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12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林委員俊憲"],["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請同意案。"],["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報告。"],["李秘書長孟諺：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貴委員會舉行本會期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本院提名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委員之同意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本次通傳會委員提名作業報告如下："],["段落：法令依據"],["一、法令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第1項）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第3項）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第4項）……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亦同。」"],["段落：通傳會委員任期"],["二、通傳會委員任期","通傳會現任委員鄧惟中、孫雅麗及蕭祈宏等3人之任期至111年7月31日屆滿，本院爰依上開通傳會組織法規定，提名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為新任委員，委員任期均自111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段落：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三、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本次提名係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茲說明如下：","(一)具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通傳會委員應遴選具有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之人士擔任。因此，本次通傳會委員之提名，經考量經驗傳承、引進新血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符合通傳會組織法之規定。","(二)同一黨籍不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因此，本院審慎提名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等3位委員，均為無黨籍，任命後通傳會委員7人均為無黨籍，符合上開通傳會組織法有關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之規定。","(三)另渠等目前均無雙重國籍或永久居留權。"],["段落：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四、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一)王正嘉委員：","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專長為法律（包括刑事法、新科技與刑法、網際網路言論與刑法、犯罪新聞報導與刑事法）；曾任執業律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高雄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推動委員會委員，社團法人台灣刑事法學會第9屆理事等職務。","(二)王怡惠委員：","現任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專長為財經（包括產業經濟、電信政策、競爭政策）；曾任花旗銀行副理、助理副總裁，德意志銀行助理副總裁，全球策略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等職務。","(三)陳崇樹委員：","現任通傳會主任秘書；專長為電信（包括通信傳播技術、頻譜管理、通訊傳播監理）；曾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專員，交通部郵電司副司長，通傳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基礎設施事務處及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處長，以及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之「政府諮詢委員會」臺灣代表等職務。"],["段落：結論"],["五、結論","本次提名，經本院就相關專長領域遴選優秀人才，提名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3人為通傳會委員，渠等具相關領域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學驗俱優。敬請貴院支持同意。","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報告人　行政院秘書長　李孟諺"],["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出席委員詢答時間6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4分鐘，暫訂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陳委員椒華詢問。"],["陳委員椒華：首先恭喜三位被提名為NCC新任的委員候選人，我手上拿的是時代力量日前給三位的問卷，謝謝三位都有回答。首先我要請教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在問卷上有一題：您是否認為「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係指委員應有明確的「同意」意思表達？你回答是，也就是你認為委員應該要對決議事項明確表示同意與否，而不應該沉默不吭聲；你也回答表示通傳會委員對議事規則都很瞭解，因此通傳會委員會從未發生過主席未個別詢問所有委員同意與否，或未進行表決之程序時，會議主席自行認定「看起來多數是許可」而逕自裁示通過議案之行為。我要進一步請教，你是NCC的主任秘書，在你任內的每場NCC的會議都有參加，是嗎？"],["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報告委員，大部分都有參加。"],["陳委員椒華：我請教你，NCC在第999次委員會議處理鏡電視執照許可，除了林麗雲、王維菁兩位委員均表示反對之外，所有委員都有明確表示同意嗎？請回答。"],["陳崇樹先生：跟委員說明，那次的會議就誠如我們主委上次在委員會的說明，在討論過程當中，雙方都有提出他們的意見進行辯論，最後在決議之前，主席有再次徵詢在場所有委員是否有不同意見……"],["陳委員椒華：都有同意嗎？"],["陳崇樹先生：依據內政部的議事規則，有一條是無異議認可……"],["陳委員椒華：根據NCC給交通委員會的逐字稿，跟你的回答不一樣，那次主委沒有要求所有委員表達同意與否的明確意思，也沒有進行表決，而且主委是用「看起來多數是許可」做最後的裁示，為什麼會這樣呢？"],["陳崇樹先生：跟委員說明，那段話應該是整個脈絡的一部分，最後在決議之前，主委有跟在場其他6位委員再次徵詢……"],["陳委員椒華：「看起來多數是許可」這樣嗎？如果你未來擔任委員會適時提醒主席注意踐行議事規則，身為主任秘書的你是主委的重要幕僚，你為何在第999次會議裡面沒有提醒陳耀祥主委呢？"],["陳崇樹先生：跟委員說明，那天主席就是我們的主委，最後在決議之前，一樣有徵詢各位委員……"],["陳委員椒華：為什麼是「看起來多數是許可」？怎麼看呢？有2個反對、1個贊成，為什麼是「看起來多數是許可」？","接著我要請教王怡惠被提名人。這一題你沒有明確回答，在「委員總額過半數同意」的議事規則中，你認為委員是不是應該對議案表達明確同意或不同意，還是委員沉默不回答就表示同意呢？未來你擔任委員，你會怎麼處理呢？請回答。"],["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其實我認為應該照議事規則走，一般來講，我這邊看到通傳會的意思……"],["陳委員椒華：你認為應該照議事規則走，所以「看起來多數是許可」是可以的嗎？"],["王怡惠女士：跟委員說明一下，因為我不在現場，我認為要按照議事規則，議事規則是規定過半數的委員同意，之後他們會有一些確認的程序。"],["陳委員椒華：當時在沒有過半數委員同意的情況之下，主席說「看起來多數是許可」，未來你擔任委員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處理呢？"],["王怡惠女士：如果是確認決議之後有不同的意見，就會提不同意見書或協同意見書。在下一次會議還可以再做……"],["陳委員椒華：我現在不是在問會議紀錄的確認，我是問當場討論的時候，如果主席說「看起來多數是許可」，你要怎麼處理？還是沉默不語嗎？我剛剛是這樣問你的。","接著我要請教王正嘉被提名人。你是法律系教授，你應該非常清楚議事規則，針對我剛才的問題，你怎麼看待？主席應對各議案詢問在場有無異議，你同意主席用「看起來多數是許可」的方式通過議案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報告委員，你提的那場會議，我不在現場，不過依照我個人參與會議的經驗，議事規則有所謂的無異議同意的機制，以我目前對NCC法條的粗淺瞭解，我覺得因為委員……"],["陳委員椒華：但是「無異議同意」並不是「看起來多數是許可」，瞭解嗎？"],["王正嘉先生：是。"],["陳委員椒華：王被提名人是法律系教授，請問你如何看待「看起來多數是許可」這件事情？未來你擔任委員要怎麼處理這種問題？"],["王正嘉先生：主席在主持議事的時候，以NCC的議事規則來講，有意見可以馬上提出來，如果……"],["陳委員椒華：你同意「看起來多數是許可」這樣的處理方式嗎？"],["王正嘉先生：我認為議事規則有所謂的無異議同意，如果當場沒有人有異議……"],["陳委員椒華：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謝謝。","我要再請教陳被提名人。NCC有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議案，有關三度延長購物頻道既有業者申請執照期限一事，你說因為有人聲請大法官釋憲，在憲法法庭作出決定前，有必要延長購物頻道執照的期限作為緩衝，並妥為規劃因應。你們建議立委提案修法，請問NCC為何沒有自己主動提出修法的作為呢？"],["陳崇樹先生：跟委員說明這個案子，一開始NCC處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議題時有一併考量，因為這個議題牽涉複雜……"],["陳委員椒華：既然你建議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你是否認為NCC要主動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法呢？你同意嗎？"],["主席：陳椒華委員……"],["陳崇樹先生：同意，其實NCC先前有提出。"],["陳委員椒華：所以你也同意。主席，最後1分鐘就好。","現在我們看到華視又出包了，華視第7度出包把陳建仁副總統打成美國副總統，請問三位委員認為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請陳被提名人回答。"],["陳崇樹先生：新聞播報必須要符合事實查證原則，如果是他們內部編審的內控機制做得不夠完美，就要持續要求，以上。"],["陳委員椒華：請王被提名人回答。"],["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認為這一切要依法處理，目前看起來是內控機制的確有些問題，在評鑑、換照的時候應該要持續檢視。"],["陳委員椒華：下一位請王被提名人回答。"],["王正嘉先生：我認為華視這樣的行為就是錯誤，可以納入NCC未來的審議參考。"],["陳委員椒華：請問該不該儘速處理呢？"],["主席：陳委員……"],["陳委員椒華：贊成一個禮拜內處理的，請舉手一下。請問陳被提名人認為多久要處理？"],["陳崇樹先生：NCC已經開始處理，但是整個處理有一定的rundown跟時程……"],["陳委員椒華：還要半年才能處理嗎？"],["陳崇樹先生：NCC會儘快處理。"],["主席：陳委員，不好意思！"],["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主席：請洪委員孟楷詢問。"],["洪委員孟楷：首先請教王被提名人，您在您的簡歷、簡述的第15頁特別提到，通訊傳播媒體的自律、自清機制務必落實，誠如剛剛陳椒華委員講的，華視新聞1個月內7次出包，現在NCC要3到6個月才有行政調查結果，1個月內已經7次出包了！NCC調查第1案卻要3到6個月才會有行政調查結果，目前該臺的相關人員都還在裡面。王被提名人認為媒體的自律、自清機率務必落實，如果沒有落實的話，NCC要怎麼處理？"],["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因為是個案問題，目前對實際的主要內容還不清楚，第一個，以我的法律背景來說，我覺得調查清楚是必要的，當然我們也有看到一些錯誤，我覺得要先讓華視有自己糾錯的機會……"],["洪委員孟楷：已經7次了，1個月7次！"],["王正嘉先生：是。"],["洪委員孟楷：第1次發生時，我們認為是無心之過，第2次發生可能是螺絲鬆了，但1個月7次！您覺得自清、自律的機制還在嗎？"],["王正嘉先生：根據我看的報載，NCC有請華視儘速提出內部調查報告。"],["洪委員孟楷：儘速就是3到6個月？未來如果您進入NCC，3到6個月是可以接受的時間嗎？"],["王正嘉先生：當然我個人覺得愈快愈好，但是要取決於華視的調查，當我們……"],["洪委員孟楷：華視的調查還是NCC的調查？"],["王正嘉先生：以NCC的立場，我個人覺得我們要儘速催促，比如先口頭再書面的方式。"],["洪委員孟楷：所以就王被提名人的專業學養、素質、判斷來講，這確實還不夠快嘛！再來，您在第13頁有提到維護媒體專業自主，這很重要。"],["王正嘉先生：是。"],["洪委員孟楷：您內心認為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是非常重要的，過去NCC創下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個新聞臺沒有換照通過的事件，在討論華視時，本席再怎樣都沒有說華視一定不可換照，為什麼？因為我也認為新聞媒體的專業自主非常重要，請教王被提名人怎麼看？目前為止，中天新聞臺被下架一年半，大家還是認為NCC等於「髒兮兮」、大家認為NCC有既定的政策立場，所以不讓中天新聞臺換照，您覺得這件事情符合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的先決條件嗎？"],["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第一個，因為我個人沒參與這件案子，基本上我都是從報紙或媒體看到資訊，你要我作判斷，但可能會是一個不太正確的判斷。"],["洪委員孟楷：對，王被提名人自己本身在社會經驗上有一定的地位，您看報紙、看雜誌、看新聞臺，你以前也看過中天新聞臺嗎？"],["王正嘉先生：是。"],["洪委員孟楷：在這件事情上，一個國家機器最後對一個民間經營的新聞臺不予換照，這個新聞臺從此就消失在有線電視頻道，這件事情有維護新聞媒體的專業自主嗎？"],["王正嘉先生：我所提到的新聞專業自主是指經營者或編輯臺應該要隔開。對於中天這件事情，按照目前看到的資訊來講，NCC認為它的分際已經過了，所以做這樣的處理，當然我目前對於……"],["洪委員孟楷：那是NCC放給媒體的消息，你有沒有看過中天的自清？"],["王正嘉先生：有，我有看過。"],["洪委員孟楷：但你還是覺得中天的自清不夠？"],["王正嘉先生：不是……"],["洪委員孟楷：在華視部分，你覺得都要遵守華視講的，中天講的都不用聽，這不是雙重標準嗎？謝謝王被提名人。","再來，另一位是女性被提名人，也是王被提名人。您在第25頁有講到通訊市場的兩個合併案，您特別點名了。我請教一下，您講到應該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前提下，思考市場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等等，換言之，您認為這兩個合併案應不應該合併？"],["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因為我們都知道合併案的併購事業單位都會檢送相關的資料，而那個只是之前我對電信方面的一個研究，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二十六條，其實就其中就要考慮資源的合理分配、促進產業發展……"],["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前面有講到電信是寡占市場、資源有限，所以您認為以臺灣這樣的市場，幾家電信業者算是合理的？"],["王怡惠女士：這個我們之前有做過研究，其實所謂的最適規模並沒有一個一定的數字，還是要看整體的市場發展，電信市場是寡占市場……"],["洪委員孟楷：到目前為止，你認為就臺灣的市場發展來看，幾家業者是合理的？"],["王怡惠女士：這還要看全部的資料，現在目前沒有辦法貿然去說，因為這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洪委員孟楷：王被提名人，這是你提的，所以本席認為，你應該已經心有定見、有立場，其實立場沒有對錯，要勇敢說出自己的立場，因為你們是委員，是幫中華民國2,300萬人共同對整個媒體進行監督，所以你們當然要有立場，我們現在要看的是你們的立場能不能從一而終，不會受外界的影響，不會受主委或是任何人的干擾，所以不能連在這邊進行審查時，你們連立場都不敢講，是吧？"],["王怡惠女士：是的，謝謝委員。"],["洪委員孟楷：這是您提的吧？好，我換個問題，在現在的規模下，你會認為我們的電信業者太多嗎？"],["王怡惠女士：以目前臺灣跟國際的情況來比較，國際上的確少見臺灣有5家的這種情形。"],["洪委員孟楷：最後一分鐘，請教陳提名人，你在第34頁有提到OTT專法的處理，本席很納悶，怎麼會突然跑出OTT專法，去年陳耀祥主委在這裡表示OTT專法暫緩不處理，美國商會也來表達關心，但你這邊突然提到OTT專法的處理，請教您上任之後是有心想要推動OTT專法，還是有什麼樣的考量？"],["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我個人覺得OTT專法是個議題，因為現在傳播領域跟OTT這邊是處於一個相對不公平的競爭，所以這個議題必須……"],["洪委員孟楷：所以您會大力的推動OTT專法？"],["陳崇樹先生：不盡然，如果相關的配套可以處理的話，像數通法可以處理的話。"],["洪委員孟楷：另外，曾經有媒體認為，大家也都認為，臺灣應該建立媒體分潤制，像澳洲、歐盟都已經有了，如果線上社群平臺方面要分享這個新聞的話，新聞媒體應該要得到一些分潤，因為媒體有獲利才能夠持續維持它的專業跟公平性，也能創造出最好的新聞給大家分享，您認為是不是應該要做媒體分潤制？"],["主席：洪委員，請注意時間。"],["陳崇樹先生：這個議題是必須要做處理，像歐盟都是朝這個方式來處理，而行政院也已經啟動了……"],["洪委員孟楷：兩位提名人是不是也認同這樣的講法？好，我們也希望能夠共同推動，以建立良好的媒體分潤制，讓我們國內的媒體產業健全發展，也可以讓整個網路社會更加的蓬勃。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素月詢問。"],["陳委員素月：主委早安。今天委員會排定審議行政院函送新任三位委員提名名單，就目前NCC委員、成員的專業背景來看，主委本身是媒體法的專家，另外兩位是由主秘升任委員，就是由事務官升任的委員；還有兩位是資訊界、資訊工程的專家；還有兩位是新聞傳播界的專家，這樣的組成看起來是相當的均衡，就是以專業、專長來看。而這次NCC即將卸任的委員中，有兩位是資訊、資工專長的教授，另外一位是由主秘升任；未來提名的三位被提名人中，王正嘉被提名人有法律的背景，王怡惠被提名人有產業專家的背景，陳崇樹被提名人有事務官的背景，就這樣的專長、背景的組成來看，主委認為未來NCC委員的組成是否會影響到相關的分工？"],["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並不會影響到分工的問題，因為我們也考慮到一個因素，即組改的因素，就是數發部成立以後，將來整個數位的發展還有資通安全的部分，都移到數發部去，當然數位產業發展的部分，以前比較屬於經濟部、科技部或是交通部的事情；而資安這部分，我們現在任期即將屆滿的兩位委員，基本上是資安專家，而這個業務將來主要都會轉到數發部去。再來，從NCC向來的提名可以看出，大概就是兩個傳播、兩個電信，然後法律、財經或是有時候會有所調整，不過這次3位被提名人是符合我們NCC未來在監理實務上所謂專長的分工。"],["陳委員素月：是，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未來就資訊安全、資安的部分，NCC應該也不會完全置身事外。"],["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像陳崇樹主秘也當過我們資源處及技術處的處長，長期也參與我們在資通安全方面的會議，或是制定相關所謂的規範，或是所謂實務上的執行，這些他都相當的熟悉，這也是我們當時考慮提名他的原因之一。"],["陳委員素月：好，目前我們知道NCC有兩項議題受到外界關注，一個就是鏡電視的爭議，另外一個就是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就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因為我看到媒體報導，去年年底主委就曾說草案會在今年6月中送到行政院，目前的進度到底是如何？請簡單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基本上是說要提出，因為法案的提出，有時候還要跟各界、社會多方的溝通，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數通法坦白講，是未來在網路上一個非常重要的立法，其實我們草案都已經完成，現在是做最後一些細節上的討論，討論完以後，我們希望把這個草案提出來供各界來討論，也讓立法院瞭解我們對未來數通法的整個立法方向，剛好最近歐盟他們的數位服務法也大致、差不多成型了，所以我們在整個網路的立法上，跟世界尤其是歐盟，基本上是同步的。未來這部分有兩個重要的重點，一個就是所謂平臺責任的部分，一個就是網路執行的部分，這都會涉及到跟其他部會的作用法，是會互相連接的，而我們也希望這個網路立法可以儘快提出來，當然我們必須考慮到，在網路治理上，很多數位或是社群媒體對這個法律也其實有它的疑慮，畢竟以往來講，他們都是非常自由，很少有相關的規範，可是從現在全世界整個立法趨勢上可以看得出來，大家逐步對網路的行為，尤其是一些網路的內容，都在強化相關的規範，即世界上，包括歐盟也好，包括先進國家也好，都有這樣相同的趨勢。"],["陳委員素月：是，我想請教一下三位被提名人，目前NCC規劃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剛剛主委說目前草案已經出來了，那三位提名人是不是都有參與討論？