就只有說，你們已經發過公文了。就這樣而已，然後我們不斷地看到相關偵查中的案件，甚至有媒體直接在所使用的圖片上明白地寫說：這個是地檢署提供的照片。這樣有偵查不公開嗎？這一件你們有查到嗎？有依照你們的作業規範嗎？你們在報告中還寫說，有時候不是檢察官自己洩漏的，有可能是警察或是其他單位，還說要加強橫向聯繫。沒有錯！你們講得都很對，但有沒有做？我認為沒有耶！","這個部分請你們重寫一份書面報告，請邢檢察長擔任檢察總長之後，至少就這一件事情，因為你們的辦法訂得很清楚，原則是偵查不公開，但有例外，有例外情形應該統一由新聞發言人或是透過正式管道來說，不應該有任何記者私下拿到這些偵查資訊，像是照片或證據資料的情形吧？然後你們都說不起訴書、上訴書等書類不能公開，不然會怎麼樣、怎麼樣，結果記者統統拿得到，從哪裡拿到的？","我覺得不要把偵查不公開變成一個笑話，所以我要很嚴肅地跟法務部和未來的總長說，至少這件事情你們一定要做好，不然怎麼有辦法提升大家對於檢察官公正辦案的威信和信用度？所以請你們要很嚴肅地注意這件事情，然後確實提供你們執行的成果。如果你們承認過去真的都沒有在做，那也就算了，沒有關係，不過請你們從現在開始，照你們自己訂的辦法好好做。"],["主席（黃委員世杰）：請江委員永昌詢問。"],["江委員永昌：首先要就教準總長的問題是，有關於個別檢察官偵辦起訴，其法律見解是否獨立，不受檢察長的指揮監督？他的法律見解是獨立還是不獨立？"],["主席：請被提名人邢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依照檢察官的檢察一體，在工作上，當然檢察官執行職務，我們會尊重……"],["江委員永昌：我看時間要還給我，答了30秒都沒有答到內容。"],["邢泰釗先生：如果意見不一致的話，我們要用書面，如果真的是意見不同，檢察長有承繼權和案件移轉權。"],["江委員永昌：其實我跟你講，監察院常常移一些希望非常上訴的案子給檢察總長，監察院又對你們有相關的彈劾，我問監察院秘書長，他的講法跟你不太一樣，他說有檢察獨立也有檢察一體，一體就是起不起訴、撤銷起訴，他的檢察獨立就是個別偵辦時個案的法律見解，所以你要去面對我對監察院詢答時你們不一樣的地方。","但坦白講，就你今天的報告以及我們看法院組織法和相關的法律，對於檢察一體，其實檢察長、檢察總長是可以對檢察官承辦的個案下指示的。但問題來了，你在你的報告當中又寫了「檢察職權之獨立行使」，看起來這裡有「獨立」兩個字，顯然你覺得它的獨立僅是你的報告裡所說的「不受政治力、不受個人、不受團體、不受公眾、不受媒體壓力的影響」的獨立，而不是監察院跟我講的「偵查的法律見解」的獨立。你跟上來沒？這是你自己的報告。"],["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第2頁有講到「堅持司法獨立性」，檢察官……"],["江委員永昌：「檢察職權的獨立」，我現在問的是這個獨立。"],["邢泰釗先生：我們對外當然獨立來行使職權，但我們內部……"],["江委員永昌：好，對外獨立，這樣我就知道了。對於檢察一體，你講的獨立僅止於政治力、個人、團體、公眾、媒體等不可以影響，你的政治力指的是誰？是你的行政長官，像總統、法務部長、行政院長嗎？你的政治力指的是誰？個人指的是誰？是你的親屬、你的好友嗎？團體指的是誰？指的是政黨嗎？請回答。你寫出來嘍！"],["邢泰釗先生：對，這是根據檢察官倫理規範所列出來的。"],["江委員永昌：不是啦！你寫了不受政治力影響，政治力是誰？不受個人影響，個人是誰？不受團體影響，團體是誰？既然你把名詞寫出來了，你應該很清楚地回答。"],["邢泰釗先生：這幾個字是我們檢察官倫理規範裡面的文字……"],["江委員永昌：一定有範圍嘛！"],["邢泰釗先生：對，當然有範圍。"],["江委員永昌：我算不算？立法院算不算政治力影響？監察院算不算？總統府算不算？行政院算不算？法務部部長算不算？"],["邢泰釗先生：在案件的偵辦上，基本上是不能來干涉的，當然在一些檢察行政上，比如說部長可以就檢察行政上來督導我們，這個沒有問題的；國會議員在檢察行政上來監督我們，這個也沒有問題，可是在辦案或檢察個案、檢察業務上面，我們對外是獨立行使職權的。"],["江委員永昌：既然你這樣講，我就要問你，現在的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當時司法官學院院長，時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蔡碧玉，未來你當總長後，他就是你的下屬，他在2010年去臺大演講時說到，檢察總長只有預算來的時候才會被立法委員質詢，而法務部部長、次長幾乎一直來備詢，所以如果立法院有些委員對於個案提出詢答，到時候就透過法務部部長欲轉達立法院對檢察官偵辦個案上的意見，就轉達予總長參考。當然這是2010年講的，現在是2022年，現在還是如此嗎？你界線要劃得清楚一點喔！"],["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部長來到立法院，當然很多……"],["江委員永昌：你當總長之後，是審總預算時才來啊！其他的呢？你要清楚地告訴本席，所有部長如果來立法院，不管聽了什麼，回去都不可以跟你講，不然叫做政治力的影響。"],["邢泰釗先生：但因為很多委員在基層上……"],["江委員永昌：法律規定法務部部長不得就個別的檢察案件對檢察體系指揮命令。"],["邢泰釗先生：是。"],["江委員永昌：蔡碧玉2010年又說可以參考。"],["邢泰釗先生：因為部長來這裡，像我們政次來也是一樣，很多委員在選區裡聽到一些選民的反映，他當然直接就是跟部長、政次反映……"],["江委員永昌：不是，你到底接不接受法務部長給你的參考？"],["邢泰釗先生：當然部長及政務次長回來的時候，也會把一些個案及人民情勢的方向反映給我們聽。"],["江委員永昌：所以你是接受囉？"],["邢泰釗先生：不是，我們當然聽到這些事情的時候，有一些事情我們會去瞭解，如果真的有反映的這些問題，在個案上我們會跟檢察官溝通一下，瞭解情況是怎麼樣，這就是「檢察一體」。"],["江委員永昌：天啊！這樣的回答適當嗎？這樣不是鼓勵每個立委來這裡，常常在質詢法務部長的時候，都對於個案予以執行上的意見？"],["邢泰釗先生：沒有，因為剛剛是委員這樣講啊！"],["江委員永昌：你就建立一個這樣的管道。你自己講不受政治力、不受個人的影響耶！"],["邢泰釗先生：是。"],["江委員永昌：我說你所指的不受影響，以及法務部部長不得就個別個案做指揮命令，這兩者其實是結合的啊！你今天又回頭說要去參考？"],["邢泰釗先生：不是，剛剛委員有提到這個問題，我說這個情況……"],["江委員永昌：我跟你講，你小心喔！你在這裡說，在座各位立委、召集人都聽到囉！我們在這裡如果質詢部長，回去那個個案他會去參考，還會去問一下偵查的檢察官，你自己去注意了。"],["邢泰釗先生：是。"],["江委員永昌：我要問你，在口頭報告的最末頁（第9頁），真是精華啊！剛剛也有立委詢問，你說諸慶恩案聲請再審，我真的不曉得耶！請問你在臺高檢署任職的時候，你幫諸慶恩案聲請再審，得到什麼結果？"],["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提起再審之後，這個案情講起來需要一點時間啦……"],["江委員永昌：不需要時間啦！我就告訴你，其實你看都不是他在回答，都是我再問的。最高法院就說它不具實體之確定力，而是程序上的判決，這很簡單嘛！你們檢察官說當時二審上訴三審，自己有不對，你們自己講自己不對，那麼希望能夠提起再審。問題是你要知道，最高法院當時對二審，有關於偽造文書有罪、商業會計法無罪的部分，他是廢棄二審的判決，但是因為當事人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諭知不受理，那當時提再審是幹嘛？"],["邢泰釗先生：這個再審，我剛剛……"],["江委員永昌：你是要他廢棄二審的判決嗎？因為他已經廢棄二審的判決，其實當時實體上已經不存在有罪了，你知道嗎？"],["邢泰釗先生：我們當時認為三審是無效的，那個判決就確定了，所以我們提起再審。當時我們把非常上訴的資料也給了最高檢察署，結果現在法院也認同我們的看法，對於這個案子就認為要提非常上訴……"],["江委員永昌：法院哪有認同你們的看法？法院回應三審判決是否符合提起非常上訴之要件屬另一問題，結果就被記者寫該提起非常上訴，你卻提起再審，對吧？你看人家怎麼批評你，這還是中央社耶！他說你看到追思文集受到衝擊，你是感情用事，不是依法辦事；如果你多看一些令人動容的文章，那事情不就做不完？大家是期待你為受冤屈者平反，結果你做這個事情，匆匆忙忙、越幫越忙，你沒有讓大家覺得替受屈者伸冤，你也沒有伸到啊！還被人家說你應該提起非常上訴，不應該提再審，結果讓民眾失望受到打擊啊！你還寫到「跨級跨轄」就能夠解決再審跟非常上訴的問題，我真的看不出來耶！"],["邢泰釗先生：委員，當時包括非常上訴的資料，我們也提供給最高檢察署，還有提再審，我們是雙管齊下。現在事實上連最高法院在思考一段時間之後，他還是認為這個案子要提非常上訴，去把最高法院不受理的判決撤銷。"],["江委員永昌：如果你當上總長，會不會提非常上訴？問題很明確嘛，不要再這樣子。"],["邢泰釗先生：我如果有機會擔任這個職務，我會把相關資料再找出來……"],["江委員永昌：你會不會提？我聽起來感覺你會提……"],["邢泰釗先生：還有最近的法院判決，並把最高法院目前的見解……"],["江委員永昌：你提了之後能幹嘛？他是廢棄二審的判決，所以在實體上其實已經沒有一個有罪的確定判決了，你要他再去廢棄已被廢棄的二審的有罪判決，那不就變成有罪了？如果你只有質疑那個上訴不合法，就去廢除二審判決，你到底是要處理哪個部分？是非常上訴？我實在聽不出來。"],["邢泰釗先生：把最高法院的判決廢棄，變成有罪確定判決之後，再提再審，所以我們才說要「跨級跨轄」來辦理。"],["江委員永昌：請問你現在有新事實、新證據了嗎？你似乎已經掌握到新事實、新證據了，因為你應該知道再審的條件就是這個，有了嗎？有了嗎？有了嗎？"],["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江委員永昌：你回答不出來。我聽起來你要提非常上訴，這個目的很奇怪，另外我就問你……"],["主席：不好意思，請儘量把握時間。"],["江委員永昌：好，謝謝。現在也有檢察總長，請問現任的檢察總長5月7日才卸任，他為什麼不提？現任檢察總長為什麼不提？他沒有掌握嗎？","不是啊！主席，我很認真詢問，但是準總長沒有回答。"],["邢泰釗先生：如果委員有興趣，我把我們聲請再審的書面整個給委員一份。我們當時認為是有新事實、新證據，像二審提出來的，但我們認為二審的判決是無效，所以我們提出新事實、新證據。但是現在這個再審，還有最高法院認為因死亡不受理的判決仍是有效存在的……"],["江委員永昌：當然啊！"],["邢泰釗先生：既然存在的話，判決就沒有確定的問題，這等於是兩邊的意見不一樣，所以我們才會一再提，如果委員有興趣，我回去把聲請再審的書面給委員一份，再把我們提供給最高檢察署的資料也給委員看，委員就能理解我們為什麼用「跨級跨轄」這四個字。"],["江委員永昌：現在聽起來你當上總長，就會提起非常上訴，我就要回頭問你，現在的總長為什麼不提非常上訴？"],["邢泰釗先生：我剛剛提到現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最近才判的。"],["江委員永昌：不是啦！……"],["主席：請把握時間，用書面或會後再跟委員說明，好不好？後面還有很多委員尚未發言。"],["邢泰釗先生：我們也是看最高法院的看法之後，我們才來做決定。"],["江委員永昌：你無法回答我。"],["主席：請林委員思銘詢問。"],["林委員思銘：檢察長，首先我要請問你，未來你就是我們的總長，請問檢察權可否侵害行政權？就這個議題我先跟檢察長以個案事實來就教，到底檢察權可否侵害行政權。這是怎麼樣的案子呢？即被告違反區域計畫法，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房屋，現在很多在農地上興建工廠的，我們現在也是要讓它合法化，所以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房屋，遭縣府農業處以違反區域計畫法移送。我想請教就違章建築的拆除權限，到底是檢方的權力，還是縣市政府的職責？檢察官可以要求被告把違建拆除，檢察官有這個權利嗎？"],["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我們檢察官基本上只對過去跟現在的刑事犯罪進行偵查。"],["林委員思銘：是，我想法院組織法規定得很清楚，檢察官的職責，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拆除違建這件事情很明顯是屬於縣市政府的行政處分權，所以檢察官在這個案子裡面，竟然要求被告要去拆除，我想顯然是有逾越行政權的疑慮，這是很奇怪的作法。","在這個案子中，檢察官開庭就跟他講：「你要在一個月內拆除，我下個月之後再開庭。」結果下個月開庭的時候，他的第一句話是問被告拆了沒有，被告回答沒有拆，檢察官馬上叫法警，押下去，以30萬元交保；被告就以30萬元交保，然後又馬上告訴他：「再給你兩個月的時間，下次是兩個月後開庭，兩個月內一定要拆除。」又做這樣的命令。兩個月後又開庭，被告就告訴他：「檢察官，我願意認罪，我違反區域計畫法，我認罪啊！麻煩您就起訴吧！」違反區域計畫法就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土地鄰居、鄰地總共有4、5戶同樣的情形，不同股的檢察官承辦，其他股的馬上就聲請簡易判決了，違反區域計畫法是很單純的案子，就移送法院來審理、來做簡易判決嘛！但這個股特別奇怪，兩個月後開庭，又是一樣的問題，他問說：「你拆了沒有？」被告說：「我沒有拆，因為我的雙親喜歡這個地方，他要在這個地方種菜，他們希望在這裡終老，是不是請檢察官等我的雙親過世之後，我再來拆除？」請求檢察官給他這樣的機會，沒想到檢察官怎麼處分？再加50萬元交保，這種案子80萬元交保，檢察長，我覺得不可思議啊！當然被告他會爭取他的權益，你給他裁定交保，他就會異議，經過法院審理，把他的交保處分撤銷。檢察官又開庭，告訴他說：「你不要以為法院給你交保，你就以為我就不能對你怎樣。」這樣訓斥我們的被告當事人，所以我說檢察官這樣子的作為跟作法，我想請教總長，您覺得這樣子是不是違法濫權？"],["邢泰釗先生：這個案子具體的情況還有待瞭解，也跟委員報告，有時候我們一些同仁，比如說環保的案件，他們把一些……"],["林委員思銘：總長，這不是環保案件，完全不涉及環保案件。"],["邢泰釗先生：我知道，我是舉例。"],["林委員思銘：環保案件我有時候還會比較贊成說要積極地去把這些廢棄物清理掉。"],["邢泰釗先生：就是跟委員……"],["林委員思銘：但是這件很單純地就是在農地上蓋了一棟……"],["邢泰釗先生：我是跟委員報告，有一個情況有些環保的案件，有些檢察官對於回復原狀的會做緩起訴處分，或者參考犯罪後的態度也是有的，但是我也瞭解這跟委員說的情況不太一樣，所以……"],["林委員思銘：總長，因為我時間的關係，其實我要跟總長講這個案子，也是依照你今天口頭報告所闡述的理念，我覺得有些檢察官要再教育，因為最後還是用簡易判決判易科罰金，他認罪了，還有什麼好用80萬元去交保處分的？