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星期三）9時2分至15時5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魯委員明哲"],["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9時3分","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出席委員：洪孟楷    許智傑    劉櫂豪    陳椒華    劉世芳    許淑華    魯明哲    蔡易餘    陳素月    林俊憲    傅崐萁    陳雪生    李昆澤    趙正宇","      委員出席14人","主    席：劉委員世芳","專門委員：蘇純淑","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科    長  江建逸","報  告  事  項","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選  舉  事  項","選舉本院第10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第10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行之。）","選舉結果","推選劉委員世芳、魯委員明哲擔任本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散會"],["主席：請問各位，對於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意見？（沒有）沒有意見，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曾委員銘宗：程序發言。"],["主席：有委員要求程序發言，目前大概已經有10位委員登記了程序發言或會議詢問，每一個人發言2分鐘。","第一位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曾委員銘宗：各位同仁，大家好！我先講結論：鏡電視撤照！鏡電視撤照！鏡電視撤照！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我的理由是，依照NCC組織法第一條明文規定，設立通傳會的主要目的是要讓黨政軍退出媒體，但是相關的勢力退出之後，民進黨竟然又進駐了NCC，所以現在NCC在陳耀祥主委主政下，已經淪為民進黨的NCC，淪為民進黨的附屬機關，這是第一點報告。第二點，在陳耀祥主委主政下，發生了幾件國家級的醜聞：一、以公司治理不佳的名義撤銷中天電視台執照；二、行政院、總統府及民進黨高層介入，指定要發給鏡電視執照；三、正在做TVBS移頻；四、縱容周玉蔻亂搞一通。基於以上幾點，國民黨黨團強烈要求鏡電視撤照！鏡電視撤照！鏡電視撤照！另外，陳耀祥淪為民進黨的傀儡，陳耀祥淪為民進黨的傀儡，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主席：下一位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我的標題寫得很清楚，大家都瞭解陳耀祥壞事越做越多，官位越來越穩，他已經自作賤，成為蘇貞昌的小弟，所以他叫他砍誰，他就砍誰；叫他殺中天新聞台，他就殺中天新聞台；叫他砍TVBS，他就砍TVBS，完全配合政黨的操作。陳耀祥，歷史會記住你！你是NCC主委，不要忘了當初民進黨在野的時候，不斷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是黨全力介入媒體，一個人一個台。你可以看，中天新聞台砍掉以後，52台給華視新聞，中天新聞台過去的收視率排名前三名，現在華視新聞台跟TVBS比，差了快50%，數字會說話，這就是政治干預媒體的慘痛結果。陳耀祥，難道你不心虛嗎？陳耀祥，難道你不會作惡夢嗎？大家可以想一想為什麼一定要讓華視去？因為華視聽蘇貞昌的啊！這次為什麼鏡電視一定要上來？這次是因為英系要啊！一個人要一個電視台，為了他們下台以後不要被鬥爭，陳耀祥完全配合，裴偉已經公開證實他是膨風，可是他確實講了那個話啊！他說可以透過總統府要求行政院施壓NCC給鏡電視執照，真的給了啊！以結果論，給了沒有？給了。所以陳耀祥已經是一個傀儡主委，任人擺設啊！上面的人叫你向東你就向東，叫你向西你就向西，叫你咬誰你就咬誰，何其悲哀啊！好好一個教授的名節來這裡，自作賤到這樣的程度，只為了你的官位，真的，陳耀祥可恥！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賴委員士葆：到了啊！你看！陳耀祥，自己就知道下台了啊！陳耀祥知道下台了啊！陳耀祥知道下台了啊！我跟你講！"],["（\n            鄭委員麗文：暗黑NCC！髒兮兮！）"],["（\n            陳主任委員耀祥：請尊重獨立機關！請尊重獨立機關！）"],["（\n            李委員德維：傀儡陳耀祥！）"],["（\n            鄭委員麗文：傀儡陳耀祥！）"],["（\n            李委員德維：傀儡陳耀祥！）"],["（\n            鄭委員麗文：傀儡陳耀祥！）","（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主席：下一位請謝委員衣鳯發言。","（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謝委員衣鳯：交通委員會的……","（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n            李委員昆澤：主席，請維持會場秩序。）","（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傀儡陳耀祥！NCC髒兮兮！NCC髒兮兮！NCC髒兮兮！NCC髒兮兮！NCC髒兮兮！NCC髒兮兮！NCC髒兮兮！）"],["主席：暫停會議進行，休息3分鐘。","休息（9時10分）","繼續開會（9時13分）"],["主席：休息時間已結束，繼續進行會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主席：是不是請與會的委員能夠回自己的位置？","（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陳耀祥下台！）"],["主席：謝謝各位委員，請各位回到位子。"],["（\n            賴委員士葆：陳耀祥自作賤變成民進黨的走狗啊！怎麼回事……）"],["（\n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主席：因為現在程序發言還沒結束，是不是請委員能夠回到位子，也麻煩陳耀祥主委坐下，好不好？來到立法院還是給委員多一點尊重。再次謝謝各位媒體。繼續剛剛登記的10位委員之程序發言，要發言的可以繼續。","下一位請洪委員孟楷發言。（不發言）洪委員不發言。","請李委員德維發言。好，請傅委員崐萁程序發言。","再次謝謝各位媒體朋友，是不是能夠到後方的採訪區，讓會議能夠順利進行？謝謝大家。"],["傅委員崐萁：謝謝主席。陳耀祥主委，你是NCC有史以來第一個通過有線新聞台、發放第一張執照的主委，有這麼多的風波，你沒有一件解釋得清楚。面對朝野這麼大的一個醜聞，面對今天社會這樣的質疑，你是教授出身，面對這樣一個事實的指謫，你所選擇的方式卻是厚顏面對，還在恥言。主委，如果你跟鏡電視、裴偉的關係沒有辦法釐清，如果你當了裴偉的小弟，還是蘇貞昌的小弟的小弟，或是說狗食，剛剛說是……我們不要講這麼粗魯的話，但是未來在NCC、開會的時候，大家中午送到委員會的不是便當，是送骨頭過來。陳主委，不要顧左右，人都要面對歷史，你要自稱是一位學者，你教過多少學生，這些學生未來怎麼看待你？你應該知所進退。中華民國史上還沒有一位這麼厚顏的部會首長，尤其是主管全國媒體新聞自由的主管，能夠像你這樣子名垂青史，真的是遺臭萬年，你要讓你代代的兒孫怎麼樣來面對你？請你今天知所進退！"],["主席：下一位請邱委員顯智發言。"],["邱委員顯智：主席、主委及各位同仁。有關今天我們的主張，剛才也有說明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過程的疑點，以及在我們公布錄音檔後裴偉說詞反覆變化的這個過程，今天交通委員會也特別召開有關鏡電視的專案報告。我們的主張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應該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常設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的慣例，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讓立法院調閱相關的審查資料以釐清真相。時代力量於4月14日和4月28日都提出相關的臨時提案，要求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結果兩次都被表決封殺。今天在這樣的程序當中，我們希望立法院朝野黨團應善盡國會監督行政的憲法職權，同意針對本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讓真相和審查過程能夠攤開在陽光下，讓國人知道真相是什麼，為維持NCC獨立性以及恢復國人信任，這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在我9月27日公布錄音帶之後，今天是交通委員會第一次邀請NCC備詢。陳耀祥，你們是獨立機關、你是主委，但是你有獨立嗎？你有獨立嗎？上個會期我們多次提出鏡電視審照的質疑，要求你調查，結果你的調查是叫NCC交報告，然後報告就送到交通委員會，你這到底是哪門子的調查！","在9月27日公布錄音帶之後，裴偉說我是變造、剪接，蘇院長也跟著他的話，說我是變造、剪接，請問主委你不用調查嗎？誰在說謊呢？我昨天召開記者會又提出，裴偉在去年7月16日發簡訊給大股東，內容是他已經叫府院施壓，就是施壓你NCC啊！你要提出證明，結果從鏡電視審照以來，叫你調查，你就叫鏡電視交報告，根本不獨立還敢說你是獨立機關！今天，我們提出兩個臨時提案，第一個提案要求成立調查小組；第二個提案請交通委員會向陳建平索取錄音帶，送公正檢調單位去鑑定，請朝野各委員能夠支持。謝謝。"],["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以信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以信不在場。","今日程序發言最後一位，請王委員婉諭發言。"],["王委員婉諭：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案，不論是過程或是審查當中一直都有非常多的疑點。包括NCC破紀錄讓鏡電視補件超過30次以上，還有NCC在今年1月19日第999次委員會通過了鏡電視的審查等。過程當中，我們看到陳主委不顧其他委員的反對，逕自宣布核准了鏡電視執照，以及鏡週刊的負責人─裴偉擔任鏡電視顧問，領取高額的報酬。這些事情明明已經違背了NCC在發照之前要求鏡電視承諾的事項，而且都還是保留許可廢止權的事項，而NCC也接獲了檢舉，但後來都沒有事情，以上總總，都讓NCC審核鏡電視的執照案疑點重重。","最近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在總質詢的時候，公開裴偉在2021年鏡電視股東會上的錄音檔，我們聽到錄音檔當中有非常多府院介入的可能性，包括裴偉向鏡電視股東承認，透過蔡英文總統和蘇貞昌院長施壓NCC主委陳耀祥，要求務必要讓鏡電視的審查通過。在錄音檔曝光後，我們看到府院都否認介入，但是雙方說詞矛盾，其中一定有一方在說謊。我們也看到錄音檔公開之後，裴偉的說法一變再變，到底是想要隱瞞些什麼？為什麼沒有辦法好好說清楚？綜觀以上所述，我們認為為了要還原NCC審查鏡電視執照許可的真相，釐清府院高層是否有黑手介入審查的疑雲，因此我們要求提案，請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一案成立調閱小組。希望調閱這些相關的事項，以釐清真相、善盡國會監督的職責，也希望朝野各黨能夠一起來支持。謝謝。"],["主席：今日登記程序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其中委員所提兩項關於程序發言的提案，依往例我們會在臨時提案的時候進行處理。","繼續進行本日議程。","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劃方針」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主席：以上議題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一併報告。","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報告。"],["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有關大院交通委員會請本會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提出專案報告，謹說明如下：","壹、申設過程說明"],["項目：一、108年申設案件","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鏡電視）籌備處係於108年12月間以公司發起人裴偉名義向本會申請設立「鏡電視新聞台」。該案經函查、補正，並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設立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下稱申換諮詢會議）審議，且經該申換諮詢會議第138、139、140、141、142次會議審議（期間該公司於109年5月間設立）。該諮詢會議依程序將所擬具之初審建議，提請本會第947次委員會議審議，並請當事人等到會陳述，惟該案於委員會議做成決議前，當事人於110年5月間自行撤回，該案作結（辦理歷程如流程圖一所示）。"],["項目：二、110年申設案件","鏡電視公司於110年5月間以董事長陳建平名義，以新團隊向本會提出「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許可。該案同樣經函查、補正、形式審查，並提本會衛廣事業申換諮詢會議第151、152、154、155次會議討論。諮詢會議所擬具初審建議，亦依規定提請本會委員會議審議，復經本會第990、992、999次委員會議審議。會議中多次就申請人所提：「設置全職專任之外部公評人制度，參與監督新聞製播並向公眾報告」、「以閉鎖性公司、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之方式經營」、「製播兒少、手語、台語、藝文、國際等優質新聞」、「保障員工最低薪資、年終獎金」，以及「新聞編輯室公約、獨立編審等確保新聞製播自主」等相關機制進行討論，並評估該公司是否能成為其自期的「民間版公共媒體」。","綜合考量案情，本會委員會經討論，於111年1月19日第999次委員會議以5票贊成、2票反對之票數做成許可之決定，並參酌申請人營運計畫、補正及到會承諾等就該公司股權結構、負責人資格、公司財務、公司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部控管與公共問責、勞工權益等面向，由7位委員共同附加12項負擔事項、14項附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之附款，且另列16項行政指導事項，並據以做成行政處分，期藉新頻道申設之參進，落實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視聽多元化之目標。（辦理歷程如流程圖二所示）。","貳、鏡電視許可申設後續相關爭議及處置說明","一、鏡電視與鏡週刊切割爭議","本會審理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件，鏡週刊過往表現及鏡週刊經營新聞頻道對整體產業之可能影響，本為初審委員及委員會關注。而本會辦理鏡電視110年案件期間，鏡電視公司及該公司代表人陳建平董事長亦多次向本會強調，該公司與鏡週刊各自獨立。","111年1月間，本會即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裴偉擔任該公司有給職顧問、鏡電視員工與鏡週刊人員共用等情形，併其他委員關切議題請鏡電視公司及其代表人陳建平董事長說明，該公司回復：「裴偉自辭任該公司董事長後，未擔任該公司任何職務，亦未擔任該公司顧問，該公司未支付任何費用予裴偉等」。綜合考量該公司回復及相關調查結果，本會斟酌以附款方式課予相關義務，限制該公司及股東等之經營行為，明確要求該公司於執照許可之後：禁止與該公司其他集團共用人力、禁止該公司股東或及其所屬公司有不當利益輸送，並限期補實人力、資金等，如有違反若干附款要求，最嚴重者本會得廢止原處分。據此，以確保該公司妥善經營環境，並與鏡週刊明確切割，避免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介入鏡電視公司任何營運。","就前揭附款，本會除賡續注意其落實情形，就本會後續瞭解，針對檢舉裴偉於鏡電視董事長任內相關財務處理，包含「該公司向互動國際採購設備之價金與程序是否合理」、「鏡週刊向該公司主張之開辦費用等是否涉浮編虛報暨附有效憑證」等，該公司董事會、監察人除認定裴偉任該公司前董事長期間以自己名義與停雲公司簽訂契約等情節涉有違反公司法情事外，另認該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暨財務報表存有疑義，已決議成立查核小組，並預計於年底前專案提報查核結果。就前開公司治理機制之運作，本會予以尊重並持續監理。另外，報載陳建平日前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背信、詐欺、商業會計法等，本會亦將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調查結果。","綜上，該公司相關議題，如涉本會對該公司所附附款之履行狀況，本會將持續追縱是否確實執行，惟該公司內部治理問題，如經營、人事權之紛爭，本會建議該經營團隊須以正當法律程序處理，而非用若干手段將內部問題外部化，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成本。","二、鏡電視公司負責人異動爭議","關於鏡電視新聞台公司負責人頻繁異動，引發外界議論。就期間可能涉及法律爭議，本會邀集經濟部及與會專家學者見解，依公司法第20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係由董事或常務董事依特別決議互選而產生，公司法雖明定董事長之選任程序，卻未明文規定其解任程序。對此，主管機關經濟部74年11月27日商51787號解釋，董事長之「解任方式，公司法並無明文，若非章程另有規定，自仍以由原選任之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決議為之較合理。」就該公司111年3月25日臨時股東會產生之董事、監察人、該公司同年3月29日董事會所推選之董事長，本會刻正依該公司同年4月12日所提申請案審理中，本會作為獨立監理機關，就職權範圍內，亦將依法監理。","參、本會依法監理鏡電視","為本會依法監理鏡電視，除持續瞭解該公司附款履行情形，並審理該公司負責人變更等申請案件，本會依行政程序法第39、40條等相關規定，已陸續請各利害關係人意見陳述，近期另有相關利害關係人將到會陳述。","按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本會將視案情需要，請當事人補正說明暨進行相關行政調查，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並將一律注意。後續如相關爭議進入訴訟階段，本會將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並依法定職權配合處理。","肆、結語","本會為獨立監理機關，各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並透過委員合議制，以嚴守客觀、中立及專業之立場依法監理，後續並將依法審理「鏡電視新聞台」等相關案件，如於程序中發現有不法情事，亦將依法究辦，並以實際監理作為賡續維護本會作為監理機關之獨立與公正。","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F12-1_頁面_2.jpg\" \\* MERGEFORMAT","以下本會謹就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臺頻道整體規劃方針進行專題報告。","一、無線電頻率之頻寬核配規範","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在1GHz以下、3GHz以下、6GHz以下等頻寬，不得逾經公開招標或拍賣釋出供整體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1/3規定；以及24GHz以上不得逾總頻寬2/5之規定。","復查同辦法第12條第4項規定，第1項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經主管機關考量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以及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因素後，其合計頻寬得不受前項限制。","為統合我國對於數位發展及資源分配之權能，政府於111年8月27日掛牌成立數位發展部，爰電信管理法涉及無線電頻率核配管理之規劃、整備、釋出，以及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等有關執掌，已移撥數位部主政辦理。","近期各界關心二大電信事業合併案，已於9月29日及30日分別召開二場聽證會，本會基於行政一體，將與數位部就無線電頻率分配認定及處理，進行後續討論審議事宜。","二、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變更規範","(一)法律依據及辦理流程","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及同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下稱許可辦法）規定，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新增、停播、位置異動，應向本會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反之，如非屬基本頻道（如免費、付費頻道）之變更，則應報請本會備查。","是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下稱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事業雙方就頻道之新增、停播或異動，主要係由兩造自主進行各項商業條件協商，經合意後即由系統經營者依法向本會申請異動許可或備查。","系統經營者向本會申請營運計畫中「基本頻道」規劃之變更案件時，應依許可辦法檢具下列文件：","1.變更頻道之說明：敘明各變更頻道之名稱、變動情形及變更理由。","2.當年度經費率核准之基本頻道表。","3.最近一年歷次經本會變更許可之頻道及本次變更之頻道內容對照表。","4.變更之頻道，涉及停播頻道或頻道位置變動者，應提供與頻道供應事業間之協商紀錄及相關文件資料。","5.變更後之頻道規劃及使用情形。","6.變更之頻道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上下架規章自評表。","7.其他經本會通知應檢具之資料。","本會經檢視上述申請文件齊全後，將就申請案件之內容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進行綜合考量及評估後予以准駁。","另本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案」，辦理期間為180天，並得依行政程序法第51條規定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一次。","(二)辦理原則及檢核項目","本會於審理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涉基本頻道異動案件時，係依據許可辦法第3條規定進行檢核，包括系統經營者是否檢具正式函文向本會申請，以及是否符合以下規定：","1.依法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更頻道。","2.依法免費提供固定頻道，播送客家語言、原住民語言之節目。","3.依法不得播送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頻道供應事業之節目或廣告。","4.購物頻道數量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8條第2項所定限制。（購物頻道不得置於無線電視頻道及指定之客家語言、原住民語言頻道頻段內（第5至第17頻道），亦不得緊鄰此頻段旁播送。","5.依法無償提供1個以上公用頻道。","6.依法至少規劃1個以上地方頻道。","7.依法設置頻道總表。","8.數位訊號播送者，同類型頻道原則上以區塊規劃，分置於1至5個區塊播送。","9.依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上下架規章實施。"],["項目：三、結語","有關頻率資源規劃管理，目前已移撥數位部主政辦理，至於近期各界關心二大電信事業合併案，已於9月29日及30日分別召開二場聽證會，本會基於行政一體，將尊重數位部所提無線電頻率分配認定及處理之意見，辦理後續審議事宜。","另外，有關本會審理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變更案件之相關流程，係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會為審理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涉及基本頻道異動之申請，訂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為審查之參考，並於審理時，依據其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等進行綜合考量及評估後予以准駁，以健全傳播產業環境。"],["主席：接下來請數位部唐部長就相關議題進行報告。"],["唐部長鳳：主席、各位委員、各位現場跟線上的朋友，大家早。","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本部針對業務職掌「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敬請指教。","壹、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現況","我國經歷102年、104年、106年及108年4次行動寬頻業務釋照作業，共釋出2,460MHz頻寬，分別於1GHz以下頻段釋出150MHz頻寬，於1GHz至3GHz頻段釋出440MHz頻寬，於3GHz至6GHz頻段釋出270MHz頻寬，及於24GHz以上頻段釋出1,600MHz頻寬。","自109年7月1日電信管理法施行後，該法於第58條及第59條新增頻率提供使用、頻率共用及頻率改配等規定，讓頻率能更彈性、有效率地使用。","至今，釋出之頻率中，700MHz、900MHz及2,600MHz等頻段，均有業者申請頻率改配，而主管機關考量頻率使用效率與消費者權益後予以核准之案例，2,100MHz及3,500MHz頻段亦有頻率正在共用。是以配合市場趨勢，業者可適時規劃其經營策略與頻率配置，以促進頻率資源合理分配與利用。","貳、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法規依據","一、頻率釋出：本部依電信管理法第54條及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第4條規定，採評審制、公開招標制、拍賣制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二、頻率核配：電信事業依電信管理法第53條、第60條、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第6條至第15條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3條至第15條規定，申請核配及核發頻率使用證明。","三、頻率提供使用、共用及改配：電信事業依電信管理法第58條、第59條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7條至第23條規定，申請頻率提供使用、共用或改配。","綜上，電信管理法及其相關子法針對頻率釋出、頻率核配，及後續頻率提供使用、共用與改配，均訂有明確規範，本部將因應技術及服務創新之需要，考量頻譜之活化及彈性之運用，並適時引進市場機制，以落實無線電頻率資源有效使用。","參、因應市場變化之頻率使用管理","為因應市場變化及有效管理，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已明定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及各頻段可核配總頻寬相關規定，亦可考量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及其他重大公共利益，實際可使用頻寬得不受限制。","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及各頻段可核配總頻寬之計算方式，基於行政一致性，本部與通傳會111年5月30日對中華電信與亞太電信頻率共用及改配案所採處理方式相同，本部並已於通傳會9月29日及30日合併案聽證會提出鑑定意見。","依電信管理法第26條規定，合併案之准駁尚須由通傳會綜整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要素，促進資通訊基礎建設，發揮頻率及網路整體綜效，以資確保公共利益，提升全民福祉。","基於行政一體，本部亦會本於權責，配合通傳會依法審理，就頻率資源合理分配與利用提供意見。","肆、結語","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謝謝。"],["主席：謝謝唐部長。唐部長，待會答復時，我們有無線麥克風可使用，因為那個高度可能你不太適用，所以聲音會比較小一點。"],["唐部長鳳：感謝！"],["主席：接下來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第一，詢答時間出席委員7加2分鐘、列席委員5加1分鐘；第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第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前截止；第四，各委員如果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第五，中午原則上不休息。","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李委員昆澤發言。"],["段落：質詢：李委員昆澤：9:50"],["李委員昆澤：（9時50分）主委你好。首先，關於台灣之星跟台灣大哥大合併的相關議題，根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明文規定，相關使用總頻寬，個別業者不能超過三分之一。現在我們看到相關的爭議，就是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的合併會有低頻率頻段，我們知道這部分有150MHz，即新的台灣大哥大，就是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合併之後，會拿到60MHz；新遠傳是50MHz；中華電信是40MHz；新台灣大哥大1GHz的頻譜將會超過三分之一，就是在低頻段的部分。所以請教主委，這個合併之後是否會造成電信資源的分配不均？另外，對於市場的健全活絡有沒有負面的影響？當然最重要的，如果收回這些超限頻譜，是否會影響消費者的權利？對此，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提問。我想這是最近大家都很關心，也是世界上很罕見的二大合併案。剛剛委員所提的包括資源分配是否不均的問題，或是對於健全整個市場的部分，還有相關消費者權益的部分，我們在9月29日、30日的聽證會都詢問過二個案件、四家公司，就這個部分來講，當然這三個標準是目前經我們整理出來的，屆時也會請業者到會陳述意見。"],["李委員昆澤：NCC必須要有清楚、堅定的原則及立場。"],["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標準就是原則。"],["李委員昆澤：因為這些電信業者的合併，像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的合併案，這個合併案或是二起合併案分別涉及超過200萬用戶的權益，合計起來有超過4,000名的員工，所以我在意的是消費者的權益跟這些勞工的權益要怎麼去保障，我們必須確保這些被合併用戶的權益，像他們原有資費的部分是會受到影響的，所以要確實掌握，不要讓原有用戶的權益受到影響。"],["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李委員昆澤：而且將來要有彈性的方案可以選擇，這個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在聽證會的時候，二家都有分別提出類似多元資費的方案，尤其是低資費需求的族群，二家就相關的部分都有提出來。另外，就勞工的部分，這也是本會非常關注的議題，所以在二次的聽證會裡面都有勞工代表來表示意見，這也是未來我們在做最後決定的時候，一個非常重要的思考因素。"],["李委員昆澤：我還是要請教主委，這些頻譜收回與否是否會影響消費者的權益？"],["陳主任委員耀祥：頻譜的多寡，當然也會跟服務品質有一定的關聯，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我是不能直接回答這個議題，因為我們是採合議制，我怕我表達相關意見後，對於未來的審議，外界可能會有一些紛紛擾擾。"],["李委員昆澤：確保消費者權益是你最重要的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李委員昆澤：另外，這些被合併之後的勞工，NCC也有責任督促這些業者保障這些勞工的權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也是我們非常關注的議題，當天勞工代表都有到會陳述意見，這也是我們在這兩個案子做成最後決定時非常重要的判斷基準。"],["李委員昆澤：現在考量收回頻譜、不收回頻譜或整併後釋出，這都有不同的方案及效益，如果你們不回收頻譜，是否會要求這些業者來強化偏遠地區相關建設的義務呢？當然主委要先說明一下，這三個方案對於消費者會有什麼影響？"],["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有關回收頻譜，未來我們會與數位部繼續討論，比如頻譜回收要做什麼用途、使用年限、未來考慮拍賣或做什麼相關公共利益的使用，這些都是要思考的。"],["李委員昆澤：要站在勞工及消費者的權益。"],["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勞工及消費者的權益，無論本案做成許可與否之決定，這都是我們非常關注的部分。"],["李委員昆澤：請唐鳳部長，我想你在成立數位部之後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相關政策及整體推動施政的要點，其實第一個就是加強資安的防護力；另外一個也很重要，就是提升整體數位競爭力。我先請教資安防護的部分，我們看到裴洛西訪臺的時候，不管是國家機關、政府機關，甚至連臺鐵或是超商都受到那麼多網路的攻擊，在成立數位部之後，對我們資安的防護，數位部有提出什麼具體的處理方式嗎？"],["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有的，如委員所說的，所謂受到攻擊癱瘓，其本質上面跟侵入這個網站是不同的事情。