就目前規劃的草案內容，未來應該是將原先基本法的精神朝作用法的方向規劃，這樣的話，你們的看法是如何？請三位被提名人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有參與的是陳被提名人，我請他先跟委員報告一下。"],["陳委員素月：好，請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是，跟委員說明，數通法訂定的架構，主要是參考歐盟的DSA，誠如主委所提到的，它的重點是網路上平臺的問責跟後續的執行。執行面的部分，因為牽涉到網路內容相關限制接取的部分，這一塊全世界在處理上都必須要很謹慎來處理，此外，這也牽涉到相關行政效率的執行，如果涉及司法，則還需要跟相關機關協商，這大概就是這部法、草案中的重點所在。以上。"],["陳委員素月：好，謝謝。","我請教一下王正嘉被提名人，因為我看了您的資歷，您是有刑法、刑事訴訟法、經濟刑法的專長，我搜尋了您的期刊、論文、發表的著作，就是與媒體網路相關的，其實數目是很少，未來就您的專長，對於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您會有什麼樣的建議？未來對於媒體或是言論自由，或是虛假訊息的打擊，你會有什麼比較積極的作法？"],["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很積極的把我的論文找出來。我想就我的法律背景，進來NCC後，尤其我又有一點刑事法的專長，我是覺得我們的網路管制是有需要再多加強一點點的需要。"],["陳委員素月：因為NCC過去比較被人家詬病的，就是對於網路詐騙毫無作為，這個我們在委員會都有多次的質詢，我們也希望這個部分未來可以有比較積極的作為。","另外，我再請教王怡惠被提名人，就您的背景資料來看，您是擔任臺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過去是扮演智庫的角色，未來您要如何從一個瞭解產業的人變成一個監理決策者的角色？"],["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覺得以前的研究經驗給我很多的養分，讓我在接觸一些議題的時候，比如說NCC目前的一些政策，就會比較不陌生，當然我以前在電信的研究上，坦白說是比較多，傳播的部分比較少一點。對於未來，因為基本的概念就是產業發展、公平競爭還有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不管是在電信或是傳播的方面，基本的原則應該是從這邊來著眼並兼顧三方的利益。謝謝。"],["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委、謝謝三位被提名人，我們也期望未來三位被提名人能夠發揮你們的專長，讓我們的媒體產業，或是網路管理能夠更有一些正面的發展。謝謝。"],["主席（陳委員素月代）：請林委員俊憲詢問。"],["林委員俊憲：主委，我們延續剛剛很多委員所關心的議題，首先，你剛提到制定數通法的問題，對於數通法，我個人在上一屆、第9屆擔任立委的時候，行政院就提出來了，好像是在2016年年底、2017年的時候，一部法律假設從2017年提出到現在，將近5年的時間，一部法律一直拖到現在，但這5年多來整個網路世界已經起了天大的變化。我舉個例子，在2020年，根據全世界的統計，數位廣告規模已經超越傳統的媒體，現在大部分的廣告都已經投售在數位網路上，甚至根據它的估計，到2025年占比會將近七成，也就是以後幾乎所有的關注度都是在網路平臺。","剛剛主委提到數通法牽扯到所謂言論自由等等，層面當然非常複雜，我也知道，請三位被提名人跟主委看一看現在網路的世界，已經無法無天了，現在每天都有受害者、詐騙、賣假貨，在YouTube、IG、臉書，已經滿滿都是了，每一位在使用網絡的人，在場每一個人把手機打開看看，就有一堆這種廣告，像在YouTube上引誘你去賭博、用假的運動彩券去詐騙、IG報明牌等等。刑事警察局最近在上個月才偵破一個案子，裡面有20個人受害，受騙金額超過幾千萬元等等。","關於數通法，我一再於委員會多次跟陳主委討論過，記得陳主委上次跟我提到這個大概是去年6月，當時陳主委表示，2021年6月數通法就可以出NCC，就會送到行政院去討論，一直到現在又拖了一年，一年又一年，主委，現在數通法還是在NCC內部，沒有共識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這中間有經過多次的修正，跟委員先報告一下，委員有參與過我們數通法1.0版的立法過程，簡單來講，當時的數通法就是數位基本法，就是一些原理原則的制定而已，並沒有任何的罰則或是其他的部分，這是當時的整個媒體環境，包括全世界的環境也都是這樣。5年後的確網路世界變化非常快，剛剛我報告時也有提到，像歐盟或其他法律，都有提到要如何加強、強化網路治理或是監理的相關規範，至於委員剛剛關心的比如說網路所謂刑事犯罪的議題，當然這中間也有NCC的角色，也有刑事警察局的角色，相關單位都有。","除了網路平臺責任以外，另外包括分潤的議題，就是剛剛委員所提的，將來很多的關注度都會在數位平臺上，廣告分潤的議題、OTT TV的立法或是數通法的立法，可以說是一連串網路立法的開始，全世界包括歐盟都在做這個事情。"],["林委員俊憲：我們瞭解也支持，但為何這樣一個法律一年拖過一年，現在連NCC版都還沒有出來，都還沒有送到行政院。"],["陳主任委員耀祥：6月份我們會把這個版本對外公開，供各界討論，討論完經調整以後，才會送行政院，因為這個立法程序……"],["林委員俊憲：你去年也是這麼跟我講！主委，到底什麼時候要送？"],["陳主任委員耀祥：6月底以前，我們一定會把法案提出來供各界討論……"],["林委員俊憲：今年6月底？"],["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必須說業界有很多不同的聲音，而且網路平臺大小規模也差非常多，以大的規模來說，有它跨境性的議題和國際性的議題，這是比較難處理的，但是我們一定要處理，就像剛剛委員所講的網路犯罪，包括詐欺、性私密或兒少的議題，立法院、法務部等等有其他的立法，這個我們都是有討論的，這部分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我們這部法律會跟其他部會的法律連結在一起，即我們的數通法中，有一個網路執行的部分。"],["林委員俊憲：照主委這樣的說法，所以這個法律就寫不出來？"],["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所以我要跟委員報告……"],["林委員俊憲：你是要告訴我為什麼會拖那麼久？今年6月底嗎？"],["陳主任委員耀祥：6月底我們會公布草案，讓各界來討論。"],["林委員俊憲：目前確實網路上的犯罪行為是無法可管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無法可管，而是很難處理。"],["林委員俊憲：因為沒有一個母法，所以各單位都推來推去的，我已經期待數通法很久了，在上屆即第9屆立委的時候，確實行政院提出的就是一個基本架構的母法而已，並沒有平臺的問責、罰則等等。"],["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將其變成作用法了。"],["林委員俊憲：現在這部法令的內容應該已經寫到滿成熟的階段，其實也可以看得出來國家社會對NCC有很大的期待，我們希望未來相關法令的推動上能夠更有效率，比方說我剛跟主委討論的數通法，希望三位被提名人，我想可能陳主秘比較清楚，這部法律在NCC內往返大概四、五年的時間，這部法律還是沒有辦法產生，眼看整個網路世界可以說是已經完全改變、影響到整個經濟、社會、國家還有很多人的生活面貌，我們現在還沒有一個相關法律的制定，這樣一年拖過一年，希望今年就像陳主委說的，下個月可以讓數通法草案送出NCC，然後送行政院，我們希望經過行政院討論以後，能夠儘快送到立法院，我們趕快制定出一部法律，可以有效地讓網路的亂象能夠有一定的脈絡或一定的管理，好不好？謝謝三位被提名人及陳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林委員俊憲）：請萬委員美玲詢問。"],["萬委員美玲：主委好。主委，我想電視媒體是提供社會大眾正確的新聞資訊及公共事務非常重要的管道，我們看到華視從4月20日第一次出這麼大的包，誤植共軍彈襲臺灣，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但是從4月20日到現在，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連續7次，不曉得主委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報告委員，新聞頻道本來就有提供正確、客觀、品味的內容之義務及責任存在，華視這件事情，我們也感到非常遺憾及痛心，針對這個議題，我們相關的業管單位第一時間就有去調查，後續我們隨時都有去掌握情況，目前相關資料也已經調查得差不多，準備送相關的節目諮詢委員會討論及處理。"],["萬委員美玲：主委，在5月13日這一次，華視將前副總統打成美國副總統，其實大家看到是沒什麼感覺的，你知道為什麼沒什麼感覺嗎？如果華視出包，閱聽大眾已經習以為常，甚至看到也覺得沒什麼，那麼你想想看，這樣的新聞媒體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難道就說反正華視也很少人看、反正他們常常出包，不要相信他們就好了，但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事情，非常嚴重！畢竟給了這個頻道，所以他們負有新聞的責任在。我想請教，華視第一次出包之後，NCC有請華視來做說明嘛，本席瞭解……"],["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有派人去調查，也有請他們到會說明。"],["萬委員美玲：對，你也有跟文化部組成一個專業小組，在5月4日去華視進行實體瞭解。"],["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其實第一時間發生時，我們當天下午就有派人去處理，因為第一時間……"],["萬委員美玲：4月20日的下午您就有派人前去瞭解，為什麼後面還會持續出包？"],["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時間來講，因為他們所寫的內容坦白講非常驚悚，那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後來發生的錯誤就是錯字或其他部分，因此我們再三提醒他們，內控機制及編輯流程要改善。所以就相關議題來講，我們已經再三要求還會出現這個問題，其實我認為是整個公廣集團及華視內部人事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我們當時要求華視在這個部分還是要改進。"],["萬委員美玲：主委，當然是有很大的問題。但本席聽了這麼久，4月20日你馬上去處理，說是因為標題驚悚，但是後來發生的事件，聽你的語氣是說不過就是錯字，開什麼玩笑！"],["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不是說……"],["萬委員美玲：不管今天是狀況非常驚悚還是有錯字……"],["陳主任委員耀祥：每一個案子我們都調查。"],["萬委員美玲：這個錯字帶來的影響其實也是非常大。"],["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委員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公信力的問題。"],["萬委員美玲：所以不能只有一直說這是SOP的流程而已，這樣我們是不能接受的。"],["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萬委員美玲：4月20日去過之後，陸陸續續到5月4日還有再去華視做一個實體的瞭解。"],["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跟文化部。"],["萬委員美玲：5月4日去了之後，到現在你們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我們業管單位的回報，第一個，他們的相關人力，尤其是在編輯部分的人力不足，另外對於整個數位設備的操作還有改善的空間，主要的議題是在這個部分。"],["萬委員美玲：您是說華視目前的狀態是人力不足，並且對數位設備的操作也不夠專業及細心，那我真的不懂，當初他們是如何取得這個頻道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華視本來是公廣集團，華視公廣化之後，委員可以看得出來，就像我上次所講的，公廣因為長期董監事難產的關係，所以很多一級主管都是代理，因此他們整個，尤其是他們的人員部分……"],["萬委員美玲：主委，我們拿過去的例子來看，我記得中天新聞當時在疫情期間，也是不小心將關鍵倒數6天標示成封臺倒數6天……"],["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就依法處理啊。"],["萬委員美玲：當時NCC就認為這會造成防疫期間很大的動盪，是一個社會心理層面的影響，民眾也會恐慌，所以你們是重罰他們80萬元，在疫情期間寫成封臺倒數當然嚴重，但是今天寫成共軍都打過來了，難道不嚴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嚴重……"],["萬委員美玲：那你們要如何裁罰？"],["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第一時間就趕快派人去查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萬委員美玲：對，那現在要如何處罰？"],["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依照法定程序，要送廣播節目諮詢委員會處理，瞭解事實後，要裁罰多少，基本上法律都……"],["萬委員美玲：希望不要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至於「人」跟「己」都是在你們的一念之間啦！"],["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公廣是屬於大家的，不是政黨的問題。"],["萬委員美玲：另外，我們給了他們這麼多機會，可是他們一直在犯錯，到底是要逐次處罰他，還是要累積到主委覺得可以的時間再一次處罰？"],["陳主任委員耀祥：廣播電視法規定如果是違法行為就一次處罰，這個都是有……"],["萬委員美玲：好，所以總共7次，你們對於華視會做逐次處罰，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請外部的學者專家判斷哪些要處罰、哪些要改善、哪些要自律，我們會有不同懲處。"],["萬委員美玲：好，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萬委員美玲：請教一下，今天三位提名人是王正嘉委員、王怡惠委員及陳崇樹委員，對嗎？好，NCC其實是電信通訊及廣播電視的最高主管機關，並且是獨立機關，想必三位都有這樣的認知，最近華視這樣出包，我想請教三位，你們是否認為華視已經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即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你認為它有沒有妨礙，這樣該不該罰？請第一位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我想剛才主委已經講了，等到事情查明清楚，如果該當的話，當然應該處罰。謝謝。"],["萬委員美玲：請第二位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也是認為這其實還是需要有事實根據，整個調查之後再依法處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跟前面兩位被提名人一樣，就是evidence-based，一定要將相關事實釐清之後，再依法裁處。"],["萬委員美玲：很好，大家都有一套標準的答法，就是要查明事情真相，但也是要在第一時間。今天大家的回答，我其實有一些質疑，我在這裡要提醒三位提名人，未來你們對事情的判斷及看法如果跟主委有不一樣時，我希望還是要勇於表達自己認為對的意見，不是因為上面要你們做什麼，你們就做什麼，要記得這是一個獨立機關，好嗎？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奕華詢問。"],["林委員奕華：三位被提名人，你們好。我想先請問一下，三位有政黨立場嗎？原先有沒有加入過什麼政黨？或是有沒有自認為比較傾向哪一個政黨，能不能說明一下？這個部分請分別說明，先請王正嘉教授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我目前是沒有政黨的。"],["林委員奕華：目前？那以前呢？"],["王正嘉先生：以前在學生時代有加入國民黨，後來因為國民黨組織改造問題，就沒有再……"],["林委員奕華：是，好，OK。","接下來請下一位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我從來沒有加入過任何政黨。"],["林委員奕華：好，謝謝。","接下來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一分鐘都沒有加入過任何政黨。"],["林委員奕華：好。我為什麼會這樣問？因為這次竟然在行政院提名通傳會委員的人選案，寫到行政院在提名時已併同考量政黨及性別比例，所以我才好奇為什麼會寫「政黨」，我第一次聽到NCC也在考慮政黨比例，性別比例現在是都要考慮，但我第一次看到政黨比例。因為特別寫在你們三個提名人的部分，所以我才覺得滿怪的，特別問一下你們，因此看來這個新聞稿又是隨便寫寫，因為看起來事實上並沒有嘛。","再來想請問一下，之前中天播出一則「鳳凰展翅雲」新聞，大家知道嗎？就是因為報導了候選人合體，所以天空上出現像是鳳凰圖案的雲，但是當時在報導的時候，其實口白有提到，這是取自於網路，也說明這是屬於民俗信仰、請勿盡信。那你們知道後來NCC罰多少錢嗎？40萬元！到現在為止，其實政府在法律上是敗訴的，當時在過程之中，其實諮詢委員會認為不需要罰，但是在NCC委員堅持之下，所以後來就很快速地開罰。","我想請問三位，如果你跟主委立場不同會據理力爭嗎？或是像我剛剛講的，如果當諮詢會的大部分人都覺得不用罰、只要勸導，導致現在的政府威信，在司法上會讓大家認為……，因為這樣的報導其實在很多……，我們如果真的很公平來看，很多新聞基本上都有這樣，但是都會打上提醒，因為這是屬於民俗部分，類似這樣的字眼。那三位對於這件事情，如果你們是NCC委員會怎麼樣處理？或是你們分析一下過去有沒有什麼該檢討的地方？先請王正嘉提名人。"],["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關於那個案子，我之前大概有看過網路上的報導，因為這個行政法院的判決理由，我沒有很仔細記起來，不過法院大概是認為，誠如剛剛委員所說的，NCC在這裡的判斷跟諮詢委員有一點出入，不過我覺得這還是要再去詳看當時的資料，比如中天新聞的答辯，還有當時的調查結果，我想這樣作出的判斷才會是一個比較……"],["林委員奕華：如果身為NCC委員，你認為諮詢會重不重要？"],["王正嘉先生：我覺得很重要，它可以提供很多專業的意見給我們。"],["林委員奕華：那你認不認為很多都是屬於政治上的決定呢？就像我們現在看華視的事情，如果我們對比來看，就可以看到標準有非常大的不同，甚至包括NCC處理不同的政論節目，像當時中天還在的時候，我記得政論節目即使屬於來賓講的話，也一樣被開罰；但是一樣的狀況在別臺，我們檢舉來賓講的話、我們也舉證他說的不是事實，結果NCC的最後結果是不罰。","因此我們對於NCC現在到底還是不是獨立單位這件事情，其實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我們當初為什麼要成立NCC？或是大家今天來這邊當提名人、成為委員，我覺得你們有你們的使命，但是這段時間我進到立法院看到NCC的狀況，其實我非常失望，就是如此雙標、還有政治至上，讓我很難理解，尤其臺灣從戒嚴到解嚴、隨著民主開放，一再講到媒體自由，但是它卻被不同標準檢視，你們三位自己有這樣的感覺嗎？明明是一樣的狀況，為什麼中天很快就罰了，華視到現在還好好的？當時候他們來詢答，我看有些部分到現在還是牛步地處理，包括有沒有違反廣電法的新聞置入問題、或是一樣的連續出包等問題，結果到現在為止，似乎也沒有看到NCC對他有什麼強力要求。所以三位要不要說一下你們的意見？"],["王正嘉先生：報告委員，因為我是法律背景出身，我個人認為事實查證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二個，如果事實查證確認了，那依照法律應該要給他什麼樣的處罰，就應該處罰；至於剛剛提到的，如果我在會議裡面，根據我的專業倫理跟認知，如果有不同的意見，我一定會提出來，謝謝。"],["林委員奕華：好，那另外兩位要不要也回答一下？"],["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基本上，我一樣也是認為，還是要基於證據為基礎的治理模式，以獨立、公正、客觀的角色去看每一個個案；如果有不同意見，在討論的時候一定要提出來，謝謝。"],["林委員奕華：再來請陳崇樹提名人。"],["陳崇樹先生：NCC組織法賦予委員必須要獨立行使職權，任何的行政處分都必須配合多元、專業的綜合審議，所以不可能以鄉民或者網路的一些審判為依據。"],["林委員奕華：對，我希望所謂的獨立自主，不是只是文字，它是各位做決定時很重要的依據，我對三位沒有太大的意見，但是我只有一個期許，國家的進步，大家的責任很大，如何能夠在同一個標準之下做所有事項的檢視，我覺得這是我們身為一個現代民主國家、身為一個NCC委員，應該要有的態度跟原則，謝謝。"],["主席：請范委員雲詢問。"],["范委員雲：謝謝召委、主委跟三位提名人早安。我想藉著NCC提名委員的質詢，請問關於網路的錯假消息跟性私密影像散布，NCC再來有個很重要的責任就是關於網路平臺的規範跟究責，我想主委跟三位提名人應該都非常清楚，現在網路上的錯假消息跟所謂的性私密影像的受害事件層出不窮，所以未來NCC如何處理網路平臺的錯假消息以及性私密影像，我覺得這是一個當務之急。","在這邊想跟四位分享一下，針對網路的假消息，德國的「網路執行法」規定，只要在德國註冊使用人數超過200萬的社交網路，必須在接獲像是公然煽動犯罪、性私密、兒童色情這些申訴的24小時內禁止「明顯違法」的內容，而且兩年內要依法公布處理申訴的公開報告；那如果是其他類型的犯罪，7天內要決定是否下架，譬如仇恨言論有沒有爭議，這是德國的規定。另外，各位應該也知道上個月歐盟達成「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規範網路平臺有義務提出透明的內容審核機制，針對所有的會員國，阻止假消息傳播。澳洲在2019年也通過「散播邪惡暴力內容法」禁止違法內容並對平臺的高層課責。這些民主國家其實都已經用法律處理相關的假消息跟性私密影像的問題，所以我想先請問陳主委，針對我們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您之前在4月14日的報導指出，將儘快在6月提出，我想問一下在這個法裡面，課予平臺的責任是不是有包含類似歐盟、澳洲的這些內容？是否已經跟Google、Facebook這些跨國企業溝通？他們願不願意配合我們臺灣的規範？"],["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報告委員，其實剛才召委也問過類似的問題，數通法從2017年討論到現在，我們為什麼要到6月才提出來？