真的有涉及違法濫權。總長，其實你今天提出的口頭報告有闡述你的理念，您提到檢察官就是法律守護者與公益代表人，有這雙重責任，國人也寄予深切期望，面臨時代的遽變，亦亟需維持與改變。維持就是要保持自律與自制的傳統，而且要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等專業要求；改變就是與時俱進，呼應「以人民觀點出發，以人權保障為念」。所以我剛才提到那個案子，被告單純就是希望他的雙親能夠在那個山明水秀的農地上面終老，在旁邊休閒、種些菜，就單純這樣子，但檢察官硬要要求他拆除，這根本是新竹縣政府要去處理的事，檢察官去干涉幹什麼呢？你就趕快給他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讓法院去做簡易判決、去做後續的執行程序，卻違法濫權要求人家拆除，已經過界了啦！撈過界了，侵犯行政權。","所以我是希望檢察長你未來擔任總長，你是檢察體系的最高指揮官，真正能夠做到守護法律、達到維護社會秩序與保障人權的功能，也回應江永昌委員講的，你在110年8月就成立了跨級跨域及跨機關之直向及橫向聯繫平台，統合偵查動能，建立法務部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機關、警調機關及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的聯繫平台，同時也要指派學有專精之一、二審檢察官與具體案件承辦檢察官成立跨級跨轄的偵查團隊，提供一審承辦檢察官專業協助。所以總長，我在這邊真的期盼未來一、二審的檢察長，或者資深主任檢察官應適時提供檢察官偵辦案件的指導，以免我們的檢察官認事用法錯誤、違反比例原則，侵害人權而不自知，他還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我講的話就是道理、就是法律，這樣很不適當，我想這個真的要適時地予以指導，次長也當過律師，我們當律師的覺得這樣怎麼會是司法正義呢？根本在踐踏人權，所以我們作這樣的一個期許，謝謝。"],["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詢問。"],["莊委員瑞雄：謝謝主席、列席的蔡次長還有準總長。我想今天總長的報告，我特別有感而發，邢泰釗檢察長、未來的總長，其實在幹檢察長任內受到社會很高的評價，但是我想提出幾個比較深入的問題。譬如說，現行的公務人員考績法分成幾個階級你知道嗎？公務人員一般分為甲、乙、丙、丁嘛！可是法官法適用的法官跟檢察官分成幾種？只有兩種，只有良好跟未良好。我相信這個制度的設計，你們自己都覺得很公平，可是外界覺得檢察官跟法官因為是終身職，高高在上，這個部分卻不能像一般公務人員一樣去做考評，這也不合理。其實如果檢察官都是良好，或者法官都良好，表現良好的當然要給他，可是你想想看，整個制度的設計，如果連續4年評為良好的話，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懲戒處分，除了給予一到兩個月的俸給總額獎金以外，還可晉兩級，跟其他人來做比較的話是非常優渥。","我們來做比較，檢察官如果都是良好的，那當然應該給他獎勵，但是現行法有一個規定，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人數不能超過75%，檢察官跟法官官職的評定卻只有兩個等次，導致每一次你們評定出來良好的比例有多少你知道嗎？98%，這個太離譜了，我都不相信，人都有主觀的好惡，剛剛好多委員都提到檢察官，其實法官也都一樣，我八十幾年開始當律師，我在法院裡面走那麼久的時間，其實我對法庭的活動也非常熟，哪些檢察官、哪些法官的態度怎麼樣，怎麼會不知道呢？人會有脾氣嘛！如果有主觀的心證預斷，當然會特別兇，尤其又經過整個警察機關或者調查局偵訊過，你看到一些證據，當然心裡都會預斷，會有一個主觀的評價，當然有時候對當事人的態度就比較不好，不用騙人啦！大家都是人。但問題就是說，近來出現很多離譜司法官的荒腔走板事件，比如報紙上常看到的，檢察官也會蹺班去按摩、法官涉及詐領加班費，從社會觀感來看，待遇跟評價相對於法官或檢察官他們自己的行為表現落差太大，所以職務評定的部分到底有沒有修改的必要？總長你的看法是什麼？98%我覺得太離譜。"],["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的確委員提到的問題也是我們內外都很關心的問題，我剛剛為什麼說內外？事實上我們司法界內部的看法也都是認為我們要從嚴考核我們的同仁。現在有一個問題，一般的公務員雖然是75%，但是還有分甲等、乙等、丙等，我們現在只有表現良好或表現不良好，表現不良好相當於是丙等，對於檢察官和法官的權益影響很大，所以我們同仁在內部評比的時候確實會比較慎重，如何加強同仁工作的考核以符合人民的期待，也是法務部非常關心的議題。"],["莊委員瑞雄：其實這個問題總長很難回答，尤其接下來當了總長以後，底下那麼多檢察官，無論是追求正義或偵辦案件，這些都需要眾多檢察官好好地在第一線守護。然而我們看到101年到109年評定良好的比率，101年98.55%，102年98.44%，103年98.46%，接續為98.91%、98.85%、98.78%、98.68%、98.66%，全部超過98%。每年被考核未達良好的檢察官只有14到22位，不要騙人了，請好好去思考這個問題。","我對準總長的評價非常高，請問你在哪一年待過屏東地檢署？"],["邢泰釗先生：從98年到99年在屏東市服務過很愉快的一段時間。"],["莊委員瑞雄：年底選舉又快到了，屏東這種地方你知我知，賄選問題實在太嚴重，現在的賄選與過去不同，早期的賄選是發現金，大家看到會害怕。現在的賄選態樣你也很清楚，大部分都是買樁腳，要選議員或鄉鎮長的人把樁腳買一買就好了。為什麼算票會那麼準？不要以為你們調查局多會算票，那是鬼扯，這哪是會算票，是因為他知道對方會買幾個樁腳。","選議員譬如要買80到100位樁腳，買一買他們就會幫你固樁，像是花30萬元就有幾票等等。過去你當檢察長的時候查賄有績效，但問題是你也很清楚，你抓到的不到十分之一。請問準總長，你被外界評價如此擅於查賄，你認為你在查賄抓到的與實際上買票的人數，你自己預估差多少？"],["邢泰釗先生：當然是有落差，我們只能儘量，我在屏東的時候，連山地鄉的派出所我都親自前往與警察同仁面談，鼓勵他們出來好好的辦。但是我們都瞭解這跟現實還是有很大的落差，有時甚至於都是在基層員警的一念之間，他們如果信任我們就會願意查賄，若是有疑慮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此我們只能儘量去查。"],["莊委員瑞雄：所以你認為你查到的比例為何？"],["邢泰釗先生：這我真的不太敢講。"],["莊委員瑞雄：你自己評價有沒有十分之一？要做總長的人得比較有良心。"],["邢泰釗先生：我只能講我們儘量。"],["莊委員瑞雄：你也不知道自己抓的有沒有十分之一，我敢說絕對沒有十分之一，我敢跟你「相輸」（打賭），你也在點頭，你很清楚，因為議員跟警察混久了大家會有感情，調查站也是一樣，有時還會「閬過」（跳過），是自己人就「閬過」，這非常有可能，你也一直點頭，只是不好意思講。","我認為賄選對民主政治是非常大的戕害，每次看到我們屏東那麼多鄉鎮長被抓，都會想怎麼都是選這種人出來，那沒有抓到的呢？如何讓政風清明，或是讓整個選風可以把賄選降到最低，這個部分因為剩下沒幾個月，準總長未來若順利就任，法務部蔡次長這邊也是一樣，應該共同加強查賄。賄選我真的看不下去，還有一些鄉鎮長的貪污案抓到就羈押，連民眾投票時也不知道對方會這樣，投票人也會覺得很羞愧，自己怎麼會投給這種人。","針對這個現象，法務部和準總長未來應該想辦法，之前你也在地方任職過，這些狀況你都很清楚，我相信不是只有屏東，很多地方除了都會區比較少以外，其他幾乎都一樣。賄選之嚴重彷彿無政府般，你說選前一、兩天再來抓賄選怎麼可能，有的早就買好了，甚至在登記選議員前就把樁腳都買好了，各種態樣太多了，有辦自強活動的，或檯面上看不到的方式，太多的行為態樣。我認為準總長未來應該處理，我就不相信這種風氣沒辦法降到最低甚至斬斷，若你今年順利就任總長應該雷厲風行查賄選，無論誰執政的縣市都要查辦。我覺得有這個必要，不然老百姓選這些人出來，花的是人民的公帑，你以為這些靠賄選當選的人會做什麼？這很清楚不用繼續論述。我每次看到這些情況，跟你們講太多也沒用，檢察官也沒那麼厲害，檢察官要查也得會領導才叫得動人。你們不一定叫得動調查站，底下真正在第一線的反而又是警察局，你們真的叫得動嗎？你們跟他們又沒感情，不要以為自己是檢察官就可以指揮眾人，人家表面上讓你指揮，結果你說往東他往西，你說往東他卻暫緩處理，或者看到兩個就「閬過」一個，這就是人性的問題。","年底這場大選剩下幾個月，我覺得務必要端正選風、嚴查賄選，因為準總長和法務部平日比較少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來，所以我特別有這樣的感想。尤其是大家都有人情的因素不好意思講，關於選風我看了這麼多年，我到處去問各縣市的情況如何，都說不買票怎能當選。最基層的選舉除了勤走動以外，當然也要爭取建設，但是一到選舉的時候，有些人就是飄來飄去的，有些一個人就收了許多人的錢，一直往上疊了又疊。我想這些準總長都很清楚，所以我期待今年嚴查賄選、端正選風，今年要繳出最好的成績單，可以嗎？"],["邢泰釗先生：委員提示的嚴查賄選、端正選風，我們一定……"],["莊委員瑞雄：你們每年都宣示……"],["主席：請把握時間。"],["莊委員瑞雄：每一年你們都會宣示，我們選立委的時候你們也會來宣示。你們如果有來我都叫你們出去，選立委沒人在賄選的，有你就儘量抓。我的意思是，你們每一年都會宣示，可是成績和成果跟我所理解的差距太大，我也不方便點名，對方買票的時候我也沒看到，但我知道他們的方式就是買樁腳這麼簡單，里長、村長、社區主委都有可能是樁腳，都是用這種方式。你說這要怎麼查？怎麼指揮？很有可能會被「閬過」，警察是議員在管的，有些可能還有「盤撋」（互動），有感情，怎麼去突破？我想看到一些比較具體的成績。臺灣走到現在，如果都要靠賄選的方式選出來的，這些人都不是好東西，買票買出來的議員和民意代表都不會是好東西啦！在此先預祝準總長未來查賄要有成績。"],["主席：接下來請王委員美惠詢問。"],["王委員美惠：謝謝主席、蔡政次、準檢察總長，本席想要跟你探討一下，因為小英總統會提名你，對你有很大的寄望，所以你今天才能夠坐在這裡，讓所有立委同仁質詢。未來當上檢察總長，你最想做的、最想改革的是什麼？說一項就好，不用看書面資料啦！直接想就好，你自己想要做的選一項就好，我沒有要求很多。"],["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我剛剛也有說，就是……"],["王委員美惠：你剛剛有講過的不用再看書面資料，你再想一個你最想積極去做，小英總統對你的寄望，要改革什麼？"],["邢泰釗先生：人權的保障是我們的第一要務，其中如何落實強化非常上訴的功能，雖然我們現在有非常上訴的功能，但因為法院見解的關係有被限縮的趨勢。我們希望能夠結合各級、各轄和各省，對於一些冤錯個案糾正平反，到目前我們重點……"],["王委員美惠：你想改革的是這個部分，本席要跟你探討的就是百姓對你們的觀感，中正大學也有做過一個民調，民眾好感度只有48.5%，你們自己的民調是51%，無論是你們自己或中正大學做的民調，你認為百姓對檢察官的觀感為什麼這麼差，為什麼會讓百姓對你們沒有信任感，未來你做檢察總長要做什麼改革？"],["邢泰釗先生：我服務那麼多年，可以感受到鄉親對我們檢察官其實是愛深責切，因為對我們期待很深，要求也會比較深，所以這也是鄉親對我們的期待。因此我們的努力是永無止盡的，但是沒有那麼簡單，這是需要一步一腳印實事求是的。我也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國際上的一些評鑑，2022年的全球自由度，我們的司法效能已經排名全世界自由體的第6名……"],["王委員美惠：沒關係，你稍後再用書面回答我，我現在是要跟你探討，你用最簡單讓百姓聽得懂的方式來說明，小英總統為何會提名你？像我先前問你的問題，不要讓百姓認為長久以來，很久以前的時代和現在的時代都沒改變，有人認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些都是地方長期以來的聲音。所以我相信任何人，包括我對你的寄望很大，因為我相信我們的司法裡，你們自己也覺得有很多冤案，未來我們要如何做好，這才是重要的。準檢察總長，這是最重要的問題，百姓覺得不合理的，希望得到可信任的司法判決時，結果卻不是這樣的答案，他們非常的難受，這是地方的聲音。"],["邢泰釗先生：6年前總統就職的時候，我有幸也在現場坐在台下，總統講到司法改革……"],["王委員美惠：你就是有坐在台下，總統有看到你一步一腳印，你今天才會坐在這裡啊！"],["邢泰釗先生：總統講話時的掌聲是最熱烈的，他說了一句話我永遠記在心上，就是我們要有同理心，要親近人民，要有效打擊犯罪。除此之外還有委員剛剛提到的，我們要實事求是，不要冤枉人家，民眾有話要講，有委屈的時候我們要傾聽，要有同理心，我們應該將此時時做為我們的信念。"],["王委員美惠：最主要的就是我們要有同理心，因為一般百姓去到你們那種地方，我相信大家都會害怕。害怕的時候，回答時話一定說得不流利，有時也會有未盡之言，結果他還沒講完你們就對他很兇，他就楞在那邊不知道怎麼辦。所以我希望準總長之前說的話，未來執行時能夠實踐小英總統所說的，而不是只有口號。我們也有規定30條的檢察官倫理規範，結果本席在地方看到的是，有的根本不守規矩，這個問題要處理好，不然條款訂了卻沒有用，這樣也不好。","最後是關於我們因應中國滲透的問題，他們都在外面打擊臺灣，結果你們自前年到現在，因散播疫情假消息而起訴的案件卻非常少，這點你們也要注意。還有你們都說證據不夠所以無法起訴，像間諜問題我們內政也有修正兩岸條例修正草案與國安法，未來你們要怎麼做？未來要判決的時候，因為你們之前有提到人力不足，我覺得不應該這樣，你們應該有充足的人力來處理才對，請準總長回應一下這個問題，因為我們未來會用二級二審，但是你們的人力夠嗎？"],["邢泰釗先生：你是說那個營業秘密……"],["王委員美惠：對，經濟間諜犯罪的國安專庭。"],["邢泰釗先生：營業秘密法修正之後，涉及到國家安全的一些營業秘密案件會到二審來辦理。