之前我們比較少運用像內容傳播網路等等的這種系統架構來防止這樣癱瘓的情況，所以當時一攻擊，我們幾天之內就規劃新的方式來加強，這種加強重構叫做黃隊的工作，是要培養即時防禦，而且能夠溯源等等藍隊的工作，這二個要能夠彼此互相配合。"],["李委員昆澤：好，對於資安的防護，部長在這方面有你自己一個深厚的基礎，但是全國人民及立法院大家注意的是在相關資安的防護，我們要看到具體的一個成績。另外，就是對於數位競爭力的提升，其實有二個部分，第一個是協助數位產業的發展；另外一個是延攬及培育相關的數位人才。我們來看電腦及資訊服務業第二季的營業額是達到1,269億元，年增率大概是9.6%。這部分是我們要健全產業的發展。在這方面，你預計在數位部的協助之下，對於推動數位產業有什麼具體的作法以及你初步的目標是什麼？"],["唐部長鳳：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不管是資訊服務業或是資安相關的服務業，現在是由數位部的產業署來擔任主管機關。但是數位部產業署絕對不是只針對這幾個行業，而是對所有的各行各業都要能夠去媒合這些資服及資安業者的能量，然後讓他們能夠數位轉型。好比像雲市集這樣子的媒合平臺就非常重要，因為臺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很多各行各業聽到要導入資安、要做什麼建設，感覺上就要投入很多的成本。但是我們採用像是業者出一半、政府幫你出一半的模式，讓他們能夠很容易來適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不管是雲端的資服或是資安的防護，很成功去減少一開始的導入成本，所以未來我們也會繼續透過像T大使等等，讓年輕的數位原生世代來幫忙規劃數位轉型這樣子的工作，而達成應有的效果。"],["李委員昆澤：部長，現在另外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延攬數位人才及教育相關培植數位人才的部分。因為數位產業是一個多元的發展，而相關的數位人才也需要跨領域的專長，不管是金融、藝術、數位，這是一個趨勢啦！我們積極攬才及培育來作為資安及產業發展一個重要的基礎，請部長說明一下，你有什麼方向及思考呢？"],["唐部長鳳：剛剛提到的T大使，也就是剛畢業的年輕朋友，他們在學校未必其本科學的是資訊或是資安，因為他們是數位原生代，很熟悉這方面的使用及應用，所以我們的規劃，就是在有成功執行過數位轉型方案的業師輔導之下，他們可能5個或10個一組到實際的現場去，也不一定只是在都會區，也可能是小規模攤販、市集等等來進行數位轉型。"],["李委員昆澤：部長跟主委，我們對你們的期待，因為整個數位部是在推動數位產業的一個發展，當然是比較傾向踩油門向前走，即大步向前走的一個方向。NCC作為一個監理機關，最主要還是在相關法令及整個政策的規劃必須做一個適當踩煞車的角色。我們現在期待的，不管是NCC的陳主委或者是數位部的唐部長，二個部會必須要有溝通對話的機制，對於整個數位產業有一個正面的發展，這是大家所期待的，請陳主委簡單說明一下，有沒有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問題，我們跟唐部長及數位部同仁都非常熟，也儘量保持暢通的管道。"],["李委員昆澤：也請唐部長跟陳主委，你們兩個部會是不是要有定期相關業務的會報來溝通觀念，以及推動整體數位發展。"],["唐部長鳳：沒有問題，謝謝。"],["主席：謝謝李委員，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椒華：10:1"],["陳委員椒華：（10時1分）謝謝主席，請陳主委。主委早，我想請教主委，依照我們在螢幕上看到的衛星廣播電視還有境外衛星電視事業的相關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就是參與諮詢的委員，還有參與會議的人都要保密，即都有義務要保密，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陳委員椒華：沒錯！謝謝主委肯定的回答，希望接下來我的質詢內容也請主委如實回答，不要扯東扯西。再來就是昨天我召開記者會提出去年7月16日，在鏡電視接受NCC外部委員審查的時候，當天晚上裴偉就用LINE的訊息去告知大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陳依玫鬧場，我們今天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也要他們給NCC壓力。」我已經查證NCC當天確實是有召開「申設換照諮詢會議」，也有邀請鏡電視經營團隊，以視訊會議方式接受外部委員的詢問。因為7月16日當天的審查程序不順利，所以裴偉就傳這個訊息：「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所以這個訊息也顯示裴偉承認他有將情況向總統府、行政院抱怨，然後要總統府、行政院對NCC主委你施壓。然後陳依玫昨天也發表聲明，表示會對裴偉保留法律追訴權，也證實當天陳依玫是有在場的。","現在的這些情況，事實上前面的這張簡報，我在上個會期就有詢問過陳主委，NCC內部有人洩密要不要查？您那時候說：該查就會去查。但是查到現在無聲無息、無聲無息！NCC在陳主委的主責之下，調查就是請鏡電視說明，然後拿他們的說明作為調查報告，非常離譜！你這個獨立機關到底是怎麼在做的啊！去年7月16日裴偉怎麼知道這個會議的內容？主委要不要查你們NCC內部是誰違法洩密給裴偉？"],["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你一開始就認定是NCC洩密，不知證據何在？7月16日那天是一個視訊會議，委員你也知道，在各方這麼多人使用視訊會議的情況之下，這個訊息是怎麼出去的？你一開始就咬定是NCC洩密，當然……"],["陳委員椒華：主委你要不要查？你只要回答我你要不要查，你不要扯東扯西……"],["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扯東扯西……"],["陳委員椒華：我告訴你，你只要去問當時……"],["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覺得不能隨便扣帽子，基本上來講各種的……"],["陳委員椒華：去問當時鏡究竟的大股東就知道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回答委員的問題，對於各種檢舉案，包括行政調查……"],["陳委員椒華：你看你這個獨立機關……"],["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依照行政調查……"],["陳委員椒華：要查你就查，為什麼要扯東扯西？"],["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交給政風室去處理，而且現在已經進入檢調偵查階段，我們都在查……"],["陳委員椒華：請停止，這是我的發言時間。"],["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主席：尊重一下委員。"],["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陳委員椒華：上禮拜我在總質詢時播放的錄音帶，我想主委你也有聽到。我要問你，關於裴偉所說的這些話，你認為到底是裴偉在說謊，還是蘇貞昌院長否認介入的說法在說謊？究竟是誰在說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委員上次所播的錄音帶真假我不曉得，但是裡面的內容……"],["陳委員椒華：你怎麼會不曉得呢？"],["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怎麼知道錄音帶內容是真是假呢？"],["陳委員椒華：裴偉已經說是他膨風，他有講啊！"],["陳主任委員耀祥：他不是去告了嗎？"],["陳委員椒華：你到現在還不知道……"],["陳主任委員耀祥：他不是去告了嗎？"],["陳委員椒華：他改口了啊！"],["陳主任委員耀祥：以這個東西來講，真假由他們自己去說明，不是由我去認定，但是我可以明確說就我的立場……"],["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要不要調查？"],["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已經有……"],["陳委員椒華：你不調查，你還是變成裴偉的跟屁蟲……"],["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覺得委員這樣的講法不公平，這個東西已經進入司法偵查了，我們配合偵查，行政責任我們也會去調查……"],["陳委員椒華：人家都說院長、總統在施壓，你還不查？那你等於是在默認你是被施壓的主角。"],["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不能這樣扣帽子，基本上來講，我們所有的行政調查都在進行，也在配合司法調查，不能這樣扣帽子……"],["陳委員椒華：裴偉現在已經把你塑造成是一個被施壓的主角，你是主角耶！你到現在還在扯東扯西！"],["陳主任委員耀祥：就相關作為而言，第一個，在國會我們已經說明清楚。第二個，在刑事犯罪方面我們配合調查。"],["陳委員椒華：我問你，你要不要向裴偉提告，告他散布假訊息？"],["陳主任委員耀祥：什麼假訊息我不曉得……"],["陳委員椒華：他膨風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刑事犯罪，已經在調查當中了哦！"],["陳委員椒華：你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發現犯罪你就要告發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這個東西是以刑事犯罪來處理……"],["陳委員椒華：我請問你是不是公務人員？"],["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公務員啊！"],["陳委員椒華：你是不是公務人員，你回答我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當然是公務員啊！"],["陳委員椒華：對，他發布假訊息或是他誹謗你……"],["陳主任委員耀祥：你剛才說是真的，現在又說是假訊息……"],["陳委員椒華：他誹謗你，他們已經有說了啊！那你要不要告發呢？你不告發，你就是默認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都已經分案處理了嘛！我們當然配合檢調機關去查啊！"],["陳委員椒華：你們行政也可以查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行政當然有調查……"],["陳委員椒華：那是他案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兩件事情啊！"],["陳委員椒華：那是他案，你自己也可以告啊！人家在抹黑你或是在恥笑你，你也可以……"],["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在恥笑我，這個犯罪狀況已經在處理了……"],["陳委員椒華：人家剛剛在野黨已經說你是搖擺的什麼東西……"],["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要扣帽子……"],["陳委員椒華：你現在已經變成被施壓的主角……"],["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要扣帽子，基本上，刑事調查我們配合處理。"],["陳委員椒華：你發現有人詐欺或散布假訊息，你也可以告發啊！你為什麼不告發呢？你是主角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法律人當然知道啊！基本上來講都已經分案了，我還去告發？分案就是配合去處理嘛！"],["陳委員椒華：你是主角，你也可以處理的。你也可以去調陳建平的錄音帶，那麼你就可以發現到底是真的或是假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個案件是公司治理內部鬥爭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去處理這個議題。"],["陳委員椒華：所以獨立機關在你的主持之下……"],["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的資料也是來自於其中一方的股東所提供的，我們可以……"],["陳委員椒華：請你停止發言，請你依我的問題回答。","主委，我再問你一個嚴肅的問題，洪耀福有沒有跟你或NCC的人關心鏡電視申照案？有還是沒有？"],["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什麼叫做「關心鏡電視的申照案」？"],["陳委員椒華：那我再問你，我們都知道洪耀福是民進黨的前秘書長，他在今年3月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有以民間人士的身分，在府院有共識之後幫忙跟NCC溝通，這是他自己承認的，這是洪耀福自己說的。主委，我實在不懂，你現在這樣子繞來繞去，我問你，他有沒有找你溝通？"],["陳主任委員耀祥：你現在問我這個問題……"],["陳委員椒華：洪耀福有沒有找你溝通？"],["陳主任委員耀祥：你要問洪耀福啊！你怎麼會問我呢？"],["陳委員椒華：洪耀福說他有跟NCC溝通……"],["陳主任委員耀祥：洪耀福說的，你要去問洪耀福，怎麼會是問我呢？"],["陳委員椒華：洪耀福說他有跟NCC溝通，所以我請問你，他有沒有跟你溝通，你回答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相關案件我們是獨立行使職權，當然洪耀福他自己怎麼跟誰溝通，那是他自己的……"],["陳委員椒華：好，那你說洪耀福也是膨風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你去問他，你可以問他，這不是我的事情……"],["陳委員椒華：他說他有跟NCC溝通……"],["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陳委員椒華：究竟你們有或沒有，你就回答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基本上來講，我剛剛已經明確的回答委員沒有！"],["陳委員椒華：如果沒有，那麼洪耀福也是在膨風、也是在侮辱NCC，那你要不要對洪耀福提告呢？洪耀福也是詐騙啊！你要不要對他提告呢？"],["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整個鏡電視的申設過程，各方關注的很多，你要我去告多少人？"],["陳委員椒華：包括裴偉、洪耀福都公開說對NCC施壓、對陳耀祥施壓，那你都不提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要提告什麼？"],["陳委員椒華：人家在詐騙，你是公務人員，人家詐騙你就可以主動告發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這是你自己認定的，有沒有詐騙必須由檢察官調查最清楚，因為他們才有司法調查權，我沒有。"],["陳委員椒華：你可以提告，他們就會調查啊！"],["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已經提告了啊！你不是在士林分局提出……"],["陳委員椒華：你也可以去拿陳建平的錄音帶……"],["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用證人的身份去處理啊！"],["陳委員椒華：你可以要求陳建平提供錄音檔，去調查這個錄音檔的真假，如果裴偉說謊或是洪耀福膨風，你都可以去……"],["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由檢察官來調查。"],["陳委員椒華：你都可以一一告發去……"],["陳主任委員耀祥：檢察官調查後如果發現哪些東西涉及到本會或涉及到我，我自然就會處理。"],["陳委員椒華：去澄清你是不是清白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法律人，我是有多少證據就處理多少事情，並非你說是弊案或怎麼樣，基本上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我就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程序去處理，本來就是這樣啊！"],["陳委員椒華：從頭到尾你都是尊重，你都不主動調查，你叫NCC提報告，所以在野黨叫你這個主委下台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介入了整個股東鬥爭非常的深，我是監理機關沒有辦法這樣做，他們誰對誰錯由他們自己去處理，而且這要由司法機關去調查才清楚，我無法調查清楚。"],["陳委員椒華：好，我最後再問你，到底是洪耀福說謊，還是裴偉說謊，還是蘇貞昌說謊？"],["陳主任委員耀祥：那要請檢察官去調查，這不是我能處理的。"],["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從頭到尾都不調查？人家侮辱你，你也不調查？"],["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不調查，我不是司法機關，我是行政調查而已啊！"],["陳委員椒華：人家說你被施壓，你也不調查？"],["陳主任委員耀祥：以施壓來講，我可以到法院去對質講清楚嘛！"],["陳委員椒華：今天我們有提出臨時提案，也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通過，謝謝。"],["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段落：質詢：鄭委員麗文：10:12"],["鄭委員麗文：（10時12分）謝謝主席。最近的風波已經非常嚴重的影響到主委以及NCC這個單位的威信，最主要就是鏡電視的經營權及請照過程中爆發出太多爭議及醜聞。依據當時NCC給鏡電視的公文，也就是在今年2月11日給鏡電視執照的公文，在公文第4頁提及保留許可廢止權相關事項，換句話說，你們是有附條件的。"],["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鄭委員麗文：第三項提到「該公司取得執照後，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即鏡週刊所屬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不得參與該公司任何營運」，換句話說，在營運及相關交易上必須切割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剛才報告是這樣。"],["鄭委員麗文：在主委報告第3頁當中也提到，你們給執照許可之後，「禁止與該公司其他集團共用人力」、「禁止該公司股東或及其所屬公司有不當利益輸送」、「若有違反若干附款要求，最嚴重者本會得廢止原處分」，這些就是你們要撤照鏡電視的相關規定和條款。從年初到現在都已經快要年底了，相關爭議延燒將近一年，NCC也的確在今年8月24日對鏡電視進行訪談，對於相關問題希望他們能夠加以釐清，而後在9月2日NCC又繼續去函要求鏡電視做相關補正和回覆。","請問一下主委，主委你在這邊回答問題，不能在國會殿堂說謊，這是您的憲法義務，請您據實回答，您知不知道NCC 8月24日與鏡電視的訪談是由董事長與總經理私自處理回復內容，完全沒有讓其他董監事與財務長知道，而且回覆內容也沒有經過董監事的同意，當場就將書面資料交給NCC，事後所提交的書面資料內容統統沒有經過董監事會？後來在9月2日，你們又行文要求它，包含要求董事長、董事會、財務長必須補正回覆相關事項，但董事長鄭優與總經理蔡滄波再次擅自扣留你們的公文，都沒有讓董監事知道，而且私自處理了回覆的內容。在這個過程當中，NCC的承辦人曾要求他們必須有所有董監事的簽名或者是正式的董事會決議，結果他們還是一樣，繞過董事會，沒有讓董事知道，也沒有讓監察人、財務長知道，自行回覆了NCC、欺瞞NCC！請問主委，你知道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講的這些應該是指負責人變更案的部分。"],["鄭委員麗文：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一家公司的代表……"],["鄭委員麗文：針對相關董監事變更案，你們要求他們說明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委員，你自己也學法律，很清楚代表公司的就是董事長與總經理。這件案子我們還在審，他們是擬任人選，至於就他們內部有沒有經過董事諮詢來講，屬於公司治理範圍，對於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會繼續調查。"],["鄭委員麗文：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不清楚嗎？你們不知道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公文經過什麼流程我並不清楚，我們是以公司正式回覆的書面資料為主。"],["鄭委員麗文：主委，我剛才已經跟你講了，你知道的要講喔！你是不知道還是故意忘記？你在這邊說不知道，那我可以跟主委講……"],["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基本上，這件案子是這樣，鏡電視……"],["鄭委員麗文：如果你不知道，那我跟你講，也在這邊向大家報告，就在這幾天，本席同時接獲來自NCC內部吹哨者以及來自鏡電視內部吹哨者所提供給我的資料。兩邊不約而同提供給我的資料幾乎一模一樣、完全一致，所以我認為它的真實性是非常高的。裡面首先就揭露了這件事實，也就是我剛剛說的。我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在9月12日，剛剛提到被欺瞞的其他3人，包含董事、監察人與財務長發現了這件事情，就是發現他們被騙、發現他們完全被蒙在鼓裡，所以在9月22日已經由3位、也就是董事、監察人、財務長自行以公文回覆NCC，提供NCC想知道的相關內容，所以你們應該拿到雙胞了嘛！一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給你們的、沒有經過董事會而且是自己編造的檔案，另外一份是董事、監事與財務長3位告訴你們，你們被騙了，他們根本都被蒙在鼓裡、都不知道。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因為9月22日他們就回函，今天已經是10月5日了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鄭委員麗文：難道公文還沒有到你那裡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說明一下嗎？基本上，公司的回覆我們當然有收到，董監事等3位以個人名義發給我們的文，業管單位……"],["鄭委員麗文：所以你們收到了？"],["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有收到。"],["鄭委員麗文：OK，好。這裡面……"],["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對於這樣的東西，我們當然要對一下到底發生什麼事，而且裡面還涉及開董監事會議的問題。"],["鄭委員麗文：是。在這裡面他們已經很清楚地表達，我這份就是他們提供的資料，在鄭優先生不適任鏡電視董事長的相關說明裡頭，第二點與第三點講得非常清楚，8月24日，有關你們的訪談，他們是如何被蒙騙；9月2日，NCC再次去函要求說明時，他們還是被蒙在鼓裡，完全不知道，所以等於是董事長與總經理造假。"],["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再……"],["鄭委員麗文：對不起！這份資料裡也有講到，這是第一點，你們一定要調查清楚，非常嚴重啊！因為有欺瞞的情形。"],["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補充一下。針對董監事會議，我們請他們到會陳述時，除了董事長與總經理外，對於其他董事與監察人，我們也請他們到會陳述意見，他們都在場。後續補件部分，的確……"],["鄭委員麗文：我要講重點，這裡的爭議很大，主委也承認，但更重要的是我剛剛一開始講的，你們發給執照時是有附條件的，就是要求他們與鏡周刊之間的紛紛擾擾必須處理乾淨、切割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鄭委員麗文：在他們發現被騙後自行回覆NCC公文的第四點中，基於NCC當然是要了解他們經營控制權之間的問題到底處理了沒有，所以他們在第四個問題中的第三點回答提到，我按照公文講的念給大家聽，他們說：本董事會就前董事長裴偉及精鏡傳媒公司（也就是鏡周刊）與本公司之間的關係人交易一再要求查核，但是都沒有辦法釐清，雖然他們董事會就公司治理戮力制定規範，但經營團隊沒有確實執行，本董事會也無法掌控。","為什麼呢？重點在這裡，他們說是因為：本公司的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都是裴偉時期所聘，或與裴偉有其他牽連關係，簡言之，裴前董事長及精鏡傳媒公司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本公司牽連甚深，尚未切割。請問一下，這是不是已經符合要撤照的條件？"],["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會去了解，把這件事調查清楚。在要不要廢止許可的部分，會經過委員會討論，好不好？"],["鄭委員麗文：剛剛我釋出的鄭優先生不適任相關文件講得更清楚，其中提到鄭優視法規與NCC的指示於無物，明知或可得而知與精鏡傳媒公司往來交易頻繁，至今未確實依循主管機關、也就是NCC的要求，與精鏡傳媒公司進行切割，包括人資系統、財務系統都是共用的。人資系統還完全由精鏡傳媒掌控，鏡電視完全沒有管理權限耶！"],["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這部分讓我們查清楚好不好？"],["鄭委員麗文：當然要按照程序，但我必須在此請教主委，如果按照董事、監事還有財務長3人公文白紙黑字的回覆，等於是該公司將近一年都沒有把NCC的要求當回事，鏡電視都沒有與鏡周刊切割，裴偉仍舊是後面的黑手，掌控所有支配。如果屬實，是不是就應該撤照？"],["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案子讓我們查清楚，這個部分……"],["鄭委員麗文：好。那請問一下，你們什麼時候會處理？大概多久要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們立即在處理、已經開始處理這個問題，這家公司一定要先召開合法的董事會，就公司的意思……"],["鄭委員麗文：他們馬上在十月中就要開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關於公司的意思表示到底是什麼、董事長要聘誰、總經理是誰，對這些東西我們一定要弄清楚。"],["鄭委員麗文：當然要弄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到最後他們真的都沒有辦法符合我們對行政處分的要求，在最終、最慘、最嚴重的情況之下就是廢止執照。"],["鄭委員麗文：好，所以主委今天也講了。"],["陳主任委員耀祥：但這是本會合議制要處理的問題。"],["鄭委員麗文：當然，這些我都同意，這是有法定程序的，中華民國是有國法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我們是法治國家。"],["鄭委員麗文：我只是要問，從今年初處理到10月了，到底要處理到什麼時候？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大家都很關心，是1個月之內會處理，還是1年之內？差很多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基本上，第一是有處理程序，第二是還有其他綜合考量的問題，比方說一家公司成立……"],["鄭委員麗文：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預告一下你們的行程、你們的時間表？"],["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說聘請了450個員工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會綜合考量最後要不要廢止其執照的問題。"],["鄭委員麗文：你不要告訴我你們要考量哪些，我知道你們要考量很多，但已經從年初到現在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辦法跟委員講一個確切的時間，因為……"],["鄭委員麗文：1個月之內？年底之前？"],["陳主任委員耀祥：隨時都可能有資料出現，這個問題我沒辦法把握。"],["鄭委員麗文：你不能說隨時啦！他們已經違反你們的規定高達1年啦！"],["陳主任委員耀祥：但對於委員剛才講的內容，我們也是最近才掌握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處理……"],["鄭委員麗文：這不是最新資料啦！從你們發給執照時，他們的董事長叫陳建平，到現在董事長叫鄭優，已經換第4個啦！主委，這個問題還不夠嚴重嗎？有哪一個電視台在1年之內換4次董事長的？"],["陳主任委員耀祥：陳建平絕對不是裴偉的人，否則今天不會造成這樣的情況。"],["鄭委員麗文：我知道啊！所以他才會被換掉嘛！我的意思是你們要關心的是他們經營有問題、內部紛爭非常嚴重，又與鏡周刊無法切割，所以是陳建平被切割，不是裴偉被切割。"],["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依法處理，如果……"],["鄭委員麗文：時效很重要啦！"],["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在行政處分上，我們要考慮相關……"],["鄭委員麗文：因為時間關係，我最後只是要對主委講，希望NCC在風風雨雨之下，一定要秉公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鄭委員麗文：要秉著你們的良心，在最短時效之內還給全民真相，在整個審照過程當中，臺灣到底還有沒有公平正義？因為對照之下，過去的中天，大家都認為它是因為政治不正確、因為監督政府，所以無端被撤照；相對地，鏡電視卻好像因為幫政府為事、作政治打手，即便充滿爭議、不符規定，也可以拿到證照，相較之下，難怪會坐實大家對主委的批評。"],["陳主任委員耀祥：絕對沒有這件事情。"],["鄭委員麗文：所以，為了重新擦亮NCC的招牌，這件事、也就是鏡電視最後怎麼處理才是真正的關鍵。"],["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會好好處理這些事情。"],["鄭委員麗文：希望你們是這樣。主委，如果你們還是沒有處理、沒有秉著良心處理，或者還要聽上級的指示，包括主委、NCC委員在內，你們只要護航、只要讓鏡電視因為這樣而過關，我到時候一定告你們瀆職、我到時候一定告你們圖利，所以請主委一定要秉著良心、公正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依法處理。"],["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段落：質詢：洪委員孟楷：10:27"],["洪委員孟楷：（10時27分）陳主委，今天有這麼多媒體，大家都在看，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一件總統級醜聞，從上個禮拜的行政院總質詢有委員把錄音檔曝光，到現在經過一個多禮拜時間了，如果這個錄音檔裡面講的真的都屬實，絕對是總統級醜聞。但令本席更覺得汗顏的地方，在於交通委員會已經多少次，委員與行政部門互相有動作，本席在此兩年多，就你自己任內，你記不記得有幾次？"],["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不曉得你所謂的幾次是要講什麼，議題我聽得不是很清楚。"],["洪委員孟楷：就是像會議一開始的畫面，委員與你這樣互相對峙，在你印象中有幾次？"],["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天應該是第二次吧！"],["洪委員孟楷：第二次？第一次是什麼時候？"],["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次是華視那件事吧！"],["洪委員孟楷：華視的事情，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洪委員孟楷：我不知道NCC所有官員身為文官，大家今天坐在這邊，有沒有辦法抬起頭來做人，有沒有辦法抬起頭來認為自己在NCC服務、任職非常光榮。說實在話，外界怎麼看NCC？外界怎麼看你這位NCC主委？","主委，你有沒有看到最近一項網路民調顯示，民眾認為NCC向民進黨效忠，大開民主倒車，已經喪失了獨立機關的公正性？你有沒有看到這項民調？"],["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委員講的是哪項民調。"],["洪委員孟楷：我剛才就講啦！你有沒有看到向民進黨效忠、開民主倒車的這項網友民調？有17萬筆聲量。"],["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看過。對於這項民調做什麼，我也不是很清楚。"],["洪委員孟楷：沒有看到？"],["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有，我沒注意到。"],["洪委員孟楷：那你認同這樣的講法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是不認同。"],["洪委員孟楷：當然不認同嘛！我相信也是。主委，如果這些錄音檔都是確實的，一開始，該錄音檔的發聲者裴偉說這是被變造的、被剪接的，一個禮拜之後發覺這個風波沒辦法撫平，所以才又上節目改口說是「膨風」的，前後一個禮拜，講法矛盾也不一。錄音檔裡甚至提到「不管院長怎麼樣，反正這是總統的意思啊！」剛才很多委員也都問了，所以蘇院長這兩年多來有沒有向你明示或暗示、約談，跟你講過鏡電視的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在鏡電視的申設過程裡，各界關心很多，但是院長不會就這件案子給我們任何指示。"],["洪委員孟楷：院長從之前到現在都沒有？"],["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就個案給我們任何指示。"],["洪委員孟楷：那洪耀福呢？他有沒有任何電話、跟你見過面，或者是在審照期間有過任何聯繫？"],["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跟洪耀福本來就認識。"],["洪委員孟楷：你不用講「基本上」。我剛才聽到你多次提到「基本上」，所以代表有例外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法律人講話時，有時口語上會這樣表達。關於洪耀福，我跟他本來就認識，這點沒有問題，但他絕對沒有如錄音帶裡呈現的講什麼「總統意旨」，這件事是絕對沒有的。"],["洪委員孟楷：那有沒有跟你關心過鏡電視？"],["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各界關心鏡電視的情況很多，但我不認為那是所謂的關說或有施壓的問題。"],["洪委員孟楷：好。你今天的報告裡提到兩個部分，第一，報告裡白紙黑字直接提及第999次會議到最後是5人贊成、2人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有會議紀錄。"],["洪委員孟楷：是你主持的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有會議紀錄。"],["洪委員孟楷：但本席在之前向你質詢過當天會議紀錄，網路上也都找得到，當天有沒有投票？"],["陳主任委員耀祥：當天是一個一個徵詢。"],["洪委員孟楷：當天有沒有表決？"],["陳主任委員耀祥：當天就是一個一個徵詢。"],["洪委員孟楷：並沒有喔！