委員剛才所提的資料就顯現出，這五年來，世界各國對於數位立法的變化很多，尤其是錯假消息，還有包括兒少的議題、仇恨言論的議題，這些所謂的網路霸凌議題非常非常地多。基本上來講，數通法在我們內部已經有草案，沒問題，最後我們會希望在6月底把它提出來，就是因為我們的數通法裡面有兩個主要特徵，一個就是平臺責任、平臺問責的問題；一個就是所謂網路執行的議題。那我們在立法過程中，也跟各部會做過相關的溝通，的確各部會有很多網路的相關執行希望我們配合，不過很多的相關要件、程序要怎麼訂，的確我們意見也不太一樣，我知道委員向來非常關心網路上的性私密或是兒少議題，那這個東西又涉及到法務部所謂的四法議題。"],["范委員雲：四法部分，我們那天的重點也是在24小時內移除，後來陳時中部長當場有同意，還是要有24小時的規定。我剛剛跟您講的，不管是歐盟、德國，像德國就很清楚，兒童色情、性私密影像、侵犯隱私的，還有煽動犯罪、恐怖主義等，都要在24小時內移除，不知道我們的法律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24小時內的規範？"],["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們有類似的規範。"],["范委員雲：懲罰機制是不是有？"],["陳主任委員耀祥：類似的規範有，也有懲罰的機制。"],["范委員雲：公開透明也有吧？"],["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公開透明……"],["范委員雲：就是說這些平臺有責任公開他們的申訴。"],["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的2.0版數通法是大量參考歐盟的DSA，剛剛委員有提到這個部分。針對這個議題，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價值其實都有，只是說，第一個構成要件要怎麼定，第二個是程序，還有各部會要怎麼去處理的問題，所以為什麼立法有時候會產生比較延宕的情況……"],["范委員雲：時間沒關係，甚至6月就要推出來的這幾個部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與業者再三溝通，不過業者當然有他們自己不同的看法，有些價值，比如說兒少色情，這在全世界大概沒什麼太大問題，但有些言論到底是不是所謂的仇恨言論，還是所謂言論自由的問題，的確就有不同看法。"],["范委員雲：當然，但是公開報告內容和申訴就很重要。"],["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要求。"],["范委員雲：剛剛講，在德國，對於仇恨言論那些有爭議的，7天之內就要做決定，然後決定的內容必須公開才能課責。"],["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本身是留德的，德國那部法律也面臨很多違憲訴訟的挑戰，所以這也是……"],["范委員雲：當然，我想這些平臺一定會提出違憲訴訟，但是你們確定有處理這個部分？"],["陳主任委員耀祥：處理是有一定的機制，但是日期、時間這個部分來講，就是緊急處理這個問題……"],["范委員雲：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問你時間，我就是問有沒有這幾個部分，有喔？"],["陳主任委員耀祥：這種處理機制會有，因為這在平臺責任上本來就是應該要處理的問題。"],["范委員雲：好，因為我還剩一點時間，想請問三位對於法律如何在兼顧言論自由的情況避免錯假消息？性私密的部分，我就先不問了，三位的看法可不可以簡單在兩句話之內告訴我好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我覺得法律在這裡應該要扮演一定的功能，就是課予平臺一些揪錯的責任。"],["范委員雲：要課予平臺責任，也要有懲罰機制吧？"],["王正嘉先生：對。"],["范委員雲：Google和FB不會說對臺灣來講的話，我們特別難以處理嗎？它在澳洲都要被處理、在歐洲都要被處理了，對不對？另外兩位呢？請問王怡惠女士，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們如果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它的確就是從平臺這邊下手，然後去做一個問責的動作。"],["范委員雲：好，謝謝您。請問陳崇樹先生。"],["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兩點補充，假消息的處理是識假、破假、抑假、懲假，識假的部分是加強全民的識讀，懲假的部分，羅政委有召集相關部會把相關……"],["范委員雲：我問您的意見，不是問羅政委的意見，好嗎？"],["陳崇樹先生：是。"],["范委員雲：會處理喔？要課予平臺責任，還有懲罰機制？"],["陳崇樹先生：有。自律部分，兒少部分一天就可以下架了。"],["范委員雲：兒少已經有處理機制了，謝謝，我們會繼續監督。"],["主席：請趙委員正宇委員詢問。"],["趙委員正宇：請問王教授，NCC職掌的相關法規比較偏向於民法，我看了一下資料，你是刑法領域的專家權威，要怎樣在法規體制下發揮你的專業能力？請說明一下好不好？"],["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報告委員，刑事法是我的學術專長，事實上我在擔任教授之前也當過10年的律師，所以法律這個部分對我來講，一般的法律大概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對我來講，新聞傳播部分確定是我比較弱的部分，可是我在資歷裡面有提到，我是在……"],["趙委員正宇：請教一下，NCC職掌的法令哪邊要修正或增訂，你有沒有看過？就是現行NCC裡面的法令。"],["王正嘉先生：有，我看過了。"],["趙委員正宇：看過了，那你覺得哪些要修訂和增列？有沒有？"],["王正嘉先生：委員是說現在的NCC法令？"],["趙委員正宇：對。你不是說你看過嗎？"],["王正嘉先生：剛剛大家有討論到數位平臺管制法，我覺得這是比較迫切需要的一部法律。"],["趙委員正宇：還有沒有？那我說一下好不好？衛廣法第二十七條，製作新聞違反事實查證的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NCC才有權處罰，你覺得這樣對嗎？我問你，製作新聞本來就要查證事實，這個很重要，看有沒有損害公共利益，觀眾如果接收這些錯誤的訊息而產生錯誤的認知，我認為根本不需要加上「致損害公共利益」這幾個字，你覺得呢？本來就應該要查核這些事情、要查證，結果沒有，甚至還亂講一通，觀眾認為他講的是真的，你覺得這幾句話要加嗎？"],["王正嘉先生：報告委員，根據這個法律的條文，如果目前立法院訂的條文是這樣子，以NCC一個行政機關的立場，不照這樣做的話，將來這個裁罰是有可能被行政法院推翻的。所以，關於這個部分，如果立法院把這樣一個條文修正了，NCC當然就會遵照實施。"],["趙委員正宇：對嘛！最重要是問你後面的，修正的話，你認為可以嘛，對不對？我剛剛講了，廣播或是電視在播報新聞的時候，本來就要善盡查核的能力，是不是？"],["王正嘉先生：對，據實報導一定是新聞媒體的一個使命。"],["趙委員正宇：你支持要修正嘛，是不是？另外，第四十四條只規定業者更正錯誤的新聞，然後NCC就沒有權力裁罰了，你覺得這樣也對嗎？"],["王正嘉先生：因為有些法律的規定其實是顧慮到比較全面，有時候比如只是一個小小的錯誤……"],["趙委員正宇：怎麼會是小小的錯誤？我們的行政院長當總統了、中共打過來了、陳主委被人家換掉啦！怎麼今天還坐在這邊？這叫小小的錯誤嗎？"],["王正嘉先生：所以這必須要有一定程序去查證，我會覺得……"],["趙委員正宇：等你查證完，人都完了！有沒有道理？"],["王正嘉先生：是，因為以法律的立場而言，程序的正義也是重要的，所以說查證之後，如果確實情節比較重大，當然就是按照法律……"],["趙委員正宇：第四十四條還提到民眾如果讓業者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必須自行提告，這就等於受委屈的民眾要自行提告，對付大型的業者，這樣有道理嗎？"],["王正嘉先生：其實對於平臺的管制，在NCC的立場，或者是在國家的立場、在憲法的立場……"],["趙委員正宇：好啦！你不要講了，我就請教王教授，你有沒有傾向NCC有裁罰的權力？"],["王正嘉先生：有，我覺得有。"],["趙委員正宇：有必要嘛，對不對？"],["王正嘉先生：是。"],["趙委員正宇：陳主委一直覺得沒有必要，但你也支持嘛！這些都是亂象，而且這些法規都是以前訂的，我常常跟人家講，現在已經民國了，還拿清朝的法律來用，我常常講笑話，就好像電視上講的，拿明朝的劍來砍清朝的官，這不符時代嘛！要與時俱進、要更正嘛！是不是？"],["王正嘉先生：是。"],["趙委員正宇：我覺得你們行政部門一定要支持，我們是立法委員，什麼叫立法委員？就是我認為法律不夠嚴謹、對民眾有損害的時候，我們要提出來修法，行政單位應該全力支持，不是亂修，是不是？"],["王正嘉先生：是。"],["趙委員正宇：一定要全力支持，要保護民眾，不管民眾是個人，還是團體，都是一樣！就像我剛剛講的，我如果說陳主委昨天已經被換掉了，怎麼今天還坐在這裡？我就說他領導能力不佳，然後又怎麼樣，講了一堆，但我今天再說更正，我還不用道歉，就只要更正，說昨天不應該這樣講，只要更正錯誤，這樣就好了！但這樣不對嘛！我剛剛說了，業者要善盡責任、要審查，看有沒有與事實不符，這個很重要，本來就要做這些事情，結果沒有做，還要人家自己去提告，業者只須更正，NCC就不用罰了，那每個人也可以這樣嗎？所以NCC要有裁罰的權力，這很重要，謝謝。"],["王正嘉先生：是。"],["趙委員正宇：你支持嘛？"],["王正嘉先生：是。"],["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詢問。"],["張廖委員萬堅：謝謝主席，我要先請被提名人王正嘉教授。王教授好！今天來審查通傳會委員被提名人，我特別發現你的專長是刑事法、新科技與刑法，還有網際網路言論自由刑法這方面？"],["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委員好！是。"],["張廖委員萬堅：這讓我想到，在2017年的時候，通傳會其實就曾經送了數位通訊傳播法，一讀也審查出了委員會，後來考慮到網路言論的空間比較大，是不是在管制的這個條件或者是管制的方式上會侵犯到言論自由？但是我們臺灣又面臨一個問題，境外有敵對勢力對臺灣的網路攻擊或者是假消息，或者是所謂的認知作戰，數位部分我們有廣播電視法，像電視、廣播都有規範，唯獨網路。今天我們看到報紙又講到，連中共都會利用臺灣的青年網紅來做認知作戰，譬如平常就報導一些大陸的山水什麼的，都是一些好玩的東西，年輕人就喜歡，可是呢？比如現在疫情緊張了，開始有很多假消息、負面的觀點，這些網紅也會跟著放大，到底有沒有跟他合作？這又涉及到法規是不是禁止的問題，不管是我們將來會提數位通訊傳播法，或者是現在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者是相關的條例裡面，我們怎麼樣去禁止或怎麼樣去處理？我想聽一下教授的看法，臺灣現在的網路這些假消息實在是擾亂民心，尤其你看最近快篩試劑來了，也有很多假消息，你覺得應該怎麼樣子來管？"],["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的提問，因為假消息這個問題其實是全球性的問題，不是只有我們臺灣，因為現在網路上的一個管制，誠如委員畫面講的這個，目前的法律是還沒有通過，可是我個人覺得，在法律通過之前，像這樣一個假消息，事實上可能有兩方面，第一個是，我們一般民眾媒體識讀教育能力的提升……"],["張廖委員萬堅：請陳主委一起上台好了。我想媒體識讀這是一定要的，其實我自己都感覺，我們沒有任何法規的情況下，我們自己本身受眾也會去評核，但問題是，你靠這個機制坦白講平常還好，萬一發生戰爭的時候怎麼辦，或者其他的特殊狀況怎麼辦？"],["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剛才委員所關心的這個重要議題……"],["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這一屆會不會做？提名3個新人進來之後，會不會再重新提數位通訊傳播法？"],["陳主任委員耀祥：數通法我們本來草案就已經在手裡了，6月底以前，我們希望把這個數通法草案提供出來，供各界討論完以後再收尾，是這樣的方法。"],["張廖委員萬堅：上次那個問題你們現在解決了沒有？譬如你們覺得有一些網路社群像FB或LINE，要課責問題對不對？就是它如果有一些假消息、假訊息掛在上面，一直沒有被拿下來，到底是那個人的個人行為，還是那個網紅……"],["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這個就是有很多Notice∕Take Down的問題，是安全桿條款的問題，就是我通知了平台業者，平台業者有沒有照這個問題去處理？如果他沒有去處理，當然就有責任歸屬……"],["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現在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陳主任委員耀祥：裡面有類似的條文都有，委員剛才講到那個所謂小粉紅或者是所謂認知作戰的議題，有些法案已經不是我們的層次，已經到國安立法的議題了……"],["張廖委員萬堅：是，我瞭解，但是就一般的也會，譬如現在的網紅，不是只有會涉及到國安問題啊！他們互嗆、買東西還會揪眾、危害社會治安，譬如他看到一個公共議題，我是義憤突然有一個社會的形象，他本身搞不好就是搗亂分子，就是社會形象不是很好的人，他可以揪眾去討公道。"],["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網路內容的議題，有時候就會回到譬如犯罪就有犯罪議題，兒少就有衛福部的兒少議題，網路的議題其實是一個聯防的議題，不是單一部會的議題……"],["張廖委員萬堅：我瞭解，你們要做一些法律框架或者一個原則規範，尤其這些社群網站現在年輕人大量使用，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張廖委員萬堅：它應該要有一些管制或者有一些規則，現在數位通訊傳播法目前的整個進度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草案都已經出來了。"],["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到底什麼時候要送？"],["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就是剛剛講說，希望在6月底以前把這個案子先提出……"],["張廖委員萬堅：6月底？"],["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我們跟各部會溝通過，也跟業者溝通過，最重要是那個社會溝通要充分。"],["張廖委員萬堅：對啊！你那時候有提，說NCC 3位委員新上任之後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要整合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當時的確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為什麼？我們1.0版當時是一個基本法的概念；2.0版以後變成作用法，所以它會有一些裁處或處罰的規定，這個東西都要……"],["張廖委員萬堅：接下來我要問你第二個問題，就是我們都在討論華視的問題，當時你說要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坦白講，我本身也是媒體出身的，我是很支持，可是華視就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它是公不公、民不民。那我想問一下，包括法律專長的王候選人，到底華視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張廖委員萬堅：主委，我先請教王被提名人。"],["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王正嘉先生：第一個就是，我們看到華視這樣一個作為，當然是一個很大的疏失，但是因為我們以一個行政機關的立場是說，要去調查清楚它這個疏失的原因，還有它怎麼樣造成的？瞭解造成原因之後，才有辦法再去做一個裁處，因為我們應該把事情……"],["張廖委員萬堅：好，我知道你的答案。"],["王正嘉先生：是。"],["張廖委員萬堅：我問一下主委，那你認不認為華視現在有沒有辜負NCC的期待？"],["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NCC，我覺得公廣集團是全民的……"],["張廖委員萬堅：當然。"],["陳主任委員耀祥：當時表現好……"],["張廖委員萬堅：你當時給它機會，現在的問題還在進行中，一下子陳建仁要變成美國副總統。其實將來3年後也是一樣要換照，今年8月要評鑑，對於它公不公、民不民的困境，你們在評鑑的時候會不會提出建議？"],["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基本上因為這涉及文化部職權的問題，最主要是說，現在公廣公司基金會董監事已經出來了，最重要對公廣集團未來的發展跟政策上來講的話，公廣這邊應該有它的一個說明。"],["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它要補人力，它連年虧損，它現在公不公，它有一部分民股，它又不能接受公家補助……"],["陳主任委員耀祥：公家機關當然可以在整個評鑑換照裡面提建議沒有錯，但最重要的政策性的東西是文化部的……"],["張廖委員萬堅：我希望你們好好地能夠提出公正的一些建議，譬如現在你說52台給了華視，至於華視目前市占率也差不多4成，目前有線電視有64家，其中也只有4成左右讓華視上架了，其他是沒有的，現在同頻不同台，這可能嗎？你們現在政策會不會改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我們委員會要討論，因為這是個案的議題，我們7個委員要去討論……"],["張廖委員萬堅：就是定頻嘛，哪一台就是哪一台？"],["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再三強調，我們是希望在那個新聞區塊裡面來講，有一個公跟私……"],["張廖委員萬堅：會不會52頻道就是4成是華視，然後1成是臺視，或者2成是其他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個個案我們要委員會討論，這是個重要個案的決定，這個我們必須受……"],["張廖委員萬堅：王被提名人的看法呢？你知道嘛，有線電視64家因為每家不一樣。"],["王正嘉先生：因為我們之前在聽取NCC簡報的時候，我覺得定頻這是一個大方向、是對的方向。"],["張廖委員萬堅：對。"],["王正嘉先生：但是因為這個又扯到各家業者，他們今天來申請的時候，不一定每個業者都會遵照這樣子去做。"],["張廖委員萬堅：好，我想這個問題也應該好好地去思考一下，定頻我當然覺得大方向是對的，可是現在發生這樣，它的執照也是要到一定的程度，你說要有線電視業者一定非得受眾去接受，這樣子有問題，那空頻也不是辦法，所以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我希望你們好好討論一下。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秀寳詢問。"],["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想請3位被提名人。謝謝3位被提名人！今天是委員會聯席審查通傳會委員提名，現在本席想先針對關於通訊網路以及基礎設施布建的議題來請教被提名人的意見。這兩年來由於疫情的關係，臺灣民眾網路使用率大幅地提升，根據最新一期臺灣最新網路使用報告指出，臺灣使用網路的人口已經達到2,172萬人，相當於全臺9成的人口。在上個禮拜，即10日的時候，不少台灣之星的用戶反映，不管他們是4G或5G都收不到訊號，台灣之星表示是受到台電設備故障的影響，造成基地台訊號不穩定，使得用戶的權益受損。因為國內的通訊網路訊號，主要是靠基地台的基礎設施布建來傳遞，但是在比較偏遠的地區或是地形比較複雜地區，網路覆蓋率就比較低。台灣之星這個事件顯示基地台在傳遞網路訊號，難免會有一些先天上的限制，或是遭人為破壞，或是外在影響的可能，未來各界都期待透過低軌衛星網路來進一步補足地面網路設施傳遞訊息的效能。目前臺灣也正在穩健發展低軌衛星通訊，以臺灣的地形跟地理位置及戰略考量，低軌衛星通訊絕對是我們要積極努力的目標。如何讓低軌衛星的通訊效能能夠像地面基地台這樣的通訊狀態來發展，也就是以後低軌衛星要達到怎樣的規模、布建，才能實現。針對這部分，我想請教王怡惠及陳崇樹兩位被提名人。"],["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們知道臺灣的電信發展向來是技術中立，不同的技術演進，我們會去看它的發展，就衛星通訊目前來講，大概被視為是5G的替代性、補充性的，也就是它們其實是互補的。誠如委員剛剛所提到的，臺灣因為地形的關係，在有些地方可能固網不太好布建，那時候政府就推動使用無線通訊，所以會有一些偏鄉的補助計畫，包括5G的補助。就我了解，有關低軌衛星相關的頻率分配草案，目前已在進行，也會有公開說明會，應該就是穩健地去進行整個布建工作。謝謝。"],["陳委員秀寳：其實低軌衛星在我們國家是勢必要發展的一個方向，不管是戰略位置、戰略的考量，或是其他種種的考量。接下來我想請教陳崇樹被提名人，未來對於通訊衛星網路資源的分配及管理上，您有怎樣的看法？"],["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跟委員報告，有關低軌衛星的開放，我們目前正在徵詢相關的意見；確實如委員所提到的，台灣之星的案子凸顯了一個事實─衛星通訊系統的韌性最好，不過它頻寬還是比不過我們現在地面上的行動通訊，所以初期它在市場上會有一些替補的作用……"],["陳委員秀寳：就是要互相搭配。"],["陳崇樹先生：對。"],["陳委員秀寳：現在我們整個低軌衛星的發展，還在初階的階段，我們不能只是實驗性的去研發單顆或發射兩顆衛星，這樣就算了；未來我們的整個發展要有一個相當的規模，才能發揮它的效能，應該發展成像星鏈或星狀這樣的狀態，才能真正強化我們的衛星通訊。短期之內，國內的這個產業技術是不是能夠接軌？還有，我們如何跟國外業者來合作這一塊？我們是不是有一個遠景的規劃？"],["陳崇樹先生：跟委員報告，經濟部對於這一塊早已啟動，也有一些相關的配套處理，特別是整個衛星系統，不管是同步衛星或低軌衛星，在產業鏈的製造及發展部分，其實國內早在波灣戰爭的時候，相關的廠商就有一定的能力，經濟部對於這一塊也持續在投入，所以不管是降頻器、碟子接收或是末端的一些IRD等等，國內產業都有一定的基礎。低軌衛星的開放也是國內產業的一個機會。以上。"],["陳委員秀寳：謝謝被提名人。不管是為了我們國家戰略安全的考量，還是國內整個通訊的穩定，其實民眾跟產業都非常的期待；也希望我們的被提名人在赴任之後，能夠與相關部會共同來推動這個部分。","接下來要請教的議題，剛才也有委員關心過，即很多的假消息、網路素養及網路隱私意識的議題，隨著臺灣民眾使用網路頻率提高，網路行為當然也會越來越成熟，民眾對網路安全、隱私等議題的意識也會提高。根據我們報告中的另外一個數據指出，臺灣有近半數民眾擔心網路假消息猖獗，讓他無法分辨真實或虛假；另外有31%的民眾很在意，是不是會有第三方濫用手上的個資。針對這個部分，本席想請教王正嘉被提名人，有關網路素養的部分，對用戶在使用上、在資安上要如何管理及規範，您有什麼樣的看法？"],["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誠如剛剛前面幾位委員所提到的，我們現在的數位傳播法已經納入可以對網路平臺做一些控管及糾錯的機制，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繼續推動下去。"],["陳委員秀寳：謝謝，因為本席的發言時間也到了，所以在這個部分，希望未來能跟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合作，對網路素質以及隱私意識的提升，大家要多做努力。