這個立法構想當然很好，但落實到現實面的人力、物力還是要有配套措施，沒有人力、物力的配套措施，事實上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王委員美惠：對，所以本席在此提議，人力不足的問題應該要注意，因為本席今天質詢的時間到了，其他問題再用書面答復。"],["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主席：上午會議時間進行到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詢問結束為止，待陳以信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接下來請管委員碧玲詢問。"],["管委員碧玲：謝謝主席、次長、被提名人，本席當然也有屬於自己的法界諮詢網絡，在今天的審查之前，我也曾經將我的顧問團都稍微諮詢了一遍，大家給予被提名人邢檢的風評都是正面的，法界沒有負評。","今天在此看到您的詢答，我的印象是有司法專業，沒有政治浮誇，甚至幾近木訥。請邢檢看我一下，這個木訥當然就會導致有些委員認為你delay了他的時間，但我也不會因此就跳躍式的認為這顯示了你魄力不足，我還是要用具體的事實來檢視一下你的魄力。","我們來看一下各級檢察署歷年的收件案數，從這3年的統計來看，你們1年的收案件大約在200萬件上下，每年你們會起訴的案件大概是20萬件上下，換句話說起訴率還不到10%。請問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義？跟其他國家比起來如何？我們檢察官的loading很重，可是起訴率其實只有10%而已，一年200多萬的案件，大概只起訴20萬件，你們所布的法網合不合理，妥不妥適？你們對於犯罪敏感性的掌握是否無虞？請回答此數據有何意義。"],["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這裡面還有緩起訴、簡易判決、職權不起訴等等。"],["管委員碧玲：沒有，我全部都算在內了。"],["邢泰釗先生：全部都算在內嗎？"],["管委員碧玲：是，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義？沒有看法？看來你真的delay我的時間。"],["邢泰釗先生：因為我們行使刑罰權是非常謹慎的……"],["管委員碧玲：我知道，我現在說的是你們的布網，你們的布網是200多萬案，最後只有10%的起訴率。請你回去好好跟其他先進民主國家比較一下，好好研究這些數字背後代表的故事是什麼，將來無論你有沒有通過，我想你會通過，都應該給我們一個答復，這樣可以嗎？","我看你今天還沒有想法，我們布的網妥不妥適？跟其他國家比起來如何？對於犯罪敏感性的掌握是否無虞？這涉及到我們loading會不會太高，我們從這10%來看，你又說你們的loading很大、負荷很重，這些將來一定要給我一個答案。","再來，您剛剛也說因為法律見解的問題，所以非常上訴被限縮，請看一下這個數字限縮的非常嚴重，晚近這兩、三年提起非常上訴的案件成長率可說是大幅衰退。人民聲請希望非常上訴，自認為冤案的數量其實並沒有大幅減少，可是你們提起非常上訴的成長率卻是大幅的衰退。請看最右邊這欄，109年衰退了22.18%，110年衰退33.52%，108年至110年3年間的衰退比率高達63.12%。","你們提起非常上訴越來越懶惰、越來越小心謹慎，對於人民的冤案，你們的標準越來越嚴格，你自己剛剛也講過，請回去好好研究這一塊應該如何改善。雖然你們的提起成長率大幅衰退，但提起非常上訴被法院平反的比率維持不墜，一直保持在70%以上，代表你們提起的近70%的非常上訴是對的，人民是被冤枉的。請準總長看看這個數字，我希望你能展現你所謂的同理心和溫度，人民覺得冤枉之處，能提起非常上訴或你說的再審，如何在這部分兼顧人權，希望你們能夠有所突破。"],["邢泰釗先生：是。"],["管委員碧玲：這兩年的衰退我覺得沒道理，因為其他的趨勢沒有衰退，被平反的趨勢沒有衰退，人民聲請冤案的感受沒有衰退，可是你們提非常上訴卻大幅度的衰退，請承諾這部分要改善，不要讓衰退持續。","接下來我們先看統促黨的部分，本席整理了從2015年到2017年，一路下來到2022年，統促黨的黨部主委、副主席、專員等等，暴力討債比比皆是，對於統獨議題率隊製造紛亂的案例也非常多。一頁一頁翻下去看，這麼多的案例在一起，至今卻沒有任何檢察官啟動調查它是否為犯罪組織集團，就是否適用組織犯罪條例進行偵辦，我至今看不到任何檢察官有做這件事，請教準總長的看法。"],["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最近我們臺北地檢署在我任內把張先生起訴了……"],["管委員碧玲：你們就用一般刑事嘛！我現在是談……"],["邢泰釗先生：對，我們把他起訴，最近法院也判決有罪了，但是在這個過程裡面……"],["管委員碧玲：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你看一下。"],["邢泰釗先生：在這個過程裡面，有關是否構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要件，我們檢察官團隊也做了很深入的研究……"],["管委員碧玲：其實我多年前已經提醒過了，可是都沒有看到方向！"],["邢泰釗先生：可能認為跟當時的條文還有一段距離，雖然說他有……"],["管委員碧玲：有距離？"],["邢泰釗先生：我說明一下，他當時對……"],["管委員碧玲：所以你今天也認為有距離嗎？"],["邢泰釗先生：不是，是當時。當時組織犯罪……"],["管委員碧玲：這是你的見解嗎？"],["邢泰釗先生：那是好幾年前。我說明一下……"],["管委員碧玲：好。"],["邢泰釗先生：當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還沒有修改……"],["管委員碧玲：那是「或」嘛！牟利性的部分變成「或」嘛！"],["邢泰釗先生：對，那時還沒有修改。在討論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們檢察官把這整個要件拿來，它對社會有危害？當然是有。但是法律構成要件用這個案件來講的話，我們檢察官……"],["管委員碧玲：我現在給你的是這些案件！整體顯示出來……"],["邢泰釗先生：我在臺北地檢署的時候辦了一些案件，剛剛委員是整個都把它呈現出來，這個情況跟我們當時是不太一樣的。"],["管委員碧玲：對。所以你還會認為你們當初那樣子認定到現在還維持，是這樣嗎？"],["邢泰釗先生：我們臺北地檢署當時辦的案子是以當時的犯罪事實來做認定的。"],["管委員碧玲：好啦！那你現在看呢？"],["邢泰釗先生：最近有判決，一審……"],["管委員碧玲：你現在看呢？值不值得朝這個方向下去瞭解、偵辦？你可不可以對這個問題在這裡給答案？你會給什麼答案？如果你不能夠給Yes or No的答案，你能給什麼答案？"],["邢泰釗先生：這樣子，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把他最近持續的一些行為彙整起來，再做一個整體的評估啦！這裡面除了要件，還有法院的見解……"],["管委員碧玲：怎麼樣？幕僚給你答案？"],["邢泰釗先生：根據修法之後的一些相關資料，我們再做個整體評估。"],["管委員碧玲：因為修法以後你們都沒有改變啦！好不好？修法以後，新的法你們沒有使用過啦！好啦，我不會在這裡逼你給答案，我只是舉例，我想要知道對於這樣的課題，你是怎麼回應。","接下來是我們有很多社會上的指標性大案，譬如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彭婉如命案等等，這些指標性的大案沒有辦法被偵辦到水落石出，對社會的傷害是永遠的，可是他們都有法律追訴期的限制，針對這一點，你做為檢察總長能做什麼？你認不認為當年在威權時代，這些案件所有的卷宗都還沒有公諸於世，在這個情況之下，犯罪事實是持續的，所以法律追訴權沒有消失？你會不會這樣定義？然後你指揮監督檢察同仁繼續調查偵辦？你會不會這樣做？因為當時有很多卷宗到現在國安跟調查單位都不願意提供出來，所以也有一派學者認為，那顯然就是犯罪事實還在持續。你會怎麼看？"],["邢泰釗先生：在我們司法機關的舊檔案……"],["管委員碧玲：好啦！我尊重你的謹慎啦，好不好？我不會在這裡希望你變成政治性很強，然後在這裡很能夠左右逢源，找到好的詞彙來應付每個問題，我也不會這樣期待你，但是我希望你要把本席所提的這些課題背後所關切的部分放在心上，好不好？我們也預期你會通過任命，將來還有很多機會可以監督你的作為，在所謂司法獨立的架構之下，我們會善盡監督之責。","最後我要呼應主席，我們主席今天所說，偵查不公開有太多、太多當事人深受其害，十分殘忍，對人權是重大的傷害！我希望你要做不一樣的總長，不要媚俗！這件事情無論如何都要放在心上！好，謝謝。"],["主席：管委員，我跟您請教一下，關於你的第一個問題，也就是起訴率的問題，因為這個部分我長期關心，去年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也有跟當時的部長和總長提到，這就是因為你們不願意採取雙偵查主體，所以警察只要受理報案，每一個案件都要呈報，所以檢察官有大量的案件，母體那麼大，然後案牘勞形，最後真正能夠成案起訴的就只有這樣。這應該是這個數據的成因啦！","我相信檢察長剛剛應該是一時沒有想到，但是我也要在此呼籲，我們已經呼籲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必須檢討修正，我們剛剛講的這個問題是司法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環─如何減輕檢察官不必要的負擔？我不是要去美化起訴率的數字，這沒有意義，但是真正該辦的案件跟事實上不需要起訴的案件，你們要訂出一個很明確、透明的流程，然後在這個過程中，真正讓該辦的案子能夠有效率地去辦，這才是我們要的。"],["管委員碧玲：對，所以我就是呼應說，你這一任有非常多的事情是要做的，那對你是挑戰，也是一種榮耀，在你生命當中可以為國家做這麼多事情的時候，我們希望能看到成果。"],["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賴委員香伶詢問。"],["賴委員香伶：謝謝主席，還有次長，以及今天準備通過任命，成為檢察署檢察總長的邢檢察長。延續管委員跟主席這個議題，我比較重視勞動環境，還有除了專業能力被肯定之外，要有好一點的環境跟條件來做到我們想要達到的司法正義。很多檢察官雖然也是國家根據專業僱用並通過考試成為國家公僕，但是他的工作內容跟型態其實是非常、非常吃重的。早上我也跟檢察官朋友詢問了一下，我問他現在一個月大概要辦多少案件、一天大概要工作多少時間、在結案等方面有沒有列管壓力。相關的心聲我想您更清楚，因為你是一路這樣走過來的人。到底是什麼樣的結構性？像剛剛主席也提到一些在制度變革裡面慢慢可以去調整跟改變的地方，讓我們這些優秀、專業的檢察官可以真的辦到和國家重要制度有關的案子，並且對相關犯罪達到遏阻的效果，甚至改變社會的風氣。因此今天的重點不在您能從整個體系裡面升任整個檢察官最上位的長官，而是他們對你的寄望，包括您得到最高票的肯定，相對來講，那個責任就很真實。","歷任檢察總長都會來國會報告，請你也比較一下，2014年4月16日是顏大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來國會報告，他提了7項重點工作項目；2018年是江惠民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來國會報告，他也提了7點；這次您的報告則是提了5點。我想請你用很短的時間陳述，我們一路看到3位檢察總長提交給國會的報告，你所提的項目相對比較少，內涵也比較是籠統性的，比如說第二點寫的是新時代新型態犯罪，這是你想要去突破跟面對的，然後你也要發揮最高檢察機關的功能，但是這些跟前面兩位被提名人的願景或者是工作目標比起來，你自己看了有什麼不一樣的見解？"],["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的指教，不僅前2任總長的報告我都看過，包括前4任，我也都看過，就是因為我看過了，而且我是非常仔細地研讀過，然後我在基層也做了很長的時間，能理解未來總長的職權在哪裡，所以我這次寫的大概就是以後我的工作目標。我這個工作目標委員如果有看的話，我是把我現在的工作跟未來的工作結合在一起，我相信我寫的……"],["賴委員香伶：那就教一下，因為連動、連結性我已經看了，早上很多委員詢問時，你也特別提到對於冤錯假案你會有一個跨級、跨域的整合跟方向，但我想就教的是新時代新型態犯罪，因為包括您寫到的資通犯罪、金融犯罪、國家安全，這些是過去和現在都有的問題，你們也設了十大督導中心嘛，所以你這裡指的應該不是這一類型的，那是不是可以再簡單講一下，你寫的這個「因應新時代新型態犯罪」指的是什麼？"],["邢泰釗先生：現在隨著社群媒體，就是我們一般講的區塊鏈、加密貨幣，還有跨境、FinTech（金融科技）等等，太多的情形……"],["賴委員香伶：所以你是要把剛剛那幾項，再提升為現在比較是透過網路資訊平臺，這種資訊犯罪或者是這種跨區域性的，包括詐騙等等的問題，把它視為「新型態」的意思嗎？"],["邢泰釗先生：包括FinTech所衍生的，比如說現在網路上的遊戲、網路上的賭博，各位只要打開電視看看，這種網路賭博、網絡遊戲往往都是跨領域的，而且它的暴利是最隱諱的。那個利益非常、非常龐大，然後是跨境洗錢，結合了金融科技，這些型態如果沒有經過這樣跨境、跨領域的協調與整合的話，會沒有能力來因應。"],["賴委員香伶：這我瞭解，但我想就教的是，現有的機關不管是專業度或檢察官可能還要上更多的專業課程，來彌補對整個新型態犯罪的瞭解，但是地方或者是你之前所在的最高檢察署，對於這個部分是不是有一些不足跟問題，所以你認為自己成為總長之後，可以在這部分發揮更大的縱效，然後指揮監督？","但是我也知道，對於一個總長的專業度，我們當然沒有質疑，可是在人事行政或預算的權責上面其實是比較不足的，比如說以預算來講，是以法務部為主，人事方面你好像也沒有辦法拔擢特定的、具有專業績效或專業度比較夠的人。你們是由人審會來進行所謂的人事跟升遷審核，你二權都沒有，剩下的第三權好像就是在專業上面，像剛剛講到的可以為辦案或制度性建置帶來一些突破性的效益。所以我想知道的就是，如果在人事權和預算權都沒有的情況之下，你要以什麼方法達到自己所要的效力？","因為時間不多，我就繼續往下談。簡單就教剛剛主席也問到的，就是現在有非常多案件，包括檢察官手邊，我剛剛問我的檢察官朋友，他說一個月辦三、四百件案子好像稀鬆平常，講來就是很辛勞啦！然後一個月能夠結八、九十個案件已經算是很標準了，而且他們一天大概要工作10到12個小時。所以，在所謂不起訴處分案件的部分，你們是不是會有一些改革？","有學者認為，不起訴處分是不是真的會在偵辦結束之後，變成偵查跟審判無罪為一體？