你們的會議紀錄裡並不是這樣寫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每一次會議紀錄……"],["洪委員孟楷：根據你們的會議紀錄，當時你當主席，最後是問現場有沒有人反對，結果2位表達反對，然後你就直接說這件案子過了，所以當天是沒有投票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委員都一個一個表達過意見。"],["洪委員孟楷：當天是不是沒有投票？"],["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委員會的形式，本來就沒有……"],["洪委員孟楷：我要確認當天是不是沒有投票，我現在問的是當天有沒有投票。"],["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本來就沒有投票啊！"],["洪委員孟楷：第999次會議當天有沒有投票或表決？"],["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投票，但是每一人在會裡……"],["洪委員孟楷：有沒有表決？"],["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表決。"],["洪委員孟楷：如果沒有表決，你怎麼可以在資料、報告裡寫5人贊成、2人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都已經表示過他們的意見了。"],["洪委員孟楷：委員在會議紀錄上表示很多意見，但是沒有公開證實到底是贊成或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都已經表達過意見。"],["洪委員孟楷：這就是謬論！這就顯露會議紀錄不是事實的狀況。"],["陳主任委員耀祥：有3位委員已經卸任，你可以去問他們，基本上他們每一人對於每一件案子的意見都表達過。"],["洪委員孟楷：好，我們可以去問該委員是不是？沒有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已經卸任了。"],["洪委員孟楷：我們今天也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今年4月29日我們提出臨時提案，主張需要成立調閱小組，結果最後民進黨委員以人數多數封殺。今天一樣是全民都在關注，我們會再提一次臨時提案，要求成立調閱小組，希望這次不分朝野、不分藍綠，大家共同支持，針對這件事情把所有行政機關所藏的資料徹底攤在陽光下。另外，我也建議主席，既然剛剛主委那麼有信心，那我們可以再開一次公聽會，把NCC委員找來，請他們向全國人民……"],["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NCC現任委員是不能到立法院的。"],["洪委員孟楷：現在沒有在詢問你。","我們可以把前NCC委員找來公開向國人說明，到底在開第999次會議時，陳耀祥主委如何主導這次會議，並且最後達成讓鏡電視執照拿到手的結論。你們的公文書上寫5人贊成、2人反對，但是根據當時的會議紀錄，會中並沒有表決。"],["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會議向來沒有表決。"],["洪委員孟楷：你既然敢講5人贊成、2人反對，委員如果有任何不同意見，都可以來說明清楚。","最後我要請教，鏡電視這次申請過程從108年至111年，總共歷經幾次要求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前後有兩個部分，第一階段是108年，我記得補件好像是14次；第二階段好像是補件12次，前後總共26次。"],["洪委員孟楷：26次？那總共歷經幾次諮詢會議？"],["陳主任委員耀祥：諮詢會議，我的報告裡也有寫……"],["洪委員孟楷：讓他們參與了幾次徵詢會議？8次諮詢會議。讓他們參與幾次委員會議？4次委員會議。我可不可以請教，有哪個新聞台得到那麼好的禮遇？一個新設新聞台有8次諮詢會議、4次委員會議、26次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表示我們對這件案子審查得非常嚴格。"],["洪委員孟楷：之前中天新聞台要被撤照時經過幾次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那是換照案，這個是……"],["洪委員孟楷：主委，請先回答本席的問題。中天新聞台當時經過幾次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針對中天新聞台還開過聽證。"],["洪委員孟楷：不是，是經過幾次補件？我在問A，請不要答B。現在的行政官員都有樣學樣、都學壞了，我問A就請回答A，中天新聞台當時撤照是經過幾次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你要看是補什麼件嘛！"],["洪委員孟楷：經過幾次補件？"],["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部分我們可能要回去才有辦法統計。"],["洪委員孟楷：好，你不知道。經過幾次諮詢會議？沒有人回答得出來？"],["陳主任委員耀祥：諮詢會議來講……"],["洪委員孟楷：經過幾次委員會議？"],["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委員會有審查過幾遍，而且至少……"],["洪委員孟楷：是嘛！幾次嘛？"],["陳主任委員耀祥：你問幾次，我要回去……"],["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今天就提出這個謬論在那裡，這個謬論就是一個新設的新聞台，可以給它26次的補件機會、18次的諮詢會議、4次的委員會議，結果到了要對一個原本已有的新聞台撤照、撤銷其新聞資格時，不管是補件次數、諮詢會議、委員會議都完全不符合正理，這樣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針對中天召開聽證會是經過數十位學者專家共同參與的結果。"],["洪委員孟楷：主委，要不要回答問題？少在那邊拿A答B啦！"],["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拿A答B……"],["洪委員孟楷：說實在話，你這樣講是完全沒有辦法說服人的，只會讓大家看到你對鏡電視情有獨鍾，就是一定要幫他們拿到執照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對鏡電視是嚴格審查。"],["洪委員孟楷：這是你自己的資料不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有嚴格審查，哪有一家會審查到這麼久的？"],["洪委員孟楷：這是你自己的資料，26次、8次、4次都以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哪一個新聞台可以得到這樣的禮遇？"],["陳主任委員耀祥：哪個新聞台會被審查這麼多次？你要看一下嘛！"],["洪委員孟楷：哪一個新聞台最後拿到了執照？你照劇本演出還好意思講？"],["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包括UDN、壹電視……"],["洪委員孟楷：你還好意思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NCC成立之後至少有4家新聞台……"],["洪委員孟楷：對啊！所以哪一個新聞台到最後可以照劇本演出？你好意思講！26次、8次、4次到最後拿到執照，你好意思說！"],["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我們審查得最嚴格的一個案件。"],["洪委員孟楷：主委，最後我想請教一個問題，現在有廣播電視節目諮詢會議，也就是當遇到民眾檢舉，就會開這個會議以討論要不要開罰。"],["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會看案件類型……"],["洪委員孟楷：多久會開一次會？"],["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內容處處長跟你說明好嗎？"],["洪委員孟楷：沒關係，多久開一次會？"],["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處林處長說明。"],["林處長慧玲：我們會看案件量……"],["洪委員孟楷：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開的？"],["林處長慧玲：最近是……"],["洪委員孟楷：一年裡面會不會開？一個月、兩個月會不會開？"],["林處長慧玲：像今年案件比較多，我們就會再開……"],["洪委員孟楷：今年案件比較多？"],["林處長慧玲：現在案件比較多我們就會開。"],["洪委員孟楷：好，那本席就請教，去年12月20日辣新聞被民眾檢舉，為什麼到今年9月28日才開罰？"],["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如果民眾檢舉不清楚，就會請民眾說明補充，一定是這樣子的。所有的程序和處理一定有一個過程，如果檢舉得很清楚，我們當然就……"],["洪委員孟楷：辣新聞去年12月20日被檢舉，你什麼時候開第一次電視節目諮詢會議？什麼時候開的？"],["林處長慧玲：其實在接到這個陳情的時候，我們就去調帶瞭解，請它趕快提……"],["洪委員孟楷：針對這個案件是什麼時候開的？"],["林處長慧玲：它是比較晚開始，因為前面……"],["洪委員孟楷：為什麼比較晚開？"],["林處長慧玲：因為前面還有華視的案子，所以我們之前就先處理，華視當時有播戰爭跟災害的跑馬字幕，那個其實已經是大家關切的議題，所以我們就趕快先處理那個部分。"],["洪委員孟楷：你不覺得這樣有差別待遇嗎？被大家關切、民眾關切，或者說是比較有嚴重性，可能會傷害到現在執政黨的威信，所以你們就趕快火速處理。辣新聞去年12月20日在選舉期間公開造謠或是公開影射，試圖影響選舉結果，你們沒有處理，直到今年還要查證、還要瞭解、還要確認，所以民眾和外界就好奇跟懷疑，是不是現在發生媒體人的爭議，於是你們就趕快拿一個去年的案子來開罰40萬元，以粉飾太平、來瞭解一下，現在不就是這個狀況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對於整個程序過程，不可能臨時拿一個案子開罰。"],["洪委員孟楷：處長，我說實在話，你剛剛那樣解釋就代表NCC自己就會進行時間控管，可能會針對不同的案件在不同的時間處理，有些案件可能會加速處理，有些案件可能就會暫緩處理，不就是這樣子嗎？"],["林處長慧玲：沒有，跟委員報告……"],["洪委員孟楷：事情能有差別待遇嗎？能夠因人設事嗎？能夠在不同時間針對不同的案件嗎？"],["林處長慧玲：跟委員報告……"],["洪委員孟楷：這個就是讓國人現在最不信服的原因，所以我今天也要再一次敬告NCC的所有文官們，大家都拿人民的納稅錢，都是中華民國的政務官，也都是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要抬得起頭做事，要對得起自己領的這份薪水，就請認認真真地做好自己的本分。","主委抱歉，我們兩人沒有私怨，我們也不認識，但我認為過去這3年的時間，你任內的爭議真的太大，你真的已經不適任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好遇到了很多大案件，我沒有不適任的問題。"],["洪委員孟楷：你真的已經不適任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不適任，我只是依法處理……"],["洪委員孟楷：在好官我自為之的情況下……"],["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好官我自為之……"],["洪委員孟楷：主委，以你的風骨、你的尊嚴以及捍衛整個機關的尊嚴，我真的奉勸你自己應該要好好地思考清楚未來的出路。"],["主席：謝謝洪委員，我宣告一下，待會趙正宇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請趙委員正宇發言。"],["段落：質詢：趙委員正宇：10:41"],["趙委員正宇：（10時41分）陳主委，你就休息一下，NCC是獨立機關，你要做好你的位子、你的職責。","唐部長早，數位發展部第一次成立，這是第一次質詢。對於這個新的部會，民眾都很好奇，請教一下這個部究竟在做什麼？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另外，你們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後，原本編了57億元，前瞻計畫又加了預算，總共211億元是不是？"],["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前瞻計畫是2年。"],["趙委員正宇：這是筆很大的預算，部長是不是藉這個機會向大家說明一下這兩點好嗎？"],["唐部長鳳：好，謝謝委員。其實我們一部加兩個署就是分別負責社會發展，也就是大家守望相助，確保大家有充分的數位素養跟產業發展，也就是剛才提到各行各業的數位轉型；以及應變的韌性，像是碰到各種天災亦或即使不是天災而是不利事件的時候，我們資安要能防守得住，而且要從攻擊當中成長，所以產業、資安及全民的韌性是我們主要關注的事情。","剛才提到我們年度57億元的預算以及兩年期的前瞻預算，兩年期前瞻的部分，比方說5G，有一些電信商在偏遠地區已有超過90%的電波涵蓋率，但也有一些還不到我們設置的70%要求，所以就要透過各種補助等方式確保，不管是偏鄉、離島等等都有所謂的寬頻人權，就是要可以接觸得到好的網路連線。","當然前瞻這兩年建設完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這種基礎建設的預算，至於公務常規的預算則是在確保不管是政府、關鍵基礎設施，還是民間的資訊、資安等業者都能有充分應變數位轉型的能力。"],["趙委員正宇：好，自有預算之外，多的預算就是要在偏鄉建設通訊用的基地台，如此是不是就和NCC的業務有點重疊？"],["唐部長鳳：NCC目前是……"],["趙委員正宇：它也編有預算，也有對……"],["唐部長鳳：NCC是負責……"],["趙委員正宇：陳主委，沒有嗎？你來回答一下，有沒有重複？"],["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很多偏鄉建設部分的業務已經移撥給數位部了。"],["趙委員正宇：已經移撥過去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以前是我們在做，現在是數位部在做。"],["趙委員正宇：這個你要說明，因為我們不清楚。唐部長，我要請教你一個大家很關心的議題，也就是你的預算員額，大家都講得沸沸揚揚，約聘僱成了討論的焦點，因此請教一下有關約聘僱人員，你剛才說過，你們組織法裡面有數位部、資安署、產業署3個單位對不對？若以約聘各100人來算的話，編制大概就是598個人。"],["唐部長鳳：598個人是到明年年底為止，實際上五百多人都是事務官，只有85個約聘。"],["趙委員正宇：只有85個約聘，好，你們現在滿了嗎？約聘的滿了嗎？"],["唐部長鳳：還沒有，到上個月底為止，我們目前只有二十幾位約聘。"],["趙委員正宇：只有二十幾個約聘對不對？針對用人計畫，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唐部長鳳：當然。"],["趙委員正宇：為什麼要這麼多人？"],["唐部長鳳：立法院明定……"],["趙委員正宇：一個部會大概有100個人左右，對不對？"],["唐部長鳳：我們是一個部兩個署，各自都有100個約聘的上限。但就好像速限100，不是說要飆到100，到明年年底為止，我們實際上用的都不到全體的15%，八成五以上都還是常任文官，所以約聘的比例並沒有特別高。","跟委員報告，當初我們也瞭解立法院這邊三讀通過組織法的時候，設計上是我們的司長跟署長都可以政務任用，好比說以副教授或教授的資格，當時有一個想法是，如果這些司、署長是外面進來的話，他們會有一些需要用約聘進來的人，但是我們目前所有的司長、署長都是常任文官，所以他們在用人的時候通常是會往商調等等方式，以事務官過來，所以我們實際上用到的約聘就是當初立法院所給的零頭而已。"],["趙委員正宇：一般公務體系都是約僱，你們是約聘，你知道約聘和約僱有不同嗎？"],["唐部長鳳：約聘是比照公務人員。"],["趙委員正宇：職等會比較高，薪水會比較高，是不是？"],["唐部長鳳：我們現在的約聘人員，特別是像資安這樣子的人員……"],["趙委員正宇：一個月的薪水大概多少錢？"],["唐部長鳳：我們是不是請人事處處長來說明？"],["趙委員正宇：請人事處來說明一下。"],["主席：請數位部人事處莫處長說明。"],["莫處長永榮：跟委員報告，約聘通常是做比較專業性的，約僱是比較例行的。"],["趙委員正宇：對啊！那是多少錢啊？你還沒說。他是比照薦任六職等還是七職等？"],["莫處長永榮：看他比照的職等。"],["趙委員正宇：平均大概是多少錢？"],["莫處長永榮：就看那個……"],["趙委員正宇：看什麼？"],["莫處長永榮：因為我們都是按照行政院頒的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所核的薪點和薪點折合率來……"],["趙委員正宇：你剛剛講得很清楚，就是因為他有專業，你們要約聘，不是約僱嘛！"],["莫處長永榮：是。"],["趙委員正宇：職等是薦任，但一般的是委任五職等的雇員，薪水都是三萬多，而你們的是6萬元，你剛剛講你們為什麼是6萬元起跳？因為你要專業的人士，對不對？"],["莫處長永榮：是。"],["趙委員正宇：全部都是專業的人士嗎？"],["莫處長永榮：對，聘用的部分是。"],["趙委員正宇：幾乎都是嗎？"],["莫處長永榮：對。"],["趙委員正宇：這樣才請得到人，你覺得6萬元這種薪水請得到很好的人才嗎？會不會濫竽充數？"],["唐部長鳳：我們目前所請的每一個人，好比像制度工程師等等，以他們目前在業界的薪水，過來我們這邊服務大概都打了八折左右，所以我覺得有這些民間朋友願意加入，我自己是非常感謝。"],["趙委員正宇：部長，為什麼要問這些問題？就是約聘人員的用人標準一定要有，如同你剛才說，專業的薪水要比較高一點，但一般部會、一般單位或是基層單位都是約僱，沒有約聘，都是委任官而已，到委五左右，因此今天外界質疑你們為什麼都是約聘，而且薪資比較高？你剛才講是專業的問題。依你剛剛講的，從業界招攬的人才真的會比較好嗎？有的人認為你這是酬庸部，是酬庸一些人的，所以你要說明清楚。"],["唐部長鳳：是，絕對！我剛剛也有看到臨時提案，希望我們在一個月之內建立這樣的人事制度或是評核制度等等，這個討論其實我們本來就在進行，所以對於這個臨時提案我們也是非常同意。"],["趙委員正宇：剛開始會亂嘛！但是要搞清楚，人家會誤解，你沒有辦法想到一般人的想法，他做那麼久了就是約僱而已，還沒有到約聘，一般單位約聘的職務是非常少的，你懂我的意思嗎？但你們幾乎全部都是約聘，所以人家會覺得你是不是酬庸，就如同我剛剛講的，所以要跟外界說明白、講清楚，這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我們知道數發部的使命就是要幫各單位的數位發展踩油門，加速前進，這個角色真的非常重要，但有一個議題是新聞議價制度一直卡關，請部長說明一下原因。"],["唐部長鳳：就是在跨境大型平臺這件事情上面。"],["趙委員正宇：數位平臺嘛。"],["唐部長鳳：對，我們看到各行各業都受到這樣跨境平臺的衝擊，特別是在廣告的收入上面，主要還是由跨境大型平臺來決定廣告分潤的計算方式。各行各業都受到影響，當然新聞業也受到影響，而新聞業因為有特別強的公共利益，所以我們在協助各行各業數位轉型的時候，新聞業現在是被我們排在首要的。"],["趙委員正宇：請教主管機關是誰？"],["唐部長鳳：新聞業的主管機關當然不是數位發展部。"],["趙委員正宇：你們現在沒有在推了嗎？在你還沒說明之前，很多人認為是NCC、文化部或公平交易委員會是他們的主管機關，你現在說……"],["唐部長鳳：我們是協助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這個是我們的責任。"],["趙委員正宇：這個新聞議價數位平臺的主管機關就是你了……"],["唐部長鳳：我們不是新聞業的主管機關，但是我們在跨境數位平臺要如何跟各行各業一起共榮上面，我們可以負責來構建這個對話跟共榮的平臺。"],["趙委員正宇：好，這個是最重要的，謝謝部長。","按時間質詢，不要耽誤人家時間。"],["唐部長鳳：謝謝。"],["主席：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10時50分）","繼續開會（10時56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智傑發言。"],["段落：質詢：許委員智傑：10:56"],["許委員智傑：（10時56分）主席、大家好。我想請問二位，因為現在有很多權責區分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討論清楚，比如說廣播節目是屬於誰？"],["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廣播節目是屬於NCC的業務。"],["許委員智傑：手機資安呢？"],["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手機資安如果講的是像出廠時的抽測等等，這整個都是在數位部。"],["許委員智傑：你說屬於什麼？"],["唐部長鳳：如果像手機剛出廠的時候有抽測、資安檢驗、查驗等……"],["許委員智傑：抽測？"],["唐部長鳳：對，抽測。"],["許委員智傑：這個以後都屬於數發部？"],["唐部長鳳：對，這個是移撥事項。"],["許委員智傑：電視頻道這個應該沒有爭議。"],["陳主任委員耀祥：這NCC的。"],["許委員智傑：網路假消息呢？"],["陳主任委員耀祥：網路假消息那是在行政院層次，要看各部會，以業務來區分是哪個部會的業務，比如說防疫，那可能就是衛福部的業務；如果是豬瘟，那是農委會的業務；比如說有一些國安……"],["許委員智傑：就是分屬各部會？"],["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在行政院層次有一個假訊息的防制平臺。"],["許委員智傑：行政院統一處理假訊息的平臺？"],["陳主任委員耀祥：行政院由政委成立一個假訊息的防制平臺去處理這個議題。"],["許委員智傑：以後假訊息都屬於行政院政委那個平臺要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也不是，那個平臺第一時間會判斷這個訊息應該是哪個部會要處理的，比如說兒少的議題是衛福部或是我們。"],["許委員智傑：由它那邊去分？"],["陳主任委員耀祥：它不是分，是訊息第一時間的回應，比如說是跟電信有關係，那就是回來NCC；如果是有一些資安議題的可能會到數位部；如果是疫情的有可能會到衛福部；如果是豬瘟可能會到農委會；兩岸關係的可能就是陸委會去處理，是看議題本身。"],["許委員智傑：好，那我們再看110年度資安事件通報，因為這個真的有點亂，非法入侵占63%、設備問題占12%，還有其他等等，針對這個設備問題到底是數發部管還是NCC管？"],["唐部長鳳：這裡如果講的是設備的資安漏洞所造成的問題，這是我們管。"],["許委員智傑：設備的資安漏洞是你們管，好，那像翻譯筆，有一個中國廠牌叫做科序公司所代理的翻譯筆，用它掃臺灣就跑出「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像這個是誰管？"],["唐部長鳳：要看它是不是資安漏洞造成的，如果是按照這家公司說的，是它的語料庫有問題，它掃很多國名幾乎都會出現侮辱那個國家的言論，那就不一定是資安漏洞。"],["許委員智傑：所以應該是誰管？"],["唐部長鳳：這件事情如果是資安漏洞就是我們管，如果是它的語料庫的問題，它自己更新了等等，這個部分應該是不涉及裁罰的。"],["許委員智傑：我看NCC主委在搖頭耶！"],["陳主任委員耀祥：翻譯筆也不是我們管的，基本上像這種3C產品很多都應該回歸到經濟部或其他部會去管。"],["許委員智傑：經濟部？"],["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3C產品……"],["許委員智傑：所以以後這種問題我要找經濟部了哦？"],["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些業務我不曉得經濟部移撥給數位部的情況是如何，這可能要請數位部說明一下。但是基本上像以前很多3C產品，我們NCC管的是和電波有關的……"],["許委員智傑：那麼這個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是誰在負責的？"],["陳主任委員耀祥：電信終端設備是我們在審驗啊，沒有錯。"],["許委員智傑：這是NCC負責的？"],["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電信設備會有……"],["許委員智傑：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第四款有寫到「損害我國國家尊嚴」，那麼這個辦法要改嘍？現在的辦法是你們管的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翻譯筆基本上來講應該不是屬於電信終端設備吧？我請陳處長來說明。"],["主席：請通傳會射頻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春木：報告委員，翻譯筆本身具備Wi-Fi和藍芽的功能，我們不是用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而是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進行審驗的，如果有損害國家尊嚴的狀況，我們會請他們改正，這個廠商已經在9月28日對於掃到臺灣，會出現有損國家尊嚴的部分進行改善了。"],["許委員智傑：已經改善了？"],["陳處長春木：對，9月28日已經改善了。"],["許委員智傑：是所有賣出去的全部都改善了，還是只有沒賣出去的改善了？"],["陳處長春木：沒有賣出去的我們會來做檢查，如果有損害國家尊嚴，我們會依照我們的審驗辦法……"],["許委員智傑：已經賣出去的呢？"],["陳處長春木：賣出去的部分他們會用線上更新的方式來更新。"],["許委員智傑：如果不知道而沒更新的話呢？"],["陳處長春木：因為賣到用戶手上的部分，他們那邊也沒有資料，所以我們也只能……"],["許委員智傑：所以你們也只能徒呼奈何？"],["陳處長春木：不是，因為廠商賣出去的東西如果有更新版本，他們本身也會進行線上更新。"],["許委員智傑：講到最後，就是你們也沒辦法、你們都不用作為！不然你們有什麼作為？"],["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要求它更正就是一個作為。基本上就是剛才所講的，這個翻譯筆會出現……"],["許委員智傑：要求更正就是一個作為？這是你們要求的嗎？還是它自己更正的？它是被要求才更正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損害國家尊嚴的部分應該是後來我們要求它更正的。"],["許委員智傑：那是新聞報導之後，廠商自己去更正的啦！你們有要求的動作嗎？有沒有？你們什麼時候有做要求的動作？"],["陳處長春木：我們有確認他們系統的部分已經更新過了。"],["許委員智傑：對啦，你們是確認嘛！就是新聞報出來，人家廠商去更新，然後你們看到、現在知道，並不是你們要求的啦！"],["陳處長春木：是。"],["許委員智傑：講話要精確啊！對不對？","防範未然，這個怎麼處理？這種事情有沒有可能再發生？"],["陳處長春木：後續我們還是會去確認。關於剛剛委員所提示的，對於在市場上販賣的部分，我們會去看看還有沒有這種情形。"],["許委員智傑：這應該是誰管？"],["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這種設備的問題，因為很多相關設備都是在中國製造，且有其製造過程，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確保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但是如果有看到類似的情況，我們會要求立即去處理相關的議題，既然要在臺灣販賣，就不能出現損害國家尊嚴的現象。"],["許委員智傑：以前的鄭處長現在是鄭司長，我記得我今年5月說過，只要中國製的統統要查驗，你說好，對不對？"],["主席：請數位部韌性司鄭司長說明。"],["鄭司長明宗：是。"],["許委員智傑：那現在有沒有查驗？"],["鄭司長明宗：我們今年除了市占率較高的10款手機會做資安……"],["許委員智傑：你們是抽驗，還是統統有查驗？"],["鄭司長明宗：中國廠牌我們全驗。"],["許委員智傑：中國所有廠牌全驗，那這支翻譯筆不是中國的嗎？"],["鄭司長明宗：那時我回答委員的是手機，翻譯筆基本上好像不是。是手機，那時跟委員回答的是這樣。"],["許委員智傑：坦白講，會跟我們統戰的就只有中國嘛！中國類似這樣的產品有沒有辦法檢驗？"],["鄭司長明宗：如果所有的終端設備都要驗，可能需要一些能量，因為終端設備非常多，包括……"],["許委員智傑：以前你在NCC，經費比較少，現在數發部經費比較多，對不對？"],["鄭司長明宗：是一樣移撥過去，經費沒有比較多，是照樣移撥過去，所以手機部分我們有經費，但是其他終端設備的部分，像音箱、Wi-Fi熱點……"],["許委員智傑：那你要跟部長反映到底要多少錢，有沒有辦法做到啊！"],["鄭司長明宗：這也要請大院支持，因為這個我們……"],["許委員智傑：沒關係，你先讓部長知道要多少錢，讓部長看看有沒有機會做。"],["鄭司長明宗：我必須評估，因為我不能在這邊隨便「膨風」，所以我需要評估，然後再請大院支持。"],["許委員智傑：不能像某某人「膨風」就對了啦！現在「膨風」這2個字很敏感。","部長的意思呢？其實這支翻譯筆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類似這樣的問題將來如何有機會予以管理？"],["唐部長鳳：之前像裴洛西訪臺的時候，我們有看到一些具有顯示功能，就是大的那種液晶告示板或者是有其他傳播功能，包含聽覺的等等，如果是在公用場域，不管是租出去或我們自己的場域，這部分我們已經報到行政院，會透過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的方式去進行控管。但是如果所有沒有傳播功能的，只要有液晶螢幕，包含血壓計、體溫計，所有這些東西都要驗的話，我不確定需要多少經費，可能要同仁評估。"],["許委員智傑：我簡單舉個例子，手機資安測試一開始NCC有抽查10款手機，這幾年我一直要求，從10款變成15款，從15款變成17款，剛才鄭司長的意思是，只要中國的手機全部都有喔！"],["唐部長鳳：然後再加上市占率高的，兩邊加起來。"],["許委員智傑：市占率高是你們統統、general的工作嘛！我的意思是說，中國的手機你們都可以確定沒問題嗎？"],["鄭司長明宗：我們都會檢測。"],["許委員智傑：只要是中國的……"],["鄭司長明宗：沒問題，我們都會……"],["許委員智傑：只要是中國進來的，都會……"],["鄭司長明宗：中國廠牌。"],["許委員智傑：手機？"],["鄭司長明宗：對。"],["許委員智傑：這點你要做到喔！因為現在數發部的錢比NCC的時候多嘛，所以這次就應該把它落實。","本席投影片中列了44個檢測項目，你們都是抽10項嘛？"],["鄭司長明宗：對。"],["許委員智傑：如果是中國的手機，和軟體有關的是否有可能全部都檢測？"],["鄭司長明宗：全部大概有四、五十項，我們再……"],["許委員智傑：對啦，我列出來的有四十幾項。"],["鄭司長明宗：我們再照委員的指導來……"],["許委員智傑：現在有個明確的結論，只要是中國的手機，這些項目都會全部普查。外國的不一定，就是中國的我們都會全部普查，這樣OK啦！那麼在中國的手機之外，針對具有類似翻譯機這種比較特別的軟體的部分，是不是請數發部也整理一下？重點是防範未然嘛！翻譯筆就是一個例子，我們看得到，這就不對啦！對於防範未然的部分，是不是請數發部也做個整理，看看將來要怎麼樣處理這種防範未然的工作，也讓大家知道一下？"],["唐部長鳳：理解。不過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這個案例是它的資料，就是例句的資料庫，那不一定是資安問題。目前我看起來好像不管和入侵、竄改、阻斷等等都不大有太大的關係，所以即使進行資安的抽測等等，可能也不一定能夠檢查得出來，因為這是它顯示例句，你掃任何國家，它就顯示一些例句，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設定問題還是怎麼樣，它就會顯示出很多網路上提到那個字的例句，所以它不是特別針對哪個字，就是全部都出了狀況，這個我們用資安的檢測未必檢測得出來。這點要先讓委員知道。"],["許委員智傑：其實這個就是統戰問題，統戰問題是誰管？也是你們管嗎？還是國安局？"],["陳主任委員耀祥：統戰問題是陸委會管的。"],["許委員智傑：所以那要國安局、陸委會和國安會？"],["陳主任委員耀祥：國安局是情報機關，它是國安單位，但如果是兩岸人民的往來，基本上是以陸委會為主。"],["許委員智傑：好，我們就先針對有這方面疑慮的3C產品，因為現在軟體部分都一定會移到數發部，所以請數發部研究一下，類似這種軟體的入侵，我剛剛提到，手機部分已經有結論了，至於手機之外的3C產品是不是做一個整理，看我們將來如何防範未然，好不好？"],["唐部長鳳：和資安相關的我們來研究，沒問題。"],["許委員智傑：好，謝謝。"],["主席：我在這裡宣告一下，等一下傅崐萁委員發言完畢，我們開始處理臨時提案。","接下來請陳委員素月發言。"],["段落：質詢：陳委員素月：11:10"],["陳委員素月：（11時10分）主委早安。我們知道鏡電視取得10年來首張獲准申設的新聞臺執照，也是不簡單，相信NCC在這個案子上應該是非常謹慎，可是我們看到最近引發了一些風波、一些風風雨雨，這樣子的風波事實上也對NCC的專業跟獨立性會有一些質疑，對於這個部分，我先請教主委，針對這樣的狀況，你有沒有想過要用什麼樣的方法來回應社會，然後讓社會信任NCC的專業性？"],["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獨立機關除了接受國會的監督，也接受全民的監督，如果對於整個申設過程有任何疑義，我們本來就是透過所謂的程序透明，就像我們今天跟大院報告，還有相關資料的提供，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是透過所謂程序透明的方法，接受各界的建議去處理。"],["陳委員素月：好。事實上他們要申請執照的時候，他們也有宣示說希望朝向多元、專業、深度這樣的方向，然後強調國際、藝文跟弱勢的新聞，他們也自我期許說要做民間版的公視，對於他們這樣子的目標，我們當然也是非常的給予期許。可是我們也看到一份資料，今年的牛津大學路透新聞學研究所最新發布的一個數位新聞報告指出，目前整個主流媒體或是社群媒體都充斥大量的不實訊息，所以我們也看到臺灣民眾對於新聞的信任度，可以說是連續3年下滑，目前對於整個新聞的信任度，10個受訪者之中只有不到3個人是表示信任新聞的，其實這樣子的狀況是非常不好的，所以我們也期許整個新聞媒體的環境能夠更優質、更好。對於鏡電視從取得執照試播以來，就主委你的觀察，它的表現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鏡電視現在只上架MOD，我在MOD裡面看鏡電視的表現，其實它的品質基本上都表現得不錯，包括它的界面，包括它的題材，包括整個主播播報的過程，基本上應該都符合我們所謂的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還有所謂保持品味的相關法令要求。"],["陳委員素月：就是它的製播品質不錯？"],["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就你所知，目前它接受到的檢舉案件有多少？得獎的狀況又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檢舉的案件陸陸續續有很多，但是基本上來講，我覺得鏡電視的檢舉案，最主要是在股東之間的鬥爭，我覺得它整個不管在新聞、內控、製播方面的表現，還有包括公評人的報告，整個制度運作基本上都還不錯。委員的PowerPoint裡面提到450個員工的問題，剛才也有委員說要不要給它撤照、廢止許可，這些相關的議題包括員工的權益，我們都必須去思考，如果它的新聞內容品質還不錯，而且它的員工都是以前在各界表現還不錯的，因為所謂的大股東或董監事的公司治理議題，而讓它因此退場的話，我認為對我們臺灣整個包括媒體改革的部分來講是一個損失，至少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就像剛才委員所提的，我們商業媒體的電視其實數量當然不少，但是整個品質並沒有符合各界的期待，當然這個因為有競爭的議題，還有一些生存的議題，所以在我們NCC裡面，一方面當然是繼續強化公廣集團的角色，另外一方面就是如果有一些比較新、比較質優的新聞臺可以加進來，這也是一種方法，就我個人來講的話，這是當時讓鏡電視可以拿到許可執照的一個很重要原因。"],["陳委員素月：是，主委說得很清楚。