謝謝。"],["主席：接下來請高金委員素梅詢問。（不在場）高金委員不在場。","請王委員婉諭委員詢問。王委員發言完，我們休息10分鐘。"],["王委員婉諭：因為時間有限，所以等一下就幾個部分，希望各位簡單回覆就可以了，然後表達一個態度是否支持。首先要向三位被提名人及主委請教的是，過去在發生重大社會事件的時候，我們的新聞媒體經常在未確定嫌疑犯的狀況下，就先入為主的歸咎或推論是精神疾病者所為，這其實就違反了新聞製播的事實查證原則，同時也因為這樣子的標籤化、去脈絡化，漸漸加重大眾對於精神疾病者的污名化與歧視，讓這些精障者深受恐懼，同時也影響整體社會對於精障者的不友善態度。所以，我們在精神衛生法的修法裡面，即提出通訊主管機關應該要來監督廣播電視，及其他該主管機關轄下的這些媒體報導，避免用這樣歧視性的稱呼或是描述，以及與事實還不確定的情況下，與事實不符的處理，讓人產生歧視或偏見的文字。請教三位被提名人及主委，是否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未來是不是能夠朝這個方向來進行？"],["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本來就是人權議題，我們本來就有要求，像衛星公會的製播原則裡面，對於精障或其他所謂的歧視性用語都應該避免，這是法律的問題，也是人權的議題。"],["王委員婉諭：所以是支持這樣的修法？"],["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王委員婉諭：另外三位被提名人是否也支持？逐一簡單回覆即可。"],["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我也支持這方面的一個修法方向。"],["王委員婉諭：好，瞭解。"],["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也是支持，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支持，媒體本來就要促進公共利益。"],["王委員婉諭：在保護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之下，對主管機關也同樣希望能夠賦予新的責任。過去我們看到在製播重大社會案件的時候，時常出現的不當畫面，比如現場的照片或者遺體的畫面、甚至行兇的畫面，不斷地重複播放。當然我理解媒體有報導事實的必要性，但如何報導事實，我覺得就有思考的空間；尤其我們常常看到臺灣的媒體可能都會有當時事發現場的照片、遺體的照片，或者剛才提到的行兇畫面，反觀一些媒體自律做得比較好的國家，他們可能只會用口述的方式來描述發生了什麼事情，可能只有嫌疑犯的大頭照，所以相對來看，我們也應該來做處理，包括2018年的國是會議上，也提出很多的討論；2020年我們上任之後，也在總質詢中質詢過蘇院長，蘇院長當時就表示，如果媒體不能自律就重罰，法不夠就修法。其實我們上一次在NCC被提名人的質詢中就問過他們問題，但一直到現在，我們看到仍然只有事後的處理機制─如果有這樣的畫面，會要求他來檢討或未來要做改善，但是我們卻沒有看到具體的說明，未來要怎麼積極的來讓這些事情不再發生。","同樣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法草案也在今年送進立法院，也終於排審了，就如同各位現在所看到的版本，我們提出來，報導犯罪事件應該要維護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隱私、名譽以及相關的責任，除了自律之外，也應該加強教育訓練的部分。請問這幾個部分，是不是我們未來可以積極協助的部分？各位是否支持這樣的立法條文進入到我們的法案當中？"],["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我們要求媒體自律、要求媒體尊重這些犯罪被害人的家屬，這些相關的議題，我們目前就在做；只是我們現在運用的是所謂的自律機制，如果自律不足，我們依照相關法律用他律，用處罰的方法去處理。委員在相關的修法裡面，要把這些構成要件或程序更明確，我認為應該是支持。只是就這個部分來講，很多也涉及到新聞自由的問題，我們目前的作法是先要求業者自律；另外一個就是他律，也就是跟業者之間，希望透過溝通方法去處理。在新聞呈現上，他們要避免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這些法意或是公共利益的問題。其實這些一直都在做，只是有些東西可能還沒達到委員們要求的這麼高的程度，我們會不斷再精進。"],["王委員婉諭：瞭解；另外三位是否也能夠支持這個方向？我覺得特別要思考的是對被害人的影響。"],["王正嘉先生：很支持，其實2017年我在臺大法學論叢有一篇文章，也是在討論這方面的問題。我覺得有一些東西要釐清，像隱私、名譽，基本上它涉及到的是一個刑事犯罪，而NCC這邊管的是媒體自律的部分，我覺得兩邊要相輔相成的進行。"],["王委員婉諭：瞭解。"],["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這部分我比較不熟悉，但我覺得基本原則就是媒體的治理，即：自律、他律跟法律，應該是一起去推動這個事情。"],["王委員婉諭：瞭解。"],["陳崇樹先生：支持。其實不管是行政院性暴力四法的制定，還包括其他部分，相關部會如衛福部都有找NCC來對相關法條進行研商。"],["王委員婉諭：瞭解。","接下來想請教主委，未來是不是能更積極來處理；的確我們是靠自律和他律，但有很多模糊的空間是他律可能還沒辦法規範，自律恐怕又不足的情況，NCC作為主管機關，能否在一些案件發生之後來說明釐清，並且來跟媒體溝通？比如我們過去常常看到的是被害人及家屬住家的部分，就被新聞媒體暴露出來，像這種比較沒有跟公共利益相關的部分，主管機關能否用類似例式的說明來跟大家溝通、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部分如果要入法的話，基本上我們配合衛福部或法務部或相關部會，對媒體自律這個部分如何去強化它，尤其像委員剛剛所講的，跟公共利益無關的部分，如何透過自律去減少或是避免這種情況，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事情，也要不斷的精進處理。"],["王委員婉諭：瞭解。另外，我們看到NCC增加了網路傳播業務，列為你們所屬之下；但對最近一直談到的私密影像部分，其實私密影像以及網路傳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它傳播得非常迅速，我們如何能夠及時下架。這次在行政院的性侵害防治法草案以及兒少版本裡面都提到，未來有這些性侵害的犯罪嫌疑或所規範的嫌疑情事下，就應該在24小時之內先行限制瀏覽，或是移除與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請問這部分我們現在能夠做得到的嗎？它包含所有的樣態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在網路上的樣態非常複雜，也有很多種類型，基本上我們對所謂的網路平台業者，會課以Notice and take down─由我們通知跟下架的這個部分","，就是用課以平台責任的方法去處理這個議題，其實這些相關的程序性都有。像這一類特別法的立法來講，如果有的話，我們也會予以尊重，並且去處理。但最重要的一點─網路是一個聯防的概念，NCC還要跟其他相關部會去配合處理這個議題；至於網路執行這一塊，當然在網路時代裡面，及時性跟快速是很重要的。"],["王委員婉諭：因為時間有限，本席希望各位能去思考，如何使其能夠實際執行，我想大方向大家都一定支持，但執行起來其實是非常困難，如何落實是NCC未來的工作，我們希望能夠一起來努力。"],["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顯智詢問。"],["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首先要肯定三位被提名人都在時間內配合回答問卷，這對國會妥適行使人事同意權，其實有非常積極重要的意義。依照NCC組織法的規定，會議的決議要有委員總額過半數的同意，即不論同意與否都能夠提出自己的意見書，這跟大法官的解釋是一樣的，這其實就是在強調並且尊重委員的參與和意見的制度。不過我們發現NCC目前的決議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沒有每一個案件都進行表決程序並紀錄委員的意見，即便後來我們在這個紀錄裡面看到有委員已經提出不同意見書，並且在會議紀錄裡面紀錄委員的意見等等，這個案件竟然還沒有進行表決，就算有逐一詢問每一位委員的意見，比如我先詢問甲，再詢問乙、再詢問丙等等之類的，但在討論過程中，後面發言的委員意見可能會說服前面的人，前面已經發表意見的人，後來也有改變見解的可能性。對於會議的過程，大家都很清楚，一定要先經過討論，後面才接著表決，如果因為討論的時候，積極表示反對的人比較少數，就省略表決程序，然後就宣布通過，後面可能會引發非常嚴重的爭議。","事實上，同樣適用於NCC會議的，還有內政部所頒布的會議規範，也非常清楚詳細的規定無異議認可的規範，包括徵詢無異議─要求主席積極的徵詢有無異議，主席必須問到底有沒有異議，而且要等一下，還不能夠馬上宣布；如果有異議，當然就要進行表決，表決還要呈現出贊成者是誰，反對者是誰，如果是對事的投票表決，還要記名投票。如果用這個會議規範的標準來看NCC過去的會議紀錄，事實上NCC並沒有在會議紀錄中清楚的呈現我剛剛講的決議方式，到底是用無異議認可，還是表決的形式？也沒有清楚的呈現徵詢的過程，更沒有呈現最後贊成和反對的人是誰。這是一個非常粗糙的流程，當然也容易引起爭議。","本席現在具體請教各位被提名人，首先請教王正嘉被提名人三個問題，是否贊成委員會決議的方式？一、如果討論的過程有不同或保留意見，均以記名表決決議，以杜爭議？"],["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委員剛剛提的那個會議過程，我是不清楚，但是以我自己的經驗，比如在一些委員會開會的時候，無異議的這一個表決，是一種表決的方式；我看通傳會的會議紀錄裡面，其實我們是可以出具不同意見書或協同意見書……"],["邱委員顯智：是，你說的是第二題無異議的過程，我現在問的是第一題，如果討論過程有不同的意見或保留的意見，事後他也出具不同意見書，均以記名表決決議，以杜爭議。那麼你的立場是什麼？"],["王正嘉先生：我覺得這要看情況。"],["邱委員顯智：如果是已經有不同意見了。"],["王正嘉先生：一半一半左右，總共有7位委員的話，主委不投票時，3位、3位，我覺得這時候可能必須要……"],["邱委員顯智：所以要表決嘛！不同意見要表決，這是最起碼的會議規範，所以這第一題沒有問題。第二題，如果討論過程無不同，就是你剛剛講的，沒有不同或保留的意見，主席仍然應該徵詢有無異議，會議紀錄並應記載徵詢時間及在場委員，這你同意嗎？我這是會議規範照抄。"],["王正嘉先生：我剛剛就提過，無異議的表決是一種有效的表決方式。"],["邱委員顯智：無異議的情況下，主席是不是應該還要徵詢有無異議？我現在問的是程序，你支不支持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王正嘉先生：是，如果是比較重大的議案或許……"],["邱委員顯智：這是最基本的。","第三題，會議紀錄應記名表決結果，記載各委員是贊成、反對或棄權。"],["王正嘉先生：我覺得不一定是這樣，如果是你談的那個議案，那個內容非常長，還有很多的附帶條件。"],["邱委員顯智：我是說表決結果，會議紀錄應不應該記名誰贊成、誰反對、誰棄權？"],["王正嘉先生：我沒辦法在這邊回答，我不清楚。到底通傳會的會議規則是怎樣。"],["邱委員顯智：沒有記名的話，大家怎麼知道到底誰贊成、誰反對、誰棄權。","再請教王怡惠被提名人，一樣這三題，第一題你的答案是什麼？"],["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的立場跟剛剛一樣，基本上我們去看會議規範，會議規範其實就是過半數同意，我們也知道每個個案……"],["邱委員顯智：如果討論過程有不同或保留意見，是不是應該記名表決決議？"],["王怡惠女士：如果爭議性比較大的話，會比較周延。"],["邱委員顯智：題目就這麼簡單，就是不同意見要記名表決，你支持嗎？"],["王怡惠女士：但有些時候無異議的這種是為了會議效率，看個案的情況。"],["邱委員顯智：無異議是第二題，無異議的處理過程，主席應該徵詢有無異議，會議紀錄並記明登載時間和在場委員。"],["王怡惠女士：如果是無異議的話，當然還是要徵詢。"],["邱委員顯智：對嘛！要徵詢，給大家時間反應。","第三題，會議紀錄記名表決結果。"],["王怡惠女士：我們知道通傳會是合議制，它的會議規範就已經說了，如果在決議作成之後，你還可以提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我覺得這在規範都有。"],["邱委員顯智：請第三位也回答一下，主秘你最清楚了，一、二、三題的答案是什麼？作為我們投票的參考。"],["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我的答案跟王教授大概一致，第三題比較保留，因為跟實務上其實可以達到的目的都可以達到，我對一、二題是完全支持。"],["邱委員顯智：所以你對一、二題是完全支持。","再請教主委，支不支持、贊成未來依循上開的方式來辦理？主委，這是最基本的會議程序。"],["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我們從頭到尾在討論附款，到最後都還有確認每個委員的意見，我們有兩位委員表示不同意，他要寫不同意見書，寫得很清楚。其他的委員，你可以看我們的逐字稿，基本上他們表示同意。"],["邱委員顯智：那是這個案件，我現在說的是未來，假設這三位獲得同意之後，NCC到底要怎麼做決議？因為NCC的決議將來行政法院審查也是會非常尊重，決議的方式是大家所關切的，第一，討論過程有不同或保留意見時，是不是以記名表決的決議以杜爭議？"],["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你看我們的組織法裡面是以委員的同意，所以我們開會的時候是每位委員逐一表達意見，然後表示同意，共同作成一個行政處分。"],["邱委員顯智：現在狀況是說已經有委員不同意了，二的部分是無異議的部分，一的部分是已經有委員表示不同意了，是不是要表決？"],["陳主任委員耀祥：要不要表決，我們當場由7個委員共同決定。"],["邱委員顯智：主委，這是會議規範，剛剛王教授也清楚的表示他贊成。"],["主席：邱委員，不好意思，你已經講9分鐘了，你講一倍以上的時間了。"],["邱委員顯智：最後一句話，這個部分其實是會議規範跟NCC表決程序的規範，應該是以這樣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作成同意不一定表決。"],["邱委員顯智：如果已經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書了，到最後還沒有辦法去進行表決時，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瑕疵。"],["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向來不同意見書也沒有表決。"],["主席：請劉委員世芳詢問，劉委員詢問完之後，我們處理臨時提案。"],["劉委員世芳：三位大概都了解，擔任我們國家的獨立機關裡面的委員，我們不能講德高望重，但要有一定的專業基礎，但是我們仔細來審視一下，請三位委員來，大概也有考量到NCC未來的職掌已經在轉變當中，原來的三位委員專長是在網路資安和通訊傳播監理，新任的三位被提名人、未來的委員，專長大概在網路言論、電信政策及通訊傳播監理這三個地方。我認為這樣的考量，當然也有考量性別平等和南北比例，但是我們也要了解到擔任獨立機關的委員，其實也要注意到所謂的旋轉門條款。先請教王怡惠副研究員，之前你曾在私人銀行待過，未來如果有類似私人的關係來找你關說的話，你能不能保持你的旋轉門條款裡面應該中立的原則處理事情？"],["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劉委員世芳：因為你有提到電信政策，電信政策是相當多的競爭，尤其未來可能很多行動電話、通訊傳播跟這個都有很大的關係，而且背後有很大的商機。"],["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們在臺經院做研究的時候，通常還是從學理方面去看，然後去看其他國際的發展和相關的政策，未來我本人還是會維持獨立、公正、客觀的立場去看這個東西。"],["劉委員世芳：你也了解在公務機關裡面有所謂的旋轉門條款吧！這個部分可能要麻煩你們能夠遵守。"],["王怡惠女士：是，一定。"],["劉委員世芳：最近在立法院，尤其在NCC的每次報告裡面，常常被提到有關鏡電視的申設，我相信三位，尤其有一位已經在NCC待過一陣子，一定了解其中的狀況。我想就教三位對於NCC在處理鏡電視的過程中，有沒有任何瑕疵或爭議？扣除掉所謂的政黨意識形態這些東西，就你們的專業來看。再者，請問你們對於兩位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的部分，未來你們有沒有可能遭受到這樣的壓力，然後就不敢提不同意見書？先請王教授回答。"],["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有關鏡電視的爭議，因為目前網路上有些會議紀錄，我有看過。"],["劉委員世芳：你目前還沒拿到NCC所有的官方紀錄？"],["王正嘉先生：還沒有，因為我要8月1日才進來。"],["劉委員世芳：所以你是從網路上看到的。"],["王正嘉先生：是。第一，以我們法律的立場來看，因為還沒有看到內部的卷證，我比較不好去評論這件事情。"],["劉委員世芳：這跟你的法律專業有關，未來在審查上，例如上次審查鏡電視的過程當中，這很奇特，NCC的委員會會議紀錄提出所謂的負擔及保留許可廢止權的附款，這個你知道吧？"],["王正嘉先生：我知道。"],["劉委員世芳：請你就專業來解釋一下這是指什麼意思。"],["王正嘉先生：這就是附條件的行政處分。"],["劉委員世芳：也就是說這是NCC的委員會通過的時候給的行政裁量權，對不對？"],["王正嘉先生：對。"],["劉委員世芳：如果NCC給的行政裁量權，未來鏡電視不管是現在經營的結構或未來發生什麼樣的狀況，是不是NCC就可以直接引用負擔及保留許可廢止權的附款來加以做行政上的處分？"],["王正嘉先生：對，就理論上來講。"],["劉委員世芳：那你有可能碰到，你被提名通過之後，未來的NCC就可能碰到這些，麻煩你再申論一下我剛才提問的，裡面有兩位現任的委員即王委員和林委員提的不同意見書，你大概有看到。"],["王正嘉先生：我看過了。"],["劉委員世芳：你贊同他們的說法嗎？"],["王正嘉先生：他們提的主要是從傳播市場這一方面來切入，傳播市場到底飽和了沒有，我個人覺得必須要再看更多的資料。"],["劉委員世芳：所以你對兩位委員的看法也是保留？第一，你在傳播市場上得到的資訊不多，是不是？"],["王正嘉先生：對。"],["劉委員世芳：我了解你的想法了，你們都講得很保守。","再請教王怡惠副研究員的看法。"],["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對這個個案來講，我個人沒有很深入的研究，頂多只是從報章雜誌。"],["劉委員世芳：但是以後你就會碰到啊！"],["王怡惠女士：但是就我的了解，目前的狀況就是它已經有一個附負擔和保留的廢止權，之後應該還是要依法監理，看它有沒有做到相關的事項來處理。"],["劉委員世芳：如果未來有人再提到NCC要求NCC的委員再重新考量一下，這5、6次的會議紀錄裡面有瑕疵，你會贊同再繼續討論？還是就讓它過了？反正已經討論過了，就沒有問題。"],["王怡惠女士：這可能要檢視相關法規，我的原則還是一樣，一切有法的話，我們先依法處理。"],["劉委員世芳：按照現在法律上的規範，但是你忘了你們幾位都待過行政單位，行政單位有行政單位的規範，行政單位如果認為可行性高，可以解決外面社會上的不安和爭議的話，其實也可以再續行討論。","再請教第三位，你擔任的是NCC主秘的工作，非常了解這個狀況，麻煩你講一下。"],["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第一個問題，就我所知，在行政作業程序上沒有問題、沒有瑕疵。第二個問題，關於有委員提出不同意見，這應該算是相當獨立的，不會影響我們未來任何個案上的行使。"],["劉委員世芳：照你的說法，如果下次再有人提出不同的爭議，變成下次這家公司要換照的時候才會送到NCC委員會來討論，是嗎？你的意思是這樣嗎？其他的就讓其他的行政單位自行處理，例如由內容處或其他處幫忙處理這件事？你的看法是這樣嗎？"],["陳崇樹先生：個案上的新聞臺在未來評鑑換照的時候都有機會來檢視。"],["劉委員世芳：我剛剛有特別提到所謂的負擔及保留許可廢止權的附款，如果按照王教授的說法，這是一個行政上面的裁量的話，未來如果這家電視公司有任何爭議是屬於觸犯到附款，也就是說行政裁量上面需要處理的話，恐怕也需要送到委員會來做比較好的討論，而不是由行政單位自行決定。"],["陳崇樹先生：是，沒錯，其實過往就有一臺電視臺也經過這個程序，後來退出市場。"],["劉委員世芳：這樣才能比較公平。"],["主席：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提案。"],["委員劉世芳等提案：","數位網路為社會運作之所繫，而網路言論、資訊流通、乃至於使用者之人格或權益，皆須「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加以規範。而去（2021）年12月29日，NCC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之後，至今仍無進一步條文版本，爰此，建請NCC於三個月內，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版本送至立法院審議，以保障數位環境之安全。","提案人：劉世芳　　陳秀寳　　林俊憲"],["主席：請問各位委員、行政單位有無意見？","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剛有跟劉委員報告過，因為NCC送到立法院審議要經過行政院，如果換算時間的話，可否給我們改成6個月，原本提案是3個月，讓我們來努力。"],["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劉委員世芳：其實有關數位通訊傳播法，在立法院不分黨派已經有要求NCC一定要做到，我也了解NCC非常負責任，在立法院要回答的時候，其實你們都準備好版本，現在最大的卡關是送到行政院的時候有沒有碰到什麼困難，我們主委不好意思講，我只能這樣猜測，第一個，下半年我們數位發展部要成立，未來跟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相關的，不管是軟體、硬體或資安的部分，恐怕要跨部會，但是我們寫3個月的意思其實是給你一些較大的空間，你本來就有版本了，可不可以請行政院趕快通過對外公布的程序，趕快送過來。主委跟我說希望改成6個月，可是我覺得6個月的時間其實也太長了，假設我們臨時會不開的話，其實3個月就是下個會期，我很希望下個會期可以送到立法院來審議，所以請陳主委看看有沒有機會再跟行政院、包括政務委員討論一下，可不可以縮短這個期程。"],["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李秘書長孟諺：過去因為沒有數發部，所以這些都是由NCC整體負責，現在因為數發部預計在7月份掛牌，所以可能要先跟數發部就這個數位傳播的管理法律確認要如何分工，可能還是需要一點時間。"],["主席：下個會期？"],["李秘書長孟諺：是不是可以在下個會期？"],["主席：劉委員的意思也是你下個會期要送來。"],["劉委員世芳：不要寫6個月，就寫下會期，可以嗎？"],["李秘書長孟諺：可以。"],["主席：但是NCC要在6月底以前送到行政院。"],["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6月底以前一定會把草案公布出來，這個還是要再聽各界意見，例如跨國企業、公民社會和跨部會、跨機關的意見。"],["主席：你什麼時候要送行政院？"],["陳主任委員耀祥：通常來講的話，例如草案公布2個月，我們濃縮一下，所以大概9月、10月才有可能送到行政院，一定是這樣子，這是我們一般的立法程序。"],["主席：下個會期可以送到立法院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下個會期6個月應該是可以送到行政院，沒問題，至於什麼時候會到立法院，我沒有辦法把握，因為這是在行政院的流程。