有沒有可能變成第二種型態，就是這個不起訴處分其實只是類似暫停偵查而已，到真的有新事證、新的處理資訊的時候再重啟，而不是直接認定無罪？剛剛主席和管委員在講，整個案件那麼多，但是最後的定罪或起訴率很低，這是在比例上看到的，可是會不會是在制度上、法制上本來就要重新調整思維，最後檢察官的暫時偵結不至於要寫不起訴處分書？處分書要寫到巨細靡遺，似乎就已經認定這個案子是無罪，後來當事人可能就基於這個而要求再議等等，進行第二級、第三級的處理。這個部分本席想就教一下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我們整個司法體系的運作是一個非常精密的結構，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就簡單回應一下，剛剛有提到起訴率多少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檢察官現在基於人權保障，起訴越來越慎重，這也是考慮到法院的負荷，所以現在我們檢察官其實也花很多時間在寫不起訴處分書，還有簽結的案件，這些占了我們檢察官很多的精力……"],["賴委員香伶：瞭解。"],["邢泰釗先生：至於說這個是不是要有確定力或怎麼樣，當然可以再研究，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全國一般刑案的定罪率平均是97.7%左右，所以我們檢察官……"],["賴委員香伶：所以你們是低起訴率、高定罪率，你的意思是這樣？但是案件量大到這些檢察官們真的是每天埋在卷證裡面，然後去做調查等等。"],["邢泰釗先生：因為現在要求對人權的保障，所以我們起訴非常謹慎，而且我們起訴案件全般刑案的定罪率是97.7%左右。","有關委員特別提到，在我們最高檢察署職權範圍內要怎麼樣做這些事情，我剛剛就提到，我非常清楚最高檢察署的職權跟職能，因此我在寫這篇報告給國會的時候，這是我親自寫的……"],["賴委員香伶：就是在非常上訴的部分嗎？"],["邢泰釗先生：我就寫得很務實，就是以前我做什麼，現在能夠做機關的整合和協調，在現有基礎上強化我們檢察官的偵查能量，所以我是很務實來寫這個報告，至於我做不到的，或是屬於法務部職權的部分，我就沒有再提。"],["賴委員香伶：次長也在，剛剛講到檢察官真的是國家司法守護的第一線，對於有這麼多不起訴處分案件遭受大家的詬病，認為需要做制度上的改革，你有沒有什麼見解？"],["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答復。"],["蔡次長碧仲：對於某些案件，現在檢察官寫不起訴處分書其實比寫起訴書要困難。"],["賴委員香伶：確實是。"],["蔡次長碧仲：不起訴處分書也就是等於……"],["賴委員香伶：幾乎認定無罪嘛！"],["蔡次長碧仲：為什麼今天檢察官還有類似司法官的角色？就是他可以做不起訴處分，而且確定以後就類似無罪。但是因為這樣，有一些案件如果在檢察官這邊就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而且有實質確定，就誠如委員所講的，有的會有一些不公平。所以我們現在在循一個外部的機制，將來以類似專業審查的方式，就這些不起訴處分的案件，還要再經過一些審查……"],["賴委員香伶：再次審酌？"],["蔡次長碧仲：如果有發現應該要起訴的部分……"],["主席：請把握時間。"],["賴委員香伶：瞭解。這就是現在行政上在補充的部分。","最後1分鐘請教一下……"],["主席：已經超過5分鐘了，請趕快把握時間。"],["賴委員香伶：總長，您接受提名時，總統有沒有特別跟您談過什麼鼓勵、勉勵跟要求的話？沒有？"],["邢泰釗先生：是。"],["賴委員香伶：確定沒有？"],["邢泰釗先生：是！"],["賴委員香伶：那加油！"],["邢泰釗先生：好。"],["主席：請劉委員建國詢問。"],["劉委員建國：謝謝主席。次長、檢察長好，辛苦了！對於檢察長的相關報告，本席表示敬重與欽佩，不過我還是要特別期待未來的準總長，因為司法改革的面向非常多、非常廣，你能不能簡單敘述自己有機會當上檢察總長的話，改革面向的ABC是什麼？好比說降低濫訴、降低檢察官的工作時數、給檢察官一些專職助理等等，面向很多，是不是請檢察長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剛剛委員提示的有些是檢察行政的部分，那屬於法務部的職權，對於剛剛委員提到的加強檢察官人力，還有檢察官的專業助理，看以什麼樣的形式，事實上部長、政次、部裡面的長官都非常用心在規劃。","我謹就我們偵查部分的職權跟各位報告，因為我來自基層，從地檢署到高檢署，對以後最高檢察署的職權大概都有一些瞭解，因此我就是基於以後能夠做多少來擬具這個報告，我希望這就是以後我工作的依據和藍圖。因此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我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的話，第一個就是在我們檢察業務上，我希望能夠持續精進，這個精進裡面最重要一個就是協調跟整合，因為最高檢察署人很少，它的業務事實上就在偵查上，還有法律審的應對上，所以在偵查業務上，我們一定要跟地檢署合作，加強各機關的協調和整合去辦新興的犯罪。因為我在高檢署發現現在新興的犯罪是看不到的，網路上的犯罪可說是無遠弗屆，裡面非常晦暗，但暴利卻非常驚人，甚至已經結合到幫派了，民眾有時候沒有感覺，因為那是在網路裡面運作，洗錢的金額也非常龐大，而且還是跨國際的。有時候往往是對岸的大陸人，公司設在新加坡，而機器則設在菲律賓，但受害的對象都是臺灣的鄉親，這種跨國際、跨境使用加密貨幣、區塊鏈在國際間洗錢，再配合金融科技FinTech，如果現在辦案沒有團體運作，沒有機關出來整合的話是很難破案的。尤其是現在臺灣對人權又重視，各機關又有不同的職權，跟法院的看法或見解也不一致，所以要透過最高檢察署非常上訴的功能，結合各地檢署提起再審的權力，幫冤錯案件平反，這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以上跟委員報告。"],["劉委員建國：謝謝，檢察長這麼說的話，大致上應該就是這樣。第一點，檢察長回答我說，在這次的報告裡面應該很清楚，我也可以理解，但我希望能透過檢察長之口以更具體的方式重點式的簡要敘述，外界也可以聽得很清楚。第二點，你剛剛講到，對於檢察官或相關的助理要降低工時，基本上部裡都非常支持，但這是屬於行政方面的工作，不過我覺得在程序上並不是這樣看待的。當我們讓檢察官可以專責專案並專心辦案的時候，其工時就必須相對合理化，如果無法合理化的話，在司法改革的這條道路上，也會有一些不一樣的壞連結，或是有不好的相關狀況會發生。讓檢察官可以專心專責辦案，並不是每天辦案後就回家睡覺，睡完覺之後又是辦案，如果長久下來都是這種情況的話，就算檢察總長甚至是次長想要讓司法改革朝向更清明的方向改變，基本上都是會受挫的，而進度也慢，所以我個人覺得這是首要之務。","其次，你特別提到，偵辦新興網路犯罪案件有其必要，相信以檢察長在相關的位置或相關的經營裡面應該會有所期待，至於非常上訴的部分，那天我特別跟次長提到，監察院秘書長來備詢的時候，我也提到了一個案件，我覺得這也可以給法務部檢察長參考。檢察長如有強化非常上訴功能的決心，之前有個案子是購毒，但卻遭判為販毒，後來經監察院調查之後是請法務部轉最高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最終獲得改判。負責此案的前監委是蔡監委，他認為這件案子發回更審之後，判決結果罪刑相當，可有效發揮非常救濟的程序，有糾錯的機能。","外界對非常上訴開啟不易的情況有所批評，但這個案子確屬難能可貴，對司法人權的保障又邁進了一步。我必須講，很多委員都提供了相關的數據作為參考，其實在江檢察總長任內的4年，平均每年會提出240件的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准非常上訴的成功率是高達82.05%。因為在提出來之前有相當嚴謹的程序，相關的程序我就不再贅述了，但只要你們願意接受、願意提出來，基本上最高法院獲准的機率就有八成多。在提起非常上訴這個必然趨勢的情況下，我當然期待新的檢察總長能對此事更加重視，讓提升司法人權獲得保障。","最後，我還是要特別強調，檢察官及其助理的工時和法官一樣，法官也有書記官，檢察官和法官在同一個level，我覺得這是在司法改革中必然的一環，是不是可以就我提出的問題，作出具體的回應？"],["邢泰釗先生：非常感謝委員對檢察官的關心，尤其剛剛委員講的我也非常認同，要讓檢察官能夠專心查案、辦案，如此才能真正地提高品質。我在基層看到檢察官這麼任勞任怨地辛勞工作，都感到很不捨，同時也為國家感到慶幸能有這麼高素質的公務人員願意為同仁服務。有關裡面的配套措施，尤其委員剛剛也提到，法院有法官的助理，檢察官如果能配上檢察官的助理，或是給予其他的名稱，相信也能提高檢察官工作的職能。要做到溫暖的司法，也要有足夠的條件……"],["劉委員建國：對。"],["邢泰釗先生：如果有機會來最高檢察署的話，我們一定會和部裡配合，爭取這方面的人力、物力。"],["劉委員建國：所以檢察長的回應是會極力爭取就對了。最後一件事，查察賄選相信檢察長一直以來的經驗都非常豐富，年底就快到了，坦白講政治要清明，司法更要快速改革。司法在某種程度上確有其方式可讓政治更清明，就是在賄選的階段以強力的方式讓不法的人無法留在政治的位置上，如此便能讓臺灣的政治更清明。","年底的選舉在一般縣市中就叫五合一，在六都就叫三合一，像五合一這種多類別的選舉，有時候連買票都會叫做五合一，在直轄市就叫三合一，這一塊我希望能特別拜託未來的準檢察總長能有更好的處理和應對的方式，好在投票之前，也許是更早之前，因為很多事不能發生在當天或前一天，所以現在可能就已經在布樁，已用某種條件在交換了。為了讓臺灣的政治更清明，司法也要在更清明的情況下運作，這部分就是個非常重要也必須去做的事情。"],["主席：請把握時間。"],["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一下，臺灣是個民主社會，我們會在法治的運作下進行查賄，檢察官也真的非常辛苦，不過我們也會盡量在此之前部署。剛剛莊委員也提到，現在有些買票的作為都會提前，手法也在精進，所以檢察官要配合時代的進步，也要趕快精進查賄的作為。以前我在地檢署都有編列教材，並帶著我們的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官進行導讀，導讀後再爭取警察同仁的支持。當這些調查官在法律上有所精進之後，我們再配合大量的宣導，爭取民眾的支持，這樣的效果會比較好一點。而且每個地方的情況都不太一樣。都會地區有沒有買票？我可以跟各位報告，都會地區也有買票，但是只要眾志成城，做好宣導喚起民眾的支持，我們司法機關的人有專業、也有熱忱，大概在某種程度下是可以壓制的。相信現在賄選的情況已經比以前好很多了，這是靠大家努力而來的。"],["劉委員建國：我知道，我對檢察長……"],["主席：不好意思，時間真的到了，後面還有很多委員在等，再說兩句話就好可以嗎？"],["劉委員建國：曾經查獲臺灣最大的賄選案，求刑、起訴、罰金都是最高的，當時面對的是一整個縣市，但現在要面對的是全國，所以這一塊也希望檢察長再加油，謝謝。"],["邢泰釗先生：謝謝。"],["主席：不好意思，因為已經到中午了，真的要顧及大家的時間。","接下來請陳委員以信詢問。"],["陳委員以信：謝謝召委，請問邢檢察總長提名人，你是司法官第幾期結業的？"],["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是第24期。"],["陳委員以信：上一任的檢察總長是江惠民總長，你記得他是第幾期的嗎？"],["邢泰釗先生：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他好像是第18期的。"],["陳委員以信：你們差了6期對不對？"],["邢泰釗先生：對。"],["陳委員以信：一期一年，你們等於是跨了6年，算是跨世代接班對不對？"],["邢泰釗先生：我們現在的年紀都已經不小了，談不上跨世代……"],["陳委員以信：投影片你自己看，之前的江惠民總長是第18期的，再之前的三位總長包括陳聰明、黃世銘、顏大和分別是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經過這些年一下就跳到了你的第24期。看到你之前的經歷，你好像也沒有在最高院待過就直接升檢察總長了，為什麼你升官這麼快？"],["邢泰釗先生：報告委員，您說的最高院服務是指什麼？"],["陳委員以信：我看其他的檢察總長都有在最高法院檢察署擔任主任檢察官，但你好像沒擔任何這個職位。"],["邢泰釗先生：對，我是沒有服務過最高檢察署，這是事實。"],["陳委員以信：對。"],["邢泰釗先生：但我在基層服務了很長一段時間。"],["陳委員以信：我知道，所以你是直接升檢察總長，而且你的期別還很低，但升官卻像火箭一樣快，為什麼你升官這麼快？"],["邢泰釗先生：對於委員的問題，我在12年前就當過院轄市的檢察長了，所以快不快其實很難講。"],["陳委員以信：基本上，外界的看法可以看到下一張投影片，人家說你升官那麼快跟馬英九前總統有關。在你當北檢檢察長的時候，重啟三中案起訴馬英九，一審判決無罪之後，你正好當到了高檢署的檢察長，在還沒收到法院判決的時候就決定要提出上訴。現在你擔任檢察總長的話，未來馬總統二審要是無罪，你正好可以技術上訴第三審，亦即你主控馬英九總統一條龍，為什麼這麼巧？"],["邢泰釗先生：委員的意思是不是說，這個案子剛好都是我在處理的？"],["陳委員以信：對，這麼巧！你看一審起訴的時候，你是北檢檢察長；二審上訴的時候，你是高檢署檢察長，現在你是檢察總長，未來要是二審無罪還可以繼續上訴第三審，正好就是一條龍對不對？"],["邢泰釗先生：我大概說明一下，感謝委員的提問，三中案的上訴並不是我決定的，而是臺北地檢署決定的，當時告發三中案的也不是我，而是資深的國民黨黨員和黨產會告發而分案偵辦的，所以也不是我重啟的，至於三中案的上訴也不是我決定的，是臺北地檢署決定上訴的。"],["陳委員以信：所以一切都這麼巧就對了？"],["邢泰釗先生：這是事實。"],["陳委員以信：我們現在就在看未來，如果馬英九總統二審仍然無罪的話，你當檢察總長之後會不會上訴到底？會不會提出第三審？"],["邢泰釗先生：本案還在法院審理中，如果上訴的話也是二審檢察官決定要不要上訴。"],["陳委員以信：我現在只是要問，這樣的標準到底會不會放在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上？如果陳水扁僥倖二審無罪的話，你們檢察系統是檢察一體，而你是檢察總長，你們會不會繼續上訴？"],["邢泰釗先生：如果在二審的話，就是二審檢察官決定要不要上訴。"],["陳委員以信：對，都是啦！