其實目前我們看到很多新聞臺的新聞報導，可以看出來就是用低成本的策略在經營，其實也被坊間諷刺說是「三器新聞」，就是用監視錄影器、行車紀錄器，或者是電腦瀏覽器等這些東西所得到的資料來做新聞，所以同質性高，或者是充滿了暴力或腥羶色，事實上對整個閱聽者都不好，等於整個媒體環境都是不好的，所以我們也期待整個新聞媒體環境有一個更好的良性競爭。剛剛我請教主委目前NCC接到的檢舉狀況，那主委有講到目前接到的就是股東檢舉股東之間的糾紛，事實上股東的糾紛跟新聞製播的內容品質是無關的，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其實我們的行政處分對他們的要求非常多、要求也非常高，所以反而是他們在整個新聞製播、內控或者是所謂公評人等整個方面的品質表現得還不錯。其實坦白說，我們發了這個執照以後，最讓我驚訝的是3月份竟然發生股東的內鬥問題，而且是把內鬥整個變成外部化，造成整個社會國家，包括立法院裡面諸多的紛爭，這是我們當時沒有判斷到的一點。你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在第二階段，就是今天的申設過程可以通過的話，有一個人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就是陳建平董事長的角色，還有我個人認為公評人翁秀琪教授也是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我是很相信我們媒體界的前輩，他能夠好好地去監督鏡電視，達到公眾監督的目的，其實目前這個部分的表現都OK，反而是董事長、董事這個部分來講，因為紛爭的關係，我們擔心的是它的財務狀況，還有股東願不願意繼續增資的議題，這個是我們目前比較擔憂的地方。"],["陳委員素月：沒錯，其實我們也覺得很遺憾，因為鏡電視股東之間的糾紛不斷，所以導致鏡電視的上架問題受到影響，我想請教主委，股東之間的糾紛跟鏡電視上架之間，這二個問題是相關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關，不過基本上上架與否，這個是商業談判的議題，它如果可以上架的話，當然這個是他們商業談判的問題，我們也有邀請鏡電視來就他們上架的部分陳述過意見。在我們委員裡面，大家比較擔憂的是它財務狀況的問題，還有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否則其實這是兩件事情。"],["陳委員素月：是兩件獨立的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因為遲遲無法上架也影響到鏡電視450位員工的工作權問題，450位員工事實上就牽涉到450個家庭，所以這個社會問題的層面影響很大。我們也看到鏡電視的員工他們在9月30日有發表員工聲明，我們希望這個部分NCC能夠儘速地妥善處理，讓這個風波趕快落幕。"],["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俊憲：11:19"],["林委員俊憲：（11時19分）謝謝主席、兩位部長好。今天是數發部第一次到我們立法院來，而且數位部是剛成立的單位，很多業務是從NCC切割出來，因此我們也關心未來這兩個單位就一些重大業務的分工。請教一下，要不要訂定媒體議價法？媒體議價法以後應該誰管？"],["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謝謝委員的關心，關於所有的跨境大型數位平台跟新聞業中間的共榮，現在在行政院有一個跨部會協調機制，包含NCC、文化部跟我們數位部都有……"],["林委員俊憲：屬於誰的業務？"],["唐部長鳳：去構建這兩個中間的對話平台，這個是我們的業務。"],["林委員俊憲：數發部未來會不會訂定媒體議價法？"],["唐部長鳳：關於這個有很多不同的作法，包含強制議價，也包含特別基金或者其他處理方式，我們現在還在蒐集各方的資料，然後探索出比較可行的方法。"],["林委員俊憲：現在全世界大概就是歐盟的一個模式嘛，還有澳洲。"],["唐部長鳳：著作鄰接權也是一個模式、澳洲的強制議價也是一個模式、特別基金也是一個模式，有很多模式。"],["林委員俊憲：對，所以會往這個方向去嗎？"],["唐部長鳳：就是哪一個模式比較適合，要先把事實性的，也就是到底損失了多少廣告收入等等，各方提出來的金額要先對齊，才能夠計算出用哪個模式對各方是最好的。"],["林委員俊憲：第一個，要不要做這件事情？"],["唐部長鳳：當然要做！"],["林委員俊憲：需要多久可以提出？至少要提出一個方向、一個草案嘛，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唐部長鳳：是，在行政院那邊應該一個月內就會再有一次跨部會的對齊，那個時候應該就會有比較清楚的輪廓。"],["林委員俊憲：這個法的草案你預計什麼時候提出來？"],["唐部長鳳：必須先決定要議價，才會有議價法。"],["林委員俊憲：你心裡有沒有想過？"],["唐部長鳳：如果對齊之後，採取的模式不是議價，而是著作鄰接或是基金會，那就不會是議價法。"],["林委員俊憲：對，那你們總是要做一個決定嘛。"],["唐部長鳳：所以就是要等下個月。"],["林委員俊憲：我希望你們能夠儘快，至少現在數發部決定往這個方向走。"],["唐部長鳳：就是確保共榮、與新聞業共榮，這當然更重要！"],["林委員俊憲：這大概是全世界一個重要的趨勢，尤其現在媒體廣告集中在網路上，這個是必然的趨勢。尤其所謂的五大傳統媒體廣告收入都逐年下降，例如：電視，依據美國的統計，從2016年的9億元衰退了18%；但同一時間，網路成長了百分之六十幾，而且這個差距會越來越大。未來這部分的管轄權應該是數位發展部了。"],["唐部長鳳：就是各行各業跟大型跨境平台共榮的平台，這個是我們，其中又以新聞業特別有公益性。"],["林委員俊憲：其實就新聞媒體來講，有關製作新聞在平台上播放，現在全世界大概都把它視為具有著作權，才會產生所謂的收費，未來會往收費的方向走，至於用什麼樣的收費方式……"],["唐部長鳳：就是以著作鄰接來收，還是議價、基金等等。"],["林委員俊憲：世界各國有很多方式，例如：歐陸的著作鄰接法、或是用強制議價，因為現在大型平台幾乎都有壟斷的現象。","同樣也是兩個單位的分工問題，NCC在今年3月提出關於低軌衛星的草案，當時陳主委提出低軌衛星頻率分配審查草案，不過後來為什麼沒有進度呢？因為NCC說這部分業務未來將切割給數發部處理，所以從3月到現在，這半年來中間沒有進度，這會產生什麼現象呢？因為低軌衛星在這次烏克蘭戰爭中引起全世界注目，低軌衛星在非常極端的狀況下，其實非常重要，那臺灣未來會不會做低軌衛星？"],["唐部長鳳：報告委員，這個是商用的作法。"],["林委員俊憲：我知道。"],["唐部長鳳：但是您剛剛提到烏克蘭的用法，我們有另外一支前瞻計畫在做，這兩個是兩回事。"],["林委員俊憲：前瞻計畫主要是你們提出所謂的通訊網路韌性問題，就是應變或戰時應用新興……，這個名字太長了！"],["唐部長鳳：不好意思！就是應變或戰時。"],["林委員俊憲：「應變或戰時應用新興科技強化通訊網路數位韌性計畫」。"],["唐部長鳳：是，這個跟商用的是兩回事。"],["林委員俊憲：但是要做的話，同樣沒有法源嘛，要有一個法律、要有一個可以來做的根據。以Starlink來講，有關Starlink在亞太地區服務的國家，日本預計今年第四季就可以做、韓國是明年第一季、菲律賓也是今年第四季、印尼也是明年第一季，臺灣現在還沒有預計時間。那你有提到商用，如果是商用的話，未來還是會開放，對不對？"],["唐部長鳳：我們年底前會有這樣子的辦法出來，那如果要提出申請的話，就可以提出申請。"],["林委員俊憲：那你至少要把相關的法令規範先做好，全世界的低軌衛星公司大概只有Starlink可以應用，其他有的是衛星數量不足或者有的還在起步階段，但如果要來臺灣落地的話，它必須結合我們本地的電信業者。","剛剛唐部長有講到商用，未來我們如果就把這種低軌衛星純粹當成商用，我的個人看法大概會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民眾有沒有使用的必須性？也就是它的市場競爭力在哪裡？因為它的速度其實比5G慢，那根據NCC陳主委之前給我們的資料，我們現在的5G覆蓋率已經百分之九十幾了，陳主委，對不對？"],["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電信業者已經到百分之九十幾了，沒有錯。"],["林委員俊憲：我們的5G覆蓋率已經百分之九十幾了，那臺灣現在使用固網上網的比率大概已經有百分之八十幾了，所以如果再開放低軌衛星的話，它在純粹的商業競爭下可以生存嗎？這是個問題。目前沒有業者申請，因為現在也沒有法令嘛，業者也不能進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落後韓國、日本、印尼等國家。我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業者準備要做，但是以臺灣目前來講，這部分的腳步已經稍微比較慢了，你看我們的5G人口涵蓋率已經達到94.36%、上網比例81%。","假設Starlink到臺灣來的話，其實5G的速度比它快4倍，所以它的競爭利基在哪裡，我們是純粹把它當成商用的還是另有國安考量？因為剛剛唐部長有提到如果在平時或戰時，所謂的數位韌性基本上就是戰時，因為如果是天災的話也是短暫性的；如果是戰爭的時候，現在全世界都注意到這一點，有關通訊或網路的韌性要怎麼處理，我看低軌衛星可能是一個必須的選項。如果進來的話，你真的就把它當作純商業性嗎？它可以存活嗎？"],["唐部長鳳：剛剛已經提到無論商業性這邊的進程如何，我們都已經編了兩年期的前瞻計畫，專門來做韌性、應變戰時的部分，所以這個跟剛剛講的商業是分成兩個不同的計畫處理。"],["林委員俊憲：有什麼地方不同？"],["唐部長鳳：因為您剛剛提到臺灣的電波涵蓋率大約有百分之九十幾，用百分之一百去減，那就表示在一些偏鄉、離島及山上等等，還是有它的利基市場，就是現在5G或甚至是4G都到不了的地方，在這樣子的情況下，當然這部分有實際的需求。但是在應變戰時的時候，它的需求是不同的，因為主要是對國外，要讓國外的朋友即時知道臺灣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當然對內的指揮管理或者是即時訊息的傳遞、應變等等也很重要，那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林委員俊憲：所以商用跟未來國安使用的一些特殊極端狀況是不同的？"],["唐部長鳳：對！"],["林委員俊憲：是不同計畫？"],["唐部長鳳：剛剛提到沒有基地台的地方，也包含航空器、船舶等正在移動、on the move的地方，這些都是目前固定式5G或4G基地台比較難照顧到的地方。"],["林委員俊憲：因為臺灣現在的網路幾乎完全依靠海底電纜，這其實是我們非常脆弱、危險的一環，而且現在定位在哪裡其實大概都知道，戰時的話，一定會第一時間就受到破壞，那整個臺灣的網路就中斷了，所以前瞻計畫才會提出這個數位韌性，基本上，其實這有相當重要的國家安全考量，希望未來的數位發展部就這個部分能夠同時引進商業使用以及未來國家安全上需要的計畫，並加速推動，好不好？"],["唐部長鳳：謝謝委員，沒問題。"],["林委員俊憲：謝謝唐鳳部長。"],["主席：請傅委員崐萁發言。"],["段落：質詢：傅委員崐萁：11:30"],["傅委員崐萁：（11時30分）主委，請你簡短把中天為什麼被撤照的原因在國會再次簡短說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簡單來講，我在中天不予換照案的記者會已經講得很清楚，大股東不要把手伸進新聞臺，以當時來講，其實中天在107年以前的評鑑是OK的，但107年以後，它的整個新聞內控、機制……"],["傅委員崐萁：所以它是內控有問題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以新聞臺來講，總監、副總監這些所謂的……"],["傅委員崐萁：內控有問題，可以。請問一下，鏡電視的內控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鏡電視在新聞臺的部分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新聞臺包括新聞自律或是……"],["傅委員崐萁：你是說裴偉的部分沒有問題就是了？裴偉的手沒有伸進來？"],["陳主任委員耀祥：到目前為止，就新聞臺這個部分，依照公評人給我們的報告，目前看不出來有這種狀況。"],["傅委員崐萁：你說看不出來是真看不出來還是假看不出來？"],["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很多事情都是要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做為一個……"],["傅委員崐萁：前任董事長陳建平已經公開指控了，你還說他內稽、內控沒有問題，你今天是在國會，你今天是在國會耶！"],["陳主任委員耀祥：公開指控那是他們在公司治理的議題……"],["傅委員崐萁：包括有沒有五鬼搬運拿去給鏡週刊使用，這些東西是不是應該要移送調查？該不該？"],["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案子本來就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而且委員剛才講的，我們收到的訊息……"],["傅委員崐萁：這是不是你們移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個是……"],["傅委員崐萁：為什麼不是你們移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沒有五鬼搬運，當時我們在行政調查……"],["傅委員崐萁：你們是主管機關，當然要移送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做的是行政調查嘛！調查完如果有刑責的問題，當然要移送檢調單位去處理，這個案子的發展也很快啊！"],["傅委員崐萁：所以你認為有沒有刑責？"],["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相關的刑責，就由檢察官去認定，有沒有刑責是由檢察官去認定的。"],["傅委員崐萁：所以啊！你是學法律的，那有沒有把它移送呢？"],["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就已經移送到檢調單位……"],["傅委員崐萁：是誰移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法務部移送的。"],["傅委員崐萁：所以不是你們移送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是法務部移送，我們做的是行政調查的部分。報告委員，我先補充一下，陳建平先生……"],["傅委員崐萁：所以你認為鏡電視是一個沒有問題的電視臺？"],["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10月12日還要邀請陳建平先生到會陳述意見，所以我們依照最終決定去處理。"],["傅委員崐萁：國家元首、行政院長有沒有指揮你來做任何的關說或是威逼讓你放行鏡電視，這件事情在國家已經鬧得如此地嚴重，你是不是應該要儘快自己主動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申請成立調閱委員會，對於整個事實的釐清、對於NCC的清白，你是不是應該要主動提出申請？"],["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調閱小組的成立是國會的權力，這是我們沒有辦法申請的，而且依照憲法規定……"],["傅委員崐萁：你可以聲明嘛！沒有叫你申請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剛剛委員是叫我們申請。"],["傅委員崐萁：沒關係嘛！你可以聲明請立法院儘快成立調閱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們如果要了解的話，不一定要成立調閱委員會，而且我們可以把相關資料交給交通委員會看，這樣就好了，基本上來講，我剛才講……"],["傅委員崐萁：所以你不反對成立調閱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是認為不需要成立調閱委員會。"],["傅委員崐萁：好，你認為不需要。"],["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些相關資料你們需要的話，我們會提供，你成立調閱委員會看的資料還是這些資料而已。"],["傅委員崐萁：那你為什麼反對呢？"],["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個，依照大院的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你們要有一個特定的議案……"],["傅委員崐萁：特定的議案？這個比水門案還要嚴重的議案，這不叫特定的議案？現在議案是由你來定的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大法官釋字第729號講得很清楚了……"],["傅委員崐萁：所以本席現在問你，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委員會，立法委員本於職權，針對國人高度疑義的社會爭端事件，我們應該要把它釐清，你也應該自證清白。"],["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前提我同意，基本上來講……"],["傅委員崐萁：所以你同意成立調閱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我認為不需要到成立調閱委員會。"],["傅委員崐萁：所以你還是堅決要耍嘴皮，還是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是耍嘴皮，這個是大院以前在調閱關於檢察官的，釋字第729號解釋講得很清楚嘛！你一定要有一個特定議案嘛！"],["傅委員崐萁：鏡電視前後換了幾任董事長？"],["陳主任委員耀祥：應該是4次吧！如果以我們目前收到的資料來看，應該有4次吧？"],["傅委員崐萁：好。TVBS換一個總經理你們審查了多久？"],["陳主任委員耀祥：TVBS當時也是股東內部有……"],["傅委員崐萁：你們審查多久嘛！"],["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可能要問一下業管單位才知道。"],["傅委員崐萁：審查多久？這麼大的電視臺你不知道？"],["陳主任委員耀祥：一年多。"],["傅委員崐萁：一年多？"],["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傅委員崐萁：審查一年半你才同意，鏡電視換了4個董事長，前後花了多久時間？"],["陳主任委員耀祥：三月份到現在，應該一、兩個月之間。"],["傅委員崐萁：一、兩個月之間換了4任董事長，主委你真的都不會汗顏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這個基本上是他們公司治理的問題，怎麼會是要汗顏的問題？"],["傅委員崐萁：NCC不用同意喔？NCC不用同意嗎？NCC不用同意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我們還沒有同意的問題，我們還在調查當中，我們當時……"],["傅委員崐萁：調查當中？"],["陳主任委員耀祥：陳建平先生是當董事長……"],["傅委員崐萁：TVBS是一個經營這麼穩健的公司，換一個總經理要審查一年半才同意！"],["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TVBS當時也有股東的問題啊！他們股東自己意見不一樣嘛！"],["傅委員崐萁：鏡電視也有不同的股東，那你為什麼那麼快就同意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我們還沒同意啊！變更負責人目前案子還在我們手裡面。"],["傅委員崐萁：所以他們可以持續換？也可以持續經營？"],["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要求他們就這個部分，要開董事會把這個事情釐清嘛！公司到底要怎麼經營嘛！"],["傅委員崐萁：本席再問你，現在TVBS你是不是準備帶隊要把它移到一百多臺，是嗎？新聞臺。"],["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問到這個議題，我們今天早上已經把這個案子駁回了，也就是TVBS不用移頻，剛好我們委員會今天早上作成這個決議，跟委員報告。"],["傅委員崐萁：以後還會不會有相關的情事？顏色不對，地方cable你們講好就開始把它移頻？"],["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啦，委員，我上次回答李德維委員的詢問都講得很清楚，上下架在Cable TV 裡面，這本身就是一個商業機制，每一年都會有類似的問題……"],["傅委員崐萁：商業機制但是要經過NCC同意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頻道要經過我們同意啊！"],["傅委員崐萁：對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也認為TVBS是一個表現不錯的新聞臺，我在這裡講了不錯啊！"],["傅委員崐萁：所以以後不會有這個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要不要移頻那是系統業者要不要提出申請的問題，我同不同意是我NCC要不要同意的問題。"],["傅委員崐萁：本席現在要你講的是，以後類似TVBS、東森會不會在明年又有系統業者提出要把它移頻？"],["陳主任委員耀祥：系統業者要移新聞頻道不是TVBS一件案子而已，以前也是常常換，大家吵來吵去，每年都吵……"],["傅委員崐萁：所以要經過你們同意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新聞頻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傅委員崐萁：高度敏感……"],["陳主任委員耀祥：高度敏感，我相信是高度敏感，所以我們在審這種案子都會非常謹慎地去處理，而且會考慮到消費者權益還有整個市場競爭的相關議題，包括內容的多樣性，包括………"],["傅委員崐萁：TVBS移頻到一百多臺是什麼時候被NCC駁回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天早上，大概是中午左右。"],["傅委員崐萁：哇！如果我們不開會，大概也不會駁回吧！"],["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天早上我本來是要主持會議，是你們叫我來這裡報告的。"],["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啦！沒有關係啦！所以在野黨對你還是有約束力啦！"],["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約束力的問題，這是我們本於專業去做判斷啦！"],["傅委員崐萁：不要說幾個月或明天開始又要把東森移頻。"],["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政治上不能說我要不要，這不是我要移頻的問題，這是系統業者申請的問題。"],["傅委員崐萁：陳主委，趕快辭一辭……"],["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要辭……"],["傅委員崐萁：趕快辭一辭，你今天如果跟NCC請辭，至少以後還有人來弔唁，還加減給你一點遙望，如果你現在請辭，說不定像當時游錫堃請辭副院長，後來當院長；你幫高層解決現在的危機，說不定你後面還會升官，這不是你最喜歡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是獨立機關，我的任期保障，我就照任期去做，沒有期待什麼未來升官的問題。"],["傅委員崐萁：陳主委，不要再把新聞臺移頻，千萬記得。"],["陳主任委員耀祥：新聞臺我們很少移頻，謝謝。"],["主席（陳委員雪生代）：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1、","數位發展部已於八月下旬正式運作，其編制員額約600名，其中約聘人員最多可達300人，並採工作經歷而非以學歷為主之進用機制，不必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身分。數位發展部相較其他行政機關擁有更高且更寬鬆之人事彈性，藉以讓政府機關在數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公共議題日益複雜時，能採取較有效能之策略，降低不確定性之衝擊及提升政策回應之能力。","然而數位發展部組織定位不明，連帶影響人員進用及績效衡量指標之建立，如何建立具公信度之甄選機制，確保人員「適才適所」，以及如何建立客觀之考核機制以評估人員之績效表現，並且在薪給設計上與績效進行結合，確保彈性用人制度滿足公平性和回應性之指標，達到彈性用人制度與永業文官體制互補之作用，此為社會各界之疑慮。","爰此，建請數位發展部於一個月內，針對約聘人員進用與績效衡量指標之建立一事進行討論，並提供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以釐清外界質疑，避免人事任用分贓腐化，確保公平性。","提案人：陳椒華","連署人：趙正宇　　魯明哲　　洪孟楷","2、","茲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鏡電視（以下簡稱NCC）審查鏡電視新聞台執照案，自鏡電視向NCC提出執照申請案、NCC核准乃至核准後迄今，持續爆發諸多爭議，引起社會各界譁然。經查，本院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輿9月27日院會總質詢蘇貞昌院長時，所播放三段由鏡周刊社長、鏡電視大股東裴偉發言之錄音，攸關府院黨政高層是否將黑手伸入NCC。而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除「否認介入」、「否認施壓陳耀祥」外，也一再對外表示錄音遭偽造、剪接。","然而，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先生於9月28日發表公開聲明表示錄音內容之發言為真實，且其亦持有由吹哨者提供之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完整音檔（長度約二小時），並願意因應法定程序之需要包含立法院之調閱，提供完整音檔。","為釐清府院黨政高層黑手是否伸入NCC、鏡電視執照審查過程中之諸多違法爭議及錄音是否遭偽造、剪接，爰提案請本院交通委員會發函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先生，請其提供前揭完整音檔予本院交通委員會，並請本院交通委員會於取得錄音檔後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提案人：陳椒華　　邱顯智　　王婉諭　　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3、","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在審查鏡電視新聞台執照案過程中，無論是破紀錄讓鏡電視補件超過30次；於第999次委員會議通過鏡電視執照過程中，陳耀祥主委不顧其他委員反對通過，逕自宣布核准；NCC接獲檢舉鏡周刊負責人裴偉仍擔任鏡電視顧問，並領取高額報酬等違背NCC發照前要求鏡電視承諾事項，更違背發照許可的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等種種事由，早已引發國人與社會對NCC審查本案之公正性及獨立性產生嚴重疑慮。","而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於9月27日院會總質詢蘇貞昌院長時，更公開揭露鏡周刊社長、鏡電視大股東裴偉在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的發言錄音，裴偉對鏡電視大股東明確表示：","‧「鏡電視的補件回覆送進去NCC之後，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明確要求陳耀祥在很快的速度讓鏡電視拿到執照，今天是行政院直接告訴我的，已經做了這樣子的安排，叫我們放心 」；","‧「當天事情一過以後，我就跟小英總統反應那天的狀況，說NCC其實很無理取鬧，然後那個禮拜，小英總統就立刻告訴蘇貞昌，他們每個禮拜三會開會議，那你就立刻告訴他說，這件事情人家已經做了最嚴格的處理，就是我們的內容啊跟章程，沒有理由去拖人家，那你一定要趕快去處理」；","‧「這件事情是總統，甚至府方的人他是用洪耀福做代表，去告訴陳耀祥說，你不要以為喔，那個18號公投如果沒有什麼好的結果會換行政院長，然後這個案子就可以拖，這個是總統的旨意，不是行政院長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的啦，他是明確的告訴陳耀祥」。","即是說裴偉向鏡電視大股東自承透過蔡英文總統和蘇貞昌院長施壓NCC主委陳耀祥，要求務必讓鏡電視通過審查。","縱然，錄音檔曝光後，至今總統府和行政院雖然均「否認介入」，並表示並無此事以及都不知情。而鏡電視與裴偉之說法，從錄音檔偽造剪接、必要時公開當天會議全部錄音內容、到最新的只是為了讓股東安心的膨風發言，裴偉說法一變再變，不但前後矛盾，也仍然迴避是否有找府院人士、是否有施壓的核心問題，以及到底是蘇貞昌院長說謊，還是裴偉說謊的問題。","綜上所述，為還原NCC審查鏡電視執照許可過程之真相，釐清府院黨政高層黑手是否介入NCC審查之疑義，爰提案請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一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審查資料，釐清真相，以善盡國會監督職責。","提案人：陳椒華　　邱顯智　　傅崐萁　　王婉諭　　洪孟楷　　魯明哲","4、","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前於101年為簡化現有手機充電器規格的好處，並解決不同手機廠牌充電器無法共通的問題，讓手機充電器因規格統一能跨不同品牌手機共用，且確保消費者在已有充電器下，於更換新手機時減少增購或獲得新充電器之資源浪費情形，並符合環保的世界趨勢。是以，NCC同年便開始推動手機充電接頭統一規範作業，並對各家手機充電器電源端與手機端，皆有統一之規格規範在先。然而，考量該作業推展迄今，該手機充電器規格之統一作業，仍存有部分對於低階功能型手機，或是因特殊需要經許可後，能保持原設計規格之行政空間。又目前歐洲聯盟成員國和歐洲議會於111年6月決議最慢113年8月就歐盟銷售之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統一充電器USB Type C規格行政決議。","爰此，特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加強落實刻正辦理之手機充電器規格統一作業，並參照歐盟統一充電器USB Type C規格之方向與趨勢，儘速於一個月內啟動手機充電規格統一調整之作業規劃，俟後並將該規劃內容以書面方式向本交通委員會報告。","提案人：洪孟楷　　傅崐萁　　陳雪生","5、","鏡電視自申照以來便風波不斷，諸如共用員工爭議、顧問公司金流疑雲、聘用機關前高層官員擔任顧問、似有行政機關內部洩密、前董事長被指干涉新聞自由，以及月內連續更換董事長等，目前上述爭議皆未見明朗，如今又再掀起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與公司高層、股東之錄音檔，其內容除直指可請託府會上達天聽外，更進一步明言府會高層將介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理之鏡電視申照案，此況無不令國內外輿論為之譁然，亦嚴重有損我國政府廉能之形象。基此，為端正風氣，並確實行使立法委員監督之憲政職能，建請交通委員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成立委員會調閱小組，藉此回應社會求真若渴之期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魯明哲","連署人：傅崐萁　　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6、","有鑑於鏡電視申設成立過程，引起各界及社會大眾之疑慮，更有傳聞高層及政治人士涉入之爭議；為釐清通傳會（NCC）在處理過程中是否依法行政，並秉持獨立機關之權責就申請設立程序含初審會議紀錄、申請人陳述內容、會議機關代表及委員會結論之內容（以上不包含個資）提供予本交通委員會，並於二週內送達。","以上是否有當","提請公決","提案人：劉世芳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主席：第1案，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請陳椒華委員發言。"],["陳委員椒華：我在討論前先提一個抗議，剛剛陳耀祥主委在發言的時候，說我陳椒華介入鏡電視股東之間鬥爭，我要陳耀祥主委拿出證據，我不接受這樣的抹黑，我追鏡電視這件事情只有一個重點，就是要去釐清府院黨政高層是不是有介入NCC、有施壓NCC，請不要用什麼股東爭議來混淆視聽，我要求陳耀祥主委道歉。"],["主席：請陳主委說明一下，好不好？因為這是滿嚴重的指控喔！"],["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不是指控陳椒華委員，但是基本上來講，包括陳委員所掌握的錄音檔資料，委員也在國會殿堂公開播送，以這個資料來講，只有股東之間才會有，我想後續的發展也講得很清楚，所以我剛才是建議委員，以這個部分來講，如果語氣上不是很好，我跟委員道歉，可是我認為我們獨立機關，基本上就股東之間的紛爭，我保持客觀中立的第三方去處理這個議題，是這個意思。"],["陳委員椒華：那你為什麼說我介入股東之間的鬥爭？"],["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那請問你的資料是怎麼來的？"],["傅委員崐萁：主席……"],["陳委員椒華：不是，你說我介入股東之間的鬥爭，你要拿出證據，不然你要道歉啊！"],["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雙方，包括裴偉、陳建平……"],["陳委員椒華：你要我拿證據，那你去要求陳建平啊！"],["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證據是你提出來的，不是我提出來的啊！"],["主席：好，請傅崐萁委員。陳主委你等一下，等一下會讓你講。"],["傅委員崐萁：如果陳主委在國會殿堂講這樣的事情，以後任何黨派的國會議員包括民進黨在內，只要拿出任何指證的證據就是介入中間的糾紛，意思是這樣嗎？這是極其誇張的指控，以後民間就是求訴無門，怎麼可以在國會殿堂上面任他這樣胡說八道。今天他應該是要自證清白的，而不是反過來指控揭發的立法委員，我們國會不能把自己做小。"],["主席：主委，立法委員在國會殿堂的發言，第一個言論免責；第二個也不需要提供你資料來源。"],["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從來沒有這樣子說。"],["主席：再來，政府官員你不能說，今天委員提供的資料只有股東才拿得到，以此為理由去影射陳椒華委員，這個就很嚴重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說陳椒華委員……"],["主席：所以你要有一份證據，他確實有股東的證據，其他疑似、懷疑、推論的字眼，我建議不宜在國會殿堂做這樣的指控。有關這個部分，你對陳椒華委員怎麼交代呢？"],["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對陳椒華委員發言不當的部分，正式道歉。"],["陳委員椒華：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吹哨者其實也有寄給NCC，是你們不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段錄音我們從來沒有聽過。"],["陳委員椒華：所以我才在這裡處理，於質詢的時候提出。我要求陳耀祥主委，你發言真的要非常謹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我就這個部分道歉。"],["主席：陳椒華委員，陳耀祥主委對於在議事殿堂說你是股東的部分，他也提出道歉了。