像很多委員提的性私密的案子，其實後來加的議題非常多，希望都在網路上處理，變成我們修完以後，又有不同議題出現，不是我們不想提出來。"],["劉委員世芳：陳主委的講法，我不太能夠同意，如果你半年前送出來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其他的修正條例，立法院自然會幫你修正。"],["主席：已經拖好幾年了。"],["劉委員世芳：不要講月，改成下會期，然後會同數位發展部，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下會期可以。"],["主席：倒數第2行修正為「NCC於立法院下會期內，研擬……」應該是行政院，劉委員，文字要修正一下喔！"],["何委員欣純：於下會期。"],["劉委員世芳：把「NCC」改成「行政院」，秘書長可以嗎？"],["主席：就是「建請行政院於下會期內，將『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行政院版本送至立法院審議」，這樣可以嗎？可以吧！照修正文字通過。","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繼續請賴委員品妤詢問。"],["賴委員品妤：陳主委好。我今天想向你詢問數位治理的問題，不管是假新聞或假消息，現在基本上就是在網路大量流傳，不僅是全球假訊息問題嚴重，特別是臺灣，因為地緣政治的風險，假訊息的課題對臺灣來說更是相當敏感，我們到底要如何去面對棘手的假訊息？目前社會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民間查核機構、事實平臺和政府到底要怎麼因應？NCC到底要怎麼管？這也是本席一直關心的事情。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瑞典哥德堡大學主持的一個跨國學術調查，也就是V-DEM計畫，在今年3月釋出2021年的資料顯示，全世界受境外假消息侵擾最嚴重的就是臺灣，其實從2013年起，連續9年都是排名第一，臺灣不管是言論自由、民主自由或選舉競爭的透明度等各方面，當然可以精益求精，但是我提到這幾樣在世界的排名都很前面，在世界的尺度來看算是表現比較好的國家，事實上，這就會使假訊息有更多的空間散布。","其實你也知道，現在各國都開始主張網路應該要去管理，要去治理，像是歐盟的數位服務法，那NCC去年底也有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的草案架構，這裡面有去要求業者要做到廣告揭露、說明移除貼文和停權的理由、提供申訴機制，業者也有將資訊限制登載在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我想這是第一次首度立法納管跨國的大型網路平台業者，本席非常樂見其成。好，所以我就要問了，剛才我們有處理臨時提案嘛！劉世芳委員的臨時提案是希望這個法規可以在下個會期提出政院版本，確定是沒有問題的？"],["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6月份會把我們現有的版本對外公開，與各界、業者、機關及社會溝通完以後，最後的版本出來就送行政院去審議，我們的立法流程一定是這樣，所以剛才在臨時提案裡面也提到，由行政院在下會期送立法院來審議，是這樣的意思。"],["賴委員品妤：確定做得到嗎？因為看起來，剛才在臨時提案的過程，大家在討價還價。"],["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版本是現有的，但是出去以後會有什麼新的狀況，坦白講，我們也沒有辦法立即把握。因為全世界現在的網路立法，就是剛剛委員所提的，包括歐盟，包括其他國家來講，這些網路大型平台不同的意見或其他相關的，到底要管到多大？因為基本上你要抓大放小嘛！你不可能所有的網路平台都弄，可是現在的問題是假新聞、假消息有時候不是大型平台的問題而已，包括一些小型平台都有可能出現這個問題。剛才委員有提到瑞典，我們在行政院羅政委的帶領之下，曾經與瑞典的國會議員進行座談，他們也非常關心臺灣的假訊息如何防制的問題，哥德堡那個議題都有。"],["賴委員品妤：好，我想要請問主委，你之前有說預計召開3場公聽會，要去凝聚社會業者的共識，目前進度怎麼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相關的公聽會還有與業者的溝通都有，基本上來講，我們把草案弄完以後會再一次的與各界溝通，不斷的溝通，但是我們已經到收尾的階段了。"],["賴委員品妤：好，那就儘快。我想本席這麼關心數通法草案的進度，除了是假訊息氾濫以外，另外就是涉及網路性暴力的議題。"],["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當然，謝謝。"],["賴委員品妤：那過去其實包含本席及很多委員，我們都持續關心這個性私密影像的下架機制，在今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逐條審查的時候，當時也都有把下架機制納入討論，因為說真的，性私密影像的擴散程度絕對比假訊息更快，所以更應該要有母法。也就是說，數通法的制定才能強化法規上針對假訊息、網路性暴力等訊息的嚇止和下架。"],["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提醒一下，當然數通法是有一般性的規定，如果是在個別的法律裡面有這種下架機制的規定，也是一樣可以執行，並不是說不行，比如說剛剛委員……"],["賴委員品妤：當然、當然、當然，我只是在提醒，而且剛才也有講到，就是因為拖了這麼久，後面才會衍生這麼多議題，所以真的要儘快啦！因為時間的關係，接下來要請王怡惠被提名人上台。"],["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把我的問題簡要陳述，因為本席看了你的簡歷資歷，可以說是寫得很豐富，特別是專長的部分，我注意到你有提及電信政策。那當中，你在通信發展部分有提到，維護消費者權益，落實數位平權，希望可以透過電信監理的政策去完善基礎網路建設，進而去弭平數位落差，重視偏鄉的寬頻網路建設。","本席看到這些文字的時候，特別是偏鄉的寬頻網路建設，我非常高興看到這些文字，因為本席的選區就是位於數位發展相對不平衡的地區。其實過去我幾次來質詢NCC的時候，都是來要求重視偏鄉的數位落差，補足訊號不均的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簡單問啦！其實像這次疫情爆發之後，我覺得遠距教學之類的問題出現，更加的顯現比較偏鄉的地方數位不平權的問題，我想請問您對於落實數位平權的態度和看法是什麼？您認為怎麼樣可以來消弭偏鄉地區的數位落差？那未來5G更成熟，甚至是更先進的資通訊技術問世，譬如說6G等等的，到底要如何落實近用權，讓偏鄉地區不再像數位時代的次等公民？你的看法是什麼？"],["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覺得在這個數位經濟發展的時代，弭平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的第一步就是建構一個良好的上網環境，也就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我覺得偏鄉的基礎網路建設相當重要。據我瞭解，通傳會其實一直有做一些推動，以國外的經驗來講，釋照的時候，它也可以對於業者的建設提出一些執照的義務，甚至做一些共網的措施去鼓勵偏鄉的建設，那這方面隨著技術一直在進步，我們從固網、5G到未來的衛星，我覺得在整個規劃裡面都應該去做這個事情，謝謝。"],["賴委員品妤：好，因為時間關係，我就提醒啦！這個問題到時候您可以看一下，其實本席追得非常勤，這個部分我會繼續的關注下去，也希望未來能夠好好的繼續處理……"],["主席：好，謝謝。"],["賴委員品妤：包含未來的5G、6G或是低軌衛星，我都希望可以用來弭平我們偏鄉的數位落差，謝謝主席。"],["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詢問。"],["何委員欣純：主委好，又回到交通委員會來跟您碰面，首先就一個大的議題來就教於你，國家人權行動計畫─8大人權議題，這是我們最上位的原則、目標、理想，那8大人權議題其中一個就是數位人權，就主委您的意見，第一個，如何保障？第二個，NCC在這裡面的角色要如何去達到？"],["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數位人權涵蓋數位近用、數位落差的弭平以及相關的數位環境建構，以NCC來講，我們是在行政計畫裡面，在這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裡面去落實、去處理這些相關的議題。"],["何委員欣純：所以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的很多問題就是為了要去實踐數位人權。包括剛才我們在討論臨時提案，對於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拖了那麼多年，草案還沒有送進來我們立法院，那它的立法我相信是一大進步，也是我們要落實數位人權的一個……"],["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以數位人權來講，最早的概念是從網路自由這個角度，當然網路自由也產生很多的負面效果，所以最近在全世界各個立法裡面，如何去落實網路治理或是規範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趨勢。"],["何委員欣純：是，這個就是接下來本席要問3位被提名人的，有關網路自由，我們先請王正嘉教授、王怡惠博士及陳崇樹主秘。這個其實就是我們現在很多人所關心的，在網路世界裡面的網路自由，譬如說王正嘉教授曾經研究過網路妨害名譽的問題，這個是10年前王教授的研究，那10年後我就提三個問題，我們網路言論自由的範疇？未來在立法或相關法制的建立上，要趨嚴或寬鬆？NCC是不是應該要立專法？我就先這樣子來就教一下王教授，尤其剛剛很多委員在關心，不管是網路霸凌，或者是妨害名譽，或者是很多侵犯到人權議題的時候。"],["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感謝委員把我10年前的文章找出來，目前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的見解應該是沒有變化，因為當時的文章，我們說在實體世界的時候，妨害名譽是一個問題，可是到了虛擬世界的時候，我基本上是提出一個二分的看法，就是說虛擬世界裡面其實是要透過技術管制，不一定要刑法進去管制。"],["何委員欣純：所以技術的管制是不是回到剛剛我們一直在跟主委建議的這個專法？"],["王正嘉先生：對，所以說這個部分，我也是認為那個數位的專法應該儘速去立法，謝謝。"],["何委員欣純：那我也請教一下王怡惠博士，你對這個議題的看法呢？"],["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就我們之前研究的經驗，國外對於所謂的言論自由其實也相當的重視，但是在重視言論自由的同時，他們是重視不當內容的管理，不當內容包括違法的內容或是一些暴力啊！仇恨啊！或是有害兒少的部分。"],["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必須在專法裡面，對於不當的內容，還有在執行面上，相關的子法規裡面要把它定義得很清楚，是不是？"],["王怡惠女士：我的建議是，因為國外其實他們有一些做法有規範，我相信通傳會這邊也有做相當的研究……"],["何委員欣純：因為未來我們的專法還有執行面，會是各位委員必須要去參與審議的，所以為什麼我會就這個議題來就教於你？是希望你能夠提供你的專業、看法和立場。因為現在在這個虛擬世界裡面，相關的議題，包括很多委員和我所關心的，對兒少的侵害、私密照片的散布等等，其實這個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所以大家認為被提名人對這個的看法是很重要的、是很關鍵的。本席希望就你的專業部分，未來你通過了之後，在這方面真的是要有立場，好不好？"],["王怡惠女士：好，謝謝。"],["何委員欣純：那陳主秘呢？你的立場和看法。"],["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也支持，但是因為網路上對應實體世界完全是一對一對應的，所以妨害名譽在實體世界怎麼處理，在網路上也是怎麼處理。過往在網路上，其實透過平台業者的自律有一定的成效，但是這個成效還不足以來防制一些法益上的侵害，所以……"],["何委員欣純：這個平台業者，你們去找他喝咖啡好幾次了啊！你覺得有成效嗎？"],["陳崇樹先生：是，所以這個數通法裡頭大概有兩個基本概念，就是法律保留跟法院的法官裁定的一部分來處理。如果各個機關的作用法裡頭有相關構成要件來處理的話，那邊可以加速進行。如果沒有的話，可以透過數通法和透過法院系統的機制，儘快來做一些自律處理。像剛剛委員提到兒少的一些性私密影像，其實……"],["何委員欣純：或是對個人人權。"],["陳崇樹先生：對，現行的自律機制就可以做到，24小時就依自律方式來處理，iWIN就請它們下架了。"],["何委員欣純：對，但是這個要澈底執行啊！對不對？"],["陳崇樹先生：是的。"],["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要法制化。另外，針對法制化，剛才有其他委員問過了，我再問一下王怡惠博士，因為你的專長是在產業經濟與競爭策略嘛！那剛剛也有委員問，臺灣的新聞媒體到底該不該向網路巨擘來收費？"],["王怡惠女士：據我的瞭解，自從澳洲提出這個新聞媒體議價的法案以後，其實很多國家已經開始跟進，那我國的部分，據我的瞭解，相關的部會也有在研擬，包括通傳會、經濟部、文化部及公平會，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去思考的方向。"],["何委員欣純：可是就是因為那麼多跨部會已經討論了這麼久，紛紛擾擾，我問了公平會，公平會也還在研析，還在研究。我問了經濟部，經濟部說這個主要是NCC的事。那我們現在回到這裡來問NCC，各位即將當委員了，你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我先請教王教授，你的看法呢？"],["王正嘉先生：我是覺得這個大方向，基本上我是贊同的。"],["何委員欣純：你是贊同的。那陳主秘呢？你贊同嗎？"],["陳崇樹先生：大方向也贊成，但是那個處理方式有好幾種，歐盟是用智慧財產的保護，那本國的部分，其實既有的業者很多都已經跟這些Big Tech在合作了，當然未來在分潤處理的這一塊，行政院有一個工作團隊在協力處理。"],["何委員欣純：對，主委在這裡，3位被提名人都在這裡，這件事情已經談很久了，我在經濟委員會上也問過經濟部，也問過公平會，那回到交通委員會我也問過NCC，所以3個部會之間，到底行政院這個專責小組未來要怎麼協調，這個立場很重要，有支持就要去做，重要是如何落實，我覺得這才是3位被提名人未來通過了之後，在主委的領導之下、主持之下要參與審議，這個對臺灣的媒體來講，是很重要、很關鍵的一件事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這個方向，我們是支持要這樣去處理。"],["何委員欣純：支持的哦！"],["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當然是。"],["何委員欣純：最後，NCC曾經主動發布手機資安保障法制化的問題，但是國際的標準和國際的法制化還是一個問號，那臺灣如何與國際接軌，我也希望3位被提名人針對這個問題要好好的思考一下，因為這個關係到一般民眾手機資安的問題，好不好？"],["主席：好，謝謝。"],["何委員欣純：希望你會後給我一個書面資料，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主席：請魯委員明哲詢問。"],["魯委員明哲：3位被提名人好。在國會見第一次面，我的第一個問題，事實上也是你們相關法規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如果具備強烈政治色彩與政黨偏好，當然依法他可能完全不適任，但是我還是要問你們，你們認為適合擔任獨立機關的委員嗎？先請王教授。"],["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基本上，對於獨立機關委員，我覺得他必須要有一定的獨立權限，至於政黨色彩會不會影響他的獨立權限，以我們臺灣社會當然大家會有這樣的聯想，可是事實上在我們的組織法裡面有規定，NCC委員是可以有政黨比例的，所以我個人覺得是不太適合，但是依照法令沒有禁止這樣的行為。"],["魯委員明哲：是絕對不太適合啦！因為現在臺灣的政黨情況，尤其過去是藍的執政的時候，當然就偏好藍的，現在綠的執政，那當然也是一面倒，現況就是這樣，也許過去的情況也是這樣。不過，我要請問一下，這篇文章的概念，是你們3位誰寫的？我想問一下，你們對這篇文章回憶一下，大概8年前，「國民黨本來是一個革命政黨，臺灣民主化後，民進黨透過選舉，取得他們的政權，有一天，政權回到他們的手裡必然定會採追殺手段……我們形式上是民主社會，但實際上黨國體制的幽靈是蠢蠢欲動，一有機會就會跑出來危害整個民主社會。」裡面指的是回到國民黨的手裡。文章裡面甚至還把國民黨形容成有毒物質，如果長期會對社會有污染的現象，請問陳崇樹主秘，這個是不是你過去發表的言論？"],["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不是。"],["魯委員明哲：你覺得這代不代表很有政黨色彩？"],["陳崇樹先生：應該……"],["魯委員明哲：你們未來要獨立判斷啊！就這個文章，你覺得它本身代不代表有政黨的偏好與色彩？"],["陳崇樹先生：這代表寫文章那個人本身的意見。"],["魯委員明哲：對，他本身的意見，他本身的意見有沒有政治色彩？"],["陳崇樹先生：不可否認，有一些。"],["魯委員明哲：是不是你寫的？"],["陳崇樹先生：不是。"],["魯委員明哲：我們就直接看這個文章啦！當然以我們國民黨的立場，其實把國民黨、民進黨換過來也可以啦！民進黨現在怎麼樣，臺灣民主化之後，未來怎麼樣，現在如果倒過來這樣寫，我自己也認為這樣講當然是有政黨偏好。就這個文章，如果不看前言後語，請問王教授，這是不是你寫的？"],["王正嘉先生：不是。"],["魯委員明哲：那這個部分有沒有政黨的偏好，或者政治的色彩？"],["王正嘉先生：我想這個文章裡面，他不瞭解民主社會本來就是一個政黨政治的狀態，所以用「追殺」啦！什麼「危害」，我覺得這個用語是太……"],["魯委員明哲：是不妥嘛！簡單來講，不夠中距，有點偏激啦！"],["王正嘉先生：是。"],["魯委員明哲：所以不是你寫的。","請教王怡惠研究員，這是不是你以前有講過的話？"],["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沒有，我從來沒有，第一次看到這個。"],["魯委員明哲：我請教一下，如果有這種想法，如果你們在座3位有這種想法，或是任何人有這樣的想法，他到底適不適任？他進去可以政治判斷嗎？如果都不是你們寫的，也不是你們的想法，未來有人在委員會裡面，他是有這種想法來影響你們，你們可以獨立思考嗎？有辦法嗎？有沒有辦法？會不會影響？"],["王怡惠女士：不會影響，本來就是要獨立來把關。"],["魯委員明哲：來，陳主秘，未來如果有人有這樣偏激的黨派概念要影響你，你會受影響嗎？"],["陳崇樹先生：不會。臺灣本來就是多元社會，各方利益的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其實都是多元社會的一環。"],["魯委員明哲：好，希望你們做得到，因為這是你們未來的主委陳耀祥先生，他在103年1月20日自由時報上面的評論，所以你們說到做到，你們剛剛已經講了，覺得這個是非常不適合的，如果未來發生啦！","陳主秘，我想請教一下，因為主秘現在要升任委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叫升任，反正你就是現在提名的委員，本席在想，你是不是催生鏡電視與守護華視有功人員的代表？是不是這樣子？因為在主秘任內應該算是滿精彩的，我在說的這兩件事情，不光是國民黨在問，不分黨派每一個人都在問，問到現在，事情發生了1個月、2個月、3個月，答案不清楚，然後處分也不清楚，未來很多事情，委員跟民眾都覺得說不清楚，那這個部分正好是你擔任主秘啊！我想問一下，你覺得主秘和委員最大的差別在哪裡？"],["陳崇樹先生：委員是負責政策及相關重大決議，是委員會議重要的參與份子。主秘主要是負責組織、機關內的行政事務，扮演幕僚長的角色，主要聚焦在行政事務上。"],["魯委員明哲：簡單來說，你過去做處長也好，做主秘是一個機關裡面的行政官員，兩件事情，第一個依法行政。第二個聽命行事，就是這樣子，主委交代什麼、副主委交代什麼，如果沒有違法，你就給我去落實去做，你要聽命行事。委員最大的差別叫做獨立思考啊！如果這時候陳耀祥主委再跟你交代，你的身分可以換過來嗎？你身分可以換過來，還是說主委講的話要使命必達？你擔任委員之後會跟以前有點不一樣嗎？"],["陳崇樹先生：獨立行使職權是組織法的規定，組織法是經過立法院通過的，我們會遵照組織法賦予的責任與要求來做。"],["魯委員明哲：坦白講，我是滿期待你們可以做到，因為這兩個角色是天差地。","最後我想要說，鏡電視發生了這麼多事情，有很多不是我說的，其他政黨大家都在質疑，覺得到現在很多都說不清楚、講不明白，連我問你們的議題，主秘說交代誰查，也查不清楚啊！但是我問了你們員工，他說陳主秘是很nice的人，很會照顧員工，但是要照顧到員工，很明顯有內鬼去傷害到機關，這個部分你身為主秘沒有做到，我是覺得很遺憾。我希望未來你要獨立思考，可以嗎？"],["陳崇樹先生：會，謝謝委員。"],["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詢問。"],["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委員。3位被提名人，本席是原住民，我們特別來看一下家戶上網率的落差，原漢的落差差很大。家戶連網率的落差，原住民跟非原住民也有很大的落差。還有個人上網率的落差，也是有相當的落差。以地區來講，同樣是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花蓮、臺東所收的費用與臺北市、新北市也有滿大的差距。數位機上盒的普及率也是一樣，縣市也有地區的落差。","好，這個涉及到法律的層面，當然每次我都會請NCC的主委增加預算、增加預算，但是都有限，所以相關的這些落差依然很大。那法律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這是現行的規定，104年12月28日，這個學法律的被提名委員就可以瞭解，104年到現在，現在已經是111年，這裡面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按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之金額，提繳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也就是NCC的特種基金。