你是檢察總長，全國最高的檢察長不就是你嗎？"],["邢泰釗先生：在我們的組織上檢察總長確實是可以督導全國的檢察官，不過在我們的檢察系統裡面，在這個檢察一體的制度下，我們檢察官辦理案件時會有自己的專業判斷。"],["陳委員以信：所以都跟你無關？"],["邢泰釗先生：像我剛才也提到，有些案件像是台電或臺中的事情，他們可能認為這並不是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光是我在北檢任內所要辦的偵查案件就有十幾萬件，他字案也有25萬件左右，因為案件太多了，所以有社會矚目的案件時才會來向我報告，如果沒有……"],["陳委員以信：不用扯這麼遠，這些都是全國都在看的案件，若說這個案件跟你都不相關，大家都不相信。這件事情就算最後跟你不相關，大家也會掛在你的頭上。"],["邢泰釗先生：如果承辦檢察官來問我的話，我當然就會跟他討論，但他不見得會來問我。"],["陳委員以信：所以現在就是在問你，未來你擔任檢察總長的話，對於陳水扁和馬英九的案子，你會不會用不同的標準？如果都無罪的話，你會不會一個上訴到底，一個就放他過？"],["邢泰釗先生：這個案子我還沒有看到所以無法評論。"],["陳委員以信：你沒有辦法評論，但大家都等著看你未來會怎麼做。"],["邢泰釗先生：是。"],["陳委員以信：我們現在來看下一個問題。今天在偵辦三中案的過程中有很多爭議，時間不多，所以我要很快地講。當時光是偵訊馬總統就長達14個小時，為什麼要疲勞偵訊？為什麼對前任總統一點尊重都沒有？還有，當時檢察官在詢問的時候，使用的訊息並不正確，說是查到張哲琛收了余建新500萬元，再逼問馬總統有沒有收錢，可是事實上張哲琛第一時間就退還了現金禮盒，以這種不誠實的方法詢問是合理的嗎？請你稍後再作答。","然後，刑事被告接受偵訊的時候可不可以保持緘默？今天馬總統保持減默為什麼還要被你們北檢的人說是不良示範？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不是規定了緘默權嗎？","最後要問你的問題是，檢察官的保密責任在哪裡？為什麼今天檢察官會洩密呢？當年三中案的細節一再被披露，馬總統也不斷地被抹黑，到底是誰洩漏的？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是怎麼做的？","現在你看到的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當時是高涌誠委員、王美玉委員和趙永清委員等監察委員調查，他們在結論中指出過程中偵辦的內容不斷地遭到洩漏。在這起洩密案中，你自己本身就是被告，卻又可以簽結，已違反了公職人員的利益迴避，為什麼這整個案子辦起來是荒腔走板？"],["邢泰釗先生：首先第一個，偵查內容被洩漏出去跟我們臺北地檢署毫無關係。"],["陳委員以信：你說毫無關係，但你在偵辦終結的時候只問了幾個記者……"],["邢泰釗先生：在我這邊有11次的……"],["陳委員以信：今天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說，你為什麼只問了幾個記者？為什麼連辦案的人都沒有問，就輕易地簽結了？"],["邢泰釗先生：如果把監察院報告的內文仔細看一下，裡面從來就沒說我們北檢有洩密。"],["陳委員以信：上面說你今天只傳訊了3位撰文記者，之後就簽結了，但相關的人都沒有問，你怎麼會知道結果？"],["邢泰釗先生：總要有特定的對象，你不能……"],["陳委員以信：所以是都不用問嗎？"],["邢泰釗先生：我們不能隨便傳訊人家嘛！"],["陳委員以信：換言之，監察院才說你的簽結不妥適嘛！而且你自己本身就是被告，為什麼不用迴避？為什麼會變成你簽結呢？"],["邢泰釗先生：我們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處理的。"],["陳委員以信：什麼意思？難道法律是規定球員可以兼裁判嗎？"],["邢泰釗先生：這裡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而是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嘛！"],["陳委員以信：問題是你是被告，但卻又是你簽結，這樣難道不是球員兼裁判嗎？這種事情還可不可以再發生？你現在就不要講你自己，未來你就是檢察總長，還會不會容許這種事情發生？該不該迴避？"],["邢泰釗先生：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這完全是按照規定來的，這在法律上並沒有問題。"],["陳委員以信：所以你認為未來還可以繼續發生？要是檢察官今天自己就是被告，難道他都不必利益迴避？他自己就可以簽結，都不用迴避？你當時知道的話，你會不會迴避？"],["邢泰釗先生：不管怎麼樣，我們都是按照法律規定來的嘛！這裡的法律規定是……"],["陳委員以信：法律規定不用迴避就對了？法律規定球員可以兼裁判就對了？"],["邢泰釗先生：當時的臺高檢署和最高檢察署都叫我們來處理了，我們處理完後就是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所以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陳委員以信：所以是法律有漏洞嘛！"],["邢泰釗先生：有沒有漏洞是還可以再討論，但這些都是合法的、沒有問題的。"],["陳委員以信：所以就是有漏洞嘛！你今天自己說這是合法的，但事實上你自己本身就是被告，卻又自己簽結。今天什麼叫做利益迴避？當你今天本身就在這種狀況之下，你會不會有簽結的誘因？"],["邢泰釗先生：是這樣的，我並不是被告，只是……"],["陳委員以信：這起洩密案就是在告你嘛！還說不是被告？就是告你和檢察官，不是嗎？"],["主席：請把握時間，重點回答。"],["邢泰釗先生：這個案子的錄音帶是國民黨內部……"],["陳委員以信：你不用講那麼多其他的案子，我們就說這個程序。那些都是過程，也不用再講那些了，就說說這個程序。在這個程序上，你自己本身就是這個案件的利害關係人，但你自己卻把它簽結掉，所以用最簡單的方式去看，這樣有沒利益迴避？還有，你以後願不願意再讓這種事情發生？就算今天你說，法律上暫時沒有禁止，你未來還會不會再讓這種事情發生？你是不是應該要在這個規範上將它嚴加規範起來？"],["邢泰釗先生：如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話，我們絕對會依法處理，包括……"],["陳委員以信：這是兩回事，偵查不公開是一回事，現在這個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就糾正了你兩件事，一件事是你們不斷地洩漏這些訊息，有違偵查不公開……"],["邢泰釗先生：這我要說明一下，他從來沒講北檢有洩漏，他只是說……"],["陳委員以信：你看底下，要避免偵查內容不斷的遭洩漏。"],["邢泰釗先生：有這些資料的人太多了，包括國民黨內部的人。"],["陳委員以信：什麼太多人，很多都是偵訊之後的譯文，太多了！但是我跟你講，他今天雖然沒有直接抓出你哪一個人，但是他認為這個過程不應該發生。"],["邢泰釗先生：既然委員這樣提，我就跟各位委員說明一下。"],["陳委員以信：本來就應該要說明，不是我提了以後才要說明。"],["邢泰釗先生：到監察院的時候，當時是談別的事情，當時高委員就有問我們到底怎麼回事，我當時拿出一張照片，那張照片給了高委員，也給了王美玉委員看。"],["陳委員以信：什麼照片？"],["邢泰釗先生：就是在偵查庭外面，這張照片現在在卷證裡面，當時那張照片就是您剛剛講的這位先生在偵訊的時候，外面還有律師，在跟記者交談的照片，當時有人來檢舉，我們把照片拍下來。就是被告的律師在跟記者交談的照片，我要跟各位說，照片不能代表什麼，但是可以代表一件事情，就是接觸這些記者的也有被告的律師，也有很多的人，每種都有可能洩密。"],["陳委員以信：兩個部分，今天不斷的遭到洩漏，這個部分必須要……"],["邢泰釗先生：陳委員有興趣的話，我可以拿照片給陳委員看。"],["陳委員以信：然後第二個就是你自己本身是這個案子的利害關係人，你卻自己簽結，違反利益迴避，未來要不要防範？"],["邢泰釗先生：這沒有違反利益迴避的問題，我們就是依照法律規定來辦。"],["陳委員以信：不是，法律有漏洞嘛！"],["主席：是不是請稍微控制一下時間？"],["邢泰釗先生：如果委員認為法律有漏洞的話，那……"],["主席：後面還有很多委員。"],["邢泰釗先生：我們再來修正。"],["陳委員以信：那個部分要來處理。"],["主席：還是依照剛剛我們所宣告的休息5分鐘，不好意思，因為已經讓他們又坐了兩個多小時。","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大家回座。","接下來請劉委員世芳詢問。"],["劉委員世芳：今天詢問一下有關於邢泰釗準提名人，針對個案的部分未來的檢察總長當然比較不容易發表意見，但是也要看一下這個個案是不是影響到社會大眾比較關心的議題，所以我想要直接請教一下，就是最近這一、兩個月有關於花防部少將韓豫平將軍的事情，邢總長大概都知道，外界尤其是司法界的記者會提到，要解決這個案件大概會有修法、提再審或非常上訴，還有提起裁判憲法審查幾個方法。幾位常常跑司法界的媒體記者都提到，提憲法審查的機率會很大，但是耗時甚久，我不是完全同意，那非常上訴又不易成功，我想請教一下邢總長，你的前任就是現在即將要卸任的江惠民檢察總長也特別提到，這個案子要研究一下循法律程序的救濟空間，那在總長的職權範圍內，你認為類似案件用什麼樣的方向會比較好？"],["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的提示，這個案子委員也很清楚，是在4月13日花蓮高分檢提起再審的，他們也有訪談證人，並依照國防部的函釋，以這是新證據的理由提起再審，當然這到底是法律適用的問題提起非常上訴還是再審，目前最高檢察署都沒有動作，應該他們是傾向提起再審，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劉委員世芳：那您的看法呢？覺得提起再審的可能性大不大？"],["邢泰釗先生：我們因為還沒有看到卷證，前幾天我跟幾個同事在談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認為這個案子看起來再審跟非常上訴、事實跟法律是互有交錯。"],["劉委員世芳：所以兩個都可以嗎？"],["邢泰釗先生：所以現在先提再審，看他怎麼說，如果以後我有機會去最高檢察署服務的時候，我會把相關的卷證全部調出來研究。"],["劉委員世芳：你的意思是說未來如果再審，成功機率不太大的話，還可以走非常上訴嗎？"],["邢泰釗先生：如果再審不是很順利的話，其實也不用等再審，我如果有機會到最高檢察署服務的話，我就會把相關的卷證調出來，看看有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就是我在報告裡提到的，我們跨級、跨轄跟再審、非常上訴，我們再研究看看怎麼樣來救濟。"],["劉委員世芳：是，我們期待法律的公正性。","請教次長，部長提到有可能要修法，就是讓情節輕微的部分，減輕其刑，你覺得這個可行性大不大？我覺得這個比較奇特。"],["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明堂：現在以貪污為例，有自白、自首減輕。"],["劉委員世芳：就是他要承認自己貪污，只不過是貪小錢？"],["陳次長明堂：對。"],["劉委員世芳：如果人家不願意這樣承認的話呢？那就表示修法的可能性也不高了，對不對？"],["陳次長明堂：對，修法可能性也不是很高，但是過去貪污治罪條例有最低額，我記得是三千塊以下，新臺幣九千元，是有再減輕一次。"],["劉委員世芳：民國62年的時候，那時候貪污治罪條例的第十二條。"],["陳次長明堂：是。"],["劉委員世芳：但是這個比較奇特，因為一般人不會認為貪污一塊錢不叫貪污。"],["陳次長明堂：沒錯。"],["劉委員世芳：只是不可能完全無罪，只是說情輕法重的部分，恐怕法務行政或未來的檢察機關要能夠衡量我們社會上所關心的是什麼程度。"],["陳次長明堂：對。"],["劉委員世芳：我不是說韓豫平將軍一定沒做錯，但我不希望法務部推給國防部，國防部推給最高檢，然後最高檢說這是花檢的事情，我覺得不要這樣推來推去。"],["陳次長明堂：這個共同再努力，共同再思考。"],["劉委員世芳：我知道監察院也針對這個事情在調查，恐怕未來不管在法條上或檢察行政上，大家都有討論的空間，或是檢討的空間。"],["陳次長明堂：共同來處理，謝謝。"],["劉委員世芳：好，謝謝。"],["主席：接下來請邱委員顯智詢問。"],["邱委員顯智：檢察長好，我想從一個法治國家的角度，一個檢察總長最重要的就是他願不願意依法行使檢察總長的職權，最重要的就是我國刑事訴訟法把非常上訴的權利賦予檢察總長，可以發揮糾正裁判的錯誤、統一法律的適用及救濟被告、保護公義的作用，我想請問：第一、如果邢檢察長成為檢察總長，願不願意積極行使非常上訴權，還有積極督導行使高檢署跟各高分檢聲請再審的權利？其實您在自傳和今天的書面報告都已經有說明，不過我還是想要請您再具體的表示。特別是在你的報告裡面有提到諸慶恩案，提起再審被駁回，抗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說要先提起非上，之後再提起再審，在此你提到，如果沒有統合進行程序，沒有策略性的再審和非常上訴，個案就會非常困難，如果一個人因為確定判決而被冤枉，而我國還是一個有死刑的國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權，就這部分，我想請邢檢察長具體說明打算怎麼做，如何去統合進行非上跟再審。"],["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很感謝委員指教，在我今天的報告裡面也特別報告說我們檢察官的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保障人權，這在歐陸史上也是這樣，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剛剛委員的提示，我也跟委員報告一下，未來將對於非不利被告的違法裁判，依法提起非常上訴，進行糾錯；另外，我們對於現行非常上訴的制度對於被告權益的救濟，就是偏重於刑之減輕、易刑處分的正確、不利被告訴訟程序的撤銷，對於洗冤白謗、平反冤錯，還是有賴再審程序雙管齊下，始能發揮綜效。剛剛劉委員有提到韓先生的案件，還有本人在臺高檢服務期間，處理諸慶恩的申請案，我們就深深感覺到，剛剛委員也有賜教，這個冤錯個案的平反糾正，我們需要各級檢察署，就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包括二審檢察署、一審檢察署，我們跨級、跨轄團隊努力才有可能來糾錯。