今後他說話會小心。"],["陳委員椒華：好。"],["主席：處理臨時提案第1案。請數位部唐部長表示意見。"],["唐部長鳳：針對臨時提案。剛剛在答詢的時候有說，針對約聘人員進用及績效衡量指標之建立，我們本來就有討論。這個提案，要我們把討論以書面報告在一個月內提供，我想這個沒有問題。"],["主席：好，沒有問題。提案委員陳椒華這樣可以嗎？"],["陳委員椒華：可以，謝謝。"],["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無異議，照案通過。","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請陳椒華委員說明一下。"],["陳委員椒華：針對錄音帶的爭議，提案交通委員會發文給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先生，請他提供完整的錄音檔交給交通委員會，委員會拿到錄音檔後再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主席：陳委員是這樣子，交通委員會沒有這個慣例發函，尤其是請前董事長提供錄音檔，這部分NCC能不能說明？錄音檔你們能夠提供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這個錄音檔。那天也是在院會聽到錄音檔播出來，我問過手頭上沒有這個錄音檔。"],["主席：好，請劉世芳委員發言。"],["劉委員世芳：主席，這個提案是想釐清，目前有關鏡電視在成立的過程當中，有沒有任何其它的施壓、介入等等的問題。但是程序上是有狀況的，第一個就我瞭解，從院會開始質詢到現在，因為立委檢舉的關係，有關鏡電視申請執照案，法務部收到檢舉資料後已經發交給士林地檢署偵辦。理論上，在司法偵辦上面的強制性，會比我們在交通委員會通過一個臨時提案來的強。現在我們要求NCC去跟民間人士索取錄音檔，然後錄音檔再轉交給檢調單位並且成立調閱小組，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程序。更何況立法院有各種不同黨派與聲音，如果民間人士並不相信立法院，這一個臨時提案如果成立，要求通傳會要做到這件事，其實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建議這一案不要通過，直接請地檢署就偵辦的過程提供相關資料會比較完善。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轉了一圈，經過通傳會又轉給交通委員會，又懷疑通傳會可能自己擅自剪接，兩個小時怎麼會少了一分鐘之類的爭議，這可能會治絲益棼，所以我覺得不要通過本案。謝謝。"],["主席：陳椒華委員有意見。"],["陳委員椒華：我想陳建平先生已經發聲明，如果立法院有需要，他可以提供，沒有問題。現在就是釐清蘇貞昌院長還有陳耀祥主委都提出爭議表示這錄音帶是偽造剪接，還有府院高層是不是有介入。所以，提供給本委員會其實是有正面的幫助，跟司法偵辦方向沒有關係。交通委員會去調閱錄音帶是有正當性，不是要求NCC去調閱，而是本委員會發文跟陳建平先生調閱。我想劉委員是誤會了。"],["劉委員世芳：我請教一下，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哪一條，我們可以去調閱民間人士的錄音帶？"],["陳委員椒華：所以才說要臨時提案，讓委員會通過提案……"],["劉委員世芳：不是，我是說根據哪一個法源我們可以這樣做？我覺得還是要維持住立法院本身應有的權責範圍，而不是逾越法制或是其他的行政……"],["陳委員椒華：請問我們有什麼法律，反對交通委員會的委員通過提案去接受民間的證據？"],["主席：請劉櫂豪委員發言。"],["劉委員櫂豪：首先我們要肯定陳椒華委員追根究柢的精神。但是我覺得大家會同意應該要在法律架構下，因為「調閱」就是有強制的義務。我們今天如果是去調閱政府機關，它如果拒絕就違背了義務。不能講法律沒有規定我們不能去調閱，因為這是有強制義務的，法律有明文規定才能去調閱，所以應該反過來這樣想，不能說法律沒有規定的都可以去調閱，如果今天這個例子一開的話，我們調閱的可能就不只有鏡電視。我認為決議之後，可能A公司、B公司、C個人我們都可以去調閱。這個對立法院外在的形象不好啦！","國會自治是建立在，第一個是國會內部的事項；第二個是法律有授權給立法院說我們可以做的對外的機關的行為。我覺得這個還是要釐清。謝謝。"],["陳委員椒華：之前我們也看到民進黨黨團都可以發文去調閱資策會的資料，所以今天交通委員會去調閱陳建平先生的錄音檔再轉交檢調去鑑定。我想這對事情的釐清沒有什麼壞處。"],["劉委員櫂豪：表決啦！"],["主席：為什麼表決？要尊重……"],["許委員智傑：我補充一句，資策會是公法人，立法院職權不要無限上綱啦！如果大家意見不一致，那就來表決。"],["主席：當然我們尊重法律，但是法律是立法院制定的，立法院通過的案子法院也要尊重啊！現在這樣子，陳椒華委員，大家的意見說，我們要發公函給陳建平前董事長，陳董事長既然願意提供資料給我們，那也很好啊！"],["陳委員椒華：是，他也發聲明了。"],["主席：那我們拿到他的資料後也可以送到地檢署，因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陳委員椒華：對，我們也是送檢調檢定。"],["主席：那我很納悶，陳主委，如果通傳會認為錄音帶是偽造的，你們應該提出告訴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不是檢調機關，而且檢調機關才有辦法鑑定其真偽嘛！"],["主席：如果該錄音帶是假的、偽造的，那就傷害到通傳會的名譽了，這很嚴重耶！"],["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要說錄音帶的真偽我不確定，我回答時是這樣講的，它是真的還是假的，我也沒有辦法判斷，包含那天被播出時，我講的也都一樣。"],["主席：那你就多聽幾次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啊？"],["主席：多聽幾次啊！聽聽看是真的還是假的。"],["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我們沒有這項內容、沒有這項資料，資料應該在委員手裡。第二，基本上這不是我們的東西，而且檢調已經處理。不好意思，我不是立法委員，不方便提建議，不過，與其交給刑事警察局鑑定，檢察官本來就可以逕行鑑定，不用再經過刑事警察局了。既然進入司法程序，本來就可以依循司法程序處理啊！"],["主席：不過已經傷害到通傳會的名譽了，你們可以請律師澄清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就這部分也發過很多新聞稿處理這個議題，將來如果相關資料的確傷害到本會，我們當然要依法提告。問題是這件事還在發展當中。"],["主席：我很納悶的是你們為什麼不提告，很奇怪。你不能說每一件事情都是假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樣，批評我們或指控我們的很多，如果我們都提告的話，我們現在已經告非常多人了。我想，各界意見都很多啦！"],["主席：好。","請魯委員明哲發言。"],["魯委員明哲：針對本案，其實我們後續已提出要求成立調閱小組的提案，當然這也可能是一部分。什麼意思呢？事實上，從今年3月開始，不分黨派委員都詢問了很多訊息，事過五、六個月，我不知道各位委員得到了多少答案，至少我有很多答案真的得不到。剛才很多委員質詢，結果也像擠牙膏一樣，例如問幾月幾號通傳會是不是發什麼公文，主委才說是，問什麼時候怎麼回應，主委也才說是，像這種擠牙膏的模式，包含內部委員討論的訊息、包含與鏡電視相關公司來回的訊息，甚至個別董事到底怎麼陳情。現在就算吹哨者、陳情者把錄音帶寄給主委，你也說沒收到，那我叫他明天寄好不好？收到之後，也是相對於董事會文件的一種形式，也就是兩造之間的一種形式嘛！不管是具名陳情或文件，未來調閱小組當然都可以調，怎麼會不能調呢？所以本案是不是可以併入待會的調閱小組相關提案一併討論？以上建議。"],["主席：好，謝謝。針對調閱小組的事，交通委員會在上個會期也討論很多了，但委員一直沒有同意。這樣好不好？這件案子既然進入司法程序，剛才陳椒華委員也提到民進黨團向資策會調資料，那以國民黨團或時代力量黨團名義能不能調閱呢？既然是民進黨團之前可以做的，我們當然也可以做啊！","我覺得通傳會是獨立機關，既然社會上質疑那麼多，我們當然希望作一些處理。對於有弊端的事，我們大家要共同揭發，而不是只有哪一個黨團、哪一位立法委員才可以，我想這是全體立法委員的共識，對不對？對社會不公不義的事，我們大家要一起努力來揭發、去做，希望社會能夠不再發生類似事件。既然透過這個提案調閱不成，能不能改由黨團調閱？調閱以後可以提供給司法機關處理，因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的建議是這件提案就不處理。"],["陳委員椒華：表決！"],["主席：要表決嗎？好。","陳椒華委員提議表決，那我們舉手表決好不好？"],["傅委員崐萁：記名！"],["主席：記名？","傅崐萁委員提議記名表決。","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進行點名表決，贊成者請說「贊成」，反對者請說「反對」，棄權者請說「棄權」。","趙正宇委員（不在，棄權）","許智傑委員（反對）","陳委員椒華（贊成）","李委員昆澤（反對）","魯委員明哲（贊成）","洪委員孟楷（贊成）","陳委員素月（反對）","林委員俊憲（反對）","傅委員崐萁（贊成）","劉委員世芳（反對）","蔡委員易餘（反對）","陳委員雪生迴避","劉委員櫂豪（反對）"],["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1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進行第3案。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第3-1頁與第3-2頁是同一案，結論在第3-2頁，就是要求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許委員智傑：其實內容都差不多，大家的意見都講了一百遍，就直接表決啦！因為大家講的都一樣啊！"],["洪委員孟楷：第3案要求成立調閱小組，與前兩案其實不同。針對調閱小組，今年4月19日，交通委員會就已要求過一遍，當時是執政黨委員以人數多數把它給封殺。但從4月29日到現在10月，歷經了5個月，又有很多事證逐步出現，我認為這樣的狀況確實有很大的瑕疵。","成立調閱小組可以從3個層面來講，第一，對於立法院來講，各位委員同仁，大家要想清楚，立法院與行政院兩方是平行單位，而我們是監督單位、是中央民意機關，對於立法院的職權，我們不要自我閹割，該要求成立調閱小組、該要求的資料、該要求的任何文件，包含會議紀錄、過程，當然應該要由行政部門給予。","第二，以交通委員會的角度來看，我剛才就講了，交通委員會其實在4月29日就提案過一次，可是被封殺；現在這件事情是不分黨派的，如果一個新設新聞臺在通傳會主導之下，有作弊嫌疑還能拿到新設執照，其中有沒有放水嫌疑、有沒有黑箱嫌疑、有沒有遮蔽嫌疑、有沒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嫌疑？甚至我剛才就講了，今天報告上提到第999次會議紀錄顯示有5票贊成、2票反對。明明沒有投票表決，卻有5票贊成、2票反對這樣的白紙黑字公文書，我覺得這分明是重大瑕疵，交通委員會一定要幫人民把關。","第三，我也溫馨喊話在場執政黨委員，錄音檔裡都講了，總統、院長有介入─他是你們的黨主席耶！今天要還她清白的不是我們耶！最好還清白的方法不就是設立一個調閱小組，把所有資料一五一十攤在陽光下？如果真的沒有瑕疵的話，也能還總統、還院長清白，不是嗎？不然的話，這就是總統級醜聞。在一個民主國家裡，總統、院長的黑手可以伸入獨立機關，這不是重大瑕疵嗎？如果今天要給清白，大家反而不願意，那誰能給他們清白？所以最好的狀況就是由調閱小組要求通傳會提供相關資料，我們一起審閱。這件事情可以超脫藍綠、超脫黨派，我拜託交通委員會所有14位委員好好思考，是要黨意還是民意，謝謝。"],["主席：謝謝洪委員。","剛才洪孟楷委員提議，希望執政黨委員考慮到事關總統與院長聲望、聲譽，我也請問執政黨委員要不要還總統和院長清白？","請劉委員世芳發言。"],["劉委員世芳：非常感謝在野黨委員一直進行所謂的溫馨喊話，但其實是設陷阱。包括蘇貞昌院長本人在立法院院會接受質詢在內，總統府也在上午、下午都以正式新聞稿否認這件事。如果總統府發的新聞稿你們不相信，只願意聽市井小民說一定有問題，那就如同「看到黑影就開槍」，我覺得對立法委員追尋真相或監督事實確實是瑕疵。針對通傳會在內等單位詢問處理過程到底是股東內部權宜上的問題還是通傳會放水，每個委員質詢過程中都有5分鐘至10分鐘發言，甚至有時放水到十幾分鐘，讓委員問到好、問到飽，但在這樣的狀況之下都沒有辦法知道狀況，要是成立調閱小組，加上未來如果士檢─也就是檢調單位要把資料拿走，按照現在憲政上的爭議，若有任何公文書、事證檢察官要用，都是原文調過去的，各位在場委員也都知道，以前國防部也好、在司法委員會的翁茂鍾案或衛環委員會針對疫苗議題都是這樣處理，結果調閱小組最後的結論是什麼？沒有結論。為什麼？因為我們要的資料沒有那麼詳細。既然在很多委員不相信的狀況下，已經移請司法檢調單位調查，我們當然也只好尊重，也就是說我們放棄了立法委員應有的監督權力，那現在成立調閱小組就是有點狗尾續貂的方式。","我倒是建議通傳會在從頭到尾的處理過程中，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不管是公務單位、機關代表或其他委員、公評人，甚至董事本人、監事本人願意到通傳會說明清楚，或者在說清楚的過程中有一些會議資料，只要不涉及真相、只要不涉及應該傳送給地檢署偵查、給檢調單位偵查者，都應該公開、透明，提供給我們，這樣處理的過程會更快速。更何況要成立調閱小組時，我們自己的委員會還要再開會，討論到底是一個召集人還是兩個召集人、召集過程中又要提供什麼資料、要多少人去通傳會看等等，這些程序反而曠日廢時，其實這些是我們自己也了解的。","我們也希望知道真相，我們也希望不要給總統府或行政院介入，但他們已經對外公開澄清、聲明，你們又不相信，覺得一定有鬼，只願意相信某一個人所提供的資料。我當然相信錄音檔都是真的，但錄音時機是在會議當中還是會議外、或者是喝咖啡時講的？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否認、沒有人承認，對於行政機關，尤其是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上應有的法律上行使職權規定就會有所傷害，因為無限上綱的方式反而沒辦法釐清獨立機關處理鏡電視申設的過程。所以我覺得這樣的調閱小組成立不只太匆促，於法也沒有太多根據。"],["主席：劉世芳委員也講她相信錄音檔的真實性與存在，但她的意思是弄調閱小組曠日廢時，尤其司法機關已經展開偵查了，就由他們去辦。","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我想大家都知道，士林地檢署現在是以他字案偵辦，不是偵字案，所以立法院要成立調閱小組與地檢署的調查兩邊本來就可以平行處理，也沒有什麼誰先誰後，請執政黨不要自廢武功。","對於錄音帶中裴偉講的內容是在指控或承認找府院介入施壓通傳會，立法院對於釐清這些內容也盡一份力，難道不重要嗎？為什麼要這樣一直杯葛、一直反對，一直以過半人數霸凌？這絕對不是民主政治中好的榜樣，我還是要請執政黨委員好好思考。當然這件事情攸關府院高層，但你們若不願意釐清，國人就更懷疑你們的貞操會不會有問題啊！"],["主席：執政黨委員要不要思考幾分鐘？"],["許委員智傑：不用啦！表決就好。"],["主席：毫不考慮？要捍衛清白啊！"],["許委員智傑：主席趕快處理，不要再拖大家時間啦！"],["主席：唱名表決還是點名表決？"],["陳委員椒華：記名表決啊！唱名表決啊！"],["主席：唱名喔？"],["陳委員椒華：對，就像剛剛那樣。"],["主席：陳椒華委員主張唱名表決，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唱名表決。","趙正宇委員（不在）","許智傑委員（反對）","陳委員椒華（贊成）","李委員昆澤（反對）","魯委員明哲（贊成）","洪委員孟楷（贊成）","陳委員素月（反對）","林委員俊憲（反對）","傅委員崐萁（贊成）","劉委員世芳（反對）","蔡委員易餘（反對）","陳委員雪生（贊成）","劉委員櫂豪（反對）"],["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1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進行第4案。對於第4案，各位有沒有意見？對第4案沒有意見吧？第4案沒什麼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時間部分可不可以稍微修作修正？第二段「儘速於一個月內」可不可以刪除？「俟後」兩字也建議刪除，這樣就好。我們可以做，但在時間上，1個月內不太可能處理這個議題啦！"],["主席：第幾行？"],["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二段後面。"],["主席：「儘速」？儘什麼速？要一年還是兩年，要刪除1個月也要給個時間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主席，對於USB採用Type C規格是從歐盟現在開始統一，我們也要參照國外做法，所以不可能在1個月內處理這個議題。"],["主席：那要幾個月？2個月？"],["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建議不要押時間好不好？我們會儘快處理，這類科技發展事項也不能拖延太久，因為這是統一的需求。"],["主席：但不能沒有時限啊！"],["劉委員世芳：主席，我可不可以詢問？"],["主席：好。"],["劉委員世芳：我想詢問通傳會，提案提到其實是歐盟在做最後決定，那麼就通傳會所了解的最新資料，歐盟大概什麼時候會做出決定？"],["洪委員孟楷：已經做出來啦！"],["劉委員世芳：已經做出來了？"],["洪委員孟楷：是啊！"],["劉委員世芳：既然已經做出來了，其實處理上就相當快，比較簡易的方式應該是翻譯一下，就知道最後決議是什麼。目前看起來洪孟楷委員只知道Type-C規格的方向和趨勢，要求趕快處理它的作業規劃，跟本委員會報告，並沒有表示說馬上就要通行全國試用。所以是不是先把時間弄清楚？如果一個月內可以提供，我們當然希望儘早越好啊！尤其是現在我們不希望只有臺灣自己的規格，能夠符合全世界的規格會更快。"],["主席：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請容我們報告一下。因為這個涉及到經濟部國家標準規格的修改，所以我不曉得統一規格作業規劃部分，我們要做的是什麼。如果是我們要做的話，蒐集資料、翻譯等當然沒問題，但是因為標準規格是會涉及到經濟部的職權，所以我們當時是說……"],["主席：依序請洪委員孟楷及林委員俊憲發言。"],["洪委員孟楷：綜合剛剛劉委員的發言，其實本席的提案非常明確。第一，歐盟已經有訂出相關的標準，用Type-C。本席沒有說一定要用哪一個標準，但是統一標準是一個方向。本席沒有說一定要用Type-A、Type-B或Type-C，但是你要有一個方向。歐盟是用Type-C，因為Type-C看起來是現在多數的大廠牌都在用的。重點在於不要浪費充電耗材，以及能夠讓大家多共同使用，以避免耗材的部分。所以一個月內規劃，如果要找經濟部標準局等機關，就請NCC邀請來開會，並且把規劃的內容跟本委員會報告。並不是馬上要求NCC公告全國通用，是請NCC一個月內規劃，譬如你的標準是什麼？預計1年或1年半實施，還是中華民國要採取怎麼樣的方向？我覺得這是NCC主管機關要去做的，好嗎？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希望是照提案的本文通過。以上，謝謝。"],["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林委員俊憲：有關統一充電器規格，其實臺灣已經稍微有一點慢了，所以我們確實應該去做這方面的規範。但是在洪孟楷委員的提案裡面，他的文字是一個月內啟動做規劃，沒有說多久會完成。什麼叫「啟動」？你們放個鞭炮算不算啟動？「俟後」再提出，「俟後」是多久？上面也沒有寫，是20年、10年或2年？所以基本上他只是希望你們趕快把這個計畫啟動而已。我不知道我這樣解讀對不對，如果是的話，那應該不是很困難。"],["主席：那林委員的建議如何？"],["林委員俊憲：這也無法改內容，所以就照案通過就好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大家釐清是這樣的話，我們就照這樣去處理。"],["主席：好，那就一個月嗎？","第4案照案通過。","處理第5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這要表決嗎？"],["許委員智傑：跟第3案一樣。"],["主席：第5案併第3案，不予通過。處理第6案。第6案要嗎？"],["林委員俊憲：要啦！"],["主席：第6案和第3案、第5案是對案。召委，是不是這樣？"],["劉委員世芳：沒有。第6案是說目前我們有一些爭議，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很多人在詢問的時候，一直注重在「人」，包括裴偉、洪耀福、總統府、行政院。但是在通傳會自己內部應該做到的處理過程中，到底有沒有依法行政，以及秉持獨立機關應該有的程序？這包括初審時的會議紀錄及申請人當時講的話，因為申請人當時講的話是正式的文字，而不是到外面對媒體放話哦！另外還有參與的會議代表及一些學者專家，這部分我沒有寫進去，以及委員會的結論等內容。","當然按照個資法，有些人名要遮蔽，除非是檢調單位要使用，應該遮蔽後提供給委員會參考，這樣我們才會知道NCC到底做了什麼事，而不是看到外面的報紙或者是週刊上面寫的內容，就當成是NCC在處理事情了。這個內外是有別的，所以我提議要在2週內送達相關的會議內容、資料和會議紀錄。"],["主席：好，謝謝召委。請林委員俊憲發言。"],["林委員俊憲：本席是贊成這個提案。如果要設立調閱委員會，2個禮拜絕對設不起來。劉世芳委員的提案內容是2週內就要請NCC把相關資料送達。如果要設立一個調閱委員會，光是召委的調閱範圍、調閱內容就要花上半天了。所以，我在這裡也向陳椒華委員溫情喊話，我們應該規定NCC要把在交通委員會提出質詢的各位委員，不分黨派，他們要求的資料，例如裡面寫到的初審會議紀錄、申請人陳訴內容等，都要趕快送給本委員會，我認為反而這樣處理事情會比較快。"],["主席：其實第6案跟調閱委員會有什麼兩樣？只是調閱委員會有個主任委員而已。"],["林委員俊憲：搞半天……"],["主席：這是把NCC資料調來，我們要來看。一個調、一個閱，和調閱有什麼不一樣？也差不多了嘛！只是次團體而已，一個正的、一個副的，就這麼回事，是嗎？椒華委員，我們一樣可以看到資料吧？世芳委員只是把它表達得柔性一點。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洪委員孟楷：行政部門還沒有表示意見，能不能做這個提案？行政部門表達意見如果是可以的話，其實要資料……"],["主席：通傳會陳主委，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根據這個議案，本來我們就是要接受交通委員會的監督，程序是公開的。那些資料如果可以提供，我們就會提供了。這個基本上是可以的。"],["主席：其實我跟你講，世芳召委提的也就是調閱委員會，沒有兩樣，只是你們意識型態不一樣而已。"],["林委員俊憲：這個比較快啦！"],["洪委員孟楷：就是不想通過在野黨的提案。不過沒關係，我想徵詢在場委員的意見，除了給本委員會以外，是不是能夠加「各黨團」？因為我想各黨團也都非常關心這個資料。"],["主席：哪裡加「各黨團」？"],["洪委員孟楷：就是最後一行，「提供予本交通委員會及各黨團」。"],["主席：這個沒什麼吧！"],["洪委員孟楷：因為資料一樣，我的意思是也提供給各黨團，這樣可能速度上會更快。"],["主席：不過交通委員會有各黨團的成員在裡面，我們把資料……"],["洪委員孟楷：少一個黨啦！"],["主席：也差不多啦！好，那多一個也沒關係。執政黨委員有沒有意見？可以啦！這沒什麼。"],["洪委員孟楷：好，感謝大家。"],["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陳委員椒華：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上個會期劉世芳委員也有類似的提案，不過最後NCC也沒有如實提供資料，所以我才會強調調閱小組的重要性。請問這個提案是不是能夠確保NCC不會藏資料呢？能夠確保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我們可以說明一下嗎？"],["主席：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主委，不是只是執政黨委員向你要資料你才給哦！"],["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主席：反對黨向你要資料，你也要給哦！"],["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資料都是提供給交通委員會所有的成員。"],["主席：對。"],["陳主任委員耀祥：這裡可能要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因為這個資料有些是保密性質的，要請各位委員……"],["主席：我們幫你保密嘛！沒關係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先說明，這其中有很多都是保密的資料，謝謝。"],["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對第6案有沒有意見？要不要商量一下？"],["陳委員椒華：NCC陳主委剛剛說會儘量提供，那如果不能提供，你要具體說明不能提供的理由。"],["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陳委員椒華：也要提供給各黨團。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把文字加進去？就是各黨團如果有需要的資料，也可以要求NCC提供。"],["主席：好，請世芳委員發言。"],["劉委員世芳：對不起！我再請教一下，可能要由主任秘書回答。現在我們臨時提案裡面所要求的這些內容，理論上按照立法委員的職權，尤其是交通委員會的職權，到底能不能提供給各黨團辦公室？能，還是不能？這個是根據我們的規定，規定是什麼就走什麼！"],["陳委員椒華：但是也是因為保密，他一直強調保密，我們才要成立調閱小組。如果這個提案這樣要求，但是保密的東西，他還是不會提供啊！"],["劉委員世芳：陳委員，我不是要跟你argue這些，我現在在問的是交通委員會的主任秘書。"],["主席：世芳召委，我覺得這個不用去爭執了。你給交通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各黨團都有人在這裡啊！給黨團有什麼兩樣？你說說看。"],["劉委員世芳：是私底下給嗎？"],["主席：那沒關係啦！"],["劉委員世芳：我加個但書好嗎？"],["主席：我們在這裡決議就好了嘛！"],["劉委員世芳：我加一個但書條件，可能主任秘書還不清楚，因為我們還是屬於立法院的成員，按照立法委員的職權行使法……"],["主席：這樣啦……"],["劉委員世芳：你聽我講完！如果沒有附外的規定說提供給各黨團沒有關係的話，我當然沒意見。但是如果有說一定只能提供給交通委員會的委員，他們自己未來要怎麼影印出去，那是他的事情，這個部分就是要弄清楚，好嗎？我要求的是弄清楚。今天我沒有要argue任何提案，也沒有要增刪任何文字，但是這部分請放在但書裡面，而且要列入我們的會議紀錄。請主任秘書查明清楚好嗎？"],["主席：好，我知道。那就是在最後一行，「提供予本交通委員會，在不違反內規的原則下送各黨團，並於二週內送達」，這樣可以嗎？好，各位如果沒有意見的話……"],["陳委員椒華：保密的資料也可以提供給委員嗎？"],["主席：好。第6案修正通過。","現在繼續開會。","請劉委員櫂豪發言。"],["段落：質詢：劉委員櫂豪：12:32"],["劉委員櫂豪：（12時32分）主委，你擔任這個位子也一段時間了？"],["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對。"],["劉委員櫂豪：其實本席最在意的就是我們如何運用國家的資源，讓通訊平權能夠真正地落實。這部分包括兩項，第一，今年9月17日、18日臺東發生大地震，真的是造成大家在心情上和實質上很大的損害，也都造成一定的衝擊，所以NCC對於防災的部分要有平權。因為臺東縣地形非常狹長，所以在救災防災的整治上，如何透過通訊能夠把這樣的訊息更快速準確地傳到每一個人，以及能夠發揮救災的效果，這是第一個本席要關心的。","第二，就是本席長期關心通訊的平權，因為現在的通訊，包括手機或固網等等，發展到現在，都會區中大概好做的都做了。現在是5G，以後到6G、7G，甚至到二位數世代的時候，我相信好做的都很快就會做好。不過本席最關注的是，像臺東本身也有城鄉差距……"],["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劉委員櫂豪：臺東市比較好做，但是在臺東市的市郊比較不好做。公權力如果沒有介入的話，坦白講是很困難的。今天副主委沒有來，前些時候針對臺東一些人口比較分散及比較需要改善的地區，我有特別請他去推動，也謝謝他幫忙督促民間業者要做好這個部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會轉達。"],["劉委員櫂豪：那可不可以回應一下，在你擔任主委這段期間，有關本席剛才所提的通訊平權及救災的部分，包括這次9月17、18日臺東及池上發生地震以來，NCC在整體的救災防災，以及在通訊上所發揮的效果？"],["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關於臺灣整個通訊的新建部分，剛才委員一直念茲在茲的通訊平權，我們本來就是努力在實踐當中。在9月17、18日的賑災當中，第一時間要讓通訊發揮它最大的功能，就是瞭解災害的狀況，這樣中央或地方政府才有辦法判斷如何進行相關的救災，以及物資要如何分配的問題。也必須說，因為臺東跟花蓮一樣地廣人稀，但也有一些城鄉差距，所以我們除了長期推動偏鄉的建設以外，在救災的部分也提供了相關的救災措施，包括我們跟電信業者公私協力的相關部分，譬如最短時間內的修復，包括固網、行網等等；另外還有一些相關的救災措施，包括延長帳單，或是暫緩執行催繳措施等等，我們都配合整個運作，尤其是在偏鄉這個地方。"],["劉委員櫂豪：現在如果針對臺東地形比較狹長、地廣人稀的狀況，因為現在還沒有光纖的地區，大概埋設起來都要花很多錢。"],["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劉委員櫂豪：要申請光纖就需要花那麼多錢，一般的住宅，或者是有心要推廣的人，譬如經營民宿或有機農業，或者是在地的創業等等，在當地申請一條光纖要花那麼多錢，那是不太可能的。要叫一個創業的人或一般住戶負擔這麼大的光纖費用，實在是不太可能。NCC在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協助解決這樣的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除了透過前瞻補助在偏鄉去興建以外，有些業務已經移到數位部去了。此外，現在在二大電信業者合併的過程中，對於偏鄉的建設，尤其是各種公共基礎設施、關鍵基礎設施的鋪設，這也是一個重點要求的部分。"],["劉委員櫂豪：主委，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也藉由這次9月17、18日的地震，針對整個救災、防災中通訊部分應該要再加強的地方，我們一定要全力盤整。另外針對整個通訊平權的部分，NCC也要跟數位部一起合作，要再加把勁。"],["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一定的，謝謝。"],["主席（魯委員明哲）：請蔡委員易餘發言。"],["段落：質詢：蔡委員易餘：12:37"],["蔡委員易餘：（12時37分）首先我想請教數發部唐部長，在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後，臺灣未來整個數位產業以及與資安相關的一些狀況，大概都會是數位發展部的責任。我之前跟部長也有私下聊過，嘉義正在推動無人機的產業，整個無人機的創新應用大概是在嘉義，目前也有相當多的廠商進駐。我想請教的是，以主委的規劃來說，無人機的產業跟未來數發部有怎樣的一個結合，可以讓這個產業更加壯大嗎？"],["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委員好，謝謝委員的關心。剛剛提到各行各業導入包含資訊服務或資安，這個是我們的工作。以我的理解，無人機目前是在經濟部主管製造業的範圍，包括技術處或是工業局都有一些相關的計畫。而無人機日常的監理，那當然是歸屬於交通部民航局。所以無論是經濟部或交通部，在資訊服務或資安上所需要的任何協助，我們當然都全力配合。"],["蔡委員易餘：無人機是一個產業，會跨到很多部門，可能歸在數發部的是無人機的應用，也就是無人機以後會應用在國防或者是很多不同的層次。尤其我們看到在烏俄戰爭中，無人機真的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可是在推展無人機的時候，我們也看到了一些問題的存在。也就是說，現在無人機產業大概還是以中國居多，所以無人機有沒有辦法從紅色供應鏈去做一個切除？如果紅色供應鏈要切除的話，可能會涉及到二個部門，一個是屬於公部門，一個是屬於民間部門。在公部門的部分，各機關應該不要使用中國的無人機，我想這已經有高度的共識，但是民間就沒有那麼簡單了，民間的無人機可能會有價格問題或其他的想法。所以我想跟部長說不管如何，無人機總是有一個後臺，既然你想要操作無人機，它還是會有一些資訊回傳的系統，對於無人機後臺的問題，我們有什麼辦法具體要求無人機的資訊整合中心必須要放在臺灣？如果民間使用中國的無人機，可是我們還是希望他們不能把無人機所拍攝到的影片，或者是相關的資訊檔案都傳回到中國，我們有辦法做這樣的約束嗎？"],["唐部長鳳：感謝委員的關心，先釐清一下，剛才委員提到二個部分，一個好像是遙控無人機本身航行所需要的資料傳輸，另外一個是無人機上面掛載的任何設備，包含像攝影機等等，我們是在公部門，如同委員所說，按照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的限制，這個產品不限於硬體，也包含軟體服務等等，當然在公務機關都禁止使用，這個委員相當清楚。我們目前的想法是因為公務機關禁止使用，無論是它在資料傳輸、軟體的部分、服務的部分或硬體的部分，行政院都會來推動我國本身的無人機，包含製造跟資訊服務相關的產業，如果能進一步的推動，民間有的選擇就更多了。"],["蔡委員易餘：我想有機會的話，無人機部分還是可以在數位部的整合之下，可以涵蓋更多的面向，包括這一次即將要舉行的國慶煙火的表演，事實上這些表演無人機都已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了，而且我想未來無人機除了攝影外，事實上它可以做很多，不管是類似去支援，或者是救難，無人機都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所以這部分未來整個資源的整合，可能數位部這邊可以大家……"],["唐部長鳳：包含偏鄉地區的物流等等，這些我們都很關心。"],["蔡委員易餘：好，我們都可以來提供一些協助。","第二個，因為現在數位部成立後，事實上會讓國人更加意識到未來我們整個數位發展，也就是現在我們看到很多像Facebook、YouTube這樣超大型的資訊公司，事實上這樣的資訊公司是不斷地在使用每一個人的大數據，像我的使用習慣事實上都被Facebook完全掌握，我會去看什麼樣的網頁，再針對這個人使用的習慣，然後去對你投射廣告。例如這個人比較喜歡運動，所以接觸到的都是跟運動產業有關；喜歡動漫者，可能接觸到的廣告類型都跟動漫有關。這樣的話，它使用我的大數據的這件事情，我想請教政委，你認為這樣的超大型公司使用我們的大數據，中間是不是需要課以他們成本？或者是使他們負擔怎樣的條件，必須要有我的充分授權、我的完全同意，才可以使用我的大數據？還是你要課以它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我想請教部長，就這方面你們會有進一步的規劃嗎？"],["唐部長鳳：其實委員提到的就是大型跨境平臺，跟剛剛也有委員問到的，即新聞業共榮這個核心問題，現在就如同委員所說的，很多廣告的費用、廣告分潤、廣告投放等等，都移到大型跨境數位平臺這邊，變成新聞業或其他本來有一定的廣告收入，卻看到這個收入減少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裡面也有很重要的部分，如同電信攜碼一樣，在電信業之間的競爭，如果是比服務品質等等，這是建立在一個公平的競爭上，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我搬到一個地方，我現在的電信上收訊不好，我可以保持本來的電信號碼，但是換到一個新的電信商，這種情況下保證了使用者的權益。","但是你剛剛提到的這二家，或者其他的跨境大型平臺上，我們很難攜碼保留全部的資料，包含我的通訊錄，或者是所傳的訊息等等，搬移至另一家我覺得服務更好，或是更不會侵害我的隱私等等的提供商，因為遷移的成本太高，就好像是攜碼以前的那種狀況，造成了大者恆大的情況。