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好，我們看這個，「前項第三款之停止實施日期」，104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已經規定得很清楚，「前項第三款」，第三款就是30%給公視基金會的要停止，這個錢要全部回到NCC，NCC拿到經費之後就要去做普及率。","當然我每一次質詢主委，他說這是行政院的權責。秘書長，這個也是讓3位委員知道怎麼樣去協助NCC改善相關的普及率，無論是原漢的落差或是地區的落差，臺灣那麼小，臺灣夠小了吧！跟其他國家相比，與美國相比，我們那麼小都還有那麼大的落差，對不對？我常常跟主委講，不一定是原住民，現在要向山致敬，要開放山林，很多遊客到山上發生意外，沒有辦法打電話，電話不通。不是很高的山哦！有一些路段走一走就沒有網路了，電話也不通了，相關的緊急救援也受到影響，所以這個錢，公視其實不缺那個錢啊！每年文化部編給它的錢也很多，對不對？所以法律明定的都還可以等，我們等了又等、等了又等，秘書長。就這個部分，你要不要跟行政院相關的部門來協調？"],["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李秘書長孟諺：我跟委員回報，目前我們有針對山區裡面，特別是登山的路徑裡面，總共有一百一十幾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那個我知道，但是經費還是不夠。"],["李秘書長孟諺：在加強這個基地台。"],["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最起碼這個法，不要太難看嘛！搞了這麼久了。"],["李秘書長孟諺：是，有關法令明文規定的這些財務運用，我們會來協調……"],["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啊！一直停在那邊，104年，對不對？"],["李秘書長孟諺：協調主計總處跟相關部會來做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不好？"],["李秘書長孟諺：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主席：請吳委員思瑤詢問。"],["吳委員思瑤：大家辛苦了！今天我質詢的題目和NCC相關，但是它更關乎臺灣整體文化發展的面向，也就是要催生臺灣的文化發展基金，這是依據文化基本法的要求，「應」設置而不是「得」設置，所以文化發展基金當中很重要的一環，我們希望能夠善用這個基金來打造公媒國家隊，所以與NCC絕對有相關。","這個是我多次在質詢當中提出來的，但是多數是向文化部門提出，我們看看世界各國公共媒體的預算，臺灣只有公視9億元，是慘輸國際，連世界各國的零頭都沒有。我們不要說中國無上限的大外宣預算，韓國是175億元，英國BBC是1,500億元左右，日本NHK是一千七百多億元，美國也有一百多億元，所以臺灣的公共媒體真的是弱勢中的弱勢。而世界各國除了基金收入來源，他們還有特殊的一些稅捐，譬如說德國向媒體課徵特別捐；義大利有營業稅、所得稅或是影視服務產業相關的；法國是課徵電影稅，對特殊產業也課徵特別捐。好，這是國外的制度。","臺灣因為國家撥補得少，所以公廣集團就淪為打工仔，它要嘛就是政府的標案，要嘛就是靠政府的基金來補助，它是非常unstable的，所以很抱歉，我們一再要求內容產製要精良，這幾年還好有前瞻，如果沒了前瞻之後，臺灣的公共媒體就會更為弱勢了。我進一步來整理各國公廣集團總預算每個國民可以分配多少錢，這個是加拿大的調研，世界各國有公共媒體、公廣集團的國家，每個國人可以分配的是2,622臺幣，這是平均值。如果是高端的，像瑞士的公廣集團，他們每個國人所享有的是四千三百多元，臺灣只有43元。如果以世界各國的平均值來比，臺灣輸給世界各國的平均，我們公廣集團的預算輸了61倍，所以這是一個困境。我長期在教文委員會，我一再要求文化部，它就是沒有資源，怎麼辦呢？","現在機會來了，我們依據文化基本法要求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而我也透過我的質詢，我想那場質詢李孟諺秘書長也在，去年10月底，蘇院長say yes，我們要來全力協助文化部依法設置文化發展基金，用在公媒國家隊的打造，所以這是文化發展基金，院長都say yes囉！那文化發展基金怎麼來呢？NCC可以幫忙，在哪裡呢？文化部有規劃兩個新增財源，一個就是5G的溢價標售金，另外一個就是如果我們設了OTT專法，是不是能夠課徵特別收入捐？這兩個會是文化發展基金投入公媒國家隊非常珍貴的新增財源，我也大力的要求，院長也說好，我們來辦。結果呢？4G的時候，文化部在溢價標金分配到7億元，占比是5.74%。5G的時候，一開始original，只要給文化部2%不到，如果依4G時代的占比，文化部應當獲得41.26億元，那現在分配的結果是如何？陳主委可以回答，還是李秘書長可以回答？現在分配的結果。"],["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李秘書長孟諺：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還要再進一步瞭解，不過確實是整個國家的需要，在過去這段時間有各方面的需要，包括各方面的建設，還有各種在疫情期間的……"],["吳委員思瑤：好，謝謝李秘書長。誰可以告訴我分配的結果？陳主委您知道嗎？還是主秘？"],["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我知道的部分，5G的標金分配是相當多元的，跟NCC……"],["吳委員思瑤：文化部分多少？現在知道嗎？誰知道？"],["陳崇樹先生：細節的部分，我手邊沒有資料。"],["吳委員思瑤：很抱歉，我不知道沒有人可以回答。這不是細節，當我們把5G的錢都用在硬體的擘建，各部會都在搶，搶破頭我知道啊！包括NCC也提了一個，你們想要來爭取840億元啊！對不對？經濟部也要搶，文化部也希望來爭取，交通部也在搶，但是如果我們把多數的分配都放在硬體的擘建，那對不起，5G頻寬很大，速度很高，結果硬體擘建好了，軟體播什麼？都播韓流、韓劇，都播中國的劇，都播好萊塢的劇，我們的文化產製就真的是弱勢啊！"],["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也贊成委員這個方向，因為5G有很多應用服務，有各種類型，我們也知道5G在內容的部分的確應該要提高。"],["吳委員思瑤：好，就我知道的結果，我到這個週末追文化部，文化部告訴我，他們可能分不到半毛錢，連1.69%的12.75億元可能都沒有，我請李孟諺秘書長回去幫我瞭解這件事，因為這個就打了蘇院長一個大大的嘴巴，就打了我們許給國人要強化內容產製這樣一個臺流的打造，請回去瞭解。"],["李秘書長孟諺：其實我們對文化部相關的內容產製有挹注相當多的經費，它雖然不是從……"],["吳委員思瑤：是，但是臺流就是文化部管的，我今天就為文化部來發聲。"],["李秘書長孟諺：包括在前瞻裡面，包括各方面，現在很多在網路上非常受歡迎的影片。"],["吳委員思瑤：因為前瞻就是一個unstable的特別預算，好不好？我希望未來幾位被提名人當你們有機會擁有更大的權力，成為NCC委員的時候，我希望這樣的弱勢在文化部門不能一再的重演。4G的時候，文化只占了5.74%，我已經大大不滿了，5G如果都還分配不到，那我真的覺得就是跟這個政府拚命了！所以這是文化發展基金的第一個財源。"],["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是你的誤解啦！其實是……"],["吳委員思瑤：好，希望沒有這樣的事。"],["李秘書長孟諺：不是從這個5G的專款專用，但是從其他的公務預算對文化部的挹注是歷年新高，我想委員其實是誤會了。"],["吳委員思瑤：錯了！秘書長，公廣集團，公廣的公媒國家隊這幾年有前瞻沒有錯，但是未來前瞻的未定之天，我們希望在制度上能夠補強。"],["李秘書長孟諺：是，我們也希望幫公廣集團找到一個穩定的財源。"],["吳委員思瑤：好，沒有關係，我今天不為難你，我希望秘書長回去瞭解一下。","最後一個，我講一下OTT的特別捐，剛剛說文化發展基金有一個可能就是5G的溢價標金嘛！OTT是不是能夠在立專法的時候來課徵特別捐，給予我們的文化內容產製另外一個挹注的可能？主委，有沒有可能？"],["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議題其實我們在討論法案的時候都有討論過，只是說這個執行的可行性，我們法律當然可以這樣訂，但是問題是，因為OTT的特色它是跨境的，第一個，能夠拿到多少？這個其實是未來執行的一個問題，但是……"],["吳委員思瑤：我反而認為有專法的保障，它是更stable的，剛剛的5G溢價金反而要跟各部會去搶。"],["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以文化發展基金來講，它要穩定的話，特別捐反而是一個比較考慮……"],["吳委員思瑤：是，所以我說這其實是更stable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的博士論文就是在寫這個問題。"],["吳委員思瑤：好，那我非常期待在您帶領的NCC委員會我們來爭取。"],["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OTT這個部分能不能執行到，我們希望朝這個方向去處理。"],["吳委員思瑤：也希望院裡來協助啦！不好意思，占用時間，我們一起來努力，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委。"],["主席：請林委員宜瑾詢問。"],["林委員宜瑾：主委，今天是要審查NCC委員的提名名單，那本席有細看過這3位候選人的資料，學經歷都非常的完整，自傳也寫得非常的誠懇，分別代表了法學專業、財經專業以及公部門的專業，所以本席今天沒有要雞蛋裡挑骨頭，我針對這份名單沒有意見。","本席今天要與陳主委探討的是NCC的社會責任與政府責任。根據組織法，NCC開宗明義就是為了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而成立的。那根據NCC今年的施政計畫，也有提到提供數位化便民服務，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請問主委，你對於目前NCC的表現打幾分？NCC的這些責任事項，你覺得你都有做到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些都是我們施政的基本原則及方向，我們都是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這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至於打分數的部分，應該是由全民來幫我們打分數會比較客觀公正。"],["林委員宜瑾：所以主委，你覺得你有盡全力做到這些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些基本上都是我們施政的方向，都是要去處理的。"],["林委員宜瑾：好。NCC作為我國唯一而且責任重大的媒體監理獨立機關，理應作為民眾學習媒體識讀、把關媒體通訊的典範，然而我覺得NCC成立16年來，除了幾次重大爭議事件以外，民眾對NCC的暸解是非常疏離的。","最近一次的重大爭議事件，當然就是2020中天不予換照的事件。當時很多人都在造謠，說NCC是看黨派行事，說是不是民進黨在關中天，但其實早在2004年馬英九執政的時候，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的時候，換照審查委員會就已經作出有6人將中天評為不合格，僅5人評為合格這樣的結果。2014年當時在NCC的寬容之下，才讓中天有條件換照，因此才能繼續經營到2020年。簡單來說，中天的違規事實早在馬英九時代就頻遭相關學者專家撻伐，而不是民黨執政後才有相關的討論。這是歷史事實，我想NCC的會議紀錄也都有白紙黑字記錄下來，但還是頻頻遭受質疑跟誤解，這是重點。","本席仔細瀏覽了NCC發布的訊息，發現你們確實每隔幾個月就會公告一次裁處違法節目的名單和事由。過去一年來，像TVBS、三立、壹電視、年代、民視，都曾經有被裁處的紀錄，NCC裁處時都有附上明確違規的事實，看得出你們並沒有包庇或針對特定的電視台。本席不是要在這裡探討中天新聞台的案子，而是要以此為例，凸顯NCC對外溝通不夠充足的問題。","請教主委，你們有沒有統計NCC官網發布的新聞稿平均每篇的瀏覽人次有多少？這些瀏覽人次中，除了各大媒體業者以外，有辦法知道一般民眾的瀏覽人數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沒有做平均數的統計，但是可以看得出來，取得NCC相關消息的確是以產業界為主，一般民眾的話，因為我們一些專業部分，尤其像電信方面的技術門檻的確比較高，所以一般民眾比較少瀏覽。不過我舉個例子來講，關於0510台灣之星斷網的處理流程，包括技術上的問題、消費者的權益保障，以及未來要怎麼去處理，我們就有立即在網站上開設專區，進行相關的澄清和說明。這也是委員剛剛一直關心的，有關社會溝通不足的地方，我們會加強去處理。"],["林委員宜瑾：沒錯，還要加強。","因為你剛剛提到網站，我們現在可以看一下NCC官方臉書的粉絲團，一天前發布的貼文只有8個人按讚，人數非常少，難怪以往許多澄清的訊息都傳不出去，造成很大的誤解。根據本席在地方上的觀察，民眾其實不是很清楚NCC平常的業務，我們也鮮少見到一般新聞媒體轉發、報導NCC的新聞稿，可見這個部分真的還要做一些努力。"],["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當然要加強社會溝通啦！"],["林委員宜瑾：對。"],["陳主任委員耀祥：不過因為我們是監理機關，要跟新聞媒體保持一定的距離，也就是說，NCC比較是裁判的角色，他們則是選手的角色，所以通常像這種所謂的政府形象，原則上是由中央來處理，我們不會要新聞台去播我們NCC的新聞。"],["林委員宜瑾：當然，可是我的意思是，應該要讓民眾知道你們在做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我們會努力。"],["林委員宜瑾：我覺得跟民眾溝通，讓民眾理解NCC在做什麼是非常重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出去自我介紹說我是NCC主委，很多人都不知道NCC在做什麼，這部分我們的確要努力。"],["林委員宜瑾：這個世代全世界都有假消息，國外的學術研究單位也指出，臺灣受假消息攻擊的程度高居全球之冠，而且連續9年都是全球最多。NCC做為一個把關媒體的正確性、端正視聽的單位，我覺得你們的訊息發布和與民溝通的管道應該更順暢，而且絕對要與時俱進，跟數位化媒體時代的情境相切合。","與此同時，臺灣是一個剛解除報禁34年的國家，跟其他民主先進國家相比，我們的民主制度相對年輕，但臺灣同時又是全球民主指數的亞洲之冠，所以其實我們擁有非常多元的族群。這些狀況看來非常矛盾，又確實都發生在臺灣，我覺得全世界應該找不到第二個臺灣了！所以我想說，臺灣太特別，讓NCC沒有其他先進國家的案例可以參考，因此NCC應該辛苦一點，這或許會成為我們的轉機。","本席的結論就是，我希望NCC能有自我的認知跟期許，正因為我們處境特殊，更要致力打造出媒體監理與捍衛新聞專業、媒體自主的臺灣經驗。期許NCC真的能夠好好地一起努力，讓民眾更清楚知道你們在做什麼，然後一起來達成新聞自由，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努力。"],["林委員宜瑾：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鄭委員正鈐詢問。"],["鄭委員正鈐：謝謝主席，我想請教王正嘉教授、王怡惠教授還有陳崇樹主秘3位被提名人。剛剛我有聽到你們在回應魯明哲委員提問的時候，針對那段文字，3位都覺得不妥適，也都覺得自己如果當上NCC委員的話，會採取更客觀中立的態度，獨立行使職權。我應該沒有錯誤解讀你們回應魯明哲委員提問的答案嘛，對不對？","好，3位都點頭了，主秘也是嘛？OK。","這個態度其實很好。不過你們當下很可能不知道那段文字是誰講的，請問在他說出這段文字是陳耀祥主委所講之後，你們還繼續堅持自己在回應魯明哲委員時的答案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報告委員，我基本上還是一樣。有關政治立場，因為我們臺灣是一個多元社會，本來就有各種政治、宗教的表達，雖然我不知道那段文字的表達脈絡在哪裡，但我個人是真的覺得那個用字有一點太強烈了。"],["鄭委員正鈐：所以你還是堅持自己回應魯明哲委員時的答案嘛，對不對？"],["王正嘉先生：但是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專業在很多時候是可以分開的。"],["鄭委員正鈐：理解。","接下來請教王怡惠教授的看法。"],["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基本上我覺得就委員行使職權而言，就是多方面去收集資訊，但是當然還要有獨立的判斷，判斷就是要有獨立、公正、客觀的立場。"],["鄭委員正鈐：所以你也認為那段文字並不是很妥適，你就任委員之後還是會堅持原本獨立行使職權的立場，不因長官威逼而受影響，對不對？可不可以回答一下？"],["王怡惠女士：是。"],["鄭委員正鈐：好，謝謝。","接下來請陳主秘答復。"],["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第一點，我個人一定會獨立行使職權；第二點，舉個例子，如果有一個人過去信仰某個宗教，有食物禁忌，後來他改變宗教信仰，只要他在這個職務的行使上符合組織法的規定、符合獨立行使職權、符合社會的期待，沒有做那些東西的話，我覺得應該是可以分別獨立看待的。以上。"],["鄭委員正鈐：好，所以基本上你們都覺得自己當了委員之後，並不會受制於長官的壓力，也就是你們還是會獨立行使職權，堅持自己的理念。我覺得這很重要，而且這也是我們非常期待NCC委員能夠堅持的部分，不要在沒進到組織裡面的時候有一套說法，進到組織裡面之後就完全「走鐘」了，這樣我覺得不太適合。","接下來我想請問王正嘉教授，NCC最近辦理很多監理業務引起很大的爭議，有學者提到缺乏作用法和制衡的力量才是NCC屢屢失控的原因，請問您認為NCC是否需要增訂作用法？"],["王正嘉先生：我個人初步認為目前沒有這個需要，因為本來一個獨立委員，比如這是美國所創立的，就是希望這個委員會本身就有一點點造法的性質，我個人認為這比較像是準司法的位階。如果委員講的作用法是指這個委員會應該要依法行事的那種作用法，我覺得是應該，因為每個國家、每個政府在做事本來就都一定要有法律的依據。"],["鄭委員正鈐：謝謝王教授。","因為最近NCC很多作為都引起爭議，所以我們認為NCC如果能有一套作用法，也許能避免這樣的情況，同時能夠有更好的制衡力量。換句話說，當我們對NCC是否能獨立行使職權有疑義的時候，我們會認為這個作用法的存在是必須的。","你剛剛也特別提到某些條件你覺得支持，有些條件你覺得也許需要考量，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你之後能到我辦公室做一個更清楚的說明。","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王怡惠教授，目前已經有很多業者進入5G市場，他們當初競標的時候投入很多資金，你認為NCC現在要如何在既不過度補貼，又能維持市場競爭的情況之下，使5G更為普遍？"],["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們都知道電信市場最近變動很大，它的背後其實有市場機制驅動的原因，但通傳會還是要依法監理。我的原則還是一樣，就是在產業發展、公平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之間……"],["鄭委員正鈐：時間有限，這個部分我希望你之後再來跟我做個說明，因為我知道你是這方面的專家，可是在這次的資料當中並沒有特別提到這個部分。","最後我想請教三位，中天下架之後，華視上來，華視短短時間連出七包，NCC目前對此還沒有任何作為，我要講的是，它目前市占率大概超過三成，台視透過系統業者要申請進入52台，NCC這邊一直在拖，請教你們3位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首先請王正嘉教授答復。"],["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我認為頻道的歸屬問題事實上需要很多資訊才能做決定，所以我會覺得，說不定我們進去之後，到8月確實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到時候我會參考所有的資料，再做最後的……"],["鄭委員正鈐：因為時間有限，針對這個部分，3位順利成為NCC委員之後，我也希望你們能私下來跟我做個溝通，我想知道你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到底是怎麼樣。因為華視入主52台的過程政治操作鑿痕斑斑，台視想要申請進到52台的時候，竟然也遭NCC多所拖延，待排案一排就是一年多，我們希望如果你們有機會進到NCC擔任委員的話，對於該堅持的理想還是要堅持，好不好？以上，謝謝。"],["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詢問。"],["劉委員櫂豪：首先請教王正嘉博士，你是因為法律專長而被提名，根據你所寫的一些論文，也認為應該探討新聞自由的相關問題，本席想就教於你的就是，2022年國際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布我們的新聞自由指數是全世界第38名，本席認為臺灣的新聞自由度這件事情其實很多地方在監督，包括政府、包括民間等等，換句話說，我們光是監督「新聞自由」有沒有自由這件事情就是相當自由的，因為我們可以有各種管道。但是我們現在也面臨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在這樣的新聞自由架構之下，就你所知，我們要如何防範假新聞和假訊息到處充斥？簡單講，你認為現行法律架構是夠的，也就是在執行面而言，如果真的找到的話，用妨害名譽等相關的現行法律就夠了，還是應該有另外一個法律體系和架構來處理假新聞、假訊息？"],["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其實假新聞的問題是全球的問題，因為假新聞的管道非常多，其中涉及新聞傳播的部分，比如它是一個平台媒體或電子媒體，基本上我比較覺得應該透過內部自律機制去處理，NCC的立場應該是去要求或輔導業者建立這樣一個自律的機制。另外一方面，如果是網路平台，我想委員最關心的應該是這個部分，我個人會覺得，我們目前有在草擬數位專法，我覺得這是必須要走的方向，就是或許要對網路平台課以一些責任，讓他能夠去糾錯。"],["劉委員櫂豪：王博士，本席其實是支持應該課以這個平台一定的責任跟義務，他不能只提供一個平台，而是應該要有相當的義務，當然也不妨礙大家發表意見的自由。然而現在的假訊息、假消息其實不只是國安問題，對很多人來講也不勝其擾，所以本席期待你通過審查及同意權行使，獲得任命之後，能運用你的法律專長，在NCC裡面針對這個部分多加著墨，謝謝。"],["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劉委員櫂豪：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王怡惠博士。因為你是以產業經濟、電信政策和競爭政策的專長而被提名，本席要請教的就是，5G開台以來，根據NCC的統計，在2021年8月底，全臺使用5G的戶數是363萬戶，滲透率是12.3%，到2021年年底大概是450萬戶上下。你認為這樣的使用狀況到底普不普遍？這樣的數字有沒有達到當初進入5G世代、開放5G執照的預期？除了商業性是另外的事情，我們在此不予考慮之外，到底它呈現出來的意義是什麼？相較於我們所預期的，5G真正的使用便利性或功能性是不是還沒有發揮出來，所以使用者覺得5G和4G對自己來講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而選擇繼續留在舊有的客戶群？我們到底應不應該要求業者加速提升相關的使用便利性、功能性等等？