因此我們怎麼樣統籌檢察機關能量，適時結合非常上訴和再審的不同救濟程序，分頭從法律及事實面進行糾錯來保障權益，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謝謝。"],["邱委員顯智：所以未來具體來講，就是會成立一個跨級、跨轄的縱向和橫向的聯繫平台，也就是說最高檢、高檢署跟其他的各分檢。"],["邢泰釗先生：我看這次韓先生的案子，最高檢察署也有這樣做，就是把臺高檢署、花蓮高分檢也請來，甚至於地檢署，因為再審案件有時候調查也需要地檢署，我們跨轄來努力，可以進行非常上訴，比如諸慶恩這個案子，我們之前就把相關資料送到最高檢察署去了，我們重再審，再審也確立這個案子先進行非常上訴。"],["邱委員顯智：好，過去的問題就是當事人去聲請再審，再審說不好意思，你要到非上，非上又說再審，然後卡在這裡。"],["邢泰釗先生：對，就這樣子。"],["邱委員顯智：希望這樣一個跨級、跨轄的聯繫平台，能夠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真正能做到冤錯的平反。","第二個問題涉及檢察首長的指揮、監督權限行使的問題，法官法其實規定得非常清楚，指揮監督涉及強制處分權，以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時候，命令要用書面附理由為之，請教檢察長兩個問題：一、在擔任各地檢檢察長跟高本院的檢察長期間，有沒有作成書面指揮監督命令？"],["邢泰釗先生：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檢察官的素質都非常的好……"],["邱委員顯智：不是，我說你。"],["邢泰釗先生：剛剛有幾位委員說外界誤會我們怎麼樣干涉，或者辦藍不辦綠，這都不可能的原因就在這裡。在我任內，跟檢察官溝通都沒有障礙，我們大家都是一心的，所以我從來沒有用書面。"],["邱委員顯智：不是，法律的規定是說要作成書面指揮監督命令。"],["邢泰釗先生：沒有。"],["邱委員顯智：不是，照理說法律的規定很清楚嘛，如果要去做涉及強制處分權跟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時候，要用書面附理由為之，我的疑問就是說你有沒有作成書面。你誤會我的意思，法律規定是要作成書面，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邢泰釗先生：我們一般跟檢察官溝通事情的時候，比如檢察官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提出一些意見，我們大家互相討論，如果大家意見一致，當然就不會用到書面了。"],["邱委員顯智：不是，我現在問的狀況是，我希望你按照法律的規定，你可不可以承諾，如果獲同意為檢察總長，願意依法指揮監督各級檢察署，……"],["主席：請儘量把握時間。"],["邱委員顯智：你要落實書面指揮，因為這是法官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所規定的，你看一下。"],["邢泰釗先生：這我知道，但是我們在實務上……"],["邱委員顯智：你瞭解嗎？那你怎麼可以都沒有用書面，還是說沒有這樣的問題？"],["邢泰釗先生：我這樣說啦，我們是用命令，如果大家是在討論的過程中，這談不上是在命令他。"],["邱委員顯智：是，但是如果你的指揮監督命令涉及到強制處分權跟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時候，按照法官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你的命令必須需要以書面並且附理由為之。"],["邢泰釗先生：問題就在這裡，跟委員報告一下，當時並不是命令他，而是在討論的過程中。"],["邱委員顯智：我不是在討論個案，我只是在講，你可不可以承諾，因為我們要投票，如果你被同意為檢察總長，你願意依法官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監督各級檢察長，當各級檢察長遇到這樣的情事時，應該要落實書面指揮。這樣沒問題吧？"],["邢泰釗先生：這個很清楚，依照法官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如果我們要命令的話，當然要依法以書面附理由為之，我們當然會遵照委員的指示。"],["邱委員顯智：應該是要按照這樣的規定來做，你才能夠監督。","請教最後一個問題，因為近來檢察體系的業務非常繁重，簡報上的這兩段文字是一個基層檢察官決定離職之後所見的問題。上面說，員警扛著績效壓力，到最後他必須要有非常多的績效。具體來講，像個案被草率的移送檢察官，檢察官最後就做出大量的不起訴處分，這除了打擊檢察官的士氣、消耗偵查能量之外，其實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基隆地院的判決也有提到，基隆市警局3名員警為了追求績效，結果和線民一起假借辦案名義侵占毒品和贓款的案件。所以我們具體請教邢檢察長，是不是願意和警政體系協調績效制度，避免虛耗偵查的資源？"],["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我們也非常認同，我們能理解司法機關可能因為考核而需要績效，但如果這個績效制度的設計走偏的話，事實上反而影響到實際的績效。"],["邱委員顯智：沒錯。"],["邢泰釗先生：所以怎麼樣做到合理化，在很多案件裡面，我們也跟調查局反映，績效的評分一定要檢討，否則不但失真，而且也會影響到司法資源的分配。"],["邱委員顯智：在更積極方面，你是不是願意落實對司法警察的合法性監督？因為這涉及到全國檢察官和基層警察的問題，你的回答不只是我們在看，全部的檢察官及基層警察也都在看，請檢察長回答最後一個問題。"],["邢泰釗先生：感謝委員的賜教，我們當然願意支持檢察官落實對司法警察的合法性監督，這是我們檢察官的天職。"],["邱委員顯智：是，希望就這部分，比如說這種績效的問題，能夠進一步的去解決、去處理，不要有這樣的歪風。"],["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詢問。"],["翁委員重鈞：我很仔細地看了你的口頭報告，裡面你一直強調要做法律的守護者，也要兼顧公益的代表人，這兩大原則，所以你一個是維持，要自制、要自律；一個是要改變，要追求效率、要公平。關於未來最高檢察署的施政重點，你大概也有提到幾個方向，包括剛剛我們談到的，像統一法律見解或是強化非常上訴的功能等等，或是怎麼樣讓再審與非常上訴能夠做充分的結合，平反相關的冤獄。","你的東西，我真的很想留下來，而且我也把它留下來了，這篇東西基本上深深地感動了我，給我很大的感動，但是今天所有的質詢和大家的議論，反而還有很多質疑跟很多不同的意見，這是讓我們覺得很訝異的地方。我看到你這篇東西，跟今天的質詢還有社會的輿論，我會覺得是兩種不同的方向、兩種不同的看法。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剛才我們的同仁們談到的三中案的問題，另外一個是大家會覺得邢泰釗的升官模式是辦特殊的人就可以三級跳嗎？大概有這兩個，一個是為了政治，一個是你的升遷模式，到今天你升檢察總長，包括你的太太在監察院當秘書長，有一些同期別或同樣表現很好的或是有同樣優秀背景條件的人，但是他沒有受到長官的特別關愛，他升遷的過程沒有像你這麼平順，這是大家覺得很奇怪的地方，你可不可以評論一下，為什麼會有這兩種極端的看法？","像我很尊重今天列席的陳次長，在國民黨時代，他也是一個好官，今天政黨輪替，大家也尊重他。如果司法人員可以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不要讓外界感覺到你們是為了政治在辦案，或是你的升遷是怎麼樣的，我相信就不會有這些質疑。總長，我叫你總長，因為你的評價也不錯，我今天看你的東西覺得你也是有良心的人，是有法律人的良知的人，為什麼會有這樣兩種極端的看法？"],["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很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外界對我們的批評，我們一定反躬自省。剛剛委員提到三中案，那我就借用委員幾分鐘的時間來講三中案，我跟各位報告一下，三中案絕對有正當性，我希望大家耐著性子聽一聽。當時為什麼要辦三中案？為什麼會有這個案子？其中最重要就是它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事實上吳敦義副主席當時也這樣提過，這會陷入魔考，而且這些不法利得已經陸續繳交國庫。舉例言之，我們檢察官起訴之後，光是中影公司返還國庫的現金就達9.5億元，這不是隨便講講的，是已經入庫了，另外還包括330部中影公司所拍的國片，而且是非常有名的，像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等，民國94年中影公司委託展碁公司來估價就值十四億六百多萬元，這十四億六百多萬元330部國內最好的片子，當時被告馬先生是無償贈與中影公司，現在也返還了。換句話說，在我們起訴之後，這些返還國庫的東西總價已經高達24億元，這是第一個，就是這是有正當性的。","另外，當時很多人說，為什麼我們重新分案？簽結案件本來就可以再分案，而且我們重新分案的原因是因為有錄音帶，這個錄音帶不是一、兩次，是長達一年以上。各位如果有興趣，我想翁先生應該很瞭解，當時來檢舉也是國民黨內部來檢舉的，如果當時把這個錄音帶整個聽一遍，就會瞭解這個案子跟政治沒有什麼關係，承辦這個案子的檢察官前後有八、九個，現在有些人已經離開我們司法界，各位也可以去問問他們，當時辦這個案子是所有檢察官的共識，不是我去要求或是我去指導他們的，幾乎是所有檢察官的共識，只要是有簽名的，甚至是沒有簽名的，現在離開了，沒有他們努力去辦案，這個案子不可能辦得出來，為什麼？因為當時把錄音帶搜出來了。所以我非常感謝委員給我機會讓我做個說明，謝謝。"],["翁委員重鈞：總長，你剛才所講的，站在法的立場，你一定認為你站得住腳，但是我覺得你在攻防當中，你阻卻的方式是說有相片為證，或者是國民黨的資深黨員來檢舉。但我覺得在你的人格上和你的報告內容是有一點距離的，你自己想想看，用這種阻卻的方式，是否妥當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不是很好。為政治辦案，我們不用讓社會覺得不好，一樣都是圖利罪，明明就有圖利，但是有政治色彩之後就變背信；一樣都是假新聞，像我們的大林鎮長，我覺得是一個假新聞，但是他卻因為偽造文書而被判刑；包括立法院的案件，像我的同事，其他的我不了解，但是我和陳超明都在經濟委員會，一個立法委員如果只有跟部會首長講，部會首長也沒有答復他，也沒有派人列席，要栽培一個立法委員沒有那麼簡單，但是他就被人收押，他怎樣都洗不清。","你的報告裡面說要做公益的代表人、法律的守護者，這當然很好。我在鄉下時也常常舉一個例子，我們的農、漁民偷電，罰錢可以，有的檢察官為了升職，把他們抓去地檢署問也可以，家中晚輩聽到長輩被抓去地檢署，結果實際上是什麼？人家跟他說這是省電，他根本不知道這是偷電，有些檢察官就是沒有這個觀念。","你剛剛說要不要為政治服務，像查賄，要不要為政治服務？過去是賄選比較普遍的時代，大家都知道有賄選，你之前在鄉下辦過也知道，檢察官也可以扛著他要當檢察官的英雄，要查賄、要杜絕敗壞選風，但實際上是什麼？你去問問看，有時候都是抓顏色不一樣的。有的檢察官是為錢服務、為政治服務，他為了讓某人當選議長，就抓不同的人去關，有的是寫一張檢舉書，像你剛剛講的，有人來檢舉，有相片、有檢舉書，實際上是怎樣？是檢察官叫人寫的，隔天就要去借錢了，做檢察官要賺幾千萬才要退休的也很多，當然有這些個案。","看到你今天的這一篇報告我會感動，如果一個法律人或者是一個檢察官有這樣的理念，真正能夠做到這樣子，那當然值得慶賀、值得尊敬，我希望你未來這樣做，我希望你一定要照你的理想去做，不要為政治服務，要做一個法律的守護者和公益的代表人，真正去落實。你說的是真是假我們不知道，我相信老天有在看，你講的到底是真的言行一致或者只是說而不做，這我們不知道，但我希望你是一個言行一致的總長。","第二，過去我在立法院院會質詢時提過第五河川局賴丁甫局長的那個案子，他被人關，我從來沒有講過一個司法的案件，但是這個人是因為會計在裡面寫了很多貪污的人的名字，有些被判刑了，有些認罪協商了，都有，只有他不認罪。我就沒有偷吃黑豆，你要叫我拉像黑豆的大便。第一，他沒有做這樣的事情，你偏偏要他認罪，結果法官說他這個叫做不知悔改，所以要嚴判。他沒有和人去吃飯，也沒有收這些錢，但是因為其他人都認罪了，只有他沒有認罪，結果他被判刑。奇怪，對他的後代來說，這是永遠沒有辦法平復的恥辱。對於大林鎮長我的看法也一樣，雖然這份公文不是原始縣長發的文，但是沒有傷害到第三者，他只是在凸顯爭取5個清潔隊員的名額，來幫忙地方的清潔，因為爭取不到，所以用一個比較特殊的方式，類似假新聞，也還不到假新聞，他只是在凸顯這樣的方式，也沒有傷害任何一個人。假設今天他因為這樣被判刑確定，還要再重新補選，這是社會的代價，我們要付出太多的社會成本，也讓人覺得司法不是像你講的，是一個公益的代表人、是一個法律的維護者，會讓我們覺得是為政治服務的法律，這樣就不好了。我和你互相勉勵，你這篇東西給我很大的震撼，但是我希望要像陳次長這樣做人，不管政黨如何輪替，都是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律守護者和公益代表人。"],["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明堂：我補充一句話，邢檢察長是辦案很認真的人，他不是為了政治和升官去辦案，這一點大家不要對他有誤解。至於委員所說的為錢、為利去辦案的，我們絕對禁止，也要法辦。"],["主席：請鄭委員正鈐詢問。"],["鄭委員正鈐：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有辦一個投票，我們知道你的得票非常高，而且過半，據說是史上最高票，所以我們對於你接任檢察總長這件事情一定會有很多的期待。剛剛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為政治服務這部分，剛剛政次也特別出來說你不是這樣的狀態，可是我們也希望在今天的這個會議當中能夠去釐清一些事情。