在這個情況下，如何讓這些大型跨境平臺都同意這中間有一定的共通性，比方說歐盟或其他先進國家現在都非常關注的議題，我們也非常關注所謂的多個、共通的、元宇宙的平臺，多元宇宙科就是在研究這方面的事情，而且會跟上國際的標準，包含攜碼在內的共同性，或者是跨平臺的轉移等等議題，讓它變得更重要。如果無形之中這種大者恆大的壟斷能夠被challenge，使用者的選擇也就變多了。"],["蔡委員易餘：好，增加使用者的選擇也許就可以遏止這樣的狀態，但我想這種大者恆大的狀態，在短期內你要去打破也有其困難，像我們對於Facebook的高度依賴，也無法因為它不當使用我的大數據，就不去使用它，看起來很困難。"],["唐部長鳳：關鍵是在Facebook上傳遞messenger（訊息），如果你切換、完全不用Facebook，就變成無法這樣跨網傳訊息，所以要怎麼解決跨網傳訊息或甚至視訊等等的問題，這就是剛剛講到多元宇宙科的核心任務。"],["蔡委員易餘：我想有機會再跟部長請教，謝謝。"],["主席：在這裡先宣告一下，早上的發言到萬委員美玲告一段落，等下會休息30分鐘，讓大家吃一下午餐，免得影響到部會回答的腦力。","接下來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德福：12:47"],["林委員德福：（12時47分）我請教主委，鏡電視從發照至核准，到系統業者申請將TVBS移頻到158台，由鏡電視入主，近期更有錄音檔爆料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在股東會上稱「總統旨意、府掛保證，不管誰當院長，執照一定過」，這是否代表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把他的手伸入NCC，要求儘速處理鏡電視的問題，主委，是不是這樣子？"],["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TVBS的部分我早上報告過，現在那個案子已經駁回了……"],["林委員德福：已經怎麼樣？"],["陳主任委員耀祥：已經駁回系統商的申請，換言之TVBS就不用移頻了。"],["林委員德福：不用移頻？"],["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對。"],["林委員德福：其實不光只有這樣而已，因為我到風景區，包括去各飯店55台、56台全部都沒有，到底是為什麼？其他的電視台都有，為什麼55台、56台在所有的飯店、風景區什麼都沒有？很奇怪耶！"],["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跟委員解釋一下，飯店、風景區不是我們的Cable TV，那是另外一套系統。"],["林委員德福：我覺得很奇怪。"],["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個是商業談判的議題，你看我們一般常看的頻道很多飯店、風景區也沒有，那是另外一個議題。"],["林委員德福：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所有……"],["陳主任委員耀祥：照理說陸客很多，應該是有需要……"],["林委員德福：沒有！你到風景區、到飯店，只要是55台、56台全部都沒有。"],["陳主任委員耀祥：不過有一種可能性，不好意思，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相對來講TVBS的授權金比較高，所以這跟系統的授權金有關。"],["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鏡電視取得執照爭議非常的多，連上架都缺乏正當性，甚至上86台都沒有資格。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全民的共識，當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與民進黨試圖將他的髒手深入NCC，這就是憲政危機，全民都睜大眼睛在看，是否會如劇本一樣，NCC一路護航鏡電視護航到底，會不會？"],["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鏡電視現在有幾個案子在處理，第一個是其董事、負責人的變更案件，第二個就是我剛才所講的上架案，還有其他人的檢舉案，本會會依照所有去委員討論這個議題，接下來會怎麼發展，我這邊沒辦法跟委員說明。基本上我們會依法處理，該調查、該傳的人，我們都會做。"],["林委員德福：NCC是一個獨立單位，我希望你要維持中立，看看要怎麼做，你要讓委員都有尊嚴。本席有聽到民眾抱怨5G訊號的基地臺不足，若手機搜尋不到5G訊號就會轉到4G訊號，花5G訊號的網路費用，卻只享受4G訊號的上網品質。在口耳相傳之下，導致許多民眾沒有興趣升到5G，我最近才換5G，但是我覺得收訊極差，真的極差！"],["陳主任委員耀祥：可是委員住永和，照理說那個地方的行動通信基地臺……"],["林委員德福：現在在立法院也一樣。"],["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可能立法院沒有基地臺。"],["林委員德福：許多民眾認為5G不降價、4G變相漲價，電信業者似乎藉此強迫用戶升級5G，前瞻預算也有補助這些電信業者設置基地臺，但是5G基地臺本來就是業者的義務，相關的這些補貼本來就應該回饋消費者，你認不認同？"],["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當然，我們所有的國家補助要回饋給人民，這是……"],["林委員德福：但是NCC就是要幫民眾把關，確保民眾有關於5G訊號服務的品質。你認為未來5G的資費有沒有調降的機會呢？"],["陳主任委員耀祥：最近我們在二個合併案的聽證會有提到，業者提供這種多元資費方案的情況應該滿多的，因為它要競爭。"],["林委員德福：4G升5G就是要加費用！"],["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如果未來真的二家都許可，將來就只有三家。以競爭上來講，除了競爭服務以外，另外的資費競爭也是一個重要的議題。"],["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主委在這方面要多關注。"],["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林委員德福：接著請教數位發展部的唐部長。外界對於數位發展部有祝福也有質疑，身在公門好修行，既然領人民的納稅錢做事，數位發展部全體同仁的服務對象是中華民國，而非服務特定的政黨、特定的團體。有關數位發展部的人事招聘，外界有很多質疑，主要原因在於約聘用人員過多，而數位發展部約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其中一項是「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這個條件的認定非常模糊，只憑長官喜好，讓人擔憂政黨的網軍名正言順地轉入數位發展部。請問你的看法呢？"],["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委員好。首先感謝委員關心，我剛才其實有說到，雖然依法數位部兩署可以各用100個約聘，但是我們現在實際上加起來只有二十幾個人，到明年也不會超過八十幾個，所以沒有過多的問題。另外，目前所有的司署長都是常任文官，當然會恪守行政中立，沒有所謂的酬庸或違反行政中立的情況。"],["林委員德福：部長，數位發展部約聘人員的工作內容都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讓外界有很多模糊、想像的空間，他們擔心約聘人員只做長官交辦的特定任務，績效不易衡量，僅依長官喜好而決定未來能否留下。"],["唐部長鳳：感謝委員的詢問。他們的長官就是我們的司、署長，他們都是行政中立的常任文官，我自己本人也沒有黨派，所以應該不存在這樣的問題。"],["林委員德福：既然要成立數位發展部，你們就要秉持公正、客觀，真正地造福人民，我認為這才是你們的主要宗旨，並不是以黨派來衡量，謝謝。"],["唐部長鳳：完全同意，謝謝。"],["主席：因為幾位委員都在現場，請賴委員士葆及邱委員臣遠發言完，我們再休息、鐵定休息，進來的委員拜託幫忙擋一下。","請萬委員美玲發言。"],["段落：質詢：萬委員美玲：12:55"],["萬委員美玲：（12時55分）我先請教陳主委，這段時間以來NCC的爭議不斷，今天在這麼多不分黨派委員的質詢下，還是有很多的爭議，面對NCC這樣的機關，有很多的質疑、很多的爭議、很多的不信任，甚至很多的撻伐，你會不會覺得坐在這個位置上不如歸去？"],["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基本上來講，NCC本來就是獨立機關，尤其我們是監理機關，這種監理業務本來就很容易產生各種的爭議，因此我們為何是合議制？也就是說，我們各憑專業共同決定一件事情，某種程度上也是共同承擔責任。"],["萬委員美玲：所以你會讓整個團隊一起共同承擔這些爭議的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以行政責任上來講，我跟副主委是所謂的政務官，其實我們NCC全都是政務人員，但行政的部分是我們在處理。"],["萬委員美玲：你身為NCC最高長官、主委，所以我才要問你，面對這麼多的爭議、這麼多的不信任，難道你不會覺得想要求去嗎？會不會覺得灰心？"],["陳主任委員耀祥：為什麼獨立機關會給任期保障？就是儘量降低政治上的爭議，也降低各種政治上的干擾或各界的質疑，所以我認為我們就是每一天都把工作做好，這也是對立法院、人民的一種承擔及承諾。"],["萬委員美玲：我們再來整理一下，當初我們發照給鏡電視有個附帶條款，這個條款很清楚地就是鏡電視跟鏡週刊必須要明確切割，你認為現在這種狀況是明確切割嗎？當初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明確切割的附帶條款？這是什麼用意？我覺得你應該再回應一下。我順便再提醒，雖然你剛才提到鏡電視申請移頻到55頻道的這件事已經不成立了，可是我們還是要檢討這樣的爭議及中間很多的疑慮是怎麼來的。9月17日傳出鏡電視要取代TVBS，這樣的傳言甚囂塵上，就這麼剛好，鏡週刊在8月31日的309期及9月8日的310期都刊出跟張善政相關的抹黑與不實報導，在9月21日的312期也有一篇關於高虹安委員論文的質疑跟抹黑，這些時間點讓大家很懷疑這是向執政黨宣誓效忠的代表作，因此才能得到一連串我們大家所看到的事情。主委是否要解釋一下？他們現在到底切割了嗎？當初這個附帶條款的用意是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鏡電視有二次申請，第二次申請是110年才過，當時的董事長是陳建平，不是裴偉，所以當時七位委員共同討論出我們希望鏡電視裡面要儘量切割，也就是把鏡電視跟鏡週刊切割清楚。"],["萬委員美玲：結論是切割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求它切割……"],["萬委員美玲：你要求，結論它切割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我們目前檢查的結果，包括人事經營來講，它跟鏡週刊都有分開。"],["萬委員美玲：你身為NCC主委，它到底切割了沒，你到現在還不太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經營上是人事、財務都分開，以這部分來講，它變成二家公司去處理，所以我認為這應該……"],["萬委員美玲：主委，我在這邊要打斷您，如果這是當初的附帶條款，而您身為NCC主委，到現在站在這個地方，你都無法在一秒鐘立即回答有按照條款切割，我覺得這就是失職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都有在調查，它的人事、經營是分開的。"],["萬委員美玲：事實上是你剛才沒辦法明確回答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剛講人事、經營、財務是有分開……"],["萬委員美玲：沒有這麼多但書啦！該切割就是要切割乾淨啦！"],["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萬委員美玲：就是應該切割清楚啦！還有這麼多但書就是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但書的問題。"],["萬委員美玲：我們看到鏡電視一直以來的亂象，這其實是NCC所有給大家不好印象及爭議當中的一環而已，我就不在這邊贅述了。我只希望主委回去以後枕頭墊高一點，仔細想一想在這個位置你應該做的事情是什麼，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才在回答……"],["萬委員美玲：如果你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話，請再提供書面給我。"],["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萬委員美玲：本席再請教一下唐鳳部長，我們都很關心許多學者在9月1日公布民間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這項草案主要是希望數位發展部也能擔負起相關責任，協助新聞媒體與各個數位平台進行議價談判，到底部長的態度和積極作法是什麼？"],["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委員提到的是跨境大型平台與新聞業共榮的事情，之前在行政院已經有跨部會的機制，在這個機制裡面協助各行各業（以新聞業為首）與跨境大型平台建立對話的管道，這是我們的責任，剛剛我已經說過我們會在一個月之內在行政院再次召開跨部會會議……"],["萬委員美玲：我有聽到你說一個月的時間，這個時間點我覺得OK，但是積極的作法要提出來，並不是在等時間開個一、兩次會就結束掉，我覺得應該要有積極的方案，我希望會後部長能夠把積極的方案提出來。","另外，數位發展部成立以來受到不少質疑，其實數位發展部過去有很多業務分散在交通部、國發會、NCC等單位，這些業務過去他們也都有在做，所以並不是全新的業務。我們來看預算的部分，就112年度及111年度的比較來看，從行政院資安處移撥過來4.27億元，從經濟部移撥過來45億元，從交通部移撥過來0.4億元，從國發會移撥過來五點多億元，NCC也移撥了六、七億元，也就是說，以前就有相關預算在執行，為什麼要多一個數位發展部？難道這是人家說的為設立而設立嗎？所以大家就在想所謂的「為設立」是為什麼而設立？明明各項業務以前在各個機關、各個部會都有在做。","其次，現在看起來移撥來的總數高達123億元，而明年又增加到139億元，如果又這樣繼續增加的話，到底這個部會打算要做什麼？早上我聽到你回答說我們要提升數位的素養。部長，我要告訴你，教育部108年新課綱的素養導向，就有一堆家長和老師都昏倒，你現在又說要提升數位素養，到底要怎麼提升？這些預算要怎麼用？解釋一下好嗎？"],["唐部長鳳：首先，就設立數位發展部的目的而言，誠如委員所說的，很多業務本來就在進行，但是之前的協調成本是特別高的，無論是之前委員關心到的非同步衛星或是5G專網商用等等，以前常常需要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那幾個部會的四、五個首長和行政院兩、三位政委來討論，然後才能有明確的方向。數位部之所以把這些職能整合在一起，就是因為這些職能本來是在一些三級機關，它在處理數位相關問題時，其所屬部會本身並不是以數位為主要的使命，所以這時候協調的成本因為數位部的成立就降低了，這樣希望有回答到委員的問題。我是不是就接下來回答第二個問題？"],["萬委員美玲：我幫你結論一下，你的意思是說將來在效率各方面會更好，節省大家的時間。但我不免還是要提醒，早上你說了一句「速限100，不一定要開到100」，但是將來在用人的時候，既然已經給你這麼大的彈性，我希望真的要適才適所，不要到時候印證大家所說的，數位發展部其實就是要來養政府的網軍，這一點做得到嗎？"],["唐部長鳳：當然，就恪守行政中立而言，我剛才也提到無論是文官的司、署長、常務次長或者我自己，我們當然沒有黨派的問題，也沒有這方面的考量。"],["萬委員美玲：好的，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段落：質詢：賴委員士葆：13:4"],["賴委員士葆：（13時4分）首先請教陳主委，早上一開始你舉了牌子而且豎起大姆指，很勇敢的說你是獨立機關，看起來很猛的樣子，勇氣可嘉！但是社會怎麼看你？根據台灣社會調查資訊所的調查，他們認為在四個獨立機關裡面，包括中選會、公平會、促轉會、NCC，其中NCC最不公平獨立，這是老百姓普遍的心聲，對臺灣的媒體獨立公正性沒有信心的高達67.3%，認為NCC不公平獨立的比率達到41%。主委，你是教授出身，學者從政要有一點風骨，做為獨立單位就要維持獨立性，結果臺灣有四成以上的民眾不信任你們，我們都說司法是皇后最後的貞操，這幾乎等於是皇后的貞操沒有了，你要不要回應一下？可見你們做得非常不獨立啊！早上你舉的那個牌子那麼大而且還「嘿嘿叫」，只能說你勇氣可嘉，可是這一張一來就在打你的臉啊！"],["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民調是怎麼調查出來的我不知道，基本上，NCC的監理業務在各個獨立機關來講相對比較複雜，而且的確爭議性或各方面的對立性比較高。委員一直關心的是新聞頻道，各位都知道，新聞頻道本來就是內容多樣、多元，因為它很容易去……"],["賴委員士葆：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很短，所以請你回答縮短一點。早上幾位委員質詢時提到幾個重點：第一個，你有提到鏡電視關心的人很多，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的，沒有錯。"],["賴委員士葆：超過5個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只啦！社會各界都很關心，因為這個問題……"],["賴委員士葆：政治人物有多少？"],["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能回答這些相關的問題，因為問過的人太多了。"],["賴委員士葆：所以有上百個人關心？"],["陳主任委員耀祥：恐怕不只吧！關心……"],["賴委員士葆：有好幾百個人關心？"],["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我沒有辦法這樣回答。"],["賴委員士葆：我想請教唐部長，你們兩位都是現在蘇貞昌內閣所倚重的，一個號稱非常frontier，提出一個「多元宇宙」，蘇院長不知道怎麼回答，甚至還罵立委，這真的很奇怪，你教他一下好了。請問唐部長，年底的選舉如果執政黨叫你去站台，你要不要站台？"],["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我入閣已經六年多了，我從來沒有介入或站台助選過。"],["賴委員士葆：我問的是今年。"],["唐部長鳳：今年當然也不會，我本身就沒有……"],["賴委員士葆：因為過去你沒有當部長，但是你今年當部長了啊！"],["唐部長鳳：我本來是政務委員，是同級的啊！同樣的……"],["賴委員士葆：不一樣……"],["唐部長鳳：同樣都不會介入選舉。"],["賴委員士葆：好，你說不會介入選舉。","請問陳主委，如果有選舉請你去站台呢？"],["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不行啊！依法我們是獨立機關，是不可以的。"],["賴委員士葆：對，不行喔！"],["陳主任委員耀祥：各種選舉活動我們是禁止參加的。"],["賴委員士葆：包括你的同仁都不可以喔！"],["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文官是保持行政中立啊！"],["賴委員士葆：你講這些話就打臉指揮中心了，在疫情指揮中心裡面，包括食藥署的署長都跑去站台。","你們的爭議之所以這麼大，其實剛開始大家對你沒有這麼多意見，後來才有越來越多意見，那就是從關中天新聞台開始。我們可以看到，這裡面的線很清楚，中天新聞台在被你們關掉之前，也就是2021年1月之前，它的收視率大概排第三名，結果你們換了華視，華視是你欽點的，但是卻像烏龜一直躺平，收視率還不到10%，這代表什麼意思？這代表政治力介入必有妖魔、必有鬼怪……"],["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可以回答嗎？"],["賴委員士葆：稍等一下，不要急。結果就是這樣子，這個結果就是告訴大家同時也告訴你，請你把政治黑手拿走。我的發言時間快到了，所以你不用回答。","最後一個問題，你剛才回答其他委員時，提到TVBS的移頻不會發生，已經沒有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已經駁回了。"],["賴委員士葆：好，駁回！有效時間多久？"],["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有效多久的問題，因為……"],["賴委員士葆：如果明年再送，可不可以？"],["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新聞頻道移頻本來就是很敏感的議題，所以我們很謹慎在處理。每一年可能都會談，尤其在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商的談判中，很多都曾提出移頻新聞頻道，所以不是只有TVBS！這其實是常發生的！"],["賴委員士葆：所以理論上每年都有可能被移頻，這句話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不能這樣講。若新聞頻道表現良好，基於事關很多消費者權益與內容多樣性，故我們會予以保障並支持。"],["賴委員士葆：我站在主委的立場替你著想，讓你不要承受那麼大的壓力，你贊不贊成把部分壓力給地方政府？俟地方政府同意後再送給你們審。"],["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問過地方政府，程序上是這樣。"],["賴委員士葆：只是問而已，你們目前只是問！所以我會提案修法，一定要先經由地方政府審查，因為費率上限由地方政府訂定……"],["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費率上限幾乎都是地方政府訂定，我們沒有。"],["賴委員士葆：對，由他們訂的；既然是他們訂的，就由他們來送……"],["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本來就可以再審。"],["賴委員士葆：他們來審，審完再交給你們！這可以吧？"],["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在費率審議的時候本來就可以要求。"],["賴委員士葆：好，主委請回。","請教唐部長，雖然你剛剛解釋很多，但大家對你團隊中約聘人員很多還是有意見。大家關心的是什麼？那就是你會不會把一堆網軍拉進來，進行2024選舉操作？其次，我今天才接到訊息，說你已經準備從美國引進擁有雙重護照的人來就職，有沒有這回事？"],["唐部長鳳：兩個都沒有。"],["賴委員士葆：兩個都沒有？不然部長打算怎麼挑？"],["唐部長鳳：剛剛其實已經解釋了，也就是立法院授予我們100個約聘上限，即兩署各100個上限，但我們並沒有要達到這個上限。目前我們約聘八十幾人，到明年年底也是八十幾人，占比是在15%以下。"],["賴委員士葆：我的時間到了，所以我只講一句話，也是給部長最後一句忠告。你要想一下寒窗苦讀的那些人，考上高考的那些人，你現在這裡這麼多缺……"],["唐部長鳳：沒有，他們占比85%以上！"],["賴委員士葆：但是你們有50%的人員不需要任用資格……"],["唐部長鳳：現在是15%不到！"],["賴委員士葆：那是現在！"],["唐部長鳳：到明年也是一樣。"],["賴委員士葆：可是立法時是給你們50%……"],["唐部長鳳：你們授權我們，但我們沒有用到這樣！"],["賴委員士葆：給你們50%，你們只是沒有用到而已，所以我要提醒你，那些寒窗苦讀的人高考及格了，當中有些人在資訊方面真的不錯，你也真的需要資訊專才，就是資安署嘛！那麼數位產業署……"],["唐部長鳳：其實是以資安署為主。"],["賴委員士葆：數位產業署根本就不需要嘛！那些都是做行政工作，甚至跟經濟部重疊了……"],["唐部長鳳：我們家三代都是軍公教，我完全瞭解委員的意思……"],["賴委員士葆：我希望你克制這個權力，約束這個權力，否則會有很多聲音一直跑出來……"],["唐部長鳳：我完全同意。"],["賴委員士葆：說你會大量進用網軍，甚至找雙重國籍的網軍進來好幫助2024選舉！這是很糟糕的事！"],["唐部長鳳：我們絕對不會介入選舉，謝謝。"],["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段落：質詢：邱委員臣遠：13:13"],["邱委員臣遠：（13時13分）陳主委下午好，辛苦了。主委最近受到很多輿論抨擊，鏡電視的風波也搞得滿城風雨！我認為主委任內所為是有很多值得討論的空間，但你也確實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從網路民調來看，目前一般民眾對於NCC最大問題在於信任度空前低！尤其是在四個獨立機關中，有四成民眾認為NCC不公平，創下新高，我認為這是目前最大問題所在。更甚者，不管主委解釋再多，再三表達立場，但民眾其實是無感的，這點主委同意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就NCC業務本身，特別是與新聞頻道相關事項而言，均具有高度政治性，很容易……"],["邱委員臣遠：針對鏡電視的疑似關說案，以及裴偉歷次的發言、甚至影射府院高層有黑手涉入，造成社會輿論譁然與動盪一事，主委是否在此向全國民眾道歉？"],["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件事本身並非NCC所引起的！我們希望鏡電視能成為一個優質的新聞頻道，但後來的發展，包括公司股東鬥爭、公司治理議題……"],["邱委員臣遠：還有錄音檔……"],["陳主任委員耀祥：後來還有政治介入，所以才會……"],["邱委員臣遠：自從在院會質詢時錄音檔流出後，蘇院長與蔡總統是否曾就此案與主委有過討論或接觸？"],["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邱委員臣遠：這個案件已經啟動司法程序，本黨的蔡委員壁如也到地檢署提告。在此，我要重申民眾黨的立場：第一，我們希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能成立調閱小組！可惜在民進黨於國會占多數的情況下，這個案子被否決了。所以我們轉一個方向，要求NCC提供相關資料供各黨團參考，因為這是在打假球，是球員兼裁判，以致大家就是不信任！如果還是透過這樣的方式調查，老實說，就算有資料也不是這樣就可以做好調查的。第二，針對目前NCC與鏡電視的事，主委有沒有萌生不如求去的心態？"],["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擔任主委一天，我就會在任期內盡全力做好。鏡電視這個案子現正高度處理中，我們會努力解決，因此並無求去的問題。"],["邱委員臣遠：本席認為在主委任職期間有很多失職之處，尤其是在NCC的獨立性上。我們暫且把程序問題放一邊，單就社會對NCC的信任度而言，已經受到非常大的影響與衝擊，網路還為此取了戲稱，只是我就不在此揶揄你們！但我認為身為NCC最高行政首長，主委必須負起相當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是網路世代，我想委員也知道，也應該非常清楚，由於組織法修正的關係，網際網路傳播變成NCC的主管業務。所以對於網路這一塊，我們必須進行適當的規範與治理，我必須說這的確引起網路社群很大的討論與負面評價……"],["邱委員臣遠：對於引起社會抨擊這點，主委是否要向社會大眾道歉？"],["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社會的抨擊，我們虛心受教，各界的批評我們也……"],["邱委員臣遠：所以你認為你在這中間都沒有瑕疵？"],["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沒有瑕疵，當事情處理完畢後，才知道瑕疵究竟何在。"],["邱委員臣遠：今年的九合一選舉是年底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動……"],["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邱委員臣遠：尤其有媒體報導，在今年九合一大選中，其實民進黨有三支高飛打。第一是之前的論文事件，當時林智堅前市長快速退選、切割。第二就是知名媒體廣播節目主持人周玉蔻事件。請問主委會不會覺得很委屈？你是不是第三支高飛打的犧牲者？你現在是不是在做府院的防火牆，就是切割到你這裡為止？你會不會覺得很委屈？"],["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因為我個人認為這沒有什麼委屈的問題，就任何個案來講，我們就是依法處理這個議題。"],["邱委員臣遠：鏡電視董事長裴偉在3日接受媒體專訪時，指責主委在鏡電視的申設與審查作業中，箝制、怠慢、濫權！現在外界都認為NCC是數位東廠，我很不喜歡用這個詞，因為這會否定很多公務人員戮力從公的努力。但現在確實有非常多人認為，包括你們之前推的數位中介服務法，都讓很多民眾有這樣的感受。甚至認為你們箝制言論自由，製造綠色恐怖，讓舊警總時代回歸，這些都是目前網路上所提出的相關論述。對此，你會不會覺得你讓NCC失掉立場，還被裴偉反咬一口，以致裡外不是人？你有沒有這樣的感受？"],["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對於各界的批評或指教，我們都接受，我們也會澄清、會處理。若各位瞭解NCC處理鏡電視申設過程就會知道，我們的確花了很多時間嚴格審查！從行政處分也可以看得出，對於鏡電視和鏡週刊的切割我們要求得非常清楚，這個案子我們真的花了很多心力去處理。至於後來出問題，是因為他們3月爆發董監事變更議題，讓公司內部股東鬥爭檯面化，把大家都捲進來。其實我們當時是希望有一個新的、優質的新聞頻道能加進來新聞頻道中……"],["邱委員臣遠：你自己也提到，NCC涉及的業務非常多元、複雜，尤其是電視內容的管理，這部分你明明就知道，所以在處理上應該更仔細、更審慎……"],["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很嚴格……"],["邱委員臣遠：尤其你不能有相對的立場，所以不管是之前的中天關台案，還是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推動案，甚至是鏡電視相關的關說案件，還有TVBS的移頻案，這一連串都造成大家對NCC的不信任，你身為最高的行政長官，我認為你難辭其咎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對於TVBS案，今天我們已經駁回系統商的申請。"],["邱委員臣遠：當然，這是你們今天最新的消息。"],["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現在所講的，任何的新聞台只要確保新聞專業、內控機制……"],["邱委員臣遠：但是現在就是這個權力的魔手不知道由誰來定義啊！所以大家擔心會變成數位東廠。"],["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舉一個例子，中天跟TVBS最大的差別是在這個地方……"],["邱委員臣遠：包含數位發展部，為什麼大家擔心後面會有網軍的帶入？我跟你講，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大家對政府、執政黨沒有信心，打一個大問號，這是最大的問題，當信任度沒有的時候，你做什麼都會有很大的爭議。"],["陳主任委員耀祥：的確。"],["邱委員臣遠：所以本席認為NCC有義務維護第四權不受政治的干預，這也規定在你們組織法的第一條，就是黨政軍退出媒體，這也是當時執政黨創黨的主張。所以我希望你把這幾個字貼在你辦公室的門口，貼在你辦公室的桌上，你每天讀三遍。"],["陳主任委員耀祥：不用啦！委員，我自己……"],["邱委員臣遠：這部分真的非常重要，我提出以下四個重點。第一，黨政軍退出媒體是臺灣爭取民主過程中的普世價值，也是這個執政黨創黨的理念，我們不希望看到舊威權體制的時代回歸，甚至讓NCC蓄意的踐踏，你除了要維護好NCC相關的獨立權之外，你也要替你底下這些戮力從公的公職人員爭一口氣啊！"],["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當然。"],["邱委員臣遠：你現在讓他們變成輿論撻伐的對象，這個就是你的不對，你至少要向你的員工道歉吧？"],["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基本上來講，這個……"],["邱委員臣遠：第二，有線電視的訂戶數不斷下降，上下架、移頻應該回歸商業機制，否則對業者不公平。在這次TVBS的移頻案件中，應該要有新頻道優於原頻道的客觀標準，這個相關SOP跟制度要建立才會有依據，否則你怎麼做就是政治操作，大家都這樣聯想嘛！臺灣是一個高度分裂的社會，我希望你要瞭解這個重點。"],["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邱委員臣遠：第三，NCC不只是監理機關，更應該協助產業、輔導媒體，發展多元的價值，而不是一昧的扼殺非綠的媒體。"],["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當然沒有錯。"],["邱委員臣遠：這個就是現在臺灣最大的問題，為什麼大家會這麼害怕？因為你今天不說話，明天就說不了話！"],["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邱委員臣遠：第四，收視高的頻道，經常被檢舉，但是品質不一定比較差，相關的配套跟檢討機制應該要朝向記點式的制度來做設定。","第五，申請換照的評分標準應該公開透明、客觀的提供大眾來檢視，讓社會取得共識，避免政治的黑手上下其手。以上這五點，你有辦法做到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講的都是我們平常已經在做的事情，但是基本上……"],["邱委員臣遠：有做但不確實，大家感受不到啦！"],["陳主任委員耀祥：記點的問題，確實我們現在沒有做這個……"],["邱委員臣遠：我已經耽誤太多時間了，最後送主委一句話：知道不一定做得到，做到不一定瞭解到。我今天很誠懇地提出這個部分，你們要以黨政軍退出媒體這樣的最高指導原則來恪守行政中立，有沒有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問題，這本來就規定在我們的法規裡面。"],["邱委員臣遠：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會議休息30分鐘。","休息（13時23分）","繼續開會（13時53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游委員毓蘭發言。"],["段落：質詢：游委員毓蘭：13:54"],["游委員毓蘭：（13時54分）主委辛苦了。華視在2006年加入公廣集團，我們來看他們的營收，在加入公廣集團之前，2004年是23.75億元，到現在其實是滿慘的，2021年只有10.87億元，跟當年來比可謂腰斬，連年虧損，入不敷出，靠著吃老本度日。請問主委，就商業模式來講，連年虧損的結果，公司除了面臨倒閉、更換經營團隊或是變更商業模式之外，好像沒有其他的選項。華視雖然是公廣集團的一員，但是走的是商業機制，沒有政府補助，主委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你看那麼多資料了，華視連年虧損的原因究竟是什麼？"],["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當年華視本來是一個商業電視台，後來納入公廣集團，因為商業電視台的運作模式有其邏輯，譬如它的廣告收入或是搶標案或什麼等等，可是因為它加入公廣集團，華視反而不能做這些事情，導致它是一個所謂公廣化的商業電視台，所以就變成一方面好像不是民，可是一方面它又不是純粹的像公共電視這樣，所以就導致華視在營收上……"],["游委員毓蘭：就是不公不民、不商不公，是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的確有這種困境，因為最近他們的董事長、總經理都換人了，我們最近也會找他們到會說明一下，包括他們未來整個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向，還有他們的商業模式或是其他的部分，我們會跟他們做溝通。"],["游委員毓蘭：主委說要找NCC的管理階層來瞭解，我就直接跟您說明吧。