可不可以表示一下意見？"],["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關於5G的滲透率，大家習慣上喜歡跟4G做比較，我們其實也有去做一些研究，因為我們開放4G的時候相對於國際是比較晚的，但是我們在5G的開放腳步又跟國外比較類似，可以說是在前段班，所以當我們去比較整個5G普及率的時候，還受限於我們一開始推出時的終端普及率，也就是能夠支援5G的手機配備。就整個普及率而言，如果去看韓國的狀況，我們這樣的速度應該還算正常。其實5G和4G的最大不同是在企業方面的使用，這方面的商業模式其實各國都已經……"],["劉委員櫂豪：你說最大不同是企業的使用？"],["王怡惠女士：對。"],["劉委員櫂豪：可是一般民間並不是企業。"],["王怡惠女士：一般民眾就是大頻寬、低延遲，然後能夠大連結，這方面我們可能還要推出一些殺手級的應用……"],["劉委員櫂豪：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要在這裡討論的就是，因為我們進入5G的時候，政府拿到相當高的執照開放費用，雖然你剛剛講到企業端可能已經感受到實質的不同，但是對一般消費者來講，他們並沒有感受到5G和4G在使用上真的有很大的差距。對於你說的一些殺手級或其他更晉級的使用便利性，在你成為NCC委員之後，應該針對這個部分要求業者趕快來推動，讓消費者在5G的使用方面能夠有一個更便利的收穫。","時間有限，本席的詢問就到此為止。"],["主席：請葉委員毓蘭詢問。"],["葉委員毓蘭：主委好，王博士你好。首先，我先請教王博士，我看到您在簡歷之中有談到ARPU是逐年下滑的，ARPU就是用戶每月的平均貢獻度（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您為什麼會認為這是逐年下滑，去年不是已經開始逐季慢慢調升了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們看的是一個比較長期的趨勢，我們從過去五年、起碼五年以上去看，一直到2020年的時候應該都還是一個下滑趨勢，當然在5G開放之後，大概在去年第二季或第幾季的時候有一個上揚，但是整體來講，我們如果看比較長期的話，它是呈現下滑。"],["葉委員毓蘭：所以2022年、2023年你還是預期會下滑嗎？"],["王怡惠女士：5G如果推出之後，目前看起來ARPU是有改善。"],["葉委員毓蘭：會改善的？"],["王怡惠女士：是。"],["葉委員毓蘭：本席一直都很關心弱勢族群各種權利的保障，因為你的報告裡面也提到，面對行動通信市場出現兩大合併案，可能會造成市場的惡性競爭，你有看到這一點。在惡性競爭之下，ARPU會慢慢節節攀升，我想請教主委，NCC未來要如何保障弱勢族群使用資通的基本權益？"],["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ARPU的上揚或下降，資費只是其中一個原因。在5G的部分，剛剛被提名人所回答的，除了資費的議題外，另外一個就是5G各種應用服務的部分，從全世界5G的發展過程也可以看出，除了這種基礎建設以外，相關應用服務的廣泛或是有沒有出現新的應用服務的型態，都會影響ARPU，也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在委員所關心的這些電信合併的過程，對於消費者的權益，尤其是對弱勢族群，這個本來就是我們的審議重點之一。當然，臺灣能不能再回去那種低資費吃到飽的狀況，以目前看起來，這種狀況的可能性比較低，但是至少要讓民眾在一個可負擔的資費下，使用這些相關的電信服務或各種應用服務，這個本來就是我們監理機關該做的事情。"],["葉委員毓蘭：監理方應該也要將電信的消費爭議列入非常重要的部分，以後5G出來之後，我們看到「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即將成立，你們以前內部就有一個0800-034-580的免費電話。"],["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申訴電話。"],["葉委員毓蘭：對，但未來5G出來以後，這個是不是好像會由7家業者來成立？"],["陳主任委員耀祥：不管是4G、5G，這部分我們現在都在運作，都是處理所謂消費者爭議的問題，至於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是依照電信管理法所訂定，原則上是提供一種多元的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也就是說，除了電消爭議處理中心以外，其他的機制還是存在，如果有些消費者沒有透過我們或透過消保官，有相關的電信爭議我們還是會處理，當然我們原則上是優先給爭議處理中心處理，因為大部分的爭議類型若是能夠處理，很多都是資費或……"],["葉委員毓蘭：我不想占用太多時間，不過我要提醒，你雖然交給業者進行多元的處理，但是你們作為一個監理機關還是要積極地介入，我希望你們在一個月之內提出一個整合電信消費爭議管道的書面報告給我，好嗎？","最後一個提醒，現在的5G，你們剛剛在講滲透率，如果基地臺都是設在人口多的地方，最近你如果去看Opensignal對我們做出的評價，我們能夠使用的時間非常有限，因為涵蓋率是不夠的，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加強。"],["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詢問。（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請許委員智傑詢問。"],["許委員智傑：主委好。現在4G、5G的問題很多，我想再請教主委關於手機的問題，上一次我曾經質詢過在手機出現中國臺灣的問題，這部分NCC有一些具體的作為，也改善了，所以也在這邊給NCC鼓勵一下。做得好的要鼓勵，做不好的要檢討，是我們一貫的立場跟原則。資安就是國安，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是。"],["許委員智傑：所以資安其實非常重要，對於所有手機款項的資安，你覺得你們顧得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盡全力，因為手機的資安是採自願性抽測，所以我們是用強化抽測的方法去處理，就民眾常使用的品牌去做相關的監理。"],["許委員智傑：就民眾常使用的去抽測？"],["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許委員智傑：那不常使用的呢？"],["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人力、物力的關係，我們比較少碰到這個議題。"],["許委員智傑：第一個就是人力、物力的關係。"],["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它不是強制性的檢驗。"],["許委員智傑：所以不常使用的可能就抽不到啦！"],["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你看這上面的品牌。"],["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如果是中國的品牌，我們都一定會抽。"],["許委員智傑：所有中國的品牌全部都會抽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這些有比較高風險的資安疑慮，所以中國品牌我們的確都會抽。"],["許委員智傑：我就是想知道你們抽測的原則。我們再看到測試的項目，簡報有列出44項，這是你們訂出來認為重要的嗎？還是無關緊要？"],["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是非常重要的。"],["許委員智傑：非常重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你們抽查10項。"],["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我們的處長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屬於比較技術性的議題。"],["許委員智傑：好。"],["主席：請通傳會基礎設施及資通安全處鄭處長答復。"],["鄭處長明宗：跟委員報告，剛剛我們主委提到，基於相關物力、人力的關係，還有時間的關係，我們抽10個對民眾、用戶最關切、最迫切的，跟他的資安、個資有關的，先抽這10項，因為這個抽完，如果沒有過還要做複測。"],["許委員智傑：所以這44項裡面有10項是重要的？"],["鄭處長明宗：我們抽10項最重要的。"],["許委員智傑：其他的不重要？"],["鄭處長明宗：不是不重要，是最重要的、最迫切的，其他也都很重要。"],["許委員智傑：比如你們108年抽了10項，109年你們抽了15項，110年也抽了15項。"],["鄭處長明宗：都是10項，剛剛委員說的是10款手機、15款手機。"],["許委員智傑：都是10項，只是多抽了幾款手機？"],["鄭處長明宗：對，多出5款就是中國廠牌。"],["許委員智傑：所以今年要再測17款手機？"],["鄭處長明宗：也是15款，今年還是15款。"],["許委員智傑：我的意思是，第一個就是抽查的款項，第二個就是抽查的標準，把這兩個當作參考。以抽查的標準而言，這44項裡面你們都抽10項，所以那不叫抽查，那叫選擇最重要的10項，是不是這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抽查應該是指手機的品牌，在手機裡面對資安相關的……"],["許委員智傑：抽查指的是手機的款項，不是指這44項標準？"],["陳主任委員耀祥：這44項是審驗過程的標準，因為有44項，我們抽出目前認為最需要的標準去處理。"],["許委員智傑：所以就是前10項是最重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認為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部分。"],["許委員智傑：是前10項。"],["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許委員智傑：你看你們抽查的結果，在所有的手機中只有iPhone是第一次檢查的時候過關，其他的全部都不過關。"],["陳主任委員耀祥：複測過關。"],["許委員智傑：全部的都是複測過關，所以你這個題目就是說這10項可以讓它有改善的空間，只要改善就好？"],["陳主任委員耀祥：目的是想改善，然後降低它的資安風險，所以如果它可以改善，達到法定標準，那就可以。"],["許委員智傑：第一次統統不合格，是他們都不在意，還是臺灣的要求比較奇怪？"],["陳主任委員耀祥：也沒有說要求多奇怪，其實資安的議題大家都關注，只是現在世界各國還沒把資安列為強制抽測……"],["許委員智傑：時間有限，我們再看到「AMAZING」的手機，這個手機就是冷門的品牌，簡稱叫做老人手機，老人手機正好被拿去犯案，所以受害者極多，這個就是你們所謂比較不重要的款項？"],["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當時好像跟3G業務中止有關係，所以業者提出自己品牌的手機，這類手機現在在市場上比較……"],["許委員智傑：這種手機以後會不會再出現？"],["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我們處長跟委員報告。"],["鄭處長明宗：這個手機發生資安事件之後，我們立刻在當年就納入抽測，因為……"],["許委員智傑：我講了，這個手機不是最重要的，這個是一個重要的案例，但是我要講的是以後，你們認為少用的、不重要的款項你們不抽。"],["鄭處長明宗：不是，只要是中國製的我們都抽，這個案子源自於因為它是中國白牌手機。"],["許委員智傑：只要是中國製的都會抽？即使是很冷門的手機，只要是中國製的都會抽？"],["鄭處長明宗：是，中國品牌或白牌手機我們都會抽。"],["許委員智傑：這台是台灣大哥大，不過是在中國製造。"],["鄭處長明宗：對。"],["許委員智傑：所以只要是跟中國有關係的，你們全部都會查？"],["鄭處長明宗：是。"],["許委員智傑：這樣OK，那以後這個狀況就不會再發生。"],["鄭處長明宗：中國品牌跟中國製的白牌手機，即便是業者的廠牌，但是是中國製的，我們都會抽。"],["許委員智傑：OK，把我們的老人照顧好，不要讓他們受了冤枉。"],["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德維詢問。（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請張委員其祿詢問。"],["張委員其祿：先恭喜三位被提名。未來如果各位順利當選委員，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一下。我首先要請教王教授，因為您的專長在於新科技的一些刑法，目前在金融詐騙方面一直不斷推陳出新，像簡訊、電話，現在最主要的一個，我想幾乎所有人都有可能遇到的，就是邀請加入投資群組、app，投資股票、期貨、外匯等等。當然NCC說有一些app的內容不見得是屬於該管權責範圍，但是至少簡訊、電話是，另外，NCC還是可以去協調，包括像防制網路犯罪技術工作平台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NCC可以被分到網路內容分組，進行安全協調。因為最近這真的是個大的隱憂，如果您在當上委員之後，對這個地方你覺得有可能精進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有關網路詐欺，誠如委員剛剛講的，我們每天也都會收到幾封這樣的訊息。"],["張委員其祿：連我們自己都收到很多。"],["王正嘉先生：對，我覺得這有兩個方面，一個是一般民眾識讀的問題，就是怎樣防止被詐欺，另外，我覺得政府在這方面確實……"],["張委員其祿：您覺得NCC還可以做什麼？"],["王正嘉先生：因為他是用短期通訊的手段，這種犯罪就像以前的電話詐騙……"],["張委員其祿：有些部分NCC還是要管，因為現在很多是在簡訊上附一個連結，所以還是跟NCC有關，而且這些防制網路犯罪技術的機制也是NCC的權責所在，所以您未來有沒有去想像這一塊？"],["王正嘉先生：我個人會覺得跟行政院或法務部檢察署可以有一些溝通的平台，因為現在很多檢察官或警察在辦案的時候，對於技術這方面不太熟悉。"],["張委員其祿：當然。"],["王正嘉先生：所以我覺得這方面NCC可以跟他們做些瞭解、溝通之後，提供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技術……"],["張委員其祿：因為您是這樣背景的教授出身，所以我們也希望您未來如果是委員的話，在這個部分能夠幫助大家，謝謝。"],["王正嘉先生：好。"],["張委員其祿：再來我要請教王博士，這也是最近的時事題，我們都知道台灣大哥大要跟台灣之星合併、遠傳跟亞太合併，在這樣的狀況下，雖然NCC說未來要保障他們，讓消費者還是可以有多元方案，甚至是高低配等等，因為您是競爭政策的專家，您覺得這有沒有可能導致到最後我們真的不會有低消費方案？因為現在就是變成寡占，這個狀況要怎麼解決？現在這種低價方案其實還是有很多民眾需要，尤其是年輕人，這樣搞下去可能都沒有了，這樣好嗎？您怎麼看這件事？"],["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我們如果去看這個所謂的多元選擇方案，我想大家都相當關心臺灣的資費方案，一個就是吃到飽的部分，目前有很多吃到飽，但是吃到飽是不是濫用數據？"],["張委員其祿：這很難說，但是我們怕的就是以後三家都是大的業者把這個市場寡占之後，它就不願意提供了，現在的4G、5G，尤其是5G布建，其實在技術上他們也不太希望有這種低消費的方案，因為他們覺得成本很高。之前4G之亂是因為有小家的業者跟他們競爭，以後沒有這樣的競爭，他們是不是更為所欲為？"],["王怡惠女士：也跟委員說明一下，其實電信市場本來就是一個寡占市場，即使現在五家還是一個寡占市場。"],["張委員其祿：所以NCC作為一個監理機關，我覺得更要維持競爭秩序或是維持公平。","最後請問陳主秘，很多委員也已經垂詢，像華視這種問題，以後你變成委員，對於這樣的事情都要輕輕放下嗎？還是要怎麼樣？"],["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依法辦理，依衛廣法第二十七條要事實查證，如果它內部的內控機制失靈，我們會在評鑑換照時做……"],["張委員其祿：希望你們秉持專業獨立的精神來做這件事，謝謝三位。"],["主席：接下來登記詢問的廖委員國棟、賴委員香伶、王委員美惠、李委員貴敏、羅委員明才、廖委員婉汝、邱委員志偉、高委員嘉瑜及邱委員臣遠均不在場。","請傅委員崐萁詢問。"],["傅委員崐萁：王教授、王研究員、陳主秘，三位被提名人。本席看了一下各位的學經歷俱佳，過去也沒有比較特殊的色彩，對於這次的提名人選，目前我們是持正面的態度看待。本席在這裡跟你們分享一個小故事，民國79年在臺北市中正紀念堂發生野百合學運，當年我才29歲，也是熱血澎湃，我也到現場去參加，看到老前輩謝長廷先生在那裡很激情的演講，當時現場的氛圍都覺得很感動，我們認為民主的臺灣必須要有很紮實發展的突破。本席後來又看到一個廣告，我想很多人看到那個廣告都願意投下他們的一票，那個廣告內容是有很多門一扇一扇的打開來，包括報禁打開、黨禁打開、廢除萬年國大、國會改選，當時我們看到這樣的電視廣告都非常感動，我們認為這是臺灣民主非常重大的里程碑，當時我們都願意追隨。經過了二十年的臺灣民主發展，如今已經來到21世紀，臺灣的民主應該是更加突破、更加自由，除了國家有大法官解釋憲法之外，就常態性的部分而言，尤其地方的有線電視和網路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由獨立機關NCC負責監理。三位被提名人正式擔任委員之後，你們肩膀上所肩負的責任非常重大，當然陳主秘非常熟絡，你也是非常優秀的事務官，我也看到王教授的資歷非常完整，另外還包括王研究員在內，本席希望這次所通過的三位NCC新任委員能夠像二十年前我所看到的廣告一樣，讓臺灣的門不斷繼續的打開，讓民主自由、各方面言論及社會更加多元、更加防止腐化。","現在本席看到一些很奇怪的事情，前年全國百姓都是「國家隊」，當時臺灣國的每一個家庭都在馬路上排隊買口罩，去年排隊找疫苗，今年排隊買快篩試劑。我們花了這麼多錢，結果老百姓卻過這樣的生活，現在國家隊在排隊都買不到藥品，因為藥品缺乏。這種情況卻不見媒體報導，我們只能在網路上看到立法院片斷的質詢，因為在電視上是看不到的。從中天撤照到華視上架52台再到鏡電視的通過，對於臺灣的民主及言論自由被箝制而言，NCC甚至已經成為喬事情請喝咖啡政治運作的主要推手，對此我們感到非常沮喪。","請問王教授，你擔任委員以後能不能抗拒主委對你的要求？能不能獨立判斷和行使職權？"],["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NCC委員本來就是一個獨立的職務，我一定會秉持我的專業和良知來判斷事情。"],["傅委員崐萁：請問王研究員可以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我會以公正獨立客觀的角度……"],["傅委員崐萁：不會被主委影響嗎？"],["王怡惠女士：我們會有自己專業和獨立的判斷。"],["傅委員崐萁：請問陳先生呢？"],["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獨立行使職權。"],["傅委員崐萁：不會被主委影響？"],["陳崇樹先生：不會。"],["傅委員崐萁：希望臺灣未來的民主發展能夠由三位共同努力樹立里程碑，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翁委員重鈞、蔡委員易餘、楊委員瓊瓔及江委員永昌均不在場。","接下來有連續三位委員都要以視訊方式進行質詢，現在請工作人員進行連線準備。","請李委員昆澤視訊詢問。"],["李委員昆澤：主委好。NCC在今年5月11日審議通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主要是針對電信消費爭議，NCC期望能夠給予消費者更迅速的初步回應與處理，如果需要進一步調處，當然還是需要依照電消中心的規定，聘請具電信消保專業學養或實務經驗的公正人士來擔任調處委員。據本席所知，電消中心預計在今年6至7月正式掛牌，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是依照電信管理法的規定，由七家主要電信業者聯合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基本上是提供另外一個處理的管道，希望能夠多元且迅速的解決大量消費者爭議問題。"],["李委員昆澤：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當初是誰設立的你清楚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主要是電信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李委員昆澤：其實現在就已經有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現在就已經有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制。"],["李委員昆澤：其實這是在2012年的時候由我質詢和提議成立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的，是委員所提議的。"],["李委員昆澤：在2013年的時候NCC成立這樣一個專責機構，當時的名稱是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我要提醒主委的是，過去電信業的消費申訴和糾紛屢見不鮮，所以我一直認為必須透過一個公平合理、迅速有效的消費申訴管道來處理相關問題。其實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當初是比照金管會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所成立的單位，主要是希望能夠設立一個單一窗口來調解消費者的電信糾紛。","過去我所促成的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在處理服務案件時有兩種流程，第一種是普通案件必須在15天內給消費者回覆，另外一種是需要調處的案件，這部分必須協同業者來處理，如果不滿意的話，還要進行第二級的相關處理。新設立的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即將在7月掛牌，請問相關的爭議處理程序是如何進行，是不是可以請主委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也是依照委員原始提議的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的方法去處理，其實章程上就有相關議題，包括15天是一個處理期間、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或電信回覆要滿30天等相關程序及時間，我們都在章程當中有所規範，最主要是延續委員之前所提議的部分，希望能夠儘速、即時、有效的處理大量的電信消費爭議。"],["李委員昆澤：根據現在的組織章程，它好像具有調處委員會的功能……"],["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有調處的功能存在。"],["李委員昆澤：看起來好像是新增具有類似地方消保官協調會或調處委員會的功能，其實這部分必須要有明確的組織章程，才能具有調處委員會的功能，是不是可以請主委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在這個組織章程當中，對於相關組成、人員遴選都有一定的程序規定，基本上是希望在第一階段就能處理大量案件，第二階段則是有一些雙方有爭議卻沒有辦法協調，就經由調處來處理。