請教檢察長，一般的刑事案件檢察長可以指定分案，請問是根據什麼樣的法規？"],["主席：請被提名人邢泰釗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因為現在檢察官都有分組，像臺北地檢署有黑金、智慧財產、重大犯罪、國安組等等，所以有不同的組別、有不同的專業……"],["鄭委員正鈐：這是我想問的，因為我們有一個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所以檢察長可以指定分案，我只是在想，當我們遇到什麼類型的案件會用指定分案的方式，這樣的比例高不高？"],["邢泰釗先生：我剛剛有提到，我們一般有專組。"],["鄭委員正鈐：對，你剛剛講包括智慧財產權等等的問題。"],["邢泰釗先生：也有證照的問題，所以基本上這些案件我們都會分給專組，或是有專業執照的檢察官來辦。"],["鄭委員正鈐：對，專組有專業的部分，那我想請教檢察長，妨害名譽這樣的案件會指定分案嗎？"],["邢泰釗先生：我們還有特殊案件或是社會矚目的案件，有的我們也會分給……"],["鄭委員正鈐：在你的經驗當中，妨害名譽指定分案的情況高嗎？有多少這樣的案子？"],["邢泰釗先生：一般妨害名譽的案件因為它的刑責不重……"],["鄭委員正鈐：是輕案。"],["邢泰釗先生：指定案件的情況是不多，不過如果是特殊的案件或者社會矚目案件還是會的。"],["鄭委員正鈐：因為在蔡英文告3位學者妨害名譽的案件，還有學者反告他誣告的案件，當時您是直接指定分案給號股的黃檢察官，因為原本是用丙章去蓋，後來改成甲章去蓋。本席不太理解的是，為什麼這個案件你要用指定分案的方式去處理？"],["邢泰釗先生：關於甲章和乙章，因為是襄閱，其實都是授權章。不過這個案子會分給候補檢察官，是因為這涉及到國家元首，所以我們找的是黑金組的檢察官來承辦……"],["鄭委員正鈐：是你剛剛講的特別的情況、特別的案件，對不對？"],["邢泰釗先生：對，因為涉及到國家元首，所以我們請黑金組的檢察官來辦。"],["鄭委員正鈐：不過像這樣的指定分案狀態，而且是輕罪，你剛才也特別講是輕罪的狀態，還指定分案受理，這樣其實很容易造成民眾觀感不佳，而且會覺得自己好像被檢調的高層針對，所以這可能也不是一件特別好的事情。","除了這件事情之外，我還想特別請教，因為最近大家都非常關心律師張靜有關於妨害秘密和個資的狀態，我知道這個案子跟您無關，可是因為它是在整個檢察體系發生的事情，也引起大家很多的關注和議論。請問如果你當上檢察總長，對於這樣的狀態，你要怎麼去問？所以我這邊有三個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希望邢檢察長能夠稍微去瞭解狀態，然後再跟本席做說明。其實本席關心的不是案件的實質狀態，我關心的是程序，因為大家對於司法改革都非常期待，所以你當檢察總長之後，大家一定也非常關心。對於整個程序，如果沒有辦法在程序當中保障所有人，而且是一致性的，大家對於之後的司法一定會產生更大的懷疑。","所以我有三個問題想請教邢檢察長，第一個問題是，在這案件當中，15分鐘就火速拘提張律師，檢方這樣的拘提程序是否合法？第二個問題是，在張律師被拘提到案到開庭，中間有五個小時，也就是說，在檢方火速拘提犯罪嫌疑人之後，遲了五個小時才開庭，且檢察官的拘票上沒有寫被告，然後也被法院打臉，覺得是不合法的拘提。而且拘提五個小時之後，才在深夜將近11點時開庭，這樣算是一個合法的程序嗎？還是是透過一個似乎是合法的程序，可是是在整人的狀態？第三個問題是，這個案子在3月21日搜索、扣押、拘提，然後3月22日深夜還在進行開庭、聲請羈押等相關程序，然後第二天馬上就偵查終結起訴。本席很難理解這樣的案子，從偵查到起訴，所有程序在48小時之內就完全結束了，在這麼快速的辦案程序當中，本席很想瞭解的是，對於一般案子，不論是您經手過或是在偵查體系的案件當中，有多少案子是這麼快速？其所占的比例有多高？針對這些問題，雖然這些不是您當時經手、在管的部分，可是我強調這是整個偵查體系當中發生的事情，既然你之後很有可能成為檢察總長，所以是否可以請你對這部分稍微做些瞭解，然後再找時間跟本席做說明，好不好？"],["邢泰釗先生：很感謝委員的賜教，尤其對程序正義的重視，本人非常欽佩。我先這樣回答，針對這個事情，因為當時我們並不知道有這個案件，後來是報章登了，我們才曉得，所以搜索和聲押時我們並不知情。這個案子我們也請花蓮高分檢去調查，待有結果後，我們看情況再來做研究。至於剛剛委員提到我們之後再跟委員做個報告一事，我們會另外跟委員做報告。"],["鄭委員正鈐：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椒華詢問。"],["陳委員椒華：請問被提名人，簡報上是2014年審查顏大和檢察總長被提案時，有立委詢問顏大和檢察總長，因為洩密給馬英九而下臺的黃世銘曾經在立法院表示，他在拉法葉案一審判決無罪之後，召集了高檢署的檢察官及地檢署的承辦檢察官開會研商，他指示「不上訴」，並認為指示不上訴是檢察一體的職權。請問邢被提名人，你認為指示檢察官不上訴，甚至不起訴某些案件是不是檢察一體的職權？請回答。"],["主席：請被提名人邢先生答復。"],["邢泰釗先生：對於檢察一體，檢察長的權力就是職務移轉權及職務承繼權……"],["陳委員椒華：請問是或不是？因為我的時間很短。"],["邢泰釗先生：檢察總長依照法官法及法院組織法可以指揮、監督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這是檢察一體的依據。當然在檢察一體裡面，有些命令是要用書面，它有一個檢察一體的運作模式。至於之前吳委員所提到的情況又講得比較簡單，我相信這裡面應該是有經過討論，如果有不同意見或是有命令的話……"],["陳委員椒華：所以你沒有給我答案，你之所以沒有給我答案，是因為你不確定，還是你沒辦法回答？"],["邢泰釗先生：我的意思是，檢察一體要按照法律規定，比如說，該要有書面的或是行使承繼權或職務移轉權……"],["陳委員椒華：我想檢察一體只有展現在案件的移轉權和案件的職務承攬權，這已經有非常多相關的討論，相信被提名人應該也瞭解。不過我要請問被提名人，你過去在擔任主任檢察官或檢察長時，有曾經指示檢察官不上訴或不起訴嗎？"],["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我們不會去指示怎麼樣，如果檢察官有來請教我們或是我們有想法，我們會跟檢察官討論。"],["陳委員椒華：我是問你有沒有？你以前有這樣子指示不上訴或不起訴嗎？"],["邢泰釗先生：沒有。"],["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也希望邢被提名人能在立法院具體承諾，未來如果你擔任檢察總長，絕對不會有干預辦案的行為，謝謝。","再來，針對2014年3月24日行政院發生鎮壓的事件，國家以暴力傷害人民，請教邢被提名人怎麼看待這個事件？國家可以指揮、逼迫警察用武力鎮壓的方式面對同為臺灣人民的國人嗎？在324事件之後，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前立委，也是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曾說：檢警關係是互生的。他認為除非有誇張的案例面臨輿論的施壓或是連檢察官都認為警察很可惡，否則幾乎沒有檢察官願意偵辦警察。請教邢被提名人是否認同顧秘書長的說法呢？"],["邢泰釗先生：當然，我們因為職務的關係，尤其在偵查上，我們跟司法警察在工作上會有一定的互動，但是我們基本上都還是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做，所以工作上互動很密切與法令的規定並不衝突，法律該怎麼做，我們還是會怎麼做。"],["陳委員椒華：本席也希望被提名人當上檢察總長後，也能夠主持正義，主動調查案子，將打人的警察找出來。請問你有把握嗎？"],["邢泰釗先生：當然，我在警政署服務很長的時間，警察工作非常地辛勞……"],["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因為我後面還有題目，如果你願意當然是非常好。接下來，有關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委員在上個禮拜說：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這會期會處理除罪化。我想要先強調，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並沒有辦法真正幫助到陳前總統，反而真正受益的是林德訓和馬永成，而且當時有那麼多檢察官花費了許多時間偵辦國務機要費，所以我要請教邢被提名人，你是否認同柯總召所說的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請問你是否支持除罪化？請說明。"],["邢泰釗先生：因為這是立法政策，這件事還是要以國會議員的智慧共商來處理，我們是司法人員，對這個問題並不瞭解。"],["陳委員椒華：邢被提名人的態度實在是曖昧，我要來針對你的回答，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基層檢察官辦案的辛勞都白費了。單單你這樣的態度，就顯示你不適合擔任檢察總長的，這一題的答案真的很令人失望。","下一題，過去檢察總長常被外界質疑政治色彩、特定政黨色彩濃厚，歷任檢察總長被提名案都會有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所以我要請問邢被提名人，你是否同意檢察總長不應存在政黨色彩，應該平衡偵辦各政黨的貪瀆犯罪，且未來也會這麼做？"],["邢泰釗先生：是。"],["陳委員椒華：再請問邢被提名人，你覺得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外界認為你絕對是中立的？"],["邢泰釗先生：我非常認同委員的看法，至於要怎麼做，我也跟委員報告，再耽誤您一點時間，臺灣現在可說是一個完全透明的社會……"],["陳委員椒華：請主席給邢被提名人一點時間，我最後只剩兩題而已。"],["主席：儘量把握時間好不好？要公平。"],["陳委員椒華：因為他要一點時間，要請主席給。"],["邢泰釗先生：臺灣在司法上完全是透明的，不論是外部的監督或內部的監督，可以說是非常完備，所以……"],["陳委員椒華：所以你絕對會中立？"],["邢泰釗先生：當然絕對會中立。"],["陳委員椒華：那這一題就這樣，我們是支持。","再來，有關貪瀆的案件，法務部的統計資料顯示，高層簡任人員在110年只起訴了17個人，跟過去歷年相比是低很多，請問您認為這是政府肅貪有成嗎？但是我們看到不管是新聞媒體報導或是廉政的民政調查，對近年來各級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正面評價都偏低，而且民眾認為打擊貪污政府應該優先做的是，嚴格執法、追究法律責任。請問邢被提名人可否承諾未來會加強偵辦中央部會貪瀆犯罪、加強辦案的能量，而且會統合偵辦資源？怎麼來加強呢？"],["邢泰釗先生：我們很認同，偵辦貪瀆案件當然是要有持權的人才是我們要偵辦的對象，所以把這個東西當成重點工作，我們當然是認同的。"],["陳委員椒華：好，所以會承諾嘛？"],["邢泰釗先生：是。"],["陳委員椒華：好，謝謝。至於怎麼加強，就以後當選再來說。","最後，有關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到底是詐欺還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現任總長是定調為詐欺，但是他的定調也引起法官界的議論和爭議。請問被提名人是否也認同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應該適用詐欺罪辦理，還是應該要用貪污治罪條例來辦理呢？"],["邢泰釗先生：謝謝委員。因為我們當時這個題目是小額的，在金額不多的情況下，大家認為這是法重情輕。但是我跟各位報告，因為這是最高法院確定判決的通說，如果從根本上來講，修法的確是解決的途徑，但修法可能來不及。我們現在也在努力，看能不能讓最高法院的見解改變，否則基層和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有落差的話，這樣會非常辛苦。其實我剛剛的報告裡就有提到……"],["陳委員椒華：所以你是認同哪一個？是詐欺嗎？"],["邢泰釗先生：如果這裡面有一個命題是公務員詐領小額加班費，我的重點是「小額」，基層檢察官大部分認為這是法重情輕，可能用詐欺會比較適合。"],["陳委員椒華：好，瞭解。","最後再給邢被提名人一個機會，對於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你剛剛的態度非常曖昧，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可不可以再講清楚一下。"],["邢泰釗先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一個……"],["陳委員椒華：歷史共業？"],["邢泰釗先生：不是歷史共業，這涉及到立法政策的考量，目前我還是檢察官，所以不方便評論，我的重點在這裡。這個不是歷史共業，是涉及到立法政策，還是要以立法委員的睿智來解決，我們身為檢察官，我們不便評論。"],["陳委員椒華：所以你不支持也不反對，是這樣嗎？"],["邢泰釗先生：我不便評論，因為我現在是檢察官。"],["陳委員椒華：好，既然你不便評論，你認為你適任檢察總長嗎？請問你覺得自己適任嗎？"],["邢泰釗先生：委員支持才適任，謝謝。"],["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請洪委員孟楷詢問。（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請鄭委員運鵬詢問。你要詢問嗎？好，提書面。","接下來登記詢問的邱委員臣遠、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陳委員明文、江委員啟臣、吳委員怡玎、溫委員玉霞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所有登記詢問的委員均已詢問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詢問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委員鄭運鵬、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王美惠等提書面詢問，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回覆。"],["委員鄭運鵬書面詢問：","2004年士林地檢署發動連署「啟動獨立檢察制度」，連署內容主要是希望立法院儘速修正「法院組織法」，改變現行的檢察總長任命、任期，及進一步在最高檢察署下成立偵辦重大案件的「中央特別偵查處」。","呼應檢察官協會的主張，立法院於2006年1月13日修正法院組織法，將檢察總長的產生，改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第9任檢察總長陳聰明成為首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的檢察總長，任期2007年2月12日開始。