事實上，本席有接到民眾的陳情檢舉，華視連年虧損，但是它內部卻出現利用職權移公挪私，甚至於不惜可能掏空公司的狀況。華視南部新聞中心有一些主管，還不是一個喔，他們透過親屬或配偶來設立公關公司跟行銷公司，同時他們從高雄市政府等單位取得行銷宣傳的標案後，相關的主管利用職權，以新聞採訪為由，用的是我們的資源，比如指派SNG車輛跟記者前往採訪，在採訪結束之後，甚至還出現要取得其親屬的同意，即經該公司同意才能離開活動現場。而標案的利益完全由私人公司獲得，華視沒有業配等名目的任何進帳。","根據本席再去瞭解，對於這個狀況，其實華視的高層包括陳雅琳台長也知道。請問主委，雖然華視虧損，但是內部有這樣利用職權圖利自己甚至掏空公司的情況，如果你們調查之後發現屬實，NCC作為媒體主管機關，你要如何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委員所提的這個案子，當然我們要先瞭解，要求華視針對這個部分先說明一下，如果是類似這種情況，在公司治理上甚至有沒有涉及到所謂背信的問題，所以他們對這個部分恐怕要去查一下，如果有背信的話，華視作為……"],["游委員毓蘭：如果高層也知道了，還這樣官官相護，我覺得我們監管單位就應該要出手了。"],["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游委員毓蘭：華視身為公廣集團的一員，就是公廣內部的商業電視台，應該要作為其他電視媒體經營的示範榜樣，我知道過去NCC在處理中天案或是TVBS案的時候，你們有批評過其他某些電視台的新聞專業、媒體內控機制、新聞製播有干擾等等，其實我們立法院也常常在關心華視自今年以來有十多次出包，NCC應該要負起監管責任。"],["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的。"],["游委員毓蘭：不能讓外界來質疑你們，我不喜歡叫你們髒兮兮……"],["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是用相同的標準去處理的，不管是商業電視臺也好，或是公廣集團也好，尤其是公廣集團，我們對它的要求會更高，要做一個標竿。"],["游委員毓蘭：當時你們去監管中天新聞，那時候的標準現在就要用下去、要一致。"],["陳主任委員耀祥：要一樣。"],["游委員毓蘭：不可以見風轉舵、看顏色。"],["陳主任委員耀祥：就像我剛才講的，不管是TVBS案也好，中天案也好，我們都用一樣的標準去處理這個議題。"],["游委員毓蘭：本席要再提到鏡電視。在今年1月19日有關鏡電視新聞臺設立的申請案中，NCC曾經洋洋灑灑列出12項負擔、14項廢止權及16項行政指導。請問主委，NCC的這些附帶條件，鏡電視目前完成的情況如何？"],["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一一去檢視，目前還在檢視當中，比如說大家很關心有沒有切割清楚的問題，還有經營、人事上或是財務上等等，我們都有一一去調查，當然這個資料還在調查當中。"],["游委員毓蘭：但是有些是不用調查我們都知道的，比如說廢止權第8項指出，許可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要完成現金增資，並向本會申請變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0億元。但是經濟部的登記資料顯示，他們的實收資本額只有13.5億元，你們是什麼時候發許可給鏡電視？"],["陳主任委員耀祥：請處長跟你回報一下，20億元有增資，應該有到了。"],["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處林處長說明。"],["林處長慧玲：現在資本額跟負責人一併在審查當中。"],["游委員毓蘭：還在審查當中？"],["林處長慧玲：因為要我們這邊許可，經濟部那邊才會登記，因為許可是我們這邊……"],["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因為很多的登記、經濟部的登記如果要變更，必須我們許可才可以，所以基本上他們即使是資金到位，如果要變更的話，也要經過我們這邊許可才會去處理這個議題。"],["游委員毓蘭：鏡電視在3月30日上架手機，5月2日在MOD、Hami等等開始上架，是還沒有完成它的附帶條件就直接上架？"],["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其實它完成它的附帶條件，這些變更的事項還是要經過我們同意才可以去經濟部那邊變更，所以就我們所掌握、瞭解的來講，它資金20億元應該是有到位。"],["游委員毓蘭：事實上，本席對這件事情很關心，至少在你們一開始核發時洋洋灑灑列出的這些行政指導也好，負擔也好，廢止權也好，我希望這些要確實做到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游委員毓蘭：事後送一份書面報告給我好嗎？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曾委員銘宗、謝委員衣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陳委員玉珍均不在場。","請蔡委員壁如發言。"],["段落：質詢：蔡委員壁如：14:4"],["蔡委員壁如：（14時4分）主委好。不曉得今年7月主委有沒有收到這樣一封檢舉函？我先講一下，今年7月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在鏡週刊的封面上宣示：打詐國家隊向詐團宣戰。所以我今天就要問，我們要不要向裴偉這個政治詐騙犯提告？你要不要告他？"],["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你已經向地檢署提出告發，而且已經被受理……"],["蔡委員壁如：那你要不要告？"],["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會配合所謂的檢調去處理這個議題。"],["蔡委員壁如：我現在問的是你個人的意願，你要不要向他提告？"],["陳主任委員耀祥：問題是我要告他什麼？"],["蔡委員壁如：詐騙，他是一個政治詐騙犯……"],["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是不是詐騙，我認為應該由檢調機關查清楚以後，我們來做最後的確定。"],["蔡委員壁如：你就是要提告，檢調才會正式進入一個程序。"],["陳主任委員耀祥：檢調現在已經介入，而且就我剛才所掌握的資訊，檢調現在跟我們調資料。"],["蔡委員壁如：主委，你不願意提告。"],["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不願意提告，是提告要提告什麼？尤其現在司法調查已經在進行了，我們就配合司法調查去處理。"],["蔡委員壁如：政治詐騙犯，我想我們應該可以替他提出來提告。主委，我這裡有一份來自電視內部吹哨者的檢舉函，不曉得主委有沒有看到，你有沒有收過這樣的檢舉函？今年8月NCC就應該有拿到這個吹哨者所提供的完整錄音檔，主委，你知不知道這件事？就是我手上這一份。"],["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處長來回應一下好不好？因為有些檢舉函沒有到我手裡，可能是到行政部門這邊。"],["蔡委員壁如：檢舉函的受文者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各委員、各大媒體。主旨就是要來講NCC副主委竟然欺騙社會大眾。"],["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好像沒有收到這個……"],["蔡委員壁如：有沒有收到這一封？"],["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個人是沒有收到這一封。"],["蔡委員壁如：你個人沒有收到這一封？"],["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蔡委員壁如：好，等一下這一封可以給主委看一下。鏡電視董事會裡頭有在講，鏡電視公司向NCC申請董監變更許可案，NCC於今年9月2日發函要求鏡電視公司要補正的事項中，特別要求所有具體回覆的問題分為三部分，必須由董事長、董事會和財務長回覆，其中董事會回覆部分，NCC要求答覆內容須經過所有董事認可同意，應提供董事會決議紀錄及所有董監事簽名的證明，但是鏡電視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竟然跟其他的董監、財務長隱瞞這件事情，並且私自回覆這樣的內容來欺騙NCC，這封內文講的就是這件事情，這個是背景資料。","一直到9月12日，其他3名董事和監察人、財務長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另行回覆NCC提問的問題。主委，鏡電視董事會回覆NCC的公文內文你有看過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的業管單位跟我報告有這件事情，另外3名董監事有另外發函給我們。"],["蔡委員壁如：有另外3人再發函給你們？"],["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必須釐清，到底你們公司董事會的意思是什麼？這個部分我們必須弄清楚，就是鄭優和蔡滄波是不是完全沒有經過董事們的討論就回覆，還是有什麼情況，對這個我們要去瞭解，因為這會涉及到未來董事或總經理是否適格。另外，這3位董監事的回函裡面，比如說，舉個例子，到底你們公司要換這個負責人，是什麼樣的情況？這個我們必須先釐清，因為一個公司的經營，除了股東大會以外，最重要就是董監事會議，這家公司現在變成董監事的部分裡面來講，我們曾經邀請他們所有董監事到會陳述意見，當然他們對公司的走向還是有不一樣的意見，這部分就必須公司自己統一整合一個意見以後，我們才有辦法繼續接下來的監理措施。"],["蔡委員壁如：如果你有看過這份公文的話，公文裡頭有提到，鏡電視董事會說，因為本公司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乃裴偉前董事長時期所聘，或與其有其他牽連關係，換言之，就是裴偉前董事長及精鏡傳媒公司一直到今天，在許多方面都與該公司牽連甚深，尚未切割。主委知道這件事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業管單位有報告這部分，這部分也是我們在調查之後……"],["蔡委員壁如：如果有報告，就表示……"],["陳主任委員耀祥：鏡電視與鏡週刊到底有沒有切割清楚？現在就是我們……"],["蔡委員壁如：你到現在還查不清楚？這已經違反你們當時所要求的公司條款。當時NCC核可鏡電視申請執照的要求就是，鏡週刊與鏡電視必須各自獨立運作……"],["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要切割清楚。"],["蔡委員壁如：且裴偉不得參與鏡電視運作！你們到現在還沒查清楚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我們目前正在調查當中……"],["蔡委員壁如：正在調查？裴偉都在媒體上說，他在董事會裡講的那些話是膨風，那不就代表裴偉還在操控這家電視公司嗎？"],["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這涉及到是在執照拿到前或拿到後；第二，基本上裴偉還是這家公司的股東，這點沒錯，但他已非董監事了。因此他是否涉入公司經營？是否違反附款？這些我們查清楚後才能做決定。"],["蔡委員壁如：這件事要查這麼久？主委，到底要查多久？"],["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既然你已經提出檢舉，且進入司法調查，那麼有些資料……"],["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不查，直接交給檢調調查？"],["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行政責任部分我們還是要查，就是我們……"],["蔡委員壁如：多久會給答案？"],["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還在調查中……"],["蔡委員壁如：我直接問主委，多久會查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年底前要把這個弄清楚，我們也不可能拖太久，因為董監事變更涉及公司未來的營運狀況，所以至少在一、兩個月內一定會做一個比較清楚的說明，畢竟這涉及董監事變更的前提要件。"],["蔡委員壁如：另外，身為公部門的NCC涉及洩密，對這件事主委查不查？"],["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有查，其實檢舉案很多，這件事有好幾個檢舉，我們也查過好幾個案件，也請政風單位……"],["蔡委員壁如：所以你們都查過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請政風單位查，我們的確都有查。現在因為檢調在查，所以我們也把很多相關的……"],["蔡委員壁如：你現在全部都推給檢調就對了？"],["陳主任委員耀祥：檢調單位才有司法偵查權，他們才有辦法針對所調查的部分去調閱詳細的相關證據，行政調查的權限……"],["蔡委員壁如：總還是要有行政調查啊！"],["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還是……"],["蔡委員壁如：總是還要有政風去調查，因為NCC是一個公部門，既然涉及洩密，那麼這件事還是要政風……"],["陳主任委員耀祥：只要是檢舉案我們就送給政風調查，因為相對來講，政風是機關裡比較獨立的第三方組織存在。"],["蔡委員壁如：所以還是送給檢調就對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蔡委員壁如：政風調查結果到底何時出來？你們還是送給檢調？"],["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有移送給政風調查。"],["蔡委員壁如：請主委看一下這張圖表，這是鏡電視的顧問費明細，當中赫然出現NCC顧問─鏡電視新聞部副總陳素秋竟然以顧問名義，每個月從鏡電視領取10萬元！請問這位NCC顧問每個月領10萬元究竟要做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如果有犯罪嫌疑，我們進行行政調查後即移送檢調，由司法機關的司法檢察官來調查當中是否涉及貪污或其他弊案等問題。"],["蔡委員壁如：反正我問的每一件事，你都推給檢調就對了！"],["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因為檢調才有職權詳細調查，行政調查的範圍真的比較小。","（播放錄音檔）"],["蔡委員壁如：主委，這是誰的聲音？"],["陳主任委員耀祥：在這上面已經寫了，是我們以前的同事叫黃馬煜。"],["蔡委員壁如：對，這個人為什麼會出現在鏡電視的會議中？"],["陳主任委員耀祥：這點委員要問他才能清楚為什麼他會出現在那裡！就我們調查瞭解，他當時應該已經離職了！"],["蔡委員壁如：所以這就是一個內神通外鬼的案子？"],["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能說內神通外鬼，且該員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我們都有在調查中。"],["蔡委員壁如：其實主委都很清楚，就是不願意給答案？"],["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有些東西正在調查中，不是馬上給答案的問題。"],["蔡委員壁如：因為時間關係，我最後要問陳耀祥主委，NCC到底是不是獨立機關？"],["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是一個獨立機關！"],["蔡委員壁如：是否依照專業辦事？"],["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相關程序我們都可以提供資料給交通委員會。"],["蔡委員壁如：如果以上都是，那麼我建議，鏡電視應該撤照！如果不是，陳耀祥就該負責下台！"],["陳主任委員耀祥：能否撤照，也必須經我們委員會共同討論！本會是合議制機關！"],["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及李委員德維均不在場。","請劉委員世芳發言。"],["段落：質詢：劉委員世芳：14:16"],["劉委員世芳：（14時16分）唐部長以前是板凳型部長，現在要正式上前線！請教部長兩個很簡單的問題，第一，現在有很多小朋友，特別是國中小學生常常使用抖音（Tik Tok）。美國前總統川普曾經下令，禁止中國的抖音（Tik Tok）與微信，後來也提起行政訴訟。請問Tik Tok所涉及的資安問題究竟何在？"],["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劉委員好。主要是這個廠牌、這家公司受到……"],["劉委員世芳：字節跳動？"],["唐部長鳳：是，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的規範而去配合一些相關工作，譬如國家情報工作等等。"],["劉委員世芳：抖音到臺灣後，臺灣很多小學生、小朋友常常在滑手機時就會跳出抖音影片！裡面有很多人民解放軍以及我們自己都認為敏感的國安問題在內，以這種方式長久對我們中華民國的國中小學生洗腦，對於這個狀況，請問現在主掌資安的唐鳳部長要如何處理或應對？"],["唐部長鳳：這當然要先區分一下。資安是對……"],["劉委員世芳：不要從頭區分，你已經當政務委員那麼久了。Tik Tok問題何在你都知道吧？以前Zoom有什麼狀況你也知道吧？你都知道，並非不知道！現在你是主管機關，是主管部長，請告訴我，我們有何因應措施或方式可以阻止小朋友繼續受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洗腦？"],["唐部長鳳：是，但還是要區分一下。就資安部分來說，如果是入侵等等狀況，是屬資安署及產業署的業務，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是比較類似數位素養，也就是每個人要能判斷這個訊息的來源……"],["劉委員世芳：我們的小學生能夠判斷嗎？因為我們與他們同文同種，講的都是中文，雖然他們使用簡體字，但猜一猜也大概知道在講什麼，對不對？譬如他們都知道最近習近平的狀況，也一樣都是在表彰大中國有多美好，大中國多厲害，中原多好，一直用這種獨裁的東西在洗腦。對此，你不能只告訴我這是資安問題，只負責處理當中有無問題，卻忘了其中的數位內容！對於數位內容，數位部可否特別注意一下？看以後如何與其他部會，如教育部、文化部或NCC一起來努力？"],["唐部長鳳：我們當然會盡力協助，我剛剛只是提到這與資安議題是分開的。"],["劉委員世芳：我先提醒部長有這樣的狀況存在，這畢竟涉及非常敏感的安全風險評估與調查，因此，最後的工作還是會落在你們身上！"],["唐部長鳳：如果與資安有關，我們當然是責無旁貸。"],["劉委員世芳：我希望可以在3個月內把Tik Tok對臺灣，尤其是對中小學學生的影響程度給本席一份簡單報告，好嗎？"],["唐部長鳳：就委員所提到的資安部分，可以。"],["劉委員世芳：同樣的道理，今天很多朝野委員都提到，由於數位部剛成立，鑑於時間匆促，以致合法又有進用資格的人員很少，只好以專業為導向用了很多約聘僱人員。但是我也要提醒你，依照去年立法院通過的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現在半導體學院、前瞻學校、國際金融學院、循環經濟學院，甚至產學創新學院，跟AI、智慧製造及資安相關的一共有11所大學。所以未來數位部不管是重新找新的優秀人才，或是從這11所大學裡面找到優異的人才加入數位部，一起為數位發展部努力，有沒有可能朝這個方向來處理？"],["唐部長鳳：當然在資安方面絕對沒有問題。"],["劉委員世芳：我相信以唐鳳部長這樣的level，大概也會很多人請你當業師，如果從中發現優秀的人才，不管是政務官或是相關領域，尤其是資安方面的，其實可以引進來，讓數位發展部在人才培育方面會更快，而不是慢慢地好像牛車、牛步化這樣普及的從高中畢業開始找起，這樣來不及，請繼續努力，好嗎？"],["唐部長鳳：我想年底資安院成立也會針對這個方面來推動。"],["劉委員世芳：好。","接下來請教NCC，主委你好，請教主委，目前在NCC的公文、文件裡面，現任的鏡電視董事長到底是誰？"],["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以目前登記的資料來講還是陳建平先生。"],["劉委員世芳：這個資料是你們從經濟部商業司拿來的，還是原本登記給你的就是陳建平先生？"],["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經濟部商業司是根據我們同意之後發照的負責人是誰，經濟部再來處理。"],["劉委員世芳：好，我再請教一下，為什麼鏡電視從2020年5月開始，每一個月、每兩個月或每三個月就一直發函給你們，董事長從裴偉換到陳建平、換到李永豐、換到楊雅喆，再換到現任的鄭優，媒體報紙上寫說又換人了，請問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現在我們當然是以公文書為主，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董事長？"],["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沒有同意以前，本會認定的現任董事長，依照書面資料是陳建平先生。"],["劉委員世芳：所以你還沒同意？"],["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沒有，現在案子還在進行當中。"],["劉委員世芳：就像我說的，如果男朋友跟女朋友要分手，分來分去，結果發現配偶登記證上都沒變，只好還是原來這個人，是不是這樣？所以現任的合法董事長就是陳建平先生，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現在還在變更案的過程，正常來講……"],["劉委員世芳：變更了沒有？"],["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沒有，因為還在進行當中。"],["劉委員世芳：還沒有變更嘛，剛才早上委員質詢時提到，你們是不是在10月12日要請法律上認定的陳建平董事長到NCC陳述？"],["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要釐清這些相關的爭議，看到底發生什麼事。"],["劉委員世芳：要釐清哪些相關的事情？"],["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說今年3月不是有被解任董事長這件事情嗎？"],["劉委員世芳：是。"],["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發生的原因、理由到底是什麼，後來他們又一直變更董事長，到底公司整個經營是如何。因為當時我們發照給他們時，董事長是陳建平，也是以陳建平的團隊為對象作成這樣的行政處分及相關附款。整個鏡電視的新聞播出算正常，但是公司為什麼會發生董監事及經理人一直變更的議題，我們必須要請他說明清楚。"],["劉委員世芳：請陳建平董事長或是其他的董事、監察人全部都到場嗎？還是只有陳建平董事長？"],["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最主要是以陳建平為主，因為他是董事長，當時被解任董事長的是他，所以要請他說明清楚。"],["劉委員世芳：好。我再請教一下，從今年5月到現在為止，商業司曾經發函給你任何董事長變更的名義或名冊，或者是公文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是我們發函給他們，他們才有辦法變更，所以如果我們沒有同意，他們那邊的資料是不會變動的。"],["劉委員世芳：所以這一、兩年來經過一連串的辭職、上任、辭職、上任，換了董事、監事，全部都是有影武人在影武，每次都發函給你們，到現在為止，你告訴我公文書上登記的董事長就是陳建平，沒有改變？"],["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目前來講的話，因為要改變要經過我們同意才有辦法。"],["劉委員世芳：你自己個人有沒有跟影響力非常大的裴偉或洪先生，或是陳建平以外的李永豐、楊雅喆、鄭優等人見過面？"],["陳主任委員耀祥：鄭優有到本會陳述過意見。"],["劉委員世芳：他以什麼身分去陳述？"],["陳主任委員耀祥：擬任的董事長。"],["劉委員世芳：照你這樣說，不就矛盾了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啊！"],["劉委員世芳：你自己說商業司的登記，包括公文書裡面都是寫陳建平，為什麼還讓鄭優到你那邊，跟你說他即將要任董事長？"],["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說是擬任人嘛，這個部分是公司來申報董事長變更，但是在我們還沒有同意並變更登記以前，公司登記上董事長的名字當然是陳建平。所以為什麼要他來陳述意見，就是要瞭解公司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為什麼董事長變換，這個變換是不是有效，所以當時我們第一時間就跟經濟部及學者專家討論，到底他們這種變更董事長的程序是否有效，這個要弄清楚。"],["劉委員世芳：我希望你弄清楚，不要說人在家中坐，結果外面已經腥風血雨了，還搞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都是依照程序。"],["劉委員世芳：而且董事長之間到底誰是真正的董事長，跟商業司有沒有關係，比如說他們有沒有去文至商業司登記，或是商業司登記的董事、監事資格到底是否合法，建議你列入未來鏡電視公司申請過程的必要程序，不要猜來猜去。"],["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劉委員世芳：同時立委們都很擔心鏡電視公司很多現任員工的工作權是否會就此不保，這些都是必須要去認定的方向。"],["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我最關注的議題。"],["劉委員世芳：所以請你要關注委員所提到的，不管是負擔事項、保留事項或是行政指導事項等等，如果能夠在短時間內對外公告清楚會越好、越能夠釐清爭議，好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劉委員世芳：謝謝。"],["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段落：質詢：邱委員顯智：14:27"],["邱委員顯智：（14時27分）主委好。針對NCC核准鏡電視一案有很多爭議，其中我覺得應該要探討的，臺灣新聞業的現狀主委應該非常清楚，過多頻道分食市場，有十幾個新聞頻道，就我們所孰悉的德國來講，也不可能有這麼多新聞頻道分食市場，在比較法上，其他國家是非常、非常罕見的。另外還有獲利不足、投資意願低落、新聞品質及多樣性無法提升等現狀，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規定「為促進衛星廣播電視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視聽多元化，開拓我國傳播事業之國際空間，並加強區域文化交流，特制定本法。」因此我要問到底是什麼理由，NCC同意讓鏡電視補件30次以上？其實這是大家好奇的，明明已經有這麼多頻道，且同質性這麼高，究竟鏡電視與現有新聞頻道營運的態樣有何差異？更何況有兩個不同意見書，該不同意見書有對於鏡電視的定位不明，恐導致更增加惡性競爭，降低新聞品質等質疑。我比較好奇的是到底是什麼樣的理由可以說服主委？而且你對整個情況應該是很清楚的，是什麼說服你鏡電視不是意在保護自家集團的利益、增加社會影響力及厚植政商關係，而是能夠如剛才所提第一條規定來促進電視健全發展及保障公眾視聽權益。"],["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我想委員本身也是留學德國的，德國整個新聞型態是以公廣為主，後來在1980年代才開放商業電視臺，這跟臺灣的整個走向模式是不一樣的。剛剛委員問到一個重點，當時我們的思考點有幾個，第一，就新聞頻道來講，固然臺灣的新聞頻道很多，沒有錯，但是臺灣新聞頻道的素質高不高，我想大部分的民眾對臺灣新聞頻道品質的表現並不滿意。如果以數量過多這個理由，不能讓新的頻道加入，將來就還是這群人繼續在競爭而已，商業電視台還是要有競爭，而且我們當時思考的是要有優質的競爭，才有可能促進整個產業發展。"],["邱委員顯智：主委，我現在比較好奇的一點是，在現有狀況之下，已經有過多的頻道分食市場，這點大家都清楚。你要核准的話，到底你的堅實的理由是什麼？應該要有一個堅實的理由嘛！第二，其實有不同意見書啊！回應不同意見書，包括定位不明，包括導致更惡劣的惡性競爭，那你的理由是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想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因為我有參與整個過程，所以很清楚。我覺得翁秀琪委員在當公評人，她到會陳述意見的時候所講的一些理由，講得非常清楚，有影響到我，後來我投贊成票。她就是以所謂民間版的公共媒體來自許，我想現在的商業電視臺裡面大概沒有一家敢說它自許為民間版的公共電視媒體。基本上，如果有一家新的新聞媒體願意以所謂公共電視、公共媒體的標準或素質為期許，自我要求、自我期許，朝這個方向發展，我認為對整個市場經濟和市場秩序有正面的影響。"],["邱委員顯智：主委，所以你的主要理由是它自詡為民間版的公共媒體。"],["陳主任委員耀祥：它的營運計畫也好，所有規劃也好，即使反對的委員基本上對它的新聞品質也沒有非常負面的印象，沒有喔！"],["邱委員顯智：這是申請人要來申請授益行政處分時的說法，如果你真的很確信是這樣，那很明顯的，在不同意見書裡面講的獨立性、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的這部分就更加重要啊，這變成是你決定的一個最重要關鍵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7個委員裡面，每個委員有他自己的想法，2個傳播委員有他自己的想法，沒有錯。可是什麼叫定位不明？你也知道我是學傳播法的，雖然我不是傳播專業，但我是學傳播的法律，基本上每個委員對專業的定義，還有未來的規劃以及未來的投資，都是本於專業自己去……"],["邱委員顯智：所以主委，在過多頻道分食市場的情況下，如果要讓它通過，其實你最主要的理由是它可能是基於公嘛，不是基於私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有錯。"],["邱委員顯智：這是我們學習公法所講的合理要求。"],["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公益的考量。"],["邱委員顯智：但是在這個衡量之下，其實現在發生一個問題，到底它是為公，還是為私？在這一點出現一個重大的問題。針對發言的問題也是一樣，NCC說確保該公司妥善經營環境，並與鏡週刊明確切割，避免鏡傳媒公司董事介入鏡電視的任何營運。蘇院長說第三人在外面講什麼話，不是總統、院長能夠控制的，也不用去查。那問題來了，NCC是給予授益行政處分的機關，這個處分到底是不是違法的行政處分，還是有什麼撤銷的事由、廢止的事由，本來就是權責機關應該要去查的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所以它有沒有違反附款，包括負擔、保留廢止權等事項，我們要去查。"],["邱委員顯智：主委，第一個狀況，因為他對外的說法，有人質詢到底府院有沒有對你施壓。你的說法是府院沒有對你施壓，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邱委員顯智：裴偉有沒有對其他的委員施壓？你覺得這個要不要查？"],["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要查的話，當然我們要查。"],["邱委員顯智：對啊！"],["陳主任委員耀祥：問題是每個委員基本上本於專業，我們不會去問每個委員有沒有被外界施壓。"],["邱委員顯智：主委，我早上有聽到你說司法已經在調查了。"],["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邱委員顯智：這不對啊！司法調查是司法的程序嘛，我們學法律的人都非常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邱委員顯智：但是你是授予行政處分的機關，這是不是一個違法的行政處分，這個行政處分有沒有違反附款？這個行政處分有沒有像你剛剛講的，是基於公的關係，所以給它這個授益行政處分，後來發現它可能是基於私啊！所以這當然是你作為一個獨立機關、並且保證會嚴格要求它的獨立性，應該要去澈查才對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關於行政調查，我們也有在調查。為什麼我會講到司法調查？因為司法調查權限的問題，有很多資料是我們行政調查拿不到的，如果可以拿得到的話，更可以把事情弄清楚。"],["邱委員顯智：主委，這是兩件事。"],["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但是行政責任和司法調查……"],["邱委員顯智：你也要進行行政調查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本來就在進行當中。"],["邱委員顯智：NCC作為一個獨立機關，希望主委針對裴偉說過的話，牽涉審查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政商關係，跟鏡電視獨立性的質疑，應該要去澈查，並且要展現一個機關的獨立性的態度啦！"],["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是我們本來就應該處理的，我們本來就在進行當中。"],["邱委員顯智：對，這跟司法調查是兩件事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但是有些證據是有互通性的。"],["邱委員顯智：好。"],["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劉委員世芳代）：請魯委員明哲發言。"],["段落：質詢：魯委員明哲：14:36"],["魯委員明哲：（14時36分）主委，其實我今天從一大早坐到現在，看到所有委員跟你的質詢，我真的有一種感覺，就好像大概是3月12日我坐在這邊，你的回答八成是一樣的：「該查的一定查，我們一定會查，我們已經在調查了！」可是你知道嗎？你今天早上發布媒體這個事情，我跟你有同感，企業戶不要把一個企業內部的問題外部化，造成社會成本。你好像在講鏡電視，其實你是在講自己。為什麼呢？他們在吵什麼呢？董事長是誰？法定的董事長到現在還是陳建平，因為你還沒有同意嘛，你剛才也說了，就還是陳建平。這件事會持續吵，持續擴大，持續外溢。當然有一個理由是它本身的成員在鬥，這個部分不要否認。","第二，如果你的態度是這樣的查法，我不知道是你個人的問題，還是你的團隊能力不夠，就連一件事，整個鏡電視後面又加碼加這麼多，你仔細去抽絲剝繭，可能有20個問題、30個問題，你總是要從回答第一個問題開始。第一個問題就是在3月4日陳建平董事長講一大堆理由，然後他到現在還是董事長，在你這邊的審議，從3月4日到目前為止，整整7個月了，Question1、第一個問題居然還在。我真的覺得很好奇，所有董事就這幾個人，哪一個你叫他，他不會來？陳建平董事長也說早就以電話聯絡，也有書面說明，那是4月份的事。","我講真的啦，在3月14日第一次問這個問題，在4月14日第二次問這個問題，我4月底就問還要不要2個月？現在過去這麼久了。其實現在這個問題至少看起來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府院黨到底有沒有介入？如果事後被發現有介入，那真的是國家級的醜聞，這是第一個階段。第二個部分，是NCC本身在整個調查的過程中，感覺這麼多人將消息對外洩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以及對於所有附款有疑似違反的部分，到底要調查多久？最後一個問題，才是你現在答的公司治理嘛！公司治理當然是一個問題。","所以我想請教主委，府院黨到底有沒有介入？你早上也說沒有嘛。