如果調處成立的話，當然就是在一個月之內要完成，所謂必要時延長一個月就是儘快把它處理掉；如果不成立的話，就進入消保程序或訴訟程序去處理，因為每一個案件的情況不一樣，以電信消費來講，通常同種類的類型很多，但還是有少數可能會涉及比較大範圍的案件，那當然就要進行調處或進入訴訟程序。"],["李委員昆澤：本席想要提醒主委，當初本席在2012年提議成立電消中心最主要的目的是確保消費者可以獲得公平公正的保障，而今年6至7月份要掛牌的電消中心主要是由業者出資成立，NCC必須加強監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是由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設立，但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卻是主要由業者組成，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請教主委，NCC如何監督調處委員會調處的結果？關於它的公平性，民眾可能會提出質疑。"],["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相關人選的產生、程序的進行，我們都會加強監督。當然這方面的出資主要是來自電信業者沒有錯，但是他們出資以後，相關運作還是要由調處委員來進行，這部分我們會加強監督，不能讓它有球員兼裁判的情況出現。"],["李委員昆澤：最後我想請教本次被提名為NCC委員的王怡惠女士，你對於產業經濟、電信政策、競爭政策等領域都有所研究，你在提名文件中也提到會特別重視並維護寬頻上網環境的品質以及民眾的消費權益。依據你的專業來判斷，請問新設置的電消中心能否完備消費者的保障？有哪些方面必須加強？這方面請你說明一下。"],["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就我的瞭解，在電信管理法施行之後，相關單位要求必須去做這個部分，這部分當然會有公正的專業人士參與。剛剛主委也曾經報告過，NCC還是會監理，只是相關程序與執行細節可能還在討論當中。"],["主席：李委員你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李委員昆澤：我再利用最後30秒的時間提出一個簡單的建議，請主委參考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設置架構，它設有教育宣導處，透過教育和宣導活動來提升消費者相關知識、擁有正確的消費習慣，同時也要促進業者提供更優質的商品和服務。所以我建議電消中心也可以成立類似的教育宣導處，藉以辦理電信消費教育及宣導事項，協助民眾建立足夠的認知，然後也要研究電信消費爭議的類型和原因，提供業者教育訓練、優化服務品質、減少申訴和爭議的發生，希望電消中心不要變成球員兼裁判，而是能夠確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我們會將此列為監理的重要事項。"],["主席：請吳委員怡玎視訊詢問。"],["吳委員怡玎：三位被提名人好。從之前中天換照到華視最近頻頻出包，我們想要知道NCC委員對於公正獨立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做到？以最近的例子來說，華視的畫面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將行政院長蘇貞昌職銜誤植為總統，還有把前副總統陳建仁變成美國副總統，請問三位被提名人，針對這樣的情況，以你們自己的角度來判斷，你們覺得這樣該有任何的處罰嗎？"],["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我先回答委員的問題，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幾個案子都與新聞台監理有關，我覺得第一要務應該是去瞭解這個事實發生的原因和問題，按照程序的公正，應該要請他們說明，在他們說明之後，依照法律確實有裁量處罰的空間存在。"],["吳委員怡玎：所以你認為有處罰的空間？"],["王正嘉先生：是的，基本上要按照事實調查的結果而定。"],["吳委員怡玎：請問王怡惠被提名人的意見呢？"],["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針對這件事情，基本上我和王教授的見解是一樣的，一開始還是要先蒐集相關資料，看看事實發生的情況，然後再依法處分，要求他們的內控改善。另外就是在定期評鑑的時候，這些事項應該都要考慮進去。"],["吳委員怡玎：接下來請陳被提名人說明。"],["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跟委員報告，針對這個案子，目前NCC已經在進行相關事實證據的調查處理，後續會按照NCC既有的SOP提請相關諮詢委員會，然後再送到委員會議來審議，這一切都會有相關法令的依據，包括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等等，可以處罰20萬元至200萬元。"],["吳委員怡玎：陳被提名人目前擔任主秘職務，我想請問依照NCC的SOP是什麼情況？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什麼時候會交到委員會來讓所有委員做決定呢？"],["陳崇樹先生：相信委員也知道，它的案子是持續在發生，第一件案子已經處理一半以上，後續又有連續六件，因為案子是持續的累積，所以我們的事實調查及行政作業上的份量和負擔都要同樣配合加快處理。"],["吳委員怡玎：我必須提醒你們，不能因為事件不斷發生，你們就不斷在進行偵查或事實蒐證，但是這個委員會畢竟要開，不能因為它一直犯錯，所以你們這個委員會都不開了。","再來，我們知道其實中天在103年到109年中間受警告處分有2件，受罰鍰處分有23件，其中部分是違反事實查證，就有12件，這裡其實也沒有提到違反事實查證是疏忽還是故意，就只有寫違反事實查證，我的好奇是像華視這樣很明顯就是違反事實查證了，我想請教3位被提名人，如果是以當時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就有12件被懲處來看，針對華視這樣的案子，現在先不要看他們調查的有沒有其他的事證，以你們現在瞭解的，你們認為比照中天華視這件事情是不是也可以依照違反事實查證來處罰呢？請王教授回答，謝謝。"],["王正嘉先生：謝謝委員提問。我想每個個案都有每個個案不同的事實來據此做決定，關於華視的這個案子，就我所知，剛剛的諮詢裡面也提到，他們現在已經在調查中，而且很快就會送到評議會，意見會提供給委員會做參考，就這個個案，如果吻合我們法規規定的違反事實查證，我想當然就可以依法做這樣的裁處，謝謝。"],["吳委員怡玎：請王怡惠被提名人回答。"],["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基本上，我並不是非常清楚瞭解這個個案的資料，但是就一個原則來看，還是要依法去做處理。"],["陳崇樹先生：目前這7件案子的確是涉及未經事實查證來播出，依照規定，不管是過往其他既有新聞臺的案例或這7件案子，都會在委員會裡頭做衡平考量，以上。"],["吳委員怡玎：其實你們的回答有點和沒回答一樣啦！不過我是希望你們到時真的能秉公處理。","另外，剛剛你們也有提到，委員的提名是可以依政黨比例的，我相信其實現在臺灣大部分人都會有某種政黨偏向，我想請問3位被提名人，你們有沒有認為自己比較偏向哪一邊？請陳崇樹被提名人回答。"],["陳崇樹先生：跟委員報告，我個人是比較沒有。"],["吳委員怡玎：好，謝謝。請王怡惠被提名人回答。"],["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提問。我沒有特別的政黨偏向，謝謝。"],["吳委員怡玎：請王正嘉被提名人回答。"],["王正嘉先生：因為我過去都在學校工作，基本上，學校裡面我們不會談政黨傾向的問題，跟委員報告，謝謝。"],["吳委員怡玎：王教授，其實我們看到你的自傳裡面都提到了，你有參與野百合，在太陽花的時代，你也跟學生說過，如果去參加太陽花學運，你的課程是絕對不會點名。所以我是希望就像你講的每個人其實都會有政黨屬性，不用刻意地隱瞞，好不好？我覺得這些事情應該要讓大家知道，不用刻意地隱瞞，我們也知道我們的提名過程到底是怎麼樣，這些要一開始就大大方方地告訴大家，如果一開始就這樣有一點遮蔽，會讓大家更懷疑，質疑為什麼要這樣遮遮掩掩，好不好？謝謝3位被提名人。"],["主席：請黃委員國書詢問。"],["黃委員國書：主委好，辛苦了。我們之前在教文委員會大概有檢討過針對華視一連串的疏失，我們NCC該怎麼樣因應這樣的問題，那時提到NCC和文化部在5月3日要組成專責小組，前往調查。請問主委，現在調查的報告出來了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委員平安。我們有去調查，調查的資料應該在內部會有一些書面的東西出來，但是我們還沒有做正式的調查報告。"],["黃委員國書：沒有公布？"],["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個有一個系列的東西。"],["黃委員國書：好，我就來請教，這一次的調查只是提供華視未來如何檢討，還是會有相關的懲處？"],["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有，基本上，以調查來講，華視自己內部懲處的問題是由文化部去處理，至於華視這些行為有沒有違反廣播電視法這個部分，我們的調查資料裡面也會做考量。"],["黃委員國書：好，當然，那可能涉及其他的相關法律，在我們主責的當然就是廣播電視法，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黃委員國書：再來，我想請問華視這次誤播這個重大災害的訊息如果是疏失，而不是故意，這樣的行為是不是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的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如果它只是疏失，有沒有違反第二十一條的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行政法上採責任主義，是包括故意及過失，所以故意當然要處罰，過失也有處罰，只是責任輕重的問題，如果符合法定構成要件，可能還是……"],["黃委員國書：好。我想請教3位委員，先請教王正嘉委員。王正嘉委員當然有法律的專業，我想請教，因為這個事情動見觀瞻，華視這次顯然是疏失，如果調查結果也是疏失，構不構成第二十一條？剛剛主委說也算構成，不管是刻意或疏失，都構成第二十一條的要件。這個當然會影響到第四十四條的裁罰額度，第四十四條是處以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在你的角度，你認為要罰鍰多少才是合理？"],["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正嘉先生答復。"],["王正嘉先生：委員好。謝謝委員提問。關於這個案件，因為目前我們只看到新聞媒體的報導，確定有這樣的事實，可是到底這樣的事實是故意或過失……"],["黃委員國書：NCC也在調查了，而且已經有調查報告了，已經有調查的結果了……"],["王正嘉先生：我們還沒就任，看不到那個報告，所以我會認為如果將來我們有進去，看完調查報告，我想我們會做最適當、最符合這個行為的裁處。"],["黃委員國書：好，我的意思是，如果是故意，當然罰200萬元是絕對跑不掉的嘛！……","如果它是疏失，應該是多少額度才是合理？當然王委員認為你還要再進一步認定……"],["王正嘉先生：是。"],["黃委員國書：王怡惠委員，你認為呢？"],["主席：請被提名人王怡惠女士答復。"],["王怡惠女士：謝謝委員的提問。因為同樣的目前我也沒有看到那些資料，如果我們只是從報章雜誌去做這樣的判斷，我覺得可能目前不適宜，所以可能還是要看到資料以後，再循程序去討論。"],["黃委員國書：陳崇樹委員，你是主秘，我想你應該很清楚這個問題……"],["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崇樹先生答復。"],["陳崇樹先生：是……"],["黃委員國書：你知道我的問題要問什麼？如果調查出來，他是故意的，當然要罰200萬元，跑不掉，如果是疏失，要多少額度才合理？"],["陳崇樹先生：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裁量有一個裁量基準，裁量基準考量的面向很多，包括他的素行，就是先前受裁處的紀錄等等，這些都會納入考量，當然這個裁處也必須要多方諮詢意見，所以我們諮詢委員也會提供一個參考的benchmarking，最後才會到我們委員會議來做多方、專業的合議審議。"],["黃委員國書：好，非常感謝你們提供意見。","陳耀祥主委，所以針對華視當時這個違反廣電法的行為，我們一定會有一些調查及懲處的結果，一定會有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調查完以後，送我們的諮詢會議去討論，討論完以後，依照情節輕重及我們的裁罰標準去進行最後結果的評斷。"],["黃委員國書：好，當然事後它還有一些字幕出包了嘛！可能不只一家電視臺，這個也是過去的一些常態。我想請問字幕打錯了或許沒有涉及廣電法，但是我們NCC如何去規範，畢竟電視臺必須要有公信力，字幕上經常人名打錯了等等這樣的錯誤如何避免不斷發生，我們有什麼樣的機制可以要求電視臺一定要做好管控？"],["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本來就是電視臺的內控機制，內控機制本來就是它營運計畫的一部分，基本上，我們會要求他落實其內控機制，比較輕微的，當然有一些都是用自律的方法去處理，但是比較嚴重的話，有一些的確會有裁處的問題，這些結果都是將來他們在評鑑或換照裡面必須要考量的事項。"],["黃委員國書：好，這個也會納入評鑑的項目，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是。"],["黃委員國書：當然，好。","另外，我想問文化部這個Taiwan Plus要上架電視頻道，公廣集團已經跟NCC提出申請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到目前我所瞭解的好像沒有這種申請案耶！基本上，Taiwan Plus如果要上架系統臺，第一個，它要有頻道這個部分，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這個申請案。"],["黃委員國書：時間到了，非常感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登記質詢的委員都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許淑華、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許淑華書面質詢：","COVID-19疫情使各項產業飽受衝擊，例如娛樂產業因民眾不敢外出受到相當大的影響，但卻意外助長了人手一機方便觀看的影音串流平台，使用者大幅增長，除了最早登入的Netflix，Disney+、HBO、Amazon等也陸續加入戰局，提供的內容更是相當多元，進一步改寫整體影視產業生態。據統計公司調查，在2018年有28%的人偏好去電影院看首輪電影，15%的人偏好在串流平台觀看；但2020年時，僅剩14%的人想去電影院看首輪電影，卻有高達36%的人想在串流平台觀看。另一項研究更指出，2015年時，有52%的美國消費者使用串流平台服務，2021年時，這個數字已經成長到78%，雖然Netflix今年第1季流失20萬訂戶，是10年以來首見衰退，預估接下來還會流失200萬訂戶，但可被視為該公司營運政策調整之陣痛期，影音串流平台市場依舊看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過去委員會允諾，將於今年六月底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專法），我國各家OTT平台是在105年起陸續進入市場，國際間目前僅有新加坡與中國大陸有管理OTT之相關法案，歐美等國家目前對OTT沒有具體法規，我國之OTT專法可能開民主之倒車，先前提出草案版本後，各界反彈相當大，業界有許多不同意見，認為管理OTT產業，不應該是立專法，而是著重業者「自審自律」的機制，政府如果設立太多框架，更可能影響到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對我國戲劇節目投資之意願，去年底《華燈初上》所引起之旋風，是將台灣戲劇內容的播映權販售給國際影音串流平台之成功案例，國際影音串流平台更投資製作《罪夢者》、《極道千金》與《彼岸之嫁》等多部台灣戲劇，增進我國影視產業的視野，讓國際的資金、平台順利進入台灣。未來更可以透過影視技術上交流合作，亞洲各區之跨國合作正如火如荼進行，急於將自身影視工業精進強化，台灣的影視產業近年面臨相當大的轉變，這股風潮勢必要盡全力把握，讓台灣的影視工業能夠更快速地發展，若OTT專法之訂定若不清楚產業需求及立法意旨與內容，這恐怕只會離發展OTT產業的目標愈來愈遠，過分保護的作法將台灣自絕於國際之外。","另外，七月底將有三位新任NCC委員上任，屆期交接期間後對於法案擬訂方向及整體業務規劃是否有其他意見，會不會對結果造成影響，NCC需要提前做好相關規畫及準備。"],["委員蔡易餘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鑒於公共電視台提名會議中有審查委員發言不當之事宜特此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說明：","日前公共電視第7屆董監事審查會議9日通過12位董事、4位監事的提名案，有審查委員在會議中表示，其中一名被提名人的研究著作是以二二八為主，然公視要實現公共價值，是建立在多元、包容跟平等的基礎上，作品主要都在研究二二八，這對台灣人來講，是非常撕裂族群的事，因此否決此被提名人的提名。","按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一條，我國推動轉型正義係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何為轉型正義係指「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由此可知轉型正義係為我國目前追求的價值與精神。","按釋字793號解釋，轉型正義的精神亦為大法官解釋判決合憲，大法官解釋的意旨認為轉型正義係為過往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狀態之匡正，乃合憲且具有特別重要公益目的。","因此可得而知轉型正義不僅是我國法律層級所保障的價值與精神，且相同的核心亦已獲大法官解釋認同，NCC、提名委員及公廣集團如可看待此事？公共集團難道不應該追求國家的轉型正義？"],["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以下決議：一、「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二、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三、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散會。","散會（13時12分）"]],"block_lines":[1,5,7,7,9,10,12,12,14,14,16,16,23,23,30,30,35,37,38,39,40,41,42,43,44,45,46,47,48,50,51,52,53,54,55,56,58,59,60,61,62,63,64,65,66,68,69,70,71,72,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7,148,149,151,152,153,154,155,158,159,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4,235,236,238,239,240,243,244,245,246,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3,394,395,396,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2,423,424,426,427,428,431,432,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7,448,449,450,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2,463,464,465,466,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1,512,513,514,515,516,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9,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39,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7,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570,571,573,574,575,576,577,578,579,580,581,582,583,584,585,586,587,588,589,590,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2,643,644,645,646,647,648,650,651,652,653,655,656,657,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6,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1,692,693,694,695,696,698,699,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9,710,711,712,713,717,718,720,721,722,723,724,725,726,727,730,731,732,733,734,737,738,739,740,741,743,744,745,746,747,749,750,751,753,754,758,759,761,762,763,764,765,766,767,768,769,770,771,772,773,774,775,776,778,779,780,781,782,783,784,785,786,787,788,790,791,792,793,794,796,797,799,800,801,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10,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30,831,832,833,834,835,836,837,838,839,840,841,842,843,844,845,846,847,848,849,850,851,852,853,854,855,856,857,858,859,860,861,862,863,864,865,866,868,869,870,871,872,873,874,875,876,877,878,879,880,881,882,883,884,885,886,888,889,890,891,893,896,897,898,899,9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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