邢泰釗先生係為檢察官協會在今年檢察總長票選第一，總統提名為第13任總長提名人，可說是實至名歸。","根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檢察總長依本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檢察官。因此，檢察總長也肩負檢察官辦案良窳督導及提出改進方案之責。","據法務部統計，目前各地檢署中，台北地檢署有偵查5年以上2案未結案，並有嫌疑人交保，交保金額兩案高達3700萬，顯見是重大刑事案件。其中一案是為中聯信託掏空案，據了解2015年發動偵查後，7年來都沒有傳訊過交保人，案件也遲遲沒有起訴或偵結，其中原因值得深究。","目前司法院訂有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對於法官案件審理有1年4月不等，最常2年的規定，逾期者必須填報遲延案件月報表。然而，檢察官偵辦案件，除了佈建之案件，若已經發動搜索偵查，甚至交保，已經是打草驚蛇。若超過2年遲遲未結案，民眾會有質疑，有罪為何不起訴？無罪為何不偵結？","犯罪嫌疑人之交保金也是強制處分，超過5年未能結案，等於財產被凍結5年，對人民的權益傷害。因此，建議總長提名就任之後，應研擬「發動偵查後案件延宕的監督機制」，限期返還當事人交保金。"],["委員邱臣遠書面詢問：","（請被提名人）","（PPT1）","被提名人，你在3/31感謝總統提名的聲明中有提到兩個重點：第一個是要求檢察官注意辦案時的「正當程序」，另一個是你引述曾任紐約聯邦檢察官Preet Bharara的書《尋找正義》，期許檢察官「呼應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PPT2）","但是我們對照0303大停電及桃園機場停電事件，你召集橋頭、桃園兩地檢署檢察官開會，討論是否有人為因素摻雜在停電事件中，並釐清是否有人蓄意擾亂民心。你舉俄烏戰爭為例，強調停電會造成人心浮動，檢察官要有職業敏感度，留意是否有反社會性分子藉此擾亂民心；對於近來常有動物造成停電事故，你也說，不能排除這些動物是被人從外頭丟進去，刻意造成停電，幾乎是把停電提高到國安層級。這些說法引起外界很大的質疑聲，背離犯罪偵查工作的原則，希望你今天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釐清：","Q1-1：請問被提名人，檢察官的職業敏感度應該是在犯罪偵查，還是在認定反社會性分子？","Q1-2：請問國安問題的認定與啟動偵查，到底是調查局的職責還是地檢署職責？","（PPT1）","回到你回應提名的兩個聲明重點，有關「正當程序」部分，相較於蘇貞昌院長與王美花部長多次在立法院坦承0303大停電是人為操作疏失，橋檢則是以「準放火罪」與「妨害公用事業罪」偵辦電廠員工。檢察官偵辦當天是動用搜索權，全面搜查三名員工住家與辦公處所。","Q1-3：請問你認為橋頭地檢署偵辦0303大停電過程與手段，有沒有違反正當程序的比例原則？有沒有違背正當程序中無罪推定原則？如果不採取搜索這種強制手段，是不是就會找不到犯罪證據？","委員：檢察官如果都像被提名人你所要求的「必須要有職業敏感度」，「留意是否有反社會人士擾亂民心」，日後若再發生停電，台電員工豈不永無寧日！人人都可能變成刑事罪犯，甚至成為禍國殃民的匪諜？這是我們認為應該釐清的。","（PPT3）","我們再從最近非常爭議的台東地檢署起訴張靜律師的案件來看，妨害秘密屬法定刑責不重的輕罪，台東地檢署卻在偵辦當日，當場拘提張靜，又全面搜索他的住處與事務所，而且拘提當日即向法院聲押，卻被地院駁回。東檢聲押張靜理由，一是怕他滅證，二是怕他串供。但所謂罪證，張靜早雙手奉上，且過失傷害一案是多年前舊案，怎麼會現在才串供！同時東檢在地院與高分院接連駁回羈押聲請後，卻立即火速起訴張靜，但既已決定快速起訴，又何須兩度聲押！","Q1-4：本席不要求你討論個案，但是針對這個案件辦理程序，你認為是否符合你要求的正當程序？日後檢察官是不是應該要以此鑒，更加注重正當程序？身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你應該要說明清楚，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你有沒有具備檢察總長的高度！我們才能相信你能確實保障人民權益！","結論：被提名人是被檢察官票選的檢察總長第一名，而且過去以勇敢辦案聞名，但也有為政治服務、顏色鮮明的負面傳聞，本席希望將來一如你說的正當程序及呼應人民對司改的期待，同時不要選擇性辦案，當一個國家的檢察總長，而不是執政黨的檢察總長。"],["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書面質詢：","111年4月14日","前立法委員簡東明於105年間遭屏東地檢署以涉嫌發放工作費名義賄選予以起訴，106年一審判決徒刑及褫奪公權而被立法院停職，於108年更一審判決無罪，並經最高法院駁回高分檢之上訴後判決確定無罪，才得以平冤。","原住民族立法委員選舉因選區幅員遼闊，而產生獨特之輔選模式，檢察官卻未諳其特性，不當起訴簡東明委員及其輔選幹部與選舉人員，雖最終法院判決無罪，然而已對他們的身心及名譽造成莫大的傷害：","立法委員代表鄉親民意、背負鄉親期待，前立法委員簡東明一、二審遭判刑褫奪公權，簡委員遂被停止立法委員職務直至108年更一審改判無罪，遭停職期間不但無法為民喉舌，無法未原住民族爭取權益，更遭致外界非難；輔選幹部工作人員因收取工作費用而被起訴，不僅奔波法院爭訟，更承受收賄汙名心力交瘁。","本席謹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提出書面質詢：","未來擔任檢察總長之後，如何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制定法律或實施司法與行政救濟程序、公證、調解、仲裁或類似程序，應尊重原住民族之族語、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保障其合法權益」，並以前述前立委簡東明案例，提出如何更加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委員王美惠書面詢問：","針對審查「總統咨請立法院同意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案，特向法務部提出質詢，並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資料予本席辦公室。","說明：","一、根據法務部調查109年檢察機關整體表現獲得51.0%民眾好評；而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110年公布，109年民眾對檢察官犯罪偵查工作的表現滿意度有48.5%民眾表示滿意。相較法務部與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之民調雖略有歧異，惟代表仍有近一半民眾對現行檢察機關認為仍有加強空間。鑒於司法作為解決社會紛爭的最後一條防線，背負人民高度期待，檢察官負擔日益沉重，但應傾聽人民聲音，審慎辦理案件，做出具有人性溫度的判斷，許多地方更需要仰賴民眾共同合作，因此博得國民感情認同，取得民眾信賴是有必要的。爰此，請檢討民眾對檢察機關犯罪偵查工作滿意度，並研議提升以及強化民眾認同之具體作法。","二、檢察官負有法律守護者及公益代表人之雙重責任，現行檢察官倫理規範中，共有三十條條文約束檢察官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經查實務中檢察官違法亂紀之情事頻傳，甚至有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重創司法形象更影響人民對司法公權力之信任。檢察業務攸關民眾權益，相關人員除應持續提升專業智能，更應於執法時保持客觀義務，堅持司法獨立性以公正超然執行檢察職務。為樹立檢察官公正廉明之清新形象，爰此，請針對強化檢察機關自律能力以廉潔自持，以維護裁判品質確保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三、按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指揮監督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包含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經查檢察機關偵辦國安法犯罪或是共諜案件往往因罪證不足而輕判縱放，無法有效達到嚇阻作用。日前內政委員會已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以期達到防堵中資違法入侵以及竊取我國國家關鍵核心技術，並規劃二審管轄的「國安專庭」。惟現行制度面臨二審檢察官人力不足之問題，又考量未來國家安全法修正施行後，國安專庭亦需要培養更多專業人才，以落實速審速結之制度。為穩固辦案品質與維護當事人權益，請研議充實檢察機關專業人力以改善人力不足之具體作為，並針對強化國安犯罪之偵查能力提出精進辦法。"],["主席：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進行同意權行使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說明。","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散會（13時37分）"]],"block_lines":[1,6,8,8,10,11,20,20,22,22,24,24,26,26,42,42,57,59,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5,117,118,119,120,121,123,124,126,127,128,130,131,132,133,134,136,137,138,140,141,143,144,145,146,147,148,150,153,155,156,157,158,159,165,166,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5,287,288,289,290,291,300,301,302,303,304,305,306,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3,384,386,387,388,390,391,393,394,395,396,397,398,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20,421,422,423,424,425,427,430,431,432,433,434,435,436,440,441,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2,473,475,477,478,480,482,483,484,485,486,487,488,492,493,494,495,496,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4,528,529,530,531,533,534,535,536,537,538,539,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2,573,574,575,576,577,578,582,583,584,585,586,587,588,589,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3,635,636,637,638,639,640,641,642,643,644,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3,674,675,676,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2,693,694,695,696,697,698,699,702,703,705,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30,733,734,735,736,737,738,739,740,741,742,743,744,745,746,747,749,750,751,752,753,754,756,757,758,759,760,761,762,763,764,765,767,768,769,770,772,773,774,775,777,778,779,780,781,782,783,784,785,790,797,813,820,826],"person_count":{"主席":71,"邢泰釗先生":257,"陳委員玉珍":26,"葉委員毓蘭":4,"陳委員歐珀":6,"陳次長明堂":11,"湯委員蕙禎":3,"周委員春米":1,"鄭委員麗文":25,"李委員德維":12,"羅委員美玲":9,"張委員宏陸":4,"曾委員銘宗":4,"主席（江委員永昌代）":1,"黃委員世杰":1,"主席（黃委員世杰）":1,"江委員永昌":32,"林委員思銘":6,"莊委員瑞雄":8,"王委員美惠":8,"管委員碧玲":21,"賴委員香伶":15,"蔡次長碧仲":4,"劉委員建國":6,"陳委員以信":41,"劉委員世芳":13,"邱委員顯智":16,"翁委員重鈞":2,"鄭委員正鈐":10,"陳委員椒華":22,"委員鄭運鵬書面詢問":1,"委員邱臣遠書面詢問":1,"委員鄭天財S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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