至於民進黨前秘書長洪耀福，他自己對媒體說，我知道你會叫我去問他，他說有告訴陳耀祥不要拖，這是總統的旨意，不管誰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都要過的。他有沒有跟你說過？"],["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魯委員明哲：就這一句話，你說你要告什麼，你不用告嗎？我告訴你，中選會告過多少人，你知道嗎？人家在外面傳什麼，你剛剛說過這是第三者在講話，我們不用告。我告訴你，整個政府機構，衛福部從疫苗開始，不管是基本的社維法、查水錶，到最後提告的人非常多。然後講政府是不是做票，被中選會告的人也非常多。所以人家說他要你施壓，直接違反NCC組織法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他挑戰你的NO.1！他挑戰你的第一條，人家這樣說吔。我跟你講，有時候為機關告，有時候是個人，他叫你這樣做，就沒有嘛！沒有怎麼證明呢？對不對？陳建平怎麼證明咧？對不對？裴偉怎麼證明呢？"],["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第一時間澄清，沒有這件事情。"],["魯委員明哲：人家這樣說你個人，沒有這個事實，你為什麼不告？"],["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就像委員所講的，這個案子裡面涉及到各種不同的公司鬥爭的問題，到底這個資訊真假，我們也沒有辦法判斷，所以我們必須保持中間立場。"],["魯委員明哲：這是媒體報紙上都有報導的。"],["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從3月份開始，我們已經按部就班傳訊了很多人，這個部分都有到會陳述意見的紀錄。"],["魯委員明哲：好啦，我請問第二個問題，這個影片還在播的，隨時可以看到，不要只是聽到，沒辦法查證。就是裴偉上王姓主持人的節目，因為不是只有聲音，是全程錄影，提到很多NCC的部分，其中有說NCC濫權卡關。你是學法律的人，我不是學法律的，濫權是什麼意思？這邊特別畫紅線，是指人履行公職時在其職務範疇下犯下的非法行為。人家直接說NCC濫權，你是機關的代表，我剛剛講是你個人嘛，人家說有叫你，可是你沒有嘛，現在這一段影片，有全程錄影，裴偉說NCC濫權卡關，這個可不可以提告？還是你承認你濫權？"],["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並沒有濫權，而且我們是合議制，本來就是這樣處理。"],["魯委員明哲：那你要不要告啊，人家說你濫權。我跟你講，你今天講的話，以後別人會罵你喔。"],["陳主任委員耀祥：你知道有些人到我們門口潑漆，我們只能用毀損罪去處理；有些人去扯我們的旗子，在我們提告後，被告一樣沒有辦法受到刑罰。批評NCC濫權的人事實上很多啦！"],["魯委員明哲：當人家說NCC濫權卡關，……"],["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要怎麼去處理，我必須說……"],["魯委員明哲：你不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NCC沒有濫權卡關的問題，不是不處理。"],["魯委員明哲：你不用去告？"],["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要告他什麼？"],["魯委員明哲：真的很奇怪。"],["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要告他侮辱公署嗎？"],["魯委員明哲：可以啊！"],["陳主任委員耀祥：跟你講，現在侮辱公署基本上都不會成立啦！連到那邊潑漆都沒有辦法處理啦！"],["魯委員明哲：我告訴你，光是講政府做票，中選會就告了多少人？"],["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是有不同訊息的問題。"],["魯委員明哲：你們找一堆理由說沒辦法成立調閱小組。現在問你，你說那都是人家污衊你們，到現在我們看到一個笑話，以前裴偉感覺是民進黨的大尾，這次變小尾，包括洪耀福，以前是甲組的，現在變路人甲，這個路人講話，我們不要聽，可是問題是民眾不相信。我是希望在你NCC內部要怎麼自清、自證，坦蕩蕩嘛，坦蕩蕩第一個就是要快！你查別人的事，你剛剛講那是內部治理，內部治理的問題不能到你手上查六、七個月，你同不同意？光是講董事長是誰，一個代理的鄭優董事長，在內部已經開會了、運作了、花費經費了，談東談西之後，他不是法定董事長。你覺得就公司治理或者政府效能來講，是不是要儘快做一個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本來就會儘快，因為他4月份才提，而且這個期間還換過好幾批的董監事，我們還要去釐清這家公司現在到底誰是真正的董監事這個問題，有些辭任，有些是新任，所以就公司治理來講，就會變成一個很大的議題。而且這些董監事的意見又不一致，所以這家公司最主要是公司的治理出了很多的狀況嘛。"],["魯委員明哲：就是意見不一致，才會有董事長的問題；就是意見不一致，才需要NCC來處理。"],["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因為這種狀況，所以查的時間比較長。"],["魯委員明哲：你作判讀。我話講到這邊，你可以繼續拖，但是我覺得莫名其妙，你好歹複雜的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要繼續拖，沒有要繼續拖。"],["魯委員明哲：董事長這個問題到現在沒有辦法解決，全民可不可以同意，不管藍綠，到現在董事長的問題還沒解決，陳建平你又不敢換掉他。我說真的啦，因為這一次你們在鏡電視審議過程中，提出史上最嚴格的42項附款，第一次有外部公評人，在史上成為佳話。現在看這個防弊機制，我覺得沒有展現出本來你們要符合民眾期待的作為。當然，這個跟你有沒有關，我們再研究。","最後我要說，該公司自己的治理，現在到底誰是董事長？其實依法令登記的名字是陳建平，在公司裡面是鄭優，但是我告訴你，董事長、副董還有董事都比地董小，什麼叫地董？就是地下董事長。有地下董事長，這個很清楚嘛！從人事脈絡、經費的調度整個部分是有人在控制的。","我覺得你今天答了很多，如果說你真的只調查到這樣的話，坦白講，我希望快一點，我是有點憂心啊。現在狀況怎麼樣，你要查A公司，A公司拿A公司的資料給你，你就信了。早期的標案都是這樣，要3家不同的公司喔，3家喔，他就弄3家給你。現在擺明了，包括錄音也好，還有很多其他的資料，其實裡面非常有影響力的人是裴偉。我是希望這個部分你真的不要否認，你們要求他……"],["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要求必須切割清楚，這也是我們準備要查的。"],["魯委員明哲：我現在看到的是，你們要求它實質切割，但是現在很明確沒有切割好。我希望對鏡電視這個案子，你們先確定董事長到底是誰，不然真的還要持續亂下去。"],["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本來就在處理這個事情，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本來就在處理這個事情。"],["魯委員明哲：謝謝。"],["主席：請林委員靜儀發言。"],["段落：質詢：林委員靜儀：14:47"],["林委員靜儀：（14時47分）主委午安。我想先請問手機或者是電訊裝置是NCC主管嗎？"],["主席（魯委員明哲）：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射頻器材都是我們主管。"],["林委員靜儀：我請問一下，這個是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基地臺。"],["林委員靜儀：是基地臺。關於基地臺，尤其是前一段時間在國家的相關資訊及通訊方面，應該對基地臺還有手機通訊相關的部分，我們是有一定程度的管制嘛，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林委員靜儀：好，那我們再靠近一點看這個基地臺的品牌。"],["陳主任委員耀祥：是中興。"],["林委員靜儀：中興是哪一個國家的？"],["陳主任委員耀祥：中國的。"],["林委員靜儀：中國製，我們在法規上是允許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基本上這個東西要看是哪個世代的，因為有些東西可能是好幾代前的。"],["林委員靜儀：是。它現在還在，這是最近才拍到的照片。"],["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射頻處陳處長來回答。"],["林委員靜儀：好，麻煩你，謝謝。"],["主席：請通傳會射頻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春木：早期的設備有一些並沒有做特別的限制，有時候會用到大陸的設備，關於這個基地臺，我們要去了解這是哪一代的設備。"],["林委員靜儀：現在看起來是第三代，就是3G那個年代。"],["陳主任委員耀祥：它就是3G的，所以我們說這是一個舊的設備，現在新的設備不能用中國製品。"],["林委員靜儀：因為這個設備目前還存在，跟我們陳情的民眾也沒有辦法確定，除了他現在所看到的這個地方的3G基地臺是中國製的中興通訊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地方也是這個。請問主委或處長，就你們所知道，現在國內還有多少這樣的中國製基地臺？"],["陳處長春木：就我們所知道，目前在4G或5G的基地臺裡面都沒有中國廠牌。"],["林委員靜儀：是，我知道呀，我知道4G、5G都沒有了嘛，那3G退場的……"],["陳主任委員耀祥：3G可能還有一些，因為是早期的，當時並沒有限制，從4G以後我們禁止使用，因為國安考量禁止使用中國設備。"],["林委員靜儀：是，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以3G來講，我們希望它能夠儘早退場，因為現在3G的設備都是做CS FallBack，比如5G沒有用就變4G、有些4G沒有通訊就跑出3G，所以訊號有時候會跑出3G，但其實3G已經沒有業務了，基本上3G通訊就是作為備援使用。像我們的4G、5G核網都是禁止中國製的，所以這部分OK；但是3G部分，我們現在有一個服務叫VoLTE，就是另外一種通訊技術，我們希望這幾大業者開始使用VoLTE之後，3G部分就要儘早退場。"],["林委員靜儀：簡單來講，根據主委剛剛的說法，我們4G、5G部分沒有使用中國製的機臺就是為了通訊安全。我再請教一下，你說現在3G還存在是因為業務上有需求？"],["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業務已經沒有了，但是設備還在用，比如現在的戰機有好幾代，可能還是有一些老舊戰機在做備援、相對不是第一線戰鬥使用，類似這種觀念。"],["林委員靜儀：我再請教一下，因為現在在處理全民國防議題的時候，我們也知道一旦發生重大災難或者國防威脅時，很有可能4G、5G的網路訊息會先被斷掉，那在這個時候，我們也需要確保國家還有一定程度的通訊軟體或通訊系統可以緊急使用，而且是可信任的，重點是可信任的！所以請問一下，您現在所說可能需要的備援系統，在一旦發生特殊災難或4G、5G都當掉的時候，是用這個3G系統嗎？"],["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基本上如果4G、5G都當掉的話，3G就應該也……"],["陳處長春木：跟委員報告，其實3G現在純粹提供語音服務而已，電信事業在一、兩年內就會把這個純粹提供打電話服務的3G網路關掉，然後全部使用4G或5G的系統。"],["林委員靜儀：依您剛剛所說的重點，那請問一下時間點，所有3G也就是現在用到中國製機臺、基地臺的部分，大概在在多短的時間之內可以清查並且退場？"],["陳處長春木：依目前電信事業的規劃，在113年6月會把3G基地臺全部關掉。"],["林委員靜儀：113年6月。"],["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部分我們上一次也跟電信業者溝通，希望他們提早，看看明年度能不能把它全部處理掉。"],["林委員靜儀：那業者這邊的答復是？"],["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現在有二大電信業者合併案正在我們手裡，所以他們對這個部分也都持比較正面的態度，至於這個部分到底什麼時候能夠完全處理，有一個前提就是VoLTE這種新的語音服務在幾家業者互相開通以後才有辦法退場。"],["林委員靜儀：所以現在就是在等這個服務開通後讓它退場嘛，對不對？最後，還是請NCC依據你們手上所掌握的，儘量讓它儘早退場，好不好？"],["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個會的。剛剛委員提到戰爭或是應變的問題，因為這是屬於數位韌性的議題，就像剛剛在講的Starlink，現在這個議題是數位部處理的。"],["林委員靜儀：好，那個我們再另外討論。最後還有一個事情，一旦退場之後，這些機臺會要求業者主動拆除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它們應該都會主動拆除，這部分我們也可以要求它主動拆除。"],["林委員靜儀：結論就是儘速停用所有的中國製機臺，而且要在停用之後以最快的速度全部拆除，可以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林委員靜儀：好，謝謝主委。"],["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虹安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請孔委員文吉發言。"],["段落：質詢：孔委員文吉：14:54"],["孔委員文吉：（14時54分）謝謝主席。唐鳳部長，現在可以叫你唐鳳部長了？"],["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唐部長鳳：委員好，當然。"],["孔委員文吉：已經被任命了？"],["唐部長鳳：是。"],["孔委員文吉：你現在準備要推動數位發展部，你們的總預算是編列211億元嗎？"],["唐部長鳳：那是公務預算再加上兩年期的前瞻預算。"],["孔委員文吉：你們的人事聘用大概有50%是約聘。"],["唐部長鳳：沒有，到明年年底只有不到15%。"],["孔委員文吉：可是報章雜誌說你們要進用……"],["唐部長鳳：那是大院給我們的上限，但是我們沒有用到那個上限。"],["孔委員文吉：不到15%，那要進用多少人數？"],["唐部長鳳：到明年年底是598人。"],["孔委員文吉：在598人當中，有多少要用約聘人員？"],["唐部長鳳：85人。"],["孔委員文吉：85人是約聘？"],["唐部長鳳：就是五百多位常任文官再加上85位約聘。"],["孔委員文吉：其他都有公務員資格？"],["唐部長鳳：是的。"],["孔委員文吉：必須要經過考試制度，或是從通傳會、科技部……"],["唐部長鳳：就是從各個地方商調過來。"],["孔委員文吉：所以有85位，那這85位要怎麼聘用？用什麼標準？"],["唐部長鳳：其中多半是支援我們的資通安全署，因此一樣要透過背景查核、證照等等去確保有資安攻防的能力，也因為他是在資安署，最主要是做行政制度、規則規劃的工作，但他自己本身也需要有資安能力。"],["孔委員文吉：必須要有資安能力，要經過你們面談嗎？"],["唐部長鳳：當然，資安署的話當然是。"],["孔委員文吉：你們明年一年的預算大概是多少？"],["唐部長鳳：兩年期的前瞻預算大約160億元，除以2就是80億元左右的前瞻預算，再加上57億元的公務預算。"],["孔委員文吉：我希望你在人事甄選制度方面，特別是針對這85位，一定要經過公正公開的評選。"],["唐部長鳳：這部分剛剛有一個臨時提案，希望我們建立這樣的制度，一個月之內要報告，我想我們就併同那個報告來處理。"],["孔委員文吉：部長，我今天要談原住民地區的數位落差，因為在數位發展部112年度的計畫裡面，你們列有優化偏鄉地區的寬頻網路、縮短數位落差，還有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5G高速基地臺，讓偏鄉民眾同享高速行動通訊技術帶來的便利。現在原民會有做i-Tribe，你認為他們現在推動得怎麼樣？他們已經推動幾年了，你認為他們推動得怎麼樣？"],["唐部長鳳：以我的理解，他們非常致力於推動並提供在地朋友們包含文健站等等的需求，我們也跟原民會開過會，之後我們是負責iTaiwan部分、他們負責i-Tribe部分，我們也有提到例如可以用iTaiwan的網路連結來連上i-Tribe等等，我們會繼續搭配。"],["孔委員文吉：但是i-Tribe的成效好像不是很好，因為它後面還必須要維修，目前它在原鄉地區的普及率是多少？"],["唐部長鳳：如果要講成本的話，當然就是隨著越來越偏遠，每個地方的單位成本就會越來越高，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希望在年底引進所謂的非同步衛星，包含低軌衛星等等，那些最後百分之幾的地方就比較容易達到、成本比較低。"],["孔委員文吉：所以現在就是要跟您談這個低軌衛星，低軌衛星很適合在我們原住民的高山地區、沙漠地區，低軌衛星離地大概300到1,500公里、繞地球的時間只有90分鐘，你們有沒有考慮運用低軌衛星在我們臺灣的原住民地區？"],["唐部長鳳：當然有，而且我們也編製了前瞻預算要在臨急應變或戰爭的時候使用，所以商用跟應變用的我們都有考慮到。"],["孔委員文吉：低軌衛星用在我們高山地區是最適合的。"],["唐部長鳳：對，當然還有離島，這二個最適合。"],["孔委員文吉：你們明年度有編這方面的預算嗎？"],["唐部長鳳：剛剛提到我們有用前瞻預算編列國內700個點，包含在各個縣市裡面戰略上有需要的地方，測試這些非同步衛星是不是能夠接取進來，所以這部分是在前瞻預算中規劃。"],["孔委員文吉：你用5G高速基地台，現在原民會編列的5G無線寬頻網路通訊普及服務的部分，還沒擴展到全國原鄉地區，所以有沒有可能，這個低軌衛星可以先找一個原鄉來試辦？"],["唐部長鳳：當然包含原鄉和離島等等，我們在選擇這700個地點時會一併歸納考慮進去，不過也要和委員說明，這個跟商用是分開來的，這個是所謂概念驗證的測試。"],["孔委員文吉：那你可以在原住民地區先選擇一個試辦點嗎？"],["唐部長鳳：我想這700個點可能不會只有一個試辦點在原住民地區。"],["孔委員文吉：700個點？"],["唐部長鳳：對。"],["孔委員文吉：我希望我們既然是要縮短數位落差，還是要回到基本面，就是應該讓我們原住民的家戶都有電腦和網路。因為有原鄉數位落差，所以你可不可以也編一些經費，補助我們原鄉地區的一些網路和電腦這方面的費用？"],["唐部長鳳：我想普及服務的部分，我們本來就有在做，但這主要是連線通訊的部分，您剛剛提到的是電腦終端的部分，目前大概是需要原民會來支持。"],["孔委員文吉：我希望低軌衛星在原鄉示範的部分，有什麼計畫提供給我好嗎？"],["唐部長鳳：我想這700個點一旦我們有選定，有哪些是在離島或原鄉，一定會提供給委員。"],["孔委員文吉：如何推動的相關計畫是否可以給我？"],["唐部長鳳：沒問題。"],["孔委員文吉：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思銘、鄭委員正鈐、張委員其祿、廖委員婉汝、蘇委員震清、陳委員亭妃、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陳委員雪生、陳委員以信、呂委員玉玲、高委員嘉瑜、張委員育美、溫委員玉霞、林委員奕華、王委員美惠、陳委員明文、江委員啟臣及賴委員惠員均不在場。","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做以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許淑華、鄭正鈐、陳秀寳、李貴敏、林楚茵、楊瓊瓔、高虹安、張其祿、李德維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NCC及數位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許淑華書面質詢：","許淑華委員辦公室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畫方針」書面質詢","近期電信業面臨大更迭，兩大電信合併案持續進行，從媒體報導得知，市場雖沒有正式變更為三家，在審查過程中，競爭三家業者已經提早就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中「頻譜三分之一上限」引起攻守大戰，無線的頻譜資源相當有限，電信業仰賴其頻譜資源發展業務，業者若無法取得更多頻譜，消費者就會互相攀比速度等服務項目，業者業務擴張就會所限制難度。因此，在業務合併後超標頻率應不應該要繳回？繳回會不會有頻率閒置、未充分利用，或損及用戶權益等問題，NCC應就議題上秉持中立性就事論事，不得顧及政治利益等其他考量。","針對電信頻譜是否放寬三分之一上限，目前就新聞媒體報導得知，中華電信和遠傳電信重申，頻譜超標應繳回，而台灣大哥大盼爭取保留。就電信產業面對重大變革，可適時放寬頻譜上限之議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聽證會鑑定人也持不同意見，頻譜上限是否適合個案調整，電信產業維持三家業者時，是否能維持市場競爭，學者認為是NCC需要衡量之重點，在未來電信市場五家變三家後，三家都有話語權，可能會產生彼此制衡的效果，對消費者權益或許會更好，避免在電信業僅剩下三家的情況下因防止壟斷，而阻礙了競爭發展。若在法規不明確之下，用戶選擇業者時，會預期享有多頻譜的使用，成為他參考的依據，合併如果是在既有基礎上，讓用戶享受更好的服務是可讓外界接受，但若在審查合併時強迫將頻譜繳回或轉讓，那用戶權益可能受損，而且權益受損的用戶，會是合併方與被併方兩者，對用戶極為不公平，電信業合併在用戶資費不變之下，服務品質變好是市場所接受的選擇；但若因為合併，使用戶體驗服務品質變差，恐怕引起消費者反彈，頻譜是公共財且有其稀有性，為避免業者過度壟斷又不妨礙市場競爭，針對這個爭議問題，應以用戶權益以及頻譜充分有效利用為優先考量，請NCC應儘速確立未來政策之方向，以及超標頻率之處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委員鄭正鈐書面質詢：","最近電信業的大事，就是電信業者之間的合併問題。從媒體報導，我們也看見，NCC還沒審完，市場還沒有正式變三家，在審查過程中，未來會繼續在市場中競爭的三家業者已經提早開打。三方分成兩個陣營，爭議頻率是不是超標？是三家都超標？還是兩家超標或只有一家超標？超標頻率應不應該要繳回？繳回會不會有頻率閒置、未充分利用，或損及用戶權益問題？本席認為，NCC宜考量民眾的使用權益。","市場競爭如果能增加消費者權益，我們當然樂見其成，讓業者可以彼此制衡，兼顧消費者權益。目前有業者提醒，用戶選擇業者時，就是預期有那麼多頻譜，他們信賴可以用上那麼多的頻譜，合併如果是在既有基礎上，讓用戶享受更好的服務當然沒問題，但如果在審查合併時強迫將頻譜繳回或轉讓，那用戶權益就會立刻受損，而且權益受損的用戶，可能不只是被併業者的用戶，也可能是合併方與被併方用戶的加總。","現在有很多用戶擔心業者基於頻率超標的計算競爭，影響到用戶權益。如果，因為電信業合併，用戶資費不變，但服務品質變好，用戶應該可以接受；但如果因為合併，資費就算不變，但用戶可體驗的服務品質變差，用戶絕對無法接受，本席也認為不應該。本席要提醒NCC，在合併案審查時，針對這個爭議，務必以用戶權益以及頻譜的充分有效利用為優先考量，避免犧牲消費者權益。"],["委員陳秀寳書面質詢：","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審查電信業合併案頻譜爭議時，應參考國際先例，優先保護合併案當事人之用戶權益，不因合併而有權益受損之狀況發生，並考慮頻率的充分有效利用，建構優質之通訊環境。","近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電信的兩個合併案舉辦了聽證會。近期，媒體報導，五家通訊業者為頻率問題站上火線。報導指出，超頻有公平競爭的問題；亦有報導指稱，法規本來就可以考慮合併等市場變化，例外允許不受三分之一上限限制，且中華電信曾例外突破上限；台灣之星也示警超頻的900MHz頻段是提供台星4G服務的主要頻段，頻率繳回會立刻影響網路容量，語音、速度等通訊品質都會立刻變差，各方聲浪不斷。","查《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雖訂有三分之一上限的規定，同條第4項又明文揭示，主管機關得考量「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及「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不受第1項三分之一限制來核配頻率，「三分之一」之上限是在市場業者有五家的背景下，判斷頻率是否過度集中的指標，但並非絕對標準，當市場發生合併，市場家數整併為三家業者後，是不是也應修正「三分之一」上限才符合當初立法的規範邏輯。日前，中華電信向亞太電信購買900MHz頻段20MHz頻寬之交易案在今年5月甫經通傳會核准，其購入頻率後之可使用頻寬於3GHz以下及6GHz以下頻段也超過經公開招標或拍賣可核配供整體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三分之一，這是主管機關依法個案容許合法超標的首例。《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的規定相當清楚且完備，立法之初即已預見「三分之一」的上限，可能無法適用於市場發生整併變化的情境，故明文容許主管機關考量「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之特殊情況，在核配頻率時得不受上限限制，事後再調整符合當下市場狀態的上限，也只有依照市場狀態調整符合邏輯的上限，才能恢復法規的安定性與可預見性。","考量合併案通過後，未來市場將只剩三家，而法規本有個案衡量的空間，且主管機關已有個案開放突破限制的首例，本席籲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審查電信業合併案頻譜爭議時，應參考國際先例，優先保護合併案當事人之用戶權益，不因合併而有權益受損之狀況發生，並考慮頻率的充分有效利用，建構優質之通訊環境。","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F35_頁面_1.jpg\" \\* MERGEFORMAT"],["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一、邀請NCC。根據媒體111年9月30日報導：「《鏡電視》今年1月取得執照，在申設期間黨政高層介入的傳言不斷，有立委於9月27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公布去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上的錄音檔，時任董事長裴偉在會中提到『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府方的人是用洪耀福做代表』等語，引起外界關注」。這些談話內容也被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證實為真，因為他人就在現場，也是那場股東會的主席。請問陳主委，蔡英文總統與蘇貞昌院長到底有沒有把手伸進NCC？本席認為，若是總統與行政院長可以憑個人或政黨喜好廢立電視台與媒體，踐踏專業第四權，那台灣最驕傲的民主不僅崩壞，也走上獨裁！","二、根據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透過QuickseeK快析輿情資料庫，分析自109年9月中天新聞台關台前至今年9月的網路輿情走勢，發現近兩年來NCC共有3波負面聲量高峰。第一是109年10月至12月中天申請換發執照不過「關台」前後；第二則發生在111年年8月NCC為推動「數位中介法」立法找了相關業者開會，引發輿論譁然質疑恐使「網路大戒嚴」時代來臨；第三則是近期傳出鏡電視要取代55台TVBS新聞台頻道，遭民眾抨擊蔡政府意圖掩護鏡電視進入熱門新聞頻道。再更進一步觀察網友言論風向，關鍵字對NCC相關議題都是「不中立、干預新聞自由、淪為民進黨政府打手」。請問主委，是否贊成失去人民信任且公眾好感度慘兮兮的NCC就此解散？","三、為保障本國自製節目播出空間，協力扶植國內節目製作，日前NCC依據「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查核無線及境內衛星電視頻道110年本國節目播出情形，各頻道均符合法規規定。然其中衛星電視兒童節目部分，本國製播時數109年為2920小時下降到110年2755小時，新播時數從109年的1196小時下滑到110年的1079小時。請問主委，國內兒童節目市場經營困難，導致業者投注製播資源相對保守，NCC有何對策協助？"],["委員高虹安書面質詢：","案由：本院委員高虹安，針對「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專題報告中，說明其對鏡電視年來爭議之處理，顯有不足，或有應依法有效監理之處，應予說明釐清。特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質詢。","說明：","一、專題報告中提及，鏡電視新聞台頻道申請案，係於111年1月19日通傳會第999次委員會議中決議許可。惟許可通過亦依行政程序法做成附帶負擔事項12項、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14項、行政指導事項16項，並有兩位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顯見通傳會各委員對此申設案疑慮仍多，其中附帶負擔事項與行政指導事項是否確實執行、保留許可廢止事項是否遵循，主管機關亦應持續追蹤監理，方不違委員會決議依法執行之意旨。","二、查該次會議紀錄記載之負擔事項第四項「該公司應依營運計畫於開播次日起3個月內補實至少450人編制，並不得與他公司有人力共用情形」；保留許可廢止事項第一項「該公司不得受滲透來源之直接或間接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新聞製播或業務經營；亦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之投資。」、第三項「該公司取得執照後，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不得參與該公司任何營運。」、第四項「該公司股東及其所屬企業，與該公司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並應納入會計師查核事項。」等。而今年三月及九月已有媒體報導，指精鏡傳媒、鏡文學等公司仍有相當人員掛名鏡電視員工請領薪資，鏡電視與創台董事長、海外紙上公司有大量資金流動，精鏡傳媒董事長於內部會議大談電視台申辦過程等，皆有違反前開負擔事項及保留許可廢止事項之嫌。而今日通傳會之專案書面報告中，僅針對今年1月之民眾檢舉為說明，並多以該公司回函即為採信。近日沸沸揚揚之諸多嚴重爭議之調查過程與說明，均付之闕如。要求通傳會針對前開媒體報導內容，具體說明是否已立案調查鏡電視是否負擔事項與違反保留許可廢止事項，具體說明調查結果與處分決議，若無即應啟動調查；若已判定不須調查，亦應具體說明判斷之依據與討論紀錄。","三、依鏡電視申請許可決議時，兩位委員不同意見書，提及申請計畫書中之財務規劃，推估來自政府標案之收入將高達兩成五，質疑申請人若要達到如此預期金額，「必須與各級政府維持友好關係，導致媒體成為依賴政府豢養之工具，嚴重影響新聞獨立性與監督政府之責任，也違背營運計畫書所言要獨立於權勢者之承諾。」且質疑該公司前董事長雖已不在電視台擔任職務，但仍可能有實質影響力，且頻道之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等。依近月爆發之諸多爭議，不同意見書中之預言均一一驗證，通傳會宜應重新檢視頻道申請案之審查事項與評議過程，提出未來更有效審查申請，不使「頭過身就過」，審查時都沒問題，發照後問題一籮筐，嚴重戕害主管監理機關公信力之事件，一再上演。"],["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一、有線電視系統大豐、台灣寬頻通訊（TBC）8系統近期申請55頻位的TVBS新聞台移到149頻位跟158頻位，並申請鏡電視上架55頻位。雖目前已駁回申請，但後續是否仍會再遇到同案之申請情形？NCC如何在考慮消費者權益、市場競爭、內容多樣性情形下給予明確條件？","二、另有關《鏡電視》今年1月取得執照，在申設期間黨政高層介入等傳言不斷，日前也流出股東會錄音帶，時任鏡電視董事長堅稱遭到「變造」。由於該事涉及媒體監管事向，NCC是否基於媒體管理職權，主動介入調查是否為不實言論散佈？"],["委員李德維書面質詢：","NCC表示期盼外界給予獨立機關專業審查空間，共同維護我國廣電媒體之專業、自由環境，但有關鏡電視上架86台，卻傳出府院黨介入施壓，NCC也配合。政府給予NCC專業審查空間，NCC卻如此恣意操作，對民主國家而言真是莫大的悲哀。","前NCC官員在核照之前的關鍵時刻，出現在鏡電視內部會議，一字一句的教導鏡電視如何對NCC提出避重就輕的教戰守則。此事是否內部勾結串證以及有無達反旋轉門條款，本席要求應立刻展開調查。","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發表聲明說，他原本應NCC之約詢，原訂9月28日赴NCC說明有關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的爭議，NCC竟突然於通知他取消該日之約詢，延至10月以後另訂日期，令他深感不解，另外，他也表示更不解NCC讓鏡電視插隊審議上架案。本席要求NCC說明為何取消陳建平前董事長的約詢，也請說明鏡電視是否真的插隊，有誰對上架案表示關切？","針對電信事業使用頻率總頻寬配額公平性。依據電信法第1條規定「為健全電信發展，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電信管理法第1條規定「為健全電信產業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三分之一」上限，是在業者有五家的背景下，判斷頻率是否過度集中的參考標準，而非絕對標準；事實上當市場整併為三家業者後，只有修法放寬「三分之一」上限才符合當初立法的規範邏輯。","最後本席要強調，無線電頻率的規劃與管理，應該要符合公眾便利性、公共利益及必要性，而頻率繳回不僅造成頻率資源的閒置浪費，更會直接嚴重減損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的通訊品質，侵害消費者本於服務契約應受保障的合法權益，既造成公眾之不便，也欠缺公益性與必要性，更與電信法及電信管理法立法意旨相違背，這部分要特別慎重。"],["主席：今天幾乎是讓很多的委員充分發言，我們也沒有限制時間，因為這次休會休4個月，委員都很想大家，所以讓他們稍微多講幾分鐘，大家也辛苦了，但召委一定是比你們還要再辛苦一點。","現在休息，明天早上9時繼續開會，謝謝。","休息（15時5分）","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block_lines":[1,5,7,7,10,30,31,32,34,36,37,39,40,41,42,43,44,45,48,50,52,54,57,59,61,62,63,64,68,69,70,71,72,74,76,78,82,84,86,88,136,139,140,158,159,160,160,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2,193,194,195,196,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3,304,305,306,307,308,309,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30,431,432,433,434,436,437,439,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501,503,504,505,506,507,508,509,509,511,513,514,515,516,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5,536,537,539,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8,569,570,571,572,573,574,575,576,577,579,580,583,583,585,586,587,588,58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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